《大宋混世魔王》 简介: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拥有双穿门,一步跨到大宋,在两个时空演绎各自不同故事。 第一章 洞房惊魂 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古话说的一点没有错。 五丈河,自西向东,绵延远去。河畔有一处村庄,正热闹非凡。村口人声嘈杂,锣鼓喧闹,惊得鸟雀高飞,鸡鸭乱跑。 一辆辆马车披红挂绿,望不到头尾。车上全是大大小小的箱子,鎏着金边镗着银线,阳光下明晃晃的刺眼。一群青衣小帽的仆从赶着车马,推搡喝骂着着看热闹的人群,趾高气昂的进了村庄。 这是大宋治下的吴家庄,里正姓吴,吴存。吴家累世在五丈河边吴家庄生活,积攒了不薄的身家,只是到了吴存这一代,不知道是坏事做的太多,还是善事做的太少,吴家人丁突然就不旺了。 吴存本就是独苗,如今年过四十,子嗣上还是艰难。虽然妻妾成群,但是到如今,还只得一子,吴亮。 自小,吴亮就是吴家的宝贝疙瘩,要星星不给月亮,要上房揭瓦,就有人赶紧递上梯子,自来说一不二。 这吴亮也真是说一不二,因为他只会数到一,如果能再多数一个数,或者能自己把流到胸前的口水擦掉,那都能让他老爹高兴死。 可惜,吴亮先天弱智,嘛事不懂只会吃。所以他老爹也就没高兴而死。 可是这又能如何?家里有钱,田里有地,老爹又是村里的里正,要娶个儿媳妇,女方家里不够点层次的,吴存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今日就是吴亮大婚的日子。新媳妇不但貌美如花,更是大户人家出身。 县城里面的任老爷,生意做的很大,半条街都是他家的产业。任家的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要钱,那更不用提了。 新媳妇是仁家的庶女,亲娘是任老爷不得宠的小妾。若非如此,哪能轮到吴亮这个傻货占便宜。 新娘子任潇潇坐在花轿里,眉头皱的好像梨花未放,拧成一朵花苞,没有半点笑模样。 纵然她是任家庶女,纵然再不受待见,爹不亲娘不爱的,那也不应该嫁给个傻子啊。 想着未来的日子,任潇潇忍不住打个寒颤。这未来的夫婿,她早打听清楚过,若是吴亮能有七八岁孩子的头脑,也就死活不论的凑合凑合,可这夫婿连哼哼都不会哼哼一声,除了吃就是睡,连打狗骂鸡都不会。 这和木头桩子有什么区别?还不如木头桩子呢,至少木头桩子不用人喂饭。 任潇潇自小就是聪慧无比,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会了就精,远超姐妹兄弟。这本来让她很是骄傲,可没想到的,却是兄弟姐妹中最伶俐的自己,嫁到这样一户人家,嫁给这样一个夫婿。他连马都不能骑,连接亲都做不到,若非如此,怎么会丢人的自己家给送上门来。 自定亲以后,任潇潇一哭二闹三上吊,可全没作用,最终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被梳洗打扮一番,送到了吴家庄。 一路来到洞房,任潇潇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的花轿,迈进的大门。就好像失了魂魄一样。只觉得身边人来人往,去了一波来了一波,来了一波又去了一波。 直到丫鬟小桃搀扶着坐下,又木偶一般的饮下合卺酒, 她才恍惚发现,房间竟然安静了下来。 任潇潇勉强抬眼四望。桌上一对红烛已经烧了大半,四周阴暗难明。自己的身影在身后的墙壁上刻下长长的一道,满头珠花仿佛是一根根利箭,插在头上,随着烛火的晃动,一点一点像要钻进头里。 床上的新郎烂醉如泥,新郎官的吉服不知什么时候脱下,扔在床尾。一个一个的大红喜字,好像一张一张恶心的面孔,长着血红大嘴,放肆的嘲笑眼前的一切,又好像要吞噬夜色中的所有。 “啊,啊,啊” 新郎官突然歪过头,喊叫了几声。 任潇潇吓的一下跳了起来,手心握得更紧。剪刀的坚硬和冰凉,从指尖一路传到心脏。这种感觉,绝望中带点解脱。死,有什么可怕?难道和这样的傻子过一辈子?那样说来,死亡,才是最美的结局。 青春知慕少艾时起,任潇潇也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未来的夫婿。那不说是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的状元,也得是探花榜眼,再不济也得榜上有名。换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就是再有钱,自己也看不上的。 只有风流倜傥,才华出众,一表人才的大才子,才配的上自己这娇容美貌,玲珑身段,比干心窍的俊姑娘。满县城,谁不知道任家的任潇潇七娘子大名。说不定京城里都有人听说过呢。 那河上一条条的大船,接人的送货的,都在韩城县经过,或是打尖或是住店。任潇潇十一二岁开始就帮着家里查账盘款,也算是在五丈河上薄有微名。 那些南来北往的客人,最喜欢在酒馆茶楼,勾栏瓦巷谈天说地嚼舌根子,指不定他们在京城里面闲聊一嘴,说起五丈河韩城县任潇潇的大名,那也许就被状元公听到,没准状元公就胸口戴着大红花,双手捧着生辰八字,坐着大花船来娶自己。 凡事皆有可能!这是任潇潇的宗旨。做人,不能放弃,有一丝希望,就要去拼。这也是在任家乌烟瘴气的斗争中逼出来的才能。可是如今,一切都没了,春花一样的落了,露珠一样的化了,太阳没了,月亮没了,连星星都没有半颗了。 两支红烛,突然爆出一团火花。 小桃连忙过去减掉一截灯芯。烛火才恢复了平稳。 任潇潇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剪子是她早就准备好的。从迈出闺房那一刻,她就立下了死志!不过即使要死,也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小七绝不做这样亏本的买卖!死一个,也得饶上一两个。 爹娘无情,可是不能杀啊,毕竟他们生养了自己。那显然,陪死的必须是吴家人!若不是他们自不量力妄想高攀,自己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她早打听过了,吴亮是吴家独子,只要杀了他,吴家也就断后了。 哼哼。 一拍两散,一了百了!对一个存了死志的女子来说,这是绝对划得来的买卖! 说干就干! 新郎官躺在床上,四仰八叉,口水流了半个枕头,鼾声一波高过一波,宛如猪啃槽,听得人脑仁疼。 每一声,都好似催命符,让新郎官一步一步迈进地狱;又好像安魂曲,让任潇潇略带惶恐的心逐渐平息。 就冲着鼾声,也得宰了他! 任潇潇随口吩咐小桃:“去看下窗门,锁紧了没有。” 小桃忙不迭的点头跑开。 七娘子的精明能干,她可是领教多少年了。若是她吩咐的事情办的有半点不妥当,那接下来可别想好日子。 指使开小桃,任潇潇抬手把剪刀摆在胸前,躲过小桃的视线,稳稳的迈着碎步,不显山不露水的,宛如平日一样,轻手轻脚的来到床边。厌恶的望了一眼床上那个勉强算是人的东西,双手死死的握住了剪刀,果断的高高抬起。瞬时,一股快意涌上心头。 只要使劲扎下去,这一切就都解脱了! 这时,新郎官好像略有感觉。似乎冥冥中总有那么一丝天意,傻了十几年的吴亮,突然睁开了眼! 却只见一抹亮光突然在吴亮眼前滑过,他恍惚中只觉得胸口一阵疼痛! 血光迸现! ------------ 第二章 死或生 死了吗?这红的是血?不是胭脂? 我手里握得,是剪刀?不是针线? 杀人了?我杀人了?这么容易,一个人就死了? 任潇潇简直不敢相信。小时候看厨子杀鸡宰羊,鸡呀羊呀还得扯嗓子乱吼一通呢,怎么这么大一个活人,半点动静都没有,就这么完了吗?按大宋律例,谋杀亲夫,是死罪吧? 任潇潇此时的心情,就好像三九寒天,整个人被丢进了五丈河的冰水里面,她的牙齿忍不住开始打颤。 她是任家七娘子,她还有大好年华,还有那么多胭脂水粉,那么多漂亮衣服,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那么多的状元郎,都等着自己呢。自己就这么完了?香的辣的还没吃够,衣服胭脂还没买完,那些风流倜傥的状元郎,一批一批,找不到自己,他们怎么活的下去?不为别人,只为了那些状元郎,自己也不能死啊! 任潇潇突然之间,很不想死了。 不能死,不能死,一定不能死!自己是个姑娘,那么柔弱,怎么可能一剪刀就戳死这么大个的一个傻子。这两百来斤的份量,就是一头猪,也得戳几十几百刀吧,别说还是一个人了。再怎么说,人也得比猪强点吧。 傻子一定是喝醉了,喝多了!他没有死。 也许剪刀只是戳破衣服。顶多划破点油皮,连骨头都没碰到。这红的,也许是不小心蹭到的胭脂。 肯定死不了,死不了的! 新郎官不能死! “七娘子,你这是要……”小桃查看过门窗,都关的严严实实的,刚一转头,就看到自家娘子面对床铺,背对着自己,弯着腰,这要是开始洞房了吗? 小桃面色立刻变得绯红。她是陪嫁丫鬟,是娘子最贴身的人,按惯例,她是很有可能升级为妾室的。虽然这个官人是个傻子,但是总好过自己当一辈子丫鬟。傻子再蠢,他也是男人啊。 娘子这阵子哭天抹泪,说不想嫁给傻子,看来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这不一进了洞房,还不等自己服侍,就慌不得的要上床了。 “七娘子,等奴婢给你宽衣。”小桃一边说话,一边两眼放光靠近大床。她比任潇潇年岁大了不少,这些年从家丁厨子那里听了一肚皮的下流话,早懂得了男女之事,就是一直没机会亲身试过。如今总算熬到娘子出阁,这眼前的活春宫,怎么也不能错过。 “宽你个大头鬼,快滚过来帮手。”任潇潇气的恨不得抽出剪子给小桃来个透心凉。都什么时候了,还宽衣! 她虽然是没出过远门,但是南来北往的客人见得多,也听的多,知道这时候不能抽出剪子来,所以双手死死按住傻子出血的位置,指望小桃过来帮忙,赶紧先处理好伤口,再说以后。 至少这人别死了。 烛光昏暗,看不清傻子的鼻子是不是有出入气,可手下的感觉还算温乎,好像还有那么点起伏,这算是没死吧? 小桃忙不迭的跑过来,近前一看,妈呀一声就要大叫:“可了不得啦,杀人啦!” 还没等她出声,任潇潇一脚就把小桃踹个倒栽葱。 “闭嘴!” 小桃瞬间就捂住了嘴巴,大气不敢出,瘫坐在地上。看一眼娘子,再看一眼床上的新郎官。这是要不过了啊! “给我拿块布来。”不管怎么样,先止住血再说。这也是任潇潇听来的经验。 “娘子,你杀人啦,咱们快跑吧。”小桃颤颤巍巍的挤出一句话。 她本能的想听娘子的话,去找布给任潇潇,可是一使劲才发现浑身没有半点力气,就好像整个人只剩下上半截,屁股下面就是地,自己的双腿早飞的没影了。杀人这么大事,拿块布能干嘛?这时候还要收拾行李,包裹点银两细软不成?还不有多远跑多远,跑到河边再说吧,万一有条船呢。 “蠢才!”任潇潇压低声音骂道:“谁看到我杀人了?我是拿剪刀剪灯花,不小心歪了一下。” 蜡烛在桌子上,傻子在床上,这俩不是一个地方好不好?你要剪灯花,然后歪出去一丈开外,跑到床边,这话说出来,就床上那个傻子也不信呐。 “他没死?”小桃对任潇潇从来是顺服。七娘子多年的积威总算有了影响,不管这个的理由多么的傻,小桃也莫名其妙的就觉得,好像不用马上就跑。娘子说没死,那可能真的没死。也许真是剪灯花,然后从关紧的门窗透进来那么一阵风,娘子这娇小的身子骨,禁不住那一阵吹不灭蜡烛的狂风,也就顺势那么一歪歪,歪到床上,好巧不巧的,就轻轻的戳了一下新郎官,也就戳破那么一点点皮。 小桃感觉自己的腿脚又归位了,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去箱笼里面翻找。 “疼……” 死猪一样的新郎官突然喊了一声。 小桃毫无防备,顿时被吓的跳了起来:“哎呀妈呀,诈尸啦!” “放屁!”任潇潇连粗话都爆出来了。 听到新郎出声,任潇潇心里顿时一块石头落地。能说话,就不是死人。好容易逃脱了谋杀亲夫的罪名,再听到小桃大惊小怪大呼小叫,任潇潇恨不得把她的碎嘴给缝上。 “快给我拿块布。” “好嘞。” 小桃一点不傻,就是有点胆小。她也明白过来了,姑爷能叫,就是没死。人没死,那就不用太害怕了。她手脚麻利的打开描着鸳鸯的那个箱笼,里面有一叠准备好的白布。这本来是新婚夜垫在床上,见证新娘落红的用的,现在正好,不用洞房也能见红了。 任潇潇双手死死按住新郎流血的胸口,一边看着小桃的动作,一边轻声对床上的傻子说道:“官……官人,你今夜喝太多了,不小心摔倒,跌到剪子上,奴家正在给你医治,切莫着慌,别乱叫喊,越叫越疼啊。” 吴亮天生的傻子,他哪里管什么大声小声,再说他也听不懂人话啊。他爹的话都听不懂,别说半夜三更的一个陌生人的话。 他只知道自己胸口疼的要命,还有个人不要命的按着自己,这是要杀猪吗?吴亮爱吃肉,可是他再傻,也知道自己不能当猪被人宰了啊。 “爹,我疼……”吴亮哪管得了那么多,当时就要大叫起来。总算他晚上被灌的酒水太多,四肢无力,否则以他两百多斤的块头,早把小娘子踹门外去了。 “堵嘴!”任潇潇当机立断。 小桃哪里还不明白,两三步跳过来,一把就将白布塞进新郎官的嘴里。 吴亮半个字没喊出来,就给憋回去了。 任潇潇轻出了一口气。 听这傻子的出气,中气充足,可见没多大事。而且根据她手下的感觉,剪刀进入肉里也不深,顶多进个尖尖,连半寸都没有。这肥猪的肉怕不得有三寸都是油,怎么也伤不到性命。别说性命,估计明天早上,身上连疤都不会留下。 傻人,能吃也是福气!换个身板薄的,半寸也能要命啊。 活该自己命不该绝,状元郎们不会单身一辈子了。任潇潇总算放下心来。 他不死,自己就不是谋杀亲夫,那以后的日子,以后再说,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呸,任潇潇暗骂自己一句。怎么想到这么粗俗的话,这都是被小桃带坏的。谁让她平日总和家丁眉来眼去。一群粗人。 “娘子,咱们把剪刀先收了把。”小桃现在也看清楚了,这剪刀只进去短短的一点,如果不是新郎官肉肥的离谱,剪刀都立不住,早自己掉了。 “好。”任潇潇一手继续按着伤口,一手抬起来握住剪刀。小桃双手正拿着白布死死按住新郎官的嘴巴,好让他不能喊叫,拔剪刀这事只能自己来干了。 剪刀很轻松的就拔了出来。 任潇潇又不是江湖女侠,平日里可没玩过石磙子,没打熬过力气。她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娘子,能有几分劲头。这一剪刀已经是她怒气攻心之下,超水平的发挥了。若是换做平日,估计顶多刺破衣服,连油皮都擦不破。 拔起剪刀,任潇潇和小桃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轻松。总算没酿成大祸。 俩人莫名其妙的,不约而同,都轻笑了起来。 却在这个时刻,眼前凭空闪现一抹亮光,刺的两人眼睛霎时间紧紧阖上。紧接着,任潇潇手上突然剧痛,不知被什么东西拍在手上,不由得握着剪刀,狠狠的向下戳了进去。 不等她想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不知什么东西扑到身上,仰面朝天跌倒在床前。 任潇潇连忙睁开眼睛,顾不得浑身摔的生疼,也顾不得看自己身上压着什么东西,第一时间就扭头去看床上的的新郎。 只见新郎官胸口上一把剪刀,直没入柄。剪子柄泛着点点寒光,威风凛凛的还在颤悠着。 这把剪刀是任潇潇特意挑好的,剪子刃特别长,可如今只剩下短短一截手柄在外面,那剩下的东西,不用问,全在傻子身体里面了。 这长度,怕不是给新郎捅透了吧。 任潇潇两眼一翻,顿时昏死过去。 ------------ 第三章 不速之客 头疼欲裂! 秦牧不得不试图用双手去挤压太阳穴。如果再这样疼下去,他怀疑自己脑袋就要爆炸了。看来年轻也不能任性,频繁的熬通宵,的确不是个事。赚钱要紧,但命更要紧。没命了,要钱有什么用? 紧闭着双眼,死皱着眉头,全身肌肉暴突。这突如其来的居痛,让秦牧一时间丢失了五感,恨不得把头揉扁。可是为什么自己的手就放不到自己的头上呢? 是什么挡住了自己的手臂?硬硬的,有点丝滑,摸起来,莫非是个椰子?可是自己没买过椰子啊。家里连苹果鸭梨都没买过,哪里来的椰子?不管了。头疼一阵赛过一阵的凶猛,秦牧疼的无法睁开双眼,只能使劲的扒拉开手下的东西。 但是怎么扒拉都扒拉不开呢?这什么玩意,好像长手上了。 秦牧忍住剧痛,勉强睁开双眼。 “呀!娘子!” 猛然一声尖叫传来,吓得秦牧一哆嗦。 他不是胆小的人,只是这深更半夜的,自己一个人的房子,怎么会多出一个来?人吓人,吓死人。 秦牧立刻睁开眼,顺着声音看过去。 小桃正双手按住新郎官的嘴巴,瞪大双眼,死死盯着秦牧。 这怕是闹鬼了吧。 刚才的事,小桃看的清楚。光芒亮起的时候,她正背对七娘子,所以没有被晃瞎。等她扭头来看,就见半空中突然出现一个白花花的人,就那么直戳戳的掉下来,一下踩到娘子握着剪刀的手,然后又扑倒了娘子。 这是个男人!还是个白白的,漂亮的男人。 小桃眼睛多贼呀。只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个男人。多明显啊,他身上什么都没穿,小桃再看不出男女,那简直这辈子白活了。如果不是一眼看出是个漂亮男人,小桃早扯着嗓子嚎了,绝不会只尖叫一声,然后马上闭嘴。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不管出现的多稀奇古怪,但是他也是男人不是。 是男人,在这洞房里面,无论如何,那是不能大嚷大叫的。要是招来吴家的老老少少,大大小小,那可就抓瞎了。七娘子还活不活?刚收拾完烂摊子,这就搞出新的麻烦。在判断麻烦方面,小桃还是有天生本领的。 丫鬟的直觉! 房间内光线昏暗,但是架不住情形太怪异了,秦牧一眼就看傻了。 这是做梦吧?自己不是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吗?怎么突然一切都没了,什么都变了。桌椅板凳电脑沙发呢。这都什么玩意?这绝不是自己的家! 这是一个房间,不是荒郊野外,但是屋里黑漆漆的,光源是蜡烛不是节能灯,沙发变木头椅子,电脑桌和电脑,全没了踪影,而且最关键的,眼前怎么有一个女人?而且穿的跟几百年前古人似的,好像床上还有一个人,一动不动。 剪子! 秦牧瞬间清醒了过来。天大地大,死人为大。床上那个人,胸口心脏部位,明晃晃插着一把剪刀,红的血正顺着胸口流淌,莫不是死了吧?杀人了?凶杀!好端端的,自己怎么会和凶杀案沾上边?他脑袋嗡的一声,连疼痛都暂时感觉不到了,扭身就要过去看个究竟。 “啪!” 秦牧才要动作,任潇潇恰好醒了过来。 突然看见一个陌生男人趴在自己身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头,还揉来揉去,她想都不想,抬手就是一个嘴巴,脆生生打在对方脸上。 秦牧这才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身下还有一个女人,自己正双手搂着人家脑袋。 这个发现,让秦牧差点疯了。 女人,凶杀,古装,自己莫非招惹了不得了的麻烦,被下了这么大一个套?按说不应该啊,自己安分守己,勤劳奉公,完全没有仇家,哪里来的横祸? 他一轱辘爬了起来。起来之后,秦牧立刻发现了一件更严重的事情:现在的他,浑身上下光溜溜一丝不挂,连个小裤头都没有。这时候的秦牧,无比怀念那个雷朋墨镜。如果戴着墨镜,至少感觉没那么羞耻。自记事以来,除了洗澡,他再没有这样光猪一样。 死人为大,还是形象为大?这不需要考虑,秦牧四处一看,见到床尾有一件长衫,立刻扯了过来,三五下就缠在腰间。嗯,先解了燃眉之急再说。 无论如何,赤身裸体的形象,做什么都不方便。 裹住关键部位,秦牧才静下心来仔细打量床上情况。 一个男人,身高一米六出头,体重目视两百多斤,平瘫在床上,胸口心脏部位插着一把剪子,血液正一股股的漫出来。床头,一个古装姑娘,双手拿着白布,死命按着男人的嘴。地上,还有一个年轻一些的古装姑娘,半躺着。刚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床上男人,面色狰狞。两个姑娘,一脸惊恐。 秦牧伸出两根手指,在男人鼻孔前一厘米停下。没有感受到进出气。这应该是死了吧?他不是学医的,不知道如何准确判断一个人的生死,依照经验来说,似乎应该摸摸脖子上的血管,感受是否有跳动,这样更准确。但是眼下情况极端诡异,秦牧绝不敢盲目行动。万一留下指纹那可是跳黄河也洗不清了。 小桃眼都不眨的盯着秦牧。这人,可真是太好看了。自小到大,小桃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还这么白。这身子,看起来比最光滑的绸子还滑溜,要是能摸上一下,那滋味…… 可气的是这人两三下就把自己缠起来了。真是让小桃暗自恼火。就不能让小桃姐多看一会吗? 此时的任潇潇,脑袋里面简直乱成一锅粥。 一切的一切,完全莫名其妙,稀里糊涂。好好的,把剪刀拔出来就完了。没死人,以后的日子再仔细筹措。凭自己一身能耐,还治不了一个傻子?现在可倒好,新郎官肯定死的透透的了。那么长一截插进去,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活他了。 可是这人是谁?又是怎么进来的呢?房门窗户,锁的严严实实的。自己特意吩咐过小桃,想来她也不敢不尽心锁好。洞房里面凭空多出一个男人,还不穿衣服,这事比谋杀亲夫也好不到哪里去呀!通奸,以宋律,“有夫者,徒二年”,起码是蹲两年大牢,纵使“奸从夫捕”,自家的男人不追究自己偷人,那也得自家男人是活的,会喘气的。现在,新郎官是死的,连个帮自己说话的都没有。任潇潇可不觉得吴家长辈会放过自己。 银牙一咬,任潇潇有了主意。 “呔!”任潇潇抬手一指秦牧:“你这厮,是哪里来的强人,害了奴家的官人性命。快快放下凶器,随我去见官府大老爷。” 见官?官府大老爷?演戏还是恶作剧?这都什么词呀,听起来好像自己是进了古装剧组了。而且自己的角色看来还是个杀人犯。 秦牧一头雾水。世道艰险!人心狡诈!如果不是演戏,那么这个圈套是谁下的?自己没招人没惹人,怎么莫名其妙就成了杀人犯?而且这男的女的,自己一个也不认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犯得着杀人吗? 莫名其妙! 秦牧下意识的离开床上的男人一段距离,不知不觉就靠近了躺在地上的任潇潇。 “放开我家娘子!” 小桃眼见不妙,这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要对娘子动粗呢?主辱臣死,这个道理,小桃还是知道的。所以她不管不顾,三两步跑到秦牧身前,一把就抱住了这白白净净的男人,双手箍的死死的,脸蛋贴在人家胸口。 要侮辱娘子,先侮辱我再说! ------------ 第四章 我怎么才能回去 饶是任潇潇聪明伶俐,一时之间也是有点抓瞎。 谋杀亲夫的事,那肯定不是自己干的。洞房里面多出来的这个人,一定就是杀人凶手,这点没人能怀疑。就是拿到大堂之上,官府大老爷也没别的话可说。自己和小桃两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哪里能杀的了两百来斤的大活人。更何况这死人是自己的男人,簇新的新郎官,一晚上日子还没过呢,自己怎么会杀了自家官人。 凶手一定就是眼前这个光溜溜的人!他就是再能狡辩,口吐莲花,那也逃不出大宋律法的大棍子。 三木之下,就是铁人也变铁渣。哼,这白花花的身子骨,是不是能扛得住一棍子都很难说呢。 杀人者!确定是他了。只是这个凶器比较难解释。虽然任娘子没杀过人,但是听的江湖故事可不少。没听那个强人杀人用剪刀的。用剪刀杀人的强人,那也太恶心了。不过这是个小事,谁规定强人杀人不可以用剪刀呢?万一这个人偏好剪刀也说不定。 反正抵死不说剪刀是自己的。上面又没字,怎么能说剪刀是任家的?你叫它它会答应吗?官府大老爷难道不信任家,反倒信这个强人? 不过任潇潇到现在还没大声叫喊,也是委实无法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这是吴家庄的吴家大院,可不是城里的官府衙门!面对官老爷,任潇潇自然不怕,反正人也不是自己杀的,有啥好担心的?可是在吴家庄那就不得不怕了。 吴庄主的独生儿子死在自己眼前,而且屋里还多出一个光溜溜的男人。这要是被吴庄主发现了,恐怕自己是等不到进衙门,就先上奈何桥了。就算是没被吴庄主,也就是自己的名义上的公公,一顿乱棒打死,至少皮肉之苦是少不了。 没准运气不好,还被打残了,破相了,这样的任潇潇,哪个状元郎还会喜欢? 怎么才能从眼前天大的麻烦里面把自己摘干净,安稳回到娘家,这实在是有点难度。以任潇潇的玲珑剔透,也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仔细回想适才的场面,似乎这个男人就凭空出现在房间里面。这也太古怪了。任潇潇眼不花耳不聋,她确信,这个人不是从门窗那边过来,而且没有半点的脚步声,那么肯定是悄悄的揭开房顶,从上面偷进来。 然后,他就直直的从半空掉下来,踩到自己手上。然后就那么一下,剪刀就戳进去了。新郎死了,这男人就趴到自己身上。 要说此人是特意来杀新郎官,眼下这样也是太没有道理。就算是吴家惹了要人命的仇家,那这个仇家也不用光着屁股来杀人呀!除非仇深似海,只杀了人家独子还不够,必须得再干点什么更恶心吴家的事? 更能恶心吴家的事? 想到这里,任潇潇突然身上一寒! 明白了。这是杀人独子,绝人门户,再**儿媳!好狠的人! 新郎官是死了,可旁边还摆着那个儿媳妇!杀人犯还没办完事,这接下来,岂不是自己就要受辱了?被侮辱完了,再挨一剪刀? 任潇潇忍不住打了寒颤!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那把剪刀! 肥肉上的剪刀还在颤悠着。两个孔好像大大的一双眼,空洞却带着莫名的诡异。仿佛下一刻,就要戳在任小娘子的胸脯上。 “我不想死啊!”任潇潇大叫一声翻身就向门口爬去。再不管是不是会被老吴家打残打废的危险了。只要活着,怎么也比被先侮辱再一剪刀捅死好! 一地鸡毛,场面太诡异了。秦牧完全搞不清眼前的状况! 但是再怎么样,也不能让这个女的这样大喊大叫。在没有弄清楚一切之前,至少要控制住局面。尖叫声不知道会引来什么,但是肯定不会给自己带来好事。那么别让局面变得更坏,就是唯一的选择。 任潇潇没爬出半尺就被秦牧合身扑住。然后就被扳过身子,一张嘴被牢牢捏住,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这一下砸的任潇潇差点晕过去。 这样状态下,秦牧也不想任何人再受伤,但是自己身上还挂着一个人,想要灵活的抓住疯狂爬行的任潇潇,不废点力气真办不到。所以只能合身一扑,三人全倒。 小桃死命抱着秦牧,嘴脸全在秦牧的腿下,半点声音发不出来。秦牧又压住任潇潇,一手捏住她的两颊,把任潇潇小嘴弄得合不上。一时之间连喘气都困难,更别说叫喊了。 不过任潇潇也不是白给。这时候不反抗难道等死吗?嘴不能叫,不是还有手脚吗? 于是双手直接就去撕扯秦牧的头发。 其实戳眼睛插鼻子更能要人命,不过在女人的思维里面,头发才是关键!薅住头发赢一半!同时双脚乱踹。即使踹不到人,能弄出点响动也是有用。 吴家庄的人,可不都是死人!只要有一两个人冲进来,自己就得救了! 秦牧只有两只手。一只捏着人家的脸,另一只对付任潇潇的双手,要控制对方的双腿就不得不上腿了。 但是一抬腿,自己就春光乍泄了。毕竟刚才是胡乱把长衫缠在腰上。不过火烧眉毛,且顾眼前!一时之间,秦牧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任潇潇手脚和嘴都被控制住了,可是小桃只是被压在腿下,她的双手双腿还完全的自由。秦牧可是再没多余的手脚去管小桃了。如果小桃再来一通手舞足蹈的,那就不堪设想。 小桃被秦牧带倒在地,压在腿下。眼见着这个男人扑倒了娘子,要做那不能看的事,顿时急的要大声喊叫。可是自己嘴巴被秦牧的腿堵着,想出声也出不了,要救娘子,只能四肢拼命扑打。 可是恰恰这个时候,秦牧抬起一条腿去压在娘子身上。 小桃瞬间双眼就直了,眼前金星一片,脑袋上朵朵桃花,一时之间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竟然就这样呆呆的,发起愣来。 “不许叫!”秦牧压低声音,盯着任潇潇冷冷的问道:“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蛮子! 任潇潇尽管心里惶恐的要死,却还是本能的翻了个白眼给秦牧。 这口音听起来离京师千里万里,完全没有汴梁味道。离京城越远的人,口音越粗俗。哪像自己,虽然也不是汴梁人,却从小就自觉模仿汴梁口音,如今一口汴梁话说的和京城人一样好! “我不会伤害你们!”秦牧看任潇潇翻起白眼,还以为自己动作太用力,连忙接了一句:“但是你们都不许再叫,冷静点!听我话,仔细听好,先回答我,这是哪里?” 问她们是什么人没用。就是告诉你叫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又能如何?反正一个也不认识。所以秦牧马上改变次序。先弄清楚自己在哪里。 秦牧捏着任潇潇脸蛋的手缓缓收力。 “你是谁?为什么杀了奴的官人?”任潇潇稍微喘了一口气,也压低声音说道:“你若识相的话,现在放了我们,我任家保你一条活路!” 任潇潇不敢大声叫喊。眼前这个蛮子很是有把子力气。自己和小桃俩人完全弄不过人家。被压的小鸡子似的。若是再惹怒了他,那床上的新郎可就有了阴婚新娘了。 不过要让她老老实实回话,也太看低了任七娘子。这里是大宋治下,王化之地。就算你杀了吴家人,那不过一个庄户土财主,哪里能和城里的任家比的了。敢杀吴家傻小子,未必敢杀任家小娘子! 秦牧眼光一寒。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奴家,官人,还保我一条活路。我又没杀人,凭什么要你保我?秦牧单手一紧,狠狠的攥住任潇潇的双手。同时捏住任潇潇的小脸蛋,免得她吃痛叫喊。 任潇潇顿时疼的龇牙咧嘴。可惜嘴巴已经被捏住,也变不出别的模样,只剩下眼泪刷刷的流。 “我问,你答!不要搞错!我不说第二遍。” 说着,秦牧收了一点力气:“这是什么地方?” “韩城吴家庄。”任潇潇老实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这是江湖明训。 可惜,对秦牧来说,这全是废话。 韩城吴家庄是个什么地界。自己明明在首都,怎么来到韩城吴家庄了?而且秦牧差不多走遍了首都,也没听说过有个韩城吴家庄的地址。可惜手机不在身边,否则搜一下就好了。 不过现在古怪事情太多。不说手机不在,自己衣服怎么会全没了呢?秦牧想破头皮也想不出来,就算有人设下圈套要坑自己,也没必要把自己衣服都扒光。 难道一定要自己身败名裂?可自己这么一个小人物,百姓中的百姓,草根中的草根,哪里有什么值得败坏的地方呢? 眼前这位姑娘似乎又没有撒谎。而且听她口音,明显是外地人。虽然眉目清秀,眼神机灵,可是这一嘴外地口音,看起来进京也没多久。在首都混日子不容易,但是再不容易,也不能帮人做局坑自己,而且是把自己牵扯进杀人案件里面。杀人可是重罪!搞不好就是被枪毙。 到底是谁和自己有这么大的仇呢?幕后黑手又图谋什么呢?看这个布置,这环境,这道具,这俩姑娘,投入实在是不小呀。没个十万以上,排不出这个场面。不说别的,那个死人,看起来就是真的,而且还非常的新鲜。 什么人有这么大本事,搞来一具新鲜尸体,只为了坑一个小老百姓? 没有道理,实在没有道理。 突然,仿佛一道闪电撕裂漆黑的夜幕。 “去除掉所有不可能的因素,留下来的的东西,无论多么你不愿意去相信,但它就是事实的真相!”福尔摩斯说过的话,让秦牧一阵颤栗。 这房子,这家具,这蜡烛,这俩古装姑娘,以及消失不见的一切。莫非,自己不是被陷害,而是,穿越了? “现在是哪一年?”秦牧压制住内心的恐惧,尽量平静的问出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宣和二年!哼,这都不知道。”任潇潇还是忍不住撇了撇嘴。虽然被这蛮子控制住,但是该鄙视那还是必须鄙视。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什么都不知道。 “完了!”秦牧脑袋里面轰然炸响,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怎么才能回去?”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六章 思维太固化 被堵住门了? 秦牧完全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状况。按说谁家儿子新婚洞房时候,老爹也不能来听墙根呀。还这样不要命似的拍门。大宋是啥风土人情?太有违人伦了吧。 可不管怎么样,人家堵上门了。自己怎么跑? 面对两个小姑娘,秦牧自负还搞的定。连哄带骗,脱身不难。主要是自己行为没有任何亏欠。人不是秦牧杀的,小娘子一个两个,自己也没半点非礼过分的举动。所以行得正坐得端,他的心态很是踏实。除了一开始发现自己穿越之后,有片刻的惊诧之外,秦牧就一直冷静的考虑接下来的行动。 不管怎么样,必须先离开这房子,离开这俩姑娘,越远越好。这么小年纪,敢于用剪刀杀人,纵然看起来再天真,那也是有一股子狠劲。秦牧现在可没时间和精力对付她们。都是麻烦,撇开才是上策。 可是计划虽好,却不得不终止。 房间三面是墙,只有一面有门有窗。门外听起来有喧杂的声音,似乎人数不少。拍门声一下高过一下。感觉这房间的大门都要被拍散了,下一秒就要房门洞开,再没有遮掩。 秦牧抬手抓过蜡烛,倒过来按在桌面上。 蜡烛熄灭,房间内陷入黑暗。房屋外面,影绰绰有纷乱的火光。 秦牧贴近任潇潇脸旁,压低声音说:“你说,你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 “公公,官人已经歇息了,奴奴此时不便开门,公公有事的话,奴奴明日早起去听吩咐。”任潇潇也是急智,马上整理出一套话。这深更半夜的,你一个做公公拍儿媳妇房门,而且儿子还睡着了,媳妇当然不便开门了。有什么事,天大的事,明天早晨再说。这样即不失礼数,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开房门。 躲得一时是一时。 “七娘,大事,赶紧开门。”门外的声音越发急躁。 秦牧差点疯了。 这什么家庭呀。儿子新婚之夜,公公拼命敲门。儿媳妇都说了不方便开门,这做公公的还不依不饶死缠着不放。自己做了什么孽,穿越到这样一户人家。 就算是穿越到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家庭,也并无不可,只要落地点不在这新房里面,别的任何地方,都勉强可以接受。但是偏偏自己就出现在人家新婚的洞房,而且还赤身裸体的靠着人家新媳妇。床上是死去的新郎官,门外是新媳妇的公公。 这什么狗血情节? 就算以秦牧的冷静,也一时半会找不出应对的办法。 门外越来越嘈杂,似乎这个公公带了不少人来。 邪门。 若是偷儿媳妇,肯定不能大张旗鼓带一群人。除非是别的原因。难道是捉奸?自己穿越时候好像被白光包裹住,也许这群人是被这道光引来的?倒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但是不管怎么样,管他偷人还是捉奸,自己纯粹是无妄之灾啊。现在想不跑也不行了。必须跑,还得跑的快。 秦牧借着窗户传来的微弱光亮,摸到床前,把死人的一对靴子脱了下来。 别说,虽然是古人,但是鞋子挺时尚。看起来好像高腰皮靴。穿的过程有点费劲,毕竟第一次接触,不太熟悉。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新郎官是武大郎一样的身材,却有一双大脚。这双鞋子,秦牧穿起来刚好,不大不小。莫非这是穿越福利? 有了鞋,衣服也得解决。古人的衣服就不那么好穿了。他刚才是把新郎的吉服胡乱裹在腰间,现在想要穿上,完全摸不到头绪。在秦牧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块布,短时间怎么都弄不明白。 “两位,帮我穿上这个。” 事态紧张,任潇潇也清楚,虽然新郎死了,新房多了一个陌生男人,但是一个穿衣服的男人,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男人,那还是很不同的。所以她没有言语,和小桃摸黑就给秦牧穿衣。 任潇潇心里害怕,手有点的不受控制。小桃却毫不在意,连摸带蹭,三五下就把衣服给秦牧穿上了。 有了衣服鞋子,秦牧心又定了几分。至于小桃顺势揩油的举动,那也是管不了了。 “开门开门,快给爹爹开门。” 秦牧想用桌子顶住大门,不过这只能躲得一时,躲不了一世。在人家屋子里,三面是墙,一面堆着人,自己能跑哪里去?所以干脆放弃堵门的计划,悄声的来到窗户旁边。 窗户没有玻璃,窗愣上糊着一层油纸。秦牧对穿越又信了几份。 他伸手沾了点唾液,轻轻捅破窗纸,向外张望。 一看,吓了一跳。 窗外院子里面,竟然有七八个汉子,俱都举着火把,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刀子。这是要闹哪样啊。大喜的日子,怎么跟强盗进村了似的。这究竟是什么人家啊。 “大郎,快醒来。”门外公公的声音又响起来:“七娘,快开门,咱家遭了贼了,赶紧叫起大郎快走。” 任潇潇不知什么时候也凑到了秦牧身边,有样学样的捅破窗纸向外看着。 院子里面刀光火光一片,把任潇潇吓的浑身哆嗦。这是要砍了自己吗?难道连公堂都不过一下了?审也不审就要问斩?可怜那些状元郎…… 不过转眼听到公公说遭贼了,任潇潇立刻就放松下来。看来不是捉奸,也不是追究自己,只是来了贼人,公公要带自己和新郎官跑路。可是她转念一想,还是不对呀!新郎官还能跑吗?早死的透透的了。 如果自己打开房门,公公进屋看见儿子死透了,再看见一个陌生男人,那不用说,先不管贼人,也得宰了眼前这一对。 这可怎么办才好? 她不由得望向秦牧。如今是一根绳上两个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秦牧脑袋一个有两个大。 怎么偏偏今晚遭贼呢。大宋这治安也太不靠谱了吧。 新婚夜啊! 人间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洞房花烛夜遭贼,你说得多腻味。这得对新郎新娘这对小夫妻造成的多么大的伤害,一百吨够不够?更何况牵连到自己。自己没招谁惹谁,穿越也不是主动要求的,就这么懵懂懂的被牵扯进来,简直万吨伤害从天而降。 他举目四望。 房梁太高,估计有三米多,自己肯定跳不上去。床下倒是有空间,但是毫无遮拦,空荡荡的一眼能看到多半个空间,就是一个小姑娘藏里面都够呛,别说自己了。 关键这都不是事。如果这形似武大郎的新郎官没死,怎么都好说,就算凭空多了一个男人,但是新郎官在,往大了说,不过一个小偷小摸而已。可是现在他死了。他死了,自己就从小贼升级为杀人凶手,再加上这一身新郎的衣服,又可以兼一项“荣誉”:奸夫**。 当然奸夫**,肯定不能是自己一个人。奸夫是自己,**是任七娘子。还真就是谁也跑不了。 这可如何是好。 秦牧不禁有点埋怨任潇潇。 你就不能再等等吗?等我穿越完了,离开之后你再杀人。 任潇潇要知道秦牧的心思,那绝对气炸了肺。 她本来都收手了,如果不是秦牧从天而降,一脚把剪刀踩进新郎官胸口,新郎官根本死不了,现在哪能落到如此的境地,左右都是个死。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任潇潇小脸越来越白,身子开始打摆子一般颤抖起来。 秦牧也额头见汗。实在是无解的局面。 “砸开!”门外的公公忍不住了。 万没想到,自家儿子娶媳妇的当口,闹出这样的祸事。 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偏偏是今天,就这个夜晚,一群佃户造反了。以吴强领头的几十个汉子,拿着棍棒刀枪,叉子靶子,一路杀进了吴家大院。 连杀带烧,打了吴庄主一个措手不及。 今晚儿子大婚,护院的家丁都喝了不少,正醉醺醺的,完全挡不住佃户的进攻。没多久人家已经杀进了中央,连片的房屋已经起了大火。 还好吴庄主为人精明,知道轻重缓急。这时候也顾不得其他,只叫了身边的几个护院,着急忙慌的来到儿子的院子。 幸亏吴强等人是从西面进来,新郎官的新房在东跨院,现在还一点没被波及到。儿子虽傻,却是吴庄主的心头肉,那是毫毛也不能伤的。所以他连妾室都没顾得上管,直直的就来救儿子。 眼见怎么叫都不开门,吴庄主也急了。 砸开! 逃命要紧,这时候哪还管的了什么伦理名节。 两个身形壮大的护院马上冲了过来,以身子当攻门的木头,一下,一下,拼命撞击着房门。 房门眼看着就要被撞烂。 此时的秦牧,却莫名的有点想笑:“人的思维一旦固化,真是太可怕了。明明窗户比门脆弱的多,却偏偏没人想得起砸窗户。” 任潇潇如果知道秦牧现在脑袋里的想法,估计会掐死他。 都什么时候了,火烧眉毛了,你还觉得人家傻不成?他们要是聪明的话,我们现在都死翘翘了。 还好,任潇潇无论如何都猜不到秦牧脑袋里面的想法,所以也就没先给秦牧抓个满脸花,让秦牧临死前尝尝,女人的暴怒。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任潇潇只急的跺脚。 ------------ 第七章 高科技的低级应用 吴强是吴家庄吴庄主的佃户。 吴家庄大部分百姓都是吴庄主的佃户,就好像吴家庄大部分土地都是吴庄主的一样,那么完美统一。佃户也分层次,吴强无论依照什么规则分类,都是最低等的一个。 他没有自己的房子,租住的是吴庄主的房子。上有破瓦,挡得住阳光,遮不住雨水。下有牲口棚,养着一头耕牛一匹战马几口肥猪。不过这都是吴庄主的财产,他身兼三职,牛倌马倌猪倌。虽然重任在肩,吴庄主却不曾给他半个大钱。因为这都是吴强欠庄主的。 吴强既然姓吴,又居住在吴家庄,打根子上论,百年前也还是吴庄主本家。几年前,吴强也有三间瓦房,几亩薄地。自从老娘患病以后,为了给娘治病,吴强卖了房子又卖地,最后连唯一的妹妹也卖出去了,又欠了庄主一屁股债,还是没留住老娘一条性命。 自此以后,吴强就只能全身心的为庄主卖命做工。春种秋收,冬夏徭役,一年辛苦到头,除了落个勉强饿不死之外,剩不下几文钱。如果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下去,吴强也许会在某年某月某日,年老力衰,冻饿而死,也算是个了结。可今春,朝廷又多征了一笔讨贼捐。说是南方有方腊作乱,朝廷要发兵讨伐。发兵就要用钱,用钱,就得吴强这样的千千万万个百姓掏出来。 吴强早就被压榨的半文钱都没有,哪里还拿得出一百文。可朝廷不管这个,庄主不在乎这个。管你拿得出拿不出,反正朝廷要钱,就向庄主开口,庄主二话不说,吴家庄人人有份,谁也逃不了。能拿出钱的,还算走运,拿不出来的,女的卖身,男的,充军 大宋朝,一无所有的男人,也就这点价值了。 吴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终于在这个夜里,吴家庄庄主儿子大婚的日子,带着一批穷哥们,杀进了吴家大院。 过程意外的顺利。往日里趾高气昂的护院家丁,完全没有防备,一通乱棒,再加上四处点火,吴家大院就烧起来了一半。吴家的男女老少,简直被吓呆了,胆小的呆呆坐着等死,胆大的也不过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吴强一边吩咐人去抢劫财货,一边带着几个最好的兄弟,四下寻找吴家庄的庄主。 最黑最坏的,就是这人。吴强认为自己和兄弟们变成如今这个鬼样子,全是吴庄主做的孽。今晚,所有的仇恨,一并报了吧! 他在大院里面四处乱撞时候,吴庄主正拼命的在砸门。 东跨院,新郎的新房,房门眼看着一点点被撞的走样,连撞再砍,房门已经挤出来很大一道缝隙,眼看只要再加一把力,房门就塌了。 任潇潇早就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平时万般的精明,在明晃晃的刀子面前,没半点用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何况她还不是秀才。一个小娘子,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个官身。 小桃也傻了。这真是天塌地陷了。只要吴庄主冲开大门,看见自己的儿子胸口插着剪子,死的透心凉,那他还能留我们几个活命吗?用头发想也是不能了。 可怜小桃这一生,才摸到郎君细腻光滑的大腿,还没尽情享受那让人心跳的汉子味,就要入土了。 也罢,至少临死,还能和小娘子,秦牧郎君在一起。死了,也值得了。 小桃临死之前,反倒放下了一切。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死了,反正活着不能白活。于是小桃转身保住秦牧道:“秦郎君,和奴奴一起死吧。” 秦牧正凝神看着外面的动静,冷不防被小桃这一下,差点摔一个跟头。冲击力太大了。 “呸!谁说要死了?”秦牧一把抓住小桃,顺手也扯过任潇潇:“我没死,谁都不许死!” 任潇潇听了这话,崩溃的心理突然有了一些秩序,能哆哆嗦嗦的发出几个字了:“你,你,说,咱们可以,不死?” “我没说!”秦牧立刻摇头否定。 任潇潇白眼一翻,差点晕死过去:“那你刚才又那样讲。是什么道理?” “我说的是,我没死,谁都不许死。”这时的秦牧,突然展颜一笑,好像阳光洒入冬雪,任潇潇和小桃的心,莫名的有了一丝生机。不管这男人颠三倒四说的什么,只看到这一副笑容,就好像天大的危险,也都不算事了。 “快点给我砸开!”吴庄主咆哮着。他人到中年,但是耳不聋眼不花,早听着远处吴强的声音,正越来越靠近这里,哪能不着急呢。 哐当一声,大门四分五裂。 吴庄主一把推开眼前的护院,小跑着进到屋内。身后护院跟着一拥而入。 “啊!我的……”只听得吴庄主大叫一声,突然就呆在了当场。 这声音简直不是人声。尖锐中夹杂着恐惧,远远的传了出去。 吴强给吴庄主干了这么多年的活,早就熟悉了他的声音,听到之后,立刻调整方向,直奔东跨院而来。 吴家庄上下几十口子,院落重重叠叠,但是整体来说,也就中间大院和东西两院。吴强已经杀到了中间,到东跨院不过是几十步。他心口一团怒气,随着火光越来越暴躁。 老娘的死,妹妹的被卖,失去房屋,失去田地,这么多年的当牛做马,一切的一切,都着落在吴庄主身上。今夜,他吴强就要把所有公道都讨回来。 三步并作两步,吴强跨入了东跨院。 谁知道才跨进院门,就见正房里面噗噜噜的跑出一票人来。一个个脚歪眼斜,握着火把的手不断颤抖,地上的影子也胡乱扭曲,仿佛失了魂魄一般,直愣愣的向着吴强一行人冲过来。 借着火光,吴强看的清楚,打头的正是吴庄主这老儿。 “你这腌臜老儿,纳命来吧。”吴强大吼一声,手里朴刀直取吴庄主的颈项。 吴强正当壮年,又一直喜好武艺,对付一个半老的老头,完全不用担心失手。只是他看吴家护院也是不少,足有七八个人,和自己身边兄弟差不多少,所以不敢拖延时间。一出手就是搏命的招式,同时也防着那些护院的救援。 谁知道那些看家护院的家丁,仿佛就跟没看到吴强一样,没看到他的人,也没看到他的刀,脚步虚浮,却片刻不停的叫喊着,绕过他们身边冲出了院子,跑的不知道有多快。 这等好机会吴强那能放过。 只一刀,吴庄主脑袋就离开了脖子,喷洒着一捧血迹,滚落地上。 吴强预计中的厮杀根本就没有发生,这让吴强和他的兄弟们有点摸不到头脑。 “吴大哥,你看!”有个兄弟突然指着地上的人头,对着吴强带着颤音叫道:“这是咋啦?” 吴强低头望去,只见吴庄主的人头翻滚几圈之后,恰好卡在一处石缝里面,没有倒地,反倒如生前一般直立着。脸上的肌肉扭曲在一起,双眼还睁的大大的,眼神中满是恐惧,仿佛在躲避什么东西,即使只剩下个脑袋,也在拼命向前逃窜。 一股冷意从吴强的脊椎升起。 鬼! 这院子里面有鬼! 若非有鬼,那些护院怎么能吓的如此模样。 吴强望了望周围的兄弟。众人无疑都想到了一起,眼神中同时泛起了惧意。院子中,不知不觉沉寂了下来,每个人连手指也不敢动一下。 “桀!桀!桀!”突然之间,一股难听至极的声音响起。 吴强下意识的抓紧手中刀,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里正是吴庄主一伙人逃窜出来的房间。房间里面昏暗漆黑,什么都看不清楚,又恍惚似有一些东西,影影绰绰的动着。 “谁在装神弄鬼,给爷爷滚出来!”吴强是这群人的头领,自然不能就这么认怂。他仗着自己年轻气盛,虽然心底怕的要命,也勉强控制着身体,没当场转身逃命。 “哦,桀!桀!桀!”那声音又响了起来。吴强等人听在耳中,就好像残破的锯子,在石头缝里面拉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一干人中胆小的已经腿肚子转筋,几乎瘫倒。 “你,要,我,出,来。” “出来!”吴强纵然再大胆,也不敢给鬼当爷爷,不知不觉嘴上都怂了一半。 “你,让,我,出,去,那,我,就,出,来,吧。”恐怖的声音再次想起。吴强收回指向前面的刀锋,颤悠悠横在胸前,脚下忍不住退了三四步。 那房间的大门破烂不堪,偏偏两旁的窗户完好无损。鲜明的对比,说不出的诡异。 吴强勉强稳住自己心神,使劲望向房内。 突然,房间内走出一个怪物。 只见他膀大腰圆,魁梧无比。 若是一个人膀大腰圆,吴强当然不会害怕。可这怪物不是人啊。这世上哪有人长着两个脑袋。 这怪物一个脑袋死人一样垂着,眼睛鼻子嘴巴,血红的颜色,一股又一股流淌;另一个脑袋倒是正常,但是嘴里却伸出一只手,那惨白的手指,正对着吴强等人,仿佛下一刻就要从嘴里伸出来,掏出他们的心肝肚肺。 吴强发一声喊,转头就跑。眨眼间院子就没半个人影,只剩下一地的火把刀枪棍棒粪叉子。 “桀!桀!桀!”秦牧从嘴里掏出那个人手,扬天大叫。 “求你别叫了,人都跑光了。再叫下去,你吓不死别人,把我们先吓死了!”任潇潇颤抖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秦牧赶紧撤回屋内,把房门虚掩上——想关也关不了,早就被砸烂了。 任潇潇和小桃蜷缩在角落,根本不敢靠近秦牧。 虽然这一切也有她们的帮手,可现在看起来,秦牧还是妖魔鬼怪一般,即使知道底细的她俩,也浑身乱颤。 就在破门前,秦牧飞快的对着两人说了一句话:“装鬼!” 任潇潇和小桃完全不知道秦牧是什么意思。好在秦牧根本就不跟他们废话。他一把抽出了尸体上的剪子,然后发疯一般的剪下了新郎官的一只右手。本来他还想把另外一只手也弄下来,可是实在是时间来不及了。 然后随手沾着新流出来的血迹,把新郎官打扮一番,弄的五官出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时候秦牧充分发挥了原来电脑作图训练出来的技能,简单几个处理,就让一个普通的死人头变得恐怖异常。要知道当时为了赚钱,秦牧可是什么活都接的。像这样处理个图像,太小意思了。 接下来就让任潇潇和小桃帮忙,先把自己衣服脱掉,再把武大郎捆在自己背后。这一步稍微费了点时间,毕竟武大郎死了一段时间,身体有点硬。不过还好,这是任潇潇的新房,趁手的家伙事还有。像布匹绳子什么的,都不缺。 三两下把武大郎斜背在背上,然后再穿上新郎官的衣服,于是一个身子俩个头的怪物,就这样被创造了出来。 同时,秦牧也没让任潇潇和小桃闲着。人血管够,技术现成。再几笔把俩姑娘变成俩女鬼。只靠化妆,当然差点意思,但是秦牧来自后世,见多识广。那些街头魔术看的多,也知道一些障眼法。 正好这时候的衣服宽大,他让两人分列左右,同时一板一眼的给她们摆好姿势,再加上几块沾血的白布,弄的俩人上半身和下半身,好像分开两节一样,中间似乎没有东西连着。 秦牧自己在站在正中间,把一截断手咬在嘴里。 其实整件事最困难的反倒是这一下。毕竟一个人的腕骨也是很有直径的,武大郎身材短促,腕骨却是不小。不过为了活命,秦牧也豁出去了,在险些噎死的情况下,成功的叼住这只断手。 吴庄主急急忙忙的冲进屋里,火光摇曳之下,只见这么一副人间地狱的模样。一个双头鬼,两个断身鬼,不死不活的盯着自己。 任潇潇和小桃这时候早就吓傻了。若非秦牧特意安排她们靠着床站立,这俩早就先瘫软了。可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的颤抖。 她们不颤抖还好,一颤抖,反倒好像断身鬼活了过来,把吴庄主一伙吓的吱歪乱叫。 秦牧也有点受不了了。毕竟人生第一次,嘴里咬着一个人的手,还是自己亲手取的食材,可说新鲜至极。他忍不住喉头犯恶心。一时间只想吐出来。 这下可不得了。要说断身鬼双头鬼是非常恐怖,已经把众人吓得魂飞魄散了,但是比起嘴里长手,那还是小巫见大巫。 不管怎么样,断身也好,双头也好,总是大概齐有点人样。可是嘴里长手这画面,完全反人类了。 别说大宋的百姓,就是回到二十一世纪,放在游乐场鬼屋里面,也能吓死个人。 崩了,全崩了。 吴庄主和家丁当时就傻了,于是被吴强讨了便宜。 偏偏吴强讨了便宜还不走,只逼得秦牧再出杀招。 先掏出那只手,模拟出几声怪叫。二十一世纪啥恐怖片没有?秦牧想都不用想就给吴强来个超时空享受。 吴强显然是欣赏不来,一看见双头鬼出现,撒丫子跑个没踪影。这些人连抢来的财货都不敢带了。被双头鬼看上的东西,世间凡人,谁敢抢? “桀!桀!桀!”秦牧怪笑一声。 任潇潇和小桃齐齐打个冷战。 “你们猜猜,我是谁?” ------------ 第八章 和尚还俗 吴强等人逃走后,吴家庄勉强恢复了秩序。救火的救人的,哭嚎声喝骂声,直到黎明来临,吴家大院依然乱成一锅粥。 吴庄主死了,死在吴强手下。 吴庄主的独生子也死了,自然也是死在吴强手下。 那么问题来了。吴家已经没了正经姓吴的,这诺大家财该归谁呢?若是早一天发生这等事情,自然有吴家远亲来继承财产。当然这只是大宋法理上的规矩,实际上一笔财产没了主事人,自然变成一块大肥肉,有权有势者分之。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吴家人,靠边站吧。 现在却不能这样分,因为吴家还剩下一个寡妇:任潇潇。虽然进门第一天就死了官人和公公,可说克绝了全家,但是法理上来说,剩下这庞大的家财都归她所有。 如果任潇潇不姓任,只是个小门小户的女子,也就没了许多麻烦。小门小户,人微言轻,想要守住这块肥肉根本不可能。可是她偏偏姓任,城里任家的正牌小娘子,虽然是庶出,那也是正经大户人家出身。任凭谁想要咬这块肉一口,都要掂量掂量任家的份量。 任潇潇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大早上起来就坐着马车回了娘家。吴家庄留下几个陪嫁的丫鬟家丁,看管住场面就可以了。当务之急,还是得和家里长辈商量个办法。吴家出了这么大事,她自己没法拿主意。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她不得不多留人手,免得被人偷空了。所以只带着小桃和秦牧,三人一起回城。 秦牧如今和任潇潇关系大不相同。 二十一世纪的人际关系有四大铁:一起扛过枪 一起同过窗 一起分过脏 一起嫖过娼。 穿越到千年之前,依然是定律。 他们俩一起躲在屋里担惊受怕,算是扛过枪;一起合伙完成杀人事件,按说也是同过窗﹎牢狱铁窗;分赃嫖娼,前一个没赃款可分,后一个性别不合适没法一起干。就是说,四大铁,他们能干的都干了,而且还是最关键的两大铁。所以秦牧从乡下蛮子一跃而成任府家丁。还不是外围下等的家丁,而是贴身贴心的那种。 任潇潇可不敢放跑了秦牧。毕竟自己小辫子还攥在他手上,彼此心知肚明,那剪刀是怎么回事。虽然事后秦牧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出现,造成了武大郎意外死亡,让任潇潇被动变成“潘金莲”,但是凶器可是任小娘子事先备好的,怎么说她也是有杀人计划,自己只不过是意外的推了那么一下。 从结果来说,任潇潇心底别提多欢喜了。这简直比她能想到的最好结果还好一万倍。 傻新郎死了,连公公都跟着死了。不出手则以,一出手死一家,这很和任潇潇的脾气。吴庄主原配,也就是新郎官的亲娘,早就故去。如今吴家庄能管的了任潇潇的,一个也没有。 虽然吴庄主妾室还有一堆,但是宋朝的妾室毫无社会地位,基本就是高级丫鬟,经常被买卖被当礼物送人。她们又没生个一儿半女,完全没有可依仗的资本,能讨得任潇潇欢心不被赶出家门就烧高香了,哪还敢有什么非分的想法。 如今的吴家庄,实际上已经姓任了。 任潇潇从新媳妇一枚,一跃而成吴家庄新庄主,地位蹭蹭的飞一般涨起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秦牧也就鸟枪换炮,发达起来。毕竟刚来到这个时代,他是光溜溜连线头都没一根,而现在的他,青衣小帽皂靴,干净利落潇洒,轻松的跟在任潇潇的马车旁边,一边挽着拉车的牲口,一边看着四处风景。 这是他第一天切实看到大宋的乡野。 一条黄土路,比轿车的宽度略宽,如果并排两辆绝对错不开。路面基本平坦,路边是不太高大的杨树,杨树外面就是麦田。不过这麦田却和后世不同。 后世的麦田,整齐划一,一畦一垄,好像排列整齐的军队。而如今大宋的麦田,就好像一匹补了又补的破布,一块又一块大小不一的形状奇怪的麦地,东西南北杂乱无章拼接在一起。看起来很有丐帮百衲衣的风采。 秦牧没种过地,也不知道地里的麦子长势如何。只是看起来黄橙橙一片,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 小桃走在秦牧身边,满眼是星星,心里扑扑的跳的欢快。毕竟,小桃也参与了一切,也是四大铁的关系。她自己觉得和秦牧完全可以说是一家人了。共犯,懂不懂?小桃可是知道的,这就是一伙。 “秦郎君,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呢?是不是才还俗?”这时代的男人是蓄长发的,秦牧的板寸发型,在宋人眼里,和光头没区别。所以小桃很奇怪。 秦牧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后世的首都也就是如今的幽州。想来不管千年之前还是之后,口音大概还差不多吧。既然秦牧改不了口音,那就设置出身地:“小桃姐英明。”先拍个马屁:“前阵子我在幽州当和尚,世道太乱,这活干不了了,只好还俗,想来京城碰碰运气。” “刚巧就来到吴家庄了是吧?” “是。”昨天可说忙了整整一夜,秦牧一直没找到时间解释自己来历,毕竟凭空掉下一个活人怎么也是太惊悚:“没了盘缠,又渴又饿,只好做了一回梁上君子。” “是房梁上的汉子?”小桃毕竟是丫鬟,还以为梁上君子就是在房间大梁上面的男人。 “也可以这样说。”秦牧解释道:“吴家庄这么多人,我也混不进来呀。所以只能走房顶。不难走,揭开几片瓦,然后进到屋里,藏在大梁上,再把瓦片盖上就可以了。” “你是要偷吃的吧,郎君肯定是饿坏了。不过你下次要再偷吃的,不要去正房,要走厢房。厨房哪有放在正当中的呢。”小桃听说秦牧挨饿,顿时同情心爆发。 “小桃姐说的太对了。我要是早听到小桃姐的话,也不至于……”秦牧心说我巴不得躲开你们远点呢。 “小桃,你个傻丫,他说什么你信什么。”车厢里传来任潇潇不屑的声音:“偷吃而已,用脱的精光吗?” 如果是面对面,任潇潇一个刚结婚的小媳妇,还没进化到生冷不忌的大娘级别,肯定不好意思说的这么露骨。不过隔着车厢,就没那么多忌讳,而且任潇潇也必须打探清楚秦牧的底细。 “七娘子说的有道理。”秦牧一挥缰绳,让马车加快点速度:“小娘子家境殷实,自然不知道草莽中人的艰苦。为了吃饭,总得吃苦。如果穿着衣服当贼,行动起来太不利落。碰着个锅碗瓢盆的,闹出什么动静,可就麻烦大了。” “哼,你当我是傻子?你不穿衣服,袋子也不拿一个,偷了东西怎么拿走?” “小娘子不知,这倒是我独有的特点了。”秦牧耐心的编造理由:“我和别的贼人不同。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金银财宝于我如浮云。我只求一餐半饱。有吃的就吃,吃完了就跑,我也不拿百姓一针一线,这点觉悟,贫僧还是有的。” 任潇潇觉得秦牧很有趣。即使说的一嘴外地口音,谈吐却很有文采,绝不是大字不识的乡野村夫。想来他和尚的身份是真的。除了当和尚,任潇潇想不出他还能在哪学的这些,更何况这年头除了天生秃顶,否则只有和尚才没头发。 “那你昨晚……”任潇潇说了一半,又有点害怕起来。昨晚的一幕一幕太吓人了。就是现在走在阳光下想起来还有点肝颤。 “正是和尚本事。”秦牧解释道:“佛经讲述十八层地狱,每一层都有各种恶鬼。庙里这样的雕塑有许多,昨夜情况紧急,所以也不得不如此。对于小娘子的官人遗体,本僧没有半点不敬,事急从权,迫不得已,还望任七娘子见谅。” 他不说还好,一说起昨晚的“武大郎”,任潇潇和小桃俩人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看着秦牧的眼神都变了。昨晚她们亲眼看见这个和尚拔出剪刀嘁哩喀嚓就把新郎官的一只手给弄下来了。如果不是当时门外吴庄主一伙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她们早跑的没影了,哪敢和秦牧待在一起。 “没事没事,过去的别提了。”任潇潇赶紧拦住秦牧,可别再说手的事了。 “是呀,尘归尘,土归土。”秦牧微微一笑不再言语。昨天趁乱他就把吴庄主父子扔到厢房,一把火连房子带尸体都给烧了。毁尸灭迹,点滴痕迹也不留。 不知不觉,韩城县的城墙出现在秦牧眼前。 “记住,以后你别摘帽子,旁人看不出你没头发。”进城前任潇潇再次叮嘱了秦牧。 ------------ 第九章 无妄之灾 秦牧站在城门之前,只觉得门洞幽深,城墙高大,不由自主的泛起一股无能为力的感觉。 这和他在二十一世纪逛古城的感受截然不同。当时,不止是秦牧,包括所有的游人,没有一个对古城墙表现出敬畏之心。实际也没办法敬畏。那时候城门前站的是检票员,他们手里可没提着枪握着刀死盯着游客。而且后世的城墙纯粹就是风景,你想上就上,没人拦你,只要肯掏钱。 容易得到的,很少有人会珍惜。就好像饿了就买个馒头吃,你会珍惜馒头吗。但是如果三天没吃饭了,眼前只有一个馒头,需要用全部身家去换,而且换完以后还就再没有吃的了。你看会不会珍惜这个馒头。 但是到了宋朝,一样的城门,一样的城墙,意义完全不同。这可不是给钱就让上的地方。城墙不是风景,而是御敌的防线,是保命的手段。看看城门前的兵丁,还有城头飘扬的旗帜,自然泛起肃杀萧瑟之意。 小桃缴了入城税,一行三人穿过城门,再穿过瓮城,来到了城内。 按照秦牧的估计,从吴家庄到县城,大概不到十公里。 任小娘子这架马车制作很精巧,从车辕到车身到车轱辘,每个部分都很细致。就连马鞭子都有一个对应的孔,停车时候,可以把鞭子握把插在里面,非常方便。 鞭子插入孔里的部分近乎垂直,于是出发之前,秦牧用指甲在鞭杆的影子位置做了个标记。进城之后,再把鞭子插入孔里,现在的影子和之前的标记有个夹角,大概三十度左右,按照经验,应该有两个小时。秦牧虽然赶着马车,但是他和小桃都是步行,步速略快于平时速度。秦牧知道自己快速行走时候,大概四十五分钟五公里;从吴家庄一路行来,比自己穿越前快走的速度要慢一些,估计五十到六十分钟五公里。所以吴家庄到县城,大概齐十公里左右。 老马识途。进城之后,不用秦牧驱赶,那马拉着车子走走拐拐,穿过熙攘的大街,很快就来到一处宅邸前。门前有一排条石做的台阶,台阶上大门敞开,门上是一副匾,写着任府两个大字。 到任七娘子家了。 小桃让秦牧把缰绳交给出来迎客的家丁,然后挑起车帘,搀扶着小娘子下来。 任潇潇心里着急,也不多说,只招手让秦牧跟上,当先进了任府。 秦牧跟在主仆二人身后,一路四处观瞧。青石板的路,干净整洁,两边有几株丁香,正开的茂盛,庭院里面充满恬淡的香味。 任潇潇转身进了一个院门。小桃落后几步,拦住秦牧说道:“秦郎君,里面是内宅了,你不得进去。”说着伸手向旁边一勾,立刻跑来一个家丁:“小桃姐有何吩咐?” “带这位兄弟到厢房歇着,茶水点心伺候。”说完,小桃轻轻捏了捏秦牧的衣袖,小声嘱咐:“任员外规矩大,你切莫乱走动,乖乖听话。” 任员外就是任潇潇的爹,任若虚。韩城县的任员外,人到中年,早已经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成行,按说应该没什么烦心事,可今天的任员外却脸色不虞,坐在客厅里面,半晌都没有言语,只静静的望着窗外。 又过了一会,任员外的大少爷匆忙走了进来。 “爹,我回来了。” “伯渊,事情办的如何?”仁家大少爷,名:文,字:伯渊。是任员外正妻生的长子,很得员外看重。 “朱家还是不肯通融。”大少爷脸色沮丧,隐隐有一股怨气。 任员外点点头,说道:“不急。这事成与不成,也不在你。正好小七刚回来,一起见见。” “什么,七妹今天回来了?”大少爷有点吃惊。昨天这个妹妹可才出阁,怎么今天就回来了。任文知道这桩婚事妹妹不同意,也私下替妹妹向老爹求过情。吴家庄那个傻子,哪有半点配的上任家小娘子的鞋跟,爹爹怎么会把妹妹许配给这样一个人呢。可任员外态度坚决,家里人谁都不敢反对,尽管小七一路哭闹着,婚事还是成了。可昨天出嫁今天就回门,大宋朝也没这个道理呀。莫不是出了事端? “爹,大哥,我回来了。”任潇潇人还没进门,清脆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七妹,回来啦。”任文很喜欢这个最小的妹妹,连忙招呼道:“来,这里坐。” 任文拉过一张椅子,让妹妹坐下,正犹豫着怎么开口询问,却听任潇潇说道:“爹,大哥,吴家庄闹强盗了。” “什么?”任员外本来还拿捏着长辈姿态,听得这话也有点吃惊:“闹了强盗,那小七你没有被强人伤到吧?” “没事,爹爹放心。”任潇潇快人快语。 任家父子看着她全须全尾,脸色红润,想来也没什么问题,不由松了口气。可接下来,被任潇潇一句话,又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官人,我公公,全死了。” “什么?”任员外还勉强坐得住,任文却忍不住跳了起来:“你男人你公公全死了?” “是啊,都死了。” “怎么死的?”任文焦急的问道。 “谁干的?”任员外也问道。 任文略有点尴尬。这是爹在不动声色的教育自己。人死了,什么事最重要?显然怎么死的不重要,管他掉井里还是被驴踢。重要的是其中是否关乎自家。所以弄清楚是谁干的才关键。可别是妹妹杀的吧?任文想到此处,望向妹妹的眼神都变了。他可是知道小七多敢干。 “不是我,是吴家庄本庄的佃户。穷的造反。半夜杀进来,宰了吴家父子,然后都跑了。”任潇潇一句话就让父子俩定了心。 不是小七干的就行。只是这吴家庄的治安也太差了点,虽然小七现在毫发未损的坐在眼前,但是肯定昨夜一晚的担惊受怕,吃了不少的苦。 “幸亏七妹你没事。快给哥哥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任潇潇口才便利,一讲起来,滔滔不绝。 任潇潇和小桃一去不回头,秦牧在仪门外的厢房等的无聊,心想昨天的事情那么诡异刺激,估计任潇潇和长辈要叙说许久,自己也不好在任府里面到处乱转,干等着又浪费时间,不如出门去街头瞅瞅。大宋的县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于是和那个家丁招呼一声,就出了府门。那家丁也不敢阻拦。一来是秦牧看起来眼生,他不认识,也许是七娘子在婆家新招的家丁,自己不好约束;二来小桃姐挺看重此人,他更不能得罪。反正秦牧要出门,也不是在府里闲逛,犯不了府里的规矩那就无妨。 秦牧一个人溜溜达达的来到街上,哪热闹向哪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过一间又一间的店铺,看着吃的喝的买的卖的,打把势卖艺的,挑担子卖花的。人声鼎沸,杂乱中透出繁华。真实的大宋,就这么绽放在秦牧的眼前。 他不知不觉来到了河边码头。 韩城县在五丈河畔,五丈河在城前分出一个支流,穿城而过,再汇入五丈河。如此一来,韩城县的码头就显得得天独厚了。除了京城这样的一些大城市,一般的码头都依着河畔天然设立。客人和货物下了船,离城里还有多多少少的一段距离,显得很是不便。 韩城县码头就不同了。因为有一段支流穿城而过,码头就在城内,人和货上船下船都不出城,快捷便利的不是一点半点。所以韩城县码头在五丈河上大大的有名。 从这里到京师,只有一天的船程,大部分船只都会在韩城县停留,或者打尖住店,略作休息,或者装货卸货做进京前最后的准备。因此韩城码头从早到晚都是忙碌拥挤不堪。 秦牧自然要上前看看。在想不到办法回自己时代之前,自己还要在大宋活下去。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不能一直在外围转悠。他现在已经从两个姑娘那里了解了一些当前情况。现在的宋朝,京师还是开封,没到临安。以秦牧贫瘠的历史知识他也知道,现在的京城,也就是大宋开封府,正站立在全世界的巅峰,被人称作天上的城市。繁华热闹冠绝全球。他当然要去看一看。现在没有高铁也没高速公路和汽车,人员流动最快捷的是走河运。即使现在不能去京师,也要了解一下船运。 在秦牧看来,韩城码头有点狭小。顺着河岸只能能依次停泊四五条船,更多船只只能排队在河里等候。密密麻麻的搬运工走上踏板,来到船上,搬起各色货物,再颤悠悠的踩着踏板上岸,把货物放到各种车辆里面。装满货物的车辆,或者人推或者牛马拉着,离开码头奔向城里各处。 繁忙却不混乱,看起来到还是秩序井然。 然而秩序马上就将给秦牧展示全新的一面。 在码头西边,有一个小棚子,棚子离突然爆发出激烈的争吵。 “朱俭,直娘贼!”一个高大的汉子指着对面人的鼻子骂道:“老子的船排了这么久,凭什么让别家船先卸货?” 那被骂的人,正是朱俭,韩城富豪朱家的四少爷。他阴阴笑着,也不睁眼看对方,歪着头回道:“任老三,码头是我朱家的,我说让哪个先,就是哪个先,你算什么东西,来老子地头吵吵。” “直娘贼。”高大汉子是任员外三少爷,任英,他负责任家船队货运管理,今天收到下人通报,说自家的货船被耽误在码头没法卸货,立刻就从家里跑了过来:“你那点子小心眼,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不就是春满楼的花大姐那点屁事吗。” “你说是,那就是吧。”朱俭也不怎么反驳。 “二十贯,老子也就和花大姐喝了顿酒,还没梳拢她。我今天给你个面子,花大姐让你先了,你别给我的船找麻烦。” “花大姐脑袋上写着任字吗?她又不是你任家家养的,我朱四需要你任三让?老子有的是钱。” “好,算你狠。我任英也撂下句话,春满楼老子从今天起不去了。你马上给我安排卸货。”任家的生意做的很大,但是主业是各色果品。五丈河沿岸,方圆几百里地的出产从乡间山里逐渐汇集到河边,再整理装船,一路运到韩城。 这个时代,乡间根本没有再加工深加工能力,果实摘下来之后,必须尽快运到大城市,发放到市场,否则很快就破损败坏卖不出去了。但是一路运输,又是在河上漂泊,总有磕磕碰碰,所以大宗果品都要在韩城集中处理一下。品相好的,直接发送京师,只一日路程,不用太过担心,至于次一等的,可以发往周边小一些的城镇,再等而下之,那就需要制成各色干果蜜饯了。 正因为如此赶时间,任老三才会在朱老四面前舍了面皮。实在是果子耽误不起时间。按惯例昨天这几船货就应该运到任家库房了,可谁知道硬被朱老四卡着,到现在船还靠不了岸。青楼倌人重要,还是任家的货重要,任老三还是分的清楚。 “啊呸!你这撮鸟。你去不去春满楼干老子何事。老子的规矩,就是你的家船靠后站。别说你个泼才,就是你老子来了,我朱四也是这句话,靠边凉快去吧。”朱俭鸟都不鸟任英。 任英肺都气炸了。他可是任家老三,韩城县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本来就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若非为了家里生意,怎么肯对着朱老四低头。可眼见自己低头了对方还不罢休,甚至连他爹都给连带辱骂了。这哪还压得住火气,顿时捏紧拳头,一拳就砸在朱老四脸上。 朱俭被砸的一个跟头,鼻血长流。 “混蛋,你们都是死人,看戏的?”朱俭捂着鼻子骂道:“给老子打!” 他身边一群朱家的家丁立刻挽着袖子冲了上来。 任英也不是吃素的。他回手一招叫道:“干死他们。” 于是一群任家的家丁也呼啸而上。 码头上顿时乱作一团。两拨人拳头棍棒起飞,顿时鸡飞狗跳,惨叫一片。 秦牧一看大事不好,赶紧脚底抹油就想溜。 这场面太刺激了。在二十一世纪,尤其在首都,哪有机会看到这么大规模的群架。两边各自几十条汉子,喝骂着拳拳到肉,棍棍生风。赶紧有多远跑多远吧。 “那小子别跑。” 秦牧还没弄明白,就被人一拳砸在脑袋后面,只打的他眼冒金星。 “任家的狗腿,哪里走。”两个同样青衣小帽的家丁张牙舞爪就要给秦牧一顿暴打。 秦牧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他可不是外人,衣服上正大大缝着一个“任”字,就好像对方衣服上一个“朱”字,同样明显。 坏了菜了。他被当作任家的家丁被揍了。可是去哪说理呢?自己这身衣服摆明就是任府的出身。 朱家码头是朱家的重中之重,向来维持秩序的家丁不少。三四个朱家的打一两个任家的,还有富裕。这群人打惯了的,场面门清。一看秦牧这样的小白脸,就是菜鸟中的菜鸟,柿子要捡软的捏,立刻又冲过来俩人,都提着棍棒。 秦牧很想说:“我新来的,不干我事,我就是一看热闹的。”但是谁会理他。 大棍子带着风声,就向秦牧砸了过来。 ------------ 第十章 混乱的码头 国人好热闹。千年以来,都没什么变化。 码头上层层叠叠围满了人,却很大方的把中间场地让了出来。跟看猴戏似的,外面一圈,中间一块空地。毕竟人家只是想看热闹,不想挨棍子。 秦牧想跑就难了。四周完全没有空隙可钻。一个个看客满脸笑容,打起十万分精神,看着免费的大戏。不花钱,还真打,过瘾。秦牧甚至怀疑,如果自己敢跑出圈子,看客能把他扔回来。 眼见四面堵了三方,秦牧转身就向河边狂奔——现在就那地方人少。 幸亏在原时空勤于健身,长跑短跑,户外室内,篮球足球,秦牧一直没停过,所以凭借良好的身体素质,竟然从四个朱府家丁手下逃出了一段距离。 看到软柿子跑的这么快,几个家丁觉得有点丢人。这不是看不起俺们吗。追! 码头拢共就这么大地方,几步路就跑到了河边。前面是河水,后面是追兵,秦牧想也不想,纵身跳上了踏板。 因为水位原因,船只泊放的和岸边有一段距离,所以上下船需要踏板。秦牧没把握一下跳到船上,所以借助踏板,一个起落,跳进了一条大船。 不等站稳,秦牧随手就抄起踏板,拼命向船上拉。 他可不想追兵也顺着踏板过来。 没有了踏板,那些家丁一时上不来船。就算他们再搬踏板来,只要自己守在这边,他们也冲不过来。拖得一时是一时。秦牧不信,朱家和任家能打到地球末日。 坚持下去,最终的胜利必然属于布尔什维克。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还没等他喘口气,就听身后有人低声喝道:“滚!” 接着屁股上挨了狠狠一脚,顿时腾云驾雾飞了起来。 这是谁啊,好大的力气。秦牧裸重七十五公斤,被人一脚能踢飞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他晃晃悠悠的从船上飞向了码头,震撼中还来得及扭头回望。 船上俏生生站着一个红衣女子,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眼神冰冷,带着一丝厌恶。 秦牧完全不敢相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 在健身房他也打过沙袋。健身房的沙袋还不如他体重大呢。就这样,也没见谁能把沙袋踢的飞起来,顶多是晃悠的幅度大点。船上女子这一脚,就相当于把沙袋从门口踢出窗户。这得多大的劲头。而且还是巧劲,否则自己飞不起来,只能被踹骨折。 飞行总是短暂的,毕竟秦牧身上没长翅膀。他越过追兵的头顶,掉在码头中央,打了个滚爬起来,竟然意外的没有感觉到多疼痛。 不用想,赶紧跑。秦牧趁着追兵没上来,向着人群就冲过去。边冲边挥舞着拳头大叫:“直娘贼,给老子闪开。” 他唯恐冲不过人群,所以现学现卖,来两句粗口给自己增添威势。 好像真有点被他吓住,人群纷纷向两边拥挤,中间露出一条通道。 秦牧大喜。打不过,还跑不过吗?只要自己跑起来,不信还有人能追的上自己。 他两条大长腿甩开了,就冲进了通道。 谁知迎面出现一人,正挡在他前进的路上。 “让开!”秦牧伸手就去扒拉对方。太没有眼力见识了,没看到我正跑路呢吗。 没想到来人不躲不闪,就那么轻松的站在秦牧眼前。眼看就要撞到一起,秦牧却眼前一花,不知道怎么就被人抓住了手臂,不由自主的转了个身子,又回到了场地內。 朱府家丁看到这小子又回来了,立刻棍棒拳头一起招呼了上来。 秦牧心说,这次是躲不过去了,连忙抬起双手交叉在头上。胳膊骨折好过脑袋开瓢。在这个没抗生素的年代,秦牧可不想给自己来个颅骨手术。 没想到的是,这几个人还没打到秦牧身上,就被人一脚一个,踹出好几米,俱都痛苦的蜷缩在地上,嚎叫着翻滚不迭。 出手的人,正是拦住秦牧逃命那个汉子。 “你这猢狲,不敢打只会逃,怎生做的护院。丢我王泰的脸面。”这人是任府护院的教头,听到消息赶了过来,却正看到秦牧撒丫子狂奔,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任员外规矩虽然大,但是在银钱上却不小气。王泰是任员外请的教头,不但月俸丰厚,逢年过节还另有赏赐。所以王泰一直尽心尽力,带领着一群家丁,护得任府阖家安全。 任府家丁在他统领下,从来是有进无退,哪有像秦牧这样见人就跑的。而且三少爷还在跟人拼命,你一个家丁反倒跑了,到底他姓任还是你姓任? 王泰感觉自己一张脸都被丢尽了。所以含怒出手,瞬间就收拾了那几个朱府家丁。 “都停手!”说话间,王泰向着三少爷的战团冲了过去。也不见他动兵器,只是所过之处,就好像热刀切奶油,打斗的双方都被震开,不多时就把混战的一团人分开两边。 “三少爷,没受伤吧。”王泰不管别的,先走到任英身边,护的他周全。 “王教头,我没事,就是这鸟人太欺负人了。”任英指着朱俭道:“揍他,出了事我担着。” 朱俭比任英矮了大半头,身体瘦小,吃了不少亏。但是驴死不倒架,根本不正眼看这边,鼻孔朝天的说道:“来呀,谁怕谁,打不死我你是我孙子。” 秦牧看的目瞪口呆。这话,熟悉,“打不死我你是我孙子”,真光棍。没想到千年之后的光棍根本没玩出啥新鲜的,只是仅仅继承了老祖宗的套路。不过他对王教头却有点惊诧。这战斗力太强大了,简直是变态级别。几十个人的混战,被他一个人就平息了。而且看起来似乎还没费什么力气。这样的人物,后世可从没见到过。 秦牧转头望向河边,那个红衣女子已经看不到了,想来是进了船舱。短短时间之内,出现两个战斗力爆表的人物,让秦牧突然觉得,如今这个时空似乎有那么点意思了。 “都住手!”不知何时,任员外被一群人簇拥着,穿过人群走了过来。 “叔平,怎么回事。”叔平是任英的字。任员外走到儿子身边,扫了一眼四周。目光所过,众人都没了声音。连朱俭也不敢炸刺儿。他敢招惹任老三,但是对任员外就万万不敢了。 “爹,朱老四欺人太甚。咱家的货早该卸了,可朱家硬压着不让靠岸,我这……” 任员外摆手制止儿子再说下去。这里不是说这些话的地方。 “哎呀,任员外,任员外。”又有一波人簇拥着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 “朱员外。”任员外转身打招呼。 来的是朱家家主,朱俭的爹:朱德庸。 “这是怎搞的,乌七八糟,成何体统。”朱德庸身材不高,藏蓝色的绸缎袍子罩住明显发福的肚子,无论何时都是一副笑眯眯的面孔,看起来人畜无害,可却是实打实的韩城富豪。他也不看自己的儿子,先喝骂一顿,然后转向朱员外笑道:“适才正和范知县喝茶,下人来说码头有点事,范公就让我过来看看,却没想到任员外也在。” “我也是刚刚过来。” “任员外,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咱们移步,我做个东道。”说着,他吩咐朱俭道:“赶紧给任员外的船卸货。” “也好,我这里才得了一些今年的君山银针,正想请朱员外品品。”任员外点头答应。 一场风波,消弭于无形。 ------------ 第十一章 怎么来,怎么回 回到任府,小桃把秦牧拉到僻静没人的地方,用热水浸湿了帕子,轻轻给伤员按摩痛处。 看着秦牧龇牙咧嘴的样子,小桃心疼不已:“不是嘱咐你别乱跑吗。怎么就不听话。” “这大宋朝的治安,可真有点够呛。”秦牧料不到在大宋的县城里面,还会被打。 “什么治安不治安的。你不乱跑,跟着我和小娘子,就不会有事的。”小桃完全拿秦牧当自己人看待。 在她想来,一起经历过那么多的事,这一辈子都撕剥不开。虽然秦牧只是个家丁,可是去看家护院和做小娘子的贴身跟班,那能一样吗? 在小桃看来,秦牧有着大好前程,只要紧跟小娘子,钱有的赚,福有的享,保不齐哪天小娘子心情好,没准就把自己许配给他了。从此俏丫鬟和俊家丁一起幸福生活。 这样美好的前景,让小桃春心牢牢系在秦牧身上。这个郎君,又漂亮又白白的,还说话有趣,办事有手段,打着灯笼也难找呀。可是这样的人,偏偏从天上掉到自己眼前,可见是月老牵线,嫦娥做媒。自己万万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好意。 “小桃姐,秦小哥,你们在这呀,让我一通好找。”那个招呼秦牧的家丁从假山石后探出头说道:“秦小哥,王教头召集大伙,赶紧来吧。” 秦牧已经从小桃嘴里知道码头上大发神威的就是府里拳棒教头王泰。听说他要召唤,看看自己身上这打扮,想想还是过去一趟。 虽然他准备略微熟悉一下大宋情况就离开这里,去京城转转,但是在走之前,他不想给任潇潇惹麻烦。毕竟他是任潇潇召进来的人,如果不守任府的规矩,自己走了当然无所谓,可是任潇潇难免被人背后议论。 不管大事小事,秦牧不愿意有负朋友。经过那样的夜晚,他把任潇潇和小桃都当作朋友。在这个时空,最先遇到的两个人,再一起担惊受怕,让秦牧心底对她们有了一丝温情。 “好的,我这就来。”秦牧说着就要起身,却被小桃一把按住。 “去什么去。七娘这就要回吴家庄,你马上去套车等着。”小桃霸道的替秦牧拒绝了。 “好的,小桃姐,那我先去了。”被小桃看入眼的家丁都是精明人,自然不会主动触霉头。王教头要发脾气,自己来找秦小哥好了。他可是听兄弟们说了,大家伙干仗时候,这家伙转身就跑,是被王教头抓回来的。想着王教头平日对兄弟们的严厉,秦小哥要真去了,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小桃早就打听清楚了码头的事,就知道王教头不会饶了秦牧,所以干脆利落的挡驾了。 她说的也不是谎话,任潇潇真的着急回吴家庄。她把事情改头换面和爹娘说过,让家人有个底,剩下还有大把事情等着她呢。最关键的,她作为吴家的儿媳,死了男人和老公,她要主持发丧。现在天气热了,尸体根本放不住,她也从心底想快点解决,早早埋了了事。 于是秦牧逃过一劫,赶着车又回到了吴家庄。 任潇潇才进大门,就有下人来报,韩城县于正县尉领着手下已经等候多时了。 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出了这么大事,庄里人不敢不上报。虽然任潇潇没安排人去县衙报官,但是吴家庄还不是她任潇潇说了算,自有庄子里面的耆长去县里报信。 县里一听,死了这么多人,连庄主都死了,也不敢怠慢,当时就派了县尉下来。若非这么大案子,哪轮的到县尉出面,顶多一个都头就办了。 县尉来的早,任潇潇却没在庄子里面,难免一股子火气。早吩咐下去,现场不许动,既然火已经扑灭了,大家都靠边站,针头线脑都不能拿,都是呈堂证供。 任潇潇就在这样情况下,对上了韩城县尉。 “县尉,请茶。”任潇潇亲手奉上茶汤。 破家的知县,灭门的令尹。这话可不是说说那么轻松。别看知县在大宋官场是不入流,放在京城都没人搭理,可是在本县之内,可说是土皇帝,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杀予夺,全在人家手上。任潇潇跟着爹爹做事这么久,自然知道轻重缓急。所以亲手调的茶汤,连带准备好各色果品,一并奉上。 虽然吴家大院房子过半都失了火,往日的会客厅不能使用,但是吴家家大业大房子也多,随便收拾出一两间宽敞明亮的房子做客厅,一点不为难。 “有劳任七娘子。”县尉于正,韩城响当当的前几号人物,和任员外自然多有往来,所以和任潇潇也不陌生。 “适才七娘子不在,我本不该冒昧祭拜令公和令官人,不过事急从权,发生这么大事,也容不得拖延。刚祭拜过吴氏父子,是私,现在要和小娘子谈的,是公事。” “奴家承情了。奴家才经了这么大的祸事,官人和公公俱都过去,实在是心痛如割,于公事上如有怠慢,还望于县尉海涵。” 于正多少也知道任潇潇这门亲事。要说任潇潇心痛,那纯属没长眼。这小娘子没乐疯了就是够有城府。哪个青春美貌的小娘子愿意嫁给吴家的傻子?现在倒好,过门第一天,公公官人全完蛋,夜里进门,大院还姓吴,早上起来,改姓任了。换谁谁不乐? 有这么大的乐事,不分润分润,也太说不过去了。 “按说吴家新丧,本不该这时候来叨扰,可是朝廷有朝廷的规矩,下官也是不得已。这点还望七娘子见谅。” “于县尉言重了。小女子自然不敢坏了朝廷规矩。” “我来呢,有两件事。第一,是朝廷的讨贼捐,万万不能拖延。本来这是吴庄主的本职,他是吴家庄里正,该当在这个月底之前办好差事,可现在吗,吴庄主不在了,这讨贼捐朝廷又该向谁要呢?眼看期限所剩不过十日,所以第二件事,就是里正一职,却该由谁担当?七娘子何以教我?” “岂敢岂敢。”任潇潇连忙起身微微颔首:“奴家哪能当的起一个教字,朝廷的事,但凭衙门吩咐。只不知衙门是否有了合意的人选?” 韩城县那么大,吴家庄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庄户,韩城县从知县到县尉,除了吴庄主哪里还知道别人。吴庄主正当壮年,办差得力,谁会想得到突然横死。 要县里定一个新的里正,还真是为难。连人头都不知道怎么选。所以于正实话实说:“人选,还真是没有。这点还得看吴家庄百姓的意思,当然,小娘子如果有合适的,也不妨谈谈。” “奴家才到吴家庄一日,自然对庄里的事务不甚了解。不过朝廷的差遣是大事,这本来是奴家公公的本职,也算是吴家的事。如今公公虽然不在了,却不能因私废公,坏了朝廷差事。如果县尉不计较奴家的女子身份,奴家愿意为朝廷尽一分力气,也算对得起公公官人在天之灵。” 任潇潇要当里长。这太出乎于正意料了。大宋朝没这个规矩呀。哪有女子当里正的。 可是转念一想,却也未必不成。因为朝廷这笔讨贼捐要的太急,如果从吴家庄再挑人,耽误时间不说,还未必办的成事。谁不知道收税的艰难。自来各个村落的里正都是村子里面的强人,可说是说一不二。没有这样的本事,怎么能收的上来银钱。 吴家庄这么多年就吴庄主一个声音,他说东就是东,他说西就是西,骤然换上旁人,哪有这样的权力。 没有这样的本事,银钱就收不上来,收不上来就完不成韩城县的讨贼捐,范知县面子里子都过不去,考绩上肯定会被重重记上一笔,某年某月某日,朝廷捐税没有完成。如此一来,知县生气,自己日子也不会好过。 所以眼前最要紧的不是谁当里正,而是先收上钱来。 于县尉仔细琢磨着,突然发现任潇潇话里有话。小娘子并没有直接说自己要做里正,她只是说“为朝廷尽力”。为朝廷尽力和做里正,仔细想想,其实完全是两码事。不做里正,一样可以为朝廷尽力。 于县尉不禁眼睛一亮。小娘子好本事呀。这意思是说,里正可以暂时没有,但是银钱我负责收起来。虽然里正不是朝廷命官,但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位置,这位置如果交给一个小娘子,朝廷且不说,知县脸上须不好看。 现在小娘子的提议完全避开了里正问题,只干活不要位子,好,很好! 不过如此好事,那岂能没有条件。毕竟任潇潇也不欠他于县尉什么。 “任七娘子果然名不虚传。人中龙凤,肯为朝廷分忧解难,佩服佩服。” “应当,应当。”任潇潇谦虚道:“奴家的公公官人俱都被贼人所害,朝廷要讨伐这些贼人,征集钱粮,奴家自然心甘情愿。也算是为奴的公公和官人报仇。” 于正心说,你家公公把自家佃户压榨的快死翘翘了,哪里赖得着江南的贼人。不过这话当然不能说,他呵呵一笑说道:“小娘子勇气可嘉,只是时间紧迫,却不知小娘子可有些什么打算?” 于正这话说出来,就是肯定了任潇潇的提议。里正先不管了,暂时不定。否则这边让任潇潇办事,那边县上定了个里正,到底还办不办事了?究竟谁说话算呢? 任潇潇既然答应了,这钱就自然着落在她身上。不管她有没有,不是身后还有任家吗。想来一个村的讨贼捐,在任家眼里也不算啥。这事就等于妥了。 可任潇潇给了自己这么大面子,自己也不能没点表示。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要是按照往日的惯例,管你原告被告,都去衙门过个堂,石子里面也得榨出二两油。可如今就不好这么办了。毕竟朝廷公事要紧。 任潇潇没有说话,只是挥了挥手。 秦牧早就在外面等候多时,见状立刻进了屋内,双手捧着一个托盘,里面沉甸甸都是银子。 于正没想到任潇潇说干就干,这么利索,不由得又高看任家一眼。 “于县尉,这是吴家庄的讨贼捐,请签收。” 于正扫眼一看,全是正经的官银,比吴家庄负担的钱粮多了不止一倍。他自然明白,多出来的,就是他的好处。 明白人,做事讲究! 于正挥手找来下人收起银子,心情大好道:“任七娘子快人快事,任员外生的好女儿。” “县尉称赞,奴家愧领了。”任潇潇在城里时候就想好了一切,一回来就准备好了这笔钱,不过钱给了,她却还有话要说:“于县尉,奴家公公官人新丧,家里又糟了盗贼,过了火。这接下来的事情杂乱纷纷,若是再配合衙门里的公事,奴家真的是有心无力了。” “任七娘子言之有理。这公事吗,今天就了结。吴强一干人杀人放火,事实俱在,人证物证清楚,再没有麻烦任七娘子的地方,小娘子节哀,告辞了!” 于正说走就走。吴家庄的事,庄里耆长说的清清楚楚,也没什么阴谋诡计。剩下的就是发文海捕。至于抓到抓不到,那谁也不知道。他本意就是为了催税,顺便捞好处。可这两件事干脆利落解决了,于县尉心满意足,当然不会留下来惹人厌。毕竟人死为大,发丧要紧。 送走了衙门的人,任潇潇接着就发丧。 按照民间规矩,人死之后要停灵几天,再发丧入土。可现在天气热,吴家大院又烧了一半,关键是吴家本家的人就两个,全死光光了,再没吴家人挑理,所以任潇潇特事特办,第二天就给父子俩埋了,也没人敢管。 纵使简单的丧事,也废了不少的精力。从坟地回来之后,任潇潇立刻扯掉了身上的孝服,进屋歪头就睡。这几天的确是累坏了。纵使她正当青春年华,也有点扛不住了。 秦牧跟着忙里忙外,好容易看事情了结了,就准备告辞。 可任潇潇回到家就睡了,他总不能半夜跑去辞行,所以只好静静躺在床上,想着心事。 “我到底是怎么来的大宋?又怎么才能回去呢?” ------------ 第十一章 独特的家族史 秦牧自身的经历平淡无奇。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别人怎么走过来,他也一样重复一遍。亦如千千万万个北漂一族,毕业后漂在京城拼命搏生活。但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还真的多少有那么一点。 这不同不在于秦牧本人,而是他的家族。秦牧家族有非常奇特的一件事,就是每一代都是单传,也不知道传了多少代,反正秦牧的爸爸,爷爷,老祖宗,祖宗尖,以及没记录的上上上辈,都是兄弟一个,连个姐妹都没有。 如果这还不算奇特,那么另一个奇特就是悲伤的传承了。 他家的每一代人都活不过四十。而且恰巧都在四十岁这个年纪,无疾而终。 秦牧的父亲,在四十岁过世,没任何疾病,一觉睡过去,就没醒来,然后他母亲没过几天,也跟着故去。 听父亲说起,爷爷奶奶就是这样的情况。而爷爷也曾和父亲说起过,爷爷的父母,也是如此。 这恐怖的传承,让秦牧心底总有一丝阴霾。 二十一世纪国人的人均寿命七十多,身边八十岁的老人一点不少见。可是秦牧的人生如果不出意外,只有常人的一半。所以他自小就比别人多付出许多的努力,毕竟很大可能,甚至就是必然的,秦牧见不到四十一岁的太阳。 莫非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挑中自己穿越?那么穿越到大宋朝,自己会不会能活过四十呢?如果能活过四十,那回到古代,放弃了一切现代化享受,算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 不管值得不值得,既然来了这里,只能在哪山唱哪歌。只是多年熬夜的习惯不会一下就改变过来。按秦牧的估计,现在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没有电脑手机,也没用电视电灯,唯一的光源是窗户透进来的月光。 这房间秦牧倒是熟悉,就是任潇潇的新房,自己穿越第一天就来到这里。 如今被砸烂的大门已经换上新的,任潇潇的嫁妆也都搬走,只剩下桌椅和床,还是原版。 这间房子任潇潇当然不敢住。按她想法,最好是换个院子。可是吴家大院过火大半,想挤出一个空院子太不容易了,于是就只能还住在东跨院,只是把自己的陪嫁都收拾到厢房,再不敢来正屋。 以秦牧的身份自然是不能住在东跨院的。一个家丁,哪能和主人家住一个院子呢,何况还是女眷。但是秦牧和任潇潇关系又不同普通的主仆,让秦牧离开自己眼底,任潇潇还不放心。 毕竟剪子可是她带来的,谋杀亲夫未遂,这个罪名完全成立。如果秦牧到处乱讲的话,任潇潇纵然不怕,也会感觉很麻烦。虽然以她对秦牧的了解,这个还俗的和尚不是那样的人,可是还是看紧点比较好。 于是秦牧就荣幸的住进了女主人的院落,还混了个单间。 至于外人怎么想,一个年轻家丁和吴家小寡妇住一起,秦牧完全没这个概念。他一天到晚在琢磨如何能回到自己的时空。如果回不去,又如何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总不能当一辈子家丁。 五六十岁也就算了,当个家丁消磨余生,可秦牧才二十六岁,就算离四十大限也还十四年呢,他绝不肯蹉跎了时光。 秦牧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借着月色看着房梁。 自己就是从那里掉了下来,想想也真是奇怪。凭空出现,好像仙人一般。但是仙人会腾云驾雾,会飞啊。自己也不会飞,一出现就好像一块石头落进水里,直巴愣登的摔下来。要不怎么会踩的那么重,直接把剪刀踩入新郎官的身体呢。 对新郎官的死,秦牧没什么愧疚。是人都要死,二十一世纪车祸死的人还少吗?哪个是该死的?而且武大郎明显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等于是自己找死。 如果不是痴心妄想,贪图任潇潇美貌,自不量力的娶了这么一个媳妇,哪能新婚夜遇到剪刀?没有媳妇就没有剪刀,没有剪刀,自己掉下来顶多踹他一脚,根本死不了。所以武大郎一切都是自找的。 然而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呢?秦牧仔细回想穿越前经历的事。那天自己和平常一样,起床洗漱,公交地铁,公司上班,然后再公交地铁,回到租住的小窝。到这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还真有一件事。 秦牧记得自己穿越之前正在擦拭一个柜子。 这个柜子可有年纪了。是他爷爷的爷爷传给他爷爷,再传给他爸爸。秦牧父母已经故去很多年了,平时除了上坟,秦牧很少回老家。只是最近老家拆迁,老房子给拆了,秦牧要回去领拆迁款,顺便收拾点值得纪念的东西。 秦牧一番搜索,发现除了这个柜子,家里再没有值得留的玩意了。电视电话都是好多年前的。以现在的电子行业发展速度,两年就一个时代,秦牧老家的电器都古董的不能再古董了。 所以秦牧一概都没要,只带了这个家传柜子回来。 回来之后,秦牧一直把柜子扔在墙角没时间打扫。昨天总算是不加班,回来早了点,于是难得的有了点空闲,亲手擦拭这个柜子。秦牧时间很宝贵,毕竟他比别人少活一半,因此他没本钱浪费时间,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自他工作以来,都是请的小时工。算是花钱买时间。 柜子毕竟不同,是家传的,算是个古物件了。不知道传了多少代,秦牧不想让别人动手,所以亲自打了一盆水,拿着抹布就开始清洁。 里里外外,秦牧把柜子打扫的锃光瓦亮。可是扫去灰尘之后,这个柜子也还是一个很普通的柜子,看不出什么木头做的,也没描龙也没绣凤,朴素的不能再朴素了。 要说有什么特别的,也就是柜子比较大。秦牧整个人进去,伸开双手够不到两边,抬起手刚好够到顶。这柜子也许在几十年前算大,可放在现在来看,各种整体家装,往往一面墙都是柜子,自家这个祖传柜子比起来也就完全不算大了。 总之,没有值钱的感觉。 如果值钱秦牧还考虑给它卖掉。毕竟他非常的需要钱。但是不值钱就只能摆着了。这让秦牧略感遗憾。一脉单传这么久,怎么老祖的老祖不传个真正值钱的玩意呢。要是给自己传下来一片汝窑,那岂不是分分钟发达了。 也许自己心里的埋怨被老祖宗听到,秦牧突然感觉自己手指有些疼痛。拿起一看,食指有一丝血迹。仔细看,原来是划破了一个小口子。秦牧回家时候好好的,打扫完柜子手就破了,看来柜子上面有毛刺。 破口很小不用理会,不过柜子有毛刺必须处理。否则放东西时候不小心再弄破皮肤或者刮破什么就不好了。 秦牧仔细寻找,终于在柜子的内部顶上发现了毛刺。还不是一根,而是有规律的一片。他感觉奇怪,莫非这就是老祖宗留下的秘密?柜子里面有点黑,所以他立刻掏出手机把毛刺拍了下来。拿到外面一看,原来毛刺是一排字。 一排篆字。 秦牧自幼被父亲逼着练毛笔字,各种字体都有涉猎,所以到也认识。每个字都很平凡,但是组织在一起却不得了。这是八个字,一句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是秦始皇传国玉玺上的字呀! 看来这柜子还真可能是个古董。也许能值点钱。秦牧一时兴奋,忍不住念了出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谁知道刚念完,就出现在了这里。 秦牧躺在这张床上,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穿越密码吗。可这八个字不知道被多少人念过,难道他们都穿越了?那得有多少失踪人口啊!社会还不乱了套。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问题看来在柜子上。可是柜子留在二十一世纪,也没跟自己穿越过来,想研究都没地方找去。 难道穿越就是一次性的?可是柜子流传了这么多代,爷爷父亲也不是突然失踪穿越到不知哪个朝代,而是死在家里床上。难道他们没穿越?或者穿越了又穿回来了? 不管了,再试一次。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秦牧低声念出来这八个字。静静待了片刻,毫无反应,自己还是一个人躺在任潇潇的新床上。 “昌永寿既,天于命受。”他又倒着念了一遍。依然毫无反应。 秦牧尝试尽了八个字的各种组合,神神叨叨的念了十来分钟,还是没回去。风声吹过窗棱,好像阵阵嘲笑。 秦牧有点泄气了。 这几天他一直没有放弃尝试,每到没人时候,就各种念叨,可是除了看起来像神经病之外,没任何神迹发生。他依然在大宋朝,穿着青衣小帽,干着家丁这份工作。 “莫非还要血祭不成?”秦牧心想,要不要给自己来一刀,流点血呢? ------------ 第十二章 秦牧要走 清晨起来吃过早饭,秦牧就找上了任潇潇。 任七娘子心情很不错。她一直觉得自己聪明伶俐,只是因为晚生了几年,又是个女子,所以爹爹才不看重自己,没法独当一面。如今可是遂了自己心思。诺大的吴家庄,她任潇潇说了算。 眼下就有一件大事,要做成了给爹爹看看自己本事。 像收拾过火的房间,重盖吴家庄,整理各种文书,收讨贼捐,这些虽然重要,却不是顶顶重要。反正吴家庄男女老少也没睡野地里,挤挤总能住的下来。 讨贼捐自己已经给了朝廷,什么时候把钱从庄户们手里要上来,那也无需着急。现在最最要紧的事,是爹爹交给自己的任务:在吴家庄附近寻个好地方,建个码头。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爹爹要把自己嫁给吴家大傻子,直到昨天回门之后,她才明白原来爹爹另有深意。 大宋朝的商人如果想做大,背后必然得有靠山。他任家也不例外,在京城有大人物给撑腰。只是半年前这位靠山倒了,靠不住了,所以任家就成了一块肥肉,多少张嘴都伸了过来,想咬下一口。 任员外自然不会轻易被人宰,自然一概都婉拒。但是敢伸嘴的,哪能没半点本事?所以很快任家就遇到麻烦。果品这个行业,要快收快运快处理,每在路上多耽误一天,就必然会损失一些。点点滴滴积累起来,就是一笔了不得的数字。 任家在这方面一直做的很好,所以才由小做大,占据了京城果品的一块江山,可最近不行了,任家的货船屡屡被毫无理由的刁难,经常是一天两天无法泊岸卸货。 韩城码头是朱家的地盘,任家根本说话不算。任家和朱家几次沟通都没得到解决。任员外清楚,这就是故意的刁难。只要自己一天不投靠京城的那位,自己的船就一天不会顺当。 可任员外也是个有主见的人。没主见也做不成这么大生意。 大宋官场就好比一壶开水,起起伏伏沸沸扬扬。今天你下去明天他上来,没准后天下去的又上来,上面的又下去。他总不能为了一时的好处就随风倒。否则改天运气不好,自己家的靠山再上来,还能给任家留活路? 所以他宁可顶住压力,也没答应改换门庭。这样的阴招,无非让自己暂时损失点银钱,长远看来,并不能伤筋动骨。而且任员外也有应对的招数。嫁女,把任潇潇嫁到吴家庄,就是他的一手妙棋。 吴家庄离韩城县城不过二十里地,靠着五丈河,完全可以独自建立个码头。只是吴家庄和他老任家没有半点瓜葛,吴庄主凭什么帮他?吴庄主又不傻。所以任员外舍了最小的女儿出来,明知道吴庄主的儿子是白痴,也硬要嫁过去。无他,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任潇潇明白了爹爹的用心,对爹娘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这时代,家族远远大过个人。为了家族牺牲,任潇潇心甘情愿。她只是埋怨爹爹没有早告诉她这个计划。 其实任员外也有苦衷。他怕任潇潇年龄太小,藏不住话。如果当时说了,我们家有麻烦,看上你老吴家的地了,恐怕吴庄主掉头就得跑。吴庄主别看是土财主,那也是精明人。否则怎么能把持吴家庄这么多年。如果他知道任家危险到了送女儿了的地步,他才不会沾上任家半点呢。 如今皆大欢喜。吴庄主父子入了土,任潇潇一天小媳妇也没当,直接掌权了。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盖码头! 任潇潇兴致昂扬,正要撒开手脚大干一番,却被秦牧一句话说郁闷了。 “任七娘子,我来向你辞行。” 要跑?为什么?要去哪?任潇潇完全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秦牧留发还俗跑出和尚庙,明显是混不下去日子了。从幽州那样蛮子成堆的地方来到韩城县,这里虽然比不上东京汴梁,那也是天下有数的繁华地界,秦牧完全应该知足。 有吃有穿还要什么呢?一个小和尚,诺大年纪了,不说老老实实的给她任府做下人,求个三餐吃饱,有瓦盖头,还要什么?更何况小桃总是偷偷拿好吃食给他,可没委屈了他。 再说经过那样的夜晚,他想走就走的了吗?任潇潇可有痛脚捏在秦牧手里。尤其现在正是任家关键时刻,容不得半点意外,若是秦牧有心或者无意的说出点什么,万一被对头听到,岂不是送刀子到人家手里? 想走,那是万万不可能。 可是不让他走,有什么理由呢?秦牧并没有和任家签下身契。当时情况那么紧急,只是想带他在身边,随便给了个身份,换了身衣服,主仆的身契却根本没有。没有身契,就没办法强硬的留人。 任潇潇正在为难,小桃却忍不住上前扯住秦牧衣袖,委屈的说道:“秦大哥,你不要我了吗?” 秦牧没想到小桃来了这么一句,望着小桃幽怨的眼神顿时一愣。 这哪跟哪啊。 古时候不是很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三媒六聘,不是男女之间很难很难自由恋爱吗。怎么几日之间这姑娘对自己就好像有私定终身的意思了?而且还不遮掩。可是自己哪有半点男女感情的意思? 看起来,这时代比原时空在恋爱方面也没多大差别,看顺眼了就是你了。 这点秦牧却是完全误会了。大宋朝男女结婚过程复杂的很,门当户对就不用说了,即使双方都对彼此满意,纳采,问名,纳征,亲迎一套手续也不能少。可是这都是针对有身份的人家,小桃在大宋朝没有半点身份地位,只是个奴婢。奴婢还有什么讲究。 而且关键是小桃认为秦牧也是下人,和她身份相当。既然都不是官宦人家,那还不自由恋爱等什么? 要知道大宋朝可没有网络没有微信,小桃一生认识的人,迈不出任府这个圈子。任府和她年龄相当的青年她早都了解过,虽然平时没羞没臊的听他们耍贫嘴,可要说看入眼的一个也没有。 小桃本准备跟着任潇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纵然大傻子傻了点,可毕竟是有身份的,不是家丁这样的下人,所以任潇潇不接受,小桃却觉得还凑合。 可转眼间局面变成现在这样,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俊哥哥,还和自己地位相当,又一起经历了那么吓人的夜晚,而且自己还平生第一次看到男人的那个,还亲手抱过他,小桃感觉这就是自己命里的姻缘。 不管秦牧同意不同意,她是牢牢认定了。所以每天都偷偷给秦牧拿点好吃的,生怕累着亏着情郎。哪想到情郎一点没有良心,招呼都不打就要走。小桃难免春心碎了一地。 秦牧挠挠头,真是难以回答小桃的问题。怎么办呢?这个问题直指本心,没办法含糊。 说要你,怎么要?秦牧对小桃完全没感觉。不只是小桃,对任潇潇也是同样的无感。因为秦牧是穿越而来,这才几天时间,他看眼前的一切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自己在做梦,又好像自己在看电影,看杂志。 他是个头脑清醒的正常人,正常人怎么会爱上二次元的女人——除非是原时空的死肥宅才会这么变态。 说不要,也不合适。毕竟女人这样子开口,简单粗暴的拒绝,肯定会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因为家族特有的遗传规律,所以秦牧尤其珍爱生命,珍惜身边每一个人。即使小桃是个下人,他也绝没有区别对待。 而且秦牧也无法区别对待,毕竟他一直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他的生活中从没有主仆关系这样的存在,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他看小桃,就是小时工,只不过是长期的而已。 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小桃是大宋土生土长的,自然认为天生人和人就有地位的不同。七娘子幻想自己的官人是状元郎,小桃却根本不可能这样想。 小桃认为家丁配丫鬟才是天地正理。秦牧配她也不委屈呀。自己长的水灵灵的,在任府的丫鬟堆里是数一数二,不信问问那些家丁,哪个不夸自己是一朵鲜花。 虽然年岁是大了点,已经十八岁了,可秦牧也不小呀,自己问过他年纪,足足二十六岁了,比自己大那么多,又没有半点财产,连衣服都是小娘子给的,和自己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小桃的委屈溢于言表。可她没什么见识,更多的话也说不出来,只扯着秦牧的衣袖一个劲掉眼泪。 任潇潇不能不说话了。 “秦郎君,你要去哪里?”任潇潇思前想后,恍然明白一件事。自己这两天忙昏了头脑,竟然错以为对方只是个家丁,却忘记了那晚上秦牧的手段。或者她也是下意识的不敢去回想那一夜。如今想想,能在那样危急时刻不乱了阵脚的男人,怎么可能甘心只做个家丁。 她立刻端正了态度,以尽量平等的语气和秦牧说话。 任潇潇的话可算是救了秦牧,终于不用回答小桃的问题了,他连忙说道:“我想去京城看一看。” “你有盘缠吗?”任潇潇突然促狭的一笑。她最近忙的脚丫子朝天,很多事情都没细细交代。尤其没交代秦牧的月俸。所以秦牧干到现在,一个子儿也没有。没钱寸步难行,看你能去哪里。 “盘缠我是没有。”秦牧坦然承认,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开口辞行必然想好了计划:“任府的船每天都要往来京城,我可以搭船过去。不白坐,就当我是任府的伙计,该干的活一定干好,就当是船资。” 任潇潇郁闷了一小下。没想到这小子如此狡猾。连后招都想好了。 按理说,自己是没办法强留下他。大宋朝是有规矩的,下人不是奴隶,只是雇佣关系,合约到期来去自由,没人可以干涉,何况秦牧连身契都没签,就是现在抬脚走人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任潇潇就是任潇潇,眼珠一转就有了办法:“那你有户贯吗?”。 这倒是有点麻烦。 任潇潇所说的户贯就是原时空的户口籍贯类似的东西,秦牧哪可能有。他赤条条的来,被任潇潇看在眼里,自然知道他一无所有。户贯藏哪?总不能放耳朵眼里面吧? 秦牧本以为大宋这样的农业社会,没有网络没有监控,自己没身份证也无所谓,走一步算一步,可任潇潇既然提出这个问题,自己也不好不答。万一任潇潇给自己报了官,岂不是抓瞎。 秦牧知道任潇潇担心什么,所以还真不敢乱来。毕竟韩城县任员外是个人物,要是自己进了韩城大牢,谁知道自己捏着的这点小辫子能不能管用。没准都来不及说出口就完蛋了。 这个时空太可怕了。他一来就遇到杀人放火,接着就是码头混战。似乎死个人跟杀个鸡似的,根本没人在意。自己要什么没什么,被人弄死了也就弄死了,还能咋样?所以安全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到。 不能和任潇潇硬来。 “这个东西,我现在还没有,不过想想办法总会有的。”秦牧相信在农业社会搞个身份应该还是很容易的。毕竟没有数据库存储所有公民信息。连照相机都没有,想来无非是一张纸,找对门路搞一个问题不大。 “那你先想办法吧,别的事以后再说。”任潇潇果断的给谈话定了调。没户贯不要想跑。她可不信一个外乡人在韩城县能轻易搞到身份。想要户贯就得进城去衙门,任潇潇决定再不带秦牧进城了,不进城哪里搞的来户贯。就算是你有了户贯,那走还是不走,还得两说。 秦牧生生的吃了一个憋。 不好办呀。这小娘子厉害。 “也行。”秦牧点点头说道:“我还有个事,想请教小娘子,不知道我干这个家丁,每天能赚多少钱?” “十个大钱。”任潇潇磕巴都不打一个,就报出价格。 之前小桃还为秦牧说好话,想要小娘子给情郎多点月俸。任府顶级家丁是一个月三贯,也就是三千钱,合每天大概一百文,小桃想着让秦牧也拿这个数。 现在好了,连最低等的家丁也不如。但是小桃却很满意。男人没钱,什么事也做不了,那不是只能老老实实待在任府,待在自己身边了吗。 秦牧对这时空的货币价格完全没有概念,十个大钱能干点什么,够不够一个包子,还是能买三只鸡,全不知道。可工资是必须要的,钱多钱少,不能没有。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有一文就比没一文强,何况还是十文钱。 “好。”不管满意不满意,秦牧也点头答应下来。 “秦牧你听好了,接下来要你办的事很要紧,关系到朝廷。”任潇潇马上分派任务:“你带着吴管家去庄里把讨贼捐收了。” “七娘子不是都交过了吗?”银子还是秦牧亲手送上去的。 “那是我的钱,先垫着。难道我把体己钱送给朝廷,白白便宜了那群泥腿子?赶紧给我收回来。”任潇潇不容置疑的命令道:“你知道时间有限,十天之内,收不齐这个钱,你的工钱也就别想了。” “……” 秦牧郁闷的没话说。看来任小娘子的这个钱,难得一见了。 ------------ 第十三章 釜底抽薪 吴管家姓吴。但是这个吴和吴庄主并不是一家,他是吴庄主花钱聘来的。毕竟作为吴家庄的里正,吴庄主收税收捐坑蒙拐骗,也需要有一个会写字懂算学的帮手。 吴管家虽然顶着管家的名头,也帮着吴庄主处理庄子里面大小事情,甚至对吴家的事也能插上一两嘴,但是他的身份注定只是个帮工,对任潇潇没有半点威胁。 吴管家当然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原来吴庄主给他开工钱,现在任潇潇给他开工钱。给钱的就是老大。吴管家是个敬业爱岗的人,虽然换了老大,活还是原来那些活,只不过这次身边多了一个秦牧。 吴管家提着一个小木箱,里面放着笔墨纸砚,还有各种文书,轻松的走在前面。 吴家庄几百个院子,千余口人家,吴管家哪个没打过交道?轻车熟路。 一边走,一边提点着秦牧:“秦小哥,七娘子把这事交代给咱俩,咱俩呢,也算是第一次给七娘子办差事,可不能办砸了。” 虽然任潇潇是吩咐秦牧带着吴管家做事,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肯定是以吴管家为主。 秦牧点头示意自己明白。 吴管家见秦牧好说话,也心底稍微放心了点。吴家庄巨变时候,管家第一时间就钻个犄角旮旯藏了起来,所以油皮都没破一个。等太阳出来,确定强人都跑远了,他才晃悠出来。这时候才知道吴家庄已经变了天。 他对吴庄主自然没多少感情,所以庄主死了就死了。换个东家还不是一样的干吗。只是这新东家到底什么脾气秉性,管家看不透。这几天冷眼看着,似乎是个人物,办事干脆利落,眼里不揉沙子比原来吴庄主都要精明几分。 吴管家有了这个看法,自然就多了几分小心。他知道秦牧是任潇潇的贴身人,要不怎么都明目张胆的住在一起呢。 男男女女,一个院子,半夜院门一关,谁知道他们在干嘛。虽然一个是大户人家的小娘子,一个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身份不同,可小娘子出嫁了,出嫁随夫,丈夫又死了,夫死从子,儿子也没有,那从谁呢?还不是从自己。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想怎么就怎么干。这干柴烈火的,不用问,早烧的一佛出窍二佛生天了。就算搞出孩子都不怕,毕竟人家新婚是过了门的,不是黄花闺女。 秦牧顶着这么个招牌,吴管家自然不能拿他当寻常家丁看待,事事多谈谈,绝没有坏处。 “讨贼捐呢,已故的吴庄主收取了一多半,只剩下三四十家还没收齐,咱们加把劲,早早把银钱收到手里,也好让七娘子省心。”说着,吴管家压低声音道:“要想事情办的快,咱们也得做的讲究点。先收吴古奇家的。” 秦牧年龄不大,但是一直用心去生活,远不是同龄人可以比较,他当时就听出吴管家话里意思。问道:“管家,吴古奇家是什么个讲究?” 吴管家很是满意,孺子可教也。 他做事不怕辛苦,就怕俏眉眼做给瞎子看,自己一番用心,若是不能被任潇潇知道,那不是白费力气。看见秦牧上道,连忙说道:“秦小哥果然不凡。这里面的确有点讲究。” “管家谬赞了,还望指教。” “剩下的三十六家里面,吴古奇不是最穷的,也不是最富的,却是最软的。” 秦牧一听就明白了。吴管家要的是时间。和最穷的要钱,可能人家根本没钱,要也要不到,还得扯皮半天。 和最富的要钱,既然富裕,多少有点本事,有本事的人也难讲话。尤其现在吴庄主不在了,吴家庄很多人都观望风头,有本事的人更是如此,要钱肯定不容易。 从这两种人身上开始收钱,无疑是最慢最耽误时间的。只有找最软的人下手,才能最快速度收齐银钱。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三十六家,如果先收最难收的,另外三十五家都会抱团看着。前面顶着的不服软,后面就不会怂。现在从最软的开始,吴古奇肯定是根本不敢顶撞,只要他交了,就只剩下三十五家了。 依次类推,团伙的力量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被削弱。最后剩下最难啃的,可是人数有限,成不了气候。 世事洞明皆学问呀! “釜底抽薪。”秦牧脱口而出。 “秦小哥高明!”管家极为意外。一个家丁竟然知道三十六计。他都没想到自己操作的办事套路竟然暗含了兵法。难怪秦牧以家丁身份做了小寡妇的入幕之宾,原来不是只凭借漂亮脸蛋,人家真读过书:“对对对,就是这釜底抽薪之计。” 说话间。两人来到一处院落门前。木栅栏做的大门半开着,吴管家也不敲门,直接就闯了进去。 院子里面是个菜园,菜园里种满了蔬菜。茄子,黄瓜,胡萝卜,莴苣,大葱等等等等,一眼看去,绿的紫的,煞是好看。中间一条路,直通正屋。正屋是五开间,中间一扇大门,也是半开着,一个壮硕的中年汉子正走了出来。 “吴管家。”那汉子连跑几步,到了吴管家面前,猫腰低头说道:“快请屋里坐坐。” 吴管家也不客气,当没看到一样,直接进了房间。 屋里有个中年妇人正在收拾房间,想来是吴古奇的娘子,看到吴管家进来,连忙避过一旁。 吴管家也不管那么多,大刺刺的扯了把矮凳坐下,说道:“吴老二,这次的讨贼捐,咱们庄子上可就你们几家还没交了。怎么着还让我再跑一次吗?” “哪敢劳吴管家大驾。”吴古奇不敢站着,这样比吴管家高;也没敢坐下,那样和吴管家平等了,所以蹲在地上,低声下气的说道:“该交的我们肯定交。” “什么叫该交的?”吴管家顿时发火道:“朝廷收的,哪有不该交的。你吴老二厉害,朝廷的事,你也敢说该不该。好,我还不收了,如今吴庄主没了,看来是管不了你们了,我这就去县城,找衙门说话。” 吴古奇当时就蔫了。他只是随便说一句话,哪想到惹来这么**烦。吴庄主对他来说已经是天一般的存在了,更别说县城,衙门,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他连忙拉住吴管家长衫的衣角,结结巴巴的说道:“管家,管家,别,别,别。都好说,都好说。” “哼,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是属驴的吧。”吴管家拍掉吴古奇的手,从木箱里面拿出一个账本,不紧不慢的翻开,找到一页,指着说道:“你家四等户,五口人,每人一百文,就是五百文,这就拿来吧。” “管家,这怕是闹错了吧。”吴古奇诺诺的说道:“家里那个老幺,今年才十四,还不算男丁。” “切。吴老二你是傻了吧。”吴管家看都没看他,轻蔑的说道:“你那个老幺,崇宁五年生人。直娘贼,还想骗我?莫非不怕王法吗?” 吴老二顿时耷拉下脑袋。 一家一家的走过去,时间或多或少,吴管家连蒙带咋,连哄带吓,一天时间就收齐了二十六家,只剩下最后十家没收了。眼看天色已晚,两人连午饭都没吃,只随口吃了点携带的干粮,到现在也有点口干肚饿,于是约定明天再收。 秦牧回到东跨院,小桃笑眯眯的迎上来,一边抽出帕子给他拍打身上的灰尘,一边说道:“出去一天肯定累坏了吧,秦大哥,我给你留了饭,快趁热吃吧。” 说着,拉着秦牧衣袖来到房内。也就是任潇潇的新房。 桌上摆着一个大腕,有菜有肉堆的冒尖,还有三个大馒头。这时候馒头叫炊饼,就是武大郎卖的那个,这让秦牧感觉多少有点别扭。在武大郎的房间吃炊饼,他虽然不是西门庆,可任潇潇怎么看都有点潘金莲的泼辣。 别再下个药给自己干翻了吧。 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任潇潇也许不知道这句话,但是绝对清楚这个事实。 不管了,饿了一天哪有那么多想法。 秦牧坐下就吃,狼吞虎咽,只看的小桃心里喜欢。不错,能吃才能干!端的是个好郎君! 等秦牧吃完,小桃收拾碗筷出去,接着又端来脸盆,为秦牧递上帕子,伺候着情郎洗漱干净,小桃才心满意足的退了出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秦牧低声嘀咕几声“既寿永昌”那八字经,依然是没有效果,只好叹了一口气,躺在床上静静想事情。 从那个世界来到这个时空已经有六天了,不知道另一个时空的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 第十四章 吴小妹 第二天,吴管家带着秦牧早早来到吴家庄村东,吴小妹的家。 望着眼前破败的院落,秦牧忍不住心底叹息。这也太惨了点。如果没看到房顶的炊烟,秦牧还以为这里荒废了十年八年呢。 院墙是一排枯萎的高粱杆,很多地方都破着大洞,根本没有院门。房间塌了半扇,看的见屋里杂草丛生,似乎再有一场雨,剩下的半间房也就保不住了。如果不是吴管家特意带他来,秦牧都以为这里不可能有人住。 吴管家根本就不进去,在门外色眯眯的扯着嗓子喊:“小妹,小妹,出来接客了。” 竹帘子挑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姑娘。秦牧心头一震。这姑娘太瘦了。比竹竿强不到哪去。脸色枯黄,带有菜色,一身打满了补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好像灯笼一样,肥大而怪异,仿佛来一阵风就能把她吹上天。 让秦牧吃惊的是,姑娘手里攥着一把剪刀,明晃晃亮锃锃。 大宋朝这是怎么了,姑娘随身都带着剪刀吗。 “吴管家,”小姑娘面容严肃,没半点笑容:“你且放低声音,莫吵到爹爹。” “你这小娘,先把剪子收起来。”吴管家不再嬉皮笑脸,略带紧张的说道:“今日我来不为别的,只是收讨贼捐,你家两口,你和你爹,一共两百文,这点点钱,不为难吧。” 说着,不着痕迹的退了半步,躲到秦牧的身侧。 吴小妹长的漂亮,在吴家庄鼎鼎大名。家里又人丁稀少,除了一个久病的老爹,就没别人了。庄子里不少的男人都打过她的主意,可是吴小妹性如烈火,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都被吴小妹打了出去。 虽然吴小妹当时年纪不大,但是敢拼命,不怕死,所谓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吴小妹又穷又横还不要命,几次之后,吴家庄再没人敢打她的主意,连吴庄主都不敢。吴管家只是嘴上口花花,过过瘾,碰到真格的,那肯定是要缩的。犯不着为了一个乡下女人玩命。 “吴管家,且再宽限几天。这几日爹爹病重,不能离了人。等爹爹好一些,奴去城里卖了园子里的菜,就有钱了。”吴小妹面无表情,冰冷而倔犟。 “我是等得,但是朝廷等不了。”吴管家也不再嬉皮笑脸,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说道:“你这小娘子懂的什么!来让我告诉你知道,南方现如今有了强盗,杀人放火,还吃人肉,这要是不管,等他们打到咱们吴家庄,你这娇滴滴的小娘子还不够人家打牙祭的。朝廷为了保护百姓,特意发大军去讨伐他们。出兵就得要钱,没钱怎么出兵。几十万大军不能等着你卖菜吧?” “哼。几十万大军缺奴家这两百文?”吴小妹根本不吃这一套:“如果朝廷没了这两百文就不能发兵,我看也就别去了。几十万人少两百文就不肯出门,我倒想看看这样的兵是什么个德行。” 秦牧眼前一亮。没想到,真没想到。他来大宋朝这么些日子,头一次看到如此人物。草莽之间,藏龙卧虎。不纠结于细节,直接点出本质。这样的本领,不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是如何得来。莫非天生的?一时之间,连姑娘身上的百衲衣都好像有了光彩。 吴管家被憋的没词了,恼羞成怒的挤出几个字:“今天必须拿钱,没钱就收了你这院子。” 吴小妹家唯一能值点钱的就是这个院子了。可是没了这院子,吴小妹父女在何处容身?难道睡在荒郊野岭吗。若是吴小妹自己,还算不怕,大不了走了,去城里总能有一碗饭吃,可是还有老爹在,吴小妹根本走不了。 吴老爹在小妹八岁那年就瘫了,十年间,里里外外全靠吴小妹一个人支撑。因为这个病,小妹家曾有的那点薄产早就卖光了,最后连仅剩的三间瓦房都卖了,换了这处破房子寄居。如果吴家再收走这块地,吴小妹父女就真真活不下去了。 大宋虽大,却没有他们立足的地方。 “你敢!”吴小妹怒喝一声,手里剪刀提起。 “吴小妹,你要弄清楚,不是我吴管家要你家的钱,是朝廷,朝廷要你的钱!你和我耍这些没用,有本事去衙门耍威风。”吴管家毫不通融:“今天你肯也得肯,不肯也得肯,你要不拿出两百文,这院子我收定了!” 吴小妹霎时间双眼变得通红,挥着剪刀就冲了过来。十年的威名难道是假的不成?如果吴小妹不是真敢玩命,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哪能保持的住女儿贞操。 吴管家吓得掉头就跑,边跑边嚷:“有本事你去衙门,去衙门。别对着我来。” 吴管家跑了,还有秦牧在。吴小妹哪管谁是谁,反正来的一概都是坏人,于是一把剪刀就冲着秦牧扎过来。 秦牧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不躲就要挨一剪刀,躲起来,那这事没完没了,逃避不是办法。正犹豫间,就听到破房内传来一通剧烈的咳嗽声。吴小妹立刻丢下秦牧不管,急急忙忙的跑回了房间。 秦牧心底暗自叹息。却又无可奈何。他纵然想帮忙,却没有半文钱啊。不过自己也是有工资的,现在兜里没钱,可是任潇潇每天欠自己十个大钱,吴小妹不过要交两百文,就替她给了吧。 秦牧眼见吴管家又踅摸了回来,就对他说道:“吴管家,看起来吴小妹确实没钱,不过朝廷规矩也不能废,你看是不是这样,我替她掏了这两百文。” 吴管家大吃一惊,一副怪异的眼神望向秦牧。如果他知道外星人这个名词,估计会以为秦牧就是外星人。 “秦小哥,你以为吴家缺这两百文?”吴管家压低声音说道:“吴家要的是这地,这小娘子。地,永远都不嫌多,小娘子转手卖到城里,也是一笔快钱。两百文,小哥你别逗我。” 吴管家觉得秦牧简直是傻了,挺明白的一个人,识文断字,怎么这事想不明白呢。他以为吴家诺大的家财哪里来的?难道是一文一文攒起来的?真是笑话。若非连抢带骗,哪里能让吴家庄大半土地都姓吴。 而且吴小妹这块地是任潇潇特意吩咐他必须拿下。吴管家的老大是任潇潇,可不是秦牧。老大要的东西必须拿到,何况自己占着道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吴小妹交不出钱来,不拿地顶怎么行? 秦牧感到非常的为难。于情于理,吴小妹并无不妥。她不是不交钱,只不过要宽限几天,等去了城里,卖了园子里面的菜,才能有钱可交。讨贼捐的截止日期还有几天,如果吴小妹能按她说的做到,就没拖欠,完全不用卖房子卖地。可吴管家态度坚决,看起来一定要这块地,这可怎么办才好? 正思量间,就听屋里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爹呀,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一个人,自己就这么去了,让我以后可怎么活呀。奴不活了,你这就带我去了吧。” 是吴小妹的声音,难道吴老爹死了? 秦牧身体比想法行动的更快,没等他想明白,人已经冲进了屋里。 只见破烂的床板上躺着一位老人,双眼闭着,吴小妹伏在他身上痛哭,手里紧紧的握住剪刀,正高高抬起,对着自己的脖子。 秦牧大惊,一步跨上去,一把握住吴小妹手腕。 吴小妹状若疯魔,这时候也不知道身边什么情况,只知道爹爹死了,是被这群人气死的,现在手腕被攥住,一腔怒火有了突破口,立刻疯了似的反身和秦牧扑打。 真是不要命呀。 一个人要是不想活了,是不是肾上腺激素十倍分泌呢?简直如嗑药了一样,以秦牧的力量竟然控制不住吴小妹。他一只手不敢撒开吴小妹握剪刀的手腕,另一只手只来得及护住脸面别被挠的满脸开花,剩下地方可就顾不过来了。 吴小妹连打带咬,秦牧竟然被打的狼狈不堪。他就好像掉进动物园的狼窝,片刻之间,身上衣服被撕扯的到处都是口子。 “住手,住手,你给我住手!”吴管家也跑了进来。看到吴小妹发疯,他可不敢靠近,只远远的吆喝着。 突然之间,秦牧感到手上一松,吴小妹全身力气似乎都用尽了,整个人瘫软下来,若不是秦牧还拽着她,她就要倒在地上。 秦牧连忙搂住吴小妹,只见她双目紧闭,一时竟然昏了过去。 秦牧穿越的第七天早上,吴小妹,家破,人亡! ------------ 第十五章 卖身钱 任潇潇正在村东不远的工地上指指点点。这里是她家的工匠头选中的地点,水流合适,远近方便,只要再扩大一些规模,硬化一下路面,就是一个可以立刻使用的码头。 不过任家不只是要建一个简单的码头,还要建若干的仓库和工坊,所以任潇潇才一定要吴小妹家那块地。因为计划中的码头覆盖了那个地方。 听到村口传来的声音,任潇潇扭头看去,远处吴小妹家里吵闹异常,她立刻带着小桃赶了过来。这个地方不容得出问题。 秦牧正一手搂住吴小妹的身子,一手掐着小姑娘的人中。 “秦牧,你在干什么!”任潇潇一声断喝。 秦牧头也没回说道:“救人。” 小桃挤了过来,看清楚情况,立刻帮着秦牧抱住吴小妹的头,方便秦牧使劲。 吴管家悄悄的把事情经过一一告诉了任潇潇。 任潇潇看了一眼床上的吴老爹,又看了看吴小妹,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万万没有想到会闹出人命来。虽然看起来吴老爹这个样子,就是不逼他也没几天活头了,但是毕竟是吴管家上门要钱时候他突然死掉,要说吴家一点责任没有也有点过分。码头的事情不容耽搁,眼前的事情又怎么办好呢? 吴小妹悠悠醒了过来。她愣了片刻,一时间不明白自己身在哪里,怎么会躺在这个吴家家丁的怀里。猛然间又想起爹爹死了,顿时悲从心来,又痛哭起来。 这些年她过得太难了。那么小小的孩子开始,眼看着自家一点点败下去,爹爹的病越来越重,她每日还要强颜欢笑,不想爹爹看到自己的艰难。地里的活,园子里的活,家里的活,全是她一个小小的女子支撑着,每每到了深夜只能独自默默哭泣,还不敢出声,怕爹爹听到。 吴小妹没有别的想法,也不知道以后怎么样,她只求爹爹能多活几年,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下去。可是这小小的愿望也破灭了。 爹爹说走就走,只丢下她孤苦伶仃在这个世上。这十年除了受苦受难,吴小妹根本没有半点的快乐,她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顿时嚎啕着去找剪刀。她实在不想活了。 秦牧早把剪刀丢的远远的,看她如此寻死觅活,一边抱紧她一边说道:“吴小娘子,人虽然不在了,可做儿女的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总得给吴老爹入殓吧。你不能让老爷子走的不安生。” 一席话仿佛一阵清风,吹醒了吴小妹。是啊,爹爹还没入土,自己怎么能死呢。 她擦了擦眼泪,从秦牧怀里起身,默默走到爹爹遗体身边,仔细的为吴老爹整理。 屋里气氛十分的尴尬。 任潇潇眼瞟了一眼吴管家,管家心领神会,慢慢说道:“吴小娘子,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别的先不提了,可是吴老爹得入殓,你在庄里面也没个亲眷,你看是不是大家伙帮个手,把这后世办妥当吧。” 吴小妹情绪激荡,心思却已经冷静了下来。今天爹爹过世虽然是吴家来催钱引起,但是吴老爹早就身体垮了,就算没这事,也不过三五天的光景。硬要赖吴家害死了爹爹,也不是很有道理。 可是吴小妹不知道自己还能赖谁。是谁让自己落到这样的地步呢?她内心糊里糊涂完全想不清楚。不过这些事情可以慢慢想,眼下还有大事要办。 爹爹不能一直这样躺在床上,得买棺材成殓。买棺材是必须的,但是钱呢?她犄角旮旯都扫遍了,也只有五十个大钱。桐木松木这样的棺材想都不要去想,只最便宜的杨木棺材都得五百文。 吴小妹哪里去找这五百文呢。何况有棺材了还不够,还得有墓地。她家能卖的早卖了,哪里还有墓地。没有墓地,老爹埋在哪里?庄子里有公用墓地,可是不会白白给用,也是要花钱买的,最不好的一块地也需要五百文。这就一贯大钱了。 剩下的买寿衣,请帮手,抬棺材挖墓地,都是要出钱的呀! 钱在哪里? 吴小妹完全没了办法。 吴管家明白吴小妹面临的难处,心底一笑,正要说话,却被任潇潇抢先开了口:“吴家姐姐,奴家是新嫁到庄里的,名儿换做任潇潇,眼下呢,庄里算是奴在管事。吴老爹既然在奴家眼前故去,奴家断不能不理。棺椁墓地出殡送葬,等等烦难事,妹妹我先掏钱垫上,三贯钱,你看够不够。不够再添。” 吴小妹有些吃惊。她知道任潇潇是吴庄主的儿媳,才过门就克死了全家,所以对任潇潇心里就存了好感。毕竟一直欺压她家的不是任潇潇,是吴庄主。她自己没能耐反抗,却无时无刻不想有个好汉出现,把吴庄主一家痛打一顿。 吴庄主虽然死在吴强手里,可是庄户人家更喜欢传播稀奇古怪的消息。吴强杀了吴庄主有什么刺激的,任潇潇这样的年轻漂亮小娘子克死吴庄主一家,才够火辣。 吴小妹一直就躲着庄里人生活,生怕惹麻烦,所以根本不知道真相,只听说是任小娘子克死了夫家全家人,还不够解气,顺带放了把火,烧了大半个吴家大院。所以吴小妹对未谋面的任小娘子很是敬仰!太厉害了,只一夜就把自己多少年想做不敢做的事情办成了。 因为这个由头,吴小妹对任潇潇并不抗拒,只是对她提出的数字太过吃惊。三贯钱,足够给爹爹买个柳木棺材再寻个好墓地了。只是这么多钱,任小娘子真会借给自己吗?就是真借给自己,又拿什么去还呢?难道她还是想要自己家这块地。 可是爹爹新丧,自己唯一的念想就是这个院子这个屋子了。如果没了这个家,自己又该怎么活下去? 吴小妹彻底迷失了。 “吴小娘子,你别担心。这钱不用你还,我来还。”秦牧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完全明白任潇潇的意思。码头需要这块地,不管怎么她都要拿到手。可是他也很理解吴小妹的心情,对这个家多么的不舍。 如果吴小妹接了任潇潇的钱,这块地势必守不住,可是如果不接受的话,难道看着她老爹入不了土吗?秦牧因为自身四十岁魔咒的缘故,比寻常人多了太多的感触,生活已然如此艰难,他愿意去做任何事,只要能让生活多一些美好,哪怕只是点滴。 “秦大哥,你哪有这么多钱啊。”小桃急了。三贯钱,就是三千文,秦牧一天的收入只有十文,三千文要他不吃不喝干三百天呀!更何况是给无亲无故的吴小妹,若是吴小妹生的蠢点丑点还好,偏偏就是一身补丁衣服也掩不住她的漂亮。小桃自然不愿意。 “我预支工钱。三贯,任七娘子,你看可以吗?” 任潇潇脑袋里面飞速盘算着。如果秦牧借钱给她,这块地就别想了,可是秦牧却很长时间跑不了。是要地还是要人,片刻之间她就有了决断。码头没了这块地,可以向另一个方向扩展,反正那边是吴家的地,只是多一些花销而已。 而秦牧如果跑了,对自己威胁太大,还是留着在身边划算。 “好,一言为定。三贯,小桃拿给吴家姐姐吧。” 钱都不过秦牧的手,就被塞到了吴小妹手里。三贯钱就是三两银子,任家的银子用的都是官银,一两一个童叟无欺。三两银子在手里,吴小妹恍如做梦一般。 任潇潇说道:“吴家姐姐,节哀,妹妹先告辞了。”说着对吴管家吩咐道:“你留下,帮姐姐办事。” “你跟我走。”她一指秦牧,当先迈步离开。 秦牧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对吴小妹轻声道:“安心料理老爹的后事吧。生活总会好起来的,一定!”然后跟着任潇潇出了门。 回到工地上,任潇潇叫来工匠头,吩咐把吴小妹那块地划出去,从新规划一下码头。工匠头只是干活的,当然主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要多花钱那也随她去。不过多费点时间,多费点料材。 看着众人继续忙碌起来,任潇潇才得空对秦牧说道:“秦牧,三千文呢,就是三百天,今天是五月初四,我算算啊。”说着她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掐着指肚念叨了片刻说:“要到明年四月二十八才满三百天。你可要记好了。明年四月二十八之前,都是我的家丁,哪也不许去。” 秦牧完全没心思想这个,脑袋里全是刚才的场面。他下意识的点点头。 任潇潇大喜。今年有个闰八月,等于凭空多了一个月,她又胡乱填了些日子,算起来秦牧要给他干将近一年才算结束。大大赚了个便宜,七娘子心情大好,吩咐道:“回家,吃酒去。”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十八章 百达翡丽 任潇潇和小桃望着秦牧,脑袋一片空白。 秦大哥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呢?尺许长的一个黑棍棍,前面冒出这么亮的光,就好像一个大柱子,在黑暗的房间里穿出一个白白的洞。秦大哥说他是神话,别是神仙吧? 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本事。 宋朝不似唐朝,一到夜晚就宵禁,人人都锁在各个坊里,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大宋朝经济极度发达,每到夜晚就流光溢彩,别说汴梁,就是韩城县也灯火通明,勾栏瓦巷更是彻夜狂欢。 她们对灯笼火把并不陌生。可灯笼火把的光哪能和秦大哥手里的光比较。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任潇潇感觉这个光柱子比太阳光还亮,都晃的她有点睁不开眼。 秦牧明白两位姑娘现在的感受,就好像如果有外星人突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人面前,那也得惊得他们目瞪口呆。科技水平的碾压,本来就是对当前常识的摧残。没有谁能面对这样的打击还能保持平静。否则科幻电影凭什么吸引人?还不是因为极度震撼,极度不可思议。 秦牧抓过任潇潇的小手,把手电筒塞到她手里。 任潇潇本能的就想丢开,仿佛那黑棍子是妖魔鬼怪一般。 秦牧紧紧抓住她的小手,不让她松开:“这个东西叫手电。夜里照亮用的。你看,是不是能握在手里,是不是能发亮光,这个亮光就是电变得。” 秦牧的声音似乎有一股魔力,任潇潇逐渐放松了紧绷的小身板,畏畏缩缩的握紧了手电。 秦牧握着她的手缓缓的动起来。 光线所到,一切亮如白昼。 秦牧买的这把手电是户外专用,亮度极高,远超家用灯具。它不是柔和的日光灯,要照顾人类视觉,防治刺激和疲劳,而是暴力的劈开黑暗,把一起都看的清楚明白,让所有现实的潜在的危险都暴露出来。 任潇潇和小桃即使第一次接触日光灯都会被震撼,更别说如此暴力的户外手电。任潇潇的小手随着秦牧的大手移动,改变着电筒的指向。这屋子本来是自己的新房,可是在暴力光线之下,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变得那么怪异。 若不是她被秦牧半搂半抱着,早就丢了手电逃跑了。 小桃也吓的不轻,颤声道:“秦大哥,你是把天上的闪电给关到这个黑棍子里面了吗?” 秦牧有点吃惊,没想到小桃有这个认识。严格说理论上还真就是,可该怎么跟小桃解释呢? “我没那么大本事,把天上的闪电抓下来。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手电里面的电,和天上闪电相似,你看,不都是很亮吗。”秦牧说着,也拉过小桃的手,让她和任潇潇一起握住手电。 两个姑娘手贴着手,似乎彼此给彼此增加了胆量,慢慢的不再那么害怕了。 可是一旦不害怕,好奇心就发作了。女人的好奇心就好像火山,只要被勾搭起来,那就喷发的异常壮观。 两人开始还一起握着手电小心翼翼的晃动,逐渐熟悉了之后,发现这个光柱子对她们没有任何损害,就是手指伸进去都不疼不痒,于是任潇潇立刻掰开了小桃的手,自己一个人握着手电,四处游荡起来。 小姑娘这看看,那照照,仿佛人生第一次来到这个房间,怎么看都看不够。 小桃有点颤颤巍巍的依偎着秦牧。 原来她以为秦大哥就是个家丁,和自己这个丫鬟,竹门对瓦片,正般配。可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秦大哥有手电呀!有这样神仙般的东西,自己还能配的上他吗? 大姑娘的心,就好像秦大哥唱的那首小曲,自己这个“痴了心的女娇娃”还能不能等到“爬墙的六哥哥”。 任潇潇很快就发现了地上的纸箱。立刻跑了过去。 秦牧也带着小桃靠过去。他早就着急想看看箱子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了。刚才一直顾及两女的情绪,所以才忍到现在。毕竟一下拿出太多古怪玩意,怕吓坏了姑娘们。 任潇潇对着箱子在发呆。后世的快递箱都是瓦楞纸制造,大宋朝可没有这样的玩意。任潇潇摸着箱子,似乎不是木头,有点像纸,可是纸也没用这么硬呀。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秦牧没有注意任潇潇的疑惑。他更关心箱子里面还有什么。刚才匆匆一看,似乎自己收拾的东西还都在。 他一样一样的拿出来。 首先是一把刀。造型独特,好像一根狗腿样子。 秦牧握在手里,想了想,递给了小桃,说道:“拿好,这是一把刀。” 秦牧要马上检查箱子里面的一切,看看是不是还能用。可是刀子不同,这半夜三更的,自己突然抽出一把刀,那还不吓坏了两个姑娘。所以他把刀子连刀鞘递到小桃手里。 “刀子?”小桃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前面大,后面小,怎么拿的出来。 “快拿出来看看,快看看。”任潇潇年纪小两岁,好奇心更强,一旦确定没有危险,就变身好奇宝宝,什么都要弄个究竟。 小桃还是分得清哪里是刀柄的。她一手握住刀鞘,一手握住刀柄向外抽。刀子有点沉,她没抽动。 秦牧指着刀鞘的卡扣,说道:“这个要打开。”他知道小桃肯定没见过后世的卡扣,所以自己打开了卡扣,说道:“现在可以拔出来了,小心点,慢慢拔,当心割伤自己。” 小桃听话的把刀子拔出来。 任潇潇手电用的纯熟——本来也没啥难度小孩子都会用,光线照着这把怪异的刀子。 刀子太怪了,不但样式没见过,连颜色都不对呀。 刀子不都是明晃晃的吗,怎么这刀子黑漆漆的,只在刃口有一丝亮光。 “这叫反曲刀,你们可以叫它大狗腿。”秦牧只说不动,免的让姑娘害怕:“看看,是不是长得跟狗腿似的?劈柴砍树很好用。” 这把刀是秦牧朋友送的,那是个富二代,疯狂热爱户外,搞了一堆稀奇古怪的好东西。这把刀是他从国外搞来的,一次搞了两把,送了秦牧一把。 国内的刀具管制严格,这种超过了军队制式武器水平的刀具更是肯定买不到的。 秦牧了解了一下,这把刀子是冷钢公司出品的顶级产品,国内没有,国外也稀少。质量没得说,他在户外用过几次,手臂粗的树干一刀就断,非常好用。 “这个刀子怎么是黑的?”任潇潇奇怪的问道。 “有一层涂料在上面。”秦牧已经想好了,对于任潇潇她们的问题,尽量用后世的语言来讲解,否则越讲越不清楚。他隐约中有感觉,自己很可能会在古代现代来回穿越,而大宋这边的穿越点,就是任潇潇的新房,所以自己避不开她们。 既然避不开,就只能接受她们成为自己秘密的守护者。他可不想消息传出去被当作神棍抓进大牢。 其实秦牧这点顾虑还真是不一定对,在大宋做神棍可未必进大牢,没准还能进皇宫呢。 大宋一朝,尤其北宋,不但是文人的巅峰,也是神棍的乐园。 宋朝有名的神棍很多,现在京城就有好几个,最著名的叫林灵素。林灵素最早当的是和尚,后来受不了师傅的棍棒,跑出寺庙改行当了道士。然后一路混到了东京汴梁。到了京城,不知道怎么使出手段,让当今皇帝,也就是宋徽宗赵佶知道了他的名号,召见了他。 赵佶问他,为什么初次见面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灵素说徽宗是上帝长子“长生大帝君”,原本管理南方,下界做了皇帝。青华帝君是长生大帝君的弟弟,管理东方,主持神霄宫。之前请徽宗去做过客,林灵素自己是神霄宫的“诸慧”,所以两人曾经见过,是熟人,现在他奉命下界辅佐徽宗来了。 皇上一听,好吗,原来我不只是人间皇帝,还是天上神仙,这林道长和我是同班同学呀。于是大喜,赐号林灵素通真达灵先生,加号元妙先生、金门羽客,等等一堆头衔。而宋徽宗自己经常称林灵素做“聪明神仙”。 所以秦牧的担心其实有点多余。但是秦牧又不是学历史的,他哪知道这些事情,只能按自己的正常逻辑推论,要小心谨慎,切不可张扬。 刀子看起来毫无问题,和原来一样,没有变灰变渣渣,秦牧放心了。 手电筒是好的,刀子也是好的,看来从现代到古代,能传输物资。 接下来是一双鞋子,高帮软底,登山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放在一边。 一个户外急救包,目前不是急需的,不管了放在一边。 一块防水手表,带指南针。有用。 还有一个花盆。秦牧记得这里原来种的是仙人掌,现在只剩下盆了,仙人掌没了踪影。秦牧拿起花盆,用手翻了翻泥土。仙人掌的根都没了痕迹。莫非生物不能穿越? 纸箱里还有一个小盒子。包装的异常精美。 身为女子,任潇潇天然对漂亮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不等秦牧动手自己就拿了起来。 “这个好漂亮,秦大哥,是什么呀?” “手表。”这是上次去户外时候,富二代买的准备泡妞用,谁知道半路接到电话,人家根本不给他面子,压根没打算一起出去玩,富二代一气之下就要扔了。 秦牧拦了下来。不糟蹋东西,是人生美德。二代二话不说就扔给了秦牧。反正别让他再看到这块表,省的憋屈。于是包装都没拆的一块名贵女表就出现在了千年之前,在任潇潇的小手里。 “手表是什么?” 任潇潇刚才也看到了秦牧的那块男士潜水表,可秦牧没说她也没好意思问。但是这个小盒子不同,包裹的漂漂亮亮,还有粉的蓝的黄的彩带,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看起来就那么的诱惑。如果任潇潇不拆开这个盒子,简直就活不过今晚。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小桃也看的心里痒痒。听到秦牧发话了,马上把刀子丢在一旁,扎到任潇潇身边,眼巴巴的看着那个漂亮小盒子。 任潇潇把手电递给小桃。如果不是一只手拆不开盒子,她才不会把这么好玩的东西给别人那呢。 女人在拆包装上果然天赋异禀。虽然是二十一世纪的玩意,可根本难不住千年前的姑娘。三两下就拆开了包装。 这是什么东西?太精致,太迷人了。任潇潇一下就错不开眼珠了。 工业的精致和农业的精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算是皇帝睡的龙床,镏金边镗银线,描龙绣凤,富丽堂皇的无以复加,他依然是这个时空的产物,脱不开这个时空的格局,顶多是手艺的上限。任潇潇即使见到龙床,也不过觉得皇帝真有钱而已。 这块腕表就不同了。百达翡丽,在二十一世纪也是高端奢侈品。不说别的,就是表盘这样完美无缺的一个精致的圆,就足够让任潇潇震惊了。更别说散发着金属光泽的表带,纤细的指针,而且指针还在这么小巧的一个透明罩子里规律的运动。 任潇潇觉得自己这辈子简直白活了。自以为见多识广的小姑娘,被一块手表打的体无完肤。她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所有一切,甚至包括家族的产业,加在一起换这样一块“手表”都值得。 任潇潇小手颤抖着把手表小心翼翼的从盒子里面拿起来。 光线滑过,闪烁的光芒好像一颗一颗小星星,看的任潇潇心口扑扑乱跳。 女人对这些简直是无师自通。不用秦牧说明,她也知道这个是戴在手上的。只是圆圈太小,她怎么也套不上去。只急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么美好的珍宝,如果因为自己手腕太粗戴不上去,那不如砍了手腕算了。 秦牧哪能看着任潇潇吃瘪。这款表的腕带是金属的,有个卡扣,解开之后,秦牧轻轻的把手表戴在任潇潇白皙的手腕上,再扣好表带。 不松不紧,刚刚好,仿佛是为任潇潇订做的一般。 “这就是手表啊!”小桃两眼星星点点全是羡慕。 “嗯,其实就是沙漏,不过比沙漏高级点,也方便一些。” 才不是沙漏呢。任潇潇翻起白眼撇了一眼秦牧。沙漏怎么能和手表相比。土的掉渣的玩意,竟敢我手上的珍宝放在一块提起。简直是太可恨,可气,甚至可以宰了吃肉。 这是最好的手镯,不对,手镯也太粗俗,也不配和我的宝贝摆一起。 这个就是手表,天下间独一无二。 望着任潇潇旁若无人的陶醉,秦牧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手表上了她的手肯定拿不回来了,可小桃还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呢。 箱子里面还有一瓶洗发水,可是显然不够份量,沙宣洗发水和百达翡丽手表放在一起,瞎子也知道选哪个。秦牧想了想,把自己那一块潜水表捡了起来,拉住小桃的手,亲手戴了上去。 这块表是大路货,和百达翡丽不能相提并论,而且这个是实用品不是奢侈品,肯定没有那么炫目夺人,反倒很低调。毕竟功能不同,潜水表不是用来炫耀身份的,只要皮实好用不出错就行。 可再怎么说,它也是一块手表。也是工业时代的精细产品。 小桃顿时喜笑颜开。刚才黑漆漆的没注意到,现在戴自己手上,才发现这块潜水表的精美。虽然和七娘子腕子上的比不了,可除了那块手表之外,全韩城县也没有第三块手表了。 幸亏她不知道,别说全韩城县,就是东京汴梁,就是全大宋境内,就是加上大辽国,就是全世界,现在都没有第三块手表。要是小桃知道天下间唯二的两块手表有一块就戴在自己手腕上,属于一个普通的小丫鬟所有,她肯定马上晕倒。 她一时忘形,把手电对着自己手腕一通狂看。 任潇潇不乐意了。自己手腕没了光线,看不到手表了,这怎么成。一时一刻,自己的眼神也离不开手表呀。 于是一把抢过手电,对着自己的手腕,继续开始陶醉起来。 夜,越来越深了。 ------------ 第十九章 我要瓷器 任潇潇和小桃兴奋的根本没有了睡觉的概念。 两人对着手表翻来覆去看个不停。 秦牧有太多话要说,最后只能把俩人拉到了床上。把手电筒从任潇潇手里夺过来,立着放好,光柱朝上,然后三人围坐一团。任潇潇和小桃完全不管秦牧说什么,一刻也不停的把手腕放在光柱里面,满是陶醉的欣赏。 秦牧实在忍受不了了。你们也太肤浅了吧。一块手表就疯了?不过又想想自己在二十一世纪也买不起这块百达翡丽,不由得有点泄气,自己也没深沉到哪里去。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好像一群争吵的麻雀,在小屋里面乱哄哄的飞着。亏得秦牧心态摆的正,性格还算安稳,就在这样情况下,还把手表的功能给两人讲清楚,顺便指导他们怎么给表上弦。 俩人一股脑开始拧。秦牧又连忙拦住,别再拼命使劲给拧坏了,差不多就得。 一通忙乱之后,任潇潇总算恢复了点状态,才把眼神依依不舍的从百达翡丽收了回来,望着秦牧困惑的问道:“秦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人呀,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吗?” 秦牧差点哭出来。你也太看得起你秦大哥了,如果自己会造百达翡丽还用租房子吗?早满京城的买大别墅了。 “造不出来,你秦大哥不是神仙。你砍我一刀我会流血,流血多了,我也会死。”看着两人一脸不信的神情,秦牧话锋一转:“不过我不是幽州人,我来的地方,是一个神仙国度,有很多的好东西,眼前这些,微不足道。” 任潇潇的眼神瞬间燃烧起来。 这些东西还是微不足道,那什么东西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呢?任潇潇感觉自己有点晕,胸口似乎被什么压迫住,望着身边的秦牧,似乎有祥云缭绕在他身前。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五色云间鹤,飞鸣天上来。”任潇潇憧憬的说道:“秦大哥,你来的地方就是天上白玉京吧。” 秦牧知道任潇潇这四句话出自李白,《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想来任潇潇穷尽想象,最后的概念,也就是白玉京了。 神仙一样的人物,在神仙一样的地方,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 “每天都抽鸦片烟吧?”任潇潇一脸憧憬。她现在想想,秦牧的小曲一定就是他们过得日子。 “ 最可恨的这个二爹娘, 爱抽呐鸦片烟呐, 耽误了小奴我的婚姻事啊, 青春要是过去, 这何处找少年呐。 ” 连闺女的婚事都不顾,也要抽鸦片烟,那肯定是很美好很美好的。 秦牧差点噎过去。 任潇潇这姑娘脑袋可真大。 “不是不是,抽鸦片烟可是很不对,是很不好的事情,绝不能碰,我们都不碰。碰的都是坏人。”秦牧连忙解释:“不要乱猜了,以后你们会知道。” “秦大哥,你会带奴去吗?”任潇潇心思灵动,马上感觉到了希望。 秦牧话头一窒,这个还真不知道能不能行。毕竟自己带了一个酒壶过去,至于是不是能带一个大活人,没试过不知道。 “潇潇,”秦牧改了称呼,每天七娘子八娘子的,叫的真累:“现在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带你们过去,不过眼下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帮我。” “秦大哥,不论什么事,奴一定做到。”任潇潇根本没意识到秦牧在称呼自己的闺名,她只怕自己在两人关系中毫无用处,那样还怎么相处。秦牧有求自己那真是太好了。否则还真不好意思要这块手表。当然,戴上之后谁也取不走,除非杀了她。 “我来的地方吧,有一些好东西,可是也缺一些东西。” “是不是缺绸缎?”任潇潇立刻说道:“难怪秦大哥来的时候不穿衣服。” 秦牧顿时脸上一片通红。 你这小姑娘也太恶心人了。合着你以为二十一世纪满大街的人都是光屁股跑来跑去吗? “不是不是,不是绸缎,是瓷器。我需要瓷器,大宋最好的瓷器!” “原来是瓷器呀。”任潇潇心底放松下来。她生怕秦牧说出来的东西自己根本听都没听过。那样才是麻烦大了,自己就没用了:“这个好说的很。最好的瓷器都在京城,咱们去京城买就好。” “我就是这个意思。”虽然秦牧不了解历史,但是他知道古董很贵,宋瓷很值钱。既然自己亲身来到大宋,不搞几件瓷器简直是对不起穿越界的各位前辈,也对不起自己的银行卡。 “可是秦大哥你能等等吗?爹爹让我建码头,做不好这个我怕爹爹责骂。” “没问题,不过这些日子我想去城里逛逛。” “好呀,奴陪你一起去。庄子里面闷透了,要不是为了码头的事,奴才不愿意留在这里呢。”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得了这样一件宝贝,再让任潇潇整日留在吴家庄,简直和杀了她一样。有宝贝不显摆给识货的人看,就好像胳膊痒痒却拼命挠头发,根本不解气呀。吴家庄的泥腿子们懂得什么好坏,要到韩城县走一圈,才能让任小娘子得到更高层次的满足——心灵的满足。 不知道三人絮絮叨叨说了多久,终于两个姑娘熬不住了,不知不觉就睡在了秦牧身边。 秦牧关上手电,夜色顿时笼了过来,屋里恢复了漆黑。 因为有了两次过来一次回去的经历,又把大宋的一个酒壶带回了后世,秦牧感觉只要寻找到方法,自己必然可以在两个时空来回穿梭,,所以现在心态极为亢奋,一点没有睡意。还用问吗?发财就在眼前。 黑暗中,似乎有一条光明的大道,若隐若现。 前一晚消耗了太多的精力,第二天日上三竿任潇潇主仆才醒来。突然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秦牧的屋里,两人都是大惊。急忙看看身上,衣服还如昨夜一样,俱都松了口气。可各自心思却不同。 小桃觉得很失落,自己都爬上哥哥的床了,却白白过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遂了自己心思。 现在小桃的心里悬在半空,觉得秦大哥突然和自己离的很远很远。他是那么高,高到在天上,自己只是地上一个普通的小丫鬟。可是她又有着一丝希望。 女孩的心是敏感的,小桃明显感觉到秦牧和大宋的男人不同。他对七娘中和自己,并没有主仆之分。没有把任潇潇捧上天,也没把自己踩到地。 无论什么时候,在秦大哥身边总感受到一丝温暖。不因为她是丫鬟就少了一分。要不怎么会把手表也给自己一块呢。 小桃心里明白,自己手上这块表没有夺目的光彩,应该男人用的东西,毕竟手表不是饰品,是用来计时的,也许就是是秦大哥自己用的,只是怕她委屈才给了她。小桃心里突然暖烘烘美滋滋,似乎自己这块才更有意义。 任潇潇想不及这些,她着急回家显摆。立刻吩咐小桃打水洗漱,再让下人准备吃食。 秦牧在他们起身之前就出了院落,来到了村东。 吴小妹破败的院子里面搭起了灵棚,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摆在中间。吴小妹一身孝服,头上裹着白色的孝布,跪在灵棚下。 院子里面已经有了许多来送葬的庄户人。 秦牧走到灵棚跟前,弯腰鞠了个躬。吴小妹向着秦牧认真的磕头还礼。 秦牧小时候在老家也参加过葬礼,知道规矩。这时候应该是随礼钱的,可是他一时忘记了向任潇潇要钱,现在想起应该掏钱,兜里一文也没有。 正尴尬中,吴管家给他解了围。 “秦牧,礼金十文。”说着自掏腰包点出十文钱放在礼金堆里。 任潇潇吩咐他帮着吴小妹办事,他就尽心尽力,一点不敷衍。买棺材搭灵棚扯孝布请帮工,大事小情安排的井井有条一丝不乱。银钱上,吴管家从不信别人,所以亲自当记账的。眼看秦牧没钱,就顺手卖个人情。 吴家大院谁不知道秦小哥和小寡妇睡一个床的。十文钱买个交情,太值得了。 秦牧点头示意感谢。 已经快中午了,酒肉的香味不断飘过来。 不论红事白事,送礼完了自然主人家要招待一顿酒席。秦牧看着眼前一切按部就班,就放下心来悄悄的离开了。 回到吴家大院,正见任潇潇对着工匠头吩咐着什么。和往日不同的是,任潇潇这一刻是挽着袖子,露出葱白一样的手腕,小手指指点点,百达翡丽在阳光下烁烁生辉。就是瞎子也得被晃的睁开眼。 秦牧不由得感叹:女人呀,千年之前和之后,全无变化。 ------------ 第二十章 王教头 来到韩城县时候,已经过了中午。 一路上任潇潇不断看着手表。她已经知道指针对应的时辰了。其实这一点不难。 任潇潇跟秦牧讲起过,大宋的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再分为八刻。这样算来,一刻相当于十五分钟。表盘上一个刻度是十二分钟,和古时候的刻差不了太多。在这个无需精细计时的年代,这种误差就不是误差。 进城门时候,任潇潇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说道:“都到午时七刻了,怕是未时才能到家。” 小桃也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道:“七娘说的是。” 秦牧忍不住想笑。这俩小姑娘一路上就好像两尊老式座钟,每隔十分钟一打点。还好两人都青春年少声音动听,才没让他感觉烦心。 守城的兵丁看的目瞪口呆。 大宋朝谁见过手表呀。城里人靠听钟鼓获得时间,就这样也不过是知道个大概,要精确到几刻,需要用漏壶。除了衙门和大户人家,老百姓谁伺候那东西,麻烦都不够麻烦的。 可是眼前的任家小娘子只看了看手腕子上的银镯子,就报出准确的时辰,简直是妖孽。这镯子莫非是宝物? 虽然不知道她报的准不准,可是看太阳在头顶的位置,还真差不了太多。既然这时空没有随身携带的计时工具,那么人们自然练就了看太阳看影子估摸时间的本事。 任潇潇得意的一笑,头也不回的进了城。 到了任府,小桃陪着任潇潇进去内宅,她要先和爹爹沟通好。 秦牧这次待遇不同了,再不用在门房等候,直接就被安排进了二进院落。这也是任员外会客的地方。正房同样的坐北朝南,东西两边是厢房,院中花香阵阵,很是幽静。 秦牧就在西厢房等候。因为有任潇潇的吩咐,任府的丫鬟自然不敢怠慢,各种时鲜果品摆的眼前满满当当。 秦牧走了一路也有点渴,就拿起茶水,刚要喝,就听门帘响起,接着一声断喝,吓了他一跳。 “你这猢狲,今天却向哪里逃。” 秦牧抬头一看,认识,任府的王教头。想起上次的事,秦牧明白了,肯定是有人打了小报告。 上次自己跟着任潇潇跑了,躲过王教头的怒火,今天又送上门来,王教头哪能不来找自己麻烦。他听小桃说起过,王泰是个很严厉的教头,对任府忠心耿耿。那天自己在码头丢下三少爷就跑,被他看在眼里,王泰认为自己有愧任员外的信任,早就想教训秦牧一顿,以正家风。 “王教头,有话好好说。”秦牧连忙起身,放下茶杯说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等一会七娘子过来你自然明白。” 王泰大怒。 他是靠本事吃饭的人,一身棍棒拳脚功夫很是了得。这样的人天生讨厌没本事的幸进之徒。在王泰眼里,秦牧就是标准的幸进之徒。小白脸一个,只凭一身好皮囊,就骗的任家七娘子五迷三道。身为家丁,临阵不说护住主家,反倒比主家跑的还快。这样的人,留着何用。 王泰上次就想打一顿赶走了事,可没想到秦牧溜的快,没抓住他。王教头总不能跑到吴家庄去执行家法。那不合适。今天听手下说这厮又来了任府,还进了二进院落,王泰更加怒了。 才几天不见,七娘子对他是更加宠信了。一般家丁哪有资格来二进院落。这里是接待贵客的地方,一个新进的家丁,凭什么在这屋里待着?还不是骗的七娘子欢喜,想引荐他给任员外。 放着王教头在此,断不能让此事发生。 王教头在任府也是有身份的人,打跑一个小小家丁,那是他份内的职责,任员外绝不会怪罪。甚至说不定还会暗地里点头,毕竟有些事他不好出面。不能指着小白脸对女儿说这是个骗子,仗着漂亮专门骗小娘子。 王教头抬手就抄起了棍子。 家法还是用棍子执行比较好。王教头功夫强悍,说打断你一根骨头绝不会打断两根。 秦牧一看这情况不对,若是任由他出手,怕是等不到任潇潇回来自己就被打死了。就算不死也是个残废。这时候别说呼喊任潇潇了,就是叫老天爷都没用。王教头这一脸正气,一身怒火,那是都凝聚在棍子上了。 秦牧也不废话,一弯腰就把*****抽了出来。 进城之前,他特意换上了原时空的鞋子。至少穿着舒服跑的快。再顺手把大狗腿绑在小腿外侧,用裤脚挡着。城里太危险了,动辄就是拳脚棍棒,虽然自己这次是去任府,但是加点小心也没错。有刀子在手,总好过赤手空拳。 王教头吃了一惊。 他没想到秦牧敢还手! 以王泰在任府的地位,他要教训家丁,哪个不得乖乖听着,他棍子挥起来,手下人只能立正挨打,这样他还下手轻些,若是有人敢躲闪,那他手下得更重。可今天邪了门了,第一次遇到有人敢还手。 秦牧弯腰的时间,够王泰给他**都打出来了,可是王泰没动。他看秦牧的动作,就知道对方要掏家伙。虽然大宋的武人习惯刀子跨在腰间,但是各种暗器藏哪的都有。秦牧弯腰肯定是要掏家伙了。敢在任府掏家伙,还在他王教头眼前,王泰心里的怒气值猛涨,直接爆了表。 他本来想打断秦牧一条腿,再扔出城外,现在改了主意。一条腿太便宜他了,不留下一手一脚,小白脸别想活着走出任府。 王泰本想着秦牧一动家伙,自己马上就出手。以他的功夫,三个秦牧一起上,他绑着一条胳膊都轻松打死,可看到秦牧掏出家伙之后,王泰愣了。 因为秦牧手里这把刀! 这把刀太怪异了,王泰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 大宋的刀子大部分是直的,少部分有弧度也是向外弯曲,可小白脸这把刀是向里弯曲。全不对呀,这样能砍人吗?可是细想一下,这样的弧度也许砍人更方便。 武人哪有不爱刀的,就像文人喜欢笔墨纸砚一样,近乎本能。更何况秦牧这把刀子不止是弧度奇怪,颜色更奇怪。除了刀锋带着一抹冷色,其余部分漆黑一片,看着就那么邪性,那么让人恐惧,甚至,说白了,看着就想抢过来。王泰看过的刀比秦牧吃过的盐都多,他一眼看出这刀子的不凡。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秦牧如今身怀利刃,甚至可以说是宝刀,却半点功夫不会,靠着一张脸坑蒙拐骗,还专坑小娘子,还坑到了任府,坑到他王泰当教头的地方,那对不起了,这刀子归俺老王了。 骗子,能算人吗。骗子,不配拥有宝刀。金簪送美人,宝刀配英雄。唯有他王泰,才配掌握这把宝刀,杀人除害。 秦牧虽然年轻,却不幼稚。王泰的心思简直都写在脸上。想来他也根本没必要在自己眼前隐藏什么。只要自己敢动手,王教头绝不会给自己半分机会。 他带刀可不是为了对付王教头这样变态的功夫高手的。没有AK47傍身,秦牧绝不相信自己干的过人家。王教头一个人干翻了一码头人,棍棒拳脚无数,都对他没半点威胁,自己拿着把刀算什么,给人送菜吗? 不过秦牧根本就不会动手。他唯一目的就是拖延时间。 拖得一时半刻,任潇潇回来就没事了。 “王教头,你认识这把刀吗?”秦牧一开口,把王泰刚要动手的心就给打没了。 是啊,这刀子他根本不认识。自己都不认识的刀子,想来整个韩城县也没人认识。既然没人认识,那这刀子叫什么呢?这样明显的宝刀,不可能没名字。自己就算抢过来,如果这小白脸不说,那他王泰连刀的名字都不知道,日后带出去,朋友问起来怎么回答,岂不是惹人笑话。 王泰泛起了犹豫。 不过转眼又想,管他叫什么名字呢,反正先抢过来再说。 秦牧一直盯着他的脸,眼见对方眉头一立,就知道言语没框住他,这是要动手。他也不犹豫,立刻倒转刀锋,刀把向前轻轻抛了过去:“王教头,你好好看看这把刀。” 王泰一生大小争斗无数,当然知道王泰只是扔过来给他接着,不是耍飞刀要他命。宝刀在眼前,王泰本能的就抄在手里。 刀一入手,王泰几乎忍不住要大喝一声:“好刀!” 这把刀太好了。长短轻重,俱都合意。而更神奇的是握在手里竟然有和手臂融为一体的感觉。 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科技和古时候作坊的区别。 *****的设计经过不知道多少道科技,从原材料选择到制作工艺,都远远不是大宋可以比较的。这刀子在二十一世纪也是巅峰的几款,何况在千年前的古代。而且后世的人体工程学,是本时空根本没有的概念。 简单说,就是大宋的刀子只考虑够不够硬,够不够利,但是不考虑好不好使,或者说很少很少考虑使用者的感受。 这把大狗腿就不同了。这个造型是从不知多少款设计中选出来的,不但刀柄的材质是本时空没有的,对使用者更加友好,更因为它的重心刚好和使用者的发力点重合,所以使用者会有一种毫不费力的感觉。 王泰握住这把刀,完全不用发力,寒光已经四射! 明明是很有份量的一把宝刀,握在手里却恍如不存在,然而只要稍微挥动,却处处是刀锋。 这刀子太好了。 王泰握在手中,一时都忘记了秦牧,甚至忘记了时间,只把刀子摆到眼前,一双眼仿佛望着情人一般,一寸一寸在刀子上滑过。 秦牧留神看着,防备王教头清醒过来给他一刀。 “这把刀,有什么名号?”王泰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若是不知道这把宝刀的名号,他是浑身都不能舒服。就好像遇到一见钟情的美人,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家乡何处。 “……”秦牧犹豫了。倒不是他不肯告诉王泰,而是这刀子没名字。 古时候十大神剑什么的,各自有名号。干将莫邪鱼肠承影,那是因为不是批量生产,量太少,每一把都是独一无二,所以可以起名字。 冷钢公司一年出好几款刀子,一款刀子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制造,那能每把刀子都有名字呢。 秦牧一直管这把刀叫大狗腿,可是看王泰脸上那看情人一样的神色,要告诉他这刀子叫大狗腿,那自己恐怕当时就得躺地下。不为他之前在码头逃跑,只因为他不尊重王泰的情人。 你要是告诉人家这大美人叫狗剩,看看人家揍你不揍你。 秦牧脑筋飞速转动,从自己看过的小说,玩过的游戏中检索着。 “王教头,这把刀唤做九转轩辕斩。”这名字霸气十足,想来王教头不会不满意。 “原来宝刀是这个名号。”王泰右手持刀,左手轻抚刀锋,还未贴上刃口,一股寒气已经逼迫过来:“好刀!好刀,却不知此刀为何唤做九转轩辕斩?” 秦牧一愣。难道这是附加题?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还问那么多干嘛。为什么叫九转轩辕斩,那还不是哪本不知名小说里面这么写的吗。 可这话不能对王泰说。 秦牧稍一思索,说道:“轩辕乃是皇帝嫡传后代,取名轩辕,自是因为此刀有皇帝的霸气。而轩辕又出自有熊氏,有熊一族以黑熊为旗,此刀全身乌黑,更是应了轩辕之传承。所谓九转,那是因为制刀不易,传说是历经一个兵器世家九代人的锻打,才得此一刀。和此宝刀相比,其余刀剑恍若朽木,一斩而断。” “原来如此,果然当得起九转轩辕斩之名。”王泰听到秦牧这番解释,更觉得手中宝刀不是凡品。 三皇五帝的传说在宋朝就存在,王泰自然知道这个皇帝不是现在大宋朝那个,而是更古时候。古人的古人,肯定好过现在,要不怎么古时候有干将莫邪现在反倒没有名刀了呢。 没想到自己今天能见到绝世好刀,王泰舒服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自然没了杀意。 懂得这么多名堂的小白脸,也许不是那么坏。若是他肯送刀子给我,定要在任员外面前给他美言几句。 “王教头,这刀子在我手里就是杀鸡屠狗,砍柴伐木。” 王泰听到秦牧竟然用这把绝世好刀干着屠子和樵夫的活,好悬没给气死。这还有天理吗,自己那把刀子,比起九转轩辕斩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可说就是垃圾,但是自己从来都是小心伺候,哪知道这小白脸竟然如此糟蹋宝贝。且看我不揍死…… 没等他动手,秦牧接着说道:“我是半点也不会用这刀,如果王教头喜欢,不妨拿去。这刀砍柴有点轻,杀鸡有点长,不太合适。” “果真送给我?”王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他是万般想要这把刀子,可之前觉得小白脸不是好人,可以理直气壮去抢,现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态度,觉得秦牧这个小郎君还是可以谈的来的, 就不好意思明抢了。 想要又不能抢,王泰矛盾的要抓狂,如今听说秦牧要把刀子送给自己,高兴的都怀疑在做梦了。 秦牧潇洒的一摆手说道:“王教头,你有所不知,其实我不喜欢玩刀,枪才是我的强项!”反正吹牛不用打草稿。 “好,秦兄弟,我王泰领你这份情了。”王泰也爽快:“改日我给你寻一把好枪,再传兄弟你几路枪法,包你打出威风!” “……”秦牧无话可说了。 他说的枪,可不是大宋的长枪,那得是喷子弹的枪才行呀,你王教头哪里去寻呢? ------------ 第二十一章 合作愉快 任员外面对眼前的三样东西,好半天没有动作。 一把太阳能手电筒,两块手表,整齐的摆放在案几上。 案几是紫檀木所制,清漆刷的油光发亮,四条腿上的牡丹雕花栩栩如生。这是任员外从京城最好的木器行——老鲁家木店,买来的他家最好的案几。不论材料还是手工,都是大宋顶尖水准。 可是和案几上的东西比较起来,大宋的顶尖水准似乎一钱不值。任何一个人来到案几前,绝对是眼里只有案几上的东西,再看不到这个案几。 这三样东西太特殊,也太震撼,甚至可以说,太美了。美的不似人间所有。 若非确确实实有这三样东西摆在眼前,任员外根本不会相信小女儿的话。什么神仙国度,什么世间珍宝。怕不是话本看多了,发烧糊涂了吧。他都忍不住想摸摸闺女的额头,看看是不是烧的能烫酒了。 任潇潇早就知道爹爹不会相信。所以她把事情讲完,随手就把藏在背后的手电筒递给了爹爹,又忍痛摘下手表,也把小桃的手表一起摘下,递给任员外。 任员外万万没想到闺女说的竟然是真的。 他连忙接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摆放在案几上,聚精会神的仔细观瞧。 要说最吸引人的,还是百达翡丽。 十万块呢!这做工,连现代人都会被吸引,何况千年前的古人。 任员外不错眼珠的看着手表,光滑的表盘,精致的表带,和那个透明罩子里面,滴滴走动的表针,那么规律,那么神奇,这真的是神仙国度才有的宝贝吧。 任若虚年过半百,一辈子走南闯北也算见过世面的人,可是眼前这三样东西,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手表?为什么叫手表呢。听闺女说,是计时用的,可是家里计时用的漏壶,那么大玩意,怎么给缩小到这丁点大小,还能戴在手上。漏壶别说戴手上,就是歪一歪水也洒光了。怎么还能用。 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她闺女的确是从手腕子上摘下来的。这两块手表虽然样子不同,指针的位置却完全一样,长的短的一样指向一样角度,听闺女说,这就是现在的时辰。 好神奇,简直是神器! “爹,你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还给我。”任潇潇不满意了。爹爹已经溜溜的看了一刻钟,也就是说有这么长时间手表离开了自己的腕子,这简直是不可以忍受。 “急什么!”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还怕爹吞了你的东西不成。早晚给你。” 说着,任员外拿起了那块潜水表,问道:“七娘,这手表怎么戴?” 小桃差点哭出来,好悬腿一软就要跪下。任员外你可是主人家,别没良心抢丫鬟的东西呀。 大宋的仆人更类似后世的公司员工,只是在主人家干活赚钱而已。不像之前的唐汉两朝,仆人是主人的奴隶,别说私有财产,就连生死都攥在主人家手里。 西晋的巨富石崇,每次宴客都让美丽的女仆给客人敬酒,如果客人不给面子不肯喝,他就杀了敬酒的女仆。有一次一个人非常不给面子,连续三个女仆敬酒他都不喝,石崇就连续杀了这三个美丽女仆。 换大宋绝不可能。杀了仆人,主人也要偿命的。 任员外正常情况下当然不会贪图仆人的东西。就好像一个亿万富翁怎么会看上打扫卫生阿姨手指上的戒指。可眼下不同,三样东西件件都不寻常,别说是家里丫鬟的,就是皇上的东西,如果不杀头的话,他也要拿来看看。 “员外,”小桃带着哭腔说道:“这块手表是奴的。” “我知道是你的,我试试不行吗?又不是不给你,真是丫鬟见识。”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过来,给我戴上。” 小桃没办法,员外的积威她可受不了,只能委屈的撅着嘴把手表戴在任员外的腕子上。 任潇潇感觉到了危险,马上伸手去抓自己那块,却被任员外一把攥住手腕:“说了别急,放这里它也不会长翅膀飞了,你这丫头怎么如此不听话。” 任潇潇恨恨的甩开爹爹的手,坐在旁边生闷气。 没想到爹爹是这样的人。她不过是想把事情经过讲明白,征得爹爹同意,然后和秦大哥一起进京,谁料到爹爹见钱眼开,竟然…… 任员外倒不是没皮没脸的人。只是这几样东西实在是太过珍惜,来的也太过蹊跷。他是风里浪里闯过来的,他的心思自然不是任潇潇这样的黄毛丫头能看透的。 任员外戴上手表,仔细端详着每一处细节,突然指着表盘问道:“七娘,这是做什么用的?” 潜水表比百达翡丽多了一个小圆圈,里面有一个指北针,灵活的晃动。 秦牧给她们讲过表的各个功能,所以任潇潇清楚。 “这个是指北针。”任潇潇提高音量,炫耀的说道:“秦大哥说了,不论走到哪里,不论白天黑夜,这个小箭头都指着正北方向,永远不会迷路。” 说着,任潇潇拿起手电,按动开关,一道光柱猛然射出。 任员外吓了一大跳,总算是几十年练就的涵养,让他还能控制住没有失态的摔倒。 这东西好邪性啊。纵使在白天没有夜晚那么震撼,可是一道光柱从这个黑棍棍里面冒出来,也太怪异了。 光,任员外并不稀奇。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街道还有灯笼火把,屋里有蜡烛,这些都能发光。可是这个黑棍棍为什么也能发光?里面又没见半点火苗。而且这光线凝聚不散,似乎被捆在一起,真的太厉害了。 神仙国度的手段端的厉害! “秦大哥说了,有了这个手电,再有指北针,黑天走夜路也不怕了。” 任员外心里一动。 七娘说的对呀。有这两个宝贝,晚上走路,岂不是如白天一般清晰,还不怕迷路。真是太有用了! “伯渊,”他问站在一旁看直了眼的大儿子:“你怎么看七娘这事。” “爹爹,我先看看再说。”任文没有他爹的阅历,更是被三件东西震住。只是上有老爹,下有妹妹,他哪边都不能抢,所以一直忍着好奇心没动手。听见爹爹发话,他马上伸手把妹妹手里的电筒抢了过来,翻来覆去的端详。 任潇潇一看大事不好,自己的宝贝看起来非常的危险,两个男人虎视眈眈,而且一个是爹一个是兄长,都是自己抗衡不了的,所以当机立断抢过自己的手表连碰带跳的出了门。 “我去给娘看看。”说着一溜烟跑没影了,只丢下小桃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按说她应该跟着自家小娘子,可是潜水表还在员外手上戴着呢,她不能走呀。 “咦!”任员外诧异的望着小桃:“你怎么不去服侍七娘?” “奴……”小桃委屈的流泪了。 “快去快去。”任文瞪着眼把小桃给轰走了。 房间内只剩下父子两人,一个戴着手表,一个拿着手电,一时鸦雀无声。 半晌,任员外开口了:“伯渊,这秦牧,我家必须倾全力结交。你去吩咐设宴,马上开席,请秦牧。” 任府家大业大,仆从众多,任员外要请客,分分钟就准备齐全。 任老爷主位,秦牧坐在客位,任文和任潇潇左右相陪。 望着满桌子的好吃食,秦牧肚子忍不住咕咕叫。毕竟早上走了那么远的路,刚才又跟王教头斗智斗勇,太消耗体力精力了。秦牧感觉现在他连桌子都吃的下去。只是任员外不动筷子,他也不好下嘴。 小桃给众人满上酒,退到旁边伺候。 还好,任员外毕竟是要脸面的,手表又回到了小桃的手腕上。小桃现在加倍打起小心,生怕惹恼了员外,把她的宝贝找个借口抢走。 “秦牧,听七娘说,你来自神仙国度,才到大宋,就遇到我任家的女儿,这可说是一种天地注定的缘分,老夫冒昧问一句,”任员外端起酒杯,满面笑容问道:“你可有表字?” 称呼表字,是一种身份的认可,是熟悉且亲近。 秦牧想了想,自己在大宋活动,应该有个表字比较方便。那字什么好呢?有了! “任员外,我有表字。我字功业。”建功立业,好兆头。 “好,功业,”任员外略带兴奋:“来,饮了这杯。” 有酒有肉好谈话。 任员外或者旁敲侧击,或者拐弯提问,秦牧俱都如实回答。他说的都是事实,可事实未必全说。 酒过半酣,任员外终于了解到他想知道的情况。 看来神仙国度也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就比如秦牧的落脚点,只能是大宋朝韩城县吴家庄自家闺女的婚房里,而神仙国度也有缺少的货品,就是大宋最好的瓷器。 这两点就是两家合作的基础! 你有我要的,我有你要的,而且还不能被替代。 这样的生意简直太完美了。 任员外看着秦牧,就好像看着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恨不得给他炼化了,刻上“任”字。转眼又看到坐在秦牧旁边的任潇潇,顿时有了主意。炼金炉有了! ------------ 第二十二章 吴小妹的决定 事态进展超过了秦牧最好的想象。 秦牧以为自己根本无法解释清楚自己的来历,毕竟不坐船不乘车不走路,突然就出现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现在的大宋朝神神鬼鬼的多如牛毛,他的经历根本不算什么。 京城里的骗子成群,吹的更神乎其神。林灵素不是说自己位列仙班吗?当今皇上不是深信不疑吗。 仙人都能下凡当官,何况秦牧说自己是个普通人,只是神仙国度有大能力,把他传送过来而已,不会腾云,也不会驾雾,更没有七十二般变化,仅仅是带几样宝贝来和大宋做生意。 任员外等人接受起来毫无压力。 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还能不信吗?何况,秦牧说的真的假的,重要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赚! 大宋朝的经济活动极端发达,据后世不科学统计,大宋的GDP占到当时全世界的八成!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越容易接受神神鬼鬼。 新中国前几十年,牛鬼蛇神一概没有,都埋头种田呢,哪有多余的粮食伺候妖魔鬼怪。 然而经济好了之后,大师成群结队出现。不意外,因为社会上有点闲钱了。大师也是人,也得吃饭。人人没隔夜粮时候大师怎么骗?都是救命钱。只有吃饱喝足之后还有点余粮,大师才有生存的土壤。 现在的大宋就是如此。极端的繁华培育出各式各样的骗子,秦牧跟他们比起来,什么也不是,完全不会造成社会的认知困难。 秦牧是真没想到事情办的这么顺利,一顿饭吃完,和任家就算是结了盟了。 真好! 秦牧走路都轻快了几分。只用了来时一多半的时间就回到了吴家庄。 任员外要送他一匹马,秦牧没要,他不会骑马。曾经在草原农庄骑过一次,又不稳又磨大腿,根本不舒服。 任员外请他坐车,秦牧也婉拒了。这时候的马车没有减震装置,刚性连接,地又不是平整的柏油路,坐两小时马车非把自己颠散架了。 还是走路最快乐。 他本来可以不回吴家庄,但是任潇潇要回去,所以秦牧也就跟着回来了。他感觉吴家庄任潇潇的新房,是自己在大宋的家,唯有在那里他才能心情平静安稳。 任潇潇不得不回,码头的事,吴家大院的事,还等着她主事。去京城之前她需要把一切安排妥当,交给大哥任文接手,才能放心去逛汴梁城。 三天之后,任潇潇把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事情总算料理清楚,然后告别了大哥,和秦牧小桃一起向码头走去,等着登船进京。 这时候的码头并不是新时空的码头,远没有那么复杂。一块水流和缓土地结实的平地就足够可以当码头。 之所以任家一直没建自己码头,就是因为大宋土地金贵,任员外纵然有钱,可适合建码头的地方都有主人,人家打死不卖他也是没辙。所以才不得已嫁女到吴家庄,只是没想到造化弄人,女儿刚进门就成了寡妇。 小寡妇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她对吴家又没感情,现在这样是她求之不得的。如今又多了一个神仙一样的秦大哥,带着她去逛东京汴梁,全天下最好玩的地方,她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转眼间走到村东口,却见路边跪着一个女子,向着她们一行的方向,一动不动。 秦牧快走几步靠了过去,却原来是个熟人,吴小妹。 吴小妹专门等在这里。爹爹丧事料理完了之后,吴小妹虽然心痛不已,可还得考虑以后的日子。不说别的,三千文的债务,她怎么还呀。唯一的办法就是卖了这个院子。 吴小妹非常舍不得。她今年只有十八岁,十岁那年就搬到了这里,从此和爹爹相依为命,尽管受苦受难,可是她的人生八年全是在这小院里度过,如果从记事时候,也就是五六岁开始算,甚至可以说她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院子。院子没了,她的根就没了,从此浮萍一样的漂泊。 吴小妹不想这样。可是钱还得还呀。 还好,她的债主不是任潇潇。钱是任潇潇给的,但是债主却是那个好心的家丁。 吴小妹也不知道一个家丁怎么有那么大面子,能让主家预支那么多工钱,但是既然人家好心好意借给了自己,自己绝不能就偷摸不认账。这不是小妹的性格。 吴老爹是个落地的秀才,原来在吴家庄开私塾,病了之后,每日躺在家里,吴小妹得闲时候就和他学习,所以小妹算是大宋底层女子中少有的文化人。小桃就大字不识一个。 有文化就必然有一定的思想。吴小妹之前怕惹是非,所以主动远离吴家庄的人。现在老爹死了,为了生活她要从新打算,自然要了解清楚自己债主的情况。 秦牧的事太好打听了。一句话就能概括,小寡妇的小白脸,村子里面人都这么说。 她对秦牧充满了好感。肯为了一个陌生女人预支工钱的男人,又没有任何图谋,无论怎么说都是大好人。吴小妹只是觉得很可惜,这样一个大好人,高高大大的,怎么会当了小寡妇的入幕之宾呢。 可是不管秦牧人品如何,他对自己好,自己欠他债,必须要还。 吴小妹知道要想挣钱,只能去韩城县卖身当丫鬟。既然要当丫鬟,给谁当不是当,还不如给秦牧当呢,就当抵债了。反正秦牧有小寡妇这个女人,也不会打自己主意。就算他打自己主意,有小寡妇看着,他也不敢。 于是她每天等着机会,终于在这天早上堵住了秦牧。 秦牧完全没有料到发财路上还有这么一道坎。他兴冲冲的要去京城发财,哪想到被一个姑娘堵在半路。 秦牧费尽口舌,说了不用她还债,一文钱也不要,只要她好好生活就可以,但是吴小妹态度异常坚决,半步不肯后退,如果他不答应,就跪在这里一直到死。 秦牧相信她说的出做的到,自己一身衣服还是她撕烂的呢。不过任潇潇大度,当时没计较这些,直接又给他一套新的。 眼看着大把钞票在前面等着自己,秦牧也没耐心再和吴小妹纠缠了,就点头答应下来。 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吴小妹。 任潇潇现在根本不敢管秦牧了。秦大哥可不是任府家丁,谁敢让神仙国的人当家丁。任潇潇不敢说话,小桃更不敢说话了,虽然她非常的不乐意看到吴小妹的加入。多了一个漂亮丫鬟,对自己是很大压力呀。 任家的船非常舒适。这条船只运人不载货,追求的是速度和安全。 船上丫鬟婆子船夫家丁俱全,带队的还是熟人——王教头。 秦牧和任潇潇去京城,任员外自然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把自家最强大的战力派了出去。 不过秦牧的身份却是尽可能的保密,任员外只说秦牧是远方亲戚家的孩子,之前做家丁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要进京了,就不用再遮掩了。 至于为什么要掩人耳目,任员外不说,王教头自然不会去问。 只是秦牧身份变了,这刀子可就成了王教头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要小白脸的刀没问题,但是如果小白脸是任员外的亲戚,那就不能要了。可是要还回去,王泰实在舍不得呀。 还好,所有的纠结都在一见面就解决了。 “王教头,我还等着你给我寻的大枪呢。”秦牧握住王泰的手,笑嘻嘻的打招呼。 “秦兄弟,老哥我定然给你找一柄顶尖的大枪!”王泰顿时放了心。他知道秦牧的话外的意思,刀子还是给他的。 王泰心里感激,一路上照顾的更加周全。 从吴家庄出发去汴梁,虽然逆水但是恰恰今天顺风。所以没半日就看到了汴梁城。 当巍峨的城墙出现在秦牧面前,他忍不住低声道:“宋瓷,我来啦!” ------------ 第二卷 ------------ 第一章 拿去看 任员外生意做的很大,汴梁城里也有他家店铺。 这时候的店铺基本都是前面开店后面住人,任家果品店铺面不小,院落很大,秦牧一行人都安置在里面。这里主事的是任府的一个老掌柜,也姓任,跟着任员外干了几十年了,就如一家人一般。 刚放置好行李,任潇潇就要出去逛街。 汴梁城,天下顶顶豪华的地方,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可不能白白浪费时间在屋子里面。 秦牧也正有这个意思。东京汴梁呀!被西方人称为天上的城市。因为在全世界的夜晚还黑咕隆咚的时候,汴梁城已经是不夜城了。这什么概念?领先世界近千年! 现代的不夜城要到工业革命开始之后才逐渐出现,那真是千年以后了。 秦牧和任潇潇是主事人,他们发话,自然无不听从。 王泰是任府教头,经常随着任府货船来往京城,对汴梁一点不陌生。有他一个人一把刀,又是在东京汴梁,大宋的京城,开封府所在,禁军厢军衙役捕快无数,自然不会出什么大事。 任家果品店是开在观前街,已经是热闹非凡。 观前街东边并排的一条街叫碧水街,街边沿河有一处院落,院子不大,看起来不寒酸也不富贵,一如寻常人家。院子里面种满各色青菜,屋门半开半掩。 屋子内有个人,个头不高,生得小鼻子小眼,这样的人物汴梁城里千千万万,属于扔人堆里就找不着的,可他却不是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 这人诨号短蚱蜢,本名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蚱蜢这种玩意,体格短小,善于隐藏,又有一双突出的眼睛,天生有偷窥的本事。短蚱蜢人如其名,正是这一片的盗贼团伙中负责打探消息的那个。 秦牧一行人刚下船就被他贼咕上了,现在正一五一十的汇报。 “锁老大,这可是一群肥羊。”短蚱蜢双眼放光,说的唾沫横飞。 “细讲。”锁老大坐在屋里阴暗的角落,看不出五官。一个恶鬼面具挡住了他的脸。 “是。”短蚱蜢有些不舒服。虽然已经跟着锁老大干了三四年,但是锁老大的声音他还是不习惯。就好像垂死的病人,有出气没入气一般,听起来让他提心吊胆,好像一口气换不过来,人就嘎巴了。 不过他可是知道锁老大绝不是个半死的人,相反,他比谁都生猛。几年来不知有多少不开眼的捞过界,都被锁老大打了回去。包括观前街碧水街这一片的四条街,如今都是锁老大的地盘,所以人称他为锁四条。 四条街内,锁老大没点头,哪个兄弟都不许动手。 “这群肥羊是外乡人。”短蚱蜢是老手,知道哪些是要紧的地方,外乡人才好欺负。 “说下去。” “他们身上有宝。”短蚱蜢眼睛里面不揉沙子。再加上任潇潇根本就没有遮掩她的手表,反倒有意无意的张扬出来,短蚱蜢想看不到都不行。 “什么宝?” “一双靴子,一个镯子。” “靴子?”锁四条略坐直了一些。靴子也是宝?有点可笑吧。他看了看短蚱蜢,发现还是原来那个小贼,没有被谁替换掉,也没烧的满脸通红,那他就需要一个解释。靴子什么时候称为宝贝的?踩在脚下的东西,难道金子做的?不沉吗? “这伙肥羊穿着一身新衣,看料子得几十贯。他们在船上就开始东张西望,一看就不是城里人。八成是外地富家子进京来玩。” 锁四条点点头。这说的在理。汴梁城里面不是没人穿新衣服,但是城里人早就熟悉了身边一切,不会看仙境一般的四处张望不停。只有外乡人才会看什么都稀罕。穿着值钱的新衣服看街景的九成九是外地进京的富贵人家。 “可那个年青小郎君脚下的靴子,我活了几十年,走遍了汴梁城,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款。” 那是,千年后的登山靴你要是见过才是活见鬼。 “不过新款的靴子,值得大惊小怪?”锁四条有点不满了。还以为是金子做的,结果不过是短蚱蜢没见过。就是再新款也不过一双靴子而已,少见多怪。 “锁老大,不是这样子。”短蚱蜢双手揉搓着,想拼命讲清楚这双靴子的不同。可是怎么形容呢,他又不知道后世的靴子用料是什么,这东西只有看到才能明显感觉到奇特,看不到是说不清楚的。 “那就不说了,说镯子。” “好。这镯子可是宝贝。”短蚱蜢眼里看过的首饰成千上万,说起这个可是落他手心了:“不是金的,好像银的,可也不是银的。”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短蚱蜢是探风的,不是下手的。他不能凑近任潇潇身边去看,只是几十年磨练出来的本事,让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个手镯不是凡品。绝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甚至可以说市面上从没出现过。 “难道是铜的铁的?”锁老大语气明显不悦。你逗我玩呢?靴子也说是宝贝,镯子也说是宝贝。靴子且不说,这镯子有什么宝贝的。满大街那么多金银首饰店,哪家没有手镯。还说不是金的不是银的,铜的铁的值得你说?今天的短蚱蜢抽风了不成? “不是不是。”短蚱蜢连忙摆手道:“老大你看看就知道了,我算认栽,见识浅,看不透,可我敢拿命赌,绝对是市面上没有的宝贝。” 锁老大双眼似乎闪过一道亮光。 短蚱蜢的眼力他是知道的,他说是宝贝,如果这混蛋没发疯的话,那连他都说不出来好处的宝贝,一定是非常的珍奇! 既然来到四条街,那就留下吧。 琉璃巷是大宋女人心中的圣地。这里专营胭脂水粉金银珠宝。任潇潇第一站就奔了这里。 果然没有让七娘子失望。这里的一切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千百倍。街道不宽,却充斥着富贵气息,不论是两边高高的店铺,鲜艳的招牌,还是望不尽的人潮,都在时时刻刻刺激着任潇潇。这就是京城,这就是汴梁。 若不是任潇潇手上有一块划时代的手表,她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底气走在琉璃巷里面。 在韩城县,她是人上人,是泥腿子仰望的存在。可是在琉璃巷里,她却是有点自惭形骸。本以为自己这身衫子是顶好顶好的了,即使来到京师也不会落伍,可真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无知。 京城的女人,真会穿着呀。哪怕是一根丝带都那么的和自身般配,比起来自己简直是土包子。 七娘子是百折不回的性格。虽然觉得自己穿的有点过时,有点尴尬,可却毫不畏惧。怕啥,你们就是再光鲜时尚,你们有手表吗? 她小手攥成拳头,暗地里给自己打气。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一个个店铺。 事实总是不因为个人意愿而改变。纵使任潇潇再有底气,她也改变不了旁人。琉璃巷里的铺头,可说是全京城最好的铺子。里面的店伙也眼界高。像任潇潇这样的外乡人,他们见得多了。就算是再能伪装,可眉眼间也会流露出一丝鄙视。 秦牧到觉得很正常。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京城人看不起乡下人,多少年都是如此了。就算千年以后,沪上人还不是觉得外地人都是二傻子吗。哪怕这个沪上人明天就没米下锅,也不耽误对外地开保时捷的翻白眼。 可任潇潇年纪小,那受得了这个。她一直是韩城县有头有脸的任七娘子,怎么到了经常就变成人家眼里的泥腿子了。 小胸脯气的忽闪忽闪,小脸蛋一会红一会白。纵然再多各色首饰都压不住这股子邪火。 可是她还没法发作。店伙计一个一个的,都是那么低眉顺眼,伺候的周到细致,可是任潇潇总能感觉到对方心底里的看不起。 因为长长的柜台上,京城里的女人扎堆在挑着首饰,认识不认识的,都能彼此叽叽喳喳几句,只是对着她,好像空气一般的看不到。她身边除了秦牧没别人。小桃和吴小妹是丫鬟身份,旁边伺候着,不算人。 被隔离的感觉让任潇潇越来越恼火。难道我没钱吗?怎么就这么看不起人呢。 秦牧了解她的感受,可是也没办法。很多时候有钱未必就被尊敬。就像后世煤老板身价过亿,在很多场合一样被看不起。 “潇潇,你试试这个钗子。”秦牧总得给她想想办法。没人搭理,我说话还不行吗。说着从精致的木盘中拿起一个钗子递给任潇潇。 任潇潇接过来看了看,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个凤凰展翅,一百个钗子九十九都是这样。不过秦大哥好意她是明白的,所以就捏着钗子插在自己发髻上。 “呀,真漂亮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似乎是对着任潇潇说的。 任潇潇扭头看过去,身边不知何时凑过来一个小娘子,正笑眯眯对着自己。 “妹妹这个钗子真好看。”那个小娘子看似盯着任潇潇头上的钗子,实际上注意力全在任潇潇扶着钗子的左手。 “这个吗?”任潇潇取下钗子,左看右看,也是很一般的货色。 “是呀,小娘子不知怎么称呼?”那女子又靠近些,亲热的发问。 “任潇潇,你可以叫我任七娘。姐姐怎么称呼?”好容易有个京城女人和自己说话了,任潇潇顿时升起了万分好感。总算自己在京城认识个人了。 “奴家贾红线,算是痴长七娘几岁,若是潇潇不嫌弃,就叫奴红线姐吧。” 贾红线身材高挑,比这个时代大部分女人都略高一些。但是她五官精致,皮肤尤其的白皙,仿佛牛奶一般,这样一来,贾红线高的丝毫不别扭,反倒是别有一番风情。 “红线姐,你喜欢这个钗子?我让给你吧。”任潇潇说着伸手把钗子递了过去。 这钗子本来就一般,自己又不喜欢,正好送个顺水人情,反正也不花钱。 “却是生受了。”贾红线没有接钗子,只是盯着钗子细看:“其实事情是这样。钗子本非奴家要买,是奴家的一个好姐妹看上了这个款式,比了几家后,就这家的便宜,所以约好了今天来这里。只是你看这天,都这个时辰了,她还没来,想是有事羁绊住了。正巧妹妹拿了这个钗子,奴一时着急……” 原来这钗子是贾红线的姐妹早看上的。难怪她过来搭话。 不过搭话就好。任潇潇正瞌睡遇到了枕头,只要有个由头,自然能聊的火热。 “这个时辰吗,”任潇潇装作随意的抬起手腕,望了望手上的表,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道:“未时五刻了,的确是很晚了呢。” 贾红线吃了一惊。什么等朋友看钗子都是假的,她其实诨名栀子花,乃是锁四条派来摸底的女贼。 短蚱蜢说的宝贝如此稀奇,锁四条哪能不上心。靴子先放一边,镯子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女人才方便靠近女人,这活就落在栀子花头上。 栀子花的吃惊却不是伪装。她刚才已经借着看钗子把任潇潇腕子上的百达翡丽看的分明。奈何这玩意真的是划时代产品,她实在是搞不懂,究竟这个是什么宝贝。但肯定是宝贝,还是了不得的宝贝,这点她万分确定。 如今任潇潇看了一眼宝贝,就报出时辰,还这么精确的报时辰,想来这宝贝是计时用的。 这样一块小巧玲珑的东西,这么漂亮的不似凡物,竟然还会计时,真是天大的宝贝呀。 栀子花故意扭头望了望外面,看似估摸时辰:“是吗?都已经未时五刻了吗?不过奴看着天色,也不过未时一刻。” “哈哈,姐姐你这就错的离谱了。”任潇潇哈哈一笑,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被你们城里人这样看扁,如今到叫你们见识见识,我这个外乡人才是宝贝——的拥有人。 她探出身子,手腕几乎顶到贾红线鼻子,自豪的说道:“姐姐,你不知道这是什么吧?这是手表,专门计时用的。你看这个长针,这个短针,走到这个位置,岂不正是未时五刻。” 栀子花真的惊呆了。 她是刚刚一直打量这个手表。可是任潇潇的手一直在动,而她对手表又没有概念,怎么知道表盘里面的指针还在走动。如今摆在眼前,却见三根精巧的针长短不一,其中一根细针正不紧不慢却有非常规矩的一格一格在转圈。 宝贝呀!真的是宝贝。 贾红线费劲力气才忍住一把抢过来的冲动,勉强让自己平静的说道:“妹妹,这个叫手表吗?奴从未见过,可以给奴看看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拿去看。”任潇潇炫富的心态得到充分的满足。还有什么比一群看不起自己的城里女人低头求自己更解气的呢? 她毫不犹豫的摘下了百达翡丽,递到了贾红线眼前。 ------------ 第二章 我叫她奶奶 王泰站在店铺门口。一边可以看到店内,一边可以观察街上。 汴梁城聚集着全天下的富贵,也避免不了小偷小摸,甚至当街明抢的。不过现在还是白天,太阳正好,这光天化日之下,纵使再大胆的强盗也不敢明着作案。王教头只是防备不开眼的小毛贼。 贾红线凑近任潇潇时候,王泰还不在意。这里是首饰铺子,满屋子都是女人饰品,要让任潇潇在这里不开口那简直是为难她。 王泰虽然没成家,可是深通人情世故,否则也做不到任府的教头,顶多混军队,甚至做强盗。 他自然不会去干涉女人之间的乐趣。 但是看到任潇潇把手表摘下来递给了贾红线,王泰就不得不留神了。 他知道任潇潇手上这玩意是宝贝。因为他身上也有一件宝贝,正是秦牧给他的那一把宝刀:九转轩辕斩。 这宝刀真是了不得,他这几日是睡觉都不离身。这把刀,吹毛断刃不是虚的。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王泰当然不会疯狂到杀人去试刀,可手里握着这么一把宝刀不砍点什么东西,简直是对不起这个霸气的名号。 砍什么好呢?找把刀子去砍砍?他真舍不得。虽然觉得一定能砍断,可是让王泰拿宝刀去砍铁,他才不那么傻呢。既然吹毛断刃,不如就用头发试试。 这时空不论男女都是长头发,所以王教头完全不用求人,直接拔下自己一根头发,搭在刀刃上,轻轻一口气吹过去,头发果然断成了两节。 好刀!好刀! 王泰这几天头发稀疏了一大片,都是吹毛断刃玩的。 如果不是要护着秦牧一行上京城,估计再过几天,王教头都变秃子了。 如今刀子就在王教头的小腿外侧绑着。 王教头撇了一眼自己小腿,感觉是那么充实。 宝刀啊宝刀! 这刀子不仅仅是本身好,连刀鞘都不是凡品。 起码王教头不知道刀鞘是什么做的。更让王教头不可思议的是,刀鞘上面的两个带子,带子上面密密麻麻的线圈,王教头也一概不知道是什么材料。 可是不知道不要紧,他会用。这个东西太简单了,只要一搭上,就粘在了一起,一使劲又能撕开。 看带子大小,再想想当时秦牧是从小腿把刀子拔出来的,王泰有样学样就把刀鞘绑在小腿上。 人体工程学当然不止是应用在刀子上,刀鞘也要考虑。 这把刀子是户外用品,现代人又不同古代人,只需要一把刀挂在腰间就可以。现代人出门玩户外身上全是零碎,腰这个位置更是大口袋小口袋一堆,大点的刀子都没地方摆。所以这把刀的设计就是绑在小腿上的。 两根尼龙魔术贴很轻松的把刀鞘绑在小腿上,完全不影响正常的活动。 王泰对这个设计赞不绝口。真是天才,真是神物。虽然王泰除了知道刀子是砍人的,别的一概不认识,可是不妨碍他识货。 这把刀绑在他的小腿,使用时候,只要一弯腰,撩起裤脚,手掌握住刀柄,顺势解开扣子,一个动作刀子就能出鞘,而且刀鞘还牢固的绑在腿上不会丢。 收刀时候,按上卡扣,刀子就一动不动老实待在鞘里面。因为有卡扣限制,不论自己怎么活动,刀子都掉不出来。虽然大宋的刀也有绷簧一类的机构锁止,但是绷簧是向下按的,拔刀出鞘需要两只手两个动作,哪如这口宝刀的方便。 天上地下的差别。 王泰有了这个见识,自然明白任潇潇手上的手表也是从秦牧手里得来的神器。 他就越发看不懂秦牧了。到底是什么人呢?全大宋也没如此的宝贝。就是拿出一样都可以让天下人争抢,他却一下拿出两样,还毫不在意的送了自己一样。 任员外并没有对王泰说起秦牧的来历,王泰自然也不会多问。 秦牧这样够朋友,他王泰也不是不讲究的人。他一改之前对秦牧的态度,变得非常恭敬。 眼见任潇潇把手表递到外人手里,王泰站不住了。这怎么行呢,小娘子毕竟是女子,没有半点江湖经验。常言道财不露白,连金银财宝都不能暴露,何况这样的神器。不藏着不说,还主动交给别人手里,还是个陌生人,才认识没一盏茶时间。 不行,他得制止。 王泰刚一动,贾红线就动了。 “妹妹,这手表真是个好宝贝呀!”贾红线这句话是真心的。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女人的直觉让她感到发自内心的想拥有,即使明抢也不在话下。可是她还算没失去理智,知道任潇潇敢戴着出门,还敢递给她看,绝对不是自己一个人。 秦牧不放在贾红线眼里,小白脸,没两斤力气,自己可以一个打他两个,那俩丫鬟更不算人,任潇潇简直一个指头都能捅倒,可是门口那个汉子她却不得不考虑。 王泰只是自然的站在那里,就给贾红线很大压力。知道自己不会是他的对手。 贾红线虽然专注的看着这块百达翡丽,但是余光一直没离开王泰。眼见对方动了,她马上就把表还了回去。 贾红线拉住任潇潇的腕子,亲手给她戴上了手表。一来是讨好任潇潇,二来,更重要的是她要学会怎么摘怎么戴。 手表卡扣这个东西,大宋没有,她刚才不错眼珠的盯着任潇潇的动作,可是卡扣在腕子底下她看不到,只是拿到手里才发现这么个装置。所以必须借着戴表学会怎么用。 好在现代的东西都特别简单,只要一看就会。 贾红线毫不费力的把手表戴在任潇潇的腕子上,才依依不舍的收回眼神。 任潇潇别提多得意了。 报仇了!虽然面前没有任何敌人,但是任潇潇觉得满京城人都是自己敌人。 满屋子的金银首饰,算什么?加一起有我这块手表值钱吗?你们真是狗眼看人低。 她们这番动作自然惊动了店里的人。那些本来看不起任潇潇这个乡下人的店伙和贵妇,不由的全望了过来。 美! 任潇潇小脸扬起多高,对着秦牧说道:“秦大哥,这里的东西太俗气,奴看不上眼,我们换一家吧。” 店伙眼睛掉了一地。这可是京城有名的字号,你个乡下来的小娘子还说俗气,也不看看你这身打扮,要多村有多村。可是他们还不能发火,客人是不能得罪的。而且人家也有资格说这个话,就说小娘子手上这块手表,自己这伙人见都没见过,若不是小娘子自己报出名来,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 这样的打击也是够直接,顿时让店伙们收起了小看的心思,不敢反驳半句。 他们没胆,可不是店里的人全没胆量。 这家店在汴梁顶顶有名,来的客人非富即贵,要不怎么会那么明显的看不起任潇潇呢。没别的,你一个乡下小娘,穿的半年前流行的服饰,一看就不是我们这圈子里的人,谁会自轻自贱的和你搭讪。 但是你一句话,说这里的东西太俗,岂不是把我们这群人都骂了进去。 一个乡下人有什么本事在汴梁撒野。 她们看不起任潇潇,自然一开始就有意无意和任潇潇拉开了距离,似乎坐的近了都掉价,所以就没能听清楚任潇潇和贾红线之间的对话。可是任潇潇和贾红线手里来来回回的明晃晃亮堂堂,倒是引起了她们的兴趣。 “哪里来的小娘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敢说王家首饰店太俗。”一个满头首饰金光闪闪的女人转头对着任潇潇说道:“怕不是拿着兰花当野草,又或者拿着黄土块硬当金元宝。” 任潇潇正遗憾自己的威风没抖够,如今有人送上门来,自然是心花怒放。 “你说谁不识货?”任潇潇也掉过头,叉着腰毫不畏惧的迎上对面的目光。 “我说谁,谁不知道吗。看清楚你脚下踩的,不是庄稼地,是汴梁城。” 这是直接把任潇潇当成泥腿子了。 任潇潇勃然大怒。 “好,好,好!”任潇潇一把撸起袖子,把白生生的手臂高高举起:“汴梁城的贵人们,都来瞅瞅看看,你们谁拿的出来这个,我叫她奶奶!” ------------ 第三章 我不同意 也就是大宋没有**,否则他们一定会说,眼前的场面就好像一颗**扔进池水,当时就炸锅了。 好,你个小娘子有种,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知道不知道在座的都有谁吗?那个谁谁谁,侍郎的儿媳,那个谁谁谁,太师的孙女,那个谁谁谁,谏义大夫的老娘——这个岁数大点,战斗力不靠谱,但是不怕,还有那么多中年青年娘子,一起打你一个还能怕了你? 不过女人的斗争,是靠嘴的。当然没有谁会摞胳膊挽袖子,十几张嘴就足够了。 一时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秦牧觉得脑袋大了一圈。 这真是无妄之灾。你说你吃饱了撑的和人家叫板?又没耽误你吃又没耽误你喝。你要看就看,要买就买,没人拦着你买,也没人拦着你走,何苦要惹人厌呢。而且是犯众怒。 关键是,还是一个单挑一群女人。 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这里的女人数量,足够开养鸭场了,还是超大型的。 秦牧自问己方毫无胜算,赶紧溜才是正道。 他攥住任潇潇高举的手臂,使劲拉了下来说道:“走吧,别折腾了。” “我没有折腾,是她们先动手的。”任潇潇根本不服气。 秦牧郁闷。 人家哪根手指动你了?还先动手…… 道理是讲不通的,秦牧手下用力,拉扯着任潇潇就要出门。 他想走,人家还不干了。当时就有一个宽宽的身子挡在门前。 “不许走,乡下人撒完泼就想溜,当我们汴梁人是好欺负的吗?” 秦牧看着眼前半边门板一样的女人,真觉得绕不过去。她都快把门堵死了,留下的口子连任潇潇这样苗条都挤不过去。 秦牧看了看王泰,王泰也一脸尴尬。 要是动手,王泰自然不怕。虽然各位富的贵的娘子都带着家丁,可是王泰绝对有信心把他们都打趴下。但是人家的家丁也不动。家里女主人之间的战斗,家丁掺合什么。 这点自知之明大家都有,否则哪能在大户人家混。 吵架没准还是女人的乐趣呢。哪个家丁肯傻乎乎的出头?简直是找死不要太快。所以店里面的男人没一个动的。 任潇潇自然不怕,她底气十足,只是这时候没人跟她理论是不是能拿的出宝贝,全是荤的素的一起上。但凭嘴上本事,任潇潇自信还是能打两三个的,可是四周十几个战意盎然的对手,她就是喊破了喉咙,也盖不住对方人多呀。 很快任潇潇的声音就被淹没了。 眼看闹得不可开交,就听铛铛铛几下锣响。众人不由得暂时停下嘴巴,望了过去。 二楼走下来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小号的锣。 “诸位诸位诸位,怠慢怠慢怠慢。”来的是店铺掌柜,王麻子。 王麻子是王家首饰店的老掌柜了,平时都在二楼坐镇,等闲不会下来。今天是听下面乱糟糟不成体统才赶紧出面。 这个小锣就是他特意准备的。首饰店基本全是女人,万一出点什么事,也是女人之间的麻烦,全是嘴上功夫,他要插话都插不进去,所以特意弄个小锣,看你们嘴厉害还是锣厉害。 眼见场面稍微平静,他才转身走向任潇潇。 王麻子是了解大概之后才下来的,知道问题出在这乡下娘子身上。他也有点生气,你一个乡下人,跑到汴梁城最大的首饰店,不老老实实的买东西,扯什么旗号呀。你知道这是谁的买卖吗?你知道这里都站着谁吗?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如今之计,很简单,赶出去了事。算是圆了在场诸位贵客的面子。 至于乡下人的面子?她有面子吗?没找她要损失就不错了。 王麻子才不信一个乡下人有什么宝贝呢。可笑至极!汴梁城是什么地方?全天下的宝贝都在这里,你一个乡下土包子说自己的才是宝贝,简直就是捡起驴粪蛋,硬当豆沙包。 王掌柜都懒得看一眼任潇潇的所谓宝贝,直接说道:“本人王麻子,是店里掌柜,替东家照顾生意。这位小娘子,小店招呼不周,还请担待,改日再登门致歉。你且先去逛逛别家吧。” 一番话说的还挺得体。 他先说自己只是个掌柜,不是东家,这样说错什么,别怪东家,只怪他个人。免得影响招牌。 然后他不能说小店寒酸不入你眼。要这样说,等于把贵妇全得罪了。你的店铺寒酸,那我们来干嘛的?他不能这样说。 王掌柜只能说招待不周。招待不周是店伙的素质问题,是下人不够档次,和商品和客人无关,这样就把店和客都摘了出去。至于登门道歉全是场面话,他连地址都不问,去哪登门呢。 最后一句才是他要说的,你哪凉快去哪,别在这碍眼了。 任潇潇如何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顿时火更大了。 合着你也看不起我呀,不问青红皂白就要赶我走。我要这样走了,还有什么脸面在汴梁城里逛游,岂不是走到哪里都被人耻笑! 现在任潇潇就是鞭子抽她都不走了。 “王掌柜。”任潇潇甩开秦牧的手说道:“你这话奴不爱听了。你说你的店伙计招呼不周,那你应该让他们给我赔礼道歉,为何一句话不提,反倒要赶我走呢?我家也是做生意的,做生意的哪有这个道理?” 王掌柜一愣。小娘子牛呀。敢在我面前提做生意。你家也是做生意的,你什么生意,敢和我百年老店相提并论。笑话。 还敢跟我提道理,我到要让你看看什么叫道理。 做生意和气生财,王掌柜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呢。所以他对任潇潇可以说也算客气,没一个字责怪对方,反倒把错归在自家伙计身上,只是请她离开,还送上道歉,其实是很委婉,留了面子给任潇潇了。否则一个乡下人,废这么多话干嘛,敢来闹事,直接赶出去。 奈何对方不领情!难道是年纪太小听不出我话里意思?又或者诚心来捣乱? 如果诚心捣乱就不好说了。 王掌柜留神看了肯任潇潇,从头到脚摆明一个乡下小娘子。再看她身边这位小郎君,长的一表人才,穿的人模狗样,可是这衣服真新,昨天刚做的吧。为了进城才做新衣服,标准土包子。 王掌柜想来想去,觉得这就是俩傻瓜。于是不再客气了。 “怎么着,小娘子想教我王麻子做生意的道理吗?” “岂敢,王掌柜年纪比我大,道理自然是你懂的多。”任潇潇毫不示弱:“不过道理之上,还有实力。” “呦呵!”王掌柜差点气乐了。你跟我比实力,行,放马来吧:“看起来小娘子这实力要比咱家这铺子强了?” “就是这个意思。”任潇潇一伸手臂,说道:“我腕子上戴的这个东西,你铺里如果能拿出一个比的上的,我马上爬着离开汴梁城。” 王麻子看了看任潇潇伸出来的手臂,一截嫩黄的袖子挡着腕子,不知道他腕子上戴的什么。想来无非是镯子而已。 王麻子还以为任潇潇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谁知就是腕子上的玩意,这东西全天下能有比的了王家首饰店的吗?可笑,可怜。 他一点没犹豫,点头道:“你这小娘子可要和老夫赌一把?” 大宋赌博泛滥,开国皇帝就是好赌之人,有这个榜样,下面人好的了吗。大事小事都可以用来开赌,何况这么精彩的事情。 “你若不怕,我自然不会反对。”任潇潇根本无所谓。 “好,赌了。”王麻子本来还想给任潇潇留点体面,可是眼看对面气焰嚣张,他半点同情心也没了,你想死就去死:“若是我家店铺拿出了比的上你手腕上的东西,你就爬出汴梁。” “好,要是拿不出呢?” “我爬出汴梁。” 一片唏嘘声音响起。这可是豪赌。当然不是说钱多钱少,在座各位哪个也不缺钱,可不缺钱的人更看重的是面子。这间首饰店可是汴梁头号,后面的东家地位尊崇,王麻子虽然只是个掌柜的,但是宰相门前七品官,何况他经营这么久,本身也有足够的地位了。 拿自己的名声地位和一个乡下人对赌,简直是豪迈!一时之间,贵妇们看着王掌柜脸上的麻子都觉得顺眼不少。男人气! “你爬出汴梁对我有什么好处。”任潇潇却不要这个条件。 众人都吃了一惊。你是怕了还是傻了?这条件不敢接吗? “那你说怎样?”王掌柜有点怒了。 “我赢了,我也不要你爬。你呢,是汴梁城人,我呢,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本来呢,我只是来汴梁买瓷器,顺便走走看看。如果我赢了,就麻烦王掌柜给奴做个东道,介绍几件真正好瓷,如何?” 任潇潇多聪明的人,她才不会无端的结了冤家。王掌柜爬着走还是倒立走,对她有什么好处?还不如猴戏好看。 任潇潇扯起了旗杆,就懂得什么时候放下。她赢了,出了气就足够,顺便再结个善缘。里子面子全有了。 王麻子看了一眼任潇潇,没想到小娘子还真懂做生意,知道和气生财。合着之前是故意气我?这乡下人还有点意思。 “那就如小娘子所言。”王麻子答应了。 其实任潇潇的手表有店伙计看到,知道自家店里没有比的了的东西。别说自家店,就是全汴梁也没有这玩意。谁知道一个乡下人哪里得来的宝贝。 可是王麻子和任潇潇放对,这样热闹哪能不看,一群贵妇把他俩围在正中,店伙被隔到了外面。他的身份又不能大喊大叫提醒掌柜的注意,所以只能瞪眼干看着。 “好,既然如此,我不能占小辈的便宜。你若输了,就当眼前事没发生过好了。”既然对面懂事,王掌柜也不过分,他就想赶紧了了这事:“既然谈好了赌约,小娘子就请出宝贝,给我们开开眼吧。” 任潇潇点点头,刚要挽起袖子,就听有人说道:“且慢!我不同意。” ------------ 第四章 赌局 谁喊得?谁不同意? “是奴说的,”见到所有人都望过来,贾红线面上浮起一缕粉红,更衬得她艳丽四射:“真是很冒昧,对不住大家。” “……”众人有点无语。你是谁呀,这里有你一个小娘子什么事。众多贵妇没有一个认识她的。 “奴有一点小小的心思,”贾红线虽然面带羞涩,吐字却明白,让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楚,又兼她声音非常动听,一时间竟然没人拦着她:“今日众人凑在一起,遇到这个赌约,也是不小的缘分。” 大宋朝迷信的人多,越有钱越迷信。所以说起缘分,又让人舒服几分。 “既然有缘,何不分润一些呢。也好过在旁边白白看着。不如开个盘口,买小娘子胜的,一赔五,买王掌柜的,十赔一,奴家和两边都无瓜葛,如果大家不嫌弃,奴就坐这个庄家,如何?” 赌博,在宋朝叫关扑,最是百姓喜闻乐见的活动了。就好像后世打麻将三缺一时候,一声招呼就能引来一群人。 “这主意好。” “我是太师孙女谁谁谁,买五十贯王掌柜。” “我是侍郎儿媳谁谁谁,也买五十贯王掌柜。” “我是谁家啥啥谁谁谁,买一百贯王掌柜。” …… 店伙计送来笔墨纸砚,贾红线飞快的记录着各人的投注,姓名。虽然声音嘈杂,但她笔下纹丝不乱。 片刻之后,贾红线看渐渐声音息了,没人再下注,这才抬头说道:“现有投注王掌柜的资本,一共两千三百贯。” 接着,稍停了片刻,继续道:“投注任潇潇小娘子的,没有。” 呵呵,房间里顿时想起一片奚落的笑声。 看见没,贵妇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谁瞎的投注乡下人,那不是白扔钱吗。 投王掌柜,赢定了。虽然赔的少点,十贯钱才赔一贯钱,但是一贯钱也是钱呀。 好在她们都是有身份的人,见多识广,眼前这赌局不大,钱太多了反倒会压垮了。坐庄的这个众人都不曾识得,看起来不是上层人物,但是敢在京城最好的首饰店里面开盘,也应该多少有点身家。两三千贯的盘子比较合适。 大家熟归熟,钱要算分明。何况庄家还不是她们的熟人,更要问的清楚明白。 当下就有贵妇问道:“不知庄家的本金够不够。” 贾红线冲问话的妇人微笑点头说道:“应该是够的。” 说着,她摘下了自己手上的镯子,递到王掌柜面前,问道:“王掌柜,你看这个镯子尽够赔的吗?” 王掌柜干这行几十年了,眼睛就是价格表,只扫了一眼就点头说道:“小娘子这镯子最少五百贯,足够。” 他根本就没考虑任潇潇会赢。自己赢定了,那么买自己的两千三百贯,十赔一,不过两百三十贯,这镯子赔完还有富裕。 贵妇们一听,钱还没赚钱,顿时嘈杂起来。 “加注!” “加注!” “我也要加注!” 贾红线点头说道:“不急,一个一个来,奴都记下。” 一会功夫,注码加完了,贾红线报出一组数字:王掌柜名下,六千四百贯,任潇潇名下,没有。 又是一片奚落声。 一会,有人询问:“庄家可还赔的起吗?”镯子只有五百贯,如今买王掌柜的有六千多贯,如果掌柜的赢了,要赔六百多贯。而买任潇潇的一文钱也没用,这赔付可都要着落在庄家身上。 “奴家还有些体己钱。”贾红线依然那么温柔但是坚定。 说完,她把镯子递到王掌柜手里,说王掌柜道:“王掌柜,这镯子就先放在店里,做个抵押。” 王掌柜是赌局中人,本不应该拿着庄家的资金。可是这里也没别人更适合做公证,那么放在店里,以王家首饰店的金字招牌,大家都相信。王掌柜也没推脱。 他拿着才放心,要不自己赢了庄家跑了,这钱他怎么赔给诸位贵妇?这些女豪杰可是不会去找庄家,只会揪着自己要钱。 “奴觉得吧,奴这个庄家本金有点小,诸位似乎还不尽兴。如此一桩乐事,留下些遗憾反倒不美。不如容奴家两日时间,等奴再去筹措些本钱,让诸位一把尽兴可好?”贾红线似乎觉得不过瘾,还要加码。 “好!”白给钱谁也不嫌多。而且现在就开赌,感觉非常不过瘾。王掌柜大度,即使赢了也不让乡下人爬出汴梁,让看客少了巨大的乐趣,如果再这么匆匆结束,太有点便宜这个乡下人了。 能多等两日时光就解气了。到时候叫来亲朋好友,一起羞辱她,那才解气。 这庄家是个秒人!又送钱又送乐子。 王掌柜第一感觉觉得不妥当。和乡下人比宝,赢了没什么可吹的,输了却不止是自己面子无光,还损了店铺的招牌。这样好吗? 没等他想明白,贾红线就笑着对王掌柜说道:“王掌柜,此乃巾帼乐事,想来王家首饰店定然会大力成全的。” 话已至此,王掌柜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也不想得罪了这么多京师“巾帼英雄”,所以点头应承了下来。 任潇潇气的差点跺脚,竟然没一个人买自己,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 秦牧捏捏她手,示意稍安勿躁。 他还不知道大宋的赌局有什么规矩。毕竟王掌柜没自己买自己,买他赢的全是外人,而自己和任潇潇是一伙的,谁都看得到。秦牧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买任潇潇赢。 他还没开口询问,王泰却抢先说话了。 “我买六千四百贯,任娘子赢。” ------------ 第五章 一万贯 这又是谁呀,别是个傻子吧。 六千四百贯,恰好是买王掌柜的数字,摆明是要和贵妇们做对呀。 一众贵妇齐齐望向王泰。 王泰泰然自若,脸上神色不变,心里却乐开了花。 他是知道结果的。任潇潇必胜无疑。庄家开出的盘口一赔五,六千四百贯出去,回来就是五倍,三万两千贯。 王泰一个月工钱是二十贯,三万两千贯他不知几辈子才能赚回来。天大的好处掉在地上,自己不捡起来,那真是傻了。不如抽出九转轩辕斩,给自己脖子一刀,来个痛快。 这个数字也是王泰故意为之,摆明替任潇潇撑腰。毕竟任潇潇是任府小姐,他赚钱的同时也不忘做人。 秦牧现在还不下注,他也猜不出秦牧的心思,总不能一直让任潇潇的面上难堪。所以果断就喊出六千四百贯。 贾红线忍不住面色一变。 六千四百贯,买任潇潇赢。这是抢钱呀,还抢到贼祖宗身上了。 如果真的比宝,肯定是任潇潇赢,这点贾红线毫不怀疑。任潇潇赢了,自己要赔出去三万两千贯,这边只能收回六千四佰贯,你当我是傻的不成? 哼,蠢才,真以为老娘是为了赌钱吗?且让你高兴两天,做两天美梦吧。这投注,我接了。 不过接归接,钱上要清楚,你说六千四百贯就六千四百贯,钱呢? “不知这位好汉怎么称呼?” “王泰。”王教头很懂规矩,说话间就弯腰取下宝刀,来到任潇潇面前,说道:“这是我的赌本。” 众人本就被王泰的赌注吓了一跳,如今再看王泰拿出一个好像刀子一样的东西,都非常的好奇,俱都伸头观看,好像一群鸭子被拎着脖子等着挨宰。 六千多贯对她们来说虽然不是很大,也不是小数目了。这么大一笔钱说扔就扔,端的是个好汉。可得看看好汉啥模样。 “这是什么?”贾红线不敢接。谁知道有什么古怪。接手下来,万一他说自己搞坏了怎么办?已经扯开这么大场面了,贾红线必须小心。 王泰也不理她,拿着刀子递到王掌柜面前,说道:“王掌柜,请给估个价,看看值不值六千四百贯。” 说着,他打开卡扣,缓缓抽出了刀子。 众目睽睽,光天化日,王掌柜当然不担心对面行凶。他小心的接过刀子,连刀鞘也一并拿了过来。 刀一离手,王泰心头一阵心疼。虽然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分别,两天后就会回到自己身边,可还是万分舍不得。如果不是为了三万贯,打死他也不会让刀子离开自己。 王掌柜面色变了又变。这是一把刀子,确定无疑。可是这把刀子怎么如此怪异呢。王家首饰店虽然主营各色首饰,可是其本质是经营贵重物品,所以一些市面上稀罕的东西,在买卖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会来这里找他给个都认可的价格。 就因为这样,王掌柜手上见过的宝贝无数,所以眼力也是非同一般。 这把刀,一看就不是大宋的玩意。大辽也不是。难道是吐蕃。可是全天下的刀子都是明晃晃白花花的,这个漆黑一片是什么原因? 王掌柜用手在刀面使劲摩擦了一下,抬起手来细看,一点黑色也没有。看来不是墨。 王泰忍住心里讥笑。你以为我的刀能用手抹的动? 刀子的造型,这样古怪,颜色如此稀奇,王掌柜看不明白。 再看看刀柄,非木非铁。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什么材料。 王掌柜来了精神。 好东西呀。 再看刀鞘。还是搞不明白材质。非金非铜也不是牛皮。可是摸起来异常的有韧性。 这上面还有两根带子,带子上还有一片密密麻麻的线圈。这都是什么玩意? 王泰知道王掌柜不会用。他伸手拿起尼龙魔术贴,粘上又撕开,撕开又沾上,变戏法似的演示了几遍。 王掌柜大吃一惊。这是好东西呀!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奇妙的事物,贴在一起,就粘住了,可一使劲又能撕开。 这玩意,厉害呀! 王掌柜纵使再有城府,也忍不住带出好奇的神色,望着王泰。 “这把刀,名唤九转轩辕斩,王掌柜,我抵六千四百贯,不贵吧?” “不贵,完全可以。”王掌柜瞬间就做了决定。这刀子必须留下来。 他的东家可是好刀如命,府里不知道收藏了多少好刀。可是那些刀子和眼前的这把比起来,简直一文不值。 其实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如果一把宋朝的刀子来到二十一世纪,那价值可以买一火车*****。可这不是倒过来了吗。大狗腿来到宋朝,那就是买两车皮大宋的刀子。 有了这把刀,只要让东家看看,东家也会对自己更高看几分。即使自己比试输了,也完全没有任何的关系。 看到刀子的奇异,王掌柜有点担心自己的赌局了。他看得出王泰是任潇潇的从人,保镖。 从人都有这样的奇物,那主人身上的宝贝更是精彩了。 王掌柜现在反倒一点不担心自己赌局了。反正他也不是庄家,输了不用自己掏钱。 反到因为在王家首饰店出现了两件奇物,会让自己家的店铺名头更响亮。 王掌柜一张老脸笑的褶子更深了。 “来呀,”他叫过来伙计吩咐道:“这把刀子请到珍宝阁,十二个时辰专人看守,必须不错眼珠的盯着。若是有半点疏忽,人头就不要想留了。” 伙计看掌柜说的这么严重,登时就打起一百二十分的小心,一个人抱着,俩人旁边看着,三人一起护送宝刀上了楼,再也没下来。 别问,盯着刀子去了。 王泰见状送了一口气。 他其实特别担心王掌柜不识货,不在乎他的刀子,那样他宁可不赌了。否则刀子被弄丢了,他杀光了店里上下几十口子也没用。如今刀子被专人整日整夜看守,又是在汴梁城最大的首饰店,他才放下心来。否则今晚别想睡得着。 秦牧看的都几乎不信自己的眼睛。 王教头好大气魄呀。他现在对这个时空的价格体系大概有了个认识。 在任府时候,他和任员外商量过手电筒的价钱。具体怎么定价,秦牧也没概念,可是他知道自己要买的东西很贵。 他也不贪心,是个长久买卖,所以他只要五套最好瓷器的价钱就可以。 任员外虽然是韩城富豪,可在京城却没什么太大关系,他也不好瓷器,又不做这个生意,所以不是特别了解瓷器行当。不过再怎么不了解也比秦牧强的多。他给出了一万贯,足够买五套顶尖瓷器。 秦牧很满意。一把手电换五套顶尖瓷器,这买卖做的太不人道了。所以他定下决心,以后再不能大规模倒腾手电了。稀罕才值钱,要是满大街都是手电,任员外还不得掐死他。 现在眼看着王泰把刀子又卖出一个天价,秦牧不得不再增一份遗憾。大狗腿这生意也没法做了。 只是这家伙有点不地道呀。一赔五的买卖,我也做的过呀。也就两天时间,我手里也有钱呀。怎么被这小子抢了先。自己再加注一万,不知道庄家会不会接。 如果加上自己的一万贯,贾红线要赔八万出来,就算秦牧不是大宋人,他也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他不由得望向了贾红线。嗯,庄家还挺漂亮的,怎么看都像散财童子。 似乎是看透了秦牧心思,贾红线转头向他微笑道:“这位郎君,是否也想下注?” “我也可以吗?”秦牧略微有点吃惊。 “当然,奴家还有点体己钱。” 你这体己钱也太多了。 “那我买任娘子,一万贯。” 一万贯,哗,店里顿时又响起一片唏嘘。 疯了吗,今天疯子扎堆呀。这小白脸看着挺漂亮,没想到是个傻的。 一万贯说扔就扔。 “钱!”贾红线走到秦牧面前,摊开手。 “跟我回去取。”没等秦牧说话,任潇潇接了口。 “好说,姐姐就随妹妹走一趟。”贾红线笑嘻嘻满口答应。 王家首饰店开赌的消息就如春风吹送柳絮,迅速在汴梁传递开来。 有点身份地位,或者勾搭的上这个圈子的人,都知道了王家首饰店要和一个乡下人对赌宝贝。 其实整个赌局的赌资并不算多,之前贵妇买了六千四百贯,王泰跟了六千四百贯,加上秦牧的一万贯,不过两万出头。就算外乡人赢了,庄家赔七八万贯,在大宋朝的汴梁城,还真不是多大的数。 可是这个赌局不同寻常。等于是京城贵妇阶层集体对上乡下小娘子。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京城人有点抱团心态,都想看个热闹。所以一场不大的赌局,就变得城了汴梁城里头号新闻。 经过勾栏瓦巷的推波助澜,一天时间就几乎传遍了汴梁城。所有人都在期盼,等着京城的贵妇们羞辱不开眼的外乡人。 外乡人好不懂事,羞辱贵妇,就是羞辱我们全部的城里人! 秦牧完全没料到任潇潇能搞出这么大的事。不过看看首饰而已吗。怎么闹到如此地步。 就好像带女朋友逛一趟王府井,结果上了热搜头条,全国人民都知道自己这档子事了。 不好办呀。秦牧从来没想过要在大宋朝出名。相反,他非常非常的想低调发财。买几套瓷器,跑回二十一世纪换巨额钞票,纵使自己活不过四十,至少也精彩十几年。 现如今就有点锅砸在手里的感觉。 棘手! 事情发生了,就不要去后悔。这是秦牧的人生宗旨。如果有麻烦,自己大不了就跑回二十一世纪呗。 这样一想,似乎也没多**烦了。 望着身边任潇潇的兴高采烈,走路似乎都飘起来。秦牧简直不知道她脑袋里装的是什么。 唉,本以为眼前是一条金光大道,却原来世事难料! ------------ 第六章 强取 王家首饰店在琉璃巷就算不排第一,也没人敢说它是第二。 金银珠宝,奇珍异物,天南的海北的,大宋的大辽的,甚至远自大食国来的,堆积无数。这样的所在,自然在安全上讲究了又讲究。 不分昼夜,店里总是最少有十个功夫好手坐镇。他们或名或暗,守护着店铺。 今夜,守卫的人员更是翻了一倍。因为东家来到店里,要看一把刀。 “这就是九转轩辕斩?”东家王樵望着眼前的宝刀,盯了好久,才问道:“麻子,你给我再说说当时的情况。” 王麻子连忙又详细的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过一遍。 他知道东家虽然年纪不大,却没有年轻人的跳脱,反倒老成持重。二十岁就接下了首饰店,到现在五年过去了,王家首饰店从琉璃巷排行中等一跃成为前两名的存在,可说全是王樵的能力。 王掌柜虽然年岁足足大了王樵一倍,却对这个少东家很是佩服。眼光和手腕,比自己浸淫几十年的本事强太多了。果然不愧三槐王家的后人。 听王麻子说完,王樵微微点头,这才拿起了宝刀。 先不急着看刀,王樵先看刀鞘。 刀鞘漆黑,韧性十足。没有铜铁刀鞘那么生冷僵硬,也没有牛皮刀鞘用久了那种软烂。即使是鲨鱼皮的刀鞘,和这把刀的刀鞘比起来,也不堪入目。 这刀鞘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王樵感受的到,却说不出来。 这就是工业制品和手工制品的区别。 工业化大生产的商品每一款都是海量,而现代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被无数的工业品包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见惯了根本不稀奇。 王樵可从未见过工业化的产品,只是在他的层次,本能的就隐约感到这把刀,仅仅从刀鞘看就不是凡品。 任潇潇就认识不到这点。在任七娘子眼里,百达翡丽就是好,就是好,哪里好她才不管也不会去刨根问底。只要好,就足够了。 王樵能感受到其中的美,可是他偏偏说不出这把刀美在哪里。这样的情况他长这么大从没遇到过。 王樵兄弟四人,他最小最聪明,可是却不喜欢做官。尽管学问见识远超三位哥哥,却不去考科举。只好美酒美人,和宝马宝刀。今天听王掌柜说得了一把绝世好刀,所以一结束酒宴就赶了过来。 没想到这把刀给他的感觉比最好的期待还要好。刀没出鞘,已经让他震惊。 以王樵的学问,竟然面对刀鞘说不出感受,简直是人生头一次。 他对刀子更好奇了。 刀鞘有卡扣,王樵观察片刻,手指一扣,卡扣打开。 王掌柜连连点头。他是看了王泰操作才学会开卡扣的。少东家果然不是常人,简直生而知之。 刀子出鞘,那怪异弯曲的造型却没让王樵有太多惊讶。 王樵能文,却更好武艺,结交了许多军中的朋友。他听说西军对上吐蕃时候,有兵将见过不合常理弯曲的刀子,想来也许就如眼前一般。 虽然王樵对弧度没太多惊讶,却被刀子的颜色震撼了。 漆黑如墨,只在刃口有一抹寒光。 王樵身份地位尊崇,三槐王公的嫡传后人,即使当今皇上对王氏也是恩宠有加。有这个身份,他自然能阅尽天下宝刀。别的不敢说,至少汴梁城里面有数的几把刀,他都见过。就是他自己,也收藏了好几把宝刀。 可是王樵从来没有见过黑色的刀。这年头的钢全是白生生的,哪有黑色的钢呢。 王樵忍不住也把手指放在刀面上摩擦片刻,抬起来细看指尖,一个黑点也没有。 不是涂抹上去的墨汁。是真的和刀身融为一体。 这是什么样的手艺?他确信刀子还是钢的,只是这钢口摸起来怪异。也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存在。 刀子好不好,还看利不利。王樵随手扯下一根头发,放在刃口上,轻轻一吹,断做两节。 看来天下好刀之人都是一个心思。和王泰的操作一样。 吹毛断刃。好刀。 “哨棒!”王樵随口吩咐道。 从人自然明白少东家意思。立刻有人提着哨棒过来,双手握着端在身前。 王樵一刀挥出,好像切豆腐一般,手上几乎感受不到半点阻隔,哨棒断做两节。 真是好刀。 他可不像王泰那么小心。刀子是好,但是如果不用来切点什么,怎么能证明它的好? 这也是身份地位差别巨大。王泰一辈子也就因为遇到秦牧,才机缘巧合得到这样一把超时空的刀子,当然要眼珠子一样的看护好。 王樵的身家地位岂是王泰能够得着的。自然王樵也不会如王泰一样小心谨慎,恨不得供起来。 刀子再好,不用岂不是和没有一样? 一刀下去,王樵彻底感受到这把刀的优秀。 锋利那是自然,关键是握在手里非常非常的舒服,就好像握着美女的手腕,几乎不用费劲,却能随心所欲。 他不知道后世人体工程学的发达,自然只是以为刀子打造的好。 “好刀!真是好刀!” 见猎心喜,人之常情。眼下这样一把绝世宝刀,都不用四处寻访,自己就跑到王樵眼前,他哪里还能放过。 听说那人只抵押了六千四百贯,王樵简直要吐他一口,糟蹋东西!还有比这更有眼无珠的人?六千多贯就抵押了出去?换自己,六十万贯也不肯卖的。 王樵听王麻子讲过细节,于是收刀入鞘,不太熟练的使用着尼龙魔术贴,把刀子绑在自己小腿上。 王麻子有点慌了。 他是让少东家看看,讨少东家欢心,可没让他拿走。看这架势,少东家似乎觉得刀子就是自己的了。这可怎么办。 王家虽然地位尊崇,可也不能毫无理由的抢吧。原主没有把刀子卖掉,只是抵押而已。 “少东家,”王麻子不得不说话了:“这刀子……” “怎么?”王樵有点奇怪。 “他是抵押的,没有卖给咱们。”王麻子不得不提醒他。 “九转轩辕斩,呵呵,那厮怎么配的上。”王樵冷哼一声:“一个乡下人的仆从,竟然为了六千贯把宝刀抵押。可笑可怜至极。” “……”王麻子心说,就是人家再可笑,你也不能抢呀,我就是让你看看。 “给他钱,要多少给多少。” 钱,真是个大问题。世间人无不为之烦恼。锁四条也不例外。 贾红线开盘受注,赌金之多超出了自己预料,虽然根本就没打算赔偿,可是明面上必须有足够赔付的本金,赌客也要验资的,否则凭什么信你?这就要七八万贯,去哪找呢? 他手里现钱顶多能凑三万贯,看来明天要走一趟质库了。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今晚还有正事。 “刘一刀,”锁四条起身向门外走去:“跟我来。” 一个健硕的汉子从房间角落闪身出来,无声无息的跟在锁四条身后。 黑暗中,他的一双眼冷冷盯着锁四条的背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漠然,不知在想些什么。 来到门前,锁四条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吩咐道:“和往常一样,去吧,记得别伤人。” 刘一刀似乎早知道锁四条会如此。他也不说话,径直从锁四条身边走过,出了院门,转过街角,汇入人群消失不见。 锁四条左右看看门外无人,于是迅速摘下面具,匆匆去了。 东京汴梁,是一座没有夜晚的城市。任潇潇来到这繁华所在,自然不肯浪费时间在店铺里面干坐着,只是白天惹出那么大的事端,要和任掌柜讲清楚说明白,不能让任掌柜嘛事不知。 一耽误就到了晚上,任掌柜要摆晚饭,任潇潇干脆的拒绝了。 在家里吃有什么意思,自然是去街上才有乐趣。 秦牧也想看看汴梁的夜晚。 于是任潇潇兴冲冲的就要出门。没想到却在门口遇到了贾红线。 贾红线手里提着一个竹编的小篮子,里面摆着几样精巧的包裹。 “潇潇妹妹,好巧呀。”贾红线先打起招呼。 “红线姐,你这是?”任潇潇没想到会遇到唯一的熟人,也很开心。毕竟全京城女人就贾红线一个人看得起她。下午时候,为了拿秦牧的赌金,贾红线跟着任潇潇来过任家果品店,只是没想到晚上她又过来了。 “特意来看你。”说完,不由分说把篮子递了过去:“几样薄礼,不成敬意,不过都是姐姐用心挑选的,妹妹别笑话奴家。” “哪里哪里,姐姐费心了。”任潇潇接过篮子,连忙伸手请道:“里面坐吧,姐姐。” 贾红线似要迈步,却又停了下来,摇头道:“还是不要了。看样子妹妹是要去逛街,不阻了妹妹兴致。不过……” 说道这里,贾红线凑近几步,到了任潇潇身前,压低声音说道:“汴梁城虽然是京师所在,但是夜里还不**生。若是不嫌姐姐冒昧,就听姐姐一句话。” “什么?”任潇潇好奇。 “妹妹那个手表,最好是摘下来留在家里。若说呢,姐姐不该多嘴,可是呢,后天还要和王家首饰比宝,如果出了意外,不说别的,就是妹妹脸面上也是无光。” 任潇潇一听,真的很有道理。自己在汴梁城人生地不熟,若是被贼娃子偷去了手表,她哪还顾得上面子不面子,里子都让她能哭死。 这个姐姐太好了。 “姐姐说得太对了。” “哪里呀,不过是在汴梁住的久一些而已。”贾红线笑起来很好看,让人完全没有防备:“不如这样,妹妹且回去放好手表,姐姐我做个东道,今晚带你好好玩耍一番。” 有本地人带路自然方便的多。任潇潇不等王泰反对,连忙答应了下来。 有个这样的姐姐就是好。自己也算是京城里有人了。要不闷头乱转,岂不是牛嚼牡丹。王泰纵然熟悉京城,可是他能知道女人的喜好吗?还是红线姐带路更好。 夜色更深,街道却更亮。 汴梁城,不夜城,灯笼火把无数,一派歌舞升平。 ------------ 第七章 刘一刀 太阳再亮,世间也有阴影。 汴梁城的夜晚,怎么也不是现代化的手术室,头上顶着着无影灯,边边角角没有黑暗。 纵使“东风夜放花千树”,却也有“灯火阑珊处”。 如今,在观前街的一处“灯火阑珊”地方,静静的站着一个人。黑色的短衣,黑色的靴子,几乎就是黑夜的一部分。 刘一刀,诨号“万人敌”,正耐心的等待今夜的“客人”。 他不知道谁会来,但是这些无关紧要,谁来也不会有区别。 观前街,只能有一个声音。 任家果品店的任掌柜今夜有点担心。最近生意很是不顺。倒不是任家的果品水准下降,让客人埋怨,而是任家的货船总是被刁难。掌柜的知道前一阵子,韩城县码头出了问题,自家货船被刻意耽误卸货,可没想到京城跟着也出了问题,一样的在码头被刁难。 在韩城县,任员外可以在吴家庄再开个码头,可是在京城就不行了。任家哪有这样大面子!就是开封府尹要新开个码头,也得皇上点头才行。任家远不够看的。 任掌柜为了这件事跑细了腿。能求能拜的都做到十成十,可是依然解决不了问题。 任家的货船总是被耽误一两天才能卸货 一两天,十成鲜果能看的也就剩下五六成,这样的损失是任家绝对负担不起的。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任员外才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任潇潇身上。谁知一个看不住,就出了大篓子。 和琉璃巷王家铺头对赌,小娘子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她以为京城是韩城县吗?别说任潇潇了,就是任员外亲自来了,在京城什么也不是。 韩城知县来了又如何?一样夹着尾巴做人。 小娘子太少见识了。不过这也不能怪她。任掌柜老于世故,知道这些个富家子弟什么心态。没经过风雨,总觉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多吃几次憋就好了。 事情既然发生,也不能当没有。任员外都没兴趣看任潇潇的宝贝手表,只是认真吩咐伙计加强护卫。 不用问,发生这么大事情,任家果品店肯定被贼人惦记上了。 他想的一点不错。惦记上的贼人还不止一伙。 黑酸枣,就是其中之一。 黑酸枣的地盘在酸枣门附近,平时里也守着规矩,不捞过界。可是听到王家店的赌局,他坐不住了。 肉太肥了!而且就掉在地上,不捡对不起祖宗。 王家首饰店奇珍异宝多了,但那些东西绝不是他能碰的,想都不许想。汴梁城如果这点治安也没有保证,开店的今天被偷明天被抢,那开封府尹可以自杀了。 但是现在这块宝贝不同,它不是琉璃巷任何一家店铺的,在一个乡下小娘子的手里,而偏偏这宝贝还能跟整个王家店铺对赌。 这样的好东西,这样的现状,不是等着各路英雄好汉来取吗? 黑酸枣自然不肯落后。去他的江湖规矩。一贯两贯可以讲规矩,百十贯也不用破坏规矩,但是这宝贝关系到几万贯,甚至更多。谁会跟几万贯讲规矩?规矩没有钱大。 黑酸枣带了两个身手最好的兄弟,就来到了观前街。 “羊粪蛋,”阴影里面闪出一个人,冷冰冰的向着他说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黑酸枣得来这个诨号,是因为他的地盘在酸枣门,而他下手又黑,一些小摩擦他也不留情面,经常弄的人非死即残。所以人送外号黑酸枣。可是真正的黑色酸枣样子和羊粪蛋几乎一样。放在一起不留神根本分辨不出来。因此就有人背后叫他羊粪蛋。 背后叫他,他也管不到,可是今晚当面被人打脸,黑酸枣的火气腾的就蹿了出来。 “刘一刀,你家老鬼又让你来送死?”黑酸枣站定脚步,两个手下不言不语的走到刘一刀身边,三个人品字形围住对手。 “滚回去。”刘一刀仿佛没有看到身边两人,只盯着黑酸枣。 “直娘贼,你当你是天王老子吗?给我干了他!” 江湖恩怨,没那么多废话,不服就干。 黑酸枣拧身,抽刀,跨步。 做完这三个动作,他就安静的躺在了地上,脖子上的鲜血咕咕流出,一双眼睛死鱼一样的翻着,临死前,勉强看到自己的兄弟身上插着好几根箭,眼看也是活不成了。 “收拾干净。”刘一刀收刀入鞘,似乎在自言自语。 墙头树上顿时出现五六条身影,飞快的抬走尸体。迅速打扫之后,一切就仿佛没有发生一般。 任潇潇正玩的兴高采烈。 马行街是汴梁城最繁华所在,尤其夜晚更是热闹非常。 秦牧感觉就好像回到二十一世纪一般。这里的一切就好像王府井步行街,人挨人人挤人,除了各人手里没有攥着手机之外,几乎和后世没有区别。 实际上眼前比后世还繁华。毕竟后世是一个商场挨着一个商场,大街只是连接商场的所在,没有别的功能。 马行街却不同。这里不分店里店外,到处都是看点。说书的,耍猴的,变戏法的,卖大力丸的,相面算卦的,卖冷饮热饮的。因为没有音响,全凭个人的嗓门吆喝,整条街就好像炸了一般的热闹。 走在街上,只恨自己眼睛少,看不够那么多好看的;肚皮小,吃不下那么多好吃的。 生机,无处不在的生机,这点比后世还要强得多。 秦牧走在马行街上,恍惚有一种感觉,竟然觉得这里很不错。就是不回去也不赖。 在这里,他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儿。 说起来也不奇怪,大工业化时代,商品的丰富造成了人情味的淡薄。是矛盾,却也是现实。 他在出租屋已经住了两年了,隔壁是谁他都不知道。 反倒是这个大宋,这眼花缭乱的街头,让他有一种兴奋。 “这边来。”贾红线牵着任潇潇的手,停在一家铺子门外,向着后面的秦牧招手。 店铺是二层小楼,挑着长长的一串灯笼,幌子上写着“石逢巴子”。 等秦牧走到跟前,贾红线说道:“秦少爷,这里的酒菜,就是在汴梁城也排得上号,奴特意订了位置,楼上请。” 秦牧客随主便,当先进了铺子。铺头很大,中间摆满了桌椅,食客满满当当,喧闹异常。有店伙计过来,似是已经得了招呼,径直引着秦牧从旁边回廊穿行,到了楼梯口。 秦牧迈步上楼。贾红线跟在身后。 她就是特意要看看秦牧的靴子。日间有衫子遮挡看不清楚,今夜借着上楼的光景,果然发现了不同。这靴子,没见过呀。根本不是新款可以说明的。完全就是全新的玩意。 这一群乡下人到底什么来头。 每一个身上都揣着宝贝。 这一天所见,比她这辈子见的稀罕都多。贾红线强自按耐住心里的好奇,坐在桌边,一叠声吩咐开席。 京城的饭店果然不同寻常,就连餐具都和别处不一样。大碗小碟,果盘菜盆,都是银子打造,在遍布四周的烛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各色酒菜不过抽根烟的时间就摆的满满当当,夜风从河上吹来,带着水汽,带着街上喧杂的人声,柔软的包裹着秦牧。 这一刻,秦牧恍然发现,自己一生中吃的最好最舒服的一顿饭,竟然是在大宋,竟然是在眼前! ------------ 第八章 真正好玩的地方 酒过半酣。 “秦少爷口音听起来不像京畿人士。”贾红线亲手提秦牧斟满酒杯,随意的问道:“是来访友?还是探亲?” “我是幽州人,来看亲戚。潇潇是我表妹。”这也是秦牧和任家谈好的,在外人面前就如此应对。 “原来是表兄妹,果然是一对璧人。”贾红线拍手笑道:“潇潇妹妹,改日有空,姐姐陪你去大相国寺耍耍吧。汴梁城里都知道,大相国寺好求姻缘。” 任潇潇霎时面色通红。 大宋朝已婚和未婚妇女的发型不同,任潇潇既然成婚了,就应该梳朝天髻,或者同心髻,可还没圆房新郎官就死了,她自然不愿意改了发型,好像已经被武大郎占了便宜似的。 如今任潇潇依然是未出阁姑娘常常梳的双丫髻,难怪贾红线误会。 大宋朝表兄妹成亲,那是亲上加亲,很是普遍。但任潇潇可不是姑娘了,她正经是过了门的妇人,虽然过了门就当寡妇,但是这身份也还是还可以和秦牧成婚的。只是就算她有点那方面的小心思,可还不知道秦牧的想法呢。 而且任潇潇心中理想的夫婿,必须是唱名东华门,皇榜前三名,赴过琼林宴,骑马御街前。 秦牧又占了哪一样呢?除了来自神仙国度之外,也就剩下一副好皮囊了。 如果过得两三年,还没有状元郎捧着大红花来娶自己,再考虑考虑秦大哥也不迟。何况自己马上就要扬名汴梁城,任七娘子还少得了状元郎吗?就算再不济,榜眼探花也得来一两个。 大宋这个时期社会风气略显变态。从上到下对名气的追求无以复加。不过想想后世,又一点不奇怪。 二十一世纪,经济腾飞之后,尤其智能手机普及之后,人人争做网红,个个自命不凡,实际上和千年以前的大宋毫无区别。 任潇潇就真心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多不切实际。凭自己的姣好容貌,玲珑身段,只要一朝出名,大宋的男人还不是排着队等自己挑吗。 秦牧秦大哥吗,先排队好了。 秦牧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备胎。可怜他在二十一世纪还没谈过恋爱,如今回到千年前,却还不如没回来。 小桃却听得满心欢喜。 如果七娘子嫁给秦大哥,自己肯定要跟过去的。她本来以为秦大哥和自己地位差距太大,自己满心的想法可能要落空了,现在听到贾红线的话,心里突然转过弯来了。 对呀,自己身份和秦大哥配不上,不是还有七娘子吗。她一直钻了牛角尖,只想着丫鬟家丁般配,家丁不是家丁了,丫鬟就配不上了。可现在回过味来,丫鬟配不上秦大哥,还有小娘子呀。 七娘子身份岂不是正合适吗? 小桃大为兴奋,忍不住就为贾红线斟满了酒。那意思,你多喝点,喝多了话多,如果撮合了成这段姻缘,岂不是天大的美事。 小桃挽起袖子,不小心就露出了腕子上的潜水表。 贾红线差点没忍住叫出来。 真是活见鬼了。怎么一个小丫鬟手腕上也带着一块手表? 虽然潜水表不如百达翡丽光彩照人,但是贾红线对手表已经有了切实的感受,所以一眼扫过就知道那不是大宋的首饰,而是一块真正的手表。三个表针好像三根线,把她的心都勾起来了。 这一伙子乡下人到底是哪里来的?怎么连丫鬟手上都有手表? 贾红线百分百肯定,在任潇潇出现之前,大宋汴梁城从来没有手表这样的东西。可是她出现之后,先是手表,再是一把怪异的刀子,然后又是一双鞋,再然后又一块手表。 眼前这几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呀,各个都身怀宝物。 贾红线眼睛不由得瞟向吴小妹。不知道这个丫鬟身上有没有什么宝贝。 吴小妹完全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糟了灾,正一心一意的在秦牧身后伺候。 贾红线心里有事,自然加意奉承,一顿酒吃的宾主尽欢。 第二天,秦牧想着去看看瓷器,毕竟这是他的主要目的,谁知道却被一个人打搅了。 任英,任家的三少爷赶个大早从韩城来到了京师。 秦牧拿出的东西,和秦牧的身份,由不得任家不重视。只是任员外做事谨慎,虽然东西就在眼前,可是他一定要去吴家庄看看才能放心。 这样的事,自然不能当着秦牧做,所以等秦牧和任潇潇进京之后,任员外马上就亲自来到吴家庄。 现场考察,多方打探,尤其是吴管家的一番话,让他定了心。 吴氏父子在任潇潇新婚当夜一起丧命,实际内情任潇潇根本没对任员外讲。她把一切都推到了吴家庄佃户造反身上,秦牧的名字提都没提。 这给任员外造成一个假象,就是秦牧一来到大宋朝,就遇到自家闺女,然后他们就带着宝贝来给自己看了。 任潇潇也是这样说的。虽然秦牧之前去过任府,但是任府那么多家丁,任员外怎么可能知道每一个家丁的情况。 任员外就信以为真,听信了任潇潇的假话,如今遇到吴管家,他才知道事实真相。 原来秦牧比自家闺女说的早了几天,就到了吴家庄。不但他参与了那一夜,而且还和自家闺女明铺暗盖的,早睡一起了。 任员外听到这个消息,意外的没有生气。 这年头一个女子的名节并不是多大的事。如果你要在乎,自然可以在乎,可是社会风气普遍并不那么在乎。如果任员外在意这个,怎么可能把任潇潇嫁给一个傻子。 他看重的是利益! 任员外心里反倒很高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他确信秦牧说的没有假话。果然是从神仙国度过来,而且一来就到了吴家庄。 既然这样,就要更深度的参与。只任潇潇一个人陪着秦牧,其实是有点不尊敬。当然秦牧完全没感觉到,他一心只想买瓷器发大财。至于任员外尊重不尊重自己,有必要在乎吗? 任员外第二天就把三少爷派来了京城。他自己暂时还不想出面陪伴,毕竟差着年纪,也自重身份。 秦牧那么年轻,和自己的儿女倒也般配,凑在一起有话说。 任英那天没有在任府。他是三儿子,不是长子,没和父母住一起,在韩城县另有宅子。现在听到有这样的奇事,竟然有神仙国度的人来到他们任家,还看到手电筒这样的神器,自然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 奇人,奇物,在大宋朝那就是人人都爱的玩意。既然老天爷把好运气给了任家,任英怎么能放过。 天蒙蒙亮就开船,天随人愿又一路顺风,他刚好把秦牧堵在了店里。 任英肩负重任。他要陪的秦牧吃好玩好心情好。 任员外知道,很多事,任潇潇是不可能办的到的,毕竟男女有别。大宋的诸多享受,只有男人才能得到,也只有任英才是最合适人选。 任英是任员外几个儿子中最会玩的,也是最爱玩的。听曲儿看戏,走马斗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玩不到的。 秦牧尽管非常非常想去看看瓷器,但是架不住任英的热情。简直是不跟着他去汴梁城转一圈,就等于要了他的命。 秦牧无奈,只能陪着这位二世祖开始满汴梁溜达。反正瓷器行也不会跑掉,而且自己身上也没钱,钱都给了贾红线了。 这让他想起了后世做销售的,不陪舒服了客户绝不罢休。 任英带着秦牧整整转了一天,连吃带喝还带泡澡。直到入夜了,秦牧心想总算可以歇会了,却见任英一副“你懂得”的笑容,板着他肩膀说道:“秦哥哥,走,弟弟带你去真正好玩的地方。” “还没玩够吗?”秦牧其实已经有点厌倦了。毕竟买瓷器才是正事。只要想想回到后世,转手就有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钞票入账,眼前的一切哪里还有颜色。 任英却误会了秦牧的想法。 秦牧是想着大把钞票,所以一直懒洋洋提不起精神,而任英觉得是自己招呼不周,这神仙国度来的秦兄弟看不上眼。 秦牧越是懒洋洋,任英越是着急。他是要让秦牧玩好,哪能玩的灰心丧气呢。 所以任英一咬牙,祭出终极大招:“哪些都不算什么,秦哥哥,真正好玩的地方,咱们这就去!” ------------ 第九章 又闻旧曲 秦牧和任英出去玩,任潇潇自然也不会在家闷着。 她有正事。 一大早就来到了贾红线的家里拜访。其实是为了验资。 贾红线收了贵妇六千多贯,如果王掌柜赢了,只需要赔六百多贯,她镯子就五百多贯,所以贵妇们自然不会为了一百贯还看看庄家荷包。 秦牧和王泰这边就不同了。两人下注一万六千多贯,一赔五,贾红线要掏出来八万贯,这么多钱,不验证一下凭什么相信。 王泰跟随任潇潇主仆来到贾红线府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院落,干净整齐。 贾红线请众人进了客厅,一会功夫拿来各种茶引盐引和大量金银,足有十万贯以上,任潇潇大为放心。 这些钱很大一部分是锁四条从质库抵押来。质库就是当铺,汴梁城里面大大小小很多,只要抵押品足够值钱,换出钱来很方便。 王泰踏实了,庄家的地址都清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自己不怕她输了不认账。 他是踏实了,可王家首饰店的王麻子踏实不了。 少东家拿了宝刀就走,剩下的事怎么办?少东家对这些芝麻绿豆大的俗事从不过问,一概交给王麻子处理。 对少东家来说,一个乡下人,把刀抵押了,也不是自己抢来的,既然看到了,喜欢就拿了。至于后续的首尾,不是有王掌柜吗?否则那么高的工钱给着,难道白养? 对他来说的确是小事,可对王麻子来说,这事却不是那么小,但是也不是很大。 能拿出这样宝刀的人家,想来任小娘子手上的宝贝也不寻常,真没准自家店铺一时没有盖的过的宝贝。 不过这点事要是能难倒王麻子,他也没脸说自己在琉璃巷混了几十年。 任潇潇的底细他已经打探清楚。韩城水果商任若虚的庶女,和她一起的年轻人是她表哥,抵押刀子的是任府护院王教头。 这样的背景,在京城来说,就等于没有背景。 就是任若虚亲来汴梁,想求见少东家都没门路,真不算什么人物。而且听说任家的生意最近还惹上点麻烦。这时候他家的小娘子还跑京城来耀武扬威,简直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既然了解了对方的底细,处理起来就好办了。 没地位,也没靠山,就不会惹来什么麻烦。 王麻子找人传了个话,请观前街街道司的乌都头过来。 街道司不算正式衙门,却是个管事的地方。一条街或者几条街设置一个街道司,职责类似后世的城管,人员就由禁军充当。 乌都头就是观前街街道司管事的。 他的身份和王掌柜还差很远,所以王掌柜请他过来,那是给他脸面。乌都头连忙就赶了过来。 王麻子却也不瞒他,把事情经过一说,然后要他做一件事。在明天上午,务必不要让任潇潇一行人在王家首饰店出现。 只要任潇潇不出现,那么这赌局就算王掌柜赢了——对手都不敢来,还不是赢的彻底吗。 乌都头多精明的人,立刻懂得了王麻子的意思。 这还真是个小事,对自己来说,动动嘴就办了。 因为王掌柜只要求任潇潇不要出现在这里,又不是要乌都头要了任潇潇的命。拦着一个小娘子的路,太容易了。乌都头不动脑子都能想出七八十条办法。 他也知道这个赌局,知道任潇潇是外乡人,而且王掌柜没瞒着他,把任家底细都说的清楚。一个没根没底的外乡人,也不放在乌都头眼里。 于是乌都头拍着胸口保证,明天别说上午,就是一整天都不会让任潇潇在琉璃巷出现。 王掌柜很满意,满意乌都头的表态,也满意自己的计划。多简单的事,少东家拿着刀子放心玩耍去吧。 他这边很是满意,却总有那么不太满意的人。 任英现在就很不满意。他看到秦牧只是一味喝酒,没多少高兴模样。 在汴梁城的樊楼,全天下男人向往的地方,一个男人不高兴,那说明什么?说明自己招呼的不够,让秦兄弟觉得不爽利。 这可真是有点头疼。 任英是韩城的纨绔,可在汴梁城什么也不算。樊楼这个地方不是有钱就能耍的开的,你还要有地位,有名望,不是猫三狗四就能人五人六的。 他尽管大笔撒钱,可是也没坐上樊楼的第三层。 樊楼高三层,一层比一层富贵。 任英总算是钱花的到位,没给安排在第一层,勉强上到第二层,有个小房间,却还不是一桌,而是房间里面有三桌。 任英也知道这里不是自己能撒野的地方,倒也算老实。 北宋有发达的市民消费,催生了大量意想不到的服务。比如帮闲这个职业,在后世很少有人专门帮闲,甚至都没有这个说法,但是在汴梁,帮闲却是一个正经的赚钱生意。 他们终日在各种场合厮混,自己没有本金,却啥事都门清,所以能给有需要的人各种消息和服务。 任英要讨好秦牧,自然不会舍不得银钱,请的帮闲也是很有能力的。 帮闲也有本事,虽然他请不到樊楼的头牌李师师,却把李师师的徒弟请来了。 这也是好大的面子了。要知道全天下可是只有一个李师师,而且当今皇上都是她的恩客,能请来她的徒弟,也足以值得吹嘘一番了。 李师师的这个徒弟眉清目秀,怀里歪抱着一把琵琶,犹如新春嫩柳,雨后杜鹃,卖力的施展一身技艺,让任英听得神魂颠倒。 这可比韩城县春满楼的花大姐强太多了。 其实樊楼任英也是第一次来。这等场合对于他这样地方富豪的二代,还是略微高了一些。不过钱花的值,京城就是京城,韩城县完全比不了。 这简直是废话。就好像后世中心歌舞团和小县城的草台班子,能放一块吗? 李师师是樊楼头牌,因为皇上的宠爱,隐隐是汴梁欢场第一人。可是樊楼这么大,总不能只有李师师一个人,所以李师师还要教一些徒弟。 姜月奴就是李师师徒弟中比较出色的一个。 今日的客人没有什么出名人物,可眼前这三桌客人不是面目可憎,也算是入的了她的眼。所以她也拿出了八九成本事,虽然不是她的巅峰水平,也很说得过去了。没看那一桌的任少爷眼睛都看直了吗。 另外两桌的燕少爷和方少爷,也频频点头。屋里的客人,只有两个人让她感觉扫兴。 一个是任少爷旁边的秦少爷。一直心不在焉,只顾着喝酒吃菜。另一个是方少爷的弟弟小方少爷,名字虽然叫方白,可脸上黑不溜秋,好像石炭一般,哪里和白沾的上边,叫方黑还差不多。 这个方白就根本没正眼看过自己。 难道奴生的不美吗?弹的不好吗?唱的不妙吗? 难道奴家真的比师师差那么远?李师师只要一出现,所有人都为她倾倒,哪会有这样不当回事的人,还一次有俩。 欢场就好像江湖一样,不前进就是完蛋,姜月奴想要有朝一日做到樊楼头牌,眼前两人必须征服。 可适才自己也弹得唱的七七八八了,就算再努力,再多花精神,发挥到十二分水准,似乎也没太大把握打动这俩人,那怎么办呢? 姜月奴心思一动,莫不如试试那个曲儿吧。新得来的曲子,自己还没正式演出过,不如就用他俩试试手。 “诸位少爷公子,月奴近日新得一曲,只是不知该不该唱将出来。” 任英自己是听得开心,可他看秦牧不高兴,心里着急,自然赶紧说道:“唱,唱,唱,有啥该不该的。” 这时候的曲子都有固定名称,就好像《望海潮》一词,曲调固定,但是内容却不同。柳永有望海潮:“东南形胜”,秦观也有望海潮:“梅英疏淡”。 姜月奴纵然唱的再精妙,实际也就是声音好,模样俊,至于歌词,任英早听过八百六十遍了。他看秦牧一直没什么兴致,以为是不满意这些旧曲,现在有新的,自然赶紧唱将起来! “好,诸位少爷公子,这曲子于平日的却有很大的不同,还望不要责骂奴家。” “怎么会责骂于你。”那燕公子也连胜催促:“唱将起来!” “好,”姜月奴纤纤玉指一弹,琵琶清脆声中,开口唱道:“桃叶那尖上尖,柳叶儿就遮满了天,在其位的这个明啊公,细听我来言呐。” 这曲儿没听过。新的! 任英大喜。有新曲儿,这面子大了。 其实这就好像后世演唱会,歌手只是唱以前旧歌,观众就是听一热闹,但是如果歌手在演唱会上发布新歌,这场演唱会的层次立刻上升了,观众也与有荣焉。 这下该让秦兄弟满意了吧。他扭头去看秦牧,却见秦牧面色改了。虽然不是之前懒洋洋提不起精神,却没有露出笑容,反倒眉头皱紧了。 这人真难伺候。 其实任英真错怪了秦牧。 汴梁城吃喝玩乐再厉害,那也是对现在这个时空而言,对于秦牧来说,看一会儿是新鲜,看一天早没感觉了。见惯了超大型魔术的人,会喜欢看大街上卖艺的表演吞宝剑吗?看惯了飞船爆炸星球毁灭的大场面电影,会喜欢看皮影戏吗? 有什么比成千上万上亿的钞票还吸引人呢? 眼看着钞票就在不远处,可是任英这小子拉着自己就不去瓷器行,秦牧要是能开心才怪。只是他不想扫了任英面子,毕竟对方一番好心,而且自己以后也要和任家合作。 姜月奴唱的再好,可也就是那样。顶尖歌星的嗓子难道能差十万八千里吗?后世歌手歌星那么多,听都听不完,还要各种五花八门的乐器来衬托,如今就一把琵琶,她就是唱出花来,秦牧也没觉得多了不得。 他一心想着买茶壶好呢还是买花瓶。要不一样买几个? 可是突然之间听到姜月奴唱起《探清水河》,可把秦牧吓了一跳。怎么自己偷偷唱给任潇潇和小桃的歌,她也会了呢?所以不由望向月奴皱起眉头。 任英一看情况不对,秦兄弟不但不高兴,好像还有点生气,立刻一拍桌子:“什么烂曲子,给本少爷停!” ------------ 第十章 燕青 秦牧不只是奇怪,还有点震惊。这歌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歌,就算再向前追,也就是不过清末民初。大宋朝就有这首歌,那几乎不可能的。 这样只有一种情况,是有人把自己这首歌传出去了。如果这样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万一源头不是自己,那岂不是说本时空至少还有一个人,是来自于后世? 如果这样可就真不好说了。不知道对自己是好事还是坏事。 “月奴,”秦牧坐直了身体,拦住正拍桌子的任英,说道:“这曲子,叫个什么名?” 姜月奴本来被任英吓了一跳。可是瞬间就平静下来。樊楼的女子,还怕这点场面吗?她刚才只是没心理准备,从来没被人当众喝止过。 “这曲子吗,奴家是从别处听来的,到叫任少爷见笑了。”姜月奴轻松自在的缓和了紧张的场面。 她其实不知道曲子名,却不肯说自己不知,含糊混过。 这样的答案还是让秦牧无法确定,是不是在这时空有个同行。他没有搭话,却不想惹恼了一个人。 “你两个是哪里来的猢狲。”邻桌的一个年轻人也拍着桌子指着秦牧这边喝道:“月奴弹唱皆是大家风范,乡下人听不懂就别喳喳,老实坐着,没人当你们是傻子。” 任英一听就炸了。 这是骂我们是乡下傻子呀! 别说有秦牧在,他丢不起这个人,就是没秦牧在,他自己也受不了这个!被人指着鼻子骂。 都他娘的坐二层,谁比谁高哪里去?任英倒是看的明白。你要有本事你去三楼,有能耐骂我没能耐去楼上,简直是欺负人。 “直娘贼,你是哪个,敢报个名号不?” “有何不敢?你这猢狲听好。”那人站起身来,刷拉撕开上衣,露出大半个胸口,上面颜色鲜艳,一时晃的秦牧睁不开眼:“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浪子燕青燕小乙!” “直娘贼,焉的你名字这么长?”任英大刺刺说道:“我乃韩城震半河任英。” 震半河这名头是任英现想的。他也不认识燕青,但是对面的名字这么长,任英自然不肯短一截。 不过说完任英又满懊恼!还是比人家短了。再加上自己的字就好了。 秦牧看的目瞪口呆。 浪子燕青啊!这可是水浒里面著名的人物,没想到真出现在自己眼前!到大宋这么久,今天是第一次遇到史上留名的。 看眼前人半身肌肤如雪,上面花团锦簇一副上好的纹身,遮挡住大半个身子,就连秦牧看到都是一愣,更别提月奴。她简直看直眼了。 宋朝人好纹身,但是纹身也得看纹在谁身上。要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大汉,就是绣出花来,也难入月奴的眼。 燕青却是不同,水浒传里面写到:“一身雪练绣了这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著阮翠。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 这样的人难怪小娘子喜欢。 任英身上也有纹身,却远远不如燕青这身。不说别的,就是皮肤就差远了。对面肤如雪,都赛过很多妇人,任英虽然不算黑,可也不是白的,只能暗自咬牙。 他想着,早晚得拉着秦牧去纹一身。虽然他没看过秦牧上身,但是秦牧的脸和手都是白皙的很,完全不输燕青。 秦牧没想到遇到传说中的燕青。他和任英进来的晚,旁边两桌已经坐了客人,自然不会互相通名姓。所以到现在听燕青自报家门才意识到,这真是大宋朝,不是二十一世纪。 在秦牧思想深处,一直没把眼前当作真实,总觉得很虚幻很无法把握。这里没有一个人是自己熟悉的,他只想倒腾点宝贝到后世赚钱,然后认真安排有限的余生。 然而燕青的出现,彻底把秦牧惊醒了。 四大名著深入人心,其中的人物自然也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秦牧没听过任潇潇没听过韩城县,可是秦牧听过燕青大名。即使他来到樊楼,一路听着任英吹嘘李师师,他也没多在意。毕竟没见到,而且他一直心不在此。 燕青,让秦牧突然想起了许多事。 燕青来汴梁,到樊楼会李师师,是因为李师师能联系到宋徽宗,他是替宋江来探路的,想要招安。那就是说现在宋徽宗还活着,宣和是他的年号。如此一来,接下来早晚就是靖康耻呀! 这让秦牧有点肝疼。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小孩都知道的话,秦牧自然知道。他知道靖康耻是徽钦二帝被金国从汴梁抓走。是汉民族的奇耻大辱。 靖康之后,北宋没了,南宋建立,京城就是临安,不在汴梁。 现在京城还是在汴梁,自然在靖康之前,只是原来秦牧不知道是哪个皇帝,任潇潇自然不会直呼皇上的名字,而他自从知道自己能来回穿梭之后,也对了解这些没了兴趣。 又不打算在这边常驻,李逵还是李鬼对自己有什么区别。 可是燕青的出现,把他的逃避心态全打没了。 有了燕青,就有了梁山,然后方腊,辽国,金国,一大堆乱七八糟惨绝人寰的事就要发生。 如果没有燕青,秦牧还可以装不知道,但是现在,他不得不睁开眼看这个世界。 “浪子燕青?”秦牧犹豫的问道:“梁山好汉?” “正是!”燕青却不惊慌。宋江在梁山泊扯起旗号,却没要造反,他更是为了招安而来,所以完全不在意:“你知道我?” 秦牧点点头没有说话。 就是燕青又如何,自己还是神仙国度来的人呢。谁怕谁呀。再说燕青刚才言语无礼,把自己和任英都骂了进去,秦牧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秦牧不说话,燕青却不肯罢休。 他来京城是为了梁山好汉谋出路。宋江一意招安,可招安得有门路,向地方官府投降,宋江还不放心,他想直接面对当今皇上。 既然要卖,就要卖最高价。无疑皇上出的价格才会最高。 燕青又不是皇上他外甥,怎么可能见得到皇上,所以必须有个渠道。 燕青号称浪子,自然有他资本。简单说,就是男的女的都喜欢他。人长的漂亮,又一身好绣,简直是男女通吃。 来到汴梁,人生地不熟,他又想最快的速度联系上皇上,自然就是发挥自己本事,走女人路线了。 可走女人路线也得分哪个女人。总不能走皇上的老婆闺女门路吧。他可是浪子,要敢走皇上老婆闺女的路,那你是来招安啊还是来打皇上脸呢? 所以燕青才选了李师师做桥。一个浪子,一个花魁,般配。 可是李师师哪能是那么容易见到的。浪子燕青有什么身份地位?不过江湖客而已,所以他也是撒了大把钱,才混到二层坐坐。 不过燕青自然不是寻常人,没机会也要创造机会。眼前月奴是李师师徒弟,只要自己引起她的注意,就很可能搭上李师师。 燕青一直抱着这个心思,一路捧着月奴,又大把的赏钱。只是月奴本就不差,见惯了这些场面,不过每日常规,燕青根本没进了月奴的眼。 燕青看的清楚,姜月奴对她,就是礼貌的寒暄,隔着距离呢。 他正愁没有机会,结果任英拍桌子摆脸色,这送上门来的机会燕青哪能放过,立刻怼了上去。 英雄救美,套路虽老,却永不过时! “你这厮,放着我燕青在此,须由不得你们放肆。”燕青指着秦牧说道:“快快给月奴姑娘道歉!” 他看任英一副混不吝的模样,纠缠起来麻烦。倒不是他怕任英,不论拳脚棍棒,燕青都没把任英看在眼里。他只是看任英一副二世祖样子,如果只是嘴上呼来喝去,太丢了身份。在月奴面前失了体统。 还是秦牧看起来好捏鼓。 “我为什么要道歉?”秦牧有点生气了。首先不是自己拍的桌子,也不是自己喝止了月奴,这都是任英干的,要道歉也是任英。 而且这是什么地方,樊楼!说白了就是后世的会所,月奴是什么人?不过是服务员。哪有客人给服务员道歉的?这摆明是欺负人了。 “放肆!”燕青喝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汴梁城的樊楼,不是你韩城县的勾栏。月奴大家的技艺,你欣赏不了,就老实坐着。适才你们不但不安静品味,反倒无端的呵责。今天遇到我燕小乙,却看不过眼去。” “直娘贼,你待如何?”任英不甘示弱的回骂。 没等燕青回话,秦牧抬手一摆说道:“燕小乙,你说我欣赏不了月奴的技艺,那你可欣赏的了?” “自然!” “好,那刚才月奴这曲儿是什么名字?” “……”燕青哪知道啊,他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可也没听过二十一世纪的歌曲。 “我不知道,难道你知道不成?”燕青却不弱了势头:“月奴说了这是新曲儿,自然只有她知道名头。” 秦牧点点头,没有反驳,继续说道:“你说我不懂欣赏,那我要告诉你,月奴唱错了,你待如何?” ------------ 第十一章 姜月奴 “哈哈哈!”没等燕青回话,另一桌却有人开口:“你这小小家丁,也敢说月奴对错。” 秦牧转头去看,就见那桌坐了俩人,说话的人满脸漆黑,一张嘴两排白牙,很是怪异。 秦牧也有点不明所以。自己是做过家丁,但是那都是以前了。现在他可是标准的大宋书生打扮,怎么还被人叫家丁?而且这小黑鬼自己也不认识呀。 那桌坐的是兄妹两个,哥哥叫方毫,妹妹叫方好音,在这里报个假名方白。这俩人不是常人,他们的爹是江南方腊。 因为花石纲的压迫,富裕的江南如今遍地饥荒,民不聊生,方腊已经扯旗造反了。所以才有的讨贼捐。 方氏兄妹被派来京城打探情况。这年头没有照片没有网络,谁知道他俩爹是谁。也就没什么危险。 市井巷陌自然各种流言,可是层次太低,也不知真假虚实。方氏兄妹想要更确定的朝廷消息,自然要向高层发展。 樊楼无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只是他们也和任英一样,有钱没身份,只能混个二楼。 来的是欢场,方好音自然不能女装示人,所以换了一身男装,再把自己脸涂黑。 眼前有了这么一出好戏,方氏兄妹都是伶俐之人,马上明白机会来了。 示好姜月奴自然就可能接近李师师。接近李师师就有可能接近皇上。甚至搞不好还有机会杀了皇上,那样老爹的造反大业更是多了几分把握。 至于踩秦牧一脚两脚,方氏兄妹自然毫无愧疚。方好音甚至还有点开心。她那日在韩城县码头打尖,秦牧慌不择路跑到她的船上。身为家丁,临阵逃跑,丢下主家,这样的人简直是渣滓。 方腊正在扯旗造反,如果手下全这样的东西,那还造什么反!方好音尤其痛恨秦牧。所以一脚就把他踢回去了。幸亏她知道自己任务重,不敢惹事,因此秦牧只是打个滚没有受伤。 若非如此,秦牧腿骨就保不住了。 转眼之间,人尽敌国。 秦牧真是觉得流年不利。 不过逛个会所,还惹了众怒了。可是自己什么也没做错。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秦牧只有四十岁的寿命,自然活的与众不同。珍惜的,无比珍惜,敌对的,毫不畏惧,性格非常极端。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何况还谈不到打生打死。 就算燕青再厉害,可这里是樊楼,还能出人命不成? 他也不理会为什么这个小黑鬼叫自己家丁,转头面向月奴。 “月奴大家,这个曲子,怕不是师师大家传授的吧?”秦牧也明白了一些这里的称呼,说的还算得体。 “这曲子是奴偶然听到的,连名儿都不知道呢,只是觉得好听,一时技痒,还望秦少爷包涵。”姜月奴大方的承认了。她不知道名字。 燕青和方氏兄妹多少有点尴尬。 任英来劲了,正要说话,却被秦牧拦住。 “月奴大家,今日听到这曲儿,却是有缘。”秦牧说着,向月奴身后伺候的丫鬟吩咐道:“取牙板来。” 小丫鬟看了看月奴,月奴点点头。 不多时,牙板到手,秦牧轻轻一敲,说道:“实不相瞒,这曲子正是我做的。月奴大家唱的动人,只是却非曲子原味。” 大宋的曲儿多半都是词牌。灯红酒绿这么多年,整体偏艳偏温柔,比如“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又或者如柳永,凄凄惨惨。再加上乐器的不合适,完全唱不出《探清水河》的神韵。 毕竟这个东西根本不是词牌,姜月奴用酒瓶装新酒,完全不是味道。 这曲子是小桃回到任府和姐妹唱过的,然后姐妹传给家丁,家丁随着货船进京,有送货到樊楼的,恰好樊楼有个丫鬟和家丁是亲戚,两人见面时候就知道了这曲子。 姜月奴从丫鬟嘴里听到的曲子,不知道转了几道手了,大概旋律还在,歌词倒也全,只是她硬要用词牌的韵律去演绎后世评书大鼓的表现,那当然错的离谱。 “这曲子竟然是秦少爷做的?”姜月奴大吃一惊。怎么看也不可能呀。 自己的曲儿他一句也没正经听过,还以为他根本不懂得曲子妙处,难不成是身负大才,看不上自己吗? 秦牧也不答话,牙板敲击,开口唱了起来。 “ 桃叶那尖上尖。 柳叶儿就遮满了天。 在其位的这个明啊公。 细听我来言呐。 ” 秦牧嗓音本来就好,又是唱的一首完全新奇的曲子,顿时吸引住了姜月奴。 “太阳它落了山。 秋虫儿闹声喧, 日思夜想的六哥哥, 来到了我的面前呐, 约下了今晚那三更来相会啊, 大莲我那个羞答答, 是低头无话言呐。” 原来曲子是这样唱的呀。自己真的是差的很远很远,完全没表现出曲子的意境。 姜月奴师从李师师,在本时空已经算是音律大家。她一听就知道这曲子是全新的形式,绝不是又一个新的词牌。 这种形式,在樊楼这样的高端欢场从未有过。 欢场求的是什么?新鲜的感觉!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一首曲子再好,天天唱日日唱也总有听厌的时候。 为什么柳三变特别受欢场女人欢迎,甚至他死后也是这些女人集资葬的他,就因为他扎在女人堆里,还总有新词。说白了他就是后世音乐界填词的。 李师师为什么总能占在樊楼顶端,除了她自身是绝色,又有皇帝捧场之外,那些文人喜欢她,愿意为她写词,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就好像后世歌手,一个总有新歌唱,一个只能唱别人唱过的老歌,哪个受欢迎还用问吗?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周邦彦都为她写词,她想不红都难。 姜月奴也想有这样的资源。可是这时空,欢场女人和成名词人的比例太夸张。一万比一都挡不住。她哪有这么好的命,等到一个肯为她作词的男人。 今天,眼前,突然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自己作词,连曲子也是自己的,这岂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宝贝? 姜月奴顿时就动了心了。 适才她还被燕青一身刺绣惊的芳心一颤,如今早忘了燕青是谁了,眼睛里只有秦牧。好大一坨黄金。 一走神,才发现秦牧停了下来。 她恍惚知道秦牧唱到了二更天,明显没有唱完,这怎么可以。 她连忙问道:“秦少爷,下面呢?怎么没了?” 秦牧顿时被噎的够呛。哪能问男人下面,还没了。明明有的吗,我又不是太监。 只是接下来的三更四更略带香艳,在樊楼这个所在,他不知道该不该唱。可是姜月奴说他下面没了,这不能忍。下面必须得有! “三更鼓儿喧, 月亮它照在中天呐, 六哥哥来到, 姑娘喜心间呐, 鸳鸯呐戏水我们说说心里话呀, 一把手抱住了冤家我的心肝儿。 ” 一口气唱完,姜月奴已经听呆了。 一来这个曲调是划时代的,不管好坏,它是全新的。而且,这个小曲好像一个短剧,可是短剧是几个人在台上来来往往演绎的,不适合樊楼这样场合。 这曲子不然,一首下来,从头到尾,完整的讲了一个故事。非常适合在樊楼演绎。 二来,秦牧唱的很好听。樊楼可没有男人唱曲儿。男人都是来听姑娘唱曲儿的。姜月奴是头一次听男人唱,还这么好听。 三来,姜月奴早已经放飞了自我,脑袋里想着日后,秦牧给她作曲填词,从此名扬天下。 “下**贱!”姜月奴不说话,可有人说话。 方好音忍不住站起来指着秦牧鼻子喝到:“你这小小家丁,怎生如此不知廉耻。” 方好音是个姑娘,来樊楼本身就不得已,好在樊楼是高端会所,诸位姑娘唱的也都是“晓风残月”,还算勉强可以接受。 突然间秦牧一通“口对口,腮贴腮”怎么能不让她愤怒。 其实她更愤怒的是自己,为什么明明心里反抗,不想听他的淫声艳曲,身子却那么老实,不肯开口打断,直到听他唱完了才反应过来。 方好音对秦牧的痛斥,反倒更多是对自己的掩饰。 哥哥就在身边,若是自己一句不说,岂不是让哥哥以为自己也是个不知廉耻的姑娘。 秦牧这个生气! 这是什么地方?樊楼,你要不爱听就不该来。 再说我都停了,是月奴要我继续,你们听的时候不反对,听完了还骂我,简直神经病一群。 秦牧正要反驳,姜月奴却抢到他的身旁,攥住秦牧的手说道:“下**贱,不过是个人心中所想,秦少爷清风明月,何惧人言。” 秦牧一怔。这句话说的有水平,就好像鲁迅说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又好像佛印说苏轼,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狗屎,自然看什么都是狗屎。 姜月奴的水平真的很高,拐弯抹角替自己解了围,还没得罪别的客人。 她意思是,方好音自己心中有淫,所以才从曲子里听到淫,若是秦少爷吗,那自然是朗朗如明月,磊落如清风,格调高雅了。 秦牧给夸的都不好意思了。 其实他没那么高尚的,虽然自己现在还是童男子,但那是因为顾虑自己的家族宿命。既然活不过四十岁,秦牧真不想招惹任何一个女人。 不能陪她终老,何必误人青春! 秦牧突然感觉眼前的姜月奴竟然是难得的知音,不知不觉双手握了上去。 ------------ 第十二章 特殊的唯一 燕青和方氏兄妹惊的目瞪口呆。 事情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就算是眼睛瞎了,可耳朵还没聋。 秦牧唱的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都比姜月奴纯粹完美,这曲子仿佛天生就该如此,任谁都明白,秦牧没说假话。这曲子就是他的。 燕青自不必说,就是方好音也尴尬的说不出话。 你说人家下**贱,可姜月奴说,那是你自己心理不干净。被一个欢场女子这样这样说自己,方好音可还是没出嫁的姑娘,顿时脸红的能滴血。 幸亏涂的够黑,多害臊旁人也看不出来,只是一时再也不敢说话。 任英乐的鼻子都歪了。跟老子过不去,这就是下场!他正要趁势再损燕青两句,却听姜月奴说了一句话,直把他惊的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声音。 “秦少爷大才!”姜月奴紧紧握住秦牧双手:“月奴今日听得此曲,纵使金满屋,玉满堂,也不足偿。可恨月奴一无所有,只剩完璧之身。如果秦少爷不嫌弃奴家蒲柳之姿,请过奴家的闺中一叙。” 这是当面邀约求欢了。 别说任英吃惊,就是月奴的丫鬟都被惊的合不拢嘴。 汴梁城的樊楼,是天下最顶级的欢场。这里的姑娘可不是寻常青楼瓦肆的女人,钱掏够了就能随男人的心。 樊楼之所以是樊楼,就因为樊楼姑娘自重身份,绝不轻易的卖掉自己。她们平日主要贩卖的是才艺,而不是身体。 可是男人心里也是很贱,越得不到越觉得好。 越是卖艺不卖身,男人越是追求,反倒越能卖的高价钱。 樊楼有点名气的姑娘都很自重身份,尽可能多的掌握各种才艺,无时无刻不在提高自己声望,争取在自己进无可进的时候,找到一个身份名望都合适的人,隆重的售出自己第一夜。 姜月奴无疑属于樊楼很有名气的姑娘,能和她比肩的,也就了了三四个。这样的人物,今夜突然说要把自己的初夜给一个毫无名气的乡下小郎君,就好像宝马卖个驴子价,岂不是惊掉一地眼睛。 一时之间,羡慕嫉妒恨,充满了整个空间。 秦牧被月奴紧紧攥住手,没等他甩脱,姜月奴整个身子都贴了上来,把头深深埋在他的怀里,低低的声音说道:“秦郎,奴家实在爱煞了你,才不顾女儿廉耻,若是你不肯答应,月奴也不想活了。” 你不点头我就死。 这也太激烈了吧。 姜月奴虽然不曾破身,但是她在樊楼早就阅人无数,秦牧的脾气秉性,通过这短短的时间她已经了解大概。 只看他不卑不亢面对燕青和方白,就知道此人性格沉稳,有远超年龄的成熟。而一曲唱罢,技惊四座,又不再乘胜耍威风,追杀对手,显出了非凡的气度。 这才是可以托付的人物。若是只会写个小曲儿,却生性油滑,不知轻重,给点颜色就敢开染坊的人,月奴只怕躲的不远。 机会在手,必须当机立断。 姜月奴生怕秦牧会拒绝,所以说完自荐枕席的话之后,立刻趁势靠在秦牧身上,以死相逼。 唯有真正尊重女人的男人,才会被这句话所框住。 若是秦牧不答应,只能说他完全不在意女人的性命,也就不是自己可以依靠的男人。 秦牧果然被难住了。 他只想买瓷器而已。用得着搞出这么多事吗? 可是他还要犹豫,姜月奴却不给他这个时间了。 只要秦牧不第一时间拒绝,姜月奴就完全明白了他的心性,不由得心内大喜。天上掉下来的宝贝,自己不抓住可真要去死了。 不等秦牧搭话,姜月奴已经拉着他的手,款款的离开了房间,只留下神情各异的一群人,面面相觑。 汴梁今夜的风,是温柔的。 姜月奴的闺房布置的非常简单,唯一的的装饰,就是床边的一盆水仙。 单独面对秦牧时候,姜月奴完全没了适才的大方,反倒变得扭扭捏捏。毕竟这是她的第一夜。虽然她知道自己要经历什么,也早有这个心里准备,可是事到临头,女儿本能的羞涩还是控制不住。 秦牧完全没有那个心思。 这什么跟什么呀,他在二十一世纪都没谈过恋爱,更别提和姑娘上床了,怎么会在大宋朝,和一个刚见面的姑娘发生关系。 秦牧只是不想当众伤了姜月奴的面子,毕竟她还要在樊楼讨生活,面子是最最要紧的。 “月奴,来,喝口茶。”桌上有小丫鬟摆好的茶具。秦牧想喝口水缓和下气氛。 姜月奴闻言,连忙起身,抢过秦牧手里的杯子说道:“秦郎,你且安心坐着,月奴来伺候。” 接着泡茶的时间,两人似乎都放开了一些,不再那么尴尬。 “月奴,其实事情不必如此,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奴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秦牧真是不好接了。我是好人没错,但是世上好人不止我一个。 似乎看出了秦牧心思,姜月奴低低声音说道:“一个特别的好人,对奴来说,是唯一的好人。” 这样说就麻烦了。如果一个女人说你是她的唯一,那么就不要想着占便宜就跑。 秦牧根本就没想占便宜,可是似乎也跑不了。 “秦郎,”姜月奴端起茶杯,喂到秦牧嘴边说道:“你知道月奴为什么喜欢你吗?” 秦牧摇摇头。要说一见钟情,他肯定不信。之前姜月奴也没高看他一眼半眼。 “因为你特殊。”姜月奴毫不隐瞒的说道:“开始时候,奴家是没看出来。可是当秦郎唱起那个小曲儿时候,奴家才感觉到,你是那么的特殊,那么的与众不同,让月奴完全身不由己。 姜月奴这话并不是假话。 她想依靠想利用秦牧不假,可是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上秦牧,绝不会这么着急的自荐枕席。 秦牧唱起《探清水河》的时候,是全心投入的。这个时候,秦牧仿佛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完全忘了自己是在大宋。 这时候的秦牧,就不自觉的忘了伪装,忘了对大宋这个时空的妥协,恢复了二十一世纪的自我。 大宋的秦牧心里一直各种顾虑,完全没法放开自我,一直有点心不在焉,所以姜月奴发现不了他的特殊,只当是二世祖。 可二十一世纪的秦牧完全不是这样。他知道自己时光有限,人生只有常人的一半,一直以来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不浪费每一分时间。 认真的人,自然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气质,让人不由的喜欢接近。 就好像秦牧的朋友,那个富二代,和秦牧的地位天差地别,但是偏偏就只有秦牧一个真心朋友。这完全是秦牧的人格魅力。 这魅力一旦显露,姜月奴无可抵挡。 秦牧无话可说。他的特殊他知道,姜月奴说的是真心话。 任何时候,真话总是比假话更有杀伤力。否则秦牧也不会在当时情况下,瞬间感觉姜月奴是知音。若不是有这点感觉,姜月奴是拉不动他的。 “秦郎,给月奴讲讲你的故事吧。”不知何时,姜月奴坐到了秦牧怀里。 夜已深。 “我的故事说来话长了。”秦牧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说说你的父母。” “他们二老早都仙逝了。”秦牧淡淡的说道。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其实也引不起秦牧多少伤感。 “啊,却是月奴该打,勾起了秦郎伤心事。”月奴作势要打自己,秦牧连忙拉住她的小手。 “和你无关,”秦牧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关于自己家传的短寿基因,秦牧从没和任何人提过,可是这毕竟是很大很大一件事,这么多年压在心里,一直找不到发泄的地方。今夜,不知不觉的,秦牧对姜月奴说了出来。 也许是月亮惹的祸。 “啊,秦郎怎说的这样话,莫不是身体有病?月奴认得京城名医赵太丞,咱们明儿就去看。” “不是,我什么病都没有。人的命,天注定,我只是一时失言,不碍事。”秦牧迅速收拾起心情,不再提这个。 姜月奴把手放在秦牧胸口,轻轻抚摸道:“秦郎,好壮硕的身子,断不是有病的。” “那是,肯定没病。”秦牧笑笑说道:“我们一起长命百岁。” 这是誓言吗?姜月奴心里欢喜。 她虽然是欢场女人,却有真性情。 其实这样的人物历来都不缺少。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卖油郎独占花魁。都是青楼女子痴心爱着普通男人。 只能说,真正的感情,不因为月奴是青楼女子就不存在她身上。相反的,这样的女人一旦动了感情,反倒更加的决绝。 “秦郎,夜深了,月奴给你脱靴吧。” 说完,不等秦牧推脱,就弯下腰去,脱秦牧的靴子。伺候自己的男人,月奴觉得是自己本份。 秦牧拉也拉不住,只见月奴突然又直起身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秦郎,你这双靴子,月奴从未见过这样的款式,奴不会脱……” 连脱靴子都不会,姜月奴觉得自己很丢人。 “在我身上,你没见过的会很多,”秦牧微微一笑,自己脱下靴子,躺到床上,望着窗外的夜色,缓缓说道:“来吧,让我告诉你。” ------------ 第十三章 潜火队 温柔乡是英雄冢。 就在秦牧以为自己要迷失在大宋朝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连做一片的拍门声:“月奴,开门,快开门。” 没等秦牧起身,那门外之人就忍耐不住叫道:“撞开。” 紧接着姜月奴闺房大门被哐当一下冲开,一个中年美妇带着几个身形粗大的婆子冲了进来。 一进屋就直奔床边,不等秦牧反应过来,两人身上的被子就被掀起。 “还好,还好。”那美妇看着秦牧和月奴衣裳都还齐整,忍不住拍着胸口喘了口气。 “你是哪里来的野小子,”美妇看着月奴还没失身,心神大定,转眼换了一副面孔,横眉冷目的指着秦牧道:“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妈妈,是月奴愿意的。”来人是樊楼的老鸨,月奴喊做妈妈。眼看着老鸨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她赶紧坐起身来,半跪着拉住老鸨的衣袖求情。 姜月奴的初夜哪能这么轻松送出去。她的身体可不是属于自己,那是樊楼的资产。不赚个成千上万贯的,哪能对得起这么多年樊楼的栽培。 老鸨得了小丫鬟的通报,立刻就带人赶了过来,紧赶慢赶,总算是赶上了。 “你闭嘴,一会再跟你算账!”老鸨厉声喝到:“来呀,给我打出去。” 那几个身形粗大的婆子都提着棍棒,她们本来就是负责看管樊楼里面姑娘的,手下自是有一股狠劲。 可怜秦牧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被打出了月奴的闺房,一路被赶到了大街上。 “哈哈,快看,又一个可怜虫被赶出来了。”樊楼是什么所在?汴梁城的风月中心,自然门前热闹非凡。 秦牧被一群婆娘用棍子打出大门,街上的人俱都哈哈大笑。 显然这样的情景他们见得多了。总有不通世故的书生去樊楼碰运气,痴心妄想的以为自己会是才子佳人话本里面的主角,必然能遇到瞎眼的姑娘看上自己,又给钱又献身,从此过上吃喝玩乐的美好日子。 秦牧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前赴后继,不过给汴梁城又添了一段笑话而已。 秦牧连跑带颠,总算是脱离了婆娘们的势力范围。他不得不跑,慢了多挨棍子;也不得不颠,没有鞋子,光脚在街上跑,那是很扎的。 跑了一阵,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姜月奴牵了秦牧走了,任英自然不会留下。他的目的就是让秦牧满意,如今秦兄弟都成了红牌姑娘的入幕之宾,人家姑娘还是处女,这还有啥不满足? 任英早就回店里休息了。这一天下来,他也累的够呛。 如此一来,秦牧就麻烦了。 他不认路,兜里还没钱。正准备找人打听一下任家果品店的方向,却见城东一片火光亮起。 接着就听周边锣鼓声声,一群兵丁推着车挑着担匆忙向火光方向奔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吆喝:“都让开,都让开,潜火队救火!” 汴梁是不夜城,现在虽然夜已经很深,可路上依然灯火辉煌熙熙攘攘。 听到特有的锣鼓声,街上众人连忙挤向两边,让出路来。 秦牧也被裹挟到一边,挤在人群里。 “城东那块呀。”有人说着。 “嗯,是啊,看样子是仁家果品店那一片。”有人补充着。 秦牧脑袋轰的一声。着火的是任家果品店? 自己来大宋认识的人不多,现在几乎全在那个地方,这一把火难道要包圆? 任潇潇等人的面孔瞬间在秦牧眼前闪过,似乎正在火海中挣扎。 秦牧立刻推开堵在眼前的人群,撒腿跟着兵丁跑了过去。这时候,脚上一点感觉也没了,只有若有如无的呼救声,在他心里翻滚着。 任家果品店的火是快三更时候烧起来的。 这时候众人刚刚入睡,正是香甜时候,谁也不知道一场危机已经找上门来。 火是从库房烧起,一开始并不大,只是些许火苗,有值夜的守卫看到,马上担水去灭火。本以为小小的火苗可以轻松浇灭,谁知道眨眼间一片大火就烧了起来。 从库房到大门,连成一片。只逼得守卫连连后退。 叫喊中众人都醒了过来,看窗外通红一片,知道失火了,顿时手忙脚乱哭爹喊娘的向门外冲。 这要是给堵在屋里,连烧纸都省了。 男人还好说,天气已经很暖,穿一条犊鼻裤就可以跑。但是女人就不好办了。总要顾着脸面。 任潇潇只穿着贴身的小衣,外面人嘶马叫火光一片,只吓的她腿脚都软了。摸了几次衣服也摸不到,想这样就冲出去却实在不敢,毕竟七娘子还要脸面,这样出去和光着有什么区别。 小桃和她在一个屋里,现在也吓得六魂无主,总算她稍微大了几岁,胡乱揪了一件衣服披上,又忙活着给七娘子穿衣服。 火头越来越大。潜火队的锣鼓敲的山响。救火的已经到了,这让任潇潇略微放松了点神经,才勉强在小桃帮助下穿好衣服。 正找鞋子的功夫,大门被大力撞开,一个兵丁窜了进来,身上各处都带着火光。 任潇潇和小桃吓得大叫救命。救火的都这样了,自己还逃的出去性命吗? 那兵丁也不说话,一把拽过任潇潇,飞快的在她双手上摸了摸,没摸到任何东西,于是二话不说,一脚把任潇潇踢出门外。 这人喊马嘶的,小桃哪看的清这些,只见七娘子出去门外了,她也要跟着过去,却不妨被兵丁一把拉住。 小桃只觉得自己腕子一紧。那兵丁摸到小桃腕子上的手表,顿时抬手砍在小桃后脑。小桃立刻晕了过去。 兵丁熟练的解下小桃手腕的手表,揣在怀里,然后一脚把小桃也踢了出去。 房间里面已经没人了。兵丁飞快的在各处翻捡。 任潇潇放在床头柜子上的首饰他看都没看,两三下翻到了枕头下的小包,打开一看,果然是任潇潇的百达翡丽。 兵丁抄起放在怀中。 他正要离开,却看见桌上有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瓶子,似木非木,似瓷非瓷,造型怪异,惹人喜欢。于是毫不客气的收了。 正是秦牧送给任潇潇的洗发水。 得手之后,他也不走正门,只轻轻一跃,攀到房梁之上,再靠近后窗户,几脚就踹碎了窗户,紧跟着钻了出去,消失在汴梁城的忙吗夜色里。 秦牧不顾死活的冲进院子内,里面烟熏火燎到处都是人都是火,哪里看的清谁是谁。 秦牧只好跟着一起拼命的救火。 等火头都被扑灭,他看到店里的人都没什么大事,除了几个倒霉蛋挂了点彩,其余的不过是面上黑漆漆,变成了非洲难民。 水火无情,大火里面,即使以王泰的高明身手也没什么大用,衣服上这破一块那撕一缕,满头落的灰烬,哪还有半点高手风范,好像个要饭的花子。 任潇潇和小桃更是惨了点。 那兵丁下手有分寸,小桃摔地上片刻就醒了。 周围都是大火,她哪留心到自己的手表没了,只一叠声的叫着救火。 等火被扑灭,天也蒙蒙亮了。 小桃一模手腕,顿时大叫一声:“我的表没了!”说完就蹲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任潇潇看小桃这样,马上意识到什么,连蹦带跳的奔进自己房间。 还好,房间没有过火,可床上的枕头被掀到一边,包裹百达翡丽的手帕还在,可手表早就没了踪影。 任潇潇也大喊一声:“我的表!”登时软倒在地。 ------------ 第十四章 任潇潇还要赌 这一天的早晨,很多人都有点期盼。 王家首饰店的赌局今天要分胜负。大家都期待看到王掌柜随便拿出一个珍品,就打的乡下人抱头鼠窜。但是显然他们会失望了。 王掌柜赢了,赢得毫无悬念却出乎意料。 乡下人根本就没出现。他们怕了,怂了。听说自己放了一把火,宝贝就烧没了。 汴梁人感觉赢得有点不过瘾。贵妇们感觉更是如此。 她们一大早兴冲冲的呼朋唤友来到王家首饰店,把宽敞的铺面挤的满满当当当,只为了看乡下人吃瘪,谁知道一拳打在了空出,任潇潇根本没露面。 眼看着快到正午了,任潇潇还没出现,只王掌柜一个人不断陪着诸位谈笑。 看来消息是真的,乡下人怕输,宁可自己放一把火烧了家,找个借口不出现,也不想来丢人。 可是赌局就是赌局。赌场无父子,更没有借口。 否则还赌什么。今天你说头疼明天他说屁股疼,人都不露面,如果没有点约束,岂不是把投注的人耍着玩? 过了午时三刻,贾红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声宣布:“鉴于赌注双方有一方没有出面,此次赌局,王家首饰店获胜。” 贵妇们顿时叽喳一片。 “早就知道这群乡下人没胆。” “就是,还敢来京城撒野,不知谁给她的胆子。” “没亲眼看到乡下人吃瘪,赢得都不快活。” “她要是敢露面,我非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宝贝。” …… 贾红线耐心的等着。过了一会人声渐渐平息,她开口说道:“恭喜诸位,现在咱们本金返还,派发红利。” 虽然只是十赔一,但是好歹也是个彩头。 于是贵妇们俱都开心的拿到了自己那份彩头。 忙碌完毕,王掌柜引贾红线来到了待客的小屋。这里清静。他和贾红线之间也有账目要盘对。 贾红线的镯子在店里面压着,王泰的刀子也在店里,抵押了六千四百贯,这都要给贾红线。 “王掌柜,恭喜。”贾红线客客气气的笑着恭维王麻子。 “师太,客气。”王掌柜没称呼贾红线名字,却叫她师太。 贾红线也不意外。她自小在城外白鹤庵出家,不过是带发修行,没有剃头。长大后在城里生活,实际上算白鹤庵的俗家弟子。 说起来,就好像后世各个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她就是白鹤庵驻汴梁办事处的代表。 王掌柜本来不认识她,可是既然有赌局,王麻子绝不会不搞清楚方方面面的底细,所以很快就了解了贾红线的身份。 如果庄家不靠谱,是想空手套白狼,王麻子岂不是阴沟翻船?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犯如此幼稚的错误。 贾红线有身家地位,那就跑不了,所以王掌柜才放心由她坐庄。 “这是师太的镯子,还有六千四百贯,请师太收好。”王掌柜随手递过去说道:“说起来,这次师太才是真正的赢家。我们都是跟着看戏而已。” 王掌柜说的皮笑肉不笑。 这场赌局,从经济上来说,王掌柜一文钱也没赚到,贵妇们拢共才拿走六百多贯,真正的大头是贾红线拿走了。 一万六千四百贯,是秦牧和王泰投在任潇潇身上的钱,如今一个不剩,全归了贾红线。谁让任潇潇人都不来,赌局自然输了。 一万六千贯,两天时间,贾红线就赚到手里。即使以王掌柜这样见惯世面的**湖,也觉得她赚的未免太容易。 当时情况,只是王掌柜和任潇潇俩人之间的斗气,和贾红线毫无关系,没想到她却果断的出手设置赌局,近乎空手套白狼一般,抢走了一万六千贯。 人才呀! 贾红线拿起自己的镯子,戴在手腕上,去没取那些钱。 王掌柜有些不解,望着贾红线。 “王掌柜,”贾红线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说道:“那天,我记得王泰押的是一把刀。” 她不要钱,要刀。 钱算什么,那把刀才是真正宝贝。 王麻子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别给脸不要脸。 王泰当日是掏出了刀子,但是他只是要抵押六千四百贯,不是要抵押这把刀。 刀子还是自己给估价,这事大家都看到,如今贾红线要刀不要钱,这事做的不地道。 若是普通一把宝刀也就给她算了,王家店铺家大业大,不会在些许小事上计较,免得传出去影响声誉。可是这把刀不是凡品,而且少东家早就拿走了。 贾红线要刀,是明摆着有点欺负他王麻子了。 怎么着,老虎不发威,当我是茄子?好捏是吧? “师太,”王麻子把钱向贾红线身前推了推:“当日,那王泰押注六千四百贯,押的可是钱,不是刀。这把刀子,只不过是拿来和小店换钱而已。” 王麻子只想把事情快快了结,所以还很客气的和贾红线解释。他不想让这点子破事影响店里生意。 “可是,王泰的确拿出来的是刀子,不是钱。他只是让王掌柜给估个价,值不值六千四百贯。”贾红线却不退缩。 昨日的一场大火,是锁四条命人放的。 汴梁城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城内设置有“望火楼”,楼下有营房,驻扎着潜火队员,也就是后世的消防兵。城内有火情,他们马上就会带着专业的灭火设施出动灭火。 正因为如此,锁四条才定下计策。 火头起来之后,他就换好潜火队员的衣服,躲在附近,等潜火队过来,他就趁乱摸黑跟着一起冲进了任家铺子,顺利的拿到了两块手表。 手表到手,已然让锁四条发觉其中的特别之处。这明明是整个大宋朝都没有的玩意,所以对任潇潇一伙拿出的别的东西也非常感兴趣。 那把刀子,他也想要。所以贾红线不要钱,只要刀。 王麻子生气了。 怎么给脸不要脸。先是一个乡下人在店里耀武扬威,眼下一个尼姑也敢跟自己抢东西。难道三槐王家的名头这么不亮了吗? “师太,”王麻子看都不看贾红线,似乎对着空气说话:“昨夜城东起了一把火,我听说,不像是伙计不小心弄的,有消息说,好像是有人特意放火。在大宋,不知道纵火是个什么罪名。要不要吃刀子呀?” 锁四条一伙自认为做的隐秘,可王麻子多精的人。哪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王麻子只不过因为是开店的,讲究和气生财,所以才不会使用这些下作手段,只是让乌都头想办法拦住任潇潇就行,不伤人更不会伤性命。 但是王麻子不会使暴力手段不代表他不懂得这些。 乌都头一大早就向他来回报,任家店铺失火了,而且火起的快,感觉比较蹊跷。 王麻子顿时就明白了。现在贾红线死活要这把刀,王麻子心里禁不住鄙夷。胃口太大了点吧。 贾红线吃惊不小。 昨夜的火她自认为放的很隐秘,没想到还是被有心人看了出来。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证据,只要他想,只要他是个大人物,那就是证据。 王麻子虽然不算大人物,但是他身后站着的绝对是大人物。 贾红线本想着混过去,看来自己是低估了王麻子。 “奴也听说了。任家铺子失火,任娘子还不知道怎么样,奴要不是因为这边事情牵挂,早就应该去看看了。听说,”贾红线压低声音,似乎在吐露一个秘密:“任家招惹了汴梁城的大人物,唉,真是替小娘子头疼。” 说着,她收好钱,提也不提刀子的事,起身道:“事情既然了结,奴这就去看看任小娘子。” 王麻子望着贾红线离去的背影,呵呵冷笑。 任家铺子乱糟糟的一团。 院子过火的面积不大,睡人的屋子都没有着火,所以万幸的是人员没有伤亡,但是仓库和门面都烧没了。 任掌柜粗略估计,损失在近万贯。发生了这么大事,他必须赶紧通知任员外。 任掌柜正准备派人给任员外送信,却没想到任员外自己来了。 任员外在吴家庄了解清楚之后,立刻动身来了汴梁,和任英不过相差一天。 他也不全是为了秦牧的事,更主要的是因为自家生意。 韩城码头的问题通过在吴家庄建新码头解决了,可京城那边的码头又出了问题。这更是要命,在京城他没有过硬的关系,解决起来更是不容易。 不容易也得解决!船上的一箱一箱鲜果等不了。 任员外快中午时分来到了汴梁,一到汴梁就看到店铺凄惨的样子,这火烧的,差点认不出来是自家店铺了。 任掌柜把任员外让到屋内,一五一十把事情汇报清楚,连任潇潇和人打赌也没隐瞒。 这场大火起的蹊跷,任掌柜久经世故,内心隐隐感觉和任潇潇的赌局脱不了关系,所以特意给东家点出来。 任家店铺在京城开了几十年了,纵使商场斗争不断,可还没有人动用烧铺子这样的手段打击对手。这纯粹不守规矩了。 任员外听完,没有说话,只是闭目思量。 他也认同任掌柜所说,这场火来的莫名其妙。城里那个大户是要吃任家的肉,可不是要把任家砸烂。砸烂对他有什么好处?放火这样的事,肯定不会是他们干的。 听任掌柜说,火灾里面没有人员受伤,也没丢银钱财务,唯一丢的只是任家两块手表。 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 任员外不禁对任潇潇很是生气。让你来是陪秦牧买瓷器,谁让你去赌博了。 就是赌博也没关系,可你也要懂点事,什么人是你惹的起,什么人是你碰都不能碰的。这都不明白,你还敢在汴梁行走? 他这里正生气,却见任潇潇推门进来,哭着说道:“爹爹,你把手电给我,我要去跟他们赌上一场!” ------------ 第十五章 好好聊聊 任员外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任潇潇。 自家闺女这是疯了吧。店铺都被人烧了还要去赌,你脑袋里面装的是水吗?再赌,怕是自家的船都要沉了。 “七娘,昨夜你也受惊不小,幸亏没有受伤,且下去好好歇息。”任员外果断敲醒了任潇潇的美梦。 “哼!”任潇潇看到爹爹拒绝,气哼哼的一摔袖子,扭头出了房间。 她怎么能休息的下去。大宋唯一的手表都丢了,自己不但失去了宝贝,还丢了面子,以后还怎么在汴梁城露面。岂不是被那些汴梁女人笑话死自己。 堂堂韩城县任七娘子,怕不是以后再也不能逛汴梁的琉璃巷了。 只要想想这一生还那么漫长,自己却不敢踏上天下女人最爱的哪条街,任潇潇怎么能忍得住。 昨天失火时候,有兵丁冲进自己的房间,一定是他偷了自己的手表。小桃的手表也是他偷的。 后窗户都破了,还不能说明有强盗吗?正常救火的兵丁怎么会走窗户? 一定要去开封府告状。让任潇潇白白咽下这口气,那是不可能。 只是眼前有更要紧的事,告状先等一等。 今天是赌局开盘的日子,虽然上午已经过去,可是今天不是还没结束吗?任潇潇还没有输。 眼见着爹爹还在那个房间和任掌柜说话,任潇潇飞快的溜进了任员外放行李的屋子,很快就找到了秦牧卖给任员外的手电 宝贝到手,任潇潇立刻招呼小桃和王泰一起奔了琉璃巷。 王麻子没想到任潇潇还敢过来。他以为这事早结束了。 昨天任家铺子失火,今天一上午任潇潇也没出现,再加上赌局已经被庄家结束,该赔的赔该赚的赚,这事就完了。 他也让乌都头不要再难为任家。任家自有对头,他王麻子没道理去沾,没得给东家惹麻烦。 他懂得收手。东家白得了一把宝刀,自己又让东家高看自己两分,挺好。 正得意的时候,任潇潇冲进来了。这让王麻子很头疼。早知道就不让乌都头撤了。 他知道任小娘子脾气有点火爆,又有点乡下人的愣,所以不敢让她在大堂停留,赶紧让进了僻静的会客室。 “任小娘子,你这又是为什么来呢?”王麻子和颜悦色的问。 “王掌柜,你是明知故问吧。”任潇潇一点不怯场:“不是定好日子,今天比宝吗?” “什么?你还不知道吗?”王麻子故作惊讶的问道:“比宝定的是上午,现在,都申时了,早过了点。” 接着王麻子挺了一下腰,让自己坐的更笔直一些,说道:“何况,庄家已经判我赢,你输。赌本都交割了。你现在来,太晚了。” 王泰听到赌本交割了,差点晕倒。 怎么这就结束了?那我的刀呢?输给人家啦? 昨夜大火,再加上任潇潇和小桃的手表被盗,王泰就明白是被江湖人士惦记上了。他一万分想追上盗贼,把他们一个个的碎尸万段,抢回来手表。 可他只是一个乡下的教头,在汴梁可说两眼一抹黑,哪有这个本事。 别说他了,就是让开封府捕头立刻抓到贼人也是不可能的。 早上时候,王泰心里万分惦记自己的宝刀。本来准备如果赌局输了,自己夜里就把刀偷回来。绝不能让刀子离开自己。 他发誓,以后就是有一百万贯放在自己眼前,自己也不让刀子离身。这次给他教训太深刻了。 原以为轻松赚一大笔,谁知道钱没赚到,刀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后来任潇潇偷了任员外的手电,要去继续赌博。王泰心里没半点犹豫就跟来了。 换做原来,王泰一定会制止任潇潇,即使制止不了,也会通知任员外。可是这次,他不但什么都没说,还主动在门口为任潇潇把风,赶跑了两个靠近的家丁。 王泰不知道任潇潇偷的宝贝是什么,可是他知道任潇潇既然敢来,肯定是有把握。 自从表少爷秦牧出现之后,任家突然出现了许多古怪的东西。任潇潇手里这根黑棍子,不是铁的不是木头的,而且任潇潇手电到手时候还开了一下,王泰看到了闪光。 又是一件宝物。 王泰心里踏实不少,一定能赢的了。 谁知道王麻子说赌局上午就结束了,自己刀子赔给人家了。 王泰差点疯了。他一步跨上去喝到:“贼子敢尔!” 王麻子被吓了一大跳。这人真是太不懂规矩了。一个下人也敢在主人面前吼,果然是乡下人家,没家教。 王麻子身边的护卫立刻走上两步,抽刀止住王泰。 这里是奇珍异宝汇聚的地方,自然不缺高手护卫。王麻子陪客人时候,自然身边也有从人。 任潇潇拦住王泰,对着王麻子说道:“王掌柜,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说好今天比宝,今天没过完吧?你凭什么就早早结了赌局?” 王麻子被问的有点尴尬。 其实结束赌局这件事,是他和贾红线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任家店铺早不失火,晚不失火,偏偏在昨夜失火,而且大火只烧任家店铺的一个角落,左邻右舍没一点被连累,这明摆着是有人放火。 干的出放火的事,肯定不是为了点把火图开心,他一定得图点什么。 图什么,还用问吗? 只看任潇潇整整一个上午不敢过来,自然是宝贝没了。 因为他推测任潇潇百分百宝贝没了,所以才认可了贾红线的结束赌局。 都没的比了,干耗着干嘛?他铺子还要做生意,可不能一天都是闲人看客挤的满满的。 但是这话现在没法对任潇潇说。难道说我知道你家里遭贼人放火丢了宝贝。如果任潇潇问他你怎么知道,难道是你做的? 这不是没吃到羊肉惹一身臊吗。本来就跟自己没关系的事,王掌柜绝不会沾半点腥。 可是现在任潇潇又杀上门了,似乎还有宝贝。王掌柜有点纳闷,你家宝贝怎么这么多呢?难道你家地里不种粮食,种宝贝不成? 王掌柜对于任潇潇的手表现在有了点概念。 那天招待任潇潇的店伙看到过手表,事后等清静时候一五一十和王掌柜汇报过。说那是一个做工精致还能计时的玩意,看一看就可以知道当前时辰。 王掌柜没亲眼看过,怎么也想不出能计时的玩意是什么样。可是店伙也不是新手,在店里也干了快十年了,绝对不会看走眼。他说自家店里没有能比的上的,那就是真没有。 王掌柜这才请拍乌都头帮忙,把任潇潇拦下。 可是现在任潇潇又来了,而且显然是那个什么手表没了——否则怎么会上午不来,又带来了新的宝贝。 她宝贝可真多。 不过,这次的宝贝未必就多厉害。 像手表这样的东西,连王掌柜都没听过,必定是世上罕有,也许就那么一件。丢了手表,再拿个宝贝出来,可未必铺子里面的东西就比不上。 如今面对任潇潇该怎么对付呢? 以王掌柜的地位,就是不提身后的东家,都足以给任潇潇轰出去。 赌局结束了你再来就是捣乱。在王家铺子捣乱可是胆子太肥了。轰出去算客气,敢反抗直接送官。 而且赌局也不是王掌柜决定结束的,正主儿是贾红线,你要找人算账,应该去找庄家,找我算怎么回事。 道理在王掌柜这里,可是王掌柜却迟迟没决定轰人。因为他也想看看任潇潇到底还有什么宝贝。 毕竟现在是在待客的静室,不是在大厅,没有旁人。纵是再折腾客人客听不到。 该怎么才能看到宝贝,又不和任潇潇开赌呢? 王掌柜一时陷入思量。 “掌柜的,有客人。”有店伙隔着门通报。 “哪位?”王掌柜问道。 “韩城县任员外。” 王掌柜开始还没意识到是谁。韩城县任员外,自己不认识啊。可是看到眼前的任潇潇,突然明白了,这是你爹呀。 “快请进来!”老的来了,这就太好了。 王掌柜知道任潇潇完全不懂规矩,实在是没法打交道。任员外就不同了,韩城县的富豪,在汴梁也有铺子,这样的人完全知道怎么说话。来的太好了。 任员外一进门,当先就走到任潇潇面前,狠狠的一个嘴巴,骂道:“你这不懂事的畜生,非要害死我们全家吗?快把手电拿给我!” 任潇潇没想到自己被爹爹当着众人的面打了,顿时委屈羞辱的哭了出来。她觉得自己在多待一秒钟都受不了——这个秒的概念还是秦牧给她普及的,立刻把手电塞到任员外手里,哭着跑了出去。 小桃连忙追了过去。 王泰犹豫片刻,终于下了决心,也追了出去。 守护任家人的安全就是他的责任。如今小娘子这个情况,怕别出了什么意外。 至于刀子,过后再想办法。 任潇潇走了,王麻子的客厅立刻就恢复了正常。 “王掌柜,任某家教不严,让你看笑话了。”任员外自然听过王掌柜的名号。 “哪里哪里,任员外生意繁忙,怎么今日有空来小店?莫不是要挑几件首饰?若是如此,看在任员外亲自过来,定当多打折扣。”王掌柜自然不会提刚才的事。 “王掌柜,我是特意上门赔礼。小女七娘是老幺,被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得了几件宝贝,就目中无人了,连王掌柜都敢得罪,我回去定当严惩。” 王掌柜脸上微微一抽。 任员外话里有话呀。明着是代闺女赔罪,可暗地里直言自己有宝贝。而且那意思是,若不是王家店铺面子大,单论里子,他还真不怕比。 任员外可不是任潇潇那样没见过世面的小娘子。他说的话,不说十成十吧,至少九成九可信。 莫非他手里这宝贝,的确是世间罕有? 可是世间罕有的,怎么扎堆去你任家了? 不过王掌柜不着急。任员外可不是黄毛丫头,完全可以好好聊聊。 “来呀,上茶。”王掌柜吩咐道。然后转头殷勤的笑着对任员外说:“任员外,请坐。难的任员外大驾光临,咱俩可得好好聊聊。” ------------ 第十六章 三槐王家 枣子巷两边都是枣树,因此得名枣子巷。 汴梁城百年未曾遭遇战火,大宋的核心区域可以说一直是歌舞升平,各行各业的发展如今几乎都在历史的巅峰。 全国各地众多商品汇聚京城,久而久之,自发扎堆成群。 瓷器铺大部分都开在了枣子巷。 枣子巷里面大小店铺近百家,汇聚了宋朝所有顶级瓷器。 宋朝的瓷器闻名天下,一般以窑口分为汝、哥、官、定、钧等等,不一而足。 秦牧一家一家店铺看过去,几乎看花了眼。 他对瓷器半点研究也没有,只看个头大小,是否好看。 宋瓷,在秦牧印象里面,就是值钱的代名词。 印象中有一件宋代的瓷器,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出过两个多亿的天价。这就是秦牧对宋瓷全部的期待。 可是哪一件才值两个亿呢? 每个铺子里面都有各自的精品,报价也极为骇人。 最普通的一个盘子也要一百贯。稍微看得上眼的玩意就三四百贯,普遍在七八百贯,而各家的精品没有低于三千贯的,甚至还有万贯的瓷器。 那是一个大大的花瓶,几乎有一米多高。通体洁白,上面有各色花鸟,栩栩如生。 伙计介绍说这是出自定窑,因为没被宫里采买的太监看上,才放到店里卖。 秦牧感觉这个很不错,至少个头大。可是一万贯一个花瓶,也太贵了。都赶上自己的手电筒了。 虽然手电筒在后世不值钱,几百元的玩意,可在大宋是独一份。 在樊楼时候,虽然最后被老鸨打了出来,可是在之前单独和姜月奴相处时候,秦牧仔细问过了姜月奴哪里得来的这首《探清水河》。 知道源头还是自己,他就放心了。至少这时空没有另一个穿越者存在,那么自己的买卖就是独家的。 独家的东西,卖贵点当然应该了。 一个手电筒换这么大一个花瓶,怎么说也不亏。可是他没钱。 钱都押注了。而且眼见是拿不回了。 火灾过后,看到大家都没事,秦牧踏实了不少。 虽然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可是秦牧也来了不少日子,尤其燕青的出现,让秦牧对这世界的疏离感弱了不少,渐渐对这个时空有了那么一点感情。 虽然手表丢了,但是钱财身外之物,秦牧需要钱,却不会被钱奴役。 他的余生不过十几年,没时间悲秋。 丢了就丢了,人没事就行。 只是丢了表赌局就输了。输了赌局,自己投注的一万贯就拿不回了。 没了钱怎么买瓷器。 还好有任英这个二世祖陪着,拍着胸脯答应借钱给秦牧,要不秦牧都不打算来枣子巷了。 先回去再倒腾点东西过来换钱才是正经。 可是有任英热情的怂恿,秦牧也不好拒绝。 不过任英毕竟不是任员外,没那么丰厚的身家。秦牧根据这几日的消费情况,估量着任英大概也就能借给自己三五百贯。 眼前花瓶再好,可是也买不起呀。 逛了多半日,看的眼花缭乱,秦牧也不知道哪个窑出的瓷器在后世能卖高价。 每个店铺的伙计都说自家瓷器最好,听的秦牧都晕了,于是干脆不管三七二十一,挑了一套定窑的茶具。有一个水壶,五个茶杯,还有一个瓷罐子,应该是装茶叶的。 五百贯买了这么多东西,秦牧也觉得不亏。 他还没看到过有成套宋瓷拍卖的消息。两亿多的那个,也不过是一件而已。自己这套带回后世,就算不是最好的,但是这是一整套,肯定拍卖价格低不了。 而且店铺还送托盘。 秦牧觉得自己这选择很好。试想一下,后世的富豪,就是再有钱,两个亿你拍到一个宋朝茶壶,可没有配套的茶杯,只能说钱多,却不好装风雅。 如果买了自己这一套,那就完全不同了。 宋朝的茶壶,宋朝的茶杯,甚至托盘也是宋朝的,完整一套。拿出这么一套家伙事待客,那得多有牌面! 全世界独一份。 全世界独一份的东西,如今就在自己手里,秦牧心里很是满意。 王樵现在也正拿着大宋独一份的手电,仔细端详。 王麻子见识过任员外的手电之后,立刻明白,这真是一个宝贝,所以很殷勤的把任员外请到了王樵的府邸。 王樵这两天很开心。这把九转轩辕斩他越看越喜欢,每天刀不离手,院子里面的花花草草被斩的七零八落,成排的翠绿竹子都没了半截,没别的,王少爷喜欢。 这刀子到底是怎么打造的呢?刀鞘刀柄,还有这两条带子,和上面神奇的粘钩,是什么材料呢?谁有这么巧的手艺,能钩织出这么密密麻麻的线圈。 只怕江南最好的织娘也没这手艺吧。 王樵这两日足不出户的把玩这把刀子,感觉天下的奇物无过于此,直到今日见到任员外,见到了手电筒。 以任员外的身份地位,寻常根本是见不到王樵的,更别说登门了。 任若虚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土财主,做的是果品行,在京城有个小小的门面,这样的土豪汴梁城可以说车载斗量。 他想和三槐王公搭上话,真是没那个门路。 三槐王家是什么地位? 三槐王家是名门望族,属于大宋开国打江山那一波人。兵部侍郎王祜是跟着宋太祖赵匡胤混的。 之后王祜发现次子王旦聪敏过人,前程可喜,便亲手在自家院中植槐树三株,十分自信地预言:“吾子孙必有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王旦后来做了宰相。 王旦故去之后,宋仁宗赵祯亲书“全德元老之碑”六字;又下诏命大学士欧阳修为王旦撰写碑文。其子在汴梁城东王氏宗祠院内亦植槐树三株,并将宗祠命名为“三槐堂”,三槐王氏的称谓至此渐闻于世。 再后,王家后人王巩拜访苏轼,请这位词坛泰斗亲为自家的宗祠题了“三槐堂”三字,并作《三槐堂铭》。 至此三槐王家闻名天下。 王樵是这样的家庭背景,任员外一个县城土财主哪搭的上去。 然而任员外手里有了手电筒,那就不同了。王樵竟然在客厅正式的接待了他。 任员外心里大喜。 自家事自家知。任家现在生意被明里暗里搅和的快做不下去了,他是不想低头,可做生意不是赌气,得切实拿出办法来。 在韩城县,任员外舍了自家闺女的一辈子幸福,换来了一块自己的码头。可是在汴梁城他就没办法了。 就算仨闺女打包送出去,别说码头了,连大人物正眼看一下也换不来。 小虾米小鱼的事,大人物哪有兴趣关心。 任家铺子就算倒闭了,难道汴梁城就缺水果了?笑话,大把的商家可以补上这个缺口,对汴梁城果品行没半点影响。 想咬一块肉的大人物,只不过是看上了这块现成的肉而已。咬起来方便,还不硌牙。 任员外一直为这个事情发愁,所以才带着手电上京。他只能去碰机会,看看是不是能找个有份量的人物帮自己解决麻烦。 没想到一上岸就看到自家店铺烧了,了解之后才知道任潇潇惹的事,没等他想清楚怎么办,任潇潇偷了他的手电就跑了。 任员外这才一路追到王家店铺,给任潇潇一个嘴巴,打跑了不知死活的孩子。 可是这也给了任员外一个机会。王家店铺后面是三槐王家,这可是真正的大宋世家,既然摆在自己眼前,任员外自然不会放过。 现在已经是掌灯时分了,王樵破天荒的请一个县城小财主在家里吃了一顿晚宴。 这待遇可不得了! 纵使汴梁城有一定身份的人物,可以和王樵结交的,也没被他在家里宴请过。最多樊楼潘楼,就很有面子了。 任员外受宠若惊,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手电的用途一五一十的讲给王樵。 不过任员外也不傻。手电的来历他却不会明说。只说是一个华国商人卖给他的。 这也是秦牧和他商量好的。神仙国度也得有名字,就叫华国吧。位置吗,谁都找不到,在大海中间。 夜里的手电光芒更是不同白日。 亮光耀眼,盖过百根蜡烛火把,而且光线凝聚不散,就好像一根笔直的大柱子。这简直是神迹,比九转轩辕斩还要神。 王樵两天内得到两样宝贝,一样比一样神奇,一样比一样不解,而且全是从任家身上得到,他不得不仔细审视眼前的任员外。 怎么看也不过是个土财主,为什么他家会有华国商人出现呢?不合理呀! 这样的神器,要是卖也得来到汴梁城卖,怎么会跑到韩城县去。 王樵百思不得其解。 可是腿上的宝刀,手里的电筒,都是实实在在的。不管他多不理解,事实就是有着如此宝贝的华国商人,根本没在大宋汴梁城出现,只和他任家做交易。 若非如此,王樵怎么会舍下身份设家宴款待乡下土财主。 “任员外,这样的宝贝,你想必还有不少吧。”王樵把玩着手电,装作不经意的问。 “王衙内,”任员外赶紧正色回答:“却是目前手里没有了。” “噢……”王樵意味深长的说了一个字。 有意思,眼下手里没有,那么意思是以后还有了? “以后的事也很难说,”任员外叹了口气说道:“近日我家生意遇到点麻烦,在衙内看来也许是芝麻大的事,可搁在我身上就快扛不住了。” 任员外一五一十把自家的麻烦说了一遍,然后说道:“要是这个码头的事办不妥当,我也无心做别的勾当。” 王樵明白了,这是求我来了。 他看了看手里的手电筒,点点头说道:“码头的事,我也说不上什么话,不过到是可以跟大哥提一下,也不算大事。” 说完,他把手电直接冲着任员外按下开关,一道白光刺的任员外睁不开眼。 “倒是那个华国商人,若是再去韩城县,还请任员外给我引荐引荐。” ------------ 第十七章 黄金沙 来的时候一肚子心事,回去时候神清气爽,这就是眼下的任员外。 他才不会顾忌自己家闺女的心情呢。 这次进京总算没白来,运气意外的好。若不是任潇潇任性胡闹,自己哪能歪打正着进了三槐王家的大门。 有王樵出面,自然是再无麻烦。 虽然王家现在不如之前,没有真正的高官,但是架不住王家子弟做官的多,京官地方官甚至军队里面,都有王家的势力,既然王樵应承下来,自然再不用担心任家被刁难。 否则这就不是任家的麻烦,而是王家招牌被抹黑了。 任员外一行在韩城县下船,秦牧和任潇潇直接回了吴家庄。 任潇潇一路哭丧着脸,一句话没说,回到吴家庄就扎到自己屋里不出来了。 她哪还有半点心情。 秦牧回到屋里小心翼翼把茶具放好。这是发财的本钱,可不能出问题。 算算从上次穿回吴家庄,已经六天了,这期间他一次也没敢念八字经,生怕自己传回去,又怕八字经失效传不回去,心里很忐忑。 如今瓷器也买到了,自己必须要回去,所以不管担心不担心,也要行动了。 他仔细回想着上次回去的情形。 那是一个夜晚,自己念起八字经,然后突然就回去了。之前不论白天还是夜晚,他也曾经念过不止一次,但是都没回去成功,那么那晚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是夜晚,其次那天喝酒了。 硬要分辨不同,也就是那天喝酒了。 秦牧于是找小桃要来几瓶酒,耐心等到夜晚,一气喝干了,感觉略微有点酒意,于是坐到床上。 上次他就是躺床上穿越回去的,这次不能改地方。 秦牧仔细考虑过上次的情形,关键是带回去的东西。 首先,身上衣服都没有了,说明贴身的未必能带回去。其次,带回去一个酒壶,酒壶是捏在手里的,说明手里东西能带出去。 他当时是躺在床上,而床没有带回去,显然,只接触的东西带不走。 秦牧现在有一套茶具,一手一个也只能捏俩,就是茶杯一手捏仨,可是还有茶壶茶叶罐,也不能都捏在两只手里。 秦牧想了片刻,有了主意。 他把那个赠品茶盘摆在床上,然后把茶具一个一个的摆在茶盘上,然后端起了茶盘,这样就全有了。 “好,那么就开始吧。”秦牧自言自语道。 现在大概是晚上十点多,秦牧一咬牙,开口念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 没反应。 秦牧额头顿时出了一层细汗。 回不去。 不应该呀,自己上次就回去了,还回来了。怎么会回不去呢? 今晚和上次回去那晚,没什么区别呀。 再来!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还是没反应! 秦牧急了。 八个字翻来覆去念了不下百遍,可是依然在大宋的韩城县吴家庄没有离开。 莫非自己回不去了? 秦牧坚决不信。 回不去了要这一堆瓷器有什么用?好几百贯的钱,都是借来的。 以自己现在这点工钱,得还到猴年马月去。 他来大宋可不是要给地主抗活做长工的。 再来! 如此折腾了溜溜一个小时,还是没回去。 秦牧有点泄气。都快十二点了吧。自己怎么才能回去呢?莫非还要跟任潇潇唱一曲? 任潇潇此时哪有心情听曲儿,气都气饱了。 小桃也哭的眼眶红肿。 这次进城可太亏了。小桃感觉自己的魂都没了。 作为一个小丫鬟,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能得到连皇上都没见过的宝贝。可没欢喜几天,宝贝就没了。 巨大的打击让主仆二人除了哭也没别的办法了。 哭到半夜,小桃忍不住想起秦牧,她偷偷打开门,向秦牧房间望去,就见一道白光闪过! 小桃顿时叫道:“七娘快来,秦大哥又闪光了!” 秦牧念八字经已经念了不知多久,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笼罩了他的全身,眨眼间四周环境变换,等白光褪去,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家。 大喜! 秦牧所有的担心都放了下来!回来了!能回来就不怕。 可接下来,秦牧差点哭出来。 瓷器呢?茶具呢?怎么一件瓷器都没有,手上只端着一个空荡荡的木头托盘。 秦牧没时间考虑这些。他放下托盘,先拿衣服穿上,免去赤身裸体的尴尬,接着把手机抄了起来。 时间!时间最重要! 手机显示现在是星期四晚上九点。 上次自己看时间,是星期一早上九点,就是说,又过去六十个小时,两天半,可自己在大宋的时空,过了足足七天。两边时间不同步! 秦牧仔细回想穿越的要点,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穿越能力就好像游戏里面的技能,有冷却时间。 在大宋要待足了七天,才可以穿回来。 而要穿回大宋却不需要冷却,只要念出八字经就可以马上回去。 明白了这个道理,秦牧自然是不敢现在念八字经了。他有要紧的事情做。 手机上全是未接电话短信消息。 现在九点钟,公司肯定是没人了,先不去理会。 他随手拨通了富二代的电话:“金子。” 富二代姓黄,他爸爸给他取名金沙。寓意是好的,让他如金子一般富贵,却又不是金矿那么招惹麻烦,像沙子一样,不显山不露水。他和秦牧是大学同学,秦牧一直叫他金子。 没等秦牧说话,对面狂风暴雨一般的言语就冲过来:“二代,你去哪了?这快一礼拜了没消息,明天你再没消息我都要报警了。你等着,我马上过去。” 说着,不等秦牧回话就挂了电话。 秦牧放下手机,先走到那个家传柜子前,仔细的打量。 柜子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土里土气。 不过和他离开时候不同,柜门已经被关上了。 秦牧第一次穿越时候,是刚清理完柜子,柜门是开着的,第二次回来的太匆忙,没来得及看柜子就又回去了。柜门肯定不是自己关上的。 不过他也不奇怪。 秦牧的家庭卫生一直是小时工来做,他给了那个保洁大妈一把钥匙,现在屋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显然是打扫过。 这让秦牧有了一个猜想。 他拉开柜门,果然看见自己那一株仙人掌正死气沉沉的躺在柜子里,已经抽干了全部水份,好像木乃伊一样了。 显然,保洁大妈打扫卫生时候,把自己整理的杂物箱放在了柜子里面,然后箱子随着自己穿越到了大宋。 仙人掌没跟着穿越,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有生命的东西不能穿越。而且在穿越时候,放在柜子里面的活物会失去生命。 这让秦牧略有遗憾,不能带人过去了。 这时候,门被拍的啪啪作响,黄金沙在门外大声叫着:“二代,快开门。” 秦牧的小名叫“二代”。至于是不是这俩字他也不清楚,反正小时候他父亲就这样叫他。 孩子时候不懂事,长大点他也觉得奇怪,怎么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小名。要是叫二蛋他都不会奇怪,可是二代太诡异了。 他父亲又不是没文化,也是上过大学的,正经大学毕业生。不信他不知道二代的意思。 也许是叫错了,本来应该叫二蛋,有口音叫成二代。 可是黄金沙不管这些,自从有一次听到他父亲这样叫秦牧之后,就一直叫秦牧二代了。 还好现在的社会二代比较多,什么***富二代农二代拆二代,秦牧这个二代也没啥惹人惊讶的。 秦牧打开门,黄金沙一步窜了进来,一把抓住秦牧,上下打量着他好久,仿佛看熊猫一般。 “二代,不够意思!”黄金沙恼怒的说道:“你出去这么久连我都不给个信儿,还当不当我是朋友?” “金子,别着急,我这边出了点事。” “啥事?连个消息都不能发?去火星了没信号?” 秦牧心说,你说的倒也差不多,虽然不是火星,可是真没信号。 穿越这个事情太过诡异,他暂时不想告诉黄金沙,省的说不清楚,他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我这次走的急了,而且真没信号。今天才回来,这不就立刻找你了吗。” 黄金沙仔细打量着秦牧,看起来不像说谎。他很看重和秦牧的友谊,毕竟就这么一个真心的朋友,剩下的所谓朋友,无法是酒肉之交。 “那你知不知道,穆千柔病了,住院了。” “什么,她怎么住院了?不是一直好好的吗。”秦牧一直没来得及看手机,不知道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 穆千柔和黄金沙一样,都是秦牧的大学同学。 穆千柔是校花,全校男同学都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追求的自然也不是少数。 黄金沙大学四年,献了四年殷勤,却连手指都没碰过。 不过黄金沙也没感觉多丢人,因为穆千柔对谁都一样,大学四年没和任何人谈过恋爱,所以黄金沙只是感觉遗憾。 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如果能喜欢自己,他是绝对要娶进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秦牧又不是怪胎,自然也是喜欢美女的。只是他深知自己家族的奇特,不会招惹任何女人。他家可不是只姓秦的活不过四十,连配偶都活不过四十。 他要和谁好,那岂不是意图谋杀吗! 秦牧只会把爱慕藏在心里,绝不会说出口。也许因为这样,穆千柔反倒和秦牧接触的更多,毕竟秦牧对她看起来没想法。 “她不是一直好好的吗,怎么会住院?什么病?严重吗?”秦牧连忙问道。 “再好的身体也架不住糟蹋。”黄金沙遗憾的说道:“二代,你不知道,这几年她怎么过得。” 秦牧走出校门之后,就和穆千柔没见过几次面,只是在群里还有时候说两句,所以对穆千柔了解不多。 不像黄金沙,一直不死心,穆千柔的一切他都了解的清清楚楚。 “怎么过的?” “一个人打三份工,铁人也受不了啊。” “干嘛这样?”秦牧有点诧异:“她很缺钱吗?” “还不是她父母闹的。”黄金沙愤愤不平的说道:“你是不知道,她那个父母就是奇葩。为了儿子,把闺女当牲口使唤。” 黄金沙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久,秦牧才明白事情大概。 穆千柔的父母是乡下人,除了这个闺女之外,还有一个儿子,是穆千柔的弟弟。 这个儿子可是穆家的宝儿,自小就捧着,长大了啥事也干不了,就是伸手向家里要钱。 穆千柔的的父母就是庄家主儿,能有几个钱,所以一概都向这个在首都打工的闺女伸手。穆千柔只是一个北漂而已,又不是印钞票的,哪里来的多余的钱供给家里。那就是一个无底洞。 而且现在她弟弟也到了结婚年纪,媳妇家要房要车要彩礼,这一切都压在她身上,不多打几份工怎么行。 “所以她这么拼命,是为了她弟弟?” “可不是吗,”黄金沙一拍大腿说道:“我才知道千柔为什么不谈恋爱。她性格太敏感,也太自尊。有这样的父母这样的家,她生怕连累了别人。” 秦牧也才明白。穆千柔在大学期间就拼命打工,原来还有这样的原因。 “她还在医院?” “可不是吗。” “走,咱们这就去看看。” ------------ 第十八章 董玉琼 现在已经很晚了,护士没有让两人进病房。只大概给两人介绍了一下病人情况。 很不幸。穆千柔得的是肾病。 这个病要命也不要命。分什么情况。和后续治疗。 穆千柔幸运也不幸运。不幸运的是得了这么一个病,幸运的是她还不太严重,如果治疗及时到位,很可能痊愈。但是治疗很花钱。 秦牧和黄金沙面面相觑。 他们都不是医生,可是这病听起来就很可怕。不过还好,只要花钱就有很大可能能治愈。可是穆千柔哪里是有钱人?她缺的就是钱。 黄金沙一直对穆千柔很上心,经过多方打探,了解到穆千柔那点辛苦赚来的钱,除去基本生活费,都给了她家人。现在住院还是借的同事钱。 护士刚才和他们提了一句,穆千柔卡上的钱快不够用了,让他们通知家人快点续费。 秦牧连忙答应下来。不论如何,先要治病。 出了医院大门,秦牧上了黄金沙的车。 黄金沙一边启动,一边对秦牧说:“二代,这几天去哪了?赶紧给哥们讲讲。” 穆千柔的病既然只要花钱就很大把握治愈,黄金沙就不那么的担心了,反倒对秦牧一下子消失好几天特别感兴趣。 他们认识以来,秦牧从没这样过。 “这事很难讲。”秦牧一时不知道怎么说,他不想欺骗朋友,可这事也不能告诉他。至少现在不能。 “和我也不能说的?”黄金沙有点生气。他拿秦牧当朋友,唯一的朋友,当然不想朋友什么事都瞒着自己。 “不是不能讲,而是很难说明白。等我想想,过几天详细告诉你。” 黄金沙这才点点头。 这样才对吗。 “不过我得和你说一件事,你的表让我弄丢了。”秦牧抱歉的说道:“等一阵子,我买一个还给你。” 那块百达翡丽是秦牧抢下来的不错,可他只是看不得朋友糟蹋东西。当时他们正走在半山腰,车窗外就是悬崖,富二代直接就要丢进山沟里面,秦牧这才拦下来。 本来是想等二代忘了那女的,秦牧再还给他,可现在活生生丢在了大宋,想还都没办法还。 “我的手表?”黄金沙想了一会才想起来:“啥玩意,丢了就丢了。你不丢我还要丢呢,看见就来气。” 那是黄金沙的耻辱。十万的表都约不来妞,简直让他恨不得砸了那表。 “我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 “二代,几天不见,你怎么和哥们这么生分?你我之间用说麻烦吗?啥事,赶紧说。” “你认识不认识古董这个行业的?我有两样东西,想请人看看。” 古董自来就是富人,超级富人的玩意,秦牧自然沾不上边。 “我想想。”黄金沙想了片刻,说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人,咋着?这些日子你倒斗去了?” 黄金沙以为这么多天见不到秦牧,肯定他是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又想起穆千柔的病,需要那么多钱,而穆千柔大学四年唯一算是朋友的,就是秦牧了。别问,秦牧早知道她生病了,去搞钱了。 黄金沙越想越有道理,忍不住双眼放光说道:“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千柔要用钱,你跟我说,都是同学,我能见死不救吗?” 秦牧没明白什么意思。 “你不能为了千柔的病,去倒斗呀,那犯法!”因为网络文学的发达,盗墓小说的流行,倒斗这样专业的术语,也普及起来。 “你看我像干那个去了吗?”秦牧苦笑着摇摇头。 其实细想想,自己做的和倒斗也没啥区别。不过倒斗是从古代死人身上掏东西,自己是从古代活人身上掏东西,本质是不是有点不同呢?这还真不好分别。 “像,要不你怎么四五天不接电话也没有消息,除了在地底下没信号,全国各处,哪里还能没信号?” 黄金沙这段推论还很有道理。 现在全国各地哪里还有没信号的地方呢?连珠峰大本营都有信号。 除了挖地三尺,躲进古墓,否则躲都躲不开信号覆盖。 “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这么有意思的事,你怎么能不叫着我呢。啥时候还去?明后天?我收拾一下,跟着你,你指哪我打哪。”黄金沙双眼放光,宛如猫看到老鼠。 盗墓,这太有意思了。自己以前怎么没想到呢。什么爬山攀岩,早玩腻了。而且现在户外设备越来越好,玩户外几乎没有风险,完全刺激不了黄金沙贫瘠的心灵。 他每天除了玩就是玩,都玩的快失去生活乐趣了。 “不是,我干不了那个。不过真的有两件东西需要人看看。” 黄金沙看秦牧否认了,不禁大感失望。不盗墓,多没劲。 “那不如咱俩去倒斗吧,在城里待的快憋死了。”黄金沙想到如此好玩的计划,怎么能放弃,所以立刻鼓动秦牧:“今晚上我就找找,看看哪还有漏网的古墓,明儿咱就出发。” “明天,还是先找人看看我那两样东西再说。”秦牧没有说死。说实话,自己干的这个和盗墓也没区别。 黄金沙本想和秦牧来个抵足长谈,可秦牧现在哪有时间,黄金沙只好遗憾的把秦牧送回了家。 秦牧关好房门,立刻坐到电脑前,飞速的开始查找资料。 宣和二年。这到底是什么年代?又发生了什么事?以后会怎么样?太多问题需要答案,秦牧盯着屏幕,不时的记着什么。 不知不觉,天光放亮了。 王宫饭店,是首都比较出名的酒店。不只是因为贵,主要是因为它开的早。经济还没腾飞的时候,这里就是京城衙内聚会的点儿。如今首都遍地高档豪华酒楼,衙内们基本不来这里了。可在这里请客,还是很有档次。 董玉琼也当的起黄金沙的尊重。 不说背景,就说她本人,首都大学考古系毕业。这么冷门的专业,一般人可不会去上。 一般人高考考了那么高分,都进了首都大学提档线了,谁会报考古系。这专业出来干嘛?挖坟掘墓吗?只有不愁吃不愁穿,纯粹是为了爱好的考生,才会报这个专业。 董玉琼就是如此。她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尤其对历朝历代的文物,特别喜欢。所以想都没想就进了考古系。反正她的家庭也根本不在乎她学什么。 毕业之后,她本来可以去故宫博物做研究员,可她却不喜欢上班,太拘束,于是就一直自由自在,但是也没闲着,总有人找她鉴定各种文物。 黄金沙和她是发小。 董玉琼比秦牧他们大两界,基本上大两界也就是大两岁。可是董玉琼一身火红的连衣裙,配着长筒靴,看起来好像高中生一般。 对于今天的见面,董玉琼其实不太愿意。黄金沙根本就不懂文物,他的朋友能带来什么值得自己看的东西? 不过黄金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自己小时候没少欺负他,如今就当还点债吧。 “琼姐,这是我朋友。”黄金沙先给董玉琼介绍秦牧:“秦牧,我大学同学。你叫他秦牧或者二代都可以。” “秦牧,这是我姐,”黄金沙接着介绍:“董玉琼,你跟着我叫琼姐就好了。” “二代,你好。”董玉琼大方的伸出手来。秦牧给她的第一眼感觉不错。算得上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过二代这个名字,未免有点古怪了。 “琼姐,别逗我了。”秦牧有过一丝尴尬,很快就坦然的说:“金子爱开玩笑,我算什么二代呀。” 黄金沙之前给他介绍过董玉琼的身份,这个才是真正的二代,或者也可以说是三代四代。自己,顶天了说,也就是农二代。 “东西呢?”董玉琼不拿秦牧开玩笑了,直接要看东西。 秦牧连忙把东西递过去。 一个木盘,一个酒壶。都是从大宋朝带回来的。 这次穿越回来,瓷器一个也没跟过来,只有木盘回来了。 看来自己能带回来的东西,只能是双手之间攥着的,上面摆的全不算。 董玉琼本来还想戴手套,这是看文物的规矩。人身体有汗腺,就是洗的再干净,也难免会出汗。要不做手术医生干嘛戴手套呢,洗洗就完了。 可是看到这盘子和酒壶,董玉琼觉得太浪费手套了。 简直是应了那个笑话。 有人请专家给鉴宝,问:“您看我这东西,是东周还是西周的?” 专家说:“我看你这个不是东周也不是西周,是上周的。” 这盘子和酒壶也太新了。 说昨天才出厂的都有人信。 古董古董,要的就是一个古。历经千百年流传下来,历史总会留下烙印,刚出炉的东西,就是样子仿的再逼真,可没有那种积淀。 所以做假古董的,都会做旧处理。可是这位到好,连做旧都不做,直愣愣的就拿过来了。 若不是黄金沙在,董玉琼简直想把盘子酒壶全摔了。 你就是不尊重我,也得尊重我的学问吧。拿这两样玩意耍我玩吗。 黄金沙立刻看出不对来了,连忙小心问道:“琼姐,这俩怎样?您尽管说,我们都是外行。都听您的。” 秦牧也很不好意思。就是他什么都不懂的人,也知道这盘子酒壶太新了。 只是这俩玩意确实是他亲手从宋朝拿回来,真的不能再真的古董,所以怎么也得请人看看。 “琼姐,这俩玩意的确看起来挺古怪的,我是拿不准,还是您给说道说道。”秦牧也小心陪着不是。 董玉琼这才拿起盘子,仔细看了看。 “二代,你要我看的是古董还是家具?”董玉琼轻巧的问道。 “当然是看看年份。” “年份吗,手里没设备,不好精确判断,不过如果你信我的话,这个盘子不过一两年。” 完了!不值钱! 秦牧倒抽一口冷气! ------------ 第十九章 采购 一两年!怎么也不能算古董了,哪怕自己说是恐龙时代拿回来的也没用。 看到秦牧一脸失望,董玉琼口气一变,说道:“不过,也别太在意。就是不按古董说,这玩意也还不错。首先,你看材质。” 说着,董玉琼双手捧着盘子向着亮出让两人看。 “小叶紫檀,而且是最好的那种,我以前都没见过。不提做工,就这一块木头,也得两三万。”说完,董玉琼把木盘放在桌子上,指着上面的雕刻说道:“这做工地道,很有古风。现在市面上可没有这样的样式。” 董玉琼现在多少来了点兴致。虽然不是古董,可也不是随便的玩意,至少她没见过。 “这是手工作品。不是机器雕出来的。光这一点就值不少钱。而且,雕刻的东西,还是一套完整的故事,你看这牛,这老人的形象,应该是老子出函谷关那一段。” 秦牧昨天了解了不少宋朝事情,知道宋徽宗好道,所以当时的工艺品上道家形象也多。 “那值多少钱呢?”秦牧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从宋朝拿来的东西,没有千年沉淀,完全不能当古董用。这让秦牧瞬间心灰意冷。想想那么多瓷器,一个就算一千万,他能给自己打一个金身。现在完了,打个铜的都不行。不值钱啊。 “虽然不是古董,可这材料这手艺都是顶尖的,如果我买的话,真心讲,十万。” “十万!”秦牧眼睛一亮!虽然不是两个亿,可十万也不错了。 他毕业四年了,目前也算小白领,不过每月一万出头。还是因为他聪明又勤奋,才升的比一般人快。 他的大把同学目前还五六千的混日子呢。 十万块,比自己半年薪水还多的多。 “那这个酒壶呢?”秦牧还不满足。 “这个吗,二十。” “好吧。”秦牧闹个脸红:“琼姐,如果你看的上眼,这盘子就八万给你了。” 秦牧也不是不会做人。黄金沙的面子一定要给。人家给十万,自己不能全要。 “我不欺负人,看你和金子是朋友,不占你便宜,就十万。” 十万块,卖了个木盘。 接着秦牧也没闲着,先到公司辞了职。反正公司很大,有他不多没他不少,正好自己的项目刚结束,新项目也没开,只把手头东西交接了一下,结了这月工资,奖金就不要想了。 拿着自己不多的东西回到家,盘算了盘算,卖盘子的收入和刚结回来的工资,加上现在的存款,秦牧还有十七万。 这就是他全部的身家了。 在首都生活不容易。以秦牧现在的收入,最好是和人合租,可是他不太习惯和陌生人相处,所以忍痛自己单独租了一个一居室。 别看一居室,在首都也得小五千,他的位置好,离公司近。虽然近也得每天倒腾来倒腾去,可是毕竟是近点。 上下班路上节省出来的时间,够他干很多事了。 既然生命有限,别人用八十年时间干的事,自己四十年就要干完。 秦牧的理想是环游世界。可是要环游世界,就不能没有钱。所以他需要大量的钱。如今老天爷不知道为什么看上他,给他一个巨大的作弊器,他要是再赚不到钱那就是白痴了。 从宋朝倒腾瓷器看来是不行了,可别的没问题。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宋朝瓷器不值钱,可黄金还一样值钱。守着现代化的二十一世纪,从宋朝人手里换点黄金,还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而且宋朝未必没古董。 虽然宋朝的瓷器不值钱,可是秦汉唐呀! 黄金沙盗墓的一番话倒是提醒了秦牧。在二十一世纪不能盗墓,可在另一个时空谁管的了自己?先来两套编钟再说。 秦牧稍微一考虑就知道这活绝对干的过。现在那么多历史博物馆,里面的各种文物大部分都有来历,自己只要知道出处,就去回去宋朝把他们刨出来。 比如编钟。 著名的曾侯乙编钟就有确切的出土位置。在湖北随州,而且在现代保护性挖掘之前,经历过被盗。 自己回到大宋,只要去到曾侯乙墓,岂不是要什么拿什么?这可是真正的古董了,肯定有年头。 两条腿走路,一边搞金子,一边搞古董。相信过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实现环球旅行的宏伟计划。 穆千柔的病,更是不再话下。 秦牧觉得现在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问题。毕竟自己几乎就是守着印钞机。 不过在去宋朝之前,自己还要好好计划一下,这次要带什么过去。毕竟有一个巨大的柜子,这么大的空间,不塞满了太浪费。 最终秦牧采购了二十块男表,二十块女表。 秦牧觉得手表还是最好的商品。虽然二十一世纪任何商品几乎都强过大宋,但是仔细想想,能脱离二十一世纪这个硬件环境还能好用的,不多。 电视好吧,大宋没电。 所以全部电器全砍掉。 汽车好吧,首先大宋没汽油,其次塞不进柜子。砍掉。 手电筒,带两把。自己留一把,另一把再说。这玩意不能太多,毕竟任员外花了一万贯,要是自己给弄过去一柜子,会贬值的。 刀子,没用。大宋不缺刀。 衣服就算了,不值钱。 另外还有好的东西,就是药,尤其是抗生素,这东西拿到大宋就是神药,暂时记下。 高产的粮食种子,有用,可惜带不过去。仙人掌就是失败的例子。 再带一千个一次性打火机。这东西肯定有需求。要压电陶瓷点火的。这个和火石打火不同,宋朝人肯定不明白原理。 砂轮摩擦火石,喷出火星点燃燃料,这样的打火机,宋朝人能看明白一半,唯一不明白的也就是燃料。 可是压电陶瓷打火机的点火是利用压电效应。 某些电介质在沿一定方向上受到外力的作用而变形时,其内部会产生极化现象,同时在它的两个相对表面上出现正负相反的电荷。当外力去掉后,它又会恢复到不带电的状态,这种现象称为正压电效应。 这样的打火机才能符合自己神仙国度商人的身份。 林林总总的盘算着,最终记录了满满一张A4纸。 算算要采购的商品,再算算自己的存款,秦牧满意的点点头。还行,勉强够用。 还有比这更容易的生意吗?简直是黄铜换黄金。 能网购的网购,不能网购的采购,秦牧忙了一天,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剩下的就是等快递了。 他没有采购任何特殊商品,又选的是附近商家,所以最迟明天晚上也会到齐。 黄金沙这时候来了电话。 “二代,出来喝酒。” 楼下传来黄金沙的座驾,奔驰大G的喇叭声。 秦牧钻进黄金沙的车里,问到:“喝了酒你怎么开车回去?” “不回去了,今晚咱哥俩好好聊聊。” 黄金沙带着秦牧一路狂奔,来到了城外。路上的车越来越少,在拐进一条偏僻小路之后,就再没有车了。 开了不久,前面景色逐渐变化,城市气息越来越少,乡村感觉越来越浓。 当一排竹篱笆出现在眼前时候,黄金沙得意的说道:“到了。” 这酒店是由一个又一个单独的院落连绵组成,每个院落都古色古香,青砖碧瓦上挂满绿色植物,一走进去,人间的喧嚣全没了踪影,让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 房间内也是一样的风格,各项现代化设施都被巧妙的设计,或隐藏或遮掩,绝不突兀,统一在古风里面。 “不错。”秦牧感觉这样才是他能接受的古韵。他回到的那个大宋,如果不是为了赚钱,他真不想回去。别的不说,洗澡就不方便。所以这次他还特意准备了一套卫生间带过去。 “二代,”黄金沙身子懒洋洋的靠在躺椅上,可神情兴奋的说道:“哥们越想越觉得你是倒斗去了。别不仗义,这次带我一起去吧。” “金子,你就不能想我点好?倒斗那么危险,适合我吗?”秦牧没有直接反驳,毕竟他干的事情和倒斗区别不大。而且,他还真准备去大宋倒斗。 “我了解你的性格。如果我说的不对,你早否认了。”黄金沙狡猾的一笑:“你既然没否认去倒斗,那么一定是去干了,至少也是跟这个事沾边。” 秦牧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还真贼。几乎猜中了事实真相。 秦牧不愿意骗朋友,他斟酌了一下,正组织语言,就看黄金沙一摆手,说道:“不急,咱哥俩几天不见,先喝着。” 各种精美菜肴一一摆上。 黄金沙亲手为秦牧倒满,冰镇的啤酒瞬间让玻璃杯上面挂满水珠。 秦牧一口干完一杯。 舒坦。大宋朝可没有这玩意。 “沙子,这几天我的确出去办了点事,”秦牧缓缓说道:“可不是倒斗,是……” 黄金沙双眼放光,灼灼的盯着秦牧。 ------------ 第二十章 清明上河图 “我家有个柜子,可以穿越到宋朝。” 秦牧说完这句话,感觉全身轻松不少。 一来他不想骗朋友,二来这秘密压在他身上,没有倾诉地方很难受。毕竟有更大的秘密压在身上,四十岁的诅咒他背负了二十多年。这个柜子就好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总要有个宣泄的出口。 相对来说,能穿越的柜子可以给朋友带来惊喜,而四十岁的秘密只能白白让朋友担心。他只愿意让朋友分担喜悦,不愿意让朋友跟着担心。 痛苦留给自己就好。欢乐,才是应该和朋友分享的。 “我信!”黄金沙猛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把桌子掀翻。 “我信我信我信。”黄金沙一叠声的说道。 “这么容易相信?” “别人说我当他们放屁,可二代你说的,一定是真的。因为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秦牧不由有点感动。这个富二代,真是…… 不骗人只是他的人生哲学,却没想到黄金沙如此看重。 “二代,你肯定这几天去宋朝了,哪个时期?岳飞,见没见到?穆桂英,有没有?你带手机了吧?有没有照片?赶紧给我看看。”黄金沙简直迫不及待了。 穿越啊,还能穿回来。做梦他也想不到这样刺激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 这样的日子,才是人生呀!喝酒泡妞,玩车玩表,简直就是蛆一样的生活。 他一直觉得秦牧和别人不同,只是他说不出来具体怎么不同。反正和秦牧在一起,就感觉很让他脱离浮躁,有一丝清明。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秦牧本身就特殊。 要不怎么他家柜子能穿越? 全世界也没听过谁能真正穿越,可自己朋友亲口告诉自己,他能穿越。 这太让黄大少激动了,简直是热血要喷出来。 这可比倒斗刺激多了。 “现在我没有照片。”秦牧摆手说道:“我穿越的很突然,手机没带过去。不过我带回来了宋朝的东西。” “什么?在哪?赶紧给我看看。”黄金沙眼镜里面恨不得长出钩子。 “你见过了。”秦牧呵呵一笑。 “啥?”黄金沙一拍脑袋,大叫一声:“原来那个盘子和酒壶,真的是古董呀!” 秦牧点点头。 黄金沙抄起一瓶啤酒,仰脖喝干:“你怎么不早说,白白便宜了琼姐。” “说也没用,”秦牧摇摇头,随手掏出大宋带来的酒壶扔给黄金沙:“这个给你了,二十块的玩意,拿去吧。” 黄金沙顿时手忙脚乱。差点没接住。 “不值钱。”秦牧随意的说道:“二十块。” “胡说。”黄金沙双手捧着酒壶,翻来覆去仔细的看着:“那是琼姐没长眼。这帮专家,都是狗屎。” “你这么背后说她,当心传到人家耳朵里找你算账。” 董玉琼没有顺风耳,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小弟在背后诋毁她是狗屎。 现在她心情很好。十万块买的这个木盘,怎么看怎么满意。 虽然不是老玩意,新的好像刚出炉的冒着热气的烤鸭,可是这材质,这雕工,这整体跟人的感觉,无不让她舒心。 对,就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舒服。 董玉琼也有点奇怪。她自幼喜欢历史,长大后对文物产生浓厚兴趣,很多时候,似乎那些古董能和她产生反应,不用仪器探测,只凭感受,就能把文物判断个八九不离十,是真品是赝品,是多少年前什么时期,很少有失误。 可今天这个盘子给她感觉太古怪了。 一开始她觉得是现代的工艺品,后来看上了材质,觉得还可以,再后来雕工又吸引了她。可惜,没有历史感,不是文物。否则就这一个盘子,如果是清朝或者更古,几百万上千万的价值没问题。 可是拿回家来之后,她越来越感觉到莫名的喜欢,似乎这本应该是历史,却的确不是历史。 舒适却又莫名奇妙。董玉琼不由对秦牧产生了好奇心。这小子哪搞来的东西,怎么这么奇怪呢。 是不是那个酒壶自己也看走眼了? 那个酒壶正在黄金沙手里,里面斟满了冰镇啤酒。 “我,黄金沙,今生头一次用宋朝的酒壶喝啤酒!”黄金沙随手掏出手机,摆出姿势来个自拍:“必须记录一下。” “老子也得瑟一下。”说着就把照片发了朋友圈。 “金子,这事得保密。”秦牧看了看手机,那酒壶陪着黄金沙兴奋的脸,有点担心他嘴不严。 把这个秘密告诉黄金沙他也是考虑过很久。 在大宋搞来的金子要在这边卖出去。大笔黄金交易,对他一个小老百姓来说,太异常。他需要一个渠道,黄金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家生意做的很大,自己搞来的这点金子,完全可以消化掉。 秦牧一直是为了环游世界做准备,对别的事情兴趣不大,交游很窄。可是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闯大宋,没点保命的玩意不行。很多东西,也要借助黄金沙来搞。 他相信朋友的人品,这个秘密,会只在两人之间。可是还是要提醒一下,别得意忘形。 “放心,二代。”黄金沙一点没有醉,他只是兴奋:“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第二个人。” “嗯,这样最好。”秦牧不慌不忙的把自己这几天的事情,简单和黄金沙说了一遍。 “原来那块表丢在了宋朝,妙极了!”黄金沙听的平静不下来。 想着自己的百达翡丽目前正戴在宋朝一个小贼手上,黄金沙兴奋的想放声大笑。这也太奇妙了。 “不过,这个宋朝多少有点不那么一样。”秦牧给黄金沙泼了点冷水。 根据他查的资料,燕青只是《水浒传》创造的艺术形象,可是那个大宋却真实存在。方腊的起义在十月份,那边才五月份,方腊已经开始搞事了。韩城县这个地方,秦牧也查不到对应的历史地名。 总之,那个大宋和历史上的大宋,似乎有一些微小改变,可是大的方面却没变。比如皇帝还是宋徽宗赵佶,汴梁还是那么繁华,樊楼还有李师师,五丈河也在照常流淌。 “管他呢,是宋朝就行。”黄金沙突然不怀好意的一笑:“二代,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和大宋朝的小姑娘滚床单了?” “这个真没有。”秦牧连忙摆手:“老实说,我还没觉得那边是真实的世界,总觉得好像看电影,看杂志一样。你会对二次元女性起爱心?” “这不废话吗。”黄金沙大声嚷道:“我爱死火影里面的纲手了。要是能钻到火影世界,呵呵……” 秦牧不喜欢看漫画,只知道《火影忍者》是很出名的动漫,却不了解里面的人。想来纲手应该是个漂亮小姑娘。要是他知道纲手在火影里面的设置…… “金子,过两天我还得去大宋,”秦牧郑重的和黄金沙说道:“瓷器这个东西看来不值钱,我准备直接带金子回来。你有什么要带的吗?” “干嘛要你带,我跟你一起去啊!”黄金沙急的差点哭了。 “可惜,不能。”秦牧摇头拒绝道:“不是我不带你去,而是活的东西带不过去。” “什么?怎么会这样!!!!”黄金沙瞬间从云端跌落海底。 他听到好朋友有能在大宋和现在来回跑,正兴奋的要上天,以为自己从此可以活的与众不同,谁知道好事只发生在朋友身上。 “不行,我得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黄金沙坚决不罢休。 “金子,这个真不能试。会死人的。” 第二天,黄金沙整整一天都和秦牧泡在一起,翻来覆去把秦牧的柜子看了又看。 那颗倒霉的仙人掌,秦牧送给了黄金沙。有这个例子,黄金沙再也不敢提去大宋了。 穿越虽然好玩,可是命也要紧。这个东西没法尝试,只有一次机会。 不过他也没死心,网购了一只乌龟,到要看看是不是活物穿越时候会死。 秦牧**的商品陆陆续续的到齐了。把东西仔细的在柜子里面摆好,秦牧再一次问黄金沙。 “金子,想好要什么了吗?” 他和黄金沙说过自己的限制,只能双手拿的住的玩意才能带回来。 “清明上河图!”黄金沙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自己不能亲自去大宋朝,他是恨的不能再恨了。 那就把大宋朝的清明上河图拿回来吧。这就是大宋的纪实照片。虽然秦牧答应他这次会拍大量照片视频回来,可是那能比得了清明上河图吗? “这玩意我怎么弄的到!你换个现实点的。”秦牧有点为难。 清明上河图在大宋也是宝贝,被皇帝收在皇宫里面,自己一个草民,怎么进得去,又怎么偷的出来。 “就这个,二代,你一定给我弄到。需要什么装备你跟我说,我倾家荡产也给你弄来。” 这是要让自己做大宋的飞天大盗啊! “好!我答应你!”秦牧郑重的点点头。金子不能去大宋,心态都快崩溃了,自己再不能满足他这点愿望,太对不起他了。 不就是皇宫盗宝吗,有二十一世纪的装备支持,不信玩不过千年前的古人。 “既然你要这个,那这段时间你别死守我家里,帮我联系联系设备。即使比不上碟中谍的阿汤哥,也要差不离。” “二代,够朋友。这边事你就交给我吧。早去早回。” “先去医院看穆千柔。”秦牧最后交代着。他转了五万给黄金沙,让黄金沙去医院打到穆千柔的户头。 黄金沙依依不舍的望着秦牧。眼见着一道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 “日,真的去大宋了,为啥不能带着我啊!” ------------ 第二十一章 大宋有秦牧 秦牧消失了。 黄金沙连忙打开柜门,果然,满满当当的一柜子东西也跟着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只脱水的乌龟,木乃伊一样。 他这才死了心。活物真过不去呀! 李师师只能便宜了二代了。 秦牧哪里有心思想李师师。他正忙的不亦乐乎。 穿越回到大宋,果然还是熟悉的房间,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自己还是赤身裸体的,看来除了把物资放在柜子里面,自己是没法空手拿东西过来的。 要说变化,也有那么一点。除了第一次穿越回大宋,这两次穿越都没有头疼,而且也不会从半空掉下来。 如果穿一次疼一次摔一次,他宁可不来了。 秦牧熟练的穿好穿越回去前掉落的衣服,把那套高价买回来的茶具捡到一边。因为穿越时候是端着茶盘的,茶盘走了,茶具没走,摔了一地,没几样完整的了。 一样的黑夜,有些许月光,让秦牧还能把屋里模模糊糊看清楚。 房间里摆满了一地的箱子。都是他在后世打包过来的。 他立刻走了过去,先找营地灯。 在古代,秦牧感觉最不方便的还不是没有手机,而是夜晚没有灯。熟悉了二十一世纪永远有光的环境,回到大宋,晚上简直就是变成了瞎子。 柔和的灯光亮起,光明洒满房间。 拍门声啪啪的响起。 “秦大哥,秦大哥”任潇潇一叠声的叫。 秦牧一开门,任潇潇风一般闪了进来! “又有手电啦!”明亮的光线让任潇潇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盲人乍见光明,有点躲闪。不过很快就适应了。 后世满满一柜子的箱子,现在平摊在房间地面上,很大的一片。 这柜子真贴心,所有箱子的包装都完好无损,就好像是被呵护的婴儿一般,被轻轻的放下。 “这么多宝贝呀!”任潇潇双眼放光。 小桃前后脚跟进来,望着满地箱子,简直不敢相信。 “秦大哥,白天才从京城回来,晚上你就弄来这么多箱子,真是神仙一样。” 秦牧刚才还在微笑。这么多物资足够自己展开发财大业了。可是听到小桃这样说,他感觉到一丝古怪。 看看任潇潇,看看小桃,俩人都很正常。看看自己,看看周围,也没什么怪异的地方。可是总是有点不对。 “白天,晚上。”秦牧仔细思考着,突然明白问题所在:“小桃,你说什么?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月十二呀!”小桃有点奇怪的看着秦牧。怎么秦大哥连日子都记不得?不是今天才从汴梁回来的吗。这可是小桃长这么大第一次去京城,还丢了最宝贝的手表,这日子到死她都不会忘记。 秦牧的心里一时翻江倒海,差点跌坐地上。 难怪,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连月光照出来的影子都还在原来地方。原来在他离开这个大宋的时候,这个大宋的时间就停止了。 他第二次穿越回来时候,因为是无意间念出八字经,所以在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停留,因此没有感觉。 这一次就不同了,他在后世忙前忙后可是足足待了两天。 秦牧计算过,自己在大宋待七天,二十一世纪的时间过去六十小时,两天半。可以约略当作大宋的三天对应二十一世纪的一天。 自己在二十一世纪待了两天,大宋这边,他以为应该过去了六天,可是小桃的一番话明白无误的告诉他,现在,就是自己离开那一天,一天时间也没有过去! 这么说,一旦自己离开,这个大宋就停摆了。 这是一个什么世界? 秦牧本来对这个大宋刚刚培养起来的熟悉感觉,又消失了。 一个离开自己就不再运转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这是真实的世界吗?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游戏。 这个大宋是不是很像游戏?自己在大宋时候,就是在玩游戏,游戏里面的花花草草,人物车马,都鲜活的生存着。可是自己一旦离开,就好像按下暂停键,所有的一切都定格了。 最恐怖的是,这里的任何人,任潇潇,小桃,完全不知道这一点。她们根本不知道时间停止过,根本想不到,如果自己不回来,她们就会保持一个姿势,停在一个时间,直到永远。 不会老,不会死,也不会有任何感觉。 这还是人类社会吗? 秦牧身上渐渐发冷。眼前有血有肉的两个人,渐渐变成两个游戏里面的造型。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变成一个游戏人物了。 小桃发现了秦牧脸色不好,连忙来到秦牧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望着秦牧惨白的脸,担心的问道:“秦大哥,你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说着,差点留下眼泪。 看来做神仙国度的商人很难呀。秦大哥只是在屋里接货,就累成这个样子。 伤的是元气呀! 秦牧很快冷静下来。想这些没有用,既然存在,就是必须面对。哪怕就是一个游戏,自己也已经身在局中了。而且真金白银的能带回二十一世纪,这样的游戏,别人想玩还玩不到。 “没事,刚才有点累,现在好了。”秦牧很感谢小桃的关心。二十一世纪自己没女朋友,从来没异性这样牵挂过自己。 “来,”秦牧拉着小桃来到一堆箱子前,挑出一个打开,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后取出一块女表递给小桃:“这个给你。” 小桃不敢相信的望着手表,张口结舌的问道:“秦大哥,这个是给我的?” 秦牧虽然给过小桃和任潇潇各一块表,可是那时候是初次表明身份,作为一个神仙国度的商人出现,送一些礼物拉近关系也是正常。只是礼物贵重了点。 这次就不同了。现在是秦牧正式开始做生意,却一点不在意自己弄丢了手表,又给自己一块。 这块表比上一块小了一号,更像给七娘子那一块。 小桃大概明白,自己之前那块应该是男人戴的,这一块才是女表,秦大哥专门给自己挑的。 接过手表,小桃扭过头偷偷抹掉眼泪。秦大哥对自己太好了,这辈子不知道怎么才能报答他。 “秦大哥,我的呢?”任潇潇望着一堆箱子不知道怎么下手,眼看秦牧送小桃手表,自己也着急了。 “这块是给你的。” 秦牧又取出一块递给任潇潇。 自然不会是百达翡丽,只是一块有牌子的女表,和小桃的一个价格,都在五千左右。 再贵也买不起了。 “秦大哥,这个是送我的吗?”任潇潇自然不会简单接下来。秦牧不提,她不能装糊涂。人家是做生意,不是开慈善堂。就是开慈善堂也已经开过了,之前给过自己一块,总不能丢了再要。所以要问清楚,如果是卖的,自己要付钱。 当然,最好还是送。没看都送小桃了吗。她可是没钱买这么贵重的手表。 “这两块是送你们的。” 正说着话,吴小妹不声不响的也走进了屋里。 她是秦牧的丫鬟,自然也住这个院子。晚上院里闹腾起来,她一直睡的轻,就连忙出屋。 漆黑的夜晚,秦牧的房间射出耀眼的光芒,简直把吴小妹惊呆了。吓得她差点扭头就跑。蜡烛火把可没有这样的亮。别是闹鬼了吧。 可是总算她还有点胆量,又听到房间里面传来秦牧和任潇潇主仆的声音,一切都还正常,这才轻悄悄的摸进来。 好亮呀! 吴小妹没见过手电,她一进屋就被营地灯吸引住了。 这个东西,是天上的太阳吧。怎么刺的自己眼睛疼呢。以前看太阳时候就会眼睛疼。可是现在是大半夜呀,太阳怎么会在秦大哥的屋里? 秦牧看到吴小妹进来,可是畏畏缩缩的站在门口不敢靠近,就招呼道:“小妹,来。” 说着,也拿出一块手表,戴在吴小妹腕子上。 他在大宋也没几个熟人,身边这几个都属于要打好关系的。虽然吴小妹只是他的丫鬟,可是秦牧根本没有丫鬟的概念。她无依无靠跟着自己,自然自己要照顾好她。 而且以后日子还长,很多事情不可能自己一个做,这几个人也许可能作自己的帮手。 吴小妹望着手腕上的表,身体都僵硬了。好半天一动也不敢动。 她和秦牧一起进京,路上没少见任潇潇显摆,就是小桃也偷偷给她显摆过几次,知道这是手表。 小桃和她说了,这个东西全大宋都没有,只有这两个,是秦大哥从神仙国度带来的。 吴小妹这样才知道原来秦牧不是家丁那么简单。 后来铺子失火了,两块手表都被偷走了,吴小妹也替任潇潇主仆伤心好久。 这么好的宝贝,被小贼偷走了,她心里诅咒小贼不得好死,连秦大哥送的东西都敢偷。 她对任潇潇感觉只是一般,可是对秦牧却很感激。毕竟和她无亲无故的一个人,在那种时候,宁可自己背债也要帮她。 白天才丢了手表,晚上就又有了,而且眼前地上,遍地都是箱子,这么多东西,是怎么来的呢?她可是知道秦牧根本没有出门的。 果然是神仙国度来的人,有法术! 吴小妹对秦牧的感激,不知不觉变成了崇拜。 大宋有了秦大哥,会变好一些吧?吴小妹有点憧憬的幻想着。 ------------ 第三卷 ------------ 第一章 卫生间 遍地都是箱子,可是真正用来做交易的商品不多,占据最大份额的是一套卫生间材料。 在大宋,秦牧第一不能忍受的是夜间的黑暗,第二就是卫生设施。 没有抽水马桶,只有旱厕,这个倒是可以勉强忍受,可是不能每天洗个澡简直无法忍。既然决定要好好利用这个世界,自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第二天一早,秦牧就向任潇潇提出要找一些工人。 任潇潇自然无不同意。吃人最软,拿人手短,何况秦牧是她任家最重要的生意伙伴。 秦牧的要求不高,只要会盖房子就行。这样的人别说庄子里面,就是吴家大院里面就很多。 吴家大院不止是吴家一个宗族,更像一个小小的职能中心,仆人们都能干各种杂事。不过秦牧并不准备用吴家大院的人。 任何时代,有钱人都会本能追求享受。在京城,盖房建宅子,自然有专门队伍,一般人家只要花钱雇佣就可以。 农村却不行了。人口基数太少,养不起闲人。庄里人要盖房子,自然请庄里懂行的人掌总,然后剩下的就是大工小工。 大工干一些技术性工作,比如垒墙。这个不是谁都能干的,不是熟练工很容易把墙垒歪了,也许不等上房梁墙就塌了。 小工就简单了,纯力气活,会出气的人就能干。 秦牧现在的穿越点就固定在任潇潇的婚房,所以他一时离不开任家,可是秦牧并不觉得一切都通过任家转一道手续是好事。 既然他来到这个世界,既然老天爷选他做这个世界的“神”,他就要去掌控这个世界。凡事被隔开一层的感觉太差。 秦牧本来想贴个广告,招聘启事,可是想想现在这个时代可悲的识字率,摇摇头算了。还是请吴管家出面比较合适。 秦牧没再管任潇潇,随她在自己带来的箱子堆里面找宝贝,自己出了东跨院来找吴管家。 现在他正式身份是任家的表少爷,自然不是家丁身份了,吴管家对他更是换了态度。 吴管家看得出来,吴家庄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姓秦了。 听说秦牧要招工盖房子,吴管家立刻行动起来。 吴家庄百姓盖房,都是请村西童老汉掌总,秦牧既然不用吴家大院的人,自然也只能请他了。 秦牧开出的价格是一天五百文,比市场价高五十文,自然是为了买一个踏实,希望工头能干的又快又好。 有了掌总的就好办了。大工小工用谁要几个,童老汉心里有数。 只是吴家庄的麦子马上就要收了。收麦子是很赶时间的一件事。早收不成,麦粒不实在,晚了也不行,一场雨下来麦子全倒了埋土里了。 所以麦收时候全家老少都会下地,这时候没有闲人。 现在离麦收没有几天,童老汉见过秦牧后,跟秦牧商量要多请一些大小工,尽量在麦收前把房子盖完。 秦牧自然同意,越快越好,最好一眨眼就盖完了,哪怕多出一百倍的价钱他也愿意。大宋的钱在他眼里不是钱,一个手表能换一堆。 于是东跨院就立刻变成小小的工地。 任潇潇按照秦牧的安排,把这次要交易的商品全搬去了别的院子,这样马上就能开工了。 童老汉一辈子生活在吴家庄,从小工做到大工,再做到现在掌总的,可以说盖了一辈子房,吴家庄多一半房子都经过他的手,自然是经验极其丰富,可是听到秦牧的要求之后,却有点挠头。 这主家怕是脑袋不正常。 这年头普通的庄户主儿,就在院子角落盖个旱厕。简单说就是三面一围中间挖个坑,连顶都不用。 有钱有身份的人家,才会大小便用马桶。可是用完之后也是拿到屋子外面去。谁像秦少爷这样,要给茅厕正经八百的盖一间房,用料还要好。 这是钱多烧的吧。 不管理解的了理解不了,童老汉还得办。他是个办事牢靠的人,否则也不会干这么多年,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先问明白。比如这个茅厕为什么要建在屋子里面,这年头久了,肯定臭的进不去人。 在童老汉看来,如果按秦牧这样做,不出半年,别说屋子,就是这院子都臭的进不来人了。 不过当秦牧在童老汉面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时候,把童老汉惊的差点背过气去。 这,这,这是什么东西?这么个小小的盒子,还能打开两半,太精致了。一边是密密麻麻的小块,另一边会发光。发光的一面上面花花绿绿的,不知道都是什么玩意。 秦牧随手点开CAD,打开一个文件。 因为要在大宋建卫生间,所以秦牧就在自己之前做过的一个设计基础上改了改,主要是尺寸要适合现在的环境。 随着一个漂亮的房间突然出现在屏幕,童老汉看的眼都直了。 这肯定是个房子,可是这房子怎么还能装在这么个小小的方盒子里面?这什么人才能住进去呢? 秦牧随手把房子三百六十度来回旋转,又上下俯仰,各种角度给童老汉看明白。 他相信大宋的人不是原始人,只要经过最初的震惊,自然就会接受下来。毕竟这只是一个房子的模型,而不是外星战舰的模型。 秦牧相信后世论坛上常说的一句话:“无图言屌。” 没有图你说什么说。 一张图胜过千言万语。 而且这还不是一张图,这实际就是一个真正的房子,可以进去,当然只能是眼神进去。 秦牧随口解说着,让童老汉明白这就是他要的房子。看老汉渐渐呼吸平稳了,不会一下脑梗抽过去,秦牧再推动鼠标,这下又让童老汉差点抽了。 这房子能进! 随着秦牧的动作,老汉仿佛亲身进入房间。 秦牧给童老汉看的是渲染后的效果。四白落地的效果,在后世是最简单最朴素的装修,可是放在现在,把童老汉看的呆住了。 他根本分不清这白花花的到底是什么。还有白花花的马桶,银闪闪的花洒,光滑的洗漱台,还有吓人一跳的镜子。他还没看到房顶的吊打。毕竟第一次进到3D世界,看不全很正常。 秦牧很耐心,他知道只有事先沟通的充份,工程才能完成的迅速。看似浪费时间的准备工作,非常的必要。这样可以少走甚至不走弯路。 尤其在工头完全不理解他的设想时候,现在的沟通非常必要。 童老汉终于又平静下来,随着视角变化,开始敢询问秦牧一些他想了解的东西了。 秦牧很高兴。童老汉别看岁数大了,没想到接受新事务能力很强。前后不过用了一小时,就开始和自己谈起如何施工了。 不过别忙,这还不算完。 秦牧随手一点,房间所有的渲染效果全部消失,只留下骨架。 在童老汉看来,房子突然透明了,能一直看到房子地基下面的地里。 还好,他今天见怪不怪了。而且他经验丰富,马上发现那个奇怪的马桶原来不是封住底的,下面还有一个地洞呢。 难怪秦少爷的茅厕可以盖在屋里,原来有地洞通向外面。 真新鲜,真神器。 童老汉对自己的手艺很是自傲。他本以为就算秦少爷出身大户人家,可是论到盖房子,还得听自己的。谁知道现在完全颠倒了过来。秦牧不但没有听自己,自己还得听人家的。而且听的他全身心的佩服。 这才是盖房子!自己之前的做事,只能叫垒砖头。 童老汉作为手艺人,天生对自己的行业技术有本能的追求。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神器,他自然不敢打主意。这不是他能碰的东西。可是眼见一个新的建筑样式展现在自己眼前,他肯定要拼命钻研透。 童老汉不懂就问,懂的不太详细也要问清楚。 秦牧一个一个的问题仔细给他讲明白,没有半点不耐烦。 这让童老汉非常的感动。这年头师傅教徒弟都留一手,不会这样尽心。不给师傅干足了年头,别想学真东西。就是干够了年头,也要讨师傅喜欢,才能学点真东西。 秦牧什么都不要求他,反到生怕他学不会,这态度简直让童老汉高兴坏了。 他甚至学着动了动鼠标。 不过这个操作显然失败了。他完全不知道怎么用,只是看秦牧又推又拉的。 童老汉讪讪的笑笑,秦牧也笑笑,没有在意。 即使现代化的卫生间,只要不是盖在大楼里面,那也不过是一个小平房而已。 童老汉最终发现这个房子和自己以前盖的区别并不大,只是要先挖一个化粪池,再挖一个下水管道,剩下的就是一些管线安装。这个活他别说干过,连见都没见过。 可是秦牧拿过各种管线给他看过,童老汉已经见怪不怪了。面对这些没有见过的玩意,再结合房间模型,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不知道的还可以问秦牧,这都是小事了。 终于在下午准备动工。 不过在动工之前,秦牧还得培训童老汉最后一样技能——和水泥。 大宋可是没水泥的。秦牧特意从后世带来几袋。 最终,秦牧丢下面对水泥效果目瞪口呆的童老汉,让他自己安静待会,回回神,自己出了跨院门。 任员外来了!自己在大宋唯一的经销商上门,自然必须抓紧会面。 任员外看他如金山一般,他看任员外何尝不是如此。 大宋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世界。在这里,他虽然被设置为“神”,可是却没有神力。砍一刀会流血,掉脑袋会送命。他又没有吕奉先的本事,赵子龙的能耐,不说别人,就是王教头都能轻松要了他小命。 这样情况下,他要是自己拿着一堆手表去卖,简直就是向着断头台狂奔。 “死”字怎么写秦牧还是很清楚的。 ------------ 第二章 水泥 任员外的内心颇不平静! 实际他岂止不平静,简直是非常激动。 只一夜时间,神仙国度就又运货过来了。即使秦牧一再强调他是个凡人,可任员外不信。 就算是秦牧是凡人,但是能联系神仙国度,凭空运来这么多神奇的货物,那也是神仙国度的凡人,和自己这等人是有区别的。 不知道自己家哪位老祖宗显灵,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偏偏落在他任家。 明天必须去祠堂多烧几把香! 不对,烧香远远不够,干脆重新修祠堂。请老祖宗继续显灵,让秦牧千万别挪窝。 秦牧这次要交易的商品是四十块手表,二十块男表,二十块女表。都去掉了原包装,秦牧单独定做了一批礼品盒。统一印刷了自己设计的标志。 黑丝绒的盒子,上面印着红色的镰刀和斧头。 商标的概念,大宋就已经有了。任员外完全明白这是秦牧特有的标志,可是为什么是镰刀斧头呢?按说神仙国度,应该是乘龙跨凤才对。 镰刀斧头,这不是农夫和樵子吗。 看不懂。 秦牧很遗憾,自己没法和任员外讲明白镰刀斧头的含义。神仙国度的一切基础,就是镰刀和斧头。在大宋这个时空,秦牧自然的就选了这个符号做自己的商标。 这次秦牧就不要钱了,也不要瓷器。他要金子。 大宋的大额金钱很多是票据。盐引茶引地契房契。这些东西的确能在大宋交易,而且信用顶呱呱,可是拿回后世能干嘛?当卫生纸都嫌硬。 秦牧只要金子。 为了交易计算方便,秦牧直接按比例要金子。一块表换五倍重量的黄金。 四十块表,每块在150克到250克之间,总重8000克左右,大概八公斤。五倍重量就是四十公斤,按照后世一克三百多元,一共一千四百多万。 任员外对这个价格完全没有异议。对他来说,太合适不过了,甚至说占了大便宜。 黄金这种东西,大宋朝要多少有多少,可是手表吗,全大宋就只有眼前这些了。 一块表只要五倍重量的黄金,简直是良心的不能再良心了。 这点金子任员外家里就有,都不用特意去兑换。 不过这次的商品里面没有手电,让任员外有点遗憾。那个手电虽然卖的很贵,可是太有用了。 秦牧倒是带了一盏营地灯过来,可是他要自己用,不卖。 还有打火机。 这种一次性打火机小巧方便,使用灵活,任员外顿时就喜欢上了。 神仙国度的东西,就是好。 大宋朝当然有引火之物,叫做“发烛”。一个寸许长的木片,一端涂有硫磺,需要用时候要去灶台,在保存的灰烬下有火头,就着火头把木片点燃,然后再去点蜡烛。 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费一道手。 哪里如这个打火机方便。只要轻轻一按,火头立刻就出来了。而且还稳定不灭。 简直太好用了。任员外把玩着几乎不想放下。这个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任员外想着是不是自家也能做的出来。 一次性打火机的原理超级简单。如果不是秦牧特意选择了压电陶瓷,而是用转轮摩擦火石生火花,任员外理解起来更容易。 火石火镰也是如此原理。 任员外虽然看不到按下时候的火花,他也能想得到,一定是火花点燃了油。 油能燃烧。 秦牧选的打火机全是透明塑料的,就是为了让用户能看到里面的油。否则点不着火了就该埋怨供货商了。 任员外想明白道理,可是如何制作却全无头绪。整个打火机除了那一小圈铁片他认识,别的都是没见过的东西。 这东西一看就和手表不同。它在神仙国度一定是大路货,就好像自家的果品,谁都用的到,也买的起的。 这让任员外心里动了别样心思。 手表是好东西,可是一看就是不能在大宋制造的,而且面对的客户必然是达官贵族大户人家。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道理任员外不会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县城的小商人,凭什么全大宋只有他掌握这样的商品?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尤其千夫还全是有来头的人物。 如果换成做打火机生意就好的多了。虽然也是独家,可是面对的对象上到达官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就好像卖香饮子一样,没有压力。只是不知道这打火机秦牧定价多少。 “功业,”任员外笑容满面:“手表的事,就这么定了。不知道这打火机你想怎么交易?” “全送你了。”秦牧大方的一挥手。 “什么,不要钱吗?”任员外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怎么神仙国度的人这样做生意吗?可是自己不想这样呀! 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的东西。 这个朴素的哲学千年以前的任员外就懂得。他宁可秦牧要价高点,也不希望秦牧不要钱白送给他。 “当然,不是值钱的玩意,任员外拿去用吧。” 秦牧在后世虽然没有做过商人,可是却不是书呆子。 他把面对大宋的商品分两类,一类是奢侈品。比如手表这样的,长久而珍惜。另一类是消耗品。比如打火机。消耗品是不可能卖高价的,而且也不适合占据珍贵的柜子空间。 如果自己要卖消耗品,那么一定是立足在大宋设厂生产。 至于手电,本来是耗材让他按奢侈品卖掉了,以后不会再有这样情况。 这些打火机就当是小礼品,非常适合任员外用来上下打点关系。 任家发展的好,对自己是很大助力。 秦牧这样白送,反倒让任员外很为难。他是想问问秦牧能不能在大宋制造打火机,现在却不能开口了。 免费呀,唉! 天色已晚,任员外就留宿在吴家庄,准备明天再和秦牧谈谈。 第二天,天刚放亮,吴家庄的东跨院便忙碌了起来。 童老汉经过一晚的消化,把秦牧的要求理解的七七八八,做起事来更加顺手。尤其是有水泥这个全新的生产材料,建筑速度更是明显加快。 秦牧一早就开始在工地上忙碌,连任员外过来都没有注意到。 任员外早听任潇潇说起过,秦牧这次运来了好多箱子,可是除了手表和打火机交给了任员外,别的都在东跨院放着。 任员外自然想看看都有些什么。谁知道一进院门,就看到这里热火朝天的盖房。 盖房子,对任员外来说自然不稀奇,别说秦牧要在院子里面盖房子,就是他要把院子拆了任员外也不会阻拦。相反,还会问问秦牧,是不是拆的不满意,还要拆哪里。总之秦牧是他任家的贵人。他的要求一概满足。 任员外感到意外的是砌墙的粘合剂。 这种粘合剂他没有见过,一看就是秦牧带来的稀奇玩意。 在大宋朝,穷人家盖房子用的粘合剂是黄泥。将黄泥碾碎后和水,加入小段的细草,不断踩踏至粘稠。这样的粘合剂不是特别结实,给百姓盖房可以,盖稍微好点的就不行了。 比如城墙,绝不能用黄泥——太不结实了。 盖城墙要用糯米汤混合石灰粉,制作工序复杂,成本很高,但是结实。 昨天为了演示水泥的用法和效果,秦牧特意搅拌了一点水泥,把两块转粘在了一起。凝固后让童老汉看看结合强度。 如今那两块砖头就摆在一边,任员外捡了起来,使劲去掰。 纹丝不动。 好稀罕。 任员外顿时有了主意。比起打火机,这个更适合生产。不就是土吗。 任员外本能的觉得水泥就是土,只是细致点,当然,肯定里面掺合了一些神仙国度的玩意,大宋的土可不是这样的。 这不就是任员外要的东西吗? 大宋的人可以不戴手表,可以不用手电,但是他必须盖房子。盖房子必须有粘合剂,而最好的粘合剂不就在这里吗? 任员外顾不得地上杂乱,两步来到秦牧身边,拉着秦牧来到一边,指着水泥砂浆问道:“功业,这个是什么?” “水泥。” “水做的泥?”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水呀。 “不是,”秦牧解释道:“是泥,和了水就能用,砌墙粘砖用。” “好东西呀!”任员外双眼放光的问道:“这个水泥,我看就是处理过的土,好像水果变蜜饯一样。是不是?” 秦牧想了想,觉得任员外说的还真挺像。水泥的原料就是石灰石和粘土。处理成了现在的样子。 于是秦牧点点头。 任员外大喜说道:“功业,那你看咱们能不能也造点水泥呢?” 造水泥? 秦牧没想到任员外是这样的人。非常出乎他意料。 在独家掌握二十一世纪产品的时候,任员外没有热昏了头,一门心思想多卖手表,而是盯上了毫不起眼的水泥,想在大宋建工厂造水泥,这想法真是非常非常的有远见。 能抛开眼前的巨大利益,看到长远的未来。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物。 如果任员外对他提出再要多少手表多少手电,秦牧虽然不会拒绝——这也是他发财的渠道,但是也只仅仅如此了。 现在任员外要建水泥厂,这个想法超越时代,让秦牧也有了兴趣。 他本来就打算做消耗品。这才是真正长久赚钱的生意。 如果只是赚点钱就跑,他也无需在大宋盖个卫生间了。 秦牧仿佛从新认识了任员外一般,点点头说道:“好,我们就建个水泥厂吧。 ------------ 第三章 味道 水泥和黄泥哪个好,自然不用问。如果水泥不够好,为什么农村盖房都用水泥不用黄泥呢? 要知道农民是最在意每一分钱的了。放着免费的黄泥不用而买水泥,显然是水泥的性价比完爆免费的黄泥。 在后世成立的道理,放在大宋一样成立。 只要建立起水泥厂,肯定不用发愁销路。有多少卖多少,而且不显山不漏水。这才是秦牧想要的。 揣着一兜子手表在大宋跑,早晚掉脑袋。毕竟他不是随时能逃回二十一世纪。每次来到大宋,他至少要待足七天才能回去。 这七天里面,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 水泥厂要建,不过先要忙完卫生间。 不管任员外兴致勃勃的在秦牧带来的箱子里面寻宝,秦牧只一门心思盖房子。 人多力量大,而且吴家庄的吴家大院就是个小仓库,砖瓦木头都不缺。 古时候就是这样。生产力水平决定了至少在乡村一级,财富很大一部分是实物,而且建筑材料绝对是必须齐备的。 完备的材料加上充足的人工,在秦牧和童老汉双重领导下,只用了四天时间,房子就盖好了。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和古人智慧毫无阻碍的融合在一起,除了类似拧螺丝这种二十一世纪才有的操作秦牧要先演示一遍之外,剩余工作都是吴家庄大小工完成。 四天时间,整体工程全部完结,只要再晾一晾就可以启用了。 在大宋盖卫生间和二十一世纪不同。这里没有现成的上下水,都要自己打造。 下水好说,化粪池和管道。上水就麻烦了。秦牧不想为了一个卫生间还修个水塔。而且修水塔更麻烦,怎么把水提到水塔顶呢? 秦牧的解决方式是挨着卫生间单独盖个开水房。隔着一道墙,垒个台子,上面放了两个来自后世的汽油桶。一个装冷水,另一个下面有灶台,可以烧热水。 非常简单的解决了冷热水问题。 既然卫生间解决了,秦牧决定去京城看看。 这段时间一直忙卫生间事情,他都成了一个后世装修队小老板了。这不是白来大宋了吗。 必须进京。 黄金沙要《清明上河图》,不去京城走走怎么行?总不能等名画自己飞过来。这不科学。 汴梁还是那个汴梁,再次到来,让秦牧少了一些陌生感。 如今他有了身份——任员外给他在韩城县弄到了户贯,也就不怕住店被京城做公的查房了。 他在潘楼酒店附近住下。这里向北边一条街全是古玩字画。宋朝当代的作品不算古董,可是汉朝唐朝总是古董,而且还有更远的秦朝东西周。 如果拿回去一件西周的古董,董玉琼总不会说这是上周的了吧。 对于古董,他是一窍不通。上次回到二十一世纪,在有限的时间里面他主要是了解宣和年间的历史。可是短短时间哪能了解许多,只能知道个大概齐。 古董这方面,自从被董玉琼打击之后,更是没心情看。 不过没有关系,有任英陪着,这也算是个地头蛇——至少他是大宋古人。 秦牧也送了任英一块手表。上次买瓷器还是任英借钱给他的。这份人情要还。 任英得了手表,美的和任潇潇没啥区别。果然是一个爹的孩。就差扯了袖子光膀子吆喝几声,哥们有手表。 不过因为上次的失火,任英也明白什么时候可以显摆,什么时候要低调。到了汴梁城他就小心翼翼的收拾起纨绔派头,安心为秦牧带路。 秦牧小时候被强迫学习过书法,虽然没写出什么名堂,可是他也因此知道一些书法家。 北宋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他们的作品自然是传世精品。就算拿回去不被当作古董,秦牧也想带走一两幅。 任英陪着秦牧一连逛了许多家字画店,可是都没有秦牧看的上的。 他没想到,就是在大宋这个时候,苏黄米蔡的作品已经成了气候,市面上已经很少有售卖的,都被人收藏了起来。 可是除了苏黄米蔡之外,更古老的作品,那就更稀少了。这些书画店卖的都是没名气人物的作品,虽然其中也有一两幅字,秦牧觉得很不错,奈何作者他都没听到过,不出名。拿回去也没什么用。 秦牧并不是书法爱好者。 转了一天也没用收获,第二天秦牧继续去转。这次就不要任英陪了。 任英喜欢眠花宿柳,走马斗鸡,书画这行当,实在没兴趣。陪了秦牧一天就和上了一天刑似的。 秦牧也不需要他陪,自己一个人更自在。今天转一下书画店,再去皇城看看。 反正时间还早,自己现在也回不去二十一世纪,就在汴梁转两天好了。 几个铺子转下来,还是没什么收获,秦牧放下手里的一副字,正要离开铺子,身后却有一个人走过,走到柜台前,招呼伙计道:“孙掌柜在不在?唤他出来见我。” 这声音很熟悉。贾红线。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她! 贾红线开赌局,一下赚走秦牧一万贯,搞的秦牧买瓷器只能借钱,这让秦牧对她很不感冒。 可是愿赌服输,她也没逼自己下注,要怪似乎也怪不到她身上,只能说自己倒霉,跟着任潇潇吃了挂落。 若非任潇潇没事显摆,也不会被人纵火偷走了手表。 可是总归这个人让秦牧有点反感。还好自己背对着她,她看不到自己,更没认出自己来。 秦牧正想就这样默默离开,却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对。 味道,熟悉的味道,奇怪的味道! 这个味道,不应该出现在这里,那是二十一世纪的味道——沙宣洗发水。 随着手表一起丢失的,还有自己送任潇潇的洗发水。 小偷不但偷了手表还顺走了洗发水,那么这个味道出现在贾红线身上,岂不是明摆着,小偷就是贾红线! 秦牧怒了。原来贾红线监守自盗!她设了赌局,却又去偷了手表,难怪她一点不怕输钱。敢开一赔五的赔率! 自己真该死。太天真了。莫名的以为古人就愚蠢,而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足有千年的差距,完全可以在智商上碾压他们。 可谁知道,被玩残了的却是自己。 若不是今日偶然闻到不属于大宋的香味,他肯定要被骗一辈子。毕竟洗发水容量有限,用完了也就没了。 那时候即使贾红线出现在秦牧面前,他也想不到小偷就是眼前这个高个美女。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早早晚晚。 秦牧不是君子,等不了十年。 秦牧也不是小人,不会一天到晚没事就念叨报仇。 今日事今日毕,既然遇到,那就来个解决吧。 不是秦牧放不开一个小贼,而是这个小贼太可气,让秦牧损失巨大。 不止是一个手表那么简单。 那块百达翡丽是黄金沙要扔的,秦牧只是可惜,所以暂时提朋友保管,想等黄金沙脾气过去还给他。现在倒好,丢在大宋,让秦牧没法解释。 如果不对黄金沙说实话,那么好像自己贪图了朋友的手表。虽然黄金沙绝对不会那么想,可是秦牧却不愿意朋友之间有误会。 对黄金沙坦白穿越这个事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那块手表身上。而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贾红线了。 秦牧于是停下脚步,继续拿起一副书法作品装作欣赏。 贾红线也是来买字画的,看起来和这间铺子的老板很熟。老板出来和贾红线一番交谈,看起来铺里没有她要的东西,贾红线匆匆告辞了。 秦牧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身跟了出去。 看你能跑到天涯海角! 贾红线的确是来买字画。她是白鹤庵的俗家弟子,其实就是负责庵堂的一应俗事。 师太也是人,还是女人,该吃吃该喝喝,也要有钱也要有娱乐。 今日有师妹过来传话,掌门近日要请汴梁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做客,要给庵堂里面添置点上档次的东西。具体什么就让贾红线看着办。 庵堂里面能添置什么呢?总不能是宝马香车吧。虽然贾红线敢买,师太们也敢用,可是贾红线觉得还是买点别的吧。 于是贾红线就在汴梁城里面偶遇了秦牧。 她完全没认出来秦牧,一来心里有事,二来秦牧背对着她,可是出来铺子门不久,她就发现了秦牧的跟踪。 别忘了,她暗地里还有一个身份,是锁四条手下的栀子花。 一个正经人跟踪一个贼,简直太搞笑。 贾红线认出了秦牧,心里多少有点紧张。她自认为事情办的漂亮,连王掌柜都没话说,可是这乡下小子难道看出了门道? 贾红线仔细想想,虽然手表戴在手上不舍得摘,可是一直袖子掩盖,不会被人看到,那么怎么这“表哥”会找上自己呢? 如果他找到自己的家门口,那就是已经确信背后搞鬼的是自己。可是他没来自己家,只是在铺子里面偶遇。这个铺子也不是自己一定要来的,那么就是说,他是偶然遇到自己时候才发现了问题。 贾红线立刻想到了那一瓶洗发水。 虽然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后世包装的洗发水,可是那上面有字,“洗发”虽然是简体字,可是简体字很多都是脱胎于前世的书法,并不是凭空造出来的,所以贾红线知道这是洗头发用的。 于是她毫不客气的就给自己用上了。 谁知道一用之后,才发现后世洗发水的妙处! 丝滑的享受,可是这时代的皂角完全比不了的。 原来是这样! 贾红线明白了。 竟然是在这点上露出了破绽。还好有机会补救! 贾红线定了决心,毫不犹豫的迈步向碧水街走去。那是锁四条的据点,到了那里,自然就不会再有麻烦了。 就让“表哥”安静的消失吧。 ------------ 第四章 不正常的女人 走到碧水街巷口,贾红线脚步突然放缓,似乎想起了什么事一般,没有进巷子,反倒转了个方向,继续走下去。 她本想让锁四条的手下动手,可是想起手表还在自己手上,就转了念头。 秦牧自然远远的吊着。 毕竟他的专业不是特工,没受过这方面训练,完全没有意识到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等进入了一条小巷子,几乎就剩他们俩人,贾红线不知怎么三晃两晃没了踪影。 秦牧连忙快跑几步,在贾红线消失的地方停下。 一个小小的院落,墙壁阻隔了秦牧的视线,院门半掩着。莫非这就是贾红线的家? 贾红线不在视线里面,秦牧也不能张嘴喊两嗓子:“贾红线在家吗,有你快递。” 他只是想确定一下贾红线的落脚点。秦牧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凭着自己这点本事,估计是奈何不了贾红线。随随便便就敢放火烧人的小贼,已经不能算是贼了,这简直是强人。 来到这个时空,秦牧发现一个他以前从不相信的事实,就是真的有人功夫很厉害。 后来他才想明白。这个时空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大家的闲暇时间岂不是就和身体较劲吗。 以后世的不能来反推大宋也不能,完全是形而上的错误。 后世就算专业的散打队伍,也是穿着一身护具,守着不能打要害的规则在比试。实际就是把人捆起来打架,和大宋完全不一样。 大宋没有这些规则,,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借着无数次真正的搏杀一路胜出,成为真正的高手。 在秦牧看来,王泰就是这样的高手。 那个在船上踹了自己一脚的女人,也是高手。 来大宋没有几天就亲眼见过两个高手,秦牧自然会加点小心。他没有想过抓住贾红线问出贼赃,只是想确定贾红线的落脚点。 可是秦牧忘了一件事,任潇潇是知道贾红线的地址的。她来确定过庄家资本。 也许热血上头吧,秦牧就这样一路跟到了贾红线的门外。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脑袋上挨了重重一下,顿时失去了知觉。 等秦牧醒过来时候,他发现自己坐在椅子上,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眼前正是贾红线,正一脸戏虐的望着自己。 秦牧立刻想要跑,却贾红线的一个动作定住了。 贾红线抬起右腿,一下就踩在秦牧的胸口,接着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刀子,亮晶晶的冷冰冰横在秦牧的脖子上。 “表哥,”贾红线戏弄的称呼着秦牧:“你跟了奴这么久,都到奴的闺房了,却是要干什么呀?” 表哥这个称呼,任潇潇都没叫过,完全是为了糊弄外人的。 如今贾红线这样叫着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讽刺意味。 “贾娘子,你搞错了吧。”秦牧也只能装傻了:“我没有跟着你,只是顺路。” “顺路,”贾红线笑容一冷,突然刀子上挑,贴着秦牧的脸颊滑过,就在秦牧以为自己鼻子要保不住的时候,却觉得头顶一凉,原来帽子被她挑掉了:“还是个和尚!” 望着秦牧短短的头发,贾红线吃了一惊。显然她没想到秦牧是个和尚。这时空如果不是和尚没人头发这么短,只有和尚太久不剃头才会如此。 “很好,这样一来,奴家杀你就更有理由了。” “为什么?”秦牧有点脑筋短路。这时候还问为什么。不是应该求饶吗? “你这和尚,倒是有点胆量。”贾红线也没想到秦牧这般回答:“不过杀你之前,我会给你个明白。现在你先给奴个明白。为什么你是个和尚却说是任潇潇的表哥。” 秦牧被贾红线问糊涂了。 难道任潇潇的表哥就不能当和尚了?这是什么规矩。不过刀子渐渐滑倒了他的眼前,看样子只要自己一个回答不好,眼珠就没了。 从小到大秦牧还没遇到过如此危险的情况。 二十一世纪,不论强盗还是小偷,可没有想要他命的。他又不是什么名人,又没什么仇家。普通老百姓一个,一辈子也遇不到现在的情况。 可是眼前一切不是做梦。这个女人绝不是吓唬他,秦牧感觉的到对方的杀气。 可恨现在还不到半夜零时,自己念八字经也不会有用。虽然这里不是吴家庄,可是如果熬过七天,总算有个希望。 虽然不知道换了地方灵不灵,可总是有那么一个脱险的可能。 眼下只能拖了。既然贾红线这么大大方方的把他放在这里,自然就不会有外人意外进来。 “我不是任潇潇的表哥。”秦牧立刻组织好语言:“我这和尚也是假的。” 对女人来说,八卦最要命,即使是女强人,也是女人。 秦牧也不求饶,直接丢八卦。只要贾红线有女人的好奇心,总是能给自己说话的机会。 “噢,不是表亲,也不是和尚。那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人。” 贾红线并不想就这么杀了秦牧。虽然最终还是会杀掉他,但是杀之前,有一些问题必须问出来。 贾红线收回刀子,也收回了腿,在秦牧对面坐下。然后不知从哪里掏出了那块百达翡丽,还有那块潜水表,摆在两人中间的小桌上。 “如果奴没有猜错,这个东西不是任家的,应该是你的吧?” 任潇潇一看就是乡下小财主家出来的,怎么能有这样的玩意。 贾红线原来以为秦牧也是一样货色,可是眼下却不这样看了。乡下小财主哪有这份定力,在自己刀子下还面不改色心不跳。 其实她高估了秦牧。秦牧全部心思都用在拖时间上面了。只要时间一到自己就很可能脱身,因此秦牧脑袋里面一直高速的运转,想着怎么讲点故事让贾红线别马上动手。 贾红线既然开口询问,这就太好了。 不过贾红线这样做等于是亲口承认她就是那个强人,而自己知道了这点,十成十是要被灭口了。 现在只能看是不是能拖到半夜十二点之后。 还好她有一些问题想要从自己身上得到答案。这也是秦牧唯一可以利用的机会了。 “对,全是我的,这样东西,你要多少我有多少。”先抛出一个大饼再说。 “奴家不信!除非你马上给奴再拿出一个来。”贾红线嘲笑的看着秦牧。这东西如此的名贵,就算是你的,也不可能要多少有多少,当奴是三岁小孩吗。 “好,我这就给你一个。”秦牧说着,缓慢的抬起双手。衣袖滑下,露出手腕上一块潜水表。他来大宋自然也要戴一块手表了。 秦牧刚要去解手表,没想到贾红线快如闪电,一把就攥住了秦牧的手腕,还没等秦牧反应过来,手表已经到了贾红线手里。 真是头疼,怎么大宋净出这样的猛人,看来在门口就是她对自己脑袋来的一下。这样功夫完全不用同伙。 的确是贾红线打晕的秦牧。只是把秦牧提到屋里之后,贾红线并没有搜他身子。 贾红线很讨厌男人。反正既然要宰,搜不搜有什么区别。她完全没想到秦牧身上还有一块手表。 贾红线有点蒙。这样宝贝的东西,怎么“表哥”不要钱似的一块又一块的拿出来。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贾红线的神色落在秦牧眼里,秦牧也暗暗松了口气,至少暂时小命保住了。好奇,就好。你是不知道,有句话叫,好奇害死猫。 “你是什么人?”贾红线厉声喝问。 “我说了你别不信。其实我不是大宋人。”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你不是大辽人。大辽更不会有手表这样的东西。” “贾娘子果然聪明。”先拍拍马屁,总不是坏事:“其实我来自另一个国家,叫华国。” “华国?没听过,在哪里?” “一直向东,走到大海,再向东,过了扶桑,走到大海的中间,就是华国了。” “你敢骗我!大海中间哪有什么国家。都是水。” 大海呀,你都是水。贾红线也就这个水平了。 “绝对不骗你。贾娘子,你要是不信,我带你去看看。”秦牧再抛出一张大饼:“我们国家好东西多了去了。手表真不算什么。” 贾红线眼神稍微有一瞬恍惚。 连这样精致的手表都不算什么的国家,那是会什么样子呢?贾红线想不出。 可是瞬间她神色又恢复了清明,转眼又化作妩媚:“好呀,奴也想跟你去看看。不过奴不要你说,奴要你拿出来,马上,现在,如果你拿不出比手表更好的宝贝,奴这就杀了你。” 她指着窗外,继续说道:“你看见那些清清脆脆的瓜果没?知道奴家的菜园为什么比别人家的好吗?” 秦牧摇摇头。 贾红线把刀尖顶在秦牧的胸口,稍微刺进去一些,让秦牧感受到皮肤的刺痛,然后语带怜悯的说道:“就是因为像你这样骗我的男人,被奴杀了太多,埋在地下,自然瓜瓜果果长的好啦。” 秦牧想说,我不信。大宋是古代不假,可是也不能随便杀人吧。听你说的好像杀了十几二十个似的。这么多人莫名失踪,开封府难道能一直装傻看不到? 可是他要敢说不信,马上就会见证到自己的尸体。这点自觉他还是有的。 贾红线给他出了一个难题呀。 在这个时空,这块百达翡丽的确就是最好的工业产品了。毕竟除了秦牧带来的手表,大宋再没有任何工业品了。 贾红线想不出更好的东西很正常。就好像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如果看到外星人的飞船,对着外星人说,这就是你们最好的作品了。毕竟人类看到的只有这个,而外星科技的高度,自然是人类想不到的。 可是既然外星人能来到地球,怎么可能没有更好的玩意。 贾红线就是可怜的地球人,可是秦牧现在是更可怜的外星人。如果他拿不出东西来,贾红线会认为自己被欺骗了,于是下场就不用提了。 秦牧感觉这女人精神不太正常,可是要杀自己肯定不会犹豫。神经病杀人都不犯法,何况这地方还没地方去告状。 换做上次回来前,秦牧面对眼前情况,还真是没有办法。眼下却不同了,因为他的确还有一件东西,比手表还好的多。 “好,贾娘子,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我拿得出比手表更好的东西,东西给你,你放我离开,就当一切没发生过,如何?” “想和我对赌吗?” “当然,既然上次你开了赌局,这次我开一个也不过分吧?” “奴答应!”贾红线爽朗的一笑。就在秦牧以为她答应下来的时候,贾红线一刀在秦牧胸前滑过,吓的秦牧以为自己被开膛破肚了。正要不顾一切的和贾红线拼命,却没感觉到疼痛。 低头一看,自己的衣服被滑开长长一道,露出大半个上身,光溜溜的。 秦牧突然觉得这个大宋不太正常。怎么动不动就光身子呢。自己在后世除了洗澡时候光着,平时哪里有这样情况。 “表哥,果然你还有好东西。” 秦牧怀里掉下来一个玩意,被贾红线眼疾手快捏在手里。 “不过,奴不喜欢赌博。赌博都是骗人的,是害人。记住,如果有来生,你可别再赌了。”贾红线用匕首爱怜的拍了拍秦牧的脸。 秦牧暗道晦气。这女人是疯的。 不过他倒是没那么紧张,反倒有了一些轻松。因为贾红线拿在手里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只手机! 这个是秦牧特意新买的。就为了在大宋拍点东西回去,好给黄金沙看看。而且即使大宋没有网络,手机的很多功能还是很方便实用的。 贾红线又安稳的坐在秦牧对面,匕首就随意的放在桌上,也不怕秦牧去抢。自然秦牧也没这个能耐抢得到。 手机是全黑的,整体看来就是一个黑盒子。不过屏幕和手机壳的不同还是非常明显。贾红线也看的明白。可是明白是明白,她根本不会用呀。 这个东西和她之前得到的手表,洗发水,完全的不同。手表她知道是计时用的,洗发水是洗头用的,可是这个黑盒子干嘛用的?黑不溜秋,难道是暗器? 可是这么薄,里面也放不下几把刀子呀。 贾红线仔细的打量着。又发现了手机上有几个凸起。还有一端开了一些小孔。 贾红线有点相信了秦牧的话。他真的没有骗自己。这个东西虽然不知道干嘛用的,可是就这做工,一点不比手表差。而且怎么看起来,反倒有一些神秘,似乎真的更好一些。 贾红线却不敢乱动。她小心翼翼的把手机放到桌子上,还很注意的让屏幕一面向上。 “表哥,”贾红线微微笑着说道:“没想到你真的很实在,看不出来噢。奴都有点喜欢你了。不如咱们打个赌吧。” “你不是说赌博害人吗?”秦牧哭笑不得。 “害人的赌博,奴不做,救人的吗,倒是可以做那么一做。” “赌什么?” “先说赌注吧。如果奴赢了,你就告诉奴家你全部的秘密,一点不许隐瞒。如果表哥赢了,那奴就送表哥上路。” 日。秦牧忍不住心里暗骂。 这算什么赌注。上路这个词含义太丰富了。是让自己回家呢还是回老家呢? 回家也是上路,回老家去阴曹地府也是上路。 可是自己有的选吗? 反正能拖一时是一时。 “好吧,你赢了,别送我上路了。” “还没赌你怎么说奴赢了?看不起奴吗?”贾红线面色突然寒冷,一刀奔着秦牧下身砍过来,没等秦牧叫出声,就见自己两条腿又露了出来。 “这次没有宝贝啦。”贾红线看起来有一些遗憾。再没掉出来东西了。 “没了,就这个宝贝了。你好好玩吧,很好玩的。”秦牧可不敢让她再肆意妄为了。再来两刀估计小命要交代了。 玩手机吧。这个东西够你玩一辈子。 “这个吗?不急。”贾红线很是小心,不碰手机,说道:“奴和表哥赌什么呢?不如就赌奴有多少跟头发吧。” 这女人真不是人。 这是什么赌法,谁知道你有多少根头发。 可是贾红线刀子在手里那么一转,秦牧不由的就说话了:“一根。”随便说一个最不可能的数,反正不能赢。 贾红线一头乌黑靓丽的青丝,只要不是瞎子就看得到。 秦牧想的很明白,就这赌注,自己只能输。赢了没半点好处,谁知道她让自己上路去哪里,必须让她赢。 和疯子不能计较。神经病杀人,真的不犯法的。 “那么表哥觉得,是你说对了吗?” “我说错了。贾娘子你赢了。” “不,你说对了。奴家的头发呀,就是一根。没想到表哥猜的这么准,那说不得,奴只好送表哥上路了。”贾红线笑嘻嘻的站起身来,走到秦牧背后,刀子横在秦牧脖颈上,低头问道:“表哥,还有什么话要对奴说吗?” 秦牧没想到贾红线这么狠,这么变态。神经病加三级。 冰凉的感觉从脖颈传来,秦牧觉得再也拖不下去了。和疯子没法正常对话。 拼了吧。反正不拼是死,拼了也许能有一线生机。 ------------ 第五章 高衙内 今夜的汴梁城,注定不能平静。 连见惯了大场面的高衙内都有点绷不住劲。 高衙内在大宋可是了不得的人物。只要提起他爹,天下无人不知,乃是大宋太尉高俅,执掌大宋殿前司,统管天下兵马。妥妥的位高权重。 这还不足以体现高俅的地位。 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在黄袍加身之前的职位,就是殿前都点检。实际就是高俅现在的位置。因为陈桥驿兵变,赵匡胤一个都点检做了皇帝,所以大宋为了避讳,就取消了都点检这个名号,改为殿前都指挥使,就是高俅现在坐的位置。 这个位置可以说和皇室关系莫逆。没有过硬的信任,谁能坐的住。赵匡胤可就是在这个位置干出了最大成绩——推翻了老柴家,自己坐了龙庭。 高俅能坐的了这个位置,还坐的那么稳,是因为他深得皇帝信任,好的几乎穿一条裤子,这关系比什么都强。 有这样一个爹,高衙内自然百无禁忌,在汴梁城横着走都没人敢管。 高衙内有着男人的通病,好色。 只要被他看上的女人,不管你是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概抢了再说。 不过今天他来到三槐王家的府邸,却不是为了抢女人,而是为了赏宝。 高俅发迹之前是个破落户,曾跟着苏轼混了一阵,然后跟着驸马王诜,后来偶然和当时还做端王的赵佶搭上关系,至此一飞冲天。 概括来说,就是个暴发户。 这样的出身在大宋传统世家豪门看来就是个笑话。可是笑归笑,谁也不敢当着高家的人笑。关起门来偷笑就好。 因为这样的心态,高衙内这伙暴发户和世家豪门的衙内,有着隐约的界限。虽然都在大宋京城,却很少有交集。都看对方不顺眼。 今夜王樵这样一个著名的衙内竟然设宴款待高衙内,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头一遭呀。 高衙内立刻兴冲冲的赶了过来。 尽管表面上嚣张,可高衙内内心还是有着些许的自卑感。在贩夫走卒面前,他自然飞扬跋扈,可是面对真正的世家子弟,高衙内内心总是没底气。 高俅发迹时间很短,骤然攀升高位,根本没有根基。 世家子弟叙说起祖宗,能从大唐说起来,高衙内怎么说?他爷爷还给人砍柴种地呢。而且高衙内还不是高俅亲儿子,不过是螟蛉义子,干儿子而已。 所以王樵请客,而且是家宴,这面子大了去了。 高衙内依足了礼数,兴冲冲的早早赶了过来。 王樵请高衙内只有一件事:显摆。 他也是年轻人,年轻人总是气盛。他不服气高俅,更看不起高衙内。 他的祖上是跟着开国太祖打江山保江山的,有实打实的大功劳,才有资格荫蔽子孙。高俅算什么东西,会踢球就能当太尉?是不是如果一条狗踢球踢的好,也能爬到殿前司那个位置上? 一条狗都能管着天下兵马吗? 不过形势比人强,王樵也许不知道这句话,却肯定明白这个意思。以他的家教城府,自然不会对高俅父子说三道四。可是心里的火气却是难免。 高衙内好美女,也好宝刀。各种奇珍异玩,他都喜欢。 平日仗着自家爹爹的势力,在汴梁城几乎是明抢,好刀子弄到不少。王樵觉得就凭自家的收藏,还真未必比的过高衙内。 那天他见了九转轩辕斩,二话不说就取走,完全不管是不是别人肯卖,就是有了和高衙内比个高低的心态。除了王樵真心爱宝刀,另一层很重要的就是他世家子弟心态:“我不能比暴发户差”。 这把刀一定能给王樵带来足够的面子。 更让王樵踏实的是那一把手电。 如果只是一把刀,王樵还多少有点犹豫。刀子吗,无非锋利不锋利,这把刀纵然好,可万一高衙内也有差不多的呢?虽然九转轩辕斩的刀鞘刀柄都是异物,可高衙内完全可以不认账——我们比刀子不是比刀鞘。 现在加上手电就不同了。华国的商品,大宋没有! 任员外说了,全大宋只此一把,再无第二个。 暴发户算什么,就是再能巧取豪夺,有世家的几百年积淀吗? 任员外为什么不求别人而是求到自己门上?还不是因为王家的招牌够厚实。 这点就是王樵自视太高了。任员外并不是一开始就准备求他,只是事赶事赶到他王家头上了。 可是凡事皆有因果。如果王家没有百年积淀,也不会开这么大店铺,也遇不到任潇潇,引不来后面一堆乱事。所以说王家招牌够亮也讲的过去。 在王樵用心的款待和高衙内刻意逢迎情况下,宾主尽欢。 一顿酒喝到月上枝头。这时候才是谈正事的开始。 “高衙内,”王樵眼看时间差不多了,该让暴发户见识见识了:“你我都是爱刀之人,兄弟近日得了一柄宝刀,心内喜欢。想着圣人教诲,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所以冒昧请衙内一起鉴赏。” “王公子眼中的宝刀,自然好的不得了。”高衙内自然是依足了规矩。 他是高衙内,却不敢称公子。这时候的公子可是真的公子,祖上必须称公,后代才有脸被人叫公子。 他只能是高衙内,却不是高公子。叫他高公子那是打他脸。他爷爷是啥“公”? 而且高衙内也是真心想看看,世家公子拿出来的玩意和他手里的有什么不同。 这些年高衙内搞到不少宝刀,甚至为了这事搞的不少人家破人亡,他到要看看,自己这么费心费力,难道还比不上这些世家公子哥? 王樵哈哈一笑,说道:“衙内请看!” 说着一抬腿,潇洒至极的抽出了狗腿大砍刀。 这动作王樵不知道练了多少次,要的就是一个干净利落。玩的就是一个“酷”。虽然大宋还没这个概念,可是千年之前和之后,人心没什么不同。 “狂拽酷霸叼炸天”。后世杀马特人群的追求,在这个时空,某些情况下,通用。 高衙内果然被震住了。 烛光下的王公子,一袭白衫,长发飘飘,手中一把造型怪异的宝刀,一往无前。这造型,太帅了。 很快高衙内就被这把大狗腿吸引住了。 这刀太怪了,怪的那么让人喜欢。真不亏是世家,自己怎么就没这么一把刀呢。 高衙内连胜赞道:“好刀,好刀!却不知此刀叫个什么名?” “九转轩辕斩!” 高衙内文化不高,轩辕是什么他不知道,可是这么长的名字,一听就是好啊。 什么干将莫邪,鱼肠承影,才俩字,这个有五个字。 五个比两个牛,这个概念高衙内还是有的。这还是因为发达之后,有人给他普及的知识。换原来的高衙内哪懂这些。 简直一把刀顶过去名剑两个半。 “能不能给小弟拿手里看看?”高衙内半是捧场半是真心的要求:“实话说,这屋里有点暗,小弟不太习惯,看不清楚。” 这句话却挠到了王樵的痒处。他早等着高衙内这句话呢。 房间里面的蜡烛摆放不足平时一半,自然光线不够亮。这样才能更显得手电神奇。 高衙内半是找场面半是认真的点出王家的烛火不够,舍不得钱,比不得他高家有钱奢侈。 纵然你是世家又如何,你有我钱多吗? “暗?”王樵装出意外的样子,说道:“原来如此,那就亮一些好了。” 说着,王樵掏出了手电,一按开关,一道雪亮的光柱笔直射出,直射高衙内双眼。 被这样的强光照射,高衙内当时就吓傻了。 他从没见过,想都没想到,王樵会来这么一出戏。 这什么东西?身体的本能让他顿时闭上双眼,身体后靠,双手连摆。一不小心就摔倒了椅子下面。 厅里面顿时响起一片压抑的嗤笑。 高衙内跌倒在地,脸上腾的就红成一片。 “你耍我!”高衙内心里大怒。自己好心好意来赴宴,没想到王樵这么对待。等着瞧。 王樵也有点意外。 他是想给高衙内点颜色看看,可是却不想高衙内在这么多下人面前丢丑。 眼下这局面不是他要的。 王樵忘了一件事,高衙内是暴发户二代,不是世家子弟。他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世家子弟,有着大概相同的教养素质。换了是他被强光晃到,只会本能的闭眼,却会刻意保持住风度仪态,绝不会从椅子上摔下去。 但是这种气质是从小培养教育出来的。他能做到,他的朋友可以,高衙内却不行。 他从小偷鸡摸狗长大,哪受什么教育了。若不是高太尉,也就是他干爹,需要这么一个干儿子,他还满大街偷鸡呢,哪能坐在王家的宅子里面,和真正的公子喝酒。 这脸丢大了。 王樵连忙上前想要搀扶高衙内。 没等他过去,高衙内身边伴当陆虞侯就把衙内扶了起来。 “王公子,你是何意?”没等高衙内说话,陆虞侯抢先质问起来。 打狗看主人。反过来主人有难,狗也得叫几声。 王樵没有搭理陆虞侯。这样的小人物,不值得王公子一句话。 “衙内,却是得罪了。”王樵上前亲手搀扶着高衙内:“实在没想到,这件宝贝让兄弟如此惊吓。其实我当日第一次见到,也是如此不堪。” 王樵一番话说的四平八稳,给高衙内道了歉,看似非常的诚恳,可是如果高衙内用心去想,却会发现话里有话。 重要的是“不堪”两个字。说是王樵和高衙内一样,一样什么?一样的“不堪”。就是不成样子。 可是高衙内的不成样子是在外人面前,当着王樵和一干下人。王樵说自己“不堪”谁又看到了。 只是高衙内没那么深的文字工夫,被人骂了也不知道。反倒觉得王樵够朋友,自己和他都一样“不堪”,那就是说,自己和世家子弟也没区别。 这是高抬了自己呀。 于是高衙内转怒为喜。 “没事没事。”高衙内立刻将刚才的不快丢到脑后,紧紧盯着王樵手中的电筒问道:“王公子,这是何物?” 王樵礼貌性的一笑,掩盖住内心的鄙视。他觉得自己一番话白说了,对方果然是暴发户,领会不了自己微言大义。 这也就是王樵年轻,若是换了他的兄长,断然不会如此。在高太尉家人面前逞口舌之利,简直愚蠢。 聪明却未必有智慧。这也是王家长辈对王樵的看法。 “手电!”王樵随手递过去:“衙内,拿去看看吧。” 高俅一把就抓了过来。 这东西他没见过呀。什么玩意能射出这样亮的光芒。简直好像把黑暗掏出一个大洞。 怕是太阳都没这么亮吧。 这玩意怎么我从没见过呢?连听都没听过。若是让我先见到,怎么能落到王樵手里。 汴梁城好玩的东西,什么不是先让自己知道? 这东西肯定不是王家祖传的,否则他早就知道了,王樵也早拿出来显摆了。一定是最近王樵新得的玩意。 有了手电,高衙内连刀子都忘了,一门心思的东照照,西照照。 正玩的高兴,却见手电光照到一个人,脸上一股杀气,正快步向自己冲来。 高衙内别的不行,对自己的小命到很敏感——当然了,他做了那么多坏事,能不心虚吗。 这有坏人呀,怎么老王家还玩刺杀不成?自己没惹着他们呀? 高衙内正纳闷时候,却听身边王樵大喝一声:“什么人?退后!” 那人听到这话,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刀子,不退反进,一步就跨到两人面前! 刀光闪烁,高衙内大叫一声:“救命!” ------------ 第六章 手机 刀光一闪。 一根乌黑的长发飘落,顺着秦牧的脸庞停在他**的胸口。 “奴家现在是光头啦,和表哥一样。”贾红线伏低身子,在秦牧耳边低低说道:“那么这个赌,却是奴家赢了。” 秦牧长长出了一口气。 差点被这小娘子吓死。他都准备拼命了,没想到贾红线玩这么一出,自己割掉了一根头发。 “你赢了,听你的。”秦牧连忙说道。 “当然,愿赌就要服输。”贾红线身子贴着秦牧背心,妩媚的说道:“表哥,奴家好想知道你的一切呢。快给奴说说。” 贾红线赢了,按照约定秦牧要给他讲故事了。秦牧的故事。 此刻,月上柳梢头。虽然很浪漫,可是现在的秦牧哪有半点旖旎的心情。 任谁脖子上横着一把刀都不会有别的想法,虽然身后紧贴着一个大美人。还是古装的。 可惜现在离十二点还早呀。必须拖下去。 “我的故事说来就话长的很,不如小娘子安心坐好听吧。”秦牧不想她万一情绪激动,给自己脖子上来那么一下。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贾红线故作不解:“奴可是这辈子第一次贴着男人呢。” “我宁可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这是秦牧心里话,可是不能说。 “原来你也怕刀子呀。”贾红线装作恍然大悟:“表哥有怕的就好,奴还以为你那么神奇,刀子都捅不死呢。那样奴就危险了。” 贾红线一番做法不是无聊,而是她完全看不透秦牧。就好像人类面对外星人,如果外星人连抢指着脑袋都不怕,人类是不是心里很没底。 现在知道秦牧害怕,她就踏实多了。 怕我,怕刀,就好。 贾红线手一转,刀子就消失不见,不知被她藏在了哪里。 “好了,表哥,现在可以说了。”贾红线却没有离开秦牧身边,依然贴着他的背心:“手表什么的,奴知道了,这个却不懂,表哥给奴说说吧。” 说着,贾红线从秦牧身后探出身子,伸手拿起手机,递给秦牧说道:“表哥,先说这个吧。” “这个叫手机。”秦牧拿在手里,给贾红线解释。 “哼!你敢骗奴。”贾红线突然大怒,她本就在秦牧身后,这时一把勒住秦牧的脖子,勒的秦牧顿时呼吸不得:“难道华国什么都是手开头?手表奴就不说了。手鸡是什么?这个东西哪里像鸡?就这么点点的小洞洞,能下多大的蛋?怕不是米粒大小吧。” “……”秦牧被弄的喘不过气来。 “表哥不老实,吃米粒大的鸡蛋,怎么能长的这么高高大大白白净净。”贾红线手上再一紧:“怕不是欺奴软弱无力,见识浅薄吧。” 秦牧心说,见识浅薄那是肯定的,但是软弱无力却纯属胡说。谁敢说你软弱无力,那替换了我来试试。 秦牧连忙抓住贾红线的手使劲拉开点距离。再不松开自己就要归位了。 贾红线也没难为他,顺势松开了一些,也不能真把秦牧弄死,很多问题要着落在他身上,死人可不会说话。 贾红线只是要保持主动权,绝不能被秦牧骗了,所以有点疑惑马上发威。 手表她可以理解。“表”这个字在大宋并不稀罕,看着手表就理解了。可是“机”这个字却无论如何无法和眼前的小黑盒子联系起来。贾红线自然以为就是母鸡的鸡。 母鸡能长这样,不是骗自己还是什么? “不是母鸡,是机器,”秦牧好容易能出气了,连忙分辨:“机器,你懂吗?” “要你说,别问奴懂不懂。”贾红线生气了。是看不起我吗? “好好好。”秦牧一叠声的答应。要拖时间,不要惹女霸王发怒。 “接下来我要做的事,可能有点不那么平常,贾娘子你千万别动粗。在我们那是很寻常的事,对你对我没有半点伤害。”秦牧先给贾红线打好预防针。否则看到手机发光,惹的这小娘子发怒,那就大事不妙。 “表哥,你做你的,奴是很温柔的呢。” “那就好。” 秦牧说着手指一按,解锁了手机。 贾红线的闺房中,第一次亮起了来自后世的光芒。 随着手机屏幕点亮,秦牧就觉得脖子一紧,又被勒的喘不过气来。 这变化对贾红线来说,太刺激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小黑盒子会亮,而且这么亮堂,简直刺的眼睛睁不开。 她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手比脑子还快,第一反应就是控制住怀里这个男人。 秦牧又一次被勒住,而且这次是贾红线失控的反应,手下没了轻重,秦牧只觉得天昏地暗差一步就要去地府报道了。 随着秦牧胡乱的踢打,贾红线总算清醒过来。手下稍微松了松,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一般,笑嘻嘻说道:“表哥,原来手机是这样用的呀。” 秦牧大口喘着气,好容易挤出几个字:“你拿去玩吧。” 说着把手机向后递过去。再拿自己手里太危险了。 “奴不会玩。”贾红线难得承认自己的不如:“这是个玩意吗?表哥你教奴怎么玩。” 亮晶晶,这么精致,原来是个玩意。 大宋朝经济发达,仓廪足知礼节,当然也可以说是有吃的之后就追求玩的。这个几千年没变化。 好吧,教你。教什么呢?手机最开始的用途是打电话,人与人之间联系。可是现在这个时空没有基站,也没第二个人有手机,这用途就没法演示。 还好,智能机现在早摆脱了最基本的用途,功能多的一塌糊涂。虽然很多都需要网络支持,但是也有一些不用网络一样用。 比如拍照! 这个太好玩了,一定能让这女魔头玩的忘记时间。只是现在有点暗,这样的光线拍照,拍出来的都是妖魔鬼怪,这样肯定是不能让魔鬼满意的。 “首先呢,咱们需要一点亮。这屋里太黑了。”秦牧慢慢的交代着:“你看,我要点一下这里,然后就会有光线,正常现象,你不要再勒我。” 贾红线点点头。虽然她在秦牧身后,可是因为紧挨着秦牧背心,所以秦牧感受到她的动作。 这就好。 手电筒功能启动。 一道光线从手机射出。 “啊!”贾红线被秦牧提醒过之后,纵然有了准备,可是她意识里面的光线不过是烛光月光火光,哪想到会有一道亮如白昼的光柱从小盒子里面射出。她顿时手臂一紧,秦牧又呼吸不得。 “表哥,原来手机是发亮的。这个太好了,走夜路再也不用怕黑了。”贾红线瞬间意识到自己失态,马上收了劲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自己解释起来:“真是个天下难得的好东西。” 手机当电筒,也只有大宋的人会如此了。 “是的呀。这个手机能照亮。你看,挺好玩的吧。”秦牧赶紧把手机递了过去。 贾红线马上接了过来。 如此宝贝自然还是在自己手里合适。 她也不离开秦牧身子,就一只手拿着手机左照照右照照。熟悉的闺房在强大的光线照明下,似乎都变了模样。再不是自己熟悉的感觉,有一点点陌生,甚至,恐惧。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怎么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窗棱,门户,全显得那么陌生呢? 陌生会带来不舒适,甚至恐惧。 一个人尤其如此。所以需要有人壮胆。 幸亏身边有一个人。 贾红线不由得更靠近了秦牧一些。 “表哥,奴看这个手机,这个光,开始没有的,你那么一弄,就出来了。你教奴吧。” “好啊。”只要你喜欢玩就行,爱玩多久玩多久,最好玩一晚上,我就跑了。秦牧接过手机,拿到眼前,对着贾红线说道:“你看,你点这个地方,点一下。” 夜晚,手机屏幕点亮时候会刺眼,不过过一会人眼就会适应。 贾红线已经适应了屏幕的亮度,仔细的看着秦牧手指点在小盒子上面一个东西上,光线突然就消失了,而盒子还是亮的。 秦牧再点一下,光线又出现了。 这么简单?贾红线有点不敢相信。 她犹豫的伸出了手指,却不敢去点,好像那个盒子会吃了她一般。 秦牧不能等呀。让她玩手机总比玩自己脖子好。 “来,没事的,我教你。”秦牧握住贾红线的手,牵引着她按到手机上。贾红线难得的没有反抗。 光线熄灭。 再点一下,光线又出现。 眼见盒子不吃人,贾红线顿时放心了。 这东西真好,太好了。自己可不是正需要这样一个宝贝吗。夜里走街串户,有这个就太方便了,哪里还用得着火折子。 “表哥,这个手机太好了,有了这个,奴再也不需要用火折子了。” 火折子和手机比起来,简直是…… 秦牧万没想到贾红线把手机和火柴相提并论,差点被气死——有这么比较的吗。合着我白来大宋了,拿着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给大宋当柴火用。 就算你是女魔头,你也不能不尊重科学。 而且还有个大问题,火折子再好玩,能玩半小时吗? 谁能玩火柴一玩一天? 不行,得让女魔头玩的时间长点。 好吧,咱玩别的。 ------------ 第七章 刺客王泰 王樵的府里一片大乱。 有刺客。这个刺客高衙内不认识,王樵也不认识。 这谁呀。 怎么半夜三更抽着刀子就杀进来了。是对自己还是对高衙内? 别管谁了,先拿下再说。 万幸的是,刺客刚进门就被高衙内的手电光意外的罩住,这才让他显露出不端。 因为此人一身王府家丁打扮,如果不是被手电光照着,他还不会暴漏出来。 来人正是王泰。任府的王教头。 那日回到任府,王泰立刻请辞。尽管任员外很是诚恳的挽留,甚至开出更高的月俸,奈何王泰心意已决,终于还是离开了任家。 王泰立了誓言,不取回九转轩辕斩绝不偷生。 这把刀是秦牧送给自己的宝物,而自己为了赚钱却拿去抵押,虽然当时以为稳赚不赔,只是离开自己两天而已,可是终究是失去了。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结果。 燕赵多义士,慨然重言诺。 秦牧和他不过是一面之交,却因为自己的喜欢,就毫不在意的把宝刀送给了自己,可自己却丢失了。这让王泰完全无法接受。 这不止是失去宝刀这样简单,更要紧的是他觉得自己辜负了秦牧的看重。 唯利是图,难道自己是这样的人吗? 如果拿不回刀子,王泰觉得自己在秦牧心里,就是一个唯利是图之辈。玷污了两人之间的友谊。 古人云,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有的人,即使一起生活在一个地方多年,从小到老,都白了头发了,也不过是点头的交情,所以叫白发如新。 而有的人,只是路上偶遇,车子相错的瞬间,车盖倾斜,只是看了一眼对方,却是一生的朋友。 倾盖如故,王泰觉得自己和秦牧就是如此。虽然自得了宝刀之后,又明白秦牧身份大有来头,王泰很少和秦牧交谈,可是他已经把秦牧当作了最好的朋友。 如今没了刀子,让王泰如何还能站在秦牧面前。他还有脸和秦牧说话吗? 秦牧都不用说一个字,只要看他一眼,王泰就觉得自己应该跳五丈河。 拿回刀子,或者去死,王泰眼前只有这两条路。 王泰了解到王家首饰店背后的东家是三槐王家,也知道自己的刀被王樵拿走了。他就要从王家取回来。 不过王泰做人讲究,不愿意连累旁人,所以先从任家请辞。万一自己出事,他不想祸害到任员外一家。 他在王府附近转悠了几天,今天正好借着王樵请客的机会,把刀子拿出来。 王樵请高衙内看刀,又不是地下党接头需要保密。这样的消息自然会在汴梁传播,只要王泰有心必然听得到。 他正愁王府高门大院,即使混进去也不知道哪里找宝刀,现在巧了,机会就在眼前。 借着今日高衙内进王府,他悄悄混了进来。 王泰功夫高强,混进个院子轻而易举。他还熟悉大户人家的规矩,所以毫不费力搞到一身家丁衣服,一路混到了王樵宴客的房间门外。 眼见王樵拿出宝刀,摆出拉风的姿势,王泰再也无法按捺自己的心情,立刻冲了过来。 只是这时候身边还有很多王府家丁,他不能走的过于显眼,只能趁人不注意向前凑。还好一众家丁也被厅内的事情吸引,没有发现这个混进王府的外人。 计划进展的很顺利,直到被高衙内的电筒光线意外扫射到。 不过手电筒对王泰来说却不陌生,他看任潇潇用过,所以这吓不到他。趁着众人失神的机会,王泰加快速度,三两步就来到了王樵和高衙内眼前。 高衙内吓得扭头就跑。 王樵却比高衙内胆量大多了,气度也不可同日而语。 他一提手里的狗腿大砍刀,指着王泰喝到:“什么人?敢闯我王府,来人,给我拿下。” 虽然王泰是王府家丁打扮,可是家丁却不能进到这个屋子。这里伺候的都是丫鬟,哪有家丁的份儿。王府家丁没有这么不懂规矩的人,所以王樵立刻就发现了不对。 王府的家丁这才醒悟过来。毕竟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立刻一群人举着棍棒刀枪的冲了进来。 王樵练过武艺,虽然和王泰比不了,却比一般人强得多。 除了府里的教头,家丁都不是他的对手。 王泰本来以为王樵是公子哥,只要自己冲到对方身前,王樵还不手脚发软瘫倒在地,那不就是手到擒来吗。 可是没想到王樵根本不惧,手里刀挥的有章有法,王泰一时之间根本拿不下他。 而且还有一个关键地方,王樵是世家子弟,见多识广,宝刀虽好,也不过就是一口好刀,他不会视若性命。该怎么砍就怎么砍。 王泰却不同了,这把刀子可是自己的,如果拿手里的刀对上九转轩辕斩,万一磕坏了碰坏了怎么办? 一个无所顾忌,一个束手束脚,又拉近了一些两人的差距。 院子到屋里能有多长距离,两个照面没有拿下王樵,王泰就被家丁团团围在了一起。 高衙内一看不是杀自己的,顿时心神大定。 没想到世家子弟也仇家不少呀。一个一个看起来人模狗样,还不是和自己一样欺男霸女。 要不怎么人家都杀上门了。要不是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能这样吗? 高衙内打定主意,回家之后要再多雇家丁,一定不能让人都杀到内院来。 不过这不耽误他现在看戏。而且手里还有手电这个神器,想看哪就照哪,真是好玩极了。 他想起自己被晃眼的一幕,突然间脑袋开窍,拿手电照着王泰的脸上就晃起来。 好汉架不住人多,王樵的家丁可比韩城县那群家丁强太多了。 王泰在韩城县码头打县级别的家丁如入无人之境,但是在这里却不行了。怎么说也是京城大户人家的护院。 转眼间王泰被众人缠住,知道今天是没有得手的希望了,本打算杀出一条血路,日后再图谋。谁知道手电光突然射过来,这样的户外用品光芒极强,王泰避免不了的要躲开,否则根本睁不开眼。 这一下就乱了阵脚,不多时身上就大大小小出现多处血痕。 “拿下!”王樵喝道。 “好好打!老子有赏。”高衙内还忍不住添乱。 王泰,陷入了绝境。 秦牧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能说暂时逃脱了性命危险,却陷入了另一个麻烦事。 手机是神器,这个神器可不只是在大宋,在二十一世纪,手机也是当之无愧的神器。 多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每天抱着手机须臾不能离开。 亚洲四大神技,泰国的变性,韩国的整容,日本的化妆,中国的PS。 那三大神技太依赖硬件环境,一般人没法做到。 变性和整容,得去现代化医院。 即使化妆术稍微简单点,也得有后世的各种成套的化妆品。 只有中国的PS大法,一部手机搞定。 “表哥,你看奴这个姿势怎么样。” 在经过最初的震惊,明白拍照不是把自己魂魄偷走,禁锢到小黑盒子里面之后,贾红线顿时对手机的功能有了飞跃的认识。 照相!这个就是照相。能把人活生生的看的如此清楚,还能永远保留住那一瞬间。 这时候大宋的镜子照人还不清楚,远远没有后世镜子的水平。所以手机里纤毫毕现的景象让贾红线痴迷了。 自己原来真正的样子是这样吗? 有这么美丽吗?一丝的皱纹也没。要知道自己年纪可是不轻,足有二十三岁了。 奴的脸蛋,如此白皙,赛过高山白雪。 奴的眼睛,杏核一般,灵性无比。 奴的小嘴,樱桃一点,不薄不厚。 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唉,谁让贾红线不知道后世的PS大法呢。四大邪术之一,可不是吹牛。 虽然她本来就已经很漂亮了,可是PS大法不管你这个,在PS大法之下,丑的变俊,俊的变神。 贾红线已经从美女荣登女神宝座了。 而且因为拍照,自然会看相册。秦牧手机相册里面还有一堆出厂自带的各种图片。 里面的美女图片少。 贾红线对比之后,感觉自己不论哪个方面来说,并不比秦牧来的那个地方的女人差。只是不会拍照时候摆姿势。 于是秦牧就成了贾红线的摄影师。 “嗯,稍微扬一下头,侧一点。”秦牧爱好摄影,算是半专业人士,所以虽然是手机拍照,也一点难度没有:“让光线打在侧面,可以勾勒出轮廓,更美一些。” “这样吗?”贾红线听话的扬扬头。 “对,就是这个姿势。”秦牧按下快门,当然手机没快门。 “接下来,把手腕抬起来,托着脸蛋。”秦牧指点道:“手腕侧一点,不要正对我,要不手表会反光,白花花一片。” “这样吗?”贾红线很灵性。马上懂得了秦牧的意思。 “对对对,又一张。” “表哥,和奴一起拍一张。”贾红线熟悉了自拍和被拍,玩的不亦乐乎。 “好好好,来,脑袋靠近我,一起说,茄子。” 只要爱玩,就可以。合影还能拉近两人关系。 关系好点,总不能说翻脸就翻脸。 秦牧一边拍照,一边看着时间。 眼看11:59了。 秦牧盯着手机,看到数字蹦到00:00。 秦牧站直了身子,向着贾红线哈哈一笑说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告辞了您吶!老子不陪你玩了。 ------------ 第八章 王教头入狱 “表哥,你说什么?”贾红线没有听懂。秦牧这么没头没尾的一句,什么意思? 她不是没有文化的人。逛书画店的人没有没文化的。 这几个字,她是听说过的。秦皇玉玺上的吗。 不过莫名其妙正玩的高兴,怎么秦牧突然蹦出这么八个字。 秦牧一脑袋冷汗。 怎么回事,没回去。自己还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 不行,再试试。 秦牧编个理由说道:“红线,你知道这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他们俩关系飞速发展,贾红线已经要秦牧叫她名字,不许叫她小娘子了。 秦牧等于又说了一遍八字经。可惜,眼前还是贾红线。 “知道啊,只是表哥莫名其妙说这八个字干嘛?不是秦皇玉玺上的字吗。” 贾红线眼里闪过疑惑。 不好,秦牧不能让女魔头有怀疑。费劲千辛万苦才得到她一点信任,不能再让自己陷入危险。 怎么办呢。 秦牧飞速的想着。 “是这样,我突然想起,咱们今天遇到是在书画店,你不知道我去那里干嘛吧?其实我是想找找秦始皇那个玉玺。” 怎么说这也是个理由。 “那个东西?”贾红线有点看傻子似的看着秦牧:“表哥你疯啦,那个东西哪个书画店敢有?而且奴听说早就没了的。” “也对也对,我想差了。”糊弄过去就好。 “不过,表哥你这么一说,奴倒是想问问,你的东西,都是奴从没见过的宝贝,那你来大宋要什么呢?莫非表哥是要字画?” “说对了。”秦牧连忙点头:“我那里不缺手表手机,可是我那里缺字画。不是一般的字画,要名人字画,而且越是以前的名人越好。” “以前?多久以前呢?” “越久越好,什么唐朝汉朝都行。本朝也行,苏黄米蔡都好。” “苏学士?黄山谷?米南宫?蔡少师?” “对对对。” 苏黄米蔡,是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这四个人。 贾红线说的四个人,正是这四人的称呼。 “你有他们的书画吗?”秦牧大喜过望。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 “奴没有。” “……” 没有你说的这么轻松,好像你和他们是亲戚似的。 “不过,奴有一副唐朝的画。” 贾红线一句话让秦牧冷却的心又火热起来。 过山车似的。你倒是早说啊。 “什么人什么画?” “杨妃出浴图,唐朝周昉的。” 唐朝人的画。杨妃应该就是杨玉环,周昉却不知道。 秦牧在大宋也连不到百度,自然没法搜答案。可是唐朝人的画,而且贾红线能说出来,肯定也是个人物。只看贾红线在书画店里面的表现,就知道她是店里的常客。 她收藏的画,肯定不是一般没名气的画作。 好呀! 唐朝的画,比宋朝的还好! 至少年代久。 “那个,红线,你能不能,给我看看。” “不给你看。”贾红线果断拒绝了。 “……”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若不是自己八字经失灵,秦牧早甩脸子走了。如今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秦牧只能白白吃瘪。 “表哥,奴想卖给你。”贾红线又让秦牧做了一回过山车。 “好好好。我买,你要多少钱。” 画看不看无所谓,反正秦牧也看不懂。贾红线说是唐朝的,那就应该是唐朝的没问题。这小娘子看起来很专业——在书画方面,当然看起来杀人也很专业。 能随口说出苏黄米蔡外号的,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几个这样的人。 “奴不要钱。”贾红线眼珠一转,说道:“奴要表哥你答应一件事。” “好,我都答应。”秦牧想也不想就应承下来。有这么一幅画,回到二十一世纪,自己就发财了。 “好,表哥,一言为定。”贾红线把桌上的东西都捧在了手里说道:“这两块表,是奴拿的,你不许追究,那个洗发的,也不许追究,你的这个手表,奴不要了,手表奴够多了。但是这个手机,你要给奴。” “就这些?”秦牧有点不敢相信。唐朝的画啊,就换这么点东西?除了百达翡丽贵点,剩下哪还有值钱的。 贾红线心思电转。马上明白了,看来自己还是要少了,少太多了。 她马上接口道:“表哥,你想什么呢,怎么能只有这点呢。来来来,让奴好好跟你说道说道。” 一个无法平静的夜晚。 第二天,任英着急了。 不是因为秦牧一夜未归。大宋的男人,经常整夜的不回家,虽然秦兄弟来大宋不久,可是男人吗,正常。 自己不是带兄弟去过樊楼吗。秦牧还做了姜月奴的入幕之宾。 任英并不是为秦牧着急,他是为王教头,为任家着急。 既然来了汴梁,总要去自家铺子看看。谁知道一到铺子就听到晴天霹雳的消息。 王教头行刺三槐王公的后人,没成功,被抓起来了。 任英觉得天下滑稽莫过于此。王泰只是一个枪棒教头,大宋这样的人物多了去了,可三槐王公的后人是什么人?天下有数的人物。 无论如何,都看不出王泰会和王樵结仇。 天上地下的差别,他俩怎么可能有仇呢。 他可不知道宝刀的事情,任潇潇没和他提起,王泰也没和他说过。都是丢人的事,哪个愿意满大街嚷嚷。 尽管他不知道王泰为什么要去杀王樵,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他任家就麻烦大了。 王泰虽然只是个教头,可是这个教头却是他任家的——曾经的。 一大早王家的人马就冲进了任家店铺,不问青红皂,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任英也没跑了。 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自然有人去出城去给任员外送信,任英这时候想到的是任家在汴梁的枝枝蔓蔓,别被牵连。 还好任家在汴梁的全部人员都在铺子里面,有一个算一个,都挨揍了。 除了一个人——秦牧。 这样任英就着急了,别秦牧也受到牵连。大人物的报复可不管你是真亲还是表亲。 多少年了,大宋都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汴梁城一直是达官贵人的安乐窝,活的不知道多么开心惬意。 现在居然有人刺杀三槐王家后人,这不是对王家一家一姓,这是对汴梁城上流社会的蔑视,也是危机。 怎么突然世界变的不同了? 纵然大宋外有辽国的威胁,西夏的骚扰,内有各处不断的骚乱,可是汴梁城承平百年,这些高官世家一直是在蜜罐里面生活,哪里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这件事立刻就惊动了开封府。 这还了得。今天敢行刺王公后人,那明天是不是就敢杀皇上了? 王樵本来不想这件事张扬的满城皆知。又不是什么好事,有人杀到自家门上,难道不给老王家抹黑丢人吗? 他拿下了王泰,本来想私下解决,可是当时高衙内也在场。有他在消息还能保密的了吗?于是汴梁城都知道了有人要刺杀王家后人。 这问题就大了。王泰只能被交给开封府,拘押在大牢里面。 王樵不认识王泰,可是王掌柜认识,他是奉命来陪客的。毕竟他懂得多见识光,给少东家做个帮衬。 有他在,王泰想隐瞒身份都做不到。他是陪着任潇潇去在王掌柜面前露过面的。刀子还是他亲手押在王掌柜手里。 王樵大怒。 自己好心帮了任家一把,却换来这个结果,这是恩将仇报。 而且一个小小的拳棒教头,还是乡下土财主家里的,这都什么阿猫阿狗,也敢来三槐王家门上撒野,简直是太看不起王家了。 他王樵,给王家金子招牌抹黑了。 这口气他当然要出。 王泰在送交开封府前就被打到半死,如果得不到精心医治,估计活不过几天。死了才能让王樵稍微出点气。 这不算晚,必须跟任家算账。 汴梁城任家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别想跑。 秦牧来到任家果品店时候,只见刚修好的铺子一片狼藉。和过了土匪似的。 门也碎了,柜台也塌了,各色果品丢的满地都是。 伙计们各个挂彩,连任英脸上都青一块紫一块。 这是怎么了?秦牧完全想不到原因。汴梁城可是这个时空全天下最安稳享乐的地方,怎么城里还闹土匪吗? 他昨天和贾红线整整待了一晚上,直到清晨才稍微睡了一会。 万幸贾红线最终和他做了交易,没有杀他反倒放了他。还给他换了一身衣服,只是尺寸有点小,穿在身上有点短。 秦牧也是心里暗叫侥幸。若不是自己这次带了个手机,那真是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没想到大宋还有这样奇葩的女人。 他回到客栈看任英不在,于是就来果品店找任英。算算时间他已经可以回后世了,只是昨晚念八字经失灵,没回去,看来还得回到吴家庄才能灵验。 他怀里揣着《杨妃出浴图》,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回去了,没想到却看到眼前的凄惨景象。 幸亏他来的晚,王樵已经带人走了。要是来早点,秦牧也逃不过这一劫。 任英见秦牧回来,没出什么事,这才把事情和秦牧讲清楚。 秦牧大吃一惊。没想到王教头去了王家,还要刺杀王樵。 秦牧想着,王教头可能只是想找回自己的刀子,但是王樵不会那么以为。再说什么理由也不重要,事实是王泰带着刀闯进了王府。 《水浒传》里面林冲误闯白虎堂又如何? 高衙内看上了林冲的媳妇,他手下陆虞侯设计策,派人卖宝刀给林冲,然后高衙内以赏刀为名,邀请林冲去高府,却被陆虞侯带入了军事重地白虎堂,这是他爹高俅办公的地方,于是诬陷林冲有刺杀高俅的心思。 最终林冲入狱发配。 林冲什么身份?大宋八十万禁军教头,至少是官身,还落得个入狱发配。王泰只是草根百姓,如今进了开封府大狱,还有活路吗。 听任英说,王泰已经被打的不成人样,离死不远了。 秦牧心里焦急万分。 他和王教头虽然开头的相识不愉快,可是这段时间接触下来,秦牧却觉得王泰的确是个好人。 做事认真有担当。不论在码头保护任英,还是对任府的安全尽心尽责,都让人无可指摘。 而且在王家首饰铺,当时一个人也不看好任潇潇,是他为了撑任潇潇的面子,抵押了宝刀。这件事归根结底是任潇潇惹出来的。如果再向前追,罪魁祸首是自己。 如果自己不拿出这把刀,王泰还安稳的在韩城县生活。拿着一份丰厚的俸禄,日后娶妻生子,安稳的过完一辈子。 现在却身陷牢狱,而且命都快没了。 这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 秦牧在大宋认识的人不多,王泰算是自己的朋友,眼见朋友大难临头,他绝不能当看不见。 可是自己和王教头比起来都差得远,又能做什么呢? ------------ 第九章 解锁 贾红线昨夜睡的很不踏实。 毕竟屋里还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年轻的男人。她从来没有和男人半夜三更单独在一个房间待过。 虽然这个男人对她来说毫无威胁,可是却让她非常的羞涩。 贾红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她自从爹爹离世之后,就被寄养在白鹤庵。 白鹤庵里面大大小小的尼姑,理应青灯古佛,独立于世。可实际上白鹤庵却是个淫窝,比起青楼女子半点也不差。 汴梁城有很多有钱有身份的大人物,就好这一口。 青丝玩腻了,光头来调剂。 贾红线十三岁就在白鹤庵里面生活,对师父和师姐妹的丑态憎恶异常。因为她只是寄养,并不是出家,所以师父也没强迫她接客。 实际上对白鹤庵的尼姑来说,客人是稀缺资源,并不需要有人来分润。她不接客反倒少了一份竞争,是好事。 贾红线长到十七八岁,没嫁人,也在庵里面呆不下去了,于是就来到汴梁城,接手了这一处白鹤庵的产业,负责庵里和汴梁之间的生意来往。 她爹是行伍出身,有一身武艺,她小时候就跟着爹爹习武,到了汴梁城之后,没了庵堂的约束,自然就恣意妄为。 她很讨厌那些去白鹤庵寻欢的有钱男人,所以就想给他们点教训。 贾红线很清楚,自己一个人是做不成事的,必须要有手下。于是她女扮男装,再戴上面具,凭着自己一身功夫,打出了锁四条的名号。 这些人是她的消息来源,她的臂膀。 在她的约束下,那四条街的百姓倒是安全了不少。贾红线禁止手下去偷窃骚扰寻常人家,只能对有钱人下手。 那夜她亲身扮作救火的兵丁,偷走了任家两块手表和一瓶洗发水,本以为自此就和任家再无瓜葛,可谁想到世间自有因果,秦牧能睡到自己的房间里。 这个表哥,真是个奇怪的人呢。 她本以为自己偷了这么样贵重的宝贝,秦牧肯定要报官抓她。毕竟手表这东西大宋朝皇上都没有。 贾红线手上没有人命,可是说不得这次也要开斋了。 她本想就杀了秦牧了事,可谁知道事情发展到现在,自己非但没杀了这个男人,还和他做成了交易。 原来手表在表哥眼里真不算什么。 贾红线现在开了眼界。手表算什么,手机才是真正的神器。 能拍下照片,时时刻刻看到自己美丽的样子。 她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 若不是亲眼见到,只凭秦牧的一番话,贾红线肯定不信,只会以为这个男人骗她,更是坚定杀他的信念。 可是手机现在就在手里,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贾红线笑的都合不拢嘴了。 她早上送走秦牧,还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了——秦牧原来的一身被她割烂了。 现在贾红线睡了小小一觉,有了精神,立刻被窝都没出,就开始玩手机。 她学着秦牧的样子,在那个地方轻轻一点。 “咦!” 屏幕没有亮。 贾红线出了一身冷汗! 难道手机坏了? 怎么会不亮呢? 她当然不知道手机需要指纹解锁了。 每次秦牧给她玩手机,都是解锁之后才给她,现在秦牧不在,手机自然不亮了。 贾红线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 这个小盒子,难道只玩了一夜就坏了?这么好的宝贝,自己再不能玩了吗?可那一副《杨妃出浴图》已经给了秦牧,他都带走了。 难道表哥骗了自己? 贾红线大怒。自己这一辈子,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这样好,明明可以杀他都没有杀,不但放了他还给了他自己的衣服,他却这样对自己? 不行,不可以,绝不能接受。 贾红线立刻起身,就要去韩城县抓回秦牧。 骗子,到时候多捅你三刀! 她一腔怒气,刚走出院门,却见秦牧正匆匆忙忙的赶过来。 好呀,正想找你算账,你却自己撞上来了。 贾红线气昏了头,也不管现在正是大白天,街上还有人来人往,直接拽住秦牧的脖子,一下拉进了院子。 看的邻居直瞪眼。 贾娘子这是怎么了?自来以后这么多年,一直是冰清玉洁,别说男人,她的院子里面公鸡都没有一只,怎么今天当街就揪着一个小白脸进了门? 莫非这才是她的相好的? 贾红线很会做人,平日里和邻居常有走动,送点饮食小礼物什么的,所以邻里关系相处的非常好。 大家自然也不多说什么,只当没看见。 秦牧急匆匆赶过来,有重要的事情和贾红线商量。可还没等他开口,就被押进了房内。 “说吧,表哥。”贾红线怒意极盛,反倒面上更是温柔:“这手机怎么就不能用了?谁给你的胆量敢骗奴家呢?” 秦牧没想到这一点。他一心想着王泰的事,想来想去,还只能先找贾红线 。 可是他忘了一点,他给贾红线手机时候没安好心,因为手机上有很多他下载的历史书籍,秦牧怕贾红线自己给点出来,那样他的穿越者身份就暴露了。 他说自己来自海外,人们可以接受,可是如果说自己来自千年以后,那简直就是太打击当事人了。 秦牧不告诉贾红线手机需要指纹解锁,他想着下次来交易时候,再给她一个干净的手机,没有任何泄漏秘密的地方,谁知道自己忘了这个茬,撞人家枪口上了。 “没有没有。绝没有骗你,手机也没坏。”秦牧连忙接过手机,随手解锁然后递过去说道:“你看,好好的吧。你打开相册,你的照片都在呢。” 贾红线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亮的,和昨夜一样。 贾红线反倒更加生气,原来还藏着机关呀。这还不是骗我是什么?只有你在我才能用,你走了就是废物一块。这简直不可忍受。 她完全不能明白其中的原理,只是认准了一件事,秦牧不老实。 女人不能忍受男人骗自己。贾红线尤其不能忍受。否则她也不会逃出白鹤庵。 去白鹤庵的男人全是牲口一般,只为了皮肉之淫,完全没有对女人的感情。 本以为这个华国男人是个忠厚人,和大宋男人不一样,可谁知道自己还是看走了眼。全天下的男人都一样。 一时间贾红线有点心灰意冷,她不知道为什么对秦牧有点动了心,可现实却是秦牧骗了她。她这样的女子,绝不能容忍,所以再不准备多说,直接就把刀子掏了出来。 “表哥,骗奴不好,奴不要被骗,永远也不要,以后表哥你再不能骗奴家了。”贾红线的刀子在秦牧脖子间比划着。 秦牧万没想到这女人说变脸就变脸。昨天两人谈的好好的。她用一副《杨妃出浴图》,换了她那两块手表外加手机,然后要秦牧再给她找三样华国商品,可以摆在庵堂。 白鹤庵要待客,要稀奇玩意,这幅《杨妃出浴图》本来就是贾红线要交给庵里面的。只是这个不是她买的,而是偷的。到时候用偷来的画换庵里面的真金白银。 贾红线一点不觉得愧疚。一群淫尼,她们的钱不要白不要。 现在不需要秦牧拿来稀奇玩意了。这样的男人留不得。既然这件事骗了自己,那么别的事呢?他说不报官就不报官吗? 贾红线不信了! 秦牧要是知道只因为解锁这么一件事,自己就要被砍死,简直真是太冤枉了。 他只是想给贾红线一个全新的手机而已。又不是不给她。 “慢着!”秦牧连忙摆手说道:“红线,你说我骗你,我哪里骗你了?” “为什么表哥就能打开手机,奴家就不行?这还不是骗奴?” “不是不是,肯定不是。”秦牧思索着借口:“我能打开是因为这个手机它是很个人的东西。你知道吧。个人,很隐私的。” “隐私?” “对对对。”秦牧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理由:“手机这种东西,在我们那里,是每人都要用的,就好像衣服一样,人人都要穿。” “那有什么隐私?难道穿了衣服不是给人看的吗?” “这个吗,手机只是好像衣服,可是它不是衣服。”秦牧觉得女人太聪明真不是好事:“它记录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东西不方便被别人看到。如果自己手机丢了,被别人捡到就能打开,那岂不是很不好吗?” “表哥,这样说倒是也有点道理。” “对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手机才会有锁。这个手机的锁,只能我自己打开,别人打不开它。” 听了秦牧一番解释,贾红线面色本来已经柔和下来,可现在又泛起了不怀好意的冷笑:“这么说来,表哥,你就没想着真正的给奴家这个手机吧?” 其实秦牧心里真的是这样想的。这一部手机他真不能给贾红线。事后给她一百部都行,但是这一部不可以。 可是逼到现在这地步,秦牧没了办法:“怎么会,我是诚心实意的给你。只是我遇到一件特别大的事情,让我心思不定,所以一时忘了。现在我就给你开锁。” 说不得也得给她录入指纹了。 秦牧拿过手机,说道:“我先得做一番处理,就可以把锁给你啦。” 说着,他飞快的把阅读APP给删除了。 删文件太慢,怕贾红线起疑心,删了APP,一个动作就够。没了阅读软件,她也看不到文件。 贾红线不错眼珠的看着秦牧的操作。可是这些已经完全超越了她的理解范围,不论秦牧干什么,她都只能干瞪眼。 “好了,来,你要用哪个手指解锁?” “原来是用手指的吗?”贾红线非常吃惊。她看着秦牧随便拿手一滑屏幕就亮了,没想到这手指就是锁!太不可思议了。 “好吧,都给你用上。”秦牧为了挽救自己的信誉,干脆多给她弄几个手指。 “来,这样按一下,再抬起来,再按一下。” 秦牧握住贾红线的手,一下一下的操纵着。 不知不觉中,贾红线满腔的怒火消失无踪,渐渐的升起一缕情愫。 人生第一次,一个男人握住自己的手。而自己非但没有半点愤怒反感,反倒有一丝丝甜蜜。 “好了,左手右手都能开锁啦,你试试。” 贾红线接过手机,学着秦牧的样子,把手放了上去,果然屏幕点亮了。 再点开相册,正是自己和秦牧的合影。 自己笑语盈盈,表哥也那么好看。只是秦牧衣服破裂,半身**,看起来有点滑稽。 贾红线来回操作几次,次次都成功了。这才放下心来。 “那么说,表哥,这手机也是咱俩的隐私了?” “那是啊,让别人看到这样照片怎么成。” “表哥你放心,手机在奴手里,是万万丢不掉的。放在你手里,却是不保险。” “……”秦牧心说,你说的太有道理了。要不我的手机怎么都成了你的呢。 “不过,表哥匆匆过来,却是为了……”贾红线现在才想起来问秦牧干嘛来的。不是早晨才走吗,肯定不是为了给自己解锁才回来的。这点她还是很清楚的。 “红线,我找你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秦牧当然有事,没事他早跑回后世把古画变现去了。 “表哥你说。”见秦牧神色郑重,贾红线也收起了笑脸,认真的等着秦牧讲话。 “怎么说呢。”秦牧不知道如何开口了。他找贾红线是因为贾红线是小偷。他要救王泰,总不能跑到开封府找官老爷说我来自未来,你给老子放人。那样除了自己也被关起来没第二个结果。 他要找民间的力量。说白了就是找鸡鸣狗盗之徒。刚巧,他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就是贾红线。 可是要直说,我找小偷,你就是小偷,所以我来找你了。那不用问,肯定被一脚踹出去。 “是这么个事。”秦牧也不隐瞒,就把自己送刀子给王泰,王泰又用刀子打赌,然后输掉刀子,到现在大闹王府,又入了监狱,前前后后讲个明白。 贾红线就是打赌的当事人,所以她一点不陌生。她早问明白秦牧的一切,知道那个刀子是秦牧送的,只是今天她还没出门,所以不知道汴梁城发生这么大的事。 “那表哥你找奴?”贾红线有点不明白秦牧的意思。王泰进王府不管是抢刀子还是杀人,最终进了监狱,那是自己技不如人。 做贼能偷吃,就别怕挨打。贾红线自问如果是自己落到这步田地,绝不会埋怨任何人。一切事情自有因果——在白鹤庵没白长大,至少知道因果了。 秦牧来到大宋没多久,还送了这么好的刀子给王泰,这个王泰不懂得珍惜,竟然用来打赌。然后丢了刀还不认输,竟然想去三槐王公府邸抢回来。 一个如此不明智的人,还能怎么样呢?送了命就送了,也是应该。可是看表哥的意思,他想要救王泰。 不行,绝不能让表哥有这样的妄想。 开封府是什么地方?表哥这样白白净净的一个人,自己一个女子都能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难道想劫狱不成? “表哥,奴不同意!”贾红线坚决的说道。 秦牧一脸郁闷。我说什么了你就不同意。我明明什么都还没说呢。 ------------ 第十章 杨妃出浴图 回到吴家庄,秦牧一头扎进了卫生间。 这卫生间从竣工以来他还没用过。不过他肯定不是第一个使用者,任潇潇早就拔了头筹。 卫生间又不是手机这样的高科技,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用。 通体洁白的房间,见所未见的洗漱台,马桶,花洒,水龙头。 任潇潇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泡在这里。 现在她已经不怎么用时辰,改二十四小时制了。 干净,极端的干净。 任潇潇想不通为什么最脏的地方,会被秦牧变成最干净的地方。 这个卫生间,也就是大宋的茅厕,不但一点异味没有,还那么的香喷喷。 那是,秦牧还带了好几瓶各种浴液。洗头的护法的,任潇潇不知道用了多少,自然卫生间里面喷喷香了。 而且关键在于水封。马桶的水封隔绝了异味,各个下水口也是翻盖水封,不反味。 每天起床,任潇潇都要先到卫生间折腾半天。让小桃烧热热的一汽油桶水,自己美美的冲个澡。 这个可比木桶泡澡舒服多了。 木桶的水要不断添加不说,用久了木桶还散发怪味。 花洒就好多了,热了就扭那边一点,冷了就扭这边一点。总能调整到让自己非常舒服的温度——对,温度这个词她也知道了。 还有洗发水。 洗发水她用过,只是后来被偷走了。 现在不但又有了洗发水,还有护发的。 洗发水已经让她满足的不得了,护发素用过之后,让任潇潇的长发更加有光泽。 关键是,这里有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可是不同于大宋的铜镜。 大宋的镜子,也就是看着里面是个人,要说眉眼高低,那看起来就费劲了。最好的石家铜镜,照人还不如河里的倒影清楚。 可是这面镜子太好了。任潇潇从来没这样清楚的看到过自己。 这是自己吗?怎么这么俊呢? 尤其是每次淋浴之后,任潇潇总要对着镜子好奇又害羞的看了又看。 镜子里面的自己,多白呀。 就为了这面镜子,她也每天来十几次卫生间。 任潇潇很好奇,为什么秦大哥会把这么一面镜子放在卫生间里面,莫非他喜欢看自己?若不是镜子固定在墙上,她都想搬到自己的闺房。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一切,简直是美好的超乎她想象。 华国真是个好地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去玩玩呢? 任潇潇现在感觉秦牧生活的地方,要比汴梁城还要好许多。她再不敢把秦牧当乡下人看待了。甚至还偷偷学秦牧的口音。 《探清水河》这首歌,还是用普通话唱比较好。不信可以想象一下,东京汴梁就是现在河南开封,汴梁口音约等于后世河南口音。 用河南话唱一出《探清水河》什么感觉。“打死你个龟孙……”岳云鹏即视感。 秦牧回来时候还好,卫生间没有被占用。 他飞快的冲了个澡。让自己冷静冷静。 好说歹说,总算让贾红线听了自己的话,也算有个开头。可是剩下的事情更难办。 难办也得办。 他洗完澡,回到自己的房间。也就是任潇潇曾经的婚房,现在彻底归他了。 房间一角堆着一堆箱子,是修卫生间的剩余物资。 秦牧走过去,找出了一锭黄金。 真是好大的一锭黄金。这是按照他的要求,任员外特意做出来的。四十公斤的一个黄金哑铃。只有这个样子才好一只手握住。 秦牧一手握住黄金,一手攥着《杨妃出浴图》,念出了八字经。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现,秦牧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二代,你回来啦!” 黄金沙一脸震惊和期待,当头给他一个拥抱。 秦牧就知道这小子不会离开。有这稀奇事,他怎么能走得了。 只是现在秦牧有点尴尬,毕竟他还赤身裸体呢。 这个穿越恶习真是太讨厌了。 秦牧连忙推开黄金沙。 “这个给你。”说着把金子和画都塞给黄金沙。自己转身先找衣服穿上。 “好大一块金子。”黄金沙根本拿不住。 四十公斤的哑铃,也很沉呢! 他赶紧把金哑铃放到地上——黄金再好,也不过是钱而已,钱对黄金沙来说就是纸。 黄金沙双眼放光的盯着这幅画。 文物呀!文物就在自己手上。虽然他是完全没概念,可是这玩意是秦牧从大宋亲手带回来的。那完全不是一样的感觉。 似乎这幅画和自己都有了感情一般。 “这谁的画啊?” “唐代周昉的画,杨妃出浴图。” “唐朝的画!好家伙。杨贵妃出浴。我得好好看看。”黄金沙把秦牧的床上被褥都扔到一旁,整理出一片空间,把画小心翼翼的展开。 “杨贵妃呀!原来长这个样子吗?”黄金沙还挺讲究,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准备好一副白手套,戴在手上仔细的研究着。 “啥样,我看看。”秦牧一直都没打开过,现在也是第一次看。 “就这样。”黄金沙也没什么词。怎么说呢,他们都不是玩古董的,更对书画没兴趣,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 秦牧看了两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反正是古画不假。 他捡起自己手机,看看这几天的消息。没什么重要的。再看看时间,下午三点。 “金子,穆千柔现在怎么样?”秦牧最关心的是这个同学的病。 “没问题,我每天都给医院打电话,你这才走两天能有什么变化?还那样。放心吧。” 秦牧这才略略踏实。不管怎么说,二十一世纪才是他生活的地方。这里有他关心的人,有他的朋友,有他成长的痕迹。 可是大宋呢?自己离开了大宋,那个大宋就停摆了。 只要自己不回去,他们就会永远停留在那一个瞬间。 王泰也不会死。但是会不死不活,满身伤痕的存在。 这样的世界,还是世界吗? 秦牧摇摇头,收回蹦跳的想法。先解决眼前事情要紧。 “金子,你看现在约琼姐出来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我还着急呢。不过你先给我看看大宋风情啊。”黄金沙也着急。他还想看看活的李师师呢。 “嘿嘿,手机也没了。”秦牧不好意思的一笑。 “什么,手机也丢了?”黄金沙吃惊不小。兄弟你这是去的大宋还是贼窝啊,怎么去一次丢一次东西呢。 “路上说吧,先约琼姐。” 老地方,同样的三个人,不同的是眼前的东西。 董玉琼这次戴着手套,一边看着《杨妃出浴图》,一边看着秦牧。 这人什么来头? 那个木盘就说不清道不明,让董玉琼都有点怀疑自己水平了。 说是现代产品吧,却又能感觉到古意。可是说是古董,却真的没有年代感。 难道自己的技术水平跌到这样程度吗? 眼前这个《杨妃出浴图》也太让董玉琼惊讶了。 周昉,是唐朝著名画家。他的名气直追吴道子。书画界历史上,绝对有他的一席之地。只是他传到现在的作品不多,一副《簪花仕女图》,收藏在辽宁省博物馆,一副《调琴啜茗图》,被美国纳尔逊美术馆收藏。 董玉琼看过这两幅画真迹。 以她的眼力,看得出这幅《杨妃出浴图》就是周昉的亲笔,而且这幅画虽然没有流传下来,可是后世各种史籍都有提及过。 这一幅画,和流传到现在的那两幅不同。 不论《簪花仕女图》还是《调琴啜茗图》,都描写的是唐朝贵妇的户外生活。 而这一幅画,却是室内的场景。 贵妃出浴。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白居易《长恨歌》这样描写杨玉环。 可是白居易出生时候,杨玉环已经故去了。 白居易是公元772年生。 杨玉环是是公元756年卒。 白居易是凭着想象在写杨贵妃。 周昉就不同了。他本人虽然没有确凿的史料记载出生年月,可是他哥哥周皓跟着跟着唐朝名将哥舒翰西征吐蕃,是在天宝八年,也就是公元749年。这个时候周昉据推测应该二十来岁。 可见周昉和杨玉环是同一代人。他非常可能是亲眼见过杨玉环本人的。 这一副《杨妃出浴图》,如果真是周昉真迹,那么可以说是考古界一个重大新闻。 虽然东西方画作风格不同。东方重神韵,西方重写实,可是周昉如果见过杨贵妃,那么这幅画作里面的贵妃,怎么也有八九分杨玉环真实的样子。 这都不能用新闻来评价,这应该说是重大发现。 这么一个重大的发现,就随随便便摆在餐桌上,董玉琼简直觉得荒谬。 眼前这俩家伙完全不理解这幅作品的意义,尤其秦牧那个样子,眼里晃动的都是钞票。 董玉琼很生气。她爱文物,不是爱文物的价格,仅仅是发自内心的喜欢那种历史。 从一件一件的古物身上,她仿佛能穿越时空,和古人神交。 这种感觉,秦牧之流怎么能理解。她觉得和对方谈艺术,简直是对驴弹琴。都不能称为牛。牛至少还憨厚,秦牧看起来哪有牛的老实,完全就是个驴子。 只不过唐朝到现在一千多年了。今天之前这幅画都没有现世,秦牧又是从哪里搞到的呢。 她知道这东西肯定不是黄金沙弄来的。黄金沙就没有这个基因。 可是秦牧一看就是文物界的门外汉,完全就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他哪里来的渠道?就算是去盗墓,那也会有消息在文物圈流传。自己可是一点没听到呀。 董玉琼相信自己的眼光。这幅画百分百是真迹。虽然还需要后续技术手段检测,可是仪器的测量并不是唯一标准,只能是参考。 比起仪器,她更相信自己。 “金子,二代。”董玉琼斟酌着语言说道:“这幅画,我看是真迹。” 秦牧和黄金沙对视一眼,大喜。 “不过你们也别高兴太早。”董玉琼随后给他们泼了一壶冷水:“我就直说了。二代,你是要把画卖了吧?” 秦牧点点头。当然啊,费了老大劲,差点把命都丢在贾红线手上才得来的东西,不换钱难道挂起来供着吗?他还没这个实力。 古董,有钱人的玩具。他和有钱俩字根本不沾边。 “卖画不是你想得那么容易。这幅画算是出土文物,你要光明正大的拍卖,首先得问问国家同意不同意。” 秦牧明白了。卖不掉。至少没法拿出来卖。 黄金沙立刻嬉皮笑脸的说道:“琼姐,瞧您说的,国家那么忙,咱这点小事情,就不要麻烦**了。” “好,那么私下卖的话,老实说,这幅画我没法估价。” 中国历史上的英才太多。画圣吴道子,公认的不世出天才,可是他所有画作没有一本真迹存世,流传下来的都是摹本。就这个也是宝贝,是天价。 《送子天王图》就是一件摹本,现收藏在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 这样的作品如果出现在拍卖行,以亿起拍绝对少说了。 周昉是比肩吴道子的人物,他的作品,还不是摹本是真迹,而且是杨贵妃的写真,这价值简直没法估计。 不过书画界有许多黑幕,却是秦牧这样的外行不懂的。 “二代,这幅画价格很高,几千万打不住,姐姐还是少说了。不过呢,你想一下卖出这个价格不可能。” 董玉琼给秦牧普及了一下行内潜规则。 说白了就是炒。这幅画就算真有这么高价值,可是书画不是明码标价的东西,你说多少就多少。这个东西先小拍一次,比如一千来万,然后买家都是自己人,过一阵再拍,要来回几次炒到最高价。 这周期可不短。有时候要几年。 因为这幅画并不是已经在市面流传,得到世人肯定的作品。 比如《蒙娜丽莎》,什么时候拍都是高价。因为他的价值已经被肯定了。 秦牧这一幅画不同。新出现的,并不被世人认可。 买文物的未必都是爱好者,投资的人占了大多数。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生意而已。现在有了这么一幅画,自然要榨取最高利润。这需要操作需要时间。 秦牧最缺的就是时间。 他总共没几年好活了,哪能等得起。 “琼姐,不管价格多少,我只要快,最好今天就卖掉。” “二代,你真这么着急用钱?”董玉琼有点诧异,今天就卖掉亏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很可能几千万都没了。 秦牧点点头。他是要用钱。 董玉琼又看了看黄金沙。 她知道黄金沙家里很有钱,如果秦牧开口,看他俩关系这么铁,黄金沙一定会借给朋友的。 黄金沙耸耸肩膀,没有说话。 秦牧的性格他早了解,如果为了钱和自己开口,那就不是秦牧了。这也是黄金沙欣赏秦牧的原因。 别人和自己接近,百分百为了钱。只有秦牧从来没这个想法,真当自己好朋友。 连穿越这么秘密的事情都告诉自己了,这朋友还有的说吗。 秦牧需要钱,他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而且黄金沙现在一点不担心秦牧没钱,自己守着一个大宋朝,还缺钱? 黄金沙觉得董玉琼完全看错了。他们俩人中,现在黄金沙才是那个穷光蛋。 “二代,那这么着你看行吗。”董玉琼咬咬牙,说道:“我最多能凑一千万,现金,这画我要了。坦白说,这是姐姐占了你大便宜。” 董玉琼家里有权有势,却不是那么有钱。 她是实在喜欢这幅画。而且这幅画价值远远高于一千万,她买回去,也没亏待家里,实际还大赚一笔。 “好的,琼姐,这画归你了。”秦牧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一千万,加上黄金换一千四百万,够自己干点事情了。 ------------ 第十一章 拖下水 董玉琼拿了《杨妃出浴图》离开,回家去筹钱。秦牧和黄金沙也离开酒店,开车去医院看同学。 他们到了医院才知道穆千柔已经办了出院手续走了。 秦牧手机滴滴响了两声,是一条消息,穆千柔发来的。 “秦牧,谢谢你,钱算我借的,会尽快还你。最近我很忙,回头再见。” 黄金沙凑过头来看看说道:“小穆还是那脾气。” 秦牧知道,她是暂时不会见自己了。她这样独立的一个人,不喜欢接受任何施舍。虽然面对现实被逼无奈的认下这一次,可是她却不想在这样情况下和自己见面。 秦牧收起手机。把一段思绪也同时收了起来。 还有很多事情等着自己去干呢。 在去见董玉琼的路上,秦牧已经大概和黄金沙讲过这几天的事情。把黄金沙听得目瞪口呆。 大宋真美好,还有这样的女强盗。可恨怎么不是自己穿过去呢。 当时时间短,秦牧没有说完,现在俩人忙完正事,有的是时间,秦牧正好要和黄金沙商量一件事。 还是来到上次的古风酒店,秦牧一边喝着冰镇啤酒,一边把王泰的事情详细讲了一遍。 “金子,我得去救他。” “什么?你要去劫狱?”黄金沙瞬间就明白了。哥们要去玩命。 “嗯,我要去劫狱。”除了劫狱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听任英说起过,王泰一条命丢了七八成,活不过几天了。 不说骨折这样的伤势,只一个伤口感染就肯定要了王泰的命。 在没有抗生素之前,伤口感染几乎是必死无疑。 要不怎么抗日战争时候地下党为了一支盘尼西林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呢。 “可是大宋真的不是电脑游戏。二代,你是人不是神,你这样的,怎么去跟那帮牲口对着干。”黄金沙通过秦牧的讲述,知道大宋那个地界,能打的人很多。 一个贾红线就把秦牧治的死死的。 要知道秦牧在他们这一届同学里面,还算是能打的呢。至少秦牧能打两个自己。 “我不能这样去,我需要出国,去俄罗斯。” “干嘛?” “特训。你帮我联系渠道,不怕花钱。” 秦牧想好了。他这样赤手空拳回去肯定不行。但是自己依托二十一世纪,如果连农业时代的监狱都搞不定,那自己也别穿越了。太丢人。 俄罗斯是好地方,枪支弹药肯定搞的来,而且关键还有各种训练营。 黄金沙皱着眉头想了又想。他知道秦牧性格倔强,既然决定做了,就不会听自己劝告放手。 而且自己也没法劝告。秦牧回到宋朝,黄金沙也跟不过去。在宋朝秦牧还不是想干嘛干嘛。与其让他没有装备的硬干,还不如在二十一世纪准备好。 好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用到这个人情了。 秦牧一千万卖画给董玉琼,是一个天大的人情。这个人情董玉琼认。黄金沙本想着留到以后,关键时候用用这个人情,可是现在秦牧就要去大宋朝劫狱,那只好现在就用了。 “等着,我联系琼姐。” 黄金沙马上就给董玉琼打电话。 董玉琼很奇怪。 黄金沙的这个朋友是不是疯了。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周昉真迹不说,现在还要出国参加特训。 这个特训不是别的,是军方特训。按黄金沙话里的意思,最好还能买武器装备。 他要干嘛啊?不过是盗墓而已,用得着武器装备吗?难道还要跟僵尸干一仗不成?再说国内怎么可能让你带着武器装备到处跑。 董玉琼完全莫名其妙。可是看在这幅画的面子上,她还不得不想办法。 毕竟黄金沙赌咒发誓,秦牧绝不会带一颗子弹回国。他只是玩的大,玩的野,想去中东参加雇佣兵,玩真人战争。 真是疯子啊。刚有点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董玉琼无奈的摇摇头。 只要不是在国内搞事就行。国外,随便。 反正他也带不回国内任何武器,这个人情就卖了吧。 董玉琼家里长辈都在军队服役,背景深厚。安排一个人出国到军事训练营培训,并不是难事。两国军方交流很多。 可是正常的交流和私下安排,性质完全不同。这事如果她和长辈提起来,自然不会被答应。 董玉琼也没找长辈,就找她哥哥,董玉山。 董玉山目前军衔不高,却在有实权的位置上,办这点事不在话下。 有钱能使鬼推磨。三天时间不到,秦牧和黄金沙,再加上那个祖传穿越柜,就来到了西伯利亚。 在这里,秦牧接受了五十天的魔鬼训练。生生的掉了十斤肉,然后练出一身真正的战场技术。 从无人机操作到**架设,从杀人到救人。 把一个二十一世纪普通小青年,锻炼成一部杀人机器。 虽然是新鲜出炉,还没真正开过荤,可是已经和之前的秦牧完全不同了。 黄金沙也跟着凑热闹。虽然没坚持几天,至少也啥都明白点。 这样的训练营只是为了钱,有钱就能来学,教的也是真东西,而且还提供武器装备,只要你想要的,没有他不卖的。 可是你得有钱。 秦牧满打满算有两千四百多万,转眼间花出去多一半。 钱不禁花呀。 终于,一切都准备妥当,秦牧看了看镜子里面的自己,脸明显黑了,身材也瘦了一圈,可是整个人变得棱角分明,似乎一颗出膛的子弹。 “金子,这次回去,我一定把清明上河图给你带回来。” “二代。”黄金沙哭了,他知道秦牧这次回去就要劫狱,虽然准备了各种现代化设备武器,可是毕竟好朋友是一个人在另一个时空,真出了事,也是一个死。他知道那七天之内秦牧回不来,而且离开吴家庄他也回不来。 “先别哭。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穿过去呢。等我过去你再哭。” 秦牧宽慰着好朋友。 能不能在西伯利亚穿越,秦牧也不清楚。但是他总得试试。 满柜子的枪支弹药设备,国内肯定搞不到,所以他不得不把柜子带出国。 秦牧觉得自己穿越的关键是这个柜子,在柜子身边,随时可以到大宋。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连着那一柜子的装备。 只有一套军队的作训服留在黄金沙面前地上。 “二代,你别死。兄弟等你回来!” 大宋,汴梁城。 贾红线万般不情愿的去帮秦牧办事。 如果是别的还好说,可是让手下去探听开封府大牢的情况,这也太过分了。 民不与官斗,她是贼,可不是反贼。 她又不想杀贪官,也不想当女皇,只是看那些有钱的坏男人不顺眼,时不时偷他们点东西,给他们点教训,自己心里舒畅就好。 王泰死了就死了,和表哥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表哥让他去送死。 表哥这样的好人,好心的送他一把刀,他自己保不住,还作死,那就去死呗,莫得连累表哥。 可是秦牧要去救人,贾红线不得不听。 谁让她有点喜欢上表哥了呢。 就是表哥这点愚蠢的义气,也让贾红线很是喜欢。在别人身上,这就是愚蠢,可是放表哥身上,就是美德。 喜欢一个人果然什么都是好的。 纵然再不情愿,贾红线还是按照秦牧吩咐,把王泰的情况打听个大概出来。 大宋又不是后世,监狱有严格的制度,而且王泰也不是什么名人,说白了就是一不知死活的鬼,搞到三槐王公的门上,那不是找死吗。 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然没有任何保密的必要。贾红线手下没费什么力气就把情况摸清楚了。 因为秦牧离开后,这个大宋就停摆,所以秦牧在后世几十天,这里还一分钟没前进。 在任潇潇等人看来,秦牧就是在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进屋待了一会就出来了,期间白光闪了闪,显然又有好东西了。 不过这次秦牧没时间搭理她,急匆匆的上了任家货船,赶回了汴梁。 他把所有装备藏在两个箱子里面,上面用水果遮掩,外面看起来,就是两个正常的水果箱子。 到了汴梁,他立刻雇车拉着箱子来到贾红线门口。 贾红线没想到表哥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才一天都没过去,早上走快天黑就回。莫非表哥是舍不得我吗? 看看,才一会时间不见,表哥黑了,也瘦了。 贾红线怪心疼的,连忙生火做饭。 外面吃当然方便,可是哪有在自己家里温馨呢?和表哥一起吃饭,让表哥好好看看自己的手艺。 奴可不只是会杀人放火偷东西,女人的本事,自己一样厉害。 秦牧把两个箱子弄到贾红线的闺房,一边等着贾红线做饭,一边静静的想着事情。 大宋朝,我秦牧又回来了。 这次,我留给你的会是什么? 你又能给我什么呢? “表哥,开饭啦。”贾红线摆好了碗筷,开心的招呼他。 抱歉,红线。这次要把你拖下水了。 往后余生,不论如何,我绝不丢下你。 秦牧暗自发誓。 ------------ 第十二章 夜色下的汴梁 汴梁的夜晚很美,贾红线已经不知多少次的体验过,原本以为不会再为京城的夜色惊叹,可是今晚,秦牧再一次颠覆了她的世界观——虽然她还不知道什么是世界观。 可是眼里的一切,还是自己熟悉的汴梁吗? 这是皇宫吗?这是汴河吧。这里是马行街,看夜市上多热闹。 虽然眼前的一切只是黑白两色,可是从天上看京城,这是大宋开天辟地头一遭。 二十一世纪的无人机搭载微型合成孔径雷达,来到千年前的时空,默默的一遍一遍扫描着。 贾红线呆呆的依偎在秦牧身边,一动也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出,一双杏眼瞪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面正是汴梁城的地图,正一点一滴的绘制出来。 表哥到底是什么人啊! 之前贾红线看到表哥运来了满满两个大箱子,真是喜欢的不得了。 她的感觉是,华国的商品都那么小巧玲珑的,这两大箱子得装多少好东西啊。 她忍不住就想去看,却被秦牧拦住了。 难得的她没有发脾气。虽然这里是自己的家,自己才是主人,可是现在的秦牧,出去一天,瘦了一圈,黑了好多,身上多了一种让贾红线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不再那么由她任意揉搓了。 她就听话的没有动。女人敏锐的直觉,能让她知道自己怎么做才是最好。 秦牧当然不能让她动,这两箱子里面除了设备就是武器弹药,哪敢让贾红线随便碰。 当秦牧一件一件的取出箱子里面的宝贝时候,贾红线完全懵了。 也不是手表,也不是手机,乱七八糟说不清道不明,这都是什么呢? 看到无人机在夜色中飞上了天空,贾红线吃惊的差点软倒。若不是被秦牧一把搂在怀里,她真要吓的跑回屋里了。 太吓人了,这么个铁旮瘩怎么就飞上天了。难道华国的鸟都是铁的不成?可是翅膀也和大宋的喜鹊不一样呀。怎么不是一边一个,而是长在脑袋上面,好像几根大辫子。 大辫子转呀转的,铁鸟就飞起来了。 她有点失去了行动能力,只能依偎在秦牧身上。看着表哥一通忙碌。 这个大大的黑盒子好像大号的手机,可是却不是手机。 表哥一下就把黑盒子掰开两半。 贾红线还以为要弄坏了,却不成想黑盒子也亮了起来,然后表哥在黑盒子上面敲呀敲呀,按着那一个一个的小方块,结果突然汴梁城就出现在自己眼前。 无人机传回来的信号非常稳定。在大宋朝,没有任何电磁干扰,这款最新军用垂直起降无人侦察机,工作状态十分完美。 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这些都是秦牧在俄罗斯训练营购买的,可是他们的货却是从中国进口的军品,这让不懂俄语的他非常满意。 “哪里是开封府?”秦牧操纵着无人机在汴梁的上空飞行。这款无人机声音很小,在几百米高空飞行,下面的人听不到一点声音。任何人都无法想到,自己的头顶上,有一双,不对,是两双眼镜好像神仙一样在看着他们。 俯视苍生!贾红线就是这个感觉。 表哥怕不是和神仙一样吧。是不是他也能飞呢? 半小时过后,震撼渐渐平息,贾红线已经能大概看明白屏幕上的内容了。 “再向下面一些。” “好,是这里吗?”无人机迅速的移动位置。 “就是这里。看,这是大门,这是二进,这个是仪门,这是大堂。”贾红线指着屏幕说道。有了玩手机丰富的经验,她对于电脑屏幕倒是不再畏惧。 “牢房在哪?” “在这里。” 秦牧迅速定位到牢房,拉大图像。 贾红线又吃了一惊。这图片还能变大。好神奇。 牢房布局简单,就是一个长方块。大门进去,左右和底部都是一排房间,王泰就关押在这里。 秦牧需要确定王泰具体在哪个监牢里面。这也是他必须拉贾红线进来的一个原因。 靠他自己,怎么打探的出来,即使打探出来也晚八辈子了。 “甲字三号房。”贾红线对后世的地图还不能一下子熟悉,尤其是天空视角。她仔细的分辨了好久,才指着左手一间说道:“应该就是这里。” “这里,好。”秦牧在地图上标注了地点,然后输入一串命令。 屏幕开始变化。以王泰牢房为中心,出现了各种颜色粗浅不一的线条,线条上还有各色大小的点。 这是各种可能进入的路径。 有陆路,有水路。没有空中路径——这个选项被秦牧禁止了。他不可能带一架能载人的直升机过来,柜子里面实在放不下。 陆路有墙壁阻隔的地方,会有一个点,标注着:“爆破,可能当量:xxx。”提示使用者在这里放多少**。 水路上的点标注着:“水运,宽度:xxx。”提示使用者最大能通过的船只。 贾红线看的都要疯了。 她是识字的,自然看得懂屏幕上各种提示。虽然很多意思她不能不理解,可是她能感受到这个小盒子的神奇。 怕不是有个人在里面吧。 这个和贾红线对手机的理解又完全不同。秦牧只教给了她拍照和自拍,别的功能都没教她,她自然不知道,实际她的手机一样很神奇。 无人机在开封府大牢上空一遍一遍的盘旋,不断丰富着细节。 秦牧皱着眉头思索。 贾红线一动不动的蜷缩在秦牧臂弯里面,感受着神秘且强大的男人气息。 她再没有了那种可以轻易掌握表哥的感觉,反倒觉得自己就好像软绵绵的小羊羔,在表哥庞大的力量面前,没有一点反抗的心思。 “好,就这样。”秦牧思考已定,准备收回无人机。 “不要,”贾红线突然拉扯住秦牧的手,不让他合上笔记本:“表哥,给奴看看大相国寺吧。” “看那个干嘛?”秦牧有点莫名其妙,大半夜的看寺庙?这又不是开封府监狱,白天看不好吗?可是贾红线是自己的伙伴,她的要求如果不是太离谱,秦牧都会满足的。 “你来操作。”秦牧必须让贾红线学会使用他带来的设备。正好让她试试。 “奴来吗?好呀。” 贾红线顿时兴奋起来。这个太好玩了。 她按照秦牧的教授,操纵无人机向着大相国寺飞过去。 这是山门,这是钟楼,鼓楼,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前面这棵千年柏树是贾红线的目标。 汴梁城的怀春少女哪个没有在这里求过姻缘呢。 贾红线如今在百米高空,对着姻缘树轻轻的念叨着:“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如来佛祖,观音菩萨,满天神佛,诸位天王,保佑奴贾红线今生今世能和秦牧郎君,白头偕老,一生不负。若是心愿得偿,奴必给诸位重塑金身,广开道场。” 她嘀嘀咕咕说了半天,秦牧一个字也没听清楚。 秦牧想着,也许是她干这行的一些怪癖吧。行动前总得念叨点什么。 贾红线求缘完毕,全身都轻松了。 那一丝情愫终于不在朦胧,而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切切实实的落在了秦牧身上。 自此以后,刀山火海,生死与共。 她很清楚秦牧要干什么。本来贾红线还想再劝劝表哥,可是今夜的一切已经彻底颠覆了她的世界。秦牧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是天上神仙一样的郎君。她贾红线何德何能,命里遇到这样的男人。 既然秦牧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那就是老天爷对她的赏赐。她一生寻找的是什么?不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吗。 既然自己的男人要去劫狱,那就一起去。哪管生还是死。只要和秦牧一起,贾红线无所畏惧。 大宋纵然再繁华,可不是后世。这个时代阶级分明,人和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贾红线尼姑不是尼姑,俗世不在俗世,还半黑半白的身份。哪样的男人才是她心中的良配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可是天上掉下来一个秦郎君。人不是人,神不是神,不在大宋又在大宋。 这样的人几乎和贾红线天生的般配。 贾红线只经过一天一夜,就彻底沦陷在对秦牧的感情中。 她现在已经二十三岁,在大宋朝,妥妥的老姑娘,剩女之王。感情一旦发作,就是老房子着火,没救了。 这时候就算秦牧让她一个人去杀皇帝,她也没半点犹豫。 可是秦牧完全不知道贾红线心思,他脑袋里面全是劫狱计划。 水路,旱路,怎么走,怎么组合,什么时间行动,遇到抵抗怎么办,得手后怎么撤离。 三四个计划,以及大量的细节在他脑袋里面翻来覆去的思量,哪想到身边的女魔头已经变成小绵羊了。 今夜的月亮好圆,只想让人犯罪。 可惜,秦牧想的犯罪,和贾红线想的犯罪,完全不是一个罪行。 白白辜负了这个花好月圆的晚上。 第二天,秦牧和贾红线出了城,向北十五里,有一座小院。孤零零戳在田地里。 这片土地是属于白鹤庵的,麦收过后,还没种上新的庄稼。这间院落平日里面没人,只是贾红线偶尔来看看庄稼,稍微在这里休息一下。 秦牧和贾红线说起,要找一处没人的地方,不能在城里,于是贾红线就带他来到这里。 这里没多少人,可是还是不能让秦牧满意。开封附近没有山,没有山的就没有真正僻静的地方。这院子就在大道边上,不时的有人经过。 贾红线付了车钱,打发走雇来的马车,来到院内。 进了屋,就见秦牧已经把箱子打开,各种古怪的玩意铺了慢慢的一床。 “来,红线,换衣服吧。” 贾红线俏脸腾的就红了。 莫非就在这里,就在现在,自己和秦郎就要洞房了! 可是奴还没准备好呀,而且还是大白天,不能等到晚上吗?表哥这样着急吗? 贾红线有些扭捏,却还是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靠近秦牧,低头羞涩的说道:“表哥,你给奴宽衣吧。” ------------ 第十三章 天生一对 任员外带着一块手表,一百只打火机,来到王府登门赔罪。 他不得不来。 他家的王教头意图刺杀王公后人,这简直是泼天大祸。 任员外恨不得杀了王泰。平日里这么稳重的一个人,怎么会办出这样没头脑的事。 他接到城里的报信,当时脑袋就大了。 这怎么说的,无缘无故,王泰是疯了不成?难不成他辞职不干就是为了这个? 还好任员外一把年纪,总算经历的多,很快平静了心情。他仔细回忆着有关王泰的一切,发现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王泰和王家有仇,甚至王泰都未必知道三槐王公。 那么不用问,一定是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显然就是自家闺女进京惹出来的祸。 他立刻来到吴家庄,把任潇潇好一顿审问,这才了解了前因后果。 这闺女,人才啊!什么事都藏着不说。非要把父母坑的家破人亡才罢休。 任员外好不容易才忍住冲动,没给任潇潇来俩巴掌。气哼哼的离开吴家大院,立刻来到京城。 这时候秦牧还没回吴家庄,也就错过了和任员外沟通的机会。 王樵满腔怒火。 汴梁城安稳了百多年,这里的达官贵人,高门大户,哪一个不是骄傲的如天上神仙,平日里极尽豪奢,和泥腿子完全活在两个世界。 就如高俅一般的暴发户,也是尽可能学习世家的生活做派。 高衙内在汴梁城尽管嚣张,可是在他王樵面前,还不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 这就是世家的风范,特质,气派。 可是这一切都被王泰的一刀毁掉了。 耻辱! 被一个泥腿子闯到了王府的内院,这成何体统! 王家高贵的做派,自此有了一个污点。还是他王樵带来的。 王樵悔不该当时听了高衙内的劝说,留了王泰一条小命。 高衙内提议,留着王泰的命,送交开封府审判,这样才能显得三槐王公仁义。 当时王樵正在气头上,完全没有想到其中的利害,竟然点头同意了。现在想起来,高衙内没安好心。 这是给他王家难堪啊。 本来一个泥腿子,杀了也就杀了。闯入王府就是死罪。可是现在进了开封府大牢,日后升堂问案,在诸多泥腿子面前,王泰要是把前因后果一一说出来,岂不是王家落个巧取豪夺的恶名。 虽然这刀子自己是赢来的,可是泥腿子们哪会在意这些。一群无知愚氓,只会看大户人家热闹。 他们一定会想着,王樵王公子抢人宝贝了。 真是小看了高衙内,竟然变着法子想看自己出丑。 哼!高衙内,你也小看了我王樵。 升堂审案,王泰这辈子别想了。 不过只处理了王泰,根本不足以平息王樵的怒气。 污点除了用人命洗刷,更需要金钱的弥补。韩城县任家,不知道够不够填饱自己的胃口。听说他家的果品生意做的不错吗。 任员外好像还有个手表,不知道是什么个东西。 王掌柜和王樵说起过任潇潇的手表,只是王掌柜的消息已经是伙计处得来,他自己都不知道手表的模样,再转述就更离谱了。 王樵只知道任家有手表这么个宝贝,被人放火偷走了。可谁说任家只有一只手表呢?这不刀子和手电,都是任家出来的吗。眼下的机会再好不过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归。 既然王府被因为自己蒙上污点,那么就由自己来把它变成亮点吧。 任员外苦苦等了一日,也没见到王樵。 可是王樵也没放他走,就软禁在府里。 先熬熬这老头再说。 任员外提心吊胆,饱受煎熬。 秦牧也受到了另类的煎熬。 “宽衣?”秦牧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红线,这个事,你不能自己办吗?我还是给你穿衣吧。” “可是不宽衣怎么穿衣呢?”贾红线靠在秦牧身上,低头羞涩的说道:“表哥,还是得先脱掉啊。要不奴给先给你宽衣吧。” 说着贾红线就开始动手给秦牧脱衣服。 她在白鹤庵生活那么久,虽然自己洁身自好,可是平日里见多了各色男女,自然知道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 自己都这个年纪了,早过了姑娘的岁数,表哥既然性急,那么这清白的身子,就给了他吧。 贾红线说做就做。这一身衣服本来就是她自己的,因为秦牧的衣服被她割烂了,才换给秦牧。脱起来更加快捷。 只剩下一条亵裤了,秦牧连忙抓住她的双手。 “这个别脱了。” “这个怎么能不脱呢?”贾红线脸色红的简直要滴血。 “没事,这个裤子不耽误事。” “穿着裤子,办那事,不耽误吗?”贾红线想不明白怎么穿着裤子办。 “你跟我学。”秦牧说着话,把从后世带来的作战服一件一件套在身上。 总不能一身长衫去做战术动作吧。 贾红线羞得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 原来表哥是要换衣服,不是要和自己白昼宣淫。 自己却是想差了。她有点害羞还有点失落。不过转眼就清醒过来。表哥是要干劫狱的大事,掉脑袋的事,现在哪有心情和自己亲热呢。 她看秦牧穿戴整齐,这一身衣服黑漆漆的,款式自己从未见过,知道是表哥从华国带来的。 眼见床上还有一套小一号的,肯定是自己的了。 贾红线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 她也不去隔壁房间,就这样大大方方在秦牧面前,将自己的衣裙一件一件的褪下。 秦牧眼珠蹬的老大。 这也太开放了吧。 自己这辈子,除了手机电脑上看过二次元女人的身体,还是人生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欣赏真正美女的身段。 贾红线只剩下抹胸和亵裤。洁白身体好像白色大理石雕塑一般,该鼓的鼓,该瘦的瘦。她又身材高挑,只比秦牧矮一个头,放在二十一世纪,是标准的女神。 “表哥,奴美吗?” “美。”秦牧咽了口唾沫,由衷的赞叹。 “表哥,奴的身体,从没有被男人看到过。”贾红线突然上前一步,搂住秦牧说道:“从今往后,奴的身子,只给表哥看。” 低低却坚决的声音,让秦牧一时失去了意识。 这是怎么了,自己要恋爱了吗?可是我们是要去劫狱啊,现在谈恋爱合适吗? 在大宋,秦牧见过的女子不多,任潇潇,小桃,吴小妹,姜月奴,贾红线。 他一直当这些人是游戏人物一般,直到王泰被打到半死入狱,他才和这个世界有了点血脉相连的感觉。 而那时刻开始,就是贾红线陪在自己身边。所以他对贾红线的感觉也是和别人不同。 贾红线也更符合他的审美。而且这女子特立独行的性格,让秦牧不由的有点心动。 唉,不管了。反正劫狱之后,她和自己也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既然分不开,也就无需矫情。 秦牧这一生还没恋爱过,贾红线无疑是一个很合适的姑娘。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时候。他任由贾红线搂住自己,低头在姑娘耳边说道:“红线,我都明白。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自己在大宋,只要不死,就是神。 贾红线全身一阵颤抖。 表哥答应了! 她一个姑娘家,虽然爱极了秦牧,可是时间这么短,不过两三天,自己就投怀送抱,她生怕秦牧看低了自己。说出那番话之后,贾红线只怕秦牧拒绝。如果表哥要是拒绝了自己,自己只能杀了他再自杀了。 可是秦牧一口答应下来。贾红线顿时被巨大的幸福包围住,突然间天旋地转,双腿失去了力气,瘫倒在秦牧怀里。 秦牧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只好搂着贾红线,一边轻轻抚慰一边小声说着:“红线,以后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干完这单买卖,会越来越好。” 他也不会说太多情话,只能宽泛的开解她的紧张。 贾红线在意的就是以后。这单下单都没有关系,就是跟着秦牧天天劫狱她也愿意。 “表哥,奴都听你的。”贾红线毕竟不是寻常女子,很快恢复了平静。 表哥要干的是掉脑袋的大事,自己不能拖后腿。眼下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秦牧本来就是要给贾红线穿作战服的。要不也不会叫贾红线过来脱衣服。他肯定贾红线不会穿后世的这套服装。 劫狱,肯定算是特种作战。 至少需要一个小队,很多事情一个人没法完成。 在大宋他找不到一个小队,只能找一个伙伴,一个搭档。这也是秦牧需要贾红线的重要原因。 他去劫狱,需要一个可以依托生死的搭档掩护支援。除了贾红线也没第二个人能办的到。 任英就不行,他为了家族,肯定不敢干劫狱的大事。而贾红线本来就是小偷,杀人放火都敢做,劫狱,也不过放大那么一点而已。 所以俩人天造地设的,就成了一对。 秦牧给贾红线穿好作战服,一身零碎都挂上之后,看着她更顺眼了。 这完全就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特战女神吗。 贾红线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自然开始感觉有点别扭,可是很快就适应了。 这套衣服比大宋的襦裙行动起来方便多了。而且自己和表哥穿的一模一样,谁都看得出来,自己和表哥才是真正的一对——那是当然,衣服都是统一款式。 大宋只有这两套。 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秦牧首先要教贾红线用枪。 长枪还是短枪呢?秦牧想了想决定先教她长枪。 毕竟近身搏斗起来,贾红线功夫高强,不用枪都很厉害了。自己对她的定位是狙击手,负责远距离狙杀危险人物,观察战场情况。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先让她学习狙击步枪。 国产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出现吧! ------------ 第十四章 行动代号:开封 开封府的大牢不同于御史台的诏狱。 苏轼因为乌台诗案,被皇帝扔进了诏狱,可是大宋的诏狱关的都是上品高官,而且大宋不杀文官,只杀武官,这些文官今天在诏狱,明天没准就官复原职,甚至爬的更高。 所以诏狱的狱卒对待诏狱里面的犯人,基本毕恭毕敬。谁敢不恭敬?改天眼前的囚犯发迹了,要自己生死岂不是一句话的事。而且这是个大概率事件。 开封府的狱卒就不同了。大牢里面全是泥腿子,最高不过芝麻绿豆大的官,等儿子接了狱卒的班,这官也未必放的出去,出去也做不大,所以开封府的狱卒整日价在犯人面前趾高气昂。 王泰双腿骨折,浑身皮开肉绽,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若是不得到及时的医治,离死也就不远。他没有成家,在汴梁城也没有朋友,唯一可说是熟人的,是任府一干人等,可这时候哪有人会来看他。 都被王樵打的一肚子气。若不是王泰连累,好端端的,王公子怎么会打上门来。没来骂他就不错了。 王泰也自知这些,既然落到这个地步,他也不去想太多,只是觉得对不起秦牧。 王泰此生,没有负过任何人,除了秦牧。 这身子是不行了。他是习武的人,对身体的感受更是深刻。即使活下去,也是废人一个。如今他一个人被关在单间里面,没有饭也没有水,快将近一天了。 望着铁窗外的天空,王泰无比怀念宝刀在手,天下我有那种曾经的感觉。 只可惜,便宜了屑小之辈。 若是自己不顾忌九转轩辕斩受损害,他自信两招之内拿下王樵。 可惜了。 看王樵那么不在意宝刀,王泰更是心痛。为宝刀心疼,也为对不起秦牧愧疚。 他已经忘记了饥渴,意识也在逐渐失去。 这时候,牢门突然打开。一个狱卒走了进来。没有一贯的趾高气昂,反倒老老实实的对着王泰说话。 “王教头,任员外赏你的饭。” 说着放下手上的托盘,里面是一碗上好的米饭,和三样肉菜,一壶酒。 王泰没有想到任员外还惦记着自己。他这次可是连累了任员外一家了。 身体本来已经麻木,可是酒肉的香气勾起了他的本能反应。 王泰双手还能动,于是端起碗筷,很快的吃个干净。 酒菜都不错。似乎是汴梁城里酒楼的手艺。 狱卒看他吃完,一句话也没说,收拾起碗筷出了门,上了锁。 对面房里的一干囚犯看的眼热,这么好吃的饭菜,怎么没自己的分儿呢。狱卒在时候他们不敢炸刺,现在全来了精神,各种脏话对着王泰就喷过来。 王泰毫不理会。只看着窗口。那是曾经自由的天空,如今只小小的一块了。 窗外,夜色开始慢慢爬上天空。 这一天给贾红线的震惊一波接一波。她都被震得麻木了。 当秦牧把***递到她手上时候,贾红线知道这是武器,不过她以为这就是华国的狼牙棒。毕竟这个枪不是枪棍不是棍的玩意,怎么砍人扎人呢?只能抡起来砸了。 她双手握着枪管就要举起试试手感,却被秦牧一把攥住。 这是***好不好,枪管很重要,您老别给掰弯了。 这是枪?枪头在哪?简直是一堆不规则的铁疙瘩。虽然看起来依然是亦如华国的商品那般精致,可是怎么伤人呢? 直到看见秦牧一枪打穿了几百米外的一株杨树,贾红线才彻底明白,华国的杀人武器多么的厉害。 她天生聪明,又喜欢武艺,自然对大宋的兵器有很深的了解。 可是正因为她非常了解大宋,才越发感到恐惧。 大宋最厉害的单兵作战武器是神臂弓。尽管大宋朝武备松弛多年,兵不像兵,将不像将,被大辽西夏吐蕃轮番欺负,可是就凭借神臂弓,大宋这么多年也没割地,只是赔款而已。 可见神臂弓的厉害。 但是神臂弓再厉害,在表哥的***面前,屁都不是。 神臂弓号称能射两百多步,她知道这只是号称,真到两百多步外,箭头也就没劲道了,射不穿敌人的盔甲。 神臂弓威力大,上箭时候自然更花力气。一个好的弓手,七八轮过后,再上箭就很勉强了。 可是表哥这把***不同。完全不需要消耗力气,只轻轻松松的勾一下手指,多远的人都得死,而且还能连续发射。一次打死好几个。 若说手表手机给贾红线带来的是全新的享受,那么***给她的,就是彻底的恐惧。 她根本想不到,这天下间的军队,有谁能挡得住表哥的军队——如果表哥拉起一只队伍,每人都配备***。 贾红线就在秦牧疯狂的**下,震惊着,接受着,熟悉着秦牧给她的一切。 总算她是真的很聪明,又被手机熏陶过一阵子,到了快关闭城门的时候,马马虎虎勉勉强强的都会用了。 汴梁是个不夜城不假,可是得分什么地方,开封府大牢显然不在此列。 这地方白天都没人来,别说晚上了。 贾红线按照秦牧的安排,带着全身装备爬到开封府大牢外百米处的一株大树。 这是一株老树,冠盖亭亭,藏在枝丫之间,完全不虞被外人看见。 而且大半夜的,也没人抬头看树上,难道抓鸟吗?抓鸟也没有半夜抓的。 这是这片区域的制高点。 秦牧填鸭似的给贾红线灌输了一肚子后世的特战原则。 贾红线明白自己的任务,就是观察和支援。 她小心的架好狙击步枪,试了试不会因为晃动而掉落,再把的射界清除干净。跟着自己选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趴下,把带夜视仪的望远镜举到眼前。 顿时,漆黑一片的开封府大牢鬼魅一般出现在自己眼前。 绿油油的世界,如果不是秦牧带着她使用过多次,她真有点不敢用这个玩意。 太诡异了,简直是阴曹地府的样子。 惨绿惨绿的。 牢房的正门紧闭着,门口有两个狱卒,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牢房的院落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走动。不过贾红线知道,开封府的大牢平日里面至少有十几个狱卒,只是现在天气还不是太热,他们可能没有出来乘凉。 一间房里有光亮透出。窗纸上不时有影子晃动。 想来是狱卒们扎堆赌博。 这太正常不过了。大半夜的,谁想到有人会劫狱。这里也没关着什么重要人物。 视野里,贾红线看到秦牧快速的接近了大牢的院墙。 院墙很高,一般人不用梯子可上不去。可是她知道这难不住表哥。 秦牧先把一块C4**贴到墙角,插好引爆器,接着从腰间掏出抓钩,蹲在阴影里面悄无声息。 贾红线知道表哥是在等自己的命令。 这让贾红线心里美滋滋的。表哥还得听自己的话。 那是当然,不听她的也不行,她是观察手,没她发话秦牧怎么行动,翻过去掉人堆里面怎么办。 贾红线收拾起乱七八糟的心情,仔细的观察了片刻。 大院里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对着送话器低声说到:“安全,猫头鹰可以行动,殴我。” 猫头鹰是秦牧在这次行动中的代号。这次行动,秦牧给了个名字,叫“开封”。 他就是要在汴梁城,把开封府的大牢打开。 不过猫头鹰本来是秦牧给贾红线起的代号,因为贾红线用过夜视仪之后说,这样子不就是夜猫子了吗。可是秦牧要叫她猫头鹰贾红线坚决不要。 猫头鹰多难看,自己这么漂亮,怎么能是猫头鹰呢。平日里自己行窃,可是用栀子花做名号的。 猫头鹰绝对不行,于是贾红线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孔雀。 猫头鹰就归表哥了。 不过通话完毕,表哥叫她要说ove ,这个词是英文,贾红线一时半会哪里掌握的了发音,所以总是说殴我。搞的秦牧很尴尬,好像他有暴力倾向似的,总要殴打女人。 “明白,猫头鹰开始行动,孔雀继续控场。ove ” 贾红线美滋滋的。 这个东西太好了。表哥给的一切都是太好了。 这么远,平日里就算大声叫喊表哥也不会听到。可是现在有了这个玩意,自己低低的话,表哥都听得清清楚楚。而且自己的话别人还听不到。耳机塞在耳朵里面。声音就好像在脑海中一样。 这让贾红线尤其满足。表哥都到自己脑袋里面了。 她调整了一下枪口指向。避开了秦牧的方位。 毕竟表哥不是神仙,挨一枪肯定死。他给自己***时候,特意强调用枪第一要务,就是永远不要指向自己人。 贾红线脸颊贴紧**,感受着后世工业制品的精致触感。 即使是杀人利器,可是也那么美好。 如今的贾红线心里别提多美了。 和秦牧定了终身,然后和情郎一起干掉头的买卖,虽然看起来危险,可是看看这一身装备,在看看大宋的狱卒,简直就是神仙杀鸡。 贾红线觉得就凭这些装备,自己和表哥去皇城里面杀个皇帝都轻松。 他们可不能在漆黑的夜里看到东西。 夜晚的贾红线,尤其的强大无比。 秦牧可没她这么多心思。劫狱就是劫狱,不是郊游散步。 计划再好的行动,都可能因为想不到的意外情况失败。这是教官反复叮嘱他的。 教官不知道秦牧是要去农业社会玩特战,还以为他真的想当雇佣兵,玩真人PK呢。战场上子弹炮弹横飞,就是再小心都不算多。 秦牧自然不会掉以轻心。关键是这里不是野外,他失手了没法跑。城门紧闭,能到哪里去? 钩爪丢上墙头,稳稳的抓住院墙。 秦牧试了试,没有任何松动,于是飞快的攀上院墙。趴在墙头仔细打量院内情况。 依然空无一人。 他这个位置是特意选的。下去后正对面就是甲字三号,关押王泰的牢房。 斜对面露着光线的房间传出杂乱的声音,似乎是狱卒在赌博。 秦牧出溜到院子内,三两步跑到靠墙位置。 这个位置是甲字三号的后墙壁。也就是说,只要自己在这里打个洞,钻进去就能看到王泰。 王泰,撑住,我来救你了 ------------ 第十五章 丁计划 墙壁上的窗户离地面很高,秦牧跳起来也够不到下沿。窗户上有铁条。除非犯人变成老鼠,否则绝对钻不过去。 这些细节都在秦牧的掌握中。他又掏出一块C4**贴在墙角,插好引爆器。然后利用钩爪上到了房顶。 秦牧观察了片刻,找到房梁的位置——这里可以承重。 他轻手轻脚的揭开一片瓦,探头进去,牢房内漆黑一片。 这也正在他的预料之中。囚犯又不是客人,难道还给他们点蜡烛不成? 秦牧把单目夜视仪拉到眼前,顿时大吃一惊。 王泰正在牢房内痛苦的扭曲翻转。 他两条腿明显的断了,扭曲成恐怖的角度。身上脸上全是伤口血痕。他张大嘴似乎要嚎叫,可是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怎么会这样? 王泰就算受伤再重,可是从贾红线打探出来的消息看,他没有不能说话。 现在的王泰一边在地上痛苦的翻滚,一边双手掐住自己的喉咙,“赫赫”的只有出气声,却叫不出一个字。 秦牧挂好抓钩一边滑入牢房一边低声说道:“孔雀孔雀,目标身体情况有变,准备执行乙计划。Ove 。” “孔雀收到,明白,乙计划。殴我。” 贾红线看着秦牧鬼魅一样的钻进了牢房,视线里失去了心上人的身影,心里不由的很是紧张。接着耳机中又传来表哥的命令,要执行乙计划,贾红线立刻打起精神,强迫自己平静紧张的神经,深深的呼吸几次,然后把***的保险打开。 接下来,只要她扣动扳机,7.62毫米子弹将撕碎想伤害表哥的一切——不管是什么人。 秦牧为了这次行动准备了好几个计划。一般来说用ABC标明,可是回到大宋,就改甲乙丙了,否则贾红线不懂。 甲计划是相对来说,麻烦最小的。 一路不惊动任何人,也不会动用后世的设备,悄无声息的从房顶进入,然后秦牧把王泰背在身上,原路返回,同时一切恢复原状。 如果甲计划能顺利完成,等狱卒发现王泰消失,却看不到牢房有任何破口地道,自然会疑神疑鬼。等开封府扯皮的时间,秦牧早跑的没影子了。 可是现在王泰不像个重伤员,在破草堆里面等死,反倒疯了一般掐着自己脖子满地打滚。这样的王泰根本没法听自己安排,别说背着他,不被他掐死就是好的。 秦牧知道,自己即使在后世强化训练了几十天,也不过就是一般战士的水平,比后世的普通老百姓自然强大,但是比起王泰可差太远了。 他也可以给王泰打一针安定,让王泰暂时失去意识。不过考虑到王泰现在的身体状态,怕是扛不住这一针。 既然无法背负,甲计划就无法执行。 天不从人愿。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秦牧特意挑选这个时候行动,就是因为这个时候一般人最困,睡的最沉。 他来到牢房内,小心的避开地下翻滚的王泰,先仔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开封府的大牢是对面的两排牢房,中间夹着过道。 透过牢门看过去,对面一排的牢房内,囚犯们正打着鼾声呼呼大睡。 没有人发现王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这样秦牧放下心来。 他这才靠近王泰,伸手按住王泰的肩膀,试图让王教头安静下来。 王泰本能的就反抗。可是这时候他已经不是原来的王教头了,浑身力气散去了大半,挣脱不了秦牧的掌握。 秦牧靠近王教头,低声说道:“王教头,我是秦牧,你不要动,我来救你出去。” 王泰这时候腹内疼痛,嗓子已经说不出话来,整个人都快失去知觉了。他根本没发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听到秦牧的声音,他才突然有了一丝的清醒。 秦牧来了。他来救我。 果然,自己没看错朋友。 全天下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可是秦牧没有。他到开封府大牢来救自己了。 王泰成年之后,第一次掉下了眼泪。 可惜他已经不能说话了。 王教头清楚,任员外送的那一餐饭,是断头饭。 王家给他的是筋骨皮肉的伤,任家给他的却是毒药。 现在他双眼看不到东西,喉咙也不能发出声音,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秦牧,亲口对他说一声,谢谢。 王泰身上似乎突然有了力气。 他知道自己这是回光返照了。 王教头努力坐起身子,面向秦牧,连连点头。 秦牧看王泰似乎一时好了许多,心里大喜。压低声音说道:“王教头,我这就带你去看医生,接下来一切,你都听我安排。听明白没有?听明白你点点头。” 王泰急促的摇头。 秦牧心里很着急。 摇头什么意思。如果没听明白自己的话,应该是没有反应,如果听明白了,自然应该点头。现在王泰不断摇头,难道听明白了而他不同意? 都这地步了还不同意自己安排吗? 秦牧也不管许多了。他拿出准备好的安全锁具,准备把王泰背在身上。 既然王泰恢复了清明,最好还是执行甲计划。不要搞得鸡飞狗跳才好。 他正要动手,却见王泰低下头来,在地上拼命的写着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夜色越来越深。 开封府大牢的狱卒却还挺精神。 赌场不到官老爷上班是不会停的。 “谢老六,你别赢了就跑,做人不地道,出门就撞鬼。”这位明显是输急了。 那个被叫做谢老六的狱卒手气正旺,赢了不少,正离开牌桌走向门外。听到同伴诅咒他,笑骂道:“孙子,别急,爷爷我去趟茅厕,回来再收拾你这厮。” 不管众人的哄笑,谢老六出了狱卒的班房。他没去院子角落的茅厕,反而直奔甲字三号牢房。 月色下,谢老六的影子在开封府大牢的地面上,拖出长长的一道。 恍惚勾魂的牛头马面,一步一步靠近着甲字三号。 “猫头鹰猫头鹰,孔雀呼叫,有狱卒一人,向你处接近。殴我。” 怎么,有狱卒来了。这大半夜的,他吃多了撑的吗? 秦牧虽然对这样情况有预案,可是他只是为了万全,才做的准备。心底里他也不相信半夜三更的还有狱卒不睡觉跑到牢房来。可是事情就是这么巧。 真应了教官说的,凡事总有意外。 “孔雀,汇报距离。ove ”。 “猫头鹰,还有一百步到牢门前。殴我。” 一百步,普通人走只需要一分钟到两分钟的时间。 秦牧抬头看了看房顶。自己要背着王泰上去,虽然时间紧张,可是全力以赴好像也差不多。只是不能再耽误,需要马上行动了。 他立刻把王泰背起,用锁具把他牢牢束缚在背上。 这一套操作他练了很久,代替王泰做试验品的正是贾红线。 贾红线被秦牧背起来放下去,再背起来,来来回回折腾了几十遍。只背的贾红线心头小鹿乱撞,喜悦无边。 贾红线是自愿的,可是王泰不是贾红线,他不但不配合,反倒疯狂的抗拒。 一边推开秦牧,一边指着地上。 这是怎么了,王泰疯了吗? 秦牧现在力气大过重伤的王泰,虽然废了些时间,却还是把王泰背到了身上。 背着一个人,多了几十公斤的份量,要靠自己的力气顺着悬索爬上房顶,那真是不可能。不过秦牧早料到这样情况,带了一套电动装备,已经固定在房顶。 秦牧抓住悬索,启动开关,悬索缓缓上升。 身后的王泰这时候安静了,一动也不动。 秦牧升到快接近房顶,扭头看了一眼地下。 王泰刚才似乎在拼命写着什么。只是秦牧一直想着尽快离开监牢,根本没有心思看他写字。 而且王泰的字七扭八歪,也看不太明白。 现在升的高了,秦牧心里略微踏实,向下一看,却见王泰写的是四个半字:“任員外殺艹” 这什么意思?任员外杀草? 任员外改行做了除草工?要不杀草干嘛? 来不及多想,房梁已经在眼前了。 牢房过道已经响起了狱卒的脚步声。 秦牧翻身上了房顶,立刻收拾好装备,再把瓦片一一恢复原样。 然后顺绳索滑到地上,收回C4**,拆掉***,紧接着猫腰快步跑到牢房的院墙前。 到了这里还是很麻烦。他背着王泰依然没法上墙,所以要好几个步骤。 秦牧解下来王泰,让他依靠墙根坐好,低声说道:“王教头,我这就救你出去,你不要动。” 王泰一动不动,头低低垂在胸前。 秦牧觉得不对劲。他立刻双手扶起王泰的脑袋,却见王泰七窍流血,已经气绝身亡。 秦牧脑袋轰的一声。 他手指按住王泰的颈动脉,感受片刻。 没有半点生机,王教头已经死了。 怎么会这样?秦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王泰受伤很重,不但骨折,还有感染。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秦牧,如果秦牧不是来自后世,王泰肯定是只有死路一条。只感染这一样,神仙都救不了。 可是现在有秦牧的出现,王泰本不会死的。感染在大宋无解,在后世只要抗生素而已。 秦牧要救王泰,就是因为王泰不会死,也不应该死。可是现在偏偏王泰死在自己眼前。 秦牧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王教头七窍流血呢? “猫头鹰,出了什么问题?殴我。” “孔雀,目标死亡,执行丁计划。Ove 。” 丁计划是最后一个计划,就是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没有事先估计到,那么就全力撤退。 跑吧。 王泰死了,这个情况秦牧完全没估计到。如果早知道王泰会这时候死,还救什么呢?费了诺大力气,把人从监牢里面运到院墙下,可是他却死了。 这下子问题大了。 秦牧不可能带着王教头尸体跑路。这没有意义。 “来人呀,有犯人越狱啦!”突然牢房里面传出狱卒的大叫。 寂静的夜,被谢老六一声嚎叫撕破了。 越狱,大宋开封府大牢自从盖好了,还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打牌的,看门的,都被这一嗓子惊着了。顿时开封府大牢变成了炸群的马蜂窝,乱作一团。 ------------ 第十六章 任员外杀我 谢老六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泰怎么没了。 牢房里就剩下一堆烂草,王泰整个消失不见了,人影也没留下。 谢老六不敢怠慢,顿时大声呼喊起来。 王泰和别的犯人不同,和他谢老六有那么一丁点关系,否则谢老六还不用这么着急。 王泰最后一顿饭是谢老六送进来的。让他送饭的人交代他,要对王泰说一句话。 “王教头,任员外赏你的饭。” 然后看着王泰把饭吃完,别的就不用管了。 谢老六干了半辈子狱卒,这点事怎么能不明白。 断头饭,里面肯定下了药了。而且对方也不隐瞒,直接告诉谢老六,要王泰死。 不过谢老六并不担心。交代事的人是乌都头,乌都头告诉他,是王樵公子要王泰的命。 王泰的事情闹得汴梁城满城皆知,谢老六自然更是清楚。他就是吃这碗饭的。 而且王泰眼下的样子,也活不了几天了,无非是王公子不想王泰上到大堂乱讲,丢他王家脸面。 王家的脸面多大,小小一个谢老六自然不敢不听。 乌都头找到他,是看得起他,否则找别人还不是一样干。这点小事,抢着干的人多了,谁不想在王公子面前留个名呢。 王泰死了绝不会出问题。他这伤随时都能死,早上起来报个伤势过重死亡,上官绝不会多问。 可是死了没问题,人没了就问题大了。 犯人不见了,开封府大牢干什么吃的?人犯都看不住。 官老爷有责任,他们这帮喽啰更是跑不了。 今晚值班的狱卒,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吃挂落。轻的罚俸,重的没准要吃牢饭了。 谢老六能不着急吗。 他急吼吼的一嗓子吼完,惊动了狱卒也惊动了犯人。 不管那些看稀罕的犯人,谢老六把油灯往地上一放,马上掏出钥匙解开锁,推门闯了进去。 翻遍了烂草堆,每一根草都翻开过了,也没找到王泰。 这王泰就变成个蛐蛐,也躲不过谢老六这一双眼。可是真没有。蛐蛐须子都没一根。 谢老六抬头向后窗户望去,铁条好好的还在。 地上没有地道,墙上没有口子,这人去了哪里呢? 地上倒是有几个字,可是谢老六不认字,也不知道写的什么。 不管什么,反正对自己没好事。谢老六一点没犹豫,伸脚给擦了个干净。 他转身急匆匆来到牢狱过道,指着对面监牢的犯人喝到:“王泰呢?去了哪里?谁知道谁知道,老实给爷爷讲出来,否则别怪我谢老六翻脸。” 他是狱卒,就是牢里的天。 谢老六干久了这个差事,更加的心狠手辣, 要不怎么杀个人和吃顿饭似的,没任何压力呢。 他要翻脸,这帮犯人可就要受罪了。 只是犯人们都在熟睡,要不是谢老六一嗓子,他们还不知道王泰没了。 顿时各样人有着各样脸色。 有幸灾乐祸的,有羡慕逃跑的不是自己的,有担心谢老六拿他们发泄的。 一时之间,牢狱内到没了声音,只有油灯一点光亮摇曳,人间牢狱更仿佛是阴间地狱一般。 大牢外,却乱哄哄一片嘈杂。 有的狱卒顺着声音跑过来,有的赶紧去看大门,也有的匆忙去自己负责的牢房,看看别是自己看管的犯人跑了。 开封府监狱,人声噪噪,火光点点。先得把火把灯笼点起来。否则大半夜什么都看不到怎么办。 汴梁城是人间天堂,自然藏龙卧虎。 就算是个监狱,里面的狱卒也不都是草包。 相反,在任何时空,能混成公务员的,大多数都是人精。 董霸,开封府大牢的管营,眼见着乱糟糟一片,他却不惊慌,取了弓箭在手,叫过一个手下,径直登上了一座望楼。 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大牢的全面情况。 董霸有一手好弓箭。他不在军中,不可能拿到军队的利器神臂弓,可是这把黑漆弓也是好弓。这把弓比神臂弓略短,可是射程一点不近。 站在望楼之上,整个大牢每一个角落都在他的弓箭之下。 不管是逃狱的犯人还是劫狱的强人,都逃不脱他的神箭。 就凭这一手箭术,他才坐在管营的位置。 果然,才一瞭望,董霸就看到了东北的院墙上,有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正在向墙头爬。 好呀,该着老子立功。 一见射死你,没准开封府尹都能知道自己名字了。 若是运气好,没准以后还能当个官儿。 管营,听起来霸气,在监狱里面威风八面,可是在大宋朝,连个正经的官儿都不是。 他拉人过来,也是要给他做个见证。要不怎么说贼人是自己射死的? “看那里。”董霸一拍同伴的肩膀,指着前方说道:“看我董霸神箭!” 秦牧全神贯注的爬墙。 这时候想别的有什么用?还好监狱够大,一时半会还没狱卒跑到这个位置。 “猫头鹰,望楼有箭手。殴我。” 有箭手!秦牧连忙扭头去看。果然望楼上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指着自己这边。 “孔雀,别动手,我马上就翻过去了。ove ”。 秦牧离墙头只有一臂的距离,他想尽可能的不要留下后世武器的痕迹。能不开枪就别开枪。 可是他太低估了自己在贾红线心中的地位。 表哥的生命,比自己的还重要,贾红线哪能允许有人威胁到表哥。 她的枪口早就指向望楼。瞄准镜里面,十字线的中心牢牢盯在那个箭手的胸口。 秦牧给她展示过这把枪的厉害,只要打中身体,就是一个超级大洞,神仙也得死。 虽然表哥说不要动手,可是那个箭手已经举起来弓,正要搭箭。 贾红线毫不犹豫的扣下扳机。 7.62毫米子弹,出膛速度接近千米每秒。贾红线藏身的大树距离望楼不过三百米,可以说眨眼时间就到了。 董霸手中的弓刚刚抬到一半,胸口突然出现一个大洞,鲜血和碎肉炸开,糊了身边的同伴一身。 那家伙正兴冲冲看着院墙上的黑影,等着董霸一箭射杀,哪料到身边的董管营爆炸了。 董霸被巨大的动量带的直接翻出望楼,摔到了开封府大牢的院子内。 隔着如此远的距离,枪声已经微不可闻,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即使他们听到声音,也不知道这声音能带来死亡。倒是董霸从望楼摔了下来,一众狱卒赶紧跑过来。 董管营好歹是他们的上司。这下摔的够狠,都起不来了。 天色太黑,不靠近看不到董霸的惨状。 秦牧自然听到了***的声音。回头看着望楼上那人直挺挺摔了下去,不用问,死的不能再死了。 趁着院里更加混乱,秦牧一股气爬出院外,取下最后那一块C4**,拔下***,简单检查了一遍装备,没有任何的遗漏,这才一路小跑来和贾红线汇合。 不管开封府大牢乱成一团,两人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线路撤退。 来到一间客栈的后面,二楼窗户打开着。他们就是从这里出发的。 从贾红线家里到大牢太远,不适合行动,所以他们事先住进了这家客栈。入夜后从窗户翻出来,本计划救完人一起返回。现在倒好,出去俩人回来还是俩人。 回到客栈,贾红线抑制不住的兴奋。 好宝贝呀。比起手机来,也一点不差。 那么远的距离,还是半夜三更,黑灯瞎火,自己只是稍微动了动手指,一条人命就没了。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可是这年头不是后世,死个人什么的太正常不过了。贾红线并不惧怕杀人,只是她不嗜杀。在江湖拼命,哪有不见血的。她给人放血不在少数,只不过没要了对方性命而已。 她不是为杀人兴奋,而是为怀里的利器激动。 ***啊,太好了。以后看谁不顺眼,一枪就要了他小命。 秦牧却没有贾红线的情绪,行动算是失败了。毕竟王泰死了,死在自己眼前。 他使劲抢过贾红线攥着不放的***。弹匣退出来,枪膛里面的那颗更是关键,必须退出来。 解除了危险之后,再熟练的把***拆解开,一一放在专用的盒子里面固定的位置。 合上盖子,一把狙击步枪变成了一个长盒子,可以藏在大宋稍微大点的箱子里面了。 他就是这样把一身装备带进来的,否则怎么住店?总不能一身特战装备进门吧。那店老板还不报官把他们抓起来。 他们是按照夫妻的身份登记住店的。只当是来汴梁城见世面的小夫妻。这样的人店老板见多了,自然不奇怪。 乡下人吗,来京城看新鲜,带着一大箱子行李,很正常。 只是这新媳妇真俊。让店老板很是嫉妒秦牧的好运气。 贾红线自从在秦牧面前脱光衣服之后,就改了发型。 她觉得,自己这就算是有官人了,不再是云英未嫁的闺女。哪怕没有圆房,可是难道他能不承认吗? 所以贾红线把自己的发型先给改了。梳了一个漂亮的同心髻。 这是妇人和姑娘的分别。 任由秦牧把她全身上下摸遍,把所有的设备都收了起来。虽然不甘心,却是心里美滋滋。毕竟官人和自己这么亲密的接触,感觉好奇怪,好羞涩。 秦牧也不得不如此。她身上还挂着很多零碎呢。什么***手**震撼弹***。 这全副披挂的,万一不小心炸了,自己连四十岁都不用想了,今晚就得交代在大宋。 一边折腾,秦牧一边跟贾红线讲起刚才的经过:“王教头死了。七窍流血。” 贾红线完全没感觉。死了就死了呗,难道还给他买个棺材? “王教头死前在地上写了几个字。”秦牧说着,掏出纸笔,写出了那几个字。 “任員外殺艹”。 这是什么意思呢?秦牧有点不明白。无论如何,任员外都不会去除草。而且那个时候,显然是王泰临终遗言,这个和除草有什么关系? 那么任员外怎么了? 杀? “表哥,这不是很明白吗。”贾红线拿过秦牧的纸笔,刷刷写了几笔。虽然她抓笔的姿势还是抓毛笔的样子,可是不耽误写字。 “任員外殺莪。” 原来是任员外杀我! 任员外杀的王泰?为什么? 难道是怕王泰攀咬任家?任员外是这样的人吗?如果是这样,那自己也不安全了。 毕竟自己的秘密,任员外可是知道。 任员外现在在哪?听任英说起过,王樵要任员外上门,那么现在任员外是不是已经在王府了?那自己的秘密,是曝光了呢还是没有? 想到这里,秦牧有点紧张。 如果没有今晚劫狱的事情,自己还不会太担心。不过带来一些后世的商品而已。 这年头自称神仙的那么多,也没见宋徽宗把他们都杀了,反倒好吃好喝好款待。 可是今晚劫狱之后就不同了。尤其贾红线的一枪,可以说打破无数人脑袋都想不出,那个箭手是怎么死的。 他在训练营虽然没亲手杀过人,可是看过许多被狙击死的照片,还亲自操刀射过活的死的各种动物。那一枪的威力,大宋没有任何武器能制造出来。 不知道他们找得到找不到弹头。 贾红线狙击的距离太近。这么短的距离,很可能弹头不会被留在尸体内。 烦恼的事一堆,不过现在还不用担心,睡觉再说。 身体是本钱,不论做什么,没有身体是不行的。 秦牧已经紧张的行动了一晚,现在也有一些疲惫,很快就睡了过去。 贾红线却睡不着。和表哥头碰头脚挨脚躺在一张床上,虽然衣服没有全脱,可是这感觉,也是她人生第一次。 兴奋和羞涩,期待和恐惧。 男女之间那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混杂着在她心头翻来覆去。她怎么睡得着觉。 反倒是一枪杀人这么大事,她完全没有想过。就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以后的日子,肯定美的不得了。贾红线感受着身边情郎沉稳的呼吸,身体不由自主的贴了过去。 ------------ 第十七章 杀头之罪 任员外总算等到了王樵见他。 “任若虚,”王樵直呼任员外名字:“你家教头为什么想要杀我?他和我无冤无仇,定然背后有人指使。” 任员外吓了一跳。这罪名不小啊。 不是王泰的罪名,而是自己的罪名。听话要听音。显然王樵把账算在自己头上了。王泰在他王公子眼里屁都不算一个,连名字都不提,反倒把自己的名字点了出来。 世家公子,没有白给的。话不明说,可是意思要你知道,自己掂量轻重吧。 这是在等自己的反应。背后有人,是谁?可以是小猫小狗,也可以是他任员外。全在王樵一念之间。 怎么才能让王樵转念,别把罪名扣在自己头上,就看任员外接下来的表现了。 若是能让王公子满意,那么自然王泰是别人指使的,如果不能让王公子满意,那么不用问,自己就是背后那个指使的人。 “王公子,”任员外毕恭毕敬的拱手施礼,说道:“王泰是我家的教头,可是他几日前辞去了。之后的事情,我真是完全的不知道。听说此人胆大包天,竟敢来行刺王公子,我吓得魂不附体。” 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着王樵的脸色。 王樵面如沉水,没半点变化。 “三槐王公,是太祖的麾下第一良臣,他老人家劳苦功高,所以才能荫蔽王公子,逢凶化吉,没被那匪人得逞。这是王家大幸,也是我大宋之幸。” 王樵还是没半点表示。 这种虚头巴脑的话他听得多了,比任员外吹捧更厉害的有的是。他要是为这句话就饶了任家,那也白当公子了。 公子,虚名要有,实利更重要。 哪个公子哥兜里是没钱的?没钱你当什么公子哥。 任员外自然也不会以为空口白牙就能过关。这不过是开场白,该有的过场。接下来就是戏肉了。 “公子高义,替任家解了大难,这份礼物,是我一点心意。还请公子笑纳。” 说着,任员外掏出一个小盒子,恭恭敬敬的放在王樵面前。 黑丝绒的小盒子,这质地,一看就高贵异常。至少王樵没见过。 任家果然是古怪。怎么他家宝贝这么多?真的是卖鲜果的吗? 王樵把盒子拿在手中,触感非常舒服。 丝绒面的,大宋没有。 上面有一个镰刀和斧头交叉的标志。这是哪家商号的?王樵一点没有印象。 盒子没有锁,细看有一条缝隙。王樵轻轻掰开,盒子内的东西让他顿时吃了一惊。 太精美了。 这是什么?莫非就是手表? 可是任家铺子那把火,不是让手表被偷了吗。那么眼前这一块手表,是任家另外的? 他家有多少块手表? 王樵拿起手表,感受着冰凉,和奇妙。 “这东西是手表。”任员外自然不能在这时候拿大,赶紧给王樵讲解:“王公子请看,这三个指针,指示出现在的时辰。” “怎么玩?”王樵倒是不拿架子。在任员外面前拿架子毫无意义。他的架子要在同类面前摆起,在草根百姓身前,他连架子都不需要拿。 他们当不起。 “这样,掰开这个卡子,戴在左手手腕上。” 王樵一看就会,顺势就戴好了手表。端起胳膊在眼前,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东西比刀子手电好。 刀子虽然好,没事不能拎着满大街走。 手电更好,可是白天不能用,至于晚上,王樵也不好亲自使用。 这年头有身份的人,绝不会自己动手做杂役的事。走路照亮的事情,自然有使女家丁来做。他自己拿着手电照亮,有点失身份。 手表就不同了。他自然是有见识的。这一看就是私人用品,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王公子请看,这三个长短指针。” 任员外赶紧对王樵解释手表的功能。 听任员外讲完,王樵点点头。果然是神器。竟然把时辰做在这么小的钢圈里面,而且还能方便的看到时辰。 他聪明绝顶,立刻认识到手表的重要性。 这绝不是手电宝刀可以相提并论的。 手电,即使没有也没关系,大宋不缺火把蜡烛。没有手电一样可以照亮。 刀子就更不缺了。 可是大宋没有手表。 不论是日晷还是燃香计时,和这块手表比起来,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和实用性,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可是这样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任家? 他也让人了解过任家的情况,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小商人,做鲜果买卖,在汴梁有一间铺子。这样的小商贩,汴梁城里车载斗量。可是怎么别的商人没有手表,他家一下出来两块呢? 而且这个材料,这个做工,单就说这块透明的玩意——大宋就没有。 以王樵的见多识广,也不由得动容。的确是宝贝。 那天任家和自家铺子比宝,若是比的是手表,那自家真的会输。 王家首饰店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的上这块手表。 如今,手表就戴在自己腕子上。 按照任员外所言,现在是午时正。表盘上指针正对着十一点。 这块表来自华国,任员外说华国是不用时辰的,而是用小时。 这是一块男表,任员外特意挑选了亮银色的——秦牧选表的时候特意淘汰了所有黄金色的,省的在大宋惹不必要的麻烦。 亮银色和黑色,是秦牧选的两个色系。 如今王樵手腕上银光闪闪,秒针极为刻板规律的,一下一下转动。 每一下,都让王樵赞叹。 他的见识可比任员外高多了。这样的精巧走动,需要多么高明的工匠,用多么顶尖的手艺,才能打造出来呢。 大宋没有这样的工匠。 而且王樵完全看不明白,这块手表的动力来自哪里。 牛马拉车,车才会走。 漏壶有水滴下,才能计时。 可是这手表的动力是什么?听任员外讲,只要拧这个圆圆的小铁疙瘩,就能给手表上弦,然后手表就可以一直走好长时间。 神器,神奇! 王樵爱不释手,不经意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任员外心里长舒一口气。 王公子不再冷着脸了,看来任家能逃过一劫。 他还带了一百个打火机,看样子不用拿出来了。 还是靠秦牧啊。没有他的手表,自家是过不了这个关卡了。 可是话说回来了,如果不是因为秦牧给了王教头一把刀,自家也惹不上这个祸。 他的出现,对任家到底是好是坏,任员外一时有点算不明白。 不过能度过眼前危机就好。 任员外暂时也不敢奢求更多。 王樵把玩良久,才放下手臂,挺直身板,端坐着冷冷的望向任员外:“任若虚,私藏军国重器,你这是死罪!” 任员外本以为事情都过去了,还交好了王家,正筹划着以后的大好发展,哪料到王樵说了这样一番话。 什么?死罪?自己怎么就是犯了死罪了?军国重器?自己只是一个卖水果的,哪里能和军国重器沾边?莫非现在大宋的军队不用弓箭,改用核桃砸人了? 任员外顿时失了分寸。 死罪,自己犯了死罪了。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 如果董霸不是一心想要建功立业,登上望楼要射死贼人,他也不会被贾红线一枪打的稀烂。 贾红线对自己这一枪非常满意。 回到自家之后,她缠着秦牧问,自己是不是不比华国的女子差。 秦牧自然连连点头。 这不是恭维,是事实。 这款***早不是莫辛纳甘那时候的水平了。 这款国产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不是简单的一把枪,而是一套系统。除了枪械本身外,还有激光测距仪,弹道计算计算机+8-32倍白光瞄准镜+微光图像增强器等多种配置。 贾红线一个古代女子,短短一天时间能使用千年后的设备,纵然有越现代的东西使用起来越简单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她本人的天赋超群。 似乎天生她就适合这行。 三点一线,就这么简单的道理,后世大学生军训打靶时候,还有很多人都上不了靶。 贾红线只用了五十颗子弹,就从入门到精通,简直是天才一般。 这点远远超越了后世的普通女人,甚至女兵。 不过秦牧现在没多余时间奉承她,还有事情要办。 “任员外杀我。” 王泰的这句话,让秦牧思考很久。 昨夜的行动,秦牧头戴式摄录设备全记录了下来。如今正在电脑上回放。 贾红线对秦牧带来的各种神奇已经习以为常了。 如果秦牧说带她去月亮上,那她就要精心打扮准备去见见嫦娥,别丢了自己的脸面,而不会怀疑情郎有没有这个能力。 看到王泰的死状,贾红线告诉秦牧,这似乎是中了毒。 如果是中毒的话,显然是在牢狱里面被人下的毒药。王泰闯三槐王家时候,可是活蹦乱跳的没有中毒。 在监狱里面中毒,再结合“任员外杀我”这句话,让秦牧不得不联想,是不是真的被是任员外下的手。 毕竟王泰是任家的教头,他出事之后,最倒霉的不是王泰,而是任家。 完全事无妄之灾。而且王泰单身一个人,连老婆孩子都没有,没什么好连累的。 王家的一团怒火,肯定会找个渠道发泄,无疑任家是最合适的,也是唯一的。 按这个思路讲,任员外的确有杀王泰的理由。 如果真的是任员外派人毒杀了王泰,那么这个人的人品就值得考虑了。 自己还能不能信任任家? 要知道一切的开始,都是自己带来的。自己的秘密,目前在大宋,也只有任家有限几个人和贾红线知道。 如果任员外把自己给供出去怎么办? 现在还不到七天,自己跑也跑不了。 秦牧决定先不回吴家庄,等时间到了再做决定。 眼下有两件事,一个是要了解清楚开封府的动静。昨晚发生那么大事,开封府不被惊动是不可能的。 另一件事,就是《清明上河图》。据他查的资料,和贾红线说的一样,这幅画被徽宗收藏在皇城里面。自己答应了朋友,要拿到这幅画,既然没办法买到,那么就只能巧取豪夺了。 贾红线依偎在秦牧身边,摆弄着手里的国产***手枪。 自然子弹都是卸掉的,否则秦牧可不敢让她这样子玩。 ***太长,而且***是远距离射杀用的,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施展不开。 手枪就不同了。正好在这不大的房间内比比划划。 “表哥,在你们那地方,是不是打仗比大宋轻松的多呢。”贾红线好奇的问道:“奴看大宋的神臂弓,和***比起来,就好像宦官和皇帝,完全没法比较。你们那边杀一个人,只要一颗子弹。换做神臂弓的话,别说那么远都射不到人,就是放进了射,也要射好多好多箭。” “……”哪有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这样完美的事情。 “红线,这个打仗的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秦牧赶紧给她科普一番,显然贾红线有点武器至上论,这很有坏处:“在我们那里,消灭一个敌人,不是一颗子弹的事情,你猜猜要多少子弹才能打死一个敌人?” “一颗还打不死吗?难道都是怪物?”贾红线完全无法想象出来,这人间还有什么东西能扛住一颗7.62毫米子弹。 “不是怪物,只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可是打准不容易。” “那么三颗子弹也够了吧。”贾红线有点不相信。***可比神臂弓准多了。大宋的神箭手都能百步穿杨,现在有了***这样的神器,几百步之外射杀一个人还不是和梳头一样轻松。 “二十万。”这是美军公布的数字。美军平均二十多万颗子弹打死一个人。至于是不是敌人还很难说。 “什么!”贾红线吃惊的长大了小嘴,杏眼瞪的溜圆,不敢相信。 二十万子弹,那是多大的一堆啊。 二十万子弹打死一个人?好像比神臂弓还不如了。 如果二十万根箭才能射死一个敌人,大宋也不要打仗了,直接完蛋。 “很多事情都不太一样的,”秦牧只是让她不要过分迷信武器装备:“但是也有一些东西是相同的。咱们准备准备,今晚去皇城里面转转。” “好呀!”去皇城啊,和表哥夜探皇城,这太刺激了,太美好了。 贾红线瞬间就忘记了二十万这个数字,满心的都是期盼。 莫非真应了自己的名字。红线啊红线,你是不是就是唐朝侠女窦红线的转世今生呢? ------------ 第十八章 大相国寺闹剧 唐朝侠女窦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人。 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私养武士,想要吞并薛嵩的底盘。 薛嵩为这件事吓得要命,他实力不够抵抗的。 窦红线为了薛嵩,夜里潜入田承嗣的军营之中,把他贴身的一个金盒偷走。 然后薛嵩派使者给田承嗣送信,信中说:“昨夜有一位客人从魏中来,他说:从元帅的床头获得了一个金盒,不敢自己留着,恭谨地给您奉上。”田承嗣自然明白真相,吓得再不敢图谋薛嵩。 窦红线凭借一己之力,化解了一场战争,留下一段传奇。 潞州是山西境内,魏博节度使在山东,两地相隔千里,而窦红线一夜往返。 贾红线知道这个故事,自然对窦红线的神迹一样的行为心驰神往。可是她一直以为是唐人传奇,是话本,不是真实的事情。 一千里地呢,怎么可能一夜就往返。而且田承嗣军营是防守多么严密的地方,窦红线怎么可能进的去,还偷入到最核心的长官房中。 可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 秦牧给她的一切,让贾红线明白到,一夜千里往返,偷入军营重地,并不是不可能。 今夜,她就要做大宋朝的红线女。 想起来就心跳加速。贾红线望着秦牧的眼神,全是期盼。 不只是爱慕情欲,还有对今夜的渴望。 这状态不对头啊。秦牧看着贾红线,咱们是去偷东西好不好,不是去旅游,你别这样兴奋期待的不得了好不好。 这样不行,他知道越是行动前越要平静,否则光是兴奋就能耗干了精力。晚上哪还有体力干别的。 贾红线已经吩咐手下去打探消息,现在还没有回报,既然现在没什么事,就出去转转吧。 反正大宋不是后世。别说开封府不知道是谁杀的董霸,就是知道凶手的模样,在诺大汴梁城找出这个人,也是不可能——没有相片怎么找人。 去哪里转转呢? 既然有了行动目标,秦牧也就不想去书画店了。 贾红线告诉他,书画店里面很少有值钱的书画,她看不上眼的,秦牧自然更看不上。好东西都要去偷。 秦牧觉得自己这个女朋友癖好真太古怪了。难道生**做贼吗? 他知道贾红线没有父母,和自己一样,是个孤儿。这让秦牧无形中和贾红线更拉近了距离——同病相怜。 贾红线在尼姑庵长大,还不如自己呢。自己好歹也是在学校长大。 他还不知道那个尼姑庵全是淫尼——这点贾红线不好意思告诉秦牧。要知道自己的女人是在这样环境长大,秦牧会更心疼她。 去哪里转转呢? “表哥,陪奴去大相国寺还愿吧。”贾红线现在几乎是事实上秦牧的女人,除了最后那一关没有过,所以她想起那晚许的心愿,觉得老天爷真的很保佑自己,那么自己一定要说话算数,要去还愿。 大相国寺每个月开放五次,允许市井百姓进入礼佛。今天正是开放的日子。 每到这个日子,大相国寺就不只是一间寺庙,更像是庙会,集市。 寺里面各种铺面纷杂,卖花的,卖衣服的,卖珠翠头面的,卖书籍字画的。反正想什么有什么。 秦牧牵着贾红线的手,不像逛寺庙,倒像是逛百货商店。 大宋风气开放,青年男女手牵手非常普遍,秦牧和贾红线一点不另类。 两人中午来到寺里,逛了好久,贾红线买了许多禅香,彩带,最后拉着秦牧来到老柏树前。 树上已经挂满了红的绿的彩带,树下烟气缭绕,挤满了男男女女。 秦牧恍然间觉得这和二十一世纪也没什么区别吗,除了衣服穿的不同。还不是一样的许愿一样的迷信。 贾红线这时候不理睬秦牧了。她的媒人是老天爷,自然要虔诚感谢一番。 她在彩带上写满了话,却不要秦牧看。然后挂到树枝上,点起禅香,跪下喃喃低语,一副信徒的模样。 秦牧只能无奈的站在一边。 他是不信神神鬼鬼的。虽然穿越到了大宋,这样的不科学,可是他还不信鬼神。 如果有鬼神有佛祖,为什么自己家族的人活不过四十岁呢。这不是一代人,而是代代如此。 相信祖上不会少拜佛,可是显然佛祖根本不灵验,或者就不管这事。既然他们不管自己,自己也没必要信他们。 贾红线虔诚的嘀咕完,然后浑身轻松,起身去拉秦牧。 她施舍了不少香油钱,虽然离重塑金身差得远,可自己还不是没真正和表哥成婚吗。等真的成婚了,哪怕借钱,也要给佛祖塑金身。 贾红线伸手去拉秦牧,这时,突然有人插到两人中间。 “这个小娘子,好俊俏的模样。”来人一副泼皮无赖相,肆无忌惮的挑逗着贾红线。 “表哥,我们走吧。”贾红线见多了这样的人。她人生的漂亮,又高挑白皙,平日里登徒子泼皮无赖自然有觊觎她的,可是都被她各种手段化解。 在四条街,她的地盘,那就来狠的,让他们知道什么人是他们不能惹的。 在大相国寺里面,自然不能动武,可是这里的无赖泼皮也不敢动手动脚,毕竟是大相国寺。 这样的人,无视就好。 贾红线轻巧的绕过眼前人,来到秦牧身边,亲热的挽着秦牧的手臂,就要离开。 没想到那无赖却不干了。 他一步挡在两人面前。斜着眼瞅着秦牧,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你这厮是哪蹦出来的猢狲?认识我吗?” 秦牧没想到在大宋的大相国寺里面竟然还遇到流氓了。 他不是惹事的性格,但是遇到事却绝不退缩。被人无端辱骂如果能忍,那也不是秦牧了。 “我又不是你爹,怎么会认识你妈。”秦牧微笑的说道:“你问问他们。” 秦牧随手指点四周说道:“他们可能都认识你妈。” 贾红线长的漂亮,本就吸引眼球,如今又有热闹看,自然有更多许多人望过来。 那无赖有人认得,正是大名鼎鼎的花花太岁——高衙内。高俅高太尉的儿子。 高衙内欺男霸女,在汴梁城早就出了名了。被他看上的女人,不管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都逃不出他的手掌。 这些年不知道坏了多少女人名节。 看到贾红线这样一个漂亮小娘子又要遭到毒手,众人都为她可惜,又敢怒不敢言。 可惜了这一对小夫妻,又要被高衙内祸害的家破人亡了。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小相公完全不怕高衙内,反倒一句话骂到了高衙内全家。 什么叫“我又不是你爹,怎么会认识你妈。”这不是骂高衙内不知道谁是亲爹吗。 高衙内是螟蛉义子,就是干儿子,高俅的确不是他亲爹。这骂的可是诛心了。 而且小相公话还没完,接下来更绝:“他们可能都认识你妈。” 这是说大相公寺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可能是高衙内的爹。 这里不光有百姓,还有和尚。 和尚也是高衙内的爹,这可就把高衙内骂惨了。 和尚有儿子,不是正经和尚。那么和和尚私通,这样比不正经还要不正经,难道是尼姑? 高衙内横行无忌,脑筋却不是那么灵光。 周边看客都快笑趴下了,他还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人在变着花样骂他。 而且还骂的这么损。 我不过说你是猢狲,你却骂我没爹找爹。 这简直是高衙内升级成衙内后,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 谁对着他不是又捧又夸的。就是王公子,对自己也客客气气的,重话也不曾说过半句。怎么今天到被一个泥腿子给骂了。 高衙内这火腾的就起来了。 没等他发作,身边的陆虞侯先开口了:“什么人,大胆!还不给高衙内跪下赔罪。” 主人被打,做狗的自然先吼两句。 他本来应该动手的,陆虞侯有一些功夫,不怕打起来。可是他看秦牧一副书卷气,似乎没多少力气。那么打人这样快乐的事情,留给衙内亲自做就好了。 高衙内?贾红线自然知道花花太岁的名头。可是汴梁城这么大,她也不知道高衙内是长这么个样子。要是早知道的话,贾红线自然就扯着秦牧走了。 她又不是不懂天高地厚的女子。在京城历练这么久,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惹得起什么惹不起,她还是很明白的。 虽然有了表哥的神器,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宋朝的京城,和高衙内闹起来,却不好收场。 现在想躲也躲不了了。秦牧一句话,把高衙内得罪到家了。 不过贾红线却一点不惧。别说表哥有那么神奇的本事,就是表哥一点本事也没有,可是自己爱着他,有自己在,纵然拼了性命,也护得表哥安全。 她有点后悔听秦牧的话了。 秦牧怕出危险,不让她带手枪在身上。 这等好宝贝不带着干嘛呢?如今只有一把匕首护身了。对面七八个大汉,看起来不好打发。 她知道表哥最近体力身手好了许多,可是不论宝贝,单比功夫,自己还是稳稳的收拾表哥没问题。 惹了高衙内,他们又是这么多人,自己和表哥俩人怎么脱身呢? 贾红线一手挽着秦牧的胳膊,另一只手偷偷握住了匕首。 无妄之灾。 任员外也承受着这样的灾祸。 原来手表竟然是军国重器! “任若虚,军中以军令为第一。令行禁止。说是辰时三刻开拔,晚半刻都不行。”王樵冷冷的望着任员外:“如今这手表能准确显示时辰,军队方能令行禁止。这样重器,你一个小小果品商人竟敢私藏。莫非不怕掉脑袋吗?”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手表是能显示时间,可是没手表之前呢?大宋的军队就不开拔不打仗了? 怎么如今有了手表,就成了私藏军国重器了。 早知道这样,打死自己,任员外也不会拿出手表来。 王泰刺杀王樵,往小处说,他自己的事,和自家无关。 往天大事情说,不过是有人可能指使他刺杀,这个人可能是任家。到底是不是任家,要开封府断案,也不是王樵一张嘴就算的。 可是自己为了消除祸端,把手表献了出来,没想到却惹来泼天大祸。 私藏军国重器,是要灭门的! “王公子,你莫要冤枉我。这怎么就是军国重器了?”任员外绝不敢同意。 王樵冷冷一笑,说道:“任若虚,你说官家是信我的话还是信你的话?难道你这个手表没有计时功能?” 王掌柜一直在旁边,这时候起身笑呵呵对任员外说道:“任员外,这等东西,岂是你我这样的人配的上的?听我一句劝告,这手表,你家里有多少算多少,赶紧都给王公子吧。” 这边鼓敲的恰到好处。 任员外是心急,一时想不明白了。 王樵要的是钱,又不要他命。 他任家就算一家死绝,对王樵有什么用?他要一屋子死人干嘛。 任员外现在算想明白了。他太明白了。 自今天起,手表就和任家无关了。 他要敢再敢留着手表,等到的就是抄家灭门。 任员外冷汗瞬间就湿透全身。 怎么办? 贾红线也面临这个问题。 高衙内在大相国寺,汴梁城顶顶的热闹场所,当着这么多看客的面,被人骂到父母,他要是能忍也枉称花花太岁了。 打! 嘴上玩不过,手上见真章。 打死你个泥腿子。 在高衙内眼里,百姓都是泥腿子。天生该死。 他横行霸道惯了,连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都不敢对他动手,秦牧算什么。 想当年,高衙内在五岳庙调戏林冲的媳妇,林冲看到都没敢动手,反倒客客气气的带着媳妇走了。最后怎么样?要不是那小娘子自杀,自己早就玩烂了她了。 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怕自己,这个泥腿子算什么。 他想都不想挥着拳头就过来了。 贾红线更不需要多想,立刻就要掏刀子。 这时候天塌下来她都不怕,敢打奴的表哥,先给你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秦牧手臂一紧,拉住贾红线,在她耳边低声快速说道:“你别弄出人命,让我来。” ------------ 第十九章 舍财留命 一众看客都为秦牧小两口担心。 高衙内的恶名,可是无人不知,今天这小两口要遭殃了。 男的被打残都是轻的,好不好要被打死。 女的,肯定被高衙内抢进府里,摧残玩弄,名节尽毁。 有看不过去的,就要跑去找大相国寺方丈。也只有方丈面子才管用了。 眼见高衙内挥舞着拳头冲到秦牧身边,却没有意料中的事情发生。 秦牧好端端的一动也没动,高衙内却好像突然犯了重病,哐当一下重重摔倒在地。 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双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的样子。 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高衙内抽羊角风了? 有的见识过羊角风病人,就是这样形状。 “高衙内抽风了。” “衙内抽风了,赶紧找郎中。” 有看热闹的精明人,不管是不是真抽风,这是个机会,可以让小夫妻摆脱危险,所以扯着嗓子大喊。 陆虞侯一干人等正等着高衙内发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不开眼的破落户,没想到这时候衙内抽风了。而且看起来很严重,跟马上就要断气似的。 他们顿时也顾不上秦牧了。 衙内要紧。这是他们的饭碗。饭碗破了,不赶紧修好,难道还去追那个砸破饭碗的石头吗? 就是追究,也得等以后,先顾着饭碗再说。 好端端的,怎么会这时候抽风呢。衙内以前没这病根呀。 不管他们想破脑袋,秦牧早牵着着贾红线离开了大相国寺。 “表哥,你怎么做到的?”贾红线一脸羡慕,望着秦牧。 这太厉害了,她紧挨着秦牧,自然看的明白。 高衙内向前一冲,表哥只是伸手在他身上点了一下,手指都没露出来,隔着袖子点了一下,高衙内就瘫倒在地开始抽风了。 怎么表哥变得这么厉害?这样自己可就打不过他了。 不过贾红线不信表哥有这么强大的功夫,一定还是神器。 秦牧手掌伸出袖子。给贾红线看。 果然,一个黑棍子在表哥手里。 “电击器!很好用吧。”强力电击器。一招制敌! 秦牧不想随随便便就杀人,可是在大宋也要有点自保能力。电击器就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了。 宋代服装袖子宽大,藏在里面外人根本看不到,随便一碰,别说高衙内了,就是大象都得倒。花花太岁,也怕电击。 超越时代的科技,会给人带来方便,也会带来祸端。 分搁在谁身上。 任员外就被手表给祸害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任员外本来准备用这些手表上下打点,为自家生意的发展铺路。现在别提发展了,都要被抄家灭门了。 任员外懊恼的无以复加。 他实在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权贵。 送礼,也要看身份。若是开封府尹送三槐王公一块手表,那是同僚之间的友善,可是换了一个小商小贩,送王公子一块手表,那就是找死。 哪怕送金子送银子都可以,但是你一个草民,有什么资格拥有皇上都没有的宝贝。 和氏璧是天下至宝,楚人卞和得于荆山,先后献给楚厉王,楚武王,被先后砍去了双脚。 自己明知道这个故事,怎么还不长记性呢。 眼下怎么办?王樵摆明是要明抢。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搬出了皇帝压自己。 皇帝听王家的还是任家的,还用问吗? 普天之下,皇上最大。他知道任若虚是谁?还不是王公子一句话,皇上一道圣旨,自家就满门抄斩。 这天下还有道理可讲吗? 又能去哪讲道理呢?手表明明是华国商人卖给自己,自己可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哪想到换来的是泼天祸事。 钱,可以不要。这些手表就是都交出去,任家财产伤筋动骨也没有关系。钱财身外之物,和全家性命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问题是手表交出去,王家要还不满足怎么办?不算闺女儿子手上戴的,自己一共四十块手表,这在大宋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产。 大宋有钱人家太多了,四十块手表根本就不够抢的,任员外本准备开个表店,做汴梁城独一无二的生意。那时候任家可就不是韩城县的土财主了,而是大宋京城有头有脸的真正员外。 谁知道一切都是一场梦。 三槐王公的后人一句话,就把任员外从美梦中打落地狱。 别说发财了,连命都要没了。 任员外继承老爹的产业时候,任家的生意不过就是在韩城县一县之内,是他励精图治勤勤恳恳几十年,创下了诺大家业。 任若虚可谓大风大浪见得多了。 不过片刻,就拿定主意。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 这时候不断腕求生还等什么? 任员外当机立断:“王公子,华国商人交易了四十块手表,不算这一块,我家里还有三十九块。我这就派人取来,任凭王公子处置。军国大事,我一个小小的水果商,真是万万担当不起。” 四十块手表! 王樵愣了一下。任家到底什么来头,华国商人怎么如此豪阔。 这手表他以为最多一两块,没想到有四十块之多! 王樵顿时心里起了变化。 他开始只是想咋一下任若虚。没想到想钓条小鱼却钓上一条龙王。 四十块手表,在任若虚手里不过是了不得的财富,可是放在自己手里,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是一笔庞大的资源,足以用来办许多事。 不过相比手表来说,华国商人才更重要。 手电,宝刀,不都是这个华国商人带来的吗。可是这商人为什么只和任家做生意,不来京城呢? 而且既然有一有二,还有四十这么多,那么以后呢?别的好东西呢? “任若虚,你说华国商人和你交易的手表,那这个华国商人现在哪里?” 任若虚就知道王樵会问,早就想好了答案:“他已经回华国了。” “什么时候再来?”王樵连忙问道。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任若虚把事情推个干净。 既然自己再不准备碰奇珍异宝的生意,自然秦牧也就不能再和自己有瓜葛。 “华国商人来咱们大宋,和我只是偶遇,他是要来京城做生意的,以后任家是没这个福气了。”任员外继续推个干净。 “华国商人姓什么叫什么长的什么样?” “他说他姓东方,叫异人。大概四五岁十岁年纪。”任员外谎话张嘴就来。 “华国在哪里?”王樵根本就没听过这个国家。 “东方异人说,华国在大海中央。” “他乘船来的?” “这倒不是。”这点任员外不敢胡说,否则以王樵的能力,去查那条不存在的船却查不到,岂不是要了自己老命:“东方异人跟我讲,他们华国有大能力,就好像京城的仙师,能腾云驾雾,不需要坐船。” 王樵听的将信将疑。 这些话,如果放在后世,自然正常人不会相信,可是现在是大宋朝,这时候的人不是说迷信,而是环境不同。 当今天子,也就是宋徽宗,疯狂迷恋神神鬼鬼。人间的享受他已经达到极致。 地位,他是皇帝,大宋第一人。统一全世界当球王,赵佶根本没这个概念。 金钱,仓库里面堆满了。 享受,花石纲把全天下的奇珍异宝都拉到皇城内,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女人?这个更不用说了。赵佶闺女儿子几十个,总不可能是皇后一个人生的吧——她也不是猪,一下下一窝。赵佶有的是女人。 别说皇宫里面,就是樊楼行首李师师,都是他的女人。根本不缺女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既然人间的享受已经不能更进一步了,赵佶就只能向非人类方向努力。 地狱就不去了,不适合赵佶这样的艺术家,那么只有天庭才是唯一的选择了。 所以大宋朝,在赵佶这个时期,各种妖魔鬼怪都粉墨登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被徽宗亲热的称为“聪明神仙”的林灵素。 林灵素是有道行的高人,他在徽宗面前和太子请来的高僧斗法。徽宗请文武百官和权臣世家观看。王樵也列席了。 当时场面壮观诡异,林灵素含一口清水喷出,化作五色祥云,其中有仙鹤飞舞。还有金龙狮子,在云间出没。 有高僧不服气,说这都是纸的,我们只要念诵佛经就能破解他的障眼法,结果这几个和尚刚要念经,却发现很多人口不能言语。徽宗赶紧命林灵素解除了他们身上的法术,他们才恢复言语能力。 接下来,林灵素表演了吹气成冰,深入火洞,一下就折服了众人。 这不是天上神仙下凡吗。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大能。林道长,活神仙呀! 于是徽宗发布了命令。 让全天下的僧侣,不叫和尚了,叫德士,而且不许剃光头,要留头发戴帽子,和道士看齐。反正你们比法术输给了道士,自然低人一头。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任潇潇初次见到秦牧的短发,并不很奇怪。这还全是宋徽宗办的好事。天下和尚都不光头了。 王樵亲眼见过林道长的本事,虽然他还是将信将疑,可是毕竟有这样一个事情摆在前面。任员外说华国商人东方异人腾云驾雾的过来,他也不能说就是假的,是骗他。 不知什么时候华国商人会来汴梁,真想见上一面。 “任员外,那个东方异人还和你交易了什么宝贝?手电,宝刀,还有多少?” 王樵不方便说话,王掌柜方便。这时候就该他出面。 “除了手表,别的再无任何东西。宝刀手电只有一样,如今都在王府。” “那你还不快快派人取来。” 王掌柜提醒道。这时候别舍命不舍财了。 手表不到,任员外不能放。 ------------ 第二十章 雌雄大盗 秦牧和贾红线有惊无险的从大相国寺回到了家里。中间贾红线还拐了个弯,戴上面具,以锁四条的身份去碧水街听手下汇报。 开封府大牢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切照旧。 秦牧想了一想就明白了。 王泰虽然死了可是却没有丢。人死了尸体还在牢里面,只是不在牢房而是跑到了大院里面。但是谁会在意这些? 没有犯人越狱就行。这样开封府大牢没有任何事故发生。大牢里死个囚犯很正常,当官的根本就不会细问。 至于董霸,听说是饮酒过量,跌落身亡。是个意外。他只是个管营,都不是正经的官,就由开封府出钱,补偿了家眷一些损失,也就不了了之。 真是成熟的官僚体制。只要明面上没有问题,内里的乱事,没有人在意。 这样也好,秦牧不用担心了。 贾红线根本就没担心过。她和秦牧不同。秦牧来自后世,虽然现在在大宋,但是思维不可能马上变成这个时代的思维模式。 如果在后世,监狱系统里面,一个囚犯不在牢里,而是死在牢房外面,并且看守监狱的人员意外死亡,那么内部自查,上级调查,肯定接踵而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责任人是谁,如果有凶杀,凶手是谁,如何缉拿归案。这都是接下来的流程。 贾红线的思维模式肯定不是如此。她从几百米之外一枪狙杀了董霸。那个人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就是找凶手,去哪找?既然根本没人发现自己,自己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表哥更是不用担心了。黑漆漆一团影子而已。难道开封府会发海捕,去抓一团影子吗? 她完全不知道秦牧担心什么,还特意要她去打探开封府消息。不过表哥的话不能不听,不仅仅是因为表哥是自己男人,自己要听他的话,更因为贾红线真心觉得表哥不是凡人,比自己,比大宋朝所有人加起来都强。 所以尽管她觉得无所谓,还是照办了。 都是小事而已,打探消息不是短蚱蜢拿手的吗。 相比那些事,今夜的行动才是贾娘子关心也期待的。 行动代号:黄图。 代号最好有寓意,但是又不能点明行动的内容。否则人家一听就知道你要干什么了。 “黄”是“皇”的替代字。 “图”就是清明上河图了。 不过秦牧定了这个代号之后,却发现有那么一点不对劲。黄图,怎么跟色情图片似的。不过不管了,就是它。 贾红线全盘接受。她觉得表哥的一切都是好的。说的什么都是对的。就算表哥说月亮是黑的,她也认为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而不是表哥错了。 大宋的皇城可不比开封府的大牢。 大牢没人敢来,皇城是人没法来。一道护城河包裹着大宋皇城,过了河,是高高的城墙。十几米的高度,可比开封府大牢的院墙高多了。 要进皇城,除了长翅膀的鸟能飞进去,别的都得过河进城。可是每座城门都是皇宫警卫的重中之重,一天十二个时辰,每时每刻都有禁军看守,从这里进去难度太大,即使以秦牧的能力也费劲。 秦牧也不打算走城门,这样危险系数太高。 皇城这么大,依仗的不过是城墙高度。这个对他来说毫无难度,唯一有点困难的是如何过河,总不能游泳过去。不说水太凉,就是一身湿漉漉的也不好行动。 到了夜晚,贾红线租了一辆车。 大宋的服务业异常发达,和现代有的一比。 现代有出租车,大宋也有。晏殊有词写道:“油壁香车不再逢,峡云无迹任西东。”油壁香车,就是说油壁车里面做了个美女。 这句话放在后世,就是说偶然看见出租车上有个美人,让我很动心,可是过后哪里去寻找那个美人呢。人家坐出租走了。 有出租车,自然也有租车的业务。租一辆马车很方便。 夜幕降临,两人驾车来到金水河畔。这边不是购物街,夜里没什么人。在车里换好了装备,秦牧和贾红线来到金水河畔。 这一处不是码头,没有船舶停靠,也没有人家,除了树上的鸟叫,再没有什么动静了。 秦牧把橡皮艇充好气,推到河水中。 好精致的小船。贾红线虽然对表哥的手段见怪不怪,可是每一次见到表哥使用新鲜的玩意,她都会心里惊讶。 这么一个玩意,刚才还扁扁的,一下子这样鼓,然后飘在河水上,自己和表哥两个人在上面都不会沉。真是好东西。表哥浑身上下都是好宝贝。 汴梁城有好几条河道,最要紧的是汴河,这条河道沟通东南,是汴梁城的粮食和经济命脉。其次五丈河,沟通东北。相对来说,金水河连接西北,西北物产比东南东北差的多,所以也就人烟相对稀少一些。 河上的船只没有那么多,又都熄了灯火,没有人发现河上多了一条奇怪的漆黑小船。 秦牧架着橡皮艇顺流行驶,都不怎么用划桨,就弯进了护城河。 两人靠边上岸,把橡皮艇拖到一棵大树底下藏好。 向前十几步就到了皇城城墙下面。 阴影里面,两个黑漆漆的人,和夜色融为一体,任谁都没法发现。 秦牧低声说道:“检查装备。” 接下来他们就要爬城墙了。这是行动的一个节点,从船上到岸上,检查装备是一个环节。 贾红线听话的从头到脚数了一遍自己的装备,一个不少。 再看看眼前的表哥,全身上下一团漆黑,脸上都涂满了黑色。这让贾红线看起来忍不住想笑。表哥白净净的一个人,怎么非要涂成昆仑奴的样子。 贾红线就不这样干。 她别的都听秦牧的,可是唯独在脸上涂抹战术迷彩油,这一点她不干。 自己的脸蛋这么嫩,涂的这黝黑黝黑的东西,表哥看了不喜欢自己怎么办。她直接把自己扮演锁四条的面具戴脸上了。 秦牧看着她也蛋疼。 战术迷彩是隐藏面貌用的,戴个鬼脸面具,虽然是把相貌隐藏了,可是也太容易被看到了。惨白惨白的。吓死个人。 尤其在扣上单目夜视仪,更是恐怖。和脸上长犄角差不多。 贾红线感受的到秦牧的心情,她抬手掩着小嘴一笑,更是让秦牧感觉一丝诡异。 毕竟她面上是小鬼面具,可姿态却是小女儿的风情。极端的不搭调。 秦牧检查过两人装备,俱都完备,于是掏出机械弩高高举起,把钩爪射上了城头。皇城的城墙太高,单凭力气扔不上去。 整个行动中,这一下是要冒点风险的。不知道这段城墙上有没有巡逻的兵丁。 城墙这么大,总不可能站满了守卫,而且现在是晚上,更是人少,所以大概率是没人的。 运气不错,钩爪抓住城头,没有传来警卫的呼叫声。看来这块地方果然没人。 两人先后爬上墙头。蹲伏在女墙的阴影里面。 附近没有巡逻的兵丁,只在角楼处有火光,里面有人影晃动,应该是紫禁城的守卫。 显然他们巡逻的并不很勤快。 大宋朝的汴梁城,百多年没经历战火,早就没有了警惕。何况这里是城中城,皇城,哪个不开眼的贼人敢来?城头的守卫只是虚应事故,没有半点心思看管城墙——有这时间多赌两把是正经。 秦牧探出头仔细打量着大宋的紫禁城。 明清的皇城,也就是现代的故宫,秦牧进去参观过,大致格局有印象。 大宋的皇城和明清的略有不同,但是整体架构没有相差太多,又有无人机绘制的地图,秦牧很快就把实际的地形和地图对应了起来。 贾红线非常的兴奋。这里就是皇城呀。官家住的地方。自己做梦都没想到过有一天能来到皇城偷东西。 作为一个专业小偷,能到皇城里面偷皇帝的东西,那是人生最高奖赏——专业领域内! 大宋皇城的中心建筑是大庆殿,是举行大典的所在。确定了大庆殿的位置,依次定位紫寰殿,垂拱殿,文德殿,集英殿。之后是延福宫,这里是皇上休息的地方。也是秦牧黄图行动的目标所在。 赵佶的奇珍异宝都收藏在这里。 这些并不是什么秘密,贾红线就打探的到。 只是延福宫不是单独一座宫殿,而是一个巨大的建筑群。有一道略矮的院墙把这里从皇城分隔出来。 东旁的殿有移清、会宁、成平、叡谟、凝和、昆玉、群玉。阁有蕙馥、报琼、蟠桃、春锦、叠琼、芬芳、丽玉、寒香、拂云、偃盖、翠保、铅英、云锦、兰薰、摘玉。 西侧的阁有繁英、雪香、披芳、铅华、琼华、文绮、绛萼、琼华、绿绮、瑶碧、清荫、秋香、从玉、扶玉、绛云。在会宁殿之北,有一座用石头叠成的小山,山上建有一殿二亭,取名为翠微殿、云归亭、层亭。 在凝和殿附近,有两座小阁,名曰玉英、玉涧。背靠城墙处,筑有一个小土坡,上植杏树,名为杏岗,旁列茅亭、修竹,别有野趣。 宫有右侧为宴春阁,旁有一个小圆池,架石为亭,名为飞华。又有一个凿开泉眼扩建成的湖,湖中作堤以接亭,又于堤上架一道粱入于湖水,粱上设茅亭栅、鹤庄栅、鹿岩栅、孔翠栅。 《清明上河图》究竟藏在哪里,贾红线也不清楚。她不知道,秦牧更没有办法弄明白了。这次只能是看到什么摸什么。 秦牧特意带着贾红线不只是为了支援掩护,还要借重她书画方面的认识。就算找不到《清明上河图》,找到别的宝贝也不错,至少对黄金沙是个安慰。 “孔雀,执行甲计划,ove ”。 “猫头鹰,孔雀明白,殴我”。 两人顺着马道溜下城墙,借着夜视仪的高科技手段,轻松避过了巡逻的兵丁,还有各种明哨暗哨,按照计划一步一步进行,最终无惊无险的翻进了延福宫里面。 这里是皇帝和他的女人们起居所在,也就没有禁军了。 毕竟皇帝女人那么多,这里要有第二个男人在,皇帝难免会担心自己的帽子颜色。 没了禁军,只有一些守夜的宦官,更对两人形不成威胁。 从哪里开始下手呢?秦牧的计划是从群玉殿开始。这没有任何理由,纯粹是因为群玉这个名字里面有个“玉”字至少和宝贝沾边。可是若摸上去发现是妃子的住所,那也只能再退回来。 谁知道这些里面装的都是什么呢。也许是金银玛瑙,也许是妃子佳人。摸到什么算什么吧。 秦牧看了看表,半夜十二点。夜深人静好干事。就算宋徽宗还在女人身上折腾,可是他一个人也没法折腾一群女人,大部分妃子肯定是睡着了,不会给自己的行动带来麻烦。 他现在就是站在杏岗之上——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制高点,仔细搜索目标。 贾红线也举着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四处张望。 突然,贾红线捅了捅秦牧。指向一个方向。 秦牧立刻望了过去。月色下有一个人,身着长袍,正鬼鬼祟祟的顺着宫殿的阴影向前溜。 不对头。有问题。 这可是皇上住的地方,除了皇上和他的一群媳妇,应该只剩下宫女和太监才是。 那个人明显不是女人,不会是宫女,可是穿的也不是太监衣服,也不是龙袍,反倒是一身道袍。 一个道人。 一个道人怎么会大半夜的出现在皇城内,而且不老实的睡觉反倒在皇帝寝宫附近转悠什么呢? “孔雀,是谁?ove 。”秦牧低声问道。 “猫头鹰,奴不知道呀。殴我。” 秦牧思考片刻,觉得这意外出现的道人,没准是自己同行。而且看他行动似乎有目标,显然是对皇宫格局有一定了解。跟着他事半功倍。 即使自己判断错了也没有关系,大不了偷偷离开就是,那道人也发现不了自己。 “孔雀,我们跟上去。Ove ”。 秦牧说动就动,两人飞快的走下杏岗,坠在那道人身后。 道人很是小心,一直走在阴影里面。可是他再小心,也是针对太监宫女这样的人物,万没想到背后远远的跟着两个用千年后装备武装到牙齿的雌雄大盗。 ------------ 第二十一章 黄图行动 走在大宋皇城内院,秦牧感觉十分古怪。尤其还跟踪着一个小贼,而且身边的姑娘,实际也是个小贼。 很奇怪的是,秦牧并不反感贾红线的职业。虽然她还设局坑了自己一把,甚至还放火伤了人。也许这就是美女的魅力吧。无处说理。 换了男人试试,秦牧打不出他屎来!显然对贾红线他完全没有这种情绪。 果然颜值即正义! 不但没有愤怒,反倒有很多喜欢。 秦牧不知不觉已经接受了贾红线。 他曾经喜欢过一些女孩子,但是从没有表白过。也许那时候,仅仅是单纯的喜欢。 后来到了大学,他也和别的男生一样,喜欢着校花女神穆千柔。不过那时候他也算长大成人了,知道要为自己为别人负责,自己家族奇特的遗传基因让他不允许爱任何女孩。 如果因为自己让心爱的女孩活不过四十,那自己是爱她呢还是谋杀她呢? 这份爱慕一直藏在心里,从不曾表白。 秦牧准备孤单一辈子。只要赚到足够的钱,就单身闯天涯去了。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他有时候会想,自己最终会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会看着朝阳还是看着月落,离开这个世界。那时候穆千柔也是妈妈了,陪着老公带着孩子,幸福的生活在温暖的春末。 她也许还记得,也许早忘了,有那么一个同学。可能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可是毕竟自己曾经爱过,虽然她不知道。 这曾经是秦牧的终极幻想,他的人生不过如此,只是万万没想到老天爷挑中了他,给了他一个世界!一个人的世界。 随着在大宋的时间越来越长,秦牧发现自己人性中正常的一面渐渐恢复起来。四十岁的诅咒渐渐会有时候忘记。不知不觉中,在这个时空里面,他的爱情开始萌芽。 贾红线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身边,尤其是主动的表白,一起的患难,还有那些坑他骗他,让秦牧很自然的就接受了这意外的缘分。 如今贾红线小猫一般的跟在自己身侧,悄无声息,但是秦牧知道,她一直在看着自己。每当自己回头时候,都会看到贾红线的眼里荡漾着爱慕。 虽然小鬼面具很恐怖,带着单目夜视仪更滑稽,可是都挡不住那一眼的风情。 夜风吹过,秦牧收回发散的思绪,看了一眼前面的道士。 那人依旧鬼鬼祟祟的前行。显然他很熟悉路径,在每一个转弯处从不犹豫,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处阁楼门口。 秦牧抬头望去,偃盖阁。 好,到了藏宝的地方了。 阁楼竟然没有锁,那道士推门就走了进去。接着有烛光亮起。 秦牧蹲在暗处搜索片刻,没有半个别的人影。于是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门前。 这道士胆量不小,竟然敢点亮烛火作案!看来他很熟悉环境,来过不止一次,一点不怕被人撞见。 贾红线跟在秦牧身边,看着表哥从背包里面掏出一个小盒子。 表哥身上的小盒子真多。这个小盒子又是干嘛的呢?比手机大,比电脑小——贾红线已经知道笔记本电脑的名字了。 秦牧这个装备是专门偷窥用的。整个装备就是一个简易电脑,不过没有那么复杂的功能,是专门配合摄像头使用的。窥视仪带着硬质软管,前端是一个带夜视功能的摄像头。 捅破纱窗,秦牧把摄像头放了进去。 硬质软管可以如蛇一般的全方向转动,摄像头把所看到的一切都显示在屏幕上。 贾红线再次目瞪口呆。这次不是为了表哥装备的神奇——这点她早被震撼习惯了,她看到了一幕脏眼睛的画面。 屋内,两个男人正楼抱在一起亲吻抚摸。其中一个正是他们跟踪的那个道士。 边上还有两个宫女在伺候。 秦牧差点把装备给扔掉。这演的是哪一幕啊,自己毫无防备,就被污了双眼。 他本来以为会看到一排一排的架子,上面放满了奇珍异宝,或者是金的银的,或者是珍珠玛瑙,还有各种盒子——字画应该装在盒子里面吧。一个道士举着烛火在架子中间来回寻找,选择下手的对象。 可是画风完全不对。 没有架子,没有宝贝,只有另一个男人。 原来道士是个gay,跑这里偷情来了。 秦牧感觉自己受到一万吨伤害。一把就将摄像头扯了回来。 贾红线笑的几乎直不起腰来,还得拼命憋着不能出声。 她在白鹤庵长大,男的女的,女的女的,男的男的,反正男男女女的事,她知道的多了。虽然被意外的晃了一下,可那是因为出乎意料,而不是震惊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搂抱。 她看的出来,表哥却是和自己不同。他完全被震惊了,甚至被恶心了。一副想吐又吐不出的表情,就是满脸黝黑都掩盖不住。 贾红线又好笑又开心。 这年头的大宋,男人爱男人的可不少。自己和表哥都同床共枕好几次了,可是表哥还没越过最后一丝底线。她很怕表哥喜欢的不是女人,现在彻底没有这个怀疑了。 只看表哥那一脸崩溃的样子,就知道表哥有多讨厌男人了。 秦牧一挥手,头也不回的逃离了“车祸”现场。 难道是自己给行动起的代号出了问题。别真应了“黄图”之内涵。 秦牧谨慎的贴上另一间宫殿,依样画葫芦捅进去纱窗,开始偷窥。 晕,望着手中的屏幕,秦牧差点喷鼻血。 房间里面是两个光溜溜的女人,在床上正滚的热火朝天。 这个和刚才不同,秦牧可以接受。不过没等他再看下去,贾红线伸手遮住他的双眼,扯着他胳膊就要离开。 秦牧表示很遗憾。这个画面自己可以适应的了,不用如此着急忙慌的。 不过他也不想贾红线不高兴,也就顺手抽回摄像头,准备找下一个目标,却在这时候,屋里传来了声音。 “姐姐,你听说了吗,汴梁城里面如今有个新鲜宝贝。” “妹妹,你说的是手表吗?” 手表?里面俩光溜溜的女人说手表。若是说别的,秦牧也就不会在意,可是手表不行,这个肯定和他有关系。 于是秦牧停住脚步。贾红线也停了下来。 秦牧又把摄像头塞了进去。只听语言不够全面,有时候还要结合手势神态,才能更准确。 贾红线撇撇嘴,没办法再关他了。这理由也正当。 她戴着面具,撇嘴秦牧也看不到,就当她同意了。 下面那个女人说道:“手表?姐姐说的这个奴倒是不知道,我说的新鲜宝贝是手电。” 手电?别问了,还是和自己有关。秦牧更加仔细起来,支棱着耳朵盯着屏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妹妹说的手电是什么?莫非和手表一样不成?”上面那个女人问道:“奴听说手表是日晷做到核桃大小,能戴在手腕子上。” “姐姐,这个手电倒是不同的。手电是能放光的。夜里照亮比蜡烛不知道强多少。若是我们有了手电,晚上看的就更清楚了。”下面那个女子一边说一边嗤嗤笑着。似乎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 “能比蜡烛还亮吗?” “听说比好多好多蜡烛加一起还要亮呢。” “那可真是个好东西。”上面那个女子似乎一时忘记了手表,全被手电的神奇吸引到了:“可是妹妹,我们去哪里买呢?” “这个奴还不知道。听说是三槐王家里的。明日我们遣人去问明白再说。” “好呀,妹妹,”下面的女人眼神更加热切:“问明白了,我们也买一些手电,那样夜里……” 贾红线听不下去了。没什么正经的玩意。 她不由分说拉起秦牧就走。再不走表哥要被这群不正经的女人带坏了。 秦牧遗憾的离开了香艳现场,再到了另一处宫殿。 这次是一男一女。 秦牧心说,真没有起错的名字。黄图,果然黄色之旅。 不过这次他没有着急离开。即使贾红线拉他他也没动。 殿里面是一男一女,这里是皇城内院,女人切不管是谁,男人只能有一个,就是宋徽宗。 虽然这样认识宋徽宗场面是尴尬了点,可是既然来了,怎么也得看看宋徽宗什么模样。 可惜那男人背对着秦牧,看不到长相。 秦牧正想怎么换个角度能看到他正面,却听那女人说道:“死阉货,没半点用处。滚吧。” 阉货。秦牧思索了半秒钟,突然明白了。 这哪里是宋徽宗,这分明是个太监。 是徽宗后宫女人太多,分润不过来。正直青春年华的女人忍不住红杏出墙,找太监玩假凤虚凰。 呸呸呸。 这是什么“黄图”,也太另类了。 秦牧深深感觉到自己起名的失败。 那太监似乎早被呵斥习惯了,畏缩的捡起地上的衣服穿好,默默离开。 秦牧赶紧拉着贾红线继续逃跑。 连续三个地点,就没遇到一对正经人。 秦牧在考虑今晚还继续不继续。 按说开局略有不利可以忽略,可是连续不利,莫非今晚不适合行动? 这片建筑群落一座又一座,哪里才是真正藏宝的房子呢? 如果再看两三处这样的场面,秦牧怕自己可能要吐在皇城内院了。 就在他躲在暗影里思索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惊叫喝骂之声。 “有刺客!护驾!” 寂静的夜晚,顿时沸腾了起来。 ------------ 第二十二章 初会林灵素 屋漏偏逢连夜雨 ,船迟又遇打头风。 黄图行动真的变成了一场鉴黄的旅行,秦牧正感到郁闷,却没想到皇城里面不只有春宫,还闹起了刺客。 急促的铜锣声响起,城墙上火把接连不断的亮了起来。 “保护官家。” “别走了刺客。” “弓箭手跟我走。” “刀斧手快护驾。” “……” 秦牧想退到杏岗已经来不及了,而且那里不过是个小土包,又不是深山老林能藏人,杏子树是为了美观种植的,稀疏的躲不住人。 皇城内院里面也乱了起来。 各个宫殿都点亮了烛火。有一些宫女宦官开始慌乱的跑了出来,无头苍蝇一般乱转。 秦牧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就没法脱身了。 “孔雀,丁计划,ove ”。 “猫头鹰,孔雀明白,丁计划。殴我”。 又是丁计划,贾红线就是不说,秦牧都觉得有点丢人。 事先计划的好好的,甲乙丙丁各种计划。丁计划就是事态失控,全力跑路。可是没想到连续两次行动,最终都是跑路。 简直是有损秦牧神仙国度来人的身份。 还好贾红线无条件的相信他爱慕他,不会有二话。换了是教官估计自己会被骂死。 秦牧飞快的检查了一遍装备。 外城的喊叫声越来越大,显然更多的紫禁城卫兵已经冲出营房,开始抓捕刺客。 就在这十万火急的时刻,秦牧突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竟然让自己愣了片刻。 刚才看到了一男一女,秦牧以为男的就是宋徽宗,结果是个太监,可是之前的另一个男人呢? 当时秦牧被男同给恶心住了,只想离的越远越好,没有思考的能力。现在外城一片保驾的呼喊,让秦牧突然想起一件事。 保驾,保的是皇上,宋徽宗,那宋徽宗应该在皇城内延福宫,也即是自己所在这片建筑群。那个假凤虚凰的,是个太监,但是玩男同的,除了道士可还有一个男人。 在这里的男人,除了秦牧自己,就应该只剩下一位——宋徽宗赵佶。 秦牧被自己的推导震惊了。 怎么当今皇上是个gay?可是他那么多子女也是真的。难道说徽宗是个双插头,男女都不忌口? 这算不算是考古大发现呢? 秦牧脑袋里面转着乱七八糟的闲事,手底下却不慢,三两下整理好装备,向着来时候的路跑过去。 这时候外城乱作一团,内城因为都是宫女宦官,没有兵丁的素质,行动迟缓的多。 还有足够的阴影掩护他们撤退。 秦牧和贾红线一路小跑,巧妙的避过慌乱又不知所措的宫女宦官,很快就要接近他们来时的那处地点。 刚转过最后一个弯,秦牧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不是那个道士吗。他怎么也跑出来了。 那道士步履匆匆,正向着一间宫殿走去。 如果不是他手上拿着一个盒子,秦牧也就没时间搭理他,现在跑路要紧。可是那道士来时候双手空空,走时候多了一个盒子,而秦牧知道他去见的是宋徽宗。 宋徽宗宝贝多,他可以说是历朝历代皇帝中的首富。不只是钱多,更重要的是他收集的文物多。 从宋徽宗身边出来还拿着盒子。秦牧哪能放过他。 那道士可能也是怕被人看到,一直小心的走在阴影里面,若不是秦牧戴着夜视仪,也很难发现。现在既然看到就别想跑了。 秦牧加快步伐,飞速的接近那道士。 他和贾红线已经很小心谨慎了,后世的作战靴踩在青石路面上几乎没有脚步声,可是那道人似乎灵异有异常人,竟然在秦牧靠近他三米时候,转身回头面对上秦牧。 道人半夜私会男人,这个男人还是当今皇帝,本就是不能声张的事,否则以他的身份,以皇帝的身份,还用得着这么小心翼翼偷偷摸摸吗,可是小心翼翼偷偷摸摸不代表他没本事。 这道人正是当今皇帝眼里的红人:聪明神仙林灵素。 能被宋徽宗看在眼里的男人,自然是有两下子的。 他转身瞬间,就想好了对策。 皇宫内院能有谁?无非是宫女宦官,最多是贵妃美人什么的。总不会是刺客杀到这里了。就算杀到这里,他也不会杀道士,应该去找皇上。 想来是宦官看到自己身影来提醒自己躲避。现在他已经离开了皇帝身边,自然不怕人看到了。捉奸捉双,现在自己单独一个怕什么。 带着这个判断,他一转身,看到全身漆黑的一个人,脸上还长了一个犄角,就长在眼上——林灵素当然不认识单目夜视仪。 这的的确确吓了林道长一跳。 就算他见多识广,可是真没见过脸上长角的人。而且不是一个,还俩。 后面一个更恐怖,白惨惨的一张小鬼脸。脸上也长犄角。 这是黑白无常吧。 莫非自己终日装神弄鬼,今天遭到无常索命? 林灵素吓得手脚发麻。可是他终究不是常人,在皇上和文武百官面前都不曾怯场,这份定力很是可怕。 他一激灵从麻木的状态清醒过来,随手掏出一物向着秦牧就要丢过去。 这是他保命的手段。 秦牧没想到这个道士有这么大胆量,看到自己这样子还敢还手。他可是知道自己这模样有多怪异,更知道贾红线更加的恐怖,那个鬼脸即使自己看了也发虚。 现在想不了那么多,这时候被特训过得身体本能快过了思维,他已经把速度提到最快,在道人出手之前,秦牧抢到了他的身边,随手一点,林灵素顿时倒地。 电击器又立新功! 贾红线前后脚的跟到。她在秦牧身后,看着道士掏出东西要丟表哥,担心的一颗芳心乱颤。 要是敢伤了表哥,自己非活剐了这个臭道士不可。 她把手枪都抄在手里了,可是手枪不比***,没那么多时间瞄准,而且秦牧就在她身前,挡住了她的射击线路。 贾红线对手枪可没什么把握,不敢在隔着秦牧射击。 眼看臭道士被表哥打倒,她立刻把枪口顶在坏人的头上就要开枪。 秦牧连忙一把拽住她,摇摇头。 这时候就别添乱了。虽然枪口有***,声音不会很大,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快跑要紧。 秦牧抓过那个盒子塞在背包里面,扯着贾红线来到内院的院墙边,顺着窄小马道一路跑到墙头。 内院的院墙矮小且窄,上面没有设置哨位。道理很简单,内院啊,是皇帝女人住的地方,一群厮杀汉大半夜待在院墙上干嘛?看皇帝女人洗澡吗? 他们愿意效忠皇帝还不答应呢。 利用钩爪下了院墙,就来到了广阔的紫禁城里面。 还好紫禁城够大,而且秦牧选的这个地点离各门和建筑比较远。禁军兵丁都聚集在延福宫正门,这里暂时还没有危险。 秦牧继续奔跑。 他爬进紫禁城的位置靠北,城墙离延福宫不远,和大庆殿,紫寰殿,垂拱殿那些主建筑不是一个方向。 那边兵丁众多,火光更盛,自己这边相对少的多。 他和贾红线小心翼翼的前进。时而奔跑,时而潜伏。 走不过十分钟,终于接近了他们来时的那段城墙。只要顺着马道上了城墙,就可以利用钩爪翻出墙外,顺利脱险了。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这时候紫禁城已经被惊动了。城头上影绰绰的站了不少兵丁,而且马道的出口处,也就是马道和城墙的交界处,更是站了七八个兵丁把守。 要想悄无声息的出城看来是难了。 贾红线把手枪揣了回去,拽出了一颗手**。 这个东西秦牧也教她用过,而且还实弹投掷了几次。那威力,贾红线现在想想都害怕。不过眼下刚好用得到。 秦牧连忙说道:“孔雀,先别用这个,听我指挥。ove ”。 “猫头鹰,孔雀明白,殴我”。 贾红线听话的把手**挂了回去,又抽出了手枪,端在手里,遥遥的指着城墙上。 她知道这个手枪现在还不顶用,打不了那么远。这时候她无比想念那把***。如果有***在手,她可不在乎城头那些兵丁,无非是勾几下手指而已。 都是表哥不好,非说今晚的行动用不到远距离武器。 看,不听奴的话,就是这个结果。也没有多沉,带上怕什么。 现在没得用了。 秦牧自然不能让她带。 狙击步枪是远距离支援武器,这次行动不需要远程火力。 今夜是进皇城找宝贝,贾红线必须跟在自己身边,在屋子里面到处翻检,身上背着那么长一杆步枪,多不方便。 眼前的情况虽然很麻烦,秦牧却不担心,自己事先的安排足以发挥作用。城上这几个人不是问题。 他正要行动,却见一群兵丁嘶喊着向这边冲了过来。 “抓住刺客,别让他跑了。” “弓箭手,放箭。” “快追。” “刺客中箭了。他跑不了了,别放箭了,抓活的。” 秦牧大吃一惊。 情况再一次的出乎意料。果然教官说的没错,事情总有意外。 他计划好退路,以及会遇到的各种可能,但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今晚会多了一个刺客。而且刺客显然和他的目标相同,都是那一段马道。 这下糟糕透了。城墙上有七八个兵丁把守,那刺客已经跑到了马道入口,身后一群兵丁,不下几十人,前后脚的就要追到了。 这帮人一旦都堵在马道上,自己要脱身可就千难万难了。 ------------ 第二十三章 方好音 方好音已经绝望了。 她跑到这里,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背后中了一箭,右腿上中了两箭,身上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伤口,正流着血。 方好音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伤口的疼痛感变成了麻木。 疼痛不怕,至少告诉自己还活着。麻木就可怕了,看样子血快流干了,自己要死了。 只可恨没有杀掉狗皇帝。 其实她连皇帝的影子都没看到。 她和哥哥来到汴梁,是为了打探朝廷的消息。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使命,就是去梁山泊联系当地的好汉头领宋江。 如果不是为了去梁山,他们是不会在韩城县落脚的——不顺路。从南边过来走汴河,直接到汴梁,不用经过五丈河。 去梁山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宋江一心只想被招安,当大宋的狗官,根本没心思造反。 幸亏宋江还有点江湖义气,没有绑了他们送给大宋朝廷。 这点到是方好音高估了宋江的底线。 宋江就是绑了他们给朝廷,朝廷也得理他才行。现在是朝廷根本不搭理他,当他是个屁。他想贴人家冷屁股都贴不上去。所以也就没把这兄妹俩怎么着,反倒客客气气的送走了。 你们造你们的反,别连累我就行。 于是兄妹俩来到汴梁打探军情。 听市井流言所说,朝廷准备派媪相童贯领军,近日就要开拔出征,平定江南匪患。 媪相,真是敢叫。 方好音是识字的。她爹方腊是江南财主,有钱,她自然从小就受到很好的教育。文武双全。 媪,就是老太婆。 童贯一个大男人,没了男人的根,进宫当了宦官,给自己按个老太婆的名号,简直是可怜可笑。 宦官领军打仗,大宋朝没男人了吗? 看来该当爹爹起事。大宋朝连能领兵的男人都找不出一个,比自己这姑娘身都不如。 他们兄妹本想接近李师师,然后看看有没有机会干掉当今皇上,可是一直没有成功。 别说皇上,连李师师他们都见不到。 樊楼行首,可不是有俩钱就能见到的人物。起码的身份你得有。可是他们兄妹是什么身份呢? 大宋的身份是白丁两个。一个还是小娘子。 实际呢,反贼方腊的亲儿子亲闺女。 这俩身份哪个也没用。后一个更不能暴露。 见不到李师师,又得到了童贯即将发兵江南,方好音的哥哥就回去报信,留下妹妹继续探听。 这样的安排并没有错误,这年代又不是后世工业国家有完备的通讯工具。方腊起兵是迫于形势,花石纲搅的江南民不聊生,老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所以逼不得已就造反了。 方腊自然没有提前安排间谍在汴梁打探消息。 方氏兄妹一个留下一个回去,正是眼下最好的解决方案。 哥哥方豪回去可以带兵,是方腊很重要的助力,所以他要回去。 妹妹方好音是个小娘子,即使再武艺高强,也没法领兵作战,所以留下继续打探消息。 怪只怪方好音武艺太高强,哥哥一旦不在身边,她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既然来到京城,怎么能不去试试取了皇帝狗命呢。 如果自己杀了皇帝,爹爹定然能更容易的推翻大宋,天下就姓方不姓赵了。 方好音艺高人胆大,趁着夜色就摸进了紫禁城。 她走的路线和秦牧恰好相同,都是从金水河进入护城河。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也没第二个选择。 秦牧他们动手早,因为要翻箱倒柜找宝贝花时间。 方好音就简单了,她只要杀了皇帝赵佶就可以,所以比秦牧他们出发的晚——更晚点人睡的更熟,方便她行事。 可是她太低估了大宋禁军的能力。纵然大宋武备松弛多年,禁军里面大部分人连弓都拉不开,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号称八十万的禁军,怎么能没有高人存在呢。 豹子头林冲,这样响当当的人物,就是禁军教头。 守卫紫禁城的兵将更是有一些好手。 方好音可没有秦牧一身高科技装备,她进入皇城还算顺利,毕竟有点本事的军官也不会被派到墙头受夜风,可是进城之后就遇到麻烦了。 各种明哨暗哨,躲得过一个躲不过两个。很快她就被巡夜的兵将发现了。 连延福宫的墙都没沾到,方好音就陷入了重重围困。 在付出一身伤口的代价之后,方好音不知道砍死多少敌人,才冲出重围,来到了马道前。 这时候她已经快要接近晕厥了,只靠着一股勇气支撑着没有倒下。 城墙上,已经有兵丁放下弓箭,抄起了刀斧。显然他们不打算射死自己,而是要捉活的。 身后的追兵也不远了。借着月色,她都能依稀看清楚对方贪婪的眼神。 抓住自己之后,升官发财是肯定的了。 方好音性格刚烈,纵然落入绝境,她也不肯自杀。就是死,也要再砍死几个大宋的官兵,然后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这才是武者的尊严。 手中的刀子,不是拿来砍自己的。 刀锋上的血,必须是敌人的血。 方好音深吸一口气,已经麻木的右腿似乎又恢复了点知觉,既然敌人不肯放箭,那么自己就走过去砍他们。 秦牧眼看着一个蒙面的黑衣人瘸着一条腿,顽强的举着刀向上前进,不由得有点佩服。 这是牛人! 什么都没有,就凭一把刀子敢独闯紫禁城——好歹你得有个夜视仪呀。 换了自己肯定没这胆量,就是给自己两把刀也不行。这不是干事情,这是送死。白白送死的事情秦牧不会干。 可是他虽然不会干,却很钦佩敢这样做的人。 虽千万人吾往矣! 如果换一个环境,他可能只是佩服就完了,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不管,因为这群人堵住了自己唯一的出路。 方好音跑不了,自己也就跑不了。 方好音一步一步的接近马道中央,后有追兵前有堵截,可是她浑然不惧。 明年的今日,就是自己的忌日,可是自己纵然要死,也要轰轰烈烈。 就让自己变作一团火,烧光这个欺负人的朝廷。 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她的心里话,突然之间,城墙上面传来巨大的声响,还有火光四射。 方好音被震的再也站不住了,摔倒在马道上。 C4**的效果,杠杠的! 城墙上面的兵丁即使没有被炸死,也被炸飞了。 正是秦牧适时的按下了遥控起爆开关。城墙上面的路打通了。 方好音身后的追兵都被吓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城头那么大声音,还有火光。 爆炸在大宋朝是个新鲜事。大宋的军备里面,火器已经存在,但是都在萌芽状态,很原始,所以绝大部分兵丁都没见识过爆炸。而且后世的高能**效果哪是大宋的简陋**比的了的。 一时之间,兵丁门以为是天上掉下了炸雷。 老天爷发怒了? 他们正呆呆的发愣,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候,身边又是一声巨响,连着火光。 这次爆炸就发生在他们身边,顿时死伤一片。 不得了啦,神仙发火了。 能动弹的兵丁全是这般心思,也不管地上死伤的同伴了,全都掉头逃命。 神仙打架,不干我们小兵的事。 朝廷不是有神仙道长吗,这事得请他出面。我们这群凡人是没有办法的。 他们这时候哪还顾得上刺客,只恨腿软跑不快。 两块C4**是秦牧安排下的后路,他本来没想到会用上。上次劫狱他也安排了**,就没用上。这只是有备无患,可是没想到今晚真的还全靠了它。 逃跑的道路完全空了出来。 秦牧把夜视仪拉下来戴好——爆炸时候巨大的火光会影响夜视仪所以先要去掉,一路狂奔上了马道。 走过刺客身边时候,他有点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子呢,于是手欠的把刺客蒙面的黑巾扯了下来。 一张黝黑的面孔映入眼帘。 秦牧觉得有点熟悉。他来大宋这么点时间,认识的人两只手数的完,稍微一回忆,记起来了。 这不是那天在樊楼怼自己的方家少爷吗。 怎么他好好的不去逛勾栏,反倒跑来刺杀皇帝了。 若是只有这么点交情,秦牧不打算带他一起跑。可是那日在樊楼小黑人说了一句话,他说自己是小小家丁。 秦牧当家丁的时间很短,知道的人更少,这件事他一直记在心里,没有答案,眼见小黑人又出现在自己眼前,答案就在他身上,说不得,带走吧。 还好是下城,要是向上爬他肯定带不动一个人——这次可没带电动升降装置。 贾红线不明白表哥为什么救这个刺客。可是表哥要办的事,自然自己要帮手。他们不但是夫妻——虽然没入洞房可是贾红线早就这样认为了,还是搭档。 有贾红线帮手就快捷了许多。三个人顺着钩爪的绳索来到城下。 方好音一身伤,再加上**的震荡,早就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 贾红线把藏着的小艇推入护城河,秦牧背着方好音上了橡皮艇,然后启动电动机。 来的时候是顺水,秦牧没有发动机器,回去是逆流,又要迅速逃跑,自然不能靠划桨了。 电动机不是内燃机,几乎没有声音。 小小的橡皮艇载着三人,安静的逆流而上,飞快的消失在汴梁的夜色里。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二十五章 安陵君 没等她想明白。贾红线突然说了一句话,吓得方好音差点又昏过去。 “是方腊让你来杀官家的?” 秦牧一直看着那幅字,都把刚才皇城的事情忘了。 这次不同劫狱。劫狱是为了救王泰,王泰身上的线索很多,刀子,任家,都能牵扯到秦牧身上,所以他很关心开封府的动静。 皇城却不同了。谁知道皇城的爆炸是他干的。一切了无痕迹。做过就不再想。 贾红线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一个小姑娘没事去杀皇帝干嘛。除非有仇。和皇帝有仇的,又姓方,没准真的是方腊的女儿。 不这样不足以解释今晚的一切。 如果方好音真的是方腊亲闺女,那方腊可真够狠的,眼睁睁让亲生女儿去送死。 “红线姐姐,你猜到了。”方好音经过短暂的惊慌,很快平静下来,说道:“不错,奴的爹爹就是方腊,如今正造大宋的反,你们把奴送给狗皇帝吧,赏钱就当是你们给奴看病的诊金。” 秦牧气的想要抽她。 怎么说话呢,会不会说人话。 要不是看她捆的跟粽子似的没法还手,秦牧真打算给她两下——至少报了一脚之仇。 “诊金。好音妹妹,”贾红线嗤嗤一笑,一脸鄙夷的说道:“你以为你多值钱不成?你知道不知道,奴的官人给你上的药,是抗生素。” 方好音一脸迷糊。抗生素是什么?完全没听说过。 “你是方腊的闺女,又一身好武艺,想来也见过伤口。”贾红线一脸看不起:“若是旁人受了这样的伤,除非老天爷眷顾,赏他一条命,否则哪个不是躺着等死。若不是有表哥给你用上神药,你还能在奴面前拿腔作势?” 她指着窗外——虽然被挡住看不见,说道:“看见没,园里清清脆脆的瓜果,你早做了肥田的料了。” 秦牧心说你怎么老惦记着那园子瓜果。上次就要埋我,这次又要埋她。 方好音这才醒悟过来。确实如此啊。 这个时代的战争很残酷,因为受伤了就基本等死。 这时候的伤口的感染叫做“疡”,和口腔溃疡不同,伤口的感染是不治之症。命大的能撑过去,大多数都是一死了之。 她现在没有全身发热神志不清,还能和秦牧拌嘴,这不就是身体没大事了吗。 难道真的是姓秦的给自己用了神药,什么什么抗生素。 是什么东西?仙丹吗? 秦牧在给方好音做手术的过程中,就把一些用的到的医疗知识普及给了贾红线。 贾红线天生聪明,一下就明白了抗生素的神奇。 这可是比手机还要重要的宝贝。 救人性命啊! 表哥身上的宝贝真是太多了,多到她都想不过来了。 看着方好音拿腔作势的样子,贾红线根本就不惯着她脾气。 在我的闺房,在表哥面前,那轮的到你这个小狐狸精炸刺。 “别提诊金了,咱们还是聊聊阮籍吧。”秦牧打了个圆场。不然能怎么样呢,在大宋朝,就是把方好音切开零碎着卖,能值回一剂抗生素吗? 方好音老实了,不再摆公主架子。 她这也是惯的。她爹造反,如果成功登基坐殿,改了朝代,她就是正牌公主。虽然现在方腊还没成事,可是已经占据了好大一块底盘,自封“圣公”,年号“永乐”,这样说来,方好音也勉强能算是公主。 可是不管她是真公主还是假公主,在贾红线面前都不好使。 方好音很快就认清楚了这个事实。 眼前两人中,秦牧还是算厚道小郎君。念在他费心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就不怪罪他了。 那就快点谈阮籍吧。别替其他的找不自在。 “这首诗秦少爷哪里不懂呢?”方好音故意的问道。不懂就请教我啊。 贾红线白了她一眼。 方好音顿时声音放低了几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看我日后身子好了,再不受你的的气。 不过我方好音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念在你救我的份上,日后封你官人做个大官,你也跟着沾光吧。 不过又是官人又叫表哥,莫非他俩是表兄妹? “我是不知道安陵君是什么人。”秦牧哪知道方好音脑袋里面都想到方腊做皇帝的事情了。这八字还没一撇呢。 “安陵君是楚王的男宠。是楚国贵族。” 方好音有条不紊的给秦牧介绍着安陵君。 安陵君因为楚王的宠爱,所以位高权重。 这时候楚国有个人叫江乙,他劝导安陵君说:“您对楚国没有丝毫的功劳,也没有骨肉之亲可以依靠,却身居高位,享受厚禄,人民见到您,没有不整饰衣服,理好帽子,毕恭毕敬向您行礼的,这是为什么呢?” 安陵君回答说:“这不过是因为楚王错误地提拔我罢了;不然,我不可能得到这种地位。” 江乙说:“用金钱与别人结交,当金钱用完了,交情也就断绝了;用美色与别人交往,当美色衰退了,爱情也就改变了。所以,爱妾床上的席子还没有睡破,就被遗弃了;宠臣的马车还没有用坏,就被罢黜了;您现在独揽楚国的权势,可自己并没有能与楚王结成深交的东西,我为您非常担忧。” 安陵君说:“那可怎么办呢?” 江乙说:“希望您一定向楚王请求随他而死,亲自为他殉葬,这样,您在楚国必能长期受到尊重。”安陵君说:“敬遵您的教导。” 三年以后,安陵君仍然没有说什么。江乙又拜见说:“我给您说的,到现在您也没有实行,您既然不采纳我的意见,我要求从此不再会见您了。” 安陵君说:“我实在不敢忘记先生给我的教导,只因没有遇到好机会啊!” 在这时,楚王要到云楚地区去游猎,车马成群结队,络绎不绝,五色旌旗遮蔽天日,野火烧起来,好像彩虹,老虎咆哮之声,好像雷霆。 忽然一头犀牛像发了狂似的朝车轮横冲直撞过来,楚王拉弓搭箭,一箭便射死了犀牛。楚王随手拔起一根旗杆,接住犀牛的头,仰天大笑,说:“今天的游览,实在太高兴了!我要是百年之后,又和谁能一道享受这种快乐呢?” 安陵君泪流满面,上前对楚王说:“我在宫内和大王挨席而坐,出外和大王同车而乘,大王百年之后,我愿随从而死,在黄泉之下也做大王的席垫,以免蝼蚁来侵扰您,又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 楚王听了大为高兴,就正式封他为安陵君。 “这是《战国策》里面的记载。怎么秦少爷没看过吗?”方好音说完安陵君的故事之后,还不忘损一句秦牧。 好像毫没来由。方好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呀。 方好音想着,也许自己是对姓秦的初次见面就很反感讨厌。在码头上,小小家丁却不救主,一个人逃命。这就是逃兵,是可耻的。 然后在樊楼,却又让姜月奴变着法的说自己下**贱。这是可恨的。 可耻可恨的人,怎么都让方好音无法好言相对。 而且她现在还看不透眼前这两口子了。什么神药她没见过,可是神光却在眼前。 方好音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到灯光!当然,大宋看到过灯光的统共也没几个人。她排名还算靠前的。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男人,他看光了自己的身子,却一点表示都没有,连句赔罪的话都不肯讲。自己可是公主!公主! 可怜她还没成亲就被这个姓秦的玷污了。日后自己还怎么嫁人。 如果不是自己真的被他们从皇城里面救出来,又给自己医好了伤口,保住性命,以方好音的脾气,早拿刀子砍了秦牧脑袋了。 方好音为自己的好脾气感到一丝骄傲。又觉得自己在见识上高了秦牧一筹。看看,连《战国策》都没读过,还神奇个什么。 没有学问。还比不过我一个女子。 《战国策》秦牧是看过,不过只看过有限几篇。教学大纲里面有的,他就看过,没有的,就不知道了。 显然安陵君的故事不可能进入教学大纲,自然秦牧也不知道。不过方好音能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条理分明,让秦牧对她又高看了一眼。——文武双全的女人。 秦牧不关心安陵君,他想的是宋徽宗。 如果这幅字真的是宋徽宗亲笔,那就值钱了。 自己拥有一个世界,秦牧对于从这个世界淘换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很关心。宋徽宗的真迹,在后世也是论亿计价。这么说自己要发财了? 这次不着急等着用钱,不能再便宜董玉琼了。至少不能那么便宜的卖。 他和黄金沙在训练营的时候,黄金沙一直和国内有联系。 金子说董玉琼拿着《杨妃出浴图》请了许多专家鉴定加估价,他们一致认为是真迹,价值以亿计算。 这么算来自己亏到姥姥家去了。 可谁让自己当时那么缺钱呢,董玉琼也没有骗自己。 回到后世就变现,变现了就能有足够的钱给穆千柔看病,自己也能实现环游世界的理想。 除了四十岁诅咒之外,似乎自己的人生已经很完美了。 可是,秦牧目光扫过——贾红线正含情脉脉的望着他,这里的一切怎么办? 让她们永远不生不死的停留在自己离开的那一瞬间? 让贾红线就这样等着自己到天荒地老? 这和自己对穆千柔万缕柔情却不敢说出口有什么区别。 他知道那种痛苦,可是他怎么能把那种痛苦又让贾红线再尝试一遍,而且是天荒地老没有尽头的痛苦。 秦牧怎么可以忍心做下这样的事情! 自己不能不回来啊。还是得回来。 且不想那么多吧。眼前还有**烦。 方好音怎么办,这可是大宋反贼——鼎鼎大名的方腊,的闺女。 秦牧怎么办才好呢? ------------ 第二十六章 方好音的把柄 不管人间有什么样的喜怒哀愁,悲欢离合,太阳都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准时升起。 当角楼上的神兽被罩上一层金光的时候,林灵素已经打扮整齐。 他身着天青色的道袍,上面绣着七只白鹤,或高飞,或觅食,或交颈缠绵,或并肩依偎,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脚下金线镶边的道履,一尘不染。 道长一改昨日的鬼鬼祟祟形象,腰杆笔挺,跨步出门。脚步轻盈,拂尘随意摆动,真是一派仙风道骨,宛如天上神仙。 昨夜林道长被黑白无常索命,瘫倒了好一阵。幸亏当时皇宫大乱,没有被人发现自己的丑态,如今皇上召见,他连忙收拾整齐去见徽宗。 到了政事堂,皇上还没来,宰相王黼已经等在那里。 林道长向王黼点点头。他做的不是大宋的官,是天庭的官,不需要对人间百官之首客气。 王黼也点点头。林神仙是赵佶捧在手里的道人,他也一直用心交好。 过了一会,赵佶来了,看见两人都在,立刻问道:“神仙,王相,昨夜之事,惹得禁中不安。王相……” 该王黼说话了。 王黼一大早就被召进了皇宫,皇城司把昨夜发生的事情汇报给他。 皇帝召见他,自然不是问他昨夜发生了什么——这个赵佶比王黼知道的还清楚,而是问后续的手段措施。 他是大宋宰相,总理天下事情,自然出了事就找他。 大宋朝自开国以来连年征战,可是战争全发生在边疆地区,京城汴梁百多年没有经过刀兵,皇城更是全天下最安乐的地方,昨天突然闹起来 刺客,这是破天荒头一遭。 王黼拿不准赵佶现在的心态,是愤怒还是恐惧。还是又愤怒又恐惧。 他偷偷看了看赵佶。只见皇上气色稍微有点差,好像睡眠不足的样子。这到是难免,换了是自己,大半夜的闹刺客,要杀自己,自己也睡不着。 不过赵佶的心情似乎并不是特别差,头上戴那朵石榴花很是新鲜。既然还有心情戴花,现在不会特别怪罪自己。 林道长一如平日的风姿绰约,翩翩迷人。 王黼有底了。 “官家,昨夜有宵小不自量力,妄图行那大逆不道之事,天怒人怨。可官家乃是天生贵胄,岂能被宵小所伤。不过为了官家安全,我准备将皇城司守卫再添一倍人手,彻底杜绝宵小之辈的贼心。” 赵佶点点头。昨夜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他正和林道长交流的深入,却被打断了兴致,要说不生气是假的,甚至还有点担心。 刺客功夫高强,一个人就杀伤许多兵丁,若不是天降神火,险些被他逃走了。 “昨夜的刺客是从金水河进到护城河,”王黼继续说道:“然后凭借勾索上得城楼,如今刺客乘坐的小船和攀墙的勾索俱在,可见刺客来得去不得。” 方好音是被秦牧救走,她来时候乘坐小船和爬墙的勾索自然都留下来做了证据。 “臣听说是天降神雷,那刺客神形俱灭,这正是官家受上天眷顾,是官家之幸,是大宋之幸。臣为官家贺。” “却也没那么神奇。”赵佶指着林灵素说道:“这件事,还是全靠了林神仙的本事。当日朕留神仙在宫中,你等还劝谏,全不知朕的心思。昨夜刺客凶悍,伤亡多人,若没有林神仙护驾,哪有今日的从容。” 林灵素拂尘一摆,说不出的潇洒自在:“官家谬赞。王相说的也有道理。官家乃长生大帝君下界,自是有诸天护持,世间凡人怎能损伤官家分毫。只是神仙下界,纵然气运护体,大能加身,不会受损,可是若不给这等不开眼的贼人一点教训,却让人不知诸天威势。” 说着话林灵素拂尘指天:“昨夜我用神霄宫正宗五雷大法,炸的刺客尸骨无存。不用雷霆手段,不显诸天神威。” 他昨夜就知道事情经过,其实连夜就又跟徽宗见过面,这番功劳早揽在自己头上了。 原来是五雷大法。王黼对皇城司提到的巨大声响和火光一直弄不清楚。听起来像是天上的炸雷掉在城墙上了,所以炸死了很多守卫。没成想是林道长召唤来的。 这让王黼又敬畏又不满。 既然你会五雷大法,那么你也看着点人好不好。炸死刺客是本事,炸死皇城司的人怎么说? 只是林道长是皇上眼里的红人,王黼不会说这些碍眼的话。 可惜的是刺客给炸没影了,连头发都没留下一根,这样就少了自己一份功劳。若是皇城司拿下刺客,必然会问出不少口供,有没有同谋,幕后指使是谁,这也至少在皇上面前有话可以说。现在可好,功劳全归神仙了,错还得自己背着。 “道长真神仙!”接着王黼沉吟片刻道:“这件事应该昭告天下,以安天下人的心。再有林道长的五雷法,也应该让凡夫俗子知晓。有神仙护持,我大宋天子江山安如磐石万万年。” “可。” “而且还要再选秀女入宫,补偿官家所受骚扰。” “可。”选秀女不错,赵佶面带微笑说道:“不过这次就不要做的太大,周边百里足矣。” 赵佶只是做个姿态。女人他有的太多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腻。延福宫里面的女人他都忙不过来,何况汴梁城还有大把的勾栏,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只是自己昨夜受了惊吓,虽然林道长用五雷法炸死了刺客,可是若没有点补偿,似乎这个皇帝做的有点亏。毕竟受惊吓的是自己,刺客要杀的也是自己,不是这些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大臣。 自己担惊受怕,他们吃喝玩乐,这不公平! 总得来点补偿才能安慰赵佶的心灵。那就小小的选一下吧。 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晨总是很忙碌的。 秦牧昨夜就睡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 贾红线的院子里,只有这一间房子有床,所以三人挤在一张床上。秦牧想去隔壁屋地上睡贾红线不同意,那多凉啊,受寒了受潮了怎么办,要去也是方好音去。 可是方好音这个样子,真不能睡地上,于是只好挤在一张床上。秦牧和衣而卧,一觉醒来天已放光,他先离开了屋子。 早上忙啊,先要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而且也要出去留给方好音和贾红线私人空间。 贾红线跟着起床,然后叫方好音道:“妹妹,姐姐服侍你起来吧。” 方好音还是个伤号,不良于行,可是人有三急不是说你受伤了就没有了人类的功能,该去哪还得去。 见秦牧出去了,方好音也揭开被子,坐直了身体。 果然是神药。一夜的休息竟然让她恢复了一些力气。虽然上阵砍人还不行,可是起坐已经没有问题了。 昨天她身上的伤都是皮外伤,最严重的三处箭伤都没伤到内脏器官,加上划时代的手术措施和神药,她除了一条腿还不敢太用力气之外,别的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她起身之后却有点羞涩。 虽然秦牧不在屋里,这房里没有男人,可是在一个同性面前**身体也是够羞耻的。 尤其这个姐姐还拿着一个小盒子对着自己不知道在干嘛。 当然是拍照啦。 贾红线不会错过任何机会。方腊的女儿在自己手上,万一她爹成事了呢。不攥着点本钱怎么行。 手机就是好,你看这照片拍的,即使是个病号,都梨花带雨的模样。 方好音受的箭伤在肩胛骨之下,秦牧给她包裹的时候特意避开了胸口。毕竟胸口那么大,用起纱布也费。 这样子的方好音更是一番后现代风格。 **的身体缠着洁白的纱布。 贾红线的一通自拍算是给“黄图”行动划上完美的句号。这才是真正的黄图啊。 方好音很是奇怪,贾红线拿个小盒子折腾什么呢。这个小盒子又是干什么用的呢?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盒子。这么薄,能装什么呢?胭脂水粉肯定放不进去。而且贾红线拿在手里,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盯着盒子又看着自己。 她在干嘛呀。 贾红线各种角度拍了一个够,然后来到床边,坐在方好音身旁说道:“妹妹,你看这是什么?”说着把手机屏幕对着方好音。 方好音突然看到盒子上有自己的形象,登时吓得一哆嗦,差点就失禁——毕竟这是早晨。 怎么自己会在这个小黑子里面。莫不是被贾红线勾了魂魄吧。 她想起昨夜最后时刻就是听到炸雷响起,看到火光四射。难不成贾红线会法术? 她就是功夫再高,学问再好,也脱离不了这个时代。 大宋皇帝好道不是从宋徽宗开始,之前好几个皇帝都好道,喜欢神神鬼鬼的。这么多年的过来,民间早就有了迷信的气氛。方好音怎能例外。 她自然而然的首先想到了法术。 炸雷难道不是法术吗?天上的雷怎么会落在人间,而且刚巧不巧的炸死了前后的兵丁,却没炸到自己。现在贾红线又把自己拘束在这么一个小盒子里面。 难道自己今生今世都要做贾红线的奴仆了? 可是自己乃堂堂公主,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妇人压在头上。 她一时都没想到自己是赤身裸体被拍下来,满脑子都是别的。 贾红线不知道她公主病犯了,她只是准备拿这些照片威胁方好音。万一你以后发达了,别忘记有这样的丑样子在我手里。 “妹妹,知道这是什么吗?” 方好音都迷糊了,只是本能的扯过被子裹住全身。 “这东西叫手机,”贾红线说着一张一张给方好音翻着看:“这些是照片,你看,这都是你刚才的模样。” 方好音痴呆的看着,有点魂不守舍。这样让她越发感觉自己被勾了魂魄,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贾红线很是满意方好音的状态。一时大意,结果翻多了一下,把自己和秦牧的合影给翻出来了。 方好音顿时一个机灵,清醒了过来。 原来不是收魂魄呀!否则怎么她和秦少爷的样子也在盒子里面呢? 不是收魂魄就不怕。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堪。看来这个东西就是个画册,只是画的真实无比。比她见过的所有画都真。 可是自己一丝不挂的被画了,贾红线和秦少爷穿的还整整齐齐——秦少爷也不整齐,衣服破破烂烂的。 这还是那晚秦牧被贾红线制住时候拍的合影,衣服都没换呢。 方好音这时候没了恐惧,却是满满的羞涩和不堪。自己这算什么样子。 她身手就去抢贾红线的小盒子。 贾红线早就防着这一手。 方好音要是抢秦牧的手机,秦牧还真打不过她,可是贾红线不是秦牧,她也是有一身高明的功夫,纵然比不过方好音,却也不能那么容易被她得手,何况方好音还是病号,功夫十成去了八九成。 贾红线一下跳开,说道:“妹妹,别怪姐姐没提醒你,日后要懂得大小尊卑,别过了河就拆桥。” 方好音抢不到手,徒然跌在床上。 完了,这辈子在她面前抬不起头了。 ------------ 第二十七章 高衙内来了 王鼎,大宋的开封府尹,正为了一件事头疼。 大宋朝能让王鼎头疼的事情不多。作为开封府尹,再进一步就是朝廷中枢,等闲小事根本都到不了他眼前。 这件事能摆在他眼前,并且让开封府尹都感觉到麻烦,那么自然是又严重又难办的。 王黼命他追查刺客。 在皇上面前,王相自然只报喜不报忧,为什么要惹赵佶不高兴呢?让官家每天快快乐乐的不好吗?所以王黼只提了增加皇城司守卫人数,再昭告天下显示皇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然后选一波秀女。 但是刺王杀驾这么大的事,皇上面前可以如此敷衍,对王黼个人来说,绝不能就这样过去。 他是宰执,统领文武百官,就这么瞎糊弄,下面人可不干。该有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而且宋徽宗赵佶是个极端聪明的人,王黼也是聪明人,徽宗手下全是聪明人。 这种刺杀的事情,赵佶要脸面,他是不会自己说什么的,可是刺客是要他命去的,他要是不在乎,那也不是赵佶了。 他心里在乎,嘴上不会说的。所以才任由王黼在他面前糊弄。这也是他要的糊弄。 人前糊弄是大家都需要,可是人后你得给我个结果。究竟谁要杀朕啊,我得知道。 于是这件事就交到了开封府尹手上。 王鼎就为这事头疼。可是他没法推脱。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好在他不是一个人在工作。开封府下辖十几个县,大把人员供他差遣。只是这事不好办,因为刺客已经死了。如果没死,自然好说。抓起来严刑拷打,三木之下什么口供问不到? 可是人都死了,连毛都没留下一根,怎么查。 王黼这条老狐狸,他是把该做的表面文章做全了,却根本不想想事情能不能办成——开封府尹现在就完全没有头绪。一个死人怎么查,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林神仙五雷大法这样厉害,不但炸没了刺客,连靠近刺客的兵丁都死伤不少。见过刺客身影的人都不多,他们唯一给出的话就是刺客是蒙面的。 这还不如不提。蒙上面谁知道是哪个。 可是王相交代的事,又是刺杀皇帝这么大的事,必须办。 于是开封府尹发下公文,下面的人,动起来吧。 霍钟霍捕头,就被开封府祥符县知县派了这么一份任务,去调查刺杀皇上的刺客,至于刺客姓什么叫什么长什么样,一概不知道。 不过也不是全无头绪,刺客留下两样物证,一条船和一截绳索,绳索上还有抓钩,去查吧。 霍钟干了二十来年的捕头,一直在大宋官僚机构的外围混,离知县的地位都十万八千里,如今却头一次如此接近皇上——通过一个死去的刺客。 最近怪事真的很多。开封府管辖着许多个县,每个县都有大牢,可是别的大牢都没事,偏偏祥符县的大牢闹鬼了。 他是捕头,不是管营,不在监狱当值,可是抓犯人的和关犯人的,怎么都是很熟悉的关系。他听说前几天牢里出了怪事,一个犯人不知道怎么就从牢里跑到了外面,然后死了。 死个犯人不稀奇,稀奇的是大牢的锁没有被撬,墙壁和窗户也都没被破坏,那个犯人就好像会穿墙术一般,跑到了牢房外面,别的犯人都没发现。 若不是他死在院墙内,这事还真遮掩不过去。 而且更古怪的是,当天晚上,管营董霸上了望楼准备射箭,却突然胸口开了个大洞摔了下来。 他身边的伙伴当时就吓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当值——还在家养着呢。 这不是闹鬼是什么,若不是有人会五鬼搬运大法,怎么能把犯人从牢房里面拉出来,还不破坏任何东西。 若不是有人也会林神仙的五雷大法,董霸胸口怎么会破一个大洞。 虽然这些事肯定不是林神仙办的,可是办这些事的人,至少不比林神仙法术差。 霍捕头想起自己要和这样的人物打交道,就有点脑后生凉风。 跟神仙做对,太难为自己了。可是朝廷交代的事情还得办。不过这事还好,刺客如果有法术,还用得着刀子吗,直接一个五雷大法就把官家轰开一个大洞了。 这话可不能说,大逆不道,想想就好。 刺客没有法术的话,霍捕头就不担心了。开封府这么多衙役,只要给他找出这个人,成百上千抓他一个还担心什么。 可是刺客已经死了,上面交代的去调查刺客的幕后,这就太为难了。 就凭一条小船,一根绳子,哪去找幕后的人? 船和绳子他都看过了——领了任务的捕头全看过,很是寻常。 汴梁城里面河道众多,河上的船只多如蚂蚁,这样的船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在京城里穿梭,上面又没有写字号,怎么去找原主人? 绳子就更头疼了,完全没有下手的地方。 唉,吃官府的饭就得给官府办事。继续走吧。 只能先从那条船入手了。船虽然小也值不少钱,如果是谁家被偷的,失主很可能报官。就先从这条线索入手吧。 开封府辖区内的捕头,开始全面行动起来。 此时高衙内也没闲着,他也行动了起来。 那天在大相国寺,高衙内做了一次大宋第一:第一个被电击器放倒的人。他如果知道第二是林神仙,自己还排在林神仙前面,估计会很高兴。 可是现在他不知道这些,自然也不会高兴,只觉得那个斯斯文文的男人不是好人。 莫非他会法术? 电击器的目的是控制人,不是奔死了电。高衙内躺了半个小时就没事了。事后想起秦牧和贾红线,再去找可就找不到了。 高衙内哪能吃这个亏。 给我找!掘地三尺也得把小娘子给找出来。 陆虞侯这班狗腿子当然得卖力了。汴梁城里面可劲的转。 只是汴梁城这么大,人口不下百万,寻找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太有难度了。 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总有想抱高衙内大腿的,陆虞侯就遇到这样一个,告诉他那个小娘子姓贾,住在碧水街附近。 有姓,有大概地址,这就好办多了。 于是高衙内带着陆虞侯一帮狗腿,就来到了碧水街。他们转悠好几圈,也没看到贾娘子。 贾红线家并不在这里,他自然很难碰到。 不过贾红线个子比寻常的大宋女子要高,又生的特别白皙,这附近还是有知道她的人,就给高衙内指了一个大概方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高衙内纵然不是好人,却是个有心人。为了美女他一贯很有心。 快到天黑的时候,高衙内一伙已经摸进了贾红线所在的这条小巷子。 大宋没有宵禁,夜里更是人间天堂。 高衙内一行人挑着灯笼,举着火把,正挨家挨户的打听。 眼看着就要来到贾红线的门外。 这个时候,任员外也在找秦牧。 交出四十块手表之后,任员外才被赶出王府。 他不敢再待在京城,立刻回了韩城县,都没回家,直接回了吴家庄。 他要找秦牧。 可是秦牧没在吴家庄,听任潇潇说,秦牧早就进京去了。 任员外没有办法,这年头没有手机,他也联系不上秦牧,于是只有等。 只有等到秦牧,他才能决定今后的发展。手表是不敢碰了,可是他还有希望:水泥。 秦牧这一整天都待在贾红线的闺中。 能去哪呢?家里放着一个病号,哪都去不了,而且很麻烦,怎么打发她呢? 方好音却没有这个觉悟,她正拼命恢复着健康,想着把手机抢过来。自己大好年华刚刚开始,怎么能把这样的照片留在贾红线手上——她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叫照片,不叫画了。 贾红线自然很高兴。只要和表哥在一起,怎么都是开心快乐的。何况表哥还有那么多本事,自己都没学会呢。 既然手机都给方好音看过了,而且她又见识过射灯,纱布,还有抗生素也给她用了,然后又是换药什么的,后世的种种也就没太多保密的必要——她早晚能想到那晚是如何脱困的,肯定不是五雷大法。 所以秦牧也就没刻意对她藏着掖着。首先是要搭建一个警戒线。 秦牧在贾红线的小院四周建立起警戒网,一旦有人接近,就会报警。 这一天来过两个邻居,贾红线都应付了过去,方好音傻傻的盯着笔记本上的监控影像,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有这样的好宝贝,即使没读过《战国策》也不那么丢人。 自己贵为公主,都没有这个笔记本电脑呢。 自己坐在屋里,却能看到外面的一切,这是天上神仙才能用的法宝吧——莫不是千传说中的里眼?虽然距离近了一点。 贾红线打发邻居当然简单,人家只是来正常走动串门,说一句有事改天再来就足够了。可是对付高衙内就不管用了。 改天?不行,就得现在。 肯定今天要为那天在大相国寺的事情买单了。 秦牧没想到在大宋朝这样落后的时代,高衙内竟然有这个本事找到门上来。看来他还是有点低估了古人的能耐。 不过躲也躲不过去了,高衙内一伙人离这里只隔着两户人家,现在想跑有点来不及。而且身边还一个伤号,虽然能动却瘸着一条腿,方好音还不能跑。 贾红线看着监控,没有多说话,却把手枪掏了出来,拧上***,子弹顶上了膛。 很简单啊,来一个杀一个,杀完就没事了。大不了跑路,天下这么大,和表哥在一起,哪里去不得? 所有打她主意的男人,在她眼里全是可杀的。 表哥除外。这个是自己打他主意,还没得手呢。 秦牧看着贾红线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有点蛋疼。 太简单太粗暴了。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枪解决,那世界该变得多恐怖。 ------------ 第二十八章 夜回吴家庄 杀人不能解决问题,但是无疑也是个选项。如果到了最后没有别的办法,杀光这群人倒也是不错。 可是高衙内不是别人,是高俅的干儿子。在大宋朝汴梁城里面是有名号的,他死了可不是死个小猫小狗,接下来肯定京城震动,对自己未必是好事。 在大宋朝淘宝,还是需要一个安定祥和的环境的。 秦牧决定,在自己没有彻底了解这个大宋之前,最好保持尽可能的原汁原味。 “丁计划。” “表哥,又是丁计划啊。”贾红线都有点不满意了。每次都制定好多计划,让自己费了好大力气才记得下来,可是每次都执行丁计划。早知道就只定丁计划好了。 可是表哥的话还是要听的。 于是贾红线和秦牧一起动手,飞快的把装备收拾整齐,再叫上方好音,悄悄的走后院,来到河边。 这是五丈河的一条小分叉,贾红线早早就在这里停了一只小船。 她干这个高危行业,自然是多留几条后路才踏实。 三人上了船,顺水而下,很快就汇聚到五丈河上大大小小的船只里面。 此时离汴梁城的水门关闭还有一段时间,秦牧终于赶在关城门之前离开了京城。顺着五丈河一路而下,凭借夜视仪的功能,三更时分来到了吴家庄。 靠了码头,秦牧没有马上上岸。他让贾红线换上了作战服,佩戴好装备,拎着***先上岸占据制高点。 既然王泰说“任员外杀我”,秦牧对任家自然要多一分提防。贸贸然的进去,万一任员外带着大队人马等在吴家庄怎么办?现在可还不到七天,自己即使回到吴家庄也跑不回后世。 秦牧不知道任员外和王家发生了什么,但是小心无大错。 船里面这么小,自然没有隔舱可以让贾红线避开别人视线。好在船里面就他们三个。表哥吗,自然是不怕给她看到自己身子的,方好音是个小娘子,她的裸照都在自己手上,贾红线也不在意。 方好音一直被震惊着。 她完全没想到秦牧竟然能在夜里行船。大宋朝可是没有船老大敢摸黑开船的。河道上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秦少爷他怎么敢开船,难道不怕撞上什么船沉了吗。 还好秦牧并不藏私,把夜视仪给她玩了会。 望着视野里惨绿却又清晰的世界,方好音震惊又震惊。除了震惊她也没别的感受了。 秦牧究竟是什么人?——她现在知道秦牧的名字了,怎么自己竟敢踢这样人物的屁股。 方好音想起当日在码头的事情,就觉得自己真胆大。 这是个神仙人物呀,自己却踢了神仙的屁股。 她偷偷按住碰碰跳的胸口,还好还好,当日自己脚下留情,没踢断他的骨头,否则秦牧一生气,还不得把自己轰死。 眼见着贾红线脱光了衣服,又换上一身黑漆漆的不知道什么服装,身上还挂满了零碎,然后拎着一根长长的狼牙棒上了岸,她才偷偷问秦牧:“秦大哥,红线姐干嘛去了?” “她去爬树。” “爬树干嘛?” “掩护我,支援我。” “那个长棍子是干嘛的?”方好音不认识***,她觉得是狼牙棒,可是却和寻常的狼牙棒不太一样:“打人的吗?” “那个叫***。是打人用的。” 方好音想不出***的意思,可是想着秦牧要进庄子,贾红线在树上支援,那么应该是弩和-一样的东西了。 她想了想说道:“秦大哥回去有危险吗?”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只是个准备而已。” “那我也能支援秦大哥。”方好音本身是个好手,即使腿现在还不敢用力气,可是射箭没有问题:“给我一副弓箭就行。” “弓箭?”秦牧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说:“这个东西我可没有。” 他也不准备穿着大宋的长衫回去。这样跑路可不利索。再说,他也要全副武装,大宋的服装可没地方挂装备。 方好音满脸通红的看着秦牧换衣服,虽然羞涩却没有转头——你看了我我也要看回来。 秦牧突然想起一件事,对着方好音说道:“方小娘子,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 方好音连忙点头道:“秦大哥你说。” 她现在的公主病好了许多,见识过这么多神器之后,她再也没有本钱在秦牧面前当公主了。 “医者父母心,”秦牧开口道:“我救你时候,你就是我的病人,在我眼里,不分男女老少,你就是个患者。患者,懂吗?” “好音知道的。”患。串起来的心。秦大哥意思自己自然明白。方好音心里想着,秦大哥真是的,还特意用这个字考自己。难道是暗示不成? “知道就好。”秦牧看方好音点头,以为她都明白了。自己虽然看了她的身子,却是形式所在逼不得已。 哪个病人做手术时候还穿着衣服啊。就是貂皮大衣都得脱掉,何况当时方好音浑身上下都是血,谁知道伤口都在哪里,不脱光也不行。 “那我先上去,如果没有问题,再来接你。你好好在船上等着。” 秦牧穿戴妥当,再检查了一遍,又拿出一个通话器,戴在她的头上,说道:“用这个联系,我教你。” 方好音连忙点头。 秦牧身上层出不穷的宝贝已经让她只会点头了。 “用这个东西,最好有个代号。给你起个什么代号好呢?” “代号?是不是诨号?”方好音很聪明,虽然不知道代号的意思,马上也能联想的差不多。 大宋朝的人热衷出名,稍微有点本事都给自己来个诨号。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哪个没有诨号。 “是也不是。这么说吧。我代号是猫头鹰,你红线姐姐代号是孔雀,你喜欢我们怎么称呼你?” “猫头鹰,孔雀,”方好音立刻明白了。猫头鹰夜里能看见东西,戴上夜视仪的秦大哥不就是猫头鹰吗。孔雀吗,肯定是贾红线自认为她够美丽,哼,奴也不差吗,奴还比她年轻:“秦大哥,奴叫凤凰可好?” “没问题,凤凰。”名字而已,叫家雀也行凤凰也行,一个代号。秦牧点头答应。 “这个通话有规矩,你看我说一遍。”说着秦牧打开通话器。说道:“孔雀,情况如何,ove ”。 方好音没想到秦牧站在眼前,声音却突然在耳朵里响起,吓了一大跳,接着就听到贾红线的声音:“猫头鹰,情况正常,殴我。” 原来是这样说话呀。 “孔雀,方好音代号凤凰,在船里留守,我这就上岸。ove ”。 “猫头鹰,孔雀明白。凤凰儿,要听姐姐话噢。殴我。”贾红线调侃的声音让方好音很不好意思。毕竟她给自己拍了那么多难堪的照片。 “孔雀,凤凰明白。哦我。”方好音立刻就掌握了这门技能!毕竟也太简单了点,就是说话先讲代号,然后加一声“哦我”。 “哼。”这却是贾红线的不忿声音。学的这么快,还有代号了。简直是小狐狸精。 秦牧安排好一切,上了岸,来到吴家大院。 大院早关了门。都三更了,这时候的大宋农村肯定家家户户都关门睡了。 秦牧翻过了墙,直接来到东跨院。 咦,这跨院里面却有亮光。自己的屋里和卫生间,这两处都有灯光。 卫生间有灯光不稀奇,可是自己屋里怎么会亮灯呢。 他悄悄的顺着墙根来到窗边,捅破窗纱向里面看。却见一个女人正在自己那一堆箱子旁边,蹲着不知在干嘛。 秦牧四处打量一番,没发现别人,他这才推门进去。 门声惊动了那个女人,她显然是吓了一跳,一跤跌坐在地,慌乱的转身看着大门。 ------------ 第二十九章 任潇潇和贾红线 眼见门口进来一个全身漆黑的男人,她几乎要叫了出来,可是很快看明白来的是秦牧,这才忍住叫声。 “吴小妹,怎么你在这里。”秦牧没想到那个女人不是任潇潇也不是小桃,却是吴小妹。 这个姑娘自己几乎都忘掉了。虽然他借了任潇潇的钱,替吴小妹发送了她爹,可是不论是任潇潇还是秦牧,都早不提这份欠款了。 吴小妹为了还秦牧的钱,算是卖给了秦牧做丫鬟,但是秦牧一直以来都没当回事。他到大宋可不是为了买个丫鬟,而是淘宝来了。以至于很多时候他都想不起来还有一个吴小妹,是自己的丫鬟使女。 这么半夜三更的,吴小妹怎么没去睡觉,跑到自己房里面来了。 偷东西吗?秦牧念头只是一闪就过去了。虽然他和吴小妹打交道时间很短,但是以吴小妹倔强的性格来看,不是那样的人。而且这堆纸箱里面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上是宝贝的东西了。除了那盏灯。 但是灯好端端的在地上摆着,只是照亮而已,吴小妹动都没动。 剩下的全是盖卫生间的剩余物资,乱七八糟的没有值钱玩意,尤其是没有对女人来说值钱的玩意。 她在干嘛呢? “少爷,你回来了。”吴小妹连忙站了起来。 秦牧才发现她手里拿着两个东西。一个扳手,一个套着螺丝母的螺丝钉。 晕,这姑娘喜欢玩这些。 秦牧回来大宋带了一套五金工具,而且考虑到大宋没电,自己特意带的全是手动工具。盖好了卫生间他就把工具箱丢在了这里,没想到吴小妹感兴趣的是这些。 秦牧到有点意外。 “小妹,你半夜不睡就是为了玩这个?” “少爷,奴觉这个扳手和螺丝很有用。就忍不住过来看看。若是少爷不喜欢奴动,奴就不碰了。”吴小妹在盖卫生间的过程中一直跟在秦牧身边,帮他打下手,这过程中看着秦牧使用过后世的工具。 “没有没有,”秦牧摆手说道:“我是没想到你喜欢这些,你喜欢就送你好了,只是暂时这些东西也没什么地方用。而且该睡觉就要睡觉,这么晚不睡觉对身体也不好。” 秦牧看着吴小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吴家大院里面还是有一个自己人的 。 这不就在眼前吗。 秦牧连忙问起这些日子吴家大院的情况。 吴小妹算是秦牧的使女,任潇潇不能使唤她。而且秦牧早就今非昔比,不是一个小小家丁,而是她任家的合作伙伴,来自华国的大商人,还有大本事,吴小妹也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跟着秦牧水涨船高了。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本着报恩的心态卖给了秦牧,想着以后做牛做马报答秦少爷,却一跤跌到了富贵乡里面。 每天吃好的喝好的不说,还没人使唤自己做事。即使秦牧不在的日子里面,她也是自己想干嘛就干嘛。秦少爷还送她一块手表,全大宋都没有的,而且还有这个卫生间,是她和秦少爷亲手盖起来的。 这样的卫生间,更是全大宋都没有。 她问过秦牧,是不是宫里的皇上就用这样的卫生间。 秦牧明确告诉她,皇上也没用过。 在任潇潇和小桃不霸占卫生间的时候,吴小妹也会悄悄的洗个澡。 不是说她不能用,而是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丫鬟,和任潇潇同用一个卫生间好像有点失礼了。可是这个卫生间对女人的吸引力还大过手表。 不说方便卫生的马桶,不说一开就能调出合适温度的花洒,就说洗漱台上那个大镜子,就足以让吴小妹流连了。 没有女人不爱美的,尤其是吴小妹还是有名的美人。 任潇潇霸占卫生间可不是因为要蹲马桶——她又不是造粪机器,完全是因为这面镜子。每天没事时候,她都要照个十七八遍。 也就是这两天任潇潇开始有事要做,才来的次数少了。吴小妹这才能抽空多待一会。 “卫生间里面是谁?”秦牧有点好奇,谁大半夜不睡觉跑卫生间去。他进来一会了,按说就是方便也该结束了,可是卫生间里面的灯还是亮的。 这些灯可都是带蓄电池的,仅仅靠太阳能可不够用。一旦没有电了全抓瞎。 “应该是七娘子吧。” 吴小妹就把这些日子秦牧不在时候的事情,都一一讲给他听。 “这两天七娘子白天忙着收租,没有太多时间照镜子,可能晚上要补上亏欠的。” 照镜子还有规定次数吗?白天不够夜里补。真有她的。 从吴小妹的话里秦牧知道,任员外来了吴家庄,一个人来的,没带着官府的兵丁,也没任家的家丁,这样子让他心里安定不少。 若是家里有大群官兵,那少不得就要开动战争机器了。毕竟这个地方他不能放弃。 既然没事,那么首先得叫那俩人进来。 “孔雀,安全。带凤凰进来吧。ove ”。秦牧对着送话器发出命令。 吴小妹看的呆呆的,不知道少爷在和谁说话,不过肯定不是自己。 孔雀和凤凰又是谁?难道少爷带了两个鸟回来吗?好奇怪,听的懂人话的鸟。自己到要看看。少爷出身华国,一身都是宝贝,他带来的鸟肯定也是宝贝鸟。 秦牧说完,就出了屋子,来到院墙边。 这时候让吴家大院开门显然不方便。他怎么进来的,贾红线也怎么进来。只是方好音腿还不能吃力,翻不过来墙,所以秦牧只好自己爬上墙头把她拽进来。 一番动作自然惊动了卫生间里面的人。果然是任潇潇。 她看到一身黑衣的男人本能的要叫救命,秦牧却先和她打了招呼,任潇潇这才放下心来。 秦牧在她心里越来越神,早从家丁进化成半仙了,所以秦牧怎么样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看着秦牧从墙头接过来一个女人,接着又是一个女人,一身黑衣服和秦大哥穿的一样,这让任潇潇有点好奇。莫不是神仙国度又来了人。要不怎么和秦牧穿的一样呢。 那人一进院子,却先和任潇潇打了招呼:“潇潇妹妹,别来无恙,姐姐来看你了。” 任潇潇这才认出来,这不是京城的贾红线吗? 她怎么来到吴家庄,还打扮的和秦大哥一样 。难道他们俩有一腿。 自己那块表,是不是她偷走的呢。 任潇潇并不傻,那把火烧的莫名其妙,铺子那么大,什么都没丢,只自己和小桃的表还有洗发水丢了,要说和贾红线一点关系没有,她是不信的。 可是硬说有关系,是她偷的,任潇潇也没有十分的把握。 不过没关系,既然来到我吴家大院,那还不是我说了算,早晚问清楚。 “姐姐,真是稀客啊,怎么这个时候来看妹妹了。早说呀,妹妹开大门迎接,怎么能让姐姐翻墙呢。”任潇潇也不是省油的灯,话里带刺。 “还有一位姐妹,却不知道怎么称呼。”任潇潇看见秦牧搀着方好音,感觉有点不舒服。虽然秦牧只是她的备胎,但是现在不是还没有状元郎出现在七娘子眼前吗,所以备胎也不能随便跑。 “奴家方好音。” 任潇潇本要请她们到自己房间坐——怎么说也是客人,可是院子里面只有两个房间有灯。一个是卫生间,在这里待客显然不合适;另一个是秦牧的房子了。 灯不是手电,不能搬来搬去,至少任潇潇现在还不会搬动,她怕搞坏了。所以只能让大家都来到秦牧的房间。 不过这房子也不错。这里本来是任潇潇的婚房,自然是院里面最好的房子了。除了那一堆纸箱,别地方都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净利落。 进了屋,任潇潇留意到贾红线和方好音都对灯光没有表现出诧异,这让七娘心里更加吃味。 电灯啊!任潇潇以为全大宋朝,就自己这院子里面才有,可是她猜错了。显然这两位娘子都是见过电灯的,否则绝不会这样视若无睹。 秦大哥不老实啊。竟然还有电灯给别人。 可是任潇潇却没法说什么。秦牧又不是她什么人,他是华国商人,他想卖什么卖给谁,自然他说了算。自己纵然不高兴却也没办法。 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任潇潇等众人坐定,故意撩起袖口,看了一眼腕子上的手表,说道:“都快凌晨一点了,怎么秦大哥和两位姐姐这时候过来?” 贾红线手上就有一块手表,方好音自然见过手表是干嘛用的。可是眼见任潇潇腕子上也有一块,顿时有点惊讶。 怎么这东西谁都有吗?可是自己怎么没有。以前连见都没见过。 而且这里也有电灯啊。不过这点她倒是不稀奇。秦牧说了,这是他的家,他家里自然该有的全有。只是不知道任潇潇是秦牧什么人。显然不是秦牧的妻子,贾红线才是。 这一点贾红线亲口说的,而秦牧也没反对。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是秦牧的家,却不是贾红线的家,家里有个小娘子,却不是秦牧的妻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方好音都糊涂了。 贾红线也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子上。 后世的衣服衣袖短了许多。垂下时候还遮挡住手腕,抬起来自然就露出了手表。 这块表不是那块她偷任潇潇的百达翡丽,而是一块军用多功能手表。和秦牧戴的一样。 百达翡丽是奢侈品,不以功能性见长。战场行动自然不能戴着名表。 “潇潇妹妹说的是,姐姐今天是来的晚了点,仓促间没有准备什么礼品,这点子瓜果,妹妹不要嫌弃,是姐姐自家园子里面的。”说着递给任潇潇小小一筐瓜果。 贾红线做事滴水不漏。虽然是为了避祸躲开高衙内,她却问明白秦牧要去哪里,知道来吴家庄会遇到任潇潇,仓促间也没办法买礼物,就在园子里面摘了一些瓜果——胜在新鲜。 任潇潇就是要看看贾红线有没有手表。眼见着她腕子上面果然有手表,可是却不是自己丢的那一块,不由得有点失望。 难道不是她偷的吗?这块表不是自己的百达翡丽,倒是大大的好像男人戴的。 任潇潇又有点高兴。她知道秦牧为人细致,送她和小桃还有吴小妹的,都是女表,表盘小一些适合女人。送给哥哥任英的是男表,表盘大一些。 贾红线腕子上这一块,更是大了不少,显然不是女人的表。这让任潇潇又有点满意。 看来秦大哥没把红线姐姐当女人。 瞬间的交锋就这样完成。吴小妹连忙出去烧水。又是要烧泡茶的水,又是要烧卫生间用的热水。 少爷带回来的不是两只会说话的鸟,只是两个小娘子,虽然一个打扮的稀奇古怪,还背着一个长管子,可是再怎么奇怪也不是会说话的鸟,没有稀罕可看,吴小妹自然要去忙正事了。 少爷肯定要用卫生间的,就是这两个小娘子,也肯定需要的。到时候再烧就来不及了。整整一个汽油桶的水要烧热也需要不少时间。 “秦大哥,这些日子你去哪里啦,爹爹急着见你。”任潇潇顾不得别的,先着急自家的事。 任员外自然不会对任潇潇全说在王樵府上发生的事情。 虽然任潇潇是参与者,但是她年纪还小,当不得事情,只是说找秦牧有急事。 任潇潇听爹爹有急事,自然把旁的放在一边,先顾着自家了。 “奴这就去叫他。” ------------ 第三十章 果断的任员外 任员外可算是把秦牧盼回来了。 不管秦牧为什么不走大门却翻墙回来,任员外赶紧把在王府发生的事情仔细的给秦牧讲了一遍。 秦牧这才知道任员外差点因为自己家破人亡。吓了他一大跳。 这个王家什么来头,怎么如此霸道。 简直不讲道理,这是明抢啊!自己是给任家招灾了。秦牧满心愧疚。不过他还有一句话要问:“任员外,王教头已经故去,听说他临去前是你派人送了最后一餐酒水。” 王泰这些事情都是贾红线打探出来的,开封府大牢并没有多严的保密措施。瞒上不瞒下,只要费点心思花点钱,什么都能搞清楚。 任员外大感诧异。他是知道王泰死了,可是自己什么时候给他送过酒水呢?摘还摘不干净呢,自己怎么还敢沾王泰的边。 “功业何出此言?那王泰,我恨不得打他一顿。好端端的去惹什么王家。可是那时候我被关在王府里面,根本就没有行动的自由,不知道功业是哪里得来的消息,说我送他一餐酒水?” 秦牧想这才对头。 任员外怎么看也不是那么心狠手辣的人,否则自己也不敢和他合作。 结合刚才他的一番话,秦牧心里明白了,定然是王樵假任员外的名号做的。 好狠的手段,好狠的人。 为了几块手表竟然要把任家灭门。 还好任员外不是糊涂人,知道身外之财该舍就舍,这才保住了一家老小。 “任员外,那个消息我也是在汴梁时候偶然听到,想来是以讹传讹。” 任若虚顿时就明白了。秦牧是对自己人品有了怀疑,还好自己这几天都关在王府里面,否则还说不清楚。 他连忙解释道:“王教头是个好人,在我家多年,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我对他只有敬,虽然他惹了大祸,还连累了我家,但是我任若虚绝不会做那等天怒人怨之事!天地可鉴!” “任员外,言重了。”秦牧摆手结束了这个话题:“说起来,其实一切的源头还是在我身上。是我对不起王教头,也连累了你。” “功业,你这话却错了。”任员外一脸郑重的说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王泰和我,不过都是匹夫怀璧而已。即便不是你,换了任何人拿出这等宝贝,我和王泰一样会忍不住想拿到手里。这和是不是你拿出来的无关。要怪,就怪我和王泰都有点不自量力。” 秦牧没想到任员外如此明白。 这些道理他很清楚。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背着一袋金子在闹市行走,自然人人都会惦记。小孩根本没有保护自己财产的能力。换了一个壮汉手持利刃,自然觊觎的人就少了。 这件事错不在秦牧拿出手表,错在任员外没有能力保护这些手表。 换了手表在宋徽宗手里,你看大宋谁敢惦记。 但是这些话他是不能说的,现在任员外自己说出来,让秦牧有点感动。 任员外,明白人,不会被金钱冲昏了头脑。 可是自己拿了人家那么大一块金子,却害的他差点家破人亡,这事怎么也说不过去。但是还能拿什么补偿他呢?拿什么他也保不住。就冲王樵一句话,军国重器,他任家拿什么出来都是要完蛋。 任员外看出了秦牧的心思,爽朗一笑说道:“功业,这事和你无关,就算过去了。日后华国的奇珍异宝,我任若虚再也不碰。不过我想做那个水泥。” 任员外精明! 秦牧忍不住佩服! 后世任何精美的奢侈品任员外都保不住,可是这水泥却不同。没有人会在意一堆土,王樵更不会看上。不过黄泥的进化版而已,汴梁城的王孙公子哪会看在眼里——泥腿子才会碰的东西。 当机立断,又绝处逢生。任家不但不会一蹶不振,反倒会因为水泥一飞冲天! 好,就是水泥了! 秦牧一定要给任员外建造一个水泥厂!不这样他都良心过不去。 两人仔细的讨论起水泥厂的事情。 任员外和秦牧谈正事,任潇潇她们自然要回避的。 贾红线和方好音都被任潇潇请到自己闺房。 这里相比起秦牧的房子,奢华是奢华不少,但是没有灯啊!虽然任潇潇大方的多点了几根蜡烛,可是再多的烛火也比不了电灯。 贾红线自然不会笑话她,可是任潇潇却总觉得贾红线笑她。 哼!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京城女人而已。给你见识见识我的享受。 她自信有一样东西贾红线绝对没有享受过,那就是卫生间。 因为卫生间是她看着秦牧盖起来的,就那么多材料全用在自己院子里面了,贾红线怎么可能有。 那就给你们见识见识吧。开开眼。 贾红线和方好音果然被震撼了。 方好音还好说,她和秦牧接触时间不长,各种震撼都习惯了。贾红线却不同,她和秦牧在一起时间算是比较长的,而且关系不同,两人一起出生入死的,有血脉相连的感觉。 她以为自己已经差不多把表哥了解全面了,可是走到这个卫生间,却还是发现自己远远没有了解完这个表哥。 她一身装备除了手机之外都是杀人用的,没有什么享受的玩意。 卫生间可不是用来杀人,而是让生活更美好。 大宋的茅厕,竟然在华国是这个样子。 这里别说没有异味,竟然还有好闻的香气。 而且这面大镜子,真的很明亮啊。若不是贾红线有手机,只这一面镜子就会让她惊讶。她原来的镜子,算是民间能买到的很好的镜子了,和眼前这一面巨大的镜子比起来,完全不成样子。 还有洗澡用的花洒,看任潇潇左扭扭右扭扭,就能调出冷热合适的洗澡水,还是从头顶喷洒出来,这样对女人来说也太方便好用了。 还有这么多瓶瓶罐罐,洗发的,还有护发的,还有洗面的…… 简体字也是字,贾红线认识。 她怎有这么多好东西。怎么表哥都没给自己呢? 贾红线有点吃醋了。 不行,也得给自己的小窝弄一个这样的卫生间,还要比这个好的多才可以! “红线姐姐,一路辛苦了,你就先洗个澡吧。嘻嘻。”任潇潇感觉到两个姐姐的吃惊和羡慕,只要看看她们张大的嘴,瞪圆的眼就明白了。这比什么恭维话都好。 任潇潇得到了想要的满足,全身都舒畅,连贾红线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 哼,看不起我,我到要看看,这一切你们有吗?见过吗? 大宋独一份! 她要是知道老爹因为这个大宋独一份差点被灭门,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这样的愉快心态。 尽管不想在任潇潇面前显得自己没见识,但是一个现代化的卫生间摆在面前,让贾红线说出拒绝使用的话那真是不可能。何况这时候大宋的民间百姓要洗澡并不方便,尤其女人更不方便。 贾红线卸下了装备,尤其是把子弹都退出了枪膛。这玩意可不是闹着玩的,她可不想洗澡回来看到任潇潇肚子炸开一个大洞。 把自己装备收拾好,然后千叮咛万嘱咐任潇潇不许乱动,又留下方好音看守,这才去了卫生间。 留下方好音她就放心了。方小娘子是见过的,她知道其中的厉害,自然会看住任潇潇,不许她乱碰。 直到凌晨,秦牧才和任员外谈了个大概。 送走任员外之后,他稍微睡了俩小时,就爬了起来。 既然给任员外一家带来了这么大的损失,甚至差点让人家被灭族,秦牧自然要尽快的补偿对方。 王樵那边,秦牧暂时没有什么想法。除非杀了这个王公子,否则能怎么样? 可是就算杀了王公子,还有李公子张公子,秦牧一个人杀的完吗? 把这大宋全部公子王孙都杀个干净,也许任员外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但是显然这个活超出了秦牧的能力。 做不到就不去想了,能做的到的不拖延,这是秦牧的态度。 盖厂子先得有场地。他一大早就出了门,来到吴家庄村口。 走过吴小妹的旧屋,走过码头,来到五丈河边。 五丈河一如既往的自西向东,千百年如一日的流过。 河上大小的船只,扬着帆,拉着纤,向着远方,奔向未来。 却不知道在五丈河边,秦牧的脚下,一个巨大的变数正悄然发生。 大宋,有一股新生的力量,正如小草一般,渐渐的开始萌芽,钻出了坚硬的土地,向着阳光,迎接未来。 ------------ 第四卷 ------------ 第一章 三人的公司 秦牧再一次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别说自己在大宋不会造水泥,就是回来之后也不会。 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毕业生,有多少会造水泥的?工业化多年以后,分工越来越专业。所谓术业有专攻,就算是首都大学的毕业生,每年毕业三四千人,有几个会盖水泥厂? 全国最高学府出来的学生,经管,医学,工程物理,固体力学,高电压工程,通信与电子,半导体等专业的毕业生,让他们回到大宋赤手空拳建一个水泥厂也是抓瞎。 不过秦牧却不担心。只要有钱,一定能在二十一世纪找到解决方案。 关键是有钱。现在他没多少钱了——几百万在秦牧眼里已经不算钱了,先要去搞钱。 不过去搞钱之前先要给朋友一个交代。黄金沙还眼巴巴的等着看大宋风情呢。 秦牧回了大宋之后,黄金沙就和柜子一起回了国。 虽然秦牧只离开了两天多,可是黄金沙感觉和分别了两年似的。毕竟这次兄弟去大宋是玩命的。他虽然对武装到牙齿的秦牧有那么一点信心,可是大宋的人也不是木头,万一出点什么意外,秦牧就再也回不来了。 黄金沙守在柜子旁边度日如年,连家里叫他去相亲都不理睬——有什么事情比等兄弟回来还重要? 当秦牧终于出现在黄金沙眼前的时候,黄金沙又差点落泪。 总算是全须全尾的回来了。还带了一副字画。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黄金沙拿过字画,顺便也拿过手机——秦牧手里那一部。 秦牧只能用两只手带东西回来,所以只能带一幅字画和一部手机。字画就是宋徽宗用瘦金体写的《咏怀》,手机里面是他几次行动的实时录像。 每次行动的场面都被戴在头上的记录仪拍摄下来,秦牧都给导入手机了。 这样也算能是让黄金沙分享自己在大宋的刺激。 秦牧穿好衣服,黄金沙已经把视频导入电脑了。 好几段,黄金沙一手攥着字画,一手点开视频,兴奋的说道:“二代,那个教头救出来了?” 秦牧摇摇头。 “怎么?”黄金沙感到有点意外。既然秦牧安全的回来,又有这么多行动录像,显然是去劫狱了,怎么人没救出来呢? “他死了,死在监狱里面。”秦牧有点伤感。 猛然间听到王泰死了,黄金沙也觉得不怎么舒服。 王泰的事情秦牧都给他讲过,只为了一把刀竟然丢了小命,在二十一世纪的他看来太不值得了。就是几亿几十亿的财富放在自己眼前,告诉自己拿命来换,黄金沙半点都不犹豫,直接走人。 多少钱能值得他用命换?无价! 可是在大宋朝,一把刀就惹出这么多是非,直接让王泰丢了性命,黄金沙有点不好受。 早知道自己那一把刀也给秦牧就好了。让他再给王教头,也就不会送了性命。 黄金沙却不知道王泰的心思。这不是一把刀的事情,这是做人的道义,是对“朋友”这个词的尊重。再给王泰一万把大狗腿,他依然会去抢回秦牧送的那一把。 那不是一把刀,那是一份信任。他拿了这把刀,就是认下这个朋友。丢了刀,就玷污了“朋友”两个字,王泰宁可死也要亲手洗清这个耻辱。 求仁得仁,王泰死时候见到秦牧,心里只有平静和安慰。 秦牧不愿意再去想往事,拿起自己留在二十一世纪的手机,随手翻看。 只有大量垃圾信息,没有一条是他想要看到的。 穆千柔没有再来消息。 黄金沙一边看视频,一边说道:“小穆挺好的,二代,我替你看着呢,放心。唉,这就是王教头啊。” 他看到秦牧从监狱房顶进入的画面,王泰正在地上翻滚。 “他怎么了?” “中毒了。” “谁这么狠心下的毒?”黄金沙没想到王泰是死于毒药:“忒孙子了。王教头都这样了还不放过,二代,你得给王泰报仇。” “可能是王樵干的。”秦牧只是推测,但是这个推测应该很接近事实。 这件事里面的人物关系相对简单,凶手无非王樵和任员外,不是任员外只能是王樵。 秦牧也想过杀了王樵给王泰报仇。可是这件事里面的是非曲直很难讲明白。 贾红线开盘,王泰是自愿入局。他抵押刀子不是白辛苦,不只为了撑任潇潇的场面,他是要赚钱的。而且是高额的回报。一赔五。 虽然贾红线放火,让任潇潇输了赌局,可是愿赌服输,这个道理秦牧很明白。 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王泰并没有全占着道理,王樵也不全是凶杀。 如果王泰不入局,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但是既然他开了头,怎么结束肯定不能全听他的。 当输掉赌局失去刀子的时候,王泰如果光棍的认输了,以后什么事也没有。他还是任府的教头,继续安稳的生活,一直到老。 王泰不认输,去王府抢王樵手里的刀子,这是另一件事的开始。换了自己是王樵,也不会任由王泰抢自己不还手。到这个时候王樵都没什么错。 甚至打伤王泰都不是什么大错。 二十一世纪,很多小偷做的事情天怒人怨,被抓住之后痛打一顿还有人叫好。 在王泰事件中,王樵唯一错的是不应该毒杀了王泰。 王泰罪不至死,他没想过杀人,最多算是抢劫。 而且已经入了开封府,王樵从任何方面都不应该再继续干涉这件事。但是他还是毒杀了王泰。这就是秦牧无法接受的地方。 杀了王樵? 对秦牧来说并不是难事。而且王樵还明抢了任员外四十块手表,这是任员外用四十公斤黄金和自己换的,结果换来差点被抄家灭门。 两罪归一,似乎应该杀了王樵,可是秦牧想过,如果自己杀了王樵,就算自己没事,大宋朝廷绝不会不管。王樵的死必须有人偿命,怎么算都是任家跑不了。 他杀王樵一个,结果是任员外满门陪葬。这样的事他真没法去做。 现在暂时忍一口气,以后再说。 眼下最要紧的是搞钱。 “这个谁啊,这个道士,怎么搞gay?”黄金沙双眼放光,盯着“黄图”行动的视频,“这是皇宫吧?” 秦牧点点头。 “皇宫啊,卧槽,那这个人,是宋徽宗?”黄金沙突然醒悟过来,“我得好好看看,宋徽宗啥样。哎,二代你怎么不拍了。关键时候啊。” 黄金沙急的抓耳挠腮。 关键时候画面换了。 这时候正是秦牧一把扯回摄像头,自然什么都看不到了。 不过黄金沙很快转移了注意力。 “这小妞就是偷我表的那个?这鬼脸够酷!我也得搞一个戴戴。” 视频是秦牧头戴记录仪拍摄的,秦牧看到的一切,视频全记录了下来。画面里自然有贾红线的身影。 “可惜了,看不出什么模样。不过就看这身材,脸蛋错不了。” 秦牧很怀疑黄金沙的话有多少技术含量。作战服又不是紧身衣,宽宽大大的怎么能看出身材?男女都看不出来,黄金沙能联想到容貌,真是奇才! “金子,先联系琼姐吧。这幅字请人家给看看。” 黄金沙接上导线,一边把视频导入自己的手机,一边打开那幅字。 不是《清明上河图》,这也正常,秦牧是人不是神,大宋是一个世界不是一个游戏,不可能想什么鼠标一点就找出来。 不急,慢慢来。黄金沙比秦牧还享受这个穿越——虽然他过不去,可是越这样越感兴趣。 隔靴搔痒,越来越痒。 “这什么诗,还双飞鸟,共翱翔,够幼稚的。”黄金沙也没读过阮籍这一首《咏怀》,“这能值钱吗?我看不如美人出浴那幅画。” 他还没看完视频,不知道是秦牧从道士手里抢来的。 “徽宗亲笔,你说值钱不值钱?” “赵佶写的?”黄金沙顿时神态变了。这首诗老实说他没觉得怎么样,书法他又不懂,所以觉得这么一幅字可能不如美人画值钱,但是皇帝写的就不同了。 宋徽宗的字,值钱! 黄金沙立刻闭上眼睛,双手握住那幅字,似乎在和宋徽宗神交。 秦牧顿时一阵恶寒,赶紧拉着他出门——和徽宗神交真要不得,那人男女通吃。 老地方,老三样。 三人一桌,一幅字。 董玉琼已经有点看不明白秦牧了。。 从一开始的看不上,到被《杨妃出浴图》震撼,再到现在面对一幅瘦金体的《咏怀》。 秦牧究竟是什么人,他从哪搞来的这些? 唐朝周昉的画,宋朝徽宗的字,都这么出名,秦牧如果是盗墓贼,墓主人会是谁呢?能用这两样东西陪葬的人物,肯定不是历史上籍籍无名的。 这样的人物如果陵墓被盗,肯定圈里早就纷纷扬扬了,可是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 那秦牧究竟怎么搞来的呢? 董玉琼确认这两样东西第一次出现就是在秦牧手里。 《杨妃出浴图》只是史籍有记载,谁也没见过真迹,早就失传了。 《徽宗书阮籍咏怀》更是历史上都没这个记载。 这首诗董玉琼当然知道,也明白是写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恋,可是宋徽宗怎么会写这么一首诗。 宋徽宗是皇帝,而且子女众多,有记载的就几十个,显然是喜欢女人的,他怎么会写这样的诗?而且从流传在世的徽宗真迹来看,也看不出他有喜欢男人的癖好。 只这一点疑问就让这幅字的价值大幅缩水。 董玉琼认为这幅字是徽宗手书,真迹,可是因为写的内容过于另类,而且上面还没有徽宗的印章,很不容易被这个圈子肯定。至少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应有的价值。 那一幅《杨妃出浴图》已经让董玉琼付出了全部身家,这幅字虽然她非常的喜欢,却拿不出钱来了。 不过好东西绝不愁卖,而且,秦牧这样简单粗暴的卖,简直是翡翠卖个白菜价,董玉琼都替他不值——虽然占大便宜的是自己。 一向快人快语的她难得的沉吟良久,对着秦牧说道:“二代,这幅字我认为是真迹。你还是着急用钱吧?” “是,琼姐,我需要钱。” 董玉琼很是奇怪秦牧为什么这么缺钱,自己上次给他一千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不是小数了。 就算秦牧玩的另类,玩真人战争,可是当雇佣兵是赚钱吧?难道装备路费还得自己掏腰包? 可是就算自己掏腰包,以董玉琼的了解,一个顶尖佣兵一身装备也要不了一千万。如果这样没哪个国家打的起仗。 不过那是秦牧自己的事,她不方便去了解。 “秦牧,金子,我有个建议,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黄金沙一贯的不在意:“琼姐说的,肯定好的没跑。” “别臭贫嘴,我说正事。” “琼姐你说。”秦牧想听听董玉琼要干嘛。毕竟人家是专业人士,她的建议肯定要仔细听。 “不如我们成立个公司,我们三个,”董玉琼自然不会放着大好机会不懂利用,她虽然有背景,但是背景不是钞票。 董玉琼也要钱,她和钱也没仇,谁怕钱多呢:“秦牧负责出文物,金子你拿启动资金,我负责买卖。” 秦牧马上就明白了。 董玉琼的意思是文物要炒才能达到最大值,可是这需要时间。自己着急用钱,如果再轻松卖掉会很亏。 现在他们成立一个公司,就是让黄金沙拿一笔钱出来,其实就是给秦牧用,等于买下这幅字,然后他们再去炒,几个来回之后,在合适的价格把字画出手,一定会赚的沟满壕平。 三个人都很关键。 没有秦牧就没有文物,没有黄金沙就没有资金,没有董玉琼就没有渠道和操作的技术。 这主意不错。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正是成立! 玉琼和金沙,是两人的名字。秦牧自然也要凑个名字上去,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真名,就用自己在大宋的字来凑数。 在大宋他和任员外说自己字:功业,现在就改成工业。迷惑性更大一些。 不知道的以为是一家工厂性质的公司,谁知道是干古董买卖的。 黄金沙先拿了两千万出来给秦牧,然后再准备几千万做启动资金。毕竟炒来炒去都是钱,还不是一点的钱。 不过黄大少不在乎钱,他家有钱,还是独子,而且董玉琼的身份在那摆着,就是黄大少父母不信他们的儿子也会信董玉琼。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人品靠得住。她的提议黄大少的父母绝不会反对。 万一这孩子看上他们家小子呢,就当是给儿媳妇嫁妆了。 两千万到手,秦牧又有钱了,可是他却有点傻眼。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够多。而且即使够多也没有用,一个水泥厂的机器设施太庞大了,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根本塞不进那个柜子。 隔行如隔山,他是学计算机的,这辈子都没看到过水泥厂,还以为简单弄点原料粉碎一下就OK,哪知道就算是最原始的水泥厂——清末民初时候的,都是庞然大物,是他无法想象的规格。 自己那个柜子和水泥厂相比,就好像蚂蚁比大象。 真装不进去啊! 这可如何是好? ------------ 第二章 微缩火柴厂 “江厂长,你意思是实在没办法吗?” 江书,北方机械制造厂的厂长,黄金沙介绍过来的。黄家的生意做的很大,大量的机械设施都是北方机械制造厂的产品,是厂里的VIP客户。 VIP的黄大少请客,还是介绍生意,江厂长自然兴冲冲的过来。 可是面对秦牧这个新客户,江厂长有点为难,何止为难,简直有点恼火。 这是消遣自己玩吗?要把一套水泥厂的设施简化到能塞进一个柜子里面。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 就是一个水泥窑都有几层楼高,你告诉我要装进一个柜子,一个普通的大衣柜,这活不应该找我,应该找魔术师啊。 “秦先生,很抱歉,不客气的说,你的要求不只是我们北方机械厂做不到,就是全世界,噢,说大点,全宇宙的机械厂全做不到。” 秦牧看着江厂长忍不住怒气的神色,知道人家误会了,还以为自己消遣他玩。 不过秦牧知道江厂长说的是实话。他也查过许多资料,知道这真是太强人所难,根本做不到。 只是他还有话。要不也不必请江厂长过来了。 “是这样,江厂长。”黄金沙连忙亲手给江厂长续上茶,“我这个哥们有一些特殊的需要,您再听听。” 江书点点头,看在黄大少面上,就忍一下吧。 “江厂长,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条件很无理,或者说,无厘头,莫名其妙。不过我给你讲一下实际情况你就知道了。” 江书看秦牧不是寻他开心,总算气顺了点。 想想也是,他也不是什么电影明星,有钱人想消遣,想找乐子,怎么会找到一个机械厂厂长身上。看看这姓秦的到底要干什么吧。 “江厂长,”秦牧诚恳的说道:“实际上我是要在非洲开拓事业。不是卖手机卖拖鞋,我想做实业。就是开厂子。” 这倒是听着像真的。江书点点头。不是没事消遣自己就好。 北方机械厂说大不算大,可也绝不是一个小厂子。江书也是有身份地位的,岂能被小青年寻开心。 “我本打算开个水泥厂,可是呢,您说不可能放在一个柜子里面,这我就没法继续了。” “秦先生,容我打断一下。”江书有点莫名其妙,非洲又不是月球,需要航天,所以要计算每一克的载重。不过隔着大海而已,就是全套设备运过去,一艘海船足够还有富裕:“难道您在非洲要开拓的地方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所以全部设备要放在一个柜子里面?” 黄金沙噗的笑了出来。 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国家,江厂长真幽默。 秦牧有点尴尬,不过还好他早想好了借口:“江厂长,不怕您笑话,其实我的理想很大。在非洲我就算复制一个唐山钢铁厂又能怎么样?别说我没这个实力,就是有,也不过是重复一遍前人的路。” 全世界钢产量排名: 第一名:中国(不包括河北省) 第二名:中国河北省(不包括唐山市) 第三名:中国河北省唐山市(不包括瞒报产量) 第四名:日本 第五名:美国 第六名:印度 第七名:俄罗斯 第八名:韩国 第九名:中国河北省唐山市的瞒报产量 (唐山市瞒报5000万吨产量,刚好比第十名德国多了一点) 第十名:德国 看看这个排名,江厂长实在不明白。这小伙子口气很大吗,竟然想在非洲建立一个巨型钢铁厂,他知道这有多难吗?而且有意义吗?难道他不知道全世界都成一个村了,以国内钢铁的价格,足以吊打全世界,在非洲建厂,那真是钱多的花不完了——必须扔掉。否则谁会在非洲建立钢铁厂。 小伙子怕是脑筋有问题,或者是没睡醒吧。 这事怎么听着都不靠谱。 “江厂长,我说实话吧!我不想走前人走过的路,我要走一条新路。不是在非洲,而是离开地球,迈向深空!星辰大海,才是我的目标。”秦牧装出激昂的神色,用力的一挥手。 “星辰大海?”江厂长不明白了。水泥厂和星辰大海有什么关系吗?难道外星人也需要用水泥盖房子?这外星人看来很low啊。 “是的,不在地球上折腾,要折腾就去外太空,外星。我们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公司,玉琼金沙工业公司。这是我的名片。”说着秦牧递上了新印的名片。他的头衔是生产总监。 董玉琼是总经理,黄金沙是财务总监。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江厂长看着名片,上面有金沙两个字,看来不是虚的。至少黄大少有钱这个他肯定。 有黄大少参与,真金白银的事情,纵然是听起来再荒唐,可是也能赚钱!有钱赚就值得自己坐下来谈。 “是,公司草创阶段,还不成气候。”秦牧恰到好处的表现着应有的神态,毕竟自己这借口说出来没人相信,但是也得让他相信:“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我们要在外星开启新时代。” “……”江厂长目瞪口呆,就凭你们两个货?能开启外星新时代? “我们不准备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这一条路。我们准备直接开启工业时代。所以才想着把水泥厂装到柜子里面。”秦牧羞涩的一笑,满满的吹牛不上税的魅力:“因为航天器目前还不成熟,所以每一克重量都要计较,因此才有这个条件。” 原来是这样。江厂长明白了。这俩人真敢想啊!可是国家目前还没有开放私人航天吧?你们能造火箭?就算能造火箭还能载人?就算能载人,你们去哪找一颗有外星人的星球呢? 就算找到这么一颗星球,你能确定是你们殖民外星人,还是去给外星人送菜? 这不是瞎扯淡吗。 不过人家公司都成立了,而且显然他们没忽悠自己,至少不是骗自己钱,反而是送自己钱。 江厂长决定怎么也得赚这笔钱。 傻子的钱,不赚是犯罪。 于是他一改刚才的态度,变得非常的诚恳,对秦牧说道:“秦少!”他都不叫先生了,这事先生做不出来,得富二代才能如此没谱:“您和黄大少有这样的志向,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当然绝对不敢和二位的才干相比,可是也愿意给星辰大海事业添砖加瓦。” “多谢多谢。”秦牧一看,有门!莫非江厂长有本事能把那么多设备塞进去? “秦少,您说要开启外星工业化时代,这个具体怎么做,自然您是大才,我不敢多嘴,不过因为您谈到了水泥厂,我就想起一件事,给您个参考。” “江厂长请讲。” “既然在外星开启工业化时代,显然您的意思是外星人还处在刀耕火种时期,最多不过清朝末年水平,是这样吧?” “对对对!”没等秦牧说话,黄金沙连连点头:“江厂长您太聪明了,就是这样。” “好,那么现成的有对比。清末时候,英国最早开始了工业化,他们输出大清的产品您知道是什么吗?” “鸦片啊!”黄金沙又接过话头。这谁不知道啊,鸦片战争吗,还打了两次。 江厂长略显尴尬。鸦片,黄大少怎么想的。 “您说的是火柴?”秦牧这些日子查过很多资料,尤其是工业化初期时候,知道那时候英国向中国倾销火柴。 “对,火柴,您俩年龄小可能不知道,但是我父母那一辈,还管火柴叫洋火,是洋人的玩意。” 江厂长侃侃而谈。 “英国当时工业化产品很多,但是清末中国的实际状况导致绝大多数没有销路,只有火柴物美价廉而且必不可少,迅速打开了市场。既然您二位要殖民外星,而他们的技术水平还不如清末,我觉得可以先建个火柴厂。毕竟没有水泥他们也没睡野地里。” “江厂长说的有道理。” 秦牧瞬间就被这个计划吸引了。水泥厂看来是没戏了,但是火柴也不错啊。 现在的那个大宋,根本就没有火柴这样的引火物,日常全靠灶膛里面保存火种,这不但不方便而且非常浪费。如果自己做出火柴来,肯定能迅速打开销路,不止是大宋,当时整个地球都需要火柴。 任家这就要发达了! “那您的意思是,火柴厂能装进柜子里面?” “这个勉勉强强能做到,不过还有个问题,火柴厂的机械设备方面我可以按照您给的尺寸设计制造,可是化工这方面就不行了。” 江厂长仔细给秦牧介绍了火柴的生产工艺和需要的原料。 秦牧一听,脑袋有点大。原来一根火柴做出来都这么复杂,难怪清末的时候,中国就算见识到了火柴,了解它的方便好用,想自己生产都那么困难。 单化工这块就没法解决。 比如火柴头里面必须用到氯酸钾,可是氯酸钾不是自然界产物,需要工艺合成。这就需要一个化工厂。 江厂长就是有天大本事,也不可能把一个化工厂塞到柜子里面。 不过江厂长只想赚钱,要赚钱就要给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他给出的办法是,既然你们要星际殖民了,就好像清末的英国,是日不落帝国,全世界殖民,那么殖民不是移民,你总得有来有回吧。如果一去不返那叫移民。 有来有回就好办。在地球配好所有化工原料,只带着一个微型的火柴厂过去,到时候建好流水线,所有化工品全是现成的,只有木材和煤炭需要从外星本地获得。 这办法好!妙极了!一下就解决了秦牧的问题。 他真没办法在大宋搞出氯酸钾来。也许别的穿越者能人所不能,可是秦牧确实不会。 大工业时代,不是手工作坊。弄俩瓷瓶烧点土就能把后世耗资巨大的化工产品造出来,这不是童话,是神话。 江厂长根据他们的外星殖民计划,考虑到那里没有电,所以一切以英国工业化初期为模版,动力选用的是蒸汽机。 你的外星总不能没有水没有柴禾吧。有这两样就有动力,如果没有,那也别去殖民了,没水人都得死,还殖民什么。 这一套一体化解决方案江厂长报价两千万。 秦牧感觉这简直是抢钱! 可是江厂长有话说。因为一切要考虑尺寸和耐用程度,所有的都要从新设计制作,根本没有任何一样可以现成使用的设备,所以一点也不贵。 如果尺寸不合适,塞不进去那个柜子。 如果不够耐用,从外星拉回地球修理,那费用可就太高了。 所以这个价格很良心。 而且还包送化工原料,先给你准备一吨,以后价格再议。 两千万啊,秦牧咬着牙签了合同。 黄金沙到无所谓。两千万算什么,别说自己家有钱,就是秦牧随便倒腾回一件玩意都不止这个数。 无非是个数字而已吗。赶紧的,签字。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第一单买卖做成,一套微缩火柴厂,两千万,即将在大宋落地生根! ------------ 第三章 罗氏兄妹 秦牧对江厂长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快! 当然合同上的要求必须做到。这套设备如果塞不进柜子就是违反合同。江厂长要赔钱的。 江厂长如今走路都带着风,两千万呢!一扭头就赚到了。傻子的钱就是好赚。 不过江厂长并不觉得自己过分。秦牧他们要玩的是航天,航天懂不懂,这里面的钱根本不是以千万计,最小单位都是亿,都准备开始星际殖民了,还在乎几千万的钞票吗? 不赚白不赚啊。 可是钱到手真得给人好东西,这点江厂长还是很有节操的。 秦牧付钱爽快,直接一半就拨过去了。江厂长带着一千万回去,立刻就组织厂里最精锐的科研技术人员开始设计,同时安排最熟练的工人准备生产。 可是再快也需要时间,所以现在对秦牧来说是难得的悠闲时候。既然手里还有几百万,又要等江厂长那边的消息,不如开始稍微旅行一下吧。 他曾经任职的公司连出差机会都少有,秦牧去过的地方不多。 别说全球旅行了,连全国旅行都差很远。 一辆车,一个人,随心所欲的行驶在苍茫天地间,去陌生的地方,感受不同的风景,是秦牧的理想。现在既然有这么一段时间,那就开始吧。 首先需要一辆车。 首都的车太多了,以至于买车要摇号,否则你有钱买车却不能上牌照。 秦牧估计自己能按规矩买上车时候,坟头草都老高了,所以他只能放弃京牌。 不过这点对秦牧不是问题,他不用京牌车,外地牌就可以,反正也不打算在首都市区上下班用。 什么车好呢? 首先必须是能越野的,其次要四驱——两驱越野是假越野, 再其次……,好像也没什么要求了。 本着一贯低调的原则,秦牧选了一款大众的途锐。 大众的车是套娃脸,不熟悉的都分不出哪款是哪款,正好满足他的要求。 全款买车就简单多了,交钱正好有现车,提车挂上临牌走人,第二天上好地方牌照,秦牧如今也是有车一族了。 他以前虽然没车,却经常开金子的奔驰。玩户外的时候通常他俩换着开,而且秦牧开的时候多。毕竟黄金沙老带着不同的女友需要在后排交流感情。 秦牧算是老司机,开长途没问题。他兴致勃勃的计划着行程。江厂长给他的时间是十天。十天时间按每天四百公里计算,能跑四千公里。其实也就是最多能跑出去一千五百公里就要回头,向南还是向北呢?东边还是西边呢? 哪里都想去看看,新车总是让人手痒。可是没等他想好目的地,就被黄金沙给拉走了。 董玉琼请他们出席一个晚宴,一个收藏家圈子的小规模聚会。 秦牧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自己的爱好是旅游,是享受所剩不多的余生,哪里有时间浪费在不喜欢的事情上。如果是黄金沙邀请他,秦牧可以拒绝,但是拒绝董玉琼却不好了。 她为了自己也算是费了心,而且现在他们是合伙人,于公于私,都要给琼姐面子。 聚会的地点在郊外的一处酒店。 秦牧刚买的车,自然很兴奋。他让黄金沙把奔驰大G停在楼下,俩人开着途锐来到宴会地点。 酒店小巧,却很奢华。 他来的时候不大的停车场几乎停满了一水的豪车,一眼望去没有低于两百万的。自己的途锐虽然新鲜出炉,放在这里却仿佛一群天鹅里面混入了一只丑小鸭,有点扎眼。 不过秦牧却不在乎这些。对一个生命只有四十年的人来说,对一个余生不过短短十几年的人来说,还会在意这些外物吗? 车子皮实够用就足够。 可是他不在意,却有人在意。 他旁边刚停下一辆法拉利,副驾驶位下来一个青春妖娆的姑娘,看了一眼秦牧的车,低声说了一句:“哥,看来这次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你看连开这种车的人都有。” 主驾驶下来一个小伙子,一身唐装,脚下布鞋,和法拉利站在一起很是另类。 他也看了一眼秦牧的车,随口说道:“玉琼还是有分寸的。” 秦牧没有什么表示,黄金沙却忍不住了。 怎么着,看不起哥们的车,真是狗眼看人低。你们懂个屁,我哥们只是低调,低调懂不懂,说出来不怕吓死你们,这可是拥有一个世界的男人。 “怎么着,姐们,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黄金沙张嘴就把一句电影台词撂了出去。 “哎,你这人怎么说话呢?”那姑娘不干了,“你凭什么说我们不是好人。你算哪根葱?” 眼看俩人就要吵起来,秦牧连忙拉住黄金沙。 犯不着和这种人生气。这世界本来就是看行头说话的。你管不了别人怎么想。吵架没有意义。再说今天是给董玉琼捧场,不是来捣乱的。 那男人称呼董玉琼如此不见外,显然是琼姐的朋友,秦牧不能给人家添麻烦。 “妹妹,咱们赶紧过去吧,时间不早了。”那男人没有搭理黄金沙的挑衅,从车里取出一个包,拎在手里,径自离开。 姑娘瞪了黄金沙一眼,又瞪了秦牧一眼,这才跟着她哥哥离开。 “二代,你拉我干嘛,论吵架我什么时候输过?”黄金沙忿忿不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说自己穷。这让黄大少很郁闷,他可一直是有钱人的代名词,从小到大还没遇到过比自己有钱的同龄人。 “我们又不是吵架来的,别给琼姐添堵。”秦牧安慰着黄金沙,拉着他走向酒店。 酒店只是三层的一幢小楼,规模很小,可是里里外外都显露着奢华。 今夜是董玉琼包场,黄金沙递上请柬,有服务生领两人来到二层。 房间里面已经有了不少的客人,秦牧进来时候,董玉琼正和刚才停车场遇到的那一对兄妹寒暄,看到他俩进来,向他们点头示意了一下,意思他们随意。 他们不算客人,算是合作伙伴,董玉琼打算借着这个机会让他们了解一下这个圈子。 俩人随意找个地方坐下,有服务生端上各种饮料。 黄金沙拿起一杯酒,秦牧要了一杯水——他还要开车不能饮酒。 房间不大不小,十几个人在里面不局促,却也不觉得空旷。董玉琼很花了一番心思,连这样的细节都考虑周到。 他们俩看来是最后一批客人。 过了一会,再没有人来,董玉琼拍拍手,房间里面安静下来。 “诸位,咱们又有俩月没聚了。今日轮到玉琼做东,怠慢之处还望多多包涵,希望大家玩的愉快。下面就开始吧。” 董玉琼有个玩古董的小圈子,大概十几个人,固定的有一些,也有不固定临时加入的。大概每两个月聚一次,今天轮到董玉琼做东。 这个聚会的目的是拉近感情,交流消息,当然主要是交易各自手上的玩意。 董玉琼既然拉着秦牧和黄金沙一起,自然少不得让他俩熟悉一下圈子的气氛。 玩得起古董的都是有钱人,在座的大部分都是熟人,多少了解各自的身家,生面孔只有两位,秦牧和黄金沙。 黄金沙也是有钱人,但是他对古董没兴趣,从来没接触过这个圈子,圈里人也不认识他。秦牧就更不用说了,一直和有钱俩字不沾边。前阵子还是苦哈哈的打工一族,为了房租和每日的伙食奔波呢。大家更是不可能认识他。 董玉琼作为主人,自然有义务要介绍一下新人。 她指着黄金沙说道:“黄金沙,黄天企业的少爷。” 黄天企业是黄家的产业,实力雄厚,有知道的就明白黄大少身家了。有资格在这里坐着。 接着介绍秦牧:“秦牧,我朋友。” 秦牧不好介绍。因为《杨妃出浴图》的事情,董玉琼找黄金沙了解过秦牧。她知道秦牧父母双亡是个孤儿,没任何背景,只是一个普通的北漂。 这样的人出现在这个场合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她现在和秦牧是合作伙伴,必须让他了解一下这个圈子。 合作关系最要紧的是彼此坦诚,尤其是开始阶段。如果秦牧觉得自己什么都瞒着他,那也不用提以后了。 可是来这里就得有身份,秦牧什么身份都没有,董玉琼自然只能以朋友含糊过去。 反正她是这次聚会的主人,她要带朋友来,谁也不能说什么。 人家看看还不行吗? 大部分人都没有说什么,只有坐法拉利的那个姑娘靠近她哥哥耳边,压低声音却故意能让周边人听到:“哥,你听,玉琼姐的朋友,你要小心了。有情敌。” 董玉琼开场白之后,众人自然聚了过来。靠的近自然听得到。 开法拉利的青年对妹妹的话毫不在意。冲着秦牧微笑着伸出手,说道:“在下罗浩。” “秦牧。”人家伸手,秦牧自然要接。两人握着手交换了姓名。 罗浩是谁,秦牧根本不知道,可是看人家是开法拉利过来的,自然非富即贵,和黄大少类似。 “我也是玉琼的朋友,”罗浩收回手,诚恳的说道:“以前没听玉琼提起过秦先生,不知道秦先生在哪里发财?” 秦牧自然听到罗浩妹妹充满挑拨的话,可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总不能当着一群人面说我不是你情敌,我和董玉琼才认识没两天。这话说出来不是摆明不给董玉琼面子,让她下不来台吗。可是事实上自己和董玉琼纯粹是合作伙伴,才认识没两天。 看来罗浩是董玉琼的男朋友,这才让他妹妹这么敌视自己。 董玉琼对黄金沙的介绍就很正式,非常官方,黄天企业的少爷,身家地位全点出来了,公事公办。 可是在秦牧身上,就是“我朋友”三个字。这三个字在不同的人心里解读完全不同。 放在无关人身上,就是普通朋友,可是放在有心人身上,意思完全不同。 越是字少越是情深。要不怎么连身份都不提呢。“我朋友”就是秦牧在董玉琼心中的份量。 其实这真是误会了董玉琼也误会了秦牧。 董玉琼实在是没法用这个圈子的语言介绍秦牧。以秦牧的身份是根本没法坐在这里的。都不应该出现。 秦牧更是冤枉,他本来就不想来,如果不是董玉琼非要他来,他现在都开车跑出几百里地了。 莫名其妙的成了情敌,秦牧真是躺着也挨枪。 黄金沙却不干了,他听得明白罗浩这小子不怀好意。 他们看到秦牧开一辆途锐,自然以为秦牧没钱——当然是跟他们这个圈子比,还特意问秦牧在哪发财,不是寒碜哥们吗。 秦牧涵养好,黄金沙却没这个肚量,得替哥们出头。 “我们哥俩攒了个公司,准备开发外太空,为人类未来星际移民做开路先锋,罗先生有没有兴趣投资?” 董玉琼气的翻白眼。 黄金沙从小就不着调,没想到这么大了还一样。 她只知道秦牧飞快的把两千万给了一个机械厂,却不知道秦牧和江厂长那一番话。 如果知道的话,肯定死活拦着不让干。这不是花钱,这是扔钱。 就算黄家有钱,就算这钱属于秦牧,但是也不能这样用。这不是败家,是根本不要家了。 “好大的口气,还人类未来,哼哼,”没等罗浩回话,他妹妹接口了:“你怎么不说穿越回过去。” 秦牧和黄金沙俱都一愣,这姑娘还真歪打正着了。 ------------ 第四章 拿出来吓死你 董玉琼自然不允许黄金沙在这个场合犯浑。 “沙子,闭嘴。”董玉琼一叫黄金沙“沙子”,就表示她很生气了。沙子叫出来和傻子差不多。黄金沙顿时收了声。 从小到大被压制的惯性,让他对董玉琼有点畏惧,即使到这个年纪琼姐余威犹在。 黄金沙不说话,那个妹妹自然也不能不给董玉琼面子,也就一副你牛皮随便吹,我看不起你的样子,不服不忿的收了声。 “罗乔你别介意,金子从小就爱说笑。**病,回头我教训他。” 那姑娘叫罗乔。 “金子,秦牧,这是罗浩,罗乔,家里开的荆商银行,你们也认识认识,以后多亲近。”董玉琼是主人,要把场面烘托起来。 开银行的,难怪看不起人。 秦牧知道在国内这种环境下,能开起一家银行得多大的能量。 就秦牧的了解,国内应该没有私人全资的银行,最起码都是国家或者国有企业控股,里面允许有民间资本参股,董玉琼话里肯定有捧人的意思,可是即便如此,罗家的能量也是非同一般。 没有足够的背景人脉资金,怎么能和银行业沾边。 罗氏兄妹的确有骄傲的资本。难怪看不起自己的小车。 黄金沙却不在乎。他又不求爷爷告奶奶需要银行贷款,相反,他家是优质企业,银行还排队找他家放贷呢。 罗氏兄妹在他眼里啥也不是,老子又不稀罕你家的钱,别在老子面前拿大。 黄大少就是这脾气。 你家开银行了不起?老子还有直通大宋的快递呢。和老子比? “董小姐,麻烦您给我这件玩意掌掌眼。” 气氛不好,自然有人和稀泥。 都是朋友,何必呢。 不看别的,也得看董玉琼面子。一个中年男人掏出一个铜器,小心的摆在董玉琼眼前的桌子上。 秦牧看了一眼,造型像个痰盂。 当然这肯定不是痰盂,可不是痰盂是什么呢?这就是他不知道的了。毕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 “宣德炉吗?”董玉琼仔细打量了一会,然后戴上手套,小心的捧起那个铜器,翻来覆去的端详。 “您给看看品相。”铜炉的主人已经到了中年,按岁数都能做董玉琼的爸爸了,可是却对董玉琼使用敬称。在这个圈子里面,董玉琼是公认的专家。 “张老板,品相不品相不用提了。”董玉琼略带遗憾的放下炉子说道:“这是一件旧仿。” “旧仿”是行话,明清时期就有做假古董的了,那个时候做出来的古董,就叫“旧仿”。之后,也就是民国以后做出了的假古董,叫“新仿”。 “怎么地呢?”张老板好奇的询问,面色没有什么变化:“您给讲讲。” “好。”董玉琼也不藏私:“宣德炉是明宣宗朱瞻基在大明宣德三年参与设计监造的铜香炉,当时的用料叫风磨铜,而款式都是定制的,有必须的规矩。匠人们要遵照《宣和博古图》上面的要求来铸造。所以宣德炉和清朝的香炉不同就在这里。” 讲究还真多。 “后世匠人要仿宣德炉,用料上有难度,但是勉强还能以假乱真,可是因为不是同一类材料,所以在工艺上就会有体现。”董玉琼指着炉子上面的字说道:“真正的宣德炉,这里是一体浇筑出来的。” “这几个字?”张老板凑近了仔细看:“有什么讲究?” “大明宣德年制,这个德字少一横,仿造的很仔细。真品也是如此写的。可是呢,”董玉琼继续说道:“真宣德炉上的字和炉子是一体成形的,您这个炉子,字是錾刻出来的。这是根本的区别。” “所以我说这个肯定是一件旧仿。”董玉琼最终做了总结。 “高明,高明。”张先生心悦诚服。 玩古董的第一要有钱,第二要不怕被骗。几百万没了就没了,如果在乎这个就别玩了。几百万的损失不能承受,这行您就不应该沾。 有钱不怕被骗,才有了入行的资格。显然张先生是够格的。一点没在意笑呵呵的拿回了炉子,就当交了学费。 有张先生开头,聚会就热络了起来。 每人都有一两件玩意,有的请董玉琼掌眼,也有的就当下交易了。 秦牧和黄金沙都不喜欢这些玩意,只好像个局外人一样干坐着。 黄金沙掏出手机,戴好耳机开始欣赏秦牧的几次行动视频。 自从知道秦牧的探宝行动叫“黄图”之后,黄金沙大为佩服。 兄弟你太有才了,就知道探宝是虚的,鉴黄才是真的,早早想好了名字。不过老实说,夜视仪的景象看起来不是那么舒服,总感觉别别扭扭,若不是知道视频里面是千年前的古人,就这画质,花钱请黄大少他都不看。 可惜还是一个人的面貌都没有,顶多看到几具身体。 “方好音到底啥样?”黄金沙正看到方好音被困在马道那一段场面。之后给方好音治疗的画面秦牧自然不会拍了。 “一个小姑娘,挺漂亮的。” “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那么多漂亮女孩,你一个都没拍给我看看,合着都归你一个人了。不仗义啊,怎么也得让兄弟过过眼瘾。” “成,下次我拍给你看看。”秦牧想这也不是多大的事,拍几张照片吗。 他们在这里私下说话,却不想罗乔一直留意着。 罗乔对古董也没兴趣,她喜欢玩车,尤其是飙车赛车,所以才对车子那么敏感。一看秦牧的车就知道什么档次。 这次来董玉琼的聚会,纯粹是帮哥哥的忙。 罗浩一直追求董玉琼,董玉琼也一直没答应做他女朋友。罗乔想着自己是不是多少能敲个边鼓,帮哥哥点忙,如果成了的话,哥哥没准一高兴,給自己一两千万,那改装起车来就更宽裕了。 她心思既然不在古董上,自然就发现了秦黄二人的不对劲。 这俩小子也不是圈里人,那他们来干嘛?给哥哥添堵吗? 看董玉琼对黄金沙亲密的态度,不像是恋人,倒像是姐弟,而且介绍的那么正式,应该自己的猜测没错。 那么秦牧显然就是董玉琼的恋人了。难怪放着哥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都不要,原来有个小白脸。 其实秦牧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么皮肤白皙了。在训练营的几十天,让他黝黑消瘦了不少。可是正因为这样,反倒让他不同于现在的宅男,没有那种死宅气息,也不同于健身房出来的健身达人,形体是不错却一看就是雕琢出来的,鲜花一般只能看。 经过严格又残酷的锻炼,真刀真枪用过,又在大宋实地行动了两次,每次也是又惊又险,让秦牧的气质短短时间内有了巨大的变化。 有棱角却又内敛,总之非常的与众不同。即使罗乔这样的外人,一见之下也能感觉到秦牧的不凡。 可是不凡又怎么样呢?这个社会是金钱社会,凡和不凡,主要看钱包够不够鼓。 开大众的能和开法拉利的比吗? 罗乔觉得董玉琼瞎了眼,竟然喜欢上开大众的,不喜欢开法拉利的。这简直是荒谬。如果你董小姐这么另类,为什么自己开保时捷呢? 她不敢得罪董玉琼,却不在乎损秦牧两句。 何况黄金沙一看就不着调,竟然说什么“人类未来”。人类未来要交在你这样的二世祖身上才是没有了未来。 虽然她也是二世祖,可是却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可负担不起人类未来。这样的责任起码也是哥哥那样的人物才能勉强沾边。 “唉,我说你看什么呢?”罗乔倒是自来熟,凑到黄金沙旁边看着他的手机。 “起开一边去。”黄金沙对罗乔没有好印象。 虽然他喜欢美女,罗乔也算是美女,可是第一印象就不好,黄金沙不会给她好脸色。 而且这是机密!哪能给外人随便看呢。 “什么烂片子,一晃一晃的看的人眼晕。”罗乔看了一眼就没兴趣了。 秦牧拍的视频是自己行动的场面,记录仪就在头上戴着。实际上画面效果虽然可以,但是给观者的视觉体验非常差,因为视角一直在晃动,会让人看起来头晕。 如果不是黄金沙知道内情,他连三十秒都看不下去。 罗乔本来就不是针对黄金沙,她是要对付秦牧。黄金沙不让她看就不看,反倒坐过来秦牧身边,压低声音说道:“唉,我说你哥们是不是傻的,看着那样的烂片,还要负担人类未来。” 她这次刻意小声说话,只说给秦牧一个人听到。只想激起秦牧的怒气。秦牧一发火,形象自然大打折扣,在董玉琼心里的评价自然低了几分。 秦牧打量了一下罗乔。年纪不大,长的很标致,尤其鼻梁很挺,五官立体,是个小美人,可是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一张嘴就怼人,自己也没招惹她。 如果只是说自己,秦牧大人不记小人过,有限的余生没必要和陌生人置气,但是说到黄金沙却不行了,那是他朋友。 秦牧可以不计较自己被挑衅,却不能任由朋友被她说傻。 “罗小姐,”秦牧客气的说道:“你和我不是苏轼和佛印,我们对谁负责不必对你解释。” 罗乔明白秦牧是拐弯在骂她。 苏东坡与僧人佛印是好朋友,一天,苏东坡对佛印说:“以大师慧眼看来,吾乃何物?”佛印说:“贫僧眼中,施主乃我佛如来金身。” 苏东坡听朋友说自己是佛,自然很高兴。可他见佛印胖胖堆堆,却想打趣他一下,笑曰:“然以吾观之,大师乃牛屎一堆。” 佛印听苏东坡说自己是“牛屎一堆”,并未感到不快,只是说:“佛由心生,心中有佛,所见万物皆是佛;心中是牛屎,所见皆化为牛屎。” 吃亏的倒是大才子苏东坡。 罗乔说黄金沙是傻的,秦牧就用这个典故说她才是那个傻子,所以看谁都是傻的。 “以言伤人利于刀斧。”秦牧又说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罗小姐,我们都是琼姐的客人,还是看古董吧。” 说着不再理她。 罗乔被噎的一口气喘不上来。 她是真正的天之骄女。家庭背景雄厚,自己又年轻漂亮,刚刚名牌大学毕业,从校花晋级到女神,从来都是一群男的追在她身边献媚,哪想到被一个陌生人给教训了。 你以为你是老几?开个大众敢教训法拉利?难道市场价值颠倒了不成? 怎么说也是自己教训他才对啊。可是自己还没发飙呢,却被兜头一拳,打个眼冒金星。 罗乔要是能咽下这口气也不姓罗了。 她想着要反击,可是一时气糊涂了,全没有往日的伶俐劲,组织不起来狠辣的语言。泼妇骂街这种是肯定和罗小姐绝缘的。她的反击要有力致命而且优雅。 “好,农二代,你说古董是吧。你有古董吗?”既然看古董,那就让你见识见识。她听黄金沙叫秦牧二代,显然是外号,故意叫出来讽刺秦牧——你是什么二代,农二代吧。 罗乔这句话恰好问的秦牧尴尬了。不是因为农二代,而是这问题本身不好回答。 若是问秦牧你“懂”古董吗,秦牧自然会告诉她,自己不懂古董。 但是罗乔问秦牧有古董吗,秦牧就不好否认了。 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没有比他拥有的古董再多的了。甚至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他可是独自拥有一个世界。 换了在别的场合,他承认自己没古董也无所谓,但是现在,在这里,却不行。他知道这是董玉琼给他拉进古董这个圈子,给公司造势。 秦牧可以说自己不懂古董,却不能说自己没有古董。没有古董你们公司卖的什么?全是仿货吗?假的啊。 罗乔含恨说话,自然大声不少。不但董玉琼听到,连戴着耳机的黄金沙也听到了。 “什么,姐们,你问二代有没有古董,呵呵,巧了,你还真问着了,我哥们不但有,还有的是,拿出来吓死你。”黄金沙大大咧咧的一番话,简直把在场的所有人都鄙视了。 “沙子,别胡说八道。”董玉琼不高兴了。吹牛也要有点谱,不说别人,就罗浩一个人,秦牧就算再牛也比不了。你知道人家拿来的是什么东西,还吓死他,别自己被吓死了。 罗浩来之前就和董玉琼通过消息,所以董玉琼有心理准备。 这绝对是震撼人心的文物! 黄金沙吹了这么大的牛,一会可怎么收场! ------------ 第五章 景羊五尊盘 这是…… 董玉琼简直不敢相信,罗浩拿出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件东西。 国宝啊! 这件文物让在场的人全部动容,甚至包括外行人秦牧和黄金沙。 这是一件什么东西呢。暂时还没有名字。 不过这件东西极为类似一件著名的国宝:曾侯乙尊盘。 曾侯乙尊盘,青铜尊通高30.1厘米,口径25厘米,底径14.2厘米,重9公斤;青铜盘通高23.5厘米,口径58厘米,重19.2公斤。它是出土先秦青铜器中复杂精美的一件,代表中国古代青铜铸造工艺的巅峰。也是举世无双的珍宝,因其工艺极其复杂,至今未出现复制品。 这是首批国家永久禁止出境展览的国宝之一,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而且具有超高的科技价值。 简单说,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现在,任何国家都复制不出来。 而这件宝贝成于战国时期,距今两千多年前。 当时的古人能造出两千多年后的今人也无法仿造的青铜器,简直是鬼斧神工不能形容。 罗浩拿出来的这件东西,就像是缩小的曾侯乙尊盘那个尊。还缺少下面一个盘。 不过就是如此已经骇人听闻了。 这种东西,连丧心病狂的造假贩子都没有仿制过,几乎不用鉴定都可以肯定是真的。 这…… 董玉琼失声了。 这真不是古董,这叫文物。 “罗浩,你是从哪得来的?” “玉琼,你给掌掌眼。”罗浩没有回答董玉琼,却做了个手势,让董玉琼尽情欣赏。 董玉琼这时候真的是心里砰砰跳的厉害。 类似曾侯乙尊盘的文物,虽然小那么一号,可是真的是国宝级别的。 她去欣赏过曾侯乙尊盘,当然是隔着玻璃,但是已经被震撼的五体投地,实在想不到几千年前的古人怎么可能做出如此精美的青铜器。 现在竟然有机会亲手触摸,这太让她激动了,竟然有点不能自持。 过了好一阵,她才稳定了情绪,手上恢复了力气,小心的端起这个类似曾侯乙尊的文物,仔细端详。 青铜器一入手,董玉琼就感受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历史气息。 这好像是她的一个特异功能似的。其实她分辨很多东西是不是古董,更多是靠直觉,给别人讲的道理更好像是对照答案讲解题过程。实际上没有经过过程,她早就知道答案了。 董玉琼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这个青铜器里面,正身处一群古人之中,那是一群匠人,正将烧热的青铜汁倒入做好的泥范。 又好像置身一座宫殿,有一个“王”在凝视着自己。 这种感觉让董玉琼流连忘返,久久不能放下。 终于,董玉琼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面色绯红,仿佛怀春的少女一般,把文物再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 “罗浩,你知道这物的名字吗?” 罗浩连忙摇摇头。他肯定是不知道。 “这件文物极为类似曾侯乙尊盘上面那个尊,可是只有上面的尊,缺少下面的盘。”董玉琼指着铜器上面一排鬼画符一样的文字说道:“这应该是楚国的篆字,景羊五作持用终。” 董玉琼竟然连楚国的篆字都认识,人才啊。 要知道春秋战国时候,秦始皇还没统一海内,书同文还没有实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字。 这几个字秦牧一个也不认识。 “这件文物,可以叫做景羊五尊。如果能找到下面那个盘,就可以合称景羊五尊盘。虽然比曾侯乙尊盘小一号,但是价值一样不可估量,是国宝。” 在场诸位都一双眼瞪的通红。 国宝啊,竟然能在自己眼前出现,这是多大的福分! 他们虽然身家不菲,几百万都不当钱,可罗浩更是高人一筹。他显然不是拿来卖的,只是请董玉琼鉴定。 得到了董玉琼的肯定,罗浩心理踏实下来。 这东西花钱多少不是问题,问题是,别被骗了。 在董玉琼面前丢人,可是他最不愿意发生的。 罗浩是钻石级别的王老五,生活中自然不缺女人,可是女人和女人不同。弱水三千,董玉琼偏偏就是那一瓢。他对于古董也是有着浓厚的兴趣,否则也不会因此结识董玉琼,可是在国宝和董玉琼之间,他果断的选择了美人。 “玉琼,你喜欢?那我送给你。” 送我? 董玉琼一下子愣住了。 罗浩曾经试图送自己许多东西,大到房子车子,小到口红项链,包括古董也送过不少,可是董玉琼一概没接受。 她并不喜欢罗浩。有共同的兴趣却不代表喜欢。不喜欢的男人送的东西,董玉琼绝不会收。 可是那些东西怎么能和景羊五尊相比。董玉琼这一生都忘不了刚才的感觉,这尊青铜器贴着手心,一股厚重到无法抵御的历史感包围着她,她幸福的几乎无法呼吸。 要还是不要呢?要,就几乎是要接受罗浩的追求,这点让董玉琼无法答应,可是拒绝的话,恐怕自己再没有机会捧着景羊五尊了。 从来没有过的犹豫感涌了上来,董玉琼一时难以决断。 “罗浩,我问一下,这个尊是只有一件吗?下面的盘你没有?”董玉琼想着拖延一下时间,让自己冷静冷静。而且她也好奇罗浩手里是不是还有配套的一个盘。 一个尊一个盘,才是这件青铜器的完整面貌。 “玉琼,目前只有这一件尊。你说的盘,却是没有。” 罗浩简单的说了两句来历。 这个尊最初的来源是百多年前的一个盗墓贼,进了一处杭州附近的墓葬,偷了许多宝贝。尊盘这样的青铜器对于盗墓贼来说太沉重了,他只是临走前看这个实在好看,就抄起上面这部分,下面的“盘”就放弃了。 罗乔这时候来劲了。 “黄大少,农二代,”她眉飞色舞的冲着两人示威:“来来来,拿出来吓死我啊。拿出来!” 秦牧摇摇头,和小姑娘较什么真呢。过了今天谁还认识谁。显然她也不是这圈子里面的,纯属瞎胡闹。 黄金沙却不怂,怎么着?看不起老子。呵呵,什么尊什么盘,不过是小一号的曾侯乙而已,国宝先不碰,至少不能拿给你们看,但是这个什么景羊五,老子能怕了你。 呵呵,你是不知道我哥们本事! “琼姐,”黄金沙都不搭理罗乔,对着董玉琼说道:“你别被人家骗了,尊盘是一对,只一个成什么话,而且以我钻研古董二十年的眼光看,这一定是个假货。” 董玉琼气的都不打算搭理他了。 你才多大,能钻研古董二十年。我看两天都没有。还说罗浩东西是假货,你到是拿个真的给我。 “琼姐,你别不吭声。这东西,假的,你别要。等两天,不,最多一个月,我给你拿一套过来,有尊有盘,一样不缺。”黄金沙手指一圈,在座的都有了:“诸位等我消息,一个月之后,还这里,我请客,给大家看真正的景羊五尊盘,全套!” 董玉琼都有点傻了。 黄金沙今天吃错药了吧。 这东西难道还能定制网购不成?这是国宝!全世界就这么一件,你还能拿来一套,还定在一个月之后。莫非你家不是卖水果改卖文物了? 她觉得黄金沙虽然不靠谱却也不能傻成这样,不由得望了望秦牧。 “我们哥俩,找真的去,不行吗?”黄金沙怕秦牧为难,主动揽过话:“反正我看这个就是假的,如果真的是国宝,盗墓贼又不是缺心眼,怎么能只拿一个出来。肯定是真正的宝贝还在,这就是个假货。” “好,黄少和秦少,不愧是英雄出少年。”罗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俩明明是棒槌,什么都不懂:“那我就一个月后,还来这里见识见识真正的景羊五尊盘!玉琼,先告辞了。” 说着,他收起那个铜尊,走了。这场面这气氛,实在不适合对着董玉琼表白了。 罗乔也丢下一句话:“一个月,不见不散。”跟着哥哥也走了。 董玉琼望着两个合伙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回到自己的小窝,秦牧埋怨黄金沙道:“金子,你是不是疯了,那明显是真的,就连我这外行都看得出来。” 那么繁复到极致的青铜器,一看就珍贵之极。 “二代,我没疯。你没看姓罗的那小子眼神,恨不得把我琼姐吃了。”黄金沙别看一直玩手机,却什么都没放过:“可是琼姐不喜欢他啊。这是逼婚!” …… 这你都看的出来,真不亏黄大少。 “那你说一个月后拿出来全套尊盘,难道只是随口打发走罗浩?” “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如果我拿不出来,就算姓罗的不找我麻烦,琼姐也得活剥了我的皮。” “那你吹什么牛。” “二代,我真没吹牛,这不是有你吗。”黄大少贼兮兮的一笑。 秦牧顿时明白他的意思了。 原来兜兜转转,是要自己去大宋朝盗墓。 黄大少到是精明。既然罗浩说百年前那个墓才被盗墓贼打开,那么之前肯定是完好无损的。只要自己回到宋朝先把那个墓给盗了,不就能拿到全套的尊盘了吗? 好算盘啊,可是却把自己卖了。 那个墓在浙江,如果自己查到的历史和那个大宋的历史没有太大出入的话,现在方腊正在浙江造反呢! 那里是战场啊! 有心拒绝黄大少,可是他吹了这么大的牛,而且显然是姐弟情深,一切为了董玉琼,面子里子都得顾及。 再说董玉琼还是合伙人,对自己也不错。最初的启动资金还是琼姐慷慨买下那个木盘子才有的。 那就走一趟吧。 可是走是走,如果得手了,怎么和董玉琼交代呢? “二代,你这瞎操心了。”黄金沙面对秦牧的疑问大不以为然:“东西都到手了,谁管你哪来的?这一行的规矩,不问出处。” 黄金沙最近到是没有白白浪费时间,多少了解了一下古董行业。 这个圈子,不允许问来源。大部分好玩意都是刨坟掘墓来的,你问人家来源,怎么着?黑吃黑要送人家进监狱不成? 原来是这样。 没了这个顾虑,秦牧决定,为朋友,盗那么一次墓吧! ------------ 第六章 任员外的野望 十天的假期肯定是泡汤了。 要去大宋盗墓,总不能扛着工兵铲过去就开始刨,每行每业都有专业的技术,倒斗更是需要有万全的准备。 古墓里面的危险都是无法预料的。 秦牧和黄金沙自然都不会这门技术,但是不怕,黄金沙有钱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交游广阔,认识的人多。以前只是不关心古董这个行业,现在自己既然也在这行混了,他多少会留意一点。 钱撒出去,人就找来了。 一个陕西老汉,盗墓一辈子,无儿无女,看在黄金沙的大把钞票面上,再加上自己也去日无多,不可能亲自下现场了,所以算是对秦牧倾囊相授。 他的简陋图纸被秦牧用计算机3D技术变成立体的模型,土洋结合的很完美。 十天时间后,秦牧总算掌握了基本的工作方法,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了一些准备。 然后就接到江厂长的电话,合同完成了,让他去取货。 秦牧和黄金沙雇了一辆运货的卡车,拉着柜子就来到了北方机械厂。 到了厂里,两人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 谁都想看一看要开启外星殖民的是怎么样的二百五。 自己家孩子要是这样,做家长的非抽死他,但是别人家的孩子瞎胡闹,而且胡闹的这么有创意,可得参观参观——比大熊猫还稀罕。 黄金沙自然无所谓。你们懂个蛋,我哥们可是拥有一个世界的男人。他自顾自玩着手机根本不搭理厂里的人。 秦牧也没时间在意别人的嘲笑,他忙着验收呢。 火柴厂什么样子,他只是有纸上概念没感性的认识。这一点江厂长就做的很体贴,一整套设备都摆在厂房里面,亲自给秦牧演示如何操作。 整套流水线的动力来源是一个蒸汽机。 “秦少,”江厂长热情的介绍说:“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外星的科技水平最高不过清朝末年,我们决定选择最简单的单胀式蒸汽机。” 秦牧对这些不太了解,只能点点头。 “三胀式蒸汽机热效率更高,可是技术就复杂多了,外星土著——我可以用这个词吧,他们如果要是维修起来太困难,虽然我保证这个蒸汽机一百年也不用修,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选的最基础技术。” 这个想法不错。越简单越好。 复杂的别说大宋土著不会修,秦牧也不会修。 “只要水和煤,这蒸汽机就能保证输出足够的动力。”说着江厂长开动了流水线:“驱动这个流水线还有许多富裕。” 他把一截木头塞进了刨片机。 木头翻滚着变成了平整的薄木片,然后被切割成了一根一根的火柴棍,之后是调制化工原料,再然后一根一个的火柴棍在流水线上依次浸泡在各种液体里面。 流水线操作非常简单。 就好像那个笑话,猪从这边赶紧去,那边出来香肠。 用了半天时间,秦牧算是完全的掌握了一整套工艺流程。其中的关键点江厂长特意给秦牧做了指点。 江厂长还真是挺有良心。虽然要价比较狠,却非常用心。那是,两千万买这么点东西,不多给客户准备点贴心实用的,吃相也太难看了。 这一条流水线可比中国第一家火柴厂高明多了,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江厂长没干过火柴厂,但是他干了一辈子机械,这点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江厂长不但给秦牧了一条高效率低故障的生产流水线,而且他还很周到的解决了秦牧没有想到的许多问题。 比如火柴的包装问题。 火柴盒是纸的,可是在外星肯定没有造纸厂,那么这纸的来源怎么解决? 再造一个造纸厂不是问题,问题是塞不进这个柜子的空间里面了。所以江厂长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就用全部用木头来解决了。 这套流水线又能生产火柴棍,又能生产火柴盒,不过火柴盒就不是纸的了,是薄木片。 同时江厂长还充分考虑到外星人低下的科技水平,准备了好多看图识字一样的画片,把蒸汽机以及整套流水线的技术原理都画了出来,就是不认识地球文字,看图也能明白个大概。 这还不算完,他还给秦牧准备了一个U盘,里面存放着火柴生产涉及到的化工原料的制备工艺流程。就是说秦牧可以照着这个流程在外星盖一个化工厂,这样可以避免每次都从地球运化工品过去。 毕竟星际运输也太遥远了,没准下次见到秦牧都七八百年后了。 江厂长今生是没打算再见到秦牧了,这一次就是诀别。所以他能想到的知识点,施工方案,全给秦牧设计好放在U盘里面。 江厂长的意思是,你有这个U盘,至少能在外星初步搞起一个小小的工业体系。至于需要多少年那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总之一句话,两千万没白要你的! 秦牧非常满意。江厂长简直是工业百科全书,这两千万花的也算值了! 在众人看傻子一样的目光欢送下,秦牧和黄金沙离开了北方机械厂。 柜子里面装的满满当当的,除了那一套流水线还有化工原料。 江厂长设计的这条流水线是日产火柴百万根,化工品配了三个月的量。再多也装不下了。 化工原料可不能这样随便的进京,各种手续各种检查非常的复杂繁琐。秦牧自然不需要等待,他直接在半路就穿回了大宋,剩下黄金沙拉着空柜子回京。 吴家大院没有人发现秦牧已经离开过好多天,他们的时间停顿于秦牧消失,重启于秦牧回来,这让秦牧感觉很是悲哀,可是穿越多次也习惯了,这点悲秋之情只是一瞬间的闪过,转眼就被秦牧忘掉脑后。 现在有大事要干。 秦牧走的时候特意选择了半夜,现在回来还是半夜,但是秦牧每次穿越都伴随着闪光,任潇潇或者已经习惯了,又加上最近事情多,睡的正酣没有发现,可是贾红线却一直留意秦牧的房间。 她虽然自称是秦牧的娘子,发型都换做是已婚妇人打扮,可是在吴家大院还不好意思和秦牧住在一起。而且还有个方好音在,还是个伤号,于是她们俩单独住一个屋子。 贾红线看到官人屋里的闪光,担心秦牧有什么事情,连忙赶了过来。 “表哥,”贾红线进屋看到秦牧没有没有任何危险,只是赤身裸体,不由得脸色羞红,却没有转头:“你这是……” 穿越者之耻啊。怎么每次都不能穿衣服呢。太丢人了。 秦牧连忙把丢在大宋的衣服捡起来。 贾红线帮他穿好。 秦牧说道:“红线,华国每次运东西过来,我都得不穿衣服才能接到。这可不是我有什么毛病。” 这点要解释清楚,否则贾红线没准以为自己是大变态。 “表哥,不用和奴讲这些,你穿不穿衣服,都是奴的官人。” …… 好吧,那就不讲了,先看货。 柜子里面的东西一如既往的被小心安置在地上,没有半点磕碰——柜子在这点倒是很贴心。 秦牧大概看了一眼,什么都不缺,于是从地上捡起一个盒子,递给贾红线。 “表哥,这是什么?”贾红线好奇的接了过来。 这盒子可不是手表手机电脑,只是个纸盒,包装用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华国的化妆品。”这是秦牧的一点私心。 贾红线和她出生入死,不但是行动的搭档,更是自己在大宋的恋人。于公于私,都要奖励和感谢。 大宋以白为美,女人自然追求白了又白。但是为了白净,大宋的化妆品里面含有铅,铅是有毒的,长期使用对人的身体有害。 贾红线虽然已经很白了,可是对白的追求永无止境,她也用化妆品。为了她的健康着想,秦牧才特意买了一套后世的化妆品,硬塞进了挤的满满当当的柜子。 美丽是女人的终生追求,何况贾红线本来就是个漂亮女人。 化妆品对她的杀伤力几乎不可估量。她看过手机里面的时装模特照片,对那些女人精致的面孔非常羡慕。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人靠衣裳马靠鞍,既然表哥也是一个鼻子两个眼,那么华国女人也没有三头六臂的与众不同。她们这么漂亮化妆肯定占了很大的功劳。 贾红线一心想要比过华国的女人。在大宋,秦牧身边的女人里面,贾红线自问自己是最漂亮的。虽然个子高了那么一点点,似乎不美,但是表哥好像并不介意。 个子高并不是贾红线骄傲的地方,反倒有点自卑。 小巧玲珑才是这时空的审美标准。 因为这一点,贾红线更想让自己变得漂亮一些。现在有了这套化妆品,再参考手机上那些漂亮女人的照片,自然她能美出新的高度。 于是都没想着看看表哥又带来了什么新玩意——反正好东西表哥肯定少不了自己的,就急匆匆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化妆还是个很私人的事情,最好画好了再给表哥看。而且她没有用过华国的化妆品,要好好的钻研一番。 秦牧这一段时间在后世非常辛苦,没日没夜的学盗墓,然后又跑到几百公里外接收设备,现在回到大宋,仿佛到了家一般,突然放松了下来。 不管走到哪里,家才是最舒服的地方。 二十一世纪是自己的家,还是大宋才是自己的家,秦牧已经无心分辨。他已经累的睡着了。 第二天,任员外兴冲冲的来到秦牧的房间,准备的开始做大宋的水泥。 不过秦牧遗憾的告诉他水泥就别想了,咱们做火柴吧。 在秦牧的仔细解释下任员外才遗憾的接受了现实,不过转眼任员外就又兴奋起来。 火柴也是好东西!商人最要紧的是赚钱,而不是做什么。几十年买卖鲜果,自己也就是爬到韩城土财主这个层次,离真正的富豪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他是想凭着水泥能混成真正的员外,汴梁城里面响当当的员外。如今水泥虽然没了,可是火柴一样可以让他实现目的。 谁家不用火呢?这个比水泥的需要还广泛。不是每个家庭都要盖房,可是每个人都要点火。 柜子里面有江厂长用这套流水线做出来的成品。 任员外拿起一盒火柴,仔细端详着。 精致!只是个小木盒而已,却和秦牧之前带来的华国产品一样,给任员外完全不同于大宋产物的感觉。 几个小木片围城一个小小的盒子,怎么会这么精致呢? 任员外想来想去,发现关键在于统一两个字。 这盒子的长短大小每一个都相同,甚至每个长短的面都一样,完全事一个模子造出来的。这就是工业制品和手工制品的区别。 大工业生产,任何一件商品都是百万千万个同类中的一员。 就好像国庆大阅兵,任何一个士兵都是整体中的一个,不论是单独还是一起,都是震撼人心的力量。 小小一盒火柴,就给了任员外莫名的震动。 华国,真是大能! 他轻轻一推,打开火柴盒,里面是牙签一样的短棍子,一端涂着红球。 他学着秦牧的样子,拿起一根火柴,在火柴皮上划过,火焰柔和却稳定的燃烧起来。 一连用过几根,每一根都同样的燃烧。 任员外大喜。 “功业,”他指着那些大大小小的设备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火柴厂流水线?” 流水线是个什么东西,任员外并没有概念,不过他不着急,东西都在眼前了,到时候自然全明白。 “嗯,任员外,”秦牧也指着设备说道:“这一套设备,可以日产火柴百万根,大宋的火柴市场,是你的了!” 百万!这数字一时让任员外有点头晕。 百万是什么概念?一盒火柴大概四十根,百万就是两万五千盒,一盒如果赚十文钱,就是二十五万文,二百五十贯钱。一年将近十万贯。这还只是利润在一盒十文的情况下。 如果一盒二十文三十文的利润,那简直是不可想象。 任员外是有钱,一个手电他都花了一万贯。可这是他几十年的积累,还有上一辈的财富,一点一滴攒的这么多。 如今只要一个火柴厂建立起来,就是年入十万贯。 而且汴梁城不下百万人,难道平摊下来每人每天不用一根火柴吗? 何况大宋不只是汴梁,大宋人多了,还有大辽,还有西夏吐蕃,这都是他的钱袋子啊! 这个火柴厂只要再建造几间,全天下的钱都会像河水汇聚大海一般,来到他的家里。 美好的前景让任员外几乎忘了秦牧。 “任员外,”秦牧不得不给他泼点冷水:“火柴是好东西,可是别再来一次军国重器什么的。” 任员外这次很果断的摆手说道:“不会。功业你想,这个火柴不是奇珍异宝,是每个人,上到公子王孙,下到贩夫走卒,都会用到。他们还有什理由说这个是军国重器?如果连卖香饮子用的玩意都叫军国重器,我看这大宋朝也就……” 说到此处,任员外不说了。 这意思很明显,如果朝廷连卖香饮子这样的人都抢,那也就别干了。 “好!”秦牧最后一点担心也没有了:“任员外,那咱们就给大宋朝添个亮,加把火!” ------------ 第七章 任员外的烦恼 历时十多天,大宋第一家使用蒸汽机的工厂建立了起来。 十多天时间都是在盖厂房,只有最后一天才是搭建设备。秦牧亲自动手组装调试,一次通过。 为什么这么快呢?因为除了核心的装备在厂房里面,别的地方只是草草圈一块地方,算是厂区,柱子都没一根。否则在大宋朝十多天天时间怎么能盖出来一个厂子。 工厂取名“大光明”。 按照任员外的意思,还是叫“任家火柴店”比较好,可是秦牧说这厂子还是别带着任家的标志比较安全,于是就叫“大光明”。 大光明火柴厂开始试运行。 这段时间走的有点磕绊。除了秦牧,大宋朝还没有专门的产业工人,对于后世工厂那一套完全没概念。 秦牧也没下过工厂,他全部的打工生涯都是在写字楼里面度过的,不过好在他来自后世,写字楼也是工人,不过领子白点而已。基本的概念他不缺少。 厂子面临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人手。 吴家庄大概有两千多口人,能算的上劳动力的,也就是十二岁以上六十岁一下大概一千三四百。根据秦牧的计算,大光明火柴厂需要的职工人数在一百三四,这是指纯在厂子里面做工的,不算外围人员。 相对于一千多的劳动力,似乎一百多人不算什么,可是农村不是城市,农民不是市民。 每年庄稼地里面的劳动都要消耗大量人工,只有黎明前天黑后才有富裕的劳动力,这还是最能干的青壮年,干了一天农活还有精神再出来卖力气。 要不就得等冬天了。冬天农闲,天天白天可以出来做工。 任员外当然不能等,这个工厂他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只是因为晚上没有照明,才不得不忍受每天十小时运转。 现在连每天十小时的人员都保障不了,任员外不得不想,是不是应该让任潇潇再狠点,收租的时候搞点手段,尽快的把这些庄稼汉全变成没有地的闲散汉子。这样自己的厂子就有充足的工人了。 资本家都是一样的,古今中外没有区别。 秦牧果断的制止了任员外的盘外招。这是要在大宋朝搞“羊吃人”运动吗? 可是他制止了任员外的歪门邪道,自己也没更好的办法。秦牧又不是孙悟空,一根毫毛能变出一个小猴子。他也变不出人来。 火柴厂的工作相当枯燥,根据各个工位的不同,工人的工作也不同。但是相同的地方也有,就是大量的机械化运动。 比如流水线开头的刨片机,需要工人把经过处理的原木横着放在进料口上。 工人要做的就是不断的弯腰抱起木头,然后放在机器上,一做做好久。 在地里种田也辛苦,可是种田至少有一点比做工强,就是可以自己选择时间。天气热了,就早点去,不到中午就回来,可以躲太阳。 下午呢,晚点去地里,中午还可以睡个懒觉。 可是工厂不同,哪能你想什么时候干什么时候干,机器可不等你。 而且每一个工人只是生产线上的一环,你这个环节没完成,自己睡午觉去了,下面流程没法走。 泡药的,装盒的,全没事,干等着。 过了开始的新鲜劲之后,招来的几十个工人有一些就受不了了,坚决不干了。 任员外急的直挠头。 秦牧给自己盖的这个厂子是真好,木头进去,火柴出来,简直神极了。可是眼看着这么好的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转——这个词也是秦牧教他的,每天只能生产几万根火柴。 一盒火柴四十根,一千盒算是一件,大概四万根火柴。 一件火柴正好装在一个任家运果品的箱子里面。这一天只生产出一箱火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任员外满意。太慢了,有钱不赚简直是犯罪——尤其在他付出那么多黄金之后。 任员外给秦牧那么多黄金,换回来的手表却被王樵给抢走了,还好他想的开,就当黄金换火柴厂了。 那一件件的机器,在任员外眼里,可都是金子做的。 眼看着工厂吃不饱一样的运转,任员外真着急。 他可以让任潇潇把吴家大院的佃户长工给派来做事,可是又名不正言不顺。 这个厂子可是和任潇潇没关系,是他和秦牧俩人的。秦牧三,任员外七。秦牧少要了一些股份,算是对任员外的补偿。 从自家处理鲜果的人手里面抽调一部分过来,也是救急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秦牧和他说过,这种厂子不同于大宋的作坊,要很规律的运转,朝九晚五,每天八小时工作,虽然看起来时间不长,可是一分钟就是一分钟,不能像种地一样,累了歇会,困了睡会。 任员外深以为然。他是有见识的,从流水线的运作很清楚秦牧说的有道理。 他不需要农民像以前给官府出徭役一样,扛个扁担来了,扛个扁担又走了。他需要的是工人,是产业工人。 不要你抗扁担,不要你带任何生产工具,但是要你这个人一天十二个小时牢牢钉在工作岗位上——秦牧说八小时任员外自然不同意,果断放开到十二小时。这样他还不满意,若非秦牧死命要求在厂子里面严禁火种,他恨不得让工人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点着灯笼干呗! 可惜现在还只能干十小时。 产业工人啊!任员外面对这个新生问题很是挠头。 要不干脆买奴隶算了。 大宋朝实际上是有奴隶交易的。奴隶的来源少部分是破产的农民,比如吴强就差点被卖了当奴隶,所以他杀了吴庄主父子跑了。 大部分奴隶来自于战俘。别看大宋朝打辽国不行,可是打西夏和吐蕃还是经常取胜。大量的俘虏会被卖到内地,女人或做使女,或者入了青楼,男人除了少部分幸运儿能有个好点的去处,大部分都要进矿井,一直干到死。 挖煤!黑煤窑任何时代都不少见。最危险最重的体力活,自然得强迫人去干。 只是自家的厂子用奴隶的话,好像有点风评不好。大宋这点还挺有意思。每个人都特别在乎名声。 在名和利之间纠缠了好久,任员外最终还是放弃了使用奴隶的计划。 也不是纯粹为了名声考虑,更主要的是奴隶不好管理。 下煤窑和在厂子做事完全不同。 煤窑基本就是个监狱,谁进去也跑不了,怎么跑都是死。 可是大光明火柴厂四处漏风,想怎么跑怎么跑,为了一帮奴隶再花钱雇佣一群监工,那还不如直接花高价雇人。 于是任员外推出了史无前例的高工资,一天一贯钱,终于雇佣了专门的工人五十名。剩下不够的就雇零工。主要是装盒这一块,不需要那么严谨。 可是工钱这么高,火柴的定价自然也要提高。 他本打算一盒赚十文钱,现在果断提到了三十文。 一盒火柴的成本很低,因为秦牧给他的生产线产量太高。在大工业化时期,产量越高,成本越低,不算人工的话,一盒火柴成本几乎不到两文钱。 以汴梁城来说,普通市民一天能收入一百多文,稍微勤快点的能有两百多,更勤快的就更多了。 任员外把批发价定在了三十文——可以少赚点,大客户吗。 零售价是三十五文。 基本全是利润! 过了几日,大光明火柴厂总算生产出了十件火柴,装上任家的货船,一路驶向汴梁城。 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三人也在船上,他们的小船挂在大船的后面。 任潇潇最近很生气。因为秦大哥给了贾红线那么多华国的化妆品,什么口红眼影眉笔唇膏,自己什么都没有。 这也怪不得秦牧。她把秦牧当备胎,秦牧把她当朋友。朋友哪能随便送化妆品呢。再说那个柜子实在是太满了。 江厂长已经充分利用了每一个立方厘米,秦牧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把化妆品盒子塞进去,再塞不进第二盒了。 因此任潇潇就很不开心,也就没有跟船一起进京看热闹。 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要大斗进小斗出的收租。朝廷的税和她吴家的租子——她身份是吴家媳妇,都得她操心。 这次又接受了任员外暗中指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个词也是秦牧教的,尽可能多的让农民破产,来他的厂子做工,自然更离不开吴家庄了。 任家的货船很大,不但能运货,还有几个船舱能住人。 方好音和贾红线待在船舱里,她身体好了多一半,走路完全没有问题,一身的功夫也能使用个五六成。至少不再是拖累了。 这些日子方好音的世界观完全崩塌了。 大宋的吴家庄还是大宋朝地界吗?这里怕是另一个世界吧。 火柴的使用很简单,方好音一下就会——当然,要是连火柴都不会用那是傻子。 大宋也有引火之物,叫做“发烛”。方好音自然用过。可是发烛自己是不会着火的,需要去借灶膛里面的火头。 火柴却不同了,只要在火柴皮上一划就着火。而在别的地方怎么划都不着。这样又安全又方便还特别好用的东西,秦少爷是怎么想出来的? 给她震撼的还不是火柴,而是以蒸汽机为核心的生产线。 生产线上瀑布一般喷出来的成千上万根火柴棍才让方好音合不拢嘴。 在她的世界,在这个大宋朝,哪一样东西不是一个一个被匠人制造出来的呢?哪里有突然出现一大堆完全一样的东西这样的事情。 火柴棍好像是缩小的箭杆,可是大宋的箭杆也是一根一根造出来,不是一下子几千上万个像河水一样奔流出现。 要是让大宋朝的匠人做一万根火柴棍,怕不是得干半年多?还未比如这样大小统一长短一致。 这就是华国厉害的地方吧。 想着秦牧,看着贾红线。红线姐正在玩手机,这又让方好音眼热不已。 她这些日子日日夜夜和贾红线在一起,学会了使用手机。当然她不会删除照片,只会自拍。而且她也不懂的解锁,只能是贾红线点亮屏幕她才能用,使用时候还被贾红线监督着。 贾红线当然离不开手机了。 有了后世的化妆品,再对照手机里面美女的妆容,贾红线无师自通的就变成了化妆达人。 或浓或淡,或清雅或妖艳。 秦牧忙着盖工厂的时间她也没闲着,完美的掌握了后世的化妆术。 如今的贾红线更加风采迷人,想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她正对着窗户,借着阳光玩自拍。只看的方好音眼红。 还好秦牧上次带过来几个蓄电池,否则根本架不住她这样日日夜夜玩手机。 “红线姐,奴想跟你们去南边。” “这个别问我,表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秦牧这次离开吴家庄暂时就不回来了。他要从京城走汴河,去找景羊五尊盘。 ------------ 第八章 方好音的想法 进了汴梁城,来到任家果品店。 这里连续经过火灾——贾红线放的,匪灾——王樵干的,又收拾一新,而且还盘下了隔壁的店铺。 隔壁的店主人被吓怕了。好吗,你这店子一会着火一会跟闹土匪似的,谁还敢挨着你。 如今隔壁铺子新挂的招牌:大光明火柴店。 “火柴”是个什么东西,汴梁百姓完全不明白。可是这个不要紧,汴梁城的百姓最喜欢新鲜玩意。不明白我不会看吗? 新店新玩意,一下子围拢了不少人。 任员外自然不会出面,任掌柜也不出面,出面的就是伙计。 任员外很清楚,火柴根本不愁销路,连敲锣打鼓扎彩棚这些新店开业的流程都不办,就悄悄的开张了。 伙计都是伶俐人,又是售卖大宋没有的好玩意,那真是一张嘴说的地上无天上少,再加上火柴的确是非常有用。每个家庭每个人都需要,而且价格不贵。 也就三十五文。汴梁城底层市民一天收入的三分之一。 换到后世来说,就是假如一个人日薪一百,这盒火柴卖三十五。 三十五一盒的火柴,在后世当然暴利,那么在大宋更加的暴利。 伙计有话说,一盒三十五是听起来贵,可是您看看这盒子里面,可不是一根火柴,足足有四十根,一文钱一根您还赚好几根呢。 这样一说似乎又有那么点道理。 有人犹豫,那就有不犹豫的。这么好用的东西,买啊!你不买别挡着我。 被扒拉开的自然不干了,不过三十五文一盒,这么好用的玩意,你不让我买?看不起我?起开后面去。 伙计恰到好处的划着一根又一根的火柴,每一点火光都好像在召唤,赶紧来买啊,晚了可就没了。 一时间鸡飞狗跳,很快就卖光了好几件。 这还是在任员外的叮嘱下,控制着销量,别一下子都卖光,否则遇到点什么意外没有准备。 场面不出秦牧意料。在清末能倾销,在大宋一样是倾销。 他和方好音坐在任家果品店里面,等贾红线回来。 贾红线去了城外的白鹤庵。 主持上次派人通知她,让她采买东西给白鹤庵装点门面,好迎接贵客。 贾红线准备好的《杨妃出浴图》给了秦牧,秦牧答应给她三样华国的商品。 上次秦牧就带回来了,不过太大不方便跟装备混和在一起运进城,这次就顺路带了过来。 东西很普通,三个一人高的穿衣镜。 在后世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可是在大宋这是神器!大宋哪有如此好的镜子。照的人可以说纤毫毕见,连头皮屑都给你照出来。 贾红线这三件镜子往庵里面一放,可把主持吓坏了。 要是贾红线挂几幅美人出浴图,虢国夫人游春图,这样的书画作品,庵里的主持并不会吃惊,不过就是花费多少钱的问题,可是这三面镜子不同。 这三面镜子,连她脸上皱纹里面的残留脂粉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是照妖镜吧,人间哪里会有这样的玩意。而且一下来三个,还都一模一样。 这也就是秦牧懒,买镜子连款式都不换,一下买三个一样的。 这东西没法估价呀!白鹤庵怕是拆了也付不起这钱吧。 贾红线却也大方。毕竟白鹤庵养她到大,虽然是一群**尼姑,可也是自己的亲人。价格好商量,先用着,等回来再说,肯定不会让庵里破产。 她还着急回城和表哥南下呢,没时间在这里耗着。钱不钱的,以后再说。 有了手机这样的神器,贾红线自然不觉得镜子多值钱了。 她抓紧时间回城,不能让小狐狸精那么长时间独自在表哥身边。这才是最要紧的。 方好音这时候正缠着秦牧。 “秦少爷,奴要去南方,不在京城了。”她的任务是在京城打探消息,可是听秦牧说起要去江南,顿时改了主意。 刺杀皇帝那是不要想了。自己当时太不自量力,竟然把杀皇上想的那么容易。要是那么容易爹爹早派人杀了他了,何至于让她动手。 要是能借秦少爷的一身宝贝,倒是可以试试,可是秦牧既不是她亲人也不是她男人,为什么要帮她。这话提也不能提。 要做皇帝的是她爹,秦牧可半点这个心思也没有。 凭什么让秦牧杀了现在姓赵的皇上换上一个姓方的皇上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脸蛋漂亮吗?可是贾红线也不差啊,而且秦少爷也没多看自己两眼,虽然他把自己全身上下都看光了,连姑娘家最隐秘的地方也没留下。 但他还是没想做自己男人,平时亲近的言语都没有一句,“方娘子方娘子”的叫自己。 什么“方”娘子“圆”娘子,难道我没有名字吗?叫一句“好音”会死吗? 就是想白占我的便宜,吃完了不认账,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方好音比任员外对秦牧的认识深刻的多。 她是跟着秦牧从皇城里面杀出来的,虽然当时自己昏迷了不知道具体过程,但是看后来秦牧的一番手段,那些稀奇古怪的宝贝,那自己用了也不知道的神药,方好音就知道秦牧绝不是任员外眼里的商人那么简单。 商人怎么会有武器呢。她可是问过贾红线那晚上背的铁棍子是什么。 贾红线没有瞒她,反倒吹嘘了一番。贾娘子有自己的考虑。方好音的爹爹正在造反,想当皇上,万一要是成事了呢?到时候方好音翻脸不认人,来个恩将仇报,自己也得有拿得出手的玩意。 她就是不在乎有难堪的照片在自己手里,也要掂量掂量这把狙击步枪。几百步外要人性命,全在她贾红线一念之间,管你天大的功夫都没有用。 方好音知道贾红线的一身神器全是秦牧给的,之前还不是跟自己一样,不过一个大宋普通的小娘子。她还不如自己呢,自己好歹是公主,她才真是草根。 可是因为秦牧,草根变孔雀了,自己这个公主能不能成为凤凰,全在人家身上。 秦牧要自己是凤凰,自己就是凤凰,他要是不管自己,自己只能被这个草根压住了。就算是公主也没有用。在贾红线眼里,自己这个公主和任潇潇那个小娘子没区别。 没见贾红线不给任潇潇用化妆品,也没给自己用吗。这个公主出了江南爹爹的势力范围,毫无用处。 实际上方腊这时候起兵没多久,他自己刚刚称王怎么来得及封公主。 如果真的封了公主,他还敢把方好音放出去吗? 不过这都挡不住方好音自以为是公主。 可是公主要想货真价实,那就需要方腊争气,即使推不倒赵家,也不能被赵家推倒。 她从江南过来时候,当地百姓被“花石纲”搜刮的惨不忍睹,直如人间地狱。 苏州应奉局自朱勔掌权以来,以“花石纲”为名目,实际就是明抢。不管是有钱的没钱的,家里只要有他看上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冲进去盖上一块黄布,就算是朝廷的了。 主人不但不能抵抗,反倒要好好看护被强征的器物,否则给你盖一个“藐视朝廷”的罪名直接下狱。 普通人家卖儿鬻女,倾家荡产比比皆是。 朱勔甚至连死人也不放过,但凡被他知道的古墓,都要刨开寻找陪葬的宝贝。 若不是江南已经被祸害的如此不堪,人间已经没有了生路,方腊起事也不会这般容易。 登高一呼从者如云。百姓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江南如此衰败,在方好音的概念里,大宋就早该垮台了,可是她来到了汴梁城,只看到一派歌舞升平,安居乐业的景象。 朝堂民间完全没有半点推翻老赵家的意思——都活的好好的,谁吃饱了撑的要造反。 这才让她萌生了刺杀皇帝的念头。可惜别说刺杀皇帝,就是皇帝的面都没看到,自己差点死在皇城里面。若不是刚巧赶上那晚秦牧也进皇城,自己现在早没气了。 说起来秦牧进皇城干嘛呢?这点贾红线一直没和方好音说,她也没办法问秦牧。 秦牧这一阵子忙的几乎没时间睡觉,哪有空陪她说话。 不过秦牧要干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如果他肯帮自己的忙,别说一个大宋皇帝,就算大辽西夏吐蕃的皇帝都绑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方好音在这点上非常的肯定。她比任员外要想的深远很多。两人层次不同,见识自然也不同。 无论如何她都要跟在秦牧身边。相比起来,打探情报完全无所谓。大宋的情报加一起也没有秦牧一个点头有用。 贾红线难得的不在身边,正好和秦牧套套近乎。 首先不能让他们俩把自己甩下。 贾红线说要和秦牧去江南,自己也要去。 秦牧没想到方好音会提出这个要求。她不是要在京城帮方腊打探消息吗?去江南还打探什么消息,那是回家。 “方娘子,你不在汴梁……待着了?”他不好说你怎么不继续做间谍了。 “秦少爷,别叫奴方娘子,叫奴好音。”方好音果断的拉近两人距离,看着秦牧犹豫的脸色,她连忙委屈的说道:“奴的清白都被你看光了,若是你还如此生分,却对得起患者吗?” 患者你忘啦?串在一起的心啊! 秦牧心说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你是病人我是医生,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不给你脱光了,现在你坟头草都老高了,还跟我掰扯什么生分熟分。 再说这样怎么就对不起患者了。 不过秦牧来到大宋,觉得对女性总是小娘子小娘子的称呼实在别扭,叫名字却也爽快。 “好音,”秦牧改口说道:“你还是清白的,那天晚上红线也在,你肯定是清白的,这点请你放心。” “若是红线姐姐不在呢?”方好音羞答答的问道:“是不是秦少爷就要了奴的清白身子了。若是如此,奴宁可红线姐姐不在。” 为了方腊的事业,方好音不会舍不得自己。更何况秦牧在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不是那个小小的逃兵,也不是寻花问柳的纨绔。 做家丁算什么,那是秦牧微服私访体验大宋民情。 寻花问柳算什么,那是秦少爷风流倜傥。 因为秦牧在这些日子里面的形象一日高似一日,方好音早就开始仰望不到头了。 方好音这样的女人,在方腊这样的家庭,受到这样的教育,她的心上人自然和任潇潇不同。 任潇潇一心想着状元郎。御街上骑马戴花的。 她和贾红线也不同,贾红线只是找到了爱的感觉,所以义无反顾的投入。即使秦牧失去了神奇,贾红线的爱依然不会变化。 方好音爱的是英雄。是建立不朽功绩万人敬仰的大英雄。 她在大宋还没找到这样的人,直到皇城刺杀之后遇到秦牧。之前的秦牧完全不入她的眼,可是之后的秦牧一天一天高大起来。 不只是那些神奇的装备,也不是他英俊的脸庞,而是秦牧不同于大宋所有人的气质。 这气质是睥睨天下,大宋权臣皇帝,全不在他眼里。 这是方好音和秦牧接触多了才有的感觉。 别说,她的感觉还真敏锐。秦牧就是这样的人。倒不是他自以为有多高明,而是他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里的一切最开始都好像游戏一般,谁会对游戏里面的角色恐惧?就是最终Boss也不过就是几行代码一堆数据而已。 秦牧无意中就把这个不在意给带了出来,可巧被方好音敏感的捕捉到。 连任潇潇和贾红线都没有这个感觉。 方好音遇到了心中的英雄,立刻改变了对秦牧的看法。以前的种种看不上就全变了说辞。 总之爱一个人,即使他坏的地方也是好的。女人总会给心上人找到各种理由开解。 秦牧没想到方好音这样说,什么叫宁可红线不在,要了你的身子,难道自己在大宋自带种马属性了吗? 见一个女人就被一个女人喜欢。 怎么在二十一世纪没有这样好运呢。 没等他想好怎么回答,却听屋外传来贾红线的声音:“好啊,果然是个小狐狸精,怎么这就嫌弃奴碍眼不成?” ------------ 第九章 陈知州 贾红线生长在白鹤庵,这样的环境让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泼辣和早熟。 既然能坚持清白之身到现在,那么一旦爱上也就无怨无悔,谁也不能抢走她这份爱。 她其实只听到最后几个字,不过这就足以让她发火了。 怎么着,才一会不见就要篡位不成? 对于方好音的存在,贾红线也有点左右为难,悔不该没有在那天晚上发现她的真面目。等到秦牧把她衣服都剪开,一切都晚了。 现在是大宋,不是二十一世纪,女孩子不会随随便便。 自己的官人看了人家的身子,虽然是为了救命不得不如此,可是终究是毁了姑娘的清白。 她深深的痛恨白鹤庵里面同门的**,自然就把贞操看的格外重。将心比心,她也不好赶走方好音,所以才拍了裸照算是攥着个把柄。 谁知道自己才离开多大一会,她竟然想赶走自己。 是可忍孰不可忍。 方好音没想到贾红线回来的这么快,还听到了自己的话。 她没想赶走贾红线,只不过是想秦牧对自己要负责而已。可是那些话总是很羞人的,尤其被红线姐听到。 她哪知道贾红线只听到最后几个字,对她有了这么大误会。还以为她只是骂自己不知廉耻。 面对怒气冲冲的贾红线,秦牧很是头疼。 他没有这样的经验呀。 方好音很快平静了下来。 “红线姐,你的话从何而来啊,奴从来没想赶走你什么的,”方好音拉着贾红线的手:“奴只是想跟着你们两个一起去江南。” “哼,”眼见方好音服软,贾红线也不能过份,在表哥面前必须保持形象:“你知道我们去干嘛吗?我和表哥要去刨坟掘墓,你这个娇滴滴的公主能干的了这活?不怕遇到鬼吗?” 秦牧感觉自己有点丢脸了。 怎么贾红线说的这么难听呢,刨坟掘墓,自己成什么人了。不能说的含蓄点吗,摸金发丘多好听。 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曹操设的官职,虽然干的是刨坟掘墓的事,但是说起来好听多了。 贾红线本想把方好音吓跑,她自己跑了就不干自己的事了,良心没亏欠,却没想到方好音大眼睛眨了眨,说道:“姐姐这么说的话,更应该带上奴家,别忘了江南可是奴的老家,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比奴更熟悉的人吗?” 秦牧心思有点被打动了。 方好音说的对。他的确需要一个向导。 黄金沙给董玉琼夸下海口,一个月拿来真正的景羊五尊盘。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月对应着这里的三个月,自己已经在吴家庄耗了二十多天,时间不太富裕了。 大宋不是后世,没有飞机没有高铁,也没有高速公路,从开封出发到江南要走多长时间,秦牧没有具体的概念,而且到了江南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一个当地的向导自己做什么也不方便。 这个向导还不好找,毕竟自己一身装备来自后世,被不相干的人看到很是麻烦。 方好音正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首先她是江南本地人。其次她已经知道了许多自己的秘密,再多透露点也没太大关系,最关键的是她爹是反贼,自己去盗墓,她总不能报大宋的官府抓自己。 若是换了别人可就说不准了。 比较之下,带上她好处多多,坏处吗?暂时还想不到。 “带上你也可以,不过你要听话。”秦牧决定带上她。时间紧张,没空再找别人了。 方好音顿时笑的一片灿烂。从汴梁到江南,这一路上有的是时间,够自己下功夫了。 贾红线绝不会反对秦牧的意见。表哥说带那就带着吧,不过可是有言在先:“这一次是去给表哥办事情,你别给表哥惹麻烦。” 从东京汴梁到江南,要走汴河,然后入淮河,再进入大运河,就是江南了。 江南是一个笼统的称呼,秦牧要去的地方是杭州。这只是他第一个目的地,真正的目标他现在也不能确定。 黄金沙只打听到墓地在杭州附近,剩下的全靠秦牧自己去寻找。 历史上方腊打下了杭州,可是那应该在宣和二年十月份之后,现在不过六月,如果按照史书记载,方腊还没有起事呢。但是显然这个时空和原来的历史有一些变更。方腊不但已经起事,童贯也已经被派去镇压了。 童贯和秦牧走的是同一条路。在古代水路要比陆路方便快速的多,所以能走水路绝不走陆路。 秦牧乘坐的这一条船是专门跑长途的客船。他能搭上这条船比较运气,全靠贾红线的手腕。 这条船的主人姓沙,用乙字命名,估计是按照甲乙丙丁拍的序号。这年头大部分商家都如此排号,不奇怪。 沙乙号本来被一个官宦人家包了,从汴梁去苏州,贾红线知道秦牧赶时间,而跑长途船只本来就稀少,这条船错过后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现在可不是后世能按点发车。这年头要有船又凑够人,才能启程。贾红线付出了双倍的船资,再加上用秦牧带来的几个打火机做贿赂,才勉强被允许上船搭乘。算是个顺风船。 不过待遇就差了点,三人只分到一间房。 这也轮不到他们挑剔,能上船就不错了。 白天行船,晚上就要在码头停靠休息。这年头可没有日夜赶路的硬件支撑能力。 船行几日后,秦牧也从贾红线打探的消息得知同行旅客的身份。 船上是新任的苏州知州陈铠,在后世来说,就是苏州市一把手。 陈知州带着一家老小,一妻五妾,三儿两女,履新赴任。虽然是去苏州当一把手,陈铠整日却没什么笑模样。 对这次升迁他是很失望的。若是往日自然算是个肥差,可是近日不行了,方腊在江南造反,虽然还没打下苏州,但是紧挨着的杭州已经被反贼占据了。 杭州城大大小小的同僚,听说跑出去的没几个,剩下的全被刨腹剜心,做成人肉汤了。 每每想到那个画面陈知州都不由得全身冒冷汗。这别是自己的下场吧。 若不是媪相童贯先一步领兵去平叛,他都有心辞官不做了。犯不着为了赵家的江山搭上自己一家老小性命。 不过既然朝廷发了大军,苏州也没陷落,那么就先去看看再说吧。 长途行船毫无乐趣可言。离开了汴梁城这个花花世界,整日里在狭小的船舱憋屈着,把陈知州闷的快长毛了。 这两天他偶然出舱看到了贾红线和方好音两位,顿时惊为天人,于是心里有了别样的心思。 若是旅途上有这两位美人作伴,倒也是一段佳话。 不过名花有主,这两位美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小郎君。看起来似乎和美人是夫妻,倒是不好办。 贾红线自从有了现代化妆品,又掌握了后世化妆术之后,容颜上立刻大变样。若不是还穿着大宋的襦裙,就连秦牧都不能把她当作古人,直追时尚杂志上的封面模特。 船上无聊,贾红线半是练手半是示好,把方好音也折腾了一番。 于是两个现代化的古人就凭空出现在了陈知州的船上。 陈知州矜持了一天,终于忍不住了,这天晚上,等船泊下之后,设下了宴席,派使女请秦牧三人过来小酌。 这就好像后世做长途火车,有陌生人拿出吃食邀请,一般人都不会拒绝。秦牧也没有拒绝。陈知州是苏州一把手,苏州和杭州挨着不远,和苏州的一把手拉一点交情也是好事。 秦牧带着贾红线和方好音来到宴席上。 虽然是船上的宴席,可是陈知州却不含糊。沙乙号每夜都泊在大城市的码头,大宋发达的服务业无处不在,城里的酒楼有送餐服务,眼前这一桌不论餐具还是菜肴,俱都精美丰盛,显然知州是点的本地最好酒楼的饭菜。 两边见礼完毕。 秦牧和贾红线用的是本名,介绍自己是一对小夫妻,方好音却隐藏了真姓名,改了身份,充作贾红线的妹妹,叫贾线娘。 这个名字是方好音自己取的。 红线姐的名字一听就是取自唐人传奇窦红线,自己也不能弱了。所以她也取了一个唐朝奇女子的名字,线娘。 刚巧唐朝这个线娘和唐朝的红线是一个姓,都姓名窦,窦红线窦线娘,好像俩人是前世姐妹似的。 窦线娘出生于贝州,夏王窦建德之女,罗成之妻。姿容秀美,身材苗条,胆识过人,有勇有谋,善使一杆方天戟,练就了一手金丸弹绝技。年幼时曾改装避祸,居住二贤庄。 窦建德称帝后,线娘封勇安公主,随军出征,为后队,又训练一支纪律严明的女兵,作为侍卫,征战四方。 这身份刚巧还暗合了自己公主的身份,别提多可心了。 方好音觉得这样非常好,就好像俩人前世做姐妹,不过做妹妹的却是公主,压姐姐一头,这一世都改姓了贾,可妹妹还是公主,一样压姐姐一头。 贾红线当然明白方好音这点小心思,她也不在意。公主又怎么样,还不是有今没明的。这一生做公主还是做厨娘不重要,重要的是遇到一个真爱的男人,能一起到白头。 她已经找到秦牧,此生心满意足,自然不会搭理方好音的小把戏。 “却原来功业是携美游历,人生雅事,人生雅事。”秦牧对陈知州介绍自己是从幽州来,带着妻子和妻妹,游历天下,现在从汴梁去江南,要听听吴侬软语,见见西湖风光。 陈知州大为羡慕,至少表面上是很羡慕:“那似我等俗辈,一入庙堂,身不由己。真希望有一日能卸下这副担子,也如功业一般天下间转一转。话说幽州我还没去过,莫非两位娘子是幽州人?” “这倒不是。”秦牧解释道:“拙荆姐妹都是汴梁人,我们是在汴梁成亲,这次也算是新婚游历。”就是度蜜月。 “功业,你真是好福气啊。”陈知州这话却是真心的。贾红线本来就是美人,经过后世化妆术的升华,一下就把陈知州的妻妾比了下去。 以陈知州的身份,纵然娶妻娶的是身份,纳妾却要看容貌。他的五个小妾各个如花似玉,如果不和贾红线贾仙娘姐妹比较还都是美人,但是她们比不过后世的化妆大法啊。 秦牧笑笑没有说话。人家夸你媳妇漂亮,你能说什么呢。 “喝酒,喝酒。良辰美景,怎能不饮个痛快。”陈知州殷勤的劝酒。 本来以他的身份,完全不应该对一个白丁如此客气,奈何他有歪心,只想灌醉了秦牧。 酒醉之后,呵呵,那就由不得你了。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十一章 方好音的恐惧 秦牧对历史不甚了解,是不喜欢纠缠于历史的细节,不是完全不了解历史。相反,他对于历史有着自己的认识。 他不知道宣和是哪个朝代的年号,却知道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不会有好下场。几千年的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杭州是方腊造反的巅峰,然后他就一路败退,最终退到了大山里,被韩世忠抓住,做了大宋的俘虏。 “好音,你是读过书的姑娘,不同别的女人。” 秦牧的话让方好音芳心窃喜。果然自己在他心里是不同的。红线姐也就是占了来的早的便宜。若是自己先遇到秦牧,肯定不会有红线姐什么事了。 她却忘记了自己实际比贾红线更早认识秦牧,只不过当时她一脚把“姐夫”给踢飞了。 秦牧完全想不到方好音脑袋里面转的乱七八糟念头,见她老老实实的靠在自己身上,以为正用心听自己说话,就自顾自的说下去。 “你告诉我,你爹爹为什么要造反?” “因为被官府欺负。” “那跟着他造反的那些人呢?” “也是被官府欺负。” “你再想想,他们和你爹爹的理由一样吗?”秦牧不认可方好音的答案。 方腊不是草根百姓,他自家有漆园,起码也是任员外那样的身份。 方好音似乎没有想过秦牧不认可她的话,但是姐夫的话她都要仔细想一想,姐夫不会对她胡说八道的。 想了片刻,方好音似乎明白了点什么,犹豫的说道:“那些人活不下去了。没有饭吃。” “对,”看到方好音如此聪明,秦牧不由得更加喜欢——聪明又漂亮当然更招人爱:“跟着你爹爹造反的人,和你爹爹,是两种人,这一点你一定要分清楚。” 方好音连忙点头。 她现在明白秦牧的意思了。自己的爹爹和手下那群泥腿子,的确不是一种人。 “你爹爹造反,一个人肯定不行,他要拉起一群人。可是什么人会跟着你爹爹造反?比如我就不会,因为我还有饭吃。” 方好音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她多想秦牧能跟着爹爹造反啊!要是秦牧肯点头答应跟着爹爹造反,就是让她做小她都干,甚至秦牧再纳几个女人她也不会反对。 “跟着他造反的人想的肯定不是要当皇帝,当大官,也许以后他们会这么想,可是眼下肯定不会这样想。他们唯一想的就是能吃饱饭,活下去。” “可是跟着爹爹就能吃饱饭啊。” “对啊,如果跟着你爹爹造反都吃不饱饭,他们干嘛跟着你爹爹卖命?你爹爹是给了他们饱饭,可是你爹爹不是粮仓,不会变粮食出来,他只能带着这群人去四处抢掠。抢到了才有饭吃。” “抢掠?”方好音有点不高兴了。在她眼里,爹爹造反是很正义的,就好像武王伐纣一般,是神圣的,是讨伐昏君。难道皇上不是昏君吗?都害的江南百姓活不下去了,这样的皇帝能是好皇帝吗? 可是姐夫怎么用“抢掠”这样的字眼呢,这是不好的字眼。方好音比贾红线有学问多了,连《战国策》里面的故事都记得清清楚楚,自然知道这不是一个好词。 “对,就是抢掠。”秦牧不能在这个地方松口。这也是他以后要说的道理基础所在:“虽然粮食在朝廷的粮仓里面,可是这都是百姓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其实和你爹爹半点关系也没有,他弄到手里不是抢吗?” “可是按照姐夫你这样说,朝廷不是也抢掠了百姓吗?”方好音敏感的发现了秦牧话里的逻辑性矛盾。 “这里却有根本的不同。”秦牧仔细的和方好音解读其中的区别:“朝廷之所以是朝廷,不是因为有一个皇上,而是因为提供了一套制度,让百姓在这个制度下能正常的活下去。” 他知道方好音不太好理解这些,也不等她回话,继续说道:“比如我们在汴梁,为什么我们可以带着钱在大街上走,而不是走一步遇到一个抢劫的呢?是因为汴梁城里面的人都是圣人吗?显然不是。是因为抢劫是犯法的,要被抓进大牢。” 方好音这段倒是听懂了,可是还没完全联系起来。 “他们为什么怕犯法?法律是写在纸上的字,哪个字能跳出来打人呢?肯定没有吧。他们不是怕文字,而是怕衙役捕快,朝廷有人手来执行这些法律。这就是制度。” “这就是制度吗?” “这只是制度的一个小小方面,更大方面来说,比如你我,我们走在这里,为什么那个卖花郎要我钱?我为什么要给钱?为什么我不可以随便抢过来就给你戴在头上再一脚踢飞了他?” 方好音偷偷的笑了。显然是想象中秦牧一脚踢飞了卖花郎,抢来白玫瑰戴在自己头上。 “这就是制度,只是这个制度多年来潜移默化,被我们自觉的遵守了。就像呼吸一般自然。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呼吸,可是你留意过自己正在做这件事吗?” 方好音发现自己果然没注意过这一点。 “制度的维持需要人力,这些人力维护了这个制度。朝廷的存在不是因为那个皇上,而是维护这个制度的人需要那么一个朝廷,有一个权力来收钱收粮食,好让维护这个制度的人能活下去。” “如果他们没饭吃,制度也就维持不下去了。”方好音听明白了秦牧的这段话。 “对,如果制度维护不下去,别说你爹爹方腊了,就是我为什么要花钱买花,喜欢就抢,反正那个卖花郎打不过我。” “可是奴家打的过你。”方好音笑嘻嘻的说道。 “是啊,我打的过那个卖花郎,你又打的过我,可是总有打的过你的人,这样打来打去,世上还有活人吗?” 方好音沉默了。她这是生平第一次听到如此的道理。 秦牧的语言完全不是书上的调调,没有半点文采,就好像自己和贾红线平日里聊天一般,却说的那么真实。这世界在方好音眼里仿佛也变得不一样了。 “你爹爹想做皇帝,这个并没有什么错。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天下的皇帝也不是一开始就姓赵,老李家,老柴家,不都做过皇帝吗?天下间没有一个规定,皇帝必须姓赵,还必须是赵匡胤的嫡系后代。” 方好音吃惊的张大了嘴。 她是第一次听到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从秦牧嘴里说出来。这可是大宋的地界,还没到爹爹的地盘呢。 还好附近人不多,秦牧又凑在她耳边小声说话,才没有引来骚乱。 方好音同时感觉甜滋滋的,自己果然没看错秦牧,一个连皇上都不怕的男人,是奴的大英雄。 “你爹爹要做皇帝,我不反对,就是你要皇帝,我也不反对,可是我问你,你爹爹要做的这个皇帝,和现在大宋的皇帝,有什么区别吗?” “自然是区别大了,我爹爹如果做了皇帝,肯定不再有花石纲,不再让百姓饿死。” “好,你爹爹做了皇帝,不再让百姓饿死,没有花石纲,那么这是他做了皇帝之后的事,眼前他还没做皇帝,只是想做皇帝。想到和做到是两回事,中间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他要杀很多人,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大宋的百姓。” 秦牧严肃的指出了问题的本质。 方好音似乎有点不明白,又有点生气。造反吗,难道不杀人还请吃请喝不成? “好,那我换个说法,你爹爹要带领手下人吃饱饭,所以去抢,可是全天下并不是百姓都没吃饱,至少汴梁城里面的百姓就吃的很饱。是不是?” 方好音不得不点头承认,秦牧说的是事实。汴梁城里面的百姓何止吃的饱,还吃的很好呢。 “那么你爹爹就不能带动汴梁城的百姓造反,对不对?” “是。”方好音小小声音的回答。 “你爹爹打下了的这些地方,无不是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就算没有你爹爹,换个人牵头,百姓也会跟着干。他们这时候面对的只有不多的朝廷官兵而已。几百几千人面对成千上万人,自然官兵打不过。” 方好音点点头。她来汴梁城之前方腊已经起事,秦牧说的就好像他亲眼见过一般,当时的确就是如此。 方腊登高一呼,从者云集,就好像野火一般席卷了周边大小的城市。 “现在你爹爹打到了杭州,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拿下杭州,可是有一个事实没法改变,就是他最终会遇到能吃饱饭,过的下日子的百姓,而且这些百姓还不是少数。现在你爹爹的敌人不是几百几千官兵,还有那些能吃上饭的许多百姓。他就越来越难取得胜利。” 后世说起来,花石纲为祸大宋,似乎是罪魁祸首,可实际上大宋不是后世,没有四通八达的交通基础设施。大宋的生机就在几条关键的河道。花石纲为祸也就是这几条河道边上。 再远点,他就是抢到又怎么运输呢? 实际上祸害最深的地方肯定要乱,但是大宋一朝的土匪也就是江浙一带居多。四川西北两广都没什么大乱子。 江浙就是花石纲的重灾区,也是这里出方腊的原因。 方腊最终的地盘就是浙江和安徽一部分,如果天下大乱他自然不会只困在这里。 “你想到了?”秦牧看方好音不说话,知道她可能多少有点明白,就继续说道:“当你爹爹能抢的都抢完,剩下的地方抢不动,想坐下当皇帝了,这时候他会发现,他也要建立制度。否则他治下的百姓连钱都不用,看上什么就抢,那他这个皇帝当的还有意思吗?” 方好音明白秦牧是给他留了面子。 如果按照秦牧说的,他爹爹治下的百姓见什么抢什么,这不是土匪吗。甚至还不如土匪呢,土匪也不能什么都靠抢,梁山的那些人抢来了钱也还是会去买东西的,否则抢钱干嘛,什么都抢不就完了吗。 “现在你爹爹没有能力建立制度,他只好继续前进,绝不能停止脚步,只要他停下来,就是失败的开始。可是总有一天他打不下城市,抢不到粮食和金钱,那么你爹爹会干嘛?” “他会干嘛?”方好音也不知道如果到了这一步方腊会干嘛。 “他会从哪里来的回哪里。”这不是秦牧胡说,历史上方腊基本就是如此。虽然并没有退回起事的地方,但是也不算远。总之是他觉得安全的老巢。 秦牧游戏玩的多了,经常见到这样情况。一方占据了绝对优势之后,另一方只能待在泉水,连家都出不来,眼看着敌人越发展越强大,自己这边眼巴巴坐等死亡。 方腊就是这样,他一旦失利,就要向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跑。哪里最安全?自然是老巢了。 明知道是死,可不是还没马上死吗,似乎可以指望拖延下去等到奇迹。结果无一例外,世上没有奇迹。 “姐夫,那应该怎么办呢?”方好音急了。她本以为天下这样乱,方腊只要一起事就很容易推翻老赵家,自己做皇帝。可是这些日子以来的游历,再看到汴梁城里面安居乐业的景象,她早就没了那份乐观。 现在又听到秦牧一番石破天惊的话,她才明白自家爹爹别说做皇帝,连命都快保不住了。 一切的希望全在这个男人身上了,他这么有本事,一定要帮我! ------------ 第十二章 绍隆禅师的推荐 方好音回到船上时候,胸口起伏不定,面色潮红,一副激荡的样子。 贾红线立刻就想歪了。莫非表哥背着我偷吃?这小狐狸精有这么大胆子吗? “表哥,你把妹妹怎么啦?”贾红线必须问明白,她是爱着秦牧,却不允许秦牧不明不白的。 “什么怎么样了?怎么样也没怎么样啊。就是说了会话。”秦牧有点不太明白。 “不许骗我,你是不是和妹妹洞房了?”贾红线指着方好音头上那朵玫瑰,恼怒异常。昨天说买花今天就戴上了。 “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秦牧顿时面红耳赤,口不择言的说道:“要洞房也是先和你。” 听到这句话,贾红线顿时没了愤怒,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果然自己才是表哥心里最要紧的那一个。 可是方好音这到底怎么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 “妹妹,你怎么了?” 没有被方好音抢先,贾红线气就顺了,口气也好了许多。 “姐姐,你要帮我,”方好音突然抱住了贾红线,哭泣道“你要帮我啊。” “好好好,你别哭,说来听听,让姐姐帮你什么?” “你让姐夫帮我造反!” 贾红线差点气的背过气。 帮你造反?你疯了。表哥别说不造反,就是造反为什么要帮你爹当皇帝,他自己当不好吗? 对于这种无理要求贾红线当然不予理会。 “造反个屁,赶紧睡觉。”气的贾红线都不会好好说话了。 失败的原因清清楚楚,几句话就能讲明白,可是成功的道路千辛万苦,怎么能那么容易讲明白。秦牧在短短的这段路上当然没法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再说秦牧也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掺和进去。 历史上的方腊也不是善茬,他的手下凡是抓住大宋的官吏,定要割其肉,断其体,取其肺肠,或者熬成膏油,乱箭穿身,用各种办法折磨他们,讨还血债,以解心头恨。 这样的人物已经超出秦牧容忍的底线。他宁可自己造反也不会帮方腊。这样的人当皇帝难道会比徽宗赵佶好? 只不过方好音和自己关系复杂,秦牧想保住方好音的小命,给她说明白这些,是让她明白方腊死路一条,别向火坑里面跳。 没想到这小姑娘不死心,竟然求到贾红线头上。还好贾红线根本不鸟她——女人的眼泪对贾红线绝缘。 方好音一会好一会坏的折腾了一夜,秦牧和贾红线都没有搭理她。 第二天继续行船,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苏州城。 和陈知州辞别之后,秦牧一行住进了客栈。这么多日子在船上颠簸,人都要散架了,到了苏州必须要好好休整一番。 离黄大少给的截止日期还有五十天左右,秦牧觉得时间还算宽裕。 他们好好的睡了一晚,次日起来精神完全恢复了,秦牧准备出门转转。 偷得浮生半日闲,这阵子在船上太辛苦了。就算是旅游吧,还是在另一个时空,别有一番味道。 苏州城很是萧条,街上行人匆匆,开门的店铺不足一半,即使开门,也没有几个客人,倒是乞丐很多。 秦牧对苏州的印象是苏州园林,不过苏州园林兴起于明清,现在那些著名的园子还一个也没有。他再听说的一个就是虎丘塔,正巧今日天气晴好,三人雇车来到了苏州城外云岩寺。 贾红线给足了香火钱,寺内和尚殷勤款待,破例让他们登上虎丘塔观赏。 站在塔上,只见远处群山掩映中一片清澈的湖水,宛如人间仙境,平和又充满了生机。 这样的风光是秦牧今生第一次看到,不由得心情舒畅。多日的疲劳在这一刻尽数放下,他闭上双眼,用心感受每一缕风的吹拂。 良久,秦牧才睁开眼,向着身边陪客的方丈说道:“多谢绍隆禅师款待。” “施主,且留笔墨。”绍隆禅师是云岩寺方丈,他听执客僧说有京城贵客来访,所以亲自作陪。 贵客就是香火钱给的多,京城人自然是因为贾红线的汴梁口音。 大宋也是尘世,人总分高低贵贱。秦牧在贾红线的精心打扮下,活脱脱一个富贵少爷,所以绍隆禅师才难得的露面。 要写字吗? 秦牧望着纸笔有点犹豫。写什么呢,总不能是“秦牧到此一游吧。”这样禅师还不得把自己踹塔下面去——塔可是够高的。 他想了片刻,提笔写道:“柳条折尽尚东风,杼轴人家户户空。只有虎丘山色好,不堪又在客愁中。” 这首诗不是他写的,作者是谁秦牧也不记得了,可是肯定不是宋朝以及之前的人。 这首诗并不出名,秦牧也是练毛笔字时候学到的,现在写下来却刚好应景。 苏州城显然是因为方腊的战火波及导致市面萧条,乞丐遍地。也就是城外的云岩寺还暂时算是逍遥所在。 诗不算多好,却也不算烂。中上水平,难得的是刚好写出了眼下的局面,这让绍隆禅师很是满意。 人间处处烽火,只有丛林禅寺才是保命安身所在,秦牧等于变相的捧了和尚。 “施主大才,”等小和尚收起了秦牧的墨宝,绍隆禅师语气和缓的问道:“不过贫僧看施主题中之义,似乎有点不开心。不知施主为何事所惑?” 秦牧发愁去哪里找那个景羊五尊盘,现在还全然没有进展,当然没那么开心了。 “禅师,我这次来江南游历,一来是见识下别样的山水,二来呢,是想体会不同地方的风情。” “这似乎并不难办到,施主又何必犯愁?” “杭州眼下不太平啊。” “这也不需担心,朝廷大军一到,邪魔外道自然化为粉碎。到时候定会还天下一个太平,施主只需多待几日便可。” 绍隆禅师对方腊可没有好印象。方腊对朝廷来说是反贼,对禅师来说是魔鬼。 方腊起事不仅仅是趁着花石纲之压迫裹挟了贫困的饥民,而是在之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他自号“圣公”是对大宋朝廷,对民间他还有一个称呼“明教教主”。 方腊早就利用这个身份在民间开始鼓动。 “明教”源自“摩尼教”,“摩尼教”源自古波斯,传到中土之后,一度声势浩大,信徒众多,在唐武宗会昌五年灭佛时,摩尼教遭到严重打击,转而成为秘密宗教,改称“明教”。 同行是冤家。 “明教”在“佛教”眼里自然不是好东西。 绍隆禅师称呼方腊为“邪魔外道”一点不意外。他可没想到身边就站着“明教”教主的女儿。 “……”这样的话秦牧可不好接了。 顺着和尚口气说,就得罪了方好音,可不顺着人家,也得有个话。 秦牧想了想说道:“纵然如此,可是市面凋零,江南风情十不存一,也是个遗憾。想来只能去故纸堆里面寻访了。” 绍隆禅师对今日的客人比较满意。精通人情世故——给钱多,会写诗——不是俗人百姓,又没有纨绔的跋扈。 对于这样的客人他愿意提点两句。 “施主来此,也是有缘,贫僧指点你一个去处,江南风情,尽在此间。” 苏州城西美巷,白墙黑瓦,好似淡墨山水一般,宁静中显露着不凡。 这是贺铸的宅邸。 贺铸是宋朝开国太祖赵匡胤的第一任妻子贺氏后人。 贺氏没有等到赵匡胤登基坐殿就故去了,但是她为赵匡胤生了好几个儿女,宋太祖对她非常喜爱,以至于爱屋及乌,对贺氏后人多有提携。 不过大宋开国到现在都经过多少任皇帝了,轮到贺铸的时候,这份殷泽剩不了多少。 贺铸本人有才,性格却比较古怪,豪爽过人,不肯阿谀奉承,一直没当上真正的高官,最后在承议郎这个级别上退休了,回到苏州老家养老。 他的宅子就在苏州城西美巷,几乎整条街都是他家的院墙。 贺铸在大宋不以官位出名,而是以文采出名。 他著名的诗词很多,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一首词:青玉案。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因为这首词太著名了,所以贺铸有个外号,贺梅子。 他自号“庆湖遗老”,绍隆禅师给秦牧指点的地方,就是贺铸的府邸。 大宋的文人很富,贺铸更富。他不但是文人,娶的妻子还是宗室之女,是苏州城顶级的富豪。纵然市面再凋零,他的宅子里面不会受影响。 而且关键一点,他还是一位藏书家。这年头的书可不像二十一世纪,图书馆,书店,网上,你要什么书有什么书。现在的技术差得太远了。 绍隆禅师听说秦牧想见识江南风情人物,自然给他推荐了庆湖遗老。 想见贺铸可没那么容易。 他是苏州顶尖的文人,富豪,要是谁想见都能见,贺府岂不是成了汴梁的马行街,整天都是闲人吗。 要见贺铸先要过门房的关,尤其是秦牧这样的外人,给钱都不管用,你得是文人,还不能是冒牌文人,一般学子,要有水平。 怎么体现水平呢,很简单,写诗词啊。写的好,自然贺铸会见,否则哪来的回哪去吧。 秦牧没想到自己跑到大宋还要面临考试。可是面对纸笔他也不能退缩。不是为了见贺铸,而是为了他的藏书。 绍隆禅师说贺铸藏书是苏州乃至江南都数一数二的,秦牧要找《地方志》,无疑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不见也得见。 写什么呢?刚才随便抄的那一首肯定不行。比起“梅子黄时雨”差姥姥家去了。这样的作品估计贺铸看了就得扔,不行不行,得让他一看就错不了眼珠的。 贾红线和方好音却不着急。她们在虎丘之上已经见识了秦牧的诗才。本来以为秦牧不是大宋的人,以前又没有显露过这方面的本事,会被老和尚难住,没想到他提笔就写,轻松的就打发了老和尚。 她们觉得这首诗很不错。表哥姐夫很厉害。所以对贺铸的考验全不当回事——再写一首就好了吗,不行就用刚才那个。 秦牧思索片刻,提起笔一气呵成。 ------------ 第十三章 贺铸的考验 庆湖遗老贺铸,今年已经快七十了。这一生他经过见过的多了,自从苏学士《念奴娇-赤壁怀古》一词之后,文坛再没有可以比肩的作品,也没出过他看得上眼的人物。 晏几道,终日莺莺燕燕,温柔乡里,“琵琶弦上说相思”,脂粉气! 周美成,“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青楼味。 秦少游,“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小家子气。 李易安,却是个女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怨妇而已。 贺铸本以为他这一辈子是看不到能入眼的新人新作了,要带着遗憾入土。 大宋如今外有强敌,内有患匪,远没有开国的恢弘气势,文坛也凋零至斯,没了气候。可不成想今日眼见一首新词,一位新人,竟然让庆湖遗老迫不及待的要请来相见。 好词啊! 水龙吟-登苏州虎丘塔。 这是登塔感怀,还是我们苏州的塔。此塔本就扬名海内,日后更会因为这首词名垂千古。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这首词太对贺铸的胃口了,甚至比苏轼的大江东去还对胃口。 并不是说这首词比苏轼千古名篇大江东去要好,而是词风不同。 苏轼这个人,有点类似李白,比李白务实一些,却比绝大部分普通人洒脱的多。非洒脱之人写不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可是这首词极尽英雄主义的浪漫幻想,但是却没有自身对英雄行为的追求。 最后一句:“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人生如梦,别那么在意——这就是苏轼的态度,贺铸却是不认可的。 贺铸虽然是文人,却一直有侠客之风,他的词《六州歌头-少年侠气》就是倾诉自己的志向。 “肝胆洞。毛发耸。”,“白羽摘雕弓”,“剑吼西风”。 简直是要一剑能挡百万兵。怎么能如苏轼一般做个梦就算了。那能算吗? 苏轼的浪漫并不适合贺铸。 “竹杖芒鞋轻胜马”不过是苏轼说说,贺铸不信苏轼穿着草鞋握着竹棍,在大雨里面比自己骑马走的快。 这首词不同,通篇有一股英雄却又无奈的悲愤气息,直欲破纸而出,简直是贺铸此生的写照。 “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此时候的大宋,年年向辽国进贡,而且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大辽才是老大,大宋不过是老二。这让贺铸如何肯甘心,文人向来是心比天高,他尤其的高。一直是报国无门,无法带兵打仗。 这一句写尽了他的委屈。拿着“吴钩”这样的利刃只能登塔赏风景,却不能上阵杀敌。天下间谁人能明了我心呢? “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 大量的典故,信手拈来,却又丝丝入扣。 晋朝人张翰字季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想到家乡苏州味美的鲈鱼,便弃官回乡。贺铸如今也是如此。 求田问舍就是买地置屋。三国时许汜去看望陈登,问发财的事,陈登对他很冷淡,独自睡在大床上,叫他睡下床。许汜去询问刘备,刘备说:天下大乱,你忘怀国事,求田问舍,陈登当然瞧不起你。 贺铸有点惭愧。自己何尝不是如此,让此词作者耻笑。 “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 桓温北征,经过金城,见自己过去种的柳树已长到几围粗,便感叹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树已长得这么高大了,人怎么能不老呢! 这句话更戳心窝。是啊,人都老了,都七十岁了,岂不是可惜了流年。只能“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来人,”贺铸抹了一把老泪,大声吩咐道:“摆宴。” 接着起身道:“我要亲自迎接。” 贺铸亲自迎接秦牧,让秦牧有点惶恐。 老人家了,这么大的宅子,从里面走过来不容易。他自信凭借辛弃疾这首词一定能打动贺铸,可是没想到打的这么狠,都把人从屋里打出来了。 用辛弃疾的词秦牧是不担心的。那是南宋的人物,现在还没出生呢。 “英雄出少年!”贺铸没想到词作者如此的年轻,又是意外又是欣喜。年轻人才有可能实现抱负,如果也如自己一般垂垂老矣,也不过空留遗憾。 “承议郎过奖了。”秦牧向贾红线请教了这时空的称呼礼仪,知道这样称呼贺铸算是礼貌。贺铸最后一个职位就是承议郎。虽然官不大也是官。 “哈哈,请!”贺铸性格爽快,快七十的人了,耳不聋眼不花,在大宋是难得的好身体。 到了宅子内,直接请上宴席,彼此介绍过后,贺铸明白了秦牧的来意。 原来是游历天下。有抱负。果然非如此人物写不出如此好文。 “功业,老夫没想到今生还能看到如此绝妙好词,这都是你的功劳,让老夫即使闭眼了,也能安心。大宋后继有人,后继有人。” 贺铸的夸奖让秦牧感觉有点面上发烫。 这词不是自己写的,是辛弃疾写的,自己不过是改个标题。原题目是“登建康赏心亭”,自己给改成“登苏州虎丘塔”,其余一个字也没动。 大宋要是后继有人的话,应该是有辛弃疾,不过那要历史不要大变样才可以。 “惭愧,惭愧。”秦牧这到是实话。 “何愧之有啊!”贺铸以为秦牧是自谦,爽快的说道:“说来老夫才应该惭愧。你看。” 他指着周围,全是莺莺燕燕,有他的侍妾和使女,十几个女人。 “这不就是红巾翠袖吗?”贺铸说道:“只是老夫老了,也流不出英雄泪,就剩老人泪了,这个不流也罢。” “承议郎的洒脱,功业佩服。”秦牧对贺铸有一定的了解,除了诗词本就知道之外,他手机里面还有更多的资料,来时偷偷翻看过。 “不知功业的坐师是哪位?”贺铸看到秦牧如此年轻虽然是喜欢,却觉得这样的年纪不应该写出那样的文字,就想了解一下他的师承。别是盗用人家的文字。 这个时空什么都讲究出身来历,尤其文学方面。 武力上你可以说天赋异禀,生下来就力大如牛,但是文学上不行,总不能天生就识字吧。你得有老师,得学习。 有老师,老师也有老师,这就是传承。老师可能不出名,但是你总得有一个甚至几个,没准我知道呢? 秦牧的老师多了,从小学到大学,算算得有几十个,可是哪一位也教不会他写宋词,还是辛弃疾的词。 挑谁当老师好呢?要不苏轼怎么样?反正他已经故去了。 可是算算时间,够不到啊。 苏轼1101年故去,现在1120年,自己就算在他死那一年跟他学,按照自己岁数算,也学不了几年,那时候秦牧还是小孩呢。 苏轼不行,那么别的故去的词人也不行。 活着的不能考虑,这简直一下就穿帮。 有了,就他老人家吧。 “功业的老师姓李,讳德胜。” “李德胜。”贺铸不由得摇摇头,这个真没听说过:“不知这阙水龙吟是功业的旧作还是新章。” “是今日访云岩寺登虎丘所作。” 原来是新词。贺铸看秦牧这样年轻,而那一首词里面颇多典故,怕他是冒牌货,有心考他一考。 “功业大才,老夫心下欢喜,不如你就此刻情景再添一首如何?” 秦牧没想到老头这么难对付。 一首不够还要来一首。 这到是麻烦了。 文学作品忽悠的了外行骗不了内行。今天你抄辛弃疾,明天改抄李清照,再后天甚至来一个曹雪芹,这在行家眼里一看就是文抄公,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就好像一个人不能一会男人一会女人。就是做男人也不能一会慷慨激昂上阵杀敌,转眼胆小如鼠叛变投降。 如果有个时间跨度也好说。比如年轻时候气壮,老了平和,可现在和刚才不过一个小时,自己这文风不能变的太快。 而且眼下是个宴席,眼前是个老者,写什么好呢? 贺铸发话自然有使女为秦牧铺好了笔墨。 秦牧略一思索,提笔写到。 “水龙吟。” 又是《水龙吟》。贺铸点点头,这才对。一个文人总有拿手的词牌,看来秦牧最拿手的是《水龙吟》。 “己亥岁寿庆湖遗老。”庆湖遗老是贺铸的别号,贺铸满意的点点头,这是要给我贺寿。有心了。也应景。 “渡江天马南来,几人真是经纶手。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君知否。 况有文章山斗。对桐阴,满庭清昼。当年堕地,而今试看,风云奔走。绿野风烟,平泉草木,东山歌酒。待他年,整顿乾坤事了,为先生寿。 ” 一篇新词,在秦牧笔走龙蛇之间呈现众人眼前。 贺铸大悦!好词好词!和上一首词意不同,但是文风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人。 秦牧果然好文采,还会做人。 这首词点明给贺铸做寿。里面全是夸赞。而且和上一首词一样,大量用了典故,却一点不突兀,浑若天成。 “渡江天马”是晋王室南渡,建立东晋,因晋代皇帝姓司马,故云天马。 自那个时候开始,有几个人是治国能手呢?没有,就是贺铸一个。 “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就是因为没贺铸,所以他们那么可怜,都被人打的南渡了。 “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夷甫是西晋宰相王衍的字。他专尚清淡,不论政事,终致亡国。他们比贺铸差远了。 “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君知否”。一切还得靠我贺铸这样的真正儒生。 “况有文章山斗”。这是夸贺铸的文采乃泰山北斗一般高大。 “对桐阴”。这更是贺铸的得意之作。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是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夸的是贺铸家世显贵,而另一层意思就更针对贺铸狠夸了。 贺铸写过一首悼亡妻子的词,在大宋朝非常有名,是他得意之作。其中更有两句话被人称颂:“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对桐阴”岂不是正夸他这两句吗? “绿野”是唐宰相裴度,他退居洛阳,其别墅曰绿野堂。 “平泉”是唐宰相李德裕在洛阳的别墅名平泉庄。 “东山”更了不得,是东晋谢安寓居所在。 这三个字极大的抬高了贺铸的身份。他不过是以承议郎致仕,和上面三个宰相级的人物差老鼻子了,如今被秦牧夸的和他们一样,能不开心吗。 而且还夸他老当益壮,“待他年,整顿乾坤事了”。 还能再整顿几十年。到时候秦牧再来“为先生寿”。 简直绝妙之极! 贺铸再想不到秦牧会当着他面写出这样一首词,简直句句话都搔到了他的痒处,却没有半点阿谀奉承之感,反倒有忧国忧民之态。 人才啊!天才! 那是当然,辛弃疾的词,能不是天才的词吗。 辛弃疾被称为“词中之龙”,他的每一首作品都经得起推敲。 这首《水龙吟》是“甲辰岁寿韩南涧尚书”,本来就是给人祝寿写的,自然句句都合主人心意了。 “功业,老夫有一个孙女……” ------------ 第十四章 尊盘现身 当夜秦牧就被留宿在贺铸宅邸。贺铸还贴心的派人去客栈取回来他们的行李——贾红线跟着去的,否则可不放心。 秦牧和两位娘子都被贺铸吓的够呛。 贾红线是怕贺铸硬把孙女塞给秦牧。虽然秦牧介绍自己时候,说了自己是他妻子,可是这时空男人可以有许多女人,秦牧并不是只能有她一个。而贾红线到现在也没和秦牧真正同房,自然不希望再多一个女人。 方好音当然也是同样心思。 秦牧和她们担心的不同。他是被贺铸的长相吓坏了。 贺铸长的丑,人送外号“鬼头”。文友交往当然无所谓,可是你要把孙女送给我,那不是要吓死我。 秦牧连忙婉拒了。 贺铸深感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小郎君,如此文采飞扬,肯定会扬名天下。虽然他已经娶妻,可是那又何妨?大丈夫三妻四妾不是很寻常吗,像他自己不就一群女人吗。 自己孙女跟着秦牧,这一辈子岂不是过得很幸福。 不过贺铸也没有死心,这么好的一个人才,自己不能放过。 实际上贺铸不知道他已经为秦牧挡了一次灾难。 秦牧也不知道,他早被陈知州派来的人给盯上了。现在陈知州刚到苏州还立足未稳,等过两日手下人马都熟悉了,再摸摸秦牧的底子,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用抢也要把贾氏姐妹弄到手。 可是秦牧意外的进了贺铸府邸,这就不得不让陈知州谨慎了。 贾红线说要拜见长辈,莫非贺铸就是他们的长辈? 如果是这样,事情多少有点棘手。以陈知州的地位,虽然贵为苏州一把手,对上苏州地头蛇却也说不上谁输谁赢。 贺铸每日设宴,和秦牧交谈甚欢。 开始还只是诗词,诗词上秦牧比贺铸知道的还多,自然不会穿帮露馅。然后就越谈越深入广泛。 秦牧来自后世,对大宋当前局面的看法与众不同,很多时候都给贺铸极大的启发,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贺铸觉得此子简直是天纵奇才,他日绝非池中之物。 他把自己的子女甚至孙辈都叫来和秦牧相见。也许有一天自己的后辈能借着今日的机缘得到秦牧的照拂。 秦牧连着应付了好几天,才终于闲下来,去贺铸的藏书楼找他要的东西。 他有景羊五尊的打印材料,不过却不好拿给贺铸看。 这点事一看就明白,合着你才子是假的,找古董才是真的。 如果秦牧一开始就给贺铸看反倒没什么,可是开始没说,现在更不能提了。 方好音今天也离开了苏州,去杭州找她爹方腊。她带走了一张打印材料,要给秦牧在杭州找找。 秦牧觉得这也不错,万一杭州有懂得这个的人呢?毕竟这里是大宋,离春秋战国近多了。 只剩下贾红线在秦牧身边帮忙,两人倒是动作迅速,很快就翻完了大部分的藏书。 他们看书很简单,只找关键字。首先《唐诗》《宋词》这样的集子不用考虑,其次《太平广记》这样的也不用看。 《太平广记》是一套书,里面有大量的类似现在小说一样的文章,离秦牧的要求太远。 他们俩一心找《地方志》。 《地方志》到是有不少,可是秦牧看起来很费劲。古文太难懂,这可不是古诗词。贾红线也不擅长这个。不过也难不住秦牧,他只找关键字。 “楚国,贵族,景,羊五”。等于是关键字搜索。 楚国的资料查出一些,贵族也有不少,可是暂时还找不到“景羊五”。 剩下的书籍不多了,秦牧估计再一天就能全看完。眼下也时间不早,又快到了掌灯时分,贺铸请他们赴宴。 现在贺铸每顿饭都会和秦牧一起吃,席上的交谈是这位老人最喜欢的了。他觉得秦牧简直是鬼才,虽然自己模样像“鬼”,可是秦牧脑袋里面才是“鬼”。 他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多,好像天下大事小事没有不知道的。可是他才多大年纪?莫非都是他的老师李德胜教的? 有这样的弟子,可见老师多么厉害。只可惜秦牧说老师已经故去,不能一见,甚是遗憾。 如今只能和弟子交流了,幸亏弟子也很厉害,自己活这么大年纪,感觉竟然不如年轻的秦牧看事情明白。 贺铸想说“今”,秦牧却只想谈“古”——他着急找景羊五的资料。 贺铸急了,老说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什么意思:“功业,莫非你老师要你上溯到三皇五帝不成?” “……” “过去的都是故事,眼下的才是生活。”贺铸这句话真的有哲理,秦牧只能点头。 “承议郎,表哥只是个白丁……”贾红线不想秦牧和这个老头多聊了,这么多日子天天聊个没完没了,趁着方好音不在和自己多睡会不好吗? “贾娘子,此话差矣。”贺铸怎么会明白贾红线的心思,他谈兴正浓:“文正公言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功业虽然现在还是白身,可他如此大才,异日谁能阻挡。” 他让使女摆上笔墨,立刻提笔写了一封信,再盖上自己的私印,交给了秦牧。 “功业,这封信是老夫写给朝中李翰林,他和老夫有旧,你拿着这封信去见他,自然会出人头地。” 原来是一封推荐信。秦牧看了看抬头,是写给李邦彦的。 他知道李邦彦,是大宋著名“六贼”之一。这都是他恶补的历史。 能称为“六贼”,自然能量不小,有贺铸的这封引荐信,再加上“六贼”之一的能量,自己要是想在大宋做个官真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秦牧根本没有这个打算,只好谢谢老人家一番好心了。 他恭恭敬敬的把信收好——不管他做官不做官这是做人的态度,对贺铸说道:“多谢承议郎。”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知不觉竟被贺铸强留了七天,秦牧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终于在这一天辞行离开了贺府,离开了苏州。 在苏州一无所获,除了偷了两首词,认识了一个著名文人,关于景羊五尊盘的线索一点也没得到。 秦牧要去秀州,也就是后世的嘉兴,这里离杭州更进一步。 秀州是目前秦牧能到达的最前线了,再向前就是杭州,已经被方腊占据。 到了秀州,秦牧准备做两件事,一个是继续看《地方志》,另一个就是联系本地的地方势力,类似贾红线在京城四条街的角色,找一些地头蛇想想办法。 任何时空都有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大宋也不例外。蛇虫鼠蚁也要生活,盗墓贼还是本地的好。 如果联系到盗墓贼,秦牧准备花大价钱雇佣他们,作为自己的触角到处去试试——这也是不成办法的办法。 苏州还有点正常市面,秀州已经全面戒备了,气氛非常紧张。 街上的店铺十家关了九家,街道几乎没有几个行人,城头上却兵丁密布。童贯的先锋部队已经开到了秀州。 不过这时候城门还没有关闭,百姓进出城算是自由。 秦牧和贾红线分头行动。秦牧去找本地的《地方志》,贾红线去联系地下势力。 一连几天,两人都没有什么收获。 本地的藏书大户远远不如贺铸,秦牧送上不菲的礼物,被允许观看,可是这里的藏书他在贺铸府上几乎都见过,没有任何新的线索。 贾红线也是进展缓慢。她不是江南人,虽然在汴梁城四条街以锁四条的名义混的风生水起,可是在秀州谁知道她呢? 眼看着四天又过去了,可以说一点也没有前进,秦牧不由的有点着急。 这准备想新的办法时候,事情迎来了转机。 方好音回来了。 秀州除了是秦牧的下一站,还是事先和方好音定好的联络地点。 方好音带回了一个对秦牧来说天大的好消息,她不但问出来景羊五尊盘的下落,还把这件宝贝拿在了手里。 秦牧极为诧异。按照后世的情况判断,景羊五尊盘应该现在还在墓里面没有被盗才是,怎么方好音已经到手了呢? 可是方好音没有骗她,因为方好音拿回来一张画,画的就是景羊五尊盘的全貌。 虽然秦牧给她的打印资料上有景羊五尊盘的模样,可是那是在董玉琼鉴宝聚会上随手拍的,只有尊没有盘。 现在方好音给他的图上有尊有盘,一看就是一体的。这充分说明了景羊五尊盘的确在方好音手里。 不过方好音没有带过来,她要请秦牧跟她去杭州亲自取。 去杭州啊,那里可是战乱之地,只看秀州现在的样子,还没有遭遇刀兵就如此紧张,杭州那该是多恐怖。在一切都是混乱的城市,人身安全完全得不到保障。 “姐夫,你信不过奴吗?”方好音焦急的说道:“你和姐姐救了奴的性命,奴会害你们吗?” “妹妹,”贾红线抢过话头说道:“你既然知道表哥救了你的命,那为什么不把尊盘拿过来呢?为什么非要让我们去杭州,现在那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秦牧的安全是贾红线唯一看重的。杭州那么乱,刀枪无眼,表哥可不是真正的神仙。 方好音脸上一红,还好因为她是涂黑了脸蛋混进的城,倒也不是很容易看出来窘迫:“姐夫,姐姐,奴想请姐夫救爹爹。” 秦牧吃了一惊,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我怎么能救方腊。现在童贯大军正源源不断的开过来,按照历史进程,方腊会攻打秀州,也就是他们现在待的地方,接着就是方腊大败,然后一路被追杀,最终被生擒活捉。 自己已经站在了时间节点上,马上就准备跑路了,这时候还能往火坑里面跳吗? 杭州不但现在危险,以后更加危险。现在不过是方腊的乱兵,日后还要加上童贯的官军。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两边细筛子一样的一堵,自己向哪跑? 这真不行。 秦牧面露难色。这是一趟自己从来没准备趟的浑水。他已经拥有一个世界,只要从这里随便取几件宝贝,就够自己在二十一世纪随心所欲的生活。 环游世界在之前是一个梦想,可是现在已经变成很容易实现的现实。 不去完成自己的终极理想却在大宋玩命找死,秦牧实在找不出理由。 景羊五尊盘是要紧,可是自己命更要紧。朋友的事情要办,可是要分轻重,无论如何黄金沙也不会要他拿命换尊盘。不过去盗个墓而已,以二十一世纪的装备没有任何危险,所以黄金沙才要秦牧去。 如果黄金沙知道现在的情况,不用秦牧说,他第一个要反对,而且是坚决反对,拉也要把秦牧拉走。 黄大少只是看不过罗氏兄妹,要给他们添堵,小事一桩,哪能让朋友玩命呢。 “姐姐,姐夫,”方好音声音低沉,很是难过:“奴也知道好歹。救命之恩别说那一件东西,就是再多十倍百倍也不能报答。换了之前奴肯定早早取来给姐夫了,可是姐夫那晚和奴说的一番话,让奴好害怕。” 什么话?贾红线不知道,好奇的望向秦牧。难道你背后偷偷吓唬她了?怎么吓唬的? 这时候却也不好解释,秦牧说道:“好音,先不提这个,我问你一下,这个东西你是怎么得到的?” 方好音回到杭州,见过方腊之后先去了仓库。不是大米白面的仓库,是存放方腊抢来的宝贝的仓库。 这是方腊攻城略地大肆搜刮得来的,若不是方好音是方腊亲闺女,她都进不来。 仓库里面堆积如山,方好音好一通寻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秦牧要的尊盘。 方好音比秦牧更熟悉这个时空,更熟悉江南。 朱勔在江南不但抢活人的,还抢死人的。他不知道刨了多少古墓,可是方腊破杭州破的迅速,朱勔根本来不及转移财货,他的东西全落入了方腊手里。 方好音知道秦牧要找的宝贝在古墓里,可是她又不知道秦牧在后世的经历,所以根据她的判断,东西很可能被朱勔挖出来了,然后被爹爹得到。 事情果然如此,方好音心里欢喜。至少能帮姐夫做点事了。 可是接下来方好音就犹豫了。 秦牧那一晚的话好像刻在她心里一般,这杭州城果然如姐夫说的一样,完全失去了秩序。 方腊手下除了有限的几队兵马是经过训练的,其余全是饥民组成。人的思想很多时候就在一念之间。之前还是普通的百姓,安分守己,可是一旦因为饥饿活不下去开始造反,立刻就变成暴徒。 这些人数量庞大,跟着方腊杀进杭州城,见东西就抢,见谁不顺眼就杀,杭州城短短时间近乎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 血流成河都不足以形容城里的惨像。 方腊眼见着这样的情况,想过控制,却也控制不住——那些饥民提着脑袋跟他造反,难道进了城抢点东西杀几个人不行吗? 私底下方腊也有点不想控制。粮食就那么多,死一个人多一口饭。粮食是物资,是他打天下的最起码基础。没粮食了兵都没法带。 于是在方腊的默许下,杭州城一日混乱过一日。 就连方好音若不是武艺高强,连杀了几个乱民,她都见不到方腊——路上就被乱民杀了。 这样的人间地狱让方好音不由得想起秦牧那一晚的话。 秦大哥虽然没亲眼见到,可是眼前的一幕一幕,又哪一样不是他早就料到的呢。 他能料到眼前,而且还料到爹爹的结局。这岂不是说方腊必死无疑? 方好音怎么能眼看着自己爹爹等死,她必须要阻止这一切发生。必须把秦牧请过来劝说爹爹,并且还不够,一定要他给方腊指一条出路! 姐夫肯定可以做到,他那么有本事! 秦牧听方好音说完这一切,真是有点难以决断。 方腊的死活他根本不在意,他连方腊啥模样都不知道,就好像游戏里面没见过的小Boss,跟自己完全无关,哪用管他死活。 方好音不同,她不在自己眼前时候还好,看不见只是一个想念,可是她活生生站在自己眼前,自己怎么能眼看着她去死呢?如果自己不带她离开,这姑娘肯定是活不成了。 连方腊最后都被生擒,方好音还能跑得了吗? “不行,表哥不能去杭州。”贾红线断然拒绝道:“妹妹,你要是有良心,就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别的也不用多说。” 方好音听到这话,失望的望着秦牧,两行泪珠滑过脸庞,好像黑土地上两条小溪。 她知道自己的要求很是无理,秦牧没有任何的理由非要帮她,他不欠自己什么,相反自己却欠人家一条命。 万般的无奈,万般的不舍。她要回去了,她爹爹即使失败,即使死,她做女儿的也要陪在身边。 这也许是今生最后一次见到秦牧吧。 突然间,方好音鼓起勇气,抱住秦牧,不管贾红线诧异的眼光,在秦牧唇上深深一吻。 “姐夫,奴走了,东西会送来的,你且在这里等两天。” 说罢,方好音好像下了多大的决心,抽泣着扭头走向门外。 “等等,我跟你去!” ------------ 第十五章 论英雄 秦牧下了决心! 眼睁睁看着方好音这样花一般的姑娘去送死,秦牧真心做不到。 今天看着她离开,改日听到她的死讯,秦牧一辈子良心上都过不去,不论在这个大宋,还是回到后世,他日日夜夜都会受到煎熬。 这一生秦牧还没有负过任何人,他不想有限的生命过得有亏欠。 但是如果方好音就这样的离开这个世界,秦牧觉得自己欠她一生一世,而且还不了。 不能这样,绝不能这样。 我跟你去! 贾红线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表哥既然说了,那么就去做。表哥总是对的,即使不对,那也是对的。 离开秀州不难,没人管你,但是进入杭州就难了,门口都是方腊的士兵。 杭州城简直就是修罗场,每天都有大量死人被拉出城门丢入河里。这早晚要闹疫情啊!秦牧忍不住更加担心。 还好方好音在这里安排了一支卫队,领队的是方腊手下大将石宝,在方腊的年轻一辈军官里面武艺可说第一。因为担心自家闺女的安全,所以派了他来保护方好音。 一队人马进了城,向着知州衙门走去——方腊就占据在那里。 大宋的城市秦牧也算见识过许多,基本上大同小异,杭州和苏州秀州更是没什么大区别。 秦牧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估计快到地方的时候,秦牧停下了脚步,指着路边一处客栈说道:“好音,我和红线就在这里等。” 他绝不会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去见方腊,那是把命交在别人手里。 方好音有些吃惊。不过秦牧说了她自然遵从。姐夫能跟她进杭州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她自然不能再要求什么。 让爹爹来见秦牧也是应该,毕竟是自家求人家。 方好音见到方腊,把事情经过说明白,请方腊过去见秦牧。 方腊立刻就变了脸色。他是什么人?“圣公”方腊,是要做皇帝的,去见一个无名小卒?而且这里是杭州,是自己打下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屈尊去见一个毛孩子? 怕不是他不想活了吧。若不是听女儿说他救了好音的性命,就冲他这个架子,自己二话不说派人宰了他。 和他见面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今还要自己过去,方腊这火就压不住了。 方好音连忙扯住方腊的衣袖苦苦劝说。 这不是为自己,是为了爹爹的性命着想啊! “圣公,”旁边站起来一个人,五短身材略显肥胖,一张圆脸随时随地都是笑嘻嘻的:“我看不如去见上一见。想当年刘皇叔三顾茅庐,那是何等佳话。” 这位是方腊的丞相,方肥。是他最重要的智囊,方肥的话方腊还是听得进去的。 有道理。既然自己要当皇帝,这个气度胸襟还是要有的。前有刘皇叔做榜样,自己难道还不如大耳贼刘备吗? 好,那就去见。 方腊带着丞相方肥和大将军方七佛,在禁卫的保护下来到了客栈。 客栈里面只有秦牧一个人,贾红线却不在。 方腊来到客房,秦牧起身说道:“当面可是圣公?” “是我。”方腊看了看秦牧,不过一个普通的书生,也就是个子高点,长的漂亮点,怎么也看不出他有能力在大宋皇城杀个七进七出。 他径直走到主位坐下。方肥和方七佛分坐两旁,护卫守住了门户。 秦牧大大方方的坐在方腊对面。 “你就是秦牧?”方腊冷冷的问道。虽然是学刘备三顾茅庐,可是方腊毕竟不是刘备。刘备表面功夫绝对做的十足,甚至内心也是真的很诚恳,否则怎么能骗过精明如半仙一般的诸葛亮。 方腊学其形,失其神。他觉得自己来到这里已经给秦牧好大面子了,难道还需要供着对方不成?若不是他救了自家闺女,早叫刀斧手上来一顿暴打。有什么话还问不出来?他要是有妙计还能不招供吗? 这时候的方腊已经心里不太正常。任何人看到杭州的人间地狱都会不太正常,何况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我是秦牧。”秦牧望着方腊,看着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出现在眼前,感觉真是很奇妙。 方腊个头不高,非常壮硕,眼神冰冷,放在桌上的手掌青筋暴起,显得虬劲有力。 方好音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壶热水,几个杯子,给在座的四人都倒上了水,然后悄悄退到一边,却没有站在方腊身后,而是站在秦牧身边。 方腊目光一寒。看来闺女长大了,有外心了。女大不中留。 “听好音说,你有道理要教教我,那就说来听听。”方腊也不废话,他要掂量一下秦牧的斤两。 “圣公,不知道你是否听过青梅煮酒论英雄?”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的作品,现在肯定是没有的。 方腊没有说话,方肥笑嘻嘻的接口道:“是故事吗?我却是爱听,不如秦少爷讲来听听。” “好,那我就说说。这是三国曹丞相和刘皇叔的一段事。” “莫非是曹操说的那句话,”没等秦牧说完,方肥说道:“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 咦,竟然知道。不过秦牧也不太吃惊。三国演义脱胎于三国志,虽然有大量的再创作,可是一些事情还是有来源的。听这人说的文邹邹的,想来是古书上有这么一段。 “不错,说的就是这句话。不知这位怎么称呼?” “方肥,”方肥依旧笑嘻嘻的:“圣公赏我个丞相做做。” “方丞相,既然你知道还要我说吗?” “请秦少爷继续,青梅煮酒我却没听说过。” “好,话说那日”。 秦牧简短截说,把曹操和刘备在三国演义中这一段讲了一遍,一群人都听得入了迷。 这年头有话本,有说书的,可是不论从哪方面开说,比起四大名著都差的太远了。尤其青梅煮酒论英雄这一段是三国演义里面重要的篇章,罗贯中着墨颇多,里面的人物对白和场面描写,只如身临其境。 远远不是方肥一句话所能比拟的。 连方腊都听入神了。 “秦牧,你可是说我是天下英雄?”方腊听完之后,没明白秦牧的意思。难道他是拿自己比曹操和刘备? “淮南袁术,河北袁绍,荆州刘表,江东孙策,益州刘璋,圣公自问可比哪一位?” 这正是刚才秦牧讲的那段故事里面提到的几个人物。刘备说他们是英雄,可是曹操说这些人不值一提,天下英雄,唯你我二人。 现在秦牧问方腊,他比得了上面哪一位,方腊有点呆了。 他完全没想到秦牧不是拿他比曹操和刘备,而是比那些不足论的人物。可是他冷静一想,自己还真比不了那些人。 那几个无不是世家出身,有稳固的地盘和基业,要人有人,要粮有粮,自己有什么?要什么都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 他发现自己以前从来没考虑过这些,至少从没和古人对比过。他只看到了天下大乱——方腊眼中的天下就是他看到的这一块,是个机会,所以趁机就起事了。 现在被秦牧点出来之后,方腊发现自己连这些人都比不了,何谈和曹操刘备相比。 他立刻火冒三丈! 我就是比不了他们,难道还杀不了你吗? 他大喝一声:“来人,给我拿下!” 方好音看爹爹突然发怒,连忙抢到秦牧身边,拦住身后的禁卫说道:“不可以。爹爹,你不能这样。” 方腊哪里会被一个小儿女所左右,他不耐烦的一挥手喝到:“你且躲开一边,爹爹不会要他性命。” 方好音死活拦着不动,一双眼全是泪水。 一边是她爹爹,一边是她情郎,方好音简直要被逼疯了。 秦牧稳稳的坐着没动,他拍拍方好音的手,说道:“不哭,没事。” 接着面对方腊,微笑说道:“圣公,天下之大,能人异士层出不穷。想来好音也和你说过我不是大宋人。我来自华国,和大宋有些不同,不如让我给圣公变个戏法,好过这样的剑拔弩张。” 他也不等方腊回答,起身走到门边,站在一个禁卫面前,转头对方腊说道:“圣公,这看来是你精锐的力量了,看这把刀就不是凡品。” 方腊的禁卫自然是军队中装备最好的。不论盔甲还是武器,都可以和大宋的精兵有的一拼。 秦牧转头对着那个禁卫说道:“圣公要擒我,只不过是个玩笑,但是你作为手下,自然也要意思意思,不如就把刀举起来吧。” 那个禁卫对秦牧有一些好感——白听了一段跨世纪的评书,又见方好音死命阻拦,方腊也没有继续下令,不知不觉竟然听了秦牧的话,把刀子举过了头顶。 是啊,意思意思也得意思意思。这秦少爷还挺风趣。 哪知道他刚把刀子举起来,就听见刀子发出清脆的一声,接着刀头就掉了下来。 若不是他躲得快险些伤了自己。 方腊大惊,顿时跳了起来。方七佛一步跨到方腊面前,抽出刀子横在胸前,一边戒备一边四处打探。 难道有刺客?可是以他的眼力竟然看不到是什么人行刺,可是刀头怎么掉了下来? 秦牧示意那个禁卫捡起刀头,连刀柄一起递给方腊。 方腊接过来一看,登时抽了一口冷气。 刀头上圆圆的一个洞,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刺出来的。 这可是百炼的好钢,什么东西能戳纸一般在上面戳一个洞出来?就是大宋的神臂弓也射不穿这口刀的刀面。 洞的位置靠近刀背,正是最厚的所在。 然后看刀柄,不知道被什么东西从中间打断。若说是刺客办到的,可是刺客在哪呢?他极目四望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这自然是贾红线的手段。 自进城开始秦牧就一直留意四周的地理,这间客栈有两层小楼,不远处有高大的树木,在树上能清楚的看到客栈二楼情况。 秦牧特意挑选这家客栈住下,就是为了让贾红线埋伏在那里,好控制局面,让自己有一份底牌。 方腊来的时候,贾红线早就埋伏好了,这才在众人面前演了一处好戏。 秦牧知道方腊这样的人,他什么性格自己也不好猜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想当皇帝却怕死。 历史上方腊是被生擒的,他手下许多战将都死在战场,甚至有自刎的,而他本人却活到被生擒,带到了汴梁,才被斩首。 显然是怕死,否则怎么能被生擒。大把时间留给他自杀。 以死来威胁对方,比什么语言都有力! “圣公,小小戏法,活跃一下气氛,接下来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 秦牧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回到自己位置坐下。 “很好,那就谈谈。”方腊也瞬间冷静了下来。也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坐了回来。 会谈终于在友好的气氛下开始了。 ------------ 第十六章 和方腊的交易 入夜,秦牧终于看到了景羊五尊盘。 这是完整的一套,上面是尊,和罗浩那个完全一样,下面是盘,却是罗浩没有的。 尊盘散发着青铜的光泽,神秘而尊贵。 总算能不负所托。现在还有四十天时间,足够自己赶回吴家庄回到后世,给朋友一个答复。 不过先要回得去才行。 和方腊之后的交谈就愉快多了,知道秦牧随时可以要了他性命,方腊顿时没了自大的气焰,两人很快达成了协议。 尊盘交给秦牧,秦牧也要给他点好处,至于要什么,他要回去再想想。 自然是和方好音商量了,秦牧有什么宝贝他其实都没留心过。 方好音之前所说的一切已经超出了方腊的理解范围,他以为女儿是看上了小白脸,怕他看不上,所以开始胡说八道替情郎吹牛了。 今日自己亲眼见识到了秦牧的不凡,方腊又想起了女儿的话,这才留下秦牧从长计议——他先和方好音聊聊再说。 秦牧和贾红线被安排在一处军营,四面是方好音的亲兵,带队的是大将石宝。 贾红线出现的时候已经收好了***,全部装备都放在一个背篓里面,就和普通的大宋小娘子没什么区别,除了太过漂亮。 两人终于又全须全尾的在一起了。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情,贾红线手里还是会出汗。 表哥太胆大了。自己一把枪能杀的了几个?若是方腊不顾一切的让手下一拥而上,表哥肯定就没命了。 她很不满意秦牧为了方好音竟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心里有点生气,脸上就带了出来。 秦牧当然明白她的心思,走过来抱住她的身子,低头在她耳边细语道:“红线,别生气了。放心放心,没事的,我算过命,四十以前不会死。” 贾红线一听就急了。四十以前不会死,那四十以后呢? 她可是信命的。 “四十以后?”秦牧爽朗的一笑:“算命的说我四十以前逢凶化吉,四十以后富贵无比。” 贾红线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吓死奴家了。 秦牧这样的话让她一下子忘记了自己的小脾气,反身抱着秦牧说道:“表哥,咱们圆房吧。” …… 秦牧没想到她会说这样一句话,圆房?也太不合适了吧。这里是军营啊,周围住的全是大头兵,怎么也不合适呀。 “奴不管,就要现在。”贾红线已经等了这么久,她不想再等下去了。 哪管什么合适不合适,这里就是最合适。 …… 秦牧犹豫着。 不是他不喜欢贾红线。在大宋这么久,两人一起出生入死,秦牧早就把她看作自己的恋人,妻子,只是正因为如此,他想给贾红线一个美好的环境,而不是在死人遍地的杭州城里,方腊简陋的军营里面。 这太对不起贾红线了。 可是贾红线这个状态,这个心情,秦牧要是不答应却也太伤人。 在他左思右想没个决断时候,房门被打开,方好音闯了进来。 看到两人正搂在一起,方好音面上一红,却也习以为常。 三人在一个床上都睡过,这算什么。 “姐姐,姐夫,等会再亲热,爹爹有请姐夫。” 方腊请秦牧。那得去。 借着这个机会,秦牧安慰了贾红线几句,跟着方好音离开了房间。 他走在前面,方好音故意拖在了后面,出门前扭头调皮的像贾红线眨眨眼。 什么意思,贾红线自己去想吧。 方腊局势危急,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所以不等天亮就召见秦牧。 “秦牧,你和圣女说起过圣公有危险,却不知如何?” 在座的还是那几个人。方腊,方肥,方七佛。 方腊没有说话,这些话是方肥说的。 秦牧这才知道方好音是明教圣女。 “想来我说过的话,好音都一一转述了,再多说一遍也没有意义。不如我说说当下吧。” 过去的都是故事,眼下的才是生活。贺铸的话还挺有道理,秦牧不由得就想了起来。 “我等恭听。”这次是方七佛发言。他是武人,佩服的是武力,贾红线日间那一手震惊了方腊等人,他自然是钦佩莫名。他自己是做不到的。 “童贯已经带着大兵到了江南,先锋抵达了秀州。秀州城里不再是寥寥几百几千宋军,而是有上万几万的军队。” 这个消息方腊等人知道,不算新闻,所以都点点头没有说话。 “圣公接下来恐怕是要进攻秀州。”这也是方腊不得不走的路,杭州已经糟蹋的差不多了,他不管明白不明白秦牧说过的道理,实际上不得不按照秦牧说的走。停下来就是死。 于是众人再点头。 “如今不止是秀州兵多,关键是大宋皇上给了童贯很大权力,允许他自拟圣旨,好像御驾亲征。他有了这个权力,第一要做的就是安抚人心。如何安抚?肯定是把花石纲这事情摘清楚。” 江南之乱的起源就是花石纲。不理清楚这件事情大宋在江南没有民心,还得乱。 “他会说大宋皇上要严办花石纲有关的大臣,朱勔一家以及余党肯定会被撤职。”这不但是历史事实还是贺铸和他讨论的结果。 贺铸不亏是精明人。秦牧是看着史实来说,贺铸却全凭自己推断,得出一样的结果。 童贯果然如历史上一般,自己拟了圣旨把朱勔以及同党给撤了。 这是釜底抽薪,顿时就化解了江南的民怨。 此时候大部分百姓是不反皇上的,他们只埋怨贪官污吏。 别说百姓了,就是梁山上造反的那拨人,都不反皇帝只反奸臣。 如今奸臣被撤了,世界就清明了。 童贯说官家给花石纲是付了钱的,钱都被朱勔给贪污了,现在撤了他,花石纲停办,那么自然百姓就没了怨气。 百姓没了怨气,那方腊就危险了。 人心思治,一百万人里也挑不出几个愿意世道乱的。既然皇上给大家太平,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呢?相反,此时的方腊却成了魔鬼一样的人物,他所过之处官吏是被杀了,可是草根百姓也没少被宰。 眼下的杭州不就是吗,都杀了那么多人,河水都红了。 百姓这样害怕方腊,如今又有了大量官军出现,自然有了底气,可以说军民团结共抗方腊。 这时候方腊再也不能和以前一样轻松破城了。 他之前破城无一例外全是城里官兵稀少,百姓也不抵抗。现在的秀州完全变了模样,他再也不能轻松的打下来。 这时候童贯会招降。 这不但是史实也是贺铸的看法。 童贯也的确这样做了。 秦牧的意思是方腊就接受招安算了。怎么都给个官做,省的最后掉脑袋。至于当皇帝也就别做梦了。大宋朝还轮不到你当皇帝。 这也是他给方好音谋划的最好出路。若不是为了方好音秦牧绝不会来杭州,还和方腊废这么多话。 方腊听完秦牧的话,表情略带尴尬。 秦牧说的非常正确,有的是他知道,有的不知道,但是听起来就对头。 尤其招安这件事,童贯肯定不会泄露给他。秦牧不过是个白丁,若非他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有天大的本事,怎么能推测出来。 童贯的确是派人来招降了,可是方腊心高,一心想做皇帝。他把来人给斩了。 眼下想后悔都没地方后悔,后路已经断绝了。 “秦牧,你可知我已经斩了招安使者。” 我晕,你办事真利落。 既然如此也就不废话了。 “圣公,那么你要从我这里要点什么呢?”秦牧已经不打算再说什么了,直接交易吧。原始点,以物易物。拿东西就走,顺便带走方好音。 “你那个***,给我,景羊五尊盘给你。”方七佛说话了。 他听方好音说起过***,知道这东西的厉害。若是有这么一样宝贝,比大宋神臂弓还厉害一百倍的玩意,也未必打不过宋军。 “好说,这个没问题,不过我有一样要求,我要带走好音。”秦牧连半秒钟都没犹豫。 一把枪给你就给你,不信你能拿这玩意翻盘。 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就是给你***也没用,别说一把***了。 但是方好音他要带走。秦牧不能看着方好音送死。 “这个吗,还是让好音自己决定吧。”方腊说话了。 他预感到自己前途暗淡,可是走到这一步也无法回头。而且有了新式的武器,他白天亲眼见到了这件武器的强大,未必不能搏一下。只是女儿的性命他还是很关心的。 让方好音和秦牧走,总是一条活路。 如果自己运气好,能推倒老赵家,自己登基坐殿,再让好音回来也没任何问题。 但是女儿愿意不愿意走呢? 方好音陷入了重重的矛盾中。 她和秦牧回到营房,三人又睡在了一张床上。 这个时候,她觉得只有在秦牧身边才能心安。 方好音不怕死,就好像那晚在大宋皇城,她临死前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可是不怕死不代表明知道去死也要做。当日刺杀皇帝是因为想着能成功,而不是必死。要知道必死她也不会去。 现在方腊面对的局面简直就是必死无疑,可是爹爹却还揣着一丝幻想,妄图凭借红线姐姐那把***改变结果。 虽然方好音知道那把枪很是厉害,今天也亲眼见识到了,可是她和秦牧时间很长,秦牧一直教育她,决定战争结果的绝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 何况这把枪还需要用子弹,就好像弓箭手需要弓箭一样。 秦牧还有一百多发子弹,全给了方腊,又能如何?总有打完的那一天。然后呢?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方好音睁大双眼,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仿佛想从天上寻找答案。 ------------ 第十七章 试枪 任员外如今是春风得意。 若非年岁实在大了,提不起那方面兴趣,他都想再纳一房小妾,给自己再添几个儿女,好继承日后庞大的财富。 火柴销售的火爆出乎他最好的意料。 汴梁城里面如今谁家没有一盒火柴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 邻居都用上一划就着的火柴了,你还苦哈哈的在灶膛里面留火种,落伍啊!土啊! 可是大光明火柴厂的产量是有限的。 任员外发现秦牧骗了他,这个产量根本就达不到日产百万根。 其实秦牧没有骗他,江厂长就是这样说的。但是江厂长说的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可不是每天就干十个小时。 在江厂长看来,你都去星际殖民了,难道还讲究工人福利?再说外星人要各个都跟牲口似的呢?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不睡觉还能照样玩命。 而且你是殖民者,不是企业家。殖民要的是利润,你管外星人死活呢。 他报的产量越高,越对得起那两千万,低了岂不是不好意思吗。 任员外也明白了这一点,他满打满算一天只能开工是十个小时,再早点晚点都不行了,没灯看不见呀。 于是大光明火柴厂的产量只能在三四十万根的数量上徘徊。 这真急的任员外脑门冒汗。 汴梁城的老百姓还等着自家的火柴呢,排队挤着送钱,怎么能不要? 不过大光明火柴厂也不全是着急事,还有一件好事,不但任员外没预料到,连秦牧都没想到。 吴小妹作为秦牧的唯一直属丫鬟,自然就有了那么一点特权。 秦牧不在,她不用跟在身边伺候,任潇潇也不敢使唤她,于是她天天泡在大光明火柴厂。 江厂长很贴心的给秦牧准备了好多看图识字一般的招贴画,吴小妹对着画看着机械,竟然无师自通的入了门。 她不但能调节转速,还能调节刀具。反正比秦牧对流水线的操作还要强了。 秦牧也没对流水线费过心,搭起来能转就行。 吴小妹创造性的开发出长根火柴,每一根火柴都要比最原始的长一半,粗一些。 这样的火柴是精品火柴,任员外当然明白该怎么做。 精品就是贵。 一百文一盒。这样原来一盒半火柴的材料,应该卖五十文左右,任员外大笔一挥,给提高了一倍。 利润啊,就这样滚滚而来。 任员外也会做人。高端精品火柴自然要送给贵人。 王樵那里少不了。虽然他坑的自己那么狠,可是任员外却不能不去。 他必须去说明白,这不是军国重器。 任员外很清楚的和王樵讲明白,这是华国商人教会了他做法,可不是直接拿华国的产品来卖,省的王家再打歪主意。 而且任员外现在也不怕王樵对他家打主意。 火柴已经深入到汴梁城每一个角落,家家户户都用。总不能说卖花郎手里也拿着军国重器吧。 他要敢这样对皇上说,皇上先得问问他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 即使打压任家,任员外也不怕。火柴完全是卖家市场——这也是秦牧教他的词,根本不在乎买家。你爱买不买,卖不卖你看我高兴不高兴。 如果王樵敢给自己家的生意找麻烦,自己就干脆停两天工,再放出风声说是三槐王家找的事,看看汴梁上上下下骂不死他。 王樵没想到任员外竟然还能咸鱼翻身,真是看不出来。 这华国商人东方异人真是奇人,他怎么就能想出这样的好玩意呢? 王樵随手抽出一根精品火柴,划着了,看着火焰稳定的在眼前燃烧,不由得陷入了迷惑。 这是什么玩意呢?为什么一划就着火? 木头棍子他自然认得,他不认得的是火柴头。 火柴在汴梁城爆炸一样的销售势头,有心人都看在眼里。 这全是钱啊!大光明火柴店门口的队伍都排出两里地去了,这还是靠开封府调拨大量衙役维持秩序,否则得把柜台挤塌了。 汴梁城里面的商户,可没有哪一家如此兴旺。 就是樊楼都比不了。 因为火柴的确是必需品,而汴梁城,甚至全大宋,全天下,只有这一家。自然是供不应求。 任员外很后悔自己定价低了,就这样的销售情况,再高一倍,不,甚至两三倍都卖的出去,他们还未必抢得到! 产量有限啊! 不只是大宋的百姓,连大辽西夏的商人都来抢购。一时间别说任员外,也别说任掌柜,就是店里的伙计都成了汴梁城里面的红人,谁都想拉点关系,走个后门弄到火柴。 走后门可不是后世才有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有——只要利益所在。 任员外就算是身家还暂时没到汴梁城真正的员外级别,可是人气已经远超汴梁城里面普通员外了。 他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就是到樊楼,都能上三层了。 没别的,他才是火柴的真正主人,手里有硬货,走到哪里都不怕。 哎呀,可把任员外高兴坏了。 就是厂里出了两起生产事故都没影响他好心情。不过一个人掉俩手指,一个人摔断了腿而已吗。 赔点钱,养好了接着来干。 任员外唯一担心一点,秦牧什么时候回来。 别的不怕。木头有的是,石炭——也就是后世的煤,也有的是,人手,也不缺了,这么高薪水都排队等着来,可是他的化工品越来越少。 幸亏是流水线不能满负荷,否则再过几十天就见底了。 现在看着能支撑几个月,但是之后呢? 如果自己不能再提供火柴,汴梁城的上上下下还不得打死他?怎么着,赚了钱就想跑?关键是这东西用惯了之后谁也不想再退回去。 用“发烛”去灶台接火,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有压力啊! 秦牧现在在哪呢? 秦牧正在杭州方腊的军营教方七佛用枪。 不是红缨枪,是***。 一百二十发子弹,就是全部的弹药了。 整齐的一排子弹摆在***面前,亮闪闪泛着寒光。***已经组装完毕,撑开脚架,稳稳的放在地上。 这是军营核心中的核心,绝密所在,除了那天谈话的几个人,连石宝都进不来。 一百米之外立着一个木桩,上面套了四层宋军的盔甲——再多实在套不上了,否则秦牧还让他们套。 距离不远,可是军营里面地方不够大,而且太远了跑去看效果太占用时间。 秦牧详细的给方七佛讲解***和冷兵器的不同。 物理化学原理就不提了,但是怎么上子弹怎么瞄准,怎么使用测距仪瞄准镜肯定要教的。 方七佛望着眼前的***,无法相信这竟然是兵器。 那子弹倒是看着不小,子弹头比箭头还大,可是怎么给射出去呢?这枪不是弓,没有弦呀。 就塞到这个膛子里面,一扣扳机,子弹就出去了? 方七佛死活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好,道理说的差不多了,来看看实际效果。” 秦牧趴在地上,据枪瞄准。 一百米对***来说实在太近了,都不用瞄准,随手一枪过去。 枪声吓了众人一跳,没想到这东西还出声。 方七佛亲自跑到对面取回来盔甲,一个碗口大的洞出现在盔甲上,全穿透了。 距离实在太近了,子弹的侵彻效果绝不是几件盔甲挡得住的。 这又不是坦克的装甲,大宋的盔甲是应对敌人弓箭的,自然不会厚的让人穿不起来。 一层铁皮再一层铁皮,四层放一起也没用。 “好,接下来方将军试试吧。” 自己就别浪费子弹了,每一颗都这么宝贵,打一颗少一颗。 贾红线很是不满意,这把***她一直当作是自己的,可是表哥却给交换出去了——早知道不跟小狐狸精显摆了。 这样的好东西,他们配用吗? 秦牧好说歹说算是安慰住了她,答应给她更好的。 听说有更好的枪,贾红线这才勉强点了头。 秦牧也不知道更好的是什么,这把枪在大宋已经无敌了,难道下次给她带一把反器材***?那都是打装甲的,一枪都等于一炮了,拿来大宋打什么呢? 方腊和方肥各自拿着盔甲反复观看。俩人都是心惊。 华国武器太厉害了。不但样子和大宋武器完全不同,这威力更是天上地下。 不论是谁,你再武功盖世也好,都挡不住这一枪。 盾牌算什么?四套盔甲罩在一起都能被打一个对穿,举着盾牌就管用吗?笑话。 方腊如今对自己的未来突然有了底气。 他觉得秦牧很是可笑。用这样的神器换那个死物。一堆青铜,就是做出花来,又有什么用。简直是木头脑袋。 不管秦牧,他留心看着方七佛。这是他手下第一大将,如今有了神器,应该是天下无敌了吧。 那么自己是不是霸业可期呢? 方七佛被眼前的世界震惊了。 这太神奇了,远处的目标好像被拉到了眼前,第一眼看到差点让他把枪丢到一边,总算是方腊手下第一大将,强烈的克制住自己的惊慌,逐渐冷静下来。 神器,神奇的武器。 想着盔甲上的洞,感受着手指上传来的冷冰冰,方七佛的世界观也颠覆了。 他自幼勤练武艺,又有名师传授,随着方腊起事以来,死在他刀下的宋军将领大大小小不下几十名,自以为就算不是天下无敌,却也难逢敌手。 可是他现在握着***,透过瞄准镜望出去,看到哪里都是一个“死”字。 别说自己这样的战将用这把枪,就是不会功夫的方肥用这把枪,一样想杀谁就杀谁,管你是天下无敌还是世上神仙。 方七佛仔细体会着眼里手上身上一切的新鲜感觉。 很快就进入了忘我的境界。这也是武者的自觉。 当然也是秦牧给他的子弹太少,要是几千几万发摆在这里,他早就扣动扳机了。 一百多发子弹啊!如果不能一枪要一个宋军大将的性命,这也太可惜了。打了就没了。 连方腊都等的不耐烦了。 “方将军,怎么不开枪?”方腊有点着急了。 “臣想把靶子放的更远点。”方七佛放下手里的枪,站了起来。 一百米的距离已经接近弓箭手的攻击范围了,他想离的更远点。 秦牧说过,这把枪有效射程六百米,至于六百米是多远,秦牧也给了示范,六个到刚才盔甲的距离。 那就要出军营了。 “好,出营,试枪!”。 ------------ 第十八章 逃离杭州 杭州的城门紧闭,城下是望不到边的宋军营帐。 杭州被包围了。 方腊的军队去攻打秀州,大败而归,宋军趁势追了过来,四面团团围住。 秦牧跑不掉了。 他没想到方腊败的这么快。要走也走不掉了。 这个时候又没有汽车飞机,秦牧要回汴梁还得走来时的路,就是他还要离开杭州去秀州,但是方七佛带兵去了秀州,那里正是前线,显然过不去,所以秦牧的计划是等他们打完了,自己先出城躲躲。 不论谁胜谁败——按照历史来说方腊肯定是败了,秦牧先躲过兵灾再说。可是方七佛溃败的太快,他准备在杭州休整三天就出城,没想到被堵在了城里。 城里一片愁容惨淡。方腊的队伍士气跌到了谷底,秦牧从石宝的兵丁脸上就能看得出来。每个人都紧绷着嘴,眼神空洞。 他们根本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 童贯的大军把杭州四面围困,这里已经是一座孤城了。 方好音低低的抽泣着,她不为自己的安危,只是觉得连累了秦牧。如果不是自己要救爹爹性命,怎么会把姐夫牵连进来,一起在杭州城里等死。 贾红线也没有好气,时不时的挖苦她两句。 这时候方好音还能说什么,贾红线怎么说她都得受着。 若是秦牧骂她一顿她还能心里舒服点,可是秦牧一个字都没责怪她,只是低头看着手机。 秦牧自然把手机带了回来,如今正研究地图。 虽然这时空没有GPS和北斗,也没有网络,但是他离线了地图包,一样可以使用地图。 杭州虽然被四面围困,可是秦牧却不觉得一定就逃不出去。 历史上方腊就是从杭州跑的,这次也未必做不到。而且杭州城门众多,童贯的十五万军队并没有全开拔上来,只是前锋部队三万人而已,漏洞肯定是有的。 他听方好音说起方七佛失败的经过。 方七佛一如从前一般,以一万军队为骨干,驱使着几万饥民攻打秀州城。 可是秀州城却不是以前他们打下的城市那般,一波就能推倒。 童贯的先锋三万人充实了秀州的城防,而且秀州知州王子武亲自上城墙督战,各种防御器械完备,方七佛的军队不但攻不上城墙,反倒被宋军追着打。 方七佛有了***这个神器,本来想杀一两个宋军的大将来扭转局面。可是他根本不知道***的正确用法。 狙击在大宋可以理解为偷袭用,攻城时候一把***有什么用。而且他对枪械才熟悉多久?更不舍得浪费子弹用于训练,所以即使王子武在城墙上督战他也没打中,白白消耗了五颗子弹。 然后就是溃败,幸亏回来是顺水,大宋军队追之不及。 秦牧对这个结果根本不意外,只是觉得宋军来的太快。若是再慢一天半天的,他就出城了,好过现在被围在城里。 整整一天杭州城里都乱糟糟的。 到了晚上,秦牧让贾红线换好作战服,自己也穿戴起一身装备。 这时候必须走了,夜晚才是他的天下。 “姐夫,你要走吗?”方好音看两人穿戴整齐,就像那夜在吴家庄一般,知道秦牧要行动了:“奴送你出去吧。” 方好音很是惊喜。她本来以为秦牧因为自己的原因会被困在杭州,却一时没想起来秦牧是可以在夜里行动的。 大宋的夜晚,没人能捉得住姐夫。 “不是你送我出去,你要跟我一起走。这里是死地。”秦牧冒着生命危险来杭州,就是为了救她,当然不能独自离开,否则不如不来了。 “奴也一起走吗?”方好音犹豫起来。跟着秦牧无疑可以逃出去,可是爹爹怎么办? “你爹不会死,至少不会死在这里。”秦牧也无法跟她解释原因,只好说道:“宋军不过三万人,杭州城里你爹还有几十万军队,他要突围出去不困难。” “那我们留下来一起突围吧?”方好音不想丢下方腊。 “妹妹,你别好心当作驴肝肺。”贾红线不乐意了,好心带你走你不领情不说,还要拉着我们等死:“表哥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哪有你说话的地方?” 贾红线脸上带着鬼脸面具,显得尤其恐怖。对于方好音她是十万个不满意。若不是为了救她表哥怎么会进杭州,又怎么会被困在这里,自己的***还没了。 方好音不敢辨白,心里万分为难。 杭州是死地谁都看的出来。 如果方腊不尽快的突围,朝廷的军队会越来越多,最终大家都会死在这里。可是突围的话,天下间还有哪里能去呢? 姐夫早就说过,爹爹必须一路打下去,一旦打不动了,就是彻底的失败,再没有别的可能。 秀州的失败,难道就是真正失败的开始吗? “好,奴和姐夫姐姐一起走。”方好音撒了个谎。 她决定陪在爹爹身边,要生要死,一家人一起。可是秦牧却不能为了自己家丢了性命。她不走的话秦牧也难走,所以方好音准备送秦牧出城自己再回来。 “好,戴上这个。”秦牧把通话器给方好音戴在头上。 方好音顿时又想起那一夜,姐夫就是这样和她们俩说话的,一时心情激荡。今夜一别,也许就是天人阻隔了。 她先出了门,石宝连忙走了过来。 “圣女,这么晚还出门吗?”方腊派他来保护女儿,石宝不敢不用心。而且他对圣女也仰慕已久。 “嗯,出门走一趟,你们不用跟着了。” “这……”石宝看了看方好音身后的秦牧和贾红线两个人。 这俩人什么打扮啊,怎么和鬼似的。只是他知道俩人是方腊贵客,也不敢多问。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是不能不管圣女呀。现在都快三更天了,杭州城里处处危机,怎么能让圣女独自出门呢。 “圣女,城里现在危险万分,我等必须护卫圣女安全。”石宝是肯定不能让方好音几个人单独外出的。 这时候石宝的手下也都聚拢过来,列队在他身后。 没有石宝的命令,秦牧几个人算是出不去了,除非把这些人都杀死。 正在争执时候,就听到城里突然乱了起来。 “城破了,快逃啊。” “城门开了,朝廷杀进来了。” …… 怎么杭州城这就破了吗? 秦牧原以为会等到明天白天宋军才会攻城,没想到半夜偷袭。 不过也无所谓了,偷袭更好,越乱对他越有利。 秀州的失利,让方腊军心乱了,杭州城里更加的失去控制。而杭州百姓的民心肯定不会在方腊一方,现在外面有朝廷大军围着,就有那不怕死的百姓偷偷杀到了城门,趁乱把城门给打开了。 宋军趁势杀了进来。 这时候想不跑也不能了。 “跟我来。”方好音当机立断,向着城外冲去。 杭州城全乱了,杀声阵阵,火光冲天。 方好音一路向西,那里有船可以逃。 向东不行,那是大海了。 石宝这一支队伍人数虽然不多,却是方腊的精锐,战斗力相当的强悍,又加上秦牧的夜视仪和通讯器的辅助,在夜里大概能看清楚局势,还能及时联络,他们选人少的地方突破,竟然一个人手没损失,就冲出了杭州城。 城外一样的乱做一团,不过现在是夜里,河道上却没有宋军的船只巡视。 他们抢了一条船,秦牧借着夜视仪的高科技,一群人玩命的划桨,终于逃出了宋军的包围圈。 一直跑到天亮,秦牧才让船只靠岸。 这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没有卫星根本没法确定位置。不过秦牧一直看着时间,估计着速度,计算着着大概走过的距离,如果没有太大误差的话,前面不远应该就是富阳了。 富阳这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方腊的手里。 他给方好音大概讲了一下眼下的情况,方好音立刻命令石宝去打探,众人趁机休息一下。 这一夜兵荒马乱的,大家能从杭州城里逃出来简直是奇迹。 这些兵丁可从来没想到夜里还能行船。他们望着秦牧和贾红线头上顶的犄角——白天夜视仪推到了头上,没人敢出声,都在默默休整。 这俩人别是仙师吧。要不怎么能有夜里看路的本事呢。 只有仙人才能看透一切。 也就是因为秦牧满脸都涂的迷彩油,黑漆漆没有半点风度,而贾红线更是一张小鬼的面具,和仙人不沾边,否则兵丁就不用怀疑,直接认定他们是仙人下凡了。 没过多久,石宝跑了回来。 前面是富阳城,还在方腊手里。 那么进城不进城呢? 进城可以休整一番,可是眼下局面很危险,秦牧无法判断宋军的行动速度。是紧跟着就过来还是会在杭州停留一两日。毕竟杭州是大城。 “圣女,我们进城吧,等圣公。”石宝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现在有方好音在,轮不到他做主。 “姐夫,你看呢?”方好音对接下来怎么办一点头绪也没有,只能求助秦牧。 石宝也看向秦牧。 根据小道消息说,眼前这两个服饰古怪的人是华国商人,有大能力。这点石宝认可,没有本事谁能在漆黑一片的江面上行船。可是怎么圣女叫他姐夫呢? 那旁边这个就是圣女的姐姐了。倒是很漂亮——石宝守卫着他们,自然看过贾红线的容貌。 如果不是见识过秦牧昨夜的大能,石宝肯定不会老实等着。在眼前众人中,除了方好音就是他地位高,要轮到发号施令也是他来发。 可是现在他只能等。 “我们不能进城,要继续向前走。”秦牧思索片刻拿定了主意:“不过需要在城里取一些补给,石将军可以做到吗?” 他也不是这队人的主官,只能询问不能命令。 石宝看看方好音,方好音连连点头。 这时候秦牧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条船装满了补给,粮食和器械,逆流而上,继续前行。 ------------ 第十九章 方腊的生路 秦牧认为停在富阳弊大于利。 在富阳固然这一小队人能得到休息,甚至很大可能等到方腊的主力,可是接下来必然面对宋军的追赶。 方腊历史上守不住富阳,现在一样守不住——只看军队人心惶惶就知道,到时候接着再跑,那么就是一路逃跑,士气越来越低,而且被人追着屁股跑,完全得不到休整。 离开富阳继续前行,相对来说好处就多了去了。 首先是避开了追兵。其次脱离了方腊的主力,这一小队人马人数少,船小好调头,怎么跑都方便。最后,跑的远点还能休息的好点。 只是向哪里跑呢?他们现在在富春江上,只能顺着河道不可能有别的路,可是必须找个暂时的终点。 秦牧对着地图比较了半天,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只能走方腊的老路。 怎么看都是奔着睦州去。 方腊最终被活捉的地方就在睦州青溪县,秦牧前几日还和方好音说过,方腊一定会选择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跑,没想到方腊还没跑,自己先向那个地方去了。 显然形势比人强,即使自己知道未来大概走向,在目前情况下,他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 秦牧想过躲起来,可是再想想,这个方法是不行的。 大宋朝还是农业时代,这个时候人员的流动很少,除了做生意的商人,大部分百姓一辈子都在方圆几十里甚至十几里地生活,低头抬头都是乡里乡亲的熟面孔。 如果这一小队人聚在一起,躲在江边的村镇,显然是藏不住的,到时候宋军追上来全包圆了。 分散开更不行。百姓有墙头草的属性,宋军来了,谁敢隐瞒外乡人?还不是被抓起来交出去。 如果是自己和贾红线两个人还好说,甚至加上方好音也没问题。秦牧身上有贺铸送的折子,靠这个宋军不会为难他们。但是带上这一群方腊的士兵肯定不行。 秦牧扫了扫船上,算上石宝有三十七人。 这么多人,都是性命,秦牧也不忍心丢下不管。 如果他们仨跑了,剩下的人肯定是个死。 那就走吧,奔睦州。 秦牧真为方腊感到悲哀。 看看地图,方腊的打下的地盘是歙州,衢州,杭州,把这几个州连接起来做一个圆,睦州几乎就是圆心。 等于说方腊造反就是东一下西一下,根本就没离开老窝多远。 这怎么可能成功呢。历史上想做皇帝的,哪一个不是一条线的打上去。 不论南统北还是北统南,都不可能在老窝附近打打杀杀就完了。 当然也可以说是方腊实力不够,他想从杭州一路向北,可是在秀州就被堵住了。 秦牧一行没有再停留,第二天来到了睦州城。 此城还在方腊手里,石宝是方腊军中著名将领,城内守将认识,所以让一行人进了城。 方好音虽然是方腊的亲闺女,但是方腊军中多有不识的。 方腊不让方好音经常的露面,只是以明教圣女的名义大肆宣传。圣女的标志是左臂有圆形,右臂有月牙形胎记,这也是方好音天生奇特之处。 进了城,秦牧觉得还是没个头绪。现在离杭州越来越远,自己该怎么回去?或者不考虑那么远,就考虑眼前,接下来该怎么办? 方好音和贾红线都一左一右依偎在秦牧身上,好奇的盯着秦牧的手机。 俩人自然对手机都很熟悉,可是她们都不知道手机还能看地图。而且这份地图如此的详细,简直好像全天下真的都装在了里面。 不止如此,还能放大缩小,秦牧随手一划地图就大了,原来看不清的小地方变得充满屏幕,看的清清楚楚,再一划又更大。 方好音大是后悔,相比***来说,这个手机才是真正的神器。有了这个手机,天下都看的如此明白,爹爹未必不能靠此打出一份江山。 秦牧不知道方好音脑袋里面的想法,贾红线却一下就看明白了。 她撇嘴嘲笑道:“妹妹,可是后悔没要这个手机了?别怪姐姐多嘴,你真觉得方腊有了这份地图就能坐天下?” 贾红线后来缠着秦牧问明白了那夜她不在时候俩人说的话,知道表哥早就指出方腊是死路一条。 如今一切都明摆着,表哥说的一点也没错。方腊输了一场,就全完了,只能跑。 “妹妹,别做梦了,听表哥的话,你要再胡乱的折腾,别怪姐姐翻脸。” 说着她扬扬自己的手机。这里可是有明教圣女的裸照,不怕她不听话。 “圣女。” 门外传来石宝的声音。 “进来。”方好音让石宝进来。 石宝带来消息,方腊带着人马也撤回到了睦州,如今已经进城了。 “爹爹还有多少兵马?” “还有……一万多吧。”石宝偷偷看了看方好音的脸色。 方好音很是着急,立刻说道:“带我去见爹爹。” 她跟着石宝离开,屋里只剩下秦牧和贾红线。这时候他们已经休整了两天,总算是从疲惫中恢复了一些。 方腊几乎前后脚的跟来,看起来情况非常的不妙。 几十万大军只剩下一万多,看石宝吞吞吐吐的样子,没准还不是实话,以秦牧的估计,真正能战的不过几千了。 历史上说方腊是在睦州青溪县帮源洞被擒,抓他的是大将韩世忠。 这时候韩世忠还不是大将,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兵头,估计是类似后世班排长。史书说方腊藏在青溪县帮源洞里,宋军找不到地方,韩世忠一个人在山里转悠,找到一个女人,那女人泄露了方腊的藏身地,韩世忠孤身一人就把方腊抓住了。 秦牧之前看这段历史时候,随便扫了一眼,只是了解一下史实。可是现在他身在局中,觉得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史书说方腊藏身的地方山高林密,洞中藏兵二十万。 现在秦牧到了睦州,才发现这里是丘陵地带,目之所及根本就没有什么高山,反倒全是水,千岛湖就是在这附近。大宋到后世有一千多年,水系和后世很多地方不同,现在的河流多了许多。 这里大小河流密布,把陆地分割的支离破碎,难怪宋军找不到方腊,谁知道他藏在哪一个岛上。 而且任何一个洞也藏不住二十万人,就是两千人都藏不下。 否则韩世忠怎么能带着几个人就把方腊捉住了?方腊手下又不是木头人。 韩世忠是宋朝名将,修史的人自然多有美化夸张。 秦牧研究着地图,不断设计各种方案,为以后做准备,这时候方好音来请他去见方腊。 见到方腊,秦牧发现昔日的圣公已经再没了当时的霸气。整个人都苍老了十几岁,双手藏在袖子里,袖口不断的摆动。 这是帕金森了吗? 方肥也没了笑容,垂头丧气的坐在桌子边上。 方腊势大时候,仿佛天下马上就要姓方了,方肥这个丞相自然顾盼生辉,可是一旦事败,哪怕还没到了绝境,方肥也早早崩溃了。 真以为他是兴周八百载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吗? 他不过是方腊乡里,沾亲的本家,本行就是私塾先生,不过多读过几本书而已。 方腊顺势时候,他可以指点江山,一旦败了,连激扬文字都做不到,只有后悔自己脑袋当时是不是被驴踢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反倒跟方腊造反。 方七佛面无表情,背着***端正的坐着。 他是战场上打生打死过来的,对生死没什么畏惧,所以反倒是这仨人里面最坦然的一个。 几十万大军,说出去气势,可方七佛知道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败成这个样子他一点不惊讶。 不过当时江南百姓被花石纲压榨的活不下去,不造反也不行,而且一路方腊的大军攻城拔寨,宋军比方腊也强不了哪里去,这让方七佛有了一个错觉:朝廷不过如此。 直到秀州城下见识了朝廷真正的军队,他才彻底明白,自己这伙人,差远了。 虽然朝廷跟大辽打起来,逢仗必输,可是打自己完全不用费力气。就算自己再多一百支***这样的神器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他看了一眼秦牧,难怪这个人毫不在意,说给就给了自己,然后一路就跑了。原来他早就知道结果。 方七佛自然知道秦牧对方腊的判断,眼见一切都如对方所言,心里不由得佩服。 这人莫不是诸葛转世? 秦牧坐了一会,眼见方腊也不说话,只好开口道:“圣公,接下来还得你拿主意。” 宋军马上就追过来了,干坐着可不行。你要送死自己送死,我要先走了。 “姐夫,你给爹爹出个主意吧。”方好音扯着秦牧的衣袖求道:“我们听你的。” 听我的?我也没主意。 秦牧是做了几个计划,可是每个计划都不包括方腊。 他自己可以跑,但是带着方腊肯定跑不了。 方腊就好像一块烂肉,宋军是无处不在的苍蝇,只要闻到味,立刻就会扑上来。 跟方腊在一起只能是送死。 可是这话不能当着方好音面说。 怎么办? “圣公,如果按我说,还是有一条路。”秦牧最终还是可怜方好音,给方腊指出了一条活路。 “姐夫,你快说。”方好音眼睛亮了。不只是她,方腊方肥眼睛都亮了,连方七佛面上都有了一丝变化。 “眼下招安是不可能的了,留在睦州只有等死,所以必须走。” “去哪里?”能走方腊早走了,可是天下虽大他没有地方待啊! “海外。从睦州出发,走兰溪,过婺州,再走永康溪,到处州这里,可以选择去温州出海向东南,也可以继续向南去福州泉州,然后再向东南。” 这条逃亡路线是秦牧能设计的唯一路线了。 大宋朝肯定没有方腊存身的地方,只能出海。 宋朝的精兵都在西北西南,东南一直缺兵少将,包括江南都没多少官军,否则方腊怎么能起事的如此容易。 现在趁着大宋能调动的精锐都牵制在以睦州为中心的这一小片地区,顺着河水向南跑,运气好总能逃出包围圈。 如果运气差,那死了也活该。 跑出包围圈之后,也就是过了婺州之后,宋朝就没什么兵将了,即使有也都守在大城市,以方腊现在手下的力量,足以在更南的方向横行。 一直打出了海,算是能保住一条性命。 方腊听了秦牧的话开始犹豫起来。 这年头可不是后世,人人手里一份世界地图,想看哪看哪。 方腊对世界的理解,就是睦州周边到杭州,然后杭州苏州扬州一线,沿着河水向北打到汴梁就坐了天下了。 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到温州福州泉州。 民间哪有地图呢?这可真是军国重器。 不说方腊,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如果不用手机导航,没有地图,从睦州——后世淳安县,到温州,有几个人知道怎么走的吗?还不用腿,就开车去。 方腊眼光根本就没在全中国,自然也想不到那么远。 秦牧给他指出了一个方向,婺州他是知道的,打下来了,不过现在也丢了,但是再远的处州,就不是方腊能有印象的了。 至于温州福州泉州,方腊更是没想过。 而且到了那地方,还要出海,海外有什么?都是水啊。 秦牧这些日子一直看地图,方好音跟着也懂得了不少。 她知道秦牧指出来的这条路是唯一的生路,向别的地方走都不行。 从睦州向北就是奔京城,自然不行,向西是荆湖路,一直走会走到西军重地,这不是找死吗,东边是杭州,朝廷大军正追过来,只有南边还有一线希望。 “爹爹,姐夫说的对,就这样办吧。” “容我再想想。”方腊挥手让众人退下。 他请秦牧来就是想要问问以后的打算,听听秦牧的建议。 秦牧很懂事的不提眼前局面,只是给他指出了一条路,而且看起来可行。 只是方腊并没有真正的看过这个世界,他的世界就是眼前这一块。 历史上方腊到死都是在这一小圈转悠,唯一一次进京城开眼界,还是以俘虏的身份。 离开熟悉的家乡,跑到海外,这已经超出了方腊的想象,他实在是很难下决心。 走还是不走呢? ------------ 第二十章 逃离睦州 秦牧没时间等方腊决定。他走不走不干自己事,自己是要走了。 他先回了自己的住地,没过多久方好音也回来了。不但她回来了,还抱着那把***。 贾红线一见之下,立刻就抢了过来。 “这是?”秦牧完全不明白。方好音怎么把枪给抱回来了,自己不是给了方腊吗? “这把枪还给姐姐。”方好音把一兜子子弹也递给贾红线:“爹爹准备留下,这把枪,他也用不着了。” 怎么?方腊不走吗?在这里等死? “那你爹爹?”秦牧要问问方腊的打算。 方好音勉强的笑了笑,比哭还难看,说道:“爹爹说这里是他的家,只要向山里水里一去,朝廷肯定找不到他。躲个两三年也就过去了。” 秦牧大惊。 方腊是疯了还是傻了?怎么能这么幼稚。你不是犯的别的事。不是偷钱不是抢钱,你是要造反。 就是你睡了赵佶的老婆,赵佶都未必跟你玩命,他老婆那么多,自己还是双插头,你躲两年没准事能过去。 你这是杀官造反,要抢他的江山,坐他的龙椅,这事两三年能过去吗?二三十年也过不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秦牧无法理解方腊的想法,现在也无心关注这些。 自己已经尽力了,给他指出了生路,方腊显然不是有担当的人。那就随他去吧。 不过把枪还回来什么意思? “这枪?” “爹爹不准备再跟官军杀来杀去,留着这样的神器也没用处。”方好音有点惨然。 她没想到爹爹是这样的人。想当初扯旗造反时候多么的英雄,睥睨天下,完全不把大宋皇帝放在眼里,可是只一场败仗就让他彻底的失去了雄心,别说雄心,连平常人都不如了。 方腊手下好多兵丁还没服软呢,他们的首领先怂了。 “那你?” “奴跟姐夫走。”方好音性格刚烈,绝不轻易认输。她连皇城都敢进,皇帝都敢杀,怎么会留下等死。 方腊不走,她不能绑着爹爹走,那就自己走。 “妹妹,你还是留下帮你爹爹吧。”贾红线诚恳的劝说。 ***回到自己手里,贾红线欣喜万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生怕被磕碰了。 不过这到是她多想了,这样的神器,方七佛神一样供着,哪能有半点磕碰呢。 现在听说方好音要跟自己一起走,贾红线不太高兴。 她知道秦牧有好几个计划。 如果表哥和自己两个人走,大可以直接去杭州。他们不是本地人,身上又有贺铸的折子书信,肯定不是叛军,不会被官兵捉了去。 就算是遇到小股官军不讲道理,以他们俩的本事也轻松面对——大不了全杀了。 可是带上方好音就不行了。 她是方腊的闺女,是明教圣女,虽然江南知道她名字的不多,可是难免有危险。 如果她留下来陪着方腊等死,那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对自己都是最好。 “不能。”没等方好音开口,秦牧果断否决了:“好音必须一起走。马上就走。” 秦牧的决定贾红线绝不反对。带着就带着吧,真是麻烦。 跟着秦牧三人一起出发的还有石宝那队护卫。 方腊把方好音等于就是托付给了秦牧。他自己躲在这里,却不忍心让年轻的女儿和自己一起等死。既然秦牧喜欢好音,那就正好托付给他。 他本来想让儿子也和秦牧一起走,可是方豪坚决的要陪着老爹,只能作罢。 给秦牧的兵不多,多了反倒跑不了,这是方腊的经验,所以就让石宝这一小队跟着。 这也正合了秦牧的心思。人多了反倒不行。其实如果没有这一队人秦牧行动起来更方便,但是他知道这些人留下肯定就是死,这几天的相处让秦牧对他们有了一些感情,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一切发生,干脆就都带上吧。 秦牧给方腊设计的路线是向南,他自己肯定不能向南跑,那样越来越远,不能在限期内回到吴家庄了。 他先向西走。 西边是歙州。 睦州附近还没有官兵出现,秦牧顺利的出了城。一条船,四十个人,逆流而上。 船上的气氛凝重,除了贾红线之外,没人有笑脸。 显然贾红线这时候的欢乐有点不合适。可是她就是高兴,***失而复得,表哥又准备回汴梁,这还不够她开心吗? 她从来没想过官兵的事,在她心里,没有什么事是表哥应付不来的。 这真让秦牧头疼,别人都哭你非要笑,这不是招人恨吗。 尤其现在是一个小集体,都在一条船上,极其不利于团结。 秦牧把贾红线半抱半劝的送进了船舱。 因为睦州暂时还没乱,所以他们仔细挑了一条合适的船只,不但状况良好,还有几个隔舱。毕竟船上还有圣女。 夜幕渐渐上来了。 天公作美,一路顺风,所以不怎么需要用桨,众人都还有体力。 离睦州越远,就离官兵越近。 紧张的情绪越来越凝重。 他们现在停泊在一处小小的河弯,天色开始变暗,就算河上有船也看不到他们,正好休息。 秦牧知道这时候自己该说话了。 “弟兄们,知道我们是要去做什么吗?”秦牧尽量说的慢,这时候没有普通话,要让人听懂只有尽量慢。 月光下,一双双眼神都是迷茫。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只是跟着石将军,保护着圣女。 “我们要去京城,圣女将在京城开始新的大业。” 这是唯一可以鼓动人心的话了。 眼前是一群因为造反失败而走投无路的人,天下虽大,却没有一寸土地能让他们活下去。 秦牧要给他们希望,否则这些人根本撑不了几天。 接下来不会是旅游,硬仗恶仗都要有准备。 他们现在的状态显然是没法打仗的。 “圣公在睦州拖住官兵的主力,就是要让圣女能顺利的离开这里,到汴梁开创新的基业。你们这些人,是圣公的手下,是圣女的卫士,你们有勇气也有能力完成这一使命。” 人群中的眼神渐渐有了光泽。 是啊,他们还没绝望,圣女还在,希望还在。 “我,是圣女的……”秦牧说到这里顿了一下。 他是方好音什么人呢?朋友?这关系有点单薄,男人?显然不能这样说,明教圣女谁知道能不能嫁人,嫁人了还能叫圣女吗? 那么不是她的男人也不是她的朋友,自己到底和方好音什么关系才能让这群人听自己的呢?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他不可能每个命令都让方好音转述一遍。 若是平时,秦牧当然不在乎领导权,他都和这群人不会有瓜葛。但是现在不行,这一队人,算上自己只有四十个,要冲破前面成千上万的宋军,除了自己来领导没有第二个办法。 “他是我的官人!”方好音突然从暗处走了过来,搂住秦牧的身子,坚定的说道:“官人的话,就是我的话。” 石宝眼神一黯。 方好音的美丽不是瞎子都看得到。见过她的人没有不喜欢的。石宝是方腊的大将,如今正当年,一直拼命杀敌,想着多多建功立业,万一得到圣女欢心,好成为圣女的男人。 可是眼前的一切说明自己一直在做梦而已。 方腊很疼爱女儿,所以才让大将石宝放下大军,领着一队精锐的禁卫亲自保护方好音。可是显然方腊并不是最看重石宝,最后他把圣女的安全交给了秦牧,而不是自己。 石宝只是个禁卫头领,而这一队真正领军的人物是秦牧。 不过石宝绝不会因为圣女喜欢的人不是他就撂挑子。 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幸福。石宝三十出头,不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 秦牧的确值得他尊敬。也比他更适合带领这个小队。 那一夜杭州突围就是在秦牧的领导下才能成功。若换了石宝领队,绝不能不损一人的把弟兄们全带出来。 秦牧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确定了领导地位。 不过这关口不是推辞辩解的时候,眼前有天大的困难要自己闯过去。 见到队伍的情绪缓解了,方好音就去找贾红线。抢了她男人怎么也要说一声。而且方好音知道现在她不适合留在这里。虽然给了秦牧领导权,但是如果自己在这里,禁卫还是会听自己的,不听秦牧的。 秦牧让大家稍微放松休息,然后把石宝招到自己身边。 石宝是南方人里面难得的高个子,只比秦牧矮一头。 “石将军,我的计划是走歙州,然后到绩溪,到这里或者走宣州,或者走泾县,最后到长江。到了长江,就是胜利。” 说着,秦牧把手机递了过去,给石宝看。 石宝一开始几乎拿不住。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小这么亮,上面还有图有字,花花绿绿的,又不是纸。 石宝见识过贾红线的狙击步枪,但是他还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那本就是方腊的军事机密。 那根铁棍子,石宝只觉得精致异常,不似大宋的东西。 更古怪的他也见过,那夜杭州突围时候,秦牧和贾红线眼睛上都带着一个犄角一样的东西,石宝没有用过自然不知道那是夜视仪。只是觉得稀奇古怪。 今天是他第一次接触后世的科技,被吓了一跳。 秦牧等他拿稳了手机,给他详细的讲解着地图。 这是一张当前的地图。还不是后世有高速公路的地图,是秦牧特意找来的后世绘制的大宋地图。 石宝是大将,难得的认识字,所以慢慢的就看懂了地图。 这真是绝妙的宝贝,若是有这个地图,圣公也不至于失败。 这是石宝的想法,秦牧如果知道的话,也只能说一句你太天真了。 不过石宝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到了这个地步,也不用说如果了。他熟悉了地图之后,大概就明白了以后要遇到的艰苦和危险。 歙州肯定有官军,沿途每一个州都会有官军,可是未必会太多。 沿途的官军都被调集到睦州周围的一圈,只要突破歙州,以后的路会好走的多。 “秦少爷,我们怎么过歙州?”这是目前最关键的问题。 “坐船过。”秦牧微笑着递给他另一件后世的科技产品——夜视仪。 今夜,石宝的世界观也颠覆了。 ------------ 第二十一章 闯过歙州 原本漆黑一片的世界变的明亮起来。惨绿惨绿的。 夜视仪石宝见秦牧和贾红线戴过,可是一直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如今总算亲自体会到了。 秦少爷怎么这么多宝物!莫不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吧。 方腊的手下更加迷信。因为方腊一直就宣传这个。 他宣称自己就是这个转世那个降生的,石宝虽然武艺高强,可是并不代表他能超越时代。他连方腊都超不过。 秦牧在他眼里的形象更加神秘。而对于未来,他平添了无比的信心。 有圣女的男人相助,大业可期。 圣女的男人,应该叫什么呢?难道不应该称为“圣公”吗? 石宝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圣公”比方腊那个“圣公”更像圣公。 “石将军,今夜我们就要过歙州。” 石宝完全明白了秦牧的计划。有晚上能看到东西的神器,夜里行船就没有问题。宋军可没有这样的宝贝,他们晚上只能躲在岸边。今夜正是过歙州的好机会。 “石将军,你来掌舵,现在我们就开船。” 队伍立刻行动起来。虽然是逆流,可是三十多壮汉划桨,船速一点不慢,趁着夜色奔向了歙州。 贾红线满肚子的不高兴。何止不高兴,她简直要气炸了。 怎么一会功夫不见,小狐狸精就对着这群兵丁说表哥是她官人。这还有王法吗?自己可是有媒人的,大相国寺的老柏树就是媒人——虽然它不会说话,可是自己真花了不少钱买了香烧给它。 你的媒人在哪?而且我是没有父母的,婚事当然自己做主,你还有爹有娘,在睦州城里面不知道生死,你怎么可以在这时候找男人? 你不管你爹娘死活了? 还和我说什么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如果没有你,我不就是一个人拥有表哥吗?干嘛要共侍一夫。 算了,反正都不算数,一切听表哥的。 等离开这破地方再说。 贾红线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和自己做对,没有一处让自己高兴的地方。 她忿忿不平的走出舱门,来到了船头。 表哥的话还是要听的,今夜先要闯过歙州。 黑漆漆的歙州城墙出现在前方,城头有密密麻麻的火把,还有不少兵丁的身影。 看来不好办啊。 贾红线尽量忘记方好音给自己带来的不快,找个舒适的姿势趴下,眼前堆着几个草袋子,垒起一个小高台。 她把***的支架放好,看了一下射界。 射界开阔,没有阻隔。于是静下心来,透过微光瞄准镜盯上了城头上的兵丁。 歙州城靠着新安江,江水就在歙州城畔流过。 靠近歙州城的一边河岸泊满了大船。上面有挂着红色的灯笼,灯笼上写着不同的字,照亮夜风中舞动的军旗——都是大宋的兵船。 从歙州城墙上能清楚的看到河道,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城头上满是火把,河道也隐约可见。 从城墙上射箭过来,距离有点远,即使射到秦牧的船上也不会有什么杀伤力,可是秦牧还是很担心。因为大宋有床弩。 他在在这一路上也算多少对大宋的武器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从城墙上发射床弩的话,能把这条船打个对穿。 贾红线的任务就是阻止城墙上发射床弩。 秦牧让船只尽量贴着远离城墙的一边行驶,要求每个人都尽可能轻的划桨,不要激起太大的水声。现在没有风,船帆早就降了下来,这让秦牧感觉多少有点安心——目标又小了点。 他希望大宋的官兵就如那晚的开封府狱卒一般,别没事勤快的盯着外面,该赌博赌博,该睡觉睡觉。可是显然他的希望落空了。 在船只刚接近歙州城的时候,城墙上突然传来声音。 “什么船?停下!给老子停下!” 接着就是锣声一片。 整个歙州城好像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立刻活了起来。 城墙上又亮起了不止一倍的火把,多了不知多少兵丁。 岸边的宋军兵船也动了起来。 “全速!”秦牧大声命令道。这时候只有冲了。 每一个桨手都紧咬牙齿,绷紧肌肉,拼尽全力的划船。 船速明显提了起来。 秦牧感觉速度至少提高了一倍。按照他的预计,只要能坚持十分钟就可以冲出大宋床弩的射程。 十分钟,难熬的十分钟。 城墙上喧哗声一浪高过一浪,似乎歙州城的宋军全都上了城头。 弓弦声音响起,火光中飞起来一片箭雨。 “盾!”秦牧大喝一声,随手提起盾牌把贾红线挡住。 他们从睦州出来时候带齐了装备,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表哥,别挡住奴射界。”贾红线轻轻的推开了一丝缝隙。 箭雨绝大部分全落入了河中,射到船上的仅有一两支,还没伤到人,只是扎在了船帮上。 果然弓箭射程不够。 秦牧略微放下点心。 船上的禁卫看到大宋弓箭没有威胁,更加的卖力。把盾牌都丢到一边,拼命的划桨。 每多一丝力气,就更快一点脱离危险。 谁都明白眼下的局面,冲不过去全都的死在这里。 所有人都用尽了吃奶的力气,船只就好像奔马,在河上劈开长长的两道波痕。 石宝紧紧的把住船舵。夜里行船,即使有夜视仪的帮助也危险异常。 他完全无视箭雨,只紧紧盯着前方。 秦牧仔细观察着城头,只见火光中有一些宋军开始摆弄大型的器械。难道是床弩? 这是对他们唯一的威胁。 弓箭射程不够,投石机没有准度,只有床弩射程又远准头又足,船上如果中了一发,最少带走几个人的性命,若是中的多了,船都会沉。 他们的船并不大——四十个人可开不动巨大的运兵船。 “红线,干掉他们。”秦牧发出命令。 本来他是想亲自射击的,可是贾红线不让。在***的使用上贾红线好像有天赋,比秦牧还要用的厉害。 在起伏的船上,瞄准镜里面的目标一直在丢失又出现。 贾红线没有一点慌张,她平静着自己的呼吸,感受着船只起伏的规律,微调着枪口的指向。 好,就是此刻。 当一个操作床弩的宋军刚刚从女墙后露出大半个身子时候,贾红线扣动了扳机。 ***的火焰在夜色中明亮异常。 一道火焰喷出,墙上的宋军突然就只剩下了身子,失去了脑袋,扬天倒在了地上。 这恐怖的景象顿时吓坏了周围的宋军。 这是什么武器?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到河上的火光,即使有少数人看到,却也想不到火光会带来死亡。 大宋没有这样的武器。 这一具床弩顿时失去了威胁。没人敢靠近那具尸体。 城墙上不止这一具床弩,秦牧就至少还看到三具。 贾红线不慌不忙,连续射击着。 石宝和他的手下全看呆了! 贾娘子的这根铁棍太神奇了。 只见铁棍随着响声喷出火光,城墙上就倒下一人。 他们离得远,还看不清死亡宋军的惨样,否则就不只是惊讶,而是恐惧了。 在这个距离,7.62毫米子弹足以扯断人的四肢,打透人的身体。 每一具宋军的尸体都是残缺不全,这让恐惧如风一般在城墙上蔓延。 别说床弩没射出一次,连弓箭手都不敢射箭了。 宋军全都躲在了女墙下面,有胆小的干脆五体投地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城头出现了诡异的安静——一个人影也没有了,只剩下无数火把继续燃烧。 这场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不好,”刚刚解除了城头的威胁,秦牧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水面上横着一道铁索:“竟然玩铁锁横江。” 夜色中一道铁索本就不好发现,更何况当时他全部精力都放在城头,哪想到宋军竟然还有这样的手段。 “全体停止。”秦牧大声的发出命令。 这样的速度撞上铁索,虽然不会像高速公路120时速轧上石头一样翻车,可是河面也不是硬质沥青路,没那么平坦坚实,船只失控是肯定的。 他们唯一的逃生工具就是这条船,如果船只失控,下场不问可知。 宋军的兵船已经动了起来。 船上挂满了灯笼,好像一座移动的灯塔,这段河面也渐渐亮了起来。 船上有宋军出现,但是人数远没有城墙上的多。想来没人愿意在船上睡觉,所以留守的兵丁不多。 有三条船动作比较快,已经冲着秦牧的坐船开了过来。 秦牧可以看到船上长长的拍杆举起。 这是大宋船战的利器。只要给它贴近了来上那么一下,这条船肯定受不了。 方好音紧张的看着敌船,还有前方横亘在水上的铁索。 船只依着惯性持续向前,速度越来越缓慢,眼看着就要撞上铁索。 铁索高度正好卡在船舷下面一点点,速度快的话会骑在上面动不了。 方好音一身冷汗。幸亏姐夫眼尖,否则这条船被卡在铁索上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就算姐夫一身宝贝,面对数不清的官兵也没有办法。 众人都看到了铁索一点一点的接近,谁也不敢说话,都盯着秦牧。 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过不去的话,一船人全要死在这里。 圣女的男人,还有办法吗? 船只在靠上铁索的时候速度已经足够慢。 秦牧一低头抄起铁索,掏出C4贴在了上面,然后大声命令:“倒车!” 倒车是什么意思?虽然这词很奇怪,大家还是立刻明白过来,纷纷调转划桨方向,船只迅速后退。 向前是逆流,后退是顺流。很快秦牧就退到了安全距离。 这时候有两艘宋军战船已经梭巡到炸点附近。 秦牧果断的按下***。 一声霹雳般的巨响,河面上爆发出极度炫目的闪光,铁索被炸的四分五裂。 不但铁索没了,连两艘宋军战船都被波及,一艘明显歪斜一边,眼看着就要倾覆。另一艘也失去了控制,顺着河水就冲了下来。 石宝和他的手下完全没有准备,哪想到秦牧请到了天上的神雷,一下就炸开了铁索。 短暂的震惊过后就是狂喜。 前路通了! 有活路了。 这时候不玩命还等什么? 全体都迸发出最大的力量,船只飞一般的逆流向上。 所有宋军都被这一声炸雷吓呆了,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任由这只船飞快的穿过歙州城,消失在夜色里。 ------------ 第二十二章 检查站 逃出生天的激动刺激着众人,几乎让他们感觉不到疲劳。 船只轻快的好像一片风中柳叶,在河水中起伏着奔向前方。那里是光明,是未来。 天蒙蒙亮的时候,秦牧让船停在一处河湾,该歇息了。 这一晚的经历即使对秦牧来说也过于刺激,更别说对古人了。 泊好了船,秦牧和石宝商量了一下,安排好放哨的人手,其余众人开始休息。 秦牧钻进船舱,贾红线和方好音都躺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条船不大,没有太多船舱,秦牧只好和她们又挤在了一起。 还好,方好音说过了他是圣女的男人,否则自己这样钻进来,还不得被那群禁卫打死。就是石宝也饶不了他。毕竟在方腊地盘上时候,方好音没有晚上和自己一个房间休息。 他刚躺下,贾红线就醒了。 “表哥,圣女的事是怎么回事?”等不到回汴梁,她这就要一个答案。 “这个,”秦牧能怎么解释呢?方好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都说出去了,自己当时没反对,现在翻脸不认账,也不行啊:“事急从权。” “那回到家里,就不算数好不好?”贾红线当然不肯白白多了一个姐妹。 “当然不可以。”方好音也在秦牧进来时候就醒了,听到贾红线这些话立刻就反对:“明教圣女的话难道说了不算吗?” “哼,你算什么圣女。”贾红线根本就不认可。 “姐姐你看。”方好音说着把两只袖子挽起来,露出白净净的一双胳膊。两个胎记,一个太阳一个月牙:“这就是圣女的标志。” “我看就是你爹编的。” “就算是我爹编的,又如何?只要有人认可就行。大宋皇帝又如何,他是能打的过你还是打的过我?可是都当他是皇帝,他就是了。” 这个道理简直绝了。连秦牧都没法反驳,更别说贾红线了。 “我不管,”贾红线反手搂住秦牧说道:“表哥,你娶我。” “就在这?”秦牧简直是无法理解。 “就在这。”说着,贾红线就去解秦牧的衣服。 她在白鹤庵长大,对男女之事自然不陌生,而且也远比寻常女人放的开。 一旦确定了今生所爱,贾红线没有任何的顾忌。就是当着方好音又如何,自己也不是没看过她光溜溜的身子。 这可真是要了秦牧的命了。 他从来没想过回到大宋还有这样的福利。今生他还没碰过女人呢,可是眼下却要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表演活春宫。 这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接受。 秦牧连忙攥住贾红线的手说道:“红线,别闹,现在不是时候。” 可是他的力气没有贾红线大,功夫更是比贾红线差得远,根本止不住她的行为。 “好音,快帮忙。” 还要有帮手。 贾红线不在乎环境,方好音还在乎呢。 外面全是自己手下,她在里面胡天胡地像什么话。 方好音功夫比贾红线还强很多,有她帮忙,贾红线总算是没有得逞。 “小狐狸精,你就是不安好心。你记着,绝不可以在我前面!”贾红线知道今天算是不能成了,只好狠狠的说着狠话。 这个姐妹看来不要也得要了,可是绝不能让她爬到自己头上。 休息到中午,众人才恢复了力气,吃了饭,石宝来找秦牧商量下一步计划。 “秦少爷,这一上午有几批官军的快马从对面岸上过去。我看是向下面的州县通报消息。” 秦牧想了想,这到是很可能。 虽然这片地方遍布河流湖泊,可是短距离的通信还是快马比较迅速。 自己一行人昨夜闯过了歙州,以朝廷对方腊的重视,必然会四处堵截,有人通报他们的方向很正常。不过这样一来就不好办了,前面的敌人有了准备。 “石将军,我让你临行前搜集的宋军军服旗号带了吗?” “都在船上。” “好,都换上,继续前进。” 这身衣服就是秦牧为了应对局面准备的。 昨天还不能穿,穿上根本走不过歙州。因为歙州的船都是向东的,根本没有回头的宋军。只有过了歙州,这身打扮才能起作用。 不论是运下来伤员还是来回拉粮食,都有借口。 众人都换上宋军的战袍,贾红线和方好音躲进了船舱,小船继续逆流而上。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绩溪。 河面上不时的有船只经过。大部分都是宋军的战船,也有少部分民船。所有朝廷的战船都是向着向着歙州方向前进,他们这条船就显得极为另类了。 好在这个时候的大宋军队体系比较混乱。 拜宋太祖赵匡胤所赐,宋朝的军队和前朝大不相同。 因为赵匡胤得国不正,皇帝不是他打下来的,是被手下推上来的。所以他很担心自己的手下再出一个类似的。 因此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然后大力整顿军队。简单说就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不让大将拥有自己的军队。 这一点在边疆执行不下去,可是在大宋的腹地执行的很彻底。 围剿方腊的军队就是大宋的禁军和厢军,恰恰就是执行这个策略做彻底的,因此秦牧才面对几次盘问有惊无险的应对了过去。 过了歙州之后,就不用那么拼命了。他们白天行船,晚上歇息,眼看着离绩溪没有多远了。 前面是一个小小的关口。这里河道变窄,宽度刚刚能通过宋军一艘最大的战船。 宋军在这里停泊了一艘战船,设下了一个检查站,拦住过往船只检查。 秦牧感觉不太正常。 检查站的宋军只检查向绩溪方向去的船只,却不查绩溪过来的船只。 秦牧仔细观察着检查站。 岸上竟然有床弩。 这样的攻城守城利器,怎么会摆在岸边? 这就像是后世军队里面的重炮,是军国利器,绝不会随随便便摆在野外的,一定是有必须的理由。 秦牧叫来石宝,指给他看。 “秦少爷,宋军看来有准备了。”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一关怕是有点麻烦。你叫弟兄们都精灵点,一会见机行事。还是我先上去去招呼。” 他们这一路过来,面对宋军的拦阻全是秦牧打发过去的。 不是因为秦牧会说话,而是因为口音。 石宝他们都是江南本地人,宋军围剿方腊,自然对操着江南口音的人要多一份小心。 秦牧是幽州口音,在江南不多见,可是在禁军厢军里面却有一些,这样更像是北方调来的军队,不容易惹人怀疑。 若不是贾红线身为女流不好出面,让她和宋军打交道反倒最好——正宗汴梁腔。 船只渐渐靠近检查站。 “停船停船。” 有宋军高声叫喊。 “靠过来,靠过来。” 船只慢慢的靠上临时码头。 “你们是哪里的队伍,却又向何处去?” “我们是河北厢军,去绩溪休整。” “河北厢军?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船只已经泊岸,秦牧没有下船,宋军也没用上船。 这宋军是个军官,看起来很精明。一双眼不住在船上四处打量。 “上官要送一批军需到绩溪老家。” 这个借口非常好。打仗吗,赢了就要抢,可是抢到手的东西要放在那里呢? 秦牧就虚构一个老家在绩溪的上官出来。既然不远,干脆抢来的东西送回老家好了。 所谓“军需”自然是含蓄的说法。大宋的官兵一听就明白。 前几次都是靠这个借口应付过去的,秦牧这次继续照猫画虎。 “军需?好,你等且下船,让我上去检查一番。” 那军官却没有如以前几次的好讲话,竟然还要上船检查。 秦牧其实不怕检查,方好音跑路时候带了一堆金银财宝,都可以算作“军需”。可是这军官行为太反常了。 能动用军队送战利品的军官一定是够级别有资格的。 既然有这样的身份,一个普通的军官怎么敢检查他的船只。 秦牧有了疑心,顿时望向河道。 只见那艘宋军战船已经开始开动,竟然是要打横堵住河道。 秦牧完全来不及想自己是哪里漏了马脚,顿时喝到:“动手。” 他早就对这种情况有了预案。 话音刚落,船舱里面立刻传出枪声。 岸边操纵床弩的宋兵应声倒下了一个。 秦牧也没犹豫,掏出手枪,连***都不用,照着岸上那个军官连开三枪。 接着就掏出手**扔向了岸边的宋军。 岸边的宋军已经弓弩都在手里,只等军官下令就会动手,可是谁知道军官眨眼时间就死了,接着那人扔过来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然后就是爆炸。 虽然动手的只是秦牧和贾红线两人,但是这种前所未见的打击顿时把岸上的宋军打蒙了。 他们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家长官就死了,而且炸雷就响在身边,兄弟们倒了一地。 有机灵的转头就跑。 剩下的本来还在发懵,看到了榜样也明白了过来,跟着逃吧。 一次短促的接触战就打垮了宋军。 秦牧当先冲上了岸,追着宋军杀过去。 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敌人赶的远远的,好让船上的众人都上岸。 水道肯定是不通了。那么大一条战船横在河上,堵死了前进的路线。 要上岸。 宋军船上的官兵也有点发懵。 秦牧的打击太突然太诡异,等他们明白过来想放箭时候,秦牧一群人早跑的没影了。 这一队宋军的确是接到了命令在这里设卡检查。 童贯这次带队得到皇上的严旨,务必抓住方腊。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方腊早就离开睦州钻进了这片广阔的山水,童贯一时半会找不到他。可正因为这样太才更是小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人突出包围。 秦牧的船只闯过歙州,他很快就得到消息,于是发下命令去寻找这样一条船。 可是他没想到秦牧他们早就换上了官兵的服装,一路骗了过去。 等他接到报告,说有一搜宋军战船向西北行走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可是这时候睦州包围圈的外围已经有往返的船只了,不是每一艘向外走的战船全是假的。所以他才下令在更远处设下检查站,严密查看每一艘向西北行驶的船只。 秦牧的好运气至此到头了。 大宋不是后世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铁路,飞机。离开船运可以说根本没法长途旅行。除非不计较时间。 一个赶考的书生从云南走到汴梁,能走多半年。按照这个速度,秦牧要走回到汴梁,至少也得四五个月。 就算黄金沙不着急,秦牧也着急。几十个人在路上根本就藏不住,早晚得被宋军围住。只有尽快的离开这里,进入长江水道,才能混入熙熙攘攘的船只,脱离危险。 前路漫漫,如何是好? ------------ 第二十三章 又闹土匪 他们离开河道已经有一段距离。江南的路蜿蜒曲折,他们追丢了官兵,也看不到河岸。 秦牧命令前后布置哨位,其余人等就地休息。 贾红线和方好音围在秦牧身边。 “都怪你,若是没有你这个累赘,表哥怎么会遇到这样的危险。”贾红线毫不客气的指责方好音。 方好音却不示弱。 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再互相指责有什么意义,何况四周都是她的手下,就算为了圣女的面子也不能弱了气势。 “哼,姐姐,你说这话有什么用处吗?如果没用,就别再提了,莫得打搅表哥想事情。” 方好音不软不硬的给她顶了回去。 语气生硬,称呼却拿捏的准,给足了贾红线面子。 她也改叫表哥了。不能叫姐夫,那怎么算是自己男人,也不能叫官人,那样比贾红线还亲近了,干脆跟着她叫吧。 她们在秦牧身边吵架,禁卫们根本没在意,他们全盯着秦牧,好像看神仙一般。 ***他们在夜里已经见识过了,可是因为是夜晚,而且贾红线在船头开火,很多人看不清楚。今天秦牧的动作他们却都看清楚了。 秦少爷掏出一个铁棍,响了三声,那个宋军就死了。 然后扔出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落地好像炸雷一般,把岸上几十个宋军炸死一片,剩下的全跑了。 石宝本来还准备带着队伍硬冲的,可是没想到一眨眼时间敌人全被秦牧解决了。 他们也如宋军一样的懵,只是下意识的跟着秦牧跑。 秦牧让停,就停下来。 暂时全失去了思维能力。 如今只剩下秦牧一个人在苦苦思索。 他可以依靠的其实不是这些人,也不全是后世的武器,而是那张大宋的地图。可是后世人画的千年前的地图,能有大概准确就不错了,怎么可能深入到乡镇。 这张图上最小的行政单位是县。而且秦牧觉得也未必可靠。唯一靠谱点的应该是河流,所以秦牧绝不能离开河流。 离开了河流他不但失去了方向,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到了那个地步,除了等死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必须回到河上,可是怎么才能回到河上呢? 正在皱眉苦思的时候,有哨兵过来报告,后面有追兵上来了。 追兵?哪里来的? 哨兵报告看起来是那条战船上的宋军。 秦牧想了一下,这才合理。 这段路程前后都没有城池,只是因为这里河道狭窄才被设下检查站。现在后面追来的宋军只能是船上的官军。 好!来的好。 追来的果然是船上的宋军。 领兵的将领还没有搞明白事情,岸上的兄弟已经死的死跑的跑。他当然得追,这肯定是方腊余孽,没准还是方腊本人呢。这样的军功他哪能放弃,于是把船开到岸边,留下几个弟兄看守,自己带着剩下的一百多人上岸追了过来。 岸上的路弯弯曲曲,不过好在就只有一条路,不担心追丢了。 这里是丘陵地带,很快他们就来到一处小坡下面。 刚下船没跑多远,队伍还没散,一群人挤做一团。 就听一声脆响,领头的将领仰面翻倒在地,脑袋只剩了下半截,眼见是活不成了。 接着就是箭雨,和连续不断的脆响。 秦牧带着部队埋伏在这里,就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敢追,那就是心急了。 有心打无心,再加上贾红线的***弹无虚发,每一个宋军有威胁的点全被她清除掉,先是军官,再是弓弩手,其次是想跑的。 所有人都被一杆枪压制住。秦牧的禁卫军只需要拼命放箭就可以。 一场单方面的杀戮,很快就结束了。 不过一根烟的时间,一百多宋军变成了一地死尸。这是石宝带人打扫战场干的。 秦牧下不了这样的命令,可是石宝却没有半点犹豫。他们这点人怎么可能要俘虏。没死的宋兵全补了刀,一个活口没留。 “找个像圣公的首级。”秦牧发出了最后一道命令,结束了这场伏击。 四十个人的队伍皮都没掉一块,就全歼了一百多宋军,这样的战绩让方腊的人简直不敢相信。 如果次次打仗都能如此,就是打到汴梁又有何难呢? 莫非眼前这位秦少爷才是真正的“圣公”。 秦牧没时间跟这些人喘气,时间非常紧张。 他带入来到河边,在最后一处转弯地方,命令众人停下。 “红线,在这里设置阵地,一会打弓箭手。”秦牧给贾红线下达了命令。 “表哥,放心吧。”贾红线如今简直就是军神。一杆***指谁谁死,风头几乎盖过了圣女。虽然圣女才是方腊那边的人,可是战场上最实际,方好音刚才的表现可比贾红线差远了,毕竟她没有***。 “好,其余人听我命令,一起呐喊。” 这里是个小小的拐弯,转过去就会进入船上弓箭手的射程。秦牧不敢假定船上就没有留守的宋军,毕竟那条船很大,如果船舱有人也看不出来。 众人一起呐喊,果然从船舱出来了几个宋兵,还有一个手里拿着弓箭。 “冲,夺船。”秦牧下了命令。 一声枪响,那个弓箭手顿时没了活路。 禁卫们一起冲锋,船上的宋兵已经被吓呆了。怎么追人的没了,被追的到杀回来了。 很快,这条船就落入了秦牧的手里,一样的没留活口。 他命令继续乘坐原来的小船,驶过了检查站那段狭窄水道,再派人把那条宋军战船横着搁浅在河道上。 这样就会阻隔后面的追兵。以大宋现在的工业能力,这么一条漏了水搁浅在河道的船,要想挪开肯定需要一番时间。这就是他的活路。 收拾完一切,继续前行。前面就是绩溪了。过了这里,他们将转入一条新的河流,泾水。 绩溪也有宋军的检查站。 众人都有点畏惧了。这可不是刚才,只是临时的检查点,只有一条船的宋军。 绩溪是城池,岸边停泊着几十条宋军战船,城头还有无数的宋军。现在是大白天,秦牧夜视仪的优势也没有了。 还过得去吗? 秦牧让停船接受检查。 有宋军上来,秦牧说道:“速速检查,别耽误了媪相的大事。这是方腊的首级,还有这些俘虏,都是方腊手下重要人物。” 秦牧在伏击战时候就想好了对策。他特意让石宝找一个比较像方腊的宋军砍了首级,用石灰保存好,然后让几个禁卫换上方腊军的服装,捆好了扔在船舱里面,冒充俘虏。 以大宋的通讯现状,绩溪的宋军未必知道杭州的情况。这里离前线已经很远了。 搬出童贯的大帽子,再摆上一颗首级,加几个俘虏,很大可能可以骗过去。 这条计策还有一个危险,就是怕检查的宋军有认识这颗首级的。 不过这是小概率事件,世上哪有没风险的事,就是吃饭都有被噎死的。 果然宋军被骗了过去。 童贯是这次的主帅,统管所有军队。他抓住了方腊,还有这些俘虏,着急送汴梁向皇上请赏,这种心理是人就知道。 虽然不走杭州走绩溪是有点奇怪,但是谁知道方腊是在哪里被抓的呢?就没可能是靠近绩溪的地方被抓吗? 宋军不敢阻拦这样的大事,绩溪就这样有惊无险的闯了过去。 过了绩溪后就没有检查站了。 童贯万万想不到秦牧他们能跑出那么远。 于是一路急行,过了泾县,终于在四天后来到了长江岸边。 宣州,芜湖,长江的一个口岸。 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了。 芜湖商旅云集,四十个人都丢了军服,换上百姓服装,雇了一条船,沿江而上,再回到来时的老路,走汴河入汴梁。 到汴梁时候已经快夜晚。他们进了城,汴梁城就关了城门。 秦牧不敢把他们都撒上岸住客栈,就集体休息在船上。 总算是到了汴梁了,他很想去大光明火柴店看看,可是眼下还不是时候,明天先要出城,这一群人在汴梁城里面可不安全。 今夜,总算是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算算日子,离黄金沙给出的一个月期限还有一天,总算不负朋友所托,没让他牛皮吹破了。 一路几千里地的行程,又动刀动枪,斗智斗勇,即使秦牧强化过身体也承受不住,到了汴梁放下所有心事,他很快的睡着了。 这个夜晚,月亮很大。 任潇潇正在卫生间里面。 她最近很是得意。在吴管家的用心指导下,成功的逼的十几户人家失去了最后的土地,如果不给她家当佃户,那么要不就当流民,要不就去找事做。 想去汴梁她管不到,可是如果不走,那就只能在大光明火柴厂打工了。 经过这几个月的磨合,厂子的生产稳定了下来,工人也适应了工厂的强度,这个工钱吗,自然就降了下来。 原来最高一天一贯,现在顶多四百五十文。这工钱当然这也不算低了,可是劳动强度很大。 尽管如此,求着进厂工作的人还是挤破了脑袋。 事情总是在变化。 现在一切都向着有利于任家的方向转变。 任潇潇今天刚拿到最后一块地,心里很是高兴,晚上多喝了几杯,也许受凉吧,有点闹肚子,三更天起来上卫生间。 卫生间里面的灯早就没电了。 蓄电池加太阳能也架不住她这样频繁的用。 好在她还有打火机。 这东西秦牧带来了不少,任员外不让卖,省的惹麻烦,所以任潇潇就拿来玩了。 不只是玩,确实好用,比火柴还方便。 她来到卫生间,打着火机,四周黑漆漆的不像原来。 没有了灯光让任潇潇感觉有点恐怖。 赶紧处理完个人卫生,正要回去睡觉,就听到村子东边隐约传来喊杀声。 她吓得一激灵。 这情况,怎么回事?她可是经历过这样的夜晚,新婚第一夜就赶上佃户造反。 任潇潇心里扑腾扑腾的,赶紧来到院子里面,声音更加清晰了。 “杀啊,抢啊。” 怕什么来什么,果然是闹强盗了。她腿肚子都哆嗦了。 任潇潇捏着小拳头给自己鼓着勇气,冲进了闺房,拼命的拍打小桃。 可是小桃陪着任潇潇喝了太多酒,睡的死猪似的一动不动。 任潇潇可等不了了,她冲出闺房,冲出跨院,一边大叫闹土匪了,一边冲出了吴家大院。 她绝不能再被堵在里面了。上次有秦牧救她,这次秦大哥可不在家。 任潇潇一路狂奔,不管吴家大院乱作一团。 村东闹土匪,只能向村西跑了。 幸亏有月光,还不是太黑。 她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出了村子,身后是一片喊杀声。 她都不敢回头,一路跑着就来到了码头。 到了这里还不敢停,继续再跑,前面是大光明火柴厂。这个时候,那里还有一个人,吴小妹。 吴小妹最近经常住在厂子里面。晚上门一栓,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 任潇潇下意识的跑到这里,想起了厂里还有个吴小妹,她连忙穿过厂子,来到厂房大门,使劲拍打。 吴小妹刚刚睡下,听到敲门立刻心里紧张起来了。 她生的漂亮,一直以来就加着小心,只是最近做了做了秦牧的丫鬟,在吴家庄地位大大不同了,才没有人敢来骚扰她,今晚难道? 可是很快她听出是任潇潇的声音,连忙穿衣打开门。 “快跑,快跑,村里闹土匪了。” 吴小妹大吃一惊,连忙向村里望去,已经起了好几处火头,还有杀声哭声嚎叫声传来。 她马上就想跟着任潇潇跑,可是看看厂子,又有点犹豫。 这是秦大哥的心血啊。就这样丢这了? 任潇潇那管这些,拉着吴小妹的手就出来厂子,继续向西跑去。 什么时候了还管厂子。丢了就丢了。 自己丢了手表又怎么样,秦大哥还不是给自己一块新的。 保命要紧! 她才不管别的呢,哪怕吴家庄陷入了人间地狱。 ------------ 第二十四章 小桃死了 小桃死了。 不但死了,手还被砍断。 面对小桃的遗体,秦牧手脚冰凉,一颗心仿佛沉到了世界最深渊。 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耳边不断回想起那句话:“秦大哥,你不要我了吗?” 这是小桃在他第一次辞行时候对秦牧说的。 那一双幽怨的眼睛,永远的闭上了。 她再不会牵着自己的衣袖叫自己秦大哥了。 “谁干的?”秦牧一张脸扭曲着,眼里的杀意让任潇潇都忍不住退了半步。 她昨夜拉着吴小妹一直向西跑。直到累的喘不上气才停下来。 今早都没敢回吴家庄,直到看见秦牧的坐船。 秦牧一早就赶回吴家庄,却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任潇潇和吴小妹。 “秦少爷,昨天那群贼人自称梁山好汉。” 旁边闪出了吴管家。 昨夜那么乱,吴家庄里面又是死人又是着火,可是吴管家头发都没掉一根。这份本领当真难得。 “梁山好汉?”秦牧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会来吴家庄杀人放火。 “听他们呼喊,好像领头的是什么黑旋风李逵。”吴管家别看藏的比谁都好,可是比一般人了解的事情还多,别人都稀里糊涂呢,他到是明白个七七八八,不愧是人老成精。 “李逵!”秦牧从牙根里挤出这俩字:“我不亲手宰了你,誓不为人!” 昨夜的匪灾吴家庄没人能够幸免,多半个庄子都过了火,几乎家家都死了人。 吴家大院更是悲惨,吴庄主全家老小几乎被杀光了。他的妾室,本家,所有住在大院里面姓吴的人,被杀的省不了几个。 院子也烧没了一大半,就东跨院还勉强留了下来。 昨天的确是梁山的人来干的这票买卖。领头的是李逵和宋清,带路的却是吴家庄本地人:吴强。 吴强那夜杀了吴庄主之后,就投奔了梁山。 梁山好汉众多,吃饭的嘴也多,时不时就得出去抢。吴强作为新来的,想要坐稳甚至出头,自然要有所表现。他就向小头目提议抢自己老家。 吴家庄本来是一个不出名的小村落,大宋朝这样的村庄成千上万,宋江原来是绝不会同意的。 如果换做别的村庄,宋江只以为吴强是个疯子,或者傻子。 兄弟们都是有身份的人,去抢泥腿子?他们是有钱还是有漂亮女人——庄户主俩个都没有! 不值得,要抢也得抢大的。 可是吴家庄不同。 最近几个月,汴梁城多了一样新鲜的玩意,叫做火柴。 这个东西可是好,只用小棍棍一划就能取到火。也太方便好用了。梁山上也买到一些。 火柴在汴梁城卖的断货,大光明火柴店每天都挤满了人,店主赚的钱数也数不尽。 听说火柴就是吴家庄出的。那里有个什么“厂”,专门造火柴。 这么说吴家庄不但有钱,还有好东西。 宋江意动了,现在有当地人领路,抢起来更是方便。于是就命李逵和自己的弟弟宋清做头领,带着三百手下去抢吴家庄。 梁山是一片水域,连着五丈河,他们乘了四条大船沿河而上,在吴家庄附近靠了岸。 码头他们不敢停,几百个青壮汉子太扎眼,一看就不是好人。 他们停在吴家庄村东几里地的一处岸边,先在船上藏着,等三更天,趁着百姓都在熟睡的时候,血洗了吴家庄。 这次抢劫让宋清很失望。 那个火柴厂的确是在吴家庄,可是厂里面没有钱——钱当然不会放在厂子里面。 吴家庄也没太多的钱——只是一个小村庄而已,农民能有多少钱,钱都被任员外放在韩城县里面。 于是梁山的怒火就发泄在吴家庄百姓身上——出来一次不能这么憋屈。 不顺眼的——杀,漂亮的——先奸后杀,吴家庄普安分守己的庄户人家遭了殃,吴家大院更是重点被祸害了。 全村就这院子像样,不抢这里抢哪里?何况吴强对吴家大院恨之入骨,自然吴家人几乎没有幸免的。 总算他被当日东跨院闹鬼的事情吓坏了,没怎么敢靠近这里,算是给吴家大院还剩下一点。 小桃醉醺醺的睡的正香,可是吴家大院闹得这么大也把她惊醒了。 这时候想跑已经跑不出去了。 李逵把吴家大院的男女老少都集中到一起,逼问藏钱的地方。 任潇潇是有一些钱,但是她最主要的财富是地契是房产,相对来说现钱不多,至少绝不会让梁山好汉满意。 他们要房产地契干嘛?他们只要钱。 于是怒气更加的暴烈。没钱他们不是白来了吗?于是大开杀戮。 男的杀女的淫。 有敢反抗的一概杀。 小桃就是这时候遇难的。 她虽然是个丫鬟,却绝不甘心被土匪侮辱,更何况她还有心上人。 于是拼命的反抗,结果被李逵一斧子砍了。 在小桃反抗中露出了胳膊,手表被李逵看到。这是个好东西,他从来没见过,于是想抢过来。 手表有表扣,他不会解开,气急败坏中又一斧子砍断了小桃的手,拿下了手表。 秦牧觉得自己简直马上就要爆炸。 如果现在李逵在自己面前,哪怕明知道不是他的对手,秦牧也要冲上去用刀子把他砍成碎肉。 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小桃招谁惹谁了,怎么会就这样死了。 秦牧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遇到的就是小桃和任潇潇。 就好像新生的动物,总会把第一看看到的认作母亲。 在他潜意识里面,小桃和任潇潇两个就好像是自己的小妹,所以秦牧才有着无尽的包容。 手表丢了就丢了,再给你们。 什么喜欢,就拿去玩。 他在后世没有兄弟姐妹,是独生子,来到大宋这个全新的世界,好像是重生一般,有了亲人。 秦牧就好像哥哥喜欢妹妹一般的照顾着她们俩。 自己的房间她们随便进,东西随便翻,秦牧从来都不在意。 可是小桃却死了。死的这么惨。 秦牧真想马上就带着人把梁山上下杀个干净。 贾红线和方好音看着秦牧暴怒的样子,一左一右走了上来,一人抱着他一个胳膊。 “表哥,人死不能复生,你别气坏了身子。”贾红线和小桃见过几面,多少有点感情,看见小桃这样她也有点悲伤,可是她更担心秦牧的身体,别被气坏了,气病了。 “表哥,你要报仇带着奴。”方好音着眼点却和贾红线不同。 血债血偿,你杀了我的人,就别想着这么结束。以血还血。 “好,你们等等。” 秦牧根本无法冷静下来,报仇的念头充斥着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他无法再待下去,再待下去他忍不住马上就要杀上梁山,可是显然靠自己和这么点人完全报不了仇。 他连李逵的面都见不到。梁山那么大一片地方,那么多大小土匪,就靠自己这几十个人,简直是以卵击石。 这样的事情没法做,可是什么事都不做他会爆炸。 秦牧头也不回的拎着包裹进了自己的房间。 关好房门,他掏出景羊五尊盘,一手拿着尊,一手拿着盘,狠狠的念出八字真言。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二代,你可担心死我了。”黄金沙正等的心焦。 秦牧一去这么久,他怎么能不担心。 这时候他都有点后悔了,干嘛吹那么大一个牛,让朋友为了自己去冒险。 他也查了资料,再结合秦牧之前说的,知道现在方腊正在造反,就在杭州那地方。 秦牧去杭州盗墓,别是遇到危险了吧。 这些日子黄金沙天天守在柜子旁边,都急的瘦了好几斤。 他本来就是个瘦子,如今更像竹竿一般。 “给你。”秦牧把东西递给黄金沙,然后穿好衣服。 回到后世,秦牧冷静了下来,终于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而不是全身都喷着怒火,只想要炸掉一切。 “真的拿到了!二代你牛!”黄金沙没有发现秦牧的情绪不同,他全部心思都被手里精美的青铜器所吸引。 “走,马上出发,时间刚好。”今天是黄金沙约定的的截止期限,秦牧如果再不回来,他只能跑去装孙子了。 “给他们丫挺的看看,这帮孙子,敢瞧不起我们哥俩,姥姥!”黄金沙是首都土著,时不时就冒出一堆土话。 “金子,我今天不去了,这段日子太累。你一个人去吧。” 秦牧哪里有心情和黄金沙去什么鉴宝大会。他现在唯一的想法是化身兰博,全身上下挂满了武器弹药,一路杀上梁山,人见杀人,佛见**。 只有杀戮才能平息他的怒火,才能让小桃去的安心。 黄金沙挠头了。 他看出来秦牧情绪不高,可是黄金沙以为是累的。好几千里地呢,大宋可不是现在,飞机唰的就过去了。别说飞机,连自行车也没有,看兄弟这样子,肯定累的够呛。 可是黄金沙和那群人约定了时间,就是今晚,离现在没几个小时了。现在赶过去刚刚好,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帮人还以为自己只会吹牛。 他犹豫了一会,说道:“二代,那你等着我,我去去就回。” “去吧。”秦牧没有多说话。 打发走了黄金沙,秦牧来到柜子面前。 虽然闭着眼他都知道柜子的尺寸,但是现在他无比想让柜子大一圈,不,十倍。 要是能装进去一个坦克就好了,这样他一个人就能杀光了梁山上下。 可惜,这柜子他不敢拆,谁知道拆了之后还有没有神奇的功能。 他无比遗憾的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去卫生间洗个澡,让自己冷静冷静,然后考虑接下来的行动,却突然发现柜子有了一些变化。 ------------ 第二十五章 神奇的柜子 柜子没有变大,但是上面却浮现出一行字。 “秦牧,你不错。” 这!秦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若说他在大宋拿出来的那些二十一世纪科技产品让古人不敢相信自己眼睛,那么现在他就如古人一般,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这柜子怎么还能有字出现? 字就出现在柜门上,而且不在一扇门,而是随意的写在中间,正好隔着门缝。 门缝就好像不存在一般,完全没有隔断文字。文字就悬空在门缝上面。 这科技水平,秦牧也要晕了——比现在的所有显示器都领先不知多少代。 “你是?”秦牧翻来覆去也找不到能输入文字的地方,只好开口询问。 文字继续出现。 “我是柜子。” “……”我知道你是柜子,但是你怎么还能和我交流,你不应该是个死物吗? “不要惊讶,你身为嬴政的后代,别这么没起色。” 连“起色”这么土的话都知道,简直是绝了。 秦牧一时都忘了自己的怒火。 突然他发现柜子说的话不一般,什么“身为嬴政的后代”。嬴政不是秦始皇吗? 怎么自己是他后代? “你说我是秦始皇的后人?”秦牧还真不敢相信。 “不然呢?如果你不是他的后人,凭什么拥有这个神奇的柜子?” 秦牧想了想,发现柜子说的还真有道理。不但柜子能让自己来回穿越,关键是咒语就是那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真是秦始皇专用的。后人不过是盗用。 “我真是秦始皇后人?” “当然。” “那我是哪一支?”秦牧知道秦始皇子女众多,就他听过名字的,至少有扶苏和胡亥。 “愚蠢,哪一支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祖宗是嬴政。”柜子毫不客气的骂了秦牧。 秦牧还没辙,总不能揍他一顿。他也不知道疼。 “好吧,柜子,你既然这么神奇,能不能变大一些?” 秦牧刚才满心遗憾柜子太小,不能装下坦克,现在看到柜子更加神奇,自然提出了要求。 自己是秦始皇后代,那么是不是应该有点特权呢? 柜子应该听自己命令吧。 “贪婪,会害死你!”柜子又显出一行字。 “……”秦牧无话可说。 “知道为什么我会和你说话吗?” “不知道。” “因为你不错,比你爸爸和爷爷都强很多。” “什么意思?”秦牧真不知道比长辈还强。 “你以为只有你能拥有一个世界吗?你祖上都有同样的经历。” 秦牧彻底晕了。他还以为这柜子是自己独有的发现,父亲爷爷都不知道柜子有神奇功能,可是没想到他们也穿过。 “他们都穿过?” “当然,每一个嬴政的后代,经过我的确认之后,都会得到一个世界。” “怎么确认?” “血。” 秦牧想起自己打扫卫生时候手指被刺破的经历。原来那就是验血啊。 “那我爸爸也去过了大宋?”秦牧想着如果父亲也去过大宋,那么应该在古代留下点东西吧。 “每个嬴政后代都会得到一个世界,不是你去的那个大宋。” 原来每个人去的还不同。 “你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单独的拥有一个世界?” “单独拥有!不错,你很聪明。就是这意思。” 这就聪明了?这不是明摆着的意思吗。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秦始皇后代都被如此照顾?可是父亲以至于爷爷那一代,也没见多有钱,自己连富二代都不是。 “首先,得问问你,怎么看待你的祖宗。” 秦牧当然知道这个祖宗是指的谁,绝不是他爷爷的爷爷。 “千古一人。” “不错,嬴政当得起。他统一了这片土地,建立了全新的制度,二千年以来,不管世间是谁当道,都施行他开创的体制。” 这话说的很对。 秦始皇之前是分封制。周天子把这块地给你,那块地给他,地上的一切都是你们的,去干吧。这些人就是诸侯。 到了秦统一天下就不同了。天下不再有诸侯,都是秦始皇的。各地主事的人不过是秦始皇派出去的管理人员,而不像从前拥有这块土地。 就是中央集权制从此确立起来,并且一下子延续了两千多年。 “可是后人多有不如,”柜子继续的写道:“作为嬴政的子孙,有责任延续祖先的辉煌。” “什么?”秦牧一时没明白过来。 “这个宇宙中,世界有很多个。”原来柜子知道平行宇宙的概念,而且看来还是真的:“在每一个世界,嬴政的子孙都应该以祖先为骄傲,不能做不肖子孙。” “这点我不是很好理解。”秦牧得问明白。 “简单说,你要在你的那个世界,做到不逊色于嬴政的功绩。” “统一天下?” “这只是其一。而且天下那么大,如果让你都统一了也是难为你。你只要做到大过之前的疆域就行。” “比秦始皇大?” “不,比历朝历代都要大。” 秦牧倒吸一口冷气。秦始皇虽然统一天下,但是那个天下可远远不如后面。至少唐朝都快打到西亚了,秦始皇可能都没西亚的概念。 “那是多大?” “统一欧亚大陆就行,这算是够大了。” “欧亚大陆,你疯了?就是现在欧亚大陆也没统一,你怎么可能让我去干这事!” “现在虽然不能统一,但是在你的世界却未必不能,要不怎么会有我呢?难道你在这里拥有的一切,还不足以让你在你的世界称霸吗?” 秦牧想了想,觉得柜子说的有道理。自己拥有二十一世纪的科技,在那个大宋怎么也都是吊打才对。 如果这么说,统一欧亚大陆似乎有那么一点可能。 “不过你也别想的那么容易。这只是其一,还有其二,你要开创一个新的制度,能再延续二千多年。不能比祖宗差。” “……”这简直是让秦牧抓狂。 统一欧亚大陆还好说,一路平推过去,可是建立新的制度那就难了。 新的制度肯定是不同于秦始皇那一套,但是哪有新制度让自己建立? “知道我为什么说你不错,比你长辈强吗?” 秦牧摇摇头。既然都拥有一个世界,他不觉得自己比长辈能强到哪里去。想来父亲爷爷做的和自己一样,也是淘换点东西回来换钱。 “因为他们只图享受,却从来没想过发展。凭借本时空的高端产品,终日在自己的世界寻欢作乐,毫无作为。这样的人不配做嬴政后人。” “……” 原来他们每天在自己的世界吃喝玩乐啊。 “你却不同,在你的世界引入了全新的力量。蒸汽机,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我就是见到如此,才现身和你交代一番,否则你也如你长辈一般,四十岁就完了。” 看到这里,秦牧心头巨震。难道自己能打破四十岁宿命。 “柜子,你说我能活过四十岁?” “这要看你的本事。嬴政三十九统一天下,我不能要求你如他一般雄才大略,所以宽限你一年。如果你能在四十岁做到我上面说的两点,自然就能活过四十岁。” 晕了,原来自己家族的岁数全掌握在柜子手里。 那么是不是自己劈了这个柜子,就能…… “不要有愚蠢的想法。我乃天生神器,岂是你能毁去。毁了我,你马上就会死,而我还是会重生。” “你真厉害!”连自己想法都知道。 秦牧仔细思索着柜子的要求。突然想起一个关键问题。 “你说要我四十岁做到你要求的两点,但是不知道这个四十岁是以这里的时间计算,还是那个世界的时间计算。” “哪个先到算哪个。” 日!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怎么和4S店似的,三年十万公里保修,哪个先到算哪个。 秦牧本以为两边时间流速不同,如果以这里计算,自己到四十还有十四年,换算成那边有四十二年。这么多年想来差不多够自己统一欧亚大陆了。可是没想到柜子这么坏。 “如果我在我的世界到了四十岁,在这边没到,那么怎么办?” “你会死在那个世界,在这边你还是会活到四十。” “那你意思是我的长辈……”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享受到四十岁,然后就死在那边。” “那他们怎么没有拿回点宝贝在这边享受剩下的时间?” “因为我从来没和他们说起过这些。他们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在那边享受,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在这边的余生。” 这么说,自己的长辈可是够自私的。都没想给后人留下点好东西。 “你不必吃惊,并不是每个嬴政后人都会出色。我只会帮助本质出色的嬴政后人,只贪图个人享受的那些,就让他享受去吧”。 “如果我没有把蒸汽机带进我的世界……” “那么你就不够出色。” 秦牧没想到自己被柜子另眼相看是因为如此,说起来自己还算是托了任员外的福。如果不是他先提议造水泥,自己还不会折腾一个蒸汽机过去。 “四十岁是不是有点时间太紧张了?” “不要和我讨价还价。嬴政三十九岁做到的事情,没理由你四十岁还做不到。” “那怎么能比,他出身就那么高。” “可是我也给了你这边的科技。” “……” 说的还真有道理。 “那我问问你,为什么我长辈去世时候,母亲那一系也跟着去了。” “虽然他们不成气候,但是也是嬴政后人,自然以君王礼下葬。女人,是陪葬。” 秦牧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如此啊!难怪,难怪。 “说起这点,我倒是想起来了,你现在还没女人和后代,这可不行。作为嬴政后人,你必须留下后代。” “我若是不想呢?”秦牧心说你能操纵我生死,我反抗不了就认了,可是你还能控制我找女人吗?我一辈子不结婚不找女人,省的害人。 “这点也由不得你,你必须有后代,到时候自然会有女人找你。” “……” “好像没什么要说的了,我走了。” 说着,文字隐没。 “喂喂喂,你别走啊,我还没和你聊完呢。” 秦牧没想到柜子做事这么干脆,说走就走,任凭他怎么叫唤文字都再没有出现。 一切竟然如此! 秦牧现在全明白了,可是明白之后他更头疼了。 原本秦牧以为自己逃避不了四十岁魔咒,只想赚点钱环游世界,让自己死的安心点,现在却徒然有了希望。 四十岁的坎不是跨不过去,只要做到柜子要求的两点,自己就能继续活下去。 十四年的余生突然变成几十年,这让秦牧欣喜若狂!至少自己不再是单纯的等死。可是要做到柜子要求的两点,也真是太难了。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 “二代,为什么不来?”是董玉琼的电话。 “我有点事。” “不行,你必须过来,马上。我等你。” 电话挂了。 秦牧没想到董玉琼会打过来。去还是不去呢? ------------ 第五集 ------------ 第一章 莫名其妙的董玉琼 董玉琼现在十万分想见秦牧。 她万万没想到黄金沙真的拿来了成套的景羊五尊盘。她一上手就知道是真的,绝不是黄金沙造个假货糊弄她。 黄金沙没这个胆量,而且现在科技也造不出来。 罗氏兄妹也是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东西还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不成?难道自己手里的是赝品? 黄金沙一拿就是一套,说到做到,而且还毫不含糊,说一个月一天都没耽误,卡着点拿来了。 众人都大开眼界,简直是红了双眼,若不是大家还算斯文人,讲究个体面,恨不得当时动手就抢。 这是国宝啊,还不是一件,是一套,完整的国宝。 这东西没法拿出来交易,全是私下完成。 拿出来肯定国家没收了。 现在国宝就在他们眼前,自然每一个人都虎视眈眈。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家卖吗? 只要卖多少钱都买。 董玉琼必须给秦牧打电话,她十万分的想看到秦牧,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秦牧不得不过来。如果是黄金沙的电话他就不理了,现在真没心情,但是董玉琼的邀请就不同了。 董玉琼对他不错,以自己的身份,若不是有黄金沙这个中介,根本够不到董玉琼。 人家为了自己的事情跑前跑后,不说别的,就是出国特训,没有董玉琼的帮手根本做不到。 出国可以,但是自己怎么联系的到俄罗斯的训练营。这不是随随便便能进的地方。 秦牧开车来到了上次的酒店,董玉琼一见到他,竟然有点失态的拉着他的手离开聚会的房间,避开了众人,躲进一个小房间,连黄金沙都给赶跑了。 这让秦牧有点尴尬,在现代社会还没别的女人对自己这么亲热。他虽然爱穆千柔,可是两人连手都没有牵过。 算起来这是第一个牵手自己的女人,不算大宋朝。 “二代,你究竟是谁家的二代?” 秦牧没想到董玉琼没问尊盘的事,莫名其妙的问了这么一句话。 若是原来秦牧肯定很不好意思,这不全怪不靠谱的长辈吗,他一直以为自己可能小名是“二蛋”,只是被叫错了。现在当然不这样认为了。 他可是货真价实的二代,“皇二代”。 可是这事情也不能和董玉琼说,他只能苦笑说道:“琼姐,你就别逗我了,我就是一个农二代”。 “我不信,要是农二代都和你一样,那我也当农二代了。” 哪个农二代能接二连三的搞来这么多宝贝,还一次比一次神,最后连国宝都弄来了。而且这国宝国家还不知道,没登记。 “琼姐,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 “景羊五尊盘你从哪弄到的?”董玉琼其实想问是怎么弄到的,可是这行规矩她不能不遵守,何况是这样贵重的国宝一级文物。 “杭州那边。” 这也是实话。秦牧的确是在杭州得到了尊盘,不过不是自己挖出来的,这活朱勔给干了。 “那这东西你准备怎么处理?” 景羊五尊盘不是别的古董,这算文物,国宝,是没法买卖的,更别提炒作了。市面上根本不能露面,一切都得私底下,这就和董玉琼之前的规划不同了。 “琼姐,你看着办吧,我只是要钱。” “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就那么缺钱吗?”董玉琼有点生气了,却又没办法真正生气。现在的秦牧在她眼里不但神秘,还有那么一丝可爱。 之前董玉琼只把秦牧当弟弟看,和黄金沙一样。现在却不同了,不知道为什么董玉琼越看秦牧越顺眼,连他死要钱的性格都让自己没法生气。 是因为景羊五尊盘吗?为了自己不被罗浩追到,秦牧才不顾一切的搞来了真正的尊盘? 他对自己竟然这么在意吗? 难道说,他那么便宜的卖给自己《杨妃出浴图》正是因为喜欢上了自己? 若是这样,自己答应不答应他呢? 董玉琼不知不觉的陷入了自己勾勒的一幅景象,完全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现实。 秦牧哪里是因为喜欢才便宜卖给她,完全是着急要钱,又找不到第二个买家。 可是董玉琼现在不这么想,她的心思不知不觉就拐到了自己的思路上。 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比秦牧还大两岁,虽然现代社会女人普遍结婚晚,可是二十八岁也很恐怖了。 女人不禁熬,三十一过就过气了。 现在自己挑男人,过了三十就是男人挑自己了。 与其那样,不如趁着现在找个真正喜欢的人。 秦牧怎么看怎么顺眼,可是他的身份却和自己不般配,门不当户不对。 但是自己一生的幸福难道不是比门当户更重要吗?为什么一定要门当户对呢?听黄金沙说秦牧父母双亡,这不是再好不过吗? 现在社会上不就是流行这样的找老公条件吗。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听黄金沙说起过秦牧的经济条件,原来就是一个打工的,没车没房。可是现在不同了,他有钱啊,只是都糟蹋了。不过没关系,只要结了婚,自己自然会替他管好钱。 不过不能再让他去盗墓了。这个不但危险还有伤阴德,对两人的后代不好。 以自家的地位,给秦牧找个好的工作完全没有困难。到时候自己在家相夫教子,真是美的不能再美的日子了。 董玉琼一时想的心花怒放,看着秦牧眼睛都有点直了。 秦牧完全不知道董玉琼脑袋里的念头,要是他知道,肯定要大骂柜子一番,原来你是这样的坑我! 董玉琼对秦牧一直就当弟弟看,即使秦牧一次比一次表现的神秘,她也不过就是更加感兴趣,一时半会扯不到男女感情。 如果她是这样的女人,也不至于到现在没谈过恋爱。 可是柜子神通广大,他说要秦牧有后代,那么必然要给秦牧找个女人。 柜子又没有手没有脚,不会走,他的办法自然不是保媒拉纤,而是直接影响秦牧身边的女人。 董玉琼不知不觉就成了第一个牺牲品。 秦牧还什么都不知道,他看董玉琼半天不说话,只盯着自己发愣,忍不住轻声说道:“琼姐,我是有点缺钱。” “别叫我琼姐,我有那么老吗?姐,姐的叫着,都被你叫老了,你叫我玉琼。” “可是金子……”黄金沙是叫琼姐的,自己叫玉琼算什么。 “别和他混,他不靠谱,你不能不靠谱。”董玉琼想都不想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说完了自己都有点吃惊。 这是自己说的话吗?这个太羞人了,秦牧是自己什么人?怎么用这么亲热的语气。 “……”秦牧多少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怎么叫别和金子混,咱们仨可是攒了一个公司的,大家都是股东。而且自己和黄金沙是多年的朋友,和你才认识多久,怎么能说不和金子混,难道和你混? 今夜董玉琼怎么啦? 他有点怀疑董玉琼病了,所以仔细的看了看董玉琼的脸。 脸庞通红。 难道发烧了? “琼姐,你是不是不舒服?” “说了别叫我琼姐,叫我玉琼。或者叫小玉。”董玉琼既然话都出口了,也就将错就错。什么事不都是稀里糊涂开始的吗,尤其男女之间的感情。 小玉? 秦牧彻底糊涂了,能这样称呼你?你可是比我大。 可是叫“琼姐”真的不合适了,董玉琼屡次三番的重申,自己要是还叫“琼姐”不是故意让她生气吗。 还是叫玉琼吧。 “玉琼,你发烧了吗?” “二代,我有点不舒服,你摸摸我烫吗?”董玉琼说话间凑了过来。 秦牧没想别的,伸手在她额头摸了摸。 并没有发热。 害羞是脸红,不是额头烫,这和发烧是不同的。可是秦牧也不能去摸人家脸,只能纳闷的收回了手。 “不烫,挺正常的,应该没事。” 秦牧摸过了董玉琼,董玉琼反倒有点惊醒,略显的不好意思。 “二代,你要那么多钱干嘛?几千万还不够用?”董玉琼也不算没话找话,也是没话找话。 我要钱用处可大了,建设一个世界,能没钱吗?几千万哪里算钱,几千亿也不够啊。只是这话没法和董玉琼说。 “我想去环球旅行。”秦牧想好了借口:“玉琼,你知道最近那对夫妻环游世界吧,什么北极啊,大西洋啊,都去过了,我也想这样做。” “咦,刚巧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二代,我们一起去环球旅行吧。” “……”秦牧万万没想到董玉琼会这样说。这是说的哪里话啊。我就是一个借口,虽然之前的确是这样想的,但是现在真没时间去旅行,再过十四年如果我不能统一欧亚大陆,命就没了,哪有时间去旅游。 “也不要太多钱吧,你还差多少?我给你想办法。” “……”秦牧真觉得董玉琼今晚有点不对劲。这哪像之前的琼姐呢,完全是变了一个人。 既然自己能穿越,那么世上别的稀奇古怪事情也未必不能发生。莫非有别人的灵魂占据了董玉琼的身体? 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 他们俩的关系怎么也到不了董玉琼想办法给自己找钱的地步。 再说就算她给,秦牧也不能用。 他不用别人的钱,更别说女人的钱了。 要钱自己去赚。 “玉琼,我这只是一个计划,也不用那么着急。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他怎么都觉得今晚太古怪,不敢多待,逃命似的跑了。 刚知道自己的身世,又被压上那么大的责任,而且事关自己小命,秦牧真没心思再管别的。 董玉琼出了问题自然有她家人处理,请和尚还是道士是他们的选择,自己还是躲远点好。 ------------ 第二章 近卫团 黄金沙快到凌晨才回来。秦牧本来以为他今晚不回来呢。 “二代,你怎么自己跑了?不够意思。你是没看到那孙子的样子,逗死我了。”黄金沙今晚扬眉吐气,即使一晚没睡也神采奕奕。 秦牧短暂的睡了一觉,虽然现在天刚蒙蒙亮,不过也恢复了精力。 “金子,”他不关心罗浩的样子,只关心钱:“那东西怎么处理的?” “处理?二代你也太不尊重国宝了。怎么能处理呢。” “那你给拿回来了?” “没有,我给琼姐了,她想留着。” 以三人的关系,尊盘放在董玉琼手里也算应该。只是这钱怎么算?秦牧还需要大量的资金开始自己的事业。不说别的,他要血洗梁山就得有军火。 没钱谁给他军火。 “琼姐说先从公司给你两千万用着,以后再说。” 董玉琼到是明白人,没有被国宝冲昏头脑,也没有因为爱情失去理智,还知道该怎么做。 不管秦牧用了什么手段得到的尊盘,钱都得给人家,哪怕少点也得先给。 “二代,给我讲讲,这东西你怎么得来的。” 秦牧这次回来因为两只手都占着,所以也就没法拿手机。其实这次手机也没拍什么东西,拿不拿无所谓。 他简短的给黄金沙讲了一下这几个月的经过,然后说道:“金子,我得去报仇。” 秦牧只讲了大宋发生的事情,自己的身世和责任自然一个字也不能透露。 “梁山这群孙子,忒不是人了,不杀他们我都出不了这口气。”金子听到小桃死了,比自己死了还生气,大宋对他来说就好像梦幻世界,那里的人,通过秦牧的述说,和他有了牵扯不断的联系。 “炮,咱们这次用大炮轰丫挺的。云爆弹怎么样?我听说这个厉害。” “我还得出国。” 黄金沙点点头。他当然明白在国内这些想都不要想,就是他那一把*****都得偷着玩,何况军火。 反正也轻车熟路,上次他俩就一起出的国。 再次来到了训练营。这次不用训练了,纯属买军火,也不费时间。 除了补充原来的弹药损失之外,秦牧新买了大量的武器装备。 他很生柜子的气。 给自己这么艰巨的任务,柜子却不会变大。你要是变大点,我装一个坦克进去多好。如果再大点,我装一个师的机械化装备,肯定平推了欧亚大陆。这么大点地方,够干嘛用的。 军火也不能太多,因为还要留出空间来装化工品。 吴小妹和他说了厂子的情况——她最关心工厂,秦牧知道厂子被放了一把火,可是生产线却没有坏。 这点不得不说江厂长的良心了。一套设备要两千万,真的很黑心,可是却用料实在。 李逵是想拆了设备带走,可是他不会干这活。 于是想砍烂了,砸碎了,可是江厂长给这套设备用的料太好了,李逵的斧子都砍缺口了也没砍坏。 他们不敢多耽误,怎么说还有个朝廷,还有官军,宋清就放了一把火。 大火只是烧毁了厂房,却烧不烂机器。 江厂长用的钢全是最好的,这点温度根本烧不坏,顶多熏黑了。 不过化工品全没了,那个怕火。 秦牧又**了一批化工品,运到了训练营,占用了一部分宝贵的运输空间。 “金子,我过去了。”秦牧检查过一切,都没有遗漏,心里涌起了无边的壮志,大宋,我又要来了。 “二代,宰了他们给小桃报仇。”黄金沙紧紧握着秦牧的手:“这次别忘了录像!”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黄金沙恨恨的念着。不过念三百六十遍也没用,他还是好好的呆在原地。 “哼哼,这老天爷真不够意思,好东西都给二代了。” 秦牧回到了大宋,任潇潇的婚房。 第一件事自然是先穿衣服。外面都是人,若是被人看到自己赤身裸体的,那真是什么气势都没了。 自己虽然在后世耽误了一个多月,可是在大宋朝一秒钟都没经过。 贾红线等人看到房间里面白光闪过,连忙跟了进来。 虽然是白天,但是这光线还是挺明显的。 “表哥,你没事吧?” 秦牧已经穿好了衣服,正检查自己的货物。 一样也不少。 “没事。放心吧。” 方好音也跟了进来。 秦牧的房间是特殊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别人不能进。 秦牧捡起一个包裹,递给方好音说道:“给你的。” “奴的吗?”方好音连忙打开一看,是一部粉红的手机。 手机啊!方好音乐坏了。她一直眼热贾红线那一部手机,可是秦牧再没有第三部了,也没法给她,这次总算能满足她的愿望了。 “怎么只有她的?奴的呢?”贾红线不高兴了。 看着表哥怒气冲冲的进了屋,本以为他要干什么,谁知道转眼就没了怒气,反倒给方好音一部手机。 在她眼里秦牧只是进屋的一瞬间,可她怎么能知道秦牧在后世过了一个多月呢。 一个多月,谁也不能生这么长时间的气,那得气死。 “这是你们的。”秦牧又捡起一个包裹递给贾红线。两套新的化妆品。他也想不起更多新鲜玩意了,除了手机好像只有化妆品了,只能再买了两套。 “哼。”贾红线还是不高兴。这样子小狐狸精和自己就一样了。 不过还好,表哥总算还是想着自己的,知道化妆品快用完了,就给自己新的。 这剩下的大大小小的包裹是什么呢? 贾红线自然不会等秦牧同意,自己就去翻看。 “注意点安全,都是装备和化工品,没有女人的玩意了。” “装备?”贾红线和方好音对视了一眼。她们和秦牧待的久了,渐渐也熟悉了后世的词语。 装备就是武器啊。 这个比化妆品还好。 两人立刻手忙脚乱的开始拆包裹。 秦牧摇摇头,怎么自己这两个女人如此不同寻常。看到枪比看到什么都兴奋。 任员外听到自己厂子被毁了的消息,差点没背过气去。 他丢下送信的使者就从家里冲了出去,几十岁的人了,骑着马一路狂奔,到了面目全非的厂子跟前,任员外差点摔下马来。 厂子没了啊,这黑漆漆的一片,这挨千刀的梁山贼人,我的火柴,我的钱! 任员外哆哆嗦嗦的下了马,走到原来的厂房,总算心里定了点。 机器还都在,好像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被熏的乌起码黑的。 任员外也不怕脏,用手拼命的擦拭,总算擦出一点钢铁的本色。 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动起来。 这是任员外的命根子,厂子没了,他不只是没钱赚,更要命的是天下人饶不了他,就汴梁城的人都饶不了他。 谁让你卖火柴的。原来没有火柴我们一样生活,可是你既然拿出火柴这样的好东西,就不能停。 停下,就是死罪。 任员外连忙赶去吴家大院。秦牧不知道回来没有,要是他不在可就要了老命了。 唉,秦牧也是,没事去游历什么,大宋朝哪里还有比汴梁好的地方?樊楼还不够你游的吗? 樊楼不是有个姜月奴吗?这个还不够?任员外去过几次樊楼,听说起姜月奴为了秦牧发誓做一辈子清倌人,卖艺不卖身。 吴家庄很惨,可是任员外根本没在意这些。 他接到消息是厂子被毁了,任潇潇没事。 这就足够了。别人爱死不死。 到了吴家大院竟然见到秦牧回来了,任员外心思定了一多半,他在就不怕。 秦牧找个地方请任员外坐下说话。自己的房子不合适他看到,都是武器。 “功业,这可怎么办才好?” “哪方面?” “自然是厂子了,这帮天杀的煞星,我真想一刀宰了他们。” “厂子没事,今天就能开工,化工品我也运到了。”秦牧先给任员外了一颗定心丸。 “能开工?那就马上开工啊,还等什么。”任员外激动起来。秦牧真是救星,自己愁得要恨不得去死,他一句话就解决了。 “那这样吧,厂子那边,我让吴小妹负责。”他已经知道吴小妹的本事了;“化工品这就搬过去,恢复生产。吴家庄这边的后事……” “这边都交给功业了,你看着办。” 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善后的事情不少。任员外根本没精力搭理这些小事。 死的也不是任家的人,他唯一的亲人就是任潇潇,头发都没掉一根。 “可以。这边我来善后。不过任员外,我有一件事得跟你谈谈。” 任员外一边叫来吴小妹组织人手马上开工,一边和秦牧说话:“功业,你说,什么事。” “我来的那天就闹了一次土匪,这才多久又闹土匪了。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这次没毁了工厂,下次呢?再下次呢?” “这……”任员外顿时冷静了。 秦牧说的对啊。 刚才任员外是太关心厂子了,一时没想到这个问题。 这是大问题,就算这次厂子恢复了,能挡住下一次闹土匪吗? 他原来是做果品生意,遇到的小贼也不过是毛贼级别,土匪什么时候会抢村庄?都不够行脚钱。 可是吴家庄不同了,放着一个金凤凰。就算这里没钱,可是土匪不知道啊。而且他们这次没拆走机器,未必下次拆不走。 “功业,你说该怎么办?” “要有自己的武装。”秦牧这才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这次出门游历,带回了一些吃不上饭的穷汉,本想着让他们在厂子里面做工,有口饭吃,也算是个善事,可是现在看来,不如做厂子的护卫更好一些。” “有道理。”任员外大大的点头。 若是有一票精干的护卫,梁山贼人也没那么容易得手。 “我再给你点家丁。”任员外决定这个应该搞。 “这个暂时不用,任员外现在家大业大,不得不防啊。”秦牧不想用家丁。这些人和方腊的禁卫不同。 放在后世来说,方腊的禁卫是军人,任员外的家丁就是保安。 秦牧现在时间很紧迫,哪有时间把保安训练成军人。 任员外听秦牧这样说,又连连点头。 秦牧说的对啊。自己现在赚的钱这么多,眼红的多了去了,不但不能给秦牧分人,自己还得多招家丁。 两人定下了大事,正要分头行动,这时候县里来人了。 吴家庄发生这么大事,死了这么多人,村里的耆长哪敢不上报。 这人也是精明,在梁山贼人手里逃出了性命,天不亮就跑进城报信。 来的是韩城知县范乔,还有县尉于正。 这俩人一个是县城一把手,另一个可以说是公安局长,兼民兵头子。 这时候分工没后世那么明确。不过这俩人到了就能决定县里的所有事。 任员外赶紧迎接。 知县和县尉也没办法,他们是不得不来,但是来了也没用。 他们手里没有兵,只有一些捕快衙役,靠这些人维持地方秩序还可以,可是去梁山剿匪,那不是让母猪上树吗。想也不要想。 秦牧私下跟任员外说了几句,任员外连连点头。 任员外看着地方父母官的一脸为难,给出了一主意。吴家庄干脆建立个民团。 土匪今天能来,难道明天就不来了? 既然知县是父母官,总得起到父母的作用,得保护小民。如果保护不了,那也得让小老百姓自己保护自己。 鉴于眼下的情况,知县和县尉商量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吴家庄死的人太多,如果土匪再来一次,庄子都可能给屠杀没人了。 在自己治下一个村给土匪杀光了,朝廷要不治他罪那是不可能的,搞不好得下狱了。 于是吴家庄成立了自己的武装,名字就叫:近卫团。 就近守卫的民团。 团长就由秦牧担任,至于人手兵器上面一概不管,自己想办法去吧。 这点恰恰是秦牧想要的。 有了名号就好。这样可以暂时依托在大宋这个体系下。如果自己现在就拉起武装,就这么大猫小猫两三只,就是武装到牙齿也没用。 秦团长,要报仇,要立威! 先拿梁山开刀。 秦牧不是君子,不讲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就要报! ------------ 第三章 古怪的短蚱蜢 秦牧一开始只当这个世界是一个游戏,一个特别的游戏,他可以从游戏里面取到宝贝,在后世换到巨额财富,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个时候他对于大宋没什么特别的感情,环游真实的世界才是他的兴趣所在。 然后逐渐的和游戏里面的人物有了丝丝缕缕的瓜葛,这个世界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好像离不开这个世界,离不开这里的人了。 再然后柜子突然发言,这个世界对秦牧的意义就变得完全不同了。 可以说,这个世界就是秦牧的命。 做得好,长命百岁,做不好,四十完蛋。 当秦牧知道这一点之后,不知道应该感激还是愤怒。 难怪自己家族的人寿命如此奇怪,原来全是这柜子搞的鬼。若不是自己阴错阳差带了个蒸汽机进来,自己也会稀里糊涂的死在四十岁。 哪里去讲道理? 那日之后秦牧无数次和柜子交流,可是柜子还是那个柜子,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出现。 但是秦牧知道那天的一切不是做梦,是切切实实的发生过的。 既然柜子不想搭理自己,那就不管它了,专心的谋划以后才是正经。事关生命。 十四年统一欧亚大陆,这目标不管多么巨大,至少是个硬指标,看到波斯湾总能合格了吧?但是建立一个新的制度,还能持续两千年,太虚幻了。以什么来评判呢? 肯定柜子不会给自己两千年的寿命来验证。如果他能这么神奇,现在秦始皇还应该活着呢。 相对来说,这个软目标才是真正难以实现的。 不过不管了,至少还有十四年,先报仇再说。 接下来的几天是无休止的忙碌。 逝者长已矣,但是需要埋葬,需要善后。 死了这么多人,按大宋的风气,总要请人做个道场,超度屈死的冤魂。否则庄子里面的人都定不下心来。 请谁呢?这事秦牧不懂,他人生地不熟,在后世就没干过这样的事情,在大宋更不会了。 不过还好,贾红线全明白。 她是白鹤庵出身,白鹤庵是正宗尼姑庵,请她们做法事再应该不过了。 不过贾红线却不准备把这门生意给白鹤庵。若是别的地方倒也罢了,在吴家庄做法事,秦牧就在这里,他看到自己这帮同门会怎么样?万一,甚至可以说一定,表哥会发现她们不是好女人。那他会怎么看自己? 虽然自己冰清玉洁问心无愧,经得起表哥检验,可是有这么一群同门总不是光彩事,何况现在还多了一个方好音。 就是秦牧不在意,方好音也会看在眼里,日后对景了说起来,自己真没什么面子。 于是这一笔业务就落到了报身寺头上。 一两百条性命,一两百个冤魂,每个一两贯钱,就是三四百贯,也算大生意,还别提行脚钱,茶水费,香油烛火的价钱了。 这样的生意不是随便一个人带句话就行的,得主家亲自去人,还得去的是掌事的,有身份的,说话算数的。 吴家庄掌事的是任潇潇,可是她现在完全不想离开吴家大院。 外面的世界太恐怖了,最近她受了惊吓,且得缓缓呢。 小桃是从小跟她到大的,说是丫鬟,却情同姐妹。要不也不会和她一起饮酒。 任潇潇是庶女,在任家本就不得宠。如果得宠的话,就是任员外再想要吴家庄的地,也不能把闺女嫁给一个傻子。 当时陪在任潇潇身边的,只有一个小桃。 如今小桃没了,任潇潇着实掉了几斤肉。小脸都瘦了。 那晚上的事她很内疚,可是如果再重来一次,她还是会跑。 正是因为想明白这点,任潇潇更加内疚,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任潇潇不能管事,那么只能靠秦牧了。 秦牧和贾红线进了汴梁城,生意谈的很顺利,有贾红线做中间人,自然没有问题,最终以五百贯的价格全包给了报身寺。 忙了一天,今天回去也是来不及了,秦牧和贾红线就回到了她的小院。 其实贾红线现在不太喜欢住在这里了。 秦牧的根本显然在吴家庄,自己在汴梁,表哥在吴家庄,这肯定不行,贾红线要时刻跟在秦牧身边才踏实放心。 再有一个是,这里没有卫生间。 因为吴强怕鬼,所以东跨院难得的保存了下来,连秦牧放在屋里的装备都没丢。 卫生间没有被破坏,这让贾红线和方好音都异常的高兴。 这几个月东奔西走,都没好好洗个澡,简直是太辛苦了。 经过这番比较,两个女人更是离不开现代化的卫生间。 贾红线和秦牧回到了她在京城的家。 高衙内自然不会天天在这里守着,那事都经过几个月了,想来也淡了。 两人先回了家,歇息一阵,眼看到了三更天,贾红线准备出门。 她一回到汴梁就留下了暗记,联络手下去碧水街见面。几个月不在汴梁城,她都不知道城里的事情,必须要尽快的了解一下城里大事小事,尤其是四条街最近的事。 贾红线要出门,秦牧拦住了她,把通话器和夜视仪放在她手里。 “表哥,今夜用不到这些。”贾红线见秦牧如此关心她的安危,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今夜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听听手下汇报而已,带一支手枪足够了。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枪,以她之前的性子,一把刀子就足够了。 “小心无大错。” 秦牧现在的心态和以前变化很大。 这个世界不是游戏,是自己的命。 而且小桃意外离世让秦牧尤其珍惜自己所爱的人,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贾红线接过装备,离开家里来到碧水街锁四条的巢穴——也就是她以锁四条形象出现时候的落脚点。 这里离家其实不远,通话器的功率还能覆盖——这也是表哥教的术语。 正好让表哥知道一下自己的事情,贾红线不想有什么事情瞒着秦牧,除了白鹤庵那件事,能瞒多久瞒多久吧。 贾红线戴着鬼脸面具进入屋里,已经有两个人等在屋里了。 不错,看起来和走时候没变化,这让贾红线感觉到安全。 她虽然顶着锁四条名头做事,但是毕竟是女儿身,很多时候不方便,所以她直系手下只有两人,一个是刘一刀,一个是短蚱蜢,别的人只知道锁四条名号,却不知锁四条是老是少,什么模样。 他们连贾红线鬼脸的样子都没见过。 “短蚱蜢,说说吧。”贾红线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左右看了看。 烛光的昏暗让贾红线很不习惯。 这几日在吴家庄可用的是电灯,一下回到了老样子,虽然自己接触电灯也不久,可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别说卫生间了,就是没有电灯她都不习惯。 “锁老大,”短蚱蜢几个月没见贾红线,似乎有点畏缩,他说话都不太利落了:“这几个月咱们街上还算安静,就是那个大光明火柴店特别热闹。” “讲。” 短蚱蜢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来。 从天南说到地北,贾红线开始还在仔细听,可是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短蚱蜢这是怎么了?往日说话绝没有这么颠三倒四的,都是直接说谁有钱,哪里可偷,又有什么新鲜宝贝。今夜怎么连碧水街张婶偷汉子的事情都讲了起来。 这可不是短蚱蜢的性格。 和钱无关的事情,他以前从不在意。 这是怎么了? 贾红线是女儿身,心细如发,立刻就感受到了不对。 她望向刘一刀。 刘一刀还是老样子,躲在阴影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于刘一刀这个人,贾红线一直很奇怪。虽然刘一刀是她手下,可是她感觉的到,刘一刀功夫比自己强的多,只是不知他为什么一直很听自己的话,甘心辅佐自己。 “短蚱蜢,”贾红线突然喝道:“你可知道,骗我是什么下场?” 短蚱蜢本就心神不定,听到这话顿时浑身一颤。 他本能的后退两步,来到门边,结结巴巴的说道:“锁,锁老大,我怎么敢骗你,你这话是……” 一句话没说完,他突然开门飞一般窜了出去,大叫道:“霍捕头,抓人啊!锁四条就在屋里。” 这一声尖叫,让贾红线立刻明白事情出了意外。 短蚱蜢反水了。 为什么? 自己去了江南一次,离开时间也并不是很长,是什么原因让短蚱蜢背叛了自己? 霍捕头,如果自己料的不错,应该就是开封府祥符县的霍钟。 贾红线为人精明,既然选择了暗地里做这一行,自然不会对开封府没了解。 霍钟在开封府的捕头里面,算是个不错的,不怎么欺负百姓,可是自己和他也没打过交道。 嘉红线自认为行事利落,从没留下过任何痕迹,如果不是短蚱蜢这一声喊叫,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和开封府捕头联系起来。 那么今晚到底是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贾红线的手不由自己的握住了手枪。 ------------ 第四章 刘一刀的身份 霍钟霍捕头,这几个月为了找刺客的线索跑细了腿,可是一无所获。 不只是他,别的捕头一样没有得到有用的消息。 可是上头不说停,他们也没法停,非但如此,最近还多压下来一个任务,找一个鬼脸人。 这次上面还算办人事,给了一张画像,是一个小鬼脸的样子。 这张画像出自林灵素的手。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聪明神仙”渐渐恢复了聪明劲。他觉得那晚上自己遇到的不是黑白无常,应该是两个小贼。 黑白无常是要命的,不是求财的。 自己命没丢,那个徽宗亲笔手书的字却没了。 想明白这点之后聪明神仙差点气炸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来了,也不打听打听自己是什么人! 连皇上都抱在怀里的人,你们也敢打主意? 他立刻画了一幅画,正是贾红线的小鬼面具。 这时候就看出后世迷彩的好处了。 林灵素也想画出秦牧的脸,可是迷彩让他无法下笔,没有正常人的五官轮廓。 他把这幅画给了开封府,开封府自然不敢怠慢。这位虽然没有官身,可人家是天上神仙下凡,又是皇帝眼里的红人,自然是要多用心有多用心。 有了这幅画,总算是有个东西,霍捕头找遍了他辖地的蛇虫鼠蚁,终于从短蚱蜢嘴里问了出来,他的老大锁四条就是这个样子。 霍捕头大喜,差点当时就把短蚱蜢掐死——太兴奋了。 这不只是找到个小偷,而是很可能找到刺杀皇帝的线索。 听上面说,这个小鬼那晚上也在皇城里面——当然是小道消息,聪明神仙绝不会自己说出去他被人在皇城里面抢了。 霍捕头当时就要去抓捕锁老大,可是恰好那时候贾红线跟着秦牧去江南了,找不到人。把霍捕头急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今天终于给他等到了短蚱蜢的通知,立刻就带人赶了过来。 短蚱蜢说锁老大很是精明,所以霍捕头没敢在附近埋伏,而是撒开人手远远的设置了一个包围圈,等贾红线进了屋里之后,才命令手下缓缓接近。 尽可能悄悄的,别惊动了里面的目标。 正是因为如此,短蚱蜢才胡言乱语的拖延时间。 眼见短蚱蜢跳出了屋子,霍钟顿时招呼手下围住了这个院子。 瓮中捉鳖!看你往哪里跑。 今夜霍家祖坟冒烟,这次的功劳,该着是自己的了!日后升官发财还用想吗?妥妥的。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我包围了,速速缴械投降,胆敢反抗,死路一条。” 霍钟想抓活的。 活人肯定比死人值钱。 他带的人不多,毕竟他只是个捕头,手下也就十几个捕快。 虽然是这么重要的人物,可是霍钟想独吞功劳,所以根本没上报。 报上去之后,这事就轮不到自己露脸了。 甚至他对手下都没说实话,只说抓贼,就怕手下有嘴不严的走漏了消息,被别的捕头知道,分了自己的功劳。 因为人手不够多,所以他想先吓唬吓唬,听短蚱蜢说锁老大武艺不错,还有个帮手刘一刀也很厉害。 不过霍捕头也不担心。他带了八具弓箭,足够了。 就这么大的地方,你就是武艺再好,能躲得过去吗?如果武艺好就能躲过弓箭,那大宋朝为什么还会打败仗呢?派几个武艺高强的人过去不就完了,反正弓箭射不死他们。 正因为没有人不怕弓箭,功夫再高也不行,所以霍捕头有持无恐。 屋内,贾红线顿时变色。 只是面具遮着,刘一刀看不出她的变化。 贾红线根本没想到短蚱蜢会背叛她。 她是贼不假,可是却没骚扰过这四条街,相反,她还保护了这四周的普通百姓,免得被各路毛贼骚扰。 她下手的对象都是像秦牧这样的人,有钱,又不通世故,还是外乡人。 再有就是去过白鹤庵寻欢的男人。 但是哪一次她都没有留下过把柄,别说事后找不到贾红线身上,就是连锁四条都没有案底。 可是现在短蚱蜢在院子里面大叫霍捕头,显然是惹来了开封府的人。 自己什么事能招惹到开封府的人呢?难道是那天跟着表哥劫狱? 肯定不可能。自己躲的那么远,表哥又是一团黑漆漆的,他们怎么可能找的到自己。 那么是什么事情呢?会让这个霍捕头指名道姓抓锁四条。 贾红线想不明白,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眼前危机万分,可是屋里还有一个人——刘一刀。 短蚱蜢反水了,刘一刀呢?这几个月不见,会不会…… 她面向刘一刀,冷冷的说道:“你也要抓我吗?” 刘一刀笑了。 他很少笑,可是现在他走出阴影,笑了。 “红线。”刘一刀一开口就吓了贾红线一跳。怎么他看破自己身份,还知道自己名字? “谁都会背叛你,可是我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虽然现在危机万分,可是贾红线还是要问明白。 “刘一刀,我就是刘一刀。但是刘一刀的命不是自己的,是你的。” 贾红线不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喜欢自己? “现在没时间说太多,你只要知道,你爹爹救了我的命,两次。如果不是你爹爹,世上早没了刘一刀这个人。他救了我的命,传了我一身武艺,去世前,让我保护你长大。” 他是爹爹的人。 贾红线这才恍然,难怪刘一刀这么一身高明的武艺却甘心在四条街厮混,原来为了报恩。 “我也不知道短蚱蜢发了什么疯,你知道我对这些没有兴趣。” 贾红线点点头。刘一刀一直以来只是打打杀杀,从来不过问别的。 “红线,今夜你不用害怕,我拼了这条命,也要护得你的安全。”刘一刀说着把刀子抽了出来。 今夜凶多吉少。既然人家摸到门口了,肯定是布置好了罗网。 刘一刀知道这个院子没有别的出口。 这是碧水街上寻常的一个院落,只是他们偶尔落脚的地方。 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正门,冲过去就是生,留下来就是死。 他准备用自己这条命换贾红线的活路。 这条命就当是还给师父了。 “等等,刘大哥。”知道了刘一刀的身份,贾红线自然改了称呼:“不用你拼命,我们不会有事的。” “凭什么?你那个小白脸吗?”刘一刀说出身份之后,似乎人都活泛了起来,又或者以为今夜必死,话比平日多了许多。 贾红线被他说的脸色通红,还好面具挡着他看不到。 “他不是小白脸。” “怎么不是?师父命我保护你,你以为我能不在意?这个小白脸以前去过樊楼,和樊楼的姜月奴不清不楚,别说我没有告诉你。” 刘一刀是用心保护贾红线,可是他不能偷窥人家姑娘,所以只是白天正常时候远远留意一下。 再说贾红线也有一身武艺,寻常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刘一刀不是很担心。 相反他倒是调查了一下秦牧的来历,结果被他查到秦牧去樊楼会姜月奴这一段。 贾红线从刘一刀的话里明白他根本不知道秦牧的真本事。不过也不着急,马上他就会见识到。 “刘大哥,我没有骗你,你等着,先别动。接下来我要和他说话,你别感到奇怪。”贾红线先给刘一刀打个预防针,别到时候吓着他。 “他也来了?我怎么没发现?”刘一刀感觉奇怪,难道自己看走眼了,那小子竟然是高手中的高手,连自己都瞒了过去? “他没来,但是我可以和他说话。刘大哥你先别说话,我和他说。”贾红线摆手示意刘一刀别动,接着说道:“猫头鹰,这里是孔雀,我被围住了,殴我。” “孔雀,猫头鹰明白,我已经运动到你房间三点钟方向,有十五个人围在四周,弓箭手八人,你听我指挥。ove ”。 “孔雀明白,殴我。” 贾红线刚才一直按着通话器开关,她知道秦牧听到自己这边有危险,肯定会行动,所以才坐的安稳。 即便外面是刀山火海,有表哥在,她也不惧。 “红线,你这是?”刘一刀惊讶万分,他完全不明白贾红线在和谁说话,又是猫头鹰又是孔雀的,难道红线长了本事,训了一群鸟出来?可是今晚的事情,鸟有什么用? “刘大哥,以后我和你解释,今夜你跟着我就行,千万别独自行动,表哥,噢,就是你说的小白脸,在外面救我们呢,我们要听他的安排行事。” 刘一刀完全糊涂了。 可是不用送命总是好的,且听小娘子的吩咐吧。 “里面的人听着,放下武器,双手举高,一个一个走出来。” 霍钟有耐心。这里是碧水街比较偏僻的地方,四周都是空房,贾红线选这里落脚也是看中了这点。 但是他的耐心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的耗下去。 秦牧还在移动。他现在离贾红线的院子还有一段距离,***当然可以杀死全部的人,但是这里是汴梁,贾红线莫名其妙的被围住,他要找出原因,全杀死并不是最好的对策。 最好能抓住那个短蚱蜢。 如果只靠***,他不觉得自己有贾红线的水平,说打腿不打脑袋。 万一自己一枪打死了短蚱蜢,就问不出真相了。 现在贾红线还没有危险。就大宋的水平,只靠弓箭的话,贾红线随便缩在角落前面摆一张桌子就没有问题。而且她身边还有个刘一刀。 想起刘一刀,秦牧觉得有点头疼。 这个人也保护的过分了吧,怎么还去调查自己的过去。 去樊楼和姜月奴的事情,自己可是没和贾红线说起过。 虽然方好音知道这事情,但是贾红线只知道自己去过樊楼,不知道自己和姜月奴的一系列莫名其妙。 管他呢,先解决了今晚的问题再说。 秦牧终于运动到位。 在这个位置,他可以主宰一切。 ------------ 第五章 叛徒的结果 霍捕头守在正门前,一边是四个弓箭手,一边是六个刀斧手。 贾红线所在的房子的隔壁,房顶上站着两个弓箭手,房后安排了另外两个弓箭手。 这样的包围锁四条插翅也难逃。 汴梁城富足,碧水街这片的房子也盖的好。如果是烂土墙的话,霍捕头还要防备锁四条破墙逃出去,可是砖墙就不用担心了。 不过是个盗贼头子,难道还会五雷法不成?有本事震塌了房子我看看。 可是霍钟却没想到,如果锁四条真会五雷法,为什么要震塌了房子,直接震死你不好吗? 房顶是瓦,相对薄弱点,所以霍钟特意安排两个弓箭手守在上面。 他们敢露头,地上房上就一起射。 在霍钟想来,除非锁四条乖乖投降,否则绝对就是个死。 他不算个狠心的捕头,否则就不顾弟兄们死活,直接冲上去抓人了。 几条命换他一条命,总能抓个活的。 霍捕头爱惜手下性命,捕快们自然明白,所以对霍捕头忠心耿耿,只怕走了贼人,各个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张开耳朵,不放过一丝动静。 刘一刀等了一会,外面除了那个应该是霍捕头的人叫了几句之外,就没有别的动静,正纳闷时候,就见贾红线突然对他说道:“刘大哥,听我吩咐。” 干什么?要冲了吗?不等你的小白脸了? “闭上眼睛,堵住耳朵。一定使劲闭上眼睛,拼命堵住耳朵,一丝声音也听不到才可以。千万千万要使劲堵住。” 贾红线非常郑重的语气让刘一刀不得不收起轻视的心态。 莫非那个小白脸要搞什么动静不同。 “马上,照做!”贾红线低声但是强硬的命令道。同时她自己也紧紧闭上双眼堵住了耳朵。 刘一刀不明所以,可是既然贾红线说的这么严重,她自己也如此做法,刘一刀立刻有样学样。 不过他还是稍微慢了点,等他刚刚堵住耳朵闭上眼睛,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惊天的声响,眼前雪白一片。 这还是他闭着眼睛堵住耳朵的情况下。 刘一刀几乎站立不稳,摇摇晃晃的,要靠扶着椅子才能站立。 他立刻睁开了眼睛。 这是怎么了?天塌了吗? 天当然没塌,只是一颗震撼弹的效果。 秦牧不能在汴梁城随便杀人。那夜在皇宫是迫不得已,还有方好音这个刺客的掩护,现在可是没有别的幌子,如果他杀了这里的捕快,开封府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不杀人要想救人,那就玩点别的吧。 即使刘一刀被贾红线提醒过,事先有了准备,还被震得站立不稳,脑袋发懵,更别说门外的捕快了。 贾红线他们可是隔着一座房子,有墙壁保护的。 霍捕头一行完全被这一颗震撼弹给撂倒了。 即使现在是漆黑的夜晚,可是他们每一个人的眼前全是白茫茫一片,不论是刀斧手还是弓箭手,都丢了手里的武器,蜷缩在地。 守在房后的俩人没受到光线的照射,但是声音已经足够让他们晕倒了。 失聪和失明,如果秦牧想杀他们,可以杀一百遍。 “孔雀,安全,出发。ove ”。 “猫头鹰,孔雀收到,出发。殴我。” 贾红线比刘一刀情况好得多,她虽然没见识过震撼弹的威力——这个秦牧没给她演示,可是她知道表哥每一样武器都强大无比。 秦牧让她闭眼就闭的紧紧的,让她堵耳就堵的死死的,再加上房屋的保护,她几乎没受到影响。 “刘大哥,跟我来。”说着,当先冲了出去。 刘一刀勉强能走路,摇摇晃晃的提着刀子跟了出去。 还好碧水街比较偏僻,不是热闹所在——要不贾红线也不会在这里设点,再加上现在是半夜三更,人们早就熟睡,即使被这声巨大的声音吵醒——那几乎是一定的,要起来也得需要时间。 秦牧开路,贾红线跟随——她手里还提着短蚱蜢,刘一刀最后。 三人迅速的离开现场,回到了贾红线的小院。 这时候汴梁城里面想起了特有的锣声,潜火队出动了。望楼上巡视的兵丁发现了亮光,还听到巨大声响,还以为是失火了。 到了屋里,刘一刀已经完全恢复了状态。 他好奇的望着一切。 秦牧让他好奇,可贾红线屋里的一切更让他好奇。 因为梁山的事情,秦牧现在出门和原来不同了,他会尽量的带一些装备,谁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到。反正一路是坐船坐车,放在筐子里面遮盖一下也不会露馅。 正因为如此他才有震撼弹***什么的。 这屋里也一样,贾红线遮住了窗户,屋里开着营地灯,亮堂堂的,外面却一丝光也看不到。 刘一刀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灯光,一下子就被惊住了。 好一会才缓了过来,看看秦牧。 秦牧不是那个书生打扮的小白脸模样了。 他一身漆黑的作战服,脸上涂的乱七八糟——在刘一刀看来,若不是贾红线待他如情人一般自然,刘一刀都不敢肯定这个怪人是那个小白脸。 “刘大哥,我叫秦牧。”秦牧介绍着自己。 “刘云飞。”这是刘一刀的真名,连贾红线都是第一次听到。 他对今天晚上的事情还是理不出头绪,可是现在脱离了危险他还是清楚的。 贾红线已经蒙住了短蚱蜢的双眼。这里的一切可不能给他看到。 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就是怕被短蚱蜢听到。 贾红线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刘一刀明白了。怎么说俩人也配合了好多年,在四条街打出了名号,这点默契还有。 刘一刀对着短蚱蜢一巴掌挥了过去。 清脆的声音,短蚱蜢一边脸眼看着肿了起来。 刘一刀当然知道短蚱蜢没死。活人死人他还是分得清的。 “短蚱蜢,两条路,说实话,放你走;不说,宰了你。”刘一刀的话总是很简单粗暴,更多时候他是用刀子说话的。 短蚱蜢早就清醒了,只是全身说不出的难受。 震撼弹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他哆哆嗦嗦的开口道:“刘一刀,你说话算数?” 刘一刀根本不再说话,直接一刀扎在短蚱蜢大腿上,同时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出声。 短蚱蜢疼的浑身哆嗦。 他连连点头。刘一刀的脾气他早知道,能用刀绝不用嘴。自己再不说的话恐怕是没有好下场。 短蚱蜢结结巴巴的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 贾红线这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原来是自己那个面具。 真是的,早知道就听表哥的话了,哪知道一个面具露了底。 她摘下面具,掏出了一个ZIPPO打火机,叮的一声挑开了盖子,食指轻轻一划,火苗升起。 这段动作她做的行云流水,很有艺术美。 这是秦牧这次带回来的物资。来时候路上闲的无聊,教贾红线玩的小花样。 贾红线心灵手巧,两三次就学会了。 当然打火机也就归她了。 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该问的都问清楚了。贾红线向刘一刀点点头。 刘一刀心领神会,堵住短蚱蜢的嘴,拎着出了屋,去到后院。 秦牧知道他要干什么,可是抬了抬手,却被贾红线握住了。 贾红线摇摇头,秦牧明白,是不让他说话,这事听她的。 算起来秦牧在这个时空杀了不少人。 第一次穿越时候,意外的踩死了新郎官。 然后在“黄图”行动中,炸死了许多皇城禁卫。 在江南逃亡时候杀的就更多了,至少几百人因为自己而死。 可是那几次都不同,可以说是逼不得已。 今夜却是他眼看着贾红线处死一个人。一个叛徒。 如果让秦牧亲手杀,他还下不了手。可是他知道贾红线这么做是必须的。 短蚱蜢不死,贾红线就可能有麻烦。瞬间秦牧就想明白了,扔掉莫名其妙而来的情绪,向贾红线笑了笑。 贾红线明白表哥理解了自己的作为,顿时眉开眼笑。 她杀人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可是却不想表哥认为自己是个嗜杀的女人。 过了片刻,刘一刀回来了。 贾红线知道刘一刀做这个很熟练,完全不用担心纰漏,所以提也不提,只搬过一个椅子,请刘一刀坐下。 “刘大哥,今天才知道,这么多年来一直得到你的照顾,红线多谢了。” “红线,这些话不用说,不过以后怕是照顾不了你了。”刘一刀知道自己该走了。 贾红线有秦牧这样的神人照顾,自己当然可以放心了。师父在天之灵肯定也会放心。 他不能不走。贾红线戴上面具才是锁四条,摘了面具就没有锁四条这个人。 面具已经被贾红线用那个神奇的玩意给烧了,开封府的捕快再也找不到锁四条。 可是刘一刀不同。他在四条街大名鼎鼎,甚至汴梁城的黑道都数的上名号,捕快找不到锁四条肯定会找他。他不走不行。 贾红线明白这一点。 她想了想说道:“刘大哥要去哪里?” “出了汴梁城再说。” “若是刘大哥没有选好地方,到不如跟我去个地方。”贾红线短短时间已经有了计较。 秦牧显然要对梁山动手了。这次可不会向以前那般容易,梁山上强人众多,只凭借自己和表哥两人肯定不行。要不怎么表哥这次运回来那么多枪呢。虽然不是***,可也全是打子弹的。 表哥肯定要带着方好音那一群人干,自己这边只有一个人,未免有点人单势孤。 说起来虽然自己是姐姐,可是手下一个人也没有,反倒是做妹妹的带着几十号人马。 这怎么可以呢。 贾红线虽然还不知道秦牧有统一欧亚大陆这么庞大的目标,可是她也知道表哥绝不是凡人,是要做大事的。做大事就得有人,自己这也算是帮表哥。 也给刘一刀一个出路。 一举三得的美事。 “跟着你?”刘一刀不太明白。自己已经不能在汴梁混了还怎么跟着你? “也不是跟着我啦,是跟着表哥干。” “到要看看,秦少爷武艺如何。” ------------ 第六章 搬砖 王黼忙了一早上的公事,绝大部分奏章都处理完毕,只剩下眼前的两份让他有点犹豫。 一份是韩城县遭了匪灾。一伙自称“梁山”的匪人在韩城县吴家庄抢劫杀戮,死人一百七十八口,其中妇人九十六,大半个吴家庄都毁了。 王黼皱着眉头,心里大骂。真是一帮不安生的土匪。 江南的反贼方腊刚刚被平定,就不能给皇上一点休息的时间吗? 他接着向下看。 知县范乔请朝廷发兵讨匪。 这不是给王相添麻烦吗。现在哪有兵将去打梁山。都被童贯带去江南了。那边刚打了胜仗,还没回京城,如果让他们再去讨伐梁山,就是童贯乐意,手下兵将还未必乐意。 不给人休整的时间吗? 王黼有些恼火。不为朝廷操心,一天到晚只要这要那,能是个好官吗? 范乔,这个名字记下来。 接着再看,却是范知县话锋一转,说在朝廷发兵之前,在吴家庄自组民团,不要朝廷一文钱,一个兵,也不要粮草器械,全由吴家庄自己解决。 这到是个明白人。知道体谅朝廷。 现在大户人家那个没有看家护院的,吴家庄不过是把家丁改个名字,叫做近卫团,换汤不换药,可是却好像做了多大的事情,会当官。 连领头的人选都定了,秦牧。像模像样的,做戏做全套。 王黼转怒为喜。 不错。准! 不花钱不派人,能维持住地方治安,就是人才。 就按他的办。 这本奏章看完,还有一本。 这本却是开封府送来的,是汴梁城昨夜发生的事。 碧水街上天降炸雷,不过却无人受伤,也没房屋损毁。 王黼觉得最近未免老天爷脾气大了一些,怎么老降炸雷呢? 虽然之前皇城的炸雷林仙人说是他的五雷大法,可是那也是从天上借来的。 还好这次的炸雷没有死人,不过这份奏章送上去不送上去呢? 王黼想了想决定这份送上去,毕竟没死人,而且汴梁的事情瞒不住赵佶,韩城县那一份就不送了,免得惹皇上不高兴。 昨天的炸雷的确没有任何人受伤,可是霍捕头一干人被吓的够呛。 巨大的声响和刺目的光线,当时就让这些人失去了反抗能力,别说抓人,不被人宰了就是万幸。 当时他们什么念头也没有了,只翻滚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一个的渐渐恢复了正常。 霍捕头赶紧冲进锁四条的巢穴,一个人也没有了。 再找短蚱蜢,也没有了。 他惊的一身冷汗。 怎么?锁四条会五雷大法?难道他也是神仙下凡? 霍捕头越想越觉得自己正确。 本来就有小道消息传出来,说这个小鬼是林神仙要找的,好像和林神仙有过节。 都怪自己猪油蒙了心,和林神仙有过节的能是凡人吗?神仙打架,自己竟然还想插手。 幸亏神仙大人大量,没炸死自己这伙人,只是瞎一会聋一会,万幸万幸,这个神仙脾气好。 霍捕头现在满心都是后悔,悔不该插手。又有万分的侥幸,幸亏为了贪功他谁都没告诉。也没通知上官也没告诉同僚,连手下他都瞒着。 这样跑了贼人就跑了,谁也不知道跑的是鬼脸神仙。 短蚱蜢,爱死不死,霍捕头才不会再理呢。 不过估计也是完蛋了。 神仙就是气量再大,放过了自己这等人,却不会放过反水的小人。 不过他死不死都不干自己事了。 霍捕头连忙收兵,再也不插手神仙的事情,还是专心抓人间的小贼吧。 秦牧三人早早就出了城,生怕昨夜的事情引来开封府抓人。他们没想到霍捕头根本就没什么都没说,三人无惊无险的回到了吴家庄。 刘一刀这才发现吴家庄竟然有几十条精壮汉子,全是秦牧的手下。 可比贾红线在四条街的队伍强多了。 但是要刘一刀跟着秦牧干,却也没那么容易。 他是西军出身,很小时候就跟着队伍上阵了。就因为这样才被贾红线的爹,也是他的师父救了两次命。 后来师父去了汴梁,他随后在军队里面犯了规矩,混不下去了,就来汴梁投师父。 那时候师父去日无多,贾红线已经被送到了白鹤庵,刘一刀这才遵循师父遗命,暗地里照顾贾红线。 现在他也二十多岁,汴梁城待不下去了,贾红线也大了,又有了如意郎君,自己这差事也可以放下了,天地之大,尽可能去闯一闯。 刘一刀一时也没地方可以去,就过来跟着看看。 而且秦牧如此的神秘,他也好奇。 可是要他跟着秦牧干,却也不是贾红线随口说说他就肯答应。 刘一刀一身武艺,佩服的是强者,秦牧不过仗着稀奇古怪的玩意而已,真刀真枪的比划,肯定不如自己。 这点他是不服的。 秦牧也没时间让他服,吴家庄的事够他焦头烂额了。 临近中午时候,报身寺的和尚来了。 足足一船,好几十口子,各种家伙事都带上,在吴家庄摆下好大的阵势。 这是大事,是让全体吴家庄活人安心的手续,每个吴家庄的人都戴孝,一村尽是哭声。 任潇潇也哭的起不来,她是想起小桃的悲惨样子,受不了。 吴小妹勉强把她搀扶回了房间。 任潇潇刚哭完,没过多久,方好音也哭了。 报身寺的和尚来自京城,消息灵通,做完法事后闲聊中讲到一件事,简直是石破天惊。 江南方腊死了。连带他的一家,他的丞相大将军,全死了。 如今首级正运来京城。皇上要登上城楼为南征的大军庆贺。 方好音顿时受不了了。 虽然她离开江南就有了这个心理准备,可是真的当消息传来时候,她怎么受得了。 石宝一群人也是目中带泪,一个个垂头丧气。 贾红线一路安慰着方好音。 吴家庄愁云密布。 如今对这个消息没什么感觉的只剩下秦牧和刘一刀。 秦牧是早就知道结果,所以不会被触动。 虽然在历史上方腊是被活捉送到京城斩首的,但是自己的这个大宋和历史本就有一些细微差别,方腊死在江南也不算意外。 刘一刀则是事不关己,方腊死活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也没去过江南,更不认识方腊。 趁着这个时候,刘一刀想跟秦牧比试比试。 他去找秦牧时候,却见秦牧正在搬砖。 刘一刀大为惊讶。怎么这样的一个人干这样的活?他在汴梁城都不会给人下苦力,秦牧怎么看都是吴家庄的头目,反倒在做粗贱的事。 “刘大哥,找我有事吗?你先坐一会,等我忙完这点事。” 吴家庄被毁掉了一大半,吴家大院更是重灾区,这么多人没地方住总要解决。 大家埋葬了逝者之后,都在盖房子。今天有法事别人都脱不开身,秦牧就自己接着干。 他在后世实际没有做过这样的力气活,虽然他还年轻,正是体力好的时候,可这种活不是健身房里面健身,是完全不同的体力活动,只一会功夫他就腰酸背痛了。 搬完了五千块砖,秦牧也有点撑不住,于是随意的坐在刘一刀身边。 打开保温壶喝了一口水。 喝热水是秦牧一直坚持的,他不想随随便便的倒下,各方面能注意点就注意点。 热水壶自然是后世产品。 刘一刀看着精致的水壶,越发的迷惑了。 这家伙用的一切怕是皇上也没有,可是怎么会在吴家庄搬砖? “秦少爷,怎么你会做这样的事情?” “搬砖吗?”秦牧怎么和他解释呢?这年头有身份的人都不可能做贱役,自己一番做法足够惹人惊讶了。 这个和他盖卫生间不同,那时候他必须上手,很多后世的东西古人不会。但是那时候他也没搬砖和泥,只是技术指导。 可是现在不同于那个时候了。 那时候秦牧只是想从这个时空带古董回到后世,换无数的钞票,从此过上想要的生活,好让余生不留遗憾。 现在完全不同了。这个世界不是他的古玩店,变成了他的性命。 那两个目标可以归根结底为一个词:建设。 他不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而是变成了建设者。 最最关键的是,在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怎么建设一个新世界。那他只能从头做起,从我做起。 一切事情都要身先士卒,身体力行。 这不是矫情,这是建设者的必须品质。 秦牧知道,没有任何一件事情的成功,是领导者高高在上,只凭指点江山就能实现的。 真正的成功人士,无不是从基层,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这是他的责任,是他的使命。 搬砖也是建设。不搬砖哪里来的房子。他要盖一个参天大厦,可是开始的地基也是一块一块的砖。 可是这个道理怎么和刘一刀讲呢? 刘一刀并不是一个建设者,他只是一个游离在大宋主流社会之外的退伍军人。 他没有义务建设这个大宋,更没有觉悟建设这个大宋,有那功夫喝点酒睡一觉不好吗? 看看刘一刀,再看看刚起了地基的房子,秦牧越发感到任务的艰巨。 未来,该怎么走? ------------ 第七章 刘一刀比武 “秦少爷,咱俩过过手”。 面对刘一刀屡次三番的挑战,秦牧有点挠头。 今天已经是法事过后的第三天。 这几天吴家庄全体都在盖房子,石宝等人也不例外。 石宝已经改了名字,叫石遗。 方腊完了,为了避免被牵扯到,像石宝这样有名的将领自然不敢用原名。 方好音也改了名字。 幸亏原来吴家庄知道她名字的只有任潇潇和吴小妹,虽然任员外当时也在吴家庄,但是以任员外的身份自然不会去打听小娘子的名字。 为什么改名,秦牧不说,任潇潇和吴小妹自然不会问。 这点聪明劲她们还是有的。 方好音直接用了去江南时候的化名:贾线娘。真的就当作了贾红线的妹妹。 从今以后,她将用这个身份生活下去。 石遗和手下这些日子一直跟着秦牧盖房子。没房子就没地方住,这道理谁都懂的。 他们本来就是江南的百姓,做起活来轻车熟路,虽然南方北方房子样式不同,可是也没什么高科技的玩意,看看就会,剩下的就是埋头苦干。 都是庄户人家,干活是本份,一群人到也安心。尤其是秦牧亲自领着他们一起干,更让他们感动。 在石遗这群人眼里,秦牧就是半仙。 就是秦牧不露面,只发下话来让他们干什么他们也会拼命去干,何况现在他和大家一起劳动。 吴家庄损失惨重,但是砖头还是有的。 毕竟大火烧毁了木料却不能把砖头都烧成渣。 木料也不缺少。 大光明火柴厂需要大批木材,这几个月以来任员外早理顺了原材料来源,每天都有大量的船舶停在吴家庄码头卸下木材。 随便匀一点过来就够盖房的了。 吴家庄变成了一个大工地,每个人都在拼命盖房。 除了一个,刘一刀。他每天没事可干只有瞎转悠。 他的身份特殊。 刘一刀不是方腊系的,自然方好音管不了他,管他的应该是贾红线。 可是贾红线知道他身份之后,也没法命令他做事了。 按说他还是自己师兄,又暗地里保护自己这么多年,再说贾红线都不回四条街了,那个团伙也就散了,刘一刀本来要走的,是她请人家在这里,自然不能命令什么。 秦牧更不好开口了,隔着贾红线呢。 经过江南的逃亡,方腊一系的人马把他视做恩人,是从心底里认可的领导者。 有圣女在,有秦牧在,他们会自觉的跟随在这两人身后。 秦牧带头盖房,自然人人不惜力。就连石遗都毫不计较的做着力气活。他们是穷苦人出身,有着朴素的观念,一日不作一日不得食,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 若不是朝廷无道,让江南百姓连劳动都没法劳动,他们也不会跟着方腊造反。 如今来到了吴家庄,难得的太平,没有官府欺压,又有着神仙一样的领导者,再说还是给自己盖房子,自然各个卖力。 这天中午吃过了午餐,正是休息的时候。 大家坐在树荫底下乘凉,刘一刀就向秦牧提出了挑战。 秦牧还没想好怎么应对,却惹怒了方腊一系。 你算老几,敢和秦少爷动手。 “刘一刀,让我来会会你。”石遗站了出来。 他是方腊手下大将,一身武艺经过战场的考验,根本不惧一个汴梁城里面的泼皮。 方好音自然把刘一刀的情况都告诉过石遗。 贾红线有点为难了。 她当然不想让刘一刀和秦牧动手。 若是原来的刘一刀,贾红线能一枪打死他。敢对表哥动手,那就是死。 可是现在不同了。刘一刀是爹爹的徒弟,只看在这个关系上,她也不好动粗。 方好音偷偷撇了一眼贾红线。 贾红线自然能感受到方好音的意思。那就是看自己笑话。 方好音明白贾红线的心思。自己手下有几十号人马,她却孤零零的一个人,所以借着汴梁的事,就把刘一刀带了过来。自然也是要和自己比较个高低。 现在到好,高低不用比较,先惹出**烦。 秦牧是他们这群人的核心,是领导,甚至是半仙,他的尊严不容挑战。 刘一刀却也不惧,管你是谁,要让我服气,先问过我的刀子。 他抽刀走到场地中间,等着石遗。 石遗其实完全不想打这一架。 他不是汴梁的泼皮,他是方腊的大将。 他打的是战争,不是无赖混战。 这样打架一般的比较,石遗都觉得丢人。 而更重要的是,从见到秦牧开始,这一路上他的世界观完全颠覆了。 以前他引以为傲的拳棒功夫,在秦牧面前完全是笑话一般。 他就是再能打又如何?贾红线远远一枪就能要了自己的命。 一颗手**,他连全尸都留不下。 而这些东西,七岁小孩就能用。 当石遗觉得拳棒功夫毫无用处的时候,对于比试武艺这样的行为,真心觉得厌倦。这根本就不是事,是玩闹,甚至是耍猴。 尤其是当着秦牧圣女和贾红线,还有这一帮手下。 他们可是全明白怎么回事的。 自己和刘一刀打这一架,不论输赢都是丢人。 他们完全不在意谁胜谁负,再好的拳脚功夫又如何,挡得住一颗子弹吗? 可是这些东西刘一刀不明白。 刘一刀见识的过电灯,通话器,热水瓶,还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后世装备,可是他没见过秦牧开枪。 那晚秦牧到是背着***,可是如果不开枪,这个和铁棍子有什么区别? 在他心里,觉得真刀真枪的比划一下,才能分个上下高低。 “刀枪无眼,刘大哥,别用刀。”见到石遗出场,贾红线松了一口气。不是表哥就好。但是这时候就得她出面了,不能让秦牧的手下伤了和气。 她虽然和方好音私底下较劲,但大事上还是很明白的。 这些人都是表哥的班底,不能坏了表哥的事。 贾红线随便找了两根木棍,沾了点石炭,递给了两人。 点到为止。 刘一刀扔了刀,接过棍子。 他是在汴梁城混,却不是无赖之人。 从小就跟着西军打仗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该怎么做他是心里有数的。 石遗也接过棍子,站到了刘一刀对面。 他有点泄气,这一架打的真毫无意义,反倒像小丑一般。 刘一刀却兴致勃勃,仔细打量着对手。 他看的出石遗也是高手,可是自己一身本事也是实打实的,不是花架子。 谁输谁赢,手下见真章。 近卫团的人自然全给石遗加油。他们现在和方腊已经彻底脱离了干系,全被秦牧编入了近卫团。 他们围成一圈,给长官助威。 若不是刘一刀是贾红线请来的人,不好听的话早骂过去了。 只是贾红线也和他们一路杀过来,表现的战神一般,这才给刘一刀点面子。 “等等。”秦牧拦住了两人。他对着刘一刀问道:“刘大哥,如何才能比较两个人谁更厉害呢?” “谁倒下就是输。” “就这么简单?” “当然,要不然你以为呢?” “好,你们等一下。” 说着秦牧跑回了任潇潇的婚房,现在是自己的书房和卧室,当然最主要的功能是仓库。 这里是禁区,除了他自己之外,只有贾红线方好音能进来。现在连任潇潇和吴小妹他都不让进了。 秦牧打开一个箱子,里面是枪。 二战著名的一款美军武器: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这款枪在二战鼎鼎有名,在朝鲜战争时候还是美军步兵的主要武器,直到被M16取代。 秦牧选的是M1C改进款,比原款多了一个瞄准镜。也可以当***使用。 选这款枪秦牧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要实现他的伟大目标,靠冷兵器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既然要搞工业革命,武器的革命显然是必须的。 他时间有限,不可能按部就班的走一遍前装滑膛枪,后膛枪,栓动步枪的路。如果那样一步一步来,到四十岁他可能都走不到东南亚,必须有一款压倒一切的武器。 当然开着飞机坦克能压倒一切,可是不可能实现,柜子带不过来。 全自动武器火力更猛,但也不合适,毕竟目前唯一的弹药来源只是那个柜子。容量有限。 可是如果打一枪拉一下栓,火力密度又不够。 他人手太少了。不说别的,就是他马上要面对的目标,梁山匪帮,根据《水浒传》里面的描述,头领就有一百零八个,士兵就更不用提了。 成千上万的人打一枪拉一下栓,没打几下人家冲到眼前了。 近卫团算上他才四十个人,还包括了两位女将,没有一定的火力密度根本不可能。 当然可以用**,但是一支部队没有枪支,全是手**简直是不能想象。 无论什么什么时空的陆军步兵,一支可靠的步枪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秦牧选择了这支M1C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在各种条件限制下,这款枪比较完美的达到了秦牧的要求。 而且还有一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秦牧看过一个电视剧《兄弟连》,里面的美军就是用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他觉得美军用起来很帅,所以在众多同类产品中选择了它。 刘一刀看着秦牧背着一杆枪走了过来。 那天晚上,刘一刀看过***。可是***是更加现代化的产品,整体黑漆漆的,上面没有木头,刘一刀以为是一根棍子。 这把M1C不同了。木头他还是认得出来的。关键是上面还有刺刀。刘一刀自然认为这是大宋的长枪,只是样子古怪。 近卫团的人全动容了。 秦牧这些日子偶尔提起过,会给他们装备新武器。 这把枪莫不就是秦团长——秦牧现在自命近卫团团长,提到的新武器? “刘大哥,我和你比吧。既然你说倒下的输,那就谁倒下谁输。” 贾红线连忙走了过来,牵着秦牧的手,焦急的说道:“表哥,不能这样啊。” 她可是知道***的厉害。这把枪她见过,知道不如自己的***先进,可是就算如此,也不是刘一刀能对付的了的。 这个时空还没人能扛得住子弹。 “姐姐,那你要表哥怎么样啊?这样不能那也不能。”方好音有点不满意了。 你带的人要挑战表哥,你不但不管还阻止表哥。这样怎么带队伍? “别担心。我不会伤害刘大哥。”秦牧安抚着两人。 真是麻烦啊。 “秦少爷,你还是担心自己别受伤吧。尽管放马过来。” “刘大哥,我们手上见真章吧。” 刘一刀傲然而立。 比试,马上就要开始了。 ------------ 第八章 吴家庄讲话 “刘大哥,刀枪无眼,你照顾了红线这么多年,我不能对你动手。”秦牧不可能一枪打死刘一刀:“换个方式,也能分胜负。” “秦少爷,红线是师父女儿,照顾她是我该做的事情,你不用留手。”刘一刀根本不信秦牧能伤了自己。秦牧算不上高手,论武艺连贾红线都远远不如,他根本不担心。 “刘云飞,比试之前,我有个问题想请教。”秦牧正色说道:“你学武艺是为了什么?” “不被人欺负。” 真是朴素的答案。 “那你现在觉得自己是不是学成了,已经不被人欺负了?” “那是当然。”刘一刀对自己这身功夫很是自傲。 “那么为什么那夜会被围住呢?” 秦牧的问题让刘一刀有点没法回答。那晚被开封府的捕快围住,他本想以自己的命换贾红线的生路,可是却被秦牧解了围。 这无形中让刘一刀感觉有点丢脸。自己是看不起小白脸的,可是最后却被小白脸救了。 这也是刘一刀执意要和秦牧比划比划的原因。 胜了之后,自己再跟着他混,这样不丢人。 “你怎知道我就冲不出去?”刘一刀有点恼怒:“没有你,我一样救的了红线。” “好,你是红线的师兄,我是红线的男人,我们较量起来会让红线伤心。不如这样,我们模拟一下那夜的情况,看看谁能解围,谁解围的快,谁就是赢家。” “好。”这办法不错,不愧是做少爷的。 刘一刀同意了。但是他有个要求,让秦牧别再使用法术,别再弄五雷大法,那他比不了。 秦牧点头同意。 按照秦牧的要求,很快布置了一个模拟的场景。 不过因为是模拟,所以一切比较简单。 秦牧用线在地上画了一个长方形,算做房子,然后前后左右布置了十五个目标,每个目标是一个香瓜,挑在一人高的木头上。 十五个目标散落各处,距离在百米左右。 “秦少爷,那晚上捕快可不是离的这么远。”刘一刀有点疑惑。这也太远了。那夜捕快就在门外。 “刘云飞,如果目标就在眼前,凭良心说,对方一拥而入你挡得住吗?” 刘一刀没有说话。 秦牧说的是实情。按那晚的情况,捕快们就在院子外面,一顿弓箭过来自己真挡不住。 就算能拼死几个,最后恐怕也是凶多吉少。即使贾红线能跑掉,自己很大可能就死在那晚了。 “规则很简单,突围要求时间短,不管用什么武器,在规定时间内打破这些香瓜,用时短的算赢。” “我来计时。”贾红线连忙开口,说着挽起袖子,露出手表。 表哥真是聪明,想出这样的好办法。 刘一刀已经见识过了手表,知道这个神器的作用。 “好,不过我要用弓箭。” 这么远的距离,十五个目标还前后左右的分散着,用刀子捅肯定是不行的。 贾红线的爹是西军将领,弓箭上的功夫很是了得,刘一刀在这方面更是强悍。 这个时空的大户人家都有护院,也不缺武器,除了不能私藏盔甲,***这等军队的制式装备之外,弓箭并不缺。 秦牧命人取来了弓箭。 刘一刀试了试力量,还不错,不是样子货。 “秦少爷,你不试试弓吗?” “我用这把枪。” 刘一刀没想到秦牧不用弓箭,反而用枪。 用枪去捅香瓜,每个都那么远,跑也跑死你。 “好,咱们谁先开始?”他也不废话了,准备开始。 “我是主人,你是客人。你先请。” 刘一刀带好箭壶,取弓在手。 “计时开始。”贾红线按下按钮。这块表不是百达翡丽,是军用多功能手表,有类似秒表计时的功能。 每个目标都在一百米开外,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弓箭的正常射程。 刘一刀迅捷如风,一溜烟跑出了四五十米,然后开弓放箭。 正中香瓜。 不过目标并没有都放在一起,射完这一个之后,要继续移动。 刘一刀继续奔跑。 跑到距离下一个目标五十米左右,再次放箭。 十五个目标散落在四周,刘一刀功夫的确了得,不但身法迅速,箭法更是出众。 十五个目标,十五支箭,箭无虚发,五分钟不到,每一个香瓜上都插了一根箭。 刘一刀回到秦牧身边,略带得意的说道:“秦少爷,该你了。” “四分五十秒。”贾红线报出了时间。 “好,我来。” 近卫团的人马对刘一刀的身手也是佩服。可是却不怎么在意。他们全心都等着秦牧出手。 “团长,给我们露一手。” “团长,快开始吧。” 一个一个急不可耐。 刘一刀有点郁闷。难道自己这身功夫不够漂亮吗?怎么这帮家伙不识货呢?秦牧能比自己做的更好?不说别的,就看他不用弓箭,反倒抱着一支枪,这样一个一个捅过去,不用问也是自己赢了。 到时候自己要说点漂亮话,给秦牧个台阶下。毕竟是师妹的男人,别太伤他面子,这样师妹面上也不好看。 秦牧摆摆手,近卫团安静下来。 他示意贾红线。 “计时开始。”贾红线开始再一次计时。 跪姿,据枪,开火。 这把枪在穿越前已经校过枪,非常的准。 秦牧把表尺定在百米,透过瞄准镜,目标清晰出现在觇孔照门,三点一线,扣下扳机。 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的弹匣容量是八颗。秦牧连续扣动扳机,每一声枪响,都让一个香瓜爆开。 八声过后,“叮”的一下,弹匣弹出枪身。 秦牧掏出第二个弹匣,飞快的装好,继续射击。 “一分二十秒。” 一分二十秒的时间, “哇。”众人都惊呆了。 这就是我们的武器?近卫团的士兵脸上全是不敢相信的喜色。 他们一直就羡慕贾红线那一支***,可是这样的神器,怎么会轮到自己用。 眼见团长拿出来一把新的枪,他们隐约的感觉到这就是他们的武器,早就心痒难耐,现在看到如此的威力,更是各个心花怒放。 有这样的神器,近卫团还会怕谁呢? 刘一刀脸色说不出的难看。 他万万没想到秦牧的这把枪竟然不是用来捅人的。 满以为对手就是跑断了腿也比不过自己,可是现实如此残酷。秦牧连地方都没动,就把香瓜全打碎了。 这是什么神器? 刘一刀不是笨蛋。他立刻意识到一点,如果真的是性命搏杀,自己根本到不了秦牧眼前就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秦牧是手下留情了,否则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大哥,不让人欺负不是靠武艺高低。”秦牧说完这句话,不再理他。若是他能明白自然好,不能明白的话,自己也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刘一刀身上。 “集合。” 秦牧发出命令。这几天近卫团除了盖房之外,也接受了基本的队列训练。 他们本来就是士兵,队列训练并不陌生,虽然秦团长的要求和以前略有不同,但是众人还是很快的掌握了。 近卫团迅速列成三排。 “报数。” “一,二,三……” “团长同志,近卫团集合完毕,应到三十七人,实到三十七人。”石遗跑到秦牧面前,大声汇报。 训练生产两不误,在生产间隙训练,在训练后继续盖房,在短短几天里面,秦牧已经把后世军队最基础的条令强化了下去。 “入列”。 石遗跑步回到队列。 秦牧望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一双双兴奋的眼睛,心里也有点不由自主的澎湃。 这就是自己的队伍,三十七人,虽然相对大宋朝,相对整个天下来说,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数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自己来说,这就是征服天下的开始。 “同志们,我们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包括我自己,一路几千里,从江南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是因为在家乡活不下去,要为自己,为家人找一条活路。” “我们冲出杭州,离开睦州,闯过歙州。我们乘船,我们走路。我们打败了一切拦在前面的敌人。历经重重险阻,我们来到了这里。” “在这里我们安定了下来。有吃的有喝的,有房子住,以后还会有土地财富。可是,一瞬间所有的都被毁掉了。” “他们杀人,他们放火,他们破坏一切。” “他们不允许安分的百姓过好日子。” “今天我们盖房,种地,做工。明天他们还会来,杀人,放火,破坏一切。” “同志们,我们来自****,我们有共同的目标,就是过上正常的生活。” “无论是谁,想要阻止我们,我们都要和他们战斗到底!” “他们从河上来,我们就在河上和他们战斗,他们从陆地来,我们就在陆地和他们战斗。我们在每一处村庄田野战斗,我们永不屈服。” “我们决不投降,我们之所以不投降,就是因为我们还有希望,我们还有着对自由与胜利的向往。敌人可以焚烧我们的家园、可以屠戮我们的亲人、可以暂时夺取我们生的希望,但是,他们夺不走我们的尊严,只要有尊严,我们就会一直抵抗下去。直到打光最后一颗子弹、流尽最后一滴鲜血,牺牲最后一名战士。” “同志们,为了这片土地的和平,让我们战斗到底!” ------------ 第九章 梁山的问题 这才是真正的军队吧。 刘一刀看着眼前整齐的队伍,心里不由得一颤。 虽然这些人穿的和庄户人一样,连一套统一的军服都没有,可是他们笔挺的身躯,坚定的眼神,比刘一刀曾经服役的西军强出太多了。 可是强在哪里,他一时也说不出来。这只是他没来由的感觉。 秦牧没时间搭理刘一刀。 时代在前进,每一个人要主动的追赶时代,而不是让时代停下来等你。 追不上的,无一例外全部被淘汰。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秦牧来到了团部。 这是吴家大院的一处小院子,刚修理个七七八八大概能用,秦牧用来当近卫团的团部。 “石排长,”秦牧任命石遗当排长,一个班十个人,一个排三个班,现在有三个半班,排长是个合适的职务:“最近我们要有一次行动,你准备准备,安排一下自己的工作。” “是!”石遗立正敬礼。 这些日子以来,可以说自认识秦牧以来,石遗觉得眼前的世界全变了模样。 如果没有遇到秦牧,他会带着兄弟们,向着大宋的军队冲锋,用刀用弓箭去杀敌,然后胜利,或者失败。直到最后死在宋军手里。 这是他原本的宿命,他早有准备。 可是一切在遇到秦牧之后改变了。不只是他带来的那些强大的武器,神秘的装备,而是秦牧带给了他对世界全新的认识。 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在一点一点发生改变。 就说队列训练这一项,方腊的军队自然也有训练,这些弟兄们都是好手,走起队列不会出错。 可是那些东西和秦牧要求的一比,简直是轻松的好像吃饭。 秦牧对队列的要求极为严格,甚至严格到走路先迈哪一只脚,抬腿高度多少,每分钟走多少步都有规定。 石遗不明白秦牧为什么要求的这么苛刻,可是他知道秦牧比自己高明,还是远远的高明,高到自己根本够不到的地步。这样的人下令,不管理解不理解他都会严格执行。 从江南一路突围,如果没有秦牧的带领,他们早就死在路上了。 正因为如此,近卫团每一个人都服气秦牧,所以再苦再累,再不理解,都认真的去做。 短短几天时间,石遗发现自己手下这些人虽然还是那些人,可是精气神有了明显的变化。 用秦牧的话来说,他们现在是兵了,不再是老百姓。 之前这帮人虽然能打仗,可是脱了盔甲和百姓没有区别。 现在不同了,即使穿着百姓的衣服,也和吴家庄本地的乡亲完全不同。只看走路的姿势就根本不一样,更别提精气神了。 练为了战,今天秦牧让新式武器在战士们面前亮了相,每一个人近卫团的士兵都有点迫不及待想拿到自己的枪。 不过秦牧今天没有把枪发下去。 开玩笑呢,这可是***。没经过大量的训练哪能随便给他们用。目前他们还是冷兵器时代的士兵,随便玩枪会出人命的。 石遗离开之后,方好音和贾红线走了进来。 秦牧要打梁山了。可是梁山那么大,敌人那么多,自己这点子人就是各个化身州长施瓦星格,扛着飞机大炮也不行。他自然不会如此无脑。找两人来就是安排接下来的行动。 梁山他没去过,甚至在哪都不知道。不过没关系,方好音知道。她去过,还见过宋江。 “线娘,”为了安全,秦牧公开场合全称呼她的新名字:“你给咱们讲讲梁山。” 方好音今天也被秦牧的一番话激动,现在还不能平静。 表哥果然是英雄,自己没看错他。虽然不想承认,可是方好音知道秦牧比方腊强多了。那一番话爹爹就说不出来。 方腊只会说他家乡有皇气,他应该做皇上。 睦州历史上有一个女皇帝,叫陈硕真,是唐朝人。她起事的原因和方腊一样,也是在朝廷的压榨下,百姓活不下去了,于是率领众人造反。 她自号“文佳皇帝”。不过她的地盘比方腊还惨,周边几个关键点都没打下来,最终失败身亡。 如果没有秦牧的出现,方好音会如方腊和陈硕真一样,杀官造反,最终结果也不会有不同。但是现在有了秦牧,方好音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许多事,她知道自己爹爹以及之前“文佳皇帝”那一套完全行不通。 他们没有高度——对于高度的这样解读,还是秦牧教她的。 他们注定会失败。 可是秦牧不同。他做的一切都那么不一样,方好音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对于大宋的朝廷她恨之入骨,不只是替江南百姓,更是为她一家老少。 如果让她带头向宋军冲锋,方好音绝不犹豫。 可是她不是笨人,相反还非常聪明。 她绝不会这时候就鼓动秦牧造反。 表哥比她高明一万倍,表哥说什么,自己只要尽力去做就行了。 早晚有一天,大宋的皇帝会跪在自己脚下。她莫名的就有这个自信。 秦牧要她讲讲梁山的事,方好音就详详细细的把自己上梁山的一路上所见所闻都讲了一番。 梁山这个地方,现在叫梁山泺,是好大一片水系,五丈河把梁山泺和吴家庄联系在了一起。 梁山泺可以算作一片大湖,类似千岛湖那样,不过湖中的陆地要比江南多,也有比较高的山。 进梁山需要乘船,如果不是梁山人引路,外人是找不到梁山匪徒聚集的地方的。 这也是朝廷没办法剿灭梁山的一个原因——太能藏人,也太难找了。 秦牧静静的听着方好音讲述,逐渐完善着自己的计划。 梁山上,如今很快乐。 李逵在吴家庄砍死了小桃,又砍断了小桃手臂,得了个稀罕玩意,不知道是干嘛用的,给了宋江。 宋江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这圆圆的,怪好看的。 他请教公孙胜,公孙胜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不过他觉得应该是像日晷一样的东西,用来看时间的。 于是他们去请教卢俊义。 卢俊义卢员外是大名府的财主。这个财主可比吴家庄的任员外强的多。 大名府是大城市,韩城县不过是小县城,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卢员外见多识广,宋江以为他应该认识,可是没想到他也不认识。 恰好这时候燕青回来了。 他去京城多日,到最后也没见到皇上,只得回了梁山。 燕青告诉宋江,这东西叫手表,是最近京城里最出风头的宝贝。 若是你问汴梁城里面的百姓,京城现在什么货最好卖,答案一定是火柴。 可是如果你要是问汴梁城里面上到皇帝,下到王孙,这个上流阶层,什么东西是汴梁城里面现在最让他们眼热的,无一例外的回答会是手表。 手表是三槐王公府里出来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的,全看王公子喜欢。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不想卖的,不论出多少钱都没用。 王樵不缺钱。 宋江如今就有这么一块,倒是很出乎燕青的意料。 要知道现在的汴梁,连梁师成都没有手表。梁师成可是大名鼎鼎的宦官之偶像——当上了太傅的宦官。 一个童贯,一个梁师成,是北宋最牛的两个宦官。一个统兵打仗——自称媪相,一个替皇帝写诏书——自封隐相。 梁师成身份贵不可言,他的面子都没用,没买到一块手表,如今宋江手里却有一块。 这让燕青很吃惊。 他不是吃惊宋江怎么来的手表——不用问肯定梁山弟兄们下山“做生意”搞回来的,而是吃惊他们去什么地方做的“生意”。 除了京城哪里还有手表?可是梁山也没在京城搞事呀。 难道除了汴梁,别的地方还有手表不成? 宋江大喜。 连梁师成都没有的手表,自己手上却戴着,简直是很美好的感受。 不过,要是梁师成肯替自己引荐,能和皇上见那么一面,再促成了招安的事情,这块手表到是可以忍痛割爱。 燕青这次去汴梁没什么收获。时间搭进去不少,钱也没少花,可是却没结果。 连李师师都没见到。 不如就借着这个机会,再去一次? 宋江找来吴用,这事情要和军师好好商量商量。 吴用正好也有事找宋江。 梁山大小将领一百多号,兵丁好几万,再加上这些人的家属,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人多吃的也多,虽然梁山这一块多水,有大量渔获,可是少地,就缺粮食。人不可能只吃鱼活着,粮食还是要吃的。 如何获得粮食就成了大问题。 人数少的时候,抢来的金银就足够买粮食开销,可是随着好汉越来越多,兵马越来越盛,粮食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最开始时候,还可以靠四处抢掠为生。 三打祝家庄,最终破了庄子,获得大量的补给,同时也算拿下了李家庄,扈家庄。 这几个庄子有地有粮食,暂时解了粮食危机。 可梁山是发展的,是壮大的,人更多之后必须有更多的粮食,于是只能攻打州县了。 高唐州就这样被梁山抢了。 梁山现在就面临和方腊一样的问题,他必须四处抢掠,否则活不下去。 如果不是有宋江晁盖一伙人聚集在这里造反,梁山泺本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口存在。 一块地面能供养的人口有限,以梁山目前的农业渔业生产能力,负担不起梁山如此众多的人口,梁山必须去抢。 可是周边总有抢完的时候,这时候怎么办? 继续去更远处抢是一个选项,可是梁山这地方离汴梁城并不远,也没有江南那么发达的水系,出了梁山泺,就只有几条大河,不是遍布四处的溪流。 这几条大河固然可以运兵,可是朝廷比他们更能运兵。 如果他们借着大河去抢劫,必然遭到朝廷凶狠的打击。 窝在梁山泺祸害周边还可以,但是向西一点就是京城了,他们还没这个胆量。 困难是现实的,吴用作为梁山的大管家,必须找到解决办法。 向西不成,那就换个方向好了。 这就是战略性的问题了,必须宋江拿主意。 抢哪边好呢?宋江也有点头疼了。 ------------ 第十章 杀人者王樵 李家道口,东山酒店,老板是号称“旱地忽律”的朱贵。 “忽律”就是鳄鱼。旱地忽律说的是鳄鱼在岸上,沾满泥巴一动不动好像烂木头,让人没有警惕,可是遇到它看上眼的猎物,一下就能要命。 朱贵这个小店很有一段历史了,在梁山老大还是王伦的时候,他就在这里开店。晁盖做老大时候,他还在这里开店。现在老大变成了宋江,开店的还是他。 朱贵人到中年却是满头白发,想来是看人多了历练出来的。 这些年在此打尖的客人,可有不少变成了味道古怪的肉包子——肉包子不只是孙二娘会做。 不过今天来店里的这一对小夫妻他却不敢贸然动手。 秦牧和贾红线这一对眷侣,男的精神女的俊俏。 贾红线特意给秦牧打扮了一番。戴一顶皂纱转角簇花巾,穿一领紫绣花袍,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条,穿一双金线抹绿皂朝靴。标准的汴梁富家公子打扮。 她自己更是披金戴银,珠环翠绕。豪门少妇的气派逼的朱贵根本不敢动别的心思。 朱贵的这家酒店是梁山的眼线,要上梁山,先过此关。 方好音上次来见宋江就是经过李家道口东山酒店,然后从这里乘船进入梁山泺。 她因为已经在梁山众人前露过面,这次秦牧就没让她来,而是带上了石遗,做跟班打扮。 “王公子,你说要卖粮食给梁山?”秦牧化名王樵——顺便给王家添点堵,所以朱贵称他为王公子。 “对,汴梁城生意不好做,吃这碗饭的太多。听说梁山泺一带人口众多,想来不会拒绝我吧?” “王公子又怎么知道梁山泺人口众多呢?”朱贵阴恻恻的问道:“莫非特意打探过我梁山不成?” “朱掌柜,梁山人口众多并不需要打探。燕青在汴梁城可没有藏头露面。该说的可都说了。如今汴梁城里面谁不知道梁山好汉人多势众。” 秦牧随口胡说。反正燕青的确去了汴梁城,这点到是不怕穿帮。至于燕青在京城说了什么,朱贵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清楚。 朱贵没想到梁山的大名在汴梁都传遍了,一时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发愁。 山上是缺粮,如果不缺粮也不用一会打这个一会抢那个了。 最近抢了一个吴家庄,正是收了夏粮之后,粮食还没有送入县里,算是不错的一次买卖。可是一个庄子能有多少粮食,都搜干净了能让梁山饱几日? 今天有人上门来卖粮,到是个好机会。如果真的谈成这笔买卖,梁山的粮食就不那么紧张了。 山里有的是钱,只是没粮食。 这样他更不敢随意对两人动手了。不提这两人满身的富贵气,就是大粮商的身份也让他不能动手。 “那二位请入梁山一叙。”朱贵准备请他们进梁山泺。 “朱掌柜,你听没听过一句话,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秦牧微笑着拒绝了:“我也不欺瞒你,我家先祖乃是三槐王公,我这个身份来这里本已经不应该。只是生意事大,我要是不亲自过来,恐怕梁山不信。可是我到了这里,难道还能再深入不成?” 朱贵仔细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一个王孙公子来到梁山边上已经够给面子了,怎么可能再进入梁山内部呢。他也是害怕的。 “好,你且稍等片刻,我去请人。” 朱贵招呼手下摆满酒菜,自己出去请人。 过了一会,朱贵带回了三个人。 双方介绍完毕,秦牧知道了来人的身份。 矮脚虎王英,锦毛虎燕顺,白面郎君郑天寿。 秦牧对《水浒》知道个大概,一百单八将记得不全,可是矮脚虎王英却是大名鼎鼎。因为此人好色成性,可是最终却娶了一个如花美眷——扈三娘。 好,就是你们了。 朱贵是这个酒店的老板,也可以说是这处情报机构的头目,他和山里联系不能每次都跑回忠义堂,而是山里派人隔着湖等消息。 今日轮到这哥仨当值。若是往日有人投奔梁山,朱贵看了能点头,这仨人带来人进山,现在人家不进山,他们只能过来。 粮食买卖这么大的事,这仨人当然不能做主。可是正因为是大事,秦牧又这么年轻,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小娘子,朱贵看他们也不太像商家。 拿不准主意的时候,他不敢直接请宋江等一班大佬过来,若是被人骗了,自己不只是没面子那么简单了。 朱贵先请多几个人过来,大家一起聊聊,好决定到底请不请更高层。 “再没有别的人能来啦吗?”秦牧看着眼前这几个人,有点遗憾。好像没什么有份量的人物。 “王公子,生意总是一步一步谈,我们先聊着。”朱贵做惯了掌柜,还是很善于圆场的。 没有宋江,没有李逵,总是有点不够圆满。 “好吧,我先跟你们谈谈也行。”说着,秦牧从腰里掏出了手枪,贾红线也微笑着把手枪掏了出来。 朱贵等人完全不认识手枪,他们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反正不是刀子,不是弓弩,总之不是凶器,还以为是汴梁城的新玩意呢。 “砰砰砰”。 连续不断的声音响起,朱贵等人连半点反应都没有,就丢了性命。 算上伙计一共十三个,有十二个死在两人的枪口下,剩下一个想跑,被石遗解决掉了。 贾红线一个人就杀了八个。果然是用枪的天才。 秦牧不是君子,报仇等不了十年。 他捡起一根柴禾,沾了点血迹,在墙壁上写下一行大字:“杀人者王樵”。 行动干脆利落,一分钟不到已经完事了。看的石遗心下震撼——杀人在秦团长手下已经完全变了样子。 宋江接到东山酒店被血洗的消息之后大惊失色。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朝廷派兵来了吗? 等听说不是朝廷兵马干的,他才稍微放下点心来。 “来呀,众位兄弟,咱们快过去看看。” 一干人马来到酒店,只见连头领带伙计,没一个活口。 有几个死相尤其的凄惨。 QSG***手枪在50米距离发射国产DAP9毫米手枪弹,在穿透1.3毫米厚的232钢板后仍能击穿50毫米厚的松木板。现在几乎就是顶着脑袋射击,有几个头盖骨都掀掉了。 宋江开始被手下的死讯吓到,这是谁啊,敢来梁山惹事。看到朱贵等人的尸体,他却被惨状给惊呆了。 他们是被什么兵器杀的? 若是箭,没有发现箭头和箭杆,若是刀,可是死人身上的伤口不可能是刀子砍的。 宋江也是见识过战阵的,知道被刀砍被箭射之后伤口的样子。 显然朱贵等人不是死于这两样武器,若说是锤子可也不像。 锤子顶多把人打扁了,可是这几个人脑瓜壳都掀开了,肯定不是锤子打的。 “公明哥哥,”神医安道全用镊子夹着一枚扭曲的弹头,放在托盘里面,递给宋江说道:“想来这就是强人用的凶器。” 秦牧收拾走了子弹壳,可是弹头肯定会留下。 “军师请看,”宋江接过托盘,和吴用一起参详:“好像是弹弓打的弹丸。” “的确如此。可是这样的力量,不知天下间谁人可以做到。” 吴用想了片刻,把梁山好汉捋了个遍,想起一个人来。 “张清兄弟,”他叫过一个人,“你号称没羽箭,可曾有这样的力道?” 没羽箭张清,善于丢石头,百发百中。 他连忙摇头。丢石头砸人可以,但是用石头掀起头盖骨,想都不要想。 自己要是有这本事,也不用在梁山混了。 “那天下间何人可以做到?不知豹子头兄弟怎么看?”宋江又问林冲:“兄弟可识得这等人物?” 林冲在上梁山前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不但武艺高强,而且江湖上的好手认识的也多。 汴梁是京城,但凡有点本事的都会去京城混混,总不能没事去梁山转转吧。宋江远不如林冲认识的江湖好汉多,所以才请教林冲。 “不曾识得。” 这样的力量,只靠一颗铁蛋就掀开人的头盖骨,简直是骇人听闻。林冲自问自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也有点心内惴惴。这谁啊,这么大本事,怎么自己一点没印象呢,连听说都没听说过,江湖上出了如此高手。 听说还是一对青年男女。 酒店的人虽然全死了,可是村寨里面还是有人看到秦牧一行的。 掀开人头盖骨的,是贾红线。 只有她有这样的天赋。连秦牧都是照着人的胸口打,这里面积最大。 贾红线不同,枪枪都打在敌人头上。一枪一个都不浪费子弹。 “来呀,好好安葬朱贵等兄弟。”宋江发话了。怎么也得给兄弟们办好后事。 有手下开始收拾场面。 一会收拾完了尸体,宋江清退了众人,只留下几位头目,指着那一行字说道:“杀人者王樵。众位兄弟,谁知道王樵是哪个?” “公明哥哥,我知道。”燕青上前一步说道:“王樵是汴梁城三槐王公的后人,京城有名的富贵公子,这手表,正是他家出来的。” 众人都是一愣,宋江尤其诧异。 燕青和他说起过手表,是京城王公子家的。可是他没有说王公子的名字,原来是叫王樵。 可是王樵这么一个世家公子,吃饱了撑的跑梁山来给矮脚虎脑门掀开吗? 而且王樵如果有这么高明的武艺,林冲不可能不知道。 京城有什么好手林冲可是清清楚楚的。 这年头有点本事的都不会藏着掖着,没有谁没事装神秘高人。 王樵如果有这等功夫,早就凭着这一手名动汴梁城了。 再说就算他有这一手弹子功夫,又为什么跑来寻梁山的晦气呢? 宋江想来想去,觉得自己等人可是没招惹他王家。 在这个大宋,燕青还没勾搭上李师师,宋江也就没到过汴梁城,自然怎么都惹不到三槐王家了。 宋江想破脑袋也找不到原因。 吴用给出了个主意:“不如再让燕青进一次汴梁,一来探探王樵底细,二来,用手表结识梁师成,也好方便行事。” 好主意!虽然宋江舍不得手表,可是他更想见皇帝,好讨个未来。 总当土匪算怎么回事。 “军师之言有理,就这么办!” ------------ 第十一章 授枪 刘一刀几乎不敢相信秦牧就这样把梁山的门户给挑了。 梁山啊,可不是四条街那么小打小闹。那里战将上百,兵士如云,秦牧三个人就这样轻松的过去,随随便便就宰了好几个。 还是有名有姓的。 朱贵和王英可是江湖上有那么一号的人物,就死在秦牧的枪下? 他不想相信,可是又不得不信。 贾红线不会骗他,石遗更没骗他的必要。 怎么看石遗都巴不得他滚蛋,近卫团不欢迎他。 可是越这样他越不会走。 刘一刀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不但一身武艺越发出众,眼界也越来越宽。 他本能的意识到现在是一个机会。以后吃肉还是喝汤,就看这一把了。 从四条街出来之后,汴梁是混不下去了,刘一刀本想回到西军再找机会,可是最近跟着秦牧这几天让他意识到,这里才是真正的机会。 虽然他不知道秦牧要干什么,可总不会是想当个土财主。 方好音虽然改了名字,刘一刀也知道她是方腊的女儿——贾红线自然不会瞒着他。 秦牧敢收留方腊的女儿,还带着一帮方腊的手下,如果他什么都不做,那才是奇了怪了。 正因意识到秦牧所谋极大,所以刘一刀更要给他留下一个能干的印象,这才想要和秦牧比试比试。 可是比试结果自己完败,还被近卫团那帮人看不起。虽然他们不说刘一刀也感受的到那种不屑。 这让刘一刀心里很不服气。 这次的行动秦牧没有带上刘一刀,却带上了石遗,这让刘一刀更加不爽。 他非常明白,现在是秦牧事业草创时候,这时候投靠算是从龙之臣,日后等人家得了天下再靠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秦团长,我要加入近卫团。”刘一刀果断的开始行动。 “你想好了?”秦牧也不意外,刘一刀怎么看都不是笨人:“不过有一点我要先和你讲清楚,近卫团不是红线和你在四条街那样的组织,我们是一支军队,而且是有着铁一样纪律的军队。在近卫团里,没有任何人有特殊的权力。” “秦团长你呢?” “我也没有。近卫团每个人都是这支军队的一份子,我也不例外。近卫团所有的纪律,我不但不能违反,还要的带头遵守。” 这听着到是像那么回事。 刘一刀听过好多军队的故事,比如古时候有个姓孙的大将军,士兵伤口有了脓,他亲口去清理。 虽然听起来比较恶心,但是的确能收买人心。 近卫团现在刚刚成立,秦牧肯定要做样子。这点刘一刀非常理解。 “那我也能遵守纪律。” “好,那从现在开始,刘云飞,你正式加入近卫团,成为一名光荣的近卫团战士。” 近卫团对于刘云飞的加入有点排斥。他们全都是江南人,是方腊的老部下,突然被塞进一个外乡人的确有点别扭。 但是秦牧必须如此。 他本来可以不接受刘一刀,或者即使接受也可以稍微等一下。但是秦牧决定还是现在就收下他。 军队是个熔炉,****的人走到一起,要揉碎了成为一个整体,否则还是一支真正的军队吗,连令行禁止都做不到,还怎么打仗。 只是这个道理他没有办法现在讲出来,只看石遗能不能明白自己这番苦心了。 石遗完全明白。他本身就是做过大将军的,统领过上万的人马,尤其在和秦牧不断的交流中,对于近卫团未来的成长他有了一定的认识。 他是不喜欢刘一刀,但是军队绝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管实现上级的命令。 刘一刀于是作为列兵,被分在了那半个班。 最近营房盖好了,就在村东口,一排砖瓦房,前面是一个大大的院子,每天秦牧带领近卫团在院子里面操练队列,熟悉军令。 刘一刀毕竟是当过兵的人,虽然加入近卫团比较晚,可是很快就掌握了队列技巧,和最好的兵不相上下。 “同志们,今天,你们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过了重重的考验,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了。” 清晨,秦牧站在队列前,望着阳光下一张张充满渴望的面孔,大声说道:“战士,就是要消灭敌人。从今天开始,你们将得到全新的武器,学习全新的战术战法。” 近卫团每个人脸上都放出光彩! “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最忠诚的战友,我宣布:授枪仪式,现在开始!” “少尉石遗。” “到!”石遗跑步出列,来到秦牧面前,立正敬礼。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8,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少尉石遗,你能不能做到?” “能!”石遗接过步枪,敬礼归队。 “列兵武永福。” “到!”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9,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列兵武永福,你能不能做到?” “能!” …… 每一个拿到全新步枪的战士都喜形于色,忍不住想要学着团长的样子端起来左右瞄。这时候严格的训练就看出了效果,纵然心里再想动,可是没一个人敢动,都遵照条令要求,站的笔直。 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枪。 “同志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武器,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一名真正的近卫团战士了。现在跟我宣誓。” “我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武器装备,保守武器装备秘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宣誓人:石遗。” “我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武器装备,保守武器装备秘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宣誓人:刘云飞。” 贾红线和方好音站在队列旁边,各自掏出了手机,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刘一刀站在队列里,望着高台上的秦牧,感受着枪管的冰凉。 这就是秦少爷——不,是秦团长,用的枪啊。 刘一刀手里紧紧握着M1加兰德,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这一刻,他的世界仿佛扩大了许多。 刀子给他的世界是一步之内,弓箭有五十步,弩能到百步,可是这把枪,给他了几百步。 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西军中,回到了战场上。可是他的战场再不是眼前这一小块,而是随着目光所及,全是在自己掌握。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刘云飞决定紧紧跟随秦牧,在新世界杀出一个前程。 有枪却没有子弹。秦牧当然不能连子弹一起发下去。 新兵练枪要练好久,这还是对后世士兵的要求,对大宋的士兵,本来是应该练更久,可是现在局面太紧张,秦牧也没太多时间让他们练空枪了。 在经过五天的基础训练之后,近卫团的战士基本掌握了卧姿跪姿站姿的据枪要领,学会了先瞄准再开枪,不至于向前一指就扣扳机。 毕竟这些人全是经过战争考验的,能在残酷的冷兵器考验下活下来的,没有傻子,都是个顶个的精明。这也是近卫团如此快速的掌握划时代武器的原因。 秦牧本来还想让大家练练拼刺刀,可是战士们集体拒绝了。 这么神奇的枪,他们可舍不得当红缨枪用。 今天是实弹射击的第一天,近卫团盼望已久的日子。他们一清早就来到了庄子外面,避开了吴家庄的乡亲。 这里是一片开阔地,秦牧把靶子立在了一百米外。他没有靶纸,只好立了八根木头,每个木头上面顶一块拳头大小的木块——大光明火柴厂不缺各种木头。 “首先,看我示范。”秦牧卧姿跪姿各开三枪,然后站姿两枪,木块应声被打的没影了。 接下来是石遗。 石遗练得很刻苦,即使晚上天黑了,还对着星星月亮练瞄准。 他一样连开八枪,随着“叮”的一声弹匣弹出,也取得了全中的好成绩。 不错不错。 战士们依次开枪,最差的也打中了六个目标。 刘云飞成绩出色,用时比石遗还短,八枪全中。 三十八支M1加兰德步枪,一分钟之内可以倾泄出三百零四发子弹。 虽然不能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可是就算三枪打死一个,一分钟之内也能撂倒一百个。 因为在这个时空的战场上,敌人全都是密集队形,不像后世的散兵线,稀稀拉拉跟放羊似的。 一分钟倒下一百个,五分钟之内五百人就没了。 没有任何一个对手能承担这样的损失,近卫团自保总算没有问题了。 “集合!”秦牧命令道。 “列队。” 近卫团迅速的整齐队伍。 不知是谁开的头,近卫团全体战士唱起了军歌。 “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脚踏着祖国的大地, 背负着民族的希望, 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们是工农的子弟, 我们是人民的武装, 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 …… 听!风在呼啸军号响, 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 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 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 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向最后的胜利, 向全国的解放!” ------------ 第十二章 梁山的反应 “武班长,你说咱们团长,是不是要做皇帝?”问话的是列兵邱晨。他是近卫团年龄最小的兵。 “肯定是这样,武班长你说是不是。”这样的话题一直是战士们感兴趣的,自然就有人跟着问。 对于秦牧建立近卫团做什么,这些曾经方腊的人马并不清楚。 在方腊仓促的起事,又迅速的被扑灭之后,石遗这些人是很迷茫的。 从江南一路转战来到北方,最后落脚在五丈河畔,他们对以后都没有清晰的想法,只是圣女还在,秦牧还在,那就跟着他们干。 至于干什么,大多数人都觉得继续干老本行,造反,和方腊一样,这不是还有圣女吗。 只是吴家庄这个位置离汴梁太近了,在这里造反岂不是分分钟被朝廷剿灭? 可是很快他们就被秦牧整编了,从方腊的军队变成了秦牧的军队,有了新名字:近卫团。 几千里的行程让他们对秦牧产生了信任,有归属感。 秦团长不提以后,只抓现在。 每天劳动和训练,比起在江南时候日子要劳累的多,可是却充实的多。 秦团长不但带领他们劳动,带领他们训练,还教他们文化。 他们都是个顶个的年轻人,年龄最大的武永福不过二十一岁,学习起来非常快,如今最快的已经掌握了五百多个字,学习慢的也能书写一百多字。 今天进行了实弹射击,每一个都兴奋的睡不着觉,在熄灯号响过之后,开始小声的聊了起来。 “邱晨,说什么呢,这是你该操心的事吗?”武永福年纪大几岁,又是班长,自然拿出班长的威严。这事可不能瞎说。 “可是班长,你看看咱们的枪,这样的神器,如果不打天下做皇帝,秦团长拿出来干嘛?看家护院的有把破刀就足够了。”邱晨年纪小,并没有服气。 枪支是集中管理的,每天都要放在团部。要是晚上还在士兵手里,很多人恨不得抱着睡觉。 “班长班长,我今天打中了七发。” “就你那水平,真给一班丢人,咱们班里就你差。” “我就是想让班长帮我提高提高吗。我也不想拉一班后腿。” 一群战士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都闭嘴,明天不起床了?谁再说话就替邱晨站两点的岗。”武永福发火了。 “我去替,我去。” “我去,别跟我争。” 半夜两点到凌晨四点是一天中最困的时候,这一班岗哨是最辛苦的。 睡的正香时候被叫醒,然后站俩小时回来已经四点了,想睡也睡不了多久,刚睡着又得被叫醒起床,实在是难熬。 可是近卫团的士兵全抢着站岗,没有一个人觉得辛苦。 因为站岗可以摸枪。 一个岗两个人,一明一暗,一人持枪,一人拿子弹。 虽然军队条令对枪支弹药有严格的管理,没人敢随便开枪,可是能拿着枪也是美事。 “都睡觉,哪个敢开口,二十军棍。” 听到二十军棍的威胁,这帮人才老实了下来。 军队不是幼儿园,胡萝卜和大棒,哪一手都很强。 大家看了看墙上的钟表——都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连忙闭上了嘴。 秦牧这时候还没入睡,贾红线和方好音一左一右依偎在他身边,正是兴奋。 现在情况很明朗了。她们俩可都是聪明人,近卫团今天经过实弹射击,算是基本有了战斗力。 当然这是秦牧的话,她俩虽然不认同也得点头。 在她们看来,这怎么叫基本有了战斗力呢,简直是战斗力爆表——一个后世的词。 别看不到四十个人,可是这样的几十支枪排成一列,前面不论是什么样的敌人都会被打的粉碎。 她们还真没想到,自己瞎想的战争打法完全就是后世***登场时候的样子。 排队枪毙,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战的主要模式。 但是显然拥有二战武器——还是高端单兵武器,的近卫团绝不可能用如此Low的战术。 秦牧知道,靠现在不到四十个人的队伍,就是各个扛着重机枪也不行。除非每人开一辆坦克。但是坦克买的到也运不过来,否则他到是想直接搞机械化军队。 时间太紧张了,只有短短十四年,要打遍欧亚大陆。只要想一想距离就知道,只靠一双脚,一刻不停的走得走几年? 唐僧去西天取经,从长安出发到印度,走了十七年。 自己要走的路比这还长的多。 “表哥,你是要当皇帝吗?”贾红线直接就问,毫不含蓄。 她当然要问问明白,毕竟身边还有个圣女,她可是方腊的闺女,近卫团的战士除了刘一刀都是方好音的人,不要秦牧辛苦半天,让她做了武则天。 这样贾红线肯定不能答应。 “皇帝吗?暂时还没想那么远。怎么你着急做皇后?”秦牧对于未来究竟怎么样还没有考虑完善,随口和贾红线开着玩笑。 “你要当皇帝,那我自然是皇后了。奴不着急,就怕有人心急。” “姐姐,你这是什么话,表哥不急,姐姐不急,奴也不急。”方好音立刻表态。 她们两个现在是又吵架又合作。 斗争不断,斗而不破。 都知道秦牧是要做大事的,她们必须无条件的支持,不能给表哥添麻烦。私下里斗斗就好,不能当着秦牧的面肆无忌惮。 “那么远的事情,先不提,不过有一件事必须跟你们聊聊,你们也想想。” “什么事?”俩人异口同声的问。 “我必须拿下这个地方。”秦牧掏出手机,点开地图,指着一处说道:“目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这里是我们的首要目标。” 宋江也有首要目标。 之前他发愁粮食,现在他发愁王樵。 王樵到底是不是汴梁城里面那个王家的公子呢?还是同名同姓的江湖汉子? 他想不明白。 现在宋江压力巨大。 朱贵等四个头领被杀,激起了梁山领导层巨大的愤怒。 从来都是梁山欺负别人,怎么现在被人家欺负到家门口了? 这不能忍! 以李逵为主的主战派占了绝大多数。 从梁山泺到汴梁城,不过不到五百里水路,快点的话三天就能到,点齐兵马,杀过去吧。 先杀光王樵一家,再把大宋皇帝揪下龙椅,宋公明哥哥做了皇上,我等也来个大官当当。 这些年大宋的军队被大辽的军队随便欺负,在李逵等人的眼里全没了威胁。 不说别的,就大宋军队中的高级将领,有多少都在梁山上了?还不是打不过我们梁山吗? 宋军打不过梁山军,而且这么多宋军将领都来了梁山,那大宋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依李逵的心思,今天就出兵,三天后宋江做皇帝,这才是痛快。 谁敢拦着,吃俺黑旋风一斧。 宋江自然不会如此天真。 这样天真坟头草都老高了,哪轮得到他做梁山一把手。 他不能出兵打汴梁,那是找死。宋江深深的知道,只有招安才是自己唯一出路。大宋再弱,也不是自己这点子臭鱼烂虾比的上的。 可是李逵这些兄弟的情绪不能不照顾,不打一下出不来火。 怎么办呢?他望了望吴用。 该你出面了,别瞎摇扇子了。 “公明哥哥,诸位兄弟,朱贵等兄弟不幸过世,是我们梁山巨大的损失,作为军师,我深感悲痛。朱贵王英等几位兄弟,从来都是任劳任怨,吃苦在前,享受在……” “军师,你别弄这些没用的,说实在话。”李逵不满意了,都这时候了还玩什么虚的。 “铁牛,不得无礼。”宋江喝止了李逵。 “好,咱们不说过去了,说说接下来的打算。汴梁城吗,我们以后再说,现在刚折损了弟兄,不好冒进。但是仇不能不报,我们一定要给朝廷来个狠的。” “好,给他来个狠的!”李逵恶狠狠的说道:“敢惹梁山,老子一把火烧光了他们。” “我们向徐州方向打一下。” “徐州?”宋江想着徐州有什么好的,值得自己动手。 “公明哥哥,”吴用又摇起了扇子:“诸位兄弟,徐州是个好地方,有钱,有粮食,有女人。关键是咱们是顺水。” 这年头水运是主流,而顺水逆水差别巨大。 如果去打汴梁,要逆行五丈河,而打徐州,却是顺水而下。 “好,就去打徐州,公明哥哥,这次定要让铁牛做主帅。”只要有仗打,能杀人放火,李逵就高兴。 “好好好,你且下去准备。” 宋江打发走了众人,才对吴用说道:“军师,为什么要打徐州啊?” “公明哥哥,难道依着李逵去打京城?” “这当然不行。我们梁山兄弟还是要有个出路的。” “所以不能向西,那是汴梁,也不能向北,那边宋军太多,咱们打不过,东边没什么东西,除了南边还能去哪?” 宋江想想这也是实话。 “而且还有一点,打徐州走泗水,童贯的大军是走汴河的,这两条道不挨着,他过不来,咱不用怕遇到他。” “如此甚好。这事就有劳军师安排,我准备去一趟汴梁,给兄弟们寻个出路。” “好,那就恭祝公明哥哥!” “兄弟们的事,就是我宋江的事,军师无需多言。” 汴梁城,皇上啊,你可得见我一面啊。 ------------ 第十三章 九华玉真安妃 皇上赵佶,最近很开心。 他得了一样好玩意——手表。 这东西真是好,和女人镯子似的,戴在手腕上漂亮极了。 关键是能计时。 内侍省的小黄门半夜三更敲梆子报时的声音很是扰人清静,让赵佶夜生活有点扫兴。 如果不是手表太过稀少,整个皇城内只有这么一块,他都有心停了打更的工作。 可惜只有这么一块手表,连他最爱的刘贵妃都没办法给,这让赵佶略微有点歉意。 刘贵妃反倒安慰赵佶:“官家,你知道奴素来不喜欢珠翠,以前赏赐的那些,奴都收在房里,还不曾戴过。尽够多了。” 这里是刘贵妃的卧房,玉华阁,是女人最私密的空间,除了赵佶之外,再无第二个男人来过,可是今日多出来一个男人。 “聪明神仙”林灵素。 “贵妃乃神仙转世,世间俗物自然难配玉真仙体。”林灵素很巧妙的拍着贵妃马屁。 能被赵佶在刘贵妃的卧室召见,这份荣耀乃是大宋独一份。 前几日王樵献上一样宝物,说是海中华国珍宝,做工巧妙,材质奇异,更主要的是,这块叫“手表”的宝贝不只是装饰品,它还能计时。 只要看着表盘上面大小三个指针,就能知道现在的时辰。 赵佶爱不释手,当时就戴在腕子上。 今天他请了一些亲近的大臣来玩,皇城内奇花异草清溪怪石,让众人都玩的开心。 到了午后,赵佶来到玉华阁休息,把林灵素也叫了进来,其余人等就在保和殿歇着。 这个脸面可说大了去了,林灵素当然懂得把握,这时候还不多拍马屁等什么呢。 他早就走通了后宫路线。 刘贵妃是“九华玉真安妃”,也是天上神仙下凡,除了林道长谁还能给人安个神仙下凡的名头。 说贵妃不喜俗物,是拍了贵妃马屁,赵佶却有点不高兴了。 怎么,贵妃是神仙,不喜欢手表这样的俗物,那么我戴着手表乐的跟什么似的,岂不是俗的不能再俗? 林灵素多精明的一个人,马上意识到坏了。 自己一心拍贵妃马屁却不经意得罪了皇上。 怎么办? 眼珠一转,林灵素冲着赵佶说道:“官家这个神仙却是不同,官家是长生大帝君下凡,掌管人间万事,自然是日理万机,没有手表这样的器具却是不行。” 赵佶这才面色和缓下来。 林灵素趁热打铁:“官家,贵妃虽然不喜俗物,却极喜欢官家文采,今日官家高兴,贵妃开心,不如锦上添花,没有手表,就送贵妃一幅官家手笔也是美谈。” 这个主意好,一下捧了俩人。 “好,果然是聪明神仙。” 赵佶挥笔写下两行字。 “雅宴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看安妃。” “好字,妙文!”林灵素拍掌大贺。 他这话也是实话。宋徽宗自创瘦金体,在书法艺术里面,前三名当得起。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朕只写这两句,拿到外面,让他们补全。” 群臣等在保和殿里,看到皇上传出这两句诗,让大家补全,于是集体推举蔡京来办这事。 蔡京的诗才在这群人里面公认的第一。 他也不推脱,提笔写到:“保和新殿丽秋辉,诏许尘凡到绮闱。” 宫女拿给赵佶看。 “保和新殿丽秋辉, 诏许尘凡到绮闱, 雅宴酒酣添逸兴, 玉真轩内看安妃。” 不错,很好,妙。 果然是很好的诗,应景,喜庆。 赵佶很开心,林灵素心里却翻江倒海起来。 蔡京补的这两句的确很应景,可是林道长感受到了一股潜在的威胁。 关键在第二句:“诏许尘凡到绮闱”。 皇上现在高兴看不出来什么,可是万一他改天冷静下来呢。 什么叫“尘凡”到“绮闱”。 第一层意思是叫了一个男人到了皇上女人的卧室。这不是给皇帝戴绿帽子吗。 第二层意思更可怕。“尘凡”就是俗世之人,可是现在“绮闱”里被召见的可是林灵素,他自称神仙下凡的。 怎么个意思?说我是假神仙? 蔡京这老不死的! 林道长怒了。 我又不是没捧你,不是说你也是仙官吗?别说你了,就王黼那一群人,哪个我不是给排在仙官里面? 怎么过河拆桥?别忘了咱们是坐一条船的。 可是林灵素再一想,又一身冷汗。 蔡京等人真和自己不是一条船。 人家正经的是太师,不做神仙一样不影响吃喝玩乐。 真是可恼!这群养不熟的白眼狼。不就是嫉妒自己被皇帝喜欢吗。 有本事你也年轻几十岁啊! 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能怪我吗? 林灵素暗暗的给蔡京记下了一笔。 “官家,今日如此快活,不如请官家为贵妃作画一副,好让那些俗人羡慕。” 林灵素这也是自保之计。 我是见过了刘贵妃,可是这也不是我想要的,赵佶非要我看我有什么办法? 你们也别跑,都看看。 他知道赵佶自然不能让那些人进入贵妃卧室,所以出个馊主意,你画个像吧,给他们看看。 赵佶还就真画了一副贵妃像。 宋徽宗书画双绝,他的画也是非凡的艺术品。 画作已成,宋徽宗和刘贵妃以及林灵素出了卧室,来到玉真轩。 这里是待客的地方。 挂好了贵妃像,赵佶传蔡京进来。 “蔡太师,这就是朕的爱妃。九华玉真安妃。” 蔡京连忙道惶恐。没事看皇上女人自然惶恐了。 “无妨,你我二人不但是君臣,更是亲家。” 蔡京第五子蔡鞗,娶宋徽宗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为妻,成为驸马,他俩正宗的儿女亲家。 按照这样来论,蔡京见见赵佶的女人,也不是很离谱。儿女亲家吗。 “不过见了不能白见,你再写一首诗吧。” 蔡京是宋徽宗极为喜欢的大臣,先后官至宰相。只看这一点就知道他在赵佶心中的份量。 谁能被罢了宰相再重新当上?还是先后四次。 可见他在皇上心中的份量。 蔡京不能推辞,思索片刻写道。 “玉真轩槛暖如春,只见丹青未见人。月里嫦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 林灵素看了暗骂无耻。 蔡京简直是滑不留手呀! 贵妃就在这里,他明明看到了却说“只见丹青未见人”,一点把柄都不给人留下。 难怪能四起四落。 这样的人物,自己可要更加小心了。 而且更让林灵素害怕的是最后一句。 “鉴中姑射未应真”。 这句简直是诛心啊! “姑射”本意是指姑射山,这座山出名是因为《逍遥游》。 庄子说“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 后来人们就以“姑射”代指神仙或美女。 蔡京说“姑射未应真”,什么意思?说自己这神仙是假的啊! 如果只从诗面来看,“月里嫦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说的是刘贵妃的美丽赛过嫦娥和神女,可是仔细一想,也可以说神仙是假的。 不过还好,这句话损了自己,可也连带上了刘贵妃。 “姑射未应真”,也可以说神女是假的吗。 刘贵妃不就是“九华玉真安妃”吗。只要自己事后跟贵妃煽惑两句,哼哼! 林灵素又给蔡京记上了一笔。 “太师果然好文采,爱妃,敬一杯酒给太师。” 刘贵妃接过宫女的酒杯,亲自敬上蔡京。 蔡京敢忙双手举起接过,连声说“失礼,失礼。” 这时候他的手腕可就露了出来,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戴在腕子上。 别说刘贵妃,就是赵佶都看到了。 “太师,你也有手表?”徽宗有点奇怪。 手表珍贵,王樵也只献给了自己一块,怎么蔡京也有。 “臣这块表,是用一处园子和王家小公子换的。”他可不能说是王樵送给他的。 这样珍惜的宝贝,王樵一文钱不要的送给自己,他图什么?还不是图自己的权势。 必须是买的。可是多少钱能和这块表比较呢?他也拿不准,干脆说用园子换的。 汴梁城里面值钱的是园子,蔡太师的每一处花园都价值不菲。 刘贵妃面色就不那么好看了。 她本以为手表极其珍贵,皇上有一块,王家公子自然自己也留一块,应该再无多余的了,所以虽然极为眼热,却不敢表露出来。 怎么?想和皇上抢东西吗? 现在却看到又一块手表戴在蔡京手上,这可让九华玉真安妃怒了。 这么好的东西,戴在你这老家伙腕子上,像样吗? 和戴在老树皮上面似的,这不是暴敛天物吗。 必须戴在自己白如雪凝如霜的手腕上才般配呀! 林灵素大喜。 有门! 好机会! 贵妃生气了,看蔡京不顺眼。只要自己日后再挑拨两句,看你死不死。不死也得脱层皮。 蔡京极为后悔。 早知道不戴表出来了。 可是这东西如此的精致,又这般好用,蔡京自得到之后就不想摘下,实在是喜欢的不得了。 他自然看出贵妇的贪婪。若是别的,不论金银玛瑙,他只要有的,肯定毫不犹豫的送给贵妃。 那些算什么,送出去,自己转眼就能从别的地方赚回来。 可是手表不同。 王樵说了,这手表是海外华国的宝贝,世所罕有,他是机缘巧合才得到几块。 以后再有没有可就难说了。 正因为如此蔡京才舍不得送给贵妃。 怎么办呢?贵妃要是生了自己的气,枕头风一吹,蔡家可就危险了。 “官家,贵妃,臣听王家小公子说,他和华国商人做了好大一笔生意,不只是手表,听说还有手电筒这样的神器。臣是愚蠢,想不出那是什么宝贝。” 赵佶一愣。 手表已经是宝贝了,那么手电筒是什么宝贝? 听起来好像和林道长的五雷大法有点类似,都带“电”。 而且有“手”字,莫非拿在手里就能发出五雷大法? 这个到是很好玩。 若是自己也能用五雷大法,就不担心刺客了。 若是再遇到刺客,兜头给他一“手电筒”,炸他个尸骨无存。 他有了手表,自然在意的是另一件没听过的宝贝。 刘贵妃不然。她连手表都没有,根本不想什么“手电筒”。 蔡京这话给了她一个消息,就是“好大一笔”四个字。 好大一笔总不会就三块手表吧。 皇上一块,蔡京一块,王樵一块,肯定还有多的。 那么在大宋朝的天下,自己身为贵妃,又是天上神仙下凡,怎么可能连一块手表都没有。 绝不能连蔡京都不如! 她望向赵佶,一时忍不住说道:“官家,不如召王家小公子觐见吧。” ------------ 第十四章 天后姜月奴 汴梁城的樊楼,楼高三层,甚至超过了皇城的高度。 王樵推开窗户,望着外面夜色中喧闹的京城,油然升起一种天下尽在掌中的感觉。 只凭几块手表就让自己成为了汴梁城上流社会的中心人物,这种被追捧的感觉让他如三伏天喝了冰饮,浑身舒坦透了。 愚蠢的任员外,这样的宝贝他还想自己做主,简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 王樵觉得自己做了好大的善事,若不是他把手表都榨出来,任家现在早不知埋在哪里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救了任家全家老少,应该好几百个浮屠了吧。 这些念头只是一转眼之间,就被他忘到九霄云外。 眼前的事才是要紧。 高衙内这个时间请客,自然是也是为了手表了。 到现在为止,王樵只送出去两块手表。 给了皇上和蔡京。 给皇上自然是图个名,简在帝心,让赵佶知道自己这么个人就行。 蔡京那边就不同了。 王樵祖上是三槐王公,大宋的宰相,官位高的不能再高了,可是到了这一代却没有真正的高官。 他的大哥王渔算是这一辈最出色的一个了,也不过做到祠部郎中。到了这地步想再往上走就不容易了。正常情况下,王渔熬年头熬上去,到致仕估计也就能做到“侍郎”这个级别,和祖上差太远了。 背后有人就不同。如果蔡太师肯出一把力,那局面就翻天覆地了。 虽然不一定能最后坐到宰相的位置,可是却大有希望。 王渔才三十出头,大有可为。 王樵的手表也不是白来的,他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送人。 不够资格的,根本就入不了王樵的眼。 高衙内狗屎一样的人,平日里王樵根本看都不看,也就是那晚上要让暴发户见识一下世家的底蕴,才破例请他一次。没想到这厮心还挺黑,竟然给自己出馊主意,而且王公子竟然还上了套,把刺客交给了开封府。 这让王樵有点恼怒。虽然事后一杯毒酒杀了王泰算是保住了体面,可王公子依然很生气。 他气自己这样的顶尖人物,怎么会被高衙内这样的蠢货坑了。 如果不是高衙内再三再四的请求,王樵是不会赴今晚的宴会。 “王公子,”高衙内一脸谄笑,站在王樵身后说道:“兄弟听说京城里面最近出了个稀罕玩意,叫手表。我就想了,这汴梁城里面,什么稀罕玩意不在王公子手里呀,那个手电,兄弟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怎么,衙内想要一块手表吗?” 王樵也不回身,腰杆笔挺的站立在窗前,看都不看高衙内。 只把高衙内恨的牙根疼。可是没辙呀,求人的事,谁让手表的确稀罕呢。 现在汴梁城里面,市井百姓只当火柴是个稀罕物,每家每户都排着队的去大光明火柴店买火柴。 上流社会却不然,火柴自然好用,可是他们不缺使唤的下人,像点火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使女的工作,和他们关系不大。何况任员外会做人,高档火柴基本上每个有头脸的大宅门都送到,他们也不缺火柴。 他们只为手表疯狂。 因为这东西大宋朝第一次出现。 金山银山他们不稀罕,瓷器玉器也没什么稀奇。 大宋那么多官窑私窑,汴梁城里面的瓷器琳琅满目,你就是做出花来,它还是个瓷器,也不能飞上天。 手表不同啊,这东西他们没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眼见皇上有了,蔡太师也有了,他们当然也想要。 大宋朝的京城承平百年,天下财富汇聚一城。常言道“饱暖思淫欲”,这些上流人家哪一个是停在“饱暖”这个层次?简直是笑话。 他们早过了“思淫欲”的阶段,已经有了更高的追求。 玩就玩天下没有的。 手表就是没有的,现在有了。 自然人人都要争。 这情景就好像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刚刚流行蛤蟆镜时候。 蛤蟆镜就是墨镜,当时国内引进了一部外国片,里面演员戴这一款墨镜,整体看来好像蛤蟆,就被称为蛤蟆镜。 那时候满大街的人都以戴上一幅蛤蟆镜为荣。 现在你再看,谁还觉得戴墨镜了不起。 如今的汴梁就是如此。有手表这样的宝贝,若是我也能戴上一块,那在汴梁城的上流社会简直是如阳光一般耀眼。 高衙内是暴发户,更是极端渴望被这个阶层认可,甚至崇拜。 所以即使王樵拒绝他多次,他还是死命的请,今夜总算是请到了真神。 “想要,太想要了,王公子,您尽管开口,只要兄弟我有的,都是您的,没有的,只要王公子给指出来,兄弟我给您弄来。” “衙内,我看你是个实在人,也就不瞒你。手表的确是只在我手里,可是却不多。” 听到王樵承认他还有手表,高衙内顿时恨不得直接去抢。 亲口承认和道听途说不同。 皇上说手表是王樵送的,蔡太师也这样说,可是如果高衙内问起来,王樵来个不认账,说没那么回事,他还真没办法。 现在王樵不但承认,而且说自己还有手表,这岂不是明摆着吗。 就看高衙内接下来能不能让王公子满意了。 “好,好,好,来人,开席。” 刚才是俩人说的私密话,一个外人也没有。现在王樵既然说了那么一句话,自然是有门。 高衙内在这方面可不愚蠢,知道该自己表现了,没有上手就要的道理。 宴席自然是樊楼最顶尖的菜肴,歌舞也是最顶尖的,可是陪客的歌伎却让高衙内费了好大一番心思。 以王公子的身份,自然不能要樊楼里面的普通货色,至少不能是普通的妓女。 最好是请樊楼行首李师师作陪,那才是真有面子。 可是李师师什么身份?樊楼行首,全天下都渴望的。 若是只这样一个身份,高衙内还真不在乎,再怎么行,也不过是一个歌妓,无非是钱的问题。论地位他是有的,正经高太尉的干儿子,是任员外亲儿子那样的草根比不了的。 可是李师师还有一个半公开的身份,他是皇上的女人。 这样高衙内就不敢碰了。 他虽然草包,却也知道皇上比他干爹大。 如果不能请妓女,又请不来李师师,那么只能请歌伎了。 “妓”和“伎”不同。 前者卖身也卖艺,后者卖艺不卖身。 高衙内最终决定请樊楼名气第二大的歌伎姜月奴作陪。 姜月奴那日听了秦牧原版的《探清水河》之后,迅速的走红,一跃升到了第二的位置。 这曲子好像一朵异域的鲜花,让听惯了各种词牌的客人无不感到新奇,又那么朗朗上口。 毕竟口水歌吗,容易唱是基本的要素,否则怎么流行呢。 不像原来的词牌,唱起来还得有点功底,这个张嘴就来,可是谁唱的也不如姜月奴好听。 正因为如此,姜月奴在樊楼的地位迅速上升,若不是李师师的情人乃是当今皇上,怕是行首的位置要让给姜月奴做了。 这就好像后世的流行歌手一般,一曲走红,还是爆红,迅速从籍籍无名成为天王天后。 姜月奴实际就是樊楼的天后。 这样的身份陪王樵,应该让王公子满意了吧。 换了往日的高衙内,见了姜月奴早就丢了魂了,哪还顾得上别的。可今日不同,高衙内连看都没看姜月奴一眼,全心都在王樵身上。 王樵表面上云淡风轻,实际心里也有事。 他绝不会为了高衙内来赴宴。高衙内算什么东西,狗屎一样。 王樵惦记的是他干爹——高俅。 高俅执掌殿前司,掌管天下的禁军。王樵的弟弟王耕在就在禁军中混,靠得还是祖上荫蔽,想要更上一层楼的话也得有人。 无疑高俅就是那个人。 蔡京是文官一系,和王家搭的上话,王樵登门拜访不突兀。 高俅是武官一系,历来和王家没交情——想有交情也不可能,暴发户,之前王家都不知道高俅这个人。 王樵一直想给弟弟升个官,可是一直没有门路,现在正是机会。 手表在别人看来是稀罕物,当然在王樵看来也是,可是他多啊。四十块手表呢又不是一块。如果不用来给家族换来点实际的好处,岂不是白瞎了这些宝贝。 而且王樵想的远。 既然华国商人能运来四十块手表,未必不能运来更多。 想来是华国地处大海,往来不便,所以一时才没有更多手表带过来。可是万一呢?万一以后他带来更多呢?岂不是让手表的价值大打折扣? 所以王樵要尽快的把手表的最大价值压榨出来。 高衙内既然送上门来挨宰,那王樵也就不客气了。 他有这个心思,自然也没空看美人。 姜月奴如空气一般被晒在当场。 可是陪酒是歌伎的责任,让客人满意是必须的。她不能什么都不做。 姜月奴插个空,说道:“王公子,高衙内,不知想听个什么曲儿?奴家最拿手的却是那《探清水河》,就让奴……” 没等她说完,高衙内厉声喝道:“老实的待着,这里哪有你这娼妇说话的份!” 他正和王樵谈的要紧,根本不想听什么曲儿。 若不是在樊楼请客必须得有美人才够档次,他都不想叫外人来。 王樵也没搭理姜月奴。 他眼里,女人吗,要多少有多少,无非是钱的问题。他恰恰不缺钱。 现在谈好王耕的前途才是关键。 他恼火的瞪了一眼姜月奴。 姜月奴顿时羞红了面颊,连脖子都红透了。 这是她第一次被人羞辱的如此不堪,简直让姜月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王樵和高衙内那种完全不把自己当人看的态度,深深的刺伤了她。 姜月奴又想起了秦牧。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把自己当人对待的,只有秦少爷一个人。 可是现在他在哪呢? (作者的话:网上连载的前面章节,我写的王樵是兄弟里面最小,这章给排在老二了。只是前面没法改,以这里为准。不影响阅读。抱歉抱歉,连载难免想的不周全。) ------------ 第十五章 三人去樊楼 秦牧计划出一次远门,可是却被任英给打断了。 任英从韩城县跑来吴家庄,给秦牧带来了一个消息。 姜月奴正在找秦牧,说如果找不到他,她就去死。 秦牧大感意外。 姜月奴这事他都快忘了,毕竟在樊楼被老鸨打出来不是什么好事。 他后来仔细想过那夜的情况,感觉姜月奴对自己似乎是真动了心,而不是玩的仙人跳。 自己当时什么都没有,跳什么呢,而且樊楼的招牌那么亮,自然也不会玩的如此下作。 想来是年轻姑娘动了真心,却被现实无情的击败了。 这件事现在完全不存在秦牧的脑袋里。他要干的事哪一件不比一个青楼姑娘重要百万千万倍。 如果不是任英特意跑来告诉他,秦牧都记不起自己去过樊楼。 可是任英不但来了,还带来了一件信物——自己丢在樊楼的一只鞋。 那天他跑的快,鞋子都来不及穿,没想到姜月奴还一直留着。 任英不得不来。秦牧是任家头等的贵人,关于他的一切事情,都是大事。 姜月奴记得任英的姓名,他那晚上大喝一声“我乃韩城震半河任英”,所以就被姜月奴知道了地址。 任家以前就是韩城大富豪,现在更是名声远震。 任英的性格张扬,任家如此发达,他更是在韩城县横着走,别人想不知道他都难。 姜月奴托任英带话,让秦牧去见她,如果十日之内见不到秦牧,她就要自尽,以死明志。 这样任英就不得不来了。 一边是樊楼最红的歌伎,一边是他家最尊贵的客人,两边都不是他能拒绝的。 “表哥,你要去见她吗?”方好音不满意了。 “表哥,你要纳妾吗?”贾红线更不满意。 秦牧还真不能说不见。 不见的话,姜月奴就要死。让一个女人因为自己而死,这在秦牧的良知里面根本不能接受。 若不是因为这一点,他怎么会在后世一直不敢涉及感情? 虽然不知道姜月奴寻死是真是假,可是秦牧也不能赌她不死。 万一真的姜月奴自尽了呢?自己岂不是良心一辈子不安。 “任少爷,姜月奴是怎么跟你说的?” “秦哥哥,她原话是这样的。”任英连忙说道,“姜月奴今生非秦牧不嫁,十日之内,若是月奴见不到秦郎,当以死明志。” 可能怕传话的人记不住太多,所以姜月奴这句话简单直接。也很暴力。 “哼哼,她以为她是谁?难道是帝姬吗?”贾红线恼了。 帝姬就是公主。大宋把原来的公主改了个名字,叫帝姬。 “姐姐,你不知道,表哥可是和姜月奴有过一晚的。”方好音有点发愁。 那天晚上她在场,知道姜月奴拉着秦牧去了自己闺房。 在她想来,秦牧肯定早被姜月奴得手了。 虽然秦牧一再申明自己和姜月奴清清白白,可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在樊楼,他说清白谁能相信呢? 难道当自己是傻子不成? “那又如何?”贾红线怒道:“樊楼的女人,和谁睡了难道就要嫁给谁?” 方好音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 “表哥,不要去。”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看秦牧脸色为难,又一起接着道:“要去也要带着奴。” 带着媳妇去逛青楼? 也亏她们想的出来。 姜月奴对樊楼的一切绝望了。 她本来想超越李师师,做樊楼的行首,可是等她真的到了这个位置,成为樊楼最红的歌伎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以前多幼稚。 不管自己做到什么程度,在樊楼里面,姜月奴不过是一个物件,被真正有权有势的人呼来喝去,没有半点做人的尊严。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光脚穿上秦牧留下的鞋子,在闺房里面缓步走动,好像这样就能感受到心上人的气息。 虽然那日只是偶然遇到秦牧,但姜月奴的确是一曲定情。 在当时还有着想凭借秦牧的才华让自己出头的想法,可是现在她再没有这样的念头了。 姜月奴只想做一个寻常的女子,再不用在樊楼强装笑颜。 如果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自己的初夜会被卖给不知道哪一个人,然后继续做着皮肉生意,到老不过是人家口中的“娼妇”,连玩物都不如。 她一天这样的日子也不想过下去了。 她只想见一见秦牧,哪怕再见一眼。 姜月奴知道靠自己没办法离开樊楼。以前她没这么出名的时候,若是请秦牧凑点钱还能赎身,可是现在凭借一曲《探清水河》自己身价倍增,要想赎身的话,那简直是一笔想不到的庞大的财货。 秦牧家不过是韩城县的土财主,哪里可能这么有钱。 可是姜月奴还是有一点点的希望。 现在汴梁城火柴大卖,那家大光明火柴店听说就是韩城县任家的,秦牧当日是跟着任英一起来的,而且看起来两人关系很好。 如果任家肯借点钱给秦牧,也许未必不够赎身的。 姜月奴这才让人找任英传话。 她不知道秦牧会不会来见她,十日期限很快就过了九日,姜月奴从充满期待到心如死灰。 过了今夜,明天就是第十日了。如果再见不到秦牧,姜月奴不准备再活下去了。 这世间还有她活着的意义吗? 有丫鬟来传话,客人有请。 姜月奴简单的打扮了一下,来到房间。 却见一个年轻的公子正坐在桌边,平静的望着自己。 是秦牧,是秦郎,他来了,他真的来了! 这一刻姜月奴顿时浑身没了力气,脚下一软,跌坐在地。 “哼,樊楼就是这么待客的吗?”贾红线男装打扮,跟着秦牧来到樊楼,自然知道眼前这个姑娘就是姜月奴。 “就是,太有失体统。”方好音也是一身男装,就如那日在樊楼一般模样,小脸抹的漆黑。 秦牧走过去搀扶起姜月奴,让她坐好,自己回了位子,才认真的说道:“月奴姑娘,你要见我,我来了。” 斗争了好几天,贾红线和方好音终于同意秦牧来樊楼,不过她俩都要跟着。 “秦少爷,你终于来了,来了就好,来了就好,奴总是能安心了。” 姜月奴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下来。 多日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她再也没法矜持下去。 这场面让秦牧感觉极端尴尬。 从小到大,家族的魔咒压迫下,秦牧自觉的和人保持恰当的距离。他不想在世间有过多的牵挂,所以很不适应现在的场面。 一个姑娘哭的什么似的,还因为自己,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月奴,你别哭了,告诉我你到底要什么,我看看我能不能做到。”秦牧觉得最好还是干脆利落的解决问题比较好。 “奴要的,秦郎你还不明白吗?”姜月奴哭泣着说道。 自己都说了那样的话了,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姜月奴,你好生无礼。”贾红线起身喝道:“难道青楼女子想嫁谁就嫁谁吗?” 姜月奴刚才全身心都在秦牧身上,都没发现情郎身边还有旁人。 现在才看到贾红线,她有点疑惑。这人是秦牧的什么人?不是任少爷呀。 “姜月奴,你不觉得要求的太过分了吗?”方好音也站起来了。她也忍不住。 “你是方少爷?”方好音一如那晚的涂了一个小黑脸,姜月奴记性极好,一下就认出来了。 方好音大是尴尬。她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姜月奴还记得她。 方好音不说话了。她一个姑娘家,那日可是被姜月奴皮里阳秋的讽刺了一阵。虽然姜月奴不知道自己女儿身份,可是方好音总觉得她说自己下流什么的,好像自己真没法辩解。 毕竟自己一个姑娘来逛青楼,而且还没成婚却被秦牧看完了自己身子。 怎么说都好像姜月奴有那么点道理。 方好音顿时气势弱了。 她来之前和贾红线偷偷商量过,一定不能让表哥再娶女人了。有她们两个还不够吗?没来由让一个青楼女子进秦家的门。 贾红线自然双手双脚的赞成。 难得她俩达成了一致,准备一见面就给姜月奴点颜色看看,可是这才开头,方好音就怂了。 贾红线不满意的撇了一眼方好音,你这是怎么啦?平日里不是很能呛吗?和我没大没小的,怎么现在该你出力你到软了。 你这小狐狸精,碰见真正的骚狐狸就完蛋了? 真是没用。 “姜月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表哥是不会给你赎身的,更不会娶你。” 贾红线直来直去。这场面容不得含糊。 姜月奴却也不惧。 既然秦牧来了,就说明他心里有自己。 你一个表弟算什么,表弟有情人关系近吗? 眼见秦牧就在眼前,姜月奴必须把握住这次机会。 她正要说话,却听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赎身,谁要赎身?” 接着就见进来一人,正是老鸨。 樊楼是什么地方?哪能随随便便的被人占便宜。 秦牧那天夜里被老鸨带人打跑,他自然就上了樊楼的黑名单。 今天秦牧来樊楼也没化妆,原来啥样还啥样,被樊楼一下就认了出来。 可是那天是他吃白食被打,樊楼占着道理。 今夜秦牧正常来玩,樊楼不能无故赶走客人。所以还是放他进来。 老鸨接到消息,立刻赶了过来,正听到“赎身”那句话。 真让老鸨火大。 姜月奴现在是樊楼的摇钱树,谁敢给她赎身,那是挖樊楼的命根子,老鸨怎么能不拼命! 虽然李师师现在是行首,可是她能随便露面吗?皇上的情人,谁敢碰? 可是李师师不露面,她就不能给樊楼赚钱,只是个水里的月亮,看着好看,捞不到。 没有哪个客人会为了水里的月亮掏钱的。 樊楼最近真正大赚全靠姜月奴。 摇钱树要被挖走,老鸨顿时火冒三丈。 “怎么又是你!”老鸨故作不知的瞪着秦牧,说道:“难道你要再被赶出去一次不成?” ------------ 第十六章 姜月奴赎身 姜月奴大惊。 怎么老鸨又来了。 “妈妈,且听奴一言。”姜月奴扯住老鸨的袖子说道:“奴那夜就将身子给了秦郎,已经不是完璧。今日请秦郎过来,就是为了给奴赎身。” 这下轮到老鸨大惊了。 怎么,那夜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不成? 他们当时可是还穿着衣服的呀。 不过这种事却难讲,有时候穿不穿衣服也说不准。 如果月奴说的是真的,那自己岂不是赔大了! 月奴的初夜,老鸨本来准备卖个大价钱,要在汴梁城有钱人身上狠狠割一刀的,现在难道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果月奴不是女儿身,老鸨真不敢卖初夜。这要是被花钱的发现了真相,得知自己被骗了,岂不是要把樊楼翻过来。 花得起这个钱的,无不是又富又贵。万一是皇上买的呢? “什么,你竟然和表哥……”贾红线怒了。 本以为自己才是秦牧的正牌,表哥的第一次必须是自己的,可谁知道这个骚狐狸…… “妈妈,奴和秦郎好过以后,这辈子就只有他一个。今生今世,若不能和秦郎在一起,奴也就不活了。” 到了这个时候,姜月奴也就完全豁出去了。 她以死相逼。 这对老鸨的杀伤力比对秦牧大的多。 对秦牧来说,是良心上过不去,但是对老鸨来说,却是无法承受的损失。 姜月奴对秦牧来说,是一个爱他的女人,可是在老鸨眼中,她是一座金山。 如今姜月奴破了身,金山变了银山,已经让她的财产缩水了,如果再寻死觅活不接客,那不就是变铜山了吗。而且真的死了的话,铜山也没了。 老鸨一时有点乱了方寸。 在樊楼这样的场面绝不会多,否则还做什么生意,一天到晚都是这样破事烂事了。 老鸨掀开姜月奴的手,指着秦牧说道:“好,好,好,你做的好事。” 秦牧尴尬的无话可说。 这时候他当然不能否认,只能忍受着老鸨的指责,还有贾红线方好音姐妹的怒火。 “哼哼,秦少爷是吧,你可知道樊楼是什么地界?想白吃白喝抹嘴就走,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月奴天上仙女一样的容貌,岂能白白的被你一个乡下土财主糟蹋。说吧,账怎么算?” 老鸨一句话惹怒了两个人。 贾红线不干了。 乡下土财主,真是狗眼看人低。表哥的真实身份说出来能吓死你。 方好音更不干了。 秦牧是她心中的大英雄,怎能被一个青楼的老鸨侮辱。 她和贾红线不同。贾红线生长在白鹤庵,又在汴梁城生活很多年,对老鸨这样的人没什么敌意。只是不能接受她看不起表哥。 方好音家庭环境比贾红线强的多,她自幼接受的教育让她对青楼女子本能的看不起,更何况是逼人卖身的老鸨。 现在老鸨竟然敢看不起秦牧,方好音忍不了。 她正要开口,却被秦牧拉住。 “事情既然发生了,也就没办法回去。你说账怎么算吧,天下间还没有我付不起的账。”秦牧不喜欢纠缠这些乱事,快刀斩乱麻解决了就完了。 你要钱,我给,你要命,那么看看到底谁要谁的命。 这个世界都是他的,秦牧根本就不在意金钱。他只是不喜欢这里的环境,想尽快的带着姜月奴离开——月奴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自己也不能再留她在樊楼了。 不论文的武的,你划道我接着。 现在秦牧出来都带齐了装备,三个人腰杆都很硬,绝不担心在樊楼再发生那夜的事件。 敢动手,先问问手枪答应不答应。 见到秦牧这样硬气,老鸨也一愣。 有脾气啊! 乡下土财主她见得多了,哪个到了这里都得盘着卧着。纵然有的人表面上嚣张,可是当樊楼显示出真正实力时候,各个都怂的要命。 眼前这一位真是敢吹牛啊。 天下间没有他付不起的账,这是老鸨今生听过的最好笑的话。 他知道汴梁城是什么地方吗? 连皇上都未必敢说这一句话,一个乡下土财主竟然不知天高地厚,今天要不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高端大气上档次,老鸨也白在樊楼干了这么多年了! “好好好!”老鸨不怒反笑,“秦少爷是吧,你说天下没有你付不起的账。” “对。今夜我要给月奴赎身,你开价吧。” 姜月奴大喜,秦郎果然是心里有自己,可是接下来又愁上心来,自己说了谎话,明明还是黄花闺女却说失身给了秦牧。 她这样的身份,樊楼定然会给她的初夜拍卖一个大价钱。 现在老鸨肯定是把这个加到赎身钱里面去,秦牧哪里能有这么多钱呢? 可惜任少爷现在不在,若是他在的话,秦郎多少能有点底气。 不过秦牧说的如此硬气,也给了姜月奴一点希望。 她从那一曲《探清水河》感觉到秦牧的非凡,所以才不由的动心。之后秦牧走了,留下了一双鞋。 这双鞋却是姜月奴从没有见过的款式。不论材质还是做工,都是她见所未见。 大宋哪有这样的靴子呢? 莫非秦郎真的是世家子弟出身? 老鸨气的简直头发冒烟。 她是什么人?连皇上都见过的人,就是官家在自己面前也没有这般放肆。 “好!秦少爷看来不是一般人呀。你要给月奴赎身,月奴又钟情于你,那我也不难为你们,只要你给足了价钱,我成全你们。” “开价吧。” 秦牧一副任你开价爷付得起的样子刺激了老鸨。 “哼,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乡下人。”老鸨面容变冷,恶狠狠的说道:“你当汴梁城是什么地方,我今日开的价钱你要付得出,马上带月奴走。” “君子一言,就依你,先把月奴身契拿来。” “好!但是如果你付不起呢?” “付不起的话,随你处置。” “哼,这可是你说的,别到时候不认账,樊楼可是讲道理的地方。” “太多废话,快拿身契过来。” 秦牧真不想跟她纠缠。贾红线和方好音快爆炸了,他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待着。 身契拿来,放在桌上,姜月奴仔细检查过后向秦牧点点头,这是自己的身契。 “乡下人,我可要开价了。”老鸨一边说着,一边使了一个眼色。 这次跟来的可不是那些孔武有力的婆子了,而是正经的护院家丁。 秦牧三人被团团围住。 “说吧。”秦牧根本不在意这些。 现在他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普通的年轻人了。 在大宋,他劫过狱,闯过皇宫,去过江南千里厮杀,又上过梁山,亲手宰了几个土匪,眼前这些人真不入他的眼。 “天下之大,你这乡下人又见识过多少,敢说那样无法无天的话,我要一样东西,你要付得出,马上带月奴走,若是付不出的话,我不难为你,打断一条腿,自此以后再不许来樊楼,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妈妈……”月奴吓的想要求情。 “你这贱人给我住嘴!等下再收拾你。”老鸨恶狠狠的对着月奴骂道:“今晚有你的好看。” “快说,你要什么。”秦牧有点烦了。 “你寻死也不要这么着急。”老鸨冷笑着对秦牧说:“乡下人,别以为有几个铜钱就是了不起了。这天下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我不要金子不要银子,我说一样东西,你连听过都未必听过。这可不是我欺负你。” “真啰嗦。”和老娘们交流没有愉快的。秦牧时间宝贵,十四年的时间要干那么大的事,哪有时间浪费在这里。 “好好好,”老鸨真要被秦牧气疯了:“手表你知道吗?拿出手表,月奴归你,不知道就留下一条腿滚蛋。” 竟然是手表。 听到这个要求,姜月奴顿时如坠冰窖。 她知道手表,这阵子樊楼里面都传遍了。那是华国的神器,汴梁城里面只有三块,分别在皇上,蔡太师,王公子手上。 那天高衙内请王公子,姜月奴亲眼看到了王樵手腕上的手表,果然是神器。那么精致,那么亮晶晶,听说还能计时。 怎么计时她不知道,王樵不屑于给高衙内讲解功能,自然姜月奴也不明白了。 她知道这东西别说秦牧拿不出来,就是听可能都没听过。 老鸨开出这样的价格,那简直就是不放自己生路。 姜月奴的心沉到了底。 她接着意识到如果秦牧输了,要被打断一条腿。这让她更加惊慌,连忙跪地对老鸨哀求:“妈妈,求你放过秦郎,奴不赎身不寻死了,定会给樊楼好好的尽力。” “小贱人,这时候知道怕了,早干嘛去了?不行!”老鸨一口就拒绝了。 她现在只想打断秦牧一条腿,好出口恶气——敢在自己面前拿大,可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起来。”秦牧起身走过去,一把拉起姜月奴。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女人给别人下跪。 贾红线和方好音这时候心里的感觉无法形容。 别人以为手表能难住秦牧,可是她们当然知道手表对秦牧来说什么都不算,她们俩腕子上就一人戴着一块呢。 老鸨本来以为开出了一个登天的难题,可是没想到对秦牧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她要是要百万千万,反倒会让秦牧麻烦一些。 偏偏是要手表。 俩人相对无言,都看出了彼此眼里的无奈。 也许这就是命吧。骚狐狸到是生了一副好命。 “秦少爷是吧,”老鸨以为彻底难住了秦牧,有点得意的说道:“想来你财大气粗见多识广,手表这样的小玩意,应该随随便便就拿的出来吧。” 秦牧笑了。 只看的老鸨莫名其妙。难道他疯了?还是以为手表就是手镯不值一提? “你见过手表吗?”秦牧问老鸨。 “当然。”老鸨是樊楼的掌事人,对京城的流行最为敏感,手表这个东西,她必须见见,那天王樵的手表她偷眼看过。 “见过就好。”秦牧也不多说,随手从手腕上解下手表,放在桌上:“表是你的,人我带走。” 樊楼的众人都被惊呆了,一个个瞪大两只眼睛,完全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他竟然有手表!还随身戴着! 要知道整个汴梁城现在只有三块手表呀!那是皇上和太师才有的宝贝,一个乡下人凭什么有? 这转折太刺激了,太不可思议了。就连姜月奴都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 从今天开始,她自由了,再不会留在樊楼出卖自己的青春了。 她突然感觉到全身都是力气,一下蹦到秦牧身边,紧紧搂住情郎再也不想分开。 从今以后,自己就是他的人了。未来的日子里,两人双宿双飞,那样的生活…… 没容姜月奴再多幻想,她就被贾红线和方好音一边一个拉到了一边。 敢当着我们的面和表哥亲热,你胆子也太大了点,真是天生的骚狐狸。 “这是,手表……”老鸨总算缓过劲来。她小心翼翼的拿起了手表,好像捧着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翻来覆去的端详。 “当然,这就是手表。也许和你见过的不同,可是都叫手表,用来计时的。” 秦牧勉为其难的给老鸨讲解了一番手表的功能,免得她不懂。要是她以为手表全是她见过的样子,那也麻烦。 老鸨连连点头。 真的是手表,秦少爷没骗她。 真是意外,太意外了。比天上掉金子还意外。 自己这是怎么了,今天走了天大的运气。竟然用姜月奴换了一块手表这样的宝贝。 老鸨觉得自己现在简直是天下最幸运的女人。 姜月奴这样的歌伎,并不稀奇,不能说要多少有多少,却也不过是一番**而已。 汴梁城,天下间,漂亮女孩有的是,无非是花点时间精力。可是手表就不同了,全天下目前只有三块手表,自己这就是第四块! 突然之间自己成了能比肩皇帝和太师一样的存在,这让老鸨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 她连秦牧一干人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有了手表谁还在意姜月奴。 今日之后,樊楼的名气更加的响了。 虽然没了姜月奴,可是却有一块手表。天下第四,青楼第一! ------------ 第十七章 王家的灾难 一块二十一世纪的手表,引出了大宋众生相。 宋江是第一次来汴梁,京城的繁华让梁山头领心旷神怡。 这才是生活! 梁山那就是猪圈,说实话还不如他在郓城县过得舒服。 第一次梁山众人邀请他上山当反贼,宋江怎么都不答应,最后逼得要自杀也不上梁山,才让梁山息了念头。 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写反诗,被朝廷抓住要砍头,梁山劫了法场,他不上也得上了。 生活的舒适不只是看银钱多少。 如果海里有一座金山,别的什么都没有,谁能在山中过得舒服?个人卫生方面,金子还不如一张纸。 只有金山银山能换来享受那才是生活。 梁山能有什么享受的呢? 宋江上梁山前是押司,类似后世**机构里面的临时工,不算公务员,却办着公务。 这一点资本,已经足够宋江珍惜了。他非常明白在大宋朝当官的好处。 就是因为当不上官,所以一肚子牢骚,那天喝醉了酒才写了一首诗。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宋江以为自己水平足够当官的,奈何朝廷不给呀!所以只能忍受,可是忍的很难受,所以记恨着害他的人。 然后又再喝几杯,更来劲了。 再写几句。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就更牛了,黄巢是要推翻朝廷的,宋江笑话黄巢不丈夫,那他自己要干什么? 这凌云志还用说吗?当皇帝呀。 不过这是醉了之后的胡言乱语,一旦酒醒了过来,这些伟大理想全没了,满脑子想当官。 当官好啊,要什么有什么。 梁山有什么?一百单八个好汉,其中三个是女人。 就这个比例,你算算,一百零五个汉子三女的,能是好地方吗? 往高处说,就是一军营,往低处说,不过是一贼窝。 宋江并不是不好色,如果不好色为什么娶了阎婆惜做小妾呢。 只是他把这些当作点缀,和当官的大业比起来,无足轻重。 但是当官是手段,享受人生才是目的。 在梁山上他能享受什么人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算是享受人生吗? 梁山是水泊,哪个水面上能放羊养牛?也就鱼鲜还算方便。比起牛羊肉远远不如。 酒就更糟糕了。酿酒的技术含量很高,不是随便几个人一捣鼓就是美酒。梁山的酒就是比起郓城县也远远不如。 就说女人吧,总共三个女人还有两个其丑无比。一个顾大嫂,一个孙二娘——这个还是卖人肉包子的。宋江打死也不会对她有兴趣。 只有一丈青扈三娘还是个美人,可惜便宜了王英这个小矬子。 如今王英死了,宋江就把扈三娘带在了身边。 这倒不是宋江好色,他现在对女色已经淡了,他想的是高官厚禄,豪宅广厦,良田万顷,奴仆成群。哪一样梁山都没办法提供。 他带着扈三娘来汴梁,是给扈三娘解围。 扈三娘是独龙岗扈家庄扈太公的闺女,本来生活的好好的,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自幼读书习武,长大后文武双全,艳丽异常。 她和祝家庄的祝彪已经订婚,结果扈家庄被梁山破了,她全家老少都被李逵砍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还被宋江许配给又矮又丑的王英。 扈三娘认命了,这世界对她来说,也就是个活着。 可谁知道王英又死了。 李逵等人觉得这全是扈三娘的错。 她克死了全家满门,现在连自家官人都克死了,简直是扫把星。言语行动中自然对扈三娘不敬,李逵更是要寻她晦气。 宋江没办法,只能带着扈三娘来京城,算是避一避风头吧。而且带个美女也方便,很多时候女人出面更好。 他要搭上梁师成的线,这很有难度。 一个落草的土匪头子,想和梁太傅见一面,凭什么人家见你?给个理由先。 完全没道理。 除非献上手表。可是这块表宋江有点舍不得。 他来了汴梁才知道手表的地位如此的高。 全汴梁城目前只有皇上,蔡太师,和王公子——就是杀梁山那位公子,才有手表。 自己这是第四块。 这么一比较,似乎宋江和他们在某一方面也能平起平坐了。 这种心理让宋公明很有点自得。 其余那些高官又如何,你们有手表吗? 没有吧。 王黼如何?没有手表。 高俅如何?没有手表。 可是我宋江有。 这点真让宋江莫名的兴奋。 他把玩着手表,突然想起了这块手表的来历。 这是李逵在吴家庄抢来的呀!手表如此名贵,连汴梁城里面都不过区区三块手表,怎么韩城县的吴家庄到有一块? 这是什么个原因? 宋江心细,马上看出了问题。 不对,这个小村有古怪。 火柴不也是这个村子出来的吗? 难道吴家庄还有宝贝? 不行,得再打一次,为了手表也得出兵。 招安是大事,也不急于一时,反正来到汴梁了,不好好玩耍一番简直对不起自己。 宋江决定先不去找梁太傅,在京城享受一番再说。 吃喝玩乐不在话下,樊楼那必须去。 燕青在樊楼泡了不少时日,轻车熟路,带着宋江来到了樊楼。 宋江很想见到李师师,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还能睡那么一下。 虽然做不成皇上,可是能睡同一个女人,也算是和皇上沾点边。 李师师哪是他想见就见到的。不过宋江有耐心,也有钱,先砸钱再说。 现在他可比在郓城做押司时候阔多了。梁山别的不多,钱多,还没地方用。 宋江肯花钱,又是乡下来的——在汴梁人看来出了京城全是乡下,正是上好的肥羊。 老鸨亲自出面宰人,一来二去混的熟了,宋江才知道老鸨也有一块手表,号称京城第四,青楼第一。 这让宋江有点吃惊——怎么连勾栏瓦巷也有手表了? 可是接下来才知道手表还是那么稀缺,并没有烂大街,这才放下心来。 可是他又有了新想法。 这块手表戴在老鸨手上太浪费了,不如取了吧。 自己这块手表送给梁太傅,然后老鸨这块归了自己,岂不是皆大欢喜? 好主意,就这么办。 他派神行太保戴宗回去告诉军师吴用,两件事。第一,派时迁过来干活,第二,再次发兵吴家庄。上次走宝了,那里一定还有好东西。 戴宗跑的快,又有五丈河的便利,时迁没几日就来到了汴梁。 跟着宋江在樊楼混了几日,熟悉了环境,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顺利的偷到了老鸨那块手表。 这块表让宋江更是喜欢。因为这表是军用手表,秦牧特意选的,上面有许多实用的功能。 好东西呀! 宋江意气风发,走,去拜访梁太傅。 小小一块手表在汴梁城激起了滔天的风暴。 樊楼出现了第四块手表,这让皇城内外都炸了锅。 赵佶怒了,王樵你什么意思?有手表给一个老鸨却不肯给朕?连朕的爱妃都没手表,一个青楼的老娘们却有手表?莫非你口味如此独特,就喜欢四五十岁的女人? 看不出来呀! 王樵也急了。 老鸨的手表和他没任何关系,但是现在却脱不开关系。 梁太傅想买他都没答应,可是一个青楼老鸨却有了一块,这让大宋的官场怎么看他? 如果青楼老鸨没有手表,王樵完全不担心什么。 他送出两块表,一个是皇上一个是太师,都比众位官员高的多,所以不至于那么招恨。 谁都知道,王樵有好东西,可是王家也不是开善堂的,肯定要换来利益。不给你也说的过去。 但是现在不行了。你王樵给一个青楼老鸨要换什么? 她能给你什么? 这不是摆明打了全体大宋官员的脸面吗。 这样一来别说哥哥弟弟的升迁无望,不被人下黑脚就是祖上有灵了。 王家是开罪了整个上流社会。 王樵有口难辨,他总不能挨家挨户的通知说那块手表不是我给的。 现在他没了往日的潇洒,正被他爹王智兴叫到身前训斥。 王渔王耕也在一边陪着挨骂。 他们都知道王樵一番好心,可凡事总有意外,现在闹成这样,真不知道怎么收场。 王智兴把王樵大骂一顿,算是出了点气。 可是出了气也没用,问题没有解决,王家现在是上流社会集体的靶子,这样的情况一天不改变他王家一天没好日子过。 王渔看老爹气消了一些,才斟酌着说道:“爹,我有一个办法。” “快说。” “那我实话实说了。”王渔一咬牙说道:“今日我王家的地位,远不如先祖当时。这几十块手表不是我们王家承受的了的。” “大哥,难道你要白白送出去?”王樵急了。这样他可不答应。 “当然不会如此。”王渔说出了自己的办法:“手表要全拿出来拍卖,价高者得。这样才能让百官消气。” 王智兴点点头。这是好办法。谁有钱谁买,买不起怪自己别怪王家。 “还有。”王渔见爹爹点头,知道办法被接受,继续说道:“仅仅如此还不足以消除怨气,对梁,王,高,这样的人物,还要送上特别的礼物赔罪。” “特别的礼物?”王樵想了想说道:“大哥你说的可是手电筒?可是那个东西我只有一个呀。” “唉,兄弟,那个手电筒,你就别想了,官家惦记上了。我说的特别的东西,不在咱家。” “在哪?” “白鹤庵。” ------------ 第十八章 百花师太 秦牧应该早就回吴家庄了。他有一堆事情要忙,时间又这么紧张。可是到现在他还在汴梁城,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 姜月奴是赎身了,离开了樊楼,可是她住哪呢? 当夜走的匆忙,怕老鸨反悔,姜月奴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连屋子都没回就跟着秦牧出来了。 她不是秦牧的嫡系,秦牧对她当然不敢那么放心,不能这样就领着她回吴家庄。 秦牧准备让她在汴梁先住下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至少给她赎身了,不用担心姜月奴自杀了。 半夜三更也没地方去,就到了贾红线的家。 秦牧的想法是天亮了在汴梁城买一处房子,让姜月奴先住下,可是根本等不到天亮,三个女人就吵成一锅粥。 在自己家里,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换回了女装,姜月奴这才发现两人原来都是漂亮的女人。 这让姜月奴有点受伤。只是这时代男人多妻妾,她又是青楼出身,轮不到她吃醋。 可是她不说话那两位却不干。谁让她说自己第一次给了秦牧呢。 贾红线尤其生气。表哥的第一次必须是自己的,怎么能给了这个骚狐狸。 再说,以后她怎么算? 方好音和贾红线这时候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一起指责姜月奴。 姜月奴也不是善茬,在樊楼历练这么久,别的不敢夸口,和女人吵架那真是完全不怕。樊楼别的不多,就女人多。 只要她俩不动手,姜月奴完全不惧。 她在樊楼这样的环境,对男女的事情非常敏感。姜月奴立刻就发现了贾氏姐妹对秦牧第一次的执着。这让她明白到自己必须死死扣住这一点,否则很可能被大妇二妇赶出秦家大门。 于是她咬定自己的初夜给了秦牧,之后就守身如玉再也没碰过别的男人,而且今生非秦牧不嫁,否则就死。 这更让贾红线和方好音怒火万丈。 怎么说她俩都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姜月奴不过是一个青楼女子,凭什么官人第一次给了她。 秦牧想要分辨,可是看看姜月奴的弱势,如果自己否认的话,怕是她要被这姐妹俩吃了。 又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于是就只能一直吵。 吵了好几天,秦牧恨不得赶紧跑回后世去。 他要留下月奴在汴梁,月奴死活不干。她怕秦牧再丢下她。 带她回吴家庄,秦牧现在还没这个决心。 扯皮了好几天,只弄的秦牧差点就要拍屁股走人,这时候一个意外的事件给他解了围。 白鹤庵来人了。 贾红线出门好几个月,白鹤庵找不到她的人自然着急。 不是担心她人身安全,而是白鹤庵很多俗事是她在经手,人不在不好办。 好在她送镜子的时候和主持说过自己要出门几个月,白鹤庵就只能等。 期间来过几次人,都没找到她,今天总算看到人了。 白鹤庵的一个小师太请红线过去,主持找她有事。 看到贾红线家里突然多了这么多人,还有一个男人,小师太不由得偷偷打量。 这个男人挺好看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功名。看来红线师姐也动了春心,开始找男人了。 贾红线也吵烦了,又不能一刀宰了姜月奴,吵来吵去没个结果,还让表哥跟着烦恼。正好这是个机会,去白鹤庵散散心,顺便把账结了——三面镜子不少钱呢。怕是把庵卖了都不够,正好去摆摆威风。 她特意叫上了秦牧和自己一起。 一来是不想秦牧和姜月奴单独在一起,二来也趁这个机会,让秦牧了解一下白鹤庵。 纸里包不住火,早晚表哥会知道白鹤庵的不堪,与其那时候不如现在,反正秦牧连青楼女人都领进家门了,这个时候正好把窗户纸捅破。 自己真金不怕火炼,清白的处子之身不怕检验,也不用太担心。 贾红线让方好音和姜月奴看家,她和秦牧跟着小师太出城,来到了白鹤庵。 主持总算是盼到了贾红线出现,暗道侥幸。 她要再不回来真就麻烦大了。 白鹤庵的主持百花师太,将近四十的年纪,但是保养的很好,远远看去宛如不到三十,很是妖艳。 她之前说要请贵客,让贾红线采买一些装饰,打扮庵堂。结果贾红线给她拉来了三面神器——镜子。这让百花师太惊的差点掉了魂。 这玩意太好了,太神了,一下子让白鹤庵远超同行。 在客人面前,大大的有了脸面。 这个客人正是王家大公子王渔。 王渔是祠部郎中,专管大宋禅寺道观的度牒。在大宋不论当尼姑还是和尚,或者当道士,得有度牒,也就是这个行业的从业凭证,否则官府不承认。 这个度牒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它不只是一个身份证明,还连带着巨大的好处,至少有度牒不纳税! 不说别的,但凭这一条好处,就足够天下禅堂道观看作根本了。 比如白鹤庵,现在有一百多尼姑,如果想要发展,单招人来剃度出家是不行的。那样就是你招来一千人,剃了光头,也没有用,朝廷不承认,还得抓起来。 只有得到朝廷发下来的度牒,白鹤庵才能合法的招人,才能发扬光大。 大宋的度牒发放就掌握在王渔手里,他虽然在体制中不算高官,却在僧道二门中是第一看重的人物。 连皇帝都不如他重要,毕竟县官不如现管,王渔专门管这个。 王渔见到穿衣镜也被震撼了。 这样清晰的镜子,而且这么大,简直是神器。 而且镜子在白鹤庵里面和别处还不同。这是一个淫窝,王渔和师们太鬼混时候,床前摆着一面镜子,照的床上一切纤毫毕见,这感觉,是往常双倍,不,一百倍的刺激。 神器啊! 祠部郎当时就批了一百张度牒给白鹤庵。 贾红线算是为庵里立下了大功。 百花师太当然要找贾红线夸赞一番。 如果只是这件事,到也不急,关键是现在事情有了变化,她必须着急见到贾红线。 祠部郎昨天又来了白鹤庵,这次除了寻欢之外,还提出了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他要买这三面镜子。 简直是太欺负人了。百花师太怒火万丈。 把最漂亮的徒弟都白送给你玩了,这样还不够吗?竟然想惦记我家的宝贝镜子。 可是她怒也没用。 白鹤庵没什么背景,以前只是很普通的小庵堂,十几个尼姑,也不做皮肉生意,是百花师太的师父做了主持之后,才改的门风。 自此逐渐发展到一百多号女尼,算是闯出了一点小小的名声,可是真没什么过硬后台。 王渔就是她们的天了,祠部郎要镜子,她真不敢不给。 现在总算见到贾红线了,百花师太不好意思的把这些事情讲了讲,然后更加不好意思的问贾红线,是不是还能再买来这样的镜子。 师太一边说,一边偷眼看贾红线身边的男人。 这个师妹从小和她不一样,绝不沾染男人,清清白白的一个人,现在也动了春心了。 贾红线介绍秦牧是她官人,所以百花师太和她说话时候不能赶走秦牧,只能特别不好意思的把要求婉转的提出来。 秦牧对于白鹤庵的生意有了解,在来时的路上贾红线都偷偷告诉了自己,秦牧更加心疼贾红线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保持清白,没有非常的本事和强大的心理,绝对做不到。 正好他亲身体会过贾红线这两点,所以尤其的佩服。 不过镜子给白鹤庵带来了麻烦却是秦牧没想到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镜子给白鹤庵带来了好处同时也带来了厄运。 如果白鹤庵不交出镜子,不用想也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麻烦。 轻则说,不给你度牒了。重点的话,官府就来找麻烦了。 今天查你明天查你,谁还敢上门。 别说赚钱,她们连饭都会吃不起。 来大宋这么久,连皇帝搞gay都见识过,秦牧不会对白鹤庵做皮肉生意感到诧异。 他只是觉得,这个时代还真不是自己喜欢的环境。更让秦牧觉得,自己应该学学祖宗,把天下变上那么一变。 贾红线在秦牧身边,自己是不会拿主意的。 “表哥,你看怎么办?” 百花师太一看师妹没有当场拒绝,立刻喜笑颜开起来。这就有门。难怪贾红线能拿出这样的神器,原来都是因为她的官人。 这位秦少爷仪表堂堂,相貌非凡,定然不是凡人。 她有心结交,又怕贾红线怪罪。她可是知道贾红线的脾气和本事的。这个霉头不能碰。 百花师太眼巴巴盯着秦牧,好像秦牧一点头,马上就能从身上掏出镜子来似的。 秦牧也在犹豫。 镜子不是问题,问题是镜子不能解决问题。 他可以给白鹤庵一百面镜子,但是以后呢?这个麻烦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好像任员外的手表,只要一露面就差点让他灭门。 幸亏任员外有大智慧,当机立断切割了和手表的联系,这才凭借火柴东山再起。 这位百花师太显然没有任员外的智慧,竟然想让贾红线再弄来几面镜子,可是她难道不知道?如果白鹤庵能源源不断的提供镜子,这反倒是给自己招来灾祸吗? 怕是镜子再多几面,白鹤庵就要被抄了。 这个道理是不用说的,能明白的自然明白,就好像任员外;不能明白的说也没用。百花师太显然不是个明白人。 这里总是红线长大的地方,虽然红线对白鹤庵多有抱怨,也看不上一干师姐师妹,可还多少对庵里面有感情,否则她就直接拒绝了,绝不会问自己意见。 怎么办才好呢? 正在思考的时候,有小师太传话,祠部郎王渔来了。 这是白鹤庵最要紧的客人,百花师太连忙起身要去迎接,这时候王渔却直接进来了,正好面对上贾红线和秦牧。 王渔太着急了,王樵惹下的大祸,越早解决越好。 王樵不是官场上的人物,实际对官场的情况了解不深。王渔在官场混迹将近十年,清楚的知道这件事有多严重。 连皇上都不满意了,难道王家还落得了好? 他是白鹤庵的贵客,来这里就跟到自己家似的,现在又心急,所以根本不等就直接闯进了会客室。 “祠部郎,”百花师太眼见躲不过,连忙给双方介绍:“这位秦牧,秦少爷,这是我师妹贾红线,秦少爷的夫人。” 双方见礼。秦牧知道正主来了。 一切事,都是王渔搞的鬼。 祠部郎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可是看百花师太这么紧张,肯定是对她非同小可的人物。 王渔和王樵是亲兄弟,同父同母,相貌相似。 “祠部郎认识王樵公子吗?”秦牧问了问。 王渔没想到白鹤庵有客人。他不认识秦牧,也不认识贾红线。往日里贾红线很少出现在白鹤庵。 “王樵是我胞弟。”王渔嘴里和秦牧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贾红线。 这个小娘子太好看了。简直美的不似大宋人物。 贾红线当然美的离谱,她本来就是大美人,又经过精心的化妆,用的全是后世化妆品,在大宋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出色。 王渔好色,否则也不会没事就来白鹤庵了。 可惜呀,名花有主,便宜了这姓秦的。不过既然是百花的师妹,未必就没有机会一尝芳泽。王渔心里就起了惦记,连家里的大祸都一时忘了。 他有了这心思,对秦牧态度就不同了。 秦牧是白丁,否则百花早就介绍他身份了,不至于用秦少爷这么简单的称呼。 若是往日,王渔绝不会和白丁有什么话说,身份摆着呢,不是一个层次,今天他一反常态,略带亲热的和秦牧说话。 “秦少爷,你认识胞弟?” “这个却没有机会。”秦牧和王樵瓜葛很深,却没见过王樵:“只是听说汴梁城现在出了手表这样的宝贝,全在王公子手里,所以听到祠部郎的也姓王,冒昧问一句。” 这话漏洞百出。 汴梁城姓王的多了,你难道见一个就问是不是认识王樵? 刚才那句话是秦牧无心之失。他问走嘴了,没走心。 因为手表和镜子都是自己的,可被全是姓王的坏了事,才忍不住问了一句。 “秦少爷也听说过手表?”王渔顿时找到了机会,正好勾搭贾红线:“却不知两位是不是听说过另一样宝贝,就在这白鹤庵里。” 百花师太闻言顿时哭笑不得。 ------------ 第十九章 三槐王公家的人 王渔这是献宝还是现眼啊! 百花师太都不忍心看下去了。 再等会更丢人。她连忙接口道:“祠部郎,你这是问到正主了,镜子就是红线师妹给庵堂的。” 王渔瞬间感觉有点丢人,不过马上就冷静了下来。 他本想借着镜子搭讪贾红线,没安什么好心,没想到镜子就是人家的。 王渔身在官场,脸皮功夫修炼的极足,那层红色甚至都没到面上就退却了,除非百花师太这样对他很是了解的人,旁人都无从发现他脸红过。 他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这镜子贾红线从哪来的? 之前王渔问过百花师太,师太说是庵堂买来的,至于从哪买的,她也不知道,要问经手人。 看来贾红线就是这个经手人了。 王渔充分的体会到镜子的价值,立刻暂时丢下邪念,就想问贾红线。 秦牧直接打断了他。 “祠部郎,镜子是我的,内子却不知来历。” “噢,秦少爷,你这镜子是……”王渔这才对秦牧来了点兴趣。 “祠部郎,我家乡在幽州,小时候家里来过一个奇人,他自称东方异人,是华国商人,云游天下路过幽州,卖了这三面镜子给我家。” 秦牧看到王渔的色眯眯眼神,厌恶异常。 王渔竟然真的是王樵的兄弟,什么东西和王家沾上就是祸害。他想好了对策,干脆利落的断了王家的念头。 东方异人这个幌子,是任员外想出来的,告诉了秦牧,自然现在正好拿来用。 “这三面镜子是我送给内子的嫁妆,内子念旧,不巧我们现在手头有点紧,内子就把镜子给了庵堂。钱不钱的也不提了,六千贯而已。” 秦牧这番话,就是要断了王渔的打算,也算是替白鹤庵解围。 镜子再也没有了,三面全在白鹤庵。你要拿,至少六千贯。 秦牧知道白鹤庵肯定保不住镜子,与其被白白坑走,还不如捞点钱。 现在秦牧对这个时空的金钱有了那么点概念。基本上一文钱可以对应后世一元钱。 他的手电卖了一万贯,相当于后世一千万,的确是贵的离谱,但是事情不能这样看。手电这种东西大宋是没有的,全天下独一份,自然可以卖高点。 镜子不同,大宋还是有镜子的,只是清晰度和大小远远不如他拿来的三面。 六千贯这个价格,相当于后世六百万,一个镜子卖两百万,相当良心价格了。 如果王渔肯拿出这么一笔钱来,白鹤庵多少还能落下点东西,否则不是白给人家了。 秦牧可是知道王家的手段多凶残。 这是他看在贾红线的面上,给白鹤庵一个解围的办法,若没有这么点关联,他才懒得理白鹤庵死活呢。 王渔听完秦牧的话,心里大是奇怪。 怎么秦牧也见过华国商人吗?王樵和他说过手表手电的来历,就是华国的商人,叫做东方异人的,带来大宋。 难道他连幽州也去过? 那怎么不来汴梁呢? 看他交易的对象,任员外,一个土财主,秦牧,又是一个土财主,难道华国商人不喜欢和真正的权贵世家交往吗? 华国商人怕什么? 在官场奉行的是“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秦牧说的话,王渔只信一半,这还是看在贾红线漂亮的分上。 你说没有镜子就没有?我凭什么信你?你算老几?能霸占这样的美人。 只是这番想法他半点也不会带出来,反倒半是假装半是真心的说道:“秦少爷这样的机遇,真让王渔羡慕。却不知那东方异人是何模样?” 他也是没话找话。 秦牧就照着任员外说的描述了一番。 “却不知秦少爷是哪一年遇到的如此奇人?” 秦牧顿时吃了一惊。 王家人真精明。 他刚才说的是小时候遇到,可是刚才他描述的东方异人样子,和任员外说的一模一样。 这样问题就来了,难道东方异人不老吗? 可是现在也不能改口,秦牧面不改色的说道:“大概是我五岁时候。” 轮到王渔大吃一惊。 他刚才是没话找话,现在却真是感到不可思议了。 看起来秦牧也得二十五六了,他五岁遇到东方异人,那是二十年前,可任员外却是最近才遇到东方异人,两人描述的几乎不差,那么这个人难道能长生不老? 如果他有这样的本事,那可比什么样的宝贝都强的多! 自己要是能找到东方异人,学会这样的本事,不论是献给皇上还是自己用,简直是一步登天呀! 王渔是奔着镜子来的,不成想遇到了贾红线,被她的美丽所吸引,现在又突然发现世上竟然真有长生不老之术,他顿时感到这次没有白来。 “秦少爷,”王渔殷勤的说道:“百花也不是外人,红线是百花的师妹,说起来也不算外人,不如今日我做东,大家一醉方休如何?” 百花师太一直认真的听着。她久历风尘,是多精明的一个人,马上就知道秦牧是在替自己解围。虽然以后再没有镜子了,可是毕竟能落下六千贯,这也不是一笔小钱。 她连忙说道:“秦少爷,师妹,就吃个便饭吧。老实说,汴梁城里,顶尖的美酒姐姐还有两坛。” 如果不是她真心感谢秦牧,这样的好酒绝不会拿出来接待贾红线的男人。 “师姐,红线还有急事,这酒吗,以后再喝。告辞了。” 贾红线一分钟也不想再待下去。 她从来就讨厌那些男人,根本就不曾让一个男人如此肆无忌惮的看着自己。只是这人身为朝廷官员,又是祠部郎,专管僧道的事情,她实在要给师姐面子,才不好发作。 否则以她的性格,早就甩脸子走了,哪还能等现在。 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说完不等回话,拉着秦牧的手直接出了门,扬长而去。 百花师太极为尴尬,心里忐忑不安,连声对王渔赔不是。她奈何不了贾红线,可是更怕得罪祠部郎。 “却是个有趣的小娘子。”王渔望着贾红线的背影,眼中全是欲望,“吃不到师妹,先吃口师姐吧。” 说着,就开始动手,完全不顾现在是青天白日,这里又是庵堂会客的地方。 百花大惊失色。她和王渔是有过几次,可是那时候她年轻。 在欢场来说,现在的她已经是人老珠黄了,按说应该入不得王渔眼里。 可没想到王渔不管不顾,竟然就在这里要做苟且之事,这让百花脸面何在。她毕竟是白鹤庵的主持,是掌门人,是白鹤庵的脸面。 哪怕要做,也要去密室才行。 她苦苦哀求,王渔却当作耳旁风,反倒命小尼姑搬来一面镜子,就在这白鹤庵的会客之地,诸神眼神之下,…… 秦牧回到贾红线家里,立刻宣布出城,回吴家庄。 白鹤庵遇到王渔这件事给他提了个醒,在汴梁城,自己还不能为所欲为,至少目前还没那个能力。 他都不能想干嘛干嘛,何况姜月奴。 把她一个人丢在汴梁,若是遇到王渔这样的无赖,她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自己不能把她救出牢笼再推到水坑。 一旦秦牧下了决心,贾红线和方好音都不敢再多嘴了。 什么时候可以吵,什么时候该听话,作为聪明的女人,她们无师自通。 九华玉真安妃就是这样的聪明女人。 当手表只有一块,尤其是还戴在皇上手上时候,她就是不沾凡间烟火的女神。 可是当她知道手表不止一块,连蔡京甚至老鸨都有的时候,她要是还能装那也不算皇帝的女人了。 皇上的爱妃,不和蔡太师比吧,可怎么能连樊楼老鸨都比不上? 这绝不能答应。 不可忍受。她可是仙女下凡。 王家当真可恶,可恼。 在王家眼里,皇上的爱妃难道连青楼女子都不如吗? 王家眼里还有皇上吗? 这口气若是不能出来,刘思思——九华玉真安妃的名字,绝不会罢休。 赵佶也有气,可是他没有刘思思这么生气,毕竟他有一块手表。可是他惦记上了另一样宝贝,手电筒。 这东西是干嘛的?自己没玩过啊,必须看看。 天下间怎么能有自己没见过没玩过的宝贝呢。 王樵硬着头皮见到了皇上,还因此有幸见到了安妃。 那是,刘思思一股火气,不当面发出来哪能干休。 “官家,这件玩意,是我新的得的,本想着一早送给官家,可是一直无缘官家召见。” 王樵也不含糊,到这个份上,没有什么是舍不得的。 皇上要,那必须给。 他先把手电给了赵佶。 趁着赵佶把玩的时候,连忙又掏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这是给贵妃的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不成敬意。” 刘思思哼了一声。 宫女过来把盒子接过,奉上贵妃。 刘思思一看盒子就喜欢异常。这个小盒子太精美了,比自己梳妆台上那些木头的瓷器的,都漂亮一万倍。 她知道这里是手表,不过当着王樵的面,刘思思不会表现的那么急迫。该有的风度她拿捏的很好。 刘思思甚至连盒子都没打开,随手递给贴身伺候的宫女,说道:“先收起来吧,左不过一些小玩意。” 王樵差点气炸了。 什么叫“不过一些小玩意”,就这样的小玩意你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 可是他现在完全没了在任员外前的傲气,低头连忙说道:“东西不值钱,却是王樵一番忠君的心意。” 他不能说这是对贵妃的心意。你一个外臣对贵妃能有什么心意,难道要给赵佶帽子涂点绿? 这样的愚蠢错误,王公子绝不会犯的。 “忠君吗?可是奴听说,樊楼里面早就有了一块手表。莫非这也是王公子忠君的心意?” 王樵就知道没那么容易过关,他连忙分辨。 “贵妃,樊楼的手表和我没有半点瓜葛。王樵可以对天发誓,若是那块手表是我给的,让王樵断子绝孙。” 这年头的人对誓言看的很重。眼见王樵说的认真,刘思思倒是有点消气了。 看来真的不是他给的。 想来也应该如此,这样的好东西,不献给自己反倒给一个老娘们,王樵怎么看也不会如此愚蠢。 就说口味独特,也不至于到了这样的地步。 看起来,挺正常的一个公子哥,眉清目秀的。 刘思思去了大半火气,心态正常了一些,看王樵也有点顺眼了。 “王樵,这个手电是怎么玩?”赵佶不会玩。 他不发话王樵不敢自作主张的教皇上,怎么,抢着给皇上当老师吗? 现在他发话了,王樵连忙告诉了他手电的用法。 幸亏这手电是太阳能的,现在还电量充足,否则王樵麻烦大了。 手电不亮,欺君之罪! 一道光柱喷射而出,吓了赵佶一跳。 虽然是白天,可是这样的强光还是看的分明。 转眼间赵佶发现这只是光线,不会伤害到人,又有点失望。 还以为是五雷大法呢,却原来只是个照亮的。 但是赵佶马上又高兴起来。 这么亮的光线,不论灯笼还是火把,可完全比不了。 若是晚上点亮了手电,那个滋味…… 是个好东西! 赵佶高兴了。 “王樵,这手电和手表,你都是从哪弄来的?”赵佶想问问,这样好的玩意,怎么咱们大宋没有呢? 要是有,那轮得到王樵献宝。 三槐王公是很牛,但是再牛,也是多少代过去了。 现在的汴梁城,蔡京,童贯,梁师成,王黼,李邦彦,高俅,这样的人才是显赫人家。 三槐王公的的王,顶多算是二三流而已。 王樵不敢隐瞒,可也没全说实话。 他不能说是东方异人找他交易的,万一赵佶还找他要人要玩意怎么办? 王樵直接说是韩城县任员外卖给他的。至于任员外从哪里得来的,据他自己说,是华国的东方异人,来到大宋,卖给了任员外。 反正华国商人和自己隔着一个任员外。 有什么事,找任员外别找自己。 “这个任员外有什么特殊吗?怎么华国商人不来汴梁,反倒去韩城县。还有,华国又在哪里?” 赵佶根本没听过华国。 “任员外是做鲜果买卖的,那个火柴店,就是他家的。华国吗,我也不清楚,这都是任员外说的。” “火柴啊!” 赵佶想起来了。火柴是个好东西,有这个玩意,点火方便多了。 延福宫里如今都没了发烛的踪影,全是火柴,还是长柄的精品火柴。 任员外直接送上门,一分钱没有要。 能和皇上搭关系,花多少钱都值得,何况一点火柴。这东西没什么成本,任员外一点不心疼。 “倒是个有趣的人,梁太傅,拟旨,招韩城县任员外,他叫什么?”这句话却是问的王樵。 “任若虚。” “招任若虚进京见驾。”这句话却是对梁师成说的了。 梁师成一直盯着皇上,眼皮也没看王樵一下。 他现在不用求王樵,也有人送上了手表。正戴在他的腕子上。 赵佶让写圣旨,梁师成马上就写。 挽起袖子刷刷开干。 手腕上一块手表明晃晃亮晶晶,正是秦牧给小桃那一块女表,被李逵抢走送给了宋江,宋江又送给了梁太傅。 王樵心里凉了半截。 他看不上宦官。 一群太监,有什么可牛的,连男人都不是。 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谁都看不起。 换了是他爹绝不会如此,对梁太傅肯定能巴结就巴结。 可是他爹也没手表,手表全是王樵的。王樵这么大人了,日常的事哪能他爹样样都管着。王智兴根本不知道梁师成想买手表被拒绝了。 眼见梁师成也有了手表,王樵心里腻味极了。这让他生起一股深深的恨意! 任若竟敢敢骗我!好大的胆子! 他说华国的手表都交给了自己,可是接二连三出现的手表是怎么回事? 梁师成这一块,樊楼那一块,都是哪里来的?不用问,肯定是他藏私留手了。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日后定要你见识见识王公子的手段! ------------ 第二十章 一个绝妙的计划 韩城知县范乔万万没有想到任员外竟然能接到圣旨。 这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任若虚不过是韩城县的一个土财主,原来的身家连朱员外都不如,背后更是没什么有力量的人,否则怎么会被朱家在码头摆了一道呢。 范知县清楚朱家身后站着的是谁,可是自己和那人没有交情,也没有瓜葛,所以在码头这件事上,他两不相帮,随便你们去斗。 眼看着任员外另辟蹊径,在吴家庄新开了一个码头,为此竟然舍弃了闺女的幸福,这到让范知县高看了任若虚一眼。狠人——连自己闺女都舍得,也够聪明——知道此路不通马上换路。 这样的人范知县愿意结交。县尉于正去吴家庄收捐的时候,范知县暗示不要为难任潇潇。要不凭任潇潇那么小年纪,能有多大面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到现在连里正都没任命,就让她胡乱干着。 后来任员外突然建起来一个火柴厂,听说是任员外遇到了一个华国商人,他给点拨了点拨,然后火柴热卖汴梁城,就连范知县都很喜欢。 他是地方官,和京官的闲散不同,范知县有大量的琐碎公务要办理,经常要忙到半夜。有了这个火柴,点蜡烛方便了很多。 任员外可以说是突然暴富,朱员外拍马也赶不上任家了。 范知县更是向着任家多了一些。势头在任家,他不会逆势而行。 现在京城传来圣旨,竟然让任若虚进京面君,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呀。 大宋朝这么多村子庄子,这么多土财主,哪有一个人能被皇上知道,并且还被召见,破天荒头一遭。 范知县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 若是循规蹈矩的经过三任六考的磨勘程序升上去,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进京。现在有任员外去面见皇上,却是个极好的机遇。 如果任员外哄得皇上高兴,在官家面前说自己一两句好话,日后的仕途就会好走许多。 这机会范知县必须把握住。 他特意在韩城县最好的酒楼——春满楼,设宴款待任员外,并且请最红的姑娘花大姐作陪。 范知县能给任员外的东西不多,现在那个码头任家基本不再使用,这点上自己想表白也浪费表情,人家根本不需要。 可是范知县依然很有底气。他是谁?韩城县知县,父母官,直接说就是土皇帝。 在这块地面上,他的话比皇上的话还管用。 任员外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尽管他今非昔比,抖起来了,却依然小心谨慎的守着上下尊卑。 这点让范知县很满意。懂规矩,好办事。 两人言谈甚欢,虽然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事情,但是一切尽在不言中。任员外若是看不懂这点场面也不用出来做买卖了。 范知县要任员外在官家面前提两个字。一个是“稳”,赵佶最讨厌地方上乱起来,这样实在打扰他享受人生;二个是“勤”,赵佶喜欢地方官员勤力,多办事,让地方繁华安定。 至于“俭”却千万不要提。官家自己不是俭朴的人,相反非常的豪奢。你一个地方官那么“俭”干嘛?和我唱对台戏? 任若虚满口答应,这都是举手之劳,完全不花什么力气。帮了范知县也就是帮自己,一双俩好的事。 这事完全不用发愁,他发愁的是给皇上带点什么礼物。 就是庄户人家走个亲戚还不能空手呢,他去见皇上真就啥都不带?那岂不是笑话,到底是皇上召见你呀还是你去逛皇城玩了? 任员外必须得挑好这个礼物。 一般的东西不行。他原来是做鲜果的,就是现在也还在做这行,弄两筐梨三箱枣,皇上能要吗?你是寒碜皇上吗? 火柴也不行。太大路货了。 到底带什么呢?他这时候想起秦牧来了,于是又跑到吴家庄。 “功业,你说带点什么给皇上好呢?” 秦牧没想到赵佶竟然召见任员外,怎么看两人也离的太远了。可是事实是赵佶真的要任员外进京。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看任员外一脸兴奋的模样,看来不是坏事。 也应该不是坏事,若是皇上不满意任家,应该是发圣旨给韩城知县,直接索拿任若虚进京,哪还用召见。 想来想去,赵佶召见任员外唯一的理由就是华国商人了。 秦牧虽然没在京城,可是他知道手表和镜子这样的东西出现,绝不会一直无声无息,只有这两样东西,其实就是手表一样,能联系到任若虚。 不过对任家却是好事。 和赵佶搭上关系,日后谁要动任家都得掂量掂量。 他也想帮任员外在皇上面前留个好印象,可是这个礼物,如果再用后世的产品,真不知道是帮他还是害他。 可是如果不用后世的产品,自己又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玩意呢? 在大宋朝,谁都没有赵佶宝贝多。 对于这次的召见,秦牧比任员外想的多得多。 任员外无非就是在赵佶眼前露个脸,可是秦牧却要死死守住吴家庄这个地方。 这是他的根本,日后打天下全靠这个地界,甚至再说小点,就是任潇潇那个婚房。 如果有一天吴家庄被别人占据了,这地方给推平了改成野地,甚至再挖个坑灌满水养鱼,那他岂不是直接光着屁股掉水里。 那还怎么打天下,不够丢人的。 这次到是个机会。一定要交好赵佶,最好让他把这块地方赏给自己。 当然这个难度比较大,可是换个方法,赏给任员外也可以。 方圆几十里如果都是任家的地,那他对他以后大有好处。 吴家庄现在的情况是任潇潇占了大片土地,还有少量土地是村里人的,可是更多的都是官田。 如果这些官田都赏给了任家,那就再好不过了。毕竟自己要发展的话,任潇潇的地还是不够大。 这样一来,还真得准备点好东西。 有了! 这件东西,一定能行! “任员外,你等等我,我给你取来。”秦牧说着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现在这小院简直成了大观园,除了秦牧一个男人,全是莺莺燕燕。 姜月奴自然也住在这里。 暂时没有新的地方,她就和任潇潇一个房间。 任潇潇对于秦牧去一次京城带回一个女人感到很不满意,可是姜月奴很会笼络人心。 她对着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占不到便宜,因为是分人家的肉,肯定得不到好脸色。但是对于任潇潇,情况却有不同。 经过一夜的了解,她就把任潇潇的底探明白了,也知道了秦牧许多事。 原来贾红线和贾线娘两人和秦牧也没真正圆房,这让姜月奴底气足了不少。 虽然她和秦牧也没发生实质性关系,可是她已经吹出去了,真不真的,除了自己和秦牧,别人怎么知道。 任潇潇不是秦牧的女人,这让姜月奴迅速的给她定了位——盟友。 任潇潇毕竟年龄小,又是韩城县里面的人,和真正的京城人不同,没见过那么多世面。在姜月奴刻意结交下,她到觉得这位姐姐比贾家的姐妹好许多。 于是任潇潇也迅速的接受了姜月奴。就这样,姜月奴顺利的融入了东跨院这个神秘的地方。 尤其是那个卫生间。姜月奴简直是喜欢的不得了。 这样的茅厕,就是樊楼都见所未见,怎么吴家庄这么一个小村庄却能拥有。 这还不全是秦郎的功劳吗?她从任潇潇嘴里知道了秦牧本身是华国商人,来大宋时间并不长,和贾氏姐妹交往的时间比自己长不了多少,甚至细细算来,似乎妹妹还不如自己先认识秦郎。 这让姜月奴又多了几分底气。 这么短时间,凭什么就对我横眉立目的,你们也没长到哪里去。 何况秦郎这样的人物,大宋朝哪里有第二个,这样的宝贝可不能让你们独享。 既然秦郎接了我过来,月奴就此扎下根,再也赶不走了。 秦牧一回到院子就遇到了这群活宝,他想着回去一次后世,可是却突然想起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带的东西。 这回他没有特意去寻找古董,现在去买也浪费时间,干脆来个合影吧。 他把贾氏姐妹和姜月奴任潇潇聚拢到一起,站在自己身后,然后掏出手机,来了一个自拍。 嗯,这也算是对黄金沙有个交代。 到了东跨院,朝夕生活在一起,也就没有什么秘密。 姜月奴早就发现了贾氏姐妹的手机,还有化妆品。 她想不知道也不行,任潇潇嘴快,什么都说了。 任潇潇生气的是她没有手机也没有化妆品,可是也不好意思向秦牧张嘴。 她是秦牧什么人呢?凭什么要东西呢? 任潇潇不好意思说,可是不代表她不想。相反,她非常的想要手机,也想要化妆品。 贾红线和方好音没事玩手机又不总避开她,而且俩人也给任潇潇拍过照片。只是这事秦牧说过别声张,所以任潇潇忍着没和任员外说。 其实说了也没事,任员外比她嘴还严。手机这样的东西,他是绝不会沾的。 任潇潇知道那个手机能拍照,拍出来要多漂亮有多漂亮,比大宋画师画的可好看一万倍。但是她没有呀。 她也知道化妆品好用。每天看着贾氏姐妹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仙子一般,她更是生气。 虽然贾红线和方好音当她是小妹妹,而且还是这里的主人,也会交好她,有时候给她也化个妆,打扮的她也美丽异常。 但是这只能让任潇潇更生气。 毕竟是别人的东西,人家想给自己就给自己,不给也没辙。 可是化过妆之后,她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简直是美的连她爹都认不出来。 这让她怎么能忍受没有化妆的日子。 现在有了姜月奴,这就好说了! 自己和秦大哥没关系,她有啊。她不是秦大哥的女人吗,都圆房了的女人,比贾氏姐妹还亲近呢。 她出面要理所应当! 一番撺掇下,其实不用撺掇姜月奴也有这个心思。 手机和化妆品的好处,她早看在眼里。女人哪有不在意这个的。 眼见秦牧现在这么开心,正是好机会。 姜月奴望着手机里面的合影,委屈的说道:“秦郎,两位姐姐都有这个,奴却没有……” 秦牧一呆。这阵子他一直忙着训练队伍,根本没想过姜月奴的事。现在想想的确是自己没给她什么东西。 怎么说姜月奴也是为自己要生要死的,这不应该。既然都住到东跨院了,那就一视同仁吧。 贾红线和方好音知道秦牧的脾气,只是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这骚狐狸真是会磨人。 看来日后若想胜过她一筹,要多想点办法了。 秦牧心里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完全没在意这些小事,随口答应道“好的,我这就给你。” “还有潇潇妹妹。”姜月奴喜不自禁,却又连忙追了一句。自己有好处不能忘记任潇潇,在这里还靠她支援呢。 “好的,不过潇潇,你也要化妆品吗?”秦牧扭头问道。 “秦大哥,奴当然要啦!”任潇潇简直是气坏了。难道我就不是女人吗? “这倒不是,只是……”秦牧想说的是,一个男人平白无故送女人化妆品,好像不太合适。可是看她那模样,快跳起来了,也就明智的没说话。 正事要紧,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不是事。 接下来的计划可以说对秦牧的大业非常关键。这个临时想出来的主意,让秦牧忘记了女人都是不讲道理的。 还有什么比统一天下更重要的呢? ------------ 第二十一章 修仙之侣 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难得的黄金沙没在。 不错。要不每次赤身裸体被人看到,虽然是好朋友,也太尴尬了。 秦牧穿好衣服捡起留在二十一世纪的手机,点亮屏幕,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么多未接来电。 秦牧朋友很少,亲戚也极为稀少约等于零,辞职之后更连同事也没有了,平常根本没电话。现在手机记录着两百多未接电话,简直是不可思议。 一看,全董玉琼的。 她疯了吗。这么疯狂的打电话。 信息也很多,黄金沙两条,就是问他回来没有。 穆千柔竟然有一条,约他吃饭。这让秦牧精神一振,怎么她要和自己见面吗?病好了?看看内容是让自己安排时间,还挺体贴。 再看下去,全是董玉琼的信息。竟然有五百多条。 秦牧差点疯了。 这世界怎么了。 回了一次大宋,自己没疯董玉琼疯了。这么多电话信息究竟是要干嘛?难道公司出大事了? 可是不应该呀,如果公司出事,金子肯定给自己发消息了。黄金沙提都没提公司,肯定是没问题呀。 他耐心的看下去,发现董玉琼这么多消息,没一句有用的,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问他干嘛呢,吃了吗,在哪,怎么不接电话,怎么不回信息。 秦牧看了看时间,离上次和董玉琼见面才过去十几天,真想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 不过董玉琼是他交易古董的唯一渠道,必须维护好。 秦牧先给黄金沙回了个消息,说自己回来了,接着给董玉琼打了个电话。 毕竟两百多个未接电话,怎么也得回复一下。 “玉琼,我回来了。”电话一拨就通了,仿佛董玉琼一直在等着。秦牧斟酌良久,还是选了“玉琼”这个称呼,毕竟是她三番五次要求的。 “二代,你去哪了?给你这么多电话这么多消息也不回,难道不知道我着急吗?” “……”秦牧真没想到她为什么如此着急,按说自己这么大人了,真不用别人操心:“出去办点事,没带手机。真是抱歉!” “二代,你是不是又去干老本行了?我说了咱们不干这个了,对身体不好。” 秦牧突然感觉很疑惑,难道自己这么年轻记忆力就衰退的如此厉害吗?他死活想不起董玉琼什么时候说过让自己别盗墓的话——董玉琼以为自己就是盗墓的。 “你需要钱,我们一起想办法,咱们做点什么生意都能赚钱。” “……”秦牧感觉越来越古怪。这是什么画风? “还有,你去哪也不能不带手机,你知道联系不上你我多担心吗。” “……”被你联系上了,我才担心呢。能一个电话打到大宋朝,你就是神仙,比柜子都不差了。 “别说了,你马上过来我家,不,我去你那,你把地址发给我。”董玉琼说的斩钉截铁,根本不容秦牧反驳就挂了电话。 这可真是…… 秦牧无奈的把地址发了过去。 然后再给穆千柔发了一条消息,说自己什么时候都有空。 今天正好是周日,现在还不到下午仨点,如果约个晚饭时间刚刚好。 没一会功夫,穆千柔回消息了。她要秦牧把地址发过去,自己要先过来。 秦牧没想到穆千柔会要他的地址,心理高兴,连忙发了过去。 看起来穆千柔好像有点改变了。 没等多久,门被敲的啪啪响。 不用问,肯定是黄金沙。 黄金沙一进来就风风火火的问道:“二代,干了梁山没有?” “嗯,干死了几个。” “牛!都宰了谁?宋江干了吗?李逵呢?” “朱贵,王英,燕顺,郑天寿。” “矮脚虎王英?” “是他。” “他媳妇一丈青扈三娘呢?你干了吗?” “……” 秦牧觉得没法再交流了。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个字不同的音调不同的语境,意思完全不同。 之前说干还好理解,就是杀了。 但是你问我“干”没“干”扈三娘,简直是流氓本色。 别说我没干,就是真干了我也不告诉你。 秦牧对男女之事还是很羞涩的。纯私人问题,绝不分享。 黄金沙就是这么大大咧咧,尤其在男女之事上,根本不顾忌。反正他有钱,身边女人不断的换,估计上周的女朋友是谁他都记不住。 “二代,你别跟我藏着掖着呀,扈三娘啥样?听说一丈青挺漂亮的。我查过了,一丈青就是漂亮的意思,还有一个意思是纹身。” 黄金沙说起这个两眼放光:“扈三娘一身纹的什么?快给我看看。” “金子,你发春了?我才回来你问我这些?” “也是也是,二代,这些回头聊,给我看看这次带回来什么了?” “这次什么都没带,回来是有别的事。”秦牧说着打开了从宋朝带回来的手机,给黄金沙看:“给你看看,这是我说过的那几个美女。” “哇,这尼玛我得好好看看。” 黄金沙一把抢过手机,看着秦牧和四位姑娘的合影,嘴长的老大,差点哈喇子流出来。 “二代,你别说话,我猜。” “这个是贾红线!” 秦牧点点头。猜对了。 “这个是方好音!” 又猜对了。 “这个是任潇潇!” 真神人!黄金沙在女人方面简直天赋异禀,一个没错,全认出来了。 “这个女人是谁?二代你没说过啊。怎么还有一个。” 秦牧没提起过吴小妹,这个女人和他关系不大,黄金沙不知道。 姜月奴他也没提起过,逛青楼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黄金沙也不知道姜月奴。 “这个是……” 没等秦牧说话,突然门被推开了,董玉琼闯了进来。 秦牧吃了一惊,怎么这么着急,连门都不敲吗? “琼姐,你怎么来了?”黄金沙也没想到董玉琼会过来。 董玉琼这些日子不知为什么一直想着秦牧,想到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里面翻来覆去都是秦牧的身影。 忍不住打了这么多电话,发了这么多消息,却一直得不到回应。 她问过黄金沙,黄金沙只说朋友出门了,没带手机。 董玉琼以为秦牧又去盗墓了,所以没带手机,这才一直忍着,终于今天得到秦牧的回复,一分钟也没耽误就跑了过来。 “我不能来吗?”对着黄金沙她就没什么好脸色了。 董玉琼觉得全是黄金沙的错,如果不是他撺掇,秦牧怎么会好好的小白领不干跑去盗墓,干这么危险的活。 黄金沙要是知道董玉琼这样想,肯定得哭死——我比窦娥还冤枉啊! 见到秦牧,董玉琼突然一颗心放了下来。 仿佛他有魔力一般,只要看到他,自己的心就有了着落。 不过这时候看到黄金沙,董玉琼就觉得碍眼了。 我和秦牧俩人,你在这不是当电灯泡吗? 她看黄金沙怎么都不顺眼,没错找错的说道:“沙子,你看什么呢?乐的跟二傻子似的。” 黄金沙莫名其妙。自己这两天也没得罪琼姐啊,怎么刚见面就挑自己的毛病。 他和董玉琼小时候在一个大院长大,被欺负了十几年,条件反射的连忙分辨:“琼姐,我什么也没干啊,就看看手机。” “给我看看,长这么大不干好事。肯定是拍的小明星小车模,你能不能正常点?” 说着一把抢过来了手机。 “你看你,一下还四个姑娘……” 董玉琼突然说不下去了。 合影中四个姑娘她一眼看到了,前面那个男的,董玉琼下意识的以为是黄金沙,可是愣了一下,发现竟然是秦牧。 怎么他会和四个姑娘合影?而且还穿的都是戏服。 玩cosplay吗?秦牧还有这个爱好。 这个爱好,怎么说呢,放在黄金沙身上,就是玩物丧志,可是放在秦牧身上,却不好说。 秦牧这样一个五好男人,有一些爱好也是正常的。 只是和四个姑娘一起玩cosplay,是不是有点多呀。 “二代,你喜欢玩cosplay?” “……” 秦牧都不知都说什么好了。 他迅速开动脑筋,想着对策。 这真是万万没想到,董玉琼来的这么快,她是坐火箭来的吧。 秦牧哪里知道,董玉琼一路上开到八九十,就差闯红灯了。 “cosplay吗,这个,”秦牧知道cosplay的意思,就是角色扮演,但是他真没这个爱好,那些衣服是大宋的常服,日常就这样穿,可不是为了拍照才换上的:“偶尔,偶尔。” 黄金沙差点笑趴下。 还cosplay,琼姐联想真丰富。 董玉琼闹了笑话,不是黄金沙犯的错,自己到有点不好意思,没理由骂他赶他走了。 “二代,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董玉琼还是关心秦牧。 “我去……一个地方。” “哪里?远吗?这么久没回来。” “是……挺远的,来回挺不方便。那地方没手机信号,我就没带手机,到让玉琼担心了。” 黄金沙听着有点不对劲。怎么秦牧叫琼姐“玉琼”呢?这称呼有问题吧。 他怪异的看了秦牧一眼。 秦牧很尴尬的示意了一下,我也是没办法啊。她非要我这么称呼,能怎么办? 黄金沙对男女之事异常敏感。他只是开始万万没想到跟自己亲姐姐一样的董玉琼会和自己唯一的朋友秦牧有瓜葛。可是现在有了疑问,再回想起董玉琼进门一来的表现,立刻发现了问题。 董玉琼怎么有秦牧的地址的? 自己从来没告诉过她呀! 难道他们俩?可是究竟谁追谁呢? 黄金沙了解秦牧,秦牧如果追求董玉琼绝不会不告诉自己,再说他还有穆千柔。从来没见秦牧表示爱上过别人,当然,在二十一世纪,大宋朝不算。那是另一个世界。 难道说是琼姐追的秦牧?可是为什么呢?他知道董玉琼这么多年都是单身,连罗浩这样出色的男人都看不上,会看上秦牧? 不论从哪方面来说,罗浩都比秦牧更适合董玉琼,虽然黄金沙讨厌这对兄妹的做派,可是实际上他也承认罗浩有资格追琼姐。 当然这是在二十一世纪论,若是算上大宋,谁都比不了秦牧。 毕竟秦牧单独拥有一个世界。 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董玉琼和秦牧是恋人关系,那就是疏不间亲,自己和秦牧就算再好的朋友,生死之交,也亲不过他们俩。 秦牧到底和董玉琼交底了没有? 他这里寻思着,马上被秦牧看了出来。 “玉琼,其实我也不是玩什么cosplay,”秦牧必须保守自己的秘密,绝不能让黄金沙以为自己告诉了第三个人:“也不是盗墓,其实我是去修仙了!对,就是修仙。” 这借口是秦牧临时想出来的。 他接着组织语言说道:“玉琼,金子,我家吧,比较特殊,从祖上就流下修仙的这个传统。” 这话还真不是假的。 秦始皇就想修仙,想长生不老。 董玉琼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他。 秦牧心说,随便你吧。 “修仙吗,就不能在大都市,小城市也不行,得深山老林,才有那么一点点仙气。都市气息太浊了。” “所以你一走这么多天……”董玉琼似乎有点明白了。 “对,就是去修仙了。修仙吗,也是修行,现代的东西尽量不碰,所以才换上古人服装,尽可能回归纯粹的自然。” “但是,怎么有这么多姑娘?她们和你一起修?” “……”秦牧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了:“她们吗,也是向往那个世界,所以有时候交流一下,不过没一起修,偶然遇到,同道中人留个影。” “可是,修仙的女人也要化妆吗?”董玉琼敏感的发现了问题。 你要修仙还弄那么漂亮干嘛?这四个姑娘一个赛一个青春美丽,衬的自己都有点老了。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了,可能仙女也爱美吧。” “那你们平时联系多吗?” “不,没有联系。”这点秦牧到是很肯定,回到二十一世纪,大宋时间停摆,想联系也联系不了。 董玉琼这才放下心来。 修仙这个事情,对她来说并不稀罕。 她喜欢历史,喜欢文物,自然知道历史上的仙人传说。 而且董玉琼并不认为仙人就一定是假的。 《素问——上古天真论》里面写到,“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这不就是神仙吗? 上古能做到的事情,现在未必做不到。 董玉琼自己就能通过很多古董感受到古代气息,尤其是最近秦牧拿来的这套景羊五尊盘,她几乎每天都握在手里,越来越多的感受到春秋战国时候的景象。 秦牧说修仙,她并不奇怪,甚至还很认同。 当然,别和小姑娘一起双修三修四修五修就好。 在董玉琼看来,仙人也要一夫一妻,遵守婚姻法。 “二代,不如我们一起修仙吧。”董玉琼决定,这是自己以后的目标。修仙路上有个伴侣,那真是美事。 “琼姐,你没病吧。”黄金沙急了。 二代明显胡说八道骗你,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可是黄金沙也没办法,秦牧的秘密,他们俩都要保守。这个借口也是无奈中的无奈了。 “滚,你才有病。”董玉琼对黄金沙从不客气。她自小就把黄金沙当弟弟,比自己亲弟弟还不讲究。 秦牧彻底无奈了。 董玉琼是不是疯了。 这也信。 他都不知道是不是希望董玉琼相信自己的话了。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替他暂时解了围。 穆千柔来了。 ------------ 第二十二章 造纸厂 董玉琼没想到进来的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这让她不由得感到一种危机。 董玉琼体质特殊,异于常人,否则也不会有一种近似通灵的本领,能只靠接触古董就感受到历史的气息。 正因为这样,所以她才受到柜子影响最大。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已经和从前彻底不同了。 看到漂亮女人出现在秦牧的家里,她本能的以为是威胁,忍不住就开始仔细打量穆千柔。 古铜色的连衣裙,这颜色在女人身上很少见,应该是性格保守。 胸口位置有几朵白色的碎花,又多了一分纯洁和亮色。 长发披肩,没有烫过,自然随意好像学生一般。 清纯。 高跟鞋半新不旧,却擦的很干净。 没有一件是有牌子的,看来经济条件很一般。不过个头却比自己要高那么一丢丢,让人生气。 “小穆,你怎么来了。”黄金沙没想到来的是穆千柔。她怎么会来秦牧的家。 “小穆,你身体怎么样了?”秦牧关心她的病。 “金沙,秦牧,你们好。”穆千柔很有礼貌,先和两人打招呼,“我来谢谢你们,我身体现在好多了。这位姐姐是?” “噢,我来介绍一下,”黄金沙在这里比在自己家还随意,完全没有客人的自觉:“这是我姐,董玉琼,琼姐,穆千柔是我和二代的大学同学。” 董玉琼这才知道他们的关系。 原来是大学同学,那么有四年的交情呀,不能不防。 “千柔,你好,怎么听二代意思,你最近身体不好?” “琼姐,你好。最近我生了一场病,多亏金沙和秦牧帮忙,真的很感谢,今天我想请大家吃顿饭,琼姐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好,那就一起吧。”董玉琼当然有时间。没时间也得有。 穆千柔请客的地点,自然不能是高档酒店,她根本没那个经济实力。 一场病已经让她欠债无数了,更何况还有她家那个无底洞要填。 不过她也没随便就找一家街边小店凑合。 她挑了一家环境整洁,档次适中的中餐馆,还要了一间包间,尽可能的做到最大诚意。 秦牧和黄金沙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无奈。 这一顿饭的价格,真难为她了。 黄金沙还好说,他是有钱人,有钱人对钱的概念和打工族完全不同。他能想到穆千柔的拮据,却不知道这份拮据意味着什么。 秦牧不同于黄金沙,他也是打工族过来的,完全知道吃完这顿饭,穆千柔要过什么样的日子。节食半个月最起码的。 不过穆千柔却完全没有任何犹豫,一边征询着三人的意见,一边点着菜,丝毫看不出半点的舍不得。 穆千柔亲手给三人斟满酒,最后再给自己满上。 “小穆,你这身体 ,能喝酒吗?”秦牧忍不住要拦着,毕竟她还是病人。 “秦牧,没有关系的,医生说,少喝点没事。” 穆千柔看病花了不少钱,她自己能借的早借遍了,如果不是秦牧和黄金沙大笔的给她打钱,早就没办法再医治了。 为了这份同学感情,她也得喝。 “千柔妹妹,什么病这样严重?”董玉琼也有点关心。看起来她气色不错吗,怎么秦牧这么关心她。 “肾有点毛病,多亏了他们帮手,要不……”穆千柔不说了。 肾病啊,董玉琼有点同情她了。这么年轻,得这个病,真是…… 同情心泛滥起来,她对穆千柔原有的一点敌意渐渐散去。 “姐姐冒昧问一句,是不是这个病,很花钱?” “嗯。”穆千柔轻轻点点头。 她平日里话就不多,今天因为是她做东,才多说了一些。 “不知道妹妹在哪高就?” “琼姐,你可不知道,小穆可能干了,一个人打三份工。”黄金沙替穆千柔吹嘘。 这是他的女神。如果穆千柔肯点头嫁给他,不,甚至不用嫁给他,只要肯花他的钱,多少黄金沙都愿意给。可是穆千柔不要。 每次打钱都用的是秦牧的名号,这样穆千柔才勉强的接受。 “三份工,可是你这身体……” “还好,也不是很累的。” “小穆,你这病,还得接着去医院吧?”秦牧关心的是穆千柔身体健康。 “嗯,还得去。” “多久?” “医生说,还需要一短时间。” 秦牧知道一段时间就是托词。他查过这个病,基本就是一直治疗,有钱就没事,没钱就完了…… 真是头大。现在他有钱,可是他不敢给穆千柔太多,多了肯定她不要。 只给治病的钱,那生活还要穆千柔自己拼命,可是她这身体…… “小穆,我和金子还有玉琼最近搞了个公司,正缺人,尤其缺你这样的人才。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思过来帮我?”秦牧决定从根本上解决穆千柔的经济问题。 这么大一个公司,怎么也不缺她一碗饭。 穆千柔听了秦牧的话,一怔。 秦牧都办公司了。 在大学时候,她就知道秦牧是世上很少见的男人,日后肯定会有大发展,所以尽管她觉得秦牧很可心,但是因为自己的家庭,穆千柔不忍心拖累他。 他不应该被一个无底洞拴住翅膀,天空才是他的方向。 穆千柔摊上这样的父母弟弟,也是无奈。她不能把这份无奈转嫁给旁人。 现在秦牧邀请自己去他公司,自己去不去呢? 以穆千柔的能力,绝对没有问题,可是这份工作,是不是秦牧可怜自己呢?她绝不要别人的可怜,她要的是尊重。 “小穆,我们是真缺人。”黄金沙马上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穆千柔看了看黄金沙。这个富二代人不错,家里那么有钱,在学校从来没有欺负过人。 可是公司还有别人,不只是他们俩的。 “千柔妹妹,来吧,我们正好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董玉琼定了调。 她身份地位不同于秦牧和黄金沙。 黄金沙是纨绔,说话从来不靠谱。 秦牧原来就是打工仔,在大宋他是神,可是回到后世,还是一个普通人,没有那种一言九鼎的气势。对着穆千柔,他更不可能命令的口气。 只有董玉琼不同。她从小到大的经历,让她有上位者的气质。 她说的话明显让穆千柔听的进去。 “好,那真是谢谢姐姐了。” 秦牧长出一口气,穆千柔的问题解决了。 既然来公司里面做事,工资还不是自己随便开。想给多少给多少,是她劳动所得,再也不用觉得亏欠自己了。 秦牧了解这种感受。他自己不想亏欠任何人,将心比心,自然明白穆千柔的心理。 解决了穆千柔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送走了两位女士,秦牧和黄金沙回到自己小窝,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他要建一个卷烟厂。 在大宋时候一直没有想起这个行业,因为二十一世纪烟草是**的,私人根本别想插足,所以秦牧一时没想起来这个方面。 烟草的利润太大了。 BAT三大公司那么牛,可是加一起的利润,也比不过烟草。 在大宋可没有烟草**,那里是盐铁酒专营。 任员外说要送礼物给皇上,秦牧又不想拿精致的工业品出来,省的惹祸,想来想去就想起烟草了。 这个太合适不过了。 首先,烟草不是高端的工业品,不像手表这样容易惹祸。 其次,烟草大部分人都需要,抽起来舒服啊。赵佶也是人,他更追求享受。不论是饭后一支烟,还是事后一支烟,全是神仙一般的享受。这样可以给任员外拉好感。 最后,最最关键的是,烟草利润太大了。 秦牧要在大宋朝拉起一支军队,没有大量的金钱肯定不行。 只靠火柴厂那三成的利润,做梦都不够。 要扩大资金来源。 工业化的基础是重工业,重工业投资巨大,基本就是一个无底洞。他现在哪有钱往里扔,必须要更多的钱。 烟草正好能给他想要的一切。 不过建一个卷烟厂秦牧也不会,还得麻烦黄金沙找江厂长。 “二代,这个好,太好了。”黄金沙拍手大叫:“这是会下金蛋的鸡啊。就干这个!” 江厂长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秦牧,简直跟看到神仙一样。 您老不是去星际殖民了吗?是没走啊还是回来了? 按说应该是回来了,要不怎么上次又要了一批化工品呢。 可是这时间也太短了。您那个星球在哪?别是就藏您家里吧。 别说,他还真猜对了。那个世界的入口就在秦牧家里,只是江厂长万万猜不到,入口就是那个柜子。 “秦少,您这是在外星立住脚了?”江厂长面对新的要求忍不住发问。 要是不立住脚,怎么能想建卷烟厂呢?这个行业可是垄断性的,没有绝对的权力绝不可能玩的下去。 “江厂长,目前还算顺利吧。”秦牧没承认也不否认:“您给看看,怎么把一个卷烟厂塞到那个柜子里面去。” “这个……”江厂长心说你的火箭有点够古怪,就能带这个柜子吗?大点行不行? 这也太为难了。 可是钱啊,钱!上次两千万真金白银,十几天时间连尾款都拿到了,一点折扣不打,回扣也不要。 这笔钱赚的太痛快,太滋润了。 现在又送上门来,就是让江厂长把全部机械厂塞进柜子,他也得绞尽脑汁想办法。 “咱们一步一步来,先说一样,秦少,您在那个星球,有造纸厂吗?” “这个还没有。” “所以,先弄个造纸厂吧,要不没有卷烟,只能烟斗了。” 卷烟用的纸是特殊纸张,秦牧知道不能用大宋现在有的纸来做。 江厂长这个建议是对的。 “好,那就先弄个造纸厂。” “还是装那个柜子里面?” “是,这个是前提条件,以后所有的设备,必须先满足这一条。” “……”江厂长心说你这个星球真是古怪。不过不关自己的事,钱才是他要考虑的。 “既然您是星际殖民,鉴于那里的现实情况,咱们先不考虑过滤嘴了,就光杆卷烟吧。” “好的。不过规划中还是要有扩展过滤嘴生产能力的。”秦牧觉得还是带上过滤嘴比较好。 “这样呀,好吧,干脆一起考虑。秦少你要造纸厂,其实造纸厂之前还有一个厂是必须的,就是纸浆厂。有纸浆,才能造纸。现在的说的造纸厂其实是纸浆的后期处理。” 秦牧点点头。 工业化是一个体系,现在他越来越明白这一点。 “原料应该有吧,树皮,竹子,麻,芦苇,麦秆这些玩意。” “都有。” 江厂长点点头,看来这个外星和地球还挺像,就是不知道外星人长什么样。 他不敢开口询问。因为到现在他也不知道秦牧是神经病还是真的干了这么一件事。 万一问急了对方呢?自己钱不就是飞了吗。 反正真金白银的他掏出来了,江厂长必须顺着人家思路说。 “这就好办了,我给你简化再简化,优惠再优惠,这个数。一千万。” 倒是比上次便宜了点。 “是一整套吗?” “一整套,不过要分两次运。”江厂长没本事把两个厂子塞进一个柜子,只能分两次。 “先是纸浆厂,然后再是造纸厂。”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好意思要两千万。 他给秦牧设计的一切东西,在二十一实际根本没有市场。 现在谁还会建火柴厂?更不可能建如此技术低下,产量可怜,还不环保的纸浆厂。 这不等着国家上门拆吗。 根本就弄不下来建造许可证。 但是外星显然没这个问题。江厂长设计的一切东西,只适合那个清末民初的星球。 “多长时间?” “纸浆厂很快,三五日就能弄完。毕竟都近乎微缩了。” “好。” “造纸厂技术含量高一些,要再等七八日。” “没问题。” 一千万,换来一套造纸厂,对秦牧来说无所谓。 自从知道自己的使命之后,他对现在社会明显不太用心了。毕竟秦牧的生命是关联在那个大宋的。 生命诚可贵,谁都会如此选择。 在等待的过程中,秦牧要黄金沙帮忙办点事。 他要买一些烟,但是要去掉原有的包装,从新换上自己设计的包装。 秦牧不是怕别的,而是现在的烟盒上都印刷着一行字:吸烟有害健康。 这要是拿给赵佶,你是要干嘛?投毒吗? 这件事只有黄金沙的神通广大才能办到,要是秦牧一个人拆了包装再自己包,猴年马月也弄不完。 黄金沙就是有效率,在江厂长搞完造纸厂的时候,烟也弄回来了。 秦牧这次特意给董玉琼和穆千柔都分别发了消息。 对董玉琼说自己去修仙了,对穆千柔是让她注意身体,然后直接扔下手机,一溜烟跑回了大宋。 皇上,来根中华尝尝吧。 ------------ 第二十三章 秦牧给皇上的礼物 不管秦牧在二十一世纪停留多久,对于姜月奴来说一秒钟都没有过去。 她看到秦牧的房间里面闪过白光,感觉有点疑惑,正要进去看个究竟,却被贾红线和方好音一把拉住。 任潇潇也连忙摆手说道:“月奴姐姐,现在别进去,秦大哥正在收货。” 姜月奴困惑的问道:“那怎么啦?不能看吗?” 任潇潇小脸通红,神秘的凑到她耳边说道:“秦大哥每次收货都是什么也不穿的。” 姜月奴这才明白贾氏姐妹为什么拉住自己。 看来她们是知道的,可是她们知道不奇怪,怎么任潇潇这小丫头也知道? 不等她弄明白原因,秦牧已经满面春风的走了出来。 怀里抱着一堆盒子,放在院子里面的石桌上,说道:“都有份,来,这个给你,这个给你。” 秦牧一一分配下去。 这次回来他非常开心,因为烟草这个巨无霸即将在大宋被释放出来,而自己就是这个怪兽的唯一主人。 烟草是真正的金凤凰,完全可以作为自己的一个支柱,支撑起未来伟大的事业。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样的喜悦应该让朋友分享。 秦牧在大宋没朋友,只有几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女人。于是秦牧牺牲了一些宝贵的柜子空间,带回来了好多女人喜欢的玩意。 给姜月奴和任潇潇一人一个手机就不用说了。化妆品再发出四套。 接着秦牧拿出四个小瓶子——香奈儿,不同颜色不同味道的香水。 都是英文标志,这下四个人全看不懂写的什么了,也不知道干嘛用的。可是秦牧拿出的东西,每一样都是让她们叹为观止,这个更是郎君特意给自己的,那一定是非常非常的好。 秦牧依次把香水隔着一定距离喷在自己的衣袖上。 迷人的香味弥漫开来。 “这是香水,每一个香味都不同,你们挑自己喜欢的吧。” 贾红线没有动手,先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其余三个女人。很好,没一个敢先动的。她这才拉起秦牧的胳膊,依次闻过之后,说道:“奴要这个,栀子花。” 接着是方好音:“奴喜欢这个月桂花的。” 剩下两瓶了,姜月奴抢在任潇潇前面先挑,可是她闻来闻去,却闻不出剩下两种味道是什么花的香气。 这是什么花呢?难道自己不知道? 她可不想在姐妹面前显的自己见识不够,于是在剩下两瓶中选了一个紫色的拿起来,问秦牧道:“秦郎,这上面的字也是华国的文字吗?” 瓶子上是英文,这个她不可能认识。 “不是,是另一种文字,意思是:欢乐” 这瓶香水就叫欢乐。 任潇潇也没得挑了,拿起剩下一瓶问道:“秦大哥,这瓶叫什么?” “鸦片。” 真的叫鸦片,香奈儿有一款香水名字就叫鸦片。恰巧被任潇潇得到了。 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 任潇潇有点委屈了。 她最后一个挑,还挑什么,都是人家剩下的。可是就算剩下的,也别是鸦片呀。 任潇潇可是清楚记得,那天秦牧给她唱的曲儿,说大莲的爹娘爱抽鸦片烟。 秦大哥还说了,“抽鸦片烟可是很不对,是很不好的事情,绝不能碰,我们都不碰。碰的都是坏人。” 可是怎么给自己的就是鸦片呢。 难道自己在秦大哥心里就是个坏女人不成? 看到她委屈的模样,秦牧恍然大悟,连忙说道:“这个鸦片不是鸦片烟,不是坏东西。只是说这款香水有极为迷人的气氛,会让人闻到上瘾。” 任潇潇这才转怒为喜。 分享了欢乐之后,秦牧又回屋取了几样东西,来见任员外。 “功业,这就是你让我送给皇上的礼物?” “对,最主要的是这一样。” “这个东西,是什么?”任员外接过秦牧递来的一盒烟,翻来覆去的看,可是不知道干嘛用的,是吃的还是玩的呢? 手表和手电,本身就精致异常,他看得出珍贵。但是这么一个纸盒,送给皇上,怕不是要被打出去吧。 盒子是很奇怪的一种纸,摸起来很光滑,不似宣纸,好像大宋没有。 纸上画着一匹黑马,却是很有神韵——当然有神韵了,这是秦牧盗版徐悲鸿的马。 靠近上端还有三个楷体字:万宝路。 “万宝路,听起来好像和马行街很搭配。” “任员外高见!”其实盒子里面装的烟不是万宝路,是软中华,不过过滤嘴上的字也被秦牧改成了万宝路。 别看万宝路是舶来品,但是这三个字的确是很配马行街。 马行街是汴梁最繁华的一条街,就好像首都的王府井。 秦牧取这个名字做香烟的牌子,就是为了配合马行街。 想想看,叼着万宝路,走在马行街,这有多酷。 “一万件宝贝的路,到是不错,可是功业,这东西到底怎么用呢?”任员外心说你别跟我卖关子了。以前也没这个样子,怎么今天变的如此顽皮,难道是女人多了变性子了? 他是知道东跨院里面莺莺燕燕的,自己闺女就在里面,任员外什么不知道?可是他再也没去过东跨院,不论哪方面都要避嫌。 “这样,你跟我学。”秦牧说着,撕开了烟盒。 任员外看到里面的香烟,点点头。不错,和华国商品一样的特点!每一根纸柱子都一般粗细,一样长短。果然是流水线的产品。 秦牧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用火柴点上火,深深的吸了一口。 大学时候他抽过烟,却没有烟瘾,只是一种尝试,让短暂的人生不那么苍白。 任员外惊讶的看着秦牧喷云吐雾。难道这就成仙了? 秦牧示意他也照样来一颗。 任员外迫不及待的学着秦牧的样子点上,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瞬间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涌上全身,他差点坐不稳,从椅子上摔下来。 真舒服呀! 抽烟也分人。有的人一口就喜欢上,有人要很多根才适应。 任员外无疑天生就喜欢烟,可惜这几十年大宋也没有香烟呀。 好东西呀。 太舒服了。 任员外忍不住闭上眼睛,又吸了一口。 四肢百骸都放松下来。这感觉真是太美秒了。 他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活了。今天才算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秦牧本来担心他晕烟,还想让他少抽点,轻点嘬,没想到任员外烟民体质,简直享受的不得了,连抬头纹都舒展开了。 不错!香烟的成功比火柴还显而易见。完全没有任何好担心的。 任员外抽完最后一口,差点连过滤嘴都烧着了,才依依不舍的学着秦牧样子熄灭了烟头。 “功业,我总算明白打火机是干嘛用的了。原来却是香烟的良配!” 秦牧伸出大拇指!您真是明白人。打火机在后世几乎唯一的作用就是点烟。 “有这样的好东西,定然会让官家满意。不过咱们要换点什么回来呢?”任员外当然不傻了,给皇上这么好的享受,要是不换点实惠回来,那不是亏大了。 “地,吴家庄附近,能要多少要多少。” “好,就这么办。”秦牧的话就是任员外的指路明灯。他说要怎么做,那一定就是最好的方向。 “可是这东西怎么说呢?”任员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担心,他能和皇上说自己又和华国商人交易了吗? 如果皇上问,怎么华国商人只和你交易啊?自己怎么回答? 而且皇上要是召见华国商人怎么办? “香烟,我要在吴家庄办厂子生产,这个不愁。” 任员外简直喜欢的要蹦起来。 火柴已经如此热卖,如果香烟再能建个厂子,那天下的钱…… “不过,任员外,这次我得跟你说声不好意思了,香烟这行,只能我做,谁也不能碰。”这只金凤凰一分都不能分出去,这是国有资产。 任员外略微有点沮丧。不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秦牧已经给了他从来不敢想要的高度,自己不能不知足。 秦牧却没有只泼冷水,那样太打击任员外积极性了。 他还有胡萝卜要喂。 “任员外,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让你做香烟,是因为我有一个更适合你的产品。” 说着,秦牧掏出一个小瓶,正是香奈儿香水。 大宋女人也喷香水,不过这时候的香水和后世完全两个概念。 就好像油灯和电灯,只要放在一起,立刻高下立判,更别说这造型精美,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了。 “这是香水,任员外,咱俩再开个香水厂,我们赚女人的钱去。” 任员外一路畅想着未来,踏上了进京面圣的道路。 他现在挺胸叠肚,真的是无所畏惧。没别的,咱手里有货! 香烟,你们谁有?香水,见过这样好的吗?只是可惜了那个小瓶子。 秦牧没让任员外带着原包装过去,而是把香水装进一个精美的小瓷瓶。 现在他还不能烧玻璃,超越大宋科技水平的玩意,不能再让任员外拿出来,否则是害他。 能摆出来的一切,都是即将就在大宋量产的,任员外还是可以推脱说是华国商人留下的技术,而不是单纯交易的商品。 任员外进京,秦牧忙着在吴家庄建新厂子。 纸浆厂。 这东西不难,除了挖浆池之外,别的设备都是来自后世,蒸煮器、磨木机、热磨机、洗浆机、漂浆机、打浆机等等,秦牧有过一次建设经验,这次更是熟练。 不过这次的厂子建在了村西,因为有废水,只能放在村西,村西是下游,至少不污染村子。 在本时空,只能走小造纸厂的老路,低效率高污染。 可是毕竟江厂长是技术大牛,这套微缩纸浆厂的处理效率和环保水平完全超过后世八九十年代的村镇级小厂,不至于引起大规模的五丈河污染。 吴小妹现在已经是一个很合格的助手了。 她全程做秦牧的小跟班,从头到尾参与了一切。 劳动力就是近卫团战士。 吴家庄的村民远远的围观着。 他们现在和以前心思完全不同了。 在大光明火柴厂上班虽然劳累,可是赚的真是多。 他们想进去当工人,奈何任员外已经不收了。火柴厂满员了。 这样的好事,轮不到自己,这让吴家庄的村民都暗自埋怨,为什么开始时候看不出来呢?这样的好事,还推辞。 尤其是干了一阵受不了苦的那几个,更是悔的肠子都青了。 吴家庄刚糟了梁山的洗劫,每家都损失惨重。除去死人之外,更要命的是粮食给抢走了。没有粮食可怎么活。 这些日子以来,全靠任潇潇借出来的粮食活着。 可是任潇潇绝不是大善人,借了是要还的。还少了还不敢。今年就有十几户被任潇潇逼的失去了最后一块土地。 可是失去土地这些人又进了大光明火柴厂做工,反倒赚的钱多了。 她到底是干了坏事还是好事,村民一时也分不明白。 这个分不明白就不分了,但是现在又有一个新厂子建起来了,村民顿时眼热了。 他们纷纷去找吴管家询问,厂子什么时候开始生产,招多少工人,工钱多少。 吴管家现在也今非昔比了。 原来他是吴庄主的狗腿子,每天就是算计着能坑村里人多少钱。现在他兼任了大光明火柴厂的车间主任。 这个官不在大宋的官僚体制里面,可是对吴家庄的人来说,却非常有地位。 他能决定用谁不用谁。哪个工人干的不好,他就能开掉。或者纯属看不顺眼,他也给开掉。 不过吴管家很贼,有秦牧在,他绝不炸刺。目前这个权力还一次没用过,只是全心维护火柴厂的正常生产运作。 吴管家面对这些个乡里乡亲,掏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然后再掏出一盒火柴,划着了,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舒服的吐出烟雾,说道:“这个新厂子吗,快开了。你们都给我老实听话,以后厂子招工,我先想着咱们乡里乡亲的。要不别怪我不念乡情。” 其实厂子已经调试完成,马上就能开工。但是为什么没有马上开呢?因为厂子的名字定不下来。 东跨院里面为纸浆厂的名字吵成一团。 她们都知道秦牧对这些小地方根本不在意,可是越是这样,她们越要争了。如果秦牧自己定下来,她们反倒没话说。 贾红线认为这个厂子应该叫“红线纸浆厂”。她当自己是秦牧正牌的妻子,厂子肯定要用自己名字。 可是这名字毫无技术含量。 “姐姐,奴觉得不如叫江南纸浆厂。”这个名字还好听点,也大气。“江南”是自己的家乡,只听名字也知道厂子和方好音的关系。 “两位姐姐,月奴觉得吧,不如叫万宝纸浆厂。”她知道这个厂子是为了生产香烟做准备的。香烟既然叫万宝路,那么厂子叫万宝岂不是很应景。不能叫什么“红线”“江南”。 “三位姐姐,奴觉得应该叫鸦片纸浆厂!”任潇潇也参与意见。 她也不是胡说,既然自己的香水叫鸦片,为什么厂子不能叫鸦片呢?反正秦大哥说了,这个鸦片意思就是迷人。 秦牧说过女人抽烟不好,东跨院的女人就绝不碰香烟。 可是不妨碍叫鸦片厂啊。 秦牧果断的否定了任潇潇。 鸦片厂!你还真敢说啊! 别争了,就叫大陆纸浆厂。虽然现在厂子是小了点,可是志向高远。 大陆纸浆厂,开工! ------------ 第二十四章 第一次作战 梁山军师吴用,接到了大头领宋江的指示,要发兵讨伐吴家庄。 按说最好还是用李逵和宋清,一来这俩人熟门熟路,上次就是他们去的;二来,这俩人也是宋江的嫡系中的嫡系。 李逵就是宋江一条狗,让咬谁咬谁,宋清更是宋江亲兄弟,俩人一母同胞,他们再次带兵去打吴家庄最好不过了。 宋江说的很明白,吴家庄有宝贝,再去搜再去抢。 好东西自然可着自己人。 只是现在李逵和宋清都不在梁山。前几日吴用定下去徐州方向抢一把的计划,这俩人已经带兵出发了。 早知道不派他们去了。可抢徐州也是肥差,不派他们也不行。 现在派谁去呢? 首先得是宋江嫡系头领,这个不能变。 那就雷横吧。 插翅虎雷横,是宋江的乡党,都是郓城县出身。上梁山前是郓城县巡捕步兵都头,还算是宋江的同事,有这层关系,他领兵再好不过了。 有了主将,再安排个副将。 就菜园子张青吧。这个人够狠,也心细。 李逵就是太莽撞,所以竟然在吴家庄走了宝。 张青不会。他和孙二娘一对夫妻在十字坡开小饭馆的,这样的人物,眼光毒辣,而且足够心狠。不心狠怎么能卖人肉包子呢。 雷横为主,张青为副,再点两百兵丁,差不多了。 上次是三百人,这次不好给雷横更多兵马。难道宋江的弟弟带队还不如别人多吗?而且吴家庄被抢过一次,没任何抵抗能力,两百人足够了。 不过船却多派了两艘,好装东西。 梁山这支军队顺着五丈河来到了吴家庄东边,还是上次落脚的地方。 七条大船依次泊在岸边芦苇荡中,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众人都休息一会,晚上好做事。 远处的吴家庄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毫无防备的暴露在梁山“好汉”眼前。 “雷横哥哥,”张青和雷横已经上了岸,坐在树下休息:“听军师意思,吴家庄还有好东西,你说会不会还是手表?” 梁山上下都知道手表是宝贝了。 “张青兄弟,”雷横眼里冒着贪婪:“咱不用想那么多,晚上大伙冲过去,把人都圈起来,挨个审,若是问不出手表,一个不留。” “哥哥这办法好。就这么办!” 吃过了带来的干粮,天色接近二更。 雷横和张青整顿好队伍,掩了声息,悄悄的向吴家庄接近,准备到了离庄子五十步左右时候,再一个冲锋,根本不给庄里人反应的时间,一举拿下吴家庄。 这不过是个小破村子,和以前梁山打过的祝家庄扈家庄等完全不同。 祝家庄那样的大庄子,有围墙有防御,算是个军事据点,吴家庄算什么?栅栏都没有一排,什么都不算。 连李逵这样的粗人都能不损一人的祸害一番,更何况雷横张青了。 他们今夜就没想留活口。 手表这样的神器,梁山也知道其中的利害。如果真的还能在吴家庄抢到手表,绝不能让人知道是梁山干的。若是抢不到手表,那也不能让人知道梁山又来了。 毕竟朝廷里也不全是废物。 韩城县离汴梁这么近,梁山连续两次在吴家庄犯事,岂不是惹朝廷忌讳——再近点都进京了。 雷横和张青今晚要做的干净利落,鸡犬不留。 人死光了,没人传话,谁知道做下案子的是哪一方好汉。 眼看走到离庄子七八十步的距离,雷横命令点起火把。 马上就要冲锋了,没光线照亮容易崴脚。 二百多人的队伍,在官道上挤作一团,都想抢先杀进庄子。 东西当然谁先抢到是谁的。 雷横看着手下士气不错,刚要命令冲锋,却听的官道旁边的庄稼地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他吃了一惊,不过年谁没事在放鞭炮? 这个时空已经有鞭炮了,百姓们过年时候普遍放鞭炮守岁。不过现在放鞭炮却是为什么?也不是节日。 雷横想不明白,也不能再想,这噼里啪啦的吵人,怕是要惊醒吴家庄的人了。 “冲!” 梁山人马撒开双腿,向着吴家庄拼命的冲了过去。 贾红线静静的趴在房顶上,***在月光下泛着寒光。 梁山土匪又来了。 土匪还是那群土匪,可是吴家庄却已经不是昔日的吴家庄。 近卫团的哨兵早早就发现了这些人。正经的货船哪有不靠码头,却藏在芦苇荡里面的。 他们都是跟着秦牧一路从江南杀过来,芦苇荡这样的地方,太熟悉了。他们自己就藏过。 雷横和张青自以为做事隐秘,谁知道早就被吴家庄警觉了。 庄子正面,以贾红线为核心,排下了二十名战士,二十只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再加上一把国产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秦牧不认为这些梁山土匪能接近吴家庄。 两百来人,又没有远程抛射武器,对近卫团可以说毫无威胁。 但是秦牧绝不打击溃战。他要把这些人包圆了。 因为吴家庄秘密太多,只要一动手,就会被敌人发现不同的地方。 这些后世的热武器,现在绝不能公开。所以来人必须死。有一个死一个,有两个死一双。 贾红线带着二十个战士摆在正面,刘一刀带着五个人埋伏在官道侧面。 秦牧命令石遗带着剩余战士抄敌人的后路。 近卫团的战士目前全是江南人,都熟悉水性,是用船的好手。石遗的任务是控制住那些船,不走漏一个人。 如果是白天的话,梁山这两百多人会分散的更开点,但是晚上不同,因为天黑,本能的驱使让众人抱团。 两百多人挤在一起,更容易发挥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犀利的火力效果。 “开火!” 秦牧发出了命令。 贾红线就在秦牧身边,早就瞄准了目标。 梁山匪徒也是有阶层的。 虽然只是抢劫村庄,雷横和张青也都披了甲。 小兵就没这个待遇了,只是一身单薄军服,这让梁山的头领很容易的被区分出来。 贾红线扣下扳机。 雷横扬天而倒,脑袋没了半边。不等他身边的兵丁反应过来,张青也被贾红线一枪打没了脑袋。 紧接着,正面和侧面的近卫团战士猛烈开始射击。 这是他们第一次用后世的热武器实战,每个人都兴奋异常,身上好像着火了一般,子弹泼水一般打了出去。 有人兴奋过头,三四枪才打中一个敌人,也有人发挥超神,刘一刀就是如此。 他在侧面伏击,放了一番鞭炮之后,就等着正面战场的变化。 只要枪声响起,他们就开始战斗。 刘一刀以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瞄准,射击,再瞄准,再射击。 敌人在官道上乱成一团,完全如无头苍蝇一般的乱跑。 移动目标很难打,很多人打丢了目标就是因为敌人一直在跑,瞄准困难。 可是刘一刀却不同,他枪枪不落空,每一枪带走一条生命。 八颗子弹迅速被打空,“叮”的一声弹匣跳出,刘一刀掏出新弹匣,行云流水一般压入枪身。 连续的火力打击,不过一分钟官道上已经铺满了尸体。 扣动扳机能需要多少时间?现在是二十五支步枪一起开火,还不算贾红线的***,一分钟之内每人最少打出两个弹匣十六颗子弹。 这还不算近卫团中更优秀的战士,比如刘一刀,就打光了三个弹匣。 四百多颗7.62毫米子弹横扫一切,梁山的人马完全被打蒙了。 不是有人放鞭炮吗?怎么吴家庄鞭炮还能打死人? 他们根本就弄不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打击。 没有弓箭,没有弩,也没有投石机,可是一片鞭炮声中,自己人倒的比被收割的麦子还快。 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梁山的人马已经没有几个能站着的了。 被巨大的恐惧包裹着,活着的能动的全拼了老命向来时的路逃命。 前面肯定是去不了,旁边是河道,半夜三更的跳进去也有危险,侧面是不断喷出的火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可是本能的让他们不敢向刘一刀的阵地逃。 只有后退了。 石遗这些人早就忍不住了。 因为战场范围不大,如果前后一起开枪怕误伤自己人,所以他们都不能开火。 听着M1步枪欢快的射击声,想着战友在一下一下扣动扳机,杀死敌人,石遗他们早就忍不住了。 现在总算传来了命令,石遗小队开始扫尾。 这是战前的计划。现在正面和侧面都停止射击,由石遗他们从后面向前打,免得误伤。 这帮人已经憋坏了,得到允许开火的命令,顿时拼命的扣动扳机。 贾红线一支枪遥控着全局。在夜视镜的帮助下,每一个想要偷摸溜走的土匪全被她一一点开了脑袋。 半个小时不到,梁山的人马躺满了整个官道。 “打扫战场。” 秦牧发出了命令。 近卫团的战士关上枪支的保险,免得走火误伤,然后三面冲上了官道。 石遗拼命的让自己冷静下来。 杀人对他来说是太寻常不过了,可是像今夜这样近乎屠戮一般的杀人,他从未经历过。 这和杀猪宰羊有什么区别。 梁山众人也是有名有号的,插翅虎雷横,就算真长出一对翅膀也没用,任你通天功夫,在M1加兰德面前,半分也施展不出来。只有死! 菜园子张青,正好埋了种菜。 战争应该是这样吗?石遗不知道。 这是他亲身参与的第一次热武器作战。江南逃亡的路上他还没摸过枪。 可是不管知道不知道,***就这样被秦牧带到了大宋,被迫登上了战争舞台。 石遗只知道一件事,这日后的天下,是秦团长的了! ------------ 第二十五章 打扫战场 任潇潇知道土匪又来了,可是她今夜一点没害怕,若不是秦牧坚决不许她上房,自己都想去看看秦大哥打仗了。 姜月奴没有任潇潇知道的多,她心里难免恐惧。 怎么吴家庄还闹土匪啊。土匪要是来了,自己这如花似玉的,秦郎能保护的自己周全吗? 任潇潇拉着她的手安慰:“姐姐,放一万个心,有秦大哥在,担保你毫毛都少不了一根。” 果然如此,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之后,好像就没了土匪的声音。 当然了,全被打死了,死人自然不会出声。 列兵邱晨今夜分外的高兴。 不只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用神奇的加兰德步枪杀人。如果只是这点,他和战友没区别。 邱晨高兴的是他要成为近卫团军史上第一笔了。 这个荣誉,就是让他当班长他也不换。 邱晨是昨天的哨兵,正是他发现了梁山土匪。别看他年纪最小,却最伶俐,不但发现了土匪,还偷偷听来土匪的言语,知道带队的是梁山匪徒雷横和张青,甚至弄明白上一次是李逵和宋清。 就凭这份功劳,秦团长说了,近卫团军史第一笔战功,就是邱晨的。 而且军史是圣女书写。 这简直是双重的荣誉。邱晨差点就不会走路了。 “邱晨,你给我滚过来,快帮手。”武永福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他是一班班长,近卫团三个半班,一班可以说是标兵班,他是石遗之下第一人。可是没想到军史上第一份功劳被邱晨这小子得了,虽然秦团长说了,会写上一班列兵邱晨,有“一班”两个字,可是没自己名字啊! 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近卫团官兵一致,武永福也是要站岗放哨的,而且他还就是邱晨的上一班岗。 武班长更是对梁山加倍痛恨了——你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就该老子我立功了。 真是命不好,不能赖别人。 武永福把枪背好,拿着刺刀割死人衣服。 石遗命令不留活口。梁山躺在这里的没伤兵,全是死的,不死也被戳死了。 对于这点,石遗有点感觉遗憾。 不是对不留活口遗憾——这场面他见多了,而是对秦团长这点妇人之仁有点担心。 石遗明白秦牧的心思,这样划时代——秦牧词语,的武器,全新的战争,自然能保密多久就保密多久。 近卫团满打满算就这么几十口子,对上梁山几百人没有任何压力,可是大宋军队几十万上百万,就是近卫团一个人能杀一百个也挡不住。 他深刻理解保密的重要性。既然这样,就应该一个不留全杀了,有什么好顾忌的。但是秦团长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候显然一直在犹豫,最终也没下达灭口的命令。 不过石遗不管那么多,反正打了这么多枪,谁能说只打伤没打死呢?管他死不死的,全拿刺刀捅一遍。 他替秦牧解决了问题。 梁山这帮人身上没什么好玩意,现在石遗的眼界高了太多了。若是从前,他还会收集敌人的武器,现在,他不但不要,还觉得麻烦。 这些破铜烂铁的,扔都没地方扔。 吴家庄没有铁匠铺,都没法打成农具。 石遗只从战场拿了两件盔甲。这是战利品,算是个纪念。 既然秦团长要写军史,自己作为近卫团排长,总得有点东西写上去。 缴获盔甲两副,也是一笔记录。 石遗对于秦牧的定下的一切都从心底佩服。就说军史这件事,方腊队伍里面根本就没这个东西,可见他完全没有长远打算。 如果有,怎么会不仔细记录下军队的每一步成长呢? 别看现在近卫团不过区区几十个人,可是在石遗看来,远远胜过方腊的几十万人马——那也算军队? 就是大宋的军队也远远不如近卫团。宋军顶多也就是比方腊的军队强点,和我们近卫团,根本没法比。 “同志们,加快点速度,趁着天没亮把战场打扫干净。破衣服扔纸浆厂,尸体深埋。” 战前开过动员会,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自己的任务,也有收尾的安排。 整场战争每一个人都明明白白的。打的这个痛快。 连一个崴脚的都没有,可以说毫发无损的就把敌人收拾干净了。 “排长,”邱晨现在忍不住的就想说话:“你看梁山这些土匪都有军服,咱们还穿着老百姓的衣服,是不是你跟团长说说,我们也弄一身军服啊?” “邱晨,就你废话多。”武永福训斥着。怎么,立了点芝麻粒大的功劳就要翘尾巴啦?军服这样的大事,是你一个列兵能插嘴的?没见我当班长的都没说话吗。 “嗯,这个事,团里在考虑,同志们先干活,尽快打扫干净,明天团长要给我们讲话。咱们要把吴家庄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石遗回到了团部,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正在讨论今晚的得失。 按贾红线想法,这有什么好讨论的,不过一帮土匪,连军队都不是,杀了就杀了。可是她看方好音认真的样子,知道秦牧很看重这点,既然表哥看重,那自己就必须上心了。 “石排长,队伍情况怎么样?”秦牧很关心近卫团的气氛。 “报告团长,同志们情绪高昂,这一仗打的痛快。”石遗敬礼,做足了条令的要求。 “请坐,石排长。” “团长,一切都按照你战前计划进行的,现在战场也打扫的差不多了,雷横和张青的盔甲我带回来了,别的东西怎么处置?请命令。” 衣服扔进化浆池是战前的决定。废物利用,可以造纸。兵刃怎么处理还没讨论出结果。 秦牧对这件事也很头疼。吴家庄没有铁匠铺,这些破铜烂铁放哪呢?留着是祸害,扔还没地方扔。 “先放团部仓库吧。”团部仓库是军事重地,单独一个院落,二十四小时被严密防卫,里面存的全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装备。 “还有一件事,秦团长,”石遗犹豫了片刻,还是说了:“战士们都希望穿军装,不穿老百姓的衣服了。” 这不只是战士们的渴望,也是石遗的渴望。 使用着如此强悍的武器,却穿的还不如土匪,这让近卫团从上到下都极为不甘心。 土匪,官军,算个屁,在我们近卫团面前,都是渣。 可是打起仗来,人家到穿的精神,自己这方面,跟吴家庄的村民没区别。 这让近卫团真没法安心。 尤其是今夜打了这么一个大胜仗,两百个敌人,一个照面全被干死了,近卫团要换装的心态更是压抑不住。 邱晨只是先开了口,实际连武永福都是同样心理。 “换装吗?好。”秦牧也觉得该换装了。之前一直忙工业和训练,忽略了这一点。现在近卫团算是开了荤,再不换装是说不过去的。 军人和平民的区别,军装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石排长,你安排一下。打扫战场完了之后,尽快休息一下,明天中午十二点,全体换军装!” 贾红线和方好音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火花。 表哥这就要开始干了! 等待她们的会是一个多么辉煌的未来啊! 近卫团全体战士几乎没法合眼。 虽然班长强迫他们都躺在铺位上,但是谁能睡得着呀。 就要换装了,不知道自己的新军装是什么样。 近卫团的武器都如此划时代,那么军装呢?肯定和现在的大宋军队不同。 不知道还有没有盔甲。 “武班长,你说我们还会穿盔甲吗?”邱晨当然也睡不着。 武永福难得的没有训斥他不遵守规定,因为他自己也没法遵守规定了。这场仗打的他快怀疑人生了。 作为一班班长,实际就是方腊原来这一队禁军的队长,无论武艺和才干都是顶尖的,要不也不会做了近卫团第一班的班长。 正因为这样,他才没有盲目乐观,以为有了新式武器就天下无敌了。 从江南过来时候,秦团长也是有新式武器的,可还是每一仗都小心翼翼的面对。 成立近卫团之后,这是第一仗,他本来以为会有一定难度,至少会有受伤的,甚至有一两个倒霉蛋牺牲也说不定。可谁知道同志们皮都没破一块,就全歼了敌人。 这样的空前胜利让严格遵守军纪的武永福也睡不着了。 “邱晨,你是傻子啊,”有人反驳道:“你没看梁山的土匪头吗?穿着盔甲有什么用,挡得住子弹吗?” “可是如果我们不穿盔甲,敌人有床弩投石机,怎么办?”邱晨并不服气。他虽然小,可是今夜立了大功,底气足了一百分。 这倒是问题,投石机,床弩,也射程很远的。 武永福不想在大胜的时候士气受损,他喝道:“邱晨,就你小子话多。床弩投石机又怎么样?有贾贵妃的***厉害吗?” 他们一路上见识过贾红线***的恐怖,邱晨想起贾红线据枪的样子,顿时没了声音。 贾红线不算近卫团的人,秦牧从来没想过让自己的女人当兵打仗。可是他也管不住贾红线,现在只能这样随她来。 近卫团除了刘一刀都是方好音的嫡系,他们觉得秦牧早晚是要当皇帝的,那么皇后必须是圣女,虽然近卫团全体都极为尊敬贾红线——这是她凭本事打出来的,可是皇后只能有一个,还是方好音当比较好。 私下里他们都称贾红线为贵妃。当然不敢当她面叫了,那是纯属找死。 “都瞎猜什么?听我命令,马上睡觉。明天换装,每个人都给老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别丢了一班的人,哪个敢犯困,八百军棍。” 邱晨立刻不出声了。 明天要换装了。究竟自己的军服是什么样呢?穿起来肯定特别精神。 他幻想着自己明天穿上军服的模样,偷偷笑起来。 ------------ 第二十六章 新军装 当秦牧一身戎装站在近卫团全体官兵面前时候,别说战士们惊呆了,就连贾红线和方好音都看痴了。 她们是看过了秦牧穿着全新的军服走出屋门。可是东跨院没有军营的气氛,里面莺莺燕燕的,秦牧又是和和气气,不能百分百的体会到那种气势。 现在到了军营里面,秦牧身材笔挺,标枪一般站在高台上,遏制不住的威严气势四散开来,贾氏姐妹简直要被他迷死了。 近卫团战士们更是痴迷。 这才是军人,这才是军装。 对于军服的问题,秦牧考虑了很久。 在***登场之后,盔甲就被扫到了垃圾堆里面。 近卫团是不需要盔甲的。他们不是这时空的军队,是未来的军队。 他们的军服就是盔甲,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和气势。在秦牧印象中,历史上所有的军服里,二战德军的军装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帅。 秦牧毫不犹豫就全套照搬了过来。 有黄金沙这位富二代朋友存在,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一百套军服没用一周就准备停当,秦牧给拉回了大宋。 尤其秦牧自己这一身,是特意量身定做的,完全是照着他的身材,不多一分,不宽一毫,再加上他英俊帅气的五官,站在台上简直是雕塑一般的酷。 军营里鸦雀无声。全看傻了。 秦牧本来还想先说一段话,可是看眼下这情况,估计他唱曲都没人听,全等着换服装呢。 好吧,白摆酷了。先换装。 以班为单位,各自领到了自己的军装。幸亏近卫团号令严明,这要是还在方腊时期,非动刀子抢不可。谁都想先穿上这么帅的军装。 邱晨抱着军服跑回宿舍,差点摔了一个跟头。 他抱着的不是衣服,是自己的命啊! 看到团长如此的帅气,邱晨想着自己穿上这身衣服之后的样子,那简直是美的忘了自己姓什么。 虽然后世的军服和大宋的衣服不同,不是长衫短褐,但这又不是多高的科技,不是手机还得解锁,又有秦牧的样子摆在前面,很快邱晨就焕然一新。 可惜啊可惜。军营里面没有镜子,要想看到自己的模样,只能去对着五丈河看倒影。 不过军队是一个集体,每个人都是相似的一员。 邱晨看不到自己,可是能看到战友,看到班长。 他看着武永福换上军装的样子,简直认不出来了。 这还是原来那个班长吗?怎么变得如此陌生,好像不是大宋朝的人了。 自己肯定也是这个样子。 他突然想起近卫团里面的一个传说,东跨院里面都是宝贝,连茅厕都神仙样,里面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大镜子,连毫毛都看得清。 现在他突然特别想进东跨院看看。虽然知道这是妄想,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去,但是真想照照镜子呀! “武班长。”石遗来到了一班营房外面。 “到!”武永福立正回答。 石遗看着武永福全新的军服,也如邱晨一般的几乎认不出来老部下了。 这还是那个开染坊的汉子吗——武永福家里就是开染坊的。 太精神了,简直浑身放光,好像天兵天将。 石遗知道武永福看自己也会如此。 近卫团,真的完全不同了。 “这是一面穿衣镜,归属一班,接收!” 秦牧考虑到有了军服,就有了军容的要求,于是带回来一批镜子,每个班一副,团部也放一副。 不成想被姜月奴看到,撒娇的讨走了一副放在她和任潇潇的闺房,这样也不能厚此薄彼,贾氏姐妹也就分了一副。 还好秦牧带的多——部队总要扩张的,没有影响近卫团正常使用。 穿衣镜呀!神器!但是现在几乎没人在意穿衣镜的神奇,全关心自己穿上军装的模样。 一个班的战士瞬间围了过来。 “一班,列队!”武永福大喝一声。这成什么样子?菜市场买菜吗?这还是军人吗?这不就是老百姓吗?对得起自己这身军装吗?都给老子排队! 一班人条件反射似的瞬间排成一队。 “全体都有,每人照镜子一分钟,我先来!” 终于轮到邱晨了。 镜子又不是只能照一个人,排队时候他就从镜子里面看到了自己帅极了的模样,可是那是在队列里,现在独自站在镜子前,感受完全不同。 镜子里面的战士,是自己吗?他都不敢认! 这军帽,这军装,这靴子,哎呀我不活了。 从今以后不舍得脱了,离了这身军装,邱晨活不下去。 一身笔挺威武的军装对士气的提升简直是革命性的。 当秦牧再次走进军营,登台检阅的时候,他感觉到一种前所未见的气势。 还是那些人,但是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些人。他们脱胎换骨了。 脱掉百姓的服装,换上笔挺的军服。眼前这一片铁青色,不怒自威,凛然不可侵犯,斗志和杀气充满了军营,几乎要冲向云霄。 这一刻起,他们是真正的战士了!他们彻底的不同于百姓,也不融于这个时空。 近卫团,是秦牧的近卫团,是真正的军人。从今往后,刀山火海,一往无前! 贾氏姐妹激动的记录下这一个瞬间。 表哥,你好帅! 皇上赵佶也很帅,他是个大帅哥,否则也生不出如花似玉的姑娘。 如今赵帅哥正全身心的沉迷在香烟的滋味中。 万宝路,太好了。简直是天下最好的东西。 这种享受,赵佶从来没有过。 召见任员外是个私人的事情,所以就在保和殿里面,身边也就几个亲近大臣。 赵佶很好奇,任若虚是个什么样的土财主呢?怎么能得到华国商人的青睐。 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寻常人,没有多个犄角多个嘴,那他凭什么被华国商人看中?难道只是运气好? 赵佶详细的询问华国商人的一切,任若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都是准备好的那一套,实话肯定是不会说的。 那是他全家老少的性命,打死他都不会说实话。 赵佶也没问出什么新鲜东西,未免有点失望。 当任员外献上礼物的时候,赵佶开始还有点生气。 怎么,朕乃天子,天下的主人,神仙下凡,你就给我一个纸盒子玩? 这也太藐视朝廷了吧。若不是任若虚是自己请来的,当时就要发火把他扔大牢里面去。 可是当任若虚演示了一遍如何吸烟之后,赵佶来兴趣了。 大宋朝没这个玩意啊。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东西是吃了要吐的。就是葡萄也是吃了肉吐了皮,而不是全吐出来。 显然这个香烟不同,主要是吐啊。 可是吐烟有什么好玩的? 他好奇的点上一支,然后按照任员外的说法,吸了进去。 这一下,赵佶只觉得瞬间眩晕,然后,爽!。 这感觉从未有过 这不是和女人上床的感觉,也不是和男人上床的感觉,也不是吃美食的感觉。 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不可描述的一种快感,一下子充斥到全身每一个部位。 太舒服了。 赵佶看来也是烟民体质。 万宝路香烟,好东西啊! 他都没时间问任员外哪里弄来的,只全身心静静的享受吸烟的快感。 软中华啊,在后世也是好烟,能不好抽吗? 一番享受过后,赵佶又感受了一会余韵,才渴望的望向任员外:“若虚,万宝路香烟,你还有多少?” 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了。 这么好的享受,你要是就这一盒,朕非杀了你不可!逗我玩?抽完就没了?胆敢! “官家,”任若虚连忙回答:“这个万宝路香烟,一盒二十根,十盒是一条,小民给官家带来了二十条。” 赵佶马上得出了一个数字。 一共是四千根香烟。 这样好的享受,自己一小时来一根,一天除去睡觉八小时,还有十六小时——有了手表之后,他也习惯用小时了。 那么就是一天需要十六根香烟。如果再分给别人点,几乎一天一盒烟。 一条十盒,二十条就是两百盒,差不多刚刚够半年的。 虽然看似比半年天数多,但是赵佶是皇帝,总要赏人的,哪能真就独吞了。 二百盒也不是很多吗。 “这万宝路香烟,是华国商人交易给你的?” “官家,这个却不是。就好像火柴一样,华国商人传授了生产技术,香烟是我自己生产的,不过只生产了这二十条。” “为什么?怎么不多生产点呢?”徽宗着急了,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能造干嘛不多造?你傻吗? “官家,小民也想多生产一些,可是小民家里地方太小,容不下许多材料呀。” “你是说你缺地?有地就能多生产?” “却是这样。” “王相,韩城知县是谁?”赵佶立马问王黼:“别管他是谁,下旨,让他给任若虚地。” “若虚,”赵佶继续对任员外说道:“你要哪里的地,尽管跟韩城知县说。再有,这个香烟是怎么做的?” 赵佶很好奇。这好东西怎么弄出来的。为什么以前没有呢? “这个香烟,是用特殊的纸卷着处理过的烟草,才能如此让人销魂。” “这些手艺你都会了?” “官家,其实小民只是大概了解,我也年纪大了,脑筋不那么灵光。那华国商人是把技术传给了小民的后辈。” “噢?是哪个?” “是小民远房表姐的孩子。表姐和姐夫过世之后,他投靠了小民。” “现在人在哪里?” “在韩城县吴家庄。” “怎么没在你家呢?” “这个吗,”前面的话都是他和秦牧商量好的,否则赵佶问他生产工艺他也谈不出来,就推到秦牧身上,可是后面就有点离谱了,你管我外甥住哪里呢?就是皇上也没必要这么八卦,可是官家问了,他不能不回答:“因为小民的**在吴家庄。” 这话就含蓄了。赵佶是聪明人,顿时明白了。 原来人家是表亲,要亲上加亲。 “你这后辈叫什么名字?”赵佶准备给他们点好处,地是给了任员外,可是技术还在他后辈手里,也应该赏点。 “秦牧,字功业。” “可曾举制?”就是问你孩子是不是参加科举了。赵佶准备赏个官给秦牧。 “这个不曾。” 没考过呀,这不好办了。 赵佶虽然是皇上,可也不能把官位随便给人——朝廷自有制度,白丁是不能当官的。 什么都不给好像显得太小气了。尤其是得了这么好的香烟,而且以后还靠他继续做香烟呢。得给点。 “王相,吴家庄那一片地方,就赏给秦牧做个园子。” 王黼连忙点头。 皇上说什么就是什么。 宋徽宗问明白秦牧的字是哪两个,挥笔写下六个大字:吴家庄功业园。 这片地方,赏给你了,就叫吴家庄功业园。 ------------ 第二十七章 姜月奴的工作 小桃的坟前立着一块大理石墓碑。 秦牧用树枝在墓碑前的地上画了一个圈,然后将冥纸点燃放在圈里。 在他的老家,这就是给故去的人送钱了。 老家的人烧纸,还有纸马纸屋甚至纸汽车别墅的,不过秦牧不在乎形式,只看重内心,就没搞这些——小桃也不会开汽车。 歼灭了两百梁山土匪,算是给小桃稍微出了一口气。可惜死的不是李逵和宋清,秦牧为小桃报仇的愿望还没能完全实现。 贾红线在不远处看着秦牧,她也有点伤感。小桃和她相处过几天,那么一个青春的姑娘说没就没了,让她唏嘘不止。 秦牧祭奠完毕,回到她身边,牵着她的手说道:“走吧。” 人死不能复生,他还有数不完的事情要做。 秦牧忙的恨不得学会孙悟空的分身术,一个人能变成无数个,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柜子交给他的大业。否则自己前途就堪忧了。 他忙,却有人闲的要命。 姜月奴来到吴家庄之后,很快就爱上了东跨院。 这哪里是乡下农村啊,完全是人间天堂。秦牧不知不觉中把东跨院给拾掇的差不多快赶上二十一世纪了。 二十一世纪的所有产品,都比大宋方便好用的多。 就说最基本的个人卫生,东跨院的卫生间甩汴梁城好几百条街,就连皇宫的设施也比不上这里。 现在卫生间的使用频率排行榜,姜月奴大幅度超越了任潇潇,排在第一位。 任潇潇是吴家庄的主事人,平日里还是有很多大事小事要操心的,没那么多时间泡卫生间照镜子。 贾红线和方好音都有着各自的心思,除了正常使用卫生设施之外,并不会多来照镜子。 姜月奴就不同了。她没事干。没事就来照照镜子。 虽然现在她和任潇潇共用的闺房里面有了一副穿衣镜,比卫生间洗漱台上面那一副还大,可是闺房里面没有水龙头呀。 即便在樊楼的时候,姜月奴也不可能天天沐浴,只有到了吴家庄,才有了这个条件。 现在刚十月下旬,天气还没变太冷,洗浴之后不会感到冰凉,所以面对满桌子的洗发护发洗脸清洁用品,姜月奴忍不住就要用用。 还有牙膏牙刷。大宋也有牙刷,可是哪有华国的牙刷好用。 而且这个牙膏,还有水果的香味,用完之后,满嘴芳香。 再有就是一个她都不好意思摸的东西,卫生巾。 华国的女人真幸福啊!有这样的女人用品——卫生巾秦牧还买了一堆,毕竟东跨院里面女人不少。 自姜月奴住进来之后,卫生用品的消耗明显快多了。 姜月奴每天早起都要把自己仔细的洗浴一番,然后对着镜子,精心的描画。 即便是后世的化妆品,大宋的女人使用起来,从入门到精通也用不了半天,何况还有贾氏姐妹参考,任潇潇帮忙。 她本来就是樊楼的红姑娘,天生的妩媚,如今在化妆品加持下,更是明艳动人。 好在她知道两位姐姐和一位妹妹都有公事忙碌,每天自觉的最后一个起床使用卫生间,否则就凭她的卫生间占用时间,非被贾红线骂不可。 化好妆之后,再掏出手机,各种姿势拍几张,看着自己漂亮的面孔,偷偷笑一阵。 然后再滴上几滴香水在手腕和发梢,稍一行动,香风阵阵。 她觉得这才是生活。自己在樊楼的时候,竟然以为秦牧是乡下人,现在想想简直羞愧难当。 不过越是感觉到这里的美好,她就越怕失去。 秦牧是带她来到了吴家庄,可是并未应承她什么。到现在也没要她侍寝,更没有名分。 姜月奴有点着急,这样自己是什么身份呢? 还好两个姐姐也从来没在秦牧的房间过夜,这让她稍微安心点。只是两个姐姐都为秦牧的事情忙碌,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做,连比她小两岁的任潇潇都忙个不停,对比起来,自己真是闲的过分。 她最怕自己对秦牧来说是个无用之人,有贾氏姐妹比着呢,自己怎么能安心一直这样下去。 今天看到秦牧一个人回到东跨院,旁人正巧都不在,姜月奴把握住机会,扯着情郎的衣袖说道:“秦郎,奴也想为你做事,不要这样每天每天的虚度光阴。” 秦牧没想到姜月奴还有这个觉悟。 他真未曾想过姜月奴的工作问题。 贾红线和方好音,还有任潇潇,和自己都有比较深刻的历史渊源。 自己一来大宋就和任潇潇纠缠在一起,才进京就被贾红线搞的一塌糊涂,刚进皇宫就遇到方好音行刺。 这三个女人属于秦牧躲都躲不开的。 姜月奴却不然。 她和秦牧的交往更有点像单相思,只是秦牧特殊的身份让他无法漠视姜月奴的生命,才机缘巧合的把她带到了东跨院。 毫不夸张的说,不论现在还是以后,不管秦牧打下多大的地盘,创下多大的基业,这个东跨院都是核心中的核心。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回后世,换个地方都不行。 姜月奴既然来到了这里,见识到这么多不该见识的东西,实际秦牧已经没法放她走了。可是秦牧真没想到给姜月奴安排工作。 在他看来,姜月奴是樊楼的红姑娘,放后世就是歌后影星,那么除了唱歌演电影,还能干什么呢? 大宋也没有这个硬件设施,至少现在没有。 可是姜月奴一番话让秦牧感觉到自己的确是忽略了她。 她正是大好年华,怎么能这样一天一天闲逛,好像笼中的金丝雀一样呢。 这样对姜月奴不公平。 秦牧想了想,说道:“月奴,我到是真的有一样工作让你干,可是又怕你吃不了苦。” 姜月奴大喜,能帮秦牧做事,苦算什么。 难道秦牧以为自己是泡在蜜罐里面长大的吗?也太不了解自己的过去了。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大宋的高端时尚界服务对象其实不多,就是朝廷的高官阶层,人数有限,可是从业人员却很多。 要想在这样的情况下露头,不下狠功夫是不行的。 姜月奴从五六岁就开始学艺,挨骂是轻的,挨打才是日常。更别说练身段时候那种又疼又累的折磨。 秦牧只看到她现在娇滴滴的一面,却完全不了解姜月奴的本质。 实际上,就算在后世,真正靠本事杀出重围的女艺人,哪个没受过非人的磨练,各个心智坚定无比。不坚定的早被淘汰了。 只有那些一路睡上来的女星才娇滴滴吃不了半点苦,连拍戏时候喝凉水都觉得是天下最惨的事情,一定要在微博上昭告天下,她今天受了大罪了,竟然喝了一口凉水,简直是为艺术献出了生命。 “秦郎,无论任何事,只要是你吩咐奴做的,就根本不苦,奴一定做好。” “好吧,月奴,我需要你做一个老师。” “奴要教什么?学生又是谁?” “教读书认字,还有音乐。学生吗,我来安排。” 秦牧现在极为需要一个老师。他的时间这么紧张,每天还要抽出一个小时给近卫团扫盲,这实在是太浪费。可是不做还不行,一支没有文化的队伍,是没有战斗力的。 既然姜月奴请缨,这个职位正好给她。 不过教材绝不能是“杨柳岸晓风残月”,秦牧自然有准备好的一套教材。 可是看着漂亮的不像话的美女,秦牧多少有点犹豫。 如果自己上学时候老师也这么美的离谱,他还能有多少心思放在学习上呢? 可是也不能让姜月奴画的跟方好音那天的小黑人一样。她肯定不干,再说自己也不喜欢。毕竟看美女还是养眼的。 在这个时空,秦牧已经累的一佛出窍二佛升天了,若不是有几个美女在身边调剂,他都担心自己坚持不下去。 从老师这个职位解脱出来,秦牧又能多一点时间。 现在的纸浆厂运转稳定。 江厂长和他也算是配合默契,更是因为江厂长的确是技术大拿,充分考虑到外星科技低劣,给他的东西基本上是搭积木一样的就能组合起来。 有了纸浆,就得有造纸厂。秦牧必须回去再把造纸厂拉过来。只是这次回去带什么呢?空手回去太浪费资源了。他在二十一世纪也需要大把的钱,没钱买不来设备。 那个尊盘,董玉琼一直没说卖,徽宗那个画,也是不明不白的,秦牧手里其实没多少钱了。 如果和打工族时候比,他现在是巨富,可是和自己要做的事业比起来,那点钱就是零蛋。 秦牧至少七天才能回后世一次,算一下到四十岁其实穿越的次数有限,他不能再随便浪费了。 可是带什么回去呢? 再探一次皇宫?那里宝贝多。可是经过上一次方好音的行刺,皇宫的警卫力量一定会增加很多,再进去难度完全不同。 不如就在皇宫外面,汴梁城里面干一票吧。 反正汴梁城里面有钱人多。 就这么办! 秦牧决定,再入汴梁城,寻三槐王家的晦气。 虽然说偷谁家都是偷,可是王樵王渔兄弟惹着自己了,先拿他们家开刀。 贾红线对秦牧的计划十万分赞同,这让秦牧忍不住怀疑,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济公转世,怎么这么讨厌有钱人呢。 又一想,不对。济公现在还没出世呢,要到南宋才有济公。 莫非贾红线才是济公的前生? 贾红线却不管秦牧怎么想的。 她想起王樵王渔兄弟就气不打一处来。 去白鹤庵寻欢过的男人,全是她的敌人,王渔更是敌人中的敌人,玩弄了姐妹的身子不说,竟然连自己给师姐的镜子都敢抢,绝不能宽恕。 王樵更是抢过她的东西。 王泰那把刀子,贾红线一直认为应该是自己的。她随机应变,设下赌局,经过艰苦的运作,才赢了任潇潇,怎么战利品能被王樵白白抢走。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若不是后来遇到了秦牧,以贾红线的脾气,自己也要找机会偷回来。 现在秦牧说去王家偷东西,她太兴奋了。简直是红线亲亲的官人,连自己不曾开口的想法都知道。 更何况贾红线和秦牧的定情,就是在两人一起行动的日子里。她非常怀念那段时间,只有自己和官人两个,哪像现在,不但多了方好音,还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姜月奴。 如今和秦牧去汴梁城做贼,也算是鸳梦重温,温馨异常。 秦牧要是知道她把这件事当作情事看,那真是连下巴都惊掉了。 红线也太另类了吧。人家谈情说爱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你也是花前月下,却妙手空空。 绝了!那就走吧! 王樵,等着,爷爷来看你了。 ------------ 第二十八章 夜探三槐王家 军师吴用,现在真的是一点没用了。 雷横和张青全死了,手下那些兵丁,竟然连一个也没逃出来! 也不能说一个逃出来的没有,还有一个,吴强。 吴强是吴家庄本地人,地形熟悉,而且一直对东跨院有恐惧,所以枪声一起他就溜了,侥幸的成为近卫团枪下唯一的漏网之鱼,连贾红线都没有发现。 要不是他跑回梁山报信,吴用还不知道两位头领连带两百兵马,全完蛋了。 吴家庄难道住神仙了? 吴用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一阵鞭炮响过,梁山人马就全死了。 除了神仙鬼怪,还有别的解释吗? 梁山大小战争不知道经过多少,哪一次也没有这样的惨,就算败了,残兵败将也能聚拢一些。怎么这一次在吴家庄全军覆没? 是真正的全军覆没,如果不是吴强这个本地人地头熟,真就一个人也没逃掉。 “军师,”吴强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双腿都站不直:“吴家庄有鬼。” “你且下去休息,这次的事,不要和人乱讲。”吴用打发走了吴强。 这件事太大了,他自己不敢做决定,立刻派人进汴梁,通知大头领宋江。 秦牧没有想到那天晚上还跑了一个,不过就算知道也无所谓,梁山根本不放在他眼里,一群土匪而已,连战略上的蔑视都谈不上,仅仅是战术上的重视。 梁山在秦牧的计划里,提不到战略高度——相对于统一欧亚大陆来说。不是说梁山不重要,梁山非常重要,却不是眼下的问题。 现在他有正事要办,在汴梁城淘宝。 王家的宅子背靠五丈河,这给他的行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汴梁城夜晚热闹非凡,但是上流社会的宅邸附近绝不会热闹。就好像后世的有钱人不会住在王府井,都在山清水秀穷人免进的地方生活。 王府也是如此,这里晚上很安静,没有闲人,让秦牧少了很多麻烦。 翻过院墙,来到内宅,他和贾红线在夜视仪的支持下,轻松的避过了巡夜的家丁,开始搜索。 王家的珍宝藏在哪里,秦牧肯定不知道,贾红线也不清楚。 这里还不像皇宫,总是每个宫殿有个名字,靠猜也能猜个五六成。 王府可没有宫殿,房间上不会挂匾额,还好贾红线干这行久了,有很多经验,竟然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连续摸了两三间房子,都没什么让秦牧看的入眼的。 金子银子倒是不少,可是这东西,根本不是秦牧的目标。拿几十公斤黄金回后世,性价比太低。而且王府里面的金子也不会融成那么大的一锭,不方便带。 他们的目标还是字画,目前还没找到。 秦牧有耐心,现在刚三更天,自己还有很多时间寻找。 眼前又是一间上锁的屋子,秦牧掏出***,瞬间就捅开了门锁。 贾红线早就见怪不怪了。以前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要用铁簪子捅好久才能打开门锁,不过在表哥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她跟在秦牧身后溜进了房间,随手关上房门。 贾红线自以为一切做的小心谨慎,却完全没有发现对面的房顶上有一双眼睛,牢牢的盯着他们。 一进屋,秦牧顿时感受到了不同。 这里没有金子银子,不存铜钱布匹,全是一个又一个的木架子,架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玩意。 看来这就是王家藏宝的地方了。 他欣喜的向前两步,突然看到房间里面闪过一个黑漆漆的人影,脸上黝黑恐怖,竟然还长着犄角。 秦牧被吓的全身一激灵。 大半夜的,万万没料到房间里面竟然有人。 贾红线也看到了那个黑影,立刻抽出手枪,正要开枪,却被秦牧一把拦住。 幸亏脸上都是油彩,秦牧羞愧的神色才没有被贾红线看出来。 哪里是什么人影,只不过是一面镜子。里面是秦牧自己。 人吓人,真是吓死人。 这正是贾红线交给白鹤庵的穿衣镜,既然出现在王府里面,想来白鹤庵是认倒霉了。不知道王渔给没给百花师太留点钱。 镜子在房间里只有两面,而贾红线给了白鹤庵三面,以王家人的阴狠做派,应该不会给白鹤庵留一面。 秦牧推测,这不见的一面镜子,要不就是送人了,要不就是王家自己用着。 贾红线哼了一声,满是压抑不住的怒火。 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秦牧拍了拍贾红线的手,安抚她的情绪。 冷静,这时候可别激动。 只看镜子存放在这里,就知道这间房子是王家最要紧的藏宝地。镜子在东跨院不算稀罕东西,可是在汴梁城还是神器,是一等一的宝贝。 王渔把镜子收在这里,显而易见这个地方的重要性。 算是找对地方了。 秦牧立刻开始行动,今晚没白来! 他刚要伸手,就听房间外面传来一声高呼:“来人啊,有贼,走水啦。” 接着,透过窗棱门缝,秦牧看到火光闪闪。 这把火起的太快了,毫无征兆,瞬间就烧成一片。 秦牧完全想不到有这种意外发生,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怎么自己每次行动都碰到麻烦。 难道自己天生不适合做贼? 贾红线干这行如此久,也没失手过,怎么和自己一起时候,就各种出乎意料?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正要开口,却被贾红线笑嘻嘻的截断:“表哥,丁计划!” 跑吧。 秦牧顺手就把看起来最显眼的一个玩意放进包里,贼不走空,不能白来。 贾红线手枪点了两下,两面镜子全粉碎。 反正有***,声音不是特别大,而且外面已经有人大喊大叫还有火,乱七八糟的也不会被人听见。 秦牧拉开门,护住头脸,当先冲了出去。 贾红线紧跟在身后。 火光很大,却没有到灼热难耐的地步,毕竟时间还短,秦牧和贾红线飞快的冲出了火场。 王府的人全被惊动了。 大宅门和小户人家不同,家大业大更需要防火,家丁都训练有素,立刻有值夜的拿着各种灭火器材赶了过来。 幸亏秦牧计划周全,撤退路线早就计划周详,他们依靠设备,尽量走阴影和房顶,有惊无险的躲过了救火的人群。 对于王府家丁来说,救火显然比抓贼更重要。 而且王府这么大,那一句“有贼”未必都听得明白,但是火光可是谁都看得见。 秦牧带着贾红线,一路小跑的离开火场,再穿过几重院落就可以回到五丈河边,却在这时,秦牧发现房顶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一身黑衣,连头上都遮着一块黑布,若不是有夜视仪的帮助,几乎就发现不了。 这个人是谁? 秦牧马上想起失火前那一声叫喊。 如果是王府的人喊得抓贼,肯定会跟着冲到门前堵住他们,可是并没有这种事情发生。他们冲出房间时候,面前一个人也没有。 而且这把火起的蹊跷,正常的失火绝不会起的如此快速。如此迅速的就火光漫天,必须有助燃的东西。 那间房子是王府藏宝的所在,附近绝不可能有容易着火的玩意,否则多危险。 看来叫喊之人必然就是放火的人,而且这个人肯定不是王府的。 九成九就是这个矮小的黑衣人了。 贾红线和秦牧一样的想法。 黑衣人在前面的一处房间屋顶,并没有发现两人。 贾红线掏出手枪,稍微一瞄准就要开火。 三十米的距离,完全在这把枪的有效射程之内,贾红线有绝对的把握一枪毙命。 秦牧连忙又拉住她。 贾红线简直是杀神一般,自从和秦牧认识以来,不知道多少人都死在她的枪口下。 虽然是战争,可秦牧也不想她随意就杀人。能不杀就不杀吧。 但是也不能这样白白放过黑衣人。 秦牧示意贾红线,偷偷跟上去。 那黑衣人没有发现后面有人跟着。 他放了一把火,喊了一声之后,就跑了。 此人正是梁山上大名鼎鼎的鼓上蚤,时迁。 偷了樊楼老鸨的手表之后,他消停了几天,今夜又开始出洞。 宋江给他了新的任务,去三槐王公家里,摸摸王樵的底。 梁山好汉一下死了四个,凶手留下文字“杀人者王樵”,到底是不是这个汴梁城里面的王公子呢?宋江必须弄清楚。 时迁号称“鼓上蚤”,可见溜门撬锁上房钻洞有多拿手。 这活正适合他。 他的计划是偷入王樵的卧室,寻找一些文字性的东西,看看杀梁山兄弟的凶手是不是王樵。 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又不能把王公子抓起来严刑拷打,自然只能走迂回路线了。 如果是王樵杀的朱贵等人,自然会有原因,也许有只言片语留在文字里,时迁就是如此打算。 他作为著名小偷,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比贾红线眼力要高明许多。 时迁偷偷潜入王府,很快确定了王樵的卧室,准备三更天趁着主人熟睡时候偷进去,可是恰好被他发现了秦牧和贾红线这个两个意外客人。 正是好机会。他放了一把火——这个时迁最拿手,然后喊了一嗓子,引的王府众人全去了火场,这样对他行动更有利。 他眼看着王樵拽着一个女人衣冠不整的从卧室里面跑了出来,奔向火场,这才轻飘飘的溜了下来。 现在更安全了,卧房里面肯定没人,自己大可放心大胆的寻找。 时迁根本没有想到那两个黑衣人能从火场跑出来,而且正跟在自己身后。 他毕竟没有夜视仪,只是远远看见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细节也看不清楚,以为只是两个傻傻的寻常小贼,否则他早就发现秦牧两人的不同一般了。 就是因为个科技的代差,让时迁判断失误。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刚才他是那个黄雀,秦牧两人是螳螂,现在完全掉了个,秦牧变成了黄雀,时迁却当了螳螂。 秦牧和贾红线看到时迁进入了房间,两人悄悄来到窗户底下,捅破窗纱向里面看。 这是一间寝室,粗略看来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玩意。 秦牧不能在王府多停留,扯了一下贾红线就要离开,贾红线却没动。 虽然表哥不让她杀人,可是这样白白放过那个恶棍可不是她的性格。 你会放火,未必我就不会。 ***! 贾红线随手掏出***就扔了进去。 后世的***可比时迁自己做的引火物厉害多了。 两者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不具备可比性。 只一瞬间,房间里到处都燃烧起来,连时迁身上都起了火,扑都扑不灭。 贾红线还要等着时迁出来给他一记狠的,让他知道惹上不能惹的人。 秦牧却没她这样的小心眼,赶紧跑吧。再不跑真跑不掉了。 可怜时迁还什么都没找到,就突然陷入了火海。 玩火者必**。 ------------ 第二十九章 霍捕头探案 时迁爬到宋江落脚的院落时候,一条命去了七分。 他自己就是放火的高手,可是他用硫磺硝石配置的土***哪里比得了后世真正的***,若不是他本身善于玩火,必然死在王樵的卧室里面。 全靠他这一身火浣布做的衣服,才逃出了一条性命。 火浣布就是石棉布,能防火。 时迁自己玩火当然担心被烧了。 可有利必有弊,也许正是因为他时时刻刻穿着火浣布做的衣服,导致时迁个头矮小。 石棉是防火的材料不假,但是长期接触石棉会引起石棉肺,胸膜间皮瘤等疾病,后世完全禁止用这种材质做衣服。 宋江听到时迁的呼救,连忙来到院内,一看时迁这惨样,别问,失手了。 他着急的问道:“有没有留下马脚,被王樵找到我等身上。” 燕青听到这话,顿时皱紧眉头。 时迁都快死了,你反倒关心他有没有连累自己。 “公明哥哥,绝没有。” “那就好。哎呀,时迁兄弟,你受伤了。”宋江这时候才感到时迁快死了,连忙和燕青一起把时迁搀扶回房间。 幸亏王家后面紧挨着五丈河,若没有这条河水,就是石棉布也救不了时迁小命。 也算时迁命大,人机警,逃命的本事也高,一见不好马上就跑。 他用双手护住头脸,冲出房间,翻过重重院落,跳进了五丈河。 时迁除了被火呛的半死,又被吓的没魂之外,到是没有致命的伤势。 否则的话,单一个烧伤,就是大宋治不了的,只能等死。 宋江快愁死了。 他今天刚收到军师的书信,才知道雷横和张青死了。 张青无足轻重,可是雷横却不同。那是他的老朋友,是郓城县的同僚,俩人一起没少饮酒作乐,结下了深厚的酒桌友谊。 怎么说死就死了。不过一个小小的吴家庄而已,李逵和兄弟宋清都抢过一遍了,毫毛也没掉一根,怎么雷横带着两百人过去,就逃回来一个吴强? 他知道吴强,就是这厮提议打的吴家庄,否则雷横兄弟死不了。 回去定然杀了此人,否则难解心头之恨。 梁山到目前为止,大小战争无数,还没死过头领,可是最近接二连三的,死了六个了。 先是朱贵王英他们四人,然后是雷横张青两人。 要是说宋江和他们情谊深厚,那真是胡说八道,宋江自己都没脸承认。可宋江的心疼是真的,这些人都是他的资本。 他作为大头领,加一起一百单八个好汉,这个规模被招安的话,官也得给大点吧? 若是只剩下大猫小猫三两只,朝廷还招安个屁,随便派个人出来不就把自己灭了。 汴梁城是待不下去了,得赶紧回梁山想对策。 梁太傅那边,虽然送上了手表这样的珍贵宝贝,也不过换来一句等着召见,那就让燕青等着吧,宋江要马上回梁山。 可别再莫名其妙的死人了。 天一亮,宋江就坐船顺着五丈河返程。 吴家庄正在五丈河畔,宋江出得船舱,望着河边的村落,心里面五味陈杂。 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小庄子,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呢?怎么能让梁山损兵折将到这个地步,而且还出各种宝贝? 他想不明白,只能死死盯着岸上的村落。 突然,庄子里面传来了一阵歌声。 “日落西山红霞飞, 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Mi suo la mi so, La suo mi dao ui,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歌声飞到首都去, …… 夸咱们歌儿唱的好, 夸咱们枪法数第一, Mi suo la mi so, La suo mi dao ui, 夸咱们枪法数第一, 一,二,三,四!” 石遗正带队出晨操,今天是打靶的日子,近卫团第一次实战之后,全团爆发了巨大的练兵热情,尤其是换上全新的军装之后,队伍更是截然不同了。 这支队伍再也找不到半分方腊时候的模样,连一根头发的相似都没有了 他们全理了发,和秦团长一样,一水的短发。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和尚,可是秦牧说这叫“板寸”,不是和尚头。 近卫团全团三十八人,一水的板寸。 因为只有板寸发型才能配得上军帽。 大宋的传统长发,完全和这身军服不搭调,尤其是没法搭配军帽。 在发军装的第一天他们就全剪成了和秦团长一样的板寸。 石遗也不例外。他还是第一个剪的。 作为排长,他有一间独立的宿舍。 在后世军队里面排长基本就是最底层,可是在近卫团却是绝对的高级军官了,再上面就是秦牧了。 石遗的宿舍也有一面穿衣镜。对于秦团长带来的层出不穷的神器,石遗也以近乎麻木的方式习惯了。 他不在意这面穿衣镜,他在意的是自己的军容军貌,每次穿好军装,他都要对着镜子仔细整理一会,务必连裤缝都能锋利的割破人手指,才肯出门。 每天起床号响过之后,三分钟之内,石遗必然军容笔挺的第一个出现在训练场上。 今天带队出村打靶,成绩比之前有了明显的提高,最差的一个兵也打出了八中七,再没有脱靶两发的情况了。 列队回营的路上,战士们自发的唱起了《打靶归来》。 这都是秦团长亲自教他们的。 这些歌曲在大宋闻所未闻,和那些勾栏瓦巷的青词小曲完全不一样,绝对是男人的歌,是战士的歌。 每个战士都发自内心的喜欢。 笔挺的的军装,强大的武器,雪亮的刺刀,这让吴家庄的村民看的目瞪口呆。 这样的团丁,怕是也只有吴家庄才有吧。他们不但不害怕,反倒是心里欢喜。 都知道近卫团是保卫吴家庄的。要不是有近卫团,那天晚上就又遭了梁山土匪的祸害了。 虽然秦牧命令要保密,不要宣传这件事,但是死了那么多人,总会有痕迹留下,村里人全知道。 再说还有任潇潇这个大嘴巴。 她的秦大哥立下这么大功劳,保护了吴家庄老老少少的,怎么能不让村里人知道呢?难道秦大哥白干好事了?这可是救命的恩情,你们必须感恩,给我家厂子好好干活。 世上总有喜怒哀乐。 吴家庄快乐的时候,汴梁城的三槐王公府中正充满了愤怒。 王府里面遭贼了。贼人可恨,放了一场大火。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时迁的一把火是在藏宝的屋子外面放的,里面是王家最重要的收藏,幸亏没有烧起来,否则王家的世家地位简直没法再提了。 作为世家你得有钱,有东西,什么都没有,那和草根有什么区别。 历年收藏的宝贝大部分还在,只是王渔带回来的穿衣镜被打碎了,还丢了一件古董。 这是王家的损失,王樵个人损失就比较惨了。 王府家大业大,院子也大。王樵兄弟几个自然是各自有各自的院落。 别的兄弟没事,单单王樵的院子被烧光了。 这哪找人说理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己家里兄弟内讧呢。否则怎么别人没事,只烧了自己的院子。 他的个人财产大部分都在这个院落,一下子烧的精光。 大家族,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这下他快成白丁了。 金子银子铜钱纵然还能抢救出来,可是那些字画盐引茶引什么的全烧光了,那才是面值巨大的财富。 王樵气的七窍生烟,他恨不得马上拔出小腿上的九转轩辕斩去砍人。 就这把刀还跟着他,没被烧毁。 可是去砍谁呢?他连是谁做下的案子都不知道。 现在开封府尹带着一干手下正在勘查现场,他还得小心翼翼的陪着。 纵然自己再生气,可是王樵也不敢在开封府尹面前表露出来。这真是汴梁城的“现管”,人家能来,就是给王家好大面子。王樵得规规矩矩的陪着笑脸。 开封府尹王鼎不在乎王樵的脸面。 王樵是王公后人,但是不过一介白丁,没身份。这个身份是官场的身份,你不中举不当官,就不是官场的人。 可是王渔的面子他得给。 祠部郎,虽然官不是很大,可也算是个有实权的位置,同殿为臣,难免有彼此求到的地方。 王家失火这件事,他真是纯粹看着王渔面子来的,否则根本动不到他这个层次。 有他在,就是个姿态,下面人就更卖力。 霍捕头正在灰烬里面翻找,试图找到点线索。 就是装样子也得装,毕竟最大的头在眼前。可是这个时空哪有多高的科技支撑,谁知道是谁放的火。 没有视频监控,只能问王家是不是惹了仇人。 可是他的身份在这摆着,根本够不到王樵,更别说王渔了。 他不敢去问人家,只能闷头做事。 还别说,真给他找到了一件奇怪的东西。 一截漆黑的铁管子。 铁的管子,在大宋朝非常稀罕。 铁板,有,要不盔甲怎么做。可是铁皮弯成一个管子,就很罕见了。 即使有,也是有敲打在一起的接缝。然而这根管子完全看不到接缝,从头到尾,比手掌长,比小臂短,天衣无缝。 这是什么玩意啊。 霍捕头第一个念头是上交。可是马上就打消了这个愚蠢的想法。 上次抓锁四条时候受到的震惊,他可是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 一切涉及到火啊,光啊,声响啊这样的东西,都让他心惊肉跳。 神仙打架,自己一个凡夫俗子掺和什么,不要小命了吗? 趁着没人注意,他偷偷把管子藏在袖子里面。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勘查,什么结果都没有。 王鼎尽了力,心安理得的走了。不过失火而已,又不是自己家失火,也没死人,烧了就烧了吧,你们再盖就完了。 别给开封府惹事。 王渔兄弟也是无可奈何。怎么办呢?找谁算账?根本找不到人! 霍捕头出来王府,特意拖在后面,等大队人马走远了,才掏出那一节铁管子——***的载体,远远的抛入河中。 水花泛起,转眼间,铁管子失去了痕迹。 霍捕头拍了拍手,似乎把一切纠缠都抖落干净,这才心平气和的离去。 王府的火灾,就这样了结吧。 沉入水底,永不见天日。 ------------ 第三十章 秦牧的三个女人 姜月奴不是第一次登上讲台了,可是每次上台,她多少都会有点紧张。 在樊楼时候,人多的场面也不少,可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那时候的姜月奴总是落落大方,从不怯场。可是在近卫团的战士面前,姜月奴却失去了勇气。 按说不应该如此呀,自己怎么也是汴梁城最好的酒楼里面最顶尖的存在,这些战士,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可是姜月奴就是失去了往日的从容。 其实她的怯场并不奇怪。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都是庄稼汉出身,但是他们从穿上军装那一刻起,就脱胎换骨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再是这个大宋的子民,也不属于这个时空。 姜月奴面对秦牧时候没有手足无措,那是因为秦牧喜欢她,给她展示的总是自己温柔的一面。 近卫团的战士们不同,他们每一个人,穿着笔挺的军服,腰杆笔直的坐在小凳子上。 横看成排,竖看成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是经过铁和血考验的整体。 这样的杀气,绝不是姜月奴所能抗衡的。 她当然没有底气给这群战士讲课。 秦牧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特意批准她讲课前可以喝点酒。 姜月奴每次上课前都给自己灌到微醺,这样才有勇气登台。 她今天要讲的是关于M1加兰德步枪的结构。 掌握武器的拆卸,保养,安装,是每一个近卫团士兵的基本技能。对于枪支结构,他们闭着眼都比姜月奴清楚。 姜月奴自然不是给战士们讲解怎么拆卸组合,她要教战士们学会枪支每一部分的文字书写。 枪管,机匣,**,弹仓,护木,扳机,**,击针,复进弹簧,等等这些文字。 秦牧没想过照搬后世的小中大学课程,他没那个时间。 只有先紧着最需要的文字来。 在训练中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战争中学习。 微醺的姜月奴恢复了往日的大家风范,往台上一站,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 姜月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拿起粉笔——粉笔和黑板秦牧也都搞来了,开始书写。 樊楼女子的琴棋书画自然拿得出手。粉笔的握法虽然不同于毛笔,但是不可能一个毛笔字写的好的人写不好粉笔字。 一手漂亮的小楷写在黑板上,就连来观摩的方好音都看的连连点头。 果然是个才女。至少有一笔好字,比红线姐姐的字强太多了。 刘云飞认真的学习着。 他已经完全被近卫团迷住了。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这二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新生。太多新奇的东西,也有太多的规矩。 可是这一切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他看不起朝廷的禁军。现在的禁军早就没有了开国时候的气象,绝大部分兵丁连弓都拉不开。与其说他们是军人,还不如说是穿军装的老百姓。 什么才是军人?刘云飞曾经以为只有西军那样强悍的队伍,才能算是军人。 可是现在他再也不那么认为了。 西军,只不过是一群敢打敢拼的汉子聚集在一起,但是他们绝不是真正的军人。 刘云飞骄傲的认为,只有近卫团战士,才是这世上唯一的军人。 禁军脱了军服就是老百姓,西军脱了军服就是土匪,只有近卫团的战士,脱了军装依然是军人。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知道秦团长在不知不觉中,给近卫团注入了灵魂。 刘云飞敢肯定,如果现在让近卫团的哪个战士离开部队,他们宁可去死,也绝不离开。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种归属感。在西军中没有,否则他不会投奔师父;在汴梁也没有,只是为了师父遗命,照顾贾红线,才待了那么多年,一旦要走,当时的刘一刀从没留恋过。 只有到了这里,加入了近卫团,刘一刀才变回了刘云飞,而且是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现在他已经因为表现出色,成为四班班长了,虽然这个班的人数只有正常的一半,但是刘云飞非常珍惜这个职位。 他不知道秦团长最终要带领大家走向哪里,可是他坚信,那个高度一定是自己做梦也不敢想的。 偶尔回想起来,那天自己还想着跟团长比试比试,真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可是刘云飞虽然彻底融入了近卫团,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但是他毕竟年龄比大多数战士要大,已经不再是青年人。 他也有自己根深蒂固的想法。 近卫团无疑要发展壮大的,团长也会越走越高的,同志们都猜秦牧会当皇帝。 刘云飞也这样认为。 如果秦团长当了皇帝,那么皇后是谁? 刘云飞认为贾红线才是真正的皇后,贾线娘,也就是方好音,或者说圣女,只能是贵妃。 只是近卫团除了他一个人之外,全是圣女的嫡系。 贾红线的嫡系只有自己一个,这样在未来的争皇后过程中,师妹太吃亏了。 而且就是不管师妹和圣女谁当皇后——这个是秦团长考虑的,就是自己的未来发展也不能不想想。 日后近卫团扩展为千军万马,可是最高层的军官无疑要从现在这批人里面出。 三十七比一,自己也太吃亏了。 刘云飞必须改变这个现状。 他考虑有机会和师妹说说,自己回一趟西军,把曾经的袍泽也拉过来一些。至少人数不能比现在的人少,这样师妹争起皇后来也有底气。 刘云飞虽然胡思乱想,但是学习没有落下,只是稍一走神,手下力气没拿捏准,笔头断了。 秦牧给每一个人都发了铅笔和笔记本。不是2B铅笔,这个太占空间,是自动铅笔,耐用。 刘云飞赶紧按了一下笔杆,又顶出一截笔芯。 真是好东西,这也太方便了。 战士们都安静的书写着,偶尔有胆大的敢偷偷看看姜老师。 这是秦团长的要求,要称呼老师。 私底下他们把姜月奴叫姜贵妃,不过也是不敢当着贾红线面提,也不敢当着圣女的面提。 现在的方好音,在近卫团战士中变成了一个符号,不再有原来圣女的地位。 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秦牧从来没有刻意的要求他们忘记方腊,更没有要求他们不许称呼圣女。 秦牧什么都不说,但是近卫团是完全按照后世军队标准建立的,在这种体系里面,就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只有军队的精神,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础。 方腊和圣女,渐渐变成了两个远的不能再远的符号,即使有人偶尔提起来,大家也觉得很奇异。 方好音在近卫团心中,更接近于亲人。 他们想让方好音当皇后,就好像是让自己的姐姐妹妹当皇后一样,而不是让圣女当皇后。 方好音也拿着纸笔,认真的书写。 她虽然写的一手好毛笔字,可是秦牧平时都不写毛笔字,偶尔用签字笔,铅笔,写一些东西。 表哥的一切都是她模仿的对象。既然秦牧这样握笔,方好音也要这样握笔。 她知道,这是未来的方向。 至于未来自己是皇后还是贵妃,方好音暂时还不在意。 表哥好像有一些心事,她能感受的到,否则也不会大家都住在东跨院里面,却从来没有哪个姐妹被表哥叫去侍寝。 即使红线姐姐那么想和表哥洞房,在路上都想那样,可是回到东跨院之后,也失去了勇气。 如果表哥不叫她,她是不会晚上过去表哥的屋里的。 秦牧为什么这样,他不说,方好音自然不问。她是个极为聪明的女人。 东跨院里面的几个女人,除了任潇潇有点小,有点少见识,剩下的三个都是伶俐至极,否则也不能和睦的相处到现在。 姜月奴一边讲,一边写,一边偶尔扫一眼方好音。 秦郎去汴梁了,没有带着小姐姐,却带走了大姐姐,是不是红线姐更得宠呢? 可是看小姐姐的模样,一点没有伤心,也许自己猜错了。 唉,还是不猜了,把秦郎交代的事情做好才是真的! 姜月奴相信,只要自己做好近卫团的老师,就能坐稳东跨院的位置。 不论秦郎以后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自己的。 “同志们,”姜月奴说起这三个字还有点生疏,可是她依然坚决的说出口:“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 “起立!” 石遗一声令下,几十名战士齐刷刷的起身立正。 “谢谢老师。” 虽热这是标准程序,但是近卫团战士发自真心的感谢姜月奴。 她是那么和气,从来没有因为战士们学的慢而责备过任何人。 这点姜月奴比秦牧好的多。 秦牧毕竟是男人,要他给一帮小伙子扫盲,真是难为他了,有时候难免急躁。 姜月奴就不然,不论哪个战士有问题,她总是很有耐心的解答,从来不发火。 所以她在战士们心中的地位立刻就极大的提升,直追贾红线和方好音。 一时在近卫团中,三人地位几乎不分上下,方好音仅仅以亲情领先一些。 战士们出了教室,列队来到纸浆厂。 这里还有一个老师——吴小妹。 吴小妹现在的水平,放在后世,绝对是高级技工。 吴家庄现在的两个厂子,都是她在管理。厂子的技术问题,她都能处理。 秦牧的军队,是二十一世纪的军队,绝不能连工厂的概念都没有。 他们必须知道什么是工业。 在工厂的劳动是这个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助于从各个方面打造全新的军队,从而更加彻底的区别于老式军队。 战士们工作学习的时候都是穿着作训服——军礼服那么漂亮,谁都舍不得沾上一点灰。 纸浆厂的环境可不怎么样。 和教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天地。 姜月奴每天都是香喷喷,漂漂亮亮的,教室里面也就充满着温馨。 工厂,尤其纸浆厂,纸浆总是有一股怪味。可是没人抱怨,他们都是劳动人民出身,骨子里面就有朴素的劳动意识。 不劳动哪里来的衣食? 不得不说秦牧运气非常的好。 这支队伍全是出身贫民,有朴素的意识,而且都经过了战场的考验,还是冷兵器战场的考验,又非常的年轻。 这样几十个人聚在一起,背景单一,心灵纯洁,又曾经彻底失去了希望,所以现在秦牧给他们的一切,就好像干涸的海绵遇到了泉水,每一个人都拼命的汲取着。 如果不是这样的人做班底,而是任员外派来几十个家丁,秦牧再花一百倍力气也达不到现在的效果。 吴小妹按照今天的工作量分配着任务。 她知道再过两天秦少爷就要把造纸厂建起来了,到时候这些纸浆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纸。 能卷烟,也能做烟盒,还能做笔记本。 秦牧给了她一个大号笔记本,还有一支签字笔。 吴小妹喜滋滋的。 她总为自己那天的勇气庆幸。如果不是果断的要跟着秦少爷,现在自己会在哪里呢? 也许在韩城县里面,给人做丫鬟吧。 那情景…… 吴小妹不敢想了。幸亏自己走对了一步。 她很满意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是纸浆厂还是火柴厂,不论多辛苦的工作,她都喜欢,从不觉得累和烦,反倒愿意天天泡在厂子里。 吴小妹喜欢看着圆圆的木头经过机器的处理,变成一根一根可爱的火柴棍。 她虽然看着图画已经了解了蒸汽机的原理,可是依然对这样一个铁家伙能发出这么大的力气感到不可思议。 秦少爷回来时候,吴小妹才会住到东跨院。 她牢记自己是秦牧的丫鬟这个身份,只要秦牧在家,她就会早晚伺候——虽然也伺候不了什么。 秦牧从来没当她是下人,卫生间里的东西,她随便使用。 不过秦牧也觉得挠头,洗漱台买小了啊。瓶瓶罐罐太多了,不说别的,就是牙缸牙刷一堆,都快摆不下了。 他有时候会想再弄个配套的台子过来,可是鉴于柜子的空间那么宝贵,又放弃了。 挤着用吧。 这次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总算没有空手,他带回来了从王樵家抄来的玩意。 一个青铜器,具体叫什么他肯定是不知道,只是觉得应该很贵。 要不怎么会和镜子收藏在一起呢? 不过这些他不用操心,秦牧只出货,别的有董玉琼考虑。 回到二十一世纪的家里,黄金沙没在,不错! 秦牧马上拿起电话给他打过去。 “二代,你回来啦?快过来吧,我在公司呢。” 黄金沙在公司?这真是很少见的事情。 公司自从成立之后,除了秦牧和江厂长谈生意时候黄***来之外,平时他从不出现。 不过秦牧一想也就明白了。现在不同往日,穆千柔来公司了,这小子自然就跑过去了。 秦牧穿好衣服,带上古董,下楼开车来到了公司。 还好公司设在城外,不需要考虑限行问题。 只是公司这么偏,穆千柔上下班不方便,但是黄金沙体贴,这么大公司怎么能没车呢,于是马上配了辆车。 他们三都有车,唯一没车的就是穆千柔,自然这车就给穆千柔用了。 等于她也是有车一族了。 董玉琼一见秦牧进来,喜出望外。 她可是盼秦牧很久了。 秦牧回来也不给自己打个电话,她又有点生气了。 没等她发作出来,秦牧就拿出了那个青铜器,董玉琼一见之下,吃惊的捂住嘴巴。 “二代,你怎么竟然出国,还去偷东西去?” ------------ 第三十一章 猛虎食人卣 董玉琼的话让穆千柔大吃一惊。 怎么秦牧偷东西?他会是这样的人?还偷到国外去了? 难道是公司资金困难?要是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辞职呢?毕竟现在这份薪水是太高了。辞职是不是能缓解秦牧的压力? 黄金沙却根本无所谓,他自然知道秦牧去了哪里。 “琼姐,你这话说的,就是我去偷东西,二代也不会去。肯定误会了。” “那这个你怎么解释?”董玉琼没搭理黄金沙,反倒指着秦牧手里的青铜器说道:“别告诉我说这个是假的!” “琼姐,您到是和我说说,二代这个是什么啊?” “猛虎食人卣!” “老虎吃人吗?”黄金沙一把从秦牧手里抢了过来,“这个东西是老虎?看起来不太像,好像是怪物。” 董玉琼一巴掌抽在黄金沙后脑勺。 这么粗暴的对待文物,像话吗。 她小心翼翼的从黄金沙手里接过青铜器,刚一入手,立刻就呆住了。 董玉琼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最近能力飞速增长。在罗浩拿出那件景羊五尊的时候,她只是能感受那种古时候的气氛,而秦牧拿出另一套完整的景羊五尊盘时候,董玉琼已经能确定的在脑海中浮现出真实的画面。 只是那种画面还模模糊糊,好像蒙着一层磨砂玻璃,有雾里看花的感觉。 但是到了今天,她握住“猛虎食人卣”,董玉琼仿佛自己穿越到了那个时期,她还化身为一位少女。 在巍峨的宫殿中,她赤着脚,穿着一身麻衣,双手捧着“猛虎食人卣”,正在一群大臣的目视下,向王座走去。 王座上面是一个年轻的君主,正深情的望着她。 那个君主,高大又英俊,仿佛世界都是他的,而他只在意自己。 董玉琼心里有点羞涩,脚步略一迟疑。 “玉琼,过来。”君主看出了她的窘迫,温柔的对她说:“来,坐到我的身边。” 董玉琼觉得声音如此熟悉,这不是秦牧的声音吗?她连忙定睛细看,那君主眉目五官,可不正是秦牧吗? 她猛然间出了一身冷汗,瞬间场景飞速的消失,她又回到了现代。 “玉琼,你没事吧?” 秦牧看到董玉琼一拿到那个什么“猛虎食人卣”就整个人怔住了,以为她犯了毛病。 最近董玉琼是不正常,秦牧担心她中邪了。 其实这担心还真没错。柜子就是邪气的来源。若不是那个神奇的柜子,董玉琼怎么会这样。 董玉琼看着秦牧,满面的不解。 秦牧到底是什么人?难道他的前生是古代的君主?而自己是他的…… 前生难道我们就是恋人,今生再次相遇?可是自己知道了,他知道吗? 董玉琼这些日子以来,仔细思考最近两人的关系。她发现到目前为止,似乎是自己单相思,秦牧连半点表示都没有。 这可不行,必须让他表示! 怎么表示才能让自己满意呢? “二代,你知道这个猛虎食人卣是什么吗?” “不知道。” “猛虎食人卣,是西周的青铜器,这件文物,比曾侯乙尊盘毫不逊色。只是流落到国外,现在保存在日本的京都泉屋博古馆,是镇馆之宝。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这是真品。二代,如果你没去日本,怎么解释这些?” 穆千柔根本不知道这个公司是做文物买卖的,秦牧给她的工作是整理工业革命初期的资料。什么资料都行,具体做什么用,却没告诉她。 可是工业革命和文物有什么关系?秦牧又怎么有这个本事跑到日本博物馆把镇馆之宝给偷出来了。 他什么时候变007了。这还是自己同窗四年的同学吗? 秦牧一脸尴尬。 真是李逵撞到李鬼了。不,两个都是李逵。 他确定自己这个是真的,但是日本那个肯定也不是假的。 怎么解释呢? 这回真是麻烦大了。 上次景羊五尊盘事件,可以说罗浩的是假的,毕竟他只有一件,自己拿出来一套。但是这个“猛虎食人卣”是单件的,也就没法用上次的借口了。 该怎么说呢。 秦牧品格比较老实,不太习惯说谎骗人,一时编制不出来谎言。 黄金沙却没半点犹豫,大大咧咧的说道:“琼姐,你信日本人还是信二代?明显日本那个是假的啊。二代这个才是真的。” 董玉琼将信将疑。 这也算是一种解释,毕竟让她相信秦牧去日本的博物馆偷东西,太困难了。这不符合董玉琼对秦牧的定位。 秦牧在她心中是完美的白马王子。 英俊,高大,温柔,体贴,富有同情心,还父母双亡。 这样的好男人,怎么会去偷东西。 顶多是盗墓而已。 这也不能怪他,生活本来就是艰难的,秦牧想改善生活品质,也是很正常的吗。 她开始怀疑日本那个“猛虎食人卣”是不是假货了。 董玉琼也没有亲手摸过,只不过隔着玻璃看看,无法分辨真假。 可是手里这个无疑是真的。 她确定了秦牧没有做跨国大盗,不至于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心里才安定下来。 如果日本博物馆真的丢了这个宝贝,自然国际上早就沸沸扬扬了。现在什么消息都没有,肯定是他们那个假货还在。 没了这个担心,董玉琼就开始担心起秦牧的身体了。 一天到晚在古墓里面混,可太影响健康了。 再说他不是去修仙了吗,怎么,在古墓里面修仙吗? 不过也不是没这个可能。越古越有仙气。 “二代,这个东西,你准备怎么办?”这样贵重的文物,自然要问明白秦牧的意思。 这个还不同于景羊五尊盘。景羊五尊盘世面上之前没有,而猛虎食人卣早就在日本摆放了。 秦牧当然没什么意见,他只要换钱,越多越好。换钱肯定是交给董玉琼操作了。 “玉琼,这个当然是给你了。” “给我?你确定?”董玉琼这时候脑筋和秦牧不在一个频道。她不为秦牧的安全担心,就又自然而然想起两人的感情,自己都这样表白的只差一层窗户纸了,难道他不应该也表示一下吗。 “确定啊。” “好,那我就收下了。”董玉琼以为这就是秦牧的表示。他知道自己喜欢古董,于是不辞辛苦的给自己弄来,即使修仙过程中,也要回来送给自己。 这份礼物,足够贵重了。足矣证明他对自己有心。 感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董玉琼这一刻完全没意识到秦牧是要她卖了文物换钱,就当定情信物给收起来了。 秦牧以为董玉琼随后会估计个价格,然后给自己钱,也不急于一时。 只是从王樵家顺手牵羊,没想到却拉回来一头老虎。 老虎是要吃人的,秦牧完全没想到董玉琼已经要吃了自己了。 解决了资金大事,他放下一颗心。时间紧张,还得去看造纸厂。 江厂长热情的接待了两位神经病。 这钱赚的太舒服了。而且不用售后,从来也没见二位少爷返修。 那是,第一他给的货皮实耐操,第二,秦牧也拉不回来那些设备。 一切都是轻车熟路,干好几次了。 没费多长时间,交易完毕,秦牧把那次夜战的视频给了黄金沙——这一切都是俩人共同的努力结果金子有权利享受战果,让他没事慢慢欣赏,自己回到了大宋。 造纸厂,有了! 大陆造纸厂,和大陆纸浆厂配套的。 连续几天的施工安装之后,一次调试成功。 近卫团从上到下都欢呼雀跃。 战士们知道,这些就是华国能制作划时代武器的基础。团长会在大宋,在他们眼皮底下建造出一个新的华国。他们有信心,也有勇气,跟着秦牧战斗到底! 秦牧非常高兴。事情进展的极为顺利,接下来,只要把卷烟厂也弄过来,烟草巨兽就要横空出世了! 在经济方面,他可以凭借这个横扫天下。 全世界的财富,都将源源不断的汇聚到自己名下,然后变成一支又一支的无敌军队。 横扫天下,就靠你了! 事关自己小命,秦牧不能不努力。 二十一世纪打仗就是打后勤,没钱打什么仗。 近卫团第一战,不算之前之后实弹射击消耗的子弹,就那一晚,全团打出了七百多发子弹,还不算贾红线的***子弹。 七百发子弹一场战争,在后世根本就不算战争,其实什么都不能算。数目太小了。但是在大宋可不能这样算。 这里不能生产子弹,连子弹复装都做不到。 秦牧没有***,也没有底火,弹壳只能收集起来暂时存在仓库里面。 对上两百个土匪就消耗了七百子弹,那征服世界需要多少?别说那么远了,就是打梁山要多少?梁山几万兵马总是有的。 完全靠自己那个柜子运子弹,得累死柜子。 空间还是太小了呀! 唉,先不想这么多。 秦牧躺在床上梳理着香烟制造流程。 想着想着,突然他大叫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 糟糕,乐极生悲了,怎么把如此关键的一件事给忘了! ------------ 第三十二章 折家兄妹 秦牧记得一个短篇小说,男人为了升职要宴请上司,让妻子办一桌上档次的酒席。妻子绞尽脑汁东拼西凑,从蜡烛到餐布,从刀叉到鲜花,都费劲了心思,上司到来后很是满意,说开餐吧,结果妻子大叫一声,“我忘了准备食物。” 这小说他一直当笑话看,可是没想到艺术真是源于生活。自己竟然犯了同样愚蠢的错误。 他想到了一切,却没想到大宋有没有烟叶! 秦牧现在回忆起来,烟草是明朝才从南美传到中国,还有消息说也可能是从菲律宾传过来的。大宋朝没听说有烟草。 如果要得到烟草,就得去海外。不说到南美要跨洋过海的,就是去菲律宾也不近啊! 从河南到菲律宾,就现在的交通环境,没两三年能打个来回? 满打满算秦牧只有十四年时间,哪能浪费两三年在去菲律宾的路上。 没有烟叶就没有烟草行业。 就好像只有餐具没有食物,这算什么大餐! 纸浆厂造纸厂卷烟厂都有了,但是没烟叶! 秦牧急的出了一身汗。 他刚才的叫声太大,一下子把女人们都招了进来。 贾红线紧紧抱着秦牧,焦急的问道:“表哥,你是怎么了,可别吓奴。” 方好音也紧张了。 表哥看着没什么事,可是自己从来没听过他那样失态的叫声。秦牧可是主心骨,是他们所有人的希望。可千万别出事呀。 方好音也牵住秦牧的手不放。 姜月奴更担心,直接哭了。 秦郎怎么啦,他遇到为难事了吗?可恨自己完全帮不到秦郎啊。 她只会掉眼泪。 秦牧冷静了下来。着急没用,还让别人跟着担心。 烟草的来源必须解决,可恨那个柜子不能带活化的东西,否则哪里有这个问题! 怎么办呢? 眼前这些人担心的样子秦牧都看在眼里,不能让她们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担心。 秦牧就简单的把事情讲了一下。 “哎呀,这么点小事,表哥,你真是吓死奴家了。” 贾红线拍拍胸口,总算踏实了。还以为天塌了呢。 “小事?”秦牧不明白了。没有烟草能是小事? 贾红线扫了一眼方好音和姜月奴,才得意的说道:“怎么会没有烟草呢?师兄前两日还跟我夸奖过表哥。他在西军时候就见过烟草,那时候是为了提神,有人就嚼这个。味道古怪,他不喜欢。没想到表哥却这般聪明,把烟草卷在纸里面,一下子变得这般享受。” 有烟草,还就在西军,不远啊!秦牧研究过这时候的疆域,北宋的边,其实离汴梁没多远。 汴梁在河南,北宋西北的边疆就是陕西山西,也就甘肃稍微远点。 秦牧顿时精神一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他忍不住给贾红线一个紧紧的拥抱。这是救了你老公的命啊! 方好音和姜月奴对视一样,都撇了撇嘴。大姐真是不害臊啊,当着我们的面就…… 贾红线目光越过秦牧的肩膀,得意的扫视着俩人。 看见没,解决问题还得是我,这才是正宫的做派。 正宫娘娘自然要带在身边。 秦牧说走就走,这事真耽搁不得。马上大宋就要进入十一月了,秋天,越往西北越冷。 现在也没有暖气,没有空调,不论在哪里都会冻的够呛。 刘云飞在西北见过烟草,自然也要带上他。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要跟着,不过秦牧没同意。这又不是去旅游,是受罪,都跟着干嘛。 军队和厂子已经成型,一天也离不开人。好说歹说,在答应给她们更好的东西之后,总算安慰住了两个留守的女人。 向西北就不如去东南舒服了。 第一越走越冷,第二路途难行。 西北的水路远不如东南发达,这一程,要走很多陆路。 在大宋的长途旅行,走陆地太辛苦了。 骑马,秦牧根本受不了。不说颠簸,就是马背磨大腿他都受不了。这个无关精神意志,是客观现实。 不止是他受不了,贾红线也受不了。她在汴梁长大,可没骑过马。 刘云飞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尽量挑水路走,哪怕绕点远,也坐船。 太原府是这番路程中重要的一个补给点,从吴家庄到汴梁,再一路来到太原,走了有足足二十天。 旅途劳累,秦牧决定在这里休息两日。 贾红线也很是疲惫,总算能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这一路上和表哥耳鬓厮磨,双飞双宿,虽然还没圆房,却也让她十分的满足。 没有方好音和姜月奴在眼前晃悠,贾红线心里别提多舒坦了。 一觉睡到快中午了,感觉精力又回到了身上。她起床洗漱之后,特意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这一套可不是大宋的裙裾,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表哥从后世给她带来的。 秦牧考虑到越走越冷,肯定要带上保暖的衣服,再想想大宋的实际情况,就采购了一些有点复古样式的女士服装。 可是后世再复古也不过是个噱头,哪能真的和大宋款式一模一样呢。 这一身鲜红又修身的棉服,配上半高腰的白色靴子,再裹上一条白色山羊绒围巾,活脱脱一个封面女郎。 还好这里离汴梁远了,就算是有点另类,也就随它去吧。天高皇帝远,管它呢。 贾红线一路上都没舍得穿,到了太原城,总算是有机会穿起来了。 太原府是大宋的重镇,人口众多,酒楼也多。 刘云飞对太原府还有一些印象,他带两人来到一处酒楼,高阳正店。 大宋的酒楼,带正店两字是不同于普通酒楼的。 正店,是朝廷认可,卖官酿酒水的饭店,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高阳正店有三层,贾红线自然挑了第三层。越高越贵也越有身份。 贾红线给秦牧斟满了酒,也给自己斟了半杯,然后端起酒杯对着秦牧说道:“表哥,奴敬你。这次一定能找到烟草。” “好。借你吉言。”秦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烟草啊,可千万别跟我玩藏猫猫。希望就如红线说的,一定能找到。 “怎么,你们要找烟草吗?”隔壁桌站起来一个姑娘,大大方方的走了过来:“却不知道找那些做何用?” 秦牧有点欣喜。怎么才走到太原就有烟草的消息了吗? 他连忙起身说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我们是要找烟草。” “折美凤。” 折家的人。秦牧对大宋的历史越来越了解,所以听到这个怪异的姓并不吃惊。 姓“折”,大户人家啊。 “这位姐姐怎么称呼?” 折美凤是府州折家的女儿,折家从大宋开国以来,一直镇守在边疆,可以说是“控阨西北,中国赖之”。 简单说就是军阀。 在府州,折家就是土皇帝,赵佶的话都没折家的话有用。 几个月前,童贯伐方腊,四处调兵,折家也出了一支军队。带队的是她的哥哥折可存。 她借着这个机会跟着哥哥来到了汴梁。 折家这样的世家,自然在汴梁有自己的宅邸。折美凤就留在了京城的家里,在汴梁玩耍。 童贯讨伐方腊大获成功,班师回朝。一通庆功过后,折家将打道回府,折美凤就跟着哥哥回家。 正好在高阳正店遇到了秦牧一行。 她早就看上贾红线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搭讪。 贾红线那一身服装,就是在后世都算很精致,更别说在大宋了。 现在已经是深秋,天气寒冷,太原更是比汴梁低了好几度——后世的概念,折美凤也换上了冬装。 可是这时空的冬装,有钱人就是穿皮草——和二十一世纪有钱人一样,没钱人只能裹多几件衣服,再塞上点芦花。 现在的大宋还没有后世的棉花,至少还没普及,连上流社会都不知道。 即使是皮草,也显得有些臃肿,更难以做出如此鲜艳的颜色。 折美凤也是穿着冬装,还是皮草,可是和贾红线比起来,就好像山鸡和凤凰,一下就比没了。 贾红线这一身棉服又艳丽又修身,而且折美凤还看不出是什么布料。 从头到脚,几乎样样东西都是折美凤没见过的,作为女人,还是极为有钱人家的女人,她必须弄清楚,否则都下不来酒楼。 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搭上话。 “奴家贾红线。” “红线姐姐,”折美凤才十八岁,明显比贾红线年轻一些:“却不知你这一身衣服,是在哪里买的?” 秦牧立刻郁闷了。 原来以为是送上门的烟草,谁知道人家根本就是来看模特服装的,自己只是个由头。 “妹妹,坐下说话吧。”贾红线清楚秦牧的心思,有送上门的消息,必须把握住。 折美凤巴不得的,马上就坐了下来。 她不是一个人来酒楼的,那一桌还有她哥哥折可存和一干重要将领。 秦牧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折可存也点头示意。妹妹找人家女人聊天,他们自然不好过去,虽然他们也被贾红线给惊艳了——府州哪有这样的美人儿。 “你问起这些啊,”贾红线伸手过去,让折美凤摸摸自己的袖子:“是奴的官人给奴买的,从哪里买的,妹妹要问他了。” 贾红线不着痕迹的把话柄交给了秦牧。 “这位哥哥怎么称呼?”折美凤这才认真看看秦牧。她刚才眼里只有衣服,完全没别人。 “秦牧。折娘子,听你刚才的话,你知道烟草?” “当然,这东西在汴梁城没有,但是在我们府州,却不是稀罕玩意。”折美凤想都不用想,就以为秦牧一行是汴梁的人,甚至都没注意秦牧的口音。 不是汴梁的贵人,哪里有这么漂亮的一身。 可是自己在汴梁也玩了很久,怎么没看到别人穿过呢?转眼她就自己想明白了。这是冬装,在汴梁时候还是夏日,自然没人穿了。 “折娘子对烟草很熟悉吗?是不是这样的?”秦牧说着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随手碾碎了,烟丝摊在桌上。 “咦,你竟然有香烟!”折可存一直留意着他们,见到秦牧竟然掏出香烟,顿时诧异非常。而接下来秦牧竟然毫不在意的把香烟给碾碎了,这就让他不但诧异而且心痛了。 作为征方腊的大将,折可存回京之后受到皇上的召见。赵佶会做人,也爱显摆,得了香烟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要拿出来众乐乐一番。 折可存也被赏赐了一盒。 还别说,不论哪个时空,爱吸烟的男人都不少,要不烟草怎么能那么暴利呢。 折可存一下就爱上了这个感觉。可惜的是,就一盒烟,二十根,也太少了。他自己偷偷抽了几天,都没分给诸位将领,就抽完了。 在府州也有烟草,可是却完全不是这种用法。 府州的兵丁,有时候会嚼烟草解乏,可是那味道,折可存尝试过之后发誓一辈子不再碰。 他可是用了不少清水才去除干净那股怪味。还是皇上英明,知道烟草的正确用法。 折可存本来准备回去之后,也学着用纸卷烟草来抽,可是没想到在太原竟然意外看到了香烟。 这东西,不是皇上才有的吗,这小子怎么有。而且也太不珍惜好东西了。抽都不抽,直接碾碎。 折可存恨不得马上把秦牧手里那一盒烟抢过来。 他立刻起身,坐到了秦牧这一桌。 “折可存,”他不等招呼,马上自我介绍:“美凤的二哥,秦少爷是吧,不知道你这个万宝路香烟,能不能卖给我?” 原来遇到烟民了。 秦牧把香烟向前一推,意思,请。 谈钱伤感情啊。 折可存也不客气,迅速的拿了起来,抽出一颗叼在嘴上,翻了翻身上,尴尬了,他没有火。 贾红线掏出了ZIPPO打火机,递给秦牧。 秦牧随手弹开盖子,点燃了火。 折可存兄妹看得目瞪口呆。 他们在汴梁知道了火柴,可是没见过打火机。 这东西比火柴还好用啊。 秦牧和贾红线,这俩人是什么人物呢?是汴梁城哪家豪门的少爷媳妇? 没听过呀,大宋朝,有姓秦的世家吗? 折可存点着了香烟,美美的吸了一口。 不错,原汁原味,是皇上给的感觉。 秦牧不介意显露一些东西。这里不是汴梁,不需要特别的小心翼翼,而且越到边疆越要把实力显露出来,否则没人怕你事情到难办。 “秦少爷,这个香烟,你还有多少?”折可存双目放光,盯着秦牧。 他知道就算是回到府州,自己用纸卷烟叶,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味道。能买到正宗万宝路,多少钱他都出。 府州折家,最不缺钱。 秦牧身上只带了这么一盒,他看了看刘云飞。 刘云飞掏出了自己身上的一盒,放在桌上。 秦牧随手推给折可存。 “暂时就这么多了,不过折将军要是需要,我家里还有一些。” 折可存穿的军服,叫将军总是不错的。 “那太好了,你有多少,我要多少,钱不成问题。” “可是我还有点问题。”秦牧这才提出自己的要求:“将军既然知道这个是烟草做的,那么肯定知道汴梁附近没有烟草,我去府州,正是寻找烟草。” “怎么,这香烟是你家做的?” “却是奴的官人做的。这天下间没有第二家会做香烟。”贾红线不着痕迹的吹捧了一下自家。 “那这个烟草?”折可存马上发现了一点问题。汴梁没有烟草,那你这香烟里面卷的是哪里来的? “这些烟草,是一个西北来的商人路过汴梁,卖给了我,我才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做出了香烟。现在烟草用完了,那个商人也不知道去哪了,我只能去府州碰碰运气。” 折可存刚才一心在香烟上,都没留意秦牧,听他这样一说,才意识到香烟竟然是他捣鼓出来的。 真是天才呀! 自己在府州这么多年,府州有烟草这么多年,怎么府州人只会嚼烟草,不会做出香烟呢? 和秦少爷一比,我们府州人全是牲口,牛嚼牡丹,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东西。 “那个点火的东西,也是秦少爷你做出来的?” 秦牧点点头。反正除了自己谁也拿不出ZIPPO打火机。 他在大宋要名没名,要地位没地位,和这种军阀打交道,若是没点能镇得住对方的,人家凭什么看得上你。 “秦大哥,”折美凤早就等的不耐烦了,烟草算什么,这衣服,这靴子,这围巾,还有姐姐脸上的妆容,哪一样不比烟草重要:“姐姐这身衣服,你到底在哪买的呀?” “这也是我做的。”秦牧毫不惭愧,把功劳全归了自己。 折家兄妹简直要蹦起来。 你是怪物吗?会做香烟,会做点火的玩意,那还算是男人的爱好,可是女人的衣服鞋子你也做,你还是不是人那。 秦牧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打量折家兄妹。 我的诚意都摆出来了,接下来该你们的了。 ------------ 第三十三章 折家军 刘云飞以前就是在折家军效力,只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他曾经以为折家军才是真正的军队,如今再一次回到折家军中,刘云飞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军队。 只离开吴家庄几十天,他就各种不适应。 脱下了军装,换上宋朝百姓的衣服,刘云飞只感觉全身上下都不舒服。 穿了二十多年的衣服,其实没脱下几天,但是再穿上已经全没有了过去的感觉。 他只想回到吴家庄,穿上自己笔挺的军装,带上大檐帽,拿起步枪,就是让他站一夜的岗都愿意。 可是还不能回去,要跟着团长和师妹去找烟草。 刘云飞知道烟草对于近卫团的重要性。纸浆厂造纸厂都是他们亲手建造的,然后还会有卷烟厂。这一切都是为了制作香烟,如果没有烟草,全白搭了。 秦团长一定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自己必须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 不过这个任务并不难。刘云飞在折家军的时候,就有袍泽嚼烟草,他还试了一次,难吃死了。 既然府州有烟草,他们过去买就行了。只是路程太远了。听秦团长有时候聊天,在华国,从汴梁到府州的距离,也就需要半天时间走完。 刘云飞大为羡慕,他知道秦团长说的肯定不是靠双脚走,也不是坐船骑马。肯定也不是飞,因为秦团长没翅膀。 他不知道华国人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十分肯定,团长没骗他。 如果是在华国就好了,半天到,半天回,一天时间就能办完这点事,哪像现在,二十天才走到太原府。离府州还早着呢。 折可存极力邀请秦牧同行,既然是去府州买烟草,自己家可是府州的皇帝,到时候还不是要寻上自己的府邸,那干脆就一路走吧。 折美凤更是拼命拉着贾红线一起。 在酒楼上,坐的近了,她发现贾红线腕子上竟然戴着一块手表。 手表呀!这个宝贝可是在汴梁传遍了。 开始只有三块,皇上,蔡太师,王樵公子一人一块。 后来不知道怎么樊楼又出现一块。 再后来梁太傅也有了。 接下来三槐王家就开了拍卖会,专门拍卖手表。 这样的好东西,谁不想要,折美凤自然也去了,可是汴梁不是折家的地盘,折美凤的名头根本不够响亮,连门口都没进去,就被婉拒回来了。 毕竟手表太少,要买的人太多,王樵也不想什么人都能进。 若是折美凤的大哥来,勉强还算是能入门,折美凤就差远了。 她虽然买不到手表,却对手表了解的太多了。 这样的好东西,只要传开了,每个人都知道。汴梁城可藏不住事。 手表是什么模样的,干嘛用的,有多宝贵,折美凤知之甚详。可就是自己没有。 不成想竟然在贾红线腕子上看到一块。 这块表,怎么看起来比王家拿出来拍卖的还好呢?她虽然没进会场,可是王樵却玩了一把大的,在琉璃巷敲锣打鼓的,让手表游了一次街,算是给自己,给王家恢复点声誉。 最近王家有点背,又是闹刺客又是失火。 折美凤就是借着手表游街,远远的见过手表的真面目。 女人有直觉,她本能的感到贾红线手上这块手表,要比王樵摆出来的还要好。 那是当然了。这块是百达翡丽,后世也是奢侈品。 贾红线抢了任潇潇的,虽然现在住在吴家庄东跨院,住在任潇潇的产业里,可是她绝不会还给任潇潇。 表哥说起过这块表的价格,一块顶寻常手表二十块。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是不能还啦。 不过她也不敢在吴家庄带着百达翡丽,只是带着秦牧给她的那块军用表。 现在离开吴家庄,自然不怕任潇潇看到,所以马上就把百达翡丽戴在了手上。 这简直就完全是封面模特了,还是给名表做广告的。 折美凤盛情邀请,简直就是如果贾红线不答应同行,她立刻哭死。 秦牧也就顺其自然,跟着折家军一起回府州。 折家军浩浩荡荡有三千人,论人数远远超过近卫团,可是在刘云飞看来,没一个像兵的。 就是穿着军服的莽汉而已。 站没有站姿,坐没有坐姿,行动更是什么样的都有。 近卫团规定两人成行,三人成路,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甚至连前后间距都有明确的要求。 哪像这些人,跟放羊似的。 这哪是兵呀,要是自己的班有这样的玩意,刘云飞得羞愧死。自己这班长怎么当的,怎么带的兵。 折家军自然不会知道刘云飞的想法,他们打了胜仗,把方腊宰了,顺**了许多财物,又在汴梁受了皇上检阅,得了朝廷赏赐,都兴冲冲的急着回家。 出来好几个月,也想家了。 大军匆匆前行,折可存牵着马,陪在秦牧身边。 秦牧不会骑马,也坚决拒绝骑马。接下来的日子如果在马背上度过,肯定大腿伤的一塌糊涂,到了府州除了趴着还能干什么。 折可存对于秦牧一行三人很是奇怪。 秦牧和贾红线这对小夫妻本来就很怪异了,可是那个跟班家丁更怪异。 他为什么站的那么直呢?任何时候,都好像一颗笔挺的松树,只是站着就那么让人欣赏。 折家军也要列队,也要站立,可是和秦牧的家丁比起来,得扔到山沟里。 人家的家丁怎么训练的,比自己的家将还强。 他更好奇秦牧来历了。 秦牧实话告诉他自己来自幽州,父母双亡,投奔韩城县的亲人,可是这些消息让折可存更摸不到头脑。 这些话套在别人身上可以,放在秦牧身上,怎么都不像是真的。 一个韩城县能出这样的人物?会造香烟,还会造打火机,还能做出这么漂亮的女人衣服,而且这个家丁,难道是小小县城能训练出来的吗? 如果自己的折家军全练成秦牧家丁这个样子,别说西夏了,就是大辽他也不放在眼里。 折可存有了好奇心,又有了请教的心思,一路上就融洽多了。 若非如此,他一个府州的土皇帝,或者说皇太子,怎么会跟一个不知名的商人这么客气。即使秦牧再有钱也不行。 折美凤对贾红线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自己姿态放的很低。 女人和男人不同。男人的底气是实力,是身份地位财富。 换了女人,那得先看表面,折美凤这一身,从头到脚加一起,不值贾红线一条围巾。 而且折美凤自己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完全是讨好的态度对贾红线,张口闭口都是姐姐,这让贾红线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她虽然比任潇潇几个都大几岁,但是女人的虚荣心可是不分年纪的。 贾红线甚至让折美凤试穿了自己的外衣。 这时候折美凤更是惊讶,因为贾红线外衣下面是一件米黄色的贴身毛衣,这个更是大宋没有的。 若不是俩人还不够亲近,贾红线甚至可以能让她更开开眼,里面还有胸罩呢,你没有吧。 不过这个就不必了,太刺激人小姑娘了。 折美凤的挫折感一波接一波,她怀疑自己的老家府州,是不是还没开化呀,怎么这些东西她一样也没见过呢? 她可是府州事实上的公主。 但是这个公主在贾红线这样的汴梁女人面前,毫无分量,被打体无完肤,直到贾红线告诉她,这套行头连汴梁城的女人也没有,全天下只有这么一套,是官人给自己做的,她才稍微恢复了点自信。 至少自己不是排在大宋几十万女人之后,只是排在这一个女人的后面。 折美凤对贾红线和秦牧更加的好奇了。俩人甚至有时候会住在一起,晚上说一宿的悄悄话。 贾红线是有心结交。府州对自己和表哥来说,都是完全陌生的地方,想顺利的买到烟草,必须和府州的折家搞好关系。 她还让折美凤戴了戴自己的百达翡丽。 折美凤戴上之后,简直是差点摘不下来了。 可惜她还是大了几岁,懂得害臊,要是再小几岁的话,她敢抢了就跑。 府州姑娘,就这么泼辣。 贾红线刻意交好折美凤,刘云飞也有自己的任务,不过这个任务却是秦牧不知道的。 近卫团的情况,贾红线和刘云飞都清楚。他们两个面对的是方好音一群人。 贾红线这样精明的人,怎么能看不到这个事实,她拉刘云飞来的那个夜晚,就有借助刘云飞扩展实力的打算。这次来府州,更是要把这件事落实。 表哥的军队日后必然是千军万马,但是基础就是近卫团这几十号人。现在趁着刚刚起步,必须在近卫团塞足了自己人。 刘云飞每日在折家军里面混,试图寻找一些昔日的袍泽。 几千人的队伍,在大宋这个时空,完全是步兵,行军能拉出五里地去,他也不能离开秦牧和贾红线太远,所以一直没找到什么熟人,正在着急的时候,突然前面转回来一个将官,向折可存汇报情况。 刘云飞大喜,这个是自己的好朋友,梁志。 两人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当时如果不是他替自己求情,免了自己的军棍,刘云飞都未必能活着到汴梁。 等梁志汇报完离开之后,刘云飞追了过去。 梁志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刘云飞,顿时喜出望外。 他是折家军先锋官,现在天色已晚,梁志回来请令扎营,不成想会遇到老朋友。 两人俱都是欣喜若狂。虽然有好多话要说,但是军事重要,于是约好今晚在梁志的先锋营见面。 到了晚间,刘云飞拿着两盒烟,两支一次性打火机,来到了梁志的营帐。 梁志早就备好了酒席,就等着他呢。 “一刀,你小子现在发达了啊。”梁志指着烟和打火机说道:“这东西,连折将军都没有,你哪里弄来的?” “梁大哥,这些都是小意思,不成敬意。”这些东西都是贾红线给他拉拢人用的。 “不得了不得了,这还是小意思?”梁志和刘云飞过命的交情,完全不用客气。 他是见过折将军抽烟的,只是折可存的香烟太少了,自己都舍不得抽,也就没分给他。到让他好一阵眼馋。 现在有香烟摆在眼前,那还用客气吗? 他无师自通的抽出了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就要去借着火把点上。 刘云飞拉住他,抄起火机给他点上火。 这东西……梁志瞪大了眼睛,这么方便的就能取火了?可是比火柴还要好。 他们在汴梁时候已经知道了火柴,折可存还买了整整一件!这还是他走的门路,否则根本买不到这么多。 可是火柴和打火机比起来,又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是什么宝贝? “打火机,梁大哥,弟弟送你的。”刘云飞对打火机这样的东西完全无感了。都用M1加兰德杀过人了,还会看到打火机惊讶吗? “这个,哥哥真是当不起。”话是这么说,可是梁志一点没犹豫,把烟和打火机都揣进怀里,拉着刘云飞来到桌前:“兄弟,喝酒!就算在军中,今晚哥哥也得为你破这个例。” 一番话说的刘云飞又感动又有点难受。 感动的是兄弟对自己真不错,宁可违反军规也要陪自己喝酒。 难受的是,折家军也就这样了。规矩就是规矩,尤其军队里面,规矩更是严格,若是来个朋友就破例,那军纪何在?这支军队还有战斗力吗? 在近卫团,令行禁止,说不让喝酒决不许有任何人破例,别说来个朋友,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行。 更何况梁志是先锋营的主官,他喝醉了,下面的兵怎么办?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支队伍的安危。 刘云飞越发感觉到近卫团和折家军的不同,也越加感到自己任务艰巨。 近卫团上上下下,已经被秦团长打造成了一支完全不同于大宋的军队,自己要拉朋友过去,他们能适应的了吗? 可是如果不拉人的话,他和师妹不就一直力单势孤了吗? 该怎么办才好? ------------ 第三十四章 种家老二 府州城单就面积来说,比不过太原城,可是城墙的高度和厚度一点不差。 这里是大宋的西北边疆,也是对西夏的前线,折家百年来坐镇这里,已经和府州融为一体。 府州就是折家,折家就是府州。 秦牧被折可存请入了折府,以贵宾的礼节招待。 别看秦牧是个白丁,可是这一路上折可存被他的学识深深折服了,不管谈到哪一方面,没有秦牧不懂的。 这都是因为后世网络的普及,每个人的知识面,眼界,都极大开阔,所以在折可存眼里,秦牧就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的能人。 当然了,能造出香烟和打火机的人才,当得起能人俩字。 总算是能休息一下了,这一路上几乎走了快五十天,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看来在大宋的第一个春节,要在府州过了。 天气非常冷,幸亏秦牧准备充分,大量后世的保暖服装,鞋子,都带了过来。 不只是贾红线穿的暖暖和和的,他和刘云飞也冻不着。一双冬季皮靴足以保护好双脚。 折家现在的当家人是折可求,他是这一辈的老大,是折可存和折美凤的大哥。 折美凤的爹已经故去,只剩下娘一个。 折可求兄妹四人,老大是他,老二折可存,老三老四是孪生,姐姐折美鸾,妹妹折美凤。 折美凤活泼好动,跟着二哥去汴梁玩,折美鸾就留下来陪娘亲。 两人分别好久,一见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 折美凤在汴梁已经开了眼界,见识了很多好玩的好用的,还买了一些礼物给家人,尤其是姐姐,她俩是孪生姐妹,长的一模一样,连她们的娘都分不出哪个是哪个,感情相当的好。 妹妹出门玩,自然想着姐姐,尤其是折美凤在太原遇到了贾红线,简直是给她的人生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贾红线穿的用的,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连听都没听过。 衣服鞋子就不用说了,单说她化妆用的瓶瓶罐罐,零零碎碎,每一样都是自己没见过的。 那个口红,怎么如此巧妙,打开盖子,轻轻一拧就出来一截,在唇上轻轻滑两次,那红色,又艳丽又活泼。完全不是自己用红纸抿一下比得了的。 她在贾红线面前都不好意思用红纸了,还好贾红线大方,送她了一个口红。 这东西秦牧买的多,一买买一堆,省的麻烦。贾红线作为事实上的大妇,暂时没人敢挑战她的地位,很多物资都是归她管理,更别说女人的东西了。 否则她也拿不出香烟和打火机让刘云飞去送礼。 送折美凤一个口红是小意思。 小小一只口红,却能结下好大的善缘,这笔生意太做得来了。 折美凤拿着口红,正给姐姐涂嘴唇。 可惜没有红线姐姐那个小镜子,不能让美鸾看到自己涂上口红有多美。不过看她就行了,她们俩长的一模一样,彼此就是对方的镜子。 镜子贾红线没有多带,这个不那么方便,化妆包里面带一面自己够用就行了。 折美鸾一边看着妹妹的嘴唇,一边给听天书一样的听美凤描述贾红线。 从头发说到身上,再从身上说到脚下,还有无数的化妆品,这还是大宋的女人吗? 美鸾和美凤虽然长的一样,但是性格不同。她比妹妹安静的多,也细致的多。 要不是眼前是自己孪生妹妹,她肯定以为这个女人疯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好东西,连折家都没有见过,却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可是美凤不会骗她,这个口红也摆在眼前,不由得她不动心。 现在天色晚了,不方便去见贾红线,那就明天吧,明天,一定去会会贾红线。 现在还有大事要和妹妹商量。 “美凤,种申来了。” “他又来干什么?”折美凤急了。 种申是种师中的二儿子。种师中现在是庆州知州,和府州可以说是邻居。 种家和折家身份相似,是大宋的军阀世家。 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是解除了禁军的威胁,可是边疆的军阀他动不了。 种家军折家军,就是私兵,只听种家折家的命令。 种家和折家都镇守在大宋的西北,这些年一直和西夏打来打去,为了更有效的自保和打击敌人,种师中有意和折家结亲。 种申是种师中的二儿子,今年刚刚二十,腹有诗书,一表人才,从哪方面来说都算是一个好女婿,折老夫人——美鸾美凤的娘,还是比较满意这个孩子的。 但是两姐妹并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种申在庆州口碑不好。 如果比较的话,他就是庆州的高衙内,只不过他是种师中亲生儿子,不是干儿子。 种申在庆州欺男霸女的事情没少做。现在虽然还没娶亲,但是小妾有了七八房。 这样的男人,在两姐妹看来,绝对不是良配。 种申提亲的对象是美鸾,美鸾早就拒绝了多次,这次改了美凤,所以姐姐必须和妹妹先说一声,让她有个准备。 “什么?想娶我?做梦!” 美凤当时就怒了。 “他现在是不是在客院?我这就去打跑他。” 折家军历代都驻扎在前线,和西夏打生打死的,他家的儿女自然都要习武。 美鸾美凤的武艺都不错。相对来说,美凤脾气暴躁,功夫更高一点——脾气大的人力气也大一些。 她是真敢拿刀子把种申砍出折家的。 种申完全没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他是种师中的二子,在西北这一块,谁敢不给他面子? 自小到大,都是他欺负别人,谁敢欺负他? 折家姐妹花的美丽,在西北大大有名,种家和折家历年都在这一片地区,两家总有走动,种申小时候就见过这一对姐妹,当时就惊为天人,发誓要娶到手。 随着年纪的增长,折家姐妹越来越漂亮,种申这个心思更浓了。 他一直没娶亲,只是搞了一堆小妾,就是把位置给折家姐妹留着。 可是没想到两次提亲姐姐,全被美鸾拒绝了。 他不死心,这次改妹妹试试。 折老夫人对种申很满意,折家姐妹的两个哥哥对他也不错。 在他们这个层次,种申欺男霸女算什么?根本不算事,就是折家兄弟也不是没做过。关键是对妹妹好就行。 种申这个年纪没有正妻,这份诚意已经足够了。 可是这里是西北,不是汴梁。 西北民风彪悍,女儿也不同于京城姑娘柔顺。 美鸾美凤都是有主意,有担当的,逼她们出嫁绝不可能。 她们敢拿刀子捅了新郎官。 折老夫人和折家兄弟只能好言劝说,希望不论姐姐还是妹妹,能嫁给种申,结了这门亲家。 正是因为有折家人支持,种申才底气十足来了又来,否则别说他了,连他爹都不会让他上折家的门。 怎么?给种家丢人显眼去吗? 种申和折可存喝的正高兴。 这是未来二舅子,得巴结好。 折可存也是有意结交。他们都是一样的身份,原来全是衙内,不过现在折可存有了官身,算是出息了。 种申还没身份,他不准备从军,想走科举,当文官。考了一次没考上,正准备明年再去京城赶考。 他看不起武官,别看他爹就是军阀,但是他绝不想继承他爹的一切,他要进京,要享受人生。 西北这地方,苦哈哈的有什么好待的。凭什么老种家,老折家,在边疆给老赵家打生打死,让两世旁人白白享受?他也要当京官,在汴梁城享受。 樊楼的一切,比起府州庆州的青楼,那不知高到哪里去! 你看这香烟,西北就没有,如果不是二舅哥从京城带回来,自己想都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的享受。 “折二哥,这香烟,你可还有多的?”种申一下就喜欢上香烟了。 “种老二,你知道现在香烟有多稀罕?只有官家才有,哪能还有多的呢?我就这么一盒,还是省着抽。” “难不成以后就没了?” “呵呵,也不能这么说,这不是我找你来了吗?” “找我有什么用?我见都没见过香烟。” “别说哥哥有好的不想着你。我路上遇到一个奇人,才知道香烟竟然是他做的。不过他没烟草了,来西北买烟草。” “这就是要求着咱们哥俩了?” “对!要不我怎么找你呢,好事哥哥什么时候不惦记着你。” “咱们的烟草,和这个香烟里面的烟草,一样?” “绝对一样,那个人,叫秦牧,他就是用咱们的烟草做的香烟!” 种申听到这话,放下了酒杯,皱眉思索了片刻。 “折二哥,这事可得好好商量商量,按我的想法是,咱们只卖他烟草,不能给他种子。”种申自小就聪明,立刻就有了主意。 折可存来找种申喝酒,一方面是两人好久没见,对方上门了,他必须出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烟草。 府州和庆州都有烟草,秦牧对烟草的需求很大,折可存想着,这是一笔大生意,有好处也拉种家一把。但是他根本没想到种申提出这么妙的主意。 人才啊,和他喝酒喝对了! “还是你种老二聪明。哥哥找你没错。”折可存一拍大腿,惊喜的说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咱们两家这次一定要把握好,一颗种子都不能流出西北。” “对,就按你说的办!” 两人刚要举杯庆祝定下了妙计,就听门外一声娇喝:“种老二你给我滚出来!” ------------ 第三十五章 种申 折府很大,但是根据功能划分,客房这部分都在一起。 秦牧此时还没休息,听到外面闹成一团,连忙出门看看情况。 出了院门,就见前面不远一处院落门口站着不少人,还都是兵丁打扮。 举着火把,扛着武器。 秦牧感到很奇怪。难道这里还有造反的?不应该呀。 折家不是皇帝,可是比皇帝在庆州更有权力。而且这里是折家的府邸,不应该闹出什么造反的乱子。 仔细看了一会,发现不是造反,那些士兵都很老实,完全没举刀动枪的,只是举着火把站着。 而且秦牧还发现,这队士兵全是女兵。这还是他在大宋头一遭看到女兵。 “表哥,这是折美凤的兵。”贾红线解开了他的疑惑。 一路上折美凤没少说自家情况,即使她不想说,也会被贾红线巧妙的套出话来——一支口红不能白送,得落下点东西。 “折娘子的兵?她要干嘛?”秦牧没想到折美凤今天刚回到家就开始折腾出这么大事。不过还好,和自己无关。那院子不知道住的是谁,反正是谁就自认倒霉。 一路上他也多少了解了一些折美凤的做派,简单说,这位就是加强版的任潇潇。 可是她的能量比任潇潇强太多了。 任潇潇是韩城县的女孩子,放在后世,也就是二十一世纪来说,农二代而已,和自己差不多。 折美凤不同,她家是正经的一方诸侯,相当于后世一个省的一把手。而且折家比后世一个省的一把手地位高的多。 后世的还能调来调去,折家是世代镇守这里。府州完全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小国家,折美凤就是货真价实的公主。 她这个公主可不是方好音自封的那样,除了方好音自己,连贾红线都不承认。 折美凤是折家正宗传人,从小到大就享受的公主待遇。 若不是贾红线全身上下超越时代,让折美凤不得不服气,否在在高阳正店,折美凤都不会拿正眼看贾红线。 天下间能让折美凤看上的女人没几个,也就是赵佶的几个闺女,还能入折美凤的眼。 她要是发起火来,尤其是在府州,还是自己家里,不知道谁能挡得住。 秦牧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就站在门口。不能靠近,免得被殃及,也不舍得离开。 中国人都爱看热闹,秦牧回到大宋,尤其走了一路好几十天,枯燥的都麻木了,现在就当看戏了。调剂调剂生活。 “种老二,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别做你的清秋大梦了。” 折美凤回到家里,和在贾红线跟前的表现就完全不同了。 在贾红线面前,她不得已的克制着自己,尽量表现的淑女,有教养,不能被这个女人看低了。 现在不同了,对着种老二她根本没半点好心情,顿时本性发作,难听的话顺嘴就冒出来了。 秦牧听的只咋舌。 这是他来到大宋之后见过的最泼辣的女人。 就是贾红线也远远不如。 这么年轻的小姑娘,还没结婚,就让人撒泡尿照照镜子,这话也说的出来。 可是显然折家的人都习以为常,完全没人表现出惊讶。 二姑娘的泼辣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连这点都感觉惊讶,那也别活了。 折可存连蹦带跳的赶了出来。 二妹当着这么多人撒泼,换做平日,自然没事,都是折家下人,可是现在不是有客人在吗。 种老二就在里面,你这个样子可是不好。不知道他正提亲要娶你吗? 可是折可存就没想到,折美凤骂的就是种老二,若不是他来提亲,折美凤哪有心情大半夜跑这里来骂人,多少好玩的还没和姐姐讲完呢。 折可存连忙拦着妹妹,说道:“二妹,大半夜的,什么话不能明天再说,听二哥话,先回屋睡觉。” 这时候他分辨的出来美凤和美鸾。 美鸾从来不骂人,待人非常客气,深得折家下人喜欢。 只是美鸾美凤五官相貌,高矮胖瘦,完全一样,下人们单独碰上一个,根本分不清是姐姐还是妹妹。 这倒让美凤沾了光,她不说话时候没人知道她是大的还是小的,也就有时候被当作姐姐尊敬。 现在她堵着门口这么一嚷,折可存自然明白只有美凤才做的出来,到是好分辨了。 “二哥,你给我闪一边去,我这就把种老二抓出来揍一顿,放心,绝不伤他性命。” 折可存听到这话,更不能闪开了。 美凤脾气他可是明白,凡事说到做到。 她说要打种老二,那就一定不会是轻的。轻松打两下,干嘛?挠痒痒过家家?一顿揍就要让人记住,折美凤不是好惹的。 折可存是真担心。 种申一直想当文官,还是正经通过考试的文官,要东华门外唱名。他不要做世家荫补的官,那个没前途。 既然如此,种申就看不上武夫,打打杀杀的,不过是别人手里的刀子,他不做刀子,他要做握着刀把子的人。 这样他就不学武艺,纯粹的是个书生。 论打斗,折美凤一个打他十个,还是让一条胳膊的情况下。 折美凤是带兵上过战场的。 府州是前线,出门不过几十里就是西夏的地盘。 这里边界也没有那么确定,两边杀来杀去的,有时候兵力不凑手,折美凤也带着她的女兵上阵杀敌。 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搏杀过,论起杀人来,美凤一点不含糊。 这要是让她看到种申,折可存怀疑种家二公子可能胳膊腿保不住。 “二妹,别这样胡闹。种二公子远来是客,我们要有礼貌,不能失了折家的体统。” “什么体统不体统的,姐姐早就让他死了这份心,可他到好,整个没皮没脸,三番五次的来咱家,还想娶我。哼!做他奶奶的美梦!我只要有一口气,也绝不嫁给种家。二哥,你别拦我,拦我也没用,今晚我给他打出去,一了百了。” 折美凤这样的堵着门口,连秦牧隔着几座院子都听到了,种申不可能听不到。 开始他还想躲着,让折可存出面处理。 他是来提亲的,不是来吵架的。 可是没想到折美凤竟然说出这样寒碜人的话。 种申也是正经的公子,种家一点不比折家差,相反,种家的地盘比折家大很多,若论实力,种家要比折家高上许多。 在他想来,自己娶折家女儿,不论是美鸾还是美凤,或者两个一起娶了,都是有点委屈自己照顾折家的意思,哪成想,折美凤竟然说他是癞蛤蟆,还让他撒泡尿照照。 这是女人家该说的话吗。他欣赏的是汴梁成婉约高雅的女人,要不怎么一直没娶妻呢,因为在西北没遇到。 本以为折家姑娘会是这样的人,毕竟是世家女儿,有教养,可谁知道,竟然如此粗俗。 他也怒了,我种家能让你折家如此侮辱吗? 种申气势汹汹的推门出来,走到折美凤身前,正要发火,可是看到火光下美凤漂亮的面容,他的火又突然没了。 美凤太漂亮了,在西北就没这么漂亮的小娘子,也就是折家生的出如此美人。 他顿时又舍不得了。 “美凤妹妹,好久不见了。种申有礼了。”他到是想和美凤聊聊了。 “种老二,你个混蛋,赶紧给老娘滚,否则别怪我翻脸。”折美凤说着就举起马鞭子。 用刀子肯定不行,她也知道轻重,不能伤了种家的公子。 但是鞭子肯定可以。他胆敢再无礼,立刻就抽。 折可存连忙挡在种申面前,对着妹妹喝骂道:“二妹,你是要把咱们折家的脸面都丢尽了吗?” 连“老娘”这样的话都说,你可是没出阁的姑娘,不是孩子一堆的娘们。要点脸行不行? “折二哥,没事没事,美凤肯定是和我有些误会。”种申却不生气。 面对折家美人,他是真生不起气来,美凤太漂亮了,就是让她打自己一两鞭子又何妨?打是亲骂是爱。 “美凤,你也知道我,我种家和你折家门当户对,咱俩又年纪般配,何苦如此呢?难道你还能嫁给旁人?反倒看不上我种家二公子?” 种申要给折美凤点明白当前局面。 在西北,只有他种家和折家才是能站在一起的,剩下根本没有能提得起名的。 你要是看不上我种申,你还能看上谁?汴梁城里面公子王孙,你够得到吗? 这片地方,只有我种申,是你唯一能嫁的人。所以就别跟我大呼小叫的,否则日后你嫁过来,别怪我事后算账。 他后面的话是不能说,但是折美凤多聪明,自然都想的明白。 折家二姑娘没想到这小子猪油蒙心一般,自己和姐姐都说的如此明白了,他竟然还不死心,好像我们姐妹除了他嫁不出去了。 简直是火上浇油。 可是折可存拦在面前,折美凤又打不到种申。 这口气真咽不下了。 折美凤四处打量,想找个什么能够的到种申的,让他认识认识马王爷三只眼,这时候正好看到了秦牧在远处看热闹。 她顿时有了主意。 “种申,听你话里话外,这西北你就是天下第一了?” “我没那么说,可是若不论武艺,我也不认为自己是第二。”种申对自己的学问很自负。 “好,我不和你论武艺,那是欺负你,我也不和你论学问,这不当饭吃不当衣服穿,我只和你论一点,你要是能做得到,我马上嫁入你种家门。” 种申没想到折美凤突然转了口风,顿时大喜。 看来亲事有门。他看着折美凤更喜欢了。这样一个大美人就要归了自己了。 “你说,我一定能做到。” “你睁开狗眼看看那边。”折美凤指着贾红线说道:“红线姐姐这一身行头,是秦少爷亲手做的,你要是能给我也做这么一身,我马上嫁入种家。” 种申顺着折美凤的手指望过去,远远的看到了秦牧和贾红线三人。 他一下子就被贾红线给吸引住了。 这个小娘子,也太美了。 现在月色正明,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贾红线比折美凤多了一份高雅,又因为全身上下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打扮,大宋地面上从未出现过,更多了一份神秘。 他一时都忘了折美凤的要求,不由自主的走过去,想和贾红线搭讪。 西北何曾出现过这样的美人,就连他去樊楼时候都没见到过。 今晚可要好好见识见识。 秦牧万万没想到折美凤祸水东引,自己看个热闹都能被波及。 老话说的对:看热闹不嫌事大。对看热闹的人来说,事越大越有意思。 本来秦牧还看的津津有味,可是没想到种家人对着自己来了。 这真是无妄之灾。 没招她没惹她,折美凤怎么见谁咬谁。 如果不是为了烟草,为了大业,秦牧当时就要发脾气。可是烟草啊…… 忍一下吧。 “在下种申。不知两位怎么称呼。” 种申很有礼貌。毕竟是世家公子,又一心想当文官,礼节摆的十足。 抬手不打笑脸人,对方有礼貌,秦牧也不能无礼,这还是在折府,看在折家面子上也不能乱来。 两边介绍过后,种申立刻丢开了秦牧,笑眯眯对着贾红线问道:“贾娘子这身衣服,可是种申见所未见,不知能否给我看看。” 在西北,他横行霸道惯了,这么多年养成的脾气,根本就不用考虑别人的情绪。 也就是对着折家,才能摆出点尊重,换了旁人,哪有能让他看的上的? 他都没留意秦牧的名字。折可存告诉了他秦牧是做香烟那个人,但是这时候他心里眼里只有贾红线,早就忘了这一点。 种申这话说的太过无礼了。 秦牧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己女人的衣服,你想看就看?走在大街上自然随便看,但是种申这话外之意,显然是要脱下衣服给他看。 秦牧当时就要抽种申一个嘴巴。 管他后果如何,先打了再说。 秦牧二十多年都没敢涉及男女感情,就是因为太尊重感情,尊重生命。 在大宋遇到贾红线,两人机缘巧合遇到一起,又一同历经风险,虽然他因为自己的一些心事,还没和贾红线圆房,但是在心里早当贾红线是自己的女人了。 一生一世的感情,岂能被他人轻贱。 管他三七二十一,敢对我的女人动手动脚,先打残了你再说。 他刚要动手,就被贾红线按住了。 论个人的武艺,秦牧远远不是贾红线的对手。 贾红线单手一按,秦牧半点也动不了。 这样的场面贾红线见识的多了。自己这么漂亮,在汴梁城经常被无赖骚扰,惹得起的惹不起的,自己都有对付的办法。 这次出来是买烟草,是表哥的大事,不能因为自己坏了表哥的大事,而且这还是在折府,就算他们三个人从头武装到脚,难道一路杀出去吗?从这里到汴梁几千里地,太不现实。 她控制住秦牧,自己也不说话。 自然有人会替她出头。 刘云飞一步跨到种申面前,一把就将对方提了起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提着种申来到折可存面前,把种申向折可存身前一丢,说道:“折将军,这个人可能喝醉了,我家少爷和夫人,不喜被人打搅,还请折将军担待。” 折可存在种申说出那句话时候就知道大事不好。 秦牧这一路上的表现,让折可存有点看不透他的底细。 自己是大将军,带着三千大军,换了是普通人,早就被自己的军威震撼了。可是秦牧就好像没看到一般,一点也不在意。 秦牧在后世见识过的军队,就说电影电视上的,哪一幕不比这三千人强? 就是秦牧几次军训时候,每次分列式阅兵都几千上万,这三千歪七扭八的兵丁,真看不入他的眼。 正因为这点,折可存更觉得秦牧不只是个商人那么简单。 今夜的事情,件件出乎他的意料。 他本想拉着种家一起做烟草买卖,结果种申给他出了个好主意,让他看到了更大的好处。这是一喜。 接着美凤堵着门口撒泼,又是个家丑。 然后种申不知深浅的去招惹秦牧,惹出了**烦。 种申说的太快,没等他过去就把不得体的话说出口了,折可存正想不出办法解决,却见秦牧的家丁把种申给提回来了。 看种申老老实实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丁身手高明。 拎着一个人跟拎着小鸡子似的,毫不费力,而且种申连挣扎都不挣扎,可见此人手下功夫。 他连忙扶住种申,不等他闹起来,就拉进了院子。 折美凤这才算是出了一口气。 种老二太让她厌恶了。每次见到他,都是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面孔,真是烦死了。 今晚借着贾红线的手,整治了他一番,算是稍微能让折美凤冷静点。 她望着贾红线,招招手。 贾红线对她微微一笑。心说,这小娘子可真不是省油的灯! 但愿烟草买卖顺利,可别给表哥添麻烦。 ------------ 第三十六章 美鸾美凤 直到第二天折可存宴请秦牧时候,种申都没有再露面。 秦牧不提,折可存自然也不会提起,就当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似的。 宴席上只有四个人,折可存兄妹是主人,客人是秦牧和贾红线。这顿饭丝毫不比汴梁城的酒楼水平低,可见折家的实力。 要知道这里可是离着京城几千里地,京城酒楼的菜肴,这里一样不缺,肯定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折可存谈笑风生,秦牧也吃的很舒服。 这算是离开太原以后吃的最好的一餐了。 国人很多事情都会在酒席上决定,回到大宋也不例外。 就在饭桌上,秦牧和折可存商定了收购价格。 大宋的计量,基本以“石”,“升”为单位。 秦牧经过换算,价格定在一石烟草一贯钱。 这个价格已经给的很高了。秦牧以后世烟草收购价格为基准,换算出来四石烟草应该一贯,可是这时空的生产力水平远远不如后世,自己又是急需烟草,所以给了个高价。 折可存对于这个价格很满意。 他面临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在短时间内收集到大量的烟草。 烟草这东西在西北连民间都少有买卖的,只有零星的交易。 烟草的主要产地在西夏,西夏人用烟草和大宋人换各种宋朝的商品。还是以物易物的模式,没上升到商品层次。 大宋相对西夏来说,属于第一世界,西夏顶多算第三世界,所以有明显的生产力差距。 既然烟草不是商品,没法卖钱,大宋这边的农民就没人种。只有西夏农民才少量种植。 折可存知道,就靠搜罗府州地面上的烟草,顶多弄个几十石就顶天了,可是秦牧给出的要求是以万为单位计算。 一万石,十万石,百万石,有多少他要多少,绝不还价,一贯一石。 几十贯的生意,折家自然看不上眼,可是几百万贯的生意,那就必须认真对待了。 奈何府州地面实在是没有那么多烟草呀。 如果秦牧可信,折可存准备明年开春就安排人手大面积种植烟草,可是就算明年种明年收,最快也得等将近十个月,这段时间的烟草缺口怎么办? 折可存不想有钱不赚。他可不是纯粹的武夫,他是折家的二公子,实际上折家就他和他哥哥俩主事的,自然大事小事全要考虑,折家的生意,财富,是他必须时刻关注的。 养兵就是花钱,没钱养什么兵。 折家军能成为私人军队,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忠于折家,是因为折家给他们发军饷。 没有了军饷,哪里来的私军。这和后世的军阀完全一样。 秦牧给他了这么大一盘生意,几百万贯的财富,必须拿到手里。 而且秦牧大老远从汴梁来到西北,一路受罪,肯定是诚意满满,否则他干嘛来? 既然秦牧有诚意,折可存又想赚钱,这生意的合作双方完全没有问题。问题是烟草太少了。 折可存已经放出话去,折家收购烟草,不拘多少,来的全收。 但是这绝对满足不了秦牧的需求。不过席上折可存不谈这些。 俩人聊的尽兴,吃的也开心,宾主尽欢。 吃完饭,回到下榻的客房,贾红线迎来了自己的客人。 折家小娘子。 席上小娘子彬彬有礼,完全没了昨天的泼辣,到是让秦牧松了口气。要是她回到家里就变成那般,自己这个客人可难做了。 贾红线和小娘子说话,秦牧自然避开。 “红线姐姐,我的口红丢了,你能再给我一个吗?” 折美凤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贾红线,把贾红线都看心软了。 不过一个口红,自己这次带了好几个,本来就是准备用来和女人沟通感情的,既然她弄丢了,就再给她一个吧,怪可怜的。 折美凤拿着口红,小心翼翼的打开盖子,细心的抹着嘴唇。 “看不到啊,好难办,姐姐能把你镜子给我用用吗?” 贾红线拿出化妆包,翻开之后,正是一面小镜子。 折美凤看的目瞪口呆,险些露馅。 她不是真正的折美凤,而是姐姐美鸾,今天她顶着妹妹的名头过来,就是要见识见识妹妹说的那些神奇东西。 贾红线一身漂亮的衣服是见到了,口红也要了一个,可是这个化妆包,她没见过呀。 后世的东西,尤其是赚女人钱的东西,做的要多精致有多精致,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而且还方便实用。 这款化妆包是特意用在旅途上的,更是设计巧妙。 这个是眉笔吧,这个是粉底吧,这个是眼影吧…… 折美鸾都看花了眼了。 虽然妹妹给她描述过贾红线神奇的化妆包,还有里面各种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全是大宋没有的,若不是折美凤亲眼见过,只听名字,她也不知道是什么。 折美鸾听的一头雾水,今天总算是开了眼界,一一对应了起来。 她也更加的好奇了,这对夫妻是什么来头呢?这些东西,可是汴梁城也没有的。 折美凤在汴梁城逛遍了胭脂水粉店,也从来没见过贾红线手里这些好玩意。 贾红线很享受被小姑娘羡慕的感觉,她大方的说道:“来,姐姐再给你画个妆。” 这事她干的熟练了,从前就折腾方好音,来府州的路上也给折美凤画过,做起来轻车熟路。 转眼间折美鸾就变了模样,一副二十一世纪瓷娃娃面孔,太好看了。 折美鸾简直不敢相信,这比法术还厉害,怎么这么两下自己就大变样了呢,变得这么的美,这还是自己吗? 她不由的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问道:“红线姐姐,这个东西,哪里有卖的?” 这句话露馅了。 一路上贾红线告诉过折美凤,这些东西都是秦牧亲手做的,大宋没有任何一家铺子有卖的,怎么她又问起来了? 她一皱眉,折美鸾立刻就明白自己穿帮了,马上换了笑脸说道:“红线姐姐,我和你开个玩笑,你不要生气。奴的名字是美鸾,和美凤是双生姐妹,奴是姐姐。” 贾红线这才恍然。难怪她说口红丢了,这么好的东西,换了哪个女人也不会丢,原来只是在装可怜骗自己一只口红。 折美凤说过自己有个姐姐,可是却没提起她们是双生,而且长的这么一样。 若是折美鸾自己不提,贾红线真的分不出来两个谁是谁。 为了一支口红,这姑娘也真费心思。 不过交好折家是她早就定下的策略,即使美鸾不开口要,自己也会送的。现在正好,还落个人情。 “你妹妹呢?怎么不叫她过来?”贾红线可是知道美凤多迷恋自己这个化妆包。 “她昨夜大呼小叫,被红线姐姐看见了,怕你笑话她,不敢过来。” “这有什么笑话的,敢爱敢恨,姐姐到是很佩服美凤的勇气。”好话谁不会说,贾红线尤其拿手。 “那我就把她叫过来。” 时间不大,美凤也来到了贾红线的房间,三个女人一台戏,顿时屋里更加的热闹。 这时候,折可存正准备出兵。 不是为了打仗,是为了抢烟草。 府州是不可能有多少烟草的,大量的货都在西夏。为了钱,折可存准备去干一票。 大宋和西夏两个国家,在边界处没少打架。 正经的战争不说,小打小闹几乎一个月都要三四起。 这里又没有长城,边界线根本就不固定,两边的军队经常过界抢东西。 只要不是疯子,没有谁对杀人感兴趣。出兵唯一的目的就是抢。粮食,布料,商品,有什么抢什么。 当然府州城本身城高壕深,西夏兵不敢来,可是府州大了,那么多地方总不会都有城墙保护,百姓遭罪不少。 折家军也一样,做生意能赚钱,抢也一样有利益。 这年头谁拳头大谁说话。 折家在府州这么多年,可不是靠讲道理活到现在的。 要说讲道理,折家的道理也是用刀子讲的。 西夏有烟草,折家要做这个买卖,那就去抢啊。 抢东西不用出动大队兵马,折可存就点了梁志为将,带三百骑兵,去干吧。 这活梁志干的熟练,他知道哪些地方种植什么,于是准备了一天时间,就带兵出发去西夏抢劫。 秦牧知道了折可存的行动,也要求跟着一起。烟草对他实在是太重要了,不看看不踏实。 这件事折可存本来都不打算亲自带队,太大材小用了,可是秦牧要去,他就要陪着了。否则显得不重视客人。 不过在临行前折可存收到了大哥的消息,让他马上去麟州。 大哥的命令必须听,可是这样就没法陪秦牧去抢劫了,折家没人出面,似乎太不应该,毕竟几百万贯的生意呢。 折美凤立刻请命,她去。 折可存想了想答应了。 抢劫不是打仗,基本没什么危险,妹妹连战场都上过不止一次,眼下不过小意思。 于是,这个抢劫小队伍就出发了。 带队的是梁志,他是主官。 秦牧算是客人,折美凤是代表折家陪客的。 这次秦牧不骑马也不行了,为了香烟,该遭的罪躲不过去。 他把自己能铺的衣服都铺在马鞍上,也给贾红线的马鞍铺的厚厚的,这才勉强骑了上去。 秦牧在大宋没骑过马,可是他在二十一世纪骑过马。 首都西北的坝上草原提供这项娱乐。那次就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回来发现两条大腿内侧全破皮了,好几天走路都不舒服。这还是短暂的骑了一阵,要是天天骑马,后果可以想象! 就是因为知道这个后果,他才拒绝骑马,可是如今不骑马也不行了,那就来吧。 “驾!”折美凤一挥手里马鞭,意气风发,好像要去郊游一般的快乐:“跟着我,冲啊!” ------------ 第三十七章 铁嘴黒雕 虽然只是折家军的一个小队,但是这个小队的阵容比折可存带去平方腊的三千人还强大。 那三千人基本全是步兵,很少有马匹。而这三百人,一人三马,还配了许多大车。 秦牧眉头皱的紧紧的。 他发现自己还是高估了这个时代的运输能力。 这个抢劫小队配了五十辆大车,浩浩荡荡的不算少,可是这年头没有橡胶,就没有胶皮轮胎,全是木头轮胎外面包铁皮。这样的车子载重量上不去。 按照秦牧的估计,这车子最多也就拉三四百斤,再多都走不动。 就按一车载重三百五十斤算,能拉多少烟草呢? 烟草晒干了很轻,大概三斤能装一石,这车满载也就一百多石,就算一百吧,五十辆车都装满了,只能装五千石,何况还不能全装烟草,车上还有人和马的干粮,帐篷,兵刃等各种军需器械。 能拉烟草的车子不过四十辆,这样满打满算,也就能装四千石回来,一万两千斤——这还是完美情况。 一支烟的烟丝,基本上是0.75克,一万两千斤烟草,最完美情况下,不计算损耗,也就能做出八百万颗烟。 是四十万盒,四万条。 后世烟草行业的产量以“箱”来计算,一箱烟,和市面上销售的“箱”概念不同,烟厂的“箱”是两百五十条。 四万条烟,也就是一千六百箱而已。 后世烟厂年产量几百万箱。 当然自己这个小厂子的规模没法和人家比,可是烟草是靠量取胜的,产量上不去什么都没有。 出动这么多人,摆下这么大阵势,等于最多抢回来四百箱烟,那一年能抢几次? 必须搞种植,靠抢,甚至靠买都不行。 虽然秦牧早就定下了种植烟草的计划,可是他开始还觉得能从西北购买一定数量的烟草顶一下,现在看来根本不顶事。 这次抢劫也就是聊胜于无,当给厂子练手吧。 秦牧对于折家去抢劫,是万万没有想到。但是在府州,他说了不算,折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要抢,自己只能跟着。 骑马太痛苦了,骑了一会秦牧就改坐大车了。 大车虽然没有减震设施,颠簸的要命,但是顶多让他头晕点,好过皮肉受苦。 贾红线也和他一样,选择了坐车。她也受不了长时间骑马。但是她是大宋人,不像秦牧来自后世,她适应现在的车辆,坐在大车上完全没有任何的不适。 这一路秦牧真是遭罪了,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份,最冷时候,大车连个棚子都没有,只有呼呼的北风,他也顾不得暴露了,打开行李,取出来自后世的羽绒服,紧紧的裹在身上。 梁志带着人马一路向西北前进,每天走三十公里左右,走了两天,终于到了一处村落。 三百折家军训练有素,弓弩手靠后,刀斧手前排,从两个方向把村庄围住,然后就开始抢劫。 大宋,西夏,辽国,这三个国家的边界上经常上演这样的故事,完全不稀奇。 各个国家的百姓只能忍受,遇到心肠好点的兵,不反抗能留条命,如果反抗的话,那肯定命也没了。 西夏人口少,基本上是全民皆兵,家家户户成年的男性都是西夏的军人,可是他们没有组织起来时候,还是农民。 被折家军全副武装的包围住,几乎没人敢反抗,除了两个特别胆大的,刚一动手就被神臂弓射死了之外,其余百姓都老老实实的被集中在空地上。 梁志这次只要烟草。他下了命令,让全村主动把烟草交出来,放到大车上。如果村落里敢私藏烟草,搜出来全家灭门。 秦牧感觉自己怎么跟日本鬼子进村似得,这让他很不好受,尤其是竟然弄到死人的地步。 他不忍再看,转身走出村子。 贾红线陪在他的身边。 这时候折美凤走了过来。这姑娘简直是另类,秦牧都这么辛苦了,她还半点事情没有,一路上神采奕奕。 “秦少爷,你能不能给奴做一套红线姐姐的衣服呀,多少钱都行。” 衣服倒是不费劲,回到后世就能买到,秦牧现在根本心思不在这上面,他关心的是安全问题。 没想到折家军抢劫都深入这么远,还以为出了府州就开抢呢。 “折娘子,衣服不衣服的,不是问题,我有点担心,咱们回去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 这年头不问距离,看时间。 现在离府州有两日的路程了,深入西夏境内,难道不怕遇到西夏的军队? 他们可是只有三百人。 “秦少爷,不用担心,小事情而已。”折美凤说的跟出门逛街那么轻松:“西夏的军队大部分都在兴庆府,远着呢,少部分分散在各地,也不会聚在一起。等他们得到消息,我们都回府州了。” 这样一说,秦牧明白了。 这时候通讯能力太差,就算西夏地方官员得到汇报,再组织起来军队,自己这帮人早跑了。 同理,对大宋也合适。 如果西夏军队去府州抢劫,等折家知道消息,再派兵追击,那也晚八辈子了。 不论那一国的百姓被抢,只能认倒霉。 他们这三百人就算是这片地面上最精锐的部队了,根本遇不到敌人大队人马,也就基本上没有危险。 难怪折可存放心他妹妹跟着,就当散心了。 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抢过去,大车上的烟草越来越多,又过了两日,终于装满了三十多车,梁志很是满意。 这一次运气不错,没遇到半个西夏的兵马,想来都在城里猫冬,他们轻轻松松的转了一圈,再过一日估计就能装满了全部大车,可以回城了。 前面出现一个村庄,梁志照例发出命令,正要开始按部就班的抢劫,却听折美凤喝道:“不好,是铁嘴黒雕。” 梁志顿时止住部队,顺着折美凤的手指向天上看去,果然有一支巨大的黑色怪鸟,正在前面不远处盘旋。 折家军立刻紧张了起来。 “列阵,着甲。” 秦牧这是第一次看到折家军披上盔甲——抢村民不用穿盔甲。 折家军看的出来训练有素,很短的时间之内,每个人都变成了一个铁塔。 从头到脚,好几十斤的铁片穿在身上,正是宋朝大名鼎鼎的步人甲。 “怎么了?有敌人?”秦牧问折美凤。他知道事情要糟糕,自己办事就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 “可能遇到西夏铁鹞子了。”折美凤也没了往日的轻松,迅速的换上了甲胄:“秦少爷,你和红线姐姐躲在后面吧。” 西夏铁鹞子,是西夏的重装骑兵,在这个时空赫赫有名。 秦牧努力钻研了宋史,知道铁鹞子的厉害。可折美凤不是说遇不到西夏军队吗,怎么偏偏这么巧,就被自己碰见了呢? 难道是自己天生的坏运气?在大宋的行动,只要是他单人行动的,就没有顺利过,要不怎么每次都是丁计划呢。 这次不是自己做主,他连丁计划都没有。 在西夏的野地里,想跑都跑不掉——他肯定跑不过人家骑马的。 真是要了命了。 折美凤来到他的身边,还不断给他解释:“秦少爷,你看天上那个黑鸟,是西夏的铁鹞子养的,叫铁嘴黒雕。往日里铁鹞子经常靠它发现敌人。” 秦牧差点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日,这时空竟然还有动物侦察兵! 也太不可思议了。 “赶紧给它打下来啊。”秦牧非常明白战场上信息的重要性。 天上有这么一个鸟,就等于是打游戏开挂,这哪能忍! “太高了,射不到的。”折美凤哭笑不得的望着秦牧,你也太没常识了吧,那个雕飞的如此高,就是神臂弓都差很远,拿什么打? “让你红线姐姐来。”这时候秦牧不敢藏私了。事关小命,能用的赶紧用上。 贾红线不待秦牧吩咐,早就打开行李取出***开始组装。 不管打人还是打鸟,现在的情况都必须准备好武器。 子弹上膛,贾红线稳住呼吸。这次射击不同,不是打地面目标,是打天空的目标。 可是来自后世的科技足以支持贾红线完成任务。在激光测距仪和弹道计算机的辅助下,贾红线透过八倍瞄准镜迅速的捕捉到目标。 她在这方面的确是太有天赋了,换了秦牧根本做不到用瞄准镜锁定一个天上飞的玩意,可是贾红线似乎能感觉到那个黑鸟的下一步飞行方向,能牢牢的用瞄准镜套住目标。 平稳呼吸,开火! 贾红线果断的扣动扳机。 一声枪响,铁嘴黒雕被打的凌空爆炸,变成一堆碎肉,带着羽毛从半空洒落。 折美凤瞪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贾红线手里的***,长大了嘴巴,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有点被吓傻了。 她是的的确确被吓了一跳。 贾红线拿出这么一根长长的铁棍子,让她十分的好奇。她知道贾红线身上宝贝多,正想问问这个棍子是干嘛用的——显然不是用了化妆的。 她看着贾红线把铁棍子一端顶着肩膀,一端指向天空,正不知道这是要干嘛,棍子却突然发出巨大的声音,吓的她差点坐地上。 太突然了,完全没有准备。 接着她就看到那个黒雕就被打的粉碎。 这…… 到底是什么兵器? 难道也是秦少爷做的? 折美凤这一刻对秦牧的印象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贾红线的衣服再漂亮,化妆品再精致,香烟再好抽,不过都是玩意而已。秦牧再有本事,也是市井巷陌的本事。 她折家立足府州近百年,靠的可不是胭脂水粉,漂亮衣服,而是锋利的刀子,尖锐的弓弩。 所以她只是羡慕贾红线身上女人的行头,对于秦牧,她认为就是一个裁缝,一个好的手艺人。 可是今天这一枪彻底惊醒了折美凤。 这个棍子简直太厉害了。连神臂弓都够不到的铁嘴黒雕,红线姐姐轻轻松松的就给干掉了。 这要是打人的话,什么样的人能挡得住?就是步人甲也挡不住吧。这东西如果也是秦牧做的,那…… 贾红线站在折家军的后面,只有折美凤看到了这番操作,连梁志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只知道看到了铁嘴黒雕,铁鹞子就不远了,所以才迅速的让部下着甲列队。 抢劫村民没有危险,可是遇到铁鹞子麻烦就大了。 铁鹞子以三百人为一队,全身重甲,连马都是重甲,冲锋时候彼此以铁索相连,即使骑手死亡也不会掉落下来,依然作为一个整体冲锋。 因此铁鹞子一直是西夏最厉害的骑兵。 自己这三百人虽然也是骑兵,可是并不是折家军中的重甲骑兵,如果对头冲锋根本不是铁鹞子的对手。 现在只有列下防御的阵势,先守住阵脚,看看情况再说。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遇到西夏铁鹞子,真是让梁志想不明白。 铁鹞子可是西夏的宝贝,等闲不会出动,只有真正的大战时候,才会看到铁鹞子的身影。 现在大宋和西夏之间没有战争,铁鹞子跑出来干嘛? 就是西夏去抢大宋,也是派和自己一样的轻骑,不会出动铁鹞子。 铁鹞子一身装备已经很沉了,抢来的东西怎么带走! 梁志想不清楚原因,可是现在也没时间去想,当务之急是列队迎敌。 折家军刚列好阵势,就听后面传来一声巨响,接着那只黑鸟就在半空中变成碎肉。 梁志也吓了一条,这是怎么了? 他扭头一看,却见贾红线抱着一根铁棍子,正直直的对着前方。 ------------ 第三十八章 西夏的龌龊事 野利智高,从青年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为西夏征战快二十年了。 他身上这一副盔甲,还是他爷爷传给他父亲,他父亲又传给了他。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即使有精良的盔甲保护,野利智高的上一辈和上上辈,还是死在了宋军的弓弩下。 铁鹞子的传统是父死子继,他就接过了家传盔甲,在十六岁就成为铁鹞子的一员。 这么多年的仗打下来,凭借勇气和运气,野利智高竟然没受过伤,不得不说野利家祖宗保佑。 可是一直在铁鹞子里面服役,一直这样打下去,早晚是个死。野利智高深深明白这一点,他恐惧那样的下场。 野利家族是西夏的豪门,不过随着野利任荣的离世,这一个家族也逐渐没落,否则也不会沦落到当铁鹞子。 铁鹞子虽然是由贵族子弟组成,可是真正的贵族,比如后族,皇族,他们的子弟是不会上阵打仗的。 至少不会充当铁鹞子,做冲锋陷阵的排头。 野利智高为了自己,也为了家族着想,必须向上爬。西夏和大宋一样,或者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想向上爬,只靠军功是不够的,还要有人。 他从小兵做起,到现在快二十年了,不过做到这一队三百人的头领,离真正的高官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一次,就是个机会,可以巴结到绝对的贵人——李察哥。 李察哥是西夏皇帝的亲弟弟,位高权重,野利智高如果能攀上他的大腿,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 现在就是个机会。 李察哥是西夏文武双全的人物,提笔能作诗,上马能征战,是皇帝最重要的臂膀,可是他有个男人的通病,好色。 按说在西夏,以李察哥的地位,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搞到,他也的确搞到了。 马青的老婆,就被他看上,并且拉进了自己的宫殿。 马青不是西夏人,是汉人,原籍麟州,是麟州的最有名的匠人。 都作院,是宋朝州一级的军备制造所,里面设置有木作,漆作,大弩作,皮甲作等等各个所,马青是是麟州都作院的教首,也就是技术方面的最高负责人。 十年前,在一次西夏来麟州抢劫时候,他正好带着老婆孩子在乡下,结果该他倒霉,被俘虏了。 到了西夏,因为他一身的本事,不但没有被杀,反而逐渐做到了西夏军器监的头领位置上。 如果就这样过下去,马青也就认命了,反正总要活着,为了老婆孩子,也得活着。 可是不巧的是,有一天他老婆给他送饭时候,被正好来军器监视察的李察哥看到了,当时就看进了眼里,直接拉走。 马青性格没有那么强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换了大部分人可能都会如他一般,在刀枪环伺之下,有多少人有勇气反抗呢? 就是后世,面对歹徒拿一把菜刀,有多少敢挺身而出的?何况马青面对的可不是家里用的菜刀,而是几十把杀人如麻的军刀。 马青回家抱头痛哭几天,还是咬咬牙继续活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他的闺女。 可是没成想过不了几日,他的老婆死了。李察哥府上传出话来,既然你老婆这么漂亮,听说你闺女也很漂亮,送进府里来吧,伺候察哥。 这下彻底超出了马青的忍耐极限。 他不敢,也没能力去杀了李察哥,只能选择逃跑。 马青作为大匠,聪明才智一流,所以他跑了五天之后,李察哥才发现。 这下把李察哥激怒了。自己看上的人,哪个能跑的掉。 他不顾现在正是严寒,命令铁鹞子出动,去把马青和他闺女抓回来。 铁鹞子久经战场,又有快马和黒雕,而且马青逃跑的方向也不难猜,肯定是大宋,所以一路追赶,终于在大寒寨发现了马青的痕迹。 毕竟是李察哥的私事,他不能也没必要为一个人出动全部铁鹞子,他还没这么大胆量和权力。 不过三百人一队的铁鹞子,已经足够对付马青父女了。 他要给马青看看,得罪了他李察哥,是什么后果。 野利智高正在高兴,总算是要逮着马青了。完成了察哥交给的任务,而且还是私事,自己定然能在皇帝的弟弟心中留下好印象,日后肯定能脱离铁鹞子,恢复野利家族的荣耀。 却在这时候,突然看到天上的黒雕碎了。 这让野利智高大吃一惊。 什么玩意啊,怎么我的鸟没了。 铁嘴黒雕是铁鹞子最好的助手。在战场上能提早发现敌人,发现敌人的位置,发现敌人的埋伏,不论在冷兵器还是***时代,这都极其的重要。 黒雕就是铁鹞子的会飞的袍泽,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死了。 还死的这么彻底。 这让野利智高大怒,同时也警惕起来。 他们根本没想到会在大寒寨碰到宋军,所以也没有安排探马查看四周。 谁能想得到呢,这天寒地冻的,会有宋军来西夏抢劫,现在也没什么好抢的,冬天最是物资匮乏的时候,难道宋军来抢西夏人的底裤吗? 想想也不可能,大宋比西夏富的多,他们才看不上西夏人的破衣烂衫。 正因为如此,野利智高更加的吃惊。 他立刻放弃了搜索马青父女,马上整队,准备迎敌。 铁鹞子的装备是随身带着的。他们一人五马,要不怎么能长途跋涉还发起冲锋呢。 三百铁鹞子都是身经百战,没有一个人惊慌,冷静的为自己和战马都穿好装具。 不到一根烟的时间,三百铁鹞子已经整装完毕,随时可以发起冲锋。 野利智高来到村口,看到了前面三百折家军。 三百人,小意思。 不是宋军大举来袭就不怕。 三百铁鹞子对上三百宋军步兵,简直是砍瓜切菜一般容易。 梁志的兵现在还不能算骑兵。虽然有马也不是骑兵,至少不是重装骑兵,因为马都没装具。 这样冲锋起来,马都跑不出多远就得被对面的弩箭射死。 梁志只能摆下阵型,等着对面冲阵。 守得住,能活下来几个,守不住,全得死。 铁鹞子出动从来都是以队为单位,一个队三百人,自己看到一个铁鹞子,就是最少有三百人在前面村里。 野利智高也不用废话,先打了再说。 铁鹞子拥出大寒寨,就在村前列队。 三百铁鹞子,遥遥面对三百折家军。 梁志一颗心沉了下去。 自己这次怕是要死在西夏了。 三百铁鹞子,在正常作战中,是冲击五倍十倍的宋军步兵阵列的,现在自己不过三百人,一对一,完全没有胜算。 铁鹞子不论人还是马,都是重装盔甲。那些盔甲全是祖传下来,而且不断修补损伤,替换更精炼的甲片,就连神臂弓远点都射不透。 要阻挡铁鹞子,宋军是用床弩和投石机的。 只是这两样他哪一样也没带——出门抢劫而已,又不是打仗,带那么沉重的器材干嘛。 现在好了,三百人,只有一百支神臂弓,这怎能挡得住铁鹞子冲阵,只怕一个冲锋,自己这边就剩不下几个人了。 逃跑也不行,不说这里是西夏境内,分散的宋军肯定会被西夏人杀死,就说真跑也跑不掉。 他们是步兵,身上几十斤的盔甲,怎么跑?想上马?上马的时间对面都冲过来了。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死等,等对面冲锋,看看能不能杀几个铁鹞子。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作为军人,梁志早就有这个觉悟。早死晚死,都是死。 看来今天就是自己死期。 野利智高高举马刀,用力向下一挥,三百铁鹞子开始冲锋。 对付三百宋军步兵,用三百铁鹞子冲阵太奢侈了。而且现在的地形也不能全面展开队形,铁鹞子分成了两波。 第一波一百人,十个人一横列,一共十列。剩下两百人不用结阵,只等宋军防御被打破,上去随便砍就行了。 重甲骑兵冲阵,在这个时空,就是地动山摇。 每一个折家军士兵都绷紧了全身肌肉,死死的盯住越来越接近的敌人。 铁鹞子连人带马全罩在重甲里面,连面上都是铁甲覆盖,就好像地狱里面放出的魔鬼,排山倒好一般的淹没过来。 折家将这三百人也是精锐,否则也不敢深入西夏这么远,虽然知道不敌,但是没一个人动摇。 都是久经战阵的,这时候逃跑就是死。 逃也是死,战也是死,折家军宁可战死,也不逃命——实际也是知道跑不了。 铁鹞子速度越来越快,只要接近到弓箭射程,双方都会开始放箭,但是这一轮都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宋军也是全身甲胄,再加上盾牌的保护,绝大部分箭矢都会防下来。 铁鹞子真正的杀招就是冲。 这个大宋还是地球上的大宋,也遵循牛顿三定律,铁鹞子连人带马,加上一身重甲,然后再彼此用铁索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个动能要被宋军用人肉扛住,显然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扛得住,那就不符合物理定律。 只有以能量对能量,用床弩和投石机正面打击,可是现在他们一样也没有。 前排士兵单腿跪倒,蹲伏在地,身前是巨大的盾牌护住全身上下,从盾牌的缝隙中,伸出长长的铁枪,好像刺猬一般。 在秦牧看来,这就仿佛半边汽油桶,铁皮一面对着敌人,油桶上密密麻麻探出来许多枪头。 用脚后跟想也知道扛不住铁鹞子的冲击。 折美凤这时候小脸也苍白了。 三百步兵对三百铁鹞子,绝不可能挡得住,自己这次怕是要死了,好可惜啊,还没穿过红线姐姐的衣服靴子,还没有一个红线姐姐的化妆包。 不过,折家女儿,没有贪生怕死的。 折美凤轻松的拍了拍秦牧肩膀,说道:“秦少爷,我挡在你前面,我死了,你才会死,若是我没死的话,别忘了给我做一套红线姐姐的行头,我要全部的。” 秦牧一愣,这小娘子牛啊,都这时候了,还想着服装和化妆品,简直是人才! 到是这句话让他很感动,一个女人,这么年轻的女人,竟然为了一个才结识几天,也没什么交情的陌生人,扛住危险,简直是让秦牧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没容他想好,折美凤就骑上了战马,准备厮杀。 秦牧连忙拉住她的腿说道:“多谢,多谢。” 他是真的很感激折美凤,不是一般人做的出来的。 “还有,我答应你,给你全套。” 折美凤听到秦牧的话,哈哈大笑,说声:“秦少爷,谢了!”然后催动战马来到阵前。 既然要死,那就死的壮烈点。躲在阵后不是折美凤的性格,不能给折家丢人。 铁鹞子越来越近,速度越来越快,马上就要开始第一轮射箭了。 “来吧,”折美凤大呼道:“折家军,跟我战!” ------------ 第三十九章 神奇的一仗 铁鹞子也得听牛顿的话,经典的力学三定律,摆脱不了。 一枚又一枚的枪**在铁鹞子的队列里面爆炸,一瞬间就人仰马翻。 每一枚枪**里面都有预制破片,两千颗碳化钨的钢球别说这个时空的盔甲挡不住,就是后世的最先进防弹衣也挡不住。 以炸点为圆心的四周,倒下了一圈铁鹞子。 他们祖辈相传,赖以战场求生的盔甲,在碳化钨钢球面前,比纸片强不了多少,完全没有任何防护作用,瞬间就被打穿了。 这样的距离,枪**附近不留活口。 秦牧来到了折家军最前面,把折美凤都挡在了后面。 他跪姿据枪,犹如战争机器一般,把枪**一枚又一枚的打出去,每一枚都准确的在铁鹞子队伍里面爆炸。 这是一把俄军的AK-15,带**发射器。 十枚枪**过后,铁鹞子的队形已经完全炸烂了。 在这个战场上,AK-15发挥了在后世绝对达不到的效果。 后世的***作战,哪有敌人傻乎乎的排成这样整齐而且紧密的队列,等着你开火。全是散兵线,找掩体。 但是在本时空就不同了。 尤其是铁鹞子冲阵的方式,他们每一个人和战马,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比列队还整齐。而且中间的缝隙足够枪**掉进去。 枪**掉入铁鹞子的队列,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铁甲,好像一个半密闭的空间,更适合预制破片的发挥。 几乎没有浪费的,所有碳化钨钢球都射入了肉里。不是人的肉就是马的肉。 爆炸惊呆了铁鹞子,更惊吓了战马。 这时空的战马哪里经过**声音训练,如此响亮的爆炸声,让战马全部被惊着了。 发疯的马匹力量绝对不是人能控制的住的。 它们四散奔套,可是却被铁索连在了一起。 整个阵型顿时崩溃了,再没有一往无前的气势,反倒好像一堆破铜烂铁,倒塌在地上。 秦牧连续开火。这次不用枪**了,那个太贵,浪费。 AK-15是俄军制式突击步枪,弹匣容量三十发,不过还有一种七十五发的弹鼓。 秦牧想着在大宋用不着一边打一边跑,基本这支枪就是一个固定火力输出,所以选择了大容量的弹鼓。 突击步枪和加兰德半自动不同。 加兰德比***的步枪好,因为打一枪不用拉一下枪栓,只要继续扣一下扳机就能打出第二枪。 可是论射速比起AK-15就差远了。 AK-15是全自动步枪,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子弹就好像泼水一般连绵不绝的撒出去。 加兰德弹匣只有八发子弹,这把枪可是七十五发的弹鼓。 秦牧全力的控制着枪支,好像死神降临一般,收割着生命。 这场战争对于铁鹞子太不公平了。 现在的距离根本到不了弓箭的射程,铁鹞子没有任何一件武器能伤的了秦牧,连够都够不着。 折家军也同样如此。他们也够不到铁鹞子。 于是整个战场上,六百多人,全看着秦牧一个人表演。 秦牧此时根本没精力顾得上别的。 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有闲心管其余的。 而且这支AK-15的后坐力很大,秦牧又把突击步枪打出了机枪的射速,后坐力只推的他想要仰面摔倒,所以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压制枪口跳动上了,以至于对面死了多少人他都没注意。 贾红线也来到阵前,用她的高精度***一个一个点名。 有一些精明点的铁鹞子,竟然能摘开铁索,想脱离阵型逃跑。 这些人一个没剩下,全被贾红线给爆了头。 折美凤是真的看傻了。 秦少爷抱着的是什么宝贝兵刃啊,莫不是天上的神仙才有的仙家宝贝? 他这个铁棍子,那么粗,那么大,叫声那么响,也不知道是什么法术,对面的铁鹞子莫名其妙的就全死了,还死的那么惨。 子弹的速度是肉眼看不见的。不过枪**发射多少有迹可循,这让折美凤猜到秦牧是打出去一些东西,才打死了敌人,否则她还以为是声音吵死了对方呢。 毕竟贾红线那一枪,她只听到声音,然后就看到黑鸟炸了。折美凤下意识的以为贾红线使用的是法术。 但是鸟是鸟,人是人,铁鹞子是铁鹞子,她根本想不到用那么一根铁棍能对付三百铁鹞子,所以存了必死的心思,要战死在这里。 可是现在看到秦牧抱着一根粗粗的铁棍子,横扫一切,她这才联系起来红线姐姐那根铁棍。 真是好东西呀!神器。 不行,我也要这个,不要衣服化妆包了。 刘云飞也惊的目瞪口呆。 一开始遇到铁鹞子时候,刘云飞也心里没底。 他就是折家军出身,和铁鹞子打过很多次交道,能活到现在,全赖师父在铁鹞子的刀下救了他两次命,不过因此师父也受了重伤,在军中干不下去了,才去的汴梁。 今天突然遇到铁鹞子,他也发懵。 他没有带M1加兰德步枪。 近卫团的枪支弹药管理极为严格,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拿到哪怕一颗子弹。 刘云飞也不行,虽然他是贾红线的嫡系。 不过贾红线给了他一把手枪。算是路上防身用。 秦牧看了看,只是说这次不算军事行动,所以这把枪暂时给他用,但是等回了近卫团,枪支弹药必须上交。 刘云飞一边敬畏近卫团的纪律,一边感叹师妹面子大。 现在他只能掏出手枪等在梁志的身边,看着秦团长火力展示。 这时候刘云飞完全不担心了,铁鹞子在秦团长面前,和纸糊的一样,摧枯拉朽都不足以形容秦团长的威力,简直是老虎欺负蚂蚁,铁鹞子根本就没半点还手的能力。 这一场战争,已经不是战争了,是单方面的屠杀。 秦团长这把枪太好了,比M1加兰德步枪好的多。甚至比师妹那把***还好。 刘云飞羡慕的不得了,心里想着,要是近卫团全换了秦团长这把枪,简直可以一路唱着军歌进京城,轻轻松松的把赵佶赶出皇宫了。 他可不知道秦牧的苦衷。 这把枪的火力消耗绝不是M1加兰德能比得了的。短短时间,他已经打光了四个弹鼓,三百发子弹。 这些子弹虽然也是7.62毫米,却和M1加兰德的子弹不同,没法通用。 为了这么一支枪,特意新弄来一个型号的弹药,对于那个柜子来说,的确是过于奢侈的负担。可是没办法,当秦牧需要持续的火力输出时候只能选择全自动步枪。 梁志这时候总算回过神来,他瞪着自己的老朋友,挤出一句话:“一刀,你发达啦。” 原来他还想拉刘云飞回到折家军。给人当家丁有什么前途,哪如在军队里面干。以刘一刀一身本事,不难搏个出身。 到时候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何必给人当下人。 可是现在他再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 给人当下人,也分给谁当。给秦牧这样的人当下人,别人抢着当还当不上呢。 这就是神仙吧。 梁志完全理解不了眼前的一切,他只看到平日里缩成一团躲在大车上的秦少爷,现在仿佛换了个人一般,没有半点的畏惧,一个人面对几百铁鹞子,就抱着一根铁棍,全给打死了。 秦牧四个弹鼓打完,枪管也受不了了,通红滚烫。 这时候还等什么,枪声停歇,就该轮到折家军出马了。 折美凤大呼一声:“跟我杀!”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完全不管更远处观战的的铁鹞子。 她相信,就是自己赤手空拳走过去,那些铁鹞子也不敢动。 果然,野利智高已经崩溃了。 这还是自己的铁鹞子吗,这还是宋军吗。这明摆着是神仙下凡。 仗,没法打了。赶紧跑。 从他有记忆以来,甚至从西夏铁鹞子成军以来,从没有过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短短时间内,整百铁鹞子,一根箭没射出去,一把刀没挥起来,就全都战死了,一个人也没跑掉。甚至连他们怎么死的,野利智高都不知道。 这只能是神仙干的。 他是凡人,还想着荣华富贵,怎么能跟神仙做对。 二话不说,撤! 幸亏他撤的及时,这时候贾红线的枪口已经在寻找野利智高的身影了。 只不过他跑的快,铁鹞子又全部看起来一模一样,贾红线找不到他的人,野利智高这才在阎王面前逃出了一条小命。 只能说,他的确是运气太好了。 折家军众人本来以为今天就是自己送命的时候,各个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可是万万没想到,一炷香时间不到,铁鹞子死了一批,剩下的全跑了,而他们连一根箭都没射出去,皮都没擦破。 这简直是神迹。 他们看着秦牧的眼神都不同了,完全是看天上神仙一样。 即使冲上前去打扫战场,都小心的绕过了秦牧,生怕碰到秦神仙一点,惹神仙发火。 刘云飞赶到秦牧身边,激动的说:“团长,什么时候能给近卫团换这把枪啊?” 秦牧把枪递给刘云飞,刘云飞赶紧捧在手里,好像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小心。这可是真正的神器。 贾红线跪姿射击,腿上全是泥土。 秦牧知道她爱干净,一边弯腰替她扫去裤子上的泥土,一边对刘云飞说道:“想要这把枪?那就把烟草这事给我做好。等咱们的卷烟厂能一天生产一百箱烟的时候,就全体换枪。” 一百箱烟! 刘云飞牢牢的记住这个数字,回去一定跟战友们好好传达,争取早一天换上怀里的这把神枪。 铁鹞子跑的一干二净,他们一人五马,折家军肯定是追不上的。 折美凤也不能追,这里是西夏地盘,可不是府州,自己这点人追上去那是送死。 如果不是有秦少爷在,今天绝不是这样的结果,肯定毫无意外,这支折家军全得死在这里,包括自己。 现在她命令抓紧时间打扫战场。 铁鹞子的盔甲和武器可是好东西,比折家军最精锐的队伍一点不差。 这些装备,就连折家军也没多少。 开始时候,折美凤还抢的兴高采烈,可是才过了一会,她突然醒悟了过来。 这些玩意,还有屁用。在秦少爷眼里完全就是纸糊的,泥塑木雕都不如。 她这样聪明的一个姑娘,怎么这时候犯傻了。 要这些干嘛,要秦少爷人才对!有他,就有一切! 折美凤马上调转马头,要去找秦牧,却在这时候,听到村落方向传来一声呼喊。 “救命,救命,我是汉人,救命!” ------------ 第四十章 马青父女 刚才战场上充斥着爆炸声,枪声,这样的声音是第一次出现在这里,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就连铁鹞子伤兵惨叫的声音,大家也几乎充耳不闻。 现在一切归于了沉寂,爆炸没了,枪也不响了,连伤兵也变成了死人,这片空间怪异的沉寂着,每个折家军都不敢说话。 这时候突然一声呼救,吓了众人一跳。 折家军立刻把弓弩指向前方。 从大寒寨村口跑出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一边跑一边叫:“别杀我,我是汉人,我是汉人,别杀我。” 梁志一挥手,顿时有两个折家军丁迎了上去。 “站住,你是什么人?” “我是汉人,麟州人,麟州都作院教首,马青,这是我闺女马思柔。” 马青连忙拉着女儿的手停住。 直到现在,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逃脱了李察哥的魔掌。 从西夏的都城兴庆府一路逃到大寒寨,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这一路上东躲西藏,没睡过一个好觉,没吃过一顿热饭,他的体力和精力都快支持不住了。只是身边还有闺女,而且闺女也不小了,足足十六岁,在这个时空也是成年人了,不算拖累,父女才帮扶着继续前进。 到了大寒寨,终于被西夏铁鹞子追上了。马青和闺女藏在村里一处荒废的院落里面,只吓得双腿战战兢兢,以为这次死定了。 他几乎想要抱着闺女大哭,可是又怕哭声招来铁鹞子,只能拼命堵着嘴,看着思柔流泪。 铁鹞子的厉害,他作为俘虏亲身体验过,李察哥的无情,他更是听到名字都全身颤抖。 这下怎么办?自己死了不怕,可是闺女怎么办?难道任由那个畜生侮辱? 他身上有一把刀,这时候立下了决心,只要被铁鹞子发现,他就先杀了女儿,再自杀。死都不能让自己父女落在西夏人手里。 铁鹞子进村,惊动了大半个村子的人,眼看就要搜到这间废弃的院子,突然之间领头的一声令下,全体放弃了搜捕,出了村庄。 马青连忙爬上房顶,使劲猫着身子,只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的向前面看。 却见前面有大宋的军队,这让他喜出望外,以为自己要得救了。可是转眼他发现大宋的军队人数不多,而且还全是步兵。 这怎么能挡得住铁鹞子。 他立刻又灰心丧气,爬下房顶,准备趁着这个时候带着闺女偷偷溜走。 可是全村的人口惊动了大半,这时候他们父女,这样一对汉人面孔,在西夏人里面藏不住,他根本出不去院子。 只急的马青团团转。反倒是马思柔更冷静一些,不断低声安慰着爹爹。 她早就抱着死志,娘已经被魔鬼折磨死了,自己绝不能再落入魔鬼的手里,一旦落到那个地步,即使她爹不杀她,她也会自杀的。 既然不怕死,她心态就定了好多。临死前也要看看大宋的军队。 她从六岁就跟着马青来到西夏,对大宋的记忆很模糊了。若不是自己爹娘都是大宋人,在家里也一直说大宋的话,她都快忘记大宋了。 大宋的军队什么样呢? 她爬上屋顶,就看到宋军阵前有一个男人,怪异的好像不是人一般,抱着一根短棍子,棍子前面不断喷出火光,还有连续不断的声响传来。 铁鹞子一片一片的倒下,比割麦子还快。 惨叫声一片。 很快的,棍子不喷火了,剩下的铁鹞子也跑了。 大寒寨的西夏人都吓坏了。连铁鹞子都跑了,外面的宋军多可怕!所有人都吓得跑回了家,紧紧关闭了房门,一个人也不敢出来。 马思柔连忙下来,把外面情况和爹爹一说。 马青大惊。他刚才也摸不到头脑,村外到底是什么响声,那么大,那么密集,接着听到一片惨叫,可是他也不知道是哪支军队的声音,现在思柔告诉她铁鹞子跑了,他这才来了精神。 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 他拉着闺女的手,拼命向着宋军狂奔。 总算是活下来了。 马青父女被带到梁志身边,梁志一看,老熟人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而且闺女都这么大了。 梁志是折家将的将官,马青是麟州都作院的教首,都作院就是做军械的,俩人以前打过交道,这下没问题了,不是西夏的奸细。 看到马青的惨样,梁志连忙下马,取了一件战袍披在张青身上。瞧着老伙计冻的,都快没人样了。 马思柔也冻的小脸通红,浑身哆嗦。 贾红线这时走了过来,牵着她的手,来到自己放行李的大车旁,给她了一件自己的羽绒服。 秦牧就在旁边,看这姑娘实在冻的不成样了,连忙把自己的保温杯打开,倒了一杯热水给她。 这让旁边的折美凤又有点眼红。 秦少爷怎么浑身都是宝贝呢。就这个保温杯,每次烧开的热水倒进去,不管过了多久,再打开还是热乎的。 真是气死奴了,他哪里来的这么多宝贝,怎么我一样也没有? 马思柔双手捧着杯子,感受着手心传来的热度,慢慢的喝了一口,热气从嘴唇一直暖到身体里,她突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哭了起来。 发生了这样的意外,折家军不能久留,打扫完战场之后,一行人迅速的向府州撤退。 折美凤决定不抢烟草了,赶紧回到府州才是正理,谁知道铁鹞子还会不会来,来了之后,秦少爷的粗棍子还灵不灵。 来时候因为抢劫要保持体力,折家军走的慢,回去时候就快多了。 因为他们抢劫也不是走的一条直线,是绕一个圈,现在回去的路程没多远,只一天就撤到了府州城里。 到了家,折美凤才彻底放松下来。 这次真是万幸,本以为会死在西夏,没想到毛都没掉一根就回来了,还见识了秦少爷的宝贝棍子。 这东西太好了,太神了,自己一定要弄到手。 一路上匆匆赶路,都没时间说话,现在回到折府,可有的是时间了。 不过现在也太晚了,大家都太累,休息一晚,明天再说。 第二天,恰好是除夕。 折府上下张灯结彩,打扮一新。 折可存也回到了折府。他是主人,大哥在麟州走不开,他必须回府州,否则老家就剩俩妹妹了,没男人还算什么折府。 秦牧没想到自己在大宋的第一个除夕竟然不是在吴家庄,而是在遥远的府州度过。 真是世事难料,做造纸厂的时候,他可没想到自己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都到了大宋的前线了。 幸亏他准备的充足,长短武器,高爆**,带了满满一箱子。要是没这支AK-15,和那些**,自己真要交代在这块了。 也就是遇到了铁鹞子,要是对上普通的西夏兵,他都未必回的来。 如果西夏轻骑兵漫山遍野的散开,一个冲锋就把自己淹没了,那样除了自曝也没别的办法。 他靠两条腿可跑不过轻骑兵。 秦牧更加感到未来的艰难。自己拿着这样超时代的武器,也就是赶了个巧,恰好遇上倒霉的对手,主动捆在一起让自己宰,要是换了对手,他根本打不出这样的战绩。 可是在统一的道路上,什么样的对手都会存在,绝不可能敌人每次都捆好了让他去杀,遇到漫山遍野的轻骑兵,该怎么办? 除了扩军加练兵,没有别的办法。 秦牧深深感到任务的艰巨。 这都需要钱啊!军队是无底洞,如果没有烟草这个屙金兽,自己全身是铁也打造不出来。 不止军队是无底洞,工业化初期的重工业建设,也是无底洞。都需要大笔资金填进去。 烟草,真是这阶段最重要的任务,秦牧决心以最快的速度,把烟草工业铺开,并且做大做强! 贾红线可没他这么多想法。在这个除夕,自己和表哥两个人一起度过,这让她快乐极了。 那俩小狐狸,老实在吴家庄待着吧,想抢也抢不到,哼。 折美凤一大早就来找她,缠着她问东问西,主要是问那根铁棍子,尤其是秦牧那根粗棍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厉害呢。 贾红线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这把***,大宋朝见过的人很少。或者说没有外人见识过。 真正了解的人,都在近卫团。除了近卫团之外,***没有露过面——方腊等人见过但是他们都死了,更何况秦牧的AK-15了。 只是那种情况下,根本不能藏着,藏着就得死,所以不用想也得出手。 现在怎么善后? 这种事情,不是贾红线能做主的了,可是肯定不能不给折美凤一个答案。 反正表哥在,什么都推给他好了。 “折娘子,你问那个棍子?”秦牧知道这是避免不了的一场交涉。 “对,秦少爷,你那个粗棍子,怎么那么厉害,是什么呀,能不能给奴玩会?” 给你玩?这是你能玩的东西吗。你不知道我带过来多不容易。 “那个东西,不是棍子,那个叫突击步枪。”秦牧掏出纸笔,写下这几个字。 既然不瞒她,也就不骗她,这是秦牧做人的宗旨。 “突击步枪,那红线姐姐那个也是突击步枪吗?”折美凤举一反三。 “不,红线姐姐那个,叫狙击步枪。”秦牧再次写下这几个字。 “那么,那个爆炸的东西呢?” “枪**。”秦牧继续科普。 “这些东西,是法术吗?”折美凤好奇的问。这是她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府州城也有会法术的道士,今天就会被折府请过来,为折老夫人祈福,同时施展道法,给她们这些凡人开开眼界。 如果秦牧这些东西都是道术法术,那折美凤就没法用了. “当然不是法术。这是技术。” “技术,奴看起来比法术厉害多了,秦少爷,你能把这些东西都卖给我们折家吗?” 就知道你得这么问,可惜,这个愿望不能满足你。小孩子不能玩枪。 “抱歉,折娘子,这些东西,都是非卖品。”秦牧果断的拒绝了,不过看着折美凤一脸掩饰不住的失望,他接着说道:“不过我答应过你,给你全套红线姐姐身上的宝贝,这句话,算数。” 折美凤望了望秦牧,又望了望贾红线,眼睛一眨一眨的,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 第四十一章 金辉道长 府州城内有一座三清观,观主金辉道长,俗家姓姜,叫姜鹊。 金辉道长在府州鼎鼎大名,道法高深,算是府州道家第一人。 今天是除夕,折家重金请金辉道长来折府打醮祈福。 金辉道长青色的道袍一尘不染,脚下白袜皂靴,干净利落,年近五十,可是满头黑发,没有半点杂色,尤其的精神。 他带着道童,来到折府,一进内院,突然就皱起眉头,停下脚步,对陪在身边的折可存说道:“二公子,不知贵府最近是不是有了病人?” 折可存满面忧色,连忙说道:“道长高明,这几天大妹的确有点不舒服。” “恐怕不是不舒服这么简单吧?如果贫道测算无误的话,折家娘子,恐怕是病的不轻。” 折可存连连点头,面上愁容更深了。 金辉道长的法术高强,道行深厚,他早就了解。道长能算出妹妹生病,一点不让他意外。 这几天美鸾突然生了重病,咳嗽不断,甚至痰中带血,高热不退,折家请遍了郎中,都治不好大妹,眼看着她身子一天不如一天,这才想请三清观的金辉道长来打醮祈福。 道长法术高强,也许能让美鸾逢凶化吉。 折可存听到金辉道长不待询问,就测算出妹妹的疾病,顿时心里的希望多了好几分。 果然是陆地神仙,什么都知道。 “道长,依您看,我妹妹这病……” “无妨!”金辉道长马上给他吃了个定心丸:“我一入贵府,就感觉到一股邪气。贫道掐指一算,七天前,可是有外人进了折府?” 七天前?外人? 折可存马上就想起了秦牧。 种申是十天前来的,而且他不算外人,种家和折家,也算是通家之好。 七天前的外人,只有秦牧几个人了。 莫非…… “七天前,是来了几个京城人。” “果然如此。能否请过来让贫道见见?” “道长?您意思是他们有问题?” “邪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暂时贫道不敢说,你且请他过来,贫道要亲眼看看。若真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老道断不能任由折府被祸害。” 折可存吓了一跳,秦牧难道是妖怪? 昨天梁志回到府州,连夜就把这几天的经过详细向折可存汇报,尤其是和铁鹞子遇见那一场,更是事无巨细,一点一滴都没有遗漏的讲给折可存。 这事太古怪了。秦牧抱着一个粗铁棍子,贾红线拿着一个细铁棍子,两个人,不,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秦牧一个人,就把三百铁鹞子打死一百,吓跑两百。 这是神仙也难做到的事情吧,铁鹞子的厉害折可存深深明白。 如果不是梁志赌咒发誓所言不虚,而且他叫来作证的副将也一起发誓证明,折可存都不敢相信。 这是兵器还是法术? 折可存没在现场,他完全想不出来秦牧抱着的铁棍子什么样。 可是什么样的兵器,能只通过发声就干死敌人呢? 而且显然不是声音搞死的敌人。折家军就在秦牧身边,听到的声音更响,也什么事没有,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反倒是远处包裹在重甲里面的铁鹞子死了。 梁志还特意给折可存带来了一副铁鹞子的盔甲。 折可存举起细看,上面跟筛子似的,布满了圆圆的小洞。 密密麻麻的,很是恐怖。 他可是知道铁鹞子的盔甲有多坚固,如果不是破甲箭,寻常的箭头扎到甲片,不过留下一个小点。 若不是铁鹞子盔甲如此强悍,他们怎么敢用铁索连在一起冲阵。 可是现在这幅盔甲上面全是小窟窿,不知道什么东西打出来的,而且边缘光滑,这需要多大的力量?怕是把盔甲放在都作院,让匠人用锤子敲都敲不出来吧。 折可存对于秦牧越发的不了解,也越发的感觉神秘了。 他肯定要和秦牧好好谈谈,可是现在却没心情。 一来马上是除夕,是一年中最要紧的时候,尤其对世家来说,祭祖是重中之重,这时候没法分心别的。二来是美鸾病了。 折美鸾病的非常急,前一天还好好的,有说有笑,第二天就全身发热,咳嗽不断,最近更是连血丝都咳出来了。 折可存急的上火,请遍了府州的名医,可是谁也治不好美鸾的病。 眼看着就是年关,妹妹的身子一天坏似一天,她可是才十八岁,是娘的心头肉,也是自己最疼爱的妹妹,怎么可以就这样看着她不行呢? 折可存这时候顾不上秦牧,全心都在妹妹的病上。 金辉道长几句话给了他很大启发,原来美鸾的病,是因为外人。 “来人,请秦少爷。” 折美凤昨天回来的晚,就没见姐姐,今天又惦记秦牧的棍子,早早跑去见秦牧,直到丫鬟来请秦牧,她才知道姐姐生了重病。顿时慌的不得了,连忙跑回内宅去看姐姐。 秦牧来到内院客厅,见到折府还有一位客人,是道士打扮,他有点奇怪。 按说折家这样的世家,不会让两个素不相识的客人碰面的,这没规矩。那么现在是什么情况? “功业,”折可存称呼秦牧的字,很尊敬也似乎近了那么一点:“这位是三清观金辉道长,得道高人。道长对功业的香烟也很感兴趣,所以冒昧请功业过来。” 折可存知道这样请秦牧不合规矩,所以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秦牧很高兴,原来老道也是个烟民,看来抽烟不分红尘内外,烟草事业,大有前途! “秦牧,”这是客户,秦牧当然态度很好:“见过金辉道长。” “秦牧。”金辉道长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然后他上下打量了一阵秦牧,又看了看贾红线,又点点头。 秦牧莫名其妙,你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就像钱钟书说的,喜欢吃鸡蛋一定要认识下蛋的母鸡? 不聊香烟,你这么神叨叨的打量我干嘛,看的人挺渗得慌。 “二公子,”金辉道长没再搭理秦牧,转头对折可存说道:“你且站到一边,看贫道降妖驱魔。若是能拿下这个邪物,定能让折娘子康复如初。” 秦牧听的莫名其妙,不是聊香烟吗,怎么改跳大神了?这个我不专业啊,了解不多,怕是没什么共同语音。 “取一盆清水来。”金辉道长整理衣冠,起身来到厅中央。 这时候折府的丫鬟大气都不敢出,听到吩咐,立刻把清水准备好。 折美凤也匆匆赶来客厅。没想到姐姐病的如此严重,几天不见,都快没人样子了。只把美凤急的嚎啕大哭。可是哭也没用,她又不会治病,那么多名医都看不好,她一个小姑娘有什么办法。 听说二哥正给姐姐祈福,折美凤连忙赶了过来,无论如何,她要为姐姐尽自己全力。既然不会看病,那就诚心祈福。祈祷姐姐能平安迈过这个坎,长命百岁。 金辉道长走到清水边上,脚下不三不四的站好,口中低声念着咒语,嘴唇上下翻飞,只听的秦牧一头雾水。 这家伙要干嘛? 金辉道长根本不在意旁人的目光,全身心的做法驱魔。 他取出几张黄纸,随手撕扯,很快就撕出一条鱼的形象。 接着,他把纸鱼放在清水中。 怪哉!这纸鱼一到水中,竟然变活了。不是变成红烧鲤鱼松鼠桂鱼,而是变得活灵活现,在水面上左摇右摆,开始划水。 “哇!”丫鬟们都惊呆了。纸怎么活了,还会游。若是自己剪出来一条鱼,哪怕再像真的,也不会在水里游呀! 道长果然神通广大。 “二公子,折娘子,”金辉道长向折家兄妹颔首说道:“贫道已经把折府的邪气拘到此鱼身上,接下来,贫道要用五雷法轰杀此邪。” 说着话,金辉道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根桃木小剑,一剑就戳起了纸鱼。 纸鱼离开水面,被戳在桃木剑上。 金辉道长脚下迈着玄奥的步伐,继续低诵听不出来的咒语,突然之间,剑上的纸鱼燃起了火。 火势很快,瞬间就把纸鱼烧没了。 折美凤大喜,这样就是把邪气除去了吧,姐姐就能病好了。 她忍不住说道:“道长,可是把邪气烧死了。” 金辉道长没有回答她,反倒瞪了她一眼。 折可存连忙拉住妹妹,不让她再多嘴。没看道长正施法呢吗,不要多嘴坏了大事。 纸鱼烧的很快。连灰烬都没留下,可是火头却没有完全熄灭,有一股两股火苗,脱离了桃木剑,向着门外飘去。 “好邪物!在我金辉面前,还不速速伏诛,竟敢妄想逃窜?看贫道的三清剑术!” 折可存本来看着纸鱼被烧了,心里大大的放松下来。邪物被烧没了,妹妹就能过关了。可是没想到邪物这样强大,竟然化作一两团火苗,想要逃跑。这可怎么办,别让它跑了呀。 他急出了一身冷汗。 金辉道长年纪虽大,身法却不慢,一个箭步来到门边,随手两剑把火苗斩的粉碎。 折可存几乎要叫出好来,道长果然神通! 他正要放下心来,却听金辉道长大喝一声:“好胆量,竟敢在贫道面前玩障眼法,且看三清拘魂术。” 这一声,又让折家兄妹把心提了起来。 怎么,火苗都灭了,邪物还没死,还玩起了障眼法!这怎么办,我们凡人可是看不到的啊! 金辉道长神情严肃,对着虚空中念着咒语,突然伸手一抓,凌空抓出一张黄纸。 “妖孽,这次看你向哪里逃!” 说着,他端起茶,含了一口水,随手展开黄纸,向着纸上一喷。 却见那原本空无一字的纸上,缓缓的显出一副画像,是男人的头像,头像很有特点,是一头短发。 接着,头像旁边又显出一个字:秦。 “二公子,折娘子,这妖孽的邪体已经被贫道锁在这里,只剩他本体还在府里,只要将他本体除去,万事无忧,家宅兴隆,令妹定然康复!” 折可存大吃一惊,顿时一双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牢牢盯着秦牧。 ------------ 第四十二章 斗法 金辉道长意思还不明白吗?短发,姓秦,除了秦牧还有谁? 没想到大妹的病竟然是他搞的鬼。 他是什么人?对我折家有何企图?为何要害死美鸾? 折可存虽然听到梁志昨天的诉说,说秦牧一个人杀了一百个铁鹞子,可是听人说和看现场完全是两回事。秦牧和他一路行来,完全就是一个商人,一个能工巧匠,从来没显出杀人的本领,所以他对秦牧没有惧意。 折可存十六岁就上阵厮杀,死人见的多了,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命,所以即使面对有邪法的秦牧,他一点不虚。 再说这里是折府,谁能翻的出天去。 折美凤也瞪大了一双眼,直勾勾的看着秦牧。 秦少爷会是坏人吗?他那么多宝贝,和神仙似的,难道是魔鬼? 折美凤无法相信秦牧是坏蛋,可是金辉道长明明白白的把他的邪体都给拘禁到了黄纸上,那上面明明白白的就是秦牧的样子,别提还有一个“秦”字了。 “秦大哥,你……”折美凤不知不觉的,对秦牧无法做出判断了,连称呼都改了。 贾红线杏眼圆整,冷冰冰的看着金辉道长,好像看着一个死人。 你是活腻味了吧,竟然敢说表哥是邪物。 她本来看着道长捉鬼,也很入神。听道长和折美凤的话里话外,似乎是美鸾生了重病,道长施法驱邪。 贾红线一开始还很关心,为了美鸾的身子,随着道长的一步一步捉鬼放鬼再捉鬼,心里上下起伏。可是当金辉道长几乎明着说秦牧就是那个邪物时候,她顿时火冒三丈,什么都忘了。 老杂毛,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你知道我官人是什么人?那是神仙,敢说是邪物,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 看你的木头剑厉害还是我的手枪厉害。 总算念着这里是折府,不是自家,她才给折家留了几分体面。如果不是在折府,她二话不说直接开枪。 秦牧万万没有料到老道表演半天,原来目标是自己。 怎么,折美鸾得了重病?可是这跟我有毛关系啊!这几天我连见都没见到她,毛都没碰到一根,怎么可能是因为我染的病,就算是传染病都怨不到我身上吧。 日,这老道,有点意思。 秦牧看了看老道,又看了看折家兄妹。 折可存怒气值蹭蹭的涨,几乎肉眼看得到。一张脸几乎要红的滴血,简直下一步就要拔刀了。 折美凤也好不到哪里去,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看来是一边惦记姐姐的身体,一边考虑怎么处理自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折府上下,从折可存到小丫鬟,俱都被老道的神操作震惊了,就连贾红线也看的很投入。 可是老道一切的表演,在秦牧眼里不过笑话一般。 水上纸鱼,凭空着火,空手变纸,符纸写字,这不都是骗傻子的江湖把戏吗。 秦牧刚才一直当春晚看。这时空也没电视,也没年夜的晚会,自己就当看魔术表演了,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可是谁知道老道包藏祸心,竟然来个神转折,一切都冤枉到自己身上。 秦牧第一时间就想一脚踹过去,先给你打个生活不能自理再说。 在自己面前玩这些,你还嫩点。老子千年的见识难道是白长了?再说,自己怎么可能是邪物,明明是这个世界的“真神”。 可是他也有着贾红线一样的顾虑。 这里是折府,不是吴家庄。要是在吴家庄的话,秦牧不用自己动手,就近卫团都把老道收拾的服服帖帖了。 现在不行,折家兄妹关心同胞姐妹,都快崩溃了,自己只要行动稍微激烈点,定然没法收场。 秦牧到是不怕翻脸,就算这里是折府,他也有把握冲出去。至于冲出去之后怎么样,那可以慢慢考虑。 可是翻脸解决不了问题。翻脸能让折美鸾病好吗?翻脸能让折可存明白老道是骗子吗? 而且关键的是,如果翻脸的话,自己的烟草大业怎么办?现在烟草全在府州,还都在折府里面,自己要是翻脸了,就算毫发无损的回到吴家庄,可是拿什么做烟呢? 总不能放点树叶子进去吧。 真是头疼啊! 折可存终于忍不住了,他指着秦牧说道:“秦牧,你……” 没等他说完,秦牧立刻打断了他的话。 再让他说就不好收场了。 “二公子,折娘子,你们先等等,听我说两句。”秦牧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要说话,折家兄妹自然等的起这一会功夫,正想知道秦牧有什么要辩解的呢。 秦牧对他俩说完这句话,却没有再搭理他们,反倒走到老道面前,打量了一下金辉道长。 道长本来一脸庄重,世外高人的样子,可是在秦牧的目光下,竟然有点心里慌张。 换了是别人,被自己把魂魄拘束在符纸上,早就吓得魂不附体,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怎么这个人一点不害怕呢,反倒这么冷静的站在自己面前。 这可是金辉道长出道以来,第一次遇到。 他没经验啊!几百次的捉鬼,哪一次也没遇到这样胆大的人。 这怎么办? 金辉道长深深吸了一口气,正要打起精神再演一道法术,却被秦牧拦住了。 “道长,二公子说你喜欢香烟,可是烟没抽一根,你却忙着捉鬼驱邪,你看你累的,来来来,歇会,先抽根烟。” 秦牧说着,手指间突然多了一根香烟。 他现在的位置,是背对着大门,也就是说,他身后没有人,所有的观众都在秦牧的前方。一个绝佳的魔术表演场地。 折家兄妹只见秦牧手指中平白无故的多出了一根香烟,顿时吃了一惊。 秦牧难道真是神仙?不是神仙怎么能凭空取物。这和刚才金辉道长凌空取黄纸,不是一模一样吗? 那么,秦牧和金辉道长的法术,究竟谁更高明呢? 金辉道长大吃一惊,他完全没有想到秦牧手指间突然出现一根香烟。 实际上他根本不认识香烟,但是秦牧手指上出现一根纸棍子,他眼不瞎,还是看的到的。 “道长怎么不抽呢?难道不喜欢吗?那我扔了吧。”秦牧说着话,手指向半空一弹,那一根香烟似乎被扔到了虚空,凭白消失在众人眼前。 别说折家兄妹惊讶,就连贾红线都看的入迷了。这手艺表哥可没给自己表演过。 金辉道长也一脸不敢相信。 “怎么?看道长的意思,还是想抽烟的啊,那请吧。”秦牧伸出另一只手,手上正是那支消失的香烟。 金辉道长都呆住了。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应付眼前的场面。 “呀,不知道三清观有没有忌讳,难道我左手敬烟不合适,那你看换个手如何。”秦牧在后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学了一点,比如香烟小魔术。 他这一套戏法,已经足够登台表演了。 厅里面的人只见秦牧好像神仙一般,把一根香烟变出来又扔到虚空不见,可是转眼又变出一根香烟。 秦牧高大英俊,就是当魔术师都是最帅的那个,在折府这一番表演,连下人都被迷住了。 这怎么能是邪物,有这么帅的邪物吗?就算他是邪物,也是最漂亮的邪物,不会害人。 魔术表演不但要手快,而且要迷惑人,不但在言语上迷惑,表情更要迷惑观众。 在这里,迷惑就变成了迷人,这是秦牧练出来的本事,一表演魔术,自然而然的就开始迷人。 别说下人了,连折美凤都芳心乱颤,哪里还当秦牧是邪物,完全是俊俏美郎君。 折可存也犹豫起来。秦牧全身上下哪有什么邪气,而且他为了烟草,也没有祸害折家的理由,反倒是让折家健健康康的没有烦事,才能更好的给他弄烟草。 二公子迷茫了。妹妹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秦牧给弄的呢? 秦牧不去理会别人,一双眼牢牢盯着老道。 “看来是道长怕我烟少呀,不舍得抽。来吧,别客气,我还有呢。” 说着,秦牧手中烟卷突然分裂一般,一颗变成了两棵。 这是纯粹的技术活,手法配合的好的话,真的就好像一颗烟复制出两颗。 压轴的一幕深深的震撼了众人,这比老道空手取符纸还牛。 如果自己有这一手仙法,岂不是一锭金子变两锭,两锭变四锭,四锭变…… 所有人都呆住了。连老道都说不出话来。 秦牧随手一摆,香烟又只剩下一根,却不是在手上,而是嘴上。 他掏出ZIPPO打火机,玩了一个非常花哨的点火技巧,只见一团火在他手上翻来覆去的一会出现一会消失,好像长了脚一般在奔跑。 这时候众人似乎渐渐有点明白。 秦牧玩的好像不是法术,这是手上的巧妙啊。 那么金辉道长做的一切,是法术呢?还是如秦牧一般,不过是手上的技巧。 点着了烟,秦牧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一口烟喷向老道,俯首上前,声音压的低低的,只让老道听见:“老杂毛,还继续玩下去吗?还有什么压箱底的玩意,尽管拿出来,老子接着你丫挺的。” ------------ 第四十三章 给折美鸾治病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金辉道长突然撤了一步,恭恭敬敬的向着秦牧稽首,认真的行了一个大礼。 这是…… 不但折家兄妹糊涂,连秦牧都摸不着头脑了。 老道要疯啊? “仙家恕罪,小道有眼不识泰山,竟然不知三清之上降临府州,恕罪恕罪。” 金辉道长对着秦牧说完一番话,也不等秦牧反应,立刻转身面对折可存继续说道:“贫道之术,虽然在人间堪称无敌,但是面对三清之上,却是丑陋不堪。适才是秦仙人和贫道开的玩笑,可怜贫道还以为折府有邪气。” 折家兄妹面面相觑,这老道怎么回事?怎么折家不是中邪了,秦牧又成了仙人了。 金辉道长也不容折家人说话,他一口气说道:“折府大幸啊!有三清之上大驾光临,折娘子定然可保无恙!有秦仙人在此,哪轮的到贫道献丑,二公子,告辞了。” 他说走就走,不带走一片云彩,连礼金都没敢要。 金辉道长完全想明白了,自己这点把戏,早被秦牧看穿了。 可。 香烟可以说完全是手活,但是火苗这个,金辉道长真看不明白。 府州也没有打火机,他完全不明白秦牧的火是怎么来的。自己弄出的鬼火是磷粉,不可控,全靠风吹。秦牧可是把火苗玩弄在手指之间,道行比自己高明多了。 再玩下去,金辉道长就要露馅了。 他半生颠簸,妻离子散,到了中年才在府州混出点名堂,这要是被秦牧揭了老底,他还活不活? 花花轿子人抬人,混江湖的,哪有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金辉道长立刻大掉头,狂捧秦牧。 三清观是金辉道长的道观,那么秦牧得比三清高,可是高到哪里呢?道家最高就是一气化三清,再上面怎么称呼,金辉道长一时着急也编不出来,干脆弄个三清之上,这么奇怪的名头。 可是他也没按好心眼。捧的高,跌的狠。 现在高高的捧起你来,若是你治不好折娘子的病,自然有折家人找你麻烦。 金辉老道拔脚就跑,折家追之不及。 贾红线狠狠的跺着脚,要不是你跑的快,定然要给你好看。 不过折可存反倒更兴奋了。秦牧果然不是凡人啊,有他在,大妹的病,还用担心吗? 他连忙上前,从新认真的对秦牧施礼,说道:“请秦仙人救大妹性命。” 折美凤也疾步走到秦牧面前,哭泣的说道:“秦大哥救救我姐姐。” 秦牧简直要疯了。 从邪物到神仙,完全就是老道一张嘴。 这大宋朝,也太愚昧了吧。折家可是真正的上流社会,怎么这么好骗呢。 其实秦牧完全不用多想,这种事千年以后也不少,真正的骗子都是骗几千万上亿,如果不是骗上流社会,只骗老百姓哪里骗的到。 不过救人还得救。生病就看医生,找神棍没有用。 “二公子,我先说一件事,你答应我,我再说别的。” “仙人请讲。” “就是这件事,你要是再叫我仙人,我扭头就走。我不是仙人,不是!”秦牧最烦跳大神的。 “好,那,功业,还请你救大妹一命。” “折娘子生的什么病?” “痨病。” 府州的郎中有名的都来瞧过,一致认为,折美鸾得的是痨病。 痨病啊。这个东西秦牧还真知道。痨病就是肺炎转肺结核,在这个时空,无药可医,基本就是等死。 若是自己没来府州,折美鸾还真的只能等死,但是既然自己来了,她的小命总算能保住了。 “带路。”救人如救火,也不用废话了。 折美鸾躺在床上,不能说奄奄一息,也是一条命没了七分。 高烧不退,再加上整日整夜的咳嗽,什么人都扛不住。 秦牧在训练营接受过专业训练,当时他说自己要去中东当雇佣兵,那个地方环境脏乱差就不用说了,各种疾病横行,教官还特意培训了他医疗卫生知识,对常见病有明确的诊断治疗步骤。 肺炎无疑是常见病,正落在秦牧手心里。 折美鸾这样子,一看就是典型的急性肺炎,至于是不是结核,秦牧还修炼不到那么高深,分辨不出来。 可是不管肺炎还是肺结核,都一样治,因为他也没别的办法,秦牧又不是专业医生,上战场还讲究那么多吗? 治疗是必须治疗,但是有一件事让秦牧很头疼。 这个病,要打屁股针啊。 换了后世,自然这是女护士的工作,但是在这个时空也没有女护士啊。 他可以培训折美凤,或者贾红线,但是时间来不及。培训完了大宋第一波护士,折美鸾也没气了。 怎么办呢? 折可存看出了秦牧的为难,连忙把下人都赶了出去,屋里只剩下折家人。 折老夫人本来也要来,可是郎中说过,老太太年纪大,痨病容易过给她,别害了她身子。所以折可存坚决不让老太太过来。 这里只有折家兄妹二人,再加上床上的病号。 “功业,莫非我大妹的病,你……”他不忍心当着美鸾的面说下去,怕让妹妹绝望。 “不不不,”秦牧连忙摇手道:“二公子,你误会了。这个病,我还是比较有把握的。” 秦牧这样一说,别说折可存折美凤了,就连半死不活躺在床上的折美鸾都来了精神。 多少郎中都看过,没一个敢说能治的,都是支支吾吾,那意思就是安心等死。 折美鸾早就不抱希望了,只想着早死早托生,这身子咳嗽的一日狠过一日,连半夜都没停歇时候。 可是人总是怕死的,但凡有一分希望,哪怕微乎其微,都会尽全力去争取。 秦牧竟然说他比较有把握。这在兄妹三人耳中听起来,简直就是包治好! 那还有什么犹豫的?莫非是为了诊金? 钱哪算问题。 折可存连忙开口道:“功业,诊金……” 他想说钱不是问题,但是这话对别的郎中说可以,对三清之上,岂不是大不敬?都仙人了,谁还在意钱。 秦牧现在当然没想什么诊金,他一咬牙,说道:“我这个治疗,和别的郎中不同,要把药水注射到折娘子的这个地方。” 他不好意思说屁股,只是用手指了指折美鸾那位置。 折可存迷惑了。这地方,可是女孩家的……,你这个仙人…… 若不是金辉道长在府州实在是把自己打扮的神乎其神,让府州上下都以为他是半仙,秦牧早就被折可存打出去了——这不是登徒子吗。 可是金辉道长说了,秦牧是三清之上,那么仙家神药,也许就得从女孩的那个地方放进去吧。 但是美鸾可是黄花闺女呀,还没出阁,这样做…… 折可存转念一想,人都要死了,还想那么多干嘛。就是从那个地方放进去又怎么样?只要妹妹能活,比什么都重要。 “功业,治病要紧,其余都是小事,你赶紧治病吧,我出去等着。” 秦牧没想到折可存如此开明,到是很佩服他的明白事理。人命重于天,那些俗世礼教,先放一放。再说自己是医生,折美鸾是患者,医患之间,没那么多忌讳。这也忌讳那也忌讳,等死吧。 “好,你等着,我取药去。” 秦牧连忙跑回了客房,把急救包拿了过来。这东西他带了很多,小命要紧。 贾红线知道表哥治病与众不同,方好音就给她很大一个教训,这次本就不情愿再让秦牧亲自给折美鸾治病,但是折娘子都快死了,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见死不救。 只能气鼓鼓的独自留在客房,发誓再也不让表哥来府州了。治完病就走,绝不回头。 折可存和折美凤都等在门外,秦牧来到屋内,关好房门。毕竟折美鸾露着屁股的样子不方便给别的男人看到,即使是她亲哥哥。 折美鸾听到秦牧和二哥的对话,知道自己接下来将要面临什么,早有了心理准备。 她也是大姑娘了,怎么能不懂得男女之事。只是小命要紧,每日每夜的咳嗽,让她苦不堪言。如果死了还好,不死就纯粹受折磨。 这样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算是仙家医术奇怪,要通过女人的那个地方用药,那也就随他吧。 至少这个男人,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又一身的宝贝,自己把身子给他,也算勉强可以吧。 她有这个心理,自然对秦牧无不依从,一点不抗拒。 秦牧伸手替她解衣服,折美鸾任由他施为。 这到是很不错,秦牧本来以为小娘子还会挣扎呢,没想到如此顺从。 他把折美鸾翻过身子去,露出了半个屁股。 折美鸾此时难得的没咳嗽,只羞涩的闭紧了眼睛。该来的终于来了,只是自己这个姿势,怎么不像正常的样子呀。 大户人家有春宫画,折美鸾不是没看过。 难道仙人与众不同吗? 接着她感觉到屁股上一凉,有点刺激。 是秦牧在用碘酒消毒。可是她也看不到,不知道仙人在自己身上捣鼓什么。 反正该来的就来吧。 “放松,放松,不要紧张,千万不要紧张,疼一下就好。”秦牧柔声的安慰着。 折美鸾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治疗方式,秦牧都没给她看针管针头,怕更吓着她。 疼一下就好吗?折美鸾有点怀疑,听说女人的第一次,很疼的,要疼好久,怎可能一下就好呢?莫不是仙人骗自己。 没等她想明白,就感觉屁股针扎一般的疼。 这感觉没错,就是针扎进去了。 折美鸾大惊。这地方不对吧?这里,可不是自己的那里…… 仙人,他怎么扎自己这里…… 他到底在干嘛? 折美鸾忍住害羞,想扭头看看,秦牧连忙轻轻按住她肩膀不要她转头。 要是让她看到一根针扎在屁股上,还不定惹出什么事情呢。 反正很快,忍忍就好。 一会功夫秦牧把药水推完了,做好善后工作,再收拾好自己的医疗器械,把折美鸾翻了过来,给她拉上被子盖好,说道:“今天就这样了,明天还要一次,一天一次,看情况来,你好好休息。” 折美鸾紧紧的闭着眼睛,面色绯红,连胸脯都红透了。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看到自己那里。她哪还敢睁眼说话。 不过折美鸾心里却无法平静,甚至还有点奇怪,这就完了吗?不碰女人那个地方就完了?那为什么要脱了奴的裙子,露出那里呢?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不喜欢自己? 还是嫌弃自己? 秦牧哪管折美鸾的想法,打完针就要避嫌了。这可是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还是府州土皇帝家的公主,没事别惹事。 他也奇怪,为什么打针要打屁股,全身上下那么多地方,大腿不行吗?不过他不是学医的,也不懂原理。 在秦牧想来,估计就屁股肉多血管少,打这里最不容易出问题。 见到秦牧出来,折家兄妹大感奇怪。 这么快就完了?这个速度…… 难道说仙人和凡人不同吗?折可存是成过婚的,有妻子,懂得男女之事——这事他没媳妇时候就懂得,感觉这个仙人未免有点不中用吧。 虽然大妹是病的厉害,可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你这么短时间就治完了? “功业,我妹妹可是好了?”折可存着急美鸾的身体,管你仙人凡人,占了我妹妹便宜就算了,但是如果你治不好我妹妹,让你走不出折府。 “这个病,不会好的那么快,我每天还要治疗一次。”秦牧也不好意思说,我每天还得给你妹妹屁股打一次针,只能含糊的说治疗。 “还要治疗,那还需要多久时间?” “看情况,每个人身体不同,但是我认为,应该问题不大。” 抗生素在这时空就是神药,和仙丹一样,秦牧不觉得一个普通的急性肺炎能有多**烦。 他了解到折美鸾发病很急,不是长期的病号,那么应该没有转为肺结核,不过就是急性肺炎而已。 要是抗生素连大宋的肺炎都治不好,那白称神药了。 听到秦牧这样子一说,折可存和折美凤都长长舒了一口气。 美鸾有救了。 折美凤立刻跑进屋里去看姐姐。 折可存也舒展开眉头,说道:“功业,这次可多亏了有你。没话说,只要美鸾病好了,但凡我折家在府州一日,府州由你横着走。” 秦牧心说我又不是螃蟹,用的着那么走路吗。 不过如果能得到折府的鼎力相助,自己的烟草大业会顺当很多。 之前双方只是买卖关系,在商言商。如今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一旦折美鸾病愈,折家就可以说成为自己的战略伙伴,这样操作起烟草来,和纯商业完全不是一个力度。 秦牧要的就是如此,如今求仁得仁,也是心下欢喜。 “功业,来,我们喝酒去。”折可存开心,必须请秦仙人喝一顿。没准这就是自己妹夫呢。 “表哥,先洗手。” 秦牧还没说话,却听到贾红线说话了。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又来到美鸾的院子里,正听到折可存邀请秦牧去喝酒。 不用问,肯定是治疗完了。 贾红线可是知道秦牧怎么治病的,她一肚子怨气,也发作不得,只能恨恨的说让表哥去洗手。 这还是秦牧给她普及的医疗常识。 看了病人,那么多病菌,难道不应该洗手吗。 可是这句话当着折可存的面说出来,简直有点打脸。 虽然他也觉得秦牧应该先洗洗手,最好是沐浴一下——当然他想到的原因和贾红线的理由完全两码事,但是贾红线不能这样明着说啊,难道你嫌弃我妹妹脏吗? 只是贾红线是秦牧的女人,折可存现在不敢得罪,只能当没听见。 秦牧无奈的望着贾红线,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这个时候,您就别跟着添乱了。 ------------ 第四十四章 秦牧的第一个女人 一顿酒喝到半夜,才尽欢而散。 除夕夜,贾红线趴在秦牧的身上,感受着表哥一阵一阵的活力,自己的心头也如小鹿一般跳动,一刻也停不下来。 她不能再忍了,从两人相恋以来,一起劫狱,一起闯皇宫,一起去江南,一起面对世间所有的风险,分担所有的困难。 一起走了这么多路,彼此再也分不开了,那为什么还要等待呢。 今晚,就是最好的时刻。等到明天的太阳升起,就是新的一年了,贾红线在新的一年要做真正的女人。 “表哥,要奴。” 贾红线情欲再也控制不住,不管天崩地裂,不管沧海桑田,就是今年今夜,就在此时此刻。 酒是色媒人,秦牧也早就按耐不住了,尤其是今天还给折美鸾打了一针,就算他自认为是医生,可毕竟还是男人。 忍不住,还要忍吗? 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同床共枕了很多次,但是都没有突破最后一道关口,不是他身体有问题,而是心里有一个无法开解的难题。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又是不真实的。 当他在这里时候,这个世界就是真实的,花草树木全有生命,可是当他离开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凝固了,也可以说不死不活,停留在那一刻。 只要秦牧不回来,这一刻就是永恒。 正因为如此的诡异,秦牧想到了一个自己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自己在这个世界有了子女怎么办? 现在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即使贾红线方好音几个,也只是和自己有感情关系。 她们一旦怀了孕,生下自己的孩子,那这个世界对于秦牧来说,又彻底变了。 之前,这个世界只是秦牧的生命,之后,这个世界就不止是他的生命,还有闺女儿子的生命。 当他不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子女也停在那个时刻,不生不死,永无止境,这种情况让他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秦牧怎么能忍心看着自己的亲人处在这样的境地。 如果有了子女,他可以肯定自己几乎就舍不得回后世,可是不回后世的话,就没有可能完成那么艰巨的任务,十四年统一欧亚大陆?做梦吧,连东南亚都未必打的下来,别说西伯利亚波斯湾了。 如果不能打下欧亚大陆,他将在这个世界,自己四十岁的时候死去。就算明年有孩子,那么孩子顶多在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失去父亲。 这也是秦牧无法接受的。 给了孩子生命,就要养育他成人,怎么能在孩子那么小的时候自己就没了呢。 正是因为这样左右为难的情况,让秦牧实在无法迈过那一道关口。 可是今晚,他有点醉了,又或者离开穿越点太远,他有点放肆了,又可能是贾红线美丽的胴体让他再也无法控制,还有早上那一针的风情,再加上这个特殊的时刻,辞旧迎新,让秦牧彻底放开了自己。 来吧,人生不想那么多以后,这一刻,只有眼前。 贾红线顿时被巨大的幸福所包围,这一刻,她终于成为了女人,秦牧的第一个女人。 这个时候,折美凤正和姐姐挤在一起。 抗生素在这个时空是绝对的仙丹,一针下去,折美鸾就退烧了,咳嗽也迅速的减弱,几乎眼看着变好起来。 这让折家上下俱都放下心来,神仙保佑呀,折家列祖列宗保佑。 折美鸾担心自己的病过给妹妹,坚决拒绝妹妹和自己睡在一起,可是折美凤哪里那么听话,姐姐生病时候自己都不在,现在哪还能丢下姐姐呢。更何况她们是孪生姐妹,从小就无话不谈,现在她有好多话要和姐姐说,也有好多问题要问姐姐。 可是问题太羞人了,以她的性格也有点说不出口。还好她性格开朗,很快就自己开始叭叭叭的说起了和秦牧的那次抢劫。 说起了秦牧温暖的羽绒服,能藏住热水的保温杯,自然最关键的是秦牧的粗棍子。 折美凤是亲身体验过的,所以说起来活灵活现,让折美鸾大感诧异。 她不过病了几日,怎么美凤又见识了秦少爷那么多宝贝。 那个突击步枪,是什么武器,怎么连让折家军都感到难对付的铁鹞子变成了纸鹞子,听妹妹的口气,秦少爷吹口气一般,铁鹞子就全被他打死了。 这还是人吗?岂不是神仙? 没等她想更多,折美凤又把白天秦牧和金辉道长斗法的事情讲给姐姐听。 若是说秦牧杀铁鹞子,显示出凶悍的力量,那么和金辉斗法就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神奇。 折美凤觉得金辉道长已经很厉害了,能让纸鱼游水,让黄纸出字,但是秦大哥就更厉害。那一团火被他玩的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就好像一个小火人在他拳头上跑步,看的折美凤都入迷了。 更别提秦牧收场的样子,叼着一颗烟,睥睨的望着金辉道长,真的是三清之上才有的气魄。 折美凤这点到是冤枉了秦牧,那不过是魔术师收场的动作而已,秦牧练惯了,顺手给用出来了。 折美鸾这才明白为什么二哥带秦牧来给自己治病,原来还有这么复杂曲折的故事。 她好后悔自己这场病,要是不病的话,她就能亲眼看看秦牧和金辉道长斗法了。 想起秦牧,她自然想起了自己治病的样子,顿时羞红了脸,还好房里早熄了蜡烛,妹妹看不到。 这时候美凤说话了:“姐姐,我讲了这么多,也该你跟我说说,秦大哥给你怎么治病呀。” 她也鬼的很。说了这么多不过是铺垫,折美凤真正想知道的,就是秦大哥怎么给姐姐看病。 那时候秦牧指着折美鸾身体时候,她就在旁边看着,清清楚楚的看到秦牧指的位置,正是女孩家最羞人的位置。 若不是看到秦牧诸般神奇,她肯定一脚就把这个无赖踢死了,哪容得他羞辱姐姐。 可是在折家来说,就数她和秦牧接触多,也了解的最多。 像什么保温杯羽绒服,连突击步枪***的名字,秦牧都没瞒着她,这样才让折美凤相信,秦牧真的是神医,不是要占姐姐便宜。 可是,秦牧治完病就跑去和二哥喝酒了,姐姐也一句话不说。 折美凤当然知道这是姐姐害臊了,所以一直忍到晚上,俩人睡在一起时候,才悄悄的问姐姐。 “就是那样治呗,还能怎么样,药丸子,好苦。”折美鸾只能说谎了。 “姐姐,你别骗我了,还当我是小孩吗?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般大,那些羞人的画,可是咱俩一起看的。”折美凤当然不信,真当自己是三岁小孩呀。哪有什么药丸子,哼。 “你知道还问。”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你明明知道。” “我就不知道。” 车轱辘话来回说,没完没了,直到折美凤生气了。 “姐姐,你要再不说,我去问秦大哥了。” 这是杀手锏啊!顿时把折美鸾打垮了。 妹妹要是真的去问秦牧这么羞人的问题,那自己还有脸活吗。 真是没办法了。 “他,在我那里,扎了一下。” “那里?那个地方?” “不是。” “那是哪里?” “就是那里啊!” 折美鸾也生气了,告诉你扎了一下,你还问什么,不会自己去想啊。 这话怎么能说的出口,就算是对着妹妹也不能说。 折美凤还是一头雾水,到底是不是那里呀。怎么姐姐颠三倒四的。女人,除了那里,还有哪里能扎一下? 这么说,秦大哥的仙家医术,果然怪异,只能通过扎那里给人治病。 这样子,岂不是姐姐已经不是女儿身,成了秦大哥的女人了? 那自己怎么办? 她们俩从小就在一起,折美凤可从没想过姐姐出嫁后自己怎么生活,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和姐姐在一起。 接下来,折美凤突然想到了一个更严重的事情,她立刻躺不住了,翻身坐起来,对着姐姐郑重的说道:“姐姐,秦大哥的仙家医术如此怪异,你可不能再让他给别人治病了。若病的是女人,你怎么办?若病的是男人,他怎么治?” 折美鸾完全想不到妹妹的思路如此清奇,简直是天才。 想到哪里去了,什么男人女人的。 他只不过是扎了一下我的屁股,当时疼的不得了,现在都好多了,你这丫头,脑袋里面都是什么乌七八糟的。 “快躺下,当心受风着凉。”折美鸾连忙把妹妹拉着躺到自己身边。 “总之,姐姐,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为了你的一生幸福,可不能再让秦大哥给别人治病了。”折美凤认真的说道。 “我怎么能管的了他啊。” “怎么不能管呢?难道你不是他的女人吗?”折美凤有点奇怪。既然那里都让秦牧扎了,姐姐自然是秦牧的女人了。 “他是有妻子的呀!”折美鸾没有妹妹那么糊涂,还清楚的记得贾红线,是秦牧的妻子。 “这是个问题。”折美凤这才想起贾红线来。这一天折府事情太多太乱,折美鸾的病完全占据了折美凤的心思,竟然把这么大的事情给忘了。 红线姐姐可是秦大哥的妻子。 那就不对了,秦大哥有妻子,为什么还要扎姐姐呢? 可是马上她就想明白了,这不是秦牧求着折家,是折家求着秦牧治病,怪不到他头上。要怪,只能怪秦大哥这个仙家医术太过奇异,竟然要扎女人那里才能治病。 这究竟是什么医术呢? 万一,以后自己也得了姐姐一样的病,是不是秦大哥也要如此医治自己呢?那会不会很疼呀。 听说很疼的。 她想到就问:“姐姐,秦大哥扎的是不是很疼?” “也不是特别疼,就是一下子没准备,有点疼。” “那你忍得住吗?” “忍得住。”折美鸾觉得折美凤纯粹废话,都治完了这么长时间了,现在问我忍得住忍不住。忍不住不也过来了吗。 “那我忍得住吗?”折美凤不知不觉把自己代入了进去。她们因为是孪生,身体素质相似,一个得病时候,另一个也跟着会得。这次她没生病,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在折府,没在那个环境下,否则她也免不了。 正因为这样,折美凤觉得自己必须弄清楚,这个疼痛到底到什么程度,自己是不是忍得住。 折美鸾气坏了。这话你让我怎么说。“被他扎一下你就知道忍得住忍不住了,不要来问我!” 折美凤听到姐姐的回答,没注意姐姐的语气,反倒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太羞人了,自己可不能得姐姐的病。 可是万一真的得了呢?自己到底让不让秦大哥给自己治呢? 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问题呀! ------------ 第四十五章 折老夫人 新年的阳光,好像不同于往日,贾红线全身上下都荡漾着幸福。 自己是女人了,是表哥的女人,而且表哥亲口发誓,说自己是他第一个女人。 这份荣耀让贾红线从里到外都美透了。她对今天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笑脸,即使是一面之交的马思柔,她也大方的撒出礼钱。 初一吗,发红包,不论本时空还是二十一世纪,都是一样的人情来往。 马青父女也暂时住在了府州折府。十年没回大宋,麟州的老家估计早就不在了。幸好梁志算是马青的老交情,俩人之前没少打交道,凭着这一层关系,才能在折府短暂安置下来。 至于以后怎么样,马青有了一点打算,看到贾红线给思柔礼钱,连忙上前套近乎。 边疆他是不准备待下去了,太危险了,在麟州都能被西夏俘虏十年,他可是不准备接下来十年再担惊受怕。 马青要带着女儿去汴梁,只有在大宋的京城,他才能感觉到安全,才能给女儿寻一个好人家,平平安安生活下去。 他知道贾红线是汴梁人,现在有这么个机会,立刻抓紧凑上去。 能做到都作院教首的,没有糊涂人。马青不只是技术出色,为人世故更出色,否则怎么能在西夏活下来,而且还做了官。 他有心结交,满嘴的奉承话,正赶上贾红线心情好的不得了时候,竟然没有多想,就答应带马青父女回汴梁。 这在贾红线身上很少见。她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阅历极为丰富,如果是往日,马青就是再多一百张嘴也不可能说的动她。可今日不同,今天贾娘子心情超级好,简直化身了普度众生的观音菩萨,有求必应。 马青心里总算有了底,立刻一连声的感谢贾娘子,以及贾娘子的官人。 尤其是感谢秦牧,他看的出来,谢秦牧比谢贾娘子还能让贾红线高兴。可惜没见到秦牧,不能当面道谢,否则更能让贾娘子满意。 秦牧这个时候当然没时间陪着贾红线闲逛,他还有大事要做。 第一件事当然是治病救人。 一早起来,秦牧就来到折美鸾的闺房,折美凤向着姐姐眨了眨眼睛,充满暧昧的一笑,离开了房间,顺手还把门给带上了。 秦牧也挺尴尬,但是尴尬还得办事。 神药也不能一次就好,要有疗程的。 “折娘子,该治病了。” “秦大哥,叫奴美鸾可以吗?”折美鸾羞答答的,有点不好意思。都这样了,还“折娘子”“虎娘子”的叫,不觉得生分吗? 秦牧到觉得她的提议非常好。 来到大宋后,对于女人的称呼他总是不习惯,这娘子那娘子的,简直是掉娘子堆里面了。 “美鸾,咱们治病吧。” “好。”折美鸾红着脸点头答应,可是答应是答应,她自己没动手。 怎么说自己也是没出嫁的大闺女,当着男人面自己脱裙子,她实在是做不出来。 秦牧没办法,只能自己来了。 为折美鸾脱去了裙子,再把她翻身过来,然后秦牧说道:“别怕,不疼的,很快。” 秦牧不说还好,一说反而让美鸾担心了。 明明很疼的吗,怎么能说不疼。 秦牧没时间安慰她情绪,一会还有重要的事情做,赶紧打完收工。 他这次换了另外一边屁股,就是薅羊毛也不能可着一个部位薅,打针也要换屁股打。 折美鸾本来准备好了这边,心思也在这边屁股,突然另一边被秦牧用碘酒擦拭,凉意传来,位置不是自己预想的,又吓她一跳。 今天她身体好了太多了,变得有精力,有精力就有好奇心,她偷偷回头看秦牧,却见秦牧手里拿着一根透明的管子,前端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针。 折美鸾哪里想的到这些,她昨天还以为是秦牧用自己的身体部位给她治病,只不过秦大哥那个也许太细太尖了,所以扎的自己疼。今天她才明白,原来不是秦大哥身体那个东西尖锐,是一根真的针呀。 这下把她吓坏了,几乎就要叫出声音来。 幸亏她是美鸾,是姐姐,不是妹妹那么毛躁的性格,连忙用手捂住了嘴,才没有发出声音。 这要是叫起来,妹妹肯定会冲进来,那样自己可没脸了,这个光屁股样子被妹妹看,羞也羞死了。 她是没叫唤,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直接绷紧好像铁块一样。 秦牧完全没法下针,这也太硬了,好像冻肉一样,怎么打。 “美鸾,你别紧张,别紧张,放松下来,放松。” 可是折美鸾那能那么听话的就恢复平静,越说她越紧张,肉也越来越瓷实。 这下秦牧真是挠头了,如果硬打进去,针头都得折在美鸾屁股里面,这还怎么治病。 他只能把手轻轻在美鸾的屁股上慢慢揉,好像揉面一样,赶紧给揉软了。 可是这样让折美鸾更加的紧张,简直好像陷入了死循环,越揉越紧,越紧越揉。 折美凤在门外等了好久,看到秦牧还不出来,感觉有点奇怪了。 昨天给姐姐治病,秦大哥也就用了那么短短一点时间,怎么今天这么久呢?莫非是姐姐身为姑娘,第一次承受不住,今天做了女人,就时间长了? 这个到很有可能。 可是姐姐怎么做女人呢?折美凤从小到大和姐姐玩在一起,这时候好奇心实在忍不住,左右也没有下人,正好偷偷看看。 她悄悄来到窗边,捅开窗纱向里面望,只见姐姐正趴在床上,露着屁股,秦牧一只手在姐姐屁股上揉搓。 “呀,脏眼睛,不看了。”这一幕吓得折美凤顿时闭上眼睛,连忙抽身跑开了。毕竟她还是姑娘,这样也是不好意思的。 她连秦牧另一支手上的针筒都没注意到,以为治疗就是揉啊揉的,这样还怎么看得下去。 好说歹说,一通揉搓,总算是打完了这一针,累的秦牧满头是汗。 昨夜和贾红线颠鸾倒凤都没出这么多汗,今天对付个折美鸾却搞的手忙脚乱,真是让秦牧无语。 他还有事要做,既然折美鸾眼见着好的七八分,证明抗生素果然不负神药之名,也就没什么好停留的。 秦牧又交代一番老生常谈,就是医生常说的几句话,什么注意休息,多喝热水,有用没用的说了一堆,让自己尽量的像医生少过像禽兽,这才回了自己的屋。 贾红线正在等着他。 秦牧做客折府,今天又是初一,按照礼貌是要给折老夫人拜年的。 贾红线早就准备好了礼物,两人再次来到折家内院。 折老夫人对秦牧极为喜爱,简直就要当自己女婿一般。 那是自然,折美鸾差点丢了性命,要不是秦仙人出现,自己闺女就没了。 而且听二儿子说,仙家医术与众不同,治疗美鸾竟然是用夫妻床上的那点事,这让折老夫人为难了好久。 美鸾还是黄花大闺女,处子之身,怎么就这样不黑不白的给了这个男人,可是不给也不行,不给闺女就没命了。 折可存和她说了许多秦牧的事情,折老夫人听来听去,感觉似乎这个男人也不错,虽然是白丁,没有出身,但也是一身本事,以后亏不了美鸾。 至于秦牧是不是仙人,老夫人将信将疑,不敢不信,也不敢全信。 昨天她看过美鸾,闺女眼见的好的七七八八,再不是之前濒死的模样,这让折老夫人彻底定了心。不管怎么样,闺女命保住了。 救命恩人现在就在眼前,折老夫人必须仔细看看。 若是正常的郎中,救了自己宝贝闺女的命,折老夫人一定要折节下交,亲身道谢,可是秦牧不正常,他是给闺女治了病,可是也把闺女的身子拿走了。这样说来,他不算郎中,算是自己女婿。 如此一来,折老夫人的架子就不能丢了。 哪有丈母娘谢女婿的。 她端着架子坐在椅子上,秦牧连忙说着吉祥话,把礼物送了上去。 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折老夫人点点头,这盒子看起来就名贵异常,连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非皮非木,可见里面的东西更是珍稀。 “这是手表一块,不成敬意。”秦牧怕她不会用,亲手给她打开盒子,取出手表。 “这就是手表吗?”折老夫人来了点精神。 刚才她一直留意秦牧这个人,对于礼物什么的,她没什么看重的。这么多年,她是府州当之无愧第一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也就是折美凤这个小丫头头发长见识短,到了汴梁,开了点眼界,见什么都稀奇。 折老夫人毕竟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不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她看来,手表和手镯,有什么区别呢,什么能计时,她根本不信,因为她年轻时候没见过,就以为不存在。 可是秦牧现在送给她的竟然是手表,这让老夫人上了心。 这东西,真的挺好,不是手镯那么俗气。 很精致,没见过,也不会用。 秦牧自然明白事理,送礼是给人脸面,不能让人丢脸,要是折老夫人拿起来顶在脑袋上,那不是又抽自己脸,又丢折家脸吗。 他亲手给老夫人戴在腕子上,然后再详细的给老夫人讲解手表的用途。 对于给折老夫人送什么礼,他也思考了很久。 折老夫人是府州真正的第一人,折可求折可存兄弟,也得听她的话。在折老夫人跟前留个好印象非常的重要。 礼物必须选贵重的,她没见过的。你要送个皮子大衣,人都不拿眼看你。这玩意她缺吗? 只能是后世的玩意,她没见过的。 可是后世玩意,真正能在这时空实用的非常少,否则秦牧早拿来卖了。 所有电器都不行,因此就不能送手机。 镜子自然是稀罕,但是小镜子不像样,大镜子他身上也没有。 想来想去,还是手表最合适。 手表他还带了好多块,就是为了联络感情用的。 在任员外手里,手表是祸害,但是在秦牧自己手里,他却不那么在乎。 秦牧又不在汴梁城开钟表行,在府州这地方,天高皇帝远的,自己送手表难道王樵还能知道?就算他知道又怎么样呢,敢惹自己,上门宰了他。 所有阻挡在秦牧统一大业前面的,都是他的敌人。 对待敌人应该如何,伟大领袖早有指使。 折老夫人对这块手表越看越喜欢,再加上这是准女婿送的,更加喜欢乘以二。 今天真是喜事连连。姑娘病就快好了,又找了这样一个可心的男人,让折老夫人非常满意。 在大宋,十四五嫁人是常态,十六七都是老姑娘了,何况折美鸾都十八岁了。 只是因为折家地位尊贵,在西北很少有门当户对的,而美鸾美凤又是老太太心头肉,不想委屈闺女,才耽误到现在。 如今秦牧出现了,人长的精神,身家又丰厚,所差的无非是个官身。对于这点,老太太也在乎也不在乎。 如果美鸾没有失身给他,老太太自然想找个有官身的女婿,现在既然已经生米做成熟饭了,也就不在乎了。 折家本事是军阀,看重的是军队是武力。恰恰秦牧表现出了超高的武力,这足够让折老夫人满意了。 唯一不满意的是,秦牧是结过婚的男人呀。这可怎么办呢,总不能让美鸾过了门就做妾室。 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总能想办法解决。 要不让秦牧休了现在的妻子,再娶美鸾,这也是一个好办法。 回头让儿子想想主意,反正不能委屈了自家姑娘。 折老夫人满意,秦牧也就高兴。 交好折家,还是*****,这让他的烟草生意彻底有了保障,以后府州将源源不断的给他提供原材料。 吴家庄毕竟太小了,而大宋最要紧的是土地,秦牧即使有钱,也搞不到多少地——人家不卖。 所以府州对秦牧来说就分外重要。这里天高皇帝远,什么事都是折家一句话。 秦牧准备把府州作为一个烟草种植基地,绑在他的烟草帝国战车上,一往无前。 折老夫人还有许多客人要接待,所以秦牧不能多待,很快和贾红线告辞走了出来。 “表哥,看样子,折家要招你做女婿呀。”贾红线精明异常,顿时发现了问题。 “怎么会。你说什么呢。”秦牧完全没这个意识。 “哼,表哥,别怪奴没事先提醒你,不管怎么样,奴是你的第一个女人,是大房,再来多少,都要排在奴的后面。”这个时空男人有很多女人是常态。贾红线也不是时空超人,知道后世一夫一妻制度。 按照这个时空的要求,自己还不能妒忌,不能挡着男人讨小老婆,她唯一能追求的就是自己大房的位置。 眼见着折家不安好心,贾红线自然要给秦牧提个醒。 秦牧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一心想着的是烟草,为了烟草他才竭尽所能,可是想想,红线说的似乎也有那么点道理,以折家的尊贵,折美鸾的身份,被自己看到了屁股,似乎是不好处理。 唉,不管了,先顾着烟草再说。 折家是府州的最高存在,是土皇帝,初一自然非常的忙碌。 府州上下,身份够得着的,全来给折老夫人,折家公子拜年。 折府上下整整忙碌了一天,直到入夜之后,才消停下来。 这时候折可存才有时间答谢秦牧。 救命之恩,必须隆重。 贾红线有折美凤招呼,酒席上只有折可存和秦牧两人,显然他要说点私密话。 对于秦牧,折可存越发看不透,只是之前太忙,妹妹又让他牵肠挂肚,一直没时间和秦牧聊聊,现在总算是能安心坐下来了。 他最关心的是秦牧的武器。 什么样的兵刃能杀铁鹞子好像切肉,不,不是切肉,是切菜一般的轻松? 作为折家军的领头人,折可存必须弄明白,而且最好秦牧能卖给折家,这样的话,西夏在折家面前还算个屁。就是打到兴庆府,活捉李乾顺都不成问题。 “功业,咱们聊聊美凤说的你身上那根棍子吧。” ------------ 第四十六章 折府演武场 从少女到少妇,是华丽的蜕变。贾红线还是那个贾红线,却又不是昨夜那个贾红线。 如今的她,光彩照人,即使在烛光下也掩不住惊人的美丽。 这让折美凤羡慕嫉妒恨。 骄傲什么,一切还不是秦大哥给你的。关于这点她到是很快就弄明白了。 如果没有秦大哥,你不过就是一个寻常的汴梁小娘子,比起我来是大大的不如。不过你也不要这么神气,姐姐马上就要和你一样了,到时候我这个小姨子,绝不会比你差。 你有的,我都得有。 但是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在这个初一的夜晚,折美凤还是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根口红,再没有半件来自后世的宝贝了。 所以她只能一边盼着姐姐赶紧和秦大哥要东西,一边招呼着贾红线。 她是折府女主人,自然有招待女眷的义务。 和贾红线在一起,其实折美凤很喜欢,虽然是生气,可是生气的原因是因为贾红线一身都那么光彩照人,这些东西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折美凤,她渴望多和贾红线说说话,就是看看摸摸也好。 贾红线带了不止一身的服装,这些日子,换着样子搭配,都把折美凤馋坏了。 她还白白送了一件羽绒服,给路上捡来的马思柔,却没舍得给自己。 这让折家公主更添怒气。可是,东西是贾红线的,她想给谁给谁,自己也舍不下脸来要别的女人一件衣服。无奈呀。 “红线姐姐,你今天这个妆容好像又是新的样子。” “漂亮吗?”贾红线的确换了个模样。从女孩晋升为女人,自然要有点变化,她手机里面各种女模特照片很多,小事一桩。 这个妆容她以前没有尝试过。之前没有圆房,贾红线虽然改了发型,做妇人打扮,可是却怕自己显得岁数大,因此一直学习娃娃妆的画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青春。 今日不同了,可以大方的展示自己的成熟,所以画了一幅以前不敢画的熟女妆。 在后世化妆品和化妆术的加持下,轻熟女妆容的贾红线对折美凤是碾压式的存在。 折美凤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是憧憬婚后的生活,也最羡慕新婚又年轻的新娘。 如今贾红线就是这般模样,一句话不说,都能打的折美凤丢盔卸甲。 “红线姐姐,你真漂亮。”这是折美凤由衷的话。她也想这个样子。 “好啊,我教你。”贾红线大大方方的示好。她可是太会做人了,知道对什么人说什么话,到什么时候干什么事。 折美凤顿时沦陷,一时半会,是想不起来亲姐姐了。 连秦大哥都忘到了一边。 秦牧这时候正在尴尬。 折可存你也这么大人了,会不会正常说话。什么叫棍子,那是枪,难道你妹妹没告诉你,那个棍子学名叫“突击步枪”吗? 这个可是秦牧错怪了折可存。 折美凤是告诉了二哥那个棍子的名字,突击步枪,但是这名字太划时代,让折可存说突击步枪四个字,就和小学生第一次念英文单词难度差不多。折可存死活念不利落,干脆说棍子好了。 “二公子,我求你一件事,以后别说棍子了,要叫步枪!我的那个粗的,是突击步枪,细的,叫狙击步枪。” “对,突击步枪,狙击步枪,就是这个东西,到底是兵刃还是仙法?” “当然是武器了,我说过多少次,我不是仙人,我和你一样都是凡人,普通人。我身上没有仙家宝贝,那些东西,都是我自己做出来的。” 折可存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你说你不是仙人,那就不是吧。反正仙人不仙人的,无所谓了,大妹都要给你了,咱俩快成一家人了,还分那么清楚干嘛。 “功业,那你这个突击步枪,狙击步枪,能不能卖给我家?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二公子,这个东西,暂时我不能卖,至于以后,还有的谈。” 现在肯定不能卖,自己还不够用呢。至于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当前的任务是交好折家,确保府州成为自己的烟草种植基地。 “这样呀,那我是不是能亲眼见识见识?”折可存听二妹说过,秦牧不卖,所以也不吃惊。但是他非常非常想看看突击步枪。要是不能看到这样神奇的武器,他这辈子都不会幸福了。 第二天清晨,折可存就带着秦牧来到了自家演武场。 这是一处巨大的院落,依山而建,非常的有气势。 折可存命人在山脚下埋下两根木桩,一人多高,一个上面套着折家军的盔甲,另一个上面套着铁鹞子的盔甲。 秦牧站到一百五十米开外,这个距离足以让本时空的弓弩都够不到了。 “功业,这就是突击步枪?”折可存两眼放光,盯着秦牧手里黑漆漆的粗棍子。 真的是粗棍子啊,AK-15配上**发射器之后,快变成长方形了。可是枪管还是圆柱子,在折家兄妹的词汇里面根本找不到对应的名称,自然只能说是粗棍子。 不过这可不是寻常的铁棍,后世功业化产品的精致,在武器上一样存在。 如果秦牧不说这是武器,直接把AK-15摆在折家兄妹面前,没准他们还以为是什么新型的摆件呢,因为的确是太精致了。 完美的圆柱,光滑的曲线,钢铁的冰冷,被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撒发着迷人的气息。 尤其对武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趁手的兵刃更有吸引力呢? 折可存就是真正的武者,还是真正的军人,***不知砍掉了多少西夏人头颅,他更是对武器有着发自内心的追求。 盔甲在一百五十米之外,这个距离,即使折可存开弓射箭也射不透盔甲,更别说伤害到盔甲里面的人了。 那么秦牧的突击步枪,是不是真的如二妹和梁志说的那般厉害呢? “二公子,注意捂住耳朵,我这把枪声音有点大。”秦牧好心的提醒折可存。 上次开枪时候,折美凤完全没有准备,差点被惊的掉下马来,他不能让折可存再出丑了。 “功业,尽管开始。”折可存当然不会捂耳朵。笑话,他堂堂折家军头领,会被声音吓到,还要捂耳朵? 可是接下来他差点真的捂住耳朵。 突击步枪欢快的叫声,让第一次听到枪声的折可存吓了一跳。 他脑海里的声音,关于铁的,无非是军队里面的铜锣,或者寺庙里面的大钟,哪里知道突击步枪开火的声音完全不是打锣敲钟,那是爆炸。 一连串的爆炸发生在耳边,真的差点让折可存捂住耳朵。 秦牧对着两个靶子各来了三发点射。 小兵取来充作靶子的盔甲,折可存纵然有了准备,可是看到盔甲上手指粗的洞口,还是一句话说不出来。 太厉害了。这是什么样的武器,不论折家的盔甲还是铁鹞子的盔甲,在突击步枪面前,全是纸。 一枪两眼,三枪六洞。一百五十米的距离,这个时空的铁皮肯定挡不住7.62毫米子弹。 这个口径的子弹,在步枪里面算是重弹。就是因为考虑到要破甲,秦牧才选择了俄罗斯的AK-15,而舍弃了国产95全自动步枪。 因为95步枪用的是5.8毫米子弹,比7.62毫米差了很大一块。 这次秦牧现场演示,不但折可存折美凤来了,连折美鸾也来了。 今天是第三针。这个时空不论病毒还是细菌,都没有抗药性,后世的抗生素一出,就好像突击步枪横扫铁甲一般,神一样的存在。 昨天晚上折美鸾就已经不咳嗽了,身体也有了精力,今天一觉醒来,感觉恢复的八九不离十,除了还不能上马杀敌,做别的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秦牧还是又给她打了一针。 第三针总算是比第二针顺利多了,没怎么折腾,小娘子很坦然的就接受了。 秦牧不得不佩服,年轻人,接受新鲜事物就是快。相比折美鸾的十八岁,自己二十六好像老头一般,当然是这也是因为自己寿命上限只有四十,才让秦牧有了这样的感慨。 他哪里知道折美鸾的变化不是因为接受新鲜事物快,而是折老夫人准备把折美鸾嫁给他。 在折美鸾心里,既然是自己的官人,那怎么样都是可以的,也就再不抗拒了,虽然害羞还是难免的。 秦牧要展示他的粗棍子,美鸾自然要来看看。自家男人的宝贝,自己当然不能不知道。 折家兄妹集体的无语了。 面对新生事物,有人能迅速找到方向,有人会彻底迷失。 能找到方向的毕竟是少数,折可存就一时半会找不到方向了。 这样威力巨大的兵器,他当然想买,在自己手里那不是天下无敌了。可是秦牧不卖,他总不能去抢。 若是外人还好说,可秦牧是自己妹夫,自己怎么也不能抢妹夫的东西。 如果不抢的话,他以后怎么打仗呢? 这时空的冷兵器作战,并不是后世人想的那样子。 大部分人以为冷兵器作战就是拿刀去砍人,实际上战场绝不是这个样子。 这时候的战争不是砍人,是砍铁皮。没有盔甲根本没法打仗,要不农民造反怎么那么容易被镇压呢。 在这个时空,普通士兵的佩刀能好过后世家用的菜刀吗?除了有数的几把宝刀,其余的兵刃顶多也就家用厨房菜刀水平。 用菜刀切肉可以,但是切铁你试试,是那么容易砍得动吗。 武将赖以成名的是武艺,但是更重要的是盔甲。没盔甲多高武艺也在战场上存活不了一根烟时间。 漫天的箭雨怎么躲? 谁也没法躲,全靠盔甲扛住。 铁鹞子为什么勇猛?因为盔甲够精良,扛得住敌人箭雨。为什么稀少?因为精良就是难得,一身盔甲传了一代又一代。 折可存的盔甲也是难得的宝贝,比寻常铁鹞子的盔甲还要坚固。上阵时候,穿上这身盔甲,他能感到安全。 可是现在他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安全感。 不论什么样的盔甲,在突击步枪面前全是一张纸,一捅就破。如果自己和秦牧对战,还没看到对方人呢,自己就完蛋了。 这以后还怎么打仗。 除非自己也拿着突击步枪,否则就没法上战场了。 战争,战场,折可存突然不知道未来怎么办了。 美鸾美凤姐妹对望了一眼,眼神却有点不同。 美凤想着,秦大哥的棍子如此厉害,怎么自己也要弄到手里。 美鸾想着,自家男人这样威猛,果然老天爷没亏待自己,没让自己委屈的嫁给个商贾,或者匠人。 这明明就是军中之神,无敌的存在。 折家是军阀世家,折美鸾自然钦佩的是军中勇将,所以对种申百般看不上,否则以他的背景,和折家到门当户对。 见到秦牧的威猛,她自然喜笑颜开,猛然间却发现贾红线正望着她,这让美鸾感到很不好意思。 那个女人可是自家男人的妻子,这个事情,可是有点难办。 纵然自己是折家的公主,她只是汴梁草根人家,可是奈何人家先进了门。先进一天都是大的,难道自己能甘心做小吗? 唉,老天爷,为什么要让秦郎不早点遇到奴呢? 不行,要去找老天爷问个办法出来。 说走就走! ------------ 第四十七章 三清观 三清观迎来了贵客。 折家姐妹大驾光临,那肯定是要倾巢出动迎接的。 别看金辉道长很会在折可存面前装腔作势,但是他更知道女人才是自己真正来钱的地方,在折家姐妹面前,道长可很平易近人。 要赚女人钱,总得给人笑脸。 折美鸾从演武场出来就直奔三清观。要找老天爷要办法,自然得通过和尚道士了,所以金辉道长现在就变成了老天爷的代言人。 秦牧和贾红线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本来秦牧不应该这样做,他可以明天再来。和折家姐妹花一起来三清观,有点失礼。可是秦牧一来时间很紧,他没多余时间耗在府州,二来他又不是要烧香拜佛,他是找老道算账。 莫名其妙的想害我,秦牧哪能不问个明白。 这里可是他的烟草种植基地,钱袋子的底,如果底上有个洞,那肯定是必须解决。 来到三清观,折家姐妹先去见老道。 “道长,”折美鸾一派大家风范,神情自若的说道:“我听说三清观供奉的太上老君神灵异常,体贴世人。今天奴家到听来个故事,想问问太上老君的看法。” 金辉道长此时心里忐忑不安。 折家姐妹花以前也来过三清观,不算生人,可是秦牧跟着来是怎么个意思? 看两个姑娘全都气色不错,想来是生病的那个好了,难道说,秦牧真的把痨病都给治好了? 治痨病,可是需要真本事。那日在折府老道就没安好心,想着秦牧治不好,肯定会被折家人折腾的半死,可是现在这个样子,自己的打算肯定是落空了。 他不知道内情,只能一边用心听着折家姐妹说话,一边留神外面的动静——别被秦牧直接杀进来。 “小娘子请讲。”老道还得敷衍这对姐妹花。他也分不出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两人一般模样一般打扮。 “话说府州有位漂亮的小娘子,喜欢上了汴梁城的小郎君,可是小郎君在汴梁有妻子,那么这位小娘子该怎么办,要请教太上老君了。” 折美鸾找金辉道长不是没理由。如果不是他说秦牧是三清之上,自己也不会被秦牧那么样子给治疗,也不会弄到如此尴尬的地步。 实际这也就是女人的不讲道理。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金辉道长这般做法,如果不是秦牧给她治病,她现在都应该在棺材里面了,哪能到三清观来摆威风。 但是女人是不讲道理的,尤其是恋爱中的女人,折美鸾现在就没有道理可以讲。 她说的话,就是道理。她要个办法,金辉道长就得给出来,否则,三清观就不要开下去了。 折美鸾的话,就是这府州城的圣旨。 金辉道长急出一身冷汗。 他算是听明白了,什么府州漂亮小娘子,不就是折家姐妹吗,那个郎君,肯定是秦牧,他妻子,就是贾红线。 这一家三口,合着来三清观找事来啦! 我这道观是叫三清观,可是也不是你们一家三口。我这个三,和你们毫无关系,找我干嘛? 但是他根本不敢说这事太上老君不管。如果太上老君不能给折家姐妹一个答案,折家姐妹可就要给他一个结果了。而那个结果绝对是他不能承受的。 老道混迹江湖半生,这点急智还是有的。 “小娘子,些许小事,待我问问老君他老人家。” 金辉道长任何时候都要做足戏份。不过今天就别玩大的了,小小装腔作势一番就行。他闭眼念叨了一番,反正谁也不知道他念的什么,等睁开眼睛时候,道长一甩拂尘,说道:“老君说了,这事好办!” “好办?那速速告诉我。”折美鸾眼睛亮了。 “府州女儿和汴梁郎君,两情相悦,应该让小郎君休了他的原配,迎娶府州娘子。”老道一边说,一边偷眼看着问话的那个。肯定这才是正主。 折美鸾神情一黯。这根本不可能吗,秦牧和贾红线两人的恩爱,就是瞎子都看得到,他怎么肯为了我休了贾红线。 老道多精明,随时都留意着,一看折美鸾面色不对,就知道这法子不行。 “不过老君又说了,天下女子,何其不幸,哪能随便休呢?古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今日我府州娘子也仿效古人,难道不是府州美事吗?” 俩女人一个男人,你们三个一起,这样总可以了吧。 折美鸾微微点点头,比刚才高兴了点,却还是没有十分满意。这样只能是迫不得已的下策,而且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俩人谁大谁小呢。这可是关键。 “不过,老君又说了,虽然是仿效娥皇女英,但是也不能完全一样。最好是安两处家,在府州,则府州娘子为大,在汴梁,……”老道说到这里就不说了。 让贾红线做大房这样的话,他是绝不会说出来的。 折美鸾听到这里,眼神明亮起来。这似乎是个挺不错的解决问题办法。 既然不能让官人休了贾红线,那么自己在这里安家,不让秦郎离开府州,只要在府州家里,自己做大的,偶尔去汴梁,让她做几日大又如何? “府州娘子为大!” “府州娘子为大!” 突然传来怪异的声音,惊醒了折美鸾。这不是老道的声音,她连忙抬头去看,却见衣架上有一只绿皮鹦鹉,正张着嘴学舌。 “府州娘子为大!” 金辉道长潇洒的一摆拂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连鹦鹉都知道府州娘子为大,可见这是世间真理。” 折美鸾开心的点点头,这个办法好。 她刚要道谢,就见秦牧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贾红线。 秦牧时间有限,真不能多待。 折家姐妹已经进去不短时间,他等的实在不耐烦了,反正就是问出老道陷害自己的真相,有折家姐妹在更好,还能吓唬吓唬老道。 他不等招呼,就走了进来。 道长立刻施礼:“三清之上大驾光临,小道惭愧惭愧。” 惭愧个鬼啊!敢害我。 秦牧根本不接他话:“道长,明人不做暗事,我时间有限,今天当着折家人面,你告诉我,是谁让你害我的。” 金辉道长没想到秦牧如此不讲江湖道义。这不是指着秃子骂和尚吗。 都是江湖上混的,你怎么能拆我台呢?我可是捧了你了。 他偷眼看看折家姐妹,见两人正盯着自己,金辉道长真是有点绝望。 今天这事,过不去呀。 的确是有人要他陷害秦牧,秦牧不用问也知道不是他干的,之前俩人谁认识谁呀,肯定是有人幕后指使。但是这个人,自己不敢说呀。 得罪了折家,他不敢,但是得罪那一家,他也不敢。 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他这一犹豫,鹦鹉说话了:“府州娘子为大!府州娘子为大!” 大家都吓了一跳。 金辉道长没想到这个畜生这时候出声。 秦牧是没想到鹦鹉会说话。 折家姐妹没想到鹦鹉会把这句话说出来。 而贾红线万万没想到,鹦鹉竟然说出这么一句话! 她当时就怒了。这什么意思?别问,肯定是折家想把美鸾嫁给表哥,又不想做小的,结果不知道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家里给的主意,跑来三清观想办法。 三清观能有个鬼办法!放着奴在这里,谁也不能迈过我去! 但是鹦鹉这话,显然是她们有了主意呀,要不怎么说“府州娘子为大”呢? 连畜生都敢欺负奴! 贾红线二话不说,掏出手枪,随手就枪毙了这个坏鸟! “砰”,枪声响过,鹦鹉连毛都被打烂了。 江湖混的越久,胆子越小。 金辉道长都没明白贾红线是用的什么道具干掉了自己的鹦鹉,他只看到这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掏出一个铁棍子,随手一指,接着一声巨响,自己的鸟就死了。 然后那根棍子又指向了自己,贾娘子杏眼圆睁,仿佛发怒的观音,这他哪里扛得住。 老道噗通就跪地上了,连忙说道:“观音,别杀我。都是种家二公子要我干的,是他要我冤枉秦牧,是他要让折家对付秦牧,都是他干的,和我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啊。观音饶命。” 秦牧连忙把贾红线的手抓住。 这简直是太暴力了。 鹦鹉说话让他小小吃了一惊,不过这很正常,鹦鹉本身就以会学人话出名,他只是没想到老道还养了这么一个会说话的鹦鹉。可是贾红线一句话不说就掏枪,掏出枪就把鹦鹉给灭了,这暴烈的性格,简直是让他出了一身冷汗。 红线是不是真有暴力倾向啊,以前杀人是杀人,但是那是战场上,这可是在道观里,那还是一只鸟。有这么大仇吗? 折家姐妹也吓了一跳。 幸亏她们都见识过了秦牧的粗棍子,这次贾红线掏出一根短的,也不会惊讶。可是贾红线一句话不说,只因为那么一句话,就把鹦鹉给杀了,这让俩姐妹心里都不由的一颤。 似乎,这个大房,不那么好说话呀。 贾红线收起手枪,冷冷的盯着金辉道长,说道:“哼,不过是种家的那个杂碎,别让我再看到,否则,这支鸟就是他的下场。” 说完话,她走到鹦鹉的身前,突然换了一副模样,微笑的说道:“现在你告诉奴,谁是大房呀?” 这句话,让秦牧听完都打了一个寒颤。 万万没想到,贾红线是这样性格。才和自己圆了房,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强势了呢?没圆房时候,好像不这样。 他是想不到贾红线心里的变化。 没圆房之前,贾红线一直心里悬着,生怕表哥不爱她,或者在她之前有了别的女人。现在这颗心彻底放下了。 女人的心思都是十分慎密的。 表哥身体一切正常,但是和自己同床时候总也不肯迈过那个坎,贾红线知道秦牧肯定有苦衷,有十分不得已的难处,否则不会宁可苦苦忍受煎熬。 现在好了,表哥和自己洞房了,就是说他彻底迈过了那个坎,从此以后,是一对真正的夫妻,可以毫无顾忌的期待未来幸福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她是千辛万苦才得到的,怎么能允许随便什么女人破坏呢。 贾红线不能拦着官人娶小的,但是她也绝不允许小的迈过自己。所以听到鹦鹉的话,她才暴怒异常。 她的反应直接而且迅速,一枪立威,谁想迈过我,那就要问问我的枪是不是答应。 不得不说她的考虑太周到了。 杀一只鸟能立威,又没和折家姐妹直接冲突,让表哥不会反感,这样的妙计也只有贾红线能迅速的想到,换了方好音和姜月奴都想不出来,更做不出来。 秦牧望着贾红线手里的枪,又看看折家姐妹,哭笑不得。 老道,你真是坏透了,连养的鸟都这么坏。 ------------ 第四十八章 折家的套路 今晚这顿酒是秦牧在折府的最后一餐,明天他就要回汴梁了,所以折可存更加的上心。 他有几件事必须和秦牧再聊聊。 第一就是美鸾的终身大事,第二还是武器的事情,第三是两家以后的关系,第四才是烟草。 不过折可存这个轻重缓急,正好和秦牧心中的轻重缓急反了过来。 烟草才是秦牧心中第一位的,别的都排不上号。 “二公子,今年你能划出多少地来种烟草?” “功业,你要多少?” 对于这个问题,秦牧早有准备。 “两万亩。”这是最低的要求了。根据秦牧的计算,两万亩的烟草种植基地,才能给他提供日产一百箱的原材料,这样一年的产量在三万六千箱,对比后世几百万箱的产量,那是大大的不如,可是本时空人口也少,自己的小厂子,更是不可能和后世的烟草巨兽相比,所以这个数字算是比较合适的。 “两万亩呀,这个有点……”折可存面色有点犹豫。 “怎么?很困难吗?” “是有点难度,功业,你知道我折家靠什么立足。这府州是折家的根本所在,自然要维持一方百姓的生计,若是种田的地改了种烟草,怕是百姓……” 秦牧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 后世国家都要维持十八亿亩的粮食种植基地,划了红线,谁也不许碰,这时空也是一样。 生存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可是烟草关系到自己的生存,没有两万亩烟草种植,自己的生存也成问题。没钱没法搞军队,没军队就没法实现目标,实现不了目标,自己只能死在四十岁。 现在,可是又过去一年了,在这个时空,自己还剩下十三年。 在府州百姓的生存和自己的生存之间,秦牧该怎么选择呢? 他这里犹豫,折可存有点遗憾了。 折可存的犹豫,不过是谈判的手段,两万亩对于折家来说,真不算什么问题,可是没想到秦牧理解错了,还以为他真有麻烦。 不得已,折可存只能自己揭开谜底:“功业,两万亩,要折家拿出来,是有点困难,可是如果美鸾同意的话,到是问题不大。” “怎么这还关系到美鸾?” “当然,美鸾名下有一万亩土地,如果她要是过了门,地就是你的了,你爱种什么种什么,折家也管不到。剩下一万亩,包在我身上。” “……”秦牧明白了,这是逼婚。 如果自己不娶折美鸾,烟草种植基地就搞不起来。 顿时折美鸾的地位急剧攀升,从一个小小的感情问题上升到生死存亡问题。 折家人,果然没有白给的,天下就没有那样的好事,吃了就跑,抹嘴想溜,在别的地方或许可以,但是在折家,绝不可能。 折可存不论从妹妹自身幸福出发,还是从折家未来考虑,一定要把秦牧绑在折家身上。 不是为了烟草,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突击步枪。 有这样神奇武器的秦牧,绝不能放跑了。 折可存已经想明白了,未来的战争,再也不会是穿着铁皮拿着刀子砍来砍去,一定会淘汰所有盔甲,在更远的距离上决定胜负。 不得不说,折可存是战争的天才。 从一把枪推导出未来战争的模式,而且果断的放弃了传统,盔甲弓弩,一下子就被他扔到了垃圾堆里面。 步枪,突击步枪,这个才是折家要的,而且必须拿到。 一个折美鸾不够,再贴上折美凤,总之突击步枪必须和折家捆绑在一起,不能成为折家的敌人。 面对秦牧,面对突击步枪,折可存想不出任何取胜的办法,连保命的办法都想不出来。 所以一定不能让秦牧成为自己的敌人,必须是一家人,起码是合作伙伴。 现在折可存不关心秦牧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干什么,他只关心一件事,秦牧必须是自己人。 这个目标,无论如何都要实现。 如果秦牧不娶美鸾,他给秦牧下**也得逼着娶。 何况,美鸾的身子已经给了秦牧,而秦牧看起来很讲道理,不是无赖的性格。讲道理就好办,讲道理,你要了大妹的身子,难道能不娶她过门吗? 秦牧还在犹豫。 又过了一年了,自己似乎是有点成绩,弄了一支小小的部队,三十几个人,可是一年过去了——虽然只是半年,但是谁知道柜子怎么算,它要按历法算时间不是按生日算,那秦牧可干涉不了。 在秦牧看来,这也许就是过去了一年,现在自己的事业,可以说还没起步。 来时候就在吴家庄,现在自己的势力范围,还是在吴家庄,连韩城县都没拿下。 时间可是只剩下十三年了。 十三年,统一欧亚大陆,这目标越来越遥远,自己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折美鸾,那就娶了吧。反正吴家庄也不是贾红线一个女人,还有俩呢,不多她一个。再说自己怎么也是看了人家屁股,这个时空,女子那么重名节,尤其还是折家的女儿,为了美鸾的声誉,折家的名望,认了。 折可存心里紧张,面色却平静如常,耐心的等待秦牧的回答。 “二公子,你知道我已经娶亲了。” “功业,此言差矣!好男儿志在四方,女人当然是四方都有。你看我,就有七八个女人。男子汉大丈夫,这是必须的。” 秦牧没想到折可存竟然把“好男儿志在四方”引申出到处都是女人,简直是天才。而且他这么年轻,竟然有七八个女人,这…… “可是……” “功业,不用可是,既然你应下了这门亲事,两万亩地,一亩不少给你种烟草,我折家再送一万亩,做嫁妆。”折可存就当秦牧答应了。 “那府州百姓的生计?” “他们种烟草,又不是不给他们钱,你不是花钱买烟草吗,你买烟的钱还不够他们买粮食吗?” “……”秦牧突然发现自己上了折可存的当。 既然自己花钱买烟草,那么百姓自然可以用钱买粮食,根本饿不着肚子,自己给的钱足够多。 可是折可存开始故意不说,用话术诱导了自己。 唉,真是关心则乱。如果不是太过于看重烟草行业,自己怎么能这么简单的上了套。 现在反悔也不可能了。不提君子一言,就说如果自己不答应,那么这个烟草种植肯定搞不好。折家的本事他深深领教了。 “妹夫,”折可存马上换了称呼:“咱们这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二哥看你不是凡人,你给哥哥看看,折家的以后,应该怎么办。” 折家百年来扎根在府州,是府州实打实的土皇帝。可是也就仅仅止步于此了。 这里是大宋的边疆,而且还是一块突出部。 后面是大宋,左右是西夏和大辽。 三个庞然大物死死的捆住折家,否则折家哪能安分守己的为大宋打生打死,独立建国不好吗?只是实在没这个实力。 西夏和大辽已经异常强大,如果失去大宋的支持,折家一天也守不住府州。 折可存认为秦牧见多识广,比自己还要高明,所以难得的向他请教战略性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过火了。折家已经是府州的土皇帝,还能怎么发展?再发展只能是真皇帝了。 不过折可存却也不怕。因为他看得出来,秦牧对大宋皇帝没有半点的认同,一路走来,以及这么多日子的交往,他能感受的到,这个妹夫心底有不臣的念头。 否则这么多宝贝,怎么赵佶只有香烟和手表呢?真正的军国利器,像突击步枪,狙击步枪,枪**,赵佶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见过了。 秦牧有这么多武器,而且看他带的那个家丁,哪里是家丁,明明是他的私军。 有高明的武器,有这么强悍的军队,他要干什么?还用问吗。 折可存就是看明白了这点,才一定要把妹妹嫁给秦牧。这不是委屈的嫁妹,是对未来的投资。 所以他才会和秦牧讨论折家的战略性问题。 秦牧对折家的定位也是战略伙伴。现在又决定娶折美鸾,自然关系更亲近一层。 可是折家和方腊不同。方腊的势力彻底被朝廷干没了,他仅存的一点势力,被秦牧改编成近卫团。 折家可还是活的好好的,不但好好的,而且实力雄厚,远不是方腊可以比的。 自己绝对不可能吞没折家,想都不要想。反倒要防着折家把自己给吞了。 只看折家翻云覆雨的手段,竟然借着折美鸾的病,给自己套上一条枷锁,就知道折家的高明。 方腊完全没法和这些真正的世家相提并论。 他也遇到过自己,可是根本意识不到自己代表着什么,白白错过了唯一求生的机会。 折家不同,他们想方设法的要把自己拉住,不说别的,就这份眼界已经足够高明了。 在自己面前,折可存一点没有土皇帝的傲气,反倒像老朋友一般,如今更是混成了亲戚。 以折府的地位,把公主嫁给一个白丁,是要面对很多责难的。 秦牧是什么人?府州乃至西北哪有人知道,就是全大宋也没人知道。 没身份呀! 可是折家什么地位?大宋朝鼎鼎有名的世家贵族。这样人家的嫡亲女儿嫁给小小白丁,日后折家肯定会面临很多的难堪,可是折家毫不在意。 就这份眼光,也值得自己投资了。 跟得上时代的人,才是自己的帮手。 秦牧准备插手折家。 “二公子,我看折家现状,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这情况折可存比秦牧还清楚。 “妹夫,就说你的想法吧。” “向西北开拓。打西夏是唯一的出路。” “妹夫,你这说的也太容易了吧。如果能打的过西夏,我难道不打?” “二公子,时代不同了。”秦牧决定给他透点消息:“说句大话吧,原来折家没有我,自然打不过西夏,可是现在有我了,你觉得西夏能挡得住突击步枪?” “妹夫,”折可存激动的站了起来,“你可是要把突击步枪卖给我?” “现在还不到时候,但是会有那么一天。” ------------ 第四十九章 西菜峪遇贼 今夜是贾红线在折家的最后一晚,可是难得的她没睡在秦牧身边,而是和折美鸾睡在了一张床上。 对于贾红线在三清观的突然发威,折美鸾开始也是吓了一跳,怎么一言不合就杀鸟呢。 可是贾红线以为杀一只鹦鹉就能吓住折美鸾,那也太天真了。 折美鸾手下人命也不少,哪会怕眼前死一只小鸟,就是贾红线当着她的面把金辉道长脑袋砍下来,她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明天秦牧和贾红线就要回汴梁了,折美鸾特意邀请贾红线和自己同床同枕,姐妹俩要好好聊聊。 贾红线自然不会拒绝。很多话是没法当着表哥的面说的,姐妹们私下解决才是正道。 “红线姐姐,明天咱们要回秦郎家了,以后的日子,还要姐姐多多照顾。”折美鸾这次要和秦牧一起回去,折家绝不能放跑了秦牧。 府州到汴梁几千里地,秦牧一去起码大半年不会再来,这么长时间见不到人,折家可不放心。万一美鸾怀孕了呢? 不管怀孕不怀孕,秦牧的根本是在汴梁,在根本之地没有折家的人,那可不放心。 折美鸾必须跟着秦牧回去。 贾红线知道自己无法拒绝,折家的体量,是自己抗拒不了的。尤其这里是府州,是折美鸾的地盘,她纵然再有本事,也使不出来。 她的根基在吴家庄,只有回到吴家庄,才能掌握主动。 “妹妹,这都是小事,不用你提,姐姐也会做到,只是表哥家里可不是府州折府,他家的规矩很大,怕是妹妹受不了约束。” 贾红线的话也不是瞎说,就现在的大宋来说,没有比近卫团再多规矩的地方了。 可贾红线也是故意误导折美鸾,近卫团是军队,和秦牧家里完全两回事。他家里可没规矩,连吴小妹都不像个大户人家丫鬟,不守着大户人家的体统,可是秦牧从来也没在意过。 “在那边家里,美鸾自然是守规矩的。”折美鸾不卑不亢:“那里毕竟不是府州,妹妹明白的。” 她也是话里有话。那里不是府州,我明白,但是离开那里,到了府州,红线姐你也要明白,谁做主。 秦牧不可能一辈子守在小小的吴家庄,这点折美鸾看的很明白。 天下大了,甚至府州都放不下自己官人,到时候一切咱们从新再算,现在先由得你,谁让你先进门呢。 俩人暂时就这样达成了默契。 有了默契就好说多了。毕竟是一个家门的姐妹,贾红线很是大方,先送了折美鸾一块手表,然后能送的都送了一堆。 这些东西,如果她不送,到了家里秦牧也会给折美鸾准备,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现在做个人情。 只可惜手机她没有多的。不过这并不耽误她示好。 掏出手机来,给自己和美鸾来个合影。 折美鸾顿时被深深震撼住了。 她以为自己见识突击步枪这样的神器,已经完全了解了自家官人的本事,可是当贾红线拿出手机的时候,折美鸾彻底糊涂了。 这是什么样的宝贝呀,怎么还能把人关在里面。 如此的生动,如此的传神,而且,还那么的漂亮。 这样的东西,天地间哪里应该有呀。 若不是秦牧一再声明自己不是神仙,而贾红线也不过是个寻常的女人,折美鸾绝对会以为手机是仙家法宝。 这东西,连美凤都没见过,红线姐姐却给自己看了,显然是接纳了她。 这让美鸾心里好过了许多。 大家族麻烦,后宅的斗争不断,折美鸾早就有心理准备。可是能和睦点还是和睦点好。 官人是有大志向的,这点折美凤在看到突击步枪时候就意识到了,她绝不能拖秦牧的后腿。 这样的宝贝,自己到了秦郎家里,也会有的。 关于这点,折美鸾万分肯定。她很明白贾红线做的一切,如果不是自己很容易得到,作为大房,怎么会这么轻易的给自己呢? 换了自己是大房,也会拿着捏着。 贾红线的做法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些东西她如果不给自己,到了家里,官人也会给自己。 虽然如此,可是折美鸾还是感谢贾红线。 手表这样的神器,早一天戴上都早一天舒服。更何况还有新衣服,还有那个羞人的胸罩。 这个小小的玩意,真是很贴女人的心,自己可从来没有见过。 恰恰她和贾红线尺寸大小差不多,正好可以戴上。 姐妹俩说说笑笑,一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天,秦牧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府州。 从吴家庄出发时候,只有秦牧贾红线和刘云飞三个人,现在回去却变成了一个车队。 三十辆大车装的全是烟草,还有二十辆拉着行李和折美鸾的嫁妆。 按说五十辆车全是嫁妆都不多,但是一路上山高水长,的确不适合多带东西,更何况一般的财物在折家人看来,根本入不了秦牧的眼,所以也不用多给。 到是有一根折府镇宅的老人参,据说有千年的寿命,折老夫人送给了闺女做嫁妆。 这东西让秦牧还有点感兴趣。后世可没有这么高年头的人参,如果能拿回去,估计能换不少钱。 关键是能救命呀! 千年老参,对于有钱人来说,简直是多少钱都肯掏。 折可存派了三百人马送行,要一路送到秦牧的家,否则靠秦牧一个人也赶不了这么多大车。 领头的还是梁志,人马还是那三百人。 梁志不但是送婚使,还肩负更要紧的使命。他要尽可能多看看秦牧的老家,探探折家姑爷的老底。 在府州,自然一帆风顺,毕竟是折家自己的地盘,但是进入岚州就要小心了。 这里不是折家领地,折家军不能那么跋扈,该低调必须低调。 三百人马,也是不小的一支军队了。没有朝廷的旨意,凭什么向京城运动,你们要干嘛? 所以梁志这三百人都没穿军服,也没带盔甲,更不能带着神臂弓,只是带着防身的朴刀,和一些寻常弓箭。 不过岚州更接近中原,比边疆地带安全不少,也不可能遇到西夏或者大辽的军队,这样安排也算安全稳妥。 这一次不但折美鸾跟着回来,连折美凤也跟了过来。 按说没她什么事,可是她要跟着,折家也不反对。有折美鸾照顾,又是折家的闺女,自然不怕被欺负。 一路晓行夜宿,来到了一个叫西菜峪的地方。两边是山,中间仅仅一条狭窄的官道。 前面五十里就是楼烦。楼烦在汾河边上,在这里秦牧就要走水路了,可以直达汴梁,那时候就好走多了。 这一路跋涉,大家都有点疲惫,想着今天就能坐上船了,众人心里都期盼起来。 从府州到汴梁,是从西北到东南,一路顺水。换了船之后,都不用划桨,轻松就能到家。所以每个人都打起精神,想着早一点到楼烦。 因为着急,又是在大宋境内,远离边疆,梁志就放松了警惕,没有按照行军惯例派出斥候,突然之间,两边的山上齐齐响起了呐喊。 “结阵!”梁志第一时间发出了命令。 可是太晚了,敌人埋伏了多时,就等着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且这三百人都没盔甲,随着弓弦响声阵阵,几十个折家军身上插着箭支倒了下去。 秦牧很幸运的躲过了这一波。 到不是他主角光环附体,老天爷保佑,而是因为这次出门不是抢劫,是折家送亲。送亲自然不能让新娘子露天待着,所以有几辆大车是有棚子的。 秦牧也不会骑马,自然他和贾红线以及折家姐妹都坐在有棚子的大车里面。 这车子无疑是敌人攻击的重点,棚子上不知道中了多少箭,可是没有射穿的。 秦牧和贾红线一句话没说,立刻打开行李组装武器。 他们俩的配合越来越默契,连眼神的交流都不用,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结阵,结阵!”梁志骑在马上大声的命令。 虽然没有盔甲,但是折家军带着盾牌,只是一时被打的措手不及。 现在缓过劲来,纷纷抽出车上的盾牌,彼此靠在一起,竖起来盾阵。 有盾牌保护,敌人的威胁顿时小了。 这条路两边都是山,不论是投石机还是床弩,都很不好弄上去,所以敌人也没有重型武器。 只是弓弩,盾阵完全应付的了。 秦牧不清楚外面的情况,不敢贸然露头。 他把枪管伸出棚子外面,枪管上立着贾红线的小镜子。 通过镜子,秦牧仔细的观察着战场。 虽然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人,是土匪还是军队,但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袭击了自己,就是敌人,就要毫不留情的消灭。 对待敌人,从来是你死我活,没有妇人之仁存在的余地。 幸亏是冬天,树叶都落了,林间比较稀疏,视线不受遮挡。 开始时候,这伙贼人全趴在地上,躲过了折家军视线,如今一旦开始进攻,就全显露了身形。 秦牧仔细扫视着战场。 自己这边,形势不妙。 敌人人数不少,而且居高临下,他们肆无忌惮的射箭,自己这边要反击只有仰攻。 向上打,即使在后世***时代,也是吃亏,更何况现在全是冷兵器。 战况就是一边倒,折家军只能凭借盾牌,乌龟一样的龟缩在大车四周,凭借大车和盾牌,生抗对方的弓弩。 这样子什么时候算个头,难道等人家射完箭吗? 若是对方放火呢? ------------ 第五十章 你有师父吗 秦牧瞬间就下了决心。别等对面了,自己先放火。 他换上***,只把枪支伸出棚子外面,一颗一颗的***飞向两边敌人藏身的树林。 后世的***,可不是本时空比的了的。 瞬间大火就燃了起来。 这伙敌人一直控制着局面,折家军车队就好像待宰的羔羊,怎么杀全在他们的掌握中,只看头领什么时候下令了。 只要头领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冲下山去杀人抢东西。 谁知道转眼之间眼前身边起了大火。 冬天的山林,树木干燥,落叶遍地,再加上后世的燃料,一分钟之内,整座山都烧了起来。 秦牧的***打的巧妙,正打在半山腰,在贼人的中间和前面。 贼人再想向前冲,那就要冲过一片火海,冲出来也变烤鸭了,还是挂炉的。他们只能向上逃命,可是山谷的风就是向上的,所以火海一路跟着烧。 两边山上,全是火光,里面传出凄惨非人的呼叫声。 折家军放下盾牌,面面相觑。 他们刚才都缩在盾牌后面,哪看得到秦牧的动作。只是突然看见两边山上起了大火,而且一路向上的烧,一下就把死地给破了。 只有梁志看到了秦牧的操作,他心里极为惊讶。突击步枪,原来还能放火。这真是太宝贝了。 难怪二公子要自己一定弄明白秦姑爷的底细,换了是自己,也要弄明白。谁不想要这样的神器?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折家军没射出一箭,贼人快死绝了。 水火无情,这样的山火,不是人能扛得住的,别说贼人了,就是折家军也得跑。 两边山上都是火,温度越来越高,他们也受不了。 于是双方谁都顾不上谁,拼命逃跑。 折家军带上伤员和死者,顺着山路狂奔。 贼人却没有这样幸运的事。山上怎么可能有路,全是干燥的树木,他们冲不下来,只能向山顶跑,而火跟着屁股的烧,最后不知道还能逃出去几个。 秦牧也没法留下来检查战果,跑路要紧,他也受不了这样的大火。 再不跑,前面的路要是也烧起来,自己也完蛋了。 两边比赛着逃跑,到让秦牧提前很多时候,跑到了楼烦。 直到回到吴家庄,秦牧也没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人埋伏了自己。 不过也不用去想了,烟草回来了,他迫不及待的要开始自己的烟草事业。 当务之急是先把卷烟厂弄过来。 他安排好折家军的食宿,都没来得及和方好音姜月奴多亲热,立刻回到了后世。 算起来在大宋足足待了九十多天,三个月,在二十一世纪也过去一个月了。这么久没消息,连黄金沙也急了。 秦牧的手机上全是未接电话和未读信息。 他穿好了衣服,把人参放在一边,这才仔细看手机。 基本上全是黄金沙董玉琼的,还有三四条是穆千柔的,这都不出意料。可是有一条短信却让秦牧感到奇怪。 “农二代,我是罗乔,敢不敢跟我赛一次车,场地随你挑,赌注随你开。” 罗乔?这是谁?秦牧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这不就是罗浩那个漂亮又胡搅蛮缠的妹妹吗。 怎么莫名其妙的想和自己赛车了? 自己这水平,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司机,和赛车手完全不沾边。 再说,就是沾边,为什么要和你赛车?你当自己是什么人?大宋皇帝赵佶吗?你要赛车就赛车?简直搞笑。 秦牧也不管她哪里弄到的自己手机号,直接选择了无视。 我又不是没有赚钱的手段,何必跟你赌博。 他随手拨通了黄金沙的电话,现在刚下午两点,不出意料的话,这家伙应该在公司陪着穆千柔。 “二代,你总算回来了。这次可……”黄金沙语气明显断了一下,接着说道:“修仙的够长。” 秦牧明白了,董玉琼就在他身边。 果然,接下来手机里面换了董玉琼的声音:“二代,你这么久不露面,难道不给我个交代吗?” 秦牧感觉到瞬间头大了。 董玉琼好像中邪了,原来不是这样的女人呀,怎么变得有点不可理喻。 自己去修仙,要给她什么交代?难道真的带着你一起修?可是你也过不去呀。 “你等着,我去找你。”说着不等秦牧回答,就挂了电话。 秦牧刚要给穆千柔也打个电话,却听手机又传来响声,是董玉琼的消息。 “千柔和我一起过来,你不用联系她了。” 这事也替我办了?您也太体贴了吧。 秦牧感觉自己只要回到现代社会,就好像一个多余的人。尤其只要董玉琼一出现,简直什么她都要安排。 可是自己和她没这样的交情呀,我们是合作伙伴,不是两口子。你怎么能安排我的生活呢,你不问问我愿意不愿意吗? 秦牧下决心,一定要和黄金沙私下说一声,让他和董玉琼家里人提一下,给董玉琼请个和尚老道什么的,驱驱鬼,去去邪。 好像很可笑,在大宋秦牧都不信鬼神,不知道为什么回到现代社会,一下子就有了熟悉的轨道,也想起这些玩意了。 唉,在大宋自己可说是随心所欲,回到首都,秦牧还是那个草根,半点能耐也没有了。除了钱比原来多了点,别的还是没变。 敲门声响起,秦牧连忙开门。 果然,董玉琼黄金沙和穆千柔,全来了。 “二代,你为什么不听我话?你修仙我不反对,但是你总要给我留个消息吧。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秦牧目瞪口呆,这话可从哪说起呀。 他看了看黄金沙,黄金沙在董玉琼身后,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意思是我也没办法。 黄金沙觉得自己够对得起秦牧了,对得起这份友谊,对得起朋友的信任。 穿越这么大的事情,自己能守口如瓶,到现在都没跟琼姐吐露真相,反倒合伙骗董玉琼。这在黄金沙身上已经是难得的优秀品质了。 再多,他也做不到。他又管不了董玉琼,不被董玉琼管着就不错了。 他也明白董玉琼喜欢上秦牧了,可是黄金沙能怎么办呢?拦着不让?这不可能,男女感情岂能是外人左右的。 而且,如果秦牧和琼姐搞在一起,对黄金沙是大好事。 董玉琼就是他的亲姐姐一样,他当然希望姐姐有个好归宿。秦牧不论从外表到内在,绝对是黄金沙眼里唯一认可的姐夫。 不仅仅如此,如果秦牧和董玉琼结婚,自然不能再和穆千柔搞到一起,那么自己不就是有机会了吗? 黄金沙和秦牧是好朋友,彼此都很坦诚。他们都不隐瞒各自对穆千柔的爱慕,而且穆千柔也没答应任何一个人。 那就是说,黄大少还有机会,唯一的障碍就是好朋友秦牧。 如果秦牧退出去,穆千柔不就是自己的老婆了? 所以黄金沙大力赞成董玉琼追求秦牧。 这看起来有点怪异,董玉琼这样的身份,这样的背景,去追一个草根。 不过这算什么呢?电视上不经常上演有钱的白富美倒追高帅穷吗。 何况秦牧也不穷,他的身家目前还是隐形,一旦爆发出来,秒杀一切。 秦牧完全想不到黄金沙在这件事上把他给卖了,还想着让朋友给董玉琼家里传话,驱魔捉鬼呢。 “秦牧,你回来啦。这段日子辛苦了吧。”穆千柔到是规规矩矩的,没更亲热,也没冷淡。 “玉琼,小穆,金子,”秦牧打着招呼让客人坐下,一边烧水一边准备茶具:“最近修仙遇到点困难,待的时间比较长,公司没什么事吧?” 穆千柔吃了一惊。 怎么秦牧去修仙了?这个太不靠谱了吧。本来穆千柔听说秦牧开公司,就觉得挺佩服的。这么年轻就有自己的公司,虽然有黄金沙的帮衬,但是秦牧有自己的本事,否则就算黄金沙肯掏钱,董玉琼也不会白扔钱。 她这段时间也对董玉琼多少有了点了解。 不过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她还是不清楚。 公司到现在没有任何业务,自己只是按照秦牧的要求,一直搜集工业化初期的资料,至于秦牧做什么用,甚至收集什么样的资料,秦牧没说起过,她也不清楚。 秦牧总是不来公司,公司只有她和董玉琼黄金沙三个人,那俩人也不在自己面前提秦牧的事,穆千柔也不知道秦牧每天忙什么。 今天听到秦牧回来,穆千柔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秦牧家里,见见面,吃个饭,冷不丁听到秦牧是去修仙了,吓了她小小一跳。 怎么听起来完全不正常呢。你几年不见,变得这么有钱了,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反倒弄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 不行,作为同学和好友,自己还受过秦牧的帮助,必须劝劝他。 “秦牧,你修仙,这个,有师父吗?”穆千柔没有董玉琼的强势,她也没自认为是秦牧的女友,所以说话不能直接,准备婉转的从另一个角度点醒秦牧。 “……” 秦牧没想到穆千柔会问这样的问题。 修仙本来就是骗董玉琼的,董玉琼竟然傻乎乎的相信,已经出乎秦牧的意料了,可是穆千柔看起来更上一层楼,竟然问起自己的师承。 这哪里去找个师父呢?可是如果说自己孤身一人,从头摸索着修仙,又有点不合常理。 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董玉琼开口了:“二代,我也要修仙,和你一起,你带我去见见你的师父吧。” 秦牧彻底呆住了,董玉琼这个要求,自己该如何面对才好? ------------ 第五十一章 聘礼 “我师父他……”秦牧拖慢语速,拼命的编造谎话:“他,他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对了,你们看,这是他给我的千年人参,让我救济世人。” 秦牧突然想起自己拿回来的人参了。 千年人参虽然是折美鸾的嫁妆,可是贾红线已经给了她那么多好东西,秦牧拿她一根人参也不过分。主要是这次秦牧没时间找古董,而空手回现代也太浪费机会了,总得拿点什么回来。 “千年人参?”董玉琼这才注意到桌子上随便扔着的那根干瘪萝卜似的玩意。 千年人参就这么随手一扔?你对你师父的敬意呢?对我的爱慕呢?为什么不先给我说一声,就这么随便一扔呢,不知道我正需要千年的人参吗? 董玉琼当然不需要千年人参去修仙,但是她太需要千年人参救命了。 董家是红色世家,她家的根基,是三九年参加革命的董家老祖,现在九十多,快百岁的老人了。这个岁数人的身体需要的不是处方药,而是真正滋补元气的珍品。 以董家的能量,只要市面上有的,什么样的珍品都不会搞不来,可是关键很多东西市面上没有。 比如千年人参,这样的宝贝,现在怎么可能还存在。别说千年了,百年的都没有,几十年的人参就算珍惜至极了。现在秦牧告诉她,这一根人参有千年,怎么能不让董玉琼激动。 如果秦牧说的是真的,就靠这一根人参,能给老祖再增加好多年的寿命。 这对于董家简直是…… 董玉琼一把就将人参抓在了手里。 瞬间,她的精神就被吸入了一个奇异的世界,这里遍布着高大的树木,按说应该遮天蔽日,阴沉沉的才对,可是偏偏又洒满了温暖的阳光。 董玉琼发现自己这次不但赤着脚,甚至连上衣和裙子都没了,换成了短短的两节麻衣,仅能勉强遮住女人最羞人的三点。 林中没有枯枝败叶,脚下好像踩着厚实的地毯,一点不痛,反倒舒舒服服的。 “玉琼。” 突然听到有人叫她。 董玉琼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秦牧赤着身体,浑身上下只腰间缠着一块麻布,裹着他的那里,正举着一根人参向她招手。 这是,这根人参吗? 董玉琼连忙跑过去。 “这个给你,是我的聘礼。”秦牧笑嘻嘻的把人参放在董玉琼的手心。 “聘礼?”董玉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你收下这棵人参,就是答应嫁给我了。” “这是聘礼?我收了。”董玉琼立刻大声答应。 突然,她感觉有人拉扯自己,一下子眼前的幻象全部消失不见,身心又回到了秦牧的小屋。 秦牧正拽着她的身子摇晃。 刚才那句话石破天惊,简直要吓死秦牧了。 董玉琼拿到人参,突然愣了一下,然后就张嘴大喊:“这是聘礼,我收了。” 秦牧吓得差点趴地下。 怎么了这是,董玉琼中邪的如此严重。什么时候自己说人参是聘礼了,不对,呸呸呸,自己也糊涂了,应该问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要娶她呀。这是哪跟哪啊? 黄金沙也被董玉琼的话吓了一跳。这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时候了吗?可是二代和琼姐也没认识多久,而且最近他在现代时候不多,俩人啥时候勾搭的这么紧密了。 他转眼又高兴极了。聘礼都有了,二代和琼姐的婚事,岂不是稳了吗。 以琼姐家的背景,给二代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外面勾搭穆千柔。这样说来,千柔是我黄金沙的了! 有了这个心态,他当然一句话也不说,更不会打扰董玉琼。反正有秦牧在,他才是琼姐最亲的人。 黄金沙得意的望了望穆千柔,一副掩饰不住的兴奋。 穆千柔有点傻了。 她完全弄不懂怎么回事。 难道董玉琼是秦牧的女朋友吗?怎么秦牧没和自己提过,连黄金沙也没和自己说过。 穆千柔答应加入秦牧的公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喜欢秦牧,只是因为自己的家庭,一直怕拖累了秦牧。 现在看起来,秦牧发展的如此迅速,似乎几百万不太是负担,那么也许几百万就够填满父母和弟弟的欲望了吧。 有了这个心思,穆千柔才来到秦牧身边,想慢慢的开始这段感情。 可是谁知道,在秦牧的小窝里面,董玉琼突然拿着千年人参说这是秦牧给她的聘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求婚了吗?好像秦牧也没说什么呀。 难道董玉琼发癔症?可是琼姐之前都好好的呀。 穆千柔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呆呆望着秦牧。 秦牧尴尬极了。 这都哪挨着哪啊。 怎么千年人参就成了聘礼了?明明是嫁妆好不好? 啊,呸! 自己都糊涂了。什么聘礼嫁妆的,这是自己拿来换钱的宝贝,怎么就突然成了董玉琼的了? 难道她看上了人参,不想给钱?又或者董玉琼现在资金没有多少,给不起了? 想起来上一次那个什么老虎吃人,还没提多少钱呢。秦牧翻遍了手机消息,也没看到董玉琼提半个钱字。 这怎么回事啊。莫非董玉琼要空手套白狼?不给自己钱了吗?可是不给钱真的不行,自己还有大业要完成,事关自己小命,没钱就是要自己命啊! 别的方面秦牧可以松口,唯独钱这一块,那是坚决不能放松的。 没钱自己怎么在大宋搞工业化?没有工业化怎么建立热武器的军队?没有军队怎么推平欧亚大陆?推不平欧亚大陆,自己还怎么活的下去? 一连串问题,归根结底都是钱!没钱是万万不行。 琼姐你就饶了我吧,赶紧掏钱! 秦牧立刻就去摇晃董玉琼,让她别撒癔症了。 董玉琼这个时候已经被千年人参彻底打败了。 首先,这个人参的确是能延年益寿,说白了就是续命。能给老祖续命,那董家的地位就牢固无比。这人参比什么古董都重要。 其次,柜子强大的能力,让她陷入了幻觉,以为幻想世界里面的秦牧和现实中的秦牧是一个人。幻觉里面的秦牧求婚了,她以为现实中的秦牧也说过这句话。 所以即使现在她脱离了幻象,也一时分不出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觉。 但是人参给她的感觉,的确是厚重,足有千年,秦牧说的还少了。 她绝不能放弃这棵人参,因此将错就错,说道:“秦牧,虽然我答应了,可是你还没跟我见过家长,你看哪天有时间,告诉我,我们去见见我爸爸妈妈。这棵人参我先拿走了,急用。” 说着,不等秦牧反应过来,拿着人参匆匆离开了。 秦牧差点哭出来。 是不是自己再拿回多少东西,她都准备不给钱了? 这才是真正的谋财害命! “秦牧,你先忙着,我有点事先走了。”穆千柔也匆匆离去。 “金子,你傻了?怎么什么话都不说,就看着琼姐把人参拿走?你不知道我多需要钱吗?”秦牧只能对黄金沙发火。 “二代,真不怪我。我怎么知道你和琼姐关系到哪一步了。要是你俩都滚床单了,我就是一外人,哪轮得到我说话啊。”黄金沙理由满满当当的。 秦牧气的差点抽他。怎么说话呢,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和董玉琼上床了? “二代,你先别生气。”黄金沙连忙安慰朋友:“那个人参,你说有上千年,那就别怪琼姐了。她家老祖岁数大了,真需要续命的宝贝。你这个人参,就是她的补品。” 秦牧总觉得黄金沙话说的有问题,只是一时急火攻心,也想不出来毛病在哪。 这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秦牧一看,陌生号码,随手给挂了。 现在哪有心情接陌生人电话。 没想到他刚挂了电话,黄金沙的电话响了。 黄金沙接通电话,没好气的说道:“乔疯子,找我干嘛?” 手机里传出巨大的声音,连秦牧都听得到:“沙子,你奶奶的别叫我乔疯子,叫我罗乔,或者乔奶奶。是不是秦牧在你身边?” 竟然是罗乔。她怎么知道自己在黄金沙身边? “在,怎么着?看上我哥们了?晚了,我哥们刚和琼姐订婚了。” “屁话,我会看上农二代?” 罗乔在外人面前女神一般优雅,最近不知道怎么和黄金沙混熟了,也混不吝起来。 “那你打听我哥们干啥?” “约他赛车!” “赛车?那你等等,我问问他。” 黄金沙捂住手机,问秦牧道:“罗乔约你赛车,玩吗?” 秦牧本想一口就拒绝。赛车,自己根本就不会,赛什么赛。 可是话没出口,他突然想起罗乔给自己发过一条短信,说赛车有赌注! 赌注也是钱啊! 自己就是缺钱,这不是送上门来了吗。 他想了片刻,点了点头:“干了,不过钱少了不玩,一千万最少。” 秦牧想,如果是罗乔和自己赛车,不是专业赛车手,那么自己未必没有胜的机会。当然前提是车子要公平,拿自己的途锐和法拉利比速度,肯定不干。 不过想来罗乔也不会提出这么不公平的赛车方法。 “我哥们说干了你。一千万。”黄金沙张嘴就沾罗乔便宜。 “屁话,他干我?我还干了他呢。一千万是吧,好说。我在皇家山庄,你和农二代过来,我们谈谈规则。” ------------ 第五十二章 董玉琼要参赛 秦牧还需要最少一千万。 造纸厂和纸浆厂已经花了他一千万,有造纸厂和纸浆厂,还不能出香烟,必须有卷烟厂。 卷烟厂的报价,在上次秦牧提造纸厂时候已经和江厂长谈好了,一千五百万,老客户了,信誉卓著,江厂长给打了八折。 可是秦牧没有一千五百万了。 他实在是没想到两次拿回来东西,都没弄到钱。 那个老虎吃人被董玉琼白白拿走了,这次的千年人参也没给钱。 他手里只有五六百万存款,缺口一千万,可是大宋的烟草事业耽误不得,哪里去弄这一千万呢? 和黄金沙借?绝对不会。秦牧从来不借钱。 罗乔莫名其妙的给他了一个机会,可以赚一千万,秦牧准备抓住。 “农二代,听说你和琼姐订婚了?” 在皇家山庄酒店见到罗乔,罗乔没提赛车,先问婚事。 “怎么着,姐们儿,看上二代了?可惜你晚了半辈子了,人孩子都快有了。”黄金沙是纨绔的性格。他和罗乔也是不打不相识,自从那次他拿出全套景羊五尊盘之后,在罗氏兄妹面前着实扬眉吐气一番,之后和罗浩还没什么交道,反倒和罗乔做成了朋友。 不是男女朋友,是酒肉朋友。 秦牧的电话,也是罗乔从黄金沙这里要出来的。 罗乔对黄金沙无所谓,但是对秦牧很有所谓。不是看上秦牧,而是秦牧是哥哥的情敌。 罗浩一直追求董玉琼,可是有秦牧这个绊脚石,她想帮哥哥,所以要打击秦牧。 怎么打击呢?想来想去,想到赛车了。 如果能让秦牧因为赛车背上一屁股债,那还有什么资格追求董玉琼?至少在自己面前他都抬不起头。 不过突然听黄金沙说董玉琼和秦牧已经订婚了,这消息让罗乔感觉不可思议。 如果董玉琼订婚,起码罗浩应该知道,可是哥哥也没跟自己说起来呀。 她有点不信,所以一见面就问秦牧这个事。 “罗小姐,别听金子胡说,没有的事。是个误会,误会。”秦牧连忙否认。这事不能不撇清楚,否则麻烦大了。 和谁结婚也不能和董玉琼结婚呀,简直吃人不吐骨头,拿了那么多好东西,一分钱也不掏。 否则秦牧哪用来见罗乔。 罗乔这才点点头。她根本不信。就算董玉琼喜欢秦牧,可是离结婚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罗浩找人调查过秦牧,就是一小白领,不知道最近走了什么运,竟然能倒腾点古董出来。 买彩票还有中奖的呢,秦牧一时走运,罗浩根本不放在心上。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 罗浩不在意,罗乔也不信他俩能成。 毕竟家庭地位差太多了。 董家,红色家庭啊。而且董老还是很健康的存在!这样的家庭已经非常非常稀少了。董玉琼怎么可能和一个草根结婚。 她答应,她父母还不同意呢。 只有罗浩这样的家庭,才是配的上董玉琼那样的家庭。 罗乔只想找秦牧的晦气,毕竟上次是他当面给自己难堪,而且黄金沙拿来的尊盘,也是秦牧搞来的。 归根结底,让自己丢脸的,是秦牧。 “先说好,是我和你比,都不许找人替。竞速还是弯道,你选吧。”罗乔丢开董玉琼的事,直接开始讨论赛车。 “弯道。” “车子有限制吗?”如果没限制的话,罗乔就占大便宜了。她的车,她能弄到的车,比秦牧强太多了。 “就是大众途锐,不分年限。” “可以改装?” “可以,但是不能改发动机。”秦牧绝不能让她改动力输出,否则还玩什么。 罗乔知道秦牧有一辆新的大众途锐,对他要求早估计个八九不离十,这都是意料之内。 “那你定日子吧。”罗乔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 “后天。” “地点?”罗乔很大方,不欺负人。 “108国道,红井路。” “赌注。” “一千万。” “君子一言!” “驷马一鞭!” 108国道,红井路,是一段非常曲折的山路,速度根本起不来,全靠技术。 正因为这样,秦牧才敢和罗乔比。因为他和金子以前老开车在这条路上玩,比较熟悉。 “二代,干她!”黄金沙看热闹不嫌事大。 “放屁!你等着看,是我干他还是他干我。”罗乔根本不惧。 秦牧摇摇头。他从来没接触过这帮纨绔的圈子。 虽然黄金沙是他唯一的朋友,但是秦牧没有参加过这种富二代的聚会,所以一点不熟悉他们的交流方式。 这种肆无忌惮,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气势,他很不习惯。 后天要赛车,秦牧马上开始行动。 他得改装。虽然都是途锐,但是罗乔肯定会改装的。他如果不改装自己这一辆,肯定跑不过对手。 秦牧精打细算之后,决定开始改装。 因为是弯道,不是竞速,所以秦牧主要是改装悬挂和刹车,再选配合适的轮胎。 他选了一套德国KV的悬挂,一套意大利B embo的刹车。 秦牧喜欢汽车,对改装也稍微有点涉猎,不过只是限于肤浅的了解,不深入,谁让他原来没钱呢。连车子都买不起,还想什么改装。 时间紧张,他立刻就把车子开进了改装厂,约好第二天早晨取车,然后他好抓紧时间实地跑跑。 路,他熟悉,但是改装后的车子,很多性能都提高了不再是原来的感觉,至少不是奔驰大G的感觉,也不是原款途锐的感觉,他要尽快的掌握。 结果第二天还没睡醒就被董玉琼电话叫起来了。 千年人参呀,那就是神药。 董玉琼一拿回家,她爸爸就先试了试药效,结果立竿见影。五十多岁的人了,突然变得精龙活虎,让董玉琼的妈妈非常满足。 立刻给老爷子用,效果显而易见。眼见着老人家有了精神,竟然能戴着花镜自己看报纸了。 这效果,没得说。 董家上下都非常感谢秦牧这一棵人参,必须谢谢人家。这是董家的机缘。 可是董玉琼知道父母的感谢,和自己的感情,是两码事,完全不沾边。 父母可以给秦牧一些方便,甚至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的地位,但是不会把自己嫁给秦牧。 这样的白雪公主,应该配白马王子,而不是嫁个杀鸡宰牛的。 在董玉琼父母看来,秦牧这样的小白领,和以前杀鸡宰牛的肉贩子差不多,没什么区别。纵然他有一些运气,得到了千年人参,但是想得到自家闺女,那纯属做梦。 董玉琼可没敢说秦牧正在修仙,只说是朋友偶然得到了这件宝贝,和自己关系非常好,才卖给了自己。 董家当然要给钱了,多少钱都给。可是董玉琼恰恰不想家里给秦牧钱。给钱不就是买卖了吗,买卖还怎么算聘礼。 她要把人参作为聘礼,就绝不能给秦牧钱。 幸亏她的想法秦牧不知道,否则非气死秦牧不可,你家给钱你都不给我! 一大早董玉琼就给秦牧打电话,让他在家等着,自己去接他见父母。 董玉琼说的很含糊,没敢说是恋人见家长,但是秦牧可不敢去。他连忙推脱说有要事,必须办,实在是十万分抱歉,然后挂了电话一溜烟跑到改装厂,都不敢在家里待了。 要事?秦牧有什么要事呢?既然有这么神奇的师父,能给他千年人参,还是为了济世救人,那么红尘中还有什么比修仙更重要的? 董玉琼是真的准备和秦牧一起修仙了。因为她最近的感觉越来越古怪,也越来越相信,人是可以成仙的。 谁让柜子那么神奇呢,让董玉琼体会到另外一个世界。 她知道秦牧脸皮薄,不好意思,也觉得最近俩人之间,似乎进展太快了点。 董玉琼决定暂时稍微缓一缓,先靠着这棵人参的神效,不断游说父母,让自家人慢慢接受秦牧,等父母想通了,再带秦牧回来。 可是秦牧死罪逃过,活罪难免,怎么能这样躲着自己呢?难道是害羞?都什么年代了,还害羞,亏你还修仙! 仙人还看不开这些吗? 董玉琼马上拨通了黄金沙的电话,知道了秦牧的去向,立刻开车赶了过去。 黄金沙才不去呢。第一不做电灯泡,第二他昨天和秦牧几乎聊了一晚最近大宋朝的事情,早上才迷糊睡过去,实在也是起不来。 董玉琼来到改装厂,正看到秦牧在接车。 “二代,怎么你把车改装了?”董玉琼对改装不陌生。她虽然不玩车,可是这个圈子里面玩车的多,她听多了也了解一些。 秦牧还没说话,突然看见罗乔开着一辆途锐出现了。 “琼姐,农二代,都在啊。”罗乔停稳车,兴冲冲过来打招呼。 “怎么你也来这了?”董玉琼很奇怪,罗乔和秦牧?他们怎么搞到一起的,之前不就见过一次吗,还一直吵。 “琼姐,你不知道吗?农二代要和我赛车。”罗乔想要给秦牧难堪,主要是为了让他在董玉琼面前丢脸。正愁怎么让董玉琼知道呢,结果她自己来了,这样到简单了。 “二代,你要赛车吗?为什么想玩这么危险的运动?我不同意。”董玉琼冷着脸训了一顿秦牧,接着对罗乔说:“罗乔,不许叫农二代,你要叫他名字。” 罗乔俏皮的吐吐舌头。看来董玉琼的确对农二代很上心呀。 哥哥遇到劲敌了。 “好的琼姐,你的话我当然听。”罗乔很聪明,绝不会跟未来嫂子对着干,不过她转头对秦牧说道:“秦牧,那你是不是老实的听琼姐话呢?如果你这么听话,做乖乖仔,那咱们就不比了,我给琼姐面子不算你输。” 请将不如激将。罗乔拿捏的非常准。 秦牧感觉回到现代诸事不顺。 本来拿回来一棵千年人参,可是连萝卜价都没卖出来。想赛车赚点钱吧,董玉琼还拦着。 这简直是占便宜没够啊。 现在秦牧不是很肯定,到底是柜子的能量让董玉琼变了,还是她本身最近撞邪了。自己拿回来那些玩意可都在她手里,莫非…… 这种事情,又不能量化,也没证据。 可是无论如何,钱还得赚,大宋的烟草行业,等着这笔钱呢。 “玉琼,这个事,其实没什么危险,大不了就是输,我们不比速度,只比技巧。”秦牧必须给董玉琼面子,不能让她下不来台。 “那好,我和你一车。”董玉琼懂赛车的规矩,车里要有副驾驶做导航员的。 “……”秦牧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带着董玉琼还怎么比?山道飙车是充满危险性的,实际比直路竞速还危险的多。一出事就是坠崖。 这真要了命了。 ------------ 第五十三章 赛车 经过一天半的试车和熟悉道路,在晚上十二点钟,比赛终于开始了。 红井路并不是专用赛车道,这是一段寻常的公路,但是是在山区里面,平常经过的车就不多,到了半夜,更是一辆车也没有。 秦牧当然不能允许董玉琼坐自己的车,最终好说歹说,让她在终点等着。 终点是山顶,起点在山脚。 黄金沙在山脚。负责计时和救援。 罗乔也带了两个朋友,一样一个在山顶,一个在山脚。 马上就要发车了,大灯划破漆黑的夜,山路清清楚楚出现在眼前。 今夜没有雾气,这让秦牧放心不少。如果有雾的话,谁也不敢在这条路上开。什么都看不见直接掉悬崖底下去。 弯道竞技和直线飙车不同,弯道是先后发车,因为路太窄了,不能同时起步。 猜先结果是秦牧先发车。 他看了看罗乔,罗乔冲他竖起了小指头。 没想到,这姑娘做人嚣张,心眼还不坏。 她那天从黄金沙那要到改装厂的地址,特意去看了看秦牧的车子。怕被改的不合适,路上出危险。 算是有心了,这让秦牧对她有了一些好感——本心不坏的姑娘,但就是做人太张狂了。 随着黄金沙按下计时器,秦牧轰开油门,弹射起步。 这条路道路极其曲折,一路向上,全是发卡弯,即使在白天也要小心控制油门刹车,更何况夜晚。 幸亏这条路两边风光很美,很吸引人,他之前跑过很多次,算是轻车熟路。 改装后的车子明显操控性强了许多,刹车的反应和距离,都让秦牧更加的有信心,即使现在是夜晚,他的速度也一点不慢,反倒因为没有往来车辆,速度比平日还快上许多。 在车子性能差不多的情况下,秦牧不觉得罗乔就稳赢自己——凭什么呢? 谁知道没开出十分钟去,后视镜突然一片闪光,罗乔竟然追上来了。 秦牧有点吃惊,要知道罗乔可是晚一分钟才发车,一分钟的时间,她不应该追到自己屁股后面。 难道这小姑娘真的水平比自己高一些? 这点秦牧真是高看了自己。 罗乔虽然不是专业赛车手,但是一直玩车,经验和技术远不是秦牧这样的普通驾驶员能比的上的。 弯道竞技,比的是过弯不减速,专业的半专业的赛车手全是用漂移过弯,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节省时间,不浪费动力和速度。 秦牧原来都没自己的车,当然没尝试过漂移。他只是常规的减速加油,今晚的比赛,顶多是油门给大点,刹车踩狠点,一次也没有漂移过弯。 这样几个弯道下来,罗乔就追到了自己屁股后面。 秦牧有点紧张。 这要是让小丫头片子超过了自己,岂不是钱没赚到,反倒背上一千万债务? 这数字对之前的秦牧,简直不可想象的巨大,但是现在秦牧拥有一个世界,也就不觉得太多。他可以回到大宋倒腾古董,也能轻松的付赌注。可是这需要时间,他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而且他现在急需这一千万,好打款给江厂长,把卷烟厂提出来。 不能让她超过自己。 秦牧立刻把车子开的偏向路中间,占住路面,让后车无法超越。 漂移他不会,堵车还是会的。 罗乔轻轻松松的追到秦牧屁股后面,都没费什么精力,只要超越了秦牧,就能一溜烟跑到山顶,赢得胜利。 真是个废物,罗乔给秦牧下了定语。 不过接下来罗乔几次试图超车,全被秦牧给挡住了,失去了超车路线。 罗乔拼命的按喇叭,秦牧死活不让。 开玩笑呢,这是比赛,你按喇叭我就让?一声喇叭几十万,也太贵了。 罗乔几次失败之后,火气腾腾的就上来了。 怎么,跟我玩这个?你还嫩点。 趁着一个稍微宽点的拐弯,罗乔看准时机,突然从外道超越秦牧。 两车并排的时候,罗乔看了一眼秦牧的车,心里生气,就想使个坏,发泄愤怒的情绪。 她方向盘极速右打,车子向着秦牧的车就靠过去。 一般人遇到这样情况,肯定是下意识的躲避。 秦牧如果要躲,右边是山体,不过还有足够空间躲避,可是秦牧根本动也没动,一直稳定的保持着方向。 他虽然是赛车场上的新手,但是作为个人来说,经历了太多危险,比这个时空的普通人,精神上心理上强大的多。 秦牧没有那种下意识躲避的反应,而是冷静的保持自己轨道。如果他躲一把方向,那么肯定就被罗乔超越了。 眼看两车就要撞上,秦牧没慌,罗乔慌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秦牧的车子没变方向,这样情况她没有遇到过,以前都是人家要躲一下的,这是人类下意识反应,怎么秦牧这小子非人类呀。 可是这时候没时间想秦牧是不是人类,不管他是不是人类,罗乔还是人类,她有人类的本能反应。 眼看她就要撞上秦牧的车,罗乔下意识的反打方向,在山路上,她又是超车速度,顿时车子点失控,直接向着左边悬崖冲过去。 车速飞快,眼看着就要撞上石头护栏,罗乔吓的一边大叫一边刹车再反打方向。车子从秦牧的车头一下滑了过去。 车子总算没有撞上护栏跌落悬崖,可是这时候已经过了弯道,她车速虽然慢了下来,可是却因为连续的打方向失去了控制,前面一个发卡弯,如果按照现在的轨迹,肯定是要直接冲出悬崖了。 这一刻罗乔被吓傻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情况,此时脑袋里面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秦牧在后面看的明白,罗乔的车虽然带着刹车,可是根本没刹住,一路奔着悬崖冲过去。 他顿时急出一身冷汗。 这个高度,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秦牧下意识的一踩油门,从罗乔车子外侧直接杀了过去,在两车并排的瞬间,使劲向右边打方向,车子狠狠向右边撞过去,把罗乔的车子一下子撞开了。 罗乔的车子被撞的偏离了原来路线,直接蹭向了山体,一通碰撞过后,总算停了下来。 好悬,秦牧总算从悬崖边上把罗乔拽了回来。 可是秦牧这时候就危险了。他撞开了罗乔,自己的车子必然要被推向反方向,反方向就是悬崖。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秦牧必然连人带车坠入悬崖。 此时秦牧异常的冷静,似乎连冷汗都没有了。 这一刻,整条山路的细节全浮现在他的脑海,他清楚的记得这条路偏偏在这个发卡弯,在悬崖边上有一个看风景的小亭子。 秦牧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座小亭子。 他拼命的控制着方向,在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寻找那个小亭子,终于在摇摆的灯光下,小亭子出现在车子左前方。 秦牧用尽浑身的精力,尽量控制着几乎失控的车子,正对着亭子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秦牧终于撞到了亭子上。车子熄火了。 总算是得救了! 这时候秦牧才感觉冷汗流了下来。 好悬,差点今天就要归位! 秦牧发誓,以后再也不玩赛车了,给多少钱都不玩,这是玩命。 他平静了一分钟,感觉身体放松下来,精神恢复了正常,才打开车门,来到罗乔的车前。 罗乔正趴在方向盘上嗷嗷的大哭小叫。 这次她差点丢了小命,鬼门关里面走了一圈,这让才二十二岁的年轻姑娘怎么还能控制得住,她连尿都吓出来了。 看着秦牧走过来,罗乔立刻松开安全带,拉开车门跳了出来,抱着秦牧继续嗷嗷大哭。 这时候能有个人真是太好了,若不是他舍了性命救自己,罗乔真的不敢去想后面的事。 秦牧其实很想骂她一顿,这简直是拿俩人性命开玩笑,自己就算在大宋都没有遇到过这样危险的情况,没成想回到现代反倒遇上了。 现代人真是自己作死啊! 可是看到罗乔连尿都吓出来了,这样大哭小叫的,自己再说她,也没法说出口,只能反过来安慰她:“没事没事,都过去了,过去了。” 过了好一会,罗乔才稍微稳定了一些。 半夜三更的也不能在半山腰停着,他们要开到山顶和董玉琼汇合。 这时候秦牧发现自己的车子动不了了。 他是正面撞击,受到的力度大,车子启动不起来。 罗乔的车子到没问题,是侧面刮蹭山体,只是刮花了车身,车子性能一点没受影响。 两人只能开着罗乔的车上山。 罗乔此时特别的不好意思,她已经不敢开车了,只能让秦牧开车。可是驾驶位因为自己失禁弄的湿漉漉一片,她连忙胡乱找出一块布擦了又擦。 秦牧哪里还在意这些,赶紧回家是正事。 董玉琼焦急的在山顶等着,按时间测算,不管谁输谁赢,应该俩人早上来了呀,怎么都多了五分钟,还没出现呢?别是出了意外吧。 正在她担心的时候,看到罗乔的车子出现了。 车刚停好,董玉琼就跑到驾驶位边上,准备问罗乔,秦牧怎么样,谁知道车门一开,下来的却是秦牧。 她大吃一惊,怎么俩人换车了,那罗乔呢? 再向车里一看,罗乔正在副驾驶位置老实的像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的坐着呢。 这是…… “玉琼,路上出了点事,先通知金子,让他上山把我的车拖回去,咱们回去再说。” 折腾了大半夜,一行人回到家。 董玉琼知道了事情经过,把罗乔好一顿数落。 总算是秦牧顾着罗乔的脸面,没说是她故意别自己,只说开车不小心碰了,要是让董玉琼知道真相,估计董玉琼会和罗乔绝交。 罗乔一句话也不说,倒头就睡了。 这么晚,他们都没回家,找了个宾馆开了几个房间。 罗乔睡了,秦牧也没法多说什么。这场比赛到底谁输谁赢呢?自己是不是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千万债务呢? 因为结果是罗乔的车子过了终点,自己的车连山顶都没到就被拖走了。 可是过终点的驾驶员却是自己。 这一笔帐怎么算? 第二天,他还没睡醒,就被罗乔敲开了房门。 “秦牧,这次我输了,一千万给你。不过你别得意,下一次我一定赢回来。” 还有下一次?做梦去吧。爱找谁玩找谁玩,秦牧是不奉陪了。 总算又有钱了,秦牧兴冲冲的带着黄金沙和神奇的柜子,再一次来到北方机械厂。 江厂长正笑眯眯的等着他们。 钱,真是太好赚了。现在他已经不信秦牧是去外星殖民,其实开始也不信,不过他一直想不透这两位在玩什么。 现在索性也不去费脑子了。秦少爱干嘛就干嘛,反正他有钱,自己只要能赚他钱就足够,剩下的哪管那么多。 卷烟厂到手,秦牧不等回京,再一次半路穿越回到了大宋。 ------------ 第五十四章 卷烟厂 折家姐妹到底睡在哪里,一时难住了秦牧。 既然折美鸾算是他明媒正娶的,自然要安排在东跨院,可是折美凤和自己没关系,总不能也安排在东跨院。 问题是折美凤和折美鸾长的一模一样,谁也分不出来,她们俩要自己换个身份住进来,没人发现的了。 鉴于这个特殊情况,秦牧只能把她俩都弄到了东跨院。 东跨院的住房条件本来就很拥挤了,连姜月奴都和任潇潇挤在一个屋子,一下子又多了两个人,顿时更加难办。 无奈之下,只能安排俩人暂时住吴小妹的房间,反正吴小妹平时也不住这里。 折家姐妹暂时还顾不上计较住宿环境,也顾不上秦牧竟然还有两个女人,她们这时候都被卫生间迷住了。 这个卫生间,简直是超乎她们的想象,别说在折府,就是皇宫怕也没有吧。 洁白的房间,巨幅的镜子,堆满洗漱台的洗浴用品,还有花洒,马桶,哪一件都超乎她们的想象,连秦牧离开她们都没注意到。 秦牧从后世回到吴家庄时候,姐妹俩还在卫生间里面没出来。 这让秦牧不得不把她俩叫出来。这一对姐妹花自己也分不出来,没法厚此薄彼,他到是想只给姐姐不给妹妹,可是如果只给一份,结果另一个人来要,说那个给错了,自己还是得给。 干脆,准备双份算了。 新娘子总得给礼物,秦牧想都不想就把别的女人有的全给她们配齐了,剩下多余的,都交给贾红线安排。 不论怎么说,她是和自己最久的,是自己在大宋的初恋,又有了夫妻之实,给她安排是正理。否则这一院子莺莺燕燕,真不好办。暂时也只有贾红线压得住场面。 方好音和姜月奴没想到自家官人去一次府州,竟然领回两个女人,还是双胞胎,不但长的漂亮,身份还高贵。 府州折家呀,真正的大宋世家,相比起来,方好音的假公主,姜月奴的樊楼歌伎,完全不能和人家相提并论。 没等她们找秦牧抱怨,秦牧已经换好了军装。 折家姐妹顿时看傻眼了。 这是什么军服,怎么官人穿上之后,如此好看呢。简直是一瞬间就让姐妹花迷失了,连新到手的手机都忘了玩。 秦牧可不是为了耍帅,现在他没有半点时间浪费,一堆事情等着自己要办呢。 卷烟厂拉过来了,暂时可以放心,他不放心的是这段时间近卫团的表现。 这次去西北,前后足足花了九十多天,三个月还多,自近卫团成立以来,这是他第一次离开部队这么久,难免不放心。 幸亏这段时间梁山没有来进攻,否则他更是担心了。 秦牧顾不得别的,第一时间来到军营。 现在的军营已经不是原来那一处,在秦牧离开之前,给近卫团下了命令,从新建立营房。 宋徽宗给他的地已经到手了,而且还特意写了一副字给秦牧:吴家庄功业园。 这让秦牧哭笑不得,只要把“功”改成“工”,那就真的名副其实了。 现在他的地有一百亩大小,勉强算是够用。 有了新的场地,新的营房,自己必须第一时间去检查。军队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即使没有香烟也得有军队。 近卫团已经有将近一百天没见到他们的团长,今天听说团长回来了,全都激动异常,一个个把自己整理的好像新锻造的钢刀,军服上连一丝褶皱都没有,皮靴锃亮,都能当镜子用。 “近卫团,列队!” 随着石遗的口令,三十八名近卫团战士整齐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军营里面现在可不止秦牧一个,不但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来了,连折家姐妹也来了,甚至不止她们俩,就连折家军也来了。 折家的人第一次看到了秦牧真实的力量。 仅仅不到四十个人,可是近卫团笔挺威武的军服,严肃彪悍的军容,还有他们从未见过的全新武器,都让折家军看的心里发慌。 即使如梁志这样身经百战的将领,这一刻也有点心里没底。 他虽然见识过秦牧神奇的武器,但是秦牧只是一个人,不是一支军队,梁志更多的是对突击步枪的羡慕,对于秦牧本人,却没什么敬畏。 梁志觉得,如果自己拿着突击步枪,肯定比秦牧用的还好,至少不会差。 那些日子秦牧一天到晚都缩在大车上,裹成一个球,真的是不够威风,哪像个当兵的。 可是今天,他完全看不懂秦牧了。 这位秦少爷换上了一身他从未见过的军服,身上没有盔甲,没有半片铁,可是这身军服却比全身盔甲还要坚固,还要震撼。 高台上的秦少爷,就好像一尊雕塑,从里到外都是铁打的,胜过天下间所有盔甲。 让梁志更动容的是近卫团。不过四十个人的军队,竟然让他感觉有完全不可抵挡的气势。 就算是自己这边有三百人,他也兴不起半点对抗的勇气。 因为这几十个人完全是一个整体,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存在。在他的经历中,人间没有任何一只军队有这样的威严。 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眼前,就让他感觉到无法抵抗,更别说那些他完全不认识的武器了。 现代军队的条令要求是古代军队远远比不了的。只站军姿这一项,就秒杀古代所有军队。更别说远超同时代的武器了。 “报告团长,近卫团应到三十八人,实到三十八人,请指示!”石遗大声报告。 “入列。” 石遗跑步归队,和同志们一样,热切的望着检阅台上的团长。 快三个月没见到团长了,这期间近卫团失去了主心骨,各种情绪泛滥,若不是还有圣女压场面,真不知会怎么样。 总算盼到团长回来了。 不知不觉中,秦牧已经成了近卫团的精神支柱。 “同志们,我讲一讲眼下的工作。”秦牧没有客套话。 “前一阵子,我去了西北,带回来了烟草,又拉回来了卷烟厂,我们的烟草行业,马上就要起步了。眼下首要的任务,是建好卷烟厂,让香烟迅速的流向汴梁,流向天下,为近卫团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有钱才能打仗,这点是明白人就懂得。秦牧一直致力于近卫团的教育,他不要糊涂兵。 近卫团的战士越是素质高,越能认同他的领导,追随他的理想,从而更加坚定的战斗。一切神神鬼鬼的宣传,在近卫团都不允许存在。 “然后,我们将面对不同的敌人,首当其冲的,就是梁山匪帮。不除掉梁山匪帮,我们的根据地就不能发展,我们近卫团就不能壮大。” 把梁山作为敌人,也是秦牧深思熟虑的结果。不干掉梁山,近卫团连睡觉都不能踏实。 “但是,梁山匪帮绝不会是我们唯一的敌人,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遇到各种各样的敌人,所有挡在近卫团前进道路上的人,全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毫不留情的把他们消灭。” 近卫团战士们两眼放光,一个个心里涌出无穷的力量。团长回来了,要带着他们继续前进了。 团长指到哪里,他们就打到哪里,一不怕死,二不怕苦。 “我们应当把世界进步的情况和光明的前途,常常向人民宣传,使人民建立起胜利的信心。同时,我们还要告诉人民,告诉同志们,道路是曲折的。在革命的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物,还有许多困难。” “有些同志不愿意多想困难。但是困难是事实,有多少就得承认多少,不能采取“不承认主义”。我们要承认困难,分析困难,向困难作斗争。” “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要贪便宜。不能设想,哪一天早上,一切反动派会统统自己跪在地下。” 说到这里,秦牧高举手臂,用力向下一劈,似乎砸烂了眼前的一切。 “总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面前困难还多,不可忽视。我们和全体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排除万难,达到胜利的目的。” 折家姐妹对视了一眼,这是官人的战斗檄文吗? 虽然很多词语,她们是第一次听到,但是以她们的水平,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果然秦牧不是凡人,早有了不臣之心。只看他的军队,听他的言语,显然是要推翻朝廷,自己做皇帝呀。 折家这次的选择,是不是正确呢? 折美鸾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担心。 折家本身就是军阀,对于改朝换代当皇帝一点不觉得可怕,有粮有兵,怕什么。可是秦牧这点子人,也太少了吧,连四十个人都不到,这样子就去争天下吗? 大宋可是光禁军就号称八十万呢,更别说边疆的军队了。 但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折美鸾自从嫁给秦牧,就有了这个觉悟。不管秦牧成功还是失败,她已经是秦家的女人,生死都是一起。 折美鸾不由得望了一眼贾红线,刚巧碰到贾红线的目光,两人都会心一笑。 难怪那晚红线姐姐对自己那么亲热,原来她是要打折家军的主意。 折美鸾现在明白了,秦牧兵少,贾红线无疑是希望折家军的一些人能加入近卫团。 在这一点上,折美鸾和贾红线自然而然的站到了同一立场。 折美鸾的出身让她第一时间就明白了眼前的局面。官人现在是草创阶段,正是安插自己人手最好的机会。刘云飞是折家军出身——这点贾红线没有瞒她,算是贾红线的的嫡系,自己如果现在让折家军的人马加入近卫团,无疑在以后能得到更高的地位。 即使贾红线不说,她也看得出来近卫团目前的人员几乎全是南方面孔。不用说都非贾红线的亲信。红线姐姐可是地道的北方人。 她爹还是折家军里面的人呢。 从这方面来算,俩人也是有共同的利益。 那这些近卫团士兵?她不由得望向了方好音。 方好音似乎完全没留意到折美鸾,正专心的给秦牧和近卫团拍照,录像。 这都是资料,必须记录下来,以后整理成文字。她已经学会录像了,正好用在正事上。 秦牧讲话完毕,近卫团立刻全体行动,建卷烟厂。 这三个月里面,不但新的营房盖好了,而且纸浆厂造纸厂也开始运行。只是因为缺少卷烟厂,也没有烟草,所以开工一段时间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现在条件完备,当然要大干快干了。 全员换上作训服,包括秦牧也一样,然后马上开工。 都是熟练工了,建厂子不是第一次,之前又做好了基础工作,卷烟厂装配的很快,第二天中午就正式开始运行了。 当一整套流水线开动起来之后,一张张的纸,一卷卷的烟,变成一根根的白色纸棒,如流水一般倾泄出来时候,折家姐妹又看呆了。 这是什么样的怪物呀。怎么造东西这么快呢。 折家姐妹万万没有想到,秦牧的东西,全都是这样出来的,就算之前的火柴,她们还以为是匠人一根一根弄出来的。 在她们的阅历里面,从来没有工业化的概念,如今,当秦牧的一切展现在姐妹俩面前的时候,她们一时几乎无法接受。 难怪官人仅仅有着不到四十个人就要争天下,原来是有这样的神器。 折美鸾比折美凤更加明白,官人的机器有多厉害。 终有一天,秦牧将把他的威力铺满整个大宋,到时候折家又该怎么办呢? ------------ 第五十五章 告密者的下场 任员外如今是春风得意,连皇上都见过了,他还有什么害怕的,别说小小韩城县,就是汴梁,也可以横着走。 没别的,香烟呀,你们有吗? 谁也没有香烟,只有我家才有。 不过今天任员外被吓的够呛。 韩城知县范乔在饭局上看似随意的和他说了一件事。吴家庄有个叫吴古奇的庄户,跑来县里,说近卫团要造反。 当时任员外冷汗就下来了。 近卫团,那是秦牧的家丁,组建近卫团还是任员外给知县出的主意,怎么近卫团要造反?不可能吧。 这生意做的好好的,造什么反呢。 当时他拍着胸口赌咒发誓说近卫团绝不可能造反,那是大大的忠于朝廷,安分守己的草民。 范知县哈哈大笑:“若虚老弟,我哪会不知道这个,否则怎么会和你提起这事。” 大宋的朝廷没有秘密,任员外在官家面前着实给范乔说了不少好话,范知县对任员外很是满意。 至于吴家庄一个小小草根跑来说有人造反,范乔眼皮都不抬一下。 吴家庄是皇上御赐的“吴家庄功业园”,别说自己不信有人要造反,就是自己信了,都不敢对皇上提。 怎么着?朕亲笔御赐的园子,难道给了反贼? 他命衙役一顿棍棒把来人打走了。 任员外这才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散了饭局,他一秒钟没耽误,直接来到了吴家庄。 对于任员外的到来,秦牧真是非常的高兴。因为只要离开军队回到东跨院,马上他就会陷入了无法解决的烦恼。 空间太小,女人太多,实在是鸭子成群呀。 现在任员外给他解了围,可是任员外带来的消息,也让秦牧稍微吃了一惊。 有人说他谋反?对于这样的事情,他有心里准备,可是没想到会这么早出现。 给任员外十条万宝路作为谢礼,送走了任员外,秦牧直接来到团部,开会! 现在有资格到团部开会的人员只有五个,秦牧,贾红线,方好音,石遗,折美鸾。 不过秦牧对于折美鸾总是不放心,不是不放心她泄密,这是自己老婆,折家可以说和自己捆在一起,没什么担心的。他不放心的是眼前这个到底是美鸾还是美凤。 如果是美鸾,那么会议机密能守住,可是如果不是姐姐而是妹妹,那就多少有点麻烦。 现在也不管了,先开会。 “吴古奇?”贾红线听到有人告发谋反,眼睛立刻瞪圆了:“是哪个?” 石遗马上请示:“团长,您下命令吧,让近卫团来解决。” 秦牧其实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人,如果有人告发,也会是耆长这样的老人,怎么会是吴古奇呢?他在吴家庄算是比较懦弱的一个人,谁给他的勇气? 杀人不能解决问题。 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问题是在自己身上。 秦牧那天的发言,就是战争檄文,直接告诉近卫团自己的追求,横扫一切挡在路上的敌人。 不论是谁,挡在近卫团前进的道路上,都要打倒。这里面自然包括了朝廷。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是这波近卫团官兵全是方腊的底子,造反出身,谁还不明白。 因为他发言里面提到了宣传,自然就有战士偶尔会和村民提起。这是自己工作的失误呀。 “石排长,这件事责任在我,我要做检讨。不过检讨是团部私下里的事,在战士们面前,不能坠了近卫团的士气。回去以后你要细心做工作,我也会安排姜老师给同志们讲一下,现在暂时还不能宣传我们。” “是。”石遗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当务之急,还是一边搞生产,一边准备打仗。” “可是吴古奇怎么处理?”方好音说话了。这个人竟敢去县里告发,不能忍受。 “我的意思是,”秦牧也觉得不太好处理,“不要杀他,最好是吓唬吓唬他,别让他再乱讲话就成了。” 这样的人杀得完吗? 贾红线和方好音对望了一眼,都摇摇头。表哥太心软了。 不过她们知道,秦牧虽然心软,但是她们绝不能迈过表哥私自给近卫团下命令。这样的事情,秦牧绝对不允许发生。近卫团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秦牧的声音。 如果秦牧说话都不算数,这支队伍也就完了。 关于这点,她们俩认识的非常清楚。所以尽管心里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第二天,秦牧准备带着吴管家去吴古奇家看一看。这件事必须处理,可是未必一定要弄到人家死。 他还记得自己刚到吴家庄时候,以家丁的身份和吴管家去收讨贼捐,吴古奇那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 怎么会想起告发自己呢? 他正要出门,却见石遗跑步过来报告,吴古奇死了。 秦牧大吃一惊。怎么人就这么死了?自己不是下命令不许杀吗? 他顿时疑惑的看着石遗。若是近卫团干的,那马上就得整顿了。军队都不听自己话了,还打什么天下? 石遗立刻里正报告,说绝对不是近卫团干的,近卫团纪律森严,没人敢违抗命令。 秦牧这才放下心来。 不是近卫团干的就好。不是近卫团干的,到底是谁干的呢? 石遗带着秦牧来到河边,吴古奇的尸体摆在岸上。 没有外伤,看起来像是失足落水。 秦牧仔细检查了一会,没有新的发现。这时候也没探案的工具,他是有强大的火力,可是没有强大的公安设备。这玩意现在他哪里需要。 只能是个悬案了。 人死不能复生,作为吴家庄事实上的管理者,而且秦牧已经把吴家庄作为了自己的根据地,根据地里面死了个人,不能和大宋朝时候一样,不闻不问。秦牧必须出面。 从任何一件小事做起,逐渐的改变根据地的面貌。 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争天下也是一步一步来。 吴古奇的家人得到了不菲的一笔安慰钱,让这个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家庭能继续生活下去。 这事情属于民政,秦牧觉得自己做的不是特别好。他发现自己不太适合没有目的的做事。像这种安慰人的话,自己怎么说也说的干瘪,没有感情。 不但自己尴尬,吴古奇家人也不自在。自家死了人,竟然还有钱拿,天下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可是的确发生了,这让吴古奇家人极为惶恐。 最终还是折美鸾出面。 折家女人,自有上位者的气质。她一出面,场面顿时就不同了。 该说什么话,用什么样的表情姿态,给多少钱,以及连带的威胁,不知不觉中就被折美鸾搞定了。 秦牧这才发现了美鸾的天赋,回到家里,回到东跨院,马上召开家庭会议。 “同志们。” 他刚一开头,就被贾红线打断了:“表哥,家里不许这样叫。” 其实秦牧也不过是想活跃下气氛,在家里当然不能这样了。 “好,娘子们。”秦牧笑嘻嘻的望着身边一圈人:“咱们的事业,到了现在,也是没法回头了。我也不会回头。” 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折美鸾——这个存疑,不知道是不是真身。大家都连连点头。这时候谁还能不知道官人的志向呢?她们各个都是聪明玲珑的要命。 “我们的目标很大,事情很多,要有分工。我的意思呢,美鸾是新来的,咱们正好缺一个民政方面的人才,不如就让美鸾负责。” 折美鸾听到这话,立刻开动脑筋思索。 她来了没几天,对官人这一摊子事情还没有全弄清楚,但是作为军阀世家,她很清楚刀把子的重要性,同时也清楚钱袋子的重要性。 若是放在从前,她绝对选择刀把子。 有刀子,就不怕没钱,实在不行可以去抢呀。这活她也没少干。 然而近卫团是一支全新的军队,官人的地盘是一块陌生的世界。这里的一切和她熟悉的府州娘家完全不同。 她本能的意识到在这里,钱袋子不是靠刀把子来塞满的。 那些嗡嗡作响的机器,才是官人的钱袋子,而且近卫团的规矩之大,也是她生平仅见。秦牧是决不允许近卫团去抢劫的,他也不需要军队去抢劫。 有这么多机器,那都是在吐金子吐铜钱,还有必要去抢吗? 如此一来,刀把子和钱袋子到底哪个重要,她一时半会弄不清楚了。 她知道“民政”包括钱袋子,除去军队的一切,都归在“民政”里面。这样说来,自己以后的权力不会小。 可是那是以后,不知道是多久的以后,就目前看来,自己的权力也就在吴家庄这么点地方,满打满算不过一千多人,而且还全是草根百姓,和近卫团这支全新的军队,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自己要不要听官人的话呢? “美鸾妹妹,”贾红线说话了:“咱俩都是北方人,说话直爽,姐姐觉得你做民政不错,换了姐姐,就没你那个耐心。” 听到这话,折美鸾突然明白了贾红线的意思。 “咱俩都是北方人。”这意思可不是说她们俩都直爽,是说她们是一伙的。现在贾红线在军队里面干的出色,自己没必要再参和进去,反倒是民政一直没人负责。如果自己现在就捡起来,日后官人的事业做大了,自己就是当朝宰相。 而且折美鸾已经决心要让折家军留下至少几十个人,加入近卫团。这样说来,近卫团也就有自己的嫡系了,不用再具体掺合进去。 那么民政对自己来说,绝对做的过! “好,官人,奴听你的。” 折美鸾答应的这样痛快,让秦牧松了一口气。他还怕折家人只想带兵打仗呢。 现代战争,打仗就是打后勤,在身边这四个人里面,姜月奴完全可以排除在外。她从小就在樊楼,根本连战争是什么样都不知道,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当教员。 方好音打过仗,还是跟着方腊造反。但是方腊没后勤,走到哪抢到哪,方好音之前也没有后勤的概念。 贾红线各方面都聪明,但是她只想跟着自己,而后勤是不能随便到处跑的,总不能军队走到哪里工厂根据地也搬到哪里吧。 秦牧即使要求她干民政,她也绝不答应。既然如此,干脆别提了。 剩下唯一的人选就是折美鸾了,不干也得干。但是显然主动干和被动干是两个效果。 如今折美鸾痛快的答应下来,真让秦牧省了好多心思。 “官人,你要怎么奖励奴家呢?”折美鸾不会白白浪费要好处的机会。 “今晚就陪你睡了。” 秦牧大吃一惊。这话不是他说的。他抬头一看,说话的原来是贾红线。 …… 怎么,难道董玉琼魂穿到贾红线身上,竟然管到大宋来了? ------------ 第五十六章 民政队伍 房间内霎时安静了下来,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方好音和姜月奴都捂着嘴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姐这也太霸气了。 连谁陪官人侍寝都归她安排了吗? 秦牧也有点尴尬,这事,按说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吧,怎么回到大宋,也越来越不自由了呢。 只有折美鸾表情不变。看了一眼众人,她微微一笑,说道:“红线姐姐,线娘姐姐,月奴妹妹,奴是新入的官人家门,若是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请多担待。” 这几日秦牧白天忙着训练队伍,建造工厂,晚上回来,都是贾红线陪伴。 自从那日在府州贾红线做了真正的女人之后,日日夜夜都陪在秦牧身边。不过她也知道这样太惹众怒,所以趁着今日自己月事来了,正好让出来。 但是让给谁,却有讲究。让给方好音,小狐狸精会觉得理所应当,让给姜月奴,这骚狐狸一直说自己已经和表哥有过了,就不给她,只有给折美鸾,才能又让表哥不孤单,又卖个好。 唉,表哥的女人这么多,不安排好了,日后可怎么办呢,贾红线也觉得自己很难做人的。 折美鸾终于在这个夜晚,明白到注射器和人体器官的本质区别了。 这一夜颠鸾倒凤,到不负她们姐妹的名字。 第二天,尽管身体不适,她还是挣扎着爬了起来,否则会被姐妹们笑话。而且,既然答应了官人做好民政工作,天天躲在东跨院里面可是不行。 折家是世家,她从小就受到过各种各样的教育,上马杀敌,下马安民,是必须的能力。别说一个小小的吴家庄,就是再大百倍十倍,她也轻松管理的过来。 只是吴家庄和府州不同,和大宋任何地方都不同。 昨夜欢好之后,她疼痛的睡不着,秦牧就一边安抚她一边给她讲了许多后世的民政方面的工作。 折美鸾这才知道自己的任务有多重。吴家庄以及以后秦牧打下来的所有地盘,都要采取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一个字,就是“细”。细致到每一个人。 这在折美鸾看来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别说大宋朝管理不到个人,就是府州,地方那么小,折家也管不到府州的每一个人。 历来征粮服役,全是安排到县里就完了。县官也只通知到里正这一个级别。 就是说,如果朝廷要韩城县出一千人的徭役,那么到时候韩城知县只要给朝廷一千个人就算合格,至于这一千人哪里来的,朝廷不管。 韩城县也一样,这一千人的名额,如果分五十个到吴家庄,那只问吴家庄的里正要五十个人,至于是谁,韩城知县也不会在意。 但是这个方法,到了秦牧这里,彻底行不通。 秦牧要求折美鸾管理到每一个人,不论以后地盘多大,他的朝廷,必须能知道自己的地盘上一家一户,每一个人丁的情况。 每一个家庭,他的家庭住址在哪,一家有几口人,男主人姓名,女主人姓名,有几个孩子,依次是男是女,叫什么,出生年月日。 这样的细致让折美鸾觉得根本不可能做到。 就是记录下来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秦牧打下了大片江山,光是记录这些人的基本信息——秦牧教她的名词,就会摞成山一样高的纸堆。 折美鸾知道记录不是目的,利用才是目的。可是怎么从山一样高的纸堆里面找出合适的人丁呢?根本做不到啊。 既然无法利用,记得这么详细干嘛呢? 难道朝廷不知道对百姓掌握的越详细越好吗?难道折家不知道掌握到每一个才能最大限度压榨吗?可是真的做不到。花了诺大的财力人力,最终不过是得到一堆废纸。 她把头枕在秦牧的胸口,条理分明的把自己的疑问全说了出来。 秦牧竟然为她鼓掌了。 “美鸾,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折美鸾的确很聪明,至于是不是最聪明,哪里需要证明,反正现在眼前只有这一个女人,秦牧自然可以往天上吹:“给你看看这个。” 说着,秦牧把笔记本电脑拿了过来,把美鸾拥在怀里,半躺半坐,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折美鸾这几天见多了秦牧从后世带来的稀罕玩意,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看到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精致,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是?” “笔记本电脑,以后你就用这个工作了。” 听说这么好的东西,以后就是自己的了,折美鸾顿时来了精神,连身体的疼痛都一时忘了。 秦牧随手点开一个界面。 这是他自己设计的一个数据库,虽然就吴家庄这么点人来说,一个EXCEL足够用起来富裕,但是秦牧的目标可不是小小吴家庄,甚至不是大宋,而是整个欧亚大陆。 以这个体量来看,EXCEL远远不能负担。所以他就自己建了一个数据库。 不管什么程序,都是自己做的最可心。当然在后世不能所有程序都是自己做,可是一些要用的小工具,真不如自己随手做的方便。 折美鸾目瞪口呆的看着秦牧给她展示数据的神奇。 近卫团的每一个人,包括秦牧,甚至包括自己,都被记录在里面,点每一个人的名字,都立刻显示出这个人的所有信息。 更有用的是查找。 秦牧很方便的给折美鸾演示如何查找。比如查找近卫团里面十八岁的人群,马上就出来十一个人名;寻找二十以上的,立刻就出现七个人名;再比如寻找已婚的,呃,这个一个也没找到。 近卫团全是单身。 阿拉伯数字,折美鸾不认识,但是这东西非常简单,秦牧一讲她就学会了。 接着是装备。 秦牧把自己带来的所有装备都记录在了库里面。随着秦牧的演示,折美鸾看到了秦牧究竟有多少的枪支,多少子弹,什么口径的。 然后还有香烟的每日产量,烟草的库存量,纸张的库存量,以及工人的工时等等。 在折美鸾看来,有了这个笔记本,简直全天下都可以装在里面。 这东西的份量,比起突击步枪,可又高太多了! 折美鸾这番见识真的很难得,实际上不是笔记本比突击步枪技术高,而是数据库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突击步枪。 她能近乎本能的认识到这点,真是天赋超群。 秦牧很是高兴。总算可以从繁琐的录入工作中解脱出来了。这么多数据,尤其是工厂的数据,每天晚上他都要自己录进去,这样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太浪费时间了。 如今终于可以都推给折美鸾了。 今天一早,折美鸾兴冲冲的抱着笔记本就出来了,叫上美凤,开始正式的进行吴家庄人口普查。 民政工作其实很繁琐,如果不是折美鸾这样又有战略高度,又有踏实作风的人,真的做不好。秦牧非常的幸运,在折家捡到宝了。折美鸾带着妹妹,还有几个随身女兵,成为秦牧麾下第一支民政队伍。 她当然不可能一晚上学会任何一种输入法,可是她知道自己要记录什么。先把资料都记在纸上,晚上正好借着这个借口,多霸占官人一会。 秦牧对于掌握到吴家庄每一个人,并不是很着急。吴家庄这么点地方,根本不能提供多少资源,他着急的是锻炼出一支民政队伍,吴家庄不过是拿来练手的试验品。 折美鸾如此上心,秦牧非常高兴。就输入法来说,五笔字型等等根本不适合折美鸾,主要原因是秦牧也不会,他只会拼音打字,于是只能教这么一种输入法。 拼音打字又涉及到拼音。这还是以后普及教育的基础,一只羊也是放,两只也是放,干脆把姜月奴也拉进来一起教。 姜月奴来了,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不会缺席,于是一对一教育又变成了一对多,每天晚上秦牧的卧室里面总是灯火通明的。幸亏他在一次穿越中带过来一套家用柴油发电机,也带回了一桶柴油,才勉强能支持每夜每夜的用电量,以及好几支手机的充电。 这样不行呀,靠柴油发电,这时空也没柴油——至少现在没有,只能从后世运过来,这太浪费柜子的空间了,必须想别的办法。 不过这是后话,先要让美女们学会拼音。 如今他的口音才是正宗,一切都以他为准,因为秦牧说着后世标准的普通话,拼音也是以普通话为基础的。 好在这群女人早就被他折服了,官人的一切都是好,就是外地口音——相对汴梁来说,都比京城口音要好。 论起学拼音来,姜月奴极有天分。她毕竟是从小在樊楼长大,一直接受的就是音乐方面的训练,如果把拼音理解为另一种音乐,接受起来没有难度。 只三天时间就掌握了这门技术。 接着是方好音和贾红线。 让秦牧没有想到的是,反倒最应该学会的折美鸾进展比较慢。 这让她很着急,可是着急也没有用。比如白菜的“白”,拼音是:波爱“白”,姜月奴随口就能拼出来,可是到了折美鸾这里,就是:波爱“菜”。 急的秦牧全身冒汗,比给她打针还流的多,可是也没用, 学习真是急不得。 折美鸾也着急,可是越着急越学不会。这时候,姜月奴开口了:“秦郎,几位姐姐,不如就让奴来录入吧。当然笔记本电脑还是姐姐们用,奴只晚上录入,也算是为咱家做贡献。” 姜月奴当然有自己的小算盘。仅仅给近卫团上课绝不能让她满意,她要更多的,更深入的参与到秦牧的生活和事业中。 到现在还没轮到她侍寝,她也是一肚子气。 不过现在这里,数她年龄最小,出身最低,她没有凭借也不敢争。 眼前正是个机会,把持住录入的工作,以后,就算是美鸾姐姐学会了,可是秦郎打下的地盘越来越大,她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录入数据,还不是归自己管理。 折美鸾尽管不是很情愿,可是她也想到了这方面,以后地盘大了,人多了,东西也多了,肯定有大量的数据要录入,自己是民政负责人,不是简单的录入人员,与其到时候放手,不如现在给月奴,还显得自己大度。 她当然明白使用数据才是上位者的权力,录入数据不过是刀笔吏而已,那就给她吧。 于是姜月奴在教师身份之外,又加入了折美鸾的团队。 有她在,工作顺畅多了,虽然开始月奴打字还比较慢,但是这纯粹是熟能生巧的活,她琵琶都弹的那么好,难道打字能练不出来吗? 要知道会打字的,在后世遍地皆是,可是会弹琵琶的,相对来说,简直是凤毛麟角。哪个难还用说吗? 一旦把持住录入工作,姜月奴深深为自己的选择叫好。 这简直就是掌握了秦郎的全部财富呀。 比如秦牧最看重的烟草,她通过每天的记录,知道卷烟厂今天生产多少,昨天生产多少,最近一段时间平均每天生产多少,每一条烟的售价多少,工人的工资多少,材料消耗多少,还有火柴厂的利润,等等等等。 这些东西原来姜月奴根本不明白,她完全不知道厂子的运作,可是现在有了笔记本电脑,有了数据库,她很清楚的知道秦郎的家底。 好有钱呀! 而且都不用她计算,随便用鼠标点点,结果就出来啦。好神奇! 但是知道的越多,她压力也越大。这些数据是秦牧的核心机密,整个吴家庄,包括近卫团,只有秦牧和她们姐妹四个知道,当然——因为折美鸾和折美凤谁都分不清楚,所以不排除折家有两个人知道。 秦牧对这些数据严格命令保密,谁也不许传出去。 姜月奴当然不会传出去。她死都要保护好秘密。这是秦郎对自己的信任,是真正把自己当作他的女人,没想过抛弃自己。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安心,虽然暂时还没轮到她陪秦牧过夜,也能安稳的工作。 方好音也逐渐发现了电脑的好处。 不只是数据库记录统计,就是写字都很方便,自己要是想把秦牧的发言,秦牧的命令,以及各种大事小事都记录下来,用纸笔远远不如电脑方便,因此她必须有一部电脑。 方好音知道秦牧的东西都不是只有一个,凡是华国来的东西,全都是要多少有多少,反倒是大宋的宝贝,比如红线姐姐偷的那个杨妃出浴图——这事贾红线也和她吹过了,反倒是只有一个。 对于自己女人的进步要求,秦牧百分百支持,于是再买几部电脑,就列在了他的采购清单上。 如果电脑多了,干脆组个网算了。有网络电脑用起来才更方便。 是不是又该回去一次了呢? ------------ 第五十七章 高衙内被打了 现在秦牧真是没时间回后世,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卷烟厂每日产量基本稳定在五百条左右,可是秦牧还没卖出去一盒。不是没人买,而是他还没开始卖。 五百条烟,每一条十盒,就是五千盒烟,这个数字,对于百万人口的汴梁来说,肯定太少了。 秦牧不知道汴梁会有多少烟民,可是香烟在后世那么畅销,想来在汴梁也不会意外。 假设一个人三天抽一盒烟,五千盒烟只能满足一万五千人一日的用量,这样的供求比例,肯定香烟和火柴一样,是卖方市场。 既然如此,自己绝不能浪费了机会。 对于香烟销售,他有一个完整的计划,这个计划的重点肯定在汴梁,所以他要去汴梁走一趟。 这次贾红线就不跟着了。因为秦牧现在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折家姑爷,而府州折家在汴梁有豪华的宅邸,所以秦牧要在折家落脚。 还有一个更重要原因,是贾红线忙着挑新兵。她和秦牧说过,近卫团人数太少,趁着折家军在这,都是上过战场的好兵,正好挑合适的补充进近卫团。 秦牧对于这个提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不过他嘱咐贾红线,一定不能要无赖兵。 得了表哥同意,贾红线自然要把这件事办妥,所以现在还离不开军营。 折美鸾也没时间陪他来。民政工作因为有了电脑这个神器,变得异常琐碎起来,她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很忙,即使不忙她俩的身份也不适合去折府,于是陪秦牧进京的任务就落在了折美凤的身上。 折美凤异常高兴,总算有机会单独和秦牧在一起了。 折家是世家,是豪门,做事非常讲究。折家军三百人,虽然路上损失了十几个兄弟,但是剩下的人口也不少。这么多人在吴家庄不能白吃白喝,就算是买粮食,吴家庄那么大点的村子能有多少余粮?何况还被梁山抢过一次。 吴家庄村民吃的粮食,还是任潇潇从汴梁买回来的,哪有多余的卖给折家军。 折家军的粮食全是折府从汴梁一船一船的运过来,如果不是吴家庄太简陋,东跨院太狭小,折美鸾的很多嫁妆也要运过来。 因为两位折家公主在吴家庄,所以每天都会有折家的船只往来,秦牧就是坐着折家的船,一路进京,来到了折府。 折府的管家姓林,叫林戈,人到中年,之前在折家军效力,武艺高强,战功卓著,后来伤了胳膊,一只手不能吃力,无法拉弓了,就从军队退了下来。以他的功劳,足以在府州做个地方官,可是他更愿意为折家效力,因此就来到汴梁,做了折府的管家。 这是一种优待。折府平日里就没有折家的人住,只是维持折家体面,来了人在京城有个落脚地方。 不过以折家人的精明,绝不会浪费京城巨大的机会,近百年来,京城里面折家开了好多的店铺,像牲口店,土产店,等等,很具有西北特色。当然,最赚钱的还是酒楼。 国人好饮食,几千年没什么变化。 汴梁城里面,折家的酒楼大大小小有二十几家,是折家重要的一块经济来源,平日里全靠林戈管理,这一来是折家对林戈的信任,二来也是林戈极有本事。 折家的姑爷来了,林戈当然懂得怎么做。自俩人进门,他就殷勤的招呼,安排好秦牧的房间之后,就吩咐开宴。 秦牧还没说什么,折美凤给拒绝了。 她不想在府里吃饭,这样有什么意思呢,好容易又回到了汴梁,她要好好玩玩。 吴家庄太小了,就算好东西多,可是那些宝贝自己已经有了,什么新衣服,化妆包,手表,甚至手机也有了,没有的,她也不可能拿得到,于是在吴家庄就待的没意思了。 她又不喜欢姐姐做的事情,干了没两天就不去了,整日泡在东跨院里面玩手机。今天总算回了京城,必须去逛呀。 折美凤拉着秦牧的手就出了府门。 “姐夫,去大相国寺。” 今天正是大相国寺开放的日子,折美凤必须去逛逛,这就好像后世的首都,外地人来了总要逛逛王府井。 大相国寺呀,这个地方,秦牧可是有记忆,电击器开斋,就是在那。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不会那么倒霉,又碰到高衙内。 想来也不会那么巧,高衙内又不是和尚,怎么能天天泡大相国寺呢。 走! 在吴家庄待久了,一天到晚忙的要死,秦牧就当给自己放了半天假。 大相国寺亦如既往的繁华热闹,虽然现在是二月底,天还没回暖,气温有点低,可是挡不住汴梁城百姓逛街的热情。 到处人潮涌涌,折美凤拉着秦牧这瞅瞅那看看,不知不觉来到了老柏树下。 秦牧有点奇怪,怎么折美凤也要求姻缘吗?如果她要是求姻缘,自己就太尴尬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如果姐妹俩不告诉他谁是谁,秦牧绝对分辨不出来。 这样就带来了一个让他感到非常头疼的问题,如果折美凤嫁人了,就感觉好像自己带了绿帽子一样,因为美鸾美凤几乎就是一个人。 “姐夫,你等着,我去买点香。” 折美凤今天尤其的兴奋,因为自己这一身打扮,已经绝对不次于红线姐姐了。 高腰皮靴,贴身的毛衣,粉色围巾,只有最外面的一件还是大宋的皮草——穿羽绒服实在太另类。 折美凤手上还有手表,兜里揣着手机,再加上精致的妆容,简直就好像后世美国电影明星光临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反差巨大。 顿时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这让折美凤心里快美翻了。 在吴家庄有什么好的,出了东跨院就是庄稼地,这么漂亮的衣服不穿出来显摆,那有什么意思。 折家女儿本来就是真正的世家小娘子,自身的气质在大宋女人中都是顶尖的,如今再这么一捯饬,更是美的离谱。 别说百姓看直了眼,连高衙内也看直眼了。 这谁呀?谁家小娘子,不认识呀,怎么这么美呢? 咦!小娘子身边这个男的,不就是自己一直找的那个混蛋吗?总算逮着你了,看你今天往哪里逃。正好,揍你个半死,这个小娘子归我了。 秦牧的担心不巧就变成了现实,高衙内就爱在女人多的地方逛,大相国寺,无疑女人最多。 高衙内今天总算是找到仇人了,二话不说,带着陆虞侯一班狗腿子就冲向了秦牧。 秦牧正看着折美凤的背影,不断思考两姐妹的问题,没有注意到高衙内已经挥着棍子冲了过来,眼看就要冲到他背后,这时候折家的家丁突然出手,一顿拳脚把高衙内一群人放翻在地。 折家女儿和姑爷逛街,林戈自然不会不安排随行保护的人手。 他们可不管谁是谁,再说也没人认识高衙内,敢打折家的人,那就全干翻。 折家的家丁全是折家军退下来的小军官,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厮杀汉,绝不是陆虞侯这般汴梁城里面的泼皮比得了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高衙内这边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就一个个鼻青脸肿满地打滚了。 “有好戏看,高衙内被揍了。” “是吗是吗?哪个是高衙内?” “就是鼻子塌了那个。” 有认识的不认识的,看热闹的聚了一堆,在秦牧四周指指点点的。 秦牧没想到真的遇到高衙内了,简直是冤家路窄。没等他想好怎么处理,折美凤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一指地上的高衙内,骂道:“直娘贼,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娘是谁,敢打我的姐夫,这就是下场。别让我再看见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高衙内的名头,折美凤自然听过,但是高俅她尚且不怕,何况高俅的干儿子。 高俅是执掌殿前司,但是他只能对禁军发号施令,对边军基本没半点影响力。折家根本就不鸟他。 这正是大宋朝的悲哀。折家是不鸟高俅,可是高俅也不鸟折家,大宋整个文官系统,都看不起边军。要不怎么王樵拍卖手表时候会不让折美凤入场呢。就是看不起你折家。 折美凤是想求个姻缘,可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可能了。 先回家吧。 她还是很清楚事情的轻重的,狠话当然可以撂下,可是回去必须和林管家说清楚今天的事情。 林管家听完,笑了笑,轻松的说道:“折娘子,秦姑爷,不用担心,没多大事。” 高衙内是跋扈,可是汴梁城还不姓高,上面还有皇帝呢。只要一天有大辽和西夏存在,皇上就一天不敢动折家。 没了折家在府州顶着,西夏顺着汾河就到太原了。 不错,秦牧心里暗暗点头。 美鸾说的对,林管家是一个能做事的人,那自己可以和他好好谈谈了。 折府摆设酒宴,秦牧入了席,几杯酒过后,气氛活跃起来。 “林管家,我有一样东西,要借折家的酒楼贩卖。” “姑爷,你说的可是香烟?”林管家一点也不意外。折府和吴家庄每天都有船往来,折美鸾早就把事情铺垫好了。 “正是。”说着,秦牧拿出了一盒烟。这可不是万宝路了,是本时空自产的,山梁牌香烟。他把烟打开,抽出一颗,如后世一般让给林戈。 “有劳,有劳。”林戈接过烟,熟练的叼在嘴里,随手掏出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麻利的点着了。 秦牧看的有点愣,这是老烟民啦。他哪里来的香烟,还有打火机。 林管家看出秦牧的疑惑,解释道:“姑爷,任员外以前给折府送过几盒万宝路,还有几个打火机。” 秦牧这才明白,原来任员外的人脉都扩展到折家了。 真会做生意。 “那你抽着这一根,感觉和万宝路有什么不同吗?”秦牧得问问本时空烟民的感受。他个人不把烟吸入肺里,所以不是烟民。 “是差了点,感觉稍微有点点呛,可是无妨,有烟就行,好享受!若是没有抽过万宝路的,定然会爱极了这根烟。” 那就好,秦牧点点头。 秦牧以一贯钱一盒的价格,让折家酒楼代销。这是双赢的买卖,林管家当然巴不得的做。 香烟如此诱人,如果只有折家酒楼有卖的,那他家的酒楼生意,肯定更加火爆。 能让折家赚更多的钱,就是林管家的责任,如今眼看着钱就要翻着跟斗跑进折府,林管家这酒喝的更舒服了。 他这里开怀畅饮,高俅府上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望着哀嚎的高衙内,高俅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折家,你等着! ------------ 第五十八章 跨越时空的组织 夜深了,折美凤还赖在秦牧的房间不走。 她要秦牧给她一支手枪。 对于秦牧的家底,她十分清楚。狙击步枪和突击步枪,都只有一支,她拿不到,M1加兰德到是有许多,但是这一支枪折美凤不怎么喜欢。 如果她没见过突击步枪,狙击步枪,那么肯定百分百的喜欢加兰德,划时代的武器,折美凤不是没有见识的姑娘,当然会喜欢,可是有更好的东西做对比,一下子M1加兰德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毕竟加兰德枪身是木头的,前面还有一把刺刀,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支大宋的长枪。 哪里像突击步枪和***,全身上下没有半点木头颜色,全是冷冰冰的金属色泽。 她不要加兰德,而且她知道,即使自己要,姐夫也不会给,那是近卫团的武器,怎么可能给外人。 折美凤看上了手枪。这个东西她看到贾红线用过,一枪就把老道的鹦鹉打死了。之前她都不知道贾红线身上还能藏着这么强大的武器。 这东西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自己如果有这么一把枪随时带在身上,汴梁城简直是横着走。谁敢惹自己不高兴,掏出枪来崩了他。 折美凤看到手枪的库存还有五支,自然想要一支,这一路上磨了秦牧很久,晚上不睡觉继续来磨。 秦牧非常的头疼。不是因为一把枪,而是因为自己的核心数据折美凤全知道。 可是他知道不能怪美鸾。都不用美鸾说,折美凤随时随地都可以自己去查资料,反正她冒充姐姐,姜月奴肯定分辨不出来。 这可怎么办才好。 “美凤,别闹了,手枪不能给你,你要点别的吧。”秦牧也是被磨的没脾气了。 “姐夫,那你给我一部电脑吧。” “……”还真敢要,这东西你要来干嘛? “美凤,你知道不知道,电脑也是用电的,离开吴家庄,你怎么充电?” “也是用电的吗?”折美凤有手机,时常需要充电,所以对电已经不陌生,而且秦牧的屋里,还有卫生间里面,都有电灯,她早就见识过了,只是没想到电脑也是用电的。 “那我就要手枪!姐夫你给我!你要不给我我就叫了。”折美凤突然抱着秦牧开始撒娇。秦牧措手不及,被弄的手忙脚乱。 虽然姐妹俩一模一样,可是眼前这个却不是老婆,是小姨子呀。 “美凤,不许这样,你放开我,我给你。”这里可是折府,不是吴家庄,她要是撒泼起来,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折美凤的泼辣秦牧早就见识过了。真是敢说敢做,什么都不怕。 见到秦牧答应了,折美凤大喜,还是这招管用呀。早知道姐夫怕这个,自己早用出来就好了。 “说话算数,不许返悔。”折美凤拿不到东西不撒手。 “不反悔,不过你要给我办事,我才能给你手枪。”东西不能白给,这可是真正的军国利器,哪能让她拿着去玩呢。 “姐夫,你想让我做什么都行。”折美凤完全答应,只要给她一支手枪。 说完这话,她突然意识到,什么都行,好像有点过分,姐夫要是让自己做那样的事怎么办?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不答应自己就是说话不算数,答应的话,他还没娶自己呢。 还好接下来秦牧的要求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点失望。 “我要你做的事不难,你在折府里面挑一些能干的人,组织起来,每天去汴梁城里面打探消息,尤其是朝廷和高官的消息,比如朝廷今天议论了什么呀,官员家里有什么新鲜事呀,谁拜访了谁呀。” “就这些?” “就这些,但是你别觉得容易,做好了也很难的。这是正事。” “那,我算不算是姐夫的人了?” “这个,算!” “和姐姐一样吗?” “从工作来说,是一样的。” “那我也算是领导了?”领导这个词也是秦牧那来的。折美鸾是民政部门的领导,所以折美凤也要做领导。 “当然。” “那我的队伍总得有个名字吧。”如果没名字,那算什么姐夫的队伍呢?折美凤知道姐姐的正式头衔是民政部部长。 “这个吗。”秦牧没想到她要求这么多。简直是太难缠了。本来的想法不过是在汴梁建立起情报机构,只是折美凤并不是合适的人选,秦牧开始根本就没想用她。 “情报局。”秦牧给她定位了。 “不好不好,这不就是斥候吗,我不要当斥候,我是大将军。情报,听起来就不厉害。”折美鸾立刻就反对。太小看我了。至少名字太不霸气。 秦牧没想到她这么大人了,还小孩脾气。和美鸾真是截然不同。 情报局,多么让人生畏的部门呀,她还不喜欢。 那想个什么她喜欢的名字呢?秦牧想了片刻,有了,就这个! “盖世太保,美凤,你觉得如何?” “盖世太保?这个好!”霸气,又威风。折美凤可不知道盖世太保在后世的意思,但是她知道太保在大宋的意思。 这个词可有来历了,一直能追溯到西周,是太子师父的的名称。后来这个位子还在,名称却换了。 不过折家女孩从小都接受教育,明白太保的本意。折美凤非常喜欢盖世太保这个名字。这岂不是说,自己要做太子的师父吗。那不用问,肯定姐姐生的孩子就是太子了! “我就当盖世太保,姐夫,听你的。不过,今晚给我玩会你的枪好不好吗。” 还是要玩枪呀…… 和折美凤折腾了大半夜,第二天早晨醒来,秦牧还是有点迷迷糊糊。不过折美凤很精神,她也算是秦牧手下的一员干将了,虽然没拿到手枪,但是秦牧跟她保证,如果事情做的好,一定给她配枪。 为了早一天拿到手枪,折美凤干劲十足。她早早的就把林戈叫到跟前,和林管家商量,怎么把盖世太保这个事业做大做强。 林戈可不是折美凤这样的小女孩,他听到秦牧的提议,立刻明白了对方的真实想法。 这是要在汴梁遍布斥候,果然姑爷图谋极大。 折家本身就是军阀,对于大宋朝廷,是名义上的下属,实际上的半独立王国,林戈是折家的核心人员,自然对朝廷没什么敬畏。相反,他觉得如果折家能更上一层楼,反倒是好事。 秦牧要建立盖世太保,那就全力去做。 有林戈这样老谋深算的人组织,盖世太保的雏形很快就搭建起来了。 秦牧有钱,也舍得花钱,而且他昨天还仔细和折美凤交代了要她做什么,怎么做,林戈有了目标和手段,还有额外的资金支持,他又不缺手下,而且这时空的大宋根本没有反谍报组织,因此盖世太保的工作非常顺利。 因为秦牧给他们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每天去各个高官门口打探消息,和高官的门房家丁交朋友,套话。 这样的事,折家家丁乐不得的去做。拿着上头给的钱请人吃饭,多美的事情!毫无难度。 当天晚上就有消息传回来,高俅,高太尉,在朝会上弹劾了折家,说折家人在汴梁飞扬跋扈。 不过皇上没什么表示,这事不了了之。 秦牧点点头,这才是正常,若是连高俅都能动折家,折家也就不可能存在这么久了。 看来盖世太保的工作运行顺利,先不管了,他操心的是今夜第一次铺货,汴梁城里面对于山梁牌香烟的反应。 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特意来到了折家最大的酒楼——林家正店,现场考察一番。 微服私访,所以没叫上林管家——他太出名,这酒楼就是用他的姓;只带着美凤——不带她她也不干。 夜晚的汴梁,才是真正的汴梁,街道上灯笼火把无数,只如后世的车河一般,处处显露着繁华。 林家正店不像樊楼,主推的是歌舞艺妓,这里就是个饭店,但是也不缺少卖艺的女人。 折美凤赶跑了不开眼的一群女人之后,随意点了几个自己喜欢的菜,这时候就听店伙说道:“客人要不要试试本店新鲜的香烟?” 香烟还是新鲜的,这样的形容到让秦牧感觉新鲜。 “当然,我就是听说你家有香烟才来的,给我官人来十盒。”折美凤做事豪爽,一下就要十盒。否则显不出她的气派。 店伙一听,连忙摆手道:“客人,可没这么多,店里的规矩,一桌最多卖一盒,一贯钱一盒,多了怕是没有。” 秦牧点点头,这是他的要求,看来林管家严格的推行了下去。 要是没有这个限制,随便来个人把香烟包圆了,然后翻倍去卖,岂不是自己反倒给别人做嫁衣了。 而且只有限购,才能扩大烟民数量,让香烟更加迅速的打开市场。 林管家做的很好。 这时候,隔壁雅间传来了声音。 “什么破店,还有这样不讲道理的规矩。少跟我废话,一百盒,速速给我拿来!慢一点老子拆了你这破楼” 这是谁?敢在折家的酒楼闹事,怕是不知道折家是什么身份吧。 折美凤当时就怒了,说自家的酒店破,我到是要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胆子! 秦牧一把没拉住,折美凤已经冲了出去。 望着小姨子婀娜的背影,别说,还真有点盖世太保的威风。 ------------ 第五十九章 宋江的小烦恼 折美凤推门进来的时候,店伙正在给这屋里的客人不断赔不是。 林家正店虽然背景雄厚,但是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如果仗着有背景,伙计动辄和客人吵架,那还做的下去生意吗?人家怕你,不敢惹你,但是可以不来吃饭,看你怎么赚钱。 店伙小心的赔着不是,那一桌的客人却不依不饶。 “你算什么东西,叫你家主人出来见我。”说话的客人矮却壮,冬天里也只穿一件单衣,还露着半边胸口,上面十字插花绣着一对开山斧。 “直娘贼,你却是哪个?敢在我家酒楼撒野。”折美凤美目圆睁,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正骂骂咧咧的客人。 “呦呵,谁家的小娘子这么漂亮,来来来,陪你家官人喝两杯。”来人见到折美凤如此漂亮,一时忘了生气,竟开始满嘴的不干净。 这是把折美凤当陪酒的妓家了。 折美凤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她立刻就要掏刀子上去。这时候折美凤无比想念姐夫的手枪,要是自己现在有一支手枪,哪用的到如此麻烦,直接掏枪崩了他,就好像红线姐姐宰鸟一般轻松。 秦牧此时也走了过来,一看折美凤要发火,连忙拉住了她的手腕。 这小丫头简直是**,见火就炸。 幸亏没给她手枪,否则现在自己看到的就是一地尸体了。 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娘子被一个男人拉住了,那客人怒了:“直娘贼,你是哪个,给老子报上名号。看看当得起当不起我黑旋风李逵的一斧。” 这人正是梁山黑旋风,李逵。 他这次是陪宋江来汴梁。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梁太傅终于想起还有这么一伙人,就通知宋江来见面。 得到燕青送来的消息,宋江一天都没耽误,带着人就来了汴梁。 能得到梁太傅召见,那是天大的面子,不抓紧不行。不过来了之后,梁太傅也不是马上就有时间,他还得排队等候。 宋江也是闲不住,哪能老实待着呢,就上了樊楼,还想睡睡李师师。 他在樊楼软磨硬泡,李逵可没有这个耐心。不过一个女人,哪里没有呢?樊楼那个地方,类似后世高档会所,讲究的是格调,不是吃吃喝喝吆五喝六的地方,李逵完全坐不住。 他要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得去酒楼,不是青楼。 今天他到了林家正店,正准备大吃大喝一顿,听到店伙介绍香烟,顿时来了精神。 这东西在汴梁城早传遍了,听说是皇上才有的享受。那真是,饭后一颗烟,赛过活神仙! 可是香烟的确太稀罕,除了皇上,市面上根本没有。越是没有传的越邪乎,于是连李逵这样刚到汴梁没多久的外地人都知道了。 李逵听店伙说这里有香烟,顿时来劲了,得尝尝!可是有听说只能有一盒烟,立刻怒了。 开门做买卖,哪有这样的,怎么?就好像肉只给一块,酒只给一口,哪里有这样做生意的,莫不是欺负我外地人不懂行? 越是这样,李逵越是不干,一百盒,少一盒他就要砸了酒楼。 他这里发火,却没想到秦牧此时心里已经火山爆发了。 原来他就是李逵,是害死小桃的凶杀。 一瞬间秦牧差点掏出手枪,立刻就给李逵爆头,总算是秦牧久经历练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易怒的年轻人,千辛万苦的忍住了拔枪的冲动。 李逵为什么来汴梁?莫非宋江也来了?他来能干嘛?难道还是为了招安? 梁山是秦牧首要的敌人,是他必须要除去的目标。 对于梁山,秦牧做了好几个计划,至于最后选择用哪个,还需要看更多的情报。他缺少的就是情报,现在秦牧根本不知道梁山的情况,也不知道朝廷对梁山的态度,所以他才着急建立自己的情报组织。 没想到李逵送上门来了。 怎么办?不能在店里杀了他,留着还有用,放长线钓大鱼,可是李逵混不吝的做派,就算自己放过他,折美凤也放不过他。 如果不是美凤给自己面子,就凭自己的本事,根本拉不住这个小娘子。 秦牧的武力值,在自家娘子里面倒数第二,只能胜过不会武艺的姜月奴,剩下的几位,他谁也打不过。 正没奈何间,林管家走了进来。 他当然不能不来,折美凤和秦牧出去,他肯定要暗中保护,这是香烟第一次在酒楼露面,折娘子又刚招惹了高衙内,林戈不得不小心。 自家酒楼,林管家当然有的是地方可以待着,不让两位发现,现在出了事,林戈就必须出面了。 林管家在汴梁城也有五六年时间了,历练出一股沉稳的气度,他又是千军万马厮杀过得,根本不鸟梁山这帮土匪。 土匪算什么,打家劫舍,小贼而已。真正的战场,这些人连边都没摸着过。他们敢面对遮天的箭雨吗,敢顶着投石机列阵前行吗,敢生抗铁鹞子的冲阵吗? 也就是对草根百姓撒野的本事,完全入不了林戈的眼。 林戈出面,只在人前一站,身上的杀气就显露了出来。不用言语,李逵顿时就收敛起匪气。 旁边站起一人,拉着李逵,冲着林管家说道:“恕罪恕罪,我这兄弟喝多了,说的胡话,诸位切莫跟醉汉计较。” 李逵借坡下驴,假意推搡一番,顺势醉倒在椅子上。可是别忘了,这时候酒菜还没上来呢。 不过也可以推脱是喝过一场再来的这里,反正也无人揭破。 劝架的是宋清,来汴梁是好事,宋江也得带着弟弟。 林戈哼了一声,吩咐道:“这顿饭,算我头上,我请了,两位慢用。” 做生意,也不能太过分了,对方服软就得了,要是真动了手,对酒楼名声不好。 秦牧知道这顿饭吃不下去了,而且他有重要事情做,不由分说拉着折美凤回了折府。 到了屋里,折美凤正要抱怨,秦牧摆手让她别出声,他要想事情。 折美凤看到姐夫的样子,难得的听话了一次,老实的待在秦牧身边没有言语。 宋江来了,他肯定还是要招安,如果让他成功了,对秦牧来说是坏事。 秦牧现在力量弱小,他对于梁山的定位是近卫团的磨刀石,也是自己创业的障眼法。 他需要梁山土匪这个对手,来磨练近卫团。也需要宋江等人的名头,掩盖自己的存在。 如果梁山被招安了,自己的两个目标全会落空。绝不能让梁山被招安。 他钻研过这段时间的历史,历史上,梁山宋江等人没有被招安,他们是向东,向海边抢掠,最终被张叔夜剿灭。可是历史上的大宋和自己这个大宋,有细微的区别。 历史上的大宋,根本就没有什么燕青李逵,只有宋江聊聊几个人,但是自己这个大宋却多了不少《水浒传》里面的梁山人物。 《水浒传》中,梁山是被朝廷招安了的,那么到底以哪个为准?秦牧不敢肯定,可是他也不去多想。 既然自己来到这个大宋,就以自己的目标为准,自己不要梁山被招安,那就一定破坏掉宋江的计划。 怎么办才好? 秦牧陷入了深思。 宋江此时正喝的高兴。人逢喜事精神爽,梁太傅准备召见,梁山招安的事情能八九不离十。 梁太傅别看是宦官,没了男人的玩意,可是人家有权力! 不说别的,就一个自拟圣旨,谁比得了?连高俅王黼都比不了。 因为他们是官,不是太监,想做都没机会。 皇上的圣旨,有时候自己写,但是很多时候,赵佶犯懒,都是口述,由太监执笔。这个活就落在了梁太傅手里。就凭借这一点,梁师成常常偷偷自己写圣旨。 他有一手好毛笔字,而且精研皇上的字体,写的出一手几乎乱真的瘦金体。 这个不奇怪。梁师成自己说的,他是苏轼的私生子,因为苏轼不认账,得不到苏家照顾,所以不得已才割了自己,入宫做的太监。 可是太监和太监不同。他算是书香门第出身,自然又识字又能写。 就靠这一手本事,迅速的被皇上看中了。 这年头,能认字的太监都没几个,别说能写字,还写的一手好字的太监了。 梁师成从一个书艺局小太监,迅速的被提拔起来,观察使,节度使,一路做过来,如今变成了梁太傅,自号“隐相”。隐藏的宰相。 这实力,让宋江信服。 而且梁太傅还有一个地方让宋江看重,就是他一直追随太子赵恒。能得到皇上太子父子两人的看重,这前程还用担心吗? 宋江搭上这样一个渠道,自然心里畅快,给钱都更加的大方了。 樊楼欢场,就喜欢多金的客人。给钱越多越好。若不是李师师恩客是皇上,就凭宋江这几日撒的钱,早能见到樊楼行首了。 不过至于能不能睡那么一次,还很难说。 行首也是挑客人的,宋江面黑如铁,人送外号黑三郎,估计入不了李师师的眼。 如果说宋江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话,那就是吴家庄了。 他那日回到梁山,听了军师的汇报,再仔细询问过吴强之后,心里也是骇然。 吴家庄,是不是借了鬼神之力呀? 若不是如此,怎可能一阵鞭炮响过,两个头领再加两百兵丁,一个也没逃出来,只跑了一个吴强。 就是官军也没有这个本事。根本不是人力能做得到的。 这件事,他必须找一个人来商量。入云龙公孙胜。 公孙胜是道士,会法术,宋江必须请他给自己出主意。可是公孙胜没在梁山,在蓟州老家呢,宋江只能派人去请,到现在还没请到人。 于是报复吴家庄的事就耽搁了下来,直到宋江来汴梁,公孙胜也没找到,吴家庄,自然宋江也没敢再去打。 他摇摇头忘记那些烦恼。吴家庄又怎么样,到时候只要朝廷一给自己招安,良田千顷,广厦万间,还管什么小小吴家庄。 喝酒!但是不能喝醉,今晚还有…… ------------ 第六十章 神奇的姑爷 林管家对着笔记本电脑发懵了。 折家早就传过来消息,说姑爷不是一般人,不能当凡人看待,这一点林管家已经有心理准备。可是他以为的不是凡人,就是能人的意思。 你看姑爷弄出来的这个香烟,是多巧妙的想法。 林戈在西军中早见识过烟草,也尝试过,可是那味道…… 现在被姑爷巧妙的改了一下用法,顿时烟草变仙草,这当然不是凡人了,是大能人。 对于秦牧的神奇,折家是不能落在笔墨上的,只能是传话给林戈,说姑爷是折家的贵人,林管家自然就以最尊贵的礼节招待秦牧,可是却没有觉得姑爷有多尊贵——能工巧匠而已。 但是当秦牧打开笔记本电脑,让他给指出酒楼闹事的人落脚地方时候,林戈呆了。 这是什么神器,怎么这么个小盒子,打开两半,一边还是亮的? 而且这上面,是…… 林戈是军队中的高级军官,懂得看地图,这份超时空的地图他很快就看明白了。 这上面竟然是汴梁城。 姑爷是如何把汴梁城给装在这么一个小盒子里面呢?林戈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看着折美凤毫不在意的样子,显然是她早见识过了。 难怪二娘子也腻在姑爷身边,一点不避嫌,原来姑爷真的不是凡人。 林戈自然不会白白放走闹事的人,总要打探打探底细,所以李逵和宋清离开之后,就有折家的家丁跟着去探明白了地址。 望着屏幕上越来越熟悉的线条,林戈指着一处说道:“就在这里。” 秦牧立刻放大图像,把这条街充满整个屏幕。 这让林戈又看傻了。 本来对于这样一个全新样式的地图在盒子里面,他已经逼着自己接受现实了,可是当这个地图还能放大,林管家差点晕过去。 他见过的一切地图,可是没这样神奇的功能。 林管家好容易定下了心,顺着街道看过去,指着一处院落说:“这里。” 秦牧立刻把二维平面切换成三维立体。 这下林管家几乎要捂住胸口倒下,实在不行了,被吓出心脏病了。 怎么房子还突然立起来了。 秦牧翻来覆去的把这一处院落看了个底朝天。既然李逵回到这里,看来宋江就在此处落脚。 他准备今晚去探探宋江的底。 折府的家丁全是西军中的佼佼者,就是做个探子,也比普通探子强得多。他打探回来的消息是,这处院落里面住着不止李逵和宋清两人,还有一个女人,听人叫她“三娘”。 除了这三人之外,还有几个男人也时常出没,不过一时没打探出名字。 时常出没,就是不定期,未必总在。听林管家说,今晚在林家正店,李逵和宋清喝了不少酒,走时候脚步踉跄。秦牧推测,在正常情况下俩人回去应该就睡了,今晚正是自己的好机会。 他仔细分析着地图,思考着路线,拟定着计划。 林管家看神仙一样看着秦牧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屏幕上画面变化无穷,这时候才彻底了解了折家说姑爷不是凡人的意思。 真不是凡人! 秦牧计划停当,收起电脑,跟林管家约定了今夜三更从折府后门出去。 这是人家的宅邸,他要行动肯定得打好招呼。 回到卧室,看看手表还有两个小时到三更天,他立刻定好闹钟,躺在床上强迫自己睡一会。 每次行动前都要保证自己精力充沛,这是对生命的负责,也是对行动负责。 时间一到,秦牧从睡眠中醒来,感觉全身充满了精力。他迅速的换好作战服,把计划好的装备该穿戴的穿戴,该归拢的归拢,半个小时之后,一名武装到牙齿的后世特战队员,出现在大宋的时空。 秦牧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的遗漏,这才打开房门,刚要迈步,却见折美凤一身黑衣,正堵在门口。 “姐夫,带着我。” 折美凤怎么能错过如此精彩的夜晚,秦牧要半夜去做事,一定不能甩开自己。否则他就别想出折府的门。 秦牧根本没想到会遇到折美凤,当时看地图时候她也在,可是自己收拾完了去睡觉时候,她什么话也没说就回自己屋子了,还以为今晚可以轻松的单人行动,没想到这个小麻烦精早等在这里了。 今夜不是去劫狱,也不是去皇城偷东西,他并不需要搭档。就是做个小贼而已,人少反而好,可是折美凤在这不依不饶的,怎么办? “美凤,你不去睡觉吗?”秦牧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姐夫,带着我,否则你哪里也不要想去。”折美凤早就想跟着秦牧一起行动了。只看姐夫这一身行头,她见都没见过,就知道今晚肯定好玩。 折美凤从姜月奴的笔记本里面查到好多好东西,可是她只知道名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只有跟着秦牧才能弄明白。 这点她到是聪明无比。只看姐夫脸上画的那么黑漆漆,头上还顶着一个犄角,背上硕大的包裹,还有腰里的手枪,身上挂着的手**,肯定今晚刺激无比。 这样的事情,别想甩开她。 秦牧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零点了,知道甩不开她,自己再不能耽误了,于是点头说道:“好,跟着我,不过你要听话。” 折美凤大喜。她早就换好了夜行衣,准备好了一切。当然她的一切很简单,就是一身黑衣服,和一把小刀。 “姐夫,给我一把手枪。”这才是折美凤的重点,都一起行动了,你总不能不给我防身的武器吧。 秦牧没时间跟她纠缠了,回屋取出一支手枪,去掉所有子弹,来到门口,亲手把手枪挂在折美凤的腰间。 折美凤喜出望外,真的给自己手枪了!全靠自己聪明,懂得把握机会。若不是今晚堵住姐夫,他怎么会老实的把枪给自己玩。 她知道怎么打开枪套,所以马上就抽出手枪,在手里把玩。 秦牧握住她的手,把手枪插了回去。 “美凤,我们是去行动,是作战,不是玩。第一,现在没时间玩了,第二枪不是玩的。这是杀敌用的。现在,我命令你,跟我出发。” “好,姐夫,听你的。” 秦牧刚要走,突然又想起自己忘记一件事。原来他是单人行动,就不需要通话器,现在俩人了,通讯是必须的。 他又把折美凤拉进屋,自己先戴上通话器,再取出一套给美凤戴好。 三两下教会了美凤使用办法。 美凤接触到那么多后世的装备,对通讯器完全不存在使用困难,说一遍就会了。 “好,现在给你取个代号吧,你觉得叫什么好?” 折美凤想了想,秦牧跟她讲了,他的代号是猫头鹰,红线姐是孔雀,线娘姐是凤凰,那么自己呢?好听的名字这俩姐姐都占住了,哪还有什么好名字留给自己。 她一时半会想不出来,秦牧急了,不过是个代号,哪里这么费劲。 “你就叫喜鹊吧。”在秦牧看来,喜鹊也很好了。 “不行,我决不叫喜鹊。”折美凤也急了,这什么破名字,喜鹊能和孔雀凤凰比吗?她看秦牧着急,立刻说道:“不叫鸟的名字可以吗?” 秦牧这才发现她误会了,以为代号必须是鸟名字呢。他连忙点头说:“什么都行,没限制。只是个代号而已。” “那我叫老虎。” 这名字好,贴切,母老虎。秦牧连连点头,就是老虎了。 “老虎,猫头鹰呼叫,听到请回答。OVER。” “猫头鹰,老虎听到,哦哦。” “哦哦”。这什么鬼,真是的,这姐妹俩好像在语言方面不太灵,要不怎么折美鸾就学不会拼音呢。 秦牧不管了,“哦哦”就“哦哦”吧。准备出发,秦牧把夜视仪也扣在折美凤的脑袋上,不能让她晚上瞎子一样。 折美凤震惊的望着视野中奇怪的绿色,似乎都不认识折府了。 秦牧暗叫倒霉。贾红线和自己劫狱行动前,他亲自训练了贾红线整整一天,现在折美凤连五分钟都不到,就想掌握后世的技巧,太为难了。 赶鸭子上架,也得走。 他牵着折美凤的手,一路来到折府后门。 林管家正等着他。突然看到秦牧和折美鸾这个样子,又吓了林戈一跳。总算他已经接受秦牧不是凡人这个事实,所以勉强还能压得住阵。 不管姑爷看起来多古怪,那也的听姑爷的吩咐。 折家后门对着一条河。如今的汴梁河道众多,船运便利。这条河恰恰流经梁山落脚的地点,所以秦牧选择走水路。 他来到水边,从背包里把橡皮艇扯了出来,充好气推到河中。 折美凤傻傻的看着,也不知道自己该干嘛,能干嘛。 现在已经是三更天,折府这样的地段,是高端住宅区,晚上没有行人,秦牧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他拉着折美凤上了橡皮艇,启动电机,黑色的小艇近乎无声的划开水面前行。 林管家一个错眼,就再也找不到秦牧的踪影了。姑爷,真神仙也! 他本来还想派最强的家丁跟随保护,现在想想,多虑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别成为姑爷的累赘。 秦牧一边看着手机里面的地图,一边对照两岸的情景,在各个标志点该转弯转弯,该减速减速,很快就来到了梁山落脚的那个院落附近。 把橡皮艇拖到岸边藏好,秦牧拉着才缓过神来的折美凤猫腰疾行,来到墙根。 这里是那个院子的后墙,翻过去是后院,后院放的是杂物,有人居住的房间还要向前。 秦牧低声说道:“老虎,你在院墙上把风,我进去,听我命令行动,ove 。” 折美凤不想和姐夫分开,但是这时候她也知道轻重,连忙回答:“老虎知道了,猫头鹰要小心,哦哦。” 翻墙对于两人都不困难,秦牧先上,折美凤跟着。 秦牧落地之后,折美凤趴在墙头。秦牧向折美凤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比划完了,他才想起来自己没教母老虎这些手语命令。 唉,要是贾红线在身边就好了,俩人根本无需交流,心灵的默契就足够了。 秦牧来到房间门口,这是房子的后门,里面有门闩挡住。他抽出军刀,伸进门缝,一点一点的挑着,过了片刻,门可以打开了。他从背包里面取出一个小罐子,对着门轴喷了几下润滑油。 稍等了一下,秦牧轻轻推开门,一点声响也没有。 进来是过道,两边是卧房。他侧耳倾听片刻,左边的卧室有极细微的鼾声,听起来像是女人的鼾声。 女人?是林管家提到的那个叫“三娘”的女人吗? 莫非是扈三娘?秦牧开始听到三娘这个名字时候,没想到是扈三娘。大宋叫三娘二娘大娘五六七八娘的太多,当时他下意识的以为是梁山雇来的厨娘,可是到了这里,似乎是因为离梁山人近了,他才突然意识到,难道真的是扈三娘? 这样很有可能,因为自己把王英给杀了,扈三娘就成了寡妇,她跟着宋江过来,还真有可能。毕竟扈三娘是大美人,而宋江吗,也有男人通病——好色。 不管是扈三娘还是厨娘,这间房都不是自己目标。 既然左边卧室睡着女人,右边卧室要么也是女人,要么没人,绝不会睡着男人。 秦牧继续前行到房间正门,这里就方便了,可以从里面打开。他轻手轻脚的把门闩打开,正要出门,就觉得肩膀被拍了一下。 秦牧激灵灵打个冷战。是谁?竟然不知不觉欺到了自己的身后! ------------ 第六十一章 折美凤的第一枪 这是秦牧自夜战以来第一次被人摸到了身后,他完全没有想到本时空竟然有如此厉害的高手,身体不由自主的一颤,瞬间就要掏枪开火。 “猫头鹰,老虎来了,哦哦。” 折美凤的声音响起,秦牧已经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这才回到了肚子里,然后就是一身冷汗冒了出来。 吓死我了,竟然是她,这个麻烦精,母老虎。不是让她好好守住院墙吗,怎么竟然跑过来了,谁给她的权力? 可是这个时候也不能骂她,还得好言相劝,否则以她的泼辣,敢在这里吵起来。 “老虎,回到院墙,保护我后路。Ove 。”秦牧只能给她加个好听的重要的任务,保护自己,你要是还心疼姐夫,就赶紧听话。 “老虎收到。哦哦。”折美凤武艺高强,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一下子就跑回了后院。 秦牧这才松了口气。刚才简直太危险了,差一点自己就掏枪把她打死了。 真不是省油的灯。 秦牧定了定神,继续在门轴喷上润滑油,稍等片刻,轻轻推开门,来到院子里。 左右都是厢房,秦牧迅疾的贴近左边厢房的窗户,捅破窗纸,伸出窥视器向里面侦查。是个杂物间,放弃。 右边厢房,也是堆的乱七八糟东西,没有人住。 秦牧继续来到下一个大门。现在这个院子,是整个院落的最后一进。 院落共三进,一般来说,重要人物应该在第三进,也就是这个院落,可是显然这里不是。 秦牧照葫芦画瓢的打开了大门,来到第二进院落。 刚来到院子里,就听到右边厢房传来轰轰的鼾声。秦牧下意识的以为应该是李逵。不管了,他今晚目标不是李逵,是宋江,先放李逵一马。 秦牧听到左边厢房没有声音,立刻蹑手蹑脚的来到窗户下,伸出窥视器侦查。 房间没有人,非常洁净,一看就是常常打扫,肯定是住人的。 按常理说,如果宋江不住在最后一进,也会住在第二进,也就是这一个院落。那边是李逵,这边如此干净,又没人,想来是宋江去青楼未归。 这是秦牧期待中最好的情况。他立刻轻轻推动房门,竟然没锁。 秦牧闪身进了屋内,随手关上房门。他这次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找宋江带的财物。 宋江要招安,肯定要大把送礼,这些礼物如果自己给他偷走了,就算他再从梁山运新的过来,也要花时间,何况很可能会来不及。 没钱别想在大宋办成事,就算是小事都办不成,何况招安这么大的事情。 釜底抽薪,气死你。 秦牧抽出一个小巧的金属探测仪。这年头的钱很多都是贵金属,金属探测仪再合适不过了。 他打开开关,开始在屋内搜寻。 不多久,手上传来震动。在房间桌子下不起眼的角落,探测仪的信号极其强烈。 秦牧收好探测仪,抽出军刀,立刻开始挖掘。 撬开几块地砖之后,出现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箱子,入手极为沉重。秦牧看也不看就收进了背包。藏得这样严密,还用看吗,肯定是宋江最要紧的财物。 得手了。秦牧迅速把一切恢复原样,然后仔细打量了片刻,没发现什么纰漏,于是准备原路返回。 今晚虽然带了一个麻烦精,还吓的自己半死,可是总算结果是好的。 宋江丢了这笔财物,想来招安的事情,不能说一定不成,但是肯定会多出许多的麻烦,能给自己能争取到一定的时间。 秦牧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他正要推门离开,就听见对面房门一响,有人走了出来。 什么人?什么情况? 秦牧连忙趴在门缝向外看,却见对面屋里走出一人,这么冷的天气只披了一件长衫,正向角落走去。 那地方应该是个茅厕,应该是有人起夜,否则也不会如此打扮。 没多大问题,肯定时间不会长,秦牧耐心的等待。 起夜的是宋清,今晚喝多了酒,睡到半夜被尿憋醒了,出来方便。 方便完了之后,他正准备回屋,却突然发现三进的大门没关,有一条明显的缝隙。 这什么意思?宋清知道里面住的是扈三娘。扈三娘可是大美人,梁山上大名鼎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哥哥没要了他,反倒认她做义妹,还把三娘许配给王英。 就那个矬子,蹦起来都上不了床,也配的上三娘? 宋清打心眼里可惜。真真一朵鲜花插在臭狗屎上了。 可是没办法,梁山好汉,总是要讲点义气的,哥哥不就是以义气出名的吗,自己是他亲弟弟,不能坏了哥哥“及时雨”的名声。 正因为“兄弟义气”,所以虽然扈三娘貌美如花,梁山上也没人敢打她主意。 但是现在不同了,以前她是矮脚虎的娘子,现在她男人死了,她就成了寡妇。 除了牲口一般的李逵之外,哪个人不喜欢这个漂亮寡妇。即使嘴上吆喝,说她克死了全家,再克死了梁山兄弟,但实际上除了有限的几个人自重身份,不假辞色,其余的都有色心。 宋清也不例外。 不知道是不是宋江考虑到这个情况,所以每次出门都带着扈三娘。 全梁山,也就只有他带着扈三娘,别人不敢说什么,换了别个试试! 宋江带着扈三娘,宋清到是没听说哥哥对扈三娘怎么样了。 可是因为宋江的存在,宋清也不敢对扈三娘怎么样。往常,这个门夜里总是关的紧紧的,扈三娘很守妇道,可是今晚怎么会留着一条缝呢? 难道说,三娘早就喜欢上我宋清,只是碍于哥哥面子,不好开口,所以今夜哥哥不在,她就为自己留了门缝? 宋清越想越是这个道理。本来今夜他就喝了不少酒,如今更是色胆包天,竟然直奔后院而去。 秦牧吓了一跳。 那个门的确是他的疏忽。不过也不怪他。 折美凤办事太不靠谱,他不敢指望这个搭档,所以就给自己留个后路,没有关死,到时候逃跑也方便。换了是贾红线在,秦牧肯定把那一道门恢复原样的。这不是红线不在,换了一个母老虎吗。 就这一个意外,导致更多的意外。 教官说的对,意外,总会有的! “老虎,注意,有敌人进入后院,藏好不要暴漏。Ove 。”秦牧发出了命令。 后院是女人,进去的是男人,三更半夜,用屁股想也知道他要干嘛。 秦牧想着等等算了,等完了事,自己再溜。 可是他完全低估了折美凤的破坏力。 听说有敌人过来了,折美凤全身都燃烧起来。不为别的,就为了开枪啊!要不她辛辛苦苦费尽周折弄到手枪干嘛?身怀利刃杀心自起,何况这个利刃还是划时代的。 如果她不开一枪就走,怎么对得起今晚的自己。 折美凤看着宋清从大门进来,她二话不说就从黑暗中跳了出来,站在来人面前,抽出枪来,学着贾红线的样子,随手一扣扳机,同时还大喝一声:“去死吧。” 样子潇洒至极,可是也就是样子货而已。 手枪根本没响。 折美凤奇怪极了,她看着红线姐姐也就是这个样子,一扣扳机,就把鸟给打死了,怎么自己这样子,就不行呢。枪不响,那肯定打不死人呀。 一愣神的功夫,宋清看到了折美凤。这一下酒全给吓醒了。黑漆漆的一个人,抬手对着自己,这是干嘛?放弩箭? 宋清本身也有不俗的功夫,一个打滚就贴地靠近了折美凤。 他身上没兵刃,不靠近根本伤不了敌人,而且宋清以为对方用的是弩箭,更不敢向远处跑。近点自己还有机会。 他这么一翻滚,就进到屋里的过道,离折美凤不过两米。这时候,宋清意外的发现门旁边放着一把刀。 这把刀是扈三娘特意放在这里的,就是防着前面的男人半夜来欺负自己。 这刀子秦牧也看到了,可是他肯定不能碰,一切物品能不动的都不动,对今夜的行动来说,才是最完美。 结果阴错阳差,这把刀意外的成了宋清的救命稻草。他抄起刀子就向折美凤砍了过去。 折美凤这时候正在发呆。 这情况太出乎她意料了。在她心里,神器就是神器,一伸手对面就得死。 结果神器不灵,折美凤一时呆住了。如果单论杀人的功夫,折美凤比宋清强太多了,可是这时候她意外的愣住了,一时没有反应。 两米的距离,一瞬间就抹平了,宋清怪叫一声,抽刀就砍。 他也被折美凤的行头吓坏了。这个人怎么头上长犄角呀。 总算酒壮怂人胆,他没被吓跑。可是不跑,就要玩命,这一刀也算是他超水平的发挥。 折美凤根本没躲过去,只是本能的转身一跳,就觉得屁股一阵剧痛,不由得叫出声音来。 秦牧在折美凤叫出“去死吧”的时候,就知道坏事了。 他也顾不得别的了,一脚踹开房门,掏出手枪打开保险飞快的杀向后院。可是他还是慢了半拍,折美凤已经中刀摔倒了。 秦牧双手持枪,迅速的三发点射,宋清身上爆出三朵血花,顿时摔倒在地,气绝身亡。 枪声被***掩盖了大半,声音不是很大。但是这番动静早就惊动了房内的扈三娘。 扈三娘立刻握住放在身边的刀子。 她善使双刀,一把刀放在枕边,一把放在门边。她现在睡觉都穿着衣服,就是怕被人糟蹋。现在听到外面一阵骚乱,扈三娘不知情况,不敢贸然出来,只是迅速穿好靴子,把刀横在胸前。 秦牧哪有时间管别的,他抄起折美凤抗在肩膀上,拉开院门,迅速的来到后墙。 把折美凤一把托了上去,托时候正好按在她屁股上的伤口,疼的美凤嗷嗷直叫。 秦牧哪里管那么多,他翻身直接越过了院墙——这是民宅不是皇宫,墙壁没多高,一个战术动作就过去了。 到了墙外,秦牧一把就把折美凤拉了下来,继续抗在肩膀上,跑到河边,把橡皮艇推到了水里,再把折美凤向船上一扔,自己也跳了上去,迅速的启动电机,橡皮艇飞速的离开了岸边。 直到这个时候,秦牧才长吁了一口气。他回头望着那处院落,却见院墙上站着一个女人,正远远的看着自己。 唉,失败,彻底的失败。 他恨不得把折美凤从船上扔水里去,让她冷静冷静。虽然是自己小姨子,可是也不能这么坑姐夫。 “姐夫,你太坏了,给我的枪打不响。”折美凤顾不得屁股上的疼痛,反倒举起手,那把枪正牢牢握在她的手中,这一通混乱,都没让她丢弃。 秦牧真正的对她无话可说了。 ------------ 第六十二章 扈三娘的决心 林戈没想到俩人相跟着走出去,回来时候却一个扛着一个。 折娘子受伤了,这可是大事。这对双胞胎姐妹是折老夫人的心肝儿,可不能在汴梁出意外,他担不起干系。 他还没说话,折美凤反倒先开口了:“林叔,我没事,你让人把船拿回来。” 橡皮艇还在河岸呢。 “折娘子,我这就去请郎中。”先治伤要紧。这样子一看就是折美凤受伤了。 “不用,姐夫给我治就好。”折美凤到是很信任秦牧。她这点很是聪明,治疗刀伤在本时空没有比秦牧更厉害的人了,毕竟他有着最好的技术,器材和药物,领先世界一千年呢。 而且,折美凤知道自己伤在屁股上,被别的人看到可不行,只能给姐夫看。 不是民间有老话吗,小姨子半个屁股是姐夫的,自己让他治伤,也是天经地义。 秦牧在船上已经给折美凤做过紧急处理,现在血已经止住,她才能这么有精力,否则哪能说这么多话。 林戈知道姑爷不是凡人,又看折美凤说话中气十足,他是老兵,看得出折娘子没多大事,也就听了折美凤的话。 秦牧没时间耽误,背着小姨子回到自己房间,把她放到床上,然后立刻展开战地治疗。 他在方好音身上有过经验,所以这次干起来更是熟练,虽然贾红线不在身边,没有助手,但是折美凤的伤口也简单,就是屁股上被划了一刀,秦牧一个人就把这点事办完了。 伤口挺长,幸运的是不深,简单的小手术。 忙完这一切,秦牧才感到精疲力尽。今晚上的事情,简直是气的他恨不得给折美凤屁股上来两下,也太能惹事了。 如果她按照自己要求藏在后院,什么危险都不会有,那俩人忙完事,肯定会睡过去,到时候自己原路撤出,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宋江回来就不会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财物丢了,等到他要送礼的时候,突然找不到箱子,这样更要他的命。 现在好了,弄到死人的地步,宋江肯定马上就知道财物没了,立刻会想补救措施,自己这番心血几乎白费。 还白白让折美凤屁股上开一道口子。 可是除了怨她自己,还能怨谁呢? 还没等秦牧责备,折美凤反倒不干了:“姐夫,你坑我是不是?枪怎么打不响?” 她一边说着,一边玩着手枪。从折美凤拿出手枪之后,就没收起来,一直在她手里,连治伤时候都在玩。 “不服军令,手枪没收了。”秦牧不能让她再胡来了。 折美凤一听,立刻把手枪攥的紧紧的,秦牧拉几次都拉不动。 想从折美凤手里拿走手枪,简直是做梦。 看着姐夫放弃了努力,折美凤才笑嘻嘻说道:“姐夫,你把枪给我弄好,要不我就一辈子躺你床上不起来。” 对秦牧来说,这真是个无奈的夜晚。 而对宋江来说,就是个痛不欲生的夜晚了。 宋江半夜就被燕青从樊楼叫了回来。他开始还很生气,有什么事情不能等明天再说?半夜三更的,难道梁太傅会这时候找自己?不知道自己正忙着在姑娘身上划水吗? 可是听燕青说宋清死了,宋江差点晕过去。 那可是自己亲弟弟,不是梁山兄弟可以比的。这下他什么都顾不上来,连忙离开樊楼回到落脚的地方。 宋清死的不能再死了。这么近的距离连中三枪,神仙也救不了,现在都凉透了。 总算秦牧没贾红线的本事,没给宋清爆头,还留个全尸。 宋江抱着弟弟的尸体放声大哭。这可是亲弟弟呀。 “都怪这婆娘!”李逵指着扈三娘骂道:“若不是你这扫把星,宋清兄弟怎么会死。” 扈三娘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握紧了手中刀。 对于李逵的话,她早就听腻了,也疲惫了,就当是恶犬狂叫。反正李逵根本不是自己对手,只是嘴上功夫,扈三娘绝不会搭理这样的人。 狗咬了人,难道人还会咬回去吗。 她到现在还在迷惑,今晚见到的两个黑衣人是什么来头,为什么跑到这里,杀了宋清。 自己明明关好了门户,什么时候被打开的呢?扈三娘是个谨慎的人,清楚的记得自己睡前把前后门都闩的好好的,现在全被打开了。 她更加困惑的就是这点。黑衣人如果是奔着自己来的,为什么没进自己的房间?如果是奔着别人去的,为什么放任宋清来到后院才出手。他要是想杀宋清,在二进院落就应该杀了,怎么会让宋清来到后院,还伤了他的同伴。 太矛盾了,别说扈三娘想不明白,就是秦牧都没法解释,谁知道折美凤那么不听话呢,好好的计划全给打乱了,最后就是一场乱仗。 秦牧不理折美凤的纠缠,反正她趴在床上也动不了,先看看今晚的收获。还好偷了点东西回来,否则今晚真是亏大了。 那个小箱子很沉,打开一看,满满当当全是金锭。都是钱啊,硬通货,这个好!秦牧就缺金子。 大光明火柴厂有秦牧三成股份,每月都是一笔巨额的收入,但是这些基本都是铜钱,买火柴谁也不会用金子,秦牧在这个时空也也有大量的经济开支,这些钱就没有换成金子带回后世,今天意外得到了宋江的一笔金子,算是不虚此行。 暂时秦牧不准备搞古董带回去了,有董玉琼在二十一世纪虎视眈眈,拿多少东西回去都是羊入虎口,干脆直接带金子吧。 宋江哭完了兄弟,又发现自己的金子没了,更是心凉,又有点自责。 是不是自己的金子引来了小贼,才连累了兄弟? 他连忙问燕青:“小乙兄弟,可知道是谁害了我的兄弟?” 燕青和时迁全住在第一进,他们听到后院动静赶过来时候,秦牧早跑没影了。 “公明哥哥,要我看,这个强人和那日杀朱贵等人的,应该是同一伙人。” 宋清除了没被爆头,尸体上的伤口和朱贵等人一模一样,显然就是那日留下“杀人者王樵”的两人。 扈三娘是看到秦牧和折美凤的,所以知道来的是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女人。 这更加确定了今夜两人,就是当日的两人。 “王樵!好,好,好!敢杀我亲弟弟,我要你全家陪葬。”宋江恶狠狠的说道,“时迁兄弟,你过来。” 时迁连忙靠了过来。 宋江附身在时迁耳边低声吩咐,时迁连连点头。 “公明哥哥,这事交给我了,你放心,断误不了哥哥大事。” 没了金子,失去兄弟,自己该怎么办?是回家发丧宋清呢还是继续留在汴梁等梁太傅召见,一时难住了宋江。 招安是大事,好容易搭上梁太傅的线,最近几日就有可能被召见,如果自己这时候不在,那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梁太傅了。 太傅什么身份?他找你你不在,难道还会再找你吗?显然不可能。 但是宋清可是自己亲兄弟,自己不发丧,心里过意不去,难受。 宋江在这里左右为难,别人更不敢给他出主意,都知道宋清是他亲弟弟。 怎么办呢,这时候李逵忍不住了,喝骂道:“哥哥,一切全赖这个扫把星,不如让我……” 燕青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冷笑。这关扈三娘什么事,若不是梁山打了扈家庄,人家小娘子现在还好端端的过着自己日子。赖扈三娘还不如赖梁山。 扈三娘一家老少,可是你李逵杀的,若说克死全家,真凶就是你。 燕青完全不惧李逵,让一只手也能把他打趴下。只是李逵是宋江心腹之人,自己不能轻易得罪。 宋江连忙止住李逵,说道:“铁牛,切莫胡言。” 他又转头对扈三娘说道:“三娘,哥哥知道,这一切和你无关,铁牛的话不要往心里去。” 这时候就别内讧了。 扈三娘面无表情,似乎眼前的人都不存在。她的一缕思绪早就飘到了今夜看到的黑衣人身上。 是什么人有这样大本事,杀了王英朱贵几人,又把宋清给宰了呢? 他到底是谁呢?不论是谁,扈三娘都衷心祈祷他长命百岁。 扈三娘所有的至亲,上到老父,下到侄子侄女,全被梁山贼人给杀了,只跑出一个哥哥扈成。若不是自己还有这一点念想,扈三娘早自尽了。 只是她还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哥哥带大军来灭了梁山这帮匪人,给家人报仇雪恨,所以苟且的活到现在。 宋江把她许配给王英,她就当嫁给一条狗,每日每夜,就当被狗舔了。 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还要熬下去,谁知道王英意外的被人杀了。这让扈三娘心里别提多兴奋了。若不是身边都是梁山的匪人,她都要放声大笑。 你们也有今天! 原来屠杀扈家庄老少的勇气去哪里了?王樵有名有姓,就在汴梁城里面,你们到是去杀呀,去抢呀,去放火呀。 怎么,不敢了吗?只有欺负庄户人的本事吗?奴到要看看,你们还有什么脸面,敢自称“替天行道”。 她怀着一种快意的心情,看着眼前的一切。扈三娘似乎觉得,自己要熬出头了,梁山的末日,不远了。 自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一定要看到梁山灭亡那一天。 到时候,自己要亲手砍下李逵的脑袋,为一切被梁山祸害的百姓报仇! ------------ 第六十三章 荣德帝姬赵金奴 山梁牌香烟的横空出世,就好像暴晒多日的干柴遇上火星,瞬间就点燃了汴梁城百姓的渴望。 皇上赵佶爱抽香烟,如今早就不是传闻,而是事实存在。赵佶本来也不藏着掖着,有这样好玩意,自己抽着,也给看的顺眼的官员赏赐一两盒,当然这属于和他关系好的,关系不那么好的,赶上了赏赐一两根。 不是他小气,的确是烟太少了。眼见着自己的库存日渐稀少,可是任员外还没送来第二批香烟,这让他都有点着急了。 原来他的计划是一天一盒,可是真架不住人多,后宫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后宫,还是皇后妃子的后宫。 若是手表那样的宝贝到也算了,只有一块也没法分割,这香烟,可是一根一根的,你不肯给我一条,还不能给一盒吗?不给一盒,还不给一支吗?什么,连一支烟你也舍不得给?那你还是皇上吗?怎么有这么小气的皇上。 赵佶好面子,于是香烟以比他估计的快的多的速度,消失着。 这时候他尤其盼望任若虚。要是他再不来,自己可要让开封府去抓他了。 总算是任员外机灵,赶在皇上抓他之前主动跑来了,这次又带来十条万宝路,就是秦牧上次答谢他的,全给了官家了。 赵佶看着十条万宝路,并不满意。太少了呀,而且,香水呢?香水怎么能没有呢? 你不是说你都能造吗?怎么还没拿来? 上次任员外进贡的香水,他赏给了九华玉真安妃。后世的香水纯正悠远的味道,可是这时空的香囊完全没法比较的。 只撒上几滴,就能满室生香,而且香水都有或多或少的催情效果,赵佶因此更加的钟爱刘贵妃。 眼见着香水也没了,刘贵妃怎么能不着急,都催了赵佶很多次,赶紧让任员外进贡。可是任员外真没有香水了。 计划中的香水厂,秦牧再没有提过,任员外自然也不敢提。现在秦牧的地位越来越高,和当时跟在自家闺女身边那个小家丁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和皇上的关系,任员外当然要一等一的维持,所以有了香烟赶紧就来进贡。他自己也是烟民,可是都没敢留下一条,到现在抽的还是第一次秦牧给他的那些烟。 赵佶虽然不满意,也不能杀了任员外,杀了他谁给自己香烟和香水呢?只能吩咐他回去好生做事,让你外甥加油干,多造点香烟,还有香水出来。 皇上就是汴梁城里流行的风向标,他一举一动,每样爱好,种种享受,下面的人都盯着呢。 香烟自然就成了汴梁城里的稀罕物。是真正的稀罕,稀罕到没有卖的。 如今传出消息来,城里有的酒楼有香烟卖,只要去吃饭就有,那还不是一滴冷水滴在热油里面,顿时汴梁城就炸了锅。 折家所有酒楼,就连地段稍偏,平日上座率最多七成的,今天都挤满了人。 汴梁城的大酒楼,做生意的主要时间段是下午和晚上,上午一般人不多。这个和后世情况类似,谁大白天喝大酒呢? 可是今天不同了,大早晨起来,酒楼还没开门,外面就挤了一堆人。 不为别的,就为了一贯钱一盒的香烟。 这年头,汴梁城里面,最底层的人也大概能一天赚一百文——秦牧现在才知道当日任潇潇给自己的工资有多低,人家十天就是一贯,自己…… 稍微高点的,一天两百多文,再高点的,能到三四百文。 做个类比的话,一文钱就是后世一块钱,汴梁城最低收入大概在月薪三千,高的能到一万多,一盒烟不过一贯钱,相当于一千元一盒烟。 这个放在后世来说,当然是贵的离谱,可是这里是大宋,是汴梁,是天下财富聚集地。刚才的收入是最底层平民的收入,更多的中高层收入者都没提,更别说小康和富豪以及世家了。 秦牧对香烟的定位就是廉价和大量,唯有这样才能迅速成为自己的经济支柱。 如果定位成少量和高端,从收入来说,完全可以做到一样甚至更多,操作也更方便,但是这个不能作为支柱。 香烟可以理解为抽税,做成人头税,每一个人都抽烟,那么每一个人都给秦牧交税。这样能把经济的底盘做的非常庞大,也就安稳了。 如果做少量高端,举个极端的做法,香烟就供给一个人,这一个人可以给秦牧同样的钱,看起来钱是一样,但是这个钱太不稳了。 唯一的烟民如果他不抽烟了,或者没钱了,秦牧的收入不就没了吗? 所以香烟必须是廉价和大量,这个经济属性绝不能改变。林管家以他多年的经商经验,劝说过秦牧,把香烟价格提高十倍,甚至百倍,也不愁销路,而且还操作更简单。秦牧摇摇头拒绝了,也没给他解释。 没必要,这种事情,层次不够高是理解不了的。到了一定层次,自己不说,他也会想明白。 唯一的问题是现在卷烟厂产量太低,所以秦牧不得不定了一贯钱一盒的价格,相当于汴梁城最底层收入者十天的进项。 这个价格的好处就在于把最底层的人群也包括了进来,只要你舍得拿出十天的钱,你也买得起一盒烟。 正因为香烟如此时尚——皇上都爱不释手,价格又如此低廉——贫民也买得起,所以折家的酒楼一大早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折家的酒楼在汴梁城属于中高端酒楼,平日里贫民根本不会来这里吃饭,但是今天可不同了,哪怕我点你一文钱的炊饼,你也得卖我一盒香烟。 各家酒楼掌柜的被吓住了,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从楼上看下去,乌泱乌泱的人,还以百姓居多,不知道的还以为灾年闹饥荒,这里是施粥厂呢。 他们连门都不敢开,怕把楼挤塌了。一边拼命在楼上喊话维持秩序,一边赶紧派人去折府,向林管家汇报。 您赶紧拿主意,再这样下去,大宋的群体事件就要发生了。 开封府也得到了消息,这是要闹哪样?好好的日子不过要造反呀?衙役打探的消息说不是造反,是要买香烟,开封府尹这才放下心来。 不是造反就好,可是秩序也得维持,赶紧把捕快都派下去,别刚出正月汴梁就闹出一堆麻烦事。同时找折家人要办法,你们惹出的麻烦,马上给我解决。 一根香烟,挑动了汴梁城。 林戈真的没有估计到这一点,他是折府的管家,位高权重,实际离底层百姓是有着距离的。折家的酒楼接待的也都是贵客,豪客,每日里高朋满足,哪曾想到今日被各色人等围上来。 这怎么办才好?上有朝廷下有百姓,两头的压力都万分巨大,这搞不好就要给折家带来祸害。 这事是姑爷弄出来的,还得找他。 林管家赶紧来找秦牧商量,秦牧刚睡醒不久。这一晚上根本没法好好休息,折美凤不达目的真不罢休,她就趴在秦牧的床上不起,秦牧也没辙,只能胡乱睡了一会。 反正美鸾美凤长的一样,当身边是老婆也无所谓了。 才睡醒就被林管家叫了出来,听到大宋竟然发生了群体事件,而且是因为自己的香烟引起,这事他也没有料到,一时有点抓瞎。不过他知道这事必须马上解决,如果闹大了,对折府,甚至对自己都有非常严重的影响。 怎么办?他思索片刻,说道:“林管家,你这么办。” 林戈听完了秦牧的一番对策,佩服的五体投地。果然姑爷不是凡人,自己麻爪的事,人家一眨眼就给解决了。 他不敢耽误,马上出去安排。 秦牧刚松口气,就见一个丫鬟来报,说荣德帝姬来访。 帝姬来折府拜访,这种事本不该由秦牧安排,该当是林管家的事,可是现在林管家忙的脚丫子朝天,救火似的到处跑,丫鬟都是明白事的,不敢这时候打扰管家,于是就找到了姑爷。 除了管家,折府就姑爷最大了。当然还有折娘子,可是她不是病了在屋里躺着吗。 秦牧知道帝姬就是宋朝的公主,可是宋徽宗那么多闺女,谁知道荣德帝姬是哪个,而且肯定不是找他的,要访,也是访折美凤。 “美凤,荣德帝姬来看你,你见不见?”秦牧隔着门大声的问。 “当然要见,快快请进来。” 荣德帝姬赵金奴,和美鸾美凤有过好几面的缘分,她们同年生辰,一般大小,算是皇家帝姬里面和折家姐妹花交往最多的姑娘,也算是最好的朋友,她来折府,必须见。 秦牧回到屋里,看着趴在床上的折美凤,皱眉说道:“你就这样见客人?” “当然不能,姐夫,你去我屋里给我把化妆包拿来。”折美凤一点没拿秦牧当外人。 帝姬马上就来,秦牧也不敢耽误,赶紧给她找了过来。折美凤在吴家庄别的没学会,化妆到是跟贾红线学成了十足手艺。短短几分钟,一个艳丽照人的小美人就出现在秦牧面前,一点没有熬夜的黑眼圈。 不愧是东方神术。 昨夜的衣服早就在手术时候换了,现在到是不用换新衣服。 “那你等着吧,我先出去。”秦牧看她捯饬的挺好,就准备离开,让折美凤见客人,可是却被折美凤一把拉住了。 “别走,你就在这里。”折美凤不让他走。 秦牧心想帝姬又不是我朋友,我在这算干嘛,连忙甩手要挣脱,可是折美凤比他劲大,他根本挣不脱。 “姐夫,真的,别走,肯定有事找你,得你拿主意。”折美凤多精明,马上就猜到了帝姬的来意。 找我有事?能有什么事呢?我也不认识什么帝姬。 秦牧犹豫的时候,帝姬就被丫鬟引了进来。 一看折家娘子趴在床上,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子,不免吃了一惊。 “金奴姐姐,我是美鸾。”折美凤毫不客气的冒充了自己姐姐,“这是我的官人,秦牧。” 荣德帝姬赵金奴这才知道眼前是谁。她也是分不清姐妹俩的。原来是美鸾,竟然都嫁人了。自己还没听到过消息,还好这次带足了礼物,也算没失礼。 秦牧没想到折美凤这么大胆,谁都敢骗,可是自己也不能拆穿她。眼看帝姬过来,连忙行礼。 “美鸾,你这是怎么啦?”帝姬落座之后,先好奇的问问折娘子的状况,趴着什么意思? “姐姐,我昨天不小心骑马摔伤了,只能这个样子,失礼了。” 原来是摔伤,真是够不小心的。不过摔伤也没多大事,不耽误说话,能说话就行。 于是赵金奴和假冒的折美鸾很亲热的交流半天,同时也没有冷落秦牧。 帝姬生在帝王家,有气度也有教养,虽然是和秦牧第一次见面,但是场面极为融洽,一点也不尴尬。 秦牧深深佩服赵金奴的手段,果然都不是省油的灯。 聊了好大一会,赵金奴才开口说出了来意:“妹妹,我听说,你家的酒楼有香烟卖?” 秦牧恍然大悟,难怪小姨子拉着自己不让走,又冒充姐姐,原来她早知道帝姬就是要香烟来了,她自己不好决定,干脆冒充美鸾,这样可以说香烟是自己官人的,要看秦牧的意思。 如果用她自己的身份,说香烟是我姐夫的,那接下来就尴尬了。 赵金奴的确是为了香烟来的。山梁牌香烟昨夜就开始上货,今天已经传遍了汴梁城,作为高端时尚人士,赵金奴自然听到消息。 她已经嫁入了曹家,曹家是仁宗曹皇后的族人,大宋朝历任后族都很混的开。看看贺铸就知道了。他也是后族,虽然官场不得已,可是银钱方面一点不缺,只做个小官都赚的满山满谷。 后族有钱,曹家和帝姬结合,更是强强联手。 有钱人自然更要享受,香烟这个东西,他们早就想要了,可是的确是没有卖的,赵金奴的官人曹晟,总不能去抢他老丈人的吧。他也没这个胆量。 现在折家酒楼有香烟,曹晟自然不会排队去买,他们这个层次,肯定是直接走高层路线。 赵金奴和折家姐妹有交情,于是立刻来折府拜访。 折家常年在府州,汴梁折府一般没有折家人,本来赵金奴也不知道折家姐妹在不在,可是那天折家人把高衙内给打了,高俅在朝堂上攻击折家,这消息传到赵金奴耳朵里,她才知道折家姐妹来了汴梁。 为了香烟,也为了姐妹感情,赵金奴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 “姐姐,”折美凤立刻指着秦牧说:“香烟都是官人弄的,你找他就好。” “秦郎君,奴想起来了,难道你就是那个吴家庄功业园的秦牧?”赵金奴有点不敢相信。 香烟的来历,她早就弄清楚了,是韩城县下面一个小庄子搞出来的,官家还特意写了一副字给那个秦牧,可是她实在是没想到,地位高贵的折家会和土的掉渣的庄户人联系起来,因此一直没把两个秦牧联系到一起。 如今可是明白了,这俩秦牧竟然是一个人! 这让赵金奴大为奇怪,以折家的身份地位,为什么会把天仙一样的美鸾嫁给个白丁呢? 她不由得用心开始打量起秦牧来。 ------------ 第六十四章 荣德帝姬的宴会 “甜水巷折家蜜煎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高头街折家靴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马行街折家书画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鹿家巷折家牲畜行,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 每一处折家酒楼门口都响起了同样的吆喝声。这是秦牧给林管家出的主意。 这么多人拥挤在一起,让他们排队,根本不可行,只能想办法让人群主动离开。 他们是为了香烟而来,那么香烟出现的地方,就是人群的目标。秦牧让林管家马上把香烟铺到折家每一处店铺,不管做什么买卖的,只要是折家的店铺,就上货。 然后再大声的告诉拥挤的人群,赶紧去别的地方买烟,不只是这里有。 人是从众的,而且伙计吆喝的也都是折家店铺,酒楼也是折家的,肯定香烟就在折家,所以马上就有机灵的开始向着新的目标冲锋。 折家铺子众多,遍布汴梁城,这样的分布状态,很快就把人群给疏散了。 一时三刻之后,折家酒楼门前都没人了——这时候酒楼不开门,买不到烟,可是别的折家铺子有烟卖呀。 只要人群运动起来,而且是向着各处的目标,立刻就让汴梁恢复了正常。 林管家站在林家正店三层,看着人群潮水一般的退去,不由得更加佩服姑爷,真神人!这么简单的法子自己怎么就想不出来呢。 不过接下来他还有许多事要做,毕竟香烟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汴梁城的需求,到了下午和晚上,还会有大量的人群过来,但是至少那时候他有了准备,可以维持住秩序。 而且有一些烟发了出去,也算是稍微缓解一下汴梁城潜在烟民的饥渴。 秦牧说了,在那些小店卖的烟,一律拆开,不论盒卖,论支卖。一根烟五十文。而且限购,每人最多买两支。 林管家再次佩服姑爷的天才。 这样基本上能让抢购的人潮消失了,毕竟汴梁城的富豪不会突然增多,能上折家酒店消费的还是那么一群人。穷人有了买一支烟的地方,肯定不会来只卖一盒烟的地方。 帝姬买烟,自然是论条了。卖一盒烟给我,就算我要,你好意思卖吗?还当不当我是姐妹呀?卖给我自然是论条的了,论箱我也可以接受噢,反正没几个钱。 秦牧最终卖了五十条烟给荣德帝姬,价格就按批发价,一条九贯钱。 五十条四百五十贯。 这对于帝姬和折家来说,都不是钱,但是必须给。免费才是最贵的,这道理帝姬和折家都清楚。 如果折家免费送帝姬五十条烟,那等于是告诉你再别来烦我了,这是打脸。 只有正常生意往来,稍微优惠一点,才是双方都有面子,维持住友谊。 赵金奴非常的满意,五十条烟,这面子够大的了。她心里高兴,极力邀请折美鸾——其实是折美凤明天到曹府赴宴。 折美凤自然不会推脱,和帝姬交好,自然对折家有很大益处。两人愉快的就这么决定,明天见面再聊。 送走了帝姬,秦牧回到屋里,把那一箱金子交给小姨子,让她化了,熔成金锭,他俩七三分成。毕竟是俩人一起行动的,而且折美凤还受了伤——虽然这是她自找的,可是也的确屁股被划了个口子。 折美凤觉得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勤劳,如果姐夫敢说自己连勤劳都没有,那她可就要得痨病了,看你给不给我治。 分三成金子,理所应当。不给是不行的。 秦牧交代完这些事,就准备回吴家庄。 香烟的销售很顺利,意料之外的麻烦事情,自己也解决了,接下来在汴梁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他要回根据地练兵。 这几天,估计红线的招兵工作也差不多了,自己要回去把把关。而且现在的新兵训练,还得自己亲自来,石遗还不能撑起这一摊。 他只能练到形,练不出来神,尤其是这次的新兵全是从折家军招募的,和现在的近卫团底子不同,更要多费精力。 秦牧想走,折美凤不干,死死拉住他不让他走。不给我把手枪弄的能打响,绝不能放手。 对于这点,秦牧真是无可奈何,太能缠人了。无奈,给她吧。 于是秦牧开始教小姨子怎么用手枪。 这时候折美凤才发现自己上了大当了,原来手枪开枪之前,还有一道保险,而且就算自己学会打开保险也没用,枪里没子弹。 这让折美凤怒火蹭蹭的上涨,原来姐夫一开始就在玩自己,根本就没打算给自己用枪。没子弹的手枪,连自己的小刀都不如,这不是害我吗。 可怜自己开始还以为手枪坏了,不怪姐夫,谁知道一切都是他的阴谋诡计。自己屁股上这一刀,全赖姐夫!如果留下疤痕,看我怎么找你算账。 折美凤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种伤害必须让姐夫赔偿。手枪当然是归自己了,还要给自己一百颗子弹,然后,还得陪自己去帝姬的宴会。 毕竟当时自己冒充姐姐,说姐夫是自己官人,如果明天自己单独去,那才是真没了面子。 面对小姨子的纠缠,秦牧真没办法,去就去吧。他说好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折美凤顿时眉开眼笑。一次就好,以后再说。 第二天,折美凤勉强能走动了,秦牧陪着她来到了荣德帝姬赵金奴的家,曹晟的府上。 曹晟如今是个闲散官,没有具体的差事,只拿钱不干活。这样的官大宋非常多,他们也最有空闲时间。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是用来寻开心。 帝姬的宴会就比较热闹了。不纯粹是饮酒吃菜,主要是玩,相当于后世的小型聚会,各种娱乐应有尽有。要不折美凤怎么这么热心呢,宁可带着伤也得来,纯粹是因为这里好玩啊。 连秦牧都看的目瞪口呆。 这哪里还是大宋,明明就是一群穿着古人衣服的富二代的在开盛大pa ty。 曹府的花园非常大,进了园子,有小桥流水,亭台楼阁,到处是俊男靓女华衣美服。 有下围棋的,有打麻将的——这时候叫打马,有踢球的,有玩鸟的,有斗狗斗鸡的,有玩刀的——鉴赏,当然吟诗作赋的也不缺,还有一个舞台,上面有个戏班子在唱戏。各种娱乐活动让秦牧几乎看不过来——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都未必比得上这里。 曹府的丫鬟端着托盘,上面是一杯一杯的美酒,穿梭在客人中间。 秦牧觉这和后世的宴会没任何区别,而且比后世还要豪华,毕竟后世富豪再有钱,也很少有人能拥有这么大一个私家花园,顶多包一两天酒店而已。 折美凤还不良于行,屁股上挨了一刀,不好用力,但是她又什么都喜欢玩,所以秦牧只能搀着她,一个一个的看过去。 折美凤遇到认识的就招呼两声,然后自然是把秦牧的身份介绍一番。很快,折家小娘子已经嫁人的消息就传遍了这个圈子。 丫鬟端着托盘来到秦牧身边,微微欠身,招呼周到,又不惹人讨厌,非常的训练有素。 秦牧看了一眼,托盘上除了各种颜色的酒水之外,竟然还有一个小碟子,摆着一根根的香烟。旁边还有一盒精品火柴。 这才是最让荣德帝姬满意的地方。 论宴会的场面,曹府这一场宴会在汴梁城里面不过是中上水平,只是秦牧见识少,才觉得稀罕。折美凤就不稀罕,她见多了,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些娱乐。 可是因为宴会上出现了香烟,这让荣德帝姬夫妻在汴梁城拔了头筹。之前无论谁家开的宴会,也没有敞开供应香烟的先例——根本就没有香烟。就是赵佶都没这样玩过,他还舍不得呢。 如今赵金奴玩了这么一手,顿时成了京城里面标杆性存在。在众多贵族女士之中,地位直线蹿升,几乎是京城第一名媛了。 这让她非常的感谢折美鸾,如果不是美鸾大方,自己哪能摆的出这么多香烟,连带对秦牧也看着顺眼多了。 别看实际上是秦牧卖给她的香烟,但是在赵金奴这个层次的人看来,这完全是折美鸾的功劳。秦牧不过是走了狗屎运,按后世的话来说,是入赘了豪门,傍上女大款,吃软饭的一个小白脸。 这也就充分说明折家眼光的高明。明知道美鸾嫁给秦牧,会让折家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可是他们坚决要嫁女,甚至连美凤都可以一起嫁给秦牧。 因为在秦牧身上,他们看到了未来。 不过在赵金奴夫妻眼里,秦牧是不存在的存在,你看他在宴会上,别的男人都吆五喝六吃喝玩乐,他得小心的伺候在妻子身边,连妻子走路都得扶着,这哪像个男人。 折美凤爱打马,就是打麻将,即使屁股有伤,她也能悬空坐着,跟人凑了一桌。 秦牧这时候没事了,就开始闲逛。挺好玩的地方,四处看看,也别白来一趟,开开眼,看看大宋高端人士的生活方式。 下围棋?不喜欢。象棋,也不喜欢。踢球?这他喜欢,但是现在的蹴鞠不是后世的足球,材质规则都不同,也没多大兴趣。看戏?这个不太好玩,看一会就腻了。 他这看看那逛逛,终于逛出麻烦来了。 不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有各自的圈子,而既然是圈子,就比较排外。 秦牧是这个圈子里面的生脸孔,自然有人要打听,结果发现他没有任何身份,就是个白丁,不知道因为什么娶了折家的女儿,这才能有资格来参加宴会。 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娱乐对象。得去调戏调戏。 在女人圈子里面,或许还看穿着打扮,但是男人先看身份地位。就好像煤老板再有钱,进入权贵的圈子,不管你穿的戴的多名贵,人家也看不起。 秦牧就好像闯入狼群的小绵羊一样醒目,想不被看见都不行。 尤其他还东张西望,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好,就是你了,来吧,让我们侮辱一下。 ------------ 第六十五章 朱衙内 如果问汴梁的老百姓,谁家衙内是汴梁城最牛的,那毫无疑问是高俅的干儿子,高衙内。 可是在真正的衙内圈里面,高衙内根本排不上号,甚至连王樵都要靠边站。 这圈子里公认的最闪亮最牛叉的衙内,是蔡鞗。 蔡鞗是蔡太师的第五子,蔡太师数次为相,是眼下大宋朝官场中真正的实权人物,虽然目前王黼坐在宰相的位子上,甚至王黼还勾连着隐相梁师成——王黼待梁师成像父亲一样,称为恩府先生,可是俩人绑一起,也没蔡京牛。 有这样一个老爹,本来就让蔡鞗可以在汴梁城横着走了,可是这还不够,宋徽宗又把自己最漂亮的一个闺女许配给了蔡鞗。 蔡鞗正是茂德帝姬赵福金的驸马。 茂德帝姬赵福金,是宋徽宗最疼爱的女儿,也是众多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 蔡鞗除了有一个牛叉的爹,还有更加牛叉的一个老丈人,再加上这样一个漂亮的老婆,他就是大头朝下走路,别人也得喝彩——蔡驸马就是与众不同。 这样说来,蔡鞗在汴梁城应该没有任何的烦恼,谁不巴结他蔡公子?可蔡鞗还是免不了烦恼。 有的人会为家无隔夜粮愁得睡不着觉,有的人会为了头发白了一根恨不得自杀。 蔡鞗就为了小小的香烟,莫名其妙的燃起了无名怒火。 香烟呀,这东西,他之前都没有抽过。 这东西,数量太稀少了,赵佶根本不会想着给女婿。那么多女婿呢,给哪个? 连蔡京都没抽过几次,何况蔡鞗,他一次都没抽过。可是今天,在荣德帝姬宴会上,这两口子竟然一下子摆出这么多香烟,而且任由来宾随便享用。 虽然不是万宝路香烟,可是山梁牌香烟也是香烟! 他蔡鞗同样都没见过。他没见过的东西,曹晟两口子竟然当普通的金子银子一样随便撒,这让他如何能咽的下这口气。 怎么,汴梁城头号衙内要换人了吗? 可是他再生气也没办法,除非他能拿出更好的香烟——万宝路,否则即使他买到山梁牌香烟,给大家随便抽,也不过如此,超不过人家曹晟。 曹晟今天就做到了,自己再做一遍,也不过是第二而已。 蔡鞗绝不做第二,要做,就做第一。 这股气顶着他的胸口,让蔡驸马看什么都不顺眼,可是一时半会也无从发作。 曹府的丫鬟可都经过专业训练,曹晟和荣德帝姬又久经考验,这场面熟的不能再熟了,绝对没有半点失礼的地方。一切都招呼的非常完美。 可是越完美越让蔡鞗生气!没地方发泄呀。 正好,秦牧出现了,这简直是完美的出气筒。不拿他撒气,还能拿谁撒气呢——聚会上的香烟就是折家出来的。 折家姑爷?那算个屁。折家在大西北喝西北风,折家人从来都不是汴梁衙内圈里面的,即使混进来,也是不入流。 连折家人都不算什么,何况他家的姑爷,还是上门的那种。 秦牧在蔡鞗眼里,连人都算不上,不过一个可笑的玩物,正好拿来侮辱一番,否则难消心中郁闷。 在蔡鞗之前,已经有好几波人马跃跃欲试了。 朱壕朱衙内,朱勔独子,正忿忿不平的骂着:“曹晟是不是穷疯了,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放进来。” 方腊已经被灭了,朱勔马上官复原职,朱家一点都没受到影响,继续大富大贵。 花石纲明面上是给宋徽宗搜罗天下奇珍,可实际上就是朱勔自家的生意。十成宝贝,最多一两成落入了皇宫,剩下的都是他老朱家的。 作为朱勔的独子,朱衙内最不缺钱。 朱家当然有钱了。他爹是抢天下人的钱,比皇上都牛——皇上至少还顾忌朝廷体面,朱勔可是毫不在意“体面”。 “体面”是什么玩意?能吃吗?能穿吗? 不能吃不能穿,要来干嘛?供着看吗? 朱衙内和蔡驸马生气的原因一模一样。他家再有钱,甚至比皇上还有钱,可是他没香烟。 买都买不到,市面上一直没卖的,这让朱衙内一直心里狠的痒痒。 突然听说折家铺子有香烟卖,他当然第一时间就去了。 朱衙内什么身份?你只卖给他一盒香烟?看不起老子?老子能把折家酒楼全买下来,信不信?都不带眨眼的。 可是他发火也没用,折家根本不鸟他。人家又不缺金子,你朱家钱再多,奈何我不卖。 朱衙内对折家气大了! 今天又在曹府看到这么多香烟,不用问,全是折家搞的鬼。他们看不起我朱家呀!要不怎么卖给曹家这么多香烟,只卖给自己一盒呢? 好,今天就让老子好好羞辱你折家一番。 他走到秦牧面前,仰头冷笑:“哼哼,在下朱壕,请教了。” 这是曹府的宴会,朱衙内当然不会毫无风度的撒泼。该有的礼节必须有,否则不就成了花花太岁高衙内了吗。那人可是衙内圈的笑话,朱壕万万不会如此的。 朱家的发迹,是从他爹朱勔拿到花石纲的差事开始,但是之前,在朱衙内爷爷一辈,也就是从朱勔的爹开始,朱家就已经有钱了。如果朱勔是个白丁穷汉,怎么可能拿到花石纲的差事。 朱壕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绝不是高衙内那样的暴发户。 秦牧低头看了看朱壕,不认识。 其实他谁都不认识,京城里面的衙内,唯一和他打过交道的就是高衙内,但是高衙内今天没在宴会上——身份不够,人家不带他玩。 秦牧现在的身份是折家女婿,代表着折家脸面,不能胡来。虽然他很讨厌被陌生人骚扰,可是在这个场合,他也不得不按规矩来:“在下秦牧。” “秦少爷,”开场白一过,朱衙内可就不客气了:“折家乃是百年世家,我朱家虽然薄有资财,可是论底蕴,那是远远不如。” 他先拍一顿折家马屁,捧一捧对方。但是也没弱了自己家名头——点出自家有钱。然后就是戏肉了。 “最近我得了一样好玩意,可是却不知是个什么东西,叫什么,怎么用。想来以折家的见多识广,秦少爷又是折府的女婿,应该能教我一二。” 说着话,朱衙内把左手高高举起,手腕上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显露出来,阳光下晃的人眼花。 王樵前一阵子搞了一个拍卖大会,拿出二十多块手表拍卖,价高者得,公开公正公平。 幸亏如此,朱壕才能以全场最高价买到了第一块拍卖的手表。朱家是有钱,可是官位太低,如果只比身份,朱壕都未必进的来这个拍卖会。 只是他赶巧了,王樵因为手表惹翻了整个官场,所以必须听他大哥的意见公开拍卖手表,而且不能论身份,这才让朱衙内捡了个便宜。 如今正好用来羞辱折家人。 你们不是不给我香烟吗,那我就打打你们折家人的脸。 见过手表吗?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吗? 朱壕知道折家人很少在汴梁,手表又是新出来的东西,就连衙内圈子都没有几个人买得起,何况折家。他们肯定没见过,甚至都没听说过。 说是请教,那你折家人要是教不了我,可就是笑话了。 连手表都不知道,还是什么百年世家? 百年笑话吧! 这时候,早就有一群衙内围在两人身边。 这热闹不能不看。 秦牧皱了一下眉头。 他不知道朱壕是谁,可是就看这小子一脸欠揍的模样,肯定是朱勔家的孩子。不管他爹是谁,今天也得替他爹教训教训他。 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跟龙王爷比宝,真是…… 换了大街上碰到这路货,秦牧早拐个弯走了,新鞋不踩臭狗屎。但是现在他不能那么做,因为他在这里不是秦牧,谁知道“秦牧”是谁。 他在眼下这个场面,身上就是“折家”两个字。 秦牧就是折家,折家就是他。 他能绕弯,折家绝不能躲避。 换了是折可存在这,敢大嘴巴抽朱壕。你算老几,在我面前冲大尾巴狼。 秦牧不能抽他,但是也不打算轻松放过朱壕。太可气了,自己本来就不打算来,被小姨子胁迫了,也就算了,本想着看个新鲜,也算是放松休息,劳逸结合吗,可是没招谁没惹谁,这个癞蛤蟆跳脚面上,太恶心人了。 迎着着周围一群不怀好意的眼神,秦牧不慌不忙的说道:“朱衙内,怎么你家缺钱吗?要不怎么戴着这个破手表。” 秦牧一句话,把众人听愣了。 包括朱壕在内,都在等着看秦牧的笑话。你不认识手表吧,不知道叫什么吧。就算你知道手表这个词,可是你不知道手表是干嘛用的吧? 只要一样说不出来,你折家就名不符实! 他们都憋着坏笑,哪成想秦牧一句话,说朱家缺钱,还“破手表”,完全出乎意料,不在一个道上,一时没明白过来。 朱壕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什么,他说自己家缺钱!这简直是天下间最可笑的事了。这大宋的天下,再加上辽国西夏,加一起,有谁家比朱家有钱?就连皇上都不够看。 你说我家没钱!朱壕差点笑死。 他笑秦牧硬撑场面,驴死不倒架,破手表,好,那本衙内到要见识见识,你的好手表。拿出来。 “秦少爷,看来你是有好手表了?”他特意把“好”字念的很重,“我等都是见识浅薄,不知道秦少爷是不是方便给在下众人开开眼界。” 秦牧微笑着看着朱壕,没说话。 朱壕心里大怒,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这时候还死撑。别以为知道这东西叫手表,就能蒙混过关! 你自己找死,需赖不得我。是你说我这手表是“破”的,今天,你要是拿不出“好”的,我定然让你出不了这个门。 他逼近一步说道:“秦少爷,别是你正好把折家的好手表,放家里没带吧。哈哈,哈哈。” 朱壕放声狂笑。顿时秦牧身边的一群人跟着狂笑起来。 太好笑了,好手表没带来,那是什么好手表,蒙我们,你还嫩点。 秦牧也不多说,抬起手把自己腕子上的军用手表就解了下来。 他这块表是军队特战用的,上面一堆功能,不但个头大,而且做工材质更是高端。 军品是比不了奢侈品,这块表比不了贾红线的百达翡丽,但是比一般民品强很多。尤其王樵这一批表,是秦牧刚弄到点钱时候买的,都不贵,几千块钱的玩意,贵的他也买不起,所以这些表放在后世,非常一般。只是在大宋才变的宝贵的不得了。 如今秦牧拿出军品,一下就把普通的手表比下去了。 不说别的,就那个表盘都大不止一号,而且上面大窗口套小窗口,指针就多了好几个。只要不是瞎子就看得出来,这块表的确比朱壕手腕上这块强的多。 而且秦牧对待手表的态度,和朱壕完全不同。 朱壕把手表宝贝的不得了,这玩意大宋太稀罕了,就是再多钱,他也买不到。拍卖还是限购的,一家只能一块。要不是他爹爱他超过爱自己,这块表都轮不到朱衙内戴。 往日里面,他的狐朋狗友只能隔着一尺开外观赏,他都不让人碰一下。哪如这个折家姑爷,随手就把手表摘下来,漫不经意的就递给了朱壕。 “朱衙内。这块表勉强算是能入折家的眼。我不过是折家女婿,半子而已,折老夫人只赏了我这块表。折家真正的好表戴在舅哥他们手上。至于你手上那块,折家人是不会戴的。” 朱壕拿着秦牧的手表,傻了。 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在做梦。 这一定是做梦。 老天爷呀,你给我一把刀,让我捅了眼前这个小子吧。太欺负人了。 这简直是不给我朱壕活路! 快让我醒醒,谁抽我一嘴巴,让我从梦里醒过来。 这一切都是梦,是假的。 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好一块手表。这块表不论做工还是材质,不论表盘还是表针,都把自己手上这一块给比到沟沟里面去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秦牧就算吹的天花乱坠,朱衙内都可以当他吹牛,完全碾压他,鄙视他,羞臊他。 可是人家什么都不说,立刻就拿出一块手表,还这么好,这么随意的态度对待。 这简直是碾压了自己,鄙视了自己,羞臊了自己。 朱衙内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如此丢人过。 他没有经验呀!这么丢人,以后怎么活?眼下怎么办? 朱壕一时拿着秦牧的手表,傻了! ------------ 第六十六章 蔡鞗 朱衙内被打脸的如此之狠,让一干衙内措手不及。 有张大嘴巴不敢相信的,有瞪着手表全是羡慕的,有看着秦牧不可思议的,也有那么一些人,正幸灾乐祸。 李邦彦的幼子李珪就是幸灾乐祸的人中一员。 他今年不过十六岁,还不算成年男人,在衙内圈里面是小字号。不是因为年龄小,而是因为他没钱。 他爹李邦彦风姿俊朗,文采斐然,深受宋徽宗喜爱。这个可以参考聪明神仙林道长,长的漂亮又有文采的男人,赵佶都喜欢。 可是喜欢归喜欢,就是在大宋朝,官场也得论资排辈,总不能皇上喜欢谁就让谁做宰相。 高俅是例外,因为他可以归在武官那一边,和文官不是一个锅里吃饭的,所以提的高点,别的人没那么大意见。谁让人球踢的好呢,去跟贼配军混吧。大宋朝文贵武贱,去做武官?文官丢不起那个人。 高衙内入不了汴梁真正的衙内圈,也和他爹实际在文官体系中没什么份量有直接关系。蔡京王黼这些人也不带高俅玩——否则怎么会在高俅说折家坏话时候没一个人帮腔呢。 李邦彦当然不准备去做武官,否则不是浪费了自己一身本事了吗。 他紧追着宋徽宗,现在做到了中书舍人。可是这个官没什么实际差遣,就是每天跟着皇帝赵佶玩,这样看似和皇上关系亲近,实际上也亲近,但是没捞钱的机会,没有油水。 他没钱,他儿子更没钱了。 在衙内圈子里面,你没钱,充什么衙内?李珪每天看着朱壕这些人花天酒地,一掷万金,羡慕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可是他真没钱,今天能进荣德帝姬的宴会,还全靠了茂德帝姬的提携。 茂德帝姬赵福金今年十五岁,去年嫁给蔡鞗时候,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当然这是后世的标准,在这个时空,十四五嫁人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她在姐妹中和安德帝姬赵金罗年龄一样,俩人也交情最好。 赵金罗还未婚配,于是茂德帝姬赵福金就想给姐妹找个好郎君。 这年头当然婚姻要听父母安排,可是自己如果因缘巧合,找到合适的人选,父母也未必不同意。 在这群衙内里面,李珪不论年龄身份,还有相貌才华,都算是赵金罗的良配,于是赵福金就提携李珪来到了荣德帝姬赵金奴的宴会上,否则李珪还真未必进的来。 第一他年龄小,第二他没钱,第三他爹在这个时候位子还不够牛。 李珪当然知道自己的份量,所以更加需要表现自己。他看着朱壕吃瘪,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牛,你再牛啊,你有钱,你拿的出来折家姑爷那块手表吗?没有吧,气死你!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有才华,才是男人的本事。接下来,给你们开开眼。 老子要出手了。 李邦彦很有文采,要不庆湖遗老贺铸也不会和他有交往。要知道贺铸成名已久,他都七十的人了,李邦彦才四十多,俩人差好几十年,如果不是李邦彦真有水平,贺铸怎么会和他有交情。 正因为李邦彦在诗词一道修行很高,才能得到贺铸的看重,两人才有交往,甚至交情,若非有不错的交情,贺铸也不敢给秦牧写推荐信。 否则秦牧拿着贺铸的信去见李邦彦,李邦彦来一句,贺铸是谁啊,那不是**裸打脸吗。 李邦彦有学识,李珪自然也不差。 他是最被李邦彦看好的一个儿子,认为此子将来成就不在自己之下。 李珪是真有文采,所以见到机会,马上挺身而出。 该自己露脸了! 他大刺刺向秦牧眼前一站,说道:“秦少爷,折家果然豪奢,我等自愧不如。” 先说你家有钱,我等比不上。这一方面抬高了折家——你们真有钱,一方面也踩了朱壕——你没人家有钱别再哔哔了,一边惭愧去就完了。 接着,李珪继续说道:“不过张横渠曾言道,我辈做人宗旨,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说到这里,他轻蔑的对着秦牧一笑:“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秦牧一时没听明白这小子要说什么。 李珪这时候才十六岁,放在后世,就是中学生,正是中二少年。他就算比一般孩子聪明,可是人生根本没阅历,哪里懂得横渠四句的厚重。 你要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你得拿出东西来,否则你怎么为天地为百姓?就凭老天爷关照?难道你自带主角光环?开玩笑! 接下来“君子固穷”这一句,是出自《论语-卫灵公》:“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就是说,做君子的,虽然现在穷一些,但是绝不乱来。或者说穷也不靠歪门邪道发财。 孔子的年代和大宋也隔着一千多年了,当时的文字还记在竹简上,更是惜墨如金——用刀子刻字,字多手疼啊,能少写几个就少写几个。 圣人的话因此有各种各样解读,就上面一句“君子固穷”,解释起来就很多版本。 李珪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看似把自己要说的说明白了,其实秦牧真没明白。 到是朱壕明白了一些,原来你小子说我家钱来的不正经。 秦牧看着李珪,跟看着小白痴似的。后世这种文风他可不陌生,网友撕扯的时候,哪个不是引经据典,你敢用村上春树的话,我就用爱因斯坦,完全不管这俩人八竿子也打不着。 村上春树说:“刚刚好,看见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爱因斯坦说:“对,光速是恒定的。” 这挨得着吗? 在秦牧看来,这就是冒傻气。这谁啊? “请问,你是?”得问清楚了。 “我乃李邦彦之子,李珪。秦少爷,君子固穷……”李珪又要长篇大论了。这是他露脸的时候,旁边还有帝姬看着呢,这让他无比兴奋,话匣子一开就挡不住。 秦牧连忙打断了他。 别你穷你有理了,你到底要干什么,先说说,一会你去一边“君子固穷”。 “李衙内,你到底要说什么?” 李珪大感遗憾,对牛弹琴了,可见折家之粗鄙,自己一番精妙的见解,高明的辞藻,他全听不懂,太可惜,太可惜了。 换了自己,即使听不懂也会装腔作势的听下去,这样才显得有学问。 不过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如果纠缠下去,在帝姬面前自己可是有点丢面子,好吧,不纠缠了,直奔主题。 “我要和你比诗词!”就这么直接。敢不敢战? 用我最拿手的,掐死你。 别管你多有钱,有多好的手表,但是“君子固穷”。 …… 秦牧望着一脸坚毅样子的李珪,好像看着一头好战的小毛驴。 这也太搞笑了。你当你是谁,就看你一口一个“君子固穷”,就知道你是真没钱。没钱你还跟我眼前装大个。 秦牧深深知道中二少年的难缠,一旦中二病发作起来,无药可医。 他绝不能和这样的神经病有过多纠缠。否则就是给折家丢人了,让汴梁城看笑话。 秦牧一指李珪,厉声说道:“住嘴,你可知天地君亲师,孝道不可违!” 先给中二少年扣个帽子,不能让他还嘴。这年头,做学问的,没有不尊儒的,儒家“天地君亲师”的牌子祭起来,你怎么也得先听一阵。 “我和你爹,平辈论教,你个黄口孺子也敢和我比诗词?百善孝为先,你这是不孝!念你年幼无知,速速退下。” 秦牧根本不想再搭理李珪。 永远不要和一个蠢货争辩,他会把你拉低到他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这句话秦牧不曾忘记过。 李珪顿时面红耳赤,几乎不会走路了。秦牧说他和自己爹是平辈论交,且不管这句话真假,只要他说了出来,自己就没法再和秦牧比了。怎么,你难道比你爹还牛? 你爹都跟人家交朋友,你反倒要教训人家不成?你是看不起秦牧还是拿自己的爹不当回事? 在场的衙内们都要爆炸了。 怎么,有钱的被打脸了,连有才的也被打脸了,那么我们的脸,还要不要送上去给人家抽呢? 比钱,谁也比不过朱壕。论才,李珪说实话在这群小衙内里面也算不错。 衙内们正举棋不定时候,看到蔡鞗走了过来,顿时心里踏实了。 大佬出山,我们主心骨来了。 蔡鞗来了还怕你个折家姑爷什么。来人,让路,放蔡衙内出洞。 秦牧知道麻烦来了。 蔡鞗离这里不远,刚才的一切都看的清楚,听得明白。既然如此,他还敢出头,可见是有所依仗,只是秦牧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底牌,还这么云淡风轻的。 莫非他藏了一条尾巴,准备突然露出来吓自己一跳? 当然这是秦牧的恶趣味,想想就好。 这时候秦牧身边已经聚了不少人,连折美凤忍着屁股疼走了过来,更别说几位帝姬了。 荣德帝姬的宴会,赵金奴是主人,但是她的几位妹妹,也是半个主人。 赵金罗赵福金都过来了。 荣德帝姬已经悄悄把情况和几位姐妹说了,同时也偷偷告诉了折美凤。 她是主人,要的是客人玩的高兴,然后自己和官人的声望再上层楼,要是宴会里面总吵吵闹闹成什么样子。 那也太掉价了。 荣德帝姬就想让折美鸾——其实是美凤,劝劝自己男人,让一步海阔天空算了。 这么多衙内,你得罪的过来吗,尤其是最大的衙内蔡鞗。他要是找人麻烦,那可是**烦。即使折家也要考虑考虑。 这些话如果是跟真的折美鸾说,美鸾也许真的会考虑考虑。可是美凤不是美鸾,根本就不在意“菜”家还是“酒”家,反正得罪我折家,都是混蛋。 何况你们这帮傻瓜,知道我男人是什么人吗,噢,错了,现在是我姐夫,知道我姐夫是什么人吗?拿出突击步枪把你们全突突突了。 她一点不怕,满不在乎的走到秦牧身边,秦牧连忙搀着她。小姨子屁股可还有伤呢,站久了,不容易恢复。 “在下蔡鞗,”蔡鞗走到两人身前,平静的说道:“听说折家的马不错,我最近也得了一匹好马,比一次?” 蔡鞗根本不介绍自己身份,没那个必要。 在汴梁城,你要是不认识我,那根本就不该出现在我眼前。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消失,而不是让自己介绍身份。 折美凤大怒,竟敢对折家如此无礼! 蔡鞗根本就不提秦牧的名字,直接就说“折家”,摆明了就是针对折家。 这也是他被秦牧气着了,一干小弟轮流丢脸,这让他还怎么带队伍?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蔡鞗一定得找回这个面子。 踩秦牧都不够,得踩折家! 踩折家还不够,必须狠狠的踩,让他们把脸丢尽。 折家地处边疆,和西夏辽国接壤,那地方有好马。大宋最好的马,几乎都是府州折家卖过来的,那就在这一点上狠狠打折家的脸。 你们不是有好马吗?来和我比啊。 ------------ 第六十七章 近卫团第一次扩军 比赛马吗?应该是这样,竞速比赛。 看蔡鞗自信满满的样子,肯定不是比谁家的马肉好吃。 没想到才比过赛车,又要比赛马。赛车还好说,赛马,秦牧肯定不行。他都不会骑马。更别说蔡鞗这么的有持无恐,一定是家里有真正的好马。 这就和后世一样,顶尖的衙内如果手里没有法拉利,布加迪这样的跑车,是没脸和人提赛车的。 不知道蔡鞗手里是法拉利还是布加迪,可是不管他有什么,秦牧连大众车都没有一辆,这怎么比? 不比也不行,折家丢不起这个人。人活一张脸,尤其是豪门世家,秦牧根本就没法拒绝。 “蔡鞗,”折美凤知道秦牧不会骑马,立刻就接了过去:“我和你比,你定日子吧。” “三天后,城东十里亭。” “好,不见不散。”折美凤一口答应下来。她知道蔡鞗敢挑战,自然是有底气,估计是得了一匹好马,可是马好还要骑手好,否则也发挥不出好马的能力。蔡鞗这样一个不经风不经雨的公子哥,怎么能比的了自己。折美凤连年在沙场征战,骑马和吃饭一样寻常。 凭这一点,折美凤也有把握赢下,虽然她屁股伤了不能骑马,可是还有姐姐呀。折美鸾没伤,她上一样能赢。 她这里打好主意,蔡鞗也是志在必得,秦牧连忙摆手说道:“等等。” “怎么,折家姑爷不敢吗?难道你连折娘子的话也不听?”蔡鞗眉头皱起,望着秦牧。 “娘子的话当然要听。”秦牧随口说道。谁知刚说完,就引得众衙内哄堂大笑。 他这才意识到眼下是大宋。后世男女平等发展到了极致,变成女尊男卑,很多男人听老婆的话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不行,这里是古代,是男尊女卑。哪有男人听老婆话的呢。 荣德帝姬扯了扯妹妹衣袖,嘴角也是露出一丝鄙夷。果然自己没猜错,这个入赘的小白脸,在折家毫无地位。 秦牧却没多大感觉,折美凤也不是他老婆,你们随便笑。 等众人笑的差不多了,他继续说道:“蔡公子,你的马,可是大宋的马?” 秦牧觉得蔡鞗这么有底气,敢和折家叫板,一定是有点依仗。大宋的好马可都是折家种家供应的。 “自然不是。”蔡鞗不介意透露点内幕:“现在告诉你也没什么,我的马是大食马。” 大食马,难怪。这就是后世的阿拉伯马——马中法拉利呀! 后世的赛马场上,参赛的全是阿拉伯马以及它的后代变种,根本没有国产马的踪影。这下秦牧更挠头了,问题太严重了。 就好像后世赛车,对手是老司机,还开法拉利,自己刚拿驾照,只有一辆大众,除非一枪打死蔡鞗,否则怎么赢? 蔡鞗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极为得意。 在你折家最拿手的方面打翻你,才是我蔡公子的本事。 汴梁城是当今世界的中心,几乎全世界哪里的人都有。大食人——后世的阿拉伯人,很多在这里做生意,甚至定居。蔡鞗是蔡京的公子,自然是生意人必须讨好的对象。 他这一匹大食马,号称黑珍珠,就是最近大食商人献给他的。蔡鞗好马,这就和后世衙内没区别,玩车玩女人,千年以来没变化。不过后世的衙内玩的是四个轱辘的,蔡衙内玩四条腿的。 在四条腿的领域内,汴梁城里面没有任何一匹马比得上黑珍珠,算上牛羊都不行。 蔡鞗有绝对的自信赢下这场比赛。 “我买蔡衙内赢。”顿时有人拍蔡鞗的马屁。 蔡鞗马上扭头瞪了一眼,那人立刻一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蔡衙内不高兴了。 大家伙明白,蔡鞗自视甚高,决不允许别人拿他下注。要赌,也是他坐庄,轮不到别人买他输赢。 “大食马,不错,可是不是大宋的马。”秦牧摇摇头,语气有点遗憾。 “不是大宋的马怎么了?”蔡鞗有点不高兴了:“我又没说一定是大宋的马,折家姑爷这么有本事,你也弄一匹大食马来比,我蔡鞗绝没有二话。” 蔡鞗对于秦牧也是好奇。以他的身份,自然是买的到一块手表的,可是刚才看到秦牧拿出来那一块,比自己腕子上的手表强太多了,这让他非常生气。 再听到秦牧一番话,说朱壕的手表在折家都不入流,这让蔡鞗根本没法接受。 凭什么大宋边陲的厮杀汉能有比汴梁世家还好的手表?要知道这可是华国的宝贝,你们也就和西夏辽国打打交道,一群没开化的土人,他们能有手表这样的宝贝吗? 可事实胜于雄辩,折府就是有,而且还不止一块。听秦牧话里话外,折家兄弟的手表更好。 这简直让蔡鞗要爆炸。大宋一朝,文官是看不起武官的,越牛的武官越被看不起。要不怎么狄青这位宋朝最著名的武将会被文官给逼死了呢。 汴梁城百年未遭战火,似乎“敌人”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刀子和鞭子,从来没有落到过这些文官身上,所以不管武将怎么在边疆打生打死,在京城里面,这些人是没有感觉的。 因此文官集团集体的鄙视武将——粗鄙,只会动刀动枪,和他们的风花雪月,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 蔡鞗自然也是如此心态,从心底里鄙视折家。可是今天被折家人结结实实的打了一顿脸,就用你最骄傲的风花雪月打你。 你不是有手表吗,宝贝一样,人家折家拿出更好的,你有话说? 蔡鞗必须要扳回场面,为了一众小弟,也为了自己的心情。如果不能在折家最骄傲的方面赢他们,蔡公子心情舒畅不了。 有本事你也弄大食马来,谅你也没这个关系。大食商人拍蔡家马屁,却没必要拍折家马屁。 如果说大宋朝是一个大家族,那么皇上就是家主,蔡家就是最大的管家,折家不过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身份地位差远了。哪个上门的人会搭理小小家丁。 蔡鞗有这个自信,折家绝对弄不到大食马。 大食,太远了,具体多远蔡鞗也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很远很远,关山万里不足以形容。从那个地方运马过来,九死一生。大食商人说了,本来是运了五匹马过来,不过路上死了三个,到汴梁又死了一个,只剩下这一匹黑珍珠,送给了蔡鞗。 这让蔡鞗觉得更开心。真正的独一份。全京城,不,全大宋,就这么一匹大食马,在自己手里。你折家有本事,再去弄。 “蔡公子,既然你不用大宋的马,那我也不用大宋的马。”秦牧平静的说道:“你看这样可好?” “随便,你就是用天上的马,我也没意见。” “天上的马吗,到也没必要,不过我要用一匹全新的马,你介意不介意?” “当然不介意,能跑就行。”蔡鞗难得的笑了:“折家姑爷,咱们赛马可是比谁跑的快,只要跑的快就行,你要是跟我比谁肉多,那我可就不奉陪了。哈哈。” “一言为定。” 秦牧说完,带着折美凤离开了曹府。 回到了吴家庄,秦牧顾不上别的,先去兵营。军队是最要紧的,是争天下的本钱,尤其在这个阶段,可以说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脱离轨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现在稍微有点不对,日后就是大事。 贾红线从折家军中挑了三十七个人,正好比方腊的班底多一个。 如今近卫团不算石遗和刘云飞,一共七十三个人。根据秦牧的安排,十个人为一班,三个班为一排,三个排为一连。目前虽然凑不够一个连,但是也有多半个连了。 目前近卫团编制为两个排加一个班。 石遗升任连长,刘云飞表现出色,做了二排长,一排长是武永福,多出来的一个班,叫七班,班长邓诚,二十岁的小伙子,是原方腊的人马。 贾红线对这样的现状比较满意。至少师兄也是排长了。再多的要求现在也做不到,新兵和老兵差距明显,完全没法比。如果不是刘云飞早早的加入了近卫团,现在连班长也做不到,更别说排长了。 秦牧登上检阅台,望着眼前斑驳的队伍,顿时感觉到一脑门汗。 新兵素质差太远了。他们虽然接受了几天的训练,可是只看军姿就知道,完全还没入门。 近卫团老兵站的如松树一般挺直,森严而内敛。新兵看得出来也想好好的表现,可是力气用的完全不对,一个个歪歪扭扭,不成样子。 尤其是新兵老兵现在是打乱编制的,就是为了迅速的让军队融为一体,行成战斗力,而不是刚建军就形成两大山头——江南和西北。 新兵没有军服,还穿着折家军的战袍,和近卫团老兵笔挺的新式军装比起来,简直好像平板车比法拉利,也太看不过眼了。 不行呀,先要换装再说。秦牧给自己的采购清单上再加上了一笔。 他的采购清单越来越长,秦牧都怀疑自己有生之年是不是会把柜子撑爆炸。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在抓军训,直到天擦黑才回东跨院。 东跨院里面吵闹异常,折美鸾正在教训折美凤。竟敢顶着自己身份去曹家宴会,还惹出这么**烦,也太不让人省心了。自己胡闹事小,给折家丢脸事大。 “姐姐,你训我有什么用?我都答应了,如果不去,是你给折家丢人,可不是我。”折美凤反倒理直气壮。 “你答应的你去。”折美鸾正在气头上,没有好话。 “我屁股伤了,没法骑马。哼。” “知道伤了还答应?” “你屁股好好的,又没受伤。”折美凤毫不顾忌。这里是东跨院,根本没外人。 折美鸾见妹妹老大不小的,一口一个屁股,实在是没有教养,感到害臊丢人,把折家脸面在秦家丢干净了,正准备继续教训妹妹,被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连忙劝阻。 这姐俩太像了,完全分不清姐姐还是妹妹。俩人吵架根本不知道谁和谁,看的人莫名其妙。好像自己和自己吵。 秦牧回来正好解围。 “姐夫,你快劝劝姐姐,让她去比赛。”这时候叫姐夫的只有折美凤一个人了。 “官人,”折美鸾连忙上前拉住秦牧的手说道:“都是妹妹不好,给你惹麻烦了。” 折美凤把这几天的事情都和姐妹们说了。用手枪这么露脸的事情,她自然不会藏着不说。她还把手枪抽出来给姐姐看了看,只是没子弹——秦牧可是不敢给她子弹。 “表哥,”贾红线走了过来:“赛马的事,我有个主意。” 她知道秦牧的难处,自然尽心的想解决办法。 怎么?秦牧有点奇怪,难道贾红线有办法让自己赢过蔡鞗吗? ------------ 第六十八章 十里亭赛马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拥了过来,等着大姐说话。秦牧的事,就是她们的事,和折家没有关系。 “表哥,你记得马青吧?” 马青?秦牧想了想,记起来了。就是自己大战铁鹞子时候意外救的那对父女。 这对父女没想到挺有名。当时折可存本来准备和秦牧去抢劫,临时被大哥叫去麟州,正是因为马青。 西夏方面通知折可求,马青是西夏的人,逃跑到大宋,要求大宋见到人必须交给西夏。折可求这才叫弟弟过来商量。以折家的为人,自然不会答应西夏如此无礼的要求,只是西夏既然正式派人说这件事,折家不可不防。 谁知道阴错阳差,马青被秦牧给救了,还带回了吴家庄。 马青跑的匆忙,身上没几个钱,一路都是跟着贾红线,到了汴梁,也就稀里糊涂的跟了过来。他想在汴梁安家也不行,没钱呀——京城房价太贵了!。 今天偶然听到秦牧赛马的事情,马青立刻就有了主意。他知道秦少爷不会骑马,这样怎么和人家比赛,要赢除非使阴招。 他是大匠,什么都会。于是找到贾红线,给秦牧想了个办法,就是下药。 好汉架不住三泡稀,马更是娇贵。 马青有秘方,可以让马吃了之后闹肚子,不会要命却没法起身,这样秦牧就能赢了。 “表哥,你看奴这个办法怎么样?”贾红线得意的问道。 “这个办法……”秦牧也没话说了。这太缺德了。虽然是为了自己能赢,可是这样赢,蔡鞗能认账?这样折家的脸面岂不是都丢尽了。 方好音姜月奴都点点头。好办法,能让自家男人赢就是好办法。 折美鸾不好说什么,折美凤却不干了。 “红线姐姐,你这是什么办法,就算是赢了,折家难道还有脸面?”她可是不管贾红线身份地位,反正她也不是秦家的人。 “若是顾着折家脸面,你就不应该答应表哥和那个姓蔡的比赛。”贾红线根本不惯着折美凤。 折美鸾左右为难。这件事真是太难办了。顺着贾红线的办法,折家就丢人。可是不顺着她,秦郎根本不会骑马,比赛肯定输了,他丢人折家也丢人。 怎么才好呢?她一时想不到办法,只能眼巴巴看着秦牧。 “都别瞎想了,听我的。你们等着,我这就告诉你们,我要怎么办。”说着,秦牧回到卧室,念出八字真言。 秦牧这次回后世,偷偷摸摸的,没敢让董玉琼知道。 他带回来七十公斤黄金,和黄金沙换了两千四百万。这笔钱打了一千万给江厂长,让他设计一套蒸汽动力的发电系统,然后买齐了自己需要的东西,立刻回了大宋。 “轰,轰,轰。” 秦牧的卧室传来奇怪的声音,东跨院的女人们十分惊讶,这声音,她们从来没有听到过。官人又是得到什么好玩意了?她们正要进去看看,却见房门大开,秦牧骑在一个古怪的东西上,一下子就冲了出来。 雅马哈天王摩托! 这个东西让女人们顿时惊呆了。 这是什么玩意啊?大宋是有马车,可是没有前后俩轮子还能走的马车。 这台车是雅马哈最新款的的太子车,250排量,风冷,四冲程,双缸。这款车是一代经典,在国人还买不起汽车的时候,骑一辆进口雅马哈250简直就是牛的上天。 尤其是不戴全盔,戴上半盔,类似美军头盔的样子,再拉下护目镜,脖子上系着一条鲜艳的丝巾,开出去要多拉风有多拉风。 言传不如身教。秦牧二话不说,一个一个来。 表哥的宝贝,自然贾红线先人一步。秦牧给她戴好头盔,又拉下护目镜,顿时贾红线化神为摩托女神,这范儿,绝对能上大银幕。现在已经天快黑了,秦牧本想就在院里静态展示一下,可是女人全不干,一个一个要出去跑一跑。 才二月份,天寒地冻的,可是架不住她们热情似火。于是秦牧只好顺从于女人们的欲望,带着大家来到了村子外面。 月光正好,秦牧发动机车,一道雪亮的光柱刺破夜空。 贾红线紧紧抱着秦牧的腰,整个人贴在表哥的背上。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风在耳边呼啸,路在眼前延伸,自己和表哥好像在飞行一般,这么快,这么美。 她从来没体会过速度带来的激情,这比***的瞄准镜套中目标还要刺激的多。 七十公里的时速,在乡间土路上,极大的考验着秦牧的驾驶技术。好在这不是他第一次开摩托,黄金沙喜欢摩托,秦牧也没事跟着朋友一起玩过很多次,所以还hold住。 根据他查的资料,阿拉伯马极速有七十公里,所以他必须要跑到最少七十公里。 还好,大宋的夜晚,路上空无一人,绝不用担心出交通事故,只要小心别翻车就行。 路面还算平整,车灯又巨亮,把前面照的恍如白昼,小坑小洼都能很早发现避过去。 秦牧越开越稳也越兴奋,不知不觉就跑完了一圈。 回到吴家庄村口,折美凤迫不及待的就爬了上来,全不顾自己屁股还没好。 跑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把这群兴奋的女人劝回屋。 秦牧都冻坏了。大冬天骑摩托真不是愉快的体验,要不是为了比赛,他绝不受这个罪。 不过女人们完全忘记了寒冷,围着摩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甚至贾红线和折美凤还要自己骑上去试试。 秦牧连忙拦了下来。这可不是骑马,没技术真开不走。就是自行车,不会骑的人都骑不动,别说摩托了。 “以后,以后教你们。”秦牧只能开出空头支票。这次他可没打算再弄几辆摩托车过来。纯粹的奢侈品,而且太占用柜子空间。 如果只是车子还好说,毕竟一次性的。可是摩托不是手表,它要烧汽油的。这次除了车子之外,秦牧还带回一桶汽油。这还是靠黄金沙的关系,否则加油站是不会卖整整一汽油桶的油给个人的。 第二天,秦牧安排石遗负责给近卫团新兵换装,他自己要去汴梁准备比赛。 这一次东跨院的女人们全体出动了,没一个人肯留下。汴梁又不远,离开一两天没有关系,官人的比赛可不能错过。摩托车呀,你们谁见过,谁听过,只有我家官人才有。 大食马算什么,今天让你见识见识秦家的宝马。 汴梁城东,十里亭。 清晨的阳光,驱散了寒气,今天难得的气温有点回暖,蔡鞗一身整齐的骑士装,牵着黑珍珠,傲然的站在官道正中。 今天,是他的天下。 周边密密麻麻的人群,全是自己的拥趸。不但自己一干小弟全来了,连帝姬都来了好几个。 荣德帝姬茂德帝姬安德帝姬自然不用说,就连成德帝姬赵瑚儿都来了。她是安德帝姬赵金罗的亲妹妹,俩人的娘是一个——郑贵妃,因此安德帝姬带着妹妹来看热闹。 官道两边,全是皇二代***,连富二代都少——资格不够,挤不进来。 “怎么折家还没来?”朱壕看不到秦牧,着急。他还等着看折家姑爷吃瘪呢。 “君子固穷,却不能言而无信。”李珪傲然的说道——安德帝姬就站对面看着呢,他当然要表现:“秦牧,小人哉!” “……”朱壕恨不得一巴掌把李珪抽黑珍珠蹄子底下去。穷你还有理了。 “来了,来了。”赵瑚儿人小眼尖,看着远处来了一群人,中间有一辆马车。 走到近前,众人才发现是林管家亲自赶车。折府摆出的阵势不低呀。 蔡鞗知道折家在汴梁的产业全是这个林管家在管理,他出面,就是代表了折家。毕竟折娘子是女人,在这个时空说话没那么有份量。而秦牧是上门女婿,自然也不算折家的男人。 不错,重视就好。 这样更让折家输的心服口服。不过折家的马呢?怎么不见马,就是一辆马车呀。难道用马车跟我比?这不更输的惨吗。 “蔡公子,这是你的马?”秦牧走上前,仔细打量着大食马。 果然是一匹好马,浑身通体黝黑发亮,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 “不错,这就是我的黑珍珠。你的马呢?别告诉我你要赶马车和我比吧。”蔡鞗讥讽的说道:“折家要这样比,我也不反对,不过输了要认账。” “不用马车,就比赛马。不过我的马,是铁做的。” 秦牧一挥手,有折府家丁立刻打开车棚,把雅马哈天王抬了下来。 这是…… 蔡鞗一时有点傻了。这是什么马?不是肉做的,真是铁马。 雅马哈天王黑色系,从车头到车尾,泛着金属的铁青光泽,只静静摆在那里,就是本时空超级的视觉享受。 圆圆的大灯,怪异的把手,马鞍子完全看不出材质,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马没有腿呀,只有两个轱辘。这是马吗? “秦少爷,你逗我玩?这叫马?”蔡鞗不傻,这怎么能叫马呢? “蔡公子,事先我们说了,你不用大宋的马,我也可以不用大宋的马。这匹马,来自华国,是华国铁马。你的马叫黑珍珠,我的这个铁马也有名,叫雅马哈。你看,还有个马字,你的连马字都没有,要说起来,我这个更是马。” 蔡鞗一时被绕糊涂了。 华国,他知道,手表不就是华国来的吗?那么这匹“呀马哈”也许真是华国的马。可是华国商人神龙见尾不见首,从来都没有露过面,怎么一个折家姑爷会有华国的铁马? 可是也难说,折家都有那么好的手表,未必就和华国商人没关系。 哼!华国又有什么了不起。手表虽然精妙,可是它是死物,不会动。论起活物来,哪有大宋的东西好。何况这匹大食马从无败绩,蔡鞗也不虚。 更何况,这东西虽然古怪,但是马车牛车蔡鞗可是见过,单人独骑,速度远远超过马车。铁马有两个轱辘,想来也如马车牛车一般缓慢。那有何惧。 蔡鞗冷笑一声,翻身上马。 秦牧也戴好头盔,骑在摩托上。 单从高度论,骑马的可比骑摩托的高多了,气势上就不同。不过秦牧这个铁马出乎所有汴梁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完全看不懂这是什么,一时也不敢喝倒彩。 曹府宴会上,他们这些衙内可是被打了不止一次的脸,今天先小心点,藏好脸面,回头再说。 一时鸦雀无声。 曹晟走上前来,大声宣布:“开始。” 他是那次宴会的主人,一切可以说因他而起,因此今天由他来做个公道。 蔡鞗一挥马鞭,黑珍珠迈步扬蹄,哒哒哒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众人本想喝彩的,可是看秦牧还没动,一时都没敢出声,毕竟他们都不傻,这铁马别是有什么古怪,看看再说。 只是,没有腿的马,只有两个轱辘,还是前后的,这玩意,能跑吗?怕是都不能站住吧,没看秦牧一条腿一直撑着地吗。而且就是跑,能有黑珍珠快吗?马车可是远远追不上黑珍珠的。这不,一会功夫,黑珍珠跑的都成一个小点儿了。 怎么折家姑爷还不动地方呢?别是骗我们吧。想吓唬吓唬我们,把蔡鞗吓退了?真是狡猾,差点就被他蒙混过去。 朱壕大叫道:“折家的小白脸,还不赶紧认输,乖乖的把你的盔甲给……”他看着秦牧戴的头盔很新鲜,从没见过,想要。 还没等他说完,秦牧突然启动摩托,声浪猛然间爆发出来,只吓得朱壕一句话没说完,连退了好几步。 这什么声音,太恐怖了。铁马是这么叫的吗? 秦牧拉下风镜,整个人顿时变得好像外星人——相对大宋来说,手上油门猛给到底,脚下迅速的升档,雅马哈天王咆哮着就冲了出去。 在后世来说,这款车只是代步的街车,不是竞速专用跑车,可是在大宋,光这个加速度就已经远超战马,更别说最高速度了。 雅马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众人视野里面。 别说众衙内帝姬了,就连折家人都看的目瞪口呆。 林管家尽管有了心理准备,可是真看到摩托车跑起来,而且跑的这么快,也张大了嘴说不出话。 这次比赛事关折家脸面,不由他不重视。若是没有秦牧,折家真是不好过关。蔡鞗这一匹黑珍珠在汴梁很有名,多少名马都被他比了下去。 折美凤错估了蔡鞗的骑术。若论骑马上战场,蔡鞗是肯定不行,但是官道不是战阵,这里没有漫天的箭雨,对面也没有凶悍的敌人。 只是骑着马跑,蔡鞗完全比得过折美凤。 蔡鞗满腹得意,这么久不见秦牧追上来,想来那匹铁马不过是样子货。什么华国“呀马哈”,简直是笑话。轱辘怎么跑的过四条腿,这简直是弱智。天下间谁不知道四条腿跑才快,拉着个轱辘,怎么还能跑得起来。 他正得意时候,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轰鸣。蔡鞗扭头一看,秦牧骑着那一匹“呀马哈”已经追到了身后。 ------------ 第六十九章 出乎意料的比赛结果 秦牧眼里看着前面拼命挥鞭的蔡鞗,心中想的却是遥远的那座山。 梁山,才是秦牧的目标,蔡鞗,什么都不是。可是要解决梁山,只靠不到一百人的近卫团,除非扛着歼星舰 ,否则就别做梦。 危机,是危险也是机会,就看怎么处置。在蔡鞗准备羞辱折家的时候,秦牧就看到了机会。 他需要引入一股力量,这个力量必须来自朝廷,可是他一介白身,和朝廷半毛钱关系也没有,如何牵扯的进来?蔡鞗主动跳出来,再好不过了。 蔡鞗打马飞奔,黑珍珠都快吐白沫了。可是四条腿再快,也跑不过后世的俩轮子。 七十公里对于大食马已经是爆表了,但是对于雅马哈摩托,刚热身而已。 哪一辆车也不能把七十作为表头,雅马哈毫不费劲的在后面悠闲跟随。 蔡鞗听到身后怪异的声音越来越近,知道秦牧追上来了,他抓紧缰绳,小心的扭头看了一眼——没有后视镜是费劲,眼见秦牧脑袋上扣着一个古怪的头盔,眼上大大两片奇怪的琉璃玩意,正骑着“呀马哈”轻松自在的跟在身后。 这时候他更着急了,马鞭子挥的飞起,只抽的黑珍珠爆发出最后一丝力气,似乎速度又快了那么几分。 秦牧不慌不忙的稍微给了点油门,迅速靠近了黑珍珠后方。离马屁股不过两米,秦牧稳住油门,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枪。 这时候蔡鞗哪还有胆量回头。在颠簸的马背上,这么高的速度,必须全神贯注,一刻也不能分神,否则掉下来…… 他根本不知道身后有一支手枪正指着自己。不过看不看也无所谓,反正他看到也认不出是什么东西。 秦牧略一瞄准,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了。 秦牧这时候和蔡鞗在拼时间,宋江也在拼时间。他要着急的联络上梁太傅。 招安这事,越早越好,再等一阵子,谁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梁山招谁惹谁了,为什么汴梁城的王樵王公子要找自己麻烦呢?八竿子也打不着。梁山又没祸害过他王家。 可是说这些没有用。王樵先杀了朱贵等四人,接着又杀了宋清。若说杀朱贵宋江还可以原谅,那么杀宋清,宋江绝不原谅。 宋清可是宋江亲弟弟。 血债必须血偿。 可是王家枝繁叶茂,在汴梁根深蒂固,他一个江湖落草的土匪头子,想报仇哪里那么容易。他能带着梁山大队人马杀进汴梁城吗?显然做不到。 那么能带人摸黑杀进王家府邸吗?这个似乎可以。但是这样一来,自己的招安大计就全落空了。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死孩子,早晚有一天朝廷会知道,王樵是被他宋江杀的,那么到时候…… 这两条路都不行。但是还有一条可行的路,就是靠朝廷的力量,干翻王家。 靠朝廷,得先和朝廷牵上线。 宋江连兄弟都没发丧,只派手下把宋清灵柩送回梁山,自己就在汴梁每日焦急的等待。 今天终于给他等到了梁太傅召见,宋江顿时松了一口气。 正好梁山的金子送来了,否则没钱真没胆量见太傅。 梁太傅对宋江客客气气的。到他这个位置,早就过了耀武扬威飞扬跋扈的阶段,就是他一句话不说,都已经有足够的威力,何必再给自己脸上抹黑。 他越是客气,宋江越没底气。 朝廷到底是咋想的?到底能不能给自己一个官做呢? 看在一块手表的份上,梁太傅自然要和宋江多说两句。如果只是这点金子,真看不进梁太傅的眼里。 “宋押司,”梁太傅有点岁数了,说话也慢:“当今天子圣明,四海承平,哪里有什么反贼。如果老奴跟官家说,梁山泺不太平,那岂不是给官家添堵?就是你我面上,也不好看吧。” 宋江原来就是郓城县的押司,梁师成称呼他官名,这就是拿他当官场人看待,虽然这个官,只是个吏,可也没当他是反贼。 这让宋江又感动又烦恼。 感动的是,梁太傅这么高的位置,还能和一个不入流的“吏”认真谈话,真是胸怀广大。烦恼的是,梁太傅这句话把他招安的路子给堵死了。 都没有反贼,哪里需要招安。 梁师成人老成精,怎么会为了一块手表和一些金子给赵佶添堵。 方腊比梁山闹的厉害的多,当地的奏折一封接一封的报上来,王黼身为宰相,一概没上报。 徽宗赵佶全不知道,江南竟然糜烂至此。直到方腊闹得不像话,瞒也瞒不住了,王黼这才告诉了赵佶,然后才有童贯发兵的事。 即便如此,赵佶也没责怪王黼,他继续当他的太平宰相。 前车之鉴,梁师成当然不会为了一块手表一点金子去做恶人。 恼了官家,他这官也就做到头了。 别跟我提反贼,没有,根本没这事。咱们还是聊聊别的好玩的东西吧。 梁师成看在手表的面子上,和宋江东拉西扯了半天,只把及时雨差点变成暴风雨——憋坏了。 宋江眼见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却什么结果都没拿到。虽然他知道招安这件事不好办,可是不好办也得办,一次办不下来正常,不能次次办不下来,尤其是不能把招安的路堵死。 如果按照梁师成说的,天下根本没反贼,那怎么招安? 这样不行,不管别人能不能被招安,宋江自己先得有个官做。 他一咬牙,狠心说道:“太傅,且不提梁山是不是有贼,就说这汴梁城,现如今就有一个反贼。” 梁师成吓了一跳。怎么,汴梁城都闹反贼了?自己怎么不知道? “押司,你细讲。”梁师成提起了精神。这事必须谨慎了。 “正是那三槐王家。”宋江恶狠狠的说道:“他们要反!反大宋,反皇上。” 梁师成真被宋江的话吓了一跳。怎么?王樵他们家要造反?不应该呀,也没听到什么消息呀。他家前阵子得了手表这样的宝贝,又遭了点火,也算是福祸相依吧。怎么这就要闹到造反了? 不过,梁师成转念一想,王樵啊,他连手表都不卖给自己,看来真的有心造反。不管你家有心无心,也不管宋江说的是真是假,这件事情到是要赶紧汇报给官家。 赵佶不怕别的,就怕造反。 这种造反不是宋江方腊之类的土匪造反。土匪再多他也不怕,还能打的过官军吗?他怕的是世家贵族造反。毕竟他老祖宗就是这样干的。陈桥驿黄袍加身,一天之内,天下就改姓赵了。 所以赵匡胤才杯酒释兵权,就是防着再来一次陈桥驿。 今天宋江说王家要造反,正是个好机会。皇上最担心这个,只要报上去,必然能得到赵佶的更加器重。 如果这事是真的,官家会感激自己通报及时,如果是假的,那么也只能怪宋江,和自己无干。 无论如何,能坑王家一把都是梁太傅愿意见到的。 那个小辈,一点不知道敬老——老太监也是老人,看见就厌烦,最好去死。 “押司,细细讲。” 太傅府内,一场针对王家的阴谋静静展开,十里亭外,秦牧针对蔡家的布局也正进行到关键时刻。 随着一声枪响,黑珍珠屁股上**了一根麻醉针。 来自后世的麻药,动物园专用,老虎狮子都一针放倒,别说马这么娇气的动物了。 黑珍珠没跑出多远,四蹄发软,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蔡鞗总算是年轻,腿脚灵活,一个骨碌摔倒地上,没被马踩着。。 秦牧把车停在黑珍珠旁边,顺手拔出了麻醉针藏在怀里,然后走到蔡鞗面前,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这时候的蔡鞗一身泥土,早没了翩翩佳公子的气度,看起来狼狈不堪。 “蔡公子,没受伤吧?”秦牧关心的问道:“活动活动腿脚,看看那里不舒服。” 蔡鞗这时候顾不得面子,他这也是第一次被摔下马,没经验,现在有人发话了,自然顺着秦牧的命令开始检查自身。 抬抬胳膊踢踢腿,似乎没什么问题。除了摔得有点疼,到也没事。 “没事。没伤着。” “这就好,这就好。要是伤了蔡公子,可是我秦牧的罪过了。”秦牧诚恳的说道:“不过,不管怎么说,蔡公子也是因为我才不小心摔了一跤,我看,不如这样。” 秦牧停顿片刻,看着蔡鞗发呆的样子,心里暗暗好笑。 “这辆雅马哈,就送给蔡公子吧。” “什么?你,你,你,要把这匹铁马送给我?”蔡鞗一听这话,比吃了仙丹还有效,全身上下的疼痛一点都没了,立刻满血复活精神百倍。 他万万不敢相信,秦牧竟然把这匹铁马送给自己。 这东西多宝贝呀,什么手表和这个“呀马哈”比起来,就不是玩意。手表能骑着跑吗?还跑的这么快! 他不是傻子,相反蔡鞗非常聪明。他看得出来秦牧根本没用全力,这匹铁马完全可以比现在跑的快的多。 而且秦牧带着怪异的头盔,眼上神奇的琉璃,都让蔡鞗羡慕不已,只是他为着自己面子,绝不会说出口。 现在官道上没别人,就他俩,也就无需藏着了,尤其是秦牧说要把铁马送给他。 这时候还装什么蒜,赶紧答应下来才是正事,别一会他舍不得,再反悔了! “对,这匹马送给你了。不过在华国,这马不论匹,要说辆。而且这也不叫马,叫摩托。”既然蔡鞗答应下来,秦牧也就无需玩文字游戏了:“这是一辆摩托车,叫雅马哈。” “呀马哈摩托车。”蔡鞗抚掌大笑,好名字。 说着就走了过去,学着秦牧的样子,一下子跨坐上摩托,双手扶着握把,感受着全新的座驾。 这东西太好了,不说别的,就这个鞍子,就比自己的强一万倍。 那是肯定啊,大宋的马鞍也不是沙发,又硬又硌得慌,那比的了后世的摩托座椅,这东西可以理解为一个沙发。 这个柔软舒适,那就不用提了。蔡鞗坐上去就不想起来了。 可是他学着秦牧的样子,扭来扭去,车子不会动。当然了,开关还没点火呢。 秦牧走了过来,让蔡鞗先下来,然后自己坐了上去,说道:“蔡公子,上来吧,我带你去采花。” 这次比赛的规则是去十里亭东北十里地,那里有公证人安排下的一处腊梅花,取到之后,再返回十里亭。以取到花并且先到十里亭的为胜。 蔡鞗这时候早忘了花了,什么腊梅花腊八蒜的,统统一边去,我先坐坐摩托车。 他连忙坐上后座。后座一样的柔软,双脚踩稳了之后,他发现手没地方摆了。 “抓住我肩膀。”秦牧给他安排好位置。要是蔡鞗无师自通的搂住自己腰就麻烦了,那样秦牧不敢保证是不是能忍住不把他踢下去。 点火,发车。 秦牧慢慢的开始加速。 蔡鞗一开始有点紧张,毕竟这俩轱辘怎么看都不稳。虽然看过秦牧开车,可是看着和坐着是两回事。他双手死死揪着秦牧的衣服,一动也不敢动。 还好秦牧开的不快,十几公里的速度,和自行车差不多,比走快不了多少。 这让蔡鞗慢慢放松下来。 熟悉了节奏之后,蔡鞗更加的兴奋。摩托车太好了,太好了,好的不得了。 他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了。 这东西,就是一万匹黑珍珠来换,他也不会换。 大食马算什么,哪有摩托车舒服。而且,也没有摩托车的速度。 摩托车的确是利器,就是在后世一样用起来非常方便。要不怎么会东南亚摩托都泛滥成灾呢。因为好用。 在大宋,摩托车更是无上利器。到现在为止,秦牧还没倒腾过交通工具,这是第一部车,可惜就要送给蔡鞗了。 “功业,快点,再快点。”蔡鞗调查过秦牧的背景,知道他的表字。这时候自然是称呼表字才能体现两人亲热的关系。 秦牧扭了一下油门,摩托车速度顿时提了起来。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 这速度蔡鞗已经受不了,没有头盔,吹的脸上生疼。可是他兴奋,他开心,这点罪完全不在意。 年轻,就是追求速度,追求刺激。 蔡鞗肾上腺素飙升,这种强烈的快感让他几乎无法自拔。 后世二十多岁年轻人也是玩摩托的主力,多少大好青年都死在这两个轮子上。 秦牧不敢让蔡鞗就这样交代在这里,他还有更大的谋划着落在蔡鞗身上。 放松了油门,取到腊梅,秦牧拐弯返回了十里亭。 十里亭观战的众人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是谁赢了? 显然不是蔡鞗,因为黑珍珠没出现,出现的是秦牧的铁马。 可是腊梅却拿在蔡鞗手里,而蔡公子正坐在秦牧的铁马上。 这…… 秦牧没理观战的众人,直接开车进了汴梁,连城门口的官兵都没敢拦着,一路开车进了蔡府。 朝廷,我来了。 ------------ 第七十章 蔡鞗学习驾驶 蔡鞗一路上晕乎乎的,都有点忘了自己家在哪了。 万众瞩目的感觉太爽了。虽然之前的蔡鞗也是鲜衣怒马,在汴梁街头驰骋呼啸,但是那个时候,围观的百姓,十成眼神里面,有一成羡慕,两成畏惧,剩下的是厌恶和冷漠。 蔡鞗是聪明人,蔡京一家子都是聪明人,他不会不知道自己在马行街策马奔驰惹人讨厌,可是蔡公子根本不在乎。草根能怎么样自己呢?有胆量来咬我呀? 但是今日不同了,坐在摩托车上,慢慢的行驶在汴梁的街道上,似乎一切都那么新鲜。就连街边百姓看着自己,都没了厌恶和冷漠,全是极端好奇和震惊。 这才是蔡公子要的效果。 摩托车,你们见过吗?知道叫什么吗?你们想不到两个轱辘一前一后还能走吧。哈哈哈…… 蔡鞗逛街逛的忘乎所以,差点没找到家门,还是在秦牧的提醒下,才知道该回家了。 到了蔡府,秦牧才真正明白大宋高官之富。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宅邸占地之广,他开着摩托,平均时速十五公里,跑了十分钟,才从大门开到蔡鞗的院子。 蔡府的丫鬟仆人都看呆了。这是什么玩意,怎么五公子坐着一个怪物回来了。黑珍珠呢? 蔡鞗可不管这么多,他指引着秦牧一路把摩托开进了院子,这还不算,一直向前,直接开进了客厅。 下了车,蔡鞗连声吩咐:“上茶,摆宴。” 蔡公子今天太兴奋了,兴奋的根本坐不住。他围着摩托绕着圈的看,摸摸这里,捅捅那里。这匹铁马太好了,简直是天下至宝。 秦牧觉得就是让蔡鞗拿老婆去换这辆车,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也不怪他。摩托的确太跨时代了。蔡鞗运气好,也就占了身在古代的便宜。放在后世,百姓都见多识广了,就算富二代开个法拉利,也不过换来一声“有钱,敢糟”,绝不会如看西洋景一般围观。 秦牧也为后世的富二代感觉遗憾。科技进步了,想耍酷越来越难。如果二代们想得到蔡鞗一样的羡慕,那得骑着月亮逛街。 “功业,”蔡鞗握着车把问道:“这个铁马,是怎么跑起来的?” 秦牧把车送给自己,他不能不会开。 “蔡公子。” “功业,见外了,见外了,叫我表字,思危。” “好,思危,”秦牧点点头说道:“你那个黑珍珠……” 秦牧想说别得了新欢忘了旧好,那匹马也是好马。放在后世,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十万美元起步,还上不封顶,能换一堆天王雅马哈,很多时候有钱还没地方买。 “自有下人处理,功业,不提那个,你先告诉我这个铁马怎么跑。” “这个不是铁马,叫摩托车。”秦牧说着,插上钥匙,按下点火开关。轰,发动机声浪涌了出来。这种噪音,如今是蔡鞗耳中最美的音乐,什么樊楼潘楼,李师师张天师,全靠一边去。你们就是弹的天花乱坠,也比不上这轰轰轰。 秦牧耐心的给蔡鞗讲解如何驾驶摩托车。对于一个从来没见过后世车辆的古人来说,理解摩托车原理是很困难的。可是如果换一个思路,把蔡鞗看作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大山里的青年,教他开摩托,其实也不费劲。 理解发动机工作原理困难,但是开动摩托不会很难。难的是如何保持平衡。 秦牧之前考虑过这个问题,摩托车和自行车一样,因为只有两个轱辘,保持平衡对于新手来说很难。他想过弄一辆三轮摩托过来,可是那个塞不进柜子,否则都可以考虑弄个四轱辘的汽车过来。 蔡鞗几分钟不到就学会了怎么点火熄火,马上骑上摩托就要开。 秦牧连忙拦住。这可不是黑珍珠,不是四条腿的马,没技术摩托站不住,肯定摔。 按说应该先用自行车学,可是现在也没有自行车,只能先在熄火状态靠两条腿的支撑练滑行。 别说,蔡鞗很有运动细胞,以远超秦牧预期的速度学会了掌握车子平衡。知道怎么不摔车之后,蔡鞗更来劲了,立刻启动摩托,开始真正的驾驶。 骑摩托其实比开自动档汽车要麻烦,因为离合器在手上,档位在脚下,需要很好的配合,可是蔡鞗以绝大的毅力和灵活的身手,竟然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初步掌握了驾驶技术。 然后蔡府就乱了。 五公子蔡鞗,骑着一匹铁马,在诺大的蔡府横冲直撞,只惊得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这时候折美鸾和贾红线也到了蔡府,蔡鞗的夫人——茂德帝姬赵福金作陪。 帝姬一边陪着两位夫人喝茶,一边听着外面一会远一会近的摩托声,明显也有点心不守舍。她还是个孩子,今年十五岁,能不贪玩吗,何况那么好的东西,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只是她作为女主人,自家男人已经跑出去疯了,陪客的任务必须她完成。否则一家男女主人都出去疯,把客人丢一边,那也太失礼了。 赵福金是认识折美鸾的,毕竟折家是世家,两人之前见过面。 “美鸾姐姐,这个摩托车,是你家官人做的吗?”赵福金通过折美鸾的口已经知道铁马正确的名称。 “嗯,除了奴的官人,天下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的出摩托车。”折美鸾很是骄傲。 我折家别看地处边陲,被你们汴梁城的贵人看不起,可是你们有摩托车吗? “能不能卖给奴一辆?”赵福金也想玩。这个比骑马好多了。 折美鸾和贾红线对看了一眼,贾红线说道:“帝姬,摩托车制作困难,官人也是千辛万苦才做出这么一辆,以后有没有,那可很难说了。” 秦牧把自己的计划和两人说过,贾红线虽然深深遗憾,这么好的摩托车要送给别人,可是她知道自家男人所谋极大,因此全力支持。以后还有没有第二辆摩托车,要看局势,由表哥决定,她是没法做主的。 如果她能做主,贾红线马上要表哥给自己一辆。摩托车太好了。她本来就不愿意骑马,磨的大腿疼,如果有了摩托车就不同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比骑马快的多,而且还舒服的多。 “这个摩托车能带两个人呢,”折美鸾看着赵福金有点失望,连忙说道:“蔡公子能骑,帝姬你可以坐呀。” 那夜抱着秦牧坐在摩托后座风驰电掣的感觉,折美鸾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满满的温馨。仿佛天地之间只有情郎和自己两个,在无边的黑夜里面,冲向未知的前方。 这是折美鸾一辈子都没有过的体验,那种全身莫名其妙燃起的火热,让她现在想起来都心头鹿撞。 “轰” 蔡鞗开着摩托冲进了客厅。 这样子其实很失礼,不过蔡鞗也顾不上了。今天实在是太兴奋了,他一时一刻也不想离开摩托车。总算想起家里还有客人,这才转了回来。 秦牧随后走了进来。 “功业,我看这个摩托,比黑珍珠快的多。” “嗯,思危,速度快也会带来危险。”秦牧说着把车上的头盔取下来,递给蔡鞗,“真正开起来,要戴着头盔。” 蔡鞗接过头盔,马上就戴在脑袋上,然后学着秦牧的样子拉下护目镜,自我感觉太良好了,用后世的话:酷毙了。 “还有,骑摩托就要穿短衣服了。这个骑马的服装就挺好,千万别穿长衫,要是衣服卷进车轱辘就危险了。”秦牧不断提醒着蔡鞗注意安全。 蔡鞗现在可不仅仅是蔡公子,他是秦牧在大宋的投资,可不能轻易的就死在交通事故上。 “我记得了。” 蔡鞗连连吩咐开宴。折腾了这么久时间,大家也早饿了。 酒席摆好,蔡鞗要和秦牧一醉方休。这人真够朋友,这么好的东西,只因为黑珍珠被他吓着,摔了一跤,就送给了自己赔罪。天下间哪还有如此豪爽的汉子!真值得交。这才是朋友!若是秦牧还有更好的玩意,蔡鞗不介意把黑珍珠摔死。 秦牧连忙劝阻。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也是驾驶摩托的必须条件。”秦牧怕他酒驾,又加重语气说道:“酒后驾车,不但人有危险,车子也容易摔坏。” 蔡鞗连忙放下酒杯。在他心里,人有点危险不怕,车子可别摔坏了。 虽然无酒,可是一顿饭也吃的异常尽兴。长这么大,蔡鞗还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兴奋,就是娶帝姬过门都没这么兴奋。 帝姬也是女人,在赵福金之前,蔡鞗早就有过不知多少女人了。 他今年二十四岁,赵福金才十五岁,俩人差着九岁。这时空十八岁就成年,十五六逛青楼很是寻常,以蔡鞗的身份,早就阅尽了人间春色。 可是他从来没见过摩托,今天是开眼了,而且这车子,秦牧竟然送给了自己,都没用自己开口。这份人情,蔡鞗认。 一顿饭,有赵福金和折美鸾贾红线作陪,再加上蔡鞗真心感谢,秦牧刻意结交,吃的其乐融融。没吃一半,蔡鞗就和秦牧称兄道弟了。 “秦大哥,这个摩托车,是你造的?” “嗯,思危,我小时候,有一些机缘,拜在了华国大学者东方异人门下,学了许多华国的本事。这个摩托,就是我做的。还有火柴香烟,还有手表,你都见到过。” “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蔡鞗本来就有怀疑,如今秦牧亲口承认,他还是大吃一惊。 “是的。”秦牧点头承认,不过话锋一转说道:“只是有些东西做起来非常困难。比如摩托车,到现在我也就做出这么一辆。唉,其实如果不是被贼人祸害,也未必不能……” 说到这里不说了,接下来要看蔡鞗的应对。 “什么?竟然有贼人敢祸害秦大哥?”蔡鞗差点跳起来。秦牧这般能力,都会做摩托车,如果不被贼人祸害,岂不是能再多做几辆出来?这贼人着实的可恨。 “秦大哥,是哪里的贼人,我让爹爹派兵剿了他们。” “他们自称是梁山的土匪。” “梁山土匪?好,哥哥等着,过两日一定让爹爹派兵,杀他们个鸡犬不留。” ------------ 第七十一章 制造舆论 听到这里,贾红线和折美凤相视一笑,低头默默吃饭。蔡公子果然如官人计划的一般行事。 官人大才,一辆摩托车换来了全新的局面。她们都知道秦牧的计划,也知道眼前的困难。她们俩都各自想过如何替官人解决问题,可是想来想去都没有办法。 贾红线是根本没有能力,就算是折美鸾,除了调动折家军来打梁山,也没别的手段。可是折家军怎么能是她调动的了的。 就算是大哥二哥同意,派兵打梁山,可是朝廷还不同意呢。干嘛?从西北带大军过京城,去讨伐梁山土匪,这是要杀土匪呀还是假途灭虢?我看你剿匪是假,造反是真。 朝廷一定会这样想,所以根本不可能调动折家军。 俩人俱都没有办法,眼见着近卫团困在吴家庄,她们都着急。可没想到,一次意外的赌局,看似把折家和秦牧逼到绝境,哪成想官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转眼就打开了局面。 不但化解了危机,长了折家脸面,还让折家和蔡家拉近了关系,最关键的是,秦牧竟然巧妙的拉蔡鞗入局,让朝廷去打梁山。 这一波三折的操作,让俩位娘子叹为观止。 直到回了折府,俩人还在回味秦牧这神来一笔。 “什么,摩托车给了蔡鞗?”折美凤看到姐夫回来车没回来,立刻就怒了:“不行,凭什么?姐夫你不给我也得给姐姐,为什么给了一个外人?难道你看上赵福金了?” ” 折美凤万万没想到车没了。她还没坐够呢。 秦牧大是尴尬。送辆车就说我看上帝姬了,这哪跟哪啊,虽然赵福金长的是很漂亮,可是我真没那个心思。再说,要是我看上赵福金,怎么能只送一辆摩托车,不送法拉利,也得送个宝马吧。 “住嘴!”折美鸾连忙喝止:“官人行事,岂是你这样的小丫头猜的透的。” “姐姐,你和我一般大,我是小丫头,你也是。”折美凤根本不服气。 折美鸾大怒,可是也没办法。这里不是府州,是汴梁。老娘和大哥二哥都不在。妹妹不听自己的,真没人管的了她。就算打,自己都打不过她。 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都抿嘴偷笑。 折美鸾吃瘪,她们是乐于见到的。 这是折家的家事,她们虽然都是秦牧的女人,是姐妹,可是姐妹的娘家事,她们是不好干涉的。 “姐夫,你也给我一辆摩托车。要不我就……”折美凤拿不到摩托绝不甘心。不过怎么威胁秦牧,她一时还没想好。 靠身子威胁的话,得背着姐妹们说,哪能当面说呢,那不是威胁,是笑话。 “以后,以后,都会有。”秦牧连忙打包票。 “以后是多久?十年也是,百年也是。” “……”秦牧知道折美凤难缠,可是没想到她这么难缠。谁知道以后多久,这不过是个托词而已,她还当真了。 如果单就一辆摩托车来说,对秦牧并不困难,再拉十辆过来也很轻松。但是摩托车不是手表,它要喝油的。秦牧绝不能把宝贵的柜子空间用来不断拉汽油,只为了在大宋玩摩托。 可是不给她一个确定时间,看来今天是很难过关了。 “这样吧,美凤,哪一天我打下梁山,我就给你一辆摩托。不只是你,诸位娘子全都有。” 这也算是先画个大饼吧。 “好,一言为定,打梁山,我带兵。”折美凤伸出小手,在秦牧的大手上重重一击:“不过,没有摩托你也得给我点别的。” “什么?” “给我子弹。都要打梁山了,手枪没子弹怎么用?难道姐夫你还要奴用弓弩吗?要不你把突击步枪给我吧。” “住嘴!”折美鸾再也听不下去了。妹妹真是太给折家,尤其是给自己丢脸了。 身边都是姐妹,除了姜月奴是青楼出身,年岁又小一些,还不算太懂事,那两个可都是人精,这不是让她们看笑话吗。 不过她也是低估了姜月奴。姜月奴虽然年龄小,可是心眼一点不少。 眼见折美凤给折美鸾添堵,三人都是看的喜欢。秦牧的娘子中,只有折美鸾是真正的名门。贾红线是汴梁的寻常小娘子,姜月奴是青楼女子,方好音自称公主,其实什么都不是,只是江南富户的女儿。她们身份虽然不同,可是在折家面前,都是一样,草根百姓而已。 如今看到往日高高在上的折家娘子被妹妹搞的手足无措,满面羞红,尤其是当着郎君的面,三人别提多高兴了。 两姐妹吵做一团,旁边是兴高采烈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秦牧真是毫无办法。 他宁可带着不足百人的近卫团去打梁山,也不愿意面对眼前的局面。简直是养鸭场。 好在林管家给他解了围。 丫鬟来传话,说林管家有事要给姑爷汇报。秦牧大喜,总算解脱了。他连忙出了门。 林管家不但是折府的实权人物,更是秦牧新成立的情报组织——盖世太保,事实上的一把手。 折美凤做事完全不靠谱,她只想要姐夫身上的宝贝,粗棍子细棍子,全要。至于盖世太保,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林戈办事非常踏实。尤其是不断见识到秦牧的神奇之后,对于姑爷的吩咐更加上心,今天就得到了新的情报,他觉得必须和秦牧汇报。 “林管家,你说宋江去见了梁师成?” “是。就在今天午间。而且梁师成还留宋江吃了午饭。” “还吃饭了?”秦牧明白,这情报内涵不简单。以梁师成的身份,一般人哪有资格在他府上吃饭。能见个十来分钟就是很有面子了。如今宋江竟然被留饭,那肯定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是什么呢?宋江不过是梁山土匪,梁师成可是当朝太傅,俩人八竿子也打不到的关系,就算梁师成能见宋江一面,可是宋江哪来的那么大面子,竟然让梁师成留他吃饭。 “知道他们谈什么了吗?” “还没探出来。”林戈稳重的说道:“不过俩人吃饭时候,连丫鬟都不许留在身边。” 秦牧听到这话,对林戈更高看一筹。真是难得的情报人才。 换了一般人,会在后面加一句,“两人一定谈的是非常重要的事。” 但是这句话就是推测了,因为没人亲眼看见,若是人家俩人关门搞基呢? 林戈只说事实,不加半句自己的推测,简直是搞情报的天才。这样才不会误导上位者,否则是人都难免被后一句推测干扰。 秦牧也猜不到宋江和梁师成关门密谈什么。如果只是招安的事情,在大宋朝根本不需要如此秘密。 大宋朝招安的多了。经常有一伙小土匪,打家劫舍骚扰四方,朝廷受不了了就派兵去剿匪,一般结果都是招安了事。给你个小官做,别闹腾了。一起享福不好吗?官家吃排骨,你们喝点汤。 就连方腊闹的那么凶,都打下大宋好几座城池了,童贯第一手操作还是招安。 宋江要招安绝不意外,而且这也不需要保密。俩人如此谨慎,肯定是因为另外的事。这另外的事,到底是什么事呢? 梁山是秦牧首要目标,他不能不关心。 “这件事很重要,尽量摸清楚。别舍不得花钱。盖世太保一应费用,你直接和美鸾要,上不封顶。” 林戈点点头。姑爷明白事理。盖世太保这个组织的人员,目前虽然都是折家的家丁,但是这笔开销是另算的。用折家的钱给姑爷办事,林戈也觉得有点不太应该。 秦牧如此明白事理,一点不占折家便宜,盖世太保一应开销全走秦牧的账,而且过折美鸾的手,于两边都非常方便。这样的安排让林戈很满意。 “姑爷,山梁牌香烟卖的太好了,连带我们府上都多赚了不少。” 香烟是眼下汴梁城最热门的商品,什么瓷器玉器,金银玛瑙,全靠边站,我们汴梁人,要抽烟。 可是香烟只有折家的店铺有卖,汴梁人只能在折家买到香烟,于是各个折家铺子人流大增,连带着本身的生意也好了不止一两成,折府最近赚的沟满壕平。 “只是香烟还是太少了,不知道姑爷能不能多备点货。” “这个问题,我来解决。”秦牧也想多上货,可是那个厂子的产量有限。烟草原料还有足够多,瓶颈卡在了规模上。不过也有解决办法——三班倒。 后世许多厂子就是三班倒的,人停机器不停。在卷烟厂不能这样子做的原因是没电。没电就没光,想干也没法干。 现在这个问题会很快解决,秦牧定了发电系统,以江厂长的能力,怎么也能捣鼓出一套够那个小厂子用的发电量。 “林管家,你知道这个香烟,为什么叫山梁牌吗?” 林戈摇摇头。 “山梁,就是梁山反了。林管家,把这个消息,以闲谈的方式散出去。不能明说,要各种暗示。” 这是秦牧早就埋下的一手棋。梁山,不反也得反。本来秦牧还不想这么早掀牌,可是宋江和梁师成的密会让他感到了一丝危机,不管俩人关起门来搞基搞鸭,总是要把先手拿在自己手里。 造舆论,让汴梁城充满梁山的风言风语。到时候,梁山不反也得反。 梁山反了。 这个消息,似乎一夜之间就传遍了京城。 ------------ 第七十二章 方好音的生日 流言就像美酒,需要发酵的时间。秦牧留下折美凤在汴梁,剩下人都回了吴家庄。 折美凤太难缠了。反正她名义上是盖世太保的头子,留下坐镇也是应该。而且她屁股上还有伤,也不良于行,正好留在折府休养。 吴家庄是秦牧的根本,须臾不能离开,尤其是新兵招募时候。 对于这次的兵源,秦牧比较满意。折家军是西军的一支,整个大宋的军队,只有西军还算是真正的军队,能打仗敢打仗。剩下的禁军厢军之流,完全可以看作是服徭役的农民。 高俅盖宅子都不用雇人,直接命令手下的禁军出人就足够了。实际上禁军就是劳工,完全不是士兵。 这样的人,秦牧一个也不能要,还不如任府的家丁呢。任府的家丁至少还被王泰训练过,禁军大部分只会种地盖房掏厕所。 新兵来自折家军,让秦牧对近卫团的战斗力感觉满意。这些兵虽然是近卫团的新兵,却是折家军的老兵,每一个都见过血,杀过人,上阵厮杀绝没有腿软的。 尤其这几十个新兵是梁志带去抢劫的那三百人里面的,三百步兵直面三百铁鹞子,没一个人逃跑,各个视死如归,这让秦牧更加满意。 如果不是因为秦牧设置了一些硬性的条件,贾红线几乎都要招进来。反正折美鸾不但没意见,反倒愿意如此。 这点上她们俩是同一战线的。 不过贾红线做事也有分寸,根据秦牧的要求,再加上自己的亲自把关,最后就挑了三十七人,正好比原来的方好音班底多了一人。 方好音也不意外,大户人家的后宅,这种事就是日常。她在意的是另一点,到现在表哥和自己也没有圆房。折美鸾来的晚都走到了自己前面去了,表哥究竟怎么想的呢? 方好音对自己在秦家的地位毫不怀疑,秦牧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否则绝不会在皇城救了自己,两人结识之后,一路上冒着生死危险带自己逃出江南。 那一路全是官兵,一个应对不好,就算表哥有着划时代的武器,也架不住官兵人多。 秦牧本来可以和贾红线轻松的离开,完全没有危险,可是为了自己,表哥选了一条九死一生的路,可见自己在他心中的份量。 也正是因为贾红线对于方好音来说有恩,方好音才处处让着贾红线。否则她也不甘心做二房。 可是二房还没圆房,四房却先进洞房了,这让方好音很恼火,也很生气。生气也没有用,方好音面皮特别薄,要不怎么在樊楼时候,姜月奴随口一句话就把她堵回去了呢。 方好音实在不好意思说出来,要表哥和自己圆房,只好偷偷生闷气。 今天是自己生日,回到吴家庄之后,众人都在忙碌。秦牧和贾红线去了军营,姜月奴和折美鸾在整理民政数据,方好音也有大把事情,秦牧给她讲过华国的军事组织结构,和军队训练内容,她要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还好有笔记本电脑,要不光写字可累死人了。 她忙到天擦黑,才打完最后一个字。检查了一遍没有错误,于是存盘关机。 这时候方好音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她连忙出了团部,回到东跨院。秦牧一家子是一起吃饭的,她不回来,大家都会等她。 东跨院漆黑一片,这让方好音有点不习惯。 这个小院,是本时空绝对的另类,已经被秦牧装修的和后世完全一样了,除了没有手机信号,别的该有的全有。 现在每个屋子都没有亮灯,这让方好音很是奇怪。她早就熟悉了后世的灯火,一旦没了电灯,都有点不会走路了。 这是出了什么事吗?怎么表哥和姐妹们还没回来? 她没回自己的卧室,直接来到秦牧的房间门口。刚推开门,突然房间内灯火通明,吓了方好音一大跳。 紧接着,就听到一种奇怪的乐器声音响起,醇厚,透彻,仿佛一下子洞穿了方好音的心灵。 “给你我平平淡淡的等待和守候,给你我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给你我百转千回的喜乐和忧愁,给你我微不足道所有的所有。 给我你带着微笑的嘴角和眼眸,给我你灿烂无比的初春和深秋。 给我你未经雕琢的天真和自由,给我你最最珍贵所有的所有。 给你我义无反顾的长长和久久,给我你多年以后仍握紧的手。 给你成熟,你给我迁就,会不会就这样白了头。” 方好音呆住了。秦牧清澈的声音,一下子穿透了她的心,这一刻,就算让她马上去死,方好音都绝不犹豫。 这是表哥对自己的表白,他要给自己“所有的所有”,自己要和表哥从现在走到“白了头”。 秦牧弹着吉他,温柔的唱着这首《给你给我》。 今天是方好音的生日,秦牧怎么会不知道。不说数据库里面都有各人的信息,就是自己的手机里面也有每人的生日提醒。这把吉他就是特意为今晚准备的。 为了方好音,秦牧不顾穿越次数的珍贵,特意回了一次后世,买了个巨大的生日蛋糕带回来,如今正小山一样摆在桌子上。 随着秦牧一曲弹完,贾红线折美鸾姜月奴一起开口唱道:“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这都是秦牧特意安排好的节目,只瞒着方好音一个人,就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秦牧知道方好音委屈了,算起来,她才是最早遇到自己的女人,可是到现在还没圆房,秦牧难免愧疚。 此时的方好音彻底迷失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被秦牧拉到桌子前,看着秦牧点起二十一支蜡烛,听着情郎说道:“好音,许个愿吧。” 这时候方好音的身份已经无需对折美鸾隐瞒了。 许愿吗?自己要许个什么愿望呢?还用问吗,自然是要和表哥白头偕老,生死与共。方好音毫不犹豫就要说出来,秦牧连忙捂住她的嘴说道:“这个愿望放在心里,不用说出来。一口气吹熄了蜡烛,愿望就会实现。” “好音妹妹,你可不许说姐姐坏话噢。”贾红线有点吃醋,这样的生日宴会,表哥还没给自己办过呢,小狐狸精却成了第一个。不过想起自己让折美鸾迈过了方好音,表哥要补偿她一些,也算是让她没法阻拦。 方好音甜甜的对着贾红线笑了笑,然后对每个姐妹都露出笑脸,接着一口气吹熄了蜡烛。 这个仪式她无师自通,表哥搞的,肯定是华国的生日宴会。表哥让自己成为大宋朝第一个这样过生日的小娘子,方好音从里到外的感受到幸福。 这一切,都是表哥给自己的。他一刻也没忘了自己,他会和奴天长地久的。一定会的! “来来来,切蛋糕啦。”秦牧拿起餐刀,放在方好音手里,然后从身后搂住她,两人一起握住餐刀。 好温馨的场面。幸福感爆棚。 贾红线几人连忙掏出手机,照片视频一起上,记录下今晚珍贵的一刻! 这不但是幸福的记录,也是秦牧的罪证,日后若是自己生日情郎不来这么一套,一定饶不了他。 这个夜晚是属于方好音的。不但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是她从女孩变成女人的日子。 这一夜,方好音终生不忘。那些疼痛和快乐,那些缠绵和眼泪,都在这一夜释放了出来。以至于多年后姐妹们还拿她打趣,说房顶都快被她的叫声掀开了。 第二天,方好音罕见的没有早起。不过姐妹们都明白,没人这时候挑理。 实际上,她们还是有点误会了方好音。虽然身体还有点不舒服,可是如果硬要起来,也没太大问题。方好音没有起床是因为要思考一下秦牧交代的任务。 对于梁山的攻势即将全面展开,这将是一段很长的过程。秦牧对于梁山的计划并不是彻底消灭,而是又打又拉。 秦牧需要借着梁山这块招牌,暗地里实现自己的目标。有一部分人必须被消灭,比如李逵——宋清已经被秦牧打死了,这个盖世太保查到了消息;有一部分人要拉拢过来,可是拉拢不是吞并,秦牧的近卫团不需要土匪,他只需要这些人顶在明面就好。 还有一部分人,需要四处逃窜,至于逃窜方向,要看秦牧以后的需要。 这个计划执行起来非常难,秦牧对梁山的了解全来自《水浒传》,那是小说,是文学形象,可是偏偏在这个时空,文学形象变成真实人物了,这样秦牧就不得不重新去了解。 如果给他足够时间,自然可以用各种手段去实现目标,可是秦牧最缺少就是时间。他没空和梁山耗着,必须尽快尽早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就让秦牧不得不采取最直接的办法,派人去梁山。派谁去?秦牧和贾红线都在梁山露过脸,没法去,剩下的只有折美鸾和姜月奴了。 姜月奴显然是不行的,她从来没处在过这样的环境,不是她不能去不敢去,而是去了没用。 折美鸾也不行。作为折家的姑娘,她不代表自己,代表的是折家。她出面,只能让梁山和朝廷同时误会。 剩下的只有方好音了。她最合适。 一来她去过梁山,算是熟人,二来她不会被怀疑,方腊的女儿,当然也是同行了。 方好音的任务很艰巨,因为秦牧并没有给她全部确定的目标。拉拢哪个?打击哪个? 秦牧只是说李逵必须死,绝不接受投降,至于别人,她只知道大概几个名字,是表哥感觉可以拉一下的。剩下的最好都赶走。 这就考验方好音的本事了。不过方好音连皇上都敢杀,还是单枪匹马的,对于上梁山根本无所畏惧。 她一早醒来都来不及回味昨夜的温馨,就开始思考起怎么完成任务了。 秦牧说了,吴家庄所有物资由她带,人员随她挑,这是非常大的权力和信任,方好音绝不能办砸了表哥交代的任务。 她知道秦牧接下来的计划,梁山是卡在前进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必须搬开。而且不止如此,秦牧还要让梁山成为近卫团的开路先锋,为以后的大业做铺垫。 可以说表哥现在的重中之重,就在自己身上。这样的担子,方好音必须挑起来,而且要走的好。 带谁去?带什么东西去?拉谁打谁,如何接触,如何说服,这都是问题。 方好音半躺在床上,拿起旁边秦牧特意给她摆好的蛋糕,闻着芳香的气味,陷入了沉思。 ------------ 第七十三章 吃饭问题 姜月奴今天起的很早,等到贾红线和折美鸾出门去工作,她立刻抱起了吉他——昨天秦牧唱完歌,姜月奴就把吉他抢到手了。 她和任潇潇一个屋子,任潇潇也去了汴梁看秦牧比赛,不过没有一起回来。汴梁的繁华对年纪尚小的任潇潇充满了吸引力,难得来一次,当然要多玩几天了。 现在东跨院就剩下姜月奴和方好音两个人了。不过姜月奴不知道方好音还没起床,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她学着秦牧的样子,把吉他挂在身上,轻轻的弹了几下。 这一支乐器姜月奴从来没有见到过,大宋是没有的。不过到了她这个层次,什么乐器都是信手拈来,尤其昨天秦牧弹奏时候,别人都沉醉在歌曲中,她却一边羡慕着方好音的好命,一边用心学习秦牧的指法。 如今院子里面没人,正好练练。 只不过熟悉了片刻,曲子就由生涩变得纯熟,一曲《给你给我》,被姜月奴完美的演绎出来。 她是自幼浸淫在乐器中,比起秦牧这样的业余爱好者,高出不是一点半点。由她演奏的《给你给我》,别有一番风味。 “…… 给我你带着微笑的嘴角和眼眸,给你我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 姜月奴觉得这句歌词才是自己心情的写照。秦牧的嘴角眼眸,全让她迷恋,而自己为了爱情,不惜一死,这还不够轰轰烈烈吗?自己才是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回忆起和秦牧的一幕一幕,姜月奴满满的都是欢喜。如今姐姐们都和秦郎洞房了,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不知道哪一天会是自己最幸福的那一天呢? 难道是自己的生日?可是那还要等很久,要到十月份了,唉,真是太希望日子马上就过去。 同一片蓝天下,有人发愁日子过得慢,就有人着急时间不够用。 秦牧就觉得时间太紧张了。如今是宣和三年,距离柜子给的截止日期不过十三年了。自己全部的资本都在吴家庄,一块百亩的“吴家庄功业园”,里面有纸浆厂造纸厂卷烟厂火柴厂。虽然几个厂子能给他提供大量的现金,可是对于争天下来说,暂时全无用处。 总不能一手火柴一手香烟,就把欧亚大陆打下来吧?又不是满清的八旗,一杆鸦片枪打天下。 要实现伟大目标,没有工业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必须是重工业,没有重工业,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从现在到截止日期,秦牧计算过,还有六百多不到七百次穿越机会。以柜子的空间,就算大了说,一次拉十吨装备,也不过六七千吨的物资。 放大点,到一万吨,这样的物资储备,即使在一战时期也打不到哪里去,何况秦牧要打的战争是东到扶桑,西至波斯湾,这样辽阔的土地上,一万吨物资撒下去,就好像一把胡椒粉撒到西湖,能有半点滋味吗? 必须在本时空建立自己完整的重工业体系,第一步要有煤钢联合体。没有钢铁,一切都是做梦。 更多的钢,更多的铁,就是秦牧整体计划中第一个关键节点。 根据后世的资料,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秦牧选择了枣庄作为自己的煤钢基地。 要炼钢炼铁,先要有煤。枣庄煤矿在后世大大有名,一部老电影《铁道游击队》,里面就提到了枣庄煤矿。这个矿开发历史悠久,清朝光绪年间就开始了,根据资料所说 ,这里的煤属于肥煤,最适合冶炼钢铁。 连日本鬼子都看上的地方,可见是个好地方。 而且关键的地方在于,枣庄挨着微山湖。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微山湖上静悄悄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爬上飞快的火车 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车站和铁道线上 是我们杀敌的好战场” 铁道游击队的主题曲充分说明了一切。这里有水,还适合修铁路,枣庄再向南一点,也就是在微山湖的南端,是大宋的利国监,这是本时空著名的一个铁矿。 有煤,有铁,还有水路运输的便捷,而且根据后世的发展来看,这里修铁路也没有太大困难。 这简直就是绝佳的煤钢联合体基地。秦牧必须要拿下来。 可是要拿下微山湖一带,必须走五丈河,过梁山泺,再走泗水,才能进入微山湖。因此梁山就自然的成为秦牧不得不解决的一个拦路虎。 本时空,就眼前的情况看,水路是唯一的大宗商品运输渠道,陆路根本不用考虑。 五丈河是唯一的要道,可是在咽喉处卡着一处梁山,上面有一群土匪打家劫舍,这怎么能让秦牧放心。必须干翻了他们。 灭梁山是秦牧早就规划好的,不管他们打不打吴家庄,杀没杀小桃,秦牧都要灭了梁山。不过既然事实上是梁山先动的手,这就让秦牧的反击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 你打我一下,我灭你全家。师出有名,和武王伐纣一样,秦牧要“吊民伐罪”。 梁山先挑衅的,我打你属于自卫反击,应该理份。若是梁山不来,秦牧还得想点别的动员策略。现在简单了,“报仇”是最佳的题材。 只是近卫团新扩军,加入了几十名折家军士兵,军队整合还没完成,有大量的问题要解决,一时半会还没办法出兵。 不说别的,就是一个饮食问题,都能闹出乱子来。 近卫团原来班底是方腊的禁军,都是江南人,主食是大米。一直以来,在饮食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全是江南人口味一样。可是有了折家军加入之后问题就来了。 折家军全是西北人,要吃面食,吃米饭总觉得吃不饱。 军队里面最没有平等可言。 军队是最讲等级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战场上靠的就是严格的纪律,完善的组织。如果没有这两点,军队和土匪没有区别。要不怎么一支军队被打散了,没了建制,就几乎失去战斗力呢。 因为没有指挥,没有组织,就形不成合力。纵然人人都有枪,也不过是扛枪的土匪。 新中国的军队尤其看重这一点,军队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否则就是军阀,是土匪。 秦牧的一切建军理念来自于后世新中国的军队,自然也把组织纪律摆在了最前面。 这样有巨大的好处,可是也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就近卫团来说,新兵没人权呀,他们想吃面,可是老兵要吃米,听谁的?肯定是听上级的。在近卫团中,不算秦牧,最大的官是石遗,现在是石连长,他就是江南人,自然是要吃米饭的。 而且他是方好音的人,对于贾红线招兵的目的心知肚明,自然会利用现有的权力,杀杀新兵的威风。 于是顿顿大米饭,吃的西北兵胃病快犯了。 自然新兵就不干了。他们可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不是满腹市侩的小商贩。这些人一样的杀人不眨眼,面对凶悍的铁鹞子尚且不会退缩,何况面对江南兵。 大家都一样,凭什么天天吃大米饭,不吃擀面条。 于是一来二去,新兵老兵之间就有了冲突。总算是新老兵都见过秦牧的神奇,谁也不敢违反秦牧定下的条例,所以还没闹出严重的事件,但是小打小闹不断。 这也有赖于秦牧未雨绸缪。在新兵入伍之后,没有经历单独的编队训练,而是全部打散从新编制。一个班里面有老兵也有新兵,这样新兵老兵都没法抱团。 也就出现不了一班二班直接对立的情况。 一班里面有江南兵也有西北兵,二班也一样,所以没法两个班直接冲突。闹来闹去,都是内部矛盾。 但是问题必须解决,不能任由问题发酵下去。秦牧今天来军营就是处理这个问题。 望着检阅台下整齐列队的近百名近卫团战士,秦牧本来有点烦躁的心思,渐渐地平静下来。 眼前这一片铁青色,是力量,是铁和血,是自己争霸天下的本钱。 想想自己第一次穿越过来,在任潇潇的婚房里面,赤身裸体,一无所有。是真正的一无所有,连裤头都没有一个。到如今已经有了一支后世军队的雏形。还有什么问题是自己不能解决的呢? 创业是艰难的,自己的创业更加艰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近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如果自己再唉声叹气,那么也就只能唉声叹气了。 “同志们,跟我唱。”秦牧二话不说,带头唱了起来。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 石连长望着检阅台上的秦牧,突然感觉到羞愧万分。 这支军队,是秦团长一手打造的,是全新的军队,是划时代的军队。近卫团的目标是如此远大,要跨越几万里,纵横天下间。我们要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建立全新的国家出发,自己怎么能如此不堪,竟然还一肚子蝇营狗苟。 石遗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熟透了。秦团长一句话不说,已经表明了态度。自己要是还不能领悟,那么必将被近卫团抛弃,也被新时代抛弃。 石遗很清楚的明白,机缘巧合之下,自己加入了一支全新的军队,而且还要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领路人就是秦牧。跟不上秦牧的步伐,只有被淘汰。 就连刘云飞这样的刺头,之前还和秦团长比划过,一旦加入近卫团,完全以最高的规格要求自己,身上再没有汴梁城无赖的影子。他做排长,就连江南兵都没有异议,人家的确出色。 自己身为连长,怎么能人为的制造矛盾呢? 有了这个反思,石遗恨不得把头藏到裤裆里。 可是他不能这样做,他是连长,全连战士都看着他,而且秦团长也看着他。 军队不需要怂包,错了要认,改了还是一条汉子。 想到这里,石遗立刻把所有胡思乱想丢到九霄云外,大声跟着团长唱道:“团结就是力量……” ------------ 第七十四章 蔡鞗和朱壕拜访吴家庄 团结就是力量,不团结,那么就让人头疼了。 宋徽宗就很头疼。手下不团结呀。 大部分时候,手下不团结对他来说是好事。你们都团结了,还要我干嘛。可是有时候,这么一群不团结的大臣的确让赵佶很头疼。 一切事情还得从摩托车说起。 蔡鞗自从得到这辆雅马哈天王太子摩托车之后,恨不得睡觉都骑在上面不下来。这匹铁马太好了,太不可思议了。 在后世,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最能体现当今科技的,就是汽车。 汽车工业集中了当前所有顶尖的技术。航空航天等等不算,那个和百姓距离太远。距离百姓最近,也最关系到民生的,就是汽车。 摩托车也是汽车工业的一个分支,在这辆车上,处处都是后世工业结晶。远远不是一块手表比的了的。 不说钢铁车身了,就说后视镜,这个蔡鞗就没见过!能把人照的这么清楚的镜子,单独拿出来一个都是神器,可是这样的神器,一下有俩,而且在车上还不算主要的东西,只是个配件。 那个车灯就比镜子奇异的多。尤其是夜晚,大灯亮起,简直是刺破一切。若不是摩托能走,单单一个大灯都够蔡鞗玩半年的。 可是这些和摩托车本身比起来,又什么都不算。没有大灯和后视镜,摩托一样的开。 蔡鞗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铁家伙能自己走,也不吃草也不吃肉,这铁马是吃油的。 幸亏秦牧一再叮嘱他,不要给车子加香油,麻油,猪油,羊油,否则蔡鞗真得试试。 这个车轱辘,到底什么做的呢?秦牧说是橡胶,可是蔡鞗不知道什么是橡胶,只是觉得这个车轱辘真好。又软又有弹性,骑着一点也不颠簸。而且摩托座椅比马鞍子强太多了。 坐上去多舒服呀,好像坐在云彩里面一样的柔软。 全车上下,就这个椅子的材质蔡鞗认识,皮的! 蔡鞗每天早上起来就戴上头盔,把风镜扣在眼睛上,开着摩托车招摇过市。而且他还学会了轰油门,越到人多地方,越轰油门。 捏着刹车轰油门,摩托车发动机巨大的声浪传出来,就是聋子都听得到,知道蔡衙内上街了。这比开封府尹的开道锣鼓还威风的多。 蔡鞗最喜欢的是到了饭点儿,把车子开到林家正店,潇洒的一偏腿下了车,随手拔下钥匙,案首阔步走上三层,然后摘下头盔放在桌子上,悠闲的掏出万宝路,抽出一颗叼在嘴里,用ZIPPO打火机点着,深深吸入一口,再缓缓的吐出来。 这感觉,简直爽到爆炸。 这一切都是秦牧给他的,简直太对衙内的脾气了。 二十多岁,正是装酷的最佳年龄段。太小,没气势,再大点,老成了,就是这个时候,装起来最来劲。 林家正店原来不入蔡鞗的法眼。他要吃饭请客,都在樊楼。可是如今樊楼早被他丢在脑后了。樊楼有什么,有摩托吗,有香烟吗,有ZIPPO吗? 关键樊楼没有秦牧。林家正店是折家产业,秦牧是折家的姑爷,也算是林家正店的主人。蔡鞗必须来这里,才觉得和秦牧搭上点关系。 陆陆续续的有一干衙内过来。每一个人都要在蔡鞗的摩托车前面看好久。那羡慕的眼神,简直想要把摩托车吞到肚子里去。 不过也只是想想,蔡鞗可是汴梁城最大的衙内,他们惹不起。都知道蔡鞗这时候正在楼上看着自己的车呢。 这帮人来林家正店,一来是捧蔡鞗的场,二来是蹭根万宝路抽,三来呢,只有这里有香烟卖。 “蔡五哥,”朱壕看着蔡鞗又叼上一根烟,连忙把桌上的ZIPPO拿起来,熟练的打出火来,给蔡鞗点烟:“小弟最近新得了一块苏州石,哪天给您送府上去?” 朱壕太喜欢那辆摩托车了。全汴梁每个衙内都喜欢。别说衙内了,连百姓都喜欢的不得了。只是草根知道这些自己沾不到边,也不去想,反倒少了许多烦恼。 可是朱壕不同,他也是衙内,还是最有钱的衙内。凭什么蔡鞗能有摩托,自己就没有呢。 他知道摩托只有一辆,虽然是秦牧给蔡鞗的,可是秦牧也没第二辆。那么自己要想骑一骑摩托车,只能求蔡鞗了。 “不急,这天还挺冷,懒得赏石头。还是出门打兔子吧。朱大郎,哪天有空,一起出城转转。” “哪天都有空。五哥说去哪,咱这就走。” “那不去打兔子了,去吴家庄跑一圈吧。”蔡鞗懒洋洋的说道:“秦哥哥那里,咱们得去拜拜。” 吴家庄,秦牧,现在已经成了京城衙内圈里面的传奇人物。火柴,香烟,都是他搞出来的,如今竟然弄出这么一匹神奇的铁马。能去吴家庄,简直就是朝圣。 他们早就想去了,奈何这群人和秦牧才打过嘴仗,两边是敌对状态,没有个由头根本去不了。衙内最要脸面了。 现在蔡鞗说去,那是再好不过了。 蔡鞗开着摩托,后座是朱壕,背后是一群衙内羡慕的目光。他不想给秦牧惹麻烦,而且摩托车也带不了更多,一车俩人出了汴梁城,一路飞驰,来到了吴家庄。 对于蔡鞗的来访,秦牧早有准备。肯定啊,摩托又不是核动力,要加汽油的,烧没了肯定得来。 秦牧的军营和厂房都在村东,离吴家大院还有一段距离,蔡鞗从村西面过来,到也不虞被他看到。 接待蔡鞗的地方,是秦牧新收拾出来的一处院落,自然不能用东跨院来招待客人。 蔡鞗见到秦牧,几乎要给他来个大大的拥抱。这真是比亲哥还亲,亲哥都没有这么好的东西给自己。 朱壕也连忙打招呼。他是有钱不假,可是有钱你也得买的到东西才行。这些东西,秦牧要是不卖给他,他就是家里有金山也没用。 “思危,朱衙内,请坐。”秦牧请两人入座。 吴小妹端上了茶具——上好的大宋瓷器,然后把茶叶放进茶壶,开水冲进去,接着就给客人一一上茶。 茶具是大宋的,茶叶却来自后世。 大宋的茶,和后世的茶不一样,更像是菜汤,秦牧尤其的喝不惯,所以就从后世带了一些茶过来。如今东跨院的众人早就不喝大宋的茶了,全是喝秦牧带来的茶叶。 蔡鞗和朱壕静静的看着,一句话也不敢说。 若是原来,看到有谁用这样茶叶待客,他们必然说一声“粗鄙”。 茶,是这样弄的吗?你不把茶面上画出一朵花来,也算吃茶吗? 可是在秦牧家里,他们却万万不敢这样说。秦牧的一切,在他们心中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就连这样冲茶,也代表的是潮流,而不是落后。 两位衙内反觉得自己原来的吃茶方式太落伍了。 而且的确秦牧的茶更有味道。是纯正的茶香。 大宋讲究点茶,就是能在茶面上画出画来。 后世的茶怎么也不可能在茶面上作画,因为全是水。大宋的茶能作画,是因为茶汤里面乱七八糟一大堆东西,有点像后世的咖啡屋,用奶油在咖啡上作画。 这样的茶汤,滋味就古怪了,远没有后世炒制出来的茶叶有味道。 两人一试之下顿时满口叫好。 秦大哥就是不凡,连一道茶叶都能做的这么好。比起来,自己家里的茶全得扔。 “秦哥哥,”蔡鞗顾不得多喝茶,实际他有正事,重要的事来找秦牧:“你看我这个油,是不是快没了。” 摩托车快没油了。 “嗯,等着,我给你加点。”秦牧说着,去取来一塑料桶汽油,打开油箱给他加满。 塑料桶两位衙内也没见过,眼睛又直了。 怎么秦牧这里一切东西都那么新鲜呢。 眼见加完了油,朱壕忍不住了:“秦大哥,你这个摩托车,真的没有第二辆了?小弟有钱,多少钱都行,就求你再做一辆出来。” 他差点给秦牧跪下。 摩托车太好了,自己这辈子要是没一辆摩托车,那还活着有什么劲。 “这个车吧,我做起来也是千辛万苦的。”秦牧没有一口回绝,只是面色为难的说道:“本来我还做了一些配件,可是前一阵子梁山土匪把东西都抢走了。” “什么,梁山土匪?我日他们奶奶!”朱壕当时就气炸了。 土匪,一群土匪。你们杀人放火就完了,为什么还抢摩托车配件呢?抢这个干嘛,你们会造吗?造了会骑吗? “连工具都给抢走了不少,再造一辆摩托车出来,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不行,我得抢回来。”朱壕连忙问道:“秦大哥,如果把那些配件抢回来,是不是就能造摩托车了?” “这要看土匪是不是给毁了。”秦牧不紧不慢的说道:“如果朝廷真的派兵去打梁山,到时候让我跟着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再弄出一辆摩托。” “肯定打,一定打,杀光了这群不开眼的土匪,敢抢到秦大哥头上。”朱壕顿时下了决心,为了摩托车,也得让朝廷发兵。 自家老爹,加上蔡鞗老爹,俩人的份量差不多了。就算是不够,那再拉上几个人,比如李珪,加上他爹,怎么也够大声了。 他们三人的爹一起开口,皇上也得考虑考虑。 “秦哥哥,”蔡鞗连连点头:“打了梁山土匪,这个摩托车是不是能多造几辆?” 蔡鞗想的多,想的远。他知道如果大宋朝就这么一辆摩托,自己还真未必保得住。上面还有赵佶呢,那才是真正的大玩家。虽然岁数是大了点,可是架不住人家爱玩。 摩托车这样的东西,早晚传到皇上耳朵里,到时候就算老爹蔡京出面,自己也未必保得住。 没看王樵的手电都归了赵佶吗。 自己这个摩托车可比手电强一万倍还不止。 “打下梁山之后,我要看看情况。如果东西被毁的不多,应该还可以再造几辆。”秦牧给他们先下个勾,放点饵料。 如果没这东西勾着,这群人哪里肯尽心。 “好,打梁山,这就打梁山!”两位衙内异口同声。 梁山,别挡着我们骑摩托! ------------ 第七十五章 朝廷对于梁山的看法 对于宋徽宗赵佶来说,现在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候。除了手下大臣彼此对着嗷嗷几声之外,没别的烦心事。 首先,天下稳定。稳定不是安定。大宋并不“安”,境内鸡鸣狗盗之徒众多,啸聚山林的也不少,但是对于汴梁城来说,毫无影响。既不影响吃,也不影响穿,连娱乐都影响不到。 方腊闹的厉害又如何?还不是被童贯宰了。江南百姓是有点惨,可是朕又没有千里眼,真看不到那么远,眼前所见,全是赏心悦目的乐事。 梁山闹就闹吧,也不是没打过,大大小小打了好几次,没打赢还赔进去几个人。 可是输了又如何,梁山人马也没进京吧。还不是窝在水洼里面闻鱼腥味。 大宋很“稳”,就稳在边境上。大宋四面敌国不少,比较大的就是辽国。这个玩意好糊弄,每年给几十万就打发了,和打发叫花子一样。而且这钱,还最终流回了大宋。 大宋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在当今世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就好像后世的美帝,依仗自己发达的科技和制造业,收割不发达地区的资源。 辽国每年得到的这点岁贡,最终又回到了大宋的经济体系内,而且还捎带上许多辽国的原材料。这其实是很划算的买卖。 在赵佶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事。当然,能不花钱解决最好了。比如花石纲,花小钱办大事。除了坑的江南百姓活不下去之外,好像也没多大问题。 至今江南的财物还是源源不断的运到汴梁,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继续办下去呢?花石纲还是要办的。 有些事情,就不好用钱解决了。比如西夏,这是个硬骨头,但是有折家和种家在大宋的门口守着,他们也进不来。 至于吐蕃,大理,越南,不足挂齿,不足挂齿。他们怎么能打的到汴梁。 如今天下财富汇聚京城,而赵佶,就是这一切的主人,怎么能不让他感觉舒心呢。 不用打仗,也不用剿匪,天天写写字,画画花鸟鱼虫和美人,再和贵妃交流交流,和道长沟通沟通,还有比这更快乐的生活吗? 而且现在还多了香烟,这玩意太好了。饭后一支烟,事后一支烟,简直是神仙的享受。 如今,汴梁城又多了一样新玩意,摩托车!这东西真好,比全天下的宝马良驹都好。 赵佶一见就喜欢上了。虽然他不会开,可是会坐呀。 蔡鞗驾车,皇上坐后面,在紫禁城一圈一圈的兜风。这种享受前所未有,要不是实在天气有点冷,他能坐一天。 哎呀,这个东西实在是好,的确是妙。原来秦牧还能做这个,怎么不早点献给朕呢,白白便宜了蔡鞗这个小子。虽然蔡鞗是他女婿,可是宋徽宗闺女太多,女婿也太多,多了,就不值钱了。 赵佶贵为天子,怎么也不能活的还不如女婿。不行,这个车子,得归我!可是明抢女婿的宝贝,实在有点掉身价,他是皇上,真不能这么干。否则会被下面的大臣喷死。 前一阵子,蔡太师上了个折子,说要打梁山。对于这样的建议,赵佶是没什么兴趣搭理的,可是接下来朱勔和李邦彦跟着帮腔,这让宋徽宗不得不考虑一下。 这些人是不是吃错药了。没事找事吗。梁山又没招惹你们,干嘛打他?而且之前不是没打过,高太尉都被人家捉过去了,还是靠自己面子放回来的。 梁山虽然是扯旗了,但是不算造反。因为梁山不反皇上,只反贪官。 既然不反对自己,也就没必要打生打死。高俅就是看不明白这点,觉得自己没功劳,殿前司这个位子怕坐不稳,非要立点功,要去打梁山。怎么样,还不是输了。 安心踢球,比什么不好,舞刀弄枪本来就不是你的本事。若是朕要找能排兵布阵的,殿前司这个位子轮的到你高俅坐吗? 唉,愚不可及!可惜了,白生了一副好皮囊。就是因为你不会打仗,才让你坐的这个位置。 高俅实在是起点太低,市井无赖出身,高层的一些默契,他是不懂的。这个位置以前就是赵匡胤坐的,你要是太有能力,上马领兵,下马安民,赵佶哪敢让你坐这里?打点败仗,祸害一下百姓,这才能让皇上安心。 赵佶不想打梁山,可是三位大臣联名,这让他不得不考虑,谁来唱个反调呢。 朝廷最不缺看风使舵的。梁师成马上跳出来,坚决反对打梁山。招安,这个才是正理。能花钱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动刀动枪——这更费钱。 梁师成对于宋江招安的请求压根没放在心上。他贵为太傅,怎么会招惹这样的腥臊。可是形势变化出乎意料,蔡京几个竟然要打梁山,而官家明显是不想打,这时候他跳出来不但不是坏事,反倒能给自己在徽宗心里加分。 他跟着赵佶这么久,太了解赵佶的心理了。 他反对打梁山,蔡京几个要打梁山,这就让徽宗有了腾挪的余地。 你们先吵着,朕先玩玩摩托。 蔡京几个人联手推动打梁山,不全是因为自家孩子的撺掇。能坐到他们这个位置的人,哪个不是人精,怎么可能因为几个毛孩子的话就要动刀兵。 虽然他们不是武将,但是孙子兵法都能倒背如流。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擅动刀兵没有好下场,他们不需要这份功劳给自己的帽子添彩。可是最近汴梁城里面流传着一个消息,说“梁山反了”。他们可以不关心天下,但是必须关心汴梁。 这就是蔡京等人全部的世界。他们活一辈子,最大的目标就是在汴梁城里,达到人生巅峰——好嗨哟,感觉达到了**,感觉达到了巅峰。 全大宋,甚至全天下的财富都汇聚在汴梁城,不说别的,就说远在大食的宝马,不也自己跑来汴梁了吗?只要在汴梁,在京城,拼命爬到高位,全天下最好的,都可以享受的到。 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天下乱了,汴梁也别乱。 如今汴梁百姓谣传着梁山反了,这让几个人都有点担心。他们知道这消息的来源是山梁牌香烟。山梁,不就是梁山反了吗。可是知道又如何?难道能禁止折家卖香烟吗? 不说折家根深蒂固的势力,就是从律法上来说,人家也没犯错。卖香烟怎么啦?官家都抽,百姓全喜欢。 如果禁烟,那是激起汴梁城,甚至天下人的反对。甚至连大辽都不答应。 大辽有使节常常来往汴梁,香烟火柴这些好东西,早就运到大辽去了。 禁烟,甚至能引发国战,这绝不可以。 那么唯一能平息流言的,只能是把梁山这股土匪打死,至少打跑,别在梁山了,哪怕你换个地方也行。 梁山什么实力,李邦彦朱勔或许不清楚,但是蔡京老谋深算,怎么会不知道。 就是一群土匪,比方腊远远不如。方腊起事前早就开始布局,至少还弄了个明教出来,梁山有什么?除了杀人放火,还有什么出彩的事情吗? 这样的事,任何一个泥腿子都做的到,完全是火烧眉毛,只顾眼前。到现在为止,梁山周围没有任何一个州府失陷,就是明证。 对于这样的土匪,领头的不过是郓城县一个押司,不入流的人物,蔡京真觉得没必要给好脸色。 难道以后自己要和这样的人同殿称臣吗?他觉得丢人。 高俅是带兵打过几次梁山,都输了,自己还被人抓过去。可是天下间谁不知道高俅的斤两。他就是一个市井玩闹,除了踢球啥都不行。带兵打仗?就是给他天兵天将也得输。没这个本事。 宋江虽然不入流,可毕竟是官场混过的人物,收拾一个无赖还是很容易的。 如果这次官家能下决心打梁山,蔡京绝对有把握干成这事。方腊如何?不都被灭了吗。 只要不是高俅带兵,再让折家军种家军各派一支边军过来,灭梁山易如反掌。 灭了梁山,安抚了汴梁城的人心,自然这世道又回到了大家熟悉的样子,可以继续没日没夜的花天酒地了。 众人打着各自的心思,赵佶也不急着表态。 梁山又没打过来,急什么。先玩摩托。 可是这个摩托车,就一辆呀。要不把车上的镜子,卸下来一个?这个镜子可是比宫里所有铜镜全好的多,贵妃可是喜爱极了。 不知道椅子能不能卸下来。这个坐着也比宫里的椅子舒服多了。 还有那个大灯,比手电还亮。 一车都是宝,赵佶全想要。 “思危,”蔡鞗是赵佶的女婿,自然称呼上亲热多了:“你看这个摩托车,是不是……” 没等赵佶说完,蔡鞗连忙截断说道:“官家,这个摩托车,秦牧说了,他还能造。现在好多配件被梁山抢走了,只要打下梁山,他去把配件拿回来,就能造好几辆。” 蔡鞗太了解赵佶了。绝不能让他把话说完。如果官家开口了,自己哪能拒绝。 赵佶遗憾的点点头。秦牧呀秦牧,你怎么不给朕这个摩托呢?朕可是赏给你一个“功业园”。蔡鞗给你什么了?连黑珍珠都没给你吧。 你这人,怎么不分好歹呢?朕对你还不够好吗? 不行,得见见他。这么多好玩意,竟然全是他做出来的。想来还有别的好东西。这次不能便宜别人了。 “梁太傅,”赵佶立刻吩咐道:“拟旨,传秦牧……” 说到这里,赵佶想了片刻,继续道:“和他的女人觐见。” 赵佶本来想是说“传秦牧和他的夫人”,但是他想起任若虚说秦牧是他表外甥,这个表外甥没住在韩城县,反倒住在吴家庄,是因为任若虚的女儿住在那里。 宋徽宗很聪明,他马上意识到问题。如果秦牧和任家女儿成亲,自然任员外会说秦牧是他女婿,而不是说远房表姐的后人。 看来两人还没成亲,这样就不能说招他夫人。 按正常情况来讲,赵佶说“秦牧和他的女人”非常的不讲究。这不应该是皇上说的话。皇上,哪能这么粗俗呢。 可是赵佶本身就不太在乎这些,否则他哪能没事跑去樊楼会李师师呢? 而且他还不禁止李师师有别的男人。当然,如果有,他会不开心,但是也没要那个奸夫去死。 周邦彦就是李师师的入幕之宾。 有一次,宋徽宗生了点小病,李师师以为他不会来了,就悄悄地约了周邦彦。哪知道周邦彦刚到不久,宋徽宗就来了。情急之下,周邦彦赶紧钻到床下躲了起来。 宋徽宗特地给李师师带来了江南新进贡的鲜橙,李师师亲手剥了鲜橙二人分食。三更时分,宋徽宗要回宫了,李师师还叮嘱他说“已经三更了,马滑霜浓,你要小心了。”这一切,都被躲在床下的周邦彦看见听到了。 宋徽宗走了以后,周邦彦钻出来,乘兴把他听到的写成了一首《少年游-并刀如水》: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宋徽宗自己就是诗词大家,一看就知道,好小子,你敢听墙根,还给自己戴绿帽。 他自然恼火,可是恼火归恼火,最终也没把周邦彦怎么样。 赵佶这样的品性,自然啥事都做的出来,于是秦牧就接到了一道莫名其妙的圣旨,让他带着自己的女人进京面圣。 宋徽宗完全没料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在吴家庄的东跨院掀起来滔天波浪。 皇上说了让秦牧带自己女人去汴梁,那么谁才是秦牧的女人呢? 面对四双吃人的目光,秦牧差点想溜回后世。可是想想后世还有一个董玉琼,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唉,赵佶啊赵佶,你真是不靠谱! 难怪有靖康耻。真没冤枉你。 ------------ 第七十六章 秦牧进京 “表哥,奴安排一下手上的事情,这就跟你进京。”贾红线当仁不让。去见皇上,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表哥,奴也要去。奴和他仇深似海,怎么也要亲眼见上一见。”方好音也绝不放弃。 “官人,奴和你一起,有些朝廷的礼节,奴可以照应一二。”折美鸾不如两位姐姐霸气,但语气坚决,理由恰当。 这里只有她是真正的世家女,朝廷不是勾栏瓦巷,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能应对得当的。 秦牧就知道事情不好办,他看姜月奴没有说话,就问道:“你呢?” “官人要奴跟着,奴就跟着,如果官人嫌弃奴的出身,那……”姜月奴想不出合适的借口,只能卖惨。不带我去就是介意我的出身,你看着办吧。 都不是省油的灯,秦牧大手一挥,同去同去。 我的世界,我做主。 于是赵佶就很奇怪的望着秦牧和他身边的四个女人。这到底哪一个才是任员外的闺女呢? 玉真轩里,温暖如春,可是秦牧直冒冷汗,因为赵佶终于问出了他最担心的一个问题:“秦牧,这几位娘子,哪一位是你正妻?” 瞬间四双眼睛都盯到了秦牧的背上。他不用回头都能感受得到。 “官家,”秦牧定了定神,说出来准备好的答案:“这个问题,说来话长。我父母去的早,一直是跟着师父长大。我师父不是大宋人,他是华国人。” “可是东方异人?”赵佶来劲了。 “正是。东方异人是我师父的号,他本姓李,讳名德胜。” “李德胜?” “是。”秦牧点点头继续说道:“师父传了我一身本领,火柴香烟摩托车这些,都是华国的工匠手艺,我学到现在,也算懂个皮毛。只是师父去的早,他老人家过世之后,我守孝三年,接着又在寺院修行了几年,然后出门游历,到了韩城,娶了几房夫人。” 他特意提一句自己出家,省的赵佶觉得他一头短发奇怪。 “你这是才娶妻呀。”赵佶有点不敢相信了。在大宋朝,男人二十七岁才结婚,除非身体有毛病。 “是,之前一直全心跟随师父学习,无暇娶妻。”秦牧得稍微解释一下,这岁数不结婚在大宋太另类,他已经够另类了,绝不想更加惹人注目:“后来又做了一阵和尚,还俗之后,我就赶紧结婚了。” “一次娶四个?” “是的。依着华国规矩,女人是不分妻妾的,都一样的地位。”这才是秦牧要说的重点。说谁大谁小,都得罪人。 可是一般大,也会得罪人,至少贾红线肯定不干。 秦牧连忙接着说道:“不过按照年纪,红线最大,线娘次之,然后是美鸾,月奴。” 纯比生理年龄,谁也不要计较了。反正这样算也是贾红线最大。 赵佶点点头,华国规矩真是奇怪,女人不分大小,这难道不会乱套吗?就自己的后宫来说,皇后、贵妃、贤妃、德妃、淑妃、宸妃、昭仪、昭容、修媛、修仪、修容、充媛、婉容、婉仪、顺容、贵仪、婕妤、美人、才人、国夫人、郡君、红霞帔、侍御。 这般等次清楚,还每日闹得鸡飞狗跳呢,你这个不分大小,难道能活过一年? 不可思议。 不过这些都不干赵佶的事,他关心的是摩托车,你家就算打破脑袋,也和朕没关系。 没等赵佶开口,刘贵妃先说话了。 她已经等了好久,实在是忍不住了。秦牧这几位夫人一个一个美若天仙,简直是要让她嫉妒死。九华玉真安妃看得出来,她们的脸都经过细致的描画,只是技术实在高明,这才让人看起来宛若天成。 刘思思自负美貌,绝不承认她们比自己还美。肯定全是化妆的功劳。秦牧的师父是东方异人,他能做那么多好东西,那个香水,虽然是任员外进贡的,可现在谁还不知道,一定是秦牧做的。 她如今有太多东西要问了。 “几位姐妹,随我到玉华阁歇息吧。这里,就留给官家议事,省的咱们碍眼。” 贵妃说话,几人自然听从。一时钗环响动,香风荡漾,玉真轩里面的女人走个精光。 秦牧这才松了口气,总算能好好说话了。 赵佶有点遗憾,看不到四个漂亮女人了。这样的美女,也是宋徽宗今生仅见的。不是说秦牧的四个老婆更漂亮,而是更会打扮,打扮的远超大宋水平,这才让赵佶惊艳。 “秦牧,朕要摩托车,你什么时候能给朕送来?”赵佶开门见山,张嘴就要。 现在是宣和三年,宋徽宗才三十九岁,正是年富力强时候。他在没登基之前,就是个风流王爷,全天下好玩的,他都要玩到。只是那时候他权力还小,还不能任性。如今当了皇帝,自然无人敢管,玩性益发不可收拾。 摩托车就是赵佶最着急的玩意,都不能等,最好马上给我变一个出来。 想象着自己骑着摩托,带着贵妃,叼着香烟,在花丛中游逛,那是多么的浪漫。执子之手与子同车。这样的美好爱情,一定能传颂千古。 赵佶简直一天也等不了。 他甚至非常的埋怨秦牧,为什么你不先给我反倒给了蔡鞗呢? 赵佶也不想想,他是秦牧想见就能见到的吗? “官家,摩托车我是还能造,只不过造一辆要很久。”秦牧没有想到摩托车这个诱饵如此有威力:“官家想要尽快看到摩托车,那要上梁山把土匪抢的配件拿回来。如果没被损坏,就能很快造一辆摩托车出来了。” “梁山!”赵佶生气了。这情况他早就知道,蔡鞗都和他说了。只是当时正和蔡鞗开摩托,他心思一直在全新的感受上,没用心听,现在听到秦牧再说一次,皇上动怒了:“梁山群盗,果然可恨。” 你们杀人防火就算了,怎么还抢摩托车配件呢。这是你们能玩的东西吗?你们会玩吗?你们配玩吗? “蔡太师,梁山这群盗匪,你可有办法。” 赵佶召见秦牧是私人事情,所以还是安排在玉真轩。在座的只有两个大臣。一个是蔡京,他是徽宗亲家,有这个身份;另一个是梁师成,他是宦官,不算男人。 “梁山群盗,无法无天,最近搅得汴梁城人心惶惶,臣以为必须剿灭。”蔡京早打定了主意要对付梁山,皇上发问正是机会:“以童太师为帅,禁军厢军为主,辅以折家军,种家军各一部,同时命四面州府听命,梁山可灭。” 蔡京的计划很可行。梁山如今占据的地盘就是一片水洼,周边府县没有被攻下来,还在朝廷手里。童贯大军一发,禁军厢军围住,折家军种家军这些能打硬仗的上去,梁山一群土匪能往哪里逃? 只要不是废物高俅带兵,这场仗稳赢。 赵佶一边思考着蔡京的计划,一边习惯性的掏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颗叼在嘴里。 梁师成连忙近前,为皇上点着火。 赵佶吞云吐雾了一会,在摩托车的诱惑和用兵的麻烦之间翻来覆去权衡。 发兵是不难,打梁山看起来也不是很难,可是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话他作为皇帝感受更深。 只要是动刀兵,必须慎重。 方腊是实在闹得不像话,赵佶不得不动手,再不动手方腊顺着大运河打过来了。自己这皇位还坐不坐了?他不是嘴上说造反,是真造反,占了好几个城池,杀了好多官员,江南一片已经被方腊搞的脱离了朝廷控制。 镇压方腊,实属不得已。就这样,徽宗还是命令童贯先招安。 为什么徽宗如此怕打仗?这要追溯到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了。 赵匡胤不费一兵一卒得了天下,他深刻的明白军队的要命之处。 成事靠军队,败事也是军队。 赵匡胤得天下前,是做的老柴家的军官,他的队伍也是老柴家的军队。可是这些军队名义上是老柴家的,实际上却是听命于赵匡胤,否则军队疯了,非要赵匡胤当皇帝,难道他长的比老柴家人漂亮? 正是因为如此,赵匡胤深深知道军队的厉害,尤其是私军的厉害,所以马上就“杯酒释兵权”。兵不血刃的解除了高级将领的军权。至此,军队对于将领的私人依附关系被极大的剥夺了。 可也是因为如此,造成宋军的战斗力急剧下降,远不如赵匡胤开国时候的实力。所以打个方腊,一个土匪,都要从边境调西军,否则还真未必打的过。 凡事分两面看。 既然折家军种家军证明了他们能打,岂不是又应了老祖宗的景?哪天西军走到吴家庄不动了,来个吴家庄兵变,再搞个黄袍加身,折家人坐了天下,那自己算怎么着?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正因为如此,宋徽宗对于用兵非常谨慎。是能不打就不打。你们在边疆随便打,但是别进来。进来朕害怕。 可是,如果不打梁山,自己就没有摩托车玩呀。这帮梁山土匪,真真的可恨! 你们抢哪里不好,为什么要抢吴家庄功业园呢?难道看不见朕的亲笔题字? 不把朕放在眼里? 可恨! 该杀! 为了摩托车,和朕的面子,出兵。 赵佶谋划已定,狠狠的按灭了烟头。正要开口,却被梁师成悄悄的拉了一下衣袖。 “官家且慢,臣有密报。” ------------ 第七十七章 赵佶的惊慌 秦牧一直留意着赵佶的动静。眼看他神情变换,接着使劲掐灭了香烟,明白赵佶下决心了。看来马上就要出兵梁山,自己的计划即将展开。谁知道这时候老太监出面坏事。 梁师成在赵佶耳边嘀咕了一句,赵佶立刻就脸上色变,略带惊慌,急匆匆的把秦牧打发了出去。 秦牧莫名其妙,这又是怎么了?什么事能让皇上如此着急? 他想不出来,只好发动群众,集思广益。 秦牧被赶出皇宫,夫人们自然也跟着出来,一起回到折府。 关起门来,开家庭会议。 没等秦牧开口,贾红线却哈哈大笑,只把一干姐妹看的莫名其妙。 大姐是怎么啦?难道今天官人说以年龄排大小,就把她乐坏了吗?可别忘了,官人还说了,华国女人不分大小的。 秦牧连忙拉着贾红线的手说道:“红线,怎么这么开心?”其实秦牧想说你疯了吗。不过这话可不敢说。 “表哥,你不知道,哈哈,那个九华玉真安妃,哈哈。” 贾红线差点笑断气。秦牧连忙轻拍她的背,这女人到底怎么了?九华玉真安妃耍猴给她看了?笑的跟什么似的。 “表哥,哎呦,岔气了,你给奴揉揉。”贾红线借势撒娇。 秦牧把手放在她肚子上轻轻揉搓。也顾不得周围各种目光了,反正都不是外人。 “好音妹妹,你是不知道,那天晚上,咱们都去皇宫,不过我和表哥一起,你还没来。” 贾红线有机会就把先后次序提一句。 “怎么?姐姐那夜见过刘贵妃?”方好音顿时想起了那一夜。她去皇宫刺杀皇帝,皇帝没见到,自己反倒差点死在禁城里面。可是若没有那一夜,自己也不会遇到秦郎,更不会有今天的一切。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那一夜,反倒十分庆幸自己的决心。若不是胆大包天敢去刺杀赵佶,也就没有今日了。 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 “美鸾,月奴,”贾红线笑个不停:“你们俩当时还不认识表哥,更不知道。那天我和表哥两个人去了皇宫。” 她其实知道姜月奴早就认识了秦牧,甚至睡在了一起,偏偏故意要这样说。 折美鸾和姜月奴互相看了一眼,心底都冷哼一声,可是表面上谁也没表现出来。这点规矩还是要守的。 同时她们也好奇,官人和大姐怎么以前就去过皇宫了?这个事情,官人可是从没向自己提起过。他还有多少事瞒着自己呢? 两人不约而同的都望向秦牧。 秦牧知道贾红线拉仇恨本领一流,比她的枪法还要高明的多,这时候也不好说什么。 对于那次黄图行动,秦牧从来没和折美鸾姜月奴说过。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且涉及到贾红线和方好音两个,自然能不提就不提。没想到贾红线偏偏在这个时候提起。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 “表哥,你还记得那个和太监玩的女人吗?”贾红线拍手大笑。 “记得。”秦牧当然记得,那次行动可以说宝贝没得到,眼界到是开了不少。他根本没想到宋徽宗是个gay,也没想到皇宫里面各种乌烟瘴气。 俩女人玩百合,还有一个女人和太监假凤虚凰,自己当时还想看也没看明白,就被贾红线给拉走了。 贾红线这时候提起这个干嘛? 难道说? “表哥,这个九华玉真安妃,就是和宦官玩的那个女人。”总算说出来了,贾红线笑的弯了腰。 在玉真轩时候,刘贵妃守着皇室规矩,半遮半掩,下面人看不清楚,可是到了玉华阁,贾红线一眼就认出了她。 那晚她和一个太监玩的热闹,却不成想自己和表哥在窗外看个真真的。 这让神仙一样的刘贵妃顿时跌入凡尘。和太监玩,能是好女人吗? 贾红线哈哈大笑,不管不顾,只看的旁边三个女人莫名其妙。大姐这是真疯了吧。 秦牧不得已,只好把那夜的黄图行动说了出来。 方好音知道个大概,贾红线私下和她说过,但是贾红线也不会说自己看到的那些羞人画面。折美鸾和姜月奴更是一点也不知道内幕。如今秦牧一说,三人总算是明白了。 原来皇宫里面,这么多烂事呀。 对于折美鸾来说,这还算可以接受。毕竟她是世家,清楚大家族的内幕。哪一家都少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是对于方好音和姜月奴来说就完全不同了。 方好音还好说,她本来就是要造反的,对皇上对朝廷只有恨。若不是为了秦牧的大计,她都敢在玉真轩杀了赵佶。 姜月奴却不同了。她从来不知道皇宫内如此龌龊,在她心里,皇上,朝廷,那都是高的不得了的地步。即使秦牧是来自神仙国度,有各种神奇的本事,各样好用的玩意,可是秦牧本人却是个普通人,在大宋没有任何地位。 皇上却不同,那是天子,是神仙下凡呀。姜月奴在大宋活了十几年,早就接受了这个说法。可是今天,随着贾红线的哈哈大笑,一切的尊敬都烟消云散了。 “咦,刘贵妃还玩这个?”突然之间,门推开了,折美凤走了进来。 她虽然是折美鸾的妹妹,可是却不是秦牧的什么人,所以这个会议她没资格出席。不过这也难不住她,听窗根还是很轻松的。 果然没有白听,一下子听到了秦牧这么多秘密,还知道了刘贵妃和太监玩,她一时忍不住就跳了进来。 “妹妹,你怎么进来了,快出去。”折美鸾连忙赶她走。 这不是一般的场合,秦牧是要商量大事的。妹妹虽然是自己至亲,可是在这里的确不合适。 “你来的,我为什么来不得?要不姐姐你出去,我替你开会,反正姐妹们也分不出咱俩谁是谁。”折美凤既然进来就没打算出去。 不让她参加会议,本来就让她一肚子气,如今要是被赶走了,以后还怎么做人。 折家姐妹的事情,秦牧的女人不好开口。 她们不开口,秦牧不能不说话。 折美凤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她不是自己的核心成员,就不是秦家的人。 秦牧很相信折美鸾的品质。自从发生了李代桃僵事件,折美凤冒用折美鸾名义骗了姜月奴,查看了数据库数据之后,折美鸾马上就想出了解决办法。 她和姜月奴约定了暗号,只有对上暗号才是真正的折美鸾。否则就是折美凤假冒的。 因此,折美凤再也没有得手过。这让她怨气更大。觉得姐姐向着外人,不向着她这个亲妹妹了。 今天,她绝对不会迈出这个门,除非杀了她。 秦牧拍拍折美鸾的手,示意她别再说了。 “美凤,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听墙根呀。”秦牧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不咸不淡的责备一句。说深了不好,说浅了没用,还不如不说。 “谁让你不给奴进来。”折美凤到有理了。 “你看任潇潇不也是自己去玩吗?”任潇潇一直没回吴家庄,这几天就住在折府,每天出去玩的不亦乐乎。 “她?就是个小丫头,奴可是大人了。姐姐都嫁给你了,奴和姐姐一般大,姐夫你说,我是不是大人。” 折美凤歪理一套一套的。 “好吧,那你坐下,我们继续开会。”赶不走只好留下来。 今天赵佶明显要下决心出兵了,却被梁师成临时拦住,一定是有什么问题。这件事,秦牧自己猜不出来,正需要集思广益,多她一个也可以,而且她还是盖世太保名义上的头子。 秦牧也没拿她当真。真正的消息都是林戈向他汇报。折美凤,糊弄糊弄过去算了。 等折美凤老实的坐好,贾红线也笑够了,秦牧才开始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大家怎么看?”秦牧最后问道:“都猜猜,到底梁师成说了什么,让赵佶改了主意。” 让朝廷发兵梁山是秦牧的战略计划,这就是她们每一个人的最大的事,别的一概要靠边。顿时大家都收起了各样心思,纷纷开动脑筋。 “我知道,”折美凤跳起来抢着说道:“一定是官家找到一个新的美人。” 没等秦牧说话,折美鸾立刻把妹妹扯的一把坐下:“赵佶要是娶美人,能一脸惊慌吗?别丢人了,快坐好听官人的。” 秦牧就是想不明白才问大家,他要是知道也不会发愁了。 “是不是,宫里有人生病了?”姜月奴也给出了一个看法。她想着,除非是至亲的人身体不好,否则官家不会惊慌。 “月奴妹妹,”贾红线立刻反驳道:“官家的至亲,哪里还有。刚才你不是也看到刘贵妃了吗,哪有半点生病的样子。” 宋徽宗的生母早就去世了。后宫中最得宠的九华玉真安妃她们刚刚见过,身体好的不得了。姜月奴也觉得自己这个推测不是很靠谱,老实的坐着不说话了。 “大姐,那你说呢。”方好音自己猜不透,就让贾红线说。 “我也不知道,还是问表哥吧。”有秦牧在身边,贾红线很少思考问题。反正一切都有表哥呢。 “暂时我也想不出来。我去找林管家,你们先歇着吧。” 秦牧不等她们出声,抬腿就走。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到了现在的地步,统一大业还没展开,后宫到有了一堆。 在后世,自己可是二十多年连女孩子手都没牵过,怎么一到大宋就变成这个样子呢? 难怪自己的列为长辈都乐不思蜀,想来在他们自己的世界,也是如现在一般美女环绕,艳福无边。只是不知道诸位长辈是如何安抚好身边人的。秦牧还没这个本事,先跑了再说。 林戈,盖世太保,不要让我失望,别坠了这个响亮的名头! ------------ 第七十八章 李邦彦有请 林管家不在府里,如果在的话,早就给秦牧汇报情况了。 秦牧见林戈只是个借口,逃出生天才是目的。他实在是无法面对一群鸭子。 可以说两辈子秦牧都没这个经验,应付不了。人民内部矛盾,让她们自己解决吧。 可是想躲清静也躲不了,没一会时间,就有丫鬟来禀报,李珪李公子来拜访。 李珪?这不是那个“君子固穷”吗,他来干嘛? 不过人家登门必须见见,于是李公子就有点不好意思的来到了秦牧面前。 对于登上折府的门,拜访秦牧,李珪心里非常矛盾。他一贯自视甚高,对于折家是看不起的。厮杀汉,还在边疆喝西北风,哪比的了他李家。 他爹李邦彦文名卓著,天下人无不知晓。李邦彦身为中书舍人,时刻伴随在皇上身边,这等殊荣,岂是折家能比的上的。而且秦牧还不姓折,只是一个上门女婿——李珪就是这样认为的,要不怎么秦牧住在折家呢,他自己的府邸在哪? 可是形势比人强。秦牧在荣德帝姬的宴会上横空出世,一波强势表现把李公子给打晕了。接下来又用一匹铁马和蔡衙内成了铁杆朋友。这让李珪存了结交的心思。 蔡鞗是京城衙内圈里面当之无愧第一人。不论是家世还是自身,都是顶尖的存在。 大宋文官第一人无疑是宰相。现在朝廷的宰相是王黼,可是蔡京比王黼隐形权力大的多,朝堂上多一半人都是蔡京提拔起来的,王黼完全对抗不了,所以王黼才和梁师成私下勾结。否则他这个宰相当的太没有味道了。 蔡京是官场第一人,而蔡鞗娶了徽宗最漂亮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也是衙内中的楷模。 不论拼爹拼钱拼老婆,蔡鞗全是第一,所以一众衙内只能仰望蔡公子。可是蔡公子如今是要仰望秦牧的。不说别的,那匹铁马要喝“气油”,虽然李珪不知道“气油”和菜籽油有什么不同,但是也知道这东西肯定很珍贵。 因为“气油”,蔡鞗还得求着秦牧。蔡衙内都服气,李珪也不得不服气。 巴结上位者是李家的门风,李珪如此聪明,自然也不例外。今天他爹命他来拜访秦牧,他立刻就跑了过来。 “李公子,你说你爹请我?”秦牧有点不敢相信,怎么李邦彦要请自己,还让李珪来送请柬,这份面子真不小。 “秦少爷,”李珪诚恳的说道:“那日多有得罪,小弟我这里赔罪了。” “过去的不提了。”秦牧没那么小心眼。跟个孩子斗什么气,而且还“君子固穷”。 “爹爹仰慕秦少爷的文名,特意命小弟我来请秦少爷。” 秦牧没想到自己都有文名了。他转念一想,肯定是贺铸给李邦彦写过信,信里面提到了自己的两首词,否则李邦彦无论如何也不会用“仰慕文名”这个借口请自己。 他猜的一点没错。贺铸早就写信给了李邦彦,信里面把秦牧的两首词狠狠的吹了一通。贺铸不只是文人,他更多的身份是官员。大宋朝有名的文人没有不当官的,除了女人——李清照。 官员和后世的纯文人不同,讲究官官相护,而不是文人相轻。 秦牧如此文采,在贺铸看来,日后飞黄腾达是必然的事情,现在能拉一把,不说是雪中送炭,也算是不小的一个助力。他不会只给秦牧写一封推荐信就完,那样太不负责任,贺铸还要和李邦彦沟通好。 李邦彦通过贺铸早就知道了秦牧的名字,也被秦牧盗用辛弃疾的两首词折服,可是他不会主动联系秦牧——因为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在哪。 就是知道,他也不会去联系,身份不同。李邦彦要等秦牧拜上门来。 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直到宋徽宗提笔御赐“吴家庄功业园”,他才知道秦牧竟然是个做香烟的匠人。 匠人,这身份让李邦彦有点计较了。 士农工商,管仲早就给社会分划了阶层,或者说阶级。士人,简单说就是读书人,社会地位最高,其次是农民,再次是工匠,最低是商人。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际上这个排列有些变化,比如商人明显要比农民和工匠社会地位高,但是最高的没有变,还是士人。 变的是农民和工匠,尤其工匠,从倒数第二排到了倒数第一。 而大宋朝号称“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更是把士人拔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李邦彦爱惜羽毛,根本不想和下层工匠搭上关系,所以顿时没了提携秦牧的想法。 一个工匠,自己要是和他沾上关系,在宋徽宗眼里成什么样子? 自己一身阳春白雪,岂不是变成了下里巴人。 因为如此,李邦彦特意吩咐门房,如果有一个叫秦牧的来访,就说自己不在家。 可是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秦牧根本就没来过他李家,这让李邦彦又高兴又失落。还有点生气。 我不见你是我的身份,你不来见我,是什么个意思?看不起我? 没想到转眼间宋徽宗因为摩托车召见秦牧。这让李邦彦顿时改变了态度。 士农工商,是他骄傲的地方,可是他活着不是为了骄傲,是为了活的舒服,过得滋润。否则每天如小丑一般讨好宋徽宗干嘛?难道他没有尊严吗? 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 李邦彦号称“浪子”,和燕青那个“浪子”一样,就是比较江湖,比较市井。燕青本来就是市井江湖出身,称浪子无所谓,但是李邦彦不同,他是正经科举出来的,“赐进士出身”,有身份的人。 不过也是因为这个出身不高,所以只能另辟蹊径。 宋太宗淳化三年分进士为五等。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 就是说因为李邦彦考试成绩不高,没法当大官,所以他只能走另类路线,靠扮小丑博出位,如今才混到中书舍人这个位置。 这位置说白了就是陪皇上玩,你让皇上玩的高兴了,自然有好处。 李邦彦既然走这条路线,秦牧被宋徽宗召见,那么秦牧对于他来说,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匠人,而是一个皇上惦记的匠人。 皇上惦记的人,李邦彦必须结交。所以他一改以前的做法,不但不躲避了,还派李珪登门来请秦牧。 秦牧想了片刻,接受了邀请。 宋徽宗今天表现怪异,他十分想知道背后的原因。自己虽然有盖世太保这个情报组织,但是才刚刚草创,根本就不算是成熟的谍报组织,信息来源也就比市井流言高那么一点点,得不到更高层的消息。 梁师成和宋江的密谈到现在也不知道内容。 李邦彦官位虽然不高,位置却很好,时常伴在赵佶身边,也许能通过他打探一些消息。 于是秦牧就来到了李邦彦府上。 到了李邦彦府上,秦牧才明白李珪一口一个“君子固穷”真没说瞎话。 李邦彦是真穷。见识过了蔡府的豪奢,再看看李府,相比蔡京府上简直是茅草屋。没两步路就从大门到了客厅。 李珪连忙给秦牧引荐。见礼过后,奉上茶汤,李邦彦亲热的和秦牧聊了起来,一点都没有生疏感,就好像多年不见的好友。 这是他的本事,用现代话来讲,就是情商极高。 而且他对于秦牧也极端好奇。一个文人,怎么能又是工匠呢?若说火柴香烟,还算小道,可是摩托车这个玩意,那真是太稀罕了。李邦彦活了这么多年,哪里见过摩托车,听都没听过。 两个轱辘的铁马,还能走,还走的这么快,这么好。这让李邦彦都动心。若不是自己实在太穷了,他都想买一辆。 可是真没钱啊,只能先交好秦牧再说了。 有贺铸的推荐在先,秦牧和李邦彦总算是有共同的话题。从诗词谈到作者,不咸不淡一直聊了俩多小时——李邦彦太能说了。 眼见着快到晚餐时候,秦牧还是没打探出什么消息,终于有点忍不住了,这样胡诌到哪里算一站呢?他可没时间在这里耗着。 “李中书,”秦牧抓了个机会问道:“今日我有幸被官家召见,正听得官家要发兵梁山,却不知为什么又没下旨。你知道官家要摩托车要的心急,摩托车的配件又被梁山抢走了,如果不打梁山,我怕耽误了官家的摩托车。” “功业,这件事吧,你还真问对人了。”李邦彦听到秦牧这样问,立刻更加精神。这件事,还真是除了他别人不知道。 “噢?还请李中书告我。” 李邦彦先没说话,而是看了看四周。伺候的丫鬟顿时都退出屋子,厅里面只剩下秦牧和李邦彦两人,连李珪都出去了。 这是有机密要谈了。 秦牧心里暗喜,总算是没白来。他特意带了两条万宝路,在大宋送礼没有比这个再好的了。看来没白送。 “功业,”李邦彦凑到秦牧身边,低声说道:“这话出我口,入你耳,切不可外泄。” 秦牧连忙点头。看来有内幕消息,他要爆料。 “三槐王家,要造反!” ------------ 第七十九章 王家被抄 短短几个字,听的秦牧一身冷汗。这消息也太出乎意料,也太爆炸性了。 三槐王家,不就是王樵王渔兄弟一家吗?他们要造反?为什么? 在秦牧看来,大宋朝的文官世家是上下五千年里面,活的最舒服的了。尤其是北宋,比南宋还好的多。 南宋因为退到了江南,地盘极大收缩,经济上肯定不如北宋。北宋是有史以来中国经济的巅峰,这时候全世界的财富几乎全汇聚到汴梁,汴梁城里的世家豪门,哪一个拉出来都吊打后世财富榜前五百强。 王家为什么要造反呢?而且根据秦牧了解的大宋历史,也没有记载过有这么一件事。 秦牧不敢说李邦彦的消息是假的,他知道自己这个大宋和历史上的大宋是有一些区别的,不是一丝不差的历史,很有可能王家真的要造反。 李邦彦真没有说瞎话。 在宋徽宗就要下旨剿灭梁山的时候,梁师成及时的在赵佶耳边说了一句话:“王家要反”。 有这一句话,什么“凉山热山”,全靠边站。在赵佶心里,一切都比不上自己的皇位重要。梁山可以说远在天边——出了汴梁都是远在天边,王家可近在眼前。 大宋朝历代皇帝,最怕的不是外敌,更不在意土匪,他们最怕就是手下造反,因为外敌有兵顶着,土匪祸害不到自己,可是手下造反,真是有切肤之痛。他们的老祖宗赵匡胤就是这样得的天下。 于是赵佶马上就赶走了秦牧。摩托车也靠边站吧,如果给王家造反成功,摩托车还不定归谁骑呢。 李邦彦当时并不在玉真轩,按说他不应该知道这样的消息。可是李邦彦不是凡人,走的不是寻常路。他立志要向上爬,无所不用其极。王樵看不起宦官,那是因为他有家世传承,老祖当过宰相,还是开国那一波的,所以有底蕴。 可是李邦彦没这样的老祖宗,他也是白丁出身,背后没人,祖上也没人,因此只能靠自己的能耐。 只要对他有利,李邦彦全不惜身份的结交。 而且还谈不到自降身价,他是要巴结对方。 杨戬,大宋的杨戬,可不是神话故事里面的二郎神。他是赵佶最信任的宦官,也荣登太傅之位——和梁师成一个待遇。 梁师成属于宋徽宗的笔杆子,杨戬就是赵佶的刀把子。 童贯也是带兵,但是他带兵是对外征战。杨戬不同,他是对内的。宋徽宗听梁师成说王家要造反,马上就命杨戬带兵去抄家灭门。 李邦彦和杨戬是好朋友,自然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今日徽宗还在谋划,明天王家就要在汴梁城除名了,到时候全汴梁城的人都会知道,李邦彦也不介意提前卖个好给秦牧。反正第二天,就算他不说秦牧也会看到。 这时空的行动速度远不能和后世比较。就算秦牧给王家通风报信,可是现在城门都要关了,王家能逃到哪里?而且秦牧和王家也没交情,听说王樵还坑过任家的手表,任家和秦牧又是亲戚关系,秦牧更没有理由给王家报信了。 卖个好,还没任何危险,这样的事情李邦彦干的美滋滋。 秦牧知道了这么重要的消息,一分钟也不敢耽搁,连忙回到折府。 王家要造反,赵佶要平叛,这是天大的事情,秦牧必须坐镇折府,谁知道汴梁城会出现什么情况。 可是一切都是他多虑了,汴梁城什么情况也没出,第二天,王家满门老少都被拿下,关进囚车,一路游街示众,直接下了诏狱。 三槐王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造反。 王渔从白鹤庵拿回来三面镜子,一文钱也没给。百花师太还不敢出声埋怨,祠部郎的威名,在僧道两行无人不惧。除了混成林灵素这样的地位,直接和皇上做朋友,否则都得看王渔脸色。 不过王渔也没觉得自己多过分。之前不是给了一百张度牒给白鹤庵吗。度牒不是简单一张纸,每一份度牒都是一笔财富,随随便便能卖几百贯。 往低了说,就算两百贯一张度牒,一百张也是两万贯,这也是一笔巨款,王渔不也因为白鹤庵伺候的舒服,随手就给了吗。 他拿了镜子,本待送给皇上蔡京等人,好弥补王樵的过失,可是接下来家里失火,镜子竟然被小贼给打碎了,这就让他没办法了。只剩下一张,只能送皇上,可是他还舍不得。 自己用着多好,这玩意大宋再也没有了。干脆,就谁都别送了。 王樵最近也是有点走背运。家里失火,偏偏损失最大的就是他。他的宅子几乎被烧光了,一下子王衙内简直变成了赤贫。 在衙内圈,没钱你还混什么。他可不能像李珪那么丢人,张口闭嘴“君子固穷”。穷就别出来混。 王樵连帝姬的宴会都没去,还窝在家里恢复元气呢。 王家从上到下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会“被”造反,突然之间朝廷的兵马围住了王府,不由分说一概拿下。 不论男女老少,全部装进囚车。 带队的除了杨戬还有高俅。 有高俅就少不了花花太岁高衙内。这热闹他必须看。往日里你王樵鼻子翘到天上去,看不起我高衙内,如今怎么样?老子拿鞭子抽你,你都不敢还手。 王府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单说那一面巨大的穿衣镜,大宋朝就没有。 目前大宋朝最好的镜子是蔡鞗摩托车上那两个后视镜。高俅也跟着蹭过去看过,不过他身份太低,在王樵眼里都不入流,更何况在蔡鞗眼里了。 蔡鞗的衙内圈,高衙内根本混不进去。 如今得了这么一面巨大的穿衣镜,他喜出望外。只是很可惜,只能看两眼,这东西绝落不到他手里,肯定得归皇上。 不过除了穿衣镜,金银玉器也多了去了,这时候不上下其手也太对不起花花太岁的名号了。 高衙内发了一笔横财,又加上王樵这个对头进了囚车,这辈子估计完蛋了,他更加的兴奋。想起自己那日在樊楼低三下四的求王樵,高衙内就一肚子气。 神气什么,你的手表还不是抢人家的。怎么你抢东西,就是世家做派,我抢东西,就是无赖?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高衙内越想越生气,忍不住挥起鞭子,又抽了囚车内的王樵一下。 王樵此时已经崩溃了。 身上的痛,赶不上心里的痛。他万万没想到,皇上会说王家造反,直接抄家灭门。 苍天可鉴!三槐王家什么时候想过造反?王家日子正过得滋润,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 可是事实不容他辨白,杨戬从王家搜出大量的造反证据。什么明黄色的龙袍,空白的圣旨,甚至连玉玺都有。这些东西一出现,就是全天下人都看的明白,王家真是要造反了。 不造反你做龙袍干嘛? 天下间,谁家没事备着龙袍?还有圣旨玉玺。 事实胜于雄辩,王樵就是全身上下都是嘴,也说不清楚。 当然了,他要是能说清楚才奇怪了。这都是梁山的杰作。 梁山号称一百单八将,各色人物都有。 比如“通臂猿”侯健,听诨号如此威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一身好功夫,通臂拳打的威风,其实错了。 侯健就是个裁缝。专门给人做衣服,鞋帽。梁山的军旗什么的,也是他做的。 还有“圣手书生”萧让,是梁山著名书法家,善写当时苏、黄、米、蔡四种字体,其实就是一办假证的。 再有“玉臂匠”金大坚,专门刻假公章。 有做假制服,假公文,假公章这样的“人才”,再加上有鼓上蚤时迁这样的“好汉”,宋江栽赃起王家一点不费力。 那日宋清被杀,宋江发誓要报仇。当时就安排时迁回梁山,定下了栽赃陷害之策。 也该着王家倒霉。如果不是王樵因为那把九转轩辕斩,惹来了王泰,就引不到秦牧身上。既然惹到秦牧,也就别怪秦牧在杀朱贵等人时候,栽赃到王樵身上。 可是仅仅如此,王家还不会到如此地步。万不该王樵还瞧不起太监。太监,没了男人的根,不是女人,更胜女人。心眼比娘们还小的多。 梁太傅要买你手表都不卖,也太不给太监面子了。 王家不是得罪了一个太监,是得罪了整个太监群体。 宋江一进谗言,梁太傅马上就抓住机会,坑王家,往死里坑,这是他太乐于看到的事情了。 如果只是高俅带队抓人还好,可是这队伍的主使是大太监杨戬,不用问,同仇敌忾,王家人可就遭了老罪了。 除了不能打死,剩下随便来。 王樵如今惨不忍睹,全身上下血迹斑斑。 囚车走在街上,连秦牧看到都有点觉得可怜。 不过任潇潇和任员外没有这份悲秋之情。他们太高兴了。王樵,你也有今天。 秦牧来进京面圣,任员外自然也跟着过来,任潇潇就一直在汴梁没回去,如今正好看见这一幕赏心乐事。 他们开心极了,晚上得多喝两杯,庆祝庆祝。 秦牧的女人们却没这份心情。她们都知道一件事,如果自家官人造反不成,王家的现在,就是自己的未来。所以不约而同的都聚在秦牧身边,紧紧的靠着官人。 这个时候,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的唯一依靠了。 秦牧高大英俊,旁边五个美女一个赛一个漂亮——折美凤当然也不会缺席,即使有王家囚车过街这样的热闹,也阻挡不住登徒子好色的目光。 高衙内就被吸引住了。这不是那个大相国寺遇到的高个美女吗,今天看你还往哪里逃! ------------ 第八十章 辽国公主 御街不是大相国寺,高衙内不敢当场发飙,而且他还押着囚犯,更不能放肆。这点基本的规矩他还是要遵守的。 秦牧逃过了小小的一个麻烦,不过他完全不知道还有更大的麻烦。 如果能早早料到,秦牧宁可高衙内马上就找他干一架。 王家突如其来的倒塌,给汴梁城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三槐王公,了不得的人物,虽然这一代已经远不如祖上,可也不是寻常大户人家可以比较的。 怎么说,王家也是汴梁城二流世家排名靠前的,只皇上一句话就垮了,真是世事无常。 前一阵子,王樵凭借抢来的手表,在汴梁城可以说是真正的风云人物,风头都盖过了蔡鞗,可是谁想到花无百日红,转眼间身陷囹圄,别说手表了,连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这次抄家让赵佶比较满意。 老王家一点也没反抗,乖乖的等着捆,而且龙袍圣旨,甚至玉玺都有,可以说证据确凿,自己抓他一点没冤枉。 这是大案子,越是大案越不能公开审讯,就交给梁太傅和高俅吧。这俩人对自己忠心耿耿,一定不会办砸了差事。主要是看看有无余党,有的话就一概拿下,以绝后患。 王家的下场,赵佶不用再操心,他现在主要关心抄出来的财物。王樵有手电手表这样的宝贝,虽然是秦牧做的,可是谁知道王家还藏了什么好东西。 这不是,自己真没冤枉他们,这面大镜子,就全天下都没有。 王渔从白鹤庵拿走三面镜子,本来想送出去两面,结果出了意外,于是干脆不送了,自己留着用,现在剩下那一面也落到了赵佶手上。 赵佶本来就对摩托车上那两个后视镜眼热,一心想拆下来送给贵妃,现在好了,有好的多的穿衣镜,这东西,他和贵妃都太满意了。 看着穿衣镜,徽宗握着九华玉真安妃的手,轻轻捏了两下。刘贵妃顿时心中一荡,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春意挂满嘴角眉梢。 赵佶略感遗憾,如果不是有辽国使者觐见,他都等不及要和贵妃现在就试试这个镜子了。只是大辽国的使者来了,而且还是辽国的公主,自己不能不见。 辽国公主,耶律余里衍,是辽国最有名的美人,连宋徽宗见了都心底喜欢。可惜呀,这朵花不是他能采的。 宋徽宗清楚,虽然自己是当今天子,全天下都是他的,可是这个全天下不包括辽国,也不包括西夏吐蕃等等,他的全天下,其实不是很大。耶律余里衍正是全天下之外的女人,纵然再美,他也不敢碰。 辽国可不是西夏,在宋徽宗心里,辽国是最可怕的存在,到现在大宋还每年给辽国进贡呢。 这情况,就好像日对美一样,宋徽宗对大辽有点卑躬屈膝。 若是往日,耶律余里衍也好打发,送点好玩的好用的就够了,可是今日余里衍提出了一个要求,让宋徽宗即使再害怕辽国,也不能答应。 她要宋徽宗放了王樵。 赵佶大为奇怪,同时心里更加觉得侥幸!幸亏梁太傅忠心,早早发现了王家的造反意图,你看,王家连辽国都勾搭上了。 难怪这次没在王家搜到兵器,原来他们不用自己动手,早就联系了外贼。 这真是错怪了王家,他们根本就是“被”造反,王家父子哪里有半点这个心思。 一切都是宋江搞的鬼。没有兵器是因为太重,不方便携带,所以没办法栽赃。 兵器不像龙袍圣旨,时迁一个人就带进去了。兵器需要大批量才像话,一两件神臂弓,没有任何用处,反倒是搞笑一般,所以宋江没有安排。这不是他的好心,纯粹因为办不到。 这点遗憾被耶律余里衍给弥补了。有辽国做外援,难怪王家如此大胆。 宋徽宗本来还想饶王家几条性命,如今再没了那些想法,必须要给王家来个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王樵如果知道自己一块手表能带来如此后果,肯定悔不当初!万万不该拿任员外的手表。 耶律余里衍为王樵求情,纯粹是为了一点友谊,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交换。 王家世代传承,百年老字号,自然不是靠吃朝廷哪点俸禄过日子。他们家的买卖做的大,也做的广。辽国有各种土产,王家都经手。耶律余里衍来到汴梁,王樵为了拉拢感情,为了生意,送了一块手表给辽国公主。 手表在汴梁有价无市,根本就没地方买去 ,耶律余里衍明白这点,她又爱极了这块手表,因此对王樵很是感谢。 今天听到王家要造反,被抄家,她连忙进宫,给王樵求情。她要的不多,只求能保住王樵一个人的性命。 耶律余里衍没想到,如果她不求情,没准王樵还能落个活命,这一求情,王家上下老小几百口子,没一个人能活了。 只是辽国公主的面子,宋徽宗必须得给。 这么多年来,大宋被辽国打怕了。万一惹得公主不高兴,辽国发兵过来可怎么办?就靠高俅那块料,打个梁山都能被人捉过去,能顶得住如狼似虎的大辽? 宋徽宗绝不做这个梦。 不能饶王樵,可是更不能得罪耶律余里衍,这该怎么办呢? 正在宋徽宗左右为难的时候,李邦彦出声了:“公主殿下,却不知那王樵是否和公主有旧?” 听到这话,赵佶顿时望向李邦彦,好,人才! 这话说的太有水平了。耶律余里衍芳龄才十七岁,还未嫁人,李邦彦问她是否和王樵有旧,可以说是有交情,也可以理解为有私情。 在这个时候,几乎全部的人都会认为,公主和王樵有私情——否则你干嘛给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求情? 这就让耶律余里衍难以回答了。如果说有,那么自己哪里还有面子。一个未出嫁的大姑娘,和一个男人有旧,自己还怎么做人。这绝不能承认。 可是不承认,就没法救王樵。 宋人果然心眼坏! 耶律余里衍生气了:“我请官家留王樵一条命,却不是因为我和他有交情。” 她必须先说明白这点。 “王樵日前送了我一块手表,这么精美的物件,天下罕有。若是官家就这样把他杀了,岂不是让一门手艺绝了后?” 没等宋徽宗说话,耶律余里衍继续说道:“这样吧,你们爱关扑,不如我们赌一场。就赛马吧。不论大宋派谁应战,骑什么马,辽国都是我出场。如果我赢了,还请官家留王樵一条命。如果我输了,那就不用再提。” 宋徽宗没想到这小娘子要赌博。这个法子新鲜,宋徽宗来了兴趣。 关扑,好呀。好玩。 若是原来吗,还怕你几分,可是今天,宋徽宗绝不惧怕和耶律余里衍赛马。前一阵子秦牧刚骑着摩托车赢了自家女婿的黑珍珠,赵佶有底气。 连大食马全不是对手,你大辽的马能强过大食马吗? “公主,你可知道马也分很多种。”宋徽宗微笑着说道:“大宋的马,可和大辽的不同。就好像手表,贵国恐怕是没有的吧。” 这还用问吗,辽国肯定是没有的。 耶律余里衍脸上闪过一丝怒色。可是她也无可奈何。宋徽宗说的是事实。当今时空下,大宋的科技水平远超周边诸国,可以说凡是需要再加工的好东西,全出自大宋。 手表出在大宋,耶律余里衍毫不意外。她都没想过这东西不是大宋的,还以为就是大宋的能工巧匠造出来的。 不过大辽也有骄傲的地方。在军事上,足以碾压大宋。冷兵器战争,骑马的本事非常关键,耶律余里衍可以说在马背上长大,更是对骑马有着十足的信心,要不也不会提出赛马。 她是要赢,可不是为了丢人。 “官家,不管你们用什么马,就是天上的马都可以,我都接着。” 余里衍有这个骄傲。 “那好,就依公主的意思。”能如此简单的解决问题,宋徽宗很满意。 城东,十里亭,一样的景象再次上演。 只不过主角换了一人,余里衍取代了秦牧,而马也颠倒了。蔡鞗骑上了铁马,辽国公主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 这匹马虽然不是大食马,可也是马中精品,顶级存在,真跑起来未必输给黑珍珠。 余里衍望着矮半截的蔡鞗,心里疑惑不止。这是什么马呀,从来没见过,怎么是铁的,没有腿,只有俩车轮子,别说跑了,能站得住吗? 车轮子不是并排放在车厢两边吗,这个怎么一前一后? 难道大宋工匠手艺高明到如此地步? 大辽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存在。他们在军事上,稳赢大宋,历年战争把大宋打的鸡飞狗跳,可是在文化和经济上,又学习依赖大宋。 辽国皇室和贵族,都以使用大宋的物品为荣,没别的,真是好呀! 所有衣冠鞋帽,饮食器具,大宋出品,就好像后世的德国美国日本制造,就是精品的代名词。 辽国自己勉强产出的东西,只配给小民用。他们没钱,买不起大宋的好玩意。 因此,余里衍虽然心有疑惑,却不敢说出口。谁说这不是马呢?人家大宋工匠高明,自己理解不来。就好像腕子上这块手表,余里衍极端的喜欢,可是要她弄明白原理,那就是万万做不到了。 别说她,就是王樵都不知道原理。这也是余里衍要保住王樵小命的原因,她想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比赛结果毫无悬念。蔡鞗没怎么费力就轻松的赢了。 这还是他刻意慢跑,不敢玩命加油的结果。 蔡衙内可不是傻子,换了是大宋的人,他能赢得对手连车尾灯都看不到,打肿了对面的脸,可是对上大辽的公主,他就不敢了。 稍微赢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了,真赢狠了,辽国公主带着大军来找面子,自己怎么办——宋徽宗会杀了他。 耶律余里衍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这铁马真能跑,还跑的那么快!她看得出来,蔡鞗是让着自己。这铁马完全没有使出全力,好像连半分力量都没用,就把自己赢了。 这让公主心里掀起了滔天的波浪。 如今的大辽可不是以前的大辽。 在她父亲耶律延禧即位之前,辽国是碾压世界的存在,连大宋如此强大都被打的不敢出声,别说其余国家了。 可是现在不行了。耶律延禧不务正业,当了皇上之后,更是肆无忌惮,不管朝政,天天四处打猎。辽国现在形势极端危险,原来自己的小弟金国,已经彻底的造反了。 不但不听辽国的话,反倒开始攻打辽国。 辽国本以为能轻松的镇压金国的造反,谁知道武备松弛,竟然打不过金国,已经丢掉了辽国的东京。去年,更是连辽国的上京都丢了。等于失去了辽国的半壁河山。 只是这年头没有电话网络,这么大的事情,大宋竟然没听到一点消息,还以为大辽依然是那个危险的大辽。 耶律余里衍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来大宋汴梁的。她爹不管国家,她得管。只是作为女人,她无法直接出面,在大辽的朝堂上有什么作为,只能迂回辅助的帮助老爹,也是帮自己。 辽国要是没了,自己下场还用说吗? 金国打下上京,如今正在强势的进攻,这时候别让大宋趁火打劫。 到了大宋,耶律余里衍发现宋朝上下果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辽国当前的困境,待她如以前一般。这让余里衍心里略微踏实点。不知道就好,知道了就麻烦了。 她能做的事情不多。不可能借大宋的兵去打金国,这简直是与虎谋皮!不但不能借兵,连提都不能提。要一直维护着辽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威名。 可是今天赛马,自己却输了。这让余里衍有点恼火,可是恼火是小事,作为辽国的公主,她想的是大事,绝不是个人情绪。 在输给这一匹铁马的同时,余里衍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希望!不是自己,是辽国,是大辽的希望! 辽国也承平多年,武备松弛,否则也不会打不过几乎茹毛饮血的金国。 现在要提高辽国军队的战斗力,靠别的都不行,只能靠更加高明的技术。更快的马,更重的甲,射程更远的弓弩。 一句话,就是军队个人的能力,就别想改变了,能改变的只有军械。 无疑铁马是最好的军械。这玩意跑的如此快,而且本身就是铁的,不怕弓弩刀剑,若是大辽的军人全副盔甲骑在上面,不用多了,几千匹铁马的军队,就足以灭了金国。 这样的前景给辽国公主带来了巨大的渴望。 必须有铁马呀! 她果断的认输了。不再要求保住王樵的性命,可是却要求见一见做出铁马的人。 见到余里衍不再纠缠王家人的生死,赵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反贼!能是你要放就放的?可是如果大辽硬要保王樵,宋徽宗还真不敢拒绝。 如今余里衍松口,赵佶十分欣喜!能不惹大辽就别惹大辽,否则人家打过来,自己该怎么办? 见到余里衍只是要见工匠,这个问题好说,秦牧,快去伺候辽国公主,可别让余里衍生气。 伺候好公主,你好她好大家好! ------------ 第八十一章 吹牛要命 秦牧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接到这么一个任务。 他正在考虑日后的安排。 王家造反出乎所有人意料,更是秦牧没有想到的。好好的,造什么反呢?可是事情既然发生了,就无法改变。 这件事肯定会影响到当前的形势,让宋徽宗马上发兵打梁山,暂时是不可能了。不打梁山,秦牧在汴梁耗着毫无意义,他只能改变既定策略,重新安排。 十三年统一欧亚大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别说要建立一个传承千年的体制。 时间太紧张了,不能浪费半点。 秦牧准备先跳过梁山,去微山湖实地考察一番。枣庄煤矿,利国监,涉及到煤和铁,当地的具体情况如何,他也必须亲眼看看。 后世的资料,是千年以后的情况,现在当地的情况如何,秦牧一点不知道。目前对于微山湖煤钢联合体的计划,只存在于纸面上,甚至都只在秦牧的脑袋里。 没有实地考察,连纸面规划都做不了。秦牧打算这就出发,先去微山湖。 他正在考虑行程计划,随行人员,以及根据地在自己离开后的工业军事安排时候,接到了圣旨,让他去见辽国公主。 这真是莫名其妙。不过秦牧没法拒绝,只好来到了辽国使馆。 这是正式的差事,自然不能带着一群老婆。好在辽国使馆也是在汴梁,大宋境内,安全没有问题。 秦牧带着疑惑,坐到了耶律余里衍面前,打量着大辽的公主。真年轻,真漂亮。 耶律余里衍也在打量着秦牧。她有点不敢相信,这么年轻的人,能是顶尖工匠吗? 要知道这时候的手艺,其实还算手工业。手工业需要传承和积淀。余里衍心里的工匠,都是七老八十白发苍苍,哪能如此年轻英俊呢。 说他是工匠,不如说是公子哥更像。 余里衍怕宋徽宗骗她,于是仔细的询问秦牧各种问题。 比如手表。你知道怎么造的吗? 秦牧对于后世的技术,在本时空的扩散,早有了计划。 他绝不认可技术的封锁和保密。相反,他还要大力推广后世的一切科学知识。 因为在秦牧必须实现的目标里面,涉及到体制的建设。而一个全新的体制,绝对需要大量掌握科学知识的人才。每多一个这样的人才,就能多一份希望。 这个事关他的小命,不能不努力。 余里衍关心科学,秦牧非常高兴,不管她是哪个国家的人,多掌握一点科学技术,就在本时空多一个科学的种子,可以生根发芽,开枝散叶,让科学更快更广的传播。 秦牧非常耐心的给余里衍普及起科学知识来。 余里衍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些东西,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一切好像是天书一般,可是细细想来,却那么有道理。 果然是能人,天才!宋朝皇帝没有骗自己。哼,谅他也不敢骗大辽公主。 说完手表,自然说起了余里衍最关心的摩托车。 提起摩托车,秦牧突然有了一个全新的想法。 他知道蔡鞗和余里衍比过,因此余里衍才对摩托车感兴趣。 而自己最着急的是让朝廷发兵打梁山。既然余里衍对摩托车感兴趣,而且看样子,是希望从自己这里弄到摩托车,不如就利用一下她,利用她渴望的心理,借着辽国压赵佶,让他马上出兵打梁山。 想好了这个计划,秦牧对自己的聪明劲少见的表示了赞赏。 不是吹的,自己还不算笨吧? “蜀国公主,”余里衍被封为蜀国公主,这些都是礼仪官介绍过的,秦牧知道:“摩托车我还有许多,只是全被梁山土匪给抢走了。” 先吹个牛再说。 “真的?”余里衍大喜。她本来以为摩托车这样精巧的铁马,做起来肯定费时费力,没想到在秦牧眼里全不是难事。 “当然!”秦牧为了自己的目标,也是可劲的吹。打下梁山,送给她一辆摩托车算什么,你要是喜欢,送两辆也可以。 “你做了许多摩托车出来?”余里衍知道这个铁马的名字了。 “是的。只是都被梁山抢走了”秦牧连忙点头:“如果不是梁山屡次三番的抢,现在都好几百辆了。” 这是鱼饵。秦牧下好钩子,就等余里衍上当了。她只要受不了诱惑,去宋徽宗面前说几句,压赵佶出兵梁山,自己的计划又可以顺利执行了。 余里衍欣喜若狂!好几百辆铁马,足够编成一支铁骑了。 大辽能有这么两三支百人一队的铁马军,横扫金国不在话下。 大辽有救了,自己有救了。 她二话不说,站起身来。 秦牧还以为她要道谢,连忙也起身,却没万万没想到,余里衍兜头给他一拳,直接把秦牧打晕了。 在这个时空,秦牧的个人武力在高手面前约等于零。他连贾红线都打不过,更别说余里衍了。 而且秦牧实在没想到余里衍会动手。刚才不是一直聊的好好的吗,两人正在进行友好而愉快的交流,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呢? 余里衍打晕了秦牧,立刻发出命令,带着此人,马上回辽国。 她是辽国公主,出门自然带足了护卫,还全是精明能干的人手。说走就走,毫不停留,半天时间不到,余里衍带着秦牧已经跑出汴梁城很远很远了。 直到城门关闭,夜近三更,秦牧也没回折府。这让贾红线等人急坏了。 表哥这是怎么啦?难道被辽国公主看上,招了驸马不成。要不怎么这时候也不回来呢? 林戈也焦急万分。这个姑爷可不寻常,别在汴梁城出了事。 他不但派出手下四处打探,甚至自己亲自去辽国使馆询问。 虽然现在已经夜深,但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结果他打探回来的消息,让众人不只是担心,而且是震惊惶恐了。 辽国使馆的人说,秦牧早就离开了这里,应该回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贾红线快急疯了。事情一定是出了意外。表哥如果真的离开使馆,肯定回折府,这里是他的家,有自己和一干姐妹,除了这里,他还能去哪? 贾红线坚信表哥绝不会丢下自己离开。 方好音等人也是急疯了。官人去了哪里?会不会出意外? 这时候三更半夜,要打探消息也没有可能。她们几个一整夜都没有合眼,坐在一起拼命的想办法。 这时候,还是林管家说出了一个不算消息的消息。 “诸位娘子,”林管家有点犹豫的说道:“手下有个消息,今天有大量辽国人出城。现在想想,怕不是姑爷被辽国人带走了吧?” 贾红线顿时吸了一口冷气。 这太有可能了。她是知道秦牧的本事的。真没准辽国公主见色起意!呸,是见才起意,把表哥抢走了吧。 这事有先例的。马青正是鲜活的例子。一个大宋都作院的教首都能被西夏人供起来,别说表哥了。就是全天下的匠人加在一起,也比不过表哥一个手指头。 她不由得望了望折家姐妹。 姐妹花连忙点头。她们也想到了同样的结果。难道官人真被辽国抢走了? 这不行,得抢回来。 秦牧醒来时候,已经是夜半三更。 他过了好一会才明白自己的处境。这里不是自己之前待的客厅。具体是哪里,他也不知道。 秦牧知道的是,自己情况非常不妙。不但手脚被捆住了,连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出来了。正摆在面前的桌子上。 余里衍坐在对面,借着烛光,正打量着他。 “公主,”秦牧有点不明白,说的好好的,怎么就动手了呢?难道你是神经病不成:“你这是何意?” 好端端的把我捆起来干嘛。而且这是哪啊。 “秦牧,你不用担心。我没有害你性命的意思。”这里离汴梁已经很远,余里衍不再担心宋军追兵,很放松的说道:“这个东西,是什么?” 她手里握着一把手枪,正是秦牧保命用的。 秦牧这时候才发现手枪在她手里,顿时吓了一跳。 刚才才清醒,一时没注意,只看到桌上有一盒烟一支打火机,没想到连手枪都被搜出来了。 这也太正常了。火机那么小都被找到,手枪那么大难道还藏得住。 幸亏余里衍不知道手枪是什么,握持姿势都不对。她单手握着枪管,好像拿锤子一般。 “这个东西,是我的尺子。”秦牧连忙给她解释:“我做东西少不了它。” “尺子?”余里衍有点不相信。尺子她见过,哪有弯曲的呢?只是摩托车这样的东西都出现了,自己没见识过的肯定很多,她不敢马上否认,否则显得太没见识。 “对,就是尺子,你放开我,我给你演示怎么用。”秦牧着急脱困,先把手枪拿回来再说。这是保命的玩意。 “这个却也不忙。”余里衍当然不会这样放开秦牧。对于一个顶尖的匠人,余里衍绝不会放手。而且她为人心思细密,不会轻易相信秦牧的话。 做得出摩托车的人,身上必然有不凡的手段。自己出其不意打晕了他,哪能说放就放。万一他有别的能耐,逃出自己控制呢? 绝不能放,不给我做出一千匹铁马,就不要想走了。 “秦牧,我也不怕告诉你,现在我们已经不在汴梁,再过得几日,就能回到辽国。” 秦牧大吃一惊。什么,都不在汴梁了?这么说自己被绑架了! “公主,”秦牧急了:“有话好好说,若是公主不嫌弃,我家还薄有资产,几百上千万贯的,您尽管开口。” 别撕票啊,公主殿下。我真没想这么早死,还死在大宋。 “你想到哪里去了。”余里衍笑的千娇百媚:“你难道以为我是绑匪?” 这不明摆着吗?难道你不是?秦牧心里有气,可是也不敢说出来。这时空的人,好像都喜欢暴力,从来不会好好说话。 “不过你当我是绑匪,也没有关系。反正你是在我手里。我不会害你,相反,我还会给你千万贯身家。”余里衍大言不惭的开着空头支票。 辽国可不是大宋,真没那么多钱。 余里衍虽然贵为辽国公主,但是比起大宋的公主,身家差远了。她根本没那么多钱。不过反正秦牧也不知道,骗他毫无压力。 “公主,我不要钱,我有钱。”秦牧连忙摇头。这时空跟我比钱,你就算是公主,也纯属做梦。谁能比我钱多:“只是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娇妻,你看如果我不在家,一家人可怎么活。” “这没什么问题啊。”余里衍豪爽的说道:“等你到了辽国,我派人把你一家人都接来。” “可是我没移民倾向啊!”秦牧话都不会说了。 “移民倾向?”余里衍花了一会时间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不要你有倾向,我决定就可以了。你只要好好的给我干。” “干什么?” “一千匹铁马。”余里衍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你只要给我做出一千匹铁马,我放你回家,还送你千万身家,美女也要多少有多少。” “……” 秦牧明白了她的真实目的。这时候秦牧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 都说吹牛不上税,可是吹牛要命啊! 如果自己不吹牛,说能做几百辆摩托车,余里衍也不至于绑架自己。 秦牧这辈子,也就吹了这么一个牛,还全是为了骗余里衍上当,逼赵佶打梁山,谁知道没逼到宋徽宗,却把自己要逼死了。 他怎么可能做得出一千辆摩托车,连一个摩托车轱辘秦牧都造不出来。大宋可是没橡胶的。 吹牛害死人啊! “怎么样,我的条件不难为你吧?秦少爷。”余里衍觉得自己很公道。你在哪做事不是做呢?给大宋能做,给大辽一样能做。 难道你只忠于大宋,那可由不得你了。 “可是,”秦牧反抗道:“在辽国,我没有工具呀。” “没关系。”余里衍挥了挥手枪:“你看,这把奇怪的尺子,你不是带在身上吗?” “一把尺子怎么够,差的远了。” “当然,这个我知道。”余里衍把手枪放回桌上,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如此敬业,连见我都带着工具,可见是个很勤快的人。缺什么工具,咱们一起造出来。我相信你。” 你信我,我都不信我自己。 摩托车能靠嘴吹出来吗?别说在本时空,就是在后世,回到二十一世纪,秦牧也造不出摩托车。 他虽然是理工科出身,但是学的是计算机,根本就没下过工厂。 秦牧现在所有关于机器的知识,全靠江厂长给普及的。 造摩托车,你应该去绑架江厂长,不应该绑架我啊。 可是这话不能说。说出来绝没有好下场。 余里衍贵为辽国公主,绑架大宋的子民,这样的事情绝不能透露出去。 秦牧明白,如果他说自己不会造摩托车,那么对于余里衍来说,自己就没有利用价值。为了辽国和她自己的名声,她肯定会杀了自己灭口。 这可如何是好? 难道自己大好年华,连四十都撑不到了吗? 望着余里衍娇好的面孔,秦牧身上一阵冷似一阵。这哪里是公主,这就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啊! ------------ 第八十二章 秦牧的工作 现在已经进入三月,天气是越来越暖,而且余里衍要用秦牧,自然不能委屈着他,被子盖的暖暖和和的。 若不是还在大宋境内,余里衍不敢放肆,她都要安排女人给秦牧侍寝。 秦牧冻不着,可是也跑不了。手脚都被捆着呢。 这时候屋里只剩下秦牧自己,他才发现自己的手表也没了。不用问,是被辽国公主贪污了。 他那块表远胜王樵给余里衍的,肉眼都看的出高低,显然余里衍没拿他当外人,直接收了。 在余里衍看来,秦牧人都是自己的了,何况身上的玩意。 秦牧暗自庆幸,幸亏手机没电了没带身上,否则要是余里衍要他做手机出来,那真是杀了他也办不到。 他对于这段时间的历史,经常的研习,知道现在辽国的情况。 可以说整个大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辽国目前的困境。余里衍让他做一千匹铁马,不是为了玩——否则要一辆摩托就可以了,她是看重了摩托车的高速度,真的用来当战马。 一千辆摩托车,驮着满身盔甲的辽军,的确是本时空无法阻挡的力量。 什么床弩投石机都没用。那东西蓄力需要时间,发射有间隔。一千辆摩托车开起来,瞬间就冲到眼前了,剩下就是砍瓜切菜。 无疑,余里衍的战略眼光的确超级高明。 在大宋,就没有一个人认识到摩托的战场作用。 宋徽宗根本就没打仗的概念,这就是个玩具,极端好玩的玩具。 而折家姐妹是见过突击步枪的,她们知道摩托车也扛不住突击步枪,所以对摩托车改战马也没想过。 余里衍不知道突击步枪,她本能的认识到超级高速带来的超级威力。一千匹铁马足够辽国纵横天下了。 这是她必须实现的目标,秦牧想跑,根本不可能。 可是秦牧必须跑。不说他做不出摩托车,就是做的出来,他也没时间在大辽耗着。 时间多么宝贵,煤钢联合体还没影呢,哪能在辽国浪费时间。逃跑是必须的,可是怎么跑呢?他连马都不会骑。 不过秦牧完全没有绝望,他知道还有人在为自己的安危拼尽全力。 当然不会是宋徽宗。 宋徽宗第二天得到消息,说秦牧没了,似乎是被辽国公主抓走了。 他不敢去辽国使馆求证,你们到底抓没抓我的人,这是摸老虎屁股。辽国人要是说一句,就是我们抓的,赵佶该怎么办? 宋徽宗又不敢发兵打辽国,只能干瞪眼没办法。既然知道结果,赵佶这样的聪明人就绝不会去自讨没趣。 反正耶律余里衍走了,正好,省的麻烦了。赵佶还怕辽国公主再要保王樵呢。 至于秦牧消失不见,这个问题也不大。比起辽国的威胁,少一辆摩托车没什么。不是蔡鞗还有一辆吗,自己先用着。 香烟,也不担心,秦牧没了,吴家庄功业园还在,那里有足够多香烟。 秦牧的消失,对于宋徽宗毫无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还有了新的镜子,玩的不亦乐乎。秦功业,早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关心,有人关心的要死要活。 贾红线就快活不下去了。通过多方打探,她们终于确定,秦牧真的被辽国公主绑走了。 这个消息宛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把秦牧一大家子人打懵了。 主心骨没了,被一个辽国骚狐狸给抢走了。这是什么公主?怕不是女泼皮吧。哪有上大宋抢男人的。再说,大宋那么多男人你不抢,为什么偏偏抢我们的男人。 这绝不能算。 贾红线立刻就要去抢回来,这时候折美鸾和方好音连忙劝住了暴怒的大姐。 “大姐呀,别急坏了身子,家里还靠你呢。”姜月奴做不了别的,劝人本领还是一流的。 秦牧突然消失,她也担心的要死,可是等知道情郎只是被别的女人抢走,不是被杀了,她就暂时放下心来。在樊楼,抢男人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她比几位姐姐更容易接受,也最快定下心思。 “是啊,大姐,咱们就是去救人,也得商量好办法。”方好音也劝贾红线。 “大姐,”折美鸾不愧大家风范,这时候顾全大局,也不争不抢,都听贾红线的:“你来安排吧。” 这不只是因为贾红线进门早,年纪大,更主要是因为贾红线接触的后世科技设备更早也更多。 折美鸾看过数据库资料,也看过仓库里面的实物,很多东西她根本不知道干嘛用,怎么用。她只知道这些东西都很厉害,既然去救官人,自然带的东西越厉害越好,那么只能是听贾红线安排。 “红线姐姐,我跟你去。”折美凤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精彩的事情:“不过你得先给我子弹,一百颗。” “你给我住嘴。”折美鸾听不下去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要挟大姐。 “那怎么了?姐夫又没什么危险。不过是被辽国骚公主看上,不少一块肉,我看呀,搞不好还会多一块肉出来呢。”折美凤完全不管大家的心情。 她觉得自己说的一点没有错。秦牧也不是被拉去砍头,辽国公主大老远把他抓走,肯定是看上他人了。既然死不了,还好吃好招待,你们担心什么?与其担心他安全,倒不如担心别的。比如是不是多了个小秦牧出来。 要是我们再不快点过去,辽国的骚公主有了身孕,看你们着急不着急。反正秦牧不是我男人,这该你们操心。 我要一百颗子弹,过分吗?当然不过分了。 折美凤的话顿时惊醒了在座的诸位。这的确是现实的威胁。秦牧的四位娘子,除了姜月奴都和秦牧入过洞房,可是到现在谁也没有怀孕。若是被骚公主抢了先,她们可就没脸了。 于是一群女人把秦牧的安危又忘到一边,开始担心起男女的问题了。 秦牧要是知道,非给气死不可。 你们知道不知道我时间多宝贵,哪有可能浪费在这上面。再说你们当人家余里衍是什么人?她是大辽的公主,根正苗红。这个身份比折美鸾姐妹还真。 折家是府州土皇帝,耶律家可是大辽真皇帝。 大辽公主吃多了撑的跑大宋找男人。 再说要找,也得找姓赵的,怎么会找姓秦的呢。 他当然不知道贾红线一干人的打算,这年头没有网络,隔着二里地就没法通讯,别说现在千山万水的了。 不过秦牧的性格是不等不靠。不管贾红线他们怎么计划,先自救再说。 靠山山倒,靠河河干,这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幸福的生活要靠劳动来创造!秦牧顺嘴唱起了那首儿歌。 “太阳光金亮亮 雄鸡唱三唱 花儿醒来了 鸟儿忙梳妆 小喜鹊造新房 小蜜蜂采蜜忙 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 要靠劳动来创造” 这里是辽国的中京,是大辽的国都。秦牧被余里衍一路绑到这里,终于算是得到了有限的自由。 这个自由,就是劳动的自由。别的自由是没有的。而且他还获得了超规格的待遇,余里衍全程陪同。当然不是帮他干,而是看着他干。 对于如何造出铁马,余里衍充满了兴趣。 秦牧的铁马比真马还快,还快的多,这让从小就追求速度的余里衍非常渴望。她想早一日骑上铁马,驰骋在疆场。 一天也不能让秦牧偷懒。 在她严厉的目光,严格的要求下,秦牧就是装样子也得装两下,否则未免皮肉受苦。 而且他还没法还手。虽然手枪已经还给了秦牧,但这里是辽国首都,身边全是余里衍的女兵,他就是拿着加特林机关枪也冲不去。 余里衍很好奇他这把奇怪的尺子怎么用,秦牧不得不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秦牧说,三点一线,你看这个准星,照门,和目标,连起来是一条直线,这样就容易划线了。 可是没想到这句话捅了马蜂窝。余里衍可不是赵佶的闺女,养在深宫,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对于匠人的工艺多少有了解。 余里衍马上发现了问题,工匠画直线有墨斗,那个东西,比用这个尺子可方便多了。 这尺子连一根线都没有,怎么画呢? 她有了这个疑问,自然就要求秦牧给个答案。这可把秦牧吓的够呛。没想到她贵为公主,竟然知道墨斗! 秦牧连忙胡编乱扯,说摩托不同于木头,就得用这么奇怪的划线方式,总算是对付了过去。 然后他就不敢胡说八道了。只能埋头苦干。 一边干,一边苦中作乐,不知怎么就唱起了这首儿歌。 这也是分散敌人注意力的好办法。余里衍果然被他新奇的歌曲吸引了,没有再刨根问底。 “青青的叶儿红红的花 小蝴蝶贪玩耍 不爱劳动不学习 我们大家不学它” 秦牧唱顺嘴了,随口就溜出来。 可是这句话又让余里衍生气了。怎么着,说我是小蝴蝶,不爱劳动不爱学习吗? 劳动本来就不是我的事,那是你的事,凭什么要我劳动呢?我可是辽国的公主! 不过学习是需要的,自己必须学会怎么造铁马。她一生气,脸上就变了模样。刚才就觉得秦牧不老实,那个尺子交代的不清不楚,看起来要骗自己。这绝不能容忍。 于是余里衍迸发出更大的热情,死命监视着秦牧的每一个动作。 这让秦牧差点憋死。哪有这样干活的,就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也不能被人盯着干活吧。 而且秦牧干的活,也实在拿不出手。 他在玩泥巴。 余里衍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泥巴和铁马联系起来,于是更加觉得秦牧在糊弄她。 她立下决心,要是秦牧不给她个交代,她就要给秦牧个交代了。 ------------ 第八十三章 原始的蒸汽机 “秦少爷,”余里衍阴阳怪气的问道:“你的头发为什么这么短呢?” “我以前做过和尚。” “噢,原来如此。和尚吗,不近女色,要男人那根东西也没用,我看和太监没什么区别,不如我给你割了吧。”余里衍笑嘻嘻的说出一番话。 秦牧差点吓死。 你疯了吗。和尚是和尚,太监是太监,不但分工不同,人体构造也不同,怎么能说没区别呢? 这女的莫非是疯子?难道大辽局势恶化到如此地步,把公主都逼疯了。 她再疯,也别拿自己撒气。秦牧连忙说道:“公主,你这是从何说起,和尚和太监,还是有根本不同的。我不是不近女色,我有夫人的。” “既然如此,你给我说说和尚和太监的不同。”余里衍不依不饶。 秦牧无话可说。这还用说吗,难道你是傻子。 “好吧,我也不难为你,且不用你说和尚太监。我只问你,这个泥巴和摩托车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不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我就让你知道和尚和太监没有不同。” 原来在这里等着自己。秦牧恍然大悟。 眼前的情况,不是秦牧突然童心焕发,唱着儿歌玩泥巴,和幼儿园小朋友似的。他哪有这份闲心。 秦牧是真的在工作。 要做摩托车,最关键的是什么?发动机,没有这个什么都别提。 难道用马拉着跑吗?那不得让余里衍把自己活吞了。 发动机要做,可是秦牧不会做。别说在大宋,就是回到后世秦牧也不会。 不会做,就能不做吗?如果秦牧什么都不做,余里衍马上就会让他明白,消极怠工的后果。 秦牧还得动手。思前先后,秦牧决定先做一个蒸汽机出来。 第一,这个东西比内燃机简单,第二,他跟江厂长打过多次交道,所有动力都是蒸汽机,从原理到制造,多少有理性和感性认识。 要做蒸汽机,先得做个锅炉出来。这年头大宋大辽都没有无缝钢管,要做一个圆筒,需要拼接敲打。 这样出来的玩意肯定不能用。秦牧不知道最早的蒸汽机是怎么做的气缸,他根本就没这个需求,有神奇的柜子,蒸汽机直接用二十一世纪技术制造,然后带过来,完全不用去查最原始的蒸汽机资料。 可是没想到自己会意外落在余里衍手里,逼着自己变身科学怪人。秦牧真没这个能力,只能拼命思索,总算是想起一个可行的办法。 铸造!不要锻造。他准备先用泥巴捏出一个圆筒,然后将铁水灌进去,这样至少能出来一个缸体。 虽然不知道可行不可行,但是什么都不做肯定不行。 于是秦牧只好开始玩泥巴。 现在看来,只动手不动嘴是不行的了。余里衍不干。手也要动,嘴也要动,秦牧决定一边动手一边动嘴。 “公主,这个泥巴,可不是一般的泥巴,用处很大。我要用泥巴做一个中空的圆筒,然后把铁水浇在里面,做一个铁桶出来。” “这不就是要做个泥范吗。”余里衍还以为秦牧要做什么高明的玩意,原来不过是个泥范。这东西是匠人就会,看秦牧手足无措,弄的身上脸上全是泥,她很怀疑这个人是不是个骗子。 秦牧的确就是要做这么一个东西,只是他动手能力不算太强,玩泥巴这样的娱乐活动,自从他记事以来就不曾有过,现在被逼动手,赶鸭子上架,自然手忙脚乱也做不利落。 这里是中京城南,一处辽国军械所,各色工匠都有。余里衍马上命人找来老工匠,三五下就做出了秦牧要的泥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看着泥巴在老工匠手里就好像键盘在自己手下一般,秦牧对于亲手操作失去了信心——还是键盘侠容易做。有些东西硬撑是不行的,自己一辈子也没进过钢铁厂,更没亲手打过铁,只是有远远超越本时空的概念,绝不能自曝其短。 “公主,就是这个样子。”秦牧开始当起了甩手掌柜,再不自己下手了:“我就说在这里不好做事,没有趁手的工具。我的工具都家里,要不,你先让我回去一趟,把工具取回来再做。” “做梦!”余里衍一口就打碎秦牧的美好幻想:“缺什么,作什么,回家就别想了。接下来怎么做,快点说。” 看来不但大宋有权势的人不会跟老百姓讲道理,大辽也一样。 如果余里衍不是公主,哪里来的这么横行霸道。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先做着再说。 秦牧并不全是为了余里衍做事,更主要的是为自己的事业拼命。 辽国的军械所,就是个大杂烩,没有大宋区分的那么明白。在大宋,别说头盔,甲胄分开制造,就连马鞍子和马镫,都分属不同工坊。这里就混乱的多了。 这个军械所依山而建,核心是依着悬崖建立的几座炼铁炉。外围有造盔甲的,造弩箭的,造刀子的,甚至连农具都造。 老工匠在这里几乎干了一辈子,对于秦牧要做的东西一看就明白。 就是一个铸铁的铁桶,小意思。在本时空,做铸铁的物件有三个办法,泥范法,铁范法,失蜡法。泥范是最简单最低级的做法,对老工匠根本没难度,很快就按照秦牧要求铸造出一个铁桶出来。 有了这么一个东西,剩下的依样画葫芦。锅炉,气缸,活塞,飞轮,曲轴连杆,全依次造了出来。 一连几天,秦牧一边给余里衍科普蒸汽机的知识,一边指导工匠把这些零件组合在一起,最终,一台大宋版蒸汽机出现在余里衍面前。 余里衍迷惑了。这玩意是摩托车吗?完全不一个模样呀!莫非秦牧在骗自己?可是他说的一切都那么有道理。到如今,辽国公主也算半个蒸汽机行家了,至少理论上的。 秦牧知道的那点东西,已经全教给了余里衍。 望着眼前这四不像一般的蒸汽机,秦牧多少有点兴奋。本时空本土工业化没想到在辽国开始了。 如果这个蒸汽机能运转顺利,输出可观,那么对秦牧的目标来说,是巨大的一个利好消息。这让他的工业革命可以马上开始,立足于本时空,而不是等后世的装备。 随着测试开始,秦牧开始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渐渐放了下来。 这个蒸汽机,土是土了点,渣也渣了点,但是它能动!这就足够了。 连杆推动飞轮,蒸汽机真的很争气,没给秦牧丢脸! “公主,动了,动了!”秦牧多日的辛苦终于看到了回报,连余里衍看起来都不那么讨厌了。 “秦少爷,”余里衍也有点吃惊,这个东西虽然不是摩托车,可是看起来好像很有力气。有力气就是好:“有了蒸汽机,那你什么时候给我摩托车呢?” “别急,冬天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余里衍一怔,这个和季节有什么关系?难道等春天牲口发情,你才能做出摩托车?可是似乎他说的也有那么点道理。 秦牧根本没想过给余里衍做摩托车,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不去考虑。不过秦牧准备给辽国增加点武力值。 按照秦牧了解的历史,金国去年攻陷了辽国的上京,辽国失去了半壁河山,而明年,也就是宣和四年,金国就攻陷了辽国的中京,也就是他现在站立的地方,明年就归金国管了。 余里衍完全不知道,她引以为傲的辽国,基本上只剩下一年寿命了。 秦牧准备给余里衍续点命。 对于自己的伟大目标,秦牧心里一直有两条路,彼此纠缠着。 第一,最简单的也是必须的,苦练内功,完全不管外界形势,尽快建立起一支***军队,剩下就是横扫。 这条路简单可靠,有柜子这个作弊神器,等于玩游戏开了一个巨大的挂,人家战斗力只有五的时候,自己已经是二百五了。自然可以横扫天下。 要做到这点,也需要时间,柜子的容量有限。如果柜子有无限容量,秦牧完全不用思考,直接选择平推了。正因为容量是有限的,相对于诺大的世界来说,那点空间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把柜子的全部运力都用来运军火,那么再给自己一百年也运不过来推平全球的军火,何况自己只有十三年时间。 这就让秦牧不得不立足本时空,建立重工业,自己生产需要的一切。这样就太需要时间和根据地了。 新中国建立时候,在有援助情况下,还至少需要一个五年计划来打造重工业基础呢。柜子这点空间,相对于后世的大量援助,完全不值一提。 秦牧更需要时间,和一个稳定的根据地。 同时,秦牧还有一个辅助道路,就是尽量不改变原时空的历史轨迹,继续让历史按照固有脚步前进。 这样他能最大限度的把握历史进程,最少出现意外。 这条辅助道路同样非常重要。秦始皇三十九岁统一天下,然而二世而终,可谓崩的迅速。虽然秦国的体制一直延续了下来,但是大秦帝国是崩了,这不容否认。 秦牧不在乎崩盘,他在乎的是时间。 自己了没有三十九年的时间了,只有十三年,这个时候,他需要顺势而行。如果单纯的凭借武力硬推,那么全天下都是自己敌人。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全天下都是自己的敌人,自己能走多远?显然这条路不行。 他不能与全天下为敌,反而要让全天下人都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干。这样就需要一个机会。机会就在几年后。 靖康耻,是宋朝最大的耻辱,可也是自己最大的机会。 金国灭了辽国之后,很快就开始打宋朝,先后两次围困汴梁,最终把宋徽宗父子以及他们的一群媳妇全抓了俘虏。 同时金国还勒索了巨额财富,把汴梁城百年积累洗劫一空,直接把大宋打没了,最后赵构跑江南成立了南宋。 靖康时候,宋人蒙受了巨大苦难,“怒发冲冠”,民心可用。 到时候秦牧登高一呼,必然从者云集,“吊民伐罪”,干翻了金国,然后以赵构无能为由,发兵南方,至此中国大半河山就收在自己手里。 接着以府州为基地,向西一路打过去,西夏回纥吐蕃,又能纳入版图。 至此大半个亚洲算是拿下。 怎么着也算是看到统一欧亚大陆的希望。 秦牧一直都在为这个计划努力,可是这个计划也有个核心问题不好解决。吴家庄挨着汴梁,金国如果发兵围困汴梁,吴家庄不可能不波及。而吴家庄是秦牧的重中之重,绝对不能舍弃。一旦金兵敢动吴家庄,近卫团必须撕去伪装,露出獠牙。 这样子也就没什么靖康耻了。没有靖康耻,天下人都以为赵家天然的应该做皇帝,自己就是反贼,名不正言不顺,逆流而动,要大大的延误统一时间。 又要让汴梁被围困,又要让吴家庄安然无恙,真是太难了。他一直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秦牧现在意外的被余里衍捉到辽国,他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准备给辽国一点新的力量,让辽国多撑一会。 既然原始轨迹有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不妨引入新的变量,看看能否带来新的转机。 “公主,我先不给你摩托车,我给你一个全新的武器。包你满意。”秦牧拍着胸脯保证。 “就这个蒸汽机?”余里衍怎么看这个玩意也不像武器。没开锋,怎么杀人呢?再说在哪里开锋?难道那个轮子吗? “对,就凭这个蒸汽机!” 秦牧刚说完,就听一声脆响,连杆断做两节。 ------------ 第八十四章 萧家人 真是打脸呀! 刚吹一个肥皂泡,马上就破了。 秦牧发现自己不能吹牛。上次吹牛说能做几百辆摩托车,马上被余里衍给绑了票,这次说给她全新的武器,立刻就断了连杆。 余里衍简直是自己命中注定的克星。 “这是怎么回事?”余里衍大怒。她一心想要摩托车,好马上组织铁马军团,不说横扫金国,至少也能挡住金国的进攻。这个蒸汽机,看起来傻大黑粗,明显和摩托车的精致不是一个层次。 余里衍是搞不清摩托车怎么制作的,一直是尽量耐心的观察秦牧的做法。他要玩泥巴就玩泥巴,他要灌铁水就灌铁水,总之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但是你得给我个交代。 现在这算什么交代,这个轮子没转几圈,连杆断了。 就算余里衍没见过蒸汽机,可是秦牧的铁棍断了,总不能说是好的。 金国给辽国的压力不是一般的大,余里衍心急万分。她恨不得今天就拿到几百辆铁马,拯救辽国于危难之中。 耶律延禧,天祚帝,也就是余里衍的爹,论起行事荒诞比宋徽宗毫不逊色。 赵佶喜欢琴棋书画和女人男人,耶律延禧和他不同,天祚帝喜欢打猎。这就好像后世有人迷恋钓鱼一样,天祚帝在打猎这个爱好上已经近乎痴狂,每天不是在打猎就是在去打猎的路上,国事家事,全不当回事。 如今辽国上京都丢了,他还不当回事,继续出城打猎。 天祚帝不在乎辽国,余里衍在乎。如果金国打败了辽国,别说辽国百姓如何,就是自己的下场不问可知。 为人奴婢算是好的,搞不好就丢了小命。 失去生命余里衍并不很在意,她怕的是为人奴婢。辽国看金国,就好像大宋看辽国,全是蛮夷,没有开化的土人,和牲口一样。 如果自己哪一天沦为牲口的奴隶,余里衍宁死也不会苟活。 为了避免这个悲惨的下场,辽国公主每时每刻都在拼命想办法。可是她一个十七岁的姑娘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替大辽出使汴梁,探探宋朝是不是变了心。 万幸,赵佶还那么软弱,看来根本没得到上京陷落的消息,被自己一吓唬就老实了。 秦牧可以说是余里衍的救命稻草,要不她也不会不顾公主脸面,辽国威仪,直接绑了这个男人就跑。 实在是她在秦牧身上看到了辽国翻盘的希望,可以说,秦牧就是辽国的救星。只要他做出几百辆铁马。 但是如今半匹马也没做出来,到做出一个废物机器,用都不能用。 这让余里衍快疯了。 他知道自己压力多大吗?知道辽国危若累卵吗?还敢跟自己耍滑头! 余里衍喜怒都摆在脸上,秦牧立刻看出大事不好。公主这是要暴走啊。 “公主,”秦牧连忙说道:“别急别急,这东西离成功只差一步了。” “一步?”余里衍听到这话,稍微放松了一些。如果真的只差一步,到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这个机器的力量太大,这根棍子受不住就断了。” “那怎么办?换一根更粗的棍子?” “那样不行。要用钢来做,这个铁的不行。” 秦牧知道连杆断裂原因,就是因为军械所提供的铁太脆。脆不受力,稍微用点力就完蛋了。 目前蒸汽机运行的非常好,除了连杆断裂之外,别的都达到了他的设计目标,所以只要换一个钢做的连杆,就大功告成。 余里衍连忙吩咐工匠去做钢的连杆。 没过多久,工匠回来了。没有连杆,只带来一句话:“管事不同意”。 余里衍大怒。 这个军械所是辽国最大的一个军械所,辽国四成军械器材都出自这里,军械所管事是个要职,辽国的要职,全部都是姓萧的担任。 辽国上层是比较奇怪的存在。 皇上全姓耶律,皇后全姓萧。实际上辽国远不如大宋的体制先进,他们的上层就是两大部落,一个耶律部,一个萧部。别的姓根本做不到高位,这样就直接封死了辽国前进的可能。 军械所管事这样重要的位置,自然也是姓萧的担任。萧昌,是辽国文官第一人萧奉先的侄子,他不同意余里衍的要求。 铁可以给你,但是钢绝不能给你。 本时空炼钢非常难,工艺复杂,耗时巨大,余里衍要用那么多钢,去做一个什么钢棍子,萧昌觉得她纯属吃饱了没事干。 你一个娇滴滴大辽公主,不在自己的府邸待着,每天泡在军械所干什么? 萧昌觉得军械所不姓耶律,是姓萧。她来这里,就是对自己权威的冒犯。 别看余里衍是正牌大辽公主,萧昌只是萧奉先的侄子,似乎地位天差地远,可是实际上俩人地位还真不是表面上差的那么邪乎。 萧昌是萧奉先的亲侄子,而萧奉先的妹妹,大妹萧夺里懒,二妹萧贵哥,一个是天祚帝的皇后,一个是天祚帝的元妃,萧奉先是正宗国舅爷。 萧昌的爹萧保先,管萧奉先叫大哥,是萧夺里懒和萧贵哥的亲弟弟,按照百姓叫法,天祚帝是萧昌的嫡亲姑父,余里衍还应该叫他表哥。 有这样的身份,萧昌自然不怕余里衍。余里衍的生母萧瑟瑟,也不过是天祚帝文妃,还不是皇后,地位更没那么高。 余里衍大怒。她是为了国家命运操劳,要一点钢怎么了?凭什么不给自己? 什么话也不用说了,余里衍带着人马就闯进了萧昌的办公地点。 萧昌大刺刺的端坐不动。有什么好害怕的?这里是军械所,自己的地盘,自己份内的差事,钢怎么用,得听自己的,你余里衍算老几。 “余里衍,”萧昌直接叫名字,连公主都懒得叫:“你不在宫中,跑到这里做什么?” 他开口就指责余里衍。余里衍还没嫁人,这时候应该留在宫里。 “萧昌,”余里衍怒道:“我要做一件全新的兵器,你为什么百般阻挠?” “兵器?”萧昌眼珠一转,问道:“可是上面的旨意?” 你有没有皇帝的圣旨呢?没有圣旨,口头旨意,总得有吧。 他知道余里衍根本没有这些。天祚帝根本就不在中京,军械所也从没得到命令做什么新兵器。如今辽国局势紧张,上京都丢了,战火可以说烧到家门口了,每天盔甲刀箭的制作任务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余里衍擅自拉着工匠做什么“争气机”,已经让萧昌很不满意了——这是耽误军械所正常的工作,只是余里衍怎么说也是公主,自己给她个面子,可是没想到她不识抬举,竟然想要钢。 钢,是能随便给你玩的吗?“争气机”,一听就是不靠谱。打仗用盔甲,弓弩,如果只靠“争气”就能赢,大辽这么多人,比金国多得多,十个人的“争气”打不过金国一个人? “争气”有屁用,还得靠钢铁说话。 除了这些明面上的理由,萧昌还有一番不能说出口的理由。 余里衍的娘是天祚帝的文妃萧瑟瑟,她生儿子生的早,耶律敖卢斡是天祚帝长子,是余里衍的亲哥哥,封晋王,是辽国太子。 萧昌的亲姑姑,萧贵哥,也有一个儿子,耶律定,封秦王。 在萧家人看来,肯定是让萧贵哥的儿子当皇上才对家族最有利。 余里衍要做新兵器,变相的给她亲哥哥造势,这是萧昌绝不允许的。 只是这话说不出口,只能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压对方。 不过萧昌的大道理也的确是很有道理。辽国到了生死存亡时候,萧家的富贵全在辽国的兴盛,他们绝不想辽国垮了。现在搞什么新兵器,不抓紧时间造盔甲刀箭,在萧昌看来纯属瞎胡闹。 军队能等你的新兵器吗?再说你造的新兵器,就一个大铁轮子,这不是开玩笑吗?要把金国人抓住绑在轮子上转圈,把他们晕死吗? 辽国如果有这个本事,把金国人都抓到了,那还费劲捆在轮子上干嘛,直接杀了他们不好? 简直是脱裤子放屁! 萧昌完全不担心余里衍发火,发火在自己这里毫无用处。 “余里衍,眼下盔甲兵器的需求太紧,没多余的钢给你玩。” “萧昌,你可知道,我们大辽……”余里衍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秦牧还在身边呢,辽国的虚实可不能让他一个外人知道。 她带着秦牧过来,是想让秦牧给萧昌讲解一下新兵器的厉害。 只一个蒸汽机肯定是糊弄不住余里衍的,其实秦牧给辽国公主设计了一套全新的武器。 蒸汽弩! 这是秦牧给自己新武器的命名。以蒸汽机为动力的弩。 本时空远程投放武器有床弩和投石机,这两者是攻城守阵的利器,都是射程远杀伤力大。秦牧在江南一路逃跑时候,唯一担心的就是床弩。 辽国也有床弩和投石机。不过这样的器材,金国也有。 辽国对上金国,并没有技术上的优势。 秦牧设计的蒸汽弩不同。以蒸汽机为动力,首先就解决了力量输出的持续性。 不论床弩还是投石机,都要靠人来蓄力。人力有穷,干一阵就累了。 而蒸汽机不同,点上火,有煤有水,它一辈子也不会累。就是打上一天,蒸汽机的输出都不会有半点减弱。这已经远超同时代了。 同时蒸汽机的动力要比人马牛强大太多了。以这样的动力去驱动弩箭,哪怕是石块,射程和威力都要大的多。 这是秦牧能设想的,除去***之外,最适合本时空的武器了。 他准备用蒸汽弩来武装辽国,先抗一下金国,给自己再争取一段时间搞建设。现在秦牧根本就没有重工业,什么火柴厂卷烟厂,全是虚的,除了赚钱什么都干不了。 没有煤钢联合体,就没有未来。 余里衍知道秦牧的武器,虽然后面发射弩箭的一套设备还没造出来,可是蒸汽机不是造出来了吗。就算傻大黑粗了一些,可也是机器。以余里衍的聪明,自然看得出其中的厉害。 不过秦牧的棍子断了啊。棍子断了,蒸汽机就没办法输出力量,后面的一套完全没办法实现,这怎么不让余里衍着急。 余里衍勉强压住怒火,说道:“秦牧,你给萧管事讲一下。” 秦牧也想看尽快看到自己的蒸汽弩。这可是他两辈子设计的第一套机械系统,对他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后世,秦牧一直编程序,所有的东西都是敲敲打打键盘就搞出来。这在后世有个传神的称谓——键盘侠。 在大宋,秦牧不想只当键盘侠了,他要做点真东西出来。 于是秦牧耐心的把蒸汽机的原理以及蒸汽弩的厉害,详细的讲给萧昌。 萧昌装作耐心的听着,实际心里早就腻味了。 什么“争**”,靠气有用?那不如辽国军队一人放一个屁,熏死金国人算了。 他只是给余里衍面子,心思全不在秦牧的话上。 好容易等秦牧说完了,萧昌摇摇头,说道:“余里衍,说一千道一万,没有圣旨,我是不会给你钢的。” 余里衍勃然大怒。自己已经用了十万分耐心来求你办事,你竟然如此不给我面子。 她好歹也是辽国公主,顿时就火冒三丈,挥起马鞭就要抽萧昌。 秦牧一看大事不好,这要是打起来,不说余里衍以后怎么样,自己可是没好果子吃。 他在辽国,就是一个俘虏,俘虏哪有人权。 萧昌,听这个姓就知道是辽国贵族,日后他肯定要找场面,奈何不了公主,还奈何不了自己一个俘虏吗? 秦牧连忙就要拉着余里衍。 可是以他的身份,一个俘虏,还是个男人,怎么能去碰触辽国公主的身体?天上地下的地位差别。他要敢拉余里衍,就算余里衍不挑错,对面这个姓萧的也会鸡蛋里挑骨头,自己还是落不下好。 正在犹豫之间,就听有人说道:“且慢动手,听我一言。” 这会是谁呢?谁敢在余里衍和萧昌面前喊且慢? ------------ 第八十五章 焦炭炼铁 “大石林牙。” “大石林牙。” 余里衍和萧昌见到来人,齐齐的打招呼。 大石林牙,这可是个名人。秦牧没想到是这个人给自己解了围。 耶律大石,看姓就知道是皇族的人。他是辽国唯一有史记载的契丹族进士,做了翰林。辽国的翰林称作“林牙”,所以都尊称他为大石林牙。 辽国高层都以学大宋为荣,他们都说汉语,所以秦牧才能听得懂余里衍这些人的话。要是全都一嘴土话,那秦牧就抓瞎了,完全是听天书。 耶律大石是皇族,自然也忧心眼前的局势,他今天来军械所就是看看装备情况,没想到在门外听了这么一处好戏。 余里衍和萧昌俩人之间,耶律大石自然是倾向余里衍。这是自家人,一个姓。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萧昌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不是因为秦牧的一番话,他都准备帮理不帮亲了。 耶律大石现在有点犹豫,虽然他止住了余里衍的冲动,防止事态失控,但是接下来怎么办?是让余里衍停止胡闹,以国事为重,还是相信余里衍一次,造一种全新的兵器出来? 大石林牙是辽国顶尖人才,他明白只靠现在的辽军,很难挡得住金国了。就是造再多的盔甲有什么用呢?和金国打仗时候,辽国皮室军也不是没盔甲穿,还不是败了吗。 造的再多,可能是败的慢点,甚至连这个也未必做得到。 皇上不作为,一天到晚的打猎,啥事不管,国事全交给了萧家。可是萧家在朝堂争斗是一把好手,带兵打仗全无能力。 萧奉先的亲弟弟,箫嗣先,带兵去打金国,丢盔弃甲打了败仗不说,还把责任全推到手下将领身上。手下受了责罚,甚至有人被处死,他却因为有个好哥哥,两个好姐姐,自己一点事没有。 这样的萧家,大石林牙怎么敢依靠。 余里衍说这个人能做新兵器,让耶律大石心里有了别的想法。 如果那个蒸汽弩,真的如此人吹嘘的一般的厉害,未尝不可以打败金国。 无论如何,都应该试试。 可是余里衍和萧昌的争执也必须解决。萧昌说的有道理,余里衍的要求也不过分,那么唯一的纠结就在于钢。 大石林牙思索片刻,对着秦牧说道:“秦牧,你造的这个蒸汽弩如此厉害,看来你是个难得的好工匠。” 他在外面听过余里衍的介绍,知道秦牧和蒸汽弩:“好的工匠,想来会炼钢吧。这样,铁我可以给你足够多,你自己炼成钢。如何?” 耶律大石不愧称为“林牙”,他的提议,不但解决了问题,还维护了余里衍和萧昌的脸面,谁也不得罪。 秦牧想了想,点头说道:“好,我同意。” 只要不让余里衍当着自己面发飙,秦牧都会同意。他现在没有别的办法,跑也跑不了,别自找不自在。 而且炼铁炼钢就是秦牧下一步的计划,正好在辽国练练手,给自己的未来加点经验值。 即使在辽国搞砸了也不怕,反正坏的是别人的事业。辽国马上就没有了,想来他们到时候也不会在乎损失点铁什么的。 秦牧要大炼钢铁,是早就定下的计划,所以在二十一世纪一直学习炼钢炼铁的知识。 他知道本时空炼钢不容易,是因为没有低成本短时间的去除铁中碳元素的办法。 铁和钢的区别,就在于含碳量。钢其实是铁合金,含碳量在0.02%和2.04%的铁,就是钢。 本时空炼铁用到煤,煤里面有许多对炼铁极为有害的元素,所以后世炼铁用焦炭。就是把煤预先处理过,去除掉一些对炼铁有害的物质,这样出来的铁,已经不是本时空的铁了。 后世钢铁厂出来的铁,已经和本时空的钢差不多,至少不会做个铁棍子就断。 秦牧拿不到钢,只能自己炼钢。本时空号称“百炼成钢”,可见把铁炼成钢需要多费时间和力气。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根本没法拿着一堆铁块去敲敲打打。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么多人员可以利用。 萧昌虽然卖了大石林牙面子,同意秦牧随便用铁,可是人员却决不再多拨给了。 这么点人手,能干嘛?一天到晚二十四小时打铁也不够看的。 说起时间,秦牧也一肚子气。自己的手表还在余里衍手腕上,也不还给自己。这让他连时间都没法确定,看天估算。简直回到了茹毛饮血年代。 而且辽国饮食也差劲。在大宋,尤其在汴梁,饮食非常好。这时空已经有炒菜了,所以秦牧真没觉得吃上委屈了自己。可是到了大辽就不行了。 饮食的发达,前提是经济的极端繁荣。辽国和大宋比起来,就好像七八十年代的中国比美帝,差太远了。 有吃的就不错了,你一个俘虏,还有什么资格挑嘴。 秦牧觉得,就是为了自己的肚子,也得早点跑。 他来大宋可不是为了苦修,又不是要做和尚。 为了早点跑,也得抓紧时间弄出蒸汽弩。秦牧考察过军械所之后,选了一个地方,准备做炼焦窑。这些知识都是纸上得来,纯理论。图样是有,可是秦牧没做过这样的活,只能动嘴,不能动手。 他按照自己的设想,把炼焦窑的结构图画了出来。 给余里衍干活的工匠都是聪明人,而且造蒸汽机时候已经见识过秦牧独特的图纸,如今看到炼焦窑,也没多少问题。 说干就干。两天时间,搭起一个小炼焦窑。 然后就炼焦。毕竟秦牧在大炼钢铁这一块下过一些功夫,炼焦一次就成功了。得到焦炭,然后秦牧借用了一个小的炼铁炉,开始用焦炭炼铁。 对于这点,萧昌到是没有干涉。一来,余里衍说这个新法炼铁能直接出钢,对军械所大大有利,二来,余里衍用的炼铁炉也是最小的一个,这样的炉子军械所有好几座,一个也不给余里衍用说不过去。 新法炼铁这一天,连大石林牙都特意过来观看。 工匠做这一套早就熟练了,依次下料,只不过这次把煤——这里叫石炭,换成了焦炭。 然后开炼。 等到铁水出炉,果然没让秦牧失望。 他不是干这行的人,可是就算以外行人的眼光看,这一炉铁也远远超过了从前的铁,几乎就和钢差不多。具体差多少,秦牧也不知道。反正是好了很多。 余里衍和大石林牙大为惊讶,同时也极为兴奋。 怎么把石炭闷着烧一阵再炼铁,就能得到钢呢?他们肯定不明白这个原理。余里衍不懂就问,这关系到辽国的未来。 辽国有了这样高明的炼铁技术,不论盔甲还是刀剑,都将提升不止一个档次,这可以说救了辽国半条性命。更别说还有那个传说中的蒸汽弩。 余里衍不是傻子,这一阵子,她隐约的明白到,秦牧是没办法给她做出铁马的——秦牧都推脱到工具不够,不过没铁马,有了这个新法炼钢,加上蒸汽弩,也够自己饶他一命了。 可是死罪已免,活罪难逃,竟敢骗自己,这不可以原谅。 余里衍本打算拿到一千辆铁马就放秦牧走,如今看来铁马是没希望了,那这个人也别想走了。 一身本事,不给辽国用还给谁用? 谁不知道辽国是当今天下最厉害的存在?难道给大宋吗?大宋连现在的辽国都打不过,更何况有了新法炼铁和蒸汽弩之后的辽国了。 余里衍认为,识时务者为俊杰,秦牧要识时务。跟着自己才有光明的未来。她这时候一时都忘了,辽国已经丢了半壁河山,生死存亡只在一线之间。 她一边定下主意,一边问道:“秦少爷,为什么用焦炭炼铁,就能出来钢呢?” 余里衍心情好就叫秦牧少爷,心情不好,就不会给他这个待遇了。 这到有个好处,让秦牧能简单的判断余里衍的心情。 余里衍这句话也正是大石林牙想问的。他也专注的等秦牧答案。 “铁和钢的区别,在于含碳量。”秦牧耐心的给两人科普:“煤,也就是你们说的石炭,里面有些东西,对炼铁是有害的,只有把煤做成焦炭,才能除去有害物质,从而让铁水的含碳量下来。含碳量低了,自然就是钢了。” “含碳量。”余里衍点点头。其实她完全不明白。 大石林牙也是一头雾水。 秦牧说的含碳量,这个“碳”是碳元素,他们哪有元素的概念,既然说“炭”,就以为是石炭,木炭。可是按照秦牧的说法,要把石炭的含量降低,那少放点石炭不就好了吗? 可是放少了,没法燃烧呀。 秦牧的话虽然不长,在后世说来,基本听到的人全能懂,可是别忘了后世的人全经过九年义务教育,这些东西在初中化学就学过了。即使以后时间长了,知识都还给了老师,理解起来也不成问题。 余里衍和大石林牙可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简单的一句话,够他们想一辈子的,哪能这么快就了解并且理解。 铁水冷凝成钢锭,摆在眼前,事实说明秦牧不是个骗子,不是胡说八道。他说的肯定有道理,只是一时我们听不懂。 这下别说余里衍,连大石林牙都决定要好好招待这位高明的匠人。绝不能拿他当俘虏对待。 萧昌也在旁边,眼见秦牧鬼魅一般的直接把铁变成了钢,心里骇然。这也太有本事了,难怪余里衍相信他。余里衍可是眼高于顶的女人,要不也不会直到十七岁还不嫁人,反倒巴巴的从大宋绑个男人过来。 果然有本事。不过本事漏了,可就便宜自己了。 炼焦窑怎么做,他可是全看明白了。马上吩咐下去,照样子,连续盖五座炼焦窑,立刻上马全新炼铁方法。 秦牧完全不在意他们的抄袭。他反倒非常的高兴。纸上谈兵,终于落到了实处。这次炼焦炼铁如此顺利,就好像打台球一杆清台了,感觉非常爽。 萧昌要放大规模,这更让秦牧高兴。这就有了实际的例子,以后建造自己的微山湖钢铁基地,更加不会走弯路。 可是秦牧完全没想过,自己还能不能到微山湖。别说微山湖了,连中京走的出去走不出去,都难说。 以他这个表现,余里衍要是还肯放他走,那真是缺心眼了。 很显然,余里衍不但不缺心眼,相反的,她心眼还很多。 当夜,余里衍就派了使女给秦牧暖床。 这是奖励,也是监视。白天有她亲眼看着,晚上看不到,那就派使女看着,反正不能让秦牧逃离自己的眼线。 这让秦牧顿时陷入了巨大的麻烦。 送上门来的女人,秦牧绝对不能要,他不能对不起自己的一群小娘子。 这一夜,秦牧忍的很辛苦。他决定明天必须找余里衍抗议。白天就把自己累的半死,晚上难道还要折磨自己不成?还让不让人活了? ------------ 第八十六章 辽国内乱 蒸汽弩就算不是划时代的武器,也不遑多让。 武器永远追求威力和射程。而蒸汽弩不论在哪一方面都远超同时代的投石机和床弩。更别说它还有可持续使用,绝不会累,这样一个巨大的优点。 秦牧亲手发射出第一根巨大的弩箭。说是弩箭,可是比起床弩的弩箭又长了一截,粗了一圈。 蒸汽机的动力是人力远远比不上的。所以弩箭的增大加长就是必选项,否则不足以体现威力。 口径即正义,射程即真理。越粗的弩箭,越远的射程,就是更多的真理和正义。 秦牧无疑代表着本时空最大的正义和真理,一下就把余里衍和大石林牙震撼了。 蒸汽弩超过六百米的射程已经甩下本时空的投石机和床弩好大一截,可以说在这个距离上,装备了蒸汽弩的军队完全吊打敌人。因为对面根本没有能伤到自己的武器。 不论是投石机还是床弩,都够不到。 而且投石机和床弩的构造都比蒸汽弩复杂。别看蒸汽弩是一整套系统,但可以理解为一堆铁疙瘩的组合,能活动的部件不多,还都是铁的,瓷实禁用,不虞损坏。 作为目标的一副盔甲被弩箭穿个透心凉,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弩箭的威力依然无法阻挡。 余里衍望着秦牧,就好像望着稀世珍宝,这简直是上天赐给辽国的救命礼物,一定不能让他跑了。 秦牧不只是做出了蒸汽弩,更重要的是那个新法炼铁。这时空的铁如果不经过二次炼制,就是生铁,用处很受限制——太脆了。必须炼成钢,即使不经过百炼,也得炼个十次二十次,经过很多后续工艺,才勉强凑合能用。 盔甲和兵刃,总不能用生铁做,都需要用钢。 这样就造成了效率低下,出钢很难,也很少。所以萧昌才那么在意钢材,一点也舍不得给余里衍。的确是好钢太难得了。 如今有了新法炼钢就不同了。出炉的铁水,直接就接近百炼钢的品质,即使差点也所差不多。 关键是可以直接拿来做盔甲兵刃。这支蒸汽弩的弩箭,就是用新出炉的钢铁打造的。 秦牧不只是给辽国一件全新的,威力巨大的武器,让辽国可以在对金国的战争中获得绝对的技术优势,更是给辽国的武器制造业插上了翅膀,或者说装上了轮胎。 如果以前一天能造十幅盔甲,如今可以上升到一百幅。因为免去了炼钢的过程,大大缩短了制造时间。 余里衍心花怒放。就是没有摩托车,暂时也能保住辽国了。甚至可以收复上京,还能打到金国老家去,把完颜阿骨打的脑袋砍下来当球踢。 美妙的前景出现在余里衍眼前,她忍不住狠狠的拍着秦牧肩膀:“秦少爷,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跟着我干,亏待不了你。” 在余里衍看来,秦牧能跟着自己,跟着辽国公主,这样的美差绝对是天大的赏赐。 在这个时空,还有比大辽更强大的国家吗?没有! 秦牧能跟着自己,跟着辽国公主,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在大宋有什么前途呢?他有这么大本事,可是赵佶用他了吗?没有! 余里衍觉得自己才是当世伯乐,秦牧这匹千里马,别人都看不出来,只有自己才能骑。 秦牧也不跟她计较。蒸汽弩的成功,新法炼铁的推广,可以说已经实现了他在辽国要达到的目标,接下来,跑吧。 时间紧迫,不能再浪费了。他要回大宋,回吴家庄,继续进行自己的统一大业。 可是怎么跑呢?这里是辽国中京,身边是余里衍和她的女兵,可以说人尽敌国。想跑,在余里衍的眼皮底下,那是千难万难。 拔腿就跑,显然不可能。必须找一个借口,创造一个机会。 秦牧早就在计划了。今天看到余里衍心情大好,连忙说道:“这个蒸汽弩,基本上算是成功了,不过,还缺一样关键的东西?” “怎么?”这下连大石林牙都忍不住发问了:“还缺什么?” “海绵。”秦牧给他们编着鬼话:“蒸汽弩和投石机床弩不同,这个东西,铁做的,需要多重保养。保养必须用到海绵。” “海绵是什么?”余里衍不知道了。 “渤海里面就有,我去给公主捞回来。” 海绵,在后世很普遍,一般都是工业制成品,可是海里也有海绵这样的生物,自然界生长出来的,功效和工业品的海绵一样。 秦牧要找一个离开的借口,想来想去,就想起海绵了。他不准备走陆路,因为向南走肯定会引起余里衍怀疑,以余里衍的精明,绝对不允许。 向北也不行,离大宋越来越远,而且那边是金国,自己要是过去,难免小命不保。金国也就刚脱离茹毛饮血,自己还是谨慎点好。 就好像外星人带着领先地球不知多少年的科技来到二十一世纪,那自然是被当上宾对待,可是如果外星人倒霉的来到地球的蛮荒时代,那谁当他是根葱,不被烤着吃了就不错了。 秦牧也没胆量贸然向金国跑。 向西,越来越荒凉,到了大草原,就是让他跑,他跑的过余里衍的马吗? 只有向东。东边有大海,算是一条可能的生路。因此秦牧才选了海绵这样一个噱头。听我的,跟我去找海绵。 “如果没有海绵,这个蒸汽弩容易出故障,在战争中怕是不妙。”秦牧要坚定余里衍的信念。 他知道这个辽国公主一心只为辽国着想。一切有利于辽国发展的,她都会去尝试。否则也不会大老远把自己从汴梁绑架过来,而且任由自己胡来。 老实说,玩泥巴时候,秦牧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干成这一切。 “要去渤海吗?”余里衍仔细望着秦牧,试图从他脸上看出一些端倪。你是骗我呢,还是真的需要海绵? 秦牧自从被余里衍抓住以后,一直勤劳努力,从来没有半句抱怨,更是再不提回家的事,这让余里衍不知不觉的放松了提防的心。现在秦牧说要去海里捞海绵,余里衍心里有七八分相信,三两分担心。 她思索片刻,最终下了决心。既然秦牧说需要海绵,那就信他一次。眼前的改变,每一样对辽国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这个海绵即使听起来有点让余里衍怀疑,她还是认为必须拿到。 当然,绝不能让秦牧一个人去,这点余里衍还是很清楚的。要去,我跟着你,在我眼前,想来你也耍不出花样来。 对于自己的能力,余里衍同样很有自信。 如果不是自己能力卓绝,怎么能把秦牧一下子就抓过来了呢?而且眼前一样一样,不都是在自己的监督下做出了的吗? 余里衍如今信心十足,凭借蒸汽弩,和越来越多的钢,一定可以杀光金国牲口。到时候,让他们领教领教自己的威名。 海绵,走,去捞。 “去哪捞海绵呢?”余里衍准备行动,先要问好目的地。 “锦州。”秦牧早就准备好了答案。 锦州濒临渤海,到了锦州,找个机会走海路就跑了。而且锦州到中京,之间有大灵河,可以坐船,不用骑马。 如果骑马的话,秦牧绝对跑不过余里衍,可是坐船就不同了。北人不善乘船,到了船上,余里衍马背上的本事就施展不出来了,功夫去了一半。虽然单打独斗自己也不是她的对手,可是总好过完全没有希望。 船上不是草原,各种船舱足够自己施展了。有手枪在,还怕什么。 说走就走,一刻也不耽误。余里衍点了一队女兵,是她的亲军,收拾好各种物品,跟着秦牧立刻出了中京,向锦州出发。 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是文定。在这里可以换船,沿着大灵河直接到锦州。 秦牧不会骑马,余里衍特意给他准备了一辆马车,也算是对他的奖励。 文定离中京不是很远,可是骑马也要走很久。山区的道路,远没有平原好走,不是上山就是下山,还弯弯曲曲的,秦牧即使坐在马车里面,也被折腾的晕头转向。 没有弹簧做减震的马车,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正难熬的时候,就听一阵弓弦声音响起,接着,车厢外传来一片惨叫。 被袭击了。这声音秦牧熟悉。上次从府州回汴梁时候,折家军就遇到这么一场。 怎么到了大辽,还来一次? 到底是自己倒霉,还是余里衍招人恨呢?究竟是要杀自己还是要杀余里衍? 秦牧立刻悄悄掀开门帘,向外观察。 余里衍的亲兵倒了一地,连马都没有幸免,身上插着不少箭矢,瘫倒在地。 看来对手准备充分,从开始到结束,根本没花多长时间。余里衍的亲兵已经全死了。 对手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以余里衍为目标。现在场中只有自己和余里衍还好端端的,不但没死,连一丝伤都没有。 秦牧现在可没有突击步枪可以依靠,勉强能保命的,就是一支手枪,十五颗子弹。 因为是在辽国境内行走,又要坐船,所以余里衍带的人手不多,也就三十个人。可是三十个人被敌人瞬间全部杀死,虽然有余里衍亲兵全是女人,反应略慢的原因,可也说明了对方人数不少,准备充分。 就靠这十五颗子弹,秦牧绝对不认为自己能冲的出去。 现在只能等。 余里衍暴怒。这是谁?谁敢在大辽刺杀自己? “是谁,给本公主滚出来。”她骑在马上,高声喝骂:“既然敢动手,就不要像耗子一样无胆。” 她明白眼前的危险。敌人一下子就杀光了自己的手下,这份安排不可谓不周密。如果他们想要杀死自己,自己早就死了。 既然不杀自己,那一定是有图谋。 在辽国,到底是谁敢做这样大逆不道之事?伏兵就在两边山上,不过没有一个人现身。 这时候,前面山角后转出一个人,带着几个随从,皮笑肉不笑的对着马上的余里衍说道:“余里衍,皇上有旨,命你跟我回中京。” “萧昌,竟然是你?你敢杀我亲兵?”余里衍怒火万丈。这些女兵是她亲手**出来的,全是她的心腹之人。本时空,除了大宋汴梁,别的地方都非常崇尚武力。 折美鸾折美凤都有自己的亲兵,别说余里衍了。 这些女兵不只是她的侍从,更是她的本钱,如今全没了。而且不是死在战阵上,是死在自己人手里。这让余里衍根本无法接受。 她都没注意萧昌说的什么圣旨,冲动之下,马上端起弩箭,准备射杀了萧昌。 萧昌哪能没有防备,立刻举起盾牌,全身缩在盾牌之后,说道:“余里衍,你敢动手,就活不过今天。” 说话间,两边山上显出了伏兵身影,一个个端着弩箭指着余里衍。 “看到没,”萧昌躲在盾牌后面大声说道:“不是我的私兵,全是皮室军,我没有骗你吧。如果不是有圣旨,我怎么能调动皮室军。” 皮室军就是辽国正规军,余里衍清楚,萧昌虽然凭借自家身份嚣张跋扈,可是如果没有圣旨,他的确没法调动皮室军。 这么说,的确是爹爹发了圣旨,要抓自己?可是自己是他亲闺女,他为什么要抓自己呢? 而且自己辛辛苦苦,为了大辽的安危拼命,甚至不顾公主的体面,不要名声,从大宋抓了一个男人回来,这难道还不够证明自己的忠诚吗?要知道自己可是云英未嫁,未婚的公主抓了一个男人,肯定会被人传的不成样子。 难道,皇上被架空了?萧昌拿的假圣旨? “圣旨给我看。”余里衍收起弩箭。这时候一支弩箭毫无用处,对面摆出的可是正规军队。 “这个可以给你,不过你先扔了刀剑弓弩。” 余里衍随手把刀剑弓弩都扔到了地上。抵抗毫无用处。一个人面对一支军队,余里衍知道自己根本没半分胜算。 “好,你先下马。”萧昌继续命令。 余里衍依言下了战马。 “走上前来。” 余里衍走上几步。这也正中她的下怀。只要离萧昌近了,凭自己的本领,一定能抓住此人。擒贼先擒王,抓住萧昌,也许能搬回眼前的局面。 她不紧不慢的走到了萧昌身前,只差几步就能暴起发难。 就在这时候,跟在萧昌身后的几个随从突然撒出好几张渔网,余里衍完全没有料到敌人还有这一招。 她全部精力都放在萧昌身上,如今的局面只有擒下他,才能有转机,哪想到迎面飞来一片渔网。 渔网还不是一张,而是三四张。余里衍躲过一张躲不过第二张,躲过第二张躲不过第三张,终于被渔网罩住了全身,摔倒在地。 “余里衍,不怕告诉你,对你的圣旨,我是没有。不过,我也不是假传圣旨,你娘和你哥,阴谋造反,如今已经被皇上下令杀了。至于你的死活,就看你怎么表现了!哈哈哈。”萧昌扬天长笑。 秦牧听得一身冷汗。他突然记起来了,辽国的确是闹过这么一出。天祚帝斩太子和媳妇。可是辽国的人名太拗口,而且和自己大业无关,他没有用心记过,直到听完萧昌的话,他才知道死的太子竟然就是余里衍的哥哥,天祚帝杀的媳妇,竟然是余里衍的娘。 这叫什么事。怎么自己流年如此不利,捞海绵还遇到宫闱秘案! 真是遇到**烦了,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办? ------------ 第八十七章 萧昌的结局 辽国的这次内乱可以说突如其来,也莫名其妙。 不怪秦牧记不住这件事,就是现在让秦牧回到后世,从新看这段历史,他一样会看的眼花缭乱。因为大辽全国上下,可以说就是两个姓,皇家是耶律,后族是萧。 这次内乱,两边人都有,缠在了一起。 晋王耶律敖卢斡,是太子,也是余里衍的亲哥哥。他的娘是文妃萧瑟瑟,也是余里衍的娘。萧瑟瑟有个姐姐,还有个妹妹。根据辽国传统,她的姐妹既然是萧族的,也会嫁给耶律族。 萧瑟瑟的姐姐嫁给了耶律挞葛,妹妹嫁给了耶律余睹。都是皇族的实权人物。 正月走亲戚,萧瑟瑟的姐姐就去小妹家串门,于是萧奉先马上抓住机会,诬陷耶律余睹造反。 这就是一本糊涂账。萧瑟瑟姐妹三人,加上她的姐夫妹夫,自然希望萧瑟瑟的亲儿子,晋王耶律敖卢斡做皇帝。这都不用想,肯定是人之常情。而且萧瑟瑟的儿子是太子,当皇帝顺理成章。谈何造反。 可是萧奉先大妹萧夺里懒是皇后,二妹萧贵哥是元妃,二妹也有儿子,秦王耶律定,他们自然希望秦王当皇帝。 两边的斗争从来都不会停止,只看谁更有本事,能谋划,会抓机会。 显然耶律余睹这边没玩过萧奉先,被人家抓住机会,直接定了个谋反的罪名。 可是萧奉先也是无胆之辈,只敢欺负女人孩子。 耶律余睹和耶律挞葛都不在中京,他就是趁着人家门里没男人,办成了这件事。 天祚帝耶律延禧根本不在中京,他还在外面打猎呢,接到萧奉先的报告,马上就下令,杀了萧瑟瑟母子。 萧瑟瑟虽然为天祚帝生下长子,可是她本人却并不是很得宠。曾经萧瑟瑟得宠过,只是最近辽国一败再败,而耶律延禧依旧不务正业,不好好当皇帝,萧瑟瑟就忍不住写了一首词。 古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有时候也有道理。 因为这个太招祸了。 萧瑟瑟的词,题目就叫《讽谏歌》,直接刺激耶律延禧。 “勿嗟塞上兮暗红尘,勿伤多难兮畏夷人; 不如塞奸邪之路今,选取贤臣。 直须卧薪尝胆兮,激壮士之捐身, 可以朝清漠北兮,夕枕燕云。” 这么大白话一样的指责天祚帝,好歹他是皇上,能受得了这个?所以萧瑟瑟马上就失宠了。 正是因为萧瑟瑟失宠,她的娘家才更希望她的儿子当皇帝,替换掉天祚帝。可也正是因为着急,就被萧奉先抓住了机会,找到借口。 而萧瑟瑟在天祚帝心里已经是另类了,指着鼻子骂我,谁能受得了,所以天祚帝二话不说,斩了!娘俩一块。 这都是高层斗争,萧昌这个层次完全不知道,以他的年龄身份,萧奉先自然不敢透露消息给他。 今天大局落定,萧瑟瑟和晋王都被斩了,萧奉先才告诉萧昌,同时要抓捕余里衍。 余里衍是个女人,在辽国不存在女皇,所以耶律延禧没有下令把闺女一起杀了。可是他不下令,自然有萧奉先下令。 斩草要除根,这道理他很明白。于是就命萧昌带人抓余里衍。因为没有明确的旨意说要抓余里衍,所以萧奉先也不好正经调动军队,只能派萧昌带着一些忠于萧族的皮室军。 萧昌是早上才知道这个消息,闻言大喜。余里衍是辽国第一美人,若不是她身份贵重,萧昌早就上手了。 如今要捉余里衍,正是一个天赐的好机会。 他在军械所听到余里衍要和秦牧去锦州,喜出望外。这简直是瞌睡了遇到枕头,太好了。 在军械所抓人,自己还不方便行事,可是到了城外,荒郊野岭的,还不是任由自己施为。 趁着余里衍收拾行李的时候,萧昌早带着兵马埋伏在路上。 去锦州必走文定,这是必经之路。 如今萧昌拿下余里衍,心花怒放,天随人愿。 落到我的手里,还不是要你****。萧昌急色,可是再急,也不能在野地里面干吧。不说这里太冷,而且周边全是皮室军眼睛,他还没牲口到这个地步。 而且余里衍怎么都是辽国公主,自己要办事,也必须避过皮室军。 萧昌于是命令皮室军回城,自己带着余里衍慢慢行走。反正这里是的大辽腹地,紧挨着中京,半点危险也没有。 至于秦牧,他从来没放在眼里。宋人软弱,百多年来一直被辽国欺负,在辽人眼里,宋人就是胆小鬼。 更何况萧昌是辽国贵族,对于秦牧这样一个大**民更是全没看入眼。 留秦牧一条命,全是因为秦牧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匠人工艺。不管杀不杀余里衍,秦牧还是有用的。他虽然是被余里衍抓回来的,可是在辽国,就是辽国的奴隶。 辽国的奴隶,自己也能利用。 军械所缺这样高明的匠人。 萧昌赶走了所有的人,只留下秦牧。赶车也需要人手,他可不会浪费时间。 中京的皮室军还算是精锐,训练有素,他们收拾完战场,立刻回城。都知道萧昌没安好心眼,可是现在余里衍这个公主已经失去了靠山,连亲娘和亲大哥都死了,她就是没牙的老虎,萧昌想怎么收拾她怎么收拾她。 大家都是聪明人,谁都不会留下来碍眼。他们一溜烟跑的飞快,只留下一辆马车,和一对辽国贵族,一个大宋俘虏。 在皮室军眼里,秦牧自然毫无威胁。一个被俘虏的匠人,萧管事一只手都能打死他。 辽国人就是有这么莫名其妙的自信。不过人家的自信也不是白来的,一百多年对宋朝屡战屡胜,人家有这个资本自信。 于是,秦牧突然发现事情有了变化,自己又能主宰一切了。 大魔头余里衍被渔网捆的死死的,一动也不能动,萧昌是个文官,也不会武艺,自己就是不用枪,也能收拾了他。 而且关键是所有人都跑了,却给自己留下了一辆马车。 这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美事。 真是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余里衍疯子一般,把自己从汴梁绑架到辽国,如果自己真的就是一个大宋的百姓,甚至不说大宋,就说是本时空的人,秦牧也无所谓,哪里不是生活。 可是秦牧来自后世,在这个时空每一分钟都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做。他的时间以分秒计算,到时候完不成柜子交给自己的任务,秦牧直接就完蛋了。 莫名其妙的来到辽国中京,耽误了这么多日子,实际上,余里衍这是在谋杀自己。如果有法庭,秦牧都准备告余里衍,请法官判她谋杀罪名成立! 现在没有法庭,也没有法官,一切只好靠自己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皮室军已经走远了,以他们的速度和精明,肯定是跑的越快越远越好。世事难料,如果余里衍不死,那么回到中京,万一翻过了身,说起今日被萧昌糟蹋,自己这些人该什么罪名? 有多远跑多远,看不见,怪不到我们。 秦牧抽出了手枪,顶上子弹。好,奶奶的,受了这么多日子的罪,该我扬眉吐气了。 车子在山路上已经开始晃动。余里衍的叫骂声一直没停过。 萧昌根本不怕人听到。天寒地冻的,这里哪有别人,除了车厢外还有一个大宋奴隶,那能算人吗?给他一百个胆子,敢动老子一根毫毛? 尽量叫吧,越叫越有趣。 “秦牧,”余里衍见到自己吓不住萧昌,连忙大声叫唤:“你进来杀了他,我放你回家。你不是想你家人吗,我马上放你走。” “……”秦牧真为余里衍的智商着急。都这个时候了,还摆公主架子。自己现在要走,谁拦得住。别说自己有手枪,就是没手枪,现在抬腿就走,以萧昌的急色,难道还能追自己不成? “秦少爷,求你了,快救救我。我给你钱,要多少给多少。”余里衍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老子是缺钱的主儿吗?我缺的是时间。你这个坏公主,谋杀了我多少时间,要怎么补偿? “余里衍,”萧昌嘴里不紧不慢的说着,手下却不慢,隔着渔网不好动手,他直接用小刀把公主的衣服都割碎了:“到这个时候,你还不死心吗?真有你的,贵为辽国公主,却去求大宋的贱狗。” 萧昌真的没把秦牧当人看。在他眼里,秦牧不过就是一条狗。 人啊,真不能得意忘形,本来他自己干自己的事,秦牧准备悄悄就溜了。余里衍对他没半点恩惠,反倒坏了他的大事,他根本就不想掺合进辽国的狗屁倒灶事情里面。 可是萧昌一句话,让秦牧怒了。 什么,敢说老子是畜生。上次说这话的是谁?好像没有,那你就是第一个了。这句话不但骂了秦牧,连秦牧父母家人都捎带上了,这让秦牧根本无法忍受。 秦牧停住马车,一把拉开车门进到里面。 余里衍赤条条躺在车里,裹着渔网在地上扭曲翻滚,一片白花花的耀眼。 萧昌还剩下一条犊鼻裤,满身肥肉颤抖,好像一条恶心的蛆。 他们都没料到秦牧会进来。 余里衍虽然叫秦牧救命,可那也是下意识的。她没想到秦牧会进来,看到自己赤身裸体,一丝不挂。 萧昌更是没想到了。一个奴隶,还是宋人,怎么敢来坏自己好事。 “滚出去,别让我说第二遍。”萧昌根本不拿秦牧当人看。 秦牧懒得跟他废话,**顶在萧昌脑门:“我代表月亮消灭你”。 砰,一声枪响,萧昌脑袋炸了,红的白的,洒满车厢。 在这时空,秦牧也杀了不少人,对于眼前的一切早麻木了。 他到是觉得自己那句台词不错。代表月亮消灭你,这是动画片美少女战士中水冰月变身时候的话。也许是看到余里衍这个大魔头,突然变成了赤身裸体的小羊羔,偶然触发了他的灵感——美少女战士变身是不是也这样? 余里衍给吓尿了。一时连自己是逃脱了魔掌还是又落入虎口都分辨不出来。甚至连自己全身上下不着一缕都忘记了。 她万万没想到,秦牧的那个尺子,竟然是杀人利器。想着自己每天和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待在一起,竟然能活到现在,不知道是自己命大,还是秦牧胆小。 “好吧,臭公主,咱俩算算账吧。” 车厢里面的味道的确是非常的不好闻呀! ------------ 第八十八章 一波接一波的危机 秦牧真不是乱叫。不是要言语上占点便宜,而是余里衍的确有味道。 她是真的被吓尿了。 就是女神,只要还吃五谷杂粮,就避免不了上厕所。余里衍虽然是公主,可也没脱离人类范畴。 在这么短时间内,亲兵被杀,接着突然得知自己的娘和哥哥全死了,然后又被恶心的男人脱光了全身的衣服,差点被侮辱,这都已经让余里衍精神状态接近崩溃。 突然之间,恶心男人的脑袋在自己面前炸裂,红的白的,沾了余里衍一身,这让她再也控制不住身体,失禁了。 狭小的车厢里全是异味,秦牧忍不住皱皱鼻子。 不过秦牧知道,这也没办法责怪余里衍。 自己是身经百战,尤其贾红线热衷爆头,这样的场面他见得多了,已经免疫。 余里衍不同,她哪见识过这个。就好像后世的恐怖片,活生生的在她眼前上映,不只是3D立体的,还色香味俱全。这样的刺激真不是一般人能扛得住的。 尤其萧昌的半边脑袋,就掉在余里衍的面前,豁开的嘴露出残缺的牙齿,似乎还一张一合,脸上仅存的一只眼睛,还没有闭上,狞笑着盯着余里衍。 余里衍要是能控制得住也就不是年轻姑娘了。那得是老妖精。 她只吓得语无伦次,嗷嗷大叫。 “别叫了,臭公主,”现在情况紧急,没时间安慰她,接下来跑路要紧,连萧昌都杀了,不跑路真的是等死了。可是跑路归跑路,余里衍怎么办,任由她这样,秦牧于心不忍:“我准备走了,你怎么办?” 余里衍似乎根本听不到秦牧说的什么,全身拼命的扭着,疯狂的尖叫着向后躲藏。 秦牧心说,我有这么可怕吗。我又不是萧昌,难道还能吃了你? “别怕,公主殿下,我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你。你好好的,咱俩商量商量,我这就要回家了,你也回家吧。就不要送了。”跑路自然不能带着余里衍这个女魔头。虽然她一家人死了俩,就剩下一个不靠谱的爹——这个爹还不如没有,但是这不关秦牧的事。 秦牧和她商量,只是良心发作,实在不能就这么扔下她一个小姑娘不管。 这里荒郊野外的,一个人也没有,而且自己很需要这辆车,靠走路非冻死在半路上不可。 车虽然颠簸,好歹有棚子,不用走路。而且车厢里面还有个暖炉,烤的人暖烘烘的。要不萧昌怎么能在这里就脱衣服,不怕冻死吗。 秦牧把车带走,余里衍真不好安排。就她这样,怎么回中京?而且辽国内乱,她就是当事人之一,回去能有好结果吗? 虽然余里衍和自己非亲非故,没给自己任何好处,可是也算不上敌人。她绑架自己不是故意谋杀,应该算过失杀人——她也不知道自己四十岁大限。 现在余里衍这个样子,真的是太可怜了。一丝不挂还被渔网捆住,再加上失禁搞的下半身脏脏的,车厢里一股怪味,而且身上红的白的到处都是,简直让秦牧不忍再看。 这哪还有半点辽国公主的气派,纯粹变成了…… “说话呀,公主,我时间紧,着急赶路,你要怎么着,给我个痛快话。”秦牧把余里衍身前的半拉脑袋扫到一边,让她别直勾勾的看着,怪害怕的:“我得走了,咱俩商量商量,这个车归谁。” 余里衍拼命的向后躲,一双大眼睁的好像二次元美少女一般大,直勾勾盯着秦牧。 秦牧被看的发毛,有点莫名其妙的恐惧。这女人怎么了? 突然之间,秦牧感觉到不对,他猛然转身,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出现在自己眼前。 日,东北虎! 秦牧没有半点犹豫,本能的扣动扳机。 三枪过后,“砰”的一声,东北虎轰然倒地,一腔腥臊的鲜血喷了秦牧一脸一身。 车厢里更加拥挤和骚臭。 这里不是汴梁,也不是中京,这里接近东北,这时空各种猛兽可没动物园养着,它们全都自己找饭局。 要不怎么《水浒传》里面,武松和李逵都打过老虎呢,因为多,时不时就遇到了。 秦牧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戏。幸亏他反应快,否则余里衍刚看完一场恐怖片,又接着下一场了。 东北虎要是当着余里衍的面,把自己脑袋给咬掉,余里衍非被吓成精神病不可。 秦牧也被吓的够呛,刚才是他本能反应,全赖在训练营的高强度训练,和本时空丰富的作战经验,要是自己还如穿越前一样的“宅”,现在都成了东北虎的美餐了。 想来是冬天山林里吃的少,而这片地方刚死过那么多人,有浓郁的血腥味,所以引来了饥饿东北虎。 他好一会才平静了砰砰跳动的心脏,开始清理车厢。必须抓紧时间跑路,谁知道还有没有第二第三条老虎。就是没有老虎,遇到狼也受不了。子弹有限,生命无价。 不清理也不行了。首先这么小的地方,挤着两个活人,一个死人,还有一条老虎尸体,转身都费劲,其次马拉着也费劲。 秦牧把萧昌的尸体踢了出去,接着去踢老虎,可是没踢动——老虎太沉了。 他只好下车,拽着老虎的尾巴把它拖到了地上。刚弄完,就听到马蹄声响,秦牧立刻握紧手枪,靠着车厢警戒。 山路上走来一人一马,这让秦牧略微松了口气。要是来个十个八个的,自己可就麻烦大了。可是一个人也麻烦,萧昌就死在这里,这里是中京城外,认识萧昌的估计不少,若是走漏了消息,那结果……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轮不到秦牧多想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秦牧,这是……” 秦牧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个熟人,大石林牙。 耶律大石也是才得到萧瑟瑟母子被处死的消息。他是辽国皇族,对于这一幕皇室惨剧,有着切身的痛。萧瑟瑟和太子都死了,他不忍心看见萧瑟瑟仅存的闺女也被杀死,所以一得到消息,就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他是皇族,可是驻地不在中京,这里没有他能调动的兵。 耶律大石知道萧昌出城抓余里衍就是不怀好意,他绝不能让萧昌侮辱了公主,更不任由余里衍死在萧昌手里。 他快马加鞭的赶了过来,路上遇到了皮室军,知道萧昌已经抓住了余里衍,这更让耶律大石心焦。他拼命的催马疾驰,总算看到了公主的马车,还有,萧昌的尸体。 耶律大石顿时吃了一惊。这是怎么了?怎么萧昌死了。 虽然萧昌自己把自己脱得几乎精光,脑袋也没了一半,可是耶律大石还是很容易的猜到,地上的死尸就是萧昌。 多简单啊,皮室军说这里就剩下公主和萧昌,还有一个大宋奴隶,也就是秦牧。如今秦牧好端端站在车前,地上死的男人,肯定就是萧昌了。 是还有一条死老虎,可是总不能说死老虎是萧昌变得吧。 不过老虎也死了,这让耶律大石有点意外。老虎,猛兽,就是天祚帝那么热衷打猎,猎到的老虎也很稀少,这东西太狡猾也太凶悍了。 可是怎么会死在这里呢? 余里衍怎么样?会不会出了意外? 耶律大石只关心余里衍的生死。如果是平时,他早下马靠近观察了。可是眼下的情况,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在耶律大石心中,以为自己会看到秦牧乖乖的蹲在地上,车厢里面萧昌正侮辱公主。他接下来的计划都是以这个为前提,可谁知道秦牧完全不按套路来。 这就让生平谨慎的耶律大石不敢靠近。这个工匠,不简单。尤其秦牧全身都是血,大石林牙可不知道这是老虎的血还是人的血。 秦牧也没有想到耶律大石会出现。 耶律大石可不是一般人,可以说辽国后半段历史,就是耶律大石一个人的历史,他不但在金国和大宋的夹击中,轻松打败了宋军,更牛的是,接下来他带着人马远走西域,创立了西辽,延续了辽国的国祚。 这是一个开国猛人,文武全才,秦牧也不得不小心。论起冷兵器时候的个人武艺,他肯定不是耶律大石的对手。 “大石林牙,”秦牧更加靠近车厢,离大石远了一些,说道:“你来的正好,眼前的事,咱们商量商量吧。” 对于耶律大石的出现,秦牧喜忧参半,担心的是被他看到一切不好办,可是转念一想,他来了,余里衍就好说了。直接丢给他就行。 都是姓“耶律”的,没准余里衍还得叫大石哥哥,或者叔叔,也许是爷爷,谁知道呢。 因为蒸汽弩,还有新法炼铁,耶律大石对秦牧已经高看了好几分,可是到今天他才发现,自己原来根本就没有看透过这个大宋的工匠。 这哪里是一个工匠,只看他不卑不亢,在自己面前能自如的交谈,分明就是一个上位者。 耶律大石皇族出身,很明白这种地位差距带来的不同感受。秦牧对着他,没有半点的害怕,更没有半分卑微,可是也不倨傲,完全一副就事论事的态度。 这样的态度,耶律大石还真很少见到。他面对的人,尤其是宋人,身份地位远不如自己,所以在自己面前,都有点卑躬屈膝。 秦牧今天给了他完全不同的感觉,竟然让耶律大石一时无语了。 不过耶律大石马上冷静了下来。他来这里干嘛?不是为了秦牧,是为了公主。余里衍的安危才是他最关心的。 显然,萧昌没有侮辱到余里衍,否则也不会死了还没脱犊鼻裤。那余里衍现在怎么样呢?不会死了吧? 耶律大石连忙问道:“秦牧,公主怎样?” “公主她……” 秦牧话没说完,就觉得身后靠上一具热热的身体,接着脖子就被两条胳膊箍住。 他顿时大吃一惊。完了,这臭公主活过来了,这是要勒死自己呀! ------------ 第八十九章 水冰月 秦牧正想不管不顾的对着身后来一枪。 管她公主还是公公,要自己的命,先问问手枪答应不答应。 结果他还没动手,就听余里衍颤巍巍的声音传来:“秦牧,他是谁呀,奴好害怕,你赶走他好不好?” 秦牧差点瘫了。这太出乎自己意料了。就是余里衍张嘴咬自己一口,他也没有这样害怕。 这什么话,怎么你连大石林牙都不认识了?你们可是本家!你是不是疯了? 耶律大石看到余里衍的面孔,一颗心终于放下了。 公主没事,这就好,谢天谢地。 可是公主这一番话,也让耶律大石糊涂了。 余里衍这是怎么了? 辽国公主这时候脸上可是不好看,人的血老虎的血,沾的到处都是,也就是耶律大石久经战阵,还分辨的出余里衍没有受伤,全是别人的血。 虽然余里衍没有受伤,可这个状态,让耶律大石摸不到头脑。 他看得出来,余里衍什么都没穿。虽然有秦牧挡住余里衍的身子,可是露出来的两条**的胳膊说明了一切。 难道…… 耶律大石得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余里衍爱上秦牧了,俩人要私奔。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耶律大石都不敢相信。可是不信也不行。因为他知道秦牧只是个工匠,并没有过人的武力,否则余里衍也不会任由他自由活动。 秦牧没有武力,那这条老虎和萧昌是怎么死的?显然是余里衍杀的。否则还能是谁呢?毕竟秦牧手里连一把剃须刀都没有,只拿着那个古怪的尺子。 这尺子能杀人吗?连鸡都杀不了吧,更别说老虎了。 萧昌和老虎都是余里衍杀的。可是余里衍杀人也不用脱光,这明显是杀人之后心情大好,两人又奸情正酣,竟然忍不住要在这里胡天胡地。他们脸上的血都来不及处理,就准备…… 这么说,公主是看上这个男人了?而且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以至于别说皇家体统,连百姓的体统都不要了。 甚至说脸都不要了,就在这里,准备野合。 耶律大石很是有点生气,可是转念一想,又有点悲哀。 她的亲娘亲哥哥都死了,自己还能要求她守着皇家体统吗?自己又有什么资格,要求这样的一个姑娘呢?皇家要余里衍守着耶律姓的体面,可是耶律姓根本就没给余里衍体面,连人家至亲的人都杀了。 “公主,”不管怎么样,耶律大石得说点什么:“你……” “你叫谁公主?奴不是公主,不是,不是,奴不是公主……”没等耶律大石说完,余里衍突然歇斯底里的呐喊起来。 声音就在秦牧耳边,把秦牧耳膜差点震裂了。 日,这臭公主疯了不成?她没想勒死自己,是想吵死自己。 耶律大石也被吓了一跳。余里衍怎么了? 没等他想明白,就听余里衍喊道:“你是谁?你快走,快走,你再不走,奴让秦牧打死你。” “……” 耶律大石和秦牧,一起傻了。 余里衍这是怎么了,怎么说话口气好像三岁小孩一样。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吗? 耶律大石不愧是能开国的猛人,他马上就想明白了。 余里衍这是自污之计!她听到娘和哥哥都被杀了,又被萧昌抓住,知道在辽国已经无法活下去,所以装疯卖傻,以求活命。难怪她会和秦牧如此这般,原来是为了自保。 能开国的猛人,哪个没有一肚子花花肠子。以己度人,耶律大石想着就算是换了自己,恐怕也只能想出这么一条计策了。否则怎么办呢?大刺刺回中京?找死吗? 他本来就是要救余里衍,如今见到余里衍有了自救之策,立刻配合的说道:“秦牧,原来是你妻子来寻你,要回大宋。好吧,念在你为我大辽辛苦的份上,我放你夫妻回去。速速离开,这里一切不要再管,断不会有人再追究你们。” 耶律大石身份尊贵,他只是措手不及,如今见余里衍没事,也就放下心来。回到中京,他还是有足够的把握让萧奉先不再去追余里衍。 刚才一番话,就是说给秦牧和余里衍听。你们就假冒夫妻,赶紧跑回大宋吧,我保证不让辽军再追你们。 耶律大石做事绝不拖泥带水,说完之后,提马就走。余里衍没事,中京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善后,这里不能久留。 秦牧目瞪口呆的看着耶律大石离开,都没来得及出声挽留。 他跑的也太快了,好像后面有老虎追着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秦牧都糊涂了。 他把余里衍的两条胳膊从脖子上拽下来,然后把余里衍推到车厢里面——外面太冷了,难道你不怕得肺炎吗?这次我可是没法给你打针! 进了车厢,秦牧先找衣服。 车厢里面有个箱子,放的是余里衍的衣服和盘缠。出门总要备着这些。 可是箱子秦牧打不开,上面有一把锁,秦牧没有钥匙。余里衍当然不可能把钥匙给他保存,他是余里衍的什么人? 秦牧只有一把刀,还是萧昌用来割余里衍衣服的那一把。这刀子切肉可以,切木头就费劲了。 余里衍是辽国公主,她的箱子,自然是上等货色。用料考究,也就意味着,坚固。 秦牧累出一脑门汗,也没撬开箱子。 其实要打开箱子不难,一枪就能打碎了锁,但秦牧舍不得。子弹太宝贵了。 一共十五颗子弹,杀萧昌用了一颗,杀老虎用了三颗,现在只剩下十一颗了。浪费一颗子弹开锁,太说不过去了。 秦牧正满头大汗的玩命撬锁,没注意身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手,吓了他一跳。 余里衍还在呢。这家伙武力爆表,一拳就能打晕了自己,怎么给忘了呢。 秦牧又急出第二身汗。正待摸枪,却见余里衍摊开手心,里面正是一把钥匙。 …… 秦牧感觉眼下情况太怪异了。他没时间多想,下意识的拿起钥匙,打开了锁,还顺嘴说了一句多谢。 箱子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女人衣服首饰,还有一包钱。 秦牧大喜。他就担心没钱,这也是后世带来的毛病。兜里没钱,腰杆子不硬。 有钱就好说。他随便扯了两件衣服扔到余里衍身上,然后打开小包,开始点钱。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这不能不上心。 等他点完了钱,抬头一看,余里衍还刚才一般模样。一丝不挂的坐在地上,根本没穿衣服,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秦牧脑袋突然嗡的一声,差点瘫坐在地。他意识到了一件事,别是余里衍得了应激性心理障碍了吧。说直白点,就是吓傻了。 在训练营,秦牧接受过各种各样的训练,包括战场心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像余里衍现在的样子,明显就是应激性心理障碍,简单说,就是被吓傻了。不知道怎么办了。刚才这段时间的场面的确过于恐怖,先是萧昌在她眼前被爆头,接着是一只大老虎,而且这些都是在余里衍刚知道自己老娘和亲哥被杀之后短短时间内发生。 这种状态下,余里衍的身体会产生本能的保护,让她处于木呆呆的状态,避免进一步被刺激从而真疯甚至致死。 秦牧越来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再怎么样,这么大一个姑娘,十七八岁,也不会赤身裸体不穿衣服面对自己。 他连忙小声的,尽量温柔的说道:“公主,你……” 没等他说完,余里衍突然激动起来,一脚就把秦牧踹到了墙壁上,差点把秦牧踹断气。 “奴不是公主,奴不是公主!” “好好好,你不是公主。”秦牧揉着肚子,艰难的说着:“那你是谁?” “奴是……”面对这个问题,余里衍眼神突然呆滞了。自己是谁呢?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只知道自己绝不能是公主。如果是公主,就会有天大的祸害。 “秦牧,奴是你的妻子。”余里衍突然想起了耶律大石的话。那个人,说自己和秦牧是夫妻,那自己不就是他的夫人吗。 说出这句话,余里衍似乎有了那么一丝清明。她感觉自己找到了依靠,似乎不那么害怕了。 她不害怕,秦牧却怕死了。 这臭公主真疯了。是真的,不是装的。 秦牧顿时头大如斗!这可怎么办?难怪耶律大石匆忙就跑了,果然不愧是开国猛人,他早就看出余里衍疯了,怕沾麻烦,马上就跑。 可是自己姓秦,都不是辽国人,把你耶律家的女人扔给自己算什么道理? 秦牧完全没想到自己冤枉了耶律大石,就算是冤枉了,他也觉得应该。你耶律家的姑娘,疯了就扔给我,怎么好的时候不给我呢? 这就是一个疯子啊。疯子,杀人都不偿命。刚才那一脚踹得秦牧差点肠子断了。他忍着剧痛,还得安慰余里衍。 “那个,夫人,”秦牧不敢叫公主了,再叫一声,自己小命要没了,可禁不住她第二脚:“你知道我叫什么?” “你叫秦牧呀,是奴的官人。” “好吧,”秦牧无奈的点点头,“那你叫什么?” “奴叫?”余里衍被问倒了,自己叫什么呢?按说人都应该有个名字吧,可是自己的名字是什么呢?她眉头皱成一团,一个人总应该有个名字的吧。 “奴记不得了,秦牧,你告诉奴。” 秦牧大呼倒霉。自己这什么属性呀。余里衍连耶律大石都不记得,反倒记得自己这么一个外人。合着麻烦都归自己。 他其实完全不能怪余里衍。余里衍的身体,思想,都是下意识的保护自己。耶律大石一身辽国军服,让余里衍潜意识就要逃避。 辽国的一切,给她的都是伤害,她拼命的都想忘记,怎么会去想耶律大石的名字。 在她潜意识里面,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保护她,而且肯保护她的,只有秦牧。 是秦牧杀了那个要侮辱自己的坏男人,是秦牧杀了那个要吃自己的大老虎。 所以,不记住秦牧记住谁呢? “好吧,那你记住,你叫水冰月!” “奴记住了,奴叫水冰月。”余里衍眼里又放出了一点光泽。 这个名字真好听。 那是,武内直子的大作,美少女战士的主角! 主角月野兔是一个有点迷糊的爱哭鬼,同时也是活泼开朗的十番中学初二学生,没事就爱变身玩。动不动就说“我代表月亮消灭你”。 秦牧望着古代版本的水冰月,陷入了沉思。这东西,怎么处理才好呢? ------------ 第九十章 杨家后人 萧昌死了之后,余里衍已经把渔网摘下了大半,要不也不能伸手搂住秦牧脖子,差点把秦牧吓死。 现在她身上还挂着半边渔网,秦牧也不着急替她弄下来。眼下有更重要的工作——清理车厢。 要不是天寒地冻,车厢里面都不能待人了。 人血虎血还有尿,弄的秦牧都得捂着鼻子干活。好在不缺水——路上有雪,车里还有暖炉,秦牧手脚麻利的把车厢打扫一遍,然后就比较麻烦了。 车子好清洁,余里衍可不好清洁。 就她现在这个样子,直接穿衣服,那也一身味道,实在是…… “水冰月,”秦牧用一块干净的布,包着一兜雪,在暖炉上化开,递给余里衍说道:“你擦擦自己身子,然后穿好衣服。” “擦身子?穿衣服?”余里衍一双大眼充满了疑惑。这是什么意思? “这你也不会了?”秦牧心想,应激性心理障碍,难道会如此严重?连洗澡穿衣都不会?这就麻烦大了。这样的表现,别说七岁了,连三岁孩子都不如吧。 余里衍被吓回襁褓时代了? 可是现在根本没时间犹豫,谁知道中京会有什么反应,必须赶紧跑,跑的越远越好。 秦牧没时间跟余里衍纠缠。 “好吧,我给你擦身子,穿衣服,不过你要老实听话,别动手打我。”这点必须说清楚,余里衍发起狂来,自己可承受不住。她还是病人,秦牧也不能真怎么样了她。 余里衍好像明白了一些,一动也不动。 说干就干,秦牧从头到脚给余里衍清理干净,这到是不麻烦,麻烦的是穿衣服,虽然来这个时空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秦牧也没有给女人穿衣服的经验。 他身边的女人,哪能让自家官人给自己穿衣呢,那成了什么样子。 手忙脚乱之后,总算给余里衍穿上了衣服。虽然歪歪扭扭,好像三岁小孩手艺,可也是能遮羞保暖,不那么尴尬了。 秦牧调转马车,马上开始跑路。 跑路之前,他还把老虎的虎鞭取了下来。怎么说也得捞点东西,不能白杀。 虎皮虎骨也很有用,至少值钱,可是秦牧没法取。第一剥皮费时间,他没这个工夫,第二秦牧想留下这只完整的老虎,让萧昌看起来好像是老虎咬死的。不管别人信不信,至少可以给耶律大石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萧昌被老虎咬死了,不用怪别人。 秦牧拿着虎鞭,带着余里衍,赶着马车一路来到了文定。 文定离中京不远,这里还很安稳,没有被金国战事波及,余里衍的马车又华贵异常,守门的小兵都没敢收钱,直接放秦牧进了城。 天已擦黑,哪里都去不成了。秦牧找了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一切安排好了,他才感觉到饥肠辘辘。这一路惊心动魄,耗费无数精力,赶路时候还不觉得,如今一停歇下来,肚子顿时咕咕的不干了。 “秦牧,奴饿,要吃肉肉。”没等他说话,余里衍凑过来搂着他抗议了。怎么这么久还不开饭呢?奴快饿死了。 她如今智商所剩不多,但是身体本能全在。饿了要吃,就是刚生下的小老虎都知道,余里衍也明白。 “好好好,这就吃饭。”秦牧这一路上把余里衍的病情了解个大概,的确是典型的应激性心理障碍,不过余里衍似乎有点严重,不但精神不正常,智商也剧减。就身体本能还在了。 她现在好像三岁小孩,做事全凭本能,喜怒无常。一句话说不好,余里衍就会翻脸。而且她的力量还在,一拳差点打破了车厢,这让秦牧不得不打起十万分小心,千万别说错话,惹余里衍发怒。 她说吃饭,那就马上开饭。 好在这里是客栈,总会有吃的。 来到大堂,叫了一桌饭菜。 辽国的饮食远远比不上汴梁,不要谈什么精致可口,能吃就不错了。不过还算有一样好处,量大管饱。 饿了的人都不会挑食,秦牧甩开腮帮子就开始吃。没吃两口,秦牧吃不下去了。 余里衍实在是不省心。这么漂亮的一个大姑娘,不会用筷子,竟然上手。可是那肉才出锅,正烫手,一下就把余里衍烫哭了。 “秦牧,奴要吃肉肉。” “……” 秦牧大为尴尬。余里衍不说话时候,客栈里面的人还当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可是这样一番作为,四周众人全哈哈大笑。什么神仙眷侣,这就是一个女傻子啊。可惜这么漂亮的脸蛋了。 别人可以笑话,秦牧没办法笑话。照顾余里衍是他的责任。 秦牧想不明白,怎么照顾余里衍就变成了自己的责任——他可是被余里衍绑过来的,可是现在也没法推卸,推给谁呢?这里可没有余里衍的家人。 他只好抓住余里衍烫到的手,一边吹气一边说:“吃饭要用筷子啊,怎么能上手呢?要讲究卫生。” 说完,秦牧又很想抽自己。这不是对幼儿园小朋友说的话吗。自己真成了余里衍的监护人了。这日子何时算个头呢? 一边痛苦,一边还得给余里衍喂饭。余里衍只差个围嘴,就是合格的幼儿园小朋友了——如果她不说话,说话的话,还不如小朋友。 有饭吃,余里衍很安静。 客栈掌柜的看着稀罕,不请自来的坐到秦牧桌上,说道:“秦少爷,夫人这是?” 在辽国住店也要登记,掌柜的知道俩人姓名。秦牧登记的名字是秦功业,余里衍是水冰月。 “拙荆生了一场怪病,我带她去宋国看病。” 辽国百姓大体是两个民族,契丹和汉族。这家客栈是汉人开的,掌柜和伙计都是汉人。 大宋除了武力差劲,其余方面远超辽国,带夫人去宋国看病,是很正常的事情。辽国的医疗水平,和大宋比起来,就好像蒙古大夫比三甲医院。 掌柜同情的点点头。太可惜了。这么漂亮的一个美人,竟然是傻子。 “这时候去宋国,可有点冷。” “我打算坐船过去。路上还好吧。”秦牧本来就计划乘船走大灵河到锦州。只是当时想撇开余里衍自己跑,没想到现在不得不带着她。 “乘船?”掌柜听了这话,露出吃惊的神态:“大灵河还没解冻啊。” 秦牧顿时又感觉头大了。千算万算,他没想到河水上冻问题。毕竟他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更不是辽国人。 从府州回汴梁时候,走的汾河,那条河没有上冻,所以秦牧就没有意识到这点。 这里不是山西,这里是东北,温度低的多。在后世,过了承德就冻的要死,文定比承德还要靠北,河水上冻简直是肯定的。 这可怎么办?他埋怨的看了一眼余里衍。余里衍完全不知道秦牧想什么,只一口一口吃的香甜。 这怪不到余里衍。余里衍当然知道河水上冻,可她是辽国公主,那时候还没犯病,自然智力正常。秦牧要去锦州,至于怎么去,余里衍有自己的安排。 自己骑马,秦牧坐车,一路就到了,哪用管河水上不上冻。她又不是不认识路。 可是她现在这样子,怎么还能认路,连人都不认识了。除了秦牧,她谁都不认。 靠她带路,那就别想了。 秦牧一边喂着她吃饭,一边和掌柜聊着:“掌柜的,如果不走大灵河,到锦州怎么走?” 掌柜的看了看余里衍,再看看秦牧,想了想说道:“看样子两位没走过这条路,你们小夫妻俩人过去很是危险。” 秦牧点点头,掌柜的说的是实话。不说别的,就是老虎都能要命。他真没想到路上还能遇到老虎。 “走远路,都是一群人一起,互相照应着,这样才安全一些。不说路上有打劫的,就是遇到个熊瞎子也要命。要我说呢,你们应该找个商队。” 还有劫道的?秦牧更是犯愁了。 这年头真不太平。 “文定有商队吗?”就是前途再难,也得走。 “要说两位真是有运气。明天杨家商队出门,今天响午才在这里吃的壮行酒,你们不如找杨家搭个伙,一起走。” 秦牧想来想去,觉得这似乎是唯一的办法。到锦州,他不认路,没有向导寸步难行,还别说一路的危险了。 可是,人家的商队,能随便加入吗? 掌柜的老于世故,看出秦牧难处,热心的说道:“秦少爷,咱们见面就是有缘,我给你带个话,老杨家总得卖我个面子。” 辽国是契丹和汉人共同生活的地方,可是汉人处在绝对低等的位置,比起契丹人,天生就地位低下。掌柜的很少见到汉人男子娶契丹女人为妻,还是这么漂亮的契丹女人。 传统都是汉人的漂亮姑娘嫁给契丹汉子。 秦牧这是给汉人长脸了,连掌柜的也觉得面上有光彩,所以他愿意帮一手。而且这么漂亮的姑娘,却生了这样的怪病,白痴一般,掌柜的也可怜她。 有了掌柜的介绍,秦牧顺利的加入了杨家商队。 商队不是很大,不过十几辆大车,人员七八十口。 商队老大***看秦牧自己带着马车,不会给商队多添麻烦,只是多了两个人而已,又看着客栈掌柜的面子,点头接纳了两人。 从文定到锦州,只有一条路,就是顺着大灵河走。大灵河能行船时候,商队坐船,上冻之后,就骑马赶车了。 走不到半日,秦牧和***彼此都有了一些了解。 秦牧没想到,***竟然是杨家将后人。这么算来,还和自己多少有点亲戚关系。 杨家将第一代是杨老令公,杨继业,他的夫人,就是佘老太君,不过这是演义小说的写法,实际佘老太君这个“佘”,就是府州折家的“折”。 杨继业娶的就是折家姑娘,秦牧也娶了折家姑娘,这样曲里拐弯算起来,秦牧和***,还拉的上关系。 有了这层关系,气氛就不同了。 “秦少爷,”***有点好奇:“夫人这是?” “杨员外,”员外是这时候的通用尊称,没有官位直接叫这个没错:“这个,是我在辽国刚娶的,刚过门就得病了,带回家请郎中看看。” 他知道***肯定会有问题。自己娶了折家姑娘,以折家的地位,他家姑娘自然不会做小,那么眼前这个肯定是小妾了。 秦牧主动说起折家,也是为了拉关系。这个时空,人情味更浓一些,多点关系,多点照应。在辽国他可是人生地不熟,还带着一个傻公主,出点什么事,多一份助力总是好的。 “噢,原来如此。”***这才明白。他如今四十多岁年纪,过了青年,正在壮年,明白年轻人好色。余里衍如此漂亮,自然秦牧忍不住。可以理解。只是可惜了,才过门就得了这病,要是治不好,可有的他罪受。 “杨员外,”秦牧指着车队问道:“这些商品,是沿途交易呢,还是都卖到宋国?” 对于本时空的一切,秦牧都要尽可能的了解。眼前就是个机会,不能错过。 “都是辽国的出产,在这里卖不出价钱。只能卖给宋国。” “这么多车,看来杨员外这次要大赚特赚了。”秦牧也会说恭维话。 “借你吉言!”***淡淡一笑,似乎不愿多谈这方面的事情。 秦牧知机的告退了,回到自己车上。 不管怎么样,再过几日就能到锦州,到时候扬帆出海,一路跑回大宋就完了。渤海应该不会上冻吧,这都四月初了。 晓行夜宿,一路走来,到了宜州。 下一站就是锦州城了,秦牧悬着的心终于算是放了下来。 他就怕辽国派兵追过来,一路提心吊胆的。还好,看来耶律大石没有食言。 到宜州就踏实了,离锦州不过两日路程,只要到了锦州,秦牧一天都不会耽误,马上回家,继续统一大业。 “杨员外,这一路多谢照应。” “秦少爷,你我不用客气。”这么多天,俩人也混熟了。 马上就要到目的地,秦牧很是高兴,可是他看得出来,***似乎没那么高兴。 “员外,恕我冒昧,马上到锦州了,似乎员外不那么开心?”朋友有难,秦牧当然要问一问。这一路多亏了有商队,否则自己根本走不到这里。 “秦少爷,这宜州,不好过呀!” ------------ 第九十一章 乙室乌欲 秦牧不知道,宜州为什么不好过?这一路走来,穿州过县,翻山越岭,除了劳累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那么宜州有什么特殊的呢? ***没有继续说,可是秦牧很快就明白了。 商队一行在大车店落脚。这种地方,也是客栈,却比寻常客栈低了一些档次。住在这里的都是往来客商,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车辆,人口牲畜众多,所以大车店没法讲究档次,能安排下这么多人和牲口车辆就不错了。 环境差,也就别挑什么了,秦牧和***一行都住在这里。晚间就在大堂伙着吃饭。 也没什么好东西,反正量大管饱,秦牧不挑食,余里衍已经不会挑食了。秦牧给她吃什么她就吃什么,吃饱了就行——还好,她知道饱,吃够了会摇头表示不吃了。否则秦牧真担心自己撑死傻公主。 吃到一半,大堂里涌入了一群人。衣着面孔一看就是契丹人。 大车店开门迎客,南来北往的都有,自然有各色人等,本来并不意外。 只是在辽国,汉人和契丹人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两边能不混杂就不混杂。一路上商队全住在汉人的店里面,今天也不例外。按说汉人的大车店,不会有契丹人来,可是今晚,偏偏就有了例外。 这群契丹人气势汹汹,一看就不怀好意,明显找事来的。 秦牧停下筷子,手放在腰间。出门在外,还有什么比手枪更可靠呢? 难怪***离锦州越近,越闷闷不乐。看来他早知道在这里会遇到麻烦。 这种事情很容易明白,同行是冤家,***做生意,自然有竞争对手。本时空谁拳头大谁说话,眼前的事,看来不好解决。 商队有七十多人,来的契丹人虽然不多,可是也有十几口子,一个个都腰里挎着刀剑,面带狰狞。 秦牧是商队的客人,自然不会先开口,而且对面显然也不是对着他来的。 他正等着看***如何应对眼前的场面,却没料到余里衍突然开口了。 这时候整个大车店都很安静,是大战爆发前的沉寂,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会突然说话。 “官人,奴还要。” 秦牧吓了一跳,差点跳起来把余里衍的嘴巴给堵住。 这时候你说什么话呢,不会老老实实的待着吗? 而且,你说的这话,容易引起误会好不好?什么叫“官人奴还要”, 你说要吃要喝都好,说这话,简直是…… “哈哈,想不到想不到,这里竟然还有我们契丹美人。”领头的契丹大汉咧嘴笑道:“却不知小美人怎么称呼。” “放肆,”没等秦牧说话,***拍桌子站了起来:“乙室乌欲,我们的事,不要牵涉我的客人。” 这契丹头领名字就是乙室乌欲。乙室是辽国的一个民族,比汉人少得多,但是他属于契丹的一部分,地位又比汉人高,仅次于姓耶律的。 乙室乌欲是宜州地头蛇,也是做生意出身,和杨家有过屡次冲突,双方积累了很深的矛盾。 不过在商言商,虽然有过一些流血的冲突,大部分时候还是靠生意手段解决。只是今次不同以往,乙室乌欲绝不能让杨家商队顺利通过宜州。 他们都是辽国人,能用来和大宋交易的商品有限,左不过是辽国出产的东西,换回来的商品也基本一样,锅碗瓢盆绫罗绸缎,这些日用品。辽国地域辽阔,人口也不少,两家都有自己的市场,有冲突,也不大。 杨家主要在文定,乙室在宜州,正常时候算是相安无事,冲突只是因为一些紧俏商品。 可是今日不同以往了。 首先,辽国被金国打的丢了上京,失去半面河山,虽然大宋不知道,但是辽国人知道。尤其高层,像***,乙室乌欲这样的大商家,对局面尤其敏感。 他们意识到世道要乱。乱世黄金,盛世古董。马上就要进入乱世,他们都需要大量的现钱。金银铜,都需要。这时候独霸商路,自然能带来更多的金钱,所以乙室乌欲不能放别的商家过去。他们想垄断和大宋的贸易,至少是大灵河一线,乙室乌欲想吃独食。 再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和秦牧有关。当然不是因为余里衍,乙室乌欲也不认识大辽公主,更不知道秦牧和余里衍会坐在这里。 和秦牧有关的是香烟。香烟虽然出现的时间不长,而且非常紧俏,但是任何时空都不缺有本事有能力的人。 香烟的大名早就传遍了辽国高层和商圈。万宝路香烟早就有了,远比山梁牌香烟出现的时间长。 大辽和大宋的有心人,一直留意着香烟。等秦牧的山梁牌香烟一上市,马上就有各色人等开始行动。 呼延庆就是这样的有心人。呼延家是将门,祖上鼎鼎有名,老祖呼延赞,是和赵匡胤打天下的那一波人,他家和折家是世交。 因为这一层关系,别人弄不到香烟,他能弄到。关系就是这样,他开口了,折家不可能拒绝。虽然秦牧的计划是限量供应,只零售不批发,可是在本时空,或者说任何时空,人情往来必不可少,因此折家以香烟拉交情,秦牧也不反对。 他自己不是还给了帝姬几十条香烟吗。 呼延庆现在是登州平海军指挥使,登州就在渤海边上,对面就是辽国,他一直和辽国做生意,赚的金山银山一般。山梁牌香烟的横空出世,更让呼延庆闻到了金子的味道,所以马上弄来了一批,都不在登州卖,直接转手卖给辽国。 这样才能赚更多的钱。 ***和乙室乌欲都收到这个消息,知道这次交易的物品有香烟。他们都志在必得。 香烟这个东西,不但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必需品中的奢侈品,奢侈品中的必需品。在本时空,尤其在大辽,香烟具有双重属性。 香烟是消耗品,可是抽了还上瘾,这不就是奢侈的必需品了吗。 这样商品不同于锅碗瓢盆,也不同于玉石摆件什么的,卖出去就没有什么后续了。 香烟是买了还得买,商家可以来回的卖,而且还数量稀少,所以肯定能带来巨额金钱。在马上就要进入乱世的时候,这个香烟简直就是敛钱神器。 ***一路上忧心忡忡,就是知道事情不会那么好办。大灵河这条商路,能和杨家掰腕子的,只有宜州的乙室家。 杨家将在杨老令公时候大大有名,可是传到现在,早就没了当日的威风。要不怎么连大宋都混不下去,跑大辽来求生活。这一次***尽起自家兵丁,也不过七八十条汉子,对上地头蛇乙室乌欲,实在是没什么把握。 可是没把握就不做了吗?这不是杨家人性格。有一分可能,就要去拼。 而且,乙室乌欲也没有稳赢杨家的能力。 毕竟乙室族不是皇族,算是契丹里面的少数。 不过***没料到乙室乌欲竟敢在宜州动手。宜州是辽国的大城,总有辽国律法在上。而且宜州的刺史并不姓“乙室”,还是“耶律”家人。 他本以为在到宜州之前会遇到乙室乌欲的人马,没想到一路无事。 这样看来,应该会出了宜州再有麻烦,可是***再次判断失误。竟然就在宜州城里,乙室乌欲找上门来。 这也不怪***判断错误,因为辽国出了那么大事情,各个地方都守紧门户,不敢再闹出什么乱子。乙室乌欲这个时候要调动人手,宜州刺史肯定不答应。 乙室乌欲要劫***,就要向西出门,可是西面是辽国中京,宜州刺史怎么敢放他出门。 所以在宜州城外商队没遇到麻烦,直到进了城,乙室乌欲才登门挑衅。 他只带着十几个人,自然不是要在大车店里动手。乙室乌欲想和***先谈谈。在商言商,这件事,如果能不动手最好不动手,死人不得付医药费吗?那都是钱。 可是没成想,他还没张嘴呢,却见到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契丹美女开口了。而且张嘴就要男人。这让乙室乌欲顿时来了兴趣。 这美人真漂亮!而且性格如此直爽,不管什么环境,什么场面,当着这么多男人,直接说要男人,这脾气,太对乙室乌欲的胃口了。 他是宜州豪商,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可是余里衍这样美貌和风骚集于一体,说白了,就是这么不要脸的,还第一次见到。 这美人,得归我!他都没看坐在余里衍身边的秦牧,两步来到桌前,说道:“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奴叫水冰月。” 余里衍现在智商欠费,和小孩一样,人家问她,她就说。 秦牧差点把余里衍揣怀里。这也太丢人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够害臊的。 可是余里衍完全不懂这些,而且她说这几句话时候,眼神清亮,神态自然,落落大方,除了知道底细的秦牧和商队人马,谁也看不出她是一个傻子。 乙室乌欲哈哈大笑。好,太好了,妙极了!多有趣的美人儿呀。 他转向***说道:“杨员外,这美人你让给我,我分你二成香烟。” 为了余里衍,乙室乌欲准备做一点让步,本来他是要独吞的。 秦牧大怒。这什么人?而且怎么回事,看样子应该是找***的麻烦,怎么变成找自己麻烦了。 难道自己猜错了?对方一开始就是想找自己麻烦? 他手指扣在扳机上,打开了保险。 没等他发作,***冷冷说道:“乙室乌欲,我说了,不要骚扰杨家客人。香烟,是你的东西吗?哪里轮得到你来说三说四。” 他刚说完,商队几十口子齐齐站了起来。 大车店内,一时气氛剑拔弩张。只差一个火星就要炸了锅。 秦牧连忙拉住余里衍。傻公主,活祖宗,你可别再胡说八道了。 ------------ 第九十二章 久别重逢 “两位,给小弟一个面子,今晚只喝酒。这大冷天的,还有什么比热乎乎的一壶酒更暖身子呢?” 大车店掌柜跑了过来,站在两队人中间,堆满了笑脸。 乙室乌欲冷眼看了看掌柜的,没有言语。 掌柜的面子他必须卖,因为宜州刺史新纳的小妾,就是掌柜的闺女。 “杨员外,改日,咱哥俩换个方式好好聊。”乙室乌欲冷冰冰的丢下这么一句话,接着,看了一眼余里衍,似乎恨不得把美人看到眼里带走:“美人,杨员外也救不了你呀,还是跟着我吧。”。 交代完场面话,乙室乌欲转身就走。一群契丹人呼啦啦走个干净,就如来时候一样的突兀。 客栈里面的气氛异常压抑。大伙知道这一趟不好走,可是真到撕破脸的时候,多少都有点担心。 ***虽然是杨家将的后人,可是杨家传了七八代之后,如今的杨家早就不是杨老令公时候了。当年杨家将威风八面,大杀四方,可是现在的杨家不过是一个大商户而已,早没了往日的血性。 这几十个家丁,也不是身经百战的杨家军,只是比寻常家丁多一些训练,多一些装备,若是真刀实枪的砍,都有点胆虚。 ***也明白这一点,心里难免惴惴不安,只是面上一点都不带出来,依旧和秦牧饮酒聊天,一如平日。 秦牧现在明白乙室乌欲不是特意找自己和余里衍麻烦,心里才略定。 吃过饭,他带着余里衍回到屋里,让余里衍坐在床上,望着公主清澈的一双大眼睛,叹了口气。 她要是不说话,谁知道是个傻子呢。 按说应激性心理障碍不用药物治疗,只需要心理疏导,甚至连这个心理疏导都未必用得上,一般情况下,患者经历一段时间,生活安稳正常之后,就会自愈。 可是余里衍显然不是一般人,都这么多天了,还是看起来美若天仙,一张嘴吓死个人。 开始的几天,秦牧尤其难熬。那时候余里衍连上厕所都不知道,真好像襁褓中的孩子一般,还需要秦牧伺候着。 这让秦牧差点崩溃。他两辈子也没干过这样的活啊。虽然余里衍是个漂亮姑娘,可是毕竟老大不小,不是孩子了。给襁褓中的孩子换尿布正常,可是给这么大一个姑娘…… 秦牧都不敢回忆最初的日子怎么过得。如今总算是熬过来了。至少这两天余里衍这方面能自主了。 看起来有希望。从不到一岁,长到了三四岁。也许再过几天,能长到七八岁。到那时候,总会自己用筷子吃饭了吧。 “丫头,”秦牧最近总这么叫她,谁让她那么小呢:“听话,老实在这坐着,我出去办点事,一会就来。” 说着,秦牧掏出一块糖来,递给余里衍。 余里衍立刻接过来,塞进嘴里。这都是秦牧路上置办的零嘴,哄孩子非常好用。没有这块糖,余里衍不会放他离开。 看到余里衍安安静静的坐着吃糖,没折腾自己,秦牧这才出了门,来到***的房间。 他要辞行。一路上杨员外很照应自己,秦牧不能再给人家添麻烦了。 乙室乌欲明显是看上了余里衍,自己要是再跟着商队一起走,那就是太不懂事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可惜近卫团不在身边,否则秦牧一定教乙室乌欲做人。 没有军队,帮不上杨员外,那也不能再拖人家后腿。 “秦少爷,不用如此。”***听到秦牧要辞行,连忙摆手说道:“乙室乌欲这个人,心狠手辣,贤伉俪离开商队,恐怕……” ***这么多年没少和乙室乌欲打交道,十分清楚他的为人。被他看上的女人,还没有逃的了的。秦牧俩人跟着自己还算安全,如果一旦离开,又是在宜州城里,在乙室乌欲的地盘,那结果不堪设想。 在***看来,秦牧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商人,来辽国做生意,不知道生意做成没做成,反倒娶了一个白痴小妾。 这样的人,完全没有江湖经验,一点不知道事情轻重,***觉得自己能帮一把是一把,不为别的,就为了“折家”,谁让他还娶了折家姑娘呢。 而且***也想结个善缘。也不是因为秦牧,还是因为折家。秦牧是折家女婿,与他结好,也是变相的和折家拉上关系。 折家可不是杨家,人家如今依然风光无限,独霸府州。这样的势力,***怎么会不抓住机会搭上关系。 杨家祖上和折家一样,也是军阀,两家很是交好,要不怎么杨老令公会娶了折老太君呢。只是杨家一代不如一代,如今混的太差——当然是跟折家相比,所以***即使有心,也不好意思登折家的门。 现在机会摆在这里,***不会放过。 对于秦牧的辞行,杨员外心里很是欣赏。他知道秦牧怕给自己添麻烦,宁愿冒着危险离开商队,也不想拖累自己。 懂事,知道感恩,这样的人,杨员外更愿意拉扯一把。 两人一个要走,一个挽留,最后秦牧也不好意思再提了。那就一起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而且,自己在商队里面,也能多一份力量。 明天还要赶路,两人也不多谈。秦牧一路想着明天的事情,一路回到自己房间。 他刚一进门,就听到了久违的一个称呼。 “表哥,她是怎么回事?” 是贾红线。秦牧欣喜若狂。贾红线来了,她怎么来的,这么千山万水的,她竟然能找到自己。 没等他明白过味来,紧接着又有人说道:“姐夫,你可对得起奴的姐姐,还有姐妹们。” 折美凤,她也来了。 秦牧大喜,一步走上前来,把贾红线搂在怀中。这是第一次,两人分别如此的长久。 相思刻骨。在这一刻尽情的释放。 贾红线抱着秦牧,一边流泪,一边委屈的说道:“表哥,你变心了。” “我哪有。”秦牧连忙分辨:“每一天我都在想你。”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折美凤也在,连忙又加了一句:“还有她们。” 房间里多了贾红线和折美凤,余里衍瞪大双眼,好奇的望着两个陌生的女人。 秦牧拉着贾红线坐下,他有太多话要说,也有太多问题要问。 贾红线知道这时候不能发小脾气,只能忍着妒忌,把秦牧离开之后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自己男人听。 那天她们发现秦牧被辽国公主捉走之后,都是惊慌失措,直到折美凤提醒才安心下来。接着肯定是去找自家男人,谁去谁不去,又争执了半天。最终是贾红线和折美凤去辽国,其余人留下看家。 贾红线是大房,肯定要去,可是吴家庄离不开人,必须有人守着。军队一半是方好音的人,一半是折美鸾的人,自然这俩人留下,姜月奴身子骨不适合长途旅行,带着是拖累,只好留下。 她们来辽国不能没有名目,所以就扮作了大宋的商队。 就是做戏也得做全套,挑选商品,安排人手,又耽误了一天。贾红线虽然做事精明,混江湖混的久,可是她一直在汴梁生活,根本没去过辽国,必须再找个合适的领队。 任员外生意做的久,按说是不错的人选,可是他也没去过辽国,没有和外族打交道的经验。而且吴家庄现在有这么多工厂,大事小事,尤其原材料的供应还全靠他,也不能长时间的离开。 虽然任员外自己一百个愿意,但是贾红线还是没同意。 任员外也着急,他现在的一切都依赖秦牧,秦牧被辽国人抓走,他的担心不比秦牧的几房夫人差。 贾红线最终想起一个人,马青。这个人在西夏生活了十年,有出国的经验,而且精明能干,是个合适的人选。 于是贾红线就让马青也跟了过来,同时带了近卫团第一排,排长是武永福。 折美凤也要来,而且她也有充足理由。如果找到姐夫,万一不方便回汴梁,那么往府州跑,也是一个选项,这不就需要自己了吗? 贾红线觉得她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就点头答应。折美凤总算趁机敲诈到了一百颗子弹——都到敌国了,难道还不给自己武装起来吗? 她们以商队的名义来大辽,自然没有余里衍的公主身份好使,所以一路走的就比较慢。总算知道秦牧没有生命危险,贾红线还定的住心思。 商队到了中京,贾红线很快就打听到了一切,知道了辽国的内乱,表哥已经跑向锦州了。这才一路追来。 终于在宜州找到了秦牧。 秦牧望着贾红线瘦了一圈的脸蛋,心疼的说道:“这些日子,真是辛苦你了。” “表哥,奴有什么辛苦的,到是你呀,每日每夜的在别的女人身上操劳,累坏了吧?”贾红线在这方面心眼非常小,根本就无法接受秦牧又多了个女人。 看到自己的男人安然无恙,她一颗心才踏实下来,可是马上就为身边这个女人开始生气。 自己这一路千辛万苦,日夜替表哥提心吊胆,可是他…… 再说,这女人是谁?哪里来的? 她也不认识辽国公主。 没等她接着发脾气,折美凤开始发脾气了。 “嗨,你是谁?叫什么?”她对着余里衍一通乱问。 “奴的名字是水冰月。”余里衍天真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完全不明白自己屋里怎么会多了两个女人。平日都是只有秦牧一个人的。 “你,和我姐夫什么关系?” “秦牧是奴的官人。奴是她的妻子。” “胡说!”贾红线怒了:“我才是表哥的妻,你顶多算是个妾。” 对于大小问题,贾红线十分的执着。敢迈过自己,一概不饶。 贾红线一发火,余里衍害怕了,立刻搂住秦牧的一条胳膊不放。委屈的望着秦牧,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让贾红线更加生气。当着自己的面和表哥亲热。 她正要采取果断行动,却被秦牧连忙制止了。 这事闹得。不见面时候想,一见面,就是一群鸭子。实在让秦牧不胜其烦。 他安抚着俩人,然后把一路以来自己的故事给她们讲清楚。归根到底,核心就一句话,这个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还没和余里衍怎么样。她现在是小傻子,你们都是成年人,别和三岁孩子计较。 俩人听完秦牧一番话,顿时一脸不信的模样。 这怎么可能,她是辽国公主余里衍?还变傻了?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折美凤嘴快,马上问道:“你是辽国公主?” 没想到这句话捅了马蜂窝,余里衍突然就变了脸,全身颤抖,一脸惊恐的说道:“奴不是公主,奴不是公主,奴就是秦牧的妻子,什么公主都不是。” 一边说,一边哭泣,同时拼命的向秦牧怀里钻,好像一只受惊的小猫。 秦牧抱着余里衍,尴尬的望着贾红线笑了笑。 你们看到了吧,我没说假话,她都傻成这样了。 贾红线和折美凤对望一眼,满脸的不敢相信。 难道这真的是辽国公主?真的是傻了?可是不信也得信,余里衍这样子,谁都装不出来。再说,一个辽国公主,这样的身份,怎么会装傻子呢?看来是真傻了。 万万没想到,郎君找到了,可是却多了这么一个麻烦。这个傻公主,该怎么安置呢? ------------ 第九十三章 杨家和乙室家的谈判 乙室乌欲扯开胸前的衣襟,露出了长满黑毛的胸膛,迎着冷风霸气的戳在道路中央。 即使现在还天寒地冻,他也全不在乎。对金钱和美女的渴望就好像烈火,在他体内燃烧着,让他完全感受不到周围的寒冷。 这里是双山,出宜州二十多里,去锦州必经此地。 乙室乌欲一大早就带上两百个乙室汉子来到这里,摆好了阵势等着***,还有那个契丹美人。 他眉骨很高,眼睛巨大,瞪起来非常吓人,似乎熊瞎子一样。这样子给人一股莽撞的感觉,其实乙室乌欲很细心。不是细心人,也做不到这么大事业。 大灵河一线的商路,基本都被他把持住,只有文定城里的杨家勉强还能和自己掰掰腕子。 乙室乌欲早就在城门安排好人手,打探清楚杨家商队的人数,昨天他又亲自去大车店看了一圈。明面上是吵架,实际是观察商队虚实。 结果让他很是满意。 自己扯足了旗号,可说是当面欺负杨家,但是杨家商队的人没一个敢动手的。要知道自己只带了十几个人,真打起来,他们可以三四个打自己一个,乙室乌欲肯定讨不了好去。 但是没人动手,这让乙室乌欲更加踏实了。杨家商队,没胆色。 就是一对一,乙室乌欲都有信心干翻了杨家,更别提他行事稳妥,足足带了两百号人出来。这都是他的族人里面的精壮汉子,平日里一个人欺负三四个汉人毫无问题。 乙室乌欲信心百倍,望着越来越近的杨家商队,嘴角浮现一抹古怪的笑容。 小美人,你就要归我了。 ***现在的心情有点忐忑不安。对上乙室乌欲他实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可是如果这次不争,以后就再也不要争了。商场也是战场,之前两家大大小小的搏杀可以说都是铺垫,如今赶上这么个机会,香烟横空出世,一下就把两边都逼上了绝境。 杨家商队这七十多条汉子,也是杨家全部的本钱了。这一战,不可避免。只是结果如何呢?***不敢肯定。 他偷偷望了望身边的秦牧,又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昨天秦牧来辞行,***明白他的意思,很是感动,死命留下了秦牧。 今天他有点后悔了。因为这一刻他已经看到了前面的乙室乌欲,和他身后黑压压一群人。 单论人数就远超自己,更何况这里是乙室乌欲的地头,自己远来是客,不论体力精力,都不如敌人。 早知道这样,不如让秦牧走了。没准还有个机会逃命。 可是秦牧脸上看不到半点的担心,依然从容淡定。这是什么原因?***想不明白,为什么面对乙室乌欲这么多人,他不害怕。 莫非是因为昨天家里婆娘寻过来,他喜欢的傻了不成? 秦牧今天身边多了一位娘子,不是贾红线,是折美凤。 给***介绍过后,***大喜。秦牧没有骗自己,他真的娶了折家姑娘。折美凤直接冒充了姐姐,反正谁也看不出来。 可是***的高兴也就维持了短暂的一会,折家再有价值,也要自己能闯过眼前的难关才行。 若是杨家就折在这里,也就别想什么以后了。 他打起精神,似乎这一刻杨老令公附体,正要开口,就听对面的乙室乌欲先说话了:“***,咱俩现在可以好好聊聊了。” 听到乙室乌欲说话,商队人马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一个一个的都望着***。 秦牧摇摇头。这真是一群家丁,根本就不是杨家将。真正的军队,哪有主官不下令,只对面一句话就停下脚步的。 ***根本没注意这些,他正拼命的想着办法。 这一仗他是准备好的,可是没想到乙室乌欲能找来这么多人。 乙室族是契丹族中的一个小小部落,人口不多,往日几次混战,对方也就能出四五十人,所以***才以为自己七八十人有的一战。 可是今日对方足足摆出了两百人,这还怎么打? 但是走到这里了,打和不打,不全在他,他就是不想打,也得看对面的意思。 还好,乙室乌欲没有一照面就动手,还要和自己谈谈。谈谈就谈谈,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 ***安稳住手下,自己一个人走向前来。 乙室乌欲哈哈大笑。一切都在自己计划之内。他也离开大队人马,向***走过来。 两个头领说话,自然是避开下人比较好。商战毕竟不是真正的战争,大部分时候都是交易,如果***识趣,这场仗未必一定要打。 真打起来,虽然对面人少,可是情急拼命,狗急跳墙,自己这边肯定也得付出不少的代价。 伤的要照顾,死的要抚恤,乙室乌欲是来赚钱的,不是来赔钱的,这件事能不花钱是最好了。 “杨员外,这大冷天的,兄弟们一直冻着也不好,我就有话直说了。” ***不露声色,先听对面怎么讲。 “香烟,我本打算全要的,不过念在咱们是同行,多年的交情了,我给你两成。别的商品照旧。” 这话他昨天就说过,***也不意外。但是他知道乙室乌欲为人,绝不会这么简单结束。接下来,他肯定会有条件。 “不过我要那个小美人。你要是还护着她,别怪我翻脸。”乙室乌欲一指身后,说道:“***,我乙室汉子,一个能打汉人三个,现在这里有两百个,你掂量掂量。” 从始至终,***都没说话。 也轮不到他说话。现在的场面这么清楚,对面两百人,自己才七八十人,明显打不过。实力不够,说什么都是虚的。 而且他看的清楚,那两百条乙室汉子,一人一把斧头,都没有用刀的。 造一把斧子可比造刀子费铁。而且斧子比刀子短的多,敢用短兵器,那就得有更过人的勇气。否则人家刀子砍上来了,你斧子都够不到对方,怎么玩? 肯定是不怕死,敢冲敢打,才敢用斧子。对面清一色全是斧子,显然乙室乌欲的意思是,我不但比你狠,还比你有钱。斧子可比刀子贵。 当然是和比寻常的刀相比,不能比宝刀。但是杨家这群人,也没有宝刀,就是寻常的刀剑。 ***马上就计算出两边的实力,一句话,打不过,不够人多,也不够人狠。 可是就这样,他也不能答应乙室乌欲的条件。 因为乙室乌欲要秦牧的女人,这他怎么能答应。不论从做人的良心,还是杨家的尊严,他都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只是***有一些后悔,昨天要是答应秦牧辞行就好了。如果秦牧走了,现在自己大可以说美人不在商队,剩下的事情就和自己无干了。 现在不行了,秦牧就在商队里面,小美人依偎在他身边,瞎子都看得见。 “乙室乌欲,除了美人这一条,别的我可以答应。”***镇定自若,根本让人看不出虚实。 他也是久经考验,而且是杨家后人,这点场面,还是不惧的。大不了就是死吗,老杨家又不是没死过人。 不过能不死,最好还是不死。自己还有一大家族要养着呢。 “***,你不要不识抬举。那个美人又不是你家的人,你没必要趟这条浑水。”乙室一族和契丹族一样,基本上都是说汉话的,更何况乙室乌欲一直和宋国做交易,汉语就是他的日常,所以什么“不识抬举,趟浑水”这些话,张嘴就来。 两人在中间交谈,秦牧也听不到什么,只见俩人面红耳赤,手舞足蹈,似乎吵得不亦乐乎。 正等的不耐烦,就见***气哼哼的扭头走了回来。 秦牧连忙迎了上去,问道:“杨员外,谈的怎么样?” ***气鼓鼓的说道:“有什么好谈的,他要你的女人,我自然不会答应。咱们是汉人,不能丢汉人的脸面。秦少爷,你别怕,我杨家人只要有一口气在,自然护的你周全。” 杨员外准备拼命了。大不了就是一个死而已,他***,不能坠了祖宗的颜面! 秦牧大是感动。没想到自己和杨员外萍水相逢,他能这样待自己。果然不愧杨家将威名。 看来麻烦还真在自己身上,那不能推给别人。 秦牧拉着杨员外说道:“杨员外盛情,功业多谢了。不过,你实在没必要和他谈那么久,和一个死人,有什么好谈的。” 听到这话,***大感奇怪。怎么?秦牧是眼瞎了还是吓傻了?要是瞎了还好说,可要是傻了就麻烦了。这不两口子凑一对傻瓜了吗? 乙室乌欲气势汹汹,谁看不到?怎么能说是死人呢? ***不由得望了望秦牧。 秦牧微微一笑,抬手一指乙室乌欲。 ***顺着秦牧的指点望过去,只见正向回走的乙室乌欲突然脑袋炸裂,身子向前一扑,摔倒在地! 这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难道老天爷开眼,天罚了乙室乌欲?***好像隐约听到远处有什么声音。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开火的声音。 贾红线带着人一直跟随在商队身后,如今已经悄悄的占据了两侧的山腰。 这里是双山,两山夹一沟,山上长满高大的树木,完全遮蔽了近卫团的身影。 秦牧的手势就是进攻的信号。 贾红线的***早就锁定了乙室乌欲,秦牧一抬手,她立刻扣动扳机。 可怜乙室乌欲正志得意满,准备血洗了杨家商队,抢到小美人,却万万没想到,一颗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子弹,轻松的要了他的小命。 乙室乌欲,死了。 ------------ 第九十四章 双山之战 枪声响成一片。 秦团长的手势就是进攻方向,贾贵妃的枪声就是号令,近卫团一个排三十人,加上排长武永福,三十一支M1加兰德步枪迅速的倾泄着火力。 近卫团第一班是标兵班,第一排是标兵排,即使扩军之后,排里也有大量的老战士。他们跟随秦牧最早,训练的最久,战术素养也最高。 在这个距离,又是居高临下,而且山路狭窄,乙室乌欲的人都是短兵器,所以更是聚集在一起,完全是一群待宰的的牛羊,近卫团的火力优势充分的发挥了出来,几乎每一枪都会打中目标。 M1加兰德,又被国人称为“大八粒”,八发的弹仓,三十一支步枪,一轮射击就能248颗子弹。乙室乌欲的人马全算上才两百人。 等到近卫团官兵打完第二个弹匣,换好第三个弹匣时候,乙室乌欲的人马已经躺满了一地,再也没有能站立起来的人了。 ***的打击太猛烈,远远超越了冷兵器时代。别说这时空的人不敢相信,就是近卫团里面的新兵都不敢相信。这才多大一会,也就一颗烟的时间,敌人全被打倒了。 要是换做在折家军,顶多放三轮箭雨。 不过老兵全不在乎这些。他们更在意的是终于找到秦团长了。 秦牧被辽国公主抓走,是没法藏住的秘密。整个汴梁都知道,瞒着近卫团是不可能的。 得知团长被抓走了,近卫团全体战士都快疯了,什么?辽国怎么有这么大胆子,竟敢抓秦团长。 几乎所有人都要跟着贾贵妃出战,幸亏这时候有方好音和折美鸾在,还能压得住局面。否则只靠贾红线一个人,根本镇不住近卫团。 贾红线更像近卫团的战友,秦牧并没有给贾红线任何的军中职务,近卫团和贾红线没有隶属关系。 方好音和折美鸾安抚住近卫团之后,寻找秦牧的担子就落在了一排身上,一排长武永福还记得临行前石连长的话:“找不到团长,你们就全死在外面,不要回来了。” 武永福比石连长还焦急。以前他家开了个小小的染坊,武永福从小就靠熬力气谋生,直到被花石纲折磨的失去了一切,死了爹娘和兄弟姐妹,一家人就剩他一个了,这才跟着方腊造反。 他已经失去过一切,而方腊的迅疾被灭,又让他再次失去了一切。 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是秦牧带领着他,从宋军重重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跋山涉水来到了吴家庄。 在吴家庄,秦牧不但给他了安稳的生活,更是给他了一个全新的希望,一条真正的人生大道。 现在的武永福已经不是江南那个目不识丁的小油漆工了。他的文化成绩和军事素质,都是近卫团数一数二的,要不也不会成为近卫团一排排长。 在秦牧的全面教导下,武永福已经明白秦团长要做什么,近卫团要作什么,这天下,要变成什么样子。 每天轰轰作响的机器,创造出源源不断的财富。而秦团长告诉他们,现在他们拥有的一切,以后都会源源不断的制造出来。 M1加兰德步枪,***,镜子,甚至那个神奇的铁马,武永福觉得只有自己想不出来的,没有秦团长造不出来的。 他就是想飞上天,秦团长也能做到。只是需要近卫团紧跟团长的步伐,团长指向哪里,他们就打向哪里。 打下这个天下,近卫团和全天下的百姓,都能过上想都想不到的好日子。 武永福愿意为了这个目标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生命。 但是这一切有个前提,就是必须在秦团长的带领下。除了秦团长,没有任何人能带领近卫团前进,为天下人打出一片幸福的未来。 听到辽国公主把秦团长抓走了,武永福恨不得把辽国公主活剐了。就这样都不能发泄心头的恨意。 昨天终于在贾贵妃带领下找到团长,团长安然无恙,这让武永福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今天的战斗,就是为秦团长接风洗尘。不杀光这群人,无法洗刷那股晦气。 全排上下都是如此心态,所以枪打的尤其准,也尤其狠。 乙室乌欲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打击来自哪里。他们全心防备的就是杨家商队,可是杨家商队还都呆呆的发愣,根本没有一个动手的,自己这边的人已经成片成片的倒下了。 比割麦子还快,一倒一大片。 有吓傻的,呆呆的待在当地不知所措,这样的人迅速的死去了。 有拼命向前冲的,挥舞着斧子,要和杨家商队玩命。这样的人迎着弹雨死的更快。 有机灵的就要向两边山上跑。 这样的人有贾红线的***照顾。 最终两百个人连一个也没跑掉。M1加兰德的射速,在本时空就是无敌的存在,尤其是在一群充满怒火的战士手里。 近卫团的战士都有着莫名的怒气,所以乙室乌欲的人真是倒了大霉了。 这些子弹,本应该落在辽国人身上——姓“耶律”的,可是谁让“乙室”也是辽国人呢,是辽国人就该死。 ***惊的合不拢嘴。这是神迹吗?哪里来的打击?没有看到半支箭,也没有投石机和床弩,只见对面的一群人身上血光乱蹦,脑袋炸开,仿佛疯了一般,扭曲到底,仿佛正在被看不到的力量拼命的抽打。 没等他缓过一口气来,乙室乌欲的人全死了。乙室乌欲还是第一个死的。脑袋都炸了,死的彻底的不能再彻底了。 折美风看的兴高采烈。这才是战争,这才是她喜欢的场面。跟着姐姐每天走家串户,做什么“民政”,真是烦也烦死了。 她抽出手枪比划着,幻想着子弹射穿人体的模样。只是她很小气,手枪只有一百颗子弹,这个距离又远远超过射程,她不会随便浪费的。 余里衍早就吓坏了,一个劲的向秦牧怀里钻。 这让秦牧十分遗憾。他的计划从头到尾连续不断。杀人是一块,立威是另一块。 这一场屠杀充分展示出来了自己的武力,一定会给***留下深刻的不能再深刻的印象。 他想着趁机再摆一个牛叉的造型,来个以德服人,说服***成为自己在辽国的一个钉子。可是现在余里衍这样一搞,什么形象全没了。 那边打的血光四射,这边秦牧还得搂着余里衍,一边温柔的拍打,一边轻声安慰:“别怕,别怕,没事,没事。有我在呢,丫头不怕。” 随着最后一声枪响,近卫团一排全体人员跑步冲了过来。 “报告团长,近卫团一排,应到三十一人,实到三十一人,请指示!”武永福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声音都走调了。 秦牧立刻把余里衍推给折美凤,立正站好,认真的向武永福回礼。 “一排长,这一仗同志们打的很好,我命令,马上打扫战场,警戒待命。” “是。” 再次听到团长的指示,近卫团全体战士都吃了定心丸一般,再也没有了飘在半空的感觉。 没有了团长,就不会再有这一切。这一点,每一个近卫团战士都清楚。 杨家商队的人都看傻了。这些人是什么人呀?莫不是天兵天将吧。 这么说,乙室乌欲的人,全是他们杀的? 他们连盔甲都没有,怎么这么厉害?就凭手里的长枪?这长枪,看起来也没多长呀,怎么能从那么远杀人。 ***也从没接触过***,一样的傻在当场。总算他年纪大,经历的多,最早回过神来。 “秦少爷,”***恭恭敬敬的问道:“乙室乌欲这些人,都是你的人杀的?” “嗯。”秦牧点点头,余里衍不在自己怀里藏着,说话正常多了,总算像一个带兵的将军。否则一个带娃的奶爸说这些人都是我杀的,也太滑稽了。 “这些兵,都是你的兵?” “嗯。”这不是废话吗。秦牧知道这时候的杨员外有点犯傻,可是也不能说什么。这样的震撼场面,别说***没见过,就是他老祖宗也没见过。 两百人就好像牛羊进了屠宰场,空有一番武力,还有足够的勇气,可是没屁用,一根烟时间全死了。 这样的刺激***一时接受不了。他难免会想到自己,如果处在乙室乌欲的位置会怎么样。可是不会有怎么样,无一例外,全会死在秦牧的手下。 他实在不知道秦牧是这样一个危险到极点的人物,还以为就是寻常小商人一个。 这也是在辽国做商人久了,不太接触高层的原因。他也不想想,以折家的地位,怎么会把姑娘嫁给一个寻常商贾。 杨员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他不说话,秦牧得说了。 “杨员外,不知道我杀了这些人,会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秦牧马上就要离开辽国回大宋了,杀人的后果,根本不用在意。可是***还在辽国生活,而且秦牧希望他能作为自己的一个合作伙伴,既然这样,就不能不为杨家着想。 听到秦牧的这句话,***才恢复了正常。 这时候就体现出了杨员外的老练。他随意的一挥手说道:“秦少爷,不用担心我。就算我对辽国人说这些人是我杀的,你觉得他们会信吗?” 秦牧一愣。没想到杨员外说这么一句话。对呀,他就七八十个人,对上乙室乌欲两百人,自己这边连皮都没破一块,对面全死了,如果说是杨家人杀了乙室人,谁信呢? 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你杨家人是天兵天将吗?要是这么厉害,怎么还窝在文定城呢?还不早打下中京了。 “好吧,那么请商队的人帮着一起打扫战场吧。” 死了这么多人,战场也需要打扫一遍,否则尸体堆满了道路,秦牧都没法前进。 ***连忙命令全部人手去跟着秦牧的人打扫战场。没死的补刀,死了的拖到路边山林里,等野兽吃掉。 这时候天寒地冻的,想要挖坑太难了。不如就这样晾着,反正这地方不缺野兽,过不了两天就会被吃光。 余里衍这时候又要向秦牧怀里钻,折美凤拿她完全没办法。她只比余里衍大一岁,今年生日还没过,算起来还不到十九,也就十八岁。放在后世,她还是个青涩的女人,哪有照顾孩子的经验。 幸亏这时候贾红线过来了,用一块巧克力骗走了余里衍。 秦牧也不记得自己哪一次带回来巧克力了,反正东跨院的女人们非常的喜欢。她们喜欢就好。 现在总算能和杨员外好好谈谈了。 “杨员外,”秦牧斟酌着开口道:“我想和你合作。” 秦牧不太善于交际,最终还是决定开门见山。 “秦少爷,你要和我合作?”杨员外简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这样的人物,简直是天神下凡,怎么会看上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呢。 “对,我想和杨家合作。”秦牧肯定的点头道:“我想杨员外肯定知道辽国现在形势不妙。在我看来,辽国支撑不了几年了。” 按照历史,明年辽国的中京就会被金国打下来。中京是辽国的都城,中京丢了,基本上辽国就算灭了。后面不过苟延残喘。 秦牧怕历史会多少有点改变,给宽限了几年。 杨员外知道辽国这几年国力大不如前,不说早早的丢了东京——辽国的东京,最近连上京也丢了,早就预感到不妙。可是他没想到辽国会亡国。 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说完就完? 换了是别人这样说,***肯定会斥责荒谬。可是对上秦牧他万万不敢。这就是一个神人,神人的话,自己当然得听进去。 “那我杨家?” “杨员外,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秦牧绝不会让任何人做力所不及的事情,他不会勉强人:“辽国完了,不是亡于大宋,是亡于金国。对杨家最好的方式,就是早早投靠金国。” 听到秦牧不是让自己为辽国卖命,***暗暗松了一口气。他又有点自失的想,秦牧怎么会让自己为辽国卖命呢,没见他杀了这么多辽人吗。 那秦牧让自己投靠金国,是为了什么呢?他实在想不出杨家投靠金国对秦牧有什么好处。到是对杨家有巨大的好处,至少不会被金兵灭族了。 实际上秦牧也没有一个完善的计划。对于金国辽国大宋,秦牧的基本战略是最好不改变历史进程,该哪个死就哪个死。等死的差不多了,他再出山打扫残局——都丢进垃圾堆就完了。 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可是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也不能一点事情不做,鸵鸟一般埋头发展。该埋的钉子还得埋。 杨家就是他计划中的一个钉子。 “杨员外,你说过这次你的主要目标是香烟。我可以告诉你,香烟是我做的。而且全天下,只有我可以做香烟。这一片的香烟销售,我想交给你做。” ***顿时愣住了。这简直比天上掉馅饼还不可思议。 香烟竟然是秦牧做的,他实在没有想到,遇到正主了。而且秦少爷要把香烟在辽国的销售交给自己。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一座金山,正砸在他脑袋上,一下子杨员外晕头转向——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秦少爷难道天生好心肠,是天上菩萨转世? ***不由得偷偷打量起来秦牧,你是哪位菩萨转世呢? 是南海观世音,还是东海龙王爷?要不就是文殊普贤地藏王? ------------ 第九十五章 金国四太子 直到秦牧一行上了船,离开锦州,***还有点不敢相信,杨家遇到了天大的运气。他万万没想到,路上随手捡来的两个人,竟然如此不可思议。 当然,小傻子就不说了,虽然漂亮的邪乎更傻的邪乎,***也觉得奇怪,可是毕竟跟他没关系。 秦牧才是不可思议的那个人。他到底是什么人呢?他手下这些汉子,自称近卫团,在***眼里,这些人全是个顶个的精兵,是他生平仅见的悍勇兵士,辽国的皮室军和他们根本没法比。 这个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后世军队和本时空的军队不同,组织性和纪律性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后世的军人,经过军营的打造,即使穿便装,精气神也不同于普通百姓。本时空的兵丁就不行了,脱了盔甲马上就变成普通人。 近卫团一排又是标兵排,随时以最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即使现在穿着便装,也是站如松,坐如钟,两人成行,三人成路,姿态端正,衣着严整,精神振作。 这在本时空是完全的另类,别说***没见过,谁都没见过。 而且近卫团划时代的武力,都已经超出了***的世界观,他不可能不被震动。不过秦牧越强大,对他杨家越好。谁不愿意自己有个牛的不得了的朋友呢? ***望了望身后一辆辆的大车,涌起无边豪情!发财了,回去换金子。 贾红线这一次以商队的名目出来,自然带来好多商品。一路上她根本就没时间去贩卖,只是个幌子而已,现在全给了杨家。 最让***激动的是秦牧给他了十条万宝路。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宝贝,市面上根本没有。 由此可见,秦牧真没吹牛,香烟就是他做的。 ***得了这么大的机缘,哪能不尽心呢,他可没带那么多钱。若是纯买卖,根本就买不下秦牧的商品,不过还好,秦牧只要了他带的金子,连铜钱都不要,他的那些货,秦牧只拿走了皮货,别的一概没要。 秦牧交代他,以后交易只用金子。他不知道为什么秦牧这么喜欢金子,连铜钱都不要,可是这不需要他去操心,自己只要弄来金子就行。 金子对秦牧的确非常重要。 在统一的大路上,纯武力绝对不行,即使强如美帝,也是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 秦牧准备军事和经济两方面着手。军事自然不用提,关键是经济这一块,他准备发行自己的纸币。 纸币和贵金属货币不同,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当卫生纸都嫌硬,纸币纯粹是法币,就是法定货币,是信用货币。 市面上能流通纸币,必须有一个可信的朝廷。 大宋也有纸币,叫“交子”,目前还有一定信誉,可是随着宋朝局面不断败坏,以及朝廷完全不懂经济政策,竟然把纸币当作了抢劫民间资本的工具,一再增发,最终变得一钱不值。 秦牧当然不会这样做,所以他要积累充足的储备金。储备金只能用金子,这在后世也一样。 这让秦牧的经济状况越发的窘迫。古董本来是他回到后世换钱的重要渠道,可是二十一世纪有董玉琼张着大嘴等着吃他,多少东西也填不饱她的胃口,秦牧只能带金子回去换钱。 现在他又想在本时空发行纸币,也要金子做储备金。于是金子就变得益发重要。 对于***来说,金子银子铜钱,都一样,反正都是钱。 可是对秦牧来说,只有金子才是钱。这点区别***是不可能明白的。秦牧也没必要讲给他知道,只要去找金子就行了。 金子的事情,是个长久工作,可以暂时不想,眼下秦牧还有麻烦。 他们在锦州登上了船。 大宋的造船业异常发达,尤其海船更加的巨大,即使在秦牧看来,也有点佩服。毕竟用木头做这么大的船,简直算是奇迹一般。 后世可没有这么大的木头船,在这个规格上,早就是铁船了。 这条船乘坐几百号人还绰绰有余,这让秦牧对走海路的担心降到了最低。 渤海基本算是一个内海,没多大风浪,这么大的船肯定不会出问题。 这条船是属于呼延庆的。这样的船,呼延庆有好几条。他最擅长做生意,即使办公事时候也不忘自己家的生意。 大宋和金国,有过一个著名的“海上之盟”,就是两国通过海路,信使彼此往来,最终约定一起打辽国。 海上之盟谈了很久,屈折异常,呼延庆就曾经作为大宋使者去过金国,结果被金国一扣就是半年,自此他再也不出国了。可是不出国,生意还要做,公事也要办。 这条船就是去接金国使者的。顺便把大宋的货物卖到金国。金国的经济很薄弱,根本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呼延庆的商品,所以在金国卖掉一小部分商品之后,这条船拐了个弯,带着金国使节和剩余的货物,来到了锦州。 锦州是辽国重要的口岸,呼延庆在这里卖掉了剩下的商品,同时拉上了秦牧等人——载客也是生意,秦牧要给钱的。 呼延庆是钱就赚。 船只巨大,舱室就够多,秦牧这阵子可以说殚精竭虑,到了现在真有点筋疲力尽了,本想趁着海上没事,休息休息,恢复一下精力,可是有余里衍在,他就别做梦了。 余里衍就好像橡皮膏一样,黏在秦牧身上,赶都赶不走。 这让贾红线异常生气。和表哥分开这么久,好容易两人能单独相处了,可是眼前有个电灯泡,真是太碍眼了。 “丫头,”贾红线笑眯眯的拿出一块巧克力,在手上摇晃着说道:“你去和美凤姐姐玩,这个就给你吃。” 余里衍看到巧克力,眼睛一亮,就要去抓,可是听到贾红线的话,又犹豫的停了下来。 “美凤姐姐老骂我。我不去和她玩。” 她说的是实话。折美凤自己还是个孩子,哪有心情照顾小傻子。 贾红线毕竟大了那么几岁,是女人不是女孩子了,对余里衍还有耐心。她现在着急怀孕做母亲,所以身上多了一份母性,这才对余里衍百般包容——余里衍行为表现就好像三四岁孩子。 可是余里衍不走,自己也没法和表哥亲热。不亲热怎么能怀孕呢? 秦牧呵呵一笑说道:“红线,别费劲了。再忍几日,回去……” 没等秦牧说完,贾红线一巴掌打了过来,截断了他的胡言乱语。 贾红线嗔怪的看了秦牧一眼。这些话能当着别人面说吗?自己还要不要面子了。虽然余里衍行事像三岁小孩,可是她模样身材可是十七八的大姑娘。即使以贾红线的泼辣也受不了秦牧这些话。 太羞人了,说的自己好像什么似的。 “要不咱俩就当她不在,怎么样?”秦牧故意逗贾红线。 “表哥,你还说,奴打你。”说着,贾红线就扬起了手,当着余里衍开这样玩笑,真让自己面上受不了。 她刚扬起手,就听船舱外面“砰”的一声。 是枪声! 秦牧一个激灵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是谁在船上开枪?本时空有枪的只有近卫团,难道出事了? 没等他出门,贾红线比他更快一步握着手枪冲出了门外。 等秦牧来到门外,发现开枪的竟然是折美凤。这让秦牧顿时一脑袋黑线。 怎么闯祸的总是她。早知道不给她晕船药了。 折美凤和近卫团里面的西北兵都有一些晕船。正好贾红线带来的急救包里面有晕船药,秦牧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多啦A梦,什么都有,连晕船药都有。 既然有药,那就吃吧。 可是没想到吃了药的折美凤不晕船了,马上恢复了闯祸精的本色。 平白无故的,开什么枪啊,而且地上这个人,也不知道被打死没有,反正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 枪声就是命令,近卫团的战士本来在船舱里面休息,听到枪声,半分钟都不到,就全副武装的冲了出来。 瞬间秦牧身后站满了近卫团的士兵。明晃晃的刺刀晃的人眼疼。 “你为什么杀了我的人?” 这时候对面也聚拢了不少人,全是金国服饰,开口的是个年轻人,应该是头领。 这些人是金国使节,做使节自然会说宋人的话。 “这个畜生,竟然想非礼我,难道不该死吗?”没等秦牧说话,折美凤气哼哼的开口了。 “误会,误会,全都是误会。”船上有大宋的官员,这时候来到两队人中间,连忙摆手说道:“息怒,息怒啊。” 他是呼延庆的手下的录事参军,算是呼延庆死党,所以于公于私,都是他出面。 使节也是他接,生意也是他做,秦牧也是他放上船的。 本来以秦牧的身份是根本不能上这条船的,但是有折美凤在就不同了。折美凤是折家人,折家和呼延家交好,所以秦牧才上了船。 既然是接待金国使节,呼延庆自然准备周全,不但珍馐美味不缺,还带了许多的官妓。 金国人在船上过得好不快活,结果乐极生悲,一个喝多了的金国人偶然遇到了闲逛的折美凤,还以为也是官妓,就要动手动脚,折美凤哪惯着他这毛病,二话不说掏出手枪就给毙了。 她早就想试试手枪了,可是纯粹的打靶太浪费子弹,今天可算找到活的目标了。 两人离的近,都不用瞄准,随手一枪,金国人就躺下了。 折美凤心花怒放,这手枪,真好用。比刀子弓弩什么的强太多了。她根本就不在乎金国人,别说是在船上,身边有姐夫和近卫团,就是在府州,她折家也没怕过任何人。 她杀人比杀鸡还轻松自在。 录事参军知道她的身份,要是大宋的平头百姓,早就拿下交给金国使节处置了。 金国使节可是贵人,尤其领头的,是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 这样的身份,录事参军巴结还巴结不上呢,哪敢得罪。 可是折家人,他也不敢得罪,于是只好硬着头皮打圆场。 “四太子,这位是府州折家的娘子。”他先给完颜宗弼介绍,接着再给折美凤介绍:“折娘子,这位是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 完颜宗弼! 秦牧一听这名字,立刻来了精神。 名人呀!这就是鼎鼎大名的金兀术! 他怎么在这条船上? 评书《岳飞传》在后世脍炙人口,全国人民都知道金国四太子金兀术是个大坏蛋。 那么自己,是不是该一枪崩了他呢? 秦牧不由得开始打量起金国四太子来。 ------------ 第九十六章 大宋的科普 完颜宗弼也在打量着秦牧。 眼前这一群人,无疑秦牧是首领。别看那个折娘子咋咋呼呼,可是眼角眉梢一个劲的向秦牧身上瞟,不用问,这个男人是她的依靠。 这个宋人,和金国四太子接触过的宋人全不一样。 如今宋金两国的关系非常古怪。说实话,有点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别看金国早就造了辽国的反,从一个被契丹人奴役的部落,独立建成了国家,甚至最近连辽国的上京也打下来了,但是他们有点怕大宋。 因为大宋的确是太富了,科技水平——当然金国人不知道这个词,也太高了。那一件件一个个的商品,全是金国土包子仰望的存在。 精美的玉器瓷器,高大上的书画艺术,甚至衣服鞋帽,车子马鞍,就是马桶都比金国的好。 金国人用什么马桶,刨个坑就行了。 大宋这么富,水平这么高,金国人但凡有点脑袋,都会考虑考虑,是不是自己打不过人家呀。 别看自己能打的过大辽——辽国也比土包子强不到哪里去,可未必打的过大宋。虽然看起来很奇怪,但是实际上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 而大宋这边呢,也非常二百五。 辽国的边军,靠近辽金这边的,比如呼延庆,他就知道金国的厉害。连辽国都揍趴下了,宋军就别装蒜了,根本不是人家对手。 所以以呼延庆为代表的一群文武官员,比如眼前这个录事参军,在金国四太子面前一直卑躬屈膝。 但是汴梁城里的官不这么看。金国,哪有什么金国,不就是一群土人吗,才穿了几天衣服?沐猴而冠,还建国了,可笑可笑。 可是金国建国是事实,而且他们建国是在打下了辽国的东京情况下。如果不打下东京,金国就没有海岸线,大宋想联系金国都联系不到。 正因为金国打下了东京,有了自己的一段海岸线,才隔海和登州相望,宋国人才能和金国人暗通款曲。 金国四太子作为使节,不止一次的来到过汴梁,他能感觉到汴梁城里,上到皇帝赵佶,下到太监宫女,对自己毫不掩饰的看不起。 赵佶是又想利用金国,又看不起金国。 蛮夷而已,没开化呢,就是穿着衣服的狗熊。 文人至高无上,武人都是贱种,北宋,甚至包括南宋,这个观点一直贯彻始终。 大宋文人有一种莫名其妙高人一等的感觉。他们自我感觉极端良好。不管边军在外面怎么打生打死,全是莽夫,不值一提。 他们根本不认为战争是需要智力的。只有吟诗作赋,勾心斗角,才是智慧的体现。打仗?穿着盔甲挥着刀剑就冲啊,有把子力气就行,还需要什么脑筋吗? 正是因为文人有如此极端错误的认识,而且根深蒂固,所以他们才非常看不起武将,也把战争看作游戏一般。要不怎么会随随便便的打散了禁军,让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样的情况一直存在,而且还推波助澜呢? 文人认为,打仗时候,随便派个人当将军,反正这么多人马,这么多军械,堆一起也能打赢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边境有折家种家等边军顶着,西夏吐蕃早杀过来了。就是辽国,也是因为澶渊之盟,每年能收到几十万的进贡,再加上最近几代皇帝一个赛一个不靠谱,才彼此相安无事,否则宋朝也早被辽国灭了。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汴梁城的确百年没有遭受战火,也就体现不出武人的用处,你们怎么打,反正我没看见。也正因为如此,汴梁的官员更加的看不起武夫。 金国四太子算什么东西,连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都不放在他们眼里。 海上之盟为什么谈来谈去谈好久,就是因为两边的认知不对等。 赵佶只肯以诏书的形式写公文。不肯用国书的形式。 诏书,就是我比你高,我是你爸爸,你得听我的。国书,是咱俩平辈论交。 这让金国怎么能同意。拖拖拉拉的谈了好几年,当然是背着辽国在谈,而且谈判也跟羊粪蛋似的,稀稀拉拉的不连贯。最终什么都没谈成。 金国要大宋一起发兵打辽国,赵佶不敢。于是金国等不了了,终于在去年,宣和二年,独自发兵,打下了辽国的上京。 这个消息,到现在大宋朝廷竟然还不知道。 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这次去汴梁,就是挟着大胜之威,再去看看情况。 他经历过的宋人,不是呼延庆这样卑躬屈膝的,就是赵佶蔡京这样鼻子翘到天上去的,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秦牧这样的宋人。 秦牧很平静的看着自己,似乎还有点好奇。 这让完颜宗弼来了兴趣。 “你是谁?”金国人没大宋那么多繁琐的礼节,不认识直接问。四太子直接指着秦牧就问。 “我叫秦牧,四太子你好。”这是个名人呀。从《岳飞传》里面跳出来的,秦牧也感觉很怪异。 “我很好。”完颜宗弼不知道秦牧说的是客套话,还以为真的说他好:“可是你很不好。” 秦牧一愣,卧槽,真牲口啊。这么不会说话。 “我觉得,我也挺好的。”秦牧不再跟他开玩笑了,再开玩笑小姨子怒了。 “你的人,为什么杀了我的人?” “不是告诉你了吗,他调戏妇女,在大宋朝,这就是死罪。” 秦牧摆明不讲道理。即使在大宋,对妇女动手动脚,也不能上来就宰了。要按这样来,高衙内得转世轮回好几百次了。 “可是,这里,不是宋国。” “谁说的?我给你讲讲国际法。告诉你,记住了,军舰是流动的国土。这条船,是大宋的战船,就是大宋的国土延伸。在这条船上,所有人必须遵守大宋的律法。” 呼延庆做生意,直接就是用的大宋战船,大宋的战船用起来和自己家的没区别,在他这,都姓了呼延。 这句话太长,完颜宗弼皱眉思考了好一会才明白秦牧的意思。 这个宋人,说的话,好像条条都在道理上,一时到让四太子有点挠头。 论言语,一百个完颜宗弼也赶不上一个秦牧,不说别的,秦牧多了一千年的见识,这是越不过去的鸿沟。 “我不管那么多道理,在我大金国,我的话,就是道理。”文的不行,就来武力。这是金国人的传统。 金国是女真人建立的国家。建国前,一直被辽国,也就是契丹人欺压,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也就是四太子的爹,为了鼓舞士气,编造了一个谎话。 女真不过万,过万不可敌。谎话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如今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女真人深信不疑的真理。 连四太子都信了。女真人,论武力天下无敌。 别看船上女真人不多,不过二十多个,可是对面宋人也才三十多个人,这个人数对比,完颜宗弼觉得自己还占了老大便宜。 一个女真人,打十个宋人,这才是完颜宗弼的标准战斗模式。 现在二十对三十,毫无压力,轻松极了。 “不不不,你不能这样说。”秦牧连忙摆手。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鬼柜子,给自己定下如此难办的目标,秦牧早掏枪毙了金兀术了。不说历史,就说《岳飞传》这个小说,早就把金兀术定位在罪该万死这个档次上了。 在后世国人心中,估计十三亿人,也找不出十三个说金兀术不该死的。 可是因为那个巨大的目标,秦牧不想过多的改变历史。维持历史固有进程,才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目标。如果历史乱了,就等于一段运行良好的程序,突然出现了太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调制起来麻烦异常。 所以不要乱,该死的去死,不死的暂时活着,才是秦牧的追求。 因为这一点,秦牧不想在这里杀了他。 “你是金国的使者,代表了金国的体面,动辄打打杀杀,也不是金国皇帝的意思吧?”秦牧先用话扣住金兀术,接着道:“眼下这个事,人已经死了,反正也活不过来,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我有个好办法,你看行不行?” “什么办法?”完颜宗弼也不想大开杀戒。自己是去汴梁谈判,是大事,在这条船上杀光了宋人,自己还怎么去谈。而且死的不过是一个贱役,不值钱。 “这样,我出一道题目,一起猜答案。如果你猜对了,我赔你一百两金子,如果你猜错了,我不要你赔金子,这事就算揭过去了。” “这样不行,南蛮果然狡诈。”赵佶看不起女真,说金国是土人,金国人也不客气,直接说宋人是南蛮——南方的蛮子:“你要是让我猜天上的星星有多少,我怎么猜的出来。” 秦牧没想到金兀术并不傻。他刚要开口,就听身边传来了歌声。 “不要问我星星有几颗,我会告诉你很多,很多。”余里衍突然唱了一句歌,大眼睛还一眨一眨的看着秦牧。 秦牧差点把余里衍踢海里去。这都是以前哄她睡觉时候,秦牧被逼无奈给她唱的歌,谁知道余里衍听到金兀术说起星星的多少,不知怎么就搭上线了,一下唱了出来。 “哈哈,南蛮,你看你的女人都知道,你要骗我。”女真人哄堂大笑。 “你给我闭嘴。”折美凤一把就把余里衍给扯一边去了。 “呵呵,”秦牧尴尬的笑了笑,说道:“玩笑,玩笑。不要介意。我不问你天上的星星,和地上的羊群,我问的问题非常简单。” 说着,他在贾红线耳边低语两句。贾红线点点头,马上回到船舱,给秦牧取来两块金子,都是从杨家拿来的。 秦牧拿着两块金子,对四太子说道:“四太子,你看,这是两块金子,一块大,一块小,我的问题是,把两块金子放在同一高度,同时松开手让金子坠地,哪一块先掉到地上。” 按照秦牧的要求,贾红线给秦牧拿来的是特殊的两块。一块非常大,足有拳头大小,另一块就很小了,只有枣子那么点。 完颜宗弼疑惑了。这还用问吗?肯定大的先掉地上呀。 莫非南蛮还有古怪?这两块金子有假不成? “南蛮,你敢欺我不成,这两块金子,肯定有一块是假的。” 秦牧微微一笑,把金子递了过去。 四太子下意识的拿到手中,入手沉重,果然是真的不能再真的金子。两块都是金子。 女真人生活在白山黑水之中,就是东北老林里面,他们经常在黑龙江里面淘金,对于金子的真假,比秦牧认识的还清楚的多。 真金假金,骗不了完颜宗弼。 都是真的金子,只是一块大,一块小。一起放手,谁先掉在地上,这多明显,肯定是大的这个先掉地上,大的重呀。 “南蛮,告诉你,大的先掉地上。”完颜宗弼连忙抢答。万一被秦牧先说了答案可就不好了。 “好,那我的答案是,两块金子,同时坠地。” 秦牧刚一说完,就感觉贾红线使劲掐他腰上的肉。 贾红线满心着急,表哥多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这时候犯傻了。谁不知道重的落的块。这么大的金子,怎么也比小的落地快的多。 她还以为秦牧会用言语套住完颜宗弼,让他们选错误的答案,谁想到表哥自己选了个错误的答案。 这让贾红线怎么能不着急。只掐的秦牧只冒汗。他悲哀的发现,自己这群女人,还真是没开化呀——全是科盲! 秦牧扒拉开贾红线的手,对着完颜宗弼说道:“四太子,既然我们俩个各自有不同的答案,那么现在就检验一下吧。你可以亲自操作。” 说着他一伸手,示意金兀术可以开始了。 这下别说秦牧的女人了,连近卫团都开始担心了。团长别是错了吧。在他们心中,秦牧就是神,神怎么会错呢。可是,重的落得快,谁都知道,团长偏偏选了错误答案。这可怎么办…… 完颜宗弼眼珠一转,觉得南蛮肯定有坏心眼,哪可能这么容易让自己赢呢。 他想了想,哈哈大笑,说道:“秦牧,你真坏。” 听到这话,秦牧差点忍不住掏出手枪毙了金兀术。这什么话,gay里gay气的。不知道我最讨厌gay吗。 “你看,我的手,就能举这么高,这么点距离,大小金子一下就掉到地上,分不出来快慢,你就是要这样骗我。我不会上你的当。我们高一些。” 说着,金兀术一指桅杆:“那个上面,在那个上面放手。” 秦牧抬头看了看,桅杆真的很高。 他点点头说道:“好吧,四太子,你爬上去吧。” “不不不,是你出的题目,你来放。”金兀术也不是傻子。那么高,掉下来即便摔不死也半残了。他才不会爬呢。 秦牧有点挠头了。爬桅杆是个技术活,他真不会。现在去取装备,拿钩爪,这也有点丢人。 “报告,团长,请让我来。”邱晨忍不住站了出来。 “你?你行吗?”邱晨是近卫团最小的战士,秦牧有点不放心。 “保证完成任务!”邱晨一挺胸膛,大声的按照条令回答。 他是江南人,家里曾经有船,还是大船,那桅杆比海船也低不了多少,他没少爬过,爬这个桅杆不在话下。 “注意安全。”秦牧拍了拍邱晨的肩膀。方腊的老底子,每一个人的背景秦牧都了解的清清楚楚,知道邱晨是水上人家出身,所以也不是特别担心。 他从完颜宗弼手里拿过两块金子,递给了邱晨。 邱晨把枪交给排长暂时保管,取了金子放在口袋里,然后整了整服装,手脚迅捷的开始爬桅杆。 没过多久,就爬到了桅杆的顶上。 “四太子,你看这个高度可以吗?”秦牧好整以暇的问完颜宗弼。 “可以。”完颜宗弼觉得够高了。这个高度,一定会让秦牧丢脸的。到时候大金子先掉下来,呵呵…… 南蛮,和我耍花招,你还嫩点。 秦牧一挥手,邱晨立刻双腿勾住横杆,整个人倒挂在桅杆上,两手各攥着一块金子,分开一段距离,同时松开手掌。 金子直直的坠了下来,不分先后,同时掉到甲板上。 这…… 别说完颜宗弼看傻了,就连贾红线都傻了。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表哥会法术? 近卫团战士顿时爆发出欢呼!秦团长,战无不胜,依然是他们的神。 ------------ 第九十七章 云门山 金国四太子直到下船登岸,也没想明白为什么金子会同时落地。 他回到船舱避开人偷偷自己实验了好几次,每次都是相同的结果,大小金子齐齐的掉在地上。 这让完颜宗弼有点崩溃,同时也对秦牧多了一丝忌惮。因此,折美凤杀人事件就这样不黑不白的揭了过去。 金兀术也没脸追究了——自己都搞不明白轻重问题,这样也太白痴了。他可不想再去秦牧面前丢人。 秦牧解决了折美凤惹来的麻烦,可是解决不了折美凤本人。 一路上折美凤追着秦牧问为什么,怎么大小金子能一起掉地上呢。秦牧当然支持小姨子热爱学习的行为,立刻就给他讲起了空气,空气阻力,以及牛顿三定律。 可是折美凤越听越迷糊,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这真是有点让秦牧哭笑不得。折美凤简直就是后世差生的代表,一听课就睡觉。 不过,折美凤醒了还追着秦牧问,其实她根本不关心金子的轻重问题,她只是想再蹭点好东西出来。谁让表哥有那么多好东西,红线姐姐只给了自己一百颗子弹,远远不能满足折美凤的贪心。 随着折美凤的软磨硬泡,贾红线的欲求不满,还有余里衍的一副无辜模样,秦牧总算是熬过了海上这段旅程,在登州上了岸。 呼延庆摆下丰盛的宴席,给众人接风洗尘。 接待金国四太子是公事,呼延庆当然要优先办理。所以他只在秦牧这边打了个招呼就再也没有出现。 虽然折家和香烟都是呼延庆看重的,可是金国的四太子更重。这事可不能马虎。 秦牧也没耽误,吃了饭看看时间尚早,直接就开拔了,没在登州留宿。 回吴家庄的路线是从登州到莱州,然后是青州,再向前走就能到济河,就是五丈河的下游,然后逆水而上就回家了。 秦牧归心似箭,一路紧赶慢赶,来到了青州,也感觉有点疲劳,于是全员休整。他准备在青州停两日,缓缓神,养养精力。不过为了让家人安心,他派了近卫团战士回去报平安。 从被余里衍抓走那天算起,秦牧几乎一日也没有休息过。就算是铁人也累坏了,何况身边还有个傻公主,照顾她更加的费精力。 现在已经是四月的下旬,快到五月了,此时春暖花开,草长莺飞,人世间已经远离了严冬,换了颜色,到处生机一片。 折美凤吵闹着要去踏青。她正是精力充沛的年纪,一刻也静不下来。秦牧想着左右无事,那就去吧。今日虽然起的晚了一些,可是游玩全看心情,不在乎时间。 青州城外云门山,是山东的著名景点,在后世秦牧规划自己的第一次自驾游行程时候,考虑过这里。 没想到在后世没去成,在大宋到来了。 云门山不高,可是很有韵味。平原拔笏,松荫盖足,的确是一个踏青的好去处。 近卫团战士在山脚休息警戒,秦牧带着几位娘子一路上山游玩。 山路弯弯,两侧不断有各种摩崖石刻,折美凤叽叽喳喳的一路不停,各种问题不断。 秦牧对于摩崖石刻哪有研究,被问的干瞪眼。 “哼,姐夫,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呀。” “……”秦牧心说我明明比你懂得多得多好吧。到现在你也不明白牛顿三定律。 “别这么说你姐夫,”贾红线看似替秦牧打圆场,实际又补了一刀:“表哥怎么能说什么都不懂呢,他多会给丫头唱歌呀。” 秦牧脸上一红。这件事成了自己的痛脚,贾红线对景了就拿出来说一说。 可是这能怪秦牧吗,后世哄小孩睡觉,不都是唱歌讲故事吗。不这样余里衍怎么能听话的睡觉。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呀。 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 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余里衍说唱就唱,完全不会看眼色。秦牧连忙捂住她的嘴,这时候你就别添乱了。还嫌不够热闹吗? “看这个,”秦牧终于找到了救命稻草:“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个石刻的头和屁股如此光亮吗?” 路边有一尊石刻,躺卧的样子,头和屁股锃光瓦亮。 折美凤马上被转移了注意力,跑过去盯了一会说道:“肯定是被人摸的呀。” “那为什么人家老摸他头和屁股呢?”秦牧故意发问。 贾红线和折美凤都摇摇了头。 “他爸爸要把着他撒尿。所以要抱着他的屁股”余里衍突然说话了。 秦牧又羞又恼,又有点高兴,这话说的,岂不是一下子就把自己给卖了吗。之前他可没交代自己还照顾余里衍这些,这么私密的事情,他也不好意思告诉贾红线。如今别说贾红线了,连折美凤都知道了。 这让秦牧真觉得无地自容。可是余里衍能说出这样的话,似乎智力又恢复了一点。怎么也有四五岁水平了吧? 贾红线和折美凤两道愤怒的目光如利箭一般射向了秦牧。 怎么这样的事情,你也给她做呢? “这不能怪我啊。”秦牧连忙摆手说道:“我总不能看着丫头尿裤子吧。” “好啦好啦,不说这个。我给你们讲讲这个石刻。”秦牧连忙转移话题:“这个人,是陈抟老祖。” 陈抟老祖,道家神仙。如今的大宋崇尚道家,各种“神仙”无数,所以贾红线和折美凤来了兴趣,暂时丢下了和秦牧算账的打算。 “陈抟老祖啊,他就是长寿,摸摸陈抟头,一辈子不发愁,摸摸陈抟腚,一辈子不生病。” 这是秦牧在后世查攻略时候搜到的话,现在到是救了急。 折美凤一听,马上就跑上去,在石刻头上屁股上一通乱摸。 贾红线牵过余里衍的手,也来到石刻面前。拉着余里衍的手在石刻的屁股上摩挲。 “丫头,快摸摸老祖屁股,一辈子不生病。有病也能马上好。” 她实在是受不了余里衍这个样子。老大不小的了,一天腻味在表哥身边,连睡觉都不离开。虽然贾红线相信秦牧不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情,尤其余里衍这样就是个小傻子,表哥也不能那么禽兽,可是天天在一起总是不好。自己都没办法和表哥亲热了。 更何况刚听说秦牧竟然给余里衍那样子,这更让贾红线恼火。 只求她快点好起来,别再缠着表哥了。 秦牧好容易化解了危机,哪敢说什么,看完了老祖石刻,就领着三人一路来到大云顶。 这里是云门山最高点,有个著名的景观, 根据秦牧查到的资料,云门山主峰大云顶,有洞如门,高阔过丈,南北相通,远望如明镜高悬,夏秋时节,云雾缭绕,穿洞而过,如滚滚波涛,将山顶庙宇托于其上,若隐若现,虚无缥缈,宛若仙境,蔚为壮观,谓之“云门”,或称“云门仙境”。 他爬到山顶,果然看到那个大洞。而且真的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秦牧顿时感觉到不虚此行。山东的山都不高,就像泰山,不过一千五百多米的海拔,已经让杜甫觉得,一览众山小了。 所以高度是个相对的概念,在青州,云门山已经算是高处,山上云雾飘荡,恍如身在云海,头顶又有金光万道,果然是个好地方。 折美凤也觉得这地方很好。算起来这还是姐夫带自己玩的第一个地方。她想起来姐姐和自己说过,秦牧带着贾红线方好音去过江南,还写过好多诗。 这让折美凤顿时有了别样心思。 姐夫给两位姐姐写过诗,可还没给自己姐妹写过,这不公平。 “姐夫,你要做一首诗!” 秦牧一愣,怎么小姨子突然有这个想法,自己哪会写诗啊。 “写一首吗,表哥。”贾红线也来了兴趣。她可是知道秦牧才高八斗,是连贺铸都赞不绝口的人。 秦牧想了想,觉得因为余里衍的事,已经惹得贾红线很不高兴,既然她要自己作诗,那就做一首吧,当是补偿了。 “区区霸迹欲知小,试绝大云孤顶看。 老僧指我日上处,镜面泻出黄金盘。” 这首诗没有什么难解的语言,直白浅显,是秦牧查云门山旅游资料时候看到的,正好用到这里,也是应景。 “好诗,好诗。”贾红线和折美凤拍手叫好。 她们都是读书识字的,这诗词意思不难理解,而且俩人想的和秦牧还不同。 这首诗,秦牧只是随便拿来用,可是在贾红线和折美凤看来,这是表哥的心迹表露。在大云顶上,说一切天下霸迹全不够看的,都太小了,他的目标是天上。 这要是让秦牧知道,简直会大呼冤枉。这诗是谁写的他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如此生僻,肯定知道的人不多,所以拿来用也不怕穿帮,哪有她俩想的那么深。 “姐夫,你真是大才子。”折美凤马屁一个劲的拍。拍的秦牧都不好意思了。 “哪里,哪里。一般,一般。” 秦牧连忙谦虚几句。窃诗,能算偷吗? 他这时候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孔乙己被人指着鼻子说偷书卖钱,他不敢否认,只能无力的反驳:“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哼,这位少爷,窃人词句,一句已经不该,何况你这是整首诗都偷过来,似乎,有点过分了吧。” 突然之间,有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 秦牧扭头看过去,就见一个中年美妇在两个小丫鬟的陪伴下,不徐不疾的走了过来。虽然是走在山间,可是她却好像置身宴会之上,婀娜多姿,风采万千。 这个女人和秦牧遇到过得任何一个大宋女人都不同,明显是有一股别样的气质。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受到的教育随着时间推移,岁月变迁,会越来越多的不需要言语,自然而然的就能体现出来。 这女人就是如此。她明显是一个读过很多书,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女人。 秦牧暗叫一声糟糕,没想到大云顶山高人少,竟然还能遇到女文人,显然她知道这首诗的出处来历。 偷诗被抓个正着,这怎么办才好? 秦牧顿时感觉到老天爷的恶意。不过就是偷一首诗哄女人开心而已,至于如此吗。而且这个诗也不怎么样,哪到了被人指着鼻子说“偷窃”的地步呢? 后世那么多著名诗词自己还没偷呢,就好像放着燕窝鱼翅不偷,非偷一个窝窝头。自己有那么傻吗? 再说,你是哪位啊?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九十九章 鲁智深和林冲 “端的是一座好山,兄弟,随我上山,讨一顿酒水吃。”花和尚鲁智深拉着林冲的手就要上云门山。 他知道这山上有一座大云寺,准备去吃点喝点。每日行军,口里都淡出鸟了。 “师兄,”林冲有点犹豫:“这却不好吧。咱们还要去打青州。” “早一日晚一日又如何?青州又不会跑了。” “可是如果拖延久了,难免会遇到更多的官军。”林冲还是不太想上山。 “唉,兄弟,你听哥哥一句话。官军,就那鸟样,多多少少又能如何?洒家的禅杖不是摆设。”说到这里,鲁智深狡猾的一笑:“何况这次我等不是一路,而是好几路一起出兵,宋公明派出这么多人马,就这地方,能有多少官军,如何又会都聚集到青州。” 林冲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 宋江从汴梁回到京城之后,突然开始不断派兵遣将,让梁山众人分路出击,四面抢掠,不过却放过了梁山西面。西面是汴梁,宋江不敢动手。 这是他痛定思痛之后的计策。王家是被抄了,而且是满门抄斩,男女老少一个不留,全砍了脑袋。这让宋江稍微出了口气——宋清的仇总算报了。 可是光报仇没有用,宋江要的是招安,当大官。 梁太傅说梁山没有土匪,朝廷死活不招安,那没办法了,你说没土匪,老子就做点土匪的事情给朝廷看看。 而且梁山的后勤压力巨大,这么多人马,每天的粮食草料不是一个小数,不抢也活不下去。该去抢点东西了。 于是宋江和吴用商量之后,派出了多路兵马,开始四处劫掠。 林冲和鲁智深一路,目标是青州。 今天走到云门山下,先锋已经去了青州城,主力部队还在山脚,鲁智深命扎下营寨,他要和林冲上山耍一耍。 梁山真没什么好东西,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是理想,不是现实。梁山是水泊,哪有那么多地方养牛羊。没有牛羊,哪里来的大块的肉。 水泊也不能种粮食,没有粮食,又哪里来的大碗的酒? 大块金子到是有,抢来的,可是能吃吗? 大宋的富庶不在梁山,别说大宋了,任何朝代,土匪都在穷乡僻壤,没有说哪里繁华哪里闹土匪的。繁华的地方必然是有规矩的所在,闹土匪了还能繁华吗? 鲁智深极好酒肉,终日在梁山吃鱼,他都觉得自己快变成咸鱼了。今日难得的出兵,到了云门山下,自然要好好打打牙祭。 他是僧人出身,天下的禅宗丛林知道的很清楚。云门山大云寺是百年老庙,这样的大庙定然有好吃的。 林冲拧不过兄弟的意思,也就跟着一起上山。 他们是拜山,不是血洗大云寺,所以兵丁都没跟来,跟来了,大云寺也没那么多好东西招待,所以都在山下扎营休息。 大云寺主持吓得够呛。怎么梁山贼人不去青州,反倒跑大云寺来了。我这个小庙,可真容不下两尊大神呀。 他连忙去请示秦牧。 秦牧和他手下的几十名悍勇家丁,现在是主持的唯一依靠。 “怎么,鲁智深和林冲来了?”这个情况秦牧真没想到,打青州的竟然是这俩人。可是他们不去青州,来大云寺干嘛? 秦牧想了片刻,迅速的做出了决断。 “主持,我的兵会藏起来,你就当我的兵不存在。这两人,你该怎么接待就怎么接待。我呢,你就当是来礼佛的香客。其余就不用你管了。” 主持连连点头。虽然鲁智深和林冲是梁山土匪,名气在这一片很大,但是毕竟只有两个人进来。秦牧可是有着三十多人,真打起来也不怕他们。 吃了这个定心丸,主持连忙跑去大门,迎接两位“好汉”。 近卫团早按照秦牧的要求,各自找好了战位,藏在禅房和角楼上,外人是一概看不到的。 鲁智深和林冲不是来杀人的,而且鲁智深本身就是和尚,和佛门有渊源,或者直接说就是一家人,因此俩人很恭敬,不但烧香拜佛,还施舍了不少香油钱——反正梁山也就剩下钱了。 主持不敢不要,只能连连道谢,点头收下。 他和两位好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鲁智深拜完佛也不走,也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主持说话。 主持都傻了,这花和尚什么意思吗。这样耗到什么时候? 他正疑惑间,突然空中飘来一股诱人的香气。这是什么味道啊,这也太香了,勾得主持馋虫都上来了。 大云寺主持也算是有道高僧,吃斋这么多年,按说不应该动凡心。但是这股香气不同以往,他闻所未闻,一下子差点连口水都流出来。 鲁智深就等着吃斋饭呢。他觉得大云寺这样的百年老字号,一定会偷偷吃狗肉。果不其然,这味道,绝了。 主持还勉强控制得住自己,鲁智深可不行,口水直接就流出来了。 “禅师,你这斋饭,端的香!待我来尝尝。” 鲁智深都不等主持谦让,直接拽着林冲顺着香味就寻找了过来。 这是秦牧的手艺。 秦牧别看在后世没谈过恋爱,可是却很会做饭,可以说不比一级厨师差。 因为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家族四十岁大限,所以更加珍惜人生。有那么一句话,“唯美酒和美食不可辜负”,秦牧不爱喝酒,一喝就头疼,所以对美酒就免疫了,可是美食却不可错过。 他毕业以后自己租房住,更有了条件,全国各大菜系的招牌菜,秦牧都能手到擒来,做出来不比饭店大师傅差。 大宋可不是后世,景点还有各种饭店农家乐,一个个磨刀霍霍向游客。本时空,秦牧想挨宰都找不到宰人的刀,云门山上可没有酒店饭馆。 这时空旅游都自带伙食,李清照也是有家丁仆从抬着食盒跟随的。 秦牧自然明白这一点,不过他不用操心食物,因为有近卫团在。 近卫团是军队,不是旅游团。军队哪有靠别人的道理,任何时候都是自给自足。 每次行军都带齐了炊具食物,随时可以生火做饭,保持战斗力。 这时空已经有了铁锅炒菜,不过都局限在汴梁有数的大酒楼,还算是高端的厨艺。但是秦牧来了就不同了,近卫团早就配齐了现代化的炊具。锅碗瓢盆炒菜铲子,一样不缺。 在青州城里又采购了足够的鲜肉和蔬菜。如今全被秦牧用上了。 “葱爆羊肉,九转大肠,油爆双脆,白扒四宝,油焖大虾,松鼠桂鱼,糖醋里脊,招远蒸丸,宫保鸡丁,回锅肉,重庆辣子鸡”。 这桌席面,秦牧以鲁菜为主,辅以川菜。 他不但带回来了后世的厨具,还带回来了很多调味料。大宋没有辣椒,而他比较喜欢吃辣椒,所以只能从后世带过来。 新鲜辣椒带过来也如那个仙人掌一般枯萎,失去生命力,所以无法种植,但是辣椒还是辣椒,辣味一样。 菜肴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只馋的余里衍差点爬上桌子去吃。就连折美凤也忍不住,手起筷落挑了好几口。反正秦牧一直忙的不可开交,顾不上管她。 还好有贾红线在,她一边自己抢着吃了几口,一边拉着余里衍,挤着折美凤,让她俩老实点,别把表哥的菜弄的不好看了。 她知道秦牧是要招待客人的,客人就是那两位梁山“好汉”。 要不怎么会连五粮液都摆出来了呢。秦牧还带回几瓶五粮液,是备着以后用的,谁知道什么时候需要送什么样的礼。这一次贾红线出来寻找秦牧,就都带在了身边。 她知道秦牧不喝酒,那么拿出五粮液来,肯定是为了客人。 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 “哇呀呀,这也太香了,洒家受不了了!”鲁智深快蹦起来了。这什么香味呀,他吃了一辈子饭,从没有闻到过这样的香气。 就凭这香味,这次就没白来。 林冲也肚子咕咕的叫。别看他是汴梁人,而且家里算是富户,吃过也喝过,可是汴梁的饮食水平,和秦牧这来自后世的手艺比起来,还是差那么一截。更何况秦牧炒菜需要用料酒时候,直接上五粮液,就这一样,都完爆汴梁大厨。 贾红线手脚飞快的一样菜扒拉了一点,放在一个大碗里面,拎着余里衍,踢着折美凤,把俩人都赶到了里屋。 她们刚进了里屋,鲁智深就闯进了外屋。 好家伙,这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俱佳,花和尚差点直接归位。鲁智深哪见过这些,这都什么菜呀,自己真是白活半辈子了,一样也没吃过。 “两位,请坐。”秦牧端上最后一个菜,擦干净手,当先坐下,向着两人拱拱手:“佛门净地,我有点放肆了,还请佛祖莫怪。见者有缘,一起吧。” “洒家鲁智深。” “在下林冲。” “叨教了。”别说花和尚,连林冲也忍不住了。人家既然大方,自己还假客气什么。坐下吧。 秦牧递过去两个碗,两双筷子。 林冲还勉强能忍得住,花和尚早就抄起筷子开吃了。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兄弟,你也吃。”花和尚什么话都来不及说,拼命的吃。 林冲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自己这兄弟,也太不成话了。 好歹咱们也是梁山好汉,老大的人了,怎么跟三岁孩子似的没见过好吃的呢。他一边怪着花和尚,一边运筷如飞,吃的一点也不少。 秦牧随手从地上拿起五粮液,又拿出两个小玻璃酒杯,一一倒满。 “两位,有缘岂能无酒。请。”说着把酒杯放在两人面前。 五粮液的的香味可比秦牧的菜还诱人。若说本时空的菜能勉强比上后世,那么酒就差的太远了。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听起来很美好是不是?可是这个“绿蚁”就是酒里的杂质,要筛去。 秦牧以前还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喝酒要筛酒,等来到大宋他才明白,原来这时候的酒不筛一下根本没法喝,里面全是渣渣。 哪如后世的白酒,清澈透明,醇香无敌。而且五粮液又是著名的好酒,这让鲁智深和林冲两人简直看的一愣一愣的。 这什么酒呀,怎么这么香。 鲁智深抄起酒杯,一饮而尽。他就觉得一道火线顺着嗓子眼就下去了。接着是全身心的舒服。 花和尚突然放声大哭,吓了身旁的林冲一跳,兄弟这是怎么了?难道酒里有毒?可是这么好的酒,就是有毒也得喝。 林冲也一饮而尽。喝完了,他也想哭,这酒太好了,自己半辈子也没喝过这么好的酒。 等鲁智深哭完了——时间很短,他还抓紧时间喝酒吃菜呢,秦牧又给两人满上。 “二位,不急,这酒不同于别的酒,度数比较高,喝快了容易醉。” “还未请教兄弟的大名。”林冲当过大宋的禁军教头,不纯是草莽人物,该说的场面话还是不忘的。 “在下秦牧。” 秦牧?林冲仔细想了想,似乎有印象,又好像不太熟悉。 “菜要趁热,两位先吃着,喝着。”秦牧也不着急,随意的挑了几筷子吃。 他本以为自己做的菜足够多了,可没想到这时空的人真是大肚汉,没过多久,风卷残云一般,每个盘子碗都见底了。 鲁智深连汤都没剩下,全灌肚子里面去了。 一瓶五粮液也见了底,一滴也没剩,秦牧一口没喝,俩人给分了。 就这样,鲁智深还抱着玻璃瓶舔瓶子嘴呢。 真是好酒量,好饭量! 终于,花和尚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酒瓶,打着饱嗝说道:“秦兄弟,你这酒菜,真是佛祖见了都要张嘴。” 秦牧呵呵一笑。没想到鲁智深还挺会说话,明明自己是个和尚,又喝酒又吃肉,结果还说佛祖都忍不住,不怪他破戒。真是看似莽撞,实则精明。 秦牧就需要这样的人。 他拍了拍手。贾红线和折美凤走了出来,开始收拾碗筷,就如居家小媳妇一般。 林冲和鲁智深连忙起身见礼。贾红线和折美凤也一一还礼。 桌上收拾干净,贾红线给三人泡好了茶水,又拉着折美凤回到了里屋。男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多掺乎。 “秦少爷,”林冲总觉得秦牧的名字熟悉,忍不住问道:“怎么我好像听过你的名字?” “可能吧。我是韩城县吴家庄人。” “韩城县吴家庄!”俩人一听这话,差点跳起来。总算是念着那顿酒菜,又看秦牧文弱书生一样,没什么杀伤力,才算稳住了身形。 吴家庄,这不是雷横和张青丧命的地方吗? 难道,俩人是死在他的手下? “秦少爷,如此说来,你是特意在此等着我们兄弟了?”花和尚没有半点醉意,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就等秦牧的下文。 ------------ 第一百章 大宋版的和平演变 瓦解梁山是秦牧早就定下的计划。当时这个任务他交给了方好音,可是因为赵佶的意外召见,方好音在汴梁露了相,秦牧就取消了让方好音上梁山的计划。 之前方好音一直在吴家庄,谁也不知道她是秦牧的女人,在梁山看来,她就是方腊的闺女。如今在京城亮了相之后,她的身份就变了。秦牧无法保证方好音不被梁山发现她是自己的女人,再按照原计划去梁山就是冒险。 秦牧绝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去冒险。 方好音的任务取消,可是分化瓦解梁山的计划还得执行,正在不知怎么着手的时候,林冲和鲁智深却送上门来,这让秦牧意识到机会来了。 “请饮茶。”秦牧说着话,自己先喝了一口,放下茶杯说道:“我不知道两位去青州,两位想必也不知道我在大云寺,若说是我在这里特意等候,怕是两位也不相信吧?” 林冲和鲁智深也都明白这点。他们上山是临时起意,若是说秦牧特意早早在这里等着他们,根本不可能。 那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秦牧,还吃了这么好吃的一顿饭呢? 难道真是偶遇? “不过,我的确是在等梁山的人。来得是你们二位,真是再好不过了。老实说,今日这桌酒,梁山上够资格吃的,没有几个。” 听到这话,鲁智深来了兴趣。梁山“好汉”在山东可谓大名鼎鼎,怎么,我们还没几个够资格的? “秦少爷,却是不知哪几个兄弟有资格吃你这桌酒?” “鲁提辖,若是单论我自己,不过是吴家庄一个平头百姓,或许不值一提,可是我还有另一个身份。”秦牧不紧不慢的说道:“我是府州折家的女婿。” 听到这话,林冲和鲁智深一起动容。 别看汴梁城里的达官贵人看不起折家,林冲和鲁智深两人却深深的佩服折家。 林冲是大宋的禁军教头,也算是半个军人,军人自然知道折家军的厉害。这玩不了虚的。折家军比起禁军,厉害的不是一点半点。他服气。 鲁智深更不用提了。他原名鲁达,是关西人氏。他早年在延安府老种经略相公麾下从军,积功至关西五路廉访使。后来,小种经略相公种师道镇守渭州,麾下却没有将领帮护。老种便将鲁达调拨到渭州,让他在小种的经略府担任提辖官。 他本身就是西军出身。和折家军同气连枝,明白折家的地位。 秦牧是折家的女婿,这身份算起来,梁山的确没几个人够资格坐在这里和他饮酒。 如果是平日,秦牧绝不会上来就提自己折家女婿的身份,没有必要。可是在这个场合却不然。他要对二位来个“和平演变”,就像后世七八十年代的美帝对中国搞的一样。 当时美帝寄希望于中国七零后八零后,认为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以西方的科技和思想,诱惑这一代走全盘西化的道路。 当然美帝绝无意外的失败了。不过这个手段,现在被秦牧借用过来。他要利用自己领先一千年的水平,和平演变这两人。这样就要有一个镇得住对方的身份。如果没有这个身份,单靠一顿酒席,那就是笑话了。 “不知秦少爷认为,梁山哪几个人有资格坐在这里?”林冲也关心这个问题。 秦牧点点头,这个问题问的好。在眼前两人当中,秦牧更倾向于演变林冲。 这纯粹是因为两人性格不同。鲁智深的性格太洒脱,也就是说太过于随意,率性。只看他为了素不相识的卖唱女人,就怒打镇关西,而且还把人打死了,就知道花和尚做人太冲动。 当朋友或许很好,可是做事情,未免有点不靠谱。 林冲不同。林冲这个人,想的太多,就连高衙内当面调戏他的老婆,他都能忍住,没有教训高衙内,可见他心里想的太多。而且林冲上梁山,是被逼的,事件起因就是误入白虎堂。 可是大宋白虎堂这种地方,就像后世的部委总部,哪个人能误入?这纯粹是因为八十万禁军教头这个职务名头大,地位却低。林冲连白虎堂都不知道,所以才能误入。 实际上林冲的身份还不如宋江。宋江是郓城县的押司,虽然不算官,却的确是一个吏,有实打实的权力。 而八十万禁军教头,就是军队雇佣的社会人员,来传授武艺,连吏都算不上。不过林冲如此看重这个位置,说明他也有一颗向上爬的心。 “武松,卢俊义,或许还有几个人,可以在这里饮杯酒。” “却不知我等有什么不同?”林冲没想到在秦牧眼里连宋江都不够资格,这让他大感古怪。宋江怎么说都是梁山的一把手。 “林教头,我的为人呢,愿意和老虎打交道,却不愿意和狼打交道。” “何解?” “老虎捕猎,是为填饱肚子。他一次只杀一头牲畜。可是狼不同,草原上的狼会咬死整个羊群,甚至都不吃一口,纯粹是人间的祸害。两位在我看来,就是老虎,只有老虎才有资格坐在我面前。” 若是没有折家身份做铺垫,秦牧真没办法说这些话。林冲和鲁智深都是成名已久的江湖人物,哪轮的到他一个小字辈教训。 就算再好的美酒,在多的美食都不行。 可是如今有了这个身份,两人就不敢造次了,反倒认真的听了进去。 “抽烟。”秦牧要给对面消化自己这番话的时间。 他掏出一盒万宝路,连着火柴推到两人面前。 林冲和鲁智深面色又是一变。秦牧接二连三摆出的东西,实在是远远超出他们的认知。这样好的酒菜就不用说了,就是那装酒的瓶子,喝酒的杯子,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大宋可没有如此透明的玻璃。 现在又见到万宝路香烟,这让秦牧的地位再一次提升一截。 宋江在汴梁那么久,自然该有的享受都要享受。山梁牌香烟一上市,他就买到手了。回到梁山之后,当然要和兄弟们分享——这才是及时雨的做派。林冲和鲁智深都爱上了抽烟,也知道更好的香烟是万宝路,只是可惜市面上没有,只有皇上才抽的到。 没想到秦牧随便就拿出一盒万宝路,这就是皇上的享受呀。 两人根本无法拒绝这种诱惑,一人一根开始吞云吐雾——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秦牧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从各个方向,全面的腐蚀这俩人。 “不知道秦少爷说的狼,又是谁?”林冲明白秦牧的意思。说自己是老虎,当然是捧,可是还有狼呢。无疑,谁是秦牧眼中的狼,就是他要打击的对象。 “狼吗,我杀了好几个了。” “什么,难道雷横张青真是你杀的?”林冲坐不住了,这是梁山的敌人呀。 这一段进展太快,以林冲的精明,都忽略了吴家庄这个地名。毕竟打吴家庄的不是他。 “雷横,张青,还有朱贵等人,”秦牧不紧不慢的说道:“对了,还有宋清,也是我杀的。” 这一句话让林冲差点跳起来。雷横张青去打吴家庄死的,这个不意外,可是朱贵王英,甚至宋清,都是秦牧杀的,这点林冲和鲁智深万万没有想到。 他们不是汴梁城里王樵杀的吗?而且宋江已经施展手段,栽赃嫁祸王家,借着朝廷的手,把王樵抄家灭族了。难道宋公明被骗了? 这完全有可能。别看眼前这位少爷年纪轻轻,说话做事不带半分烟火气,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出人意料。他说杀了那几个,没准真是他杀的。而且冒充凶手对他也没有任何的好处。 “这是为何?”这句话林冲不得不问。你杀人总要有个道理吧。 “我说了,老虎吃肉,只为果腹,而狼,纯粹是祸害。李逵和宋清在吴家庄见人就杀,吴家庄老少被杀一百七十八口,其中妇人九十六,幼童四十二。我杀这些人,不过是讨还一点公道。” 秦牧说这番话,依然不带半点情绪,就好像他喝茶一般平静。可是听在林冲和鲁智深的耳中,却全不是滋味。 李逵的嗜杀他们早就知道,而且李逵本事不高,杀的多是平民百姓,真正厉害的人他也杀不了,不被杀就烧高香了。江湖上打打杀杀,纯属寻常事,可是秦牧这样一点不带感情的诉说,却好像是在阎王爷的生死簿上写下了李逵的名字。 林冲和鲁智深感觉李逵就是个死人了。 他们一时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秦少爷,你是怎么杀的他们?”鲁智深一直很好奇这一点。朱贵等人的尸体他可是见到过,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人是怎么死的。大宋没有这样的兵器。 “两位跟我来。”秦牧起身来到屋外。林冲和鲁智深对望一眼,也跟着出来,站到秦牧身后。 “一班,集合。” 随着秦牧的命令,禅房内冲出了十名近卫团战士,迅速在团长面前列队。 “报告团长,近卫团一排一班集合完毕。请指示。” 林冲两人看的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兵?这又是什么兵器?他们没见过这样威武的兵,更没见过这样古怪的武器。 “目标,前面铜钟上的铁链,打断它。” “是。”邱晨是一班长,他转身归队,命令道:“全体都有,目标,前方铜钟上的铁链,瞄准,开火。” 暮鼓晨钟,每座寺庙都会有报时的大钟。大云寺是百年大庙,这座铜钟更是巨大,悬挂铜钟的铁链足有小孩胳膊粗细,可是在M1加兰德步枪的攒射下,随着叮咚一片火花,顿时就被打断了。 这样粗的铁链也禁不住7.62毫米子弹的打击。 铜钟轰然坠地,发出闷闷的一声巨响。 这一声巨响仿佛直接敲打在两人的心里,林冲和鲁智深都看呆了,也有点吓住了。这是什么样的武器呀!他们还以为只是秦牧自己打造的长枪,可没想到这枪不是用来捅人的。怎么跟法术一般,那个铁链就断了? 他们都没看到箭矢——子弹的速度那么快人眼当然看不见。 难怪雷横张青带着两百人去吴家庄,一个也没回来。难怪朱贵等人死的那么惨。林冲自负就是换了自己,在秦牧的长枪面前,也只有一个死。 这一排枪彻底打掉了两人最后一点凭借。 秦牧的酒席再好,身份再高,实际威胁不到他们。他们是梁山土匪,和折家有什么关系?土匪相信的是武力,林冲和鲁智深对自己的武功非常自信。 在梁山,两人是数得上的高手,若非如此,也轮不到他们领军打青州。青州可不是吴家庄这样的小村落,随便阿猫阿狗就能去打。青州是大宋正经的城池,城高墙厚,这是真正的战争,不是打家劫舍。 可是看到了秦牧的武力,俩人彻底没了底气。这世上,再高的武艺,在秦牧面前完全没有用处。只要秦牧愿意,会让人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连手臂粗的铁链都挡不住秦牧的长枪,盔甲又算什么。盔甲可比铁链薄多了。 林冲和鲁智深忍不住对望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一闪而过的恐惧。 这秦少爷,究竟是什么人?他到底要对梁山做什么? ------------ 第一百零一章 李清照蝶恋花 “秦少爷,你到底要我二人做什么?”鲁智深终是急躁,忍不住就要问。 “其实,我只是仰慕两位大名,想和二位交个朋友。” 林冲和鲁智深万万没想到秦牧会这么说。他摆出如此阵仗,几乎,或者说实际上把两人都惊呆了,难道只是为了交个朋友? 交朋友用这么麻烦吗?一条烟一瓶酒,足以成为朋友了。大宋可没有这样的好酒和香烟。 没等他们明白过味来,秦牧接下来的举动,更是吓傻了两人。 他们只见秦牧掏出了一个黑盒子,然后站到他们俩中间,举起了盒子。 “来,二位,相见即是缘分,我们合个影。” 合个影是什么玩意?林冲完全不明白,鲁智深也一头雾水。就是佛门典籍也没有“合个影”这样的词语。只有“如梦幻泡影”。 可是接下来的一切差点把天不怕地不怕的花和尚吓一个跟头。 那个黑盒子突然亮了,而且里面出现了自己和林冲以及秦牧。 这是法术啊,怎么把人给拘在里面了。莫不是自己失了魂魄? 如果不是秦牧心细,自己特意站在两人中间,让自己的脸也出现在屏幕上,这两人非吓跑了不可。 对于照相,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怎么都觉得自己美,喜欢留下影像。而男人这样做的就很少了,即使在后世,拍照手机出现之前,在相机镜头前,大部分男人也是手足无措。更别说在大宋,在毫无准备的两位梁山好汉面前。 “就是照个相,合个影,留作纪念。”秦牧手脚麻利的拍了好几张,然后给两位看相册里面的自己。 林冲好一会才平复了砰砰跳动的心脏。 今日他受到的刺激一次比一次强烈。本来酒菜已经远超本时空,接着是香烟,然后又是***展示,如今再出动了手机,这已经完全超出林冲的认知十万八千里了。 这是什么神器呀!比汴梁城最好的画师画的还要好一万倍。 他平静下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如此英俊帅气。那是,手机美颜,不分男女。 真是好宝贝。秦少爷,神人也! 这东西肯定连皇上都没有,否则宋江肯定知道。梁山一把手是紧跟京城潮流的。要不宋江怎么诨号“及时雨”呢。及时雨,就是潮,“潮人”,懂不懂,这个词在后世的意思,就是时尚人士。 宋江就是大宋的“潮人”。 林冲和鲁智深已经傻了,直到两人回到自己军营,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回来的。 如果不是每人手上一条香烟——秦牧送的礼物,山梁牌香烟,他们还以为自己做了个梦。 李清照看到梁山土匪终于走了,总算是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 不过接下来她对秦牧的好奇心可就一发不可收拾。 秦少爷是什么人呢?他做的饭菜,怎么这么香呢,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更别提吃过。 李清照可不是一般人家的闺女,她爹官至礼部员外郎,她公公更是做到了大宋宰相这样的高位,可说是大宋正经的***,还是真正的高官。汴梁有名的酒楼,她哪个没去过?可是哪个酒楼都没有秦牧做出来的菜式。 如果不是自重身份,她一定要品尝几口。可是当时局面匆忙,贾红线胡乱挑了几样在一个大碗里面,都不够秦家女人自己吃的,更何况还有余里衍不管不顾闷头就吃,李清照实在不好意思上前。 贾红线也不好意思把这样混在一起的菜让李清照品尝,那样太不尊重人了。 于是李清照只能干瞪眼看着。 好歹三人吃完了,然后贾红线和折美凤出去收拾了碗筷,回来之后没有别的事,可以聊一聊天。 李清照本要问问她们,你们男人怎么这么会做菜呢,这都做的什么菜呀,可是没想到折美凤突然掏出了一个粉色的小盒子。 易安居士没见过呀。这么小巧的盒子干嘛用的。 接下来就又让她大吃一惊。这个盒子竟然会亮,而且不仅仅是会亮,还能把人拘到里面去。 李清照开始被吓了一跳,真以为自己被折美凤拘了魂魄,差点扭头就跑,只是因为外面还有两个梁山土匪,她不敢跑出去。 贾红线连忙一边呵斥折美凤,一边给她解释:“李家姐姐,美凤不是妖怪,这个东西叫手机,拍照用的,就是画画。画画你知道吧。” 李清照当然知道画画,她本身就是著名文人。这时空文人能写也能画,李清照自己就时常画点这个画点那个,只是她的词太好了,以至于她的画艺就显得不那么出色。 可是李清照的眼光还在,她看的明白,这手机里面的画面,可比大宋最好的画师画的还传神的多。 那是当然了,拍照毕竟不同绘画,怎么说相片也比画片真实的多,更何况还有美颜加成。 易安居士觉得手机里面的自己,年轻漂亮了不止一倍。她好像在手机里面看到了少女时候的自己。 这真是神器呀! 不用问,全是秦少爷给的。她是多聪明的女人,几句话就掂量出贾红线和折美凤的档次,就是土丫头。 当然了,“土丫头”只是相对于她这个大词人来说。在大宋,没有哪个女人在她眼里不土的。 可是土丫头拿出这样的神器,自己都没见过,而且秦少爷做出一桌好菜,自己是亲眼所见。显然这俩小娘子的一切全是秦牧给的。 她更加的好奇,秦牧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这样的神器,是哪里来的? 大宋不是后世,通讯根本没那么方便,差的很远,完全没有可比性。 香烟手表,李清照都听到过,可是秦牧的名字,她却从未听过。 就是汴梁城,也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些东西是秦牧做的,更别说身在青州的李清照了。 看见手机,李清照才想起来,眼前这三位小娘子手腕上的怪异手镯,别就是手表吧。 她开始就看到了三人的手表,只是贾红线和折美凤早就对手表没感觉了,一时也忘记给李清照显摆。她们手机都有了,哪还觉得手表是好东西。 余里衍是不会显摆。她还傻着呢。不过她虽然傻,对自己的东西守的却很严。秦牧几次想把手表拿回来,都被余里衍打跑了。到现在秦牧还没手表戴。 折美凤也不纯是显摆。人性几千年也没多大变化,二十一世纪的很多人追星,本时空一样有。 李清照就是这时空的女人偶像,折美凤遇到偶像,自然想留点纪念。若是没有手机,她或许会求着李清照给自己写几个字。但是有手机就不同了,干嘛还写字啊,咱们合影吧。 能和偶像合影,那是多大的幸福。 “李姐姐,笑一个。耶!”折美凤揽着李清照的肩膀,头靠头并在一起,咔嚓按下快门。 李清照看着自己和折美凤定格在画面里,一时痴痴的,不知如何是好了。 这样的神器,已经打动了李清照的心,可是接下来秦牧的火力展示,更是震撼了李清照的灵魂。 秦少爷的枪,怎么这么厉害。怕是连鬼都能打死吧。 他还说不能给自己清白,哼,一派胡言。他有这样厉害的枪,怎么能不给自己清白呢? 秦牧也没想到李清照会偷偷的看,他还以为贾红线会拦着李清照的。 “大姐,现在没事了,你不用担心自己的清白了。”秦牧心情很好,也就和李清照开起了玩笑。 “秦少爷,不要调笑奴家了,莫得辱人清白。”李清照也觉得不好意思。 贾红线偷偷拧了秦牧一下。虽然李家姐姐年纪大了,又是有男人的,可是表哥你也不许言语调戏人家。万一她动了春心怎么办?之前几个人聊天时候,贾红线可是知道李清照的男人不在身边。 “好了,不说笑了。青州怕是一时半会还不能回去。我们还要在大云寺盘桓一阵。既然如此,我就再整治一桌吧,不知道易安居士可否赏脸。” 刚才秦牧根本就没吃几筷子,贾红线等人更是没有吃饱,一碗菜三个人怎么够吃的,而且余里衍还霸着。 李清照听到这话,肚子突然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她立刻面红耳赤。自己这是怎么啦,就算饿,也不至于这样丢人吧。 秦牧哈哈一笑,连忙跑去做饭。 时间不长,又满满摆了一桌。这次几位娘子终于不用看着了,余里衍抄起筷子就吃,完全不顾有客人在。还好这时候她会用筷子了,要是还靠秦牧喂,就真的太丢人了。 “易安居士,薄酒一杯,不成敬意。”秦牧心情愉快,准备破例喝点。 他给每一个人都斟满酒。 余里衍随手就喝光了。草原民族,喝酒就像喝水,虽然这酒度数大,但是对余里衍来说还不算什么。 李清照知道余里衍得了怪病,智力只如三四岁孩子,到也不会见怪。 她端起酒杯,也学着秦牧的样子,一饮而尽。 酒一入喉,胴体舒泰。这感觉,很久很久没有了。 这么多年都是她一个人生活,日间还有丫鬟可以说话,可是夜里孤孤单单的,每夜都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往日的酒,都是愁酒,可是今日的酒,喝的快活。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感觉。或许是五粮液度数太高,也太好喝。李清照一下就舒服了。 贾红线和折美凤也是第一次喝五粮液。折美凤是早就想喝,可是贾红线不许,她也没办法。今天可算抓到机会了,一杯一杯又一杯,这么好的酒,不能便宜了别人。 即使她是府州折家的姑娘,可是也从没喝过这样的好酒。 “易安居士,人生在世,唯有美酒和美食不可辜负。”秦牧不太会说话,想起了这么一句,似乎挺合适这样的场合,就说了出来:“请尽兴。” “唯有美酒和美食不可辜负。” 李清照细细品味着这句话。突然之间,感触良多。她和赵明诚自幼相识,婚后一段时间琴瑟和谐,恩爱无比。可是自从公公倒台之后,赵明诚似乎失了魂魄一般,再没有男人的锐气。 这么多年,连子嗣也没有一个,而且这几年赵明诚都不回家,根本不在青州。 她自己终日里,活的是什么呢? 顶着著名文人的帽子,可是活的还不如一般女子。 这世上,真的是只有美酒和美食,才不能辜负。 难得自己有缘,遇到秦牧,才遇到这样的美酒和美食。 “取纸笔。”李清照也喝多了。这酒度数太高,她根本一时无法习惯。两杯就上了头。 丫鬟连忙把纸笔摆开。 李清照拿起笔来,纤巧轻盈的写下一首新词。 “泪湿罗衣脂粉满。四叠阳关,唱到千千遍。人道山长水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 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好把音书凭过雁。东莱不似蓬莱远。” “秦牧,这是奴刚作的,蝶恋花,旅途偶遇,无以为报,就当是奴的谢礼吧。” 秦牧听到这话,不得不站起来,双手接过新词。 大姐,你是不是喝多了,怎么平白无故送我词呢。要送,你也背着人送,没看身边还有我的娘子吗? “秦牧,美酒,美食,都不可辜负,来,我们饮酒。” ------------ 第一百零二章 青州被围 梁山人马兵临城下,青州知州寝食难安。他人手不多,守不住城池。 这可怎么办才好,青州要是破了,自己可怎么办。宋朝的官,守土有责,被敌人攻城时候不能跑,跑了抄家灭族。当然这是官面上的规定,实际会不会落到这个下场,要看后台硬不硬。 青州知州觉得自己后面的人没那么硬,他要是跑了,可能真的要被抄家灭族。他不敢赌后台够不够硬,只能赌赵明诚爱不爱李清照。 李清照可是赵明诚的夫人,一直在青州居住,如今也在青州城内——他不知道李清照去云门山玩了,不在城内,不过即使他知道也会装不知道。 反正你赵明诚身为莱州知州,如今青州被攻打,莱州就在青州边上,你是救不救我?就是不念同僚之谊,也得念着夫妻感情吧。 一夜夫妻百日恩,你们都多少年了。何况易安居士不是普通女人,她可是天下闻名的女词人,比肩苏东坡的,你要不来,后果自己掂量掂量——天下文人都骂死你。 青州知州马上修书一封,立刻派人去莱州求援兵。 青州城不但有知州和李清照,还有金国四太子呢。他要是出了事谁能担待的起? 完颜宗弼要去汴梁城,走的路和秦牧一样,于是恰好被困在了青州。梁山兵马围三阙一,三面围堵青州城,只留下东边。这也是本时空惯用的攻城方式。 如果都围死了,城内人马没了逃命希望,保不齐会困兽犹斗,给攻城增加更大的难度。也正是因为有这一面缺口,青州的求援信才能送出去。 完颜宗弼要是想走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作为金国四太子,他不会走。不但不走,他还要登上城墙亲眼看看宋军的底细,也看看梁山兵的实力。 这时候的完颜宗弼心里已经有了更高的追求。辽国,不算什么,大宋才是真正的肥肉。不说别的,就是那几个秦牧身边的小娘子,一个赛一个漂亮,金国哪有这样的美人。 就为了宋国的美人,也得打下大宋。 知州不敢违逆四太子的意思,只能战战兢兢的跟着上了城头。 城墙下是密密麻麻的梁山兵马,攻城车,云梯,投石机,各种攻城器械一一排列,只看的知州双股战战,青州这是要完蛋了吧。 大宋的禁军调动非常频繁,经常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就是防止军队和地方主官勾搭起来。 可是这样的频繁调动,即使在后世通讯极端发达情况下,也会有很多的麻烦,何况在本时空通讯基本靠吼的基础上。 往往一个地方应该调走的还没走,该调来的已经到了。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地方没兵,一个地方兵又多了。 青州知州为什么向莱州求救,就是因为本应该驻守在青州的禁军已经调走了,可是应该来的还没来,他手下就没几个兵。 即使有兵在手,青州知州也没什么胆量,何况现在手里没兵了。要知道梁山土匪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他这里战战兢兢,守城的宋军一样战战兢兢。一个一个的连弓都拉不开,床弩差点都上不了弦。 完颜宗弼看在眼里,心里大是鄙夷。宋军这个样子,父王真是太高估了他们。就这样的敌人,自己都不用带一万女真汉子,只三两千就能灭了他们。 在四太子眼里,梁山兵马也一样的不堪。虽然也穿着号褂军服,看着像那么回事,但是一个个都没有精气神。根本没有面对战争的兴奋,没有嗜血的渴望。 反倒像种地的农民一样,该挑土挑土,该生火生火。他们不是来打仗的,是来野炊的。 当然这是完颜宗弼的看法,在青州知州眼里,城下可全是凶神恶煞一般。 这完全是两个国家不同生活方式导致的结果,谁也赖不了谁。 金国在没建国前,是辽国境内的一个部落。辽国皇帝爱打猎,本时空打猎,最好的助手是一种猛禽——海东青。 海东青只出产在女真的生活领地,所以辽国每年都要求女真人进贡好多海东青。 这东西是鸟啊,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海东青是猛禽,怎么能轻易被抓到。可是抓不到海东青,辽国使者就会斩杀猎人全家。 在这样非人的压迫下,女真人只能忍饥挨饿,大冬天在深山老林里面抓海东青。 东北的天气,是人都知道,冬天的户外根本就待不住人。能熬过来的,基本上都是非人类。身体健壮异常,性格坚忍不拔。女真幸存下来的都是本时空的超人,他能不厉害吗? 对四太子来说,就眼前这点梁山兵,他不穿盔甲都敢冲阵。 可是对青州知州就不同了。大宋的官僚体制很完备,要当官,就要通过科举。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闻。他这么多年都坐在屋里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那见识过这样的场面。 读书人的地位是朝廷给的,遵守朝廷规矩的人,自然也就尊敬读书人。像这些当官的,更是人上人,从来眼高于顶,不把百姓当人看。 可是遇到不讲规矩的就完了。人家都造反了,自然不在乎朝廷的规矩。比如方腊,破城之后,抓住大宋的官员,刨腹剜心做人肉汤,这场面,知州想想都肝颤。 城外面不就是这些人吗?一旦城破了,自己这点肉,能熬几碗汤呢? 他躲在墙垛后面,偷偷的看着,试图找到梁山领军的人物。听说是林冲和鲁智深。到底是哪两个呢? 知州这番心血是白花了,林冲和鲁智深,一个也没在阵前。 他们俩现在躲在军营里,一人一根烟,正抽的不亦乐乎。 “兄弟,五粮液真是人间至味,不知道哪天还能喝上一回。”鲁智深深深吸了一口烟,回味无穷。 “师兄,你说,以后怎么办才好?”林冲眉头皱成一个疙瘩,满腹心事。 见识过秦牧的武力之后,林冲对自己的一身武艺彻底失去了信心。他得到过名师指点,一杆长枪耍的出神入化,若论用枪,即使梁山公认武艺第一的卢俊义也未必敢说稳赢自己。 可是现在那把须臾不离的长枪被他丢到了帐篷的角落,去和鲁智深的镔铁禅杖作伴去了。 “兄弟,我佛讲究因缘。昨日和秦少爷的见面,就是你我的因缘。”鲁智深做人洒脱,他没那么多纠结,技不如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在秦牧打断铁链那一刻,他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完全打不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说的也是啊,林冲连连点头。这真是自己的机缘,如果不是鲁智深临时起意,两人上了云门山遇到秦牧,结下了这一段因果,日后战阵上遇到秦牧,自己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是捡了一条命!林冲知道宋江早就想再打吴家庄。这个人性格往好了说,就是执着,往不好说,就是阴狠。 一个祝家庄,一次打不下就两次,两次打不下就三次,反正必须打下来。吴家庄也不会例外。只是因为雷横张青死的太蹊跷,宋江一时摸不到头脑,所以在等入云龙公孙胜。 公孙胜是道士,能破吴家庄的邪法。 现在林冲当然知道吴家庄没有邪法,只有恐怖的武力。入云龙去了,也得变死龙。若是自己不巧被派去打吴家庄,岂不是一个照面就没命了。 虽然他只看到十条长枪,可是谁说秦牧不能有更多的长枪呢?面对一百条一千条长枪,林冲知道,就是梁山再多的人马都不顶用,全是去送死的。 秦牧全身上下尽是林冲没有见过的宝贝,这让林冲十分的忌惮。 而且秦牧的做事手法非常老道,林冲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就上了圈套。先是用绝妙的酒肉勾引,接着是摆出折家身份,然后不经意拿出皇上专用香烟。这时候俩人已经有点懵了。 到了火力展示时候,一轮射击就打碎了两人的抵抗心里。可是他们没等到秦牧的招安,反到和秦牧合了影,拍了照片。 手机是什么,林冲不知道,可是林冲明白一件事,秦牧轻松的留下了自己和他串通的证据。 到时候,应景了,只要秦牧把这个东西向梁山众人面前一摆,什么话都不用说,梁山兄弟也得把自己砍了。 可是当时他万万没有想到,人世间还有这样的宝贝。就是画画他都不怕,画的哪有这么像。 照片不然,这就是真人真事。照片上的鲁智深,腮帮子上还有一根肉丝呢,这还能怎么辩解。你们就是和秦牧喝酒吃肉了! 林冲现在回想起来,秦牧根本没说一句话,要自己怎么怎么样,反倒是送了他们两条烟,客客气气的送走了他们,甚至连青州的事都没提,更别说要自己不利于梁山,或者转换门庭,投靠秦牧了。 秦牧和宋江不同。宋江虽然阴险,可是在林冲眼里一切都看的明明白白。 就拿玉麒麟卢俊义来说。他是大名府的巨富,宋江贪图他的钱财,于是各种阴招使下去,最终逼的卢俊义家破人亡,上了梁山。那巨额的财富也就都归了梁山。 宋江可不会花了这么多精力,一句话不说就放卢俊义走了。 可是秦牧的确什么话都没说,就当路上偶遇,一起吃了顿饭,合了个影,然后各自走路。 这什么意思?林冲实在是猜不透。 可是他也不敢率兵冲上大云寺去抓住秦牧问个究竟。山路艰难,就那么一条小道,多少人上去都得死,秦牧完全可以喝着茶抽着烟就把他们杀光了。 想不通啊。 正是因为想不通秦牧的打算,所以林冲和鲁智深对于打青州都没了兴趣。 打青州是为了梁山筹集粮草,为梁山筹集粮草是为了梁山的壮大,可是现在世界变得陌生起来。和秦牧的短暂接触,让林冲和鲁智深发现,自己熟悉的一切,原来全不可依靠。 这个世上竟然有那么一个危险的存在,他有无上的美味和美酒,有想都想不到的各种享受,有天上神仙用的宝贝,还有如此强大到不可抵抗的武力。 林冲发现自己真成了井底之蛙。原来在汴梁,在梁山,他自以为了解了人间的一切,以为凭借自己的能力,怎么也能混出点名堂。 这次打青州林冲就是想好好表现一番,以后在梁山说话可以更大声。可谁知道意外的遇到了秦牧,他这才发现自己是井底的青蛙,一天到晚瞎蹦跶什么呢,这世界已经不是他熟悉的样子了。 于是对于打青州,林冲和鲁智深全没了兴趣。打下来如何?打不下来又怎么样? 不如抽烟吧。 主帅不督促,下面的人怎么会卖命。于是城上城下的兵马一起耗时间。 如今青州知州就等着赵明诚的援兵了。 可是赵明诚没有发兵。 接到了青州知州的求援信,赵明诚想了片刻,拿出火柴把信给烧了。 救青州对自己有什么好处?救下来,是青州知州守土有功,以后升迁的是他,不是自己。 救不了,打了败仗,这些兵可都是自己派出去的,罪全是自己的。 这样的事,以赵明诚的聪明,绝不会做。 李清照又怎么样,她早就看不起自己了。李清照的爹爹,也就是他的丈人,李格非,因为陷入“元佑党争”,被罢官了。这时候赵明诚一句话没敢说,李清照自此就对他多有怨言。 而后赵明诚自己的爹,也被罢官了,他还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只迅速的带着全家逃到了青州。 这时候,李清照已经看不起赵明诚了。她觉得赵明诚不是男人。不只是这件事,甚至他生理上也不是男人,否则自己怎么能没有一儿半女呢?不只是自己,赵明诚那么多妾室,也没有一个为他生下后代,可见他不是男人。 这些年赵明诚为了做官四处奔波,一直不在青州,俩人几乎没了感情。 赵明诚不缺女人,身边妾室一堆,不需要李清照侍寝。而且李清照也年纪大了,都奔四十了。这个时空,四十岁几乎就算老女人,不新鲜了。 他好不容易才做到了莱州知州的位置上,怎么肯为了一个老女人毁了自己的仕途。 死就死吧,这都是命。连我爹我都不管,何况是一个老女人。 赵明诚的心底深处,更有一丝阴暗的想法。 这个女人如果死在青州反倒更好。因为李清照家族还是很有势力,她不死,自己不能休了她。不能休了她,就不能把自己喜欢的妾室扶正。 真希望梁山土匪更凶残点! 赵明诚扫了扫桌上的灰烬,就好像把李清照扫入垃圾堆,然后迈步走出衙门。 今晚,他定要好好庆贺一番! ------------ 第一百零三章 吴家庄的变化 青州城被围困,一时半会也回不去,秦牧决定不再等了。 近卫团全部装备都随军携带,只有从杨家商队买来的皮货还留在青州的客栈,那有张青守候无须担心。梁山对青州的攻打并不激烈。这种情况早在秦牧的预料之内。 林冲和鲁智深都是梁山少有的精明人,他们不是纯土匪,也不是大宋寻常的草莽人物,和秦牧吃过一顿酒之后,怎么也该有点长进。如果还一门心思给梁山卖命,这不是俩人的性格。如果真的如此,秦牧也不觉得再有搭理的必要。 他要回吴家庄了。余里衍绑架秦牧的时候还是三月份,眼下都四月底了,一个多月没在根据地,秦牧也有点担心。 说走就走。 秦牧临别前把自己在青州的杂事托付给了李清照,请她若是有能力就帮衬一下,又嘱咐她好好在大云寺,梁山很快就会退兵,不用担心。 李清照对梁山退兵这点将信将疑,可是她也无可奈何。男人要走,自己怎么办呢?秦牧又不是自己什么人。 当然,秦牧肯定不是她什么人,李清照至今还对酒席上的孟浪之举感觉羞愧。她觉得全是五粮液闹得,度数太高,奴家受不了! 可是她怕梁山呀,怕被梁山人糟蹋了身子。虽然赵明诚不再喜欢自己,可是自己怎么说,也是世上少有的美人,就是年纪大了点,不再新鲜了。 不过,美颜照片又给了她很多自信,李清照觉得自己比起折美凤和贾红线,也并不差到哪里去。而且她们俩哪有自己的才气呢? 这样一来,似乎又拉平了距离。 她这里思前想后,有点依依不舍,不纯是朋友感情,更多的是对自身安危的担心。有秦牧在,她就觉得梁山没有任何可怕的了。可是秦牧走了,梁山又变成恐怖的存在,时刻压在她心头。 秦牧没时间在这里伤春,再伤下去,时间浪费完了,自己就完蛋了。抓紧时间做事才是正经。 晓行夜宿,陆路转水路,在济水换船,逆水而上,过梁山泺。 这是秦牧第一次贯穿梁山。之前杀朱贵,只是在梁山泺的外围。这一片水域很大,而且风光不错。水面广阔,山峰林立,若是放在后世,妥妥的五A旅游景区。 可惜,千百年沧海桑田,后世的这一片,早就彻底变了模样,连巴掌大的一块水洼也没有了。 秦牧的坐的船不是一条,而是一个船队。都知道梁山有土匪,可是生意还得做,船还得跑。所以走济河过梁山进五丈河到汴梁这一路,商船都是几十上百一起走。而且会有一些大宋水军战舰跟随。这样才能防止梁山打劫。 过了梁山,再过两日就到了吴家庄。 到吴家庄时候是中午,秦牧的船泊在码头。 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早就等在码头上,一见到秦牧下来,俱都控制不住情绪,不顾一切的冲上前去抱着秦牧哭了起来。 秦牧一边安慰,一边四处打量。 吴家庄变化真大啊。他虽然只离开一个多月,但是吴家庄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 工业化一旦开始,必然就打破了农业时代的安稳。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在吴家庄已经彻底不存在了。 吴家庄功业园现在的布局是秦牧规划的。最东边是军营。军营建在这里,第一远离村庄,第二防御梁山——吴家庄目前最可能遇到的袭击就是来自梁山。 军营和村庄之间,是秦牧的纸浆厂造纸厂和卷烟厂,还有各种配套措施。 比如仓储,原料,办公等等。 吴家庄的村民绝大部分都转化为了产业工人。秦牧的军队里每一名战士都是他宝贵的财富,自然不能浪费在流水线上。 如今秦牧的厂子在村东,任员外的火柴厂在村西——这个属于秦牧的设计失误,他也想不到后面有这样的变化,开始设在村西,是因为离着码头近。而码头设立在村西,是因为这里离汴梁近——这是任员外规划的,秦牧当时还没出现。 吴家庄等于两头都有工厂,整个村庄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工业区。 工厂的劳动并不轻松,而且需要准点按时,这样一来,产业工人自然不能再下地种田了。 不种田,那么自家吃的粮食和到时候给任潇潇交的租子,还有给朝廷的税,都要从工资里出。 谁都不是傻子,产业工人发现在厂子打工赚的钱,除去上述开销之外,竟然还能剩下好多,这让他们顿时没有了顾虑。 地,不种就不种了,反正有薪水,每月到手一大笔钱,生活足够用,还比原来纯种地日子好的多。 兜里破天荒的有富裕钱了,有钱,就得有消费的地方。吴家庄码头附近,逐渐出现了一两家饭馆酒肆。 大宋虽然富裕,可是富裕全集中在大城市,农村历来是没有什么玩意的。像《水浒传》里面写的,好汉走到一个小村落都能要两斤牛肉一壶酒,这个不可能。 不说别的,就说好汉一年来不了一次,平日里牛肉卖给谁?这时候又没有冰箱。 村落里的普通人根本就没有闲钱,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怎么可能奢侈的下馆子! 吴家庄从来就没有过酒馆,可是现在有了,有了需求自然会有市场。酒馆就在码头附近,还是两层小楼,上面挑个招牌:寡妇酒馆。 秦牧一回来就看到了这个新生事物。这招牌,我…… 他都无话可说了。 “美鸾,这酒馆谁开的?”这事归折美鸾管。 “这是吴古奇的遗孀开的。” 吴古奇?秦牧马上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个告发近卫团谋反,然后突然溺水死亡的那个人吗。他媳妇开的酒馆?到是挺有商业头脑,而且这名字起的也绝! 秦牧觉得她就是早生了一千年,否则放到后世,写网文绝对大神,开个酒馆都能起这么诱人的名字,而且完全不踩红线。 寡妇,难道不是一个正常的名词吗?不涉黄也不涉黑。可是寡妇酒馆,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这比豆腐西施还诱人。想来生意差不了。 “怎么叫这个名字?”秦牧摇摇头。可是他也不想干涉。人家爱叫什么叫什么,即不犯大宋的律法,也不犯新中国的律法。而自己,还没有法律。即使自己有,也不能不让人叫这个名字。 “还不是因为你!”方好音捶了秦牧一拳。自从洞房之后,方好音变得泼辣多了——在男女方面,当众和表哥调情也不在话下。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秦牧连忙撇清。自己就算回到了大宋,略带一点种马属性,可是吴古奇的女人,这……,这不是糟蹋自己吗。 “秦郎,”姜月奴慢悠悠的说道:“当然和你有关系了。如果不是你要赔给她一大笔钱,她哪里来的钱开酒馆,还是两层小楼的。” 秦牧这才想起自己因为吴古奇的溺水,可怜这一家人,给了她一笔抚恤金。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很有商业头脑,立刻就用活了这笔钱。 是不是自己抚恤金的标准定高了?他毕竟来的时间短,对大宋的方方面面并不十分了解。 其实姜月奴说的也不全对,那笔钱并不是高的离谱。吴古奇的媳妇姓李,叫李小娥,嫁到吴家,按照这时候的礼法,正式的称呼是吴李氏。不过她男人死了,于是她又变成了李小娥。 李小娥万万没想到自家男人死了 ,自己反倒得了一笔钱。开始她死活不敢用,谁知道折娘子怎么想的,万一哪天心情不好,又跟自己要回去怎么办? 可是等了很久,折娘子也没向她要这笔钱,于是她才真的觉得自己发财了。凭空得了这么一笔钱。 这钱怎么用呢?李小娥犯了思量。她男人死了,家里没了顶梁柱,可是下面倆闺女一个儿子还要养活。大宋这个时空,可不像后世。后世有时候也开玩笑的说,闺女是赔钱货,那不过是玩笑。 谁家嫁女不收彩礼呢? 可是大宋不同,大宋嫁女要给丰厚的嫁妆的,没有嫁妆,都没人娶你家姑娘。 吴古奇一家算是吴家庄的中等偏上人家,所以两口子心气比较高,他们想高攀点,可是高不成低不就,就这么耽误了。两个闺女一个十七,一个十六,都没嫁出去。 下面还有个儿子,才十五岁,也不到娶媳妇时候。仨人吃李小娥一个,这样她更得给自己找个长久的活计。 没了男人,地是种不了了。种地在任何时空都是累活,除非到了二十一世纪美帝的水平——不只是科技水平,更关键的是人口少可耕面积大。 就这一条,中国什么时候都达不到,即使一个人一台拖拉机,还没那么多地给你种呢。 李小娥明显不能再种地了,可是不种地,进工厂也不行。现在村里壮劳力够多,根本不需要女工。即使任员外的火柴厂也不要她。火柴装盒这样的轻松工作,早就被别的人占据了,轮不到她一个小寡妇。 思前想后,她决定开一家酒馆。 这不得不说李小娥的果断。虽然汴梁城遍地都是酒馆,但是大宋的农村真的没有这玩意。都没人吃饭,开给谁呢?等赔钱! 不过李小娥和别人不同,她意识到了吴家庄的变化。多新鲜呢,每天看着呢。 可是如果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让一个庄户女人明白这一点。关键是有人指点。就她男人吴古奇这谨小慎微的样子,一个吴管家——就是现在的火柴厂车间主任,死去的吴庄主,现在的任潇潇的狗腿子,都能吓唬住他,他哪敢去告密。 就是因为背后有人指使,吴古奇才鼓起十二分勇气去了县里。结果被一顿棍棒打了回来,然后莫名其妙的死了。 指点的人说,吴家庄变了,变得不再是大宋皇上的了。 这句话李小娥也听了进去。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有意识的去看去想,才发现街坊邻居果然都变样了,再不是从前的熟悉模样。 比她穷的,进厂打工变得比她富了。比她富的,去打工也变得更富了。 就是人家都有钱了。有钱了就好,有钱了,除了吃喝还能干嘛?李小娥想不出别的,那就干吃喝的买卖吧。 于是她就开了这么一家酒馆。 折美鸾这样精明的女人,自然不会把抚恤金定的很高。两层楼的酒馆,靠抚恤金绝对不够,李小娥还借了一笔钱。这笔钱的主人如今正坐在二层楼上,一边饮酒,一边望着码头。 贾孔,吴家庄的耆长。大宋的村庄,一般至少有两个管事的。一个是里正,原来是吴庄主,现在死了,暂时由任潇潇充任;另一个就是耆长。 用官面的话来说,里正负责**工作,耆长负责军事工作。就是小偷小摸归他管,来了强盗他去打。 吴家庄的原庄主强势,什么都管,贾孔的存在感很低,这让他很是有怨念。后来吴庄主死了,不但他死了,连他傻儿子也死了,新过门的娘子成了寡妇,还这么小,这让贾孔看到了希望。 一个小娘子,哪是自己的对手,吴家庄以后岂不就姓了“贾”吗?可谁知道意外的冒出一个家丁,而且不知不觉,这个家丁成了吴家庄实际上的主人。 一个个厂子,还有那个什么近卫团,都是他私人的。 就连任潇潇,甚至韩城县的任员外,在秦牧面前都听话的跟三孙子似的。 这让贾孔非常的生气,甚至痛苦!自己在吴家庄也努力了一辈子,怎么最后,吴家庄归了外人了。而且最关键的是,秦牧根本就没把贾孔当回事。 秦牧又不是历史学家,哪有心思研究大宋的村庄政治结构。 这个耆长,如果他自己不介绍,秦牧都不太敢念这个字,有点眼生,怕念错了丢人。生僻字。 秦牧完全没想到吴家庄还有这么一股政治势力,根本就没留意过贾孔这个人。 因为吴家庄几次闹土匪,比如佃户吴强那一次,还有梁山的第一次,贾孔这个耆长没有半点存在感,早跑没影了。他还不如吴管家,吴管家每次事后都能给秦牧说道说道。 秦牧不知道他的存在,自然更不可能凡事找他说说。就是知道,秦牧也没功夫搭理他。连大宋的皇上秦牧都没空搭理,别说一个小小的耆长了。这就是大宋整个官吏体制中最最底层的一个职位。连吏都不算,就是个名字。 可是贾孔不这么看,他觉得吴家庄大事小情,必须得经过自己点头。 如今秦牧的做法早就超出了他容忍的极限,只是贾孔也明白一点,秦牧绝不是他能对抗的了的。 不说轰轰作响的机器,就是近卫团随便是谁给他一拳,都能要了他的老命。 可是不做点什么,真不甘心呀。 于是贾孔就挑拨吴古奇去县城告状,说秦牧的近卫团要造反。他寄希望于朝廷。朝廷总不能允许反贼存在吧。 可是没想到现实**裸的打了他一个嘴巴。吴古奇被县老爷乱棍打出来了。这让他有点灰心丧气。可是接下来,吴古奇竟然淹死了。 这就不是灰心丧气,简直是心惊肉跳了。 虽然吴家庄在北方,吴古奇是北方人,但是吴家庄挨着五丈河,村里人少有不会游泳的。吴古奇水性很好,他怎么可能被淹死呢。 再说大晚上他泡五丈河干嘛?难道洗澡吗? 一定是近卫团干的。 这件事吓坏了贾孔,自此之后再没什么小动作。他怕近卫团找他算账。 可是过了一阵,近卫团没有什么反应,他这才又活泛了起来。 李小娥找他借钱开店,贾孔没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毕竟李小娥是个寡妇,还年轻。没有男人的女人,最对耆长的脾气了。 贾孔为什么如此看重耆长这点芝麻绿豆大的权力?就是因为可以鱼肉乡里。以前这活全被吴庄主包了,后来吴庄主死了,他想接班,可是谁知道一下子变天了,他没拿到鱼肉乡里的权力。 如今小寡妇求到自己身上,贾孔没多废话,把差的钱给小寡妇补齐了。 他如今每天有事没事来酒楼逛逛,一来和小寡妇逗闷子,二来也看看码头。 吴家庄的码头如今可不是原来的模样。每天大船小船川流不息,也算是繁华异常。 工厂需要吞噬大量的原材料,远不是本时空的手工业可以比拟的。 就是以任员外的能力,他也是花了好大精力才理顺了这个关系。如今他的两个儿子,任文和任英,全部都投入到工厂的上下游,这个链条太巨大,任员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他恨不得让任潇潇也帮忙。可是任潇潇却没这个好心情,她如今根本不在吴家庄,一天到晚泡在汴梁城里的花花世界。 任家的厂子是赚钱,可是赚的钱也不给她。反倒是她自己利益受到了很大影响。 厂子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吴家庄的佃户大部分都进了工厂,于是地就快没人种了。甚至很多人要退佃。 任潇潇的经济根基是土地。没人种地,都抛荒了,她哪里还有钱赚? 而且任潇潇也要交税给朝廷的。自己没收入,可是朝廷的税收一分一毫也不能少。难道到时候她跟爹要钱交税吗? 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何况她在汴梁城里,每天需要大量的花销,没钱怎么行? 这个问题实在是让任七娘子头疼,可是她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作为一个人来说,她还很小,面对社会的巨变,当然没有什么好的对策。更何况这种变化是天翻地覆的,是前所未有的,别说她一个小娘子,就是全天下的人,除了秦牧一个外来户,谁都不知道如何面对。 工业化进程,不是渐变,是一场革命。 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人赚的沟满壕平,也会有人死无全尸。 任潇潇自然不知道前景的可怕。这个时候,她一边烦恼着自己的钱袋子,一边又很开心。 因为她终于和大才子交上朋友了。 马上就是春闱,若是大才子高中状元,岂不是就能捧着大红花来娶自己了吗? 这个美好的前景如今占据了任潇潇全部身心,以至于她有时候会忘记,自己的钱包快空了。 ------------ 第一百零四章 任潇潇的恋情 团长来到军营,近卫团全体官兵欢喜的都要爆炸了。 秦牧意外的被辽国公主抓走,这是谁也想不到的,太出乎意料了。天下间哪有人能想到堂堂辽国公主,跑到大宋抓了一个男人就跑。 石遗刘云飞这些人,他们想到造反,想到创造新世界,可是想不到耶律余里衍会抓走秦团长。 这让他们快崩溃了。近卫团没有谁都行,可是不能没有秦牧。 这一个多月近卫团都不知道怎么熬过去的,如今团长毫发无损的回来了,他们都激动坏了。 每一个人都拼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军姿笔挺,生怕忍不住冲上去给团长来个拥抱。 秦牧对于江南兵来说,不但是他们的领路人,更是战友。江南到汴梁这一路,他们是一起杀过来的。 而对西北兵来说,秦牧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当时面对铁鹞子的时候,如果不是秦牧天神下凡一般的用一支突击步枪全灭了敌人,他们这些折家军就全死在西夏了。 三百步兵对三百铁鹞子,不可能有活路。 “同志们好,”秦牧军容整齐的站在检阅台上。 “团长好。” “同志们辛苦了。” “为人民服务。”每一个近卫团战士都用呐喊来回应秦牧。 “这些日子,我去了辽国,杀了一个辽国的贵族,叫什么萧昌的,是辽国国舅的侄子。然后给咱们的厂子开拓了商路。”秦牧根本不提自己被余里衍抓走的事,这实在没什么光彩。可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我们近卫团,是新时代的军队,要学科学,讲科学。会战斗,会工作,也要会休息。劳逸结合才是科学。” “我宣布,今晚大会餐!我主厨!” 秦团长要亲自下厨房,近卫团都乐疯了!这不但是一种荣誉,更是实惠。秦牧做的菜他们吃过,可比近卫团自己做的强太多了。 当天晚上,近卫团灯火通明——有限的电今晚不限制了,秦牧化身大宋的神级厨师,拿出全部的手艺,就算是大锅饭也炒出了色香味,七八张大圆桌,上面摆满了菜肴。 每桌还有一瓶五粮液。 这一晚吴家庄几乎不设防。秦牧带头,贾红线等人陪着,依次跟每一桌近卫团战士碰杯。 贾红线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虽然都是女人,但是她们每一个人都和近卫团关系密切,在这个场合出现毫不突兀。就像一家人一般。 好菜好酒,再加上团长安然无恙,近卫团每一个战士都放开了吃喝。 不过近卫团毕竟是现代化的军队,该有的规章制度绝不能废。当晚值勤的战士,包括石遗和几个排长都没有喝酒,他们自觉的按照条令来。 秦牧很是满意,这支军队,总算逐步成型了。可是看到身边傻傻跟着的余里衍,秦牧又一时头大了。 不让她跟着吧,她死活不干,秦牧也不能跟孩子置气。反正她不说话时候,谁也不知道她是小傻子。那就跟着吧。 秦牧这么多女人,近卫团也见怪不怪了,谁都不会质疑团长女人多。越多越好,越多女人才有越多的孩子,这样团长的事业才有人继承。 他们毫不怀疑秦牧能带领他们打下天下,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所以更加看重秦牧的传承——皇上没有儿子可怎么行。 在这个时空,团长岁数其实不算小了,二十七岁,早应该一堆孩子了,可是现在还半个也没有,这让有心人不免有点担心。 他们只怕秦牧女人少,不怕秦牧女人多。 当然,在石遗这些江南兵看来,方好音生下太子最好。 西北兵就麻烦了,他们分为两派,一派觉得是折美鸾生太子好,一派觉得贾红线生太子好。 支持贾红线做皇后的可不是刘云飞一个人,西北兵里面也有一些人不支持折美鸾,而支持贾红线。这些人并不是不把折美鸾当自己人,而是觉得折家并不能带领近卫团前进。 府州折家,在府州盘踞百年,也就那个样子,没什么大发展。 可是到了吴家庄,加入了近卫团之后,这些兵极大开阔了眼界,甚至改变了人生观世界观,他们觉得如果折美鸾当皇后,岂不是可能走折家旧路,那完全不可以接受。 还是贾红线做皇后最好。她没有旧的习气,而且她爹还是西军出身。 至于支持姜月奴的,太少了可以忽略。 当然这些想法秦牧一概不知道,他酒量很小,七八桌喝下来,已经不行了。 贾红线等人时刻留意着秦牧的状态,看到他有点醉意,连忙替团长和战士们告别,拉着秦牧回了东跨院。 躺到熟悉的床上,秦牧才终于有点感觉,真的回家了——军营是他的事业,不是家。 这一个多月,简直是过山车一般,云里雾里,太不踏实了。如今总算是回到吴家庄,把命运重新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感觉太好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熟悉的环境,可是却似乎少了什么。他想了想,发现自己今天连吴小妹都见过了,可是却没有见到任潇潇,不免感觉奇怪。 再怎么说,自己和任潇潇也是兄妹一般的感情,她怎么不在这里呢?而且这可是她的家,这间房子,还是她的婚房。 “潇潇怎么不在?” “哼,她啊,攀上高枝了。”贾红线和折美凤这阵子不在吴家庄,不知道具体情况,可是那几位娘子还在,于是姜月奴就忍不住说道:“听说,认识了一个世家公子,天天在汴梁不回来呢。” 怎么,任潇潇有了心上人了?这是好事啊。秦牧连忙问道:“知道是谁家公子吗?人品怎么样?” 秦牧把任潇潇当妹妹看,她这么年轻就守寡,一辈子那么长,肯定不能就这样下去。如果她遇到称心的人,秦牧会好好的给她一份嫁妆,就当嫁妹妹,让她风风光光的出嫁。 “官人,”折美鸾看看四周,没有外人——余里衍不算人,现在她就是个小孩子,这样就可以随意的说话了:“那个男人,是你熟人,种申。” 什么,怎么是他? 秦牧万万没想到任潇潇结识的世家公子是种申。这个人,可真不怎么样。 “唉,这种事,我们姐妹也不好说什么。”折美鸾有点无奈的说道:“女人的感情,最勉强不来了。” “姐姐,要不我这就去宰了种申吧。”折美凤此刻怒火万丈。 这不是因为听到任潇潇和种申谈恋爱,而是种申的确是她的仇家。而且是生死之仇。 府州折家是什么人?怎么能任由自己的姑娘被人在路上刺杀而不弄明白呢? 折可求折可存兄弟多方调查,终于发现这事是种申指使种家军干的。难怪行事那么干净利落,若不是有秦牧在送亲的队伍里面,又有着划时代的武器,可以说自己的俩个妹妹就死在那里了。 种申那夜被秦牧羞辱之后——被他家丁拎着脖子难道不是最大的羞辱吗,而折家人根本没为自己出头,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伤害,所以立刻离开了折府。 他先是让三清观的金辉道长去诬陷秦牧。虽然折美鸾生病是意外,被老道找到了借口,但是以老道的为人,就是折美鸾没有生病,他一样会找到借口,陷害秦牧。 只是没想到秦牧三两下就把老道打趴下了,金辉道长现在怕秦牧甚于怕种申。 毕竟秦牧装神弄鬼的本事比自己强得多,在专业领域,自己玩不过人家,这让老道失去了底气。 更何况转眼间折家女儿都嫁给秦牧了,老道的根基在府州,折家才是大头,他自然老实了。 种申的报复不会只有这么简单。随后他就派人偷偷打探消息,知道了秦牧的行程,立刻命人在路上拦截。只是没想到秦牧过于厉害,这么严密的计划都出了意外。 幸亏当时种申不在队伍里面,而是准备进京赶考的事情,否则就凭他一个书生,真逃不出火海。 那一战,种家军出动了八百人,活着回来的连八十人都没有。水火无情,真没办法逃生。 这些事,恰好是秦牧被余里衍抓走之后,折美鸾姐妹才知道。折美凤在找到秦牧之后,都讲给了姐夫。 所以秦牧才觉得难办。种申这个人,是世家公子不假,可是人品也太差了。一言不合就要人命,而且是折家姐妹的性命。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对任潇潇好呢? 他也实在感觉奇怪,任潇潇怎么会遇到种申,这俩人地位差太远了。 种申是正经的世家公子,富N代,官N代,而且一心走科举,人又不笨,可以说有着大好前程。 大宋文人地位之高在后世不可想象。“榜下捉婿”,就是这时候的事。每年皇榜一放出来,一个考生,只要金榜题名,马上就有无数世家豪门等着捉回去做姑爷——连王安石都是这样去抓女婿的,可见种申的未来有多光明。 放着那么多上层人家不选,他会选任潇潇?任潇潇不过是韩城县土财主的女儿而已。 实际这一切还真的都怪秦牧。如果不是秦牧鼓捣出这么多划时代的玩意,种申知道任潇潇是谁啊,甚至连正眼都不会看任潇潇。 青楼姑娘漂亮的多了,他都玩不过来,哪有时间浪费在一个土财主的闺女身上。 他是种家人,种家历年都在边疆,是军阀,他们和汴梁城里面的高层可以说不是一路人。就和折美鸾折美凤一样,种申也很难被汴梁的衙内圈接受。 可是种申为人精明,他要走科举这条路,做真正的文官,必须先和衙内们交好。怎么交好?自然京城衙内喜欢什么,他也得了解清楚。有共同的爱好兴趣,先能玩的到一起才行。 衙内们喜欢什么呢?他来的时候,蔡鞗刚得到摩托车,这件宝贝无疑是汴梁城风头最劲的玩意,其余一切都靠边站。 种申自然拿不出摩托车,可是他有心,很快就知道了摩托车的来历。 没想到竟然也是秦牧弄来的,这个秦牧!真让种申生气。抢了自己的女人不说,还老有这么稀奇古怪的玩意。 在汴梁城,种申可摆不出在西北的气势,这里没人认。他除了有钱,没任何的底气。可是这难不倒种家公子,他很快就想方设法认识了任潇潇。 任潇潇年纪尚小,处世不深,一遇到这样的真正世家公子,年龄相当,风度翩翩,而且对自己又这么好,马上就丢了魂了。 俩人于是每日在汴梁城过得好不快活,她都不想回吴家庄了。 总算是本时空有一些规矩,比如家族,比如体面,她还记得。所以不管种申怎么问,她也就照着任员外交代的那些话说,没透露秦牧最初来大宋的实际情况——实际情况她也不好意思说,总不能说秦牧光着屁股和我在婚房里面搂搂抱抱。 这样一说,她还怎么嫁入种家。 而且她想着日后要给自己来个盛大的婚礼,要等种申考完试,做了状元,起码也是榜眼探花,才会和种申成婚,所以还守着姑娘的清白。 种申也不在意这些。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在他看来,任潇潇的唯一价值就是认识秦牧,而且来自秦牧的老窝——吴家庄。至于任潇潇的人,说实话,比起折家姐妹差远了。 折家姐妹是真正的世家女,任潇潇和折美鸾比起来,有点像土鸡比凤凰。有折家姐妹花在前,种申真对任潇潇提不起兴趣。 不过他面上可从来没带出来过,每日和任潇潇显得还很亲热。 这个消息就让秦牧极为挠头了。 以种申暗算自己和折家的行为,自己杀了他一点不过分。那日对方明显是要灭了折家车队,包括折家姐妹和自己,只是因为突击步枪太划时代,他的计划才没有得逞。 这是敌我关系,对待敌人,秦牧没有二话,直接干死。 如果没有任潇潇掺合在里面,他还真准备支持折美凤去宰了种申。 这里是汴梁,不是西北,种申失去了凭借,连地头蛇都不如。以自己现在的实力,随便弄个意外都能让种申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赵佶也不会在意少一个考生。虽然种申是种家人,可是种家折家,都不过是他的打手,从来不被赵佶尊重。 种申只是个种家二代,宋徽宗绝不会多看一眼。就像那日他给宋徽宗介绍折美鸾,赵佶也没多在意。他只关心秦牧能不能给他摩托车。 在赵佶心里,早就先入为主的认为秦牧就是一个巧手工匠,不是造反的那类人。所以对于他娶了折家女人根本不上心。 有任潇潇在,这事就不好办了。 这个任潇潇,怎么会认识了种申呢?自己是不是应该跟任员外提提? 秦牧一时陷入了犹豫。 ------------ 第一百零五章 余里衍的心机 秦牧犹豫犹豫,就睡着了。他酒量太小,喝酒就困,还没想明白怎么办呢,已经呼呼入睡了。 若是往日,秦牧就这样睡去自然没什么,可是今日不同往日。这是他被余里衍抓走了这么久,第一天回家。 方好音这些人一直担惊受怕,今日总算看到自己男人平安回来了,自然都想和秦牧睡在一起。 在家里这几个人看来,贾红线虽然是大姐,可是她这些日子一直跟官人在一起,现在怎么也该自觉让位了。谁知道贾红线不是问题,余里衍成了问题。 余里衍的事情贾红线都和她们说清楚了。开始时候,真是吓了几个人一大跳。怎么,这就是那个罪魁祸首辽国公主,怎么官人还给带回家了!这可怎么办,而且她还是个傻子。 不过余里衍不说话时候,谁也看不出她傻,反倒是漂亮的要命。契丹美女,不同于中原女人,五官更有棱角,所以余里衍别有一番美丽。 要不怎么近卫团的战士都不知道她是傻子,反倒觉得团长厉害,出门一圈就拐回来一个美女。 方好音她们知道余里衍傻,可是不知道傻到什么程度。今晚算是见识了。 秦牧睡着之后,不用别人说,余里衍自己就脱光了衣服躺在了秦牧身边,还自然的伸出手搂住了秦牧,只把方好音几个人惊讶的差点鼻子都歪了——有一半是被气的。 你算我们家什么人呐?怎么就这么不要脸,抱着我们的男人睡觉。 贾红线嘻嘻一笑,说道:“妹妹们,看到了吧,她天天这样,所以别说姐姐这一路占了便宜。我累了,去洗洗睡了,哪个妹妹要是不在乎她看着,就陪表哥睡吧,姐姐没意见。” 大姐都说出这样的话了,方好音她们谁能有那么厚的脸皮,于是只好恨恨的各自回房睡觉。 夜已深。 余里衍突然睁开了眼睛,借着月光,静静的看着身边这个男人。 大云寺铜钟落地的那一声,不仅震动了两位梁山好汉,也把辽国公主震醒了。 只是当时所有人都被秦牧的武力展示所吸引,没有一个人发现余里衍的异样。 余里衍只失神了片刻,就把这一路以来的情形全部回忆了起来。从萧昌抓住自己开始,一幕幕仿佛电影一般,在她心头浮现。当然余里衍现在还不知道电影这个玩意。 她完全的恢复了状态,又成为无所畏惧的辽国公主了。 可是面对秦牧,她再也没有了两人初次见面的强势。都被秦牧照顾小孩一样照顾过了,余里衍还怎么能拿得起公主架势。而且她也看到了秦牧的真面目,见识了秦牧真正的实力,哪还敢当他只是个高明的工匠。 不说大云寺这一条条的长枪,就是秦牧那一支怪异的尺子,就那么厉害。杀人如吃烤羊肉。 她现在还不敢多回想萧昌脑袋在自己面前爆炸的那一幕。 而且自己的亲人全死了,辽国是再也不可能回去了,自己以后该怎么办?余里衍一瞬间就打定了主意,继续装疯卖傻,跟着秦牧。 到了吴家庄,她被自己看到的一切震惊了。 这还是那个大宋吗?这完全是另一个世界。那轰隆作响的机器,如神仙一般吐出那么多香烟。这时候她到相信秦牧说会做摩托车没有骗她,是真的没有工具。 看完了工厂,她又跟着秦牧一起来到军营。秦牧的军队她已经见识过了,那些威力巨大的长枪,深深的震撼了余里衍。可是一路上近卫团全是穿的百姓服装,还显不出真正的军容。 如今近卫团全体列队受阅,一个一个的近卫团战士,仿佛一尊一尊铁青色的石刻,散发着强大的杀气,这简直超出了余里衍的想象。 就是大辽最精锐的皮室军,也没有如此的强悍。余里衍尽管不想承认,可是她也清楚,秦牧的近卫团比辽国皮室军强的太多了,甚至两支军队根本没法排在一起比较。 余里衍可以肯定,这些近卫团的战士,即使面对最凶残的金国人,也会如现在一般,毫不畏惧的挺着长枪冲上去。而最终的胜利,一定是属于近卫团,属于秦牧。 她在这里,才真正明白秦牧的地位。这一支铁和血打造的军队,每一个人都狂热的崇拜着秦牧——就是那个被自己一拳打晕的男人,那个男人,如今也换了一身铁血的军服,正站在高台上。 他才是近卫团的灵魂,是这一切神迹的创造者。 香烟,手表,长枪,手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创造的,包括这支无敌的近卫团。 到了晚上宴会时候,余里衍又被电灯给吓到了。她可从来不知道晚上还可以如此的明亮,甚至比白天还要亮。 其实她见过电灯,蔡鞗的摩托车上有大灯,不过那时候是白天,蔡鞗可舍不得浪费电,没有开灯。 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似乎这里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可是所有的一切又那么真实,让余里衍不得不相信,这个男人,不是凡人。 反正装疯卖傻的精髓她已经掌握了,再装起来毫不费力,就连精明的贾红线都没发现余里衍现在已经是装傻,更别提其余的那些女人了。 唯一比较难过关的时刻就是秦牧睡着的那个时候。 余里衍知道,秦牧这么多女人,总会有一个甚至几个要侍寝的,那样自己势必要离开。可是离开秦牧,她很怕自己被人发现真相。只有在秦牧身边她才好装傻。 这个时候,余里衍北地女人的泼辣劲就发挥了出来。那么多女人看着怎么样,豁出去了。余里衍毫不犹豫的脱光了衣服,抱着秦牧就睡。 看谁脸皮厚! 果然她们没自己脸皮厚,一个一个都走了。 余里衍忍了好久,直到确信院子里每一个人都睡了,她才睁开眼。 她其实很想去试试卫生间。贾红线已经给她演示过卫生间里面的设施怎么用,这又是一个让余里衍震惊的地方。 这个卫生间,才真是最适合女人的地方,一切一切,都太好太方便了。甚至,还有卫生巾这种东西…… 余里衍望着怀里的男人,望着他好看的鼻梁,轻轻在上面吻了一下。 自己已经没有家了,甚至连国都没有了。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全是敌人,除了眼前这一个男人。 只有他,不顾生死的护着自己,在萧昌要侮辱自己时候,他杀了萧昌。在老虎要吃自己时候,他宰了老虎。 而后不顾风险,在耶律大石都不管自己的时候,他带着自己一路逃亡。喂自己吃,喂自己喝,每晚给自己唱歌,讲故事,甚至还抱着自己…… 从今以后,奴就是你的人了,你也是奴的人。 她们几个,配不上你,只有我辽国公主才配的上你的雄心壮志。 余里衍清楚的看到了秦牧的野心,这一刻开始,她决定跟着自己的男人,杀光所有敢挡在眼前的人。 金国人,辽国人,宋国人,都不是人。都该死。 不过现在吗,余里衍准备继续装傻。她初来乍到,好多事情都不懂,最关键的是,她是绑架秦牧的罪魁祸首,甚至不能这样说,都不是罪魁祸首,其实绑架秦牧就是她一个人的主意。 余里衍很清楚,只要自己清醒的事实被贾红线她们发现,就凭自己绑架秦牧这一件事,那些女人就饶不了自己。 自己可打不过那么多人,而且秦牧显然不会帮自己。这一路上他对贾红线别提多好了,竟然要当着自己的面,和她做那羞人的事。 哼,贾红线真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不过她是老大,对自己也是很不错,还给自己好吃的巧克力。 想到巧克力,余里衍差点流口水。这个糖果太好吃了,什么时候能骗着再多吃几块呢?而且手机,这个自己也要有!只是在装傻的情况下怎么骗到一部手机,太考验自己的智慧了。 余里衍喝了好多酒——五粮液太好喝了,这时候有点想起夜。可是她如果去卫生间,难免就会被别人发现,到时候就很难装傻了。可是现在实在有点忍不住。 怎么办才好呢?余里衍眼珠一转,有了,就在床上解决好了。 这样正好显得自己很傻很天真,更不虞露馅。 夜深人静,正在几位娘子想着秦牧,想的睡不着,辗转反侧的时候,就听秦牧屋里传来悲哀的叫声。 “丫头,你多大了,怎么还尿床啊!” 秦牧是被泡醒的。开始他还有点迷糊,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是借着月光看到了余里衍在身边,接着摸到身下湿漉漉一片,秦牧立刻跳了起来。 他是欲哭无泪。这是怎么了?自己造了什么孽!余里衍一路上都没这样,自己以前顶多是抱着她给她解决生理问题,她可从来没尿过床。 毕竟余里衍的身体是大姑娘,不是小孩,心理虽然崩溃,生理本能还在,不会尿床。 可今晚这是怎么了?秦牧实在有点脑袋大。 不是都恢复到三四岁了吗,怎么还尿床?这一泡尿,余里衍直接回到了襁褓时期! 秦牧真的无法想象,在自己争霸天下的过程中,身边还带着一个这样的余里衍。 有她在身边,秦牧感觉自己争霸天下好像一个笑话。 上下五千年,哪一位开国皇帝是带着孩子打天下的?还是个傻姑娘。 莫非自己真的要成为带着傻公主建国的千古一帝? 如果真是这样,到也肯定能流传千古——这个秦牧绝不怀疑。 千年之后,他肯定比老祖宗秦始皇还出名。毕竟开国的皇帝很多,可带着傻公主开国的,就他一位。 ------------ 第一百零六章 给近卫团的第一次科普 焦头烂额! 对于这样的余里衍,秦牧根本不知道怎么办,一气之下,念出八字真言,跑回了后世。 “二代,你回来了。” 黄金沙竟然在自己家里。不过这也不意外,秦牧随手丢过去一个玩意,黄金沙连忙接住。 秦牧直接进了浴室——洗洗再说,身上还有余里衍的味道呢。 “这什么玩意啊?”黄金沙拿着秦牧给的东西,不知道是啥东西。 “虎鞭。”秦牧这次回来没带别的,就把虎鞭带回来了。他现在手里也没古董,从杨家换回来的金子也没处理,都是一块一块的散货,太小了不值得拿。 “虎鞭,这可是好玩意。”黄金沙顿时来劲了。虎鞭啊,这年头不说没有,可是极为稀少。国内有多少老虎让人取虎鞭啊!就是全世界也不多。 “嗯,送你了,你女朋友多,需要这东西。” “滚,二代,别寒碜我!我哪有多少女人,再说我就是有,也是一个换一个,哪像你,光老婆就四个,你更需要虎鞭。不过这东西你在那边不缺,我先用着了。” 虎鞭壮阳啊。黄金沙的确需要。 这时候天快黑了,黄金沙趁着秦牧洗澡的功夫,已经把酒菜摆好了。 两人一边喝一边聊,这是黄金沙最爱的娱乐,听秦牧讲故事,就好像自己也在大宋打江山一般。 俩人聊了大半夜,第二天趁早就拉着柜子跑去找江厂长。 江厂长早就给秦牧准备好了,这么点的空间,弄一个完整的电力控制系统不可能,不过江厂长给投机取巧了一下,用蓄电池转换。 电先存入蓄电池,然后再配上交流逆变器,这样就可以当作日常的市电来用了。 他对于秦牧的进展也有点佩服。这位真牛,这么短时间,都把外星工业搞到电器时代了,不知什么时候能进化到芯片时代,自己也得早早准备,晶体管集成电路这些,看看想个什么办法装柜子里面去。 没想到秦牧没提电子设备的事,反倒是向他请教炼钢炼铁的问题。 江厂长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可是也比秦牧懂得多的多了。他明白秦牧的意思,这次不是用柜子装一套炼钢设备回去——这样的设备真不可能装在狭小空间里面,江厂长也没办法。 他详细的给秦牧讲了一下怎么因地制宜的炼钢炼铁,以及工艺的关键节点,和容易犯错的地方。 有内行人指导,秦牧立刻对炼钢的认识有了质的提高,他再次感谢江厂长后,拉着设备和化工原料,路上再买了点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交代黄金沙千万对董玉琼保密,然后一步跨回了大宋。 这时候东跨院的女人都被惊动了,胡乱的披了一件衣服就跑到了秦牧的卧房。 打开灯,只见自家官人正赤身裸体站在地上,被子掉在床下,床上的余里衍也光溜溜的,身边还有一滩水渍——不用问,肯定公主尿床了。 “哈哈,表哥,谁让你和丫头睡了,这是你自找的。”贾红线心里多少是有气的。 姜月奴连忙找了一件衣服给秦牧穿上,虽然是自家男人,这里也都是姐妹,可是不穿衣服总是不好。 “那个,你们谁带丫头去洗洗?”总不能让余里衍这个样子吧。 贾红线连忙摇头。这活她可不干。给这么大一个姑娘洗身子,她下不去手。 众人一起摇头。 秦牧没办法,只能威胁道:“你们要是都不给她洗,那我可给丫头洗澡了。” 其实这活他没少干,只是回到家里,自己再干就不合适了。 这时候吴小妹走了过来,牵着余里衍起身,给她披上衣服,说道:“丫头,跟我来吧。” 秦牧看到吴小妹,突然意识到今天还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不是吴小妹生日,是自己的生日! 不是自己在后世的真正生日,而是自己来到这个时空刚好一周年。 真是不可思议,自己竟然已经来到大宋一年了,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日子就这么倏忽而过。 自己有些什么成绩呢?弄了几个工厂,拉起来一支军队,和府州算是拉上点关系,在辽国埋下一根钉子,别的,好像就没什么了。 这点玩意,离统一欧亚大陆差太远了。现在连重工业的影都没一点,梁山都没打下来,而时间可只剩下十三年了。 后世的重工都是五年五年计划的,自己要是也五年才能出成绩,那时间可真是有点不够。 还是要玩命呀!秦牧暗暗握紧了拳头,为自己鼓劲。 第二天,秦牧准备把这一套电力系统装在工业区,可是没想到石遗早早来到团部。 “团长,你快给讲讲吧,同志们都吵翻天了。” “什么事?” “就是大小金子的事。一排说大小金子一起落地,别的同志们不信,纷纷自己实验,可是结果有些乱,这让同志们都有点迷糊。” 原来是这件事。秦牧听完不但没着急,反倒非常高兴。 科学的种子,总算萌芽了。 他要的不是一支只会打仗的军队,他要的是一支科学的队伍。这支队伍是科学的宣传员,是科学的播种机。要做到这一点,近卫团首先自己要学科学,懂科学。 之前时间紧张,科学的普及都排不上号——连字都不会写,怎么学习呢。 这些日子,即使在自己去辽国的时候,姜月奴对近卫团的教育也一刻没有松懈,现在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都可以说能写能读最基本的文字了。 “去教室。” 教室足够宽敞,近卫团全体官兵都安静的坐在小板凳上,一个个认真的望着讲台上的秦牧。 江南兵还听过秦牧的讲课,西北兵可是第一次见秦团长上讲台。 一排的同志们回来之后,肯定要和留在家里的战友们吹牛。去辽国,杀辽人,这是多光彩的事。大宋对上辽国,可以说每战必败,简直是老鼠遇到猫一般。可是辽国人在近卫团一排面前,就是纸糊的靶子,他们连头发都没掉一根,就杀光了两百个辽国壮汉。 不过这点功劳也不值得太吹,毕竟谁都明白他们现在使用的武器是划时代的,换了二排上去也是一样的结果,不会意外。 到是秦牧在船上和金国四太子打赌的事,引起了近卫团全体同志们的兴趣。 谁也没办法理解为什么轻重两个东西会同时落地。 于是很多人立刻开始实验。随便拿来一轻一重两个东西,一张纸,和一块木头,举到同一高度,同时撒手,毫无意外的,木头先落地。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纸和木头不是同时落地呢?难道只有金子才能不分轻重? 近卫团战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也没一个结果,于是只能望着讲台上的秦牧。只有神一般的秦团长,才能给他们正确的答案。 秦牧望着讲台下铁青色的一片,满意的点点头。科学的种子已经萌芽,这些人,早晚有一天会成长为参天大树,跟着自己打遍欧亚大陆,创造传世的奇迹。 用了一个半小时,秦牧深入浅出的给近卫团普及了空气,阻力,以及牛顿三定律。 这在后世算是基本知识,可是在大宋,就完全高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用一个半小时能掌握这些科学原理,就是折美鸾也做不到——在秦牧的女人中,她是头脑最聪明的一个。她和一众姐妹也在台下听课,连余里衍都安静的坐着不吵不闹。 不过秦牧也没天真到一下就把这些讲明白,先填鸭式的灌输,以后再不断理解提高。 讲完课,还有更要紧的工作要做。 “同志们,”秦牧最后说道:“科学,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全新的面貌,你们都见过,也用过电灯,那么电是怎么来的?现在就跟我去学习。” 顿时大家的情绪就被调动了起来。他们都用过电灯,对这个给漆黑的夜晚带来光芒的神器,都是暗自咂舌。 如今团长要给他们讲讲电的来历,同志们总算能暂时摆脱脑袋里面一团浆糊的状态——牛顿三定律太难懂了。 江厂长给设计制造的设备总是安装简单,使用方便。 秦牧带领近卫团的战士,一边安装,一边讲解,终于在天黑前给整个工业区都安装好了电力系统。这样他再也不用从后世拉蓄电池回来了。 从此以后,电放开了用,而且关键是,工厂终于可以三班倒了。 就这一点,不但能极大的提升产能,而且还可以扩大工人的规模。 因为柜子的容量有限,秦牧的这三个厂子,机械都比较袖珍,不需要特别多的工人。如今可以三班倒,就可以再增加至少一倍的工人,对于产业工人的培养极为有利。 军事和工业,哪一手都不能放松。产业工人的培养也要一步一步做起来。 余里衍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听在耳朵里,记在心里。她知道这些东西,就是秦牧能制造神迹的根本。 不过她还是有点糊涂。尿床之后,她只觉得眼前一亮,接着秦牧就突然赤身裸体了。 然后,房间里面就多了好多新东西。这些都是哪里来的啊? 余里衍不知道秦牧的本事,还以为这些东西也是他造出来的。这让余里衍有点生气。你既然一下子就能造出来这么多东西,为什么给我做个摩托车还推三阻四,非要玩泥巴呢? 还不是骗我! 不行,以后绝不能让你再骗我了!余里衍暗自发誓。 ------------ 第一百零七章 吴家庄的一波一波客人 秦牧回到吴家庄,对任员外来说是天大的事情。他马上就从韩城县跑了过来。 见到秦牧安然无恙,任员外这活了半辈子的人,差点落泪。太不容易了,能从辽国公主的魔掌里面逃出来。 在任员外看来,辽国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辽国公主更是如此,否则怎么会来大宋抓男人呢。还是好看的男人。她怎么不抓自己呢?还不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 任员外很怀疑秦牧是不是已经被辽国公主淘空了身子,他上下左右打量了秦牧好一会,看不出什么问题,这才点点头。 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 任员外关心的问起秦牧这些日子的情况。秦牧也不能什么都不说,只能说自己英明神武,趁着辽国人不防备,夺了一把刀,杀了一个人,然后跑回来了。 这让任员外更加的佩服秦牧!果然是华国人,有大能力,在那样的环境下也能逃出生天。换了自己万万是不行的。 既然秦牧没事,任员外就放下心来了。秦牧这次回来,也带回来了厂子急需的化工用品,工厂能顺利运行,任员外彻底的踏实了。 他知道秦牧事情多,一家子人也多,也就不多耽误时间。 可是他想走,秦牧还不能让他走,任潇潇的事,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呢? 秦牧委婉的提出了这个问题,任员外眼神顿时变得古怪了。 在任员外看来,这全是秦牧的错,毕竟任潇潇是最早和秦牧在一起的女人,而且最开始任员外的打算,就是让任潇潇拴住秦牧。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 话糙理不糙,任员外开始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让自家闺女上场。反正任潇潇已经嫁过一次,也不是姑娘了,而且秦牧不论人品相貌才学,都是上上之选,自己家闺女跟着他一点不屈——至少比跟着吴家的傻小子强多了吧。 可是没想到两个人都住在一个院子里面了,却什么也没发生,反倒是接二连三的来了许多新的女人。 任员外不由得埋怨起任潇潇来了。你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怎么这么傻呢?连个男人都拴不住。 可是任潇潇的心理他根本不明白。任潇潇从小聪明伶俐,看的书多。看的书多了,心就高了。 秦牧刚出现的时候,一丝不挂,什么都没有,还是个和尚。 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秦牧给任潇潇的第一印象,和她心中理想的夫婿差太远了。 她要的是状元郎,秦牧,乞丐郎都算不上,乞丐还有个破碗呢,他连个裤头都没有。 虽然后面秦牧表现的非同一般,任潇潇对他的印象也逐渐改变,只是离夫婿这个级别还差着火候。紧接着贾红线方好音就来了,任潇潇和秦牧实际上没多少机会在一起,于是关系也就没有再前进。 这怪不了秦牧,也怪不了任潇潇,造化弄人。 现在任潇潇在京城有一个相好的,任员外知道这件事,他觉得挺不错。种申,是种家的公子,种家是大宋著名的世家,配他任家绰绰有余。如果任潇潇能嫁入种家,任家祖坟算是冒烟了。 任家算什么?任员外很有自知之明,虽然这一年赚的多了许多,可是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有点钱的土包子,在汴梁城里,还轮不到他挑挑拣拣。 这件事任员外还误会了秦牧。难道你不要我家闺女,还不让我家闺女嫁别人吗? 当然以任员外的精明,话不会说的这么直接。可是秦牧也不是傻子,他马上明白了任员外的意思,这就真没法谈下去了。 这件事,只能到此为止。 送走了任员外,秦牧也没闲下来,蔡鞗和朱壕紧接着来了。 他们也得到了秦牧回来的消息,而且这个消息还不是从吴家庄得来的,是朝廷传来的消息。 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到了汴梁,和赵佶不知怎么就说起了秦牧,这不但让徽宗知道秦牧脱险了,连蔡京也知道了。 接见金国使节是国事,蔡京等大臣都在。 于是蔡鞗和朱壕马上就骑着摩托车过来了。秦牧被抓走了一个多月,蔡鞗来过两三次,一来是探风,看秦牧回来没有,二来是给摩托车加油。 秦牧虽然不在,油桶还在,加油的活吴小妹就给办了。 见到秦牧,蔡鞗异常激动,可是还没轮到他表示,朱壕抢先一步,差点哭出来。 “秦大哥,您总算活着回来了。我的摩托车,可有盼头了。” “……” 合着你就惦记摩托车呢,我死活都不关你事。这话说的,也忒不地道了。 “功业,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蔡鞗抓着秦牧的手连连摇晃。不是握手,是激动的。大宋没有握手的礼节。 “先坐。”秦牧让两位坐下,然后吩咐上茶。 吴小妹这一套干的熟。别看她现在全面负责所有厂子的技术,可是秦牧在的时候,她总是跟在秦牧身边伺候。 “秦大哥,你知道吗,马上你就能做摩托车了。”朱壕面带神秘的说着:“到时候,先卖给小弟一辆,多少钱,哥哥你尽管开口,要不,您看上哪块园子,您就说话。” 怎么?难道朝廷有什么变故?听朱壕的意思,莫非又要打梁山了? 没等秦牧问,就听朱壕继续说道:“樊楼新来了好几个辽国的小娘子,别提多漂亮了,就跟哥哥身边这个差不多,哥哥要是喜欢,小弟都送过来。” 他想着秦牧被辽国公主抓走,肯定是很恨辽国人,正巧樊楼最近来了几个辽国歌伎,朱壕准备都买下来,送给秦牧消消气。反正他家钱多,就是把樊楼全买下来也不成问题。 为了摩托车,朱壕愿意付出一切。 “你说什么呢?赶紧闭嘴。”蔡鞗连忙拉住了朱壕,省的他再胡说八道。 朱壕是不认识秦牧身边人,可是蔡鞗认识。那不是辽国公主余里衍吗。 蔡鞗和余里衍赛过马。不过因为是辽国公主,身份贵重,就没有旁观的,所以朱壕不认识余里衍。 余里衍怎么会在秦牧身边,不在辽国跑吴家庄干嘛来了? 蔡鞗一脑门子疑问,可是他不敢问。秦牧在他心里就是半仙一般,别看他是汴梁头号衙内,可是真没勇气和秦牧比肩。 衙内讲究的就是吃喝玩乐,这些东西,他哪一样都比不了秦牧,除了自家宅子大点。可是这也不值得显摆。 “思危,朱衙内,”秦牧知道不介绍不行,“这是我在辽国遇到的一个孤儿,刚巧和辽国公主长的一样,我就给绑了过来,没事出出气。” 只能这么说了,否则还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说这是真的辽国公主吧。反正我就这么说了,你们爱信不信。 还别说,蔡鞗和朱壕真的信了。因为无论如何他们也想不到辽国公主会规规矩矩站在秦牧身边。这俩人八竿子也打不着,除了秦牧被人家抓走之外,就不应该再有联系了。 至少真正辽国公主绝不可能这样顺从的站在秦牧身边。 耶律余里衍的霸道蔡鞗可是领教过,根本不把大宋人当人看,连他蔡鞗都不放在人家眼里,何况秦牧。 既然不是辽国公主,那就没什么。 朱壕也就不担心了,继续准备推销辽国女人。他觉得自己算是猜对了,果然秦牧痛恨辽国人,你看连和公主长的一样的人都给绑过来了。这人,够狠,敢干。 不过秦牧多狠也和他没关系,他只想要摩托车。 “秦大哥,你报仇的话,一个辽国女人怎么能够解气,我多给你来几个,一块把仇报了才痛快。你看,这个金枪不倒丸,小弟孝敬你的。” 说着,朱壕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药丸,放在了桌子上。这一套说辞他早就计划好了,就是一定要打动秦牧,好先卖给他摩托车。 “……”秦牧心说你要累死我啊,一个还不够,还来一群。 “打住打住,二位,摩托车重要,先不提辽国女人了。你们给我讲讲,到底怎么回事?” 朱壕嘴快,连忙就说了起来。 这要从青州城说起。林冲和鲁智深根本就没心打青州,随便摆了摆样子,就撤了,这让完颜宗弼很遗憾,他还想露一手呢。 于是金国四太子在朝堂上,就把这件事给说了出来,同时他表示,金国可以借兵给宋国,甚至可以独自替赵佶打梁山,只要给点好东西就行。金银珠宝美女什么的,你看着给。 这等于是当面抽赵佶的脸,赵佶哪受得了这个。怎么说,朕也是天子,是皇上,你给我留点面子不行吗? 可是金国不是辽国,他们比耶律余里衍还不如。 余里衍是霸道惯了,而金国根本没开化,还不懂的多少礼节。 完颜宗弼只是就事论事。梁山土匪在你自己家里折腾,你都打不了,我好心出兵替你打,你花点钱,给我点女人,这不是很正常的交易吗?在女真的领地,白山黑水之间,这太寻常不过了。 可是赵佶哪明白金国的情况,还以为完颜宗弼在笑话他,所以马上决定,出兵打梁山。 这下到是痛快,谁也不敢拦着,都知道赵佶生气了。 于是童贯挂帅,以禁军为主力,调折家军进京,出发去打梁山。 调折家军不调种家军,赵佶也有自己的考虑。一来梁山不是方腊,没那么大势力,不需要太多能打的军队——能打的军队多了赵佶担心自己的宝座,二来秦牧既然活着回来了,就卖个好给他。折家是他的丈人家,调折家军过来,等于给他舅哥添功劳。 秦牧这才明白,原来帮着自己实现打梁山计划的,竟然是金兀术。 可见世事难料,谁知道万人痛恨的金兀术竟然莫名其妙的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这样就又打乱了秦牧的计划。他本来准备安排一下就去微山湖考察了。现在显然是不能去了。折家军进京,慢了说二十天,快了说十天出头,他们一到汴梁,肯定马上就会出发打梁山,这期间自己根本来不及从微山湖回来。干脆就不去了。 而且打梁山更重要,优先级更高。 秦牧很感谢两位衙内这个消息,一人送了两条万宝路,再加一个ZIPPO打火机,然后承诺摩托车优先卖给朱壕,这才送走了两人。 他回到屋内,看到余里衍,想起那个朱壕送的金枪不倒丸了,是药三分毒,何况大宋的壮阳药,赶紧扔了才是正经。 可是他找了半天,没找到。能去哪呢?屋里就余里衍一个人,可是她傻乎乎的,哪懂得什么金枪不倒。 这时候秦牧心思已经完全被梁山吸引住了,也就没多想,以为是朱壕看他不喜欢,偷偷拿回去了。 要打梁山了呀!秦牧很是兴奋,争霸大业,终于要开始啦! ------------ 第一百零八章 余里衍的第一次 秦牧清楚的知道,打梁山,只靠现在这样火力肯定不够。近卫团得有火炮。 虽然打梁山近卫团肯定不会正面上,不会作为主力,可是秦牧绝不会放过练兵的机会。他从来做事都是独立自主,即使有朝廷兵马,秦牧也当作没有一样的去考虑。 就是假设在只有近卫团的情况下,如何打梁山。 这样子只靠M1加兰德肯定不行,必须有火炮。可是后世真正的火炮太沉,也太大,装不进柜子。秦牧唯一能考虑的只有迫击炮。 立足于大宋的现实,秦牧能选的迫击炮种类不多。120口径的就不要想了,这在后世都需要车拉着跑,人可扛不动。 在后世陆军班排一级的迫击炮,有82炮和60炮两个规格,60炮轻一些,移动快捷,82炮口径大,自然沉一些,移动费点力气。 秦牧想来想去,觉得在本时空炮兵并不需要打了就跑,不用防备敌人炮击。对面又没有反炮雷达,甚至根本没有任何能威胁到自己炮兵阵地的远距离武器,那么移动方面可以忽略,只考虑杀伤力就行了。 最终秦牧选择了82迫击炮。口径即正义,射程即真理。82口径无疑要比60口径能代表更多的正义,承载更远的真理,说服力也更强一些。 不过秦牧现在还回不去,他刚从后世回来,还没过七天,只能等着熬日子。他有时候感觉自己是一个废寝忘食的加班狂人,每天都在拼命工作,好不容易今天想早点下班,却发现班车没到点不来。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继续工作了。 首先是发电厂的管理问题。 这套系统只能由吴小妹接手。她是全大宋除了秦牧之外对工业了解最深的一个人了,男的女的都算上,全比吴小妹差得远。 秦牧做了简单的安排。吴小妹从工厂的日常工作中脱离出来,全面维持电厂的运作,同时给各个工厂做技术支援。 这个小电厂其实没什么日常,秦牧这样安排,是让吴小妹得到充足的学习时间。他特意带来好多书给吴小妹,像什么初中物理,初中化学,电工基础,机械原理等等。反正看到什么买什么,有用没用的都塞给吴小妹。 不是不给吴小妹电子书,而是网上的电子书实际上没有书店的实体书严谨全面。与其给她电子书,让她学个乱七八糟,还不如从基础学起。 吴小妹是他未来的顶级工程师,必须把基础打牢了。 厂子的事,全交给了折美鸾。厂子毕竟和民间关系密切,工人同时也是吴家庄的村民,所以暂时都归为民政方面,反正现在地方小,直接让折美鸾全管了。 不过折美鸾只负责人员管理,具体的生产就由童汉管理。 童汉,就是给秦牧盖卫生间的那个吴家庄“建筑师”,为人精明能干。任员外火柴厂招工的时候,他采取了观望的态度——毕竟是新生事物,他不了解不敢随便参与。等看明白了,算清楚了,一到秦牧开厂子,他第一个就进了工厂。 能人到哪里都是能人,童汉很快就把工厂这一摊做熟了,一直以来,厂子都是他负责在运转,毕竟吴小妹是个女人,说话办事很不方便。 现在明确了童汉的管理地位,也是顺理成章。 接着还有一个意外的事情发生。马青押着那一批皮货回来了,他不但回来了,还特意找到贾红线,说想要办一个皮靴厂,就做近卫团的制式军靴。 贾红线不知道这件事算是好的还是坏的,于是告诉了秦牧。 秦牧没想到大宋朝自己的治下,竟然私企也这么快起步了。这是好事,任何能发展生产力的事情他都会支持。而且皮靴这种东西,也不可能总从后世带过来。 柜子空间有限,自己现在是兵不够多,可是以后呢?上万几十万的军队,靠这个柜子提供军服军靴?想都不要想。 本时空能提供的东西,一概在本时空制造。 他不但鼓励马青好好干,还问他能不能连军服也一起做了。 马青连忙摇头,这个做不了。不是没手艺,而是没布料。大宋目前还没有棉花,就没有棉布,近卫团军服的料子他做不出来。 这个秦牧也没办法,他也做不出来。只能遗憾的等以后了。 马青得到了秦牧的支持,心里乐开了花。他是大宋的顶级工匠,手艺高超,难得的是眼光也高明。 遇到秦牧之后,他感觉自己的世界变了样子,尤其到了吴家庄,马青觉得自己来到了外太空——当然如果他要是知道这个名词肯定会如此形容。 这哪还是大宋啊,大宋有这样的厂子吗?有这样的军队吗?有这样的火器吗? 马青是知道火器的,大宋也有火器,比如火炮。可是火器的发展是有历史的,本时空的火炮还极为原始,射程还不如床弩和投石机,杀伤力更是远远不如,可是重量却远超床弩和投石机,移动极为不方便,所以根本没人用,只汴梁城头摆了几座。 火枪的原理对马青不陌生,可是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秦牧的**这么威猛。 总而言之,马青在吴家庄,触目所及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而这个世界,无疑才是未来的方向。他马上就下了决心,必须紧紧跟随秦牧的脚步。只是他年纪大了,想要加入近卫团肯定不可能,只能走迂回道路。 作为大匠,自然不缺本事。他权衡一番,选中了军靴作为突破口。鞋子穿久了总要坏的,要磨损的,即使秦牧这样豪奢,也不可能每个士兵鞋子磨了就换新的。 马青已经替近卫团修过不少皮靴,对这靴子赞不绝口,同时也摸索出本时空的制造技术。这次正好跟着贾红线出去找秦牧,算是立了点小功,也就借着这个机会,通过贾红线,得到了秦牧的首肯。 于是吴家庄“马青皮靴厂”就在功业园成立了。 秦牧为了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有经济,还特批了把电接入皮靴厂,这让马青父女更是兴奋。 他们来到吴家庄之后,一直受贾红线的照顾,住在客栈里面。秦牧盖军营时候盖了好多房子,有一批隔出来还没有使用,现在暂时当作客栈。 贾红线会看人,她觉得马青父女不错,有本事,有手艺,还会做人,早晚能用得到,所以连房钱都没要,而且特批他们可以跟着军营吃饭。 也就是因为这点,马青才和近卫团比较熟悉。他修皮靴,马思柔手巧,可以缝补军服。俩人也算赚了点钱。 如今有了厂房——也是秦牧一股脑都盖好的,虽然算是租的,要交房租,可是总算不住客栈了,是自己的家。这年头家和厂子,基本上是不分开的,像秦牧开的厂子,纯粹是作为工作场地的很稀罕。 马青父女有了安身的地方,他要的工具,秦牧能帮着解决的帮着解决,不能解决的自己做,而且还有电灯这个神器,按一下就亮,再按一下就灭,让夜晚也如白天一般的光明,切实的延长了两人的工作时间,于是皮靴厂迅速的走上了轨道。 秦牧把工业安排完了,就轮到军事了。 这是真正的大事,秦牧准备来一次考试。 嘿嘿,没想到来到大宋,也轮到自己当老师,出考题了! 秦牧回想起自己历年来被老师“考”的外焦里嫩,那个滋味,别提多酸爽了,如今总算能报复一下社会了。 他亲自出题,洋洋洒洒一百道,每道题一分,然后打印出来——打印机当然有,也不知道是哪次弄过来的。 监考他就不去了,这个太招人恨,就让折美凤去吧。反正她一直招人恨,不怕多一次。 听说让自己监考,折美凤顿时美的不知道姓什么了。 这可是巨大的荣誉。大宋朝每年科考,监考官那是要抢破头的。这是一个天大的美差,到时候这一届考生,可以说全出在自己门下。 到时候说起来,连石连长都得说,我是折娘子的学生。 当然这只是折美凤自己的幻想,不过秦牧也不会点破她的小心思。不给她点甜头,她怎么肯老实的干活。 要考试了,每一个近卫团战士都有点纳闷。怎么自己是当兵的,也不考科举,干嘛还考试呢? 石遗也不明白,不过他知道近卫团的规矩,有不明白的就要去问,不能瞎猜,于是他来到团部,直接找团长询问。 “石连长,考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秦牧给石遗耐心的解释:“第一,近期我们要去打梁山。” 听到这话,石遗明显激动了。他知道,打梁山,就是近卫团走出去的第一步。听团长的意思,这就要打了,那么近卫团就不会再拘束在小小的吴家庄,开始去横扫天下了。这让石遗难免控制不住情绪。 “石连长,先别激动,你听我说完。”秦牧安抚住石遗,继续说道:“对于近卫团来说,枪,是战士的生命,可是,火炮,才是军中之神。没有火炮的军队是没有发言权的。” 火炮是什么?石遗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团长既然说火炮是军中之神,那么这个东西绝对要比枪厉害的多。 M1加兰德已经足够厉害了,如今团长说有更厉害的火炮要装备近卫团,他快乐疯了。 近卫团几次出击全都是摧枯拉朽一般,自身没有半个伤亡,敌人全灭。如果再配上更厉害的火炮,那画面石遗不敢想象。 “火炮和火枪不同,这个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所以需要战士的素质更高一些。这次考试,首要目标就是根据分数来选拔更优秀的士兵,作为我们近卫团的炮兵。” 石遗连忙点头。这下他明白了,都是战友,谁当炮兵呢?一考试就分出高低了。 “第二呢?我们必须在近卫团里面树立科学上一律平等的观念,不是说官大一级,就在科学上也压人一头。这个不行。官大一级,是说军队的指令,一定要听从上级安排,可是在学习上,考场上见功夫。” 石遗顿时感到了压力,他毕竟年纪稍微大一些,学习并不是特别出色的。 秦牧明白他的心思,拍了拍石遗肩膀说道:“当然,学习这个事情,是分年龄的,你我这个年龄,学习能力肯定不如小伙子。” 石遗脸上一红。秦牧这是高抬他了。他是不能算小伙子了,都过了三十,可是秦团长才二十七,还是可以称为小伙子的。 “现在的近卫团每一个战士,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每一个人,都有巨大的发展前景,而你作为近卫团的连长,前程更是不可限量。我对你的要求,和对战士们是不同的。” 秦牧给石遗吃了定心丸。军队需要成长,也需要稳定。目前就这么几十个人,更是需要一个好的领导,这段时间看来,石遗的工作完成的非常好。 毕竟他曾经是方腊的大将,带过上万的兵马,虽然是乌合之众,那也有一万多人呢,不是一万根木头。没有出色的领导才能和组织才能,根本没法带队。 石遗回到近卫团,传达了秦牧的意思,于是近卫团每一个人都开始疯狂的学习。战士都会本能的追求更大威力的武器,听说以后有火炮可以用,每一个人都想成为近卫团的炮兵。 这样的学习气氛让秦牧非常满意。 这才是新时代的军队,是可以让自己纵横在这个时空的依靠。 折美凤作为监考老师,本来想找一把戒尺。这玩意她小时候没少接触。折家是世家,对子女的教育一直严格要求,折美凤又调皮捣蛋,所以难免从小就和戒尺保持亲热。 现在好容易轮到自己翻身当老师了,她也很想搞一把拿在手上,就是不打人,也摆摆威风。 可是秦牧绝对不允许她这样做。军队里面,只有违反了军纪,才有打军棍的处罚。这次考试无关军纪,绝不可以体罚。 折美凤感到极为遗憾,可是她还是兴致勃勃的在考场中来回巡视,眼睛睁的大大的,就想抓一两个小抄出来。这事她小时候没少干,被先生逮住的次数可不少。今天她当先生,也想体会一下那种抓人的快乐。 没等她溜达两圈,就被折美鸾赶出去了。 妹妹这样做,战士们还怎么考试,全看她了。于是折美鸾接替了折美凤的职务,安静的坐在讲台上,一动不动。 近卫团的战士们这下才放松过来。团长的小姨子也太厉害了,有她在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下笔了。 一百道题都是选择题,每道题的答案有四个,甲乙丙丁,而且全是单选,所以大家都做的很快。时间有限,不会就蒙。 到收卷时候,至少每个人全做完了。 秦牧的考试完全参考后世,有答题卡,这样给判卷带来了巨大的便利,让姜月奴佩服不已。 只要把标准答案卡向答题卡上一铺,数一下黑点就知道分数了。非常快捷方便。 最终秦牧选了十二个人组成了第一支炮兵部队。成绩最好的邓诚做了炮兵班班长。 有了炮兵班,就该练练火炮了。 这一夜,秦牧回到卧室,躺在床上,静静的等着天黑。 他比较习惯在半夜回后世,这时候大家都睡觉了,不容易打搅人休息。虽然他回去之后,这个时空就停止了,可是下意识的,他还是选择午夜穿回后世。 余里衍早睡熟了,这些日子她还霸着秦牧不走,暂时贾红线等人还没那么厚脸皮,实在不敢当着她的面和官人亲热,至于以后怎么办,姐妹们还没想好,反正不能总这样。 秦牧看到床边有一杯水,正好感觉有点口渴,就拿过来一饮而尽。 这水好像还有点淡淡的苦味,秦牧也没在意,反正喝都喝了,总不能是毒药,这院里的女人,爱他还来不及,怎么会害他。 可是没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好像要燃烧了起来,全身都不听控制了,瞬时间变身成了发情的猛兽,都来不及出门找贾红线她们。 正好,眼前不是没人,不是还有傻公主吗。就是她了,是她抓走了自己,是她逼着自己做苦工,是她逼着自己伺候小孩一样伺候她。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幕幕都化为了男人气概,秦牧一点没犹豫,直接就把余里衍从被子里面揪了出来。 接下来的一切,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 等秦牧刚一睡着,余里衍突然大哭起来。 哭声震动了整个东跨院,贾红线等人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匆忙的跑了过来。 打开灯一看,只见余里衍躺着,而秦牧正在她身边呼呼大睡。 贾红线等人大怒。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一百一十章 迫击炮和无人机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晴空万里,还没有风。这是一个绝佳的射击天气。 视线好,而且不用考虑风速对炮弹的影响。 这里是吴家庄村西的一处旷野,秦牧命人把盔甲摆放在300米之外。这盔甲就是雷横和张青的,一直收藏在库房里面,今天算是发挥余热了。 秦牧仔细调好了射击诸元,然后亲手射出第一发炮弹。 炮弹呼啸着飞向远处的目标,一声巨响,烟尘滚滚,盔甲被炸个稀烂。 “同志们,”秦牧转身面对着近卫团全体官兵:“火炮,是战争之神,近卫团每一个战士,都要学习操作火炮。不会打炮的战士不是合格的士兵。不是说只有炮兵班的战士要掌握迫击炮技能,所有同志们都要尽快掌握。” 近卫团的战士被火炮的威力惊呆了。这年头是冷兵器作战,近卫团的战士在加入近卫团之前已经算是身经百战,可是那时候的战争,就是拿刀子砍,拿枪捅,就算是近卫团的几次作战,也都是用M1加兰德步枪,打人是狠,可是也没有爆炸效果。 这是他们第一次亲眼看到爆炸——江南兵曾经见过C4**爆炸,但是比起迫击炮还是差很远。***的本质就是爆炸,到了今天,他们才明白什么是未来的战争。 盔甲已经被拿到众人面前,早就不成样子,邱晨带着他的一班勉强搜集残片,凑在一起也补不齐两身盔甲,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近卫团从上到下都被洗礼了一次。石遗等高级军官以前曾经担心过,M1加兰德步枪虽然厉害,可是对上敌人的投石机和床弩怎么办?在大宋这个时空,是靠盔甲和盾牌抵挡的。可是近卫团根本不穿盔甲,也没有盾牌。 如今一切都清楚了。秦团长早就预料到这样的情况,火炮,就是答案。 他们都知道,300米这个距离只是为了让同志们能看到,这个火炮的实际射程在4000到6000米,这个距离,远远超出了投石机和床弩的射程。 投石机和床弩,不过三四百米,顶多放到五百米,根本就没法和迫击炮相提并论,连十分之一都达不到。 而且投石机和床弩才多大威力?火炮是爆炸,方圆几十米可以说没有能活命的。这时空的军队都是密集阵型,没有散兵阵线,特别适合火炮的发挥。 折美凤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呆呆的发愣。 刚才秦牧给了她巨大的刺激。近卫团高级军官都拿到了望远镜,折美凤死皮赖脸也要了一个,通过望远镜看爆炸,和肉眼看完全不同。撕裂粉碎的盔甲残片,似乎直接飞向了折美凤,吓得她差点瘫倒。 不是她胆小——杀了那么多西夏人的折家姑娘怎么会胆小,实在是这个场面,太惊悚了。 就好像后世看3D电影,一颗子弹向着自己飞过来,是人都要下意识躲一下。 折美凤以为突击步枪就是姐夫最厉害的武器,枪**就是最大的杀伤,可是比起迫击炮,又全给比到山沟里面去了。 82迫击炮的炮弹,一发足有成年人大半个胳膊长,每一颗重达六七斤,远远不是小小的枪**可以比的上的。 和82迫击炮的炮弹比起来,枪**就好像温顺的小绵羊。 折美凤根本想象不出来,表哥还有多少好东西,是她不知道,是她没见过的。 接下来,她就又开眼了。 秦牧把无人机给送上了天。这下别说折美凤了,连近卫团都看傻了。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么大一块铁疙瘩还能飞上天。 武永福的心脏跳动的几乎要蹦出身体,团长真是神仙,他真能让人飞上天。 虽然无人机上面没有人,可是他相信只要团长愿意,一定会让人也能飞上天的。 刘云飞和武永福不同,他曾经和秦牧一起去府州买烟草,路上秦牧抱怨过在大宋行路麻烦,说起来在华国,这么短距离一天就能打个来回。 当时他还想不明白华国人怎么做到这一点,现在全明白了。人家真是会飞的。 石遗没有这俩排长那么多想法,作为近卫团级别最高的军官,他得无时无刻紧跟团长的步伐。无人机能飞,他都没时间震惊,他正全神贯注的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团长的神器太多,可是再多也没有这个玩意稀奇。 合成孔径雷达绘制的地图一点一点在屏幕上显示出来,这让石遗兴奋的几乎跳起来。 他是曾经带过大军的人,层次高,知道地图在战争中的作用。 石遗看到眼前这一副划时代的地图,更加确切的相信,这个天下,必将是属于秦牧的,属于近卫团的。 这样的地图,全天下谁能制作出来?敌人想都不会想到,近卫团有一双眼睛,从天上看着他们。 秦牧今天也算是来一次全面而且巨大的填鸭,毕竟时间太紧张了,折家军过不了多久就来,攻打梁山迫在眉睫,没时间按部就班了。 火炮和步枪不同。再好的步枪,即使如贾红线的狙击步枪,使用起来也是很简单,一个人就能操作。 可是火炮不是单兵武器,它是一个体系,会开炮不难,可是要打中目标很难。而更难的是,打中军队标定的目标,不是胡打,要实现战役目的。 首先炮兵要有一副战场的军事地图,其次要有炮兵侦查员,标定炮击位置,同时能和炮队联络,观察炸点并且反馈修正。 上层军官要判断到底打击哪里,轰炸哪一个目标,这又比单纯的开炮高了不止一个层次。是全局的问题。 这么多问题都要在短短十几天内解决,秦牧没别的办法,只能先把一切都亮出来,让近卫团先看看实物,熟悉一下流程,有个感性认识,然后再理性学习。 全团上下这下子充分认识到学习的艰巨了。不说别的,就是这个军事地图,上面有很多英文字母,就这个他们且得熟悉呢。 于是姜月奴成了全团最受欢迎的贵妃了。 第一,她本来就是近卫团的教师,第二,她现在电脑用的非常熟练,键盘早就闭着眼都不会打错,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更是记得滚瓜乱熟。 对于战士们的请教,姜月奴十分耐心,总是不厌其烦的解答。不仅如此,她还会毫不藏私的把一些学习技巧传授给大家。这让近卫团对姜月奴的好感度直线上升,以至于多了许多支持姜贵妃生太子的战士。 姜月奴也是聪明人,她知道秦牧的理想,也明白实现这一切关键就在近卫团,她自然会在近卫团里面提升自己的人气,所以才倾尽全力的教育战士们。 这是对秦郎好,对近卫团好,更对自己有好处。全是好处,她自然用心。而且现在她真正的成了秦牧的女人,再没有半点后顾之忧,剩下的,就是辅佐自己男人打天下,当皇帝,然后,早点生孩子继承这一切。 女人的这点心思都一样。余里衍也是这个打算。 她现在才发现秦牧骗了她一次又一次。余里衍本以为那些喷火的步枪就是天下最厉害的兵器了,可是今天见识到了火炮,才明白步枪又不算什么了。 这让她有点气急败坏!秦牧有这么好的武器,却给自己做什么蒸汽弩,就是一万台蒸汽弩也屁用没有。在火炮面前,全是渣渣。 蒸汽弩根本就够不到火炮,而且秦牧有飞机,在天上看着一切,不论什么敌人,根本都没法接近近卫团,早早就被轰成灰了。 余里衍一边生气,一边心里窃喜。幸亏自己做的果断,强迫他要了自己,日后若是生下儿子,岂不是自己就当上皇后了吗?贾红线也得靠边站,更别说其余几个了。 那一晚她把金枪不倒丸泡到水里,逼着秦牧要了自己这么多次,怎么也得有一次中奖吧。 她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秦牧,也不装腔作势。反正她真傻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现在装起傻来也一样如此。 秦牧根本没时间留意这些,他在全心的教导身边几个高级军官。怎么看地图,怎么进行侦查,怎么标定目标,怎么通讯联络。 这些东西,在后世正规军队里面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培养,才能练的八九不离十。可是现在秦牧根本没这个时间,赶鸭子上架也得上。朝廷大军可不会等着近卫团。 石遗等人完全明白眼前的局势,他们每一个人都拼命的竭尽所能记忆学习秦牧教授的一切,有时候恨不得把自己脑袋切开,让团长直接把知识灌里面得了。 连排长学习高级知识,迫击炮的操作就要让炮兵班先熟悉了。秦牧拉回来三门炮,每一门分配四个人,炮长,一炮手,二炮手,三炮手。先手把手的教他们怎么架炮。 高低机方向机怎么操作,座钣如何安置稳妥,尽量减少开炮时候的炮身位移,什么是密位,如何瞄准。 这是炮班的基本功,必须尽快掌握。同时,秦牧还点了邱晨等几个特别机灵的战士,作为侦查兵,前出侦查地形,发现敌人,标定目标,观察轰炸效果,修正弹着点。 幸亏秦牧拉来的是现役装备,有瞄准镜和测距仪,要是用十几年前的玩意,光是测距这一项,近卫团在十几天里面就不可能学会。 总之,开炮看似简单,实际非常复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秦牧没日没夜的和近卫团泡在一起,就是为了尽快让炮班形成战斗力。 同时,也正好借着这件事,躲开那一群女人。 总算她们都识大体,知道自家男人如今事情重要,暂时没有再骚扰秦牧。 秦牧直接就睡在了军营里,不回来了。这下子连余里衍也没辙了,她虽然装傻,可是知道限度,如果秦牧不让她进军营,她绝对不敢进去。 可是,辽国公主怎么会放过秦牧呢?必须想个办法才好。 ------------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孙胜 余里衍想喝酒,因为没有办法和秦牧睡觉,她发愁,愁得要命,不一起睡觉哪里来的儿子呢? 秦牧不回来,她也进不去军营,只想借酒浇愁。实际上也不纯是浇愁,五粮液太好喝了,不愁她也馋啊。只是没有五粮液了。 上一次近卫团聚餐,把所有的五粮液都喝光了,余里衍想喝也没有。 就算有也轮不到她喝,有折美凤在呢,能偷她早就偷光了。 折美凤也想喝酒,若是往日里,就要回汴梁了,可是现在她舍不得走,马上就要打梁山了,这热闹她必须掺合。不走又想喝酒,于是就想到了寡妇酒馆。 自己一个人去,好像不太像话,拉着姐姐去,想也不要想。折美鸾现在全身心投入到秦牧的民政工作里面,事实上整个吴家庄已经脱离了大宋的管辖,完全纳入了新时代的轨道。 一切大事小情,民间的工厂的,都汇总到折美鸾手里,她每天忙的很。 原来折美鸾不知道管理一个村子都这么难,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关键是吴家庄采取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如果按大宋的老办法,那就没事了。根本什么都不用管,你们爱死去死,能交税就行。 现在她哪有空闲时间陪妹妹去喝酒,若是发现美凤这么不着调,美鸾不揍她一顿就算是好姐姐了。 折美凤也不能拉着贾红线几个一起,那几位娘子也都泡在军营,跟着秦牧学习,每天忙的要命。于是挑来挑去,只有傻公主了。这个公主虽然傻,但是很能喝。算是个好酒友。 余里衍就被折美凤拉上了寡妇酒馆。她觉得这招牌真不吉利,寡妇酒馆,自己可不是寡妇。可是喝酒还是很诱惑的,先不管那么多,来两口再说。 李小娥的酒是从汴梁运过来的,自然和五粮液完全没办法比,余里衍和折美凤都喝的皱眉头。 “掌柜的,”折美凤叫过来李小娥:“你家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酒了,这也太差了。” 其实寡妇酒馆的酒不算差,在汴梁已经是中上水平了。吴家庄的厂子多,工资高,也就意味着村民,或者说工人,这个群体手里有大量现钱。李小娥不是不会做生意的女人,她买的酒,对得起眼下吴家庄的经济水平。 只是汴梁再好的酒,也不可能和五粮液相比。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五粮液比着,折美凤怎么也喝不下去本时空的酒了。 “折娘子,”李小娥连忙陪笑说道:“可不敢欺瞒小娘子,这真是京城的好酒,奴可是一滴水也没掺。” 折美鸾和折美凤一般模样,李小娥是从折美鸾手里接过的抚恤金,她非常感激也尊敬折美鸾,所以连折美凤也尊敬上了。她也不知道来的是哪一位折娘子。 “好吧。我就将就点吧,你弄俩好菜,要炒菜啊,不要糊弄我。”有俩能吃的菜也不错。 李小娥厨艺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大宋顶呱呱的。没别的,因为她身处吴家庄啊! 近卫团从秦牧这里学会了炒菜,有时候战士们也会来寡妇酒馆消遣,一来二去熟悉了,李小娥就从近卫团这里学会了炒菜。 炒菜,不是高科技,没多难学。炒成秦牧这样的高度,需要钻研和磨练,但是炒出后世街边小饭馆的水平,真不难。 李小娥很快就学会了炒菜,甚至还练出了几个拿手菜。 尤其松鼠桂鱼这一道,算是寡妇酒馆的招牌菜。 时间不大,几样炒菜摆在了折美凤和余里衍面前。 “丫头,吃吧,记得吐刺啊。要不扎死你,姐夫可饶不了我。”折美凤就不会好好说话,明明是关心余里衍,也说的夹枪带棒的。 “姐姐,扎死你也扎不死我的。”余里衍瞪着一双眼睛天真的说:“秦牧喂我吃过鱼,我会吃鱼。” 折美凤气的差点把余里衍给踢楼下去。这什么话啊,是人话吗。可她是个小傻子,自己怎么说,也算正常人吧,不能跟小傻子置气。 一边生着闷气,一边喝酒。这时候,就听角落有人说话。 “掌柜的,给我也来些那样的菜。” 李小娥连忙跑了过去:“道长,你也要那些菜吗?” “是,麻烦掌柜的,给我也一样上菜。” “道长稍等,奴这就去做。”李小娥连忙吩咐下去。掌勺的除了她自己,还有她俩闺女,如今厨艺都不错。 折美凤扭头看了一眼,那一桌独自坐了一个人,是个道士。 如今的吴家庄早不是原来的小小村落了,因为这里有火柴厂,还有接踵而来的造纸厂香烟厂,而且任员外把自己的果品厂也全搬到了这里,导致买货的运料的船只人流不断,吴家庄码头从早到晚,熙熙攘攘全是人。 有个道士出现,一点也不奇怪。 折美凤没多理会,喝酒吃菜要紧。这个酒虽然差劲,菜还算不错,怎么也有姐夫五六分功底,胜在新鲜,趁热快吃。再不吃全被傻公主一个人吃完了。 道士面前有一碟果子,一壶酒,正自斟自饮。大宋的饮食和后世还是有不同的,很多东西都能下酒,比如用各色果子干下酒,这在后世太罕见了,可是在这里属于正常。 他刚上酒楼没多久,按照往日惯例,就点了果子配酒,可是没想到接下来看见折美凤余里衍两位娘子,点了四五个热气腾腾的菜肴,全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他这才动了心。 不行,我得尝尝。吴家庄有酒馆本就让他惊讶,而酒馆里面更有全新的菜式,这简直是奇迹了。要知道汴梁都没这么好的菜。 这人正是梁山中的一员大将,入云龙公孙胜。 宋江总算找到他了。一回梁山,公孙胜就听到了宋江的诉苦。说起两次打吴家庄的事情,尤其是雷横和张青全死在吴家庄,两百人马一个也没跑了。 而且吴家庄出好东西,什么火柴香烟手表摩托车,都是吴家庄出来的。 公孙胜是个道士,在梁山上,是最有学问,见识最多的一个人。军师吴用和他比起来,差太远了。 吴用是一个教书先生,四书五经他就会,演义话本也知道一些,可是真正的学问,吴用是没有的。 公孙胜不然,这时空道观和寺庙,是真正的藏书所在,和尚和道士,是仅次于文人的存在。他们有学问,而且就杂学来说,和尚道士还远超文人。 公孙胜就是这样一个杂家。腹有乾坤,见多识广。可是他也不知道火柴香烟手表摩托车。而且也想不出来怎么两百人一个也没跑了。 这不符合大宋的科技水平呀——当然他也不会用科技水平这个词。 于是公孙胜决定亲自来看来,他到是有很端正的工作态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来到吴家庄,登上寡妇酒馆,他先就被炒菜震惊了。 这味道,绝!好吃! 不管别的,先吃点喝点再说。于是公孙胜有滋有味的开始享受起来。 一边吃,他一边招来了掌柜的。 “掌柜的,贫道道号月生,恕我冒昧,今日来到贵店,看这招牌极有意思,不知道……” “这个招牌啊,让道长见笑了。奴就是寡妇,才死了官人。” “噢,原来如此,贫道冒昧,冒昧了。节哀,节哀。” “道长太也客气了。死鬼丢下奴和孩子就走了,幸亏有折娘子这样的活菩萨,给了奴家抚恤金,要不奴也开不起来这个酒馆。” 抚恤金是什么?公孙胜有点摸不着头脑。银钱是一定的,可是抚恤,这个词太稀罕了。他一时想不明白。 “这折娘子又是哪一位?” “这个……”李小娥不好说了。刚才她夸折美鸾,一来是真感激,二来,折美凤就坐在旁边桌上呢,她等于是替折娘子宣扬善行。 可是老道要问折娘子具体的事情,这个李小娥坚决不会说了 不说折美凤就坐在旁边,即使她不在,李小娥也不会把折美鸾的情况告诉给外人。 吴家庄如今一切都越来越好,她的日子比男人在世时候还滋润的多,怎么会冒昧乱讲。开饭馆的,哪有蠢人。 公孙胜见状,立刻岔开话题:“掌柜的,你看,我虽然是方外之人,可是也得吃世间五谷,这个银钱方面,自然也有需求。我听说吴家庄有火柴和香烟,却不知道在哪里能弄到货。” 这是公孙胜早就想好的理由。合情合理,谁也挑不出毛病。 “火柴吗,到是好说一些。火柴厂是任员外的,他时常光顾小店,若是道长要的不多,奴家到还能说上那么一两句。” 秦牧大方,电线一直拉到了任员外的火柴厂,于是任员外也开始三班倒了,火柴的产量顿时大增。这让李小娥有了点底气,弄几百盒火柴,似乎不那么难。任员外总来吃饭,多少会给她个面子。 “那香烟呢?” “这个就不行了。”李小娥果断的拒绝了。她清楚,火柴是任员外的,自己或许可以张张嘴,可是香烟是折娘子的,人家正主就坐在旁边,自己哪敢胡说呀。 “这样的好东西,哎呀,真是,天下人谁不喜欢呢,连贫道都忍不住。” “可说呢,道长,”李小娥愤愤的说道:“这么多好东西,都是秦官人来了之后弄的,可就有那没了良心的土匪,来了我们吴家庄,又杀人又放火,就连任员外的厂子都差点给拆了。这帮该下油锅的贼,别让奴遇到,若是遇到奴,非砍他几刀不可。” 松鼠桂鱼就是油炸的,李小娥很想做一道油炸土匪。 公孙胜难得的脸没红。这都是他历年修炼的成果,别人再怎么说,他就当听不到。 梁山的胡作非为也不是从吴家庄开始,土匪哪有不打家劫舍的?搀老奶奶过马路,那能是土匪该干的事情吗。 “土匪着实可恶!”公孙胜顺着李小娥的口气,装出愤怒的样子。 “就是,太缺德了,幸亏有近卫团,他们再来就落不了好了,全被近卫团打死了。哼,奴到要看看,有近卫团在,还有哪个不开眼的土匪敢来我们吴家庄找死。” “这近卫团端的了得。” “可不是吗。”李小娥话匣子一打开就没完,把近卫团夸了一个遍。不说近卫团厉害不厉害,就说这厨艺,可是近卫团教她的。没有近卫团,就没有这个寡妇饭馆。 “他们做饭这等厉害,那打仗岂不是更厉害?”公孙胜引导着李小娥说更多。 “那是噢,近卫团是天底下最厉害的。”李小娥其实不知道近卫团多厉害,但是她想当然觉得近卫团最厉害。做饭都这么厉害,打仗能不厉害吗?土匪不是都被打死了吗? 折美凤听着李小娥夸姐姐,夸姐夫,夸近卫团,心里美滋滋的。 可是余里衍却心里有点疑惑。她和折美凤不同。虽然俩人都是世家,一个是土皇帝的闺女,一个是真皇帝的闺女,但是折家没有勾心斗角,这一辈就兄弟俩,人丁稀少,不存在什么竞争,全家都很和睦。 而且折美凤有折美鸾照顾,自己也没那么多心眼,更多时候全凭意气做事。 余里衍完全不是这个样子。辽国自建国以来,高层就是一部斗争史,耶律家和萧家,纠缠在一起,斗个没完没了。她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长大,心眼太多了。 这个道人的话,让余里衍本能的感受到了不妥。这不像做生意,到是像来摸底的。他一直在逗李小娥说话。 这让余里衍有了警惕。只是她现在还在装傻期间,就算是看明白了,也不能说出来。 她要是敢跟折美凤提,那先别说道长了,先说说你吧。 你比猴都精了,还装什么傻,先要教训你一顿,问问你为什么抓我姐夫。 余里衍第一次发现装傻也有麻烦的地方,不全是占便宜啊。 这可怎么办才好,怎么让秦牧,或者是折美凤意识到这个老道不正常呢? ------------ 第一百一十二章 公孙胜被抓 折美凤眼见着余里衍噌噌噌几筷子就把松鼠桂鱼给吃的底朝天,只看的目瞪口呆。 怎么辽国穷到这样子吗,就是再缺嘴,你也不至于如此没教养吧,你可是辽国公主啊!不说在辽国时候,至少在姐夫身边可没亏待你。我才吃两口,你怎么把盘子都差点啃了一半呢? 这可不是家里,这是在外面,在酒馆,你丢人不是丢自己的人,是丢秦家的人——现在折美凤把自己和余里衍一块归为秦牧的女人了。 她正想悄悄说说余里衍,让她别这么贪嘴,却见余里衍突然站起身来,直接就走到了老道桌子前,一点不见外的坐了下来,伸筷子就开吃老道桌上那一盘松鼠桂鱼。 折美凤差点钻桌子底下去。丢人了,长这么大,从来没这么丢人过。 虽然不是她去人家桌上吃剩菜,可是余里衍是她带来的,是她的同伴,而且她们都是秦牧的女人,身份一样。余里衍丢人,就是给秦牧丢人,也是给自己丢人。 好歹自己也是折家的闺女,余里衍还是辽国公主,这怎么比要饭的还不如呢?不知道的还以为婆婆抠门,不给媳妇吃饱饭呢。天可怜见,折美凤这一辈子吃的好东西,都比不上跟在秦牧身边时候多。 要说秦牧饿着自己的女人,那真是亏心。可是外人不会这么看,他们怎么会知道东跨院里面的事,这要传出去,一定是秦官人对自己娘子太小气,都饿的小娘子去饭馆抢人家的饭菜了。 公孙胜和李小娥也惊得目瞪口呆。他们可不知道余里衍是傻子。这么漂亮的一个外族美人,怎么就突然坐到这一桌呢,还一句话不说就上筷子。 瞧着筷子用的,多好啊,几筷子下去,一条鱼都没了。公孙胜都没吃几口呢。 “哎呀,这个,道长你看……,折娘子你看……”李小娥实在没办法了,这情况就算她再能干也应付不了。余里衍根本不按规矩出牌。 折美凤连忙跑过来,拉着余里衍低声说道:“丫头,姐姐求你了,别给咱秦家丢人行吗?你爱吃这口,我买十盘,不,一百盘给你。” 说着,她连忙吩咐李小娥:“快点,给丫头上菜。就这个,松鼠桂鱼,有多少都上来。” 同时连忙对着公孙胜点头道歉:“道长,实在对不住,对不住。” 公孙胜也一脑袋浆糊,这俩小娘子一个赛一个漂亮,可是眼前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公孙胜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可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太意外,太不可思议了。 他耳朵好使,听到折美凤低声说“别给咱秦家丢人”,明白这俩小娘子都是秦牧的女人,于是连忙起身说道:“没事,没事,请小娘子随意吃……” 说到这,他也说不下去了。谁请人吃饭也不能吃剩的呀。 余里衍和折美凤都是能征惯战的,身上都有力气,折美凤拉了两下没拉动,反倒被余里衍装作不小心,一下子把整张桌子给打翻了。 这下就热闹了,整个寡妇酒馆乱成一团。这热闹,可得看看。这么漂亮的小娘子当众撒泼,哪能不凑这个热闹呢。 于是各桌食客都凑了过来,连下面一层的食客都跑上来了。 李小娥一下子焦头烂额。这叫什么事啊,秦官人的娘子,怎么会如此…… 公孙胜也一时束手无策。 折美凤一张脸烫的能摊鸡蛋——羞臊的。 长这么大,她还从没有如此丢人过。她是府州折家的二娘子,自幼富贵无比,如今这样子,传出去自己掀人家桌子,这成什么话。 她恨不得把余里衍踢楼下去,可是还不能这么做,这么多闲人看着呢,如果自己把余里衍踢下去,那传出去更不成话了。 正在无可奈何乱作一团时候,突然楼梯处传来声音。 “怎么回事,都散开,警察。”说着话,走上来三个姑娘,一身奇怪的衣服,大宋很少见,可是也不是没见过,近卫团的军装就和这身衣服类似。 不过这三位姑娘穿的是黑色,不是近卫团的铁青色。 折美凤一见大喜。这是姐姐手下的队伍。 吴家庄的警察体系秦牧顺手也给建立起来了,就用折美鸾带来的那些女兵。 大宋对秦牧来说是一块空白的画布,他充分的吸收了后世的各种经验,从一开始就把队内和对外分的清清楚楚,否则随着根据地的发展,很多事情不好办。 不过警察也是纪律部队,半军事化管理,所以不能随便招平民,而够资格的折家军都加入了近卫团,剩下的已经随着梁志回府州了,于是秦牧就把折美鸾的女兵训练了一下,成立了自己的第一支警察部队。 警察也是暴力组织,而且在这个时空,在这个时刻,更是需要强大的武力。秦牧虽然没给她们配枪,可是却一人配了一支电警棍。这玩意比枪还好用,谁也受不了那一下子。 即将就要攻打梁山,眼前形势紧张,所以折美鸾更加注意吴家庄的局面,警察三人一队频繁在街头巡逻。 她们的任务是制止街头打闹,疏导交通,遇到事情处理不了马上上报。 寡妇酒馆这里一乱,警察马上就来了。 “二丫,你来的正好,赶紧告诉姐姐,就说丫头不听话。”二丫就是带头的女警,也是美鸾麾下女兵的队长。不过折美凤叫她“二丫”, 让她很不乐意。 她原来没有名字,就叫郭二丫,可是秦牧要求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她才有了名字。 这名字还是秦牧给她起的,郭婷后来请教过姜月奴,知道“婷”的意思是亭亭玉立,这让她心里很是欢喜。 见到闹事的人竟然是二娘子,郭婷有点吃惊。若是原来的她,肯定马上就按折美凤的吩咐去办了,可是现在她已经从折家亲兵变成了秦牧的警察,而且来到吴家庄之后,所见所闻,一切都超出了她的认知,再加上秦牧的亲自培训,郭婷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她按照条令要求,对着在场众人大声说道:“不要聚在这里,让开让开,谁是当事人,走,警察局去说。” 折美凤大怒,怎么二丫不听自己的话了。可是这时候她也不敢发火了,场面已经糟糕到如此地步,自己再发火,那就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秦牧的这支警察部队别看都是女人,可是这些女人上过战阵,不是普通的大宋女人,气势非常足。有不开眼的无赖曾经想调戏她们,结果被一顿电棍教做人了。 蹲了十五日监狱之后,再见到警察,一个一个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别提多老实了。 警察打出了威名,在座的没人敢炸刺。 公孙胜更加的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样的女人?警察是什么?可是不管他有什么疑惑,不能不跟着走。折美凤余里衍,包括李小娥都一起被带回了警察局。 警察局就在团部的隔壁,一个院子,各种牌子,只是没挂起来而已。 这里不但是警察局,还是民政局,工业局,农业局,反正一切不属于军队的事务,都归在这里,最大的头,就是折美鸾。 看着眼前的几个人,折美鸾差点气疯了。这在她来说是难得的失态。 妹妹怎么这么不省心呢,难道不知道官人现在多忙吗。局势如此紧张,你还四处惹事。 折美凤一看姐姐神情不对,连忙说道:“姐姐,这你可不能怪我,全是丫头的错。不信你问小寡妇,还有这位什么道长。” 折美鸾心说我能从小傻子这问出什么来呢,你逗我玩?不知道姐姐多忙吗? 她看了看李小娥,李小娥连忙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说了出来。 做掌柜的,没有一张巧嘴不行。她说的清楚明白,连余里衍吃了人家几筷子都没说错。 折美鸾也觉得有点脸上发烧。辽国公主啊,你真不是省油的灯。本来你绑了我的男人,还没找你算账,结果你还睡了我的男人。好吧,生米煮成熟饭也没法说了,如今咱们也算是姐妹,可是你这吃人家剩菜是怎么回事? 难道咱家缺这一口吗? “姐姐,你看,不是我的错吧。”折美凤来劲了。 “住嘴,如果不是你带她去吃酒,丫头自己会去吗?”折美鸾也没打算饶了妹妹。 公孙胜看的莫名其妙。这吴家庄到底还是不是大宋的地界呀。这一桩桩,一件件,简直和他脑袋里面的大宋无法重合。 警察是什么?这就是吴家庄的衙役捕快吧,可是怎么全是女人呢。这桌子后面坐的,也是个女人,和身边站的这个一模一样,看来是双胞姐妹,可是怎么一个在上面审案,一个在下面被审呢。 而且自己什么错也没犯,鱼还白白被人家吃了,抓自己又为什么?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一屋子全是莫名其妙的存在,公孙胜不敢造次。 他是道士不假,不过修炼的这一套,和三清观的金辉道长一样,全是骗人的玩意。这世界还是唯物的,没有神神鬼鬼,除了秦牧这个不应该的存在之外,就没别的神了。 “这位娘子……”公孙胜刚要说话,就被折美鸾打断了。 她和秦牧学了一肚子后世的各种知识,知道警察应该怎么审案。不管怎么样,这里是警察局,不是花园子。 “住嘴!”不用折美鸾说话,郭婷就喝止住了公孙胜。 到了这里,都要走流程。姜月奴这时候也过来了,打开笔记本开始准备记录——姜月奴不讲课的时候,也在这里办公。 她和折美鸾配合的越来越默契,俩人都对彼此有了一些好感,这是工作中结下的友谊。 “姓名?”折美鸾开始审案了。 公孙胜差点蹦起来,自己这就犯法了?他刚要反驳几句,郭婷喝了一声:“问你什么说什么。” 入云龙真的如林冲料到的一般,遇到秦牧,没死也去了半条命。 折美鸾问什么,他回答什么。公孙胜觉得自己非常无辜,而且做事毫无破绽,自信能过关。可是他低估了折美鸾。 从他和李小娥的对话中,折美鸾明显听出了问题。这是打探吴家庄的底细啊。 姜月奴看了看审讯记录,也发现了问题。她不如折美鸾那么敏感,可是看着上下文,也感觉到了不对。 这个人,有问题。 “关起来。”折美鸾下了命令。 公孙胜一听,怎么?这就要把我下狱啊!我不能服!他刚要反抗,郭婷和两个女警走了上来,一人一电棍,入云龙顿时变成死龙一般。 这滋味,梁山好汉他是第一个享受到的。 折美鸾打发走了折美凤和余里衍,望了望姜月奴。姜月奴点点头。 这事情要通知官人呀。 折美鸾拿起通讯器,开始联系秦牧。 ------------ 第一百一十三章 梁山宴会 军用通讯器材,质量杠杠的!尤其在本时空没有电磁干扰的情况下,效果别提多好了。 秦牧在买来这个之后,就知道自己给自己上了套。自此以后,再也别想逃过几位娘子的手心。这就和后世电话一样,追魂夺命call,一call,没跑。 可是他也不能为了自己过得舒服,就不管军队,不管根据地。通讯是必须的,也是重中之重。 迫击炮一炮打出好几里地,靠嚷嚷行吗?侦察兵需要随时和炮兵,和上级军官沟通,没有通许器材不可能做到。 可是有了通讯器材,折美鸾不能不要。这东西,太好了,随时可以联络到官人,再也不用担心把秦牧弄丢了。 秦牧这时候正准备带队出发,进行一次参谋旅行。 这次行动非常关键,他要趁着没开战,先把梁山的地图做出来。没有地图,可以说根本没法进行现代化的作战。只拿枪拿炮胡打,那不是现代化战争。 秦牧刚和石遗商量出一个大概,就被折美鸾叫走了。 来到美鸾办公的地点,秦牧看了看审讯记录,同时还看到了公孙胜的照片——笔记本电脑有摄像头,可以拍照,姜月奴全会。 秦牧也意识到问题,这个道人,明显在套话呀,根本就不像一个真正的买卖人。 见一见吧。 于是公孙胜就被带了出来。见秦牧可就不是在警察局了,而是来到团部,这是军营。公孙胜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同。多新鲜呀,这身军装大宋就没有,更别提卫兵一个一个军姿笔挺了。 “道长,咱俩聊聊。”秦牧坐了下来,卫兵送上一杯茶——当然不是给公孙胜。 秦牧根本不信这样一个人会是无名之辈。虽然吴家庄现在小有名气,可是到现在为止,来的全是正常的商人,还没有什么道士和尚过来。 本时空的通讯不是后世,消息传递没有那么迅捷快速。吴家庄再出名,也传不到天下。那些道人和尚,钻营应该去汴梁,去大城市,来吴家庄的,不用问,肯定是有心人。 当然,如果自己真弄错了也不怕,若是无名之辈,放了就放了,他说什么也不会传到朝廷上。就看范知县怎么对待告密者就知道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公孙胜定了定神。刚才那几下电棍可是不好受。 “在下秦牧,不知道长怎么称呼?” “贫道月生。” “道长在哪里修行?” “二仙山紫虚观。” 这…… 秦牧心说你怎么这么老实呢,欺负我没看过《水浒传》吗? 其实秦牧真的没怎么看过水浒传,可是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既然这里有水浒英雄,他自然把一些著名的人物了解了一番。 入云龙公孙胜,师从二仙山紫虚观罗真人。再一想这老道号“月生”,不就是“胜”吗。摆明他就是公孙胜。 “好,入云龙公孙胜,梁山好汉,你来吴家庄有什么事吗?” 公孙胜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就漏了底。他师承来历,虽然不是说很秘密,但是世上也没几个人知道,哪想到秦牧一下就给他底牌掀了。 石遗一听这人是梁山的,顿时来了精神。刚才他还在想着参谋旅行的事,哪成想眼前老道就是梁山土匪。 怎么土匪都摸到吴家庄,来到近卫团眼皮底下了。幸亏折贵妃精明,警察系统厉害,竟然把土匪给抓住了。 要是被他看到了近卫团虚实,那后果真不堪设想。 近卫团别看一直穿着军装,扛着加兰德步枪,可是他们从来没在村子附近实弹演习过。一切有关火器的消息,都背着村民。 在吴家庄村民看来,近卫团就是一支穿着古怪,长枪也古怪的和尚兵。毕竟他们全是光头——这年头短发就是光头的意思。 吴家庄村民并不觉得近卫团多厉害,因为他们没穿盔甲。 即使那一夜全灭了雷横张青,村民也不知道实情。只是觉得近卫团能依靠,不怕土匪了。 村民看不出来,可是公孙胜能看的出来。这要让梁山探明了底细,可真不好办。 其实石遗也是多虑了,秦牧根本没觉得漏了底有多**烦。现在是宣和三年,再过几年就是靖康耻,这期间宋徽宗忙着娱乐,玩命的造那个皇家园林——艮岳,真是没时间搭理别的。 宋徽宗最后当政这几年,可以说大宋就没人管,只要你们别在汴梁城里面造反,爱干嘛干嘛去。 在手表摩托镜子都露面的情况下,汴梁城里面没有一个人想到,能做出这样宝贝的人,是不是能不能做出超级武器。他们就没有战争这根弦——汴梁承平百年不是假的。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不能轻松的放过公孙胜,毕竟这是个梁山土匪,还是排名靠前的。 “公孙胜,你来这里做什么,最好给我个交代,否则,我就会让你知道,道士和太监没有区别。”秦牧突然想起余里衍威胁自己的话,觉得还挺霸气,马上拿来用。 “给他纸笔,押下去。”石遗看秦牧没有要再问公孙胜的,就发出了命令。 赶紧弄走,近卫团还有重要的事情,不能在一个俘虏身上多耗时间。 秦牧走过一次梁山,就是从辽国逃回来那一次。这次再走也算熟悉。不过随行人员变了,不再是一排。 这一次,石遗和两个排长都要跟随,同时还要带上炮班,侦察兵,再加一些精锐士兵。其实近卫团现在都是精锐,战士们之间区别不大。不过上次一排已经走过了一次,这次就尽量挑没去过的带上。 一排大部分留下来守卫根据地。 近卫团有几条船,都是缴获梁山的,不方便用。秦牧这次特意买了一条大船——有折府出面这点事很好办,带上装备人员,混在大队商船里面,顺流而下。江南兵各个都是好水手,连船员都不需要雇佣。 梁山,我又来了! 梁山这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宋江派出了五路兵马去抢劫,四路都有或多或少的收成,唯有青州一路,林冲和鲁智深二人,什么都没抢回来。这让宋江很恼火。 一个家庭大了还有矛盾,别说一群土匪聚集在一起了。 宋江从来就没能让每一个人真心为他效力。除了李逵等有数几个人,俱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梁山,其实就是一个土匪抱团取暖的地方,但凡谁有了前途,都会拍拍屁股跑路。只是现在谁都没更好的去处,所以还聚在一起。 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梁山是好地方,为什么屡次三番要逼人入伙呢?还用的手段如此下作。比如卢俊义,都家破人亡了,才来的梁山。而且这一切,还是拜宋江所赐。 要是宋江相信卢俊义对他真心服从,那宋江除非是傻子。显然宋江不是傻子,这山上的诸位,也没几个傻子。 大家都各自有一本账,宋江只能尽力的斡旋。 不过他还是没想到,林冲和鲁智深竟然一点东西都没带回来。啥都抢不着,你们俩出去干嘛了?也太不给自己面子了。粮食事小,面子事大。你们多少也给我意思意思啊。这样子,摆明不给我面子,这让我怎么带队伍? 宋江对两人很有怨念。 “二位兄弟,可是青州城内,宋军人多势众,难以攻破吗?”你们怎么也得给我个理由吧。 “公明哥哥,若是只有众多青州兵马,我俩兄弟却也不惧,只是青州城上,守城的还有金国兵马。我等为了哥哥的大计着想,所以……” 林冲说到这里,不说了。 宋江顿时明白了。林冲够意思。 宋江打这里打那里,一来是为了粮草,二来是为了招安。而招安还排在粮草之前。既然青州城上出现了金国的兵马,如果林冲两人不管不顾的继续攻打,这就很大可能引起金和宋的战争。 到了这个地步,宋徽宗还不恨死他,怎么还能招安他呢? 林冲说的有道理,做的也精明。 这就让宋江转变了念头,他还想着日后怎么找个由头,好好给两人一个教训。现在,就不想了。这俩人不但没错,还算帮了自己大忙。 看准时机,吴用摇着扇子,连忙说道:“二位兄弟,辛苦了。公明哥哥已经摆下宴席,各路人马俱已回归,就差两位兄弟了。来吧,请。” 梁山的好汉多,宋公明又刻意显示自己平易近人,大家有饭同吃。可是这么多人,任何一个大厅都放不下。梁山就是土匪窝,你能指望一群土匪盖出个皇宫来吗? 没那技术,没那时间,也没那必要。 就露天摆下一溜案几,上面各种酒菜,兄弟们,开吃吧。 林冲和鲁智深入了席。这一桌还有武松等几个关系近的。 望着满桌的酒菜,鲁智深撇了撇嘴。若是原来,他早就敞开袈裟开吃了,可是吃过了秦牧的酒席,再看眼前这一桌,简直是猪食啊! 这酒,也算酒?刷锅水一样啊! 林冲还勉强吃了几口,做做样子也得做。可是花和尚不喜作伪,吃不下就是吃不下。 武松大感奇怪。若是往日,鲁智深早就胡吃海塞了。难道去了一次青州转了性子,怎么今日改吃斋念佛了不成? “哥哥,怎不饮酒?” “二郎,这酒寡淡无味,怎饮得下去。” 武松有点吃惊。这酒不好吗?不好怎么你原来玩了命的喝。今天这酒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 “二郎,可惜这次你没跟我们一起去青州,否则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好酒。五粮液,那才叫酒,那真是天上才有的仙家酒水。” 说着话,鲁智深抬头望着天,回味着五粮液的美味,似乎真的希望天上掉下五粮液来。 这一下把秦牧吓了一跳。 他正操纵无人机在高空不断的扫描梁山,刚好看到下面一群人,正在推杯换盏。 秦牧一时来了兴趣,推近了镜头,想看看细节,没成想正好看到鲁智深仰面朝天。 他哪知道鲁智深正等着天上掉美酒呢,还以为这些功夫高手视觉听觉超群,连忙一推操纵杆,无人机迅速拔高飞走。 若是鲁智深日后知道此事,真可以自豪的说:“昔日猛张飞喝断当阳桥,今朝花和尚吓跑无人机!” ------------ 第一百一十四章 打梁山的战前会议 石遗万万没想到,近卫团的战争准备如此复杂。他本来以为有了无人机,有了地图,又有了步枪和迫击炮,就可以上去干了,谁知道这些还远远不够。 近卫团的参谋旅行回来之后,秦牧马上把马青请到了团部。他要制作沙盘,但是鉴于自己低劣的玩泥巴手艺,秦牧绝不自己动手了。 马青是大匠,连靴子这样复杂的东西都会做,做沙盘应该毫无问题。 果然,马青听完秦牧的要求之后,马上点头应承下来。他叫来了闺女马思柔做帮手,两人用纸浆厂的废弃纸浆,竹片和小木棍,还有各种能找的到的材料,在秦牧的指导之下,做出了栩栩如生的梁山泺地区沙盘。 做的过程对马青来说毫无难度,难的就是学习看新式地图。 而且是电脑上看三维立体图。 马青和马思柔父女已经被吴家庄层出不穷的新鲜玩意打磨很久,本来以为这就是全部了,可是看到电脑,再看到电脑里面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地图之后,马青父女直接就把秦牧当神仙看了。 莫不是把梁山都装在这个“电脑”里面了? 秦牧的主要作用就是讲解沙盘制作的原理和规则。主要是对等高线的理解。若是纯粹用后世的地图,马青可能理解起来费点劲,毕竟是平面的,可是电脑里面的图形是三维立体的,这让马青很容易就理解了等高线,做起来毫无难度。 面对沙盘,石遗等高级军官赞不绝口。这才是战争,相比起近卫团为战争准备的一切,他们觉得自己以前在旧军队里面一直在过家家,都是小孩的玩意,实在拿不出手。 可是他们没想到,这才是一个开始,远远不是结束。 有地图,有沙盘,还要有战争预案。针对当前的局面,秦牧先做了简报。 “同志们,我们马上就要打梁山了。对于眼前的形式,我做一个汇报。” 团部里面有石遗、武永福、刘云飞、邓诚等高级军官,和贾红线、方好音两个一直在军队系统做事的女人。姜月奴做记录——近卫团每次会议都要记录归档。折美鸾姐妹旁听,余里衍跟着凑热闹。 “我们对梁山的战略规划,第一,彻底摧毁梁山危害五丈河水运的能力。第二,抓一批罪大恶极的土匪公审。第三,在梁山扶植代理人。第四,按照我们指定的方向驱赶梁山余孽。” 军官们都埋头用心记录团长的发言。 秦牧毕竟有领先了千年的见识,和领先了千年的科技。他说的很多话,完全是基于后世的基础,有时候本时空的人并不能完全理解。石遗他们知道自己这方面的欠缺,所以不管理解不理解,先记下来再说。回去再讨论,不懂再问。 贾红线对于大的战略方向兴趣不是很大,她的兴趣只在紧跟表哥一起战斗。 方好音这点比她强,毕竟她爹是徽宗一朝最大的造反头子,耳濡目睹,她也本能的对长远的目标,和具体的规划感兴趣。 “这次作战,不是近卫团独立作战,有朝廷的兵马做主力,我们近卫团,要隐姓埋名的干,悄悄的干,目前还不到揭盖子的时候。” 说到秦牧这句话,众人都会心一笑。团长早晚有一天会带着近卫团揭盖子的。 “所以,我要求大家针对眼前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的四点战略目标,做出相应的预案。” 军事预案相当的复杂,秦牧实际上也不会。他在后世也没当过兵,没在军队干过,并不知道预案的标准格式。可是来到本时空,那就自己创造格式好了。 预案这个东西,换个角度理解,就和写程序也差不多。秦牧是没写过军事预案,可是做了无数的系统规划。 软件的系统规划,就是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捋出来,搭起架子,真正写程序时候,就是在这个架子上完善模块和细节。最高指挥员和系统分析师,在各自不同领域地位是一样的。 这样说起来,军事预案和系统分析也差不太多。 反正在大宋一切都是新创,就以自己为准了。 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军事预案毕竟还不是系统分析,可以借鉴,无法照抄,秦牧也是赶鸭子上架,不过这次的鸭子变成了自己。 自己赶着自己跑。可是他不做也不行,他好歹还有个概念,别人连这点概念都没有。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从易到难,从无到有,从战前物资人员准备,到行军,到阵地设置,以及战后打扫战场。所有秦牧能想到的,都尽可能整合进预案里面。 近卫团团部这几天灯火彻夜不熄,烟雾缭绕——很多军官喜欢上了吸烟,总算是熬死了不知道多少脑细胞,弄出了好几份预案——军事预案不是军事计划,不可能是一份,这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不同应对,肯定有很多份,只是到时候未必用的上。 到了这一步,石遗等人才明白现代化的战争——或者说华国的战争,打起来有多麻烦。也才明白旧军队的战争,在秦团长眼里看起来多可笑。 他们现在想着,秦团长之前看自己等人打仗,估计心里早笑死了。 其实这也有点高估了秦牧,那时候他什么都没有,也打不出现代化的战争。只有建立了炮兵部队,有了无人机的战场侦查,再配上军用通讯器材,这才有了如今的一切。 贾红线等人更加的佩服自己的男人。天底下还有比表哥更神奇的男人吗? 她们几个都庆幸自己这一辈子真是老天爷保佑,祖坟冒烟,能嫁到秦家来。同时也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就看近卫团的战前准备,全天下哪一支军队可以做到?他们连门把手都没摸到呢。什么禁军西军皮室军铁鹞子,连战争的边都够不到,给表哥提鞋都不配。 于是每个女人都暗自给自己加油鼓劲——赶紧怀孕生孩子,以后皇后是谁,全看自己的肚皮了。 秦牧远远没有众人的乐观。他清楚的知道,预案和计划,只是纸上的东西,真正实行起来,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就像他写程序,系统规划做好了,代码也编完了,可是从来没有一次调通的,总会有各种BUG存在。 战争更是复杂的多,也血腥的多,远不是敲打几下键盘就能搞定的。BUG还可以修改,打仗哪有存档的?说一千道一万,还得练。 于是在等待朝廷发兵的日子里,近卫团开始了紧张的战前大练兵。 这样秦牧就更忙的无法分身,经常整日整夜的在军营,在野外,都没时间回家睡觉。 余里衍心里有点着急了。这样子下去,自己还怎么当皇后呢?都没抱着秦牧睡觉的机会。原来这可是自己的专属。 可是她现在还是装疯卖傻阶段,不能明目张胆的提出来。若是不装疯了,以辽国公主的性格,真敢抱着秦牧就往卧室拉,可是现在不行,疯子和花痴还是有区别的。 如果她又装疯又犯花痴,不用秦牧说话,贾红线那几个女人也得把自己关起来——这是明着抢皇后宝座呀。 真是难办。看来眼下没什么机会了,只能耐心等待。只要跟在秦牧身边,总会被自己把握住时机。 余里衍暗下决心,一定要和秦牧一起去打梁山。这一路上总会有机会的。一边打仗,一边亲热,这样的场景让余里衍想起来就热血沸腾——本质上辽国公主是个暴力小娘子,要不怎么二话不说一拳就打晕了秦牧呢?她其实可以直接跟赵佶要人的,赵佶肯定会给,他没抗拒的胆量。 大辽皇帝爱打猎,上有所好,下面自然有跟风的。余里衍也热衷打猎,猎杀野兽和猎杀敌人,有相通的地方,余里衍的血液里面,有强大的好战基因。 和敌人打,和野兽打。还要和女人们斗,甚至还要和自己的男人斗。战斗,让余里衍感觉到其乐无穷。 她觉得只有自己这样的女人,才配给秦牧生太子。贾红线她们太弱了。宋人,就是软弱的代名词,她们就算生下儿子,能配的上自己男人如此伟大的事业吗? 只有她辽国公主的儿子,才能继承他爹的伟大事业,和广阔的疆土。余里衍毫不怀疑秦牧能打下一片广大到自己无法想象的地盘——看看无人机就知道了。 有这样的高度,这样的速度,远超最快的骏马,比摩托车还要快。再加上单兵通讯系统,多大的疆土打不下来呢? 余里衍聪明极了,她能从飞机和通讯就推导出一切。 如果秦牧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伸出大拇指,给她点个大大的赞!的确是有了这样的科技基础,统一欧亚大陆才成为可能。否则光靠骑马,那要跑到猴年马月。 不过秦牧要是再知道余里衍有独吞他的心思,估计会吓坏。这简直就是后宫里面的定时**。自己的事业八字还没一撇呢,家里就要炸锅了。 还好现在秦牧不知道这些,也没空想这些,他忙着招呼亲戚——折可存来了。 折家军已经到了汴梁,折可存先行一步,跑来了吴家庄。 梁志回去汇报了在吴家庄看到的一切,这让折可存对自己的妹夫更加的看不透,也更加的报以厚望。 府州折家,盘踞在府州已经一百多年了,几辈子为了大宋打生打死,说好听点是府州土皇帝,说难听点就是大宋的看门狗,打手。他是有理想有志气的折家新一代,一直想有更高的目标。 不说别的,就是地盘也太小了。只是一直以来,都缺少一个机会,折可存就算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 如今天上掉下一个秦牧,还阴错阳差的成为了折家的女婿,算是半个折家人,这让折可存大喜过望。 秦牧越厉害越好,他发展的越大,折家的地盘就越大。折可存的人生经验还是本时空的经验,也不能跨过千年的差距,他认为秦牧有那么厉害的武器,又有自己的军队,日后打下的天下绝不会只有大宋这么一点。 什么西夏大辽吐蕃,都应该在秦牧的规划之内。可是打下天下,需要人帮着管理。那时候,折家必然获得广阔的多的地盘。 他等不及和军队一起行动,先一步跑来了吴家庄。折可存要亲眼看看梁志吹嘘的近卫团,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 果然,秦牧没有让他失望。岂止是没有失望,折可存已经被震惊的说不出话了。 这还是他熟悉的战争吗?这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折可存最疯狂的想象! ------------ 第一百一十五章 折可存推销折美凤 这是近卫团第一次战争演习,全部实兵实弹。 折可存第一次拿到了望远镜。这个神器已经让二公子惊讶的合不拢嘴了,那么远的东西,一下子被拉到了眼前,好像伸手就能摸到。 他是真正的将军,打过无数的仗,太明白望远镜的好处了。若是自己以前有这么一个宝贝,对敌人的动向早早就看清楚了,能更准确的抓住敌人弱点,调动自己军队。 真是好宝贝啊。 可是当他看到近卫团军官人手一个,甚至连自己不靠谱的二妹脖子上也挂着一个的时候,真有点泄气了。 这么好的东西,似乎在秦牧这里一钱不值——要不怎么连美凤都有一个呢,她可是折家最不靠谱的了。 不过接下来他就明白了,望远镜对于近卫团来说,真不算什么。 折可存就站在秦牧身边,听到秦牧对着一个长方盒子下达了一串的命令,什么“标定目标”“射击猪圆”——这个“猪圆”让二公子好一通猜,猪难道在秦牧这里都是圆的了吗? 他也来不及多想,就听秦牧最后说道:“开炮!” 接下来就是地动山摇。 若是在后世,三门迫击炮远远谈不到地动山摇。在后世的战争中,这点火力连毛毛雨都算不上,可是在大宋这个时空,的确是地动山摇了。 通过望远镜,折可存看到了远处作为目标的一群木头棍子,和上面挑着的瓜果,全被炸的稀烂,翻飞上半空。 这也是秦牧没有办法搞来盔甲,只能因地制宜,吴家庄有火柴厂,造纸厂,木头多,就用木头代替了。反正在82迫击炮的打击下,人和木头没有区别。 全部都是实弹,而且放开了打。这一次秦牧要彻底检验炮兵的真正水平。 炮班的人乐疯了。他们这一阵子一直辛苦的操练炮兵技术,打了不知道多少次训练弹,累的“痛并快乐着”,今天打实弹,还是不限制,就看每个炮兵小组的发挥。 这还不玩命干?军队最讲荣誉,也最讲比试。谁也不能服谁。看谁打的准,打的快。 炮班的人疯了一般的开炮,只看得折可存差点晕倒。 这就是秦牧的军队呀!难怪梁志说近卫团厉害,自己还以为就是人人一杆步枪,可谁知道步枪根本不算什么,这个火炮才是近卫团真正的杀手锏。 目标在炮班阵地两里地之外,这个距离在本时空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接战的可能。谁也打不到谁,怎么开战。 就是战马冲锋也要放到几百米的距离,在投石机和床弩的射程边缘,否则让战马一气冲两里地,人还没看到呢,马先喘气了。 可是现在,近卫团的炮弹下雨一样的砸在两里地之外的模拟目标身上,就是神仙也扛不住这样的打击。而且关键是敌人根本看不到自己。 两里地是一千米,这个距离,要登高才能看到,平地肯定是看不了那么远的。不信可以想想后世的高速公路,一段直道,一千米之外看到的,就是小点点了。 折可存是站在近卫团特意堆起来的土丘上,才能借助望远镜看的如此清楚。 这次演习是全面的检验。前面侦察兵传来弹着点修正指令。其实不用修正,这一次炮兵打的非常准,不过为了检验每一个环节,侦察兵还是传来了新的坐标。 炮兵马上从新计算射击诸元,不过半分钟,迫击炮再次开始发威。 秦牧看了看手表——这个还是新买的,余里衍抢走那一块他抢不回来了,然后点点头,速度还算可以,基本能满足他的要求。 其实慢点也没什么,这时空的军队还没有应对炮击的经验。秦牧相信,即使近卫团打完一场仗,敌人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不过从严要求没有坏处,以后的敌人不可预料,必须从点滴从基础抓起来。 在后世,火炮射击是步兵冲锋前的火力准备,是扫荡,接下来必然就是步兵突击了。 不过现在还不到突击的时候,近卫团步兵全跪姿开始射击。这是模拟敌人在炮火打击之后,还有悍不畏死,或者说漏网之鱼,能冲到近卫团阵线前面。 步兵的目标设置在三百米。这是火炮和步兵的结合点。三百米之外归炮兵,之内归步兵。 在没有炮兵之前,秦牧一直担心敌人的远程武器,投石机和床弩,这两样都能对近卫团造成巨大的杀伤——近卫团没有盔甲,可是现在有了火炮就不担心这个了。 火炮的首要目标就是消灭敌人的远程武器,在后世也同样如此,炮兵先要找炮兵干,不是先打步兵。 不过本时空对面没有炮兵,那么就要先找投石机和床弩。这也是侦察兵第一要标定的目标。 在三百米这个距离,敌人不可能还存在远程武器,这时候M1加兰德可以轻松的收割。 为了这场演习,近卫团全团出动,战场布置了整整一天,现在到了他们收获的时候了。透过瞄准镜——M1C加兰德步枪是带双倍瞄准镜的,目标被拉近了很多,随着密集的枪声,木块上挑着的瓜果纷纷炸裂。 两个弹匣打光之后,再也没有成形的瓜果了。 这时候,武永福吹起了冲锋号——这个也是秦牧照搬后世。“滴滴哒滴滴……” 近卫团战士一跃而起,挺着明晃晃的刺刀开始冲锋。 这时候就是刺刀见红了。刺刀见红最考验战士的勇气,这在后世都是难点,因为都是非接触不对称战争了,往往步兵看不到敌人,仗就打完了。可是在这个时空,刺刀见红是必须的,靠着几门迫击炮不可能全歼敌人。最终解决,还是要靠步兵。 不过对于这点,秦牧到不是很担心。这些近卫团战士全是本时空的精锐军人,都用冷兵器杀过人。他们一点不畏惧用刺刀杀人。 冲锋号吹起,其实战争对于秦牧来说就结束了。 他拍了拍折可存的肩膀,把这位舅哥从震惊中拉出来。 “二公子,我们去团部吧。” 折可存迷迷糊糊的跟着秦牧来到了团部。刚经历过现代化战争的洗礼,二公子还一时缓不过神来。别说是他了,就是近卫团的官兵,和贾红线等人,也缓不过劲来。这是近卫团第一次完整的演绎了一遍热武器战争,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水平,远远超过***初次登场的时候。 除了没有飞机重炮**,别的能有的全有了。而飞机重炮**,秦牧第一弄不过来,第二,就目前敌人的水平,也不需要。 余里衍也跟在秦牧身边,表面上一如往常,心里早就气的要爆炸了。 她现在知道秦牧一直在逗她玩,就没把她当什么公主看待。在秦牧眼里,什么辽国公主,西夏皇帝,甚至包括大宋皇帝,大辽皇帝,估计都不是人吧。 这么一套东西使出来,别说辽国了,就是金国人,那么牲口,也根本扛不住。 他有这么大本事,却骗自己什么蒸汽弩,这也太可恨了。 余里衍觉得自己不是装傻,是真的傻。怎么就没看出秦牧的狼子野心呢,还以为他是个小工匠。那个手枪,他还骗自己说是尺子,自己竟然还深信不疑! 这让公主真的是十万分恼火,她发誓一定要把那个尺子弄到手!可是作为一个傻子,怎么才能不显山不露水的拿到手枪呢?这实在是太考验余里衍的智慧了。 “妹夫,你这个近卫团,真的是……”折可存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描述了。太考验他词汇量了。 “二公子,先喝茶。” 卫兵给两人送上了热茶。 折可存连忙端起来喝了两口,他需要用茶水来压压惊。 “二公子,决定战争胜负的,永远不会是一两件新式武器!”秦牧不想误导折可存:“决定战争胜负的,一定是人,是人民。” “人民?”折可存糊涂了。“人民”这个词虽然在本时空很少被提起,更多的是说“百姓”,或者“愚民”,可是意思他还是知道的。 不过人民能决定什么?除了种地产粮食,还有别的用处吗?靠他们打仗?这不是说胡话吗。别说折家军的军人不是“人民”,就是近卫团的兵也不是“人民”。 相反的,近卫团的士兵比起折家军,更不像人民。折家军脱了盔甲还算百姓,近卫团的人,即使穿便装都和百姓格格不入。上次他在刘云飞身上就看到了。这次更是看到了更多的刘云飞,近卫团全是一个模样,都是不同面孔的“刘云飞”。 这和“人民”哪里沾得上边。 秦牧知道折可存一时无法接受这个概念,只好转变话题,说点实在的:“二公子,马上打梁山了,你有什么计划?” 说到这个,折可存总算恢复点原来的模样。接到朝廷的旨意,他就开始筹划。这次他还是带了三千折家军,和上次打方腊一样。 在他想来,打方腊怎么打,打梁山依着葫芦画瓢就行了。梁山比方腊还不如,不需要多操心。这就是一次练兵而已。可是见到了近卫团,尤其是看到了刚才的演习,他觉得自己再按照原来的计划去打,那么就是一个笑话。 这不是给近卫团,给妹夫,看耍猴吗。 他觉得折家军要是照常排兵布阵,那简直对自己,对折家军,对折家,最大的侮辱。不带这么看不起人的啊!毕竟我是你舅哥,你能眼睁睁看我笑话? 这一场仗,哪里用得到折家军,近卫团就包圆了,而且还不会损失半个人。 梁山土匪都看不到近卫团就被炸光了。 “妹夫,你别跟我开玩笑好不好?怎么说,大妹是你夫人,小妹跟你也不清不楚的。”折可存知道汴梁发生的一切,林戈早汇报给他了。他知道秦牧和小妹晚上在一个屋里。虽然是治伤,可是谁知道还干了什么。 大妹不就是因为治病嫁给的秦牧吗?小妹也可以走一样的道路吗。 秦牧没想到折可存这么口没遮拦,折美凤和自己真的是没有什么,他这样一说,好像自己真的禽兽不如了。 “不不不,二公子,你可别乱讲,”秦牧连忙摆手道:“我和美凤是清白的。” “妹夫,做人要厚道!”折可存抓住机会,马上就开始引开话题。 他刚被现代化的战争洗礼,现在完全定不下心来。以后的战争无疑再也不是他熟悉的模样。这让折家二公子心里没有半点底气了。 秦牧离开府州之后,折可存没有闲着,一边是要安排烟草的种植,另一边,更重要的是研发自己的火器。 大宋有火器,只是太原始。秦牧不藏私,给折可存讲明白了枪械的原理。 折可存马上组织能工巧匠开始仿造,可是后世的突击步枪,和这时空的火器,有着一千年的差距,怎么可能被大宋的工匠仿造的出来。 他们连火绳枪都做不出来,更别说燧发枪,后装枪了。至于AK-15这样的现役突击步枪,根本想都不要想。 不过折可存是真正的军人,做不到,也要去努力。他一边督促研制火枪,一边设想自己的折家军装备了火枪之后的战争模式。 在他想来,有了火枪,折家军只要拍成一排,每个人连续不断的开枪就可以了。对面打不到自己,自己可以拼命的杀伤敌人。纵然敌人有投石机和床弩,可是这东西不是弩箭,射过来没有那么多。 这点损失,折家军完全可以扛得住。 穿着盔甲,扛着火枪打仗,肯定要比穿着盔甲,扛着大刀强的多。 还别说,折可存设计的战术,就是后世火器成规模运用之后最初的战术——排队枪毙。 他是抱着略窥门径的心态来的吴家庄,见的秦牧。折可存觉得,自己就算没有突击步枪,也是摸到了火器的使用方式。可是没成想,现实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别说略窥门径了,实际上他连火器时代战争的门长什么样都没看到过。 秦牧给他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从发现目标到消灭敌人,期间的通讯,火力,指挥,以及士兵的执行,都是划时代的存在,折可存做梦也想不到战争是这个样子。 他太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一切了。现在他根本不想谈打仗,于是抓住机会马上开始胡扯。 而且这也不全是胡扯。余里衍就站在秦牧身边,他知道辽国公主的事情,折美鸾全告诉折可存了。 秦牧的后宫日益增多,这对折家是巨大的威胁。现在秦牧算上辽国公主有五个女人,折家只占五分之一,这太少了。他非常想把小妹也推进秦牧的后宫里面。 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秦牧的未来。折可存不但不瞎,他还比谁都看的明白看的远。 天下间根本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挡得住近卫团。如果秦牧愿意,他现在就可以大摇大摆的杀进汴梁,自己做皇帝。只不过折可存看不透秦牧,不知道这个妹夫为什么还窝在小小吴家庄。 要是换了自己,早就炮轰汴梁城,枪打赵家人了。 有这样的武力不当皇上,留着唱戏吗? 不过不管秦牧怎么想的,先推销小妹是正经:“妹夫,小妹的清白,可是毁在了你手里,你不能不认账。要不这样,我再给你两万亩地,种烟草,这是小妹的嫁妆。” 日!秦牧心说,你家姑娘都明码标价啦。 不过他还真的不好拒绝,土地啊,在大宋太稀缺了,大宋国土本来就不大,更是每块地都有主,除非他造反,否则买地是根本不可能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 折家,不愧是百年世家,真是老狐狸啊! ------------ 第一百一十六章 军官们的担心 一次演习就把秦牧的家底挥霍空了。子弹还有一些,炮弹就没了。不过还好,秦牧早就计划好了这一切,他安排黄金沙在俄罗斯采购好弹药等着自己。 今夜秦牧又回了一次后世,也没停留,和黄金沙打个招呼就回来了,同时把他念念不忘的辽国公主照片留给了黄金沙。 余里衍今晚睡在秦牧的卧室。她是个极为聪明的女人,知道就算是装傻也不能过分。如果一天到晚霸着男人,不说贾红线吧,就连姜月奴这么好脾气都饶不了她。 只能适可而止,利用自己的傻气博取秦牧的同情,比别的女人多那么一两次就可以了。不能惹众怒。 反正她死活抱着秦牧不走的时候,别的女人也不好意思拉她走。那就太明显了,怎么,你们要和男人睡觉吗?这么不要脸吗?我抱着男人只是睡觉,你们肯定不只是睡觉。 今夜,又被余里衍得逞了。 她本来想抓紧时间多和秦牧亲热,好增加受孕的机会,没成想房间里面突然多了一堆箱子。 余里衍知道,这是华国又发货了。对于这个奇怪的现象,余里衍早就接受了。铁疙瘩在天上飞都见识过,电脑那么不可思议都存在,凭空多了这么多箱子,也很正常。 只是这时候秦牧总一丝不挂,让她觉得有点意外。脱光了又不来要自己,这是干什么吗。 不过余里衍现在没时间想这些,她马上爬起来,连衣服都来不及穿,立刻跑到箱子面前找宝贝。这都是华国的好东西。 秦牧连忙跳过来拉住她说道:“丫头,这次没吃的,都是武器装备,你别翻了。” 余里衍一把推开秦牧,自顾自的寻找。要什么吃的,奴就是要手枪。 手枪太厉害了,余里衍必须有一把。因为折美凤有,她也得有。 折美凤最近没事总找余里衍一起玩。实际上在秦牧的女人中,只有余里衍和折家姐妹花地位相当,都是公主身份。不同阶层的人,成长经历和受到的教育完全不同,尤其在这个时空,彼此是很难有共同语言的。 说什么呢?你说刘贵妃最近喜欢吃荔枝,她说鸭子该喂食了。这能聊到一起去吗? 如果不是因为她们都意外的成为了秦牧的女人,折美凤一辈子也不会和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搭上话。 即使现在都成为了秦牧的女人,她和那几个也话不多。反倒是折美鸾因为工作的原因,又加上性格沉稳,知道怎么做事,和那几个人能谈到一起。 而且更关键的是,别人都有做不完的事情,只有她闲的无聊,只能找同样闲的无聊的余里衍。 折美凤知道自己这辈子再也不可能上阵杀敌了。见识过近卫团的演习,她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未来,就是安稳的当个贵妃就好。当然,能做皇后更好。 以后的战争已经不是她熟悉的战争,骑着马挥着刀的场景,在近卫团永远不可能出现了。 这样一来,手枪就变成了防身和娱乐的工具。她没事就拉着余里衍跑到村外去开枪玩。反正马上就要打仗了,到时候姐夫一定会拿出好多子弹来的。 余里衍就这样学会了开枪,也更加渴望有一支自己的手枪。现在机会摆在面前,趁着那几位娘子没过来,赶紧抢一把是正经。 她知道这些东西都要入库的,到时候更是没机会。就趁着现在不黑不白赶紧抢。 很快,余里衍就找到了手枪。这一次秦牧特意多买了几支手枪回来。马上就要打仗,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应该配手枪了。 秦牧看着余里衍兴高采烈的挥舞着手枪,吓了一跳。这玩意,可不能给傻公主玩,她开枪崩了自己怎么办?就是不打自己,打她自己也不行啊。 “丫头,快放下,这不是吃的。”秦牧连忙伸手去抢。 余里衍一脚把他踢开了——论到个人武艺,秦牧实在是和几位娘子差的太远了。 接着,余里衍熟练的把子弹包装撕开,取出弹匣,把子弹一颗一颗的压进去。看的秦牧目瞪口呆。这么熟练,你到底是傻还是灵呢? 没等秦牧说话,余里衍利索的把手枪拆散了成零件状态,然后睁着一双眼睛,无辜的望着秦牧。 秦牧都糊涂了。这样子,到底是还傻不傻呢? 说她傻吧,她会拆手枪,装子弹,看来很清楚手枪的使用和保养。可是说她不傻吧,这眼神,没变化呀,一直就是这个样。 “丫头,你恢复了?”秦牧伸出两根指头,在余里衍眼前摇晃着:“你看,这是几?” “秦牧,奴要跟你睡觉。”余里衍根本不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直接把秦牧推倒在床上,开始胡天胡地起来。她故意叫的很大声,全院子都能听见。 秦牧完全不知道她到底什么状态,这个时候,还能怎么样呢?只能从了吧。 “傻丫头,真是不知廉耻。”贾红线恨恨的说道。她能怎么办呢?总不能这时候去把自己男人拉起来吧。她是大房,总得有点样子,自己要是和一个小傻子置气,那得被妹妹们笑话死。 她不说话,别人也不好说话了。 方好音也听不下去了,起身向窗外看了看,羞涩的说道:“傻丫头真不懂事,连灯都不关。” 折美凤到是很想过去把余里衍拉跑,把姐姐或者自己塞过去,可是也只能想想,这事她还是做不出来的。有时候她很羡慕余里衍,傻人有傻福,什么事情想做就做了,别人还不能说什么。 你说她,她也听不懂,可是好吃的好喝的,一样她也没落下,反倒比别人吃的还多。 自己就算是够蛮不讲理了,可是比起余里衍来,那自己简直就是大家闺秀。 “姐姐,你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折美凤忍不住对折美鸾抱怨。 “那怎么办呢?她是傻子,难道我们几个能和傻子计较?”折美鸾也是一肚子气,这时候她突然想起秦牧说过的一句话:“妹妹,你姐夫说过,永远不要和一个蠢货争辩,他会把你拉低到他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折美凤本来也一肚子气,听到这句话,憋不住笑了。 这话说得,太传神了。 可是笑完了,又只能叹气。人家傻怎么了,该享受的享受,自己到是不傻,可是连姐夫的边都沾不上。 不知道二哥把自己卖出去没有?呸,错了,是嫁出去没有。 二哥要再不争点气,可就被傻公主占了秦家最大便宜了。万一她有了身孕,生下太子,那对折家可就…… 姜月奴也在生气,可是她更没法去争了。连大姐都不说话,唉,这个辽国,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公主和野蛮人一样,那么牲口呢,感觉比青楼的那些女子还放荡。叫的这么大声,实在受不了啊。 她现在就希望近卫团赶紧打败了梁山,然后一路打到辽国,把辽国的皇宫占了,然后把傻公主往那里一摆,你自己去犯傻吧,别连累我们秦家。 她们几个都很担心余里衍生一个小傻子出来。不管秦牧的孩子管谁叫娘,都是秦牧的后代,如果是傻子,那就糟糕透了。 东跨院就在灯火和余里衍的叫声中,度过了一晚。 这一晚,军官宿舍也没有熄灯。现在高级军官有自己的宿舍。因为高级军官人数太少,石遗,武永福,刘云飞,加上新提拔的炮兵班长邓诚,才四个人,所以他们就住在一个宿舍,方便商量事情。 这一场演习让近卫团全体都开了眼界,高级军官更是感受不同。他们算是实打实的明白了团长要的战争是怎么打。 这四个人,正是这场战争的各个方面。石遗是指挥官,两个排长是步兵,一个班长是炮兵。这些人明白,团长不可能一直战斗在第一线,天下大了,以后有的是仗要打,近卫团也会不断的扩军。 可是不论怎么变,战争的打法不会变,就是他们这几个人的有机组合。日后,他们每一个人都会站在团长今天站立的位置,独自率领一支军队,指挥一场战争。 近卫团都是聪明人,军官更加的聪明。像刘云飞,从汴梁黑帮转变为近卫团战士,只是一瞬间的事,然后就飞速成长起来。 他们都看得到近卫团的光明前景,也更加知道自己个人的远大前程,所以几个人晚上也没时间睡觉,抓紧时间探讨演习中的方方面面。 “邓诚,你们炮班打的真好,日后看来没我们步兵什么事了。”武永福有点羡慕开炮的。因为他考试成绩差了一点,没被第一波选入炮班。 “一排长,话不能这样说。”邓诚连忙说道:“炮弹打到哪里,一来要看上面的指挥,二来要听侦察兵的指示,这还不是要和步兵兄弟们合作。” “唉,就怕以后跟着团长打仗,再也不用手上沾血了。”刘云飞也开口说道:“现在到是没什么,同志们都是见过血的,可是以后呢?新兵未必见过血。” 这话说的有道理,让几个人都开始思考起来。 秦牧教给他们了全新的战争模式,可是这个模式有个问题,就是很难有机会再面对面的拼命。近卫团里面,不论江南兵还是西北兵,全都是脑袋挂在裤腰带上拼过命。 他们面对过箭雨,投石机,床弩,还有敌人战马的冲锋,雪亮的马刀就在眼前晃荡,那真是不要命了才行,但凡没胆的,全是早死的。能活到现在,加入近卫团,每一个都是有胆有识,杀人无数。 可是以后呢?未来的新兵很难有机会再经历这样的事情。照现在这样打法,不说步兵了,就说炮兵,很可能打完一场仗,连皮都不破一块。要破也是自己不小心磕破的,根本不会遇到敌人。 这样的战争,一帆风顺还好,可是万一被敌人冲到眼前,面对刀锋斧头,新兵怕是没胆应对,这样不但丢了近卫团的脸面,还会输掉战争。 “二排长说的有道理。这个事情,咱们等打完梁山,和团长提一提。我们也想想办法,不能什么事都让团长一个人扛着。那还要我们干嘛?”石遗做了总结性发言。 这是未来的事情,可以先放在一边,眼前的战争就要开始,他们都明白一件事,近卫团,要走出吴家庄,闯荡天下了。 近卫团全体每一个人都深信不疑。秦团长,会带领近卫团,打遍这个世界,给这个天下一个全新的未来! ------------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三打吴家庄 宋江有点怀疑。 对于林冲和鲁智深在青州的表现,梁山一把手不敢十分的相信,难道你们说什么我都信吗?你说有金国兵马就有金国兵马吗?哪天要说有天兵天将我也信吗? 大胆怀疑,小心求证。这事就交给吴用了,这个摇扇子的很会办这种事情。 吴用领了军令,立刻开始行动。去青州的可不只是林冲和鲁智深两个人,那么多人马呢,如果真有金国的旗号,他们肯定看的见,不可能只有林冲和鲁智深两位主帅看到。 果然,四王子的旗号很多人都看到了,这点林冲和鲁智深没有撒谎。 这让吴用放下心来。梁山现在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中,他可不想因为意外而打破。等公明哥哥招安之后就好了,他做大官,自己怎么也能捞个小官。这一辈子算是没白造反。 可是接下来,吴用有点麻爪,他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林冲和鲁智深曾经上过云门山。 上过云门山并不稀奇,如今名山之上不是寺庙就是道观,好地方肯定有人占了,连梁山还有我们一窝好汉呢,别说云门山了。估计云门山上有寺庙,鲁智深是出家人,上去拜佛就是回娘家,不稀奇。 拉着林冲去,也不稀奇,带朋友回娘家吗。 可是稀奇的是,这俩人回来之后,就开始抽烟,一根接一根。 香烟在大宋可是稀罕东西,万宝路牌的香烟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的,那是皇家专用,就是山梁牌香烟,也很难买到。 只有折家铺子有卖的,小铺子论“支”卖,大酒楼也只一桌卖一盒。宋江是好不容易才弄到几盒烟,回来给梁山兄弟每个人尝了尝。 连及时雨都没这个面子搞到香烟,林冲和鲁智深哪里来的香烟?因为抽烟的确是稀罕事,所以才被手下人留意到。 鲁智深做人豁达,抽烟也不避开人,心情好了还给手下人散几根。 这样就有问题了。这香烟是哪来的?在上山前,他们可是没烟抽的。吴用马上就分析出来了,这香烟一定是在云门山上得到的。 云门山又不是吴家庄,怎么会有香烟。就算上面有老和尚,他也不可能送鲁智深这么多香烟。花和尚可以说是烟不离手,吴用相信就算老和尚从汴梁买来香烟,也买不到这么多。 毕竟香烟太稀少了。 这就让吴用有点别的想法了。莫不是两人上山和吴家庄的人会面了吧。香烟只出在吴家庄。 如果俩人和吴家庄的人搭上关系,而没有向宋江汇报,这问题就大了。 吴家庄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可是梁山打过两次,一次抢了粮食杀了人,还抢了一块手表,另一次就全军覆没,还死了雷横和张青。 梁山和吴家庄,是敌对关系,可不是盟友。 林冲和鲁智深这样的做法,如果吴用知道后世的称谓,一定会说,你俩是二五仔啊,就是奸细,是叛徒。 如今梁山虽然看似兴盛,但是危机四伏,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节点。 宋江发出五路大军四处抢掠,这个消息一定会传到朝廷上,到时候朝廷或者发兵或者招安,或者一边发兵一边招安,都是马上的事情,这时候大家不齐心合力共度难关,反倒有人要反水,这无法容忍。 吴用马上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宋江。 宋江顿时脸色就更黑了。怎么着?豹子头和花和尚,要反我?我早就知道这俩人有贰心。 梁山从来不是铁板一块,内部派系林立。林冲和鲁智深虽然是好朋友,可是各自有各自的派系。鲁智深是二龙山一系,林冲是梁山旧人,比宋江资格还老。 如果这两派联合造反,就算宋江是最大的派系,也难以处理的好。 这不行,得马上解决了两人。宋江走到现在,联系好了梁太傅,灭了王家满门,再到处打大宋的城池,离招安就差一步了。这时候是关键的关键,绝不能让这俩人坏了自己好事。 可是明着杀这俩人,宋江不能做,也做不到。 如果他杀了林冲和鲁智深,梁山马上就分崩离析。这样朝廷还招安干嘛,你们自己都打出**子来了,皇上站旁边看乐子就行,最后随便派个衙役上来打扫一下卫生,梁山就又归了朝廷了。 而且就算宋江要杀俩人,也没这个实力。 怎么办? 宋江看了看吴用,吴用马上停下了摇动的扇子,俯身在宋江耳边说道:“公明哥哥,我觉得,不如让林冲和鲁智深带兵去打吴家庄。” 妙计呀!宋江一拍吴用肩膀,好军师,有你的! 就让这俩人马上去打吴家庄。是忠是奸,一试便知!这事紧急,不能等公孙胜回来了。 宋江马上点了三百人马,让林冲和鲁智深领队,杀奔吴家庄。 人马是给了林冲和鲁智深,可是却不是他们的本部人马,而是宋江的人马。这就是一把手的高明之处了。 俩人带着自己本部兵马,如果他们真的是吴家庄奸细,那不就直接投靠吴家庄了吗?只有让自己的人马跟着,才能放心。若是两人有心反叛,定斩不饶! 战阵上投敌,以这样的名目杀俩人,别人也无话可说。 林冲和鲁智深万万没想到,才回梁山又要带兵下山,而且是去打吴家庄。 打别的地方还好,偏偏是吴家庄。可是宋江下了令,不服从也不行。三百人马是宋江的精锐,带队的是朱仝。若说和宋江最铁的,应该是李逵,可是派李逵的话,这不信任的心就太明显了。所以就拍了朱仝。 朱仝也是宋江的铁杆,他和死去的雷横一样,是郓城县人。这三人其实就是曾经的同僚,有着很深的友谊。 派朱仝去,有一个为雷横报仇的名头,别人也无法挑理。至于为什么不让林冲二人带本部兵马,借口是人马劳累,要休息。那为什么还派林冲两人去呢?因为他们作为主帅,什么都没抢回来,说不过去。这是宋江给他们立功的机会! 一条妙计,天衣无缝,林冲和鲁智深不去也得去。 这可让林冲发愁坏了!他是知道吴家庄的厉害,这次想不死,难了! 鲁智深却完全没这个顾虑,走就走,怕什么。反正老子已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三百人乘船离着吴家庄老远就泊岸了,林冲坚决不再向前了。这里离吴家庄还两里地,他想着秦牧就是再厉害,估计也打不到这么远。两里地,看人都是一个小点点,还要视线不受阻。 “林教头,”朱仝走上前来说道:“咱们事不宜迟,迟则生变,这就冲进去吧。” 朱仝这批人马是梁山的精锐,盾牌手,刀斧手,弓弩手,长抢手,一应兵种俱全。如果不是知道吴家庄没有城墙,他们还会带投石机过来。 林冲百般不情愿,可是这些人马不是他的,也不听他命令。朱仝明面上是征求他意见,实际就是催促他快点开战。 那就走吧。 “保持阵型,徐徐前进。”林冲发下了命令。 朱仝点点头,立刻梁山人马列阵前行。盾牌手在前,依次是长抢手,刀斧手,弓弩手,也算是阵容齐整,有模有样。 林冲和鲁智深骑马走在最前面。他们想在后面也不行,朱仝盯着呢。 眼见又走了一阵,林冲忍不住了,正要说话,鲁智深先开口了。 “阿弥陀佛!”花和尚道来一句佛号,吓朱仝一跳。这是怎么了?往日里这个大和尚可从来没有念过佛。 “智深兄弟,怎么?”朱仝连忙发问。 “美鬓公,”这是朱仝的诨号:“前日里我去云门山,遇到大德僧人,他说我杀孽太重,恐怕不得好死,所以要我多行善事。今日之是,洒家愿意先入吴家庄,去探个究竟。若是能和庄主谈个明白,让他交出粮食财物,岂不是比打打杀杀强过许多?” 朱仝一愣!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我们是土匪,是靠抢的,怎么突然变和尚了,难道来化缘? 可是没等他想明白,鲁智深拍马走了。 这情况让朱仝一时愣住了。太意外了?怎么办?他一时想不出办法,只能暂时停下队伍。等等再看。 林冲大喜,还是兄弟有主意。好个花和尚,粗中有细,从来没有让朋友失望过。 他不由得想起秦牧。这时候,这位神人在干嘛呢?是不是正在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迈入死亡呢? 还别说,林冲猜的一点也没错。如今有了先进的通讯设备,近卫团整体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现在有了火炮这样的神器,尤其马上面临大战,哨兵放出的非常远。 梁山人一上岸就被发现了,邱晨第一时间就通知了近卫团。 秦牧正和折可存在团部开会,听到这个消息有点意外。怎么自己没去打梁山,梁山到来打自己了? 难道他们还没吃够亏吗? “我命令,全歼这股匪徒。”秦牧决定一个不留。不能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 “是。”石遗马上敬礼,领命出去安排。团部只剩下秦牧和折可存,还有余里衍——她每天跟在秦牧身边,谁也拉不走,而且也不敢拉她。 毕竟贾红线几个要顾着秦牧的脸面,到现在除了东跨院的姐妹们,没人知道余里衍是辽国公主,还是个小傻子。都以为她是秦牧新找的女人呢。 如果贾红线对着小傻子拉拉扯扯的,一不小心余里衍张嘴冒傻气,那可就对秦牧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了。 余里衍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就仗着自己傻,想干嘛就干嘛。不过不该碰的她绝不碰,分寸掌握的极好。若不是秦牧等人先入为主以为她还在犯傻,很可能早发现了她的聪明劲。 近卫团里面,就连和秦牧接触最多的石遗都没发现余里衍是个傻子,可见她在人前表现的有多精明。 折可存正和秦牧看着沙盘学习地图。他觉得妹夫这里的一切都那么不可思议,这个沙盘,他就没想到过。打了这么多年仗,他也没沙盘。而大宋的地图和秦牧的地图差得更远了。 秦牧从后世带来的打印机是宽幅打印机,就是为了以后打地图用,所以也准备了地图纸。 如今全用上了。 看着地图,再对照沙盘,同时听着秦牧的讲解,折可存学的无比认真,这时候突然听到有梁山土匪打过来了,也有点意外。 怎么土匪不好好在梁山等着,还跑这里送死吗。你们不知道我妹夫多凶残吗。听见没有,全歼,就是一个也别跑。这一定得看看。 演习是演习,真打是真打,这热闹不能不看。 可没等他起身出门,就见卫兵来向秦牧汇报:“报告团长,庄外来了一个和尚,自称鲁智深,说是团长旧友,请求见面。” 鲁智深来了?秦牧犹豫了一秒钟,说道:“带进来。” 来了,就别想再走了。今天来吴家庄的,有一个算一个,谁也跑不了。 ------------ 第一百一十八章 朱仝之死 “秦少爷,”鲁智深一进门,马上施礼:“这次是宋江逼我和林兄弟过来,人马也不是我俩的。” “……”听到这话,秦牧都有点无话可说了。都说鲁达粗中有细,何止,他简直是智商高绝。 在目前就要开战的情况下,用简单一句话就把事情说的明白,而且把自己和林冲摘了出去,能做到这点的人凤毛麟角。大部分人估计寒暄三分钟也说不清楚这点事。 明白人。对明白人说话就不用绕圈子。 “智深大师,”秦牧说道:“你和林冲什么打算?” “但凭秦少爷安排。” “……”秦牧又没话了。这个人太狡猾了。 “好吧,你这样做,回去之后……” 林冲没等多久,就见鲁智深拍马赶了回来。 “怎么样?”没等林冲说话,朱仝着急的问道:“可曾探明庄里的底细?” “明白了。”鲁智深指着吴家庄说道:“他们畏惧我梁山大军,所以提出了一个文斗的办法,我们这边出两个人,他们出一个人,二对一,如果我们赢了,他们愿意交出全部财产,如果他们赢了,也送我们百两黄金。” 这办法,真的是匪夷所思啊。怎么看自己这边都不会吃亏。二打一,赢了全拿走,还不用去冲杀避免死人,输了也有百两黄金拿。 如果自己这边二打一都输了,那还有什么本事抢劫吴家庄呢?拿着百两黄金跑路也算对梁山有个交代。 这是天大的好事,可是朱仝还有点犹豫,天上能掉馅饼吗?但是占便宜是人的本性,吴家庄又不是普通村庄,雷横和张青可是死在这里。如果鲁智深说的是真的,这办法对自己非常有利。 反正梁山这边肯定是武艺最高的两个人出战,轮不到自己。林冲和鲁智深当然比自己厉害的多。 这时候吴家庄村口出现一人,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身漆黑的盔甲,手中一柄长刀,刀锋雪亮,远远望去,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吴家庄已经派人出来了,还真是一个人。不过吴家庄怎么会私藏盔甲呢?这在大宋可是重罪。 大宋的民间可以有刀,有弓箭,但是不能有弩,不能有盔甲。 只是这时候朱仝无暇多想,林冲和鲁智深已经拍马杀了过去。 折可存立马横刀,威风八面。若是在往日的战场上,他会十分的满意自己的状态。这身盔甲,和手中长刀,给了他无比的信心,纵然面对西夏铁鹞子,他也没有半点的畏惧。 可是今日不然,这个样子纯粹是一个造型,折可存觉得自己真的是耍猴给妹夫看。这不是逗人玩呢吗?就这盔甲,这刀子,在近卫团面前有什么用呢? 切菜都嫌长,走路还嫌沉。他觉得全身上下,只有跨下马还算是宝贝。这是俩妹妹一直没机会告诉他摩托车的存在,他又来的匆忙,没在汴梁多停留,所以不知道秦牧还有摩托车这样的神器。 如果知道妹夫还有这样的宝贝,他连马都得扔了——妹夫,先给舅哥来个摩托车吧。 只是秦牧瞬间就定下了这么个计划,吴家庄只有他一个人有大宋军队的装备,也只能他上了。 林冲和鲁智深越跑离吴家庄越近,离梁山人马越远。 这时候,就听一声巨响,近卫团的火力打击开始了。 秦牧的命令是一个不留,所以炮班的战士们都拿出最大的劲头,用最快的节奏开炮。三门迫击炮竟然打出了雨点般的效果,每一颗炮弹都准确的落在了梁山密集的人群中。 本时空的队伍,越是精锐,队形越密集。这样更让炮弹的威力完全没有浪费,一时间人仰马翻,死伤遍地。 这是炮班第一次实战,对于炮班的战士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一战,他们一定要打出威风,打出气势。 折可存看的心惊肉跳,又意兴阑珊。他都没留意林冲和鲁智深俩人已经从身边跑过,视线完全被望远镜里面的景象吸引住了。 视野里,断臂残枝飞来飞去,血雾一蓬又一蓬,好像花朵瞬间绽放又凋零。这样的战场上,本应该充斥着伤兵的惨叫和哀嚎,那是折可存早就习惯的声音。可是现在,他一点也听不到,他只能听到巨大的爆炸声音,冲击着他的心灵。 什么盾牌盔甲,在82迫击炮下,和演习中的木头毫无区别。人更是不堪一击。 折可存觉得实在无法看下去了。他不是近卫团的人,无法把自己带入近卫团的角色。能带入的,反倒是梁山一边。 他感觉被炸的就是自已一般。若不是折可存身经百战,神经坚韧无比,真的可能看崩溃了。 折可存没崩溃,林冲和鲁智深差点崩溃了。 这是什么样的武器?天降神兵吗?怎么比秦少爷的长枪还厉害的多。眼见着三百人的队伍已经没有半个能站立的了。光是这样巨大的爆炸声就震的俩人心惊肉跳了。 这时候,他们身后突然响起了冲锋号,吓得俩人一哆嗦。 近卫团步兵成战斗队形飞快的冲上前去。石遗在望远镜中看到敌人已经彻底的崩溃了,完全失去了组织,立刻下达了冲锋的命令。当然这时候也不可能有组织,贾红线的***比炮弹还先一步狙杀了朱仝。 剩下的梁山人马各个不死也带伤,还组织什么。 关键是梁山这波人受到的打击前所未有,他们不知道向哪个方向逃命。每当有成规模的移动出现,马上炮弹跟着就过来了,这是侦察兵的功劳。他们随时通知炮兵,修正落点。 唯一跑出去的几个,全是跳了五丈河的。不过这些人也跑不了,近卫团早就安排了船只,专门打水里的土匪。 等步兵冲到梁山土匪跟前五十米时候,炮兵停止了射击。于是一排在四周警戒,二排进去就杀人。石遗私下和战士们说过,不留俘虏和伤员。 三百人马,没一个活下来的。 折可存长叹一声,下了马,提着刀,有气无力的返回了吴家庄。 演习是演习,战争是战争。当真正的现代化战争提前一千年出现在折可存面前时候,作为著名的将领,他还是一时有点无法接受。 这一仗,打没了折可存全部的信心。 林冲和鲁智深早就吓坏了。连折可存都这样了,这俩人能好到哪里去?他们毕竟只是土匪,不是军队的将领。相对来说,鲁智深还好点,他在西军混过,而林冲就完了。 他最多是在禁军做枪棒教头,哪见过这样凶残的杀戮,简直毫不讲理。什么盾牌盔甲,个人武艺,在秦少爷面前,半点用处没有。 这时候他尤其的佩服一个人,不是秦牧,是鲁智深。 林冲还记得当日鲁智深和自己说过,见到秦少爷的长枪,他立刻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自己就没有兄弟的洒脱,还执迷不悟。唉,现在哪还有个人武艺施展的空间,就是梁山第一高手卢俊义来到这里,他和一个举着盾牌的小兵也没有半点区别。 林冲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坐在了一个屋子里,直到秦牧递给他香烟,他才清醒过来。连忙接过来,叼在嘴里。 秦牧替他点着了火,林冲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才回了点神。他发现鲁智深也在身边,这让他感觉好过了点。 “两位,抽根烟冷静冷静。”秦牧也不着急,这样的场面不是什么人都能适应的了的。即使林冲和鲁智深也不一定行。 折可存已经脱去了盔甲,回到屋里,神态自若的拿起地图,对秦牧说:“妹夫,刚才讲到哪里了,继续。” 秦牧也有点佩服这个舅哥,不愧是府州折家出身,这么快就恢复了平静。自己选择他做伙伴,没有挑错人。 “不急,”秦牧也给折可存敬了一颗烟,“等两位客人定定神,我们一起来讨论岂不是更好?” 折可存刚才正和秦牧商量怎么打梁山。有了这个逼真的沙盘和详细的地图,折可存发现自己突然多了许多的进攻方式,就算是没有近卫团的火力支持,他打梁山也变得更加轻松。 这就是信息的重要性。本时空能意识到这点的人,就没有几个。也不能说本时空的人都笨,想不到这点,而是这个时空根本没有做出这样地图的科技支撑。 “两位,”秦牧转身对林冲二人说道:“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秦少爷,洒家可是想死你的五粮液了。”鲁智深毕竟洒脱,这时候已经恢复了原状。 “这一次可是要对大师说句抱歉了,那个酒我也没有了。” “啊,连秦少爷都没有五粮液了?”鲁智深一脸的遗憾。这样的美酒,本以为来到吴家庄就能喝到呢。 “大师,你这样说话,可让我没法继续了。”秦牧对于鲁智深的心机很是佩服。他本来还想让鲁智深和林冲给自己讲讲梁山的具体情况。 沙盘只能看出地形,可是兵力分布如何,梁山的守卫力量如何,这都看不出来。现在有梁山高层在这里,如果能让他们开口,对于这次的作战有很大的助力。 只是鲁智深这样说过之后,如果秦牧再说,你把梁山的军事分布图告诉我,我给你五粮液,这对于鲁智深和秦牧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 鲁智深简单的一句话,让秦牧很难继续下去。所以秦牧才感觉到了这个和尚的不简单。 “两位,朝廷马上就要打梁山了,所以我很抱歉的通知两位,暂时不能放你们走。所以先委屈两位,在这里暂时待一阵子。正好梁山还有一位人物也在我这里。你们先去陪陪他,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秦牧说完,石遗使个眼色,马上有卫兵过来站在林冲两人身后。 林冲和鲁智深明白,暂时要做一阵俘虏了。这时候就别逞能了,两人乖乖的跟着卫兵离开了团部。 等两人走了,折可存突然长叹一声。 “梁山完了!” ------------ 第一百一十九章 梁山的战况 “怎么,两位兄弟也来到这里?难道梁山完了?”公孙胜没想到在吴家庄的监狱里面遇到林冲和鲁智深。 “梁山还没完,不过洒家看来,也蹦跶不了几天了。”鲁智深快人快语。 “我们兄弟俩,是被秦少爷请来这里的,”林冲连忙解释:“不知道长怎么来了此处?” 公孙胜即使涵养再好,也有点忍不住撇了撇嘴。 这是监狱,不是酒馆,秦牧请你们来监狱?林冲你别是烧糊涂了吧。 “我来这里的原因和二位兄弟一样,也是秦牧请我来的。” 林冲听到这话,面上微微一红。还好监狱光线昏暗,谁也不曾发现。 他觉得自己没有说谎。这里虽然是监狱,可是秦牧的确没有要抓自己,只是让自己两人暂时在这里待一阵。毕竟两人也算梁山上有数的好汉,一身武艺很是了得,没有火枪这样的武器,寻常人不是对手。 吴家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火枪吧,这样犀利的武器,在林冲看来很是难得,绝不可能人手一件。那么把自己和鲁智深暂时放在这里,并不能说多无礼。 刚才林冲看到了桌面上的沙盘,他虽然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玩意,但是梁山的地形还是一下看了出来。显然秦牧就要打梁山了,这时候更是要谨慎,所以林冲并不怪秦牧。 只是怎么说,自己也是在监狱里面,说出去没多好听。 这不,就被公孙胜给挑刺了。 “道长,”鲁智深说话了:“这里虽然逼仄狭小,却是你我难得的机缘。洒家很是喜欢。” “智深大师,此话何解?”公孙胜有点糊涂,大牢你还喜欢?莫非你也烧糊涂了?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你我日后,自有一番际遇。”鲁智深却也不多说了。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 他不说话,公孙胜不能不问。 “林教头,莫非朝廷要打梁山不成?”他不问鲁智深问林冲,这个人好说话点。 “朝廷打不打我不知道,吴家庄肯定要打梁山的。诸位兄弟自求多福吧?”林冲想起刚才看到的一幕,不由得把宋江等人摆在了爆炸中心。 “林教头,这小小吴家庄,竟然也敢冒犯我梁山不成?”公孙胜万万没有想到,吴家庄敢主动去打梁山。在他想来,这就是一个小村子,就算有这个那个的宝贝,可是比起梁山,差的太远了。 梁山号称战将上百,兵马几十万,就算有吹的成分,可是真能拉出来打仗的,几十员大将,几万兵马总是有的。 吴家庄才有多少人?这么一个小村子,几千人到头了吧。 几千人的小村庄敢去打几万人的梁山,公孙胜觉得不可思议。而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林冲竟然觉得梁山会败。 这从何说起? 就凭秦牧吗?自己见他时候,也没觉得他有多么神奇。不过军装怪异点,身量高一点,长的漂亮点。难道他会真正的法术? 秦牧当然不会法术,可是他会技术。 现在近卫团已经到了梁山外围,朝廷的兵马已经开始进攻梁山了。 这一次挂帅的是童贯,集结了十五万大军,其中一多半是水军。别看大宋禁军战斗力不行,但是大宋的水军很出色。要不怎么南宋没有被金国灭掉呢?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宋朝水军厉害。 后世有句话,一年陆军,十年空军,百年海军。这充分说明了海军的技术含量。 现在大宋的水军能打,是因为大宋有高超的造船技术。这个差距是人力,或者说个人的悍勇,根本无法弥补的。就好像后世的战争,曾经波兰骑兵以大无畏的勇士精神,骑着马冲到苏联坦克面前,用马刀一通乱砍,然而毫无用处。 金国人就算各个都是超人,但是只要不会飞,在水战中都没用。 梁山是一片巨大的水域,梁山水军也很多,这次战争的主战场,就在水面上。梁山水军的主要头目是阮氏三兄弟,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每一个都是水上的好手。 可是这个好手,是说他们水上功夫厉害,能游泳,会打鱼。可不是说他们是精通水战的将领。在宋朝水军强大的技术优势面前,梁山水军很快就被打崩了。 造船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绝不是梁山一群土匪能掌握的。一条船从设计,到制造,涉及到本时空的方方面面,不说别的,就说船帆的防腐,就需要用到江南的油漆。 朝廷可以征调采买,梁山哪里去搞?就这么一点细节,梁山就差出几百里地,更别说造船的木材,和工匠的手艺了。 水战真的就是比科技含量,在朝廷工匠高明的手艺面前,一群造假证的肯定是完败。 宋江被接踵而至的消息打的焦头烂额。这可如何是好。怎么一言不合就开打呢?说好的先招安呢?谈都不谈就打了?如今战况激烈,不但水上厮杀不断,陆上也有朝廷兵马开始进攻梁山大大小小的山头。 梁山一把手就算想找童贯谈谈都找不到人。梁山地形特殊,不是连绵的群山,山脚下也没有相对平坦完整的一块战场。 这里是一大片水域,“聚义厅”在主峰上,宋江在这里办公,其余各个山头都有多少不一的人马驻扎,和主峰的交通靠船运。要不梁山来客怎么都得乘船呢? 梁山能发展也正是依靠了这一片水域,没船没法剿灭他们。这一次赵佶发了狠,水军精锐派了过来,宋江等人顿时就没了对策——真打不过。 怎么办?如今宋江身边还有几个铁杆,他看了看众人,结果发现众人都在看着他。多新鲜啊,你是老大你得说话。 宋江又看了看吴用。吴用连忙说道:“为今之计,当先暂避其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军师说的好,核心就是一个字:逃。 逃跑是肯定的,难道不跑留着等死吗?可是向哪边跑呢? 吴用立刻说道:“公明哥哥,向西不行,一来逆流,二来是京城;顺流走济河也不行,这是大河,朝廷定然派了重兵把守;向南也不行,泗水也是要道,肯定也有重兵。” “军师,都这时候了你还啰嗦什么,直接说,往哪跑。”李逵差点动斧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说它干嘛,你说哪里行就完了。 “铁牛,不得无礼。”宋江到了这时候,竟然还能维持体面:“军师,那么依你之见?” “不能走水路,走水路我们跑不过官兵。我们走陆路,向东,青州莱州密州登州,就这个方向。” “好,不知哪位兄弟愿为先锋。” “哥哥,让铁牛为你杀出一条生路。” 宋江看着李逵,心里感慨。关键时候,还得靠这傻子。好,就是你了。 “速速起兵,哥哥我随后就到。” 聚义厅顿时鸡飞狗跳,带兵的带兵,收拾东西的收拾。该烧的烧,该扔的扔,该带的带。 宋江身边的人马不多。朝廷这次发了狠,水陆精锐尽出,带队的又是童贯,不是废物高俅,只把梁山杀的哭爹喊娘。 及时雨现在没多少水了,都洒出去了。他连逃命的先锋部队都派不出多少人。可是逃命事关重大,只李逵一个不保险,宋江环顾四周,发现造假证的,做假制服的,刻假公章的,还有溜门撬锁的,都在。 可是能靠他们带兵吗?宋江简直哭笑不得。 无可奈何之下,宋江对着扈三娘说道:“三娘,劳烦你和铁牛一路。” 扈三娘也不说话,点点头,提着双刀出了聚义厅。 她心内欢喜无限,梁山,你们也有今天!爹娘,你们的在天之灵保佑奴,让奴能亲手砍下李逵的狗头,为你们报仇。 李逵哪知道扈三娘怎么想的,他点齐了五百人马,盾牌刀斧弓弩俱全,算是能拿得出手的一支精锐了,然后顺着山道就冲下来了。 梁山主峰三面环水,一面与陆地接壤。水上不考虑,只走陆地。 山上下来的路有三条,其中两条都有朝廷兵马攻打,只有一条没有人堵住。 就这一条了。没人,多好。 这一条是没有人,因为秦牧在远处等着呢,根本就没靠近山脚。仰攻,即使以秦牧的超时空火力也费劲,而且难免会造成战士的伤亡。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都是秦牧的宝贵财富,他绝不能让战士们白白牺牲在土匪的手里。 秦牧早就和折可存定好了计划。近卫团全是家丁打扮,混杂在折家军中行军,这样就避开了朝廷的眼线。 童贯率领水军,算是正面战场,牵制了梁山主力。可是梁山的首脑都在山上,这个就需要兵丁玩命攻打了。童贯有自知之明,知道禁军干不了这个活,就安排折家军攻山,禁军只负责在后面支援。 这是折可存早就预料到的,而且也正合秦牧的心意。 折可存攻打主峰,三条路堵住两条,留下一条,算是生路,防止梁山困兽犹斗,给自己的兵丁造成过多伤害。这不但是为了折家军着想,更是秦牧的要求。 秦牧有自己的战略计划,梁山大部分要灭掉,可是必须放跑一些人。战场上轮不到他挑选放跑谁打死谁,这全看天意。但是生路要留出来。 如今秦牧远远的站在一处高岗上,正盯着眼前的屏幕。无人机梭巡在天空,飞的比平日低一些,可是这时候哪有人还有闲心看天上,竟然没一个人发现。 “邱晨,你奶奶的怎么藏的。我都看到你了。”武永福盯着屏幕,对着通讯器说道:“团长平日怎么教你的,一打仗就拉稀。” “排长,我觉得我藏得挺好,敌人看不到。”邱晨是侦察兵,早就埋伏在这条生路周围。 “老子都看到了,从天上看得清清楚楚。” “……”邱晨无话可说了。不过他心里可不服气。武永福通过无人机,在天上能看到自己,可是土匪哪有这宝贝,他们连听都没听过,怎么能发现自己。这一身本事全是团长教的,排长说自己学的不够好,有点打击人。 秦牧静静的看着听着,没有说话。不但他没说话,石遗也不说话。 军队最讲究规矩。秦牧作为团长,更要尊重规矩。这个规矩不是只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也要讲规矩。平日闲聊时候他可以和邱晨有什么说什么,但是战场上,他只能对石遗下令,都不能直接命令武永福,更别说直接指挥邱晨了。 历史上越级指挥最出名的就是空一格(这个知道的都知道,不知道的自己查吧,写出来麻烦),他时常越过军长师长,直接指挥到团长这个级别,给战役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秦牧绝不能学他。所以不管自己是肯定还是否定,都不能在这个时候说话。石遗也明白这点。他也不说话。 邱晨是一排一班的班长,虽然现在是侦察兵,可是隶属关系在武永福这里。 邱晨只能无奈的给自己脑袋屁股上又盖了几根树枝。这东西有时候影响视野,不方便观察。 他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非常非常的难办,不过这是团长在战前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作为近卫团的战士,每一个人都想完成团长的心愿。 秦牧说起过,这次打梁山,尽量的能活捉李逵。秦牧没有李逵的照片,但是他见过李逵,而秦牧还有一手很好的画艺,所以画出来的李逵不但形似,而且神似。 他把李逵画像打印了好多张,发给近卫团的战士,让他们如果有可能,能活捉尽量活捉,最好不要杀死,甚至放跑了都行。 秦牧非常想亲手为小桃报仇 ,他不想李逵被**和乱枪打死,那样很可能连尸首都找不到。反正计划中就是要放跑一些人的,如果李逵命硬,跑了算他运气。 邱晨当然十分想完成团长的心愿,他一直十分专注的盯着这条山路,看见有人冲了下来,连忙举起望远镜,调好焦距,仔细的寻找。 李逵的特征太明显了,邱晨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 “报告排长,发现李逵。”邱晨兴奋极了,可是还知道这里是战场,所以压低声音汇报。 “发现李逵?这太好了!”石遗和武永福都兴奋起来。他们也想完成团长的心愿。一直以来,秦牧对近卫团从来都是付出,没有要求过任何事情。活捉李逵是团长唯一的要求,甚至不是要求,只是提了这么一句。但是全体近卫团战士都憋着劲,一定给秦牧圆了这个心愿。 他们都知道李逵是杀害小桃的凶杀,小桃虽然是一个丫鬟,可是团长待任何人都很平等,对小桃就好像妹妹一样,就好像对近卫团如兄弟一般。 这让近卫团战士同仇敌忾,对李逵也是恨之入骨。尤其李逵杀了小桃,还砍了小桃的手,这简直是罪大恶极。 秦牧也有点激动,可是他明白,战争的主要目的不是给自己报仇,是要实现战役目标。一切要以这个为前提。 所以他迅速的平静下来,只把无人机的镜头调整了一下角度,能更好的俯瞰这处战场。 李逵已经冲到了山路中间,后面宋江的大部队也陆续出现。 实际上宋江和李逵加在一起也没多少人了,能打的现在全在各处战场上。 李逵带的人甚至比宋江身边的人还多。宋江不能不如此安排,如果前锋冲不出去,自己留着再多人手有什么用。 朝廷兵马四处围困,水上陆上到处是敌人,这让宋江有点陷入绝望了。李逵的先锋部队,就是他目前唯一的希望。 如果李逵冲不出去,宋江觉得自己肯定就完了。若是被宋军抓住自己,那别说招安了,脑袋都未必留得住。 铁牛,你可得争气点,哥哥这次全靠你了! ------------ 第一百二十章 活捉李逵 李逵觉得自己非常走运。梁山如今到处都是官兵,只有自己眼前这一条路上,半个人影也没有。诸位兄弟在打生打死,自己却哼着小曲就跑了,这全是老天爷赏的。 他觉得应该感谢老天爷一下。正在此时,就听见天上传来怪异的呼啸声。这声音从小到大,从远到近,好像要从耳朵钻进他的脑袋里面去。 这是什么声音?难道老天爷发话了?他连忙抬头看看天,什么也没看到。就在这时候,就听身后传来巨大的声响,只震得李逵耳朵快聋了。 一片鬼哭狼嚎从身后传来,李逵连忙停住脚步,扭头向后看去,只见自己的人马跟遭了土匪似的,死的伤的躺倒了一地。山路有角度,好像倾斜的货架,一点没有视线阻隔。 82迫击炮威力完全释放了出来。秦牧特意给这批炮弹全加了无线电近炸引信,炮弹落地前引信发出的雷达波照射到地面反射,当反射波频率达到引信动作阈值时就引爆炮弹,让炮弹在空中爆炸。 这样就省的炮班开炮前还要去设置药盘时间引信——这个也是一个射击诸元,需要计算,能少点麻烦就少点麻烦。花钱能解决的,秦牧全在后世花钱解决了。 凌空爆炸的钢珠杀伤弹,密密麻麻的钢珠携带巨大的动能,本时空任何盔甲也抵挡不住,再加上冲击波,**碎片,这一颗炮弹的能量没有半点浪费,全用在了敌人身上。 以炸点为圆心,半径十几米之内,非死即伤。 李逵完全不明白怎么回事,难道是老天爷发火了?这不是天上掉炸雷了吗。可是青天白日的,连一朵黑云都没有,哪里来的雷呢? 难道梁山做的坏事太多,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了,和朝廷一起要灭了我们不成?要不怎么天上掉炸雷呢——李逵根本不可能知道遭到了一千年后现代化炮兵的打击,只能怪老天爷。 首发命中,通过望远镜的观察,和邱晨传来的报告,石遗发出命令:“歼灭射击。” 邓诚的炮班是瞄着梁山人马的中段靠后打的,就怕一炮炸死了李逵,那就完不成团长的心愿了。 接到命令,炮班的三门炮立刻释放出最大的威力,李逵的几百人马,后半部分彻底陷入了炮火之中,一时鬼哭狼嚎,死伤遍地。 “延伸射击。”石遗继续发出命令。 李逵的人马只剩下一小半了,剩下的发疯一般向山下跑。山道曲折,不是任何时候都有视野,石遗是通过无人机传回来的画面来俯视战场,而炮班就没有这个工具了。刚才那段路,恰好能看到李逵,现在他们就只能依靠侦察兵传回来的坐标了。 邱晨立刻给出了新的坐标,这一次是宋江那支队伍。 对于别人,秦牧没有要求,炮班放开来打。 宋江正在莫名其妙,同时心里震撼加崩溃,怎么老天爷发火了?要不下面的先锋部队怎么成片成片的死呢?根本看不到任何敌人,只有一阵紧似一阵的雷声。 他正不知所措的当口,炮火已经延伸到这一队人的脑袋上。 近卫团炮班经过一次演习,一次实战,如今可以说是磨练了出来。这一次打的不慌不忙,按部就班,可是发射频率比上两次还快。宋江的人马眼见着消失在漫天的炮火之中。 是时候了。 “冲锋。”石遗发出了命令。打到这样子,已经不需要炮兵了。敌人全放羊了,再也不敢聚集在一起等着挨炸,而且活着的也不多,最大的一部分就是李逵和他的小半个前锋部队。 这是近卫团故意放跑的,就为了活捉李逵。 炮弹肯定不能捉活的,这个任务还得靠步兵完成。 石遗亲自带队,两个排的战士全端着上了刺刀的M1加兰德步枪,迅猛的向前冲出去。 他们不担心团长有危险。这里还有炮班的弟兄,十二个人每人一杆加兰德步枪,还有贾贵妃和方贵妃守在团长身边,而且秦牧自己还带着突击步枪,这样火力,就现在的战场来说,没有人可以接近。 折可存站在秦牧身边,从头到尾看完了这场表演。不错,这不是战争,这就是表演,看戏一样。 他完全没想到秦牧还有飞机和电脑。折可存等于是从天上看着地上的一切,甚至他连李逵脸上的恐惧都看的一清二楚。这样的战争,又超出了这位著名将领的想象! 演习时候可是没有飞机和电脑的。 这让折可存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对现代战争的认知又迅速的崩溃了。这位妹夫,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没使出来啊?别这样一股子一股子的好不好?你就一次全用完吧。难道是因为折家给的还不够?那好说,小妹也送你了,拿走拿走别客气! 他丢下自己的部队不管,一直跟在秦牧身边,就是要开开眼界,学习妹夫的一切。如今果然没让他失望。 这一场战争,全面而且彻底的改变了折可存的三观,世界原来是这个样子!战争在妹夫手里完全是另一件事,和自己理解的战争,差着十万八千里。 他越发的不理解秦牧了。既然你有这样神奇的宝贝,一件接一件,为什么不打进汴梁,自己做皇帝呢? 折可存认为,就凭近卫团这不到一百的人马,完全可以打到东京汴梁。大宋根本没有可以阻挡秦牧的军队,多少万都没有用,在火炮面前,全是木头人。 可是秦牧不做,他也不会提。现在他深深理解了秦牧的可怕,也明白这个妹夫所谋极大。这对于折家是绝对巨大的机会,他一定要牢牢把握住。 想到这里,他的视线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电脑屏幕,转头望着折美凤——小妹,折家的未来,就靠你和大妹了。 折美凤也被震惊了。演习是演习,战争是战争。看着木头粉碎和看着人粉碎,是完全不同的感受。姐夫这仗打的,都快让自己**了——当然她还没成婚,还不懂的这些。 她盯着屏幕,突然说道:“姐夫,李逵在这,快抓住他。” 秦牧一直仔细的操纵无人机,镜头时刻不离李逵。李逵很狡猾,他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弄死了自己这么多人,可是本能驱使他离开山路,钻进了山林。 林间树木茂密,无人机经常失去李逵的身影,秦牧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一边寻找一边猜测李逵的位置。总算又抓住了他的身影。 “石连长,李逵在你九点钟方向,三百米。”秦牧立刻通知了石遗。 折可存再次赞叹不已。天上有飞机盯着,身上还有这样的通讯利器,隔着多远都能把命令发出去,这简直是专门为战争打造的。他想起自己以前作战,发个命令还得用旌旗号角,有时候还得派人骑马去传达,感觉自己在秦牧面前,好像是猴子一样的原始。 这些东西,怎么也得弄到手!折可存下了决心。 石遗接到命令,马上调整方向,搜索前进。 这时候他不担心自己遇到危险——梁山人马都被打残了,吓傻了,没人能威胁到他。再说石遗原来是方腊的大将,武功高强,就算不用枪,用冷兵器,李逵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石遗只担心抓不到李逵,那就让团长失望了。作为近卫团的连长,他比战士们更想抓住李逵,好满足团长唯一的愿望。 李逵早就甩下了手下,一个人拼命的跑。或许是动物的本能,他下意识的认识到,人越多越危险,所以一个人跑的飞快。 可是他跑的再快,也甩不掉一个人。不是石遗,是扈三娘! 扈三娘全家老少全死在李逵手下,这个仇她没有一刻忘记。今天,总算天理昭昭,梁山的末日到了。她一定要亲手砍下李逵的脑袋,祭奠扈家几十口人的在天之灵。 幸亏她有这个想法,所以一路上都跟在李逵身边,若是离的远一些,早被炮弹炸死了,那可就什么仇都报不了啦。 “三娘,给老子滚远点,别跟着老子。”李逵也发现了身后的扈三娘。 “李逵,有种的别跑,今日我定要砍了你的狗头,给我爹娘报仇。”扈三娘有点喘了。毕竟她是个女人,不是李逵这样的牲口,跑了这么久,又加上被炮弹吓的够呛,身体和精神都有点承受不住,现在完全靠一口气在支撑了。 “好,你这不知死的鬼,要寻死,老子成全你,让你和你的死鬼爹娘去作伴。”李逵停下脚步,抽出斧子就砍了过去:“吃我黑旋风一斧。” 扈三娘早有戒备,立刻停住脚步,双刀展开,和李逵乒乒乓乓的打在一起。 李逵身大力不亏,又是用的斧子,重兵器,占了很大便宜。可是扈三娘武艺精妙,靠着身法和脚步,一点也不怕李逵。 若是往日,李逵还真打不过扈三娘,可是跑了这么久,扈三娘体力下降严重,这样此消彼长,两人到是打个旗鼓相当。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他们在地上打生打死,完全想不到天上有一双眼睛正冰冷的观察着自己。 折可存看着屏幕里面的俩人,感觉到了一丝悲哀。 他从俩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折可存曾经引以为傲的武艺,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可笑。一刀一刀,一斧一斧,招招要命,可是再要命又如何。论起武艺,他比眼前两人强的多,妹夫还远远不如这两人,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只要秦牧愿意,随时一颗炮弹过去,这俩人到死都不会知道怎么死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大老远的正看着这一切。 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李逵完全不知道石遗正飞速的靠近,他一心想杀了扈三娘。 这时候男女天然的区别就显露了出来。扈三娘就算身负血海深仇,杀意再盛,可是跑了这么远,体力消耗巨大,如今是越打越弱。 相反的,李逵越战越勇,这时候,两人已经从势均力敌变成了一边倒。李逵好几次都差点砍到扈三娘,全赖扈三娘武艺高超,险险的躲了过去。尽管如此,三娘身上的衣服也被割出好几条口子,连背上都有了一条长长的破口,露出大半个脊背。 “三娘,老子这就送你去陪你死鬼爹娘!”李逵看到了机会。他必须尽快的杀了扈三娘跑路,这一斧子是全身力气所在。 扈三娘实在抵挡不住,双刀架起,勉强挡了一下。硬碰硬,双刀顿时全断,扈三娘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翻滚在地,勉强逃出了性命。 李逵大喜,只要再一斧,就能送她上西天。 他刚要踏步过去,就见树后转出一人,穿的稀奇古怪,手里握着一杆更奇怪的长枪。 “李逵,放下武器,饶你不死。”石遗及时的赶到了。 “你算哪根葱!”李逵鸟也不鸟,这时候了,哪有时间耽误,不管男的女的,杀了再说。 “好,有种!”石遗退后一步,让过斧头。他可舍不得把M1加兰德步枪当长枪用,被碰坏了怎么办。 石遗反倒把步枪放到一边,赤手空拳就冲上去了。 这让秦牧吓了一跳。他是说要尽量活捉李逵,可是活的意思是只要活着就行,没说不能伤了李逵。他再一次为自己的小小失误懊恼。如果自己提前说明白,只要留李逵一口气就行,估计石遗早就开枪了。不能打脑袋,还不能打腿吗? 这时候秦牧也没有办法通知石遗,他把通讯器放地上了——比武自然身上不能带那么多零碎。 “一排长,二排长,”通讯器材发放到排一级:“听我命令,马上去帮石连长。他在和李逵比武,太危险太胡闹。你们朝李逵的腿上开枪,赶紧结束战斗。” 说完,秦牧指出了石遗的位置。 折可存大感羡慕。这个通讯器材,真是太好了。简直是比诸葛亮还好。诸葛亮在茅庐里面指点江山,真的是只能指点,谁也杀不了。可是秦牧不同,他要是愿意,完全可以不来梁山,就在吴家庄,在自己家里,一边喝着茶,一边抱着大妹小妹,就把这点事办了。 他来不来有什么区别,反正什么都能看到,谁都能指挥的到。到现在为止,秦牧也没开过一枪,也没杀过一个人,可是所有死的人,可以说全是他杀的。 武永福和刘云飞听说连长在和李逵比武,顿时大惊。这有必要吗?他们都是近卫团的高级军官,知道自己未来的发展不可限量,所以更觉得以石连长的地位,和一个土匪比武,简直不可思议。 给他一枪不就完了吗。团长不是说了吗,打腿啊。 可是他俩也没意识到,这是秦牧说了他们才明白可以这么做,如果是让这俩人遇到李逵,在没有得到秦牧具体指示之前,他们也会选择肉搏战。毕竟每一个人近卫团战士都想实现团长的心愿——活捉李逵。这个活捉就被错误的理解为不要伤到李逵了。 不过这也不怪秦牧,也不怪战士。因为近卫团的火力太强大,太划时代,尤其有了炮兵之后,炮弹之下,没有任何人能扛得住。 他们不知不觉的把李逵带入了火力打击,觉得要活捉他,只能靠肉搏,不能动火器。 梁山人马早就跑的很散了,所以近卫团战士也追的很散开。对于这点,秦牧到不担心。不说他们有这划时代的武器,就说个人的武艺,在本时空也是远超梁山土匪的。 不论江南兵还是西北兵,全是久经战阵,活下来的全是精华中的精华,梁山土匪怎么比得了。 石遗就完全不把李逵放在眼里,即使空着手也没有一丝慌乱。他随手抄起地上扈三娘丢下的半截刀子,和李逵打在了一起。 “连长,我们来了。”远处传来了武永福和刘云飞的声音。 李逵和石遗都吃了一惊。 李逵知道又有敌人过来了,眼前一个人他就对付不了,何况还来了帮手,他急火攻心,手中斧子脱手飞出。这是他保命绝技,丢了斧子快跑。 石遗也吃了一惊。没想到一排长二排长过来的这么快,他还想独自抓住李逵呢。 这时候再也不能留情,他一侧身躲过了斧子,接着掷出了手中的半截刀子。 刀子深深插入李逵的右腿,李逵顿时跌倒在地。 石遗随手脱下了上衣,扔给已经看呆了的扈三娘:“你后背衣服破了,先穿我的。”说完,走上前去,一脚踩住李逵。 “李逵,我是近卫团连长石遗,我宣布,你被俘虏了。”石遗这一刻霸气四射。 抓住了李逵,就实现了团长的愿望。这让石遗非常满意。现在的石连长对于战争有了全新的理解。 在旧军队时候,基本上只看杀死敌人的数量,而在近卫团,是以是否完成战略目标为标准。 抓到了李逵,就圆满完成了所有战前既定目标。石遗感觉近卫团总算是给团长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没辜负秦牧的期望。 扈三娘看到这里,突然放声大哭。她明白,自己一家的仇,就要报了! ------------ 第一百二十一章 摩托车带来的烦恼 梁山战役不会短短就打一天,不过主要目标已经剿灭,剩下的小虾米,就不值得秦牧浪费时间了——那是大宋朝廷的事情。 第二天秦牧就率领近卫团回了吴家庄。算上旅途的时间,他离开了整整七天。 家里人早就等着急了。虽然现在有了夺命连环call,每天折美鸾和姜月奴都要和秦牧通一番话,但是不见到不摸到,总是心里不踏实。 秦牧安抚完两位娘子,立刻就要开始后续工作。打梁山可以说是自己的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意义重大,接下来的事情纷纭复杂,就好像一团乱麻,他要尽快的理出头绪。 战前制定的四个战略目标已经接近全部达成。 第一,彻底摧毁了梁山危害五丈河水运的能力——梁山不存在成建制的土匪了,剩下的小鱼小虾也正在被童贯带兵扫荡。 第二,抓一批罪大恶极的土匪公审——抓了李逵和扈三娘。 第三,在梁山扶植代理人——秦牧计划是监狱里面的几位,这个要看后续工作。 第四,按照指定的方向驱赶梁山余孽——这个也要看后续,但是至少梁山余孽已经存在了。根据无人机的观察,不止一股梁山土匪跑出了包围圈。当然这也在秦牧预料之内,本时空怎么可能做到铁壁合围。日本鬼子那么凶残都做不到,何况大宋的禁军。 战后工作千头万绪,包括战争总结,队伍的庆功会等等,可是秦牧根本来不及做这一切,有一个人他不得不优先处理。 朱壕,朱衙内。这小子跟着朝廷大军一起过来,到了吴家庄就不走了,死活要在这里等秦牧。他要第一时间拿到摩托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连钱都带来了。 就冲他带来的这些钱,秦牧也不能不第一个就安排接见他。 这钱可不是铜钱,是纯的不能再纯的黄金,而且重量竟然等于一辆摩托车。这么多黄金,秦牧两辈子也没见过,就冲这个,也不能不第一个见朱衙内——他太需要黄金了。 “秦哥哥,您看梁山也打了,这个摩托车配件是不是抢回来了?”朱衙内可怜巴巴的望着秦牧,这让秦牧想起了流口水的哈巴狗。 “嗯,抢回来了,我还装配出来一辆。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取去。” 秦牧马上拿着一块黄金还回到了后世,和黄金沙换了两千万现金,然后再把梁山战役的视频资料全丢给朋友,再拉着六辆摩托车和一桶汽油回到了大宋。 上次那一辆摩托车是组装好的,比较占空间。这次为了节省空间,秦牧没让店里给组装,直接把零件状态的摩托车塞在柜子里面,这样大大增加了运力。 经过本时空的锻炼,秦牧的动手能力提高了很多,再加上马青和吴小妹的协助,很快就组装好了一辆。加满油,一扭油门,直接开到了朱衙内面前。 “衙内,这车归你了。”说着把钥匙递了过去,同时还送了俩头盔——这么优质的客户,要维护好。 “哥哥,你真是我的亲哥!”朱衙内乐的差点疯了。他忙不迭的抢过钥匙,骑在摩托上,戴好头盔,拉下护目镜,然后点火通电,随着摩托车开始轰鸣,朱壕大声说道:“秦哥哥,我先回汴梁了,您忙着。” 说着话,一拧油门,冲出了吴家大院。 这阵子他软磨硬泡,花了无数的钱,总算蹭着蔡鞗的摩托开过几次,学会了骑摩托——这本来就不难,年轻人学的尤其快。 得了这么个宝贝,那还不得回去显摆显摆。 朱衙内骑着摩托车招摇过市,惊呆了吴家庄的村民。他们可没见过摩托车,秦牧第一次试车时候是半夜,然后就装箱拉走了,这是吴家庄街道第一次见到俩轱辘的铁马跑。 看着朱衙内骑着铁马呼啸而过,村民都看的合不拢嘴——这什么玩意啊! 就算是寡妇酒馆的掌柜李小娥也不知道,她如今可算是吴家庄少有的能人,开着酒馆,接待八方来客,又在码头这地方,见多识广。可是食客们问起她来,掌柜的也答不上来。 “没有见识!”任潇潇哼了一声,提高音量说道:“这个叫摩托车,不是铁马,你们要记牢了。这是我秦大哥做的宝贝,可不是骑着的那个衙内做的。” 众人听到摩托车是秦牧做的,顿时纷纷点头。这才对,秦少爷什么不会做呀,就说火柴香烟,不都是秦少爷做的吗。听说京城里面卖的手表都是秦少爷做的。就是秦少爷以后做出天上飞的鸟来,他们也不会奇怪。 任潇潇得意的饮了一杯酒。回到吴家庄,对现在的任潇潇来说,百般的不情愿。她恋情正酣,和种申每日在汴梁吆五喝六走马斗鸡玩的正快活,怎么会想回到小小的吴家庄。 可是不回来也不行。第一是马上要收麦子了,这是她的主业,经济来源,必须亲自照看。第二是种申请她向秦牧买一辆摩托车,不要她掏钱,种家有钱,只想通过她的关系,以任潇潇的名义就行。 种申是个谨慎人,虽然刺杀折家自己没露面,但是万一折家人或者秦牧查到了是种家军出手,幕后指使的是他种家二公子,那就危险了。他是绝不会来吴家庄的,连汴梁城他都不会出去。 不过摩托车这个东西,的确是太好了。就算不是为了打入汴梁衙内圈,种申也想要一辆。他也是不缺钱的主儿。 任潇潇身负两重责任,无可奈何的回到了吴家庄。 吴家大院虽然还算她的家,但是在这里她找不到半点主人的感觉。整个东跨院全是秦牧的女人,只有自己算是个外人,这感觉让她非常不好受。而且她回来时候秦牧带兵去打仗了,也不在家里,和折美鸾姜月奴也没什么好说的,于是她就来到了寡妇酒馆喝酒。 借酒浇愁。 看到朱壕骑着摩托车在楼下呼啸而过,她知道秦牧回来了,连忙结了账,赶回东跨院。 东跨院现在太热闹了,几乎容不下她。 摩托车的出现,一下让秦牧的后宫乱了套。一共六辆车,卖给了朱壕一辆,还有五辆,怎么分? 东跨院的女人可是有六个!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折美鸾,折美凤,还有余里衍。 若是原来,折美凤还不敢和这几位娘子争,可是自从知道二哥在拼命推销自己,她马上也变得有底气了。就要进秦家的门了,好东西也得有我一份。 秦牧没工夫搭理那么多,他抓紧时间得把车子装起来。根据后世的经验,这些东西,只要一开箱,没有第一时间装好,很快就会这丢一个螺丝那丢一个套筒,想装配妥当就难上加难。 因为马青也在院子里面,所以秦牧的娘子军还没引发战争,只是静静的看着官人和马青忙碌,还能时不时的帮把手。 等马青忙完离开之后,小院子顿时炸了锅。 “表哥,奴要这个红色的。”贾红线二话不说,直接开始挑颜色了。在她看来,自己是大房,这个地位无人可以动摇,也没人敢挑战。自己要一辆天经地义,而且还得先挑。 说完,她就骑了上去。总算是车里没油,没法跑,否则她直接就骑着跑了。剩下你们吵翻天也不关大房的事。 方好音这时候也不会让的。怎么说她也是最早认识的秦牧,难道还能排在折美凤后面不成:“奴要这个黑色的。”说完也骑上一辆。 折美凤一看,情况不妙啊,好颜色都被你们挑完了,只剩下三辆摩托,可是剩下的人可有四个,这就是说无论如何都有一个人没摩托车。 虽然小傻子不算人,但是也不得不防。 可是没等她行动呢,余里衍直接骑上了一辆银色的摩托,笑嘻嘻的望着秦牧说道:“秦牧,奴的车,你给奴造的摩托,真是没有骗奴。” 秦牧没想到她傻成这样了,竟然还记得之前自己答应给她造摩托车。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呢?秦牧都糊涂了。 现在只剩下两辆车了,可是现在还有折家姐妹和姜月奴没有。 折美凤顿时急了。因为她怎么说也没过门,姜月奴可是秦牧明媒正娶的——当然秦牧和哪个女人也没办婚礼。 “官人,奴要这个花花绿绿的。”折美凤立刻就冒充折美鸾,挑了一辆。 这下把折美鸾气的够呛。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冒充我,那我算是你了,我还怎么开口要?有这样坑姐姐的吗。 没等折美鸾想出来怎么办,姜月奴已经跨上了最后一辆摩托。 好吧,尘埃落定,就折美鸾没车骑。 她就算脾气好也不能容忍这样的情况发生,连忙走到秦牧身边,抱着秦牧胳膊说道:“官人,我才是美鸾,奴还没车子呢。” 秦牧本来就头大,结果折家姐妹又玩这么一手,他都糊涂了。 这车根本就不是给后宫准备的。他来到这个世界,有艰巨的任务,不是带着一群美女开摩托去兜风的。 “都别抢,也别争。这个摩托车吗,我还有大用,为了大业着想,先入库再说。”谁也别骑了。 他这样说,众位娘子哪里肯干。若是只有一辆 也就不提了,现在足有五辆,怎么也得给自己一辆吧。你要是有大用,比如送给大宋皇上,那就送别人名下那一辆。 秦牧正在头大,吴小妹又来通报,说折将军请他会面。 折可存和秦牧一起回了吴家庄。梁山这块再待下去毫无意义,他留下梁志带着折家军在这里收尾,自己跟回来了。 “妹夫,那个摩托,你无论如何也要卖给我一辆。”折可存看到朱壕骑着摩托跑了,这才知道秦牧还有好东西。 这玩意可不像无人机和电脑,那两样就是给自己用,自己还未必敢马上用。 摩托车不同,这个朱壕都能骑,自己难道还不如朱壕?所以他连忙就把秦牧从东跨院给叫出来了。 “二公子,摩托车你要来干嘛用?就是个玩意而已。” “妹夫,你这话说的,难道玩意我就不能玩了吗?”折可存一脸的不服气。他觉得人生在世,既要建立功勋,也不能 耽误享受。摩托车明显就是个享受,还是顶尖的享受,作为府州折家二公子,不能没有。 而且这东西还是自家妹夫的,那更得有了! “你就饶了我吧,你不知道,为了这几辆摩托车,东跨院快吵翻天了。” “几辆?”折可存一听更踏实了:“妹夫,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才几个女人,用得着一个女人一辆摩托车吗?你怎么说也得匀给我一辆,实在不行,大妹小妹那两辆,你分我一辆。” 妹妹呀,委屈你们俩就玩一辆车吧。 “二公子,你还别说,你那俩妹妹,都不是省油的灯,就是她们俩差点折腾死我。”这俩人当着秦牧的面变戏法,让他头疼坏了。 “妹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们是你的人,这是你的家事。我只要一辆摩托车,过分吗?”折可存根本不在乎妹妹多折腾。越能折腾越好,这样在秦牧的后宫里面才有份量。否则岂不是入了冷宫,那还有什么用。 反正他只要摩托车,两个妹妹多能闹,也不是跟自己闹。 秦牧顿时觉得大宋是没法待了,真想马上跑回后世,可是他才回来,一时半会也回不去。 到底能去哪里躲一躲呢? ------------ 第一百二十二章 监狱风云 监狱是个好地方,不但能关犯人,还能躲麻烦。 秦牧就跑到了监狱里面。只不过这个监狱是近卫团设置的,里面目前只关了五个人。 两个算是秦牧的半个客人,林冲和鲁智深。另外一个是被余里衍陷害,折美鸾抓住的,公孙胜。他们仨住一屋。 另外两个人都是单独关押。一个是李逵,一个是扈三娘。 监狱的格局大同小异,面对面两排牢房,中间是过道,不过和开封府大牢不同的是,这里有电灯。 秦牧实在不习惯黑灯瞎火的,所以有了小电厂之后全给装了灯。这让犯人们十分的稀罕。同时也为秦牧的豪奢感到震惊——连监狱都装着这样的宝贝,皇宫怕是也没有吧。 对于李逵和扈三娘的出现,公孙胜是一点准备也没有,反倒是林冲和鲁智深早就有了预料,没多大反应。 公孙胜不能不关心,等卫兵走了之后,他连忙隔着栏杆问道:“铁牛,梁山这是完了吗?怎么你也到了这里?” “公孙哥哥,梁山,哇……”李逵哭了。 “怎么你受伤了?”公孙胜看到了李逵腿上缠着的白布。这布可真是白,梁山都没有,吴家庄竟然用来缠伤口,真是再次证明了秦牧的豪奢。 “不碍事,小伤。” 李逵的伤口是近卫团处理的。现代战争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是医疗兵,这个活没人愿意干,可是必须得有人干,于是石遗就指定了几个机灵手巧的,跟着团长学习战地急救技能。 近卫团没人受伤,只能拿李逵练手了。近卫团都知道李逵肯定就是个死,有点不解为什么还要给他治伤。 “我们是划时代的军队,要有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他没有定罪之前,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定罪之后,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这是秦牧的原话,近卫团听得也迷迷糊糊,这有点超纲了。 不过团长的话一定有道理,暂时不明白不怕,照着办就可以了,以后慢慢理解。 于是李逵就很幸运的被治疗了一番,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医疗手段,少了许多痛苦。 扈三没受伤,可她也是梁山土匪中的一员,自然不会因为性别受到优待,也被关进了吴家庄监狱。不过卫兵看到她披着连长的上衣,感觉有点奇怪,所以就给她安排了最好的一间牢房——白天能有阳光照进来,离那几个人也有一段距离,晚上睡觉不会被看到。 “三娘,三娘,梁山可是完了?”公孙胜提高声音呼喊。 “公孙道长,不要喊了,梁山都死绝了。”若是别人问她,扈三娘都懒得搭理,不过公孙胜不同,他没有参与过攻打扈家庄,所以和扈三娘勉强算是没仇。 听到这话,即使以公孙胜的老练,也一时动了容,这怎么话说的,梁山,说完就完了?就败给吴家庄这几千人的小村子? 可是这些日子,庄子里面的声音并不见稀少,似乎,庄户们还在庄子里。那么打梁山的就是秦牧的近卫团了?那才能有多少人。这么点人马,不够给梁山塞牙缝的。 怎么就闹到如此地步,梁山就完了?莫非近卫团各个都是天兵天将? “道长,别费心猜了。秦牧比神仙还厉害。听洒家一句劝,你那些蒙人的玩意,最好别在人家面前显摆。对你有好处。”鲁智深大大咧咧的说着。其实他挺善良,若不是觉得公孙胜人品还不错,断不会开这个口。 “有劳了,智深大师,多谢。”公孙胜知道好歹,连忙点头道谢。 林冲又抽出一根烟来,叼在嘴上点燃,吸了一口气,继续望着窗外不言不语。 他看到李逵和扈三娘,就知道梁山肯定完了。这俩人一个是宋江的亲信,可以说须臾不离,另一个是宋江的义妹,平日里也跟在宋江身边。这俩人被抓来了,宋江能有好吗? 梁山完了就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自己该怎么办?若是以前,梁山这个山头没了,自己大不了换个地方再做山大王,可是见识过秦牧的厉害之后,他觉得自己一身武艺根本就没有半点用处,对于当山大王死心了。 不当山大王又做什么呢?回汴梁谋生?不可能,有高衙内在呢。 给秦牧做事?似乎也不可能,秦牧根本就没有招揽的意思。 自己才四十出头,男人大好时候,一辈子还早着呢,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没犹豫多久,就听监狱大门响动,秦牧走了进来。 “秦少爷。”林冲和鲁智深齐齐出声。 “两位好,这几天休息的还好吧?”秦牧也不见外,卫兵打开牢门,他直接就进到了牢房里面。 这件是比较高档的牢房,还有一套桌椅——当然是临时搬进来的,秦牧坐下之后,有卫兵给众人都端上茶水。 “公孙道长,最近写了点什么,可否给我看看?”秦牧上次让他写东西,不过公孙胜一个字也没写。那时候他还莫名其妙,不可能随便就向秦牧低头。 可是现在麻烦了,人家把梁山都灭了,这时候再出现,可就彼此气势完全不同。 秦牧是没有变化,可是公孙胜矮了好几个头。 “秦少爷,贫道实在是不知道你要我写什么啊!” “嗯,那也就别写了。最近有个事,还得麻烦几位。” “什么事?”三人一起发问。 “梁山呢,是打完了,可是事情并没有完。”秦牧喝了一口茶,认真的说道:“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 三人一起皱眉思索。这句话什么意思? “别的地方我不管,可是吴家庄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就有我的正义。梁山三次无端来侵犯,屠杀了吴家庄的百姓一百多口,上到七十老者,下到三岁幼童,可以说家家戴孝。我必须要给百姓一份应得的正义,哪怕是迟到的正义。” 什么意思?要杀了我等?听到这话,就连林冲和鲁智深都心里打鼓。难道秦牧真的要杀了自己不成? 他们彼此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秦牧。 秦牧毫不在意。他是不用在意,旁边有四名卫兵手持M1加兰德步枪守卫呢。 这几个人再快,也不可能快的过子弹。 “我要进行一次审判,开个公审大会,犯人就是带头攻打吴家庄的李逵。我希望三位能做污点证人出现在会场。” “污点证人?这是个什么意思?”鲁智深连忙问道。 “就是说,你们曾经参与到这件事情来,如今愿意指正罪魁祸首李逵,说出他的一切罪行。这就是污点证人。” “这……”这次连公孙胜都挠头了。秦牧这手玩的漂亮啊,这样一来,林冲和鲁智深两人在江湖上可就坏了名头,再也没法混了。 “怎么,公孙道长不愿意吗?”秦牧看了看老道。 “秦少爷,不是贫道不愿意,而是李逵打吴家庄时候,我已经离开梁山了,所以,这些事我一概不知道啊。” “原来是这样,好,那道长就没什么用了。”秦牧冲着卫兵挥手道:“给他换个牢房,这房子不合适道长。” 公孙胜明白秦牧的意思,自己都是没用的人了,凭什么还和林冲鲁智深这样有用的人住在一起呢?没用的人,还是犯人,那什么下场不问可知。他连忙摆手道:“且慢且慢,秦少爷,虽然我不知道李逵打吴家庄这件事,可是梁山上的一些事情,我还是多少知道一些的。” “多少?”秦牧皱了皱眉头。 “不少,很多,很多。”公孙胜连忙拼命的点头:“很多事我都知道。” “那好,那就暂时先住这里吧。” 听到这句话,公孙胜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年轻人,做事怎么如此狠毒呢。简直是比宋江还黑心。 监狱并不大,秦牧也没刻意压低声音,这些话李逵全听到了耳朵里。他这才明白,原来这个人给自己治伤,不是要自己活,而是要自己死啊。 李逵顿时崩溃了。这时候他突然想了起来,这不是那个在折家酒楼见过的少爷吗。 “秦少爷,秦少爷,饶命啊,您大人大量,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小的一条狗命吧。我也是逼不得已,是公明哥哥,呸,是宋江那厮逼着我干的啊!您忘啦,折家酒楼,汴梁,少爷还饶过我一次。” 秦牧到是被他给提醒了。李逵不说,他差点没想起来这厮还在折家酒楼捣过乱。 没等秦牧说话,就听一声尖利的喝骂传来:“李逵,你这狗贼,也有今天。是男人就老实等死。那日你杀我全家时候的气势哪里去了?别临死还让三娘看不起你。若是我爹娘知道他们死在猪狗不如的人手里,变成鬼也会找你算账。” 扈三娘,秦牧记起来了。这个人也被抓了。 他想起自己那日还和扈三娘有过一面之缘,于是起身来到了扈三娘的牢房。 明亮的灯光下,秦牧仔细的打量着扈三娘。 果然是个美丽的女人,难怪王英那么喜欢她。可是穿着近卫团的军服这是怎么回事,啥时候近卫团招女兵了,还是扈三娘。 “三娘,这件衣服?”秦牧知道这衣服是石遗的。近卫团军服都有肩章。一杠三星,是上尉的军衔,目前只有石遗一个人有资格佩戴。 “是那个男人看我衣服破了,送给我的。”扈三娘到也大方。 秦牧直咂舌。这衣服,能送你吗?送你你也敢穿?这可是近卫团除了我之外最大的官了。那是给你遮羞用的,可不是送你的。 “来人,去跟姜老师讨一身衣服,就说给扈三娘穿的。”秦牧看扈三娘和姜月奴身材差不多,就吩咐卫兵去和姜月奴要一身衣服。穿着近卫团的军服蹲牢房算是怎么回事。 不过就这么点事,秦牧也得交代清楚:“记住,一定要说明白,是给梁山的俘虏穿的。” 这要是说不清楚,今晚他回去别想睡觉了。 卫兵敬礼转身就跑。他怕忍不住笑出来。团长也太怕几位贵妃了。这点事还得讲的这么明白,显然是怕娘子们胡乱吃醋啊。 “三娘,你知不知道,咱俩曾经见过面。”趁着这时间,秦牧和扈三娘聊起了家常。 “奴知道,那天杀宋清的,就是秦少爷。”扈三娘看身材就认出了秦牧。他比寻常人要高大一些,而且那晚上宋清死前,扈三娘听到了枪声。这时空有枪的,除了秦牧还能是谁呢? 扈三娘在梁山已经充分感受到了近卫团火器的可怕。 “你不怕我?”见到扈三娘神色平静,一如往常,秦牧有点好奇。毕竟李逵都哭的快哑了。要不是卫兵进去抽了他两嘴巴,他还在哭呢。 “奴不怕死,为何会怕秦少爷?何况,秦少爷是奴的恩人。如果奴没有料错,王英几个,也是秦少爷杀的吧。” “是我杀的。可是我怎么就成了你的恩人呢?” “秦少爷,你可知道奴的身世?”扈三娘淡淡的说道:“我扈家几十口人,都死在这群畜生手里,奴日日夜夜,恨不得把他们食肉寝皮,你杀了王英,又要杀李逵,是替奴报了大仇。请受奴一拜!” 扈三娘说着就跪了下去。秦牧吓了一跳。这真是万万没想到,她说跪就跪。 没等他说话,就听身后传来声音:“表哥,你不是疯了吧,连梁山的女人你也不放过。” 秦牧顿时面红耳赤。这哪跟哪啊。他回头一看,果然是贾红线。不止她一个,全体娘子军都来了。 “红线,你们怎么来了。我就让取一件衣服过来。” “奴要是不来,怕不是家里再多一位姐妹。”这时候东跨院全体女性全部站在了大房的身后,连连点头。甚至连余里衍都不由自主的点了一下头。幸亏这时候矛盾都集中在秦牧身上,还好无人发现。 “这事和我没关系,全是石连长办的。石连长,石连长,在不在?”秦牧连忙撇清自己。这军装是石遗的,真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 “到!”石遗连忙跑了进来。他刚知道消息,听说团长的女人全去了监狱,马上就明白了问题肯定出在扈三娘身上,所以立刻丢下手头的工作跑了过来。 “石连长,你这事做的不地道!扈三娘怎么回事?她是你什么人?近卫团的军装,能胡乱给别人穿吗?” “报告团长,扈三娘是我俘虏的,当时她衣裳破了,身边没有别的服装,本着革命的的人道主义精神,我暂时脱下了军装给她遮身子。回来工作太忙,忘了这件事。我请求处分。” 秦牧没想到石遗学的这么快,连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都领会了。 他连忙说道:“石连长,处理好这件事。”然后对着贾红线几个说道:“你们看到了,这真的和我无关。” 贾红线拿过姜月奴手中的衣服,走上前来,递给扈三娘,说道:“不管怎么样,我们女人,还是要讲体面,要脸面。这身衣服你换上吧。” 说完,退出门来,拉着秦牧就走。女人要换衣服,总不能给表哥看到。 秦牧一家子突然就走光了,只剩下石遗和卫兵面面相觑。团长的这群女人,也太霸道了。团长可不是凡人,你们都不给他留点面子吗? 这时候扈三娘换好了衣服,隔着栏杆把石遗的军装递了过来:“石连长,多谢你了。让奴临死前还有一些脸面。” 石遗走了过来,接过自己的军装,望了望扈三娘。 扈三娘漂亮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没有任何的感情,似乎世间的一切都和她没有了关系。 石遗很不忍心。他压低声音说道:“三娘,你别太担心,团长不会杀你,他只杀李逵一个。” 说完话,石遗匆匆带着卫兵离开了牢房。 自己不会死了?扈三娘听到这话,猛然间双眼里面有了生机。 那自己可以亲眼看着李逵去死了?这简直是世上最美好的事情,若是能让自己亲手砍下李逵的狗头,纵然要自己付出一切,扈三娘也愿意! ------------ 第一百二十三章 吴家庄麦收 秦牧觉得世界很残酷。自己是可以在两个世界穿梭的人,竟然在两边都找不到一块安静的所在。后世要躲着董玉琼,可是在大宋呢,躲都没地方躲。 对李逵的公审大会还没召开,东跨院却开起了对秦牧的批斗大会。 “表哥,你掰着手指头数数,这院子里面有多少个了,你还要去勾搭梁山女人。”贾红线作为大房,在这方面一直是旗帜一般的存在。而且这种时候,她代表了全体夫人的意见,难得的得到了全体支持。 “大姐说的对。”这次是异口同声。 秦牧眼见事情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连忙说道:“你们都疯了吗?我对扈三娘没有任何别的意思,我发誓!再说,你们不要摩托车了?” 提到摩托车,大家的心思立刻被拽走了。既然男人发誓了,暂且就信他一次。 “先说好啊,这个摩托车,只是个玩物,现在咱们什么情况,你们都应该清楚。是到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吗?这个时候,能玩物丧志吗?” 秦牧马上就摆出了大道理。和自己的大业比起来,摩托车算什么? 他一站在这个高度,谁也不敢说话了。她们都明白,自家男人折腾出眼前的局面,是要图谋天下的。这个过程凶险无比,现在刚打下梁山,还是躲在折家军背后,近卫团连军装都不敢穿出去,这时候她们要是为了摩托车折腾,真是有点不分轻重了。 就连贾红线都难得的有点后悔,不该带那么一个头。 秦牧很满意,果然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这些车不可能拿来给自己的女人们骑着玩,摩托车是战略资源,是本时空最重也最名贵的礼品,他要交换到足够的利益。 正当他以为摩托车事件被自己完美解决了的时候,却听折美凤说道:“姐夫,你说话不算数,那天你说了,打下梁山,一人送我们一辆摩托车。现在梁山也打下来了,车子也在这里,怎么又变卦了?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每次都是她捣蛋。秦牧气的直咬牙。不过折美凤没冤枉他,在汴梁时候,他把第一辆摩托车送给蔡鞗之后,为了安抚众人,秦牧是开过一个空头支票。不过那全是嘴上说说,他真没想过倒腾一批摩托车过来,只为了她们几个骑着玩。 没想到折美凤记性这么好,到现在还没忘了。 怎么办?这时候连折美鸾都没责怪妹妹了,看来也是对自己有气。 秦牧一咬牙,说道:“美凤,你再这样,我可就不娶你进门了。” 这个大杀招一出,折美凤马上就收声了。东跨院的女人都知道折可存正拼命的卖妹妹,也知道秦牧几乎无法拒绝。美鸾美凤俩人就像一个人一样,如果美凤嫁给别人,说实话对秦牧的声誉有很坏的影响。再加上她们都知道秦牧看过美凤的屁股,娶她进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折美凤更是清楚这一点,她的年纪在本时空已经不小了,早该嫁人了。可是除了秦牧,她还能嫁给谁呢? 如今秦牧用这个威胁她,的确是抓到了她的软肋。顿时美凤不敢说话了。不过她心里却发誓,只要一进门,就再不受秦牧的威胁——都成亲了看你拿什么威胁我。 “其实你们不知道,我不是不给你们摩托车玩,而是这个车吧,在华国,有个外号,叫做皮包铁。” “皮包铁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铁包皮?”方好音马上就好奇的问,同时也给美凤化解了尴尬。 “摩托车是人骑在上面,人是肉的,暴露在外面,就叫皮包铁。这个车骑着很危险,经常出事故,小事故缺胳膊断腿,大事故就是死人。你们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我怎么能让你们去冒险呢。” 秦牧这样一说,大家心里都好受多了。官人是爱我的,我是他的“心肝宝贝”。 “除了皮包铁,华国更多的是铁包皮,不过没人这样叫,正式的称呼是汽车。汽车就不同了,来我给你们看看。”说着话,秦牧掏出手机,点开相册,里面有汽车照片——只有他的手机有,别人手机秦牧都事先处理的很干净,不合适的全删除了。 “这就是汽车啊?”贾红线双眼放光。 汽车可太漂亮了,明显比摩托车好的多呀。有个小房子,还有四个轱辘,这样坐在里面多舒服! 每个女人都明白汽车的妙处,一个跑的飞快的小房子,还这么精致,摩托车比起汽车来,差了又不是一星半点。于是摩托车的热潮迅速褪去。 秦牧长出了一口气,总算糊弄过去了。至于汽车能不能塞进柜子,那是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能化解了眼前的危机,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的幸运了。 至少能睡个好觉。 秦牧能睡着,可是很多人在这个夜晚睡不着。牢房里面的五个人没有一个能合眼的。 李逵就不用说了,自从知道自己活不了之后,哭的跟泪人似的, 再也没有半点“旋风”的气势,像被抽掉了脊梁一般,瘫坐如泥。就连公孙胜都心里鄙夷。 大丈夫,死则死矣,何至于此! 这就是他不了解李逵这个人了。李逵两把大斧,看似威猛,可是却没杀过任何强人。他杀的全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说白了就是只会欺负普通人,但凡遇到厉害的,他都怂的要命。 越是这样的人,越怕死。 可是这时候公孙胜哪有心思管李逵,他自己的小命保得住保不住还难说呢。今天秦牧彻底让他服气了。年纪不大,心狠手辣,做事花样百出,竟然把梁山这些成名已久的人物全玩弄在指掌之间。 这般手段,就是宋江也大大不如。 可是秦牧看起来又不是冷血无情。秦牧对扈三娘的表现就完全出乎公孙胜的意料,似乎有情有义。这样一个人,却被自己的女人一句话给喝住,这简直让公孙胜差点以为自己眼瞎了。 自古英雄无善类,哪有怕女人的。这样还怎么成就大事。 这让秦牧在公孙胜心理的地位一下降低不少。 可是无论如何,自己还是阶下囚的身份,就算再看不起秦牧,也奈何不了他,而且这个“污点证人”,也太缺德了。秦牧怎么想出来的这些损招。又是“污点证人”,又是“公审大会”。 扈三娘却没公孙胜这些想法。知道自己不会被处死之后,她的一颗心立刻活了起来,只要不死,就能亲眼看着李逵被砍头。她无比渴望亲手砍下李逵的狗头,哪怕为此付出性命也可以。 可是怎么才能实现这个目的呢?求秦少爷?肯定不可能。不说自己见得到见不到秦少爷,就是见到了他,就看他那些娘子的表现,岂不是要吃了自己。哪敢还和秦少爷说话。 不能求秦少爷,那么自己唯一认识的就只有那个石连长了。不知道他是近卫团多大的官,不过看起来官不小,这里的卫兵都听他的。 就求他吧,只要他肯答应,自己什么都愿意。可是怎么才能见到石连长呢? 石遗现在非常忙。他一大早就来到团部,首先要把昨天的事情交代清楚。他知道团长哪方面都像神仙,除了对上几位贵妃。自己是给团长惹麻烦了,不知道昨晚团长有没有受折磨。 不过没等他开口,秦牧先说话了。 “石连长,接下来我们的事情非常多,也很繁重,你要提前和战士们沟通好。” “坚决完成任务。”石遗没想到团长根本不提扈三娘的事了。看来团长是过关了。 “当务之急,是组织战士们和百姓一起抢收麦子。” “收麦子?”石遗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活,也归近卫团做吗?他在方腊手下当兵时候,可是没给百姓干过农活。这是军队应该做的事情吗? “对,就是收麦子。”秦牧知道这件事很难和近卫团战士们说明白。本时空的军队,甚至说任何时空的军队,都是不干农活的。当然,除了大宋的禁军,他们本来就不是军人,是百姓是农民。 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军人就是当兵吃粮上战场,干农活,那还是军人吗? “石连长,近卫团的军歌,不是只用来唱的,那是我们这支军队的本质,是我们的使命。我们是工农的子弟,我们是人民的武装。我们要走向全国的解放。” 听团长这么一说,石遗脑海里顿时响起了近卫团军歌。 “我们是工农的子弟,工农就是我们的长辈兄弟。长辈和兄弟有活,我们应不该帮着做?” “应该。”石遗点点头。 “我们要走向全国的解放,解放后就是一个全新的国家。这个国家不是让你我成为人上人,只为了享受。”秦牧语重心长的说道:“石连长,我说句大话,如果只是为了享受,我现在就可以享受一切。就是皇上也没有我现在的享受吧?” 石遗连忙点点头。这还真不是大话。团长拿出来的一切,就是大宋皇上也没见过。要说享受,他早就超过皇上了。 “我不是为了个人享受,而且我们近卫团也不是为了个人享受,个人享受的思想,在近卫团绝不能存在。我们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让天下每一个人过上好日子。这每一个人,并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吴家庄的百姓,难道就不是天下人了?” 石遗仔细思索着团长的话。 “吴家庄,就是我们现在的天下,近卫团每一个人,都是这一片土地的主人,这里是我们的家。哪个家庭出了问题,主人不想办法解决呢?闭上眼睛不管,那是客人心态,是路人心态,绝不是主人心态。如果我们不把自己当主人,当作吴家庄百姓中的一员,那么百姓也不会当我们是子弟。” “这个和收麦子的关系是什么?”近卫团要求不懂就问。石遗严格的按照条令行事。他还无法把团长说的道理和割麦子联系在一起。 “这个问题问的好,”秦牧感觉到石遗正在进步:“在没有我们近卫团之前,吴家庄村民需要别人帮着收麦子吗?” “不需要。” “那现在他们需要吗?” 石遗听到这话,想了片刻,点点头说道:“需要。” “这就对了!”秦牧很欣喜,石遗能看到问题了:“之前不需要,是因为我们没来,也就没有这些厂子。百姓们千百年来就这样的做,当然不需要别人帮手。可是我们来了,带来了这些工厂,也就带来了全新的生活方式,就是说,千百年的生活方式改变了。” “是。”石遗连连点头。那些工厂彻底的改变了吴家庄百姓的生活,他很清楚。 “任何改变,都会带来全新的问题。现在百姓大部分都成了产业工人,工厂不能因为收麦子就没人工作。人就是这样多,在工厂做工,收麦子时间就少了,甚至很多人都没时间去收麦子,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视而不见,那就是客人心态,就是不负责。” “团长,我们帮忙就是负责了吗?” “这个帮忙用的不对。帮忙还是客人心态。我们是解决问题。说的在直白点,我们不能等解放全天下才说我们是天下的主人,近卫团现在就是吴家庄的主人,是吴家庄的朝廷。人民有了困难,近卫团必须解决,否则我们这个朝廷和大宋的朝廷还有区别吗?” “团长你的意思是,割麦子本来就是我们的事?” “对,不止是割麦子,任何事情,都是我们的事。让吴家庄的生产生活顺利运转,百姓生活越来越好,本来就是我们的责任。可以说责无旁贷。” “团长,我明白了,我们近卫团的责任,就是让天下百姓生活越来越好,让全天下人的生活都能顺利运转。” 秦牧鼓掌说道:“石连长,你有了这个认识,我对军队更加放心了。这件事,全靠你了,最近我可能要去汴梁一趟,麦收的事情,你要负起责来。” “保证完成任务。” 麦收是农民的大事。吴家庄一年种两季粮食,麦子和玉米,这是村民的生活依靠,每个人都不得不用心。 如今很多家庭的壮劳力都进了工厂当了工人,收麦子顿时变得吃力起来——人手欠缺太多了。正在为难的时候,近卫团开始下基层,每一户人家都有若干名近卫团战士帮扶,这下可解决了大难题,麦子总算能按时收割了。 吴家庄百姓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甚至听都没听到过,哪有军队给农民干活的,还不要钱。 这让秦牧的近卫团和吴家庄百姓迅速的融为了一体。 在麦收过程中,大部分人都很快乐,也有一部分怨声载道。 折家军的兵就满肚子不舒服。他们根本无法理解近卫团明明厉害的不像话,却要下地干农活。这是农民才做的事,他们是当兵的,当兵是为了吃粮食,可不是为了种粮食——这多累啊。 不过这命令是折可存下的,他们也不敢违背。只能跟身边的近卫团战士抱怨。 邱晨正在听着身边一个折家军抱怨,自己不该跑来吴家庄收麦子,他们本来是来打土匪的。 不过邱晨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边忙着收麦子,一边留神观察折家军。这也是团长交代下来的任务。近卫团就要扩军了,新兵的来源就是这一批折家军。哪些人够资格,不只是看作战是否勇敢,还要看有没有吃苦耐劳的品格。 在身边抱怨的这些人,是根本没资格加入近卫团的。 团长说的对,近卫团是天下的主人,没有主人翁的心态,就没资格做近卫团的战士! 邱晨这时候越发想念团长。 只是秦牧现在没办法在吴家庄收麦子,宋徽宗一张圣旨,又把秦牧叫来了汴梁。 ------------ 第一百二十四章 石油大使 秦牧是晚上到的汴梁,依然在折府落脚。不过今晚折府热闹非凡,汴梁城但凡和折家有点交情的人物,都过来了。 幸亏折可存跟着一起回来了,否则单靠秦牧和折美凤,根本招呼不过来。 折家是百年世家,论起底子来,一点不比别人家差,甚至还强上一两分。因为大宋开国到现在,老一辈的荫庇差不多耗尽了。现在汴梁城里的一等一家族是蔡京王黼这样的新人——相对开国那一批人来说。 就是因为折家一直在边疆,天天打仗,反倒生于忧患,一直长盛不衰。只是他们不在汴梁,所以在京城没什么影响力。 但是现在不同了,因为摩托车的出现,汴梁城从上到下的大小权贵们,把目光又投向了折府。 朱衙内得了摩托车,跟哈士奇成了仙儿一般,就是夜里都不消停,骑着摩托满大街逛。尤其现在天气暖和了,骑过摩托车的都知道,春秋两季最适合骑摩托,不冷不热,温柔的风吹拂着全身,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 朱壕又年轻,浑身上下都是精力,哪能在宅子里面憋着。他就是一个活广告,汴梁人都知道摩托车又有新的了。 赵佶马上就发了圣旨,赶紧的,秦牧,快来,梁山也打了,摩托你也弄来了,赶紧给朕送过来。 秦牧就知道宋徽宗会这样,所以才不能把摩托给自家女人玩。 只是他没想到,如今汴梁城内,不只是皇上惦记着摩托,达官贵人惦记的多了去了。他们和秦牧搭不上关系,但是拐弯抹角和折家都有关系,于是折府灯火通明,热闹异常,只把折可存也烦的不得了。 他还没拿到摩托车呢。而且,他还发现一个问题,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过在吴家庄住了几天,二公子竟然不习惯汴梁的夜晚了——没电灯,再多蜡烛也没用。 折可存年轻,来的客人自然也不会是老人,都是派家里年轻人出面。 客人中最要紧的是朱玮,他爹朱伯材,是武康军节度使,和折家还算是有点关系。如果只这么点交情,朱玮不能算是多重要,可是他和折家不从爹上论,从妹妹上论。 朱玮的妹妹朱琏,是当朝太子妃,是太子的老婆,他出面,实际代表了太子赵恒。 这可是大宋朝排名第二的人物。别看蔡京牛,可是他难道不死吗?都这岁数了。就算他不死,到时候皇上换届,太子上位,赵恒也比蔡京地位高的多。 折可存必须用心招待,不只是他招待,他还得把秦牧叫过来,明显太子也惦记上摩托车了。 秦牧就知道朱壕开走摩托之后麻烦肯定少不了,只是没想到连太子都出手了。 这位太子的代言人面对秦牧非常的客气。当然,这也是应该的,毕竟太子还不是天子,一字之差,天地之别,他现在还没坐上国舅爷的位子,没什么底气。 “秦少爷,这个摩托,可否先卖给我家一辆?钱不是问题。” 秦牧发现汴梁这些豪门世家最爱说的就是“钱不是问题”,他们是真的有钱,除了李珪,一口一个“君子固穷”,别人都是“老子有钱”。 只是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吗?买的到飞机吗?再多钱也没有卖的啊。 摩托车数量稀少,秦牧也没准备再倒腾这玩意,太浪费运力! 目前还有五辆车在手里,赵佶肯定得给一辆,折可存也不得不给,否则折家姐妹花非折腾的自己活不下去,剩下三辆,秦牧是准备应付意外情况的。他真心不想再卖了,钱对他毫无意义。 只是朱玮开口了,该怎么巧妙的拒绝又不伤太子的面子呢? “朱衙内,”秦牧斟酌着说道:“摩托车配件,被梁山土匪损毁颇多,目前我就勉强装配出两台,一辆卖给了朱壕,剩下这辆,自然是官家的。” 朱玮听到这话,有点失望。他看朱壕出门一趟就骑回来摩托车,还以为秦牧已经从梁山找回配件,做了很多出来呢。 朱勔一家在汴梁不算真正的豪门,其实不过就是皇上手下一个商人,专门给徽宗找好玩意的。真正的权势,朱家并不能染指。因为这一点,朱玮才觉得既然朱壕都能买到摩托,可见秦牧还有不少,否则怎么也轮不到朱壕——排在他前面的可是大把人,比如自己。 “不知道秦少爷什么时候再能弄出一辆摩托车?” “这个事,比较难办,而且还有一件麻烦事,可能朱衙内不清楚。”秦牧准备借一点太子的势力:“摩托车是喝汽油的,这个汽油,也不多了,要继续做汽油出来,需要去青州。” “青州有这个气油?” “青州有石油。用石油可以做汽油。”石油这个称呼在大宋已经有了。 “秦少爷的意思是?”朱玮毕竟年轻,他感觉到秦牧有话没说完。 “朱公子,”折可存说话了:“眼下局势不太平,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次打梁山,虽然是大获全胜,可难免有漏网之鱼。有一些贼人跑向了青州方向,就算我妹夫要去青州做这个汽油,可是地面不太平呀。” “那折将军意思是?” 折可存嘴巴一歪,怎么你什么都不懂呢,这怎么当国舅。 “若是朝廷下旨,继续让折某人带兵追剿梁山余孽,自然能让青州地面平静,妹夫他才好造汽油。” 这句话折可存不得不说。折家地位敏感,打梁山是朝廷旨意,可是打完梁山,你要是还不走,那就问题大了。他知道秦牧的计划,就是要借着梁山余孽四处逃窜的机会,让近卫团走出吴家庄,要不干嘛放跑了一些人呢? 以近卫团的威力,不说别的地方,就李逵这一路肯定可以全部消灭。但是最终秦牧下令早早收兵,不打了,眼看着很多梁山土匪跑了出去。 近卫团要出兵,就现在的局势看,还是躲在折家军的旗号下比较好。毕竟秦牧的人马还少。 折家军要出兵,就得有朝廷的旨意。秦牧这一次本来就是要拐弯抹角和宋徽宗要一份旨意,继续让折家军留下来继续剿匪的。 “小弟明白了。”朱玮恍然大悟。 这是让太子帮忙说话,派折家军继续剿匪。 折家忙碌了整整大半夜,才把客人陆续送走,秦牧总算能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免得第二天见宋徽宗没有精神。 第二天一大早秦牧就来到了玉真轩。赵佶望着眼前这一部花花绿绿的摩托车,喜欢的不得了。 他还不会骑摩托,可是不耽误能坐上去,同时也让九华玉真安妃坐在后座,一条腿撑着车子,一边拧着油门一边幻想自己在花丛中穿梭。 “官家,官家。”秦牧叫了好几声,才把宋徽宗从幻想中拽出来。 “功业,这个摩托好,真是好。朕要赏你。重赏,你说你要什么?”宋徽宗心情舒畅,自己也算是有摩托车了。今后的汴梁城里面,朕也是有车一族了。 虽然不是第一个骑摩托的有点差劲,但是好歹也算是有车一族。别人想有还没卖的呢。秦牧说暂时就这么多了,再也没有了。 幸亏自己是皇上,下手又快,这要是再晚点下旨,还不知道这部车子归了谁呢。 谁让秦牧就是个工匠,没有身份地位呢,一点不了解官场的上下高低。他竟然把车子卖给了朱壕,这小子算个屁呀,怎么轮也轮不到他第二个骑摩托。 不过秦牧越是不懂事,对宋徽宗来说越好。傻子好对付,你看他被辽国公主抓走都一点没有怨言。还好,吉人天相,这不跑回来了吗。 赵佶也要脸面,他半句话也不提秦牧被抓走的事情,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秦牧想要什么?他想要这个天下,可是这要求不能踢提,至少没法和赵佶提。 “官家,这个摩托车是要喝汽油的,汽油我已经不多了,要制造汽油,需要去青州,要用到青州出产的石油。” “青州?朕听童贯说那边梁山余孽向那边跑了,可是不太平。” “是呀,草民也是怕那里不太平,所以没敢过去。可是汽油真的不多了……” “这件事,容朕再想想。” 不提政事,先开心玩摩托。骑摩托车需要平衡性,好在徽宗年纪不算大,今年也就四十岁,正当壮年,秦牧又有过教蔡鞗的经验,算是给古人当过教练,所以用了一整天时间,总算是教会了宋徽宗开摩托车。 于是宋徽宗玩的很嗨,简直是达到了人生的**,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他终于实现了梦想,带着贵妃倘佯在花的海洋中。秦牧感觉现在需要一部相机,眼前景象简直就是绝好的婚纱照。 宋徽宗终于下了决心,命折家军继续追剿梁山余孽,不过人马不能太多,就留下五百人吧,反正梁山也没跑出去多少,并且让秦牧随军行动,尽快把汽油造出来。 没有汽油,可就没法骑摩托车了!这样的享受,宋徽宗绝对无法舍弃。 这就好像后世刚开上汽车的人,十米之外买个烟也得开车。宋徽宗从一个宫殿到另一个宫殿,都开着摩托去!酷的没边。 同时,宋徽宗给秦牧了一个类似弼马温的职位:石油大使。钦命秦牧监管天下石油产业。 秦牧突然发现成为了大宋的两桶油。中石化和中石油,自己一肩挑了! 这简直太牛了,这两个庞然大物,在大宋全归自己一个人了。宋徽宗可是万万想不到,这个石油大使最终会点燃整个天下,他的心思全在摩托车那个小小的油箱里面。 秦牧,快去给朕弄汽油!朕兴奋快乐的要燃烧了! ------------ 第一百二十五章 耆长贾孔 高衙内非常生气。他现在已经知道秦牧的身份了,而且还知道皇上给了这个折家女婿一个官儿:石油大使! 凭什么!他又不考试,又没有祖宗荫庇,哪能做官?没听说荫官能荫到女婿身上的,除非他改姓“折”! 这不公平!秦牧能做官,高衙内也要做官。于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跟干爹撒泼打滚要他去找皇上给自己要官。 高俅也不搭理他,等他闹够了,才细声细气的说道:“我大宋有宣慰使,节度使,廉访使,何曾有过石油大使?这就不是官职,若是你这傻子想做,我也可以跟官家给你讨个官,马鞭子大使,如何?” 高衙内顿时不打滚了。闹了半天,原来皇上是逗秦牧玩,什么官都不是。这就是个笑话。 高俅看着干儿子眉开眼笑的跑了出去,心里的烦躁越来越压抑不住。他一把将案几上的胭脂水粉扫到地上,趴在桌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皇上已经不爱自己了,他爱林灵素。 高俅年轻时候,就陪在一样年轻的赵佶身边。他一贯伏低做小,深得徽宗喜爱。若非如此,单凭踢球能做到殿前司?笑话。就算他做到这个位置,能没人弹劾吗?打个梁山还屡战屡败,败了也不下台,还坐的稳稳当当的。难道他脸大?错,是皇上喜欢他。 要不高衙内怎么能肆无忌惮的在汴梁城胡作非为呢?还不是皇上可怜高俅,知道他生不出孩子,好容易要这么一个延续血脉的,就随他吧。 只是高俅如今失了宠,再也没有以前的气势了,这次打梁山,朝廷上下都知道肯定是胜,就是放个猴子在主帅的位置都不会出意外,换了几年前,徽宗肯定会点高俅出马,白刷功绩,可是这次却让童贯去。 想到这点,高太尉心如刀割。痛失我爱! 不过高衙内没心没肺,完全想不到他干爹的痛苦,反倒很快乐。他觉得秦牧就是一傻子,这么容易就被皇上骗了。 秦牧傻不傻,这个问题秦牧自己是没时间考虑的,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回到吴家庄,麦收刚过,在军队的帮助下,吴家庄的麦子及时的入了库,避免了因为收割不及时带来的损失。今年天气不错,风调雨顺,夏粮算是丰收了。再加上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工人,手里的钱破天荒的多了许多,整个村庄都弥漫着幸。 秦牧准备趁着这个时间召开公审大会。为了让这次公审更加的深入人心 ,他特意让折美鸾在码头附近立了一个公告牌,上面贴着他亲自拟的公告。 村民很少有认字的,折美鸾清楚这点,特意安排了郭婷等人轮流在公告牌前解读。 要公开审判梁山土匪了?这可是大宋开国以来没有的新鲜事。吴家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死在梁山土匪手里,甚至就是这个李逵下的手,每一个人都和梁山有着血海深仇。 这个消息就好像烟花爆发,瞬间点燃了吴家庄百姓的情绪,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股火。这一次,一定要亲眼看着土匪被近卫团审判,最好能亲手宰了李逵。 甚至有的人还准备好了馒头,就为了那天沾点血回去吃。解恨!好像还治病。 寡妇酒馆的掌柜李小娥也异常兴奋。这土匪该宰,千刀万剐也不够。她有着朴素的百姓心态,虽然她家侥幸没死人,可是邻居家家都有死在土匪手里的,多年的邻居,突然就没了,有的还是三两岁的孩子,这都是她喂过饭,逗着玩过的小宝贝。 李小娥对梁山土匪的痛恨一点不比那些家庭少。每日里掰着手指算日子,明天,秦少爷就该升堂审案了!她无比兴奋的期待着,直到一个人出现,和她说了几句话。 “小娥,”耆长贾孔独自坐在角落的一桌,眼看四周没人,压低声音说道:“秦牧这是要造反呀!审案子,那是他一个白丁能干的事吗?就是我这个耆长都没资格。他是要造反,咱们是皇上的人,不能不告诉皇上。这样,你去一趟县里,报告青天大老爷,就说吴家庄有反贼。这事做成了,欠我的钱一笔勾销。否则,这就还钱!” 李小娥宛如听到晴天霹雳。怎么,秦少爷要造反吗?可是他没杀一个朝廷的官,也没杀半个吴家庄百姓,反倒是又盖工厂,又帮着我们收麦子。 尤其李小娥受秦牧恩惠最多。先是有抚恤金,接着是近卫团官兵帮她家收麦子。虽然她开着酒馆,可是也舍不得那几亩地,一直起早挂晚的挑水施肥。可是麦收是个急活,就那么几天,早了,麦粒不实在,晚了,麦子倒伏了,全烂在地里。 为了这事,李小娥急的脑门要喷火,恨不得把自己和三孩子全劈成两半,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可是没想到近卫团主动过来,什么都没说,就帮她把麦子都收家里了。甚至连一文钱都没要她出。 她死活要给钱——如今李小娥手里多少有点钱,近卫团明确的拒绝了,并且告诉她说,百姓的事,就是近卫团的事,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李小娥哪见过这样的队伍,对近卫团的感激再次上升,直接爆表了。 如今耆长拿欠条威胁她告发秦牧,告发近卫团,李小娥顿时火冒三丈,当夜就跑到了吴家大院,找到了折娘子。 刚巧秦牧也回来了,一家人围着一个寡妇。不过李小娥早就历练了出来,又知道秦少爷和他的娘子们心眼都好,所以也不惶恐,马上竹筒倒豆子一般,把白天贾孔的话学了一个活灵活现。 贾红线一听就炸了。好啊,怎么吴家庄还有这样一个人。她顿时眼光就瞟向了折美鸾。当然,也可能是折美凤,这俩人反正分不清。 民政工作一直是你负责的,吴家庄每一个人的背景资料都在电脑里面,怎么这事,难道没一点预兆吗? 折家姐妹花也不是吃素的,尤其美凤觉得自己马上就嫁入秦家了,不是外人,到时候自己姐妹俩人,也不惧大房。更何况有的事贾红线根本就不知道。 她正要跟贾红线对着干,被秦牧拦了下来。 “李小娥,”秦牧和蔼的对着小寡妇说道:“我代表自己,和近卫团全体,对你非常感谢。” 说着话,他一伸手,方好音马上递过来一笔钱——她总比那几个女人在这方面更聪明一些。 “这笔钱,是近卫团给你的奖励,你且回去,不用有任何担心,贾孔绝不能再找你的麻烦。谢谢你。” 李小娥一边推脱,一边不好意思的把钱攥在手里——沉甸甸的,浑身舒畅的离开了吴家大院。她十分清楚,耆长,这个老东西死定了,自己欠他的钱,从此一笔勾销! 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还敢威胁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衰样,还以为吴家庄是从前呢?连自己都知道吴家庄变天了,这老不死的还糊涂着。 李小娥是开心了,东跨院里面炸锅了。 没了外人,贾红线立刻就开始发难:“美鸾妹妹,民政这一块是归你管,怎么现在出了这么大篓子,明天可就要公审了。” 这件事事关重大,事不关己的几位娘子全不敢轻易表态。 折美鸾还没说话,折美凤抢着发言了:“大姐,姐姐调查时候他也不会说要告密呀,这个谁能料的到,我们都不是神仙。” 这时候她俨然已经以秦牧的女人自居,跟着别人一样称呼贾红线“大姐”了,不再叫“红线姐姐”。 “可是总有一些征兆能看的出来。表哥给你们的电脑那么能干,难道反复审查看不出半点眉目吗?”贾红线可不会这么轻松放过折美鸾。 “大姐,这个事情,的确是奴的失误。”折美鸾马上就承认了工作失误。其实这也不怪她,耆长脑袋上也没写着自己要告密。可是她刚才通过李小娥的话意识到一个问题,耆长肯借钱给李小娥,肯定俩人关系不是一般,内里必然有一定原因。 要知道盖二层小楼不是一点钱,抚恤金是不够的,何况她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怎么也不能花干净。 李小娥能从耆长手里借到钱,一定是俩人之前有来往,再想想她男人吴古奇,历来老实巴交甚至还有点怕事,怎么可能主动跑去县城告发。就是轮也轮不到这个人去告发。 折美鸾根据耆长今天的话,推断出来吴古奇之前肯定是受了他的鼓动,才去的县里。 这些事,如果当时她思虑再细密一些,应该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只是当时没想到这么多,终于在今天酿成大事。 如果李小娥真的去县里告发了,就算知县还如以前一般把她打回来,可是两次都有吴家庄的人来说近卫团要造反,这必然给吴家庄带来意料之外的麻烦,给自家官人的计划造成重大影响。 从这个方面来说,折美鸾愿意检讨自己,接受贾红线的批评。 可是她有这个肚量,折美凤可没有。 “大姐,这事不能这样看,你知道那个告密的怎么死的?还不是奴教人干的。”贼不打三年自招。 秦牧万万没想到吴古奇是折美凤叫人杀的。这真是无法无天了。 折美凤洋洋自得,对着秦牧说道:“姐夫,你让姐姐给我那个家伙的地址,我这就去宰了他。” 秦牧差点气背过去。这到底是谁的天下,你想杀谁就杀谁?吴家庄姓折还是姓秦啊? 再说,这样杀人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 “美凤,不许瞎说,一切都听官人的。”折美鸾看得出眉眼高低,马上就让妹妹闭嘴。她也不知道那个人是妹妹杀的。 “美凤,还有诸位娘子,我之前没有说过,今天要正式说一遍。人头不是韭菜,割了不会长掉,谁也不能随便杀人。我们不是土匪,我们是要坐天下的,坐天下就得有坐天下的法度。和平环境下,要杀一个人,必须有该杀的罪证。就是李逵,我也要确定他的罪证才会杀他。” 秦牧严厉的扫视了一边眼前诸人,这一下,就连余里衍都吓的心里扑扑跳个不停。她这才发现,自己的男人,实际上如此厉害,往日自己的胡闹,其实全是他纵容的。一旦遇到根本问题,这个男人简直能吓死个人。 “这件事,对你们来说,到此为止,我马上去近卫团,美鸾跟着我。” 说着,秦牧牵着折美鸾的手,离开了东跨院。 这让余下的娘子一个个面面相觑。就连余里衍都不敢装傻跟过去。她太看得懂局面了。这时候老实的装傻就完了,可别添乱,那就是真的犯傻了!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公审大会 石遗半夜三更被叫到团部,吓了一跳。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事情,明天就要开公审大会了,别是有什么意外吧。 他忐忑不安的来到秦牧面前,听到有人要告密,顿时火冒三丈。这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 一切对近卫团不利的人和事,石遗都会毫不留情的坚决消灭。 “石连长,我命令,马上抓捕耆长贾孔。” “是,坚决完成任务。”石遗异常气愤。他觉得在团长的领导下,近卫团已经是一支全新的军队,和本时空的旧军队有本质的区别。他们做的一切事,都是为了百姓,为了天下人的幸福。 近卫团刚帮百姓收割完麦子,每一个战士都感觉到一种光荣。这时候,不说百姓感激自己,至少也不能恩将仇报吧。 那个耆长是个老光棍,家里就他自己一个人,算是村里的劳动力困难户,近卫团分配给他家的人手还多一些。可没想到当面笑嘻嘻,背后捅刀子。这个老不死的,自己一会抓到他,不打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就不是近卫团的人。 “石连长,”看着石遗全身冒火一般的走了出去,秦牧连忙追着交代一声:“先抓起来,可别打死他。” “团长,您放心吧,哪能那么容易让他死呢。”说着话,石遗大踏步的去了。 团部里面只剩下秦牧和折美鸾俩人。一时陷入了莫名的寂静。折美鸾自从跟秦牧出门,就没说过一句话。 “美鸾,委屈你了。”秦牧握住折美鸾的双手,在她脸上轻轻亲了一下:“我知道,你一直做的很好,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不是你的错,别和红线计较。她性子急。” 折美鸾的眼泪扑簌落下。自己受多大委屈没有关系,只要有自家男人这一句话,就足够了。他能体会到自己为了他的事业,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秦牧特意拉着折美鸾出来,就是为了安慰她。这件事和美鸾真的毫无关系,谁能想得到耆长会告密呢,美鸾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是很委屈也很懂事。她给了秦牧台阶下,否则和贾红线当着一家人面争执起来,让自家男人还怎么做人。 家和万事兴!这份心思,秦牧全懂。 “好啦,都过去了,明天还有好多事呢,你去早点休息,我在这里等消息。” “不,官人,奴要和你一起等。” 秦牧点点头,握着娘子的小手,一起耐心等待。 时间不长,石遗兴冲冲的回来了。 “报告团长,抓到人了。” “他都交代了?”秦牧不相信近卫团这一路上能饶过耆长,该问的早应该问出来了,不可能还留着给自己问,明天还有大事,要开公审大会。 “都交代了,这老不死的,真的要李小娥去告我们。” “知道原因吗?” “他觉得近卫团抢了他的权力。” “……”就这个原因?秦牧哭笑不得。大宋的耆长有什么权力,连芝麻绿豆大的权力都算不上。可是权力就如**,对于上了岁数的人更是诱惑。就这一点点的权力,让耆长看不清现实,最终丢掉性命——秦牧没准备饶他。 “明天要公审,不要节外生枝,等公审完了,耆长秘密审判。” 忙完这一切,已经快三更天了,秦牧牵着折美鸾的手回到东跨院,在美鸾的卧房门口,秦牧抱住美鸾柔软的身子,在她耳垂上调皮的亲了一口,低声说道:“今晚来陪我吗?” 折美鸾脸上顿时羞红一片:“官人,奴可没那么厚脸皮,当着傻公主的面做那些羞人的事。你快点给她治好了吧,这一天天的,姐妹们都有意见了。” 说着话,折美鸾推开了秦牧,自己跑回了房间。 秦牧轻轻一笑,他就知道折美鸾不好意思。要是眼前是折美凤,他绝对不敢这样邀请,折美凤真敢和他上床,根本不在乎傻公主看着。 月光洒满院落,真是一个诱人犯罪的夜晚。 秦牧回到屋里,刚要开灯,就听贾红线的声音传来:“表哥,别开灯了,直接睡吧。” 就知道她会在。秦牧一点也不意外。以贾红线的性格,她怎么能忍得了今晚。自己拉走了折美鸾,她肯定会心里难受。 秦牧来到床边,贾红线起身替他脱衣服,一件一件,脱到最后,秦牧拉住她的手说道:“这个别脱了,丫头还在呢。” 余里衍光溜溜的就在旁边。 贾红线根本不听他的话,坚决的把秦牧也变成了真理——真理都是**裸的。 “红线,今天真是委屈你了。”秦牧躺在床上,抱着贾红线温柔的说道:“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的大业,辛苦了。” 有秦牧这一句话,贾红线满心的委屈突然烟消云散。见到秦牧拉走了折美鸾却没带着自己,她的确一时心里委屈痛苦,自己可都是为了表哥,为了事业,也为了这个家。所以她不顾余里衍在秦牧的卧室,坚决在床上等秦牧。 如今表哥温柔的搂着自己,那么贴身也贴心,一句“辛苦了”,让贾红线感觉到生活充满了希望。自己的男人,心疼自己,明白自己。这还有什么好委屈的呢? 她顿时迸发出无限的热望:“表哥,给奴一个儿子,奴要给你生太子!” “红线,丫头可在身边呢。” “奴不管了,奴就要给你生儿子,生太子!” 说着,不管不顾的行动起来,完全不在意旁边的余里衍。秦牧今晚真不敢再逆着贾红线了。她这人心眼小,刚才已经驳了她面子,现在要是再不顺着她,那以后日子别想过了。那就来吧…… “……”余里衍瞪着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俩人,翻滚在一起。她心里暗骂贾红线不害羞,可是一边骂还一边错不开眼珠。不过她可不觉得自己不要脸,反正是贾红线要给自己看,怪不了自己。 “不行,自己也要加把劲了,可别被贾红线真的抢先生了儿子。”余里衍暗暗下决心,同时心里一直许愿:“十方神佛保佑,贾红线只会生女儿,不会生儿子,奴要第一个给秦牧生儿子。” 总算秦牧处在身体巅峰时期,即使折腾了一晚,没睡几个小时,可是早晨起来依然神采奕奕。 今天是公审的日子,秦牧把会场安排在了军营。第一这里有操场,足够摆下这么多村民,第二军营有大喇叭——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能让每一个人听清楚。 工厂特意放了假,连任员外的火柴厂也放假了,否则工人也没心思干活,身子在厂里,心早跑到会场了。 他们站在操场上,四周是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日里,近卫团在本时空堪称怪异的军服让吴家庄的村民多少会感觉有点惧怕,可是经过麦收,这种感觉再也没有了。相反的,这一身铁青色的军服,和明晃晃的刺刀,反倒让他们感觉到安全。 梁山土匪曾经给村民带来无法承受的灾难,他们根本就无力反抗。可是今天不同,有近卫团和秦少爷给他们做主,为他们报仇。 当李逵被五花大绑押上主席台,被两名威武的近卫团战士按着肩膀,面朝村民跪下的时候,操场上爆发出海啸一般的声浪。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这声音,就连坐在秦牧身边的折美鸾和贾红线都有点受不了。她们还没有这样的经验,坐在主席台上直面下面这么多人。 俩人身不由己的悄悄靠近了秦牧一些。 秦牧的神色完全没有变化。在这个时空,走到眼前这一步,现在的秦牧已经和一年前的秦牧完全不同了。那时候,他完全摸不到头脑,就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青年。可是现在,他已经成长为本时空的开拓者,建设者,或者说,革命者。 他要砸碎本时空的一切旧制度,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些场面,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一般。 “肃静!”秦牧大声宣布:“我宣布,现在开庭,审理李逵杀害吴家庄村民一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秦牧在两个时空最缺的都是时间,在大宋尤其缺少。他不得不在做一件事的同时追求达到几件事的效果。这个公审大会,秦牧不但要给吴家庄百姓一个迟来的正义,同时还要让百姓了解后世的审判流程,建立起直观的感性认识。 人群迅速安静下来。秦少爷的话,可以说就是吴家庄的圣旨,每个人都留心去听。 折美鸾是本次审判的公诉人,她定了定神,拿起官人写的起诉书,口齿清晰的念了起来。 这年头落在纸上的文字还没有白话,全是文言。秦牧的起诉书是第一次用口语化的方式书写,这让百姓们都能听得明明白白。 李逵对于吴家庄百姓的罪行,一桩桩一件件,有名有姓,有时间地点。公诉人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是一条性命,都引来一片哭声。 随着公诉人念出的名单越来越长,别说吴家庄百姓,也别说近卫团战士,就是站在台下的林冲三人也都心底骇然,同时惭愧不已。 李逵以前没少杀百姓,可是他们潜意识里都没把百姓当人。只是到了现在,当大喇叭里面清楚的传出一个一个人名,同时带来越来越大的哭声时候,他们才发现,李逵杀的那些人,也和自己一样,是有血有肉,有父母儿女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木头。 这样的发现让三个人恨不得钻到土里面去。他们第一次害怕身边的百姓。尽管这些人往日里从不被他们看在眼里,可是这一刻,他们怕了。 同时三人流着冷汗庆幸,幸亏秦牧只是让他们私下作证——为了证据链的完整,没让他们上台去,否则自己真活着走不出这里。 折美鸾念完了起诉书,台下百姓早就愤怒的发狂了。 每一个人都拼尽全力的大喊:“杀了他,杀了他,千刀万剐。” 秦牧点点头,正要宣判,这时候台下突然有人用更大的声量喊道:“秦少爷,奴还有仇,奴也要说出来。” 竟然是扈三娘。她也是污点证人的一员,和林冲等人都站在一起。秦牧对林冲等人还有后续安排,所以都没有捆绑,给他们留个体面。没想到扈三娘突然说话。 这时候不能不让人讲话。 “肃静,”秦牧沉声说道:“扈三娘,你有什么冤仇,说出来,近卫团会为你做主。” 扈三娘听到这话,也不犹豫,立刻就来到了主席台上。 “秦少爷。” “在这里,你要称呼我审判长。” “审判长,”扈三娘马上换了称呼:“奴有话要说。” “好,你说。” “谢谢审判长。”别看扈三娘现在激动的都要爆炸了,可是理智还在,言谈举止一丝不乱。 她指着李逵,凤眼圆睁,柳眉倒立:“李逵,你也有今天。苍天有眼,你可记得当日杀我全家老少几十口时候的威风吗?” 说着,扈三娘一边抽泣,一边强忍悲痛诉说当日的惨状。 听完扈三娘的经历,吴家庄村民都要爆炸了。他们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亲人,可是比起扈三娘,他们又算是幸运的。 至少他们还有残存的家庭,扈三娘是满门老幼全被李逵杀了,几十口子人啊! 顿时场面就炸锅了,人群纷纷拥挤着就要上台一人一拳打死李逵。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祸害,就是魔鬼都不如他狠心。 贾红线和折美鸾都有点不安。暴动的人民,就好像发疯的马群,根本无法抵挡。 她们不安的看了看秦牧 这时候的秦牧就如一尊雕塑,棱角分明的五官彰显出强大的信念。 “肃静,现在我宣判,李逵谋杀罪名成立,以人民和近卫团的名义,判处犯人李逵死刑,立即执行。” 随着秦牧的话,石遗走上了主席台,手里提着一把磨的雪亮的鬼头刀——这还是梁山打吴家庄时候的战利品。 砍头,只有当众斩首才能释放百姓的怒气。连开枪都不行,不够血腥。怒火只有鲜血才能浇灭。 石遗挽起袖子,正要给李逵来个斩首,突然扈三娘对着秦牧说道:“且慢,审判长,奴和李逵仇深似海,能不能让奴来砍下李逵的狗头?” 秦牧一愣。这是个意外。不过任何事都有两面。虽然扈三娘这个要求出乎意料,但是秦牧并没有马上拒绝。 “扈三娘,即使李逵是一个杀人犯,可是处死李逵,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只有近卫团才有处决罪犯的权力,你要是砍他的头,那么你也就犯法了。我不能允许近卫团以外的任何人,拥有杀人的权力,即使杀的是罪犯。” 这是秦牧要向吴家庄百姓,甚至向近卫团,向自己的女人们讲清楚的一个道理。 没有人能决定别人的生死,除了执政者。杀人的权力必须掌握在执政者手里,而不是百姓的手里,不管他们有多正义。 扈三娘眉头一皱,立刻说道:“审判长,奴要加入近卫团。” “……”秦牧愣住了。这个要求他真是没有想到。 你要加入近卫团?在这个时候,这个当口,自己要不要答应呢? 会场突然陷入了可怕的寂静。谁也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小娘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她要加入近卫团,近卫团能让她加入吗。她可是个女人。 百姓都在看着秦牧,近卫团的战士也在看着秦牧,连秦牧的女人也在看着秦牧。 秦牧稍一犹豫,点头道:“好,扈三娘,作为近卫团的团长,我接受你参军的请求。”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犹豫。做事必须抓住主要矛盾,今天自己的目的就是办成公审大会,当众处决李逵,这样做有两个目的。第一是为了吴家庄百姓申冤;第二,也是更重要的目标,是变相的宣示近卫团的执政权。 公审大会开完之后,吴家庄的男女老少都将明白一件事,自此以后,这片土地上,实际的管理人是近卫团,不再是京城里面的那个皇上了。 百姓的眼界没有那么宽广,不是有一句话吗,“县官不如现管”,这就是百姓的生存哲学。 而秦牧就是要百姓知道,近卫团就是眼下吴家庄的“现管”。 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标服务。所以秦牧不能犹豫,甚至不能拒绝。扈三娘如此坚持,自己只要一拒绝,她再这样坚持,事情就变了味道,就不是公审大会了。 秦牧平静的望着扈三娘,扈三娘也勇敢的望着秦牧。 “石连长,把刀给扈三娘。” 这时候的李逵早就瘫软如烂泥一般,全身颤抖如筛糠一般。 扈三娘接过刀来,狂叫一声:“狗贼,你也有今天。” 说着话,手起刀落,李逵人头飞起三尺,一腔污血喷出老高。 “爹,娘,孩儿给你们报仇了!”说完这句话,扈三娘终于坚持不住了,大仇得报之后的感觉,让她整个人都虚脱了,伴随着脑海中一阵天旋地转,她晕倒在了地上。 ------------ 第一百二十七章 任潇潇的土地问题 公审大会圆满结束,效果好的出乎意料,秦牧事前制定的两个目标全面达成。可是对秦牧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从今以后,吴家庄根据地是真正的建立起来了。但是这地方太小,小到别说秦牧了,就连折美凤都看不下去——要不她怎么老惦记跑出去玩呢。 秦牧的目标是全天下,是统一欧亚大陆,相对这么广大的天地来说,吴家庄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点。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方小,事情可一点不少。 秦牧接下来就面临着无休止的工作。首先,扈三娘怎么办,自己可是答应了她加入近卫团,但是秦牧不会让女人不会出现在作战序列里面。这怎么安排? 其次是林冲那三个污点证人,秦牧给他们准备的工作,这几个人能不能胜任。 再有,任潇潇也来找他诉苦。工厂多了,吴家庄的村民大部分去工厂做工。今年麦收是个坎,经过这段时间的体验,工人明显发现在工厂的收入比种田多得多,于是纷纷退了佃。 这就要了任潇潇的小命。大宋的土地一直是稀缺资源,有土地就不愁没钱。任潇潇一直坚信这一点,所以把土地看的比命还重,所以秦牧要买她的地她都不答应。 现在麻烦大了,地还在,人没了。一片荒地有什么用。这时候也没有足够多的流动人口,她想招佃户都没地方去招。 如果地里不紧接着种植下一季的庄稼,到了秋天,任潇潇不但没有收入,她还得一分不少的交朝廷那一份。这简直让任潇潇差点想抓住秦牧暴打一顿。 你是赚钱了,可是坑死了奴家。不知道奴家正谈恋爱吗?多需要钱啊。 不管,都是你的错,你得给我解决。 秦牧睁开眼就是这些事。其实这还不算大事,真正的大事是石油和钢铁,这才是时刻摆在秦牧心中的重任。 大事小事,都是事,都得解决。 他把扈三娘叫到了团部。贾红线和方好音立刻齐齐贴紧了秦牧——表哥,要注意态度噢,可别什么女人都领进门。 “三娘,既然你加入了近卫团,就不再是百姓了,近卫团有铁的纪律,这一点,你能接受吗?”秦牧只能当看不见两位娘子的小动作,该说什么说什么。 “团长,奴明白。” “好,不过我先说一点,在近卫团,作为战士,就不要奴家奴家了,我们是同志,用你我称呼就可以了。” “是,团长同志。”扈三娘这一阵和石遗走的很近,要不她也没那么大胆量敢要求亲手砍李逵的头。这都是石遗给他出的主意,毕竟扈三娘是个漂亮女人,是男人就喜欢。 秦牧有点挠头。虽然彼此是同志,但是这称呼一般是自己叫下级的,下级叫自己同志,扈三娘还是第一个。 “三娘,”秦牧决定不计较这些小事:“首先我想和你说一下,近卫团不分男女,都有自己的名字,大娘二娘三娘这样叫,太乱了。” “奴家,噢,不,团长同志,我没有名字。要不团长同志给我起一个名字吧。” “这个……”我给你起名字,合适吗? “团长,你就给三娘起个名字吧。”石遗连忙敲边鼓。能让秦牧给扈三娘一个名字,石遗都替三娘觉得光荣。 “好吧,”秦牧看了一眼石遗,心说都是你给我找的麻烦,不坑你一下我于心不忍:“我有个好名字,非常适合三娘,你就叫扈市长吧。” 扈三娘姓“扈”,秦牧对她的使用有了一个初步的安排,就是做医疗兵。因为这个,秦牧又想起了护士,还有护士长,干脆来个恶趣味,就叫扈市长吧。 他掏出笔来,写下这三个字。 “谢谢团长同志,我以后就叫扈市长了。”扈三娘非常开心。对于能加入近卫团,她是打死也没有想到。本来都做了俘虏,能不死已经万幸,谁知道自己不但没有死,还亲手报了大仇,最后竟然还能加入这样神奇的一支队伍。 她可是亲身体验过近卫团的恐怖,那是远远超出她想象之外的存在。如今自己也能成为近卫团的一员,这让她喜出望外。实际天下之大,扈三娘已经无处可去,无家可归,如果不是近卫团收留她,她都不知道以后怎么活下去。 如今,扈三娘又有了生活的希望。那就是跟着秦牧,跟着近卫团一起,不论天涯海角,一步一步走下去。何况,身边还有真正对自己好的男人,那个石连长就很喜欢自己。 “扈市长,”秦牧说完又有点后悔,这名字真够别扭的:“近卫团正在成长中,未来还会有很大发展,建立很多兵种。眼下就要组建一支医疗部队,你就暂时做这支部队的队长。我希望你能挑起这个担子。” “团长同志,市长一定完成这个任务。”扈三娘知道说名字说俩字就行了。结果这个回答让秦牧顿时脑筋短路。 到底咱俩谁官大啊? 解决了三娘的任用问题,秦牧松了一口气,贾红线和方好音也松了一口气。她们看得出来,这个女人不会是自己的威胁了。自己男人对她完全是公事公办的样子。这样就放心了。 接下来就是那三个污点证人的问题。不过现在还轮不到他们,秦牧还有大把要紧工作要做。他时间太紧张,必须马上开始行动。 等扈三娘离开之后,秦牧开始分派任务。本来应该开个庆功会,可是现在的确时间太紧张,只好押后再说。 按照原计划,近卫团全体都要开赴微山湖,跟着秦牧考察地理,为以后的煤钢联合体做准备。可是现在秦牧得了一个石油大使的名头,这让他有了新的打算。 时间紧迫,不如分兵两路。 秦牧命令石遗带一排先去微山湖考察,而自己带二排去青州。因为现在有了通讯工具,几百公里内的联系不成问题,这也就让石遗独立带兵成为了可能。 石遗顿时感到肩上的担子重了。别看近卫团战无不胜,可这都是在团长的带领下获得的。要是让他独自带队,石遗还真有点含糊。那些高科技的装备,不是看看就会的。 这些东西,有人指点用着没问题,可是一旦没了团长的指点,他真有点不敢多碰——怕碰坏了。 “石连长,”秦牧理解石遗的心态:“我跟你透个底,留给近卫团发展的时间不多,过不了几年,这个天下就要大乱,所以近卫团的每一个人,包括你和我,都要尽快的成长起来。” “团长,我明白了,保证完成任务。”石遗顿时感觉肩膀更沉了。局势不允许他退缩和犹豫,自古华山一条路,怕什么,有团长呢! “好,去准备吧,尽快出发。” 安排好军事行动,就不得不面对任潇潇了。 回到东跨院,任潇潇早等在这里,这里怎么说也是她的家,只是她越来越觉得在这里不自在,可是还舍不得搬出去。 “秦大哥,你给奴想办法,要不我就睡你家不走了。” 任潇潇这样一说,秦牧想不给她找办法都不行了,贾红线她们可不答应。后宫已经够拥挤的了,可不能再多一个任潇潇。而且这个人和自家男人关系太特殊,她是秦牧见到的第一个女人,如果进了秦家的门,就这个身份,也把别人比下去了。 她们顿时七嘴八舌的全给任潇潇出主意。 任潇潇听来听去,发现这些女人虽然说的各不相同,可是根本上就是一句话:“把你的地卖给我家,就行了。” 这让任七娘子娘子顿时来了脾气。她对于土地的观念根深蒂固,落入自己手里的地,怎么可能卖掉呢,就是卖了自己也不能卖地。她觉得这些女人全不安好心,都是拼命往自己家里搂。 你们有那么多钱了,有那么多厂子,还惦记我手里这点地,你们也太过分了。 你们越这样说,我越不卖! 虽然秦牧没有说话,可是他也是这个意思。对于土地的利用,秦牧要比任潇潇强太多了,两者根本不是一个层面。 吴家庄虽然小,可是秦牧还离不开——每次穿越固定在任潇潇的婚房。如果不是因为这点,他早从这个院子搬走了。老赖在小姑娘婚房里面算怎么回事。 可是既然离不开这个院落,离不开吴家庄,那么这里自然就是核心中的核心,必须建设好。 后世的一切现代化玩意,都得在这里复制。可是搬过来就算麻烦,总有柜子这个作弊器,还不算大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土地,没有土地,总不能只盖一座百层的高楼,所有玩意全堆里面吧。 秦牧也是想把任潇潇的土地买下来,从新开发利用。不过他可不是黑心的地产商,于情于理,他都会给任潇潇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用不完的补偿。 但是任潇潇显然生气了,小嘴嘟着,死活不点头。地,打死也不卖。 “你,卖地给秦牧,秦牧给你摩托车。”正在无可奈何时候,余里衍突然说话了。 秦牧吓了一跳。怎么这傻公主还掺合正事了。她还傻吗? 贾红线等人也奇怪,马上扭头看着余里衍。傻公主依然目光清澈,看不出深浅。贾红线经过那一晚三人大被同眠之后,对余里衍的感情更深了一些——毕竟一起睡过觉,所以有点心疼的拉着余里衍的手说道:“丫头,别乱讲话。” 她觉得余里衍是个傻孩子,需要自己的保护。 “秦大哥,奴卖给你一百亩,你给我一辆摩托车。”没想到任潇潇竟然改口了。 顿时众人的目光又从余里衍身上回到了秦牧身上。 秦牧也没想到任潇潇会答应卖给自己一百亩地。一百亩,和宋徽宗给自己的一边大,有气魄。可是秦牧不能答应。不是他舍不得摩托车,而是秦牧知道,摩托车肯定不是任潇潇自己要的,这一定是种申要的。 对于种申,秦牧没有半点好印象,没抽时间去宰了他,就算他运气爆棚了,怎么还能给他摩托车呢。更何况这根本不能解决任潇潇面临的问题。她还是找不到人种地,秋天的收成怎么办?秦牧也不能任由田地荒芜。 没等他说话,折美凤不干了:“潇潇妹妹,你可是被猪油蒙了心?那个种二是个混蛋,你对他这么好,真要当心。他吃人不吐骨头的。” 这话一说完,任潇潇就炸了。被当众挑明了自己的恋情,在这个岁数的小姑娘身上,就好像被众人撕开了衣裳,一时间她感觉大家看她都是**裸的,这让小姑娘又羞又恼。 折美凤不但挑明了任潇潇的恋情,还当众指责她的男人不是东西。这换了谁也受不了,何况热恋中的女人。 任潇潇二话不说,甩手出了门,直接不理秦牧一大家子了。 “妹妹,你这样说她,也太过分了。”折美鸾忍不住埋怨美凤。 “姐姐,那还要怎么说?难道把种家老二夸的跟一朵花一样吗?”折美凤也不服气。种申曾经差点杀了自己,这是血仇,不能不报。 她看众人都望着自己,立刻对着秦牧说道:“姐夫,我这就回汴梁,你让大姐把***借我用用,我去宰了种申。” “……”秦牧望着折美凤,心说你真牛。我都没说话呢,你全替我安排了。咱家里到底谁说了算?连贾红线的枪你都惦记,怕不是要找麻烦吧。她那么小心眼的人。 “妹妹,别胡说。”折美鸾连忙拦着折美凤。大房的东西,也是你惦记的了的? “没事,”贾红线难得没生气,反倒笑嘻嘻的说道:“奴和美凤一起去,表哥也去,咱们去宰了种申。” 那次折家军遇袭,她就是当事人。若不是秦牧表现神勇,有着层出不穷的宝贝,自己和表哥早就死了。她对种申也恨之入骨。折美凤的提议正对了她的心思。有仇必报,这是她混社会多年养成的性格。 “秦牧,杀了他,我还要看杀人。”余里衍突然冒着傻气也说话了。似乎砍李逵脑袋没让她看过瘾。 “好,好。丫头,大姐带你去杀人。你给大姐当观察手。”贾红线揽着余里衍亲热的说。 “……”秦牧彻底无语了。你让傻公主当观察手,不怕她一枪崩了你? 唉,没想到家里突然多出两个主战派,自己这主和派还能坐的稳吗? ------------ 第一百二十八章 农业和教育 如果只是折美凤提议,秦牧很容易对付。对于小姨子,他已经觉得多少能糊弄了,尤其现在折美凤还着急嫁入秦家,算是有求自己,更好说。但是有贾红线参与就不同了。 贾红线可不是其余那些娘子,她太强势,而且心眼小,又极力维护自己大房的地位,随时体现正妻的尊严,秦牧也不敢贸然驳了她的面子。而且现在她还主动接过了照顾余里衍的责任,这让秦牧轻松很多。 其实秦牧非常感激贾红线。有她在,自己的后宫其实安稳了许多。方好音和折美鸾两个可都不是省油的灯,非得有个更小心眼更计较更舍得出去面子的,才能镇得住宅子。 既然不能正面否定,只能曲线救命了。 “红线,诸位娘子,我这就准备采购点华国的商品,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吗?”唯有后世的精美商品才能让女人们转移目标。 “表哥,奴要那个阿玛尼的口红,不要别的牌子的了。”贾红线顿时被秦牧套路了,果然马上转移了注意力。 秦牧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买过阿玛尼的口红给她,这玩意可真够贵的。 “表哥,奴要香奈儿5号,淡香型的。”方好音连忙也提要求。 “官人,奴要SK-2的护肤套装,给妹妹也来一套。”折美鸾不甘落后。这时候必须张嘴,对着自家男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要才是犯傻。 “秦郎,奴要克丽丝汀迪奥眼霜和精华乳,如果不太麻烦的话,给奴买个套装吧。”姜月奴特别在意自己的一张漂亮脸蛋。 “姐夫,”折美凤可不会因为姐姐给自己要了就不开口:“奴看上了手机里面模特背的一个包包,好像叫爱马仕,你给我和姐姐一人买一个吧。” 秦牧脑袋都大了。这些女人,怎么知道的这些牌子呢?她们可是没去过后世。不过秦牧也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他在后世采购女人的东西,肯定不去**店,直接在网上就**,等送货上门。 他也懒得选牌子,反正手里有钱,就看哪个图片顺眼买哪个,至于买了什么,秦牧自己都不知道。现在后果出来了,这群小娘子点着名的要,不知道的,只听她们的话,还以为是后世的高薪女强人。 这些牌子,就没有一个便宜货。 不过总算是暂时的化解了眼前危机,至少贾红线和折美凤不提去杀人了。 每一个人都提出自己的要求,除了余里衍。这时候余里衍发现装傻的坏处了。人家都能要,她不能要。而且姐妹们说的牌子,自己都不知道。这位辽国公主现在刚明白什么是洗面奶,什么是卸妆水,但是挑牌子这样高端的生活方式,她还没领悟到呢。 而且她还没要到手机,实在是没办法开口,一开口肯定露馅。余里衍都有心抢秦牧的了,只是她很精明,知道手机不同于手表。手表抢了就抢了,可是手机里面有自己男人很多秘密,不能抢。 怎么办?余里衍飞快的开动着脑筋。 “秦牧,我都要!”辽国公主宛如天外飞仙般的冒出这么一句。 秦牧顿时吃了一惊。你这是真傻还是假傻?这一句话,怎么听着都那么精明,人家要的你全要,比人家还多。可是精明人能说这么不要脸的话吗?这也不是正常人能说的出来的。 “丫头,别这样说,会让人家笑话的。”贾红线连忙拽着余里衍的手:“大姐都给你想着呢。” “对了,表哥,”贾红线又想起来一些事:“卫生用品也得买了,家里女人多,就要那个苏菲的牌子吧。日用夜用加长都买点。” “官人,奴用七度空间的。”折美鸾连忙补了一句。 “表哥,奴要护舒宝。” “秦郎,奴要花王。” “姐夫……”折美凤也要补充。 没等她们再说下去,秦牧连忙摆手说道:“够了,够了,一次买不了这么多,就这么多了。” 带着一个女人逛商场已经是受罪了,如今带着这么多女人逛商场,秦牧觉得还不如跑去汴梁杀了种申比较简单。 “你们出去吧,我这就给你们买。”秦牧只要有机会回去就会回去,不能浪费宝贵的穿越机会,反正现在家里有大把金子,不用去倒腾古董,省的碰到董玉琼,搞的自己血本无归。 “不,我们就在这里等。”谁都想第一时间看到自己要的货,一分钟也不能等。 好吧,秦牧没办法了,直接祭出八字真言,跑回了后世。恰好黄金沙这时候不在自己家里。 于是趁着记性好,秦牧连衣服都来不及穿,连忙抓起留在后世的手机开始购物,等一五一十的完成了娘子们的订单,他悲哀的发现柜子里面留给自己的空间不多了。 哪一样也不能只买一份,一买就是六份。要知道放量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柜子的空间飞快的被吞噬着。 秦牧一咬牙,干脆这次就全买生活用品算了。于是继续疯狂采购。等了一天,拜后世快捷的物流,东西全到齐了,秦牧把黄金放在地上,给黄金沙留了一个言,不等朋友过来,直接又穿回了大宋。 众位娘子只觉得眼前一亮,自家男人就变得全身精光,然后地上突然就多了好多好多的箱子,一个个包装精美华贵。 到货了!秦牧的卧室顿时变成了欢乐的海洋!连贾红线都不帮秦牧穿衣服了,直接杀向货场。这么多好东西,表哥真是好!赶紧看看自己要的来了没有。 就连余里衍都冲了过去。这让他很怀疑傻公主的精神状态,到底是傻还是精。怎么好东西她一样不落呢?可是秦牧又想想,在后世遇到的大部分傻子也分得清好坏,不能仅凭这一点判断傻公主的智商。 到底怎么才能给她测试一下呢?别老是蒙我吧。那我不成傻子了吗。 总算打消了贾红线和折美凤的杀人热情,也满足了大家的购物欲望,秦牧继续安排工作的事情。 土地不可以抛荒,可是任潇潇跑的不见影了,正主不在,秦牧也有点抓瞎。他只好找来任员外,把这个事情一说。任员外也没辙。女儿大了不听话,关键是任潇潇已经嫁过一次,不纯是他女儿了。如果她再婚,可以随自己的心。 任潇潇不听任员外的,任员外也不能处置任潇潇的土地。这点他还不如秦牧呢,秦牧好歹说句话,吴家庄百姓还听。 于是最终秦牧把童汉找了过来。目前吴家庄老庄主死了,耆长也被近卫团秘密处死,活着的,比较有资格的,说话有人听的,就是这个老工匠了。 秦牧安排童汉组织人手种植,往年该种什么种什么,绝不能让地荒着。至于秋税,到时候秦牧来解决。 童汉得到秦牧这一句话,就踏实了。秦少爷从来没让庄户人吃过亏,相反的,他一直在给百姓带来好处。童汉现在是厂子里面收入最高的一个,如今一年赚的钱顶他十年的积累,这让他无比忠于秦牧,热爱近卫团。 对于秦牧交代的事情,他发誓一定办好。 总算又解决了一件大事。接下来近卫团就要出发了,不过出发之前,秦牧还有一件大事要交代。 “月奴,”秦牧来到姜月奴的房间,把她搂在自己怀里,轻声说道:“接下来,又要劳烦你了。” “秦郎,切莫如此说,你要奴做的一切,奴就是拼了性命不要也会做好。”姜月奴反手搂住情郎:“就算你把奴丢在家里,奴也没有怨言。” “……”这还叫没怨言。明明一肚子怨气都挂在脸上了。自己这群娘子,真是没一个傻子,除了余里衍。不过秦牧现在也不敢肯定那个女人是真傻还是假傻了。 “月奴,瞧你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秦牧尴尬的笑了一下,被人看破心事总不那么自然:“我是真的有十分要紧的事安排你做。这件事关系重大,事关我的大业,我想来想去,这么多姐妹里面,只有你才能负担起来。” 姜月奴知道秦牧说的是奉承话,可是就算知道,她也爱听。谁不喜欢别人奉承呢,何况是自家男人奉承自己。 而且她也好奇,到底官人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交给自己。看秦牧的神色,不像是开玩笑。 “月奴,有一句话,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培养一个人才非常不容易。”秦牧说到正事,神情严肃起来:“我可以跟你透个底。” 这句话是秦牧惯用伎俩,经常用来对付自己的女人,无往不利。每一次都让她们觉得和在家男人分享了一个秘密,而别的姐妹并不知道。这让秦牧占尽了便宜。当然他也怕穿帮,所以轻易不说这句话。 如今秦牧既然说起这句话,姜月奴果然上当,立刻神情郑重的倾听。 “因为特殊的原因,我必须在十几年内打下这个天下。打天下需要大量的人才,这些人别的不说,首先得认字,不能是文盲。而且我还不能用现在朝廷上那些识字的人。那些人,全会被我扔一边去。” 这也是实话,实话是最有力量的。姜月奴马上明白了秦牧交给自己的任务有多重。 “所以,月奴,你要马上开始办学校,学生就从吴家庄招,年龄不限,有教无类。不过有一条你要把握好,我不要立志考状元那些大宋学子,我要的是,嗯,对了,类似吴小妹这样的人,爱学习,学我们的东西,不是学大宋的东西。” 姜月奴明白了。她点点头,马上又皱了皱眉头。 “秦郎,吴小妹很好吗?”女人吃醋不分时间地点,秦牧万万没想到她这时候也吃干醋。 “月奴,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学习,你跟我说什么吴小妹啊。” “是你先说的。” “好好好,我投降。”秦牧连忙认输。争来争去,最后错的还是自己,那还不如赶紧投降。 “不行,你在我这里说了别的女人,奴不依。”姜月奴趁势撒娇。她是樊楼出身,这些小手段用的炉火纯青。秦牧根本没法抵抗。 “那你说让我怎么办?” “你要给奴唱一首歌,不是给别的女人唱过的,要新歌,为奴一个人唱。” “……”这要求,唉,满足了她吧。抄诗词怕抄到古人,抄歌总没有危险。没有危险又能讨月奴开心,这买卖干的过。 秦牧拿过吉他,随手就弹起了那首经典情歌。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又见李清照 樱桃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娘子,今年才十三岁,正是无忧无虑的好年龄,往日里总是未语先笑,很是喜兴。她虽然是个小丫鬟,可是李清照的丫鬟显然和别的丫鬟不同,在青州城里,很是有点小名声。 可是今日这个名声却让她觉得是拖累,是负担,甚至,是羞耻。因为她刚去了质库——也就是大宋的当铺。 现在都六月底了,天气开始燥热,李清照就让樱桃把自己陪嫁的一件冬衣当了。那是一件紫貂的皮衣,是李清照做姑娘时候最喜欢的,陪了她这么多年,今日也不得不送入当铺。 樱桃觉得自己很丢脸,也给自己的主人丢脸了。青州赵家怎么也开始进当铺了?可是她清楚,不当也不行,易安居士最近有点不那么安了。 男主人很多年没有回家,家里的经济全靠地里的租子,可是这些收入每年都被赵明诚派人取走很多。樱桃不太懂得这些,只是觉得日子过得很勉强,女主人总是为了钱发愁。 往日里勉强能精打细算的过下去,可是近日不行了。最近青州粮价飞涨,甚至连日常用品也贵了很多。就连一支普通的桃木梳子都翻了两三倍。这样一来,府里的生计顿时局促了,以至于樱桃不得不拿着女主人的冬衣来当铺,多少换点钱才好度日。 可是没想到别的都涨价,只有当铺在降价。若是往日,这件上好的紫貂至少能当三百贯,可是今日樱桃费尽口舌,也只换来了两百贯,还全是纸钞。 樱桃别看小,也明白现在纸钞不太值钱了,她要铜钱。可是铜钱是没有的,掌柜的很霸气,爱要不要,人家不求着她当。 唉,樱桃只能拿着两百贯纸出了当铺。可是没想到刚出门,就遇到了熟人。 怎么是秦少爷,他又来青州了! 樱桃觉得秦少爷是个神人,那天在大云寺,樱桃就陪在李清照身边目睹了一切。不只是秦少爷,就连他身边的娘子都那么神奇,身上的宝贝一件一件,别说樱桃没有见过,就是女主人李清照也没见过。 尤其那个手机,太神奇了,还能给人画在里面。樱桃也想给自己画在里面。若是往日里,在街上遇到秦少爷一行人,她肯定会很高兴的上去打招呼,可是今日却不行,她只想躲着秦少爷。 刚出当铺,一只脚还在门槛里面,这太丢人了。若是秦少爷看到,肯定知道自己家里的窘迫。 樱桃连忙低头,急匆匆的要走,却不成想被折美凤叫住了。她眼尖,谁都别想跑。 “樱桃,你去质库干嘛?”折美凤就是这样脾气,想到什么说什么。换了是美鸾绝不可能说这句话。去当铺干嘛还用问吗?这是直接寒碜人家。 “啊,折娘子,是你呀,还有秦少爷,秦夫人,你们来青州啦。”樱桃被发现了,跑也跑不掉,只能堆起笑脸,亲热的和人打招呼。 贾红线一把将折美凤拽到了身后。往日里还不敢这么管她,现在不同了,这丫头马上要嫁入秦家,嫁给秦牧的女人,全归她管。她不能看着表哥的女人这么不会说话,张嘴就得罪人。 “樱桃,我们来青州办点事,本准备去你家主人府上拜访,没成想还没去呢,就遇到你了。正好,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你这就带我们回府吧。”贾红线对樱桃很客气。 秦牧来青州找石油,他知道这里一定有油,因为这地方就是后世胜利油田所在地。梁山余孽竟然向这个方向跑,也算是帮了秦牧一个大忙。他们要是一路奔金国,对秦牧来说还真没任何用,只能白白放跑他们。 因为是借着剿匪的名义,所以折可存带着几百折家军跟着一路过来。见到秦牧遇见熟人,而且是在当铺这样的地方,折可存知道自己不适合掺合,于是就先领兵去了驿站。 秦牧也想见见李清照。不为别的,为了石油也得见见她。李清照在青州生活了十几年,怎么也是地头熟悉,而且她也是自己在这里唯一的熟人,还是个美女——当然这个理由不能和贾红线提,应该先见个面聊聊天。 他是有拜访李清照的计划,只是没想到刚进青州城,就在遇到李清照的小丫鬟樱桃,还是在当铺这样的地方,真是尴尬。更尴尬的是折美凤,这么大姑娘完全不长脑子,和她姐姐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差别,真是不知道俩人怎么长的一个模样。 幸亏有贾红线在,才轻描淡写的遮了过去。不过秦牧也有点好奇,怎么李清照竟然拮据到当东西过日子了吗?这时空的文人可是不同后世,他们地位非常的高,有地位就不愁没钱,按说不应该进当铺。 赵明诚的府邸还是很大的,只是人口比较少,进门以来,秦牧就没见几个丫鬟仆从,显得有点萧条。 李清照没想到秦牧会来。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又是开心又是害臊,脸皮都红了。不为别的,只因为樱桃告诉她是在当铺遇到的秦少爷。自己的窘迫这下可瞒不住人家了。 不过秦牧都到了府上,自然没有躲着不见的道理。 “功业,当日一别,没想到这么快又能重逢。”李清照精心的描画了一幅妆容,神情自然,在客人面前落落大方。 “大姐,东莱不似蓬莱远,想见可不就见到了吗。”秦牧觉得今天的见面有点尴尬,想调节一下气氛,于是就想起李清照送给自己的“蝶恋花”来了。 李清照心里顿时一颤,没想到秦牧把自己送他的词记得这么清楚。若非如此,也不能张嘴就来。这让她感觉到一丝别样的温暖,被秦牧看到窘迫的尴尬似乎也少了许多。 她连声吩咐道:“樱桃,快给秦少爷和几位娘子上江南的新茶。” “不用如此麻烦,”贾红线连忙阻止了樱桃:“李家姐姐,虽然说起来,应该客随主便,可是呢,奴的表哥口味特殊,他喝不惯你的茶汤,在家里,都是喝我们泡的茶。” 说着话,贾红线打开随身的爱马仕女包——折美凤要的,当然她也不能少,取出四五包小包装的茶叶,递给樱桃说道:“这个茶泡起来很简单,你撕开包装,放在杯里,用滚水一冲就可以了。” 樱桃顿时又被贾红线震撼了。秦少爷家里真是豪奢呀,连个茶叶都不同别家。就是这包装自己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竟然是用来撕的。若是这位娘子不说,她都不敢弄破。 李清照有点不高兴了。在我家里,不守我的规矩,哪有你这样霸道的。这也太寒碜人了,摆明是看不起我,说我穷。 可是这也没法怪贾红线,谁让秦牧张嘴就用别的女人的诗词呢。这就是贾红线的逆鳞,谁碰谁倒霉。李清照就赶上了,她其实什么也没做,一直都规规矩矩的,是秦牧没事找事,最后反倒她受了羞辱。 人家客人都不喝你家的茶,什么江南江北,新茶老茶,贾娘子看不上,人家喝自己带的。 不过别说,这茶的确非同一般。李清照是个词人,还是著名的词人,她的词能流传千古,可见易安居士的不凡。人说文如其人,的确也是如此。李清照的词淡雅中透着深刻,平凡中有着韵味,就是她为人的写照。非这样一个淡雅又有韵味的女人,写不出“绿肥红瘦”。 她的性格,和现在的茶汤是不配的。茶汤就好像西红柿鸡蛋汤掺了足够多的淀粉,都快凝固了,这哪叫茶!只有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茶才有茶的清香隽永。 李清照一下子就被这个味道所吸引,她感觉要是能天天喝这样的茶,自己每天都能写出好词,然后送给秦少爷。 秦少爷家,可真是有钱,别说这茶叶了,就几位娘子身上挎的包包,自己就没有见过。这个当然啦,大宋除了秦牧的后宫,谁还能有爱马仕。这玩意在后世也是奢侈到不能再奢侈的奢侈品。 女人挎包可不是后世的专利,大宋女人一样要挎包包的,只是做工样式远远比不了后世而已。 李清照原来对自己的品味和手艺极端自信,她亲自设计和缝制的包包,也是青州女人追捧的对象,可是比起爱马仕来,那真是不能说差了几条街,真是差了一千年。 这让大词人在贾红线面前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来。 贾红线多聪明,马上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折美凤连忙冲着大姐点点头,大姐,还是你牛!杀人于无形,一下子就打垮了大宋的女人偶像。 “功业,”李清照不理贾红线,只和秦牧说道:“当日在大云寺有幸遇到你,奴家才免遭梁山土匪祸害,保存了清白的身子,今日既然来到奴的府上,定要让奴好好报答,让功业尽兴。” 听到这话,贾红线和折美凤立刻皱紧了眉头。怎么,你要好好报答我家的男人,怎么报答?你一个女人,能有什么报答的了的?还“尽兴”。用钱吗?你都进当铺了,还有什么钱?再说我家缺钱吗?我们最不缺的就是钱。 相信这个女人也明白这点,那她还能用什么报答呢?难道用身子?这可不行,你可是有男人的,虽然男人不在家,可也是有夫之妇,不能这么不要脸啊! 而且你当着我们的面,难道当我们都是空气?这时候的贾红线和折美凤,多少明白点自然知识,知道空气的存在了。 可是李清照只是说要报答,后面全是两人脑补的,所以她们也不能无端发火,只能憋着。 李清照是故意这样说,这让她感觉到场面上扳回了一局。论起文字语言的功夫,那俩人差很远呢,就像爱马仕女包比上大宋的包包,至少也有一千年的差距。 秦牧连孔夫子的微言大义都懂,怎么能感受不到眼前场面的微妙。他随口一句话不过是缓解气氛,哪想到气氛越来越尴尬。 “易安居士,”秦牧连忙换了称呼:“什么报答不报答的,相见即是有缘。” 说完这句话,秦牧差点想抽自己嘴巴。这怎么和缘分又挂钩了呢。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也收不回来。他连忙继续说道:“真谈不到什么报答。我这次来青州是有正事,正要找居士帮忙。” “这岂不正是奴可以报答功业的地方吗?只要能帮到功业,奴家没有二话,功业要什么,只要奴有的,尽管拿去。” 秦牧顿时没了话。你能有什么给我呢?我不过是想问问你青州地面的情况而已啊。 李清照眼看着秦牧无话可说,两位娘子气的翻白眼,心里总算舒坦了点。怎么这也是我的家里,还能让你们两个“土丫头”翻了天。就算有那么好的包包也不行。 她对秦牧多少有一点别样的感情。算起来,李清照已经很多年都是独自一个人生活了。她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可以说三十出头就守活寡,生活凄苦异常。秦牧的偶然出现,就好像在她漆黑的世界点亮了一盏灯——当然,她应该说蜡烛,不过灯更亮一点。 如果云门山一别之后,这一辈子再不相见,也就罢了,可是这才过了多久,秦牧都找上门来了。这一下就勾起了李清照的心底火焰,她莫名的就有点想和贾红线等人对着干。 当然,这也是贾红线先得罪了她,哪有在别人家里做客自带茶叶的呢,这不是摆明了看不起人吗。李清照可不是任由别人揉凑的女人。 “不过,什么正事俗事,先放到一旁,让奴家亲手做几样小菜,今日不醉不休。”李清照说着就起身:“功业,你和几位妹妹稍等,奴家这就去做。” 说完话,李清照款款的迈步离开,把几个客人丢在了厅里。 没等秦牧说话,贾红线先开口了:“表哥,你难道看上李家姐姐了?” “姐夫,你可不能对不起姐姐。”折美凤马上帮腔。 “你们胡说什么,”秦牧连忙制止两人的胡说八道:“我们来青州是为了石油,这是大事,是正事。青州城,我们人生地不熟,就这么一个熟人,不找她找谁?这怎么就是看上人家了呢?而且你们瞎捣鼓什么,在人家府上,守人家规矩,哪有红线你这样的,自己掏茶叶。” “可是表哥你从来不喝那样的茶汤呀。”嘉红线振振有词:“再说我们姐妹也不喜欢那个味道,出门在外本就辛苦,若是喝个茶还受罪,那还不如不喝。” “大姐说的对。”折美凤立刻附和。 这次出来,秦牧本来没想带折美凤,可是她死活要跟着,缠的秦牧也没有办法。 近卫团如今分为两队,一支由石遗带队,去了微山湖一带,先期考察当地的情况,为以后打造钢铁基地做准备。 队伍的组成除了近卫团一排,还有一支百来人的折家军。带着折家军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让近卫团可以躲在折家军的旗号下,不至于过早暴露;第二,也是要通过这次长途跋涉,考察队员,招募新兵。 石遗是军事主官,秦牧还安排方好音做这次行动的总负责人。在大的战略方向上,虽然贾红线跟着秦牧最久,可是也不如方好音领会的深。这件事交给方好音,秦牧才能放心。 方好音明白秦牧要达成的目的,也清楚自己的任务。民政的事情和军事行动不同,不是黑是黑白是白。很多时候是要临场决定的。在这一块,别说石遗不行,就是贾红线也不行。 只有方好音一路以来紧跟着秦牧的思路,时刻去学习去体会自己男人的想法,到现在才接近明白自己要看什么,找什么,做什么。贾红线根本没有她这份心思。 贾红线只想跟在自家男人身边,同时牢固自己大房的地位,这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事情,有秦牧去做,有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去做,自己只要看紧了表哥就行。 这一路也有折家军同行,为了沟通和管理,秦牧原本安排折美凤跟着这一路的。折美鸾要负责民政工作,离不开根据地,这任务只能交给她。可是折美凤死活不同意,非要跟着秦牧一起行动,最后不得已,只能派了梁志过去。这怎么也算个熟人。 有折美凤在,就少不了麻烦。秦牧当时也看到了樱桃,可是他不能说话。人家从当铺出来,去干什么还用问吗?这时候打招呼,那是故意打人家脸。 可是折美凤没这个概念。她是府州折家的公主,从来也不缺钱,所以对于典当这样的事情,没切实的体会,不知道那有多艰难痛苦。她就当买胭脂水粉一样呢,没有穷人的心态,张嘴就把樱桃叫住了。 于是秦牧就不得不尴尬的坐在李清照的客厅里面等着。 “秦牧,她做的饭不好吃,你去做。”没等秦牧想明白怎么化解尴尬,余里衍突然说话了。辽国公主是装傻又是不真傻,她太会抓机会了,补刀又快又准。 对于余里衍来说,打击一切对自己家男人有歪心思的女人,是秦家女人共同的责任。就说你连饭都做不好! 这让秦牧顿时崩溃了。 “这是人家的家里,你们这一个个的,是不是要占了人家宅子才满意啊!” ------------ 第一百三十章 李清照府上 “表哥,你这么一说,奴到是想起一件事。”贾红线听到秦牧的话,不但没有收敛,反倒益发兴奋了起来:“石油这个事,是个长久的事情,咱们在青州得有个家。我看李姐姐这个宅子不错,干脆买下来算了。” 秦牧没想到她还顺杆爬。这是人家祖宅!你说买就买? “红线,你想什么呢?这地方李姐姐住了十几年,人家哪里会卖?” “姐夫,”折美凤突然说话了,她一脸狐疑的看着秦牧:“你怎么知道李姐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在她印象里面,两人可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 听到美凤的话,贾红线也醒悟过来,这不对,俩人一定有私情了!否则怎么自己都不知道的人家私事,表哥却知道呢? 秦牧没想到随口一句就漏了馅。这当然是他查资料查出来的结果。可是这原因显然不能说出口。 “我猜的,怎么不行啊?”秦牧只能鸭子熟了嘴还硬。 “秦牧,你真聪明!”余里衍恰到好处的又补一刀。又傻又精的,把秦牧气得够呛。 不过总算这件事遮了过去。贾红线心思全在宅子上,女人对家有着非同一般的执着,对于买屋置地,简直就是性命一般。这念头一起来就收不回去了。 她本就是汴梁城一个普通的小娘子,那个房子还是白鹤庵的产业。而吴家庄东跨院,虽然自己算是主人,但是实际上那是人家任潇潇的产业。 这样算来,她到了这个年纪,竟然连自己的宅子都没有。如今的贾红线,吃的用的穿的戴的,哪一样不是连皇上的没有的宝贝。至于钱,那就更不用说了。 秦牧的厂子就好像会下金蛋的母鸡,源源不断的给她赚来大笔大笔的金钱。 而且秦牧和本时空的男人不同,这些钱全归后宫管理,他一点没有藏着掖着,而后宫的第一人就是贾红线。她有这么多钱,有这么多好东西,在本时空的女人里面,就是无敌的存在。 以前是因为秦牧没有离开吴家庄,她也就没想起来,现在不同了,到了青州,而且她知道石油这个事是长期的,那么必须有一套自己的宅子。这一点也不过分,而且是必须的。 贾红线上次在大云寺里面和李清照闲聊时候知道,李清照近期要去莱州,要不怎么写词说“东莱不似蓬莱远”呢?否则应该说“青州不似蓬莱远”。 李清照既然要去莱州找她男人,那么这个宅子,卖给自己不正好吗。而且李清照在大宋才名卓著,她的宅子,自己住进来,也能提升品味,抬高素质。 能住在大词人的旧居,岂不是自己也沾点文气?贾红线也是追求进步的。只不过她清楚自己的斤两,要想在文学上有建树,那根本就是做梦,不如投机取巧来的好。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若是应景有人提起李姐姐的词,说起秋千,那贾红线可以装作不经意的来一句,那个秋千,就在我家里。 无形的显摆,最是致命。 买房的欲望就如野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 等李清照回来,摆下席面,还没吃几口,贾红线就忍不住开口道:“姐姐,不知你哪日动身去莱州,妹妹好给你践行。” 李清照还以为她客气,连忙摆手道:“红线妹妹,这可不敢当。我再过得几日,收拾收拾就要启程了。” “那不知姐姐还回来吗?”这是折美凤问的。她和贾红线在这方面配合默契。 “美凤妹妹,这一去莱州,一时半会可能不回来了。” “那你把宅子卖给秦牧。”这句是余里衍说的了。她从来都这么直接,不直接不能显得自己傻。而且她傻的恰到好处。如果她不说话,那俩还要兜兜转转半天,买宅子的事,肯定就被秦牧拦住了。 李清照大吃一惊。这是怎么个话呢?怎么就说到买我的宅子了。我什么时候要卖了?难道是你们看我让樱桃进了当铺,觉得我现在手头没钱吗? 哼,真是狗眼看人低。我何止现在没钱,以前也没钱!其实李清照穷了很久了。 她不搭理那三个女人,只直勾勾盯着秦牧。秦少爷,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也看不起我不成? 秦牧顿时冷汗就下来了。这仨女人,两个比猴都精,一个比猪还傻。怎么凑到一起的。自己可什么意思也没有。都是她们自作主张。可这话说出去,李清照能信吗? 而且万不该自己一行人看到了樱桃进当铺。这更让秦牧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你这是趁火打劫呀! 他都有点怀疑是不是贾红线真的要趁火打劫。 实际秦牧没猜错,贾红线就是要趁火打劫。既然李清照都穷的上当铺了,这不正是好机会吗?买她的宅子,不但能救她的急,还能便宜不少——贾红线再有钱也是女人,女人都贪小便宜。 秦牧顿时陷入了里外不是人的地步。 “姐姐,”秦牧对李清照的称呼又变了,这时候得拉近点关系:“你别听她们几个胡说,我真没这个意思,她们喝多了,醉话,不当真。” 说着,秦牧连忙端起酒杯,站起身来:“姐姐,我这个人,就佩服你的才气,来,喝一个。” 说着秦牧一饮而尽。先用酒遮挡一番吧。 李清照却没给秦牧面子,她根本就没动酒杯,冷冷的望着秦牧说道:“秦少爷,若是你想趁火打劫,趁早息了这个心思。” “不不不,姐姐你说到哪里去了。”秦牧连忙分辨:“我真的有事求你,不是买宅子,是别的事,正事,事关我的生命。” 听到事关生命,李清照顿时换了模样,刚才的冰冷一丝也不见,如今满脸都是牵挂。 贾红线对着折美凤偷偷撇嘴,表哥真能编,不过一个石油,还事关生命。 她们不知道,秦牧真没说假话。石油和钢铁,是工业化的两大支柱。如果说钢铁是骨架,石油就是血脉。在后世,这两样一天也不能缺少。 在大宋,对于秦牧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没有石油,就没有内燃机,没有内燃机,只靠蒸汽机,他真走不到欧亚大陆的尽头。 只有搞出内燃机,有了石油,才能有一支机械化的军队,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打遍欧亚大陆。这当然事关他的小命。 “功业,哪到了如此严重,怎么你的性命和奴家的宅子连在一起吗?”李清照很是担心,同时又有点窃喜:“若是如此,奴的一切都可以给你。” “……”秦牧又傻眼了。李清照可不是凡俗女子,她可是著名文人。她的诗词,每一个字都是用心推敲,考究异常。这句话看似随意,却内涵丰富。可是还让人抓不住把柄。 奴的一切都给你,当然你理解为宅子也可以,理解为宅子里面的自己,也不错。 贾红线和折美凤也不是傻子,她们都是识文断字的。不会作诗,还不会听音吗?这女人,简直是不要脸啊。当着我们的面…… 秦牧这时候真不敢让她俩发作了,连忙岔开话题:“姐姐,不是那么回事,咱先不提这个,我倒是有个问题,如果姐姐你不介意,能不能和我说说。” “功业请讲。”李清照这时候也觉得似乎秦牧有些夸大了。如果他真的性命有危险,那俩娘子怎么一点担心的表情没有呢? “是这样,我到了青州才发现,市面上的东西,有点贵的离谱啊。” 秦牧巧妙的引开了话题,同时也为李清照解围。说市面上东西太贵,他都觉得贵,那么李清照典当这件事,也就情有可原了。 而且秦牧说的没有错,这消息是手下反应上来的。近卫团到任何地方都要采买食物,青州城里的物价比别的地方贵太多了,这让负责采购的刘云飞觉得有问题,才立刻报告了团长。 李清照怎么能不明白秦牧的心思,她感激的冲着秦牧温柔一笑,笑容里尽是暧昧——当然这是贾红线几个看来:“功业,连你这样豪奢都觉得贵,奴更没法活了。奴可是个穷人,活不下去,只能典当度日。” 这样看似玩笑的说出来,李清照总算是解开了没钱的窘迫。她尤其感激秦牧的贴心。不向着自家娘子,反倒向着自己。 秦牧要知道她这么想,估计马上就得跑。你想的也太深远了,我真没向着你,只是实在不忍心看你吃瘪。 “哈哈,哈哈,”秦牧只能打着哈哈,同时把余里衍的手牢牢攥住。这傻公主,可别再冒傻气了。 “听樱桃说,”李清照不紧不慢的开口道:“前阵子市面上来了一群外乡人,把好多东西都采买一空。奴想着,是不是因为东西少了,才贵的这么离谱。” 别说,李清照说的一点没错。只不过她只看到表面,不明白内里。她只是感觉到东西贵了太多,往日里一文钱的东西能卖到两三文,这极大的超出了她的负担能力。 不过她穷,贾红线可不穷。如今她不差钱,就钱多! 折美凤也不穷,她从来就没穷过,价格对她来说,连数字都不算。喜欢就买,不用问价格。她才不管今天比昨天贵了多少呢。 秦牧一看两人脸色,就知道大事不好。 本来这话题他都不准备再提了,到这里已经足够,遮盖过去李清照的窘迫就可以了。可是不行,贾红线和折美凤眼看着就要找事,秦牧连忙继续说道:“姐姐,我知道了,定是梁山土匪来了。一切都跟他们有关系。东西这么贵,全是他们闹的。” 这一句话,顿时惊呆了李清照。同时也震住了蠢蠢欲动的两位娘子。 李清照是害怕梁山土匪,而贾红线和折美鸾是不明白为什么梁山土匪还能抬高物价。 秦牧暗自抹了一把汗水。好悬,差点就圆不了场了。再说下去,李清照非把自己打出去不可。那还怎么谈石油。 为了石油,给你们讲讲道理吧。 都给我听好了! ------------ 第一百三十一章 李清照的房子 青州城按照体量来说,算是大宋中等偏下的城市,因为不临河,也不靠海。现在的大城市全是临河而建,这个时空,没有水路就根本没法发展起来。 相对来说,青州比较闭塞。所以赵明诚在他老爹一倒台马上往这里跑,就是远离斗争,先窝起来再说。 宋江也一样,从梁山一路逃啊逃,直到青州才稍微缓了一口气。 他身边还有几百人的队伍,大将却一个没有了,只剩下造假证的那些人跟在身边。这时候队伍跑的累了也饿了,再不休整也不行了,于是大家轮流进城休息。 这年头也没有网络,所以朝廷想抓他都不知道怎么抓。因为宋江有完整的一套造假班子,所以各种证件齐全,守城的根本无从分辨哪些人是土匪,哪些人是百姓。 宋江等人在青州大肆花钱。他们从梁山下来,沉重的银两铜钱也没法带多少,带的最多的是大宋“交子”,就是纸钞。这东西轻呀,每人都带了一堆。 吃得喝的玩的乐的,梁山诸位只要看到,能买的全买,反正手里纸钞多。接下里还要跑路,肯定不能在青州待一辈子,留着纸钞有什么用?纸可不能当吃的喝的,还得有粮食物资。 有了粮食物资,就可以继续跑路,钱没了不怕,等以后兵强马壮了,缺什么抢什么,这都是宋江一贯的套路。 于是小小的青州城就面临了输出型通货膨胀。 青州太小了,一下子涌入了大量的纸钞,而市面上流通的商品就这么多,后续的补充,在这个时空是以几个月,半年,一年来算的,可不是后世有四通八达的物流和海量的商品制造能力,这样子一下就造成了青州所有东西全涨了价。 李清照就是被宋江拐着弯给坑了。 秦牧费尽唇舌,总算把这件事给讲明白了,只听得几位娘子目瞪口呆。原来青州东西贵,是这么闹出来的,宋江真坏,表哥真厉害,什么都懂。 李清照也大为叹服,她是天才文人,可不是天才的经济学家。这时空能看明白这点的就没有几个。就是朝廷上也没有,如果有的话,也不能任由宋徽宗滥发钞票。 青州的通货膨胀和宋徽宗也脱不了干系。因为花石纲的原因,方腊闹的很大,导致江南民生凋零,赵佶也不敢再任由朱勔抢东西了。可是他还想不花钱搞到好玩意,怎么办?印交子。 交子是纸钞,是法币,没有储备金,不根据市场的体量随便发,那就是废纸。 可是宋徽宗不管这些,来呀,拿着这些纸去给朕买好东西。 从消灭了方腊开始,大宋的交子已经在不断贬值了,一贯的纸钞,根本不能顶一贯的铜钱用,有时候只能顶三五百文。 秦牧自己做生意,从来不要纸钞,他只收铜钱或者黄金,香烟火柴这些全是卖方市场,根本不愁卖,所以他要什么买家就得给什么。因此贾红线等人根本感觉不到这些。 市场上总是劣币驱逐良币,谁都不是傻子,都看到纸钞贬值的厉害,所以都把铜钱藏在家里,拼命的花纸钞。 李清照就倒霉了,她可没有秦牧的本事,手里没火柴也没香烟,她就是一个文人,连个店铺都没有,唯一的经济来源是地里的租子。卖粮食的钱每年被赵明诚拿走好多——他人不回来可是派人来取钱,剩余的钱,绝大部分是纸钞。 粮食在大宋绝对不是卖方市场,如果粮食都稀缺了,大宋早崩溃了。 既然粮食不紧俏,自然是买方市场,由着商家给。人家给她的全是纸钞,她也只能收着。 就像今天樱桃去当铺,那件貂皮的冬衣,如果放在几年前,能当三百贯,还是铜钱,可是现在纸钞已经贬值了,再加上宋江又搞了一个突击消费,青州的市场几乎被玩崩溃了,那件衣服只当了两百贯,还是纸钞,相当于铜钱一百贯左右。 李清照可以说损失惨重,经济极为局促。 尤其秦牧今天不请自来,李清照心里欢喜,买来好酒好菜款待着,刚到手的钱又计划外的支出了一大笔。 现在她是明白市面上商品为什么这么贵了,可是知道原因也没有任何办法应对。通货膨胀最终承受的全是底层百姓,任何时空都一样,李清照不当官就是百姓,所以她也不例外。 秦牧讲的口干舌燥,最后总结道:“红线,你现在要在青州买房,可是最不划算的时候。通货膨胀,什么都贵,就纸钞便宜。这么说吧,一块地如果之前卖一贯,现在就要卖三贯。同样一块地,你现在买要多花两倍的价钱,卖家愿意,你能愿意?” 这么新鲜的理论一下子涌入贾红线的脑袋,她得好好消化一阵,一时就拿不定主意。反正表哥不会坑自己,他说的明白,现在买宅子,自己是亏大了。 可是她不明白,李清照明白。李清照可比贾红线和折美凤在文字的理解上强多了。她现在十分清楚青州的经济局面了,也突然发现眼前竟然有一个赚钱的机会。 青州什么都贵了,房子也跟着贵了。虽然贵不到三倍那么多,也贵的接近两倍了。自己之前从没想过卖房子,因此没意识到这一点。现在秦牧一说,她马上找到了一个发财的办法。 这房子趁着高价卖了呀!然后等市场正常了,价格回落之后,再低价买回来。即使不买这一处,还可以买别的地方吗,还能买更大的。而且李清照知道秦牧有钱,他有钱就是贾红线有钱。 如果自己把宅子卖给贾红线,就看秦牧的面子,也得给自己铜钱吧。 假设自己宅子原来值一贯,现在可以卖两贯,就是干赚了一倍,而且贾红线给自己的是铜钱,一文是一文。以后房子价格降了,自己再换成纸钞,一贯铜钱可以换三到四贯纸钞,这等于自己一下子赚好几倍。 李清照顿时动了心。文人也是人,也得吃喝玩乐,而且因为要维持体面,得吃喝玩乐的更好。她尤其的需要钱。 “红线妹妹,既然你这么喜欢我的宅子,我正好要去莱州,这房子空着也怪可惜的,不如就卖给你吧。” “……”秦牧顿时无语了。怎么了大姐,红线不买,你反倒要硬卖吗?那刚才你干嘛去了,还对我横眉立目的。 贾红线这时候比较尴尬了,是她先说要买的,人家如今要卖,自己如果说不买,那就有点丢脸了,关键她不是没钱,而是有很多钱。这么多钱让她有足够的底气。什么通货膨胀,管它涨不涨,反正有表哥在,家里绝不会缺钱。 若是秦牧没说这一套理论之前,贾红线毫不犹豫就会点头。随便开价吧,我就是钱多!可是现在不行了,不论李清照开什么价钱,她都觉得自己吃了亏,而且是大亏! 这不关钱多钱少,吃亏是一种女人的感觉。女人,连一文钱的亏都不会吃,别说买房子这么大事了。 折美凤也是女人,也是和贾红线一样的地位,她同样有这样的感觉,太吃亏了,划不来。 这俩人都不接口,想推掉,可是抹不下面子。 “秦牧,我们不买了。”正在这俩人绞尽脑汁想借口的时候,余里衍突然说话了。 她说话总是言简意赅,装傻充愣的恰到好处。这句话一出,贾红线大喜,顿时搂着余里衍给她一个爱的拥抱。 秦牧感觉奇怪,怎么自己这一套理论余里衍也听懂了?她如果能听懂,那可就不是傻子。在大宋这个时空,正常人听自己这一套也未必能弄的懂。 这么说余里衍已经恢复了智商? 他怀疑的望着余里衍。 “秦牧,”余里衍当然明白秦牧的心思,她说这句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对策:“这房子的菜不好吃,奴不喜欢,不要这个房子。” 秦牧差点哭出来。合着你不要买房是因为菜不好,可是菜也不是房子做的,是李清照做的。你这不是直接打人家脸吗。 不过因为菜不好吃而不买房子,这原因也只有傻子才能想出来,看来自己只能再次失望了——辽国公主,还傻着呢。 “小妹妹,”李清照可不能放弃这个机会:“饭菜不好不怕,可以让你男人给你做呀,就在这个房子里面,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多好呀。” 秦牧都不忍心看了。李清照你好歹也是著名文人,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我们家傻公主呢。 没轮到他说话,贾红线张口说道:“李姐姐,话也不能这样说。丫头虽然脑筋不灵,可也是我们的姐妹,她的意见,就是表哥也得听。不信你问表哥,是不是。” “对,”折美凤立刻跟风:“丫头虽然傻点,可也是我的好朋友,她不会说话,可是不能受人欺负。” 李清照心说你们就装吧。还姐妹情深,我就没见过哪家的大宅子里面,妻妾之间和和气气亲如姐妹的。就是皇上的后宫都做不到这一点。她自己更是从不和赵明诚的妾室来往。 现在不过把小傻子推出来当挡箭牌,这样利用人家,真当人家是姐妹吗? 买房子的时候你们出来蹦跶,现在不想买了,怕丢面子,就把小傻子推出来,哪有这样的好事。 “功业,姐姐现在的情况你看到了,”李清照不理那些女人,直接面对秦牧:“奴家被梁山祸害的已经不堪,你若是不能买下奴家这套宅院,那奴家真是活的没有半分体面了。” 李清照是急需钱用,可是她真的没有半点来钱的办法,如今遇到秦牧,就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而且秦牧对她的尊敬和喜欢,李清照感觉的到。同时她也对这个男人动了心思。既然自己不是他的什么人,那么只有卖惨搏同情了。 换了是别的男人,李清照就是饿死也不会张嘴。女人只会对有感情的男人撒娇。 “……” 秦牧心里一万匹马跑过。怎么你这是赖上我了。上次你管我要清白,这次你管我要体面,那下次呢?是不是管我要身份了? 他虽然心里觉得别扭,可李清照毕竟不是别人。她可以说是秦牧在没来本时空之前唯一熟悉的宣和年间古人。李清照的诗词他从小就会背会写,而且也非常欣赏那些美丽的文字,同时也连带爱上了这个人。 当然这个爱不是爱情,是对诗词作者的爱,就像爱李白李煜一样,那么的爱李清照。 换了别人,秦牧扭头就走了,我又不欠你的。可是李清照开口了,秦牧真不好意思拒绝,也不忍心拒绝。 李清照除了小时候过的富足之外,长大以后一直很穷,到了青州以后更穷。这个历史上都有写过,而且今天秦牧也亲眼见到了——都去当铺了能不穷吗? 秦牧真不忍心看着李清照生活的如此拮据,这不是他幻想中的那个美丽又优雅的,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的美丽女词人。仙子怎么能连饭都吃不上,衣服都当了呢。光屁股饿肚子的仙子,哪能叫仙子吗?叫花子还差不多。 那么到底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她呢? ------------ 第一百三十二章 赵明诚的困境 余里衍简直快装不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很不要脸了,没想到李清照比她的脸皮还厚。你和秦牧什么关系,你的体面关我家男人什么事。叫你“姐姐”是尊重你,实际按您这岁数来说,我们姐妹应该叫你“大娘”了。 不只是她这么想,那两位娘子一样的差点跳起来。李清照,你还是女人偶像吗?这不是女人耻辱吗? 可是李清照完全没在乎那几位娘子。她在大宋成名已久,是天下人仰慕的存在,哪里会把几位连韵脚都不知道的“土丫头”看在眼里。 这就好像后世的著名歌星影星文学巨匠,她们会把芸芸众生当回事吗?就算嘴上说着“人人平等”,可哪一位不觉得自己应当理份的高人一头呢? 虽然李清照的娘家和婆家都失了势,可是李清照的名气是自己挣出来的,她有这个底气。 我穷怎么了,我有才啊。你们有钱,可是有我的才气吗? 她不管那几位怎么看,反正就盯着秦牧。你买还是不买吧。 秦牧感觉自己被两座大山夹在中间,简直快要被榨干了。 贾红线买房的想法其实挺合理。青州这个地方有石油,后世胜利油田就在这里,秦牧肯定不能挖一桶石油就走。这里就是他未来的石油基地,显然需要一个落脚点。 现在买下李清照的宅子,对于自己,对于女词人,都是有利的。 秦牧又不在乎钱多钱少,这个时空他只缺时间,不缺钱。他的整个计划,可以看作一个又一个大大小小的节点,每踏过一个节点,都离秦牧的最终目标就更近一步。 在青州买房子,就是一个小节点。不论什么时候自己都要跨过这个节点,显然早比晚强。 既然李清照经济窘迫到要卖房,而自己正好有这个需求,那么现在买下来是双赢。又完成了自己的一个小节点,又帮了美女词人度过难关。岂不是美哉! 可是贾红线几个人在身边,李清照又这么的不会说话,到让秦牧万分为难。一锅好米,很可能做出夹生饭。 “这个事吗,”秦牧斟酌着说道:“姐姐,几位娘子,你们都别着急。买房卖房是大事,可不能这么随意就决定下来。先吃菜。” 若是秦牧说完这句话就闷头喝酒吃菜也就算了,结果他多嘴又跟了一句:“没想到姐姐不但文采卓绝,连菜都做的色艺俱佳。我要多吃点。” 李清照听到这话,脸上微微一红。文采卓绝她当得起,可是色艺俱佳,这就很暧昧了。 她觉得暧昧,贾红线等人更是感觉他们俩人肯定有私情了!“色艺俱佳”这样的词也说的出口!就算这里是别人家里,可是她们才不管这些。这一年以来,贾红线的心态变化很快。 在没认识秦牧之前,她只是汴梁城一个寻常的小娘子,混的半黑不白,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更没有什么地位。要不怎么在王家首饰铺里面,那些贵妇都不认识她呢——层次太低了。 可是现在不同了,她和秦牧在一起这么久,实际上无时无刻被一千年后的思想和科技所侵染,如今的贾红线早就超越了当前的时代,领先了不知道多少年。更加上她清楚秦牧是要打天下做皇帝的,她贾红线会是未来的皇后。这让她根本不把别的女人放在眼里。 李清照算什么,不过会写几首酸词淫曲,又没钱还又老——年纪永远是女人比较的重点,也敢和自己争,凭什么? 她的色艺在哪?表哥你难道领教过了? 贾红线面色马上就变了,秦牧看在眼里,顿时暗叫不妙。他知道自己随口一句话惹了**烦了。可是自己真是乱讲的,根本没经过大脑。当然,若是他有时间细细思考,也会发现这是他的潜意识里挑选的词语。 李清照本人的确是色艺俱佳。 在本时空,快四十的年纪,的的确确是老女人。大宋十三四嫁人的都很普遍,四十岁,当奶奶的都有了,还不是老女人吗? 可是秦牧来自后世,后世发展变化很大,很多女人四十岁正是魅力无比的时候,对于秦牧来说,也是一种诱惑。 李清照又不是后世的老妖精,六十多岁还自称“我们女生”。 她腹有诗书,气质自然出色,而且这个年龄放在后世根本不算大。李清照虽然现在比较穷,可是人家也一直没有耕田种地,受风吹日晒,身材相貌保养的很好,正是风姿绰约的时候。 秦牧说她色艺俱佳其实非常准确。 但是这样可就惹怒了自己的那群女人,秦牧瞬间想出了唯一的一个办法,尿遁吧。先跑了再说。 他正要起身,却在这时候客厅里面来了一个人。 李清照一见来人,眉头顿时微微皱了起来。 “赵财,你怎么这时候来了?”来人是赵明诚的贴身跟班,赵财,历年都是他来青州府上拿钱。不过今年他来的太早了一些,田里的租子才收上来没几日,还没变成银钱。 而且李清照也有点生气,虽然你是赵明诚的心腹,也是这宅子的人,但是没看到我正在请客吗?你一个仆人大模大样的进来,哪有这个规矩! 她不由得瞪了樱桃一眼——你怎么做事的,任由他进来,也太没规矩了。 樱桃连忙摇手分辨道:“夫人,这不管奴的事,赵财他非要现在进来。” 秦牧这时候也不能走了,只好又坐了下来,看戏吧。显然李清照家里出问题了,要不赵财一个奴仆怎么这么不守规矩呢。主人宴客他还能出现,就算是秦牧不太懂这个时空的礼节,也知道这事太不寻常了。 显然李清照家里很是有麻烦。 “夫人,”赵财微微欠了欠身说道:“非是我不懂规矩,只是大郎如今银钱上要的急,我实在不敢耽误。” 赵财口中的大郎就是赵明诚。赵明诚现在的确很缺钱。知州这个位置,在大宋已经算是肥缺了,不是什么人都能坐上去的。 赵明诚费劲了心机,又使钱又花心思,才勾搭上了李邦彦。有李邦彦给他使劲,宋徽宗才赏了他莱州知州。若是靠正常升迁,赵明诚一辈子也坐不到这个位置。 他爹赵挺之和蔡京交恶,而蔡京现在可还大权在握,活的好好的呢,他爹反倒早没了。这样的出身背景,在徽宗这一朝,是不可能有前程的。这几年赵明诚拼命活动也没有结果,就是因为如此。 大宋朝廷,如今真正掌权的就那么几个人。皇上算一个,再加上蔡京、王黼、梁师成、童贯,这五个人决定了大宋每一个人的命运。这里连高俅都说不上话 ,他出身太低,层次不够。 这几个人哪一个赵明诚都巴结不上,他是干着急没有办法。后来李邦彦慢慢的露头了,这才让赵明诚寻到了机会。 李邦彦也是文人,他欣赏李清照的词,就通过这一点,赵明诚勾搭上了李邦彦。这才在今年得了莱州知州的宝座。 可是文学是文学,生意是生意。李邦彦欣赏李清照的词不假,可官职,不是几个字就能打发的,那得是真金白银来换。李清照又不是李邦彦什么人,他只要银子不要人。 再说李清照对李邦彦来说,也太老了。他吃鸡蛋觉得不错,可没兴趣看看老母鸡。樊楼大把小鸡正青春靓丽等着他去欣赏呢。 最近李邦彦升官了。徽宗赏了他一个尚书右丞。这件事说起来,他还要感谢秦牧。 如果不是秦牧带来了超时空的宝贝,王樵也不会被下狱,如果不是王樵被下狱,余里衍也不会为他求情。如果不是余里衍当着皇上的面给王樵求情,把赵佶弄的左右为难,也轮不到李邦彦表现自己。 李邦彦当时是中书舍人,其实就是陪着赵佶玩耍。他是有才的,但是就如毛遂自荐这个故事说的那样,就算他再有才,没有表现的机会也不行。 每天吃喝玩乐,吟诗作赋,这有什么机会表现自己的才华。 若是写词画画,赵佶比他还牛,他还得拍皇上马屁,轮不到他表现。可是那天余里衍给了他机会。 “公主殿下,却不知那王樵是否和公主有旧?”李邦彦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别看就这么一句话,不但难为了聪明的辽国公主——当然现在还在装傻中,也替皇上解了围。 可以说这句话是字字千金。赵佶回头就赏了他一个尚书右丞的职位。 这可是实权,真正的肥差。 右丞相,是丞相之一,右丞相的就是在皇帝右手站立的丞相,也称主相。左丞相的就是在皇帝左手站立的丞相,也称副相,基本上右丞相的官职大于左丞相。 丞相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并辅佐皇上处理国家大事。逢有机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 李邦彦升官了,他升官,下面必须要送礼。新靠上来抱大腿的要送钱,原来李邦彦一系的,更是要拼命表现,玩命送钱,还得送更多的钱——要不怎么体现你们是心腹老人呢? 赵明诚如今就操心这件事。他需要钱,大量的钱。 原先李邦彦不过是中书舍人时候,已经让赵明诚几乎掏干了积蓄。现在李邦彦升了,尚书右丞,大宋真正的高官,核心层面,这更得掏出大笔银钱孝敬。 赵明诚没有钱了,只能打家产的主意。可是李清照也没有钱。有钱她能当紫貂冬衣吗? 这年头,没有羽绒服和棉衣,冬天御寒全靠皮子。其实不只是现在,就是后世,有各种御寒的衣服又怎么样?女人还不是喜欢皮子吗。而且还给起了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新名词:皮草。 真不知道皮子和草怎么连在一起的。 那件紫貂的皮衣是李清照最喜欢的冬衣,也是她最值钱的一件衣服。连这个都当了,她哪里还有钱。 李清照正要说点什么,却不成想赵财先说话了:“夫人,大郎吩咐,青州宅子和田地的房契田契,全交给我带走。” 什么?李清照顿时身子不由得一颤。赵明诚要卖房卖地! 卖房还凑合说的过去,她自己都要卖,可是地是万万不可以卖的。房子不是田地,这个卖了可以买回来。田地是大宋最稀缺的资源,卖了就别想再买回来。这个是大宋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就是高到蔡京的位置,第一需要也是买地——能种庄稼的地。 如果把田地都卖了,自己以后吃什么喝什么?如今穷的已经进当铺了,难道日后要我卖身吗? 李清照凤目圆睁,一双眼死死盯着赵财。你们主仆俩,是要逼死我吗? ------------ 第一百三十三章 家奴赵财 李清照不能不生气,甚至可以说差点气炸了肺,即使当着外人,当着她心内喜欢的男人,和那个男人的娘子,她也忍不住爆发了。 赵明诚这样的做法,实在超出了她能接受的底线。这么多年,李清照夫妻两人的感情日渐淡薄,早就没有了夫妻之实,也就勉强维持夫妻之名——赵明诚都不回家,有什么夫妻之实。 男人不回来,女人也得活命。李清照又不是朝廷官员,没有俸禄,她的收入全在土地上。 李清照和赵明诚祖籍都在山东,但是李清照的父亲丢官早得多,他更早的开始在家乡谋划,在青州买下了大片土地。赵明诚要的田契,几乎全是李家的。 本时空嫁女儿需要娘家陪送丰厚的嫁妆,那都是李清照的嫁妆。 赵明诚不是一个善于经济的人,他的财产就是这一处宅子。这个宅子比起李清照的田地,价值天差地别。 如果赵明诚只要房契,李清照都不会特别生气。怎么说房子也是赵家的,他有权处置,反正自己都想卖了。可是田契就不同了,那是李清照的私人财产,根本就轮不到赵明诚插手。 而且如果赵明诚把这个田卖了,钱肯定全是他自己拿走。这都不用问,因为这么多年赵明诚根本就没给过李清照一文钱,反倒每年拿走田地收入的大头。 为了赵明诚的声誉,和这个勉强存在的家,以及自己的名声,李清照纵然满腹委屈,可是也没闹腾。这要是闹腾的外人都知道了,自己大才女的面子就丢光了。 赵明诚也是吃准了她这个心理,所以拿起来毫不手软。每次都只给李清照留下勉强够用的一点钱。否则李清照也不会这么拮据,一个通货膨胀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以至于到了进当铺的地步。 现在赵明诚变本加厉,要拿走李清照傍身的田地,那就算打死她,她也不可能答应。没了田地她怎么生活?本时空可没有网文存在的空间,李清照就是想和本文作者一样,做个网络扑街小写手,拼死拼活码字,以求拿个全勤,弄个保底,勉强维持生计都不可能!没这个硬件环境。 赵明诚这就是要她去死!虽然赵明诚说了让她去莱州生活,可是莱州那里有一堆赵明诚的女人,自己若是兜里没钱,去那干嘛?要饭吗? 李清照死也不可能把田契给赵明诚的。更何况赵明诚当自己是什么人了?只派一个下人过来,说一句话,就想把这么大笔的财产拿走?这简直是太不拿自己当人看! “赵财,回去告诉你家大郎,房契可以给他,田契就不要想了。这些田地,全是我自己的,和他赵明诚无关。”李清照勉强压住怒火,没有在秦牧面前失态:“就算是房契,他如果想要,你让他自己过来取。” 赵财显然没有料到李清照如此强势。之前他每年来青州两次,夏天和秋天,和朝廷收税同步,来了就是拿钱。每一次李清照也没有如此强硬。这不但让赵明诚觉得自己吃死了李清照,就连赵财这么一个下人也不把李清照当一回事。 赵明诚都不在乎李清照,赵财怎么会尊敬她。 原来李清照为了体面和脸面,从来没有如此撕破脸,总要给赵明诚几分面子。赵明诚不来,这面子就落在了赵财身上。今日可是不同了,李清照撕破了脸,赵财一时真没法适应。 他根本没有及时转换过来心态,还如往日一般气势的说道:“夫人,大郎的话你都不听吗?这个家,可是大郎的。” 这时候别说贾红线等人,就是秦牧也看出不对了。这哪是一个下人,完全是一副债主模样、 不过贾红线几个乐的看李清照笑话,一句话不说,反倒一个个眼光烁烁,就当看戏一般。她们心理觉得痛快——让你勾搭我们家男人,报应来了吧。 其实这时候如果贾红线和折美凤俩人,但凡有一个为李清照帮腔,赵财都不敢如此炸刺。 贾红线早就有了上位者的威势,而折美凤一直就是府州公主,天生高贵。她俩只要肯站出来说一句话,赵财不说吓得屁滚尿流,也得矮半截,再也不敢如此放肆。 可是她们谁都不说话,就那么稳稳的端坐看戏。 秦牧捅了捅身边的贾红线,贾红线一把打跑了他的爪子。干嘛,这时候想起自家女人了,怎么了?心疼那个“色艺俱佳”了?她那么有“色艺”,现在就让奴几个看看到底有多大本事吧。 “姐夫,这是李姐姐家事,我们是外人,看看就好。”折美凤立刻火上浇油。 “秦牧,看看!”余里衍马上跟着装傻,顺势补刀。 秦牧气的差点把她们仨都踹外面去,这里就剩下自己和李清照就好了。至少李清照是个外人,不能这么随便甩脸子给自己看。 他是为了李清照着急吗?这仨傻瓜什么都不懂,还以为自己为了美女动心!这真是太冤枉秦牧了。凭良心讲,李清照是美,虽然大自己十岁,可是风韵犹存,我见犹怜!但是自己能为了美色不顾事业吗? 事业,永远是第一位的。当然,美色也不能排第二。 秦牧是有绝对正当的理由关心李清照。不只是关心李清照本人,而是她手里的地。 青州城就是后世的山东东营,这里是胜利油田起家的地方。 1955年,国家决定对华北平原地区展开区域性的石油普查。从1956年到1961年,钻井队奉命钻探华北地区第1号至第8号基准井,转战河北、河南、山东历尽千辛万苦,探索底下奥秘。 1961年4月16日 ,在东营村附近打的华8井,首次见到工业油流,日产原油8.1吨,从而发现了胜利油田。 秦牧来青州,就是为了那几口油井。可是他就算找到油井,现在也不能开干。不是没有设备,而是地不归自己。山东是大宋的内陆,也是承平多年,而且这里是粮食产地,土地更是金贵——能产粮食的土地在大宋比黄金都珍贵,因为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是整个家族的财富。 要想在这里开采石油,建立炼油厂,先要把地弄到手。从任潇潇的表现秦牧就明白自己要面临多么大的困难。连一个小丫头面临经济困境时候,都死活不卖地,那么青州城的田地谁肯卖? 买不到地,根本就没法点开石油这一支科技树叉。土地,青州的土地,是秦牧现在的首要目标。 对于怎么弄到地,秦牧思前想后都没有好办法,所以才勉强想出一个不是主意的主意,让梁山余孽先去趟趟看。这是驱虎吞狼之计。 秦牧放跑了一些梁山土匪,就是任由他们搅乱地方。地方乱了,自己才有机会。如果青州一直不乱,发展的你好我好大家好,那么哪个地主会卖地? 只有乱起来,让地主觉得有今没明了,随时生活在恐惧中,才有那么一点点的机会让他们卖地。就是这样,秦牧也没多少把握。这时空的人对土地执着的可怕,不死光怕是不会卖地。 这计策,换做是折可存想出来的,他一定会拍着大腿佩服自己的聪明。可是秦牧来自后世,本身又是个普通青年,没有背景。他有着聪明的头脑,可是没有冷血的性格,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秦牧是不会这样做的。 可是不这样做又不行。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必须尽快在大宋提升科技的方方面面。他没有时间去耐心的一家一家做工作,求着人家卖地给自己。 要是这样去做,到死他都求不来一亩地。 时代不停的在前进,秦牧的到来,更是让这个时代加速,甚至说飞速前进。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一定会让本时空的绝大部分人得到想也想不到的好处,可是肯定也有一些人,必然成为前进道路上的祭品。这一点秦牧也没有办法。 就好像他刚来到大宋时候,意外的踩死了那个傻新郎。 按说人家新郎官没招他也没惹他,就是任潇潇都放弃下杀手了,结果秦牧一脚给踩死了。 秦牧偶尔会想起这件事。他到没有自责——这件事真跟自己没关系,只是他觉得,天道难测,命运无常。不是好人就一定有好报。甚至可以说,这件事和好坏人根本无关。 青州的田地,不管地主是好还是坏,自己必须拿到。这时候讨论好和坏毫无意义。 现在赵明诚要把家里的地卖掉,卖给我啊。多少钱都可以。万一那口油井在就在这片地上呢——秦牧刚到青州,还没来得及去找油井。 不过秦牧不想从赵明诚手里买地。地是李清照的,干嘛便宜赵明诚。听李清照的口气,这块地就是李家的,应该是她的陪嫁。 既然如此,有钱也给李清照呀,给赵明诚干嘛。 这样的局面下,秦牧不得不出面。 “赵财,”秦牧对着赵财冷冷的说道:“你不过是府里下人,如何敢不守规矩,不尊夫人,在这里吆五喝六。快给我滚出去。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赵财不认识秦牧。他在府里跋扈惯了——府里只有李清照,赵明诚根本不回来,所以他才肆无忌惮。 连女主人他都不放在眼里,哪能给一个外人好脸色。看你年纪轻轻,又这么英俊潇洒,不用问,一定是李清照的小白脸。我家大郎正愁找不到机会休了这老女人呢,你这不是送上门的把柄吗!这也太好不过了! 在大宋,如果夫妻离婚,“和离”的话,就是和平分手,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那样李清照肯定带着自己的嫁妆就走了,赵明诚一个大钱都捞不到。 可是如果告李清照一个“淫出”,勾搭男人,给自己家男人戴绿帽子,那么错全在李清照身上,她的嫁妆就别想拿走了。 赵财顿时觉得眼前一片光亮!他看着秦牧已经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座金山! 有他在,李清照的钱就别想带走,全得归赵家! “哼,”赵财打定主意,先来个栽赃陷害,他没有看秦牧,而是转向李清照,恶狠狠的说道:“大郎就知道夫人不守妇道。他早知道你们两人勾搭成奸,明铺暗盖。你们这一对奸夫**,今日被我堵在家里,我到要看看,大郎面前你如何分辨。” 秦牧有一瞬间失神。他实在没想到这个赵财,区区一个赵家仆人,会说出这样的话。这话就是赵明诚本人来说,也不能如此气势吧。 可是他忘了,从来是狗仗人势,这时候赵财比正主赵明诚还气势霸道的多。仿佛他不是赵家仆人,反倒是赵明诚的爹,抓了儿媳的奸。 秦牧没有反应过来,李清照也没反应过来。这时候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贾红线。 “好呀,表哥,你和这个**人,果然背着我们姐妹乱搞。”贾红线拍着桌子就跳了起来。 “姐夫,”折美凤顿时也蹦了起来,随手就掏出手枪:“你不用说了,剩下的事情交个我。” “美凤姐姐开枪最好看。”余里衍拍手大笑,像极了一个小傻子。 秦牧顿时脑袋都要炸了。 这大宋,我是没法待了! ------------ 第一百三十四章 李清照的迷糊 秦牧绝不能让李清照在自己面前爆炸。他飞身就把折美凤扑倒在地。 这丫头太可怕了。折家是军阀,折美凤没少亲手杀人,就在从辽国回来的船上,她还一枪崩了一个金国人。 秦牧知道折美凤对杀人这件事没有半点犹豫。这里可不是后世,眼下可是大宋。只要折美凤不是杀了朝廷高官,连宋徽宗都不会把她怎么样。显然李清照不在高官的范围里面。 折美凤杀了她之后,估计还能继续把人家亲手烹饪的菜吃干净——她根本就不在意一般人的生死。 顿时客厅里面乱成一团。李清照吓得花容失色。不是因为她认识手枪,知道自己差点被打死,而是这场面实在太可怕。怎么秦牧当着自己的面,在自己家里,就把他的女人扑倒了呢。这是要干嘛? 难道那个赵财一说自己和他奸夫**,他生气了?可是生气了也不能拿自己女人出气呀——李清照根本不知道折美凤要杀了自己。 赵财立刻指着地上的秦牧说道:“你看,我说的没错吧,光天化日,光天化日啊,这是……”他词汇量有限,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表哥,你先起来。”贾红线可不能任由自家这么丢人。当着野女人的面,自己男人把自己姐妹扑倒,这成什么样子,岂不是被野女人看了笑话。 没等她说完,余里衍一把就将秦牧给提了起来——秦牧可扛不住她的力量。 折美凤也爬了起来,生气的问道:“姐夫,你疯了吗。干嘛把奴扑倒?你应该去扑那个**人。” 不过说完这句话,她又马上发觉不对头。扑倒那个女人,岂不是正合了她的心意。 秦牧总算看清楚折美凤没开手枪保险,这才喘着气说道:“都别动手,好好说话。今天,这里我做主!” 他知道每次只有自己摆出这个气势,几个女人才会听话。要是自己一直好脸色,她们可就一个一个乱来了。 果然这句话一出,每一个女人都收声了。就连李清照都不敢出声。秦牧这时候的威风大了去了,也吓坏了她。 秦牧二话不说,越过桌子,一脚就踹在赵财的胸口,直接把他踹出了门外。 总算他没有辽国公主余里衍的功夫,这一脚踹不死人,可也够赵财好受的。 幸亏赵财正当年轻,身体好,骨头还有韧性,秦牧这一脚没把他踹出个好歹。 “滚,”秦牧喝道:“告诉赵明诚,地,我全买下了。以后有什么事,冲着我来。” 赵财做仆人做的久,最擅长察言观色。这一脚让他明白了今天这宅子可不姓“赵”,也不姓“李”,是姓这个男人。 “好,只是我家大郎问起来,我该说找谁?”赵财爬去身来,捂着胸口,到是还没失去理智,知道问问秦牧的名字。 “我叫秦牧,你让赵明诚来找我,我就在青州等着他。”秦牧既然接过了这件事,就不会躲避。 赵财得了准名字,立刻飞快的逃了出去。好汉不吃眼前亏,你们这对奸夫**等着,到时候赵知州会好好的跟你们算账。 李清照本想叫赵财回来,可是赵财实在跑的太快,更何况他想坐实了李清照的丑事,根本不给李清照解释的机会,这让美女词人一颗心揪的紧紧的。 这可怎么办。怎么就闹到这个地步。不是在说卖房子的事情吗,怎么突然之间,自己变成了“**”,秦牧成了“奸夫”。这可真是冤枉死奴家了。 若是我们两个真的有那一层关系,实打实的做过了一场,奴家也不枉背这个罪名,可是天地良心,自己连秦牧的衣角都没碰过一下。 这罪名,我不能认! “秦少爷,”李清照连忙起身,正色说道:“赵财这个狗贼,不知道今日吃了什么药,胡乱攀咬,你切莫往心里去。” 接着,李清照又对贾红线几人分辨道:“几位妹妹,奴家和你们的官人清清白白,绝没有做过半点苟且之事,奴可不是你们说的那个什么什么女人。” 贾红线将信将疑,不过她也觉得不太可能。表哥除了去辽国离开了自己视线一阵,此外可一直在自己的监视之下。就是有时候去汴梁,自己没跟去,那边也有折美凤看着。以折家人的精明,断不能让表哥去偷腥。 而且表哥也没来过青州呀!看来是自己犯了疑心病,怪错了两人。 她心里有点惭愧,一时就没有留意李清照话里有话。 折美凤是同样心思,她也觉得刚才自己有点冲动了。换了是姐姐在肯定不会如此。 可是余里衍多精明,她立刻就听出来了,李清照这是在骂自己几个人。 她说的“苟且之事”,岂不正是秦牧和她们常常做的吗?最近还是自己做的最多。合着你不是**人,我们却变成**人了,天天做“苟且之事”。 这亏不能吃。 “秦牧,苟且是什么?好吃吗?”余里衍装作不经意的一句话,立刻把秦牧好不容易平息的局面从新搅乱了。 贾红线和折美凤这才明白,这个女人偶像刚才拐着弯的骂了她们,而且她们还不知道。若不是有傻丫头无心的提醒,真是丢人丢大了。 这个女人,真不白给啊!她们两个马上就要言语上还回去,可是秦牧哪能再敢让场面失控,连忙一手一个拉住了两人,同时对着李清照说道:“姐姐,我们先告辞了,那个房子和地,你都给我留着,我买,多少钱都买。” 眼前这一副乱局,让李清照丢尽了颜面,她早就想送走这几个人了。可是听到秦牧真的要买房子,还要买地,她顿时又变了主意。 脸都已经丢了,就别再顾着了,先要实惠再说。别秦牧再跑了,房子也不买了,自己岂不是什么都没落下,只白白丢脸给人家看了。 她立刻说道:“别,你先别走,咱们好好商量商量。房子的事。” 李清照说完话,看秦牧脸上没有表情,似乎根本没在意自己的提议,她马上又抛出一个诱饵:“还有田地的事,秦少爷不是也要买吗?有的商量。” 若是只为了房子,秦牧根本不会留下。青州大了,随便哪里买一套房子都可以。但是地就不同了。青州的地,秦牧都想买下来。他不缺钱,要多少有多少,哪怕金子不够,他跑到后世做假钞都可以。反正以后世的科技,伪造大宋的“交子”肯定毫无困难。 听到李清照要卖地,秦牧不得不停下脚步。这个事太重要,若是往日,自己求爷爷告奶奶,都未必有人卖。今日情况特殊,不知道赵财发什么疯,突然闯进来瞎嗷嗷一通,搞的女词人颜面尽失。 这个时候,真的是自己的好机会。李清照心乱呀!心乱了自然就做事欠考虑,自己趁势忽悠她几句,没准就把地弄到手了。若是自己就这样离开,等她清醒过来,不想卖了怎么办。 那好,就留下来,趁热打铁,把她办了。噢,不是,是把这件事办了。 “好的,姐姐,”秦牧马上换了一副笑脸,亲热的说道:“刚才大家都没吃好,这样,我去做几样小菜。樱桃,带路,去厨房。” 虽然李清照这里不会有炒锅,可是秦牧的厨艺了得,即使冷盘也弄的比本时空强的多,何况还有蒸煮呢。 “你们好好待着啊,谁都不许淘气,老实等我回来。”秦牧吩咐完,跟着樱桃去了厨房。 樱桃看的懂眉眼高低,又得了李清照偷偷的暗示,所以马上带着秦牧离开了客厅。她知道这时候留秦少爷在这里太尴尬,自己的女主人和那几位娘子,需要一个没有男人的空间,好好的缓一缓。 客厅里面一时陷入了寂静。 贾红线几人不说话,李清照不能一直这样沉默。怎么说这是她的家,她是主人。 毕竟是著名文人,这场面虽然尴尬到极点,可是李清照还控制得住——还能怎么样呢,反正脸都丢完了,该捞实惠了。 李清照的确需要钱,她又是个聪明人,知道这时候卖房是最好的机会,必须把握住。而且刚才的事情让她意识到,自己和赵明诚,怕是要完了。那么这个宅子,自己卖了还能落点钱在手里,若是赵明诚卖了,她一文钱也拿不到。 “几位妹妹,刚才多有得罪,你们可别埋怨姐姐。我真的和你们的官人是清清白白的。” 贾红线这个时候也想明白过来。她和秦牧心意相通,知道表哥是看上李清照的地了。这件事关系到争天下——这点秦牧早和她说明白了,贾红线不敢任性胡来。 “姐姐,都是误会,误会。”贾红线说着话,从包里掏出了一块手表,还带着包装的——这东西送礼再好不过了,贾红线来青州带了好几块:“这是妹妹给姐姐的礼物,刚才乱乱的,都忘了拿出来了。还望姐姐别笑话奴。” 说着,贾红线来到李清照身边,亲手给她戴在腕子上。 贾红线在汴梁混了那么久,三教九流的,什么人没打过交道,早就历练出一身的人情世故。她要伏低做小,李清照也扛不住。何况这手表的确精美异常,美女词人只在贾红线等人手腕上看到过,青州城里都没人拥有。 现在贾红线亲手给自己戴上一块,这份贵重的礼物,顿时打垮了李清照。对于之前她们骂自己是“**人”这个过结,也就不黑不白遮了过去。反正自己也巧妙的骂回来了。 “妹妹,这也太贵重了,姐姐当不起。”李清照一边说着当不起,一边把腕子抬到眼前,眉眼含笑的仔细观赏着手表。 “这不算什么,表哥还有很多好东西。对了,姐姐还记得手机吧。”说着话,贾红线把手机掏了出来,点开相册,给李清照看着她们在大云寺的合影:“就是这个手机,姐姐要是想要,也不是难事。” 手机相册里面不止有李清照和贾红线等人在大云寺的合影,还有好多好多别的照片——贾红线可没少自拍。 李清照现在可是见识到手机的神奇。那一张张照片,美的都离谱。不但自己美了不止一分,就连贾红线这样的美人,在手机里面也更上一层楼。 贾红线离开吴家庄,就换回了大宋女人的服饰,李清照看着还不觉得惊艳。可是她手机里面有许多穿着后世服装的照片,这就让美女词人更加的眼红心热了。 手机虽然神奇,但是衣服更是女人的心头好。这一件件漂亮的衣服,李清照连一款都没见识过。 同为女人,自己还是著名的文人,在才华上可以说碾压这几个“土丫头”,但是抛开文人的光环,若是单论女人本身,自己可比人家贾红线差远了。 看看人家穿的用的,自己听也没听过,见也没见过。就说人家这妆容画的,直接甩自己几条街——李清照可看得出贾红线化过妆。 她心头羡慕不已,眼神里面可就不由自主的带了出来。这让贾红线大为享受。哼,你在我面前骄傲什么吗,会写几首词了不起吗?奴的表哥写的比你还好。我家里不缺文人,可是你身上有我这么多宝贝吗? 贾红线一时高兴过头,收不住手。她眼里看着李清照,没注意手下划多了,结果把方好音的照片给调出来了。 这正是方好音刚受完伤之后,被绷带缠住身体时候的照片。 这照片顿时吓呆了李清照。她可是毫无准备呀!怎么这位贾娘子,还有这样残暴的一面吗?这照片里面的女子,一看就是受过伤,还一丝不挂。 李清照顿时就想歪了。她根本没有想到这是贾红线为了威胁方好音,省的她以后觊觎皇后的位置,特意拍下的把柄。 这位美女词人还以为贾红线在秦家霸道无比,容不下别的女人,竟然把姐妹们打成这个样子。若是自己也被她脱得精光毒打,李清照立刻一阵颤抖。 不由得她不这样想。刚才的场面,足以让贾红线误会自己和她男人的关系。难道这是给自己下马威? 可是自己和秦少爷没任何亲密的关系呀! 李清照转念又一想,难道秦少爷真的看上了自己,要不怎么贾红线这样精明的一个女人,会把这样私密的照片给自己一个外人看呢?这只能是吓唬自家女人的手段。 而且手表这样贵重,贾红线怎么会随便送给外人。没看秦牧的女人才每人腕子上都戴着一块手表吗?就连傻丫头都有——在李清照想来,余里衍这样傻,还有手表带,唯一原因是她是秦牧的女人。否则谁会把这样宝贝的手表给一个傻子。 这样说来,难道秦牧真的想纳自己为妾吗? 可是之前,呸,不是之前,就是现在,自己也没有离婚呀,还是赵明诚的夫人。那他什么时候对自己起了坏心思呢? 到底秦牧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为了自己的房子?这房子在青州也不算什么呀。那么就是为了自己的地!这个真有可能。若是如此,这位秦少爷可就太可怕了。 是不是连赵财也是被他收买,才莫名其妙的跑来喊一声“奸夫**”。赵财以前可没这样过。仔细想想没准真有这个可能。 要不怎么秦牧前脚过来,后脚赵财就出现了呢?而且他不早不晚,单等着樱桃出了质库,自己最窘迫的时候出现! 纵然李清照觉得自己聪明绝顶,一时之间也是猜不透眼前的局面。 这一刻,美女词人彻底的糊涂了。 ------------ 第一百三十五章 昂贵的房价 秦牧的一切都让李清照满意。 人长的帅,个子高,还懂诗词,有钱,全身都是宝贝,就连做菜都比最好的酒楼强的多。而且还对自己女人这样好,这样体贴爱护——就连傻丫头他都不嫌弃。 这样好的一个男人,他怎么就看上自己这样一个老女人了呢——李清照在秦牧面前也觉得自己老。 难道真是为了自己的田地? 不怪李清照这样想,其实这才是人之常情。《金瓶梅》里面西门庆和李瓶儿就是这样的关系。男人吸引女人的特质,西门大官人全有,简单说,就是“潘驴邓小闲”,西门庆都具备。而李瓶儿呢?她嫁了不止一次,认识西门庆的时候早不是黄花闺女了。 那么西门庆为什么一定要娶李瓶儿呢?或者说李瓶儿凭什么被西门庆看上呢?除了李瓶儿长的美,西门庆好色之外,李瓶儿丰厚的身家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李清照如今看秦牧,就是一个西门庆——当然这时空有没有西门庆就不知道了。而自己还不如李瓶儿呢,毕竟自己年纪大了男人那么多。 这样想来想去,李清照心里的担心就越来越多。即使吃着秦牧精心烹饪的菜肴,她也尝不出味道。 “姐姐,”秦牧见李清照满腹心事的样子,光吃菜不说话,只能开口了:“您那个地,有多少啊?” 时间紧迫,咱们就开门见山吧。 “地?”李清照犹豫的说道:“秦少爷只是看上了奴的田地吗?” “……”秦牧无话可说了。是你要卖地的,怎么这时候又这样问我。难道我没看上你的地,反倒看上你的人了? “姐姐,”贾红线连忙打圆场:“姐姐的东西,自然是好的。这房子奴可喜欢了。姐姐既然要去莱州,房子空着容易生虫,不若卖给奴家,平日里也有个照看。若是姐姐哪天想回来小住三两日,也是有个落脚地方。” 房子还是要买的。 贾红线的话总算让李清照暂时忘记了烦恼。卖房要抓紧,否则赵明诚拿走房契,自己什么都落不下了。 “红线妹妹,”李清照想了想说道:“奴在这个宅子里面生活了这许多年,一花一叶,总是关情。想着以后离开了,不能再看到这里的一草一木,姐姐真有点舍不得。” 哼,这就开始抬价了!贾红线当然明白李清照的套路。什么“关情”,什么“舍不得”,都是假的。真的不想卖谁能强迫你?是你自己叫住我们要卖房的。 看刚才你家仆人的样子,这房子你现在不卖,过阵子连一文钱都落不下,肯定全被你男人拿走,你就净身出户吧——贾红线很清楚,经过赵财那么一闹,李清照和赵明诚若是能过得下去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如果不是为了表哥买地,贾红线肯定没心情和李清照在这耗着——青州房子多得是,没必要非买你家这一处。不过现在只能和她讨价还价了。 “姐姐,说的是呢。”贾红线使了个眼色给折美凤,别总我一个人唱戏呀,你也来两句。 “李家姐姐,”折美凤心领神会:“正是因为一花一叶总关情,所以姐姐不在时候,更要有人照料。奴最爱花花草草了,你把宅子交给奴,保证让你放心。” 折美凤其实也很恼火。她虽然是折家女人,府州公主,自幼富贵,可是讨价还价是女人买东西的乐趣,她也享受这一点。一般来说,都是卖家把自己的商品夸的花儿一样,好卖高价,而买家会贬的商品一钱不值,好少花钱。这才是买东西的乐趣。 可是眼前这一单买卖,折美凤偏偏不能享受买东西的乐趣。她不但不能贬低李清照的房子,还要违心的夸人家房子好。这让小娘子很郁闷。 她捅了捅余里衍,意思是该你说话了。虽然余里衍很傻,可是每每关键时候说的傻话总是大占便宜,这让折美凤不知不觉有点期待傻丫头的表现。 “秦牧,给她金子,奴要这里的花花草草。”余里衍不负众望,果然一句话把问题解决了。 李清照就是要卖高价,而且不能要纸钞。这样一想,够格的买家不多,甚至只有秦牧这一个。只有他才能给自己硬通货——这个词她也不知道,但是意思明白。 金子呀,保值。 “功业,你准备给奴多少金子?”李清照直接问正主了。 “……”你这也太直接了吧,秦牧都不好说话了。他也不知道这宅子值多少钱。 “姐姐,你要多少钱,我不还价。”秦牧只能这样回答了。 “奴要一百斤黄金。”李清照报出一个数字,然后不错眼珠的盯着秦牧。这价格她报的很高,反正既然秦牧不还价,干嘛不多赚点。 秦牧马上开始换算,一百斤黄金,相当于五十公斤,金价360一克,大概是一千八百万。这也不是一个小数了。不过秦牧马上就发现自己算的不对。因为这个时候一斤和后世的一斤不同。后世一斤是500克,这个时空一斤接近600克。 半斤八两吗,本时空一斤是是十六两,而且一斤要比后世的一斤多接近100克。 这样算起来,这时候的一百斤,就相当于后世的六十公斤。价格马上就变成了两千一百多万。 李清照不亏是名人,词写的好,生意做的还精。胃口真大!青州这个地方,放在后世,是三四线城市,一般商品房价格在四五千,超不过一万去。就按一万一平米算,两千一百万能买两千一百平米,一百平米一套的房子,可以买二十一套。 那是现代化的居住环境,通水通电通煤气,还有上下电梯,配套设施。你这个宅子里面有什么?喝水还得从井里面提。 这也太黑了吧。虽然你是美女,还是著名词人,可是开价这么狠,当心生不出孩子噢。 不等秦牧说话,贾红线不干了。虽然我家有的是钱,可那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这个价格,简直没良心到了极点。 “姐姐,若说一百斤黄金,到也不算什么。”贾红线不肯弱了自家面子:“但是,姐姐你看啊,奴买了这个房子,要是没个营生,在青州这里一年能住几日?如果姐姐肯把青州的田地也卖给奴家,让奴每日有个事情做,这价格吗,到也说得过去。” 贾红线知道秦牧只想买地,房子根本不是重点,青州城里随便买一处都行。既然李清照要的狠,那别怪她也直接。就要买你的地! 李清照顿时犹豫不决。她自己清楚,这个价格报的离谱。往日里,这房子能卖三十斤黄金就很不错了,她一下子报出三倍还多的价格,就是看着秦牧不缺钱。而且他不是说了吗,青州那个什么“捅货”膨胀了。既然膨胀了,就多卖点呀。 她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青州是通货膨胀了,但那是说纸钞不值钱,你要是用“交”子买东西,一贯只能当三五百文用。黄金可没贬值,相反的,黄金这时候还升值!因为黄金是硬通货,越是膨胀越值钱。 李清照个价格等于实打实的多要了四五倍!甚至六七八倍!可是她也有自己的考虑。房子不是李清照的,主人是赵明诚。她拿着房契,如果就卖一个市场价,自己能捞到什么?不是白辛苦吗。 报一个这样高的价格,哪怕秦牧还一下价,除去给赵明诚的市场价,自己还能落下好几倍的金子。李清照其实穷怕了,遇到一个大金主,还不狠狠薅羊毛吗。 秦牧这样有钱,你看他女人吃的用的,穿的戴的,哪一样不是天下没有的宝贝。自己要他点金子,过分吗?一点不过分! 可是秦牧真不能给她这么多黄金。金子他是有,但是不能这样用。金子是他在两个世界都稀缺的资源,用来买一套宅子,不是浪费这么简单,简直是败家。他现在还没这个实力。 不过李清照的地,秦牧必须要。不买她房子,她肯定不卖自己地。 真是太难办了。秦牧两个世界都没有做生意的天分。在本时空,他一直处在卖方市场,到没多大感觉,如今换了身份,自己是买家了,麻烦立刻就来。 怎么办呢? “秦牧,奴要抽烟。”余里衍突然冒出一句傻话。 秦牧莫名其妙,立刻说道:“女人抽什么烟,咱家女人都不许抽烟。” 余里衍撅撅嘴不说话了。 这时候,秦牧心里突然一亮,有了! 要什么金子啊,我给你香烟不得了吗?这也是本时空的硬通货,别人想买都没地方买。而香烟对于自己来说,却是近乎无本生意,利润太高了。 “丫头,你真是个好孩子。”秦牧根本没想到余里衍是故意说的,还以为她在冒傻气,不由得表扬了她一句。 “姐姐,我有办法了。”秦牧恢复了自信,详细的和李清照解说:“我不瞒你,对于姐姐,我是另有打算。” 什么?他果然对自己有歪心,一直打自己主意。难道自己猜的没有错,秦少爷早就看上了自己的身子吗?李清照顿时心里百般滋味。酸甜苦辣咸,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经过赵财那一番事,李清照知道自己和赵明诚实际算是完了。 这时候,美女文人心里翻来覆去就一个问题:“若是秦少爷要纳自己为妾,奴家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 第一百三十六章 折可存暗中帮忙 摩托车是个好东西。这东西太好了,即使折可存已经玩了好几天,他依然充满激情。而且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厌倦骑摩托。 在青州的街道上,骑着雅马哈天王,小风吹着,百姓看着,折可存爽极了。身体和心理,双重的舒畅。这个季节太适合骑摩托车了。 在他的坚持之下,秦牧终于抵挡不住折可存的请求,送给了他一辆摩托。不送也不行,身边还有一对姐妹花替折可存说话呢。秦牧就当摩托车是聘礼了。 折可存也是这样认为的。娶我家小妹,不给点贵重到离谱的聘礼行吗?不贵重不离谱怎么配的上美凤,毕竟小妹就是这样一个身份贵重做事离谱的小娘子。 他在秦牧的教导下,很快就掌握了摩托车驾驶技巧——年轻人哪个不会开摩托,从吴家庄到青州这一路上,折可存能开摩托绝不骑马,有时候自己一个人,有时候带着折美凤,尽情享受速度带来的激情。 在青州城里,道路比官道又好了许多,更适合他骑着摩托车游荡。如今折可存正满大街的转悠,直到被折家军的兵丁追上来。 听完手下的汇报,折可存微笑着点点头。不错,事情办的很好。 因为摩托车的原因,折可存知道了石油的重要性。没有石油就没有汽油,没有汽油就不能一直骑着这么神奇的摩托车。而且秦牧说的明白,石油的重要性不在于开摩托,而是他以后争霸天下的本钱。 这才是折可存最看重的。既然妹夫需要石油争霸天下,那么自己就得想方设法把石油弄到手里。 他是本时空的土著,本身又是府州的土皇帝,对于土地的认识比秦牧深刻的多。折可存从来就没想过能通过正常买卖拿到青州的土地。 这道理非常容易理解。就是以秦牧一直以来这么神奇的表现,如果当时在府州,不是因为他意外的娶了折美鸾,而只是想买他折家的土地,折可存敢把秦牧打出去。 土地是根本,没有土地哪里还有折家。他一亩地都不会卖给秦牧。 折可存一路上就在谋划这件事。在他没到青州之前,就把折家军派了出去。秦牧放了梁山一部分人马逃命,现在折可存终于明白原因了。这是妹夫的驱虎吞狼之计。他的确是拍着自己的大腿叫好——妹夫果然聪明绝顶。 只是在他看来,妹夫聪明是聪明,却没有狠劲。驱虎吞狼,你得在老虎后面挥着鞭子赶才行,这样他们才会按照你的意思行事。现在秦牧根本没有后续的动作,只是任由宋江这几百人满世界乱跑。这怎么行呢。 这事秦牧不做,自己得帮他做。折可存早早就把折家军派了出去,想方设法的赶着宋江往青州跑。如果不是他背后出力,宋江怎么能那么听话的出现在青州。天下大了,哪不可以去? 秦牧还以为是老天爷开眼。哪有这样好事,一切全是折可存背后操作。 宋江早就被折可存的人马半控制住了,在闹腾完青州之后,开始按照折家军的要求在青州地面四处抢掠。 这件事也不能全怪折可存强迫,宋江自己也有强烈的需求。不抢,吃什么穿什么,怎么从新拉起队伍?没有队伍,朝廷凭什么来招安。 这件事可以说两方面各取所需。如果没有宋江,折可存准备光着膀子亲自上阵。做这事很容易,让一队折家军脱了军服换上百姓衣服,冒充土匪去杀光庄子里面的人,然后折家军再上去打跑了土匪,于是青州就多了大片的无主之地。 这件事没有难度,可是容易惹是非。谁都不是傻子,朝廷上更不缺少聪明人。别看蔡京等人对辽国西夏没有正确的认识,可是对大宋土地上的猫腻明白着呢。 他要敢这么干,早晚被追究出来,而且土地也未必落到自己手里。 现在有宋江的存在就不同了。他们本来就是土匪,杀人不眨眼。别的地方且不说,就是小小一个吴家庄,就被他们杀了一百多口子。可见杀人对于梁山土匪来说是家常便饭。 折可存觉得即使自己不要求他们去做,宋江也会主动去做。反正他们不是祸害这里,就是祸害哪里,总会去祸害。那么不如就按照自己的要求,祸害祸害青州附近。这样至少还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利益,不是白祸害。 刚才手下就来汇报,说宋江等人又屠了一个庄子,庄里的大户被杀的鸡犬不留。折可存很是满意,大户人家才是土地的主人,杀穷鬼没用,他们根本没地。 宋江杀光了大户,地就有了。到时候官府发卖,自己就在青州坐镇,买家也得先是自己。如果谁看不出这里面的深浅,折可存不介意给他们用***上几课,让他们明白,这个世道,马上就要变了。 折可存志得意满,感觉前景越来越好,他自己都快看得到了。那些天上飞的——无人机,地下跑的——摩托车,还有他完全看不懂的——电脑手机,这一样一样不断给这位大宋著名将军揭开未来世界的面纱。 他可不同秦牧的那些女人。即使方好音和折美鸾,也只是对自家男人的事业感兴趣,剩下的,就是女人的爱好了。 折可存不同,他是男人,又是府州折家的男人,志向高远,一直以来都是以天下为考量的。他看到的一切,都是和天下结合在一起,所以更加明白秦牧要给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子。 同时他也在积极的思考,折家在未来的天下中,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 不过不管以后折家的地位如何,现在开始尽全力帮助秦牧实现目标绝对错不了。妹夫不忍心干的事情,对于折可存来说毫无压力。死谁不是死呢,自己拿到地就行了。 折家军办事利落,让折可存很是满意。他传令下去,都去近卫团吃饭! 这命令这让折家军将士欢声雷动。近卫团的伙食是本时空最好的伙食,都是跟秦牧学的做菜做饭,远远超越了折家军自己的伙食标准。军事行动之后来个大会餐,古今中外的军队都有这个习惯。 折家军这顿饭吃的痛快,秦牧那顿饭就吃的头疼了。 这哪是吃饭呀,纯粹是谈判。 余里衍看似无心的一句话,给了秦牧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香烟,这比黄金好多了。 黄金不是一般的金属,它的属性太独特,在两个时空秦牧都极为需要。把黄金给李清照,说白了是纯粹的浪费。在李清照看来,黄金只是钱。可是在秦牧眼里,黄金是工具。不是普通的工具,是一件非常特殊又极为重要的工具,是他经济策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李清照只是要钱而已,她要的不是黄金的特殊属性。既然如此,就给你香烟吧。在本时刻,香烟的属性也不只是烟卷——个人享受用品,而是可以代替钱的。甚至有钱也买不到。 秦牧准备给李清照一部分现金,同时再给她一个长期的饭票,青州地区的独家香烟代理权。 这个权力比真金白银还珍贵。因为黄金并不是独家资源,你有人家也有。可是香烟不同了,在本时空只有秦牧能提供。李清照拿到这个独家代理权,就是掌握了一门稀缺资源。这会让她的生活变得容易和富足。 青州只有她手里有香烟,自然会有人求上门来。到时候,又有钱,又有地位——人家求她,可以说她的生活立刻翻天覆地的改变。至少绝不会再受穷了。 秦牧准备让渡很大一部分利益给李清照,批发价只定在五折。 这样做对秦牧也大有好处。一来不用把当作战略储备的黄金浪费在毫无意义的商业行为上,二来也为自己的商业帝国新铺开一个点。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就算是打天下也要一步一步来,做生意也一样。在青州立下一个点,也是商业拓展迈出了一步。 这是双赢的好事,秦牧简直要为自己鼓掌。可是没想到在李清照这里,双赢却通不过。 李清照只认真金白银铜钱。香烟再好,可它不是钱呀!而且秦牧刚才说了一句话,她记在了心里。 “女人抽什么烟,咱家女人都不许抽烟。” 这句话让李清照感觉秦牧很讨厌抽烟,尤其讨厌女人抽烟,如果香烟那么好,为什么不让他家的女人抽呢?尤其现在的李清照对于自己和秦牧的关系很迷茫,有时候难免把自己想成了秦牧的女人。 这样她更不想碰香烟了。可见这东西,没有秦牧吹的那么好。这个男人,心眼太多。这让秦牧的计划从根子上被怀疑了。如果秦牧说让李清照开一家服装店,李清照马上就会点头接受。 因为这一行她有直观的感受,哪个女人不喜欢漂亮衣服呢?她自己就喜欢的不得了。而且刚才还看过贾红线手机里面的照片,她对于贾红线身上层出不穷的时尚服装羡慕不已。 女人比较感性,李清照这样的大词人,更是感性爆棚,远超同类,否则怎么只有她才能写出“绿肥红瘦”呢?不就是绿叶和红花吗?怎么到了你眼里就是肥瘦了,和猪肉一样。 这纯粹是因为李清照强大的感性认知能力。但是人不可能样样都好。就比如有瘸子,一条腿长点,那么必然另一条腿短点,否则怎么叫瘸子呢。美女词人的理性认知就极为欠缺,甚至不及格。 就看她敢张嘴要那么多倍的价格,就知道这方面李清照有多离谱。人家要两倍都已经黑的不得了,她敢喊出三四五六七八倍。 现在秦牧把一份天大的机缘放在李清照眼前,可是她根本看不到,反倒觉得秦牧在骗她。 这下子顿时让秦牧火冒三丈。自己时间这么紧张,哪有工夫在这里干耗着。他正想甩手走人的时候,就见樱桃跑了进来,一脸惊慌的对李清照说道:“夫人,大事不好,王家庄闹土匪了!” ------------ 第一百三十七章 奸臣夫妇 “表姐呀,救命呀,我爹我娘全被土匪杀了!呜呜呜……” 没等樱桃说完,就从门外闯进一个妇人,衣裳凌乱,发髻歪斜,一进门看到李清照,马上就奔了过来,抱着李清照大哭起来。 李清照被这个消息惊得合不拢嘴,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外面又跟进来一位狼狈不堪的男人。 见到这人,李清照连忙问道:“会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表姐,容我喘一口气,缓一缓神。”来人也不客气,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樱桃连忙给他端上茶水——还是贾红线的茶叶泡的。 “这茶不错,味道醇厚清香,非是凡品。难得这番烹煮也别具一格,不似寻常茶汤。待我好好品鉴一番。”来人被茶香吸引住了,竟然不顾李清照的发问,开始品起茶来。 “妹夫,舅舅家里到底怎么了?你快跟我说说,可急死我了。”李清照见自己表妹这个样子,哪能任由他品茶呢。 秦牧听李清照的称呼,知道来的是一对夫妻,女的应该是李清照表妹,男的是她表妹夫。 这俩人显然是遭了难了。樱桃说王家庄闹土匪了,看起来就是这俩人说的。一定是他们从王家庄逃到这里,才告诉的樱桃。 既然李清照有客人,而且是这样的情况,秦牧势必不能留下。房子和地,只能以后再说了。 秦牧起身就要告辞,没想到那男人放下茶杯,到先和他打起招呼:“在下秦桧,密州教授,不知阁下是?” 卧槽,秦桧!原来是你! 秦牧顿时打消了离开的念头,先不走了。这个臭名昭彰的大奸臣,就这么出现在自己面前,到要好好的看看。 “在下秦牧。”秦牧介绍完了自己,李清照一边哭一边给双方引荐。 来人是秦桧和他夫人王卓。王卓的确是李清照的表妹。李清照的娘姓王,李清照的姥爷,就是大宋著名宰相王珪。王珪是王卓的亲爷爷,是李清照的亲姥爷,李清照的娘是王卓的亲姑姑,所以俩人是嫡亲的表姐妹,小时候一起长大的。 王卓的娘家,就在青州城外王家庄,她爹王仲山,正是青州地面上的大地主。秦桧如今在密州做教授,算是个不入流的小官,今日夫人回娘家,他左右无事,就跟着过来看望岳父母。 王家是大地主,吃穿用度,不是秦桧比得了的。秦桧只是个小小的教授,俸禄没多少,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全仗着夫人王卓嫁妆丰厚,才维持得了他这个层次应有的生活水平。 他跟王卓回娘家,纯属是混吃混喝——王家是大地主,饮食器具无不精美,秦桧来占便宜的。 只是没想到便宜没占到多少,命差点没了。他们正好赶上了宋江血洗王家庄。王家庄虽然也有民团,不过比起宋江手下的土匪那就差太远了。一番苦斗之后,庄子破了,宋江杀了王家满门。 秦桧两口子正好不在王家的大院里面,这才侥幸逃脱了性命。 宋江不敢多停留,能抢的抢,能杀的杀,然后扭头就跑。不跑不行,后面有折家军跟着呢。他现在就是折家军养的一条狗,咬完了这里,还得去咬那里。 这样秦桧两口子才侥幸逃出性命。王卓娘家人全被杀光了,她无处可去,只能来投奔表姐。王家庄现在就是 人间地狱,她哪敢待在那里。 王卓在李清照怀里哭的都没人样了。她父母兄弟全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至亲了,从此孤零零一个。 秦桧到毫不在意,他心里反倒有些窃喜。宋江屠村时候他都吓尿了,不过还好他正躲在茅厕中,不至于尿裤子。现在逃出生天,他不只是庆幸留下了小命,而且高兴的恨不得唱一曲。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王家死光了,焉知不是他秦桧的最大喜事? 王卓的爹,也就是秦桧的岳父,是青州最大的地主,他死了,而且不但他一个人死了,全家都死了,这庞大的财产岂不是都归了王卓这唯一的幸存者!王卓可是秦桧的夫人,也就是说,这么多财富,都归了秦桧!他哪能不开心到要爆炸呢。 他可是穷怕了。 秦桧是江宁人,曾经做过私塾先生,收入微薄,度日艰难。他曾经作诗写到:“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 后来秦桧进士及第,补了一个密州教授的缺,算是有了正式的官场身份,但还是依然不入流。没钱没地位。要不他怎么只能娶王卓呢。 王卓的爷爷虽然当过大宋的宰相,但是已经去世多年,王卓父亲那一代人都没有官场身份,所以王卓也就没什么身份,只是个富人家的女儿。 秦桧有官身,王卓有钱,于是俩人就凑成了一对。 密州挨着青州,秦桧时常跟着王卓回来蹭吃蹭喝,没想到这次走了狗屎运,连庞大的家产都蹭到手里了。 秦桧好不兴奋!所以进门之后,还有心情品茶。 他是教书匠出身,口才了得,几句话就把事情讲明白了。 李清照听了之后,更是痛哭失声。王家庄是她亲舅舅一家,这一家人全死绝了,都是梁山土匪害的。她悲从心来,抱着表妹俩人哭作一团。 秦牧看的尴尬极了。这一切的源头,实话说全是自己。如果那天打梁山的时候,他没有留这么一个口子,宋江等人一个也跑不了,全得死在近卫团的手里。 可是放跑梁山一些人,是他早就定下的战略,必须执行。而后果不出自己意料,甚至比自己意料的还好。刚才秦桧太兴奋,说走了嘴,把王家是青州最大的地主这事给说了出来。 也不由得秦桧不兴奋!这是多大一笔财富!以后穿金戴银,孝敬上司,完全不用发愁。自己这就时来运转了。 若不是有李清照在,他都会笑出声来。 可是秦牧笑不出来。自己目的是达到了,青州最大的地主家里死的就剩下一个王卓了,这无疑让自己获得青州的土地变得容易了许多。只是这个受害者就在自己眼前,而且李清照也算是受害者,死的是她舅舅,还是亲的,这让秦牧感觉怎么都别扭,浑身不得劲。 贾红线几个对这事没多大反应。本时空死人是常事,这三个女人手底下人命不知道有多少。死了就死了,死了更好,这样机会不就来了吗。 只要能让自家男人买到地,死多少对她们来说都无所谓。 秦桧眼瞅着桌子上的菜肴琳琅满目,而且大部分自己都没见过,顿时勾起了馋虫。 “樱桃,我跑这一路,也是饥渴难耐呀,给我拿一套餐具。不,两套,也给夫人一套。” 樱桃连忙给他取来。秦桧也不客气,先给自己斟满了酒,再给秦牧满上,然后举起杯子说道:“秦少爷,难得今日在表姐家里相见,咱俩还是一个姓,五百年前是一家,来,兄弟,干一杯。” 一听这话,秦牧差点把酒杯砸秦桧脑袋上。自己怎么就和这个千古大奸臣成了兄弟了。这能挨得上吗? 就是和傻丫头做兄弟,也不能和你这个大混蛋做兄弟呀。 他连忙摆手说道:“不不不,秦教授,你的秦和我的秦不是一个。我的秦,其实来自于赵姓。” 秦牧的祖宗是秦始皇,秦始皇的名字嬴政,在当时来说,这个赢不是姓。秦始皇的名字如果按正常来说,应该叫赵政。 反正秦牧是怎么都不可能跟秦桧称兄道弟的。就是没上面的解释,他也会胡乱编一个原因。 秦桧毫不在意。你不当我是兄弟,难道我缺你这个兄弟?若是原来的秦桧,还会点头哈腰低三下四,可是今日的秦教授不同了。丈人家死光了,他发达了,抖起来了。 他也不知道秦牧的身份,以为就是李清照的客人。李清照文名卓著,可是往来的没有高官。当官的哪有闲工夫交往一个纯文人,还是女的。李清照的客人不是穷人,就是更穷的人。 秦桧根本不在意秦牧。他眼光更多的是偷偷打量那三位小娘子。 这仨小娘子怎么长的,一个比一个漂亮,而且看样子还全是秦牧的夫人。这让大奸臣嫉妒极了。凭什么他有这么漂亮的娘子呢? 其实王卓也不算不漂亮。她和李清照是表姐妹,李清照这么漂亮,王卓能丑吗? 只是本时空女人嫁的早,所以一过三十就算老了。在秦桧看来,王卓就是老女人了,李清照更是老女人。只有秦牧身边的几位,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女人。 他私下偷看,贾红线几人都没有发现。秦桧什么人物,现在是教授,以前是私塾先生,干的就是监督学生的活。他练出了一手好功夫,就是表面上全神贯注的读着书,其实余光早就把满屋的学生都看了个遍。哪个敢开小差,都在他的心里。 这种本事一般人没有,所以连秦牧也没注意到他色眯眯的偷看自家娘子呢。否则秦牧真给他踢出去了。 秦牧看着这个千古第一奸臣,觉得史书真没冤枉他! 王家庄遭到这么大的祸事,他丈人一家都死绝了,可是这个秦桧,真心的没有半点悲伤。相反,他快乐的要命,就差站起来跳一段唱一曲了。 这人真是一点人性也没有!如果不是为了严守历史轨迹,秦牧真想抽出手枪,一颗子弹送此人上西天。 贾红线看到表哥莫名的开始生气,脸色通红,还以为他为了梁山土匪生气,连忙拉着秦牧的手说道:“表哥,些许土匪,不值得生气。” “姐夫,”折美凤也劝道:“别急,奴让二哥去把他们抓起来杀了。” 秦桧听到两人说话,眼睛不禁一亮。 一个叫“表哥”,一个叫“姐夫”,这么说,俩人不是秦牧的娘子。那就好办了,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刚要表现表现,就听李清照说道:“功业,你替奴抓住梁山土匪,把他们一个个的千刀万剐,奴就把一切都给你!你要什么给什么,就是要奴的清白之身,也随你的心。” 开始两句,秦牧还听得开心,看来阴错阳差,土地还是最终到手了。可是后面李清照为了加重份量,画蛇添足多说了两句,这让秦牧差点钻桌子底下去。 我是那样的人吗?再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你的身子了?我半点也没这个意思,根本就没表示过。你这话到底从何说起? 李清照的话,不但震惊了秦牧,也把厅内每一个人都惊呆了。就连她表妹王卓都不哭了。 表姐这是怎么了?要卖身报仇吗? ------------ 第一百三十八章 秦桧的本事 秦桧当时就不干了,没等贾红线她们发火,他先拍了桌子。 “表姐,”这一声到是暂时震住了场面,也是大家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没想到李清照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正好看看他的表现:“你这是说的何等昏话。礼义廉耻何在?” 李清照也傻了。她一时昏了头脑,净想着为舅舅一家报仇了,那时候全身上下只有杀意,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现在被秦桧一喝,才发现自己竟然说了那么不知廉耻的话。 自己刚才想把身子许给秦牧,只求他为自己报仇。真是昏了头!不知道的肯定会问,你是要报仇还是要享受呢? 李清照是昏了头,一切全是下意识的行为。那日在大云寺遇到梁山土匪,她惊慌失措,险些吓崩溃,可是秦牧轻描淡写的就把林冲和鲁智深打发走了。那么凶残的土匪,在秦牧面前跟小绵羊似的。 秦牧有那么多厉害的手下,那么多厉害的武器,这让李清照把这个男人当成了救命稻草。 她还能求谁呢?这年头朝廷可听不到她的呼喊,连赵明诚都不会帮她。女人在软弱无力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去抓那一根救命稻草,何况秦牧这一根稻草尤其的粗壮。不抓他的抓谁的呢? 而且秦牧在眼前晃荡了半天了,李清照满眼都是他的影子。可不是一下子就说漏了吗。 当着表妹夫妻说出这样不知廉耻的话,李清照顿时满面通红,张着嘴说不出话来。这谁也圆不过去啊。 “表姐,”还是王卓精明,表姐说错了话,自己怎么也得帮衬:“你看你,都哭昏了头了。” 一切就当李清照哭迷糊好了。 “这位秦少爷,”王卓转头向着秦牧说道:“表姐的话,你别当真。” 秦牧心说,我哪敢当真! “秦夫人,”秦牧这样称呼王卓,自己也感觉怪怪的:“节哀顺变。我都理解,理解。” 他一边说话,一边偷偷拉住身边的两位娘子。好容易遮过去了,你们就别再挑事了。 “不过,秦少爷,”王卓已经哭了一路,也哭过劲了,这时候看李清照比她哭的还伤心,自己只能忍住了哭声,反倒打起精神和秦牧说话:“听表姐的意思,秦少爷能替奴家报仇?” 王卓听李清照说出那样的话,心里有点奇怪。自己这个表姐平日里眼睛长在脑瓜顶上,谁都看不起,怎么会突然求眼前这个男人呢?就是表姐夫赵明诚在这里,表姐也不会求他的。 反常即为妖!表姐这样做,一定是因为这个男人真的有大本事,肯定能帮她报仇,所以竟然连卖身的话都说了出来。 论起仇恨,王卓比李清照深得多。毕竟死的是她亲爹亲娘,嫡亲的一家人。她恨梁山,恨之入骨! 如果秦牧能替她报仇,就算王卓不能学表姐那样不要脸,竟然想着用自己身体报答,也会尽其所能的报答秦牧。 她火热的目光望着秦牧,仿佛秦牧就是神仙下凡,打个响指,梁山土匪就全死了。 王卓这样一番话,让贾红线三人都气炸了肺。老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一对表姐妹,怎么一样的无耻呢。你看这个表姐,当着我们的面,就要勾引我家男人。这个表妹,虽然没说什么,可是眼里那意思,谁还不明白?不是和她表姐一个打算吗? 这可真是冤枉了王卓。她知道秦牧是谁啊,这才第一次见到。这时候的王卓刚失去至亲,又才逃出险地,精神都已经快崩溃了,她哪有花花心思。 王卓一心只想报仇,听表姐的意思秦牧能替她报仇,那她就全身心对着秦牧。 这不但让贾红线几个气炸了,连秦桧都气疯了。 秦桧根本无法体会王卓的心。骨肉至亲全死了,王卓现在生不如死,悲痛欲绝。可是秦桧心里万分高兴,他恨不得王卓也死了才好。这样庞大的家产不就归了自己吗? 只是现在王卓还不能死。土匪血洗了王家庄,除了杀人,还放了火。王家最值钱的房契地契肯定都化成灰了。不过秦桧并不担心,这些在青州府衙都有底单,到时候从新办理一次就行。 可是办理下来之前,王卓不能死。她要是死了就麻烦大了。老王家没人了,他秦桧一个外姓人,凭什么继承如此庞大的财富?说俩人是夫妻就行吗?这个没用的。 衙门里面的人,吃人不吐骨头,秦桧自己就在衙门里面办事,很清楚这些人的手段。他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授,根本不入流,不放在人家眼里。青州衙门要黑他的钱,完全不用花力气,甚至可以当他不存在。 因此王卓千万不能死。不但不能死,还不能和自己离婚。这时候秦桧的心理也有点变态,他看王卓的眼神,怎么都觉得不正常——自家女人看秦少爷的眼神,是不是也过于热烈了? 整个客厅里面,只剩下秦牧一个正常人,可是偏偏这个正常人还无话可说。他能说什么呢?流年不利,今天诸事不宜。 他不说话,秦桧说话了。不为别的,必须打掉王卓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夫人现在看着秦牧好像看着大英雄,这不行!绝对不行。这个时候,秦桧不允许两人之间出半点意外。 “表姐,夫人,”秦桧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端起酒杯说道:“岳丈一家的仇,咱们不用去求外人。如果我料的不差,现在金国四太子已经为咱们报了仇了!” 说完话,秦桧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仿佛是把诺大的财产都吞到了自己肚子里面。 这时候,秦牧正想悄悄离开,可是听到大奸臣这句话,立刻挪不动脚步了。这是怎么回事?秦桧怎么和金兀术勾搭到一起了?这不对呀! 不论是按照《岳飞传》还是按照《宋史》,这时候的秦桧和金兀术都不应该认识,更别提接触了。 不说秦桧现在只是一个密州教授,身份根本不入流,就是金兀术也没露头呢。他上面开国那一代还正壮年,一个也没死。这段时期主角根本不是完颜宗弼。要不他怎么会被派来当使节呢。 这个位置是重要,却不尊贵。一个使节而已,沟通两边消息的,能有多尊贵。最贵的人都在金国厉兵秣马呢。 王卓果然被秦桧的话吸引了,目光离开了秦牧,转向自家男人:“会之,这是怎么说?” 秦桧在王卓面前历来抬不起头——没钱没地位,千古都一样。他不敢拿着捏着,连忙恭恭敬敬的回答老婆问话:“夫人,你还记得我们入城时候遇到的那一群金国人吗?” 王卓点点头。他们进青州的时候的确遇到了几十个金国人。 “夫人,我从他的言谈得知,这群人领头的叫完颜宗弼,是金国四太子,他要带着这些金国人去杀梁山土匪。夫人你想,金国人多么的厉害,四太子更是勇武过人,有他们出手,区区梁山土匪还能逃的掉吗?所以我才说,咱们的仇,这时候金国四太子都替咱们报了,根本不用求外人。” 秦桧特意把“外人”两个字咬的很重。一来是提醒王卓,我才是你男人,那个小白脸,再漂亮也不是你男人,别动歪心;二来呢,他也是提醒秦牧:你就是个外人,别操心我们家的事。 秦牧哪管外人内人,他就操心一件事,秦桧怎么这么早就勾搭上金兀术了?这事根本不在自己预料之内,不论正史野史小说评书,都没有提起过。 大宋的历史出现了偏差,对秦牧来说是最要命的。这会让他怀疑自己的整体战略是不是可行。他整个计划的基础,就是历史不要大变样。如果秦牧现在就勾搭上金兀术,那么靖康耻,南宋北宋,这些那些的,还会不会如期而至? 这个疑问立刻占据了秦牧的全部心思,他想找大奸臣问个清楚明白——你到底怎么认识的金兀术,赶紧告诉老子,可是却想不到合适的理由。 正为难的时候,还是李清照满足了秦牧的愿望。 “会之,你怎么懂得金人话语?”李清照也疑惑万分。秦桧不过是密州教授,怎么听得懂金国人说话?如果他不能解释清楚这件事,那么刚才说的就全是假话。这样就能让李清照揭穿他的面皮,挽回自己一点颜面。谁让这个人骂自己不知廉耻呢。 “表姐,”对上李清照,大奸臣毫不客气,一副倨傲的样子,撇嘴说道:“你莫要狗眼看人低,以为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授,就没真本事。告诉你,我虽然是密州教授,却曾代表朝廷出使金国。以我的才华,金人言语算是什么,前后不足七天,我就和他们谈笑风生了。” “你替朝廷出使金国?”李清照也撇了撇嘴。她一万个不相信。这也不怪她不信,而是秦桧这个官的确太小了。他原来是私塾先生,现在不过是国家承认的公学先生而已。只是个小小的教师。出使金国这样的重要差事,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表姐,你别不信会之。”王卓连忙劝道:“会之天生聪明,才华横溢,前几次朝廷出使金国,的确是请了会之。” 王卓说的是事实,可事实可以有各种说法。秦桧是去了金国不假,但不是作为使节,而是翻译——这时候叫通译。也不是人家请他,而是他知道这么一件事,硬凑上去的。 秦桧为人精明,可惜出身低微,地位又低贱,一直没有大发展。这让他不得不抓住一切机会,连不是机会的机会他都要去抓。 大宋和金国之间有海上之盟,来来回回谈了好多年。金国人在宋人眼里是土人,是未开化的,被从心底里面看不起。可是未开化也就意味着野蛮。 野蛮就让人恐惧。有一次大宋使节团走到密州,团里的一个通译死活不敢去了,于是装病,再也不起床,谁叫都没有用。 正在使节团为难的时候,秦桧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他不去,我去。 就这样秦桧就来到了金国。秦桧虽然是大奸臣,但也的确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学会了金国的语言,圆满完成了通译的工作。 来回几次之后,秦桧觉得自己要发达了。自己给朝廷出了这么大力,不得赏点什么给我吗?不升官也得给点钱吧。可谁知道朝廷一点表示也没有。 对宋徽宗来说,和金国谈判就是掉价,是丢人。他怎么可能因为这件事赏赐有关人等。赵佶一直管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叫儿子,如果他不是皇帝而是百姓,他恨不得叫阿骨打孙子。 使节团不过就是去和儿子聊聊,这算什么功劳,还值得赏赐吗? 其实最关键的是赵佶怕辽国。他和金国谈,谈什么?就是联合抗辽。这件事赵佶做的心惊胆战,生怕辽国知道了来揍他。他都怕人知道,怎么可能大肆褒奖使节团呢。最好你们都当自己不存在! 秦桧望穿秋水,连一滴雨露都没掉下来。这让大奸臣对朝廷极为不满,尤其对赵佶不满。 赵佶这些年大兴花石纲,把全天下好吃的好玩的全搞到自己家里,可以说吃的满嘴流油。你已经吃了这么多,也不怕撑死,给我喝口汤不行吗? 大奸臣觉得自己不是白喝汤,是实打实的冒着被杀的危险去了金国,也人五人六的为朝廷谋福利了。怎么着?我做了这么多,合着白干了?唉,这个朝廷! 秦桧忍不住问出了那么一句话:我爱皇上,皇上他爱我吗? 不过他也不算纯白干,这不就学会了金国话吗。他在青州城门附近遇到金兀术,寥寥几句就听明白了。只是四太子一行全是一人几马,匆匆而过,他不知道原因,只听明白四太子是去杀梁山土匪了。 秦牧紧皱着眉头,脑袋里飞速的思索。 局面怎么变得如此怪异。他万万没想到金兀术突然窜了出来,还去打梁山土匪了。 这画风,简直快让自己把握不住了。 金兀术啊金兀术,你要是敢坏我大事,我是现在杀了你呢?还是留你一条小命呢? ------------ 第一百三十九章 金兀术和折可存 金兀术手握铁枪,骑在马背上,冷静的望着眼前的这名大宋将军。 金国四太子这次出使大宋,获得了巨大的成果。徽宗赵佶见到金兀术才知道辽国竟然被打残了。上京丢了,辽国没了一半,等于老虎瘸了两条腿,这给了大宋皇帝巨大的诱惑。 四条腿的老虎我害怕,两条腿的还怕什么?打不过朕还不会跑吗?两条腿,你追的上我吗?而且还有金国拖着你后腿。 金国既然能砍下大辽这只老虎两条腿,那么再砍下剩余两条应该也没多大问题。于是宋徽宗一反常态,和完颜宗弼马上称兄道弟起来,再不叫人家儿子了。 他和金国四太子约定,在明年,也就是宣和三年,两国一起出兵,共同攻打辽国。到时候金国取辽国绝大部分土地,而大宋只要原来的旧地:燕云十六州。 这是一个战略性的成果,对于完颜宗弼来说,是巨大的功绩。而对于金国来说,是决定命运的谈判。当然这只是现在看起来。若是金国人知道未来大宋军队多么不堪,估计会很后悔签署这个协议。 早知道还和大宋谈什么,若说大辽国是老虎,那么大宋就是一只小猫。只不过这时候所有金国人都不明白这一点,还把大宋看成大老虎,甚至是比辽国还厉害的老虎。 完颜宗弼谈完协议马上回国。这消息必须尽快的报告给金国的皇帝,也就是他爹完颜阿骨打。只是这一路上,金兀术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办错了事,甚至怀疑金国的联宋治辽,是不是根本上没必要。 四太子看到的大宋,完全就是一个毫不设防的花花世界,他实在没有想到大宋的武力竟然低劣到不堪一击,甚至不忍直视。 这一切都是因为高俅! 宋徽宗和完颜宗弼达成了明年共同伐辽的协议,于是也要让对方看看自己的军事实力,就安排高俅准备一场演习。可是高俅哪是这块料,演戏他就会,演习是什么? 但是难得的宋徽宗又想起了自己,高俅岂能不抓住机会拼命表现?于是高太尉竭尽所能,组织起禁军给金国四太子结结实实的演了一场戏。 他是帮闲出身,练兵是不会的,但是市井巷陌的好玩东西,没他不会,没他不精的。 大宋禁军精锐出马,什么钻火圈,踩高跷,耍大旗,唱小曲,等等等等,操练的就好像民间的庙会一样热闹。期间还有乐队伴奏,看的赵佶和一干大臣很是满意。 如果不是有金国人在,高俅恨不得把爱情话本演上一套,好提醒宋徽宗——这里还有一个深爱你的男人呢。 完颜宗弼只看的莫名其妙。他还以为这是宋徽宗招待自己的戏班子,完了之后才是军队上场,可谁知道这就是军队,这就是大宋的全部军力。唱歌跳舞踩高跷,完了之后,那就完了。 这真让四太子直撮牙花子,都什么玩意?这就是大宋的军队?这不是一群戏班子吗?如果大宋的军队仅止于此,那么都用不别人出场,自己带着一千人就能平趟大宋京城。这些人绑一起也不够自己杀的。 就是因为高俅安排下的这一场演习,导致完颜宗弼在回城路上一直心神不定。自己这是招来一个强援呢,还是招来一个猪队友?怕是野猪做盟友都比宋军强的多吧? 他举棋不定的时候,正好在青州听到了梁山土匪作乱的消息。当时他正在知州衙门内做客,听到这里,马上决定带着手下亲身体验一下大宋的军力,到底是能不能打。 梁山土匪他见过,而且就是在这里,在青州。当时他在城墙上,被知州死活拦着不让下去。今天谁也不能拦他,谁拦着他他就杀谁。 青州知州当然不是傻子,看到四太子动怒了,连忙派个本地向导,带着金兀术就出了城,直奔宋江而去。 宋江杀完王家庄,言谈间提起下一个目标,所以王家庄耆长来报的时候知道土匪的去向。 金兀术就二十多人,全身披挂,一人三马极速的追了过来,终于眼前出现了了梁山土匪的身影,他正要带兵上去杀戮,就在这时候,折可存带着折家军追了上来。 青州的一切动向都在折家军监视之内,完颜宗弼出城的消息折可存马上就知道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天衣无缝的计划,竟然要被一个金国人打断。这绝不可以! 折可存马上点了一百精兵,也是一人三马飞快的追了上来。 一百折家军,对上了二十多金国兵。 金兀术要杀梁山土匪可不是因为他是好心肠,天生的助人为乐,他只想亲身检验一下大宋的武力。如今折家军拦住自己,真是再好不过了。他看的出这是大宋的正规军,绝不是土匪可以比拟的。 折可存带出来的这些人,是折家军军精锐中的精锐,千军万马中厮杀过的,每一个人都视死如归。而且这时候金国的名气还没起来,大宋最要命的敌人是辽国。所以他们面对金国人,即使是金国四太子带队,也没有半点看重的样子。 辽国人我们都不怕,何况金国人。这时候折可存也不知道金国都打下辽国半壁江山了,还以为金国就是没开化的土包子。 如果不是因为宋江涉及到自己的根本计划,关系到妹夫的大业,他都不会带一百人过来——这也太奢侈了。 打仗就不能骑摩托了,他没法一边骑摩托一边挥大刀,只好又换上了原来那一套。这让折可存十万分的郁闷和失望。 他刚见识过现代化的战争,正一肚子兴奋,准备照着秦牧的例子,尽量的靠近现代化战争。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真轮到他打仗了,折可存发现自己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盔甲大刀这一套。 这让折可存简直痛苦的要刨个坑把自己埋了!这就好像山珍海味就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够到,可现实情况是还只能吃窝头配咸菜。这落差太大,实在让折二公子提不起精神。 宋江这时候早跑没影了,他已经是惊弓之鸟,如果不是折可存适时出现,今天非被金兀术宰了不可。金兀术可不知道秦牧的计划,要是知道的话,肯定宰的更快! 这时候金兀术早就忘了梁山土匪,他只盯着折可存细细打量。 折可存是大宋成名的将军,别看现在年纪不大,但是身经百战,早就历练出战神一般的气质。若是平日,折可存在这里一人一马,就足以震慑敌人。可是今天,现在这个时刻,折可存没了那个气势。 他觉得不论是自己刀劈了四太子,还是四太子一枪捅死自己,都是耍猴一般。没准这时候妹夫正在青州城里,抱着那个电脑,正通过天上的无人机看着自己呢。 自己这不是成了戏子一般吗?这样的战争,哪算什么战争。 折可存实在提不起精神,而且金国人也不放在他眼里,他还人多,于是就一切都显得懒洋洋的。 他这个样子,折家军受了感染,也是同样打不起精神。 这让金兀术更加的狐疑!大宋的军队,难道全是傻狍子一般吗? 东北白山黑水之间,有一种动物叫狍子,傻的离谱,猎人到眼前都不会跑,干等着挨宰。金兀术看折家军就是如此。虽然盔明甲亮,军容整齐,可是却没杀气,反倒有傻气——这是金兀术的看法。 完颜宗弼决定亲身检验一下宋军的成色。他看得出来,眼前这一支宋军,就实力来说远超给自己耍猴的那一批,可是究竟有什么实力,还得打过了再说。 他决议已定,立刻一举掌中铁枪,就要率队飞驰上前冲杀。 就在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叫声:“四太子,等等,我找你有事。” 金兀术听到有人叫自己,有点奇怪。他刚才全部精力都放在折可存身上,没留意别的地方,这时候顺着声音看过去,却发现路上飞驰过来一匹铁马! 这真把完颜宗弼惊的差点掉下马来! 铁的马,还跑的这么快!这莫非是神仙下凡? 他连忙拉紧缰绳,停下马匹,定睛观看。 完颜宗弼看到那个铁马在路上停了一下,下来一个人,然后铁马继续向着自己飞奔。 等靠的近了,他又吓了一跳。那个马上骑手脑袋太大了,一个人顶别人俩。 直到铁马来到他眼前,完颜宗弼才发现自己搞错了。原来不是人家脑袋大,只是人家头盔大! 这么大头盔,真是稀奇。当然,铁马没腿,带着两个轱辘跑的这样快,更让金兀术稀奇。 而最让四太子惊讶的是,马上骑士还是自己的熟人,秦牧。 秦牧的摩托车直接开到两队人马中间。他停好车,摘下头盔,扣在后视镜上,下了车冲着完颜宗弼说道:“兀术,好久不见了,那个金子的事,搞明白了吗?” 完颜宗弼顿时面色一红。唉,又丢人了。这个事是他心中永远的痛!真搞不明白呀。他试过无数次,各种大小金子都试过,却无一例外证明自己错了,眼前这个秦牧才是对的。 秦牧的一句话,让金国四太子顿时失去了杀气——实在有点丢人,都不好意思动刀枪了。 看到完颜宗弼脸色缓和,不再杀气腾腾,秦牧总算放下心来。 这要是被折可存杀了金兀术,或者是金兀术杀了二舅哥,后果就不可收拾了。还好自己及时赶到,又巧妙的用言语套住完颜宗弼。 至少现在是打不起来了。 “妹夫,你怎么来了。”折可存下马走了过来,心疼的围着自己摩托车转圈:“你都把我车骑坏了。” 要知道他可是很小心,很珍惜这个摩托的。遇到坑坑洼洼或者绕一下,或者减速慢行。可是刚才看到秦牧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过来,后面烟尘滚滚,什么坑啊洼啊,一概闯了过来。 这让折可存心里滴血是似的。真是,不是你的东西,你就不心疼。 他这个心思,就好像后世,有车主碍于情面把车借给别人,可人家不珍惜自己车子,一路随便糟蹋。要不是秦牧是他妹夫,折可存都想揍秦牧一顿。 你也太不珍惜我的宝贝摩托了。 金兀术有点看傻了。这大宋将军,在两军阵前,不随时警惕敌人,反倒对着一个铁马如此心疼,用宋人的话,岂不是玩物丧志?该死! 这样的大宋,要来何用?天予弗取,反受其咎!不若我就取了吧! ------------ 第一百四十章 给金兀术科普 金兀术高高的端坐在马上,一点也没有下来的意思。他对于现在的场面比较满意,至少可以俯视秦牧,这样可以扯平了那点羞愧。 秦牧也满意,他还怕金兀术下来呢。金兀术坐的高目标才明显,更方便贾红线瞄准,这样自己生命才有保障。以秦牧的个人武力,在金国四太子面前可以说性命危在旦夕,如果不是有***在后面护驾,他肯定不会离金兀术这么近。 就这个距离也是秦牧精心计算过的,绝不能让金兀术一枪就能捅到自己。金国四太子只要敢动枪,肯定就被爆头。 秦牧在李清照府上听到金兀术带兵去杀梁山土匪,哪里还能坐得住。什么房子和地,先放一边吧。历史重要,可别给我随便改。 他马上回到驿站,知道折可存已经带兵追上去了,秦牧更是着急。还好摩托车在,他立刻带上贾红线赶了过来。幸亏为了找石油,这一带的地图秦牧早就铭记在心,要不哪找的到地方。 金兀术抬眼望去,路上又来了几十名骑兵。这些人全背着古怪的长枪,也没特别靠近,就在远处齐齐下了马,然后摆出了一个让金国四太子百思不得其解的姿势。 那些人把枪都握在了手里,一端抵着肩膀,一端冲着自己。 这是个什么式子?非常六加一啊?金兀术不懂。他理解的长枪手,应该双手持枪,一端在腰间,一端指向敌人,这样才能发力。那些人把枪的一端抵在肩膀是干什么? 金国人不善作伪,不只是他疑惑,四太子的手下也疑惑。 莫非这新来的宋人不会用枪?有几个人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折可存脸上一阵发热。他觉得自己刚才竟然和这样的人对阵,简直太丢脸了。你们知道不知道,来的是近卫团。你们这些不知死的鬼,现在一个个正站在鬼门关前,只要我妹夫愿意,他随便一挥手你们全得死。 别提你们了,就是连我和我的折家军也一样。只要我妹夫愿意,这里的人一个也活不了。 二公子认为金国人简直是猴子,屁都不懂,还傻乎乎的坐在马上。折可存别看还没用过M1加兰德步枪,可是战争常识让他下意识的认识到,坐在马上目标大,死的快。 折可存跳下马来,一个是心疼摩托,必须看看秦牧给弄坏了没有,二来是下意识的躲开枪口。当时近卫团还没过来——他们都骑马,肯定追不上摩托车,可是折可存看到贾红线下车了。 这时候有贾红线在,别问,***早就架好了。他可不希望贾红线的瞄准镜里面出现自己的脑袋。毕竟这是战场,而自家俩妹妹和贾红线,也是明争暗斗。万一这女人发疯,借口没打好,一枪把自己崩了怎么办。 折可存可是知道贾红线的手段。在三清观一枪打死了鹦鹉,那就是杀鸡儆猴,敲山震虎。自己可别给她机会。 他就站在摩托车旁边,挨着秦牧。这样让二公子略微感到安全。怎么说,贾红线也不敢把枪口指向秦牧,她还怕伤到自己男人呢。 “四太子,”秦牧想了想问道:“我问你个事,你要是知道就告诉我,然后我告诉你大小金子的道理。” 金兀术顿时被秦牧的话吸引了。大小金子同时落地已经困扰了他这么多日子,可以说都成了他一块心病了。他在大宋朝还不好意思问,这道理要是连个小太监都知道,岂不是丢死人了。 完颜宗弼就这样憋了一路。他本想回到金国找人问个明白,当然,这希望也很渺茫,毕竟他自己就算是金国的聪明人,在金国比他聪明的不多了。 现在突然秦牧出现了,要告诉他大小金子同时落地的道理,别说四太子动容,就连他的手下也都动心了。那天他们可是都亲眼看见了这个怪事。 “秦牧,你要问我国兵丁多少,我可是不会说的。”金兀术还挺聪明,也实诚,直接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秦牧差点被他气死。金国有多少兵,和我有什么关系。那是赵佶应该关心的事情。再说你就是有再多兵又有什么用? 没等秦牧说话,折可存忍不住笑出声来。不只是他,连周围的折家军都忍不住笑的喘不过气来。他们可都是见识过近卫团的恐怖。别说金国人了,就是他们这一百人,都不够近卫团那三十个人杀。 梁山一战,打崩了折家军的信心。对上金国人他们当然不怕,可是对上近卫团,只能有多远跑多远——根本没办法和人家作战,纯粹是等着挨宰。 金国人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自家兵力是多大的秘密。这也太可笑了。你有多少兵又能怎么样呢?在姑爷面前还不都是死人。 完颜宗弼一行有点莫名其妙。这是怎么回事?自己说的话,难道是个笑话?可是这话很正常,谁家的兵力不是秘密? 四太子怒了,他觉得宋人当面侮辱了自己。 金兀术马上就要举枪动手,秦牧连忙拦住了他——不能不拦着,金兀术动作再大点,脑袋就爆炸了。 “四太子,别误会,我绝不问你金国的军事秘密,我只是问一件小事,一个人,秦桧,你认识吗?” “秦桧?”金兀术想了片刻,摇摇头。这个人没听过。 他不是说假话,的确是没听过。金兀术还没资格出现在金国朝堂上,至少和大宋密约这事,在商议阶段轮不到他出面,所以也就没见过秦桧。 “我不知道这个人。莫非是你失散的兄弟?”金兀术还有点小善良。 秦牧这次真的被气到离断气不远了。不是自己姓“秦”就是秦桧的兄弟,你再这么说我大耳刮子抽你了! 唉,金兀术,要不是老子不想改变历史,就凭你这一句话,就是杀你没商量。 “话不可以乱说,四太子,我和秦桧八竿子也打不到。”秦牧好容易控制住情绪。总算还能正常说话了:“我这就告诉你大小金子的秘密。” 好消息是俩人没见过,看来历史还是正常的。 “我不知道这个人,你也告诉我秘密?”四太子有点感动。这个秦牧还不错,我什么都没告诉他,他也告诉我秘密。 “当然,我做人言而有信。” 于是秦牧就耐心的给金兀术讲解起了空气,空气阻力,以及牛顿三定律。 这一番话只听得金兀术呆若木鸡!什么,这空荡荡的四周都是气?还有阻力?那我怎么用枪捅人时候没感觉到呢?还有什么“三腚驴”。宋人真可笑,一条驴只有一个屁股,哪有三个屁股的驴。 还改变方向,速度加速度。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可是金兀术毕竟是金国的聪明人,否则怎么能来做使节呢?而且秦牧骑来的这个铁马,已经完全超乎了四太子的想象,这让完颜宗弼心里有点发虚。 他本来对着秦牧,就因为大小金子发虚了,现在看到摩托车这个神器,更虚的厉害。 金国人自傲的是武力,骑术也是武力的一部分。金兀术觉得自己马上马下都是无敌,而在马上更是厉害。可是这一匹铁马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摩托车没腿,只有两个轱辘。这在完颜宗弼的世界里面,是根本不能跑的!就是马车,前面还得有一匹马拉着,而且轱辘要在两边。一前一后怎么跑,再说前面也没有马。 他瞬间被大量灌输了后世的物理知识,又见识了后世的汽车工业,金兀术三观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现在纯粹靠着一股气顶着,才没有发疯。若是没有金国使节这个身份,四太子早一枪捅死秦牧了。 杀了这个人,世界就干净了,就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状态,再也不用为了牛盾马盾烦恼。 如果秦牧知道金兀术现在的心态,一定会为后世的教师庆幸!看到没,你们是多么的走运,没遇到这样的学生,否则你们一天一牛顿,两天一瓦特,非被金兀术打出屎来不可! 不过现在这一仗总算打不起来了。金兀术已经被秦牧喷的失去了思维能力,就好像后世学校里面的零分差生听微积分一样,能坚持到下课已经是超人了。 秦牧丢下一脸懵逼的金兀术,带队回了青州。金兀术没死,历史没变,那么咱们还是去找石油吧。 回去的路上折可存坚决不让秦牧开车,他自己开。可是秦牧又不会骑马,于是只能安步当车慢慢走。这样就拖到了晚上才回到青州城。回来之后,也是晚饭时间了,没等近卫团开始做饭,李清照的请柬来了。 “表哥,咱们不理她。”贾红线走了一路正累的慌,懒得去见这个女人。 “姐夫,咱自己吃吧,你做饭。”折美凤到是不累。去时候她骑马,回来时候折可存骑摩托带着她。到是让她小小的兜了一圈风。 “秦牧,和奴睡觉。”余里衍马上也跟着发表意见——先预定了今晚的位置再说,不过这个意见太招众怒了,贾红线和折美凤顿时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丫头,你这是装傻吧,好事怎么你一样不落呢? “你们看啊,”秦牧正在挠头,听到余里衍的话马上找到了借口:“如果我不去吃饭,丫头就拉着我睡觉。这太耽误时间了,地的事情要尽快落实,咱们再去看看吧。” 其实贾红线几个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地必须买,而且越快越好,这都耽误了一天了,连一亩地也没买到。而且在青州的房子也没买下来。如今李清照要卖,当然是要尽快的敲定了。她们也都知道大宋的土地多金贵,多不好买。 而且折可存私下办的事情,只瞒着秦牧,不会瞒着折美凤。折美凤知道了,自然贾红线也会知道。这是折家为秦家出的力,折美凤必须要邀功,一定得让大房知道,我们姐妹也不是吃白饭的。 折家对土地的事情都如此上心,贾红线更不能耍小脾气。她咬咬牙,点头同意了。 去,谁怕谁呀,李清照你个老女人,咱们就斗一斗,看看是你这个女人偶像厉害,还是我这个未来皇后威风! ------------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刘云飞的想法 秦牧的驾驶技术很好,摩托车在大宋朝颠簸的土路上开的这么快,却没摔没碰。到了二十一世纪,各种工业品的质量已经远超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也远超九十年代。这一辆摩托车虽然不是越野款,更不是拉力赛款,可是面对这种情况的路面完全扛得住。 折可存把心爱的摩托车仔细擦拭,就连轱辘上的泥土都用布沾着水擦了个干净。这辆雅马哈摩托车现在就好像展台上的样品,那么精致和完美。 “华国的东西,真是好!”折可存不禁心里发出一声赞叹。妹夫那么不爱惜车子也没有弄坏半点,这让折可存心里总算踏实下来。若是秦牧敢把自己的摩托车磕了碰了,不说揍他一顿,也要换个新的回来——折可存可是知道秦牧还有几辆存货。 这么好的东西,可惜不吃草啊,它喝油的。就是为了能让自己的爱车吃饱,折可存也得把青州的土地拿下来。 他骑在摩托车上,想了片刻,把刘云飞叫了过来。 “刘排长,”折可存对刘云飞很客气:“有件事,不知道你清楚吗。梁山土匪在王家庄杀了大户,那一家姓王,是青州最大的地主。听说,他家还剩一个女人逃到了青州城里。” 刘云飞当然知道这件事。贾红线回来都告诉他了,他不但知道王家逃出来一个女人,还知道那女人叫王卓,正在李清照府上。 不过刘云飞相信折可存知道的不比他少,折美凤绝不会瞒着她哥哥这些。而且宋江就是在折可存的驱使下去屠的王家庄,要不怎么这些梁山土匪一出手就奔着青州最大的地主去呢?他们又不是青州人。只有折可存才有能力把青州地面调查的这么清楚。 折可存比他更清楚眼前的一切,这么问他,肯定是有别的意思。 “二公子,我知道这件事。” “这个逃出来的女人,叫王卓,是王家庄大地主王仲山的女儿。根据我的调查,正是她勾结梁山土匪,里应外合,杀光了王家老少,意图独吞王家的财产。” 刘云飞点点头。是这么回事。折将军说的很有道理。他加入近卫团之前就在汴梁干没本钱的买卖,太明白这里的圈圈绕了。 折可存想要杀王卓,总要找一个理由。说她勾连梁山土匪,的确是非常巧妙的罪名。 近卫团这些日子一直和折家军一起行军,折家军做的事情都不瞒着近卫团。他们都知道梁山土匪头子宋江正在替折可存卖命,只是战士们非常默契,谁都不告诉团长。 秦牧还真是不知道这个情况,因为他的工作非常忙,从早到晚的干个不停,就没有闲工夫。主要是他的活别人干不了,六分仪谁会用?除了秦牧没人能摆弄这个。 本时空没有卫星,就没有GPS和北斗,测量经纬度的活只能用六分仪和航海种来干。秦牧必须测量经纬度,否则怎么去找那个喷油的华8井?他知道后世华8井的经纬度,在这时空也要通过经纬度找出来。 就是因为秦牧每天根本没有闲工夫,他才没有发现折可存背着他做的这些小动作。 他没发现,刘云飞可是早就明白。只是他和石遗,包括全体近卫团战士都清楚一件事,团长的心有点软,不够狠——秦牧很在意别人的生命。 这个时空死人是寻常事。闹土匪会死人,江湖仇杀会死人,生病会死人,生孩子也会死人,打仗更是死的不计其数。 为什么吴家庄被梁山土匪洗劫之后都不怎么闹呢?因为土匪杀人再寻常不过了,梁山抢的也不是吴家庄一个地方,官府都不管,爱死死去。 刘云飞是这个时空的土著,他的思想必然有本时空的烙印。在刘云飞看来,团长很多时候太心软了,心软怎么能成就大事! 近卫团全体官兵都认为秦牧会带领他们打下这个天下,并且改变这个天下,变成一个他们做梦都想不到的美好世界。既然这样,在这个过程中哪有不死人的,所有阻挡近卫团脚步的,都必须去死。 团长这样心软,实在是要不得。因此很多事情他们都默契的私下干了。折可存做的这些事,刘云飞心知肚明,还特别支持,只是不能告诉团长而已。 刘云飞以为王家庄大地主一家已经被宋江杀干净了,地都成了无主的,可谁知道贾红线回来告诉他还跑出来一个,就在青州城李清照府上。这让刘云飞有点生气,宋江也太废物了,这点事都办不好,怎么还放跑了一个呢。 若是往日,跑了这一个女人也无所谓,可是今日不行。这女人活着,那一片青州的土地就有主,这样近卫团怎么能拿到这块地?没有地怎么炼油?只看团长每天起早贪黑的忙,就知道石油是关键的关键。 刘云飞以及全体近卫团战士,一定要把青州的地拿到手。哪块有油就要哪块,谁要敢说个“不”字,就赏他一颗子弹尝尝新鲜。 折可存说起这些,刘云飞自然明白怎么回事。只是他是近卫团的人,近卫团军纪森严,他可以不报告折可存的小动作,但是绝对不能私下有任何行动,否则肯定是开除兼枪毙。 刘云飞是近卫团的战士干不了黑活,这点折可存知道,他也尤其佩服近卫团的纪律。换了是折家军,那是万万做不到这点的。 他找刘云飞并不是让刘云飞做什么,也不是要近卫团做什么,他是想问问贾红线的意见。 折可存准备杀了王卓,让王家这片土地彻底变成无主之地,这个时候也应该和贾红线商量商量,贾红线可以说是秦牧后宫的当家人。她跟着秦牧时间最长,似乎感情也最深。至少现在大妹完全取代不了她的位置,不知道以后加上小妹行不行。 刘云飞是贾红线在军队里面的嫡系,这点折可存也很清楚。有些话,不方便和贾红线说,她一天到晚总在秦牧身边,也没什么机会,而且折可存单独和贾红线见面也难免不妥当。 当然不是指男女关系——他们这样的身份地位,已经不涉及男女关系了,而是政治影响。别看秦牧现在势力很小,可是折可存已经把自己的妹夫看作天下未来的主人,而贾红线是很大的一股政治势力。 折可存要是私下接触贾红线,以后会有难以预料的麻烦。他绝不会让折家陷入危险。有大妹小妹在秦牧的后宫里面,折家的辉煌未来已经确定无疑,二公子绝不会惹没必要的麻烦。 “刘排长,”折可存终于说道:“现在我们在剿匪,这是非常时期,非常时期要行军法,我要杀了王卓,不知道贾娘子有什么看法?” 若是问刘云飞本人意见,他自然是一万个同意。可是他知道折可存绝不会问他的意见。他不能有任何个人意见,他是近卫团的战士,近卫团的意见只能是秦牧的意见。 折可存不问秦牧,只问贾红线,这也在刘云飞意料之内。这件事贾红线到是提起过一句,只是贾红线毕竟还是女人,争天下是男人的事,她没有那么黑心和狠心。 在战场上,她喜欢用***给敌人爆头,那似乎是一种病态的爱好。可是论到心狠手辣,贾红线就远远不如刘云飞了。 在汴梁四条街时候,贾红线还常常告诫刘云飞不要伤人性命。只是刘云飞——也就是那时候的刘一刀,从来没有听过她的劝告。敢来惹事的人,全被他杀了。 争天下,从某一方面来说,和争地盘也差不多,这是男人的事情,女人没有这个本能。 贾红线只是提起了王卓,却没和刘云飞说要杀死王卓。这个也不怪贾红线心软。第一贾红线是女人,的确没有想过杀死王卓;第二,最重要的是近卫团不是她私人军队,是秦牧的。 秦牧对近卫团的要求异常严格,私下杀人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让近卫团去干!那不成了小混混了吗,还争什么天下。 就是因为这点,刘云飞无法表态。他是军人,不是打手。如果他敢点头说贾红线支持折家军杀王卓,一旦被秦牧知道了,他这身军服肯定穿不成了。这绝对是刘云飞无法接受的。 可是他也想王卓去死,这怎么办呢?怎么让折可存以为贾红线同意,而最终不牵连到自己呢? 这时候的王卓根本就想不到自己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猎物。她正和表姐一起,在和秦牧的几个女人热情而激烈的聊着。 秦牧一来到李清照府上,李清照就提出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要求。 “功业,姐姐厨艺太差,就不献丑了。”此时的女词人已经梳洗打扮一新,甚至连妆容都有点变化,有点学贾红线的样子,她笑盈盈的对秦牧说道:“我买了新鲜的食材,就等你来了。高端的食材需要高明的烹饪,若论厨艺一道,这世间舍你其谁?” 好台词呀!简直可以去《舌尖上的中国》摄制组了。秦牧不得不又去了厨房。 贾红线几人也没拦着他。她们知道,李清照是私下有话要和她们说。 李清照的确是这个意思。她现在发现秦牧和赵明诚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男人。赵明诚恨不得把她的每一文钱都榨干净,而秦牧却把财产全交给了自家女人,尤其是这个贾红线,完全是当着秦牧的家。 既然如此,正好避开秦牧和真正的当家人私下聊聊。谈钱吗,总是有点掉价。李清照是文人,在秦牧面前还有点不好意思谈钱。可是在贾红线面前,她就纯粹作为女人存在,谈起来毫无顾忌。 而且经过之前那件事,暂时李清照在秦牧面前害羞。 她觉得自己真是昏了头,竟然想用身体来交换。不过她也看不起秦桧,胡说大话。樱桃被她派去城门口打探消息,回来告诉她金国四太子根本没杀了梁山土匪,这让李清照觉得表妹夫只会吹牛。 现在先不管这些,李清照需要抓紧时间卖房子。房子再不卖的话,她可又要进当铺了,今天两顿酒席已经花干净了当来的那点钱。 “几位妹妹,功业不在,我们可以好好的谈谈了!”李清照拉着王卓坐在桌子的主位一边。 “姐姐,谈谈就谈谈。”贾红线领着折美凤和余里衍笑吟吟的坐定在客位,同时把一瓶五粮液摆在桌上。 李清照顿时眼睛一亮。好酒啊,总算是又看到五粮液了! 秦牧说过的那句话顿时浮现在美女词人的胸口——因为她胸口热热的:“唯美酒和美食不可辜负!” ------------ 第一百四十二章 酒场就是战场 “这酒怎么这么香呀。”王卓双眼放光,望着贾红线打开的酒瓶。五粮液,王卓第一次见到,那醇香的味道,一下子就让王卓陷了进去。竟然连家里刚遭的大难都暂时忘记了。 “表妹,这是秦少爷的酒,天下间,可是独一份。今晚你有口福了。” “李姐姐,”贾红线顺手又摆出了五瓶,算上刚打开的一瓶,是六瓶酒,正好一箱:“今夜咱们就把房子和地的事定了吧。我们就以酒量定输赢。如果你赢了,就按你的价格成交,如果我赢了,就按表哥说的办。敢不敢与我比过一场?” 大宋朝流行赌博,什么都能赌,而拼酒无疑是更高级的赌博——酒好喝啊,五粮液和赌博,这两件全是绝佳的美事,凑在一起再好不过了。 贾红线想着自己比李清照年轻那么多,又是练过武艺的,身子肯定比一个女文人强得多。身子强,喝酒也强,稳赢她。所以才谋划出了这么一个比酒定田地的主意。 没等李清照拒绝,王卓替她答应了下来——李清照已经把事情都告诉过了表妹。 “红线妹妹,就你和表姐俩人拼酒,也太不爽气,不如我也掺合一股如何?” “王家姐姐,那你的赌本呢?” “我家的地就是赌本!” “好,爽快!”贾红线大喜!她正愁不能帮表哥多拿地呢,没想到王卓主动跳出来。王家是青州最大的地主,现在人都几乎死光了,土地全是王卓一个人所有,她拿出来赌,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 “两位姐姐,”折美凤立刻提醒道:“一会姐夫回来,切莫提拼酒的事,我们私下明白就行。姐夫不喜欢我们玩关扑。” “好,妹妹放心吧。”王卓连忙拍着胸脯保证。这酒太香了,而且只看瓶子,就是天下没有的宝贝。那么透亮,能看到里面纯的如仙露一般的酒水。大宋哪有这样的酒。 “我和表妹算是两人,你们却有三个,这怎么算?”李清照可不能吃亏。二对三明显打不过。 “丫头,你就别喝了。”贾红线立刻想把余里衍踢了出去。 “大姐,我要!”余里衍当然不肯放过这机会。这么好的酒,你们四个分了,不给我喝,简直也太过分了。 五粮液这样的好酒,余里衍从来没喝过瘾过。上次近卫团会餐,一桌才一瓶酒,那么多人分,她能轮到几口。再往前是云门山那次,那时候她刚从傻子变回公主,还没掌握装傻的精髓,不敢过分喝。 两场酒席她都没有能够尽兴,现在眼瞅着桌上足足有六瓶五粮液,余里衍怎么能放过这个机会。她脑袋摇晃的拨楞鼓似的,坚决不同意。 “表姐,我们怎么也是主人,哪有和客人这样计较的。就让我们姐妹二人,对上秦家三位娘子。”王卓在桌子下面伸手拉了拉李清照的裙子。 李清照立刻点点头:“好吧,我们姐妹就领教领教三位娘子的酒量!”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的表妹王卓是酒中的仙子。她最好喝酒,而且体质异于常人,从来就没有醉过。有她在,自己怎么会输。 “这样子,三位娘子一人一杯酒,就是三杯,我和表姐也是三杯,不拘谁喝。”王卓说着把贾红线刚拿出来的玻璃酒杯拿过来三个,放在自己面前。 贾红线当然不会有意见。这也不是我们故意占你们便宜。你们自己要二对三,输了别怨我欺负人。 她也把三个酒杯摆在自己面前。 折美凤对着余里衍挤了挤眼睛,意思是这一对姐妹真会占便宜,这么好的酒,反倒她们喝的多。不过她也不能反对,因为今晚不是喝酒,是赌博,涉及到几万亩的土地,所以为了赢下来,让对面多喝点才是正确的策略。 樱桃走过来,给诸位娘子一一满上。 “李姐姐。” “红线妹妹。” “来,干了这杯。”说着话,桌上的女人一起把酒喝干。王卓一手一个杯子,一个人干了两杯。顿时她的脸蛋变得红扑扑的。 贾红线暗自点头,不错,看来今晚我是赢定了。李清照这位表妹看来也没多大酒量,两杯就如此不堪。 可是她完全被王卓的表面样子给欺骗了。王卓从小就这样,沾酒就脸红,可是千杯也不醉,是真正的海量。 这时候秦牧把冷盘热盏全弄好了,也落了座。看到众人都已经开喝了,秦牧笑笑说道:“这就开始啦?不错噢,看来今晚是个好日子。” 他左右扫了一眼,没看到秦桧,不免有点奇怪。 “姐姐,你那表妹夫呢?” “他呀,”没等李清照说话,王卓替她说了:“青州知州请他,也不知道大晚上的还有什么公事。秦少爷,别管他,我们喝。” 说着话,王卓不等樱桃动手,起身亲自给众人都倒满了。 “秦少爷,奴这一辈子都没有喝过你这样的好酒,来,让奴敬你一杯,也敬诸位秦家姐妹。” 王卓左手一杯右手一杯,齐齐举起。秦牧真没想到大奸臣的老婆这么能喝。不过这时候也不能拒绝,只得举起酒杯,跟着干了。 这么快两轮酒下去了。樱桃连忙又给众人一一满上。 秦牧酒量小,又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就不再添酒了。他本来还想找个借口逃酒,可没想到谁也没勉强他,几位娘子自顾自喝的尽兴,而且谁也不缺一轮。 很快两瓶五粮液就光了。 樱桃又打开第三瓶,给众人满上。 秦牧觉得不对劲。怎么你们喝酒跟玩命似的。就算五粮液好喝,也不能这么喝。后世白酒度数高,52度的白酒,不是本时空的人轻易抗的住的。 他刚要劝劝大家,少喝点,别玩命,却被贾红线一把拉住:“表哥,奴和两位妹妹,遇到李家姐姐这样的女人中的女人,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今晚一定要喝个尽兴。你不许管我们。” “……”秦牧觉得女人真是天生的好演员,之前两边不是还吵来吵去吗,怎么这么会就成为朋友了。还“女人中的女人”,李清照当的起这句话吗? 他扭头看了看李清照。今晚月色正好,银光抛洒进来,合着烛光一起罩在美女词人身上。李清照半醉半醒,略带憨态,真的比平日多了十分的妩媚,真有点“女人中的女人”样子。毕竟李清照胸中藏满了诗书,别有一番气质。 好吧,那你们就喝吧。秦牧想着,如果李清照喝的半醉时候,哄骗她签了合同,也是好事。反正自己也不会亏待她,良心过得去。 众人各自有着小算盘,这顿酒喝的别提多圆满了。 贾红线开始还信心百倍。不信我们仨拼不过你们俩。可是喝着喝着,她心虚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五粮液后劲大,她又喝的急,一开始没什么,这一会脑袋开始疼了,思维意识也有点模糊,脑筋似乎僵死了,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反正对面举杯,她就跟着喝,绝不能先趴下。 可是酒量这个东西,不是靠意志能顶得住的。她感觉自己隐隐有点要吐,这时候坚决不能喝了。再喝就丢人丢大了。 可是她不喝,就得别人喝,一轮六杯,一边三杯。 贾红线随手把自己的杯子放在余里衍面前:“丫头,姐姐疼你,姐姐这份归你了。” 余里衍很高兴。她酒量大,如今喝的正痛快。眼见贾红线顶不住了,正好接过来:“大姐,我还能喝。” 这下变成了李清照和王卓对上余里衍和折美凤。 折美凤和李清照一次一杯,王卓和余里衍一次两杯。 几轮过后,折美凤也不行了。她只能把自己的一份也给了余里衍。 余里衍一下三杯,过瘾是过瘾了,可是也超过了她的酒量。再两轮过后,余里衍突然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哈哈,”王卓喝完最后一杯,望着桌上六个空酒瓶说道:“痛快!秦少爷,你真是好人。有这样的好酒,又对自家娘子这么好,这天底下哪里还有第二个你。难怪我表姐都要和你睡觉!” 秦牧大吃一惊。这位醉糊涂了吧。这话也能说?不怕你表姐抽你? 可是没想到李清照完全没有反对的意思,她竟然还点点头:“表妹,现在你知道表姐为什么要许了身子给他吧。这样的男人,比你那个密州教授,强上千万倍。世间再无第二个秦牧,我不要他还能要谁呢?下半辈子,姐姐吃定他了!” 李清照也喝多了。她能坚持到现在还半清醒,没躺下,纯粹是因为这时候的文人爱喝酒,锻炼出来的。 李白斗酒诗百篇,李清照也不遑多让。 不信,那就想一想李清照的词,有多少都是写的醉后模样。她要是不能喝,不爱喝,能写出“浓睡不消残酒”吗? 人家是酒场上的老将,贾红线比起她来差远了,所以第一个就倒下。 折美凤是折家姑娘,折家总有世家的规矩,大姑娘哪能没事就喝酒呢。她也就仗着身体好,年轻,多抗了几轮。 余里衍是辽国人,那边人能喝酒却没有那么多酒。女人在这时候没有什么地位,即使公主也一样,她酒量好过折美凤和余里衍,却比不上李清照这位酒仙。 酒量是靠练的,余里衍没这个机会。 而王卓是天生的千杯不醉。 最终李家表姐妹完胜秦牧的娘子军。 只是秦牧根本不知道她们用地打赌,而且还赌输了。按照赌约,秦牧现在已经欠了李清照一百斤黄金,当然,也得到了这个宅子。 现在情况这个样子,秦牧还能做什么呢?三位娘子全出溜了,李清照和王卓开始撒酒疯——显然那些话正常情况下她们肯定说不出来。 这事闹得,俩酒疯子和仨醉鬼,自己还能怎么办?只能先回去再说。 秦牧正想着怎么才能把这仨瘫成一团的娘子弄回去,却听李清照说道:“弟弟,不早了,睡吧,让奴替你安排房间。” “这却不好吧,太打扰了。”秦牧正挠头怎么办,听李清照意思是让他们今晚住在这里,这到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那三人都不会走路了。 “何谈打扰呢?从今以后奴的家就是你的家。”李清照仗着酒劲,又兼得了一百斤黄金,这份开心简直要爆炸,她摇摇晃晃的走到秦牧身边,在秦牧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秦牧大惊失色。 他不止是为了李清照这么唐突的举动,更是为了刚才美女词人那一句话。 什么叫“从今以后奴的家就是你的家”? 秦牧可不知道双方打赌的事情。现在贾红线输了,这房子就归了贾红线,秦牧要给李清照一百斤黄金。 他根本不知道现在这套宅子已经改姓“秦”了,还以为李清照发疯,真的是要泡了自己。这可真是,万万没想到! 李清照可还没离婚,是个“**”呀!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秦桧的狐假虎威 青州知州当然怕的要死。焦柏如今年过五十,才做到知州这个位置,而且青州还不是大州,可以说仕途也就如此这般了,不会有太大发展。 焦知州唯一的目标就是捞钱,越多越好,也不指望进京城再上一层楼了。可是捞钱得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四太子突然要给自己富贵,这从何说起?这哪里是富贵,摆明要坑自己。 焦柏比别的知州更怕和金国牵连上,因为他能坐在这个位置,走的是高太尉的路子。高俅虽然因为出身太低,上不了台面,可是他屁股底下的位子重要——殿前司。 他是管大宋军队的。 这样一来,焦知州更加的害怕了。你金国四太子送我富贵,莫不是想通过我勾搭上高太尉吧?难道你们要里应外合的造反大宋?这可是死罪! 有那么一瞬间,知州都想叫人进来把秦桧砍死!让你敢胡说八道! 总算他还有点理智,知道杀了秦桧也没有用,只能勉强定下心神,问道:“秦教授,这话从何说起?我和四太子可从无半点私交。” 秦桧一直留意着焦柏的脸色,看他面上一会青一会白,额头都出了一层细汗,知道自己的诡计得逞了。他真怕吓不住知州,被人家乱棍打出去。现在就不担心了。 “知州,今天四太子可是见到了折家军。”秦桧对这件事上心,自然把一切尽可能的了解清楚:“折家军为什么来咱们青州?” 焦柏心想你管那么多干嘛,你都不是青州的官,你是密州的教授。可是这话不能说,暂时他有点怕这个小小的教授。 “朝廷有旨,折家军奉命剿匪。” “知州,您这就是看走了眼啦!被折家的狼子野心蒙骗了。”秦桧压低声音说道:“四太子早就看出来了,他和我说呀……” “和你说什么?”焦知州不由自主的也倾身向前,留神秦教授的每一个字。 “折家早就有了不臣之心,他们想谋反!”大奸臣短短一句话,只炸的青州知州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这不可能吧?”焦柏不敢相信。好好的,谋反什么呢?再说折可存就带来了几百个折家军,而且这里是青州不是汴梁,他要造反来这里干嘛? “折家所谋极大!”秦桧连忙说道:“接下来的话,可都不是我的话,是四太子的话,我只是转述。” “你快说。” “折家要造反,只靠府州一地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双管齐下,所以折家借着剿匪的机会,妄图占据青州一地。” “有这事?” “当然了。知州您想,梁山土匪在青州人生地不熟,怎么一来到这里,就把青州最大的地主杀了?如果没有明白人指点 ,他们怎么会先在王家庄开刀。而且接下来就去了李家庄,李家庄李员外可是青州第二大地主。” 焦柏细细品味,觉得秦桧说的很有道理。折家是百年军阀了,实际上府州基本不归朝廷管,当地的官员都是折家人任命,至少也得折家人点头,否则朝廷派去的官根本就就坐不住。 秦桧说折家有不臣之心,焦知州深以为然。而且梁山土匪一来青州就去王家庄杀了青州最大的地主,这件事也的确有点蹊跷。 秦桧看到焦柏似乎意动,连忙继续说道:“折家人杀人不是目的,他们是想占有青州的土地。四太子就是看明白这一点,所以才要去亲手捉拿梁山土匪。” “四太子果然心系朝廷!”焦柏一半真心一半假意的奉承。 “可惜啊,四太子本来就要抓住梁山土匪了,结果折家人突然出现,拦住了四太子,放跑了土匪。”秦桧恨恨的说道:“知州,您想一下,这不正说明四太子判断正确吗?如果梁山土匪不是折家人指使的,折家人为什么去拦四太子?” “对呀!”焦知州宛如醍醐灌顶一般,立刻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本来以焦知州的水平,看明白这点事一点不难。只是他长期以来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遇到事好像鸵鸟一般,埋头土里,什么都不想。 完颜宗弼和折可存同时出现在青州,这让焦柏感觉非常焦虑。他只求这俩人赶紧滚蛋,哪想到那么深远。 秦桧这样一说,他就全明白了。四太子说的没错,梁山土匪就是折家军的狗,折可存在后面赶着他们咬人呢! 这一番分析,当然不是完颜宗弼做的出来的,全是秦桧自己的推测。 甚至都不是推测,秦桧一开始完全就是胡说八道。他这个层次怎么可能了解折可存和完颜宗弼的打算。大奸臣只是想扯虎皮做大旗,把事情往大了说,只有这样才能打动知州。 可是没想到他胡说的一番话,就是事实。事实最有力量,这力量不但打动了知州,也把秦桧打动了。 大奸臣觉得事情还真没准就是如此。要不怎么表姐家里来个秦牧呢?这个人是折家女婿,一进青州就来到李清照府上要买地——这都是王卓告诉他的。 秦桧现在更加的紧张了。他发现自己简直是诸葛亮,算无遗策,半仙一般。折家人造反不造反先不管,他们肯定是要青州的土地!这岂不就是说,自己夫人被惦记上了吗? 这时候万万不能犹豫。 “知州,金国四太子送您的富贵,就是让您挫败折家的阴谋。”秦桧开始揭盖子了。 可是没想到他这么一说,焦柏反倒坐直了身子,沉吟起来。 秦桧要干嘛?让我挫败折家的阴谋?在折家人面前,我算个鸟啊。这不是拿我当枪使吗?当我傻子?还送我富贵,这是送我个圈套吧。 再说,折家造反和金国有什么关系,完颜宗弼是金国四太子,又不是赵佶的四太子,他操哪门子心?按说折家造反金国应该高兴才对!这对他们有天大的好处,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 完颜宗弼显然不是个傻子。那么你们是不是当我傻? 焦柏看秦桧的眼光又不同了。你是来坑老子的吧。 大奸臣多精明的一个人,马上就发现自己说漏了。太着急了。折家就算造反,也轮不到青州知州去管,他还排不上号呢。再说人家现在也没造反,正在奉命剿匪,做的是皇上安排的事。知州就是想出面也没有半点理由。 秦桧立刻改变了策略,直接说钱。 “知州,我觉得金国四太子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若是依着我,我都不敢因为这点事求见知州。” 这话焦柏爱听,懂事,讲道理。那你见我看来还有别的事了?知州又向前倾了倾身子,说吧。 “知州,若说我和梁山土匪,那真是血海深仇!” “怎么?秦教授和他们……”焦柏没料到这点。你们竟然扯上关系了? “知州,那王家庄的王仲山,就是在下的岳父。拙荆王氏,是王家唯一活下来的人了。” 焦柏顿时明白了。好小子, 有你的。兜兜转转这么半天,合着就这么一句话。 别看知州别的不管,钱可是必须管,而且要管到位,管到自己兜里! 什么四太子,折家军,全是虚的,钱,土地才是实在的。王家人死光了,只留下你夫人一位,不用问,这么大一笔财产全归了你小子,难怪半夜三更的跑来见我。 焦柏很清楚这件事的关键在哪里。王家人死的只剩下一口,这一口能不能再活下去就难说了。如果秦桧今晚不来见自己,明天自己要是知道这个情况,还真没准使个手段,就把王家这剩下的一口子干掉了。 财帛动人心,何况青州最大地主的土地。这简直是一座金山,不由得焦柏不动心。 只是秦桧这混蛋狐狸一般的狡猾,竟然提前跑到自己眼前把事情捅了出来,这样一来,自己就不能随着心办事了。怎么说秦教授也是大宋的一个小官,他坐在这里,就是暗示自己,他全明白自己的心思。 被人看透了可是不好办。 怎么办?秦教授,教教我吧。 “知州,在我想来,那折家人既然有了不臣之心,他们看上了青州的土地,肯定要想方设法谋害拙荆。今天他们就派人去了易安居士府上。” 焦柏皱了皱眉头。李清照和你夫人有什么关系? “易安居士正是拙荆的嫡亲表姐,她们俩自幼一起长大,感情非常深厚。如果拙荆出了意外,易安居士一定不会放过凶手!” 秦桧立刻再给王卓加一道保险。易安居士在军阀眼里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在焦柏这里还很好用。他是文官,很在意名声。若是他真的杀了王卓,李清照随便写点东西点出来,焦柏的名声可就臭了。 大奸臣的计划不可谓不周详。连李清照都算计上了。 “知州,您是青州的老父母,拙荆的性命,全赖知州的守护。为了感谢知州大恩大德,我愿意拿出一万亩土地,不让知州白白辛苦。” 多少?一万亩?焦柏眼睛都快瞪出眼眶了! 这可真是一份大到他不能想象,也不能拒绝的诱惑! 有了这一万亩田地,就是知州不做都值了。 大宋朝土地最金贵,尤其是能种田产粮食的地,可以说千金不换!焦柏当官这么多年,也就积攒了不到千亩的土地,现在突然有一万亩摆在眼前,不由得他不动心。 这事,可得好好谋划谋划! ------------ 第一百四十五章 被表妹堵门 七月芙蓉生翠水。明霞拂脸新妆媚。李清照睁眼醒来,脑海中突然就浮现出这两句。 现在正是七月,自己这一朵芙蓉,昨夜可是结结实实的“生”了许多“水”。现在自己是不是一脸“新妆媚”呢?可惜呀,奴家还没有那个手机,若是有那个宝贝,眼下正是好机会,把自己和情郎的恩爱拍下来,以后随时可以观瞧。 她是久旷之身,又兼喝了那么多酒,昨夜真是来了一个“雨疏风骤”,折腾的秦牧到现在还没睡醒。李清照起身趴在秦牧的胸口,在情郎脸蛋上不断的亲吻。 美女词人终于放下了对秦牧的怀疑,全身心的投入到他的怀抱。这里面还少不了秦桧的功劳。 昨天秦牧走后,李清照把事情和王卓讲了,也说起了自己的担心。结果王卓还没说话,秦桧到痛心疾首了。他掰着手指头给李清照讲明白香烟代理权的好处——这名词大奸臣虽然第一次听说,但是一下就明白什么意思。 李清照这才发现秦牧真的没有坑自己,而是实打实的对自己好。这个香烟代理权比金子还“金”,而且是个长期“饭票”——当然这词她也讲不出来。 这么说来,秦牧是对自己有着长久的安排,不是想做露水夫妻。 因为解开了心结,李清照才会如此大胆。如果她还怀疑秦牧的用心,肯定不会自荐枕席的。 李清照是女人,却不是普通女人,而是著名的女文人。这个著名的女文人有着刚强的性格,她既然决定了,就义无反顾的去做,谁也不可能拦得住她。 于是美女词人春心荡漾之下,就写了那么一首“淫词”,亲身把文字和身体都交给了情郎。 现在她正心安理得的享受自己战利品——多好的男人呀,自己一辈子也没有像昨夜那么满足过。和秦牧比起来,赵明诚的东西根本就不叫东西,蚯蚓差不多。 只有秦牧才是真正的男人,能给自己真正的享受。这一辈子,赖上秦牧,值了! 只是世上不如意十有八九,自己就算满意到天上去,可总有那不满意的,不讨喜的人存在。 李清照不由得抬头瞟向了对面那一张床。没成想那边一张床上也有一双大眼睛正惊恐的望着她! “你!你!你!”贾红线恰好在这个时候醒来,睁眼就看到了对面床上的一切。 秦牧赤身裸体,身上趴着一个同样不着半缕的李清照。李清照还睁大眼睛看着自己。怎么?得了便宜还卖乖? 贾红线瞬间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肯定是昨晚自己几个喝的太多了,醉的不省人事,然后被这个女人偶像,呸,是女人中的败类,占了表哥的便宜! 自己怎么就看不透她的狼子野心呢?还这么不小心,任由表哥送上门来!这不是给老虎送肉吗。这个母老虎,她把表哥给吃了! “你这个骚……”贾红线顿时跳下床来,连衣服都顾不得穿。她立刻就要痛打李清照,不把她打出尿来出不了这口气。 可是没等她发威,李清照冲她摆手说道:“红线妹妹,你要敢打我,我可就拼死也要嫁入秦家的门了。” 这句话好像定身符,一下把贾红线给定格了。她站在床前,想要过去却失去了勇气。李清照这句话太厉害了,一下就打中了贾红线的命门。 贾红线就担心秦牧娶太多女人,这样对自己威胁越来越大。现在李清照的意思是,只要自己不打她,她就不嫁给表哥,这让贾红线连忙收起了拳头。 “红线妹妹,你放心,奴家什么都不和你争,也不会求着嫁入秦家。”李清照继续安着贾红线的心:“奴比弟弟大这么多,若是他娶了奴,必定会让天下人耻笑。笑他也笑我。” “那你不许和表哥再见面。还有,把你的地卖给我。我的男人,不能白给你睡。”贾红线也是场面人,不是小姑娘,瞬间就算计明白了。 表哥睡都给人家睡了,难道还能找补回来?只能占她点便宜了。真真的可恨! 李清照听到贾红线这一番话,砰砰跳动的心总算慢慢恢复了正常。别看刚才她神态自若,其实有一大半都是装的。她可是看过方好音的那些照片,对于贾红线的手段深深忌惮。 这都是她早就想好的对策,否则拦不住贾红线,给她也打成方好音的惨样,再被拍下照片,自己以后可怎么做人! 还好,贾红线是个明白人,知道轻重。如果她真的敢打自己,那李清照绝对要和秦牧纠缠一辈子,不嫁入秦家不算完。现在吗,暂且饶了这个男人吧。反正他以后肯定会常常在青州的——否则为什么一定要买地?这点李清照早就计算明白了。 不过贾红线的要求她不可能全答应下来。不见情郎,那不如让自己去死。昨晚的李清照才算真正体会到做女人的乐趣。 原来男女之间竟然会快乐到如此地步,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那绝对不是俩人对坐吟诗能比的上的——完全比不了,天地之别。 想起自己和赵明诚的过去,李清照真觉得是一场梦,白活了。如今算是梦醒了。昨夜的狂风暴雨,才让她开始活的是个女人。贾红线让她不见秦牧,那肯定是白日做梦。不过,田地到是要卖给情郎。 “妹妹,姐姐不白睡你的男人,地就卖给你家,反正弟弟也答应奴了,给奴那个香烟代理权。”李清照虽然爱极了秦牧,可是这个岁数的女人却不会在经济上犯糊涂。 秦牧要买她的地,她卖,但是一定要换一张长期的丰厚的饭票,这一辈子衣食无忧,甚至比单纯靠收租要活的更好更滋润。什么手表手机,奴也要! 贾红线一怔。咦,她怎么答应的这么快。难道有阴谋? 她知道秦牧全心都在青州的土地上,这一块地方,是必须拿下的。如今一旦得手,贾红线反倒有点措手不及。。 正在发愣的过程中,折美凤和余里衍也醒了过来,她们俩懵怔怔的看了看对面,俱都顿时惊呆了。这是…… 这俩人可比贾红线暴躁多了,怎么说贾红线岁数大一些,又是大房,随时都要注意自己体面,不能太过撒泼。可是这俩人没顾忌,见到李清照赤身裸体趴在秦牧的身上,立刻就跳了起来。 这下子把秦牧都吓坏了。其实他早就醒了。 他能不醒吗?这里都快成战场了。在李清照亲他时候秦牧就醒了,只是醒了能怎么样?还不如装睡。这局面实在没办法啊。 眼见着那俩要冲过来,秦牧就不能再装死了。这俩可真敢下死手,一百个李清照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秦牧连忙起身,把李清照藏在身后,挥手说道:“先别动手,有话好好说。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样子。” “哼!”贾红线一手拉住一个,鼻孔出气的说道:“表哥,那你说事情是怎么个样子?别告诉我你们俩昨夜就在床上探讨诗词,聊了一整夜吧。”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秦牧睁眼说瞎话:“文人交往,你们不懂。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要不怎么有一个词叫‘文人相轻’呢。” “文人相轻”?这下贾红线三个也糊涂了。这和你们俩眼前这样有什么关系? “对,就是文人相轻。”秦牧连忙乱解释:“你们看,文人探讨文学艺术,就是越讨论越轻,所以最后衣服就少了,这样才轻啊。” “秦牧,骗奴。”没等贾红线和折美凤明白过味来,余里衍直接就揭穿了他的谎话。在辽国公主面前耍心眼,秦牧差太远了。 秦牧这一刻真是十万分怀疑,这个傻公主到底还傻不傻,怎么看起来比那俩人还灵的多呢。贾红线和折美凤还被自己的弯子套住出不来,这丫头直接就把自己老底给掀了。 折美凤立刻怒火万丈。都这样了,你还骗我。我都没进门呢,她怎么抢我前面了。她算什么?老女人,比姐夫你都大十岁了,你真是让奴伤心死了。 折家二公主就要发飙,连贾红线也拉不住。这屋里三个女人,就她没和秦牧同过床,所以难免怒气万丈。 眼看局势不可收拾,李清照连忙缩在秦牧身后,万事交给这个男人吧。 秦牧也紧张万分。因为折美凤太爱动枪。拳打脚踢一顿还能扛得住,可子弹谁受得了。 他打着十二分的小心,焦急的寻找对策化解眼前局面,正在这时候却听屋外有人说话:“表姐,你在屋里吗?” 是王卓! 这一声简直是秦牧的救命稻草,连她是大奸臣的老婆,同样是被世人千古唾弃的大坏蛋,都让秦牧暂时忘了, “在,你表姐在屋里,你找她有急事吧?”秦牧连忙接上话。 这一句话说完,只羞得李清照差点钻床底下去。 王卓虽然也是女人,还是自己的表妹,但是女人和女人不同。身份不一样。 在李清照看来,贾红线几个人是和自己一样的,都是秦牧的女人,彼此就算坦诚相见,吵的不可开交也是秦家关起门来的事,和别人无关,也没多丢脸。 就算丢脸,也是这几个人看着。大家一样身份,谁也别笑话谁,难道你们没和弟弟睡过吗? 可是王卓不同,她是外人。秦牧当着外人的面,说自己在这个房间里面,岂不是等于让王卓看到了自己的偷情。这还瞒得住吗? 其实李清照也觉得不太可能瞒住表妹,只是能瞒一时是一时,谁知道一时都没瞒过去。 不过李清照到也放下心来。王卓来了,那几个女人也要脸面,至少不会动刀动枪了。 唉,都什么破事,秦牧忍不住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苍天啊,大地啊,这个大宋也太不正常了吧! ------------ 第一百四十六章 王卓要离开 “表姐,奴方便进来吗?”王卓有点焦急的问道。 “不方便!”房间里面的女人异口同声的说道:“别进来。” 肯定不能让她进来啊。这屋里现在哪像样子,李清照和秦牧赤身裸体滚在一个床上,那仨女人身上也没半点遮挡,这要让王卓看到,也太丢人了——这一家子全不要脸。 “表妹,”李清照不能不出声:“你去厅里等我,我这就过去。” “好的,表姐,你快点啊,我找你有事。”王卓似乎犹豫了片刻,又接了一句:“秦少爷能一起来吗?奴也有事找你。” 听到这话,贾红线三人眼神顿时不对劲了。这怎么回事?你们表姐妹真真不要脸,表姐刚睡了我们男人,表妹就要跟着上吗?难道当我们几个人是空气? 秦牧就知道要糟糕,马上一捅李清照。李清照心头一荡,妩媚的望了一眼身边的男人,大声说道:“表妹,是为了田地的事情找秦少爷吗?” 李清照绝顶聪明,一句话就让贾红线几个人老实了。为了田地,那是正事,发作不得。 秦牧偷偷捏了捏李清照的肉,做的好,干的妙,值得表扬。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应了那句古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反正秦牧感觉李清照和他明媒正娶的几位娘子是多少有点不同。其实这种不同并不是妻不如妾的不同,而是年龄的差距。 李清照马上就是四十岁的女人了,和贾红线她们根本不是一代人,自然给秦牧的感觉完全不同。而且李清照的千古文名,是一个极大的加成光环,会让秦牧感觉更加奇特。 总之,这感觉挺好的,让秦牧都有点不想起床了。 可是不起床也不行,再这样子蹉跎岁月,自己好日子可就没几年了。总不能和李清照腻在床上等死吧,何况贾红线她们虎视眈眈在旁边看着呢。 “表姐,秦少爷,奴的确是为了田地的事。不知秦少爷有空吗?” “有空,有空,你去等我,我这就过去。”秦牧连连点头。 总算是一番手忙脚乱之后,这一屋子的人才穿戴梳洗完毕,又都变成了衣冠楚楚的贵公子和美妇人——至少都穿上衣服了。 秦牧坐到客厅里面,还在想着昨晚的事情,直到贾红线使劲拧了他一把, 才把他从回味中疼醒。 王卓一早上就去李清照的卧房找表姐,却没找到。问樱桃,樱桃也支支吾吾。王卓马上就猜到了,于是径直来到客房,果然把人堵在了屋里。 即使来到客厅里面,已经梳洗打扮过一番,可是李清照脸上的红晕还是那么明显。王卓不禁心里有点鄙夷。表姐呀表姐,你也太丢人了。偷个人闹得全天下都知道。连我这个外人都看到了,真是太不会做事。 不过这时候还能说什么呢,她是真的有急事找李清照商量。 偷人的事一会再说,现在先忙正事。 “表姐,会之要我去知州衙门里面住几天,你看我去还是不去?”王卓一句话把李清照弄愣了。 自己是你嫡亲的表姐,这里房子也不是住不下,为什么要去知州衙门住?莫非我得罪你了?李清照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没有半点疏忽了表妹的地方,就连那么好的五粮液,都是自己喝一杯她喝两杯。 那她是为什么要离开这里?难道是自己偷人这件事让她觉得丢人吗?若是这样,那你就走吧。我做都做了,我都不怕丢人,你怕什么。 李清照脸色有点变冷。王卓立刻意识到表姐误会了,她连忙拉住李清照的手解释道:“表姐,你想到哪里去了。咱俩的感情还用说吗。你有了男人,表妹替你高兴还来不及呢。” 王卓着急替自己辩解,怕表姐误会了她。可是没想到这句话让贾红线几个人异常愤怒。 这一家子都是什么人呢?你表姐偷我们男人,你还替她高兴,难不成你也要试试? 文人,就没正经的!这句话成了贾红线几个对于文人的定论,以至于最终秦牧的后宫对于文人都没有好印象。 “既然如此,表妹干嘛要去知州衙门住?不说表姐留不留你,那个地方是你想去住就能住的吗?”李清照十分的疑惑。知州衙门,什么时候是人都能去住了? “会之已经联系好了,适才他已经去打前站。” 秦牧这才明白,为什么大奸臣没出现在这里。原来去知州衙门了。 李清照还是不明白,王卓到底是怎么了。这里住的好好的,你又不计较我和谁睡觉,干嘛要走。 她看了看秦牧。在李清照心里,自己的情郎就是一个万能的男人。要什么有什么,世上没有难的倒他的事情。 可是秦牧也一头雾水。王卓疯了吗,自己亲戚家里住的好好的,突然不住了,反倒去市委大院住。那地方是你能待的地方吗? 他不明白,可是贾红线和折美凤全明白。甚至余里衍也清楚。 王卓是害怕了。不过根据她们的观察,王卓本身没这个本事能预料到危险,想来这一切都是那个秦桧干的。 贾红线和折美凤分别把王卓的消息透露出去,就是把情况摊开给折可存看。这还有一个王家后人,你看着办。 她们是不想随便杀人,最主要的原因是秦牧那天在家里发火,吓着了她们。 那天折美凤骄傲的说告密人是她派人杀的,当时秦牧就发怒了。那一日的情景,只要是秦牧的后宫,没一个不害怕的。自家男人发怒可是了不得。 她们都知道秦牧对自己好,好的完全不似大宋的男人。不过这也是当然,秦牧本来就不是大宋的男人。她们极为珍爱这种状态,可是也知道秦牧很有底线。他一旦决定的事情,谁也不可以违背,不能持宠而娇。 贾红线和折美凤最多能做的就是把王卓的存在说出去,但是要让她们下令杀人,那是谁都不会开口的。这种事情,应该你们男人去领会,怎么可能让我们说出来呢。 若是我们下令杀了王卓,日后被官人知道,岂不是一辈子被打入冷宫。这话绝对不能说出口。 王卓现在活蹦乱跳的坐在自己面前,显然折可存还没动手,不过她要是住进知州衙门,那动手难度就太大了,甚至说,就没法动手了。 如果王卓死在李清照府上,就好像一块石头沉入河底,连个水花也不会有多大,掀不起风浪。可是她要是死在知州衙门之内,那就是大事了。不说别的,知州脸面何在?这不是**裸打人家脸吗。 就算是折可存也不能这样明目张胆的打大宋一个知州的脸。 这主意真够绝的,她男人也真够精的。 贾红线望了望折美凤,都看到彼此眼中的无奈。 “表妹,到底是为什么你要去知州衙门住呢?”李清照还是不明白。 “表姐,奴觉得会之说的有道理。财帛动人心,如今奴孤单单一个王姓人,守着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若是被那眼热的贼人看上了,奴的小命岂不是很危险?”王卓一边说着话,一边直勾勾盯着秦牧。 秦牧顿时明白了,原来你说的那个“眼热的贼人”,就是我啊! 这话从何说起? 没等他分辨,李清照立刻说道:“表妹,你这是冤枉了弟弟。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不明白,表姐全明白。”她也看出来了王卓的怀疑。 王卓翻了个白眼给李清照。这还用说吗,都睡一块了还能不明白,亏你还有脸说,还说的这么大声,还当着人家娘子的面。 其实她误会了李清照,李清照哪里是这个意思,她意思是说秦牧买卖公平,而且很替人着想,不会强买强卖,更不可能为了土地去杀人。 这时候也不好解释什么,李清照连忙对着秦牧说道:“弟弟,你快跟表妹说说,你不是那样的人。” 秦牧心说我是哪样的人呀,我自己都被你们弄糊涂了。青州土地我是必须拿到,可是真没想着杀人抢地。不过秦牧再一想,宋江弄出来的这一切,究其源头还是自己。而苦主就是眼前的王卓和李清照。 若是拍着良心说不自己是坏人,秦牧还真有点说不出口。他的三观是在后世养成的,是非善恶观念已经固定,不可能随便的变化。 人说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是因为他雄才大略,最终建立了魏国——实际是他干的,曹丕几乎就是接班。曹操可以杀吕伯奢,然后以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来开脱,秦牧可做不到这点——良心上过不去。 虽然秦牧要建立的帝国将远远超过曹操的魏国,但是秦牧现在真没有曹操的狠劲和厚脸皮。 当着王卓,他无法装作一切和自己无关。虽然秦牧根本没有半点念头,想过杀了王卓,可是王卓这样盯着他看,秦牧真有点心虚。 秦牧老不说话,连李清照都感觉奇怪了。难道自己的情郎真要杀了表妹吗? 正在这个时候,余里衍突然说道:“你们才是贼,秦牧最好了。” 这句话顿时打醒了李清照。对呀,自己的情郎连这么一个小傻子都照顾的无微不至,时刻带在身边,生怕她冻着饿着,怎么可能是坏人。 一定是表妹误会了。 秦牧感激的握了握余里衍的手,却被余里衍生气的甩开了——她还恨着李清照呢,敢偷自己的男人! “表妹,你肯定是对弟弟多有误会,来来来,表姐给咱们整治几个菜,喝点酒,一醉泯恩仇。”李清照想合稀泥。 贾红线顿时站了起来,指着李清照说道:“还要醉一次吗?李姐姐,你告诉我,你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折美凤也跟着站起来对着李清照说道:“你这那个什么什么女人,别以为我年纪小就是好欺负的!” 既然李清照说不嫁入秦家,折美凤也不敢过度刺激她,免得她发疯非要嫁给姐夫,太难听的字就含糊过去吧。不过折美凤狠狠的点出了李清照的死穴——你这个老女人! “你们两个,也别当我表姐是好欺负的。”王卓生气了。她和李清照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哪容得外人欺负表姐:“若是想买青州的田地,你们还得求我点头。” 一时之间,客厅里面的气氛,剑拔弩张。 秦牧只能苦笑连连,怎么做生意做成了这个样子! ------------ 第一百四十七章 找到油井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 对于王卓来说,把一万亩地送给知州,这不是纯粹的赔本买卖吗?能赚来一文钱吗?她不同意自家男人的做法!太败家了,不是过日子。 李清照和王卓说起过秦牧的事情,所以王卓知道秦牧有一支很厉害的家丁队伍,她要花钱买安全。 秦桧跟知州说梁山是折家军的狗,可是跟王卓没这样说。 他是个心思细密的人。知州这样的人物,久经历练,嘴上都挂着好几把大锁,不会说漏了。可是女人不行,尤其王卓爱嚼舌头,聊闲篇,更加上这里是李清照府上。如果秦桧和王卓说是折家军在打她注意,那么王卓扭头告诉了李清照,自己就麻烦大了。 秦桧不说折家军是背后主谋,王卓自然觉得靠秦牧保护就没有问题。毕竟表姐竟然卖身也要求这个男人替自己报仇,显然这个男人有强大的实力。 她本就存了这个心思,今天又把俩人堵在被窝里面,如今更是有底气了。你们都睡一起了,也算是我半个表姐夫,能不管我的死活吗? 王卓就想花点小钱求得秦牧保护。至少别一万亩地啊,那也太昂贵了。 她有这个想法,所以就没有跟着男人去知州衙门,而是借口留下来和表姐告别,其实是和秦牧谈交易。 她想用钱买秦牧给她做保镖,度过这一段时间。 王卓嘴快,该说的不该说的,全秃噜出来了。秦牧这才明白大奸臣如此厉害,竟然想用一万亩土地换平安,够舍得下本的。 秦牧这下子更不能放王卓走了。地在她手里怎么也比在知州手里好办的多。万一那一口井就在这一万亩里面呢? “秦夫人,”秦牧立刻说道:“你就在这里住着吧,我保你平安无事。至于地吗,我也不会多要你的,你放心,肯定比一万亩要少的多。” “秦少爷,奴就知道你是好人,表姐眼光不会错的。那个赵明诚,一看就不是好人。又小气,又小心眼,还好色。”王卓得了秦牧的保证,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一时说的兴起:“表姐,你是不知道,前几年,他背着你还勾搭我呢。” 李清照顿时面红耳赤。这个表妹,怎么连这种话都说出来。简直把自己卖的干干净净。 秦牧没时间搭理她们这些烂事,他要抓紧时间去找那口油井。 其实就目前情况来说,秦牧并不需要那么多土地。现在又不是后世,他怎么可能一下子弄出一个现代化的炼油厂。就是现代化的炼油厂占地也不过几百亩,根本用不到一万亩这么多。 可是问题关键是他现在无法确定油井所属的地是谁的。而且根据后世的经验,现在买地总比建成厂子之后再买划算的多。人民是伟大的,但同时也是现实和短视的。这个并不能回避不谈。 后世钉子户可不罕见。一条公路中间戳一间房子的情况屡见不鲜。秦牧哪有时间和钉子户扯皮,与其到时候麻烦不如现在提早解决。 正是因为这点,所以他开始就计划大面积的买下青州城这一片的土地。根据两个世界的地图判断,那口油井就在青州城附近。 买多少地现在不着急了,李清照本身有五千亩土地,王卓更是大地主,家里的地好几万亩,这已经有很大概率包涵那口油井了,于是秦牧马上出发去确定坐标。 经纬度的测量在后世很简单,一个经纬仪就搞定了,但是在本时空就麻烦了。没有卫星,就没有GPS,只能回到上一个技术点的测量方式。六分仪加航海钟。 六分仪测维度,航海钟定经度。不过现在不论六分仪和航海钟都比最初的产品强多了。 就说航海钟,最早是用单摆结构的钟表,但是海上有波浪等会使单摆受到摇动,这一过程使单摆受了除重力外的其他力,周期改变了,时间也不准,测量结果肯定会有误差。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及晶体振荡器的普遍应用,走时准确的石英天文钟逐渐取代了机械式航海钟。秦牧这次带来的就是石英天文钟。 汴梁城的经纬度在两个时空是重合的,完全可以依靠。秦牧就以汴梁的时间为基准时间。 来到青州城外,秦牧好一通忙乎,终于找到了油井所在的地点。 秦牧站在这个点上,心潮澎湃。脚下就是石油啊!打个眼,插根管,喷出来的就是黑色黄金,是工业的血脉,也可以说是自己的血脉。 有了这口油井,有了这片油田,秦牧就有了生命——至少有很大机会不死在四十岁上了。 “表哥,你没事吧?”贾红线看着秦牧发呆,很是担心。 “没事,只是高兴。”秦牧从兴奋中恢复过来,转头问李清照:“这片地是谁的?” “弟弟,好巧呀,这片地都是姐姐的。”李清照大喜。看来自己能帮上秦牧了。这样说来,岂不是能长久的留住男人。 “那太好了!”这样麻烦就几乎全解决了。不过这还不够,秦牧在地图上标注好地点,继续向下一个目标前进。 这一口井远远不能满足秦牧的需要。他需要更多更多的油井。 先到这一个点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个点是后世胜利油田发现的第一口井,秦牧也照搬后世经验。第二,这口井日产几吨,算是可以控制。 秦牧根本没有石油化工的任何经验,所以对于另外几口日产百吨甚至千吨的,不敢上来就去干。那太可怕了。 随后秦牧又确定了一口油井位置,却是在王卓的地里。有了这两口井,秦牧踏实了下来。 做好标记,秦牧立刻回了青州城,先和折可存找个没人地方细谈。 不能再让宋江祸害地方了。既然确定了油井,而地的主人已经在自己手上,就不要多造杀孽。 折可存跟着秦牧一起考察的,他如今也兴奋异常。妹夫找到石油了,就在脚下这片地里。真是神奇。他怎么拿着那个稀奇古怪的“六分仪”望着天上就知道地下呢? 二公子死活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觉得这个妹夫太不可思议。同时也对前途更有信心。有这么神奇的妹夫,天下还不都是我们家的吗? 折可存对折家军下了命令,宋江没必要留了,为了自家名声,赶紧去杀了这伙梁山土匪,一个也能留。杀了他们之后,自己和土匪勾结的事情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王卓也侥幸的保住了一条小命,本来折可存都准备要杀了她了。那天刘云飞已经暗示贾红线会同意。现在既然和平解决了,折可存也不想多造杀孽。 可是王卓哪里知道这些,她反倒为做成了好大一笔生意开心。 秦牧要买她的地,她可不会便宜了这半个表姐夫。表姐说秦牧有的是钱,王卓准备好好敲一笔出来。她非常的佩服自己,又保住了一万亩土地,又赚了一大笔钱啊——秦牧只要她五百亩地,还给钱。这是多划算的买卖。 这让王卓很是看不起自己家男人。大奸臣这时候还没有发迹,生活全靠王卓的钱,可以说对老婆言听计从。昨天他自作主张拿王卓的地去贿赂知州,而且是一万亩这么多,让王卓极端生气。 这是你的地吗?都是我的,你竟敢打歪主意。所以王卓根本就没再搭理大奸臣,也没去知州衙门,就留在李清照府上。 这下把大奸臣坑的快跳井了!他可是答应焦知州一万亩地了,本以为王卓一被自己吓唬就会乖乖点头,可谁知道事情变成这个样子。地,自己说了不算,现在夫人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关键是得罪了焦知州。他要是说句话,王家那大片土地就难说了。县官不如现管,王卓要去衙门办土地的过户继承,肯定是会遭到百般为难。这几万亩地,甚至连一半都未必落得下来。 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看起来保住了一万亩,实际要付出的肯定更多。 大奸臣心急火燎,可是王卓这时候油盐不进,只把秦桧差点逼疯了。这怎么跟焦知州交代? 李清照的府上,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李清照本人就是又高兴又痛苦。 高兴的是自己的地里面有石油,可以拴住男人了。可是秦牧马上就要离开青州,这又让美女词人痛苦的胸口都疼——见不到弟弟了。 秦牧肯定得走,不走怎么办?用手刨坑挖石油?这油田的井深一千多米,秦牧根本想不出怎么打出油来。别说在大宋他不会打井,就是在后世他也不知道怎么打油井。 加油站加油他就会,打油井,那就抱歉了,完全没头绪。 秦牧必须回后世找专家买设备,不走不行。 临别依依,李清照很想再写一首词给情郎。 秦牧连忙拦住了。 “姐姐,先别作词了。”秦牧真受不了美女的词。先是“蝶恋花”,给自己上了套,再是“诉衷情”,让自己上了床,如果再来一首,没准李清照要大肚子了。十个月之后给自己生个“胡亥”还是“扶苏”呢? “等我回来再说,好好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秦牧撂下了灰太狼的经典台词,扭头就跑。 这时候他感觉自己真是一头狼,不是灰太狼,而是色狼。唉,大宋的问题,不关我的事!一切都是大宋的错! 秦牧只能这样开解自己了。 ------------ 第一百四十八章 梁山顺风物流 “妹夫,你说这个石油,府州有吗?”在离开青州的路上,折可存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有石油才有汽油,有汽油摩托车才能吃饱饭。自己回到府州之后天天饿着摩托车怎么行! “府州可能有,但是麟州一定有。”秦牧给了他一个满是希望的回答。 折可存顿时惊喜万分。麟州一定有,那简直太好不过了。麟州就挨着府州,而且大哥折可求就是麟州知州,这事好办了。 “那怎么把石油变成汽油?”折可存现在有了基本的一些常识,知道石油不能直接用,要经过加工。 “这东西要往复杂了说,那你怎么也弄不成,可是如果往简单了说,也没有多难。” 秦牧并没有骗折可存。石化是高大上的企业,单凭他现在的水平绝对弄不出来,可是土法炼油直到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全面被禁止干净,总有一些人搞个大铁桶就开始炼油。 他知道这件事,只是不知道人家怎么干的。可是干这件事的大部分都是二十一世纪的农民,农民都可以做出汽油来,秦牧觉得自己也应该弄的出来。 如果不是麟州离的太远,交通过于艰难,他都想在麟州开始石化工业了。根据沈括的《梦溪笔谈》记载,麟州有石油,而且是浅层的,挖个洞就出来。当然储量肯定不能比后世的胜利油田,可是在本时空用来起步是足够的。 不用打深井就能得到原油,对秦牧是一种很大的诱惑。如果没有可以作弊的柜子,他肯定就跑麟州去炼油了。毕竟青州这个油井深一千多米,秦牧觉得只依靠本时空的装备根本打不到那么深。 “妹夫,教教我,怎么炼油。”折可存一脸兴奋。 贾红线立刻捅了捅秦牧的腰,表哥,别什么都说出去啊,这是咱秦家的秘密。还靠这个发财赚钱呢。折家怎么说都是外人,这些好东西,得给儿子留着——她到想的远。 她的小动作当然瞒不住同样跟在秦牧身边的折美凤。不过折美凤就装没看见。若是以前,她肯定向着二哥,自家人。可是现在不然了。她马上就要进秦家的门,是秦牧的女人,她还想把好东西留给自己的儿子呢。 于是折可存就变成了绝对少数。 秦牧看着二舅哥一张渴求知识的面孔,真不忍心拒绝。可是不拒绝也不行,不是因为贾红线拧的他肉痛,而是秦牧自己根本不会。他只是知道原油可以用简单的分馏技术得到汽油,形象的说,就是烧开水一样。 这个够简单吧,但是秦牧不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他没干过这个,连画个结构图都画不出来。 “二公子,这个事,现在我还不特别清楚,等过阵子我告诉你怎么做。” 秦牧准备回一次后世,一来要拉装备,二来把石油技术再提高完善一下。 这时空的旅行可不像后世,没高铁更没飞机,汽车也没有,他们有的唯一机动车辆是摩托车,还只有一辆,折可存跟宝贝似的不让别人碰,连秦牧都不给骑——嫌他不爱惜东西。 于是只能坐马车,骑马,然后乘船,不但费时间,而且很劳累。 在经过梁山泺的时候,秦牧下令全员休整。 现在的梁山已经没有土匪了,但是还没归入朝廷的管辖范围。 这块地方横跨大宋的两个州,济州和郓州。朝廷打完了梁山,消灭了绝大部分梁山匪首,剩下小部分也跑的没影了,按说两州的朝廷官吏可以接管了,可是没想到他们来了之后,发现梁山还是那个梁山,山上还有占山为王的土匪。 这里依然是一块法外之地,朝廷的话,在这里不好使! 可是再向朝廷上奏折,跟赵佶说:皇上,您这件事办的不地道啊,怎么还留个尾巴给我们呢? 这话谁敢说?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于是就都装不知道,梁山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秦牧就来到了梁山聚义厅。这是梁山勉强能拿得出手的建筑,至少能住人,遮风挡雨,还能谈点事情。 “三位,最近事情办的还顺利吗?”秦牧也没时间寒暄,直接就开始办公。 面前正是梁山的狱中三友:林冲,鲁智深,公孙胜。 这三人非常识时务,愿意为秦牧做事,甚至愿意加入近卫团。不过近卫团肯定不会要他们,秦牧绝对不会在自己的这支队伍里面搀杂土匪。 扈三娘是个特例,首先她是女人,其次她没有土匪的做派,本性来说算是一个安分小娘子。 秦牧不让他们加入近卫团,可也没白白放走他们。因材施教,因人而用。任何时空能做事的都是那些有本事的人,做好事也是他做坏事也是他。 谁能说宋江没本事?他不过是郓城县一个小小的押司,在大宋的官场都不入流,可是在梁山稳坐第一把交椅!他不但战略眼光极为出色,而且执行能力也超级牛叉。 为了实现招安这个根本目标,他一直在稳步推行各种策略。包括整合内部,扩大规模,联系朝廷,打劫州县,全是为了招安,然后当大官,背靠大宋如今黄金一般的文官体制,享受本时空最大的利益。 就凭他一个小小的押司,一个梁山土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转眼就把三槐王家——大宋百年世家,坑的死死的。上下几百口子,没有留下一个活人。你能说他没本事吗? 只是世事难料,大宋意外的多出了一个秦牧,才让他最终功亏一篑。可是即使倒霉到做了折可存的狗腿子,宋江依然时刻在寻找机会。当他发现折家军要对自己动手时候,就明白到了“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时候,该跑路了。 宋江立刻就往海州逃跑,连折家军都追不上——跑的太快了。 梁山诸位大部分人都是有本事的。你能说造假证刻假章的没本事吗? 林冲三人都是有本事的人,秦牧如果不想在这个时空浪费时间,就必须人尽其才。 秦牧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全新的业务,搞物流。 “秦少爷,您看。”鲁智深抬手一指上面。 秦牧抬头一看,墙面上有一幅大字:顺风物流。 好,这是自己给梁山取的名字,没想到他们办事还挺利落,连字都搞出来了。 “队伍组建的如何?”秦牧关心具体的工作情况。 这时候轮到公孙胜说话了。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比那两位更明白大宋的地里。 “秦少爷,以梁山为仓储中心,目前三条水道,西到汴梁,途径吴家庄;东到登莱地区,涵盖青州密州一带;南到微山湖,未来可以扩展到徐州,已经算是走通了。” “不错。”秦牧点点头。这是他离开前给顺风物流下达的目标,没想到狱中三友办事效率这么高。 “全靠秦少爷留下的小册子,否则我们哪有这么大本事。”林冲半是真心半是拍马屁。 他现在心中极为高兴,不只是他,连鲁智深和公孙胜也特别高兴。 这几个人都是大宋有数的明白人,他们亲眼见识过近卫团的威力,又在吴家庄实地考察过。在监狱也不能说不是考察——别的地方有电灯吗?他们意识到这个天下的大变即将到了,而秦牧就是未来的天下之主。 其实这真的是显而易见,因为三个人都是明白人,而且都经历过战争,他们很清楚,不论任何军队在近卫团面前都如豆腐渣一般,都走不到人家面前就成灰了,这还怎么打? 这不是马快刀利就可以弥补的。远远弥补不了,就是十台床弩绑一起,也够不到人家近卫团。 既然不能抵抗,为什么不顺着天下大势,早早给自己谋个出路呢? 秦牧安排他们扎根梁山,抗拒官府,同时做起“物流”来,简直是给他们三铺了一条金光大道。 林冲等人都清楚,他们接受了这个任务,就等于踏上了秦牧的战车,以后的天下有他们一个位子。而且跟着秦牧做事,不说别的,就是人生享受也强太多了。 什么电灯,手表,香烟,这就不用说了。甚至那个摩托车也没准能混到一辆。 毕竟秦牧跟他们说过物流的重要性,这么重要的事情,负责人怎么不得来辆摩托车呀,要不怎么跟秦少爷汇报呢? 三人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情,又有秦牧来自后世的经验做指导,顺风物流公司的雏形飞快的搭建了起来。 梁山是被消灭了,可是人没有死绝。小虾米小鱼漏网的很多。林冲三人扯起大旗,马上就招到了足够的人手。这时空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水运,而梁山本身就是一个大水洼子,水上人才丰富。 天时地利人和全具备,顺风物流以比秦牧估计的快的多的速度组建完成,同时已经开始了正式的营业。 第一批货,就是十件香烟,一百件火柴,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汴梁商品已经运到了梁山,在这里,将分发向两个方向,登莱一线和微山湖一线。 秦牧需要这个全新的物流公司。本时空路途艰难,路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劫道的。可是如果安排近卫团护送商队,绝对是的大材小用,而且容易阴沟翻船,实在是太不合适了。 只有以进步的土匪对付落后的土匪,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以狱中三友为领导的顺风公司,绝对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土匪力量,可是在秦牧的约束下,他们又不需要去抢劫为生。这个公司秦牧是以控股方式设计的,是能盈利的。不但足够养活这群人,还有大笔富裕。 又让马儿跑得快,又让马儿不吃草,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秦牧给了狱中三友出路,必然不会饿着他们,只要他们努力,会在未来生活的很滋润,绝对属于“先富起来”那一群。 折可存大感钦佩。这个妹夫脑袋怎么长的,为什么这么会办事。好像天下的一草一木都在他的算计之内。连梁山土匪都没有半点浪费。若是换了自己在秦牧的位置,折可存知道自己做的肯定差的远。 假设梁山土匪来打府州折家,他肯定要把这伙杂碎杀的一个人都不剩下,然后再把梁山一把火烧个精光,这样才能解恨,也永远绝了后患。 可是看看妹夫怎么做的。 梁山来打吴家庄,他马上把罪魁祸首给活捉了,然后来个公审,为近卫团正了名。然后借着朝廷的手灭了梁山,自己都没出面。而且关键是后续,他早就算计好了。一部分放跑,驱虎吞狼,去给他占地盘去,另一部分废物利用,继续占领梁山,作为自己的助力。 现在看来,等于朝廷白白给秦牧当了一次长工,还是干的最重最累的活,而且最后竟然什么都没拿到——梁山不还是老样子吗?继续不在官府管辖范围之内。 梁山战役的所有好处全落在了秦牧手里,自己若不是早早把大妹硬塞给了秦牧,也不过就是朝廷的角色,白给他出力。 这个妹夫,简直让二公子不敢去多想。差距太大,天地之别。 折可存不由得又看了看小妹,心说,你们姐妹可要加油!天下眼见着就姓秦了,折家能不能一飞冲天,全看你们肚皮是不是争气了。怎么说你们也是有两个肚皮,还比不过她们一人一个吗? 同时折可存也有点埋怨秦牧:你这么能干,梁山的石头缝都给你榨出油来了,怎么大妹小妹的肚子没一个大的呢? 秦牧不知道折可存满脑子都是这些,他正和狱中三友仔细讨论面临的问题。 大宋也有商队,可是本时空的一切,距离后世足有千年的差距,一切都太原始。哪怕大宋在目前这个世界巅峰一般的存在,在秦牧眼里也一样太落后。 不说别的,通讯就不行。之前秦牧是没有装备,如今已经搞来了军用通讯装备,他必须好好的利用起来。 现在他就接到了方好音的消息,枣庄,现在这个地方叫滕县,也就是原来的琅琊郡,发生大批的大规模民间械斗,死伤众多,需要大量药品。 这是个新的情况,秦牧决定暂时不回吴家庄,先从梁山泺去微山湖。 他刚有了两桶油——这让秦牧不由得想起李清照沉甸甸的两坨,接下来,咱们该玩钢铁了! ------------ 第一百四十九章 滕县的宗族 钢铁可不那么容易玩,这东西沾着血呢! 钢铁不同于石油。大宋的人根本不知道石油的价值,却很清楚钢铁的好处。生活必需品啊,不但种地耕田需要,砍柴切菜也用。谁家不需要一把菜刀呢?更不用说其他更高层次的用途了。 这是利之所在,人人眼热。炼钢炼铁都需要用到石炭——也就是煤,石炭比钢铁更属于生活必需品,因为过冬要取暖,没这个东西是绝对不行的 。 大宋的经济发达,除去边疆地区,内部非常平稳——当然土匪免不了,但是对全局来说,没有致命影响。这就导致了大宋的人口极速增长。人口的增长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取暖做饭的燃料就是个大问题。 白居易《卖炭翁》里面写道:“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大唐时候百姓还是烧柴禾做的木炭。但是大宋人口激增,如果靠木头做饭取暖根本不可能——砍遍周围的树也不够。 大宋是烧煤的,也就是石炭。 滕县有一个非常大的煤矿,就是后世的枣庄煤矿,围绕这个煤矿每年都死不少人,不过这都是日常,谁也不管。只是近日闹的势头太大,一下子死伤几百个,这下滕县知县不得不出面了。 他治下死了这么多人,如果再不出面,死更多怎么办?现在能瞒着上面就瞒着上面,先带着衙役下乡去看看。 到了煤矿,远远的就见前面乌压压一片,全是人。 知县顿时心里一颤,怕什么来什么。这怕是得有上千人吧?怎么他们打了这么久,还有力气呢?都不想活了? 知县家学渊源,他姓房,是大唐房玄龄的远支,也算是遗传了点祖先的胆气,这时候他没有停留,反倒加快脚步,命衙役拼命的敲着铜锣,冲到了对阵的两方人马之间。 “王安之,段祺贵,你们两个给我出来。”房知县高声大叫。 看到知县出面,两面人马多少都有点收敛,没有马上动手。这时候,一边各自走出一人,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俩老寿星互相致敬,谁知道竟然是见面就打的死仇。 房知县看着俩老头也非常难受。这事不好办。 大宋的矿山基本都在朝廷手里,像这样的好煤矿,更是逃不过宋徽宗的手心。这是他的钱袋子。只是他不可能亲自去下煤窑,必须要承包出去。这一片有很多矿脉,五年为一期,期限一到,从新开始竞价争夺采矿权。 这时候又不是后世,哪有那么多讲究和规矩,拳头大的说话。眼看着竞价日期越来越近,各路有心人就开始活动了。 本地最大的势力有两家,基本就是两个宗族。一边姓“王”,王羲之一族的后人;一边姓“段”,段志玄一族的后人。 两家为了采矿权打了几十年,是死仇,平日里面就争斗不断,如今面临从新竞价,更是压抑不住仇恨,先打起来再说。 王安之和段祺贵,就是两家各自的族长。 在他们的率领下,两家的青壮年不知道死了多少。不过为了家族利益,谁都不皱一下眉头。死了就死了,不是还能生吗?拿下采矿权,就有钱了,有钱才能让宗族发展壮大。 他们最近已经打过大小不下十场,死伤几百人,也没打出一个结果。今天总算把房知县给招来了。 房知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俩满脸褶子的老头,一个个鼻孔朝天,根本不鸟自己。在他们看来,两边暂时不动手就算是给知县最大的面子了。你还想调停我们?做梦呢吧。 大宋的民间宗族势力非常强大,远不是后世可以比的。 农业时代的历史,从某一方面看,其实可以看成宗族史。尤其在宋以前,几乎所有名人都出在世家。这也非常好理解,那时候生产力不够发达,而学习是需要大量投资的。一般人家哪有资本可以投?只有世家才有这个能力。 到了大宋,这个“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只能说略微缓解,但是并没有彻底消失。 眼下农村的宗族势力依然强大,房知县在两个族长面前根本不算什么。治理地方,能靠知县吗?就他手下那几十个衙役,够干嘛的? 一个县这么大,这么多人口,知县肯定管不了。这时候皇权不下乡,朝廷的旨意到了知县这,就截止了。知县要做什么,朝廷要做什么,需要通过地方势力。说白了,这片土地上真正说话有份量的,是族长。 就好像吴家庄虽然死了庄主,但是任潇潇在那戳着,就是顶那个位置。韩城知县如果要吴家庄办点事,也得找任潇潇。 房知县面对眼前情况也是毫无办法。他看来看去,突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自己正被人远远的看着。 这让他不禁感觉纳闷。他抬头四处寻找,终于看到远处的一个小山包上站着一群人,有几个人正把手抬高到眼前,挡着面孔。 房知县很奇怪,这群人是什么人,怎么还有这样怪异的举动。 秦牧正好通过望远镜看到了房知县在望向自己。被发现了。不过秦牧也没啥担心的。自己不是来做贼的,也不是来打打杀杀,只是来看看实际情况。 方好音这一路已经把事情给他讲明白了。秦牧知道自己又面临了一个更加巨大的难题。 石油的价值在大宋没人知道,所以没人会跟他争那块地。但是煤炭不同,大宋的每一个人,上到皇帝,下到要饭的,全知道石炭是好东西,值钱。 值钱就得抢! 眼前这乌压压的一片人,可以说全是自己的对手,甚至是:敌人。 可是秦牧能让近卫团火力全开,把人都杀干净吗?显然不能,秦牧根本就没有想过为了煤炭杀人。这也是因为他来自后世,三观早已成形,根本不可能下这个命令。 其实如果他下这个命令,近卫团真会一点磕绊不打的执行下去。这时候地域观念非常强,近卫团勉强能认可吴家庄的人是自己人,可是滕县的人怎么会是自己人。 他们占着煤矿不撒手,耽误了团长的大业,那必须去死啊。 所有挡在团长和近卫团前进路上的全是敌人,敌人,必须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消灭,没有任何犹豫。 如今近卫团全体人员到齐,折家军的五百人也都在这里,只要秦牧一句话,甚至不用禁卫团动手,折家军都能把这块地方平了。 他们是西北人,对滕县更没有任何认同感了。 折可存也不会介意杀人。他是来剿匪的,到时候报一个杀的全是土匪,宋徽宗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这地方杀光了怕什么,煤矿就能拿下,到时候以妹夫的本事,肯定弄的比现在这些傻瓜强的多。 二公子跟着秦牧久了,觉得除了他们这一群人,剩下的全是傻子——包括汴梁的高官,甚至皇上。 你们见过无人机吗?你们知道我妹夫几百里上千里都能通话吗?你们清楚迫击炮的威力吗?什么都不知道,还在城墙里作威作福的。早晚是个死。 其实折可存觉得宋徽宗那些人已经是半死的人了。至于什么时候死,全看妹夫的心情。 这一群人里面,根本没有杀人心思的可以说只有秦牧一个人。就是贾红线方好音等女人,也有过是不是杀光他们更好的念头。 还好秦牧对这方面感觉不敏锐,否则他简直要出一身冷汗,怎么自己这边全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我到底挑了什么样的一群人做队友。 可是这也不能怪人家。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他们拥有这样划时代的武器,能没有杀人的心思吗?不杀人,这些武器和烧火棍有什么区别? 秦牧拼命的思考,试图寻找一个解决办法。 其实解决办法不是没有。这些人争得无非是利益,秦牧能给他们十倍百倍的利益。凭借后世的科技手段,煤炭的产量翻十倍都是小意思。 眼前就是一个一个小煤窑,属于国家明令关闭的。不论安全措施还是生产设施,完全没法看。 只要秦牧拿下这片煤矿的开采权,他有把握让每一个人都得到更多好处。 现在大家争,是因为眼前的饼太小。秦牧的计划是把饼做大。原来你们一人分一斤,现在我给你们十斤,还争吗?再争,那就是太不懂事了,对于不懂事的人,秦牧是不会吝惜暴力的。 他来到这个世界,是做一个建设者,革命者,而不是慈善家。秦牧要在本时空建立全新的秩序,所有敢于对抗这个新秩序的人,全可以去死了 可是怎么才能实现自己目标呢? 这时候两位族长也看到了秦牧一行。来外人了,很奇怪。往日里他们大规模的械斗,场面血腥无比,无关人等早就吓跑了,哪有敢围观的。怎么今日不同呢? 两位族长各自使了个眼色,立刻就有两个小队从人群里面出来,向着秦牧的方向跑过来。 “全体警戒!”不用秦牧下令,石遗就开始履行职责了。这时候还让团长下命令,也太让人看不起近卫团的团长了。这些小事,就让我们替团长办了吧。 听到连长的命令,近卫团立刻进入战斗状态。炮班迅速放列,炮长瞄准目标,一炮手二炮手三炮手一人抱着一枚炮弹,准备开炮。步兵拉成横列,子弹上膛,手指放在保险上,随时可以开火。 不管来的是谁,只要敢对团长产生半点威胁,一概消灭。 近卫团训练有素,只看得折可存羡慕不已。这么一支划时代的军队,要是自己也能拥有就太好了。 不过这时候没工夫胡思乱想,他不能干站着不动。 近卫团做了他们应该做的,折家军也不能看热闹。 折可存知道秦牧不想过早的暴露实力,所以一直让近卫团穿着家丁服装,藏在折家军的队伍里。眼下对面有那么多人,还有个知县,更不方便近卫团超时空的火力展示了。 他一挥手,梁志心领神会的带着一支骑兵冲了出去,远远的拦住了来人。 对面也没敢硬冲。他们一队才七八个人,眼前是梁志的三十名骑兵,虽然没穿盔甲,可是都穿着大宋军队的号服。这让“王”“段”两家人都感到有点奇怪,也有点心虚。 往日里可没见过朝廷的军队下场。今日是怎么了? 这时候房知县也看到了折家军,顿时心里大喜。有军队撑腰,老子也能抖一抖了! ------------ 第一百五十章 复杂的问题 房知县看到朝廷的军队出现在自己眼前,大喜过望。你们这些刁民,往日里不把我放在眼里,今天看我怎么治你们。 他赶紧来到折家军面前,这时候折可存也走了过来。两人见面介绍过之后,房知县连忙问起:“二公子,折家军来这里?” “剿匪。”折可存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一番,就说自己追剿梁山土匪来了。 房知县连连点头。朝廷还不错,还办点正事。最近是有小股的土匪出现在滕县,打家劫舍,横行乡里,知县也接到了下面的报告。可是也仅仅限于知道,靠他手里几十个衙役真没办法。 如今折家军来了就好办了,不但能剿匪,还能帮自己一把,把眼前的事情糊弄过去。 他们来的真是太巧了。再过几日就是拍卖煤矿开采权的日子,有折家军在这里坐镇, 一干宵小就得收敛收敛,否则别怪房知县不客气。 等煤矿的事定了,他们再争斗虽然难免,但是规模会小得多。死几个十几个人根本不用在意,哪像现在,一下死伤几百个。 房知县心里有了底,回到俩老头面前,严厉的说道:“你们看到了,朝廷大军过来,就是为了石炭的事,哪个再敢挑事,就是要造反。造反是什么后果,两位掂量掂量。别到时怪我不留情面。” 王安之和段祺贵不怕知县,可是怕朝廷。朝廷不是只有一个皇上,还有那么多军队呢。眼见着朝廷的兵马已经出现在眼前了,俩人也心虚了。于是双方暂时停止了械斗,各自准备回家。 人群要散,秦牧有点着急。危机从来都是两面的,眼前是**烦,可也未尝不是一个机会。要知道在这个时空把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不容易,而且这都是利益相关方。 他马上举起电喇叭喊话:“乡亲们,我们是近卫团,带来了天下最好的伤药,活死人肉白骨,是救命仙丹。若是谁伤了,不妨来近卫团治疗。” 这段话说的别别扭扭,可是秦牧也想不出更好的词了。 近卫团的名声根本谁都没听过,出了吴家庄没人知道。可是秦牧必须宣传出去,管他呢,先打出名头再说。 两大宗族经过多日的械斗,都有大量的伤员。本时空的医疗水平底下,一旦伤口感染就是等死。而械斗的两边都是农民,大量武器都是就地取材用的农具,更容易造成伤口的感染。 这几日已经有许多伤号熬不住感染死去了,剩下的也大部分在等死,秦牧的一句话给了他们巨大的希望。 仙丹!近卫团是什么人?但是不管什么人,能救命,就得试试。 若是秦牧大声叫喊,肯定不会轻易被人相信。关键是他拿着电喇叭,有这个玩意,让秦牧的声音好像雷声阵阵,一下就惊呆了众人。 仙丹没见过,天上的宝贝到是见到了。能让人说话这么大声,大宋肯定没有,不是仙家神器是什么。 秦牧一看自己说话有效果,人群的离去暂时停了下来,马上继续说道:“我们近卫团会在县城里面等着大家,能来的我们马上治疗,伤重的我们可以上门治疗。” 这一番话不但惊呆了百姓,连房知县和折可存都莫名其妙。 “妹夫,你这是为什么?”折可存小声问秦牧:“他们死的多不是好事吗?” “回去再说。”秦牧没法在这里跟他解释。 于是折可存只能带着一肚子纳闷回到了县城。 众人安定下来,折可存被房知县请去了县衙,趁着这个时间,秦牧立刻召开了近卫团全体大会。 “将士们,”秦牧开始讲话:“我先把青州的情况汇报一下。在青州,我们已经实现了既定目标,石油的初期勘探和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近卫团打完梁山之后经过了改制。秦牧仔细考虑之后,准备继承大秦的军队体系。毕竟自己是秦始皇后代。全体军队里面的职务全改了名字,称呼也全变了。彼此之间也称呼“同仁”。 台下顿时掌声一片。去过的没去过的都清楚,石油是秦将军时刻放在心里的大事,不但铁马要用,那个无人机也需要。秦牧一直给将士们普及各种科学知识,他们都知道石油的重要性——打天下,钢铁和石油不可或缺。 如今秦将军已经完成了初期目标,每个人都欣喜万分。同时,石遗这一支队伍的人都很惭愧。比起将军,他们差远了。 将军带着人去青州,既定目标全部达成,可是自己这一支队伍呢?什么都没做到。 “将士们,微山湖这片的工作,大家也完成的很好。我们现在已经初步掌握了滕县煤矿的资料,也调查清楚了本地的各方势力,接下来,近卫团就要开展工作了。首先,我们要开展医疗服务。” “报告。”扈三娘举起右手,要求发言。这是近卫团的纪律要求,她遵守的很好。 “霓裳同仁,请讲。”秦牧每次叫扈三娘的新名,总觉得古怪极了。 这个名字是方好音给改的。她觉得秦牧给三娘的名字太拗口。所以就给她改了这个名字。 “将军,为什么要给他们治伤,让他们等死不是更好吗?”扈三娘的话不只是她自己的困惑,也是整个近卫团的困惑。既然要夺取滕县煤矿,让本地人死光了不更好吗?干嘛还要给他们治疗。而且还用近卫团的仙丹。 将士们都知道秦将军拿出来的药有多珍贵,说是仙丹一点不为过。 “这个问题问的好。”秦牧摆手让扈三娘坐下,然后认真的和大家说道:“我们近卫团的使命是解放全天下,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过程中,我们无时无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有的是敌我矛盾,有的是人民内部矛盾。” 秦牧不能一下子把问题上升到哲学高度给将士们讲解,只能就事论事,解决眼前问题。 “面对敌人,我们近卫团绝不留情,只要不放下武器,妄图负隅顽抗,一概要毫不留情的消灭。但不是所有矛盾都是敌我矛盾,不能全用铁和血的办法去解决。滕县的百姓,因为煤矿产生了矛盾,在他们彼此看来,是敌我矛盾,可是在我们近卫团看来,这就是百姓内部矛盾。” 将士们都全神贯注的听着将军讲话。 “为什么有这样的不同?是因为近卫团虽然来自百姓,却高于百姓。百姓是天下的主体,可是近卫团是执政者,是引路人。近卫团任何时候都不能把百姓的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如果这样,岂不是说我们近卫团是百姓的敌人了?” “这绝对是错误的,是原则性错误。如果近卫团有这样的思想,最终我们会走上死胡同,是没有前途的。” 石遗等高级军官拿着纸笔飞快的记录。 “我们近卫团是人民的先头部队,不能我们冲上去了,回头一看,没人跟上来,那我们是在做什么?让百姓看耍猴?” 听到这里,贾红线噗嗤笑出声来。她发现自己的失态,马上捂住了小嘴。 近卫团将士可没一个笑的,都在认真思索将军的讲话。 “但是,不论敌我矛盾还是百姓内部矛盾,矛盾就是矛盾,既然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近卫团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只是面对两种不同的矛盾,需要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可是在解决问题之前,我们究竟以什么样的形势出现在这片土地,出现在滕县百姓面前,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我们不能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我们要以服务员的方式存在。” 石遗似乎想到什么,举手要求发言。 “石百将,请讲。”百将领一百人。是石遗的职务名称。 “将军,是不是我们也要像在吴家庄收麦子一样,帮着这里的人解决问题?” “不错,石百将说的很正确。”秦牧摆手让石遗坐下,心里很是感慨——总算有人是在成长了:“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存在,我们要以服务百姓为目的。现在不说煤矿,就说百姓伤了这么多,还伤的这么重,如果我们不给他们治疗,那百姓就只能等死。” “我们有能力,却不为百姓使用这种能力,那么我们还是天下的主人吗?那不成了天下的过客了。” 秦牧掰开揉碎的把道理向近卫团的将士们灌输着。这一场会足足开了一个多小时,近卫团上下才算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也把一些抵触情绪彻底消除了。 将士们也是人,人的弱点都有——谁愿意白白把救命仙丹给陌生人呢?他们打生打死也不是为了近卫团。 秦牧就是深深知道这点,所以才必须召开这么一个大会,统一思想,团结同仁。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将士们各自去准备,秦牧和军官们继续开会,这次他特意留下了扈三娘。 “霓裳同仁,这次的主力就是医疗队了,有没有问题?”秦牧望着扈三娘,感慨军队真是一个大熔炉。 扈三娘如今没有了半点旧时候的模样,穿着笔挺的军装,而且还剪了齐耳短发,完全是一名合格的近卫团战士。 秦牧并没有从后世带回女兵军服,按说扈三娘穿着男兵军服本应该有点不合身,可是没想到她的军服极为合体,就好像为她量身定制的一般。 这都是因为女人爱美。她这身军服是马思柔改过的,当然无比合身。 这一路上她和方好音成为了好朋友,在方好音的培养教育下,扈三娘迅速从梁山土匪转化为合格的近卫团战士,如今更成为医疗队的队长,肩上担子重大。 近卫团现在有了医疗队,人数不多,全是女兵。 公审大会之后,吴家庄掀起了一股参军的热潮。尤其是扈三娘在大会上直接加入了近卫团,这让村里的女性动了心。她能去,我也能去。于是也有一些适龄女性要求加入近卫团。当然年轻男性要求参军的也非常多。 不过吴家庄的体量实在太小了,如果秦牧全部答应下来,那么工厂就瘫痪了。而且近卫团现在这批战士都是本时空的精锐,是百战老兵,远远不是一般村民能比得了的。 秦牧的扩军计划是早定好了,就在折家军里面挑,所以这次就没要男兵,但是他要了一些女兵——医疗工作还是女兵做比较合适。 扈三娘不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做队长的不二人选。 她立刻起身说道:“报告将军,霓裳和医疗队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行动。” ------------ 第一百五十一章 吴思邈 扈三娘并不知道秦牧心里的想法,她如今正满心焦急。作为近卫团的战士,还是梁山土匪出身,她尤其渴望完成将军交给的任务。 各种准备措施都已经做到位置,这间绿色的军用帐篷里面充满了消毒水的味道,扈三娘穿着白大褂,望着眼前的各种器材:血压计,体温表,血糖仪,简易呼吸器等等,有点坐立不安。 从早上开始到现在,都等了多半天来了,但是没有一个病人来。 这怎么办?她就是再想完成任务,也不能去拉人来治病吧。正在无可奈何时候,秦牧走了进来。 “秦将军。”扈三娘马上敬礼。 “霓裳,情况怎么样?”秦牧也认真的回礼。在滕县开展送医下乡活动,是他整个钢铁计划的第一步,一定要走出去。 “将军,我们都准备好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治疗。”扈三娘一脸的无可奈何。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百姓这么傻,天上掉馅饼都不知道来捡。她可是知道近卫团的医疗水平在本时空有多么先进,近乎神迹。 这样高明的技术,这样神奇的药物,给你们治病,给你们救命,你们还不来,是不是傻? 扈三娘真觉得滕县的百姓傻的离谱。 可是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自己身在近卫团,亲身接受了秦牧和方好音的教育,切实理解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切,换了她敢来吗?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秦牧微笑着说道:“人家不来,我们可以过去吗。” “我们出城下乡给人治病吗?”扈三娘怕自己理解错了将军的意思,连忙追问。 “对,就是这样。我们做事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世上没有神仙,我不是,你不是,近卫团也不是。我们不能有神仙心态。你和我,还有近卫团,就是为百姓服务的。如今百姓不理解我们,不敢来,那我们就过去。只要救活了百姓,就实现了我们的目标。我们去和他们来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身体好,腿脚利落,我们过去还能省下百姓走路。” 折可存在一旁听得莫名其妙。妹夫怕是有点不正常了吧。这心肠也好的太离谱了。就是观音菩萨下凡,那也得有个庙,有个道场,等人来跪着求。怎么你有一身神奇的本事,还上赶着给人送家里去呢? 他理解不理解没有用,近卫团也不听他的。他们只听秦牧的,听将军的。 接受了最新命令,近卫团立刻高效的开始执行。目前医疗队有七个人,全是女兵,于是石遗分了七个小队,十个人护送一名女护士,送医下乡。 为了方便行事,每个小队还挑了十名折家军同行。这些人都是基本确定的新兵,让他们跟着,一来是熟悉近卫团的行事作风,二来是借着他们这身军服,可以稳定局面。 根据秦牧的命令,这次近卫团全体全部换上军装,治病是救命,也是宣传。必须让百姓知道近卫团的存在,和近卫团的使命。 武永福非常兴奋。他这一路穿着家丁衣服难受坏了。近卫团早就改变了每一个战士,他们在这个大宋,是格格不入的存在,就连大宋的衣服都穿的浑身不自在。现在换上军装,铁血的气质一下就回到了身上。 而且武永福心里也有点别样的念头。穿一身家丁衣服算什么,哪能体现他如今的地位。他可是近卫团百将下面的屯长,手下有三十个战士呢。在他看来,自己在这个大宋朝是排的上号的存在。 汴梁城里的皇上高官根本不放在武永福眼里,他是在近卫团和吴家庄排序的。 武屯长觉得,在吴家庄根据地,在近卫团,第一人当然是将军——秦牧永远是近卫团的神,然后是将军的后宫。可是将军的后宫从来不属于军队体系,虽然贾贵妃和方贵妃一直在军队做事,却没有一官半职。 将军之后就是石百将,石百将之后就是自己了。这样的身份如果不显摆出来,岂不是太委屈。 他不是显摆给将士们看,这个没必要,大家全一样。他也不是显摆给滕县百姓看。这个更没必要。虽然将军一直教育他们为百姓服务,可是在武永福看来,这百姓也太傻了。他们根本看不懂自己这身军装,不明白这身军装代表的意义。 只有显摆给吴思邈看,才是真正的有意义。 吴思邈就是他们这一队要保护的女军医,当然说女护士也可以,反正秦牧现在因陋就简,医生护士也没法分那么清楚。 武永福扛着M1加兰德步枪,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队伍最前列,腰板笔挺,军容威严。他觉得如果自己是吴医生,也肯定会喜欢上自己。 吴医生就是吴思邈,吴思邈是吴家庄人,说起来她和近卫团真是有着很深的渊源。 吴思邈的爹,就是吴古奇,她的娘,就是李小娥。她是李小娥的二丫头,烧的一手好菜,正经是个好厨子。 那天公审大会她也参加了,看到扈三娘火线参军,吴思邈顿时就动了心思。连扈三娘都能加入近卫团,自己为什么不行呢?她开始根本不知道近卫团还要女的。 这念头一起来可就挡不住了。当天她就来找折美鸾,要求参军。 折美鸾知道秦牧要组建医疗队,缺少女兵,立刻就同意了。吴思邈从哪方面来说,都适合做近卫团的女兵。 第一她年龄合适,十六岁,正是青春能干的年纪;第二她熟悉近卫团——厨艺都是跟近卫团战士学的。 这样的人肯定要收下。她不但收下了吴思邈,还给她取了名字。吴思邈是李小娥的二女儿,这时候的农村女孩哪有名字,连扈三娘这样的大户人家闺女,也不过是三娘三娘的叫。 吴思邈一直被叫做“二娘”,吴家庄别看不大,叫“二娘”的有七八个。 根据秦牧的要求,近卫团每一名战士都必须有名字。折美凤就给吴二娘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思邈”。 这名字不但好听,而且满怀折美鸾对她的期望。她希望吴思邈成长为近卫团的“孙思邈”。当然,她很清楚,以官人的能耐,只要吴思邈肯用心学习,未来成就一定不会比“药王孙思邈”差,甚至还要超出许多。 毕竟药王也没有华国神药。 吴思邈就这样加入了近卫团。李小娥都没办法拦阻,因为闺女是先参了军才回来通知的她。 看着吴二娘一身军装出现在自己面前,可把李小娥吓了一跳。她本想劝说孩子别跟着近卫团干。李小娥不是傻子,她很清楚秦少爷做的一切,到底是要干嘛。 她不想让自己闺女跟着近卫团去冒险。造反啊,杀头的买卖。 可是闺女军装都穿上了,她可不敢给脱下来。而且她想着折家娘子都跟着秦少爷干,自己这小虾米算什么,而且自己怎么说也是受了近卫团的大恩。没有他们的帮助,自己孤儿寡母怎么能生活的下去,还活的这么好。 于是她也就没说什么,任由二丫头参军了。 吴思邈开始跟着秦牧学习了几天,然后就跟着方好音。其实现在方好音的医术在秦牧之上。 方好音是这个时空第一个享受全套后世医疗手段的伤号,当时的一切,现在她想起来还心里暖暖的。想着自家男人在自己身上一通乱搞,把自己从阎王爷手里拽了回来,方好音满心喜欢。 她是一个有心机的女人,不只是敢想,还敢干。否则怎么能一个人就去刺杀大宋皇上呢。 方好音要学会秦牧的一切,不只是军事方面,所有的都要学。不过学也有先后,方好音想来想去,决定从医学开始学起。这个技能很有用。打仗显然是用不到自己了,可是治疗岂不是永远都需要?万一表哥或者姐妹们有了伤病,自己也能发挥作用。 她要学习,秦牧自然双手双脚支持。她的笔记本电脑里面充满了各种后世的医学教材,资料,文字视频的都有。 秦牧敢组建医疗队,不是因为自己有本事,全是因为方好音有本事。 吴思邈在方好音的教导下,迅速的成长,至少水平远高于后世的蒙古大夫。常见病全能看,知道用什么药,以及各种恰当的处理措施。她在医疗队里,和扈三娘是数一数二的两个。 可是她比扈三娘年轻的多,这样让吴思邈迅速成为了近卫团战士的梦中情人——当然如果他们知道这个词的话。 武永福觉得自己必须把最豪迈的气概表现出来,否则怎么能引起吴思邈的注意呢? 近卫团没有傻子,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未来会多么光明。现在只是因为人数少,所以才排在军官们的后面。日后将军带领他们打天下,千军万马的,他们每一个人的位置都要比现在高的多。而且现在高的人,未必永远高下去。 所以近卫团意外的真正实现了官兵平等。这既有秦牧的教导,也有点歪打正着。 屯长不可能用身份压将士们,那么唯一能打动吴美人芳心的——也就是吴思邈,将士们都叫她“吴美人”,只能是自身素质了。 几乎每一个战士都有同样心思,于是队列走的格外整齐威武。 这让跟在后面的折家军忍不住咧嘴,你们这样搞,难道是给我们下马威吗? 吴思邈可没那么多心思,她现在想法和扈三娘一样,就是把将军交给的任务圆满完成,这样才能不负将军和方贵妃的教导! 前面就是王十三镇,也是他们这支队伍的目的地。 就要展开真正的行动了,吴思邈满心期待! ------------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十三镇的王二娘 王十三镇绝大部分人都姓王,是王氏宗族成员。现在局势紧张,这个小村庄也绷紧了神经,村口还特意安排了放哨的。 哨兵看见一队服装古怪扛着兵器的军人过来,立刻从院墙上跳了下来,飞奔着去向里正报信。 里正根本没想到会有军队来他们这个小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他们防备的是“段”姓人马。 王十三镇的里正不是一个特有主意的人,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对策,只能让身边人去传话,谁也不要出门,关紧门户,来的不是好人。 在里正看来,除了王家人,世上没好人——朝廷的军队总不能算好人吧。。 虽然近卫团是送医下乡,做好事,做善事,但是秦牧告诉大家,军队永远不要有半点懈怠,任何情况下都要有敌情意识。武永福牢记这一点,早早就停下了脚步,站在一处高地,通过望远镜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小镇。 小镇给人很奇怪的感觉,青天白日的,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家家都紧闭大门。这是?难道是怕我们? 武永福猜的没错,庄里人的确是怕他们。可是不管他们怕不怕,近卫团必须执行团长的命令。 “一什长。” “到!”邱晨现在是一什长。 “你带三个枪法好的同仁占领制高点,就是那处山坡和那两棵大树。”武永福指给邱晨看。 邱晨有望远镜的,他不但是一什长,还是侦察兵,当然会配备全部的高科技设备。 一什长邱晨看好了地点,立刻挑了三个战士去执行任务。 武永福再观察了一阵,觉得自己的安排没有问题,才继续带队前进。 他不能不小心,虽然近卫团拥有跨时代的武器,但是武永福很清楚,决定战争胜败的永远是人。这是将军时常教育他们的,而且武永福深以为然。 如果他不把邱晨安排在制高点,那么进了村子,敌人隔着门,隔着窗户,一阵乱箭都给近卫团造成巨大的伤亡。这个损失是近卫团绝对不能承受的。 他武永福带着十个弟兄出来,不能回去少了俩。那他都没脸再活下去。 小心无大错。 小分队进了村,一个人也没看见,只有几声狗叫从远处传来。 这个情况将军也曾经交代过,他们就算是做好事,是来救人,可是村民未必能轻易接受。村民不像近卫团,他们没见过世面,一辈子的活动半径可能都超不出二十里地,对陌生人有提防是难免的。 武永福走在吴思邈身前,用魁梧的身体给美人医生做了一副肉盾,来到第一家门前。 这时候该吴思邈说话了。女人的声音总是能让村民安心点。这也是秦牧传授的小技巧。 “老乡,开开门,我们是近卫团,来给村里人看病的。”吴思邈一边敲门,一边尽量温柔的说话。 还好,山东也基本上算是中原大地,山东河北河南这一块的口音虽然不同,却基本都能听懂。 “俺家没病人,你去别家看吧。” “好的,那我们就不打搅了。不过,老乡,你知道谁家有病人吗?” 这也是秦牧特意交代的,不要问谁家受伤。受伤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械斗造成的,这样贸然的问容易给村民造成误会,以为是官府来追究责任。 吴思邈对秦牧是发自内心的崇拜,那么大的人物,连一句话怎么问都留意到,真是太细心了。她觉得自己要是嫁人的话,就算不能嫁给将军,也至少要找个有点秦牧样子的男人。 其实秦牧这么细心也不是天生如此,只是第一性格使然,一直做事认真,第二是因为职业原因。编程序一个标点符号错了都不行,一个变量类型定义不对都可能崩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程序上真是如此。所以不知不觉就养成了即有大局观,又有细节考虑这样的工作习惯。 屋里人果然没有直接回绝,犹豫了片刻,那个声音说道:“王远伤了胳膊,看样子不行了,你们要真的是郎中,就去给他看看吧。” 吴思邈心里大喜。缺口总算打开了。她连忙问道:“王远家是哪一户?” “从这里向东,路口南边第一家。” “好的,谢谢老乡,我们这就去给王远治病。如果老乡你还想起有谁生病,可以来找我们近卫团。” 有了确定的目标,就不用一家一家敲门了。小分队直接来到王远家门口,吴思邈继续敲门,还是那一套说辞。 她说完了这段话,等了一会,院子里没有反应,她刚要继续敲门,这时候就听到院子里面传来的激烈的吵闹声。 “娘,你怕族长怪罪,就不怕哥哥死了吗?哥哥要是不在了,族长是会给你养老送终,还是会给你打幡抱罐?” “你这丫头,翅膀硬了敢和老娘这样说话。族长不让我们找别的郎中,那是怕我们吃亏上当。” “就咱们这个破家,连烧火棍都算上,划拉一块能有几个大钱?还能吃什么亏上什么当?” “丫头你就这么跟娘说话,看我不揍死你。” “你揍死我,我也要给哥哥看病。哥哥就快死了。” 吴思邈听到这里再也听不下去了。人都要死了,还吵什么吵。 她眼神稍微一示意,武永福马上就心领神会。美女医生要自己动手。这是多大的信任呀——单相思的确害人不浅! 武永福立刻打开院门,小分队急匆匆来到了院子里面。 近卫团训练有素,迅速找适当的地方建立阵地,只有武永福和吴思邈进了屋。 小屋里面昏暗异常,让早就适应了电灯的两人非常不习惯。两人稍微定了一会才看清屋子里的情况。 土炕上躺着一个青年男子,满面通红,眼睛紧闭,不知是睡着了还是烧糊涂了。他精赤着上身,一条胳膊被一块不知哪里捡来的布胡乱的缠着,垃圾一样的布上全是暗黑的血迹。 男子身前站这两个女人,应该就是刚才那对母女。见到武永福俩人进来,都吓了一跳。 那中年女人明显胆小了,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半藏到闺女的身后。 年轻姑娘胆子大,望着吴思邈问道:“是你要给俺哥哥看病吗?” “是我。” “俺们没钱。” “我们是近卫团,我们不要你的钱。”吴思邈温柔的和小姑娘说着话。 其实她年纪未必有那个姑娘大,不过在吴家庄久了,又加入了近卫团,她的见识飞速增长,现在的吴思邈可不是一年前的吴二娘了,完全是大宋新一代人类!她和眼前的姑娘有着天渊之别。 这个差别在武永福眼里更是明显。俩人都是年轻姑娘,可是吴医生就是个仙女,庄子里这个,看起来像土坷垃。 “好,那你给俺哥哥治伤吧。要是你们想着救活了哥哥再要钱,俺就把身子抵给你们。”姑娘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咬着牙说出这么一句话。 武永福一时间气的差点把土炕捶塌了。这也太荒谬了。就你这模样还想嫁给我们近卫团战士?美的你! 武屯长觉得就是将军用枪逼着他娶这个庄户姑娘他也绝不答应。差距也太大了,娶了她简直耽误自己一辈子,不,两辈子幸福——还有下一代呢。 武永福觉得只有吴医生才是自己的良配。 “放心,不会要你一文钱的。来,你靠边一些,让我看看病人。” 吴思邈一身后世医生的雪白大褂,在这个时空也有一定的安神效果,那对母女听话的靠了边,让出了位置。 “伤了几天了?”吴思邈戴上口罩和手套,迅速的进入了工作状态。 “三天了。”姑娘一边担心的看着哥哥,一边好奇的注视着全身怪异打扮的吴思邈。这什么人呢?怎么长的这么好看,可头发这么短呢? 医疗兵在扈三娘的带头下全剪了齐耳短发。这还是受方好音的怂恿。因为方好音在手机里面看到了赫本的相片,觉得这个短发真漂亮。可是她作为秦牧的女人,暂时不能显得太另类,所以就撺掇扈三娘理发了。 扈三娘对方好音言听计从,而且的确短发更配近卫团的现代化军装。她这一捯饬,反倒年轻了好几岁——短发看起来年轻,于是医疗队有样学样,全变成了漂亮的一头短发。 大宋可没有女人头发这样短——除了尼姑。可是尼姑是光头,和短发是两回事。 吴思邈身上的一切都让姑娘感觉新奇,又那么的美。小姑娘不由得有点怯场,和人家比起来,自己算什么呀!差太远了。 美人医生当然不会在乎别人的想法,她正手脚麻利的按照流程操作。 血压,体温,等等常规操作一路下来,吴医生对这个人的伤势有了全面的了解。 外伤感染,高烧不退。这年头的病相对后世简单的多。其实也可以说大部分普通人都没能活到生病的年纪。而本时空的新生儿死亡率很高,活下来的也有不少夭折的。因此能存活到青壮年的,全是身体倍儿棒的。 这个王远除了刀伤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外伤带来的感染,引起高热,如果有血液检查的话,吴美人相信能看到更多数据。但是这个东西别说这里没有,吴家庄也没有。连方好音也没见过,只是看资料得来的知识。 医疗卫生口的东西,一般人都接触不到,秦牧想买都不知道买什么。而且那些东西一般都是配套的,秦牧暂时也无暇顾及。 抗生素,输液。如果王远没遇到近卫团,肯定活不了几天了。这年头只要感染了,就是等死。可是现在他不用死了,因为近卫团来了,吴医生出现了。 “有没有长棍子?”吴医生转头问那个姑娘。 “有,俺这就给你拿来。”姑娘利落的跑到院子里,突然看都许多陌生人,吓了一跳,可是看见他们都穿的和屋里那个威武的男人一样的服装,心里就安定下来,迅速找了一根棍子回到屋里。 “好,你拿着站好。”吴美人一边和姑娘说话,一边利落的配药,消毒,扎针。等一切忙完,把药水挂在棍子的丫杈上,她才问起姑娘的名字。 “俺叫王二娘。” 听到姑娘的话,吴思邈脸上一红。她想起了之前的自己,自己那时候还不是叫吴二娘吗,和这个姑娘也差不了多少。 如果没有将军,没有近卫团,就没有现在的吴思邈。眼前的王二娘,就是昨天的自己呀!她原来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这样的“落后”,如此的“原始”。今天看到王二娘,就好像照着一面镜子,她才明白之前的自己是多么的不堪。 天下不能是这个样子,不能有这么多的王二娘李三娘,活的不像个人。吴思邈暗自发誓,一定要跟着将军,跟着近卫团,打下这个天下,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 ------------ 第一百五十三章 寇毛 半截河村是一个大镇,在滕县数一数二。段祺贵和他的族人就生活在这里。 村庄临河而建,直通微山湖,算是有一条黄金水道,这让半截河村相对来说不那么闭塞。段祺贵也因为这条水道,见识比常人多了几分。 连续多日的械斗,造成段氏子弟大量的伤亡。不过段族长根本就不担心。死了的人,有族里出钱,一人给三十贯,伤了的,也给治疗。 族长是有见识的人,自然不会请县里寻常郎中,他请的是大神。 大神寇毛,是最近几个月出现在滕县地面的神奇人物,他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点石成金,并且还会治病。 段氏一族相对王氏一族来说,人丁要少许多,往日争斗基本都处在下风。段祺贵身为族长,自然为了段氏一族着想,所以就把寇毛请到了半截河村。 他想借用寇毛撒豆成兵的本事,给你一把黄豆绿豆红小豆,然后你给我变出黄兵绿兵和红兵,打王氏一个断门绝户。 谁知道寇毛没给他撒豆成兵,而是真的叫来了许多兵。这都是寇毛的师兄弟,他们都是信归一道的。寇毛就是归一道祭酒。 这样也好,有了归一道帮手,段氏在人数上就不吃亏了,而且这些人显然不是庄稼汉,一个个都有武艺,上阵杀人一个顶俩。不仅如此,寇祭酒还会治病。 段族长一个远房的侄子就在械斗中被砍成了重伤,如今昏迷不醒。 “寇祭酒,你看我这侄儿还有救吗?”段祺贵望着病床上半死的侄子,不慌不忙的询问寇毛。 “若说救,那没有问题。”寇毛也不含糊:“只是针石药物,不过是外力,他的命有没有救,全看他自己是否真心侍奉弥勒佛。如果此人心有弥勒,定能有惊无险度过此劫。” 段族长侄媳妇一脸惊慌,连忙问道:“寇祭酒,俺男人信,全信。” “这却要他亲口说出来。否则我佛弥勒怎么能知道呢?” “寇祭酒,俺男人这个样子,他也不会说话了啊。您给他救活了,俺让他一天说八百遍。” “他不会言语,却也不成问题。他一人之信,可以由五人代替。你若是能凑齐五人,齐齐信奉弥勒,加入归一道,你男人的命就保住了。” “好,好,好。俺这就去找。”那媳妇心急自己男人性命,转身高声呼喊:“大壮二壮,二娘三娘,都过来。” 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两男两女赶了过来。他们就是这对夫妇的四个孩子:大壮二壮二娘三娘。 “寇祭酒,俺们娘几个全信弥勒佛,愿意进归一道。” “慢来慢来,”寇祭酒微微摇摇头说道:“我佛弥勒,普渡众生。你们当知道,此世界一万八千年一轮回,依照金木水火土之序列,如今是末日将至,大乱频生。你男人这个样子,正是应了末日之劫。” “……”这些话别说乡下女不懂,就是段族长也听得心里含糊。怎么,末日大劫了。这世道,真的要完了吗? “土世界就要崩塌,金世界降临人间。我佛弥勒顺应天意,为归一道信众多攒福缘,以求在金世界享尽荣华富贵。顿顿有酒,餐餐有肉,人人不用种田挖矿,只要每日在家念诵弥勒经卷,就能长命百岁,甚至千岁也不算稀奇。” 听到这话,连段祺贵都动容了。在金世界什么事都不用做,动动嘴皮子就能活一千岁,还天天喝酒吃肉,这世界,也太好了。 “这金世界真的如此好?”段祺贵忍不住发问。 “确实如此。一万八千年一轮回,这是劫数,也是新生。这位兄弟,”寇毛指着伤员说道:“就是应了此劫难,所以才受了伤。我若出手,不是救他性命,而是为弥勒尽心。不过,弥勒只保佑归一道的信徒,这位兄弟……” 寇毛不说话了。 那侄媳妇急了:“寇祭酒,俺们都愿意做归一道的人。” “这位女信徒,弥勒要在金世界给诸位积累福缘,却也是需要世俗之物的。土世界,自然需要的是土,金世界吗,就需要金子了。” “寇祭酒,俺家没有金子啊。您看铜钱行不行?” “也可!金银铜,无非名字不同而已,其根源全是金。正是弥勒在金世界为归一道信徒散播福缘的凭借。” “好,您等着。”那女人说着话离开这里,拐到旁边的小屋,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包铜钱,回来双手捧到寇毛面前:“寇祭酒,俺家就这么多钱了,您看够吗?” “差点,无妨。我佛弥勒不会和信众计较一两文钱。”寇祭酒说完,把钱接过来递给身边的随从,然后说道:“本祭酒这就为这位兄弟求性命。若是他心诚,自然无碍。” 说着话,有随从为祭酒摆出各种法器,铜钟,瓷盆,符纸,一一排列眼前。 寇毛整理了衣冠,口中低沉声音念叨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同时手里的木锤上下飞舞,耍的煞是好看。 只把族长和一干族人看的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打搅了祭酒施法。 这时候,门外闯进来一个段姓族人,来到段祺贵面前急急的说道:“族长,镇子里面来了官军!” “什么?”段祺贵吃了一惊。不只是他吃惊,寇毛也吃惊。怎么半截河村来了朝廷人马?不是抓自己来的吧?他不由自主的停下了手段。 “他们在哪里?”段祺贵连忙问道。 “正奔着这里过来。” 来半截河村的是扈三娘和近卫团第四什。带队的是二屯长刘云飞。近卫团都是秦牧教导的,所以步骤一样。扈三娘也是问明白这里有病人,直接就奔过来了。 他们来到房前,扈三娘拍门说道:“老乡,开开门,我们是近卫团,来给村里人看病的。” 说完话,不等里面回答,扈三娘推门就进。 她比吴思邈大了好多,人生阅历丰富,知道等人家请肯定不可能。与其在这里纠缠,不如快刀斩乱麻,干净利落的把病看了。这点她学习石遗,那天抓李逵时候,石遗一飞刀放翻李逵的样子,在三娘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办事就得麻利!而且她本身也是个利落人。 近卫团人马进了院子,一样的占据有利地势,把四周守护的牢牢的。这反客为主的架势吓坏了院子里面的人。 近卫团的军装在他们看来,那么的稀奇古怪,可是却有一种不能抵挡的杀气。 当然了,二战德军的制服,又帅又霸道。再加上近卫团的战士全是久经战阵的精锐,又接受了秦牧全方面的现代化训练,不论从哪一方面都远远超越这个时空。 就是折家军都不够看的,别说半截河村的村民了。 他们没有半点的反抗,乖乖的看着近卫团办事。 刘云飞和扈三娘两人进了屋,首先看到了病人。这让两人心里松了口气。有病人就好。这才能完成团长交代的任务。 “两位是?”段族长发话了。 “我们是近卫团,听说这里有病人,来给这位乡亲治病。”扈三娘按照秦牧的交代,尽量放缓了语气回答。 她是个大美人,又这样说的轻声细语,顿时让屋里的紧张气氛化去了不少。 “近卫团?没听说过。”这时候寇毛突然说话了。他没见过近卫团的军服,可是知道这不是朝廷的军服,心里踏实了不少。他身边只有两个跟班,都在屋里,所以不知道外面还有十个折家军士兵,以为来的没有朝廷军队。 “老乡,我们近卫团是百姓的子弟,我们是来给乡亲们治病的。”扈三娘望着寇毛,虽然语气不变,可是心里有点怀疑。 这人一身打扮不像寻常的百姓。有点半僧半道的样子。 扈三娘看不明白,可是刘云飞明白。 刘云飞比扈三娘见的世面多多了。扈三娘是扈家庄人,也就是个农村大镇子里面的小娘子,后来上了梁山,也不过是窝在水洼里面做土匪,能见过多少世面。刘云飞不同,他在汴梁混了那么多年,汴梁是京城,三教九流什么人没有?这就是一个神汉。 秦牧最讨厌神神鬼鬼的这些,刘云飞一下就明白小分队遇到了麻烦。 他想起秦牧对这类巫婆神汉的鄙视样子,同时还想起将军说过的一首诗“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这家人显然是正请神汉给亲人治病。 问题大了。这种情况将军说起过,是最麻烦最复杂的局面。 巫婆神汉比起近卫团来说有传统的优势。在民间,这类人传承久远,深入人心,就是说有天然的群众基础。而近卫团是新生事物,没人认识,是陌生的,而且还带着铁血气质,会让人本能的害怕。 近卫团要和巫婆神汉争夺民心,明显的处在劣势,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而且这个时候,还不好动用武力。 可是不动用武力,根本迈不过眼前这个神汉,别说他不让近卫团给乡亲治病,就是家属也肯定不同意——人家这里正治疗的好好的,你们别来打扰。 近卫团送医上门,那也要病人自愿,没有说抢病人的。 这可怎么办? 刘云飞绞尽脑汁的想着办法。这是他第一次独立带队,之前一直跟着秦牧,没有他的表现机会,好容易机会到了眼前,可是,不好办啊! 绝不能搞砸了!刘云飞脑袋里面翻来覆去就是这个念头。他想的多想的远。 在近卫团里面,自己年纪只比石遗小一点,比那些兵大好几岁。他是二屯长,一屯长武永福今年才二十二岁,自己都快三十了。在年龄上自己已经处在劣势,如果再不抓住机会拼命表现,岂不是更被人家比下去了。 刘云飞是个很聪明的人,有头脑有手腕。可是面对这个艰难的情况,再加上脑袋里面想的太多,一时根本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怎么办,他不由得又想起了秦牧。如果将军在这里,会怎么办呢? ------------ 第一百五十四章 刘云飞的解决办法 刘云飞想起了在府州的那一幕。 当时他没在现场,可是事后贾红线和他提起过,所以刘云飞知道将军也曾经面对过神汉。可是秦牧一身本事,自己却没有。 师妹说了,将军会魔术。以魔术对法术,完胜。把那个金辉老道打的屁滚尿流。事后师妹还杀上门去,把老道的鹦鹉给枪毙了。 要不有样学样?刘云飞想着自己是没有将军的本事,可是他有枪啊! 贾红线一枪杀了鸟,自己看看杀点什么来立威呢? 刘云飞四处打量。这屋里的人真不少,挤得满满当当的。炕上躺着伤员,地上站着几乎有十个人。杀谁? 他很想直接把寇毛杀了。这样一了百了,至少眼前的问题解决了。可是他知道不能这样做,杀了寇毛,就算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事后麻烦更多。 刘云飞觉得一股无名怒火就升了起来。怎么自己现在做点事情这么难呢?当初在汴梁还不是想杀谁杀谁。 他年轻时候在西军厮杀,和铁鹞子打过仗,后来又在汴梁混了那么多年,可以说,在本时空刘云飞已经非常出色了。 能顶盔掼甲,上马杀敌,战阵之上毫不含糊;又能在街道巷陌,江湖厮杀,阴谋诡计全明白。 加入近卫团之后,他的成长极为迅速,眼界见识蹭蹭的长了一大截,可以说这个时空很少有比的了他的。就连林冲鲁智深这样的人物,都不放在刘云飞眼里——一群土匪而已。 他和武永福等人的心态一样,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将军和他的后宫,接下来就是近卫团了。 他刘云飞是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汴梁城里面的皇上都不算什么,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神汉难住。看着寇毛对自己一脸不屑的样子,刘云飞的手不由自主的放到了枪套上。 刘云飞一身武艺已经很强悍,即使石遗在他面前也未必能讨的了便宜,可是现在他已经不喜欢用武艺杀人了。他处处学习将军,秦牧从来不用武艺杀人——因为他不会,所以刘云飞也要用枪。 只要掏出手枪,轻轻一扣扳机,这个让他恶心的神汉就会消失。 扈三娘心细,她马上注意到了刘云飞的动作,连忙上前一步,挡在刘云飞身前,阻止他把事情搞的更难收场。 “请问你是?”扈三娘先要搞明白这是个什么人。 “归一道祭酒,寇毛。” 果然是会道门的人。“会道门”这个词还是秦牧告诉他们的。扈三娘对将军实在是看不透,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而且总会在事情发生之前想到一切,给近卫团将士们讲明白。 只是这个情况,将军预料到了,却也没有明确的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的事情,还要扈三娘和刘云飞具体来解决。 否则要近卫团还有什么用,秦牧一个人在家里就把天下打完了。 这个归一道,是个什么鬼玩意。扈三娘决定不管这些,直奔主题。 “寇祭酒,你是在给这位伤员治病吗?”这时候扈三娘单刀直入,也不说“病人”了,直接说“伤员”,把局面挑明。 会道门都是武装势力,不用遮遮掩掩,近卫团也是武装势力,还是超时空存在的武装。他们谁都不怕。 “笑话,”寇毛鄙夷的望着扈三娘:“弥勒佛岂能有闲给人治病,这样的些许小事,不可打搅弥勒。我佛只救命!” 扈三娘一时没有明白寇毛的意思。在她看来,“治病”和“救命”不是一样吗?这有什么区别? 她不明白,刘云飞却秒懂!这神汉太可恶,也太狡猾了。 刘云飞混迹江湖时候,什么人没见过,这种话术只能骗骗乡下人,想骗他刘云飞,做梦! “寇毛,你意思是,病不管,只救命。如果救不活他,就是他心不诚,不诚心信弥勒,死了活该。是不是这样?” 寇毛顿时吃了一惊。怎么,遇到明白人了。这可不好糊弄。 他这一套说辞是练熟了的。往日里不知说了多少遍,都成顺口溜了,从来没被人质疑过。 今天算是遇到聪明人了。这个人不但质疑他,而且给他了一个非黑即白的选择。关键是刘云飞那些话应该是寇毛说的。如果人活了,是弥勒功劳,而人死了,就是活该,谁让你心不诚! 现在麻烦了,自己的词被外人说出来,那寇祭酒该怎么办? “你是何人?”寇毛木锤指着刘云飞的脸,大刺刺的喝问。 刘云飞顿时大怒。我最恨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虽然你手里拿的不是枪,可是也不许指着我的头。 他一个闪身就出现在寇毛眼前,一把将木锤扯过来,单手捏成两段。 “寇祭酒,听好了。我是近卫团的刘云飞。今天,这里我说了算!”刘云飞这一刻霸气四射,也不想那么多了。 奶奶的,老子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还受你这个神汉的气? “四什长!”刘云飞大喝一声。 四什长马上跑了进来,在刘云飞面前立正敬礼:“到!”。 “把人都抓了,让扈医生先救人。” “是!” 四什长一声吆喝,第四什战士马上全体冲了进来。不说他们有超时空的武器,就是单凭个人武艺也碾压这里的神汉和村民。 不用多费事,全给抓起来按在地上蹲成一排。 扈三娘叹了口气。这事,也是真不好办,刘排长这样做也说的过去,因为她自己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也许只有将军在这里才能更好的解决吧。 既然这样了,就赶紧开始下一步工作吧。 她和吴思邈都是方好音的学生,接受的是正规的后世医学教学,流程是固定的。所以一通治疗之后,段族长的远房侄子就享受到了千年以后的医术。 那个侄媳妇被吓得够呛,她还以为扈三娘要杀了自己男人。可是这么多兵在眼前,她也不敢撒泼。等看到这个美的离谱的小娘子真是给自己男人救命,才踏实了一颗心。 后世的医疗手段,她哪见过。可是扈三娘洁白的大褂,口罩,手套,以及各种她听都没听过的医学器材拿出来,让这女人本能的明白,人家没想要她男人的命。 要命的话,一把刀就行了,哪用这么多神器的宝贝。她男人贱命一条,他的命估计连人家身上的白裙子都换不来。 段族长本来准备发作的,可是近卫团的战士训练有素,直接把他嘴堵上了,想叫也叫不出来。 等扈三娘忙完了一切,刘云飞命令解开那老头和寇毛,再留下病人的家属,别人全给赶了出去。这屋里也太挤了,不好说话。 刘云飞知道老头是族长,他那天在望远镜里面看到过。 “段族长是吧?” “正是老朽。”段祺贵读书识字,说话还文邹邹的。 “你刚才看到了,我们近卫团不是坏人,我们是来给你们看病的。”刘云飞指着伤号说道:“看见没,这是我们近卫团的医术。这个病人受了伤,伤口感染了,引发了高烧,如果我们不给他治疗,他活不了几天。” 段祺贵还没说话,他侄媳妇一叠声的感谢。 “我们近卫团,是百姓的子弟兵,这件事是我们的本分。生病就要看医生,这位扈霓裳,就是近卫团的医生。这种治疗方式,是输液,把珍贵的药物顺着这个管子送到伤员的身体里面,他才会好。” 段祺贵哪见过这样的治疗方式。可是不管见过没见过,就扈三娘拿出的这一切玩意,都那么精致,一看就不是凡俗之物。 秦牧带回来的是塑料输液袋,这东西不占地方,所以适合柜子运输。段祺贵眼见着输液袋如此柔软,还不漏水,有点看呆了。 大宋可没这样的宝贝。 还有那一系列医药器材,都远远超出段族长的想象,所以他才如此老实——否则以他的地位,早早就叫人了。这可是他的地盘,镇子里面几千口子,全听他一个人的话。当然这只是他的想法,刚才被堵着嘴也没法叫。 “你们要学科学,懂科学。生病了,受伤了,要找我们近卫团,看医生。嗯,医生就是郎中。你们要是找不到我们,也要去请郎中,不能找巫婆神汉,他们只会骗你们的钱,屁事不管。” 寇毛其实也被眼前的一切吓着了。段族长没见过这些,他也没见过啊。 这位短发的女人,拿出来的一桩桩一样样,都是什么玩意呢? 寇毛开始以为遇到了同行。可是等扈三娘拿出医疗器材,他又觉得可能自己猜错了。 因为寇毛的道具不过铜钟,瓷盆,符纸这些。要是扈三娘也摆出这些玩意,寇毛肯定就不会怀疑了。 可是血压计是什么玩意,输液袋是干嘛用的,他完全摸不着头脑。而且这女人也不念咒,也不施法,甚至不顾肮脏的去查看摆弄伤者。这让寇毛不禁感觉有点恶心。 兵刃砍出的伤口发炎之后可是太恐怖。 这伙人自称近卫团,可是近卫团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怎么自己从来没听过呢?就是归一道的高层也没有提起过这么一股势力。 难道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不成?看他们的军装,如此怪异,可是又莫名其妙的感觉很英武,简直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莫非天师说的全是真的,这个世界已经到了末日,马上进入金世界,所以天下大乱,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他一边想着心事,一边留神眼前的一切。听到刘云飞鄙视巫婆神汉,寇毛不能不说话了。 你这是不给我活路!他正想反驳两句,就听那个侄儿媳妇说话了。 “这位,近卫团娘子,俺家没钱了,都给了寇祭酒。”她到是聪明,知道看病要给钱,可是家里最后一文钱都给了寇毛,你们看着办吧。 “你,把钱还给人家。”刘云飞掏出手枪,指着寇毛的头。真解气! 让寇毛还钱,不是什么大事。对于寇毛来说,几百文不算多少钱,可是寇祭酒不能这样认怂!如果按照刘云飞说的,把钱还给人家,岂不是明摆着说自己是骗子吗?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名誉,是整个归一道的信誉! 他还钱了,归一道就完了,至少在半截河村就完蛋了。这是他好不容易发展出了的地盘,绝不能轻易放弃。 再说寇毛也不认识手枪,刘云飞用手枪指着他脑袋,他还莫名其妙的。这什么玩意!寇毛根本不害怕。 正在寇毛绞尽脑汁想对策的时候,就听院子里面传来了哭叫声。 “爷爷,爷爷,大事不好了,我娘子生不出来,昏死过去了。” 段祺贵一听,顿时面容大变。屋外是他段家的长房长孙,他娘子怀胎十月,今天要生了。可是孙子跑过来哭,那一定是遇到大事,难产了! 这可怎么办。一尸两命吗?那自己嫡亲的重孙子可见不到了! 段祺贵突然就跪在扈三娘面前,抓住三娘的白大褂说道:“近卫团娘子,求您大发慈悲,救我嫡重孙一命。” (因为一些原因,作者不得不把现代的军队职务名称给改掉,比如班长=什长,排长=屯长,这属于不可抗力,改变略突兀,给阅读带来的不便请读者尽量谅解。) ------------ 第一百五十五章 第一台手术 “好,带我们过去。”扈三娘没有半点犹豫。救人如救火,而且是两条性命。 她刚起身要走,却被寇毛拦住了。 “慢着。你还要继续祸害这里不成?”寇毛说完这句话,转身对着段族长,语带严厉,大声说道:“末日劫难,非我弥勒不能化解。这个近卫团,这个女人,以邪法妄图逆天改命。看似她救了人一命,实际却是用两条人命来献祭!” 说到这里,他一把拉起段祺贵,在段氏族长耳边疾呼:“族长,你还执迷不悔吗!你的嫡重孙母子,就是他们害的!” 寇毛这段话说的又急又快,等别人反应过来,他已经说完了。 刘云飞气的差点爆炸!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而且他混江湖的时候,那些神汉巫婆总识得眉眼高低,懂得看场面,目前近卫团已经控制了一切,怎么这个寇毛偏偏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呢?竟敢在自己面前如此胡说八道,陷近卫团于不义! 这不但让刘云飞愤怒,而且有点恐惧了。 他当然不是怕寇毛,更不怕什么“归一道”,“归九十九道”他也不怕。刘云飞怕寇毛这样胡说八道,影响了近卫团在村民心中的形象。他知道这个是秦牧最在意的事情! 当面往近卫团身上泼污水,刘云飞要能忍得下这口气,他也不是曾经的刘一刀了。 而且就是他能忍,旁边的战士还不能忍呢。一个个全气炸了肺,只是近卫团军纪森严,这里刘云飞军衔最高,而且小分队的负责人明令是他,所以刘云飞不说话,他们不能行动。 将士们一个个都盯着刘云飞,只要刘云飞一个眼色,他们能把寇毛打出屎来——随便杀人是不行的,将军不允许,这不是战场。 刘云飞已经打开了手枪保险,手掌上青筋暴怒,只差一步就要扣动扳机。 扈三娘连忙拉低了刘云飞的手。她虽然加入近卫团时间不长,可是一直跟着方好音。 方好音从来到秦牧身边,就全心跟着秦牧学习,她掌握的条令比近卫团战士还清楚。所以扈三娘成长的飞快,她清楚目前情况下绝不能让刘云飞开枪。 如果刘云飞开枪把寇毛打死了,那他就犯了近卫团的纪律。虽然不会被开除,至少前程大受影响。 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扈三娘都发自内心的尊重。是这些人为自己报了仇,而且抓李逵时候刘云飞也出现了,更是自己的恩人。她不能眼看着刘云飞犯错误。 “刘屯长,开枪不能解决问题。”扈三娘先安抚住刘云飞,然后看也不看寇毛,直接对着段族长说道:“不管别人说什么,那是你家的生命,你作为长辈,难道不在意吗?那可是你的嫡重孙!” 段祺贵脸上一阵白一阵黑,身子也在微微颤抖,显然内心正经历巨大的煎熬。 本时空宗族势力强大,宗族就是血缘,他作为族长,对于长子长孙这一支,更是万分的看重。这是血脉,是传承。这个远房侄子死了就死了,反正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可是自己的嫡重孙要是没了,那就要了他老命了。 人和人是不同的。都是生命,可是远房侄子和嫡曾孙比起来,屁也不是——只不过都姓“段”而已。 用自家重孙的命献祭远房侄子,这让段祺贵根本无法接受!他一时听进去了寇毛的话,陷入那种思维无法自拔。要不是近卫团人多势众,而且个顶个那么彪悍,他都要和扈三娘拼命了。 “爷爷,快想办法啊!”门外那人哭的越发大声。外面有折家军拦着,他进不来,只能哭。 这时候,这间院落之外,已经聚集了大量不明真相的段氏族人,只不过没得到老族长号令,没敢冲进来动手。 刘云飞的步话机响了起来。 “报告屯长,院子外面全是人,有危险。”留在村外的支援组传来了消息。 “我知道了,继续警戒,注意支援。” 刘云飞一挥手,四什长马上带领几个战士冲了出去。他们要做第一道警戒线。 扈三娘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她做土匪那么多年,这点村民怎么会放在眼里。 “族长,若是我说一定能保你重孙性命,那是大话,可是如果我们现在不去救治,那后果真的没法收拾。你就是怕我们,或者恨我们,也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除了我们近卫团,你觉得现在谁还能救你重孙吗?” 段祺贵终于被说动了,他咬了咬牙,挥手说道:“好,就信你们一次,跟我来。” 段族长的孙媳妇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这时空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第一没有产前检查,第二生产时候卫生措施基本没有,第三接生技术相对后世来说为零。而且即便生产之后也没有正确的护理措施。 所以这时空病人少,纯粹是因为能活下来的都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的孩子,一点毛病没有。有毛病的早死了。 段族长毕竟是族长,总有那么一份魄力。既然让近卫团救重孙,那就充分放手。 扈三娘来到产房,赶走无关人等,只留下一个稳婆做助手,立刻把全部工作都接管了过来。 她没生过孩子,亲身经验是没有的,但是接生这一块却不缺少书本知识。因为这一块是方好音极为看重的。 方好音可是个聪明人,虽然不争不抢,可是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本时空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不只是对别的女人,对她,对秦牧的后宫,一样如此。 她必须首先解决这问题。这问题不解决,根本无法安心。后世高明的医疗技术让她认识到生孩子原来没那么危险,这让她欣喜若狂,所以全力先去攻克这一个技术点。 因此扈三娘信心百倍,难产对于大宋稳婆——也就是接生婆,是问题,可对她并不是多大问题。 可是接下来随着情况的逐步了解,扈三娘也紧张了。这问题,她解决不了,胎儿胎位不正,这是药物和器械解决不了的情况。 难怪稳婆没办法,扈三娘也没办法。只靠她现在的技术手段,根本没法处理。 时间紧迫,扈三娘马上出来产房,找到刘云飞说道:“刘屯长,产妇情况危机,只有请方贵妃过来才行。” “好,我立刻请示。”刘云飞知道事情紧急,直接通知了秦牧。 “需要好音去做手术?”秦牧没想到扈三娘提出这个要求。方好音能做手术吗?剖腹产啊,自己都不会! 方好音就在秦牧身边,她二话不说就开始行动,一边整理装备器械,一边和秦牧说:“表哥,我们要快,走路坐车都不行,你骑摩托车带奴过去。” 摩托车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行吗? 秦牧刚要问她,却见方好音已经收拾好一切,走到他身边,在秦牧耳边轻声说道:“表哥,你不信任奴吗?” 这话说的,秦牧哪能说半个不字! 好,出发。 这下连贾红线也没有办法了。她可不会做什么剖腹产手术,只能眼睁睁看着秦牧带着方好音一溜烟跑远了,只留下她暗自生气。 这个狐狸精,真是狡猾,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多本事! 不过贾红线随后又想到,方好音学会这些也是再好不过了。这么多姐妹,哪一个生孩子不需要呢?嗯,算是饶她一次。 折可存望着摩托车远去的尾灯,差点就捶胸顿足了。自己的宝贝啊,又受到摧残了!为什么妹夫你不学骑马呢?你要是会骑马,天下什么样的好马我都能给你弄来,你就放过我的摩托车吧! 秦牧哪有心思考虑别的,他的心全在方好音身上。 “好音,你会做剖腹产手术了?” “表哥,奴没做过,可是视频看了不下几百部,想来问题不大。”方好音极其兴奋。做手术啊,这可是难得的临床机会。 手术,在方好音看来是华国最高的医术,比什么神药还要高明。她潜心琢磨剖腹产手术的技术,如今闭着眼都知道流程,可是一直没有机会实践过。今天总算有机会了!真是太好不过。 要是一直没机会,她害怕万一轮到自己家姐妹生孩子,自己不敢动手。 如今在别的女人肚皮上比划,那就全无问题了。就算失败,死的也是别的女人别人的孩子,和秦家无关。 摩托车一溜烟来到半截河村,近卫团战士早等在村口,见到团长来了,马上带路,直接把方好音引到了产房。 方好音没时间和病人家属寒暄,直接穿好白大褂,进入产房,开始了手术流程。 这时候每一秒钟都是关键的,可是再关键,别人也使不上劲。 族长一家都等在院子里,一个一个的跟做贼似的,侧着耳朵听产房里面的动静。 秦牧也着急,不知道方好音第一台手术是否能成功。这可是大宋第一例剖腹产,意义重大。只要成功了,秦牧就可以有把握的说,大宋的产妇死亡率将被自己直线压低。以后大宋女人生孩子,再也不用过鬼门关了。 整个院落鸦雀无声。 方好音主刀,扈三娘做助手,她们都是第一次做手术,可是俩人全无畏惧。的确也没什么让她们畏惧的。她们俩可不是后世的医生,科班出身,恨不得一辈子没走出过教室。 她们俩杀人无算,死人见得多了,流血更是寻常。就在女人肚皮上划一道口子算什么,她们连人头都随便砍。 胆大,又心细,还有后世的高科技支持,器材和药物,在本时空都是仙家宝贝一样的存在。 一台手术无惊无险的就做完了。 当产房里面传出清脆的婴儿啼声时候,段族长突然就瘫倒在地!段家,又长了一截! 秦牧也有点虚脱的感觉。刚才他比方好音还紧张。甚至他俩之间,其实只有秦牧在紧张。 这时候方好音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从产房走了出来,把孩子递给了孩子父亲说道:“恭喜你,母子平安。” 这句话让年孩子的爹彻底放下心来。夫人没事,孩子没事,这简直是遇到仙人了。 他看着眼前的方好音,感觉就是天上的仙子落入人间。他不由得双膝一软噗通跪倒,抱着孩子给方好音磕了一个头。 “仙子,您一定是普渡苍生的仙子!仙子在上,请受我等凡夫俗子跪拜。” 方好音连忙把他搀扶起来。 “我不是仙子,我是近卫团的医生。你可以叫我方医生。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不要找巫婆神汉了。那会害死人的。你可以来近卫团找医生,找不到我,也可以找扈医生她们。还有,你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呢?” 方好音人生第一次接生,还是剖腹产手术,这在大宋是划时代的一幕,她想记住这孩子的姓名。 “孩子还没取名呢。方医生,您能给犬子起个名吗?”年轻的父亲这时候激动万分,连族里规矩都忘了,想求着仙子给孩子一个名字。 “好,那我想想。”方好音想了一下,扭头问秦牧:“表哥,你看给这个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就叫段誉吧。”秦牧顿时想起了这个名字。《天龙八部》里面的花花公子。别的他也想不起来。 “怎么讲呢?” “荣誉的誉,就是说,这个孩子见证了这个世界第一台手术,还是我的好娘子做的,这个巨大的荣誉,归他,更归你!” “好,都听表哥的。这个孩子,就叫段誉吧。” ------------ 第一百五十六章 贾红线追求进步 段族长从稳婆口中知道了手术详情,他又是害怕又是佩服。 在女人肚子上开一个口子,这种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可是结果却母子平安,谁都看得到。这不是仙家法术是什么? 近卫团的方仙女显然比归一道的寇祭酒法术高超太多了。他立刻改变了态度,对方好音和秦牧变得毕恭毕敬。 秦牧也是仙人,否则怎么有铁马当坐骑呢?两个轱辘,还一前一后,铁骨头,琉璃眼睛,这样的怪兽在秦将军手里那么听话,秦将军肯定也是仙人。 更别说近卫团一身怪异又威武的军服,还有能传话的盒子,一切的一切都让见多识广的族长服气。 开眼了,见到仙家军队了。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近卫团比归一道强太多了。因此当秦牧提出见见寇祭酒时候,段族长二话不说就把寇毛给交出去了——当然他同意不同意没用,寇毛一直被近卫团扣着。 寇毛被带到秦牧面前,他知道遇到正主了。近卫团一个个那么彪悍,可是望向秦牧的眼神全带着崇拜。不用问,这肯定是他们的头——至少天师级别的。 “寇祭酒,你的上级在哪?我想找他谈谈。”秦牧知道祭酒这个职位肯定不会是归一道最高层,自己没时间浪费在小角色身上。 “呵呵,秦将军,若是你诚心侍奉弥勒,自然能见到天师。”寇毛并不害怕。这时候害怕有什么用?他也是大风大浪见得多了,既然加入了归一道,早有了献身弥勒的觉悟。 他不但不怕死,还想把近卫团拉进归一道。这样一支强大而神秘的力量,如果能被归一道所用,那么自己在归一道的地位立刻能比肩天师。 秦牧还没说话,刘云飞却气炸了。神汉他见多了,但是这样的神汉,他还从没见过。简直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寇毛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竟敢说让将军侍奉弥勒,这样不科学的要求,让已经初步建立了科学观念的刘云飞连反驳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和一个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转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他只想掏出枪来,一枪毙了这个不知死的鬼。 秦牧也有点措手不及。他根本想不到寇毛说出这样的话。一直以来,秦牧在大宋都是神一样的存在,层出不穷的后世商品,领先千年的思想,让他身边的人无不把他当神一样看待。他根本想不到寇毛会说让他侍奉什么“弥勒”。 这就麻烦了。就好像布鲁诺宣传日心说,然后被当时的社会不认可,最终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近卫团和归一道就是水火不容的两类人,完全没办法沟通。 秦牧做正事绝不拖泥带水。对于这样的顽固分子,根本不需要花时间。任何挡在自己前进路上的敌人,全部要被碾压成渣。 他懒得再说,挥了挥手,刘云飞立刻上前,拎着寇毛就走了。当然也不是去杀了他,但是一番折磨是免不了的。就是刘云飞不动手,将士们也会动手。归一道祭酒算什么东西,竟敢对我们将军说这样的话,这就让你见识一下科学的铁拳! 段族长就当一切没看到。等寇毛被带下去之后,他马上端出了一盘金子。 “秦团长,诊金微薄,还请别见怪。” 秦牧见到金子,犹豫了一下。这次送医下乡,他是打着宣传近卫团存在的目的,没想过收钱。而且村民能有多少钱?这年头农民手里勉强有点余粮,钱是很稀罕的。要不怎么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候,几百文的讨贼捐就逼反了佃户吴强呢? 可是段族长端出了金子,这让秦牧有点没有想到。他到不是贪图这点金子——这点玩意不放在秦牧眼里,而是这时空第一台剖腹产手术,是方好音做的,秦牧想给方好音留下一些纪念。 做了这么久夫妻,方好音对秦牧心里的想法太明白了。她大大方方的走上前去,把金子接了过来。 “段族长,你的心意,我代表近卫团领了。不过,”说到这里,方好音提高音量:“近卫团是百姓的子弟兵,为百姓治病,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只收取基本的医药费,这些金子已经足够多了。村子里其余病人的医药费,就从族长这些钱里面出了。” 这番话别说族长没想到,连秦牧也没想到。 自己媳妇这觉悟,这语言组织能力,简直是爆表啊。 这话说的太好了。不但宣传了近卫团,而且把免费医疗带来的后患全抹去了。秦牧也担心以免费开始以后不好收场。百姓哪有不占便宜的。免费的习惯了,再收费可就不好办了。 秦牧对方好音满心欢喜,不过眼前都是人,他也不能表示什么,直到回去的路上,他才有机会和方好音单独说话——毕竟只有他俩骑摩托。 “好音,你这水平,可是比老公都高了。” “表哥,看你说的,什么话嘛。”方好音双手紧紧搂住秦牧的腰,她已经知道“老公”就是华国丈夫的称谓,所以没误会为大宋的宦官:“没有奴的老公,就没有奴的今天。奴的一切,都是老公给的。” 秦牧听到这话,心里不禁暖烘烘的。可是方好音接下来一句话,又让秦牧掉进了地窖。 “老公,给奴一个儿子吧。”方好音双手不老实了:“奴要给表哥生儿子,生太子!” “……”秦牧一边抗拒着身体的本能反应,一边暗里叹息。这群女人,没一个省油的灯。刚夸她几句,就暴露本性了。儿子可以给你,但是太子只能有一个,这个未必是你生的呀。正常来说,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就是太子。可是好音怎么能确定是她第一个生儿子呢?这纯粹看运气嘛。 鉴于本时空的情况,近卫团绝不会在陌生的村子里面过夜。到晚间时候,全体都回到了滕县县城。 秦牧听取了各个小分队的汇报。这一次送医下乡行动虽然开始时候不太顺利,但是结果全都达到了目标。 免费的治疗,百姓还是急需的。纵然再害怕陌生人,又有上面族长的禁令,可是垂死的伤员哪能顾忌那么多。都要死了,还怕啥?最终每一个小分队到过的村子,伤员全部接受了治疗。 秦牧和近卫团全体战士都非常满意。近卫团的名声总算打出去了,算是在滕县这里初步扎下了根。 明天还要继续行动,现在远不到庆功时候,大家又劳累了一天,于是全员早早休息。 秦牧也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出门在外就没那么多讲究了,秦牧和他的后宫挤在一间屋里。不过人也不多,就是贾红线方好音余里衍。折美凤不在,她还没过门,脸皮再厚也不能这时候赖着不走。 既然没有外人,贾红线就不客气了。 “表哥,奴也要学医。”贾红线对于方好音这个狐狸精偷偷的学会了这么高明的医术很是不甘心。都是秦牧的女人,自己不能落后。 “好啊,让好音教你。”秦牧当然支持自己女人的学习热情。 “秦牧,奴也要学医。”余里衍突然也冒出一句。 没等秦牧说话,贾红线开口了:“丫头,你还是先让二姐给你看看病吧。你这个样子,怎么学医。” 方好音笑嘻嘻的说道:“丫头这个病,无药可医。只能等她自己恢复了。不过,大姐,你要学医我可以教你。” 贾红线顿时郁闷了。她是想学,表哥的任何能力她都想学,可是却不想跟方好音学。 只是这话也太不好说出口。都在一个床上睡着,能这么不给人面子吗?怎么说也是姐妹,起码的面子还要讲的。 秦牧明白贾红线这点小心眼,就握着她的手开解道:“红线,这个世界是上有很多很多你们不会的科学,医术只是一门,你要想学习,还有大把可以挑选的。” “那你说奴学什么?”贾红线不想学医了。至少不想跟着方好音学。而且家里已经有一个学的了,自己没必要做第二个。她是皇后,要做就做第一个。 “这个……”秦牧也有点语塞了。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秦牧对几个娘子的性格都了解的很清楚。贾红线要是放在后世,就属于活泼的差生。学习就别想了,玩就少不了她。 这也不怪她,是生活环境使然。方好音是大宋富户出身,从小就接受了完善的教育。贾红线什么出身?她爹是西军将官,哪有什么能教她的,除了一身武艺就没别的了。然后又去了白鹤庵那样的环境,能读书认字就是万幸了,还能求别的吗? 她成长中见到的全是男男女女的乱七八糟事,然后在汴梁城里,她又成了黑道恶霸,这样的贾红线,哪有耐心学习。 学习是个非常难受的活,要不怎么没几个学生爱做作业呢?要是做作业和打游戏一样快乐,你看还有故意把寒假作业丢飞机上的学生存在吗。 秦牧想让贾红线学会自己的一切,可是她一样都学不会。她的天赋不在学习上。 贾红线的天赋在于使用武器,***比秦牧用的好的多。近卫团全体战士都算上,单论枪法都比不过贾红线。这真是天赋异禀。 拿枪她就会,拿笔就完了。 到底应该教贾红线什么呢?秦牧也陷入了沉思。 ------------ 第一百五十七章 王家谷村 秦牧还没想清楚要贾红线学什么好,贾红线却早就忘了学习的事。 学医比起来当皇后,不值一提。学那么多有什么用?女人说白了全靠男人。自己这辈子有表哥依靠,还发愁什么呢? 赶紧生个太子才是正经! 于是贾红线果断行动起来。管那么多呢。反正余里衍又不是没见到过,至于方好音,她们俩一直睡一个屋,啥都不新鲜了。 于是秦牧就从老师变成了被推倒的老师,无可奈何的顺从了坏学生的心思。至于方好音和余里衍,暂时也没法顾忌那么多了。否则贾红线发起火来,谁都害怕。 方好音只能闭着眼装睡,要不还能怎么办呢?贾红线的心思谁都明白,一心想第一个生儿子。其实不只她这样想,别的女人也一样,方好音也是同样打算。 别说方好音了,连余里衍都一边装傻一边不耽误要儿子。她还仗着装傻充愣要的多。 不过装傻的坏处这时候也体现出来了,她干看着也不能反对。要是连嫉妒都懂了,那还装什么小傻子。 余里衍现在非常发愁。她跟在秦牧身边之后,亲眼见识到这个男人如何翻云覆雨,把梁山打的七零八落,玩弄天下在股掌之间。 近卫团这一段可以说獠牙毕露。在辽国时候,还只是一个屯的兵力仅仅用M1加兰德步枪输出。可是到了打梁山时候,已经是一次几乎全面的现代化战争了。 天上无人机,地上步炮协同,加上军用通讯装备,近卫团虽然不到百人,可是这一支不到百人的军队,即使面对上万的敌人也一点不虚。 余里衍清楚的认识到一件事。或许近卫团不能靠这点人打下辽国,但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股势力,如果来打吴家庄,绝对是有来无回。 而且秦牧接下来又是找石油又是找煤炭,显然是要大干特干。只要秦牧把化工厂和钢铁厂建立起来,近卫团就将飞速的扩张。 现在不足百人,可是这一百人就是种子,随时可以扩大到一千人,一万人。 在余里衍的心里,有一支一万人的近卫团,足以打遍天下了。甚至用不了这么多,也许三五千就足够了。 她觉得,就是把一支五千人的近卫团队伍交给自己带,自己都能打下辽国,金国。至于大宋,更不用考虑。 自己男人的心思或许别人猜不出来,可是余里衍很明白。连她都不怕大宋皇上,秦牧会怕吗? 秦牧只不过是要埋头发展,他图谋的绝不是大宋这点地盘。太阳升起的地方到太阳落下的地方,都是自家男人的天下。 兵锋所指,都归我!最好都归我余里衍! 余里衍非常想得到一支军队。当然不是这时空的军队,而是近卫团一样的军队。 可是怎么才能得到呢?不但自己现在是装傻状态,就是不装傻了,秦牧能把一支军队交给自己吗?贾红线和方好音跟着他那么久,现在也没个一官半职的。 自己怎么才能带一支近卫团呢? 余里衍想的出神,一时都忘记偷偷踢贾红线一两脚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了。 近卫团第二天继续送医下乡。武永福依然走在吴思邈身前。让自己的背影充满吴美人的眼睛,这当然能让吴医生对自己加深印象。 不过只这做到这点还不够,对女人,也要有点柔情,不能只是铁血——这都是武永福偷师秦牧的。近卫团都知道秦牧对自己女人超级好,从不发脾气,简直是供着她们。 武永福虽然觉得有点奇怪——这时空这样的男人不能说没有,可的确很少,但是将军做的总不会错,所以他也决定,唱首歌!将军不是老唱歌给贵妃听吗。 “全体都有,跟我唱。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预备,起。”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 战士们齐齐唱着情歌,这场面别提多尴尬了。吴思邈顿时面红耳赤。 她知道这首歌。秦牧私下唱的歌最终都会流传出去。吴思邈知道这是将军给姜贵妃的歌,她也偷偷学会了。 吴思邈时常私下里猜想当时的场面,是不是将军把姜贵妃抱在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哼唱呢?那个场面,想起来都让她心跳加速。她知道姜月奴有一把样子奇怪的乐器,叫吉他。这东西大宋可是没有的,是将军特意从华国买来送给姜贵妃的。 姜月奴性格特别的好。她不但教将士们文化,有时候还会教将士们音乐。 吴思邈加入近卫团之后,没少听姜月奴弹唱,尤其这首歌,是秦牧唱给姜月奴一个人的,所以姜月奴更是时常在将士们面前演奏。 秦牧的这几个女人,个顶个的精明。她们都知道近卫团是自家男人的根本,所以总会想法设法在近卫团里面扩大自己的影响。 目前近卫团的战士一半是方好音的人,一半是折美鸾的人,还有一个是贾红线的人,跟姜月奴有关系的,半个也没有。不过这难不倒她,姜月奴准备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争取近卫团的人心。 吴思邈就这么被姜月奴打动了。她真觉得姜贵妃是个大好人。一点架子都没有,任何时候向她请教问题,她总是极为耐心的给自己解答。这点她比方好音还强。 方好音毕竟是富户出身,其实很少和底层的人打交道。而姜月奴樊楼出身——也是底层小人物,虽然她也没和吴思邈这样的人有过接触,但是多年的锻炼让她很容易掌握和人打交道的分寸。 每一次都让吴思邈感受到一种自然而然的尊重。这让她非常的感激——姜贵妃真没架子。 所以吴思邈反倒和姜月奴更亲近,也更了解这首歌的来龙去脉。 如今听到战士们吼情歌,只把美人医生急的要跳起来。你们这是给我唱情歌吗?这是把我放火上烤!现在不只有近卫团战士,还有折家军的人在旁边。 这不是给外人看笑话吗?情歌哪里是这样唱的。 她越听越难受,脸色也越红。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正待发怒,却听前面远处传来邱晨的声音:“有情况!” 小分队立刻停止唱歌。随着武永福的口令,全员散开成战斗队形。 邱晨是尖兵,走在最前面。他远远的看到了今天要去的村子路口堆满了人,而且都拿着武器。什么耙子棍子叉子,这肯定不是要请他们吃饭啊! 武永福也来到了邱晨身边,端起望远镜仔细观察。 今天他们要去的村子是一个大村子,算是王氏一族的核心村落,叫王家谷。王家的族长就住在这个村里。现在看来,人家不欢迎近卫团啊! 怎么办?开枪肯定是不行的。这时候要宣传。 武永福从背囊中取出电喇叭,交给了身后跟上来的吴思邈。这时候看你了。女人说话总是**味小点,容易被人接受。 吴思邈拿过话筒,清了一下嗓子,开始讲话:“老乡,我们是近卫团,我们是来为大家治病的。” 对面的人群没有半点退缩。不过武永福还是敏锐的发现了人群的情绪似乎有点波动,站的不是那么稳了。 有门! “乡亲们,昨天我们近卫团已经治好了很多病人,今天来咱们王家谷,就是继续给乡亲们治病。我们给乡亲们看完病就离开,不要乡亲们一文钱。” 小分队的确是不能一天都耗在这里。昨天治疗的伤员哪能一次就好,今天还得再去打针输液呢。 这次连邱晨都发现了对面人群有点乱了。有些人已经把举着的钉耙放了下来。 他不禁更加佩服将军。不但什么情况都想在前面,而且还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让吴美人讲话,就凭她那娇滴滴的嗓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不对面全动摇了吗? “乡亲们……” 吴思邈正要继续瓦解对面的防备心,却听对面有人大声喊道:“别听这个巫婆胡说。他们是归一道的,是段家请来的打手。天下间哪有凡人说话这样大声的!” 这话顿时起了作用,那些放下的钉耙又举了起来。是啊,凡人哪有这样大的声音!这不是巫婆是什么? 王家人和段家人打了这么多场,知道段家人请了帮手,就是那伙自称归一道的妖人。王家有不少人死在归一道手里,可以说和归一道有血仇。这时候听族长说来的人是归一道的,立刻就怒气勃发。 想骗进我们王家谷,做梦! 吴思邈被气的差点倒仰!怎么自己就成了巫婆了!她对于自己医生的身份极为珍惜。全大宋有几个人能称为“医生”,就是汴梁城最好的郎中,也不过是郎中。 他们知道血压吗?知道病毒吗?会做手术吗?什么都不会,能当“医生”吗? 全天下,只有八个医生。方贵妃是一个,剩下的就是医疗队这七个人。 吴思邈觉得自己是站在云层顶端的女人,怎么突然就变成巫婆了。要知道方贵妃昨天才做了大宋第一台手术,这让医疗队全体人员听来,一个个都心潮澎湃!自豪感爆棚。 她们不但是医生,也是女人。这年头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如果没有方贵妃及时出现,那一对母子肯定早死了。现在方贵妃用手术救了那一对母子,就是救了全天下的女人。 吴思邈从自己的角度,从天下女人的角度,是有双重的感受。作为医生,她觉得自己能救天下的女人,作为女人,她又觉得自己得到了最大的保护——生孩子不怕了。 这样的感受让她今天尤其的自信——姑娘我就是女人的救世主,所以喊起话来更加带劲。可是没想到,人家说她是“巫婆”。 有那么一瞬间,吴思邈恨不得接受武永福的爱慕,让武永福不顾近卫团的规矩,先开枪杀了喊话的那个人。说我是巫婆,这是对我,对医疗队的姐妹,对方贵妃,最大的侮辱! 总算是吴思邈还有理智,没提出这样的要求。 这样也让武永福逃过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吴思邈提出这个要求,他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武永福正一肚子怒火。敢说我的梦中情人是巫婆,你们活腻味了吧?他手指也不由自主的扣在了扳机上。 邱晨站在武永福身边,看到上级要发火。连忙拦了下来。 “武屯长,别开枪,注意纪律!”邱晨连忙拦着武永福。 邱晨比武永福冷静的多。这不是因为邱晨比武永福更高明,而是邱晨并没有把吴医生当作梦中情人。 他年岁比较小,现在一心想的全是怎么建功立业,争取更好的前程。武永福如果现在敢开枪,那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是整个小分队的错误! 武永福被邱晨这么一拦,也醒悟过来。开枪是不行的,第一违反了纪律,第二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可是不开枪,他能怎么办呢?近卫团要进村治病,可是村民拦在眼前,这个难题,怎么解决? 武永福不由得又想起了秦牧。如果将军在这里,他会怎么做呢? ------------ 第一百五十八章 王二娘的本事 秦牧没在这里,可是武永福并不担心!通讯器材在手,将军时刻在身边。 他立刻把情况上报了。果然,将军就是神,马上就给了他解决问题的办法。 “全体都有,出发,目标王十三镇。” 秦牧给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先去给昨天的病人继续治疗,然后带着病人——如果可以躺在担架上,和病人家属回到这里,现身说法,用王家人对付王家人,用事实驱散怀疑和恐惧。 一路上武永福赞不绝口,这么简单好用的办法,怎么自己就想不到呢。 他其实完全没必要怀疑自己,因为这虽然是一条简单的解决问题办法,可是理论高度却很高。他没有经过后世大量的学习,根本达不到这样的高度。 这是矛盾的转化,把敌我矛盾转变为百姓内部矛盾。这东西如果武永福会,那他就不是大宋的人。 吴思邈对团长更加的钦佩。任何事情都能在团长这里找到解决办法。只要把那一家人接过来,自己就绝不会被当作巫婆了,而是真正受人尊敬的“吴医生”。 王二娘一家对近卫团千恩万谢。抗生素的强大,加上全新的治疗方式——输液,让伤员王远当日就退了烧,今天已经完全清醒了。 吴思邈检查过后,心里踏实下来。恢复到这个样子,可以说完全没有问题了。至于留不留疤痕,影响不影响找娘子成亲,那就不是自己关心的问题了。 王远听说了近卫团在王家谷遇到的情况,马上就要挣扎起身,跟着近卫团过去证明。他要亲口告诉乡亲们,近卫团是好人,是神仙,是给他们来治病的。而且还不要钱。即使送妹妹人家都不要。 幸亏他没再提起送妹妹,否则武永福的脸就变苦瓜了。 近卫团有担架,这东西自从做出了就没有人用过——近卫团就没人受过伤,这次到是让王远享受了。 一路抬着王远来到王家谷村口,到了地方,王远想要说话,可是有点气短,他还没完全恢复。 这时候王二娘从哥哥手里抢过来电喇叭,学着吴思邈刚才的样子,开始说话。 “王家谷的乡亲们,俺是王十三镇的王二娘,这是俺哥王远。近卫团昨天来俺们村,用仙药把俺哥救活了,你们看,就在这。” 王二娘说着一指坐在担架上的王远:“俺哥差点就死了,幸亏近卫团的吴医生来了。俺猜你们也不知道,医生,就是郎中。就是吴郎中给俺哥治好了。” 吴思邈本来听得很开心,被病人感激怎么说也是一种满足。可是随着王二娘把她从医生拉低到郎中的层次,吴美人脸色顿时变黑了。 我是医生!是医生!不是郎中!。 她从王二娘手里拿过话筒,冲着王家谷的人们说道:“乡亲们,我们近卫团是给百姓来看病的。救人如救火,每耽误一天,病人就多一份危险。你们也听到了,看到了,刚才王二娘说话也那么大声,她是巫婆吗?不是!” 吴思邈刚说完,王二娘立刻就把电喇叭抢了过去:“谁说吴郎中是巫婆?给俺站出来!说话大声就是巫婆吗?那你们村苟三娘晚上叫的全村人都能听到,她才是巫婆!” 王二娘哐哐哐的开启了狂喷模式。如果秦牧看到,一定会觉得很熟悉。这不是后世论坛常见的吗。有机会就开喷,非喷的对面连字都打不出来不可。你没我手速快!你发一句,我发十行,分分钟把你踩没影。 王二娘虽然没去过后世,但是深得喷人的精髓。她又手持利器,谁也没她大声。 于是从村头喷到村尾,从偷人喷到扒灰,这谁扛得住。被一个小娘子当着这么多人面抖搂出来丑事。 他们一个个想反喷,但“我有神功你有科学”,他们的嗓门再大也大不过后世的喇叭。而且吴思邈还没功率全开,否则更是能让对面一点声都发不出来。 五分钟不到,就有人开始退却了。 十分钟不到,走了多一半。 三十分钟时候,王家谷村口已经空无一人了。连族长都跑了。他怕自己再戳这里,被王二娘看到,把自己那点丑事全说出来。 武永福大喜。他这时候对秦牧的佩服更上一层楼。将军真太神奇了,就知道王二娘能干,要不怎么让自己带上病人家属呢。 其实这秦牧哪知道啊,只是从常识来说,你们带走一个病人,带哪去?人家能放心吗?肯定得家属跟着。后世医患纠纷那么多,都催生出专业医闹了。所以秦牧想都没想就让带上家属。可别好事办成了祸事。 吴思邈对王二娘不由得高看了一眼。别看她加入近卫团之前也不过是吴家庄的吴二娘,可是她真没有王二娘泼辣。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老娘,有什么事,李小娥一张嘴全喷回去了。 她在王二娘身上看到了娘的能耐!甚至王二娘比李小娥还厉害!也许自己娘在这个年纪还不如王二娘呢。 吴思邈把电喇叭交个了武永福,让他背着,然后低声对王二娘说道:“二娘,想加入我们近卫团吗?” “什么?姐姐?近卫团能要俺?俺加入,加入!”王二娘听到这话,顿时就炸了。她一直以为近卫团是天上神仙一样的人物,自己连人家鞋底都沾不着,哪成想突然天上掉下这么大一个馅饼,吴医生竟然要她加入近卫团。这不加是傻子啊!王二娘可不是傻子。她贼着呢。 “姐姐,你那个剪刀给俺用用。”王二娘立刻提出了要求。她眼光明亮,昨天把吴思邈的一切都看在心里,知道吴医生随身带着好多宝贝,就有那个漂亮的剪刀——医用的。 “你要这个干嘛?” “剪头发啊!”王二娘有点吃惊的说道:“俺们近卫团,女的,不都剪吴郎中这样的短发吗?” 吴思邈顿时有点扛不住。这王二娘比李小娥还生猛。 “这个是随意的,等你加入了近卫团再说。而且你记住,不许叫我吴郎中,你要叫我吴医生!千万记住。你要再叫我吴郎中,我们近卫团就不要你了!” “吴医生,俺记住了!” “二娘,这次多谢你了。”吴思邈真心的感谢王二娘。如果没有她的本色发挥,今天的任务基本就算失败了。他们进不去王家谷。 “俺们是一伙的,当然俺要出力了。”王二娘钉死了吴思邈的话,说让她加入近卫团。她生怕吴思邈反悔,所以从这一刻开始就时刻以自己人自居。 其实她完全不用担心,吴思邈既然邀请她加入近卫团,就是得了上面的命令。否则以她的精明,怎么会随便开口招兵。 近卫团正在扩军,这一次要达到五百人左右。这是秦牧的目标,这个数字是根据后世的军队建制来的。五百人正好是一个营的规模。 近卫团扩军了,医疗队也得跟着扩。方好音根据秦牧的指示,让医疗队众人也留意合适的人才。 王二娘无疑属于很合适的人才!首先年龄身体素质都够,其次对近卫团有好感,甚至可以说热爱,最关键的是她能说啊。 吴思邈深知一个女人有一张能说的嘴占多大便宜。医疗队以后有了王二娘,那么自己再遇到一个班都对自己唱情歌这样的情况,只要把王二娘推出去就行了。 她能把这个班的战士喷的生活不能自理! “二娘,你跟着我。”吴思邈吩咐了一句,然后带头走向王家谷村。 武永福立刻跑到了美人医生前面,继续给梦中情人当肉盾。 有了王二娘这个自己人,事情办的顺利的多。她知道哪家有伤员,直接带到地方,推门就进。吴思邈连敲门喊话的环节都省了。 在王家谷这一天,近卫团的送医活动开展的非常顺利,有四个重伤号被吴医生用近卫团的仙药抗生素抢救了回来。不但如此,她还顺手给轻伤员,甚至牙疼患者都给治了——秦牧差不多搬了一个药铺到大宋,所以吴医生不缺药。 和乡亲们约好明天再来,近卫团收获着大量的感激,离开了王家谷。 把王远送回家之后,近卫团要回城了。这时候王二娘死活跟在吴思邈身边,一定要跟近卫团一起走。 虽然吴思邈跟她一再保证,到时候会来叫她,不会丢下她,奈何王二娘认死理,说不行就不行。 王二娘虽然是个农村姑娘,可是她不傻。她可以说是十里八村少见的精明人,要不怎么她娘都不敢违背族长的话,不敢给儿子让近卫团治病,她却不怕呢。 她分得清好坏,更分的清轻重。 王二娘打心里接受近卫团,而且眼热吴思邈的一切,可以说羡慕到都有了死的心。 女人和男人不同。别看在武永福眼里,王二娘和吴思邈是天壤之别,可是在王二娘眼里,她觉得自己长的并不比美人医生差。 就是没人家这身衣服,没人家这么多宝贝。若是自己梳洗打扮一番,穿上吴医生的这些漂亮衣服,自己也不差到哪里去。 当然这是女人的看法,实际武永福还真没留意王二娘长的美还是丑。 他在吴家庄待久了,和秦牧接触的多,也时常看到几位贵妃,他对于女人的看法,已经不是看相貌,而是看气质了。只是这种心态他自己也不知道。 武永福本能的觉得王二娘就是个土坷垃,给吴美人提鞋都不配。其实相貌哪有那么夸张的差距,王二娘也是正当青春。这纯粹是气质上差别太大了,以至于一排长完全注意不到长相。 王二娘心里火热,这是自己一辈子唯一的机会,能改变自己悲惨的生活。她家里一穷二白。爹爹在前几年的械斗中死了,那时候她哥哥还小,顶不起门户,只靠守寡的娘养活他们兄妹俩。这样的情况就是放在后世也很艰难,别说在大宋的农村了。 王二娘没饿死,能活到现在,就是她娘有大善心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家早就把闺女卖了。养一个儿子都费劲,再养个闺女干嘛? 这样的生活经历让王二娘的记忆全是痛苦,也养成了泼辣的性格——不泼辣能活下来? 她做梦都想改变,可是在大宋的农村,一个农民小娘子,有改变的可能吗? 今天是她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发生了,真正是天大的馅饼砸到脑袋上,她要不拼命抓住也不是王二娘了。 不管吴思邈怎么说怎么劝都没用,只要不打死她,她就跟着近卫团走。 这正是王二娘的精明。她看到近卫团有那么多神奇的东西,药啊,针头啊,电喇叭啊,那么他们的枪也肯定很神奇。可是近卫团并没有仗着这些去打王家谷,反倒不怕麻烦的把哥哥抬到了王家谷,让自己喊话。 她清楚的明白一件事,近卫团的枪再厉害,也不会打自己——否则他们早杀进王家谷了。更何况他们还给哥哥和乡亲治伤。要杀我们还治什么,还用的都是仙家宝贝。 王二娘近乎本能的聪明劲终于打败了吴思邈。她可比李小娥厉害多了。 最终,王二娘如愿以偿的跟着吴医生来到了滕县县城。 在这里,她见到了影响了她一辈子的女人——方好音,从此王二娘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 ------------ 第一百五十九章 方好音和艺战团 “你愿意加入近卫团吗?”方好音仔细的观察着王二娘。这个小丫头土里土气的,不过一双眼睛很是灵动,让她感觉是个可教之材。 “愿意,俺愿意,一万个愿意。”王二娘望着眼前这个娘子,简直已经傻掉了。这个女人,怎么美的好像不是凡人呢。 别看她觉得自己和吴思邈就差一身衣服,可是在方好音面前,王二娘根本没有半分比较的心思。她觉得方好音就是天上的仙女,一举一动,一言一笑,全是让人根本无法抗拒。 这真是不能怪王二娘没见过世面,别说她了,就是吴思邈都对方贵妃崇拜的五体投地。 方好音和秦牧做了这么久的夫妻,她已经不知不觉的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女性,和这个大宋格格不入。 不说她吃的穿的用的,就是她一肚子知识,足以改变了方好音的气质。一手领先世界千年的医术,让方好音从内到外,充满了自信。再加上就算是化妆品,她用的都是后世奢侈品牌。别说大宋没有,就是后世也不是一般人用的起的。 如今的方好音即使跟着秦牧来到二十一世纪,也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更别说在千年前的大宋了。 她的一切都是吴思邈拼命追都追不上的,更别说王二娘了。 这位刚走出农村的小姑娘直接看傻了。天下间怎么能有这样美的女人。自己加入了近卫团,就能和这位仙女娘子在一起,打死王二娘她也愿意啊。 “听吴医生说,你今天表现很出色。能在王家谷村打开局面,还多亏了你。” “仙女姐姐,俺没多大本事,就是嗓门大。”说到这里,王二娘有点担心:“仙女姐姐,俺嗓门大,可俺吃的不多,俺在近卫团一定不多吃一口!” “哈哈,你真是个可爱的小丫头。”方好音其实也大不了王二娘几岁,可是阅历身份在这摆着,说这句一点没毛病。 “二娘,别叫仙女姐姐,要称呼方教授。”吴思邈连忙提醒王二娘。 “方叫兽。”王二娘立刻改了口。不过她完全不明白“教授”是什么,下意识的以为是“会叫的牲口”,这让王二娘心里不由得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 吴医生不是要害自己吧。这么美的女人,怎么会是“会叫的牲口”呢?那不成了俺村里面的那什么了吗…… “教授,是教人学问的。”方好音就知道王二娘不懂这些,她解释道:“大宋也有教授,也是教人东西的,不过我和大宋的那些教授不同,以后你会知道。” 方好音一直没有任何官方头衔,这点她和贾红线一样。姜月奴和折美鸾都有正式的称呼。姜月奴是“教师”,折美鸾是“民政长官”,这让方好音觉得有点不满。自己一点不比她们俩差,怎么能没有一个头衔呢。于是她就让人称呼自己“教授”。 这个教授可不是的大宋教授的意思,她是用的后世教授的概念。方好音觉得自己学了一身的本事,在大宋,完全有资格做教授。 而且她还有一层更深的心思。“教授”没有任何军事色彩,这样更容易淡化她的军队属性。毕竟目前近卫团有一半都是自己的嫡系,纵然秦牧从来不提,也不在意这些,可是方好音必须自己注意。 她从不对军队指手画脚,更不会私下命令任何战士。方好音很清楚,这三十几个自己的旧部,无论以后发展到什么高度,都是自己的嫡系,完全不需要再画蛇添足。 近卫团即使扩展到千军万马,可是最初的这些元老级战士,全是自己的支持者,只要自己生下太子,他们绝对会毫无保留的支持自己当皇后。她根本不能,也没必要掺合军队的事情。 “教授”这个称呼非常巧妙的把她和军队表面上切割开来,所以方好音一直让医疗队的人称呼她“教授”。 “俺懂了,方教授。” “你认字吗?”方好音泡了两杯茶,端到了王二娘和吴医生面前。 吴思邈有点受宠若惊。她可是知道方贵妃的享受,那是大宋皇上都远远比不了的。就说这杯茶,远远的就闻到一股浓郁的清香,大宋的茶汤完全没法比。 有时候医疗队学习的好,方好音就会请她们喝茶,甚至还会给她们用自己的化妆品画个漂亮的妆容,算是小小的奖励。 今夜方贵妃又给自己泡茶了,显然王二娘这件事做的让方贵妃满意了。 她看王二娘抱着茶杯跟抱着**似的那么小心,一时都忘记回答贵妃的话了,连忙捅了捅二娘:“方教授问你话呢。” 王二娘正抱着茶杯发呆。这茶太香了,她一辈子见都没见过这样的茶水,这怕不是天上的琼浆玉液吧。怎么自己刚到近卫团,就有这样的好东西,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一杯茶水是给自己喝的,一时怔住了。 吴思邈捅了她两下,王二娘才清醒过来,连忙回答:“方教授,俺不识字。可俺很聪明,学什么都会。” 方好音忍不住抿嘴一笑。这丫头,又傻又精的。这让她忍不住想起了辽国公主。方好音现在隐隐觉得余里衍在装傻,只是那个女人是个狠角色,自己也抓不住她把柄。 “你嗓门很大吗?” “俺嗓门大,用吴医生那个宝贝说话,嗓门还能更大。”王二娘马上就意识到这个美女教授看重自己的嗓门,立刻表示自己还更能嚷。 她想着今天在王家谷村,自己一顿喷,把族长都喷跑了,这怎么也算是本事,也许近卫团就是看重自己这点。 “那不叫宝贝,叫扩音器。”吴思邈立刻提醒她。王二娘是自己招来的人,这样没见识的话很丢自己的体面。 王二娘脸上有点发红,好丢人啊。 “没事,二娘慢慢都会知道。”方好音给王二娘解了围:“这样,我唱一首歌,你跟我学着唱一遍。” 唱歌?这下别说王二娘纳闷了,连吴思邈也有点纳闷。她一直跟着方好音学医,可方教授从没教过她们唱歌呀。一直以来,不都是姜贵妃教大家唱歌吗? 不过吴思邈瞬间就意识到,两个贵妃之间的事情,自己是绝对不能说半个字的。顿时她低头开始品茶。茶多香啊,我专心喝,贵妃们可别找奴的麻烦。 “二娘,听我唱啊。”方好音说完,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开始唱了起来。 “一座座青山紧相连,一朵朵白云绕山间,一片片梯田一层层绿,一阵阵歌声随风传……” 方好音的歌声一点不比姜月奴差,她天生一副好嗓子。而且这首歌是她跟着电脑里面的原唱学的,更是原汁原味。 吴思邈都听傻了。怎么方贵妃唱歌也这么好,而且这个歌,自己都没听到过,姜贵妃没教过呀。怎么这么好听呢。 王二娘也有点傻,可是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所以一边用心听,一边努力学。 “学会了吗?”方好音唱完一曲,认真的问王二娘。 “方教授,俺会了一点点。” “好,那唱给我听听。” “好,俺就唱了,唱的不好,方教授您尽管笑话俺,打俺,可别赶俺走啊。”王二娘先把丑话说前头,别到时候大美女说自己唱的不好,不让自己留在近卫团了。 这样的好地方,王二娘打死都不会离开的。 “不会赶你走,你放心唱吧。”方好音淡淡一笑,给王二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一座座青山紧相连,一朵朵白云绕山间,一片片梯田一层层绿,一阵阵歌声随风传……”王二娘立刻就唱了起来。别说,她嗓子也是天生的好,不只是嗓音大,音色还美。 这一首歌尽管有点荒腔走板,不在调上,可是谁都听得出她有一副好嗓子。 “好,很好。”方好音等王二娘唱完,立刻轻轻鼓掌表示满意。 吴思邈之前和方好音汇报过今天的事,也说起了王二娘的表现。方好音当时就对王二娘有了想法。不是让她学医,而是做宣传。 表哥和自己说过,近卫团不但是战斗队,还是宣传队。可是宣传队全是一群男人也不好宣传,必须有女兵。这点方好音很清楚 ,秦牧也告诉过她华国军队也有负责宣传的部门,里面主要是女兵。 方贵妃早有打算建立一个艺战团了,只是吴家庄体量太小,就七个女兵,不能先搞宣传,只能紧着医疗方面,这个更重要。 如今近卫团要扩军,方好音就准备顺势把艺战团的架子搭起来。王二娘的意外出现,让她找到了好苗子。医疗队的几个女人没有好嗓子,天生不能做这行。 她刚才就是考察一下王二娘的个人素质,结果让她很是满意。这个农村丫头虽然看起来傻傻的,可是心里精明,嗓子又好,只要打扮一下,就是天生唱歌表演的好苗子——因为她不怯场。 方好音知道这事吴思邈做不了,这丫头面皮薄。宣传就要脸皮厚一些,人前说话唱歌不露怯。 王二娘是个可心的人选。方好音满意的望着农村丫头紧张的面孔,亲切的对她说道:“二娘,从现在开始,你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近卫团战士。近卫团的战士都有名字,不能二娘三娘的叫,你有名字吗?” “俺没名字,方教授,您给俺起个名吧。”王二娘听到方好音的话,兴奋的差点跪下来。总算是吴思邈之前提醒过她,近卫团不能下跪,她才勉强还坐得住。 “好,我想想。”方好音思索片刻,说道:“你就叫王莺吧。” “方教授,这个字怎么讲?”吴思邈看到方好音显然心情很好,立刻凑趣问那么一句。 “这个字,我取自宋太宗的一首诗。年年柳与韶光契,春风便作开花便。黄莺到处不绝声,嫩叶芽新生翡翠。” “是黄莺的莺。” “是,王二娘,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王莺了,我希望你如诗中写的那样。”方好音认真的望着王二娘:“黄莺到处不绝声!我要你把我们近卫团的威名,唱遍天下!” ------------ 第一百六十章 三个女人都很强大 秦牧没想到自己连艺战团都有了。这个娘子未免厉害的过分了吧。不过方好音越厉害越好!她越厉害,自己那个艰难的目标越有可能完成。 艺战团的作用,秦牧非常清楚。这是战力倍增器,对军心士气的提升作用巨大。 “好音,你真是又聪明又能干!”秦牧忍不住抱着方好音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表哥,这还不是你教的好,没有你,奴算什么,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方好音一半说的是实话,一半是撒娇卖惨,同时也弱化一下自己的势头。 贾红线余里衍就在旁边呢,自己风头太盛可是招人恨。 “表哥,好音妹妹,”贾红线有话说:“艺战团应该建,可是唱歌跳舞这一块,不是一直归月奴妹妹管吗?” 方好音不声不响的攻城掠地,势力膨胀的这么快,太出乎贾红线意料了。她根本没想到自己和表哥去青州走了一圈,方好音就把医疗队建了起来,而且今天更在自己眼皮底下又建立了艺战团。 这两个部门看起来似乎不是军队,可是却和军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样子可不行,贾红线觉得自己比起方好音弱的也太多了。这狐狸精,果然狡猾。她必须有点行动,所以直接点了姜月奴的名。 一直以来,也的确是姜月奴又教文化又教唱歌跳舞。贾红线说的从道理上没有错误。方好音这样做,肯定没和姜月奴商量过,这有点不讲姐妹情谊了吧。。 “红线,艺战团这件事,还真得好音负责。”秦牧连忙反手抱住贾红线,他知道这一位心眼比芝麻还小,所以赶紧解释:“月奴才华极高,可是她对于军队的宣传不是很擅长。艺战团不是皇宫里面的乐队,她们不是唱歌跳舞让人高兴的。艺战团是一支战斗在宣传领域的军队,每一个人都是战士!好音负责这快才能不偏离方向。” 贾红线张嘴刚要反驳,秦牧哪能还让她再说话,立刻口对口给她堵住了。 你可别再说话了。 贾红线就吃秦牧这一套。只要表哥对她一温柔一亲热,她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什么艺战团医疗队,唉,算了吧。真正说起来,对于姐妹们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唯一重要的就是比谁先生儿子! 只要自己先生了儿子,那就是太子,自己的皇后位置谁也抢不走!她一边身体上激烈的回应着秦牧,一边眼光瞟向了余里衍。 这个小傻子,自己可是一直用心照顾着她很久了。听狐狸精的意思,小傻子也该恢复正常了。到时候这个人也许能成为自己的助臂。 说起来自己和狐狸精都在近卫团做事,可是谁也没有真正的在这个体系内有职位。既然狐狸精有了医疗队和艺战团,那是不是跟表哥提提,让傻公主直接带一支队伍呢? 毕竟她勉强能算半个自己人——傻公主在辽国失去了一切,除了自己她还能依靠谁? 贾红线清楚,现在近卫团一半是江南人,归方好音,另一半是西北人,是折美鸾的。自己就一个嫡系,还没半个手下,这太吃亏了。既然近卫团要扩军,是不是能把傻公主也扩进去呢? 自己是皇后,实在是不合适亲自领军。不但掉身价,而且如果带兵的话,会长时间离开秦牧,这是贾红线绝对不能接受的。 时刻跟着表哥在一起,才能不管外面怎么打生打死,自己都能幸福一辈子。 余里衍不知道贾红线肚里这些花花肠子,要是知道的话,她肯定会立刻蹦起来大叫:“大姐,我不傻了,我聪明着呢。你就把军队交给我吧,包你爽!” 她既然不知道,所以也不能这一刻就变精,只好继续装傻下去。装傻可不是真傻,她十分清楚眼前的局面。之前真是太小看了方好音。这个女人,怎么就不知不觉弄出好打大的局面。 医疗队还好说,这个艺战团,自己连做梦都没想到过,军队还需要这样的组成部分。 在余里衍看来,近卫团有这么多先进到无法抵抗的武器,只要像生产香烟一样不断扩大就行了。什么“女真不过万,过万不可敌”纯粹是金国在吹牛,这话放在近卫团身上才是正确的。 “近卫团不过万,过万天下无敌。” 只要有一支一万人的近卫团,横扫天下毫无问题,哪需要一群女人跟着唱歌跳舞呢?带着不嫌累赘吗? 可是秦牧这么看重近卫团,显然方好音是得了这个男人的指使。 对于秦牧的一切,余里衍都拼命的学习着。既然秦牧觉得艺战团有用,那一定是真正的有用。 余里衍清楚的明白秦牧绝不做没用的事情。自从他被自己抓走以来,或者说自从俩人认识以来,秦牧做的一件件一桩桩,都是为了争霸天下打基础。 既然如此,艺战团也不会是没用的浪费。 只是方好音已经霸住了这一块,自己想要插手也插不进去呀! 她正想着怎么说两句,挑拨一下贾红线和方好音,却冷不防发现方好音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这让余里衍差点吓出一身冷汗。这女人,不愧是被大姐叫做“狐狸精”,也太狡猾了。自己现在要是敢说什么,没准真被她立刻看穿了。 唉,什么都不能说,继续装傻吧。 哼,装傻是我的本事,我就要用这点气死你。 余里衍立刻不管不顾的把衣服脱个精光。反正这事她不是第一次干,脸皮也早磨练的子弹都打不穿了,你们俩随便看,我就这样怎么着,不服气,你们也脱。 方好音顿时被打败了。 她再有本事,在不要脸这点上,还是和辽国公主有着天大的差距。 方好音只能扭过身去,闭上了眼睛。她几乎就认定公主在装傻了。 算你狠! 你等着,早晚有你露馅的一天。 在藤县的日子,就这样在斗争和妥协中过去。近卫团的送医下乡活动收到了奇效,不论王姓还段姓,都已经没有半点和近卫团做对的心思。 有近卫团在中间拦着,两家也无法再打起来。 马上就到了竞价拍卖的这天,也是时候该谈谈正事了。 王安之和段祺贵都来到了县城,在县衙里面,他们不但看到了房知县,还意外的看到秦牧和折二公子。 这事不好办呀。这俩人出现在这个场合,显然不是来看戏的。这么说,秦团长对这个矿也有想法? 俩人一脑子疑惑的坐下之后,房知县开口了。 “两位,今天什么日子,大家都清楚。这两位你们也认识,我就不介绍了。咱们直接说正事吧。” 这些日子折可存早就做好了房知县的工作。他清楚妹夫要拿下滕县的煤矿,所以用尽手段,威逼也好利诱也好,终于让房知县打破常规,给了秦牧一个竞价的机会。 有机会就行。论钱的话,折可存觉得天下人没有能和妹夫可以比的。不说别的,就这个摩托车,值多少钱?朱壕用等重量的黄金来换,这在折可存看来是占了大便宜。就是再加十倍又如何?他还不是一样乖乖的拿出来。 房知县也是被秦牧的摩托车和电喇叭惊呆过。只是折可存在边上给他解释过,又亲眼看过,亲手摸过——当然折可存可不让他亲自骑自己的摩托车,房知县总算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妖魔鬼怪,还是人造出来的。 秦少爷豪奢啊!对于房知县来说,引入这么一股势力也算好事。多少钱都是皇上的,拍的越多,自己在官家心里越有份量,可以更早的被提拔起来,早早离开这鬼地方。 滕县有煤矿,有煤矿的地方别想干净的了。整个县都似乎被蒙着一层黑色。这破地方,房知县一天都不想多待!去汴梁,去京城,这才是他的目标。 不过就算是秦牧给的价格高,拿下了采矿权,房知县也不能就这么撒手。 你给钱了不假,可是挖石炭还得用本地人吧?如果王家和段家和你做对,你怎么开采?挖不出石炭,送不到京城,一样是自己的责任。 房知县今日在这里,就是要让大家和和气气的谈出个结果。又要多掏钱出来,又要合作把石炭挖出来,别耽误给京城的供货。 还好,根据房知县这些日子的观察,秦少爷是个明白人,也是个讲究人,一点没动刀枪。他知道折可存是秦牧的舅哥,秦少爷娶的可是府州折家的闺女。这些折家军,说是朝廷的军队,实际上还不是折家的私兵! 他虽然想借着折家军镇压王家和段家,可是也仅仅是镇压而已。要是把两家人杀的留不下几个人,不说面对朝廷没法交代,就是你要挖矿还能找到人吗? 房知县很怕秦牧为了石炭不惜借助折家的军队,大开杀戒。现在秦牧半个折家军没动用,只靠自己的近卫团,把王家和段家的械斗暂时给止住了,而且还能顺利把两家主事的人给叫过来。 这让房知县得出一个结论:秦牧很会做事! 会做事就好,不会胡来。好,咱们开始认真谈谈吧! “秦少爷,你远来是客,先说两句吧。”房知县先点了秦牧的名。他不说出自己的目的,实际那两家也没法开口。 “好,房知县客气了。那我来说两句。” 秦牧说着话,站了起来,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了桌子上,打开屏幕,点开一个PPT,微笑着说道:“诸位,我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来这里抢钱的,相反,我是给大家送钱来的!” ------------ 第一百六十一章 拉投资的手段 “诸位,我要送大家一场富贵!”秦牧望着已经石化状态的滕县三老:房知县,王安之,段祺贵,很满意现在的状态。 如果他要是知道大奸臣秦桧对青州知州也是如此开头,不知道还会不会满意——怎么你个大坏蛋敢学我!可人家这招还是用在前面的。 PPT是骗投资的利器,在后世每一个想融资的人,不论天才还是骗子,都必须要做一个炫目的PPT出来,否则人家都不跟你谈。PPT都做不好,还学人家骗钱吗? 这充分说明了PPT做的好的确能骗到钱。 秦牧这个PPT就做的很好,就好像一道大菜,色香味俱佳,又好像电影大片,直接炸晕了三老。这什么东西啊,仙家法宝都不足以形容吧。 仙人是在天上的,可是秦牧这个小盒子,完全把滕县都装在里面了。 无人机在天上翱翔,视角从天而降,开始几人还看不明白,但是随着地面飞速的接近,房知县最先醒悟过来——这不是我的县城吗。 怎么秦少爷这真是法宝吗?要不怎么能从天上看下来。 如果不是房间有顶,房知县恨不得马上就抬头看看,到底谁在天上待着呢。 无人机继续飞翔,王十三镇,王家谷,半截河村,一个又一个熟悉的村落出现在屏幕上,两位族长已经看的喘不过气来了。 秦牧不由得望了望方好音。这俩老头可别被自己吓死在这里,。 方好音看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屏幕上,没人注意自己,立刻冲秦牧放出一个飞吻。秦牧一怔,好音怎么也这么大胆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小娘子不但在医术上突飞猛进,在房中术上也不甘落后啊。 有了这一吻,秦牧踏实了。知道俩老头是死不过去,有好音在,她看着没问题就是没问题,再说还有后世的急救措施准备着呢。 “秦少爷,不知这可是仙家法宝?”房知县终于忍不住发问了。富贵不富贵放一边,要是能有机缘认识神仙,谁还要富贵,我直接就成仙了。 “房知县,两位族长,这不是什么法宝,这是我做的一个工具,叫电脑。”秦牧绝不搞神秘学。科学知识能普及一点是一点。 “电脑?”王族长和段族长对望了一眼,难得的没有吵架。他俩几乎异口同声的问道:“可是雷公电母的后代?” 听到这么毫无营养的问题,余里衍忍不住笑声来。 不过刚一出声,她就发现大事不好。这问题,不应该是小傻子能理解的呀。 “雷公电母,秦牧你给我买来。”余里衍立刻补救。 “丫头,别闹,老实待着,等我忙完正事。”秦牧这时候心思全在滕县三老身上,也没留意余里衍的异常。不过这也不算异常,她这么傻的不着调很久了。 贾红线和折美凤也没发现余里衍的异状,只有方好音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傻公主,不简单啊。 “房知县,两位族长,”秦牧继续说道:“电脑就和我们用的锄头一样,也是用来干活的。干什么活呢?请看!” 秦牧点了一下鼠标,PPT继续展示。 阳光刺破黑暗,一束光明出现在地平线。蜿蜒的河水在晨光下金光闪闪,仿佛一条流淌着黄金的河流。 一群洁白的鸽子飞翔在蓝色的天空,在阳光中尽情的展开翅膀,每一根羽毛的边缘,都闪耀着黄金的光芒。 突然,鸽群好似得到了神灵的指引,一起沿着金色的河流前进。它们几乎贴着水面在飞行,眼前是黄澄澄的一片泛着光芒的河水。两边景物飞速的后退,让每一个观众的注意力不由得被吸引到前方。 猛然间,河的两岸拔地而起一群怪异的建筑,滕县三老只看的差点钻进电脑去。 这就是微山湖边呀,哪里来的这么多塔和房子,还有好多好多的人。 段族长尤其诧异!寇祭酒被近卫团打的灰头土脸,让段祺贵清醒的认识到一点,归一道就是骗子,什么撒豆成兵都是假的,天下间哪有这样的神迹。可是秦少爷给他看的是什么?这比撒豆成兵可神奇多了。 什么时候秦少爷在微山湖边盖了这么多房子啊,还有这些高大的圆柱子,都是什么呀。根据地上的人来估计,这大柱子得有十丈吧?, 他正要问问秦牧,你什么时候偷偷盖好的这些,却在这时候画面突然变化。 鸽群一路高飞,来到半空之上,只见王十三镇,王家谷村,半截河村,以及这片土地上大大小小的村庄,都有蚂蚁一般大小的人走了出来,顺着不同的道路,最终来到了这神秘的建筑群里。 突然圆柱子开始冒烟,然后整个建筑群好像活过来一般,所有的人都开始有条不紊的做起事来。 有太多滕县三老看不明白的玩意在建筑间穿梭,然后镜头飞速拉近,原来是一堆一堆的石炭,装在铁做的车子里面,然后在古怪的线路上开始奔驰。 这条路好像梯子放倒了一般,可是却远远比梯子长的多,一下子就来到了微山湖边。 这里有一个码头,码头上有一条又一条的大船,石炭一车一车运到了船上。 阳光不知何时照在船上,也为石炭披上了金光。 巨大的白帆鼓起,巨大的船只在微山湖的水面上划开两道金光闪闪的痕迹,一路驶向远方! 随着所有一切的逐渐隐去,屏幕上一排字由远到近飞驰过来,越来越大,最终三老看明白了。 这是一句话:“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错了,不是这句。这只是秦牧的恶趣味,修改稿是这句话:“今天,你给我一份信任,明天,我还你一个奇迹!” 这还有什么说的呢!三老彻底蒙圈了!在秦牧精心设计的以金色为主色调PPT下,大宋古人顿时丢盔卸甲。秦少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带着我们干吧! 折可存不是第一次看这个PPT了,可是他每看一次都震惊一次。这就好像后世看大片一样,二公子已经N刷了。 这就是妹夫的煤炭基地啊。原来华国的煤炭是这样运作的。这宽大的厂房,高耸的烟囱,地上的铁轨,还有火车,这一切一切都一遍一遍刷新着折可存的三观。 他感觉自己离崩溃也不远了。非得把妹妹踹秦牧家里去不行。 小妹再不进秦家的门,这么大的基业可就便宜了那几个女人了。 “诸位,这就是未来的微山湖煤炭基地。”秦牧充满诱惑力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座的每一位,还有滕县的全部百姓,不分姓王还是姓段,都将在这个煤炭基地得到全新的生活,赚到想都想不到的财富。” 滕县三老不由得双眼放光。 秦牧非常满意这个效果。这个煤矿,只要拿下眼前三个人,就没有大问题了。至于房知县会不会向朝廷汇报,秦牧不太担心。 汇报怎么样?不汇报又怎么样?就是赵佶派人过来又能如何?这是远景!明白吗?后世创业者总会把远景用最夸张的形势表现出来,否则怎么打动人? 投资者也不是傻子,你要是相信一眨眼这都实现,那真弱智了。 可是滕县三老不是后世的投资者,他们真觉得这一切马上就会有。秦牧现在只要他们点头配合自己,别的不用多操心。 如果赵佶派人过来,只能看到一片工地,啥都没有。 而且秦牧交代过折可存,让他说服房知县,偷偷的发财,不要大张旗鼓。以房知县的精明,绝对不会自讨没趣的。 大方向原则性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细节。这东西非常繁琐,不是一时半会能谈完的。秦牧已经准备好了打持久战,连五粮液都备好了,他正准备继续腐蚀这几位关键人物,就看石遗快步走了过来。 “报告将军,刚接到消息,半截河村正被归一道攻击。” 秦牧微微皱眉。怎么这么快归一道就有反应了吗?他是抓了寇毛,可是这时空的通讯情况如此糟糕,按说不应该这么迅速归一道就有反应。 没等他说话,段族长跳起来了。那是他的家,他哪还坐得住。 “秦少爷,方仙子,诸位,老朽要赶回去。”他当然着急了,全家老小都在半截河村呢。他不坐阵,没有主心骨。 “别急。”秦牧安抚住段祺贵:“段族长放宽心,有近卫团在,半截河村很安全。归一道不算什么。” 他望了望石遗,石遗点点头。这样情况都是有预案的。通过眼神的交流,秦牧明白事情都在近卫团的预案之内,所以心里踏实下来。 秦牧大声命令道:“石百将,按预案行事。” “是!保证完成任务。”石遗立正敬礼,然后飞快的跑了出去。 “秦少爷,你这是要帮我们打归一道?”段族长有点不敢相信,近卫团救了族人的命不说,怎么还帮自己打人呢?那能帮我打王家人吗? “段族长,我们不是帮你打归一道。近卫团是打击一切妄图破坏微山湖煤炭基地的势力。不管是归一道还是归一百道,只要他们对微山湖煤炭基地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近卫团一概消灭。” 秦牧这段话说的明白,段族长立刻打消了花重金聘请近卫团当段家打手的脑残念头。 这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有点愚蠢。秦少爷和近卫团,有着这样的仙家神器,怎么会当他段家的打手。 真是几十年来两家打的多了,思想一直没换过来。 自己是时候该醒醒了,这个天下,要变了。 ------------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张逊张天师 大宋这个投资环境,真的很不友好呀! 秦牧只能暗自感叹。就这么一个煤矿,上有皇权的贪婪,下有宗族的矛盾,这还掺杂了会道门,自己这块煤炭基地形势不容乐观。 段族长跟着近卫团回半截河村了,他老窝被打,肯定在这里坐不住,所以事情也就没法再继续了——滕县三老缺一个,没他在还真没法谈。 剩下的人只能闲聊,不过房知县和王族长一点不觉得无聊,他们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要向秦牧请教。不谈正事, 正好聊闲篇。 对于电脑,知县和族长发自内心的敬畏。秦少爷说这是锄头,可是大宋哪一个锄头能长成这个样子。这里面把整个滕县都装了进去,要不是秦牧一再声明里面的东西都是画的,不是真的,这二老估计会吓晕。 勾人魂魄啊! 为了日后的合作,秦牧耐心的为两人解释,渐渐的宾主交谈融洽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突然有衙役匆忙的跑进来。 “知县,大事不好。归一道作乱,已经把大牢给打下来了。牢里的犯人全给放跑了。”衙役一脸惊慌。 房知县大吃一惊!这消息太意外了。哪里来的归一道?怎么没事来打我的大牢? 他立刻问道:“县尉何在?” “县尉已经带人去大牢了。”那衙役连忙回答:“不过归一道的人马太多了,城里到处都是。” 随着衙役的话,秦牧就听到远处有喊杀声传来。 房知县顿时色变,糟糕,县城里面闹土匪了。他立刻转头望向折可存。 折可存也没想到县城里面闹土匪,不过他一点不担心,不说有妹夫在,就是自己的折家军也不是摆设,什么样的土匪能在自己面前讨得了好去? 他马上就要下令折家军出击。这时候二公子不由得万分遗憾,他没有通讯器材,传个令还得用小兵传话。你看妹夫,拿着步话机就能发号施令。 秦牧是拿着步话机,但是他还没下令。情况不明下什么命令,当务之急是了解眼前的局面。 现在情况对秦牧来说有点糟糕。虽然今天是约滕县三老谈大事,但是近卫团送医下乡的活动并没有停止,七支小分队早早就已经离开了县城。刚才石遗又带走了最后的预备队,目前自己手里几乎没兵。 他没有估计到归一道反应这么快,而且反击如此凶悍。留守近卫团总部的是邓诚和他的炮班,根据刚才邓诚的汇报,秦牧发现归一道不简单。 半截河村看来只是一个诱饵,归一道采取的是调虎离山之计。刚才石遗不但带走了近卫团预备队,还带走了两百折家军。目前滕县县城里面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只有邓诚的炮班和折家军剩下的两百人。 可是根据邓诚的汇报,县城里面处处起火,看起来到处都是归一道的人,他一时不能确切统计出有多少敌人。 “我命令,近卫团坚守营房,不要离开营地。”秦牧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和弱点。 近卫团有强大的火力,但是却没有抵御冷兵器的盔甲。他的计划中根本没有巷战这一条。欧亚大陆那么广阔,如果纠缠在巷战里面,猴年马月能打到红海波斯湾? 秦牧要建立一支机械化部队,打野战,闪电战。以最快的速度摧毁一切,在野外开阔的战场歼灭敌人,这才是他一直思考的。 眼下这个情况,秦牧的确从来没有想到过。近卫团怎么可能和敌人一家一户的拼命呢?这样的战争,M1加兰德步枪还不如一支长矛好用。 以己之短功敌之长,这不是脑残吗。秦牧可不会做如此愚蠢的事情。 但是世事难料,人生总有意外,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军队,意外总会发生。在滕县,秦牧就遇到了这样的意外。 归一道有高人,他先攻打半截河村,引得近卫团主力从县城离开,然后立刻在县城发难,首先打开牢房,这样可以用犯人制造更大的混乱,然后再四处纵火,乱上加乱。 这样的局面对归一道有利,对近卫团和折家军却极为不利。就连秦牧也无法分辨出那些是真正的敌人,哪些是被裹挟着乱跑乱窜的百姓。 秦牧只能先守好门户。营地有近卫团的各种装备,不容有失,而且在营地固守,总算是能找到掩体。近卫团和折家军都住在滕县的驿站里面,四周有围墙,这让秦牧还稍微放点心。 接下来,秦牧叫通了石遗。 “石百将,半截河村战况如何?” “报告将军,我方无伤亡,打死打伤敌人七十五名,剩下的全跑了,我正准备组织追击。” “停止追击,全体回援县城。城里有成规模的归一道暴徒作乱。路上注意敌情,不要被打了伏击。” “是!”石遗这一仗刚打完,又是兴奋又是遗憾。 这可以说是他第一次独自领兵作战,之前就算是他下命令,可是将军也在旁边看着。可是半截河村这一仗,完全是他一个人的战争,二十名近卫团战士和两百个折家军士兵,在他的指挥下,轻松的打垮了归一道。 这让石连长很兴奋,他终于开始独立带兵了。可是同时他也非常遗憾 。因为将军指挥的几场仗,打出来的全是歼灭战。敌人一个也没跑掉。可是自己呢?放跑了一大半,只打出了一场击溃战。 和将军的差距,还是有点大啊。 不过这时候石遗根本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听到秦牧说县城有归一道暴徒,石遗当时脑袋嗡的一声。他意识到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上当了! 现在滕县县城的近卫团力量单薄,只有邓诚和他的炮班,才十二个人,可是将军还在县城里面。石遗清楚的知道近卫团的武器不适合冷兵器时代的近战。 当然拼起命来近卫团人人都不怕死,可是战争不是这么打的。他们的长处在远距离,不能自曝其短。 而且关键在于秦牧还在县城里面——将军就在县衙。 石遗知道县衙的情况,那里可没什么武装力量,就是一个普通的大院,如果归一道全力攻击县衙,其实县衙根本就没有守卫力量。 这让石遗脑袋嗡嗡的响,如果秦牧出了意外,对近卫团来说,那就是世界末日。 各个小分队全得到石遗的命令,每一个战士都十分明白眼前的局面。一个个都疯了一样的向县城狂奔。救将军,杀光归一道,这念头燃烧在每一个战士的心头。 于是半截河村就没有归一道的伤员了,全被愤怒的战士用刺刀挑死了。 他们把怒火全部发泄到归一道身上,这时候,秦牧却没有惊慌 。 县衙的确正在遭到归一道的攻打,不过近卫团不擅长巷战,归一道也没多擅长。真正擅长巷战的反到是秦牧。因为他有手枪啊! 不止他有手枪,贾红线方好音折美凤余里衍全有手枪,甚至折可存也有一支——这样的好东西,怎么也得要一个啊。 六只手枪,再加上除了秦牧之外,剩下五个全武艺高强,衙门内又院落重重,廊柱林立,归一道的弩箭也没法发挥优势,再说还有一些衙役,这也不是死人,多少能起点抵挡作用。一时之间,滕县县衙里面混乱成一锅粥。 归一道天师张逊,正站在酒楼上遥遥看着县衙。 攻打滕县县城行动他策划很久,目的是抢。抢钱抢粮食。今天是竞拍的日子,段王两族都会带着大量的现钱来县城,这可不是纸钞——别看宋徽宗发纸钞给别人,但是他自己绝不收纸钞,你们要么给我铜钱,要么给我金银。想用纸糊弄朕,做梦去吧! 张天师正是明白这点,所以早早就惦记着这批钱财。他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还有秦牧和折可存这一支武装力量出现。 寇祭酒的意外被抓,让他发现了近卫团和折家军,所以张逊马上改变计划,先来个调虎离山,派出一部分人马先攻打半截河村,调走敌人的主力,然后才按计划行事。 不过他没想到敌人如此难缠。不但军营打不进去,连县衙都拿不下来。县衙可是他这次的重点目标——那里有钱啊! 这间酒楼有两层,张逊站在二楼正好能看清楚县衙里面的情况。 只见归一道信徒潮水一般涌入县衙,逐门逐户的厮杀,衙役已经躺了一地,可是最后的第三进院落死活打不进去。在院前空地上,已经有十几条归一道信徒的尸体了。 院子里面时不时的传出了古怪的声响。随着每一次声响,就有一个归一道信徒倒地。 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张逊感到不可思议。他根本就没看到箭支射出来,怎么自己人就纷纷的躺下了呢? 近卫团别看扛着M1加兰德步枪,可是在今日之前从来没有开过一枪,他根本不知道火器的厉害。 这也就是他为了钱财,选择了在县衙这边观察,如果他去看看近卫团的军营,早就发现火器的厉害了。邓诚他们虽然是炮兵,可是步兵技能更加出色——这些人本来就是步兵中的精英。 张天师紧皱眉头。情况不太妙啊。按照计划,这时候他们应该已经抢到了钱财,装车逃跑了。如果没有意外,张天师现在不应该在酒楼,而是在微山湖上。 不能再耽误了。他叫来手下,发出了最终的命令:“半柱香的时间,必须拿下县衙。他们人少,不用害怕,全冲上去,为了弥勒!” 秦牧没想到敌人如此凶悍,几乎一颗烟的时间就冲破了两进院落,把他们堵在了第三进里面。 县衙可不是贾红线的小屋,还留着后路。后面根本没路,要想冲出去,只能走正门。可是眼前是一层一层的敌人,长短武器齐备,他们冲出去只能变成刺猬,还是死的。 “这个梁志,怎么如此废物!”折可存忍不住骂了一句。折家军和近卫团驻地在一起,他通过步话机已经给梁志下了命令,立刻前来保驾。可谁知道现在也没见到半个折家军影子。 “二公子,这不怪梁志。”秦牧冷静的分析道:“敌人这一次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梁志肯定被困在营地冲不出来。” 秦牧说的没错,张天师也是心思细密之人,有朝廷军队在这里他怎能没有应对的办法。 折家军驻地大门被拒马鹿寨团团围住,地上还铺满了铁蒺藜,都是对付骑兵的利器。同时四周还有归一道信徒拿着强弩守候。折家军即使披着重甲也没有用,冲不出来。 归一道并没有强攻军营,他们只是四面围住。打兵营干嘛?他们是来抢钱的,不是来玩命的。 这样让近卫团的火力也没办法充分输出,敌人不怎么露面。 县衙内的归一道信徒得到了张天师的严令,一个一个也杀红了眼,随着此起彼伏的“为了弥勒”的呐喊,秦牧眼前的敌人似乎多了两三倍,根本不顾死活的向前开始冲锋。 秦牧感觉自己现在缺一挺重机枪。要是有这么个玩意,来多少都是送菜呀。 到底选哪一款重机枪好呢? 他心思不在眼前,一时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可把折可存急坏了。 妹夫是疯了还是傻了,这时候还这么淡定。子弹都不多了。就算自己一身本事,这样情况下,身上没甲,手里没长兵器,面对这么多敌人,折可存也觉得自己冲不出去。 他刚要说话,却见那几个女人全围在了秦牧周围,一个一个的紧靠着自己的男人,每个人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这让折可存又惊讶又羡慕。 妹夫不是凡人,这群女人也不简单呀。她们死也要和自己男人在一起。这个真是,咦,怎么小妹也靠过去了。这时候你跟我身后才安全啊! 折可存一时也开始胡思乱想。 房知县和王族长早就吓坏了,眼见就要守不住了,俩人飞快的爬到了桌子下面。秦少爷,你这是给我们送富贵吗?这是来索命了啊! ------------ 第一百六十三章 余里衍的狡猾 “邓诚,目标,县衙大院第三进院子,坐标,Xxxxxx ,Yxxxxx。立即开炮。”秦牧下达了命令。 炮班的迫击炮早就放列准备好了,可是将军传来的目标和坐标,让邓诚顿时一愣。 这是要炸在将军眼前啊。他马上就怂了。 迫击炮的威力他再清楚不过了,只要自己稍微错那么一点,炮弹要是掉在将军脑袋上,那就全完了。 他正在犹豫,秦牧的命令接着过来:“邓诚,立刻开炮!否则军法从事!” 秦牧不能不着急,再等等敌人冲进来了。自己就算浑身是铁,面对这么多狂热的信徒,也得被拆散了架。 如果邓诚再不开炮,他只能喊出那一句经典豪言了:“向我开炮!” 秦牧还没想这么早光荣。他还得活下去完成伟大的事业,那么邓诚必须开炮。 炮弹的呼啸声传来,由远及近,由小而大,炮兵开炮了。 秦牧顿时大喜,有我大炮兵在此,谁敢炸刺?再多信徒再狂热也没用,全是来送死的。 可是没等他看到炮弹爆炸,秦牧就被贾红线一把扑到在地上。紧接着方好音折美凤也一个跟一个扑在他身上。只压得秦牧差点背过气去。 他知道娘子是不顾自身安危也要保住自己小命,可是这样子不行啊,他没法观察弹着点,提供修正坐标。这一发只是校射,后面才是大部队。自己不做观察员,邓诚没法再开炮了。 可是他被贾红线几个人压的牢牢的,别说观察了,连呼吸都困难。 秦牧只急的连连挥舞手臂——这是他全身上下唯一能活动的地方了。 正焦急时候,秦牧就觉得手中步话机被人抢了过去,接着就听到余里衍的声音响起:“首发命中,修正坐标,X……” 邓诚不知道为什么将军没有回复。他这一炮瞄了又瞄,算了又算,还特意的离第三进院落远了一些,生怕伤了团长。这半天一直把心提在嗓子眼等着结果。 听到水贵妃的回话——近卫团一直以为余里衍的名字是水冰月,口气冷静,没有半分焦急,知道团长肯定没事,邓诚这才把心放到肚子里。 急促射。不过只有他的一门炮在打,别的炮没经过校射,都不敢开火。 一门炮已经足够了,接二连三从天而降的炮弹彻底改变了战争局面。归一道的信徒完全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见随着巨大的声音,身边的兄弟姐妹成片成片的飞起。落下时候已经惨不忍睹,不但缺胳膊少腿,还有的开膛破肚。 县衙里面瞬时间变成了人间地狱,鲜血和残肢到处都是。即使折可存这样的战神也不敢再看——不是不忍心,而是怕碎片波及自己。 他们全都缩在了掩体后面,只把手枪对着门口和窗户,防备有不知死的冲进来。 不过这时候,再也没有半个归一道的信徒还有理智。眼前的一切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根本就看不见半个敌人,死亡是从天而降的,带着火光和巨大的声响,这就是末日降临了吧。 天师不是说信弥勒就能度过末日劫难吗?怎么死亡先掉在了自己人头上。 恐怖的场面和矛盾的思想纠缠在一起,大院里面的敌人迅速的崩溃了。有多远逃多远吧。 “停止射击。”秦牧发出了命令。 这一次火力打击持续了三分钟,县衙里面留下一地死尸,又恢复了平静——归一道能跑的全跑了。 “丫头,你真能干!”秦牧是又高兴又生气 。 高兴的是余里衍临危不乱,及时接替了自己的工作,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炮兵侦查员。可是话说回来了,她连坐标系都清楚,能是傻子吗?合着之前一直逗我玩是不是?这不是拿我当傻子耍吗。而且关键是,自己的确被她当傻子耍了很久。 秦牧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最少在余里衍抢手枪的时候,她肯定已经恢复正常了。如果再根据刚才她对于坐标的熟悉情况判断,甚至她在自己给近卫团战士讲解迫击炮的时候就恢复了。 可是刚恢复的人肯定不能马上就学会这些吧?显然余里衍恢复的更早的多。 这让秦牧顿时郁闷了。合着那晚上尿床,你是故意的啊!你是不是疯了?这么大姑娘还故意尿床。 “丫头,你能干!”贾红线也不干了,她多聪明,这些娘子没一个是傻子,全都明白余里衍一直在装傻了。贾红线尤其生气,合着你装傻充愣,一直在占我便宜! 这么多日子,就数你和表哥睡的最多,比我这个未来皇后都多!你什么意思?想跟我抢着生儿子吧?枉我对你还那么好。 方好音不说话,只看着贾红线,你是大姐,家里出了这事,你看怎么办。 贾红线知道这件事麻烦了。她不说话是不行的。她是大房,是正妻,以后还是皇后,如果让余里衍就这么混过去,白白占了姐妹的便宜,方好音她们肯定不会服气,那自己的威信何在? 她肯定要发作,为了自己也为了后宫,必须得给余里衍一个教训。 可是没等她接着说话,余里衍突然就扑到了贾红线的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可伤心了。 一边哭,一边零零碎碎的给诸位姐妹道歉。说自己是迫不得已啊,自己的娘死了啊,自己哥哥也死了啊,老爹也不要自己了还要杀自己啊,自己就是个可怜的丫头啊。 简直就是把自己说的世界第一惨。 而且她说的还全都是事实,贾红线她们清楚,耶律余里衍这个辽国公主,一夜之间失去了一切,娘和兄弟都死了,还是被他爹——耶律延禧杀的。这等人寰惨案,听者落泪,观者动容。 人心都是肉长的,余里衍都这么惨了,一时间大家的火气也消了不少。 “奴是不得不装傻啊,大姐,”余里衍看到大家火气消了不少,连忙继续分辨:“当日奴不懂事,请了姐夫去成亲,姐姐们,你说奴哪敢再分辨什么呢?” 这句话气的秦牧直翻白眼。你是请我去的吗?你一拳打晕了我,我不去成吗?你有问过我意见吗? 可是现在他什么都不能说,只能看傻公主——不,精的没边的公主表演。 “大姐,奴什么都不要,只想这样活下去。可是刚才姐夫没法观察弹着点,奴一时着急,怕炮弹打到姐夫。没有了姐夫,大姐,你说我们还能活下去吗?” 贾红线被余里衍连卖惨带表功给糊弄了过去。 她和方好音几个不同,自从见到余里衍之后,她就接替了秦牧照顾余里衍的工作,每日里面喂吃的,穿衣服,带着她,教育她。就好像教一个小孩子。 她实际上把余里衍当作了自己的半个孩子,要不怎么会当她是半个嫡系呢? 现在余里衍这样一番表态,她的火气也消了不少。而且余里衍恢复正常对于秦家是好事,她们一直都担心万一余里衍抢先生了个儿子,还是个傻子,那可就糟糕透顶了。 现在好了,余里衍不傻,还这么灵,至少不用担心生傻小子了。 “好吧,丫头,你的事以后再说,现在也没工夫,都听表哥的。” 贾红线发话了,秦牧也没辙。他能对余里衍怎么着呢?这丫头比猴都精明,别看她卖了半天惨,可是说话滴水不漏,这里有房知县和王族长,余里衍半句话没提辽国和自己公主身份。 滕县二老只听到一出人间惨剧,哪知道眼前这女人是辽国公主呢。 秦牧也不理家事了,这都是小事,正事要紧。 这时候各个小分队已经赶回了县城,秦牧必须马上回到营地全面接管战局。 归一道的大溃败让军营里面的折家军得到机会,他们趁势杀了出来,来到县衙,保护着秦牧等一干人回到军营。 秦牧立刻放出无人机,顿时整个战场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邓诚,”秦牧发出命令:“目标,归一道有生力量,坐标,x……,y……,开炮。” 归一道正向着微山湖方向逃命。刚才的火力展示也吓坏了张天师。这都什么玩意?天罚吗?他根本不明白。可是尽管不明白自己遇到了什么,但是人全死了这点他看的清楚。 张天师当机立断,撤。按照预定计划,向微山湖走,那里有船接应。 没想到刚逃出县城不远,天罚跟着就来了。这一次可不是一门炮了,炮班三门迫击炮一起开火。 近卫团的战士如今怒气值爆棚了,一个一个甩开膀子拼命干。炸不死你们这群杂碎!竟然差点杀了我们的团长。 炮弹几乎打出一条线,连续不断的掉在归一道信徒的头上。 张逊见势不妙,立刻离开了大部队,找了个没人的小道逃的不见踪影了。成大事者,总有一身异于常人的本事。他虽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武器,可是立刻能判断出人越多越危险。 天师突然消失了,这群人失去了首领,更加的乱了阵脚,甚至连向微山湖逃窜的勇气都没有了。 近卫团大部队已经会合,然后和折家军一起,从后面追了上来。折家军都是骑兵,近卫团一直没有骑马作战,可是之前他们也都是这时空的士兵,全精通骑术。 骑兵追杀溃兵,就好像杀鸡一般容易。而且归一道的这些人已经被炮弹炸的魂飞魄散,连本能的抵抗都不存在了。 这一次不但近卫团怒气爆表,折家军也一样。折可存也差点死在这些人手里。 他们更不讲纪律,一心只想复仇。于是归一道最终没有留下一个活人。 除了张逊跑掉之外,其余的不论地位身份,全变成了死尸。 面对这样情况,秦牧也没有办法。他命令近卫团不要再多杀人了,可是折家军他管不了。那是折可存的兵,而折可存根本就不在意他们杀多少。 都杀了才好。不但这些人该死,竟敢来杀自己,而且人头还能拿去找皇上换钱。 这都是真正的土匪,不是他杀良冒功。归一道都打县衙了,能不是土匪吗?有房知县作证! 归一道最终剩下的人有三个。不是因为他们长得好,而是运气好。 寇毛和他的俩跟班一早就被近卫团抓起来了,所以这次侥幸没死。 秦牧不想再多杀人了。他把寇毛三人叫到跟前,冷冷的说道:“我放你们走,是让你们替我带个话给归一道。从今以后,近卫团大旗出现的地方,归一道都要给我让路。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 寇毛面无表情的点点头,转身带着两个跟班消失在秦牧的视野。 “这个仇,一定要报!”寇祭酒心中暗暗发誓! ------------ 第一百六十四章 对余里衍的惩罚 余里衍知道今晚是自己最难过去的一夜。一群人围着自己,跟审犯人似的。唉,谁让自己暴露了呢。 “我宣布,对耶律余里衍的批斗大会,现在开始。”秦牧首先发言。这事他也不能含混过去。余里衍不只是装傻骗大家,更重要的是她把自己给抓辽国去了,这可得罪了秦牧整个后宫。 而且事后她还装傻占便宜,不及时坦白交代,更是罪上加罪。虽然秦牧早就原谅了余里衍,可是他纵然大度,他的女人却没有这个肚量。 秦牧说完这句,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怎么惩罚她?再给她打傻了? 可是不说话也不行,余里衍眼巴巴的望着自己,一副无辜的样子,好像事情都该秦牧负责。这真是太可恨了。 “诸位娘子,”秦牧只能继续说话:“这个余里衍吗,犯的错误的确不小,我们不能轻易饶了她。不过念在她年龄尚小,对世界的认识不深,我们作为她在这个世上最亲近的人,应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也不能一棍子就打死了。” “哼,”别人还没说话,折美凤先说话了:“姐夫,你舍得打死丫头吗?你要是舍得,我给你找棍子去。” 秦牧顿时被气的说不出话来。这里有你什么事,你都没进秦家的门。可是折美凤坚持要参加这个批斗会,她理由也很充分。 余里衍伤害的是秦牧全部的女人,折美鸾也被她伤害了,既然折美鸾不在这里,她就要代替姐姐出头。反正她们俩长的一样,就算当美鸾在这也说的过去。 这理由不可谓不充分,秦牧只能答应了她。结果她就先开炮了。 “丫头,你不但骗了我姐夫,还骗了我,枉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美凤姐姐,我真不敢骗你,只是姐姐你想想,如果换了你是我,你敢说自己没病吗?” 余里衍的年龄是这些女人里面最小的。自从病好了之后,她对谁都叫姐姐,嘴上甜的好像抹了蜜。要不怎么办呢?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虽然余里衍不知道这句话,可是作为辽国公主,对实力的认识近乎是本能。 她非常清楚自己现在没有任何能够凭借的资本。若是原来,自己还是辽国公主时候,这些女人她一个也看不上眼。身份最高的不过是美鸾美凤姐妹,也仅仅是府州的军阀而已。 自己可是货真价实的辽国公主,她们比自己地位差远了。就算不比地位,就凭自己的相貌人才,还有年龄,哪一样不比那几个强? 贾红线就算跟着自己男人最久,可是她没生孩子,这些女人没有一个生下一儿半女,大家岂不是在这方面平等吗?而且自己年龄最小,最有资本。 大姐都二十四岁了,足足比自己大了七岁,在这个世界,已经接近老女人了。 她们哪一样也比不过自己,余里衍根本不会怕她们。可是现在不行,自己是戴罪之身呀,只能猫着,忍着,赔小心吧。 折美凤望着余里衍楚楚可怜的样子,也是又一肚子气,又没办法。 她们毕竟一起生活了好久,而且折美凤和余里衍还是关系最好的两个人。甚至许多话她不和姐姐说,都和余里衍说了。 这样的关系,让她也没法下狠手呀。 “余里衍,”方好音不苟言笑的说话了:“你要是真心认错,就告诉姐姐们,你什么时候清醒的?” 余里衍望着方好音,真是有点头疼。别的女人都不问,连秦牧都不问这个事,偏偏她非要提出来。 这个问题太不好回答了。因为只要余里衍回答了这个问题,立刻所有人都知道她这么多日子以来故意装傻占便宜——每天晚上抱着男人不放,搞的有几个脸皮薄的只能放弃属于自己的权力,这是引起公愤的事情。 “好音姐姐,我真记不得哪天清醒的了,哎呀,一想那事,我就头疼,我不敢想啊。”说着,余里衍突然抱着脑袋,一副痛苦的模样。 这样子,秦牧也不敢逼她了。这毛病谁知道会不会复发,万一她半夜三更再给自己来一次水漫金山,自己是揍她一顿呢还是扭头就跑? “好音妹妹,算了。”贾红线发话了:“丫头已经这样了,别再把她逼出个好歹来。只要以后听话,就是好妹妹。” 贾红线说话了,方好音只能作罢。大姐的面子必须给,否则家里就乱套了,表哥也不会喜欢。 “大姐,你就这么放过丫头了?”折美凤有点不甘心。 “也不能就这么饶了她。我想过了,为了让她长点记性,也为妹妹们出气,我决定罚她三个月不许碰化妆品。” 秦牧心说这算什么惩罚,自己一辈子不抹擦脸油也没觉得有什么啊。 可是看到方好音和折美凤连连点头,似乎很满意这个惩罚。 秦牧可是不知道,让一个习惯了后世化妆品的大宋小娘子三个月不接触这些,那真是巨大的惩罚了。 这个惩罚,大家觉得还算是公道,相信不在这里的折美鸾和姜月奴也会接受的。 贾红线见她们俩点头了,继续说道:“不过这还不够,要让丫头去受受苦,这样吧,就让她去近卫团从列兵做起。” “大姐,我知道错了,什么惩罚我都接受。”余里衍立刻表态。 其实贾红线事先已经找她谈过一次,余里衍立刻抓住机会投入了贾红线的怀抱,旗帜鲜明的表态支持大姐做皇后,贾红线这才想到安排余里衍去近卫团。 让余里衍在近卫团占据一个位置,对自己很有利。 方好音和折美凤齐齐皱眉。让余里衍去近卫团?这不太合适吧。 即使贾红线和方好音一直在军队里面工作,可是也在这个体系里面没有位置。贾红线连列兵都不是,她都没军服。方好音有一身军服,却没有标志军衔的肩章。就是说她不算是真正的军人。 让余里衍从列兵做起,这就是让丫头挂肩章了。 方好音顿时望向了秦牧。表哥,别说你看不出大姐的心思。跟我装傻可不行。 秦牧又不傻,贾红线这点小心思怎么瞒得过他。即使方好音不看自己,秦牧也绝不会让余里衍加入近卫团的。 第一,他不允许自己的女人陷入危险——打仗总是危险的,第二,他也不允许女人涉及军队。 军队必须处在自己绝对并且唯一的领导之下。这到不是秦牧独裁,或者权力欲爆棚,而是在这个时空他时间有限,只有不到十三年的时间了,就是照着完全正确的路子走,秦牧都不敢保证能实现目标,更别说一旦有人瞎掺合,很容易走错路,走歪路。 他可没有那个时间去纠正这些。 只是贾红线的面子,秦牧必须考虑。她不但是大房,更重要的是贾红线和自己时间最久,感情最深,是自己在这个时空的初恋,总是和别人有点不同。 而且她心眼还太小,如果直接驳了她的面子,接下来自己肯定没好日子过了。毕竟她几乎天天跟在自己身边。 秦牧想了想说道:“红线,你的意见我完全支持。不过我觉得你惩罚的太轻了。这样吧,我再加一条,就罚丫头打一百个滚。” 这什么意思?秦牧这句话别说余里衍听糊涂了,连另外几个也摸不到头脑。 “姐夫,你没开玩笑吧?”折美凤有点不敢相信的问道:“打一百个滚?你当丫头是小猫小狗吗?” “我真没开玩笑。丫头,你认不认罚?”秦牧一脸正经。 余里衍发现秦牧真的没和自己开玩笑。这真是,好古怪的惩罚。秦牧就是罚她脱光衣服给几位姐姐磕头赔罪,她都有心理准备。可是没想到自己男人提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要求。 这算什么呢?可是秦牧既然说了,就算他是想报仇吧,谁让自己一拳打蒙了他呢。 再说打滚也比脱光了衣服给姐姐们磕头好的多。 于是余里衍立刻在床上开始翻滚起来。 秦牧一圈一圈给她数着:“一,二,三……” 贾红线开始以为秦牧只是恶作剧,出出气而已,没想到表哥真的不说停。 余里衍年轻身体好,又一身功夫,打几个滚真是小意思。可是十个二十个好说,一百个也太多了,滚到六七十个时候她就有点蒙圈了。 方好音叹了口气,算了,表哥也不想怎么着丫头,就饶了她吧。 “表哥,差不多得了,这都七十多个了。” “不行,必须一百个。”秦牧毫不让步。 方好音顿时感觉有点奇怪。表哥这样子,好像不是在惩罚余里衍,难道有别的意思?她不由得望了望贾红线。贾红线也是一头雾水。表哥要干嘛啊? 好容易的打了一百个滚,余里衍都快站不起来了。不是没体力,而是晕了。 她想着总算是熬过今晚了,明天开始,一个全新的余里衍就要在这个世界出生!只要拿到了军队,天下就是我——和我男人的。 “丫头,你给红线和好音一人端一杯水,算是赔罪,过去的事情既往不咎。”秦牧却没这么轻松放过余里衍。 余里衍一听这话,差点吐了。她都晕的快起不来了,还能给人倒水吗?可是不去也不行。男人这时候的话,是关系到面子,自己不去,可就让他丢了面子,以后自己没好果子吃。 贾红线都有点不忍心了,她刚要阻止,却被方好音握住了衣角。方好音向贾红线摇摇头,贾红线顿时明白了。表哥肯定是有别的意思。秦牧从来对自己的女人不刻薄,余里衍怎么也算是他的女人,表哥不会这样故意折磨她的。 那表哥是要做什么呢? 余里衍摇摇晃晃的下了床,然后从保温杯里面倒了两碗水,颤颤悠悠的给两人端了过来。真难为她了,竟然一点没洒。 “两位姐姐,余里衍给你们赔罪了。” 贾红线和方好音连忙接了过来,一口喝了下去,这一件事就算揭过去了。 见到两人喝完,秦牧这才说道:“红线刚才说让丫头去当列兵,这个主意好,我是完全赞成的。” 他说完这话,方好音偷偷掐了他一把。 秦牧就当没感觉,接着说道:“不过你们都知道,我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陷入危险。让余里衍加入近卫团,就是把丫头放在危险中。丫头,如果你不愿意做我的女人,那我可以答应你红线姐姐,让你去做一个列兵。” 余里衍顿时陷入了两难的境界。她已经是秦牧的女人了,这怎么能不愿意呢。她一万个愿意做秦牧的女人,可是做他的女人自己就不能抓军队。这可怎么办? “姐夫,我当然是你的女人。一辈子都愿意。”余里衍刻意叫秦牧“姐夫”,就是顺着贾红线的开心:“可是大姐的话,我也要听呀。” 余里衍一下把问题踢给了贾红线。大姐,该你使劲了。 贾红线刚要说话,秦牧拦住了她。可不能让她再说了。 “红线,你刚才说的也很有道理,我必须考虑,不能这么轻易饶了丫头。刚才让她翻了一百个跟头,然后又给你们两个倒了水,你们看,丫头现在一点都没有头晕的迹象,这说明什么?” “什么?”贾红线和方好音都莫名其妙。翻跟头肯定头晕了,何况翻这么多。丫头不头晕是她身体好呗。哼,身体不好怎么能那么缠你呢?每夜都叫个不停。 “说明丫头适合飞行!” “飞行?”折美凤也糊涂了。这是要让余里衍飞上天吗?她可是见过无人机的。难道要给余里衍脑袋上也插俩大翅膀?那还是人吗? “对,我决定组建一个新的兵种,空军!”秦牧解开了谜底:“不过这个军种极为特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就俩人。一个是我,一个是余里衍。” 空军?这名字望文生义,所有人都明白,是在天上飞的军队呀。 方好音是不知道空军的具体形象,可是她从秦牧的话里听明白了。整个军队只有两个人,一个还是自己男人,这样余里衍再怎么折腾都翻不出天去。 这样她就安心了。 贾红线也没话说。表哥顾着自己的面子,不但让丫头加入近卫团了,还给她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兵种。 自己的面子不可谓不大了,自己在表哥心里的份量,不可谓不沉! 贾红线也满心欢喜。 只有余里衍一脸懵逼。空军,就俩人,一个你一个我,那我能干嘛?再说,难道你要给我脑袋上插俩铁片吗?要不我怎么飞起来呢? ------------ 第一百六十五章 MTO旋翼机 秦牧已经有一阵子没回现代了,七天一次的机会,他已经错过了很多机会。可是没有办法,从收了麦子就一直在外面跑,没回过吴家庄,自然也就回不了后世。 回到后世的机会,和在大宋发展,到底哪个轻哪个重,秦牧也无法客观的衡量,两个都十分重要。现在基本拿下了煤矿,算是煤炭基地有一个真正的开始,再加上余里衍事件,秦牧必须回后世一次。 他留下百般不甘心的折可存在滕县,处理后续事情,自己带着一群老婆回了吴家庄——留下谁都她们都不干,都想第一时间看到近卫团的空军。 那就一起吧。秦牧回到吴家庄,立刻祭起八字真言,回到了后世。 黄金沙正等的心急,这可有好一阵子没见过秦牧了,是不是在大宋下崽了? “二代,你别是伺候老婆坐月子呢吧?” “金子,别跟我扯淡了。这阵子差点累死我。”秦牧说的千真万确。这段时间事情太多,不说别的,单就赶路已经让他跑的筋疲力尽。大宋可不是现在,出门就是受罪。更别说那么多女人,就没有一天让他休息过。铁人也快榨干了。 尤其是还多了李清照。这女人可不简单。 不过这事就不能跟黄金沙说了。历史人物,在现代,继续保持原来的形象就好。 “琼姐可一直找你。”黄金沙一句话就让秦牧郁闷了。二十一世纪也不是安乐窝啊,这还有个虎视眈眈的董玉琼呢。 “金子,你跟她说我修仙正在关键时期,暂时半年一年的没时间考虑别的。” “好吧。”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黄金沙深深明白这一点。要不怎么自己死皮赖脸的追穆千柔,人家连个笑脸都没给自己呢。 “对了,还有一件事,”黄金沙又想起了什么,说道:“二代,罗乔送你了一辆车,说是谢你救命之恩。” “送车?那还不如送钱实惠。” “二代,你傻啊,送钱那是买卖,送车是感情。我看罗疯子是喜欢上你了。” “卧槽,这事……”秦牧顿时想起了柜子。这柜子简直是八婆啊,什么人都往自己身上推,可是怎么不见它推穆千柔过来呢? 这事还真不能埋怨柜子。柜子既然如此神奇,怎么可能会挑一个身体有毛病的女人给秦家传宗接代呢?被柜子看上的女人,无一例外都是身体健康,头脑聪明的女人。 在这个时空,只要秦牧接触到的女人,都会被柜子感应到,从而进入妃子候选行列。穆千柔是被踢出去的,而罗乔就被柜子认可了。 不过秦牧真没心情在这边扯皮,他的余生有限,必须一刻不停的奋斗。 “不说这个,金子,我那边事情太多。”说着,秦牧把这段时间的事情和黄金沙简单说了,然后说道:“这次我要买个飞机,然后剩下事情你替我安排好。接下来就是石油,煤炭,钢铁,你和江厂长联系。大宋的科技水平你清楚,必须因地制宜。” “好的,这事交给我了。”黄金沙极其兴奋。从今以后,自己也是大宋玩家了。他觉得自己是在和秦牧一起建设工业大宋。 “走,买飞机去。” 当秦牧光着屁股再次出现在任潇潇的婚房时候,贾红线等人惊讶的合不拢嘴。 这次表哥从华国买来的货物,可是太大了。比摩托车还大的多。 那是当然了,这是一架飞机!虽然这个飞机放在二十一世纪小的不能再小,可是再小的飞机也比摩托大啊。 德国MTO并排双座超豪华全封闭旋翼机,高配914ROTAX航空发动机。 这是一架怪异的飞机,样子其实和直升飞机差不多,但是却有本质区别。 旋翼机的两个桨叶在飞行时候是无动力的。实际上这可以看作一个大风筝,有着极高的安全性。直升机失去动力会坠机,造成人员伤亡,可是旋翼机不会。 旋翼机的桨叶本来就没有动力,根本不会摔下来。这是秦牧千挑万选之后的明智之选! 首先,安全。其次,能坐俩人,这就够用了。再次,这个飞机是烧汽油的,不用航空煤油,和汽车一样的方便。 这款飞机的巡航速度达到160公里,烧97汽油,航程近千公里,而且不挑场地,有一点点地方就能起飞和降落。如果有需要,还可以挂上浮筒,实现水上的起飞和降落。 形象的说,这就是一辆高级轿车加上了翅膀,又舒适又实用,还拉风的要命。 秦牧的女人一拥而上,顿时把飞机围在了中间,连一个留下来伺候他穿衣服的都没有。 “表哥,这就是飞机呀!”贾红线摸着光滑的机身,心情激动不已。她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会是大宋第一个飞在天上的女人。虽然余里衍是空军,可是必须远远排在自己后面,她可是皇后。 “表哥,”方好音摸着透明的玻璃窗,专注的向里面望着:“这怎么坐进去啊。” “官人,这两个长长的是翅膀吧?”折美鸾看到了两片长长的桨叶,还没装配上。 飞机再小也是飞机,桨叶那么长,如果组装好的,根本装不进柜子。这也是秦牧无奈选择这款飞机的原因——别的飞机根本不可能塞到柜子里面去。 “秦郎,先穿衣服吧。”姜月奴本来也冲了过去,后来想起自己男人还光着屁股,这里可还有外人呢——折美凤当然也在了,所以立刻又跑回来帮着秦牧穿衣服。 “姐夫,我要坐飞机。”余里衍和折美凤异口同声的说道。这飞机,太漂亮了。 当然了,这款旋翼机本来就是给土豪的玩具,奢侈品,能不漂亮吗?放在后世都是出色的工业化产品,德国原装进口,何况在大宋。 这种情况下,什么都不要说,先飞起来吧! 大宋的天空下,第一次出现了载人飞机的身影。 贾红线当仁不让的成为了旋翼机第一名乘客,驾驶员自然是秦牧。 这玩意秦牧已经在后世练熟了,而且旋翼机不用担心安全,基本不可能发生空难,所以他肆无忌惮的操纵着飞机在大宋的时空尽情飞翔。 从天上看地下,一切都变得不同。 贾红线其实早就从天上俯视过地面,不过那是通过无人机的视角,和亲自飞在天上看还是完全不同的。 经过最开始的紧张之后,贾红线完全迷恋上了这个飞机。 飞在蓝天下,地上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变得那么小。贾红线切实升起一种天下我有的感觉。 这种感觉,即使她确信秦牧能打下天下,自己能当上皇后,也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那时候她人在地上,纵然一切的一切都不同于这个时空,甚至远超皇上,可是人还是一样的人。都是凡人。 可是到了天上就完全不同了。一个人看的越远,心才越大。贾红线这辈子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远,而且是神仙一般的在半空看着一切。她确实的感觉到自己的不凡! 这个世界,谁能在天上飞呢?我可以!只要有表哥在,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这款飞机是并列双座,就和汽车几乎一样。所以两人不但可以轻松的说话,还可以卿卿我我。 贾红线差点就要在天上和秦牧来一场,只吓得秦牧连忙求饶,并且一再保证,在天上办这事的荣誉,一定留给贾红线,她这才罢休。 飞机实在是好,可是唯一的问题是太小。除了驾驶员之外,只能再带一名乘客。 排队的可多了去了。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还有折美凤。 一人半个小时也得好几个小时。总算这飞机航程航时都长,所以还能勉强满足众人的需求。 折美凤极端不满意,为什么每次都是自己最后一个?自己年龄也不是最小,个子也不是最矮,就是因为没进秦家的门,竟然还排在傻公主的后面,这让她十万分的不满意。 必须尽快成亲了,不能再等。 当折美凤坐在副驾驶位上时候,果断的提出了要求:“姐夫,咱们结婚吧。” “……”秦牧没想到她这时候提这件事。不过这个求婚到是异常独特。飞机上的婚礼,想想都刺激。 不过这时候也没工夫办这些事情。秦牧的女人虽然多,可是没一个举办过婚礼,他也不能为了折美凤破例,否则那几个哪能干?嫁入秦家,悄悄的就行了。 “不急,等我忙完这段。” “姐夫,你不急我急。你要再不答应,我就和姐妹们说你强奸奴。” “……”秦牧扭头望了望折美凤。你不是脑袋坏掉了吧。你这样说,她们会信?没见我每天都被榨的连一点精力都剩不下,我哪有精力强奸你。而且你和美鸾长的一模一样,我犯得着吗? 余里衍不疯了,折美凤要疯。真是人生没有十全十美。 秦牧买飞机不是为了玩,也不是一定要组建空军。这个时空,他搞出空军来打谁呢?歼击机毫无意义,没有任何敌人有飞行器。轰炸机体积太大,只为了扔**的话,还不如多搞几门迫击炮。这个射程已经远远够用了。 买这个旋翼机最大的用处是当交通工具。秦牧的事业逐渐展开,就目前来说,有几个地方必须时常要过去。 吴家庄是根本,不能丢,青州是石油,要去,滕县是煤矿,也要去,接着还有利国监,那是铁矿,也得去。梁山要不要去?当然要去,那是物流中心。 这些地方可不是紧挨着,一个个离着好几百公里呢。他之前时间大量的消耗在路上,这对于秦牧来说,不是浪费时间,而是在慢性自杀。 秦牧恨不得上午在吴家庄,下午就在青州,不为别的,那里有李清照,错了,是有石油! 只有用这个旋翼机做通勤工具,他才能跨过地里的阻隔,实现飞行办公!而且回后世拉装备极端重要,自己有了飞机之后,就不会浪费这个机会了。 这时候秦牧不由得又赞叹起大宋来了。这里没有飞行管制!想怎么飞怎么飞。要是在后世,自己如果每次飞行敢不上报,肯定就要尝尝人民空军的铁拳了。 这里就不用担心了,大宋可没有任何拳头能打到自己。 有了飞机,马上开始展开工作。 首先要回滕县,那里一堆烂事呢。 这次飞行是带着方好音,因为她在滕县工作多。医疗方面她是大拿,是医疗队的主心骨,有她坐阵扈三娘几个才有底气。 方好音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迈入舱门,然后优雅的系上安全带。 吴小妹替她关上舱门,眼里满是羡慕。目前为止,飞上天的只有秦牧的后宫,吴小妹还没捞到机会。 眼见着飞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吴小妹紧握拳头发誓,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学习秦少爷教给自己的一切,有一天,自己也要坐飞机! ------------ 第一百六十六章 飞到滕县 方好音非常满意。虽然贾红线是第一个坐飞机的,但是自己可是坐了两次。 而且姐妹们那种坐法,就是尝鲜而已。自己是工作!性质完全不一样!方好音觉得自己才是天下间真正使用飞机的第一人。 这让她心情非常愉快。在飞机上和表哥谈事情,那种感觉截然不同。机舱里面就是他们两人,都不用提防那几个姐妹,不用担心余里衍突然不知廉耻的脱个精光。 望着地上芝麻粒大小的人,方好音油然生气一种主宰天下的豪情,这世界,是表哥和奴的。 “表哥,”方好音倾斜身子,搂着秦牧说道:“这个飞机叫什么名啊?” “现在还没有名字呢。”飞机型号是型号,名字是名字,两回事。 “那奴起个名字吧。表哥你看好吗?” “当然好啦,你说的什么都是好的。”没有别的女人,秦牧立刻就专心拍方好音的马屁。反正身边没人吃醋。 “和睦,这名字表哥觉得怎么样?” 方好音想出来的这个名字吓了秦牧一跳。不是我不小心把高铁的视频也copy进方好音的电脑了吧?按说不会,自己做这种事情时候一贯很小心,不该存在的一概不能copy。 “好音,你的意思是?” “表哥,奴想着,姐妹们这么多,这个飞机就一架,日后若是为了坐飞机吵起来,那会让表哥伤心的。所以就叫和睦吧。大家都不争不抢,全听表哥的。” 秦牧连连点头。你真是个好女人。想到我心里去了。 愿望虽然美好,可是肯定不能实现。若是让女人不嫉妒,就好像让男人生孩子,简直是做梦。不过方好音也是一番好意,自己得领情。 “好,这个名字好。这个飞机,以后就叫和睦号,回头我把名字写上去。” “表哥你最好了。有了这个飞机,以后若是哪里有病人需要手术的,表哥带着奴开着飞机就去了。”方好音早早就埋下了自己乘飞机的理由。 救人如救火,坐飞机总比骑马快的多吧。 秦牧哭笑不得。原来你是这个意思。这世界谁能请的到坐飞机的医生?就算有这样的病人,他哪里能通知到你。靠驿站传消息?消息到你这里,病人早死了。 你就是想多坐飞机,还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和睦号是你想出来的名字,你自己先就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 奢侈品就是奢侈品,和睦号飞的不但平稳安全,还特别安静。因为桨叶不带动力,发动机在机身后面,加上隔音做的好,所以机舱里面非常安静。 方好音忍不住就要和秦牧亲热。在天上和表哥亲热,太刺激了,也许这次就能怀孕呢。 这把秦牧吓得够呛。飞机再安全也不能无人驾驶啊。 可是方好音在没人的地方也异常放的开,这都是被余里衍刺激的。有这么一个不要脸的公主,若是自己太在乎脸面,岂不是被她把表哥的心勾走了。 于是秦牧就一边挣扎一边驾驶,总算有惊无险的来到了滕县上空。 眼看着快到目的地了,方好音才放过自己的男人,整理好衣服,拿起步话机叫通了近卫团。 石遗听说团长从天上来,即使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觉得秦牧就算再拿出什么好东西也不会让他吃惊,可是人在天上飞还是太超出这个时空人类的接受能力了,石遗也震惊的差点摔跟头。 无人机可以飞,但是那个太小,带不了人。怎么这次将军飞过来了,难道将军给自己脑袋上插了铁片?可是圣女也来了,不会圣女也这样吧? 不管他多吃惊,战士的本能让他马上开始执行命令。 近卫团一屯留下守护营地,二屯跟着石遗来到了滕县县城外,找到一块空旷的土地,按照将军的要求排成两列,中间留下二三十米的空间。 他们都一个个抬头望着天上,寻找秦牧的身影。 折可存也跟着过来了。妹夫从天上飞过来,这简直超出了折可存一切的想象。人又不是鸟,难道妹夫给自己插了俩翅膀? 那不是怪物了吗?这样子到底还算人吗?可是如果真的能飞,自己是不是也该跟妹夫要一副翅膀呢? 他在这里胡思乱想,就见近卫团突然发出一阵欢呼。 有人眼尖,已经看到了飞机。 “将军!将军!将军在天上!”顿时各种呐喊全响了起来。只是近卫团军规森严,每一个人尽管激动的喊哑了嗓子,可是一个个纹丝不动,依然是整齐的两列。 秦牧看着下面人肉标出的跑道,驾驶着飞机稳稳的降落了下来。这东西是奢侈品,操作简单,安全系数极高,所以起飞降落根本没有难度。 他刚打开舱门,还没出驾驶舱,折可存已经旋风一样的冲了过来。 “妹夫,这东西也太好了,你必须给我来一个。”折可存顿时觉得摩托车可以扔了。 在地上跑算什么,以后我要在天上飞。 “近卫团一屯向您报道。”石遗也冲了过来。飞机的震撼超出了一切。这个世界第一次有人能在天上飞,石遗和近卫团战士哪能不激动呢。这样的团长,这样的近卫团,天底下还有敌手吗? 我们就在天上看你们玩,高兴了给你一枪,你都不知道谁打的。 “石百将,让将士们过来,都看看飞机。这东西也没什么神秘的,都是科学,我们以后自己也能造出来。” 秦牧随时随地都讲科学,普及知识。他绝不神秘化自己,更不神秘化超越时空的产品。相反,他要尽可能的普及这些东西,争取以后能造的全自己造。 别看这个飞机是二十一世纪德国原装进口,但是秦牧真能在大宋造出来。 航空发动机肯定造不出来,但是别的都可以。桨叶有难度吗?壳子有难度吗?有,但是可以克服。至于皮座椅就更不用说了,这个马青估计就能做。 到时候自己只要带几个发动机过来,剩下的一切就在大宋这个时空攒了。 所以他更要给将士们一个看的到的奇迹,激发所有人更高的热情。 近卫团得了团长的命令,立刻撒丫子跑了过来,这东西,我得看看,摸摸,如果有可能,也要坐坐。 不过坐坐这个愿望秦牧暂时还真满足不了将士们,看看就行了。因为二公子霸着位子根本不下来。 他东摸摸西看看,就差要自己驾驶了。还好秦牧早就料到这点,钥匙直接拔了,省的他无师自通的把飞机开府州老家去。 就看折美凤的脾气,她哥哥真没准敢这么做。甚至他连军队都可以丢下,反正折家军也丢不了。飞机可是就一架。能抢到手里是本事。 总算是因为天马上就快黑了,夜里飞行太不安全,秦牧坚决的拒绝了折可存的要求,今天不让他飞了。 折可存一肚子的怨气。天黑怕什么,哪怕你飞一人高也是飞啊,得让我坐坐。可是他虽然会开摩托了,却不会开飞机。这东西,和摩托车不同啊。 “妹夫,你回去休息吧,飞机我给你守着。”折可存都不准备回县城了,他就要在飞机旁边扎营。 “这个不合适吧。” “合适,要不你给我钥匙,我今晚就睡飞机里面。” 折可存这么说,秦牧更不敢给他钥匙了。万一他不知死活真把飞机开起来了呢? 秦牧留下一个什的人看守飞机,自己回了县城。他累了一天,实在需要休息了。 折可存说到做到,真的就把折家军叫了过来,围着飞机扎下营盘。今晚不睡了,看飞机。 折家军也被震撼了。姑爷就是神仙,这东西除了神仙谁造的出来?他们和二公子一样,完全被飞机迷住了,几乎一夜都没合眼的看着这个神器。 第二天,秦牧还没睡够就被方好音推醒了。 “表哥,快起来吧,你再不起来,二公子估计要闯进来了。” 秦牧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外面折可存大叫:“妹夫,妹夫,赶紧起床开飞机。” 这人,真是精力充沛的可怕。 秦牧这时候也不敢耽误,这位二舅哥为了飞机真敢闯进来。 他连忙起床洗漱,连早饭都没吃就来到了屋外。 折可存正骑在摩托上,疯狂按着喇叭。 “行了,行了,你吵死人了。”遇到这样一个二舅哥,真是让秦牧挠头。 折可存现在也二十五了,怎么好像五岁孩子一样。 二公子可不管那么多,拉着秦牧一溜烟就来到了城外。 等折可存终于如愿以偿的来到了半空,他兴奋的差点推开门跳出去!不这样不足以发泄心中的狂喜。 人,是可以在天上飞的。 折可存到了现在,才终于算是接近了解了后世的现代化工业程度,也更加的明白石油和钢铁煤炭的重要性。 没有煤炭就没有钢铁,没有钢铁就做不出这个飞机,而没有石油,飞机也飞不起来。 这一刻就算让他杀光滕县的所有人,他都不带眨眼的。杀光你们,煤炭全归我妹夫,然后再杀到利国监,把铁矿搞到手,就能造出飞机了! 折可存知道华国的东西虽然好,可是妹夫的能力有限,并不能大规模的运过来。若是想要摩托和飞机大批量装备军队,就得在大宋自己生产。 谁能生产这个?只有折家姑爷! 折可存在飞机上左看右看。只见地上的山川和河流,都变得如秦牧做的沙盘一样,微缩成一个土包,一条细线。 天下如棋局,世人皆棋子。折可存只在心里面想过那样的场面,可是现在这一刻却不同。他是真切的看到了,天下就是一个棋盘,地上的人,老实说连棋子都谈不上,就是点缀。 真正下棋的人,就在天上,在自己身边,是折家的姑爷,自己的妹夫。 自己是恰逢其时,因缘际会,荣幸的做了一个观棋的人。 这真是天大的机缘,是自己,更是折家的机缘!折可存恨不得自己跳下去,让小妹现在就过来,就在机舱里把秦牧吃了。这事越快越好。 这大好河山,已经在秦牧的掌心攥着了。折家绝不能白白便宜了别的女人。 (人在外地,笔记本极不方便,若有检查不周,望包涵) ------------ 第一百六十七章 任潇潇的地没了 秦牧绝不会白白浪费汽油,只带着折可存在天上兜风。这也太奢侈了,97号汽油!七八块钱一升呢。这一圈下来得好几十块! 关键是,大宋没加油站,没地方去买! 飞机带着两人来到了微山湖边。这一带的地形早被秦牧制成了地图,可是在地图上看远不如在天上看直观。 秦牧打开笔记本,调出了他的滕县煤矿工业区规划图,一边对照实际地形,一边给折可存讲解。 这个地方是洗煤厂,这个地方是码头,这个地方是宿舍,这个地方是配电室…… 一桩桩一件件,折可存非常仔细的听着,不时的还提出一些问题。 在秦牧离开的这段日子里,折可存已经按照妹夫的要求,和滕县三老达成了交易。至少未来五年的采矿权全归了秦牧,当然,折可存也不关心五年以后的事情——五年以后没准天下都姓秦了,难道房知县还敢找皇上谈承包费? 折可存是个实干家,行动派,一谈妥了条件,马上就开始干。 他根本不急着回府州。回去干嘛?继续当土皇帝吗?笑话。眼前才是真正的黄金机会。秦牧把这个煤矿的整体规划都完全的给他看过,并且征求他的意见,愿意不愿意负责一段时间,把这个架子搭起来。 折可存太愿意了。这是通向新世界的大门,从秦牧的讲述里他很清楚的知道,华国的一切,基础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的煤矿基地,钢铁基地,石油基地。 现在他从头到尾负责建立起一个煤炭基地,对于折可存来说,就是秦牧给了他一份请柬,邀请他在新世界做主人——这能不干吗? 天下就要变样了,折家必须跟上时代的脚步——秦牧的话。 折可存已经先期把一些基础建设搞了起来。他不会建造洗煤厂,可是宿舍还是会盖的。二公子不但手里有效果图,还有施工图,尤其他还见过近卫团的军营,感性理性全不缺,这活他能胜任。 秦牧让折可存在这里抓总,金钱都从吴家庄出,物资方面,能本地采集的就本地解决,缺少的全由秦牧去想办法,从各地采买,经顺风物流运输过来。 秦牧离开了七八天时间,眼下的微山湖畔已经变成了巨大的工地。 折可存按照秦牧的意思,开出了极高的工钱,但凡有把子力气的本地百姓都被金钱诱惑了过来。管吃喝,还给高工钱,这样的好事不来是傻子。 工地上人头涌动,场面极其壮观! 真是人多力量大。 秦牧在空中俯瞰着工地,就好像看着一部老电影。为了这个全新的煤矿,用着最原始的工具,扁担,箩筐,木锹,还有独轮车,万众一心的奋战着。 百姓是海洋,近卫团就是架海紫金梁。每一处工地都有近卫团战士的领导和技术支持。 如果没有近卫团,折可存还真不敢点这个头。就他一个人能干什么,下面人全不懂的怎么建设。 可是有这几十名近卫团的战士做骨干,折可存就有底气了。 近卫团的战士,每一个人都充分了解团长的计划,知道煤矿未来的模样,以及当前的工作,所以虽然人数不足百人,可是却把眼前几千名群众管理的井井有条。 这让折可存真是羡慕不已。自己的折家军在这里足足有五百人,可是连五个能比的上近卫团列兵的都没有,甚至一个也挑不出来。 这不得不说是秦牧填鸭式教育的成果。如果不是他从一开始就狠抓教育,近卫团这些人也就是换了衣服的折家军,哪能如现在这般,上马杀敌人,下马搞建设呢。 折可存现在和近卫团的高级军官每天都要开会,讨论工作,安排计划,解决问题。他也迅速的在成长,离这个大宋越来越远,离新世界越来越近了。 和谐号低空掠过硕大的工地,近卫团战士齐声欢呼。他们知道将军在飞机上看着自己。 幸亏有这些近卫团战士做骨干,否则百姓非得被吓跑了不可。这是什么怪物啊,能在天上飞。 秦牧摇动飞机翅膀,回应将士们的欢呼。 他是特意把飞机飞的这么低,就是要给工地上的人看看,让他们提早接触更高的科技,免得以后看到蒸汽机和电灯都害怕。 在天上更能发现问题,折可存立刻就看出了几点在地面看不到的情况,他马上拿出步话机联系石遗,三言两语的就把事情吩咐了下去。 近卫团打仗时候是战士,隶属于秦牧,但是建设时候是工程师,要听折可存这个总负责人的。 这也是秦牧权衡之后的决定。这个位置从纯建设角度来说,石遗比折可存合适的多,可是这个位置还是不能给石遗,因为他没有大宋的身份。 滕县毕竟还在大宋的地界,这里还归朝廷管辖,所以必须折可存出面,才能和各个方面打好交道。因此秦牧才选择了折可存。 这个道理近卫团上下非常明白,所以在工作上完全配合折可存,这让二公子有点感动,又有点感慨。 看看妹夫带出来的这些兵,就是一个列兵,都比自己手下的大将梁志强的多。 折可存从这一点就看的出秦牧的志向。这些人哪里是小兵,一个个全是将军,只要再锻炼两三年,其实也就是熬熬岁数,到时候就算最小的战士都能带领一支军队。 这七十几个战士,哪怕每人带一千个兵,就是七万人的部队啊。 近卫团到了七万人的规模,折可存简直是不敢想象那样的场面。 天上飞机,地下火炮,将士们手持加兰德步枪,还骑着摩托车,这简直是天兵天将,折可存根本想不出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能阻止秦牧的前进。 这一天,秦牧分别带着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全在工地上空视察了一遍。不但是让他们熟悉飞机和飞行,也是切实的从空中总览一次全局。这样对高级军官的大局观有巨大的提升。 刘云飞排在石遗和武永福后面,第三个上的飞机。 飞在天空之上,刘云飞终于明白了团长曾经说的话。从汴梁到府州,在华国真的不需要那么久,一天打个来回还有富裕。 他感觉自己在加入近卫团之前的日子,就好像是一场梦。至今他也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曾经挑战过秦牧。 这也太荒谬了,什么人敢挑战将军呢? 那个人肯定不是自己,而是一个傻子。只有傻子才会这么无知,真神就在眼前还看不明白。反正肯定不是我刘云飞,要是,也是一个傻瓜一样的刘一刀。 等该做的事情都做完,秦牧得回去了。不回去不行,他计算着油量呢,再不回去就不够回去的油了。 秦牧要回去加油,顺便还得安抚下家里的几个娘子。尤其是贾红线,自己第一次正式行动带着方好音不带着她,估计现在早就气的要爆炸了。 唉,凡事有利也有弊。有了先进的通讯设施,的确是好,可是也少不了麻烦。贾红线都三通电话过来了,再不回去,估计她要顺风就过来了。 都怪这个飞机,若是没有和谐号,她还不会催自己。可是有了这么个玩意,那就只能自己辛苦点吧。 别看从滕县到吴家庄走水路要走好几天,可是直线距离才一百多不到两百公里,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航程。 贾红线很清楚这一点,一个多小时,足够表哥回来了,就算天黑点也没关系,过夜还是要回家的,不能在外面。 可是她也高估了秦牧的本事。直线距离是不远,但是这个时空没导航啊!没有导航只能依靠地标,地标最靠谱的就是河流。这样秦牧只能顺着河水走,多少要绕点远。 基本上花了快两个小时,秦牧才回到吴家庄。 落地之后,秦牧不得不感叹“科技改变生活”这句话真的没错,若是没这个飞机,吴家庄的这群娘子肯定抓不住自己,现在可完蛋了。 打着电话,开着飞机,这日子,别提多酸爽了,除非自己飞到天边,否则真逃不出这群人的手心。 其实这也是秦牧太夸张,贾红线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女人。今天叫他回来的确是有事要谈。 不是小事,而是大事,天大的事情。 韩城知县今天把任潇潇叫了过去,并且让她带着田契,说是朝廷要审核。 任潇潇这阵子刚巧在家,她听到朝廷有旨意,不敢怠慢,于是带着田契就到了县城。 到县城之后她才发现,知县不只是让她一个人过来,全县所有的大地主小地主,全被叫来了。 朝廷要审核田契,自然没人敢怠慢。这是他们的身家性命,哪能不来呢。 见到众人到齐了,韩城知县让人把田契都收集到一起,然后一把火给烧个精光。 这操作!简直神了! 一群大地主小地主顿时吓傻了,接着就是哭天抢地,甚至有的就要跟知县拼命。这是他们的身家性命啊!怎么就一把火烧了?你凭什么?这难道是朝廷的意思?皇上能这么不讲理?我们要去汴梁,告御状! 知县范乔根本不搭理这些人,一群土包子而已。你们以为我一个小小的知县敢做这样的事情吗?我疯了还是傻了? 这根本就是上面的主意,直接说吧,尚书右丞李邦彦,看上韩城县的土地了,你们的地,现在开始,都归他了。 要告我,随便去告,你们这是找死!到时候李尚书在堂上一座,往下一指,问道:“堂下所跪何人,胆敢状告本官?”看你们怎么死。 任潇潇这么点年纪,哪有什么办法。又不只是她一个人土地被抢了。这时候她到是机灵了,知道找爹都没用,所以一路跑回吴家庄找贾红线哭诉。 贾红线霸着人家房子这么久,任潇潇半个不字都没说过,连房钱都没管她要过,所以她对任潇潇也是很有点不好意思。 既然小妹妹遇到麻烦,求到自己头上,那肯定自己得出手。天下都是我的,何况这点小事。 “潇潇妹妹,你别担心。万事有我呢。”贾红线说着就把秦牧给叫回来了。 自己的事,就是表哥的事。 “表哥,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你来替潇潇妹妹出气吧。”贾红线觉得这点事情根本难不住秦牧,小事一桩,随手表哥就给解决了。 她最近有点自信的过分了。连飞机都坐过,连天上都待过,这凡间小事,还有什么困难的吗? 任潇潇哭诉时候,那一群娘子都在,折美鸾本能的就觉得事情不好办。 李邦彦这是明抢啊!他既然连朝廷的法度都不在乎,做的事情跟土匪一样,这就是说连皇上都管不了他,或者说不管他。 皇上都不管,让官人怎么办?别忘了,现在官人可还不是皇上呢! 但是这时候贾红线已经被未来的前景冲昏了头脑,完全不是汴梁时候那个黑道霸主,江湖精英,反倒分不清了现实,她大包大揽的就把任潇潇这事给接过来了。 她既然说了话,那几个人也就不能再说什么了。今天贾红线又在兴头上,又有点生方好音的气,这时候谁也不去触她的霉头。 反正一切有自家男人呢,等秦牧回来再说。 秦牧一回到家就面临这么一个无解的局面。 他知道历史上李邦彦有过这么一出。 李邦彦太穷,要不他儿子怎么一口一个“君子固穷”呢?李家是真的穷。当然这个穷是相对于蔡京王黼那些人来说。 李尚书完全比不了人家。那么怎么办?抢啊。 大宋承平百年,土地能兼并的早被上面兼并完了。他这个官场新贵,现在连块骨头都找不到。这让李邦彦非常愤怒。我当这个尚书右丞为什么?不给我地,不给我钱,我吃饱了撑的在皇上面前扮小丑? 这不合理! 于是李邦彦就玩了这么一出,他和杨戬两个人直接来到的地方上,把田地的主人集中在一起,一把火烧了田契,于是这块土地就变成无主的了。 无主的地,即是朝廷的地,朝廷的地,也该我吃一口了。 秦牧知道这件事,可是他哪知道李邦彦看上的是韩城县的土地。史书上可没写的这么详细。 这让秦牧顿时就挠头了。这件事不只是任潇潇失去土地这么简单,关键是李邦彦拿住这些地,恰好把自己的吴家庄功业园给包围了起来。 这孙子,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呢? ------------ 第一百六十八章 李师师 赚钱和赚到钱,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是却差很远。一个是未来,一个是眼下。 但是对于李珪来说,他觉得没区别,虽然他爹只是弄到了地,还没弄到多少现钱。反正我家就是有钱了,我也得抖一抖。 他今天在林家正店设下宴席,请两位衙内中的衙内,蔡鞗和朱壕。 朱壕原来并不能称为衙内中的衙内,他还差的很远,除了有钱之外没别的身份,可是现在不同。他有摩托车啊! 全京城就三辆,皇上那个不算,谁也碰不到看不到,大家能见到的,就是他和蔡鞗的两辆摩托车。 所以朱壕迅速的升级为衙内中的衙内,在衙内圈中排名直线上升,已经成为蔡鞗之下第二人,还当仁不让,没有任何异议。 谁要反对,你到是也骑一辆摩托车出来!你有吗?没有还敢看不起我?滚一边去,哪凉快哪歇着。 李珪早就羡慕的眼都绿了,可是干瞪眼他也没辙。他爹没钱,他更穷。 可是如今不同了,李邦彦升官了,尚书右丞,差一步就是大宋宰相,这让李珪的心态瞬间爆炸。 我爹升官了,而且关键是,我爹能捞钱,看见没,天下的地,我爹随便拿。 这让李公子的野望顿时爆发出来,他也要和衙内中的衙内平等的来往。以前自己总是蹭吃蹭喝遭白眼,今天也得扬眉吐气一次。 所以他就找了一个借口,请两位过来。这借口也不纯是借口,可以说是正事。 这一期的皇榜开了,种申高中第三名,大宋新科探花。李珪要介绍探花郎给两位认识。 种申拿到这个探花,一方面是他的本事,另一方面也是李邦彦背后出力。否则皇榜前三名哪里能轮的到种申。 种二公子头脑清晰,做事条理分明。他知道自己巴结不上蔡鞗和朱壕这样的,所以迅速把目标就定在了李珪身上。 李珪的爹是官场新贵,不是说他做了尚书右丞种申才靠过来,而是在之前他就看好李邦彦的前途,所以来汴梁不久就和李珪勾搭在一起。 种申有钱,又用心结交,带着李珪这个穷衙内眠花宿柳走马斗鸡,让李公子彻底享受了真正的花天酒地。 如今种老二也算是有身份的人——大宋新科探花郎,而李邦彦又大肆的强抢土地和金钱,李珪手里也算是多少有了俩钱,所以他要借着这个机会,和蔡鞗朱壕聊聊。你们别看不起我了,带我一起玩。 蔡鞗和朱壕自然要来赴宴。之前种申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可是现在人家是探花郎,这资格就够了。而且李邦彦高升了,李珪也水涨船高,这个面子得卖。 两辆摩托车轰鸣着开过来,并排放在酒楼下面。这已经成为了汴梁新的一景——酒楼双魔。本来摩托车的摩不是这个字,可是百姓哪里想的到,就直接传成了“酒楼双魔”。 在他们看来,摩托车和魔鬼也差不多。铁骨头琉璃眼,还那么能叫唤,不是魔鬼是什么。 而且蔡鞗和朱壕的名声在汴梁可没多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魔鬼才能骑着魔鬼车。 李珪和种申在酒楼上看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别看种申高中探花,可是他也没七老八十,正是年轻时候,对于摩托车的期盼一点不比李珪少。 蔡鞗和朱壕上到酒楼,潇洒的把头盔一摘,车钥匙向桌上随意的一扔,然后掏出万宝路和ZIPPO打火机,摆在身前。 这个范儿,和后世富二代一模一样,不过人家扔的是豪车钥匙,起码保时捷玛莎拉蒂,你要是掏出一个奔驰,那得寒碜死。像两位衙内这样扔出一个摩托车钥匙,肯定会被后世的富二代踹楼下去——哪里来的穷鬼,走错门了,滚。 不过在大宋这个时空,这两把钥匙比后世保时捷玛莎拉蒂绑一起还闪亮!保时捷和玛莎拉蒂算什么?后世大把大把的,不新鲜。但是大宋的摩托车就有限的几辆,一只手数的过来,太稀罕不过了。 李珪只看的差点口水都流出来,毕竟他还小那么一些,没那么深城府,有什么都挂脸上 。 “两位哥哥,抽烟。”李珪连忙掏出香烟,给两位衙内发烟。 “李三,我抽不惯那个。香烟,我只抽万宝路!”蔡鞗摆手拒绝了李珪的殷勤。山梁牌香烟,那是泥腿子才抽的,我只抽万宝路。就好像后世装逼必来一句“拉菲,我只喝八二年的”。也不知道八二年哪里来的那么多拉菲,死活喝不完。 其实蔡鞗的万宝路真不多,秦牧也没给他多少,平时在家里他都抽山梁牌,不过出门吗,那就要装装样子了! 朱壕立刻把万宝路发了一圈。 李珪连忙拿起ZIPP打火机,给众人都点上,然后坐回位置,深深吸了一口。真别说,万宝路就是比山梁牌强的多。 那是肯定的。万宝路实际是后世的软中华,山梁牌纯大宋三无产品,能一个感觉吗,差距太大了。 李珪感受到巨大的失落。本以为自己爹爹升到这个高度,家里又有钱了,自己和两位顶尖衙内也能看齐了,谁知道一桩桩一件件,还差老远了。爹,继续努力呀!您得赶紧再去抢更多的回来。 “蔡五哥,朱大哥,”李珪连忙给双方引荐:“这位是种申,种家二公子,新科探花郎。” 蔡鞗排行第五,所以李珪叫他五哥。李珪排行第三,所以蔡鞗叫他李三。 他和朱壕本来就是有心结交种申,自然也不能太拿着架子,于是四人很快就熟悉起来。 “咱们今天来点新鲜的,酒楼刚挂的牌子,新菜,松鼠桂鱼。”李珪殷勤的介绍。 折家的酒楼,自然和秦牧少不了关系。折美鸾虽然是秦牧的夫人,可娘家也不能不上心。她知道秦牧根本不在乎厨艺的外漏,连寡妇酒馆都学会了官人的手艺,自然不不能忘了娘家人。 前一阵她太忙,最近总算是有了点空闲,所以就把折家酒楼的厨子招了过来,在吴家庄学**卫团的厨艺。 今天酒楼正式推出一款新菜:松鼠桂鱼,李珪就借花献佛了。 “折家的酒楼,就是不凡。这一定是秦大哥的本事,必须尝尝。”蔡鞗和朱壕连忙点头。他们如今和折家关系密切了不少,因为秦牧嫌他们老跑到吴家庄加油太麻烦自己,于是就把一桶汽油存在了折府。 蔡鞗和朱壕俩人没油了就得去求林管家,所以他们和折家的关系顿时亲热了。请客吃饭也全在折府酒楼。 如今的汴梁城里,若论青楼,自然还是樊楼第一,可是酒楼吗,肯定是折家的才拔尖。别的地方就算有炒菜,可是比起折家酒楼的菜式差太多了。 这时空刚有炒菜不久,和后世经过千年发展的厨艺差距太大,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折家酒楼就凭借这一手,顿时从同行中脱颖而出,成为超一流的存在。 如今但凡有点身份的人 ,都以在折家酒楼请客吃饭为荣。不但有面子,也的确好吃啊。 好酒好菜,再加上几个人倾心结交,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等吃完了之后,朱壕继续请客。这就不是吃饭了,该寻欢作乐了。 走,跟着兄弟上樊楼! 正好四个人两辆车,这时候蔡鞗和朱壕早就忘了酒驾的禁令,他们觉得微醺着开车更舒服。于是李珪和探花郎就荣幸的第一次坐上了摩托车。 来到樊楼,蔡鞗直接点了李师师的牌子。 若是往日他还不敢这么孟浪。李师师可不是一般的青楼女子,她是樊楼行首,身份贵重,有钱也不是说见就见的。 不过以蔡鞗的地位,见个青楼行首也不稀奇,可是李师师还有一层身份,她是皇上的情人。换了原来蔡鞗绝不会碰。 只是最近李师师很久没有见过皇上了,汴梁城传说官家已经不喜欢她了。皇上现在就钟爱九华玉真安妃。 这让蔡鞗才敢借着酒意点了李师师。既然皇上不要了,那我就试试。 如今李师师正百般的难过。坊间传言是真的,官家已经很久没有来樊楼见自己了。她是个青楼女子,怎么能进皇宫找皇上呢。别说她身份不能去,就是寻常女人也进不去皇宫。 在青楼谋生,年龄是迈不过去的坎!她今年就三十岁了,如果不是这几年有皇上眷恋,她早就是明日黄花了,哪还能吃这碗饭。纵然是吃,也吃不了如此轻松。 这几年实际上她根本就不接客,每日樊楼还得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谁让她就是皇上的外室呢。 她的一切,在遇到宋徽宗之前,是凭自己本事挣出来了的,可是遇到宋徽宗之后,她的生活就变了。她不再是那个卖艺卖身的青楼女子,而是一个正经过日子的另类贵妃。。 只是这花团锦簇的生活全是赵佶给她的,如果赵佶不来看她,不再喜欢她,那李师师顿时就失去了一切。 再想挣?不行了!大宋哪有三十岁的行首呢?这简直就是笑话。 这岁数要不就沦落到二三流,要不就早早嫁人了。 她根本就没想过再陪客人,多少年都没有的事情了,李师师早就不当自己是青楼女人了。 可是今天蔡鞗点明要她,这让李师师十分的为难。失去了皇上的照顾,李师师根本没有任何资本敢对抗这些衙内,何况是汴梁城最大的衙内。 自己都三十岁了,还要强装笑颜去卖笑卖身,这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 她是皇上的人,怎么能再随了别的男人。 李师师皱眉想了片刻,叫过小丫鬟,低头吩咐了几句。 小丫鬟连忙点头, 然后一溜烟跑去蔡鞗面前,一副为难的样子说道:“蔡公子,师师大家今日有些私事,不能和诸位相见,还望包涵。” 蔡鞗大怒,一个臭卖唱的,还敢跟自己拿架子!没了皇上,你算什么东西。 他立刻冷了脸:“什么私事,能比见我还重要?” 李师师吩咐小丫鬟先说刚才那句,如果客人就这样罢手,那也不用再说别的。可是如果客人不依不饶,那就这样说。 “蔡公子,师师大家昔日的好友今天来了京城,所以师师大家要去见客人。” “什么狗屁好友?”李珪顿时怒了,这摆明看不起我蔡五哥,看不起我蔡五哥就是看不起我:“君子固穷,可是要讲究先来后到。我们是先来的。” 蔡鞗借着酒劲,怒火也上来了。这真是太不给自己面子了,还当着探花郎的面!不可忍受。 他正要发火,那小丫鬟连忙说道:“这个好友,是师师大家原来的徒弟,月奴大家。月奴大家嫁给了秦少爷,今日秦少爷来了汴梁,师师大家正要去拜访。” 蔡鞗和朱壕一听这话,顿时火气全消。什么,秦少爷来了,这我怎么不知道啊,赶紧去啊,还等什么。 立刻他俩就冲下了楼,开着摩托车跑没影了。 这俩人一跑,李珪顿时没了底气。别看蔡鞗敢点李师师的牌子,他可万万不敢。 只是种申还在身边,他不得不顾忌自己的面子。正左右为难的时候,种申给他解了围:“师师大家有事,我等自然改日再来。” 说完,拉着李珪就潇洒的走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种申也没胆量点李师师的牌子,更何况秦牧来汴梁了,这个人太危险,自己还是暂时离的远点比较安全。 ------------ 第一百六十九章 李师师和姜月奴 汴梁折府热闹异常,因为折家姑爷来了。 秦牧不得不来,即使不为了任潇潇,为了自己也得过来。 李邦彦把韩城县的地抢了大半,几乎把他的吴家庄功业园给吞了下去,四面八方只留下河道上一个口,这让秦牧如何能忍。 他必须弄清楚李邦彦的真实意思,是仅仅为了田地,还是有针对自己的打算。毕竟香烟这个屙金兽益发的壮大,不是瞎子都看得到。 在大宋,真正赚大钱的生意怎么可能在平民百姓手里,早早被世家和官员把持住了。 “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不是说着玩的,是这两类人真的瓜分了天下的利益。 类似矿山林场这种,大部分归了皇上,那么其余赚大钱的生意,后面全是世家和官员。 比如林家正店,看起来林戈是掌柜,实际上他就是后世的经理,产业的所有权和利润全在折家手里。 天下就这么大,赚钱的行业就这么多,大宋又承平百年,所以市面上赚钱的生意早就被瓜分一空,留给新贵的肉几乎没有。 李邦彦想吃,只能不要脸面,甚至不顾法纪,明着抢。 他既然敢抢地,难道不敢抢自己的香烟产业吗?秦牧觉得自己可没那么大脸面。他只是折家的女婿,别说自己了,就是折家也不放在李邦彦眼里。 连高俅都不在意折家,李邦彦会在意吗?他可是新出炉的尚书右丞,仅次于宰相的存在。 香烟是秦牧的屙金兽,事关他的大业,也事关他的小命,谁敢伸手,那就是动了他的根本。任何激烈的手段秦牧都不吝惜使用。只是现在毕竟李邦彦还没动手,他也不好先发制人。 杀了李邦彦?这可就是和造反没区别了。要不回去搞个毒药毒死他?这也可以考虑。 秦牧一面翻来覆去的思考这个问题,一面还要应付着眼前的这群宾客。 来的人太多,不但蔡鞗朱壕来了,太子妃的兄弟也来了,几个帝姬也不能少,有的和驸马一起来,有的单身自己来,一时之间搞的秦牧晕头转向。全仗着有林管家和折美凤在旁边照应,勉强还能应付的来。 这些人目的各不相同。俩衙内纯粹是来拉感情,如果能蹭几条万宝路那是再好不过。 太子的大舅哥朱琏是要摩托车。 几个帝姬有的也想给自家弄一辆摩托车。这是有钱的帝姬。 也有稍微穷点的,觉得争不过别人,就想多买点烟——这个也是紧俏商品,折家从来不批发只零售。 秦牧这时候特别想念折可存。有他在这里,自己就可以躲在后面,不像现在这样,躲都没地方躲,只能被放在火上烤。 他都想开着飞机把折可存带回来算了,反正也就几个小时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没飞机。来汴梁自然不能开飞机。一来这个东西在京城被发现那就是大事了。二来飞机只能再带一个人,要带只能带贾红线。可是这段路如果这样走,那对于其余几位实在太不公平,秦牧不能做的不讲究。 维持后宫的和平有时候比打天下还困难。秦牧不得不小心翼翼。 尤其这次姜月奴也跟来了,所以更不能开飞机。 姜月奴这次也提出要来汴梁,完全出乎秦牧的意料。自从她逃出樊楼之后,从来没有离开过吴家庄。她对过去的一切发自内心的厌恶,怎么还会回汴梁呢。 吴家庄的生活,才是姜月奴做梦都想不到的美好生活,她根本就不想离开半步。 可是前一阵子她接到了李师师托人传的信,邀请她来汴梁小住。李师师是姜月奴的师父,这年代的手艺——跳舞唱歌也是手艺,很看重传承。青楼这种师徒关系,不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也差不了多少。 因为小字辈要出头,哪一个能全靠自己呢,背后都得有人。 姜月奴的上位,李师师当时没少出力。现在师父邀请自己过去,肯定是她遇到了一些困难。李师师的性格姜月奴很清楚。她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也从来不觉得樊楼是好地方。 自己已经逃出了牢笼,李师师绝不会拉自己回去,她只会默默祝福。现在既然师父来了信,姜月奴断定她一定是遇到了麻烦。 这样她就必须来。 秦牧同意姜月奴的判断,同时也欣赏自家娘子的善良。知恩不忘报,好女人! 于是姜月奴就跟着秦牧来到了折府。 果然,她刚把消息通知了李师师,李师师立刻就来见她了。这让姜月奴更加相信自己没有猜错,师父一定遇到麻烦了。 “月奴,”李师师拉住姜月奴的手,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曾经的徒弟:“这些日子,你过得可好?” 这句话她都多余问。只看姜月奴眉眼间盈盈的笑意,就知道她一直泡在蜜罐里面。否则哪有这么好的心情。 “师师姐姐,我家秦郎,对我百般的好,这辈子能嫁给他,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她们虽然是师徒,可是一直姐妹相称,否则李师师不是被叫老了吗?青楼最忌讳老。 姜月奴这话真是发自内心。 这样上天下地无所不能,又对妻子百般体贴的男人,大宋就一个,还归了自己。这真不知道是自己修了几世才修来的福缘。 “这就好,那姐姐就放心了。”李师师脸上的愁容总算是散了一些。月奴过得好,就好像自己也能沾点福气似的。 “师师姐姐,你是有什么话要和奴讲吧。这里就咱们姐妹俩,有什么你就直说吧。” 如今的姜月奴早就不是樊楼时候的月奴大家了。她是秦牧的夫人,是近卫团的姜老师,还是未来的“教育部长”——这是秦牧许她的,天下都在自己手里,师师姐姐不论有什么麻烦,自己都能解决的了。即便自己不行,不是还有秦郎呢吗。 姜月奴一心想报答李师师对自己的关爱。 “好,那姐姐就直说了。”李师师也不再隐瞒。她们是师徒也是姐妹,而且李师师找姜月奴过来,就是要借助姜月奴的力量。 她就把眼前自己的困境详细的说给了姜月奴知道。最后,李师师说道:“月奴,姐姐找你,是因为那个香水。” 李师师认为皇上移情别恋全是秦牧搞的鬼,要不是他给九华玉真安妃送了什么香水,官家怎么会再不来自己这里呢?还不是因为自己没有香水——大宋的香囊,即使樊楼用的是顶级货,也远远比不上后世的香水。 她在月奴身上也闻到了香水的味道,这更让李师师凭添许多信心。 月奴也有香水,那自己就也能有香水了。有了香水,还怕官家不来吗? 人的思维都有惯性。李师师觉得宋徽宗爱她就会爱一辈子,可是她也不想想,如果宋徽宗真的爱她,为什么不给她赎身呢? 哪个男人会让自己真爱的女人在青楼生活?就是话本里面的穷汉子爱上花魁,还要想方设法把花魁从青楼里面赎出来。 赵佶身为大宋皇上,又富的流油,不论权势还是财产,都是天下第一,他真爱李师师这个人的话,怎么会不给她赎身?就算李师师出身不好不能进皇宫当贵妃,那也可以在汴梁买一套宅子安置她。 不给李师师赎身,其实根本就在于赵佶不爱李师师。他爱的是李师师的身份!妓女身份! 在后世查宋徽宗的资料,可以看到他有五十多个儿女,这说明赵佶很好男女之事。说明他女人很多。而且他还好男风,是个双插头。 这样的人基本上不可能从感情上真挚的爱一个人。 他对于李师师,爱的是那种皇上和妓女的奇异感觉,如果李师师不在青楼了,这感觉也就没了。所以他才不给李师师赎身,甚至都没让李师师离开樊楼。 但是李师师想不到这些,她以为皇上不再来她这里,就是因为自己没香水。她完全想不到,自己也会老,实际已经老了,不再新鲜。而且宋徽宗得了更好的玩具,早就忘了她了。 李师师一心想得到香水,然后从新得到宋徽宗的宠爱。她知道香水在大宋只有吴家庄的秦牧才有,而自己的徒弟姜月奴正是秦牧的女人,所以李师师才把月奴请了过来。 姜月奴如今早就不是当时的姜月奴了。若是从前,她可能就把香水直接给了李师师,完成师父的心愿。这东西对她来说,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自己和官人说一句就行。可是现在她不能这样简单的处理。 李师师明显是糊涂了。皇上怎么会因为一瓶香水就继续来宠爱你。你要想想自己的年纪,自己的身份。 姜月奴身处局外,所以看的分明。她知道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这个问题对于李师师来说,太重要了。 刚才李师师也和她说起了,就因为皇上好久不来樊楼,已经有人开始打师父的主意了。 这让姜月奴异常难过。她是从樊楼逃出来的,所以深刻的知道那种被人当玩物侮辱是多么痛苦。 现在的姜月奴,在家里是秦牧的心肝宝贝,在外面是受近卫团战士尊重的姜老师,活的别提多幸福了。两种生活方式她都体验过,所以更加的理解李师师。 坚决不能让师父再被人侮辱了。 怎么办?姜月奴也没办法,不过别怕:“师师姐姐,今晚你住在这里吧,等晚上外间忙完了,我让你见见秦郎。你的问题,天下间只有我男人能解决!” 见秦牧吗?李师师一时有点神情恍惚。 这一切,归根结底不都是他带来的吗?如果不是他拿出来香水,自己怎么会失宠?可是现在自己又要求他了。 这个男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呢?怎么会让月奴如此推崇呢? ------------ 第一百七十章 李师师的顿悟 李师师要见自己?秦牧心里不由得一跳,不是期待,而是有点害怕。 他现在听到姓“李”的都感觉不自在。李清照给秦牧的打击太大。一直以来,可以说他在大宋这个时空,在男女感情上虽然不是主动,但是也从来没有如此被动过。 至少贾红线几个人很尊重自己的感情和感受,没有在这方面强迫过自己。 可是李清照不同,从始至终都是美女词人操控着一切,秦牧是不知不觉就上了套。最可气的是,秦牧发现自己并不讨厌李清照,甚至还有点喜欢上那种感觉。 他觉得自己太无耻了。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秦牧对姓“李”的女人有本能的提防。 再说李师师是名妓,她能有什么事情要求到自己头上呢?要香水?买香烟?这个其实姜月奴自己就可以做主,根本不用秦牧出面。 而且折美凤偷偷告诉过他,贾红线已经和那几位达成共识,尽量避免让别的女人见到秦牧,不给自己男人再花心的机会。 既然如此,姜月奴还要自己见李师师,一定是多少有点麻烦事她无法处理。可是李师师有麻烦,自己也不是没麻烦。 李邦彦的心思谁能猜的到。 秦牧已经听过林戈关于最近汴梁局面的汇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他刚才也探过蔡鞗的口风,蔡衙内也不知道李邦彦的目的。只是听说,李邦彦并没有收手,他还要更多的地,更多的钱。而皇上知道这一切,却没任何表示。 这宋徽宗,真是绝了!自己手下数得上的高官不顾国家王法,肆无忌惮的明抢,而作为皇帝的赵佶一点没反应,眼看着他胡作非为。 他到底还当不当这个天下是自己的?难道任由大臣们随便折腾?这得多大的心啊! 李邦彦的事情,秦牧毫无头绪,这边李师师又跑了出来。真是想有片刻的轻松都不可能。 “师师大家,请喝茶。”秦牧见李师师肯定不会是自己一个人,贾红线和余里衍姜月奴,甚至包括折美凤,都在旁边陪客。这阵容到也豪华。 要知道贾红线都以为自己是皇后了,一个皇后率领后宫妃子,一起见一个青楼女子,这是给她多大的面子。 不过李师师并不知道贾红线的心理,只是觉得有一种压迫感,让她浑身不自在。 这种压迫感其实和姜月奴一起时候她就感受到了,只不过她和月奴很亲近,一时适应之后,就忽略掉了。 如今面对贾红线几个人,她可无法忽略那种感觉。贾红线几个人好像一片连绵的群山,只静静的坐在哪里,就压得她有点喘不过气来。 这是怎么了?李师师极为不解。自己是樊楼行首,纯粹从女人本身来说,自己可以说是大宋女人中顶尖的存在,按道理应该她们有被压迫感才对。可是怎么一切都反了过来? 反倒是最让她担心的秦牧,没有给她这样的感觉。 这也不怪李师师不明白。贾红线这几个人,虽然还是生活在大宋,但是她们和秦牧待在一起时间太久,衣食住行,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 她们的厨师是秦牧,给她们提供的全是千年后的菜肴,而且还是一级厨师的厨艺。 穿的呢,不说别的吧,大宋除了她们几个谁还有文胸?听都没听过吧。 就说女人用品,卫生巾这个神器,别说李师师了,皇宫里面的女人也没有啊。 更不用提那些昂贵奢侈的化妆品了。 这些还都不算什么,关键是她们的生活已经逐渐的现代化了,一个卫生间就基本接轨了后世。居移气养移体,这么长时间的潜移默化,这些女人早已经不属于大宋这个时空了。 更别说那些来自后世的大量工业品。电灯电话,步枪火炮,无人机和电脑,这些东西别人根本就没听过,可是在秦牧的后宫已经很寻常了。现在更是连飞机都乘过,在天上飞来飞去。 这让她们几个人不知不觉的已经俯视天下。除了她们几个,别的女人都是土包子,而且是土的不能再土的包子。 李师师又怎么样?一个连香奈儿都没有见过的女人,纵然是樊楼行首,皇上的情人,又能如何。还不是土包子一个。 别说是皇上的情人,就是皇上也不放在她们眼里。 这种气势根本就是无意中带出来的,谁也没有刻意发作。只是李师师这样敏感的女人,顿时就感觉到了。 反倒是秦牧没有给她半点压迫感。她更觉得古怪。这些女人已经如此有威势,为什么她们的男人反倒很平凡呢? 秦牧当然没法给他解释,因为自己本来就是很平凡的一个人,除了远的不能再久远的祖宗有点出名之外,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了。 他在后世就是一个普通人,在这个时空,心理上又能高到哪里去?飞机电话还不是在后世很普遍的东西? 秦牧还没有在这个时空真正建立自己的势力,他满脑子都是工作,都是问题。整天沉浸在这些事情里面,自然就没有贾红线几个人纯粹了。 她们是纯粹的有心理优势。 李师师不再去想这些,只是端起茶杯,细细的品味。 折家姑爷果然不凡,这杯茶完全不同于大宋的茶汤,即使最好的茶汤也完全比不上——天地之别。这份清香,沁人心脾,让李师师焦躁的心灵不知不觉的恢复了平静。 她纤手如玉,优雅的放下茶杯,静静的望着秦牧。 花魁的优雅在这一刻尽情释放,连秦牧都有点眼前一亮的感觉。真不愧是李师师,这一举一动,都让人怜爱。自己都有点为她动心了。 “秦少爷,这茶可是华国的茶?”李师师知道秦牧是华国人。 “的确,这是金骏眉,属于红茶,比较养胃。” “真是好茶!可怜师师直到今日才明白,之前种种所谓茶艺,纯属矫揉造作,庸俗不堪。”李师师说的是实话。大宋这个时候,茶不仅仅是饮品,更主要的是一种文化。 这时空喝茶讲究“点茶”,通俗点说就是要在茶汤上玩出花来,越复杂越好。 之前最牛的点茶大师是一个和尚,传说他能在一杯茶面上画出千里江山图。 虽然徽宗达不到这个境界,但是他也玩的非同一般。赵佶能在茶碗里面写出一首诗! 李师师对之曾经很是向往。她自己怎么也练不到那个地步,顶多是画几根竹子出来。可是今天喝完秦牧这一杯金骏眉,就是简单的滚水一冲,香气扑面而来,她才顿悟了饮茶的真谛。 要看画你直接去看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在茶杯大小的地方看画,这不是没事找事,给自己不自在吗。 饮茶是一种心境,可是点茶却恰恰失去了那份境界。 秦牧这杯金骏眉,点醒了李师师。 禅宗有顿悟和渐悟之说,李师师如同被当头棒喝,一杯清茶入腹,灵台清明,多日里困扰她的烦恼一丝也不见了。 自己错了,错的离谱。就如自己曾经为了得到赵佶的欢心,苦练点茶一般,自己多年来迷失在了这份虚幻的感情中。 这一刻李师师彻底想明白了。如果皇上真心爱自己,怎么会这么多年不为自己赎身,任由自己身处樊楼,顶着个名妓的称号。他爱的不是自己,他爱的是和妓女玩感情。 明白到这一点的李师师,瞬时间羞愧万分。她为自己刚才的愚蠢追悔莫及,竟然还想和月奴要香水去讨好那个男人,简直是太轻贱无耻了。 这一份懊恼瞬间被李师师又抹去。她终究是万里挑一的大宋青楼行首,这点控制力还是有的。 这时候她只想离开,再也不要回樊楼。 开始时候,她想和秦牧要香水,可是现在再也没有那个想法了。但是她不会就这样离开,她也无法这样离开。 李师师很清楚,失去了宋徽宗这个依靠,自己在樊楼不过是一个诱人的玩物,根本没有离开的力量。老鸨不会放她走,那些曾经觊觎自己的达官贵人也绝不会让她离开。 她只有求秦牧。因为她知道姜月奴就是秦牧带走的。 姜月奴如今已经成为樊楼的一个传说。能以清白之身离开,还和自己珍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就是樊楼女人的偶像,在这点上,李师师也远远比不上姜月奴。 现在,她要学习姜月奴了。 “秦少爷,请救师师一命!” 秦牧一听这话,差点撒腿就跑。这是怎么说的,这场面,熟悉。上次姜月奴可就是以死相逼,怎么你又来一遍? 难道这是樊楼绝技? 这次不等秦牧说话,贾红线顿时就发作了。她先狠狠的瞪了姜月奴一眼——你这骚狐狸什么意思?难道怕自己孤单,还要拉师父过来?放着我在这里,绝不能让你得逞。 “李师师,你这是何意?”贾红线厌恶的对李师师说道:“我表哥没本事救你,你去求官家吧。他不是喜欢你吗。” 打人莫打脸,揭人莫揭短! 贾红线这话等于是在李师师伤口上撒盐!顿时李师师身体一摇晃,差点摔倒在地。 姜月奴也吃了一惊。她完全想不到李师师说出这样的话。不是请官人给你想办法吗,怎么就变成救命了。 这个词可真不能说啊,这是我用过的招术,师父你再用一次,不说吓坏了奴的男人,就是大房也饶不了你呀! 眼见着师父要摔倒,姜月奴顾不得贾红线心情了,连忙上前搀扶住李师师。 “大姐,表哥,师师姐姐不是那个意思,你们别误会。”姜月奴连忙替师父分辨。只是这时候她也不清楚李师师到底要干嘛了。难道不找官人要办法了?那你要什么?不是想嫁入秦家吧? 想到这里,姜月奴心情顿时变化了。她和李师师感情再好也不可能让李师师嫁入秦家。 别说她那么大岁数了,就是她的身份也绝不可能。 姜月奴虽然出身樊楼,可是她是处子之身出来的。对于秦牧和秦家来说,都可以说问心无愧。可是李师师不同,她早就不是处子了。 秦牧是要打天下做皇帝的,如果李师师嫁入秦家,日后秦牧的后宫里面有个妓女出身的贵妃,不说贾红线她们不允许,就是姜月奴自己也不答应。 想到这里,姜月奴的热心顿时全消失不见,连指尖都变得冰凉。 她勉强用正常的声音对着李师师问道:“师父,你到底想要秦郎怎么帮你?” 这一声“师父”彻底打醒了李师师。 是啊,我的死活与秦少爷何干呢?我不过是月奴的“师父”而已。 唉……。 李师师推开姜月奴,稳稳的坐好,静静的望着秦牧,淡淡的说道:“人间有味俱尝遍,独许骏眉一缕香。” 不知不觉中,李师师漂亮的双眼已经蒙上了一层水雾,一滴晶莹的泪水掉落下来,她的声音转而带着些许的颤抖:“秦少爷,这金骏眉,你能卖我一些吗?” ------------ 第一百七十一章 李师师的要求 秦牧简直不敢相信,有人为了买金骏眉而落泪。这……,不至于吧。就是再好喝也不值得掉眼泪啊。 他一时都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五感和李师师差太多,要不怎么自己没有想喝到落泪的感受呢? 不过就凭刚才李师师那一句话:“人间有味俱尝遍,独许骏眉一缕香。”这茶叶就得卖给她。不,送给她! 李师师这一句话已经值回票价了。 “红线,给师师大家去拿两罐金骏眉。”秦牧不能让女人白白流泪。 贾红线赶紧去拿茶叶。你拿着茶叶马上走吧,可别在这勾引奴的男人了。 后世的东西,尤其贵重的商品,包装都精美异常。秦牧把一个漂亮的纸袋子递给李师师,里面是两罐金骏眉。 李师师接了过来,望着来自后世的商品,一时被吸引住了,还没问价格几何,就听贾红线说道:“师师大家,这两罐茶叶,是奴送你的礼物,切莫客气。” 听到这话,李师师瞬间脸色发白。 别说李师师了,就连秦牧都有点受不了。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人家李师师要买,你直接送,这意思谁不明白。就是这次之后,再不要往来了。 可是李师师不是要饭的花子,人家是大宋顶尖的花魁,放在后世,也是亚洲歌后的地位。她就算没见过金骏眉,也绝不会如此丢人,要你的东西。 这……,红线也太小心眼了。 这下姜月奴也看不过去了。怎么说李师师也是我的师父,大姐你这个样子,也是不给我面子。 姜月奴一开始就不怕贾红线。刚离开樊楼时候,她就把贾红线气的一愣一愣的,当时还有方好音,姜月奴完胜她们俩。毕竟贾红线混迹在黑道,不是在女人堆里面打滚,论吵架真比不了月奴。 现在姜月奴都变成姜老师了,更是底气足了许多。 既然师师姐姐没那些非分的想法,自己就不能让姐姐被大房侮辱。侮辱师师姐姐,就是看不起我。 “大姐,茶叶是小事,师师姐姐现在有难,她是奴的师父,师父有难,大姐你说,奴要不要救?” 李师师听到月奴这话,心里一点点的暖起来。总归月奴是个好人,心里还有自己这个师父。 余里衍和折美凤都精的要命,这时候她们才不会开口呢。你们俩吵架,可别捎带上自己,在男人面前,要有个女人的温柔样子。 既然李师师不是想进秦家的门,那么就不关她们的事。 秦牧不能不说话。人民内部矛盾赶紧转变为敌我矛盾。我们一家人要团结! “师师大家,听月奴说你遇到了一些麻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不可以和我说说。人多力量大,也许大家一起能想出个好办法。” “师师大家,”贾红线也说话了:“既然是月奴妹妹是你的徒弟,她想帮你,我们也会尽力。你有什么困难就说出来吧。” 李师师脸上一红。她听得明白贾红线的意思。你和姜月奴是师徒,徒弟嫁给这个男人,师父如果也想嫁,那就是**!你自己掂量掂量。 姜月奴没想到贾红线会这样说。这个大姐,真是大有长进呀,这话说得太有水平,自然而然抹平了姐妹间的那点不快,还统一了战线,枪口一致对外。 自己除了点头都不能有别的反应。比起她们刚见面时候,贾红线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姐妹们都在进步,自己更要努力了! 李师师来找秦牧本来就是要香水,要香水是为了解决皇上不来看自己的问题。现在她已经大彻大悟,对于赵佶没有半点感情,她只想离开樊楼,免得变成男人的玩物。 这个事她自己办不成,既然秦牧主动提起来了,李师师也不扭捏,直接把自己的问题和要求说了出来。 她必须马上解决这个问题。今天蔡鞗已经点了她的牌子了。 李师师现在的情况极为尴尬。她这么多年,一直没怎么给樊楼赚到钱。难道老鸨能收皇上的钱吗?不但不能收钱,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这是赔钱! 在皇上身上赔的钱能从李师师身上赚回来吗?还真不能。老鸨可没的胆量让皇上的女人陪别的男人,李师师自己也不干。 李师师又要吃好喝好休息好,还什么价值都不创造,老鸨干瞪眼没办法。 有时候李师师过意不去,也会露面一两次。比如宋江就见到了李师师。但是这样的客人都是李师师精挑细选的。她可以见宋江,因为是宋江是小人物,没有地位,李师师陪他喝一杯酒都是天大的面子给他,他哪敢要求更多。 可是有身份地位的客人就不行了。李师师从来不见高官和世家,她怕这样的客人犯浑,一时酒劲上来,不管不顾。周邦彦是例外,因为那是一个有才气的老头子,根本就没男人功能了。 以前有皇上罩着,她自然可以如此,但是现在皇上不来了,李师师顿时没了靠山。 今天蔡鞗就点了她,幸亏她打出了秦牧的牌子,才对付了过去。她知道蔡鞗的摩托车是从秦牧那里得来的,所以才大着胆子用秦牧去吓唬蔡鞗,没想到一下就成功了。 可是今日过去,还有明日。秦牧又不是自己什么人,就算他能让蔡鞗不来骚扰自己,可是别的男人呢?秦牧不过是一介白丁,根本没有身份地位。 秦牧不是皇上,他不能一直保护着自己。自己只有离开樊楼,才能自己保护自己。在樊楼多待一天就危险一天。 李师师想请秦牧出面,不论用什么办法,把自己赎身出来。这要求其实不过分,因为李师师觉得秦牧能做到。别人怕老鸨,秦牧可不怕。姜月奴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 她知道月奴当时只是单相思,可是就因为大胆泼辣,以死逼秦牧,才让秦少爷不得不现身樊楼,把她赎身出去,从此过上神仙一样的日子。 开始李师师一句“请救师师一命”也是潜意识里面不知不觉学习了姜月奴。 李师师只想离开樊楼,只想马上就赎身。 秦牧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说道:“师师大家,我问你一句,你究竟是想离开樊楼,还是想过一种没人骚扰的生活?” 替李师师赎身这个有难度,但是未必做不到,只是非常麻烦。毕竟她是赵佶的女人,而自己什么地位都没有。目前情况下,秦牧不想节外生枝惹麻烦。而且李师师如果因为自己而离开樊楼,这算不算改动了历史?秦牧也不敢肯定。 对于历史来说,一个青楼女子的人生轨迹变化似乎微不足道,可是这个青楼女子太有名,千年之后依然有很大名气,不是普通的青楼女子,秦牧也不能拿她当一般人对待。 可是现在李师师遇到麻烦了,如果自己不出手,就在月奴面前都说不过去。 怎么,大姐要什么你给什么,我要你帮师父个忙,你就推三阻四吗?那你也太偏心了。 秦牧不能让姜玉奴有这个想法,那样后宫就没法再和睦了,所以这个忙他必须帮。家和万事兴,他真没精力一边打天下,一边跟一群女人斗争。 李师师仔细想着秦牧的话。自己到底是想要什么呢?她是想离开樊楼,可是却不想离开汴梁。现在的汴梁是世界上最繁华的所在,她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去了别的地方,生活水准肯定是大降。从心底讲,李师师真怕自己适应不了别处。 可是留在汴梁,以自己的名气,更是免不了被骚扰了。这样等于是昭告天下,李师师要从良了,那么各路人等岂不是跟闻到腥味的猫一样的涌过来,自己更得不到片刻安静。 最好的选择是留在樊楼还没人骚扰自己。 李师师也是果断的人。她马上说道:“秦少爷,奴想过得日子是,留在樊楼却不被人骚扰。” 这话一说,贾红线余里衍折美凤立刻撇嘴。想得美,你在青楼吃香喝辣,还不想接客,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可是姜月奴没有反对,她反倒支持师父这样做。李师师如果离开了樊楼再被人骚扰,岂不是又要来麻烦自己。麻烦自己就是麻烦自己的男人,姜月奴也不希望秦牧再和李师师见面。毕竟师父这一身本事,她可是知道。 而且她虽然没跟着秦牧去青州,但是贾红线一回来就把李清照的事告诉了大家。前车之鉴,不得不防啊。 让师父留在樊楼,就断了男人的想法。 让秦牧想办法不让人骚扰师父,更显得自家男人有本事。一来自己在师父面前有面子,二来也让别的姐妹看看,自家男人对奴也是疼的不得了,多难的事情都给奴办。 “秦郎,”姜月奴立刻牵着秦牧的衣袖说道:“你就帮师父一次吧。” 听到这话,李师师又惊又喜。她知道月奴肯这样说,一定是因为秦牧有这个能力,那么自己真的就可以达到目的了。可是月奴这句话也是明白的告诉自己,只帮这一次,再没有下次了。 贾红线她们完全明白月奴的言外之意。既然就这么一次,那就是随她吧。 “好,师师大家,这事我可以办到,不过你要听我的安排。” 秦牧拿定了主意!这活,我接了! ------------ 第一百七十二章 极乐净土 李师师完全傻了! 这是什么宝贝,世间怎么竟然有如此仙家神器!就是林神仙也没这等法宝啊! 莫非秦少爷是神仙,这是他的拘魂手段?可别把奴给拘在里面啊! 李师师被平板电脑吓坏了,不由自主的贴紧了姜月奴。 “师师姐姐,别怕,这不是什么拘魂夺魄的邪法,就是个电脑。”姜月奴连忙把师父抱在怀里,一边轻拍着师师,一边安慰道:“姐姐你看,奴也有。” 说着话,姜月奴随手掏出手机,给俩人来个自拍!同时还不忘比划了一个剪刀手。 李师师好不容易才从惊吓中缓了过来,不过随即她就被屏幕上跳动的小人吸引住了。 她们又唱又跳,虽然自己一句也听不懂,可是怎么莫名的感到那么的好听呢,稍一不留神,就已经被她们迷住了。 不知不觉的,舞者的本能驱使着她随着音乐节拍开始跳动。 一开始时候李师师还有点跟不上视频节奏,可是没过多久,就已经跳的有模有样了。 这下连贾红线几个人也被吸引住了。屏幕里面的舞者,和眼前的李师师,一起撒发着无敌的魅力,即使她们同样身为女人,也不由自主的沉迷了进去。 这视频,果然不愧毒药之称。 秦牧松了一口气。果然,千年以来,人性没什么变化,后世的毒药一样能毒翻大宋的古人。 一曲《极乐净土》,让日本女歌手水桥舞获得了亚洲大毒枭的美名。因为这支曲子看过之后,就好像吸毒上瘾了一般,一天不看都全身难受,无时无刻看着才舒服。 《极乐净土》是后世视频网站霸屏之作,弹幕无数,**处弹幕多的好像喷出屏幕,连视频本身都看不到了。 秦牧特意给李师师看这个视频,就是准备在大宋复制出一个水桥舞。 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不过《极乐净土》可不是精神文明,反倒是精神毒药。这就是后世宅男的鸦片! 秦牧以为眼下的汴梁城,就是一个大宅子。宋徽宗以及汴梁城里的大小官员,和后世的死肥宅没有任何区别。硬要说区别的话,就是这个宅子大了好多。诺大的一座汴梁城,圈着一群死肥宅。 这群死肥宅根本不管汴梁城外的打生打死,终日躲在城中醉生梦死。实际上梁山离汴梁一点不远,几乎就算是卧榻之侧,可是宋徽宗根本就不在意。你们不是没打我的汴梁吗,那关我屁事! 宋徽宗几十个孩子,难道生孩子不花时间吗? 而且作为著名的艺术家,他的一身本事可是实打实的。赵佶难道不需要花时间练习吗? 真没时间管别的事情。他连汴梁城都不出。甚至还要更进一步。我不去就山,山要来就我! 江南柳,太湖石,好不好?好!朕想看,但是我不想出门,你们都给朕搬过来!花石纲就是干这个的。 这比后世的死宅还宅的彻底!而且还宅出了高度!毕竟后世的死肥宅要想看风景还要出门去旅游,可是宋徽宗直接让人在延福宫建风景——艮岳。 以后连宫门都不用出,风景就在我家里! 赵佶是这样,自他以下更是如此。蔡京王黼梁师成等等,都是同一个心思。汴梁是我家,大家都爱它。 一群死肥宅,心情和后世的死肥宅肯定是相通的。 而这一首《极乐净土》就是死肥宅的毒药,要不水桥舞怎么被死肥宅封为亚洲大毒枭呢。的确是看了这个舞蹈就如吸毒上瘾了一般,一天不看都难受。 秦牧相信一定能靠这一首《极乐净土》打开局面。 他觉得自己在情报这一块欠缺极大。李邦彦突然开始抢土地,这么大的事情,盖世太保没有事先得到半点消息。这太被动了。不过秦牧不能怪林戈不用心,而是盖世太保的层次太低,根本接触不到高层。 为了能得到更高层的情报,秦牧准备利用李师师。 不是让李师师本人抛头露面,而是让李师师藏在幕后,在台前推出一个女子组合,就跳《极乐净土》,在最短的时间内红遍天下。这样一来,汴梁的上层人物定然时常来樊楼。 这时候的人根本没什么保密意识,很多事情随口就说出来了。借助樊楼这个场合,有李师师在这里坐阵,自己一定能获得最高层次的情报。 这件事不但对自己极为有必要,同时也解决了李师师的难题。 女子组一定会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而作为经纪人,或者说教练的李师师,就会自然淡出人们视野。行首花魁名妓皇上情人的光环必将迅速的褪去,天下人的眼睛里面只有女子组。 她用女子组为樊楼赚来海量金钱,自然就可以不欠樊楼人情,自在的生活下去。 如果再有不开眼的还想找李师师,秦牧还有后手。他准备让折家出面,聘请李师师为折家音乐教授,给她一个一般人根本不敢碰触的地位。 若是还有不知死的鬼,那就轮到盖世太保上场了。 李师师那时候的身份就不是什么花魁行首了,她是秦牧麾下一个情报组织的头,必然会受到秦牧的保护。 天下间再没有任何人可以让她做任何自己不愿意的事情。皇上也不行。 既然是自己的人,秦牧还怕李师师泄了自己的底呢。 不过情报工作是后续,李师师还需要接受自己一段时间的考察,现在吗,大家一起跳舞吧。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贾红线等人都掏出了手机,点亮了手电,正随着节拍挥舞着手臂,像极了演唱会下面的忠心粉。 李师师越跳越熟练,渐渐的已经有了水桥舞八九分神韵,一时连秦牧都被她迷住了。他也掏出手机,点亮手电,随着节拍挥舞着手臂高声大喊:“赛高!” 尤其当李师师跳到水桥舞放大招那一段,媚眼连抛,偏偏向着自己,这让秦牧一时不留神,学着后世宅男的样子叫了出来:“阿一西太路。” 幸亏这里谁也不懂日语,要不那几个娘子非把秦牧给踹出去不可。当着我们的面爱别的女人,找死吧!怎么官人你见一个要一个呢,这绝对不行。 秦牧哪里能那么牲口,他只是心里有点兴奋。有了李师师,自己的第二个情报组织就要成形了。连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克格勃”。 名震天下的特务组织,自己有俩了。 克格勃针对高层,盖世太保面对中低层,自此以后,汴梁城的消息再也逃不过自己的耳目。 李邦彦,看你这孙子能往哪里跑! 李尚书当然不会跑,他有什么好跑的,作为宰相之下第一人,他正春风得意,美的不得了。 不过世上的事无法十全十美。他现在又升官又发财,正兴奋的要爆炸,可是总有不开眼的货撞上来。他还没办法发火,因为这货是他儿子。 李珪就不知死活的来找他爹了。三公子要买摩托车。先不说秦牧还有没有,能不能卖给他,他先得有钱!朱壕的摩托是用等重量的黄金换来的,他也想先从老爹这里搞点黄金。不多,就一辆摩托车那么沉就行。 这把李邦彦差点气死。废物!枉我还以为你聪明,简直是愚不可及。 你爹我做了这么多事为什么?为什么别的地方我不抢,先抢韩城县的土地?还不是为了秦牧,为了那个功业园! 不说摩托车,就是冲着香烟我也得给功业园抢过来。 香烟是真正的屙金兽,小小的纸片就能换来真金白银,这让李邦彦早就眼红不已了。 大宋是农业社会,这个时候商品的种类并不多。粮食,牲口,瓷器,石炭,酒楼,等等这些是有数的 ,基本上双手双脚就数完了。 李邦彦这个时候才发迹,晚了八辈子了。市面上哪里还有他能下手的空间。 但凡有一丝机会能暴富,他也不会直接开抢!他是尚书右丞,不是方腊宋江,做土匪也太掉价了。可是真没有机会留给李邦彦,所以他必须抢。 抢土地就不用说了,抢生意更是关键。那些有数的生意都背后有人,别说他一个尚书右丞,就是皇上赵佶都不能随便就抢。 大宋是“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我们是一伙人,能内讧吗?那不是狗咬狗一嘴毛吗。 他不能抢同伙,只能面对百姓。这个抢了白抢,反正你们怎么不了我。 秦牧就是他眼里闪着金光的一个金百姓。不抢你抢谁? 李邦彦第一步就抢到了韩城县地头,先把秦牧的地围起来再说。日后自有手段对付他。 现在李珪哭天喊地要黄金,说是要买摩托车,这让李邦彦简直怀疑这小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别是夫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吧? 他李家要东西,为什么要去买呢?买东西谁不会,这能显得你聪明?花钱谁都会,不花钱把好东西搞到手里,才是本事。这个三郎,怎么如此蠢笨! 莫非读书读傻了? “爹啊,君子固穷……”李珪正要继续阐述他买摩托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被李邦彦一脚踹出了门。 穷你个大头鬼啊。知道穷还花咱家钱。真是不成器的玩意。 “三郎,你这阵子去汝州吧,那里有黄金。你要买摩托车,爹不反对,但是黄金就在汝州,你自去取!” 汝州有黄金吗?我怎么不知道?李珪一脑子浆糊。如果汝州有黄金,爹你拿来给我就行了,干嘛还要我去取? 看到李珪如此愚蠢,李邦彦都懒得搭理他。玉不琢不成器,赶紧滚! 他挥挥手,管家李旺走了过去,扶起李珪,在三公子耳边低语几句。 李珪听得连连点头,眼里逐渐放出光芒。原来如此啊,爹你早说啊。原来黄金是这么个取法。 好,待我这就去汝州取黄金! (回到北京,之前更新不规律,以后尽量规律。多谢读者捧场。我继续努力写的更好。) ------------ 第一百七十三章 少女时代水桥舞 这几天,樊楼的小红简直以为自己在做一场梦,若不是身上华丽到极点的衣裳时时提醒着自己,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小红了。 现在,她的名字是水桥舞。说起这个名字,小红不由得又想起那一日初次遇到秦少爷的时候,不由得心头如小鹿一般狂跳。 秦牧,他不是人。 他就是樊楼所有女人心中的男神! 自从姜月奴奇迹一般的逃离樊楼之后,秦牧的大名就夜夜出现在樊楼女人的心里。小红也例外,她也时常的想到这个名字。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见到活的秦少爷! 活的!还和自己说话了!这让小红简直幸福的要酥软。 她今年十六岁,跟着李师师学艺已经七年,再过两日就要开始正式登台卖艺了,可是谁知那一天却被师父叫了过去。 师父的身边,坐着一个高大好看的男人,那男人见到她进来,冲着她微笑的点点头。 “我叫秦牧,你叫什么名字?” “……”秦少爷,他是秦少爷,小红当时就呆了,几乎不会说话了。 “小红,怎么傻了,快来见过秦少爷。”李师师知道这些丫头心里的想法,可是哪敢和秦牧说起。她自己已经玩过一次以死相逼了,可不敢再让徒弟来一次。 “没事。我们开始吧。”秦牧很和气,对着小红说道:“小红,给我看看你的大腿。” 一听这话,小红瞬间面红耳赤。这秦少爷,也忒下流急色,自己还没正式登台呢,怎么就要看奴的大腿。再说,这是什么地方?这是 樊楼,就算你是师父的恩客,也不能白白看奴的大腿。 若是换了别的男人,小红早就冷着脸走了。这不是她的错,是师父坏了樊楼规矩,老鸨都不会怪自己得罪客人,只会怪李师师。 可是秦牧不是别的男人,他是樊楼女人心中的男神,是能让她们脱离苦海的希望。月奴姐姐不就被他带走了吗?莫非,月奴姐姐也是给他看过了大腿才被看上的? 想到这里,小红心里不由得多了一丝遐想。莫非秦少爷又来挑女人了? 看来秦少爷喜欢女人大腿,小红顿时心里凭添百分勇气!若论弹唱,自己在姐妹中并不算最出色,可是若论大腿,自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一双修长挺拔的大长腿,足以晃瞎秦少爷了! 小红顿时撩起长裙,露出了修长又笔直的一双大白腿。 秦牧看的心花怒放。果然是一双好腿——白细长直紧。 他今天是来挑人的。即将成立的女子组合有个好听的名字:少女时代。组员暂定为三人——极乐净土就是三人组,一切照搬。 秦牧刚才已经看中了两个,算是比较满意了,可是小红这一双腿露出来之后,顿时让他找到了大宋的水桥舞,就是你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樊楼就没有了小红,而大宋多了一个水桥舞。 少女组合的组员除了水桥舞,还有七七改名的灰原哀,和四娘改名的酢乙女爱。她们都是李师师的徒弟,还未曾登过台。从那日之后,三人组就被带离了樊楼,来到了折府,从此每天都在震惊中度过。 秦少爷一身宝贝,层出不穷,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好喝的,简直让三个美少女看傻了。 那个叫平板电脑的宝贝里,也有三个小娘子,穿着那么华丽的衣裳,跳的真是好看。 秦牧和李师师一起拼命的**着少女组合。胡萝卜和大棒一起下。当然这个大棒不是秦牧的,是李师师下的狠手。她是师父,师父教徒弟,在后世都少不了棍棒,更别提在大宋了。 虽然李师师是美女,但是她挥舞起皮鞭来根本不像女人,一点不留情面。跳不好就揍。不打大腿,这个要露着不能有伤,专门打屁股。只抽的三个小娘子鬼哭狼嚎。 秦牧都不忍心看,可是这事他也不能插手。棍棒教育无疑是非常有效的,盗版三人组飞速的接近着原版。这时候就需要胡萝卜奖励了。秦牧的胡萝卜强大,各种后世的美食,零嘴,还有饮料, 只吃的三人组都忘记屁股疼了。 只要每天给自己这么美味的好东西,师父就是抽死自己都可以。何况李师师也不能真的抽死她们。既然死不了,那就拼命吃。 少女时代怎么吃都不会长肉,毕竟跳舞是高强度的体育活动。 随着她们渐渐的掌握了原版的精髓,李师师命人制作的服装也送来了。日本的和服脱胎于唐朝,对于宋人来说并不另类,但是这身舞服极为诱惑——有的露肩,有的露腿。 今天是第一次正式彩排,这一次可不是用那个平板电脑伴奏了,而是来自后世全新的一套乐器。 秦牧在折府已经泡了十天,期间回了一次后世,拉回来了一套乐器,以及各种大宋还不能提供的道具。不说别的,那个皮靴大宋就没有,只能在后世采购。 时间啊!秦牧越来越感觉时间的紧迫。他很想去看看自己的煤炭基地和石油基地,可是这边事情搞不定他不敢走。一天不能掌握汴梁的高层情报,他一天不能放心。 吴家庄才是他的根本,如果根据地没了,他就全完了。 还好有通讯设施,所以和折可存以及近卫团从来不曾失去联系,这让他心里还踏实点。只是不知道李清照那边怎么样了。赵明诚有没有来找她算账呢?赵财可是被自己踹跑的。自己还睡了赵明诚的老婆。 唉,不想了,先看秀! 秦牧洒出了大笔金钱,甚至送了老鸨一块手表,这才能让自己的计划不受干扰的顺利执行。 李师师在这边鞭打美少女,姜月奴也没闲着,她在教乐队使用新的乐器——用古筝可是达不到放毒的程度,必须用后世的乐器。 总算樊楼不愧是大宋这方面顶尖的人才聚集地,能提供足够多的乐手可以挑选,新的乐队在十天时间内勉强达到了演出要求。 今天不但秦牧和李师师姜月奴都在,连贾红线和余里衍折美凤也来了。 官人搞的这个少女时代,真是让她们头疼。这不是又要给我们添几个姐妹吧?瞧着几个骚狐狸的大长腿,真让人生气! 不过秦牧一再解释,这是他争霸天下不可或缺的一环,她们也就勉强忍了。和官人的大业比起来,这不算什么。反正绝不让她们进门就是了。 “师师大家,我们开始吧。” “好。”李师师微笑着对秦牧点点头,然后扭头对着三个盛装少女说道:“赛高!” 秦牧没有给《极乐净土》从新填词,就用原词。这让根本不会说日语的三人组屁股上挨了更多的鞭子,她们完全是靠着巧克力坚持下来的。 不过这期间李师师也多少学会了一些日语。知道“赛高”的意思——秦牧告诉她这种语言是华国一个偏远地区的语言。 音乐瞬间响起。 水桥舞一头紫发——后世的假发,雪白的长腿露着大半截,脚下蹬着一双厚底皮靴,一双眼睛被贾红线画的像足了二次元少女。在秦牧看来,这就是大宋版本的水桥舞,甚至比原版还萌。 水桥舞就是大宋的紫发娘。 随着经典的花魁步走起,少女组合第一次开始完整演绎《极乐净土》。 “月明かり升る刻,灯る赤提灯,祭囃子の合図,ふわり蝶が诱い出す……” 这一场超时空的大秀,别说看呆了贾红线等人,就连秦牧都呆了。简直亚洲毒枭跨时空而来,瞬间毒翻全场。 水桥舞是主唱,她越跳越兴奋,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韵律,这世间一切从她眼中逐渐褪去,天地间只剩下秦牧一个人。 秦少爷正看着我,正对我微笑,奴一定不要让他失望。这一双大长腿,秦少爷喜欢吗?你不是告诉奴要充满力量和节奏吗?奴现在全身都是力量,这一双腿尤其有力。 这一双眼勾人吗?你不是要奴勾尽世间男人的魂魄吗?现在呢?有没有勾到你? 转眼又到了放大招的时候,这是《极乐净土》全场最勾人的一刻。即使在后世,弹幕都会及时提示“前方高能”,“核能预警,非战斗人员回避”,可见这一招对宅男的杀伤力。 水桥舞瞬间发动,媚眼一个又一个的抛向了秦牧。 秦牧早被三人组感染了,这时候不假思索的喊出:“阿一西太路”。 万幸的是他早早就告诉贾红线她们,这都是华国偏远地方土话,就是加油的意思,这才不会被自己的娘子军狂扁。 可是他骗了贾红线,却不好骗李师师。毕竟李师师也跟着学日语原音,自己瞎解释早晚会出问题,所以李师师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此时的李师师志得意满,没想到秦牧真的如此神奇,自己千难万难的事情,他轻松的就给解决了。只看眼前这狂热的场面,少女时代连秦牧的女人都吸引住了,更别提那些男人了。 自此以后,大宋再无什么行首花魁。只有少女时代,只有水桥舞,灰原哀,酢乙女爱。 自己总算可以安心的躲在幕后,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是秦少爷的俏皮话,他总是时不时的冒出一些奇怪的话。 比如这句。李师师望着秦牧,大声叫道:“阿一西太路!” 听到李师师对着自己喊出这句话,秦牧突然感到身上发冷。你不能说“阿一西太路”啊,你应该说“阿丽亚多”! 姓“李”的女人,就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啊! ------------ 第一百七十四章 跨越千年的贩毒 樊楼最近一段时间情况非常不妙,在汴梁城中,它的青楼第一的地位已经快要保不住了——因为皇上不来了。 最近几年樊楼实际上一直徒有其表,外表光鲜,内里远远不是外人看起来那么回事。 李师师只有一个恩客,就是赵佶,他还不花钱,不但如此,樊楼还得在皇上身上赔钱——他吃的用的能不是最好的吗? 樊楼只能借助李师师的名气,可是名气这个东西是双刃剑。 樊楼第一是李师师,但是李师师不出面,那么客人能见到的都是第二第三的。都是有钱人,谁愿意只玩二三名?所以潘楼太白楼实际的收入远高于樊楼——因为人家的头牌是真正可以玩到的。 现在眼看着樊楼连名气也要没了,老鸨能不着急吗?没了名气,樊楼还有什么? 最近一年,汴梁城风头最盛的是潘楼的俏枝儿,和太白楼的奴称心。这两位一个能歌,一个善舞,而且正是青春妙龄,如果不是李师师顶着个皇上情人的名头,她们的名声早就盖过李师师了。 现在皇上不来了,两人顿时如雨后新笋般的冒出头来,成为汴梁城的新宠。 面对这样的情况,樊楼的老鸨能不心焦吗?她这个老鸨和别的老鸨不同。别家青楼的老鸨,实际上是后世的经理人,只是个管理人,并不拥有青楼的所有权。 樊楼的老鸨却不同。整个酒楼就是她的。 这么多年,已经没人知道她的真名,楼里的姑娘都叫她“妈妈”。她的真实姓名,世上知道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她本姓“柴”,不过为了避免危险,就取了柴下之“木”的谐音,改性为“穆”。她叫穆南行,是柴进的嫡亲妹妹。这间酒楼就是柴家的产业,只是很少有人知道。 她是后周世宗柴荣的嫡系子孙,从小就有复国的志向。 她和哥哥柴进无时无刻不想着光复祖宗基业。柴进在外,她就在内,改姓埋名在汴梁城内。 柴氏兄妹有大志向,穆南行更是心坚如铁,为了复国大业,到现在一直没有成婚。这在大宋都不能说是老姑娘,简直是老姑婆了。毕竟她去年已经过了三十岁。 只是青楼老鸨这个职业掩盖了一切,没人在意一个老鸨是结婚的还是未婚的,穆南行才得以安稳的藏在汴梁城内,无时无刻的留意京城的一切。 也正是如此,燕青和宋江才根本不能通过李师师见到皇上。你们想招安?招安了我柴家怎么办?没有队伍了。宋江和燕青一开始就走错了门路,拿着猪头也没找对庙门。 可是大宋承平百年,汴梁更是多少年没遭遇过战火,城里的百姓安居乐业,这就是当今世界的世外桃源,谁有心造反?一个也没有。 正是因为看的明白眼前局面,所以穆南行才无法简单的杀了赵佶了事。杀了他于复国根本没帮助。赵佶下面一堆儿子呢,杀了赵佶,对于大宋来说完全动摇不了根本。 而且赵佶昏庸无道,留他在皇帝位置上还好一些,万一换上来的太子励精图治呢? 穆南行只能默默等待机会。不过越等她越心凉。她哥哥柴进本准备整合梁山,手里掌握一支势力,可是谁知道梁山竟然被打没了,柴家兄妹的心里凉了大半截。 如今樊楼眼看着也不行了,更让穆南行焦急万分。这是柴家的现金流——如果她知道这个词,是绝不能断的。 任何行业都是不进则退,青楼的竞争更是激烈。只多半年时间,樊楼的名头已经几乎被潘楼和太白楼盖过去了。 穆南行面对这个情况,心急如焚,可是却无可奈何。这时候她不由得想起了姜月奴,如果不是自己放跑了月奴,以她的一身本事,不说盖过俏枝儿和奴称心,至少也能三足鼎立。 想起月奴,她对秦牧自然一肚子怨气!如果不是秦牧出乎意料的拿出手表,自己怎么会放走月奴?这一切都怪他! 穆南行之前很想痛打秦牧一顿,可是现在却再也没这个想法了。她不但不想打秦牧,还想抱着秦牧一顿狂啃——这是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啊! 少女时代组合隆重登场,瞬间点燃了汴梁城。这样的表演形式,这样的歌曲,这样的舞蹈,甚至乐队和舞台,一切一切都是全新的。别说汴梁城没人见过,就是本时空都没人见过——千年以后的毒品呢! 樊楼如今日日爆满,以至于穆南行不得不开始限制人流了!排队排队,樊楼限号了! 望着舞台上高高飘扬的几个字,穆南行忍不住露出了笑脸。 “少女时代,人间大赏。” 这种说辞大宋从来没有过,可是怎么看怎么诱人。而且这个字体,非是苏黄米蔡,而是全新的一种字体。秦少爷告诉她这是少女体,是他自创的。 穆南行非常奇怪,这么高大帅气的一个男人,为什么创造出少女体?这一笔字不能说不好,甚至可以说非常好,一看就是女人写的,充满了妩媚和青春的气息。可你是个男人啊,平时就这样写字? 如果不是秦牧抢走了月奴,穆南行几乎要怀疑这个男人是好男风的了——还是小受! 不过管他呢,自己赚钱了,而且是赚了大钱。这就足够了! 樊楼活了,也火了。天下间再没有第二个少女时代。这是她的摇钱树,一定要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再也不能让人偷走! 现在少女时代的所有权三七分,李师师占三,穆南行占七,收入也是如此分配。至于少女三人组本人,一文钱没有,白干,给你们吃喝就行了——世界就是这么残酷,她们根本没有半点叫板的资格。 这样一来,李师师顿时实现了之前的心愿。可以安心躲在幕后享受人生,再不用抛头露面了。 有了少女时代,谁还记得樊楼花魁李师师——那个老女人,和紫发娘比起来就是渣渣! 他们可是不知道,在他们眼中惊若天人的紫发娘水桥舞,一直被那个老女人用皮鞭抽的哭爹喊娘。 现在正是今日少女时代的第一场表演,随着前奏响起,一声“赛高”,整座樊楼好像地震一般,顿时疯狂起来。 “既然想要寻欢作乐,欢迎来到极乐净土!”虽然少女时代唱的谁也听不懂,但是秦牧命人拉起了字幕。俏皮的少女体更是引人进入了梦幻世界。 “稍稍做一些美妙的事吧,动身前往,极乐净土吧。” 少女时代洁白的长腿在裙裾间闪现,活力和节奏,是无上**,蔡鞗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要死了——被迷的喘不过气来。 他作为衙内中的衙内,可说是阅尽人间春色,见多识广。不说别的,就摩托车天下能有几个人有的?就是有,也排在自己后面。自己可是全天下第一个拥有摩托车的,连皇上都排在后面。女人就更不用提了——那都不算事。 樊楼这半年他都很少来,就是前阵子心血来潮点了李师师的牌子,结果还没称心。 可是现在如果有人再问蔡鞗,衙内,李师师的牌子您还点吗?蔡鞗肯定一脚踹过去。寒碜我?李师师和紫发娘能比吗?天上地下的差别。 对于蔡鞗以及汴梁城中的死肥宅来说,李师师和少女时代的确是天地之差,一点不夸张。 因为这个时空的音乐歌曲,完全是遵循着历史规律,和《极乐净土》的表现形式根本不是一个路子。 抱着琵琶,翩翩起舞,才是唯一的正路。 说白了,就是“阴柔”,太软了。若是没有少女时代做对比,那么李师师、俏枝儿、奴称心的确都是顶尖的舞蹈人才,可是《极乐净土》一出,才真正搔到了宅男的心。 宅男最缺的是什么?活力!他们太缺活力了。这个时空的舞蹈更本不能让他们感受到活力——都“阴柔”死了。可是他们也没接触过后世的舞蹈,也就无从对比。 如今秦牧跨越千年,给他们送来了亚洲大毒枭,那充满活力的蝴蝶步,让一双双大白腿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诱惑,连他们的心脏都快勾出来了。 这时候你问蔡鞗,要不要李师师,那不是找揍吗! 这时候别说蔡鞗了,换谁被问这样的问题都要发火!死宅对于女神有死忠的心。千年之前和之后,人性没什么变化。 这一刻,樊楼是死肥宅的天堂,这里是真正的极乐净土。连几乎从不来不会碰面的蔡鞗和高衙内都能同时出现在这里,一起挥舞着手臂狂吼“赛高”! 虽然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女神吼了,自己也要跟上! 秦牧躲在二楼的角落,静静的观察着眼前的一切。 少女时代的《极乐净土》演出大获成功——当然这肯定是必然的,早在秦牧预料之内。 只是如此火爆还是多少出乎秦牧意料。他在人群中看到了蔡鞗,朱壕,李珪,种申,还有高衙内——大厅里面的桌椅板凳早就撤走了,如今樊楼一层就是一个小剧院的模样,台上是少女时代,台下是疯狂挥舞手臂的拥挤人潮。 这是早场,大宋的高官还没下班,所以樊楼内充斥着衙内。 汴梁的青楼原来在这个时候是不营业的。谁大早上就来青楼呢?不要命啦?在女人肚皮上连轴转。 樊楼真正开始营业的时间要从下午三四点开始。但是有了少女时代就不同了,从早上十点樊楼就开始了表演。不这样不行,根本安排不了那么多人。买票的太多了,甚至连黄牛都开始出现在了本时空。 穆南行根本想不到自己的樊楼会来这么多客人,她没这个经验。 汴梁的青楼行业基本上已经稳定了,从来没有一股脑来十倍百倍的客人这种情况。就算她经验丰富,可是也无法解决眼前的问题。 供需矛盾太大了! 秦牧只好告诉她卖票!分场次,一场一小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于是樊楼现在就好像后世的电影院一样,持票入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门票就有黄牛。 樊楼的一张门票是十贯钱,在秦牧想来,这就够贵的了,都相当于后世的一万元了。一万块一张票,换了是秦牧,打死都不买,这不是卖票,这是抢劫! 可是架不住人家甘心被抢。这票在黄牛手里被炒到了十倍几十倍,还买不到。票一出手就没了,还没办法仿制,因为这都是秦牧在后世印刷的,上面是少女时代三人组的照片,PS之后的三人组更加迷人。 就这一张票,本身就值得收藏。所以几十倍上百倍的价格算什么,有多少能卖多少,完全供不应求。 穆南行和李师师都美的差点背过气去。两人之前还有点芥蒂,如今彻底烟消云散。她们俩就是少女时代的主人,是这个摇钱树的所有者。必须精诚合作,一起把握好未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这个男人。穆南行和李师师都躲在秦牧身后,不错眼珠的望着这个男人的身影。 他到底是什么人呢?为什么有这么大本事,又一身宝贝。 不管是什么人,绝不能让他跑了! ------------ 第一百七十五章 穆南行 少女时代一炮而红,火遍汴梁,把什么俏枝儿,奴称心都打的没了踪影。这时候汴梁城里谁还会记得这俩人,他们连李师师都忘了。 汴梁,是水桥舞、灰原哀、酢乙女爱的天下!瞧人家的名字都这么好听。相比起来,俏枝儿啊,奴称心啊,土的都掉渣了。 现在的天下,是少女时代! 一天的演唱会让三个美少女筋疲力尽。 她们莫名其妙的就从小红、七七、四娘变成了紫发娘、银发娘、黑发娘,变成了名动天下的少女时代。即使她们的师父李师师最红的时候,也远远比不了自己。 这时候的名妓曲高和寡,她们可以让人掏钱,却不能让人疯狂。 只有少女时代才挑动了每一个男人的心,上到七八十的老头,下到十三四的孩子,全以能看一场《极乐净土》为荣。她们的风头连蔡鞗和朱壕的摩托车都盖过去了。 她们尽管出名,尽管兴奋,可是一天的表演,连唱带跳非常劳累。若不是晚上还有秦少爷等着她们,少女时代根本坚持不了这么高强度的表演。 对她们来说,只有每天夜里那一餐美食,才是唯一值得期待的。 天下人都爱少女时代,可是少女时代只爱秦少爷。 不只是因为这一身本事都是秦牧给她们的,更重要的是秦牧对她们特别的好,从来不打也不骂,还给她们各种各样想也想不出来的美味食物。 这年纪的女孩子,对于美食更是无法抗拒。 相对来说,李师师每天皮鞭挥舞,反倒让她们心里抗拒——谁愿意每天被抽呢? 结束了一天的演出,少女时代团团坐在一起,望着面前一桌子的美食,口水都差点流出来——秦少爷又给我们做好吃的了。 这的确是秦牧的手艺。论起厨艺,他可以说是本时空当之无愧第一人。更何况每次给少女时代犒劳都是他倾尽全力,菜品比大云寺时候强得多——折府一间厨房已经被他改造过了。 “阿丽亚多!”秦牧等众人坐好,认真的向三人组表示感谢。她们不会知道自己的真实目的,只以为自己全无私心的捧红了她们,可实际上少女时代对自己的重要性她们根本理解不了。 秦牧只能真心的说一声“谢谢”。他不好意思用中文说,身边一群娘子军可不允许他和三人组有半点过分的亲热。谢谢也不许。这是她们应该做的,做不好还得让师师抽她们,哪里用谢谢呢。 “素库哒阿一西太路。”三人组异口同声的回应。 秦牧心里一颤,不过面色一点不变。反正贾红线她们也不懂日语。秦牧再一次为自己的精明鼓掌。在座的只有自己和李师师听的明白这句话。 一直以来,他都对三人组非常温柔,像极了贴心大哥哥。不但自己从不打她们一下,就是李师师挥舞起皮鞭时候,他看着如果太过分,还要去拦一拦。 不但如此,后世的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化妆品,衣服鞋子,还有毛茸茸的女孩玩具,他都没少送给三人组。 虽然自己的后宫已经很是不满了,但是秦牧还得一边解释,一边继续做下去。 秦牧有着充足的道理。他要建立本时空的克格勃,可是却不能依靠李师师。李师师是什么人?她是赵佶的情人,而且她已经将近三十岁,就是三观成熟了。 自己可以给她一个富贵安稳,但是她很难为了富贵安稳去背叛赵佶——即使没有感情了,也未必就一定背叛。何况是造反这样危险。 即使李师师一开始不了解自己的需要,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她一定会发现自己的目的。 秦牧没有太多时间考察甚至改变李师师,所以他意识到自己最初的计划有点小问题。 不过纠正了就好,秦牧马上就转移目标,全身心都放在这三个年轻女孩身上。 少女时代的姑娘只有十五六岁,比余里衍还小一些,正适合他塑造。 秦牧在这个时空的任务艰巨不说,还时间极为有限。他必须尽可能压缩达成阶段性目标的时间。所以就无所不用其极。 他要在三人组心里刻下深深的烙印,这个世界上,秦牧对她们是最好的,比亲生父母还好——当然,她们都是被父母卖进青楼的。 不止如此,他不仅仅是好人,还是一个好男人,好情郎,还有着无所不能的本事。她们要什么,只要提得出来,秦牧全能搞来——这时空的女孩子能要什么?连手机都没见过。 少女时代只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遇到秦少爷这样的男人。他对自己这样好,就是让她们为了秦少爷去死,她们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秦牧一边惭愧,一边殷勤的给三位姑娘夹菜:“水桥舞,多吃点,你消耗大。灰原,你吃这个藕,养肺。还有小爱,这杯菊花茶明目,多喝点。” 少女组合现在从女神变成了三只小猫咪,一边吃个不停,一边偷偷的看秦少爷。 三人组不敢明着看,不说妈妈和师父都在这里,就是秦少爷身边那一群女人自己也不敢惹。 她们一个个的眼神好像要杀了自己一般。太吓人了。毕竟三人组只是青楼姑娘,而贾红线余里衍却是杀人无数的女魔头,两边根本不是一个层级的。 贾红线和余里衍一个眼神就能吓尿了她们。总算是这俩人想着秦牧的事业,勉强忍住没有发作。 三人组能吃,秦牧却没那么多时间陪着她们,他还有正事。 老鸨邀他单独聊聊,秦牧必须聊。樊楼是人家的不是自己的。 秦牧对于老鸨的邀请也很好奇。之前不都谈好了吗,对于樊楼,对于老鸨,这就是一个商业活动,各方的投入和分成,都已经事先谈清楚了,还有什么好谈的呢? 难道老鸨还不满足,见钱眼开,想要多吞点? 如果这样的话,秦牧不介意让她看到自己的另一面。掏出大棒吓死你!别以为我只有胡萝卜。 “秦少爷。”穆南行把一杯清茶放到秦牧身前——这还是秦牧给她的:“奴想和你好好聊聊。真心的聊聊。” 这是一间静室,除了秦牧和她之外,再无旁人。连丫鬟都给打发的远远的。 秦牧顿时感觉到了危机。怎么对方身上隐约有点李清照的影子?这可不行,自己绝不再卖身了!若不是樊楼是他规划好的据点,他都准备抹头就跑。可是少女时代攥在人家手里,他跑不了。身契——这东西在她手里攥着,少女时代实际是她的奴隶。 “你……”秦牧对于这个人一直没法称呼。这时空都管老鸨叫“妈妈”,因为他们对自己母亲的称呼是“娘”,所以没有称呼上的尴尬。 可是秦牧来自后世,后世是叫“妈妈”的,他怎么可能对眼前的女人叫出这个词,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上穆南行都很尴尬,不知道叫什么,总是“你,你”的 “秦少爷,奴叫穆南行,你可以叫我南行。” “南行?”这名字有点意思,听起来好像男性。还别说,穆南行真有点男人的干练。 “其实我姓柴。”穆南行盯着秦牧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我的先祖,是世宗皇帝,柴进是奴的亲哥哥。” “……”这句话让秦牧浑身一震。这也太出乎自己意料了。怎么汴梁城真的藏龙卧虎,连个青楼老鸨都这样有背景。她是柴世宗后人,而且她哥哥是柴进。柴进不知道被朝廷宰了没有。 当然也可能是自己宰的,这个很难说,炮火之下谁知道死的是谁,自己也没打扫战场。就是打扫战场他也不认识柴进。 “我哥哥没事,他现在很好。”穆南行似乎看穿了秦牧的心思:“他让奴给秦少爷带个话,他想和秦少爷谈谈。” “和我谈?谈什么?”秦牧听到柴进没死,心里好像轻松了一些。毕竟他要是死了,那很大可能是死在自己手里,这女人别是知道了真相,要为她哥哥报仇吧。 “秦少爷,你别慌。” 我哪里慌了啊?秦牧连忙端起茶拼命喝水,好暂时掩饰。他刚才的确有一瞬间的走神,没想到就被穆南行抓住了。这是个狠角色! “秦少爷,这个天下,本来是姓柴的,它不应该姓赵。”穆南行逼近了一点秦牧,沉声说道:“以后,天下会是姓秦,这点奴绝不怀疑。” 听到这句话,秦牧一把搂住穆南行就把她的嘴堵住了。 这是他被人揭破秘密的下意识反应。虽然秦牧一直拼命的准备造反,但是他在汴梁做事非常谨慎。一切在汴梁露脸的玩意,全是娱乐生活用品,半点和军事都不沾边。 近卫团偶尔露出獠牙,全是背着朝廷。 在这个时候,才宣和三年,离靖康耻还有四年呢,秦牧不能提早暴露。可是这般小心,怎么会被穆南行一句话揭破呢? 没等秦牧想明白,穆南行已经双手扒开他的手掌,轻声说道:“秦少爷,奴是你的人,不用担心。” 秦牧一听这话,更想起李清照了。你要这样,我更担心。 他连忙放开了穆南行。 “秦少爷,我哥哥那天从近卫团手底下侥幸逃出了一条性命,所以他知道这个天下肯定姓秦。不会再姓赵,也不可能姓柴,所以,秦少爷你能放心了吗?” 原来是这个样子。难怪她说是她是自己的人。见识过近卫团恐怖的火力,没有谁还敢有对抗的心思。看来柴家兄妹都是聪明人。 不过秦牧也不是傻子。短短几句话他就明白了,穆南行在汴梁不安好心,一直想着掀翻了老赵家。难怪宋江到最后也没见到赵佶,有她卡着呢,能见到才奇怪。 穆南行姓“柴”,这让秦牧大喜过望。 少女时代这个三人组年纪太小了。秦牧是能让她们依赖自己,成为自己的耳目,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办正事没经验。她们还是小孩呢。 秦牧一直发愁让谁做克格勃的头目,水桥舞三人谁也没这本事。如今老天爷好像开了眼,突然把穆南行送到自己面前。 这不是天生的特务头子吗?她自己就一直干这一行的,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秦牧不能就这么简单的相信她,更不能这么随便的把担子交给她。克格勃啊,这个组织哪能不放上真正的自己人? “秦少爷,奴知道你的打算,也知道你的担心。”穆南行身体半靠在秦牧身上,低声说道:“以前呢,奴和哥哥一心想复国。可是自从哥哥见识过秦少爷的近卫团,就再也没有那个打算了。奴现在只想亲眼看着赵家人倒霉,看着他们彻底完蛋。这是秦少爷正在做的事情,奴只想帮秦少爷一把。” 她越说声音越低,秦牧不由得靠近倾听。 “奴知道秦少爷让小红她们做什么,这件事,奴也可以做,而且她们那么小,很多事情都不懂。秦少爷不觉得还缺一个真正能干的女人吗?”穆南行把“干”字咬的很重。 秦牧不由得点头。这正是他一直挠头的问题。 “奴知道,这个位置,非是最信任的人不能做,所以你不会考虑师师。她是赵佶的人。”说到这里,穆南行羞涩的一笑:“奴是赵家的仇人,还是处子之身,所以,奴才是秦少爷的自己人!” 秦牧发现不知何时穆南行已经坐到了自己怀里。这真是…… 第二个李清照来了,快跑!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一百七十七章 李邦彦动手了 除非秦牧是真的神仙,要下雨就下雨,要刮风就刮风。可惜他真不是神,就是个凡人。所以今晚月朗星稀,一滴水也没掉下来。 不过这难不倒秦牧,他一回屋,不出所料,果然贾红线、姜月奴、余里衍三个人都在,他立刻把三人一起拥抱到怀里。 “这阵子娘子辛苦了!” 三人都有点诧异,官人这是怎么了?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莫非和老鸨聊的开心?聊什么了这么开心? 这一犹豫,就让秦牧混了过去。因为她们仨喜欢的香水不同,所以味道也不同。三人一凑,味道一混合,就把秦牧身上带着的穆南行的香味遮盖了过去。 “很晚了,都休息吧。”秦牧趁热打铁,睡一觉明天就彻底没味道了。 今晚是贾红线陪他,那俩就睡在外屋。 贾红线刚把秦牧的上衣脱掉,突然怒道:“表哥 ,这是怎么回事?” 秦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点莫名其妙。 “什么怎么回事?” “哼,表哥,你背上这些吻痕,别告诉奴是狗啃的吧?” “……”秦牧真没想到穆南行这么狠,竟然吃完不擦嘴,还故意留下痕迹。这次真没办法混过去了。他正要让贾红线小点声别惊动了那俩,却听贾红线提高音量说道:“那个骚狐狸,奴饶不了她!” 她这么大声音,姜月奴和余里衍还能听不到?她俩立刻跑了进来,一眼就看明白了。 官人这是又出去偷吃了。 真是…… 秦牧眼看就要被批斗,立刻想要转化矛盾。 “你们听我说,汴梁有个大宅子正要卖,我想给咱们买下来。这事得求穆娘子,她要点头就好办多了。对了,红线你知道,就是咱们一起去过的,王樵那个宅子。” “都穆娘子穆娘子的叫了。她是不是连名字都告诉表哥了?” “是啊,做买卖吗,总得问问人家怎么称呼。她叫穆南行。” “姐夫,”余里衍可不能让秦牧混过去:“就是买宅子也不用卖身吧?咱家缺这点钱吗?” “丫头,你可别胡说,我这个是刮痧。刮痧懂不懂,最近太累了。不说这些,还是说宅子吧。丫头说的对,咱家真的现在有点缺钱。” 听到这话,贾红线和余里衍都是一愣。咱家里会缺钱?守着卷烟厂,那就是直接在喷金子,怎么还会缺钱呢?这可是个大问题。 这下俩人有点着急了。不是因为缺钱,而是觉得是不是家里有内鬼了?莫非是折家姐妹?要不自家男人赚的那么多钱都去了哪里?别是她们偷偷补贴娘家了吧? 俩人一起扭头望向姜月奴。她们知道一切数据全在月奴的电脑里面。 姜月奴可不能让姐妹们怀疑自己。她立刻把自己的电脑打开,调出数据,一边给姐妹们看,一边解说。 “大姐,咱家现在的收入是很多很多,可是支出更多。最主要的是滕县煤矿,咱们最近赚的钱,和以前的一些积蓄,都填了那边。诺,这是明细账,大姐你看看。” 姜月奴几乎自学了后世的会计,所以账目弄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贾红线和余里衍一行一行的仔细检查,发现果然如月奴说的一样。家里钱有点少,基本全投在煤矿上了。 任何时空重工业都是吞金兽,就靠那个小小的卷烟厂,真填不饱肚子。 这样贾红线也有点着急了。她清楚秦牧的计划,煤炭,钢铁,石油,以及以后这个厂那个厂,表哥可是规划的一片一片的,怎么这才在煤矿开个小头,家里钱就要捉襟见肘了。这怎么行! “表哥,这怎么办?要不我们先不在汴梁买宅子了。” 秦牧本来就没打算买。和梁师成、王黼做邻居,那不得腻味死。再说他还不想改变历史呢。 “不怕,有我在呢。我准备多搞几辆摩托车来卖,就有钱了。” 经济是时刻挂在秦牧头上的一把刀,任何时空,做工程做一半没钱了,那就只能烂尾。他怎么能让这把刀把自己砍没了尾巴呢?自己的工业化建设才开始,这才哪到哪! 只是开始时候,秦牧觉得靠自己的卷烟厂就能支撑下去煤矿的初期建设,可是没想到那个卷烟厂还是规模小了点,收入远远赶不上支出,这样他不得不改变计划。 多拉几辆摩托车过来换钱。这东西性价比在大宋目前是最高的。 之前他不这样做,是因为大宋没有汽油。拉来那么多摩托车,自然需要大量的汽油。这样一来,买家对于汽油的需求会直线上升,他的柜子以后别干别的了,次次运汽油吧。 这是秦牧绝对不能接受的,所以才没考虑卖更多摩托车。 但是现在经济紧张,短期内卷烟厂的产能也无法提高,这一块的收入就没法扩大,可是支出每天都在增加。那就只能先顾着眼下了。 只是拉回来摩托车的话,秦牧的计划就要做出改变。这时候不但煤矿不能停,还得同时开炼油厂。只有炼油厂开起来,才不用从后世运汽油。 这等于同时开两摊,太考验他的操作了。不过现在有了飞机,多少能给秦牧一些底气。飞来飞去的话,大概两点,甚至三点也照顾的过来。如果没有飞机他绝不会这样打算。 听到秦牧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贾红线大大松了一口气。有表哥在,什么都不用愁。 “可是运来摩托车,我就要去青州建炼油厂了。到时候跑来跑去,别说老公不顾家。”秦牧早早的打预防针。 余里衍眼珠一转,马上说道:“姐夫,你要跑这么多地方,一架飞机怎么够,再买一架吧。你说奴是空军,可是奴连飞机都不会开,怎么当空军呀。等奴学会了开飞机,你带着大姐,奴也可以带着别的姐姐呀。” “……”秦牧发现余里衍还不如装傻呢。至少那时候她不会乱要东西。现在张嘴就要飞机,而且理由冠冕堂皇,连统一战线都拉起来了,一下子把姐姐们都团结在了她周围,自己到成了孤家寡人。 真有你的! “丫头说的对。”贾红线连忙帮腔,她也一直觉得一架飞机太少了,像上次表哥就带着狐狸精飞去了滕县,自己干着急没办法,飞机上只有俩位置,没有自己坐的地方。 再有一架情况就不同了。表哥不论去哪里都可以带着自己,剩下需要跟着的姐妹,可以让丫头开飞机带着。 这个主意真好,她忍不住抱着余里衍亲了一口——贾红线照顾了余里衍几个月,都把她当自己半个孩子了。 “秦郎,就听丫头的,再买一架飞机吧。”姜月奴也帮腔。就一架飞机,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坐呢?她平日里基本就不出吴家庄,要是坐飞机纯粹是玩,只有一架飞机肯定不能让自己随便玩。可是她实在是喜欢在天上飞行的感觉。 “好,我答应你们再买一架飞机,不过你们也答应我一件事,以后别去找穆南行的麻烦。”秦牧不等她们反对,连忙把穆南行的身世和自己对她的安排说了出来。 “明白了吧。南行现在是克格勃的头,她的任务很重要,而且非常关键,是老公我插在敌人心脏的一把刀子。” “哼,表哥,到底是她插在敌人心脏,还是你插啊?” “……”秦牧觉得贾红线真是能干,一句话就把天给聊死了。 “快去洗澡,不洗干净不许你上床!”贾红线连退带搡的把秦牧弄进了浴盆,三人一起动手,又是出气又是亲热,差点把秦牧的皮搓掉一层。 唉,总算是对付过去了。 秦牧躺在床上时候,正庆幸今晚有惊无险,却没料到贾红线根本就不放过他。 “表哥,奴要儿子!” 秦牧顿时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恶意。炼铁厂还没影呢,自己到被贾红线当铁来打了。 全仗着秦牧年轻,第二天还能按时起得来床。算算时间也可以回去后世了,他就收拾收拾准备回吴家庄,这时候却接到了折美鸾的夺命连环call。 美鸾告诉了他一个十分不妙的消息,顺风物流来拉货的船全被官军给扣下了,说是要检查有没有犯禁的商品。 秦牧顿时脱口而出:“李邦彦动手了。” 这肯定是李邦彦下手了!除了他不会有别人。 吴家庄的香烟早就实现了产供销一条龙,这个链条每日运行的非常顺畅,是他稳定的现金流,一直以来都没出问题。 如今李邦彦刚抢了韩城县的土地,把自己的工业区给完全的围了起来,马上河运就被找麻烦,这简直是明告诉自己,这事是他干的。 这孙子,真敢干!也不打听打听自己是谁,真当自己是草根随意踩吗? 惹急了我,什么历史不历史的,先宰了你,出口气再说。 不过这些只是秦牧一瞬间的失态,很快他就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自己的目标那么大,在统一天下的路上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如果什么事都靠子弹解决,那基本上自己就肯定会死在四十岁。 武力如果能解决一切,后世的美帝早就统一全球了,何至于在半岛就被志愿军打跪了。 靠武力肯定不能解决问题,不到万不得已,秦牧不会做这么极端的事。 他刚冷静点,贾红线已经开始发火了:“表哥,今晚奴就去杀了李邦彦,你陪奴一起去。” 贾红线完全清楚前因后果,秦牧想到的她也想到了。李邦彦!竟敢跟我家做对,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她有一种被人深深蔑视的感觉,这让贾红线非常恼火。可以说自从跟了秦牧以来,贾红线逐渐的就变了一个人。在汴梁时候那个八面玲珑的小娘子早就消失不见。现在的贾红线,不是皇后胜似皇后。 这么多日子以来,贾红线凭借一支***,跟着秦牧走南闯北,从来都是她欺负别人,哪有人能欺负的了她。如今被人家堵着自己的老家,这让她怎么能不恼火。 尤其是贾红线坐过飞机之后,她的心里膨胀到无以复加。就算大宋皇上又怎么样?你是天子,可是你能在天上飞吗? 你就是个假的天子,表哥才是真正的天子,奴就是真正的皇后。 现在贾红线这个皇后被一个凡人堵住门口,还检查她的船,这口气顿时就堵在了贾皇后的胸口。她只想一枪给李邦彦爆了头。 香烟老娘肯定不会给你,但是赏你一颗7.62mm子弹,来尝尝味道吧! ------------ 第一百七十八章 高俅的另类演习 时间! 时间越来越不够用。 秦牧觉得前方有一扇门,闯过去,就是无限光明。可是头顶有一条时间线,时时刻刻的在变短。如今已经是宣和三年十月,这一年眼看就要过去了。 等过了年,自己在这个大宋就只剩十二年的时间了。 时间都这么急迫了,家里就别折腾了。 贾红线被秦牧拦着没去杀李邦彦,一腔火气无处发作,就想给穆南行点颜色看看。 穆南行是什么人?她纵横汴梁几十年,怎么会怕贾红线。纵然是弟弟的枕边人也没什么,自己还不是一样身份吗。 贾红线于是就更加生气。眼看着火星撞地球,秦牧连忙说道。 “都这个时候了还吵!都听我的命令,调转枪口,一致对外。一起想办法解决李邦彦。” 他收到折美鸾的消息,知道老家有麻烦了,马上就把穆南行请了过来。 穆南行事前也不知道这个消息,这件事发生的非常突然,汴梁城里没有任何风声。就好像李邦彦夺地一样,也是事后樊楼里面才有人提起,之前谁都不知道。 李邦彦做事很绝,滴水不漏。 穆南行虽然不知道任何消息,但是她一点不紧张。 “弟弟,不用担心,万事有姐姐呢。”穆南行挑衅的向着贾红线一仰头。 “怎么?你有办法?”秦牧感觉有点出乎意料。自己除了动武都没别的解决办法,怎么她一个女人到有办法? 贾红线几个气的够呛。可是这时候还真没办法发作。李邦彦围着的是自己家门口,不是人家樊楼。穆南行是给自家解决麻烦,是帮忙,自己还能甩脸子吗? 有气,也得忍着。香烟这个链条是自家经济的根本所在,不能出半点问题。 “几位妹妹,”穆南行先不搭理秦牧,反倒对着贾红线几个说道:“想来弟弟也把奴的事情都告诉几位了。那姐姐再说两句。奴一不要嫁入秦家,二不会跟妹妹们争什么。奴只要几位妹妹承认姐姐是弟弟的女人,让我安心做一个外室,大家和睦相处。如何?” 姜月奴等人立刻望着贾红线。你是大姐,你拿主意。 贾红线也在盘算穆南行的提议。想来想去,也只能如此了。表哥到处留情,这样的解决方式算是最好的了。否则嫁进门来,岂不是对自己威胁更大? 何况她很清楚穆南行现在这个位置的重要性,非是自己人绝不可以担任。既然这样,那就忍了吧。 “好,就依穆姐姐。不过姐姐要是解决不了眼前的事,可也别怪奴不好说话。” “放心,些许小事而已。”穆南行信心百倍,对着秦牧说道:“李邦彦现在有三子二女,其实他还有一个私生子。这是他最疼的女人生的。如今瞒着家里的夫人,放在外面。只要弟弟绑了这对母子,还不是要他跪就跪!” 还有这事?秦牧一想也对,这种事或许瞒得过别人,也瞒得过李邦彦的夫人,可是怎么能瞒得过穆南行。 “南行,你知道地方?” “当然了,弟弟。这个女人就是樊楼出去的姑娘,姐姐怎会不知。” 难怪你知道的这么清楚。这下秦牧明白了。别说李邦彦有私生子这事穆南行清楚,甚至安排照顾这对母子很可能也有她的帮手。毕竟李邦彦之前穷的掉渣,靠着俸禄养正室一家都费劲,别说再养个外室了。 这不失为一个办法。 贾红线几人连连点头。不愧是克格勃的头子,果然表哥没看走眼,人才啊! 她们都很清楚,争霸天下是艰难的大业,能多一分助力也是好的。何况穆南行这么能干,又不和自己几个争名份。就认了她吧,何况少女时代还捏在她手心。这都是钱啊! 没人和钱过不去,何况这笔钱是自家男人给折腾出来的,穆南行独吞可不行。 气氛瞬间缓和了下来,秦牧也松了口气。总算不再让自己受煎熬了。 绑架李邦彦的外室,算是一条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秦牧并不准备优先使用。 他从心底里不喜欢这样的解决方式。江湖仇杀还祸不及妻儿呢,自己不能对着无辜的女人孩子下手。当然,若是一切都是这个女人挑拨的,那就另当别论。教唆犯,罪更大! 如果让自己知道是这个女人在背后使坏,秦牧不介意让他尝尝近卫团的铁拳。 可是现在,拳头还不能先落到女人身上。 要找正主。 秦牧叫通了石遗,把情况说明之后,他发出命令。 “石遗,我命令,近卫团一排马上行动。去梁山,然后以顺风物流为掩护,彻底摧毁吴家庄附近的官军。这一仗要打击溃战,要放一些人回去传消息。让他们以为一切都是梁山土匪做的。” “是,坚决完成任务!” 石遗真没想到有人敢来吴家庄找事,这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吗。而且他们拦截检查货船,这就是要断近卫团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石遗在煤矿的建设过程中充分意识到经济的重要性。没钱真是不行! 他更加佩服团长,什么事都早早安排在前面,先有卷烟厂才建煤矿基地。这要是掉个次序,全完蛋。根本连地基都打不起来。 现在听说李邦彦敢打香烟的主意,这让他恨不得马上把李邦彦揪到眼前,一刀劈开两片。让他明白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了。 别看李邦彦是大宋的尚书右丞,可是他在石遗眼里就像猪羊一般,只是等着养肥了被宰的。 李邦彦这些人的死活,全看秦牧的心情。如今别说秦牧心情不好,石遗的心情也糟透了。 他立刻找到折可存交接工作。 折可存已经和秦牧通过消息,知道这事自己不能掺和,他能做的就是让基地的建设不受影响。这是他的本份,也正在这个时候,更显的自己能力。 二公子没有二话,立刻接过来石遗负责的工作。石遗点齐了人马,立刻开拔。 李邦彦,等着,近卫团来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马王爷三只眼! 一支燃烧着怒火的队伍迅速的向吴家庄挺近。 吴家庄外,五丈河上,三艘大宋战舰不断的梭巡。吴家庄码头也停泊着两只战舰。同时有十几条货船沿着河岸停泊,船上有大宋的兵丁看守,谁也不许开船。 折美鸾来到寡妇酒楼——这是吴家庄的制高点,望着码头方向,眉头紧锁。 李邦彦这样的动作出乎折美鸾的意料。尽管他明抢了任潇潇的土地,可是任潇潇只是个草根百姓,在尚书右丞面前连根葱都不算。抢了就抢了,任潇潇难道还能告倒了他? 做梦吧。任潇潇如果敢去开封府告状,只能被一顿乱棍打出来。开封府尹都是李邦彦的手下。敢状告我的上官,胆子忒肥了! 可是吴家庄功业园不同。这块地不但是皇上亲口赐给秦牧的,而且秦牧还是半个折家人,这样的身份绝不是任潇潇可以比的了得。 折美鸾本以为李邦彦会使出更曲折阴暗的手段来图谋自家的产业,可谁知道此人吃相如此难看,竟然不管不顾直接动用了朝廷的禁军。 公器私用,尤其是军队,他难道不怕犯忌讳吗?难道不怕赵佶斩了他的狗头? 李邦彦当然怕皇上砍了他。他最怕这个了。尚书右丞的一切都是赵佶给的,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俩人。一个是皇上,一个是夫人。 可是围堵吴家庄这件事,他还真不怕,因为这事明面上和自己毫无关系。禁军又不是他能调动的,那是高俅的活。 如果皇上发火,也得冲高俅发。 可是皇上为什么发火呢?高俅做的并不出格。他也不是带着禁军造反。这只是正常的演习。演习,懂吗?太正常不过了。 前一阵子高俅在皇上和金国四太子面前演了一场。如今他忠于公事,勤练禁军,难道犯法?岂止不犯法,这还值得皇上奖励呢。 操练操练军队,别都养废了,明年还要打辽国呢。就是赵佶知道了,也会勉励高俅两句:“好,卿之所为,朕心甚悦!” 一次冠冕堂皇的演习,谁都无从挑错。至于在演习中遇到走私的商人,临时检查这也是禁军的责任。 大宋不是没有走私,相反的,还有很多。 大宋实行盐铁酒**,就是这三样只能官营,私人做就是犯法。梁山上走私盐的就好几位。 大宋水军都统梁宝,以前就带兵抓过私盐贩子,所以他这次带兵算是轻车熟路。管你有没有运私盐,反正我说你犯禁了就犯禁了。 统统扣下,检查完再说。我不检查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贩运违禁品?至于什么时候检查完,那就看我的心情了。 不过就算我心情好也没有用,上面不点头,自己检查不完。这些船,就都扣着吧。 这十几条船里面有几条是顺风物流的,这次带队的是林冲。面对这种情况,若是换了以前,他能打就打,如果实力差太多打不过官军,那就马上逃跑。 这次被扣在码头,他不能跑也不能打,他得请示秦牧。 秦牧不在吴家庄,他一方面把消息通知了折贵妃,一方面自己亲身进汴梁,直接找秦牧汇报。 在秦牧接到折美鸾消息之后,林冲也来到了折府。 林冲是直接和官军打过交道的,他带来了折美凤不了解的第一手资料。 梁宝的名字也是他提供的。 秦牧安排了林冲去休息,马上叫来穆南行,问起梁宝这个人。 “这是高俅的人。”穆南行一边回想一边说道:“前几天还过樊楼,当时他说起要出门一阵,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汴梁,所以先来快活一番。” 秦牧真心佩服穆南行。你都不用电脑,你的脑袋比电脑还厉害。简直存着一个汴梁大全,什么都知道。 “好,就从梁宝这里着手!” ------------ 第一百七十九章 梁都统在寡妇酒楼 梁宝是大宋水军都统,也算是见过些世面。但是他根本没想到吴家庄竟然有酒楼。 这样一个小破村,有码头已经很稀罕了,怎么还有酒楼?真稀奇。 正是午饭时候,他带着两个亲兵就上了寡妇酒楼。 好名字,梁宝喜欢小寡妇——这是未亡人呀!多好的题材! 他上到酒楼二层,只见到一个美艳绝伦的女人站在窗边,正冷冷的望着自己。 这小娘子,怎么这么美呢?梁宝活了几十岁,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那是当然,折美鸾本来就生的貌美如花,又经过后世化妆品化妆术的加成,而且她本来就是真正的世家女,气质非同一般,如今再被东跨院二十一世纪的环境彻底提升了素质,自然美的不是大宋女人了。 若是往日,在汴梁城外的小乡村遇到一个漂亮小娘子,梁都统肯定早早就上去调戏了。乡下人,就是再漂亮又能怎么样?无权无势,还不是任由自己无法无天吗。 可是现在他有点被震住了,竟然一改常态的没敢上前骚扰。 折美鸾的确是太有气场了。只静静的站在那里,就有一股寒冰一样的气质,凛然让人不敢接近。 梁宝正想着怎么上去搭讪,折美鸾却先开口了。 “这位将军,怎么称呼?” 梁宝没想到美娘子会对自己说话,连忙点头哈腰的回答:“在下大宋禁军都统,梁宝。不知小娘子怎么称呼。” “你可以称我秦夫人。” “秦夫人。”梁宝不由自主的就按照折美鸾的要求称呼:“不知小娘子是不是在这里等我呢?” 两句话一过,他的本性就暴露出来,开始言语上犯贱了。 没想到折美鸾竟然对他点点头,说道:“却是正在等都统。这个庄子是我官人的产业,被梁都统扣下的船只,全是来我庄上做正经生意的,绝没有半点违反朝廷律法的地方。梁都统今日这番做派,却是大大的损害了我家生意。” 梁宝心里大喜。不损害你家生意我还不来呢。损了才好,这样你才能求我! “秦夫人,实话和你说吧,这事情不是在下的主意,我也是身不由己。上头有令不敢不从。不过,这‘从’到什么程度,却也要看情况而定了。” 来继续求我啊,让我轻薄一番,我就给你点方便,若是你能让我…… 没等他继续做梦,折美鸾冰冷的声音传来:“梁都统,你可能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我姓折,娘家在府州。” 这句话说出来,梁宝顿时愣了。府州折家的娘子,这可是真没想到。难怪这么漂亮又这么有气质,竟然吓得自己不敢靠近。 一句话打消了梁宝的所有非分之想,可是既然不想了,那就公事公办。 “秦夫人,这些船上有没有违禁品,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府州说了算。在这里,公事公办,我说了算。”梁宝立刻摆出了一副无赖的姿态。 如今大宋的禁军多年不曾打仗,早就不是一支军队了。就从高俅弄的那个戏班子一样的演习可以看出来,禁军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军人。 梁宝还算是专业技能可以,至少能带兵开船,不至于带沟里去。这就是人才了。而且他紧跟高俅,这么多年狐假虎威惯了。府州折家的女人他是不敢碰,可是不碰你家女人,却不用给你面子。 府州折家在汴梁根本没地位,而且高衙内还被府州折家的人给揍过。公私两面都结着仇,何况梁宝这次正是奉了高俅命令,来吴家庄找麻烦的,自然无需看折美鸾脸色。 不让你难受,我来干嘛? “好,梁都统,既然你是公事,还望不要骚扰本地乡里。都统在这里的花销,我请了。” 折美鸾说完,身边的郭婷立刻端着一盘金子放到梁宝面前。 “梁都统,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折美鸾扭身走出寡妇酒楼,临出门前,又加了一句:“还望都统不要骚扰地方。” 梁宝望着折美鸾离去的背影,一边流口水一边暗骂:“折家算个屁,嚣张什么?现在一切都在高太尉手里捏着,你到是蹦跶给我看啊!你的船,我就扣着了,能奈我何?不服气,那就问问我胯下宝刀。” “掌柜的,最好的酒菜,都给本都统上来。迟得片刻,老子把你这酒楼拆了。”梁宝一肚子邪火无从发作,直接就拿李小娥撒气了。 李小娥本就一肚子气,这下火更大了。 吴家庄这些日子以来,在折美鸾的治理下完全变了模样。李小娥是开酒馆的,对这点的感触尤其深。 她知道就算是汴梁城里的小酒楼,都少不了泼皮无赖的骚扰,可是在吴家庄一个也没有。但凡有不开眼的全被折娘子命人抓进监狱吃牢饭去了。 这个寡妇酒馆虽然招牌诱人,可是真没人敢动她。都怕折娘子立下的规矩。 李小娥日子过得别提多好了,她期盼着一直这样好下去,自己能赚更多的钱,给大闺女说个好人家,再给儿子娶个好娘子。 可是好日子就这么突然被朝廷打断了。 梁宝带着水军出现在五丈河上,把原本井井有条的秩序搅得一塌糊涂,这让李小娥的酒楼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食客明显少了许多,她一肚子的怨气。 如今朝廷的军官还这么霸道,做饭慢点就要拆自己酒楼,这让李小娥简直想宰了他们——在折娘子治下,哪有人敢在酒楼撒泼! 可是她明白事理,现在的天下,不是秦少爷的天下,折娘子不是任何时候都说话管用。就像刚才,她也对这个朝廷的军官没办法。 唉,什么时候天下才都归秦少爷管呢?到那时候,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混了! 折美鸾回到办公地点,发现任员外正在客厅等她。 任若虚不能不急,他的火柴厂和秦牧的卷烟厂其实是一体的。功业园的原料一直由任家人负责,两家虽然账务结算分明,可是工业链条多有重合。 梁宝扣船可不问姓“任”还是姓“秦”,所有商船,一概扣下。 任员外当然坐不住,他立刻跑来找秦牧要主意。秦牧不在吴家庄,不过他也不太担心,不是还有折娘子呢吗。任若虚知道吴家庄现在全在折娘子的管理之下,找到折娘子,就和找到秦牧一样。 “秦夫人,”任员外恭敬的说道:“今日这事,怕是短时间内不好说呀。咱们的货可怎么办?” 折美鸾早就想过这个问题。秦牧的计划她全清楚,可是近卫团远在滕县,他们又没有飞机,不会一两个小时就回来。从滕县到吴家庄,最快也要走三天,这还是拼尽全力,再加上老天爷给好脸色,一路顺风。 货不能都这样屯着,必须继续发出去。 “任员外,我们这两天先换个路线。我这就安排车辆,走县城的码头。” 梁宝的战舰就这五只,全聚在吴家庄外,那就从县城码头发货,躲开他就行了。 “好,就这么办,我这就回去联系。”任员外连忙点头。还是折娘子有办法,自己一时都想不到这个好主意。人家堵住一个门,咱们换一个不完了吗。 任员外不管装车的事,先急急忙忙的回到韩城县里,他要去码头安排妥当。 可是让任员外没料到的是,韩城县码头根本不给他留位置。只要是“任”家的货船,一概不许泊岸。 这让任员外大怒。现在他早就不是原来的任若虚了。有了火柴这样的宝贝,又和大宋皇上都见过不知多少次,再和秦牧接触这么久,他的眼界和格局都高到不知哪里去。 他都没找朱德庸——虽然朱家是码头的主人,任员外直接去找韩城知县范乔。 任员外觉得范乔欠着自己人情。几次上京见皇上,他可是没少替范知县说好话。就是这次任潇潇的地被夺了,他都没来麻烦范知县。 这个事情很清楚不是范知县做的,找他没用。 不过码头这点小事,在任若虚看来,范知县于情于理都应该出来说句话。 码头本来就是公用的,虽然地是朱家的,可是任员外原来用码头也没少交一文钱。怎么能不让自己的船泊岸上货呢?尤其是现在这样关键时候。 自己站在道理上,范知县就算不念过去自己替他出的那些力,也应该讲理。 可是没想到范乔根本没见他。推脱身体有病,近期都不能办公,更不能会客了。 这让任若虚大怒!什么玩意,莫非你和那些官军是一伙的? 任员外很清楚自己的火柴和秦牧的香烟多招人惦记。那不是一根根木棍,也不是一张张纸片,那全是钱。 流水线啊!任员外现在太清楚这个东西的神奇了。这边木头进去,那边金子就出来了。 别看是一堆铁疙瘩,可是和仙家法宝没区别。说它点石成金一点不为过! 这样的好东西,不被人惦记也不可能。平日里任员外没少送钱四处打点,可是看来真是填不满人家胃口。 他们是要生吞了自己的产业! 一定是李邦彦!这个狗日的! 任员外一时怒从心头起,他就要找把刀去跟李邦彦玩命。你不让我好好过日子,我也绝不让你安稳当官!不说别的,自己闺女的地都被李邦彦抢走了。这哪是朝廷高官,纯粹土匪。 可是他只能想想,任员外哪有这本事。他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土财主,离尚书右丞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他连人家的衣角都碰不到。 怎么办?这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秦牧。 秦少爷,怎么家里出了这么大事,你还不回来呢?你到底在忙什么? (2019年3月22日 100万字纪念。) ------------ 第一百八十章 林冲的复仇 高衙内幸福的快要疯了。如果不是身边有陆虞侯拉着,他一定脱光了在汴梁裸奔。没办法,兴奋啊! 少女时代的台柱子,大美人水桥舞,刚才单独和高衙内见了一面。 这让一众衙内羡慕的差点暴打高衙内——你算什么东西,怎么就让紫发娘看上了。 高衙内那时候哪能还注意到别人,他一颗心全被大美人给勾走了。 水桥舞在台上放大招的时候,高衙内就已经没魂了。之前他也一厢情愿的以为水桥舞在对自己抛媚眼,可那真是他的一厢情愿。 今晚却不同,水桥舞的媚眼只抛给高衙内一个人,而且一曲跳完,还让人请高衙内单独相见了一会。 这能不让高衙内喜欢的要爆头吗! 永远不要低估女神在宅男心中的份量。在后世,有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各种各样的娱乐方式,然而女神的一首歌,一段舞,依然让死肥宅成千上万遍的刷。何况这个时空足足落后一千年,这更让死宅忠心于女神——高衙内都看了几十场了。 高衙内早就被少女时代勾走了魂魄。他觉得这天下其余的女人,全是垃圾。甚至自己的妻妾也全不是东西,连水桥舞的脚趾头都比不上。 所以当水桥舞对高衙内表现出一番崇拜时候,简直让高衙内以为自己是天下之主!别说他干爹高俅了,就是皇上也不放在他眼里! 这一刻他高衙内就是神!水桥舞的一切要求,他都可以无条件办到。 现在他就要去给女神表现一番自己的能耐! 水桥舞跟高衙内说,小女子最佩服威武的大元帅,尤其看到掌管天下兵马的大印就兴奋的不能自已。这么多衙内,自己就觉得高衙内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因为高衙内有一股掌管天下禁军的气势。 高衙内顿时骨头轻了好几百斤——人都要飘了!女神说的太对了。蔡鞗算什么?不过靠他老爹,他见过白虎堂里面的天下兵马大印吗? 朱壕算什么,就有俩臭钱而已!他连白虎堂在哪估计都不知道。 可是我高衙内不同!白虎堂这地方,别看是大宋最高军事衙门,就是高级军官都不得召唤不能进入,可是对自己来说,全没问题,我常去! 之前不就为了得到林冲的美娇娘,带着林冲进去了吗?虽然最后美女死了,林冲跑了,可是自己真是白虎堂的常客! 一定是因为自己常常进出白虎堂,所以身上才沾染了英武的气概,被水桥舞女神看上了。 要不怎么这么多衙内,比他地位高的有,比他钱多的有,比他漂亮的有,甚至比他不要脸的还有,怎么女神单单就对着自己抛媚眼呢?而且还单独见了自己。 这就是老子一身军人气概! 别说水桥舞只是要他把天下兵马大印拿出来看看,就是送给女神又如何? 高衙内心里一股邪火几乎把头发都烧着了,他简直不会走路了。 奔跑吧,高衙内!于是他一路小跑就进了白虎节堂。 白虎堂是殿前司重地,守卫也不能说不森严,可是殿前司最高长官是高俅,高衙内是他儿子,这身份就不是守卫能拦得住的。 而且以前高衙内的确半夜三更来过白虎堂,上次坑林冲就是半夜。 这一次也没人敢拦着他,任由他进去打了一转,也不知道高衙内干了什么,反正衙内打了转就飞快的跑了。 高衙内做事,谁敢拦着? 他只带着陆虞侯——带一群人怎么和女神亲热,向着水桥舞约好的见面地点狂奔。 那个地方比较偏僻,白天也没多少人,何况晚上。不过高衙内反倒更兴奋!人少,才说明女神是真心喜欢自己。人来人往怎么好亲热? 一想到马上就能和女神那个了,高衙内几乎都跑不动了。身体器官起了反应,没法跑了。 “赛高!”虽然不能跑了,可是心里的热情压抑不住,高衙内不顾半夜三更,一边高高举起大印,一边大呼小叫的释放心中的火气。 他正幻想着今夜诸般的滋味,却不成想眼前出现一群人,全是黑衣蒙面,堵住了前方的道路。 高衙内还没反应过来,陆虞侯明白过来了。有劫道的! “什么人?敢在我们高衙内面前撒野。赶紧滚蛋,别等衙内发火。今晚衙内心情好,不想跟你等猢狲计较。”陆虞侯顿时抢在高衙内身前,想把这些黑衣人吓走。 对面人连头发都没动一根,只静静的看着他们。 “高衙内,陆虞侯,好久不见了。你们想的某家着实辛苦!”这时候,有人说话。 陆虞侯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可是一时想不起是谁。 他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人缓步走了过来,到得近前,把蒙面黑巾扯丢地上。 “林冲,怎么是你这厮!” 陆虞侯一身冷汗就吓出来了。竟然是林冲,他怎么没死在梁山呢?不死就不死吧,怎么还敢进汴梁城。 高衙内这时候满腔的色情也全吓没了。是林冲!自己害了他娘子,他不是来报仇的吧。 现在半夜三更,这里就是自己和陆虞侯俩人,对面可是好几个黑衣人。 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跑! 他抹头就跑,可是到了这个地步,高衙内哪里还跑的了。 那些黑衣人都没动手,只林冲一个人就把陆虞侯和高衙内打的哭爹喊娘。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一身武艺在大宋也是顶尖的,岂是这俩废物比的上的。 他让一条手臂都能杀了俩人。 陆虞侯带着朴刀,林冲只空着手,三下五除二就把俩人放翻在地,然后一顿拳打脚踢。 林冲一边打,一边忍不住双眼落泪。这一拳,是替娘子打的,不知娘子在天之灵是否能看到,你的男人,纵然之前懦弱没用,可是今晚,我林冲替你报仇了! 这一脚,是替自己出气!我好好一个家庭,被弄的家破人亡,不打死你,我枉为男人! 这一耳光,抽在陆虞侯脸上,其实就是抽在自己脸上。如果不是自己识人不明,把这狼心狗肺之人反当朋友, 也不会害的娘子送命。 林冲状若癫狂,发疯一般的殴打着高衙内和陆虞侯。 秦牧在一边远远的看着。他有点担心,林冲别是要把这俩人都打死吧。如果他们死了,自己的计划可就完蛋了。 贾红线立刻就明白了表哥的心思,她亲热的依偎着秦牧,在他耳边低声说道:“表哥,放心吧,奴看着呢,林教头手下有分寸。顶多断几根骨头,肯定死不了。” 秦牧点点头。红线打人经验丰富,她说没事就应该没事。不过这样子也差不多了,该下一出戏了。 余里衍一直注意着场面,这时候她快步走到林冲身边,压低声音,粗声粗气的说道:“林教头,搜一下这厮身上有什么好东西,三公子还等着呢。” “某家明白。”林冲停止殴打,把天下兵马大印捡了起来。 他发泄愤怒是发泄愤怒,但是手底下极有分寸。林冲的性格怎么会被愤怒冲昏头脑,他一直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这一切都是秦少爷的计划,一环扣一环,自己这环不能出错。 秦少爷对自己,真是大恩大德。林冲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天,能亲手教训高衙内和陆虞侯。 没说的,自己这条命,卖给秦少爷了。 不过他也清楚,他即使想卖,秦牧也不会要。否则怎么林冲这一身本领,天下皆知,可是秦牧根本不要他加入近卫团呢。只弄个什么物流公司。 虽然这玩意肯定错不了,但是绝对比不上近卫团那些人的前途! 不过这时候不能胡思乱想,接下来还有戏份呢。 “三公子,这厮身上就带了一个大印,好像是殿前司的大印!”林冲提高音量向秦牧那边说道:“就这么个玩意。” “林教头,”秦牧一按手机,一条声音外放出去:“不要乱讲话,我不是什么三公子,君子固穷,不能乱来。” 这条声音是纯粹用电脑做出来的。水桥舞约走了高衙内之后,酢乙女爱也约走了李珪。 小爱和李珪的见面就简单了,随便聊两句就打发走了他。不过这已经把李珪兴奋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他却不知道,小爱身上有窃听设备,李珪的声音被秦牧收集到电脑里面。有了他的声音做母本,秦牧立刻提取了他的音频特征,把刚才那句话用李珪的声音做了出来。 穆南行只看的心惊肉跳。她知道秦牧一身宝贝,近卫团又有想象不出来的恐怖武力,可是眼见着弟弟就在小盒子上一顿敲打,就把李珪的声音模仿的和真人别无二致。这…… 穆南行彻底的服气了。太神太神了。她本来在男女之事上把秦牧玩弄在股掌之间,还多少有点小小的自豪。可是现在彻底没了这份骄傲,弟弟也太不是人了! 就算是全天下再好的口技大家,也不配给弟弟提鞋。 别说她震惊,就连贾红线一干人也震惊。她们本来觉得自家男人连天上都带自己去过,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能让自己吃惊的了。可是秦牧这一手神乎其技,完全让几个人懵掉了。 难怪官人可以玩转这个天下,因为他无所不能! 这条计策如今发展到关键时候。 对俩人的一顿殴打不纯粹是为了让林冲解气。秦牧还没那个闲心考虑外人的恩怨。 只是全套计划里面,高衙内和陆虞侯必须受到殴打,否则他们不会迅速的丧失理智。秦牧必须让他们处在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下,这样才好浑水摸鱼。 既然俩人要被揍,而他们的对头林冲就在汴梁,自然这件事就让林冲来办了。一石双鸟,一举多得。自己还卖了个交情给林冲。 秦牧的这段话,犹如晴天霹雳,把高衙内和陆虞侯都震醒了。怎么?竟然是李珪这厮带人打劫我? 高衙内不顾痛的一身冷汗,拼死叫道:“李珪,你,你,你敢抢殿前司大印,可知这是死罪!” 秦牧要的就是这句。他立刻点开第二条语音:“胡说,我不是李珪。君子固穷,能做抢大印的事吗?谁知道你要拿什么去讨好女神。” 高衙内差点气炸了肺!我都快被打死了你还骗我,再说你声音早就出卖了你,而且还一口一个“君子固穷”。全汴梁的衙内,就你穷! 可是你再穷也不能抢大印!这东西能卖钱吗?你他娘的莫非疯了?难道老子得罪你了? “李三,老子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大印给我放下!”高衙内都气疯了。 秦牧点开了第三条语音:“我不是李珪。高衙内,君子固穷,但是美人也爱。你要拿这个去给女神显摆,老子看不下去!水桥舞不是你的,是我李三公子的。” 说完这句话,姜月奴立刻模仿粗哑的男人声音说道:“三公子,言多必失,拿到大印了,咱们快撤。” “撤!”秦牧发出了命令。 余里衍和林冲俩人一人一个,把高衙内和陆虞侯困得粽子一般,扔到无人的角落——不能让他们今晚就回府。 然后一群黑衣人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断了不知多少根骨头的高衙内和陆虞侯。 俩人都忘记了身上的剧痛,一心只想拼命的呼救。丢了殿前司大印,这罪过谁能当得起! 可是他们的嘴都被堵的严严实实,一个字都叫不出来。 高衙内几乎要疯了。 “天杀的!直娘贼这是要让我家死绝!天杀的李三,若是老子死了,做鬼也放不过你!若是老子没死,那你就给老子等死吧!” 这一刻,水桥舞在樊楼,正踩着蝴蝶步高唱:“欢迎来到极乐净土”! (流年不利,在外地被一次性扣了12分 罚款2000。中招了,不是我不注意车速,我一直按照导航提示开车,绝不超速。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掉陷阱里面了。我查过,那个地方都中招。所以最近要去从修科目一,怕是更新有点影响,望读者见谅。) ------------ 第一百八十一章 高俅痛打李邦彦 高俅哭了。 天要亡我! 殿前司大印丢了,还是干儿子干的,这让高俅想找官家告状都没法开口。你儿子拿走大印,还给弄没了,你这事还敢找我?朕可不是他爹,也不是你爹! 如果不是高衙内骨头已经断了几根,高俅都想亲自把他骨头打断。可是现在只能想想,不能再打了,再打就打死了。 打死了干儿子,谁给自己传宗接代? 高太尉别看身居高位,可是他不能人道。不能人道就没有后代,只能把侄子过继来当儿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任何时空国人都把延续后代当作头等大事,更别提在大宋了。 高衙内再不肖,再混蛋,只要能给高俅生下孙子,那就是一等一的高家大功臣。 就因为这点,高俅不能打死他。 早上高俅被巡街的衙役发现,立刻就给送回了高俅府上,高俅一听大印丢了,顿时就瘫了。殿前司大印,掌管天下兵马,结果没了!这世间还有比这再荒谬的事情吗。 什么贼人会惦记上这东西?这玩意能干嘛?拿手里就是等着掉脑袋吧。 可是拿出去大印的是高衙内,他说李珪要他拿大印出来,他爹,也就是李邦彦有用。 若是正常情况下,高俅肯定不会相信这等谎话。李邦彦是尚书右丞,不是吃屎长大的。他脑袋里面没屎,相反,李邦彦一脑袋算计,怎么会做这种傻事。 而且两人之前就勾搭在一起,派朝廷禁军去给秦牧找麻烦,就是李邦彦谋划,高俅执行的。 如果有什么问题,李邦彦直接和自己提出来就行,怎么会让他儿子找自己儿子偷大印呢?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现在大印的确丢了。 高衙内和陆虞侯俩人信誓旦旦的说,就是李珪让衙内偷的大印,而且还半路痛打了自己一顿,抢走了大印。这让高太尉不得不思量。莫非李邦彦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又要借助禁军的力量,又要背着自己干? 有这个可能!这个李邦彦一肚子坏水,而且做事完全不按规矩。 即使以高太尉的跋扈,甚至以蔡京的高位,都没有说直接抢土地的。可是李邦彦就是做了。而且做成了。 这事情连高太尉的下限都突破了,所以他不得不相信干儿子的话,也许真的是李邦彦私下要用大印。 可是这里还有个问题不好想明白。既然高衙内已经把大印偷出去了,为什么李珪要把自己的干儿子打成重伤呢? 刚才郎中给高衙内看了,说是性命无碍,可是子孙根却被打坏了,这辈子别想再行人道——就是生孩子玩女人别想了。 这让高俅出离了愤怒。 李邦彦做事怎么如此之狠!这是让我高家断后了! 他什么时候勾搭的梁山余孽,竟然把林冲弄了过来。 高俅挥挥手,让下人抬走高衙内。这个干儿子,已经没用了。这么多年来,自己任由他鱼肉汴梁,横行霸道,无非是顺着他的心,想给高家添个后人。现在既然被打残了,不能生育后代,那么高衙内对于高俅来说,屁用没有。去死吧。 不过高衙内死活他可以不理,自己的生命不能不珍惜。 这要是让赵佶知道自己丢了大印,他还不得把高家满门抄斩吗?不行,得去找李邦彦算账! 一大清早的,李邦彦绝没想到府上会来客人。 他正训斥李珪呢。本来自己已经让他去汝州办事,可是恰恰这时候少女时代横空出世,三公子顿时沉沦进去,别说汝州他不会去,就是汴梁他都不离开。 李珪每日就泡在樊楼几乎不出来了。 现在的樊楼可不是往日的樊楼。进门就得买票,一张票还老贵老贵。李珪最近没少拿家里的钱出去糟蹋。这让李邦彦极为不满。 自己才升官没多久,连抢带骗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弄到点钱,这才多点时间,被李珪用出去这么多,李邦彦心疼坏了。 只不过他的夫人是汴梁富贵人家的姑娘,在他没起来之前,吃人家喝人家住人家,所以他很怕这个夫人。 李邦彦这三儿两女全是夫人亲生的,他也不敢过分训斥李珪——夫人不答应。 正思量着怎么今日也要把李珪打发去汝州,却不成想高俅怒气冲冲的闯了进来。一进门,就指着他们父子俩鼻子大骂。 高俅是市井无赖出身,和文人不沾边,所以一张嘴就和马桶揭了盖子一般,臭气熏天。 李邦彦是文人,哪见识过这些,一时之间都懵了。高太尉难道中邪了?这大早上的来我府上喷粪。 他心思深沉,竟然能忍的下来,反倒是渐渐听明白了,原来殿前司大印丢了,而且听高俅的意思,竟然是怀疑自己让李珪去偷的。 这让李邦彦顿时出了一身冷汗。大印丢了,怎么还牵扯到自己身上。 自己和殿前司,完全不沾边啊!这盆脏水我是万万不敢沾的。 他一脚踹翻了李珪,怒喝道:“王八羔子,这事可是你干的?” 李珪莫名其妙。他昨天兴奋夹杂着快乐,一晚上几乎没睡着。酢乙女爱和他单独会面了,还说了几句话,这让年轻的李衙内热血沸腾,激动的难以自持。 今日本想早早再去樊楼,没准能和小爱更近一步,没想到被老爹揪着一通骂。 李珪想着,忍忍就过去了,别耽误自己的正事,可是高俅莫名其妙的跑来,说自己让高衙内偷殿前司大印。 三公子顿时怒了。我穷是穷点,但是还没穷到偷殿前司大印的地步。再说那东西偷来有什么用?能换吃的还是花的? “高太尉,君子固穷,可人穷志不短,那个大印绝不是我偷的。”先撇干净再说。 “是啊,太尉,犬子纵然不成器,可是也分得清轻重。殿前司的事,断和我家毫无瓜葛。”李邦彦也赶紧撇清。 这事必须择干净。殿前司啊,那是军队,自己已经高到尚书右丞了,怎么能这么不知死活的去勾连军队呢。这不是找死吗。若是赵佶知道自己插手禁军,那肯定是个死啊。 军队——尤其是禁军,是赵佶心中的刺,谁也不能碰。毕竟他老祖宗就是这么得的天下,谁碰谁死。 李邦彦不能不害怕,因为他之前托高俅办事,让禁军去查扣吴家庄的商船,实际上就是勾连禁军了。只不过高俅和他都明白,俩人只是合伙赚钱,绝不会造反,所以才有合作。 可这事私下办了就办了,绝不能让赵佶知道。赵佶要是知道李邦彦都能指使的动禁军了,那非把李邦彦脑袋砍下来不可——你都能用军队了,还要我干嘛? 李邦彦抢土地,就是凭借自己权势,这点赵佶不管,可是如果被他知道李邦彦借助军队去干坏事,那问题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决不能饶恕! 正因为这点,李邦彦也心惊肉跳。殿前司丢了大印,如果不尽快找回来,赵佶早晚得知道。那时候高俅一定会把自己供出去!到时候,他李家别落的和王家一样的下场吧?可别满门抄斩。 李邦彦早就赶走了下人,在场的就是他们父子和高俅,到也不虞外人知道。 “太尉,这事究竟从何说起,你先别骂了,歇会,跟我讲讲经过。” 高俅骂累了,也知道骂街解决不了问题,于是一五一十的把昨天事情说了一遍。 李邦彦越听越心惊。这莫非真的是李珪干的?高衙内和陆虞侯俩人听得清清楚楚,就是李珪的声音,这错不了。 而且高衙内根本就没有栽赃李珪的理由。如果不是万分确定做这事的是李珪,高衙内怎么可能会胡乱攀咬李邦彦。这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可是李珪为什么要高衙内偷大印呢?而且为什么高衙内偷到之后他又让林冲暴打高衙内? 这些疑点李邦彦一时想不明白,但是李珪在这,那就好说了,赶紧问。 李珪这时候反到比他爹好的多。这事根本不是他做的,甚至他都不知道。从樊楼出来他直接就回家了,到现在还没出去,自然一切麻烦和他无关。 “爹,高太尉,君子固穷,可是却不为盗贼。”李珪侃侃而谈:“我抢那玩意何用?难道我会蠢得和高衙内一般?” 一句话,把高俅父子全得罪了。李邦彦连补救都没办法。 “李邦彦!老子打死你个龟孙!”高太尉恼羞成怒,顿时一拳打了过去。 这是高俅未发迹时候的惯用手段。吵完了就打,打完了再吵,实在不行动刀子。小混混打架不都这样吗? 李邦彦父子顿时被打了一个哭爹喊娘。别看他们是俩人,可真打不过高俅一个。毕竟高俅是混过练过的,打俩文人很轻松。而且他又是急火攻心,简直跟加了光环一般,把这对父子快揍哭了。 这时候,就听门外下人通报:“门外有一个小娘子说有要事求见,自称秀姑。” 李邦彦浑身一颤! 怎么她来了! 这地方是她能来的吗?若是被夫人知道,岂不是要打死自己? 这可如何是好! 秀姑正是李邦彦的外室,一直被藏在深巷,从来也没有来过李府。可是今天她不能不来。 若是旁的事情,她还可以托付别人去办,可是眼下这事绝不能托给旁人,甚至连让人知道都不行! 她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包袱,比抱孩子还抱的紧。因为包袱里面的东西非比寻常,正是殿前司的兵马大印! 这让她好像抱着一团火,时刻想要丢开,可是却又绝不能放手。 如今只能焦急的望着李府大门,期盼那个男人出现!现在,一切只能靠自己的男人了! ------------ 第一百八十二章 李清照要离婚 秀姑早上起来就发现枕头旁多了一个匣子。这可把她吓坏了。 夜里来贼了,自己竟然全不知道。她连忙扭头看睡在身边的孩子。只见孩子小脸红扑扑的睡的正香,什么事都没有,这才一颗心放下一半。 只要孩子没事就好。她立刻起身,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去找自己的钱箱子。 箱子还在,锁也没坏,她连忙摸出钥匙打开锁,箱子里面一文钱没少。 怪事!这个贼一文钱不偷,也不偷孩子,也没弄自己,那他干嘛来的?就为了给自己一个匣子?这匣子里面有什么? 她连忙又坐回床上,把匣子拿在手里,正准备打开看看,却见匣子下面压着一张纸,纸上有字。 秀姑是樊楼出来的,认的字。她拿起一看,上面写着“殿前司大印,李邦彦。” 这下吓得秀姑好像手里着了火一般,立刻就把纸条扔到一边。就是那个匣子也差点没拿稳。 殿前司大印,李邦彦。字虽然少,可是每一个字都要命呀! 李邦彦是秀姑的男人,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这是秘密,汴梁没几个人知道。怎么贼人能知道? 李邦彦现在身为大宋顶尖的官僚,若是闹出大房打外室的笑话,那对他声誉是个巨大的打击——你当这么高的官,管着天下人,怎么连自己家都搞不定呢? 殿前司大印,更让秀姑着慌。她知道殿前司的职能,这是掌管天下兵马的,怎么殿前司的大印到了自己手里,而且和自家男人联系在一起? 秀姑可不是大宋的愚妇,她樊楼出身,聪明伶俐,什么不懂?这是有人要陷害给官人! 这时候她哪还敢有半分耽误,连忙把孩子托付给邻居暂时照管,自己把大印包在包袱里面,抱着就来到了李邦彦的府邸。 正等的心焦,李邦彦出现了。他急匆匆的来到秀姑身边,压低声音问道:“秀姑,怎么回事?孩子生病了吗?” 秀姑听到李邦彦关心自己的孩子,心理泛起一阵甜蜜——不枉自己替他着想,他还是爱我们娘俩的。 不过这时候可没工夫说这些,她把包袱塞在李邦彦怀里,低声说道:“孩子没事,官人放心。今天早上奴在家里发现了这个,是殿前司大印。” 李邦彦听到孩子没事,心里略定,可是接着听到秀姑递给他的是殿前司大印,吓得差点蹦起来。 怎么这东西真的在自己家?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连忙向秀姑把事情问清楚,然后先让秀姑回家,自己回到客厅,见到正痛哭流涕的高太尉,把匣子向前一递,说道:“太尉,大印给你找回来了。” 高俅正哭的伤心,听到这话,连忙睁开眼睛一看。真的是自己放大印的匣子,他***过匣子,打开一看,大印正好端端在里面。 好你个李邦彦,事情真是你办下的!看老子打不死你。来吧,让老子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高俅就要继续暴打李邦彦父子,李邦彦连忙摆手道:“太尉,这时候你还不明白吗?我们都被人耍了!” 被人耍了?高俅一愣。不可能吧,汴梁城里面,还有敢耍李邦彦的?即使有人敢耍李邦彦,可是敢耍自己吗?自己可是禁军的头儿,惹怒了自己,随便让手下使点坏,就能祸害死他。 不过李邦彦的话他得想想。这个大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就从白虎堂到了李邦彦手里呢? 高俅这下能冷静下来了。于是李邦彦赶跑了李珪,俩人关上门密谈。 可是他们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因为高衙内压根就没说水桥舞的事,半个字都没提。那是他的女神,他绝不能让女神因为自己沾染上危险。 如果女神被连累了,岂不是自己在水桥舞心里就是个混蛋。那她怎么还肯对自己抛媚眼? 缺少了这么一个关键的环节,纵然李邦彦再聪明,他也无法把这件事联系上少女时代。可是他知道这一定是秦牧干的。 如今汴梁城里城外,和他有仇的不少。他升官了,自然有眼热的,全是他仇人。他去外面抢地,那更是和地主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但是这些人李邦彦根本不怕,他们没有半点办法能威胁到自己。 对于秦牧,若是放在从前李邦彦也不怕,可是秦牧专供官家香烟——万宝路只有秦牧有,这让李邦彦对秦牧不能采取太过直接的手段。万一秦牧跑了,不给皇上万宝路了,他可没本事变出这个来。 李邦彦想借着军队的力量,每天查扣秦牧的商船,让他货出不去,原料进不来,这样憋死你,不由得你不来求我。 可是没想到秦牧真没求他。昨天早上军队才开始行动,昨天晚上秦牧的报复就来了。不但迅速,而且如此激烈! 李邦彦不由得一阵一阵的后怕。如果秦牧不是把大印放在秀姑家里,而是就此让大印消失不见,高俅肯定要倒霉。 他倒霉时候,一定会咬出自己。那自己就全完了。 私下和军队结交,灭门之祸! 赵佶最怕军队造反,同时也就最忌讳大臣私下结交。 李邦彦可以肆无忌惮的不讲规矩,不守大宋的律法,可是他不能不牢记赵佶心里的规矩,那个才是要命的。 秦牧本来可以置他于死地,可是却没有这样做,反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怕自己! 李邦彦猪油蒙心,竟然得出了一个这样的结论。实际上秦牧只是不想改动历史,所以饶了他的小命。不过李邦彦哪里知道这个,他顿时也来气了。怕我,还敢惹我,而且还碰了秀姑,当老子是泥捏的吗? 李邦彦立刻来了主意,他压低声音,和高俅一阵密语。高俅连连点头。 现在高太尉也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秦牧这小子搞的鬼!秦牧是折家的女婿,自己直接对付他还不行,折家虽然在汴梁没什么地位,但是人家有实力。 不说别的,就是上次高衙内被折家人打塌了鼻梁,高太尉都不敢报复。禁军的本事真比不过折家军。不论单打独斗还是结阵放对,全不是对手。 而且折家也有钱,说白了就是文的武的随你挑,折家全不惧。 既然不能直接对秦牧下手,那么就针对吴家庄加大力度。 高俅抱着大印就回了殿前司,然后再派出五艘舰船,给我去吴家庄狠狠查,查的他倒闭为止! 秦牧没时间观察后续发展,他一早就离开汴梁,飞奔回吴家庄。 不过他没有直接到吴家庄,而是在韩城县城就下了船。然后走陆路回到吴家庄,避开了河上的官军。 吴家庄目前的情况他已经全部掌握——有通讯器材,折美鸾可以随时向他汇报,秦牧也没在吴家庄停留。他回了一次后世,拉回来了急需的油田设备,然后带着林冲来到庄子外面的军营里。 一架充满了工业之美的飞行器出现在林冲眼前。 豹子头一下变成了傻狍子。这什么宝贝啊,林冲挠破头皮也看不出用途。 到他坐上飞机,翱翔在天空时候,八十万禁军教头已经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我这不是做梦呢吧?在天上飞? 秦少爷,真神仙也!林冲彻底的服气到没边了。 这飞机真是天下最好的宝贝,能让人在天上飞! 他都结巴的说不出话来了。 秦牧一直到了这时候,才能放心的和林冲说话。 林冲去汴梁时候不只是带来了吴家庄的第一手资料,更主要的是他还有一个任务,是替李清照带话。 秦牧买下了李清照的房子,除了留给李清照黄金铜钱之外,还给了她在青州的烟草代理权。 顺风物流就是给李清照送货的,带队的是林冲。 林冲自然知道李清照和秦牧的关系,所以对李清照尤其的客气。李清照见过林冲,上次在大云寺他还是土匪呢,现在摇身一变,成为了弟弟麾下的一支人马,这让李清照更加佩服秦牧——真男人,太能干了。 想起秦牧,李清照胸口就又热了起来。 她托林冲给秦牧带个话,就说赵明诚要和她离婚,问问秦牧怎么办。 这件事她不敢写信,怕落下文字,还是带话妥当。 林冲是个精明又仔细的人,他到了吴家庄没找到秦牧,又遇到了李邦彦发难,就借着这个机会进汴梁找到秦牧。当时秦牧周围全是他的娘子,林冲多老练,自然不能当着正房面前说这些。 等到了一个没人的机会,林冲才把李清照这些事告诉了秦牧。 秦牧没想到李清照竟然会这么快要离婚。离婚他想得到,但是这么快他真没想到。问他办法?他有什么办法?这事,不就正常办就好了吗。大宋对于夫妻离婚有什么要求,自己也不明白。 可是这件事他必须出面。绝不能让李清照一个面对赵明诚。那样做人不地道。而且李清照说的虽然轻巧,但是实际面临的麻烦甚至威胁肯定很多,只是她为人聪明,绝不会直接和自己说。 她不说,自己不能当不知道。所以到了吴家庄,秦牧马上带着林冲出发。不过目的地并不是青州,而是梁山。 梁山那里有个人在等着秦牧。 柴进。 小旋风柴进这时候正在梁山。他是跟着宋江一起逃跑的,运气好,在近卫团的手底下捡了一条命。 不过下山之后,柴进就没跟着宋江瞎跑了。他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每日里小心谨慎,从不轻易露面。直到梁山上狱中三友再拉起旗号,他才又回了梁山。 和三友见面之后,柴进才彻底明白梁山当时是遭到了什么样的武器打击,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军队,以及秦牧是多么神的一个人。 以柴进的身世阅历,他立刻就意识到天下要变了,老赵家要完蛋了。 而自己这一家,也就别做大头梦了。 在梁山这几年,他一直试图坐上第一把交椅,可是最终也没成功。这让他拉起一支队伍的梦想一直无法实现。现在更是不用想了。 别看现在梁山有了顺风物流,也是一支人马。但是这些人是狱中三友的。狱中三友对宋江都不服气,怎么会服他,更不会把人马交到他手上。 可是这三人对秦牧是心服口服,让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对这个顺风物流三人非常尽职,和当日在梁山上混日子完全不能比。 仨人简直和换了一个人一样。 这让柴进也不得不认清现实,老赵家完蛋了,老柴家还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所以他立刻联系了在汴梁的妹妹,让妹妹想尽办法把柴家和秦牧绑在一起。柴家要做新朝的权贵。 穆南行迅速的完成了哥哥交给的任务,不但接近了秦牧,而且近的已经不能再近了,都进去了。 秦牧这才准备去梁山和柴进见一面。对于有本事的人,秦牧绝不会吝啬给对方机会,就看对方是不是能把握住了。 柴进,是不是自己能用的人才呢? ------------ 第一百八十三章 吴家庄水战 当飞机出现在梁山上空时候,柴进彻底的服气了。 柴进除了见识过近卫团恐怖的火力之外,并没有真切的接触过后世的任何产品——香烟都是山梁牌的,本时空生产制造。 他对秦牧和近卫团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狱中三友。不过林冲等人给他的描述已经足以让他明白,是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了。 但是对于秦牧,柴进还是觉得自己是有资格谈谈条件的。 他和狱中三友不同。 那三个人,林冲是教头,实际就是军队的雇佣人员,属于临时工。鲁智深是个和尚。而公孙胜属于江湖骗子。这样的身份和柴进怎么能相提并论。 柴进是真正的皇室血统,祖上是当过皇上的。这大宋的花花世界,就是赵匡胤抢的他家的天下。 这样的身份让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资本和秦牧谈谈,你打下了这个天下之后,我柴进想要个什么位置,现在不妨聊一聊。因为柴进觉得自己的身份眼界和能力,绝对远远超过狱中三友。 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 他本来抱着这个心思等着见秦牧,可是当秦牧从天上下来时候,柴进什么心思都没了。 这年头的人,对于天上的概念就是俩字:神仙。 仙人都是从天上来的,腾云或者驾雾。如今秦牧也从天上下来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一下完全打没了柴进的优越感。 他对于狱中三友是明显的高一大截,可那都是对于凡人来说。对于仙人,地上一切不过是蚂蚁。大蚂蚁和小蚂蚁没有区别。 秦牧开飞机过来,第一条原因是为了节省时间,第二就是为了震慑柴进。 他可没时间搞什么礼贤下士,三顾茅庐。想跟我干就老老实实的干,不干就赶紧滚蛋。自己一生就没多长时间了,哪有工夫墨迹。 显然秦牧的目的全达到了。柴进完全没了世家子弟的优越感,自觉的把自己摆在了和狱中三友同样的层次——都是秦牧的打工仔。 很好,秦牧就要这样的人才,懂事还能干。 “秦少爷,不知你可曾见过小妹?”柴进恭敬的问道。 “大官人。”柴进号称柴大官人——怎么和西门大官人似的:“南行都和我讲清楚了,我这次来,就是请大官人出山帮我。” 柴进闻言大喜!都叫名字了,显然两人关系不一般!穆南行的名字除了自己就没人知道。如今秦牧也知道了,可见妹妹得手了。 那岂不是说自己就是新朝的国舅爷?妹妹也太能干了!柴进非常清楚妹妹的为人,若不是她把身子给了秦牧,岂能告诉他自己的闺名。 柴大官人脸色立刻就不同了,几乎有点喜形于色。 “秦少爷,我柴进但凭吩咐!” “吩咐不敢当。我的确是要请大官人做一件事。” 秦牧要柴进去青州先搞基础建设——就是盖房子,柴进就算自己不会盖也能组织起人手来盖。他要是没这点能力也不是柴大官人了。 这件事对于秦牧来说是大事,对于柴进来说却不难办。盖房子谁不会? 可是另一件事,就让柴进头疼了。 秦牧托付他一件小事,让他在青州帮李清照对付赵明诚,至少别让李清照被欺负。这也是秦牧仔细思考过之后的选择。 狱中三友都不是官场人物,没有那份历练。只有柴进这个世家子弟才熟悉官场的做派。 自己现在还不能去青州,可是李清照话都带过来了,显然问题有点让她为难,自己这边必须有反应。派柴大官人去,肯定能办的了这点事。 这时空能被称为大官人的都很厉害,西门大官人不就是例子吗。 柴进从林冲那里知道李清照和秦牧的事,清楚自己要做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只是他的地盘不在青州,自己在那没什么关系。何况现在他还是梁山余孽,也不好出面。 可是又一想,这个大宋眼见着就完蛋了,自己还怕什么露面。 就是林冲几个还不是照样到处跑,也没见朝廷派兵来抓他们。 富贵险中求,不管能不能做成,先答应下来再说。 而且柴进也觉得赵明诚未必能怎么的了李清照。就他的了解,李清照也不是没胆色的人。青州城中如今都传遍了,易安居士有了新的男人,可是李清照完全没受影响。 据林冲说,这个女人每日里面饮酒作乐,好不快活。 这心理也端的厉害!这样的女人,自己就算不出手也能扛得住压力。好,那就按秦少爷的意思去办。我柴进要在青州打出一个新局面,好让秦牧看看,我这个国舅爷可不是吃闲饭的。 秦牧安排完了柴进的差事,又视察了顺风物流,解决了一些问题,吩咐了后续工作,这时候石遗带着近卫团也来到了梁山。 现在已经是黄昏了。秦牧让战士们休息了一个小时,然后继续赶路。 这次还带上了林冲和鲁智深,以及两船的梁山人马。一共三条船,掌舵的都戴着夜视仪,在漆黑的五丈河上向吴家庄前进。 鲁智深和林冲这是第一次切实的亲手触摸来自后世的科技产品,心内的激动无以复加。这东西太神奇了。能在这么黑的夜晚看清楚一切。秦少爷真是天神下凡。 今夜天公作美,一路顺风,让船队节省了将近一半时间,在黎明前接近了吴家庄。 按照预案,近卫团全体上岸,沿着陆路潜行回吴家庄。折美鸾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近卫团的战士们回到军营,热腾腾的伙食已经准备妥当。大家立刻开始迅速吃饭,好补充体力。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了。 秦牧飞快的吃了两口,然后带着石遗来到了寡妇酒楼。这里是吴家庄的制高点——很惭愧,目前秦牧还没盖出来一幢超过二层的楼房。 码头上船挨着船,足有十条。全是朝廷的战舰。 对于李邦彦和高俅竟敢再派战舰出来,秦牧是又有预料又没有预料。 他没想到李邦彦如此不知死活。自己把大印放在他的外室床头,就是很明白的告诉他,我随时可以要你小命。可是李邦彦显然没有领悟这个警告。又或者,他以为自己根本不敢玩真的。 这是出乎秦牧意料的地方。 不过秦牧料敌从宽,所以他一开始就不是只针对那五条战舰准备的。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天色渐渐要放亮了。如今正是黎明前最漆黑的那一刹那。 等近卫团所有战士运动到位,秦牧立刻打出了第一枪。 一颗枪**准确的打到了中间的战船上。这是一颗***,火焰瞬间就铺满了整条船。 秦牧继续扣动扳机,一颗又一颗的***打了过去,十条战舰全部陷入了火海。 这时候梁宝被烤醒了。他睁眼一看,四周一片光亮——全是火。 这是怎么啦?梁宝不明白自己睡的好好的,怎么船着火了。可是他毕竟不是寻***,面对危险只会鬼哭狼嚎。 梁宝好歹也是都统。他飞快的抓起一件衣服胡乱裹住自己,一脚踹开舱门,就来到了甲板上。 这时候的甲板上到处都是火和烟,又烫又熏人,他根本就睁不开眼睛。 梁宝明白,现在别提什么救火了,救命要紧。他噗通一下就跳进了水里。 总算他经验多,跑的快。剩下的士兵可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燃烧的战船提供了足够的视野,近卫团的战士们隐藏在暗处,手中的步枪稳稳的捕捉着火光中的人影。 管你是谁,露头就打。 朝廷的人马完全被烧懵了,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攻击,只想拼命的脱离火海。 有奔着码头跑的,也有直接跳水的。 不管向哪里跑,只要在近卫团视野中出现十几秒钟,全部被子弹击中。 近卫团的战士们极端愤怒,这些不知死的鬼竟敢来骚扰我们的根据地,简直太不把近卫团放在眼里了。 吴家庄也是你们能撒野的地方?在我们家门口,要是还让你们回去,那就对不起这一身军装! 自石遗以下,全部都是这样的想法。杀光眼前的一切敌人! 林冲和鲁智深默默的看着眼前的屠杀。他们心里不再有半点波澜。甚至觉得朝廷有点太不知道自己斤两。这些人来干嘛?给秦少爷送菜吗? 就凭这十条船,还想抢了吴家庄?真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他们甚至有点可怜朝廷的军队。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和谁打仗,甚至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 枪声猛烈而密集,但是持续时间不很长——子弹也要节省啊。 最后一声枪响之后,林冲和鲁智深明白,该他们出面了。 近卫团不方便露面,我们方便。 “弟兄们,给我冲!” 梁山好汉来啦! 一声呐喊之后,顺风物流的员工恢复了原来的身份,化身成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窝蜂的冲向了码头。 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活人了,近卫团的射术非常精湛,逃到岸上的几乎没有活着的——全吃了子弹。 不过还是有许多跳水逃命的官军。他们仗着水性好,已经逐渐远离了码头,还以为能逃出去。 这时候第一道曙光已经出现在地平线,照亮了整个五丈河。有三艘快船出现在河道上,上面打着灯笼旗号,梁宝一看,坏了,是梁山土匪! 催命啊!怎么这时候天亮了。梁宝只觉得老天爷心肠太坏。这时候你怎么能亮呢,你继续天黑呀。 闹了半天,原来是梁山的贼人! 难怪如此凶残。 此时梁宝充分展现了自己过人的逃跑本事,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迅速向着对岸游了过去——有多远跑多远吧! 当早班的钟声再次响起在吴家庄上空的时候,吴家庄的百姓走上街头,这才发现堵在码头的朝廷舰船已经全烧成了灰。 这一夜喊杀阵阵,可是绝大部分吴家庄村民都没有半点害怕。他们知道秦少爷不会任由朝廷祸害自己。 果然,早起之后,那袅袅的余烟说明了一切。 吴家庄再也不是大宋的地盘。这块土地,秦少爷说了算! ------------ 第一百八十四章 郑居中 高俅又哭了。 十条战船啊,全被烧没了。这样子自己怎么和官家交代? 不过就是欺负一下姓秦的,你打了我儿子,我去打你一下不可以吗?你怎么能把我的船都烧光了呢?那可全是皇上的财产!你把皇上的船给烧了,我可怎么办?怎么和官家交代? 高俅一点办法都没有。他打发走了遍体鳞伤的梁宝,不顾现在还是半夜三更,直接杀到了李邦彦府上。 龟孙!这事全赖你,你看着办。 见到高俅再次哭上门来,李邦彦被吓得不轻。 怎么?秦牧如此狠吗?竟然胆敢勾结梁山土匪屠杀官军。这是要造反啊! 开始的一瞬间,李邦彦兴奋异常。秦牧勾结土匪,这事太好了!他勾结土匪,意图造反,自己只要告到官家面前,朝廷大军一发,吴家庄功业园就是自己的了。 那些会下蛋的金鸡,从此以后就姓“李”了。日后的汴梁城里面,再没有什么大光明火柴,得叫“李家火柴”。那个香烟,也不许叫“山梁”牌了,就叫“浪子”香烟——李邦彦在朝廷上以低俗出名,宋徽宗送他了一个“浪子”的名号。 香烟加火柴,都改姓了“李”,从此以后,天下财富必将如大河东去奔流入海,全汇聚到我“李”府。 他这梦做的正美,却冷不防被高俅兜头泼了一盆凉水。 “李邦彦,你这龟孙还在做白日梦。梁山土匪是你能提的吗?” 高俅只看李邦彦一脸坏笑,就明白这位又做美梦了。想通过梁山土匪把秦牧一锅炖了,然后拿到人家的香烟火柴,你到是想的美! 别看高俅不怎么男人,但是他不是傻子。梁山土匪这事半个字也不能提。 他和赵佶多少年的感情,这个男人是什么脾气性格,高俅怎么能不清楚? 赵佶就喜欢享受,世间但凡好玩的,他都要玩到。可是他却怕麻烦,任何麻烦都能让他生气。 梁山土匪这事,如果不是金国四太子提起,赵佶肯定不会主动派兵去解决。 现在好不容易,童贯带兵把梁山给讨伐了,让官家心里高兴,以为麻烦解决了。现在你李邦彦要再提梁山土匪,岂不是给官家难堪?别说派兵不派兵打土匪,官家先得打你! 梁山不可能有土匪。如果你说梁山有土匪,先就惹怒了官家,其次得罪了童贯。童贯带兵打的梁山,如今功劳落袋了,你说梁山还有土匪,岂不是打他的脸? 一句话得罪两个人,而且是大宋顶尖的俩人,你李邦彦也不量一量自己的脸够不够大,合着你就想着钱了? 李邦彦不是傻子,被高俅这一通骂,他也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对呀!这事绝不能提。梁山没土匪,一个也没有。 可是梁山如果没土匪,朝廷的战船怎么烧了呢?不是一条,而是十条。这是老大一笔金钱。官家和朝廷,也不全是吃白饭的。这么多钱给烧没了,朝廷不可能不追究。 不说别的,王黼就饶不了高俅。 殿前司的头是高俅,他掌管着天下兵马,如今你的船没了,不找你算账找谁? 如果高俅这时候供出了自己,那自己该怎么办是好? 就算王黼不提,可是下面文武百官那么多,还大部分是自己的对头,他们更是看高俅不顺眼,这时候落井下石的事能不干吗? 李邦彦顿时冷静了下来。 他拿出一盒万宝路香烟,抽出一支递给高俅,然后用火柴替高太尉点着,自己也顺势点了一颗。一边喷云吐雾,一边陷入了沉思。 这事,可怎么办才好? 秦牧,这样一个草根百姓,难道自己真的对付不了他了吗?可是香烟火柴,我李邦彦太想要了! 汴梁城今夜注定是有一些人无法睡的安稳。 梁宝梁都统,别说睡安稳了,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了——因为他家没了。 梁宝仗着水性好逃出一条生路,立刻逃回了汴梁。他连家都没回,先就到了高太尉府上汇报。 十条船全烧没了,这罪过太大,他一个都统是万万担待不起的。别弄不好被高俅寻个由头砍了他脑袋顶罪。 高俅把他赶走之后,梁宝心里别提多庆幸了。还好还好,高太尉没找自己麻烦。 他连忙跑回家,先得治伤。烧伤最是痛苦,若不是梁宝怕被拿来顶罪,他肯定先去治伤。 这时候梁宝已经受不住了,他一路逃回自己的家,却不成想家没了。 他的宅子烧成了一片白地。 梁宝脑袋嗡的一声,一瞬间都傻了。 家没了,那我夫人孩子呢? 都烧死了? 这谁下的手?折家吗?不成,我得去找折家拼命!为了孩子报仇! 梁宝这时候连全身的疼痛都忘记了,他四处张望,想找一个趁手的家伙就去折府杀人。这时候就见邻居家门打开,他的夫人抱着孩子一路哭喊跑了过来。 “官人,你可算回来了,咱们家被烧没了。” 梁宝看到夫人孩子没事,一颗心这才略微安稳下来。 他把娘俩抱在怀里,连连安慰:“没事,没事,人没事就好。” “官人,你是惹了什么仇家不成?烧房子的那些人自称梁山好汉,他们说这是给你一点教训,若是再有下次,他们说……” “不用说了!”梁宝立刻堵住了夫人的嘴:“绝没有下次了。” 这一刻,梁宝发誓,就是高俅撤了他的职位,他也再不去吴家庄了。那一夜的恐怖,深深的吓坏了这位大宋的水军都统。 无边的大火中,有鞭炮一样密集的声响。自己的弟兄就好像牛羊一样被屠杀着,到现在梁宝也不知道兄弟们怎么死的。 可是不管怎么死的,他们全都死了。这一次能逃回汴梁的不过一二十人 ,自己侥幸保住一条小命,若是还不知死活,那也不用别人杀,自己找口水井跳进去算了。 而且贼人手段这么凶残,竟然连自己的家都找出来烧了。 这次留了她们娘俩一条命,下次还用说吗?这只是给自己的一个警告,若是自己再不知道死活,那就没有下次了。 梁宝发誓要忘了这件事。 他想忘记可以忘记,但是汴梁城里面惦记这件事的人可太多了。 王黼就很高兴!甚至高兴的想要唱歌了。 他坐在樊楼的二层,望着舞台上活力四射的少女时代,心里和身体完全不受自己控制,随着节奏开始起伏。 别看王黼是大宋宰相,是百官之首,地位尊贵,可是他年龄并不大。 他刚刚四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的巅峰时刻,完全不是周邦彦那样七老八十的人。王黼尤其好色,家里女人成群,就好像放羊一般的养着。 宰相睡女人,不论“个”,轮“群”。 他的卧室里设置有一个超级大床,“用金玉为屏,翠绮为帐”,四周再“围以小榻数十,择美姬处之”,美其名曰:“拥帐”。 这样的一个人,能对充满青春活力的三人组没有欲望吗?岂止是有,简直是无法遏制。 少女时代三人组是秦牧一手打造出来的,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女人存在。别看王大宰相女人无数,可是这样子的女人,他一辈子也没见过——大宋前所未有。 以王黼的地位,他本应该坐在樊楼的第三层,那才符合他的身份。可是为了更近距离的接触少女时代,大宰相直接给自己降了一层。 若不是一层实在太拥挤,他都想去一层舞台前了——那位置更好,能看到少女裙底风光。 “纵如美丽绽放的花朵,终有一日凋零散落,既然如此就在这一夜,更多炽热爱上你我。” 王黼觉得这词写的简直绝了! 虽然完全不讲韵律,直白的如村夫言语,可是却那么打动人心。他感觉这一刻就应该如此。花朵早晚要凋零,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今晚放纵呢? 若不是今夜有客人在此,他都忍不住就叫来女人狂乱了。 王黼恋恋不舍把目光从美丽三人组的大白腿上收回,望着眼前的老人说道:“郑公,易安居士文采高绝,天下谁人不知。若说有人敢难为她,天下人都不会答应。” “话是如此,只不过我那外甥女脾气有点爆,怕是容易得罪人,难免吃亏。” 这位老人说起李清照,满脸的关怀。李清照对他来说,可不是外人。 李清照是王珪的外孙女,这位老人是王珪的女婿——郑居中。 大宋宰相王珪有五子四女,李清照的娘是大女儿,郑居中娶的是王珪的三女儿,所以郑居中是李清照的三姨夫。 李清照面临婚姻危机,她和赵明诚肯定是过不下去了。为了在离婚时候保住自己的财产,李清照就拜托三姨夫关照。 郑居中在大宋身份尊贵。他知枢密院事。大宋的枢密院掌管军事,同时也分担一部分行政事务,所以这个职位有半个宰相的份量。同时郑居中还被连封崇国公、宿国公、燕国公,王黼对他不得不尊重。 “郑公,易安居士居青州,赵明诚在莱州,这事肯定不能在莱州解决。” 王黼听到李清照准备离婚,也是有点吃惊。不过也仅仅是吃惊而已。李清照死活又不关他屁事。他关心的是郑居中。 “确应如此!”郑居中微微点头。他要的就是这句话。赵明诚是莱州知州,要是李清照去莱州找衙门办离婚,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必须在青州办。 可是青州知州并不是郑居中的人。他现在已经年纪大了,官场上一茬一茬的换来换去,他的班底没几个了。这也正是他被连封了三个国公的原因——荣誉头衔,站好最后一班赶紧退位。 但是他现在毕竟没退位,还牢牢把持着枢密院。这就是他的资本。王黼也要卖他面子,否则日后别怪郑居中翻脸。 “郑公,青州知州焦柏,想来你也清楚,他听高俅的多过听我的。” “王相,易安之事堂堂正正,我只担心她受委屈,被人欺负。” 听到郑居中这样说,王黼点点头。 这话说的明白。郑居中并不需要过多的偏袒李清照,只是按朝廷法律办就可以。他不想为了这件事去求高俅。高俅在大宋官场几乎是一个人玩,都没人搭理他。 郑居中求到王黼头上名正言顺,他是百官之首,青州知州也得看他脸色。而且郑居中只求一个公正,几乎和徇私不搭边,更不需要走高俅门路了——没必要欠高俅一个人情。 “郑公,这事好说,你我之间何须客套。不过眼下有一件事,我听说梁山土匪烧了十条朝廷战船。这事你可知道?” “有这事?我怎么一点没听到消息呢?”郑居中装作大吃一惊。 这事他来之前就知道了。十条战船被烧,怎么也是个大事。军事上的事归他管,他不能不知道。 枢密院和殿前司都管军事,可是职责不同。可以说枢密院就是“县官”,殿前司是“现管”。军队名义上是枢密院管理,实际上是殿前司在带兵。 按说没有枢密院盖印,殿前司调动不了军队。但是从赵匡胤开始,大宋的军制越来越乱,所以关系根本理不顺。这也正是大宋历代皇上乐于看到的。 高俅借着演习的名义派出了军队,郑居中知道可是也没办法阻止。那也是殿前司的职权范围。现在船被烧了,这问题就来了。有了责任谁也跑不了。 郑居中只能装不知道。反正高俅也没和他汇报。 “禁军如此混乱不堪,如何能明年伐辽?我看根本就不能用兵。”王黼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最近大宋和金国达成了盟约,明年,也就是宣和四年,一起讨伐辽国。这件事对于王黼来说,不可以接受。打仗就要动刀兵,就要花钱。钱从哪里来? 王黼是大宋的宰相,银钱的事,都是他的事。他去哪里找钱?钱都进了自己和皇上等人口袋里面了。 不打仗最好,根本就不用再四处找钱了。 而且这一仗肯定还是童贯带兵。打赢了,是他的功劳,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在方腊一事上,王黼和童贯已经结怨了。 王黼一直粉饰太平,说江南没什么事,方腊不过小毛贼而已。可是童贯**裸打了他的脸。他告诉赵佶,方腊已经祸害的江南很不成样子了。这一切全是宰相的错。 王黼由此深恨童贯。如果明年他再带兵打了胜仗,这大宋还有他王黼说话的地方吗? 所以这一仗坚决不能打! 可是他不能一个人反对,必须有盟友。郑居中恰好是那个合适的人选。自己和郑居中俩人,一个管政务,一个管军事,如果俩人一起反对起兵,那么赵佶也不得不考虑考虑。 郑居中完全明白王黼的意思。他立刻点头说道:“王相所言,正和我意。若是王相有本,我定附议!” 王黼哈哈一笑。 这事,妥了! “郑公,来,看舞!这个少女时代,听说和易安居士还有点缘分,郑公切莫错过。” “噢?”郑居中却不知道这件事。这三活蹦乱跳的女人和李清照有什么关系? “这仨娘子虽然是樊楼歌伎,却是折家女婿**出来的。秦牧,郑公或许听过这个名字。” 郑居中微微点头,不再说话。 他能说什么呢。他已经知道李清照是为了秦牧离婚。这事他本以为隐秘,没想到王黼早就知道了。所以特意点出了秦牧和李清照的关系。 唉,这外甥女,真不让人省心呀!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外甥女颠三倒四!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一百八十六章 种申和任潇潇 在这个时空,大宋是全世界的中心,辽国西夏吐蕃大理,就好像花瓣包住花蕊一般,拥抱着大宋。 而大宋的百姓,眼光全盯着汴梁。汴梁是他们骄傲。全天下的财富通过一条条的路,一道道的河,涌入了京城。 可是汴梁的百姓,眼睛里面只有樊楼。 樊楼才是真正的人间天堂。天堂在人间,就在眼前,他们却进不去!十贯的门票根本买不到,黑市上最低都翻五倍。五十贯只看一个时辰,奢侈到没边了。 这是一个中等之家一年的开销。总不能为了看一眼水桥舞,饿一年的肚子。 他们只能眼巴巴的望着公子王孙涌进樊楼,那是真正的极乐净土。 “祭典配乐是暗号,将娇柔的蝴蝶勾引而出,似有若无的睥睨窥觎,一旦深陷其中,便无法脱身。” 赵佶随着音乐的节拍不由自主的踩出了节奏。 这是他这么多日子以来第一次到樊楼。少女时代的名气迅速传遍了汴梁,作为天下最会玩的男人,宋徽宗焉能不来? 只是他有点莫不过面子。毕竟樊楼有李师师,而自己已经玩厌了这个女人,不想再看到。可是随着少女时代的名气一日大过一日,赵佶终于坐不住了。 去就去,朕是皇上,难道还怕一个妓女不成? 没想到李师师如此懂事,压根就没出现在赵佶面前。这让赵佶大大松了一口气。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会明显发生变化。 前几年他迷恋这个女人,从李师师身上,他得到了巨大的心理满足。皇上和妓女,必然是千古佳话。 可是这几年赵佶人到中年,心性变化了不少。少了一些跳脱,多了一些老成,而且李师师也年纪不小,三十岁的女人,标准的老女人了。 宋徽宗再也不想看到这个老女人,他需要活力!无边的活力! 一直以来,他都没有找到这种感觉,因为整个大宋就没有这样的活力!女人没有,男人也没有。 赵佶经常怅然若失。天下虽大,谁明朕心?朕不想老,朕要永葆青春! 青春在哪里?就在眼前!台上三位小娘子跳的竟然不似人间舞步,一颠一颤,一步一抖,眉眼发梢,指尖裙角,满满的都是活力! 这是一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却实打实的冲击着宋徽宗! 这就是朕要的感觉! 他亦如场中的粉丝一般,彻底的深陷进去。 “欢声歌唱,顺从内心,无需在意凌乱的头发与喘息,翩翩起舞,抛开时间,今晚,啊啊,一同狂热地绽放!” 宋徽宗挥舞着手臂,大声喊道“赛高!” 樊楼再次地震一般的爆发了。 秦牧随手关上窗户,稍微遮挡一下声浪。 “李尚书,吴家庄是我的,你捞过界了。”他今夜约了李邦彦,就在樊楼,做个了断。 李邦彦收到秦牧的请柬心里着实害怕。他本以为秦牧不过是个有才华的工匠,侥幸得到了皇上的赏识,若论身份,那是一概没有的。 折家女婿算什么身份?他连折家都不放在眼里,岂能把一个折家的半子当人看。 虽然贺铸推荐过此人,而且李邦彦也对秦牧的文采很是认可,但是秦牧并没有参加春闱。甚至他都没为了这件事找过自己,这岂不是说他自甘堕落? 既然你不求上进,那么别怪我拿你不当人看。 李邦彦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态,所以才使出了那般手段。 可是万万没想到,秦牧的报复如此果断和激烈。而且又狠又准。若说烧了朝廷战船他还不太在意,那么送龙袍这一招彻底打晕了李邦彦。 这是要往死路逼我!而且李邦彦偏偏还没什么手段反击。 他是官僚,不是军阀。如果他是折家军种家军那样的军阀,或许还能让手下装成土匪洗劫吴家庄。可是他手下一个兵也没有。 李邦彦能依仗的是朝廷,是朝廷的法度。但是秦牧并没有犯法。或者说,即使他犯法了,李邦彦也抓不到把柄。 难道他能和皇上说,秦牧做了一件龙袍给我儿子穿! 这不是找死吗?赵佶不会先问秦牧为什么做龙袍,肯定是先问李邦彦,为什么他要做龙袍给你儿子穿?怎么不给高俅儿子穿呢?看来你是要造反! 这龙袍的事,半个字也不能提。 那么李邦彦唯一的反击手段就是让韩城知县去找秦牧的麻烦。可是知县能有什么力量?连朝廷军队都被杀没了,靠几十个衙役能奈何的了秦牧吗? 如果秦牧身在官场,李邦彦有一万种手段玩的他生不如死。可是秦牧根本不踏入这个圈子半步,他连个里正都不是。 李邦彦打听的清楚,吴家庄的里正死了,现在名义上的里正是任潇潇,根本不是秦牧。 这小子狡猾啊! 不但狡猾,他的社会关系还简单,连父母兄弟都没有,这让李邦彦犹如老虎吃天,无从下口。 对付这样完全不讲朝廷法度,又拥有绝对力量,和凶残手段的敌人,李邦彦作为文人固有的缺点就彻底暴露了出来。 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李邦彦没有力量,甚至就是坐在秦牧面前,他都不敢抓住秦牧打一顿,问问这个男人为什么栽赃陷害自己。 尚书右丞真的没有这个胆量。能来到樊楼,坐在秦牧面前,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到现在李邦彦才明白秦牧为什么有了贺铸的举荐也不来找自己。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意自己,不拿自己当根葱。 在大宋,不拿尚书右丞当人物的,李邦彦挠破脑袋都想不出来还有谁。 只有眼前这一个男人! “秦少爷,明人不做暗事,你我之间该怎么了结,你给个痛快话吧。” 李邦彦是从底层爬上来的,他不是世家出身,所以身上还有点江湖气息。既然人家不看重自己这个身份,那就别再摆谱了。光棍点,求个了断。 秦牧听到李邦彦这句话,有点吃惊。 这样的尚书右丞,简直太少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黑道老大呢。 不过李邦彦既然如此,秦牧更不跟他客套了,没那个时间。 “李邦彦,”秦牧也不叫他官名了:“吴家庄的地,属于任潇潇的,你都还给她。然后再拿五百亩给我。这事就算到此为止!” “君子一言!”李邦彦都不讨价还价。秦牧这条件对他太有利了。他在韩城拿了一万多亩地,如今只还回去这么点,还是赚大了。 “驷马一鞭!”秦牧随手推开窗户:“正事谈完,不耽误尚书了。今夜少女时代推出新歌,慢慢欣赏。” 窗外的歌声顿时涌了进来。 “既然想要寻欢作乐,欢迎来到极乐净土。” 舞台前的种申挥舞着手臂,已然狂乱了。水桥舞,是我的!种二公子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这一句话。直到身边的任潇潇忍不住踢了他一脚,种申才清醒过来。 “种哥,奴的地,你什么时候帮奴要回来啊?”任潇潇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马上就是秋收,夏粮这就下来了。可是自己的地全被李邦彦抢走了。没了地,自己还有什么?这花花世界,极乐净土,还和自己有半点关系吗? 要知道光门票她就花了不少钱了——俩人门票可都是她掏钱买的,种申几乎没掏钱。 种申恼怒的瞪了一眼任潇潇。 真是不知死活的女人。这个时候,你说什么烂地的事,打扰了本公子欣赏女神歌舞,简直就是死罪! 他恨不得一脚把任潇潇踢出樊楼!这个土里土气的女人,和水桥舞女神比起来,简直连人家的脚趾头都赶不上。若不是看在门票是她买的份上,定然不能饶恕! 种申城府很深,怒气一瞬间就抹去,他转了一副微笑的面孔,对着任潇潇说道:“潇潇,地,我肯定帮你拿回来。不过我现在人微言轻,说话没份量。” 说到这里,他凑近任潇潇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我近日正谋求祠部郎的位置,需要大把金钱。我这里,还欠缺一万贯,若是你能暂时借我一些,让我做成祠部郎,那么我说话才能有份量。” “要一万贯那么多?”任潇潇吃了一惊。这个钱太多了。她手头根本没有这么多钱。 任潇潇最大的财富是吴家庄的土地,如今全被李邦彦抢走了。她压箱底的现钱已经不多了。 一万贯远远超出了她的能力。可是如果情郎真的需要这笔钱,才能做成祠部郎,然后给自己要来土地,那么似乎也可以接受。 不行可以去向爹爹借点。反正爹爹现在就是钱多! 她打着这个心思,种申也是打的一样心思。 任潇潇有多少钱他一清二楚。一万贯任潇潇肯定拿不出来。可是她拿不出来没关系,她有个富裕的爹! 任若虚这一年赚的沟满壕平,全汴梁谁不知道那是真正的财主。不敲他几笔,种申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时间在这个蠢女人身上。 他觉得任潇潇简直傻的离谱。但凡她能多少了解一下大宋的朝局,也应该知道自己是走的李邦彦门路。 李邦彦抢了你的地,你让我去找他要,简直傻的可恨。 这样的傻女人,种申实在没兴趣再陪着玩了。再榨取一笔之后,就一脚踢开。 摩托车也不要了。这么久都没弄来,显然秦牧也不拿任潇潇当回事。完全不像她吹的那样,秦牧就是她亲哥哥一般。 “这个职位很重要,潇潇,你务必帮我一把。一旦我坐上祠部郎的位置,我包你拿回土地!” 任潇潇望着情郎诚恳的一张脸,牙关一咬,说道:“好,种哥,奴这就去给你拿钱!” ------------ 第一百八十七章 直到世界尽头 樊楼的烛光鳞次熄灭,渐渐的,只余下舞台上一道光柱,罩在了冰山女神一般的灰原哀身上。 这不是秦牧给樊楼安装了电力系统,纯粹是卷了一个反光的筒子,光源还是烛火。但是漆黑中这样一束光明,已经足以摄人心魄。 前奏响起。 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旋律,仿佛一下下的敲打在众人心头。 这是新歌! 粉丝们兴奋了。少女时代果然不愧是女神。一首又一首新歌,永远不会让我等凡人失望。 这个音乐,不断的在众人脑海深处回荡着。 “孤身一人,彷徨在大都市。” 真正的开口跪! 灰原哀是三人中嗓音最独特的。她有一个堪称另类的烟嗓。这嗓子在本时空基本就不能唱歌。 “杨柳岸晓风残月”,怎么能沙哑着唱出来呢?那样还能有幽怨空灵的感觉吗?那还是美娇娘吗? 所以灰原哀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废物。不能唱歌的歌伎,还是歌伎吗? 在姐妹面前,她有着很深的自卑。可是今夜,秦少爷给了她无比的自信。 秦少爷说了,这首歌是为她量身打造,天下间,只有她才唱的出那种味道。 灰原哀不信任何人,她只信秦牧。秦牧要她死就死,要她生就生。秦少爷说她能唱出这首歌的神韵,那她一定能唱的出来。 “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灌篮高手》的片尾曲,《直到世界尽头》,经典的旋律,经典的歌词,传承几十年,依然能打动一代又一代的人。这首歌自然有其神奇的魅力。 灰原哀的烟嗓完美的演绎出这首歌的精粹,纵然众人听不懂歌词,可是无一例外全被迷住了。 “在世界结束之前,谁愿给我讲一个,与繁花盛开最贴切的不幸!” 这首歌,哀伤中透着不屈的力量。简直是灰原哀性格的写照。此时此刻,人和歌融为一体,整座樊楼都被感动了。 “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宋徽宗简直要听哭了。 音乐的力量竟然如此强大,这让赵佶万万没想到。可是那沙哑的声音,震撼的旋律,以及空灵的歌词——悬在幕上,让这位中年男人简直忍不住要落泪。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赵佶莫名的兴起了一股伤感。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可是想想自己最终会老去,然后,必定会死去。宋徽宗一时有点万念俱灰! 朕不想死啊!直到世界尽头,朕也不想离开! 绝不离开这个世界,朕要长生! “林神仙,朕要长生不老,可有妙法仙丹?”宋徽宗出门自然带着林灵素。 林灵素正听歌曲出神,冷不防被徽宗这样一问,下意识的说道:“这怎么可能有。” 听到这句话,徽宗面色顿时不好看了。 怎么,难道朕不能长生吗? 林灵素立刻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补救:“除非请苗真人出山。” “苗真人可以让朕长生?” “官家,一切全看苗真人是否用心了。”林灵素连忙撇干净了自己。 他说的这个苗真人,叫苗希颐,是徐神翁的弟子。 徐神翁叫徐守信,如今已经故去多年。在徐神仙在世时候,徽宗对他就很是尊敬。因为赵佶能得到皇位,还和这人有点关系。 哲宗在位时经常生病,自知寿数有限,常为立嗣之事焦虑犹豫。有人就引荐了徐守信。哲宗久闻徐守信之名,甚为敬重,特以立嗣之事相询。 徐守信言天机不可泄漏,避而不答。哲宗恳请再三,守信推托不过,乃指沾茶水于案,书“吉人天相”四字。哲宗不解其意。守信曰:“日后自当应验。” 后端王赵佶继位,号徽宗。众始悟神翁书“吉人”为佶之名,乃为天意。 这就让赵佶非常的尊敬并且崇信徐守信了。现在听到林灵素推荐徐神翁的弟子,自然大喜过望。这下长生有望了! 他也不想想,如果苗真人真的有仙丹,能让人长生不老,他师父怎么死的? 可是赵佶绝不会这样想。这不是他犯傻,而是徐神仙在世俗看来是死了,可是在赵佶看来他没有死,而是成仙了。 徐神仙是白日骑帚飞升于天庆观登仙桥。 既然他能升仙,他的弟子也能让自己升仙。 “好,传苗真人进京!” 林灵素听到赵佶要找苗真人,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真是太危险了。幸亏自己机灵,把这黑锅推了出去。若是赵佶死活让自己给他炼丹,那真是只有跑路了。 这汴梁的花花世界,林道长真是舍不得! “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这是林道长真心话,他永远也不想离开汴梁!就是死,也死在这里。 这句话也是灰原哀的心里话。不过她想的可不是汴梁,她心里唯一的想念,只是秦少爷。 “谁都满怀着期望,却又不相信永远,可是也一定梦想着明天,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灰原哀双眼饱含着热泪,向那个角落凝视。她知道秦少爷就在那里看着自己。 今晚是自己的第一次演唱,秦少爷答应过,他一定会看着自己,陪着自己。 可是,秦少爷在哪里? 樊楼这么黑,奴如何能找得到你? 仿佛听到了灰原哀的心声,二楼的一个角落突然亮起一团火苗。 跳动的光影里显出了秦牧身影。 灰原哀看到了秦少爷,看到了秦牧对她的微笑。那是对她一个人的笑容。 这一刻,灰原哀情不自禁的唱出:“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秦少爷,素库哒阿一西太路!” 这一声惊醒了许多人。女神怎么啦?顿时有人顺着灰原哀的视线望了过去。 秦牧没想到灰原哀这么激动。自己被发现了! 漆黑一团中有一点火苗,任谁都不会看错。他不想自己这样现身,想第一时间熄灭火光,可是看到台上灰原哀激动的神色,他知道如果自己这样就消失,一定会给这个小姑娘留下终生的打击。 于是秦牧只好给她一个鼓励,一个笑容,一个希望。 宋徽宗也看到了秦牧。这段时间以来,秦牧就没有再见过宋徽宗。香烟有任员外送,汽油有折家人送,秦牧根本就不露面。 赵佶有一段时间都想不起来秦牧了,可是现在看到,立刻有了想法。 华国,大能。这个秦功业搞出这么多好东西,就连少女时代也是他借着折家弄出来的,那么他能不能让朕长生呢? 很有可能! 赵佶想马上就召见秦牧,可是这里是樊楼,他也是改换了行头,悄悄的过来,这时候不能露出身份。 那么明天吧。明天,一定要见见这个秦功业! 朕要长生! 秦牧没想到自己又被赵佶惦记上了,而且还给自己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 这不是做梦吗?可是秦牧也不能指着赵佶鼻子说,别做你的春秋大梦了,过几年你就老实的去五国城待着做囚犯等死吧,还想什么长生不老。 不过这话也就是想想,万万不能说出来。 这里是皇城,是玉真轩。赵佶和九华玉真安妃都盯着自己呢。旁边还有个假神仙,真gay——林灵素。 秦牧一大早就被叫了过来,被问了这么一个愚蠢的问题。这也太考验他的智商了。 赵佶见秦牧皱眉不语,心里不但没生气,反倒有点惊喜。 他只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万一华国真有大能,能让人长生不老呢? 其实如果秦牧一口回绝,说华国绝对没这事,赵佶顶多是失望,也不能怎么着秦牧。 赵佶并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皇帝。他只看重皇位,剩下的全无所谓。秦牧对他的皇位半点威胁也没有,相反的,还给他香烟和摩托,这是大功臣,有大用。 宋徽宗绝没想过杀了秦牧。 秦牧到是也没担心赵佶发疯。来了大宋这么久,他对赵佶的性格多少有点了解。这次见面,自己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秦牧觉得眼前未必不是一个机会。他现在手里有了煤矿,也有了含着油井的土地,可是他没铁。 铁矿就在微山湖边上的利国监,但是那个是官营,秦牧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插手进去。 大宋的铁是**的。就好像后世的香烟一样,民间不能插手做烟厂,顶多可以开个烟酒店卖成品香烟。 秦牧不可能买大宋的钢铁成品。一来大宋的钢铁质量不行,二来产量也远远不够。他必须拿下矿山的开采权,把这个根本握在自己手里,这样才能利用后世领先的科技实现自己的目标——建成煤钢复合体! “功业,可有什么难处不成?”赵佶见秦牧迟迟没有说话,忍不住就问了。看来有希望!没希望的话,秦牧早就拒绝了。 “是啊,秦卿,只要能让官家长生,你尽管提要求。”九华玉真安妃也焦急的发问。 她也一样想长生不老,甚至青春永驻。 “官家,安妃,”秦牧斟酌着说道:“若说长生不老,我师父到是传过我一些技术。” “什么?华国真的有长生不老之术?”这下连林灵素都不能装镇定了。 这玩意,可能吗? 他很是怀疑。 但是他怀疑没有用,赵佶一听秦牧这话,立刻惊喜万分。 因为华国给他的印象是无所不能。连摩托车这样的神器都有,长生不老也许不算什么。那么秦爱卿,快给朕去弄丹药! “功业,可否是有华国仙丹?” 秦牧心想,仙丹我没有,子弹管够,你准备吃几颗? “华国有一种仙丹,能让人长生不老,不过炼制极为不易,需要大量的钢铁。可是小民手里哪有那么多钢铁……” “功业,这有何难?”赵佶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你没有钢铁,我有啊。 “你需要多少钢铁?” “这个丹药,需要特殊炼制,具体需要多少钢铁我也不好说,不过如果官家能给我一个方便,让我选一处铁矿炼制,定然能给官家炼制成功。” “功业,这需要多久时间?” “大概需要四五年。” “四五年那么久吗?”赵佶有点等不得了。 “官家,四五年是最长最妥当的安排。实际上,我手里就有一颗仙丹,不过炼制极为困难,我目前也就只有一颗。” 一听这话,赵佶眼神就已经不是惊喜,而是狂热了。 有仙丹啊! 一颗也好啊。 “可是吃了就能长生不老?” “官家,这仙丹的确能让人长生不老,可是一颗是不够的,需要很多很多颗。但是呢,仙丹就是仙丹,一颗也有明显的效果。” “这仙丹……”赵佶这时候有点不好意思了。一颗仙丹,自己能抢吗? “这仙丹,臣愿意献给官家。只是一颗太少了,至少也得吃个几千颗,所以最终还是得大炼钢铁!” “好,如果你这仙丹有效,朕就赐天下的铁矿,随你炼制!” “多谢官家!功业定不辱命!” 铁矿,有了! ------------ 第一百八十八章 家贼难防 任潇潇没想到土地又回到了自己手里!这让她激动的简直要晕倒! 种哥真是能干!为了自己,他竟敢去找李邦彦!他就是奴的大英雄,真正的贴心人! 韩城知县范乔为任潇潇过户土地自然不会说是秦牧找的李邦彦,而且他也不知道内幕。 李邦彦肯定不能跟范知县说我玩不过秦牧,服软了,地还给任潇潇吧。 可是范乔不是傻子。韩城县这么多土地,只还了任潇潇的地,而且还给了秦牧五百亩,这事情还不明白吗?李尚书被人家干翻了! 吴家庄码头上打生打死,范乔怎么能不知道?可是他能怎么办呢?带着几十个衙役去送死? 两边哪个会尿他? 虽然范乔足不出县城,但是吴家庄那边折腾的越来越火爆,他是很清楚的。关键是秦牧后面不但有折家,还有土匪。这俩样人马哪个他也不敢惹! 明哲保身,方为上策。 既然李邦彦要还地,那就还。自己这样体会上意,早晚能升上去。在韩城县,范乔捞的不少。任员外会做人,折美鸾也会做人。秦牧开始还没想到范知县,可是美鸾一接手政务,马上就把给知县送礼的事提上了日程。 范乔早就吃了个大腹便便! 他有什么理由破坏自己的美好生活呢?李邦彦让他办,他就办。至于谁弄回来的土地,那不关范知县的事。所以任潇潇也就傻呵呵的以为是种申替她要回来的。 这让任七娘子更加的感动。自己还没给情郎钱呢,人家就帮自己要回地来了。 那个秦大哥!屁用没有,只会陪着自家娘子玩。如果不是任员外的火柴厂还靠秦牧,任潇潇都想把秦牧赶出东跨院了。 那可是我的婚房,凭什么给你白白住着。 任潇潇一边气哼哼的让小杏——她的新丫鬟,为自己在门口把风,一边偷偷钻进了任员外的卧室。 她知道爹的钱藏在这里。 一阵翻箱倒柜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钱箱子。任潇潇拿出簪子,捅开了锁头——这技术还是种申交给她的,飞快的点了一万贯出来——大宋有大额的债券盐引,揣在怀里,飞快的跑出门外,拉着小杏就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毕竟是第一次做贼,任潇潇忘了恢复现场,结果任员外一回来就发现自己失窃了。 他为人谨慎,做事老辣,一看这情况,不像是外贼——外贼哪能还给他留下钱箱子呢,这简直摆明了就是任潇潇干的! 这下可把任员外气着了,他找来家丁问明情况,知道只有七娘子一个人进来过这里,这下更清楚了。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你要钱就和我说啊,为什么要偷呢?多大的姑娘了!任员外二话不说,就杀奔了吴家庄。 抓贼去。 秦牧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任员外堵在了东跨院门口。 若不是东跨院现在是秦牧的禁区,任员外早就闯进去把自家闺女抓出来了。可是现在他万万不敢进东跨院,那对他来说就是神秘又可怕的存在。 能不沾绝对不要沾。一辈子也不要进去! 任潇潇偷了钱本来想直接进京城,可是实在天色太晚了,只好回了自己老窝。没想到爹爹发现的这么快,连夜追了过来。 这下她想跑也没地方跑了。被堵住门口了。 任员外隔着门一通骂,到让贾红线等人明白了事情经过。 怎么,潇潇妹妹开始偷钱了!贾红线几个人面面相觑,这事她们不好插手啊。可是不插手也不行,任员外堵着门呢,吵吵的这么厉害,可如何是好。 贾红线捅了捅秦牧,秦牧点点头,连忙跑了出来,把任员外拉到了客厅——这事就别再吵吵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可是任潇潇好端端的为什么偷钱,秦牧也莫名其妙。 她缺钱可以找自己要啊。而且地也回来了,没必要去偷老爹的钱吧?难道她遇到什么经济困难? 秦牧略一思索,立刻想到了种申。那日他在樊楼看到了种申和任潇潇在一起嘀嘀咕咕,莫非这小子使坏? “任员外,不知道潇潇和种家公子……”秦牧先得问清楚这个。 “这个,老夫也不知道。”任员外最近哪有时间管闺女死活。火柴厂就是他的命,每日里朝廷军队不断找麻烦,那就是要他的命。命都没了,还管闺女的婚事吗? “……” 秦牧心想,你心真够大的。儿女婚姻是多大的事,怎么你就这么随便扔一边不管呢。 可是他也不想想,如果任员外在意任潇潇,怎么会一开始是就把她许配给一个大傻子。为了利益,任潇潇只是任员外的一个交换物件,任员外就没把任潇潇当人看。 否则怎么会她刚死了官人,任员外马上就想要任潇潇去勾搭秦牧。 工具,只有使用价值。 如果种家来提亲,那么任员外自然倒履相迎,这是给任家提升地位,撑场面。可是种家不来提亲,那自己的闺女算什么?不过是人家的玩物,任员外脸上有什么光彩?他自然不搭不理。 “任员外,你少了多少钱?” “这个死娘子,足足偷了老夫一万贯。” “一万贯!”秦牧想起来自己的手电就卖了这么多钱。这的确是一笔巨款了。根据他的换算,都相当于后世一千万。任潇潇要这么多钱干嘛? “这样吧,任员外。潇潇虽然是你的闺女,可是她是我来这里遇到的第一个人,也算是有缘。我一直当她是妹妹。妹妹做错了,哥哥得担待起来。这一万贯,我给你,这次你别和潇潇计较了,回头我问她遇到了什么难处。” 任员外没想到秦牧会这样说,他本能的就想拒绝。怎么能要秦牧的钱呢。他敢给,自己哪敢要! 可是任若虚多精的一个人,他马上就发现这是个机会。自己不拿这个钱,反倒不好。 拿了这个钱,就坐实了秦牧是潇潇的干哥哥。这份关系,虽然比不过男女夫妻,可是也算很有份量了。 这钱,得要。 任员外连忙假意推脱:“这怎么好意思呢,要秦少爷破费。” 贾红线一直跟在身边,见到任若虚这个样子,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土财主,见钱眼开。连表哥的钱都敢要。再说你该要吗?你闺女偷了你的钱,你要表哥还!世间哪有这个道理。 不过秦牧既然开口了,贾红线只能照办。她冲余里衍点点头,辽国公主立刻跑去取回来一万贯,直接递给任员外。 任员外稍微一抗拒,顺势就收进怀里! 好!干哥哥干妹妹,成了! 送走了任员外,秦牧一行人回到东跨院,面对任潇潇,秦牧有点挠头。 这么大姑娘了,也许不是姑娘,都成年女人了,怎么还偷家里钱呢?这么多钱到底要干嘛用? “潇潇,你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方不方便告诉我?也许我和几位姐姐能帮到你呢。” 秦牧尽量的和声细语。对任潇潇,就是如对着妹妹一般。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时空遇到的第一个人。自己还间接的杀死了她男人。 这件事是个糊涂账,可是事实上的确给任潇潇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如果那个傻男人没死,任潇潇也许就不会遇到种申。 秦牧总觉得任潇潇偷钱的事和种二有关。 他耐心的等待任潇潇回答。可是任潇潇根本不理他,梗着脖子望着窗外,看都不看秦牧。 这让贾红线大怒! 表哥和你好好说话,你竟然敢给表哥甩脸子!你算什么东西?知道我表哥是什么人吗? 再说了,你偷钱,却让我掏钱替你还。岂不是你们任家坑我秦家。我的钱凭什么白白给你!这可得说道说道。 “任潇潇!”贾红线刚叫了个名字,还没等她发威,折美凤开口了。 “任潇潇,姐夫问你话,你为什么不回答?”折美凤可没给任潇潇好脸色。她根本不觉得自己占着人家的窝。在她心理,这就是自己的家。 任潇潇对秦牧很是恼火,连带着对这一群女人全恨上了。 住在自己家里,霸着自己的房子,自己连一文钱都没要过。可是自己的地被抢走了,没一个人帮自己出头,还是靠种二公子出面,把自己的地要了回来。 那么奴干嘛还给你们好脸色。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就怎么着。 任潇潇继续一言不发。 这下连好脾气的几个娘子也怒了。尤其是折美鸾和余里衍。这俩人的身份决定了她们根本眼里不会有任潇潇。 自家官人低声下气和你这个村姑说话,你还敢给我男人闹脾气。凭什么?简直可笑至极! 任潇潇毫无身份。又不是世家,又不是帝姬,就是一个土渣渣的乡下小娘子,若不是因缘巧合占据了这个东跨院,看看我们会搭理你吗。 你还敢甩脸子! 姜月奴也一肚子气。可是她和任潇潇一直住在一起,最开始时候,是任潇潇接纳了她,让她在东跨院站稳脚跟,能和贾红线和方好音掰掰腕子,这时候不能丢下曾经的盟友不管。 眼看着那几位姐妹要动真火,姜月奴连忙握住任潇潇的手说道:“潇潇妹妹,你有什么心事,可以和姐姐说说吗?” 被姜月奴握住自己,任潇潇这才感觉到一丝温暖。 这个可恶的房间里面,全是讨厌的女人。 贾红线,折美鸾,余里衍,折美凤,还有那个不在的方好音,全是坏人。她们就想坑自己的地! 她们根本见不的自己好。就连秦牧也不是好人,一点不关心自己。枉我对他那么好。还给他衣服穿,给他饭吃。 哼! 全是白眼狼! 只有月奴姐姐还算是半个好人。 任潇潇满腹的委屈,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 “你们都是坏人!奴再也不要见到你们!” 说着话,任潇潇甩开了姜月奴的手,哭着跑回了自己的卧房。 秦牧望着被推开的大门,感觉实在是莫名其妙。自己怎么就成了坏人了。这天底下,还有比自己再好的人吗? “姐夫,”折美凤更加来气了:“不用问,一定是种二那个混蛋搞的鬼。” 说着,折美凤拉着贾红线衣袖说道:“大姐,咱们去把那个混蛋干掉吧,一了百了!” ------------ 第一百八十九章 放肆的种申 秦牧觉得这就是无稽之谈。 如果一切都靠子弹解决,那么最终被解决的肯定是自己!四十一岁的阳光自己肯定看不到了! 可是这帮女人没有这个见识。即使连一贯稳重的折美鸾都赞同妹妹的意见。 肯定是种申搞鬼。顺手杀了算了。本来就算没有任潇潇的事,就凭他敢在半路行刺自己,也是死罪。 什么是军阀做派?这就是!你杀不死我,那就等我杀你吧!从府州来汴梁的路上遇到的危险,折家人从没忘记过。 一直以来,折美鸾一来尊重秦牧的意见,官人不提,她也不提,二来也的确是忙。来自后世的全新管理理念,让这个折家贵女迅速的成长为全新时代的管理者。她没工夫分心别的。 只不过今天既然事赶事赶到了这里,那么顺手宰了种申也是应该。 折美鸾很清楚秦牧的力量。 在汴梁城里,有盖世太保,可以直接干掉种申。如果觉得这个办法暴力,那么还可以通过克格勃。听妹妹说那个骚狐狸用药很有一手。种申没事就泡在樊楼,只要骚狐狸出手,包管他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如果这还不够解气,可以让大姐给他来个爆头吗。这样还可以让大姐出口气。毕竟当时种申也差点杀了她。 折美鸾可以给种申设计一万个死法,但是这都要秦牧点头。 大家一起看着秦牧,秦牧偏偏就不能点这个头。 种申是不是可以杀掉?当然可以! 杀掉种申不过一颗子弹的事情,可是杀了他之后,任潇潇的问题能解决吗? 如果没有任潇潇的存在,秦牧早就点头了。之前他一直忙的脚丫子朝天,哪有工夫搭理这个小人。现在正好是个机会,顺手宰了他。 可是宰了他之后呢?任潇潇能饶得了自己? 秦牧在这个时空待的足够久了,他很清楚这个世界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 就是自己的后宫来说,如果贾红线不是自己在这个时空的初恋,又是来的最早,她根本就镇不住折美鸾。别说折美鸾了,连方好音她都镇不住。 就是自己的女人,还有这鲜明的等级概念,更别说她们对任潇潇的看法了。 三个字:看不起! 虽然都在东跨院生活,可是秦牧的娘子和任潇潇其实泾渭分明。 贾红线她们能和睦相处,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们都已经被秦牧改造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她们是平等的。折美鸾并不比贾红线高。因此大家还能和平相处。 但是对于任潇潇就不行了。任潇潇很少在东跨院生活,而自己又刻意的很多事情都瞒着她,所以导致任潇潇还是大宋的土著。 也正是因此,贾红线几个人才更不拿任潇潇当回事。杀了种申怎么了?任潇潇伤心关自己什么事?不给我们姐妹添麻烦就够了。哪有工夫搭理她的感情生活。 她们几个完全不在意任潇潇,可是秦牧不能不在意。 一来秦牧对任潇潇有兄妹之情,二来他很清楚一个女人因为愤怒能带来多大的破坏力。 东跨院是他的根本所在,任潇潇知道这个秘密。如果真的惹翻了她,后果不堪设想。 闹到那个地步,贾红线几个肯定会杀了任潇潇,而自己是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所以必须找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可是情之一字,最是难看破。现在的任潇潇,如果真的是为了种申偷钱,这感情已经是没法割舍了。 这个种申,真是走了狗屎运啊,连自己都无法下手杀他! 种申如今志得意满,每日里呼朋唤友,寻欢作乐。 作为新科探花郎,本就是让世人羡慕,而如今他更是一步到位,得了祠部郎的差事。这是实缺!之前是王樵的大哥霸着这个位置,后来王家满门抄斩,这位置就空了出来。 多少人盯着这个肥缺,朝廷一直没撒手。如今兜兜转转,落在了探花郎手里,种申焉能不高兴? 多亏了李邦彦出手,自己才如愿以偿的迈入了官场。这个起步对于种申来说非常的高了,其余上榜的考生都要从更低级的职位做起,他可以说一步登天。 当然,这里起最大作用的是种家的金钱。种申几乎掏空了汴梁种府的一半财富,才买回来这个位置。这让种二公子也感觉十分肉疼,而且实打实的缺钱了。 不过今日的宴席之上,种申毫不在意,一点不为钱包担心。 虽然这里是樊楼,是汴梁最贵的消费地,不过怕什么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人送钱来!他坚信任潇潇一定会把钱给他带来。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傻! 种申自负风流倜傥,迷倒一个乡下小娘子,太容易不过了。 今天少女时代休息,樊楼没有“人间大赏”,种申也难得的轻松一下。毕竟每日蹦蹦跳跳也太累了。对于他一个文人来说,实在有点吃不消。 如今樊楼也提供新式炒菜,厨艺不比折家酒楼差,种申吃的很是满意。 到了他现在这个层次,能交往的反倒不多了。 之前他是扎不进衙内圈,现在是衙内圈有点高攀不上他——不是所有人都能爬到祠部郎这个级别的,而且还这么年轻。 除了蔡鞗和朱壕两位,席间再没有别人。李珪都不在,被他爹赶去汝州了。 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李邦彦哪敢还留着李珪在汴梁。 缺少李珪,种申也不在意。那就是个废物。既然已经勾搭上老子,儿子就可以扔一边去了。 “祠部郎,”蔡鞗端起一杯酒:“来,干一杯。某家敬你。” “客气了,蔡五哥。”种申连忙端起酒杯。对于蔡鞗,他还真不敢拿大。蔡鞗的老子蔡京才是大宋的实权人物,蔡鞗如果想要入仕,起步一定比他还高,这点种申绝不会忘。 “祠部郎,小弟也敬你。”朱壕也端起酒杯:“这顿,两位哥哥卖我个面子,让我请!” 三人一饮而尽。 种申放下酒杯,冲着朱壕微微一笑:“朱衙内,说好了某家请客,莫非你看不起我种家不成?” 这时候种申有点喝高了,一贯掩饰很好的霸道也不由得暴露了出来。 他在老家自己地盘时候,飞扬跋扈可是远超眼前两位的。毕竟这里是汴梁,是京城,蔡鞗和朱壕要顾忌的太多。 在边疆,在种家地盘,种申有什么顾忌的?他就是种家太子爷。 这份霸气让朱壕都有点咂舌。孙子,你真不知道脸大! “祠部郎,小弟也是一番好意,这不是听说最近二公子花销比较大,小弟总是手里有几个钱。”朱壕继续献着殷勤。 听到这话,种申哈哈大笑。 “朱衙内,有你的!你这份心,哥哥领了。不过你可是小看了某家。钱财吗,过几日自然有人送来。” “噢,”蔡鞗有点好奇的问道:“祠部郎有什么发财妙计?能不能带哥哥一股?” “五哥,发财那是肯定的,妙计却也算不上。若是以五哥来说,自然可以做的。” 朱壕听到这话,心里暗骂。蔡鞗做的,我却做不的。这孙子真真看不起我。 “祠部郎,却不知为何五哥做的,小弟做不得?”朱壕不懂就问。 “朱衙内,话说到这里,我也就直言了。某家和五哥,都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至于你吗,你家有钱,却不用你去赚钱。” 朱壕差点蹦起来指着种申鼻子骂。你这不是直说我丑吗。我有那么丑吗?不过就是矮点黑点而已! 好,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祠部郎,却不知这个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和赚钱有什么关系?还望祠部郎教我。” “当然有关。朱衙内,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痴情女子负心汉。” “没有,还请祠部郎教我。”朱壕怎么能不知道这句话。他故意这么说,就是要逗种申说话。 种申蔑视的一笑,不学无术之辈:“这世上的女子,大多数都蠢笨如猪,以为一个男人长的漂亮,又文采斐然,更加上金榜题名,就以为是人间最好的爱人。比如我和蔡五哥。” 蔡鞗听到这话,连忙摆手说道:“祠部郎,这我可当不起。” 他哪敢在这方面和种申接近。 种申也不在意。这时候他谈兴正浓,自顾自的说道:“就说某家吧。我自负当得起风流人物四字,自然少不了那些蠢女人的爱慕。” “哪些?”朱壕连忙问道。 “大光明火柴厂的任员外,你们知道吗?” 蔡鞗和朱壕齐齐点头。这能不知道吗? “他的闺女,任潇潇,就是蠢猪一只。这个蠢货,竟然以为我会娶她。也不照照镜子,她算什么东西,哪一点能让我种申看上。若不是她认识秦牧,我怎肯陪她这么多时日。” 蔡鞗和朱壕都不敢说话了。涉及到秦牧,他们自觉的就老实了。 “这个蠢货,这么长时间也没给我搞来摩托车,白白耗费我的精力。若不敲她一笔,难解我心头之恨。你们看着,过不了几日,她定然拿着大把金钱来倒贴我!哈哈,哈哈……” 种申真是喝高了。因为他太高兴。祠部郎啊,这位置简直绝妙。自此以后,掌管天下僧道,听说贾红线是白鹤庵出身,自己弄不到她,还弄不到她的姐妹吗? “祠部郎,合着你一直在骗任潇潇?”朱壕连忙问道。 “俗!朱衙内。我这等人物,会低贱到骗一个乡下土娘子吗?她有哪点值得我骗?我连碰都没碰她一下。若是要我喜欢,至少也是水桥舞那样的女人。任潇潇,连水桥舞的脚趾都比不了。” “那你是……”蔡鞗也跟着问。 “玩玩而已。顺便赚点钱花。蔡五哥,这点上我很看好你,若是你缺钱,却不妨学我一番!” 蔡鞗连忙低头喝酒。这孙子,太缺德了。 你平时缺德,没人搭理你,可是你惹到任潇潇,就是踢上铁板了。这里是什么地方?樊楼!少女时代是谁搞出来的?秦牧。若说秦牧和樊楼没关系,蔡鞗打死也不信。 没关系,为什么秦牧要让蔡鞗和朱壕来樊楼套种申的话呢? 秦少爷就在隔壁看着一切! 蔡鞗和朱壕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 正在这时,房间大门被一脚踹开,任潇潇满脸泪痕,冲到三人面前,一把掀翻了酒桌,淋漓的汤水洒的三人狼狈不堪。 “好,好,好,好!种申, 你个混蛋,我真是一只蠢猪!今天,我要杀了你!” ------------ 第一百九十章 任潇潇的选择 任潇潇不是个有武艺的女人,她拿着剪子都捅不死人,还需要借助秦牧的力量,所以尽管此时她状态疯狂,输出却不高。 种申措不及防,被挠了一个满脸花,然后,也就没有然后了。 在樊楼这个地方,难道真能打死种申不成。 如果种申死在樊楼,任潇潇是解气了,穆南行还做不做生意了? 她绝不能让这样情况出现。任潇潇发疯没多久,就被穆南行命几个婆子控制住了。 打一顿出出气就行了,可别在这里搞出人命。 弟弟又没说要种申死。 如果弟弟说了要这个烂男人死,穆南行有一百种方法让他走不出樊楼,还死的和自己毫无瓜葛。可是弟弟没发话,那就算了。饶他一条小命。 种申一开始被打糊涂了,可是种家二公子毕竟不是白给的。他很快就弄明白了眼前的状况,今夜在这里自己是讨不了好去。 既然如此,君子不吃眼前亏,赶紧跑吧——老鸨都拉偏架,没看婆子们只拉着自己,不管任潇潇吗。 种申一直想做文官,所以绝不碰武艺,这时候就吃了大亏。别看他是男人,对上疯狂的任潇潇也扛不住,赶紧脚底抹油吧。 他跑了,那两位跟着也跑了。 秦牧只是要他们套出种申的话,让任潇潇明白此人的黑心肠。现在目的达到了,留下来岂不是自找没趣?任潇潇这个样子,想来秦少爷也不喜欢被外人看到。 蔡鞗和朱壕都是人精。虽然他们跋扈惯了,但是跋扈不代表傻。相反这俩人家世渊源,从小受到良好教育,非常懂得分寸。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到什么山唱什么歌。 今晚显然不是自己唱歌的地方,赶紧溜。 一时之间,仨人都跑的没了影,房间里只留下痛哭流涕的任潇潇。 秦牧缓步走了进来,看见任潇潇哭的快断气了,一时也有点无可奈何。 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不让任潇潇彻底对种申死心,这个小娘子就会一直犯糊涂。 现在显然自己的目的达成了,可是效果也太好了点。怎么看任潇潇都有点要疯。可别成了第二个余里衍,自己真没时间再照顾一个傻妹妹了。 他扭头看了看穆南行。 这时候房间里面只有他们三个,贾红线等人都没跟过来。这是秦牧再三要求的。任潇潇都这个样子了,你们还来看她热闹不成? 穆南行得了情郎暗示,立刻走到任潇潇面前,掏出一方丝巾,一边为任潇潇擦去满脸的泪水,一边轻声劝说。 “潇潇妹妹,这世上混蛋的男人多了。你年纪还小,被他骗了不是你的错。别哭了,不要为了臭男人折磨自己,哭坏了身子,受罪的是自己啊。” “姐姐,奴的命好苦啊!” 有人劝说,任潇潇顿时好像堰塞湖找到了发泄口,满肚子的话倾泄而出。 穆南行只能一边安慰她,一边做个忠实的听众。 任潇潇的事情,秦牧都给她讲了个大概,但是很多细节秦牧没说。没必要,也没那个耐心。 如今任潇潇自己絮絮叨叨的说起来,让穆南行渐渐清楚了一切。原来这个妹妹,和弟弟,是这样的关系。 这个关系,说深不深,说浅不浅。干妹妹呀,和情妹妹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一个字的差别。那天干妹妹变成了“干”妹妹,岂不就…… 穆南行不由得瞟了一眼秦牧。弟弟,对这个妹妹,你到底怎么打算的? 秦牧对任潇潇没任何打算。吃好喝好玩好,自己快乐就行了。 眼见着任潇潇折腾的快没力气了,秦牧靠过来说道:“潇潇,既然事情已经这样,那也别多想了。到是以后你怎么打算?” 以后?任潇潇听到这话,心里一愣,清醒过来。 是啊,自己和那个混蛋算是完了。幸亏一直以来自己守着妇道,没被他占了便宜。可是,想到这里,任潇潇又记起了种申的话。 他说自己连水桥舞的脚趾也比不上! 这让任潇潇不但愤怒,而且觉得极端丢人!原来自己在男人心里是如此不堪吗?竟然比不上另外一个女人的脚趾! 羞耻如烈火一般包围住了任潇潇,她一把揪住秦牧,大声叫道:“秦大哥,奴要做歌伎!” …… 秦牧顿时被吓到了! 怎么你疯了,被种申欺骗,被种申抛弃,的确让你痛苦, 可是你也不能自轻自贱去当妓女啊! 这怎么也得拦着! 秦牧刚要开口,却被穆南行拦了下来。 刚才房间的一幕她看的清清楚楚。她是女人,明白任潇潇此时的感受。若是换了自己,被人说自己连另外一个女人的脚趾都比不了,那别说发怒生气了,不杀了那个男人,自己都不配姓“柴”。 她清楚任潇潇不是想做妓女,而是想做第二个少女时代。 但是这件事,自己做不了主。 穆南行低声和秦牧说了两句。 秦牧这才明白任潇潇的意思。卧槽,原来你想当歌星!真是心大。 这个东西,适合你吗? 没等秦牧想明白,任潇潇一把拽过秦牧,把他拉到自己眼前,一双大眼睛直直的盯着秦牧,坚定的说道:“秦大哥,你要是心疼奴,就让潇潇也唱极乐净土,也唱喵喵喵!” “……” 秦牧正在犹豫,任潇潇却等不得了:“奴要是比不过水桥舞,奴就去死。” “……” 这都是怎么啦!秦牧不禁感觉到世界的恶意。歌星是你想做就能做的吗?你有那个嗓子吗? 可是秦牧仔细一想,任潇潇还真有这个资本。自己来到这个时空不久,任潇潇就给自己唱过曲,声音清澈甜美,而且她还会乐器。的确,人家也是有资本的。 “好吧,我答应你。”秦牧无奈的点点头。还能怎么办呢?失恋中的女人,又是发现自己被骗的情况下,还能让她保持理智吗? 就算给她找点事情做吧,省的寻死觅活。 这事,就交给南行了。 汴梁,真是乱七八糟,不成体统。 秦牧折腾完了这一切,再不停留,直接回了吴家庄,然后到后世又拉回一架飞机。 这可把后宫高兴坏了。现在有两架飞机,起码有三个姐妹可以在天上飞来飞去了。 于是贾红线立刻召开了家庭会议。议题就是这个飞机的命名。 上次被方好音占了先手,在没经过自己同意情况下,就把名号定了下来。这次必须由着自己。 可是自己也不能那么武断,让姐妹们都发表一下意见,也是必须的流程。当然最后必须以自己为主。 “妹妹们,都说说,这个新飞机,咱们叫什么。”贾红线这次不先提名了。她要收尾! “……”几个女人都不说话。这样子谁不明白呢。我们说什么有用吗?说出去岂不是自找没趣。到时候被你一句话否决了,那多没面子。 大家都不说话,贾红线很是满意。 那就听我的吧。 “要不,咱们就叫它新世界。” 新世界!这个名字好。秦牧没想到贾红线竟然有了这样的觉悟,他还担心这个小心眼直接把自己的名字印上去呢。看来自己多虑了,贾红线还是有着足够的精明。 众人都是眼前一亮,好名字!新世界,岂不就是自家男人要给我们的吗? 于是一致通过这个全新的名字。 如今正是十月下旬,秋收已经开始了。任潇潇留在樊楼,跟着李师师学艺不能回来,可是她的地不能不管。 折美鸾工作量更是加大了几成。她和姜月奴俩人没日没夜的忙着,秦牧也没闲着,他要教余里衍开飞机。既然答应过傻公主,自己不能说话不算数。 全新的空军队伍,就这样组建了起来。 余里衍天生对于机械就有天赋。旋翼机又不难开,没用多长时间,余里衍就能独立驾驶了。 这点让贾红线和折美凤都异常羡慕。秦牧不会偏心,教余里衍也教那俩人,可是贾红线和折美凤对于驾驶的感觉总是差那么一点,每次都是开的歪歪扭扭,就好像后世的新手女司机。 这样秦牧肯定不能放她们上路,所以最终驾驶员还是俩人,秦牧和余里衍。 时间不能再耽误了,煤矿那边完全按计划行事,秦牧就算是过去,暂时也没多大用处。而且秦牧现在还有急事,青州李清照,不能不去了。 好,那就出发,目标青州! 两架飞机迎着黎明的阳光拔地而起,向着青州,向着沉甸甸的两桶油,飞快的接近。 两桶油啊,秦牧一边开飞机,一边心里开始幻想。好大好沉。 “表哥,”贾红线伸手就扭住了秦牧的腰:“你又想什么呢?一脸色迷迷。” “哪有。”秦牧连忙分辨:“我想着咱们就要有石油了,心里高兴。” “哼!”贾红线也有点无可奈何。石油在李清照的地上,这让她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杀了这个女人把地抢过来吧。 再说现在都已经这个样子了,表哥都被她偷走了一次,再说什么都晚了。 只能坚守门户,绝不放这个**人进门。 什么文人,我看就是骚狐狸。 还好,她年纪大那么多,再说,这么多年她又没有生育,想来是她根本就生不出孩子! 这样一想,让贾红线心里顿时踏实大半。不能生孩子的女人,算什么女人。 自己还年轻,还有时间。一定要给表哥生个太子。 不过,想想自己的年纪,再想想后面那一架飞机上的余里衍和折美凤,贾红线又立刻升起了紧迫感。 自己也不年轻了啊! 那就抓紧时间吧。 “表哥,奴要给你生太子!”说着,贾红线就麻利的行动起来。 “……” 折美凤一捅余里衍,指着前面说道:“丫头,你看大姐!” 余里衍早就看到了。可是她能怎么办呢?难道跳过去分开他们? 这可是在天上,不是马背上! 若是在马背上,余里衍真敢这样做。可是现在不行。 她只能加速靠近和睦号,来个全程围观!大姐,你自己不害羞,就别怪妹妹看了!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一百九十二章 李清照面临的局面 “两人并肩而行,须臾,转过碧池,抹过木香亭,从翡翠轩前穿过来,到葡萄架下观看,端的好一座葡萄架……” 李清照忍住羞涩,轻声为秦牧念着话本。 她纵然被舆论压的不堪,却没乱了阵脚。市面上的话本,她命樱桃偷偷都抄录了回来。一来二去,到是凑了个足本。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李清照起码要清楚赵明诚怎么编排自己的。 这时候大家都吃过晚饭,聚在一起,听李清照读书。 秦牧感觉尤其的尴尬。这什么事啊。怎么大家一起听小黄书呢?幸亏都没孩子,否则真是教坏了小孩。 贾红线几个听得又生气,又忍不住面红耳赤的想继续听下去。难道她真有书里写的那么多花招,难怪表哥被她迷得颠三倒四,竟然等不及,坐着飞机也要来看她。 秦牧感觉这字句熟悉,非常有《金瓶梅》的味道。难道说,后世的《金瓶梅》最早的作者是赵明诚?要不怎么这情节如此熟悉呢。 只是这里没有武松杀西门庆的情节,只有李瓶和金莲大战东方木。 莫非后日的兰陵笑笑生就是在赵明诚版本上扩写的? 那么自己岂不就是西门庆的原形?难道李清照就是李瓶儿,王卓就是潘金莲?可是秦桧能是武大郎吗? “但见四面雕栏石瓦,周围翠叶深稠。迎眸霜色,如千枝紫弹坠流苏;喷鼻秋香,似万架绿云垂绣带。缒缒马乳,水晶丸里浥琼浆;滚滚绿珠,金屑架中含翠渥。乃西域移来之种,隐甘泉珍玩之芳。端的四时花木衬幽葩,明月清风无价买。……” 李清照不顾羞耻的继续念着,贾红线和余里衍还好,总算是过来人,但是折美凤可还是姑娘。 这一句句淫词艳语,只听得小姑娘满面通红。 “李姐姐,你那个葡萄架,真的那么好吗?” “……”李清照顿时无语了。葡萄架我家是有,可是我真没在那个地方干坏事啊。怎么你说的好像我真是李瓶了。难道你以为弟弟就是东方木? “美凤妹妹,你这就小看了弟弟了。”李清照对着折美凤神秘的一笑:“等你大点就明白,弟弟可不是用银托子的男人。” “咳!”秦牧连忙装咳嗽。 这都哪跟哪啊,越说越不成话了。连银托子都说出来了。 “姐姐,别念了。”秦牧摆手说道:“眼下是个什么情况,你给我说说。” 李清照自从见了秦牧,心里就有了依托。如今男人问起来,她到是不慌不忙,有条不紊的把现在的局面讲了一遍。 赵明诚果然是要和李清照离婚,不过却不是合离,而是要衙门判李清照“淫出”,就是她不守妇道,和别的男人勾搭到一起,羞辱了赵家门庭。 李清照有错,所以要留下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现在青州城内,这个话本简直堪比少女时代的极乐净土,已经占据了百姓的心灵。有事没事,大家都得都得打听打听,李娘子有没有新花样啊。那个淫贼,东方木,又有什么新女人了。金莲小**又挂在葡萄架上没? 秦牧本来是讨论正事,可是李清照说着说着就又跑歪了,一路歪楼又走上小黄文的路。 “……”秦牧都无话可说了。 怎么看起来易安居士说的还挺起劲呢。而且不但她说的起劲,那几位听得也起劲。 别说她们了,怎么自己也听得趣味横生呢?什么时候自己也变得这么下流了?要知道自己时间宝贵,每一分钟都不能浪费,可是,为什么不制止她呢? 果然自己还是没脱离低级趣味啊!唉,还是个俗人,凡人! “行了行了,”秦牧再次制止了李清照连绵不断的念小黄文:“这事得尽快解决。不知道青州衙门什么意思?” “姐姐去探了口风,这事都上交了青州知州手里。他要判奴净身出户。” “难道就凭市面上的话本?”秦牧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判案不得讲证据吗?这个事,哪里来的证据?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自己和李清照又没被人堵在床上,怕什么?他们没证据! “不是凭那些,而是奴的表妹两口子。”李清照说到这里,神情有点黯然。 “怎么这事还和他们俩有关?”秦牧不理解。 “弟弟,奴听说,秦桧之前许了知州好大一笔田产,可是表妹却没答应。于是知州就卡着不给表妹办过户的手续。表妹也着急上火,正好赶上奴的事,听亿年表哥说起,是表妹两口子愿意作证,说奴和弟弟有不清白的关系。” “……”秦牧顿时明白了。这两口子,果然不愧是大奸臣夫妻。为了利益,什么都卖。连至亲的表姐都不管了。难怪这次来没看到这俩人。 “青州知州会拿到什么好处?” “奴的地,如果全判给赵明诚,听说他会给知州一半。而且表妹也给知州三千亩,换来过户。” 合着只有李清照是吃亏的! 秦牧大怒。自己睡李清照在先,实际上对赵明诚多少有点愧疚,可是赵明诚要坑的李清照连一亩地都留不下,那就是惹恼了秦牧。 秦牧知道,赵明诚和李清照分居多少年,而且一直从李清照这里拿钱,可是却从未给李清照做过什么。这个丈夫当的也完全不够格。李清照和赵明诚能合离,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赵明诚做事这么黑,那也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只是怎么对付这孙子呢?秦牧一时没有想好。 “弟弟,你说怎么办呢?”李清照也有点着急。这事拖了很久,自己都不敢出门了。难道以后一辈子躲在屋里不露面? “姐姐,要我说啊,”贾红线看秦牧没有说话,自己先开口了:“根子就在赵明诚身上。如果他死了,就什么事都没了,你爱怎么淫就怎么淫,没人管的了你。” 她这话半是解气,半是真心为李清照解决问题。一枪毙了赵明诚,还有问题吗?李清照的官人死了,谁还能惦记她的土地? 惦记她的土地,就是惦记自家的地,那地里有石油,贾红线决不允许任何人干扰石油建设! 杀了吧,一了百了。贾红线如今都不需要自己出手。这事如果动武,完全可以让折家军或者盖世太保去做,如果动文的,下毒什么的,穆南行最擅长。 李清照听到这话,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一夜夫妻百日恩。她和赵明诚虽然早没了感情,最近几年更是连面都没见过,但是曾经还是很恩爱的。那么一个人,贾红线说杀就杀?这娘子也太狠了! “大姐,我可以做个陷阱,引赵明诚跌落进去摔死,就当是出门不小心,神不知鬼不觉。”余里衍也给出主意。她擅长打猎,挖个陷阱太小意思了。 “丫头,哪里用那么麻烦,让我找人扮成土匪,直接乱刀砍死他就完了。”折美凤不甘落后,立刻献上了自己的策略。 还别说,这一条条计策都是可行的。只要秦牧一点头, 赵明诚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跌落猎人挖的陷阱,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被土匪杀了,那更没处申冤。 这下李清照有点坐不住了。你们一个一个的,也太黑了吧。就这样要了赵明诚的命?好歹那也是一个人,不是一条狗。而且还是莱州知州,好大的官呢。 怎么你们说杀就杀?难道你们要造反不成? 想到造反,李清照顿时打个激灵。她是见识过秦牧的队伍,知道秦牧的实力。可是她生活在大宋,承平多年,真没有想到造反这条路上去。 现在眼看三个娘子一个个杀气腾腾,根本不把朝廷命官放在眼里,她才突然意识到,别是弟弟要造反吧? 她毕竟是个文人,这方面没有城府。想到造反,脸上立刻变了颜色。 贾红线看在眼里,心里晒笑。 果然文人无胆。看你吓得这个怂样子。 “李家姐姐,妹妹不怕明告诉你,表哥就是要造反,你要是害怕,趁早离表哥远点。放心,表哥不会杀你,奴和姐妹也不会杀你。” “……”秦牧没想到贾红线这么大大咧咧。 他实在是低估了贾红线的决心。都走到这一步了,贾红线觉得就凭手里的近卫团,加上折家军,足以打进汴梁,让表哥做皇帝了。她根本没有任何的畏惧。 知州算什么?李邦彦还是尚书右丞呢,差一步就是宰相,又怎么样?还不是被表哥治的服服帖帖。 朝廷的战船都被近卫团烧了,这不就是摆明已经造反了吗。 既然做都做了,那么还藏着干嘛。如果说出来能把李清照吓跑了,对于贾红线才是最好的结果。 她满心期待李清照会吓得全身哆嗦,离开表哥身边,却没想到李清照瞬间就镇定了下来。 “弟弟,不论你是造反也好,杀皇上也好,姐姐总是跟着你,你要上天,奴也跟着。” 听到这话,折美凤忍不住了。 “李家姐姐,你可别硬凑上来,上天的座位有限,还轮不到你坐。” 她以为李清照要抢飞机的位子,哪知道人家只是单纯的表白自己立场而已。 “……”秦牧听到这些女人一通吵吵,一点问题也解决不了,真是有点头疼。 跟这么一群人在一起,自己早晚也得变弱智。 “都别吵吵了,听我的,我有办法!” ------------ 第一百九十三章 铡美案 石油,在大宋可以理解为速度。 速度的提升直接就节省了时间,而节省时间,其实就是延续生命。 秦牧有限的时间,如果得不到速度的大幅提升,肯定完不成柜子交代的使命。 所以石油工业必须尽快起步。 不过石油可不是煤炭,挖个洞就能一筐一筐的背出煤来。打油井在后世是整套石油勘探流程里面最低技术含量的,可是在大宋,已经是高到不得了的技术。 这技术大宋没有,秦牧也不会,所以他特意在后世学习了很久,又和江厂长仔细探讨过如何利用低科技环境,因地制宜的打井。 简化再简化,替换再替换之后,秦牧还是足足运了仨大柜子的装备,来为打井作准备。 石油工业小组正式成立。小组长是秦牧,石遗是副组长,柴进也被招了进来,荣幸的做了一个组员。 这个小组人不多,除了上述三人,还有刘云飞。武永福回了滕县,继续负责煤炭的事情。 “我宣布,青州一号井,正式开钻。”秦牧按下开关,钻头隆隆作响,刺入了大宋的土地! 石油,给我出来! 理论和计划再精妙,具体实施起来还是会遇到无数想也想不到的问题。打油井之前,秦牧先得打出一口水井。这也算是热身。 柴大官人望着隆隆作响的机器,惊讶的合不拢嘴。 飞机带给他的感觉是轻盈,如鹰一般翱翔在天上。眼前这些设备则让他无法形容,大宋没有对应的词汇和语境。 他感受到的,只有力量,无穷无尽的力量,在青州,在大宋的田野上肆意释放。 这样的力量,什么九牛八马,全比不上。这是全新的,是划时代的力量,彻底让柴大官人死了复国的心思。 复国? 复什么国?就是柴家做了皇帝,还不是老赵家那一套吗?和秦牧摆出的一切比起来,完全是原始的不能再原始。 柴进很清楚的明白,秦少爷在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个世界是自己完全不熟悉,也不理解的。 他对新世界的理解,还比不上近卫团的一个列兵。若说做皇帝,近卫团的列兵都比他有资格。 而秦牧,更是远远超出这个世界。他不做皇帝谁做皇帝? 柴大官人完全的没了花花肠子,开始全心全意的投入到石油工业中去。 这样的世家子弟非常明白天下大势。他看到了改变,立刻就会调整自己,投入全新的未来,以求自己和家族能在新世界获得最大的利益。 秦牧身边难得的聚集起一群大宋的真正精英,而不是终日饱读诗书,做事一毛不会的文人,所以他尽管历尽千难万苦,石油工业总算是一步一步的在按计划前进。 他作为小组长,工作尤其的忙。不仅仅是这个工业区所有一切都要他拿主意,而且还有青州城里的事情,需要他去解决。 白天在工地,晚上回到青州城,秦牧还不能休息,他还要带戏班! 不错,少女时代三人组已经根据他的命令来到了青州,而且是坐飞机过来的。时间紧张,不能再浪费。 青州城里,话本越传越邪乎,再过几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更恶心的情节提早出现,并且安插在自己和李清照身上。 少女时代完全没想到,秦少爷能带着她们在天上飞。这极大的震撼了三人幼小的心灵! 秦少爷,真是神仙呀! 虽然飞机只能做两人,但是仨人体重都很轻,秦牧就一次带俩,水桥舞抱着灰原哀坐副驾驶,余里衍带着小爱,一次就给运过来了。 他需要展开反击。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话本是吧?好,我用戏剧。 你玩《金瓶梅》,我演《铡美案》! 你说我是淫棍,我说你是负心人!看谁更招人恨! 作为男人来说,无疑陈世美比西门庆更让人痛恨! 西门庆实际没多少人恨,因为他也没做多少坏事,实际上普通人更多的是羡慕,羡慕他**的人生。 但是陈世美就不同了。这个人为了自己的前途,抛妻弃子,简直不是人!老百姓打心眼里痛恨这样的男人,恨不得一刀宰了才解气。 “剧本就是这样,你们看明白了吗?”秦牧对着三位美少女,开始了一天的辅导。 “秦少爷,我们都清楚了。”水桥舞年纪大一岁,所以尽量表现的老成一些。那俩人还没从飞行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好,咱们一起看看这出戏。” 秦牧准备好了全本铡美案,少女时代连着贾红线李清照等人一起围坐观看,只看的一干女人泪眼涟涟。 贾红线更是火大,这个陈世美,真真的不是人,若是他在自己面前出现,定然一枪爆了他的狗头! 秦牧没有这样悲秋的情绪。他本来也不喜欢戏剧,而且时间这么紧张,一切以实现目标为导向。 既然看完戏剧,就该分配角色了。 秦牧想让灰原哀演包公,水桥舞演秦香莲,小爱演陈世美。 可是那俩没意见,小爱却坚决不干。陈世美太坏了,自己怎么能演他呢?姐妹都演好人,自己偏偏演个坏人,这岂不是让秦少爷不喜欢自己了吗? 她宁可去演王朝马汉,也不演陈世美。 这可就麻烦了。这仨小姑娘也不怕自己,因为自己从来没打骂过她们,一直都是知心人的形象。现在秦牧也不想破坏这个人设,而且三个女孩如此可爱,真是让他也舍不得打骂。 “弟弟,要不姐姐来演这个陈世美吧!” 突然李清照说话了。 她要演陈世美! 秦牧眼前一亮。这到是个好主意。陈世美就是赵明诚,让李清照演这个人,更能把他的坏表现的淋漓尽致,而且报仇的快感更强烈! 你埋汰我,我也埋汰你,看谁更狠! 好,就这么定了。 一个是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艺术巅峰。 唐诗宋词,自然大宋的词是上下五千年的巅峰,可是戏曲这个艺术形式,要到宋朝灭了之后,才逐渐开始发展。 现在秦牧端出来的,是后世千锤百炼的成品戏剧,《铡美案》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在这个时空可以说出道就是巅峰,一定可以迅速占据舆论阵地。 而且青州不同于汴梁。汴梁城内公子王孙众多,他们更像后世大都市里面的宅男,所以少女时代这样的表现形式能一举成名。 青州百姓更多的类似后世的普通人,而且是解放前的普通人,那时候对他们来说,最好的消遣就是听戏。这个爱好到民国末年都没改变,现在也不会有意外。 秦牧把这出戏改头换面,开始了紧张的排练。 首先,背景要向前推一个朝代,不能用宋朝了,因为现在就是宋朝!改唐朝。 包拯不能叫包拯,叫包非——李清照的爹就叫李格非,秦香莲还叫秦香莲,世美这个名字没啥变化,还是叫世美,不过改姓了赵。赵世美! 李清照手巧,樊楼的少女时代也不是吃白饭的,俱都擅长女红,于是一边练唱,一边做行头,然后柴进出面去勾栏瓦巷寻找舞台,一干人分工合作,紧张却又有序的忙碌着。 余里衍和折美凤也没闲着,这样的热闹她们能不凑吗? 本来她俩想争韩琦这个角色。这个角色有唱腔的,还是挺重要的一个人物。在这样一出划时代的大戏里面,能露个脸,是人都想。 其实千年以来,人性能有多大区别?没多大区别。 以前没电影时候,大家都争着当戏曲名角,后来电影普及了,又都争着当电影明星。 余里衍和折美凤这对好闺蜜就都看上了韩琦这个角色,可是她们争不过贾红线。 贾红线也要演戏。包拯秦香莲这样的主角自己不敢掺合,怕搞砸了,陈世美这个坏蛋自己不喜欢演,那么剩下来就是韩琦了。 韩琦做事仗义,让贾红线佩服。 她开口了,那俩就不敢争了。 剩下的角色,公主啊,国太啊,都是反派,余里衍和折美凤还年轻,正义感爆棚,决不当坏人。所以挑来挑去,也没能挑的了,就王朝马汉吧。 这样的阵容让少女时代心里真是惶恐不安。 别看她们是汴梁的明星,是公子王孙眼中的女神。可是她们清楚自己的份量。 三个人的一切全是秦少爷给的,而这几个全是秦少爷的夫人。一个一个的,眼神都能杀死人,她们给自己配戏,那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总算有秦牧压阵,大家又都知道时间紧迫,所以贾红线带头遵守规则,一出戏顺利的排练了出来。 今天就是《铡美案》第一次亮相,秦牧特意停下了工地的工作,让石遗率领将士们一起来看戏。 劳逸结合,方是正道。而且,秦牧还有一个比较阴暗的想法。 这批人无疑将是开国的元老,到时候一个个的,从列兵到将军,地位的变化是天上地下的。 秦牧不信每个人都会是圣人,到时候抛妻弃子的,很难说就不会发生。可是这事自己也不适合干预,毕竟自己老婆一堆,有什么资格说别人。 所以提早来看看《铡美案》,也是打预防针。 这出戏是自己搞出来的,近卫团的有心人自然看的明白。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自己推崇什么,鄙视什么,尽在不言中。 随着大幕拉开,陈世美——也就是赵世美上场。 “适才间我在金銮殿,万岁驾前去问安。同公主又到后宫院,太后一见笑开颜。我本是当朝驸马爵位显,文武百官谁敢参。行来宫门下车辇,大摇大摆转回还!” 大戏,开场了!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华国神药 “驸马爷近前看端详,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 状告当朝驸马爷。 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杀妻灭子良心丧,逼死韩琦在庙堂。 将状纸押至在某的大堂上,咬定了牙关你为哪桩。” 《铡美案》凭空出世,就如朝阳万道,迅速照耀在青州的每一处角落。如今青州百姓谁都能随口哼哼两句唱词,尤其这段经典的“驸马爷近前看端详”,更是妇孺皆知。 李清照身为本时空顶尖的文人,对于文字的把握已堪化境,她亲自操刀,把整本《铡美案》做了通篇的修改,不但去掉了违和的地方,更要命的是字字句句扣在赵明诚身上。 听完这出戏,每个人都知道赵世美就是赵明诚。他抛妻弃子,不是人。攀上了高枝,不但抛弃了发妻,连儿女都杀了。 这也是李清照巧妙的改动。她写着自己生了俩孩子,但是全被赵明诚杀了。所以现在自己无儿无女孤苦伶仃。 这个改动简直让秦牧震惊!文人一支笔,真的是颠倒黑白。原版《铡美案》里面,陈世美想杀孩子还没杀成,到你这就是已经杀了!果然够狠! 但是这样的改动,让百姓更加愤怒!原来易安居士不是没孩子,而是被赵明诚杀了。就为了以后攀公主的门,少一分牵扯。 这也太不是人了。 赵明诚的名头迅速的臭遍了青州,甚至已经开始向四处蔓延。 青州上下,再无一人敢说半句赵明诚的好话,即使青州知州也不敢再提赵明诚了。 在大宋,文人最要紧的是名声,有名声就是有资本,即使一时跌倒,早晚也能爬起来。可是如果名声没了,那就全没了。 赵明诚不但名声没了,还臭了,这让焦知州怎么还敢沾这件事。他立刻把这官司甩给了下面,你们去办吧,不要来烦我。 这时候的青州,再也没人关心西门庆还是东方木了,什么李瓶金莲也放一边,我们就想把赵世美给斩了! 李清照没想到秦牧略施小计,就让自己彻底的脱离了泥潭,如今她走在街上,谁都以为她是受害人,是被欺负的那个,再没有人指着脊梁说她是**了。 弟弟端的好本事! 这下自己没孩子的事情都被遮掩了过去,完全的一副受气包样子,真是我见犹怜。 剧团的全体人员都获得了巨大的满足。尤其是贾红线。贾红线这个角色不像水桥舞饰演的包公,一张大黑脸,她是不怎么上妆的,就是本色出演。 这下子让她在青州城中赚足了敬佩,百姓遇到她,都会暗挑大指——真正的义士! 贾红线简直美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在没遇到秦牧的时候,她在汴梁混黑道,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根本就没什么露脸的机会。 和表哥在一起之后,更是没机会露脸了,需要她出手时候,都是远远的勾一下手指,就解决问题了。 只有到了青州,到了现在,她才真正的走到人们视线下! 被百姓拥戴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着迷,贾红线觉得这青州的百姓真是可爱的很,自己以后当了皇后,定然要免了他们几年钱粮。 一出戏剧,不但是娱乐,更是鞭策。 近卫团上下看了《铡美案》之后,都义愤填膺,这赵世美,简直不是人。这个天下 ,真没百姓说话的地方,如果没有包龙图,岂不是秦香莲就白白死了? 可是他们早就不是大宋愚昧的一群人,接受了秦牧这么久的教育,他们都知道要解决问题,就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近卫团不会像百姓一样,试图找出个青天大老爷来替自己做主。 秦牧一再教育他们,这世上没有救世主,他们不是,秦牧也不是,他们必须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一起努力改变这个世界。 近卫团迸发出更大的热情,拼命的打井。早一天出油,早一天改变这个黑暗的世界。 石遗和刘云飞这样的高级军官自然和列兵想的不同。他们明显的感受到了秦牧暗里的意思,都心生警惕。 与其到时候做赵世美那样的人,还不如等以后找个真正般配的。 这样的结果是秦牧万万没有想到的。他没想到这俩人竟然息了找老婆的心思,更加一心一意的准备打天下。 …… 真是,世事难料啊。 打井可不是一两天的事,秦牧白天忙工地,晚上陪剧团,一天到晚恨不得没有睡觉的时候。 而且他还不能只待在青州,滕县煤矿和吴家庄的老窝,也得时常去。 大宋需要大量的后世建设器材,秦牧绝不能浪费七天一次的机会。 幸亏有了飞机,他才能忙的过来,若是没有飞机这个逆天神器,累死秦牧也做不到这点。 今天又到了七天之期,他回到吴家庄,准备回后世拉设备,却在这时圣旨来了,赵佶想他了。 秦牧一拍脑袋,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答应赵佶给他仙丹呢。这阵子忙的昏天暗地,他早忘个精光。 好,趁着回后世,这事赶紧办。 秦牧好一通采购,又回到大宋,然后立刻进京。 玉真轩内,赵佶满脸放光,盯着秦牧手中一颗小小的丸药,这就是仙丹啊!样子都这么漂亮,和一切华国的商品一般,都是精致异常。 相比大宋的丹药,真是强到天上去了。 赵佶顿时对秦牧的丹药凭添了百倍信心。 不过他是皇上,也是聪明人,绝不犯傻。这丹药再好,自己不能就这样吃。万一吃死了呢? 他扭头四望,身边是爱妃,林道长,蔡太师。 好,就你了。 “太师,你为朕,为了江山,辛苦操劳,朕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颗仙丹,就赏给太师吧,万勿推辞!” 赵佶要把仙丹给蔡京吃。 蔡京腿一软,差点从椅子上出溜下来。 这昏君,真不傻! 这东西能随便吃吗?他可是知道其中厉害。 赵佶一直想着长生不老,前几年就找人炼过丹药。蔡京到现在还记得当日情景。 那一日,丹药送了上来,赵佶就送给了臣下。也是这一套说辞。然后…… 蔡京想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那人吃了丹药,立刻口鼻冒烟,从内到外烧了起来。这哪是仙丹啊,这是火炬啊! 现在赵佶又玩这招,怕不是自己要死了吧。 蔡京别看位高权重,可是一样怕皇上。 大宋宣和年间,蔡京等高官权倾四野,天下几乎没有反对的声音——反对他们也没有用,皇上听不到。可是他们都怕皇上,因为这一切都是皇上给的。 “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但主次还是很分明的。 天子就是董事长,这个天下是皇上的。 士大夫就是各个“O”,什么CEO,COO,等等。 就算你是UFO,也得听董事长的。 如今赵佶发话,蔡京不敢不从。 他接过丹药,望了望秦牧。 小子,你可别害我! 秦牧暗暗摇头,可惜了。“伟哥”也很贵呢! “功业,这药可是华国神药?” “不是。” “什么?不是华国的?”蔡京差点把药给扔了。他对于华国商品已经有了盲目崇拜,就好像后世有的国人,盲目崇拜美日欧一般。 听说药不是华国的,那么难道是你小子自己炼的?这不是要害死我吗。 他不敢吃了。 “我说的意思,不是说这个不是华国的,而是说,这不是药,这是仙丹!华国仙丹。太师但吃无妨。” 听到秦牧这话,蔡京一颗心才放下来。 不是害我就行。 赵佶很贴心的让宫女送上了一杯水。 蔡京一闭眼,合着水把伟哥就给吃了。 见到蔡太师吃了仙丹,赵佶和安妃以及林道长全不错眼珠的盯着蔡京。 这次蔡太师不会着火吧? 他们哪里知道,蔡京如今是真的着火了。而且这火无法扑灭。他已经七十多岁的人了,早就没了男人的能力,这么多年都是如枯木一般,可是谁知道现在这个当口,枯木竟然逢春。 岂止是逢春,简直是冒火了。 久已不用的身体变得如老虎一般,见到母的恨不得都扑到! 这是…… 真正的仙丹啊! 蔡京简直欢喜的要疯了!人生在世,到了他这个地步,还求什么呢? 不行,赶紧跑吧。 “官家,这果然是天下难寻的仙丹。请恕臣之罪,我要回府享受丹药的神力。” 说着话,不等赵佶同意,蔡京扭头一路小跑就出了玉真轩。 赵佶和林灵素面面相觑。 蔡太师这是怎么啦?怎么一句话不说就跑了? 可是他们清楚一件事,丹药神奇,果然不假。只看蔡太师那生龙活虎的样子,就知道秦牧给的丹药有多神妙。 这可是真的仙丹,万万不是上次的假货。 那个假货直接把赵佶的大臣给烧成灰了。现在蔡太师可是返老还童一般。 “功业,你这仙丹,还有吗?”赵佶满脸放光,贪婪的问道。 “官家,丹药炼制不易,我需要铁矿!” “朕命你知利国监!速去速去!” 宋徽宗为了仙丹,破了祖宗条例,提拔一介白身的秦牧做了知监。 不过这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做,高俅还不是一样是个白丁。只是高俅和赵佶关系莫逆,别人也不敢说什么。这是皇上的感情,你们敢干涉? 可是秦牧和皇上没感情,这样破例给他个官,还是个肥差,合适吗? 不过现在赵佶满脑门的全是仙丹,哪会考虑群臣的意见。谁敢反对,朕灭了他!敢阻碍朕成仙,那就是死罪! 于是秦牧就这样,突然的当官了。 ------------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太子赵恒 少女时代已经离开汴梁很久了,一众公子王孙简直快把眼睛都望的伸出眼眶,可是也盼不回来他们的女神。 樊楼差点被这群狂热分子给拆了!还我女神! 穆南行几乎就撑不住了,幸亏这时候任潇潇横空出世! 任潇潇如今已经不叫任潇潇了,她有个艺名:南条爱乃。并且因为她声线高亢,不知道谁给她起了个诨名:炮姐。 当然这只能是秦牧了。别人哪知道炮是什么玩意。 炮姐一出,寸草不生。 凭借一曲《o ly my ailgu 》,任潇潇真是一炮而红。 任潇潇不是青楼出身,没有半点风尘味道,又长了一张萝莉脸,兼着她本身年龄也不大,配着一身来自后世的白色连衣裙,清纯可爱到爆炸。 《o ly my ailgu 》是南条爱乃的代表作,也是后世万千宅男的挚爱。 “这条曾经的路,若是除了留作回顾。此外再无意义,宁愿亲手将其湮灭。” 这是一首节奏超级快的歌曲。任潇潇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不过她既然立下了大志,就绝不会退缩。 在李师师的皮鞭教育之下,任潇潇迅速的从一个乡下小娘子成长为了宅男偶像。 气质这个东西,在举手投足之间。李师师是青楼的翘楚,本身就精通这一切,而且又亲手训练出来了少女时代,如今操练任潇潇轻车熟路。从技术到力量全不缺少。 学不会就打。 任潇潇脱去了那一层土气,偶像的光环渐渐遍布全身。 尤其这一首歌,更是秦牧特意为她挑选的。 “即使遍体鳞伤,也会继续向前。以凛然而闪耀的视线瞄准黑暗,精确无误的将其撕裂。 迷惘什么的,将其一举驱散就好。只要这颗心依旧在呼唤,我决不让任何人成为我的障碍!” 被种申狠狠的伤害之后,任潇潇就完全彻底的变了一个人。 她要让所有男人都仰望自己,要让所有男人都匍匐在自己脚下,舔自己的脚趾! 为了这个目标,她以少女时代为榜样。她们能承受的,自己加倍也要承受下来。 任潇潇有一颗倔强的心。若非如此,她也不会一直梦想自己的情郎是金榜题名的大才子。 无论谁都看得出来秦牧是块宝,只有她被幻想蒙蔽了双眼,最终碰到头破血流。 她现在清楚的知道,秦大哥一直没有忘记她,为她默默的做着一切。但是要她嫁入秦家,任潇潇却没这个心思。她不能忍受贾红线等人的嘲笑。 这首歌就是任潇潇的战斗檄文! “看吧,游离于星球之上的闪电,唯我超电磁炮凝聚雷霆一击。” 这是战歌!战歌一起,全场嗨翻! 众衙内已经疯了。 “炮姐赛高!” 秦牧靠在二楼窗口,忧心忡忡。自己这是帮了潇潇呢,还是害了潇潇。怎么看怎么她都不正常了。 “弟弟,路都是自己选的,你不能替她走。”穆南行适时的出现在秦牧身边,端上一杯清茶。 秦牧接了过来,清香的味道扑面而来。金骏眉,不错。 不过,这次没添佐料吧? 他望了一眼穆南行。 穆南行甜蜜的一笑:“弟弟,姐姐对你的心,你还不明白吗。快喝了,趁热。” “……”秦牧怎么听怎么都觉得这是潘金莲喂武大郎。 不管了,是药不是药,都得喝下去。自己的路,也没人能代替。 “身处于堕入黑暗的都市,人们究竟能坚持到何时?面对着愈演愈烈的伤痛,我也一定能守护你到底。” 这句话正中某人心怀,只听得他心头阵阵波动。 别看他现在已经二十一岁年纪,可是在炮姐身上,他找到了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 赵恒,贵为大宋太子,却毫无存在感。他的爹是赵佶,在他出生那一年登基,到如今已经坐稳了江山。 不论文治武功,宋徽宗都可以说是难得的人才。 别看大宋打不过大辽,可是澶渊之盟之后,辽宋两国再无大的战争,这几十年大宋寸土没丢,而且西夏吐蕃还被大宋时时敲打一番,内部的土匪作乱也被迅速扑灭。 作为皇上,在守护疆土上,宋徽宗是合格的。 而作为艺术家,宋徽宗更是天下第一人。他一手瘦金体无人能及。就算是放到现在,也基本是可以比肩二王的人物。 这样的一个爹,让太子感觉到绝望。他就算是登基之后,能比得过赵佶吗? 而且赵佶现在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又健康无比。只看他那么多女人就知道了,没有身体哪里有能力和女人鬼混。 作为太子,赵恒时时刻刻有一种无力感!他找不到可以依靠的力量,所以经常偷偷来樊楼放松自己。 少女时代也让太子疯狂,让太子痴迷,让他找到了活力。可是那三个人,却没有让他感觉到力量,感觉到依靠。 《o ly my ailgu 》一出,赵恒顿时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这个女人,人小却强大无比,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那么有力量。 每一句歌词都是唱出了自己的心声。 她就是自己做梦都想要的那个女人! 炮姐!做我的姐姐吧! “始终坚信曾经许下的誓言,就连我眼中闪烁的泪光,也会化作永不妥协的坚强,唯我超电磁炮凝聚雷霆一击!” 来吧,炮姐,击穿我,让我做你的的忠实奴隶,一辈子的奴隶。 “十个花篮,赏!” 樊楼本就有打赏的制度,一个花篮一盘水果都有价格。十个花篮足足有一千贯。换算成后世,也是一百万。 穆南行顿时眉开眼笑。又赚钱了。自从傍上了弟弟,樊楼就日进斗金,再也不缺钱了。而且潘楼太白楼那些寻常青楼,早就被甩的几百条街之外,再也不敢和樊楼攀比。 什么俏枝儿,奴称心,更是销声匿迹,再也不会被提起。 这个汴梁,是奴的汴梁!当然,也是弟弟的汴梁。 “弟弟,看见没,又赚了五百贯。” “你们怎么分配的?”秦牧一直忙着自己的工业建设,根本就没多少时间来这边,也不清楚任潇潇和她们怎么分成的。 “姐姐拿五,师师拿二,潇潇取三。” 任潇潇和少女时代不同。她没有卖身樊楼,只是借助樊楼这个平台,学艺再表演。 这个分配还算合理。毕竟任潇潇身后站着秦牧,穆南行不会把她压榨的太狠。若是换了别的女人试试,给她一文钱都算是发善心了。 “什么人赏这么多?”秦牧觉得十个花篮一首歌,简直是太奢侈了。一百万听一曲! “是太子。” “什么,是太子?”秦牧完全没想到大宋的太子也来樊楼听歌,而且还赏了这么多钱。 “太子也是男人,男人哪有不爱炮姐的?”穆南行甚是得意。 她对于秦牧给这些女人设计的形象极为满意。出了樊楼,大宋再没有这样的女人。这真正是天下独一份,想看真正的女神,就只能来樊楼。 任潇潇一曲唱罢,下台休息。小杏连忙走了过来,低声在七娘子耳边说了两句。 什么?太子请自己过去坐坐? 任潇潇双眉一挑!走! 这就是自己要的那个男人! “界限什么的我才不管,毫无意义,在空中飞舞的硬币描绘着抛物线所决定的命运。” 任潇潇这一刻心底闪过这一句歌词。也许,这就是自己追寻的命运! 种申,我会让你死的惨不忍睹!不只是你,我要你全家都去死! 太子赵恒哪知道任潇潇心中的想法,他只看到一个气场强大到无边的姐姐,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坐在自己面前。 这一刻,仿佛他不是太子,而是一个奴仆。真正的主人,就是眼前这位“南条爱乃”。 一张年轻的面孔,透漏出无比强大的信念。她就好像一只出鞘的宝剑,似乎随时准备斩开眼前的一切。 这感觉让赵恒太迷恋了。 他需要力量,这份力量没人可以给他,他是那么孤独,那么害怕。 每日每夜的活在小心谨慎中。 懦弱和胆怯,几乎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他想瘫坐如一滩泥,就这样不声不响的倒下去。 可是现在,这滩泥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依靠。 南条爱乃,炮姐,你就是我的闪电,我的宝剑,我的超电磁炮——虽然赵恒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听起来就很厉害。 姐姐,保护我吧。 “迷惘什么的,将其一举驱散就好。只要这颗心依旧在呼唤,我决不让任何人成为我的障碍!” 就如你歌中唱道,“不断加速的痛楚,定能让我守护某人,看吧!” 你要守护的人,就是我,就是大宋太子! 来守护我吧,保佑我一路做上皇帝的宝座。再保佑我到世界的尽头! “姐姐,你……”赵恒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话好,他有点哽咽了:“唱的太好了。” 按说他比任潇潇大好几岁,怎么也不可能叫任潇潇姐姐。可是任潇潇根本不计较他的称呼。 任潇潇只在意这个男人,甚至不是这个男人本人,而是他的身份。 大宋太子,未来的皇帝。好,既然愿意投入我的怀抱,那我就老实不客气了。 “弟弟,私下里我们可以这样相称,不过人前还是要谨守礼节。” 任潇潇早就不是往日的那个小娘子。战歌一起,她就脱胎换骨了。赵恒,太子,不过是她手里的工具。一切能让她能随心所欲的人,都是她的工具。 若非她深刻的了解秦牧和他那一群强悍的女人,任潇潇都想让秦牧当她的工具。只是这事根本就不可能实现,所以任潇潇想也不想。 种申给她的惨痛教训,让任潇潇彻底的变成了现实主义者。丢掉幻想,拼命报仇! 不让种申一家死绝,任潇潇绝不罢手! ------------ 第一百九十六章 宣和三年的最后一天 “哥哥,给我一辆摩托车!” 任潇潇毫不犹豫的向秦牧提出了要求。 她和太子赵恒的感情如火箭一般的蹿升,只短短几日,任潇潇就把赵恒给俘虏了。 如今的太子,彻底成为了任潇潇的奴隶。任潇潇要他向东,他绝不敢向西。御姐强大的气场让赵恒迷恋。他心甘情愿的沉浸在炮姐的控制中。 任潇潇非常满意这种状态。作为奖励,也作为进一步控制太子的手段,任潇潇要秦牧给她一辆摩托。 秦牧最近一段时间都没空去各个工地。他领了知利国监的活,也算是正式步入大宋官场,一堆繁琐的手续人情忙的他焦头烂额。 正因为走不了,所以被任潇潇抓住了。 对于这个完全出乎自己意料的“干”妹妹,秦牧已经无话可说。 任潇潇已经创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在那个世界,她是唯一的主人。这辈子,她不会再听任何人的话。就好像歌曲唱道:“限制着我生命的那些所有的条框,用我这份力量将其毁灭!” 秦牧明显感受到了任潇潇娇小身体里面蕴含的无边战斗力! 这一切始作俑者就是自己,可是自己根本想不到她会变成这样。 开始时候,秦牧只是想任潇潇走出感情的泥潭,做个正常的小娘子。 可是事情总有意外。任潇潇变成了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怪物”。秦牧发现不管事先计划的多周全,真正做起来,到处都是想也想不到的岔路。 秦牧正要大卖摩托——最近他快没钱了,两个基地的同时建设吞噬了他全部的存款。 如今青州的油井已然打成功了,而且是一口自喷井,这样就省的再弄一个抽油机过来——这东西太大,实在塞不进柜子。 有了石油,秦牧已经开始着手炼汽油了。 当然,比起后世的炼油厂,秦牧的厂子只是个土作坊。但是这个土作坊又远远超越后世农民搞的土法炼油。在江厂长的高明技术支持下,秦牧已经用后世和本时空的各种玩意攒出来一个四不像。 放在后世,肯定早被质监局给封了。可是在大宋,这就是真正的高科技。 秦牧如今已经有了汽油,柴油,煤油,还有各种衍生品。当然,产量吗,就很感人了。不过应付几辆几十辆几百辆摩托车还是毫无问题。 有了汽油,那就卖车吧。 秦牧一气又拉过来六辆摩托车。加上原来剩下的三辆,足足有九辆摩托。 清一色雅马哈天王250。 这也是秦牧刻意如此!一个型号的车好保养。坏了也好提供配件。 如果每一辆车都是不同厂家不同型号,那不就好像后世阿三的军队吗,万国造,最终累死后勤。 秦牧想举办个拍卖会。什么面子都不用卖,谁钱多谁买走。 没成想还没开拍,任潇潇就跑来走后门了。 而且这个后门,还走的那么不讲道理。她连钱都不想出,就想白白拿走。 “潇潇,你要这个摩托车干嘛,你也不会骑。再说,这个东西,夏天晒,冬天冷,骑着还危险,摔一跤怎么办?” 秦牧苦口婆心的劝说,妄图使任潇潇打消吃白食的念头。 可是现在的任潇潇早就不是原来那个没见识的小娘子了。 种申给她的打击,让她凤凰涅槃一般,彻底的获得了新生。如今的任潇潇,心里好像藏着一条毒蛇,时刻冷静的伸着舌头观察周围的一切,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对于秦牧,任潇潇有着清醒的认识。这个男人心软,他不想亏欠自己,所以自己提出的任何要求,尤其是不涉及原则,仅仅是金钱上,他都会答应。无非就是磨磨而已。这点时间任潇潇当然有。 土地他都给自己要回来了,而且之前之后一句话都没说。要不是自己亲眼看到种申的恶毒心肠,自己还不明白秦大哥为自己做的这一切。 不过,既然哥哥为了自己做了这么多,那就再多做点,一直做下去,做一辈子吧。 “哥哥,奴不要骑摩托,我要给太子。”任潇潇不对秦牧撒谎。而且这样的谎言一下就被揭穿,毫无意义。 真正的谎言,从来不需要说出来的。 “……”秦牧知道任潇潇和太子最近走的近,可是没想到俩人关系这么近。 而且这关系有点不对。赵恒喜欢任潇潇,不是应该他送礼物给潇潇吗,怎么如今反了过来,要潇潇送礼物给赵恒?而且还是这么贵重的礼物。 摩托车的价值可是以黄金来算的。 “潇潇,听我一句劝。摩托车真不适合太子。他是未来的皇帝,应该避免各种危险。骑着摩托车,万一摔个好歹,岂不是你我的罪过?” “哥哥,如果他连摩托车都骑不好,能当好皇帝吗?那不如早早摔死算了。”任潇潇根本不在意这点。 她经过这几日的了解,把赵恒的性格摸了个透彻。 赵恒是个好人,可是好人全无用处。他没有一点力量,甚至连使用力量的心理都没有。 任潇潇想用赵恒来对付种家,那么赵恒至少得有一些勇气。 如何培养勇气?骑摩托,以最快的速度骑着摩托车疾驰。在风里,在颠簸中,在危险环绕中,去掌握手中的权力! 任潇潇一定要弄到摩托。 而且太子赵恒本身也喜欢摩托,他就托大舅哥去买过,只是没买到。 现在任潇潇出手就不同了。任潇潇不但要让赵恒开飞车,还要让赵恒骑着自己给他的摩托车。 这是任潇潇向赵恒显示自己实力的一个方面。别人弄不到,我能弄到!还不用你花钱。 御姐,就是如此强大。御姐这个词,还是秦牧教她的。因为这首《o ly my ailgu 》最吸引宅男的就是那种气场——御姐的气场。秦牧要在最短时间培养出一个大宋的“炮姐”,就不能不全面的给任潇潇灌输这些玩意。 秦牧现在非常后悔。眼前的任潇潇虽然眉目还是如以前一般,但是内里已经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是魔鬼还是天使,秦牧根本就猜不到。 而且这不是最关键的。不管任潇潇变成魔鬼还是天使,秦牧都会好好保护她。 可是现在任潇潇勾搭上了太子,这就麻烦大了。 太子赵恒,就是后来的宋钦宗。 靖康耻,说的就是赵佶和赵恒这父子俩人,一起被金国从大宋的京城抓走,一路跑到五国城做俘虏。 让靖康耻按照历史记载一般的发生,是秦牧的根本战略计划。所以秦牧一直很小心的和这个大宋的皇族不发生任何关系。 他就担心,如果和这些人相处熟了,万一多少有了点感情,到时候自己是救还是不救? 本来一切都运行的好好的,自己已经拍下两个工业基地,石油和煤炭,眼见着钢铁也在自己手中, 这样工业革命的基础已经有了,自己躲起来安心种田,四年以后,靖康耻一过,自己再横空出世,把攒了多年的钢铁雄狮全部释放出来,一举涤荡乾坤,统一天下。 但是现在任潇潇这样做,让秦牧彻底的为难了。 以她和太子的发展,到了靖康时候,岂不是俩人肯定一起被抓?就算不在一起,如果宋钦宗被抓了,任潇潇能看着不管? 那自己到时候是救不救赵恒呢? 救了他,那么大宋就有一个现成的皇上,自己怎么做都名不正言不顺。 不救,任潇潇肯定会不干,会折腾。 到时候就算自己不搭理她,可是她性格这样倔强,如果折腾的狠了,怕是要惹怒自己整个后宫。 秦牧想到这里不由得一激灵。 那些女人,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对于她们来说,任何阻挡自己前进的人,全部要死,即使任潇潇也不例外。 她们那么多人,手下又有强大的力量,还有共同的心愿。 这些人联合起来要任潇潇死,那任潇潇真活不了。 到底怎么办才好?这个摩托车要不要给任潇潇?怎么把任潇潇和赵恒分开? 唉,情之一字,太过沉重了。 秦牧准备再拖一拖,因为马上就是年底了,除夕就在眼前。 任潇潇得到和秦牧单独相处的机会,就是因为贾红线几个都在吴家庄安排过年的事情。 任何时空,除夕都是一年中要紧的的一天。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这辞旧迎新的夜晚,秦牧的后宫齐齐聚在东跨院,为今晚做着最后的准备。 这个时候,除了必要的留守人员,近卫团大部已经回到了吴家庄驻地。不但近卫团的人回来了,折可存,狱中三友,柴进等人,也来到了吴家庄。 柴进顺便还带来了李清照。 这让贾红线等人对柴进的印象迅速变坏。 柴进虽然知道这个结果,可是他也是不得不如此。 这个时空,不但讲究门当户对,也讲究年龄般配。穆南行比秦牧大好几岁,这让她就天生在秦牧的女人中处于劣势。而且她还是樊楼老鸨的身份,这让她无法嫁入秦家的门,只能当个外室。 既然如此,那么只好拉着李清照了。 李清照比穆南行还大,也不可能嫁给秦牧,正是天生的盟友。 秦牧有了官身,就有了一些不得不面对的应酬。所以他直忙到下午才处理完汴梁的事务,终于在夜幕降临前赶回了吴家庄。 当秦牧一身军装,在他的后宫陪同下出现在军营里面的时候,近卫团全体战士爆发出巨大的呼声。 “团长!万岁!” ------------ 第一百九十七章 王莺 “将士们!”秦牧望着台下一张张激动的面孔,心里不由得一阵感慨。 宣和二年五月自己穿越而来,今天是宣和三年最后一个夜晚,再过几个小时,就是宣和四年的黎明。 这一年多的时间,自己从懵懂逐渐走向成熟,从大男孩变成了男人,自己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全新的未来,这个世界也回馈了自己崭新的生命。 回首过去的路程,秦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挣扎了一年多的时间。 哪里才是自己的家?是二十一世纪还是大宋?这个问题已经不成问题了。 在滕县遭遇归一道发难时候,贾红线等人完全不顾自己安危,把他扑在身下。从那一刻开始,秦牧就明白到,自己再也无法离开这个世界了。 因为这里有那么多爱他胜过自己生命的女人。 有那么多视他为精神领袖的将士。 即使不为自己,也要为这些人坚强的活下去,为他们打出一个美好而幸福的未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近卫团和百姓一起,在吴家庄扎下了根,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青州石油基地和微山湖煤炭基地。这就是说,我们在轻工业和重工业两个领域,尤其是重工业领域,开创了伟大的事业。” 顿时台下掌声一片。 能坐在这个会堂里面的所有人,都是彻底脱离了大宋固有格局的全新人类。他们十分的明白钢铁和石油的重要性。 这两样是新世界的基础。如今在团长的带领下,历经千辛万苦,总算已经拉开了新时代的序幕。回想起一次一次的战争,一天一天的辛苦建设,每一个人都感觉到无比激动。 新世界,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双手中创造出来。 我们,就是新世界的主人! “将士们,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还在后头。在过了十几年之后来看我们的胜利,就会使人们感觉那好像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剧是必须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还不是**。” “我们的事业是伟大的,但是从今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将士们讲明白,务必使将士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将士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石遗等高级军官低头用心的记录秦牧的每一句话。这是他们今后的方向,是纲领。 “将士们,近卫团始终坚信一点。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礼堂内顿时响起如雷的掌声。 望着台上英武帅气的秦牧,贾红线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很想上去讲两句。可是她知道自己不能任性胡来。 这个大会是有流程的,其中没有她登台演讲这一项。 不但没有她讲话的环节,所有姐妹都不会上台讲话。 秦牧的意思她们十分明白,这支军队是他一个人的军队,任何人——包括她们姐妹,都不可以对军队指手画脚。 她们都是聪明人,都乖乖的坐在台下,望着自家男人,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心潮起伏难平。 我们有了石油,有了钢铁,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今夜,尽情的狂欢吧! 劳逸结合,一直是秦牧坚持的工作态度。 为了这个除夕夜,秦牧精心设置了流程和节目。 随着王莺的一曲《我的祖国》,瞬间就点燃了众人的情绪。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文艺和会餐环节开始之后,狱中三友,柴进等外人才进入会场,一进门就听到了如此震撼的歌曲。 台上的王莺一身军装笔挺,杏核一般的大眼睛蕴含着无穷的感情,似乎歌词中的一幕幕一幅幅画面,都在她眼前流动着。 如今的王莺身上半点也没有原来那个王二娘的影子。在方好音的精心**下,王莺的成长一日千里。只在台上一站,就已经牢牢吸引住全部观众的眼光。 “姑娘好象花儿一样,小伙儿心胸多宽广,为了开辟新天地,唤醒了沉睡的高山,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 每一句歌词,都打动了战士们的心。沉睡的高山,无尽的河流,都在近卫团的手里一天一天的改变着模样。他们有无比的信心跟随团长的脚步,不畏千难万苦,不怕流尽每一滴血和汗,去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我们就是这片古老土地上的青春力量,我们要打造一个美丽新世界! “好山好水好地方,条条大路都宽敞,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我们要建设我们的家园,我们还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不论是谁,不论是土匪还是朝廷,不论是大宋还是大辽,任何人,只要敢于侵略我们的家园,我们就要坚决的,全面的消灭他们。 “这是强大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到处都有和平的阳光!” 为了和平,为了美丽新世界,近卫团,前进! 李清照和穆南行俩人并排坐在一起。她们虽然是初次相识,可是因为身份的原因,顿时一见如故。俩人望着台上的王莺,同时都是心里一阵发慌。 她们曾经以为自己才是这行的翘楚。 穆南行有过李师师这样的花魁,然后又有了少女时代,只把汴梁的公子王孙迷的五迷三道。 李清照有《铡美案》这样全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而且里面很多戏词都是她操刀改写的。 所以这俩人以为,自己才是大宋的巅峰存在。可是今天来到了吴家庄,坐到了近卫团军营的礼堂里面,望着台上一身军装的王莺,她们顿时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少女时代,极乐净土,铡美案,秦香莲,等等等等,在王莺面前一钱不值。 王莺她不是一个人,不是一首歌。那一身军装,和秦少爷是一模一样的,和近卫团是一模一样的,他们是一个强大的整体,他们无坚不摧。所有一切魑魅魍魉,在这一支军队面前,都将如狂风下的枯枝败叶,无一例外会被扫到垃圾堆里面。 人间自有正气。 《我的祖国》这首歌面前,那些樊楼的玩意,青州的戏曲,全摆不上台面。 这不但让李清照和穆南行面面相觑,更让少女时代心里惊慌万分。 她们本以为秦少爷教她们的,就是人世间最好的东西。凭借秦少爷给她们的一切,她们在汴梁城颠倒众生,让人为她们疯狂。 少女时代原本以为她们就是世界,可是王莺彻底打碎了她们的美梦。 她们根本就不代表世界,她们只是世界的一个小小角落,躲在樊楼醉生梦死。真正的世界,是换上了军装的秦少爷,是台上英姿飒爽的王莺,是台下散发着铁和血味道的近卫团。 这才是未来的世界。 三人顿时心头慌乱。自己在秦少爷眼里,到底是什么人呢?难道还是玩物一般不成?可是,月奴姐姐过得那么幸福,显然秦少爷绝没把樊楼女子就当玩物。 自己三个,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随着一曲结束,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武永福手都快拍肿了。王莺唱的太好听了。这时候的武永福完全忘记了王莺之前的样子,那个土坷垃一般的王二娘,已经从武永福的记忆中删除了。 近卫团就是有这么一点怪异。他们每一个人都觉得在遇到秦牧之前的经历是虚幻的。他们的人生,只开启于遇到团长。 甚至不止如此,就如王莺这事一样。武永福真的记不起王二娘的模样。那个一身邋遢,说话就“俺俺”的土坷垃,怎么能是面前漂亮的如小鸟一般的王莺姑娘。 比起吴医生,王莺更活泼开朗的多。 吴医生对谁都保持着距离,近卫团的战士没有任何人能接近她,只有偶尔感冒发烧到了一定程度,才勉强能凑到吴医生跟前,让她给自己打那么一针。 可是这种情况太难得了,全体战士只有一个人得到这个幸运。 近卫团的战士们都是正当年轻,想得个感冒发烧都难。 武永福就没这个幸运,自从加入近卫团之后,他连皮都没破过一块,这让他不免感到深深的遗憾——无法近距离接触吴医生了。 现在一个问题就摆在了武永福面前。自己到底是选王莺还是吴医生做夫人呢? 这真是个痛苦的抉择! 姜月奴也轻轻的鼓着掌。王莺表现的这么出色,让月奴心里有点不舒服。 一直以来,近卫团的文化教育都是她负责。音乐也是文化的一部分,她根据秦牧的指示,按照秦牧给的教材,一直对战士们进行着全方面的教育。 可是方好音不知不觉就拉起了另外一支队伍。开始时候姜月奴还没太放在眼里。她见识过少女时代的表演,感觉方好音就算再怎么折腾,也不过是第二个少女时代。 没成想王莺初次亮相竟然是如此震撼。 别说是第二个少女时代了,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 少女时代不过是变相的玩物,升级的李师师而已。但是王莺,她是一面旗帜,是引领近卫团冲锋陷阵的军旗。 她的歌声,是战鼓,是号角! 什么少女时代李师师秦香莲,在王莺面前就好像萤火比阳光,完全看不到了。 这让姜月奴感觉到了危机。自己和方好音比起来,是不是也如此这般呢? 这坚决不行。自己的觉悟还是差太多,比起方好音,真是没开窍一般! 她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少女时代三人组。 水桥舞,灰原哀,酢乙女爱,往日里可爱的名字,在王莺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名字面前,全部失去了光彩。 在这个美丽新世界,王莺才是旗帜,才是王道! 方好音无疑比自己更深的领会到了秦牧的精神。 “官人,奴绝不会让你失望,绝不会被方好音那个狐狸精比下去的!”姜月奴暗暗发誓!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眼下该自己表演了! 姜月奴偷偷对着手机看了看自己的妆容,觉得万分满意了,这才起身登台。 ------------ 第一百九十八章 九九艳阳天 “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呀坐在河边,东风呀吹的那个风车转哪,蚕豆花儿香呀麦苗儿鲜。” 姜月奴的声音是姐妹中最好的,不过再好也没用,因为这是合唱。 以贾红线为首,依次是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一个个花枝招展的,站在台上,齐齐的望着秦牧,深情的歌唱。 “风车呀风车,衣呀呀地唱哪,小哥哥为什么呀不开言?” 后宫团开唱,所有人都听得入迷了。 “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呀想把军来参,风车呀跟着那个东风转哪,哥哥惦记着呀小英莲。”秦牧开始对唱。 他军容笔挺,又英武又温柔,一开口就让战士们连声叫好。 团长就是他们的神,也是他们的精神化身。近卫团每一个人都觉得秦牧唱的每一句话,都是他们心里想的。 “风向呀不定那个车难转哪,决心没有下呀怎么开言,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呀,细听我小英莲,哪怕你一去呀千万里呀,哪怕你十年八载呀不回还。只要你不把我英莲忘呀,等待你胸佩红花呀回家转!” 歌词又热烈又含蓄,还有悠长的韵味。 这首歌叫《九九艳阳天》,是电影《柳堡的故事》里面的歌曲。电影讲述的正是军人的感情。现在唱出来,极为应景。 近卫团的战士们正当青春,每一个人基本都面临这个问题。在感情和事业的选择上,他们绝对毫无二话的选择事业。不过听到这首歌,他们明白团长并没忘记每一个人的感情。 他们每一个人都会有那么一个美丽的“小英莲”,就好像几位贵妃一样的漂亮又迷人。她在家里安心的等待自己建功立业,等到自己功成名就,建立好未来的美丽新世界,胸口佩戴着大红花来娶她。 一首歌,经过秦牧一家人的演绎,让近卫团的战士们一个个心头火热。有的就不禁望向了近卫团的几个女兵。 吴思邈就感到不止一双眼光在的盯着自己。这让她有点恼火。 近卫团的每一个人,无疑都有光明的前景,可是这些在吴思邈眼里完全没有意义。 她接触方好音时间最长,方好音已经是二十一世纪的女神了,所以吴思邈也有点接近二十一世纪。 秦牧根本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吴思邈心中理想的男人,必须是团长那样的人。 近卫团从上到下,不论怎么学习秦牧的一切,可是他们始终无法变成二十一世纪的男人。 这个不怪他们不努力,而是二十一世纪的男人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 二十一世纪大部分男人反倒像汴梁城里面的死肥宅,哪有秦牧的气质。 秦牧在二十一世纪也是独特的存在——任何人如果知道自己只有四十年寿命,都会活的与众不同。 他本身气质出众,又经过这样的奇遇,这让秦牧宛如天上的月亮,再多的星星也无法和他相提并论。 吴思邈就是在任何一个战士身上都找不到这种气质,所以她谁都看不上。 这让李小娥几乎愁白了头发。吴思邈这样的大姑娘,早就该出嫁了,可是不论给她提多少亲,她都不点头。 李小娥还不敢强迫她闺女。近卫团是保护了吴家庄这方土地,可是也立下了全新的规矩。吴思邈的婚事要自己做主,她作为长辈,无权干涉。 这点让李小娥非常不满意。自己的闺女,怎么在婚姻这么大事上,自己说话不算数了呢?说什么“婚姻自主”,嗨,真是,这个秦少爷,净弄新玩意出来。 吴思邈当然不在意她娘怎么说。如今的她已经彻底的和那个家格格不入了。 大姐今年嫁了个县城的裁缝,吴思邈只衷心希望姐姐快乐。可是若要她嫁个裁缝,那干脆一枪崩了自己更快乐一些。 她一定要嫁给团长这样的男人。如果找不到,那就一辈子不嫁人。 吴思邈很少能看到秦牧,团长总是很忙,哪有时间和医疗队在一起。今天正是好机会,一定要好好看看团长,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自己也要站在台上,站在水贵妃后面,哪怕前面再有几个女人也不怕。 只要能嫁给团长,吴思邈纵然做梦也会乐醒了。 她完全没有在意战士们的眼光。吴医生眼里,只有秦牧一个人。 不过像她这样想的,在医疗队里面毕竟是少数。 扈三娘就完全没这个想法,相反的,她的目光这时候正和石遗纠缠在一起。 自从因为一件军服结下友谊之后,两人的感情进展很迅速。虽然没有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可是也就差那么一层窗户纸了。 扈三娘要求不高,她都已经嫁过一次人了,自己不是黄花大姑娘,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而且她是梁山土匪出身,这个身份在近卫团里面是独一份。近卫团不要土匪,只有她因为各种原因,机缘巧合的加入了近卫团。 她十分珍惜这个身份,同时也非常清楚石遗未来的不可限量。 如果自己能嫁给石遗,那么一生都有依靠。 本来俩人感情一直很好,虽然不能常常见面,但是每次见面都有讲不完的话。 只是最近一阵子,不知道石遗有了什么心事,似乎对成亲有点犹豫。这让扈三娘焦急万分。 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石遗真没什么别样的想法,他只不过被《铡美案》这出戏触动了。 团长的意思很明白,做人要讲良心,不要忘恩负义,抛妻弃子。 石遗觉得自己似乎是能做到这点,可是他又不能十分的肯定。因为石遗是本时空的人,本时空的人有着根深蒂固的男女观念。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 若是自己真的到了那么高的位置,是不是还能如现在一般对待扈三娘,石遗还真没把握。 他跟着秦牧学到了很多,实事求是就是其中一条。他扪心自问,觉得自己做不到秦牧那个样子,对每一个贵妃都恩爱异常。 自己总是会有选择性的,尤其扈三娘是嫁过人的,纵然现在她还算漂亮,可是日后呢?日后自己肯定还会娶别的女人,娶黄花大姑娘,到时候扈三娘怎么办? 如果自己现在结婚,岂不是扈三娘是正室大房?让扈三娘做大房,似乎对于石家来说,差那么点意思! 秦牧的一首歌唱的人人都有了想法。这可是他完全没有意料到的。 要是他知道台下的人全都一个个花花心思,秦牧肯定会想起那句话:“凡事总有意外。” 其实何止是台下,就是台上的一个个也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 折美鸾望着台下的妹妹,心里有点着急。 秦牧到现在也没娶妹妹,妹妹还是云英未嫁,这样自己在后宫里面并不占多大便宜。 不说贾红线和官人有着初恋这一条先天优势,就是方好音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声不响的把医疗和宣传全抓在了手里,这实在出乎折美鸾的意料。 她在刚来吴家庄时候,真是根本就没把贾红线几个放在心上。 以她折家的身份,她受到的教育,拥有的实力,哪一样那几个女人能比的上? 可是到了神奇的东跨院,折美鸾这才发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在这里毫无用处。 东跨院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里她们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起点。相反,自己还起步晚了点——来得晚啊。 现在她全面接管了吴家庄的民政工作,在秦牧的教育下,个人能力突飞猛进的发展,本以为能稳稳压住姐妹们一头了,谁知道方好音不声不响的就弄出那么大场面。 真是自己的劲敌!这时候她尤其盼望妹妹也加入到秦牧的后宫里面来。 这样至少自己姐妹俩人同心,不论在哪个方面都能多少占着优势——就是肚皮也多一个呢。 她一边唱着,一边望着折美凤,同时也望着折美凤身边的二哥。 折可存坐在折美凤身边,也是一脑袋着急。 在从头到尾开始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煤矿之后,折可存算是由外而内的真正理解了新世界。他益发的明白这个世界肯定是秦牧的。 换了别人当皇帝,别说近卫团不干,就是折可存也不答应。 即使他大哥折可求要当皇帝,折可存都不答应。因为他深切的明白未来世界只有秦牧一个人能建设。所有的一切,没有秦牧全是一场空。 正因为他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所以他对于自己家在新世界的地位也越来越看重。 只自己能干是没有用的。未来的世界一定是他想不到的世界,天涯海角,都在秦牧的版图里面。这么大一片天地,折家能占多少?还不都是秦牧的儿子的? 必须让大妹小妹尽快的生太子。这个才是折家的根本! 可是他都说的那么明白了,秦牧也没反对,为什么还没接小妹进门呢? 折美凤也是一肚子着急。这都什么时候了,自己还没能站到台上去,难道要等贾红线生了太子吗? 她真等不了。 其实秦牧真没别的意思,纯粹是忙。忙的没时间娶媳妇了。 而且折美凤和折美鸾长的一模一样,和谁睡觉有什么区别? 他没想那么多,一心都在搞工业建设。可是他不想,有人想。 柴家兄妹也不是善茬。 他们这是第一次完整的见识了近卫团的阵容。这个军营,这里的一桩桩一件件稀奇的物件,那一个个天兵天将一样的战士,都让这对兄妹打心眼里看的明白。 天下马上就要姓秦了。老赵家完蛋了,自己家也没半点机会。 可是现在这个时候,正是老柴家最好的机会。天下英雄众多,可是认识到秦牧的,还只有折家一个。 折家女人没生下一儿半女,那几个女人也连个蛋都没生下来。 这岂不是我老柴家的机会? 柴进望了望妹妹。穆南行心领神会。 她在樊楼这么多年,对于操作女人生孩子这事太拿手了。 现在正是自己最好的机会。趁着这帮废物连个蛋都下不出来,自己一定要先生个儿子出来。 未来的天下,要有柴姓的血统! ------------ 第一百九十九章 除夕晚宴 “未来的天下,必须是表哥和奴的孩子主宰!” 在今夜这个时候,贾红线怎么能没有想法。虽然不能打乱表哥的会议流程,她也有自己的办法。 当一曲唱完,姐妹们都依次下台时候,贾红线特意留在了最后。 她在秦牧身边时间最长,对秦牧的了解也最深,他知道表哥一定会走在最后。 当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依次下去之后,贾红线直接走到秦牧身边,自然的挽起他的是手臂,向着台下微微一笑,然后稍微一使劲,就带着秦牧走下台来。 这只把那几个看的目瞪口呆。大姐,真有你的,官人定的流程都不遵守。 可是她们几个很清楚,贾红线这个小小的花招,秦牧并不会怪罪。虽然彩排时候没有这样走过,但是现在大姐挽着官人的手臂一起,在外人看起来并无不妥。 他们只是会下意识的以为贾红线是秦牧的正房——至少在没生下儿子以前是这样。 因为秦牧虽然有了这么多女人,却一次婚礼也没举办,这就导致大家需要明争暗斗。 秦牧自己也毫无办法,他没法规定谁大谁小,反正就按年龄来吧。 今天这个时候,更是要给贾红线面子。他亲热的把贾红线带到自家的桌子旁,让一群女人能安心的坐在一起,除夕的晚宴终于正式开始了。 今晚吃火锅。在寒冷的冬季,有什么比热腾腾的火锅更让人感觉到舒服呢? 本时空还没有火锅这样的饮食模式,秦牧今晚算是给大家尝个鲜。 每一桌中间都摆着一个铜制涮锅——马青的手艺,木炭已经把水烧的滚开。 四周摆满了羊肉片,牛肉片,鱼肉片,牛肚,腰花等等肉食,以及大宋冬天难得一见的新鲜绿色蔬菜。 秦牧之前弄了一个塑料大棚,专门种反季节蔬菜。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吃,更主要的是要把后世所有在本时空能利用的技术全利用起来。 塑料大棚这种东西,技术含量不高,极容易推广。当然,这里有个前提,就是要有塑料,或者玻璃也可以。这两样秦牧即将都搞出来,所以这个蔬菜大棚也算是样板工程。 样板工程的丰硕成果,当然是近卫团先享用了。 狱中三友跟着沾光,于是就在感叹中就开涮起来。牛羊肉切得薄薄的,开水一滚就熟,再沾上麻酱,里面还有蒜末和香葱,如果不怕辣的话,桌上还有辣椒油,这东西浇在麻酱里面,吃在嘴里极端的刺激。 今晚的这一餐秦牧准备了好久,几乎耗费了半个柜子的空间,从后世运一些大宋没有的商品。比如五粮液和可口可乐还有辣椒等。 鲁智深吃的大汗淋漓,他都顾不上擦汗,美食当前,不能浪费时间在擦汗上。 当秦牧走过来祝酒时候,鲁大师已经有点喝高了。 “林教头,鲁大师,公孙道长,我代表近卫团,祝三位来年发大财。”对于人和人之间的客套话,秦牧会的不多。反正不是祝健康就是祝发财。 这三人正当壮年,那就不用祝健康了,发财就好。他们发财,也就是自己发财。 “秦少爷,洒家多的话也没有,就一句,佛祖保佑,秦少爷万岁万岁。” “秦少爷,你对某家的恩德,林冲没齿不忘。我也祝秦少爷万万岁。” “秦少爷,贫道代表天下道门,祝秦少爷千秋万代。万万岁。” 狱中三友都很会说话,尤其入云龙公孙胜,不但祝福了秦牧,连他儿子孙子都一起祝福了。这让老道在秦牧的后宫心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她们不论谁生下孩子,都是秦牧的后代,当然都在这个祝福里面。 秦牧爽朗的一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喝的是雪碧,这个东西,千杯秦牧也不会醉。 一桌一桌的过来,接下来是折可存和柴进。他们身份相同,虽然柴家现在比折家落魄,可是祖上阔过,如今人家也不穷。两人正有共同的语言,所以自然的凑在了一起。 “妹夫,小妹的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办?”折可存如今和秦牧可以说是哥们,言语就随便了许多。再加上借酒发挥,于是在这个场合逼着秦牧表态。 他这么一说,秦牧不能不当回事。 这个场合,如果自己不答应下来,那么对折家,对折美凤都是巨大的打击。 秦牧立刻点头说道:“正月十五,我带美凤回府州,就在府州办了这事。”娶美鸾在府州,娶美凤也在府州吧。而且还可以去探望一下老人。 幸亏秦牧的后宫情况特殊。 贾红线和方好音都是孤儿,姜月奴是找不到父母,余里衍只剩一个老爹,还不要她了,自己想去看看都没办法。 这样算来,自己在这个时空只有折家一门亲戚了。 折美凤就坐在二哥身边,听到自己确切的婚期,顿时脸上乐开了花。 她刚才一直在着急自己的婚事,就怕秦牧不认账。他看了自己屁股却不想娶自己,简直是白眼狼。 秦牧的后宫围坐一张桌子,除了贾红线、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连李清照和穆南行都坐在那里,自己却挨着哥哥坐,当真是气坏了她。 如今可好了,折美凤故作娇嗔的哼了一声,装作不好意思的起身就跑了。 可是她没跑远,直接就跑到了后宫那一桌。 如今那几个都跟着秦牧在团拜,桌上只留着李清照和穆南行,折美凤迅速的找准了自己的位置。 呵呵,老娘我总算名正言顺了! 折可存大喜。总算把小妹推销出去了。日后秦牧的天下,折家将占尽便宜。俩妹妹总是比她们强一些吧。如果你们俩都打不赢人家一个,那就只能怪你们废物了。 他脑袋里面全是折家的库房,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家还有什么壮阳催情的宝贝,赶紧让人准备好。到时候都交给妹妹,让妹夫好好表现。 不过他也知道,秦牧不会只为了走亲戚去一次府州。他看得出来,秦牧一直拼命的在搞建设,每时每刻都那么忙碌。在这样的情况下去府州,绝不是娶妻那么简单。 不过这个场合也不适合深聊,于是折可存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大官人,我祝你……”该给柴进敬酒了,不过没等秦牧说完,柴进就拦住了他。 “妹夫,咱俩之间没那么多虚的。”柴进可不要那些虚头巴脑的玩意,他要实在的。怎么说妹妹也是秦牧的女人,外室也是后宫之一,再说了,万一穆南行先生了儿子呢? “……”被柴大官人叫妹夫,秦牧还有点不好意思。 “你的事,就是我柴家的事,以后妹夫但有吩咐,柴某肝脑涂地,呕心沥血,在所不辞。” “……” 这个柴进,真能说啊。可是明知是拍马屁的吉利话,不过听起来就是顺耳。他望了望那一桌的穆南行,只见穆南行和李清照都在含情脉脉望着自己。 秦牧点点头,然后和柴进碰杯,一饮而尽。 反正是雪碧,多少杯都无所谓。 外人都转完,接下来就是自己人了。秦牧换上了真正的白酒。 女士优先。秦牧先来到了女兵这一桌。 他刚一过来,那些女兵顿时就齐刷刷的站了起来,把团长围在中间。 这一桌最大的是扈三娘,她不但年龄最大,还是医疗队的队长,按说理应她先说话。可是现在有了个王莺,就轮不到扈三娘了。 王莺自从加入近卫团以来,整个人脱胎换骨一般。 近卫团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王莺从来想不到,在大宋的地面上,竟然有着这样一群人,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对她来说,就是神仙一样的生活。 她一直跟着方好音在滕县,一边学唱歌,一边学习军队条例,同时还要参加辛苦的劳动。 方好音很清楚秦牧的精神,没有人是救世主,每个近卫团的战士,都要从最底层最基层干起。宣传口的人更不能例外,否则很容易就会偏离了宣传方向。 即使方好音自己,也每天都在县城坐诊。如今方仙女的大名传遍了整个微山湖地区,甚至有几百里外的病人前来看病。 王莺根本不怕苦,她在家里干的事比这辛苦多了。 在近卫团的每一天,都是她的节日。尤其当她穿上军装那一天,王莺躲在宿舍偷偷的哭了。 穿上这身军装,自己就真正的成为了一名近卫团的战士。和吴医生武排长他们一样了。 她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赶走了,这辈子,她生是近卫团的人,死是近卫团的鬼。 这次随着近卫团回到吴家庄根据地,王莺大开眼界。 近卫团在微山湖的驻地是临时驻地,各种设施都差很多,那如吴家庄这里,几乎就和后世军营没有区别了。 不说别的,一个电灯,一个大穿衣镜,除了吴家庄别的地方就没有。 王莺到了吴家庄才发现吴思邈没有骗她。这里的一切,都是连大宋皇上都享受不到的。如今,却被她一个小小的草根百姓享受到了。 一切的一切,都让她十分的渴望见到奇迹的缔造者,近卫团的领袖——秦牧。 他不但是近卫团的神,还是方教授的男人。 方教授这样的仙女,她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的上方仙女呢? 当王莺真正的见到秦牧时候,少女的一颗芳心顿时被迷住了。 秦牧的气质,是她完全无法抵挡的。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是配的上方教授,才能领导近卫团。 她一见秦牧过来,顿时忍不住说道:“团长,我,我,我叫王莺。是,是方教授给我取的名。” 小姑娘说话都有点结巴了。 吴思邈连忙将她扯到身后。这个王二娘,简直比自己亲娘还贫。刚来才几天啊,就抢到我前面去了。 “团长,我,我,我叫吴思邈,是,是折娘子给我取的名。”说到这里,吴思邈顿时脸红了。她以为自己表现会比王莺强很多,谁知道说出来的话几乎一模一样。这让吴思邈很是对自己不满意。 自己是那么喜欢团长,怎么能和土丫头一样呢。她连忙又加了一句:“我娘是李小娥。” 说完这句,吴思邈突然感觉到十分后悔。她想和秦牧拉近点关系,所以就提了自己的娘。可是她娘是开寡妇酒馆的。这名头,说起来也没多好听。 这会让秦牧怎么想自己? “王莺,吴思邈,都是好名字。人如其名,你们做的很好。”秦牧现在历练的越发有领导气势。 他亲自给诸位都斟满了酒,一边斟酒,一边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 “霓裳,”就这个名字让秦牧头疼,好好的扈三娘,变成了后世梁羽生小说里面的侠女“练霓裳”:“医疗队辛苦了,我敬你们。” “为百姓服务!”女兵们异口同声的回答,然后激动的饮下了团长亲自给他们斟的酒! 终于轮到近卫团了。 见到秦牧缓步走来,石遗一声命令:“起立!” 顿时全体近卫团将士们齐刷刷的站了起来。这一刻,礼堂里面的灯光似乎都亮了半分。 笔挺的军装,严正的军容,铁血的气息,一时间让礼堂里面鸦雀无声。 少女时代三人组甚至吓得有点坐不住,一个个偷偷躲在了穆南行身后。 “将士们好!” “团长好!” “将士们辛苦了!” “为百姓服务!” 近卫团的将士们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吼出这句话。 他们是秦牧的军队,他们是新世界的缔造者。如今,他们的团长正检阅着自己,每一个近卫团的战士都感觉到无比的骄傲。 “为了新世界,干杯!” 秦牧和全体近卫团战士,齐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作者的话:流年不利啊。进入四月份以来,各种麻烦事情不断发生,到现在位置的麻烦,比我之前一年遇到的都多。前天刚做完车子保养,昨天车子就被撞了。我掉头,后面出租车直接撞上来。我全责,没什么好说的。关键是我掉头时候后车很远,他加速冲,而且不按喇叭,刹车也不踩。碰瓷,给了2000误工费,剩下走我保险。最近更新不利,望谅解。) ------------ 第两百章 宣和四年规划 战士们和各界来宾热闹了一晚,秦牧却没这么多时间浪费。即使今晚是除夕,他也抓紧时间展开了工作。 到凌晨三点时候,秦牧和近卫团的高级军官还在开会。议题是当前面临的问题以及新的一年的计划。 当前整体来说形势不错,炼油厂已经建造好了,就叫“胜利炼油厂”——后世的胜利油田就在青州。 这个土炼油厂已经基本满足了秦牧目前的需要,应付几百几千辆摩托车毫无问题。但是如果大批量搞机动车,那肯定不行,土法炼油,即使是江厂长改进的技术,也是产量寒酸。 秦牧不能要求更多,目前自己的飞机和摩托不用从后世拉汽油过来,就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任何后世的产品,只要能在本时空解决,对于秦牧来说都是革命性的前进。 炼油厂目前有几百名工人,在柴进的领导下工作,运转还算顺利。 青州的土地问题也解决了。李清照和赵明诚顺利离婚,保住了自己的财产。这样也就保住了那块油井。 青州知州被《铡美案》打了一个措手不及,面对汹涌的民意,他也害怕了。而且宰相王黼发话让他秉公办理,他也不得不掂量掂量其中的深意——只看郑居中派了儿子过来,那还用说什么吗?肯定是帮着李清照啊。 有郑亿年在,焦知州也没敢再为难李清照,甚至连王卓他都没再为难。郑居中是李清照的三姨夫,还是王卓的三姑父呢。 知州很克制的只收了王卓三千亩土地,就把诺大的财产都过户给了王卓。 王卓纵然不甘心白白交出了三千亩地,可是她也明白这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不是表哥从京城过来,自己付出的可不只是三千亩, 一万亩都未必打的住。 这次王卓做了亏心事,不顾姐妹情谊,揭发李清照和秦牧的奸情。这样让她和李清照彻底决裂了——当然了,以李清照的性格,怎么还能搭理这样的白眼狼。 王卓多少有点后悔,如果她能早早知道秦牧有这般手段,绝不会做个恶人。可是谁能知道秦牧如此厉害呢。那个《铡美案》,简直是惊天动地,一下子风靡青州,甚至连临近的州县都有草台班子开始学着表演了。 莱州自然也少不了草台班子演出《铡美案》。不过没演多久就被赵明诚给封了!在我眼前骂我,当我是死的吗? 可是他也借着这个事看明白了当前的局面,自己输了!不能再拖,再拖自己名声更臭。再加上宰相发话,自己更占不到半点便宜,所以只能忍痛和财产告别了。 他早就想离婚,只是忌惮李清照家族势力,才不敢先提。如今也算是各得其所。 这就让秦牧保住了自己的油田,让大宋的石油工业有个顺利的开始。 石油这块,目前来说以稳定为主,毕竟一切都是新鲜事物,别说大宋的土著不懂,就是秦牧自己也不懂多少,都是边摸索边前进。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新的一年中,秦牧对于石油产业的要求是不断完善产品,稳步扩大产量。 煤炭这块就有点麻烦了。煤炭在大宋可不是新鲜事物,每个人都的到的东西,没有任何神秘。 折可存负责这摊,在全新的技术支持下,微山湖煤炭的产量暴增。 挖煤是个辛苦活,可是也是个技术活。秦牧说过,要给当地的百姓,上到知县族长,下到草根阶层,十倍百倍的提高收入,那怎么办?最基础的就是多出煤。 这时空的煤窑如果类比的话,都是后世的小煤窑,严格来说,还不如后世小煤窑的技术含量高。 滕县原有的煤矿最大问题是作业面太小。挖煤挖煤,是要挖洞的,可是挖的洞深了,里面没空气流通,人都得憋死。所以本时空的小煤窑产量低,就是因为作业面太小。 秦牧完全按照后世来设计煤矿,最起码要解决通风问题。必须用新鲜的空气流通做支持,才能深挖洞。 有了蒸汽机做动力,这个问题就算解决了。 为了煤矿基地的建设,秦牧拉来了三台蒸汽机,这在本时候堪说是奢侈配置了。 有了技术支持,折可存顿时发挥出了军阀本色,他完全不计较死多少人。既然洞能挖的那么深,作业面如此扩展,那你们这些穷汉就去拼命挖! 煤矿生产,安全第一。可是折可存恰恰没有安全意识。死个人算什么?死个千八百的,他也不皱一下眉。因为死的也不是折家人,也不是秦家人。都是当地百姓,和自己无关。 煤炭基地运行到现在,已经死了不下几十个人了。这还是在方好音带着一部分医疗队驻扎在煤矿的情况下。 没有方好音和医疗队,没有后世的急救措施和医疗器械药物,死的人还要翻好几倍。 这种情况折可存不在意,甚至近卫团也不在意,可是秦牧在意。 他要打造的世界是一个美丽新世界,不是一个吃人的世界。 县官和族长是十倍百倍的赚了,可是要以百姓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他们的狂欢,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让秦牧根本无法接受。 新的一年,必须解决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就算不能达到后世的标准,那也要把死亡率大大降低下来。 这件事折可存办不了,他从根子上说不会重视人命——普通人的性命,所以秦牧考虑换一个新的领导。 想来想去,秦牧想到了童汉。就是那个吴家庄的建筑大拿,给自己盖过卫生间的那个老汉。如今他全面负责着秦牧的几个厂子,算是对后世的工业有了深刻的了解。 他又是穷苦人出身,和煤矿工人处在一个阶层,这样有相同的立场。 让他来当微山湖煤矿的厂长,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吴小妹也不能在吴家庄窝着了,煤炭基地需要大量的动力源,全靠秦牧从后世拉不现实。现在利国监马上就要被自己拿下,到时候钢铁也有了,该做个机械厂,搞出本时空的蒸汽机了。 只吴小妹一个人不能干成这件事,还得有个帮手。吴小妹毕竟年轻,实际动手能力未必行。 秦牧这时候想到了马青。他的皮靴厂做的有声有色。自从有了他,秦牧再不用从后世拉军靴了。他又是大宋和西夏曾经的大匠,有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是这一行的顶尖人物。 要吴小妹搭档马青,在大宋搞一个机械厂,是可行的计划,也是必要的。 至于马青的皮靴厂,可以让他闺女马思柔接手。 煤炭,钢铁,石油,这三样搞定的话,最少也需要一年时间。而且还很紧张,也尤其的复杂。 这么多事情牵涉在一起,秦牧一个人绝对管理不过来。必须让折美鸾来统筹管理。可是吴家庄是自己的老窝,绝不能丢,换了别人秦牧都不放心,别人没有美鸾的能力。 想来想去,只有再买一架飞机了,这样美鸾可以来回跑来跑去,飞行办公! 秦牧不由得心内感慨!这世界真是太古怪了,即使在后世,也没多少人能坐着飞机办公,可是折美鸾这样一个古代美女,却早早的坐着专机飞来飞去了。 是让她自己当飞行员呢,还是再培训一个? 唉,都是事,没完没了。 现在不但工业建设时间紧张,军队建设更加紧张。 近卫团已经扩军到了五百人的规模,新兵全来自折家军。不是秦牧不要别的地方兵源,而是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面临连绵不断的战争。 战争需要的是见过血的战士,秦牧没时间把一个农民训练成战士——战争迫在眉睫,他等不起。 折家军,尤其是折可存带来的这三千人,是精锐中的精锐,都是杀人无数,见的尸体比活人都多的猛人,在他们中间按照秦牧的要求挑选出几百人,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被改造成近卫团战士。 这样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又有着后世现代化军事设备支持,在本时空已经可以说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虽然距离统一欧亚大陆还遥不可及,距离秦牧计划中的军队,这五百人从数量上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他们是种子,是骨干。有了这五百人,秦牧有信心在几年后带出一直几万人的军队。 本时空有一支几万人的***军队,再加上各种现代化的装备,管理天下可能不容易,但是打遍天下应该不难。 要打遍天下,先得能走遍天下。不能走到怎么打? 走遍天下靠两条腿肯定不行。即使没有机械化的器械,至少也得有马。 大宋的马不行,要去西夏和大辽找好马。 秦牧这次去府州,找战马也是其中一个任务。 有了战马,秦牧可以组建龙骑兵了。 龙骑兵可不是说龙骑着马。这个称号骑兵中的另类。 骑兵,就好像本时空西夏的铁鹞子一般,重装骑兵浑身都是厚厚的盔甲,连马都包裹在铁皮里面,迎着对方的战阵冲锋。上去之后,挥着马刀乱砍。 龙骑兵不是这样。 龙骑兵其实就是骑马的步兵。马匹只是单纯的载具,不参加作战。 龙骑兵到了战阵上,都要下马列队,成为步兵一样的存在。 不过近卫团的龙骑兵和本时空的步兵不同,他们有着远超时代的武器和装备,这样一支龙骑兵,又有机动力,又有恐怖火力输出,还有超时空的战场侦查和通讯。 秦牧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能挡在自己面前。 为了战马,也得去府州。 若是原来,秦牧真没这个时间去府州,路上来回消耗将近小俩月,他哪有时间耽误在这上面。 可是现在不同了,有了飞机,有了这个划时代的交通工具,来回顶多两天。 府州到吴家庄的直线距离不过六百公里,几个小时就到了。 量变引起质变,速度的提升再提升,最终会让这个大宋彻底的改变! 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美丽新世界! ------------ 第两百零一章 宣和四年正月 这个春节,任潇潇过得非常痛苦。 她没有回韩城县。出嫁的姑娘了,应该在婆家过节。可是她公婆男人全死绝了,哪里还有婆家? 吴家庄是她的家,可是那里被一群讨厌的女人霸占了,她有家难回。任潇潇一万分不想看到贾红线那张臭脸。到现在她还怀疑自己的百达翡丽是贾红线偷的。 因为姜月奴曾经私下告诉她,贾红线有一块表非常漂亮,只是不常带。 那还不就是自己的百达翡丽吗? 这个混蛋,在汴梁刚遇到的时候,自己还当她是好人 ,哪成想竟然是个强盗。 任潇潇现在感觉当日的一切都是贾红线设下的局,引得自己上钩。否则那块百达翡丽怎么会在她手里? 她不回吴家庄,就在汴梁,在樊楼过年。 每年这个时候,是天下人最快乐的日子。不论如何,一家老小团聚一堂,一年的辛苦过去,看到亲人的笑脸,总算是个慰藉。可是这个时候,却恰恰是青楼的受难日。 天下人都有家,她们没有。青楼是她们的家,可平日里充斥不绝的男人一个也不见——都回家抱着自己娘子去了,她们这些女人,尤其的凄凉。 任潇潇也是如此。太子纵然再爱她,可是这样的日子,他贵为太子,断然出不了皇城——要祭祖! 樊楼上下,俱都同病相怜。 现在李师师和任潇潇是樊楼的顶梁柱,尤其是任潇潇,在少女时代不在的日子里,她横空出世,不但挑起了大梁,还勾搭住太子。这让一干女人都羡慕嫉妒恨。 秦少爷真是神人,什么样的女子都能被他拾掇出来。 任潇潇不过就是一个乡下土财主的闺女,如今竟然比自己还有名气的多,甚至都不在一个层次了,这让她们又眼红又向往。什么时候秦少爷会看上自己呢?那样就一步登天了。 任潇潇根本不管这些凡俗女人,她只和李师师在一起。 李师师不但是她的师父,更是和她有着相同的感情历程——都对皇族有感情。 不过任潇潇和李师师还不同。李师师是喜欢赵佶。这个男人风流倜傥,天下第一人,又风趣可爱,的确是讨女人喜欢。 任潇潇对太子绝没有这样的感情。赵恒在她看来,就是一把剪刀。那日她用剪刀杀死了新郎官。当时她手还抖的不行,一下都没插死,最后还是在秦牧的意外帮助下,才要了新郎官的命。 如今,秦牧又意外的让任潇潇成为了大宋的“炮姐”,任潇潇迅速的找到了一把新剪刀。 这把剪刀还没开锋,任潇潇有信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把这把剪刀磨的锋利无比,一切挡在她面前的敌人,一切她仇恨的人,一切她看着不顺眼的人,都得被这把剪刀戳死。 任潇潇相信,自己这次绝不会再胆小手抖了。她会笑嘻嘻的看着剪刀插入仇人的身体,事后还会擦擦手,不沾一点血。 不过这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把摩托车要过来。 秦大哥既然帮了自己那么多,就必须一辈子帮着自己。如果不是他杀了新郎官,自己绝不会落到这样下场。再怎么说,自己在吴家庄会有一个家,就算官人是个傻子,那也至少有个家,有个男人。 现在算什么?在青楼过年?这是任潇潇绝对没有想到过的,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无情。 在这个除夕夜,她和李师师两人孤身只影,对坐无言。 一切都是秦大哥的责任,他不给奴摩托车,奴绝不让他的日子过安生。 秦牧虽然不知道任潇潇的想法,但是摩托车还是给了她一辆。不知为什么,秦牧总觉得自己对任潇潇很是亏欠。 那个新郎官,虽然不是自己直接杀死了他,可是和自己直接动手也没区别。如果不是自己从天而降,恰好踩在任潇潇握着剪刀的手上,那个新郎官也不会死。 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任潇潇因为自己成了寡妇,现在又被种申骗的离死不远了,就这么点愿望,想要个摩托车,那就满足她吧。 还有九辆摩托,一水的天王250,这让秦牧有个古怪的感觉。 好像大宋骑摩托的全是二百五一般。 比如赵佶,比如蔡鞗和朱壕。不都是二百五吗。天下危机四伏,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认识到,终日只在城墙里面醉生梦死。 当然,折可存这个舅哥也有点二百五。军阀作风太强大了。 留一辆摩托车给任潇潇,剩下八辆车,七辆交给了折府管家,盖世太保事实上的头目林戈。他久在汴梁,人情世故练达,办理拍卖会是最合适的人选。 还有一辆,秦牧留给了穆南行。这算是给她一个资本,让她更方便的展开克格勃的工作。 摩托车的事情算是交代出去,接下来秦牧就准备出发,去府州找马,当然,在这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办。 去府州,因为有飞机,当天就可以到。不过飞机只有两架,最多坐四个人。秦牧肯定要去,折美凤也要去,她不去秦牧和谁结婚呢? 然后,贾红线肯定要去,她是大房,老公纳妾大房不能不在。她要去自然余里衍也要去——驾驶员啊。 可是美凤结婚,美鸾怎么能不在场呢?所以折美鸾也要去。她不但是陪着妹妹结婚,还要回去省亲,看看老娘。 这样就需要再多一架飞机。这也在秦牧的规划中。可是飞机拉回来了,还得有驾驶员。贾红线和折美凤对于操作飞行没有天赋,好像女司机一般, 总是手忙脚乱的。 虽然这款飞机极其安全,就好像一个大风筝,掉下来也不会摔死,可是总不能没事就摔吧。 还要培训一个驾驶员。 秦牧又拉回来一架新飞机。这次秦牧懒得征求意见了,直接命名“胜利”号。 经过艰难的培训,秦牧发现吴小妹竟然精通驾驶。这样一来,只能是吴小妹带着折美鸾飞行了。 这样也好,老窝不能没人,就让姜月奴看家。 方好音也离不开微山湖煤矿。 秦牧已经让折可存先期回府州准备,微山湖煤矿的一切,都让童汉逐渐接手。 对于秦少爷安排的一切,童汉全都无条件接受。在这一年多的时间,童汉也迅速的成长起来。别看人家岁数大了,可是在吴家庄里面,他是对于后世工业了解最深入的一个,这点比吴小妹还强。 吴小妹更多是偏重技术。 童汉则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厂长。 现在秦少爷让他负责微山湖煤矿基地的管理,这是大大的提升了自己位置。童汉非常清楚秦少爷的事业有多大。秦牧是要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童汉早就明白了这一点。 别看他年纪大了,但是也没到七老八十,今年还没到五十岁,身体正硬朗。他要为自己的家族在新世界拼出个富贵来。绝不能再做个草根百姓。 所以他兴高采烈的就去上任了,同时向秦牧推荐了自己的大儿子童晓明,接任自己现在的职位。 秦牧在征询过折美鸾意见之后,点头同意了。 童晓明跟着老爹一直在厂子里面干,各方面都是表现的很出色,足以胜任这个位置。 而且既然把童汉提拔到了如此高位——煤炭基地的负责人,总要尊重他的意见。 从初一过后,秦牧一家人,和整个吴家庄的产业园,以及近卫团,都非常忙碌,各种事情不断。 李清照这几天只捞着和情郎睡了两晚,这让她很有点不满。可是看着秦牧没日没夜忙的脚不着地,她又心疼不已。 眼见着正月十五就要到了,李清照这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了秦牧,离开了吴家庄。她要去汴梁走亲戚,看看三姨夫。 郑居中派表哥亿年去青州,给了自己巨大的帮助,这份人情不能不还。 这次去汴梁,李清照底气十足。秦牧给她准备了大量的后世商品做礼物,李清照觉得自己在三姨夫家里一定很有面子。不说别的,就是十条万宝路,大宋谁能拿得出来?那是皇家专用。 更别说什么手表火机化妆品了。 李清照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那天在大云寺遇到秦牧。如果不是那天自己临时起兴,上了云门山踏青,那就真的错过了一生的姻缘。 她甚至觉得自己的文名都一钱不值。如果能用自己的一切和贾红线交换身份,李清照觉得就算所有的诗词都给贾红线也值得。 可是她明白这只是自己做梦的想法。贾红线才不会和自己交换呢。她如今就像天上仙人一般,活的别提多滋润了。 李清照还没坐过飞机,秦牧一直太忙,没有时间浪费在纯娱乐上。不过秦牧答应她,从府州回来之后,用飞机送李清照回青州,这让美女词人心里美滋滋的。 她和穆南行一起回了汴梁,路上俩人更是亲热。相同的身份,让她们成为了天然的盟友。而且李清照还有事求穆南行。 李清照想给秦牧生个孩子。她这么多年都没生育过,也不知是自己原因还是赵明诚的原因。 在李清照想来,这应该都是赵明诚的错。因为赵明诚又娶了很多女人,也没见那些女人生下一男半女。 所以李清照有信心为秦牧生下一个儿子。这事,自然是穆南行在行了。虽然她也没生育过,但是在樊楼这样的地方,她能不擅长这些吗? 俩人都有心交好彼此,早就如亲姐妹一般。她们不但有共同的爱人,更重要的是有共同的敌人——秦牧的后宫。 如果她们俩不论谁先生了儿子,都能拉扯彼此一番。 秦牧可没时间了解女人心思。军事和工业两大摊子,让他忙的焦头烂额。 近卫团扩军了,秦牧再次亲自练兵有点难度。新兵有四百多人,他分身乏术,实在练不过来。 干脆,这次就交给高级军官吧。不经事,人不会成长。 石遗等人接受了这个重担,心里又激动又担心。 近卫团成长起来了,可是新兵虽然穿上了近卫团的军装,却还不是近卫团的合格军人。 他们还需要千锤百炼,才能融入近卫团这个集体,这个新时代的军队。 而自己这些教官,就是打铁的锤子。若是把这些战士打走样了,那就太对不起团长了。更重要的是,如果这批战士不能打造合格,那么近卫团就不算真正的成长,那就是倒退! 石遗等人决不允许近卫团在自己手下倒退! 每日里面,近卫团操练不停。 幸亏秦牧早有计划,这个军营是按照一千人的规模建造的,这时候才能容纳的下这么多军队。 石遗,刘云飞,武永福,邓诚,是目前 近卫团最高级别的军官。他们每人都负责一个百人的队伍,由老兵训练新兵,胡萝卜和大棒一起下,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把近卫团捏合成形。 幸亏这些新兵都来自折家军,还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近卫团老兵里面也有一半来自折家军,和新兵曾经是袍泽,这就让新兵训练占了很大的便宜。 而且有折家坐镇汴梁,后勤供应全无问题。否则单一个粮食就要了秦牧的命。 五百人的吃喝问题,只靠吴家庄根本解决不了。 这时候的村庄根本没余粮,财富——粮食也是财富,都集中在大宋的各个城市。 吴家庄的村民只能自给自足,但凡多出来的一点,都被朝廷抢光了。以朝廷的性格,怎么会给百姓留下吃饱喝足的粮食。 梁山为什么必须去抢劫?因为买不到那么多粮食,几万十几万的人马,聚集在梁山泺,不抢哪能吃饱。 现在梁山的粮食供应也有折家负责。正常商业往来。 梁山大部早就烟消云散了,目前顺风物流只有一两千人,这点人口折家完全能负担。 军事和工业,都要建立在农业基础上。没有农业,就没有粮食,没有粮食,什么都是空的。 秦牧深深的认识到这一点。自己的粮食供应不能只靠折家采买。必须有自己的粮食基地。这个地方其实很好找,就在山东。 整个华北平原都是产粮区,这个时空是,后世也是。 但是这时空的粮食亩产很可怜,这点粮食被朝廷拿走之后,留给自己的可以说没有。 为了日后的大业,秦牧必须占住一块地皮,自己种粮食。可是大宋最贵重的就是土地了,现在每一块地都有主人,越是好地,越是产量高的地, 主人身份越贵重。 自己要想从他们手里拿地,还不是之前打油井那么一点的地,而是几万亩几十万亩,这个到底从哪里下手?秦牧一时也没有想的清楚。可是时间不等人,这件事,今年必须着手了。 现在冬小麦已经播种了,自己来不及操作。可是在夏粮种植之前,秦牧决定必须拿下至少几万亩的土地。 想想王卓秦桧这对奸臣夫妻就有几万亩土地,她们又这么恩将仇报的对待李清照,是不是就对这对夫妻下手呢? 也许是个好主意! ------------ 第两百零二章 旧战场上空 距离正月十五还有三天,实在不能再拖了。尽管手头还有忙不完的工作,秦牧也不得不启程——提前三天是对折家基本的尊重。 三架飞机依次升空,在近卫团的欢呼中,向着府州前进。 吴小妹心里激动的差点控制不住方向。这是她第一次跟着少爷一起行动。这么长时间以来,小妹拼命的学着秦牧教给她的一切,只为了能更加的接近秦牧。 只是没想到,最终让她实现梦想的,不是她的学习能力,而是本身的天赋。 开飞机的确就是天赋,在这点上她和余里衍不相上下,虽然她相对来说驾龄短一些,但是论起熟练程度来,一点不比辽国公主差。 她身边坐着的是折美鸾。 美鸾对吴小妹的心思洞若观火,秦牧身边每一个女人 ,都在她的观察范围之内。 对于吴小妹,她的态度和对李清照、穆南行不同。那俩人是绝对不能进入秦家的门的。可是吴小妹吗,还可以考虑。 折美鸾知道官人现在的一切工业建设,都是华国技术的体现。就整个大宋来说,技术上最接近秦牧的,不是别人,正是吴小妹。 吴家庄的日常一切技术工作,都是吴小妹在处理。这是个人才,这样的人,折美鸾不会放走的。 不过要想做自己的姐妹,只靠技术是不够的,还要看态度。 如果进了门就倒向贾红线,那就不要进来了。给官人做一辈子工就好。 可是如果吴小妹能聪明的选择自己,辅佐自己,那么加上妹妹,自己就有三个人的力量,这就是举足轻重了。 而且折美鸾明白自己的欠缺,她更多的是依靠世家的底蕴,在学习着秦牧的一切。只是关于技术这个方面,折美鸾很难入门。只能说,放在后世,她是个女神一样的笨学生,数理化就不开窍。 对于方好音不声不响的学会了华国医术,美鸾很是羡慕。但是她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就算天天看那些视频和资料,自己也记不住多少。 聪明人懂得扬长避短。折美鸾绝不会在医术上和方好音争锋,但是可以在别的方面弥补。 吴小妹的本事,就被折美鸾深深的看重。只是两个人平日里都很忙,又因为地位不同,彼此没什么交往。现在正巧是个机会,即使坐飞机,到府州也要飞好几个小时,那就正好联络一下感情。 “小妹,你看,下面那个地方。”折美鸾亲热的指着窗外说道:“你不知道,我来吴家庄的路上,就和官人在这里差点被人杀了。” “啊!”吴小妹大吃一惊。种家刺杀折家的事,秦牧等人并没有大肆宣扬,除了当事人,也就是秦牧的后宫知道。吴小妹怎么都算是个外人,虽然她的身份一直是秦牧的丫鬟,可是秦牧从来没有拿她当丫鬟看待过。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秦牧三观很正,根本没有使唤别人的想法。 可是这样一来,本来应该很亲近的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秦牧一直把吴小妹当作一个聪明的学生,一个未来的顶尖工程师来培养,从不涉及私人感情。 随着秦牧的发展越来越快,势力越来越大,吴小妹觉得自己离少爷也越来越远了。而且少爷有这么多女人,怎么还会看上自己这个小丫头。 现在早不是秦牧给任潇潇当家丁的时候了。俩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吴小妹根本不敢想未来。所以她就好像鸵鸟一般,埋头在知识的海洋里面,拼命的学习。 除了这样还能做什么呢?只有拼命的学,尽可能多的学会少爷的本事,她才会觉得离秦牧不那么远。 可是今天竟然能坐在折美鸾身边,这是个天大的运气。接近折贵妃,就是接近少爷的后宫。而且看美鸾姐姐的样子,似乎很愿意和自己说话,吴小妹连忙放低姿态,说道:“是什么人敢做这样的事情?少爷没杀了他们吗?” “种家人做的。这种事没有什么敢不敢,只有做不做。官人现在还没动手报仇,不过是因为顾忌任潇潇,可不是官人怕了他种家。” 听到这话, 吴小妹一阵激动。 折贵妃连这样的秘密都告诉自己,显然是没把自己当外人。吴小妹可不是笨蛋,若是笨蛋也不可能在吴家庄那样的情况下生活下去。 她明显感觉到了折美鸾试图亲近的意思,所以立刻打起精神,和美鸾亲热的聊了起来。 吴小妹马上就要去微山湖履新,踏上新的工作岗位。这件事秦牧已经告诉过她了,折美鸾也清楚。而且折美鸾就是目前所有工业项目的总负责人,能和折贵妃交好,无疑对自己的事业还是生活,都有极大极大的好处。 “任潇潇吗?她和种家还有关系?”吴小妹不太关心任潇潇的事,所以不知道七娘子的感情路程如此坎坷多灾。更不知道她的恋人是种家二公子。 折美鸾不紧不慢的把任潇潇的事一件一件讲给吴小妹听。 吴小妹越听越吃惊。怎么七娘子这么糊涂? 她一直有点觉得任潇潇不正常。放着少爷这么好的男人不要,反倒一心想找什么状元郎。 大宋的状元郎和秦少爷比起来算什么?他们绑在一起,有少爷一分本事吗?除了吟几首酸词,还有什么本事? 他们会做蒸汽机吗?就这点来说,自己都甩他们几百条街了。 吴小妹对于大宋完全没有一点尊敬。 当日吴管家来逼讨贼捐,直接把小妹的爹给逼死了。吴小妹若是男人,都要跑去当土匪了,非要狠狠的给大宋来一下狠的不行。 她很清楚的知道少爷的志向,近卫团是干嘛用的?总不会拿着那么厉害的迫击炮,加兰德步枪去打鸟吧! 正因为如此,吴小妹更是打起双倍的精力学习秦牧交给她的一切。不仅仅是因为爱着少爷,也是为了多学一份本事,能给少爷的事业添加力量。 听说任潇潇最近搭上了大宋太子,吴小妹不但没有半点羡慕,反倒心底有点替七娘子伤感。 大宋这条破船就要沉了,你怎么还上赶着往上跳呢? 有这么先进的飞机你不坐,非要去跳河,这真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要把握好机会,就好像现在一般,高高端坐云端,紧跟在少爷的身边。 少爷早晚要当皇帝的,自己若是也能当个贵妃,那才是人生真正的快乐! 吴小妹迅速的把任潇潇的事从脑海里扫出去,一心的陪着折美鸾说话——她清楚,现在的少爷不是原来的少爷了,纳妾这些事,得少爷的后宫集体讨论。 自己如果想和折美鸾做姐妹,就要用心交好人家。 “这就是那个战场呀?”吴小妹看着下面的一片山包颜色明显不同,不由得猜想起当日的情景。这片群山当中,有一处黑乎乎所在,显然是去年过得火,到现在还没恢复过来。 贾红线比吴小妹更早的看到了这个战场,她顿时想起了种申。 “表哥,这次回去,奴去干掉种申吧。”贾红线可是很记仇的女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秦牧不想贾红线去干这些事。太简单粗暴,毫无技术含量。 想想当日自己刚和贾红线见面时候,她是多么精明厉害的一个女人。把自己耍的团团转,到现在那块百达翡丽还在她腕子上呢。 任潇潇不在,现在又不是去打仗,贾红线自然戴着百达翡丽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贾红线解决问题的办法越来越远离阴谋诡计,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力量。 果然是一力降十会! 秦牧非常明白这个道理。当日的汴梁小娘子,在汴梁毫无地位,也无力量,她只能挖空心思的耍心眼。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的贾红线可以说随时掌握着人家的生死。 几百米外一枪爆头,谁也找不到她,甚至死了都不知道是贾红线干的。 更关键的是,秦牧的实力突飞猛进,早就今非昔比了。 如今近卫团扩军到五百人,石油煤炭钢铁已经开始崭露头角,再加上有折家军做忠诚的盟友,在贾红线看来,自己就是天下无敌了。 有这样的力量,还搞算计干什么?看谁不顺眼,一声令下杀过去就好了。 秦牧不由的庆幸自己聪明。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女人和军队彻底的隔绝开。这要是让贾红线带兵,她真敢带人现在就杀进汴梁,把赵佶一家子全杀个干净,然后黄袍往自己身上一披,自己当皇帝,她当皇后。 这就是贾红线的真实想法。 可是贾红线哪知道秦牧的难处。 打汴梁,杀赵佶,对他有什么用? 他要的是整个天下,这个天下可不是贾红线理解的天下。 贾红线最多知道大宋边上还有大辽和西夏,远处还有个金国,甚至大理吐蕃也明白一些,但是你跟她说波斯湾,那就是天书了。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虽然这句话有点不好听,可是用在贾红线身上还真刚好。 她的理想,就是占了皇城,自己当皇后。 唉,心多大天地才有多大。 不过秦牧也挺开心,甚至欣慰。实际上他根本不希望自己的女人一个个有武则天的志向。 秦牧愿意自己的女人就好像后世的全职主妇一样,尽情的享受人生。只不过在大宋这个环境,在目前的局势下,他还做不到这一点,不得已才让她们一个一个承受着本不应该承受的担子。 什么时候,她们才能安心的坐在家里,不再想着天下大事,只陪着自己和孩子,幸福的度过余生呢? 秦牧真心希望这一天能早早到来! 为了这个目标,自己也要更加努力! ------------ 第二百零三章 折可求 秦牧的降落地点并不在府州城里。三架超时空的飞机出现在府州,那也太过惊悚。 他们落在了府州城外一处庄园。不但避过了百姓的视线,更重要的是,折家的实际主事人,折可存的大哥,折可求,在这里等着秦牧。 最近一年,折家掌事人每日每夜都对未来思虑不停。 对于弟弟的眼光,折可求深信不疑。突击步枪打烂的铁鹞子盔甲,他也不止一次的看过。每次都看的自己心惊肉跳。 折可求军民两手抓,上马杀敌,下马安民,否则怎么担得起折家家主重任。 他从这套盔甲,就能看的到未来的变化。重甲,利刃,上去就砍这一套已经过时了。 未来的战争,赢家一定是手持突击步枪的一方。 折家是军阀,这点和赵家不同。赵匡胤也是军阀,但是传到赵佶这一代,已经没有半点军阀习气了。 有军阀习气的人,视军队如命!没有军队就没有一切。哪能像赵佶这样,都不用敌人下手,自己就把禁军玩残了。 折可求不同。他为了折家军不惜工本,多少钱都舍得扔。正因为折家军在装备上领先敌人一筹,所以折家才可以稳稳占据府州,一家面对辽国和西夏两家,依然稳如磐石。 可是现在世道变化了,折家军就是套上十层盔甲,也挡不住突击步枪一颗子弹。这样的前景让折可求感觉到恐怖。 敌人如果杀自己和杀鸡一样,那还有什么可打的。 军队不管用了,折家的地位还存在吗? 他对于折可存拼命把两个妹妹塞给秦牧是双手赞成的。攀附强者也是军阀的本能。 不过对于秦牧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获得什么样的地位,折可求没有折可存那么乐观。 他明白打天下和坐天下的不同。折可存年轻,基本上只带兵打仗,对于民政这一块,折可存是不太接触的。 可是折可求不同。折家占据府州,折可求又是麟州知州,这两州完全是折家的私人地盘,他必须管理好。 民政和军事不同,事情繁杂的多。 军事上,只要把敌人都杀光,那就算成功了。可是民政上,难道也能如此解决?显然是不可能的。 秦牧光杆一个人,只带着几十个人的近卫团,能占了这个天下吗?折可存深深表示怀疑。不过怀疑是怀疑,但是该做的事情他全力推进,一点不耽误。 折家和秦牧约定的烟草种植,就是折可求负责的。如今烟草大丰收,秦牧也如约全数收购,折家赚到海量的金钱,这让折可求很是满意。不是满意钱多了,而是觉得秦牧的确是个人才。言而有信。这样的人,可以交往。 不交往也不行,妹妹都嫁给他了。 更关键的是,折可存这次回来,把这大半年的经过详详细细的讲给大哥听。 折可求只听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 他本来以为突击步枪就是未来战争的全部了,可谁知道那什么都不算。 他是战阵上杀出来的将军,完全明白战争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听到弟弟这么一说,秦牧的战争和自己的战争比起来,简直就是神仙打架一般。 天上无人机全面监视着战场,敌人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的注视下,然后针对敌人的主要目标,次要目标,开始炮火打击。 折可存说起梁山土匪的惨状,折可求也是心里有点发颤。 敌人根本就看不到秦牧,就已经被杀崩溃了。 换做是西夏铁鹞子,大辽皮室军,甚至就是自己的折家军,摆在梁山土匪的位置上,完全没有第二个结果。无非就是人数多点,多死点而已。 而且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妹夫,运筹帷幄。战争不过是他全盘计划中的一个环节而已,甚至都不是主要环节。 秦牧打击土匪只是个幌子,实际目的是为了占据梁山。 然后同时再开发青州油田和微山湖煤矿,以及未来的利国监铁矿,然后以梁山控制水道,保护水运,从而把他的石油煤炭钢铁基地连为一体。 折可求想着即使换了自己,也万万想不到这么多。 在自己兄弟看来高端到不能再高端的战争,在妹夫眼里并不是多重要的——和目标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在秦牧眼里最重要的是石油和钢铁。 钢铁的重要,折可求很明白。没有钢铁哪里来的盔甲和兵刃,没有盔甲和兵刃,折家军怎么打仗? 可是石油是什么玩意?这东西折可求根本就不知道用处。 但是现在他清楚了,因为折可存把摩托车给带回来了。 折可求坐在弟弟的摩托上,感受着风驰电掣的速度,他的心思也如长了轮子一般,飞速的思考着。 看来折家是真捡到宝了。这个妹夫,一定会把折家抬到全新的高度。今后的天下,肯定是姓秦的,但是折家也不能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从这辆摩托车就能看的出来,秦牧席卷天下的抱负。 折可求深谙带兵之道。他清楚再好的马匹也不如摩托。因为马会生病,会劳累,而摩托车是铁的,不会生病。而且只喝汽油,别的都不用。 这样的好东西,岂不正是争霸天下的利器? 更何况秦牧还有飞机。 飞机为什么会飞?折可求完全想不出来。对于弟弟能坐在飞机上,从上看地下,折可求极为羡慕。他也想飞上天去看一看。 不过不用着急,这个愿望很快就会满足,他已经看到了远处的天上飞来了三个大鸟。 折可存说,那就是妹夫的飞机。 折可求接过弟弟手中的望远镜,放在眼前,立刻看清楚了不少。 弟弟这次回来,身上的神奇宝贝太多了,多的折可求几乎连惊讶的心都没了——太多惊讶,惊讶不过来了。 就像这个望远镜,若是自己之前有这个神器,打仗时候不用说要占尽便宜。可是弟弟说了,这个东西在近卫团很是寻常,连侦察兵都有。别说侦察兵了,连小妹都拿着一个玩。真是…… 还有那个通讯器。千山万水的,折可存竟然能和秦牧通话,就好像面对面聊天一样。 这岂不是仙家法宝? 这让折可求不由得想起三清观的金辉道长。这老骗子,还说秦牧是妖孽,差点害了自己一家的前程。 不行,改天必须给他个教训。 飞机按照折可存的指引,顺利降落在庄园里面。 未来天下的主人,和现在折家的主人,终于正式见面了! 折家在秦牧的计划中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黄河百害,唯利一套。说的就是黄河下游经常泛滥决堤,对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灾难,可是这么一条黄河,却在河套这一带创造了一个塞北江南。 这里地势平坦,土质良好,又有黄河灌溉之利,是重要的农业区。 自己要向西边打,河套平原是一个重要的基地。不过现在河套平原被西夏和辽国占据,秦牧这次来府州,考察河套平原是一个重要的目的。 如果能及早的拿下一部分河套平原,对自己是极为有利的。 要拿下河套平原,只靠近卫团肯定是不可能。除非近卫团现在是上万人的机械化部队,否则想也别想。靠五百人能干嘛? 主力必然是折家军。 让折家军出兵攻打西夏和辽国,折可存绝对做不了主——他顶多能派几百人为自己去抢烟草。 出兵伐国这样的大事,只能折可求拍板。 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秦牧都必须见折可求了。 如今已经到了宣和四年,这一年可以说是靖康前的关键一年。秦牧必须把握住时机。 折可求是第一次见到秦牧真人,不过之前他就知道秦牧什么样子。因为秦牧也给了折可存一部手机。拍照吗,男人也需要的。 折可存的手机里面不但有很多秦牧和他的合影,还有这半年来大量的记录。像无人机,电脑,迫击炮,飞机这些,都在折可存的手机里面有照片。 甚至折可存把梁山战役还录了小视频。这让折可求更加直观的了解了一切,也更加直接的被震撼了。 如今见到活的秦牧,折可求感慨万千。 如果不是他还娶了自己的妹妹,折可求简直以为这个男人是神仙。凡人怎么能有这么多仙家法宝呢? 幸亏老天爷保佑,把这样一个男人送到了折家。 既然如此,自己就更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折家从此就要一飞冲天,再也不会困在府州这么屁股大的地方了。 天下,是秦家的,可也是折家的。 折可求长于政务,他清楚的知道,秦牧就算一身是铁,也无法一个人管理天下。近卫团才有多少人?他真正的老班底一个也没有。 最初的三十多人是方腊的,后来的三十多人,以及最近扩军进去的几百人,全是自己的折家军。 就算这些人全是秦牧的人,也不够打天下,更何况坐天下了。 秦牧现在根本就没有民政人才。而折家不同。折家久居府州,这个府州可以说就是独立王国,这片土地上的大小官员,全是折家的人。 治理天下,没有民政根本不可能!总不能让那些大头兵脱了军装就当官吧。不说别的,他们会写字吗? 折家军可没有文化教育这一项。 折可存充分的考虑到自己的优势,以及秦牧的需求,两人的会谈终于正式开始展开了。 天下,不能只是姓秦! ------------ 第二百零四章 宣和四年的初步计划 天下,苍天之下! 折可求对于“天下”这个词,一直有“文字”上的概念,可是真正的天下是怎么一个样子,他时至今日,直到坐上了飞机,才有了直观的印象。 天下,果然就在掌中。 在自己的掌中,更是在秦牧的掌中。 百闻人不如一见,秦牧很清楚,语言的力量远远不如实际的力量,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拿出来看看。 他特意安排了这次会谈在天上举行,一来是震撼折家掌门人,二来是让他实地考察一下地形。当然秦牧自己也要考察一番,他也没有来过河套地区。两辈子都没来过。 从天上看地面,纵然气势磅礴的黄河也变得如涓涓细流,这让人不由得升起一种战天斗地的豪情——大山大河不过如此吗。 山河壮丽雄伟,让人望而兴叹,从而产生一种不可战胜的畏惧,这主要是因为行路艰难。 过河要么造桥,要么乘船。黄河上造桥,这难度在大宋几乎是登天。 如果乘船,汹涌的河水可不给乘客面子,不会因为你是皇上就高看一眼,给你一个风平浪静,水波不兴。该翻船还得翻船。 折可求精通政务,深知改造自然之艰难,所以对于大江大河更是多一番敬畏。 可是今天坐在妹夫的飞机上,什么江河山脉,全在脚下,说是如履平地都有点不够传神。走路还要花费体力呢,哪如现在,坐在舒舒服服的皮椅子上,天下尽在眼底。 这让折可求的雄心瞬时就被点燃了。 有这样的神器,不去打天下难道留着看风景吗? 虽然打天下千难万险,可是凭借妹夫层出不穷的宝贝,一定能战胜所有困难,让折家攀上想也想象不到巅峰。 折家掌门人打定主意,从此以后,折家就和秦牧绑在一起,要坐上新时代的飞机,在新世界占据重要的一个位置。 有了这份心态,谈话就顺利多了。 美凤的婚事根本就不用提。折可求和秦牧都不把这事当做什么大事。争天下不靠女人,折家的地位,也不能仅仅靠女人的裙带。 而且折可求清楚两位妹妹的本事,她们在秦牧的后宫一定会搅风搅雨,为自己和折家谋求最大的利益。这都不用他教,几乎就是折家人的本能。 折家久居府州,这么屁股大的一块地方,前面是虎视眈眈的西夏和辽国,后面还有不拿自己当人看的大宋朝廷,若是折家人没点真本事,怎么能虎踞府州百多年! 斗争已经成为了折家人的本能,美鸾美凤更是深得其中精髓。折可求毫不担心这些,他关注的是秦牧接下来的行动。 两人经过坦率的交流,对于彼此的实力都已有了充分的了解。 折可求通过弟弟的讲述,早就了解秦牧的一切,所以秦牧也没什么新鲜玩意告诉他。秦牧对于折家人完全没有任何隐瞒,就连除夕宴会开头的总结会,折可存也是全程参与的,绝没拿他当外人。 这让折家兄弟非常满意。秦牧是真拿折家当自己人。那么折家绝不能拖后腿。 折可求也详细的向秦牧托出了自己的实力。不过以这样的实力,对于秦牧下一步的行动,折可求含蓄的表示了一些担心。 秦牧要求折家军出国作战,沿着黄河向北,一路攻城拔寨,拿下宁边城,河滨,东胜州三个城池。 黄河就像一个“几”字,河套就是突起的那一块,府州的位置,就在河套最后,过了府州,黄河就基本平直向东入海了。 河套地区,号称塞北江南,是西北绝佳所在。所以才有黄河百害,唯利一套的说法。 大宋完全没占到这片好地方。河套大部分都被辽国和西夏侵占。秦牧要求的这个攻势作战,就是要以府州为起点,沿着黄河向源头打,最终拿下整个河套的求。 这三座城池都在辽国手里,拿下这三座城池,一小半河套就落在了秦牧手里。 这里是牧场,也是粮食基地,又有黄河的便利运输条件,而且日后向西域打,河套地区是最重要的基地。夺取这块地方,就可以避开大宋的国境,从西夏进入河西走廊。 秦牧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选择了河套作为突破口。 靖康耻还有好几年,这几年在大宋境内,秦牧尽可能选择和平的方式发展,尽量少的改动历史。 可是在境外就不同了。四年时间,按照秦牧的规划,自己必须改变河套地区的整体面貌,把这里作为自己的农业基地。粮食,棉花,牲畜等等,大量的农业战略物资,都要在这里大量生产。 打天下需要海量的物资,不只是工业物资,农业更是重要——没饭吃还怎么打仗。 在山东,秦牧搞不到太多土地,除非自己直接扯旗造反,否则哪能去弄到田地? 既然不准备这四年里面扯旗造反,那么只能在境外想办法。 秦牧对于河套地区的经略,在今年就要开始,而且越早越好。 他在飞机上,对着下面的大好河山,指着电脑屏幕上的地图,仔细详尽的向折可求讲解着自己的计划。 折可求一边听,一边连连点头。 妹夫的心,果然不是打倒老赵家,自己坐皇位那么简单。 折可求原来根本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更不知道脚下的土地,竟然整体是一个球,悬浮在宇宙中。 秦牧赶鸭子上架一般的对折家掌门人科普了一番地理知识。没有这个做基础,他理解不了自己的计划。 折可求这才明白,妹夫原来要称霸大半个世界——远远不是大宋那么点地盘。 府州相对于的大宋来说,真是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可是大宋相对于秦牧规划中的版图来说,顶多屁股大地方。 难怪妹夫有了这么强大而恐怖的武装,却从没有想过打汴梁。原来汴梁真不值一提。 对于这么庞大的土地来说,近卫团几百人的军队,就算个顶个都是天兵天将,也是无能为力。 折可求顿时看到了巨大的机遇!对自己,更是对折家! 秦牧的人太少了,甚至可以说,他连一个真正的自己人都没有。 这样说来,折家是真正的从龙之臣,在秦牧一无所有的时候,就跟在他的身边,而且折家的姑娘还是秦牧的后宫。 这让折可求对于折家的未来信心百倍。天下那么大,折家至少占三成。 到时候别说大宋了,就是两个大宋那么大的地盘,都未必满足的了折家的胃口。 这是后话,要实现这一切,折家掌门人很清楚,需要一步一步去做,去战斗,去拼命。 眼下就有一个巨大的问题摆在折可求和秦牧面前。 折家占据府州,折可求又是麟州知州,可说是麟州府州的土皇帝。 麟州府州旁边,还有个丰州。这种边境的州,历来都是豪门望族执掌。丰州原来的掌门人是“王族”,不过这个不是王羲之的“王”,是“藏才”族的王。 到了现在,这一族已经没落, 丰州不再姓王了。 丰州现在的实际掌事人姓“刘”。刘光世,麟延路副总管。 刘光世的爹,刘延庆,是麟延路总管。 府州麟州丰州,从行政上来说,再上一级,正是麟延路总管。 刘延庆坐镇延州,总领麟延路。 他儿子刘光世坐镇丰州,以麟延路副总管的身份管辖地方,这也是朝廷的计策。军阀之间,互相安插,免得一大块地区归了一个姓。 现在摆在折可求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出兵。 折家军出兵辽国,一定避不开刘光世的眼线。他就是干这个吃的,监视敌人,也监视自己人。 折家军面对西夏和辽国的入侵时候,据守城市抵抗是本职工作,这个没人能挑理,反倒得表演赞许。守土有责!可是如果没有朝廷的旨意,折家军擅自出动,发兵大辽,那就是大逆不道之举了! 就算是刘光世不管,折家军这也是取死之道。 怎么,你们想打谁就打谁,眼里还有我这个大宋皇帝吗? 这两个问题非常现实,折可存想不到解决办法,所以都摊开在秦牧面前。 既然你要打辽国,那么你看看怎么办! 秦牧还真有办法。没办法他怎么制定计划? 现成的有例子。 后世不是有志愿军吗,盗版到本时空,再来一遍。 折家军不能以本部名号出头,改头换面,叫大宋人民还乡团,就说辽国占据了我们的故土,如今我们思念故土,要抢回来。 这样就解决了朝廷的问题。 百姓自发的行为,和折家无关。 当然,这个办法也有一个巨大的问题无法解决。 百姓的还乡团,自然是由百姓组成的。大宋的百姓,可以有弓箭,有刀,但是不能有盔甲和弩。 如果折家军只改个名,还是一身盔甲,器具完备的出门打仗,自然逃不过刘光世的眼线。 你这明明就是折家军改了个名,叫什么还乡团。这不是骗傻子吗。 到了这地步,折家必然会背朝廷追责。这个责任还轻不了。 赵佶最怕大辽,躲还躲不及呢,如今折家主动招惹人家,岂不是让大宋的皇帝火冒三丈。不把折家满门抄斩就算善良了。 当然,以折家的实力,赵佶想这么做,也没有实现的手段。派军队过来都不行,禁军根本打不过折家军。 到时候他只能调动种家军,刘家军等等私军。 可是这样一来,大宋立刻就陷入军阀混战的局面,这也是赵佶不能承受的。 同样的,这个结果折家和秦牧也无法接受。 因此折家军必须卸下正规装备,只拿着刀枪弓箭,不带盔甲的出门。 这样谁也说不出话来。一群百姓出了大宋去打辽国,愿意以血肉之躯硬抗铁甲,他们愿意送死,不关朝廷的事。 这样刘光世也无话可说。 若是没坐飞机之前,折家掌门人尽管相信秦牧的本事,却也绝不能让自家人马近乎赤手空拳去出国打仗。可是现在飞在天上,折可求彻底的明白了秦牧的不凡。 既然妹夫这样说,那就是一定有了通盘的计划。 干!打辽国去! ------------ 第二百零五章 宣和四年上元节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这个节日在本时空非常重要。 元宵节现在叫上元节,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八,都有燃灯活动。宋代元宵除了“妇女出游街巷,自夜达旦,男女混淆”的狂欢外,还有官员派发利是、君王与百姓同赏元宵;甚至有恐怖色彩,刑狱机构会利用灯饰、图像演绎狱户故事或陈列狱具等。 元宵节在宋代发展成最热闹的世俗狂欢节, 灯节更加丰富多彩,元宵赏灯持续五天,灯的样式繁复多样,逛灯市更是一件十分赏心悦目的事情。 而今年上元节府州折府的花灯让来拜访的宾客一个个都亮瞎了眼睛。 这样的花灯他们哪里见过。纵然汴梁城里面也是没有的。因为秦牧让折可存运回来一整套电力设施,从动力来源到电灯泡,全有。 在秦牧和折可求商讨战略的时候,吴小妹已经把一切都安装调试好了。 上元节的夜晚,折府灯火通明,简直是天上人间一般。 再好的蜡烛,点一万只,也不如电灯亮。 这样的亮光颠倒了折府的宾客,也让折家人面上尤其的有光彩。 尤其是老太君,对于这个女婿越看越满意。 虽然自家闺女没能做了正室,可是那个贾娘子也不是正室。未来谁当正,谁当副,还得看女人的肚皮。自己家俩姑娘,怎么也能赢的了她一个。 更加上秦牧从后世带来大量的好玩意,不说别的,就是那个硕大的穿衣镜,就足有之前的那几面的两倍。 一样一样的神仙宝贝看花了老太君的眼,更别说那些下人丫鬟了。 秦姑爷在折家彻底成为了一个神仙人物,每个人都对他无比尊敬。 当然,不满意的人总会存在。折美凤就很不满意。 这个婚礼像什么样子吗,随便吃顿饭就算了。没有凤冠霞帔,也不夫妻对拜。这让折姑娘很是恼火。 当然她也清楚原因。秦牧的后宫每个女人都没办仪式,就很自然的进入了东跨院。秦牧如果为自己开了例外,对于那几个也是不公平。这样做肯定会搅乱后宫,在这个打天下的关键时间段,有个和睦的家庭是极为重要的。 理解归理解,可是折美凤总是气难平。 借着这个酒劲上头,折美凤不顾姐姐的眼神阻止,直接发难了:“姐夫,今夜是上元佳节,又是奴的大日子,你不能这样就混过去。” 折美凤还是叫秦牧姐夫。这样好和姐姐分开来。否则俩人都一样,还有什么意思。 “美凤,你想要什么?”今晚秦牧也是开心,洞房花烛夜总是值得向往,虽然这个女人自己已经看过千八百遍了——俩人一样也没啥区别,但是多一个是一个。 秦牧准备满足美凤一切物质欲望。她能要什么呢?爱马仕还是苹果?尽管提。反正自己采购都是一下买一堆,人人有份。 贾红线和余里衍也饶有兴趣的望着折美凤。看看到底她要什么。反正要什么,我们也都有。 对于官人没有为折美凤破例举办婚礼,贾红线尤其的满意。表哥还是最爱自己,一切后面来的,都不许超过自己的规格。 自己就没有规格,就那么和表哥在一起了。想起自己的初夜,还是在府州折家,那时候正是去年的除夕。 人和人,真是缘分呀。没想到今年的上元节,自己又回到了府州折家,见证折美凤的入门。 这样后宫里面折家姐妹就人多势众了,自己也不得不加倍努力,余里衍这个傻公主,可是要好好攥在手心里。 折美鸾又是秦牧的女人,又是美凤的姐姐,不能任由妹妹胡闹。她知道官人已经为了折家尽了全力。不说别的,就说这满院落的灯光,就已经远超皇宫。 自家过得日子,比皇上还强得多,这还有什么好挑理的呢。 她顾全大局,刚要拦阻妹妹,却听折美凤抢着说道:“姐夫,你给我写一首词。要你自己写的,要特意写给我的。” 这个要求出乎所有人意料! 美凤竟然不要东西,要词!真是。 她们都知道秦牧文采出众,这点事当然难不倒自家男人。可是,怎么自己就没想到呢。 官人如果真的为美凤写了一首词,那么自己是不是也应该要一首呢? 折美凤这样一说,折可存立刻拍手赞成。 妹夫是未来的天下之主,趁着这时候还没发迹,写一首词给小妹,日后拿出来,那就是无上的光荣! “妹夫,小妹这点要求,你一定得满足!”折可存借酒遮脸,半强迫半起哄的逼迫。 折可存这样一说,秦牧也不好意思了。对于自己娶了折家两位姐妹花,又没能给人家正室地位,他是心里有愧疚的。 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秦牧接过纸笔,随手写下。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首《青玉案》一出,举座皆惊。 秦牧有才,他们早知道,可是这样一首堪称流传千古的词,他想都不想就写出来,简直是天才。 那是当然,辛弃疾的词,能不好吗。尤其是这首,一句“蓦然回首”,人生境界全有了。 折美凤喜出望外。姐夫原来一直爱的是我啊。要不怎么会“众里相寻她千百度 ”呢。都是灯下黑,若不是有一群姐妹在前,自己怎么会一直 躲在“灯火阑珊处!” 这下好了,自己也跑到灯光里面,再不用姐夫苦苦寻觅了。 今夜是自己的大日子,到时候一定好好犒劳姐夫,不过之前呢,还是要和姐姐好好取取经,看看姐夫喜欢什么样的招式! 这些大户人家的闺女都经过婚前教育,对于闺中乐趣并不排斥,甚至还会被鼓励——这样才能争宠啊!本时空但凡有点本事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作为女人,没有闺中本领,怎么能得到偏爱。 折美凤心里乐开了花,这让贾红线几个眼热不已。 这么好的一首词,怎么表哥就写给她了呢。 不行,奴也要。 不过没等她们提要求,秦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突然就睡着了。 再不装睡,世界可就乱套了。那绝对是秦牧应付不来的。哪里再去找这样一首应景的词呢?打死他也找不出来。既然如此,赶紧躲了吧。 洞房花烛夜,人生小登科。 尽管折美凤和折美鸾长的高矮胖瘦眉眼高低一模一样,可是她们毕竟不是一个人。 美凤比起姐姐更加开放活泼,更兼折可存在秦牧的酒里偷偷下了药,这让秦牧一晚上几乎没休息。只累的他差点起不来床。 当闹钟响起时候,秦牧很是犹豫了一会。他非常想再多睡一会,养养精力。 秦牧觉得折美凤是不是在报复自己这么久没娶她,昨夜简直把自己榨干了。 不过想想这里是美凤的娘家,是府州折府,自己不起床实在说不过去。再说还有贾红线和余里衍在外面看着,自己要是不起来,她们肯定怪自己偏心了。 喜新厌旧这个词,可是绝不能落在秦牧身上。 而且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办,不能这样偷懒。 在府州,秦牧每天的工作都很繁忙。 打仗是大事,要从长计议,可是还有一些马上要办的事情,必须尽快做好。 他准备在府州开分基地,在这里建造一个卷烟厂。 从府州运烟草到吴家庄,然后再加工成香烟,这个太不经济。 在府州建立卷烟厂,第一可以就近获得原材料,第二可以辐射西夏,对自己西进的计划是一个巨大支持。大炮开路,经济唱戏,也是秦牧争霸天下的基本策略。 这个厂子比起吴家庄的原版,又放大了几倍。 经过这段时间的运行,秦牧把现场情况和江厂长做了回馈,在得到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江厂长又做了改进。能在外星本地解决的,就在本地解决,不能的再从二十一世纪运过去。 柜子运来的都是关键核心,周边辅助的就在本时空制造,这样一来,府州卷烟厂的产能就得到了暴增。 折家兄弟亲自下场,和秦牧吴小妹一起,把这个卷烟厂一砖一瓦的搭建起来。 折可存回来的早,这件事早就开始动手。他考察过吴家庄的卷烟厂,又在微山湖煤矿亲身搭建过现代化的厂矿,所以府州卷烟厂建设施工的非常顺利。 秦牧今天和吴小妹一起只是组装机器——这个技术活目前只有秦牧和吴小妹会。 当生产线组装调试完毕,秦牧请折可求亲手按下开关。 轰隆作响的流水线开始有序的运转。一根一根的香烟从流水线下来,折可求看的目不转睛。 这不是香烟,这就是金子。 这个厂子不是在造香烟,是在喷黄金! 难怪妹夫这么有钱! 折可求顿时又凭添了百倍的信心。 虽然他不知道现代化战争打的就是后勤这个说法,但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折可求早就明白。 没钱,打什么仗! 折家军出动也是要钱的。只靠折府那点积蓄,肯定是无法出兵打辽国的。 他一直为这个事情忧心忡忡,只是没好意思和秦牧提起。人家给了自己天大的机会,折家难道遇到点小问题就哭穷吗? 那绝对不可能。 折可求本想偷偷的把这个事,私下解决了。 哪怕多征点税呢,也得让“大宋百姓还乡团”能顺利出兵。可是没想到秦牧算无遗策,连钱都替他赚来了。 有这样的妹夫,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那就铁了心干吧! 大辽,别跑,折家军来了! ------------ 第二百零六章 宣和四年正月的乱事 府州卷烟厂生产三个牌子的香烟。 最高档是“中华”牌,其次是“胜利”牌,最低档的叫“大庆”。 文字是有力量的,舆论宣传手段众多,既有大张旗鼓的方式,也有潜移默化的方式。 秦牧需要借助香烟达成很多目的。 赚钱当然是最主要的目标,可是文化的传播也不能放弃。 中华胜利大庆,让明白人看明白,让糊涂人下意识的接受。 更何况在三种香烟的包装上,秦牧特意写了好多后世的名词,比如规格,含量等等这些,也是一种教育。 当然最重要的一句话他没写。 “吸烟有害健康!”打死他也不会写上去。如果不是不想宣传神秘学,秦牧到是想写一句话:“事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高科技就是好,不但能大笔大笔的赚钱,还能拉近地里上的距离。 作为利国监的知监,秦牧不能长时间的不去任职。当然,他不去对原知监更好。这个位置是肥缺,多坐几天,多赚几天钱。秦牧不来交接,他更高兴,所以绝不会上奏章催促——一辈子不来才好呢。 不过秦牧可以不去利国监,却不能不顾忌赵佶的感受。 伟哥啊!这玩意让赵佶馋坏了。他这个岁数,虽然还是正当壮年,但是架不住他女人多啊。那么多女人,还有男人,没有伟哥能忙的过来吗? 那天蔡京吃了仙丹之后,回到自家府里,真是彻底的做了一会神仙! 多年没用的器官突然之间返老还童!只把蔡太师快乐的快癫狂了。 其实这种情况真的一点不稀奇。健康谁都需要,可是很少人能主动意识到自己的健康多重要。绝大部分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比如正常人都会走路,谁也不会觉得走路是稀罕事。可是如果发生意外,比如打球时候不小心骨折了,坐上轮椅,拄着拐杖时候,才会发现能走路是多么的快乐。 蔡京就是如此。失去多年的功能突然回到身上,这不是神迹是什么? 这让太师老当益壮,几乎忙碌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赵佶跟前,把这仙丹狂吹了一番,同时明确的表示,自己希望陪着官家一起修仙 。这样的仙丹,自己不怕再一次,再一万次的尝试! 赵佶气的差点把老头踢出去。 这样的东西,你还要替朕尝试吗?我自己还不够用呢。 他十万分后悔让蔡京替自己试药! 赵佶想起了秦牧过往拿出来的种种玩意,哪一样不是宝贝的不得了,哪有坏东西呢? 自己怎么就忘了这个茬,竟然把那个蓝色小仙丹给了蔡京。 这时候赵佶恨不得把太师大头朝下拽起来,然后给蔡京一通棍棒——赶紧把仙丹给我吐出来。 可惜呀,老头不能打,即使能打,仙丹也回不来了。 要仙丹,还得找秦牧。 秦牧不得已,又送了一粒伟哥给赵佶。 幸亏有飞机,否则秦牧真没办法在府州和汴梁一天就打个来回。他第一次去府州,来回走了快俩月。现在只要一天时间,科技,改变生活! 赵佶得了伟哥,欣喜若狂,立刻打发走了秦牧开始试药。 一试之下,名不虚传!这东西对老人都有效,别说对不到四十的赵佶了。 宋徽宗用了伟哥,就好像公鸡冲进了母鸡群,这一天皇宫内院和谐异常,赵佶几乎让每一个妃子都获得了满足! 这让他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 作为皇上,他还能征服什么呢?打天下没兴趣,剩下的只能征服女人了。 能让众多女人在自己身上得到快乐,对于大宋皇帝来说,这就是最大的成绩,是最大的满足感。 这个仙丹明显是神药,能让人返老还童,甚至比十年前的自己还能干! 这岂不是说,经常用这个仙丹,就能长生不老了!就能青春永驻了! 秦牧,果然是活神仙一般的人物。。 自此赵佶对秦牧多了一份尊敬,也更加的放心——修仙的人哪在意世俗权力。努力去做吧,给自己炼丹!这样的仙丹,你有多少,朕要多少! 不过他这样的做法彻底惹恼了一个人:苗希颐。 苗希颐作为徐神仙的弟子,一直在老家过得不容易,如今好不容易被皇上想起来了,进了汴梁,本以为自此能飞黄腾达,可是谁知道被一个下贱工匠抢了风头。 自己是半仙,和林道长一样的人物,你一个造香烟的,怎么能和我抢生意。 这让苗希颐怀恨在心。只是他知道秦牧风头正盛,自己这时候出面讨不了好去。不过没关系,他有耐心,可以等吗。反正在京城皇上也赏了自己地位和钱财,好吃好喝,不怕等。 每日里面,苗希颐就盯着市面上的一切,专心抓秦牧的错处。 秦牧哪里知道自己无意中又惹到了这么一个人物,他正全心备战。 马上就要打辽国了,这可以说是自己争霸天下的第一步。 打梁山什么的根本不算。 出兵辽国,才是自己万里长征真正的开始。 近卫团全体将士都兴奋异常!军人的宿命就是搏杀疆场,和真正的对手捉对厮杀,才能显出近卫团的英雄本色。打土匪算什么本事。 为了这次出征,近卫团几乎挣破了头。 因为秦牧的柜子容量实在有限,五百人的热武器实在是有点难为柜子了。 到目前为止,秦牧只武装了两百人的步兵装备,不过炮兵却极大的扩充了。 目前炮班升级为炮连,足足有三十门迫击炮。这就是秦牧的底气,三十门炮一起发言,相信任何敌人都得认真听听自己要说什么。 现在的情况,所有战士都很明白,那些高级军官更加的明白。 这次出征,只能带两个步兵连和一个炮兵连,三百多人规模。那剩下的一百多人怎么办? 如今石遗已经荣升营长,同时兼任一连连长,刘云飞是二连连长。这也是秦牧协调关系的结果。本来论资排辈,武永福应该是二连连长,可是一来有贾红线的面子,二来如果一连二连全是江南人,对西北兵也不好。 这样武永福就是三连连长了。 邓诚是炮连连长。 除了石遗和邓诚肯定要出征之外,刘云飞和武永福争的就是剩下的一个名额。 谁都知道这是开国第一仗,如果错过这一仗,日后的发展将大幅拉开差距。这让两人谁也不肯相让。 如果单纯从军事角度出发,秦牧是可以带着近卫团全体出征的,可是人都走了,老家怎么办? 吴家庄是根据地,必须留人,石油煤炭基地也得留人。一个地方起码放一个排,三处基地,至少有一个连要留下。 秦牧权衡半天,终于决定带上刘云飞。这也是无奈的平衡。否则出征的高级军官全是江南系,对于近卫团今后的发展很不利。 对于这个结果,武永福极端的失望。 他觉得自己真是太倒霉。不论军事素质还是文化素质,自己并不比刘云飞差。而且单论带兵来说,自己比刘云飞还强那么一两筹。 三连的新兵是进步最快的,这个有目共睹,连团长都说过,三连是好样的。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自己被淘汰了呢。他心里万分的不服气,可是对谁不服气,也不能够对秦牧不服气。 团长就是近卫团的神,更是他武永福心中的神。自己怎么能对团长不满意呢! 可是这股气对谁撒呢? 他找不到目标。 秦牧已经苦口婆心的劝说过武永福。当然不能明说是为了平衡山头,把你平衡下去了。只能说是工作需要,“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在根据地保卫家园,也是近卫团的使命。这事不但高尚,而且必须,肯定需要人去干,而且还要干的好! 武永福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根据地是近卫团的根本,石油和煤炭钢铁是未来发展的基础,都是重中之重,不容有失。可是这事,别人也能干,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呢。 这个念头纠结在武永福心里,让他一直闷闷不乐。 近卫团的一切方好音都看在眼里,她非常理解武永福的委屈,同时也明白表哥的难处。为了近卫团的团结,方好音打出了撒手锏。 宣传口,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既要对敌人宣传,也要对自己人宣传。 王莺就领到了最新的任务,去开解武永福,让三连能平静下来继续工作。 对于武永福,王莺非常的感激。是这个男人带着近卫团来到自己的家,把哥哥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 如果没有武永福,就没有现在的自己。 吃水不忘挖井人,王莺不是不感恩的女人。她立刻就按照方教授的要求,来到了三连连部。 “武连长,我代表艺战团,来看望三连了。” 女神来了,这让武永福的脸色好看了不少。 艺战团虽然是一支部队,可是目前只有王莺一个战士,就连她们的领导都不是近卫团的人——方好音没有军衔。 王莺一个人的确可以代表一支部队。 “王莺,你来啦。”武永福对于怎么和女人打交道办法不多。唯一一次唱情歌给吴医生,还是带着战士们合唱的。显然那个行为极端失败,因为之后吴医生并没有给他好脸色看。 武永福连忙起身去打开水。 沏茶倒水是起码的礼节,近卫团有团长这个神人,导致了装备的跨时代发展。像热水壶和茶叶这样的东西,早早就开始用上了。 这让近卫团的战士们更加觉得自己不是大宋人了。 连皇上都没的宝贝,我们这些人就当寻常一般使用。这样的体会让战士们更加不把大宋放在眼里,一个个全放眼全天下! 只有天下,才是近卫团的舞台! 这也是秦牧要的效果,否则单纯为了让战士们享受,他绝对不会这样做! 必须让每一个战士都意识到未来世界的美好,以及大宋当前的不堪,他们才能有更高的追求,从而爆发出主观能动性! 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拼搏,和只是单纯当兵为了吃粮,那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两个层次。 王莺对这些享受早就见怪不怪了。她在方教授那边享受过更好的。 不过对于武永福的礼貌,王莺还是十分欣赏的。 之前自己只是王二娘,土的掉渣。王莺现在都不敢回想过去。当时自己怎么那么大胆子,竟然敢和武永福吴思邈说话呢。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这句话是方教授转述秦牧的。 若是当日自己知道近卫团是这样的一个神奇存在,以自己那么一个农村小娘子的出身,怎么敢和这些神仙一样的人物说话。 不过幸亏老天爷保佑,自己也是近卫团的战士了! 她现在不但是近卫团的战士,还反过来开导武永福。这身份的巨大转换让王莺非常喜欢。 自己,也是个人物了! ------------ 第二百零七章 煤矿和大飞机 现代战争的准备工作千头万绪,所以军队都有庞大的参谋部门。可是在本时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合格的参谋人员,于是所有工作都落到了秦牧一个人头上。 可是他还不能全心备战,因为工业上的事情他还得抓紧,一刻也不能放松。 滕县煤矿在秦牧的划时代技术提升下,有了质的飞跃。 现在一个月的产煤量能比得上过去一年。这让滕县三老俱都喜出望外。 大饼摊大了,秦少爷没吹牛。 在大宋煤炭不愁卖,有多少卖多少,所以挖出来的每一筐石炭都是钱。纵然死几十个矿工又怕什么?死的也不是自己家人。 往年里,每年那么多场械斗还不是要死人。那样死人还得族里掏钱,需要抚恤。 如今死在煤矿上,族里不但不掏钱,还能赚一笔。因为秦牧规定了煤矿的抚恤规格,每一个工人的因公受伤和死亡,煤矿都对应着赔偿标准。 这笔钱是矿上出,也即是秦少爷自己掏,和两位族长无关。而且不仅如此,这笔钱他们还会抽上一股,作为族里的公用钱。 滕县三老觉得秦少爷简直是傻的离谱的神仙。有这么多仙家法术,还有这么高明的技术,却对死个人斤斤计较,简直是不可理喻! 不过管他呢,反正不是自己掏钱。 只要能大把赚钱,滕县三老都没意见,随便秦牧折腾。 童汉和折可存交接之后,迅速的进入了全新的角色。 这个矿还没正式名称,是叫滕县煤矿还是叫微山湖钢铁基地,秦牧一时拿不定主意。因为利国监他还没去实地考察过,所以不能确定到底是把铁矿运输过来,还是把煤炭运输过去。 因此童汉的头衔就没确定。到底是滕县煤矿的厂长,还是微山湖钢铁基地的厂长。 不过童汉不管这些,秦少爷让自己管好这个煤矿,那自己一定要拿出一万分的努力来做好。 他家现在已经是吴家庄首富了。 一个小小的吴家庄,不可能存在太多富人,那样就不是本时空的大宋了。 除了吴庄主一家,绝大部分人都是佃户,是贫民。 维持住温饱就已经非常难得了。发财,就不要去想了。 不过自从吴家庄从大宋的一个普通小村落变成了“吴家庄功业园”,各种厂子逐渐建造起来,吴家庄百姓的收入就突飞猛进。 农民在这个时空,其实极为贫穷。他们并没有太多的现金,唯一的财物,就是地里打出来的粮食和蔬菜。这东西能换多少钱呢? 而且有句俗话,“不杀穷汉不富!” 穷人是最底层,受到的剥削最狠,基本上能压榨的都压榨出来,能不死就算是朝廷善良了。 他们手里真没钱。当日的吴家庄,除了吴庄主是土财主之外,另一个有钱人是耆长。 耆长别看在朝廷官僚体系里面根本不存在这么一号,但是在村落里面,还是有实权的。有权就能换钱,所以耆长也有一些钱,要不怎么能给李小娥盖两层小楼呢。 如今他们全死了,吴家庄的首富就换了人,变成了童汉。 童汉一家人都在工厂里面打工。秦牧的厂子工资开的很高,关键是月月有,还是现钱,这让童汉一家飞速的发达起来。手里有钱了,多少年没有的情况。 吴家庄全体百姓都对秦少爷感恩戴德。做工虽然辛苦,但是熟悉了之后,工人们发现这个活还是比种地轻松多了。 至少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而且每月有大把的现钱拿。这样的好日子,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手里有钱了,而且还没人来抢——吴家庄连小混混都没了,全被折贵妃给抓监狱里面去了,改造不好不放。 童汉觉得秦少爷一定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否则怎么会把一个小小吴家庄变得这么好呢。他是知恩图报的人,更何况秦少爷的事业越好,自己也拿的更多。 再说了,童汉看的非常明白, 秦少爷可不只是为了赚钱,只为赚钱的话,那么强大的近卫团是干嘛吃的?摆着看吗? 童汉虽然一次也没看过近卫团火力展示,但是他通过对工厂里面各种机器的理解,触类旁通的明白到近卫团武力的可怕。 烟卷就如瀑布一样喷出来,岂不是近卫团的步枪也能这样的输出! 有这样恐怖的武力,秦少爷心里想的什么他能不明白吗?童汉为了家族的远大前程,也要拼命尽心。 滕县煤矿和吴家庄的那个小厂子完全不同。这里不但规模大了许多倍,而且生产工艺也完全不同于卷烟厂。可是童汉经过吴家庄那几个工厂的历练,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吴家庄包工头了。 他是新时代的厂长,是管理者和建设者。 在秦牧和方好音的帮助下,童汉迅速的接手了煤矿的日常管理。他清楚秦少爷很看重人命,所以一上任就大力抓生产安全。 秦少爷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很全面,不过秦牧毕竟不是本时空人,而且也没在煤矿干过,所以难免有疏漏。这些地方童汉全给想到了,他完善了煤矿的安全生产制度。 同时,童厂长下大力气抓落实。每一处安全措施不做到位,马上就停止工作,同时还要罚款。 停工就是没钱,罚款更是亏钱。这让滕县三老非常不满意。 这个童厂长哪里来的?不过一个草根百姓,还敢在我们面前拿大。他们根本不把童汉放在眼里。 可是童汉一样把他们不放在眼里。这些人,在童汉看来全是古董。他们完全不知道秦少爷在做什么。近卫团就在眼前,他们还当是一般的民团看待,简直是可笑至极。 有近卫团做后盾,童汉根本不让步。该做的一定要做好,必须完成秦少爷交代的任务。 在他的大力整顿下,煤矿的死亡率直线下降,而且生产任务并没有耽误。 这让秦牧非常满意。果然人才到处都有,就看自己是不是能发现了。 秦牧在百忙中飞到滕县煤矿,不是为了表扬童汉——真没必要,也没这个时间。他要在煤矿建立炼焦厂了。 炼钢就是炼焦!这是后世钢铁行业的俗话。没有焦炭,就没有钢铁。 这个活,秦牧曾经干过。不过不是在后世,而是在本时空,在大辽国。 当时他被余里衍打晕了抓走,被迫搞出了一个蒸汽弩。在这个过程中,秦牧给大辽建立了炼焦厂。 回到后世之后,他又特意请教了江厂长。 有了操作经验,又有了理论指导,滕县煤矿的炼焦厂的建立就高明了百倍。远不是大辽那个土炼焦炉可以比拟的。 秦牧十几倍的提高了煤炭产量可不是为了多卖钱。这纯粹是炼钢需要。 工业革命的初期,一切都可以简化为一句话:更多的钢铁! 越多的钢铁,就代表越强大的力量。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可是大炮不能用木头做,用泥捏。 没有钢铁,哪里来的大炮。没有大炮,怎么和人家讲道理? 炼焦厂必须建,而且要大建特建。 秦牧在煤矿足足工作了十天,才初步搭起架子。 这离能投产还很远,可是秦牧已经没时间在这里消耗下去了,近卫团就要出征了。 这次出征,除了近卫团的作战部队,遂行的还有医疗部队。那些女兵,留下三个在煤矿做医疗保证,其余的都要跟着大部队出征——没经过战火的战士,是不合格的。 近卫团悄悄的启程了。这里是大宋的核心地带,出发到府州又要走汴梁,实在不适合军容整齐的露面。 当石遗坐在船上,穿行在大宋京城时候,他心里充满了遗憾。 换上这身百姓的衣服,怎么都不舒服。他极为盼望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军容威武的站在汴梁城里,把那些尸位素餐的皇上大臣都踩在脚下,然后轻蔑的告诉他们,谁才是这个天下真正的主人! 不是你们,是我们的团长! 不过现在只能深表遗憾了。 那些曾经高大到让人恐怖的城墙,现在完全不放在石遗的眼里。我们近卫团有飞机,懂吗。知道飞机是什么吗?再高的城墙能有天高吗?我们在天上,飞跃一切! 只是飞机实在有点少,而且载客量太低了。一架飞机只能做两个,要是能做两百个,五百个,岂不是近卫团全部都能坐上飞机吗? 如果有飞机的话,哪里还用走路坐船。 现代的军事行动都是有着完备的预案。石遗很清楚近卫团这一路要走多长时间。他遗憾的就是这一点,时间太久了,纯粹是浪费。 虽然他不知道团长为什么每天都那么忙碌,根本就是一刻也停不下来,可是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说明秦牧非常在意时间。团长对一切事情都希望越快办成越好。 石遗也是根据这点制定的预案,可是科技水平决定了上限。他就是再怎么计算,时间也节省不了多少。 这时候石遗尤其盼望近卫团拥有飞机!而且不是小飞机,是大大的飞机,一次能装五百人!即使不能装那么多,也至少能装一百人,一个连! 石遗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只要手握一个连,加上三个炮班,即使面对一万人的敌人,也能打赢战争! 什么时候才能有大飞机呢?他不禁想起了青州的石油基地。 那个基地是团长带领近卫团的将士们亲手建设的。因为有大量来自后世的机械设备,所以梁山土匪基本上一点插不上手。石遗作为建设者,从头到尾参与了每一项工作。 他十分清楚,那些散发着古怪味道的液体,就是未来世界的血液。 钢铁是骨骼,石油是血液。这是秦牧曾经教导过他们的。 这些血液已经被近卫团挖掘了出来,那么飞机呢?是不是也会如汽油一般,为近卫团制造出来,给近卫团插上翅膀呢! 石遗盼望着那一天,他觉得自己一定会看到近卫团的大飞机! ------------ 第二百零八章 山中的偶遇 秦牧先行一步,带着方好音来到了府州。 他可是万万想不到手下有那么疯狂的念头!装五百人的大飞机,那得是空中客车380了。连波音都不行,737不但坐不了这么多人,还一个劲的往下掉。 石遗可真是太高看秦牧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本质上还是大宋的土著呢。 他觉得团长是万能的,可是秦牧真是万万不能。不说别的,秦牧的寿命就是个大问题。如果不在四十岁之前完成柜子交给的任务,那么别说大飞机了,连打飞机都不行。人都没了。 秦牧必须抓紧一切时间,拼命的向前冲。 他提前一步来到府州,就是为了战争做准备。现代化的战争,如果没有一份现代化的地图根本没法打。 幸亏他现在有了石油工业,至少燃料这一块能自给自足了。这样他的无人机才能不担心吃不饱,可以满天的飞。 为了绘制地图,秦牧扮作大宋的普通商人,带着贾红线方好音余里衍折美凤,出了府州,沿着黄河向北,来到了大辽境内。 折可存也带着一百折家军,都是百姓打扮,一路随行。 这样的商队,在本时空很常见,所以在大宋和大辽都不会引起过多注目。 秦牧还是不能骑马,磨大腿受不了,于是只能走路,这样一来速度慢了一些。 其实马匹高速冲刺也维持不了很久,一般来说,本时空的长途旅行,骑马比步行也快不了多少。骑马只是节省体力而已。 这次旅行,不是经商卖香烟,唯一目的是绘制地图,所以也不用追求速度,慢慢的走,游山玩水也是不错。 中华大地,幅员辽阔,风景各处不同。 总体来说,美丽的风景都在西边南边。 秦牧是北方人,而且不是特别北,一直就在河北和首都生活。这里是大平原,自然风光可以说为零。一马平川有什么好看的。 从首都出发向南,一路走全是平原,一直要走到湖北境内,才有了零星的山峰。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这样的状况很容易让人犯困——毫无风景可言。 而河套地区就不同。这里有山有水有平原,怎么看都是风景。这让热爱旅游的秦牧感觉非常享受。就是贾红线几个也心里欢喜。 折美凤尤其高兴。这就是姐夫带自己蜜月旅行了——这也是后世的词,折美凤牢牢记得。现在是自己的蜜月,可以仗着这个借口多要姐夫陪自己睡几天,那几个人还不能反对。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要是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就骄傲地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 秦牧不由自主的唱起了这首歌。 优美的旋律,质朴的歌词,完美的契合了现在的景象。 不过折可存听了,却有了不同的想法。 折可存确信,这个地方是秦牧第一次来,只看他一路东张西望的看新鲜就能明白。可是怎么张嘴就说这里是“我的家乡”呢? 对于妹夫的计划,对于妹夫的本事,折可存非常清楚。他觉得秦牧每一句话都有深意。 莫非这个“我的家乡”是宣誓主权?不管拿到没拿到,先喊出去,以后也师出有名。 秦牧真没想到二公子联想这么丰富。如果他知道折可存的想法,一定会大吃一惊,莫非你也是穿越人士? 这不就是后世的“穷则搁置争议,达则自古以来”的说法吗。 我现在没能力揍你,咱们就“搁置争议”,让我闷头发展,一旦我发达了,那就“自古以来”,全是我的。 只是秦牧没有想过在本时空玩这一套,太浪费时间,没工夫玩文字游戏。 面对一切反对意见,秦牧全让近卫团的火炮来表态。抗的过炮弹你就反对,抗不过去,那就没有反对意见了。 为了给大炮服务,秦牧操纵着无人机不断的在天空盘旋,一点一点绘制着地图,丰富着细节。 突然,秦牧发现几公里之外有一些状况。大辽人口稀少,这里又是河套的尾部,不是黄金地区,人更不多,可是怎么前面突然出现那么多人? 他立刻操作无人机飞了过去,同时下降高度拉近镜头,仔细观察着一切。 这时候折可存也看到了异状,他看了片刻,惊讶的说道:“这是三国大乱斗啊!” 这句话一出,差点吓得秦牧把电脑丢地上。 这话怎么如此的熟悉,一股浓郁的后世游戏风格。 您不会真的是穿越人士吧,要不怎么三国大乱斗都出来了。 还好折可存很快就解开了他的疑惑。 “妹夫,你看,这边是辽国皮室军,这边是西夏铁鹞子,剩下一边,我看像金国人。” 辽国皮室军和西夏铁鹞子,折可存经常打交道,一点也不陌生。金国人从来没到过这里,不过折可存在青州和金兀术打过交道,一个地方的人相貌有一个地方的特点,所以二公子能认出这些是金国人。 秦牧弄清楚了下面的人马,立刻开始思索。 本时空有这三国家聚到一起打仗的情况吗? 这么一想,秦牧到想起了一件事。 宣和四年三月,金兵进攻辽国,天祚帝被打的仓皇逃跑,一路跑到夹山附近。在这里金兵追上了天祚帝,这时候西夏皇帝李乾顺派出了人马,顶住了金兵,保住了天祚帝性命。 夹山,难道就在这附近,莫非眼前就是历史上那一幕? 不过现在才宣和四年二月底,还不到三月份。时间上多少有点差异。 秦牧摇了摇头,把这些小小困惑丢到一边。这个时空不是真正的历史,连方腊起义都提前那么多,而且水浒人物都有了,怎么可能是真正的历史呢! 重要的事情说一万遍,这是架空历史,不是真实历史!不是!所以审核人员不要按照真实历史看,这就是架空,架空!!! 秦牧立刻把余里衍叫了过来。余里衍是辽国公主,如果下面的人是天祚帝,她一定认得出来。 余里衍正和贾红线玩的高兴。她一直羡慕贾红线的狙击步枪,只是以前装傻不能开口,现在既然不傻了,那么首先就得有大姐的这个步枪。 秦牧受不了她的纠缠,就顺手给她买了一支。反正买的武器弹药那么多,也不差这一支了。 有了狙击步枪,余里衍高兴坏了。这可比手枪强大太多了。她自从正常之后,一直旗帜鲜明的支持贾红线,所以贾红线对她非常的好。而且贾红线照顾了她好几个月,也把她看成自己的半个孩子,更是没有藏私。 而且秦牧为了自己的恶趣味,也是报复余里衍装傻,故意给她买了一支反器材***。 ***M82A1狙击步枪,这个东西被称作枪就太勉强了,它正确来说应该叫小炮。这东西在两公里距离内能反装甲!打中人体直接就**。 既然威力这么大,那么重量就很可观了。秦牧就想让傻丫头吃点苦头。喜欢枪吗?那就每天抱着这个大家伙吧。 可是他实在低估了这个时空人类的强悍。余里衍别看是个女人,但是端着***和秦牧端着可口可乐杯子一样轻松。 余里衍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枪!她清楚近卫团的所有武器,从贾红线的狙击步枪,到战士们的M1加兰德。还有手枪,突击步枪,她都清楚。 但是那些枪加在一起,也比不过这一款***。这就是枪中之王!只有这把枪才配的上自己公主地位。她满心都是欢喜,觉得秦牧真是懂得自己心的男人。 这让秦牧哭笑不得。本想捉弄她一下,谁知道结果完全走了样。还好这种意外他在本时空经历的多,债多了不愁,早就习惯了。 余里衍飞快的掌握了狙击步枪的使用技术,这次来到塞外江南,更是撒欢一般,对着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瞄个不停。 秦牧叫她过来时候,她正对着天上的大雁发威呢。如果不是子弹太珍贵,她早就肆无忌惮的浪费了。 不过这份好心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当余里衍看到屏幕上的景象,立刻就认出了天祚帝! 就是耶律延禧。而且对面金国带兵的将领她也认识,还不是外人,正是她的姨夫,耶律余睹! 耶律余睹娶的是萧瑟瑟的妹妹,萧瑟瑟是余里衍的亲娘,耶律余睹正是余里衍的姨夫。 萧瑟瑟一家被杀,耶律余睹一家也被杀光了。当时耶律余睹不在家,所以逃过了一劫。 他听到这个噩耗,若是还能安心在辽国那就真不是人了。所以他二话不说直接带着手下投降了金国。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不是庸才。在白山黑水之间,凭借近乎未开化的土人,在如此强大的辽国压榨下,不但打败了辽国,还创立了国家。这样的人,当得起雄才伟略。 他完全不顾手下的反对,坚决的收下了耶律余睹,同时对耶律余睹委以重任。 这让耶律余睹感动不已。士为知己者死!既然完颜阿骨打以国士对我,那我也要肝脑涂地的报答,更何况天祚帝和他有如此的血仇。 耶律余睹国仇家恨交织在一起,迸发出了巨大的热情,他和金兵一路攻打辽国,把天祚帝打的抱头鼠窜,一路逃到这里。 尽管天祚帝跑的快——这是多年打猎练出来的本事,可是耶律余睹也追的不慢——他也爱打猎。 金国是从东向西打,所以天祚帝只能向西边逃,逃啊逃的,就逃到了这。 天祚帝尽管狼狈,可是理智还在。往这里逃不是乱跑,他是有目标的。 目标就是西夏。 西夏皇帝李乾顺,曾经向天祚帝求赐婚。天祚帝就把宗室女耶律南仙赏赐给了李乾顺。 如今耶律南仙是西夏的皇后,天祚帝怎么算,都可以说是李乾顺的老丈人。岳父去看女婿,也是有点道理。 更主要的是天祚帝知道西夏铁鹞子的厉害。 金国的铁浮屠——也就是重装骑兵,把辽国的皮室军杀的大败。在天祚帝看来,这帮人根本就是牲口,皮室军好歹也是人,人怎么能干的过牲口呢。 要想抵挡铁浮屠,只能靠西夏铁鹞子了——这也是牲口。 牲口对牲口,或许可以一战。 李乾顺接到天祚帝的消息,立刻就派出了西夏大军。 终于三方在这个地方碰到了一起,一场大战就在眼前。 铁鹞子加皮室军,列队在阵前,不远处是金国的人马,虽然不是那么整齐,却又一种蛮荒之气。这让天祚帝看得心里直打鼓。 别是铁鹞子也干不过铁浮屠吧。 那样的话,自己再向哪里逃呢?天下虽大,可是哪还有自己落脚的地方。悔不该没一起杀了耶律余睹。若不是这个叛徒,金国人纵然再厉害,怎么会追的上自己这个老猎人的脚步。 全是耶律余睹这个混蛋。自己以前打猎还常常叫上他一起玩,这下糟糕透了。我熟悉的地方他也熟悉,跑都跑不掉。 难道说,自己只有逃到天上才能有一条活路吗? 天祚帝想到这里,不由得抬头望天。 天上原本有很多的鸟,不过现在似乎受到了惊吓,全飞走不见了,只剩下一只大鸟还在。 不过这个鸟很奇怪,竟然能一动不动的停在天上。 这样的鸟,真是天祚帝平生仅见的,他一时都忘记了眼前的危险,突然开动脑筋,想着怎么把这个怪鸟抓到手里看看究竟。 天祚帝抬头这一幕,正好被余里衍看的清楚,所以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家老爹。 只是爹爹怎么不在中京,反倒跑来这里? 显然不是为了打猎。打猎用得着这么多人吗? 余里衍精通行伍,她一眼就能看得出大概。 天祚帝的队伍大概还有五千人,西夏这边有三千多人,金国那边有四千左右。 从人数对比来看,辽国加上西夏,足有将近万人,对上金国的四千人,有着绝对的人数优势。 可是从场面来看,情况反倒是掉了个头。金国人完全没有半点被动的样子,反倒是跃跃欲试,似乎随时就要上阵厮杀。 无人机的镜头都是变焦镜头,可以拉近拉远。 秦牧不断的调整着视野,从全面到细节,再从细节到全面,尽量完整的掌握战场局面。 折可存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似乎也跟着秦牧看来看去,可是实际上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 他感到了一种悲哀。 名震天下的皮室军,铁鹞子,还有那个看起来挺威风的金国重装骑兵,完全不知道自己正被妹夫静静的在天上看着。 这时候也就是近卫团不在,否则的话,就看战场上如此密集的队形,迫击炮一出,谁都得死。 还打什么打,就是再厚的盔甲,扛得住爆炸吗?再快的战马,跑的过炮弹吗? 这战争根本就没法打。 若是换了从前,自己带着折家军,面对眼前的敌人,也无非就是结阵,放箭,放弩,扔石头,然后看情形决定是冲锋还是逃命。 一场战争下来,杀敌八千,自损也得三四千。 或者掉过头来,人家杀自己八千,他们损失也得三四千。 可是现在到了妹夫手里,所有的经验全无用处。 这种对战场的全面掌握,放在之前折可存想都不敢想,但是偏偏事实就在眼前。 折可存感觉秦牧这时候不像是人类,他更像是一个怪物,正冷冰冰的观察着地上这一群。都不能说一群人,而是一群等待屠杀的牲畜。 至于什么时候下手,怎么下手,全看秦牧的高兴。 就像他做厨师一般。一样食材,想红烧就红烧,想清蒸就清蒸,如果喜欢,还能做成火锅。 想到这点,折可存不由得有点泄气。他赖以成名的武艺和军事本领,在秦牧面前完全和没有一样。这让年青的折将军有点失落。 这种感觉不是第一次了。看演习时候他就升起了这种感觉,打梁山更是如此。 可是那两次都不如这次震撼。 这次可是有将近一万多的人马在地上,在本时空,这已经是非常震撼的一股力量,这样的场面,已经是十分的巨大。 折可求带兵多年,也很少经历这样的大场面。换了从前,他必定热血沸腾,顶盔掼甲,上阵冲杀。 可是这时候他实在提不起这个念头。 往日里挥舞着大刀的勇敢,在现在显得那么可笑。 他觉得地上的人都那么可笑。什么皮室军铁鹞子,这些重甲根本顶不住贾红线轻轻勾勾手指。现在不止贾红线有狙击步枪了,连余里衍也有了。 折可存感觉自己如果再披上盔甲,简直就是给秦牧的后宫当小丑,演戏。 就算他想这么干,两个妹妹都不会答应——二哥,别给我们丢人。 唉,天下变了,自己怕是再也当不成将军了! (作者的话:这本书是架空历史!架空!不是真实的历史,这话我写了好多遍了。虚拟的一个游戏中的历史,就是一个游戏,如果看过前面就应该知道。这只是个游戏,不是历史。) ------------ 第二百零九章 又见蒸汽弩 这里,必须成为耶律延禧的葬身之地! 耶律余睹从辽国的中京一路追到这里,他不但不累,反倒越来越兴奋! 仇人就在眼前,这次看你向哪里跑! 实际上耶律余睹一路上都有能力要了仇人的性命,不过他本着猫捉老鼠的心态,故意的作弄天祚帝。每每都给仇人留下一条生路,这才让耶律延禧跑到了这里。 到了这个地方,耶律余睹不准备再玩了。 这一路上捉捉放放的,不只是耶律余睹的恶趣味,更是完颜阿骨打的战略要求。 借着追赶天祚帝,可以顺势夺取辽国的土地。 辽国的土地面积非常大,而契丹人的生活方式,还是以游猎为主,这就导致契丹人口比较分散。完颜阿骨打认为,与其一个一个地方的去寻找契丹人来杀,不如让他们主动的聚集在一起。 耶律余睹深以为然。果然是雄主!这个策略高明,换了自己绝对想不出来。 他严格按照金太祖的指示办。这一路上松松紧紧,让天祚帝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派出各路信使,招来能来的契丹援兵。 正是因为如此,耶律延禧才苟活到现在。可是也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辽国中京以西的契丹战力,能来的都来了,来了之后,又大半被金国人杀死。 现在这五千人是辽西仅有的精锐了——逃到这里还没有溃散,就是精锐。 耶律余睹本来准备今天就收拾掉天祚帝,可是他没想到眼前突然出现了西夏军队。 这让耶律余睹一愣!这个耶律延禧也不是完全的昏庸,竟然还有这等招数。难怪他一直败而不溃,原来是给自己和手下,都留着一点希望。 西夏铁鹞子大名鼎鼎。耶律余睹作为辽国耶律族高官,自然对于敌人的实力有着清醒的认识。 若是让现在的皮室军去挑战铁鹞子,在一对一人数相等的情况下,辽国没有胜算。 可是现在耶律余睹已经不是辽国人了,他是金国大将。他手下带的也不是皮室军,而是金国铁浮屠。 金国成长于白山黑水之中,在辽国残酷的压榨下,又生活在那么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活下来的可以说各个都是超人。就算铁浮屠和铁鹞子都是重装骑兵,可是铁壳子里面的人是不同的。 根据耶律余睹的观察和实际带兵,他十分坚信铁浮屠能完胜铁鹞子。因此对于阵前出现铁鹞子,这位新晋的金国统帅并不担心。 他担心的是别的。泼喜军。 这东西可是太让人难受了。辽国皮室军就曾经吃过泼喜军的大亏。 泼喜军,是西夏的特殊兵种。 泼喜军的人数并不多,只有两百多人和骆驼。它是一支骆驼兵。 在这个时空,投石机和床弩等远程攻击武器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攻城和冲锋的时候,这些武器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西夏人从中受到了启发,他们将投石机和骆驼进行了一个完美的结合。投石机的优势是破坏力大,但非常庞大、笨重。于是西夏人想到了把它改小,做成袖珍版的拿来射击敌人。 还有就是移动的问题,西夏的骆驼刚好是一个负重很好的移动机器,而且两个天然的驼峰刚好可以用来固定投石机。于是西夏人就想到了用骆驼和投石机来打造一支移动的远程攻击部队。这,就是泼喜军。 说白了,泼喜军就是西夏军队在野战运动战中的远程攻击武器。 若是平日里面,大宋和大辽的军队碰上配备了泼喜军的西夏军队,打起来极为吃亏。因为宋辽两国没有能如此方便配置的远程武器。 他们是有投石机和床弩,但是这些东西主要是用在攻城和守城上,野外配置需要时间,可是战争不会等你。 泼喜军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因为它是一种迅速能投入作战的远程武器,所以在西夏的军队里面地位极为重要。 现在西夏李乾顺把泼喜军都派出来了,可见是对这个老丈人很重视。 耶律余睹望着远处的敌人,心里不由的一阵冷笑。 若是平日,自己还奈何不了西夏泼喜军。就算硬着头皮冲阵,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可是今日吗,却由不得你泼喜军撒泼了。 我也有了新玩意——蒸汽弩。 不错,正是秦牧搞出来的蒸汽弩。辽国的中京迅速的被金国攻破,城中的一切的都成为了金国的战利品。 耶律余睹就是辽国人,中京就是他的老家,所以这次回家,他先奔了军械所。他是降将,更看重自己的实力,所以金银珠宝什么的,他一概不搭理,只要军械。 蒸汽弩已经制造出了很多台,可是辽国此时混乱不堪。天祚帝不务正业,一天到晚不是打猎就是在去打猎的路上,难得回来一次,还被人打破了中京。 萧奉先更是一天到晚忙着排除异己,好让自己家的外甥登上宝座。 整个辽国上下,真正能组织抵抗的将领几乎就没有。耶律余睹是名将,可是他被逼得投降了敌人。 剩下就是一个耶律大石。可是耶律大石不在中京。 所以放着威力巨大的蒸汽弩,却没一个人能给它拉上城头去使用。 这下白白便宜了耶律余睹。 耶律余睹完全没见识过这样的装备,不过这难不倒他,军械所的人都在,随便抓来一问就明白了。 当他亲眼见识过蒸汽弩恐怖的威力之后,喜出望外。这简直是神器!有这个东西,打遍天下岂不是全无敌手! 他这次追耶律延禧就带上了两台蒸汽弩。 这玩意太沉了,移动不方便,否则他还能多带点。而且也正是因为带着这么沉的负累,导致金国的军队行军速度也缓慢了不少。否则天祚帝还真逃不到这里。 这里已经是辽国的边境了。 耶律余睹命令:“点火。” 这可不是他要抽烟,而是蒸汽弩既然以蒸汽机为动力,那么使用之前先得烧开了锅炉。所以要点火。 阵列整齐,隔着四五百米,双方静静的对峙。 这是大战前的宁静,空气中似乎都凝结出血气。 不过这份宁静可一点没感染到余里衍。她指着屏幕说道:“姐夫,金国人把你给我做的蒸汽弩给抢了!奴不管,奴要姐夫给我抢回来,那是我的东西。” 秦牧也非常挠头。 这个玩意,怎么兜兜转转出现在这里。蒸汽弩是秦牧设计制造出来,帮辽国打金国的,可是万万没想到,造化弄人,现在反倒是金国拿来打辽国了。 这都是什么事啊!秦牧真是觉得这个大宋太古怪了。什么事都不顺。 不管怎么样,这个威胁必须解除掉!蒸汽弩的射程太远,对自己是严重的威胁。尤其现在近卫团不在身边,自己根本没有远程输出火力。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战场上也一样。就是你家里有飞机大炮坦克,可是现在你没带着,手里只有一把小刀,那么我用弓弩就能占据巨大优势。 蒸汽弩这个不尴不尬的武器,如今就是战场上的霸王,不论射到谁,全是一个死。 耶律延禧不会死在这里吧?秦牧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 根据历史记载,三国在夹山这个地方会面,金国要耶律延禧,西夏护着不给,最终怎么解决的并没有详细的文献,可是结果天祚帝没有死在这里是确实的。 可是当时带兵的可不是耶律余睹,而是完颜宗望——二太子,或者是完颜宗弼——四太子金兀术。若是这俩人带队,尚且能饶天祚帝一条性命,可是耶律余睹带队,那就难说了。 而且历史上肯定没有蒸汽弩这个大杀器。 如果没有蒸汽弩,金国军队面对配备了远程武器的西夏军队,未必能讨的了好去,这样顺势卖西夏一个面子,饶了天祚帝,似乎说的过去。 现在就不然了。有了蒸汽弩,金国完全不惧西夏。蒸汽弩对上简易投石机,不用说肯定蒸汽弩完胜。 这样一来,天祚帝还活的下去吗? 其实对于天祚帝的死活,秦牧根本不在意。即使他是余里衍的亲爹,秦牧也不拿他当一回事。 耶律延禧连余里衍的亲娘都杀了,连他自己亲儿子都杀,这就不是个人。 可是秦牧在大宋的基本策略是尽可能的不改变历史!既然历史上天祚帝没有死在这里,那么如果因为自己的出现,带来了全新的蒸汽弩,从而导致耶律延禧死在夹山,这对自己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秦牧完全没法推演之后的发展。 既然如此,那就维持历史吧! “这个天祚帝,真是走了狗屎运。”秦牧不由得暗骂一句。 他杀了余里衍的亲娘和亲哥哥,最终自己却要亲闺女救命。世界就是这么荒唐! “全体前进!” 这里离战场还有一段距离,不过秦牧也不担心。蒸汽弩这个玩意,是他设计制造的,从点火到开始投入使用,还真的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唉,可怜的蒸汽弩,不知道见过血没有。这怎么说也是自己两辈子做出来的第一件手工艺品,转眼就要毁在自己手里。 一时之间,秦牧都有点舍不得了。 要不,缴获过来,给折家玩玩也是不错! “二公子,这个蒸汽弩你要吗?”秦牧扭头问折可存。 “妹夫,你寒碜我!”折可存顿时就生气了。蒸汽弩这个东西他也看到了,原理一看就明白——他见过不止一台蒸汽机了。 可是秦牧要把蒸汽弩给自己,这不是摆明看不起自己吗。 就算你不给我那个***,也给我一个突击步枪啊,蒸汽弩算什么玩意。 他真有点生气了。合着我们在你眼里全是原始人,只配玩这种落后的东西吗? 秦牧没想到二舅哥会生气,他只是单纯的舍不得自己的手艺被毁掉。 他连忙改口道:“二舅哥,我没那个意思。我是说,以后咱们建立了新的世界,新的国家,那么历史上的一些东西需要保存,需要建造一个博物馆,把它们放在里面,供后人参观。这个蒸汽弩怎么说也是我独立制作的第一件东西,我是说你暂时帮我收着。毕竟拉到吴家庄也太远了。” 折可存听到秦牧这样一说,才转怒为喜。不是看不起我们就行。 他是男人,好糊弄,折美凤就没那么好糊弄了。 明显是姐夫把哥哥当收破烂的了。这可不行,那可是自己娘家亲哥哥。 不行,蒸汽弩绝不能要。再说这个是姐夫给丫头做的,自己家留着干嘛。坚决不要。要,就要好东西,那个***太大不好玩,让奴好好想想,姐夫还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呢? 秦牧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能招来这么多祸事。 要是他能清楚这一点,立刻就能理解那句话:沉默是金! ------------ 第二百一十章 余里衍的矛盾心理 来到大宋之后,一直是秦牧震撼别人,可是今天,自己却被深深震撼了。 他藏身在战场千米之外的一处小山上,眼前是真正的古战场。金国以四千对西夏和辽国八千联军,两边俱都是盔明甲亮,杀气腾腾。 这是秦牧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本时空的战争。他发现自己也会恐惧,也会害怕。 亲身接触战争和在屏幕上看战争,完全是两码事。刚才他在天上通过无人机看视频,就好像以前玩游戏一样,感觉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可是现在,趴在这个山顶,藏在枯木之间,即使他确定没人有那么好的眼神,能从千米之外发现自己,可是内心却忍不住一阵颤栗。 刀砍上会流血,箭插上会受伤,甚至还有那个恐怖的蒸汽弩。 那个弩箭还是自己加料打造的,这要是挨上一下,别说自己这个假神仙了,就是真神来了也扛不住。 而这个距离,已经在蒸汽弩的射程之内了。 杀气从战场弥漫开来,秦牧不由得把脑袋更压低了一些。 不过折可存余里衍折美凤却完全不受影响。这场面他们见得多了,虽然眼前的人马是多了一些,但是这只能激起他们的兴奋。 余里衍已经架好了***反器材狙击步枪,不过她的枪口却一直摇晃不止。 这让秦牧略感奇怪。你晃什么呢,不好好的瞄准。 他顺着枪口看过去,突然身体一抖。原来余里衍一会瞄向金国方向,一会却又瞄向辽国方向——这是要杀了她老爹,为她老娘报仇吗? 如果余里衍杀了耶律延禧,这个事,可是弑父啊!人伦惨剧。不过天祚帝杀了余里衍的亲娘和亲大哥,这话又怎么说? 显然余里衍也是情绪激动难平,她的枪口少见的抖动了起来。 贾红线也发现了这一点,她放下自己的枪,来到公主身边,伸手轻轻的拍了拍公主,悄声说道:“丫头,你打蒸汽弩,剩下的交给姐姐吧。如果你想姐姐开火,就和姐姐说。” 她也非常了解此刻余里衍的心思,如果余里衍真的想杀了天祚帝为娘报仇,那么贾红线愿意帮这个忙。总不能让丫头亲自动手杀了亲爹,虽然这个亲爹如此可恨。 虎毒还不食子呢,他简直连牲口都不如。贾红线正义感泛滥起来,她回到自己战位,握紧狙击步枪,瞄准镜牢牢的套住了耶律延禧。 只要表哥一声令下,耶律延禧脑袋就会爆炸。 秦牧恰恰不能下这个命令。他来到战场边缘,就是为了保证天祚帝别死在这里。 现在金国还没动手呢,这姐妹俩要是一人一枪把天祚帝给打成渣滓,那自己不是白来了。 秦牧连忙平息自己的心情,低声说道:“耶律延禧不能杀。” 听到这话,余里衍突然感觉到一阵虚脱。刚才她心里一直天人交战,又想杀了爹为娘和哥哥报仇,又承受不了伦理道德的压力,巨大的矛盾让辽国公主几乎要疯了。 她很感激贾红线。大姐要为自己报仇,又体会的到自己的难处,这一刻的贾红线,真是让余里衍感激到了心底。 可是耶律延禧毕竟是自己的亲爹,就算是贾红线开枪,可也是杀的自己爹爹。 这让余里衍更加的矛盾。 在她惊慌无助的时候,秦牧的一句话让她彻底放松了。 姐夫说不能杀,那就是不能杀。在这种大事上,秦牧在后宫中有着绝对的权威,他的话无人胆敢违背。 这样的结果,对于余里衍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不是自己不为娘和哥哥报仇,而是自家男人说不能杀,那娘和哥哥的在天之灵不要怪奴。 经过短暂的虚脱,余里衍瞬间又恢复了精力。她稳稳的把瞄准镜套住了蒸汽弩。 这把枪的威力让近卫团所有人都震惊不已。因为这把枪使用的是M2重机枪的大口径50 BMG(12.7 mm)弹药,超高动能搭配高能弹药,即使在后世,这也是特战利器。 一枪就可以有效毁掉雷达站、卡车、停放的战斗机等战略的物资,因此也称为“反物资步枪”。 以至于后世许多战场公约不准用.50口径枪械攻击人员以避免过于残忍。 在后世都过于残忍了,何况本时空。 ***的威力震撼了近卫团,也让近卫团对于水贵妃有了全新的认知!团长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原来娇滴滴的一个小娘子,玩起这么一支大枪,就好像玩绣花针一样轻盈。 这让他们对争天下又凭添许多信心。不是因为***的威力,而是因为团长身边聚集了这么多的能人。 贾红线的本事他们早就清楚。从江南一路杀出来,实际上全靠贾红线的一支狙击步枪,才能让他们毫发无损来到吴家庄。贾红线就是近卫团的恩人,是战友。 方好音是圣女,如今更成长为仙女——救死扶伤难道不是仙女手段吗?这份本事天下谁人能有? 姜老师虽然没有那两位的武力,却一直悉心教育着每一位战士,教他们认字,教他们文化。近卫团上下每一位战士,都对姜月奴心存感激——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文化的重要,这能让他们成长为全新的人! 没有文化,他们不过是穿着军装的土匪,永远也达不到团长的要求。只有经过姜老师耐心又无私的教育,他们才一个个的从农民,油漆工, 水手,甚至土匪,改造成合格的近卫团战士。 姜月奴的功劳怎么夸大都不嫌多。 而折美鸾的能力更是有目共睹。自从她接管了吴家庄之后,整个根据地立刻焕然一新。原来那种新旧交替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各种矛盾,在她的精明调理下,迅速的获得解决。 如今整个吴家庄已经完全不是大宋的村落模样。 近卫团的战士或许不知道,但是秦牧非常清楚。如今的吴家庄就是后世的村庄,还不是一般的农村,而是工业化的农村。 这份功劳,这份能力,近卫团的战士们不由得不佩服。因为他们谁也做不了这件事。甚至他们觉得团长也未必做的如折美鸾这般出色。毕竟团长是男人,没女人那么细心和耐心。 一直以来,最没存在感的就是余里衍了,当然近卫团的战士以为她叫水冰月。 这个漂亮的贵妃,每天就是跟在团长身边吃吃喝喝,正事不干。可是一支***改变了一切。余里衍拿起***的一刻,整个人立刻回到了从前做辽国公主时候。 一枪在手,威风八面。 近卫团不由得不佩服——还是团长厉害,找的女人没有一个是善茬!就看水贵妃这个样子,天下谁敢招惹她?一枪下去,连骨头渣子都打没了。 如今的余里衍冷静的观察着视野里面的蒸汽弩。 看到这个东西,余里衍不由得一阵怒气。这是她的伤心事,是羞耻。 她想要秦牧给自己做摩托车,可是秦牧却骗的她团团转。想起当日的一幕一幕,余里衍感觉自己在姐夫面前就是一个真正的傻子。这么明显的差距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蒸汽弩哪里有半点像摩托车。 自己当日还深信不疑,简直是不要活了。 不行,就冲这点,他就是欠自己的。欠我就要还我,必须给我一个儿子,否则自己就饶不了他! 秦牧实在无法理解后宫的心理,每个人都想要儿子,难道女儿不好吗?贴心小棉袄啊!不过他这时候哪里有空想那些不靠谱的问题,他正全力的观察着战场。 很短的时间内,秦牧也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 毕竟在这个时空他也亲手杀了不少人,早就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了。开始只是略微的不适应,引起的身体本能反应。 秦牧很快的控制住情绪,恢复到一贯的冷静。 眼前的事情是个意外的机会。辽国是很大,可是打到现在,秦牧猜测辽国西边的能战之力也就这么多了。而金国今年才开始全面攻打辽国,他们的主攻方向是辽国的几个大城市,尤其是中京——就是自己被余里衍抓去的地方。 这里不可能放很多部队过来。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人——如果金国人**棚,早就不受辽国欺榨了,哪能到最近几年才建国。 金国后来打大宋,除了本部族人之外,更多的是仆从军。比如投降的辽国军队,以及广大草原上的各个不同部落。 西夏一直没敢碰辽国。根据历史记载,西夏一直对辽国和金国非常恭敬,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秦牧面临一个巨大的诱惑,如果自己能让这些人大部分死在这里,那么黄河沿岸这三座城市:宁边城,河滨,东胜州,几乎就是孤城。 一旦自己开始攻打,不论辽国还是金国,都没有足够的兵力来援助。而西夏是不敢来援助。这仨城市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不由得飞速计算起眼前的力量对比。 对方是一万多人,而自己才有一百人,还不是近卫团,只是折家军。而且他们还没带盔甲。 就算带来了盔甲也没有用。 冷兵器作战,人数太重要了。对面光是重甲骑兵就有好几千,自己这一百号折家军,给人塞牙缝都不够。 可是把这一万多人尽可能的消耗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让秦牧怎么也无法摆脱。 这巨大的馅饼,自己怎么才能吃下去呢? (缺失章节是审核无法通过,加群 981934549 看) ------------ 第二百一十一章 蒸汽弩发威 金国,这是一个全新的敌人。 西夏晋王李察哥,是西夏皇帝李乾顺的亲弟弟,文才武功全是上上之选。收到了天祚帝的求援信,李乾顺第一时间就把弟弟找来商量对策。 救还是不救,西夏皇帝拿不定主意。 虽然西夏皇后是耶律南仙,是姓耶律的,是辽国宗室女。耶律延禧算是李乾顺的老丈人,可是国家之间哪里论亲戚血缘,一切全是利益。 纵然耶律南仙一力主张快快发兵救援,可是李乾顺根本不为所动。 若是军国大事也听女人的,西夏早完蛋了,哪能撑到现在。 他叫来弟弟,俩人关起门来仔细盘算。 他们都没有想到辽国的皇帝竟然会被金国人打跑,而且跑的这么远,都一路从辽国中京跑到西夏边疆了。这个距离,基本上就是从赤峰快跑到银川了。 这距离着实不短了。 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李乾顺略有所闻。 曾经的完颜部,只是辽国众多的仆从之一。他们就是辽国的奴隶,每年为辽国提供各种好玩意,还有美女。 怎么这样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不但建立了国家,还把强大的辽国给打残了。 按照天祚帝的行动来看,辽国中京肯定是丢了。否则他也不至于一路跑到这里。 这样岂不是说辽国基本就被灭国了? 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说完就完了?李氏兄弟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们可是深知辽国的威严!要不怎么李乾顺宁可向辽国求亲,也不向大宋求亲呢? 因为他觉得西夏打不过大辽,但是可以扛得住大宋。 现在这个自己都要仰视的大国,突然之间就没了,被金国,那个小小的完颜部打败了,而且败的这么惨,不但丢了京城,连辽国皇帝都惶惶如丧家之犬,一下跑出几千里地,好躲避金兵。 那么金兵是多厉害? 这让李乾顺难免心里犯嘀咕。若是金兵打到西夏了,自己该怎么办? 李察哥也是当世英杰,虽然过于好色了一些,可是那是私人问题,在公事上,他当得起西夏晋王。 面对哥哥的狐疑,李察哥当机立断的建议出兵。 他列举了几个事实。 一来,如果不出兵,金兵就在西夏的边界把天祚帝给杀了,这样对西夏有什么好处?半点好处也没有——辽国的土地西夏敢要吗? 二来,辽国的皇帝死了,辽国可以说就没了。这么多年以来,西夏和辽国之间一直非常和平,这个局面是西夏需要的。如果辽国没了,西夏就和金国做了邻居。是个好邻居还是坏邻居,谁也不知道。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留着辽国存在呢?这是一个最好的缓冲。。 三来,西夏最近一直推行大宋的文化。这样按照道理,丈人有难,女婿不能见死不救。否则说不过去。 所以必须出兵。 而且出兵还有很多好处。 首先,是言行合一。女婿救丈人,占着道理,遵循大义,天下人都会高看西夏一眼。 其次,金国灭了辽国,照这个趋势,早晚会是西夏的对手。与其等金国羽翼丰满,准备充分的过来打自己,不如现在趁着辽国残兵还有一些,而金兵行军多日,身体疲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仗打赢了,不但能提升西夏的军威,更要紧的是可以直接观察金兵的虚实,同时震慑金人的野心! 明白的告诉完颜阿骨打,我们西夏不是好惹的。 李乾顺听完连连拍手,兄弟说的太对了,太好了!就是这么个道理!立刻出兵! 李察哥点齐了三千人马,紧赶慢赶,终于在这里遇到了天祚帝,同时也对上了耶律余睹领军的金兵。 辽国和西夏联军阵列在前,李察哥骑在马上,站在阵列后的一处土坡,居高临下的望着前方。 金国的军队是这个样子!李察哥还是第一次见到金国的部队,尤其是打败了强大辽国的军队,他必须打起十二分小心观察。 这支军队和西夏的军队不同,也和辽国的军队不同。 他们看上去,有点不是军人。 这是李察哥最直观的感受。这让他有点困惑。这样强大的一支军队,虽然只有四千人左右,却追的人数占优势的耶律延禧跑了几千里地,凭借的是什么? 他思索片刻,突然想明白了。 金国的军队不像他了解的军人,更像是一群野兽的集合。那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纵然有军装的约束,也不时的散发出来。 他们像野兽更多过像军人! 难怪会有如此武力。换做是自己,面对一群虎豹也讨不了好去。 李察哥不愧是真正的名将。他一下就看到了金国军队的本质。 金国在灭辽的过程中,之所以势如破竹,就和这种野蛮做派息息相关。 他们是真的在深山老林和野兽搏斗的幸存者,那一身本事,绝不是普通人类能比的了的。 连熊瞎子都干不过他们,辽国人能干的过吗? 李察哥觉得西夏军队也够呛。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手里还有撒手锏——泼喜军。 金兵就算是再凶残,也要先迎接一顿石头雨。就算是熊狼虎豹,也扛不住拳头大小,雨点一样密集的石块打击。 泼喜军的攻击距离达到了弓箭的一倍多,甚至比弩的射程都远。 在这个距离,金兵只能干挨打不能还手——没有能够到自己的武器,这样的战局是李察哥需要的。 “传令,泼喜军进攻。” 李察哥发布了第一道命令。 传令官迅速的挥舞旗号,阵列后面的西夏泼喜军立刻展开了攻势。 他们的武器就是石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如蜂群一般从阵列后飞上高空,划出一道美妙的抛物线,在最高点疾速下坠,如石头雨一般砸向了金兵。 耶律余睹也站在自家战阵之后。雨点一般的石块离自己很远,他一点也不用担心自己安危。 能打到这里的金兵,全是最精锐的老兵。即使曾经是新兵,到了这里,经过几千里的追杀,大小几百仗,也成长为老兵了。 面对漫天的石头雨,没有人惊慌。他们都身穿盔甲,即使步兵也是一身铁甲,再加上巨大的盾牌,一面接一面的连绵成盾阵,第一波石头哐哐哐的砸下来,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砸破了皮,又几个被砸骨折了之外,一个被砸死的也没有。 这不得不说金兵的强悍。蜂群一样的石头雨,就好像后世的一场小型塌方。金兵正在塌方的中心,却一个人也没死,若是没有彪悍到变态的体力,如何抗的住如此大的能量。 李察哥远远的望着,眼见第一波攻击没什么效果,心里有点略微的不踏实。 往日里,泼喜军对上大宋军队,只这一波石头雨,就能让对方严密的阵型变得坑坑洼洼——总会有一些宋兵被砸死砸伤,倒在阵线里面。 现在对面的金兵依然是一面完整的盾阵,可见金兵比起宋军来,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光这份体力就已经远超宋军。更何况这里其实更蕴含着勇气和纪律。 人类的本能,让每一个人都下意识的想多防护自己一些。只是战阵中,如果人人都这样想,那么盾阵就如残缺的鱼鳞,不可避免的显出了漏洞。 石头从漏洞进去的话,军士即使穿着盔甲,也是无法扛住的。 宋军的伤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恐惧的本能胜过了军队的纪律,每个人都想多罩着一些自己,少罩着一些别人,于是反倒整体出现了漏洞,造成了更大的伤亡。 可是金兵不然,他们完全没有自私的概念,全都按照训练要求,把盾牌依次左右前后相连,中间连拳头大的缝隙都没有,这反倒让他们守的无比安全。 真是怪异呀!李察哥想不出来金兵怎么能做到这点。换了西夏军也做不到。 如果他能问问耶律余睹,也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完颜部,真的只是个部落。这个时空的发展,各处是不同步,不平衡的。 当大宋已经“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时候,完颜部还在深山老林里面跟狗熊玩命呢。他们别说诗词了,连文字都没有。这就是野生的原始人。 可是越原始,越有那种原始的无私精神。打猎是一种必须合作的活动,就如真正的原始人一样,有人驱赶,有人下陷阱,有人正面搏斗。这是一个真正的团体。 在这个团体中,既需要超人的勇敢,也需要无私的合作。这两点导致了现在的金兵素质远超同时代。 他们都是又不怕死,又有一身悍勇,而且还有强烈的合作精神。 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支队伍,怎么能那么短时间就灭掉了强大的辽国。 石头雨,毛毛雨而已。 不过石头毕竟不是雨点,虽然没有造成真正的伤亡,却彻底的阻止了金兵的前进。 这个盾阵不能前进,一动就有漏洞了。 干挨打,不还手,不是金国人的性格! 耶律余睹望着远处山坡上的两个人,拳头攥的紧紧的!他不管耶律延禧身边的是谁,他只要耶律延禧的性命。 这个距离,已经在蒸汽弩的射程之内了。 耶律余睹抚摸着冰凉的钢铁基座,望着飞速旋转的飞轮,亲手放上了第一根弩箭! 这支弩箭半人多长,鸡蛋粗细,人力是绝对扔不了几步的。可是放在这个蒸汽弩上就完全不同了。 又长又重的弩箭,就好像变成了小孩的玩具,只要按下这个开关,这支弩箭就能飞过遥远的距离,狠狠的插入敌人胸膛! 耶律余睹不由得心中想起了两个人。 余里衍公主,我要替你娘报仇!还有那个公主的情人,叫什么秦牧的,若是你以后知道自己做的蒸汽弩,第一个就要了耶律延禧的性命,是不是会感到很荣幸呢? 秦牧要是知道耶律余睹的想法,非一枪毙了他不可! 我就是要天祚帝活着,你怎么死活跟我做对呢。 可是秦牧又不在耶律余睹身边,根本就无法阻止这一切。 耶律余睹是这支金兵的最高统帅,他的命令,就是最高命令。 何况他都不发命令,而是亲手按下了开关!这支箭他要亲自射出去,他要亲手取耶律延禧的狗命! 超越时代的箭支呼啸而出,转眼就飞过金兵阵线,来到了联军阵线上空! 耶律延禧和李察哥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什么鬼东西,竟然能打这么远,而且看起来这么凶残。 蒸汽弩动力远远大于投石机,弩箭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越石块。 辽国皇帝和西夏皇弟,面对着划时代的武器,一时之间全身僵硬,完全没法做出半点动作。 实在是太突然,太不可思议了。本来以他们的身手,是完全可以跑的。可是不论人跑还是马跑,比起弩箭的速度都不值一提。 李察哥勉强把盾牌提到身前,能不能保命,那就不能保证了。 天祚帝连这个动作都没有。他都没带盾牌。作为皇帝,哪能带那个玩意!有失身份! 呼啸声刺耳传来,天祚帝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个怪鸟,自己是没机会抓住了! ------------ 第二百一十二章 联军和金兵的大战 巨大的弩箭呼啸着从天祚帝头顶飞过,直接贯穿了三个护卫的身体。 李察哥被惊呆了。他一时都忘记了自己的危险,转身目不转睛的顶着地上的三具串在一起的尸体! 这是什么兵器!怎么有如此大的威力!关键是为什么能打这么远? 李察哥一边极速的思索着,一边飞快的跳下马匹,迅速的躲进了卫队中——再坐的那么高,不是自寻死路吗。 天祚帝有样学样,也马上钻进了自己的卫队中。 这情景让秦牧看的一身冷汗,又忍不住想笑。 那个西夏的将军钻进卫队可以躲起来,但是天祚帝怎么躲?他脑袋上的金冠上面,两条五彩斑斓的鸟尾巴,迎风招展着。 就是瞎子也看得到他的位置! 这人,怕不是脑袋有问题吧。 不过刚才那一箭彻底的展示出蒸汽弩的威力,这让秦牧也有点心里欢喜。自己这件东西,总算还能用,而且看起来,还挺好用。 若不是自己拥有逆天的柜子,可以带来数不尽的***和高科技,只凭这个蒸汽弩,自己也能打下大片江山! 不过现在吗,这玩意只能当文物收藏起来了。 余里衍看到天祚帝差点被蒸汽弩戳死,顿时大怒。血缘关系无法割舍,即使是这样一个爹,她也不忍心看着他当着自己的面死去。 她手指一勾,立刻就想开枪,打烂那个威力巨大的蒸汽弩。 秦牧连忙拉住了他。现在绝不能开枪!***威力巨大不假,但是它有个致命的问题。因为这把枪子弹口径太大,导致后坐力一般人受不了,所以必须装上枪口制退器。 这个制退器会随着开枪喷出大量的烟火气流,在枪口附近引起一股小型的沙尘暴,而且声音也是巨大。 目前正面战场根本就没有大规模开打,还只是远程武器试探,如果这时候余里衍开枪,一定会暴露自己。 就靠自己这点人,对上一万多铁皮人,那真是只能等死了。 秦牧制止住余里衍行动,命令她听自己的指挥,然后强迫自己暂时忘却战场情况,低头盯着电脑屏幕,专心的开始钻研起地图来。 冷兵器时代的大规模战争,是非常挑战场的。如果战场不够开阔,地势不能相对平坦,基本上就打不起成规模的战争,因为根本摆不开那么多人。 就算是后世,***时候,也要讲究战场建设,不是枪口指向哪里就打哪里。 这块地方无疑是一个合格的战场。 这是一片乱石山,山脚下是一处宽大的草场,一条不知名的河流好像双臂把草场围在中央。 联军和金军就在这片草场上对阵。现在还是冬天,西北这个地方更是寒冷,冷的连草都冻的不长了。若非秦牧穿着来自后世的羽绒服,戴着后世的手套,他早就被冻僵了。 这时候的冬天,真是太冷太冷了。他现在尤其佩服本时空的军人。这么冷的天,还要披上几十斤重的铁皮,在刺骨的寒风里面作战。只是想一想就让人浑身难受。 折美凤仿佛看到了秦牧的心里,立刻递上了保温杯。 秦牧随手接过喝了一口。烫烫的茶水入肚,让他精神振作了不少。 折可存向着小妹微微点了点头!做的好!就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的抓住男人的心! 秦牧完全没有留意折可存的小动作,他指着屏幕对二公子说道:“折将军,如果我想把这些人都留下,你觉得怎么做才好?” 说着,秦牧就把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给折可存解释了一遍。 “他们是现在这片区域内,最大的三股有生力量。如果我们现在把他们全部消灭,那么对于日后夺取下河套地区,将会创造出极为有利的条件。” 折可存万万没想到妹夫竟然是这个想法。自己可是只有一百来人,要去打一万多?做梦呢吧? 他以为秦牧只是偷偷藏在这里看风景,看看真正的大战,哪想到他自己要下场啊! “这坚决不行。”折可存连忙 反对:“妹夫,你疯了,咱们才一百人。要是近卫团在这里,还可以试试,可是现在近卫团还没到府州呢!” “不,折将军,你理解错了。”在这个时候,秦牧很正式的称呼折可存将军,是一种姿态。这是打仗,要借助折家军的力量,那么就不是舅哥公子了,是折可存真正的身份,折家军的头领。 “怎么?”折可存不明白秦牧的意思。 “折将军你看,”秦牧指着前方的战场说道:“金国和联军已经开始阵列前行了,这种状态,你应该比我熟悉。” 折可存连忙点头。 他透过望远镜看的清楚,双方的远程攻击武器已经发射了一阵。泼喜军的石头,对于金兵没有造成太大伤害,可是禁军的蒸汽弩太过厉害,每一支弩箭都能串起一串的联军是士兵。 短短的十分钟,已经有不下几十个联军士兵倒在了蒸汽弩下。 这种情况让李察哥完全无法接受。他马上发出了第二道命令:“铁鹞子,冲阵!” 现在的局面对于联军又不利又有利。不利的是泼喜军不占优势,他们没有给金兵造成应有的杀伤。反倒是对面古怪的武器给自己这边带来了不少的伤亡。 可是那个神秘武器发射的频率不高。这让金兵无法打出阻拦的效果。显然那个玩意,金兵携带的也不够多。否则李察哥扭头就跑了,还打什么打。 现在就是个机会,既然对方无法阻止自己,而泼喜军密集的石头雨把金兵困在原地,这正是自己重装骑兵的机会。 虽然李察哥不懂物理,不懂得动能势能,动量冲量,可是几千年的冷兵器作战,不断的发展不断的进步,战术战法都是越来越暗合物理规律。 现在冲锋,速度快的一方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奔马冲向固定目标,是铁鹞子经典的作战方式。 其实不止是铁鹞子,铁浮屠,皮室军,包括折家军、种家军都是一样的战术。 这个战术是符合物理规律的,每一个正常的将军都会让骑兵冲起来的。站着不动的打那还是骑兵吗? 战术是固定的,但是什么时候冲锋,冲向哪里,以及怎么制造自己冲锋的机会,压制敌人冲锋的能力,这才是名将和普通将领的区别。 李察哥无疑是名将。他马上就抓住了金兵暂时无法移动的机会,果断的派出了铁鹞子。 这才是西夏的核心战斗力。 这一次他带来了一千一百人的铁鹞子,三百人一队,足足三个半多点的队伍。 三个正规铁鹞子大队,一队三百人,共九百人。还有一个残缺的大队,只有两百人,缺额一百。 这支残缺部队的队长,正是野利智高。就是他带着自己的大队,倒霉的遇到了出来抢烟草的折家军,被秦牧阴错阳差的杀了整整一百个铁鹞子。 这份损失对于西夏来说,的确是太大了。 往日的战争,铁鹞子从来没有过这样成建制的损失。而且就算死了一百人,也不可能连盔甲都抢不回来。 西夏的铁鹞子是重装骑兵,人数不多,只有三千人,是代代相传的,等于是家族买卖。一副盔甲几代相传,精心保养打造,所以即使人死了,盔甲还在,而且还越来越精良。 这样让铁鹞子的战力越来越强悍——敌人砍不破自己的盔甲,那么自然只有被砍了。 可是这一次的损失,不但死了一百个人,更是连盔甲都没有带回来一副,这让李察哥差点当场砍了野利智高。 总算是野利族也是曾经的大族,再加上幸存的铁鹞子拍着胸脯发誓,他们的确遇到了妖魔鬼怪,根本不是人能对付的了的。 折家军只派出了一个神仙,双手托着仙家法器,一通轰隆作响之后,人就死光了。 若不是野利智高将军头脑清醒,带着他们跑的飞快,自己这些人也得死在那里。 这番神神鬼鬼的话,让李察哥摸不着真相了。 如果说野利智高怯战,那么不会这两百人都怯战。如果怯战,也会找个合适的理由,比如说遇到了宋国的大军,足有几千上万。 这样到也说的过去。铁鹞子再厉害,三百也不能打几千。 可是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宋军只有三百人,还是步兵,那么这就不是怯战的问题了。 三百铁鹞子对三百步兵,怎么看都是砍瓜切菜一般的蹂躏对手。怎么能丢下一百个同袍,连一个敌人都没杀就逃了呢。 李察哥百思不得其解。这事暂时就成了个悬案。 可是野利智高的升迁也就彻底没了希望。他不但没抓回马青父女,还损失了一百铁鹞子。这可是西夏的精锐中的精锐,军队中的宝贝。如今莫名其妙丢了一百个,而且还没法补齐。 铁鹞子的盔甲是代代相传的,精良无比,远不是军械所的寻常盔甲可以代替。 而且军械所手艺最好的马青大匠跑了,西夏的盔甲质量更是不如之前,所以野利智高只能带着残余的两百人参战。 铁鹞子亦如既往的开始冲阵。 一身黑色的盔甲,连人带马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就连面孔都遮挡起来,只在眼前和鼻孔开着两道缝隙。 战马彼此以铁索相连,就好像一道黑色的铁墙压了过去。 隆隆的蹄声在冬日的草原上传递,声音中仿佛都带着寒意。 身后的联军开始疯狂的呐喊,为自己的前锋助威,同时结成阵列,稳步前行。 这时候,天祚帝也挥手派出了皮室军中的重装骑兵,向着敌人的右翼冲锋。 几千匹马奔跑在寒冷的草原,杀意随着寒风弥漫。 耶律余睹暗暗点点头。 西夏李察哥,果然名不虚传。在蒸汽弩这样的打击下,竟然没有崩溃,还抓住时机派出了铁鹞子。 现在自己的队形被泼喜军压制,暂时不能移动,的确是吃了不少的亏。 不过这也是耶律余睹的机会。 连石头雨都不能砸破的盾阵,只靠重装骑兵冲锋就能冲破吗? 而且,泼喜军的石头雨是有数的,不能一直打下去。不是说石头不够,而是投石机的准头不够。如果他们一直这样砸下去,等到铁鹞子冲到阵前,石头砸谁还说不定呢。 只要铁鹞子发起冲锋,很快投石机就要停下。 果然,铁鹞子冲到战场中间的时候,泼喜军停下了攻势——再扔就很可能砸着自己人了! 耶律余睹暗叫正是时候! 他一声令下,金军迅速变阵。刚才他们连绵结阵,整个前锋成为一个整体。如今阵型变化,就好像一块大布突然破裂, 然后迅速的汇成了一个一个的土堆。 在联军看来,原来眼前是一片平地,现在突然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土包。 金兵用人肉和盾牌组成的土包。 这样的阵型让铁鹞子无法再保持完整的战线,他们就好像海浪遇到一块一块礁石,必须要撞在礁石上。这些礁石不打碎,他们无法前行。 可是这些土包的紧密程度远胜刚才的盾阵,铁鹞子的刀往往只能在盾牌上砍出一道印子,却打不开缺口。同时土包里面还有长枪不时的刺出来。 此时后排的金兵开始射箭。箭如雨,从天而降。 这样的场面,李察哥看在眼里,一点也没有惊慌。铁鹞子的盔甲要是连箭都挡不住,那也不是铁鹞子了。 他不怕这阵箭雨,而是全神贯注的盯着金兵的后阵。 那里才是铁鹞子真正的对手,金国铁浮屠! 是时候了。 耶律余睹吹起了总攻的号角!战斗吧,儿郎们! 金国铁浮屠听到号声,立刻开始全速冲锋。 他们清楚,这是步兵为他们制造的机会。他们必须牢牢的把握住! 高速冲击的铁鹞子被困在了一个个人肉土包前,速度大大的降低了,而自己这边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在冷兵器时代,就在这个战场,重装骑兵的速度代表一切。 不说别的,就是同样三百斤的俩胖子,一个人高速跑动,撞向另一个静止的目标,倒霉的肯定是停着不动那个。别说作用力与反作用力,那没有用的。 灵活的人,作用力打在对方的脖子上,自己的手腕也受到了反作用力,但是结果能一样吗? 打脖子,脖子就断了,人死了。而自己的手腕,不过酸疼一阵而已。 铁浮屠的冲击力不断的提高着,他们在速度到达巅峰的那一刻,迎上了铁鹞子和皮室军。 残酷的冷兵器大战开始了。 这样的场面,让秦牧看的几乎要吐。太血腥了。 他自己带着近卫团打梁山的时候,迫击炮炸的敌人满天乱飞肢体,他也没这么难受,怎么今天会感觉恶心想吐呢? 秦牧赶紧让自己冷静下来。想了片刻,他还是很快明白了过来。 自己是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战争片看过无数,那些基本就是***的展示,自己早就看熟悉了。 而冷兵器这种血腥,他还真没看过,今日一见之下, 顿时有点受不了。 不过这个场面在折可存看来就稀松平常了。再多人挥着刀子砍,那也不过就是切肉而已,他早就适应了。 望着妹夫铁青的一张脸,折可存略感欣慰。总算是你也有不如我的地方了。 “姐夫,你没事吧?”折美凤立刻又递上了热水。 “没事。”秦牧接过水杯喝了一口,调整了一下情绪,对着折可存说道:“折将军,这个任务,你能不能完成?” “妹夫,放心吧,这点小事要是我还不能做,那我也愧对折姓了!你等我好消息。” 说着话,折可存点起了自己的人马,迅速的下山去执行任务。 对于这个妹夫的计划,折可存拍手叫好。这个人,自己还以为他心软,哪知道真正的妹夫,是如此心狠手辣之辈! ------------ 第二百一十三章 蒸汽弩的真正威力 李察哥望着金国的重甲骑兵如成群的野兽一般冲了上来,他心里没有一丝的波动。 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内。金国如果没有重甲骑兵,凭什么敢在自己面前列阵。 他是不懂物理,可是非常精通常识。 铁鹞子这一身盔甲,经历过多少代人的打造,其精良和坚固,在本时空是一等一的。说白了,这就是一堆精钢,放在这里让敌人砍,如果你砍不动我,那就等死吧。 金国这才建国几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积累。铁浮屠的一身盔甲,在李察哥这个精通军事的大将看来,比起铁鹞子还是差着许多。 这也是实际情况。金国的前身是完颜部,完颜部就是猎手,他们打猎可不用什么盔甲。在钢铁锻造这一项上,金国是远远落后于辽国大宋和西夏的。 可是战争不是简单的科技比较,否则大宋早就称霸世界了。 战争是铁和血的碰撞。金兵的铁浮屠虽然在装备上落后于西夏铁鹞子,可是在勇气上却远超西夏人。 毕竟他们以前是和野兽玩命的。在熊瞎子面前,不怕死才能活下去。 他们不只是不怕死,还有足够的打猎技巧。没技巧早被熊瞎子拍死了。 金国的铁浮屠只有八百人,可是这八百人完全不惧怕一千一百的铁鹞子。短短百米的冲锋,就让金兵把速度提升到最快。这一次,形势掉了个头,铁浮屠就好像一股海浪,凶猛的撞上了如礁石一般的铁鹞子。 战场中杀声震天。 重甲骑兵就好像两个庞大的怪物,迅疾的纠缠在一起,不时的有人掉下马匹。 这一身重甲足有几十斤,寻常刀剑根本砍不动。可是也正因为盔甲的沉重,导致他们必须坐在马上才有机动性和杀伤力,一旦坠马,就基本上等死了。 激烈的战斗中,不时的有重甲骑兵掉落下来。 不过在这样的时刻,根本没人分心,坠马者的死活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杀死对面的敌人。 焦灼的战局是李察哥需要的。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人数虽然不是最重要,但是肯定非常重要。 联军有八千人,金兵只有四千,不论步兵还是重甲骑兵,联军都占着人数的巨大优势。 李察哥不怕纠缠,他就喜欢纠缠在一起。如果不纠缠在一起,金兵的铁浮屠如果冲击自己的步兵阵列,那么轻甲的步兵肯定就是被屠戮的下场。 现在以自己的优势重甲纠缠住敌人的重甲,让自己占据绝对优势的步兵冲击敌人的步兵战线,怎么看都是最划算的买卖。两个打你一个,还不是占了大便宜吗? 联军的步兵迅速的跟进,很快就要加入战局了。 耶律余睹心里一阵冷笑。 果然是井底之蛙。虽然李察哥是个名将,可是他却不了解这个时代的发展! 科技改变生活,也改变战争!当然这句话他也说不出来,应该是秦牧来说。 蒸汽弩的杀伤力,远远不是耶律余睹刚刚展示的那么点。他特意的极大降低了蒸汽弩的发射频率,就是诱惑敌人上当。 联军如果不动,自己的蒸汽弩如果全力发射,就会把敌人吓的四散奔逃。 打成击溃战,这是耶律余睹要避免的。既然辽国西边仅存的力量和西夏的精锐都在这里,那么一次性解决对金国最有利。 解决了这两股势力,金国可以顺利的拿下宁边,滨海,东胜州三座城池。 如果不杀光这些人,日后攻打这三座城池将会面临腹背受敌的局面。耶律余睹这样的名将肯定要尽力避免这样的情况。 现在联军整体冲了上来,大军的行动就好像奔流的河水,不是说停就能停,说拐弯就拐弯的。 一旦开始,就无法迅速的改变状态。 耶律余睹要的就是这种局面——如果秦牧在,会告诉他这叫惯性。 物体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称为惯性。惯性是物体的一种固有属性!如果四太子金兀术在这里,他和耶律余睹到是能讨论讨论,毕竟秦牧给他科普过一次。 不过金兀术不在,耶律余睹也不是天才,自然无法理解惯性,可是他很清楚常识。 经验告诉他,现在是最佳的出击时刻了! “全力使用蒸汽弩!” 耶律余睹发出了屠杀令!同时军号响起,金国的后阵步兵也开始列阵冲锋。 蒸汽机只要不坏,就会不知疲倦的工作。 在金兵全力的操作下,弩箭以每分钟三支的频率密集发射。 不得不说领先千年的设计果然非同凡响。两台蒸汽弩一分钟能射出六支弩箭,而秦牧设计的弩箭,又粗又长,每一支都带着巨大的动能,在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任何盔甲可以抵挡。 而且蒸汽弩是工业化产品,动力的输出是稳定的。这个和投石机不同。 投石机的动力本质来说是人力,人力的每次输出不可能一模一样,所以投石机抛出的石头只能是砸在大概范围,没有什么精准可言。 要不怎么泼喜军不敢发射了?就是因为根本没准,怕砸着自己人。 可是蒸汽弩就不同了,固定的输出,标准化的箭支,带来可观的准确率! 虽然比起现代化的步枪万万不如,但是打击如此大面积的敌人步兵,真是万无一失。 每一支弩箭都带走一串联军士兵的生命,而且弩箭就好像连绵不断的一条线,没有半刻的停歇。 这两三百米的距离,对于联军来说,就是地狱之路 。他们万万没想到敌人的武器如此厉害。关键是能这样大面积的发射。 李察哥望着自己的士兵成串成串的倒下,心里简直如滴血一般。 现在的战场,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战场了。超乎时代的武器总会引起战争的变革。就好像折可存完全没想到,在秦牧手里的战争,是他根本不曾想到过得战争。 李察哥也想不到这个弩箭如此厉害。量变会引起质变的,即使他不知道这句话,可是眼看着自己的士兵飞快的倒下,现在他也明白了。 但是距离敌人的阵线还有那么一段路程。这可怎么办?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什么怪物啊!大宋大辽也没有这个玩意吧! 现在李察哥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是冲过去,还是马上撤。 冲过去,就可以和敌人纠缠在一起,这个武器再厉害,也不能连自己人一起杀,就算是废了。 可是冲过去,就要付出至少减员三成的代价。这个损失是他无法承受的。 他来这里的最主要目的是救下辽国皇帝,对于金国,当然能打赢最好,打不赢,也不能把西夏军队白白葬送在这里。 金国兵已经打发了狂。有着优势武器的支持,敌人的恐惧全摆在脸上。连他们的脚步都放慢了,不再坚定。 这时候,不但金国的骑兵步兵都打了鸡血一般的拼命,更重要的是那些技术兵种——就是操纵蒸汽弩的,愈加的卖力。 在这个冷的滴水成冰的季节,他们反倒热的满头大汗。一方面是因为有蒸汽机,这个有火,好热,另一位方面也是因为拼了老命的运作。 这让他们俱都解开了盔甲,甚至光着膀子的干——扎死一切敌人,我大金蒸汽弩无敌! 李察哥感受到金兵的气势又涨起来不止一成,他终于咬牙做出了决定。 “鸣金,收兵,撤!” 人不能和钢铁抗衡。就好像同样人数的的轻甲步兵打不过重甲骑兵,自己的人也扛不住这样粗大的弩箭——已经超越李察哥的认知极限了。 他只能逃命。 此时的西夏军队正是鼎盛时期,而能留在天祚帝身边的辽军也是精锐。战局虽然不利,但是撤退的命令下来之后,整体还是能有组织的向后运动,试图脱离战场。 这处战场从天空上看,就好像一个枣核。中间是一片开阔地,两头略微收束。 联军向自己的后方飞快的逃命,已经有一小部分脱离了蒸汽弩的射程,这让耶律余睹非常遗憾。 李察哥不愧名将!在这样的局面下,他没有急火攻心,妄图以人数扳回战局,反倒懂得审时度势,保留了大部分军力,果然是个能人! 不过耶律余睹不会就这样放走敌人。必须尽可能多的杀死敌人,才能更顺利的执行接下来的任务。 他正要发出命令,全体追击!却在这时候,只见敌人的后方突然大乱。 一股大火冲天而起,毫无征兆,就好像神迹一般,完全堵死了敌人的退路。 这一道大火横在辽国和西夏联军面前,而且火势是如此的巨大,远不是一般的草原失火可以比拟的。 铁是热的良导体,高温迅速的通过盔甲传导到火场前的士兵身上,他们发出了非人的痛苦嚎叫,有的就地打滚,有的拼命向旁边的河里跳。 打滚毫无用处。温度又不是火苗,打滚也不能降温。这些人很快就没了声息,都烤熟了。 跳河的也好不到哪里去。沉重的盔甲,让他们迅速的沉入了河底。不被烧死,就被淹死! 李察哥这下真的面容变色。哪里来的大火,而且如此邪性恐怖,自己的后路没了。这可怎么办? 水火无情。 相比起蒸汽弩来说,大火可是恐怖多了。 这个是无差别攻击,高温波及到的地方,谁也逃不出去。 这可怎么办? 两害相权取其轻!李察哥瞬间又改变了命令:“冲击,冲击,向着敌人冲击!” 上有主帅的命令,下有炙热的大火,联军人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冲不过金国人的阵线,他们全得死在这里。 拼命的力量是恐怖的,联军士兵为了活命,完全忘记了蒸汽弩的恐怖,或者根本就没时间想那个玩意,他们用尽最大的力气,扭头向着金国阵线开始冲锋。 杀光金国人,才能保住自己性命! 耶律余睹大喜。你们这样挤成一团,岂不是正好便宜了我的蒸汽弩。 他立刻下令整理阵列,准备迎接战斗,同时派出更多的技术兵种,围在两座蒸汽弩边上,替换下已经累坏了的金兵——这也是个强体力劳动。 却在这时,蒸汽弩突然毫无征兆的炸裂开来!蒸汽弩的核心是蒸汽机,那里全是滚烫的开水,这一下爆炸,一点不次于那边的大火,滚烫的开水泼撒在金兵身上,顿时一片鬼哭狼嚎,让人如坠地狱! 开水浇在身上,直接露出了白骨,还是烫熟的骨头,这种惨样即使耶律余睹也不敢多看。 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好端端的蒸汽弩会炸裂呢。 没等他想明白,另一座蒸汽弩也炸裂了。 这处藏在战场后边的蒸汽弩阵地,就此彻底被毁。 失去了蒸汽弩,耶律余睹顿时心里虚了。他的人数远远少于对面,所依仗的无非是这个跨时代的武器。现在这玩意莫名其妙的炸了,他顿时感觉自己失去了战场优势。 甚至,他失去了对战场的控制! 联军发疯一般的冲过来,这已经不是人了,纯粹是一群被惊了野兽。 纵然金兵也是牲口一般的身体,可是他们毕竟还没发疯呢。 “撤!”耶律余睹果断的发出了命令。 金兵一样的训练有素,他们占据着战场主动,撤退起来更加的迅速。 没有过多的纠缠,两个集团逐渐拉开了距离,金兵向着自己的后路拼命的奔跑。 整体来说,这场战争联军损失很大,尤其是士气上,遭受了更大的打击。金兵是胜利的一方,他们利用蒸汽弩占尽了便宜,大量的杀死了敌人,自己损失很少。 拿刀子砍铁皮,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砍透的! 他们要走就走,轻松自在。 可是眼看着距离不断拉开,马上就能脱离接触,却在这时,金兵的前路也突然出现了一道火墙。 这道火墙一样的来的蹊跷,就好像神迹一般,猛然就挡在了金兵前面。 刚才的情景立刻重演。 金兵也被烫死烧死淹死很多。 两道火墙,就好像两扇死亡的大门,牢牢的把三国兵马锁在了这片土地上。 火势向两边蔓延着! 可是,两边是不分东西南北的。蔓延,就意味着,这片空间变得越来越狭小! 金兵被灼热的高温又赶了回来。 联军和金兵,不由分说,不由自主的碰到了一起。 这一次,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而战,只是为了战斗而战斗。一定要杀死敌人,跑到对面去,这样才能离背后的大火远一些。 这时候,他们都被高温和恐惧冲昏了头脑,他们完全想不明白,即使冲到了对面,不一样还是大火吗? 世之英杰,必然是少数。 战场中唯一没有动的,只剩下两个人。 李察哥和耶律余睹。他们高坐马上,冷静的好像两块岩石。 他们不是不畏惧死亡,而是知道畏惧没有用处。 即使是死地,他们也要拼命找一条活路出来。 可是活路在哪呢? ------------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夹山的来历 折可存望着山下熊熊燃烧的大火,忍不住大笑道:“妹夫,真有你的!兵书云,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我看你就是。一个兵没动,就杀死了这么多人。” 这位折家二公子对秦牧越发的佩服! 之前他见识过了现代化的战争,虽然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明白到未来的大概模样,可是折可存很清楚的知道,那一切都是建立在华国高明的科技水平上。 对于秦牧本身的军事能力,折可存觉得未必比的上自己。毕竟自己从十五六就开始上阵杀敌,十年的军旅生涯,岂是白给的。 可是今天他不得不服气。 秦牧问他怎么才能消灭眼前的三股势力,折可存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看他们打,还能干什么?自己就一百个人,还没穿盔甲。 就是盔甲俱全也没有用!一百人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他只能干等着,等着看看谁赢,除此之外,再无办法。 可是秦牧不然,既然定下了目标,就马上拿出了针对性的计划。 他要全面的消灭眼前这些人,所以让折可存在战场的两个收口处都偷偷洒下了大量的汽油。 青州油田的投产,让秦牧有了充足的油料。折可存这次回来就带足了各类燃油。因为他的摩托车要用,秦牧的飞机也要用,而且这次出门做参谋旅行,更需要大量的燃料——取暖! 这么寒冷的日子,靠捡柴禾烧哪行。 现在这些油料都便宜了三国大军,给他们取暖了。 趁着三国大混战的当口,折可存带着手下分成两队,悄悄的摸到了战场的后面, 按照秦牧指定的地点抛洒了足够多的油料。 不过秦牧并不需要他们点火,那太危险了。不说离火场太近,就是被人发现了也跑不掉。 他们洒完了油料就又悄悄的跑了回来。战场中厮杀正酣,折可存这一番行动竟然没有人发现。 等到联军败退的时候,秦牧抓住时机,当联军的先锋踏入了油料区,马上命令余里衍开火。 ***打出的***瞬间就点燃了熊熊大火 ,立刻挡住了联军逃命的道路。 大火无情,一把火烧的联军损失惨重。逼不得已,只好按照秦牧设定的方向扭头去找金兵拼命。 这时候秦牧再命令余里衍打烂了两架蒸汽弩,抹平了技术上的代差,把双方拉到同一个起跑线,再把金兵的退路也阻断。 大火好像两块夹板,不断向里挤压,火海中的三国大军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他们已经完全的失去了理智,满脑袋只有一个念头,杀光眼前的一切! 不杀出一条血路,自己就会死在这里。这片火起来的太邪性了。 纵然是山林大火,草原大火,也没有突然就如一面墙这样的燃起来。怎么看都是老天爷发威。人不能跟天对着干,那么只能跟人对着干了。 杀!杀光一切! 苍天之下,地狱一般的景象让秦牧都不忍心再看了。 他放下望远镜,有点无力的歪坐在地上,从折可存的兜里掏出一包“中华”,抽出了一根叼在嘴里。 折美凤立刻从二哥兜里把打火机掏了出来,识趣的给在家男人点上。 秦牧基本不抽烟,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绪,弥漫在自己的胸口。非要做点什么才能排解。 那就抽一颗烟吧。 本时空的“中华”肯定无法和后世相比,不过秦牧现在哪里还在乎这些,他郁闷的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的的吐了出去。 烟气似乎多少带走了一些负面情绪,这让他感觉到一点点的轻松。 这么多人,一万多生命,可以说基本全死在自己手上了。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冷血呢?他完全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那个时候,秦牧只是下意识的从自己的战略方向着手,得出了一个消灭三股势力有利于自己发展的结论。 然后自然而然的就做出了这么一个军事计划。 计划的完成简直天衣无缝,从折可存的抛洒燃油,到余里衍几次精准的命中,可以说他就仅仅动了动嘴,这一万多人就要死光了。 这是一万条性命,不是一万颗香烟! 自己怎么就能想出这样一个计划呢?秦牧百思不得其解。一年多时间,甚至不到一年——因为在后世时间流速慢,其实按照二十一世纪来说,从开始穿越到现在不过半年多点时间,自己就从一个普通的青年人成长为冷血的怪物不成? 那么日后的自己,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秦牧紧皱眉头,这时候折可存也不敢打搅他。这个妹夫,越来越厉害。折家军大小战争无数,也没杀过这么多人! 妹夫不过动动嘴,一万多人全要死在这里。果然不愧是天下之主!折家比起前秦牧来,差太远了。 这时候贾红线和方好音一左一右的依偎了过来。她们都很清楚在家男人的心。虽然表哥要打天下,可是表哥却绝不是杀人魔头,相反,他比谁都珍惜世间的生命。 只是这件事,她们俩都清楚,这是争霸道路上必须做的,纵然表哥心里不舒服,可是他不做也的做。 她们俩对望了一眼,正想办法准备开解一下自家男人,没想到这时候余里衍大叫一声。 “姐夫,我爹爹受伤了!你快救我爹爹!” 听到这话,秦牧立刻抛开了一切不应该有的思绪,迅速的把注意力回到了战场。现在可没时间悲秋,一切为了胜利! 胜利包括很多目标。消灭眼前的有生力量是一个目标,不让天祚帝死在这里也是一个目标。 听到余里衍说耶律延禧受伤了,秦牧连忙抓过望远镜仔细观察。 折可存一直注视着战场,他一边看一边对秦牧说道:“是流矢,也不知道是哪一家放的。” 现在战场过于混乱,火场中的地盘越来越小,人群越来越密集,于是敌人和自己人就更加难以分清。若不是折可存一直注意着战场,再加上天祚帝到现在也没把那两根高高飘扬的鸟尾巴丢掉,还真是难以找到他。 余里衍无疑也是如此。通过那不知什么鸟的两根尾巴,她从瞄准镜里面一直牢牢的看着自己的爹爹。 有时候她很想一枪崩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简直禽兽不如,竟然杀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还想杀我! 可是一旦天祚帝遇到危险,余里衍又十分的紧张,生怕天祚帝死在自己面前。 战场无情,尤其在这样混乱的场面下,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块地方是安全的。 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一支流矢,正插在天祚帝的胸口。 耶律延禧在马上摇晃了一阵,差点就掉落马下。 余里衍下意识的就叫了出来。快点,秦牧,救我的爹爹 。 秦牧望着地狱中的天祚帝,心中飞快的盘算着。 按照历史来说,耶律延禧不能死在这里。他可是活了很久的,就算做俘虏还做的有滋有味,还打马球呢!当然是给金国人取乐用。 可是现在这个样子,四周是火,中间全是疯狂如野兽一般的人,他想要活着跑出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现在他还受了伤! 怎么办? “姐夫,怎么办?”没等他想明白,余里衍焦急的拽住他胳膊,一通摇晃。好悬把秦牧摇晃散架了。 玩起沉重的***步枪就好像玩绣花针一样的辽国公主,一旦用起力气,真能把秦牧活活拆了。 折美凤立刻拉开了余里衍:“丫头,你轻点,别伤着姐夫。” 秦牧完全没有在意这些,他心中一直计算的是利害关系。 这么大火,都没烧死耶律延禧,是不是他真的不会死在这里? 秦牧对整个局势有着完整的计划,他十分清楚自己的手段应该怎么用。 燃油点起的火不同于山火。想一下后世加油站着火,或者运油车着火,那真是一瞬间的事情。 可是现在是冬天,地上的草都没多少,而油料并不是多到能把这些人全烧死。 如果油料有那么多,秦牧根本就不需要等,一开始是就可以放火。 他之所以还有如此繁琐的操作,就是知道只靠这点油料不够。完全的不够! 必须要营造出足够的气氛,让两边杀红了眼,失去了理智,然后才能在合适的时机执行自己计划。 现在别看火势依然很大,可是他身在场外看的清楚,失去了油料的支持,火势已经不那么大了,至少烧不死人,可以骑着快马跑过燃烧的草场。 但是这情况火场内的人不知道,而且他们早就杀红了眼,除了杀人,他们根本意识不到别的。 秦牧估算着,三国联军现在还能站立的,不过一千多人了,剩下的肯定会全死在这里。 一千多人,还不是一家,是三家,而且正在玩命的打生打死,若是自己出手,救下天祚帝似乎还有那么一点可能。 他扭头问折可存道:“二公子,这里是什么地方?” 折可存摇头说道:“这地方哪有名字,无非是个荒山,不过经此一仗,妹夫你到提醒我了,这里应该给起个名字。我看,你的火攻如此厉害,从两边夹着向里烧,不如就叫夹山吧!” 听到这话,秦牧大吃一惊! 难道,夹山这个地名在自己来之前并不存在吗?莫非是因为自己出现在这里,并且放了一把火,才被折可存命名为夹山? 如果是这样,怎么历史上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呢?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那自己真的不能让他死了。他死了,岂不是天祚帝就真的死在夹山?你死也得死在别处。 救! ------------ 第二百一十五章 夹山之战的结局 耶律延禧简直绝望了。前后都是大火,左右不是山就是河,自己向哪里逃?根本逃不出去。 不说别的,满地的死人就碍手碍脚,马匹根本没法跑。 如今战场上的厮杀声早就没有了。可是没有了厮杀声,厮杀并没有停止。只是能叫的出声的,全已经死了,剩下的全变成了野兽一般,不顾一切的在拼命。 只要眼前有人,那就用刀砍,用枪捅,甚至,用牙咬。 天祚帝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恐怖的景象。这哪里还是战场,这分明就是地狱。 他手脚都软了。也就凭借一身高明的骑术,还能牢牢控制住坐骑。 他身边的卫队已经所剩无几,只能勉强的把他守在中心。 这时候剩下的金兵,全是金国顶尖的军士。在炼狱一般的战场能生存到现在,绝对是非人类。 天祚帝身边的卫兵完全比不了对手。他们能活到现在,只是因为身份高——皇帝的亲卫,一直没有上场,所以苟活到这个时候。 但是好日子马上就到头了。 如今三四百的金兵分成两部分,一队冲击着西夏的残兵,另一队直奔天祚帝而来。 金兵都是最好的猎人,最不缺神射手。 眼见着天祚帝身边守卫不多,一位神射手抄起弓箭,迅疾拉弓成满月。 箭是破甲箭,前面是棱柱样式,专破重甲的。 只要他一松手,这支箭就要带走天祚帝的小命。 天祚帝正焦急的四处张望。虽然这是人间地狱,可是耶律延禧并不想死在这里。没人想死。 他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对环境有着非同一般的敏锐感觉。 天祚帝惊讶的发现火势竟然不知什么时候变小了。这让他欣喜若狂! 火小了,自己岂不是又可以开始跑路! 他很清楚眼前的局面。金国兵就算再厉害,可是杀到现在,人和马都疲惫不堪了。自己可是一步都没动过,人和马都有着充足的体力。 那还等什么,跑吧! 他一提缰绳,就要跑路,却在这时,就见一支重箭破空而来。 现在的战场已经非常狭小了,等天祚帝看到这支要命的重箭,想躲就躲不开了。 重箭深深的扎在天祚帝的肋下。 耶律延禧大叫一声,翻身跌落马下。 辽国皇帝坠马了,这给金兵以极大的鼓舞,同时也给了辽国仅存的卫队巨大的打击。 一边士气更胜,一边惶恐不安。本来两边的实力对比就不平衡,如今更是拉开了更大的差距。 辽国卫队如沙滩上的沙雕,一股潮水打来,迅速崩溃四散。 金兵眼里只有天祚帝。那一身明黄的战袍,还有两支长长的鸟尾巴,就算天祚帝藏人堆里面都没用,何况现在他的卫队四散奔逃,这一下就把辽国皇帝晒在了当场。 耶律余睹仰天长啸! 狗贼,你也有今天,就让我亲手取你狗命! 他喝开了手下,一提缰绳,从观战的土坡上飞驰下来,手中的钢刀泛着冰冷的寒光。 天祚帝捂住伤口,艰难的坐了起来。伤很重,换了别人可能早就死了。可是他的盔甲是辽国难得的上品,挡住了大部分冲击,这让他伤重不死,暂时还有行动能力。 他想爬上自己的宝马,赶紧逃命。可是全是上下没有半点力气,根本蹬不住马镫。 吾命休矣! 耶律延禧望着耶律余睹越来越近,人未到,刀光已到。 他似乎已经感觉到脖子上有了一丝冰凉。下一步,自己的脑袋是不是就要离开身子呢? 若是那样,自己还真不甘心呀!那个怪鸟,到底是什么样的呢?真想抓下来看看。否则朕死不瞑目! 耶律余睹打马飞奔,几十米的距离一晃就冲过了一半。 此时的耶律余睹,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杀意,妻儿老小的性命,今日,某家要亲手讨回来! 眼看再过几步,就要冲到天祚帝眼前,却在这时,耶律余睹的马头突然爆炸了。 不止如此,连马脖子马身子都少了一大半。 耶律余睹措不及防,被失去半边身子马狠狠的摔到了地下。 这下可摔的不轻。他完全没有料到自己这匹宝马会把自己摔下来。 这匹马陪他走南闯北,征战天下,从来多难多险的路都没有摔过他。怎么今天摔了自己呢?而且恰恰在这个时候。 他顾不得天祚帝,扭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宝马仿佛遭了恶鬼啃噬,前半边身子都没了。 耶律余睹顿时大吃一惊。这是怎么回事? 他立刻想起了自家蒸汽弩奇怪的爆炸。 蒸汽弩,是划时代的武器,耶律余睹不可能不重视。他早就琢磨透了其中的原理,同时对于余里衍的情人能设计出这样的武器,深感佩服。 这武器威力又巨大,本身又坚固——当然了,以秦牧三脚猫的制造水平,只能拼命堆死重,否则哪敢保证结构强度。 正是因为这点,导致耶律余睹没法带更多的蒸汽弩——实在太沉了。 但是那么结实牢固的蒸汽弩怎么会突然爆炸呢。而且不是一台,是连续两台。 两台蒸汽弩全炸了,现在,自己的马也炸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的茫然四顾。 只见远处一处土坡上有一股烟尘,飘荡在苍天之下,显得极为怪异,而且似乎有一阵怪异的声音从那里传来。 山坡上,余里衍透过瞄准具,十字线压在了耶律余睹胸口。 刚才是她一枪打烂了耶律余睹的马匹。不过却不是她擅作主张,而是秦牧的命令。 秦牧要留下天祚帝的性命,不能让耶律余睹就这样杀了他。 这个命令让余里衍陷入了非常矛盾的心理。 耶律余睹杀天祚帝,有着十分充足的理由。天祚帝杀了他全家,他难道不能报仇吗。而且他不是为自己一家保持,还为余里衍报仇。 可是耶律延禧怎么说也是余里衍的爹,看着自己的爹被自己的姨夫杀死,这…… 余里衍完全不知道怎么去做,幸亏还有自家男人。一个命令就让自己解脱了。 杀了马,她的枪口不由自主的对上了自己的姨夫。显然,下意识的,她还是向着自己的爹——虽然这个爹禽兽不如。 李察哥这时候也发现了火势减弱。他当机立断,立刻吆喝一声,带着残存的西夏兵迅速的逃离了战场。 三千人只剩下不到三百人,铁鹞子更是一个也没活下来。他们太沉了,失去了马匹的冲击力,跑都跑不掉。 李察哥带着不到三百的轻骑兵没命的逃窜,完全不再关心天祚帝的死活。该死就去死吧! 若不是为了这个昏君,怎么会白白断送了西夏这么多好儿郎!一千一百个铁鹞子,几乎是全部铁鹞子的一半了。 三千铁鹞子可以说是西夏的镇国之宝。这就好像后世的核武器一般,有了这个,心里踏实。 如今一下损失了将近一半,李察哥心里都在滴血。他恨极了天祚帝。如果不是为了救他,怎么会死这么多铁鹞子。 而且自己的目的一样也没达成。 这一仗,自己根本没赢。金兵现在也只剩下四五百人。但是联军是从将近万人打剩下不到七百,金兵是从四千人剩下四五百,从人数来说,自己损失太大了。 而且对面的重甲骑兵眼见着还有几十号。 这一仗,可以说是惨败。 当然,金兵也没胜。如果非说胜利的话,也是惨的不能再惨的胜利了。 四千多的大军,从金国打到这里,纵横几千里,都没死几百人 ,如今一仗下来,基本团灭了。 耶律余睹也无法让自己相信自己胜了。 这一仗,根本就没有胜利者。 三方稀里糊涂的被大火逼在这个狭小的空间,就好像挤在一条正在沉没的船上,每一个人都拼命的想把别人推下船,好让自己能活下来。 可是到现在他们才发现,如果大家不打这一仗,能一起灭火的话,反倒都能活下来。 可是说什么也晚了,火不知不觉已经弱了下去。现在燃烧的只是枯草和人和牲口的尸体。 这样的火是烧不死人的。 李察哥迅速的跑的没了踪影。 耶律余睹没有跑,他还要宰了天祚帝呢。 这个满身仇恨的男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从高速疾驰的马上摔下来,若非他身经百战,身体异常灵活,早就摔个半死了。 耶律余睹刚伸手去捡起掉在地上的刀子,却见刀子也突然爆炸了。 有妖怪! 耶律余睹这下真的吓坏了。若说蒸汽弩的爆炸,可以勉强解释为水太热烧炸了,那么自己战马的爆炸已经没法解释了。 不过那时候他一心报仇,心里根本没工夫想这些。 现在他被摔的七荤八素,眼前的刀又爆炸了,这让耶律余睹顿时清醒过来。 这是,有仙人在保佑天祚帝吧。 本时空的人,没有不迷信的。对于神仙,无非是深信和半信半疑,若说全不信,那只有秦牧一个人。 耶律余睹显然不是秦牧,他立刻想到了一个让他恐惧的事情。莫非天祚帝是有神仙护持?否则自己的马,和这把宝刀,怎么会接二连三的爆炸呢? 这时候他再也不敢逞强了。 赶紧跑。既然不能杀耶律延禧,那留在这里难道等死吗? 金国如今正是刚开国的几年,人才鼎盛,就连军队都是上好的人才。 虽然只有几百残兵,但是依然能严守号令。大火已经弱了好多,围困自己的火墙消失不见了,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 杀光剩下的辽人没有意义。赶紧撤吧。这一仗打的他们也有点胆寒了。 死了那么多人,这一片土地上层层叠叠的都是人的尸体,马的尸体,他们即使打了这么多仗,也从来没有一次性看过这么多尸体。 眼前的景象,就连地狱都不过如此吧。 残肢断臂,还有人肉马肉的焦糊味道,让稍微恢复了理智的金兵根本无法停留。 他们也仓皇的逃离了战场。 天祚帝的卫队早就作鸟兽散了。他们都是精锐,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 突然之间,诺大的战场,只剩下受伤的天祚帝一个活人,孤零零的瘫坐地上。 耶律延禧完全没料到这个结果,他本来都等死了,哪成想没死了,反倒敌人自己跑了。 真是老天保佑! 既然如此,那朕要东山再起! 他想到这里,身体里凭空增添了无穷的力气,竟然能摇晃着站起身子,想要骑上战马。 天祚帝刚拉到缰绳,就见自己的宝马突然在眼前炸裂。 一身血肉渣渣铺天盖地打在耶律延禧身上,只吓得他乜呆呆不知所措! ------------ 第二百一十六章 宁边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战场。 火,不知不觉的熄灭了。风吹过,一股让人颤栗的味道夹杂在风中,让秦牧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这味道,连折可存都有点受不了。他大小战争打过无数,可是哪一次也没有杀过如此多的人。一万多的人和牲畜尸体躺在这块狭小战场,而且俱都半熟不熟的,这让二公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烤肉了。 只要闻到那个味道,他就会忍不住想起眼前的场面。 不过妹夫妹妹都在旁边,身边还有手下,他绝不能学秦牧的样子,捂住自己的鼻子,反倒要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战场上只有一个活人——当然,这是在折可存眼里,只有天祚帝才算是人。剩下的兵将,即使不死,也不放在二公子眼里。他们的死活毫无意义,只有耶律延禧才是他关心的。 折可存不得不再次佩服起妹夫来。 他的计划一个连着一个,根本就让人防不胜防。 天祚帝没死,就要为继续为我们卖命。 有方好音在,天祚帝就是想死都死不了。 这时候他已经完全的昏迷了。重箭深深的插入肋下,如果不能及时接受治疗,肯定小命不保。 幸亏有方好音在,否则这个伤只靠本时空的医疗技术基本就是没救。可是有了来自后世的医术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一台战地手术迅速的做完,耶律延禧沉沉的睡了过去。 余里衍这才放心下来。爹爹至少不会死在这里,死在自己眼前了。 她连忙给方好音递上了一杯茶:“好音姐姐,谢谢。” 方好音接过茶杯,点点头。这算是丫头的投诚吧,至少,不是那么全面倒向大姐了。 秦牧没时间搭理后宫的这些鸡毛蒜皮小事,他正指挥折家军换装。 全体去找还能穿的辽国军装,烧破了没关系,大概看得出是辽国军装就行。 这里恰巧离宁边城不远,秦牧准备让天祚帝发挥余热,至少替自己办点事,算是医疗费吧。 折可存让人扎了一副简易担架——这个技术还是从近卫团看来的,然后抬着昏迷的天祚帝,立刻向宁边城进发。 当天夜里,宁边城就落入了秦牧的掌心。 这下就连贾红线几个也不得不佩服自家男人的本事。不靠近卫团,不依赖超级强大的武力,只动动脑筋,就把这座辽西门户拿在了手里。 宁边城和府州遥遥相望,占据了这个城市,秦牧就在大宋之外有了一个落脚点,可以说这里就是第二个梁山,而且比梁山的地位更重要。 这是一座真正听命于秦牧的城市,不像梁山,上面还有个名义上的朝廷。 宁边城现在彻底的姓秦了! 宁边城的城主看到天祚帝带着一群残兵败将过来,哪敢犹豫,立刻就开城把秦牧一行人接了进来。 天祚帝还在昏迷中,即使不昏迷也醒不来,秦牧需要他一直昏迷,所以方好音就给他打了一针安定。 耶律延禧不能说话,这根本不成问题,因为余里衍还在。 余里衍是正宗的辽国公主,即使天祚帝杀了她的娘和哥哥,可是她不是没死吗。没死就是大辽公主。而且这次余里衍跟在天祚帝身边,显然人家父女和好了。 于是所有人都以余里衍为尊。 余里衍也不客气,立刻发布号令,把所有驻扎在宁边城的守军全派去了滨海。 这个命令让手下莫名其妙,好端端的去滨海做什么?可是公主发话谁敢不听?于是第二天一早,宁边城就再也没有一个辽兵了。 这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名义上是余里衍做主,实际上秦牧掌控一切。 他已经让折可存联系折可求,立刻发兵来接管宁边城——不用等近卫团了。 三日之后,折家军一千人的先头部队就出现在宁边城,带队的竟然是折可求。 折可求不能不来。他实在是坐不住了。 百多年来,折家虎踞府州,这是说的好听,其实换一种说法,就是被牢牢困在了府州。 天下之大,不说汴梁的花花世界没有折家的份,就连河套的富足都和折家没关系。他作为折家家主,早就对现状极端不满了。 秦牧和折可存说起过,折家要向西扩展,这个计划正打动了折可求的心。 只是他做事谨慎,绝不可能凭借秦牧一句话,一支突击步枪,就让折家听命于秦牧。 一年多来,通过不断的暗中观察,最主要的是前一阵的飞行谈话,折可求彻底明白了秦牧的实力,这才死心塌地准备大举扩张。 可是他的准备是以近卫团为后盾的,没有近卫团,只凭一群不穿盔甲的折家军,怎么打仗?这不是做梦吗。 结果现实比梦境还美好,宁边城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来了。 简直是天上掉金子,正砸在折可求的脑袋上。 他来不及多想,立刻点起一千折家军,以“还乡团”的名义就冲了过来。 秦牧见到折可求也是大喜过望。因为折可求带来了他最急需的民政人才。 当秦牧接管宁边城之后,那些原来的官僚当然一个也不能留。 以折可存的想法,全杀了就完了,不过秦牧阻止了二公子如此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 难道夹山死的人还不够多吗? 他把这些人全赶走了事,不再多造杀孽。 可是宁边虽然不大,也是一座正经的城市,城市的正常运作需要有规矩,只靠军队管理是万万不能的。 如今折可求带来了大量的民政人才,这让秦牧松了一口气。 这个大舅哥果然不愧是折家掌事人,什么事情都想到前面,的确是自己强大的助力——没有折家这些民政人才,秦牧有点拿这座城市没有办法。 这也让秦牧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欠缺。人才太少了,可以说自己就没有民政人才。 只有一个折美鸾是远远不够的。城市管理需要大量的官员,这些人自己一个也没有。若非自己有折家这个盟友,就算打下宁边城也管不住宁边城。 那样一来,宁边城不但成不了自己的前进基地,反倒会成为负担。 这就好像梁山,如果没有狱中三友坐镇管理,自己拿梁山也没有办法。 民政人才的培养,也是不得不提上日程! 折可求有丰富的地方管理经验,他接手宁边之后,城中秩序顿时恢复了正常。 这个时空的百姓,对于国家的概念远没有后世来的深刻。 换了皇上,还不是一样要种地放牧,对自己又有什么影响呢?只要城里不乱,没有遍地的杀人放火情况,那么就踏实过日子。 秦牧就这样兵不血刃的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城市。 尘埃落定,终于可以庆祝了。 今晚秦牧请客,客人都不是外人。 秦牧一家人和折家兄弟俩,还加上一个天祚帝——这个怎么也算是秦牧的老丈人,虽然不靠谱了点。 耶律延禧不能一直昏迷,他醒来之后就见到了余里衍,这才知道自己闺女已经嫁人了。 若是余里衍不提,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切。 天祚帝本来就不关心自己的闺女,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事情。 耶律延禧有四个女儿,只有大女儿耶律余里衍才封了蜀国公主,另外三个连名号都没有——他完全不关心这些,天祚帝只想打猎。 可是现在这个愿望无疑是没法实现了。他重伤之后毫无力气,根本没法去打猎。 当然,就算有力气秦牧也不能这样放他走。 现在这个晚宴,看在余里衍的面子上,秦牧把天祚帝也请了过来。 耶律延禧这才见到了自己的女婿,同时,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到现在也没弄清楚夹山战场的内幕——余里衍没告诉他。 天祚帝只以为是秦牧意外的救了他,可是,救了自己就救了自己,怎么还把自己的宁边城给占据了呢? 就算是救命之恩,这个要价也太高了。 再说,你是一个宋人,怎么能占着我大辽的城市呢? 他搞不清这些,不过耶律延禧也不是傻子,余里衍告诉他宁边城姓“秦”,这里再没有半个辽国兵丁,他也就立刻收起了往日的跋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点觉悟他还是有的。 如果没有这点觉悟,他根本不会逃跑,在战场上硬干到死就完了。 既然惜命不想死,那就绝不是一个蠢人,蠢人活不到现在。 好酒好菜,还有闺女在身边,这让耶律延禧彻底的放松下来。 这么多日子,一直跑路,就算铁人也会累,何况他还是被狗追兔子一样的撵着跑。 今天不用担心有金兵杀过来,又有从来没喝过的好酒五粮液,那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先喝个痛快。 折家兄弟也是第一次见到辽国皇帝,而且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们万万没想到有这么一天,辽国皇帝能作为自己的俘虏。 兄弟俩想过秦牧能打下这个天下,可是绝想不到这么短时间就把天祚帝给抓到了。上元节秦牧才定下计划,这刚二月底,就把辽国皇帝给抓住了。 就算是各种机缘巧合,可是成大事者,哪个没有逆天的气运? 可见妹夫是天命所归。 这让折家人更加的相信秦牧才是未来的天下之主——最强大的辽国,连皇帝都被他抓住了,还没费一兵一卒。 “折将军,你有多少人马?”天祚帝喝到高兴,有点醉醺醺了,他不由得问起了自己关心的问题:“如果有五千敢战之士,跟着朕打回中京,杀光金人,朕封你为王!” 秦牧一听这话,顿时后悔把他叫过来了。这人,真是不靠谱。不但看不清局面,不知道这里做主的实际是自己,更是行事没条理。 凭什么折家军会听你的呢?你连老窝都丢了,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如果折家军能打到中京,折家人自己做皇帝不好吗?为什么还要你封王。 没等他说话,余里衍已经急了。老爹真是个傻瓜,眼前什么情况还看不出来吗?竟然还做这样的美梦。 这里除了秦牧,就是自家姐妹和折家人。 就是秦牧不责怪自己,姐妹们也会私下笑话死自己,更何况还有折家人在呢。 老爹这时候还想借兵复国,简直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她连忙拦住耶律延禧,说道:“爹,你就喝酒吧,别说话。” 这时候的耶律延禧哪里会听余里衍的话。他根本也没在意过几个闺女。她们在他眼里不存在一般。 天祚帝根本不理余里衍,只望着折可求说道:“折将军,只要能让朕打回中京,任何封赏,朕都绝不吝惜,你尽管提!” 折可求看傻子一样的看着耶律延禧,脸上不动声色,心里早就骂了他一万遍。 “昏君,你怎么不去死呢。” 他毕竟是折家家主,城府很深,即使万般不满也不会随意表露出来。可是折可存就没那么好涵养了,他不过二十多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眼见着耶律延禧如此不明事理,顿时拍案说道:“耶律延禧,你怎么不去死呢?” ------------ 第二百一十七章 宁边城的未来 余里衍不由分说就把耶律延禧给拉走了。实在不能让他在这里丢人现眼。 辽国公主这时候已经完成了进化,她天天跟在秦牧身边,一直生活在东跨院里面,现在别说坐飞机了,自己都会开飞机了。 这时候的余里衍哪里还是原来那个本时空的公主,完全是一位二十一世纪女神——还是高端的,都配备私人飞机了。 她对于老爹的昏话只觉得面上一阵阵的发热。在座的诸位,有一个算一个,眼界早就脱离了这个时空,尤其自己的那些姐妹,她们听到爹爹这种胡话,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极端的鄙视——土,太土了。 天下都是我家的,你这个亡国之君还想复辟!美梦也不是这样做的。 余里衍拉扯着老爹回到了住地。这里是天祚帝被软禁的地方。看在余里衍的面子上,秦牧没有难为耶律延禧,只是软禁起来,限制一下自由,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耶律延禧这时候也酒劲上头,他到了屋里还没停歇下来,不断的吆喝着要借兵去复国。 又让余里衍派人把他送到南京——辽国的南京,哪里还有点辽国人马。 余里衍恼火异常,对于爹爹的昏庸,她已经是无话可说了。如今没宰了他就算是自己最大的容忍了。 她丢下 耶律延禧不管,连忙跑回了宴席——今夜肯定官人要谈大事,这时候自己不能缺席。 秦牧果然在谈大事。 俗语说:“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天下黄河富河套,富了前套富后套”。河套地区土壤肥沃,灌溉系统发达,适于种植小麦、水稻、谷、大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一向是西北最主要的农业区。(后世资料,不是本时空就有玉米等作物) 河套地区被称为“塞外米粮川”。河套地区的畜牧业和水产业也很发达。河套还蕴藏着煤、铁、铜、金、石墨、石棉、盐、碱、稀土等多种矿产资源。 当然,稀土这样高端的玩意,秦牧是绝不打算碰的,他看重的是粮食和畜牧两项。如果有余力,还可以开发煤炭钢铁。当然这是后话,目前秦牧专心于第一产业,也就是农业,再加上畜牧业,养殖业。 近卫团需要马,大量的马,以及各种牲畜,比如牛羊和骆驼。 这点不但秦牧需要,折家也需要。这就是财富,是资本。 可是有一句俗话,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养殖业的巨大风险。一场病就能让家禽家畜死绝,成百上千的,甚至上万的牲口,说死就死,真不含糊。 因此一直以来,秦牧都没试图发展养殖业,在没有后世医药技术支持下,在本时空发展集约化养殖就是找死。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来,农业时代的生产力远远比不上工业时代。 本时空连一个养鸡场都办不起来。后世的养鸡场秦牧可是知道,那就是一排一排的监狱,小笼子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有密集恐惧症的人都不能看。 每只鸡生活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能活下来全靠着药物。没有这个早死了。 只有这样的密集养殖,才能提供海量的鸡蛋,鸡肉——还有鸡粪。别看不起鸡粪,这也是优质有机肥料。 当时秦牧一穷二白,肯定不能先搞养殖。可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自己拿下了宁边城,等于攥住了河套的尾巴,在这个时空,有了一块真正的立足之地。 那么必然好好好的发展,为以后西进做准备。 粮食,牲畜,都需要大力的发展。 一个时空有一个时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没有秦牧,只靠折可求管理这块地方,生产力根本得不到多大发展。 农民和牧民也不是傻子和懒汉,大部分都十分的勤劳,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也都非常努力,但是再努力,也不能点石成金。 就农业来说,在本时空,基本就是看天吃饭。老天爷赏脸,这一年风调雨顺,那就多打点,若是该下雨不下雨,该晴天不晴天,那就完蛋了。 秦牧绝不能让这样的原始生产方式再继续下去。 这样能打多少粮食?本时空农业产量低下,就小麦来说,根据秦牧的了解,亩产只有两百斤左右,也就在一百公斤。可是后世,通常的亩产量都在800-1000斤左右,甚至科研人员正奔着1500努力。 主要是良种和化肥的功劳。 秦牧不能带活体生物过来,所以良种就不能带了。化肥吗,靠那个柜子拉,简直就是暴敛天物,那才能拉多少?想也不要想。 虽然没有实物,但是秦牧有理论支持,也算是对农业可以来个巨大提升。 后世能做出良种和化肥,是几十年的发展,而且这个发展还建立在全世界工业化几百年之后。 秦牧不可能短短时间搞出化肥和良种,可是却能依据后世高端的科技,改善当前的生产,尽可能的提升产量。 余里衍回来时候,秦牧正在和折可求仔细讲解自己的计划。 折可求听得目瞪口呆。 他虽然是折家掌门人,是麟州知州,算是本时空极为高级的行政管理人才,但是对于农业,对于种粮食养马却没多深的了解。折可求本来以为秦牧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但是没想到秦牧不但知道,还了解的这么深。 甚至比大宋任何一个人,哪怕是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养了一辈子马的牧民,都要深刻高明的多。 真是,能者全能啊! 秦牧给他讲解的这一切,是从全局到细节,从理论到实践,不但有清楚的道理,还有细致操作,这让他可以按图索骥的去执行。 折可求也是难得的人才,他有了这份行动路线图,完全可以把宁边城打造成一个全新的城市。在这里,他将获得以前想也不敢想的财富。海量的粮食,无数的牲畜,这就是争霸天下的底气。 他本来以为秦牧只是看重了河套现在的财富,哪成想这个妹夫只是要这块地,至于地上的东西,他根本就没看在眼里——现在的这点东西对秦牧来说太少了。 秦牧要的远远多于这些,要翻倍翻倍再翻倍! 折可存眼前几乎出现了堆积成山的粮食,和一眼望不到边马匹牛羊。 只一座宁边城就能有这样多的财富,那等秦牧拿下另外两座城市,完整的掌握了后套地区,该是一种什么样的面貌呢? 折可存发现自己竟然有点不敢想下去了。那个场面,太超乎他的意料了。 现在他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所在。要实现秦牧规划的这一切,别的不提,首先得有管理人员。没有人管理,一切都做不起来。可是折可存手里也没有那么多的人。 府州是个小地方,养不起那么多官。不当官就没有实际管理经验。只认识几个字是远远不够用的。 他精通政务,知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没有经过人事锻炼,只是读一肚子书,做起事来没有不出错的。除非不做,否则越做越错。 折可求知道秦牧要的不是这样的人,他要的是能学习掌握那一套先进的生产知识,并且能贯彻执行下去的人才。 这样的人才,哪里去找呢?而且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很多。这样的人每一个都是宝贝,一下要这么多,让折家掌门人也很为难。 不过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要解决,必须马上解决。 “妹夫,我们现在占了宁边城,对外该怎么说?” 折可存这个问题是个大问题,他不得不问,而秦牧也不得不给他一个答复。 宁边城是属于辽国的,现在被秦牧拿下来,同时让折家实际管理,那么这事,早晚会被大宋知道。如果朝廷知道了,你们擅自开边,打了辽国,并且占了城池,却不告诉我们,那你们是不是要造反? 折可求知道秦牧不想现在就扯旗造反——虽然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但是他还是很尊重秦牧的意见。 既然要悄悄的做,就不能扯出旗号,说宁边城姓“秦”,更不能姓“折”。 秦牧也在想这个问题,不扯旗造反的话,的确不能大张旗鼓占据此地。 该怎么办才好呢? 没等他想明白,贾红线说话了:“表哥,依我看那,不如就让丫头做宁边城主吧。” 听到这话,秦牧眼前一亮。对啊,这是个好主意。 余里衍本身就是辽国公主,以她的名义坐镇这里,天下人会以为这里还是辽国所属,没人知道实际上早就改姓了“秦”。 他连连点头说道:“这个主意好。” 没想到贾红线还有这份本事,不愧是大房。 可是他还没高兴完呢,余里衍不乐意了。 “姐夫,大姐,我不做这个城主,坚决不做。” 余里衍瞬间就算计明白了。做这个破城城主干嘛?难道天天在这里养鸡养鸭吗?她才不要呢。 她要天天跟在秦牧身边,最好能独自带领一支近卫团,先杀光了金国人,然后再替秦牧打天下。 等天下打下来,秦牧做了皇帝,到时候就算自己生的儿子没做成太子,可起码他的娘——也就是我余里衍,为打天下出了这么大的力气,分好处也少不了我儿子的一份。 这个城主坚决不能做。 秦牧没想到余里衍反倒不同意了。这丫头脑袋里面到底怎么想的?年纪轻轻给你这么大个实缺还不愿意吗?若不是你本来就是辽国公主,这好事还轮不到你头上呢。 他正要劝说余里衍答应,方好音发话了。 “表哥,大姐,丫头,你们听我说一句。” 方好音说话,这几个人都要仔细听。如今的方好音可不是从前了。原来她只占着近卫团老班底的便宜——都是方腊嫡系,算是她的本钱,可是现在方好音根本不靠那些。 一手医术,加上对宣传口的把控,让她稳稳的成为后宫中的一股势力。 她说话连贾红线也得认真听,更别说余里衍了——人家还救了她爹的命。 “好音,你说。”秦牧也想知道方好音有什么更好的主意。这个女人的发展太快了,远超秦牧的想象,这让他对方好音喜爱中添加了许多的尊敬。 ------------ 第二百一十八章 建设新宁边 方好音没有更好的主意,但是她不同意余里衍做城主。 身为女人,尤其是出色的女人,方好音心思更加的细腻。她清楚秦牧的理想,也清楚那个全新的天下,绝不是现在的情况,更不可能复古。 如果让余里衍当城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倒退——这不就是分封诸侯吗。 方好音从秦牧对军队的管理就看的出来,表哥是极力避免任何军头存在。军队里面不允许有私人力量,那么民政上也不应该有私人力量。 宁边城如果归了余里衍,那么表哥的政令还怎么统一?这和她理解的美丽新世界是相悖的。方好音决不允许这件事发生。 她明白,秦牧太着急了,一切为了尽快实现目标,可是再着急,也不能犯原则性错误。 余里衍不能当城主。 另一反面,这是贾红线提出的建议。余里衍目前就像大姐的小跟班,让她拥有一座城市,还是表哥打下的第一座城市,这让方好音也无法接受。 不过道理虽然如此,方好音却不会直白的说出来。别说这里还有外人,即使全都是自家姐妹,也要顾着彼此面子。 “如果让丫头做城主,那不就是把余里衍妹妹拴在了宁边,丫头自己也不会答应。” 这是实情。余里衍绝不会老实的待在这里的。 “可是直接打出秦家或者折家的旗号,在目前的局势下,还暂时不可以,那么不如换个说法,比如说宁边算作丫头的嫁妆,这样只要丫头嫁人,那么宁边就归了夫家。” 众人一听,这旗号妙啊。 秦牧也意识到了让余里衍当城主的问题,这是历史的倒退,不能这样办。 方好音的办法简直巧妙极了。 虽然名义上宁边还是辽国的,可是作为嫁妆已经单独分给了辽国公主,实际管理权在公主手里。可是既然是嫁妆,嫁人就随了夫家,这让各方面都说的过去。 嫁妆吗,就是余里衍的私人财产,她可以自己安排人手管理。折可求就可以顺利接手了。 这样既照顾了贾红线的面子,又解决了城主的问题,同时也让余里衍满意。 方好音不愧是明教圣女,真是聪明的没边。若是没这身本事,她也不敢独自去刺杀宋徽宗,更不可能只靠自学就掌握了后世的基础医术。尤其妇产科这块,简直就是个高手中的高手。 而且方好音能不声不响的把握住宣传口这块重要的阵地,完全是她超凡智慧的体现。在那些姐妹都不明白自家男人的未来新世界规划时候,方好音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就凭这份超前的领悟,她走在了姐妹们的最前面。就是折美鸾也落后她不止一筹。 宁边城立刻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量的折家军,开始在折可求的指挥下进驻。同时,折家发动力量,马上在府州麟州发动百姓,移民宁边城。 宁边城是辽国的边陲小城,人口不多。秦牧规划中的未来宁边,将是一个新兴的半工业化城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等辽国人生孩子那是不行的,秦牧没那个时间。所以这个缺口只能由折家想办法填补。 辽国虽然军事上碾压大宋,但是在生产力发展上,却远远比不过大宋。 不止辽国,西夏也是如此。要不怎么马青只是麟州都作院教首,也就是地方上的技术一把手,到了西夏都成了国家一把手呢。 汴梁军械所里面的匠人,很多人比马青还要高明不少,否则宋军怎么能在军械上领先这个世界。 生产力的高明体现在百姓生活中,就是宋朝的百姓比辽国和西夏的百姓生活要滋润一些。要不怎么马青打死也不在麟州了呢,他要追求更好的生活。 即使麟州,也比西夏和辽国好。 在这种情况下,让百姓移民到辽国,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就好像后世,大家都想着去北上广深,有多少希望去老少边穷呢? 折可求也没更多办法,只能依照秦牧的建议,给钱! 去了就给钱,一个人头三十贯钱,这是安家费。同时,到地方就能有地种,有活做,能赚钱。 赚钱赚钱赚钱!秦牧也没别的办法,既然不能用武力强迫移民,那只能用经济诱导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俗套的方法,就是有用的方法。 有折家人作担保,府州麟州的百姓还是相信的。毕竟折家占据府州这么多年,这片地方上的百姓都把折家当土皇帝看。 移民潮从小到大的开始成形。 开始还只是一些胆大的,想来碰碰运气,接着就是失去土地的破产农民,再接着,连一些日子过得不错的佃户也开始离开大宋,加入了移民潮——宁边赚钱容易,还赚的多。 谁都和钱没仇,而且大宋更是经济活动发达,市民百姓对于钱的渴望远超辽国和西夏。 有钱做诱饵,什么都好说。 宁边城的人口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开始极速的扩大。不知不觉,竟然达到了三万人口。 这个数字让折可求喜出望外。三万人的城市,简直是很了不得了。 本时空人口远远不如后世,就算是东京汴梁,也不过号称人口百万。那是天下第一大城市,自然不能相比。可是就拿青州来说,这也算是大宋的三线城市了,人口不过十七万。 在边陲小城能聚集三万人口,折可求非常满意。 可是这个数字没法让秦牧满意。 三万,后世随便一个大学城就秒杀这个数字。一个清华大学,学生就四万多,还不算教授和各种员工。 搞工业,搞农业,在没有后世先进的工具支持下,拼的就是人口数量。 要不哪里来的那么多大会战!没别的,就是没钢没铁,只能靠人。 改天换地,在这个时空,没有大量的人口是不行的。不过现在就这个条件,不接受也得接受。 那就干起来吧! 宁边城化身成第二个微山湖,从一个宁静的边陲小城变成了繁忙的巨大工地。 各种建设鳞次栉比的开始展开。这么多人不能没地方主,要盖房。 除了盖房之外,更重要的是各种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养鸡场,种畜场,机械制造厂,砖瓦厂等等等等。甚至秦牧还规划了一个制药厂。这样一个全新的城市化进程,让折可求有点手忙脚乱。 他是从秦牧那里听来了一肚子的计划,本以为自己明白了,可是真的一上手才发现,他还是离领悟真谛差着十万八千里。 幸亏有弟弟折可存帮手,才让他度过了艰难的开局。 折可存从头参与了微山湖煤矿的建设,所以再建立一座新城市,即使难度增加了许多倍,但至少他是有经验。 不过折可存在建设新宁边的过程中吃够了苦头,因为宁边城上下只有他一个人有现代化建设经验,手下没有可用的兵。 每日里折可存忙的焦头烂额,苦不堪言。往往一件事,他觉得自己说的非常明白了,可是手下做起来一定走样。 宁边虽然是个小城,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尤其秦牧给大家勾画的是一个后世的麻雀,五脏更是给添了不少。 折可存几乎忙的没时间睡觉,可是仅仅能勉强维持住工作不停顿,要想大踏步的前进,就好像微山湖煤矿那样,他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个烦恼直到近卫团到了才彻底的解决。 近卫团三百多人在三月初开进了宁边城。 他们很清楚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拿下河套边上三座城市,宁边,滨海,东胜州。他们一路上也热烈的讨论着,都憧憬着近卫团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作战。 可是谁知道没等他们动手,宁边城就被团长给拿下来了。不费一兵一卒,不打一枪一弹,甚至,团长还顺手消灭了一万多敌人。不管哪国的军队,全是近卫团的敌人。 这让近卫团从上到下都是大为吃惊,同时更加的佩服秦牧。 团长是真神!否则怎么能做到这一切?石遗等高级军官都想过,就算自己带着满员的近卫团,也未必打的出这样的战果。一万多人全死在这里,只逃出不到千人。 石遗不由得想起自己在半截河打归一道那一战。 那时候他带着近卫团和折家军,拥有着划时代的武器,还是打成了击溃战,和团长这动辄杀人过万比起来了,简直是无地自容。关键是团长都没动手,就放了一把火。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到现在估计金国辽国和西夏也不知道背后的力量是谁。他们只会觉得自己是死在了对方手里。 石遗很清楚,这一万多人的生力军被消灭之后,下河套这片地区,基本就属于不设防了。别说近卫团出手,就是折家军出动都能打下剩下两座城市。 作为近卫团的高级军官,石遗他们商量过后,觉得一定不能让近卫团这样丢人。 团长一个人打下一座城,还杀了那么多人,替近卫团扫清了障碍。这时候如果让折家军把剩下两座城池拿了,我们算干什么吃的?样子货,摆设吗? 别说战士们不答应,就是石遗等人也不答应。他们这一身装备,在本时空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怎么能一枪不放,下河套地区就解放了呢。 近卫团根本就没打算在宁边城驻扎,他们只想休息片刻,马上就向滨海出发。 越快速度的打下那两座城市,越是能给近卫团扬名。也向团长,向折家人证明,近卫团不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可是折可存留下了他们。这不是折可存的私人意见,这是秦牧的命令。 既然先拿下了宁边城,那就安心搞建设。暂时先不动另外两座城市,全心的消化宁边城。 大量的移民,全新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技术支持和人事管理。本时空,只有秦牧的近卫团有这个能力,就算是新入伍的战士,也跟着老兵在石油和煤矿干过。 在工业建设的本领上,他们远超本时空的土著。 既然是团长的命令,近卫团必须遵守。 石遗等人按捺住巨大的遗憾,开始全心的投入了城市建设。团长说过,他们是革命者,同时,更是建设者。 现在近卫团充分领会了团长这句话。 秦牧真不是喊口号,近卫团的确是又打仗又建设。而且难分轻重主次。 目前情况,就是建设第一。 有了近卫团做支持,折可存顿时轻松了一万倍。他和石遗等人在微山湖煤矿的建设中合作默契,如今重新搭档,顿时有了如鱼得水的感觉。 宁边城的建设面貌顿时获得了极大的改观,原来一团乱麻的城市,迅速的变得有了条理和秩序。 宁边城里到处都是近卫团的士兵,不过几日,近卫团就在宁边城里获得了极大的民心。 他们是领路人,带着百姓一起工作,同时还是科技的传播者,生产劳动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只要百姓肯问,近卫团没有不回答的。 这也是秦牧的要求,尽可能的把科学技术传播出去。 百姓绝大部分都是朴素的,同时也有着农民的狡黠。很多劳动技能,在他们看来就是手艺,是可以依靠着吃一辈子的。甚至不止是这辈子,还可以传给子孙,一辈一辈的吃下去。 可是这样的好东西,近卫团根本不藏私,想学就教,不怕你问,只怕你不学。 这样的怪异举止让百姓极为诧异。哪有好东西不要钱的拼命往外送呢?这不是傻子吗。 可是近卫团根本不管他们的想法,他们只听团长的命令。根据秦牧的要求,尽心的传播着各种科学和技术。 他们很清楚,只有尽快的建设好新宁边,才能展开团长的霸业,才能让近卫团打遍天下。 近卫团都是庄稼汉出身,他们从身边的百姓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在加入近卫团之前,自己也曾如此这般的不堪,把任何一点的小小技术,都当作无价之宝,就怕别人惦记着,恨不得藏裤裆里面才安心。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的愚昧无知。如果没有遇到团长,没有加入近卫团,就没有现在的自己。 近卫团明白,没有秦牧,就没有全新的世界。 他们从百姓的愚昧中看到了世界的愚昧。在新的世界里面,绝不会再有这样的愚昧存在。 为了美丽新世界,近卫团,努力建设吧! ------------ 第二百一十九章 建设的艰难 如果是秦牧来主持建设,自然不会如此艰难——至少比折可存做总工要强的多,可是他恰恰没这个时间。 基础的土木建设,至少折可存能理解,能理解就能摸索着去做。秦牧有大量折可存完全无法理解工作,只能自己去完成。 这些工作甚至连近卫团的高级军官都无法理解。 比如,他们完全不知道团长每天对着发霉的食物发什么呆。若是他们明白的话,那就会大吃一惊,原来团长带来的那些华国神药,竟然就是从这些东西得到的。 青霉素的制备,的确就是通过菌种发酵。 秦牧经过详细的考虑之后,决定在宁边建造一个制药厂,生产青霉素和土霉素。 青霉素是给人用的,土霉素是给牲口用的。人财两旺! 这两种药是完全可以依托本时空的基础制备出来,顶多需要一些后世的小工具,甚至很多小工具也是在本时空可以制造出来的。只有一些实在无法替代的工具,必须从后世采购,而这些东西,还都可以塞进柜子里面。 若是伟哥这样的神药就不用想了,没有化工厂想都别想。而再小的化工厂都塞不进柜子。而且化工厂已经不是一个单独的企业,没有电是万万玩不转的。 就算是有了电厂,还需要更多的配套设施,绝不是秦牧在现有条件下能搞的起来的。 做不到的不去想,能做到的立刻动手。 制药厂的厂房是优先建设,不过制药不是只为了制药,药物是为人服务的,在秦牧这里,首先是为鸡服务的。 秦牧先要从养殖业下手,搞集约化养殖,鸡鸭是首选。 后世肯德基大量的鸡肉哪里来的?市场上海量的鸡蛋哪里来的?全是大规模现代化养鸡场供应的。 肉鸡就是我们说的快大鸡,一般孵化期21天,生长期42天,基本上42天能上市。 大量的人口聚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粮食问题。这个问题,秦牧没办法解决,所以丢给了折家,可是他必须解决肉类蛋类的供应。古代人食量大,关键原因就在于肚子里面没油水,没有副食品。 宁边城一下子涌入这么多人,吃饭问题是头等问题。任何时候,吃饭都是头等问题,近卫团也不能饿着肚子打仗,百姓也不能饿着肚子干活。 秦牧首先就要建养鸡场。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也是粮草的一部分。如果有了养鸡场,而且是大规模集约饲养,肉鸡飞速出笼的养鸡场,就能让宁边变成一个养殖基地。不只是这一处养鸡场,百姓会有样学样,很快就会宁边处处有鸡场! 当然,这情况是秦牧必须尽量避免的,他可没想把宁边变成一个臭烘烘鸡粪堆积地,到时候肯定需要引导和限制。 但是目前,先要养鸡。 秦牧非常清楚,在本时空无法大规模养殖的原因——没有科技支持,同时对家禽的饲养环境设计不合理。或者说就没有设计,反正怎么设计都是一场病全死,因此本时空的鸡鸭全是散养。 要达到集约化饲养,几十天就出笼,一个科学合理的饲养场,和正确的养殖流程,还有最关键的,来自后世的药物,必不可少。 前两种可以在本时空解决,而后一种——药物,就得需要后世科技了。 秦牧无法依靠柜子来回运药——这个需要太大,所以必须自己制药。 这样养鸡场和制药厂都要优先建设。可是要建设现代化的厂房,不能没有玻璃,否则黑乎乎的怎么办? 吴家庄的厂房窗户还是空荡荡的,不过那边暖一些,也不是做养殖,冷点无所谓。 但是鸡鸭受不了,而且制药对温度更是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必须先有玻璃。要造玻璃的话,先得有煤和矿石,兜兜转转,基础还是矿产。 在大宋的经历深刻的教育了秦牧,资源是多么的重要,实际上历次重大的现代化战争,不是在抢夺资源就是在输出产品。 现在秦牧也开始为资源头疼了,不过他比诸位前辈,或者说后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本时空人们对资源的认识非常浅薄,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人有这个认识。 河套地区是有煤炭和矿产的,而且秦牧知道在哪里。在后世,他大量的查阅资料,对河套这一带不说了如指掌,也是了解的八九不离十。宁边城东十几公里就是一处煤矿,目前还没人发现,他完全可以据为己有。 只是从宁边到煤矿这几十里的路程太艰难了。到不是多崎岖泥泞——这是一处平原,路很好走,但是距离长,秦牧又不会骑马,飞机也不在身边,而且很多时候开飞机并不方便。 这让秦牧不得不又从后世采购了一辆汽车。 二战著名的一款车——威利斯吉普车。 这款车是秦牧精挑细选之后的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美军酝酿用汽车装备军队,并专门制定了越野车的标准:为便于隐藏,车身高度不超过1850毫米;为了对付泥泞路和进行牵引用途,选用低压轮胎、四轮驱动等 这款车几乎没有什么和驾驶无关的零件。前风挡可以向前放倒,全车没有车门,只有一个圆弧状的缺口,既方便上下车,又减轻了自重,但注重机动性能的同时放弃了装甲,人员在车上过于暴露,这也导致了很多美军士兵的伤亡 当热,这个缺点在本时空根本不存在。哪家敌人用什么武器能伤到坐在吉普车上的近卫团战士呢? 威利斯吉普装上机枪时是火力侦查车,装上电台时是侦察通讯车,架上担架时是救伤车,用作将军的座骑时是指挥车。 该车采用高底盘设计,因而能跋山涉水、无处不在,多种用途和强大的机动性极大的满足了战时美军的需要,甚至在必要时装上四个铁轮子,还可当火车头,牵引250吨的列车同样胜任。由于自重很轻,用船或飞机运送到各个战区亦极为方便。 最为关键的是,这个车能塞进柜子。就凭这一点,就是不可替代的理由了。 而且它还很轻,只有不到600公斤,基本上四五个人就能抬起来——当然不是抬着走,而是陷入泥泞时候还能搬动。 换了现在两吨起步的越野车,十个人抬也抬不动,可是车上绝对坐不下十个人。 威利斯吉普几乎毫无对手的入选了。 虽然秦牧的后宫连飞机都坐过了,按说不应该对汽车更喜欢。但是汽车就是汽车,这个才是真正融入人类生活的好帮手。 贾红线一下就爱上了吉普车。若非她对于驾驶实在没天赋,她都要每天开着吉普车去兜风了。 鉴于本时空的实际情况,这辆吉普车在后世经过了改造,至少别敞篷了,那也太冷了。 秦牧花费重金打造了一个软篷,至少遮风挡雨,开起来不冻人。 而且还改造了出风口,让发动机的热量可以传入驾驶室,这让寒冷的冬季里,驾驶室也温暖如春,甚至如夏天,只要秦牧愿意,他都可以在里面玩车震,而不用担心冻出肺炎来。 当然他现在没这个雅兴,时间紧迫,正事要紧。 顺风物流把青州的石油产品源源不断的运到府州,再运到宁边,这让秦牧起码不缺燃料。有了充足的燃料,秦牧就可以尽情的驾驶了。 在这个不要驾驶证,也无须担心超速罚款罚分的世界,秦牧驾驶着美军吉普飞速的狂飙 贾红线坐在副驾上,感觉美的不知道姓什么了。 在天上飞,总有点不踏实的感觉。现在好了,有了这个车,跑的这么快,还不像马一样会累会生病。这样一来,岂不是自己可以尽情的巡视表哥打下的疆土。 余里衍和方好音坐在后面。 余里衍需要学习驾驶,这个是手动挡汽车,比自动挡麻烦好多,不过以余里衍的天赋,仅仅半天时间就全面掌握了。如今秦牧只是赶时间,所以不让她开。 不过余里衍很清楚,秦牧大部分时间都要用来工作,那岂不是说,这个车子,以后就归自己用了?想到这点,她更加全神贯注的学习驾驶技术。 方好音有一身医术,秦牧必须带上她出门。万一自己像巴顿将军一样,开着吉普出了车祸,还得靠这个老婆救命。 吉普车在草原上飞奔,奔向宁边煤矿,也奔向新世界。 折可存对于秦牧层出不穷的宝贝非常羡慕,这个吉普车更让他十分的羡慕。比摩托车都好的多!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摩托车已然是神器了,可是比起吉普车,那就什么都不算了。 因为冷啊!现在是早春三月,依然冻死个人。就算折可存再爱开摩托,也架不住寒风向骨头缝里面灌。他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开过摩托车了。 如今见到了秦牧的全新座驾,只把二公子羡慕坏了。 这车子,有四个轮子,可以坐在房子里面开。这首先就比摩托车舒服了许多,而且带的人也多。 关键是,这个车里面暖和。 别管外面多冷,只要开动一会之后,车子里面温暖如春天,甚至,还可以炎热如夏天——后世的改造功底了得,绝不是四处漏风的原版可以比较的。 若是放在后世来说,这车因为结构原因,舒适性肯定是远远不能跟丰田奔驰的二十一世纪越野车相比,可是在本时空,这个舒适性已经无敌了。 比骑马强一万倍也不止!而且秦牧也改造了座椅,尽量变得柔软如沙发——他来这里是建设,是打天下,可不是来受刑的,能舒服点就舒服点。 这样一辆豪华座驾,别说折可存眼热,就是折可求也眼热。 本时空的马车比起威利斯吉普,那都没法提。折可求完全没法把两者放在一起。 他也太想拥有这么一辆了。 如果有这么一辆威利斯吉普车,现在又有着充足的汽油,自己在宁边和府州麟州之间来回岂不是方便多了? 从府州到宁边,骑马要走一天,可是如果开着吉普车,三四个小时就到了——折可求当然也有手表,按24小时制安排时间。 而且坐着吉普车也舒服的多啊! 于是哥俩连干工作的心都没有了,全心想着,什么时候能让妹夫再拉来两辆吉普车呢? 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多弄几辆出来,老娘出门也需要啊! 他们可都是孝子。 要不就让妹妹再磨磨秦牧。反正这人耳根子软,看他对后宫每个人都那么好,再弄几辆吉普车过来也问题不大吧。 于是折美凤就领到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去去去,赶紧求你男人多弄几辆车过来。 对于吉普车,折美凤也十万分喜欢。她虽然不会开,但是喜欢坐呀。 本来吉普车后座还是可以再挤下她的,但是秦牧真没时间浪费,折美凤也是有着工作的。 就算秦牧不让她工作都不行,折美凤很清楚,每一个姐妹都不是花瓶,如果自己什么事都不做,不但会被姐妹们看不起,早晚也会失去男人的欢心。 她以饱满的热情投入了工作,组织人手抓蚯蚓。 这是鸡饲料。 后世的鸡饲料全是市场上买的,无疑本时空没有这个玩意,一切全靠秦牧赤手空拳搞出来。 秦牧目前手头工作实在太多,根本不可能分心做这个,再说,鸡饲料也是饲料,需要粮食,他也不可能把粮食给鸡吃。 根据秦牧查阅的资料,以及诸位穿越大神的指路,秦牧选中了蚯蚓做鸡饲料 人工养殖蚯蚓,在诸位穿越神书中一再的被利用。那么没理由到了自己这里就不灵了。 而且可以用鸡粪做发酵床养蚯蚓,也是完善的一个链条——鸡粪都不浪费。 折美凤正忙着带人抓蚯蚓,这时候听到哥哥的请求,立刻答应了下来。她还想要一辆车呢!正好,姐夫,就都给奴办了吧! (读者的话:最好加群,因为有时候审核不过关,导致章节发不出去。我会发在群里。群号:981934549) ------------ 第二百二十章 玻璃厂养殖场 秦牧可没有时间去再搞吉普车,至少现在不行,他忙着烧玻璃。 玻璃制造的主要原材料是石英砂,纯碱,白云石等等。这些的东西,秦牧已经都搞到了。 石英砂白云石都是天然矿物,开采运输过来就行,纯碱就比较麻烦了,这个东西自然界没有,但是自然界有天然碱。要不怎么有“盐碱地”的说法呢?就是这块地含着“碱性”。 盐碱地上的长出来的作物,焚烧后的草木灰就含有“碱”,再经过一系列的提纯,能得到大概高品质的碱。 现在情况下,秦牧也没打算上规模的造玻璃,一切因陋就简,能凑合就凑合,所以就用这样的“半纯碱”了,否则去找天然碱矿那就太耽误时间了。 烧玻璃的温度在1300度左右,这个温度煤炭加鼓风机就可以做到,就是本时空的科技足以支持了。 按比例配置的矿粉在窑池里面受高温融化,渐渐形成了金黄的玻璃液。 玻璃液变成玻璃制品有好几种方法。 比如你要做一个玻璃杯,那就要吹制,是真的用嘴吹,至少在玻璃制造初期是这样的,后期不能这么low了。 吹玻璃是个技术活,后世秦牧没接触过,在大宋他也不会。还好他不想做玻璃杯玻璃瓶,他只想做个玻璃板。 这就要用到压延法,说白了就是跟摊煎饼似的,把玻璃液平摊在平整的板子上。 这个板子要能耐高温,所以肯定不能用木头,要用钢铁的。 本时空钢铁什么时候都缺,但是秦牧的宁边不缺。因为夹山一战死了那么多人,丢下大量的盔甲武器,这东西就是烧变形了,还是钢铁。 秦牧没工夫去打扫战场,折可求却绝不会浪费资源。他早就派人把战场细细的打扫一遍,能用的物资全收集回了宁边城。 一万多军队,携带的物资是海量的——在这个时空来说,即使过了大火,残余物资也让折家大大的发了一笔外财。尤其是钢铁,一万多具盔甲是很贵重的一笔财产,尤其西夏铁鹞子穿的盔甲,更是好钢。 这东西如今就变成了玻璃制造的器具,摊玻璃的平台就是用铁鹞子的盔甲打造的。 折可存看着玻璃在铁板上顺滑的铺开,感受着灼热的气息,有点忍不住想起了那一场大火。 那一场大火,烧死了一万多人,西夏铁鹞子一个没跑掉。 可是现在,同样的一把火,却不是杀戮,而是创造。他知道玻璃是什么——望远镜,飞机窗户,都是玻璃的,现在眼看着秦牧一步一步的把玻璃制造出来,折可存不由得感慨万千。 秦牧手里的刀,杀人是它,救人也是它。就好像火一样。在秦牧手里玩的变幻莫测,可以杀人,可以制作。 这样的人,简直是怪物,还好他是折家女婿,否则折可存真无法想象,如果秦牧做了天下,折家该何去何从。 玻璃液在凝固之前,要抓紧时间,趁着还能塑形,切割平整,经过一系列工序之后,进入退火环节。 必须经过这一个环节,否则玻璃里面留存着大量的热应力,别说使用了,就是搬动运输都容易爆裂。 一副玻璃看似简单,实际上从原材料到成品,要经过各种繁琐的环节,还一步都不能省略。 终于,忙碌了多日之后,秦牧拿到了大宋的第一块本土制造的玻璃。因为在后世秦牧熟悉过流程,找行业专家咨询过难点,所以这一批产品制造的非常完美,几乎可以比拟后世的商品玻璃。 平整,透亮,没有气泡。 这样巨大的玻璃让折家兄弟看的震撼不已。就是一堆石头,烧啊烧,就成了这么漂亮精美的玻璃,简直也太神奇了。 不过,这么神奇的玩意,秦牧却拿去给鸡用,这让折可求完全不理解。 好东西先给人用啊,怎么能给鸡呢。 折可求据理力争,他先要把自己府州老家,以及自己衙门的窗户纸都用玻璃替换了。 秦牧只能告诉他这个产量太低了,还没办法一下供应那么多,而且关键是,他做玻璃不是为了做玻璃,而是为了鸡舍和制药厂,根本没时间再耗费在做玻璃上。 折可求连忙说道:“妹夫,产量低没问题,我们扩大了就好。我也看懂了你这一套流程,你看,是不是咱们就扩建出几个玻璃厂,窑池挖大点,板子也弄大点,又大又多的厂,不是就能有更多的玻璃了吗?” 对于折可求的建议,秦牧没有拒绝。 他不是来大宋开厂子的,他是要来称霸全天下,建设新世界。但是自己弄出了玻璃,那么折可求有样学样的跟着干,而且扩大的干,是好事。 秦牧不但不会拒绝,还会支持。 对于秦牧这种毫不藏私的心态,折可求极为佩服。他想着,如果是自己会做玻璃,一定会偷偷藏在府里做,绝不会让外人看到。而且还会传子不传女,技术绝不外传。 哪能像妹夫这样,随便是人就给看,有问题还马上给解答,生怕别人学不会。 虽然折可求有点可惜妹夫的奢侈——随便散播技术不是巨大的奢侈吗?但同时他也更加确定了秦牧的雄心——这些宝贝一样的技术,根本不放在他眼里。谁想拿都能拿走。可见秦牧所图巨大 。 于是折可求立刻开始行动,他自己是不可能亲自上阵做玻璃厂厂长的,但是他手下有人,而且还不是外人。 作为大宋的土著,折可求哪能那么容易的改变自己的态度。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可是自己人不够。他是折家掌门人,不能干这个具体的活。折可存现在的层次比他还高,整个宁边城的建设都是他在管理,更不可能去具体的造玻璃。 大妹在吴家庄,那是秦牧的根本,现在都在大妹的掌握中,这也是折家的根本,动都不能动,美鸾必须掌握住,所以不用考虑她。 小妹做事不靠谱,让她负责厂长,没准能把厂烧了,还是算了。再说,秦牧肯定不会常驻宁边城,小妹要跟在他身边,自然也不能负责玻璃厂——厂子没有腿,可走不了。 自己的几个孩子又太小——折可求才三十岁,孩子都没成年呢。 算来算去,从折家是找不出人来了,折可求只能打起了妻子一家的主意。 折可求的妻子姓“尹”,这是西北的大姓。 种师道的妻子也姓“尹”,可见尹家在本地的势力有多大。折家军种家军的掌门,全娶的是尹家姑娘。 折可求的妻子是大门大户,自然兄弟姐妹众多,他挑来挑去,就想起了自己的小舅子:尹括。 尹括是妻子最小的弟弟,自幼聪明无比,不过去年春闱落榜了,如今才从汴梁回到老家,正无事可干,那么就是他了。 读什么书,赚钱要紧! 他修书一封,让尹括马上过来宁边,给我建厂子赚钱! 秦牧没时间理睬折家的发财事,那是家务事,他不管,现在他正全心全意的做药。 有了玻璃,就有了制药厂和养殖场——后世哪个厂子是没玻璃窗的? 现在硬件条件有了,秦牧和折美凤兵分两路,一起行动。 折美凤是本地土著,虽然贵为折家公主,她没养过鸡,也没养过鸭,但是作为本地人,至少熟悉这里。 秦牧既然不能通过柜子带回后世的良种肉鸡,只能让折美凤在本地挑选合适的品种了。 折美凤于是荣升为养殖场的厂长。虽然她不喜欢养鸡,更受不了鸡粪的味道——背着爱马仕打扫鸡圈,打死折美凤她也不会去干的,但是领导养殖场她还是会的。也愿意干。 就好像姐姐一样,只是坐在屋子里,不是也把吴家庄管理的井井有条吗,也没见她亲自上街去抓贼。具体事情有下面人干。 折美凤只是活泼好动,她可不傻,相反,她和美鸾一样的聪明。 秦牧交代了她负责这件事,她立刻去找两位哥哥商量,折家兄妹集思广益,很快拿出了可行的计划。 折可求就是麟州府州的土皇帝,他要各地献上最能生蛋,长的最快的鸡和鸭子,哪里有反对意见?再说他也不是不给钱。 于是两地的各色各样的鸡鸭就不断的来到了宁边城。 折美凤不但找来了鸡鸭,还找来了经验丰富的养殖户。实际本时空的能人大部分都在权贵家里。折家本身是军阀,可是军阀也不是每天吃盔甲钢铁,他们也要吃饭,还要吃的好。 是军阀的同时,他们还是大地主,有大量的庄园,里面养鸡鸭牛马,什么都有。 真正的养殖好手,就在这样的庄园里,折可求也都给调了过来。 有好的鸡鸭,又有精通养殖的人手,宁边养殖场迅速的成型了。 不过,这些养殖户对于新型的养殖场完全摸不着头脑。他们觉得这就是瞎胡闹。 自古以来,只听过把犯法的人关进大牢,那见过把鸡鸭也关进大牢呢。而且这个牢房,也太不人道了。 犯人的牢房还有个转身的空间,能躺能坐,还能站起来走两步,可是养殖场这个牢房,那些小鸡连转身都几乎不能,一个个被牢牢的锁在小小的四方块里面,而且一层一层,密密麻麻,看起来让人脑仁疼。 这样别说让鸡下蛋了,它们能活几天都成问题。 本着为折家负责的态度,有人就向折美凤提出了这个问题,这是糟蹋钱啊。 可是折美凤根本就不为所动。一切都是姐夫交代的,姐夫什么时候错过。你们照办就行。 养殖场在折美凤的监督下,完全按照秦牧规定的后世流程开始运转起来。 一天两天三天,几天过去了,小鸡竟然没死,这让养殖户——现在叫养殖工人,不得不佩服折家的能耐。这都不死!换了是人早完蛋了。 他们现在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 整齐干净的鸡圈是必须的,每天清洁也是必须的,但是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给鸡鸭吃的那个药,才是仙丹。就是因为有这个仙丹,所以它们才能在大牢里面活着,并且越吃越肥,越长越胖。 秦牧视察过养殖场之后,深有感触! 倒不是说自己做药多艰难,而是觉得,这些鸡鸭,不就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吗!被困在家里,好吃好喝好药伺候着,不但死不了,还越来越肥。唯一可惜的就是宅男不会下蛋,否则就更完美了。 土霉素的制作成功,是多方合作的结果。 有本时空的原材料,有本时空制造的工具,还有来自后世的,本时空无法制造的设备——比如温度计,再加上秦牧对生产流程的完整掌握。 土霉素的孢子培养基是由麸皮和琼脂组成,温度要严格控制在36.5-36.8度,不能高于37度,而且在生产过程中,湿度要保持在55%-60%,培养时间96小时,然后制成无菌悬浮液,放在4-6度的冰箱中保存。 没有温度计,湿度计,冰箱,就做不到上述流程。因此秦牧不得已又拉过来一台冰箱。 有了冰箱,还得有电,幸亏府州折府已经有了电力供应,因此冰箱就放在府州,制药流程也就有很大一部分放在了折府。 在府州的时候,秦牧难得有了一些空闲时间,也算是忙里偷闲。 不过他好像在大宋得了闲不住的毛病,待着就难受,于是想来想去,不能浪费这个冰箱,咱们就做冰激凌吧。 冰激凌制作就简单了。 分开蛋清和蛋黄,接着往鸡蛋黄中倒入白砂糖,然后搅拌五分钟左右。 往锅里倒入一碗牛奶,小火煮至微开。煮好后倒进鸡蛋黄中,用打蛋器继续搅拌均匀。搅拌均匀后再倒进锅中,继续煮至微微开,再重新倒入盆中。 之后放入冰箱里冷冻半个小时。半小时之后取出揭开盖子搅拌几下,在盖上盖子放入冷冻中四个小时左右,简单美味的冰激凌就制作完成了。 虽然是大冬天,但是冰激凌的美味立刻就征服了秦牧的后宫。余里衍直接吃到了闹肚子,都躺床上起不来了,可是还要吃。 秦牧发现自己这阵子以来,一直忙的就是一件事,怎么让大宋的人吃好! 这算不算是自己穿越过来的巨大贡献呢? ------------ 第二百二十一章 尹家六公子 尹括有五个姐姐,他排行第六。 他大姐嫁给了折可求,另外几个姐姐也都是嫁的豪门,比如两个姐姐就嫁入了种家。 尹家本就是豪强,联姻的也是豪强,这就让尹括从小到大有一种深刻的优越感。而且他是三千里地一根独苗,五个姐姐就他一个男儿,所以更是被宠的没边。 对于大姐夫折可求让他去宁边城搞玻璃,尹括是不愿意的。 宁边,那都是辽国境内了。尹家地处西北,但总算还是大宋地面,吃喝用度岂能是辽国比的了得。就算这样,尹括也觉得不如意。西北女人哪有京城小娘子漂亮。 所以他也要去京城考学,要当官,要留在京城。 可是他没有种申的本事,智商情商都欠费,又没真才实学又不会走关系,所以最终名落孙山。 在汴梁是混不下去了。他就算有钱也没有用,因为汴梁的衙内圈不带他玩。在京城勉强耗到了年底,不得不灰溜溜的回了老家。 他当然不能就这样认了,见识过京城的花花世界,尤其见识了少女时代,听过极乐净土之后,尹括哪还能在西北老家安心的的待着。他看本地的姑娘,就好像看土里的木桩一样,没有半点的欲望。 就连名字都那么土的掉渣,哪如水桥舞,灰原哀,小爱那么迷人呢。 尹括给自己起了个别号,叫少男时光,并且写了很多首词,都是献给少女时代的,落款就是少男时光。 折可求来叫他时候,他正在创作新词,这一首是给酢乙女爱的,就以狗为题。小爱的代表做就是“喵喵喵”,因此尹括以为“汪汪汪”才能和小爱应和。 可是揪断了头发,他也想不出几句。这时候尹括心里忍不住暗骂古人。 你瞧你们都是什么水平,不是“柴门闻犬吠”,就是“斯须改变如苍狗”,这有半点能配的上可爱的小猫猫吗? 尹括正骂着古人,折可求的书信到了。 对于折可求的召唤,尹家是双手双脚支持的。不只是折可求给了尹家书信,大女儿也来了信。信里面狠狠的夸奖了玻璃的妙处,只说的天上少人间无,若是尹家掌握了这门技术,等闲就变成天下首富。 这样的言辞瞬间就让尹家动心了。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有女儿女婿两面的说辞,有天下首富的巨大诱惑,必须马上行动。纵然小六子年纪还小,也得出马了。 十八岁其实在本时空已经不算小孩了,一般人家,这个岁数的男人别说娶亲,孩子都有俩了。 只是尹括自幼娇惯,家里给他说的小娘子,他一个也看不上,如今更是在汴梁开了眼,非酢乙女爱不娶。 这简直让尹家老两口愁坏了。如今大女婿召唤,赶紧给小六子送过去磨练一番。有大女婿和大女儿照顾,小六子也不会吃亏。 虽然宁边在辽国,可是老两口都是精明人,折可求不说他们也明白,这是折家打下新的地盘了。 尹家一直清楚折可求的野心,所以对于折家能开疆拓土一点不意外。 折家若是日后当了皇帝,岂不是女儿就是皇后,而他们老两口就成了皇亲国戚。可比做个土财主——虽然是大土财主,强一万倍。 尹括被逼无奈,只能丢下了满肚子对小爱的相思,来到了府州折府。 毕竟是大户人家出身,该有的规矩他全明白。先见了自家大姐,然后再到折府拜会折老太君,一切流程走完,按照折可求的要求,他要来找秦牧报道,听秦牧的安排。 秦牧是什么人?不过一个上门女婿而已。秦家在大宋就不是大户人家,甚至秦牧连父母都没有。 别看秦牧现在已经拥有了划时代的近卫团,也打下了石油煤炭两大基础工业,但是他的名头并不响亮。 本时空,文人地位至高无上,而且话语权掌握在他们手里,怎么可能让一个匠人占据社会的头条。那不是替下贱的工匠扬名了吗,这绝不能干。 所以秦牧尽管搞出了这么多新鲜玩意,可是知道他的人并不多,即便知道秦牧这俩字,也更多看中的是他折家女婿的身份。 其余的方面,一来没人会替他扬名,二来秦牧刻意隐藏,所以名声不显,至少尹括就不知他的底细,只觉得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小白脸,不但进了折家当女婿,还一下娶了姐妹花两个。 这让小六子有点羡慕嫉妒恨,毕竟折家姐妹花在西北大大有名。就连种申都屡次上门提亲,可是没想到最终便宜了这个姓秦的小子。 尹括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种申能高中探花,自己名落孙山,怎么说,自己比种申还是差点。 不过差点也是有限的,毕竟自己家世人才都不差,比起姓秦的小白脸,自己岂不是碾压一般的存在。 因此尹括对着秦牧时候,没有半点应有的尊重。 其实本时空也没有这种尊重。秦牧是折家女婿,这个身份并不被尹括放在眼里。就算是种申做了折家女婿,尹括尊重的也不是他女婿身份,而是种申本来的身份——种家二公子。 而且现在秦牧是以匠人的身份来和尹括见面,这就让小六子更加瞧不起了。 士农工商,是本时空的格局,现在商人的地位已经提到了前面,变成了士商农工,工匠从倒数第二变成了倒数第一,这个地位如何能让尹括把秦牧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还一肚子气。本来就不想出门,被逼着出门就很可怜了,还要听这个下贱工匠的安排,岂不是太有失身份吗? 他对着秦牧就没好气,说起话来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因为是折家的亲戚,秦牧见他,自然有折美凤陪在身边。 没等秦牧说话,折美凤不干了。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男人不恭敬。要知道就连我大哥二哥都把我家男人当作天下之主对待,你跑这里猪鼻子插葱装什么大象! 别奇怪,大象在本时空的大宋就有。自然也有这句俗语了。 “小六子,你是不是吃了狗屎才出门,怎么满嘴喷粪。” 折美凤的泼辣秦牧早就领教过,没结婚前就敢自称老娘,所以她无论说什么脏话秦牧都不会吃惊。但是这样毒蛇,还是有点略微出乎秦牧的意料。 尹括顿时涨红了脸。对上折美凤,他占不了什么便宜。折美凤身份不比他低,其实反倒比他高那么一筹半筹。 折家百年基业,是府州真正的土皇帝,里子面子都有。而尹家在西北,只能算是豪强,和土皇帝不沾边,他们只能依附折家种家这样的真正军阀,所以折美凤地位要比他高。 也就折美凤是个女人,不好意思动手,换了折可存在这里,敢大耳刮子抽他。 你怎么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敢对我妹夫这样讲话。你知道秦牧是谁吗?折家都要紧跟在秦牧身边,尹家算什么东西。 就算折可存打了尹括,折可求还得鼓掌,该打,打的还轻了。 折可求是让尹括来帮自己赚钱的,不是来让尹括给自己添乱的。如果自己的小舅子得罪了秦牧,那么折家就麻烦大了。 赚钱不赚钱的,比起天下,都是小事!必须紧跟秦牧的步伐,折家未来才有保障,才有更大的发展。 尹括是自己小舅子,这个没法割舍,他如此不懂事,现在不教训教训,以后难免给自己捅更大的篓子。 可是折可存不在府州,他一刻也离不开宁边,正没日没夜的忙建设呢,因此尹括侥幸逃过了一顿暴打。 秦牧也觉得事情难办。 他弄出玻璃纯粹是为了养殖业和制药厂,并不是要靠玻璃赚钱。对于折可求要建大型玻璃厂生产玻璃赚钱,秦牧是支持的,自己不赚不挡着别人赚钱,何况那是美鸾美凤的娘家人。 赚钱他是支持的,但是给自己找麻烦就不行了。现在自己一天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哪有工夫应对这些。 他都懒得搭理尹括,直接就走了。宁和明白人吵顿架,不和糊涂人说句话。这一看就是棒槌,没时间搭理。 尹括气呼呼的离开了折府,回到了折可求的府邸。 折可求虽然是老大,却有自己的府邸,没和折老太君住在一起。 小六子添油加醋把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和大姐一说,折可求的妻子顿时大吃一惊。这可怎么办才好,老幺得罪了秦牧。 这都怪自己。若不是自己现在是有孕在身,出行不便,真应该陪着小六子去。那样也就惹不下这么**烦了。 她是折可求的正妻,俩人感情深厚,折可求的心思也不瞒着她。 尹娘子知道自家男人的志向,尤其最近一年,折家多了这么一个女婿,自此以后,折可求没少在她面前提起秦牧。这让尹娘子对这个妹夫越来越清楚,也越发明白秦牧的能力。 她现在清楚的知道,折家现在是绑在秦牧的战车上,而不是秦牧攀附折家。这个玻璃,就是秦牧搞出来的,折可求的府邸现在的窗户全变成了玻璃窗,比起原来的窗户纸,不但透亮了无数倍,还保暖的多——寒风吹不进来。 这样好的东西,秦少爷毫不在意的丢给了折家,丈夫让小弟来办玻璃厂,这是给娘家送钱。 这样的事,上赶着还抢不到呢,怎么能得罪秦牧呢? 她恨不得抽小六子几个嘴巴。只是自小这个弟弟就被家里溺爱,连一根指头都没动过他,尹娘子也下不去这个手。 打他也解决不了问题,这事还得办。如今之际,只能自己出面了。 她不由分说,拉着尹括又来到了折府。 不管怎么样,玻璃厂,一定得让小六子做起来。 ------------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为了棉花 折可存正妻的面子,秦牧必须要卖。 不管怎样,宁边玻璃厂算是开起来了。秦牧之前弄的那个就不算是正规的厂子,顶多算是实验室放量实验,只是取得了圆满成功。如今要正式办厂了,折可存还得听秦牧的意见——他没半点经验。 于是秦牧又不得不一边制药,一边开始建设玻璃厂。每天忙的半死,可是晚上还不能早早休息,大量的事情需要开会解决,这让折美凤极为不满,怎么自己说也是才过门的新媳妇,难道姐夫这就对自己感觉不新鲜了吗? 她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吃了姐姐的亏。毕竟她和美鸾一模一样,不但长相一样,关键身体也一样,这让秦牧没有新鲜感。 不行,美凤决定必须改变这样的处境。人生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和姐姐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让自己吃亏了。 秦牧理解不了美凤的心态,他也没时间去理解。 拿下宁边城之后,秦牧突然发现计划远远赶不上变化。 他开始的计划很宏大,以折家军为先导,以近卫团为主力,依靠武力夺取下河套这三座城市。然后以三座城市为据点,开始经营整个下河套地区。 秦牧研究过历史。历史上,宣和四年发生了许多大事,其中最关键的事,就是辽国的灭亡。 就在今年,金国打下了辽国的中京,也就是辽国的都城,这让辽国实际上亡国了。所剩不多的辽国人占据着南京——辽国的南京,在这里,金国辽国宋国,一场大战,最终大宋被打的鸡飞狗跳,惨不忍睹。 白沟河一战,宋军大败,正是发生在今年。 这是秦牧的战略机遇期,他必须牢牢抓住。因为这个时候金国,残存的辽国,还有大宋,军事实力都被吸引在辽国南京那个地方,下河套这边他们不可能管得到。 而西夏一直就没光顾过这里,就算他们趁火打劫,秦牧也不怕。折家军本来就不怕西夏,更何况现在有近卫团做后盾。 计划是庞大的,可是变化更巨大。 秦牧没想到自己兵不血刃的就拿下了宁边城,而且拿下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无力开拓了。 那两座城市,秦牧随时可以拿下来,但是拿下来有什么用?仅仅宁边这么一座城市他都快忙不过来了,再拿两座城市,只能是累赘。 不但折家现在拿不出那么多民政人才,就是近卫团也离不开宁边城。否则城市建设马上就会停顿,只靠折可存一个人根本完成不了这个任务。 这不是他不够出色,在秦牧看来,这位二舅哥已经非常出色了,只是,新建一个城市,把古老的农业城市改建成半工业城市,这个困难太大了。远不是折可存一个人能负担起来的。 真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所以会议就总是不断。 今晚的会议尤其重要,不但近卫团全体高级军官参加,折家兄弟也都出席。 “这就是棉花,”秦牧说着话,把平板电脑掉个头,让众位看清楚:“我们近卫团的军服,就是用棉花纺织成布匹做出了的。” 原来是这个东西。折可存望着屏幕上的棉花连连点头。他曾经问过秦牧,近卫团的军装是什么布做的,这个大宋没有。当时秦牧告诉他是棉布,但是大宋没有棉花,折可存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玩意。 他只知道近卫团的军装看着非常威武,同时很保暖。远比麻布强的多。现在全明白了。原来是棉花做的。 “棉花,不只是能用来做布,更重要的,我们的武器需要棉花。所以说,棉花是战略物资,地位可以和石油钢铁比较。” 听到团长这么说,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全动容了。 他们明白自己手中的武器都是划时代的,但是正因为是划时代的,所以大宋没有,全靠团长在华国采购。 自力更生,是秦牧时时刻刻教导他们的。近卫团如今进行的一切艰苦建设,就是为了能在大宋生产所有的一切。 棉花既然关系到近卫团的武器,石遗等人哪能不上心。 “棉花如此重要,我们必须现在就着手解决。这个东西,大宋很少,或者说没有,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东西,西域就有很多。因此,我决定,派出近卫团一部,即刻出发,去西域采购棉花种子。” 说到这里,秦牧转向折家兄弟说道:“这件事,还要请折家军协助。” 折可存望了望大哥,见折可求没有说话,心里明白,哥哥是同意的,他立刻说道:“妹夫,没问题,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战略方向上达成统一,接下来细节就好办了。 不过计划好定,实际执行起来却很难。 这个担子最终落在了刘云飞肩上。 近卫团决定,刘云飞带领他的二连,同时加强给他两个炮班,出发去西域。 这时候的西域,是回鹘人的地盘,还在西夏的西边。如果去那边,要经过西夏的地盘,否则要绕道大草原。大草原是没路的,这样更加的危险。 所以必须走西夏。一百多人的部队,在敌国境内行走,想起来就让人感觉头皮发麻。不过刘云飞没这个感觉,相反的,他全身上下,充满了激动。 自己总算是独当一面了。 刘云飞十分清楚,这是一个机会,而且是巨大的机会。 他本来以为这次打辽国三城,是自己建功立业的好时机,可没想到团长一个人就把宁边城给拿下来了,近卫团根本就没机会出手,自己自然也就没机会表现。 而且另外两座城市也不打了,一天到晚的搞建设。虽然建设也是必须的,甚至更重要,可是刘云飞自幼参军,骨子里面有军人的血性,他更愿意打仗。 现在秦牧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单独带领近卫团的一个连,深入西域去取棉花种子,这一路上还少得了仗打吗? 虽然秦牧在会上,以及事后私下里和他详细的谈过,兵力太少,尽量以和为贵,以拿到棉花种子为目的。 可是刘云飞很清楚秦牧的弱点。 团长毕竟不是大宋人,他是华国人,根本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残酷 。 战争不是你想避免就避免的了的。近卫团深入西域,虽然也是打着做生意的幌子,但是既然做生意,必然带着大量商品,那就少不了打劫的。哪里有那么多公平买卖。 不过这话也没法和团长说。有时候刘云飞觉得秦牧有点书生气。 他也详细的了解了夹山一战的经过。在近卫团到了宁边后,秦牧召集全体官兵,详细的讲解了这一场战争。 从开始到结束,敌人如何表现,自己怎么应对,有总结还有视频资料。除了对战士们隐瞒了天祚帝的消息,别的都毫无保留的展示给全部近卫团。 秦牧需要他们抓紧一切时机学习。夹山之战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战例。这都不是以少打多,以弱胜强,纯粹是因势利导,渔人得利。 这可以说都超越战争,已经到了战略层面。秦牧非常希望近卫团的将士们能迅速的提高,因此不遗余力的教导着他们,不但不会藏私,反倒怕他们学的不够彻底。 自石遗以下,每个人都对团长更加的敬佩。原来仗还可以这么大,不纯粹是依靠划时代的武器。 难怪团长说过,决定战争胜败的,永远是人,而不是一两件先进武器。 他也曾想过,如果自己处在三国混战的战场,被两边大火一堵,好像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等死。 近卫团因为这一仗,对团长的认识和敬佩更深了一层。 刘云飞也是如此。他只是对秦牧讲解中时不时的流露出的不忍心不以为然。战争如果不杀光敌人算什么战争。 有了秦牧的例子在前,在加上自己带着一百多武装到牙齿的战士,还加强了两个班的迫击炮,他觉得自己一定能圆满的完成这个任务,从而给自己的履历添上厚重的一笔荣誉。 战略物资啊!自己一定要办成这件事。 而且这次出发,折家军派来配合自己的还是老朋友梁志。 俩人是多年的好友,如今又一起战斗,这让刘云飞很是高兴。 长途跋涉,有个能说上话的老朋友,简直等于路程短了一半。 毕竟刘云飞年纪比较大,和近卫团那些年轻的战士比起来,他属于前一辈人了。 这让他更有危机感。所以也更加的渴望建功立业。 刘云飞带领二连抓紧准备旅程的各项事宜,从粮食马匹,到货物等等。最要紧的是通讯器材。这东西是重中之重,有了通讯器材,才能和团长时刻保持联系。 他出门作战不假,可是坚决不能得不到秦牧的消息,否则岂不是失去了组织。那样才是对自己发展真正的不利。 这个通讯器材真是神器,多远的距离都能联系的上,不过团长也说了,天线要架设的好。 架设天线这个本事,炮兵连长邓诚最拿手,所以刘云飞这几天全泡在邓诚这里,拼命的学习着。 秦牧身边没有闲人,贾红线也很忙。 她正忙着算计。 表哥随手就弄出来了这一切,那个玻璃厂,给了折家就算了,可是制药厂绝不能给别人。 贾红线十分清楚华国神药的威力,说是仙丹都不为过。她是第一个看到抗生素使用的,就是她帮着秦牧给方好音做的手术,所以她更加理解抗生素的价值——救命的东西。 这个东西,一定要拿在自己手里。可是,自己只有一个人,连个兄弟姐妹都没有,厂子交给谁合适呢? 而且关键的是,这个神药的制作需要用到冰箱,这玩意,连吴家庄都没有呀! 不行,必须让表哥在吴家庄也弄个冰箱,不说制药了,就是吃冰激凌也方便。 她在考虑制药厂的事,方好音更不会放过。方好音就是第一个使用抗生素的,如今更是学了一身华国医术,自然知道抗生素的重要。 这样的一个厂子,自然要拿在自己手里,就是从技术分类来说,也应该归自己管。 她要直接当厂长也不行。这里是宁边城,不是吴家庄,若是自己在这里盯着,可就离表哥太远了。作为女人,方好音很清楚什么才是根本。她就是再有本事,也绝不能离开秦牧。 那么让谁来当厂长呢?这也让方好音为难了,她也没兄弟姐妹。 要不就扈三娘,或者吴思邈? 这俩人可以考虑考虑。 秦牧的后宫,每个人都在动着心思,折美凤更是不会不想。不过她倒是不很在意,因为冰箱就在府州,制药厂在宁边,而且随时也可以搬家去府州。这一切都在折家控制之内,那几个姐妹抢也抢不走的。 相比起棉花,折家兄弟也更看重制药厂。这东西,能救命! 秦牧对这些算计完全没时间想,每天光是忙工作就累的贼死了。 工作一天比一天多,永远没有做完的时候,这不,手头工作还没忙完,顺风物流的人马又到了。 公孙胜运油料过来了。 (作者的话:最好加群啊, 群号:981934549,我有时候审核不过会发群里。) ------------ 第二百二十三章 宁边开花结果 顺风物流的人员虽然之前全是梁山土匪,而且折可存带着人马还追着他们的头目——及时雨宋江,狠揍过一顿,可是当他们化身为物流大队,运来秦牧急缺的油料时候,就得到了折可存热烈的欢迎。 不但秦牧需要油料,折可存也需要。 不只秦牧有三架飞机和一辆吉普,折可存也有一辆雅马哈摩托车呢。 而且现在他跟着余里衍学会了开吉普,经常开着吉普车满宁边城转悠——指导工作,现场办公。 还别说,威利斯吉普真就是经过战场考验,名不虚传。什么路都能走,别说宁边城里了,就是从宁边到府州,只要是人能走的过去的路,吉普车都能过。 折可存就开车回去好几次了。 现在他更加明白了石油的重要。没有石油,一切机动车,包括飞机,全是废物,全要趴窝,还不如马。至少给马吃点草就能走,汽车能吗? 顺风物流运来的油料就是机动车和飞机的命,没有油,就没有命了——不会动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公孙胜走南闯北多年,自负见多识广,尤其是见识过秦少爷的种种不可思议之后,更是眼界大开。 可是到了宁边城,他还是觉得自己又开了一番眼界。 虽然秦牧没在宁边搞出火箭飞船,搞的都是关系到民生的东西,可是恰恰是这些东西,打动了公孙胜。 枪炮再厉害,能给百姓半点好处吗?公孙胜身为道人,实际上是半个江湖骗子半个济世的人才。 他是有着一颗忧民的心的。 秦牧的军事打服了梁山,打服了公孙胜,但是没有让他心服。若是梁山有这些武器,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 可是看到宁边的建设成果,公孙胜彻底服了。 就算是给梁山如此高明的技术,梁山土匪也不会用来做玻璃养鸡制药,他们只会抢! 秦少爷不愧是未来之主。这样的人坐天下,公孙胜打心眼里支持。 何况,这个顺风物流他做的有声有色。从吴家庄拉上烟卷,还有各种奢侈品——秦牧最近采购的很乱,有时候就不知道乱七八糟买了什么回来,折美鸾就会分门别类,有的能卖高价的就卖出去——工业建设太需要钱,她要努力的开源。 顺风物流会向青州和徐州——也就是微山湖方向两个地方运送。 青州有李清照做代理,这里顺风物流会放下一部分货物,沿途各个州,都有一些小代理,不过这些就没那么多优惠了,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一分也不能少。 青州这一路的终点,是登州,在这里,顺风物流会和杨家商队交接。送出烟卷,换回来黄金。 公孙胜感觉路上满满都是金子,这全是秦少爷妙手空空变出来的,而且,这些金子有顺风物流的一半。秦牧只要了五成一的股份,只为了持股,利润基本就平分了。 这等于是白捡钱。 狱中三友现在的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而且还不用去杀人放火。关键是手下这帮喽啰。原来他们除了杀人放火什么都不会,现在总算有一碗正经饭吃,而且还吃的挺美,能吃上肉喝上酒,甚至连烟都抽上了。 公孙胜这次送油料过来,本没打算带什么好玩意回去。府州,宁边能有什么好东西呢。他只是一边送油料,一边来道贺——秦少爷这是开疆拓土了,不守着吴家庄那么个小地方了。 可是没想到秦牧给他安排了好多货物,这让公孙胜喜出望外,甚至觉得带的人手少了。 不说这里多了几个牌子的香烟,更是有了玻璃这样的神器。这一面面的大玻璃,透明的跟没有一样,放在窗户上,岂不是强过窗纸百倍。 玻璃的用处,公孙胜在养鸡场就看到了。他对于秦牧的豪奢更是咂舌——这么好的东西,人都没有用上,先给鸡用上了。 这鸡得多贵呀!可是看看小鸡一个个比坐监牢还不如,他又有点心疼这些鸡了。死了被吃那是没办法,可是活着还受罪,真有点可怜。 不过这些可不关他的事,他只是来运好玩意的。 这些玻璃,秦牧交代他先不要在汴梁卖,运到吴家庄一部分,交给折美鸾,先把吴家庄的环境改变一下,剩下的就给梁山用了。 目前玻璃产量还不够,有点少,自己人私下一分就没了。 秦牧只是借着这次运输,检验一下长途运送玻璃的可行性。毕竟现在没有高速公路和铁路,道路崎岖难行,如果这一路上碎了七七八八,那么也就别考虑运输了。 他对公孙胜讲明白自己的目的,公孙胜更加感慨——秦少爷真是个善良的人,一点不坑人。知道玻璃容易碎,特意先告诉我们,而且碎了也不追究责任,只是检验运输方式。 这样的好心肠,让公孙胜变得更死心塌地。这样的人,不会玩兔死狗烹,跟着他干,放心踏实。 公孙胜不仅仅给秦牧带来了油料,还给他带来了李清照的一封信。 秦牧的两个外室,穆南行因为是身份是克格勃的头目,所以秦牧给她配备了通讯器材,俩人能经常沟通,但是李清照就没有了。 毕竟李清照在秦牧的整个体系里面,没有位置,只是单纯的一个女人,如果为她配备通讯器材,不说在近卫团那里讲不过去,就是秦牧的后宫都不会答应。 于是李清照再怎么思念秦牧,也只能写信了。她时刻的想念着自己的情郎,尤其上次秦牧开飞机送她回的青州,这让李清照觉得,虽然两人距离那么远,但是有飞机的话,没事见见面也并不难吗。 她虽然不是学理工的,可是基本的算数技能还在,从府州到青州,飞个七八小时也差不多了。一天不到就见到了。所以李清照才敢写这一封信,要秦牧抽时间来看看她。 这种事,托付给公孙胜自然比较妥当。这个老道走南闯北什么事没见过,这事小意思。 他瞅着秦牧身边没有女人的时候,就把信偷偷递给了秦少爷——这是你的红尘劫,自己受着吧。 秦牧一看,又是一首词。他下意识的一哆嗦。这女人的词,简直和刀子一样,要命啊。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首“声声慢”,这么著名的一首词,怎么这时候就写出来了?这首词秦牧记得是李清照南渡之后所作,现在还没到靖康耻呢,她也没南渡,怎么就写给自己了?而且,你也没这么惨吧,我看你和我一起时候快乐的不得了。 不过就冲着这么一首流芳千古的好词,自己也应该去见见李清照了。何况,李清照是秦牧这么多女人里面年龄最大的一个,正是充满了成熟韵味的时候,望着手里的词,秦牧不由得又想起了沉甸甸的两桶油。 是应该去看看了。可是现在还不能走,工业建设一旦展开,不是像打仗似的,想撤就撤,很多事情,秦牧离开之后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因此他不得不又花了好久的时间,才把应该收尾的都收尾。 不知不觉,现在已经是快端午节了,宁边城的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不但房子鳞次栉比的盖起来,让所有城市人口有了瓦遮头,更主要的,是秦牧的几个厂都出成果了。 首先,玻璃厂已经能稳定的生产。虽然厂长名义上是尹家小六子,但是鉴于他糟糕的表现,折可求也不敢全靠他,所以派了一个知根知底的手下去当副厂长。 在副厂长的全力工作下,玻璃厂总算能稳定的开始生产平板玻璃了。而且,秦牧还把吹玻璃这个技术传授了出去。他虽然不会吹,但是有视频资料。 于是玻璃厂竟然能生产玻璃器皿了。 玻璃杯如今就摆在了秦牧面前,虽然样子丑了点,但是的确这就和后世的玻璃杯一样,没有本质区别。 这样透明的杯子,不论喝酒还是喝水,都太有档次了。比起瓷器高明到不知哪里去。当然这是折家兄弟的看法。物以稀为贵,瓷器在本时空一点不新鲜,但是玻璃就是全新的了。 只是现在吹玻璃的工人水平还不稳定,吹出来的东西千奇百怪,能用的不多。 秦牧觉得这个太费劲,还不如模具法。把玻璃液倒入一个飞速旋转的模具,根据离心力,让玻璃液贴在模具壁上,冷却后就是好玻璃杯。 这个办法立刻得到了折可存的支持——妹夫真是没有不懂的。 做会旋转的模具,在本时空很普通,根本没难度——磨盘就是会旋转的模具。 经过改良技术后的玻璃厂,迅速的提高了玻璃杯产量,当然这都是秦牧离开之后的事情,现在秦牧还只能看到丑陋的吹制玻璃。 随着玻璃厂的成形,养殖场也开始见到了效益。在强大的后世技术和药物支持下,这种密集到几乎不忍直视的养殖方式,产生了丰硕的果实。 那一筐一筐的鸡蛋,折家兄弟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他们的庄园才能产多少鸡蛋?这简直像下雨一样的掉鸡蛋。 东西多了,就便宜。鸡蛋极大的丰富,导致近卫团和折家军的伙食迅速改善。 一直以来,秦牧虽然有钱,但是市面上物资太少,他就是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多鸡蛋。如今这一个养鸡场,完全可以让宁边城五分之一的人口每天能摊上一个鸡蛋。 这样的规模,只让折家兄弟看的心里砰砰跳。 集约化养殖,现代化养殖,工业化养殖,真正的威力太恐怖了。折可求现在觉得,这些东西比秦牧的近卫团还厉害的多。这涉及到天下人,涉及到每一个人的民生。 这是最大的善。 有这样的功绩,秦牧想不当皇上都不可以,折可求都不干。除了妹夫,谁还能给天下带来如此巨大的改变。 一人一天一个鸡蛋,这是小地主才能勉强做到的事情,而且他们还未必舍得。可是秦牧这个养殖场就满足了这么多人,可以说一下就把许多贫民提升到了小地主层次。 这就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吧!折可求现在才总算直观的理解了生产力极大发展这句话。 因此他更加的看重了制药厂。这个不但救人命,还救鸡鸭的命,牲口的命。 他非常想多留秦牧一阵,可是秦牧实在无法再留下了。不是为了李清照,是为了钢铁,利国监他得去上任了。 终于,在吃完粽子之后,秦牧带着他的后宫,离开了府州,向着未来的钢铁世界飞去。 ------------ 第二百二十四章 微山湖煤矿的情况 李清照没有等到秦牧的人,但是等到了一封信。 信里只有一首词。 “拨灯书尽红笺也,依旧无聊。玉漏迢迢,梦里寒花隔玉箫。 几竿修竹三更雨,叶叶萧萧。分付秋潮,莫误双鱼到谢桥。” 这是一首“采桑子”,也是说不尽的绵绵情话。而且,在李清照看来,这是秦牧原创的,不是情郎抄袭的。当然了,她也不可能认识几百年后的纳兰,否则就能发现自己的情郎是文坛大老千,全是抄! 秦牧的才名一直没有,虽然已经抄了两首辛弃疾的词——在贺铸府上,又给折美凤抄了一首“灯火阑珊处”,但是世人并不知道,李清照也不知秦牧的才气。 她只以为秦牧没有半点文采,只会抄。 可是这首词,一看就是他自己写的,而且是特意写给自己的绵绵情话,这让秦牧的身影在李清照心里有高大了好多分! 毕竟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能写出这样的好词的人,绝不是一个匠人。 而且这首词的意境,完美的应和了李清照那一首的“冷清凄切”,却又给了她一个承诺,就是“分付秋潮,莫误双鱼到谢桥”。 难道情郎要秋天才能过来见我吗?李清照等不及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反正她左右无事,不如去找情郎。 可是情郎在哪呢? 秦牧现在刚降落在滕县近卫团的军营。 利国监是要去,但是去之前,要先在煤矿看看。 这一阵子他几乎没来过煤矿,好几个月时间了,虽然一直和武永福童汉等人保持着通信联系,可是不亲眼看一看总是不放心。 煤矿的建设,成绩是明显的。 借助后世的工具,采矿水平有了本质的提升,作业面的扩大让产量翻着跟头的上涨,再加上童汉严格遵循秦牧的指示,实行后世的管理制度,还有着医疗队的守护,这让矿山的死亡率直线下降。 如今的这座煤矿,在秦牧眼里已经有点后世七八十年代的样子了——庞大的国有企业形象。 矿山的技术提升了,需要的工人就大幅度上升。 原来滕县的两个宗族为什么打生打死?就是因为工作岗位有限。 作业面不展开,就那么屁股大的地方,自然要争了,否则那么多人去干嘛?不能挖矿怎么赚钱。 如今的矿山,在秦少爷手里变成了一个近乎无底洞的存在,多少人都不够用的,那也就没什么好争的了。你家有人尽管来,来了就有地方干活赚钱。 宗族矛盾,在这里,归根结底还是利益矛盾。 秦牧通过大幅度提升科技水平,客观上根本的化解了宗族矛盾,不但如此,他还完美的制造出新的矛盾。 宗族长老和普通人员之间的矛盾。 原来王家和段家的子民需要族长带领去打架,不打架怎么争矿山,不争哪里来的工作? 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们发现自己根本不需要族长,煤矿不论什么人都需要,只要有一把子力气就能干活。这样一来,族长的地位直线下降。 而且不止如此,族长还要在族人的收入中十抽一,这让每个一线工人都极端不满。 我们又不靠你打架争岗位,凭什么白给你钱? 于是宗族矛盾没了之后,迅速的产生了新的矛盾。 秦牧就一边视察着煤矿,一边听武永福和童汉的汇报。 现代化的煤矿,不仅仅是挖出煤来那么简单。起码要有一个洗煤厂,在这里要把煤炭分类,同时除去杂质。 这个设备很庞大,无论如何是塞不进柜子的,而且还需要动力提升。 可是秦牧经过在本时空一年多的历练,再加上有童汉马青这样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竟然能山寨出一个洗煤厂。这里挨着漷水河,就以河水为天然动力和天然水源,实现了洗煤厂的功能。 秦牧对这个山寨产品又满意又无奈,凑合是能凑合,但是自己不能总是凑合着。 新的动力,必须上马了。 蒸汽机的建设现在就要开始搞。马青来这里,就是为了造蒸汽机的,他已经准备了很久,在技术上没什么问题,但是原料有问题——他没钢铁。 这只能等秦牧解决。 利国监的钢铁,还是要拿下。 矿山的产品就是煤。这些煤除了大量贩卖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被炼成了焦炭。 童汉等人知道这是为了炼钢做准备的,只是秦少爷既然没在这里建炼铁炉,那么只能就这么存着。如今已经积攒了好大一笔存货。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如今滕县煤矿——或者叫微山湖煤矿,家大业大,童汉深感自己责任重大。这么多好东西,都是钱,可别被人偷了。不说别的,就是那些焦炭都是钱,一人走时候带一筐,回家烧火不好吗? 这都是秦少爷的财产,必须看好了。 他现在和武永福配合默契,矿山的民政和军事单位紧密结合,维持着矿山的正常运转。 可是武永福总感觉有点力不从心。军队不是干内卫的,他们是为了战争准备的。干内卫,不内行啊。 于是武永福赶紧打报告给团长,秦牧想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就和折美鸾商量,把郭婷调了过来。 郭婷,这位曾经的折家军女兵,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警政人才。她在美鸾的教导下,把吴家庄的治安管理的井井有条,即使在高俅使坏,派兵来骚扰地方时候,吴家庄也没陷入混乱,这里有她很大的功劳。 这样的人才,秦牧不会留意不到。现在矿山需要你,你就来吧。 郭婷于是又升官了,带着几个姐妹,来到了微山湖煤矿。 这片区域可比吴家庄大多了,也复杂多了。 这里不但是矿区,到处都是煤矿工人,更有许多外围的服务性人员。 任何时空,国人都不缺少经济头脑。矿工既然有钱了,那么就要吃和消费,于是矿区边缘不但有了许多的饭馆,连勾栏瓦巷都有了。 这里的繁华程度远超从前,甚至比起大宋的二三线城市都不逊色了。因为人们兜里有钱了。 就是这个变化太巨大,导致武永福根本无法管理的过来,他每天看住煤矿就不错了,别的,实在没精力管理。 郭婷的到来迅速的改善了周边混乱的局面。她跟着美鸾学会了很多,明白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什么事情先抓,什么事情可以放一放。 她根据需要,从本地招纳了一些人员,充实了警察队伍。在她的带领下,煤矿的治安迅速好转起来,不服就抓,抓进去就打,打完了再说。 虽然办事方法简单粗暴,但是抓谁不抓谁都是学问,这是武永福无法学会的。 这让武永福迅速的对郭婷升起了好感。 郭婷是美鸾的贴身女兵,自然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而且经过现代化的熏陶,时刻跟着美鸾沾了好多光,不说别的,化妆品就用的是后世的。这让她明显的不同于吴思邈和王莺——这俩人不是方好音的私兵,没那么亲密的关系。 郭婷出色的比下去了吴医生和王歌星,于是武永福在自己的婚配对象里面又不由自主的添上了郭婷。 有了这份爱慕在心里,近卫团和郭婷配合的更加完美,矿山的事情,没有什么是郭婷一句话解决不了的。如果拳头解决不了,那么就上**,还不行,就子弹招呼了。 秦牧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又满意又遗憾。草创阶段,还能要求什么呢?郭婷等人做到这点已经远超乎他的意料了。瑕不掩瑜,整体值得表扬。 微山湖煤矿如今是这一片的经济中心。不但大量的出产石炭,还是勾栏瓦舍的聚集地,一应娱乐俱全,而且这里还有神医坐镇——近卫团的医术早就被传伸了,几百里远都有病人赶过来看病。 根据秦牧的要求,对于病人,医疗队来者不拒,要让近卫团的形象迅速的深入人心。 百姓在打量着近卫团,归一道天师张逊也在暗中盯着近卫团。 他是龙虎山正一道天师张道陵的后人。 正一道是道家的一个大派,张道陵代代嫡传,一直不曾断绝。 不过张逊不是长房,他无法继承张道陵衣冠,可是又不甘心居于堂兄的手下,于是自己就离开龙虎山,创立了归一道。 他的目标很明白,就是要靠自己的能力,创下一个全新的道门——归一道。正一道算什么,最终都得归一,归到我的门下。 这也是本时空很多大家族没法避免的事情,长房和其他房的矛盾,嫡出和庶出的矛盾,根本不能断绝。 张逊作为张道陵的后代,天资聪颖,他经过多年默默的努力,在微山湖一代发展了众多教徒,本以为在滕县煤矿竞争采矿权的时候,能夺下大笔的现钱,为以后发展蓄力。 办什么事不要钱呢?都得有钱,钱少了还不行! 计划本来进行的很完美。他不但顺利的潜伏近县城,同时还让寇毛寇祭酒带人加入段家,和王家打生打死,这样可以极大程度的消弱宗族力量,从而扩大自己的信徒。 两件事执行的都很完美,可是关键时候,却被近卫团搅局了。 张逊当时在酒楼上看的明白,县衙内发生了一个接一个的爆炸,他勉强看清楚是有东西从天而降,落在地上爆炸的。 这让他在逃跑的过程中一直留着心。所以当近卫团的炮弹再次落下时候,张逊第一个就溜了。 那一波几乎全歼了归一道的信徒,跑出的没有几个人。 这让张逊如何肯善罢甘休。这个近卫团,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有如此逆天的武器?这武器,若是掌握在自己手里,别说当天师了,就是当天子也毫无难度。 于是张逊偷偷躲起来修养了一阵,然后纠结起剩余教徒,偷偷摸摸的又来到了微山湖。 他到要看看,近卫团是不是三头六臂。 如果不是的话,那就合该自己发达。偷出近卫团的武器,然后灭了近卫团,再拉起队伍,不做天师了,我要做天子! ------------ 第二百二十五章 正一赌档 微山湖煤矿是一个聚宝盆,吸引着无数想要发财的人汇聚过来。 随着煤矿的日益发展,周边出现了连片的辅助设施。这连秦牧都没有想到。他是规划了煤矿,可是没有给煤矿规划勾栏瓦舍——那个东西根本就没在他的思维范畴之内。 如今这些东西如野草一般顽强的生长出来,就好像寄生在大树上的藤蔓,缠烧着微山湖煤矿。 有卖酒水的,有说书唱戏的,有做各种小买卖的,当然,大小青楼也少不了,其中更少不了的一样是赌场! 大宋人爱赌博,没钱时候都赌,如今矿工哪个手里没俩钱,更得赌了。 正一赌档,就是这一片最著名的赌场,不但场地大,玩法也花样繁多,而且童叟无欺,没日没夜热闹非凡。 矿工实行三班倒——有电灯做技术支持,不三班倒对不起这个投资。而且这也是合理的生产方式,秦牧也很认可。 既然三班倒,就有白天不上班的,所以正一赌档中午也满满当当都是人。 今天尤其的热闹,因为赌档里面来了一个美妇人,自她出现之后,各种赌法她都玩遍了,还没输过一盘。长行,叶子,博塞,弹棋,大小,猪窝,族鬼等等,只要她坐下,就是唯一赢得那一个。 这样的女人,简直是赌徒心中的偶像,天神下凡一样。 哪个赌徒也不是为了输钱来的,全是做梦想着一朝暴富,所以能一赢再赢的,永远不输的人,那就是赌徒心中的真神。 纵然这女人再漂亮,在赌徒眼中全看不到,她就是神仙,谁会在意神仙长的好看难看,赌徒只关心神仙的赌术。 张逊没想到自家档口遇到了上门踢馆的人,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难道她不怕死吗?有这么高明的一手赌术,难道不知道赌场的规矩,不懂得适可而止吗? 可是这女人真不懂得眉眼高低,如今正坐上了牌九的桌子,对上了赌场庄家。 张逊不得不出面了。庄家虽然是他弟子,但绝不是那女人对手。 看来,自己不得不出手了。再不出手,场子让人挑了。 他推开庄家,自己坐在庄家的位置上。 其余赌徒没人敢坐在美女旁边,全毕恭毕敬的站在她身后,做她忠实的拥趸。 “不知这位娘子怎么称呼?” “无名之辈,不提也罢。”那美妇根本就不说自己的名字。 “好,好一个无名之辈,请。”张逊也不废话,随手开始洗牌。 牌九很考功夫,算是大宋最考验智商的一种赌博方式,当然也考运气。 牌九有三十二张牌,组合起来就变化莫测。 骨牌牌九又分大牌九与小牌九,大牌九是每人四张牌,分为大小两组,分别与庄家对牌,全胜全败为胜负,小牌九是每人两张牌,胜负立现,由于玩法干脆利落,小牌九流行较广。 但是现在两人玩的是大牌九。最考验功夫和运气的一种。 张逊是张道陵的后代,张道陵是道门中人。道之一派,所学甚为杂乱,究其根本来说,就是要当神仙。一气化三清,咱们不在人间玩了,去天上转一转。 可是具体到怎么当神仙,那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你炼丹,我炼体,你吃斋,我辟谷。总之什么方法都要试试,所以道家学问的繁杂远远胜过佛家。 学问大了,会的也自然就多。像推牌九对于张逊来说,只是小道 。但是张道陵传人哪有废物,即使小道,那也是跟张逊别的本事来对比的,相对普通人来说,张逊就是赌神。 没有这点本事他哪敢开赌场! 张逊很清楚赌博——大宋叫关扑,其实如果真正公平的话,最终的钱全会被赌场赚走。因为赌场有抽水,每一把输赢,十抽一。 他是不懂概率,可是明白常识。 就按赌大小来说,最终出的大小比例是一半对一半。不论你买大还是买小,只要你一直玩下去,根据十抽一的抽水,最终钱都会归了赌场。 当然也会出现一些幸运儿,连着十把都押中了。赚走一大笔钱。这样的人,张逊并不会为难他。 今天你拿走我的钱,过两天还会送回来。没有人能天生一直走好运,除非是作弊。 现在眼前这一位,虽然貌美如花,可是张逊断定这位是个大老千。 没有人可以一直赢,可是她从进门以来,就没有输过一场。这不是老千是什么? 可是此人手法精妙,自己竟然看不穿对方的手段。逼不得已,张逊只好亲自上阵。 他对自己的千术很自信。如今面对高手,他有心较量一番。争天下的人,若是连这点争胜的心思都没有,还争什么天下。 所以他没有命令手下动手,把这个大老千打出去——那样也有损自己赌场形象,而是亲自下场。 来吧,看看是你这个强龙厉害,还是我这个地头蛇威风。 一场大战,眼看就要爆发,只看的周围赌徒大气都不敢出。 牌九是先下注,美妇人做事豪爽,一把就押下了之前赢来的全部——足有一千贯。 这笔钱足够周围赌徒咂舌的了。 他们大部分都是矿工。微山湖煤矿给的工资极高,因为工作量大,要求也严格,所以秦牧定的工资比较高。基本上,一个普通的矿工能拿到每个月七八贯,而高收入的甚至可以达到十二三贯,甚至有最高的拿到了二十贯一个月。 当然,这样的人也是有着超人的体魄,一般人绝对比不了。 可是这美妇随便就抛出去一千贯,这已经是他们十年都赚不到的钱了。若是放在微山湖煤矿成立之前,他们每个月连一两贯都赚不到,一千贯更是想都不敢想。 如今赌神随随便便就抛了出去,这真是大手笔! 钱,能让人生,让人死。 每个人眼里都恨不得能伸出两只手,去把桌上的钱抓到自己兜里。若是自己有了这么一千贯,还给矿山做什么工,我直接开赌档了! 张逊到不在乎这点钱。一千贯算什么,就是一万贯,十万贯,对于张道陵的后代,也不过就是个数字。当然,真的那么大数字,张逊也从没见过。但是牛还是可以吹吹的。而且一千贯的确不放在他眼里。 可是对面美妇这个姿态却让他很不舒服。什么时候,我堂堂的张天师要亲自下场去和这样一个滥赌鬼玩命了? 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得意弟子:归一道祭酒寇毛。 若是寇毛在这,凭着自己传他的一手赌技,根本不用自己出手,就收拾了这个大老千。现在这样,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不过很可惜,寇毛不在这里。他被近卫团抓过,而且见识过他们的团长秦牧,所以不能再出现在微山湖附近。 如今寇毛被自己派去了汴梁,探寻近卫团的底细,也不知道他摸到了门路没有。 “怎么,无名之辈,你就只有这么点钱吗?”张逊很不满意对方的态度,决定刺激一下对方。这也是策略性的技术手段,可以搅乱对方心神。 “怎么?档头看不上这点吗?”美妇随口问了一句,也不等张逊回话,头也不回的招招手说道:“樱桃,再拿一千贯出来。” 樱桃撅着小嘴,有点不情不愿的把钱从包袱里面拿出来,递给了自家主人,也就是李清照,同时说道:“娘子,你这样做,不怕秦少爷怪罪吗?” 李清照接了过来,看也不看就押在桌上,哈哈一笑说道:“樱桃,秦牧不会怪奴的,他就爱奴的两桶油。” 樱桃听的莫名其妙,什么两桶油三桶油的,她哪知道这是秦牧调侃李清照的闺房话语。 不过没人关心这对主仆的话,他们都盯着桌上的两千贯。 两千贯啊!真是好大一笔财富,怎么这一对主仆就随身带着呢,也不怕路上有劫道的? 众人都看得出俩人不是本地人,还有点风尘仆仆的样子。这是刚到了地方就开始玩关扑啊,好大的赌性!不愧是赌神,我等自愧不如。 赌神真是李清照,如假包换。 历史上李清照是以词名动天下,流传千古,但那是因为她的词的确太出色了,可以说是词中之女帝,掩盖了她其他方面的卓越之处。 实际上李清照是个赌鬼,也可以说是赌神。因为她极为好赌,而且逢赌必赢,就这一手天下无人能及。 在青州,她都穷的去当铺了,也没有下赌场,不是因为她心地善良,而是李清照早就上了本地赌场的黑名单,谁也不让她进。 换了谁开赌场也会如此,她来,那不就是来提钱吗。坚决不许进。 好赌的人赌性都很大,不让她赌博,可把李清照憋坏了。 如今来到了微山湖,看到如此兴旺发达的赌博业,自然让她心里痒痒的,一时连情郎都不找了,先赌个痛快再说。 她从青州出发,搭的是顺风物流。 顺风物流就是秦牧的产业,狱中三友哪里能不知道李清照。不但一起在吴家庄出席的除夕晚宴,而且林冲和公孙胜还都替李清照传过信。 李清照的身份,就是秦少爷的外室。这样的人物必须巴结好了。 所以顺风物流一路上把李清照主仆照顾的周到无比,俩人几乎没什么旅途劳顿,就到了微山湖。 李清照进了赌档,大发神威,轻松到手了一千贯。 若是换做从前,这一千贯她可舍不得花呢——穷惯了。可是现在的李清照早就不是以前那个穷美人了。 秦牧给了她香烟代理权,整个青州的商家全要看她的面子,她想卖给谁就卖给谁,而且只要贵金属,纸币一概不要。 短短的时间内,李清照暴富了起来。这也让她有了足够的底气。 赌博,没钱不行。没钱没底气。 钱是英雄胆,也是赌徒的胆。越有胆量,手才会越稳,眼才会越亮。 就是凭借这一手出神入化的赌术,和秦牧给她的巨大胆量,她才敢独自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赌档过瘾。 她知道这里是秦牧的地盘,所以有持无恐。怎么,敢坑老娘的钱吗?——当然这只是李清照心里的语气,她这样的大文人,如果付诸文字,绝不会用老娘这样的说法,要说,也得说的文邹邹的,比如“高堂老母”什么的。 张逊被李清照的一句话惊住了。怎么,她是秦牧的女人?怎么秦牧的女人来这里玩关扑?难道是看破了我的行踪?可是看看又不像如此。 这一对主仆明显是才到此地。满面的风尘都没有洗去。不像是刻意来探听消息。 不过,李清照这样不小心暴露出身份,彻底的激怒了张逊。 若是平日,张逊绝不会如此的容易生气。可是现在不是以前。滕县那一仗,其实是张逊苦心准备几年的结果,否则一个滕县才多大地方,那么多归一道的信徒怎么能不显山不露水的潜伏进去,又怎么能顺利的把大牢打开,同时还准备有充足的器械,困住了兵营。 不说别的,鹿寨拒马这些东西,哪里能是仓促找的到的? 这都是张逊事无巨细策划准备好的。否则怎么能把精锐的折家军给困在了军营里面。 只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自己天衣无缝的计划却意外的被近卫团破坏了。不但钱没抢到,反倒损失了大量人手。 这一仗可以说是让张逊的归一道伤筋动骨,到现在他也没有恢复到之前的三成,所以不得已才只能这样偷偷摸摸的行事。 这让张逊恨急了秦牧。 今天老天开眼,把秦牧的女人送到自己面前,若是自己还把握不住机会,那就愧对列祖列宗。 好,既然来了,你就把命留下吧! (马上就是五一了,祝读者节日快乐,开心娱乐。五一期间,作者也要出门一趟,所以如果万一因为不可抗原因断更一天,请谅解,不过我尽量保持不断更。目前存稿还够更新的。而且出门时候我也会尽量写的。请加群 981934549) ------------ 第二百二十六章 赌神李清照 敢开赌档的,哪个没有两把刷子。李清照这样聪明的人,不会不明白这点。 但是大宋这个时空,有鲜明的阶层区分,李清照的身份让她远远高于普通人,这就是一个护身符。她的气质,让人一望可知。这小娘子不是草根百姓,家里有权有势。 她本身就是官宦人家出身。外公是宰相,公公也是宰相,这样的身份地位,李清照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好担心的。 她只怕没钱,别的都不怕。 所以在赌档里面,李清照根本不担心什么,再说这里是情郎的地盘,她可是知道秦牧的厉害。 谁敢把自己怎么样? 有这个底气,她才肆无忌惮的开赌。这几年憋坏了她了。青州的赌档不让她进,李清照只能关起门来自己跟自己赌。虽然因此赌术更加精湛,可是自己玩自己,毫无乐趣。 今天可算让她抓住机会了。不管赌档是什么背景,让奴先爽了再说。 这就是李清照的性格,非如此胆大也做不出来半夜三更爬窗户的事情。 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也没留意赌档的大门已经被不知什么时候关上了。 张逊通过眼神早就发出了命令。 赌档这样的地方,什么人都会遇到,自然也有应对的手段。今天遇到来踢场子的,掌柜的要让她吃不了兜着走,手下自然明白怎么做。 随着张逊一把骰子扔出,赌档里面顿时乱了起来。 “直娘贼,你为啥打老子?” “打的就是你这个猢狲,敢偷老子的钱。兄弟们,给我打。” 反正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动手,张逊的手下迅速挑起了事端,赌档里面立刻乱作一团。 一瞬间,稀里哗啦的打个不亦乐乎。 这可把李清照吓坏了。她是赌神,可不是战神。听到梁山土匪的名号都让她心里害怕,更别说混战突然就出现在眼前。 这是怎么了,这里怎么和汴梁青州的赌档不同呢。还有打架的。 赌档也分档次,以李清照的身份,自然绝不会去小场子了。高端的赌档,哪有这样的泼皮打架情况。 这就好像后世你去五星级饭店吃饭,绝不会遇到乞丐要钱一样。李清照去惯了高档会所,如今一下子适应不了小档子,立刻吓软了。 她几乎坐不住身子,若不是樱桃及时从后面扶住她,美女词人几乎要钻了桌子。 这时候李清照万分的后悔。赌博,害死人呀!都到了微山湖了,怎么不去先找秦牧呢。 如果弟弟带自己来玩,绝对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她可是很清楚近卫团的厉害。 李清照发誓,以后再不能自己出来赌了,太危险。要赌,也要让弟弟带着自己。 可是那都是后话,现在怎么办?她想跑了。 可是张逊要的就是她,哪能眼看着她跑了。 再说大门已经关闭,李清照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能往哪里逃? 来赌场的绝大部分都是矿工,挑事的也是归一道中的好手,全是身强力壮之辈。别说李清照一个娇弱的女人跑不掉,就是秦牧来了也跑不掉——单靠个人武力,秦牧还真干不过这些肌**子。 张逊一把就攥住了李清照的腕子,提溜着就向后面走去。 这里不方便办事,他要到后堂好好审问李清照。你这个秦牧的女人,来我这里到底要干嘛? 问清楚明白之后,再一刀宰了喂狗。当然杀之前怎么处理,全看张逊的心情了。 他死了那么多手下,自己的大业被秦牧毁的七零八落,这份仇恨倾四海之水也泼不灭。 现在拿到了秦牧的女人,自己先讨点利息回来。 李清照万万没想到掌柜的敢对她动手,这时候她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甚至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张逊可是好手,对付十几个汉子都毫无问题,别说拿住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 李清照没有半点反抗的本事,只被人拖着向前走。 这时候,樱桃急的大叫。 “放开我家娘子。” 她一边叫,一边就要冲上去动手。 归一道哪能让外人在自己的地盘撒野,早有俩人冲了过去,挡在樱桃面前,一边挡路,一边动手动脚的调戏着樱桃——樱桃也是个小美人。 李清照差点急疯了。 若是落到这样的人手里,自己真是生不如死。 奴这样貌美如花的女人,岂不是被糟蹋的不成样子?这样弟弟肯定就不要自己了,那自己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怜的李清照到现在还没觉悟,以为对方不过是看上了她的美貌,哪成想人家是要她命呢! 赌档里面乱作一团,鸡飞狗跳。眼见着李清照就要被拖走, 就在她彷徨无助的时候, 赌档大门突然被踹开了。 “大白天关什么门,都不许动,警察临检。” 郭婷穿着一身精干的制服,当先就冲了进来。 随后,武永福带着一个班的战士,迅速占据了屋里的关键位置,顿时,赌档里面形势调转,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郭娘子,近卫团。这都是凶的没边的人物,怎么今天来了赌档。 这下谁也不敢再动了。不论是赌客还是归一道的人,他们很清楚郭婷的强势 。她说不许动,那就谁都别动,敢动的话,轻则一顿暴打,重的话,就进大牢了。 郭婷是外来户,从吴家庄调到微山湖,她不但年轻还是个女人,所以她很清楚。如果自己不狠点,就没办法迅速的平定地方。 所以她到任之后,迅速的立威,又打又抓,反正警察对付不来的,有近卫团上。因此郭婷迅速的建立了自己的威名,人送诨号“阎王奶奶”。 本时空有“阎王爷”的存在,但是郭婷是个女人,所以叫“爷”不合适,因此就落个“阎王奶奶”的美名。 诨号传到郭婷耳里,她半点也不在乎。阎王奶奶算什么,你们根本不知道我家娘子才是王母娘娘,要不怎么会嫁给姑爷呢。 在郭婷看来,秦牧就是玉皇大帝。 当然,这也是郭婷对中国神话了解不深。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可不是夫妻关系。 不过郭婷不管这些,今天阎王奶奶就是来工作的。她已经过了需要立威的阶段,现在主抓治安。 折美鸾是秦牧所有工业的大总管,吴家庄虽然是根本,但是微山湖和青州也不得不照顾到。而且这俩地方是工业基础,必须更加用心。 她在妹妹结婚后不久就回了吴家庄。如今有飞机,再有吴小妹这个专职驾驶员,所以折美鸾完全不在乎地里上的遥远。 有些人,总是比普通人强悍的多。折美鸾就是这样的女人。 飞机,汽车,摩托这些东西,的确是让人震撼不已。普通人一直会被震撼,但是对折美鸾来说,震撼只是一时,她几乎本能的就接受了这一切,同时利用这一切。 飞机不过是工具,让自己能迅速的跨过遥远的距离。既然如此,那就要妥善的安排时间。 如今折美鸾在青州,微山湖, 吴家庄三地之间来回飞行,简直比后世的500强总裁还忙。毕竟后世的大企业有的是足够人才,可以处理日常事务。在大宋可没有这些,一切都要折美鸾亲自上阵。 微山湖她是来的最多的地方。 吴家庄被她经营良久,即使她离开一阵也会保持正常运转。 青州的油田人员简单,再说那里有柴进管理。作为皇家后裔,柴进的本事没得说,青州油田虽然是新生事物,可是在柴大官人管理下,一切都井井有条。 所以青州也不是折美鸾的重点。 重点就在微山湖煤矿。 因为这里的摊子太大,而且势力错综复杂。 有原来的大宋知县——现在也存在,有宗族长老,还有宗族之间的矛盾,以及大量外来人口和本地人之间的冲突。 而且随着煤矿的规模越来越大,相关的产业杂草一般的出现,带来了一系列治安问题。这种问题必须控制住,即使不能完全解决也不能任由问题发展。 如果放任不管,最终肯定会影响到煤矿的生产。折美鸾很清楚这一点。 今天这次行动,就是折美鸾制定的计划,由郭婷带着警察部队执行,同时请近卫团协助——没有枪杆子办不成事,折美鸾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折家本就是军阀。 只是今天正好秦牧来了,折美凤吵着要看热闹,于是秦牧也就被拉来了正一赌档。 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了李清照。 这让秦牧大吃一惊。他打破脑袋也想不到李清照会在这里出现。你不是应该在青州老家吗。再说就算是来找我,你去矿里啊,来赌场干嘛? 顺风物流虽然和矿里做过了物资的交接,但是李清照一起来的消息还没通知到秦牧这里。 秦牧现在的层次已经不知不觉升的很高,再不是刚来大宋时候那个光屁股的小家丁了。 就算是狱中三友带队,想要见到秦牧也不容易,何况这次带队的还不是他们。 秦牧根本没收到李清照过来的消息,现在一见之下,大吃一惊当然在所难免。 没等他反应过来,贾红线已经嗤笑着开口了。 “姐姐,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看到你。怎么,是走错家门了吗?”她看着李清照被一个陌生男人拉住手腕,当然必须开口讽刺。 你是表哥的外室,又和别的男人拉拉扯扯,这算什么话?说你个不守妇道,不算冤枉你吧? 也就是这里是赌场,大家都是光天化日之下,贾红线也没法说更难听的出来。若是换了个场合,看到李清照如此,她早就替秦牧执行家法了。打一顿,扔出家门,这就是贾红线的善良了。 再想做秦家的人,别做梦了。 李清照顿时羞红了脸颊。 樱桃看到了秦牧,连忙委屈的大叫:“秦少爷,我家娘子只是来玩,可没有做半分对不起你的事。” 一句话说的秦牧差点钻桌子底下去。 这谁看不明白啊,这是赌场不是快捷酒店,来这里当然是赌博不是偷情了。 本来好好的一场执法行动,被樱桃这一句话,说的好像自己带着大队人马来抓老婆出轨。这都什么事。 武永福认识李清照,他们一起出席过除夕晚宴,知道这女人是团长的外室。如今眼看着了李清照被别的男人抓住手腕,顿时怒火万丈。 团长的女人你也敢碰,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他立刻上前,照着张逊脑袋就是一**,顿时把张逊打的头破血流。 武永福能当上近卫团的连长,一身本事都是实打实的。别说张逊这时候不敢还手,就是敢还手,俩人单对单,谁赢谁输还两说呢。毕竟武永福是冷兵器战争中走出来的精锐。尸山血海杀出来的人,比张逊这样的江湖路子狠的多。 李清照脱离了控制,连忙跑到秦牧身边, 牵着秦牧的胳膊说道:“弟弟,姐姐就是来玩两手,可没有做半分对不起你的事。” 秦牧顿时脸更红了。 这对主仆,简直是神经病啊。这不是越描越黑吗。自己本来也没那么以为,你们这是自己给自己抹啊。 不过李清照怎么来赌场了,这让秦牧百思不得其解。 秦牧了解过李清照的历史,可是他的了解也仅限于文学艺术这方面。顶多研究一下李清照的人生经历。但是一般的历史介绍中可没说李清照还爱赌博。 不过眼前这番混乱,显然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他望了望郭婷,郭婷心领神会,姑爷不想在这里纠缠这些。那么都带走。 “都带回局里再说。” 微山湖煤矿已经按照折美鸾的安排,设置了警察局这样的机构,郭婷就是现任局长。 阎王奶奶发话,谁敢不听,一干人在电警棍和加兰德步枪的押送下,乖乖的进了局子。张逊也不例外,他是档头,更跑不了。 这让张逊心思更加的混乱。 他弄不明白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秦牧,可是尽管之前不认识,可是张逊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秦牧。 这就是那个罪魁祸首。秦牧的气质太独特了,让张逊毫不费力的把他从一群人中分辨出来。 可是秦牧来这里干嘛? 看那个女老千的表现,和秦牧那么亲热,果然是没有吹牛,她真是秦牧的女人。 那么说,这女人是秦牧安排来我的赌场踩盘子,探海底? 可是张逊仔细想过后,发现又不像。因为那女人一句话也没探,就是专心赌钱。这样的人,能探出什么?我看她纯粹是好赌。而且是烂赌,赌场里面的赌客都有一两样是精通的,或者说喜爱的。 哪有一个人像女老千这样,是赌局就玩,赌场里面大小十几种玩意,她全玩遍了。这不就是滥赌鬼吗。 秦牧的女人怎么会是个滥赌鬼。 张逊越想越糊涂。作为归一道的天师,他自负自己乃是天纵之才。这个归一道,就是他从无到有一手创建的。可是自从遇到近卫团之后,张逊觉得世界简直变了样子。 现在的一切,都让他完全无法理解。 不说迫击炮他没见过,就是加兰德步枪他也不知道怎么用。近卫团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实弹射击过。就是半截河一战,近卫团也是有掩体的射击,所以张逊现在也没亲眼见过步枪开火。 可是这样的武器,这样的军人,让张逊莫名的就感觉到可怕。 如今突然出现了一个女赌鬼,更让张逊在可怕之余,感觉到了一股莫名其妙。 怎么这个秦牧,这个近卫团的真正主人,做事如此颠三倒四吗?否则怎么能找这么一个女疯子。 别说张逊奇怪,秦牧也奇怪。 李清照,怎么是个滥赌鬼呢。这画风也太诡异了。怎么看,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也和赌鬼沾不上边啊。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李清照面对自家男人的质疑,更是要让那一群女人明白自己只是好赌,而不是出轨,所以一回到屋里,立刻开始表演。 望着李清照出神入化的赌术,还有变幻莫测的出千,秦牧忍不住心里赞叹:你比周润发还牛,不拍赌神,简直是屈才了! ------------ 第二百二十七章 贾红线和余里衍的心思 贾红线望着李清照一脸无辜的样子,鼻子都快气歪了。 她对于文人的印象,因为李清照抢了自己的男人,已经坏的无以复加。贾红线觉得这帮文人真是没一个好人,就会抢人家男人。而且还一个个都是酒鬼。 近的有李清照,远的有李太白——斗酒诗百篇。怎么没撑死你呢。 现在李清照各种坏毛病之上,还加了个赌鬼的名头,这让贾红线简直对文人腻味透了。 你说你们,除了会写点酸词,还能真正干点什么? 表哥这一项一项的工业,哪样你们会做? 你们会做香烟吗,会做玻璃吗?会打油井开煤矿吗,会制救命的神药吗?什么都不会,就会吹牛。 什么“绿肥红瘦”,我看你就挺肥的,哪里有半点瘦。这一身肥肉,就是缠男人用的。 贾红线望着李清照,不由得想起了自家几个姐妹。 方好音如今不提近卫团的老班底,就说她自己,不但有了一身医术——尤其女人生孩子这块最拿手,还把握着宣传口。 折美鸾更是不得了,表哥的后勤全部交给她管理,吴家庄不用说了,青州石油和微山湖煤矿也是她实际负责,甚至顺风物流也要经过她来安排。 这不就是未来新世界的宰相吗? 就连姜月奴都有了大跨步的前进。 她现在不仅仅是近卫团的老师,而是根据秦牧的安排,办起了一所学校。当然不能叫吴家庄私塾,学校的正式名称叫“北方工业大学”。姜月奴现在已经不是姜老师了,而是姜校长。 就连秦牧见到月奴,都有时候开玩笑的叫她“校长”。 贾红线当然不知道秦牧每次叫月奴“姜校长”时候,心里总是难免想起后世的那个著名“校长”。 幸亏自己没起个“黄埔军校”的名字,否则岂不是姜月奴成了“空一格”。 姜月奴都是校长了,就连折美凤都已经是养殖场的厂长,这么算起来,贾红线惊讶的发现,只有自己和余里衍没实权。 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自己可是大房,怎么能什么都不负责呢,而且丫头算是自己半个孩子,是和自己一伙的。合着我们俩反倒成了少数,简直不能容忍。 贾红线绝不能让自己成为李清照那样的废物。她迅速的盘算了一番,觉得从现在的大饼里面抢食有点难度。 那几个人都是有心人,早早就开始动手,现在能扒拉的都扒拉到自己碗里,要拿出来可就费劲了。 自己怎么说也是大房,是正妻,不能和那些女人一般见识,否则也显得太小心眼了。 这么说来,眼前只有制药厂是还没主的。 秦牧在宁边搞了一个制药厂,出产本时空的仙丹,都是救命的神药。 这个东西,贾红线当时就留了心,只是一来没有合适的人选,二来那地方也太远了,她一时半会给忘了。现在看到李清照,贾红线马上想起来了制药厂。 这玩意一定得拿在自己手里。 秦牧和她说起过,制药厂在吴家庄也要搞一个。 其实以制药来说,就目前秦牧的这么点地盘,府州出产的药物已经足够使用了。可是家里的女人们都惦记那个冰箱,都惦记着冰激凌,非要他再买一个冰箱过来。 秦牧绝不能为了冰激凌买冰箱,这不是浪费吗。没有冰激凌又不是活不下去。 可是面对后宫难得的齐心,他也抵挡不住,所以就弄了一个冰箱放在吴家庄。有了冰箱自然不能只做冰激凌,于是吴家庄再开一间制药厂就提上了日程。 这个制药厂的名字贾红线给事先定下了,就叫“红线制药”。 谁也别跟我抢,这就是大房的,以后要给我的儿子。 如今见到李清照这样不成器,贾红线越发的感觉到自己必须抓紧行动,别落得和这个女人一样下场。 她的主业是抓紧表哥不放,时刻跟在秦牧身边,这个永不能放松,但是制药厂也要上心,厂长必须是自己人。 可是贾红线真没自己人。她是孤儿,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姐妹。唯一能称得上姐妹的,就是师姐师妹。那群淫尼姑?想都不要想,不够给自己丢人的。 这可怎么办呢? 想来想去,贾红线就想到了余里衍头上。 怎么说余里衍也是自己半个孩子,算是自己的盟友。不如就找她吧。 贾红线的想法立刻得到了余里衍的支持。让自己羽毛更丰满,也是余里衍时刻追求的。 大姐没有亲人,我有啊。 余里衍虽然亲哥哥被老爹杀死了,但是她还有同父异母的妹妹——那些兄弟就不考虑了,都是自己的仇人。 辽国公主非常清楚当今天下的局面——秦牧并不隐瞒她什么,秦牧谁都不隐瞒,天下局势,他时刻向着后宫和近卫团讲解。但是秦牧绝不说未来没发生的,只说已经发生过得。 余里衍清楚的知道辽国已经完了。这都不用秦牧说,自家老爹都被俘虏了,还有什么话可以说呢? 辽国就算还有南京这么一个城池,也不过是苟延残喘。 这架马车肯定是要散的,自己现在拉妹妹过来,也算是救了妹妹。 她马上就点头说道:“大姐,就按你说的做,你看我什么时候回一次,把妹妹接过来。” 余里衍推荐自己亲人,这也是在贾红线预料之内。可是她要回辽国,这就是贾红线没想到的了。 耶律延禧都被抓了,辽国中京都没了,你回辽国,怎么保证安全? 贾红线当然知道余里衍不可能带着近卫团回去,她一兵一卒都带不走。 这样回去岂不是太危险。虽然余里衍是辽国公主,可是这么多日子以来,尤其贾红线见她时候她还傻着,贾红线一直把余里衍当孩子照顾,已经算是她的亲近人——除了秦牧,这世上没有比余里衍和她再亲的了。 贾红线不放心余里衍回去,而且是回去替自己办事。 这可怎么办?想不出办法,只能找表哥商量了。 如今的贾红线越来越懒得动脑筋。曾经叱咤汴梁四条街的那个黑道大姐大已经没了半点昔日影子,现在的贾红线,就是一个满脑袋皇后梦的小女人。 当然,这只能她自己说自己。若是谁敢把她当作寻常小娘子看待,贾红线不介意用狙击步枪给他纠正错误——脑袋爆炸了,也就什么错都没了。 贾红线的地盘,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余里衍也不行,皇后的宝座只有一个,只能是自己坐。 不过现在吗,到是要拉着丫头去见表哥。只是现在想见也见不到。李清照怎么说也是跋山涉水来到微山湖,她可没有飞机汽车坐——秦牧把那辆吉普留在了府州,回到吴家庄之后又弄来一辆新的。这样贾红线又能坐飞机,又能坐吉普。 她的专职驾驶员就是余里衍,所以这样让余里衍和贾红线更加的亲热。哪个领导不和司机亲密呢? 很多事情,都是俩人在汽车上就谈好了。 现在她们就只能等明天了。李清照大老远辛苦的过来,就算她是外室,贾红线作为正妻,作为大房,也得有点榜样,不能太过于小心眼。一晚两晚的,也得分给这个不要脸的赌鬼。 秦牧于是就又拥有了两桶油。 他是真没想到李清照还有这么一手出神入化的赌术,欢好过后,不由得提起了这个问题。 李清照身心俱爽过后,见情郎没有嫌弃自己好赌,不由得喜笑颜开。 “弟弟,这算什么,你是不知道,现在汴梁流行的打马,就是奴做出来的。” 秦牧再次大吃一惊。 他知道打马,就是后世的麻将,折美凤屁股受伤了都不顾,也要悬空坐着玩打马,可见打马在大宋的受欢迎程度。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东西,也就是后世的麻将,竟然是李清照发明的 。 明代有本书为《古今女史》,对李清照的打马记载更有意思,称呼她为“博家之祖”,开创了女性在这方面的先河,并且说她的技能高超,对游戏颇有研究。 国学大师南怀瑾在《易经系传别讲》得到考证,麻将最早的发明者里肯定有李清照,也就是说今天的麻将是从打马那演变而来的,在明代的时候这一类的游戏称呼为马吊。 当然这些书秦牧全没看过,如果看过的话,他也就不会惊讶李清照是个滥赌鬼了。 只是这个爱好,实在让秦牧感觉到时空错乱。怀里的李清照,和脑海里面的李清照,怎么都重合不起来。 可是现实毕竟是现实,沉甸甸的两桶油在眼前,秦牧不能当看不见。 这个女人,不管是千古词人,还是博家之祖,都是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女人,必须照顾周全。 这一次李清照的遇险吓了秦牧一跳。这也太出乎他意料了。 秦牧怎么也想不到李清照不在青州好好待着,会偷偷跑来微山湖找自己,而且找自己就找自己吧,还跑去了赌场,差点被人抓走。 如果李清照被抓走,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不只是对李清照来说不堪设想,对秦牧来说更是如此。 秦牧早早就知道自己家族奇特的四十岁大限,所以自觉的远离一切感情。如今意外穿越到了大宋,有了一段又一段的感情,他非常的珍惜,对每一个自己的女人,他都捧在手里。 这无关别的,纯粹是个人经历,导致了如此。 如果李清照出事,秦牧肯定会疯狂的报复。一旦真发生那样的情况,秦牧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来。 到了大宋以来,秦牧一直是极为理性的存在,每件事情都可以说是谋而后动,就是这样还免不了意外,比如被傻丫头一拳打晕抓走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在大部分时候,秦牧都能保持冷静,但是一旦激动起来,那就不是他了,就会变成一个冷酷的人。 任何一个人,在知道自己只有四十岁寿命的情况下,本想愉快度过人生,却被人无端打搅,都会暴怒。 秦牧不知道自己暴怒起来会什么样,可是他很清楚那将无法收拾。毕竟他在本时空近乎神一般的存在。不说别的,就靠这五百近卫团,他想让谁死,谁绝对活不到明天。 那样一来,自己还是正常人类吗?秦牧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之后,时常的自省。他绝不能因为有了神一样的能力,就胡作非为。 这个世界,会因为有了自己,变得更加美好,变得更加富足,而不是遍地烽烟。 幸亏事情赶得巧,在还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后果时候,就被自己意外的撞到化解了,否则就难说了。 不过尽管如此,那个赌档的老板也不能轻易放过。 敢动我的女人,到要看看你究竟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秦牧安抚好李清照,连夜提审赌档老板。 可是万万没想到,武永福给了他一个更让他吃惊的消息。 赌档掌柜的越狱了! ------------ 第二百二十八章 技术控的折美鸾 秦牧简直觉得不可思议。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怎么近卫团抓的人还能跑了呢? 犯人逃跑是大事,本来是秦牧私下提审,这下立刻变成所有相关人员都知道了。 微山湖煤矿真正管事的,是折美鸾,郭婷和童汉都是她的手下,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必须通知她。 折美鸾虽然年轻,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可是她现在摊子铺的太大,秦牧的所有产业几乎是她一个人在管理,而且关键是还没人能代替——秦牧可没办法分身再教出一个来,就算他想教,折美鸾也会拦着。 怎么,有我还不够吗?在这方面,折美鸾决不允许别人分润自己的势力。 她既然要揽过全部民政工作,而且地盘相隔这么遥远,必须经常坐着飞机飞来飞去,那么自然就很是疲劳。 今天李清照过来,显然也轮不到自己陪官人睡,她就早早休息了。可是谁知道半夜被郭婷叫了起来,说赌档的掌柜跑了。 这可是大事。折美鸾非常清楚,这件事不是跑了一个人那么简单,而是从管理上来说,自己安排的这一块有了巨大的漏洞,否则人怎么会跑了呢。 她立刻起来赶赴现场,也就是那座监狱。 折美鸾到这里时候,发现不但自家男人在,连姐妹们都在。 贾红线方好音余里衍都在这里,连妹妹也过来了。 这让折美鸾脸上略微发烫。民政这一摊本来是贾红线建议她做的,可随后贾红线就后悔了。这是把个金山推出去了,只是贾红线当时眼界哪有那么开阔。 如果换了现在,贾红线绝对不会要折美鸾做民政,就算自己懒得做,也不能给折家人做,宁可再给表哥讨一房小妾。 现在后悔也晚了。 折美鸾牢牢的抓住了机会,迅速的把持住秦牧的庞大地盘,现在每个地方都有折美鸾的影子。秦牧对于地方上的事情基本不管,煤矿上就是折美鸾说了算。 如今出了这么大事,贾红线几个看自己笑话那也是难免的。 不过这都不是事,关键是秦牧的态度。 没等美鸾说什么,美凤抢先给秦牧递上了保温杯:“姐夫,晚上凉,喝点热水。再说你刚操劳半天,也累。” 折美凤的话说的秦牧脸上一红。这丫头贼啊,一番话皮里阳秋的,什么叫操劳半天,还不是说自己和赌神那点事。 折美鸾感激的对着妹妹一笑。美凤的懂事,先用话语扣住官人,省的他发火。 其实折美鸾还是不如贾红线了解秦牧。秦牧根本就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折美鸾发火,因为这事责任也不在她,说起来,还是怪自己。 整个微山湖煤矿全是他设计的,可是秦牧再怎么设计,也想不起来在煤矿里面盖一个监狱。 这在后世本就不应该出现在煤矿里面。 可是他的设计又十分完美,整体的布局都是为了工业流程的顺畅做准备的,因此没办法随便找个地方盖新房子做监狱,所以折美鸾只能因陋就简的在煤矿外围搭了几间房子做监狱。 这样的房子,不是秦牧设计,也不是近卫团监造的,所以就强度来说完全不能提。 而且折美鸾清楚秦牧的心思。他对百姓的生死看的很重,根本不允许近卫团随便使用武力,当然更不允许郭婷她们随意致人死地,因此郭婷虽然有阎王奶奶的称号,但是她还真一个人没杀过。 顶多就是揍一顿,关押一阵。 既然如此,折美鸾也没对这个监狱真正看重过,无非是暂时把人扣几天而已。可是谁成想,今晚竟然有人越狱。 这简直是太可恨了。我又没想杀你,你跑个什么?煤矿这一带被郭婷抓的人多了去了,哪个不是揍一顿关几天就放了,你有必要跑吗? 难道说?这个人有问题? 想到这里,折美鸾立刻打起了精神。 作为折家姑娘,什么责任错误的,都不是重点,她们的身份注定不会受到太多责难。她们看重的是做事,把事情做成,才是最重要的。只有俗人,凡人,才会牢牢盯着过错不放。 美鸾立刻走到秦牧身边,说道:“官人,还劳烦你这么晚出来,太辛苦了。” 秦牧听了这话,顿时脸上又一红。 你们姐俩什么意思,一个说我还不够,另一个还要再说一遍。 不过她们说的也没错,自己可不是辛苦了吗。李清照可不是省油的灯,相反,她正当成熟的年龄,那是相当的费油。 自己的确有点辛苦,也有点累。 看见秦牧没有说话,折美鸾转头对众位姐妹说道:“也劳烦姐妹了,大晚上还出来工作,不过既然来了,我们就一起看看吧。”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秦牧教育她们的话,每一个都记在心上,所以她们不会随便说话,都要等看过现场再说。 这一次抓的人很多,足有几十口子,不过赌档的掌柜是单独关押的。 到不是武永福那么聪明,直接看出他是归一道天师,而是张逊拉着李清照的手,这让武永福认为他侮辱了整个近卫团——团长的女人,也是你能碰的? 所以武永福直接给张逊开了个小灶,关起门先是一顿打。 张逊半点也不敢还手。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虽然没打死他,可是也真打的半死。武永福一身功夫不是假的,若不是他手下留情,真能活活把归一道天师打死。 虽然张逊没被打死,但是却被吓的半死。 这是怎么啦,怎么直接把自己单独关押呢? 他若真的仅仅是一个赌档掌柜,自然没那么多担心,不知者不怪,谁知道那大老千是秦牧的女人呢?再说我也没怎么着她,就是拉着她的手臂,还是隔着衣服的。 这也罪不至死。 但是他不是个单纯的赌档掌柜,他是归一道天师,而且他来这里也不是开赌场,而是想看看近卫团虚实,甚至偷近卫团武器,杀近卫团的士兵。 他心虚。而且自己的弟子,信徒,之前充作店伙的,现在也都被抓了进来。就算自己不招供,他也担心那些人扛不住揍——毕竟武永福的拳头不是吃素的。他都受不了,别说那些信徒了。 有了这样的担心,张逊哪还能待的下去。 他是道门中人,周身法宝众多,所以随手就掏出一截藏的好好的小刀,割破了窗棱——现在可没有奢侈到用铁做窗棱,就是木头棍子,趁着夜色飞快的逃走了。 微山湖的煤矿,治安事件最多就是饮酒打架,赌博打架,连桃色纠纷都少——本时空有青楼,很少闹出男女事件,所以这个监狱基本就不设防。 晚上大锁一落,关一两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从管理,就放了。 可是今夜秦牧想提审,结果武永福一来发现人不在,再看窗户被弄开了,这才赶紧通知了秦牧,也惊动了众人。 秦牧也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就这么点事,你也不至于跑吧? 贾红线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照着窗户说道:“美鸾妹妹,你看这好像是利刃切割的。” 这谁都看的清清楚楚,犯人的确是割破窗户逃走的。 这让郭婷面上有点挂不住了。 实际上郭婷的大部分本事全是秦牧教的——折美鸾哪懂得后世警政事务。 按照秦牧教的规矩,犯人关进牢房,先要搜身的。但是郭婷是个姑娘,还是没嫁人的姑娘,她怎么能随便在别的男人身上摸索。她只会给对方一电棍,电倒了就算。 她不能搜,下面的姐妹同样也不会去做这件事。 她们这些老警察都不做,新警察更不会做了,因此就一直没有搜身这个环节。 可是本时空也没那么多事,都是老实人,喝酒打架,关起来醒醒酒就行了,一直以来,也是平安无事的度过,可是谁知今晚就出毛病了。 郭婷不由得望向了她心中的玉皇大帝——也就是秦牧,果然姑爷说的一切都是对的,这环节,绝不能省。 她发誓,以后一定把犯人底裤都翻开搜,看谁还能带东西进去。当然,这事她不会去做,但是必须让新人去做。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还有难关要过。 贾贵妃这样说话,摆明是要挑折娘子的错误。 郭婷以前是折美鸾的私兵,现在更是折美鸾的心腹,她哪能看着折美鸾被大房指责。 都是女人,而且是本时空的女人,对于妻妾之间的勾心斗角,郭婷就算没嫁人也知道的清清楚楚。她绝不能让贾红线把错误分派在折美鸾身上,尤其是当着姑爷的面。 郭婷立刻说道:“秦夫人,这都是我的错。我没做到姑爷的要求,我请求处分。” 秦夫人,这个称呼让贾红线比较满意。 知道自己是夫人,也算是有点见识。她望了望方好音,看看这个狐狸精有什么话说。 方好音没有注意贾红线,她望着郭婷问道:“郭婷,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郭婷斩钉截铁的回答。 方好音点点头,她转而望向折美鸾。 折美鸾也对着方好音点点头。这个女人,的确是个狠角色,只一瞬间就和自己想到一起去了。可是自己是做了这么久的民政,在官人倾心教育下,才有了现在的水平。她一直没接触这方面,一直以来只是学医,可是一眼就看到了问题,果然是个人物。 秦牧也觉得有点不对头。 “官人,奴觉得,这个正一赌档,一定有问题。”折美鸾说着,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随手查阅着数据:“就是这个人。” 秦牧望着电脑屏幕,看到了张逊的一张脸。 折美鸾自从学会了电脑,尤其是掌握了数据库的使用办法之后,立刻就沉迷了进去。 数据是有生命的,数据是会说话的。 她现在根本离不开电脑,而且任何数据,只要她能想到的,都想输入到电脑里面。 幸亏秦牧的本行就是计算机软件开发,这一套系统也是他自己做出来的,所以才能满足折美鸾很多近乎刁难的要求。 这也就是自己的老婆,换了是乙方,秦牧得把他踢出去——哪有这样难为程序员的。 折美鸾中了数据的毒,所以一切东西都给归置进了电脑。 张逊的资料就在电脑里面,而且不只是数据,还有照片。 不过折美鸾很聪明,她知道出了吴家庄,很多划时代的东西最好不要摆出来,因此拍照片时候是偷偷的,电脑挡在一堆书的后面,只透过书堆的缝隙,把需要的照片拍下来。 若是张逊知道折美鸾如此狡猾,定会捶胸大叫,秦牧,你真不是人,你看你的女人都是些什么人啊,一个滥赌鬼还出千,一个狡猾的像狐狸。 老子被坑的惨惨的,跑路都跑不利索。 秦牧对张逊毫无印象,当然他们也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在赌档第一次见面。 但是跑了方丈,还有和尚,不是他的喽啰还在吗,那就行。 连夜提审! ------------ 第二百二十九章 贾红线的图谋 本来很简单的一个小纠纷,随着赌档掌柜的越狱,立刻上升了高度。 就算秦牧不要求,折美鸾也绝不会轻易放过那些人。不给我把三岁偷鸡的事情都交代个明白,绝不能饶。 郭婷是折美鸾最心腹的手下,如今又是自己管理的这块出了问题,不但让自己丢脸,更是让贾红线等人可以借此难为自家娘子,这让郭婷怒火万丈。 别看郭婷是个女人,但是她可不是大宋普通的小娘子,她是折家军的女兵。比起贾红线在汴梁城里的黑道上打打杀杀,她更胜一筹。 美鸾和美凤都是带过女兵上战场的。 尸山血海,郭婷没少见过,甚至手上还有几条敌人的性命。 这样的小娘子,如今动起怒来,真是一点不次于男人。 而且这个时空毕竟不是后世,秦牧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把后世的一套规矩完美的复制过来。 不许刑讯逼供,到了她这里就变成必须刑讯逼供。而且秦牧曾经给郭婷讲过的反面教材,比如电刑啊,水刑啊,都被她无师自通的移植过来。 她把犯人挨个过堂,先不说话,上来就是一通收拾,收拾完了再问——这样才能节省时间,不能让团长和诸位娘子等着。 郭婷是主审,武永福是行刑官。武永福也一肚子气,怎么团长刚来微山湖,自己这就出了这么大篓子呢。 这也太丢人了,甚至可以说,自己让团长失望了。 武永福对于宁边那边没打起来,心里是高兴万分的。那边不打,也就没有军功,至少自己和其余的高级军官拉不开太大的距离。 现在两边都在搞建设,而自己这边是团长早就打下的基础,更容易出成绩。从这个角度说,自己的提升也许更快一些。没准下一次扩军,自己就成了营长了。 他如意算盘打的美滋滋,哪成想秦牧一来就出了这么大纰漏。 武永福恨不得把这些犯人一个个都打死。 幸亏近卫团军纪严明,而且在吴家庄大会上,秦牧三令五申,没有人可以随便的要人的性命,这才让武永福手下留情了。 否则真剩不下几个活人。 当然,也不是所有犯人都被打,被打的全是正义赌档的伙计。 折美鸾充分的掌握了秦牧传授的后世管理手段,对于微山湖地区,的确做到了比较精细化的管理。 每一个煤炭工人,都有一个铁牌,秦牧笑称这叫“狗牌”。其实这真就叫狗牌,当然这是二战美军的俗称。实际上这就是仿制的二战美军身份标识牌,上面有名字和代码——一串唯一的阿拉伯数字。 对煤炭内部可以如此精细化管理到人,但是对于周边人口,就不那么好管理了。 周边的人群构成并不稳定,有行商坐商,有南来北往的。 折美鸾无法像管理煤矿一样的管理周边百业,所以她只抓坐商,行商暂时还没管到。 正义赌档无疑是坐商——开赌档的哪能跑,折美鸾的电脑里面有正义赌档的全部资料。 如今赌档的掌柜跑了,郭婷和武永福就更加玩命的审问那些伙计。 这些伙计全是归一道信徒,其中的骨干是张天师的弟子,他们就算是再虔诚信奉归一道,也架不住郭婷和武永福如此心狠手辣,而且刑讯手段层出不穷。 有的人没打就招供了一切。 他们的供词让郭婷和武永福越来越吃惊。合着跑的那个是归一道的天师,而归一道埋伏在煤矿周围,是图谋近卫团的武器,甚至想灭了近卫团。 这让武永福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万万没想到,世界上竟然还有人敢打近卫团的主意。 武永福本来就是方腊的精锐,就算对上大宋最厉害的西军也不遑多让,那时候他就已经看不起杂七杂八的土匪了。 现在他都是近卫团的连长了,手里握得是加兰德步枪,身后是炮班的八二迫击炮,每次出手都把敌人打的毛都剩不下,这让他更加的看不起本时空的土著。 别说归一道了,即使归一万道,也抗不住我的步枪一颗子弹。 他有这个自信。 虽然秦牧一直在和近卫团的官兵强调,决定战争胜负的永远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而是人。 但是武永福实在无法接受这个观点。 他想不出来,什么人能顶着迫击炮的炮弹,顶着加兰德步枪的子弹,敢反抗近卫团。 这样的战争,怎么可能打输呢。 他完全没有这个意识。 可是今夜,武永福的冷汗湿透了军装。他清楚的知道了一件事,如果今晚没有意外的发现归一道的阴谋,那么他们真没准能得逞。 微山湖煤矿这里只有一个班的力量,十个人真不能说是天兵天将,偶尔一个疏忽,比如站岗时候,让人摸到身后,杀人夺枪,真不是多难的事。 武永福自己就可以办到这一点。 如果真被归一道杀了近卫团战士,夺走了近卫团的武器,那后果不堪设想。 他审到这里不敢再审下去了。 郭婷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吩咐把人牢牢的看管好,然后和武永福一起,带着审讯记录来向秦牧汇报。 贾红线一听就爆炸了。 什么人,胆敢挑衅我们近卫团。这简直是老虎嘴里拔牙,不知死活啊。 她立刻跳起来说道:“表哥,归一道这些人,一个也不能留。这事你就交给奴吧。” 贾红线大包大揽,想要杀光归一道。当然不只是抓起来的这些,杀这些人算什么本事,她要杀的是所有归一道信徒,尤其那个天师, 也就是越狱的赌档掌柜。 她在这件事里面,看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一直以来,近卫团都是为了正规作战做准备的。所有的战前计划、军事训练中假想的敌人,不是辽国皮室军就是大宋的禁军厢军,甚至包括西军。 可是近卫团真没有打零散战斗的演练。秦牧也万万没想到,自己还要跟会道门做正面斗争。 虽然他知道会道门一直存在,而且会是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比起统一天下来说,似乎微不足道,而且似乎很遥远。 要不怎么他随便就把归一道的祭酒寇毛给放了呢。 秦牧只是想这个人替自己传一句话,你们归一道哪凉快哪歇着去,不要来打搅我。 可是他实在是低估了天下英雄。凭什么人家要躲到凉快地方,不能躲你眼皮地下吗? 这不,敌人就在眼下,而且他们正图谋自己的新式武器,而自己,包括军民两方面,完全不知情。 若不是李清照意外的出现在赌档里面,并且被赌档掌柜挟持,秦牧还根本发现不了这个阴谋计划。 折美鸾又不是上门抄家,她只是安排郭婷带队临时检查——因为秦牧来了,所以美鸾更加的在意治安。 这次歪打正着的把归一道反动集团给破获了,让折美鸾又是后怕又是惊喜。 这样说来,自己岂不是不但没有过错,还立了一功!若不是那个死催的张天师越狱,自己还发现不了归一道的阴谋。 不过眼下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折美鸾清楚,近卫团只担心暗处的敌人,因为这个看不见,不可预料。但是一旦敌人来到了明处,那么近卫团没有半点畏惧。 一切挡在近卫团前进路上的敌人,只有一个死字。 她不再关心归一道的下场,她关心的是贾红线的立场。 大姐究竟要干什么? 折美鸾很清楚,贾红线说杀光归一道,绝不是去监狱里面杀,那就不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了。皇后哪能那么无赖。 贾红线的意思,一定是要掌握一些武装力量。而官人一直全力避免的就是这一点。 秦牧不允许有脱离自己的武装存在。现在大姐提出来这个要求,到要看看官人怎么办。 折美鸾望了望方好音,方好音也望着她。两人相视一笑,默契于心。 看看大姐要干嘛吧。 贾红线还真是想抓住一支武装。 她感觉自己在近卫团里面的力量太小了。甚至不只是近卫团,就是在表哥整个体系里面,自己碗里也没有一块肉。 这可怎么行,怎么说,自己也是老大,是大房。哪能眼睁睁看着老二老三的跋扈起来。 眼下就是个机会,趁着归一道这个事,自己拉起一支力量,给表哥干黑活。 其实也怪不到贾红线这么想,她的人生阅历,最主要的一段,就是在汴梁城混黑道。这都成了她的本能了。 只是跟着秦牧之后,贾红线发现自己的本事全无用处,近卫团打的都是堂堂正正之战,从不偷鸡摸狗,这让她有点有劲无处使。 虽然她也杀了不少敌人,算起来没准她还杀的最多——因为她枪好,枪法也神,可是这也就是一个高级步兵,连班长都算不上。 她想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偷鸡摸狗,茅招损招,充分的发扬光大。 还别说,这还是受了秦牧的启发。在夹山,表哥动动嘴就消灭了一万多敌人,这不就是阴谋诡计吗。 贾红线觉得自己是比不上表哥的本事,这是大本事,比不了,但是小本事总可以露一手。 抓归一道,杀归一道,明显不是近卫团能胜任的。这到是很像自己在汴梁混黑道,都不走寻常路。 因此贾红线立刻就想拉起一支自己的武装, 让自己这一房名副其实的成为大房。你们几个再厉害,也不能有军队吧! 秦牧对贾红线的心思十分明白,而且他还真觉得贾红线如果拉起一支队伍,专门干黑活,从技术上说,还真是近卫团有益的补充。 显然归一道和自己玩的是非对称作战。这样的战争方式,就是放在后世美军头上,都能让强大的美帝头痛不已,别说自己这点可怜巴巴的人手和装备了。 要想解决归一道,只能以特种作战对特种作战,大规模的正规军野战,根本不可能发生——归一道怎么会给自己这个机会,他们也不是傻子,不可能排队来送死。 归一道必须解决,贾红线的提议也非常不错,但是秦牧绝不能点这个头。 他很清楚,一旦有一支独立的武装出现,哪怕这个武装是归属于贾红线,那也就给近卫团开了一个非常坏的口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支私人武装,就是千里之堤上的蚂蚁洞,早晚能毁了自己的一切。 不过这话他也不能当面说出来——那样就太让贾红线下不来台了。她毕竟是自己的初恋,也是事实上的大房,在另外几位娘子面前,秦牧必须维护她的面子。 “红线,你的提议很好。”秦牧先是给了个肯定,然后口锋一转,对着武永福说道:“武连长,归一道的出现,对我们近卫团来说,将面临一个全新的问题,那就是不对称作战。” “不对称作战?”这个词是个新词,秦牧以前没提过,于是众人都打起精神,等秦牧进一步讲解。 秦牧提出的每一件新事物,都是近卫团全体将士倾心学习的。更何况这是作战,是近卫团的责任。 “不对称作战,就是说……”秦牧详细的开始给众人解释了一番不对称作战的概念,最后说道:“我们不能用老的办法解决新的问题。我们要用特种作战,面对不对称作战的局面。红线,就是近卫团的特战教官,我将从近卫团里面挑选合适的战士,跟着我和贾教官学习特战技术。归一道这样的敌对势力,我们以后还会遇到许多,所以。” 秦牧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继续面对武永福说道:“消灭归一道,清除会道门,是我们近卫团的新课题,也是新任务,武连长,有没有信心?” “有!保证完成任务!”武永福大声的回答。 贾红线不由得撅起来嘴巴。这什么吗,明显表哥不让自己带兵。说什么教官,还不是表哥教自己的那些本事,再让自己教会近卫团战士。 真正出手的人,还是近卫团,不会是自己。 唉,这想法,看来走不通呀。 她忍不住望向了那几个姐妹。方好音几个人都坐的笔直,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好像庙里的塑像一般,谁也没敢看她。 她们当然不会这时候招惹贾红线了。都知道大姐肯定一肚子气,自己别那么没眼色。 反正官人不给她带兵,这就足够了。 “好,表哥,既然我要教授近卫团战士,不如我们也建立个军校吧。你看,工业技术方面,月奴妹妹建立了北方工业大学,那么军事方面,也应该建立一个学校。我看就叫西点军校吧,我当校长。” 秦牧一听这话,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西点军校,这名字你怎么想出来的。这可是美帝大名鼎鼎的军校啊,全世界都有名。他一时都想不起来为什么贾红线想建军校,秦牧的心思完全被这个金光灿烂的校名吸引住了。 “红线,你怎么想起给军校起这个名字呢?” “怎么?表哥,这个名字不好吗?”贾红线有点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我们以后要向西打吗?我觉得一直向西,就是向西点,再向西点,那不就叫西点军校了吗?” 我晕,你这个解释,真是太强大了,强大到秦牧都无法反驳。 于是,在大宋这个时空,出现了第一所现代化的军事学校:西点军校。第一任校长就是贾红线。。 贾红线心里别提多美了。你们几个给我看好了,大房就是大房,虽然我不能带兵,但是我是军校校长,比月奴那个工业大学的校长,要厉害一万倍! 秦牧真觉得世界太古怪,永远是无法预测。他真觉得,这几个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若非自己来自后世,又有那个神奇的柜子帮忙,只凭自己本身的能耐,早就被她们榨的汁都不剩了。 ------------ 第二百三十章 微山湖的民生问题 秦牧面临的问题太棘手了。 首先,归一道是个**烦。常言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自己的近卫团显然是被贼惦记上了。而且这个贼还跑的挺快,秦牧连夜派出了人马,可是根本连张逊的影子都没找到。 秦牧不由得有点后悔——是不是应该早点养警犬呢?有一条训练有素的狗,张逊肯定跑不了。 不过现在人还没练利索呢,哪有时间练狗。 警政队伍要加强,更要紧的是近卫团自身的安全。别看近卫团武装到牙齿,可是既然是人,就难免有弱点。近卫团的战士也不是天兵天将,就是秦牧自己,面对蒸汽弩的时候也肝颤。 归一道既然图谋近卫团的武器,甚至想杀害近卫团战士,那么他们肯定有计划。只是抓获的喽啰层次太低,真正的计划他们完全不知道。武永福手段用遍也没榨出更多的干货来。 这样近卫团只好更加的提高警惕。 现在不仅仅是近卫团要提高警惕,秦牧,以及秦牧的后宫也要提高警惕。就算贾红线等人有一身漂亮的功夫,可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敌人是没有狙击步枪,不能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威胁自己,可是藏起来放两箭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这样秦牧又要加强自己和后宫的安保。 煤矿又不是只有他们一家子,还有许多高级管理人员,比如童汉,马青,还有吴小妹,这些人怎么办?难道不管吗?显然不行。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秦牧现在想起归一道就脑袋疼。 虽然归一道的余孽已经被押在大牢——经过改建的大牢,就是一只蚊子都别想逃出去,可是关键他们的头儿跑了。 秦牧简直有点拿归一道没有办法。 除去归一道,微山湖煤矿的问题也很大。眼前就有个大问题不好解决。粮食啊!微山湖有点闹粮荒了。 本时空,粮食会向大城市聚集——粮食不只是粮食,还是财富,朝廷当然要收集起来。 可是微山湖根本不是大城市,甚至都不算城市。 这里是秦牧硬造出来的一个新的人口集中地,自然就没有足够的粮食。 一直以来,微山湖煤矿的粮食都是折家供应的,可是随着人口越聚越多,折家已经有点力不从心了。不是钱的问题,是运力的问题。 量变会引起质变,供应五百人没问题,供应一千人也可以没问题,甚至到五千都能凑合。但是不可以无限制的增长。 因为技术的巨大提升,导致煤矿能吞下海量的人口。十里八乡的就不用说了,甚至百里之外都有人来煤矿做工。 秦牧当然来者不拒——他就怕人少,永远不怕人多。 本时空他建造的企业,基本上全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绝不嫌弃人多,永远在人口上都吃不饱。 可是这么多人,这么多张嘴,秦牧不能让他们吃煤球,还得吃饭。粮食从哪里来? 滕县三老也不是没想办法。煤矿也是他们的钱袋子,自然人越多越好,那样他们赚的也多。 可是知县没什么办法。县里也没多少余粮。只能靠两位族长。 族长到是有一些粮食,但是他们绝不会平价买卖——有钱干嘛不赚? 秦牧现在面临着曾经李清照遇到过得麻烦,就是微山湖这一片地区,开始发生通货膨胀了。而且势头极为猛烈。 如今的粮食价格已经涨到了往日的好几倍,若非秦牧给工人开的工资高,他们都快买不起粮食了。 可是就这样,粮食依然供不应求。 粮食如今成了硬通货,市面上越缺少,商家越是惜售。两位族长都舍不得拿出多一点存粮来卖。他们清楚,照这趋势发展,粮食还得涨价,那么现在干嘛着急卖光呢?反正工人也没饿死, 吃个半饱能干活就行。 折美鸾对眼前的一切困难非常明白,有了电脑,有了数据库,她可以在很高很全面的层次看问题。 粮食的问题,是个大问题。 但是在粮食问题之上,还有通货膨胀这个问题。折美鸾明白通货膨胀的概念,如今微山湖就面临通货膨胀,粮价飙升,可是她没有解决办法。 即使通过折家多组织粮船来运粮食,也无法平息通货膨胀。 这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她不得不想办法解决,因此美鸾不再给秦牧和赌神多亲热的时间,直接把官人劫到了自己的闺房。 当然,她如果只是为了和官人睡觉,贾红线肯定不答应——怎么能硬抢呢,要抢也是我先来,可是折美鸾打着解决问题的旗号,贾红线也就没办法了。 但是没办法是没办法,既然你是要解决民生问题,那我必须也跟着听听,学学。 于是折美鸾的闺房就挤满了人。 不但折家姐妹在,贾红线、方好音、余里衍也都来了,她们也要学习。 显然,今晚是不能亲热了,折美鸾略感遗憾——假公济私混不过去呀,这些姐妹太精明了。那么就好好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吧,毕竟民以食为天,饿肚子会出大事的。 农业问题,或者说粮食问题,一直放在秦牧的心里,只不过他没想到煤矿发展这么快,人口迅速聚集了这么多。 这已经超乎了他的计划。 现在微山湖这个煤矿,在册的矿工有两万多人,周边依附煤矿生活的,也有不下五千,这么多人聚集在这么小的地方,让秦牧都觉得有点恐惧。 他的武装力量,只有近卫团的一个排在这里,才三十多人。剩下的警察力量,能依靠的只有郭婷和她带来的几个姐妹,新招的人,只能充数,不能干事。 幸亏折美鸾组织的好,童汉管理的得力,生产才能有序的进行。若是没有这俩人,秦牧觉得煤矿早乱成一锅粥了。 现在有能干的老婆,还有得力的下属,秦牧必须为他们解决问题。 粮食和通胀,今晚就要商议出个结果。 这两大问题 ,秦牧已经多少有个思路,他望着围坐成一圈的娘子们,笑嘻嘻的说道:“美凤,又要麻烦到你了。” 短期内,粮食需要靠折家来解决,但是长期来说,养殖业必须发展起来。这个东西能大幅降低粮食的消耗。在维持住现有运力的情况下,如果能发展起来养殖业,那么粮食就会从紧张变成够吃。 折美凤不用秦牧说就明白了,她立刻点点头说道:“姐夫,放心吧,养殖业奴来抓。” 秦牧赞许的给她了一个笑容。然后对着折美鸾说道:“美鸾,折家那边的问题在于运力不够。我准备了一个方案,能极大的提高运力。” 美凤现在可不愿意和姐姐打扮的一样了,她特意的和美鸾区别开,好给秦牧不同的感觉。因此现在大家到是能把她们姐妹分清,不至于总认错了。 “怎么?官人要买船吗?可是船不是那么好买的,不是咱家想买,就有人要卖,那等大船很是稀罕的。” 折美鸾说的是实情。大宋商业发达,而水运是重中之重,所以能运货的大船就是抢手的商品。造船可以说是本时空最高端的手工业,都近乎工业了,因此大船、好船都价值千金,而且很难买到,都是预定的。 现在秦牧如果说要马上买新的,那肯定是来不及。如果能买,折家早买了,他们根本不缺钱。 “不,不买船,就用现有的,改造一下,我给它提个速。原来一天的路程,之后只要半天就能跑完,这样不就变相的增加了运力了吗?” 真是个好办法,折美鸾听了之后,不由得眼前一亮。这样真的就是解决了大问题。原来一天假设能运来十船粮食,那提速之后,就等于能运来二十船,这就极大的缓解了粮食压力。 不过,官人用什么宝贝给船只提速呢? 秦牧现在不忙着说这个,实际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就是一个柴油挂桨机的事而已,又不需要美鸾了解原理,用起来就行。 他关心的是通货膨胀问题。 现在时间紧迫,他不能再浪费,所以不用启发式教育,直接开始填鸭。 微山湖的通胀和青州的通胀有什么区别,秦牧仔细的给众位娘子讲解。 实际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青州的通胀虽然是金钱的大量涌入,但是涌入的基本全是纸币,这东西本时空都快烂大街了,没人要,所以人们一旦收到纸钞,第一个念头就是花出去,赶紧换回来实物。 可是微山湖不然。在这里,秦牧是用铜钱发工资,而铜钱本身是有价值的,可以收藏,存得住,能一直当钱,保值。所以微山湖的通胀规模比青州小的多。 如果达到青州的规模,那么以微山湖煤矿这么点体量,经济早就崩溃了——首先粮价就得上天。 可是通胀就是通胀,一切通胀,如果不加以控制,最终都会着落在粮食上。起码在本时空是如此的。 秦牧要平息通胀,让运来的粮食不要价格飞上天,那么必须给金钱一个出路。说白了就是要大量的生产出可以交易买卖的商品。 煤是不行的——百姓没事买这玩意干嘛。 秦牧要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 其实本时空乡间的百姓,什么都缺,就连菜刀都不见得一家一个。 秦牧想出来的商品多了去了。可是想的再多,造不出来也白搭。他得有制造技术。 那么制造什么商品呢? 当秦牧问起这个问题时候,一众娘子顿时如开了锅的沸水,一个个争着说起话来。 原来是这样解决问题呀,真是太简单了。 贾红线第一个说道:“表哥,奴觉得应该多做衣服。你想,哪个女人不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呢?”她认为多生产衣服就是解决通胀的好办法。 不过这种事情不会只看贾红线一个人发言。方好音也说话了:“表哥,奴想着这个商品,必须是百姓的必需品,要不咱们做药吧。谁家不需要呢?” 折美鸾不能任由两个姐姐抢风头,何况她精通政务,更有发言权:“官人,奴认为百姓最需要的是厨具,他们有的连锅都没有一口,咱们做锅吧。” 余里衍也不能落后,再不说,那可就被折美凤抢先了。怎么也不能让她抢先,虽热自己年最小,但毕竟是先进门的,不能当老幺:“姐夫,做刀枪。他们有钱了,就要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草原女子,果然彪悍。这是要全民皆兵吗? 折美凤等众人说完,才不慌不忙的发言:“姐夫,要按奴的想法,什么都不用做,就大力发展养殖业。我们养鸡鸭,养牛羊,这样能提供大量的鸡蛋鸭蛋,还有牛羊肉。就这些足够掏光他们的钱了。” 折美凤在宁边主持过养殖业之后,从理论到实践一概不缺。她立刻就想到了这个好主意。 一个人一个想法,有靠谱的,也有不靠谱的。不过在秦牧看来,还是都不太靠谱。 “衣服需要布料,这个咱们不能自己生产,所以没法大批量制造,红线,我也没办法啊。” 听到秦牧的话,贾红线撇了撇嘴。自己的办法,明明那么好,表哥却不肯干,推三阻四的,难道是一颗心全跑到滥赌鬼身上了?这可不行。 “药这个东西,生病才需要,没事家里屯点药,就目前这个阶段来说,百姓还没这觉悟。当然,以后肯定会家家有点常用药,好音这个办法,就和红线的一样,是长远目标,我以后一定考虑。” 不能厚此薄彼。秦牧精心的组织着语言。既要否定,也要肯定,真是难办的很。有时候,秦牧觉得在家里还不如跑出去舒服。面对一群美人,真是无福消受啊,一个一个的都太要命了。 方好音的主意也被否定了。不过她也不生气。表哥的主意才是最终的主意,自己的只是参考。怎么说,做药也比做衣服高明一些。 “厨具和刀枪,这个都需要大量的钢铁,现在咱们只有煤,还没有铁,想到也做不到。当然,这也是长远计划,长远计划,美鸾和丫头说的的都有道理,都有道理。” “养殖业是个方向,不过目前还不能养牛羊,这个太消耗饲料,还是以鸡鸭为主。” 折美凤见到姐妹们的主意全被否决了,只有自己的办法被采纳了一半,不由得心花怒放。可是她又一想,不对啊,养鸡鸭刚才姐夫就安排自己做了,等于这是秦牧的主意,和自己无关。自己提的牛羊全被砍了,合着姐妹们全军覆没。 “表哥,别让我们猜谜语了,你就说做什么吧。”贾红线生气了。既然我们姐妹说的都不对,那你还要我们说什么。 “好好,我说。”秦牧连忙把自己的解决办法说出来:“我们先要做的一件商品,是煤油灯。” 做煤油灯这个,是秦牧深思熟虑的结果。 在大宋这个时空,开始时候他觉得最不适应的就是夜晚。夜里太黑了,什么都干不了。 在微山湖这个地方,秦牧决定改变这个现状。先让夜晚亮起来,这样就等于凭空给百姓添加了很长一段时间。就算这个时间开始不能被自己利用,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们会习惯多出来的这一段光明。 有了这么一段光明,读书识字才成为可能。 有了大量读书识字的新人类,他的新世界,才有那么一点点雏形。否则全是文盲,怎么管理新世界。 原来没有青州的油田,就没有煤油,他想做也做不出来。现在有了油田,而且玻璃厂的建造他也有经验了,这样在硬件和技术上已经毫无难度,因此煤油灯就可以出世了。 秦牧认为,人类本能的是向往光明的,没人喜欢黑灯瞎火,就算是闺中情趣,也是有点光才好。 这个东西,只要一做出来,肯定就是畅销品,还是必需品。 这都不是秦牧的想象和猜测,而是真实的历史。 英国倾销给中国的商品,除了鸦片,还有火柴和煤油灯。 煤油灯就算到了新中国的初期,还是家家户户的必需品。 所以秦牧有十足的把握,把煤油灯卖到千家万户。 然后以此为基础,再陆续制造更多的产品出来。这样就解决了通胀的问题。就是给钱一个出路,别都盯着粮食。 秦牧缺铁,所以折美鸾建议的厨具,比如大锅,尽管也是百姓必需品,可是秦牧现在做不出来。 煤油灯就不同了。这个用的铁不多。制造一口大锅的铁,足足可以制造几十盏灯了。 秦牧打开电脑,调出PS,随手就画了一个煤油灯出来。 “就是这个玩意,叫煤油灯,这东西,将给世界带来光明!” 秦牧准备以这句豪言收尾,给自己的提议画个圆满的句号。可是没成想贾红线撇嘴说道:“表哥,这东西就是个火,能比蜡烛亮到哪里去,真是的,我看不如衣服好。” 秦牧差点气个倒仰。 这个贾校长,真不好糊弄啊!若不是我打不过你,非要你尝尝老公的铁拳不可。 (作者的话:最好加群,981934549,有些审核不过章节,我会发在群里。) ------------ 第二百三十一章 又见穆南行 眼前的问题和困难,太多太多了,秦牧觉得如果真要彻底解决的话,就是把自己榨干了也忙不利索。 可是该干的事还得干。即使利国监就在不远,他现在还是不能过去。 煤油灯的前期准备工作可以交给马青,他先要回一趟京城。 归一道不是小问题,是大问题,可以说是心腹之患,因为保不定什么时候他们会给自己放一支冷箭。 根据审讯所得,秦牧知道张逊派了寇毛去了汴梁。现在找不到张逊,那就去找寇毛。 穆南行也好久没见到秦牧了,虽然两人能经常的通话,可是只能听到情郎声音,却见不到情郎的面,这让穆南行如何忍得了。 她苦守多年的身子,一下子给了秦牧,这就好像积攒多年的洪水突然有了泄洪渠道,让穆南行无时无刻不想着和秦牧腻味在一起。 如今秦牧来了汴梁,那就什么先不要说,让奴爽了再说。 秦牧现在来樊楼,贾红线等人就不跟着了。跟来干嘛?生气吗?表哥一肚子理由堂堂正正的,不说这里是秦牧的一个机构——克格勃,就是眼下的事情也要通过穆南行解决。 既然秦牧说是正事,贾红线也就眼不见心不烦。她就带着余里衍留在折府坐镇——这里虽然是折家人的宅院,但是很大一块已经划给了秦牧使用。 既然是秦牧的,也就是贾红线的。于是贾红线在汴梁也就有了一块气势恢宏的府邸,可比她原来那个小院子强千万倍。而且那个院子的产权还是白鹤庵的,不是她的。 不过秦牧也不是独自来的樊楼,李清照死活要跟着。 和贾红线在一起总是不自在,不如来见穆南行。不论从年龄身份,甚至从身世来说,她们俩都有共同语言。 和贾红线有什么好说的,那个女人,没有素质的很——当然这是李清照的心里话,一半是事实,一半是嫉妒。 到了樊楼,李清照当然不能还和秦牧一起,那可就得罪了穆南行。她来这里是为了赌博 ,如今撕下了面具,不用在秦牧面前装淑女,自然可以玩个痛快了。 秦牧这边,一边安慰着穆南行,一边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讲给这个精明的女人知道。 见到情郎,穆南行满心都是欢喜,从内到外,撒发出无穷的女人魅力,若不是秦牧经常性的被榨干,他早就投降了。 不过这也不怕,穆南行有的是手段,让秦牧不得不顺从她。 俩人一边亲热,一边就把各自的情况交流一番,最终雨收云散的时候,穆南行满足的瘫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 到不是她没有了力气,而是想保持姿势,早点怀孕。 于是秦牧只好尴尬的面对着穆南行古怪的姿势,拿出了一叠打印出来的图像。 张逊的照片是有的,可以方便的打印出来。寇毛的照片没有,不过秦牧有一手好的画技,所以他手绘了寇毛的样子,一起打印出来。。 “这俩人,你有没有见过?” “好像没有。”穆南行接过照片看了看,还是肯定自己没见过。她这一双眼很贼,如果见过这俩人,自己一定记得。 只是樊楼每日来往这么多人,她没见过不见得俩人没来过。 “弟弟,我会把照片发下去,让她们用心留意。” 这也正是秦牧的意思。汴梁那么大,号称百万人口,这让秦牧哪里去找寇毛。 现在可不是后世,现在的百万人口,感觉可以和后世的五千万做比较。毕竟这时空的总人口数要少的多。 秦牧没想出更好的办法,他只能先根据已经有的线索,来汴梁找寇毛。如果找到寇毛,凭着他归一道祭酒的身份,应该能联系的到天师张逊。 归一道必须解决,不抓住张逊,秦牧睡觉都不安稳。 不过这件事着急没用,只能先让穆南行留意。 秦牧的事交代完了,穆南行还没完。 她还有好多好多事要求秦牧。不说别的,她的台柱子,也得刷点新油漆了。不能翻来覆去总是那两首歌。 这个事,秦牧必须点头。自己这帮女人,没有废物的,就算是李清照,本来以为她不过是个大词人,可谁知道暗里竟然是赌神,可见女人凶猛。 穆南行为了自己的事情尽心尽力,而且从没要过自己一分钱,一直是她掏钱支付一切开支,就冲这点,也得给少女时代刷一层新油漆了。 那抄一首什么歌曲好呢? 后世爆款的中文歌外文歌,在秦牧的脑海里来回盘旋。 少女时代三人组乖乖的坐在秦牧面前,一双双漂亮的大眼睛都直直的盯着秦少爷。 穆南行完全不在意她们的存在,就保持原样,大刺刺的躺在床上。 少女时代虽然是汴梁城中的偶像,但是在穆南行眼里,不过是自己的奴隶而已。身契都在她手里,不是奴隶是什么? 她可没必要给三人什么面子。 小半年不见,少女时代又成长了几分,这时候和去年除夕比起来,三人的气质更加迷人。越来越不像本时空的女人,越来越接近后世的偶像形象。 难怪宅男会疯狂。放在后世,她们仨一样能颠倒众生。 不过这只是秦牧的看法,在水桥舞三人看来,颠倒众生没有半点用处,只要能迷倒秦少爷就可以。 她们见识过秦少爷的真正力量之后,对于秦牧更是彻底的迷恋上了。那一身戎装的秦少爷,就是她们心里完美的男人。她们觉得月奴姐姐简直是樊楼的神,否则怎么能未卜先知一般,死活就抓住了秦少爷呢。 若不是有月奴在先,三人组都要试试寻死觅活了。不过李师师早就警告过她们,谁也不许再玩这一手,否则打断她们的腿。 李师师没好意思说自己就玩过这个,只是没什么用,反倒差点被月奴误会。 秦牧给三人一人一盒冰激凌——现在还不那么热,所以制作的冰激凌还不会很快融化。 折府他也让吴小妹安装了一套发电系统,所以他在折府也放了一个冰箱——这就是纯粹满足贾红线几个的要求了。药厂肯定不能放在汴梁——至少现在不能。 三人组小心翼翼的品尝着冰激凌。凉爽而香甜的滋味,一下沁入了心底。 望着三人可爱的模样,秦牧心里一动,有了,就这首吧。 不过,这事不忙着办,秦牧先拿过来照片给三人看。 她们都是自己的小情报员,每天面对那么多人,比穆南行接触到的人多得多。 没想到小爱一下就认出了寇毛。 “少爷,我见过这个人,前天看到过他。” 听到这话,秦牧眼睛一亮。寇毛在汴梁,而且来过樊楼,这就好办多了。 樊楼这个地方,是天下男人都向往的。既然寇毛来过一次,那么很可能再来。 穆南行听到这话,也来了精神。她姿势不变的发话了:“小爱,仔细说。” 酢乙女爱显然还是很怕穆南行的。听到她发话了,连忙放下冰激凌,一五一十的把经过讲了一遍。 其实也没什么经过,以寇毛的身份,也就是在场子里面听歌而已。不过小爱心眼多,每天都会留意场中出现的人物。她知道秦牧培养她们三人的目的,更是见识过了近卫团的强大,心里早就明白秦少爷的雄心了。 有了这份心,就有了觉悟。自觉要比自发强大的多。 她认出了照片中的人来过樊楼,还记得当时的时间——三人都有手表,这点是必须的奖励。 不仅如此,小爱还发现寇毛是和另外一个人一起来的。不过那个人却不是照片中的另外一个人,而是苗希颐。 苗希颐,这是谁?秦牧不知道。 他扭头面向穆南行,脸上不禁一红。 这女人,也太彪悍了。你这姿势,不怕三个小姑娘笑话吗。 秦牧刚才一直背对着穆南行,实在是不好意思看她。 穆南行根本不在意秦牧的好不好意思,她只在意自己能不能有孕。 看到情郎望过来,穆南行想了想说道:“苗希颐是徐神仙的弟子,这半年才进的京。” 穆南行的脑袋,不是电脑胜似电脑,她不徐不疾的把苗希颐的情况给秦牧讲清楚。 秦牧这才明白,原来苗希颐也是赵佶请来的神仙,给他炼丹的。 “弟弟,刚才那么忙,没机会和你说,这个人你要小心,他一直在打探你的消息。” 三人组听到穆南行的话,都偷偷的低下了头,满面通红。 她们当然知道秦少爷刚才在忙什么。这让三个姑娘心里泛起百种滋味。 秦牧可没时间关心小姑娘的心情,他被穆南行的话吸引了。 能让穆南行说出这样话的人,一定是有问题。 苗希颐没事打探自己的消息干嘛?秦牧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难道说,他觉得自己抢了他生意不成? 赵佶要他炼丹,结果自己提前把伟哥送上去了。伟哥的效果那么明显,赵佶哪还有心思理会别人,莫非苗希颐受了皇上冷落,转而把罪过归结到自己头上? 同行是冤家。任何时空都是如此。 可是秦牧大呼冤枉。咱俩真不是同行,你要当江湖骗子,我要当天下之主,咱俩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弟弟,这个人对折府,对你,对吴家庄,都多方面打听,要不要,姐姐替你解决了这个麻烦?” 秦牧对于穆南行说的解决麻烦很清楚,那就是杀! 穆南行明面身份是青楼老鸨,这样的女人,心不狠手不辣根本管理不了诺大的樊楼,更别说她实际身份是柴家公主——前朝公主也是公主。 秦牧越发的感受到这个时空的残酷。 怎么任何人解决问题的办法,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杀呢? 就算是皇上赵佶,别看他每天吃喝玩乐,和男人女人快活不停,但是杀起人来一点也不眨眼。王家满门上下几百口子,他说杀就杀了,而且一点没耽误自己正常娱乐。 这个世界,花天酒地之下,是遍地的献血和无数的人命啊。 “等等再说,”秦牧不能让穆南行这么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他得看看情况:“如果有机会,我先见见苗希颐。” “好,就让姐姐来安排吧。” ------------ 第二百三十二章 贾红线和百花师太 穆南行准备等苗希颐再来樊楼时候通知秦牧,可是秦牧哪有那个时间。 他立刻回到折府,找来了林戈。 除了克格勃,秦牧还有盖世太保! 秦牧要林戈安排人手去打探苗希颐的消息,很快,秦牧就得到了苗希颐的去向。 这老道没在道观,他被祠部郎请走了,好像是去城外白鹤庵。 秦牧听到这个消息,有点挠头。 白鹤庵啊,那个地方,可不是什么正经地方。若是平日,这和他毫无关系,但是现在不行。因为现在贾红线不在折府,她正好去了白鹤庵。 不但她去了,她还把余里衍也带去了。 这俩人凑到一起,秦牧不是担心她们遇到危险——这俩人在一起,在汴梁没什么危险,而是担心她们做事不知轻重。 这一任祠部郎是种申,而种申和贾红线有着血仇。多少次贾红线都想爆了种家二公子的头,只是被自己拦住了。 原来是看在任潇潇的面子上,现在种申和任潇潇没关系了,那贾红线也就无所顾忌了。 可是秦牧还多少有点顾忌。在种申没做官之前,杀了他事情不会太大,但是现在不同了。他怎么说也是朝廷官员,而且这个位置还不是很低,王樵大哥做过的位置,是很要紧的一位置。 现在杀了种申,怕是要引起朝廷震怒。连这样的朝廷命官都杀,那皇上能坐的稳吗? 秦牧不想节外生枝。他立刻点齐了人手,向白鹤庵进发。 为了安全,秦牧现在出门都带着一个班的士兵,领队的就是邱晨。 邱晨是近卫团老底子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可是他成长的非常快,如今已经是班长,而且是侦察班的班长,可以说各方面素质非常高。秦牧带着侦察班在身边,也就是打算把他们再培训成特种兵。 对归一道的作战,不是野战那一套科班打法,只能走特战路线。 本来邱晨应该派俩人跟着贾红线,但是贾红线坚决不允许。 她是要去白鹤庵,这种地方,怎么能让近卫团的战士看到。那她还要不要面子了? 贾红线的话,邱晨不敢不听。可是秦牧的命令他也不能不执行。这让年轻的邱班长左右为难,幸亏秦牧见面后没有责备他,这才让邱晨心里放松了点。 他发现一旦接触到贾贵妃,那就是事太多了。贾红线远不如方好音好说话。 也就是因为贾红线这个性格,导致她虽然是近卫团的战友,甚至是恩人,但是战士们都不敢太靠近她。 贾红线当然不会在乎邱晨怎么想,反正别跟着我就行了。我可是未来的皇后,这点丑陋的历史要是被战士们看到,那就大事不妙了。 如果不是必须,贾红线真不想来白鹤庵。可是生活总不能那么如意,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要来白鹤庵一趟。 很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 别看贾红线自诩为未来的皇后,天下都是她的,但是目前来说,贾红线觉得自己太穷了。 这不是假话,是她真觉得自己穷。 表哥是有许多许多的钱,原来有烟厂,源源不断的为自己赚钱,现在更是摩托车也卖,汽油也卖,还有煤炭,还有养殖场玻璃厂,都是会下金蛋的鸡,天下财富源源不断的进入秦家门。 这些钱,秦牧都是放在一起,后宫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全记在姜月奴和折美鸾的电脑里面。 贾红线需要花钱,随时可以支取,而且她知道秦牧绝不会反对。她怎么花都行。 像在青州买李清照的地,就是贾红线拿的钱。 可是这种事情,是公事,当然用起来正大光明。若是私事的话,那就不太好说了。 说白了,就是各个房的体己钱,属于自己的小金库,贾红线就很羞涩了。 姐妹中最有钱的是折家双胞胎。她们是府州公主,百年军阀,家大业大,陪送的嫁妆海了去了。美鸾美凤有的是钱。 而第二有钱的,也不是贾红线,而是方好音。 方好音从江南逃亡的时候,方腊给她准备了一船的金银财宝。这些东西,秦牧一分钱也没用,现在都是方好音的私房钱。 说起来,姜月奴到没几个钱。但是姜月奴不同于贾红线,她早看淡了汴梁的一切,吴家庄就是她的天堂,有秦牧陪着,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完全不需要私房钱。 关键是她们要钱没有用,因为秦牧的后宫早就习惯了使用后世的商品,那些东西在大宋根本没有。她们要什么全是一句话,让秦牧从后世采购。 既然如此,要钱干嘛呢? 但是贾红线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有点私房钱。否则办什么事都不方便。 而且现在自己还带着小跟班余里衍。余里衍更穷,她是赤身裸体跑出来的,还不如自己。 贾红线在汴梁经营那么多年,多少还攒了点。 不过这点钱在如今的贾红线看来,根本就不算钱。不说别的,就是李清照随随便便就扔出一两千贯,这点霸气就比自己强。 若是算起来,秦牧的财产千万倍于李清照。秦牧的钱就是贾红线的钱——未来皇后就是有这个自觉,什么都是我的,可是毕竟这个钱,她不能随便用在自己的喜欢上。 贾红线绝不能随手掏出两千贯去赌博,那样纵然秦牧不在意,她自己还在意呢。贾红线时刻提醒着自己,奴以后要母仪天下,不能乱来。 家里钱不能乱用,贾红线只能想别的办法。 而且这还不止是钱的事,这是事业。 虽然西点军校的校长,表哥让自己做了,但是这个东西太虚了。贾红线很清楚,就算她当一辈子校长,也不可能调动一个兵。近卫团永远只听秦牧一个人的话。 不能调兵,这校长当着就少了许多乐趣。可是贾红线也绝不会放弃这个职位——月奴都是校长,奴也不能被比下去。。 只是既然这个职位这么虚,就先放一放,抓实在的。 贾红线也要搞实业。 可是搞实业,需要人才。她总不能自己上阵。 就说玻璃厂养殖场这些,折美凤也没亲自管理,还不是折家派人在做具体的事。 贾红线也需要自己人了。 想来想去,她能搭的上关系的,也就是白鹤庵这群淫尼姑了。怎么说,她们也是自己的师姐师妹。 贾红线想办一个养鸡场。 她趁着秦牧去樊楼的当口,自己左右没事,就带着余里衍来到了白鹤庵。 如果秦牧知道她的计划,一定会双挑大拇指赞叹。你这个脑袋,简直是天才。你到底怎么想的,让“野鸡”养“小鸡”,这样算是做本行呢还是改行了呢?一时都不好说。 贾红线当然不管秦牧怎么想,反正她想到就去做。她做的是正事,表哥一定会支持的。 百花师太见到贾红线,简直是高兴的快哭了。 如今白鹤庵的日子可太难过了。 王渔,也就是王樵的大哥,做前一任祠部郎的时候,白鹤庵的日子还算很过得去。 因为王渔是三槐王家出身,家大业大,实际他并不怎么敲诈白鹤庵。没这个必要。就是他拿走了三面镜子,可是之前也给了好多度牒——这都是钱。 可是现在的祠部郎是种申,种申和王渔完全不同。 种家也是家大业大,但是种家的基业在西北,汴梁城里面 ,种家没有那么多资产。 而且最关键的是,种申为了这个官职,掏空了半个汴梁种家进贡李邦彦,他没钱了。要不怎么会骗任潇潇那点钱呢。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种申还不是英雄。 既然花了这么多钱,弄到这个位置,就不能浪费。 白鹤庵如今简直成了他的私人产业。 原来白鹤庵开门做生意,是赚钱的,但是现在种申总是带着各类狐朋狗友来鬼混,百花师太不但不能收他钱,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这一群官。 这样的日子哪还是人过得日子,百花师太早就苦不堪言。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她能怎么办呢?如果反抗,种申随时可以让白鹤庵开不了门。 他就是正管这个的。 今天贾红线的意外光临,让百花师太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顿时开始对着师妹哭诉。 贾红线一听之下,大怒不止。 这把我的师门当什么了? 原来白鹤庵就算是淫尼姑庵,但是师姐师妹,还有那些师侄,总是算卖身为了糊口,现在连这点钱都没了。卖身还在卖身,但是没钱赚,这不是成了种申的奴隶了吗。 甚至还不如奴隶,奴隶还能吃主人一口饭,种申半文钱都没给过白鹤庵,反倒看到什么喜欢的就直接拿走。 这个畜生,贾红线恨不得马上就去找他算账。 种申真是运气很好,若是他这时候在白鹤庵里面,贾红线气头上根本什么都不会管。什么朝廷命官,什么任潇潇情人,全滚一边去,我只要出了自己这口气。 老娘气不顺,谁也别想过好。 如今贾红线也越来越不讲理了,有点像折美凤的泼辣方向发展。 这也不怪她。她跟着秦牧的时候,本以为可以俩人幸福过一辈子,哪成想这么快就多出一群姐妹和自己分男人呢。 虽然她有这个觉悟,秦牧这样的男人,不是她一个人能独吞的,可是她们也来的太快点了。尤其方好音,几乎前后脚就跟着自己进了门。 这让贾红线难免有气,所以昔日那个玲珑八面的汴梁大姐大,迅速成长为霸道无比的女皇。 非如此也镇不住场面。 种申现在不在眼前,贾红线一口气撒不出去,所以脾气更加暴躁。 她都不想和百花师太商量了,直接命令道:“师姐,这白鹤庵,我看你别开了,跟着我干,我给你和姐妹们安排。” “跟你干?”百花师太心里一动。她其实早就想洗手不干了。 原来她贪图享受,喜欢花天酒地,所以才自甘如此。但是这些年岁数大了,而且经历的事情多,看的也多。尤其新任的祠部郎,简直就是拿她们当牲口,根本不当人看。这让百花师太早就想逃离这个圈子。 只是她不是一个人,手底下还有这么多姐妹,她跑了哪行。 对于这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师妹,百花师太一直从心底里佩服。后来她见过了师妹的男人,最近一阵子,又陆续的了解了一些秦牧的情况,知道汴梁的一切新鲜玩意,全是师妹的男人弄出来的。 这时候百花师太就动心了。她想能不能求求贾红线,让她男人也弄点好东西给白鹤庵,让白鹤庵跟着发财。 不说别的,就是那个镜子,或者香烟,都是宝贝呀。 如果白鹤庵能拿到这些,就再也不用做皮肉生意了。我们姐妹都还俗,不要这破度牒了。 只是她根本就不知道去哪找贾红线,一直也没联系上人,如今师妹过来,可让百花师太抓住了机会。 但是贾红线如此大包大揽的,却也吓坏了百花师太。 师妹这是怎么了?之前贾红线只是黑道大姐大,完全没有如此的霸道。现在的贾红线完全不是百花师太记忆里面熟悉的师妹了。这一刻,贾红线简直像极了武则天——当然这是百花师太的看法。 “师妹,你说我们能干什么呢?”百花师太没好意思直接说,我们除了卖身什么都不会,你总不会让我们去种地吧。再说,也没有那么多地种呀——大宋的土地可金贵了。 “养鸡。”贾红线霸气的一挥手,指着窗外说道:“师姐,我看这地方不错。我准备在这开个养鸡场,你们以后都不做尼姑了,全是我的养殖工人,我们专门养鸡。” “养鸡?”百花师太有点莫名其妙。如果只靠养鸡就能吃好喝好,我们至于卖身吗?这时空的养鸡都是散养,最多一家养个十几只,根本不够生活的开销。 “对,先养鸡,然后我们做餐饮业。炸鸡,黄焖鸡,都是我们的招牌。” 贾红线和秦牧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以说,除了秦牧被余里衍抓走的日子,她天天和秦牧在一起。所以她听到的东西最多。 像养殖场后续发展,秦牧根本没和折家说。 有了肉鸡和鸡蛋,折家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反正都是钱,自己就不会插手了。小事,不值一提。 但是贾红线却知道炸鸡和黄焖鸡这种快餐。 她准备以自家养鸡场为依托,在汴梁大力开展快餐业。 快餐,在汴梁并不是不存在,相反,还很多。 如今的汴梁是天下最富的城市,富首先就体现在吃喝上。就秦牧看来,汴梁的餐饮已经极度发达了,几乎不虚后世。订餐外卖,一改不缺。 但是秦牧知道本时空的餐饮没有加盟店这个概念,就是没有整体的配送。 因为本时空没有冰箱,而有些东西是无法保存的,比如肉类,所以大小店铺做起来各自有麻烦所在。 比如小店,如果进一只羊,卖不完的话,就会浪费,剩下的除了腌制没法保存。而腌制就不新鲜了。 大店好一些,可是也无法精确控制进货,因为出货也不固定。 秦牧把这个问题和贾红线提起过,也说过加盟配送的种种优势。 贾红线记在心里,谁也没告诉。如今她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就想起表哥说的餐饮业了。 如果在白鹤庵建立一个养鸡场,以宁边为样本,几十天就能让鸡出笼,肉蛋都不缺,这就已经是一个很好的产业了。 但是贾红线不满足于此,她要进行深加工。 在汴梁开一堆连锁店面,卖炸鸡和黄焖鸡,食材全由白鹤庵养鸡场配送,这样又快捷干净,还没有半点浪费。贾红线也对数据有感觉,整体这本账算的很清楚。 这样的操作,因为成本远远低于市面上别的饮食店,所以她将获得巨大的利润。 同时她还允许别人加盟,反正食材全是自己提供,质量有保证,不怕砸招牌。光是加盟费就是白得的一大笔钱。 只要这一摊搞起来,自己的钱包就算鼓起来了。 那几个姐妹,也没法说自己什么。你们每个人包包都鼓鼓的,难道能看着大房没钱吗?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贾红线是怀着火热的激情来的。 这件事如果办成了,不只是自己赚到钱,更关键的是,白鹤庵从此就不再是尼姑庵了,不再是一群淫尼姑,而是正经的养殖场,养殖工人。 养殖场的名字她都想好了。不能叫白鹤庵养殖场,就叫仙鹤养殖。 仙鹤,多高雅,如此一来,自己的黑历史就算洗白了。 日后自己的儿子问起往事,贾红线也可以坦然的说,以前没认识你爹时候,自己是做养殖场的。 她把自己的计划详细的说给了百花师太,百花师太大为意动。 按红线这样说法,这个养殖场岂不就是个聚宝盆?而且这东西在府州——当然贾红线不会告诉她是辽国,只说是府州,有过样本,而且是极为成功的样本。 既然是有样学样,那就好说了。师妹不是拿白鹤庵的家当打水漂。而且,师妹都不要自己掏钱,所有的钱,全是她出。贾红线只要白鹤庵这块地,和她们的人。 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百花师太连连点头,正要一口答应下来,却见门帘闪动,一个男人大刺刺的走了进来。 种申,新晋的祠部郎,就这样出现在贾红线面前。 ------------ 第二百三十三章 白鹤庵里面的苗希颐 种申没想到在这里遇到贾红线。 这个女人让他印象深刻。在府州折家的那个夜晚,就是他直勾勾盯着贾红线,还试图勾搭人家,结果被刘云飞提溜小鸡一样给扔走了。 那是种申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受到过得羞辱。 他是种家二公子,爹是种师中,伯父种师道,这俩都是大宋的名将,地方军阀,种家军就是他家的。所以种申自幼养尊处优,被捧到天上去,哪曾想到有朝一日会被人像垃圾一样对待。 种申连折家都恨上了。这才有后续一系列的报复。只是没想到秦牧那么命硬,这么算计都没算计死他。 种二公子是个聪明人,他明白现在秦牧势力已成——这点他可比大部分人看得清楚多了,所以他就没敢再动歪心眼。 包括在樊楼被秦牧摆了一道,让任潇潇发现了自己的真面目,他都没再想着报复。 汴梁不是他的地盘,在京城,他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没有他撒野的本钱。 而且现在种申很忙,忙着搂钱,联络感情——同僚之间的感情。 他可不是傻子。任潇潇勾搭上太子,那要干什么,还用问吗? 种申可不会等死。 当然,大宋这个环境,每个文人都有高人一等的心思,他是文人,还是新科探花郎,正经八摆的祠部郎 ——官员,就算太子想动他也没那么容易。 而且太子没权,现在动不了他。再说,大宋不杀士大夫,所以怎么也不会弄到掉脑袋。 可是种申活着不是为了留着脑袋吃饭,他要享受,要向上爬,怎么能干等着被人搞呢?所以他不断的拉拢同僚,构建自己的关系网。。 因此白鹤庵这个地方,就想逃也逃不掉了。还有用一群尼姑联络感情再好的方式吗? 别说现在,就是千年以后,女色依然是腐蚀官员的首选——和金钱不相上下。 而且种申现在没钱,所以女色就成了唯一手段。 以种申的性格,做事就要做到极致。所以白鹤庵才这么惨,不但业务量大增,还赔钱! 最近种申勾搭上了苗希颐,俩人交情越来越深,深到可以来白鹤庵见识见识了,于是种申今日就带着老道来逛淫尼姑庵,可是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贾红线。 贾红线怎么会在这里,白鹤庵和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她可是秦牧的女人,怎么会出现在在尼姑庵里面。 种申想破头也想不明白,他当然不知道贾红线的出身。 不过没等他想破头,种申的头就破了。 贾红线一见到他,哪里还压得住火气,立刻一步抢上前来,掏出手枪,一枪就打在种申的脑袋上——当然不是用子弹,是用**。 种申是个文人,半点武艺也没有,哪里躲得过贾红线的手段。 顿时种家二公子满脑袋都是血,看起来很是吓人。 这真把百花师太吓坏了。师妹,你惹大祸了,怎么敢打祠部郎,而且还把他脑袋打破了。 你知不知道,祠部郎不但是朝廷官员,还是种家军的二公子,你打了他,可是惹了天大的事端,别说你落不了好,就是白鹤庵都逃不掉。 这下别说养鸡场了,咱们都得进大牢,人家养咱们这群“鸡”了。 百花师太当然不知道秦牧的真正背景,更不明白贾红线现在的心理。 贾红线都当自己是皇后了,打一个小小的种申算什么事。没有要他性命,已经是顾及自己身份,不想给表哥惹太多麻烦了。 若是依照她的心思,一枪爆了种申的狗头才解气。 百花师太吓得手足无措,一双眼都不知道望哪里了。她不敢碰种申,也不敢看贾红线,只能眼巴巴盯着余里衍——你是师妹的人,赶紧劝劝你家大姐吧。 余里衍更不在乎了。 反正种申也不是她打的,就算姐夫埋怨,也怨不到自己头上。 至于种申的死活,根本不放在余里衍心里。种申算什么东西,姐夫随便一句话,一万多三国大军全被他杀了。 秦牧有这样的本事,关键还给这些娘子都看到了,所以她们的心底实在对大宋的官僚看重不起来。 一个祠部郎,杀了就杀了,有什么问题吗?现在大姐手下留情,只给他开了瓢,算是大善人了。 如果换了自己,就凭他敢在路上埋伏截杀,现在也要取他狗命。 余里衍坐着一动也没动。 百花师太一看,这样不行啊,赶紧叫人处理,至少得给祠部郎包扎一下。 没等她出声,却见又走进一个男人。 这男人一身道袍,满头白发,却又脚步轻盈,望之有神,正是苗希颐。 他前后脚跟着种申进来,只是贾红线武艺高强,手脚太麻利,没等他出手呢,种申已经中招了。 苗希颐大怒。何方妖孽,竟敢打某家的朋友。 种申请他来玩尼姑,老道一肚子兴奋,可是没想到尼姑还没玩,主人却被打的头破血流。 这让苗希颐如何忍得住。他来京城之前,以为自己就要 飞黄腾达了,没想到来了之后大失所望,赵佶只见过他一面,就让他去炼丹了。 苗希颐也辛苦的炼出来一些,当然,他没敢炼那些狠玩意,吃了就让人着火这种,绝不能做。 他跟着徐神仙很久,一身本事也学的七七八八。这时空的道人,基本都是半个中医,养生方面也懂得许多。他充分吸取了以前同道的经验,不能让大臣再变火炬了,因此他炼出来的丹药,其实就是补品。 既然是补品,就是见效慢,否则一吃就流鼻血,那宋徽宗还不杀了他。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如果没有秦牧的存在,苗希颐这个办法实际非常巧妙。 反正宋徽宗正当壮年,一时半会也死不了,那就慢慢吃吧。吃着我的药,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可是秦牧的伟哥在前,那东西立竿见影,而且没什么副作用, 这让苗希颐的丹药就显得土坷垃都不如了。因为吃下去屁反应也没有。 所以赵佶就基本把苗希颐给忘了。不能给自己办事的人,记着干嘛? 苗希颐郁闷不得志,还好被种申给看上,两人算是好朋友。 他是不了解种申。种申善于烧冷灶。而且不是真正的冷灶,是那种很快能热的冷灶。 比如李邦彦。现在朝中大部分官员都抱蔡京王黼梁师成等人的大腿,李邦彦是这些人中最弱的一个。但是种申很看好他,因此一来就找李珪,再通过李珪抱上了李邦彦的大腿,这才顺利拿到了祠部郎的职务。 种申对苗希颐也是如此。 宋徽宗最喜欢最信任的神仙是林灵素,这个人自己贴不上去,而且人家也不缺一个小小探花来巴结。 那么苗希颐就是种申唯一能选的道家人士了。天下道人那么多,但是能见到皇上的也没几个。苗希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暂时还不得志。 可是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没准有一天他时来运转,就成了赵佶眼里的红人。 种申抱着这个态度结交苗希颐,苗希颐自热很是感动。别看他人老成精,可是再成精,只要在官场混,在红尘沾染,那就避免不了的喜欢这些。 京城里面搭理他的人不多——都去拍林灵素马屁了,所以种家二公子就是苗希颐唯一的朋友了。 现在唯一的朋友被打,还打的血流满面,这让老道不能忍。 本时空的道士,都有一身本领。 不说武艺高强,就是周身法宝全带着一堆,否则怎么行走江湖。 他一指贾红线——只有她才像凶手,因为百花师太和余里衍都坐着,只有贾红线气势汹汹的叉腰而立。 “你这泼妇,竟敢伤我祠部郎!且报上名来。” 苗希颐也不是混人,敢打祠部郎的人,多少都有点背景吧, 他想稳妥点,先问个清楚。 没想到这句话彻底惹怒了贾红线。 你算什么东西,敢让我报名。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未来的皇后,你让未来的皇后给你这老杂毛报名,找死把你。 贾红线二话不说,上前就要给老道一枪——当然还是**。 可是她真是小看了天下英雄。老道混迹江湖这么久,岂能怕了贾红线这点本事。 他见贾红线出手不留情面,这是要砸死自己啊。那他哪能干呢,所以苗希颐立刻反击。 他随手掏出一块布,向着贾红线一甩。 贾红线顿时瘫倒地上。 余里衍大吃一惊。这是什么妖术,怎么大姐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倒了? 这可怎么办?不是大姐被这老道杀了吧? 余里衍自从失去亲人后,贾红线就一直照顾她,实际上余里衍也把贾红线当作半个姐姐半个娘,如今贾红线瘫倒在地生死未卜,余里衍顿时急了。 她立刻跳起来要找老道算账。 余里衍不知道贾红线生死,所以不敢一枪崩了老道,先要控制住他。 没想到老道又掏出一块布,向着余里衍一甩。 余里衍顿时步了贾红线的后尘,也软倒在地。 苗希颐看着两人先后倒地,不由发出一声冷哼。 “跳梁小丑,不自量力!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在贫道面前现眼!” 百花师太都快要疯了。 今天白鹤庵怎么了。 先是祠部郎被打,然后贾红线姐妹也趴了。 她清楚的知道,秦牧是折家女婿,她只是不知道秦牧的真正实力,但是折家罩着秦牧,她是知道的。 现在种家人被打了,结果折家人也被打了——贾红线既然嫁给了秦牧,自然也是在折家的羽翼下,这就是百花师太的想法。 一下倒了两大军头的人,白鹤庵这小小的体格,抗不住啊。 再说,你这老道是什么人?我这可是尼姑庵,是佛门圣地,你个老杂毛来这里干嘛? 不过百花师太再怎么生气,她不敢动。 她本质就是个老鸨,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老鸨,绝没有半点穆南行的本事。她根本不敢碰老道,只吓得呆若木鸡。 种申也有点莫名其妙。一切发生的太快,没等他说话,贾红线和余里衍全倒在了地上。 余里衍他不认识,但是贾红线种申认识——她可是秦牧的娘子。 想起秦牧的手段,种申有点害怕了。 这地方,不能待了,赶紧跑。 他都不等苗希颐说话,转身就想跑。 就在这时候,秦牧进来了,他一进来就看到了贾红线和余里衍躺在地上,不知生死。 秦牧顿时心就凉了!他以为俩人都死了。 来晚了,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你们。 秦牧眼眶顿时就红了,泪水模糊了双眼。他二话不说就抽出了手枪——杀光眼前的一切。 可是他再快,没有老道快——秦牧本就不以武力称雄。这个时空是冷兵器的世界,武艺高明的人有大把。不说别的,就是秦牧的后宫里面,除了姜月奴打不过他,别的女人收拾起他来跟玩一样。 贾红线都收拾的秦牧毫无办法。 但是贾红线都没有老道快,秦牧哪快的过老道。没等秦牧枪掏出来,老道已经飞起一脚,迎面踹了过来。 秦牧恍若不觉——当然他也反应不了那么快,继续不管不顾的掏枪。 苗希颐混迹江湖多年,一身功夫很是了得。这一脚势大力沉,眼见秦牧就要被老道踢死,却在这时,秦牧身后连续三声枪响,苗希颐胸口瞬间爆出两朵血花,脑袋跟着就爆炸了。 扑腾腾一具死尸跌落在地。 苗希颐,死了。 动手的是邱晨。 邱晨跟着秦牧来到白鹤庵,让战友们守在外围,他作为团长的贴身警卫跟着进来——他要时刻守护秦牧的安全。 邱晨一身功夫也是了得——方腊禁军中的禁军没有废物。他反应飞快,一见老道对着团长动手,连想都不想,掏枪就把苗希颐干掉了。 这也是最近特训的功劳。本来邱晨是不用手枪的,但是以后要进行特种作战,所以秦牧给他们都配了手枪。 邱晨枪法了得,两枪奔胸口,最后一枪爆头。可怜的苗希颐,纵横大半生,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死在谁的手里,死在什么兵器之下。 杀了苗希颐,邱晨抢到秦牧身前,把团长护在身后,立刻一脚踹翻了种申。他不是对种申留情,而是种申满头是血,手里也没兵刃,看起来没有危险。他要留一个活口好问话——侦察兵的本能。 秦牧根本看不到这些,他眼里只有地上的两人。 “红线,丫头,你们怎么了,可别吓我。”秦牧蹲下身子,才发现俩人没死,还都喘气呢。而且身下也没有血迹流出,这才让他略微安了安心。 眼见秦牧多少平静下来,百花师太才敢颤悠悠的开口。 她不开口也不行,老道都死了,她害怕自己也跟着去。那个好汉——就是邱晨,别看年纪轻轻还像个孩子,可是杀人不眨眼,不但杀了老道,连祠部郎都给踢翻了。别下一步就灭了自己的口。 “秦少爷,师妹俩人没事。她们是中了**,只是昏迷,清水洗洗就好。” 别看百花师太没什么大本事,但是**这种玩意,她不陌生。尼姑也未必全听话,遇到刺头,那也得用**。这玩意她有。所以能下药也能解药。 老道的手段,百花师太一下就看明白了,所以不替贾红线和余里衍操心,她现在只操心自己的命。 听到尼姑这么说,秦牧怒喝道:“还不快取清水过来!” 百花师太赶紧溜出了屋子。 她不想去取清水,她想跑。这事情闹得太大了,搞不好自己脑袋要掉。 可是她刚出门,就被一个近卫团的战士给盯上了。 枪声一响,警卫班的人还能不着急。里面都动枪了,不用问,团长有危险。 他们按照预案,留下两人封锁外围,剩下的全冲了进来。 尼姑庵迅速被控制住。 百花师太想跑?哪里跑? 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人跟着。 师太仰天长叹 :“唉,师妹,你这是要让我养鸡啊,还是要杀鸡啊!” ------------ 第二百三十四章 杀人要有证据 “邱班长,你做的很好。” 邱晨得到贾红线的表扬,非常兴奋。他虽然年纪在近卫团中最小,却有一颗争强好胜的心。而且正因为年龄小,所以心思纯粹。 他只想努力掌握团长传授的一切本事,为近卫团建功立业,同时自己也能一路高升。 能得到贾贵妃的夸奖,这说明贵妃就记得自己了。而且贾红线现在是西点军校的校长,虽然校址还没有,但是秦牧和贾红线已经开始传授侦察兵们特战技能了。 现在自己在贵妃面前留了好印象,以后的发展肯定更加不可限量。 邱晨一脚就把种申踹到了贾红线眼前。贵妃恨这个人,必须让贵妃出气。 贾红线清醒之后,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经过。想到自己差点就死在这里,就是不死也难逃被玷污——这比死还让她难以接受,若不是表哥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无疑就是眼前被揍成死狗一样的种申。 贾红线立刻举起手枪,一下顶在了种申的脑袋上,就要给仇人来个爆头,还是近距离的。 秦牧连忙拉住了暴怒的贾红线。 这时候全天下也只有一个人能劝住暴走的未来皇后,如果没有秦牧劝这一下,明年的今日就是种申的忌日。 “红线,这样杀了他太便宜他了,交给我,我来安排。” 秦牧还有好多问题。苗希颐怎么和种申勾搭到一起,这个老道到底刺探到了自己多少秘密,现在问老道肯定不行了——他脑袋都没了,只能只能着落在种申身上。 他能跟种申来白鹤庵,显然种申和他关系莫逆——否则哪能一起嫖娼。 种申被邱晨打的跟猪头一般,可是脑袋还没坏。 秦牧的残忍,他这次算是真领教到了。 之前种家军埋伏折家送亲队伍时候,种申早就进京准备春闱了。他并没有亲眼见识过秦牧的威力。在他看来,种家军没打过折家军很正常。 毕竟他能调动的也不是什么精锐部队,只是和他私下较好的军官,拉着自己那一部分人马过来帮忙。 折家嫁闺女,肯定护送的都是精锐。所以输了不丢人。 对于秦牧,他并没有当一个纯粹的工匠看待。折家和种家地位相当,种家的女儿,绝不会嫁给一个普通的工匠,再有钱也不行。 可是折家竟然把美鸾嫁给了秦牧,这说明秦牧不只是一个工匠那么简单,这点从他的随从就能看的出来。哪个工匠能带着那么厉害的仆人? 但是秦牧的身世,种申并不清楚,就是他和任潇潇交往这么久,任潇潇也没透露半句关于秦牧的实话。 这到不是任潇潇为了保护秦牧,纯粹是为了保护自己。 如果实话实说,秦大哥光着屁股在我闺房里面,那任潇潇还怎么能嫁入种家? 所以秦牧占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便宜,到现在种申了解的秦牧,也和别人没多大区别。 只是一个能工巧匠,能造很好的玩意。比如香烟,比如摩托车。 当然,现在他连仙丹都能炼制——伟哥也不是秘密,赵佶存不住秘密,汴梁的上流社会都知道秦牧会炼仙丹。但是这东西秦牧不卖,谁也拿不到。 可是这一切都不能让种申惧怕秦牧,怎么说也不过是个工匠,最高的身份不过是折府女婿。这身份完全不放在种申眼里。 不过种申和蔡鞗这样的京城衙内不同。 种申成长在西北,在军阀家庭长大,他深刻的明白一句话“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那些大头兵一旦热血上头,真是不管不顾,什么状元探花,先打一顿再说,至于日后是不是杀头,那就来不及考虑。 所以种申对于实力的认识比蔡鞗等人深刻的多。 秦牧随便玩了一手,让他的歪心曝露在任潇潇面前,这让种申反倒很佩服秦牧的手段。换了是他,他也会玩这一首,阴人吗,谁不会。 自此以后,种申对秦牧是敬而远之。但是也谈不到怕,怎么说,他也是种家二公子,秦牧拍马也追不上他的地位。 可是今天,种申的确是怕了。 因为现在的秦牧,才是真正的秦牧。不说别的,他杀苗希颐就像碾死个蚂蚁,一点不在乎后面会有多**烦。 而且不只是他一个,贾红线和那个年轻女人,也完全不在意。甚至秦牧的那个家丁——在汴梁邱晨当然是家丁打扮,也根本没有半点情绪波动。人可是他杀的,虽然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暗器。 种申并没有看到邱晨开枪。那时候他都有点迷糊了——脑袋上还流血呢。 现在,种申面对秦牧,心底泛起一股寒气——这小子不是要杀了我灭口吧。 杀人,是最没技术含量的解决问题办法。秦牧不想杀他,主要是不想节外生枝。 “二公子,拿着这把刀。”秦牧掏出匕首塞进种申手里,命令道:“去捅老道几刀。” 种申有点莫名奇妙。老道都死了,脑袋都没了,你还让我捅他干嘛?难道你心里变态? 不过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这时候屁都不能放一个,所以老老实实的拿着刀对苗希颐的尸体一阵乱捅。只吓得百花师太差点尿了。 种申是折家军出身,虽然他一心学文,走科举道路,想远离军阀,可是家庭环境在那摆着,伤员死人见的多了,他并不畏惧做这些事。 这要是换了蔡鞗朱壕等人,打死他们,他们也不敢拿刀去捅死人。 “很好,”秦牧收回刀子,把手机给种申看:“二公子,看到没?这个老道,是你杀的。现在你就是杀人凶杀!” 种申看到手机屏幕上的自己,着实吓了一大跳。这是什么神器!他根本没见过。 任潇潇也没手机!她没有的东西,就不会给种申显摆,要不自己多没面子。 所以种申从来不知道还有手机这样的神器。刚才秦牧把种申行凶的场面拍了照片和视频,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据。 种申哪想到自己竟然成了杀人凶杀——这人明明是你杀的,可是物证在前,只要秦牧拿出这个玩意,谁都看的到,就是自己一刀一刀捅着苗希颐。谁知道那人早就被杀了。画面反正看不出来。 种申冷汗顿时下来了。他刚才其实一直有底气,觉得自己不但是朝廷官员,还是种家二公子,关键是,他也没得罪贾红线和秦牧啊,罪不至死。 甚至他都莫名其妙,觉得自己根本没错。就算是任潇潇那边自己是错了,可是被贾红线打的头破血流,自己也没还手,那不算抵偿吗? 现在怎么突然之间,自己成了杀人犯了? “二公子,”秦牧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你冒犯过我不止一次。送亲路上,是一次,你想要我命。” 听到这话,种申顿时腿脚发软。 没想到秦牧竟然知道幕后指使人是自己!这让种二公子再也不能保持镇定了。这是天大的事情。种家人要杀折家的公主,这就是军阀之间的战争,几乎不死不休。 他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很隐秘,没人能知道,至少折家人,秦牧不知道,否则怎么会一直没反应呢。 没想到秦牧早就知道了。他知道,岂不是说折家人也知道?那种家和折家…… 种申几乎不敢想下去。 当时他是一时冲动——换了谁媳妇被夺走都会冲动,过后他就后悔了。幸亏折家人没受损害,他就想这样不黑不白的过去,可没想到事情早就败露了。 这可怎么办。 他一时走神,差点听漏了秦牧接下来的话。 “后来你骗了任潇潇。这是第二次得罪我。” “今天,是第三次,你差点让我再也见不到我的娘子。你杀了我,我不怨你,学艺不精,生死各安天命,但是你动了我的家人,那就饶你不得。” 听到这话,邱晨一步跨到种申身后,抽出匕首,架在了种申的颈部大动脉上。只要团长一个眼神,邱晨就要了种申的小命。 对于种申差点害死两位贵妃,邱晨也是一阵后怕。贾红线是他们的恩人,没有贾红线,他们都未必能活着逃出江南。不说别的,就是一路上宋军那些床弩,若不是有贾贵妃和她的***,谁也闯不过去。 如果不是近卫团有严格的军纪,邱晨早就宰了种申了,哪能留他活到现在。 种申真是吓的几近崩溃。 不过,也就是几近崩溃,离真的崩溃还远的很。 种申很清楚,如果秦牧要杀自己,干嘛还要自己拿刀捅老道,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费一道手吗。 纵然场面再吓人,种申心头一点灵光没灭,他知道自己死不了。害怕的样子,一大半是真的,一小半也是装的。 “秦少爷饶命。”做戏做全套,该有套路必须有。种申一脸惊慌失措的喊着饶命。 “种申,这个老道是怎么回事?”时间有限,秦牧没兴趣在他身上浪费,所以直接问起苗希颐的事。 “这个苗道长,是皇上请来的,他……”种申立刻把苗希颐的一切讲个底掉,连苗希颐在汴梁新找的姘头都交代了出去。 秦牧一愣,这小子知道的比穆南行还全面。至少穆南行不知道老道还包了个女人。 不过按照种申的说法,这老道并没有离开过汴梁,没有去过吴家庄。这样让秦牧放了多一半的心。没去过吴家庄就好。 这个汴梁就好像一个监狱,锁住了大宋的上流社会。别看吴家庄近在咫尺,而且秦牧提供了那么多好玩意,但是真没人出来看一眼。 就是蔡鞗朱壕这样的年轻衙内还有心思出城,而且他们也不看秦牧的工厂,一个个都是奔着摩托和汽油来的。 如今汽油被秦牧放在折府,这俩人连吴家庄也不来了——一堆黄土,哪有汴梁的花花世界好玩。 如果苗希颐亲身去吴家庄看过,秦牧还多少有点担心,既然他没去,那么威胁就不大。秦牧使个眼色,让邱晨撤去了刀子。 苗希颐的事情放在一边,秦牧又掏出了张逊和寇毛的照片。 “认识吗?” 种申仔细看过后,摇摇头说:“不认识。” “见过吗?” “没有。” “好,那就滚吧。记住两件事,第一,苗希颐是你杀的,如果他的尸体被找到,那你就认倒霉。第二,白鹤庵不准再来。还有,去替我把这俩人找出来。” 种申得到活命的机会,哪还敢多待。他都没敢让白鹤庵里面的尼姑帮他包扎,连滚带爬的就跑了。 “姐夫,我看这小子根本不怕你。”种申走后,余里衍忿忿不平的说道:“他的害怕都是假装的。” 关于恐惧,余里衍比别人有更深的体会。毕竟她是曾经真被吓傻过,知道真正的害怕是什么样子。她又是女人,直觉告诉他,种申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恐惧。 不过秦牧说放,余里衍也不能拦着。 尤其贾红线没说话,她更不好说话。 余里衍哪知道贾红线还被感动着呢。她虽然确信表哥是爱自己的,但是不经过事,哪里能证明? 今天秦牧的表现她可是看在了眼里,为了自己,表哥都快发疯了。秦牧亲口说了,自己的安危比他的生命还重要。 有这一句话,贾红线觉得这辈子都满足了。 当然,她也自动忽略了秦牧这句话说的是她们全部姐妹,不针对她一个人。 贾红线全身都被幸福包裹,哪还有心思搭理种申。表哥想杀就杀想放就放,反正小小一个祠部郎,能翻起什么风浪。再说,表哥都把他杀人的过程拍下来了。 这时候贾红线觉得自己真是聪明,一开始就想到了用照片要挟人。 现在她手机里面还有方好音的一堆不雅照片呢。这让她不禁得意起来。你再能干又如何,还不是有把柄攥在自己手里。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又想起另外几个姐妹。 要不要挨个给她们拍一套呢?这到是个好主意! (五一假期,更新不规律,请读者包涵。) ------------ 第二百三十五章 后宫的私房钱 种申是走了,但是老道没走。他脑袋爆了走不了。 怎么安排他呢?秦牧没什么办法,但是对于贾红线来说,这事却没多大难度。就算她当年混四条街时候再不想杀人,也会难免杀那么一两个。处理起这种事情,她轻车熟路。 而且现在是大宋,不是千年之后,本时空死人是家常便饭,白鹤庵上下人等对于死个人没什么恐惧。 她们担心的是死的人连累了自己。 百花师太看着贾红线的男人把场面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就连往日高高在上的祠部郎都被他训狗一样的训斥,这让百花师太顿时动了心思。 这是个机会呀!不如就趁着现在,把白鹤庵托付给秦少爷算了。 她是真干不下去这行了。虽然有秦牧的警告,祠部郎未必敢回来,但是汴梁城里可不只是一个祠部郎,高官显贵多了去了,若是再遇到个棘手的,那可怎么办? 原来白鹤庵能比较平稳的做生意,最主要原因是王渔——就是原来那个祠部郎,比较能干,又不是巨贪。 三槐王家的身份是很有威力的。有王渔替白鹤庵做主,这门生意才能大概安稳的开下去。 如今王渔不在了,种申也不敢管了,那白鹤庵靠谁? 百花师太是想把白鹤庵托付给秦牧,但是她很清楚,要是她敢和秦牧提这个话,不说秦牧答应不答应,贾红线就会直接要了她的小命。 把一群淫尼送给我男人?你什么意思?怕是活腻味了吧。 百花师太绝不敢做这样的打算。不过她又要抱紧秦牧的大腿,所以等事情大概处理利落,换了个干净的客房,马上就对秦牧开始献殷勤。 “秦少爷,师妹要用庵堂这块地,建养鸡场,贫尼必定全力支持。”还是盖养鸡场吧。这样才能拴住秦少爷。 秦牧这才知道贾红线来白鹤庵竟然是要干实业! 这个女人,真会挑地方啊。让这群淫尼姑养鸡,真是天才的主意。 不过虽然秦牧觉得这事怎么想怎么搞笑,可是贾红线要做实业,他必须支持。对于任何提升本时空生产力的事情,秦牧都会支持,何况这是贾红线第一次想做点正经事,那更不能不支持了。 再难,这个养鸡场也得办起来。秦牧很明白贾红线背后的意思,一定要把白鹤庵洗白了,否则以后她会觉得自己的过往很难堪。 那就办。办养鸡场,秦牧有经验,可是这里不是府州,不是宁边。现在是又没玻璃又没药。这两样从西北运过来,太远了来不及。 秦牧不想等那么久,所以必须在附近建立玻璃厂和制药厂。 吴家庄有冰箱,那么制药厂必然放在吴家庄。既然如此,玻璃厂也就别另找地了,也在吴家庄算了。 毕竟那里算是大宋成熟的一块工业区。 贾红线见秦牧全力支持自己,不由得心花怒放。她开始还有点担心,自己这个计划,不在表哥的全盘计划之内,会被否决呢。 没想到表哥不但支持,还主动提议马上建立玻璃厂和制药厂,这岂不是自己又有两个能争的地方了吗? 吴家庄的玻璃厂和制药厂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制药厂已经定好名字了——红线制药,这个就不用再议了,那玻璃厂叫什么?不如也叫“红线”吧。 红线玻璃。一听就是自己的产业。 贾红线这边美滋滋,秦牧那里还在挠头。 他手头事情太多了。就说这个养鸡场,建立在白鹤庵是可以。这个地方距离汴梁不远,交通方便,以后的食材配送可以方便展开。 但是你不能把尼姑的卧室直接给改鸡舍啊,还得盖房子。盖合乎养鸡场标准的房子。 鸡舍和庵堂里面的房屋不同,除了秦牧没有人知道怎么造。知道的都在府州,在宁边呢。 贾红线和余里衍俩人在秦牧建鸡舍时候,一直在宁边城里开车兜风——她们可没耐心在工地待着。 这俩人干活指不上,能指望的人又不在——折可存会,但是他现在还离不开宁边,秦牧又不能留在白鹤庵当个包工头,这可怎么办? 想来想去,只有折美凤能胜任了。 美凤别看是折家公主,但是对于实际工作并不排斥。她虽然不会挎着爱马仕去打扫鸡粪,但是因为秦牧让她负责养殖场,所以从养殖场的建造开始,美凤全套流程都走了一遍。她现在可以说是养殖场专家。。 不过要是美凤来盖新的养殖场,那么这个是不是还属于贾红线那就不好说了。 总不能美凤出了半天力,最后归了贾红线。 秦牧委婉的把这件事和贾红线说了说,贾红线顿时明白了。自己这“仙鹤养鸡场”还得美凤出手帮忙。她要不来,鸡舍盖不起来,可是她来了,“仙鹤养鸡场”还能是自己独有的吗? 贾红线也为难了。想来想去,贾红线终于勉强大度了一次。就让美凤来吧,这个养殖场,算整个后宫的私房钱。 秦牧大喜,总算你也顾全大局一回了。 他清楚贾红线手底下没多少私房钱,可是他也不好明着给钱,因为钱都在账上记着,收支全被折美鸾等人监视着,他根本没法偷偷拿出钱来私下用。 可是女人总得有点私房钱,秦牧非常理解。因此这个养殖场,包括以后的炸鸡店和黄焖鸡店,就算是全体后宫的私房钱好了,不入自己的体系,单独走账。 这样一来,又解决了秦牧的一件心事。当整个养殖场加快餐的体系建立起来之后,这一块将会产生很大的收益,这笔钱能让后宫更加和谐——因为拉平了贫富差距。省的美鸾美凤那么有钱,而其余几个比较穷。 于是秦牧就变得更加忙碌。 叫美凤过来先在白鹤庵做个规划,然后这边和微山湖那边同时开建。微山湖的养殖场规模更大,也不能放弃,那个关系到秦牧的整体布局。 不像白鹤庵这边,只是为贾红线她们赚个私房钱,不是特别重要。 幸亏有飞机,美凤才能在两地忙来忙去。她要从微山湖飞到吴家庄,然后在吴家庄换船到汴梁,再从汴梁来到白鹤庵。 折美凤现在越拉越无法忍受本时空交通的蜗牛速度。从微山湖到吴家庄好几百公里,不过飞几个小时,可是从吴家庄到白鹤庵,直线距离不过一百公里,却要足足走一天多。 真是无法忍受啊。她都想开着吉普车走这段路了。 但是这个提议被秦牧拒绝了。在汴梁如果出现吉普车,那赵佶能不要吗?他要了,别人能不要吗。这玩意可比摩托车大的多,柜子的宝贵运力绝不能浪费在这个上面。 于是折美凤只好辛苦点了 。 不过她的辛苦还比不上秦牧的十分之一。秦牧现在不但要在吴家庄建玻璃厂和制药厂,关键还有个归一道的隐患。这事根本不能放松。 一手抓建设,一手还得抓军事。 西点军校的校址,就定在了吴家庄军营。邱晨带着他的侦察班,以及从近卫团全体战士中选出来的佼佼者——宁边那边也推荐了一些合格的战士,一起开始跟着秦牧学习全新的特战技能。 同时,秦牧的特工组织,也就是盖世太保和克格勃,在汴梁城里大规模寻找张逊和寇毛,以及留心归一道的消息。 不只是这两大著名组织在为秦牧服务,还有一个官方的组织,也在为秦牧服务。 他都没有想到,种申竟然不知通过什么关系,走通了开封府的路子,于是整个汴梁城的捕快也开始寻找起张逊和寇毛了。 种申拿着秦牧给他的两张图,找汴梁的画师临摹了数百幅。 霍捕头如今就怀里揣着那两人的画像,行走在汴梁街头。 他对于这两幅画非常的感兴趣。因为秦牧的画,一张是照片,一张是素描——西洋画法,都极为传神。当然了,照片就是真人模样。 开封府海捕文书上的图像和这两张图比起来,那就是垃圾。能照着那个找到人才是奇怪。 可是有了眼下这两张图,霍捕头就很有信心了。他相信,只要那两人在自己的辖区里,自己一定能给他们揪出来。 寇毛绝对想不到自己成了香饽饽,这么多人都在找他。 可是这么多人找他,一个人也没找到。这到不是他懂得易容术,没事就扮成另一个人出门——哪有这个必要。 他只是偶感风寒,病了,拿了药之后,很多天没有出门,就在屋里将养。 汴梁城人来人往,全天下各色人等都有,是一个满是流动人口的城市,所以寇毛这样的人一点也不稀奇,没有引起任何人的主意。 盖世太保找遍了街头巷尾,也没找到寇毛。 樊楼也再没见寇毛来过。 而张逊,他根本就没敢来汴梁。 他这样一越狱,那些手下岂能不被严刑拷打,这还不有什么就交代什么。他们之中的有些人,是知道寇毛在汴梁的。 既然如此,汴梁就是险地,张逊绝不能来。 秦牧的私人组织找不到这俩人,大宋的官方组织——开封府捕快,也没找到这俩人。 一时之间,秦牧有点感觉奇怪了。 莫非寇毛已经离开了汴梁不成。那么假设如此,自己又该去哪里找归一道的这个天师和祭酒呢? ------------ 第二百三十六章 吴家庄玻璃和制药 做玻璃需要石英砂,石英砂在我国的特点是矿床多,分布广泛。其中西北最多,不过河南也有。 开封附近有石英砂矿,其余的原材料也不是很难获得,毕竟吴家庄紧靠五丈河,有水运的便利,但是在这里建玻璃厂,有个新的问题,或者说是老问题,就是缺少人力资源。 在宁边,折可求移民了好几万过去,才算是不缺劳动力。 微山湖煤矿,本来就是在滕县煤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煤矿一直需要人力,通过吸收周边以及附近的人口,算是充分的聚集了劳动力。 但是吴家庄不同。这个地方是秦牧的老窝,有着太多秘密,他不想来太多外人。 虽然吴家庄工业区现在出产香烟火柴这样的畅销货,可是往来的商人基本只能在码头和工厂的销售部来往,如果再想向村子里面闲逛,就会遇到阻挡,而各个工厂更是闲人免进。 军营他们更看不到了——那是真正的禁区。 现在秦牧想建设新厂房,做玻璃,人员从哪里来? 如今吴家庄的适龄劳动力基本全被现有的厂子消化掉了。没人,怎么开工? 这个问题,秦牧不得不找来任员外商量。 他不但没有工人,连管理人员也没有。姜月奴的学校名称虽然唬人,可学生只有大小十几个,才教育了没多久,离脱盲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别说出来当管理人员了。 “这好办,功业,你看让任英做这个玻璃厂的厂长怎么样?我也掺合一股,多少你看着给。工人我来出。” 任员外听说秦牧要做新玩意,立刻动了心。 火柴是让他赚的沟满壕平,但是谁会嫌钱多呢。再说,玻璃他见过,知道是什么东西,这样的宝贝,自己不掺合进去,岂不是走了宝。 之前香烟秦牧不让自己沾手,任员外开始不理解,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 那个香烟,才是真正的空手套白狼,比火柴利润高的不是一星半点,那是真正的金鸡。 任员外早就明白秦牧所谋极大,但是他一点不担心。对于朝廷,任员外没什么好感。不说自己做的安分守己生意,还被一再刁难,甚至因为手表的事,差点被王家害惨了。 就说任潇潇的地,说被抢就被抢,而且动手的是朝廷尚书右丞,这样的高官,完全一点脸面都不讲,律法更好像摆设,对他完全没有作用。 这让任若虚对朝廷彻底失望了,甚至,极端的愤恨。 若是秦少爷赶走老赵家,自己做了皇帝,任若虚觉得那才是天下幸事。不说别的,就是做生意都能踏实的做,不用担心被无端欺诈盘剥。 更别说其他方面了。秦牧对任家只有恩,没有仇。 这让任若虚非常支持秦牧——全力支持。 吴家庄工业区的原材料供应,到现在还是任家负责,而任家也从来没有出过纰漏,各个厂子运行状态一直良好。 现在秦牧要做玻璃厂,任若虚准备再掺合一股,就是不从赚钱的角度说,任若虚也愿意更加紧密的和秦牧的事业结合起来。 若是异日秦牧当了皇帝,自己也算是从龙之臣了。 任英就是任员外推出来的任家代表。 “好,那就这么定了,咱们七三分。”秦牧想了想就答应了。 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任员外是地头蛇,人头熟悉,场面灵,有他出面安排,自己可以专心负责技术问题,然后全交给任家运作。 而且任英和秦牧一起逛过樊楼,也算是有男人之间的友谊。 任英得到这个消息,喜出望外。 这是他的机会。不但是赚钱的机会,也是发达的机会。 任员外家大业大,但是那都是任员外的。属于任英的财产,只是老爹给他的一处府邸,然后每年从家族产业里面分红。 这年头,长房长子才是家业的合法继承人,任英是任员外的三儿子,继承顺位比较低。而且大哥一直任劳任怨的干,任员外对老大很是满意,所以老三要继承家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现在爹给他谋了一个新门路,去做玻璃厂的厂长,而且这个厂子,股份就全给他了。这不得不说是任员外对他太好了。 任英立刻走马上任,开始跟着秦牧建厂。 任家三少爷虽然纨绔一些,但是经过这一年多磨练,也逐渐成长起来,做事踏实了不少。 但是他比起任员外的老奸巨猾,还是差老鼻子了。 任员外是把玻璃厂属于任家的股份都给了任英,而且是白纸黑字立的字据,但是其本意却绝不是对任英有多好。 他不过是两边下注。 如果秦牧成事了,任英就是功劳大大的,那么任家跟着沾光。 可是万一事情不成,也别太多连累任家,任家推出一个儿子送死就可以了。 否则玻璃厂这么明显赚大钱的好事,干嘛给老三,不给老大呢。毕竟老大才是任家未来的家主。 这点,老大明白,老三却想不到。他只是觉得老爹不错,这次不但没偏心,还对自己更好了点。 大家族的事情,就是这样勾心斗角,即使父子夫妻,也难说和气。 秦牧完全不清楚任员外的私下想法,他来自二十一世纪,又是差不多孤儿大半生,那有什么家族概念。他一心只有自己的宏伟目标,那个是重中之重。 如果四十岁之前实现不了,就什么都别提了——命都没了还有什么。 伟大目标也要一步一步来,玻璃厂就是其中一步,一定要走好。 不过玻璃厂毕竟技术含量不高,他等于是复制宁边的厂子,只要任英学会了这一套流程,以他的能力,应该没有问题。 可是制药厂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这个涉及到很多后世的科技,这些东西,不是随便一个人看看就能会的。 最终秦牧不得不请回了方好音。 方好音抿嘴偷笑。她早就算到这个厂子肯定是属于自己的。别人想拿也拿不走。 就算大姐给厂子起名叫“红线制药”也没用,这个厂长从里到外,全是我的。 就好像宁边那个制药厂,现在虽然是交给折家管理,可是一套流程全掌握在医疗队手里,不说别的,那些后世的工具,就绝不是本时空的土著看看就会的。 方好音也是花了大把时间培养医疗队,才带出来这么几个人。 想把制药厂从我手里拿走,简直是做梦。难道我那么长时间的努力全是白费的吗? 方好音于是带着扈三娘和吴思邈等人,立刻开始筹建吴家庄制药厂。当然,对外的名字是“红线制药”,可是也就名字属于贾红线,内里一切全是方好音在实际控制。 不过这也不是方好音刻意搞独立王国,而是她很清楚贾红线的能力。 制药是个精细工业,以大姐的性格,真不合适。别制造出来一批毒药再吃死几个。 大姐还是做养鸡场吧,然后搞搞餐饮业,为姐妹们赚点零花钱。这才是大姐应该做的。 高端产业,还是奴来做。 秦牧这段时间几乎忙的没时间睡觉。他除了忙厂子,还得抓紧训练邱晨等人的特战技能。 对归一道的战争,是不对称作战。 归一道是本时空的土著,又藏在草莽之中,找出来都很困难,更别说打了。 靠大规模野战怎么打?打谁?人家半个人影都没有。 只有以高科技对付不对称,才能把主动权逐渐的扳回来。 特战装备又和野战装备不同,这让秦牧不得不又跑了几次国外,拉回了大量稀奇古怪的武器装备。这让邱晨等人大开眼界。原来团长还有这么多好东西。他们对每一样武器装备都爱不释手。 就说那个***,扔出去让人瞬间致盲,只能变得跟屠宰场里面的小鸡子一般,任由自己宰割。 这样的装备数不胜数,要迅速的掌握并且熟练运用,这让邱晨等人也没有一刻的空闲,没日没夜的操练。 不仅仅是装备的使用,更主要是跟着团长和贾贵妃学习特战技能。 在这方面,贾红线是个名副其实的教员,因为本时空最早的特种作战,就是她和秦牧一起执行的。 不论是劫狱还是闯皇宫,两人配合默契。 现在又和表哥在一起玩这一套,让贾红线好像回到了从前,又有了初恋时候的感觉。 这让未来皇后心里开心不已,一时间都忘了自己的养鸡场了。 余里衍也被秦牧新拿出来的装备和战法惊得目瞪口呆。 她目睹了梁山战役,以为那就是战争的全部,可是通过现在这番学习,她才明白,这个男人的本事好像无穷无尽。 特种作战完全不同于野战军野战。若说野战是排山倒海的力量,那么特战就是“于无声处听惊雷”,不动声色的致人死地。 余里衍现在对于拉出一支队伍是彻底死心了。她知道秦牧绝不会让她带一兵一卒的。 但是现在余里衍看到了全新的机会。这种特战更强调个人的技术——不是野战军的技术,而是特种兵的技术。 辽国公主发现,如果自己能掌握这么一身本事,再加上这么一身装备,即使一个人也很可能杀掉金国皇帝。 这让她迸发了最大的热情,拼命学习秦牧和贾红线教育的一切。 贾红线很是开心,丫头这么好学,又有一身本事,以后一定是自己的好帮手,好姐妹。 若是她知道余里衍纯粹就是想杀金国人报仇,那贾红线绝对会后悔——你这不是给大姐惹麻烦吗。 ------------ 第二百三十七章 宁边的钢铁用法 河套的夏粮已经入了仓,折家兄弟总算能轻松片刻。 折可求现在才稍微明白了一些,秦牧的世界,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他感觉自己之前的统治,简直就是和草原上的牧民一样,放养。马匹牛羊撒出去就不管了,爱吃不吃,别死就行,年底宰了吃肉。 可是到了秦牧这里,一切都变了样。 就算是放牧,每一头牲口都有记录,每天吃多少喝多少,啥时候出门啥时候回栏,甚至什么时候交配,和哪一匹交配,都有着严格的规矩。 这就是工业化吧。 折可求的理解比绝大部分人更上一个台阶。工业化不仅仅是盖几个工厂,更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发展方式。不是种地放牧就不要工业化,农业一样要工业化。 工业化一旦开始,没有谁可以逃脱。逃跑的全死了,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工业化杀死。只有融入这个体系,成为这个体系的一员,才能在新时代存活下来。 如果想活的更好,那就要对工业化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无疑折可求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 尤其是他见识过了电脑。 折美鸾给大哥展示过电脑的强大功能。当然,秦牧的核心数据绝不会给折可求看到。就算他是自己的亲大哥,是折家现在的掌门人,那也不行。 娘家毕竟是娘家,是外人。秦家才是自己的家。这点折美鸾很清楚。 她只不过是让折可求明白,在秦牧的世界里,管理是何等恐怖的一件事——就是恐怖,精细到每一个人每个方面。 这在农业时代的大宋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不说别的,就是一人一张纸的记录,几千万张纸摞在一起,你怎么找需要的资料? 可是在电脑里面这就全无问题了。 折可求现在还记得当时自己初次接触电脑时候的震撼。那真是全天下都被装在这个小盒子里面了。 这才是真正的神器!关于这点,折可求和折美鸾的看法高度一致,他们都是有大局观的人。这点比折可存和折美凤强的多。 折可求也想要一台电脑。不过他即使要到也没用,因为电脑的操作可不是看一下就会的。这个和手机远远不同,差别大了。 手机吗,折可求也有一部了。秦牧给他们手机,可不是为了让他们玩自拍,纯粹是为了工作。 一张照片胜过千言万语,而且相机之间还没办法通讯,想把照片互传都不行。 手机就没这个问题,就算没有网络,打开蓝牙也可以联通。 折可求现在也习惯拍很多东西下来,然后在休息时候慢慢看照片。 都是宁边的建设场面。他看着照片,思考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宁边城大变样了,三万人口的边陲小城,已经不能说是小城了。原来本时空这样的城市,一般最多也就几千人,现在拥挤进来三万,如果不是有秦牧设计周到的计划,折可求也会有点抓瞎。 现在的宁边,有养殖场,制药厂,砖瓦厂,机械加工厂等等各类厂房。当然,很多是新名字老内容。 比如这个机械加工厂,实际就是原来的铁匠铺改个名字。但是人员极大的扩充了。 塞外缺铁,钢铁在农业时代也是衡量国力的标准。 大宋在这方面是远远走在世界前列的,否则怎么能挡得住西夏和辽国。根据后世的统计推算,本时空的大宋钢铁产量,比英国工业革命初期还多得多。 宁边是缺铁的,但那是从前,现在宁边不缺铁了。 足有上万士兵的盔甲兵刃被折可求全拉回了宁边,全是好钢铁。若是换了从前,折可求一定要把这些东西拉回府州,打造成盔甲,装备折家军。 但是现在他不会那么做了。 在未来的战斗中,盔甲毫无用处,折可求绝不再花冤枉钱。 没有盔甲怎么样,还不是一样打。他很清楚折家军未来的角色——绝不是战场主力。跟近卫团比起来,折家军就是民团的角色——有没有盔甲都不重要,反正也不需要他们硬抗。 相反的,折可求根据秦牧的要求,把这些钢铁全打造成了农具。 这些农具,有的是本时空已经存在的,也有的是秦牧从后世搞来的样式。反正钢铁足够多,那就造。 本时空一个士兵平均下来,每人扛着四五十斤的铁走路打仗。这一万多个四五十斤,做成农具,分配到三万多人脑袋上,那是极大的富裕。何况三万人也不都是壮劳力,还有小孩子,他们不用计算在内。 秦牧要大力提升农产品的产量,在没有良种和化肥的情况下,只有尽可能在管理和人力方面下功夫。 先来个深耕吧。这是起码的高产保障。要深耕,起码农具必须是铁的,你用个木头的怎么挖的深? 本时空的农民,尤其宁边这一带的农民很寒酸,有的人家连菜刀都没有——钢铁是战略物资,这样的东西,上层一定会尽量的搜集。 秦牧深刻的认识到,本时空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本时空还有奴隶存在呢——现在的金国就有。 这个世界,等级阶层分明,老百姓没切菜刀,关高层什么事?他要的是盔甲! 就是因为宁边的百姓太穷了,秦牧想前进也前进不了。百姓穷,就是这个地方穷。没产出怎么积累物资。 所以秦牧必须先搞建设,这一步根本跳不过去。所以折家军和近卫团全力在建设新宁边。 发放农具,就是秦牧的安排。 不过发是发,却不是免费发。秦牧很明白,如果自己免费发农具,转眼就有人拿着白给的农具去换钱买酒。 这事在新中国都不少见,别说本时空了。白来的,凭啥珍惜。永远不要高估人性,当然,也别低估。 不能高也不能低,这个度非常重要。 不能白给,可是也不能让百姓花钱买。因为百姓没那么多钱!秦牧只能动用“剪刀差”这个大杀器。不过现在是反过来,让工业反哺农业。 其实这样说也有点不对,这些钢铁不是秦牧生产的,全是捡回来的,没什么成本。 所以折可求根据秦牧的建议,让百姓赊账领农具。 因为辽国的官僚全被赶走了,所以属于宁边的土地就全归了折家。 折家如今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折可求才不管什么边界呢,他只考虑现在这些人,最远能走到多远。 丑妻近地家中宝!说的就是田地不要离家太远。如果走一天都走不到自己的田地,那还干什么活。 宁边的势力范围有多远,或者说多少土地归宁边,全看百姓的脚力。 能走到,并且能开垦种植的,全归宁边管辖。如果有不同意见,折可求会让折家军去教育对方。 随着农具的发放,折可求越发想念秦牧的电脑。若是有那个东西,这一切统计管理起来多方便! 可是那个电脑的操作,没有人会!怎么办?坐等不是折可求的性格。 他决定派人去学习,学习妹夫的一切科技。 不只是电脑这点事,关键那个制药厂,这个必须学会。否则永远掌握在方好音的手里。方好音毕竟不是姓“折”的。 正巧折可存要离开宁边,去找秦牧了,这样正好,带着学员一起过去。 美鸾说了,吴家庄有个北方工业大学,就是传授这些知识的,正好送他们去学习,学成了,回来给折家卖命。 折可存就这样带着一批学员离开了宁边,离开了府州,向着吴家庄前进。 又要走路了,这样折可存产生了极大的不适感。 他征战天下多年,一直在骑马驰骋疆场。就是从府州到汴梁的路他都走了不知多少来回。 征方腊,打梁山,更是让他深入大宋腹地。 那时候他也没觉得多不方便,甚至就没有不舒适的感觉。大将军,马革裹尸不是正常吗,走点路怕什么。 但是现在,折可存真觉得非常难受。 他乘过了飞机,现在更是习惯了开车——吉普车秦牧给他留下了。 折可存每天几乎都在车上度过。一睁眼就上车,忙到半夜才回家,也是开车回家。 车子几乎就是他最爱的小老婆了——当然,本时空叫小妾,这让折可存的正妻都有点吃汽车的醋了——对车子比对奴还上心。 其实这也不怪折可存,就算是后世,汽车普及到家庭 ,已经是寻常不过的物件了,还是有很多人对车比对老婆还好。 现在汽车在本时空如此珍惜,关键是它的确是太方便好用了,这也就难怪折可存爱惜了。 甚至擦车这样的事情,他都不用下人动手,每天回来之后,不管多晚,都是自己亲自上阵擦洗——有电灯也就不怕黑了。 每天出门,这辆威利斯吉普都好像新出厂的一样,照的出人影来。 现在离开府州去找秦牧,这辆车就不能带着了。跋山涉水,虽然带肯定能带,但是带过去也没机会开。这次的事情,没法开车去办。 折可存只能把车子交给大哥照顾,同时千叮咛万嘱咐,别给自己碰坏了,等回来再还给我。 折可求连连点头,发誓一定替弟弟保管好汽车。 当然,这样的宝贝,他一定会保管好的。但是弟弟之后还想要回去,那就是做梦了。 进了自己的门,就是自己的。弟弟想要,就再管妹夫要一辆吗。这个车,自己也极端需要呀! 折可存告别了自己的宝贝吉普车,一下就好像回到了原始时代。 骑在马上,他怎么都觉得不舒服,浑身上下好像长刺了一般。 他多想一脚油门,就能飞驰起来。感受那种扑面吹来的劲风,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 可是马身上没油门,只能用鞭子抽。就算再拼命抽,它也跑不过吉普。完全没有那个速度。 当日蔡鞗用阿拉伯马跟秦牧比赛,那是本时空几乎最好的马了,极速也才七十公里左右,而且是短时间拼命冲刺的速度。 哪比得上威利斯吉普,七十公里,太轻松不过了,而且坐在里面还一点不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折可存真是无比怀念自己的吉普车,若不是这次任务非常重要,他都不想出来——宁边的建设远未完成,自己还有大把工作要做。 可是妹夫要他来,他不能不来。 现在折家已经是秦牧系统中的一个分支机构,折可存也自觉的把自己当作妹夫手下一员大将。如今秦牧有令,他立刻放下一切赶过来。 折可存完全没想到,秦牧的身份又变了。 ------------ 第二百三十八章 郭药师 林冲没有想到,自己虽然没有摩托车开,却有了另外一个全新的玩具——柴油挂桨机。这个东西被秦少爷装配在了货船的船尾,开动起来之后,船只好像有了生命。 即使不挂帆,不划桨,也不需要岸上的纤夫拉纤,这条船都能行动自如。 这个东西太妙了。 自从梁山好汉全转变为快递小哥之后,林冲对于物流的认识提高的很快。速度,速度就是一切。能快一天是一天,能快一小时是一小时。 可是本时空船只的动力主要靠风,顺风顺水,那就“两岸猿声啼不住”,可是要逆风逆水,就“行路难”了。 走船,总不能只出去不回来,所以总会有逆水的情况遇到,如果这时候再来一阵顶头风,那简直要累死划桨的船员。 现在有了这个挂桨机之后,逆风逆水的艰苦顿时被化解掉许多。就算再逆风逆水,即使船员都不划桨,只靠挂桨机的本事,这船也能向前行驶! 如果在顺风顺水的情况下,那简直要快的飞起来。 这才是神器!比起柴进的摩托车,挂桨机才是真正有用的东西。 林冲很羡慕柴进有一部摩托车。但是那个东西,是柴大官人在汴梁搞来的,林冲可没那么大面子。他知道汴梁搞过摩托车拍卖大会,但以林冲的身份和身家,哪有资格去参加。 还是柴大官人有面子,不声不响的搞了一辆。 当然他是不知道,实际这辆车是穆南行给柴进的。怎么说,柴进也是皇家后裔,是秦牧的大舅子。既然折可存有一辆摩托,穆南行不能让自己家哥哥没有。于是秦牧给她用来联络感情的摩托车,就落在了柴大官人手里。 现在林冲不再羡慕了。你那车顶多在陆地上走,还只能带俩人,就是个玩物。看我这个柴油挂桨机,这才是真正干事的玩意。 有了这个神器,顺风物流真是可以说插上了翅膀,就差飞上天了。 不过林冲坚信,有一天秦少爷一定会给顺风物流配上飞机的。还不是小飞机,一定是能拉货的大飞机。 这个挂桨机正是秦牧对于本时空水运速度的改进办法,当然这是暂时性的,为了解决微山湖的粮食危机。 他只给顺风物流配了三台,更多的都给了折家。 折家船队有十几条船都配上了挂桨机,速度顿时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而且挂桨机不只是提高了速度,更是极大的增加了船只的操控性能。 这点是秦牧没有料到的——他也不是水手。 折家船队可都是精明的水手,他们得了这个神器,简直都玩出花来了。 不过秦牧要他们严格保密,至少靠近汴梁时候,就要把挂桨机遮挡起来,只有出了京城,才可以使用。 汴梁就好像一个安乐窝,秦牧不想惊动里面的那些该死鬼。 速度的提升,让运力迅疾的增加,微山湖的粮食危机总算是从根本上得到了缓解。 这一方面是因为折家能运来更多的粮食,另一方面也是两位族长看到这个状况,知道粮食价格会跌,所以也开始大量卖粮食——因为今年的新粮也收获了,他们存粮不卖,会少赚许多。 这样的结果,让折美鸾大大松了一口气。粮食问题,是秦牧时刻操心的问题,也是美鸾一直惦记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没有粮食,天下必将大乱。幸亏自己没搞砸了官人的事业。 现在,美鸾在微山湖煤矿的外围,选了一处最好的地点,建了一个“便民商店”。 这店名是秦牧直接起的,省的贾红线几个人再争了。 这个地方交通方便,人流汇聚,本来是有一些做小买卖的商人占住了。但是微山湖这个地方,折美鸾说了算,她要这个地方,必须得给她让出来。 这地方没处去说理,折美鸾的话就是王法——这点她非常习惯,因为在府州折家人一直如此。 目前便民商店只有一件商品出售,就是煤油灯。 有了玻璃,秦牧要做个玻璃罩非常容易——模具法就可以。而煤油灯的铁制身子,就交给马青在微山湖制造。 马青是大匠,做个煤油灯太容易不过了。 吴家庄玻璃厂的玻璃灯罩加上微山湖煤矿的煤油灯台,再配上青州出产的煤油。 神奇煤油灯就诞生了。 本时空是有蜡烛的,但是蜡烛的成本非常高,百姓绝对烧不起,所以一到晚上,农村里面全是黑灯瞎火,漆黑一片。 秦牧觉得不论从个人角度还是社会角度,这都是巨大的浪费——没有光明人们能干吗? 现在有了廉价的煤油灯——相对于昂贵的蜡烛来说,百姓就可以在夜晚看书——当然这个没几个人会看,但是至少可以做点针线活什么的,不至于全用来睡觉。 这也是极大的发展了生产力——延长了百姓的劳动时间。很多原来不能晚上做的活,现在可以做了。 以后,秦牧会逐步把夜晚利用起来,组织百姓学习生产——别光睡觉了。 煤油灯迅速的在微山湖地区开始普及。这场面完美的复制了日不落时候的英国对大清的倾销状况,百姓毫无抵挡能力,而且没人抵挡,抢都抢不到呢——需要的人太多,煤油灯制造也需要时间,排队等吧。 关于煤油灯的定价,折美鸾特意请来了姜月奴,俩人一起商量。姜月奴自学了后世的会计——当然不可能精通,可是入门级别毫无问题。 她们都知道煤油灯的真正目的是抑制通货膨胀,所以俩人根据发放的工资,当前的工人数量,以及百姓的日常支出等等情况综合讨论了一下,定下了一个合适的价格。 这个价格刚好让一般工人觉得能买的起,不是高不可攀,又稍微贵那么一点点,可以让他们多掏点钱。 而且煤油灯不是一次性产品,这个需要持续的买煤油。煤油加上煤油灯,再加上充足的粮食供应,让微山湖煤矿的形势迅速稳定下来。 人心安定,市场稳定。 连秦牧都连连夸赞美鸾能干。这让折美鸾心里美滋滋的。她想着官人能奖励自己,哪怕多一晚也好,可是秦牧只能对她说抱歉了。因为赵佶对他有了一个新的任命,这让秦牧不得不马上出发。 说起这个任命,穆南行一点风声也没收到,这纯粹是赵佶临时起意。 如今已经是七月底,赵佶终于忍不住了,那个海上之盟,咱们到底是执行不执行呢? 现在可不是后世,天上有卫星地上有电话,全球哪个角落发生的事情,恨不得一小时全天下都知道了。 赵佶连汴梁城外的事情都不知道,他哪能知道辽国和金国的情况。 现在怎么样了,这俩打的差不多了吗?他必须了解情况。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辽国大将郭药师投降了大宋。 他不是自己投降的,郭药师还带着他的军队,辽国怨军,而且不只是军队,他还带着两座城池,一起归顺了大宋。 这让宋徽宗喜出望外!辽国大将都投降了我大宋,这岂不是说,大宋要更加的兴盛,朕的威名,传播宇内!日后一定青史留名,定能比肩唐太宗李世民。 根据郭药师所说,金国已经打败了辽国,连他们的中京都占据了。 耶律延禧这个辽国皇帝,早跑的没影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现在辽国的残余力量全龟缩在辽国南京里,而金国正准备进攻南京,打下辽国最后一个大城。 赵佶得到这个消息,怎么能不激动,怎么能不着急。金国真是厉害,竟然把可怕的辽国给打的这么惨!现在可是自己最好的机会,必须 趁火打劫! 可是,赵佶被辽国打怕了,他不敢冒昧的就这样出兵。而且他也不敢十成十的相信辽国降将的说法——万一是骗我呢? 所以赵佶需要一个人替他去打探真实的情况。可是派谁去了解情况呢?派军队的人,他不敢。 这要是辽国没有败,一切是郭药师胡说的,那么辽国人发现自己派兵去窥视自己虚实,岂不是惹得耶律延禧大怒。万一他来打朕可怎么办? 赵佶极为害怕和强大的辽国开战,可是现在又必须要了解边境的情况,怎么办好呢?他想来想去,想起秦牧了。 到不是他知道秦牧有飞机,能在天上飞来飞去——飞机从没在汴梁附近出现过,赵佶根本不知道这个。 但是宋徽宗知道秦牧被辽国公主抓走过。他被辽国人抓走,却又毫发无损的逃了回来。这份本事在赵佶看来非常难得。这不但是本事,还有运气的成分。 而赵佶是相信运气的。现在他不就是走狗屎运吗?要不怎么郭药师都投降了。 他需要这么一个人去替自己打探边境状态,而且不能是军队的人,更不能是大宋的官员,只能是平民百姓,这样出了事连累不到自己。 平民百姓赵佶能认识几个人?所以秦牧当仁不让,就成了赵佶心中唯一人选。 你去吧,给朕看看金国打败了辽国没有。要是打败了,赶紧回来汇报。要是辽国没败,那也赶紧回来汇报。 秦牧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了宋徽宗的侦察兵。 他跟赵佶说过,利国监自己还没去交接呢,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赵佶就是再喜欢伟哥也得等等,战争优先! “朕给你留着那个位置,功业,速去速去。” 赵佶催的非常急,于是秦牧不得不匆忙的离开了汴梁。 对于这次意外的旅行,秦牧一时也想不明白是好还是坏。 按照历史记载,很快金国辽国宋国就要开战,而且是一场大战。在白沟河,宋军大败,损失惨重。 按说这是历史,秦牧完全可以无视,让它照原来的规律发展就好。但是秦牧身处这个时空,如果不去亲眼看一下那个战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那就去看看吧,看看那个必将白骨成山的地方!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 第二百三十九章 赵良嗣 秦牧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意外穿越导致本时空历史有些许混乱,还是这个大宋本来就是虚幻的。 他发现在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上,时间节点多少有点改变。 不过后世的史书也是人写的,也许历史记载错误,这也说不定。 再说,来都来了,一切以自己为主。 按照历史记载,今年四月份就应该宋国打过一次辽国,宋大败。但是他的这个大宋,并没有出现这次战争。 可是看宋徽宗这个安排,显然还是要打的。秦牧一路慢悠悠的走着——他要等折可存来会和,所以不急不忙。 对于本时空的情况,显然折可存要比他明白的多,带着二舅哥是必须的。否则秦牧也不能让他丢下宁边的建设,跑来跟自己旅游。 这次出门,还是扮作商队,秦牧没有动地方上的队伍,只带了西点军校的学员——大概一个排的人数。 不过因为秦牧正对他们进行特种作战训练,所以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极大的提升了一截。这三十个人的火力输出,一点不输近卫团一个连。而且科技装备上更是鸟枪换炮,远不是近卫团可以比的。 危险吗,应该是没有。反正秦牧也没打算掺合,看看就行,有危险赶紧跑。 但是麻烦多少还有点。这个麻烦不是来自于外部,而是内部。 宋徽宗关心局势,别人也关心局势。 童贯就是另外一个关心局势的人。因为他知道打辽国肯定还是自己带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作为三军统帅,他得明白前线的情况。 可是皇上胆小,不允许官面的人出面,所以童贯也就没办法派手下的武官去边疆。 不看看总是不放心,所以童贯派了一个人跟着秦牧一起。 这个人,秦牧听说过。 赵良嗣,他原名马值,是辽国的汉人,曾经做到辽国的光禄卿。不过他一心反辽。 政和元年,马植趁着宋朝使节童贯访问辽国的机会,秘密晋见童贯,提出收复燕云十六州的计划,即:培植饱受契丹贵族欺压的女真部落。这个计划对于北宋末代时期政局的震撼力,绝不亚于“三分”下的隆中对。 之后马植带领着部下,开始秘密访问女真部落,想尽办法挑起女真与契丹间的矛盾。 不过赵良嗣这些事情,都是私下做的。 他从辽国来到大宋,一直躲在童贯府里,这个名字都是童贯给他取的。 童贯对于赵良嗣的计划很欣赏,挑拨金国和辽国打仗,大宋坐山观虎斗,这多开心。 可是赵佶根本不会给赵良嗣任何官面上的支持,实际上的支持也没有。你爱干嘛去干嘛,反正别打着大宋的旗号就行。 因此赵良嗣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偷偷活动,当然私下打着大宋的旗号,也没人管的了他。 现在辽国快完蛋了,赵良嗣觉得自己多年的经营总算要看到成果,他当然也一心要来看看。 十年辛苦啊!他这十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梦想着杀光耶律家人,替自己的闺女和亲人报仇。 赵良嗣是汉人,他原姓马,是世家大族。在辽国,一直是契丹人做主人,其余人是奴隶。马家虽然是世家大族,但是在契丹人看来,也就是那么回事。 他有个独生女,出落得亭亭玉立,貌美如花。到了该成婚的年纪,赵良嗣就给她寻了一门好人家,也是汉人,门当户对。 可是在闺女出嫁那天,不巧遇到了打猎归来的耶律余睹。耶律余睹一下就看中了新娘子的美貌,当即就抢回来自己家里。 赵良嗣家世渊源,他的闺女自幼受的教育让她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她性格刚烈,在耶律余睹意图不轨时候,试图咬死这个禽兽。 她不过是个弱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能有几分力气。 可是耶律余睹虽然没有受伤,却被激起了怒火。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于是满足了自己的兽性之后,耶律余睹不但杀了赵良嗣的闺女,还把赵良嗣全家,以及那个没结亲的亲家,全杀了。 对于耶律余睹来说,这都不算事。 但是对于赵良嗣来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吗?所以当他一个人逃出性命之后,就对天发誓,今生必灭辽国。 他这才投靠了童贯,试图煽动大宋去攻打辽国。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不管赵佶支持不支持,他都拼劲全力去干这件事。 如今辽国被金国打的屁滚尿流,这就要亡国了,他怎么能不激动。 这一路上连连催促秦牧加快脚步,但是秦牧哪快的起来。他也不会骑马,只能坐马车。而且还要等折可存,更不能快走了。 于是矛盾就这么来了。 以赵良嗣的性格,若是换了别人,他早自己走了。但是对于秦牧,他不能这么做。 因为秦牧是折家女婿。赵良嗣在大宋这么多年,很清楚一件事。大宋真正能打的军队,就是西军。 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折家军,种家军。 秦牧既然是折家女婿,他必须用心交好。更何况,秦牧有钱! 赵良嗣一心报仇,所以留心着身边一切能利用的资源。他可不是庙堂上那些混球,吃喝玩乐就是人生的目标。 找钱,找人,找盟友,打辽国,杀耶律余睹,这才是赵良嗣活着的目的。 赵佶只把秦牧当能工巧匠,但是赵良嗣当秦牧是有钱有兵的一方势力。 不说别的,就从秦牧身边这群家丁就看得出来。 这么一群人,个顶个的精明强悍,就算是辽国的皮室军精锐,也远远比不上——气势就不同。 赵良嗣因此忍着自己的焦躁,一路耐心的和秦牧套近乎。 “赵员外,”秦牧也是左右无事,就和赵良嗣聊天:“郭药师这个人,你了解吗?” “你说怨军首领郭药师,在下对此人到了解一二。”赵良嗣对辽国有刻骨仇恨,所以他一直以来都尽可能多的了解辽国各种资料。 郭药师这个人,半是汉人半是契丹人,他祖居渤海铁州。 辽天祚帝天庆六年,渤海人高永昌杀辽东京留守萧保先,自称大元国皇帝,改元应顺,占领了辽东50余州。天祚帝派宰相张琳讨伐,在沈州为支援高永昌的女真兵所败。于是天祚帝授燕王耶律淳为都元帅,招募辽东饥民,取报怨于女真之意,谓之“怨军”。 怨军成立后,非但作战不利,而且接连发生叛乱。保大元年,东南路怨军将领董小丑因为征讨利州叛乱不利被处死,于是其手下罗青汉、董仲孙等率怨军作乱。辽都统耶律余睹、萧干率兵平叛。郭药师等人杀了罗青汉数人,接受招安。 辽从中选出2000人编为四营,任命郭药师、张令徽、刘舜仁、甄五臣各自统领。 怨军本质上是辽东饥民,论起打仗当然不行了。 但是形势比人强,辽国能打的皮室军全被金国打没了,剩下的兵力不多,全缩在辽国南京。 因为局面危险,所以各地能调动的皮室军拼命向城里调动,这样辽国的高层才能感到点安全。 可是地方上兵力抽空了也不行,于是就派郭药师的怨军接手了涿州易州的防务。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英明的领导人才可以做到的。现在辽国的高层宛如惊弓之鸟,哪里还能用人不疑。 他们是“疑人也用”,“用了就疑”。 没多长时间,辽国高层就猜测郭药师要投降大宋,用辽国的城市换自己的富贵,所以他们密谋处死郭药师。 这时空哪有多少秘密能保得住,尤其是现在的辽国已经是一架破碎的马车,没人能知道还可以跑多久。 这个消息,很快就被郭药师知道了。 总有人想四处下注,就好像任员外一般,一边给朝廷干,一边给秦牧干。 有人就要一边当着辽国的官,一边示好郭药师。万一辽国没了,自己还能在郭药师这里讨口饭。 郭药师一听这消息,那还犹豫什么,反了吧。 于是果断的带着人马城池,投降了大宋。 赵良嗣说的这些,秦牧都知道——史书都写着呢。他想听更多的,史书上没写的。 可是赵良嗣也不知道更多了,他十年没在辽国了,对于这些,只是道听途说,再加上小心求证。 至于更多内幕,就不是他能知道的了。 秦牧觉得有点遗憾。你知道的还不如我知道的多,甚至还不如我这本书读者知道的多,这样你还有什么存在意义? 历史上的你,还不如郭药师重要。 这个人,先杀了自己的长官,归顺辽国,然后又背叛辽国,投降大宋,最后又阵前倒戈,当了金国的官。 这妥妥的三姓家奴,当世吕布。 可以说没有此人,靖康耻未必能发生。 金兵第一次攻打汴梁时候,徽宗被吓得急忙禅位于钦宗。 这个消息传到了完颜宗望营中,宗望惟恐宋朝有所准备而想退师。这时候郭药师站了出来。 “郭药师曰南朝未必有备,言汴京富庶及宫禁中事非燕山之比,令太子郎君兵行神速,可乘此破竹之势,急趋大河,将士必破胜,可不战而还。苟闻有备,耀兵河北,虎视南朝,以示国威,归之未晚”。 他站在战略的高度上给完颜宗望——金国二太子,分析了一番。 总体就是说,您别怕,宋国未必有准备。汴梁宝贝老多了,可不是你抢的那点破烂能比的。现在去抢,跑快点没问题。大宋一定没有准备。 就算他们有准备也没关系,咱们耀武扬威一番,也没半点损失。 二太子一听,你小子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好,就这么办,于是金兵就直奔了汴梁,从而才有靖康耻。 秦牧知道这件事。再走一阵,自己就要到达易州了。宜州正是郭药师的管辖地。如果自己杀了郭药师,那是不是就没有靖康耻了呢? 这能不能作为一个选项呢? 秦牧陷入了深思。 ------------ 第二百四十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折可存非常高兴,因为难得可以和秦牧单独聊聊了。 他必须和秦牧好好聊聊,可是之前这个妹夫就没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贾红线就好像他的影子,紧紧跟随在身边。即使没有贾红线的时候,也少不了余里衍等人。简直是快愁死折可存了。 这次秦牧出门,竟然身边一个女人没有,简直是稀罕极了。这机会必须抓住,他有许多问题要和秦牧私下谈。 “妹夫,你为什么不打汴梁呢?”这是折可存一直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若说近卫团原来人手太少还有情可原,可是现在经过扩军,近卫团足足有五百人。而且装备齐全,不说别的,就是迫击炮数量也翻着跟头的上涨。 折可存觉得就是自己带着这些人,也能轻松打进汴梁。 他可是很清楚汴梁守卫的虚实,那些禁军可以说不堪一击。若是不算水军的话,禁军的战斗力还比不上梁山土匪。否则赵佶哪里需要调动西军来打方腊宋江。 “这个问题,是个大问题。” 秦牧也觉得自己必须和折可存好好谈谈。 这次对折可存是机会,对自己也是一个机会。贾红线难得的没跟在身边,而是忙着她的养殖业和快餐业,实在走不开。 而且余里衍被她给扣下了,当她的助手不许离开。贾红线知道余里衍想去辽国接她妹妹出来,可是现在辽国都被打没了,那里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一个女人,就算是再有本事,也难保证安全。 她已经把余里衍当作姐妹和孩子,自然舍不得她去。 而且,这里还有秦牧的意思。 秦牧不能让余里衍跟着,就是因为折可存。 耶律延禧,也就是天祚帝,被折可存扣在宁边,但是这个人不能一直软禁着,是杀还是放,需要秦牧说话。 秦牧在离开宁边时候和折可存说过,要装作不经意的,把天祚帝给放了。 历史上天祚帝没有死在现在,他还活蹦乱跳的玩了很多年,即使作为俘虏也没闲着,还打马球呢,所以不能让他就这样在宁边待下去——那样他还怎么被金国俘虏? 这件事自然必须瞒着余里衍,所以秦牧不能让余里衍见到折可存。 现在天祚帝已经跑了,折可存完成了任务,秦牧才略微放心。至少这点历史,算是被自己扳回了原来轨道。 可是面对折可存的问题,秦牧不能说历史就是如此,所以我不打汴梁。这绝对不行! “不如你来告诉我,为什么我要打汴梁?”突然之间,仿佛有一道闪电刺破黑暗,秦牧似乎看到了一些什么,却又难以把握。他不由得反问折可存,也似乎是自言自语。 “打下汴梁,就做皇帝,天下都是你的。”折可存觉得这还用说吗?妹夫脑袋是不是坏了。 “我做了皇帝,对我有什么好处?” “妹夫,你若是皇帝,朕即天子,言出法随,谁都的听你的。你想要做什么,比如煤矿和石油,还用这样麻烦吗?” “可是,现在赵佶是皇上,他就是天子,言出法随了吗?你看至少你就不听他的,我也不听。甚至,有人真正听他的吗?” 折可存不禁一愣。 秦牧的话让他不由得不思考。 事实的确如此,赵佶虽然是皇上,可是折家军还真不算听他的话。如果真听他的话,折家就完蛋了。 折可存细细想来,除了折家军,朝廷那些高官也没有全听赵佶的话。每一件事,若是合了他们的心,那就是按皇上的话去做,若是逆了他们的意思,就是皇上的话也不算数。 这样的皇上当着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折可存觉得秦牧如果当皇帝,绝对不可能是赵佶现在的样子。这怎么可能呢,秦牧的本事…… 没等他想明白,秦牧又说话了:“如果我做了皇帝,那就是我得了这个天下,那么对于天下人,又有什么好处呢?” 听到这话,折可存来劲了。 “妹夫,你若做了皇帝,天下人得到的好处多了去了。不说别的,就是宁边现在的发展,我和大哥完全想象不到。你做了皇帝,让天下全变成宁边这样,岂不是天下人的大幸?” “折将军,宁边的一切,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这里有你,有大公子,还有近卫团全体将士,更有宁边几万百姓。这是共同的功劳,如果你把这一切全看成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这是不客观的,我绝不能认同。” 折可存不禁一愣。宁边如果没有秦牧,哪里有现在的一切?这难道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吗? “如果把宁边的现在,看作是一幢大厦,那么百姓就是一砖一瓦,我们,你我和近卫团,就是一梁一木。没有梁木,起不来大厦,但是原来的砖瓦还可以盖一个小土屋。可是若没有砖瓦,只剩下梁木,连个土屋都盖不起来。” 这个…… 折可存有点无语了。按秦牧的说法,岂不是砖瓦比梁木还重要?没有砖瓦,梁木什么用都没有。这岂不是说,没有百姓,我们这些梁木全是废物? 他实在是无法理解秦牧的理论。但是折可存很清楚,秦牧的这些话一定是有道理的。只是这个道理,和折可存固有的思想非常矛盾。 在折可存看来,百姓和自己这等人之间的关系,最接近的比喻也不过是荀子那一套。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是水,我们是舟,一直存在于百姓之上——谁见过在水底的船? 百姓,就是一盘散沙,没有自己,他们一事无成。 这就是折可存的思想。 可是这种想法和秦牧的想法,完全是格格不入的。 按照秦牧的说法,百姓才是根本。不是百姓离不开自己,反倒是自己离不开百姓。 如果没有自己,百姓还能盖个小土屋。就算比不上高楼大厦,也能遮风挡雨。 可是如果没有百姓,自己这些梁木全成了废物,连个小土屋都搭建不起来。 这是世界的真相吗?折可存下意识的想拒绝秦牧的这个理论,但是潜意识里面,他又觉得秦牧说的有一定道理。 折可存一时陷入了矛盾中。 秦牧其实也很矛盾。 他曾经一时兴起,想杀了郭药师。 这个人,一心为了自己的利益,先杀了自己的上司,投降了辽国,现在又为了自己的利益,反到了大宋,以后,他还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跪倒在金国人的铁蹄之下,带着金兵屠杀大宋百姓。 这样的人,岂不是人渣一般? 秦牧想杀了他。可是他突然发现了一件让自己无法相信的事实。自己和郭药师,又有什么区别呢? 作为来自千年之后的穿越者,在明知历史进程的情况下,忍心等着靖康耻发生,忍心看着大宋的百姓被屠戮,却决定袖手旁观,等待最终坐收渔利。 自己不也是只想到了自己的利益吗? 当然,自己是为了小命着想,可是自己一条命,真的重要过大宋万千百姓的生命吗? 自己的所作所为,和郭药师有什么区别?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大宋的百姓,看起来是死在金兵刀斧之下,可是和死在自己手里有什么区别? 秦牧一时心神失守,再也无法保持冷静。所以他很珍惜和折可存的这次交谈。正可以借助这次会面,理清自己的思绪。 可是不改变历史是秦牧早就定下的战略,他一直为了这个战略布局,现在到底要不要继续执行这个战略,秦牧无法很短时间内拿定主意。 毕竟自己的小命也是命,虽然万千百姓的命很重,可是自己这条命,也不能轻易丢掉。 秦牧无法定下心思,只能暂时扯开话题:“二公子,先不说那些,我有阵子没去宁边了,那边情况怎么样?有什么问题?” 折可存见秦牧改说具体事务,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纵然他觉得妹夫的话有一定道理,但是让他承认自己离开百姓什么也做不成,那就太难为他了。 他可是自视甚高,怎么可能连大字不识的老农都不如呢。 折可存立刻丢开这些烦人的情绪,开始仔细的说起宁边的现状。 宁边的城墙一如从前,厚重而压抑,但是城里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活力!这种无法碰触的东西,如今确实的出现在宁边城中,不只是折可求等人看得到,就是寻常百姓都感觉的到。 周志安就感受到了宁边城的活力。因为一个鸡蛋。 只要去一个叫宁边民政的衙门走一圈,报上自己的名字,就能得到一个鸡蛋! 鸡蛋啊,这东西,自己也是逢年过节才舍得吃上一个,如今只要走两步,说两句话,就能拿到一个,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宁边真是处处充满着奇妙。 其实鸡蛋什么的,都是小意思,周志安更看重别的。 他是府州人,祖上还算略有薄产,只是到了他这一代,那点土地早折腾光了。朝廷的税就像一座山,压榨的他连最后一亩地都没留下。如果不是听说宁边这边要人,他都准备带着老婆孩子开始讨饭了。 对于宁边要人的消息,周志安一开始还不敢相信。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去了就给钱,还给活干。 但是对于一个走投无路的人,就是有人告诉他这是个陷阱,他也要去试试——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路吗? 可万万没想到这消息竟然是真的。他不但拿到了钱,而且在宁边还真得到了一处房子,还有田地。 当然,这房子他是买不起的,那点人头费不但全买了房,还欠了一屁股债——欠宁边城主的债。 宁边城主听说是辽国公主,人长的漂亮不说,还心地特别善良。她见不得百姓受苦,所以才让大家先赊账住着,然后一边干活,一边还债。 这样的好人,怕不是菩萨下凡吧! 自此周志安一家三口对辽国公主感激涕零。管他辽国人还是宋国人,对自己好就是好人,就是菩萨。 如今他不但有了房子,还有了土地——当然,也是辽国公主租给他家的。 土地,就是本时空百姓的一切。有土地,就有一口饭吃。何况辽国公主如此善良,竟然还赊给他了全新的农具。 这些农具可太好了,完全不是自己家原来的破铜烂铁可以比的。 那些玩意,就算自己小心再小心的使用,一天下来都能破俩仨口子。用不了一季,就要去铁匠铺从新修补。这也是好大一笔开支,难免让周志安肉疼。 如今这几件农具全是好钢口,周志安一上手就喜欢上了。 若是在府州,就这几件农具,卖了他全家都买不起,可是现在却全在自己手里,还一个钱没花。 这样的善事,也只有辽国公主才做的出来。 周志安一家每天都要心里好几百遍的念叨辽国公主长命百岁。 于是余里衍的大名在宁边城日益显赫起来,甚至都有人偷偷给她建立起了生祠,一时香火旺盛。 姜月奴看到这样情况,不由得心里偷笑。 若是丫头知道自己在宁边城里都被看成观音菩萨了,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不过那都是丫头自己的事情,顶多麻烦到秦郎身上,和自己是半点关系都没有。 姜玉奴很清楚秦牧的观点——神神鬼鬼免谈。所以姜月奴在这件事上绝不沾边,她来这里,是有正事的。正事要紧。 对于宁边的管理,折可求觉得必须借助电脑那个神器。没有那个东西,根本完不成秦牧接下来的计划。 折可求只能去求美鸾帮忙。 可是折美鸾这个时候更忙,哪里能顾得上宁边,她还有好几摊子要管呢。 但是大哥开口,这个忙不得不帮。而且帮大哥就是帮官人,宁边也是官人的产业。 想来想去,折美鸾只能求到了姜月奴身上。 对于电脑的使用,本时空除去秦牧,就是折美鸾和姜月奴最精通了——这点上方好音都不如俩人。 折美鸾和姜月奴两人因为电脑而结缘。那时候月奴录入,美鸾管理。这让她们慢慢的成为了盟友,一起对付贾红线和方好音。 在俩人看来,大姐二姐是一起进门的,而且贾红线和方好音一起从江南杀出来,肯定俩人交情很深,所以她们也别太孤单了。 姜月奴就这样来到了宁边。 这是月奴第一次来到宁边。以前一直听姐妹们说起宁边如何如何,月奴早就想过来看看,甚至想掺和一手 。如今得到机会,姜月奴那肯放过。 宁边城,也要有奴的印记! ------------ 第二百四十一章 宁边玻璃厂的问题 折可求对于秦牧层出不穷的花招非常佩服。他觉得这个妹夫简直不是人,什么事情到了他手里,全是另一种做法,而且做的那么让人不可思议,却又能妥善解决问题。 比如登记宁边城的人口。 人口的管理是重中之重,如果一个上位者连自己手下有多少人都不知道,那他的一切计划无疑就是痴人说梦,顶多是空中楼阁。 折可求明白这一点,但是在之前,他心有余力不足。府州那么大,怎么可能去一个人一个人的登记上?再说,就算是一张纸一张纸的记录下来,不说时间过去了好久,就是日后也无法利用——在一堆完全一样的纸里面怎么找一个人? 再说找一个人有什么用?他要的是年龄的分布,性别的比例——当然比例这个词折可求未必知道,以及按照需要非常方便的查找出所需人员。 比如多少铁匠,多少裁缝。 这些数据非常有用,但是他根本得不到。 如今在宁边就没有问题了。因为姜月奴带电脑过来了。所有的人,都要被这个神奇的小盒子记录进去,不管自己有任何的需要,都可以方便的在这个小盒子里面寻找。 这个电脑,真是比人脑厉害千万倍。 不过要登记所有人口,挨家挨户的上门显然不行。那个时间太长了,而且无法操作。 姜月奴是贵客,怎么能劳动她一家一户的走呢?显然要让每一个人来到城里的民政部门才可以。 按照折可求的惯有思路,那就是一个通知下去,不来就打。衙役是干嘛用的?折家军是干嘛用的? 但是秦牧否定了折可求的意见,他让折可求耐心等待,等到养殖场开始正常产出,有了充足的鸡蛋 ,然后再开始这个工作。 来的人给一个鸡蛋,不来就没有。 百姓都是贪小便宜的,一个鸡蛋,在本时空已经是巨大的诱惑了,这个诱惑几乎没人可以抵挡。 自从姜月奴来了之后,每日里面,衙门口都排着长队,就是为了这个鸡蛋。 小小的一个鸡蛋,就把整件事都理顺了,这让折可求对秦牧佩服不已。同样是管理,怎么人家手段就那么高明呢。 有了这个鸡蛋,就激发了百姓极大的热情,拦都拦不住的向衙门跑。以前哪有这样的情况。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百姓都是畏惧和官府打交道的。就算折可求派兵押着他们,他们都能不来就不来。 现在可到好,不拦着他们,他们能把衙门挤塌了。 现在有了宁边城的具体人口数据,折可求就可以非常精确的计算出劳动力人数,可以安排今年秋粮的种植。 有多少人口,要拿下多大地盘,做出多少农具,用多少钢铁,仓库要建多少个,每个建在哪里,多大容积,这一切再也不是靠猜测,而是对着笔记本电脑,只要和姜月奴对照数字,经过一番计算,就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的了。 这才是管理,这才是工业。 折可求现在越来越明白农业化的放羊管理和工业化的精细管理之间的区别。 他的境界蹭蹭飞涨。 因为折可求原来就是府州和麟州实际上的第一人,有着丰富的农业管理经验,所以才能一步跨入工业管理时代。这点上,折可存远远不如他。 就算是美鸾也比折可求差得远,毕竟美鸾是个女人。 现在折可求只看着小小的电脑屏幕,对着上面一行行一列列的数字,整个宁边城今年的发展全活灵活现的出现在脑海里。 这种感觉让折可求简直兴奋得想要飞——如果不是飞机不在这里,他真想飞到天上转一圈。 宁边城的美好未来,就在眼前这个小小的电脑里面。 当然,这里最大的功臣,就是姜月奴了。怎么说,她也是秦牧的女人,身份尊贵,按理说真不应该让人家做这等刀笔吏的事情。可是除了她谁也不会用电脑,所以还得麻烦人家。 但是麻烦了人家,总得表示表示。 送礼吗?折可求想了半天,硬是没想出送什么东西给姜月奴好。 折家占据府州百年,家里好东西多了去了,金银财宝,珍珠玛瑙,可以说本时空的宝贝,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折可求发现一个悲哀的事实,就是这些东西都不能入人家法眼。 比如金子银子,姜月奴缺吗?谁不知道秦牧是真正的巨富,他一个念头都可以让随便一个人成为天下首富。 姜月奴哪里能缺钱。即使缺,也不能由自己给。她可是秦牧的女人,哪能自己给钱呢。 想来想去,折可求发现自己真没什么东西能送给姜月奴。送什么都不合适。 可是一点表示都没有,那真就是太失礼了。不说人家辛苦这么久,就是折美鸾那边都说不过去。美鸾和月奴可是盟友。 怎么办? 折可求想来想去,想出来了一个好办法。他不禁微笑点头。 这个办法太好了,简直是绝妙!折可求都有点佩服自己的聪明了。 他正准备马上安排,却被一件意外的事情给耽误了下来。 玻璃厂出问题了。 这消息顿时让折可求脑袋大了一圈。 怎么,玻璃厂怎么会出问题?这可是自己的钱袋子! 现在的玻璃厂,不只是出大幅平板玻璃,更是出玻璃杯,还有煤油灯的玻璃罩子。 姜月奴这次过来,不仅仅是帮他进行人口统计,同时还带来了一个煤油灯的样品。这东西构造简单,一看就会。 煤油灯在微山湖已经卖疯了,折美鸾不会不想到娘家人。 宁边的一切,是折家的,更是秦家的——也就是自己的。折美鸾要在宁边开分号。 便民商店在宁边也开起来了一家。而且这一家的商品比微山湖的还多。 宁边便民商店不止卖煤油灯,还卖香烟和火柴,以及玻璃杯。 府州有香烟厂,而且规模比吴家庄的要大很多,而且这里的烟草原料充足,所以产量非常客观,足以敞开供应周边地区。 宁边的便民商店就有三种牌子的香烟出售。 借着顺风物流的运输,煤油和火柴也源源不断的运过来,于是煤油灯也就摆在了货架上,同时,玻璃杯既然生产出来了,那赶紧拿出来卖。 虽然玻璃杯在本时空目前为止还算神物,可是秦牧跟折可求说过,这种机械化大生产制作的东西,最终全是日用品,家家用的起,绝不能当金子卖。 开始折可求还不太愿意低价销售,可是经过了电脑的熏陶,他才明白什么是工业化。 像玻璃杯煤油灯这样的玩意,的确就是个日用品。因此折可求果断的按照日用品来卖,只不过稍微订高点价格,别太便宜。 便民商店每日里可以说人山人海,为折可求赚来了巨额财富,那真是他的金矿。如今听说玻璃厂出了问题,这怎么能让他不着急! 玻璃制品目前比香烟还赚钱,万万不能出事。 可是事情就是出来了。最近一批玻璃制品,出厂时候还是好好的,但是还没运到柜台上,只在运输途中就大批量破裂,甚至有的都粉碎了。 这还怎么用? 折可求连忙来到玻璃厂,先找他小舅子问情况。 尹括,就是玻璃厂的厂长,不找他找谁。 “姐夫,这事不怪我。”玻璃厂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可是尹括面对折可求完全没有半点的畏惧,反倒侃侃而谈:“要我说,定然是那个秦牧,他施了妖法,让咱们的玻璃都碎了。” 折可求一听这话,差点没忍住,想一脚把小舅子踢死。 幸亏他想起妻子正怀着孩子,受不得惊吓。这要是把她弟弟踢死了,或者不踢死,哪怕踢个好歹,她肚里的孩子也会受影响。折可求这才费了十分的力气忍住了怒火。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大骂这个小舅子:“混账!直娘贼,小六子,你给老子滚,有多远滚多远,别让老子再看到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不信你就试试。” 说完,他一脚就把尹括给踢出了门。 折可求再也不想看到这个人了。厂子出了这么大事,他不但不找问题,反倒说秦牧施妖法,这不但得罪了妹夫,还侮辱了自己的智商。 赶走了尹括,折可求叫来了副厂长:胡川。 这是他原来的手下,特意派来给小舅子把关的,结果还是没把住。 玻璃破碎一定有原因,折可求要问个明白。 胡川一直跟着折可求办事,为人精明能干,这个厂子实际就在他的管理之下。但是他只是个管理人,不是负责人,真正拍板的是尹括。 本来尹括不爱来这里——宁边有什么,辽国的破地方,他一点也看不上。 但是家里人要他来,他不能不来。 来了之后,玻璃的热销让尹括看到了金山银山。这都是钱啊。 尹括立刻就动心了。如果家里有了更多的钱,岂不是自己就可以进京去见酢乙女爱了吗?那可是他的梦中情人。这位的字号就是“少男时光”,可是有着独霸“少女时代”的宏伟目标的。 那么赶紧搞钱! 尹括是个聪明人。现在玻璃如此热销,每日的产量根本供不上销售,还没生产出来呢,就被订出去了。 这让他意识到产量是限制自己收入的最大问题。那么怎么办?肯定是提高产量。 可是再建玻璃厂,这个事情不归他管,那是折可求的事情,他只能在这个玻璃厂内部想办法。 从原材料的进入,到玻璃的成形,尹括到是也花了心思去了解。他发现在不能提高产量的情况下,如果能减少环节,也能极大的变相提高产量。 哪个环节能节省呢?他立刻就发现了一个环节,还真可以节省。 这个退火环节,就是毫无必要。 把玻璃白白的放置好久,又占地方又花时间,直接卖出去不好吗? 于是尹括马上自作主张的把这个环节给取消了。 胡川只是个副手,他根本管不了尹括。而且他也不理解退火的含义。虽然秦少爷说过热应力,但是热应力是什么,胡川怎么可能马上弄明白。 既然尹少爷要取消,那就取消吧。 于是这一批玻璃全完蛋。这是巨大的生产责任事故,只把胡川冷汗都吓出来了。 虽然责任人不是他,但是尹括可是折可求的小舅子,板子要落,也是落在自己身上,总不能折可求拿他小舅子出气吧。 他自折可求来了之后,就一直提着一颗心,直到看见折可求一脚把尹括给踢飞,这才勉强松了口气——大公子英明。 胡川连忙把事情经过汇报一番,同时不忘表示,自己曾经据理力争,但是惹不起尹括,毕竟他才是厂长。 折可求鼻子都快气歪了。这个小舅子真是不学无术。妹夫定下的流程,你说改就改?你算老几,连我都不敢对秦牧的计划有半点违背,你竟然如此大胆。 这让折可求闻到了一股危险的味道。见微知著,这个尹括,万万不能让他再沾自己的事情。 这次玻璃厂出事也就算了,左不过是钱的事,可若是万一日后惹出不可收拾的麻烦,折家可就完蛋了。 必须让他滚! “胡川,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宁边玻璃厂的厂长了。这厂子一切按秦少爷的吩咐来,你唯一对我负责。” 胡川一听这话,大喜过望。 这个玻璃厂的神奇他可是太明白了。这就是折家的金矿,换了往日,必须是折家人,或者像尹括这样的折家外戚才能把持。 如今折可求让他管理玻璃厂,那胡川的地位直线上升——这就是折家的自己人了。 日后自己的发展,不可限量! 胡川连忙表态:“大公子请放心,我一定绝不再让玻璃厂出事故,一切按照秦少爷的规矩做!” 新厂长走马上任,玻璃厂立刻恢复了正常的工艺。 所有环节,全按秦少爷的吩咐来,一丝也不能走样。 玻璃的供应迅速恢复了正常,折可求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这个尹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差点害死自己。 看来,日后人员的任命,绝不能以关系远近来安排,还是要靠本事。 想到这里,折可求突然一惊。 自己都有了这个认识,那么秦牧呢?他难道还不如自己?这显然不可能的。 秦牧的未来世界,一定也是以能力来安排人员。 这么说来,折家要想继续享尽荣华富贵,甚至更上一层台阶,靠的不仅仅是美鸾美凤,更是要靠大把的属于折家的人才。 还好自己已经派了一批人去吴家庄学习,算是有个好的开始。 不过这还远远不够,要派更多的人过去。越多越好,不如,就让大儿子现在也过去。刚好他也到了入学的年龄,那边还有美鸾美凤照顾,现在不去还等什么时候? 就这么办! ------------ 第二百四十二章 白沟河大战前夕的乱事 这是一片肥沃到极致的土地。 周志安带着自家女人和孩子,一锄头一锄头的深翻着土地。 这是他的地——当然是公主佃给他种的,可是即便是租种,周志安也全身充满了激动。因为公主发话了,今年以至于以后,只收三成租子,而且永不加赋。 三成!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 在府州时候,周志安辛苦一年,到头来自己连三成都落不下,要不怎么自己的地一点一点的就没了呢——全抵了税赋。 现在从落不下三成,到只交三成,这是一步从地狱到天堂。周志安几乎怀疑自己是做梦,若不是一颗一颗的汗珠落下,让他不停的喘着粗气,他几乎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 公主真是活菩萨呀! 他不但有了房子有了土地和农具,而且这个地实在太肥沃了,肥沃的周志安简直不敢相信。 一锄头就能翻起许多细碎的骨头,黑漆漆的。放在别人眼里,肯定会吓那么一大跳,但是在周志安这样的行家看来,这才是宝贝。 这里正是夹山那片曾经的战场。折家军收集完战利品之后,一把大火把一切烧个精光。 人和牲畜的尸体,最终全化成了累累白骨。 一把火,又全变黑了。 骨头里含有大量的磷,而磷是上好的有机肥料。周志安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奢侈到用这么多骨头做肥料——这得杀多少牲口呀! 这么下本钱的一块地,就偏偏租给了自己,真是老天爷保佑,余里衍公主保佑! 他根本不觉得劳累,只恨自己人少,满打满算就两个半人——孩子才十二岁,还不能当个人用。 这么多地,他生怕自己忙不过来,误了节气,所以只能起早贪黑的拼命干。这不是在干活,这是在拼命。可是周志安愿意把一条命交代在这片土地上,他要亲眼看看,这一年过去,自己到底能落下多少。 周志安翻完一块地,来到地头,掏出一盒大庆牌香烟,抽出一颗,先横着在鼻子下面,仔细的嗅了半晌,感受着那股美妙的味道,然后再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神仙一般的享受。 他转身望着前面黑黝黝的土地,一边高兴,一边满是遗憾——若是再多几个帮手就好了。 这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折可求。 折知州难道不知道这里缺人吗?怎么不去和西夏干一架呢?若是能抓来一些西夏奴隶,自己去找公主赊点钱,也能买那么一两个。 如果有两三个西夏奴隶干活,一定不会耽误农时。 自打记事以来第一次,周志安希望折家军去打西夏了——那对他有利。 折可求当然明白眼下的局面。宁边这里是河套地区,土地远比府州肥沃,而且地广人稀,有的是无主田地——原来有主也变无主了。 他怎么分都分不完这片地,以至于原来本应该十口人干的地,现在只能分给三口人,宁边还是人不够! 这样就导致周志安每天累的跟狗似的,回到家里就只剩下喘气的力气了。 折可求也想过去抓点西夏人回来做奴隶,好缓解劳动力压力。 这时空奴隶依然存在,而且很平常。不说金国如今正是奴隶时代,就是大宋的边疆也一点不缺奴隶。 比如马青,他被西夏抓去了就是做奴隶。只是因为他技术出众,才侥幸摆脱了这个身份。 西夏有宋国人做奴隶,大宋也有西夏人做奴隶。这对于折可求来说,就是一笔生意。打一场仗,抓一些人,卖了就是钱——劳动力本身就是钱。 但是现在他没办法派出折家军去打西夏,因为皇上又来了圣旨,要折家军派兵去打辽国。 这让折可求顿时感觉到十分为难。现在的折家可不是原来的折家。 若是原来,折可求二话不说,点起人马就让弟弟带兵过去了。折家需要大宋的支持,没有大宋,折家顶不住辽国和西夏。 折家和大宋是共生的关系。 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秦牧的出现,折家发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这条道路里面甚至根本没有赵佶的位置。 眼见着折家已经开疆裂土,在宁边扎下了脚跟,只这一片地方,就远胜府州,折可求真不想再为大宋卖命。打辽国肯定要打,但是不能为赵佶打,要为自己,为秦牧打。 而且,什么时候打辽国,要看妹夫的安排,赵佶算什么东西。 折可求现在根本不把大宋的皇上放在眼里。以前还可以敷衍一番,如今他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 而且他也实在看不上赵佶。 耶律延禧都被妹夫抓住又放了,辽国已经算是灭国了,你这时候去打,真是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折可求现在很清楚,金国才是大宋的威胁。辽国没了,是被金国打没的。 如此强大的辽国都完蛋了,金国岂不是比辽国更危险?赵佶想要燕云十六州,那是从金国嘴里抢食,这不是做梦吗?大宋连辽国都打不过,还敢碰金国? 折可求绝不能任由自己的折家军去白白送死。 先不管圣旨了,抓紧办正事再说。 今天的折府张灯结彩,宾客盈门,一来是为了折老太君做寿,二来是为老太君道喜。 折老太君认下一个干闺女——姜月奴。 这是折可求灵机一动的好主意。 姜月奴自幼被卖入樊楼,到现在也找不到父母,可说是个孤儿。 本时空的家族观念很强大,像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甚至余里衍,这样的无父无母的人,在世俗眼光中很是可怜。 可是这样的可怜,她们不会说出来,只能自己默默忍受——不忍受也不行,哪能随便找父母呢? 而且在这方面,秦牧没有半点感觉。因为他一直就是孤儿,从来都是一个人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其实这也没什么痛苦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大家族的观念几乎是没有的。 秦牧不提,她们更不会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才好,省的更加伤感。 折可求这样的精明,怎么能想不到这点。他请老娘认了姜月奴做干闺女,这就是给了姜月奴一个娘家,让这个女人在世界上不再孤单——从此有了娘家人了。 本时空的家族观念和后世是完全不同的。这个干亲,可不是后世的干爹干闺女,那是真当亲闺女,一家人看待。就待遇上来说,以后折家对待姜月奴,不能比对美鸾美凤差。 折老太君见过月奴之后,非常喜欢。这样漂亮的丫头哪有不喜欢的道理。 她爽快的答应下来。 老太君很明白,这就是给自家闺女找个干姐妹。从此以后,女婿的后宫里面,折家的势力就更加的壮大。折家姐妹花再加上月奴,稳稳的占着上风。 这事必须办,还要大办特办, 就在自己的寿宴上,一双两好,认下姜月奴。 于是府州城里但凡有点身份的人物都齐齐汇聚在折府,为老太君寿,为姜月奴贺。 不只是府州,连麟州丰州都有人过来。 折家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土皇帝,折老太君过寿,谁敢不来! 这一天,折家姐妹也乘飞机过来了——当然这飞机就不要让外人看到了。因为驾驶员的缺少,所以余里衍和吴小妹也不得不跟着过来。 这让贾红线略感气闷。都去了,就自己不能去。 她其实是很不想去的,看着折家势力大增,她怎么会高兴的起来。可是不去,又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这让她有点闷闷不乐,只能找方好音说话。 方好音看的很开。 “大姐,再怎么样,我们都是姐妹,都是表哥的女人。有表哥在,谁能翻的了天?”方好音好心的开解贾红线。 贾红线这才有点笑模样。 哼,狐狸精还算是懂事,知道大家都是姐妹。 不枉我一路从江南把你救出来,还有,皇宫那次也是我的功劳。你可要记住了。 随着折家两姐妹变成三姐妹,贾红线和方好音也下意识的开始抱团取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秦牧哪里想的到他的后宫如此乱七八糟,他正全心考察古战场呢。 发源于太行山脉的白沟河,从山西一直绵延到河北保定,最终汇入当地重要的湖泊——白洋淀。这里是幽燕地区与中原各地的交界。白沟河也因此经常成为兵家战场。 秦牧来到这时空良久,对于本时空的作战也有了感性认识。他虽然不清楚历史上具体的战争地点,但是沿着白沟河一路走过来,能打仗的空间无非就那么几处,再结合现在的道路情况,很容易就找到了应该存在的那个战场。 这里难得有一座桥,而且河岸两边地势开阔,足以摆下几万人马。 如果战争不在这里打起来,那么别的地方根本没法打。 这里属于辽国和宋国天然的边界线,跨过白沟河,就到了辽国境内。 这时候局势紧张,秦牧没有贸然过河——河对岸有辽国的小部队人马驻扎。 赵良嗣阴谋颠覆辽国多年,自然有自己的势力,能让他潜入辽国。不过他能过去,秦牧却过不去 ,赵良嗣还没那么大本事带这几十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混入辽国的南京——也就是曾经的幽州。 秦牧巴不得他赶紧滚蛋,剩下自己正好操作。 等赵良嗣离开之后,秦牧立刻放飞了无人机,开始绘制地图。 不管以后自己是不是插手这场大战,先期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有备才能无患。 折可存刚和老娘通完话——这个时候他不在老太君身边其实很失礼,不过形势不由人,老太君很明白,不会怪罪儿子。 何况这个女婿如此有本事,竟然拿出这样的神器,隔着千万里都能说话,就好像儿子在身边一样。这让老太君更明白眼前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不是自己的寿宴,而是让折家抓紧这个女婿,别把他放跑了。 同时,自己也要好好待这个干闺女,让姐妹三人同仇敌忾,一起和大房做斗争——老太君本身就是大房正妻,斗争经验丰富,要不怎么折家除了她亲生的四个儿女,其余房里再没有一男半女呢?都让老太君斗争没了。 秦牧对于这样的事情没半点经验,只是说了几句场面话,算是完成了任务。 不过折可求通知他的另一件事让秦牧很意外。 赵佶竟然让折家军开始发兵了。这是准备要打了啊! 这人办事,怎么如此不靠谱呢。不是说好了让我侦查明白再决定吗?怎么自己才到前方,什么都没看到,更没有回去汇报,赵佶就已经开始调兵了? 这都是什么事。 秦牧当然不知道赵佶的想法,因为他不在京城,不知道金国四太子已经进了汴梁。 完颜宗弼,也就是四太子金兀术,奉了完颜阿骨打的命令,来大宋要赵佶按照约定出兵。 我们这都快打完了,辽国就剩下一个南京,你们到底还打不打?你们要是不打,凭什么还要燕云十六州?拿我们当傻小子耍吗? 完颜阿骨打也没想到能如此顺利的打败了辽国。毕竟辽国在本时空是庞然大物,光疆土就比金国大太多了,更别说人口军队了。 可是事情就是如此不可思议。辽国就好像一座建立在沙滩上的沙子城,一道浪就给他打翻了。如今耶律延禧不知去向,辽国的剩余力量全龟缩在幽州,这让完颜阿骨打异常兴奋。 只要拿下幽州,辽国就完蛋了,这片广阔的土地,就属于自己,属于大金了。 完颜阿骨打打的顺利,本没想让宋国履行盟约。你们不来更好,打下来都是我自己的。可是事情总有意外。 金国之前的仗可以说一帆风顺,这让阿骨打觉得大金天下无敌,自己乃是天命之人,替换辽国乃是上天的赏赐。但是在幽州城下,金国遇到了**烦。 这个**烦就是蒸汽弩! 对,就是秦牧给余里衍做的这个玩意,划时代的武器。 耶律延禧不用,不代表别人不用。 耶律大石就非常明白蒸汽弩的威力,所以他在幽州城里堆积了大量的蒸汽弩。 这件武器太划时代了。射程太远,威力太大,金国根本没有可以比肩的武器,因此金国兵马损失惨重。 金国也在辽国缴获过几台蒸汽弩,不过两台被耶律余睹带走了,只剩下三台。这个数量远远少于对手,而且辽国是居高临下,在城墙上向下打,射程更远。 这样让金国的所谓无敌军队立刻现了原形。他们是不怕死,但是不能白送死。顶着大铁柱子向前冲,还是冲那么老远,这谁能干? 于是战争就僵持了下来。 正是因为如此局面,阿骨打不得不派出金兀术来宋国,催促赵佶按照盟约出兵。 让宋兵在幽州的南边开始进攻,这样才能分散辽国的兵力,让他腹背受敌,从而给金国创造攻城的机会。 金兀术带着这个命令过来,焉能不着急。 他一发火,赵佶马上怂了。 即刻出兵! 宋徽宗也不仅仅是怂的问题,而是这时候他又得到一个好消息。辽国的平洲守将张觉,带着兵马和城池也投降了大宋。 先有郭药师,再有张觉,俩人三城,先后投降大宋,这让赵佶觉得辽国大概是真完蛋了。 那还不趁你病要你命!马上出兵。 这次还是童贯挂帅,带着禁军厢军,然后调集西军,包括折家军种家军刘家军等等,一起去打辽国。 秦牧还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大宋的军队已经开始从各路向前线汇集了。 这时候秦牧突然发现自己想跑也跑不了,后路已经有源源不断的宋军开了过来,而折家军也有一部正向这里进发。 若是没有折家军,秦牧拍怕屁股就能走人,你们打生打死 ,我先不管。 让历史尽可能保持原来轨迹,是秦牧早就定下的战略。虽然他现在开始怀疑自己的战略是不是太过冷血,但是战略就是战略,在没有新的战略之前,必须严格执行原有计划。 这是作为一个上位者,作为*****,必须拥有的基本素质。 如果没有折家军,秦牧绝不会有半点犹豫。他带在身边的全是近卫团的精锐。 近卫团已经是本时空精锐中的精锐,而这些特种兵,更是近乎无敌的存在。只要秦牧想走,现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也留不下他。 可是因为有折家军,秦牧不能就这么离开。 折家军不知不觉的几乎变成了秦牧的人马,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下去送死。 这可如何是好? ------------ 第五集 ------------ 第二百四十三章 金孩斗鸡 贾红线对于养殖场的建设进度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大把的钱撒出去之后,白鹤庵迅速的改变成了一座符合秦牧要求的养鸡场。 原有的庵堂建筑格局不变,在庵堂的旁边,向阳的一面,紧挨着道路,贾红线规划了一个庞大的建筑——一定要超过宁边和微山湖养殖场的规模。 以贾红线的性格,怎么能落在别人后面。自己可是正室大房,未来的皇后,所以这个属于自己的养殖场,也要符合自己的身份。 既然要建,就建最大的。 反正她有的是钱——虽然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多,但是公账上的钱多如牛毛,随便花。 这个巨大的养殖场,足以供应汴梁百万人口。鸡蛋敞开吃,鸡肉随便造! 巨大的规模,需要大量的员工。这一下白鹤庵的尼姑全转变成养殖工人还有缺口,不过这也正是贾红线想看到的。 她决不允许白鹤庵再做皮肉买卖。那是给她这个未来皇后抹黑。 不做皮肉生意,也得活下去,那么就都给奴来养殖场干活。人手不够,就从外面招。只招家世清白的未婚男人。 这也是贾红线的小心思——给这些女人找个退路,寻个好人家嫁了,做个正经人。 面对着庞大的养殖场,贾红线志得意满——自己算无遗策,果然没白跟表哥在一起这么久。这不是堪称女中诸葛吗? 此时的贾红线满腔豪情,正想着给秦牧通一番话,让表哥表扬一下自己,顺便给养殖场写一首词,好让这个养殖场名动天下,却在这时候,余里衍的一句话让她各种想法全打消了。 “大姐,地方弄好了,咱们的鸡在哪啊?”余里衍不得不提醒一下贾红线。场子有了,鸡呢? 贾红线顿时清醒过来。 是啊,鸡舍和员工都有了,但是鸡在哪?她这些日子忙昏了头,一直为了养殖场尽快投入运营忙前忙后,可是净顾了盖房子,却把鸡给忘了。 这是不是表哥说的,只讲形式,不要内容呢? 没有鸡的养鸡场,那还是养鸡场吗? 贾红线暗自庆幸,幸亏有丫头提醒,否则自己要和表哥一通话,表哥问起来,你的鸡有着落了吗?那自己岂不是要羞愧死。 还是丫头精明。 贾红线发现了自己的失误,马上补救。她是行动派,做事干脆利落,要不也不会一见任潇潇等人,就设局坑了她一笔。 就是这么果断! 走,找鸡去。 贾红线带着余里衍直奔汴梁城。 汴梁城是本时空的顶尖存在,领先世界几十年上百年,一点不夸张——现在金国还是奴隶制呢,而大宋已经有了纯粹市民阶层。 在这里,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贾红线要找鸡,容易。 她带着余里衍就来到了桑家瓦子。 大宋的勾栏瓦巷,就是娱乐休闲中心。桑家瓦子是汴梁最大的一个瓦子,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没有的。 卖花的,卖衣服的,算卦的,赌博的,剃头的,做糖人的,说书的,等等等等,人头涌动,百业俱兴。 瓦子里面有牡丹棚,莲花棚,大象棚等各种棚子。这可不是卖牡丹莲花大象的,只是大型建筑的名称。毕竟不能所有玩意都摆在露天。 贾红线带着余里衍来到了大象棚,穿过涌涌人潮,来到了一处斗鸡场。 这处斗鸡场是汴梁城内最大的也是最有名的斗鸡场,叫金孩斗鸡。 贾红线没认识秦牧之前,经常来桑家瓦子玩,她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 既然要买鸡,在贾红线看来,当然是来金孩斗鸡了。毕竟这里有汴梁最好的鸡,每个都生龙活虎,斗起来不死不休。 余里衍一进来就感觉不对头。咱们是要养鸡,不是要开斗鸡场,来这里算怎么回事? 不过她刚说两句就被贾红线打断了。 现在未来的皇后正在兴头上,不允许丫头胡乱质疑。小孩子懂什么,这个鸡,必须健壮,越强大越好,这不是显而易见吗? 金孩斗鸡是斗鸡行业的翘楚,它在斗鸡业中的地位,就好像樊楼在勾栏中的地位一样——天下第一。 以前贾红线来时候,顶多混个大包间,十几个一个房间,算是勉强能和没钱的穷鬼区分开。 如今就大不同了。贾红线有钱,有的是钱,于是直接奔了最高档的雅间。 这里视线最好,还有豪华座椅,各色酒水,更有专门的鸡博士伺候着。 大宋有很多博士,比如茶博士,酒博士,就是卖茶卖酒的店伙。 鸡博士和茶博士酒博士一样,是这一行的专业人员,对每一只鸡的本事来历,都能如数家珍的给顾客介绍清楚,算是能给顾客下注提供一点参考经验。 “贾娘子,这一场,你看那个尾巴只有三根毛的,三边大将军,它可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到现在大小几十仗,一场没输过。”鸡博士眼睛多贼,一看贾红线俩人就是有钱人家的女人,自然就使出全副本事来伺候,争取尽可能多的从她们口袋里掏钱出来。 来到了桑家瓦子,坐在金孩斗鸡的雅间,贾红线一下子就感受到了那种久违的熟悉气氛。 自从认识秦牧以来,贾红线可以说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身边。这一两年来,东奔西走,再也没有一时片刻来过这里。 虽然现在的贾红线已经和之前的贾红线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这种贩夫走卒的玩意,不会再入了未来皇后的法眼。但是偶尔来亲民一下,还是让贾娘子很开心的。再说,自己也是办正事,顺便娱乐一下而已,有情可原! 贾红线很开心,她拉着余里衍坐下,一边盯着场子内的两只鸡,一边给余里衍解释下注的技巧。 余里衍感觉大姐今天真是有点不靠谱。养鸡养的是母鸡,斗鸡斗的是公鸡。你来斗鸡场买鸡,它们会下蛋吗? 可是大姐正在兴头上,余里衍知道这时候不能逆了贾红线的性子。 别看余里衍是曾经的辽国公主,身份尊贵,但是现在辽国没了,她唯一的身份就是秦牧的女人。 在秦牧的女人中,她排名还是最后一个,这让她必须尊重前面的诸位姐姐,尤其是事实上的大房。 而且贾红线照顾了她很久,这让余里衍心存感激,所以更得尊重大姐。 大姐既然要在斗鸡场买鸡,那就买吧。不过是糟蹋钱而已,反正咱家就是钱多。 她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贾红线兴奋的讲解,一边随便四处张望。 斗鸡这种玩意,在余里衍看来太缺少刺激,不够兴奋。在辽国,流行的是斗狗,那个更刺激。 余里衍心不在焉的望着四周,突然之间看到了一个熟人。 她连忙扯了扯贾红线衣袖,指着斜对面的雅间说道:“大姐你看,任潇潇。” 贾红线顺着余里衍手指方向望过去,果然看到了任潇潇。 任潇潇也看到了贾红线两人。 都是熟人,意外在这里相聚,不能不打个招呼。任潇潇点头向两人示意。 过不了多久,有鸡博士来请两人,说是太子有请。 太子!这让贾红线一惊。她看到了任潇潇旁边坐着一个男人,但是没想到那个人是大宋太子。 这…… 到底去不去呢? 她扭头看了看余里衍。 若是没有余里衍,贾红线过去自然没什么关系。但是余里衍在就不同了。她可是辽国公主。至今大宋的朝廷也不知道辽国公主嫁给了秦牧。 余里衍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大宋太子。她仔细回忆了一遍,发现自己并没有见过太子,于是点点头。去。 反正太子也不认识她。 赵恒的确不认识余里衍。 大宋这个时候不同于以前,汴梁是极端的世俗化,娱乐化。要不怎么宋徽宗都没事就出个宫逛个青楼呢。 太子不是皇帝,更没有什么限制,想出来玩就玩了。他连身份都不用隐藏。所以鸡博士才说太子有请。 今天是任潇潇特意拉着赵恒来看斗鸡的。 这位大宋的“炮姐”如今完全的控制住了大宋太子,赵恒就好像任潇潇的跟班,让他干嘛就干嘛。 任潇潇觉得这个男人实在不像男人,太缺少勇气。 她替太子向秦牧要了一辆摩托车,就是要让赵恒感受速度的刺激,提升胆量和勇气。但是赵恒驾驶起来,时速从来没超过三十公里——表速。 这让任潇潇万般不满——还没驴跑的快呢。 不行,勇气要继续培养,没有胆量,如何做自己杀人的刀! 于是任潇潇就拉着赵恒来看斗鸡!跟鸡学学,有点血性! 只是她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贾红线和水冰月——任潇潇也不知道余里衍的真实身份。秦牧被余里衍抓走,任潇潇知道,但是她没见过辽国公主,不知道这个水冰月就是抓人的那个公主,还以为秦大哥色心太大,逃跑时候还不忘找个契丹美人。 她很讨厌贾红线。这个女人,偷了自己的手表,还霸占自己的房子,若不是看在秦大哥面上,早就找她算账了。 只是在这里遇到,不能当看不见,只能邀请她过来坐坐。同时,任潇潇也想看看,贾红线到底偷没偷自己的手表。 若是在贾红线腕子上看到了那块百达翡丽,不用说,抢也得抢回来。那可是大宋最名贵的一块表。是秦大哥送给奴的,绝不能戴在别人手上。 她一见贾红线立刻就站起来,热情的拉住对方的手,亲热的一边摇晃一边问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姐妹见面。 不过任潇潇失望了。贾红线的手腕上光溜溜什么都没戴。 任潇潇不傻,贾红线更精明。她今天的确是戴了百达翡丽,但是一看到任潇潇,贾红线立刻就给摘了下来放到包里——想找贾娘子的漏洞,除了秦牧,再没有别人可以做到! 不过任潇潇不但不灰心,反倒更加坚决的认定,自己那块手表一定是贾红线偷的。她是秦大哥的正妻,怎么可能连一块手表都没有呢。 不用问,一定是刚才还戴着我的百达翡丽,现在见到了正主,怕被自己发现才偷偷藏了起来。 哼! 今天一定要把奴的手表拿回来! 任潇潇一边给双方引荐,一边招呼鸡博士上茶上果子。 太子赵恒有点好奇的望着眼前两位美女。 他突然发现,秦牧这个人,和自己的品味很相似。因为贾红线和余里衍都是用的后世化妆品,而任潇潇现在也用的是后世化妆品,所以打扮起来,三人都不是大宋的女人模样。 这让赵恒对秦牧多了一份好感——不错,兄弟,咱俩的艺术品位都很高呀!找女人都找一样的。 赵恒因为化妆品,对贾红线和余里衍多了许多好感。 这样就好说话了。 太子好说话,贾红线更好说话。 她来见任潇潇也不纯是叙旧——虽然任潇潇很久没回吴家庄,俩人也好久没见过,贾红线更多的是找太子赵恒有事。 贾红线不但要办养殖场,还要开快餐连锁店。 如今养殖场已经有了,可是连锁店还没影子。 大宋的汴梁城,可说寸土寸金——当然是好地方,人多的地方。人少地方便宜,但是没人的地方贾红线要来有什么用?开个快餐店卖黄焖鸡给鬼吃? 好地方都被人占据了,贾红线想要买店铺,只有钱是远远不够的,她还需要有势力。 可是贾红线虽然自诩是未来的皇后,但是她毕竟不是现在的皇后。在汴梁城,贾红线真没什么拿的上台面的势力。 汴梁城里面谁知道贾红线是谁? 她在汴梁城里,还远不如美鸾美凤说话有用。毕竟姐妹花是折家人。 贾红线不想借助折家势力,一切都想靠自己。可是自己暂时还真没什么地位。所以见到任潇潇和太子在一起,她立刻也有了想法。 太子,早晚是皇上——当然在贾红线看来,赵恒是绝对当不上皇上的。没等他当皇上,表哥就坐了天下了。 可现在他这个身份,汴梁城里妥妥的有这么一号。 如果有太子出面,自己买店铺的事情就会顺利许多。 好,快餐店的事,就着落在你身上了! ------------ 第二百四十四章 任潇潇大战贾红线 为了贾红线,秦牧可以说尽心尽力了。 在汴梁开养殖场,还要做快餐业,根本不在秦牧的计划之内。 他来大宋不是赚钱的。秦牧要赚钱完全不用如此费劲,开什么养殖场,做什么快餐,就那硕大的一个柜子,后世多少好东西拉不过来。 秦牧来这里,是为了保住自己小命的。为了柜子那个奇葩的目标,为了自己能活过四十岁,他才规划了伟大的计划。 在宁边和微山湖做养殖业,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自己的命,为了整体计划。 可是尽管如此,当贾红线说要把白鹤庵改成仙鹤养殖场,然后在汴梁开快餐业时候,秦牧还是倾尽全力支持。 不为别的,只为感情。 这个女人,是秦牧的第一个女人,那份感情,总是有别于其他女人。 而且贾红线自从跟了秦牧之后,几乎就失去了自我,一切都以这个男人为中心,这让秦牧更是对她很心疼。 虽然这个女人心眼小了点,但是心地非常善良——那些爆头情节自动被秦牧遗忘了,所以秦牧仔细的为贾红线设计了整体计划。 如今贾红线在太子面前侃侃而谈,一副风轻云淡,成竹在胸的样子。她有这个底气——表哥计划的那么完美。 大宋太子都看呆了。任潇潇是御姐,那是因为她的一首歌,打动了赵恒。可是论做事,任潇潇还真没办过什么大事。 这点她真比不了贾红线。 贾红线就好像后世的五百强总裁,那股风范,顿时就抓住了赵恒的心。 任潇潇立刻就感觉到了太子的异样。 她瞪了一眼赵恒。大宋太子顿时一激灵,立刻收回了眼神——糟糕,女神发怒了。 任潇潇不理赵恒,转头对着贾红线说道:“大嫂,你说你建了个养殖场,专门养鸡,所以今天来这里买鸡,我怎么觉得这事这么荒唐呢?” 赵恒听得有点糊涂。贾红线办养鸡场,当然要买鸡了,来斗鸡场错了吗?这里难道没有鸡? 他自幼长在深宫,远离世俗,还真不知道怎么养鸡。 他接触到的鸡,不是在餐桌上就是在斗鸡场。餐桌上是死的,斗鸡场是活的。那么要买鸡,他第一想法也是来斗鸡场。 任潇潇自然明白赵恒的心里,她就是要让贾红线的形象在赵恒心里跌落。大宋太子,只能听我一个人的话! “大嫂不懂事,小嫂也不明白吗?”任潇潇连枪带棒把贾红线和余里衍俩人都扫了进去。 她现在认了秦牧做干哥哥,自然叫俩人嫂子了。 余里衍没想到任潇潇把自己也给带进去了。她真是有点生气。大姐做事就算荒唐,来斗鸡场买鸡,那是我们家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她正待发火,任潇潇又说话了。 “大嫂,你养鸡要下蛋吧。斗鸡场都是公鸡,你指望他们下蛋吗?哈哈,指望他们,那是一个蛋也不会下的。哈哈。” 任潇潇这番话可气坏了贾红线。 先不说别的,就说任潇潇这话中有话,谁听不出来。贾红线到现在也没有怀孕,一直没个孩子,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痛。 她年纪比那几个姐妹大好多,那几个还能等等,她是真等不了。 眼看着过几年奔三十了,大宋哪有那样高龄产妇。 不过贾红线再生气,现在她还没办法发作,因为现在是她要求着太子办事。太子凭什么帮她,还不是看着任潇潇的面子。所以任潇潇暂时也不能得罪。 贾红线忍住怒火,勉强解释道:“潇潇妹妹,养鸡场不只是养母鸡,也要养公鸡。公鸡长肉快。” 她这话是正理。宁边的养殖场就是这么做的。 这也是秦牧教给她的。但是秦牧教她时候,是说要找健壮的公鸡,可没说让她来斗鸡场找。 斗鸡,根本不是肉鸡。这种鸡骨头粗壮,肉反倒没多少。 若是秦牧知道贾红线来斗鸡场找公鸡,一定会哭笑不得。难道你给人的黄焖鸡,全是泡椒凤爪吗?斗鸡场的鸡,除了一双爪子还有什么? 任潇潇哈哈一笑:“大嫂,你养鸡是为了吃肉,还是为了啃骨头啊?” 她指着场中斗鸡说道:“大嫂你看,这俩鸡加一起,有我家的一只鸡沉吗?” 贾红线望了望那两只鸡,突然也明白过味来。自己这次是真错了。就想着“健壮健壮”,可忘了“健壮”不是说见鸡就“啄”就是“健壮”。表哥的意思,是有肉! 这俩梗着脖子的斗鸡,真的除了俩爪子再没二两肉了。 她顿时气势弱了几分。 任潇潇极为满意。打掉了贾红线的嚣张气焰,让你这个“御姐”变成逗败了的公鸡,也让太子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御姐”! 她乘胜追击:“大嫂,若是论养鸡,小妹却算半个行家。” 任潇潇这也不是谎话,她是韩城县土财主家的闺女,土财主可不是汴梁真正的富豪,任员外家里也是养鸡的,任潇潇是真懂这些。 于是现在任潇潇和贾红线掉了身份,侃侃而谈的变成了任家七娘子。 从怎么选种,到如何饲养,任潇潇说的头头是道。 大宋太子对“炮姐”的佩服更是上了一个台阶。 他什么都不会做,除了写写画画,而且这个做的还远不如他爹——宋徽宗。 赵恒很佩服能办事的人,尤其是女人。任潇潇如今显得这么能干,而且把贾红线驳的一句话说不出来,这让大宋太子对贾红线不免鄙视了几分,同时对任潇潇的爱慕又加深了好几层。 任潇潇非常满意眼前状态。 打垮贾红线,抓牢太子,奴做的很不错吗。 她趁着贾红线愣神的工夫,装作不经意的说道:“大嫂,虽然你养鸡不行,但是这个快餐店的计划,妹妹觉得不错。你说要在哪里开店,不如给太子说说。” 任潇潇虽然讨厌贾红线,但是她一直就是跟着任员外经商,有着非同一般的商业神经。 这个养殖加快餐的计划,任潇潇一听就知道能赚大钱。 她知道贾红线来这里的目的,肯定是有求于太子。若非如此,贾红线肯定也不想看到自己。嫂子和小姑子,天生就是对头,何况俩人还有很深的过节。 既然有求于太子,就是有求于我,那我就得占一股 。 她要听听贾红线的开店计划。 贾红线虽然被气的够呛,但是她也老于世故,不会被怒火冲昏了头脑。该办的事还得办。而且任潇潇说的也对,自己真的是找错了方向。哪能来斗鸡场找肉鸡呢! 这还算是任潇潇的功劳,省的自己买了一群斗鸡,最后只能让人啃鸡爪子。 她打开挎包,拿出了一张纸。 这是秦牧给她的地图。 秦牧绘制了完整的汴梁地图,而且根据红外反应,能清楚的看到哪些地方人多,是热点。 根据地图和热点,秦牧和贾红线一起挑选了三十六处地址。 本来秦牧也没挑这么多,在他看来,二三十个足够了。可是架不住贾红线坚持。 三十六,这是天罡之数,就要开三十六家。 秦牧也没辙,那就三十六吧。 贾红线把地图摆在太子和任潇潇面前,指着上面一个一个标定的地点说道:“妹妹,嫂子要这些地方。” 话未说完,太子赵恒脸色剧变。 他不受控制的跳了起来,指着面前的地图,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贾娘子,你,你,你哪里得来的这张图!” 这张地图是无人机通过合成孔径雷达绘制的,在大宋根本就没有。 这时候的地图,基本就是个示意图,哪有如此比例精确,堪称分毫不差的地图。 这东西,就是皇宫里面都没有。别说赵恒了,就是赵佶都没见过。 本时空,私人可以有刀剑,不能有盔甲。可以有箭,不能有弩。这一切都是为了防备百姓造反。 地图,更是绝不能有。 有了地图,不为造反为什么? 贾红线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霎时全身冷汗就下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这下把表哥的大业就暴露了。这不反也得反了。可是表哥一直在努力建设,还没有起兵的打算。表哥总说时机不到。 自己岂不是坏了表哥的大事? 贾红线一时都失去了思维能力,整个人僵在当场。 太子赵恒的心里也砰砰直跳。这样的地图,如此精细,甚至可以说完美,怎么会在一个小女人身上?她到底要做什么?是什么人绘制出这样的地图? 难道,她要造反不成? 地图等于造反,这就是皇家的本能思维。 余里衍眼看不对,立刻把手伸进了自己的包包。 她的包里有一把压满了子弹的手枪。这支枪被公主玩的好像她手掌的一部分,闭着眼也能熟练的使用。 只呼吸之间,余里衍就握住了手枪,同时打开了保险。 杀了大宋太子和任潇潇,这地图的事就不会暴露出去。至于以后的麻烦,那总是以后的麻烦,至少先解决了眼下的麻烦。 这就是辽国公主的果断。 她正要掏出手枪收拾了眼前的俩人,却被贾红线一把抓住了手臂。 贾红线就算再着急,这点观察力还是有的。 她也是战场上的老将,对于周边的情况异常敏感。余里衍一伸手她就意识到不好。 幸亏辽国公主心疼她的爱马仕包包,没舍得隔着包开枪,想要掏出来再打。就这点犹豫,救了赵恒和任潇潇的性命。 若不是贾红线拦这一下,现在俩人早脑袋爆炸了。 这时候的空气似乎凝结在一起,太子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仿佛眼前的两位娘子是两头老虎,下一刻就要杀了自己。 他刚想跑,却被任潇潇一把按在椅子上。 “弟弟,这地图怎么了?难道有什么问题吗?”任潇潇笑眯眯的说话了。 她轻轻拿起地图,一边看一边说道:“这是姐姐画的,怎么,不好吗?” 赵恒吃了一惊。 “什么?姐姐你说这个地图是你画的?怎生画的如此精细?” “难道你不信服姐姐的本事?”任潇潇佯装发怒,眉头顿时竖了起来。 “不是,不是。姐姐的本事,弟弟自然佩服。” 贾红线和余里衍望着这一对颠倒的姐弟,差点吐出来。 太子赵恒比任潇潇大那么多,却叫任潇潇姐姐。而任潇潇不但毫不在意的认下来,还大言不惭的叫太子“弟弟”。 这一对变态! 贾红线和余里衍一时之间连地图的事情都忘了。 “弟弟,姐姐画这个地图呢,就是要开店。之前大嫂和我说起过开店的事情,要找几个位置。你知道,我大嫂是乡下人,没什么见识。” 任潇潇说到这里,得意的扫了一眼贾红线。 贾红线明白,这是任潇潇的报复。之前俩人第一次见面时候,任潇潇就是个土的掉渣的小娘子,自己可是正宗汴梁人。 现在任潇潇这么说,就是故意的。 “乡下人什么都不懂,我就画了这个地图。姐姐也没办法呀,大嫂不认字,文盲一个,没法和她计较。” 任潇潇把贾红线贬的一钱不值,贾红线偏偏还没半点反驳的能力——这也是她人生第一次如此无法言语。 她知道,任潇潇越是说的她不识字,没见识,这个地图的事越是能洗清。虽然任潇潇一字一句都是在贬她骂她,可是她还真的感谢任潇潇。 这哑巴亏吃的,让贾红线差点想一拳把任潇潇打斗鸡场里面去。 可是不能呀,只能忍着。 这时候余里衍反过来握住贾红线的手。大姐,忍忍,忍忍。 “原来如此,我说天下谁人能有此本领。除了姐姐,再没第二个人了。”赵恒这才释然。他对于任潇潇是全面的沉沦,炮姐的话,就是圣旨。 任潇潇说月亮是方的,他也信。 而且,太子很怕麻烦。看到这个地图,就是**烦。现在有了一个合理的理由,那麻烦就不在了。他下意识的也要让自己相信,地图就是任潇潇画的,为了开店,不是为了造反。 “嗯,我来看看。”任潇潇看了半晌,打开包包,拿出了一支眉笔,在地图上勾画了片刻,还给了贾红线。 “大嫂,这六个地方,妹妹我要了。还有,你说妹妹给你画这个图,要给妹妹报酬,就是那块百达翡丽手表,带没带来呀?如果没有,那就下次吧。你送到樊楼就行。” 贾红线正仔细看着地图,看看任潇潇刚才胡写了什么,现在一听这话,心里一震。 这小娘子,难道是属狼的,怎么做事这么狠! 她看的明白,地图上任潇潇写了六个字,六个字都是“潇”,对应着六个地点。 这六个地点,正是贾红线觉得最好的地点,是将来最赚钱的门店。 现在都姓了“潇”了。 不是姓“任”,是姓“潇”。摆明了任潇潇要甩开任家,独立门户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她竟然还敢敲诈自己的百达翡丽。 是可忍孰不可忍! 贾红线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斗鸡场的,只是感觉自己快变成斗鸡了。 如果现在她脑袋上有一个鸡冠子,肯定是充血暴怒的状态。 即使没有鸡冠子,贾红线也不能忍。 一回到汴梁折府,回到属于秦牧的院子,贾红线立刻就开始组装***。 任潇潇,你等着,你个乡下土丫头,真不知道奴家原来是干什么的吗? ------------ 第二百四十五章 贾红线的霸道 任潇潇当然不知道有一颗7.62毫米子弹正悬在自己脑袋上,她如今正兴奋的无法入睡。 跟我斗,你还嫩点! 年轻人都爱装老,这毛病真是古今一样。 虽然任潇潇比贾红线小了好几岁,但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才是老奸巨猾那一位。 当贾红线拿出地图时候,任潇潇也是吓了一跳,这一看就是哥哥的手段。 地图啊,这能是百姓家有的玩意吗?杀头大罪。 任潇潇立刻就把这个事情抗在了自己肩上。那一刻,她心里想的全是秦牧对自己的好,一点埋怨的心思也没有了。保住哥哥,就是任潇潇唯一的使命。 可是扛下来之后,任潇潇感觉不能就这么便宜了贾红线。凭什么自己白白替她顶罪,不行,你必须给我点真金白银。 任潇潇本来就想在贾红线这个事情上掺一股,现在更是掺和的理直气壮。她连钱都不想掏,直接就要。 地图上一共有三十六处店铺,任潇潇飞快的计算了一遍。秦大哥有六个女人,这个产业——任潇潇以为这是秦牧的产业,如果平均分配的话,一人能分六间店铺。 任潇潇果断的给自己选了六间最好的店。剩下你们去分吧,只要平均分,怎么也超不过我。 妹妹要比夫人亲!虽然奴只是个干妹妹,但是也不能比你们几个弱了。何况我出了这么大力!可以说对你们有救命之恩。 任潇潇其实并不清楚秦牧的真正打算。她常年不在吴家庄,根本不知道近卫团的发展,只是知道秦牧的近卫团很厉害,但是就那么点人,打土匪可以,要造反万万不够的。 而且秦牧在他面前从来也没说过自己要做皇帝,反倒是各种好玩意全送给了皇上。比如香烟,香水,摩托车什么的。 任潇潇觉得一张地图就定了哥哥一家的死罪,这太不应该了。所以她果断的扛了下来。但是,她很清楚,这的确是救命之恩,因此拿贾红线点东西,心安理得。 而且那个百达翡丽,根本就是自己的。贾红线偷去这么久,也该还给自己了。 在这个大宋,还没有一块手表比得过那块百达翡丽。即使秦牧的后宫也没有。 任潇潇得意洋洋,坐等手表。 这时候吴家庄的东跨院里面已经吵翻了天。 秦牧的后宫难得聚齐,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每天都忙个不停。 美鸾美凤早就回了吴家庄,姜月奴也就多待了几日,然后被吴小妹从府州接了回来。 不但学校离不开她,美鸾也离不开月奴。 秦牧地盘上的各种数据,是真正的最高机密,只能掌握在自己人手里,美鸾都没让别人沾过电脑。月奴不在的时候,她也是各种不方便。 她们本来各安其职,从早到晚的辛苦着,却万万没想到大姐惹出了这么大的祸。 地图被太子看到了,这可是抄家杀头的罪过。王家几百口子因为疑似造反被砍头,这事可没过去多久。 发生了这么大事,谁还能安心工作,就连方好音都从微山湖赶了回来,参加家庭会议。 这次会议,不只是她们几个,贾红线还请来了一个人——穆南行。 那天贾红线真是想给任潇潇一枪。只要一颗子弹,就能结束这一切。可是余里衍死活给她拦住了。 大姐的脾气也太暴躁了。这是杀人能解决的事吗?要是能杀,我都可以去杀。我的枪子弹更大。保证一枪下去,任潇潇人都碎了。 可是不能这么干,咱们得通知姐夫。 听到余里衍要把这个事情告诉秦牧,贾红线连忙放下枪,把丫头给拦住了。 这个事,先不能和表哥说。咱们几个先通个气。 贾红线捅了这么大篓子,她哪敢就这样让秦牧知道。 想来想去,贾红线找到了穆南行。 穆南行是樊楼的主人,也算是对任潇潇多少有点约束,而且关键是她的职位——克格勃的头,这是秦牧的情报机构,还是针对汴梁高层的。 如果太子,或者说大宋的朝廷有什么异动,穆南行一定能先得到消息。 贾红线不通知秦牧也得通知穆南行。而且只通知还不够,还得请她过来吴家庄,一起商量个解决办法。 总不能就这样被任潇潇讹诈吧。 这不是一时的事,是一辈子的事。除非表哥造反当了皇帝,否则总会被她制约着。 穆南行就这样来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她来过,知道这里是秦牧的老窝,还见识过了近卫团的真面目,但是吴家庄最神秘的东跨院,她还没进来过。 这里是秦牧正妻的地盘,她作为一个外室,不但那些女人不会欢迎她进来,她自己也不好意思进来。 可是她心里一直非常的想看看这个神秘的地方。这个男人,所有宝贝都是从华国买来的,收货地点就在东跨院。 这里指不定有多少宝贝呢。 穆南行别看见多识广,但是秦牧的宝贝层出不穷,她以前一样也没见过,所以早就想进来了。 只是没成想机会来的这么快,而且这么意外和突然。 一下子穆南行就被拉进了东跨院,甚至是被请进来的。 进来之后,穆南行可算是抓住机会了,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她先到处看了看。 看完之后,穆南行暗暗点头。这个男人,还算是有良心。虽然自己是个外室,还是自己主动硬塞给他的,但是他对自己还真不错。 东跨院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是那些女人有而自己没有的,除了那个卫生间。但是卫生间也搬不走,这也怨不得秦牧。 可是,卫生间这么好,尤其那个洗浴的花洒,还有那个马桶,自己一定要在樊楼也弄一个。 她这里七想八想,就没注意那些女人的话,直到听有人提起了自己,她才打起了精神。 “大姐,你说不告诉表哥,可是你把穆姐姐请来,你觉得,她会不告诉表哥吗?”方好音望着贾红线,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姐也太天真了。你不想告诉表哥,就不要告诉穆南行。穆南行是什么人?是表哥专门建立的情报机构最高主管,她的职责就是向表哥汇报汴梁的一切。 这件事如此的大,而且是大姐你搞出来的,穆南行要是不第一时间向表哥汇报,那她根本就不配做这个位置。 而且她为什么要帮你隐瞒呢?完全没有好处吗。 不过方好音也没办法多埋怨贾红线。事情已经出来了,地图都露面了,如果换了自己,只怕也是处理的不好。毕竟是造反这样的大事。 贾红线听到方好音的话,不由得一怔。 唉,自己又错了。狐狸精说的对,这个穆南行,不是个好东西,一定转手就把自己卖了。 这一次她到是猜的一点没错。 这件事,穆南行知道之后,第一时间就向秦牧汇报了。 秦牧也是大吃一惊。怎么贾红线做事如此不小心呢?还好有任潇潇给遮掩了过去。 可是吃惊之后,秦牧迅速的冷静下来。 凡事总有意外,他都已经习惯了。意外是必然的,没有意外才是偶然。 秦牧飞快的计算了一下当前的力量对比。他觉得就凭汴梁城里面的那些人马,真拿不下吴家庄。虽然近卫团大部不在根据地,可是还有武永福的三连在附近。 一个连的近卫团,有着充足的弹药,打不过还可以跑吗。 只要拖延一点时间,等自己集合了石遗的一连,再加上折家军,足以打进汴梁了。 正巧这时候大宋的主要兵力都在向宋辽边界集结,京城空虚,就是现在开打,也是自己占便宜。 秦牧立刻发出了命令,让武永福马上集合一连各部,从青州和微山湖向吴家庄集结,整军备战。 同时,他也对石遗发出命令,立刻进入二级战备,随时准备出发。 这时候秦牧不由得想起了刘云飞的二连。若是二连没有去西域找棉花种子,近卫团就能齐装满员了。 五百人的部队,打下汴梁毫无问题,到时候谁是反贼还说不定呢。 一切安排妥当,秦牧定下心来。这是最坏的打算,不过秦牧觉得以赵恒的性格,和任潇潇的表现,大宋朝廷都未必能知道这件事。 穆南行简直是天生搞情报的人才,自从她强上了自己之后,一心一意的为自己打算。 汴梁的情报,事无巨细,不分大小,都源源不断的报告到自己这里。就是因为如此,秦牧才能十分的了解任潇潇和赵恒的近况,同时也对赵恒的性格多少有了认识。 他觉得赵恒不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说秦牧造反有什么好处?只靠一张地图,赵佶就会发兵吗?这个不是龙袍玉玺,地图上面画的也不是军事守备情况,全是店铺——这张图就是为了做生意准备的。 再加上任潇潇现在如此强势,已经吃定了赵恒,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任潇潇这一次,可是真够威风的,只把当日的黑道大姐大快气炸了。尤其是要了她六家店铺,还是最好的六家。而且还点名要贾红线给她百达翡丽。 这一次,可是什么仇都报了。 秦牧也知道任潇潇怀疑贾红线就是抢她手表的人,只是她没有证据。 而且她还没办法找秦牧问。怎么问呢?难道说“哥哥,大嫂偷我手表,你要她还给我。”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一个小丫头,经过情变之后,成长的如此可怕。 贾红线只是一个不小心,就输的差点丢了底裤。 连本带利,这次要全还给她了。 贾红线会那么轻易的答应吗? 秦牧的这个疑问,也正是那些姐妹的疑问。 贾红线有一块名贵的手表,这个她们都看到过,可是除了姜月奴有所怀疑,别人都不知道这个是她抢任潇潇的。 而姜月奴是因为和任潇潇一起住,听任潇潇提起过这么一件事,她也不敢十分确定那块表是大姐抢回来的。 现在听任潇潇点名要贾红线给她百达翡丽,这下众人全清楚了,任潇潇猜的没错,这块表就是大姐抢人家小姑娘的。 难怪任潇潇一口气要了六家店铺,这是**裸的报复。 折美鸾一直没有等到秦牧的指示,她反倒放下心来。 美鸾和方好音想法一样。大姐肯定是昏了头,这么大事想要先瞒着官人。但是你瞒着官人,却告诉了穆南行,那女人能不把一切都告诉官人吗? 现在既然官人没有发话,那就是说这件事还在可控范围之内,没什么好担心的。 但是任潇潇这件事,必须解决。 不能老由着她敲诈咱家。 折美鸾作为折家公主,哪能让一个乡下土包子欺负呢。 别看她们几个关起门勾心斗角,但是打开门,折美鸾和贾红线是一家人。欺负贾红线,就是欺负我。 什么干妹妹情妹妹,一切挡住官人脚步的,都得去死。 但是现在官人没在,也没有发话,这件事,最好先遮掩过去。 折美鸾看了一眼美凤,再看了一眼月奴——这是她干妹妹了,三人一起点点头。 “大姐,你就把那个百达翡丽给任潇潇吧。这件事,暂时咱们忍了。” 折美鸾这话一半是公心,一半是私心。 贾红线那块表比她们的都好的多,她们看着能不生气吗。既然人家要,你就给了算了,还省的我们看着眼馋。 余里衍也不由得跟着点点头。这么办不错。 贾红线没想到自己一下子成了全民公敌。这让她顿时来了脾气。 怎么着,看我不顺眼吗?你们是要造反吗? 越是这样,我越不能顺着你们意思。否则一个个蹬鼻子上脸的,我这个大房还怎么做的下去。 她面色一沉,冷冷的说道:“表呢,的确在我手里,我也不怕跟姐妹们说。这块表,是我从任潇潇手里抢来的。但是要让我还给她,那是万万不能!进了我兜里的东西,谁也拿不走。想抢,先问问我的枪答应不答应。” 这时候,贾红线的黑道大姐大本质立刻暴露了出来。这已经不是一块手表的事,这就是她的大房位置。想抢,没门。 秦牧如果在这里,一定会叹息一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贾红线在成长最关键的时候,一直就是混黑道。她和那几个人完全不同。 折家姐妹和方好音余里衍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就算是姜月奴,也是自幼被卖到樊楼,学了一身的本事。 只有贾红线,在那个该学习的时期,一直舞刀弄剑,玩的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跟着秦牧这两年,贾红线总算是多少有了点长进。可是一旦遇到大事,立刻本性暴露。 左不过就是一个杀! 秦牧现在不在,所以也不知道这些,他正思考一个问题。 自己现在是不是应该回吴家庄。 按说自己应该现在回去坐镇,可是折家军派来的人,带队的叫吴阶。 如果不是同名同姓的人,那么这个吴阶,可是南宋大将。 他三代守蜀,是南宋抗金名将,于同时期的岳飞齐名。这样的人,秦牧非常想见一见。 到底自己是走还是留呢? ------------ 第二百四十六章 吴阶的第一桶金 大宋只有一个吴阶,就是南宋的抗金名将。不过现在还没到靖康耻,也就没有南宋。 吴阶,也就不是抗金名将,只是一个小军官。 他本事不差,不但有一身马上功夫,还难得的有一肚子学问。 文武全才。 这样的人,按说应该发展的不差。伐方腊时候,他也上阵了,可以说战功卓著。 按后世的话,他是要本事有本事,要学问有学问,要资历有资历,早就应该能混出头。但是他有一点是没有的。 吴阶身后没人。 他是西军系统的人,打方腊时候,他在种家军里面混。 种家是个大家族,姓种的子弟无数,就算提拔,哪轮的到外姓。 于是种家弟子纷纷高升,吴阶只能原地踏步。 这样的日子还混个什么意思,吴阶果断的离开了种家军。 离开种家军去哪呢?西军派系众多,但是最大的无非三家。种家,折家,刘家。 种家既然不行,刘家也一样。因为吴阶也不姓“刘”。 那么只能去折家了。虽然吴阶也不姓“折”,但是他却和折家是亲戚。 从折老太君那论起,吴阶是折可求的表弟,折可存的表哥。 只是一表三千里, 这关系就有点远。 以前吴阶还年轻,那时候有股子年轻人特有的不服气。他不想沾折家,觉得凭自己本事一定能混出名堂来。 但是现实狠狠的教育了他。就算他再能干,背后没人也不能出头。 于是吴阶放下可怜的自尊,来到了府州。 他来的正是时候。朝廷要打辽国,需要折家出兵。 折可求正发愁派谁带兵呢。这是个送死的差事,他很清楚,就现在这帮朝廷的军队,远远不是辽国的对手。 虽然辽国现在就剩下一座城池,但是守城的兵马充足——附近能聚集的都聚集进去了,而且他们还有蒸汽弩。 这个东西,折可求见到过。 余里衍虽然两枪打烂了两架蒸汽弩,但是整体模样还在。 这都是好钢铁,折可求一点没浪费全给拉回了宁边。 他研究过这个武器,也仔细询问过当时观战的折家军,尤其是和弟弟打听的很清楚,知道这个东西的威力。 在折可存看来,蒸汽弩再厉害,也不过是冷兵器,比起近卫团的***,完全不值一提。 但是折可求不这么看。 因为折可存跟着秦牧时间太长,所以他的很多想法已经接近后世。 可是折可求不同。他对于***并没有感性认识,只是看看照片和视频,远不如折可存直接面对那么清晰。 而且有什么武器打什么仗,这是折可求历来坚持的一个观点。 突击步枪再好,咱们不是没有吗。 咱们没有突击步枪,如果对方有蒸汽弩,那怎么能不仔细了解一下这个武器呢? 他弄明白蒸汽弩的威力之后,对于朝廷这次伐辽更没什么信心了。 只要给自己十几台蒸汽弩,拉到城墙之上,再有粮食和箭支充足,他可以守一辈子。 这东西既然是金兵从辽国缴获的,那么辽国能没有吗? 以前攻城,穿着盔甲扛着盾牌,顺着云梯还能冲一下,毕竟盾牌盔甲能防住一些弓弩。可是几层盔甲也挡不住蒸汽弩的一击! 冲城就是送死! 折可求不想让折家军白白送死。尤其军队中的将领,每一个都是折家的财富,不能轻易损失。 他正在为难的时候,吴阶来了。 这真是太好不过了。对于这个远房表弟,折可求没什么好印象。 怎么说我娘也是你姨,平日你都不来走动走动,现在想走折家的路子。那好吧,带兵去送死。 于是折可求挑了一群老弱病残——就差“孕”了,凑了两千人,都交给吴阶——表弟,好好干,我看好你! 吴阶就带着两千残兵,一路奔赴战场。 虽然只有两千人,还是缺胳膊断腿的居多,但是吴阶一点不气馁。 在社会上闯荡这么久,吴阶早就脱去了曾经的稚气。折可求给自己残兵是正常的,换了是自己在他位置,也会如此。 怎么可能派精兵给外人带呢? 但是吴阶完全不在意。怎么说,这支军队也是自己的手下了。显然折家不看重这些兵马,那自己就抓在手里。总算是,自己也有一支私兵了。 吴阶清楚,折家的兵要变成自己的兵,不是派过来就是,而是自己要给人家开粮饷。 当兵吃粮!如果粮草还是由折家出,那么这些兵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 他得去弄钱。 吴阶就是没钱,有钱他也能拉起一支人马。西北就是,有钱就有兵,有兵就有钱。 吴家并不是世家,所以没有积蓄。没钱就没兵,没兵也没钱。这就好像个死循环。 现在折可求把这两千垃圾兵派给自己,虽然惨是惨了点,但总算是跳出了那个循环。 有兵,咱们就想着去弄钱吧。 本时空有句话,叫“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想找钱,并不难,难的是时机。 吴阶不能在西北开抢,那都是各路大神的地盘,他现在连小蛇都不算,哪敢动人家的财产。 可是离开西北就不同了,越靠近汴梁,地方上越富足,也越没有地头蛇——就是军阀。 这简直就是遍地的钱。那还等什么,抢吧。 没过汴梁时候,吴阶还收束着手下,毕竟这里夹在西北和京城之间,算是安全区域,不好动手。 可是过了汴梁,越靠近辽国,形势越乱。 那就动手吧。 这一支折家军,也可以叫成吴家军,在吴阶的带领下,一会是官兵,一会是强盗,走一路抢一路,直奔秦牧就过来了。 吴阶是所有兵马里面来的最快的。 他不能不快。如果他不走在最前面,就抢不到那么多好东西。他不抢别的官军也会抢,先下手总能多抢点。 吴阶这一路野蛮行军,迅速的让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有钱了。 吴阶每天都要把自己的财产清点一遍,仔细的计算着能养多少兵,支撑多长时间。 怎么算,他都觉得钱少。 那么就继续抢。 这一路抢着,就抢到了宋辽边界。 再向前那就不行了。前面已经是辽国境内,吴阶可不傻。 抢劫,要跑在前面,打仗,那要靠后站。 反正已经到地方了,正好歇歇。 吴阶扎下营盘,摆下宴席,热情的接待折家二公子,还有折家女婿。 秦牧这才第一次和大宋抗金名将会面。 此时的吴阶不到三十,正是年轻气盛时候,又经过百般磨练,打磨了棱角,整个人就好像一颗圆头子弹。看起来没有什么危险,可一旦发射出去,随时能要人性命。 秦牧不由得点点头。这是个人物,难怪能把持四川那么多年。四川在南宋时候都成了吴家的私人领地了。 他觉得吴阶是个人物,折可存却不这么觉得。 吴阶带来的人,都是折家军,所以折可存立刻就知道了吴阶一路干的狗屁事。 这是给折家抹黑啊。 别看折家是军阀,但是折家有地盘,有固定的收入,出兵到内地时候,还真是比较守规矩的。折家看不上抢老百姓的三瓜俩枣钱。 吴阶带着人马一通抢,甚至连人家切菜刀都拿,这简直是太离谱了。 你至于吗,穷成这样了? “大表哥。”折可存一口酒没喝完就放下了。一半是他要说话,一半是这酒太难喝了。喝过五粮液,折可存的嘴巴早养刁了,实在没法接受大宋的清汤寡水。 “大哥让你带队过来,好歹你也维持一下军纪,怎么能一路什么都抢呢。”折可存说话直接,一点没给吴阶面子。 吴阶的娘和折可存的娘是堂姐妹,两家其实关系不算太远,但是吴阶这么多年就没来过几次,所以折可存对吴阶没什么好印象。你都不来看我娘,我凭什么给你面子。 现在吴阶一来就给折家抹黑,折可存当然有话就说,完全不顾忌别的。 “二表弟,”吴阶满面春风,一点也不为折可存的话生气:“非是我不维持军纪。我也是带过兵的人,哪能不知道军纪的重要。只是你看,这些兵,一个个缺胳膊少腿的,可见是百战老兵。老兵吗,难免就有匪气。哥哥我已经尽力约束了,若非如此,他们都走不到这里。” 吴阶一番话如封似闭,说的圆滑无比。 他的意思是,你怪我不维持军纪,那你也要先看看你折家给我的都是什么兵 。 这么一群歪瓜裂枣,我给你带到这里就算不错了,你还要求那么多?你折家根本就是对朝廷的事不上心。要不怎么给了我这么一群人。 往好听了说,这是百战老兵,那是给你家脸上贴金。 往真里说,你这就是糊弄朝廷。这样一群人能打仗吗?除了抢东西,他们还能干什么? 一番话说的折可存差点掀桌子。 怎么,合着你到是埋怨起我家来了? 我又没求你带兵,是你跑到我家,要带兵上阵,混个前程。 再怎么说,我折家没对不起你。别管缺胳膊少腿,他也是兵,还都是打过仗的老兵。现在你拿这个说事,真是太不知好歹了。 折可存比折可求小好几岁,他比秦牧还小,如今正是暴脾气的年纪。 吴阶这些话,让折可存忍无可忍。吃我的喝我的,还骂我。 “你这……”折可存当时就要开骂,秦牧连忙一把拉住了他。 “折将军,有话好好说。” 怎么也别吵起来。 秦牧也非常清楚这些事。他根本没想到,折可求会派这样一支人马出来。 往日里,折家军派给自己的全是精锐,所以秦牧才想留下来,好看情况尽可能保留住折家的人马。 但是这支折家军根本就是土匪,早知道这样,秦牧早就跑了。留着看风景吗?他还有大把事情要做。 可是既然没走,那么现在走也不合适。 至少现在不能让他们吵起来。毕竟俩人还是表兄弟。 怎么劝劝才好呢?秦牧真没这个经验。 一边是气鼓鼓的折可存,一边是毫不在意的吴阶,秦牧真是挠头了。 ------------ 第二百四十七章 吴阶的智慧 吴阶根本无视折可存的怒气。 在折可求面前,吴阶当然不敢如此,那是折家真正的掌门人,府州麟州两地的土皇帝,给吴阶一百个胆子,现在的他也不敢和折可求这样说话。 但是对着折可存,吴阶却没什么畏惧。折可存比吴阶还小两岁,这年头,长幼有序,怎么着吴阶也是折可存的表哥。 对着表弟,吴阶不怕什么。 最关键的是,他还有一手棋没有下出来。 眼见折可存要动粗,吴阶不紧不慢的说道:“二表弟,我在种家军时候,听到过一件事,是和你家有关的大事。” 折可存听到这话,顿时一愣。 他知道吴阶之前在种家军效力。既然大表哥在这时候说出这样的话,那一定是事关折家的大事。 有什么事是吴阶知道而自己不知道的呢?又或者种家对折家动了什么鬼心思不成? 军阀看重的是武力,没那么多温良恭俭让。种家折家都在西北,即使上层彼此和睦,但是具体到下面的小兵,却未必那么融洽。 摩擦那是在所难免。 难道种家又要对折家不利吗? 吴阶见折可存不发火了,显然是被自己的话震住了,这才继续揭开谜底。 “我听说,种师中杀了好几个军官。那些人,似乎对美鸾美凤表妹动过手,背后的指使吗,就是种申。” 吴阶敢稳坐在折可存面前,不只是因为这里远离府州,山高皇帝远,更因为他掌握了这一条机密消息。 这一路以来,吴阶和这批老弱病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若不是这些人中没有女兵,他都能搞出一个“孕”来。 男人之间的友谊,号称四大铁。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 吴阶除了没和手下同窗学习过,剩下的可说都干了。因此他才有把握,把这批折家军变成吴家军。 即便是折可存在这里,这两千人,也不会再听折家二公子的话,而是要听自己的话。 本时空的军队,并没有完善的退役待遇。上阵杀敌,战利品抢到就是自己的,除了粮饷,那就是最重要的收入。 伤残了,赶上运气好的话,上面能给点钱,让你别饿死,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完全不管了。 贾红线的爹就是如此。要不他怎么会不在折家军里面混,而是跑到汴梁呢?就是因为伤了之后,混不下去了。 就算他还能上阵打仗,但是身体不如别人,连战利品都抢不到。那还打什么。 折可求给吴阶的这两千人,就是这样一群他不想要的伤兵。 可是吴阶毫不介意,不但都接纳下来,还视若手足。 没办法,他没别的本钱,伤兵也是兵,好歹杀过人,上过战场,不是老百姓。 吴阶这一路刻意结交,一起吃喝嫖赌抽,还有大把的抢劫分赃,总算是把这群人紧密的团结在自己周围,也算是有了真正的班底。 所以他才信心十足。现在是吴阶说了算,比人数,二公子才几个? 折可存就没带多少人过来。他不是出来打仗,只是跟秦牧来前线看看,当时秦牧催的急,人少才好赶路,折可存只带了几个亲兵就出发了。 现在这块地面,算上秦牧的人马,折可存才有几十个人。 几十个人哪放在吴阶眼里,所以吴阶才如此气定神闲。 而且他相信,自己这个杀手锏一出,一定能掌握局面。 吴阶倾着上身,靠近折可存,压低声音说道:“二表弟,等种家军过来,你不要动,我帮你杀几个种家人。日后回了汴梁,我再顺手宰了种申,替两个表妹出气。” 这是吴阶早就谋划好的。 这条计策,一石三鸟。 首先,吴阶先替自己出了气。在征方腊的时候,吴阶在前面不顾生死的搏杀,最后升官的却是种家人,他咽不下这口气。到要杀几个种家人解解恨。 其次,也是为折家报仇。我不白拿你们的人,我还替你们办事。这就不欠折家的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条。吴阶想要种家和折家产生矛盾。 他也不是秦牧这样的穿越者,这个时候吴阶怎么可能知道自己日后能独霸四川。他的眼界,也就是西北那一块地方。 那块地方被各路人马经营多年,根本没有吴阶插手的空间。 他想要发展,一定得让原有的局面出现裂缝。 让种家和折家打起来,吴阶才有机会发展。 这是吴阶反复考虑才拟定的计策。他为了这个计策能顺利执行下去,甚至连和折可存会面时候的语气和肢体形态都仔细规划过。 微微前倾的身体,压低的语气,无不是取信于人的手段,务必要让折可存上钩。 吴阶不愁折可存不上钩。种申要杀美鸾美凤,这是多大的仇? 可是到现在为止,折家并没有任何反击,这说明什么?说明折家并不知道幕后凶手是种家。 吴阶就准备以这个为突破口,为自己的未来闯出一条金光大道。 可是吴阶毕竟还年轻,他还远远没到了老谋深算的地步。 他也不想想,种家都杀了那些军官,能不知道这件事吗?种师中知道了这件事,能这样不了了之? 美鸾美凤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那是折家的公主,府州的明珠。 再说这件事,背后是种申主使的,那是种师中的儿子,种师中根本跑不了。 实际上,种师中知道这件事之后,马上就把逃回来那些人抓了起来,一个个审问明白,立刻就杀了。 然后,他亲自出面,带着这些人头,秘密去了麟州,到了折可求府上,登门谢罪。 正是因为种家和折家的最高层实际已经抹平了这个危机,两家才一直保持原样。 否则以折家人的脾气,怎么可能两个姑娘都被人追杀了,他们还一点反应没有。那也不是折家人了。 但是这些事情,吴阶并不知道。他只是一个小军官,怎么能了解最高层的机密。 他提出这样的建议,看似为了折家,实际为了自己。吴阶觉得自己足够聪明了,却也太小看了折可存。 折家二公子可不是草包。 若是他从吴阶这里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也许会勃然大怒,让吴阶去杀种申,最后折家白白背了黑锅。 但是折可存早就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折可求也要求这件事就如此过去,暂且不提,所以折可存不但不为所动,反倒非常生气。 他一点不笨,吴阶当他是弱智,他还当吴阶是白痴呢。 吴阶的一石三鸟之计,根本骗不了折可存。而且吴阶还惹得折可存大怒。你这混蛋,敢来算计老子。今天,老子就让你开开眼。 土包子一个,还敢来老子面前耍心眼。 “妹夫,把你手机里种申那段给他看看。”折可存存心立威。 秦牧眼见局面到了这个地步,二舅哥都快爆炸了,那不拿也不行了。 于是秦牧掏出手机,就把种申杀苗希颐那段视频给调了出来。 吴阶一见之下,大吃一惊,差点坐不稳椅子。 他不是被视频吓住了,而是被手机吓住了。 这是什么神器?怎么能把人给关在里面。这人,不就是种申吗,难道秦牧是神仙,把种家二公子给拘束在这个小盒子里面了? 吴阶一直在西北混,他对于后世的这些高科技,一点也没接触过。 他唯一有接触的,就是香烟,这还是折家散出去的。 折可求根本不想让外人知道折家的底细。吴阶也是外人。 所以吴阶到府州折家时候,他也没看到电灯,也没看到吉普。一切就如大宋本来模样,没有半点后世产品。当然,香烟到是档次上去了——折可求给他抽的是中华牌。 总是自己表弟,不能那么过分。香烟,就抽好点吧。走时候折可求还给他塞了好几条,现在吴阶还没抽完呢。 现在吴阶初次见到后世的科技,而且是手机这样极为高端的科技产品,不被震惊才奇怪了呢。 折可存得意洋洋的看着吴阶。你个土包子,跟老子耍心眼,你还嫩点。 不过吴阶毕竟是吴阶,他很快就超越了形式,关心起内容来了。 这条视频是秦牧拍的。当时他逼着种申拿刀子去捅死去的苗希颐,就是为了能以此要挟种申。 吴阶看的明白,而且他还听明白了。 视频里种申一边拿刀子捅那个老道,一边大叫:“苗希颐你个老杂毛,敢和我种申抢师太,去死吧!” 这是种申为了一个尼姑,杀了一个老道,原因是老道和他抢同一个尼姑。 吴阶想破了头皮也想不明白,种申怎么看也不是个痴情种子啊。他在西北时候,玩弄的女人多了去了,哪有一个这样上心的。 怎么到了汴梁,他为了一个尼姑,竟然杀了一个老道。 这,太匪夷所思了。 实际上,原来的视频是没有这句话的。 秦牧毕竟还是凡人,不是神仙。他也不能算无遗策。不过好在秦牧是个做事仔细的人,也可能是写程序养成的习惯,他凡事都会仔细考虑,寻找失误,尽可能让事情做到完美。 他在后来看这条视频时候,发现说服力还是差点。因为苗希颐是被邱晨爆了头,没脸了。 这条视频里面,就没有老道的正脸。这样的话,作为证据,就不完美了。 怎么办?秦牧可以说是智商不够,技术补救。 他马上制作了一条音频,就是上面那句话,而且充分结合了后世的段子手精神,短短一句话,就把这件事交代清楚了。 这是一起情杀。被杀的是道士,苗希颐,杀人的是种申,原因是俩人抢同一个女人——还是个尼姑。 虽然只是这么短短一句话,但是立刻让这个视频从六十分提升到九十五分——如果有老道的脸就是一百分了。 种申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自己是杀人凶手这个事实。而且这件事,还是百姓喜闻乐见的。 大宋的官员,和老道,抢尼姑。结果当官的杀了没当官的,这也太欢乐了! 吴阶好半天缓不过气来。 这个冲击对他太大了,大到完全不可接受。 这岂不是说,折家一直掌握着种申的消息,并且做的远远比自己高明。 他们都不杀种申,而是让种申变成了折家的一条狗,让他干嘛就干嘛,否则种家就会身败名裂! 这计策,比起自己的一石三鸟,真是不遑多让啊! 这是谁想出来的? 他不觉得折可存有这个本事。 吴阶缓缓抬起来头,望着秦牧说道:“表妹夫,你究竟是什么人?” ------------ 第二百四十八章 白沟河大战前夕 辽国的南京,也就是曾经的幽州,城墙高三丈,墙厚一丈五尺,城周三十六里,四周设八门,是天下有数的雄城,其规格和坚固的太原城不相上下。 耶律大石站在城墙之上,遥望北方。 远处,有隐约的一片营寨。耶律大石用足目力,勉强能看到一线旌旗。 在本时空,这是第一次,敌人把营盘扎的如此遥远。 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御驾亲征,从中京打到了南京,一路上几乎没有遇到真正的抵抗,金兵因此嚣张至极。 没成想,他们在辽国最后一个城市,南京,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打击。 蒸汽弩如此凶残,只打的金兵损失惨重,丢下了大量的尸体。阿骨打立刻拔营,足足后退了两里地,才敢再次扎下营盘。 耶律大石自失的一笑。 没想到,最终为大辽续命的,竟然是蜀国公主——耶律余里衍。 若非她的大宋小情人造出了如此逆天的蒸汽弩,南京早破了。 可是辽国皇帝耶律延禧,也就是公主的亲爹,却下令杀了余里衍的娘和兄长。 公主这是以德报怨吗?耶律大石想不明白。这真是一笔烂账。 他也不再去想。想也无用,目前他不但不知道耶律延禧的生死,也不知道余里衍的下落。 蒸汽弩就像传说中的上古怪兽,一台又一台的蹲伏在城墙之上,厚重的身躯散发着冰冷的寒光,随时准备射出无人能挡的巨大弩箭,收割眼前的一切生命。 没有人可以在蒸汽弩下逃生。 可惜呀,阿骨打虽然号称御驾亲征,却从来没有在战阵前现身过。若是他敢露面,耶律大石一定取他性命。 秦牧设计的蒸汽弩,因为有完整的图纸和制作流程,再加上精炼出来的钢铁,所以每一台蒸汽弩都有着相似的性能——这就很类似后世的工业产品了。 耶律大石对蒸汽弩的一个能力非常的满意,那就是精度! 因为蒸汽弩的动力来自于锅炉,而水的沸点固定在100度,这就让蒸汽弩的动力输出不会如人力或者畜力一般,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削减。 耶律大石非常的确定,在固定角度的情况下,连续几根弩箭基本都能命中固定地点。 这就让耶律大石有了点精确打击的能力。 如果阿骨打披着黄袍出现在战阵之前,耶律大石有把握一轮射击就要了他的小命。 可惜呀,传说中勇猛无敌的金国皇帝,并没有真正不惧危险身先士卒。 耶律大石找遍了战阵,都没有发现阿骨打的身影。这个人,果然是狡猾异常。 不过耶律大石很快就释然了。传言总是夸大的。如果完颜阿骨打真的有勇无谋,金国怎么可能如此迅速的崛起。 这就不是一个莽夫能干成的事情。 南京被围,已经足足有两个月了。经过近一个月的顽强防守,金国似乎被打蔫了。最近一个月,金国人再也没有发动过一次攻击,就远远的围着城池,好像围住猎物一般。 耶律大石很清楚他们在等什么。 金国在等大宋出兵。他们不想白白送死了。 耶律大石感觉到一丝遗憾。如果大宋不出兵,只有眼前的金国人,他不会太担心。 人是要吃饭的。金国人也是人,他们也要吃饭。 南京周边的粮食早就被耶律大石搜刮一空,全囤积在城里。现在南京的存粮,足够城里人吃一年。他有足够的信心和金国人耗下去。 毕竟,金兵劳师远征,他们的粮草有限。在得不到补给的情况下,绝对无法坚持太久。 如果大宋不出手,耶律大石估计,阿骨打顶多再坚持一个月就会退兵。 他无比期望大宋的皇上亦如既往的胆怯,因为惧怕辽国而不敢派兵。这是他和残存的辽国,唯一的生机。 可惜,前几天接到探报,宋军的先锋部队已经出现在白沟河畔。 看来,赵佶要趁火打劫了。 这时候,耶律大石不由得想起了郭药师。如果不是他带着人马投降了大宋,那么战场还不会离南京如此的近。 如果涿州易州还在辽国手里,宋军只能在易水河畔停下脚步。那里距离南京还有很远一段距离,耶律大石还有腾挪的余地。 可是两州易主,战线就立刻逼近了南京。 白沟河离南京,不过一日路程。只要宋军突破了白沟河一线,南京立刻就陷入腹背受敌的境界。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耶律大石相信,南京肯定就守不住了。 蒸汽弩还是太少,一旦分开使用,就达不到阻敌的目的。 如果蒸汽弩压制不住敌人,南京城旦夕可破。 所以,摆在耶律大石面前的路只有一条:在白沟河,杀退宋军。 童贯,放马过来吧,让某家领教领教大宋宦官的手段。 这时候,伐辽的宋军已经全部到位。领军的正是童贯。 他带领十五万禁军,再加上各路人马,凑齐了二十万人,以涿州为大营,和幽州遥遥相对。 大战一触即发。 童贯对于这次伐辽信心满满。赵良嗣得到了确切消息,金国真的打败了辽国。 现在,辽国皇帝耶律延禧去向不明,辽国的中京已经被金国占据。眼下只有南京——也就是幽州,这么一座城池,还在辽国人手里。 童贯闻讯大喜。 如此强大的辽国,说没就没了。再厉害的老虎,若是四肢都被打断了,只剩下一张缺了牙齿的大嘴,那也不足为虑。 如今的辽国,就好像瘫痪的老虎,只剩半口气吊着。 现在,战无不胜的童太师来了,那辽国这半口气,也就别喘了。 二十万大军,难道还灭不了一个幽州城吗? 童贯对于胜利毫不怀疑,他只求速胜! 万一拖的久了,幽州被金国人先打下来,那就让自己脸面无光了。 所以一待人马到齐——主要是各路西军到位,童贯立刻发出了进攻命令。 “向着幽州前进!杀光辽国人!” 二十万大军,当然不能一字排开向前推。那样根本没法走。 向着幽州前进,也得顺着大路走。 童贯很清楚禁军的实力——那就是不堪一击,所以他根本不敢把禁军放在前面,而是让刘家军在右翼,折家军在左翼,种家军居中,三路齐发,一起向前。 禁军,就跟着自己在后面压阵好了。 这样的阵型,对于刘家军种家军还好说,可是对于折家军就麻烦大了。 因为这次来的折家军,不是原来的折家军。这是一支残兵,抢劫百姓绰绰有余,可是打仗吗,那就免了吧。 吴阶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被当作了前锋。 按照征方腊的经验,童贯应该以禁军为主,西军为辅,这才能让功劳落在自己口袋里。吴阶也是按照征方腊的模式来打算的。 可是他却没想到,辽国和方腊,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敌人。 童贯不怕方腊,所以他敢以禁军为主力,西军打下手。遇到实在啃不下的硬骨头,才让西军上。 但是童贯怕辽国。在辽国兵马面前,大宋的禁军可以说毫无用处。这样他就万万不敢让禁军打头阵了。 西军能打,西军先上。 这顿时让吴阶陷入了巨大的危险之中。 抢劫在前,打仗在后,这是吴阶早就定下的策略。可是现在形势变化出乎意料,他的吴家军顶在了最前面,前面十里就是白沟河。 根据斥候的探报,白沟河对岸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辽军,估计有近万人。 这是要让自己去送死呀! 吴阶忍不住拉动缰绳,停下脚步。他命令整个队伍停止行军。先歇会再说。 天空碧蓝如洗,四野微风拂面,真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可是吴阶却满腹心事,根本无法放松下来。 他自诩当世诸葛,只是一直以来,命途多舛,怀才不遇。 吴阶本想借着这次伐辽的机会,“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可是谁知道遇上了秦牧。 他到现在也记得那日的每一幕画面。 那个手机,究竟是什么样的神器?怎么能把人都关在里面呢? 吴阶满脑袋都是疑问。这已经完全超乎了这位当世诸葛亮的认知范围。 别说是他这个冒牌诸葛亮,就是真的诸葛亮活过来,他也没见过手机呀。 不过秦牧并没有给他多解释。在秦牧看来,这纯粹是浪费时间。只看吴阶这一路的行为,在加上对折家人耍的心眼,他就跟自己走不到一路上来。 既然不是盟友,现在也谈不到是敌人,秦牧实在不愿意浪费时间在外人身上。 他随口敷衍两句就走了。以他的身份,吴阶自然不敢强留。 秦牧第二天就消失了,连带着他那些手下,和折家二公子,全都没了踪影。 这让吴阶莫名其妙。折可求告诉过他,折可存就在这里考察地形,所以吴阶才一路定下计策。可是折可存说走就走,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过吴阶也没办法去问——人都找不到了。 秦牧的手下可不是老弱病残。相反,秦牧带来的都是近卫团中的精锐。来无影,去无踪。 别说吴阶的兵还缺胳膊少腿,就是四肢健全,他们也找不到秦牧的身影。 如果连他们都能发现近卫团的痕迹,那这些特种兵也没脸称自己是特种兵了。 秦牧的人马就好像他的手机一样神奇,说不见就不见了,只留给吴阶巨大的困惑。 不过这个时候,吴阶根本没时间分心考虑这些,他得给自己,以及这一支刚刚成形的吴家军找一条生路。 可是生路在哪里呢? ------------ 第二百四十九章 白沟河畔 种家军是当世雄师,威震天下。 自种师衡创建种家军以来,到种师道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 如今的的种师道,年过七十,本应该在家里颐养天年,可是这次出兵伐辽,他不得不再次出山。 因为种家在这一代上,出现了人才断档。 种师道有两个儿子,可是都早早的故去。两个孙子,一个早夭,剩下一个,种彦崇,才二十出头,还不能挑大梁。 按道理说,在这个时空,二十多岁的男人,尤其是种家男人,早应该独当一面了。 历代种家男儿,哪个不是早早就挑起家族重担,上马杀敌保家卫国呢。 种世衡的第八子种谊,弱冠之年,就独自率种家军一部,自兰州渡河抗击西夏,斩首几百,自己却毫发无损。 那是种彦崇的叔祖,当时年纪比种彦崇还小好几岁。 可是时过境迁,那时候种家人才济济,根本不会为了后代担心。现在,种师道这一房,就剩下爷孙俩人。 一个种师道,一个种彦崇。虽然还有许多其他的种家子弟,但那都不是长房这一支的了——本时空非常看重长子长孙这一脉。 只有长房,才是嫡传。 这种情况下,种师道怎么舍得让孙子去冒险。所以种彦崇一直没机会独自领军。 而且这一代不止他这一房如此,种师道的弟弟,种师中,也是如此。 种师中的儿子也都故去,只剩下孙子辈,也就是种申和他哥哥俩人。 种申还不走家族的老路,一直学文,如今在京城做祠部郎。 这样情况下,只能种师道出山了。 种师中要留着守护老窝。 不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种师道却没半点英雄气短的心态。 种家军,就是为了战争而生。 他是老了,不过下面还有孙子。这次种师道带着种彦崇一起上阵,就是要亲手把孙子历练出来,好让种家军在孙子手里继续发展壮大。 这一战,有胜无败! 他带来了七千人马,对外号称两万。 这不只是为了吓唬人,而是事关利益。 种家军打仗,朝廷是要给钱的。没钱,凭什么白给你赵家人卖命?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职责,可是朝廷空口白牙的就让军人去拼命,那是万万不行的。 赵佶不愿意打仗,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不愿意花钱。一打仗就花钱,一打仗就花钱,钱从哪里来? 那还不得印钞票吗。 如果只是印刷点纸就能打发了各路人马,赵佶到也不怕。反正纸也不值钱,随便印就好。 可是他不傻,人家也不傻。你要我们卖命,可是不拿出真金白银,随便印点纸就想糊弄过去,这是骗傻子吗? 各路人马也不要这些废纸。 于是赵佶只好拿出一些真金白银,和废纸搭配着发军饷。 既然你糊弄,那么各路人马也就开始糊弄。 比如种家军,出动七千人马,报上去的却是两万。种师道不这样做也不行。如果实打实的报上去,他顶多拿到三千人的军饷,剩下四千人,全只能拿废纸。 种师道怎么会做这样赔本的买卖。 他号称带了两万人,就这样才勉强拿到七千人的真金白银。 种家军如此,别的人马也不会有意外。 折家军就号称带了一万——吴阶比种师道还敢吹。 他怕什么,反正一无所有,能坑点就坑点。 种家军不过就一比三的吹,他一比五的吹。而且他的两千人还不同于种师道的七千人。 至少种师道的七千人是真能打的精兵。吴阶这两千人,他就没准备带上战场。纯粹是用来当强盗的。 童贯知道不知道这些?肯定知道 别看童贯是个太监,但是这个太监,可和后世大明的大太监魏忠贤不同。 魏忠贤号称九千岁,一直祸乱宫廷,但是他不带兵。 童贯这个太监,基本上一辈子都在军旅中。不是在打仗就是在等着打仗。 对于军中的猫腻,他非常明白。可是明白又如何?他无法改变这个现状。 既然官家不肯拿出真金白银,只肯发纸钱,那么凭什么让军队就老实的认账呢? 谁的命不是命?都出来卖命了,不给点钱,换你你能干? 这件事,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反正不只是大宋如此,大辽和西夏其实也是如此。 号称十万,其实能有三四万就不错了。 这是实情,否则铁鹞子绝不能只有三千人!这是最好的证据。 既然大家都是号称,所以童贯对于辽国派出一万人马也没多在意。 一万辽兵,顶多五千人。 自己的前锋部队,有种家的两万,刘家的一万五,还有折家的一万,加起来四万五,就算按惯例,一比三的来说,还有实打实的一万多人呢。 一万多人对上五千人,怎么算也是自己稳赢。 可是童贯却犯了两个致命错误。 首先,折家军根本就没有一万人。吴阶胆大心黑,两千报了一万,而且这两千实数还不能打仗。等于这一万人根本不存在。 实际上宋军的前锋部队,只有种家军的七千人,还有刘家军的四千人,加起来刚刚一万出头。 其次,辽国这次来的,不是虚数,而是实数。 现在辽国都快亡国了。各路人马被金国打散,屁滚尿流的逃进了南京,他们哪还有完整的编制。就算有,也被耶律大石给整编了。 这时候再各自为政,南京城早破了。 所以耶律大石这次带来一万人马,是实打实的一万人马。不仅如此,他还出动大量的民夫,作为后勤人员,把蒸汽弩运来了五台。就藏在白沟河对岸。 这一次耶律大石发了狠。对于大宋,要终此一战!如果不能一战击溃宋军,而是打成了拉锯战,胶着战,那么南京一定守不住。他带来了一万人马,南京城已然有点空虚了。 这个时候,如果金兵同时发动攻击,不但人手不够,就是蒸汽弩都不够。 耶律大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做出了这个冒险的举动。 为了一边打败宋军,一边欺骗金兵,让阿骨打不敢这时候动手,耶律大石出尽了手段。 他找来城中的工匠,做了大量的木头蒸汽弩,刷上黑漆,就用这些西贝货偷偷替换了真货。 一台台的蒸汽弩整齐的摆在城墙之上,在城外的人看来,蒸汽弩的数量不但没少,反倒多了许多。 只能靠这个吓阻一下金兵了。 但是欺骗只能一时,不能一世。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速度。 只有趁着短暂的欺骗时间,迅速的击溃宋军,才能解除南边的危机。然后马上回城,恢复原有的守备能力,抵挡住金国的进攻。 耶律大石的整个计划,关键就在于时间。时间,就是他的性命,也是辽国的性命。 一旦和宋军的战争如原来那般打的纠缠不休,那么南京城肯定就保不住了。 耶律大石要快打,童贯也要快打。 现在的情况是,金国打败了辽国,辽国只剩下这座南京城,也就是幽州城。 这座城市属于燕云十六州之一。而燕云十六州是南方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地理上的分界线——当然童贯不会说的如此学术,这是作者说的。 很多人对于地里的认识,就来自于地图。 但是地图是平面的,随便拿尺子一量,好,五厘米,三百公里,除以步行速度,或者汽车速度,就是需要的时间。这就是很多人下意识的想法。 可实际上,真实的地貌绝不可能是如纸张一般平坦。所以地上才有路,路上才有关隘,才有城池。 从北边向南打,一定要过幽州,否则就要翻山。但是那个山,马匹是翻不过去的。因此燕云十六州才如此重要。这就是十六道门口,只要关好大门,北边的恶人就进不来。 赵佶以及赵家先祖,念念不忘的就是燕云十六州。童贯必须趁着这个机会把幽州抢到手里。 现在宋军在幽州南边,金兵在幽州北边,两家一起向中间打,肯定是谁先占住算谁的。 童贯一把年纪,当然不会天真。虽然海上之盟约定,燕云十六州金国会还给大宋,但是纸上的玩意,一钱不值。 这就好像朝廷的纸钞,越发越多,越来越不值钱。 只有自己拿到手里,那才是真金白银。 他要和金兵拼速度,所以严令先锋部队迅速出击。一路遇敌则战,绝不停留。 种师道人老成精,当然明白眼前的局面。他是先锋部队的主帅,所以一马当先,带着种家军走在最前面。 在白沟河南岸,终于遇到了辽国大军。 这是一片天然的战场。 白沟河两岸,各有一片辽阔的平原,视线没有半点遮挡。 这点非常重要。因为此地视野辽阔,种师道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出很远。他看得到对面没有伏兵——就没有能埋伏人马的地方。 所以眼前的敌人就是这么多。种师道一眼看得出来,辽国这次有三千步兵,两千骑兵,整齐的列队在对面。 这五千人,就是辽国的全部人马了。 他心里略略安定。 种家军的七千人已经进入了战场,四千步兵在前,三千骑兵再后,遥望着对面的五千人。 这时候,种家军已经搭好了瞭望楼,种师道站在楼上,向右边望去。那是刘家军,先锋部队的右翼,有三千步兵和一千骑兵。 种师道暗暗点点头。这样的兵力对比,自己可保不败。 他再转向左边,一望之下,顿时大吃一惊。 左翼是折家军,他知道这次折家军派出来的兵马不多,可是再不多,三千人也应该有的,怎么能就来两千呢。 而且这两千人,还缺胳膊短腿。这是糊弄我玩吗? 他再定睛细看,发现折家军还真在糊弄自己。 吴阶知道自己的兵打不了仗,所以故意拖在最后。但是再慢,也得跟着前锋走,否则就要被砍头了。 他来到战场时候,种家军和刘家军已经站好了队形。 吴阶一声领下,吴家军也开始列阵。 不过吴家军列的阵与众不同,他们一人拿着两块盾牌,齐齐的摆在身前。 这样在对面的敌人看来,这边的人数凭空就多了一倍。 这也是吴阶早就盘算好的。 就这两千人能干嘛?凑数都不够。所以吴阶必须虚张声势一番。他特意和折可求多要了一倍的盾牌。 折可求二话不说就批准了。不但如此,他还要吴阶多拿,能拿多少拿多少。 对于大表哥的大方,吴阶也有点惊讶。盾牌和盔甲一样,都是战备器械,怎么表哥这么不在意呢。 他当然理解不了折可求目前的境界。 在折可求眼里,冷兵器的一切都过时了,什么盔甲盾牌,全无用处。 只是盔甲虽然无用,却可以拿来炼铁,这个还是要留着。 盾牌就不用在意了,就是牛羊皮蒙在大木头上。这玩意,一点不值钱,你都拿走吧——也省的说我坑你。 于是吴阶就给一人配备了两面盾牌。 现在正好派上用场。每个人都举着两面大盾。 本时空的盾牌可不是后世影视剧里面的那种西方手盾,单手握着,锅盖大小。 宋军的盾足有一人来高,整个人可以完全的缩在后面。从前面看过去,半个人影也看不到。 因此吴家军摆开阵势之后,在辽兵看来,足有四千人。 可是这只能瞒过前方,却瞒不过侧面和后方。 种师道一看之下,差点气的从望楼上掉下来。 折家小子,你这是想坑谁? ------------ 第二百五十章 白沟河大战开始 折可存完全不知道自己成了种师道嘴里的“折家小子”。 那一路折家军可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 那是吴阶带队的。 可是这一点,种师道并不清楚。 他们都是军阀,军队就是私人产业,怎么会任由外人打探。所以种师道是不会在路上去调查折家带了多少人出来。 而且因为种申的事情,种家和折家之间不可避免的有了芥蒂,种师道更不会去折家军的营地转悠了。 他只是根据以前的经验以为,带队的还是折可存,派来的还是几千精兵。 可是哪成想不但折家军人数稀少,还缺胳膊短腿。这真让种师道怒了。 在他的计算中,自己这七千人,加上刘家的四千人,已经有一万一了。如果折家能出三千精兵,那就是一万四的实力,对上辽国五千人马,几乎三个打一个,哪有不赢的道理。 可是现在,折家不但没有三千精兵,反倒派来了一堆残兵。这要是打起仗来,是让他们等死呢还是让他们赶紧滚蛋——省的拖后腿。 种师道不由得去寻找折可存的影子。 可是他哪找的到折可存。如今二公子离着战场有三四里地,正躲在一个山包上。 这是秦牧的临时营地,一切用具全是后世带来的。方便的野战设施让这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安乐窝。 折可存端着茶杯,品着金骏眉,坐在行军椅上,正悠闲的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 秦牧操纵着无人机在白沟河上空巡视。 天色逐渐阴沉下来,不知何时,开始有零星的雨点落下。 视野内,宋军和辽军隔河对峙。一排一排的战士,好像一个一个的钉子,全身都裹在铁皮里面。 他们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就好像一具一具的雕塑,仿佛自远古就矗立在这里。 这场战争中的双方,都是两国真正的精锐。他们不畏生死,眼里只有前方。 杀光敌人,自己才能活下去。 望着在这样紧张肃穆的场面,折可存突然乐了。 “妹夫,我跟你说,我这个大表哥,自小就鬼主意多。你看他,让一个人拿两张盾,真是会玩!” 秦牧也看到了吴家军的不正常。 这一队士兵本来就残疾人居多,本来走路都难走稳当,让他们一人扛着一张盾牌都费力,现在吴阶让他们抗两张,那还不是手忙脚乱的——平衡都不好掌握。 于是宋军的阵列左翼,也就是折家军这一块,明显的露出了破绽。 冷兵器时候的打仗,阵列排在第一位。这时候的战争,本质上就是体力的比拼——除了计策阴谋之外,只说杀人本事这件事。 士兵排列的越密集,整体的防守越强悍,越不容易被对方打穿。 敌人打不穿步兵阵列,那么骑兵的优势就没有了。 骑兵需要冲起来打,冲到一堆砍不动的铁疙瘩前面,那不就是没了速度了吗。没了速度,骑兵还不如步兵有威胁。 所以,本时空,不论辽国还是宋国,甚至包括金国和西夏等等,只要还是冷兵器作战,无不首先看重队列。 种师道立刻就发现了折家军的不妥。 他们还没打,自己就乱套了。这可如何是好。 眼前这道河,河水并不深,步兵趟着水就能走过去,骑兵更是毫无问题。 如果这时候辽军针对自己的左翼发动进攻,折家军一定顶不住。 左翼一乱,自己的阵型就破了。辽军就会以左翼为突破口,从侧面狠狠的打击自己的大军。 这就等于是敌人以刀锋砍自己脆弱的腰部。 如果局势发展到这个地步,战争就败了。 种师道当机立断,马上发出命令:“箭!” 他一定不能让辽军冲起来,相反,种师道要掌握战场的主动。 大宋能和辽国、西夏抗衡这么多年,不是因为宋军更能打,而是因为大宋有着更高一筹的武器。 神臂弓,就是大宋的优势武器。 一寸长,一寸强。神臂弓就是大宋军队中的压制性输出。 这个宝贝,辽国和西夏全没有。他们的弓弩,普遍比宋军的射程近一截。 战阵上,这个差距是致命的。宋军在这个距离上可以打击到敌人,但是敌人的反击全够不到宋军。 就好像现在的辽兵,他们要想打到宋军,必须再向前冲一阵。 这就是宋军的优势,也是种师道引以为傲的战法——远远的揍你。 不要以为这五个字非常简单,就看不起种师道。实际上这真是非常高明的战术。就算到后世,如果玩过dota类游戏,就会明白,这叫“放风筝”。 这种打法非常高明。敌人的武力再强大,可是自己一直在对方的输出范围之外活动,他再厉害也打不到自己。 “远远的揍你”,非常考验统帅的全局能力。在什么距离,在什么时机出手,该何时进,何时退,这都是高明的决断。 种师道虽然只说出一个字,但是在扎营那一刻,他就已经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 辽兵果然扛不住了。这样的站定了射箭,辽兵吃大亏了。他们的弓箭手射不到对面,对面的弓箭手不要命的射箭过来。 过不了片刻,辽军的阵型已经开始不完整了。 有七八十个辽兵被射杀,战列上出现了一处一处的小口子。 虽然每一个辽兵倒下,就有后排的士兵填上来,维持着战列。可是这样只挨打不能还手,绝不是辽国人能忍的。 在步兵之后,重装骑兵已经开始悄悄的提速。他们准备用重装骑兵去冲阵 ,冲开敌人的步兵大阵。 这也是本时空正常的战场应对。 正当辽国的骑兵步兵都准备阵列前行的时候,他们突然收到了命令,向后撤一里地。 这个命令,不就是逃跑吗?怎么不打一打就跑吗?那我们不是白来了? 不过虽然命令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耶律大石带来的这些人全是皮室军中的精锐,所以他们能严格的执行上司命令。撤! 种师道望着转头撤退的敌军,多少有点莫名其妙。 辽国人是怎么啦?耶律大石难道怂了吗? 自己可还是没真正开打呢。这一顿箭雨,不过是例行的开胃菜,正菜还没上来呢,你怎么就跑了? 种师道望着耶律大石的战旗缓缓后退,不由得紧皱眉头,飞快的思考着。 这是不是诱敌之计呢?辽兵撤退,让出白沟河对岸的土地。自己要是想歼灭这股敌人,就要度过白沟河。 莫非耶律大石想给我来一个半渡而击。 趁着自己兵马过河的时候,杀自己一个回马枪。 若是耶律大石只有这点伎俩,种师道却也不怕 。 军队渡河时候被攻击,的确是比较危险的情况。因为军队在河水中不能保持阵型,更无法发力,搞不好就成了敌人的靶子。 但是那也分什么河。大江大河可以,这个白沟河,就是个浅浅的河沟。战马跑过去都不需要减速。这能搞什么半渡而击。 就是宋军全体站在河里,也和站在地上没什么区别。 耶律大石,还是太年前,太幼稚,图样图森破,只会纸上谈兵。听到一个半渡而击,就想在老夫面前献宝。 嗯,老夫成全你! 种师道挥挥手发出了命令:“冲!” 全体进军! 西军是百战雄师,种家军和刘家军都很熟悉战场上的各种局势。如今辽兵开始撤退,那还不衔尾追击还等什么? 战场上对敌人的最大杀伤,就是从后面追杀时候造成的。真正两军队列,谁也不退的话,谁杀谁都费劲。 现在一轮箭雨就逼退了辽兵,老种经略相公——就是种师道,给宋军制造了最好的战场态势,那就冲上去杀! 一时之间,宋军营内号角连天,鼓声阵阵。种家军和刘家军踩着鼓点就冲过了白沟河。 吴阶也想冲。他没想到辽国连这点时间都没扛住,这才哪到哪啊,就逃跑了。 吴家军也得上去抢!战利品,那就是吴阶的目标。打仗要靠后站,可是抢东西必须向前。 他是想快点冲上去追杀抢劫,但是他手下的兵没这个本事。 他们一个人扛着两张盾牌,站立都费劲,现在要扛着盾牌再冲锋,那就太难为这些残疾人了。 于是尽管吴阶再着急也没用,吴家军远远的被落在了后面。 折可存看着屏幕,那种悲哀的感觉又不知不觉的浮现在心底。 他很清楚,如果不是自己意外的遇到了秦牧,并且把妹妹塞给了这个人,那么现在下面冲锋的,肯定就是自己。 虽然这些都是宋军的精锐,一个个人如虹,马如龙,但是,他们根本想不到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 就在前面一处洼地上,有五台蒸汽弩已经准备就绪,一团团的蒸汽好像云朵一般,把这块小小的阵地笼罩起来。若不是秦牧眼尖,一下发现了这块地方的异状,就连他们都会被蒙骗过去。 在天上都难以发现,地上的宋军更加无从发现了。 随着耶律大石一声令下,蒸汽弩开始发威。 现在的辽兵,已经可以非常熟练的使用蒸汽弩。对于蒸汽弩的射程,目标,以及频率,都比当日耶律余睹的金兵掌握的强的多——毕竟他们一直靠这个守城。 一根接一根的巨大弩箭,就好像来自地狱的长矛,从天而降,甚至有的都带着尖利的呼啸声。一支接一支,铺天盖地的向宋军砸了过来。 这片战场是耶律大石精心挑选的,他已经经过了试射,所以每一根弩箭都不会落空。 冷兵器时期的密集阵列,成了弩箭最好的目标。往往一根弩箭能带走三四个人的性命,如果运气好,甚至能把七八个人串在一起。 蒸汽弩的弩箭,绝不是神臂弓发射的弩箭可以比的了的。 秦牧设计的弩箭,就好像后世的标枪,又长又粗。宋军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弩箭,太长了,也太粗了,关键是,太恐怖了。 宋军的箭和辽军的箭比起来,就像孙子和爷爷,差距太大。 而且就算是神臂弓射出的弩箭,靠着盔甲和盾牌,都可以抵挡一二,不会每一支都要了一条人命。 但是蒸汽弩的弩箭不同。无论什么样的盔甲和盾牌,全好像纸糊的一般,长长的铁棍无视眼前一切阻挡,是铁还是肉,是骨头还是人头,全无区别,一概穿透。 恐怖!这是前所未有的恐怖。 当兵的不怕死人,但是怕未知事物。因为死人很正常,上阵不就是为了杀人吗。 但是上阵杀敌,自己并不是必死,有盔甲和盾牌保护着呢。打的顺的话,可能连伤都没有留一道,战争就赢了。 可是这个辽国的弩箭,根本不讲任何道理,碰上就是必死。什么盔甲盾牌,完全无法抵挡。 恐惧就好像一阵看不到的绞索,紧紧的勒住了宋军的脚步。 他们都不等主帅下命令,一个个不管不顾的马上掉头,向着自己的后方拼命逃命 。 可是战场上,前面的人要向后,后面的人还在向前冲, 这必然就引起巨大的混乱。 种师道很快的就发现自己再也无法控制住局面。他的命令,已经无法顺利的传达到部队。整个宋军,已然乱成了一锅粥,一个个好像无头苍蝇一般的乱跑。 种师道也根本不知道辽国用的是什么秘密武器,怎么射程如此远,威力如此巨大。 可是这时候,他哪有心思去想那些。 必须尽快的把军队组织起来,不管是打还是撤,军队都要有组织。否则全得死在这里。 他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宋军并不是全乱了,竟然还有一支部队,阵脚一点不乱,正排着队向后逃窜。 这是折家军! 种师道立刻派人过去传令,让折家军靠近自己,收容前方的溃兵。 收容溃兵的工作,不能由溃兵去做,只能用还有组织的部队去做。 整个战场上,目前还有组织的宋军,就剩下那一路折家军了。虽然他们都是残兵,但是组织还在。这就够用了。 传令兵骑着快马飞速的来到了吴阶面前,传达了种师道的命令。 可是这时候吴阶哪还有心思留下来收拾溃兵,赶紧跑吧。 他理都没理种师道,径直带着他的吴家军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这! 种师道简直气炸了肺!折家小儿,安敢欺我! ------------ 第二百五十一章 完颜阿骨打 汉甲连胡兵,沙尘暗云海。战争就这样残酷的展开着。 无人机没有音频采集系统,秦牧看着电脑,就好像看着一部默片电影。 他看的到刀子砍进肉里,却听不到钢铁碰撞的声音,他看的到宋军痛苦的张大了嘴,却听不到半点哀嚎。 一切显得诡异又恐怖。 白沟河两岸,已经变成了杀戮世界。 兵败如山倒。西军虽然是大宋的精锐,可是在面对前所未有的打击时候,他们也比西夏兵高不到哪里去。 当日夹山一战,耶律余睹只凭两台蒸汽弩就打败了辽国和西夏的联军,何况如今耶律大石摆下了五台蒸汽弩。 超高的发射频率,带来的是加倍的恐怖。 西军会为了胜利,不惜牺牲。可是当他们感觉到没有半点胜利希望的时候,立刻就丧失了勇气。 盔甲和盾牌,再也不是他们可以依仗的,现在,只有距离才是唯一的生机。 逃,有多远逃多远,离那个恐怖的玩意越远越好。 种家军和刘家军全面崩溃。 耶律大石宛如一尊真正的岩石,站在望楼上一动也不动。 战争完全纳入了他的轨道,只一颗烟的时间,胜败已分。 不过,现在仅仅是分出了胜败,这远不是耶律大石要的。他要杀尽这股宋军。 否则他们逃走之后,再整顿兵马,依然能对南京产生巨大的威胁。 那个时候,耶律大石可不敢保证种师道再次上当。这次是有心打无心,有算打无算。 因为宋军根本想不到辽国有如此划时代的武器,所以一贯谨慎的种师道才上了当。 但是这种伎俩,以种师道老练,绝不会再次上当。 所以一定要把宋军尽可能的全留在这里。 是时候了。 耶律大石举目望去,只见顺着白沟河南岸,一股辽军已经呐喊着冲了过来。 这是他的五千伏兵,全是重装骑兵。这些人早早埋伏在白沟河上游十里处,如今来的正是时候。 宋军是在冲锋中被迫掉头,前面要退,后面有人还在前进,他们就好像一团乱麻,纠缠在一起。 而辽军的阵列一直没有乱,如今更加上了五千生力军,更是实力大增。 虽然是一万人对一万人,但是一方气势如虹,一方丢盔卸甲只想逃命,两边的实力差距,不足以道里计。 战局就是一面倒。辽军追着宋军砍杀。 种师道在望楼上看的几乎要吐血。 这可都是种家军中的精锐,打过不知多少次战争,难道今天全要死在这里不成? “爷爷,快走!” 种彦崇眼见形势不妙,辽兵马上就要杀过来了。这时候他哪里还敢犹豫。 仗,输了就输了。兵,没了就没了。可是自己的爷爷不能死。种家可以没有自己,但是不能没有种师道。 他不由分说,抓住种师道的胳膊下了望楼,然后扶着爷爷上了战马,立刻打马飞奔。 有多远逃多远再说。 秦牧盯着屏幕,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这场大战,就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秦牧不由得泛起一股怪异的感觉。 因为历史上的白沟河之战,就是耶律大石完胜种师道。而且耶律大石的战术也是侧翼突破。他用骑兵猛烈攻打宋军的侧翼,终于突破了宋军的阵列,获得了这场大胜。 这和眼前的一幕几乎没有分别。 可是秦牧看的明白,若是没有蒸汽弩,辽国正面战场的五千人根本顶不住宋军一万人的冲击。 这五千辽兵一败,那五千伏兵就毫无用处了。 历史上,耶律大石也是以少数兵力战胜了具有绝对优势兵力的宋军。 那么当时,他是凭什么守住正面战场的呢? 要知道宋军的神臂弓射程可是比辽军的弓弩长一截。辽国和宋国作战,如果单纯的列阵对射,辽国是很吃亏的。 而这片战场,并不具备大范围机动的空间。秦牧想不明白,历史上的耶律大石如何做到以弱胜强,难道他当时真的有秘密武器不成? 历史和现实混杂在一起,让秦牧感觉到一阵头疼。 他可以说是穿梭在三个空间。一个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是眼前的大宋,还有一个,是史书上记载的大宋——并不和眼前的大宋完全吻合。 时空的错乱,让秦牧经常无法确定到底什么才是真实。 就在这一刻,步话机响起,秦牧听到了贾红线的声音。 这让他感觉这个大宋更加的无法理喻。 “表哥,奴决定了。这块表还给任潇潇,不过,你要给我们每人买一块更好的,就要百达翡丽。对了,这次多买一块,也给穆姐姐一块。” 秦牧听到这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贾红线说的是什么。 贾红线捅了那么大篓子,当然最终还是要一五一十的向秦牧汇报。 秦牧早就做好了准备,到也没多大担心,只是要贾红线暂时按照任潇潇的要求去做就好。先稳住局面。 当时贾红线没有答应,她舍不得这块手表。这可是大宋最好的手表,远不是其余那些手表比得了的。 秦牧吩咐过后,就没再搭理这件事。 马上就要面临战争,秦牧哪能分心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左不过是一块手表。 可是没想到贾红线思考这么久,竟然提出了这样一个解决办法。 她要秦牧给她们姐妹每人都买一块百达翡丽。 其实这对秦牧来说,已经根本不算事了。 随着各处产业运转正常,秦牧的黄金储备稳步增长。别说买六七块手表,就是买六七百块也根本不算事。 可是,让秦牧觉得不能接受的是,他正处在铁和血的战场,三四里之外,白沟河畔,不知多少人正一个接一个的倒在辽兵的屠刀之下。遍地的尸体和鲜血。 这时候贾红线却天外飞仙似的出现,要自己给她买百达翡丽。 一边是冰冷的古人尸体,一边是二十一世纪的奢侈品,这两件事是如此的凑不到一起,让秦牧几乎差点精神分裂了——画风不搭啊。 “妹夫,”折可存这时候突然过来补刀:“既然你要买手表,那么顺便给我买个吉普车吧。多少钱,你说,我这次不占你便宜。” 折可存眼见贾红线提出了采购要求,马上自己也追加一手。他也怕那辆吉普车肉包子打狗,进了大哥的手里再也要不回来了。 秦牧这下彻底精神分裂了。 贾红线已经不靠谱了,怎么这个二舅哥也有变疯的趋势呢。 这里是战场,不远处,正在成百上千的死人。你们俩,一个跟我要手表,一个跟我要吉普。 贾红线好歹还不在这里,她也不知道正在死人。可是二舅哥你不应该呀,难道你眼瞎了,看不到屏幕上的一切吗? 那都是你的袍泽。 还别说,折可存是真的不在意。 他本身就不知道经过多少战争,有胜也有败。杀人时候有过,被追杀时候,也有过。所以他远不如秦牧反应这么激烈。 而且,军阀是有很强的独立性的。折家并不觉得种家刘家是自己人。他们死了,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从来没觉得那些人是自己的袍泽。 就是吴阶,他都没关心过。这个表哥自来就没见过几次,就算吴阶死在这里,折可存都没有报仇的心思。打仗吗,哪有不死人的,技不如人,死了别怨。 折可存对于自己人和外人分的很清楚。尤其是认识了秦牧之后,他更是发现了一条全新的道路。这条道理里面根本就没有种家人刘家人的事,甚至连大宋皇帝的位置都没有。 宋军,死了就死了。反正大宋早晚都是个死。 现在辽兵替自己下手,还省的妹夫到时候麻烦。 他的心态,秦牧完全无法理解。折可存真就是看电影一般的看着这场战争,还很有闲心的搭贾红线的顺风车,提出要一辆吉普。 这让秦牧觉得这个世界简直没法待了。 究竟是自己不正常了,还是折可存贾红线不正常了呢? 他望着尸山血海,实在无法再看下去,不由得一推操纵杆,无人机迅速向着幽州城飞了过去。 幽州,如今一点也不幽静。 城外两里处,完颜阿骨打跨上战马,指着前方巍峨的幽州城说道:“今日,成败在此一举!儿郎们,随我冲。” 皇上要亲自上战场,这立刻惊呆了众人。 御驾亲征是御驾亲征,但那也不能让皇上亲自上阵,顶多在后面观风就行。 完颜宗弼立刻就拦在阿骨打马前:“父皇,保重龙体,有我上阵就足够了。” 金兀术催着赵佶发兵之后,立刻马不停蹄的回到了金兵大营。他是走平洲绕道回来的。平洲是辽国地盘,不过守将张觉已经投降了大宋,所以金兀术能顺利的通过。 这让他不用走海路,所以大大的节省了时间,刚巧赶上这场大战。 “大哥,不如我们再等等吧?”没等阿骨打回话,他身边靠过来一人,正是阿骨打的弟弟——完颜吴乞买。 “为何?” “大哥你看,”完颜吴乞买指着远处的城头说道:“城上的蒸汽弩,今日比以前又增加了不止一倍,而且旌旗更是增多三倍都不止。可见辽兵根本没有被宋军调动。我们现在硬冲,全无胜算。不如等宋军开始攻城时候,咱们再上。” “哈哈,”阿骨打放声大笑:“兄弟,如果今日的蒸汽弩和旌旗不多,我反倒不敢下这个决心。正是因为城头多了这些玩意,我才看破辽国的虚实。” “怎么?”完颜吴乞买有点听不明白。 “如果辽国有这许多蒸汽弩,为何不早早摆出来?反倒是宋军一到,就凭添许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架势摆的越足,越是虚张声势。我敢断定,如今城内必然兵力空虚,守备不足。” “大哥英明!”完颜吴乞买连连点头,果然不愧是金国的开国皇帝。这点自己是万万比不了。 可越是这样,他越不能让大哥冒险:“大哥,既然如此,你又何必亲自上阵呢。南京已然空虚,让儿郎们冲杀就足够了。” “吴乞买,”阿骨打神色转为凝重,他手掌重重拍在弟弟的肩膀上:“这一仗,我必须亲自上阵。这是天赐大金的机会。若是今日拿不下南京,等到辽军打败了宋军回来,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夺取这座城市了。” 说到这里,阿骨打压低声音说道:“咱们快断粮了。” 说罢,阿骨打在马上挺直身躯,一举手中长枪,高声喝到:“儿郎们,跟我冲。先入城者,封王!” 金兵看到皇帝带头冲城,这还不各个玩命。 他们紧跟在阿骨打的大旗下,各个纵马狂奔。 大地上仿佛突然刮起一股猛烈的沙尘暴。一道黄色战线翻滚着冲向幽州城! 秦牧看到这里,突然想起了那首著名的诗词。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眼下的自己,岂不正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自己可千万不要最终落得个“独怆然而涕下”! ------------ 第二百五十二章 幽州大战 完颜吴乞买望着阿骨打远去的身影,心中万分担心。 完颜部不过是寻常的小部落。白山黑水之间,有千百个这样的部落,都被契丹人奴役着。 辽国每年都派出大量的“银牌天使”来到各个部落。他们可说无恶不作,尤其是疯狂的糟蹋部落中的女人。 起初是完颜部指定穷人家未嫁的女子陪伴,后来络绎不绝的使者仗着辽国的威势,自己随便挑女人。 他们既不问有无丈夫,也不问是否为完颜贵族家的女人,只要喜欢便抢过去为所欲为。 这最终激怒了完颜阿骨打。 于是完颜阿骨打愤而兴兵,起事于白山黑水之间,历经万般艰难,终于打败了辽国。 从天庆四年起兵反抗,到收国元年正月建国。前后仅仅一年多时间。 完颜吴乞买死心塌地的佩服完颜阿骨打。大哥真是天纵奇才! 想当年完颜部才几个人,满打满算不过几百口子。当时阿骨打带兵号称两千五百人,其实大部分都是小部落来观风的。 可是就凭这点人马,阿骨打掀翻了强大的辽国,建立了女真自己的国家。 除了真命天子,完颜吴乞买想不出别的词语来用在大哥身上。 阿骨打是未来的天下之主! 可是阿骨打再能打,也扛不住蒸汽弩呀!完颜吴乞买忧心忡忡的望着远处。前方,大哥正带着金国勇士冲锋。 若是运气不好,挨上一弩,未来的天下之主,那可就完蛋了。没有了大哥,金国还存在吗? 想到这里,完颜吴乞买简直想冲上去替换大哥。 可是他知道自己没有阿骨打的威信。有阿骨打带头,金兵凭添百倍勇气。若是换了自己,那就只能呵呵了。 完颜吴乞买忧心忡忡,手心都攥出汗来了。 南京守将萧干,站在城墙之上,忧心忡忡。 望着远处一列绵延的黄线,他不由得双腿有点软。那是金兵在冲锋了。南京,还守得住吗? 现在南京守卫力量严重不足。 大石林牙拉走了一万精兵,同时还有两千民夫,和五台蒸汽弩。这让南京的守卫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缺口。 看金国的架势,这是要毕其功于一役呀! 他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不冷静不行,不冷静命都没了。 如今的城里,除了一个皇帝,可说屁都没有一个。 这个皇帝还不是耶律延禧,而是耶律淳。 耶律延禧根本就没有了消息,谁也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活着。辽国不能一日无主,所以众人一商量, 就推了耶律淳为帝。 怎么说,耶律淳也是正宗辽国皇室后裔。 他是辽兴宗的孙子,算起来,耶律延禧要叫他叔叔。现在辽国总算在皇位继承上,没有出大问题,至少名义上有个皇帝。 这时候的萧干死命的盯着前方,心里不断在计算着距离。 自金兵攻打南京以来,萧干和耶律大石一样,没日没夜的亲自在城墙上作战,他对于蒸汽弩也有了十分的了解。 只要金兵再前进一箭之地,萧干就要下令放箭了! 此时候的萧干,心脏跳动的几乎要蹦了出来。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完颜阿骨打的大旗,出现在正前方。 这是金国皇帝亲自冲阵呀! 萧干狂喜异常。他太了解蒸汽弩的威力了。只要一轮齐射,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挡不住。 “全体,瞄准阿骨打的大旗!”萧干发出了命令。 他紧紧的盯着那面蓝底白边的大旗,掐着指头计算着距离。 阿骨打,既然你来送死,那就别怪我成全你! 完颜阿骨打毫不畏惧。人如龙马如飞,一马当先跑在阵列最前方。 皇帝都如此玩命,手下焉能胆怯。 完颜阿骨打就是女真的神仙——战神。 自起事以来,阿骨打百战百胜,未尝一败。今日他带头冲锋,这让女真军兵无不热血沸腾。 蒸汽弩算什么,就是都穿透了我们,我们也要向前冲。 人,有时候是需要点精神的。 如今的金国人马,打鸡血都不足以形容,那是吃了兴奋剂一般。一个个如野兽一般,嗷嗷叫着拼命向前冲。 “很好,阿骨打,你的死期到了!”萧干望着那面大旗,不由得兴奋异常。他手都有点抖了。 眼看着阿骨打落入了射程,萧干就要下令蒸汽弩发射。 他百分百的相信,只要这一轮弩箭齐射,十个阿骨打也要死在这里。 可是却在这时候,就听身后一阵大乱。 一伙宋兵顺着马道就杀了上来。 怎么?城破了吗?大辽,这就完了吗?萧干脑袋里一片空白,竟然一下子呆在当场。 “呵呵,阿骨打真是走了狗屎运。” 折可存抽出一颗万宝路,叼在嘴里,随手划着了ZIPPO打火机,还不忘耍个帅,玩个花样,然后才点着了香烟。 这一手是他跟秦牧学的。虽然秦牧不抽烟,但是打火机玩的溜,这让折可存看起来很眼热。反正现在没事,正好跟妹夫学学。 香烟,他只抽万宝路。这是皇帝的享受。什么山梁牌,中华牌,胜利牌,大庆牌,全不入折二公子法眼。 那都是没门路的人才抽的。像他这样的人,守着秦牧,哪里还需要抽本土产的。咱必须抽“舶来品”。 就好像后世富二代,张嘴就是:“拉菲,我只喝82年的”。 后世的82年拉菲永远也喝不完,因为全是假货。可是折可存嘴里这颗万宝路是真的。这是秦牧从后世捣鼓回来的——后世的软中华。 这味道当然不同。现在大宋的烟厂,放在后世全是渣渣,折可存当然看不上那些玩意。 如今他叼着香烟,指着屏幕说道:“若不是这支宋军骗进了城,阿骨打就完了。真可惜。” 秦牧也看的心里暗暗吃惊。 他不是为了战场吃惊。刚见识过人间地狱一样的战场,这一处还没开打,不会让秦牧再吃惊。 秦牧惊讶的是历史。 历史难道如此强大?竟然能自我纠错。 他看得清楚,幽州城头足有二十台蒸汽弩——是真的蒸汽弩,假货不算。 城外的金兵距离城墙不过六七百米了。这个距离,正可以让蒸汽弩准确的输出。 阿骨打一马当先,跑在金兵最前面——秦牧不认识阿骨打,但是认识那面大旗——旗子上有字。 怎么看,阿骨打也活不过今天。 秦牧看的清楚,城墙上那位辽国将领,已经调整好蒸汽弩的角度方向,就等着时机合适,准备放箭了。 可是就在阿骨打即将被射死之前,秦牧看到有一股宋军进了城。 看旗帜,竟然是郭药师和他的怨军。 郭药师是辽国降将,投降大宋之前,他就是辽国的军官。他在辽国有大把的朋友。现在辽国到了穷途末路,很多人都惶恐不安,惊慌失措,纷纷为自己找出路。 因此郭药师一来,都没攻城,直接有人就把城门打开,放了郭药师进去。 萧干哪能想的到这一出,他还正准备击杀阿骨打呢,结果背后郭药师带着怨军杀上来了。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郭药师正是被萧干这些辽国高官逼反的,如今在城墙上会面,那还用说吗?杀!杀了你个狗娘养的! 城头顿时混战一团。 阿骨打一边狂奔,一边冷静的观察着城墙上的动静。 他百战百胜,除了有过人的武力之外,还有超人的冷静。 虽然这次他不得不身先士卒的冲击,但是本能让他随时的留意着战场动静。 他第一时间就发现南京城头乱了。 这是? 阿骨打来不及细想。管他怎么乱的,反正是乱了。 “城破了,辽国败了,儿郎们,跟我冲!”阿骨打这时候也如打了鸡血一般,速度再次提升一截。 如果今日拿不下幽州,金兵就断粮了。他老家都未必回得去。只有杀进南京,才能得到粮食。这事关金国生死! 金兵也看到了城头异状,顿时再加一针兴奋剂。一个个不要命的扑向前去。 转眼就到了城墙之下。 城头现在正在混战,根本没人能分心对付城下的金兵。 于是金兵完全没有受到阻挡,异常顺利的架设起各种攻城设备,开始攻城。 此时的城上,辽兵已经受不住了。 一来他们完全没想到城破了,自己的后路被宋军冲击。 二来郭药师等到了援军。 刘延庆,带着他的部队紧跟着进了城。 对于这次作战,童贯实际上是分兵两路。 西路是种师道带领,正面作战。 东路是刘延庆带领,迂回过去。 这样可以把辽军拉扯的更开。 童贯不是废物,他打了一辈子仗,知道怎么样才对自己最有利。 不过为了迷惑敌人,刘延庆把刘家军大部都排在种师道的西路,自己只领着一千人跟在郭药师的后面。 东路军不能硬打,人手不够。这里要看郭药师的表现。 童贯本来的计划,就是让郭药师打开城门。不论是骗也好,诈也好。反正不能用打的——没那实力。 结果计划进行的异常顺利,东路宋军兵不血刃的就进了幽州城。 刘延庆大喜。他马上打出自己的旗号,紧跟着郭药师冲上了城头。 只要拿下城头,杀光这些残余的辽军,幽州城,就是自己的了。这可以说是本次战役的首功,谁也抢不掉。 日后加官进爵,甚至封王都说不定! 刘延庆也是百战老将,这时候哪还需要犹豫。杀! 幽州城上,血肉横飞。 正打的激烈时候,刘延庆突然发现城头竟然出现了第三股势力——金兵。 这些金兵就如疯狂的野兽,见人就杀,根本不分辽人还是宋人。 只一眨眼的功夫,刘家军死了大半。 这让刘延庆顿时沉不住气了。 军阀,靠的就是军队。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儿郎白白死在这个地方。 “撤!” 马上跑。 刘延庆带头冲下了城墙,向着城外逃命。金兵势大,抵挡不了。 郭药师正在前面拼命,眼看着刘延庆跑了,只气的破口大骂。 可是他再骂,刘延庆也不回头。 刘家军紧跟在刘延庆身后,一股脑的逃命。 郭药师几乎都气疯了。 眼看着就能灭了辽国,你在这个节骨眼逃跑。刘延庆,我日你娘! 可是骂归骂,实力却改变不了。 如果刘家军不退,郭药师还有信心和金军打一场。 眼看着辽兵都被杀没了,只要自己和刘延庆守住城头,金兵未必拿的下来。 但是刘延庆跑了,只靠怨军,绝对挡不住如狼似虎的金兵。 “撤!” 郭药师仰天长叹。事到如今,也只能跑了。 无人机盘旋在幽州上空,秦牧默默的看着郭药师满脸的狰狞,还有满脸的不甘。 这时候,秦牧心里一阵悸动。 历史,太可怕了。 他通过旗号,认清了下面的几支部队。可是一旦认清之后,秦牧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就是历史的强悍吗? 在历史上,郭药师就是带着怨军杀进了幽州城,在城里拼死战斗,试图夺取幽州。 这时候,作为后援的正是刘延庆。可刘延庆不但没有增援郭药师,反倒自己逃跑了。这下差点坑死郭药师。 而大宋也失去了最好的夺取幽州的机会。 这件事如果按照历史,应该已经发生了,可是在本时空,秦牧知道这件事没有发生。 他本来以为再也不会发生,可是最终,还是一如既往的发生了。 虽然表现形式或者不同于历史记载,但是结果一模一样。 不但如此,这件事还直接导致了另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阿骨打没死! 按照刚才的形式,阿骨打本来会百分百死在自己制造的蒸汽弩下,可是现在他还活蹦乱跳的——如历史上一般没有死在这里。 历史,真是太强大了。秦牧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虽然来自千年以后,又有逆天的柜子支持,可是在历史这个真正的神迹面前,自己的一切还远远不够看啊! 他一会怀古,一会思今,正心神不定时候,却听到折可存说话了。 “对了,妹夫,你看现在天气也热了。你给我买吉普时候,顺便买个冰箱放车里。冰镇的好喝!” 秦牧差点把折可存踹出去。 你这小子,真是太与时俱进了!都学会要车载冰箱了,这都是谁教你的? ------------ 第二百五十三章 贾红线的快餐店 “唉!”这是贾红线一天以来不知道第几十次叹气了。 养殖场已经开业。仙鹤养鸡场,一听就充满高雅的味道,似乎连鸡屎味都不那么臭了。 挨着养殖场,是一个屠宰场,屠宰场旁边,是配送中心。 每日里,从养殖场出来的鸡都会被送进屠宰场。 贾红线是严格按照秦牧的要求,做足了工序。比如屠宰场门口的路上,就铺了一层火碱,这是为了消毒。 然后,一只又一只的鸡就进入了屠宰车间。 贾红线觉得这个屠宰车间特别有意思。 迎面是一排架子,下面是血槽。一只鸡进来之后,就会被挂上架子。架子是会动的,而动力,是一头驴。 当然,牛也可以。反正就是拉磨转圈。 一个磨盘样的装置,带动架子开始向前运行。 然后,挂在上面的鸡,就会经过一排锋利的屠刀。脖子一过,顿时死翘翘。 这里的工人就负责按鸡脖子,省的有漏网的。 每一道工序,都有固定的工位。工人不动,鸡在前进。 被杀死的鸡接着就进入放血环节,然后是一个水槽,里面是滚开的水。 一只鸡经过开水浸烫之后,就可以脱毛了。 脱毛之后,就是取内脏环节。 这个环节非常复杂,鸡肝,鸡胗,鸡肠子等等,都要分门别类的取出来, 最后,是分割流程。 在这里,一只鸡分门别类的做成各种食材。 比如可以分鸡腿,鸡翅,鸡胸脯,也可以直接切成各种鸡块——取决于客户的用途。 做完这一切,一只鸡已经被收拾的连它妈妈都认不出来了。 这时候就进入配送环节。 这是试运行的阶段,贾红线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把仙鹤牌鸡肉迅速推向了汴梁,很快的就拿下了一些酒楼的订单。 汴梁的酒楼食肆,一直是购买活鸡自己宰杀的。但是这种看似省钱的行为,实际上要比工业化宰杀的成本高。集约胜过单干! 仙鹤养鸡场出品的鸡肉成品,不但价格低于酒楼自己宰杀,而且那种特殊的分类方法是独创性的。 商户可以单独买鸡腿,鸡翅,鸡胸脯等等——买活鸡可没有这个待遇,连鸡毛你都得要。 这一独有的优势让各家酒楼纷纷放弃了自买自宰,而是转向仙鹤养鸡场,购买仙鹤牌成品鸡肉。 实际上贾红线的仙鹤养殖场还没开多久,第一批肉鸡并没有出笼。 不过,贾红线绝不会浪费时间等待。她是直接在汴梁收购肉鸡,然后送进屠宰场宰杀。 这样的行为,就算不赔本赚吆喝,也赚的不多。 不过贾红线不在乎,她要的是先占有市场,然后等自己的仙鹤养鸡场能出笼肉鸡了,那么立刻就可以停止收购,改用自家的肉鸡。这样成本就会直线下降,利润也就来了。 目前,这一套走的非常顺利。 同时,贾红线最为看重的连锁快餐点,也开了六家。 当然不能六家都给了任潇潇。经过协商,目前开起来的六家,给了任潇潇两家,剩下四家还属于贾红线——也就是属于整个后宫。 看在大嫂把百达翡丽还回来的情况下,任潇潇勉强也就答应了下来。过去的事,就不追究了。 贾红线兴高采烈的开始经营起自己的快餐店。 快餐店就不能叫仙鹤快餐了——这容易让人想起鸡屎味。 她请教过秦牧之后,给自己的快餐店取名“啃的鸡”。 这个名字,其实让贾红线好一阵困惑。难道鸡一定要“啃”着吃吗?不过她对秦牧有着完全的信服。既然表哥说叫“啃的鸡”,那就必须叫“啃的鸡”,“咬的鸡”都不行。 这让秦牧回来之后大吃一惊。 贾红线是在无线电中和他商量快餐名的。秦牧想也没想就说了“肯德基”三个字。哪成想贾红线直接给变成了“啃的鸡”。 还别说,这名字很有点趣味。“啃的鸡”就“啃的鸡”吧,赚钱就行。 可是“啃的鸡”快餐店,自开业以来,除了头几天赚了一些之外,以后基本不怎么赚钱了。这让贾红线万分焦急。 自己的事业,可是一整套的,快餐店是自己的终端,这里才是利润的大头,怎么偏偏收不上钱来呢? 每日里顾客也不够多,除去成本之外,一家店能不赔就算不错了。 这样的状态深深打击了贾红线,所以她终日唉声叹气——因为找不到解决办法。 今天终于等到秦牧从幽州回来了,贾红线立刻拉着表哥来到了秦牧的卧室。 一来,先给我和姐妹们买百达翡丽。她那一块已经还给了任潇潇,这让贾红线心里非常不满。那么好的手表,一天不在自己身边都不舒服。 二来吗,就是要秦牧给她拿主意,为什么这个“啃的鸡”不赚钱。 于是秦牧连脸都顾不得洗,就被逼着回了后世。 一通采购之后,满载而归。不但手表有了,还有一堆日用品,外加一个大件——带车载冰箱的吉普车! 折可存也没回府州,就在吴家庄等着呢! 贾红线拿到手表,然后一一分配给众位姐妹,这边姜月奴连忙替秦牧穿衣服。 虽然穿越了这么多次,但是每次来回都赤身裸体,还是让秦牧很不好意思。 “表哥,你说的,开快餐很赚钱,可是咱们这个啃的鸡,怎么就不赚钱呢?”贾红线见到秦牧,不禁眼圈都红了。 好久没见到表哥了,若不是一群妹妹在身边,她一定要先和表哥要个孩子——那个必须的手段。 秦牧一开始也没想到快餐不赚钱。因为他根本就没想过做快餐。 养殖是养殖,工业化的养鸡养鸭,能提供大量肉蛋类副食,能明显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这才是他唯一考虑的。 至于快餐,他只是顺嘴一说,那根本不是他考虑的范畴。 可是没想到贾红线执意要做,而且真的做起来了。虽然中间发生了地图泄漏这样的大事,但是总算有惊无险的遮掩了过去。到目前为止,汴梁城亦如他离开时候。 这张地图,连一丝涟漪都没荡起来。 既然这样,贾红线当然要赚钱了。为了快餐店,差点坏了表哥的大业,如果再不赚钱,她的脸面往哪里搁?还不被一群姐妹笑话死。 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大房的地位,贾红线绝不肯罢休。快餐店,必须赚钱,还是赚大钱。 虽然自己不能让快餐店赚钱,但是表哥一定可以。这个问题,必须给奴解决。 于是秦牧不得不开始认真考虑起快餐店的事。 这个事,秦牧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并不是贾红线做的不好。相反,贾红线做的很好了,她严格按照秦牧介绍的后世快餐店形式来,甚至连员工的工作服都给统一了。每个店伙都穿着统一款式的蓝布小褂,胸口还缝着三个字“啃的鸡”。 可是后世的快餐,面对的客户是写字楼的小白领,还有各种打工仔打工妹。简单说,就是快餐对应的是快节奏的工业时代。 而现在的汴梁,还是农业时代。大家来店里吃饭,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他们要借助这个环境,在吃饭之余,还要满足自己的社交需求 快餐店哪能提供这些。相反,快餐的关键就是“快”。不只是上菜快,也需要食客吃的快,吃完就走,腾出台面接待下一位。 这个经营方式,和农业时代的“慢节奏”生活,是有着根本的矛盾。 说白了,汴梁根本就不需要“快餐”,反而是需要“慢餐”。 越快越不赚钱,只有慢下来,才能吸引住食客。 这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秦牧也挠头了。 折美凤戴上新款的百达翡丽,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真是太漂亮了,比大姐原来那块还美!当然,这一块可是秦牧花了三十万买的,比原来那块贵了三倍呢。 她一边玩着手表,一边对贾红线说道:“大姐,那个快餐,咱们就别做了,专心做养殖和屠宰就好。” 贾红线立刻摇了摇头。你说不做就不做?那你自己又做的这么好。不让我做,这不纯粹是看我笑话吗? 她对于折美凤非常看不惯。因为折美凤在微山湖搞的一摊,和贾红线在汴梁搞的一摊是完全一样的。 但是因为微山湖整体来说,是一个接近后世的大型煤矿企业,那里到处都是产业工人。他们实际上已经进入工业时代了。 工业时代,需要快餐。所以折美凤一样搞出来的快餐业,非常的红火,为她赚来了大量的金钱。 当然,这笔钱不是她的私房,是要归公的。 可是折美凤根本不在意这个钱,她在意的是自己的事业。 微山湖有了养殖场,屠宰场,还有配送业务之后,折美凤开了好几个食堂——这个就不叫快餐店了,她妥善的解决了煤矿工人的伙食供应问题。 原来这一块是市场供应,或者工人自带伙食。这一来不好管理,二来耽误休息时间。休息的好,才能工作的好,这是美鸾美凤已经认识到的问题。 现在两姐妹连手,把微山湖煤矿打造的越来越兴旺,流程越来越顺畅。 吃穿住行,依次的解决,而且还有方好音的医疗做保证,实际上微山湖煤矿已经成了百里之内的天堂。 谁都想来这里打工。不但工钱高,而且吃的住的还好,甚至,生病了还能得到最好的治疗。 这不是天堂,哪才是天堂? 微山湖工人的地位,第一次超越了有产的农民。 工业对农业的优势,已经初步的在微山湖煤矿体现了出来。附近的人都不想种地了,全想进煤矿当工人。能挂上那个狗牌——也就是煤矿工人的身份标识牌,是他们共同的心愿。 贾红线看在眼里,气在心头。 凭什么美凤能赚钱,自己就赚不到钱呢?都是一样的东西。 不行,表哥必须给我想办法,必须让我的“啃的鸡”赚钱。如果不给我想出好办法的话,那就一辈子不许离开我,每天都要陪我睡,你们谁也别想再沾表哥的边。 幸亏她只是想想,还没真的说出口。否则她就成了后宫的全民公敌了,连余里衍都不会答应。 不管怎么样,秦牧必须得解决这件事。如果贾红线的快餐店不赚钱,她一定会无时无刻的来折磨自己。 眼下正是天下巨变的时候,自己哪有那么多闲工夫陪她闹着玩。 可是这个快餐店,到底怎么才能赚到钱呢? 这真是个麻烦事,让秦牧挠头不已。 ------------ 第二百五十四章 百花师太的变化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了白鹤庵洁白的院墙上。 百花师太睁开眼睛,望了望挂在角落的僧袍,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件衣服,她不记得有多久没穿在身上了。仿佛有一百年那么遥远,又仿佛就在昨天。 那是她的过去,又似乎另一个人的人生。 现在的百花师太,已经半点没有了原来的模样。 她洗漱过后,套上了一件工装。 这身衣服还是贾红线送过来的。不只是给她一个人,所有白鹤庵的姐妹,全是这样一身。 红线说,这就是工作服。 百花师太非常理解“工作服”的含义。以前自己的僧袍,不也是另一种“工作服”吗。 她出了白鹤庵,先来到仙鹤养殖场。 这里现在还只有鸡,没有鸭。不过贾红线说了,鸭子以后也会养。所以仙鹤养殖场,有时候也叫仙鹤养鸡场——因为现在只有鸡。 已经有小尼姑在鸡舍里面开始忙碌了。 她们也一身工作服,而且头上包着纱巾,把光头都遮掩了起来。 任谁看过去,都看不出这些辛勤工作的女人,是曾经的小尼姑。 这也是贾红线最为看重的。她要白鹤庵和过去一刀两断。如果再有人敢做皮肉生意,贾红线说过,那个没了脑袋的老道,就是她们的下场。 对于贾红线的威胁,自百花师太以下,没有不相信的。 她们都清楚这个师姐——也有的叫师姑,是多么可怕的存在。 那个老道,说杀就杀了。那个祠部郎,在白鹤庵曾经是神仙一样的存在,可是被师姐训的跟狗似的。 贾红线的话,在白鹤庵比圣旨还好用。 她说要干嘛,就必须做到,没人敢挑战她的权威。 不过贾红线还是很讲道理的,她也给了这些尼姑选择的机会。 若是继续在白鹤庵,那就干活,成为产业工人。若是怕苦怕累,那也没关系,贾红线会给她一笔钱,拿着这个钱,离开白鹤庵去过正经日子。 但是坚决不许再做皮肉买卖了。 也有三两个尼姑,觉得自己受不了干活的辛苦,又自负年轻美丽,选择了第二条路。 她们拿了贾红线的钱,离开了白鹤庵。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她们,也没人听到过她们的消息。 白鹤庵里面有小道消息传言 ,她们都被贾红线杀了。连尸首都没有留下,剁碎了成为饲料,都喂了养殖场里面的鸡了。 当然,这只是小道消息,具体真假,没有人可以肯定。 但是,所有人都更加的小心,更加的努力,生怕自己成为了那一筐一筐的饲料。 那饲料里面,明显是有碎肉的。 这些人当然不知道,那是折美凤另外建立的饲料厂出品的。里面有蚯蚓,当然会有碎肉了。 饲料厂并没有建立在白鹤庵旁边——地方不够大,人手也不够多。 关键是,贾红线也忙不过来了。所以折美凤就单独建了一个饲料厂,由她管理。 这些曾经的小尼姑,现在正干劲饱满的拼命工作着。 打扫鸡舍,添加饲料,收拾鸡蛋。一系列的工作,将会从早忙到晚。 辛苦是辛苦点,可是不用操皮肉生意,不用卖身给男人,还是让这些女人心理舒畅了许多——不是所有女人都愿意做男人玩物的。 她们很多人,其实是被逼无奈才做的尼姑——家里穷,过不下去了。 如今师姐给她们了一条全新的出路,能自食其力,大部分人还是心存感激的。 何况,贾红线也不是让她们白干活。做工有着丰厚的报酬,而且这些钱是单独发放,工资都发到每个人的手里,不会被庵堂截留。 她们实际得到的收入,比原来卖身时候还多的多。 这点让小尼姑们很开心,不过,这却让百花师太有点恼火。 她觉得师妹给的钱太多了。当然她不会嫌钱多,但是这钱没给自己呀。 百花师太现在也是拿工资的。不过这个工资,要比白鹤庵鼎盛时候少许多。完全不成比例。 可是她不敢抱怨。师妹的霸道,百花师太是彻底的领教过。 当日在她面前,贾红线差点杀了祠部郎。那可是祠部郎,是朝廷命官。若不是秦少爷拦着,贾红线说杀就杀了。 想起秦少爷,百花师太又是心里一动。这个男人,怎么如此厉害呢? 他的那些家丁,一个个天兵天将似的。 这人,到底是什么人?师妹是怎么认识的他呢? 这好事,怎么没轮到自己呢? 若是自己先认识秦少爷…… 想到这里,百花师太 不敢再想下去了。因为这时候她脑海里面浮现出贾红线冷冷的一张脸。 就是再借百花师太一万个胆子,她也不敢跟师妹抢男人。 这绝不能再想。何况,现在百花师太已经不再是百花师太。她用回了自己的俗家名字——薛小英。 现在,她是正经的薛厂长。 薛厂长走出了鸡舍,来到了屠宰场。 一进屠宰车间,薛厂长立刻双手合十,低声念了两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一筐一筐的活鸡,被从车上卸了下来,然后被一只一只的挂在屠宰架上。 每每看到这个场面,薛厂长就又是害怕又是佩服。 她很清楚,这一切绝不是师妹那脑袋能想出来的。 这么高效率的屠杀,一定是秦少爷才能办的出来。他宰人都不用二话,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死。 没想到,他杀人厉害,杀鸡也这么厉害。 薛厂长很清楚,这个屠宰场的杀鸡效率比汴梁城里面最好的屠户还要强几十倍。 因为这是流水线作业——这是贾红线告诉她的。 流水线屠宰,比个人杀鸡要强大太多了。 若是薛小英没进过屠宰车间,她都以为一切是变戏法。 一只鸡活蹦乱跳的从这边进去,那边出来时候就已经被大卸八块了。 而且,半点也没浪费,不说鸡胗鸡肝鸡肠子都有用,就是鸡毛,也被收集起来,有专门的车辆拉走。 她当然不知道,这些东西,又被拉去了饲料厂,处理过后,有的变成饲料,有的变成肥料。 总之,在秦牧设计的一整套体系里面,一只鸡,没有半点是废料。 这也是工业化大生产的威力。就凭这一点,农业和手工业,也完全没法跟工业竞争。他们成本太高了,利用率也太低了。 薛厂长巡视完屠宰场,就来到了配送中心。 这里,是她办公的地方。当然,如果贾红线过来,那么她就没位置了。 不过一般来说,贾红线都不会来,只是有一些订单会送过来。 根据订单,薛厂长要分门别类安排货物,分配车辆。 贾红线把白鹤庵改造成养殖场,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因为那些尼姑识字。 这年头,识字的男人都不多,别说女人了。 可是僧道两门,恰恰是个例外。 这里的男男女女,一多半都是识字的。 白鹤庵的识字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九十。唯一不识字的两三个,就是那漂亮的两三个,如今她们去了哪里,贾红线不会再去费心想——因为已经无需再为她们操心了。 她们,永远也不会泄漏自己的秘密。 贾红线操心的是自己的快餐店。 眼看着折美凤在微山湖做的红红火火,自己在汴梁却举步维艰,这怎么可以! 这岂不是说,自己被美凤这个丫头比下去了吗。 坚决不行。 “表哥,你想好没有,奴这个快餐店,到底要怎么搞才能赚大钱?” 秦牧望着贾红线,真是满脑袋无奈。 这个女人,变化越来越大,到现在已经没有半点初见时候的影子了。 秦牧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见贾红线,就是在王家首饰店里面。 当时贾红线好像大家闺秀,又是端庄又是懂的人情世故。 她拉着任潇潇的手,为任潇潇化解了尴尬。 当然,现在秦牧清楚,那是贾红线在踩点看货,可是不管怎么说,那时候贾红线还是动脑子的。 然后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轻松的骗去了自己大把的钱,还抢了任潇潇的百达翡丽。 之后又残暴的挟持住自己,讹诈了一部手机。 那时候的她,可说玲珑剔透,威风八面。怎么到了现在,却越来越无脑了呢。 漂亮倒是越来越漂亮,脑子吗,那就很难讲了。 难道女人的漂亮和聪明是成反比吗? 可是也不对。那几个女人都是越来越漂亮,也越来越聪明。就说方好音吧,她也日渐漂亮,但是人家智商是跟着走的,现在她的医术,已经远超秦牧了。 那几个姐妹也不遑多让。 怎么偏偏贾红线的智商就不跟着长呢? 不过这也是秦牧冤枉了贾红线。 对于贾红线来说,她弄出这么大一个摊子,整编白鹤庵,建造养殖场屠宰场配送中心,再加上在汴梁拓展业务,同时还要拿下店铺,装修门面,开张营业。 这已经是非常庞大的一项工程。贾红线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远超这个时代的女人了。 只是她倒霉的地方在于,身边的姐妹各个都更加出色,这才没显出她来。 不仅如此,还因为那些姐妹其实是严格按照秦牧的要求去做的,只有她,因为和秦牧在一起时间长,所以听得比较多,就有时候自作聪明。 实际上秦牧从来没打算搞快餐,这个快餐店,完全是贾红线自作主张的。 这样就超出了秦牧规定的范围 ,于是就显得贾红线比较笨拙了。 其实就凭贾红线已经搞出来的这些,放在大宋来说,已经是当之无愧第一人了。 不过贾红线也追求完美,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剩下搞不定的,必须秦牧给解决。 于是秦牧不得不翻来覆去的考虑。这个快餐店,到底怎么办呢? 其实秦牧早就想明白了。这个快餐店,做不下去。 因为从逻辑上来说,快餐和大宋,是一对矛盾。 程序员是非常讲逻辑的。逻辑绕不过去,程序跑不起来。 秦牧到现在也没否定贾红线的快餐店,实在是因为不想让她的一番心血打了水漂。 可是想来想去,没有办法,而秦牧的事情又那么多,这让他不得不下了决心。 “红线,这个快餐店,咱们先别搞了。” 贾红线一听这话,顿时面色一沉。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立刻有大滴的泪珠滚落下来。 这至于哭吗? 秦牧完全莫名其妙。你的养殖场什么的,搞的已经非常好了,已经可以大把赚钱了。这个快餐店不做了又能如何?难道你缺那几个钱吗? 女人的心思,秦牧完全猜不透。 贾红线不是心疼快餐店,而是觉得,表哥不爱自己了。要不怎么那几个做什么事,有困难找表哥,秦牧就给解决了。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快餐店就不做了。 她一句话不说,只是大滴大滴的落泪。 这可急坏了秦牧。这事,这可怎么说的…… “姐夫,你要是不给大姐把快餐店搞起来,我看大姐一辈子都会伤心。你这就是对大姐不公平。”余里衍看的明白,她立刻帮着贾红线说话。 秦牧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不患寡而患不均!”感情也是一样啊。 “红线,你别哭了。我想到办法了。咱们这快餐店,一定搞起来,而且要大赚特转。” ------------ 第二百五十五章 仙鹤家具厂 贾红线破涕为笑。果然表哥是最在意奴的。 只要自己一流眼泪,他就会心疼。 贾红线这时候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现在才想起来,秦牧根本就没打算过开快餐店。 只是以前闲聊的时候,秦牧随口说起过华国的快餐业很赚钱,这才让贾红线动了心思。 现在想想,这都是自己搞出来的麻烦。 可是,虽然麻烦是自己搞出来的,但是表哥必须替级解决。这就是贾红线坚定的信念——万事都有秦牧兜着。 现在既然表哥说要大赚特赚,贾红线立刻就觉得漫天黄金都掉进了自己的快餐店里面。 “表哥,快给奴说说,快餐店怎么大赚特赚?是给饭菜里面下**吗?” 贾红线最近和穆南行走的很近,所以不知不觉的想到了药物。既然要让食客听话,不如给他们下点药。 秦牧听得简直要跳起来。 幸亏你在大宋,幸亏还有我管着你。如果贾红线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妥妥的黑心商人。 他连忙摇头说道:“红线,你想哪里去了。咱们怎么能给人下药。再说我也不会啊。” “没事,表哥,穆姐姐会下药。” 秦牧没想到她连这个都盘算好了。真不亏是黑道大姐大。做事完全不择手段。 想起穆南行的药,秦牧不由得想起了那晚。若不是被这个女人下了药,堂堂的大宋神仙怎么能随便就失身了呢。 不能想,不能想! 秦牧连忙摇摇头,把一切有关药物的事情都丢干净。 “不是,红线,做生意,还是要堂堂正正的。咱们不能用那些歪门邪道。”秦牧不等贾红线反驳,接着说道:“快餐,搭配的是快节奏生活。这种生活方式,大宋是没有的。所以我们就算把菜式做出花来,也是俏眉眼做给瞎子看,没用的。” “那可怎么办才好?”贾红线有点着急。她本来以为秦牧是要弄几个拿手菜出来吸引顾客呢。 “我们不能改变大环境,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小环境。你听我说,咱们这么办……” 贾红线和余里衍立刻打起精神,认真听秦牧讲。 自家男人这是在给她们赚金子,必须用心呀。 秦牧的计划很简单。不能改变大宋,但是可以改变快餐店。 这个快餐店,不能只卖饭。那样没人来。 因为汴梁能去饭馆吃饭的人,都是有俩闲钱的。有闲钱的人,在本时空,基本就是等于有时间。 他们不会来了就跟饿狼似的,忙不迭要吃饭。 更不会吃完了就跟赶着上厕所似的,马上就走。 他们会慢悠悠踱进来,找个好地方坐下,悠闲的看着全套餐具摆上来,果子和酒,依次排开。然后再等店伙计推荐正菜。 这么一套下来,没半天完不了。 这还是什么快餐?这就是现在的酒楼。 如果贾红线的快餐店也改制成酒楼模样,那么就完全失去了快餐的意义。而且,贾红线的“啃的鸡”酒楼是新开的,凭什么跟老字号竞争? 不说别的,就是樊楼和折家酒楼,贾红线就争不过。那两家全是老字号,而且都和秦牧有关系,所以各种炒菜,比贾红线的快餐店还丰富的多。 贾红线的快餐店如果改成酒楼,是彻底没希望的。 不改成酒楼,还保持快餐的本质,就是快吃,可是又要快速的翻台——就是吃完就走,别占着位置,那么必然要给这个行为一个理由。 秦牧不能去街上拉人,更不能看人家吃完就赶人。 必须要让人自愿的跨进快餐店,而且自觉的吃完就离开,不占位置。 怎么做到这一点? 贾红线和余里衍一点办法也没有,她们只能眼巴巴的盯着秦牧。 “如果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在店铺里提供全新的内容。我准备卖家具。” 秦牧的计划是这样的。 把快餐店改成后世的“宜家家居”。 宜家家居,全世界到处都有连锁店。这个店,主要是卖家具和居家用品。每日里顾客不断,可以说跟赶集似的。 因为是买家具,不是买水果香烟,所以不会丢下钱拿了东西就走。顾客全都在商场里面不断挑选,仔细寻找,找合适自己的钱包,又让心里欢喜的款式。 逛累了,逛饿了,就会想起吃个饭。可是因为主要目的是买家具,所以不会霸着餐桌不放——吃饱了还要继续逛呢。 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快餐的本质——上菜快吃的快走的快。 同时,家具店更加来钱,这又是一个新的行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秦牧已经很了解本时空的情况了。 虽然本时空的家具精美异常,放在后世,价值连城。不但木料好,就是做工都各个是精品。 但是手工业有固有的问题,就是无法规模化生产。 就是一张小板凳,那也得琢磨打造好久。这东西,简直能做传家宝。 因此,本时空平民百姓家里,并没有多少家具。随便弄块木头不就能坐着吗? 炕头上也可以吃饭,不需要桌子。桌椅板凳,都太贵了。 贵就贵在人工。因为木匠是个纯手艺活,师父带徒弟,代代传。这个行业技术含量非常高,所以家具就无法普及。 秦牧准备新建一个家具厂。 地址都选好了,就在吴家庄。 任员外的火柴厂在吴家庄,所以任员外对原料一直非常上心。木料的供应,只有富裕,从没断过货。 而目前这个时空,原材料还是很多的,不用去建速生林,可以砍来就用。 既然原料充足,而技术自己都有,那还不干等什么?后世的家具,尤其是“宜家”的家具,基本全是制式的,关键还是组装的,甚至连一根钉子都不要。 这太适合本时空的汴梁市民阶层了。 贾红线听得眼睛放光。 这样子,真是太好了。表哥真是天才! 用家具带动快餐,不但搞活了快餐,还多赚一份钱! 表哥和奴真是贴身又贴心! 贾红线立刻开始给家具厂起名字。 这次不能叫红线家具厂了。因为那个吴家庄的红线制药厂,只是挂着自己的名字,实际掌握在方好音手里。 贾红线担心如果再叫“红线家具厂”,会以后说不明白。 “表哥,这个家具厂,就叫仙鹤家具厂吧。”贾红线双眼放光的说道:“仙鹤养殖,仙鹤家具,多好。” “……”秦牧真是无话可说了。 “大姐,这个名字好。”余里衍拍手支持。现在她在姐妹中势力最小,可以说几乎为零。 而且她有黑历史,毕竟在做辽国公主时候,她一拳打晕了秦牧,把她们的男人抢走了好长一段时间。 正因为如此,余里衍一直很小心的做人,从不轻易冒头。她坚决的支持贾红线——靠着大树好乘凉,自己暂时躲在树荫里面就好。 “丫头也说好,那肯定就是好了。”贾红线就这么决定了,她转头对着秦牧说道:“表哥,只卖家具,我看还是不够吸引人。不如把煤油灯,香烟,玻璃杯,火柴,都摆在这里卖。反正以后咱们有什么就在这里卖什么。” “那还能叫快餐店吗?”秦牧觉得贾红线真是够敢想的。 “不,不叫快餐店了。这个太小气。我们叫超级市场。” “超级市场……”秦牧被贾红线震惊了。这名字,就如西点军校一般,都从她天才的脑袋里面冒了出来。 “啃的鸡超级市场,这个真的不行,咱们改名吧。叫宜家超级市场,你看怎样?” 好吧。于是大宋汴梁城里面,宜家超级市场就成立了。 超级市场,尤其要卖家具,快餐店的那点面积就不够了。 不过这难不倒贾红线。她现在可以仰仗太子的势力,还有穆南行的势力,先本着一个店改造,买下周边,扩展店面,到也不是难事。 如今贾红线和任潇潇这对姑嫂虽然彼此都看不顺眼,但是生意面前,还是能携手前进的。 而穆南行作为外室,大房主动交好于她,她当然也要顺势伸出手抓着。 贾红线就带着余里衍跑去汴梁筹建宜家超级市场,秦牧立刻回了后世,拉回来各种木工器材。 幸亏吴家庄早早的被秦牧改造成工业区,所以再建个木器厂真的不难。 因为有地,有水,关键是有电! 当然,还缺人。 这时候任员外又跑了过来,人吗,我出,只给我一点股份就好了。 贾红线虽然不愿意分出去股份,可是她实在找不到人了。尼姑都被用光了,难道还能去找和尚?她也不认识和尚啊。 唉,只好吃点亏吧。于是任员外以人力资源入股,拿到了一成股份。 当然,如果是秦牧来交涉,可能任员外就能拿到两三成了,但是和贾娘子打交道就没这个便宜可占了。 不过任员外也很满意。赚钱不赚钱的放一边,先跟秦牧拉好交情。 这一成股份,任员外又给了任英。可把任英幸福坏了——老爹真疼我。 任英如今负责着吴家庄玻璃厂,这里不但产出玻璃,还生产玻璃杯和玻璃灯罩。 玻璃现在可是汴梁最热门的商品,谁家不想把纱窗纸窗变成亮堂堂的玻璃窗呢? 一时之间,供不应求。而且这局面显然要持续很久。 这让任员外的大名更加传遍了汴梁。就连赵佶都找过他好几次——皇宫也要换玻璃窗。 任英每天累的跟死猪似的,但是他一点不觉得苦,反倒快乐异常。 这都是自己的产业,给自己赚钱,哪有嫌累的。 而且,他做这个生意,还得到了姜月奴的照顾。 姜月奴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能有现在的神仙一样生活,全靠了那日任英给她传话。 如果任英怕麻烦,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根本不搭理自己这件事,那么自己现在会过得成什么样?李师师就是例子。 那样的悲惨,姜月奴想都不敢想。 因此她时常给任英一点方便。不说别的,就说任英有时候要见秦牧,姜月奴都能帮着安排一下。 这对任英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方便了。 他很清楚的知道,吴家庄是秦牧的天下。 而且不止如此,他更是觉得,秦牧肯定是要当皇上的。现在能抱住未来皇帝的大腿,那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任英有了这样的见识,更是不知疲倦的工作。 累算什么?抽根万宝路解乏。 没精力了?不怕,这有姜贵妃赏赐的“咖啡”,来一杯提提神。 在秦牧和众人的玩命工作下,“仙鹤家具厂”只用了短短十几天,就建成投产了。 ------------ 第二百五十六章 宜家超级市场 宜家超级市场是全新的事物,大宋之前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销售方式。 哪有左边吃饭右边卖东西的店铺呢? 即便是穆南行也无法想象那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可是秦牧的一切要求,穆南行都无条件的执行。她坚信,这个男人永远是对的,永远比全天下所有人都高明。 有了她的倾心帮助,贾红线做起事情来更加顺利。毕竟论起在汴梁的能量,樊楼主人比黑道大姐大可是强太多了。 明天就是超市正式开张的日期,今天贾红线特意搞了一个试运行——这也是秦牧的要求。 先跑一趟流程,有不合适的赶紧整改。 试运行当然就没有外人了。伙计还是正式的伙计,但是客人全是自己人。 这个自己人,基本上是秦牧一大家子。 秦牧是来挑错的。有什么问题,他要及时发现立刻解决。所以试运行绝不能有外人。 李清照自然不能算是外人。 她一直在汴梁,就没有回青州。回去干嘛呢? 香烟有柴进帮自己卖。本来香烟就是顺风物流运来的,现在直接交到柴进手上,李清照只管收钱就行了。她相信,不论是因为秦牧还是因为穆南行,柴进都不会黑自己的钱。 李清照心里有数。 地里的庄稼,还不到收割的时候,现在回去也没事干,不如就在汴梁玩吧。 汴梁才是天下最好玩的地方,这里有无数的赌档和美食。 现在李清照手里有的是钱,那就要好好花销花销。 今天贾红线的宜家超级市场试运营,李清照当然要来看个新鲜。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秦家的一员——虽然是外室,也不能把自己踢出去。既然穆南行来了,她也要来。 这个市场可比李清照见过的所有店铺都大的多。因为贾红线几乎买下了半条街。而且所有院落中间打通,不要墙壁阻隔,只用柱子做承重支撑,上面再搭建新的房顶。 在大宋,这样的建筑根本不存在。因为这样的进深,阳光根本无法照射进来,屋里黑漆漆的跟鬼屋似的,哪个客人愿意来? 可是贾红线就这么做了。她有这个底气。因为吴家庄有玻璃厂,而玻璃厂是属于表哥的,也就是属于自己的。 不管玻璃在市面上多么紧俏,就算是皇宫里面等着用,那也先放在一旁。 我这个超级市场,是第一要务,别人都靠边站。连赵佶都要靠边站。 这样一来,贾红线的这个超级市场本身就成了汴梁一景。因为房顶全是玻璃的。这样就完美的解决了采光问题。 至于防寒,那就不在贾红线考虑范围之内了。反正她也不住这里。 不但宜家超级市场用上了玻璃窗,而且整个房顶全是一块一块的玻璃,那种透亮的感觉简直太震撼了。 李清照顿时被吸引住了。她只顾抬头看玻璃,差点没留神被椅子绊一个跟头。 樱桃连忙搀扶住自己的女主人。 李清照这才收拾心神,用心的打量市场里面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宝贝,可别像古人似的,来个买椟还珠,那就丢人了。 秦牧经过仔细的考虑,选择了床,桌,椅子,床头柜四个大类别,而放弃了大的穿衣柜。 因为后世宜家的穿衣柜,一个个又高又大,实际上不适合本时空的小门小户。当然秦牧也可以更改尺寸,但是那样一来,就要自己设计图纸了。这就极大的耽误了时间。 秦牧的意思是,一切照搬,尽量不改,更不要自己设计,实在没那个工夫。 不过尽管秦牧只选择了四个大类,但是宜家的商品款式繁多,就这四个大类,都能衍生出几十个小类。 每一个小类,秦牧的都给做出了一两样样品,甚至有的还多。因为一张桌子配四把椅子,总不能少一两个,那摆放起来不好看。 李清照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家具啊。而且关键是每一件,都是全新的款式。 这些家具,又新颖,又漂亮,关键还实用。 宜家的家具,主旨是简约实用。这是一种另类的美,和本时空有着鲜明的差别。 大宋的家具,恨不得桌子腿底下都给你雕上花,所以一件一件繁琐异常,当然价格也就高不可攀。非豪门世家,不敢敞开了买。 就好像任员外没发迹之前,从汴梁最好的老鲁家木店,买来的他家最好的案几,都珍而重之。 不为别的,正是因为这时空的家具,不只是家具,还是一件财富。家具是可以保值的,更是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的。 但是这样的家具,基本上就不考虑使用者的舒适度。 本时空根本就没有人体工程学的概念。做出来你就用。你别问舒服不舒服。你要看这料好不好,手艺高不高。至于舒适性——这是什么玩意,能吃吗? 可是秦牧做出来的这些家具不同。后世的家具,只要不是仿古的,是真正为了人类使用的,那么舒适性必然排在第一位,然后是实用性方便性,再然后才是别的什么。 李清照摸摸这个,看看那个。坐坐这个椅子,再坐坐那个椅子,身子向后靠一靠,屁股左右晃两下,感觉哪里都是那么舒服。她觉得,如果自己坐在这样的椅子上打麻将,那更加爽的不得了。 原来的椅子坐久了还难受呢。有了这个新椅子和新桌子,她能从早打到晚,二十四小时不带上厕所的——连两桶油都似乎不那么沉了。 这时候有伙计奉上了热茶。 瓷茶壶,但是配玻璃杯。这在秦牧看来太不搭。你怎么也得瓷的配瓷的。但是贾红线坚持要用玻璃杯。这点秦牧拗不过她。反正不是原则性问题,随她吧。 贾红线当然要用玻璃杯了。 瓷器,满汴梁都是,新鲜吗?都烂大街了。 只有玻璃杯,才能体现我这个超级市场的与众不同。 于是李清照手里就有了一杯清香的绿茶。 透过玻璃望过去,茶叶在杯子里面浮浮沉沉,煞是好看。 她端起来嗅了片刻,一股异样的香味直扑心底。 再抿了一口,舌尖上仿佛舔到了春天的滋味。 真是好茶呀!当然了,贾红线掌握着秦牧所有从后世拉来的物资。生产用品她就不管了,贾红线只管生活用品。 一切好东西,都归她管。当然折美鸾电脑里面也有记录。 不过这些生活用品,大部分就堆在了各房的卧室里面,贾红线的屋里最多,所以她能动用的后世好玩意也最多。 这一壶雨前龙井,贾红线是特意拿出来的。就是为了在今天撑场面。 李清照离秦牧那么远,她身上大件是有了,比如手表手机,但是小东西,就差太多了。这雨前龙井她就见都没见过,今天还是第一次享受。 在宽敞的玻璃房里,坐在全新的椅子上,用玻璃杯品着顶尖的绿茶,这样的享受,让李清照差点跳起来抓住秦牧大叫:“弟弟,我也要。” 这个时候,李清照非常痛恨自己。为什么自己早生十年呢,若是晚点出生,哪怕再晚七八年,配秦牧也是合适呀。 现在自己大弟弟那么多,就算弟弟接自己进门,自己都不好意思进去。 唉,可怜。 李清照想到这里,不由得悲从心来。她望着秦牧说道:“弟弟,姐姐要写字。” 秦牧正一处一处的检查着。毕竟这是全新的店铺,大宋没有这样的建筑,也没有这样的格局,如果出了事情,那就大事不妙了。 所有安全隐患,都要提前消灭排除。 他正全心的办正事,冷不防听到李清照这句话,吓了一跳。 怎么,她又要写词了? 秦牧顿时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李清照每次写词,好像对自己都没什么好事。 若不是那首《诉衷情》,自己和她还不会有超越今古的关系。 这是,又要搞事情吗?秦牧都有点怕李清照作词了。 没等秦牧说话,贾红线走到了李清照身边,语气冷冷的说道:“李姐姐,今天可是妹妹的大日子。” 李清照连忙笑着说道:“红线妹妹,你这一个超级市场,可是汴梁城里面,不,是全天下,独一份,最好的地方。姐姐别的不会,只能写几个字给妹妹助兴,希望妹妹别嫌弃姐姐愚笨。” 她这样说话,贾红线到不好接了。 人家要写字给自己祝贺,这是给自己面子,那不能发脾气。而且李清照怎么说也是名动天下的词人,有她写几个字,自己这个超级市场也更加有格调。 当然,贾红线私下以为自己这家店,已经是天下第一了。有没有李清照的字都无所谓。 但是既然她主动提起来了,自己也不好拒绝。那就要吧。 李清照写字,那是说来就来,几笔就是一首诗。 “千古风流仙鹤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京城十四州。” 贾红线拿起一看,还真不错。 虽然这里没写出宜家超级市场几个字,但是写诗吗,要暗写,这点她还是明白的。仙鹤楼,岂不就是说自己。毕竟仙鹤系列都是属于自己的。 什么仙鹤养殖场,仙鹤屠宰场,仙鹤家具厂。最好以后把红线制药厂也变成仙鹤制药厂。 反正以后叫仙鹤的,全是自己的。这个超级市场,也是仙鹤的一部分。 大气,不错。贾红线立刻展颜笑道:“李姐姐,有心了。” 秦牧没想到李清照做了一首诗,而不是词。 这诗,怎么那么眼熟呢。 他想了片刻,突然想起来了。这是李清照南渡之后写的一首诗。题目是《题八咏楼》。 原始诗词是这几句:千古风流八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 现在还没到靖康耻,李清照也就没有南渡,这诗被她改了几个字,不但完全应景,而且显然用在这里更加合适。 这个超级市场,都不用秦牧吹,水通南国,气压京城,那简直是一定的了。 不过,李姐姐这觉悟有点低啊。 “气压京城”这样的话,能是贾红线敢用的吗? 可是这时候也不能说扫兴的话。秦牧只好把那首诗拿了过来,笑笑说道:“姐姐做的一首好诗,我先收起来了。” 李清照顿时大喜。弟弟喜欢,那就最好了。 可是她喜欢,贾红线不高兴了。 本来你是给我祝贺的,怎么转眼变成讨好表哥的了?莫非这字字句句里面隐藏着奸情?是这个“水”有问题?还是这个“压”有问题? 这可不行!如果这样,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只是贾红线知道自己文采不入流,给她一年时间,她也未必看得出字句后面的意思。但是没关系,自己不行,不是还有那些姐妹呢吗。 贾红线准备晚上就把这事和姐妹们开个会讨论一下。究竟李清照这个坏女人,是不是当着我们的面给表哥献媚呢。 秦牧真想不到他的小心谨慎,能引来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早知如此,秦牧觉得自己应该把店里的笔墨全收了。 文人,尤其是女文人,真是难打交道!当然,没文化也未必好打交道。贾红线也不是善茬。 ------------ 第二百五十七章 宜家开业大吉 宜家超级市场,开业以后,火爆汴梁城。 每日里人山人海,比任何一个瓦子的人口密度都大的多。 在穆南行看来,这都赶上樊楼的一层大堂了。那可是一个挨着一个的粉丝,几乎插不下脚。 贾红线也没想到生意会这么好,她感觉好像整个汴梁的人都跑过来了。超市虽大,可也架不住人多,于是只能限号了。 同一时刻,只能进一千人,然后出一个进一个,剩下的,都在门口排队。 这个超级市场震动了整个汴梁。不只是因为这个超级巨大的建筑,到处都是玻璃,属于汴梁独一份。更重要的是里面的家具,价格太亲民了。 本时空的家具不是日用品,而是奢侈品。百姓家,能拉出两把椅子就不错了。 这个并不夸张,因为手工艺本身就对应着低产量。汴梁人口百万,哪里有那么多做家具的木匠?东西少,还做的特别精致,自然要消耗大量时间。 木匠难道不要吃饭吗?人家不但要吃饭,还要吃的好。否则对不起这身本事,和几十年的学艺。 普通人家真的没什么家具。而家具,这个和香烟不同。香烟还是有人不抽的,但是桌椅板凳,哪家不用呢? 一把椅子只要三贯,这个价格,大概是汴梁普通市民一个月的收入。 一张桌子,也不过五贯。 而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足够让这个家庭有面子也有里子了——可以接待客人。 这样所需不过十一贯。 若是再稍微宽裕点的家庭,一张桌子四把椅子,标配,就非常的有牌面了。这家,就进的来人,拿得出手。 而价格呢?不过就是十七贯。 相当于一个人不到半年的薪水。 一个人,不到半年的薪水,能置办一套家具,这简直是做梦也做不到的美事。 若是没有宜家,没有这样的家具,那么普通人家要买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几乎要用一生的积蓄,还未必买的下来。 而且宜家的家具不仅仅是便宜,便宜到每家都能负担,更重要的是,这些全新的家具非常好用。 只要用过之后,每个人都发现新款家具是如此的舒适。就算家里有家具的富人,都不想再坐原来的桌椅板凳了。尽管那些家具用料考究,做工精美,但是坐久了屁股疼! 就像李清照,她现在寄居在姨夫家里。 本时空再怎么说,还是人口远远比不上后世。 汴梁有一百万人,和后世的首都比起来,岂不是毛毛雨?北上广深哪个没几千万人?都摞起来住了。 郑居中身居高位,他的家自然有的是院落。李清照独居一个小院。在宜家试运行的当天,她就求着贾红线卖给了自己一套桌椅。 还别说,李清照的眼光让秦牧佩服不已。 她选中的款式,就是后世的麻将桌。 怎么说李清照也刚送了一首诗给贾红线,所以贾红线也不好意思拒绝李清照的这个要求。 再说当时秦牧也在。不只是秦牧,当时还有穆南行和好几个姐妹。贾红线作为大房,不能显得那么小气。 李清照怎么也算是秦牧的女人,人家张嘴了,贾红线不能不给这个面子。她要保持自己在姐妹中的形象。 那就卖。不过一分钱不可以少,就不给你打折。 可是现在李清照不差钱。钱算什么,她有的是。 离婚之后,李清照通过代理香烟赚的钱,包包都快装不下了,而且马上夏粮就要来了,到时候再收一大笔租子,这都是钱。 她根本不在乎多少钱,李清照只要这一套桌椅。 她连夜把桌椅搬回了家里,立刻就开干。 姨夫家有好多大表嫂小表嫂,都叫过来,打马吊。 这一战真是悠长,虽然没二十四小时那么夸张,但是也差点让李清照下不来战场——憋的。 这桌椅太舒服了,尤其是太适合打马吊了。 有了李清照这个活广告,郑居中家里人还不赶紧出手吗。 这样好用的家具,还如此的便宜,赶紧去抢。 于是汴梁城出现了很少见的一道风景,就是达官贵人和贩夫走卒,同处在一家店铺。 本时空阶级还是很分明的,就算是勾栏瓦巷,也是阶级分明。 比如在金孩斗鸡,虽然上下人等都喜欢这个玩意,可是观战的时候,上流社会都是在包间里面,绝不和市井小民混在一起。 不过宜家超级市场是个全新的玩意,秦牧根本没想到过还要分阶层招待。他也没建两条通道——那也不可能,所以大家就混杂在一起。 这让贾红线担心不已。她在人群中看到了不少达官贵人,甚至连太子都来了——任潇潇陪在身边。 不过任潇潇可不仅仅是顾客,她还是小半个老板——这里有她股份。所以任潇潇逛的理直气壮——都是我的,太子喜欢哪个,随便拿。 因为每一件家具都是明码标价的,而价格已经低到跟白捡一样,所以整个宜家超市就好像爆炸了一样,到处都有争吵——好东西谁不想要,关键买得起! 贾红线望着眼前的局面,心里暗自庆幸。幸亏表哥早有预料,把盖世太保拉来维持秩序。否则这那还能做生意,纯粹变成黑道大混战了。 任潇潇看中了一套卧室套装家具。 有一张双人床,一个梳妆台,再加两个床头柜。这是百灵系列,算是宜家家具里面的高端系列。 商品吗,总要分档次的。 秦牧要打出名气,所以必须搞一些大宋没见过的好玩意。虽然整体来说,这些家具大宋的百姓都没见过,但是总有一些,是真正的好玩意。 比如抽屉。 本时空的家具不是没有抽屉,但是大宋的抽屉,不带抽屉滑轨的。就是抽屉和框子之间硬摩擦。 而百灵系列——这还是秦牧坚持才抢到的冠名权,否则贾红线就要叫仙鹤系列了,所有的抽屉都带导轨。 这个导轨大宋肯定不能生产,所以全是秦牧从后世拉过来的。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独特的导轨,让百灵系列的家具超越了其余的家具,更是远远超越了大宋本土家具。 任何人,只要一拉动抽屉,都会被那种丝滑一般的柔顺所吸引。 李清照本来也看重了百灵系列家具,而且就算再贵,她也舍得掏钱。但是贾红线没卖给她。这个系列的货太少了,因为导轨是纯华国采购,必然不能大量供应。 贾红线觉得李清照在自己面前还没那么大面子。 这些好东西,都是联络感情,拉拢势力用的。李清照有什么值得贾红线拉拢的?难道就凭那一身肥肉,和沉垫垫的两桶油吗? 如果秦牧知道贾红线的心里,一定要劝两句。李清照并不肥呀,人家只是到了成熟的年龄,身材丰满。 至于那两桶油,这个是天生的,你羡慕也没用呀。 不过不管怎么说,贾红线是不会把百灵系列卖给李清照的。若是穆南行吗,还可以考虑考虑。 看看人家穆姐姐多懂事,知道自己刚开业,需要镇场子的东西,所以都没开口。 越是这样懂事,贾红线越不能忘了。她心里有数,以后怎么也要卖穆南行一套百灵系列家具。 但是现在吗,麻烦事来了。 任潇潇看中了百灵系列,选好了一套家具。这一套下来,足有一万多贯——大概后世一千万。任潇潇偷她爹的钱,也不过这么多。 大部分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高端家具区域,人流明显少的多——买不起看着白白眼热,还不如不看。 再说高端家具区域全是达官贵人,一般升斗小民也不敢凑过去——他们还忙着抢便宜的呢。 不过现在这个时空,汴梁城里面有钱人太多了。 任潇潇看中了这一款,还有别人也一样看中了。 百灵系列并不仅仅是家具,秦牧还在上面配套了后世的床上用品。 这才是百灵系列真正值钱的地方。本时空哪有后世松软的各种棉织品? 床垫,棉被,枕头,包括梳妆台上的大镜子,这一套玩意下来,一万贯真是良心价了。 若是秦牧想拍卖,十万百万也有人抢。 只是在这么一个市场,秦牧不想把价格拉的那么开。 可是这么多后世的卧室用品一出现,避免不了的就引来了争夺。 别看任潇潇是和太子赵桓在一起,但是不卖赵桓面子的人多了去了。 如今赵佶春秋鼎盛,再干二三十年看起来毫无问题。而他的孩子又那么多,赵桓想当皇帝,不说要等个几十年,就是真到了那个时候,他还是不是太子都难说。 赵佶可是有几十个儿子的人!就是能生!别说儿子了,闺女还好几十呢。 贾红线这次借太子的面子,其实真就是只借他面子,里子借不到多少。要不怎么快餐店只开起来六家——还不是太子没什么权势吗。 这家超级市场能顺利开张,其实穆南行功劳最大。她的实力远超贾红线想象,这半条街,其实小一半都是穆南行的。 这让贾红线对穆南行刮目相看。真没看出来,这姐姐有如此手段,不声不响的,赚出了好大财产。 想想自己,在汴梁连个窝都没有,以前居住的那个小院子,还是白鹤庵的产业,这让贾红线真有点不得不服穆南行。 她很清楚,若不是自己意外的遇到秦牧,并且牢牢的把自己和表哥绑在了一起,她贾红线这辈子也赚不出穆南行十分之一,不,甚至百分之一的财富。 也正是因为这点,贾红线对穆南行的态度好了许多。 如今穆南行根本不借着自己的功劳要东西,这让贾红线更加的感激。 同时,也更加的讨厌任潇潇。 实际上,任潇潇现在就是仗着那幅地图的事漫天要价。 贾红线极为讨厌被威胁。若不是有秦牧和诸位姐妹拦着,她早想一枪把事情了解了。 不过现在吗,既然不能杀她,只好哄哄了。 任潇潇正和一个女人吵得不可开交,贾红线不出面也不行了。 “潇潇妹妹,噢,太子也在,你们这是……” ------------ 第二百五十八章 宜家开业后的麻烦 “红线姐姐,这套百灵卧室套装,太子要定了。”任潇潇见到贾红线,立刻摆明了立场。 谁也别和我争,和我争就是和太子争。 “哼,凭什么就你要定了?”和任潇潇争得人,一点不发怵。 贾红线一看,也不是外人。这是蔡鞗的夫人,皇上的闺女,蔡京的儿媳,赵福金。大宋第一帝姬。 不是说她排行第一,而是她是帝姬中公认的最漂亮一位。 这是,妹妹跟哥哥对上了。 这时候的蔡鞗远远跑去了别处。作为京城第一衙内,他丢不起这个人。 自己买东西,什么时候还要和别人争了? 比如这个摩托车,不就是秦牧送给自己的吗。这样的宝贝,人家都送给自己。现在要为了一套家具去跟人家急扯白脸的,太丢人了。 可是有赵福金在,他还不能劝。 对于机车,大部分男人都热爱,可是总有一些男人未必喜欢。 但是女人不同,对于家中的布置,那是百分百的女人都喜欢。没有例外。 今天是宜家超级市场开业第二天,赵福金早早就拉着蔡鞗出了门。 如今,蔡鞗小两口可是标准的有车一族,俩人一车,飞快的来到了宜家超市门口,赶着第一波就冲了进来。 赵福金一进来就喜欢上了这里的所有家具,若不是店里有说明,每人限购一套,她都想把超市包圆了——反正蔡家有的是钱。 别说超市了,连这条街买下都毫无问题。 不过赵福金知道这里不是她可以孟浪的地方。这是贾红线的地盘,贾红线背后是秦牧。自家男人这台摩托车,还是秦牧送的呢。 对于这个来自华国的男人,赵福金一直看不透。他有那么多好东西,可是却从来不在汴梁权贵间走动。 如果换了是自己在他的位置,身上有那么多宝贝,早拿出来各家串串,混个好前程了。 哪如秦牧这般木头,到现在,才被赏了个知监。这算什么官,根本不入流吗。 但是,不管秦牧怎么样的不堪,他的东西好,这个没话说。 超级市场,听着这个名字就霸气。 而里面的家具,也果然配的上这个名字。一张张桌椅板凳,箱子柜子,让赵福金看的眼花缭乱。 每一件她都要试试,每一个抽屉都拉开看看。 这么一耽误,她就走的慢了,结果到了高档商品区,正看到任潇潇在百灵套装那摸被子。 这样的被子,大宋绝无仅有——至少赵福金没见过。她都没见过,那别人家更没有了。 当然了,这是秦牧从后世拉来的原装货,别看就是简单的一床被子,可是实实在在领先本时空好几百年。 棉花要到明朝才在中国普及。 即使普及了,明朝的棉布也远远不能和后世的棉布相比。 这一床双人被,看着就好像天上的云朵被采了下来,不由得就让人升起一股想要扑上去的冲动。 软绵绵,暖和和。 赵福金快步走了上来,发现这张床也和别的床不同。这张床上面有一个厚厚的垫子。 她忍不住马上就坐了上去,立刻就感觉好像陷入了云里雾里,太舒服了。 赵福金没少坐摩托,但是摩托的后座,比起后世的床垫,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床是居家用的,和男女主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赵福金脑海里顿时浮现出自己和郎君在这张床上翻云覆雨的样子。 要知道,本时空没有棉花。没有棉花就没棉被,就算是大富大贵之家,即使贵如皇上赵佶,他也睡硬板床。垫多少张皮子都没有用,软不了,还上火。 这样无疑就很大限制了人类的行动能力。 赵福金一坐上床垫,马上就联想起八九种全新的花样。 “五嫂,这个床可不得了,你回家用用就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朱壕也跑了过来,双眼放光的望着这张大床。 “怎么?你买到了?”赵福金有点怀疑。这小子比自己还下手快吗? “呵呵,五嫂,我昨天就买了。”朱壕不好意思的贱笑着。 其实,朱壕才是宜家超级市场第一个顾客。 这小子别看没当官,但是他比猴都精。市面上一切赚钱的东西,他都随时留意着。 玻璃一露面就被他看上了。但是一打听,还是任家的生意——秦牧一直不自己出面,就借用任家的名义,朱壕就死了心。 他知道任家背后是秦牧,而秦牧,他是万万不敢得罪的。巧取豪夺,一概不敢。 李邦彦怎么样?贵为尚书右丞,还不是被秦牧治的死死的。 别看李邦彦丢丑的事情赵佶不知道,但是汴梁城内,这些权贵之家,哪有不知道的。 于是朱壕只能老实的走关系,找任员外买玻璃。 本来快排到他家了,突然任员外告诉他接下来不能给他家,贾娘子要用。 贾红线是秦牧的大夫人,朱壕更不敢得罪。不过他到是很好奇贾娘子要这么多玻璃干嘛。 作为生意人家出身的朱壕,有着本能的商业头脑。 他看到贾红线搞的这个养殖屠宰配送,已经深深佩服了。即使快餐没搞多红火,那也不算什么,谁能做一行赚一行呢? 但是转眼间快餐店扩建了,而且手笔这么大,一下半条街全归了贾红线,这让朱壕更加留心了。贾娘子到底要干嘛? 因为有这个心思,他才用钱收买了贾红线的店伙计——伙计就是雇的汴梁人,又不是近卫团的战士,当然没什么纪律性。 朱壕钱给的多,伙计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因此这位朱家大公子第一时间就知道宜家超级市场里面的全部情况,尤其知道最好的家具是什么。 所以他第一天就早早跑来,第一个钻进了超级市场,连大幅玻璃窗和玻璃房顶都来不及看,先把那套百灵卧室套装给买下来了。 也就是因为贾红线规定一人,或者说一家只能买一套,否则朱壕一早就把超市搬空了。 昨天他好好的享受过了来自后世的床垫,枕头,棉被。那种柔软,简直是麻到了骨头里。 今天他忍不住又跑了过来。今天就不能买东西了,再买贾红线非揍他不可。他是纯粹来逛的,因为昨天这位朱大公子都没时间细看,光惦记回家享受了。 现在看到赵福金在,朱壕马上就开始献宝,把这套家具的好处,吹的不亚于摩托车。 实际上,这套家具给人的享受,的确不亚于摩托车。 赵福金不由得有点生气。合着你昨天就知道消息,却自己偷买了,都没告诉你蔡五哥。你这个死胖子。 其实朱壕没那么胖,只是略微有点点胖,但是赵福金就这么骂他,他也没辙。 赵福金听到朱壕的介绍,更要拿下这套家具了。 若不是她身为女人,又是大宋帝姬,她现在都想脱了鞋躺倒床上,马上试试那种酥软到骨头里的滋味。 任潇潇也听到了朱壕的话,她也不由得很后悔。早知道昨天早早来了。 但是昨天太子赵桓有事出不来,她不想自己一个人来逛超级市场,所以就等了一天。 这到好,俩人顶牛了。 为了一套家具,赵福金和任潇潇寸步不让。 贾红线顿时为难了。 关键是,人家是兄妹俩,他们俩争,自己有什么必要出面呢。你们打完了告诉我谁赢了就行,何必来烦我。 可是既然来了,也不能不说话。 “太子,帝姬,你们看啊,这套仙鹤,不不不,是百灵卧室套装,只有这么一套。既然两位赏脸,都看上了,那么我做个主,给你们留着。别人谁要都不会卖。你们不如去餐饮区,坐下来好好谈谈。正好也快到吃饭时候了。这顿饭我请了,你们试试本店新鲜的菜式。宫保鸡丁,鱼香肉丝,麻婆豆腐,爆三样,都不错的。” 赵福金看了看贾红线,又看了看任潇潇,再看了看赵桓。 赵桓连忙扭过脸去。 一般的男人还是很不好意思和女人抢东西的。再说这个还是自己的妹妹。 他早就想学蔡鞗溜的远远的,但是任潇潇攥着他的手,他走不了,也不敢走。 赵福金看到赵桓这个样子,不由得大怒。 若是太子妃在这里,奴还让着你们三分。毕竟是大哥大嫂,更是太子和太子妃。但是任潇潇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以前的一个乡下土娘子,被种申玩残了,不要了,扔在一边。 可是你贵为大宋太子,未来的皇帝,拿这么个女人当宝贝,丢人不丢人?你不觉得丢人,我还觉得掉价呢! 什么“炮姐”,就是一个歌妓!青楼女人,妓女,懂不懂?大哥你把个妓女捧在手心,和父皇有什么区别? 再说,父皇现在都不去找李师师了,怎么你又续上了? 难道我们老赵家的皇帝,每一代必须找个妓女吗? 真是气煞奴家! 越是这样,我越不能让!自己堂堂大宋帝姬,难道还不如一个青楼妓女? 绝不能后退。 “秦夫人,这套家具,奴是要定了。今天,谁也不能跟我争!”她是认识贾红线的。贾红线还去她家里做过客,俩人也算是熟人。 “大嫂,”任潇潇看也不看赵福金,只对着贾红线说道:“你可别忘了,这店里,可有我的股份啊!这家具卖给谁,你要好好想清楚。” 任潇潇一说这话,赵福金略有吃惊。怎么她管贾红线叫大嫂呢? 实际上任潇潇在汴梁贵妇圈的出名,主要是因为种申玩弄了她。至于任潇潇的底细,大部分贵妇并不在意。 赵福金顶多知道任潇潇现在是个当红的歌伎,迷的人颠三倒四,但是她和秦牧的关系,本来就隐秘,赵福金又没有去想了解,所以一点也不知道。 现在突然听到任潇潇叫贾红线大嫂,还说这店里有她股份,顿时让赵福金吃了一惊。 如果这样,可就不好办了。 单论远近的话,自己两口子和贾红线可是没有半点关系。人家总是姑嫂。再有,这店里还有任潇潇的股份,这就更不好说了。 那岂不是说,自己要丢脸了? 如果贾红线把这套家具卖给任潇潇,却不卖给自己,那么日后的汴梁城里面,自己的名声可就完了。 圈子里面说起来,自己堂堂帝姬,还比不过一个妓女。 这让自己日后还怎么出门。 一时之间,赵福金都失去了主张,一张漂亮的脸蛋,也有点发白。 汴梁城里的贵妇们,早就是一个圈子又一个圈子。 若说汴梁城是一个大监狱,囚禁着赵佶和百官,那么贵妇圈更是一个个女牢房,她们每一个人都困在这里,却乐在其中。 在这个圈子,名声重于一切。没有名声,还怎么见人? 赵福金正在这里胡思乱想拿不出主意,却听贾红线开口了。 贾红线一句话,救了赵福金的小命。 “若是这么说,那我作为主人,当然要先人后己。这套百灵卧室套装,就给帝姬吧。潇潇妹妹若是还想要,那就等等。你也是店里的股东,岂能不明白生意应该怎么做?你给我记住了,现在表哥不在,这里,我说了算。一切都要讲我的道理。” 贾红线最恨被人威胁。她是黑道出身,一直打打杀杀,遇到威胁,反抗已经成为了本能。 再说经过在秦牧身边的脱胎换骨,现在的贾红线早就以未来皇后自居了。 任潇潇竟敢当面威胁她,说什么自己是股东,还敢让自己“好好想清楚。”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贾红线能容忍的底线。若不是这里人山人海,眼前又是帝姬和太子,她都想一巴掌把任潇潇抽出去。 跟谁说话呢?没大没小的。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这样子,贾红线怎么还会把家具卖给任潇潇,那不更显得自己怕她了?她算老几?自己一根手指头都能灭了她。 贾红线当机立断,把家具卖给了赵福金。只丢下任潇潇愣在当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姐姐,我们先回去吧。”太子眼看人都走了,才悄悄对任潇潇说话:“回去之后,我让秦牧给咱们送一套过来。” “放屁,”任潇潇正找不到出气筒,这下顿时抓住了机会:“你当我哥哥是什么人?他怎么会老实的听你的话。你又当自己是什么人?” “姐姐,我,我,我怎么说,也是大宋太子啊。”赵桓唯唯诺诺。 “有个屁用。”任潇潇生气的甩开了太子的手,转身向店外走去:“跟着我,到要让你看看,她贾红线敢不敢不给我家具。” ------------ 第二百五十九章 吴家庄遇到了麻烦事 任英专心的操作着风车锯,门卫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直到门卫走到了任英面前,他才发现。 怎么回事?任英一时有点恍惚。 这些日子以来,任英一直没黑天没白天的跟着秦牧干。 边学边干,否则他也不会用这么多机械。 作为家具厂的厂长,首先必须得精通业务。 这些开料锯,推片锯,木材剥皮机,自动平刨,双头铣,砂光机,钻孔机,拼板机,喷涂机等等,都要他一一掌握。 任英以前哪里见过这些神器,可是时间紧迫,都容不得他惊讶,就立刻投入了紧张的学习工作中。 这些东西,都是秦牧从后世拉来的中小型产品,可以塞进柜子。 大型的设备效率高的多,但是带不过来也没辙。不过秦牧也不失望,大型设备对于本时空的土著来说,过于高大上了一些。就是拿过来,也一时半会无法利用。还不如这种小玩意。 一两个人,最多三个人就能上手干活。 他手把手的教会了任英所有机械的使用,又亲自带着任英和全体工人把所有家具都做出了一件,然后再让任英独立走了一遍流程。 还别说,任英的确是个可造之材,绝不是纨绔废物。 这十几样机械设备,他学了几天就完全掌握了。当然,二十一世纪的设备,都是越做越人性化,傻瓜化,一看就能上手。 对于任英来说,难的是整体流程的控制。他以前可没做过这么复杂的项目——玻璃厂的生产环节相对来说少的多。 不过在秦牧的传帮带之下,任英总算能完整的负责起家具厂的生产了。 如今的家具厂也是三班倒,任英作为厂长,更是不在意休息不休息。只要身体不累,那就一直奋斗在第一线。 不这样不行,订单太多,怎么都完不成。 他刚才在操作风车锯,板子被锯开的巨大噪声,让他不得不在耳朵里面塞着耳塞——这也是秦牧给工人的劳保用品,所以没听到门卫的呼喊。 现在看到门卫指着厂长大门方向,他顺着手指看过去,竟然是任潇潇站在门外。 小七,她怎么来了? 对于任潇潇,任英其实没多少感情。他们并不是一个娘。 如果任家兄弟姐妹都和睦,他们也不会眼看着任员外把任潇潇嫁给个傻子而一句话不说。 后来任潇潇一会和种申搞到一起,一会又当了歌伎,然后又和太子搞的不清不白,这让任英非常生气。 你说你,死了新郎之后,马上老天爷就赐给你一个神仙一样的男人,怎么你一点不珍惜呢。 你看看眼前的一切,吴家庄的这一切,甚至,秦大哥外面那不为人知的一切,如果你早点下手,这都是你的。 不说别的,就是这个家具厂,我累死累活,也只有一成股份。若是你嫁给了秦大哥,这厂子,我怎么也得分一半吧。 别看任潇潇现在又是歌伎,又是和太子赵桓不清不楚,可是这些都不是什么好名声,对任家不但不是荣誉,反倒是抹黑——正经女人哪有去青楼卖艺的? 正因为这些原因,任英和任潇潇几乎没什么话。任潇潇也清楚这点,所以她更不常回吴家庄了。 最近大半年,她几乎就没回来过。反正她在汴梁是爆红,赚了大把的钱,所以就在京城买了一套宅院,自己过得到也舒服自在。 今天她被贾红线当面打了脸,当着太子,驳了自己面子,任潇潇哪还咽得下这口气。 她立刻回到了吴家庄,来找任英。 任潇潇知道任英是家具厂厂长。自己想要家具,不找他找谁。今天,她必须拿到百灵卧室套装。 这不仅仅关乎面子,也的确是因为她太喜欢了——那种绵软的感觉,任潇潇从来没有体会过。 当然,这也就是因为她长期不回东跨院。实际上东跨院里面早就一水的后世卧房用品了。 任英望着妹妹,不解的问道:“你来干嘛?” “三哥,我要一套百灵卧室套装。垫子被子枕头,都得有全套的。” “……”任英不敢置信的望着小妹,你这是疯了吗?这套东西,是家具厂顶尖的产品,产量稀少不说,关键是那个棉被和床垫,根本大宋就生产不出来。这全是秦少爷直接从华国采购的。 你说要就要?凭什么?我自己还没混上一套呢。别说我了,就是咱爹都没用上。 就是轮,也得先爹爹再我啊。 现在为了市场,这样的好东西,任员外都不敢说买,任英哪能给任潇潇。 “没有。你要是要马吊桌,我到是能卖给你一套。”任英一口就给回绝了。 “三哥,你……”任潇潇没想到任英如此绝情。怎么说,自己也是任家的幺妹,算是自己人吧?自己人都不给吗? “我很忙,有事你就去跟你嫂子说,没事别来找我。”任英说完,就丢下任潇潇不管,飞快的跑回了厂里——还得拼命工作。 任潇潇没想到三哥说走就走。她正要追过去,却被门卫拦住了。 如今的吴家庄,已经很像后世的工业区了。门卫明白自己职责,看好大门,闲人免进。 任潇潇无疑就是“闲人”,所以门卫根本不放她进去。管你是老几,反正不是我们厂子的人。 工业化,首先就提升了工人的地位。别说任潇潇是厂长的妹妹,就是厂长的爹,没有任英发话也不能进去。 “哼,任老三,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死了张屠户,姑奶奶也不吃带毛猪” 任潇潇狠狠的一跺脚,转身离开了家具厂,回了自己的东跨院。 东跨院如今早就不是从前的样子。这里守卫森严,更是外人不得靠近。 不过任潇潇算不算外人,这点让秦牧很难定义。 从关系上来说,任潇潇的确是外人。 可是如果不让她进东跨院,又于情于理不合——这其实是人家的产业,还是她的婚房。 于是秦牧只好让警卫别管任潇潇了。反正她也不常回来。 可是今天任潇潇回来了,她一回来就直奔了秦牧的卧室。 “哥哥,我要那个百灵卧室套装。大嫂今天把那一套给了外人,都不给我,你说,我还是不是你妹妹?” 任潇潇上来就恶人先告状。 这件事,秦牧其实已经知道了。贾红线怎么会不告诉秦牧。只是他没想到任潇潇立刻就从汴梁跑回了吴家庄,找他当面要。 秦牧也是前天才从汴梁回来。按说贾红线的超市开业,秦牧要跟几天,可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 他只在试运营那天工作了一天,第二天就回了吴家庄,连开业他都没参加。 因为吴家庄遇到了一些麻烦。 难民,逃难的人,络绎不绝的出现在了吴家庄的地面上。 折美鸾就是觉得问题严重,才不得不把秦牧找回来。 这些难民有的拖家带口,有的就孤身一人,然后成群结队的从北边出现,来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在这一带已经有了很大的名气。不只是名气,实际上吴家庄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商业节点,远不是原来的小小一个村落了。 这里有香烟,有火柴。只这两样就足以吸引天下的商人。 而现在更有了玻璃,有了煤油灯,全是大宋的热门商品,吴家庄早就成了一个商业中心,名声远扬。 往日里,来往的都是客商和相关人员。比如顺风物流的船队,或者折家的船队,又或者任家的船队,没有什么无关人员——不怀好意的无关人员全被郭婷给抓进监狱了。 吴家庄的生产和生活一直很有秩序。可是最近出现了大量难民,他们到了吴家庄,很多人就不走了。他们难免会扰乱地方。 这让折美鸾非常头疼。 现在又不是灾年,哪里来的这么多逃难的? 美鸾经过详细的调查,发现这些灾民都来自幽州方向。 其中拖家带口的,是幽州附近的大宋百姓,他们说是被土匪抢了,连隔夜的粮都抢光了,活不下去,只好向着京城逃难。 而那些单身一个两个的,则是幽州人。 幽州,也即是辽国的南京,已经被金国打下了。 当日守城的辽军被郭药师杀的没剩几个,然后金兵一上来,顿时都被屠杀干净了。 幽州迅速的换了主人。拿下幽州之后,阿骨打宣布狂欢三日。 所谓的狂欢,就是随便杀人,随便抢钱,随便玩女人。 于是幽州就成了人间地狱。辽国皇帝在城破时候就自尽了,剩下的大臣,或者投降了辽国,或者逃的没了影子。 这三日,幽州城里,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金兵打了这么多仗,都没遇到什么硬茬,可是却在幽州城下被蒸汽弩打的损失惨重。这口气,他们今天总算能发泄出来了。 进的城来,金兵见男人就杀。不管老的少的,不分契丹还是汉人。只要不是金国人,那就必须死。 女人吗,更不是人,她们只是金兵的玩物。 先奸后杀。 一时之间,幽州城十室九空,恍如一座鬼城。 只有最机灵最强壮的一些青壮汉子,才勉强逃出了幽州,算是保住了性命。 可是天下虽大,他们又要去向哪里寻一条活路呢? 没有人能拿主意,他们只是本能的向着远离幽州的方向逃,向着可能的活路——也就是大宋的京城,拼命的逃。 于是就不断向南,向西,一路来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一下子涌进这么多人口,治安的压力顿时大了起来。 折美鸾不得已,又把郭婷临时招了回来。 她一边开设救济场,搭起棚子,让难民有个遮风挡雨的地,一边发放救济粮。开粥棚,施粥。 同时,让郭婷严密维持地方秩序,绝不能让难民搅乱了吴家庄的生产生活。 秦牧和折美鸾姜月奴正在讨论难民问题,冷不防任潇潇冲进来要家具。 这让折美鸾非常生气。 你算老几。没看我和官人正谈大事呢吗。你不管不问,上来就要家具。敢在我面前这么无礼。真当官人是你亲哥哥吗?做梦去吧。 她顿时就要发火,这时候姜月奴连忙拦住了干姐姐:“姐姐,咱们听秦郎的。” 姜月奴不能让折美鸾在秦牧面前对着任潇潇发火。虽然月奴也很生气,生气任潇潇不知轻重,但是不管怎么说,她也是官人的干妹妹。这点面子得给。 于是秦牧就不得不捧起了这团烫手的煤球。 一边是贾红线,一边是任潇潇,唉,这可怎么办才好呢。头疼啊。 ------------ 第二百六十章 吴家庄难民事件 这件事的确非常难办。 如果秦牧答应了任潇潇,那就是得罪了贾红线。 而且不只是得罪了贾红线一个人,这样做,等于得罪了整个后宫。在这件事上,她们姐妹是一体的。 任潇潇竟然敢在贾红线面前摆谱,那就不只是不给贾红线面子,而是不给秦牧整个后宫面子。 她们本就对任潇潇借着地图的事情,敲诈掉大家的股份,非常不满意了。现在又发生这样的事,所以自贾红线以下,每个人都不想给任潇潇家具。 一个桌子腿都不卖给她才好。 现在任潇潇竟然还敢跑上门来,而且不顾她们正在和官人谈正事,谈大事,自顾自的就要家具。而且还要的那么理直气壮。 折美鸾等人不禁要问,你凭什么? 秦牧当然非常明白众位娘子的想法。不说别人,现在连姜月奴都不帮任潇潇说话。她们俩可是住一个屋子的,最开始还是任潇潇接纳了姜月奴,让她融入了东跨院。 现在她都不说话,只把问题推给自己,不用想也知道姜月奴正一肚子的气。 秦牧不能给任潇潇所要的。 可是如果不给,依照任潇潇现在的性格,如果她在背后跟太子赵桓煽风点火,拿地图的事情大做文章,对自己的大业太过不利。 谁知道赵佶会有什么反应? 也许臭骂太子一顿,嫌他没事找事。但是也许就起了疑心,发兵过来杀自己了。 以秦牧对宋徽宗的了解,这两种后果还都有可能发生。因为宋徽宗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做事不靠谱的人。 就拿“帝姬”这个称呼来说。 自古以来,皇上的闺女都叫“公主”,本来这名字好好的,也用了上千年了。高端大气上档次。公主,一听就尊贵无比。 宋朝开始也是延续这个称呼。 可是到了宋徽宗这里,他仿照周代的“王姬”称号,宣布一律称“公主”为“帝姬”。 实际上,“帝姬”明显不如“公主”高大上。“姬”和“妓”,和“伎”,都是一个发音。这明显就是二百五的做法。 还别说,现在秦牧意识到,历史真是太强悍了。可说变化莫测,鬼神退避。 因为靖康耻是有史以来,中原民族面对游牧民族最大的耻辱。 以前就是战败,也是国破山河在。皇室或者跑了或者死了。 只有靖康这一战,大宋的老赵家,被金国给打包抢走了。那些帝姬真的就成了“妓”。 这不得不说,冥冥中自有天意。好端端的,把公主改名帝姬做什么,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可是也因为如此,秦牧无法推测赵佶的反应。如果宋徽宗听到地图的消息,是嘻嘻哈哈毫不在意,还是大发雷霆马上派兵。这根本就想不出来。 现在是宣和四年,正是靖康之前最关键的一年。 而且眼下这个当口,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金国拿下了辽国的南京,也就是实际上彻底消灭了辽国。虽然耶律延禧还活蹦乱跳的,但是他远在河套地区,根本不足为患。 现在的金国,正在拼命消化战利品。 金国上下都穷的叮当响,连裤子都未必一人一条,所以他们打下了辽国的各个城市之后,就拼命的抢。金子银子铜钱,布匹铁锅切菜刀,甚至连烧火棍都不放过。全搬走。 这时候的金国,属于穷人乍富。即使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雄才伟略,也不敢想更多。 他们的都城都没敢用辽国原来的城市,而是自己建了新都城,把抢来的物资和人口,玩命向自己老窝倒腾。 这是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秦牧需要安心的发展生产力。 如果被任潇潇因为一床家具惹出不可控制的后果,那也太因小失大了。 不过就是一套家具吗,给了就给了。别给我捣乱就好。 从理智上来说,秦牧觉得给了她就能避免事端,是划算的。 可是从感情来说,众位娘子的心情绝对不能不考虑。她们一致讨厌任潇潇,如果自己还满足了她的心愿,岂不是让全体后宫都生气。 家和万事兴。一天到晚诸位娘子气不忿,那还怎么搞建设。别说搞建设了,连日子都过不下去。 秦牧可不想白天黑夜都受到诸位娘子的唠叨——实在扛不住。 理智和感情,如果能统一就好了。 可是现在非但不能统一,还变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这让秦牧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出一个妥善的办法。 怎么办?正在秦牧束手无策的时候,突然吴家庄上空传来了警报声。 “呜……” 声音凄厉,顿时让秦牧吃了一惊。这时候已经快入夜了,怎么会有警报? 自打秦牧安装了这套警报之后,这可是第一次正式响起。 警报就是命令。秦牧立刻丢开一切,三两步跑出东跨院。 邱晨正全副武装等在门口。 “报告团长,有难民冲击粮仓和工厂。” 邱晨现在早历练了出来。虽然他长相还显得有点嫩稚,但是一身精明强悍的气质遮掩不住。 只一句话,就把眼前的事情汇报清楚。 有人要抢粮仓和工厂?这让秦牧有点意外。这种事,他真没想到过,甚至连预案都没有。 吴家庄被折美鸾经营的铁桶一般,处处都充满着秩序。近卫团的各种预案都是针对外敌的,哪想到老窝做反? 因为吴家庄就是一个小山村,两千多口人,这根本就是一群老实巴交的农民。如果秦牧连这些人都要防备,都要做预案,那么近卫团也别干别的事情了。 可是现在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 难民作乱,不但冲击粮库,还冲击工厂。这让秦牧顿时脑袋有点懵。 因为这个问题,秦牧很难一下子定性。 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 如果是敌我矛盾那就太简单了。以近卫团的武力,虽然现在吴家庄只有一个排的兵力,但是收拾起乱民来砍瓜切菜一样。 可是能这么办吗?难民也是百姓。 但如果把这个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起来就麻烦了。只靠郭婷那些人,根本拦不住他们。难民人数足有上千,郭婷才几个人? 秦牧不由得眉头紧皱。 这时候折美鸾和姜月奴也来到了秦牧身边,一左一右望着秦牧,等着他拿主意。 她们都知道情况危急。粮仓是重要,可是工厂更重要。 粮食被抢了,还能让折家运来。但是工厂如果被砸了,那后果就太严重了。她们现在早就充分认识到工业的重要。 没有工业,就没有未来。 “官人,让近卫团上吧。杀光这群乱民!”折美鸾忍不住就要派兵。现在多耽误一秒钟都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解决问题,越早越好。 而且她实在气不过。自己善良的如观音菩萨,给他们吃喝,还给他们搭建了草棚,怎么你们这样报答我? 府州折家的公主,哪里肯吃这样的亏。杀,杀光了才解恨。 “秦郎,也让学校的学生一起上吧。”姜月奴也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她立刻就想动用一切能动用的力量。学生也是力量,这个归她管。 警报声一声响过一声,就好像一条鞭子抽打在吴家庄的上空。 空气激荡中好像有血滴渗透出来。 这事,必须要流血了吗? 一道闪电划过夜空,随着一阵阵的雷鸣,暴雨瞬间笼罩了一切。 吴家庄和汴梁城,都被漫天的雨水浇透了。 不过汴梁城里,蔡京府上,蔡鞗的院子里面,半点也没受到暴雨的影响。 赵福金把卧室点满了红烛,只照的如新婚之夜一般。 今晚她要好好享受一下。 现在她的卧室里面,所有原来的家具都被她清了出去。 什么描金的柜子,绣凤的床,全是碍眼之物。这些东西摆在新家具身边,简直是让新家具都掉了价。 有了这套百灵卧室套装,闺房中原有的摆设,赵福金怎么看怎么觉得土。她一分钟都不能忍受,第一时间就让丫鬟全给抬走了——进仓库吃灰去吧。 赵福金只爱新买来的一切。 她躺倒在新床上,感受着那种前所未有的柔软。 蓬松的棉被盖在身上,让赵福金简直以为是盖着一朵白云,那么轻,又那么软。而且这朵白云还是粉色的,上面印着淡蓝的百合花——这是少女系颜色,这更加让大宋第一帝姬心醉。 毕竟她这时候从年龄上来说,还是少女。 身下很软,身上更软。连枕头都那么软的不可思议——大宋枕头都硬的可以敲核桃。 秦牧还真是个不可思议的男人,竟然能做出这么随女人心思的好东西。 这也就是赵福金见识少。床上用品算什么,要是她了解秦牧的后宫,她就会发现,秦牧不只是会做贴着女人心思的东西,更会做贴着女人身体的好东西。 至少文胸,赵福金就没有。 不过现在她可没工夫想更多,抓紧时间享受才是正经。 春宵一刻值千金!她刚结婚时候还是个小孩子,那时候她才十四岁,还不懂太多男女之事——至少不懂得享受,身体还没长开呢。 现在,赵福金正是食髓知味的时候,有了这么一套美到天上去的好东西,那还不赶紧乐一乐吗? “驸马,”赵福金满眼都是春色,她一腔**的对着蔡鞗说道:“你把烟给我掐了!” ------------ 第二百六十一章 蔡京父子 满床春色关不住,一只玉臂伸出来。 虽然赵福金天姿国色,是大宋公认的第一美人,但是蔡鞗还真对她没多大兴趣。 他俩的婚姻是一场政治联姻。 宋徽宗要拉拢蔡家,蔡家也要巴结皇上,于是俩人就奉旨成婚了。 蔡鞗是风流公子,他成婚时候,已经23岁了,而当时赵福金才多大?14岁。 按照现代社会来说,赵福金顶多是初二学生,而蔡鞗都大学毕业一年了。 俩人岁数差距过大,这都不是一代差距,至少三四代了。 而且大宋时候,已经一改唐朝时候的以胖为美的时尚,现在流行瘦。 要不怎么李清照一写就是“人比黄花瘦”呢?显然是男人女人都觉得瘦了才是美。 否则李清照应该写“人比母猪肥”。 既然社会上是如此的风气,那么身为帝姬,自然是更要引领时尚潮流,所以各个都要瘦了再瘦。 发育后的女人追求瘦,那是一种美。但是赵福金这样的小女孩,她结婚时候才14岁,身子还没开始发育,她追求瘦,那就人都瘦没了。 她整个就是一根竹竿,这样的美,一般人真无福消受。 秦牧见到赵福金时候,就没觉得她多美——太瘦了,跟小鸡子似的。 蔡鞗十五六时候就阅尽人间春色了,他不是男女事情上的初哥,自然不会喜欢床上躺着一副排骨——摸着都膈手。 他现在最爱的女人,是水桥舞。 那才是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尤物。 水桥舞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深深的挑动着蔡鞗的心。 比起水桥舞来,赵福金真的什么都不是——当然这是蔡公子的心里看法。 虽然这床,这被子,都是划时代的产物,蔡鞗也喜欢的不得了。但是有赵福金在床上,他觉得还不如自己抽根烟舒服。 现在赵福金要他把烟掐了,更加的让蔡公子恼火。 你个小娘,知道我现在多烦恼吗?还给我火上浇油,信不信我休了你? 蔡鞗的确是烦恼的很。当然不是为了床上躺着赵福金,而是因为他家的家事。 蔡京一家,是大宋朝真正的第一豪门。 除了皇上,就是他了。 蔡京屡次为相,深得皇上器重这就不说了。关键是他的大儿子蔡攸,更是皇上的心腹。 不说别的,单论年龄,蔡攸和宋徽宗几乎同年,差不了几岁,俩人才是一代人,能玩的到一起。 如今蔡攸身为少保,谁见面不得恭恭敬敬的。 这样说来,蔡家应该花团锦簇才是。父子都得到皇家器重,而且蔡鞗还娶得是最美帝姬。 但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蔡京这一家的经更难念。因为蔡攸和蔡京不合。 长子和父亲不合,这在大宋可以说是大逆不道,是忤逆。 可是蔡攸深得皇上信任,俩人关系好的穿一条裤子——当然具体穿过没穿过谁也不知道。反正宋徽宗不可能和蔡京穿一条裤子——蔡京这时候都老头了。 既然皇上喜欢蔡攸,那么蔡攸怎么和他爹对着干都没关系。 而且蔡攸也不是傻子,不是吃饱了撑的和他爹顶嘴。 他们争得也是公事。 而且是非常大的公事。 如今伐辽的战争已经算是结束,但是也可以说没有结束。 辽国完蛋了是不假,但是大宋的战略目标没达成。 大宋不是要灭了大辽,然后跟金国做邻居。那不是换汤不换药吗,有什么区别。 宋徽宗要的是燕云十六州。这次辽国灭了,那么幽州,以及附近的几个州,该给我了吧。 但是金国没给他。虽然海上之盟约定,两国一起出兵打辽国,然后宋取燕云十六州。但是纸上的东西,也就是一张纸那么轻,一根火柴都能烧光。 白纸黑字是没用的。 本时空,或者说任何时空,国家之间,只讲实力。 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谈判桌上也拿不到。 金国占据了幽州,凭什么白给大宋呢? 金国不给,宋军也不敢就这么撤走了。 现在宋军都退到雄州一带集结,一边休整,一边等候新的命令。 宋军统帅是童贯。童贯非常清楚,靠这群人去打幽州,那是做梦。 不说现在幽州换了主人,金国人比辽国人还残暴的多,就说城上那些蒸汽弩,自己就对抗不了。 他在这次战争中,领教了蒸汽弩的威力。 历来都是大宋的军械对敌人有着压倒性优势,就这样,还打不不过辽国呢。 如今对手换了金国,不说金兵比辽兵更凶残的多,就说那个蒸汽弩,一下就让战争的优势完全转变到敌人手里。 现在金国人又狠,武器又远超宋军,这怎么打? 打不了。 可是打不了,燕云十六州还得要。怎么办? 童贯很自然的就想到了买! 我们大宋就是有钱!你们这帮土包子,见过钱吗?我们的钱,拿出来砸死你们。 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金国和宋国达成了协议,幽州以及附近城市,金国可以给宋国,但是大宋要掏钱买。 童贯把这个消息加急送进了汴梁。 赵佶看着奏折直皱眉。 这个金国,也太不讲信用了。怎么说话不算话呢。说好了给朕,结果还要朕掏钱! 如果早知道花钱能解决问题,我还派兵干嘛?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费一道手吗? 干脆我就等着,等你们打完了,给我报个数,多少钱我掏,不就完了吗。现在可到好,钱是没少要,但军费朕还多掏了一笔。 这样一来,赵佶对军队更是一肚子气。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有帮手都打不下来幽州吗? 如果什么都靠朕,那要你们何用? 可是生气归生气,事情还得办。 赵佶很清楚,幽州,以及燕云十六州,是大宋的门户。这个大门,必须在自己手里才踏实。 这就好像自家的院子,如果大门掌握在强盗手里,那么人家什么时候高兴了,门一开,进来看什么好抢什么,那自己的老婆孩子还保得住吗? 还别说,赵佶的觉悟真不低。为了老婆孩子,也得要燕云十六州。 那么就买吧。 可是钱从哪里来?打仗是最花钱的。尤其这次是伐国之战,规模远远大于剿匪——两者开销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花了那么多钱,赵佶的家底也快空了。 他真没多钱了。内库和公库,都没钱了。 当然赵佶可以印纸钱,但是这玩意,金国人不要啊。 于是他只能召集大臣,日夜讨论,想办法找钱出来。 在这个时候,京城里面陆续有难民进入。 对于难民,蔡京和蔡攸态度完全不同。 蔡京毕竟是个老人,人老了,心也软了点。他想能救一个是一个,所以建议朝廷多开粥场,尽量安置。 可是蔡攸完全反对这么做。 现在是什么时候?是大宋收复疆土的关键时候。金国人多好,只要给钱,他们就卖幽州。 大宋的每一寸疆土,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能买回来,那就赶紧筹钱。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万一金国人反悔了呢? 难民算什么?死了就死了。现在每一分钱都要用在买幽州上。 在朝廷上,蔡家父子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这份争吵甚至带回了家里,连蔡鞗都知道了。 大哥和老爹这样吵得跟仇人似的,蔡鞗哪还有心陪着赵福金。 还让我掐灭烟头,我不掐死你就算好心肠了。没有了你,我还可以去泡水桥舞。 雨越下越大,天地间似乎连在了一起。 这群难民,有的是从幽州过来,也有的是从幽州经过吴家庄去了京城,然后又被蔡攸派人打回来的。 蔡攸如此坚定的反对救济难民,宋徽宗自然把驱赶难民的任务派给了他。 你小子,深得我意。毕竟赵佶是皇上,是万民的父母。做父母的,把饿的嗷嗷叫的子女赶出门,这说出去也不好听。这事他不能下令去做。 幸亏有蔡攸,此人太知心了,明白朕的意思。那就安排你办了。 于是这帮难民被蔡攸带着京城的禁军打了出来。哪来的滚哪去。 他们是从幽州来的,显然不能滚回幽州。 这一路上,就吴家庄最好——只有吴家庄有成组织的施粥,而且离京城也近。于是这般难民又滚回了吴家庄。 难民们本来以为能在汴梁讨一口饭,谁知道都被打回来了,甚至有被打死在京城里面的。 这让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希望。天下虽大,哪里能吃一口饭呢? 人到了绝境,胆量就大了。不这样也不行,难道等死吗? 而且人都是欺软怕硬。汴梁是京城,有官府,有皇上,有军队,有捕快。他们人比难民多的多,还那么凶狠,难民不敢反抗。 可是吴家庄有什么?除了吃不完的粮食,就是一家一家的富户。 经过工业化的洗礼,吴家庄已经彻底改变了模样。家家都起了新房——还不是茅草屋,而是正经的砖瓦房。 秦牧给的工资高,而且月月发,还是现钱——不是纸币是铜钱,这还不盖房娶媳妇等什么。 如今的吴家庄,可以说是大宋最富的村庄。村里就没有穷人。只要肯干活,家家都过的很富足。 寡妇酒馆的李小娥都准备开分店了。 这样的村庄,又没有军队——近卫团当然不会经常露面,捕快也没有——郭婷她们都是女人,没威胁,那不就是现成的肥肉吗。 这还不抢等什么? 于是就在这个夜晚,不知道是谁一鼓动,全体难民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玩命开始冲。 他们的目标就是粮仓和工厂。 粮仓里面有粮食,工厂里面有宝贝。 当然,还有一些狡猾的,就开始去抢百姓家里了。 李小娥这些日子一直提心吊胆的。 她是本时空土著,自然知道流民的厉害。 这时空的乡土观念很强。老乡是自己人,别人都是外人。 这群难民来自幽州,一到这里,就赖着不走了。在李小娥看来,这就是不安定因素——当然她不懂的这个词,按她说法,这就是一群土匪。 对于土匪,当然要菜刀招呼了。 她完全无法理解折娘子为什么还好吃好喝招待这些人。反正她是绝不给难民好脸色。每日打烊之后,李小娥都要门前门后转悠好几个圈,看看有没有人藏着。 然后再上了双层窗板。 酒馆的窗户也早就换了玻璃窗,如果被贼人打破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就这样,李小娥也不放心。她特意把大女婿也招了过来,每天和她一起,再加上小儿子,大女儿,四个人一起守在酒楼里面。 擀面杖,烧火棍,切菜刀,还有石灰粉。各种能想到的装备都备齐了。 如果哪个不开眼的敢来寡妇酒楼撒野,李小娥绝对让他站着进来,横着出去。 这时候她不由得想起了二女儿。如果二娘在就好了,让她叫几个近卫团的战士过来,那才是彻底的能放心。 再厉害的土匪,也不是近卫团的对手。 今夜狂风暴雨,李小娥更是提高了警惕。 这时候,警报一响,李小娥一拍大腿,心道糟糕。她大叫一声:“都给我抄家伙!” 今夜,谁敢走进这个门,老娘要了他的脑袋! ------------ 第二百六十二章 邱晨的任务 “哐!哐!哐!” 砸门的声音一下紧似一下。 李小娥紧紧握住擀面杖,高高举过头顶。不管进来的是谁,只要门被砸开了,她马上就会一擀面杖下去。 如今的李小娥,早就不是原来那个死鬼老公活着时候的样子了。 那时候吴古奇为人懦弱。对外人连个屁都不敢放,却对着老婆孩子牛的好像皇帝一般。 李小娥没少挨她男人的打骂。往往一句话说不对,就是一顿拳脚。 后来吴古奇莫名其妙的死了,李小娥从这时候开始,她的泼辣本事才真正的使了出来。 先是借钱开酒楼,敢为吴家庄之先。然后转手揭发了耆长,不但躲掉了债务,还又得了一笔赏金。 这两年来,李小娥的见识蹭蹭的随着收入一直狂涨。今晚虽然形势危急,门被砸的山响,不用问,肯定是那伙子土匪在门外,想要抢劫酒楼,但是李小娥心里反倒越来越稳定。 除了第一声门响时候她哆嗦了一下,如今已经彻底的冷静了下来。 她牢牢握住擀面杖,还有心借着闪电透进来的光线,看到自家女婿躲在女儿身后,手里握着的剪刀不断哆嗦。 废物!李小娥不禁心里骂了一句。 这个女婿,还不如自家女儿。 果然还是自己生的孩子厉害。她的一儿一女,一人握着一把切菜刀,站的稳稳的。 砸门声越来越大了。 整个吴家庄似乎就要混乱起来。遍地都是灾民在奔跑。 幸亏吴家庄电力有限,秦牧一直没有搞路灯系统,灾民只能黑灯瞎火的顺着大路乱撞,所以混乱的蔓延还没那么迅速。 秦牧瞬间拿定了主意。 “邱队长。”如今邱晨有两个头衔。一个是侦察排排长,一个是特战大队大队长。 “到!” “我命令,你带特战大队,守卫工厂和粮仓。” “是!”邱晨大声回答。 现在情况紧迫,邱晨转身去立刻执行任务。 这时候身后却传来了秦牧略带犹豫的声音:“邱晨,能不杀人,尽量不杀人。都是些受苦的人。” “是!”邱晨头也不回的大声回答,然后一阵风似的跑进了风雨中。 雨水铺天盖地,越来越密。 一群灾民已经逼进了粮仓和厂区。他们衣衫褴褛,本就不足遮体,这时候,再经过一场暴雨的冲刷,很多人已经就剩下个犊鼻裤了。 不过他们手里都握着武器——打狗棒! 这可是丐帮经典配置,没有讨饭的碗也得有根打狗的棍子。毕竟狗眼看人低,若是没有这根破棍子,饭要不到还得挨咬。 所以讨饭必带棍。当然,这根棍子也是本时空的多功能设备。又可以打狗,又可以当拐棍——累的时候撑一下。而且,现在还能拿来当武器。 别看就是一根破棍,可是欺负起手无寸铁的庄稼汉,那还真是好用极了! 灾民们觉得吴家庄的人太蠢了,家家户户这么富裕,路上却连个带刀的都没有,这不是路边的肥肉,等着苍蝇啃吗。 他们挥舞着棍棒一路杀向目标。 粮仓是秦牧拉起队伍之后建的。因为吴家庄本来地方不大,所以就建立在了村子外面。不过随着工业区的不断扩建,这个粮仓已经和工业区基本连在了一起。 灾民兵分两路,一路奔粮仓,一路奔工业区。 秦牧早就过了筚路蓝缕的阶段,所以工业区也远不是原来那样四处漏风,围墙也没有一堵的模样。 如今的吴家庄工业区,四面建起了高高的围墙,围墙上面还插满了破碎的玻璃——这是玻璃厂的杰作——难免有废品,秦牧就给废物利用了。 粮仓也同样如此。反正玻璃多,碎玻璃也不少。 灾民要想进入工厂和粮仓,只凭手里的打狗棍,就必须走正门。否则没路可进。 工厂有门卫,是他们最早发现了灾民的动向,所以立刻就报告了近卫团的卫兵。卫兵通知了邱晨——目前吴家庄驻地邱晨职位最高,邱晨意识到情况严重,不是自己能处理的了的,所以他立刻拉响了警报,然后跑去跟团长汇报。 现在邱晨得了团长的命令,马上发布命令。 特战大队有两个小队,正好一个守粮仓一个守工厂。 队员们早就全副武装的准备好了,大队长的命令一下,立刻全体出动。 灾民毕竟是老百姓,而且还是走了那么远的路,身体衰弱的百姓。他们哪能和百炼之后的特战大队相比。 虽然他们行动的早,但是特战大队离工业区很近,又跑的飞快。 终于在灾民汇集到大门之前,特战队员抢先冲进了工厂和粮仓。 任英正在大门口急的跺脚。其实他是先接到了消息。因为吴家庄的工厂大部分都是三班倒,所以正好有上班的工人发现了灾民的异动。工人顿时一路狂奔先跑来报告了任英。 正因为如此,任英再报告了近卫团,这才能及时的拉响警报。 而且凄厉的警报声是本时空的这些灾民从来没听到过的。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老天爷发火了。 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什么雷打下来劈死自己,于是又胆子大起来,继续挥舞着棍棒去抢劫。 到了门口,工厂和粮仓的大门都已经牢牢的关闭起来。 灾民们并不气馁,不知道是谁发一声喊:“抢他娘的。” 顿时一群人一股脑的堆在了大门口。踢的,撞的,打的,甚至还有咬的。 他们拼死也要冲进去。里面有粮食,有宝贝。 任英现在一点也不着急了。有近卫团在身边,天王老子也得给自己跪下,别说一群饭都吃不饱的灾民了。 他其实也是一肚子气。任英家里是韩城土豪,这个出身决定了,任三少爷不可能有朴素的农民意识。 别说他了,就是李小娥又怎么样?她就是农民出身,可是一样把灾民当土匪看待。 任英理解不了为什么折娘子还搭起棚子,给灾民一块遮风挡雨的地方,还给他们一日两餐的施粥。 这群人,是活不干,白吃白喝。养着他们干嘛,放狗咬走了就完了。 有他们在,影响吴家庄村容村貌——当然这个词任英也不会知道。他只是觉得太影响生产了——这么多外人,有时候还难免挡住进出货的道路。 不过粥也不是用的自家大米,地方也不是任家的地方,折娘子心善,那是她的事,任英只想做好本职工作,保证玻璃厂和家具厂正常运转就好。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这帮灾民不但不领情,还要杀人抢劫。 这,也忒不是人了。 任英都愤怒了。也就是他手底下实在人不够,又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伙,否则以任英的性格,真敢轮着刀片就冲上去。 可惜啊,厂子里面铁家伙是不少,但都是固定的机械,他扛不动啊——连锯都是固定的。 正在着急时候,近卫团来了。这下任英踏实了。他点着一颗烟,美美的吸了一口,拉了个椅子安心的坐着——任英准备看戏了。 他可是知道近卫团的厉害。虽然近卫团已经尽量的避开百姓训练,可是朝夕相处,总是会泄漏一些底细,何况任英是个有心人。 邱晨这身装备,任英是一样也叫不出名字,可是他很清楚的知道,就凭邱队长一个人,杀百十个大宋的禁军和玩似的。 更何况门外不过是一群灾民,别说盔甲,连刀子都没有一把。就拿着个拐棍,也想抢劫秦少爷的产业,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他要好好看戏。 任英虽然心态轻松,可是邱晨一点也不轻松。 若不是团长后来追加的一句话,邱晨也会如任英一般轻松。杀这些灾民,他都不用动枪——那太浪费子弹,也丢特战大队的脸。 在邱晨看来,就凭自己腰上这一把****,他不但能轻松杀掉几十个灾民,而且自己还不带破一点皮的。破点皮都是给团长丢人。 自从西点军校成立以来,秦牧主要是教授特战大队后世的特战技能。配合着各种特战装备,外加后世的各国特战部队的精华素材,邱晨他们本就强悍的身手得到了巨大的升华。 现在的邱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自己和自己的这个小队,不过十个人,完全可以杀光眼前的一切灾民,还不用子弹。 灾民连流寇都不如。流寇还有个组织,灾民完全是一盘散沙。 不过要说一点组织没有,也不全是。邱晨已经清楚的分辨出门外有一个壮汉,他的棍子比别人都长一截,粗一圈,而且一直在吆喝着,催促灾民向前冲。 这应该是他们事实上的头目。 邱晨想要杀他,有不下十几种手段。可是正因为团长后来说了一句话,“能不杀人,尽量不杀人。都是些受苦的人。”这让邱晨不能贸然下手了。 实际上邱晨尽管作战技能突飞猛进的提高,但是他年龄真不大,所以对于社会的理解,对于秦牧的思想,他理解不了那么深。 他对灾民,没有半点感情。若不是团长这句话,他早就大开杀戒了。 邱晨也是一肚子怒火。折娘子多好的人呀,给你们吃给你们喝,还给你们搭棚子,你们就是这么报答她的恩情? 一群白眼狼,都该死。 可是团长说的话,在邱晨心里就是圣旨。团长说尽量不杀,那么不管他们是什么人,受苦人也好,享福人也好,都不在邱晨考虑范围之内,他只想着完成秦牧交代的任务,那就别杀了。 可是不杀的话,这么多人拥挤着推搡工业区的大门。这大门也不是铁做的,就是木头棍子扎起来的——吴家庄就木头多,任员外源源不断的运,根本扛不住多久。 这可怎么办?如果他们进来了,就会直接面对各个工厂。 火柴厂,造纸厂,卷烟厂,玻璃厂,家具厂,还有制药厂,对了,还有马姑娘的皮靴厂,那都保不住了。 灾民可不管有用没用,就是抢和砸。 到那个时候,想不开杀戒都不能了。 邱晨忍不住怒气上涌。他觉得门外的灾民蠢的好像一群猪。 你们知道不知道,一旦你们推开这道门,那就是打开了通向地狱的大门。谁进来都得死。 即使团长说了,尽量少杀人,可是团长还说了,要守卫工厂和粮仓。 这任务才是真正的任务。 谁敢碰工厂和粮仓一下,邱晨绝对让他死的后悔被生出来。 大门的摇晃越来越严重,眼看着再有几下就要被推倒。 这时候,门外的灾民更加兴奋和狂热。幸福就在门那边,推倒大门,就能得到粮食和财富。 巨大的诱惑,让灾民迸发出更大的力气。 兄弟们,推呀! ------------ 第二百六十三章 张遇之死 “别推了,大家听我说,不要推门了。”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人奋力扒开身前的灾民,来到了大门之前。 邱晨觉得奇怪,怎么灾民里面还有这样的人物呢? 别人都被大雨冲的只剩一条犊鼻裤了,而这个人衣裳俱全,还戴着一顶逍遥巾。只是被大雨彻底的打湿了,紧紧贴在身上,让他显得有点狼狈。 “许郎中,你且闪过一边。”那个领头的壮汉几步走到前来,试图拉开许郎中。 没想到许郎中别看身形消瘦,身子骨却不弱,那壮汉拉了他两下竟然没有拉动。 “张遇,你沦落到此等地步,是被人欺压的,可是,你又要把这等恶行加在无辜的人身上吗?吴家庄的百姓,可是得罪了你?”那个许郎中气愤的指责着壮汉。 “许郎中,”那被称作张遇的壮汉斜眼看了看许郎中:“别以为你在京城救了我们几条性命,就可以摆出这样一副欠揍的嘴脸。” 听了这话,那许郎中明显一愣。 壮汉继续大声说道:“我等也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一辈子苦哈哈的种地,我们犯了什么罪?可是官军充作土匪,不由分说抢光了我们的家,连隔夜粮都没有留下一颗,我们又能找谁说理去?” “那总是个别官军。”许郎中有点无力的辩驳者。 “好,就算是个别官军,可是我们一路讨饭进了京城,却被禁军打了出来。若不是有许郎中出手相助,那几个受伤的兄弟定然活不了性命。现在要钱买药,钱在哪?你看看我们一个个的,全身上下就剩下一块遮羞布了,你告诉我,这钱在哪?” 最后一声,张遇是大吼出来的,只把许郎中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弟兄们,钱,就在这扇门的后面。”张遇不再搭理许郎中,他挺直身躯,不顾雨水顺着全身肆虐,棍子笔直的指向前方喝到:“推倒这扇门,要粮有粮,要钱有钱。弟兄们,给我冲!” 刚才被许郎中打断的人群,顿时恢复了狂热。灾民嗷嗷的嚎叫着,拼命的又开始狂推大门。 邱晨做了个手势,这是特战队的手语,意思是子弹上膛,准备射击。 战士们早就准备好了,见到队长下令,马上据枪,同时打开了保险。 他们是特战队员,所用的武器和近卫团不同。 特战队,标配是短柄突击步枪,极为适合近距离作战。 突击步枪是全自动武器,只要扣住扳机,子弹就会泼水一样撒出去。 现在有十把突击步枪,齐齐的指向大门,距离不过二十米。 在这个距离内,别说特战队员了,就是刚摸枪的新手都不会错失目标,而且目标还那么大。 只要这扇门一倒下,特战队员就会火力全开。 邱晨相信,到时候没有一个人能逃出特战队员的打击。别说是灾民了,就是大宋大辽西夏金国的正规军,也只有一个死字。 即使他们穿了盔甲都扛不住7.62毫米的子弹,而且是如此近距离的打击。 到时候估计最倒霉的是厂子里的工人。他们要善后的话,可就太麻烦了。在这个距离,突击步枪能把人打成肉渣。 只差一下,大门就要被推倒。 邱晨已经屏住呼吸,**抵在了肩膀,手指稳稳的扣在扳机上。 “来吧,杂碎们。”他默默的心里念叨着。 刚才门外的对话,邱晨听得清清楚楚。但是他一点也不可怜对方。你们受了官府的委屈,然后拿我们撒气,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这是纯粹的恩将仇报。别忘了,如果不是折贵妃好心肠,你们都走不到汴梁,在吴家庄就饿死了。 现在你们不但不懂的报恩,反倒要抢我们吴家庄。 告诉你,你们惹错人了! 邱晨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他只是可惜那个许郎中,听壮汉的话,那人看来是个好心肠的郎中。 只是这种情况下,即使邱晨身为特战队大队长,他也不可能让子弹绕着许郎中走——人太多太密集,根本分不开。 滋滋嘎嘎的声音越来越响,那扇大门摇摇欲坠。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在吴家庄上空传来了一股声音。 声音巨大,直刺耳膜。 “乡亲们,我是吴家庄的庄主秦牧,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停止一切不法活动,立刻回到草棚。” 是团长的声音。 吴家庄的大喇叭,此时终于发挥了功效。 这声音传遍了整个吴家庄,只吓得灾民全愣在当场。 什么人在说话?这么大声音,和打雷似的,别是神仙吧。 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从远处突然射过来一道光线。 这道光线如此明亮,以至于在光线中的人们不得不立刻闭上了眼睛。 探照灯发威了。 秦牧派出特战队员之后,马上就带着美鸾和月奴去仓库。仓库里面有探照灯。以前一直也没有用到探照灯的机会,不过今晚,非它不可。 就是因为折腾这玩意,秦牧才耽误了好一会,否则他第一时间就去团部用大喇叭喊话了。 随着秦牧的话,和探照灯宛如神迹一般的出现,灾民们全被吓呆了。 不止是厂区前面的灾民呆了,粮仓前面的也呆了。他们没看到探照灯,可是听到了非同一般的声音。 这声音太巨大,根本不是凡人能发出来的。所以他们也呆呆的愣在当场。 “这是……”那位许郎中一脸的迷惑。难道,这里是道家宝地,自己是遇到道门高人了? 许郎中全名许叔微,是大宋有名的神医。本时空,医家和道门,多有互通。中医,远古时候,和巫术是联系在一起的。 而道门,也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是来源于远古巫术。 巫医巫医吗。所以巫术和医术,在远古时候,是差不多同一个东西。 虽然现在是大宋宣和年间,但是道门和医家,还是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道家炼丹和医家熬药,至少表现形势看起来差不多。 许淑微精通医术,自然也对道门典籍和方术多有涉猎。 像什么御剑千里,白日飞升,等等各种神通,许叔微不敢相信,却也不敢不信。 今日先听到警报声,再听到秦牧的大喇叭声音,再加上如此粗大又明亮的几乎化为实体的探照灯照射,让许叔微立刻以为自己遇到真仙了。 他忍不住向着光源方向高叫着:“不知当面是哪位神仙?弟子真州许叔微,这厢有礼。” “……”竟然是许叔微。秦牧因为穿越到这个时代,所以对这个时期的各个名人多少都有点了解。 真州许叔微,可说是一代医圣,著有《伤寒百证歌》、《伤寒发微论》、《伤寒九十论》等等著名的医书。而且其人心底善良,一生治病救人无数,可是从不收费。 这样的人,怎么会跑到灾民队伍里?真州在南方,根本和幽州灾民不搭界。 可是这时候也没时间接待神医了,必须立刻平息灾民的狂热行动。 “我不是神仙。”秦牧几乎下意识的说了这么一句。他一直反对神秘化,一直在近卫团普及科学知识,所以最怕人家拿他当神仙看。 “这是妖术!”壮汉张遇这时候突然大吼起来。 他开始也被吓坏了。那光柱子,比他腰还粗,直直的照过来,这太吓人了。他这辈子哪见过这等景象,一时也魂不附体。 可是许叔微这么一打岔,加上秦牧自己说自己不是神仙,张遇的胆量不知不觉又回来了。 他就在光柱子里面,可是也没破皮也没流血。那声音虽大,也没把自己震耳聋了。 既然什么事都没有,那还怕什么。 “弟兄们,给我冲。冲进去,都是我们的。”张遇挥舞着棍子,大喊大叫。 “邱晨,杀了他。”秦牧果断的发出了命令。 “砰!”一声枪响,张遇的脑袋顿时如烂西瓜一般,红的白的一片。 这也是该他倒霉,谁让他个子最高呢。人群那么密集,要是让邱晨打人群中特定的一个,还真有点难度。 可是张遇太高,他比别人高一个脑袋,这还不是现成的目标吗。 虽然现在外面漆黑一片,但是邱晨有夜视仪。 而且,秦牧的探照灯就罩着张遇,这他还能跑得了? 只一枪,张遇脑袋就爆炸了。 秦牧不由得心里一阵叹息。 死人,真的无法避免。 同时,他也为贾红线咂舌。特战队的枪法是贾红线教的,这教官也太出色了,教出来的徒弟和她一样性格,专门爆头。 枪声响过,张遇脑袋爆炸,尸体直挺挺的摔倒在泥水里面。 这下灾民就如炸了锅一般。 他们本质上一群乌合之众,只是看着吴家庄钱多人好欺负,才在张遇的鼓动下开始作乱。 如今张遇死了,而且死的这么恐怖,灾民们才发现自己挑错了对象。 这哪是好欺负的肥羊啊,摆明是一头猛虎。 顿时灾民四散而逃,一下子,厂区和粮仓门口就清静了。 “乡亲们,这个鼓动你们作乱的坏蛋,已经被我杀了,剩下的,只要老实回去,我就一概饶恕。若是敢继续作乱,杀无赦。”秦牧立刻继续喊话。 大喇叭音量巨大,声音覆盖了整个吴家庄。 “我是秦牧,吴家庄的百姓听着,各自守好门户,近卫团正在整顿治安,谁都不要出门。” 随着秦牧的命令,特战队三人一组,开始逐个街道的搜索。 吴家庄不是一次被土匪抢,光梁山就来了三次,百姓也算是久经考验了。他们这时候早就锁紧了大门,各个手里拿着菜刀藏在屋里守着。 如今听到秦少爷的话,他们的一颗心才算放进了肚子里。 有秦少爷在,那就没人能翻出天去。 秦少爷,近卫团,就是吴家庄的定海神针。 李小娥这时候也彻底放松下来。秦牧的话声一起,门外的人就跑了。 毕竟抢百姓的是少数人,人多胆子就小,听到近乎神迹的大嗓门,哪还敢继续砸门,一个个有多快溜多快。 可是再快,他们也没地方去。 如今正是三更半夜,天上打雷闪电,暴雨几乎成灾了。 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往哪跑?没地方跑,只能回窝棚。 于是一场骚乱,以死了一个人为代价,迅速的被平息了下去。 秦牧来到了厂区门前,看也没看地上的尸体,而是直接走到许叔微面前——只有他没跑,伸出手说道:“在下秦牧,很高兴见到许神医。” 地上的无头尸,被雨水冲出好大一片血迹。 秦牧就站在血泊中,向许叔微伸出了手,许神医简直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在正做噩梦了。 ------------ 第二百六十四章 折美鸾的厉害 许叔微望着秦牧,几乎以为自己遇到了真仙。 因为秦牧整个人都笼罩在探照灯的光芒下,身体被勾勒出一道金边,而且他穿的是军装,更是威风凛凛。 这装扮,这造型,这出场方式,许叔微哪里见过,一下子就让神医蒙圈了。 “不知当面是哪位神仙?”许神医不顾风雨,恭恭敬敬的对着秦牧施礼。 “……”秦牧哪想到他死活当自己是神仙。神秘主义,要不得。只是这时候没时间和他解释,而且这环境,也不方便站着聊——下暴雨呢。 姜月奴给他打着伞,可许神医没人打伞,一身衣裳早就湿透了,妥妥的落汤鸡样子。 怎么说,这也是个大好人,秦牧也不能让他就一直淋雨。 那就来吧。 秦牧把许叔微让进了会客室,吩咐警卫给神医拿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再奉上一杯热茶。 他要和神医好好谈谈。这群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怎么样,许神医和这群人混在一起,多少应该知道点缘由。 一杯热茶入肚,许叔微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这一夜的经历,让许神医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先是灾民突然就变成了乱民,要对善良的吴家庄百姓下手。许神医尽管拼命拦阻,但是他一个人能起多大作用。如果不是他在汴梁救了许多灾民的性命,他自己都要被灾民打死。 接着就是巨大的声音和亮光,然后,作乱的头目,那个壮汉张遇,脑袋突然就在自己眼前爆炸。 然后就如做梦一般的,遇到了秦牧,又来到这间干净温暖的会客室,还换上了干爽的衣物,而且手里还有一杯热茶。 茶杯竟然是玻璃做的。这让许神医越发对秦牧看不透了。 玻璃,可是汴梁最热销的商品,而玻璃杯更是稀罕物件,怎么小小的一个吴家庄会有呢?就许叔微所知,连汴梁蔡京府上都没有玻璃杯——至少请他喝茶时候没给他用玻璃杯,而是用的瓷杯。 如果蔡太师家里有玻璃杯,那肯定会给自己用的,显然,蔡太师府上没有这个好玩意。 这东西,太好了。许叔微本能的就想到了自己的职业需求。 如果用玻璃杯熬药,岂不是可以把药品的变化情况看得清清楚楚?这比砂锅熬药强千百倍呀。 医者仁心,许叔微才脱离困境,马上就把心思转换到了治病救人上。直到秦牧叫了他两三声,他才清醒过来。 “秦少爷,你问我怎么在这里?这个说来话长。” 许叔微一边品着全新的茶水——后世的茶他第一次见,一边就把自己的来历经过讲了起来。 他是个孤儿。父母因病去世的早。这让小小年纪的许叔微立下宏愿,以后要治病救人。 可是治病救人,也得先自己能生活。本时空,生活不容易——当然任何时空都不容易,但是本时空学知识尤其的难,因为没有九年义务教育。 许叔微是在家族支持下才坚持了下来,否则哪有能力求学,早早就得去种地。 不过到了该独立的年纪,他必须自食其力了。这时候就开始考科举。 关于科举,有句俗话,叫“场中莫论文。”就是说考试时候,别管你有什么本事,那都是虚的,一切以成绩说话。 这个成绩,有时候可能根本无关你的水平。 关系到什么?那就很难说了。 反正许叔微屡试不第。不过他性格坚韧,屡战屡败,但是屡败屡战。 这不今年他又来汴梁了,就是为了科举。 不过结果毫无变化,还是又败了。 但是这时候的许叔微已经不是年少书生了,他人到中年,科举上没什么出息,医术上却已经大成。如今的许叔微已经是天下闻名的神医。 正巧这时候蔡太师生病了,于是许叔微就被请进了蔡府,给太师治病。 正是因为给太师治病,他了解到灾民情况。 许叔微是真正的有一颗仁心,他不忍心看到灾民被打死,所以出手救了许多被打伤的灾民。 也正是因为他的出手,蔡攸才勉强算给他个面子,这才没要了更多灾民的性命。否则以蔡攸的性格,绝不是只杀几个人那么简单。 许叔微不放心受伤的灾民,所以他不顾蔡京的挽留,一路跟着灾民来到了吴家庄。 只是一到吴家庄,他还没熟悉情况呢,就被卷入了今夜的乱局,直到被秦牧请到这里。 原来如此! 秦牧这才了解了前因后果,同时也对许神医大为佩服——换了自己肯定做不到他这样。如果那个张遇敢那样对自己,自己肯定得学习贾红线,一枪爆了他的狗头。 许叔微不愧是真正的神医,治病救人,心怀仁义。 秦牧了解了许神医的事情,许神医也对秦牧万分好奇。 吴家庄的一切,在他看来近乎神迹。这里还是大宋的村庄吗?这明明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有太多的疑问,太多的不解,正愁没地方找人解答,如今秦牧在眼前,他就是吴家庄的主人,这必须得问明白。 “秦少爷,你这吴家庄……” “吴家庄,等明天,请许神医亲自看看,就全知道了。今夜神医劳顿了,先休息吧。” 秦牧没时间说自己的事,还有灾民问题没解决呢。 他吩咐警卫安排好许叔微去休息,然后冒着雨,来到了灾民的草棚。 难民营是一片窝棚——当然折美鸾不会善良到给他们盖砖瓦房,不过折美鸾却也没多小气,今夜这样大的暴雨,窝棚也还顶得住——至少窝棚里面还是干燥的。 如今灾民一个个面带恐慌,全都蹲在窝棚里面,双手抱头的瑟瑟发抖。 特战大队全副武装,一个个提着明晃晃的大刀,守在外面。 这还是邱晨的主意。因为灾民根本不可能认识后世的***,就算他们拿抢顶着灾民的脑袋,灾民也不懂得其中的厉害。 于是邱晨请示了折美鸾,从仓库里面取出来了大刀长矛——这是梁山土匪丢下的战利品,现在废物利用一下。 刀子亮出来,灾民顿时害怕了。而且特战队员每人一把手电,雪亮的光线在夜空中扫来扫去,滑过灾民的身上。 这更让灾民恐惧——别是神仙的法宝吧。难道自己惹了神仙不成。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下场会是什么,但是他们很清楚,这次是捅了马蜂窝了。 大雨渐渐的停歇,秦牧到来时候,已经天光放亮。 这一夜,真是惊心动魄。秦牧望着眼前这一群充满恐惧,又瘦骨嶙峋的人,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都是百姓呀。他们的本质不是土匪,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又有那样悲惨的经历,形势所迫,突然就做了强盗。 秦牧想饶了他们,但是折美鸾不干。 她和秦牧也是夫妻很久了,对自家男人的性格非常清楚。 秦牧还没说话,只看他的眼神表情,折美鸾就知道他要说什么。 “官人,这事,你交给奴来办。”她绝不能让秦牧开口。如果秦牧开口,那真是便宜了这帮混蛋。 自己对他们那么好,给他们盖房子,给他们饭吃,他们却想要自己的命——吴家庄的一切,就是美鸾的命。是可忍孰不可忍。 邱晨听到折贵妃发话,心里也是一喜。 他们都知道秦牧有个弱点,就是心太软。若是团长来处理这件事,不用问,一个人也死不了。 但是不杀几个人,邱晨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现在折贵妃出面那就太好了。折贵妃可不心软,想想她手下的郭婷,这位阎王奶奶——郭婷在微山湖的绰号如今传遍了近卫团,就知道折贵妃的性格了。 折美鸾把邱晨叫道跟前,吩咐了几句。邱晨连连点头,然后转身跑回了吴家庄。 一会时间,邱晨又跑了回来。不过回来时候,他就不是一个人了。 吴思邈穿着一身白大褂,跟在了邱晨的身后,来到了折美鸾身边。 “你们这些狼心狗肺的玩意,”折美鸾来到灾民面前,抬手指着眼前这群瑟瑟发抖的人,厉声喝道:“你们摸着心窝子想想,就你们这群猪狗不如的东西,来到我的地面,我给你们吃,给你们喝,还给你们盖房子。我要过你们一文钱吗?” 一席话说的灾民顿时脑袋耷拉的更低了。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只是今夜受了鼓动,又被金钱蒙蔽了眼睛,一时脑袋瓜子一热就开始干了。 如今大雨一浇,身上冰凉,心里也拔凉拔凉的。 这个仙女一样的娘子说的没错,骂的没错,自己的确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 “不杀几个,我是出不了这口气。杀谁不杀谁,看你们自己的选择了。”折美鸾一指吴思邈,说道:“吴医生手里的宝贝,能分辨出谁能干谁不能干。不能干的,全杀了。” 灾民的心情随着折美鸾的话一时起一时落,好像波涛起伏一般。好悬没把他们吓死。 本来他们以为眼前这个仙女一样的娘子要把他们全杀光呢,可没成想还给自己留了一条活路。 这下顿时人人眼中都有了光彩,却又带着恐惧。吴思邈穿着一身白,这在本时空就非常骇人了——家里死人了才戴孝,而这穿着一身白衣服的人,手里捧着的东西,他们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这什么玩意?这东西,怎么决定自己生死呢? 众人畏畏缩缩,谁也不敢过去。 这时候邱晨刀子一挥,特战队员立刻上前,大刀一横,逼住了众人。 “过去,一个一个来。”邱晨冷冰冰的命令道。 他年纪虽小,却久经战阵,这时候眼睛一瞪,杀意四射,顿时震住了场面。 一个又一个的人,挨个在邱晨的大刀下老老实实的走过去,来到吴思邈面前,眼神中满是恐惧的盯着她手里的神秘玩意。 “这个放嘴里,拼命吹气。” 吴思邈手里是一台便携式电子肺活量测试仪。 她现在负责红线制药厂的工作。昨夜警报一起,吴思邈也被惊醒了。不过她没有半点惊慌,冷静的穿好衣服,从医疗包里面抽出了一把手术刀,牢牢的握在手里,守住了门口。 不过她知道这些措施多半没用。这里是军营,谁能闯进近卫团的军营呢?那不是笑话吗? 随着秦牧的声音响起,吴思邈的心彻底踏实下来。 有团长在,一切都会安好。 吴思邈这时候不但没有半点害怕,反倒不由自主的沉浸在秦牧充满磁性的声音里。 虽然这个声音,是在呵斥乱民,安抚百姓,可是在吴思邈听来,那就是勾了自己魂魄的魔音。 她竟然盼着,最好灾民一直乱下去,这样团长就能一直说话给自己听了。 显然,她的愿望落空了。现在她被折贵妃叫过来给灾民测肺活量,吴思邈还满脑袋都是秦牧的声音,一时间稀里糊涂。 这是要干嘛?为什么给灾民测肺活量呢?这是给近卫团战士用的医疗设备。 不过折贵妃的话,她可不敢违背,于是不管理解不理解,马上照办。 “我让你吹,谁让你吸了!”吴思邈一边观察着读数,一边呵斥着:“使劲吹,用吃奶的劲吹。” “别咬啊,咬坏了你赔得起吗?” …… 灾民哪见过这样仪器,一个个跟木头人似的,搞的吴思邈一时手忙脚乱。 这让她更加痛恨这群灾民了。你们不但狼心狗肺,要抢我们吴家庄,还没见过世面,竟然让本医生在折贵妃面前丢脸,真是罪该万死! 总算是赶着骂着,给一个个灾民测完了肺活量。按照折美鸾给出的标准,灾民最终被分成了两部分。 达标的占大多数,足有九成多。剩下不过十分之一,都是老弱病残,也有一些看起来很壮却数值不达标的。 显然,这群老弱病残以为自己要被砍头。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被砍头,这群人顿时害怕到了极点,一个个全都哭天抹泪,甚至有的已经瘫软在泥地里面,再也站不起来了。 那群过了关的,此时每个人都心里一块石头落地。死的总不是自己了。 他们很清楚,出了这么大事,仙女娘子总要杀几个人泄泄火,还好,刀子没砍到自己头上。 “很好,很好。”折美鸾又叫过邱晨,吩咐了几句,然后不等秦牧反驳,立刻拉着他离开了难民营。 折美鸾绝不给秦牧反对的机会。这件事,必须按自己的意思办。 她的办法非常简单。这些人,一个也不能饶恕。 杀人,那倒是不必。折美鸾知道秦牧心软,她不想自己在官人心里留下残暴的印象。这个有大姐一个人就够了,奴还是看起来贤惠温柔比较好。 可是,折美鸾绝不饶恕任何人。他们,全都是罪人。要一辈子为自己卖命,直到死。 不过要给折美鸾卖命,也得够资格。测肺活量是最简单的检测方式——这还是她跟方好音学来的知识,能达标,就是体质不错。这些人将被折美鸾扔去微山湖煤矿。 别看微山湖煤矿是接近现代化管理,但是即使放在后世,采煤依然是危险行业。 秦牧限于自身的三观,根本就没想过暴力开采,尤其是新的掘进面,有的比较危险的,秦牧就放弃了。宁可不开采,也不能用人命去冒险。 现在好了,有了这群人,这群罪人,不让他们干让谁去干。 这些人从此再没有了身份,一辈子就是煤矿的奴隶,哪里危险哪里上,而且一文钱工钱都没有,每天两顿饭,饿不死就行。 只要还不死,就要干到死。 这是折美鸾非常朴素的观点。你对我不仁,别怪我对你不义。何况,这就是一群白眼狼,根本不用当人看。 至于剩下那些老弱病残不能达标的,折美鸾也不会杀掉。那太浪费了。 重活干不了,轻活总能干吧。全派去养鸡场,不但微山湖那边派一点,还分给大姐一些。 折美鸾知道贾红线那边人手远远不够,而且,那些女尼总是贾红线的同门,有时候她未必狠得下心来使用。 现在有了这批奴隶,那就好说多了。 白鹤庵那个地方,本就不在京城。那个地方,相对是个独立偏僻的所在,就把这群人扔进养鸡场,不死别出来,死了做肥料。 一群灾民,没一个浪费的,都被折美鸾利用了起来。 她这些话是当着秦牧面吩咐的邱晨,邱晨见团长没有反对,立刻就跑去执行。 邱晨还怕团长反对呢。 折贵妃的安排,简直是太好了。累死他们,这才能让邱晨,让近卫团稍微出点气。 一场风暴,终于消失于无形。 秦牧被折美鸾一路拉着回到家里,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他突然有点疑惑,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个梦呀。 那么一千多人,从此就再也不见天日,只能等死了。 这是真实的大宋吗?这是自己的大宋吗? 秦牧很明白那些人的结局。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那句话。 “每一根枕木下,都埋着一名华工的尸体。” 美国的太平洋铁路,横跨美国大陆,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可是,这伟大的表面下,是华工的鲜血和生命。 难道自己的事业,也将如此血淋淋吗? 秦牧不敢再想下去。 这时候折美鸾洗浴完毕,乖巧的钻进了他的被窝。当那一双藕白的手臂搂住自己时候,秦牧一切都忘记了。 ------------ 第二百六十五章 赵佶的算盘 贾红线恼怒异常,一腔邪火无从发泄,不由得抓起一个玻璃杯,狠狠的摔在地上。 一地碎玻璃。 “大姐,别生气,消消火,咱们等姐夫来了再说。”余里衍连忙劝说。大姐这火气可太大了,连玻璃杯都摔。 虽然余里衍知道玻璃杯并不是多金贵,但是毕竟现在产量还少,市面上一杯难求。大姐就这么随意的摔了,多少有点可惜呀。 有丫鬟过来,立刻收拾打扫。 这里是折府,属于秦牧的那个宅院。折家人做事地道,不但把宅子给了秦牧,还配齐了全部下人。 贾红线一般白天都不在家里待着,她有太多事情要忙。 城外,养殖场,屠宰场,不能不去照看,时不时就得过去。而城里的宜家超级市场,更是贾红线的重中之重。 这是她现在最大的钱袋子,每日里人头涌动,财富滚滚而来。 她一来要去照看生意,防止出什么乱子,二来,她也喜欢看到那么多人在她的店里抢购——这让贾红线获得了巨大的心理满足。 原来的贾红线,不过是个黑道大姐大,身份都见不得光。当日王家一个首饰店的掌柜,都不把她放在眼里。 她可是个很记仇的女人。那日贾红线设下圈套,连蒙带抢把任潇潇和秦牧的宝贝都洗劫了。可是那把刀,就是九转轩辕斩,却被王掌柜给坑了去。 贾红线至今还记得王掌柜说的话:“师太,昨夜城东起了一把火,我听说,不像是伙计不小心弄的,有消息说,好像是有人特意放火。在大宋,不知道纵火是个什么罪名。要不要吃刀子呀?” 这是狠狠的打了她的脸。若不是王家死绝了,连那个王掌柜也没跑掉,贾红线都要找他算账去。 以前的卑微小心,和现在的扬眉吐气,是一种巨大的反差。这让贾红线非常开心,她喜欢看着来自己店里的那些客人,不论多高贵的身份,都得低头来求她。 高端家具太少了,不求贾红线,真买不到。百灵系列已经预定到十天之后,这还是贾红线坚决不再延长预定,否则能订出两年去。 可是今天贾红线哪里都没去,就待在屋里火冒三丈。 因为,赵佶下手了。 在大宋做生意,绝不能不考虑皇上。贾红线就是本时空的人,自然深深明白这一点。 百灵卧室套装,她已经提前送了一套给赵佶,这才换来商场的正常运转。 这可是大宋最最紧俏的商品,有钱也没处去买。而且秦牧定的价格,对于世家权贵来说,那就不是钱,白菜价。满京城的有钱人都扎堆来到了超级市场。 有钱人来了,钱就来了。 而钱多了,自然就有人眼热。 赵佶就极端的眼热。他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因为他太缺钱了! 金国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两银,五十万匹绢,这样他们才把幽州给大宋。 五十万呀,这个数字,真的让赵佶吃惊。 太便宜了。 在大宋,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一贯钱,五十万两银子,也就是五十万贯钱,这个,对于大宋来说,不是特别大的数字。 可是,赵佶现在暂时兜里没钱。因为他的钱都给了军队了。 军队打仗,可比金国要钱狠多了。 现在汴梁城里面一个普通家庭,月入三到五贯。 那么当兵的去卖命,难道收入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这说不过去吧。 所以就每一个士兵来说,起码三倍起步,十贯一个人。种家军报了多少?两万!这就是二十万贯。 这还只是小兵的钱,将领更多。 难道光发军饷吗?粮食器械呢?民夫呢?这都是钱! 而且这还不是全部的开销,这只是一个月的开销。 每个月赵佶要给种家军一百万贯。 种家军一百万贯,可是种家军只有两万人! 童贯大军,号称二十万!二十万呀,虽然这是虚数,实际远没有这么多人。但是赵佶却要按照虚数给钱! 一个月,赵佶要在军队上扔掉一千万贯! 现在金国只要五十万贯,再要五十万匹绢,这简直是良心价,跳楼价了。太便宜了。 可是,一文钱难道英雄汉!从调集兵力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赵佶已经扔出去两三千万贯,现在看来,全打了水漂。 他真没钱了。内帑和国库,都空了。 别说五十万贯,五万贯也费劲。 这可怎么办? 所以赵佶真不愿意打仗。他最喜欢花钱买和平。 辽宋之间的澶渊之盟规定,宋每年要进贡辽国岁币,多少钱?十万两银子、二十万匹绢。 只要这么点玩意,就能换来和平,大宋皇帝除非是傻子才愿意打仗。 一打仗动辄几千万贯,还打不赢,那还打什么? 现在金国人厚道,就要这么点钱,那赶紧给。 没钱不怕,咱大宋百姓有钱,去搜刮! 金国的要价虽然不高,可是要的却急,从全国各地调钱来不及,就可着汴梁来吧。 汴梁谁有钱呢?有钱人太多了。 世家权贵,哪个不是肥的流油?都有钱。 宋徽宗非常明白这点。现在除了自己是穷鬼,他们都各个富的撑死——打仗又不要他们掏钱。 还别说,赵佶的认识非常正确。 后来蔡京倒台,他家里被抄。据当时的记载,从蔡京府上抄出“金价值八千万贯、白银价值二千万贯、绢帛二十万匹。” 这还没算上房契地契和各种实物。因为本时空的财富好多是实体的,比如蔡京有“蜂儿三十七秤”,这里的蜂儿是制干了的蜂蛹。 由此可见,只蔡京一家,就完全可以负担起整个伐辽的大战,还能打小半年。 但是赵佶能抢蔡京的吗?不能。 任何一个权贵世家,他都不能抢。 因为大宋是“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你动了一个士大夫,就是动了这个阶层,整个阶层都要和赵佶做对。 不能抢士大夫,那怎么办?抢百姓的呀!多简单。 赵佶想都没想就把主意打到了老百姓头上。 汴梁的百姓也有钱啊,不过最有钱的,无疑是秦牧。 秦牧的香烟多赚钱! 这个东西,赵佶不是没动过心思。只是秦牧非常聪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自己卖,而是托庇在折家门下 。 折家是军阀,赵佶更不敢动 。 于是这块肥肉,就只能干看着。只馋的赵佶日夜流口水。 现在好了,贾红线又开了一家超级市场。这可太好了! 贾红线是秦牧的女人不假,但是她和折家的关系,就拐了弯了。 如果不是现在金国要钱要的急,赵佶还不会马上动手。但是现在情况有变化,为了大宋江山,为了皇位的牢固,你先给朕点再说。 赵佶直接要抢超级市场。当然,“抢”这个字,说起来太难听。 作为皇上,不能这么无耻。 赵佶的说法是,让贾红线的超级市场挂上“皇商”的招牌。 皇商呀,这就是皇上的生意,是皇家专营。 说起来,似乎好处无限,这牌子多大! 可是实际上,这就是明抢。汴梁的商家没有半个愿意挂上“皇商”招牌。只要一挂上这俩字,就等于白给皇上干活了。 贾红线当然不答应。但是现在是大宋,可不是后世的二十一世纪。 皇上是天,是最大的。他要拐着弯的抢钱,贾红线还真没办法抵挡。 这能不让未来皇后恼火吗! 她现在脑袋里没别的事,全想的是方好音! 因为方好音曾经刺杀过赵佶。贾红线想着,是不是把狐狸精叫过来,她们俩人,再加上余里衍,三人一个小队,直接摸进皇城,干掉赵佶算了。 现在的贾红线,比当日和秦牧去皇城偷东西时候,可强大了不知多少倍。她也系统的学习了后世的特战技术,远不是当日的菜鸟了。 三人一个小队,自己打C位,再加上方好音和余里衍两个辅助,贾红线觉得杀掉赵佶没有半点难度。 杀了他,他都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这个诱人的计划一直在贾红线的脑海里翻腾,以至于连秦牧进屋她都没发现。 “姐夫,你来了。”还是余里衍先看到了秦牧,连忙把自家男人的手牵住:“你快劝劝大姐吧。大姐都生了一天的气了。” “表哥,你来了,正好,奴有事要和你说。”贾红线看到秦牧,都忘了亲热了,连忙把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表哥,这次你不用动手,也不用特战大队,奴和好音妹妹,再加上丫头,一定把赵佶的狗头给爆了。” “……” 秦牧没想到自家娘子如此能想。 听贾红线的口气,杀皇帝和杀鸡没多大区别。不过就是费点事,晚上少睡点觉,出门溜达一圈就完了。 再一想,秦牧发现贾红线说的没错。凭她现在的本事,再有方好音和余里衍做帮手,的确能轻松的杀死赵佶。而且这个计划,方好音一定支持,因为赵佶和她有杀父之仇。 至于余里衍,那更不用说。赵佶和她半点关系也没有,杀了赵佶,能让秦牧当皇帝,余里衍只有更高兴。 可是秦牧的后宫虽然人人想杀赵佶,秦牧却不能答应。 按照历史,徽宗赵佶怎么也得活到靖康耻之后,至少得做了金国俘虏。至于之后他的死活,秦牧并不在意。 但是现在赵佶还真不能死。他死了,历史就乱了。 不杀他,他就要抢贾红线的钱。也就是自己的钱。 而且不是钱这么点事。五十万贯,秦牧拿得出来。如果赵佶和他借他都能给。 现在是赵佶借着买幽州这件事,要强抢贾红线的产业,也就是自己的产业。 这就绝对不能接受了。 怎么办?不能杀他,又绝对不能把自己的产业让他霸占。 这问题,难办呀! ------------ 第二百六十六章 汴梁向家 “官人,大姐,要奴说啊,这事一点不难办。”折美鸾也跟着一起回来了,她要把那些老弱病残送给贾红线:“赵佶不敢动折家,只要把超级市场挂在折家的名下,就没有半点问题了。” 秦牧眼前一亮。这是个好办法。 赵佶为什么单挑贾红线的超级市场下手?市面上赚钱的买卖多了去了,五十万贯的生意,马前街上就不下十几家有这个规模,怎么宋徽宗都不敢动呢? 就是因为这种大商号,全是世家权贵的产业,他没办法动。 贾红线因为没有背景——她背景就是自己,而自己,不过是一个知监,不入流的官,所以赵佶才动了歪心。 他连忙点头,正要说话,却被贾红线拦住了。 “美鸾妹妹,按说你这个法子,到也是很不错。可是咱们都知道,这个超级市场,是表哥给咱们姐妹的私房钱,如果挂在折家名下,那怎么算?” 折家是折家,贾红线是贾红线,这是两个姓。 贾红线根本就没想过这个办法,因为这个产业是秦牧送给她的,她怎么会转手给了别人。就是任潇潇的股份,她都不想给。 作为未来的皇后,贾红线早就发下誓愿,一旦表哥做了天下,她第一个就要把任潇潇抓起来治罪!敢跟我争,你是找死。 任潇潇帮了她的忙,她都不想给股份,何况折美鸾的这个建议,等于是把超级市场直接改了姓氏,贾红线不干! 折美鸾一时无话可说。 她说把超级市场托庇在娘家,也是有着私心的。 姐妹几个人,每个人负责的都是公事,方好音,姜月奴,还有自己姐妹俩人,哪个做的不是为了男人的大业?只有贾红线,这个大房,每天都想偷偷捣鼓点东西,划拉到自己兜里。 若说她们几个没有怨气,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趁着这个机会,正好把超级市场给收了。放在折家,就让贾红线没那么大的自由度了。折家是折家,折美鸾是折美鸾,这时候是两个人。 贾红线把超级市场挂在折家门下,要和折可存或者折可求商量,那要让出股份的,否则别看是亲戚,折家也不会白白给贾红线抗风险。 若是秦牧开口,那还差不多。 可是秦牧肯定不能开这个口,这个超级市场,根本就没在他的整体计划里面,秦牧不会在公事中掺杂私事,所以他一开始就没想到这样做。 可是形势不由人,现在还不是和赵佶硬抗的时候。 秦牧想来想去,发现美鸾的办法还真就是唯一的办法。他只能劝贾红线。 “红线,美鸾说的也不错。现在是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大局为重。而且,美鸾还给你送来了一些人手。” 说完这些话,秦牧觉得自己很无耻。明明折美鸾就是让这些人全签下了奴隶契约,这些灾民,实际就是秦牧的奴隶了,而自己还不敢面对现实,说什么“送来人手”。 唉,自己还是避免不了虚伪!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写的人”。 “什么人手?”贾红线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夜的事情发生的突然,秦牧也没时间通知众人。 折美鸾就把灾民怎么作乱,秦牧怎么镇压,然后自己又怎么处置的详细说了一遍。 她最后说道:“大姐,这群人就是咱家的奴隶,你随便用。” 贾红线听完折美鸾的讲述,勃然大怒。 这群白眼狼,真是找死呀! 我家乐善好施,看你们可怜,给你们吃的喝的,还有住的地方,你们却想抢我的产业。 该死!全都该死!美鸾这次做的太好了,简直太和我的心了。 折美鸾手段高明,她直接和灾民说,要不做奴隶,要不吃官司掉脑袋,选吧。这还有的选吗?所有灾民全变成了秦家的奴隶。 现在贾红线好像找到了出气筒一般,马上把怒火全发泄到了这群奴隶身上。 超级市场,只能按美鸾说的办了,具体让出多少股份,等回来再说。现在,贾红线要押着这群人去白鹤庵,给我去干活,干到死!反正养殖场屠宰场正缺人手呢。 超级市场在秦牧后宫两位娘子之间倒了个手,立刻就换了身份。 这让赵佶也没办法了。 折家告诉他,宜家超级市场是自家产业,贾红线不过是掌柜的,东家是折可求。 那赵佶就不敢动了。就算他知道这是糊弄他,他也不能动。 动了,就得罪了军阀。折家种家刘家等等,他们是一体的,得罪一个,就得罪全体。 今天你抢折家产业我们不管,明天抢到我头上呢?这一点上,他们是同仇敌忾,共同进退的。 就好像士大夫一样,军阀也是自成一体。 徽宗这下真挠头了。 区区五十万贯,竟然能难倒朕不成? 他想把火气发到秦牧身上——你的女人给不给朕面子,当着朕的面变戏法,不找你算账找谁算账。但是秦牧现在的身份又不同以前了。 赵佶不在乎他是个匠人,更不会看重一个知监的小官,他在意的是秦牧的仙丹。 如今秦牧在赵佶眼里,是个半仙。如果他不给自己仙丹了,那自己还怎么长生不老? 何况秦半仙很懂事,刚又送来了一粒蓝色小药丸,这让赵佶没法对秦牧发火。 唉,还是想别的办法解决吧。 不过就是钱的事吗,朕眼下没有,但是汴梁城里面,钱多了去了。 不能抢,朕可以借! 借总行了吧。 大宋没有银行,却有质库。就是典当行,李清照曾经去过的地方。 大宋的商业活动发达,而市面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铜钱是主要的流通货币,但是黄金白银,还有绢帛,都能当钱用,只是需要兑换一下。 《夷坚志》有一则故事说:北宋政和年间,建康人秦楚材到京师参加科举考试,意外得到了一锭白银,打算跟朋友到酒店花掉,于是先至金银铺,准备兑换成铜钱。 但由于这锭白银有些异常,金银铺都不愿意兑换,酒也喝不成了。这个故事说明,在宋代,酒店通常都不会直接以白银结算。这就需要金银铺提供兑换服务。 不过金银铺子面对的是小额货币,大宗的货币交易,就要到质库了。 大宋最大的质库,主人姓“向”。 向仲,是已故向太后的后人。向太后在徽宗登基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可以说没有向太后点头,大宋现在的皇帝就不是赵佶。 所以赵佶对向太后非常感激,一直以来,对向太后一家极为关照。即使向太后故去了,向家的恩宠也不曾断绝。 向家家世渊源,如果一直向上追溯,起码可以追溯到后汉。那时候向家就开始出头了。 而向敏中更是做到大宋的宰相。 向太后就是向敏中的曾孙女。 这样的家世,向家怎能不富有!再加上如今皇上的照拂,向家如果说自己富可敌国,那还真是很谦虚。 就辽国要的可怜巴巴那点岁币,都不够向家随便玩一场关扑的。 向家的质库,是汴梁最大质库。五十万贯对向家来说,简直不是钱。 赵佶跟向家借钱,那向家绝无二话。借!五十万两银子,五十万匹绢,好说,皇上你等等,我这就给你筹集。就按市场价,九出十三归。 别看客户是皇上,可是向家做人公道,绝不欺负人。 皇上怎么了?难道皇上还不如老百姓吗?给百姓都如此的利息,给皇上,不高点怎么对得起他的身份! 赵佶得到向家的回话,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钱有了。可是他多少有点不舒服,怎么你跟我要利息也这么狠呢! 九出十三归,这是高利贷啊!放高利贷都放到朕的头上了! 可是他还真没办法。向家也是士大夫一员,而且是有头脸的一员,根深蒂固,枝繁叶茂,赵佶更不敢得罪。 反正钱有了,买幽州的事情先办了再说。 只是他有一点想不明白。 向家要皇上以滕县矿产作抵押,这个可以理解。借钱吗,肯定要不动产抵押——虽然赵佶不知道这个词但是意思一样,没有抵押,质库凭什么借钱给你——难道皇上脸比别人大吗? 可是五十万两银子和五十万匹绢,对于向家来说,不过九牛一毛而已,他们怎么还要自己等等,说要筹集呢。 这点东西,你们还让朕等毛线! 不知道金国人着急吗? 赵佶当然不知道向家的打算。向家如今比赵佶还着急。 向发,向仲的长子,质库的现任掌事人,正马不停蹄的向幽州赶去。 向家非常着急! 这可是天下掉下的金山,如果自己不接着,那都得自己抽自己的脸。 堂堂大宋皇帝,被五十万难住,而借到了自己府上,这可是天赐良机呀。 借,必须借,而且赵佶借的太少了。五十万,填不饱向家人的胃口。 起码五百万贯! 如果赵佶借了五百万贯,这样才能给大宋皇上在还款上制造一点困难。五十万太少了,给赵佶一俩月时间,他就搜刮回来了。 五百万的话,赵佶就不能那么快筹集了。只要一旦延期还款,利滚利的算,向家可以要到二三千万贯都是小意思。 可是如果谁要是以为向家看重了两三千万贯铜钱,那也就太小看向家人的眼界了。 这点钱,真不在他们眼里。蔡京富不富?可是蔡京是富一代。他没传承,全是自己拼出来的,只拼了一代人而已。 向家可是累世为官,财富的规模远不是蔡京可以比拟的。 两三千万,真不算什么。 他们看上了微山湖石炭。 作为大宋的顶级财阀,向家一贯留意市面上的动向。 最近市面上的石炭生意有了异动,大量的微山湖石炭冲击着原有市场。价格不但低,而且量还足。 汴梁的石炭生意本来有十几家在做,可是随着微山湖石炭的突然发力,很快别的地方的石炭就被挤出了汴梁。 如今,京城内只有一个地方的石炭,就是微山湖石炭。 向家派人打探过,说是原来的滕县石炭,被折家拿下了,现在扩大了不知多少倍。 向仲立刻意识到这里的商机。因为滕县的矿,是属于官家的。这个性质改变不了。 折家虽然不知道怎么拿下了采矿权,可是他拿不到地。地还是赵佶的。 所以向家要赵佶以滕县——也就是微山湖一带的地契做抵押,就是要拿下微山湖的矿产。 既然折家已经开好了路,那么就可以靠边站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吗。 微山湖石炭,要姓“向”。 正因为如此,向仲不能只让赵佶借五十万,太少了!要多借,五百万起步。 可是赵佶借钱是买幽州,而幽州城,金国的开价只有五十万! 这让向仲不禁一阵鄙视——穷鬼,没见过钱! 不行,你们得多开价,高点,就五百万吧。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向仲一边借口筹集银钱,拖着赵佶,一边立刻派出大儿子向发昼夜兼程奔向幽州。 务必找到金国四太子,再联系到金国皇帝,让他多开价! 告诉他,尽管开口,五百万起步,不管多少钱大宋都会出的! 向发快马加鞭,幽州城已经就在眼前了! ------------ 第二百六十七章 宁边的危机 “塞外秋来风景异。” 范文正公一句话高度概括了塞外的秋天景色,那就是“异”。 如今耶律延禧深深的体会到了这一点。怎么这里,和他记忆中的辽国西边不太一样了呢? 他被抓的莫名其妙,逃跑的也稀里糊涂。 当日夹山一站,耶律延禧受了箭伤,昏迷了过去。醒来之后,他就在宁边城里了。 可是宁边城却不是辽国的了。在耶律延禧看来,是大宋的折家占了自己的宁边。不过他到是不在乎这么小的一个城池——边疆小城,给你又如何,你帮我打金国就行。 可是他的要求被无情的拒绝了。 于是耶律延禧就想逃跑,想着东山再起。 还别说,他一下子就逃成功了。不但找到了几匹马,马背上还有干粮和水袋。简直是老天有眼。他跑出城门时候,连守城的兵丁都没有看到一个。 这让他一边大呼侥幸, 一边对折家军的战斗力很是看不起——连城门都没人守。 耶律延禧一路狂奔,来到了云内州。 云内州这时候还在辽国手里,他就宣布云内州是大辽的新都城。 这时候金国没有多余的兵马再派过来,而大宋根本不知道耶律延禧在哪,知道了赵佶也不会招惹他。 这成了耶律延禧难得的一段黄金时期。他在云内州打出名号,不断的收集旧部。有许多各地被金兵打跑的辽国人,逐渐汇聚到于云内州。 经过半年左右的休养生息,天祚帝又拉起了一支能战的队伍。 可是这时候的辽国,属于天祚帝的地盘太少了,而且云内州这个地方,百姓的生活方式还以游牧为主。 正如那句俗话所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只靠放牧根本积累不起财富。辽国原来的中心,是在东边,西北对辽国来说都是老少边穷了。 现在天祚帝又聚集了大量的人口,这片土地的产出已经不足以支持这些人的生活了。 怎么办?抢啊!这是契丹人的本能,都不用想第二条路,也没有第二条路。 抢劫,是必须的,向哪里抢,就是个问题了。 向北,什么都没有;向西,也什么都没有——直着走是西域;向东,再过去点遇到金兵了——打不过,于是只能向南。 向南是大宋。大宋百姓勤快,会种粮食,还有各种生活必需品。比如铁锅和切菜刀。 现在马上就是秋收,正是抢劫的黄金时机,于是耶律延禧亲自带兵,向南冲来了过来。 虽然云内州是辽国现在的都城,但是辽国现在不只是只有这一座城市,河滨城还在辽国人手里。 这地方本来和东胜州一样,是秦牧原定要拿下来的城市。只是因为秦牧意外的拿下了宁边之后,发现根本无力再拓展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这两座城市还在辽国人手里。 耶律延禧直接进驻了河滨城。这里和宁边城遥遥相望。 天祚帝站在城头之上,极目望去,远处是金黄一片。 这…… 耶律延禧有点吃惊。他本计划是要冲到大宋境内,去府州丰州抢劫的。宁边,并不在他计划之内。 虽然宁边是丢了,被折家人占据了,但是宁边以前也是以游牧为主,没有这么大面积的种植粮食,所以耶律延禧根本没想过在宁边就能看到大片的庄稼地。 而且,宁边这片庄稼地,竟然离河滨不太远了——远了他也看不到。 河滨到宁边,只有不到六十里地,而折可求又占地特别多,宁边的百姓把庄稼都种到距离河滨城南十里的地方。 河滨城的地势比较高,所以天祚帝才看到了这个意外的惊喜。 好事呀!好东西就在家门口,省的跑那么远了。 不过耶律延禧没有马上发兵去抢,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弄明白。 这个宁边城,究竟是怎么个情况。在他想来,折家肯定是宁边的主人,可是自己的闺女余里衍为什么会出现在宁边呢?而且那个秦牧,到底怎么回事?自己家闺女和他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的? 他们在宁边,到底是什么地位? 耶律延禧不弄清楚这些,打起来也不放心。 他人手有限,远不是辽国鼎盛时期的兵强马壮了。这些兵丁,绝不能轻易的损失。如果能不打仗就要到粮食,那么就最好了。 于是耶律延禧派人先去宁边城联系。 看看以辽国的威名,是不是能吓得对面乖乖送上粮食来。更主要的,也是弄清楚宁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余里衍还在不在城里。 他不知道宁边的情况,可是宁边城里的折可求却非常清楚河滨的情况。 有近卫团在这里,哪能只建设不练兵呢。 石遗很清楚,近卫团最重要的职责,还是打仗。所以尽管每天的工作再累,战士们的军事操练从来没停过。 而且这里是边疆,更需要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耶律延禧一到河滨,就被近卫团的侦察兵发现了。 这个消息,让折可求和石遗都有点吃惊。 他们都清楚秦牧的计划。耶律延禧就是被故意放跑的。可是秦牧也没说过,他会带兵打回来。 这个秦牧当然不可能预料到。说起来这还是秦牧的失误。人都有盲区,秦牧也有盲区。 他来自历史下游,历史上的耶律延禧,逃到了夹山,然后侥幸活命之后,是最终向西逃窜的。在逃窜过程中,被金兵追上并且俘虏。 秦牧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出现,历史总会有一些偏差。耶律延禧没有向西,而是向南,又杀了回来。 而且耶律延禧为什么选择这个方向,还和秦牧有直接的关系。秦牧让折可存装作看守失误,放跑了耶律延禧。 折可存戏也演的也十成十,连城门口的兵丁都撤了。这就让耶律延禧产生了一个错觉,就是宁边的防守稀松平常,折家军不足为虑。 于是他就打兵打过来了——柿子要捡软的捏。 秦牧也不是神仙,他怎么能计算出这么多变化。 现在秦牧接到了宁边的报告,说耶律延禧带兵进驻了河滨城,意图抢夺秋粮。这让秦牧不得不马上启程飞到宁边。 这里可以说是他重中之重。 其实秦牧现在的哪个地方都是重中之重,微山湖,青州,吴家庄,哪个地方不重呢?只不过现在这个时候,正是秋收前几天,宁边的重要性暂时排在了第一位。 秦牧要统一欧亚大陆,肯定要西进。河套地区,就是他规划中的前进基地。 宁边,就是争夺河套的第一步。这一步已经迈出去了,秦牧绝不能让自己崴了脚。 他留下美鸾美凤和月奴三姐妹守老窝,带着方好音贾红线余里衍就来到了宁边。 方好音是医疗,贾红线和余里衍是火力支援,都是战场的一个方面,可以给近卫团提供巨大的支持。 当然,这是台面上的理由。摆不上台面的就是,贾红线非要来,秦牧没办法拒绝。现在近卫团哪缺她和丫头的两支***呢。这是大规模正面战场,根本无需俩人出手。 两架飞机依次落下,折可求望着飞机一阵感慨。 这真是科技改变生活。 往日里折家军去打方腊,打辽国,先是要等赵佶传来圣旨,然后自己这边再发兵。从府州到汴梁,一来一往,最起码俩月时间。 可是现在呢?早上刚发过去消息,没到黄昏秦牧就到了。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即使飞机就在眼前,折可求都不敢相信。 不过他如今也已经习惯了后世的科技,不说别的,那个吉普车就成了他的专车,折可存再也没能要回去。 不过折可存也早清楚这一点,他都没打算要。反正又敲诈了妹夫一台新车,而且还奢侈了不少——带车载冰箱。 这点,又让折可求羡慕不已——弟弟在车上都能喝冷饮了。 两辆吉普车,载着几人从机场出发——宁边的一个偏僻角落被折可求改建成了机场,飞速的穿行在宁边城里。 秦牧几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过宁边了。如今的宁边,可以说彻底的大变样,除了没有高楼,别的都已经和后世七八十年代的小县城没什么区别——因为秦牧就是以那个为模版规划的宁边新城。 宁边的居民早就习惯了这两辆吉普,所以没人再追着看新鲜——追也追不上,这让秦牧更加觉得,人真是很可怕。 这款吉普车可是领先千年的科技,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千年前的古人视若无睹了。这个适应性,真是太强大了。 折可求带着三位娘子先回了驻地,折可存载着秦牧直接来到了近卫团的军营。 石遗早得到了消息,吉普车一进院落,近卫团全体立正敬礼。 这一刻,石遗,以及近卫团全体战士,突然感觉到了那种熟悉的气氛。他们又有了主心骨了。 这些日子以来, 石遗带着近卫团一连,仿佛被遗忘了似的,每天在边疆小城里面埋头建设。虽然有着通讯器材,可以随时和团长保持联系,但是长时间看不到秦牧的身影,让这支年轻的军队心里多少有点异样。 今天,秦牧出现在宁边的近卫团军营,这让每一位战士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 团长回来了,近卫团,又有了生命! 检阅完部队,秦牧心里有了底。石遗干的很出色,这支队伍,虽然有半年没在自己领导下,可是军队的精神还在,斗志还在,还是那支无敌的近卫团。 有这支近卫团在,秦牧就有着无比的信心。 耶律延禧,你这个便宜的老丈人,这次看我怎么收拾你! ------------ 第二百六十八章 宁边新城市面貌 “丫头,你的睫毛夹呢?给我用用。”贾红线睡到自然醒,才美美的起来。 昨夜秦牧好好的满足了她,这让贾红线心里的气多少消了点。现在她要去逛街了。逛街之前,当然先要化妆。 打开化妆包,贾红线才发现自己把睫毛夹忘在了汴梁家里。 还好有余里衍在,就用她的吧。 “大姐,给你。”余里衍把睫毛夹递了过去,同时手脚麻利的给自己涂着口红。逛街,女人都喜欢。虽然这里是宁边,不是汴梁,但是昨天她们都看到,半年不见,宁边已经大变样了。 她们必须去看看,这是自家男人的领地。也就是自己的地盘。 姐妹俩来到了街上,差点引起了骚乱。 许多人都远远的围着俩人,有的指指点点,有的双手合十,甚至还有一个直接跪下去给她们磕头。 开始时候,贾红线还觉得很满足。 一群土包子,没见过大美人。自己这一身棉麻韩版连衣裙——什么是韩版她不知道,但是包装盒上写着,她就记得了,够扎眼了吧。 更别提这一双高腰小皮靴,不说别的,拉链你们就没见过。 好好开开眼吧,让你们见识一下未来皇后的风采。 可是没过多久,贾红线觉得事情不对劲。怎么这群人一个个看的不是自己,而是余里衍呀! 余里衍有什么好看的。难道她比自己漂亮吗?不过就是年轻一点而已。 这时候余里衍也有点不知所措。即使是她当辽国公主时候,也没有被这么多人围观过。一来没人敢,二来也没那个可能——就算是大美人也不会引起交通堵塞呀。 这让她不禁有点怀疑,难道自己口红画歪了,要不怎么他们都这样看自己呢? “大姐,你看他们这是……” “丫头,等我问问。”贾红线立刻把身后陪伴的丫鬟叫了过来——到了宁边,折家当然不会不给俩人配丫鬟。 配给贾红线的丫鬟肯定都是折家最精明的,否则哪对付的了秦牧这个事实上的大房。 小丫鬟口齿伶俐,几下就把事情讲清楚了。 原来宁边城里的百姓,感激辽国公主余里衍,给了他们这么想都不敢想的美好生活,所以为余里衍盖了好多生祠。 甚至余里衍现在已经荣升为真仙,很多家庭都供奉着余里衍的神像。不只是家庭,那些个商户更是家家供奉余里衍。 因为折家有着超乎一般的绘画技术——直接就是拍照,所以最终余里衍的真实相貌就泄漏了出去。 那一座座神像,极为传神,栩栩如生,所以余里衍一出现在宁边街头,顿时就如神仙下凡一样。 全城百姓都恨不得跪拜。 这可把贾红线气坏了。 全天下都是我的,怎么你们反倒跪余里衍呢。你们知不知道,宁边,河套,以后还有宋国金国西夏,全是我的。 不说别的,就你们现在过得好日子,和余里衍有一文钱的关系吗? 她给你们吃了还是给你们喝了? 这个地,是表哥抢过来的。 养殖场,是表哥建的。玻璃厂,制药厂,还有这个哪个的厂子,哪一个不是表哥做出来的。 丫头起了半点作用没?根本没有。表哥做事的时候,她一直跟着自己开车兜风呢。 怎么你们跪她不跪我呢? 合着好事全归了别人,自己一点也没落下!这让贾红线越发的恼火。 原来她和余里衍两个,算是后宫里面的少数群体。别人都有正事,就她俩没有。可是现在,余里衍莫名其妙的成了宁边之神,这简直是太荒谬了。 姐妹俩一起兜风,凭啥她是神仙我不是? 不过总算贾红线没有失去理智,知道成神成仙这种事情,是愚昧的百姓自发行为,她想强迫也强迫不来。那怎么办?只好装看不见,继续逛街吧。 她要好好看看这座新宁边。 贾红线也是有心人,秦牧的一切她都努力学习着。要不怎么别人没搞快餐,就她自己搞起来了呢。虽然最后给她擦屁股的还是秦牧,但是这事,总算是做起来了,还顺便多了一个家具厂。 宁边的规划她见过,可是建设成果,必须亲眼见到才清楚。贾红线没有把图纸变成实体的思维能力,要不怎么她老学不会开飞机和开汽车呢,就是这方面欠点。 但是现在新宁边已经有了,这就是贾红线擅长的地方了。 汴梁的大街小巷,她没少逛,对于这种环境她有着本能的喜欢。 尤其宁边的南边,几乎是一座全新的城市。这边本来是贫民区——再小的城市也分贫富,秦牧就把这里给彻底改建了。 改造贫民区总好过改造富人区。贫民区基本就没像样的东西,推了不心疼,也没有值得心疼的玩意。 大量的移民都生活在新区里面,这里不但有整齐的民房,宽阔的街道,还有各种商店工厂。 贾红线走在街上,就如母狮子巡视自己的领地,威风凛凛,闲人退避。 也正是靠她强大的气场,才吓退了百姓。否则真有人会当面跪在余里衍面前磕头。 街道横平竖直,就如一个棋盘。而且街道非常干净,路上连汴梁常见的牛粪马粪都没有。不时有穿着制服的环卫人员沿街打扫。 他们虽然穿的还是百姓服装,可是外面套了一个马甲,背上有“环卫”两个大字。 每个人都背着筐子,拿着粪叉子,大扫帚,一路走一路清理路面。即使是垃圾,也分门别类的装筐。 牲口的粪便装一筐,其余垃圾装另一筐,绝不混淆。 真是不一样呀,就看这一点,就比吴家庄还强。吴家庄现在也没有正经的环卫工人,都是村民自发打扫卫生。 这点也不能怪折美鸾,吴家庄毕竟只是个小村庄,而且塞进去那么多厂子,她也变不出人手来专门打扫卫生。 宁边就不同了,这里不但有大量移民,关键是秦牧要把宁边彻底改造成后世的城市。那么该有的,全都搭起架子来。 环卫别看不起眼,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门。这就像一个楼房,哪怕卧室小点,也得有厨房和卫生间。 这关系到一个入一个出。是人类必须的代谢。少哪个都不行。 城市也是如此,所以环卫工人最先就上岗了。 贾红线边走边看边点头,她对哪里都非常满意,只有一点让她异常恼火。 这个便民商店,怎么都开到宁边了! 她知道微山湖有便民商店,可是没想到宁边也有一个。这个便民商店,比微山湖的还气派的多。 因为宁边有玻璃厂——本时空最早的玻璃厂就在宁边。近水楼台先得月,宁边便民商店竟然有一扇巨大的玻璃门——这对宁边百姓是震撼性的存在。 玻璃做的大门,一下能看到里面各种新奇的商品,太勾人心了。 而且宁边这个商店规模比微山湖的还大——因为商品多的多。 首先,煤油灯就不用说了。马青在折美鸾的指示下,开发出各种不同型号的煤油灯,于是现在光煤油灯的种类就不下五六个,这让煤油灯的定价就灵活了许多。 贾红线非常清楚这种手段,就是变着法的掏光百姓的钱包——否则搞那么多花样干嘛,还不是都豆大的火苗。 除了煤油灯,这里还有各种各样的玻璃杯。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大大小小排列在柜台上,煞是惹人喜欢。 然后还有香烟。而且香烟的种类比汴梁还多。汴梁就是一个山梁牌一统天下。而宁边除了山梁牌,还有中华,大庆,胜利,这三个牌子。 再旁边还有普通火柴和精品火柴。 这个便民商店,如今是宁边的王府井,每个宁边的百姓,有空就想来逛逛,甚至连河滨的辽国人都来这里买东西。 这简直是和自己做对呀!贾红线不禁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虽然便民商店是属于表哥的,但是这一块归折美鸾管。而自己千辛万苦弄出来的超级市场,不但白白被任潇潇分走了一部分,现在更是把一大块给了折家。 当然折家不会要,还是会给秦牧,可是这样,就又落入了折美鸾的手里。 这不是欺负自己吗。怎么说,自己也是大房。 她在宁边都搞起了便民商店,那么自己的超级市场,也要在宁边扎下根! 哼,谁怕谁,来吧。 于是贾红线立下了誓言,以后便民商店开到哪里,超级市场也要开到哪里。 这直接导致了以后秦牧的庞大帝国,有了两个顶尖的商业巨头,就好像后世的肯德基和麦当劳,有你的地方就有我。 便民市场和超级市场好像一对孪生姐妹,看到这个,总能看到那个。 贾红线没心情逛街了,她拉着余里衍立刻回去找表哥,赶紧筹措建立属于自己的超级市场。 秦牧这时候哪有时间管这事,他正和近卫团的高级军官以及折家兄弟抓紧时间开会,讨论目前面临的问题。 这时候,有卫兵来汇报,说是辽国特使请见。 辽国来人了?那得见见。 特使是辽国的小贵族,辽国对于大宋,一直是高高在上,所以这个使者也没拿宁边的新主人当回事。 他直接就开价了。要宁边送给耶律延禧十万两银子,十万匹绢,再加上今次秋粮的八成。 折可存看傻子一样的看着辽国特使,他都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没脑袋。 你凭什么开这个价格?你不看看耶律延禧现在混的多惨了。再说,就是你不明白耶律延禧的状况,你还看不见宁边的面貌吗? 这样的宁边城,是你一个小小的耶律延禧也敢觊觎的? 可是折可存也有点糊涂。宁边的新区都建在过去的贫民区,而富人区没太大变动。 现在他们办公的地点,就是以前的衙门,衙门肯定摆在好地方。 从城门到衙门,的确是不经过原来的贫民区的。特使没看到什么变化,就这么大刺刺的走了进来,开口就要东西。 而且还问起了余里衍情况。按照耶律延禧的指使,如果余里衍在这里,就让她马上去见她爹,带着她的男人一起。 本来折可存想把特使给打出去,可是他提起了余里衍,这个就不能随便处理了。 余里衍是秦牧的女人,秦牧就在这里,得看他的意思。 秦牧也没想到耶律延禧会派使节过来。在他的思想里面,还以为辽国会按照往常的惯例,骑着马挥着刀就直接杀上来了。 哪成想天祚帝这次玩了一个先礼后兵。 这是他怂了呢?还是真的想着余里衍? 耶律延禧怂不怂无所谓,关键是余里衍现在就在宁边,毕竟耶律延禧是她的爹,到底让不让两人先见一面呢? 秦牧也拿不定主意了。 ------------ 第二百六十九章 河滨城外的情况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 宁边地区今年风调雨顺。因为铁器的普及,所以带来了深耕,再加上折可求按照秦牧的吩咐,实行了初步的农田管理——至少土农药这一块就是原来没有的,如今眼见着要赢来一个大丰收。 秦牧绝不能让辽国人糟蹋了宁边百姓一年辛苦的付出。那不但对不起百姓,也对不起自己。这里,其实就是秦牧的一个试点。 如今眼看着就要取得圆满成功,秦牧怎么能让强盗给糟蹋了。 他命令近卫团立刻行动。凌晨就出发,等太阳刚刚照在河滨城墙上的时候,近卫团已经完成了对河滨城的包围。 炮连连长邓诚心里十分激动。这可是开国第一仗,一定要打出近卫团的威风,也要显出自己的本事。 现在整个近卫团的人员并不齐整,缺员很大。 实际上只有一连驻扎在宁边。二连去了西域找棉花种子还没回来,三连分散在秦牧的各个生产基地,也不可能过来。 不过邓诚并不担心,因为炮连主力还在。战争,就是开炮。这就是邓连长对战争的认识。 有眼前这二十门迫击炮,小小的河滨城拿什么和近卫团做对? 别说辽国已经被打没了,只剩下一些残兵败将,就是辽国最强大的时候,邓诚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夹山一战,团长都没动用近卫团,就干掉了一万多人。现在有近卫团一个满编的连——也不算全满,有一些被送回吴家庄学习特战技能了,再加上大半个炮连,邓诚觉得就算面对敌人十万大军也不用担心。 砍瓜切菜一般就拿下了。 不过事情也没有那么简单。 他们在宁边搞建设时候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团长身边的水贵妃竟然就是辽国公主余里衍——宁边到处都是余里衍的神像。 这让近卫团很是诧异了一番。 他们知道团长是被辽国公主抓走的,可是怎么最后辽国公主反倒成了团长的俘虏,而且都俘虏到床上去了。 果然团长不是凡人! 这些事情,平日里只是近卫团私下的谈资,一点不影响什么。可是今日不同,现在水贵妃——也就是辽国公主余里衍,就在战场上,而近卫团要打的,正是她的老爹——耶律延禧。 这让邓诚有点为难。炮弹不长眼,如果一炮把耶律延禧炸死了,那自己难免被水贵妃埋怨,甚至记恨。 女人的心眼都不大,而水贵妃更是团长的枕边人。就算是现在不对自己发火,只要日后给团长吹点枕头风,说自己两句坏话,那他邓诚的前程可就不太妙了。 邓诚非常在意自己的前途。他不是庄稼汉出身。邓家做的是蔗糖生意,他打小就跟着父亲走南闯北,也算见多识广。 整个方腊的老底子,实际上他是最早看明白未来道路的一个人。 那时候他就明确了日后的目标:跟着秦牧打天下,日后出将入相,封妻荫子。 既然有着这么样的打算,邓诚自然不肯轻易得罪余里衍了。 幸亏这次团长的命令是控制,而不是歼灭,这才让邓连长心里多少踏实一些。 这一带的地图早就制作完成。邓诚命令炮队放列,同时打开地图,给每一门炮一一指定目标。 秦牧在河滨城外放飞了无人机。 这次就不是那个军用无人机了。那个太大,旋翼机装不下,带不过来。 不过这一带的地图已经绘制完成,军用无人机也就不是必需品,所以随便搞个民用的玩具都行。但是真正的民用无人机,比如大疆系列,还满足不了秦牧的要求。 因为大疆的续航时间太短。大疆系列无人机续航时间最长的不过三十分钟,这哪能支持一场战争。 所以秦牧选择了HYD o e-1800,全球首款产品化氢燃料多旋翼工业级无人机,续航时间长达七个小时。 这就足够够用的了。本时空一场战争,随便你打,也打不了七个小时。人不累,马还累呢。 通过无人机传来的画面,秦牧看到辽兵已经开始集结。看来是要出城抢劫了。 这也在秦牧意料之内。 那日他直接告诉辽国特使,银子和粮食是没有的,但是余里衍的确在这。 不过秦牧要辽国特使回去转告耶律延禧,要他老实的在河滨城等着,等收完了秋粮,自己会带着余里衍去看看他。 耶律延禧收到这样的回复,顿时蹦起老高。 “竖子,安敢欺我!”别看辽国的主体是契丹人,可是辽国的贵族全以说汉语,写汉字为荣。他们对于汉文化,或者说宋文化的崇拜到了极点,就连耶律延禧生气骂人,都有点古韵。 换了秦牧,也不过骂一句“混蛋,狗眼看人低。” 但是天祚帝就能说的这么文邹邹。 他当机立断,第二天就要发兵去抢宁边。 今天是个抢劫的好日子。天高云淡,不冷不热,非常适合出门。 他现在有五千大军,又抓紧制作了一批攻城器械。在天祚帝看来,这已经足以攻破宁边城了。 而且不止如此,小小宁边都不是他的终点。 耶律延禧拿下宁边之后,要继续向南,打到大宋的境内,去折家抢一把。 在他看来,折家盘踞府州百年,不知道囤积了多少的财富。现在耶律延禧穷的叮当响,急需给自己的钱包塞的满满的——他还想着复国呢。。 石遗站在秦牧身边,一会举着望远镜看一眼河滨城,一会低头看看显示器上的画面。 他是这次战役的指挥官,秦牧只观战,不参战。 如果这样的战争都要秦牧下场,那么近卫团还怎么成长。 现在的敌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河滨城,而自己这边,除了有近卫团一个连,还有二十门迫击炮。这样的火力下,一座小城如何能够抵挡。 何况后面还有两千折家军做辅助。 石遗很是兴奋。开国第一战,自己是最高指挥官。这一定会在近卫团的军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这一仗,他一定要打好,而且要打的巧。 石遗现在也清楚水贵妃和耶律延禧的关系。他也不是傻子,邓诚的顾虑他一样有。最好不要伤了耶律延禧,省的事后水贵妃找自己算账。 因此,怎么打,什么时候打,打哪里,这就不得不让石遗仔细的斟酌。 折家兄弟安静的站在秦牧身后,也都举着望远镜,望着前方的河滨城。 他们俩不但来观战,还把吉普车也开了过来。 这绝不是为了偷懒,更不是为了耍帅,而是秦牧有这个需要。 威利斯吉普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战场。这是移动的指挥中心,也是战场救护车。 后世的战争,对阵的双方都有飞机大炮,野战医院自然就不能设置在对方射程之内。所以从前线到医院的这段路程,就需要威利斯吉普的运输能力了。 在本时空,野战医院的设置自然不需要那么远——什么敌人都没有射程超过一公里的武器,但是为了稳妥,秦牧还是让方好音把野战医院设置的稍微远一些。 这两辆吉普车都被改成了战地救护车。随时准备运送重伤员去野战医院。 折可求是第一次真实的面对现代化战争,他不由得心中感慨。 妹夫的战争,天上有飞机,地上有大炮,后面有医院,运输有吉普车。这样的战争,当世哪一支军队能理解的了? 就比如现在的辽兵。他们在河滨南城门内集结,一个个兴高采烈,看起来只想着发财。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意识到,在头顶上,有一架无人机正静静的看着他们。 折可求甚至都在屏幕上看到了耶律延禧的身影。他头盔上那两根长长的鸟尾巴,想不让人看到都不能——太有特色了。 他们的出发阵地距离河滨城有一公里。在这个距离,辽军对他们没有半点威胁。 可是只要秦牧愿意,他随时可以发射炮弹,把城门后的辽军炸的七零八落。 不过折可求知道秦牧不会这么打。单纯的杀人,对于秦牧来说毫无意义。他要的是河滨城以及东胜州。 通过将近一年的发展,宁边已经彻底的改变了模样。折可求对于怎么建设一个新城市,以及怎么管理一个新城市,已经有了理性和感性的双重经验。 这时候,他发现宁边以及周围地带,又显得有点局促了。即使秦牧不提,他也要和妹夫谈谈这个问题。 不过秦牧对这个问题比他认识的还早,或者说还着急。 在会上,秦牧直接制定了目标。借助这次战役,不但要守住秋粮,而且要拿下河滨和东胜州,实现之前制定的战略目标。 秦牧清楚,经过将近一年的锻炼,折可求手下已经出现了大批的民政人才,虽然相对于后世来说,那是远远的不如,但是对于本时空来说,或者仅仅针对下河套地区,也将将够用。 他不能再局限在宁边一地。现在已经是宣和四年,距离靖康耻没有几年了。 秦牧必须马上扩张,尽可能的多拿土地,为自己的目标储备物资,训练人才。 现在,是时候发动解放河滨和东胜州的战役了。 不过在这之前,秦牧先要确保粮食入库。 战争,总会有意外。这几年的经历让秦牧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他必须尽可能的减少意外,尽量稳妥点。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战役的初期阶段,秦牧的目标是堵住辽兵,简单说,就是不让他们出城。 只要辽兵不能出城,宁边的百姓就可以不受干扰的进行秋收。 否则这边杀的血流成河,百姓也不安心,军队还得一边收拾残局,一边安抚民心。 一次实现一个目标,是秦牧写程序养成的好习惯。 一套系统虽然庞大,但是每一个分系统却要尽可能目标明确,而其中的模块,尤其是底层模块,最好功能单一。 别又要求输入,又要求输出,还带查询计算分析等等。 一个函数,带进去几个参数,出来最好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返回一堆数值——虽然数值都是有用的,却会让模块变得不稳定。 打仗也是如此。秦牧的目标非常明确,这个阶段,就是要确保秋收顺利完成。 近卫团,折家军,无人机,野战医院,等等,就是各种参数,而秦牧要的结果,是百姓能安心收割庄稼。 只要百姓不被辽军骚扰到,那就是成功。 秦牧望着屏幕,看到河滨城的城门徐徐开启,辽国的人马已经列队完毕,正准备出城了。 石遗望了望秦牧,秦牧向他点点头。 是时候了。 石遗心里一阵激动。开国第一战,就要在自己的率领下打响了! ------------ 第二百七十章 河滨城的意外 周志安拼命的收割着庄稼。 这块地不是他家的地,他的地在夹山那一带,这里离自家的地还有好远。但是这次折知州组织农民来抢收庄家,周志安果断的报了名。 这是他的觉悟。知州说了,对面辽国人想抢咱们的收成,所以必须尽快的把粮食都收回来。 对于辽国人,周志安极端痛恨。我们辛辛苦苦大半年,现在看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好收成,你们凭什么来抢。 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半点犹豫,立刻报了名。 当然,也不能犹豫,再犹豫轮不到他了。 折可求当然不会只靠鼓动来组织人员。他现在充分掌握了组织动员的精髓——威逼不如利诱。 来的人,每天一人一个鸡蛋,还管饭——鸡肉饭,每餐都有鸡大腿! 宁边城里面现在有三个养殖场,两个养鸡,一个养鸭子。这都是折可求参考秦牧定下的模版建设的。 如今折可求别的不说,手里的鸡蛋鸭蛋,鸡肉鸭肉真是极大的丰富了。 集约化养殖的威力,一旦爆发出来,效果是惊人的,是震撼的。 折可求第一次觉得,就是每天给宁边的百姓一人发俩仨鸡蛋也没什么问题。这简直是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 鸡蛋鸭蛋多了,宁边消化不完,折可求就要找新的销路。同时,也开始做腌鸡蛋,腌鸭蛋。 这些腌制的鸡蛋鸭蛋,折可求本来也想放在便民市场里面,算是丰富商品种类。 这个便民市场实际的主人是折美鸾,他把这个提议和妹妹一说,妹妹立刻就阻止了。 便民市场,要不同于大宋的商铺。我们只卖自家工厂的工业品,不要农产品,否则不伦不类,档次上不去。 折可求一听,深以为然。还是妹妹眼界高。 于是他只能组织起全新的运输队伍,类似梁山的顺风物流,开始到处贩运养殖场的产品。从活的鸡鸭到鸡蛋鸭蛋,当然,工业产品也要卖。 因为一个点的突破,引来了社会巨大的变化。折可求发现虽然宁边有足足三万人口,但是他还是感觉人手远远不够。 而且,地盘也不够。宁边这么点地方,周边才能辐射多远?离河滨十里地,已经是折可求能达到的极限了。再远,不是说折家军到不了,而是百姓走不到——太远了没法种地。 因此折可求有迫切的希望拿下河滨以及东胜州。有这两座城市在手,再加上现在的宁边城,以及自己的老窝府州城,下河套这一带几百里地就彻底的掌握在自己手上了。 这么大一片地盘,如果全按照妹夫的想法去建设,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折可求都不敢去想,他只能去做。 虽然现在是在战场,身前是近卫团和折家军,远处是辽国大兵,战争一触即发,但是折可求的心思完全没在这里。 这有什么好想的,还可能有别的结果吗?肯定是打跑耶律延禧,拿下河滨城。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自己这边可能连一个人都不会死。 折可求的思路早飘到了以后的建设上。 河滨拿下之后,宁边到河滨,还有府州,就是一体了,现在三地之间的道路有点差,这严重的影响了运输,必须要修路了。 记得妹夫说过,他要修柏油马路。柏油是个什么东西?是不是,先修府州到宁边这一段? 折可求满脑袋都是这些东西,他都没意识到秦牧的神色突然起了变化。 此时,石遗正准备下令开炮。 近卫团的战争,从来都是火炮洗地,步兵冲锋。要尽可能的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河滨的城门已经打开,辽国兵马正逐步向城门前进,再走几步,第一个辽军就要出城了。 石遗的计划是,就轰炸城门口这一块地方。 出来一个死一个。谁也走不出城门。 他坚信,只要几炮下去,绝没有半个人敢出城。而且辽军根本就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样的打击。没准他们还以为老天爷扔下来的炸雷呢。 只要他们不出城,战役的初步目标就达成了。 石遗知道,身后几里的地方,折可求组织了大量的人手在收割庄稼。按照他们的计算,只要一天,这片庄稼就能拉回宁边。 宁边的发展,让石遗也有点感慨。 虽然现在还是农业时代——秦牧教育过他们什么是工业什么是农业,但是宁边城这一地,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初期。 虽然还没有大型的钢铁厂,但是只看这种组织能力,已经不是农业时代所具备的了。 这一年中,宁边城锻炼出大批的民政人才,有他们的存在,这次抢收才能顺利进行。 招募人手,安排农具,准备饮食,组织车辆。一切都井井有条。这让石遗想起了近卫团。宁边的民政,也逐渐有点近卫团的组织纪律性了。 团长真是神仙呀! 石遗不得不这么想。只要跟着团长,每个人都会获得巨大的进步。他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眼下,就是证明自己的好机会。石遗要打的巧妙,打的完美,要用最少的消耗,实现团长制定的战役目标。 是时候了,石遗拿起步话机,正准备下令开炮,这时候秦牧突然拉住了他,神态严肃的说道:“石营长,稍等。” 石遗一愣,这是出了什么事?怎么不按计划开炮了? 秦牧指着屏幕的角落,对石遗说道:“石营长,你看这里。” 说着话,秦牧迅速的拉起了无人机,提升高度,视野顿时扩大了。 石遗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有两支军队出现在了这片土地上! 这款无人机是民用级别的,不是那款真正的军用无人机,所以飞的没有那么高,视野也就小。若非秦牧一直留心观察,真是会错过屏幕边边角角上的异状。 随着视野的扩大,秦牧清楚的看到,从东边和北边,有两支军队同时向河滨城赶了过来。 加上现在自己这一支部队,等于有三只军队以河滨为目标,同时出击。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人? 秦牧立刻操纵无人机飞了过去。很快,随着图像变大,人物清晰可见。 原来是金国和西夏的军队! 怎么这个时候,金国和西夏也出兵了?真是,意外无处不在! 石遗也看清楚了局面。他不禁略感着急。 现在情况起了变化,他们没有针对三国作战的预案。 这个无人机是秦牧这一次带来的,之前,驻守宁边的近卫团没有无人机使用。 侦察兵的侦查范围也就是宁边城附近,绝不会跑出一二百里地去,那没有必要。 现在战场上突然了意料之外的两支军队,石遗一时想不到应对办法。按照原计划打肯定是不现实的,也不可行。 之前的计划是把辽军困在河滨城内。所以近卫团采取了包围战术。传统意义上的包围,只靠一百多近卫团和两千折家军肯定不可能。但是近卫团的包围是新的包围。 石遗只要凭借迫击炮封锁住四面城门,那就实现了包围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派人真的守在城门外面。 但是现在肯定是不能这样做了,因为那两支军队,正急速向河滨城前进。 按照现在的速度和路程计算,过不了多久,金兵会出现在河滨城城东,西夏人会出现在河滨城城北。 近卫团是在河滨城的城南。 如果三面同时攻打河滨城,耶律延禧肯定顶不住,他一定会逃跑。 只有城西是空挡,耶律延禧只能向西跑。可是西边是黄河,他能跑哪里去? 而且一旦辽军出了城,很可能变成四国大混战。 这样的情况绝对是要避免的。石遗很清楚近卫团的优势和劣势。 近卫团不怕密集阵形的敌人,越密集越好,更利于火炮输出。 可是一旦敌人散开,那就能对近卫团制造威胁了。现在敌人从一股变成了三股,近卫团的火力必然会分散,这样的情况,如何作战,如何取胜,如何实现团长制定的战役目标,石遗一时拿不出办法。 折家兄弟也看到了情况变化,他们不由得同时动容。 折可存看的明白,这次不是夹山那一次。那次他们是藏在远处偷偷控制占据。现在都已经摆在明面上了。 耶律延禧就是太大意,没有登上城楼观看,只是带着兵就要出城。 如果他现在登上城墙,一眼就能看到近卫团和折家军。 无人机看的明白,如今河滨城的防守非常松懈,甚至可以说没有防守,城楼上都没有哨兵。这样耶律延禧才没有发现城外两里地的近卫团。 可是辽军放松,金兵和西夏兵不会放松。 大部队行军,斥候都会放出几十里地。现在西夏在北边,暂时不会发现自己,可是金兵从东边来,他们的斥候再过不久就能发现自己这支部队。 这个情况,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怎么好巧不巧,你们都这一天来了,难道来赶集吗? 这可怎么办?金兵发现了自己,肯定会立刻接战,而这时候耶律延禧的态度就很难说了。也许他闭门不出,也许会背后捅一刀过来。 折可存也不能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耶律延禧身上。他当然不能赌辽军不出城。 如果一阵混战,结果西夏再杀过来,那就乱套了。 可是折可存知道,现在自己这边绝不能退。因为后面就是大批的百姓,正在拼命的收割庄家。如果军队一退,百姓可跑不过金兵的战马。 撤退,根本就不是一个选项! 这怎么办?他这时候不由自主的望向了秦牧。 秦牧紧皱眉头,望着屏幕,不断的操作着无人机各处移动。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他已经看明白了眼前的局面。 前方,是河滨城,里面有五千辽军。西边,是金兵,大概人数在三千。河滨城北边,是西夏的人马,人数也有四千多。 这三路人马,都有重装骑兵,而自己这边,两千折家军连步兵的盔甲都没有——折可存就没让他们浪费体力。盔甲在二公子看来,已经完全没有作用——穿着纯粹是累赘。 这样问题就大了。极端情况下,三股人马一起冲向自己,还是从不同方向,自己就算有二十门迫击炮也挡不住——当然,这也要敌人不怕死,神经大条。 不过秦牧不能赌敌人怕死。不怕死的人多了去了,哪个时空的战争中,都会有一批又一排泯不畏死的战士,自己不能因为敌人是古人,就断定敌人一定全怕死。 这不科学。 那么科学的解决问题办法是什么? 秦牧飞快的思索着。 这时候,谁也不敢开口,就连贾红线都老实的站在秦牧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她很清楚,现在是关键时候,自己绝不能给表哥添乱。 超级市场的事,一会再说。 该怎么办才好?秦牧不由得攥紧了双拳! ------------ 第二百七十一章 完颜宗望 完颜宗望虽然跋涉了几千里地,但是他的眼中没有一丝疲惫。 辽国皇帝耶律延禧,就在前面不远了。 耶律余睹夹山大败之后,逃回了金国。金太祖得知此事,并没有怪罪耶律余睹。以四千对八千,还能打成惨胜,已经是难得的人才了。 再说,天降大火,非战之罪。 耶律余睹不但无过,还有大功。 只是耶律延禧没抓住这可不行,还得去抓。 不只是因为耶律延禧是辽国皇帝,抓住他才算是形式上灭了辽国。更重要的是,完颜阿骨打和天祚帝有私仇。个人恩怨。 那是完颜阿骨打心中永远的痛,是他的奇耻大辱! 在金国未立国之前,辽国皇帝耶律延禧打猎到女真人的地头。耶律延禧兴致勃勃,把各部落的头领都召集在一起,他要请客。 请客就请客把,耶律延禧还很不正经,非要各个部落的头领给他跳舞看。 这不是寒碜人吗。 只是当时辽国势大,谁也不敢反抗。于是各个女真部落的头领就只能忍受着屈辱开始跳舞给耶律延禧看。 当时,只有完颜阿骨打一个人端坐不动,反到怒视耶律延禧。 限于是在宴席上,耶律延禧不能直接宰了他,不过宴会一散,耶律延禧就要宰了阿骨打。 这时候萧奉先就劝说道,女真那么多部落,你在这里杀了完颜阿骨打,别惹得那些人寒心。不过就是跳舞而已,小事,别计较了。 于是阿骨打就侥幸逃脱了一劫。若是当时耶律延禧真的要下决心杀他,他还真走不了。 因为耶律延禧打猎和打仗一样,是带着大军的。女真的各个部落,只不过是族长带着些随从人员,完全不是辽国人的对手。 正是因为这件事,阿骨打到现在也恨死了耶律延禧。抓不到他,这口气出不去。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如果有仇不报,岂不是愧对“男人”这两个字。 所以阿骨打马上派了金国最能打的战将——完颜宗望,阿骨打的二儿子,亲自领兵去抓耶律延禧。 阿骨打对这件事非常看重,以至于连打幽州都不用二太子管,你就去抓耶律延禧就行。 完颜宗弼是金国第一名将,金国的建国之路,除去阿骨打之外,就是他出力最多。 如今他领了父皇的旨意,哪能不尽心。主辱臣死,更何况受侮辱那个人是他亲爹。 他一路杀过来,因为有着耶律余睹带路,到是非常顺利。这一路本来就被杀过一遍,这次金兵再来,基本没遇到什么抵抗。 根据耶律余睹得到的消息,如今耶律延禧在河滨城。完颜宗望立刻直扑了过来。 前面不远就是河滨城,他已经看到了城墙。 二太子忍不住长啸一声:“老贼,这次你还能往哪里逃!” 金兵齐齐欢呼,一起催动马匹,要一鼓作气拿下河滨城,生擒耶律余睹。 这时候,就见远处突然跑过来一匹怪异的马匹。 这马,怎么没见过呀。这是什么玩意。 金兵从上到下,没有人见识过这样奇怪的马匹。 等快到近前,能看得清楚之后,金兵更困惑了。这不是一匹马,这是一辆车。 可是这辆车,不是一边一个轱辘,而是前后四个轱辘,这个轱辘是什么做的他们也看不出来。 车上面还有个棚子,棚子里面坐着三个人。 一男两女。 正是秦牧和贾红线余里衍。 完颜宗望也被这个奇怪的车子吸引,纵马来到了前方。这时候金兵已经下意识的放慢了速度——吉普车对他们来说的确太怪异了。 “喊话。”二太子下令。 “来者何人?”本时空又没有大喇叭,而战争中总是需要通讯的。对自己人还可以用旗帜和号角传递消息,对敌人那只能靠喊的了。 一个人声音再大也不够,所以军队中专门有一些人负责喊话。一起喊,总能让对方听到。 本时空,大宋的语言,就像后世的英语,属于国际间交流的通用语言。 秦牧手里握着方向盘,眼睛看着前面的路——这可不是大马路,必须小心驾驶;还要留意和金兵的距离——别一箭把自己射死。 听到金兵喊话,秦牧点点头,停下车。这距离可以了。 余里衍立刻放下***,抄起一张弓。 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 一箭就射向了大旗下那个金国将军。 秦牧不禁泛起一种怪异的感觉。 他通过旗帜看明白,对面那个金国大将,就是金国二太子完颜宗望。这是金国最有名的将领,靖康耻就是他一手主导的。 而对于秦牧来说,更关键的是,历史上就是完颜宗望追杀的耶律延禧。 上次在夹山没有看到完颜宗望,他就觉得奇怪。没有完颜宗望,历史就有点走歪了。 现在终于看到二太子杀过来,秦牧真感觉冥冥中自有天意。该谁的,就是谁的。只是不知道这次耶律延禧还能不能跑的掉。 除了这点,更有一点让秦牧觉得怪异无比的事情。 历史上,完颜宗望追上天祚帝之后,先是把耶律延禧的老婆孩子抓了一堆——辽国公主就是那次被抓了。 然后,由完颜阿骨打做主,把耶律余里衍许配给了完颜宗望作老婆。 虽然本时空因为秦牧的出现,导致余里衍根本和完颜宗望没有半点瓜葛,俩人连见都没见过。但是现在看到余里衍一箭射向完颜宗望,秦牧觉得还是非常解气——敢打我老婆的主意,找死! 完颜宗望如果知道秦牧此时的心态,即使不被射死也得被气死。 我都不认识你,更不知道你老婆是谁,我怎么就成了隔壁老王了。 这时候他端坐马上,望着那支箭,连躲都不躲。 完全没必要躲,因为根本射不到自己。 如果对面能射到自己了,那么金兵也能射到对面。现在这个距离,谁都射不到谁。 那支箭上绑着一个袋子,显然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 有金兵斥候纵马向前,取过来奉给完颜宗望。 这是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闻听完颜宗望乃是金国第一勇士,可否敢来河滨城北一战。” 落款是耶律延禧。 完颜宗望喜出望外。他要抓耶律延禧,可是耶律延禧躲在城里。攻城总比野战费劲的多。 现在耶律延禧主动邀约野战,那简直再好不过了。 他正要喊话回答,却见那辆古怪的车子已经飞快的转弯开动了起来。 “追!” 完颜宗望立刻发布了命令。决战!抓耶律延禧!抢这个宝贝车子。 这东西太神奇了,自己一定要拿到手里。 秦牧控制着车速,不快不慢的在金国大军前带路。 面对意外情况,秦牧迅速的改变了计划。 既然西夏和金国都出现在这里,正好来个一勺烩。 这次如果能全歼三股势力,那么这片地盘上短期内——至少一两年,都不会再有能对自己产生威胁的武装了。 秦牧看的明白。 辽国现在就这五千人,打完了,辽国就没了。 金国这次的人员组成明显和上次夹山时候不同。这一次,大部分金兵都是真正的女真人,而不是辽国投降过去的人马。 可以说,这也是金国真正的精锐。这样的人马,绝不会太多。 这三千精兵,死了之后不可能短时间内补充上。金国将无力再派兵西顾。 而西夏那四千人,里面有六百铁鹞子。 秦牧知道,西夏铁鹞子是西夏国宝一样的军队。一共也就三千人——历史记载,上次在夹山死掉一千多,这次如果再杀光这六百人,西夏绝不敢再派兵出来了。 没有铁鹞子,他们不敢出兵。 这真是一块巨大的馅饼。可是自己的盘子不够大,一下装不进去。 如果近卫团全装满员,三个连的步兵,一个连的炮兵,再加上特战大队,那么秦牧有信心吃下这么多敌人。不管敌人合作还是不合作,只要打过去就行。 可是现在人手太少,一百人的步兵,二十门迫击炮,对面又这么分散,而且身后还是宁边的百姓。这让秦牧无法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 所以他立刻写下书信,自己亲自开车拉着余里衍和贾红线来金兵前面送信——两把狙击步枪就是他的依仗。 骑马不行,那玩意对金兵没速度优势,只能给人送菜。 吉普车就牛多了。秦牧轻松的踩着油门,在草原上不紧不慢的开着。后面是三千金国大兵狂追不舍,前面渐渐出现了西夏兵的身影。 秦牧开车开的轻松,折可存就没那么轻松了。 他发现自己真是够倒霉的。按说折可存也是和秦牧的近卫团一起打过好几仗,可是每次折将军想要参战,他发现自己还是原来的老一套。 骑着马,扛着刀。 这次算是不错,不用扛着大刀了,只拿着弓箭就行。 折可存骑马来到河滨城前,一箭也射进去一封书信。 他也想开车过来耍一下帅,但是秦牧告诉他不能这么办。如果一辆吉普车出现在耶律延禧眼前,以天祚帝不靠谱的性格,他还有心看信吗? 肯定得开门放人,来抓这辆古怪的车子。 秦牧那边不同,那边面对的是完颜宗望,而且是在路上不是在城里,这情况由不得完颜宗望选择。除非他不想抓耶律延禧,否则必须跟着秦牧的车屁股后面跑。 于是折可存只好闷闷不乐的执行了这个任务。骑马射箭,老行当。 耶律延禧看到书信,立刻登上城头。 向前一看,正看到远去的折可存,一人一马,连盔甲都没有。 再向远处看,折家军的大旗迎风招展。 这距离已经很远了,两里地,一般人都看不清楚。但是耶律延禧好打猎,眼神好。他不但看清楚大旗上的字号,还看的清楚,那些折家军都没穿盔甲。 这真是,欺负人呀!不穿盔甲都敢来我门口,找死吗? 他正一肚子气没地方发呢。 若不是手里这封书信,他马上就要出城宰了折家小子。 只是这封信让他无法下这个命令。相反的,他立刻下令,关闭城门。别让折家军冲进来。 因为信里面写到,金国二太子完颜宗望,带着三千人马从城东杀过来抓他,而西夏李察哥带着四千人马,在城北正接应他。 耶律延禧举目四望,果然发现了金兵和西夏兵。 这真是奇怪了,折家军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他自己开始都没看到。 不过现在哪有时间刨根问底,他得马上做决定。是死守城池,还是出城和西夏人汇聚一起,和金兵决一死战。 选哪一条路? 耶律延禧望着城外两道滚滚的烟尘,心里焦急万分。 这次,自己还跑得了吗? ------------ 第二百七十二章 以身为饵 秦牧的手心微微有点出汗。 他正游走在死亡的边缘。前方是西夏的大军,后面是金国的追兵,吉普车就好像在夹板中奔驰。 可是秦牧不能停。这是整个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所以他不能让任何人代替自己开车。 折家兄弟,还有余里衍,他们都是新手,只能说会开车,却不是真正的车手。 不管怎么说,秦牧开车这么多年,而且还和半专业的赛车手比试过车技,他的水平远超那三人。 这一次,只有自己驾车才能有一线生机。 现在的局面是,秦牧清楚一切,可是金国和西夏并不明白局势。 金兵在自己身后五百米,西夏在前面六七百米。这个距离是秦牧精心计算过的。 五百米的距离,可以保证金兵的远程武器伤不到自己,又追不丢自己。 而西夏那边,现在距离金兵有一千多米,足有两里地。如果现在秦牧开车跑了,那么留给两军的距离太长。 他们在局势不明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停下来观望。 也许随后会打起来,但是也许两国会各自退兵——金国和西夏都没有和对方玩命的必要理由。 如果他们保持克制,秦牧就麻烦大了。 所以必须让金国和西夏,避无可避的冲到一起。 而这一点,只有自己能做到。现在吉普车就好像一只兔子在前面飞奔,后面是一群疯狗在追赶。 当西夏和金国都进入了彼此的射程,而两国速度都来不及刹车的情况下,他们才有最大的可能马上展开战斗。 毕竟,双方都在前进,而且金兵还在冲锋,这时候如果西夏要停下甚至退后,那就是自己找死。 西夏只有一个选择,加速冲锋,立刻开始战斗。否则他们就等着被屠杀吧。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秦牧不能离开战场,也不能偏离方向。他小心的控制着速度,以五十公里的时速向着西夏战线猛冲。 李察哥大感意外。 他这次带队来辽国境内,实际是来捡便宜的。 上一次西夏军队几乎全军覆没,逃回去的没有几个人。最关键的是他们带去的铁鹞子全死在了那一战。 这让西夏皇帝李乾顺差点心疼死。 不过带队的是他亲弟弟,而且他了解过战场情况之后,也觉得不是弟弟的错。 那两把火烧的太稀奇古怪,只能说是老天爷作乱,怪不了弟弟。 可是白白死了这么多人,还包括几乎半数的铁鹞子,兄弟俩都咽不下这口气。 如今又到了秋收时分,俩人商量过后,决定李察哥带大军再去辽国看看。 那个地方打过一仗,而辽国现在都快完蛋了——东边战场的消息也传到了西夏,自己也许能去捡点便宜。 比如宁边城,河滨城,是不是能顺势给拿下来,纳入西夏的版图。 李察哥带着这个命令出发,渡过了黄河,第一个目标就是就是河滨城。 眼见河滨城在望,没想到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车辆。没有马拉着,却跑的比最快的马还快。 这让西夏的前锋都没留意后面的大军——快两里地之外呢,就是一条细线,不细看看不出来。 但是这个车子,直奔西夏大军而来,这必须阻拦住。 拒马都来不及下,弓弩又够不到,李察哥当机立断,立刻下了命令。 “泼喜军,发射。铁鹞子,冲阵。” 远程武器阻拦,重装骑兵冲锋。这也就是李察哥为人谨慎,为了一个小小的破车,连续投入两支战略部队。 泼喜军就是远程的快反部队,他们的武器就在骆驼上,接到李察哥的命令,迅速的就投入了战斗。 因为在夹山一战泼喜军也全军覆没,所以这次李察哥带来的泼喜军是新建的,人数不多,素质也差得远。 可是远程部队毕竟是远程部队。泼喜军一发射,顿时大小数十块石头直奔秦牧的吉普车砸了过来。 秦牧紧紧的把持住方向盘,眼睛牢牢的盯着前方。 这里可不是高速公路,而是遍地的草垫子。 秦牧突然间感到世界真是太荒谬了。 这里的环境,和首都北边的塞罕坝基本一样。塞罕坝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很多人都开车去自驾游。 在草原上开着汽车尽情驰骋,那种感觉爽歪歪。 可是你爽过之后,麻烦就来了。因为坝上的地都分到了本地人家,你压了人家的草场,接下来就是赔款。有不想赔的,肯定就要吵架,甚至动武。 秦牧去坝上时候,一直老实的在公路上走,绝不会压人家的草场。一来那是人家牧民的草料,自己没理由糟蹋,二来也是不想惹麻烦。 没想到,在后世想玩不能玩的项目,在大宋却被逼着玩。 不玩都不行。而且玩的还这么刺激。 这可不是赔点钱就能解决的事,这是一个玩命的游戏。秦牧不由得想起那句话:“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从天而降的大石头,还是迎面砸过来,再加上吉普车五十公里的时速硬撞上去。只要一块砸准了,秦牧顿时就会升仙。 而且他还不能躲着开。投石机的覆盖面积很大,如果秦牧想要绕过这片落石区,就要拐一个大弯。那么身后的金兵也就会跟着自己拐弯。 这样西夏和金国就无法不可避免的碰撞上。 秦牧不能躲,只能豁出命去向前冲。 贾红线此时坐在后座,用安全带牢牢的把自己束缚在椅子上,同时伸出双手,紧紧的抱住余里衍的身子。 余里衍正聚精会神的盯着前方。她的***,是三人现在唯一的活路。 贾红线的***口径太小,打不烂碎石。即使打伤,也很可能改变不了落石的方向。 现在只有靠余里衍的***了。这把枪,号称反器材***,连装甲都打的透,石头根本不算什么。 可是,石头和装甲不同,它相对装甲车来说,就是一个小点,而且速度飞快。 不知道有多少石头飞舞在天上,也不知道哪一块能真正威胁到这辆小小的吉普车。 秦牧已经浑身是汗了。 这时候,他也无法回头看,只能紧紧盯着前方的路面。别有个坑有个沟再翻了车。那就什么都完了。 如果他们在这里翻车,两边大军一夹,他们可就像风箱里面的老鼠,两边受气。 又像磨盘中的麦子,很快就会被碾成粉。 现在,只能靠余里衍了。 耶律余里衍,这一刻终于显出了辽国公主的霸气。她双手据枪,稳稳的对着天空。***重量十四公斤,又不是一根匀称的棍子,可以拿在重心。 就是在后世,特战队员使用***也要有依托射击,否则根本无法据枪。 可是这把枪在余里衍的手里,宛如一根烧火棍。枪身没有半点的晃动。如果秦牧能回头看看,肯定会大吃一惊。 余里衍此时简直是一副人形机器人。***的枪口根本不跟着车辆的起伏而摆动,而是好像后世坦克的火炮稳定系统。不管车辆怎么晃动,炮口始终指向固定一个点。 这真是天赋,除此之外,再无解释。 西瓜大的石块从天而降,向着吉普车砸了过去。 这一幕吓坏了电脑前的众人。 他们都知道秦牧的计划,可是却没想到秦牧会以身为饵。若是知道他会这样做,石遗一定不让团长去。宁可自己去死,也不能让秦牧去冒险。 近卫团没了石遗,还是近卫团,可是没了秦牧,这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近卫团了。 折家兄弟也紧张的满头大汗。妹夫这是在玩命呀。 折可存几次拿起步话机想讲话,让秦牧赶紧跑,别直着冲了。可是他知道秦牧的性格坚韧,自己说话一定没有用,反倒是干扰了他的精神。 一块石头,就好像已经到了吉普车的车顶。 眼见就要砸到车上,“砰”,一声枪响,石块凌空爆炸,被轰的不知去向。 “丫头,做的好!继续。”秦牧头也不回的大声表扬着。 “砰,砰 ,砰。”连续的枪声响起。 每一声枪响,半空中都有一块石头爆炸。 这简直看呆了众人。石遗和折家兄弟长大了嘴巴,完全不敢相信。 辽国公主这枪法也太神了。 他们都是真正的百战老兵,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过。即使折可求没玩过***,可是他很清楚打移动目标有多难。 十箭射上一箭,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而余里衍枪枪不落空,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不怪宁边处处供着她的神像。 石遗这下彻底认识到了辽国公主的神奇。他可是本时空用枪的行家。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别说打石头,就是那个枪,他都不能长时间抱的如此稳——***的重量他领教过。 泼喜军毕竟还是冷兵器。一轮石头扔出去,再要扔那就需要一点时间了。 这点时间,足够秦牧开出半里地去。 吉普车迅速的逼近了西夏阵营。 他已经进入了铁鹞子的射程。 秦牧看到前方的铁鹞子纷纷举起了弓箭。 是时候了。就在铁鹞子即将发射的一瞬间,秦牧踩刹车,离合,再油门,然后猛打方向,一个漂移甩尾,车子直接转了九十度,硬生生的从铁鹞子的队列前滑了过去。 这个技术,只看的折可存目瞪口呆! 原来,车子还可以这么玩。这也太帅了。不行,等妹夫回来,一定要教会我这个技术。 车能甩尾,马可不行。 更何况铁鹞子是彼此用铁链相连,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长着四个轮子,还能一口骂碎一块石头的怪物从自己阵列前飞速的跑过。 铁鹞子根本没有时间诧异,他们眼前突然出现了金国大兵。 两股极速冲锋的铁骑,瞬间就撞到了一起。 大战,开始了。 ------------ 第二百七十三章 金和西夏的遭遇战 生活要有仪式感。 秦牧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了后世这句话。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处处充满了仪式感。 钢铁的碰撞,刀子砍在铁甲上冒出的火花,濒死的惨叫,铁鹞子好像一柄大铁锤,狠狠的砸在金兵身上。 金兵的组成也不全是铁浮屠。那不科学。 兵种,即使在冷兵器时期也要搭配着来。 有骑兵,有步兵。骑兵也分重装骑兵和轻骑兵。 步兵要排成阵列,维持战线。轻骑兵四处侦查,不断骚扰。重装骑兵是主力部队,用来冲阵。一旦敌人阵地被冲开,后面的步兵才能以自己的组织打败对面的散乱。 因为兵种不同,所以速度就不同。 金兵里面跑的最快的是轻骑兵。只有他们才能追着吉普车的屁股跑。 步兵和重装骑兵肯定跟不上。 所以铁鹞子占了大便宜。他们是西夏的重装骑兵,面对金国的轻骑兵,在装备上占有巨大的优势。 冷兵器时代,个人勇武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就看装备了。 铁鹞子的盔甲是一代人一代人的传承下来,精益求精,绝不是金国轻骑兵能砍的动的。 轻骑兵的作用本来就不是冲阵,他们要发挥机动灵活的优势,绕着敌人的重骑兵和步兵阵列走。 可是现在形势所迫,他们根本没法刹车。 轻骑兵就好像一群小泰迪,直接冲到了比特犬眼前。 比特犬也称斗牛犬,体型巨大,专为打斗而生。 泰迪那种女人玩物,哪里是比特犬的对手,只一个回合,金兵纷纷落马。 冷兵器时期,骑兵从马上掉下来就是死。 铁鹞子三百人为一队,金兵面对的正是整整一队铁鹞子。战场上没有任何怜悯可言,每一刀,每一枪,都是不死不休。 掉落马下的金兵,面对的是无数马蹄。铁鹞子不但人身上穿着重甲,马身上也裹着盔甲,这一蹄子的份量,人根本挡不住。 铁鹞子如肆虐的重型坦克,直接碾压了金国的轻骑兵。所过之处,尸横遍野。 不愧是西夏的国宝军队。 这让完颜宗望看的心头滴血。一个意外,竟然损失了几乎全部的轻骑兵。他一路走来,几千里地,大小也打过几十仗都没死过这么多手下。 今天瞬间损失三百人,这让二太子如何能忍。 “杀。”完颜宗望一时怒火冲天,也失去了平时的理智 。 这些铁鹞子,全要留下给我的人陪葬。 这个命令,也不是二太子完全丧失理智的冲动,而是情况所迫,逼不得以。他的主力部队也处在冲锋中,这时候根本没法停下来列队。 就好像两辆汽车迎面对着开,一方胆怯刹车了,那么肯定是减速的倒霉。 金国的步兵也是有马骑的,否则怎么一路走过来这几千里。 他们人人弓马娴熟。听到二太子的命令,立刻张弓搭箭。 双方在飞速的接近,都已经进入了对方的射程。 两蓬箭雨飞起,把双方都罩在其中。 这下,吃亏的还是金兵。毕竟铁鹞子全都躲在厚厚的铁壳子里面,而金兵的步兵还没有着甲。 “列阵!铁浮屠,着甲。”这一阵箭雨让完颜宗望冷静了下来。 这样打太吃亏了。 再冲一阵,虽然大军能淹没这几百铁鹞子,但是自己的损失太大,承受不起。 而且在铁鹞子的后面,西夏李察哥的大旗已经飘荡起来,西夏的主力部队跟上来了。 金兵纷纷下马结阵,大盾依次衔接,箭雨的威胁顿时解除了。 铁浮屠是重骑兵,那一身盔甲好几十斤,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在身上,那不把马累死也得把自己累死——几千里地呢。 他们都是在开战之前着甲。只是这次没想到仓促开战,一时到也有点手忙脚乱。 在民夫的帮助下,铁浮屠穿好了盔甲,整列完毕。 这时候,李察哥的大军也来到了战场,和金兵距离一箭之地扎下了阵营。 铁鹞子眼看没有机会,立刻转身回到自己的阵列后方。 这一场短促的接触战,铁鹞子几乎毫发无损,而三百金国轻骑兵差点全死光,只有十几个机灵的趁乱转弯逃了回去。 李察哥望着前方的金国大军,不由得伸直了脖子四处观察。 这个战场,可别在如夹山一般,一边是山,一边是河。如果那样的话,李察哥准备掉头就跑——可别再被一前一后两把大火逼着送命了。 还好,这个战场没有山,没有河,就是宽阔的一片平原,向哪里逃都没有阻挡。 这让李察哥定下心来,开始仔细的观察金军。 对于金军的突然出现,李察哥是一点准备也没有。他和大哥商量的时候,认为金国打辽国,纵然能胜,那也要倾尽全国之力,哪还有余力分兵。 可是眼前这一支金兵明明白白的摆在自己眼前。这证明了金国不但能分兵,还分了不少兵。粗略一看,足有三千人。 李察哥飞快的计算了一下力量对比,自己四千,对面三千,自己稍微占着点优势。 可是战争不是算术题。李察哥是统帅,不是无脑冲的小兵。他非常清楚战争的目的。 这一次,西夏是要来占便宜,趁着辽国灭亡的当口,看看能不能拿下河滨和宁边两座城市。 这是出兵的唯一目的。和金国打仗,根本不在李察哥的计划之内。 如果不是秦牧把金兵硬引到西夏军面前,那么李察哥在收到斥候的探报,发现金国的部队之后,就会立刻撤退。 金国刚刚灭了辽国,如今正是兵力士气最强的时候,李察哥没必要趟这个浑水。 他是来占便宜,不是来拼命。和金兵拼命对西夏有什么好处?半点好处都没有。只能白白葬送士兵的性命。 可是形势不由人,如今两军已经对上了,彼此都进入了作战状态,这时候想安全的撤离,他还没这个本事,而且对面的完颜宗望也不会让他就这么走。 本时空的军队有各种旗号,完颜宗望的大旗,上面有自己名号,李察哥一看就知道对手是谁。 完颜宗望呀,这可是传说中金国第一猛将。自己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他了呢。 最好能先谈一谈,能不打就不打。显然完颜宗望还是为了耶律延禧来的,这一次,李察哥可没打算再帮辽国皇帝了。 上一次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可是他不想打,完颜宗望想打。因为他死了快三百手下。这就好像赌博,一方赢了想跑,输了的哪能干。 不许跑,不把赢得还给我就想溜,没门。 完颜宗望令旗一挥,金兵的阵线飞起了漫天箭雨,向着西夏就射了过去。 任何时候的战争,都有时代的特点。 ***时候,一战有一战的特点,二战有二战的特点,海湾战争有海湾战争的特点。 冷兵器时候的野战也有固定的流程。 先是一顿箭雨,远距离杀伤,然后就看情况冲阵。 对面战列是一排,在箭雨下总会有死伤。一旦死伤人数过多,战列线维持不住,那就是漏洞所在。 这时候重骑兵就可以向敌人的薄弱环节拼命冲锋。 一旦重骑兵撕开了敌人的阵线,敌人就更加不能保持战列的完整。这时候步兵随后冲锋,基本就能取得胜利。 高明的统帅,就在于对时机的把握。什么时候冲锋,向哪里冲锋。 铁浮屠也整装蓄势,渐渐运动到了队伍的左翼。完颜宗望发现西夏的右翼有一些散乱。这就是机会。 当然,也可能是陷阱,所以他还要谨慎观察观察。 西夏的应对也不外乎是放箭。不过除了射箭之外,西夏还有一样厉害的武器——投石机。 泼喜军再次填装完成,继续发射。这次就不是砸秦牧了,而是狠狠的砸向金军的队列。 他们刚才都被吓坏了。怎么那个怪异的小车还能破石头呢。 只听“砰”的一声,石头就炸了。这肯定是妖术。 这一点,野利智高最明白了。 上次夹山之战,铁鹞子几乎全军覆没,不过野利智高还是很幸运的跑了回来。 逃命,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 他领着另一个三百人的铁鹞子队伍,在远处目睹了吉普车神奇的一切。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那天在大寒寨,自己遇到三百折家军时候的往事。 那一次也是如此,一个仙人捧着法宝,一通突突突,自己的一百铁鹞子就全死了。 这次,莫非又遇到了那个仙人? 这让野利智高立刻提高了警觉。他留心四望,寻找那一辆古怪的小车。 秦牧这时候已经一溜烟的跑远了。再留在附近不是等死吗! 他狠踩油门,把小小的吉普开的几乎飞了起来。 刚才是为了引诱金兵追击,所以他一直压着速度。现在就没必要了。 在草原上驰骋的快感拥抱着每一个人。 贾红线和余里衍是平生第一次享受这个速度。以前她们哪敢开那么快,毕竟女司机。 马匹的极速才七十公里,这还是要真正的神马,而且还不能持续,只是极短时间内的冲刺。 实际上余里衍一辈子长在马背上,她最快也不过跑出五六十公里。 哪如现在,表速都快一百了。 刚才的一切,都太过刺激。对于秦牧,对于贾红线和余里衍都是如此。 别看余里衍开枪时候冷静的好像石头,但是事后也是一身冷汗。 三人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这一刻,他们更是宛如一个整体一般,都需要发泄,需要狂欢。 而在辽阔的草原上飞驰,是最好的减压方式。 车子好像飞起来一般,在黄绿间杂的草地上,拉出一滚滚的烟尘。 撇了一眼后视镜,看到身后漂浮的黄土,秦牧一边开车,一边不由得开始思考,这块土地的水利设施建设,是不是应该立刻提上日程呢? ------------ 第二百七十四章 夺下河滨城 折可求几乎无法理解秦牧脑袋到底怎么长的。 其实,作为府州折家的家主,又是麟州事实上的主管,折可求对于秦牧层出不穷的宝贝虽然惊讶不已,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华国的商品。 秦牧,自己的妹夫,只是因为有了一个华国商人的身份,所以得天独厚,天下唯一,才能占尽各种便宜。 对于个人的本事,折可求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和秦牧掰掰手腕的。 但是现在折可求彻底的没了这个念头。 他觉得即使秦牧不是华国商人,就但凭他自己的一身本事,也绝对能在大宋,在这个天下打出一个未来。 因为他的脑袋长的和别人不一样。 他们兄弟俩,包括石遗等人,对于金国和西夏的突然出现,没有半点应急的办法,全靠秦牧电光火石之间拿出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才能引得金国和西夏展开了大战。 这样不但化解了威胁,而且看样子,自己还能渔利——只要耶律延禧出动,局面总会有利于自己。 可是没想到秦牧兜了一大圈回来之后,马上召开会议。会议的主题不是这次战争,而是以后的水利建设。 可是这个水利建设,又和眼前的局面有着直接的关系。 秦牧要大家开动脑筋想办法,怎么能尽可能多的留下这些人——都抓起来当奴隶。 现在秦牧也豁出去了。反正折美鸾已经抓了一批奴隶,自己再抓一批也不算过分。 与其让这些人都白白死在这里,真不如抓起来给自己搞建设。 秦牧计算的明白。 只宁边一地,就需要大量的移民。现在的三万人口已经是折可求十分努力的结果了。 等拿下了河滨和东胜州,三个城市连成一体,更需要大量的人口。 这些人口哪里来?暂时肯定找不到。可是水利建设,最好马上就展开。靠天吃饭不是秦牧的性格。 干水利是辛苦活,现在宁边的人力已经压榨的非常狠了。折可求给一户人家分了原来三四户人家的地,这让宁边的每一户农家都做的筋疲力尽。 再让他们趁着农闲,在大冬天出来修水利,就算是开很高的薪水,可是他们估计也没力气来赚这份钱。 如果能拿下这三国的军队就好了。这都是壮劳力!哪个国家当兵的都是青壮年。而且这些人还有专业技能。 组装投石机,床弩,箭楼,冲车,等等这些,都是技术活。 现在辽军有五千,金兵有三千,西夏有四千。加起来一万两千人。 当然不可能全俘虏了。就靠近卫团这一百多人,加上折家军两千人,完全不可能。 可是秦牧既然有这个心,就希望能控制战争的进程,尽可能多的留下人,别全白白的死在这里。 怎么办? 秦牧把这个问题丢给了大家。 反正现在大家都有时间。城北打生打死,城内没有动静,他们在城南一时都无事可做。正好开个会讨论一下。 石遗对团长的佩服更加深一层。 上一次夹山大战,近卫团没有一个人参与,他们只是听秦牧讲解了过程,难免觉得不够过瘾。 今次他可是亲眼看到了。 当金国和西夏意外的闯入了战场,在他想不出半点办法的时候,是团长瞬间就拿出了新计划,而且单枪匹马就实现了计划。 关键是,团长根本没动用近卫团,还是一个人,写了两封信,算是费了点笔墨,然后开车,费了点汽油。最后,就是公主开了几枪。 一共就这么点成本,却牵着西夏和金国两头野兽,让他们不得不开始自相残杀。 跟着团长,永远学不完呀!这是石遗最大的感慨。 现在团长要尽可能多的俘虏人,为了以后的水利建设储备人力,石遗连忙开动脑筋思考。 现在大家都在一个水平线上,他可不想被别人比下去。 不说折家兄弟,就是邓诚也在旁边呢。炮连暂时没事,邓诚也被叫来开会。 折可存围着自己的车转了仨圈,心疼的不得了。妹夫这是糟蹋宝贝呀。他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疯狂的驾驶过,可别把我的车开坏了。 看来看去,总算没发现什么硬伤,除了土多点, 至少油漆没碰掉。 这点还是要感谢辽国公主。如果不是她枪法如神,那么多石头,肯定有砸到车上的。那样折可存就心疼死了。 要感谢公主。这时候正是烈日当空,秋老虎发威。 折可存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冰镇茶水,亲手送给了余里衍,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然后大家一人一杯。 这个时候喝一杯冰茶水,似乎整个人的火气全下去了。 折可求平静下来,尽量的开动脑筋思索。 一万多敌人,怎么能俘虏呢。 不过显然秦牧也没想都把他们留下来,只是尽可能多的,在自己能负担的情况下俘虏。真要一万多人一起过来,别说俘虏了,马上就得开炮轰。 无人机躲在战场上空盘旋着,把战况源源不断的传到众人眼前。 金国和西夏都打出了血性,两边步兵已经接战,而双方的重甲骑兵远远的绕开,又急速的冲过来。 他们是战场上的死神,每一次冲锋,都能带走一波生命。 而耶律延禧的辽军还没出动,不过这时候他们正向着河滨城的西门移动。 这是? 折可求突然明白了。耶律延禧要跑! 这让他大吃一惊。作为军人,他根本不曾想到耶律延禧一下都不打,直接就要逃跑。 要知道西夏可是耶律延禧的盟友呀!怎么你眼看着盟友拼的快死光了,自己不上呢? 这也是折可求不理解耶律延禧的心理。 耶律延禧是辽国皇帝,而辽国,是本时空最强大的存在——至少曾经是。 别的国家,不过是辽国的儿子,弟弟。都和辽国不在一个层次上。 耶律延禧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为我服务的心态。 现在西夏和金国打起来,正好,我赶紧跑路。他在城墙上看的清楚,金国和西夏虽然打的惨烈,但是双方都没有全部投入。他们各自留着一支部队在后方。 这就说明,双方都有余力。如果辽国现在出兵打金国,金国肯定能暂时顶得住。 一旦金国顶住,西夏是跟着自己一起打,还是趁着辽军接过了金国的攻势转身就跑,耶律延禧也猜不到。 猜不到就不猜。与其西夏跑,不如我先跑。 目前他手里有五千精兵,现在跑路是有足够的资本的。 所以耶律延禧马上就传令搜刮河滨城。粮食和物资,有多少抢多少。这破地方,他不准备再来了。 虽然河滨城是辽国的城市,里面的百姓全是辽国的子民,但是耶律延禧抢起来没有半点愧疚心里。 这地方天高皇帝远,他根本就不曾留意过。若不是他跑到了云内州建都,耶律延禧都不知道河滨城的名字。 狗急了跳墙,还哪管那么多。抢!赶紧抢,抢完好跑路。 如今河滨城内,混乱不堪,甚至都有几处民宅开始着火了。 而城北,也是战况激烈。 秦牧也看到了天祚帝要跑。这怎么办? 他原来的猜测,也是耶律延禧出兵和西夏汇做一处,一起攻打金兵。哪成想天祚帝做事如此的绝。抢了自己人就想跑。 这太出乎秦牧意料了。 这可怎么办?如果这股人马就这么跑了,对自己时刻是个威胁。 秦牧知道天祚帝现在定都在云内州。如果他们撤回了云内州,自己这偏区域就会随时受到来自北方的威胁。 即使辽军完全不是近卫团的对手,可是他时不时来骚扰也受不了。 不能让他离开战场。 现在秦牧也不想着抓俘虏了。他立刻下令:“炮火掩护,立刻夺取河滨城。” 邓诚飞速的跑回了阵地,根据团长的命令,迫击炮迅速开火。 近卫团已经在宁边大半年了,而且他们知道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夺取河滨和东胜州两座城市,所以近卫团经常来河滨附近演习。 现在真的打起来,那些射击诸元都不用上级下达,每一个炮组都刻在脑袋里。 团长要求炮火依次射击。瞬间,河滨城的西门落下了铺天盖地的炮弹。 辽兵哪见过这样的打击。他们一时都被炸懵了,根本不能维持队列,更没法向前冲。前面是一片死亡区域,谁过去谁死。 这种前所未有的打击吓坏了辽兵。他们顿时失去了组织,开始四处逃窜——只是避开西门,那过不去。 失去组织的辽军下意识的向着另外三个城门逃命。 可是在东门和南门,他们都遇到了同样的打击。从天而降的炸雷打死无数辽军。 只有北门,还是好好的。从这里跑出来的辽军没有遭到任何打击,全须全尾的跑了出来。 这让剩余的辽兵找到了逃生的出路。 五千辽军也不知道还剩下多少,反正一股脑的都拥挤在北门,拼命的向外逃窜。 此时的河滨城,彻底失去了防御能力。城墙上根本没有半个兵丁。 石遗一声令下,近卫团飞快的向河滨城开始冲击。 折家军紧紧跟在后面。 近卫团和折家军,也都是有马匹的。两里地,都没用一颗烟时间。 等折可存扔下烟蒂的时候,宁边三座城门已经完整的落在了近卫团的手里。 秦牧这时候下令轰炸北门,截断辽军的出路。 邓诚立刻执行命令。 这一下,河滨城四门全被封锁,辽国兵再也没有一人一马可以出城。 折可求望着屏幕,掐指估算了一下,大概能留下三千多人吧。这也不错了,三千个奴隶,有大用。 不过很可惜,耶律延禧跑了出去。他那两根长长的鸟尾巴极为显眼,折可存眼看着他一阵风似的带着残兵从城北的战场边上绕过,直直向西去了。 河滨城被的残兵已经被炸懵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遭受了什么样的武器打击。一声巨响,就是一片死尸。他们只想着逃跑,半点也没有和看不见的敌人作战的心思。 现在所有的退路又被掐断,大部分人立刻就崩溃了。 他们哭喊着扔下了刀枪,四处乱窜。 只有一小部分极为凶悍的辽军,发现了城墙上有敌人。 他们试图顺着马道爬上城墙再战斗。可是近卫团占据了城墙,居高临下,又是***,加兰德步枪难道是吃素的吗? 一阵枪响,这些最后的顽固分子也全被消灭了。 近卫团占据城墙,石遗总览全局,折家军五十人为一股,在城内开始抓捕溃兵,维持秩序。 折可存觉得这一仗打的太轻松了。 他想来想去,发现最危险的一刻,竟然是妹夫开着车迎着石头跑。 这让他不禁有点埋怨起近卫团来了。你们怎么能让你们的团长冒险呢。 可是又一想,他发现自己也没法埋怨别人。这个车他一直霸着,近卫团都没人会开车。埋怨别人,还不如埋怨自己。 唉,这仗打的。 如今战场情况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完颜宗望看到耶律延禧,立刻丢下西夏人不管,亲自带队去追。 而李察哥早就想跑了,只是一直跑不掉。 现在看金兵主动脱离战场,他那还会管耶律延禧死活。你爱死不死,我先跑了。 西夏兵在李察哥的带领下,迅速的向着来时的道路撤退。 折可存几乎都有点不敢相信。河滨城,就这么轻松的拿下了,而且还俘虏了三千多奴隶。 这个妹夫,真是没法说他…… 他就不是人啊! ------------ 第二百七十五章 要建一个水库 这是一场零伤亡的胜利。不但近卫团没有任何人受伤,就是折家军也没有一个人磕着碰着。 四座城门完全封锁,里面的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当然也没人想进来,能跑的全跑了。 所剩不多敢顽抗的辽军,全被近卫团用加兰德步枪夺去了性命。 其余的辽军已经被吓傻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武器,莫名其妙就被大片大片的杀死。他们连一块石头,一根箭都没看到。 所以在折家军过来缴械时候,他们不但不反抗,反倒觉得得到了解脱。 被抓起来,总是不会被莫名其妙的弄死。甚至他们会想,就算是死,总有一把刀子砍过来,至少死的明白。 近卫团是这次战争的主力,他们每个人都兴高采烈。 这一仗,是开国第一仗。他们炮也开了,枪也打了,城也占领了。而且没有半点伤亡。可以说完美。 战后犒劳,不论在本时空还是后世,都是保留节目。折可求早就准备了大量的物资,今晚可劲吃。 不过战士们可以放松,军官们不行。 石遗和邓诚草草吃了两口饭,就来到会议室。 秦牧已经在等着他们了。 随后,折家兄弟也走了进来。 大家都心里高兴,不过面上却也只是微笑而已。 近卫团的高级军官早就不是本时空的人了。而折可求经过这一仗,也迅速的脱离了本时空的格局。 若是放在原来,不损一人,拿下敌人的城池,那简直是神迹。这样的将军,肯定是当世第一名将。 上到皇帝,下到草根百姓,荣誉和崇拜接踵而来。如果是折可求打的这一仗,可以让他开心两年。 因为打下来就打下来了,剩下的和他没什么事,以前怎么生活,以后还怎么生活。 可是现在完全不同了。 拿下河滨城,仅仅是个开始。建设新河滨,才是最困难,最熬人的活。 折可求只高兴了一会,就把那些没用的情绪都抛掉,专心听秦牧讲解。 “我们现在拿下河滨,稍作休整之后,就要继续拿下东胜州。”秦牧也不谦让,这时候没这个必要,他指着挂在身后的大地图仔细的讲述着未来的计划。 “拿下东胜州之后,下河套地区可以说完全落入我们手里。这是一块相对独立的地区。三四年之内,这块地区不会受到大宋,金国,西夏的联手攻击。” 众人纷纷点头。他们觉得就算西夏和金国能打过来,大宋也没这个胆量。赵佶什么性格,折家兄弟很清楚。 不管下河套属于谁,在赵佶看来,不是金国的就是西夏的,反正不是他的。那就别没事找事。 如果大宋不出兵,就算金国和西夏联合打过来,折可求也有信心依靠近卫团和折家军守住这块土地。 “这是我们的战略机遇期。只要给我们四年时间,再之后,就不是守得住守不住的问题了。” “对,到时候就该我们揍他们了。”折可存激动的一拍桌子。 他比哥哥小好几岁,还是年轻人,所以性格难免冲动。打了这么好的一场仗,不拍桌子踢椅子,发泄不了他的快活心情。 如果不是知道秦牧今晚还要开会,他肯定会痛快喝一场。 “为了能实现在四五年后掌握绝对的主动权,我们就要抓紧经营这块地区。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人口问题。” 秦牧知道,他能在有限时间建立起来的工业,全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这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 而这么多产业工人需要吃饭,也就需要足够多的农民和土地。 秦牧有一个终极目标,就是把河套地区建成日不落时候的英国。因为柜子交给自己的那个目标,实际上英国已经接近实现了。 所以秦牧准备以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候的英国为蓝本,开始建设自己的帝国。 不说别的,起码军队数量就有参考价值。当时的英国正式陆军有十四万人,还有庞大的海军。 秦牧的近卫团也不能低于这个数字。起码陆军绝不能低于十四万。英军其实还有六万的预备役民兵,也可以算作军队的一部分。 所以二十万的陆军,是秦牧对近卫团的规划。 海军吗,先等等再说。现在事情太多了,秦牧暂时也忙不过来。 大量军人,工人,还有管理机构,都要吃饭。如果不能喂饱这些人的肚子,说什么都是瞎掰。 第二产业一定是需要第一产业做基础的。 农业,现在还是重中之重。 现在已经拿下了河滨城,东胜州也就是早晚的事。既然占据了这么大一块地盘,水利建设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没有水利,无法保证粮食的产量,而没有粮食,就没法供养足够多的人口。 之前秦牧一直没提议兴修水利,是因为地盘太小了。 水利不同别的,它是一个真正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占据脸盆大的地方就搞水利,除了“以邻为壑”,暴雨时候挖个坑让隔壁遭殃,秦牧想不出别的办法。 现在,拥有一片足够大的空间,这个前提条件已经成立,那么水利工程必须马上开始。 秦牧从吉普车一路带起的尘土就知道,这片地严重的缺水。 大量的人口需要大量的粮食,大量的粮食需要充足的水。要想粮食高产,没有水绝对不行。 现在有了地盘,又有了三千多俘虏,可以当牲口一样去使用,最累最危险的活派他们去干,这样修建水利设施的一切条件都具备。 “这里,我们要修一个水库。”秦牧指着地图说道:“有了这个水库,下河套地区就告别了看天吃饭的光景。这一片土地,就可以实现真正的旱涝保收,获得高产,为我们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折可求连连点头。 妹夫真是太神了。真不知道他的计划是怎么想出来的。这个脑子,真太天才了。 其实这也不怪折可求诧异。秦牧的这些计划,完全是照猫画虎,以新中国的五年计划为蓝本来的——那可是真正的合理计划。 只是秦牧结合了本时空的实际情况,又加上作弊的柜子能提供远超五六十年代的技术设施,他的计划显得更加激进和高端。 两人之间上千年的差距,不是轻易能抹平的。即使折可求开着吉普车,喝着冰镇茶水,他也不可能迅速理解秦牧的这一套东西。 所以折可求只能点头赞叹,同时仔细的思考着,如何去实施妹夫的计划。 现在看来,这个水库是接下来顺利发展的保障。有了这个水库,下河套地区立刻就变成了真正的粮仓,不需要再求神拜佛的,祈求神仙赐予这片土地风调雨顺了。 而有了这个粮仓,这片土地才能支持更多的人口,更多的工厂,更多的军队。 这是基础中的基础,要不秦牧也不会这么着急的就提出来。 刚拿下河滨城,其实有着太多的事情需要秦牧拿主意,但是秦牧一概不管,先说水库。可见这个水库在秦牧心中的份量。 围绕着水库的修建,大家纷纷开动脑筋,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秦牧根本没搞过水利——他以前连工厂都没下去过,但是秦牧来自后世,有着大量的资料可以借鉴。 后世黄河上有十三座水利工程,比如三门峡水电站,青铜峡水利枢纽等等。秦牧选择了三盛公水利枢纽为自己的模版。 三盛公水利枢纽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航运、公路运输、发电及工业供水,渔业养殖综合利用的闸坝工程。建成后的三盛公水利枢纽很好地发挥了调节水量的作用,根除了内蒙古河套地区的水旱灾害。 选它为模板,一来是这个地方就在河套地区,地里环境类似。 二来,最关键的是这个水利枢纽建设的非常早。1959年就开始筹集兴建。建造越早,用到的设备技术含量越低,越容易在本时空复制。 2019年的技术秦牧复制不过来,但是1959年的技术,总能在这里复制一些。 秦牧删繁就简,先不想那么大,先做个水库再说。黄河截流,暂时还没那能力,也没有那必要。 能蓄水就行,当然,最好再加上发电的功能。 这样一讨论,时间就不知不觉的过去。有太多的问题,别说本时空的人不了解,就是秦牧也不了解。 他只能都暂时记下来,等以后回了吴家庄,再去后世请教专家。 现在都午夜时分,秦牧还没有回去休息。 余里衍忍不住抱怨起来。 “大姐,怎么姐夫还不回来呀。”昨天秦牧陪着贾红线睡的,今晚轮到余里衍了,自然辽国公主比较心急。 再说她白天立下大功,若不是她的***发威,几个人全得死在草原上。 余里衍尤其渴望秦牧回来表扬她几句。毕竟她岁数还不大,换到后世,不过是高中生,还不算成年人。 “表哥谈公事,咱们再等等。”贾红线不着急。反正今晚也轮不到她。表哥不回来才好呢,那样明天又轮到自己了。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说出来显得自己太小心眼了。 何况面对的是余里衍,怎么也是自己一伙的。 “丫头,你说,咱们这个超级市场,开在便民商店对门怎么样?”既然没事做,贾红线就想起了她念念不忘的超级市场了。 “这样好!”余里衍也高兴起来,连连拍手。 在赚钱这点上,她和贾红线是一条心的。因为姐妹中就她最穷,可以说一分钱也没有。 本来她是有点钱的。当时秦牧骗她去捞海绵,那辆车上带着不少的钱。只是后来她变傻了,傻了哪能照顾的了那些钱,贾红线干脆就全拿了过去,算是替她保管。 结果保管到现在,也没回到余里衍的兜里。 余里衍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所以她对于大姐捞私房钱,举双手赞同。 虽然在后世商品这一块,姐妹们都一样。但是这里毕竟是大宋,市面上流通着铜钱和金银。这些东西,折家姐妹有,自己没有,总是非常的不方便,也平白无故的低了别人一头。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大建超级市场。 贾红线和余里衍迅速的对这个话题展开了讨论。她们今天眼看着自家男人兵不血刃的拿下了又一座城市,心里非常的兴奋。 她们清楚,以后每一座属于自家男人的城市,都会建设成宁边这个样子。 那么每一座城市里面,都要有一家超级市场。这个市场多大规模,开在哪里,以及日后每一家能给自己带来多少钱 。 俩人掰着手指算来算去,越算越兴奋,越来越开心,那庞大的财富仿佛就在眼前一般。 这让她们笑的几乎合不拢嘴。 不知不觉中,姐妹俩人做着美梦,相拥着睡着了。 ------------ 第二百七十六章 商品和货币 周志安觉得自己走了狗屎运。又或者说辽国公主是真正的神仙,自己家里没白供奉她的神像。 那神像可不便宜,足足花了他五十文大钱。 现在看来,这钱没白花。 今年他家收获的粮食堆满了院子,甚至连院墙上都挂满了穗子。 这还是交完了三成租子之后剩下的。公主果然是个好神仙,说要三成,就要三成。半成也没多要。 这一院子的粮食,足够他们敞开了吃到明年这个时候,还能富裕出许多。 不过这也是周志安一家拼死拼活的日夜操劳才换回来的,明年要是再这样干,身体可是有点受不了呀。 必须买个牛,或者租个牛,再不行干脆买俩奴隶算了。 宁边城里的百姓如今都听到了消息,说是折家军拿下了河滨城,而且还抓了好几万辽国人做奴隶——看来任何时空的百姓都善于夸大。 这让周志安不由得动心了。 买俩奴隶,还是买一头牛?这是个问题。 若是以前吗,周志安肯定选择买奴隶,毕竟人比牲口好养活的多。 可是现在,周志安有点犹豫了。因为宁边城有个制药厂,厂里出神药,牲口吃了,包治百病。 周志安开始也不敢相信,可是后来经过仔细的打听,才知道养鸡场就是用这个药的。所以宁边城里才有那么多鸡蛋和鸡。 他在宁边这一年吃过的鸡蛋,比他一辈子见过的都多——几乎每三四天家里就要打一顿牙祭,买俩鸡蛋吃吃。否则累的顶不住。 就是鸡肉,一个月也要吃那么一两次。 这样看起来,买牛划算点,毕竟牛的力气比奴隶大。 可是牛不好买呀。因为宁边没有养牛场。折可求现在还没开始养殖大牲口呢。虽然秦牧需要战马,可是前期准备工作没完成,根本不具备大规模饲养的条件。 大牲口可比鸡鸭难养多了,这样的集约化养殖,秦牧也不敢贸然开始。 没有足够多的牛,而土地又那么多,这个牛就变得非常抢手了。 若是往日,周志安都不敢想去买牛,可是现在他多少有了这个念想。因为他不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了,他有个小小的官身——甲子小区的主任。 秦牧设计的这个新区,方方正正的一格一格,每个格子是一个小区,就按照天干地支命名。 周志安因为来得早,所以就被任命为主任了。 一开始他也不知道主任是干什么的,还有点害怕当这个官。可是看在鸡蛋的份上——主任一个月发十个鸡蛋,他又不舍得不干。 经过这大半年,他总算知道了主任应该干什么活。就是传达上面的指示,组织老百姓干各种事。 比如这次上河滨城那边抢收秋粮,就是宁边农业局传下来的命令,由各小区的主任组织人手的。 因为有了这个身份,周志安也和农业局的头头有了一定的来往,至少说的上话。 所以他准备走走关系,看看能不能优先卖给他家一头牛。 可是周志安转念一想,就是官府卖给自己一头牛,那钱在哪?他家别看堆满了粮食,但是钱不多——庄稼人哪里来的那么多现钱。 宁边城里,就是养鸡都不赚钱——根本卖不过养鸡场。 于是周志安就陷入了后世农民刚丰收的那种状态。有粮食,但是没钱。可是他想买的东西还多。 便民商店里面,每一件商品他都喜欢的不得了。 比如那个煤油灯,有了这玩意,晚上也能让婆娘补衣服了,省的她借口做针线活,白天偷懒不下地。 还有那玻璃杯,这个东西,可看着真是美得很!比瓷杯子强太多了。它竟然是透亮放。周志安是到了宁边才见识到玻璃,以前哪有这玩意。 而且不止玻璃杯,他还想把家里的窗户全换成玻璃的,那多亮堂呀! 还有香烟。这个周志安到是常买,可是他只敢买大庆牌的,稍微贵点的胜利牌都不敢买,更别说顶尖的中华牌了。 他也想抽抽胜利,甚至中华。 都是好东西,可是没钱一样也买不到。怎么办?看来只好卖粮食了。 在周志安的传统思想里,粮食是根本,能留着绝对要留着,这是应付饥荒的。 可是往年他想留也留不下,大头全被官府拿走了。 今年有辽国公主这个神仙保佑,他破天荒的拥有了大笔粮食。但是他有点不想留,反而想卖了。 周志安有自己朴素的哲学观点。 他这房子,这个地,全是公主给的。但是公主不白给,要还十几年房贷,交十几年地租的。 既然今年公主守信用,只收三成。那么明年以至于以后,也会如此 这就是说,他年年都能拿到这么多粮食,这就不会挨饿,能顿顿吃饱饭。 这就可以卖点粮食,换点钱了。 于是经过一番盘算,周志安的粮食,除了留够口粮和种子,全进了宁边的仓库。 折可求给出的收购价很公道,绝没有因为丰收而压低价格。而且给的全是铜钱,不用纸钞糊弄人。 铜钱泼水一样的撒了出去,不过折可求一点不担心。 这些钱,转眼就又流回了自己的口袋里面。因为拿到钱的农民,迅速的就把钱换成了玻璃杯,煤油灯,香烟这些商品。 而这些商品,全是工业化大生产制作出来的——在折可求看来这已经是很大的生产规模了,售价远高于成本。 这简直是一种合法的掠夺,就用那些石英砂,烟草,整吧整吧,就把农民辛苦一年的劳动果实给换了过来。 铜钱在这个过程中其实真没多大用,不过就是走一个过场。 这时候折可求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地盘扩大了,整个下河套地区都按这样操作,会面临铜钱不够用的状态。 虽然铜钱是左手倒右手,基本全回来,但是总是要倒腾那么一下。如果出现了没铜钱的状态怎么办? 这个问题虽然不大,却让折可求觉得必须请教一下秦牧,因为以后地盘会越来越大,粮食和商品也会越来越多,最终肯定会遇到铜钱不够用的问题。 那么自己现在是不是要开始造钱了呢? 秦牧没想到折可求想的那么远。不过这也是个问题,同时也是个机会。 于是秦牧详细的给大舅哥讲述了一顿商品和货币的概念。 折可求听完,不但没有明白,反倒糊涂了许多。 秦牧告诉他,货币不是钱,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它的存在的意义,只是作为一般等价物。 可是折可求从来都把钱当钱。即使朝廷发的纸钞,那也是钱呀,怎么能说没有价值呢。 这堂课显然是超纲了。如果折可求都理解不了,那么本时空还有几个人能理解,这让秦牧很是怀疑。 不过这问题可以押后再谈,现在他必须回吴家庄了。一来要去后世请教专家怎么修水库,二来也不能浪费拉装备的时机。 这次,秦牧还要把电话系统建立起来。市话,该出现在大宋的时空了。 而且关键是利国监那里不能不去了。再不去,别赵佶不认账了。他那个二百五的性格,谁知道会搞出什么事情来。 穆南行传过来消息,说金国突然抬高了卖幽州的价码,从五十万两银,五十万匹绢,一下子升到了五百万两银,一百万匹绢。 这让秦牧极为诧异。 根据他了解的历史,就是打到了南宋时候,金国人的胃口都没有这么大。 当时南宋每年给金国的岁币为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这个数据,和现在金国卖幽州的数据,完全是数量级的差距。这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果金国有这个胃口,怎么会在以后和南宋要岁币时候,只要那么一点呢。 秦牧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他担心赵佶再出昏招,把他的知监给收走。 那个“石油大使”就好像孙悟空当过的弼马温,根本不是官。赵佶不在意,秦牧也不在意。他只是借着赵佶的名头好行事。 但是知利国监就是大宋的正式官职了。如果自己再不去就职,现在局面又这么诡异,没准赵佶脑袋一热,这个官就换别人了。 他这么缺钱,谁知道会不会狗急跳墙,拿官帽子卖钱。 这种事,大清朝可是干的很纯熟。红顶商人吗,给钱就给官帽子。 不过在走之前,秦牧给近卫团下了命令,在合适的时间拿下东胜州。他要在下次回来时候,看到下河套地区完全控制在自己手里。 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能威胁自己的武装存在了。 西夏显然不敢再来。 耶律延禧就跑出一千多人,完颜宗望带着不到两千人去追他。这两支队伍,不管怎么样,最多也就能剩下一两千人。 一两千人的冷兵器军队,完全不是近卫团一个连的对手,更别说还有炮连坐镇。 就算没有近卫团,折家军也不是吃素的。 军事上好安排,后宫却不好安抚。 因为余里衍事后去找折可存问过,为什么他老爹不在宁边,反倒跑出去拉起了一支队伍。 这让折可存顿时有点抓瞎了。他总不能说这都是你男人安排的。 秦牧交代他这件事时候,特意背着余里衍的。折可存作为秦牧的哥们,不能转手把秦牧给卖了。 于是折可存只能睁眼说瞎话,就说自己看在余里衍的面子上,极为尊重耶律延禧,所以看守就几乎没有。结果没想到他就偷偷跑了。 余里衍半信半疑,可是这时候也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她老爹跑都跑了,而且当着她的面,又跑了第二次。 这次形势更危险,他老爹身后还有金国大将军完颜宗望。余里衍很清楚完颜阿骨对她爹的仇恨。 如果这次耶律延禧被金国人抓住,那可就没有好受的了,绝不可能还舒舒服服的如在宁边一般。 虽然她爹杀了她娘和哥哥,但是血缘关系无法割舍,余里衍还是惦记着耶律延禧的安全。 所以她就要秦牧开飞机去看看,她爹跑到哪里了,是不是逃出了金兵的追杀。 秦牧哪能答应她这个要求。他正想完颜宗望按照历史记载的一般,把耶律延禧抓回金国。 可是面对余里衍的请求,他一时想不出怎么拒绝。 最终还是贾红线给他解围了。 “丫头,这个飞机只能带俩人,就算你看到你爹,你怎么拉他上来?” 于是余里衍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让秦牧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别管红线说的对还是错,咱们别耽误了,这就起飞,目标,吴家庄! ------------ 第二百七十七章 赵佶转移压力 金国人全该死!阿骨打是畜生!金兀术是王八! 赵佶恼怒异常。怎么做生意这么不讲诚信呢? 童叟无欺,懂不懂?这才是做生意的态度! 金国人可到好,坐地起价。这样做生意,简直不是人呀! 五十万一下子翻了十倍,到了五百万。 这简直就是抢劫呀!即使以赵佶的富有,让他一下子掏出五百万贯也要掂量掂量。何况现在他正处在没钱的状态。 不论自己的钱还是朝廷的钱,都没多少了。 现在都沦落到去质库借钱了,这怎么能不让赵佶暴跳如雷。 借五十万还好,借五百万,对赵佶来说也是巨大的压力。因为质库可不是老百姓那么好欺负,向家不要纸钞,他不能拿一堆纸去糊弄人家。 而且还有九出十三归的利息,还是月息! 赵佶稍微一算就明白了。不说绢,只说钱。 金国要五百万,那么赵佶必须向质库借六百万出来。如果只借五百万,他能拿到手的只有四百五十万,怎么够买幽州? 所以必须借六百万。这样到手五百四十万,才能满足金国人的胃口。 可是下个月呢?他要还七百八十万。再下个月呢?足足一千万的还款压力呀! 赵佶都不敢想第三个月要还多少。他怕自己再算下去,忍不住就动了派兵抄了向家的念头。 你向家比朕这个皇帝都能抢钱,这还有天理吗,这还有王法吗,干脆我抢了你算了。 只是他清楚,派兵抄家是万万不能的。“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一句话就堵住了他行动的可能。 向家守着规矩,并没有想造反,赵佶不能平白无故的抢人家。 可是不抢,怎么还钱呢?难道真的把微山湖矿产抵出去? 现在向家已经把钱和绢筹集齐了,正运到前线,交给童贯,准备拿来买幽州。 这个借款已然生效,幽州,可以说九成九能买回来了。这本应让赵佶非常兴奋。 燕云十六州,是老赵家念念不忘的一件事。 太祖太宗都没有拿回来,可是他赵佶做到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比祖宗还能干! 别管怎么拿回来的,只要拿回来,就是功绩,日后去了地下,见到祖宗,可以自豪的说:“朕比你们更牛一些!” 可是兴奋之后,巨大的债务压力就笼罩在赵佶身上。钱,必须还呀。 怎么筹集这几百万贯?抢钱?不行,他总比李邦彦要脸面。怎么说他也是皇帝。 而且李邦彦抢的是土地,土地如果不转卖,也不能立刻变成钱。 赵佶现在急需的是钱,不是地。 抢士大夫?不行。那就只能抢百姓了。不是明抢,是暗抢。就是提高商税。 大宋是个商业非常发达的社会。据历史记载,宋朝的商业税站到全国税收比例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作为对比,大明的商业税,只占全国税收的百分之十以下。由此可见大宋商业之发达。 钱,就从这里出。可是赵佶知道,即使提高了税收,从目前的“行税”——就是流动买卖的税,百钱取二,“住税”——就是开店做买卖,百钱取三,提高到百钱取五,那也不能马上筹集到几百万。 这需要一定时间,而且有巨大的压力。百姓,纵然是软柿子,可是架不住柿子太多呀! 江南方腊给赵佶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压榨也要适可而止,否则人家一造反,自己派兵镇压,那也得掏钱! 不过这件事情,赵佶不准备自己发愁了。否则还要王黼干嘛用?他是宰相,管这些的。 收税的事,归他。 提高税收,让王黼去做。但是借钱是赵佶出面的,还钱也得是他。而这个钱要的如此急,赵佶必须想新的办法。 他一下子想到了向家要的抵押品。 微山湖那个地方的矿,是自己的。那个矿是石炭,不能立刻变成钱,可是还有一块,是可以马上变成钱的。 这就是利国监。利国监是铁矿,而钱,本身就是铁。 大宋的货币种类繁多。有铜钱,有铁钱,有金银——这也是流通货币,只不过是大额的,很少在市井巷陌使用。 既然向家要钱,而钱就是铁变得,那么让利国监十倍百倍的生产铁出来,然后铸造成钱不就完了吗。 这简直是太聪明的想法了。赵佶立刻为自己的头脑大大的佩服了一番。 这件事,别人或许办不成,可是秦牧肯定能做成!他是半仙,而且他就是现任的利国监知监,这事正归他管。 妥了,找秦牧。 秦牧没想到借款的事情兜兜转转,最终麻烦落到了自己头上。 他是想拿下利国监,而且实际上也拿下了利国监——都当了知监了。只是他要大炼钢铁,可不是为了做大宋的钱币。 那一炉炉的钢水,将化成钢枪,子弹,战车,为他统一天下冲锋陷阵。 怎么可能浪费在做死沉死沉的钱币上呢。 赵佶的新计划立刻让秦牧陷入了巨大的麻烦。 如果要实现赵佶的要求,起码利国监的铁产量要扩大十倍,同时还要大量招募铸币的工匠。 这让秦牧都忍不住心里暗骂,赵佶真是该死。快点过几年去金国做俘虏吧。省的没事找事。 可是赵佶毕竟现在还不是俘虏,他还是大宋的皇上,所以这件事情还得办,而且要抓紧办。 秦牧也清楚高利贷的厉害。九出十三归呀,谁能扛得住。他觉得自己从后世倒腾物资都没有这个来钱快——太暴利了。 马上出发,不过出发之前,吴家庄还有一堆事情等着他处理。 姜月奴不声不响的办起了一个全新的学校——北方警察大学。 这是一个学校俩招牌。学校还是那个北方工业大学,不过在原来大牌子旁边,又新添了一个招牌。 那天灾民暴乱,姜月奴就想着把学生拉出去镇压,只是被秦牧拒绝了——有特战大队在哪用的到学生。 姜月奴是个聪明人。她很清楚自家男人的事业多么庞大,不会任何事情都想的那么周到。所以她就替秦牧想到了前面。 如果吴家庄有足够多的警察,这些灾民就不敢行凶作乱。 现在就靠郭婷和那十几个女兵怎么能够?远远不够。 必须有更多的人手。而且不只是吴家庄一地,以后男人打下的地盘,都需要大量的对内武力。 所以建立一所警察学校势在必行。这也是她们姐妹商量的结果。 而且现在的学校里面,学生多了许多,还都是青壮年——折家派来学习的。这样学员也就有了。 折美鸾本就想建这么一个学校了。现在和姜月奴成了干姐妹,那就更方便了。 警察,一定要正规化,不能随便抓个人就上岗。 于是北方警察大学顺利挂牌,教材就是秦牧给郭婷讲的那一套。 只是那时候是因陋就简,急着让郭婷等人上街维持治安,很多东西都没讲到。 现在姜月奴正式建立学校,那么教材就不能如此简陋了。 秦牧只得又花了许多时间,把后世和本时空的情况综合起来,弄出了一个新的教材。这又浪费了他许多时间——也不能说浪费,只能说耽误。 这件事刚忙出个头绪,方好音手下又出了问题。 到不是方好音本人,而是吴思邈。 吴思邈现在常驻吴家庄,负责红线制药厂的工作。本来她做的好好的,奈何吴家庄来了一个神医。 许叔微那天来了之后,就再没走。 他对吴家庄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这里看看,哪里瞧瞧。当然,各种禁区他是进不去,但是光看这个小村庄就已经让他感到足够奇特了。 一来二去,他和吴思邈就起了冲突。 这几乎是必然的。 许叔微是传统的中医——大宋的中医,当然传统的不能再传统了。 而吴思邈是方好音的弟子,她一开始学医,就接触的是后世的西医。尤其是方好音还偏科,专攻妇产科。 在这一块,西医在某一方面真的比中医要强的多。 不说药物,就说器械,产钳这个东西,中医就没有。 一旦遇到孕妇难产,很多时候,什么中药都没用,必须上器械。 甚至,到了迫不得已,还只能破腹产。在肚子上开口子。 在女人肚子上开个口子取胎儿,在本时空真是神乎其技。方好音已经做了不下十几例手术。这不但让她成为了百姓心中的圣人,更是让吴思邈等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连带着,她们对自己学习的医术有着万分的自信。 所以面对许叔微的时候,即使眼前是成名已久享誉天下的神医,吴思邈也没半点的尊敬——有本事你做个手术给我看看。 许叔微当然不会做手术。而且他也听说了方好音的神奇。 可是作为历史上成名的大家,他也是有着坚定的信念。 这个是当然的,是必须的。因为许叔微也治好了大量的病人,否则凭什么名满天下?靠写文章吗?那能活人吗? 当然靠的是真本事。 许叔微有真本事,但是他不保守,也想学一下方好音掌握的技术。 而吴思邈根本就不待见他。凭什么?本时空师父带徒弟,那是很慎重的事情。 吴思邈能学医,那是因为她加入了近卫团。她的本事,是为了近卫团服务的。 许叔微又不是近卫团的人,还想学我们的医术,做梦去吧。 于是一来二去,一老一少就矛盾日渐加深,最终吵得不可开交。 许叔微不能说人老成精,但是医生起码的本事,望闻问切那是很拿手的 。 望,简单说就是会看脸色——患者疾病的外在表现。当然,这个也可以引申为察言观色。 他很清楚秦牧才是吴家庄实际的头头,如果他要了解吴家庄全新的医术,和吴思邈这样的年轻小娘子吵是没有用的。 所以一等到秦牧回来,许叔微立刻就找上门去。 “秦少爷,你看这个开膛破肚的本事,在下是不是能学习一二呢?” 开膛破肚…… 秦牧都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许叔微说的是什么。 他顿时哭笑不得。 “神医,那不叫开膛破肚,那叫破腹产。” ------------ 第二百七十八章 中西医结合疗效好 “许神医,您是中医大家,若是……” 没等秦牧说完,许叔微罕见的拦住了秦牧的话头。不让人说完话,这在许神医身上是很罕见的失礼。可是他的确有一个非常大的疑问,马上就要问个明白。 “秦少爷,在下首先不敢当神医二字。其次我有个不解之处,还请赐教。就是你说我是中医,这话从何说起呢?难道世上还有外医不成?莫非吴医生的医术,就是外医?” “……” 秦牧一时都有点无语了。他忘了自己是在千年前的大宋。大宋这个时候,哪有中医和西医。这时候连蒙古大夫这个称谓都没有呢。 医术就是医术,不分中外。 可是怎么跟许神医解释呢? “许神医,您真当得起神医二字。不过咱们别纠结这个。还是说说中医吧。” “秦少爷请讲,在下洗耳恭听。” “吴医生学的医术,不叫外医,叫西医。您的医术,乃是华夏正统医术,正即是中。正中正中吗。所以就叫中医了。”秦牧总不能说“中”就是中国的意思。 “那为何不叫正医呢?” “这个吗。”秦牧都有点挠头了:“因为如果说您这个叫正医,那其余的医术,不就只能叫邪医了吗?正邪不两立。所以为了区分,我把您所学的医术,就叫中医。” “原来如此。了然!”许神医点点头:“可是秦少爷你说过,吴医生那个医术是西医。那是否还有东南北医?” “这个真没有了。许神医,就我了解的,只有中医和西医,没有东医南医北医。” “到是古怪!”许叔微对于这个名字,还是多少有点困惑,不过他瞬间还是回到了本质上:“秦少爷,我想学那个破腹产,你看行吗?” 许神医是医者仁心。他对于病人是发自内心的同情,所以看到起死回生一般的医术,立刻就动了心思。如果学会了这一手医术,不知道能活多少人命。 “学肯定是能学,只是中医和西医,其本质是不同的。”别看秦牧没有学过医学,可是他兴趣广泛,对于中西医有着自己的看法。 “秦少爷可否指点一二?” “岂敢班门弄斧,指点绝对谈不上。嗯,这样说吧。”秦牧想了一下问道:“神医,如果现在有一棵梨树,因为一侧结的果子多,导致树身倾斜坠地,果子都沾到了泥土,那么作为您来说,应该怎么医治这棵树?” 对于秦牧突然以梨树举例,许叔微一时有点诧异。怎么说树不说人呢?不过他是大家,更是明白人,知道这是秦牧以树喻人。 “万物有灵,树木亦然。这种情况,类似人的肾气不足累及督脉。督脉与足太阳经在风门交会,辅助太阳经起卫外作用。督脉通,卫阳振,腠理致密,邪不能犯。当肾气不足,风寒湿邪乘虚而入,郁而不化,影响督脉致气血凝滞,经脉痹阻,故发为腰背痛……” 秦牧没想到许叔微讲了一大套中医理论。这玩意他哪能懂呢。太专业了。 不得已,秦牧只能打断许叔微的长篇大论,直接说道:“神医,你的意思,是不是应该从根本着手,让果实平均了,树干长直了,就好了?” “然也!”许叔微连连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西医是不然的!西医会把沾上泥土的果实和树枝锯掉。这样两边一样轻重了,树干也就长直了。” “如此简单粗暴?”这个办法吓了许神医一大跳。这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吗,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如果不把病根找出来治好了,这棵树再长还是歪的。 “确实如此。不过神医你也别吃惊,也不要觉得西医就无用。中医和西医,各自有着不同的优势领域。” “何解?” “中医擅长固本培元,简单说,就是借助药物,调动病人自身的能力,来治愈疾病。而西医呢,就是把疾病给切掉。至于怎么引起的疾病,那就不管了。” “这岂不就是走上了邪路?”许神医立刻对西医有了看法。不讲根本,只看表面,这简直是害人呀。 “非也非也!”秦牧不得不又给许神医科普:“并不是所有病症,都要固本培元的。比如孕妇难产。这个你说是病吗?也算也不算。可是什么药能治疗胎位不正?” 许神医一听,眉头顿时紧紧皱了起来。这个正是他要跟吴医生学习的地方。 像孕妇难产这种局面,在中医范围内真没有好的办法。不是说一剂方子下去,胎儿胎位就能正过来。 反倒是西医解决起来简单。一刀下去,在孕妇肚皮上开个口子,什么事都搞定了。 当然,这也不仅仅是一把刀的事情。这是要一整套后世的医疗设施和药物支持的——没有麻药总不能下刀吧! “西医的破腹产,就能完美解决孕妇的难产问题。” 这是非常客观的一个事实。在现代化医疗普及之前,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一旦难产,不是死大人就是死孩子,甚至有时候一尸两命。 可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谁还把生孩子看成过鬼门关?很轻松的去医院走一趟就行了。 这不得不说是西医的巨大成绩。 秦牧和许叔微讲解这些,不是闲的没事干。 许叔微如果年轻二十岁,他会让未来的神医中西医兼修。但是现在许叔微都四十多了,而且是杏林高手,声名卓著。 他对于医术早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这个时候再接触西医,学的好学不好很难说。 如果秦牧没有那个柜子给的任务,如果他有大把时间,那到是无所谓。许神医变成许教授,或者许半仙,都没有关系。 现在他时间紧迫,所以想抓住一切能利用的资源。 现成一个神医站在眼前,秦牧不想浪费。与其让他现在去学西医,不如让他继续把中医发扬光大。 “神医,中医和西医,各有所长,而且是互相补充的关系。”说着话,秦牧取出一本书递给许叔微:“您看一下,这本《本草纲目》是华国经典医学著作。” 秦牧一开始见到许叔微时候,就打定了主意,要好好利用这个资源。所以他回去后世,带回来一本《本草纲目》。 当然,不该出现的文字都去掉了。比如明朝李时珍,秦牧直接把朝代抹去了。 后世的《本草纲目》已经不是李时珍的原版了。经过多少代人的努力,在李时珍原版基础上,这本二十一世纪的《本草纲目》修订了错误,增加了新内容,其标杆性的地位更加重要。 许叔微一拿到书就懵了。这书,简直是“望龙光,知古剑;觇宝气,辨明珠。” 他这样的高手,只看提纲就能明白这本书的宝贵。 这是杏林宝典呀! 这,就白白给自己了?不能吧?受不起呀。 “秦少爷,你这……” “许神医,我呢,想请你在吴家庄办个医学堂,就是专门教学生中医。再开个医馆,给百姓看病。” “好事呀!”许神医连连点头。开医馆,办学堂,正是他多年的愿望。他如今四十多岁,在本时空已经过了壮年,奔着老年去了。 大宋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六十多老太太都敢自称“我们女生”。四十多岁,的确是可以考虑后事了——至少可以给自己买棺材备着了。 “不过秦少爷,本人誓愿,绝不以医术牟利,所以我给人看病是不花钱的。你这个医馆……” “不会违背您的意愿。不收钱就不收钱。”秦牧连忙应承下来。 你给人看病不花钱,但是病人拿药总要花钱吧。秦牧绝不会免费给人治疗,这根本不和逻辑。 “还有一事,就是我虽然行医半生,可是却囊中羞涩。所以这个学堂的建造……” “这个我掏钱,掏钱的事都是我来,您只要办好学,教好学生,看好病人就行了。” “了然!那秦少爷你看医馆和学堂的名字?” “我都想好了。这医馆吗,就叫同仁堂。学堂吗,就叫协和医学院。” “作何讲?” “医者,对待病人,一视同仁,此其一。其二,医者仁心。所以医馆取名同仁堂。” “高明!那学堂呢?” “协和吗……”其实秦牧只是随口一说。叫什么不是叫呢,后世医学院中,协和医学院的新生录取分数最高,他自然就用了这个最高的。 “阴阳自协璇玑运,和煦潜随缇管升!”秦牧想起了这首诗。 “秦少爷大才!晏同叔这句诗用在这里,简直是绝妙!” 这是晏殊的一首诗。 “阴阳自协璇玑运,和煦潜随缇管升。 十二紫关鱼籥启,九重晓阙绛烟凝。 芳华稍变青门柳,寒冻微消北陆冰。 宸藻下颁羲日丽,八弦民庶保年登。” 这是一首命题作文:奉和圣製立春日。 但是用在这里,取其立意,反到极端的应景。 “秦少爷,这同仁堂,还有协和医学院,在下一定尽心竭力,百死不辞!” 许叔微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偶然来到吴家庄,却遇到了各种奇人奇事,尤其是遇到这个神秘的秦少爷,竟然让自己一直的梦想化成了现实。 学不学西医无所谓。现在手里有了《本草纲目》,他的医术定然能更上层楼。 而且有了协和医学院,就可以将自身的本事传授出去,治疗更多的病人。 更何况秦少爷还这么好心,给自己建了一个同仁堂医馆。 莫非自己否极泰来,时来运转了。 若不是那日灾民作乱,自己恐怕未必有如此机遇。 想到这里,许叔微突然想起要问问秦牧,那些灾民都去了哪里,怎么一个也不见了呢。 秦牧哪还给他机会,赶紧溜吧。大把事情还等着自己去做呢。 医学院和医馆的具体事务,自然有姜月奴来实际处理,他要抓紧时间赶去利国监上任了。 ------------ 第二百七十九章 第一款蒸汽机 马青在微山湖的日子,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在这里,他触摸到了未来世界的大门,甚至可以说,他亲手推开了这扇大门。 本时空第一台单胀式蒸汽机,就是由他和吴小妹俩人,一点一点打造出来的。 这台蒸汽机,完全没有用到任何秦牧从后世拉回来的物资,所有的一切零件,全是本土制造。 正是因为如此,他们遇到了无数的问题。 马青和吴小妹都见识过后世的蒸汽机。可是那个东西,是二十一世纪的产品,设计和工艺,完全是本时空无法达到的。 秦牧要他们造本时空的蒸汽机,自然也知道不可能仿造二十一世纪的蒸汽机。 所以他给俩人的图纸是江厂长从新设计的,是符合外星低端制造水平的——而且远超他在辽国攒的那个三无产品。 如果就那蒸汽弩的水平,秦牧也不要俩人造了,他自己就上手了。 马青虽然是大匠,可是他会做的是马鞍子,皮靴,弓箭,而不是后世的蒸汽机。 这东西,别说做了,连图纸他都不会看。 幸亏身边还有吴小妹。吴小妹在秦牧的悉心教育下——当然也是有一搭无一搭,秦牧没那么多时间陪着吴小妹学习,他来大宋不是做知心大哥哥指导妹妹高考的。 吴小妹已经成功的发育成一个歪才。她对于工科有着很高的造诣,但是理科就差远了。秦牧也没打算让她去搞理论研究,能干活就行了。 至少她能看得懂图纸,弄的清楚原理。 她有理论,马青有动手能力,这一老一少的组合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是捣鼓出第一台大宋本土版的蒸汽机。 这款蒸汽机实际是二十一世纪的设计水平,就秦牧看来,已经远超一战时候的蒸汽机水平了。 马青回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苦,总是不免唏嘘。 他刚一上手时候,眼前全是问题。不说别的,光那个密封问题就很难解决。 蒸汽机的一些密封件,在后世是用橡胶来制造的。可是大宋没有橡胶。秦牧要这款蒸汽机作为量产款,自然不能从后世弄橡胶件过来,必须一切依靠本时空自产。 这可怎么办? 江厂长早就预估到这个情况,所以给秦牧的解决方案是用“盘根”。 可是盘根只是一种密封方式,具体用什么材料,江厂长也不知道秦牧这个外星的具体情况,就不能提供更多建议了。 于是马青和吴小妹只好一样一样材料的实验。这方面秦牧也没办法。 实际上以爱迪生的高明,他做灯泡的灯丝时候,也只能一样一样的实验。甚至有的材料在事后看来简直是胡闹。最终他用了6000多种材料,经过 7000多次实验,终于发现可以用棉线做灯丝,足足亮了45小时灯丝才被烧断。 而后,爱迪生经进一步试验发现用竹丝作灯丝效果很好,灯丝耐用,灯泡可亮1200个小时,此后,电灯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 马青再牛,也不会比爱迪生还牛。所以他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实验。 经过不懈的努力,再加上一点点好运气,他尝试了几十种材质,经过近百次实验,终于做出了可靠的密封材料。 在制造这台蒸汽机的过程中,类似的问题层出不穷,全靠着俩人必胜的信念——他们见过蒸汽机自然知道一定能做的出来,和刻苦的工作,才能最终制造出合格的产品。 当然,限于钢铁的稀少,目前也只有一台样品。但是这已经足够让秦牧满意的了。 秦牧着急去利国监上任,可是再着急,他也要来微山湖看看。这里是他的煤炭基地,去利国监要过微山湖,也是顺路。 见到这台大宋本土制造的第一台蒸汽机能平稳运行,秦牧喜出望外。 这是大喜事! 蒸汽机的发明,可以说是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没有蒸汽机,就没有工业革命。蒸汽机的意义怎么提高都不过分。 他是弄过来不知道多少台蒸汽机了。但是这种从后世拉来的东西,根本就不可能带来工业革命。这点秦牧很清楚。 如果以这几台机器为基础进行工业革命,那就好像让大象站在钉子上跳舞,根本不可能。 所以蒸汽机必须能在本时空量产。 这是他日夜期盼的一件事,如今突然变成了现实,秦牧立刻决定先不去利国监上任了。就在微山湖煤矿停下,给马青和吴小妹庆功。 蒸汽机的制造,不是铁匠拿个锤子敲敲打打就弄的出来的。 至少秦牧做那个蒸汽弩时候,就借用了本土工匠的智慧,要做泥范。 马青比辽国的工匠手艺强的多。他为了这个蒸汽机的制造,建造了许多的辅助设施。比如焦炉炼钢,就被他搞了出来。 这也是秦牧事先传授给他的技术。只是这里是煤矿,不是铁矿,他也搞不到太多铁矿石,所以这个炼钢炉也就比较小——勉强够他用的。 现在秦牧要给马青庆功,马青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要和秦牧好好谈谈。 不是谈钱,而是谈发展。钱早就不放在马青的眼里了。不说秦牧给他的工资足够高,就是秦牧不给他工资,他都玩命干——给口饭吃就行。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他马青,正在打造新世界的基础,他是要青史留名的。 这个单胀式的蒸汽机制作出来,接下来就是要制造多胀式蒸汽机了。 马青现在也早就学会看图纸了。 他知道这个单胀式蒸汽机和多胀式蒸汽机在效率上差很多。 因为单胀式蒸汽机气缸中的蒸汽,只经过一个气缸就释放了出去,这就浪费了大量的能量。 而多胀式蒸汽机,就是让这个蒸汽继续进入下一个气缸,然后再进入下一个气缸。最终几乎是没有什么能量浪费。 如果还想压榨的话,蒸汽机后面还可以挂一个汽轮机。不过这就更高端了,马青还不敢想。 他现在已经掌握了单胀式蒸汽机的全部技术和制作工艺,已经可以量产了。那么作为有理想的马工程师——这是秦牧给他的名号,马青必须着手制造更高级的蒸汽机。 这个也是秦牧急需的,因为多胀式蒸汽机,可以作为大型船舶的动力——秦牧肯定要建立自己的海军。 “秦少爷,庆功会就不必了。”马青一脸压抑不住的兴奋,能见到秦牧真是很稀罕的事,秦少爷一年到头在煤矿出现不了几天:“只是我有个事,想跟秦少爷你说说。” “马工,你说。”秦牧也不矫情。不办庆功会就不办了,还浪费时间。给马青足够的报酬和优越的工作环境,就是最好的奖励。 “这个蒸汽机,您给想个名字吧。” 秦牧一想也对,大宋本土第一款蒸汽机,怎么能没有名字呢?他瞬间就想到了“胜利”这俩字。 不过又一想,自己好像用胜利命名了太多东西,就连香烟都有一个胜利牌的。 “就叫启明星吧。” “好。好名字。”马青连连点头。他的这款蒸汽机,当得起这三个字——开启全新的明天。 “马工,你就是要说这事?”秦牧觉得奇怪。看马青欲言又止的样子,应该不是为了给蒸汽机起名字这么点小事。 “那到不是。秦少爷,我找你是有件事,要和你谈谈。”马青就开始略带拘谨的说了起来。 这时候,微山湖厂长办公室,段惠思正煮好一锅鲜肉鸡蛋汤,用精细的瓷碗盛了,端到了里间。 童汉,那个曾经的吴家庄包工头,现在早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居移气,养移体。他身上如今再也看不到半点庄稼汉的土气,也没有大宋官员的官气,而是一种让段惠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如果秦牧见了就会明白,这就是后世八十年代的乡镇企业厂长形象——就差拎一个人造革皮包了。 童汉童厂长,终于名副其实了。 微山湖煤矿在他的管理下,一切都走上正规。不说一线的生产了,就是各种管理机构也完善了起来。 比如财务科,人事科,保卫科等等。这都是秦牧早就设计好的,童汉已经一一落实了。 不但如此,他这个厂长还有了一个秘书。段惠思就是他的秘书。 童厂长对段秘书非常满意。首先,她是个女人,一个漂亮女人,而且年纪不大不小,刚好合适。 这个合适,自然是跟童汉厂长合适了。 童厂长今年四十有七,段娘子三十有二,这多合适。 其次,在年龄相貌的基础上,段惠思是本时空少有的读书识字的女人。她不但能读,还能写。 这点帮了童厂长的大忙。他是农民出身,不过他是心眼活泛的农民,所以抓住各种学习机会,认识了许多字。但是他不会写字。 这点缺陷,他在吴家庄做包工头时候还无所谓,但是到了管理吴家庄几个工厂时候,就已经很吃力了。 只是童汉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学写字真的太困难了。他有心无力。 现在到了微山湖煤矿,这一缺陷越发的明显了,甚至到了无法正常工作的地步。 童厂长的上级主管不是秦牧,而是折美鸾。折美鸾哪有那么多时间每件事都把童汉叫过来安排,通常都是文书往来。 这样童汉就非常需要一个能帮他写东西的笔杆子。 他知道,这个位置,秦少爷是有设计的——整个煤矿各个部门都是秦牧搭建的,童汉知道自己需要一个秘书。 可是这个秘书,让谁来做呢?最终在段族长的推举下,段惠思成了童汉的秘书。 这也是段族长的精明。他看到秦牧的手下有不少女人干活,所以才推举了段惠思这个女人给童汉,否则他哪敢把女人推出去。大宋可没有女幕僚。 段惠思对于这个职位非常满意。不但薪水高,而且工作轻松。关键是,有权! 这是她活了三十多年都不曾得到过得待遇。 她的经历有点类似于吴小妹,也是跟着长辈学的读书识字。只不过她嫁的人比较窝囊,撑不起家业,这就导致她家在村子里总被欺负。 段惠思是个要强的人,为了改变这个现状,就求到了段族长门上。 在得到了段族长的照拂之后,她家的生活才有了改善。不过改善也仅仅是略有改善,顶多是不受村里人欺负,可是经济上没什么起色。 直到她坐上了微山湖煤矿厂长办公室秘书的宝座,她的生活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微山湖煤矿现在已经成为几百里地之内的一个庞然大物,每天不知有多少人在这里混饭吃。 而管理这一切的人,就是童汉童厂长,就是她正拿着羹匙一口一口喂汤的这个男人。 到不是童汉断了胳膊都不会自己吃饭了,而是段惠思喜欢这样喂他,而童厂长呢,也就自然而然的笑纳了。美人谁不喜欢? 这让段秘书成了煤矿隐约的二把手。很多事,求她比求童汉还管用。 段惠思完全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天。她的心都美到天上去了。她知道这一切都是童厂长给自己的,所以也就更加小心的伺候着这个男人。 比如这碗汤,就是她特意给厂长熬的。 那个煲汤的炉子,还是个稀罕物件。这是马青随手做出来的小铁炉,送给了段秘书做礼物,就是为了换一点方便。 而马青和秦牧说的事情,也正是段秘书的问题。 别看段惠思读书识字,可是她根本上还是乡下女人。她完全不知道微山湖煤矿的真实情况,所以她也不知道马青到底在做什么。 反正在她看来,马青总是找童厂长要这个要那个,一天到晚要个没完没了。可是他除了给自己这么一个小铁炉子,再也没给自己什么好处。 这简直是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 不给他点颜色看看,怎么知道老娘的厉害。 马青很多时候就因为段秘书的阻挠,根本见不到童汉了。 这让马大工程师极为恼火。 可是这个工厂,是有严密的管理体系的,马青纵然和童汉有一点点交情——在吴家庄俩人就认识了,可是在这里不方便论私交。 再说他做的是公事,要走公文往来的,只嘴上说一句话就随便做岂不是全乱了套。这点马青和童汉都要遵守秦牧定下来的规矩。 结果这个规矩,就在段秘书这里,被卡了脖子。 秦牧听着马青的叙述,越听越觉得不可思议。 怎么我这个工业化革命才刚刚开始,按说才刚到蒸汽机时代,但是这个煤矿的管理层,已经飞速跑到后世的七八十年代了。 就童厂长和段秘书这点屁事,起码也是内燃机时代才流行的吧。 这画风严重的不搭调,让秦牧简直都无语了。 童厂长呀童厂长,你这发展速度也太快了,我都有点追不上你的节奏了。 再发展发展,你这是要让我把你那啥了吧。 ------------ 第二百八十章 微山湖镇 “武大哥,恭喜恭喜。” “武大郎,你发财了,别忘了请兄弟们好好吃一顿,啃的鸡就行。” 在坑道的入口,一群正要下矿的工人纷纷对着队伍里那个五短身材的汉子打趣。 被唤作武大郎的汉子冲着众位工友连连作揖:“诸位兄弟,别拿哥哥开玩笑了。” “没开玩笑。你家娘子这不是又高升了吗。怎么,升官发财,不认兄弟了?”有人继续起着哄。 武大郎正是段惠思的男人。他性格懦弱,平日里时常挨欺负。有外人的,也有娘子的。 这片土地是段家和王家的天下。这两个姓是本地的大姓。“武”姓是小姓。小姓本就受大姓的欺负,更何况武大郎还是三脚踢不出一个屁的男人。 若非段惠思嫁给他时候已经肚里不知道怀了谁的孩子,这样的美人怎么会轮到他一个废物点心接盘。 成亲以后,段惠思对他横竖看不上眼,每日里非打即骂。 武大郎完全不敢反抗。外人欺负他,他都不敢反抗,何况自己娘子打骂,那简直是应该的。 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男人,怎么能立的起门户。所以武大郎很穷很穷。这更加的让段惠思不满了。 直到段惠思来到了微山湖煤矿,做到了厂长办公室秘书的宝座上,这个家才彻底的摘掉了穷帽子。 厂长秘书,工资高的很。而武大郎又有一把子力气,被段惠思弄进煤矿,做个矿工到也合格。 秦牧给工人开的工资很高。这下子武大郎两口子突然发现自己家有钱了。 本时空的农民根本就没有多少现钱,他们没有来钱的渠道,因为他们能用来交换的就是粮食和力气。 而粮食,除了勉强果腹的,剩下都被官府搜刮走了。 力气呢?平时没人买,不值钱。要用到的时候,就是出官府的徭役,还不给钱。 所以一年到头,武大郎两口子就没见过几个钱。 可是如今不同了,每个月,武大郎都能赚到七八贯钱——他力气大,而段惠思是属于干部级别,工资更高。而且段秘书还有好多灰色黑色收入。 这让武大郎一家立刻脱贫致富了。 当然,这个家的钱,武大郎根本就见不到,他工资都是段惠思直接领了。 今天这帮工友和他开玩笑,正是因为段惠思又高升了。 从厂长办公室秘书调动到了藤器厂,做副厂长。从行政级别上,要比秘书高一层。 “武录,这顶帽子是你的,戴好了。”井口的安全员叫住武大郎——武录是他本名,直接把一个安全帽扣在他的头上。 这番举动顿时引来了工友的哄堂大笑。 因为那顶安全帽不知被谁在头顶上抹了一丛绿。 “武大郎,这是你家娘子特意给你的,可别丢了。”有人更加**的嘲讽着。 微山湖的藤器厂隶属于煤矿,算是煤矿下面的一个部门。不过秦牧在设计时候就觉得这个厂子以后也许能单独发展,所以还是给了个编制。 目前来说,藤器厂的所有产品全是煤矿要用的。比如藤筐,还有安全帽。 安全帽当然也是藤条编的了,秦牧可还没点开化工这一支科技树,所以不可能有后世的专业安全帽。 不过就这个藤条安全帽,已经让矿工对主家感恩戴德了。以前挖矿哪有什么安全帽。连“安全”都没有,更别提“帽”了。 段惠思做了藤器厂的副厂长,可不是专门做帽子吗。 对于段大秘书的升迁,其实这帮工人明白的不多。微山湖煤矿采取的是后世的管理体系,本时空的农民哪能搞明白里面的弯弯绕。 他们以为是真的升迁,其实这不过是折美鸾小小的耍了一个手段。 马青向秦牧反映了段秘书的问题,秦牧当然要马上解决。 蒸汽机的制造是重中之重——秦牧已经想不明白到底哪个是真正的重要了,反正全是重中之重,那么必须给马青一个完备的发展环境。 这种人为的阻挠,简直是犯罪。对自己,也是对大宋的百姓。 可是这个微山湖煤矿是他亲手建立的,他最看重的不仅仅是多产点煤炭,还有组织结构。 因为只有经过组织结构的明着暗着的熏陶,才能为他提供一些能适应未来新世界的管理型人才。 因此秦牧不能一句话就把段秘书给辞退——虽然他有这个权力。 该有的流程,不能不走。而且,这里还涉及到童厂长的权威。如果秦牧轻易的就把段秘书给赶走了,童厂长的面子摆在哪里? 这时候的管理,个人权威占很大比重。他不能让童汉在煤矿没了权威。 这真让秦牧有点恼火。是不是自己有点作茧自缚了?这个煤矿的确是越来越接近后世的样子,可是,好的东西跑的慢,坏的东西跑的贼快。 秦牧都有点追不上童汉和段惠思俩人的节奏了。 再弄弄,自己是不是需要把契卡搞出来啊。 契卡是前苏联的一个情报组织,全称为全俄肃清反革命及怠工非常委员会,简称全俄肃反委员会,契卡是俄文的缩写音译。该组织可以“用非常手段同一切反革命分子作斗争”。 只是这时候弄这个,太耽误时间了。因为这个是对内的,秦牧觉得现在实在没必要浪费精力在对内上。 光对外都忙不过来了。 折美鸾这时候完美的替官人解决了问题。 对于段惠思的事情,美鸾还真不知道。她负责的区域太大,事情太多,而段秘书只是向下卡要,正常的生产秩序并没有被破坏,所以从数据上根本看不出段秘书的问题。 而马青人老成精。他虽然为秦牧做蒸汽机,又是在微山湖煤矿这个地方工作,最高的主管就是折美鸾,但是马青却不敢多和折美鸾交涉。 因为马青是贾红线带来的人。没有贾红线,他根本就回不到汴梁,来不了吴家庄。更别说有了自己的厂子,现在又负责这么重要的蒸汽机制造。 本时空的人,或者说任何时空的人,都不得不处在人际关系之中。 马青非常明白秦牧的想法。秦少爷肯定要当皇上的,那么贾红线很可能就是皇后。自己要是和折美鸾多来往,岂不是恼了贾红线。 就是因为马青和贾红线有这样一层关系,所以马青不敢多和折美鸾交涉,因此折美鸾真不知道这件事。 现在问题出来了,折美鸾也有点恼火。 不过现在的折美鸾也早不是做折家公主那时候的水平了。经过这么长时间锻炼,她很清楚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又解决了问题,又符合自家官人对组织纪律的要求,还不能耽误生产。 于是段惠思就明升暗降,从厂长办公室的大秘书调动到了藤器厂,做了副厂长,专门负责厂子里面的卫生工作。 同时,折美鸾让姜月奴替她从学校里面挑一个人,来接替段惠思的秘书工作。 这等于让段惠思彻底的离开了生产环节,不再耽误厂子正常运作,同时也让童汉保住面子,而且有新秘书可用,一点也不影响工作。 折美鸾相信童汉是个聪明人,这一番调动,他肯定明白自己的意思。那就成了。 不过童厂长明白,下面的工人可不明白。 武大郎的婆娘,都升到副厂长了,这是做了多少丢人的事换来的。 他们是又气愤又嫉妒。 不管怎么说,人家两口子有钱。而且自己还学不来,除非也戴上那么一顶绿帽子。 “武大郎,你敢不请客,俺们整死你!”一群工人化愤怒为食量,今晚非狠狠宰武大郎一顿不可! 微山湖这片地区,以煤矿为中心,已经扩展成了一个小城镇。除了没城墙,别的该有的全有。折美鸾就把这里定名为微山湖镇。 这个微山湖镇的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滕县县城。县城里有的,微山湖镇也有,县城里面没有的,微山湖镇还有。 比如啃的鸡快餐,就在微山湖镇开了好几家。 折美凤会做人,虽然大姐的快餐在汴梁搞的差点不可收拾,还要姐夫给她擦屁股,但是这件事在微山湖是可以做的。 而且不管怎么说,贾红线这个快餐,也是为了姐妹们捞点私房钱,出发点是好的。折家姐妹也不想看到后宫之间差距太大。 再说快餐的确是赚钱的生意,所以折美鸾在建设煤矿的食堂之余,也在微山湖镇开了几家啃的鸡快餐。 这个快餐太适合煤矿的生活节奏了,所以一开张就顾客盈门,让折美凤大大赚了一笔。 煤矿的工人打牙祭一般也会选这里。当然更好的酒楼也不少,但是他们一来没那个时间去慢悠悠等上菜——那不是工人的节奏,二来他们也不舍得花太多钱。 武大郎请客,最高也就是啃的鸡这个档次了。再高,他拿不出来钱。 工友也知道他的这个情况,所以也就不能再过分难为他。 于是一下了班,大家纷纷拥进了啃的鸡快餐店。 宫保鸡丁,黄焖鸡,炸鸡,反正快餐店就是鸡鸭多,鱼肉少。别看这里是微山湖,但是湖里打来的鱼远远供应不了这么多人的吃食。 快餐店,食材供应全靠折美凤搞的养殖场,所以就是鸡鸭多。 众多的食客很快就占满了十几张桌子,一下子让快餐店显得非常拥挤。 这让向家二公子向明有点生气。 他是向家这一代人的老二。他爹向仲,已经退隐幕后,等闲不出面。他大哥向发是向家质库的实际掌舵人,刚刚才从幽州回来,办成了那么大事,把五十万的卖价直接提高到五百万,身心劳累不堪——卖国也是辛苦活。 所以来微山湖考察的工作就落到了向明的头上。 向家要拿下微山湖煤矿,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八九不离十能实现,所以必须派人来看看。 向明是向家二公子,这个身份再合适不过了。 他带着几个随从,也没打什么旗号,连滕县都没进,就悄悄的来到了微山湖。微服私访。这样才能看到微山湖煤矿的真实情况。 当然,向明也是为了避免和折家人直接冲突。 他虽然没有来过这里,但是微山湖煤矿的大概局面向家很清楚。知道这是折家搞出来的新玩意。而背后是折家女婿的本事。 对于秦牧,向家一直看不透。这个华国商人真是太奇怪了。他有那么多神奇的宝贝,却不继续卖。 比如摩托车,这个东西,秦牧有多少向家能吃进去多少。可是秦牧自从拍卖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拿出新的摩托车了。 这让向明深感遗憾。 因为主持拍卖的是折家人,那个管家林戈规定一家只能买一辆。所以向家就算富可敌国也只买到一辆摩托车。 那辆车归了老大,作为老二的向明简直是羡慕的眼里要冒火。可是再没有第二辆可以买了。 这让向明对折家产生了深深的怨念。 你牛什么牛?不过是一群边疆的土匪而已,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向明这次来微山湖,就是要摸摸折家的底细,最好尽快的拿下微山湖煤矿——因为微山湖煤矿大门挂着牌子,所以向明也知道石炭在这里叫煤炭。 一来到微山湖镇,向明简直是处处惊讶。 在他想来,这里应该是一群奴隶在干活,每日里过得生不如死。否则怎么能让微山湖煤矿产量暴增呢。除了用奴隶,他想不出别的办法。 可是没想到这里不但没有奴隶,反倒处处充满了活力。 那一间间酒楼,一处处赌档,还有各种各样的买卖,几乎汴梁有的,这里都能找到,无非是规模小了点。 什么时候,煤矿都变成小汴梁了?这太不合理了。 向明无法解释自己看到的一切,所以他就踏实下来,准备彻底的了解一番。 没想到,他走累了,刚找了一个“啃的鸡”快餐准备吃点东西,却被一群工人给差点挤到。 这让向二公子大怒。他来这里吃饭,是因为汴梁也有“啃的鸡”快餐,就在宜家超级市场里面。那里的饭菜还不错,能入的了向公子的口。 可是没想到,一群浑身带着煤渣的工人也跑来这里吃饭。 你们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怎么能跟我向公子一处吃饭呢? 他面色一沉,随从立刻明白了。二公子生气了。 于是立刻有两三个随从站起身来,对着工人大喝一声:“都滚出去,这里今天我们二少爷包了!” ------------ 第二百八十一章 燕队长 微山湖镇,不知从何时开始,已经渐渐的不同于大宋的其余村落。 在这里的人们,渐渐的不再畏惧官府——因为官府根本不敢来这里,也渐渐的不再害怕族中长老——他们只在要钱时候才露面。 微山湖镇被人们畏惧的,是阎王奶奶,是穿着怪异服装的警察。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微山湖镇的大小事务,全归郭婷管——这是百姓的看法。那个女人的名字,已经达到了治疗小儿夜哭的程度,只要一说“再哭,阎王奶奶来抓你了。”小孩顿时就不敢哭了。 也正是因为郭婷的强势,所以微山湖镇,这个全新的镇子,才能按照秦牧制定的规矩一路走下去。否则不说别的,就是大宋各个城市中随处可见的黑恶势力,都能让秦牧头大。 一本《水浒传》,随便一数,看看里面有多少这样的坏人。 鲁提辖三打镇关西那个镇关西。 杨志卖刀遇到的牛二。 武松醉打蒋门神。 这样的人物,在大宋太多太普遍了。不说别人,实际秦牧身边就有这样的人物。 贾红线,岂不正是一个标准的黑道大姐大吗?秦牧初次进汴梁,没招谁没惹谁,只是因为身上有宝,结果就成了贾红线口中的猎物。 如果没有郭婷的强势,微山湖镇就会遍地都是蒋门神和牛二镇关西这样的人物。这里有钱,有钱如果没秩序,肯定会滋生这些玩意。 正因为微山湖有着强大的秩序,而且因为工业的萌芽,抹杀了许多原有的阶层壁垒,所以吃饭的工人们根本不怎么鸟向明一伙。 向我们嚷,你算老几。微山湖镇,轮不到你小子来撒野。 工人们都是有着好大一把子力气。这是因为煤矿的伙食供应充足,他们在这里难得的能吃上饱饭,还敞开了吃,再加上每日里繁重的体力劳动,造就了一群铁打的汉子。 这样一群人,对着几个向家的随从,完全不虚。尤其矿工的工作环境艰苦,可说是随时在和死亡打交道,所以对于打架毫不在乎。 你敢吼我,我就敢揍你。 于是两边迅速就演变成一场混战。 向明哪经历过这些。他是汴梁城里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一般老百姓连他鞋底都够不到,哪成想来到微山湖,竟然遭到一群泥腿子的暴打。 幸亏家丁够卖命,还能暂时护住了他,到现在还没受到什么致命伤。 这也是工人们手下留情。因为微山湖法纪森严,如果弄出了人命,阎王奶奶绝对饶不了凶手。 啃的鸡里面乱成一锅粥。 正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凄厉的哨子声。两短一长。 听到这声音,那些正动手打人的工人顿时收了手,一个个向后退了几步。 这时候向家的家丁可算找着了机会。怎么,打的我们这么惨,一个个头破血流了,你们现在想跑,没门。 他们正要冲上去继续打,门口突然冲进一群人,一个个挥舞着棍棒。进得门来,不问青红皂白,看到动手的就是一棍子。 只短短的工夫,就把向家的家丁打到了角落里。 局面很快就被控制住了。 “武大郎,怎么这事你还敢掺合?不怕你娘子揍你?”领头的一位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眉清目秀,身材笔挺。配着一身怪异的服装——就是警察制服,显得极为另类。 “燕队长,这可不关我事啊,我就是来吃个饭,我可没敢动手啊。”武大郎连连摆手解释。 “别废话,都带走。”燕队长随手一挥,那群工人顿时老老实实的排成一队,自觉的向门口走去。 燕队长,是阎王奶奶手下新近崛起的一员悍将。人长的漂亮的不似男人,可是下手狠辣,功夫高强。他带的这个大队,是郭婷手下最强悍的一支队伍。 什么样的场面,只要燕大队出面,都能控制的住。 所以燕队长的凶名也传遍了微山湖镇。 微山湖镇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断有巡逻的警察,否则怎么能做到维持治安。 今天燕队长刚巡逻到啃的鸡快餐店外面,就遇到这样的骚乱,所以立刻带队冲了进来。 工人们很老实,那是因为他们都知道接下来要面临什么。无非是带进局子里,或者罚款或者关押,只要没闹出人命,就没有大事。所以他们都没有半点抗拒,乖乖的跟着警察走。 可是向明一伙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群什么人呀。你们凭什么要带我们走?带我们去哪里?这身衣服,完全不是朝廷衙役的打扮,怎么看怎么别扭。 而且你们怎么轮着棍子只揍我们向家人呢?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眼见着燕队长要过来,向明立刻站了出来,一指对面说道:“你是何人?竟敢打我家的人。你可知我是何人?你可知朝廷王法?你不怕被诛九族吗?” 燕队长听到这话,明显的一愣。 朝廷王法,诛九族。这些话仿佛一根线,把他久远的记忆又勾了起来。 “我燕小乙何尝怕过朝廷王法。”这是燕队长的心里话。 他不是别人,正是梁山好汉,浪子燕青。 那日梁山泺被灭,燕青也只能落荒而逃。朝廷一旦真正发怒,梁山的一群鸡鸣狗盗之辈根本抵挡不了。 燕青凭着一身真本事,这才杀出了一条血路,逃离了梁山泺。 可是天下虽大,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再说,他还要寻找卢员外。卢俊义也在这场战争中和燕青失散,再也没有消息。 燕青连躲带藏的,一直小心的生活。后来渐渐得到消息,林冲鲁智深公孙胜三个人又回了梁山,还拉起一支队伍,开始做起买卖来了。 这让燕青非常生气。因为他知道,这仨人是宋江派去打吴家庄的。可是梁山没了,仨人全须全尾的跑了回来,这还用说吗。一定是投敌了。 吴家庄和折家的勾结,是燕青随后逐渐打探到的。 不过燕青对于吴家庄和折家没什么仇恨。他本质上就不是土匪,不是李逵那样的人。燕青本来和卢俊义过得好好的日子,纯粹是被宋江坑到了梁山上。 梁山灭了就灭了,他也没想过报仇。 燕青对狱中三友的气愤,更多是对梁山的不满——瞅瞅你们这都是一堆什么垃圾,就没有同心合力过。 他兜兜转转的来到了微山湖,进了工厂,还有幸被郭婷挑中成为了警察队伍中的一员。 这不得不说是他的幸运,因为根据折美鸾的指使,微山湖的警察队伍不要本地人。本地人不是姓段就是姓王,两家有着积年的仇恨,若是用这两家的人,难免让队伍成为他们发泄私仇的工具。 所以郭婷的手下没有姓段的,也没有姓王的,全是外来姓。 “燕”这个姓本来就是小姓,再加上燕青一身好武艺,又年龄合适,于是就被郭婷挑中了。 他化名燕三良,一路凭着自己的一身本事混到了一个小队的队长。 还别说,燕青干的越来越满意。他原来是梁山土匪,现在突然转变成了执法者,身份的巨大变化让他的心态也有了必然的改变。 每天看着微山湖镇在自己的管理下有条不紊,百姓安居乐业,燕青竟然有了一种满足感。 今天这件事,燕青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工人吃饱了撑的打架,太正常不过了。他有时候都觉得煤矿太仁慈,给工人吃的这么好。 这样的伙食,梁山兵丁做梦都不敢想。顿顿有肉,餐餐有鸡蛋,简直是皇上一样的享受。 你们吃这么好,留点力气干活不好吗?没事打什么架。 他对于打架的工人没半点好感,一般都是抓起来揍一顿,罚点钱放出去——不能影响生产。 工人们也知道这个流程,所以见到燕队长都很老实——老实点少挨揍。 可是今天,燕青却遇到了一个敢问他是谁的硬茬。 以燕青的眼力,自然知道面前这位公子肯定有来头,不定是汴梁哪位世家豪门的子孙,可是燕青却半点没有畏惧。 燕青是什么人?经历了梁山的覆灭,又在微山湖见识了这么多神奇的玩意,他要是不知道秦牧的打算,那也愧称“浪子”了。 汴梁的一套,在微山湖镇不好使! 燕青二话不说,一拳就打在向明的肚子上。向二公子顿时如一支烤熟的大虾米,蜷成一团,瘫倒在地。 这还是燕青手下留情,都没照他脸上打,否则二公子这一下就破相了——至少门牙保不住。 “都带走。”燕青说完,头也不回的出了快餐店。 他这次要亲自审问,看看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秦牧接到向明消息时候,正在和大家详细的探讨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单胀式蒸汽机已经研发成功,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太多太多了,即使以秦牧的层次,也不能一个人全想明白。 因为蒸汽机是真正的工业革命开始。秦牧对这个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 实际上,能源,或者说动力,是改变世界的根本力量。 一直以来,这个世界都依靠天然的动力来发展。 人力,蓄力,风力,水力,全是自然界本来就有的。 而中国能在农业时代领先世界,就是因为对自然力用的高明。可是随着蒸汽机的出现,力量的来源彻底的发生了改变。 蒸汽的力量来源于水的沸腾,可是水的沸腾,又是源于煤炭的燃烧。这里是经过了化学变化,是一种能量的转换。 在转换之中,力量可以说是产生了质变! 既然是质变,那么整个世界都会因此而改变。 比如电,秦牧现在就可以大搞特搞了。有蒸汽机这个动力,就可以真正的发电了。而不像之前一切全需要从后世带,让他用起来小心翼翼,捉襟见肘。 对于发电,秦牧考虑的很多。这里有个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绝缘材料——没有橡胶,可是秦牧创造性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不要橡胶,就用瓷器。 他不准备家家通电,户户点灯。电力主要用在工厂的生产上,这样一来,就可以固定走线。 只要做出标准的瓷器套筒,一个套一个的,把电线保护在里面,就可以实现绝缘的功能。 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一定会解决的。 只是解决后续问题之前,先要大规模量产蒸汽机。 这样一来,马青原来那个类似实验室的作坊就远远不够看了。 秦牧要建立一个机械厂。 这也是他的重中之重。反正都是重中之重,秦牧也就不去区别了。 这个机械厂,要实现量产这一款蒸汽机,同时还要研发多胀式蒸汽机,为后续发展做准备。 而且机械厂还要负责研发蒸汽机的各种利用,比如发电机,也要尽快弄出来。 这样一计算,秦牧发现自己又缺人又缺技术,还缺钢铁和各种金属。简单说,除了不缺问题,别的什么都缺。 他这里正和众人开会,冷不防突然收到郭婷报上来的消息,汴梁向家来人窥探微山湖煤矿。 真是不缺什么来什么。秦牧就不缺问题,结果问题接连不断的来。 汴梁向家,他来微山湖干嘛?他们不是做当铺的吗? 不过既然来了,都被郭婷抓起来了,那不能不见。 来吧,向二少,让我看看你家究竟打的什么鬼主意! ------------ 第二百八十二章 向家阴谋暴露 秦牧见到燕青,真是大吃一惊。 当时他满脑子里面想的都是蒸汽机,以及后续的发展。秦牧觉得自己有一个巨大的失误,就是没有带一台机床回来。 这还是自己太偏科了。如果是真正的工科狗,怎么能想不到机床呢。 他这里正准备亡羊补牢,突然看到燕青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确是大感意外。 燕青怎么成了郭婷手下的一名警员了。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 别说秦牧意外,燕青也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秦牧。 俩人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汴梁樊楼。从此之后,秦牧对于燕青就成了一段传说。他经过多方打探,知道了秦牧许多事——狱中三友毕竟是他过去的同伙。 燕青也曾经私下见过公孙胜——对于这个人他还是比较有好感的,公孙胜把能告诉他的都告诉了他,所以燕青对于秦牧的事情才比较了解。 不给他真没想到自己能在微山湖见到秦牧。虽然这一片产业都是秦牧的,可是秦牧很少来。而且即使他来微山湖,以燕青的地位也见不到秦牧。 别说燕青了,就算他的老大郭婷也不是想见就能见秦牧的。 这次郭婷让他来亲自向上级汇报情况,他以为最多能见到折美鸾,可是没想到秦牧出现了。 真是尴尬呀。 “原来是小乙哥,好久不见。”秦牧笑着向燕青伸出了手。对于浪子燕青,秦牧还是有一些好感的。 来这个时空越久,秦牧越了解这个社会。 他对于燕青的了解已经远远不是看书得来的那点印象了。 浪子燕青,唉,只能说投错了胎。 秦牧最开始对于燕青的认识,就是一个武林高手,而且是风流倜傥的那一种。可是现在他明白远远不是那么回事。 对燕青认识的改变,来源于李邦彦。 秦牧知道李邦彦有个外号,叫浪子宰相。他没穿越之前,自然对李邦彦有什么外号根本不在意,甚至对李邦彦这个人他都不了解。 可是既然来了大宋,秦牧必须要仔细研究每一个成名人物。 李邦彦身为六贼之一,秦牧绝不能不理。 这时候他就发现了问题。为什么李邦彦也号称“浪子”呢? 这个浪子,可不是什么好名声。因为李邦彦在民间都臭大街了。那种完全不要脸皮的吃相,让他从朝廷到江湖,整个就是臭不可闻。 他的地位,完全在宋徽宗一念之间。若是宋徽宗不喜欢他,李邦彦分分钟完蛋。 可是赵佶就是喜欢他。为什么呢?根据市井传言,以及秦牧的观察,他猜测这俩人也不清不楚。 要不李邦彦怎么会有个“浪子”的称号。 《水浒传》成书在后,李邦彦的浪子在前,施耐庵在写燕青这个角色时候,给他取诨号“浪子”,不敢说百分百吧,至少百分之九十有李邦彦的影子。 要不为什么燕青姓“燕”呢。“燕”和“彦”,同音。 而且那个“邦”字,和“青”字,就是一个左右变上下。同时“小乙”两字,可以说是“李”字的一个变化。上面去掉一个横,下面的横拉下来,基本就是“小乙”俩字。 所以,直白的说,秦牧认为燕青是一个GAY。 就看他和卢俊义的所谓主仆情深,就太古怪了。卢俊义走哪都带着燕青,连老婆都不带。结果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和管家搅和到了一起。 卢俊义号称“玉麒麟”。麒麟是神兽,但是玉做的麒麟,听起来总有点温婉的意思。以卢员外的身份地位,外号给个“龙”不为过。 九纹龙史进,都有个“龙”字。卢俊义却是个玉做的麒麟。 这一切都让秦牧怀疑他和燕青的关系。 不过这都是秦牧吃饱了撑的瞎想,和工业革命没半点关系,和他的计划更是不搭界。 仅仅是让他对燕青的认识更深刻了一层。 不管怎么说,俩人也是曾经一起在樊楼听过姜月奴唱歌,也算是故人。 秦牧主动的伸手打招呼,燕青也顺势就和秦牧握了握手——握手礼是从秦牧开始流传出去的。 这让一干人都看愣了。折美鸾不由得望向郭婷,你是怎么挑的人。这个人,怎么还和官人认识? 郭婷也完全没想到这一点。她哪知道燕三良认识姑爷呢。 自己招他进来,到底是做的对还是错? “没事,”秦牧大度的一笑说道:“小乙哥是我的故友,不过私交是私交,公事是公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就请燕队长介绍一下情况吧。” 燕青见秦牧这样说,心底大大松了一口气。他还怕秦牧找他算旧账呢。现在见秦牧不追究,他立刻收拾心态,回到了自己该有的位置,详细的把事情讲了一遍。 经过归一道事件,郭婷严格了警队纪律,各种流程一概不能缺少。 向明一进局子就被搜个底掉,然后燕青亲自审问,一顿拳脚下来,向家二公子什么都招了。 毕竟他从小到大哪经过这样的事,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揍。 于是向明很丢人的做了向家的叛徒。不但把向家对微山湖煤矿的图谋都交代了出来,甚至连他老爹出主意,他大哥执行,勾连金国抬高幽州售价,都给招供了出来。 这差点让燕青气死。他别看是梁山土匪,可是土匪也是有国家概念的。 燕青说完,秦牧大为感慨。 难怪金国突然把价码提高了十倍,原来是有内鬼呀。 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清朝的八大皇商。 清朝八大皇商是指山西商人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 这八家巨富皇商,按照现在来看却是名副其实的内奸,早在清军入关前,他们便常往返于关内关外。在明朝政治日趋腐败和社会动荡的关头,商人特有的灵敏嗅觉,使他们看到了清朝的崛起和统一天下的野心 ,于是在正常贸易之外,暗中为清军输送军需物资 ,提供关内各种情报 ,搞起政治买卖。 这就是卖国贼呀。 “好呀,向家狗胆,竟敢打咱家的主意。”折美鸾听完大怒。她到是不在意向家卖国,她在意的是向家竟然想要自己的煤矿。 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秦牧意识到了巨大的危险。 他之前的计划,都是在蒙骗大宋高层的基础上展开的。就如这个微山湖煤矿,实际上赵佶并不知道这里已经彻底变了天。 在赵佶看来,今年这个煤矿卖了个好价钱,滕县给他送来的钱财几倍于往年。这就足够了。 可是没想到,汴梁城内不全是废物,总有许多有心人好像饿虎一样,一直在冷眼旁观。稍微有一个机会,向家就恶狗扑食一般的冲了上来。 秦牧发现自己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应对。 因为赵佶是以微山湖煤矿做抵押,借了六百万的高利贷。而且看情况,显然是还不上的。到时候白纸黑字拿出来,交割之后,这煤矿的所有权就属于向家了。 果然不愧是开当铺的,吃人不吐骨头。 合着,是要我给你向家打工。这不是白日做梦吗。 别说我不能同意,也别说折家不同意,就是近卫团也不同意。如果自己不拦着,近卫团敢冲进汴梁,把向家满门杀光。 秦牧相信,如果自己不管的话,近卫团绝对有这个想法。现在秦牧的事业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业,而是所有围绕在他身边的人的事业。 而近卫团就是他最坚定的支持着,也是监督着。就算秦牧想停下,近卫团也绝不允许他停下。 可是现在还不到摊牌的时候。自己的准备差太远了。不说别的,就是弹药供应都不充足。就那么一个柜子,他能拉回来多少子弹炮弹? 而且关键是不能改变历史!因为现在网文审核严格,各种条条框框有许多,其中之一就是不允许改变历史。如果秦牧改变了历史走向,这本书就不存在了。 书都不存在了,还写个屁呀。 因此必须闷头发展。 可是他想发展,奈何向家不让——他们盯上了自己的产业。这怎么办? 必须召开会议。 可是现在秦牧想开个大会很难。因为他的地盘太分散了。 西北府州那是一摊,折家兄弟和石遗邓诚都在那边。 刘云飞还在西域没回来。 这片地面上,能召集起来的只有武永福一个人。这怎么开会。 如果除去武永福,等于秦牧是和后宫开会,这不成了家庭会议了吗。在之前,秦牧的地盘很小,就是吴家庄一地,一家人在东跨院开个会什么事都决定了。 但是现在不行。眼下的事业,不是秦牧一个人的事业,是大家的事业。这件事不是秦牧一个人,一个家的私事,这是坐在秦牧战车上的所有人的公事。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文山会海这个词。他曾经很讨厌这种繁琐的会议,可是轮到他当家作主了,这才发现会议还真不能少。 必须开,干脆,借着这个事情,就在微山湖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因为政策规定秦牧不能组建党派,所以他就把这个集团取名为新世界集团。 宣和四年秋,新世界集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微山湖煤矿正式召开。除了刘云飞缺席,其余高层全部出席。 新世界的面目,终于渐渐显露了出来。 ------------ 第二百八十三章 新世界集团第一次大会 贾红线决定在秦牧开大会之前,先召开一个小会。 与会人员就是自家姐妹,地点就在东跨院。 虽然方好音和折家姐妹都在微山湖工作,可是贾红线觉得那边条件太差——连抽水马桶都没有,还是回来开会的好。 于是这个非常六加一的小会就在吴家庄东跨院召开了。 贾红线是主持人,出席会议的有方好音,折家姐妹花,姜月奴,余里衍,这六位正牌后宫,再加上穆南行这一个编外人员。 请来穆南行,主要是因为她是资深的汴梁通,向家的底细,在座的人没有比她更清楚的。 这一次,因为有了共同的敌人,所以秦牧的后宫一致对外。会议的议题就是:怎么搞死向家。 当然,贾红线跟着秦牧这么久,多少也有点长进,不会用这样的大白话做标题。 她的正式议题:如何挫败向家的阴谋。 这让姐妹们纷纷点头。不错,大姐越来越长进了。 “姐妹们,”贾红线当仁不让,第一个开始发言:“向家的人,一定是要杀的。不杀几个,他们也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所有对咱们家动歪心眼的,一定要赶尽杀绝。” 大姐好大的杀气。这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也真够简单粗暴。这是大家共同的感受。 不过虽然手段直接,却也不能说不是一个选项。杀人,对于这些女人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何况是向家先动的手。 “大姐,”方好音接着说话了:“杀了一个向家,还有蔡家,还有李家,甚至还有赵家,如果一家一家杀过去,那就不太好办了。” 方好音没有直接否定贾红线的提议,而且她觉得这个提议,也不妨作为一个备用方案。 现在贾红线是西点军校校长,她和秦牧一起训练出了一支特战大队。方好音亲身领教过秦牧和贾红线的特战技能,所以她知道,如果秦牧真的想杀了向家,完全可以轻松做到。 只是这个解决办法太没技术含量了。方好音虽然自己想不出好办法,但是她知道秦牧一定不会这样做。否则还开什么会,直接派特战大队去干活就行了。 汴梁城,在特战大队眼里,就是不设防的。别说是向家了,就是皇宫又如何? 当日自己去刺杀赵佶,连他面都没见到,反倒差点送命。可是那晚表哥和大姐就在皇宫,而且他们还看到赵佶和林灵素不知羞耻。 如果表哥想杀赵佶,这个大宋的皇上早死一百次了。 现在有了特战大队,都不用表哥动手,只要一个命令,保证赵佶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既然表哥没下这个命令,可见大姐的提议不可行。 “那你说怎么办?”贾红线也不全是意气用事,这时候还是要听听姐妹们的意见。 “大姐,我也没好办法。”方好音摇了摇头。 这时候折美鸾望了望亲妹妹和干妹妹,开口说话了:“大姐,二姐。向家勾结金人,帮金国坑害大宋,甚至连赵佶都坑,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告诉赵佶,反正向家老二在我们手里,有充足的人证。” “借赵佶的手,杀向家?”贾红线思索着。 “对,借刀杀人。”折美鸾肯定的点点头。 现在向明和他的手下全关在微山湖监狱,享受着最高等级的看守,他除非变成一只蟑螂,否则别想逃出牢房半步。 余里衍望望折美鸾,又望望贾红线,一时心里也拿不定主意该支持哪个。 从感情上,和自己的内心来讲,她喜欢大姐的办法。够直接,都不用特战大队,她一个人就能杀光向家,还能全身而退。 余里衍一直和特战大队一起训练,而且她的各项成绩都在前两名。她有足够的信心和本领能实现大姐的计划。 可是从理智来说,她觉得折美鸾说的对。借刀杀人比亲自动手好的多——只是少了点杀戮的快感。 犹豫中,穆南行说话了。 “几位妹妹,我在汴梁待的久,对向家,对官家,多少解一二。” 她一开口,众人全留心倾听。毕竟穆南行才真正了解汴梁。 “穆姐姐,你说。”贾红线如今和穆南行关系非常好,要不也不会仅仅因为她是汴梁通就叫她来参加这个内部会议。 “先说向家。他家枝蔓众多,绝不只是向仲和向发向明兄弟两人。从已故的向敏中那一辈算起,现在向家的嫡系足有近千人,大小几十个府邸。杀了向仲父子,向家质库还在。” 向家这么多人!这让贾红线没有想到。这么多人,就是排队挨个杀,也得好一阵。显然自己的办法有点欠妥当,不太能执行呀。 “再说官家,赵佶这个人,唯一看重的是皇位,至于钱财,还在其次。五百万虽然让他肉痛,但是能买回幽州,这足以让他满意了。向家坑了他的钱,可是并没有威胁他的皇位。相反,向家越看重钱,他越放心。” 折美鸾皱眉思索着。 “太祖杯酒释兵权,就是让当时位高权重的将领去做富家翁,免的威胁他的皇位。向家一心赚钱,这绝不会让赵佶动杀心的。这把刀很难借刀。顶多是借来一根鞭子,抽向家一顿。至于能不能解决微山湖的问题,还是很难讲。” 穆南行的话说的虽然委婉,但是已经很明白的否定了上述两个计划。 “那穆姐姐你说怎么办呢?”姜月奴不由得问道。她和穆南行关系特殊,俩人曾经非常对立。不过到了现在,她们的关系已经融洽了许多。 “我可没好办法,还是一切要弟弟拿主意。” 这个会开了等于没开,一个可行性计划也没有。不过到也没全白费,至少姐妹们难得的聚在一起,于是大家就女人关心的问题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很快,楼就歪的不成样子,就连贾红线都忘了议题是什么。反正最后有表哥给自己兜着,不怕,咱们先聊聊超级市场吧。 幸亏有飞机,秦牧才能在很短时间内把人都聚齐。 这要是用骑马乘船,那就啥也别想了,该干嘛干嘛,开个会半年来回,还不够折腾的。。 即便如此,秦牧也很是花了一些时间,因为要接的人很多。 石遗,邓诚,折家兄弟,狱中三友,柴进,都要参加这次大会。当然,有的人只能是列席,还没有发言资格。 这次会议非常关键,所以为了保密和安全,秦牧选择了在微山湖的水面上开会。 一条折家的大船被林管家收拾的漂漂亮亮,打扮一新,又特意装了一台挂桨机。这样舒适性和速度都有了保证。 望着在座的众人,秦牧不由得感慨万千。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可那是后世。这个大宋,女性根本没有什么地位可言。就是妾室,都可以被当作商品一样的转卖送人——苏轼就这样干过。 可是自己一来,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怎么看到,妇女的地位到是立竿见影的提升了。 秦牧眼前是一条长桌,左侧,依次是贾红线,方好音,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折美凤,穆南行。就差李清照了。 都是他的女人。 右侧,是石遗,折可求,武永福,折可存,邓诚,邱晨,马青,柴进,狱中三友——这仨属于列席。 对了,秦牧差点忘了身后还有一个吴小妹。 他本来要吴小妹也坐下,可是吴小妹死活不干,一定要站在他身后伺候。 这让秦牧觉得自己肯定是走了歪路。哪个成功的集体有这么多女人存在呢?看来自己要逐步的把她们一个一个的淘汰出去。当然,这很需要一些策略。 现在不想这些,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先开会。 “这一次会议,一定会载入史册,”秦牧起身开始发言:“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将获得真正的解放。” 秦牧抬起右手,放在胸口,握紧拳头,庄重的说道:“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才能够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的经历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这让秦牧顿时感到了一阵尴尬。 因为他分辨的出来,这掌声中有多少是真心的认可和拥护——近卫团的军官全都是发自内心,有多少是不理解但是拥护——至少贾红线就是一个,还有一些,不理解也不拥护,但是不反对——比如折家兄弟。 剩下的,估计根本就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秦牧有点后悔了。早知道直接进入主题就行了。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秦牧作为这次大会的主持人,立刻开始正题。 “诸位,这次大会,我们的议题是: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秦牧拿起文稿,扫了一眼说道:“下面进入第一个环节,我先把当前局势讲一下。” 这下全体人员都来了精神。 老实说,刚才秦牧那一段话,狱中三友完全听不懂。什么人类解放,这是干嘛?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朝廷管不到我们,秦少爷也不管我们,只让我们安心赚钱。 有钱花,有酒肉,就算要女人的话,也一点也不费劲。现在梁山人少钱多,顺风物流的员工要找个娘子成家很容易。 这还怎么解放? 再说,人类是个什么意思。难道金国人也是人类吗? 即使以公孙胜的境界也很难理解秦牧的讲话,更别提鲁智深林冲了。 不过这不耽误他们认真听秦牧接下来的讲话。对他们来说,那才是重点。 能参加这次会议,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看看与会的都是什么人。近卫团的高级军官,折家的主事人,还有秦少爷的后宫。 这个规格高到天上去了,他们有幸参与其中,就算没有发言权,那也是兴奋的不得了。这证明秦少爷终于把他们也看作自己人了。 谁不愿意作从龙之臣呢? 可是他们之前想做而不可得,但是今天,形势有了变化。秦少爷接纳了他们。 这让三人怎么能不兴奋。他们和柴进不一样。柴进本身是皇室后裔,关键他还偷偷藏了个妹妹,神不知鬼不觉的塞给了秦少爷。 这真是没看出来。怎么你来梁山这么久,不把妹妹送给宋江呢?合着你根本就看不上我们梁山。 果然是皇家子弟,就是比自己这等草根看的远。 耳听着秦牧开始讲话,三人顿时收拾心情,认真开始记录起来。 ------------ 第二百八十四章 第一次大会的问题 冷冰冰的数字,比花团锦簇的形容词更加有说服力。 当秦牧把一项一项数据写在黑板上的时候,除了折美鸾,所有人都长大了嘴巴,几乎不敢相信。 他们每个人只掌握了一个方面的数据。比如折可求,他就是只知道西北自己那一块,而对于煤矿石油的情况,他就完全不知道了。 柴进虽然是新近投靠的人员,但却凭借穆南行的关系,做到了青州石油的实际管理者。 秦牧接下来要对油田这一块进行技术提升,柴进就是当仁不让的胜利油田CEO。 可是他也只掌握油田的数据,对于秦牧别处的产业完全不了解。 因此当秦牧进行一个全景式的展示时候,每个人都被眼前的数字吓到了。 比如柴进就不明白,为什么西北小小的那么一块地方,人口又不多,怎么能收获那么多粮食。 而折可求也没想到,就一个微山湖煤矿,这里的产出已经十几倍于从前。 狱中三友的想法就简单了。现在已经有了这么多东西,而接下来秦少爷肯定能捣鼓出更多玩意。 到时候,最繁忙的岂不正是他们顺风物流!这就是说,他们也要迎来大发展了。 别说这些人了,实际上就连贾红线等人也大为吃惊。不知不觉,自家男人已经捣鼓出这么多好东西啦。 她们忍不住一个个面带喜色。若不是秦牧要求她们不许随便说话,贾红线早就忍不住要讲两句了。 “成绩是可观的,但是如果仅仅看到这么点成绩,那说明我们眼界太小了。未来,我们要创造出更伟大的成绩。不过,说完成绩,我再说说当前面临的问题。” 成绩和问题,就好像一对双胞胎,形影不离。 对于新世界集团来说,长远的问题是如何隐藏实力,在不惊动朝廷的情况下,秘密发展。 这个问题非常容易引起大家的误会。因为以秦牧现在的实力,近卫团加上折家军,如果需要,还可以加上梁山的人手,已经是有足够能力和朝廷掰掰腕子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换了狱中三友做头目,他们早就带兵打进汴梁城,活捉赵官家了。 即使换成折可求,他也不会为了隐藏而隐藏。有了这么多***武装起来的军队,再加上折家军,就算不打汴梁,只在下河套一地发展也毫无问题。 反正没人打的过来,我们大张旗鼓的干又能怎么样?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秦牧的苦衷。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四十岁大限,秦牧也可以毫无顾忌的发展,反正按部就班走就行了,也没人打的过自己。 二三十年下来,怎么也能大成了。 但是秦牧恰恰没有二三十年。他只有十年出头的时间,所以必须要借助历史,让历史按照原有轨迹走下去,这样他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达成柜子交给的目标。 这样就不得不把实力隐藏起来,让大宋的这个时空,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太大变化。 只是这个内幕秦牧还真没法说,否则众人一旦知道他只有十年出头的寿命,这个集团说不定马上就散架了。 因此秦牧只能引用那句名言“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 这样的解释,众人都可以接受。不过这还是一个长远问题,可以容后慢慢讨论,而紧迫的问题就不给大家时间了。 秦牧介绍完向家的事情,众人顿时一个个出离了愤怒。 向家,怎么还不如土匪呢。连梁山都没做过卖国的事情,这个向家,累世屡受皇恩,却为人行事狼心狗肺,简直是猪狗不如。 这不就是一家子畜生吗? 鲁智深顿时压不住火气。他一时都忘记了自己的列席身份,没有发言的资格,只气的狠狠一拍桌子,起身说道:“秦少爷,这事你交给我吧,洒家豁出命不要,也要杀光这群狗贼。” 花和尚嫉恶如仇,要不也不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三打镇关西了。 林冲和公孙胜也异常气愤,可是他们还没失去理智,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连忙把鲁智深给拉着坐下。 “禅师果然侠肝义胆。”秦牧冲鲁智深微微点头,以示肯定,然后说道:“杀了向家,是一个选项。不过大宋不止一个向家,这样的事情,即使杀了向家,也肯定不能彻底避免。” 众人连连点头。这不是杀人那么简单的事。如果杀人能解决,哪轮得到梁山人出面,近卫团自己就解决了这点麻烦。 不过折可求看的明白,近卫团的军官虽然各个面有怒色,却没有一个人想说话。 这点让他大为感慨。 果然是妹夫的军队,完全和自己那群土匪兵不一样。 换了是折家军轮到这种事,一个个早就嗷嗷叫着要杀光向家人,甚至连官家都要踹两脚,弄不好都要让他折可求做皇帝了。 可是近卫团的军官面临这种情况,没有一个人说话的。 这不是在军营,军队关起门来私下讨论。这里还有外人,在外人面前,近卫团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秦牧的声音。 秦牧不说话,他们绝不会表态。但是当秦牧下了决心,折可求相信,近卫团一定能坚决的完成妹夫交给他们的一切任务。 不过妹夫也为难呀。 折可求很清楚秦牧现在遇到的麻烦有多大。 向家,在大宋朝,比起折家来要强大的多。 折家一直在边疆,给老赵家守门,说好听点,就是一群看家护院的家丁 。 而向家,从向敏中做宰相开始,一代一代下来,不停的开枝散叶,再加上之前出了一个向太后,更是让向家这棵大树长的更加繁茂。他们的能量几乎无人可挡。 别说蔡京这样的人比不了,就是赵佶都得让向家三分。 就看这次借款,赵佶不找别人,只找向家,就知道向家的实力了。 秦牧被这样的人惦记上,又不能彻底翻脸对着干,那肯定是非常烦恼的。 妹夫这次到底准备怎么做呢?折可求心里有了一套计较,不过他要再等等看。看看秦牧的表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战胜敌人,我们首先要了解敌人。”秦牧说着,点了穆南行的名:“下面请穆娘子为大家讲一下汴梁的情况。” 穆南行没想到男人点了自己的名,这让她多少有点意外。 不过她的干练马上就体现了出来。这是自己的机会,是自己在新世界集团站稳脚跟的重要一步。 穆南行立刻起身,不慌不忙的把之前向姐妹们讲的东西再说了一遍。 因为这是第二次述说,所以她的发言更加有条理,有逻辑。 一席话,只听得众人连连点头。 看来直接杀人和借刀杀人,都是不可行的。那么到底怎么办?向家的威胁迫在眉睫。 而且向家二公子就被押在微山湖,这事,不能再拖延。向家丢了这么一个老二,哪能没有反应呢。 秦牧望了望四周,见众人都看向自己,他知道是时候该自己拿主意了。 他正准备说话,却在这时,折可求站了起来。 “妹夫,这件事,我看不如这样办。” 秦牧点头示意折可求继续说下去。 “从长远来说,我们要隐藏实力,所以不能马上动武,因此武力这个选项可以直接排除。而眼下呢,向家的威胁就在眼前,必须解决。如果不动武,剩下的无非是利益交换。不如我们用向明和向家的秘密,换向家放弃对微山湖的打算。” 这个解决办法不错。众人连连点头。 秦牧起身鼓掌说道:“这个办法很好。” 这个会议,秦牧开起来感觉很糟糕。一方面是后宫都来开会,感觉不伦不类,这让他下决心在下一次大会把她们能剔出去的都剔出去。另一方面是称呼问题。 因为政策规定,他们彼此之间不能称呼“同志”,所以秦牧无法正常的和众人交谈。 同样因为政策规定,他们不能组建党派,所以只能搞个不伦不类的新世界集团。 那么集团内部怎么称呼?折可求称呼自己是董事长?自己称呼折可求是西南区总代?这更不伦不类了。 所以想来想去,只能妹夫舅哥的叫着。这样其实更加的不伦不类了。 因此这一个大会让秦牧感觉非常糟糕。只想尽快的结束。 “在这个计划上,我再加一点自己的想法。”秦牧冷静下来,继续说道:“微山湖煤矿如果要彻底的属于我们,所有权不能放弃。眼前是危机,可也是机会。我计划,让向家从赵佶手里拿到微山湖的地契,然后用地契来交换向明,和我们替向家保守他们卖国的秘密。” “表哥,这个办法好!”贾红线顿时拍手叫好。 众人也都意识到这个办法的巧妙,不但解除了眼前的危机,还顺手把地产拿在了手里。这下从法理上来说,微山湖就彻底的姓“秦”了。大家不由的齐齐叫好。 解决了眼前的问题,那种火烧眉毛的感觉就没有了。 接下来,秦牧开始详细的给众人介绍未来的发展规划。 这是新世界集团通盘的计划,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拼命的记录着。他们知道,这是秦牧在打造新世界的基础,自己如果想在未来那个全新的世界有一个灿烂的明天,那就要紧紧跟随在秦牧的身后,为了这个计划付出全部的努力。 会议足足开了两天,最后,秦牧说道。 “我所说的新世界就快要到来,它决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空的东西。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诸位,为了新世界,我们共同奋斗!” ------------ 第二百八十五章 阮氏三雄 向明已经有一周没有传回消息了。这让向家非常紧张。 向仲立刻派了心腹手下去微山湖打探,可是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 向明本来就是微服私访,没有报出名号,根本没人知道他是汴梁向家的公子。而且他来了没两天就被抓走了。微山湖镇的百姓更是不知道有个大人物被抓了。 这块土地,越来越有点脱离大宋的轨道。微山湖镇没有知县,也没有衙役捕快,可是市面不但没有混乱,反倒极为有秩序。 郭婷和她的队伍,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那啥啥。 她依据的条例,就是秦牧整理出来的一份结合了本时空具体情况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不是律法,胜似律法。 扰乱生产秩序的,抓。 扰乱码头秩序的,抓。 扰乱市场秩序的,抓。 抗拒执法的,抓。 破坏公共设施的,抓。 打人的,抓,偷窃的,抓,踩了不该踩的花花草草,也要抓。 方方面面,秦牧能想到的都给塞了进去。这到不是他心理变态,而是的确有这个需要。 秦牧很清楚,处在转型时期的社会,旧的秩序在崩溃,新的秩序没有完全建立,这时候最容易出问题。 为了让本时空个人素质比较低的执法队伍能做到有法可依,所以他才一条一条的把能想到的都写下来,争取让郭婷的每一次抓捕,都能找到相对应的法律条文。 别看制定条例时候费心,但是这属于一次性的麻烦,日后郭婷执法就少了太多麻烦。 有这么多条条框框圈着,又有阎王奶奶全力打击,微山湖镇几乎拥有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上古遗风。单就治安这一点来说,秦牧可以说把微山湖镇提升到了后世大城市的水平。 这样就导致微山湖镇的百姓,不知不觉的脱离了大宋的轨道。 若是原来,镇里面来个这么一个富家公子,还有人看个稀奇,留个印象。可是现在吗,除了啃的鸡的伙计,没人知道有个富家公子被抓走了。 而啃的鸡的伙计全是折美凤的手下,自然都受到了美凤的指示,就当那天什么都没发生。 这就让向家父子完全摸不到头脑了。老二这是怎么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哪怕就是被绑票了,也得来个消息吧。 “爹,要不,我去一次微山湖吧。”向发和向明同父同母,俩人感情深厚。弟弟现在生死不明,他实在是在汴梁待不住了,必须去看看。 “不。”向仲果断的否定了大儿子的计划。 他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不能再失去仅剩的这一个了。 虽然向仲觉得在大宋朝,没人敢对向家人动手,即使皇上也不敢。何况向明是他亲生的儿子。但是折家人,那就是一群土匪,向仲这时候有点不敢保证,折家是不是还守规矩。 赵佶以微山湖的地,抵押了六百万贯钱,一百一十万匹绢,来从金国手里买回幽州,这个事情在汴梁高层不是秘密。 以折家的精明,肯定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如果他们为了保住现在的利益,动手抓了向明,这到是非常的有可能。 也正是因为想到这里,所以向仲还沉得住气。毕竟折家也不能随随便便的杀了老二。只是可不能让老大再去冒险了。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何况折家在微山湖已经经营了一阵子,现在那里是人家的地盘,自己过去不明智。 最好能在汴梁把事情解决了。这里,才是向家的老巢。可以说向仲咳嗽一声,汴梁城都得颤两颤。 毕竟向家是百年大族,势力雄厚。 他家不仅仅是有钱这么简单,而且还有人。足够的人手。 开质库的,难道会和欠债的好好说话吗?用拳头是轻的,用刀子才是常态。 而用刀子的人,向家不缺。 “老大,你去把梁山那些人给我叫来。” 向发点点头,连忙去叫人。他心里明白,爹爹这是要下手了。 向家一直养着很多江湖人物,既能看家护院,又能逼人要债。就这一点,向家就比一般豪门强出去许多。 汴梁除了折家这样的军阀养着真正能打的家丁,再没有这样的私人武装了。 自从梁山被朝廷剿灭之后,向家陆续的收留了一些梁山残兵败将。 阮氏三兄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们从朝廷的大军中逃了出来,也没地方可去,于是就隐姓埋名来汴梁讨生活——这里才是本时空的花花世界,不来这里来哪里?梁山众人早就不肯安稳的做个辛苦的老百姓了。 向家有心,一直留意着汴梁地面的各种动静,这些人一到京城,就被向家陆续的收了进来。 今夜,是时候让他们出把子力气了。 向仲要他们去折家抓人。看看能不能抓个有头有脸的回来。 就算不行,也可以闹上那么一闹,放把火什么的,也好让折家人知道,这里是汴梁,不是你折家的府州。这里,我们向家才是老大。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阮氏兄弟早就在府里待的烦闷了。如今主家分派了任务,正和了心思。 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这三人都有一身好本事,不求个发达留着干嘛。梁山都没了,他们唯一能出头的机会,就是让向仲满意。 于是在这个夜晚,阮氏三兄弟换好夜行衣,杀向了汴梁折府。 他们做惯了这样的买卖,虽然现在不是在水泊梁山,而是大宋的京城汴梁。可是这一身武艺不是假的,汴梁又能如何,三人毫不畏惧。 在向府的日子,他们也和向家好手切磋过,胜多败少,所以几人非常的有信心。 这几个人是从官兵的堵截中逃出来的,他们没有面对过近卫团的火力,所以根本不知道天下已然起了变化。 冰冷的刀锋,是他们信心所在。 顺着河水来到了折府的后门,阮小二伏地蹲身,阮小五一个健步,踩着哥哥的肩头就上了院墙。 来到院墙之上,阮小五双腿搭牢,垂身下来,一个接一个的把兄弟都拉上了墙头。 这一番动作行云流水,如果秦牧看到,一定会吃惊不小。 这很像后世消防员的那一套爬墙动作,也很像自己教授特战大队的战术动作。 这几个人自己能琢磨出这套动作,也真是不简单。 今夜月朔,夜色深沉,月亮根本看不到踪影。 阮小二几人静静的蹲伏在院墙上,一身黑衣和墙壁几乎融为一体。即使用心去看,也很难看到墙壁上竟然有人。 刺客三人组暗暗点头。开局顺利,好兆头。 阮小二认了认方向,当先下了院墙。 本时空的宅子格局大同小异,折家也不会有例外。梁山匪徒向着折府内院摸去。 “不错!”邱晨望着显示器,轻轻点了点头。 和向家交涉的任务,秦牧最终交给了折可存。 他自己实在事情太多,根本没法分身。而这件事只能折家人出面。折可求要回府州主持局面,美鸾又是个女人不合适出面,所以只能是折可存了。 为了防备向家人狗急跳墙,秦牧命令邱晨带一个小队跟随折可存,保护折家的安全。 二公子觉得妹夫简直是多此一举。他们折家是什么人?那些家丁都是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在汴梁只有他们打别人,哪有别人打他们的道理。 可是今夜,他被邱晨叫起来之后,立刻就开始佩服秦牧了。 还是妹夫有先见之明。若不是特战大队在身边,这几个人,还真被折家的家丁漏过去了。 邱晨跟着秦牧学到了大量的后世特种作战的技战术,关键是学会了熟练使用各种装备。 折府是有一套发电设备的,因此不缺电。 邱晨一到折府,就架设好了警戒设施。梁山匪徒一下船登岸,电脑就已经示警了。 他立刻把折可存叫了过来。借着红外夜视仪的划时代科技,阮氏兄弟就好像行走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且他们自以为没人发现,一路隐蔽行藏,鬼鬼祟祟,那样子在折可存看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可笑。 跳梁小丑。 “二公子,”邱晨请教道:“这几个人,是捉还是杀?” “活捉。”折可存想都没想就下了命令。 不用问,这几个肯定是向家派来的人。自己要把他们全抓起来,到时候捆着送回向家,到要看看他们会给自己个什么说法。 “好。”邱晨点点头,对着送话器发出命令:“行动,抓活的。” 阮氏三兄弟顺着墙角树下,正偷摸的向前进。他们却不知道,就在二十米外的一处屋顶上,已经有狙击手牢牢的盯上了他们。 邱晨其实有点遗憾,向家只派了三个人过来,简直是让自己有力无处使。 他这个小队有十个人,全都武装到了牙齿。 邱晨可以说一句大话,特战大队都可以不用***,只用弓弩匕首,在各种科技设备的支持下,敌人来多少杀多少。 才三个人,不够玩的呀。 狙击手听到命令,立刻行动。 这次不用***,而是用后世的复合弓: 2018版马修斯TRX38。这把弓的特点就是准。 在这样的状态下,特战队员都不会浪费子弹。更何况队长说要捉活的。所以弓箭是最好的手段。 箭头上是一管麻药。这就是动物园饲养员对付不听话的野兽用的。 要是给老虎拔个牙,那肯定先得让老虎晕过去。 不过秦牧已经酌量削减了药量,否则就不是麻翻了敌人,而是直接要人命了。 三支箭几乎同时就射到了阮氏兄弟大腿上。 三人完全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双眼一黑,晕了过去。 唉,若是秦牧在这里,肯定会叹一口气。大刀长矛,还是干不过洋枪洋炮呀。 邱晨也有点觉得没意思。他这一身本事,简直是完全没有用到的地方。 阮氏三人的本领,邱晨看在眼里。若是他还在方腊的禁军中,对上任意一人,都不知道谁死谁生。可是现在吗,自己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死。 科学,改变了这个世界,也改变了自己。 邱晨越发的感觉到,谁和团长做对,那就是和科学做对,和真理做对。他就是近卫团的敌人,也是自己的敌人。 自己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消灭全部敌人。不管是大宋的还是金国的。 所有挡在团长前进路上的,全是自己的敌人,那就要毫不留情的全消灭掉。 年轻的特战队长,有这个信心和信念。 为了新世界,付出自己的全部。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邱晨也在所不惜! ------------ 第二百八十六章 桐油 “爹,阮氏三兄弟失手了。”向发几乎一夜没睡,到了天亮还没有等到阮氏三人回来,而且折家一点动静没有,火柴棍那么大的火苗也没起一个,这让他意识到大事不妙。所以一早就跑来向老爹汇报。 “嗯,失手了?” “是,折家那边没有半点状况,那三人也没消息。”向发有点心急的问道:“爹,这可怎么办?折家要是拿下那三人来跟咱们对质,这可是有点麻烦。” “有什么麻烦?”向仲轻蔑的一笑:“凭什么跟我们对质?就凭那三块料的口供?他们是梁山余孽,土匪的话也有人信?开封府能信?大理寺能信?他赵佶能信?” 向发一愣。对啊,是这么个理。折家只凭三个梁山土匪的话就想来找向家麻烦,也太天真了。 这时候向发心里不由得想起那句话:姜是老的辣。 难怪爹爹只派梁山人出面,都不用自家的好手,原来早就埋下了手笔。 “不过吗,这样也正说明了,老二就在折家人手里,否则以阮氏三兄弟的手段,怎么会悄无声息就被抓了。不说杀人,就是放把火,我不信他们做不到。” 向发连连点头。爹爹说的对。 阮氏三雄的功夫他见识过。汴梁折府又不是军营,每日里防守严密。正常情况下,三人怎么会在那么大的一个宅子里面连一把火都点不着——折家肯定早有了准备。 他可是特意送了阮氏三雄一个打火机的。这打火机还是秦牧从后世拿来的那一批,不知道怎么流传到向家手里。 若是秦牧知道向家派人拿着自己的打火机去烧折家,不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 不过这时候秦牧早就把汴梁的事都丢到一边,一切有折可存和贾红线处理,他正全力的搭建着机械厂。 想到这个机械厂,秦牧都有点后悔了。 他应该早就把机械厂弄出来。后世的车床,才是工业上的利器,不说别的,就那个缸体,用镗床车出来的,可比用泥范做出了的强千百倍。 就算马青这样的大匠,用的是铁范铸缸体,比自己那个蒸汽弩的气缸强百倍,但是比起镗床出来的作品,一样没法看。 这也就是秦牧没干过工业,所以在这方面可以说经验为零,否则他应该早就把机械厂先搭起来了。 现在只能是亡羊补牢,幸亏还不是太晚。 而且车床号称工业母机。就是可以用车床制作出车床,自我复制,跟小鸡子下蛋是的。一个鸡,下一个蛋,再变成一个鸡。 子子孙孙,无穷匮焉。 当然,这不是一台车床能办到的事,要一整套车床才能实现这个功能。 而且以前也没量产蒸汽机,也就没有动力,这样车床拿来也白费,总不能用驴拉磨那样的方式给车床动力吧。 现在好歹也有一台本土的蒸汽机了。 马青看到车床,简直就好像看到了新生命。他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科技摸索,又见过了许多后世的机械,所以对车床,立刻就有了深刻的认识。 这才是神器呀! 秦牧先拉来的就是一个镗床。他意识到蒸汽机的气缸,目前是整个蒸汽机制造中的核心问题。 缸体不圆滑,这蒸汽机好用不了。 只靠工人的手艺肯定不能大规模的制造出合格的缸体,一定要在工艺上做出根本的改变。 改浇筑为切削,这才能保证蒸汽机的真正量产。 这套机器秦牧已经在后世学会操作了,虽然不那么熟练,但是在现在,已经足够带马青和吴小妹入门了。 至于之后,就看他们的了。 不过有了镗床,算是解决了旧问题,但是新问题马上就出现了。 镗床可以用本时空产的启明星蒸汽机提供动力,但是那个东西的转速并不稳定。这严重的影响到镗床的使用,必须还是上电力才好。 可是电力,要是再从后世拉设备,那就太浪费运力了——能在本时空解决,就在本时空解决。 现在可以暂时先用蒸汽机的动力凑合,往后绝对不行。 看来,本时空的发电机制造,也要立刻提上日程了。 做发电机,定子铁芯,线包绕组,这都是难点。 秦牧简直想的头都大了。后世的工业,其实就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平时人们看到的,只是金字塔顶端那一部分,实际下面有着越来越宽大坚实的基础。 比如线包绕组,这个东西首先要有线,还是漆包线。 这两样秦牧现在一样也没有。不过还好,本时空都可以解决。 线可以拉出来,漆,也能在本时空解决。 至于选择制造哪一款发电机,秦牧一点概念也没有。这还得回去后世请教江厂长。 不过他刚从后世回来,返回技能正在冷却中,需要几天之后才能发动。 这个时间也不能浪费,秦牧立刻安排人手开始去准备桐油。 秦牧知道,最早的漆包线就是油性漆包线,正是用桐油制成的。然后才发展出聚酯漆包线,聚酯亚胺漆包线等等。 显然在本时空,这个时候,那些高端的就别想了。但是低端原始的,也足够用。 于是桐油就上了秦牧的战略物资名单。 既然是战略物资,那就不能交给别人了。这件事,必须找自己人负责。再靠任员外来采买已经不合适了。 可是秦牧真正的自己人,比如近卫团,让他们去采买——或者不管用什么手段,去搞桐油,太大材小用了。 而且现在近卫团人手还不足,这一片地方只有武永福的一个连,还分开在好几个地方。 想来想去,秦想到了公孙胜。 这个老道走南闯北,而且自己给了他机会,让他和林冲鲁智深都列席了第一次大会,现在,正是他表现的时候了。 秦少爷要桐油,而且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公孙胜立刻组织人手,马上出发。 这可是自己表现的机会了。 经过第一次大会的熏陶,狱中三友的认识水平飞速提高。他们已经很清楚秦牧的目标,和当前的计划。 桐油,战略性物资——秦牧的话,这么重要的担子交给了自己,公孙胜一定要扛起来,还要抗好。 而且秦牧还直接告诉他去哪找。如果这样还做不好,那真是愧对“入云龙”的名号了。 在大宋桐油并不是稀罕物,但是农业化的商品和工业化的物资,不是一个概念。 汴梁就有卖桐油的,可是秦牧能依靠市场上那么点货源吗? 他一定要获得稳定可靠,而且是大量的桐油供应。这样在本时空,必须直接去产地。 大宋产桐油的地方不少。云南昭通、文山、曲靖、保山、大理、玉溪、德宏等地都产桐油,其中以昭通地区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为主产区。其余几个重要产区是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南大别山区,四川盆地,湖南湖北两省也是重要产区——这是秦牧按照后世的地名来思考的。 可是本时空没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所以云南重庆四川大别山就别考虑了。 秦牧命令公孙胜去两湖地区找桐油,同时搭建起采购——运输,甚至如果有需要,还要扶持种植,这么一个链路。 公孙胜思考着自己的任务,越想越觉得帮手还是少了点。 曾经的梁山号称一百单八将,虽然里面有大量充数的,比如孙二娘,除了做包子也干不了什么。但是总是还有一些能干的人。 比如阮氏三兄弟,就很能干。 只是到现在,梁山四分五裂,死的死,逃的逃,公孙胜除了见过燕青,再也没别人的消息。 若是阮氏三兄弟在身边,到是能给自己很大助力。 公孙胜哪知道阮氏三兄弟也渴望在他身边帮忙呢。别说让他们帮忙,就是让他们当个小兵,扛着大旗都乐意。 那样至少不会如现在一般,被捆成粽子一般,扔在牢房里面。 三兄弟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醒来就已经这个样子了。不是正要杀人放火吗,为什么,突然被捆了扔在牢房里? 这是谁下的手?好高明的手段! 世上竟然有这样的英雄人物不成?想我三兄弟也是顶天立地的好汉,难道竟然不是人家一合之敌? 真想见见这样的英雄。 他们的愿望很快就被满足了。 一等他们苏醒,折可存和邱晨立刻提审。 “好汉,”阮小二开口道:“不知是哪位擒下了我等兄弟,还望告知当面。” 邱晨听到这话,忍不住噗哧笑了。 阮氏三雄,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名号,可是到现在他们都弄不明白自己怎么栽的。 这让邱晨心里升起了一种智商上的碾压。 土啊,太土了。邱晨现在看阮氏三兄弟和看原始人没区别。这三人就好像三只猴子,完全没智商。 不过邱晨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是特战大队的队长,代表的是铁和血,可不是别的什么。 邱晨年纪虽小,但是觉悟极高。不该自己说话的地方,一个字都不能说。 他就静静看着阮氏三雄。只看的仨人心里一阵发毛。难道就是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拿下了自己? 三人 本来以为是折可存干的。那个人看起来还像回事。 折可存都懒得搭理这些问题。他和邱晨不同。邱晨还是一个纯粹的军人,而且是近乎二十一世纪的纯粹军人。 二公子已经超越了军人的范畴。旧的军队,他算是已经离开了,新的军队,他一直没进去。 现在他是半军半民,每天想的最多的是建设,建设,建设! 怎么抓的你们,有必要给你们科普吗? 在折可存看来,阮氏三兄弟唯一还能活着的原因,只是因为需要他们做人证,好指证向家。 “姓名!”折可存冷着脸,也学着郭婷那一套,开始走流程了。 邱晨在一边看着,心里突然有一番感慨。 任何人,只要在团长身边待过,就会不知不觉走上团长划下的道路,没有例外! 例外的,全是死人。或者说,必须去死的人! ------------ 第二百八十七章 王家老宅的最终买家 太子赵桓如今很不爱回皇城。东宫哪有任潇潇的闺房舒服。 那软软的床垫,绵绵的被子,这都是太子从来未曾享受过的好东西。 若不是姐姐能干,就算是以他太子的身份,也没法买的到。 别看赵桓是太子,但是在这个汴梁城里面,排在他前面的人物不知道有多少。 虽然他没去计算,但是就从宜家超级市场的预定记录上,就能看出自己的无奈。 贾红线的本子上,都预定出小一个月的货了,还没有太子的名字。 这让赵桓泛起了深深的无力感,从而让他更加的迷恋待在任潇潇身边的时光。 炮姐的大腿,才是赵桓的支柱,他愿意一直抱下去。 若不是他身为太子,身份所限,他都不想回皇城住了——死在任潇潇的闺房才好。 今天他按照惯例,向赵佶请安之后,就急匆匆的出了皇城,直奔那个温暖的小窝。 那里有他魂牵梦绕的女人,有他牵肠挂肚的姐姐。 可是没想到,往日里只有任潇潇和小杏主仆两人的宅子,却多了一个客人。 向发,向大公子,他怎么来了? 赵桓当然认识向发,向家质库的掌门人,汴梁城谁不认识。只是他和自己一般没什么来往,公事都没有,更别说私交了。 现在看样子,这人是来找自己的呀。现在汴梁城里,上流社会,都知道任潇潇是他赵桓的外室。 这人来干嘛啊?赵桓有点不高兴了。他不愿任何男人靠近自己的炮姐。即使做客也不行。姐姐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愣着干嘛,坐过来!”任潇潇看到赵桓这么没起色,顿时来了气。 你可是太子,难得有人来上门求你,你冷着一张驴脸是几个意思? 赵桓连忙小碎步紧赶,坐到了桌子旁边。 这一套家具,全是宜家超级市场的顶级货。秦牧最终还是给了任潇潇一套,虽然这就很是得罪了后宫,但是他总觉得任潇潇这个样子,自己要负点责任,所以也就由着她去了。 小杏连忙为太子端上一杯清茶。 透明的玻璃杯中,嫩绿的叶片,一上一下的起伏着,就好像此刻赵桓的心情。 “太子殿下,”向发行礼过后,不着痕迹的恭维道:“这里真是天下少有的安乐之处。我看汴梁城里,配得上这番享受的,也只有任娘子和太子二人。”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向发是汴梁城里顶尖的人物,而任潇潇也早就脱去了乡下土气,有这两人坐镇,赵桓就是一句话不说,气氛也能很融洽。 何况,向发今日是有求太子的。 准确的说,也不是“求”。太子还没那么大脸面,向家不会低三下四的来求赵桓。 向发这次来,仅仅只是来拉拉关系,办一件小事。 折家拿住了阮氏兄弟,不管他们是死是活,多少都是个麻烦。虽然向仲说了,没什么麻烦,自家根本不用在乎。但是向发才是目前向家的掌舵人。 而且他才三十左右,远没有老爹那个身份。 向仲可以随便说一句话,但是向发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也是他们父子之间不用言说的默契。 现在局面很明确,一定是折家拿住了向明,好要挟向家放弃微山湖的土地。 这个时候,向家父子还真没担心向明把他们卖国的事情交代出去。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折家早就变得不是原来的折家了。 原来的折家,会照足规矩,即使扣下了向明,也不敢为难他。每日里好吃好喝伺候着就不用说了,没准还得给弄俩女人来陪睡。 他们哪想得到,向家二公子别说女人了,连女蟑螂都不会有一个。每日里面被看得牢牢的,完全就是等死中。 这样的向明,别说老爹卖国的秘密了,就是他小时候偷看老爹和姑姑亲热,这样的家族丑事,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这让秦牧都看的直咂舌。你们向家还真有点古风呀。这不就是齐襄公和妹妹齐姜的不伦之恋吗。 不过向发完全不知道这些,他只是尽可能多的拉拢汴梁的豪门,站在自己这边。 向家认为,最终解决问题的地方,还是在汴梁。向家和折家,必须要坐下来谈谈。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谁家朋友多肯定占便宜。 而且折家最近异军突起,他家的酒楼,他家的香烟,他家的超级市场,已经大大的搅乱了汴梁的固有经济环境。 食客就这么多,去折家多了,自然去别家少了。 汴梁的大酒楼身后全是世家豪门,这都是现成的盟友。该拉拢就要拉拢。 而且自己拿下微山湖,也是给折家找不自在,相信这些人也是乐于看到的。毕竟折家其实在汴梁算是外来户,没根基。 外来的小蛇,非要变成强龙,那就要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坐地虎! 向发不但联系了蔡京王黼等等高官,也联系了汴梁有名的世家,现在轮到太子了。 赵桓本人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他的地位在这摆着,能拉一个是一个。 而且,任潇潇这个人,和折家,和秦牧,也是不清不楚,向发也想从她嘴里套点话出来。 任潇潇如今鬼精鬼精的,想从她嘴里套话,简直比从水里捞月亮还困难。 他已经坐了小半个时辰,竟然一句有用的没听到。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向发知道任潇潇就是个土财主家的闺女,哪成想转眼变的这么高明。 不过现在太子来了,向发就丢开任潇潇,对赵桓说道:“太子,眼下有一件事啊,想请你参谋一二。” 赵桓一愣。卧槽,今天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怎么你向家的事,竟然还需要我来参谋。你家何曾把我看在眼里过。 “向公子请讲。”任潇潇就替太子做主了。 “这件事,是和太子有着好大关系。”向发也不犹豫,看门见山的说道:“微山湖那块地,是官家的,也就是太子的。现在折家占着不放,和我家多有冲突。我爹念着大家都是自己人,何必为一块地伤了和气,所以想请折家坐下来谈谈,也请太子做个中人。” 赵恒这个人不重要,但是他位置重要。 向发说的一点也没错,微山湖现在是赵佶的,但是早晚是太子的——只要他不死,所以太子也是当事人。 而且赵桓出面比赵佶出面合适的多。毕竟赵佶是皇上,他总不能亲自跳出来解决这件事。 在向家看来,你老赵家借我的钱,买了幽州——当然你们买什么我们都没意见,可是你们肯定不能按时还钱。这样说来,微山湖这块地,理应属于我们向家。 我们占着理呢! 赵佶不出面,那是顾忌他皇帝的面子,可是你作为太子,你不能躲。 父债子偿,这是真理!你得出头呀,每天缩在女人床上算怎么回事。 赵恒虽然性格软弱,但他不是傻子。一听这话,他就明白了。合着你们向家就笃定我家还不上钱了是吧? 他正想甩脸子,可是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任潇潇,却见任潇潇正瞪着他。赵桓立刻明白了。 太子连忙点头说道 :“理该如此,这个中人,我来做。” 他和任潇潇相处日久,任潇潇一个眼神他就明白自己该怎么做。再怎么说,赵桓也是一个大活人。连狗都能看眼神明白主人的意思, 别说大宋太子了。 “好。有劳太子了。”向发说着,放下一张地契,然后施施然的告辞了。 任潇潇等向发走后,拿起了那张地契,赵桓也凑过来一起观看。 这块地,竟然是被抄家了的三槐王家的宅院。 原来这个宅子,最终还是落入了财大气粗的向家手里。现在向发随手送给了太子。这样一份重礼,赵桓也心里一颤。 别看他是太子,可是他真没多少钱。 他的经济来源,就是食邑。赵佶分给他一块地,上面产什么,都是你的了。 大宋商品经济发达,光是收点粮食养俩鸡,能有几个钱。真有钱,那必须去做买卖。可是赵桓不会做买卖。而且他丈人家也没什么能人,不能帮他,这让太子平日里说话都不怎么硬气。 现在突然多了这么大一笔财产,赵桓顿时动心了。 这宅子这地,他拿着一点用都没有。他要的是钱。 那么这宅子卖给谁好呢?总不能再卖回向家吧。 不如就卖给梁师成吧。他有的是钱。 若是秦牧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长叹一声。历史的力量如此强大,真是鬼神莫测呀。 这套宅子,折家也曾经想买过,但是在秦牧的授意下放弃了。 因为这套宅子恰好夹在梁师成和王黼两家之间 。如果折家买了,这两家就连不到一起。 而两家不能连在一起,就不能发生日后那件著名的事件。 赵佶喜欢到处玩,王黼家他老去——他俩年纪相当,兴趣相投,而王黼家女人众多,徽宗当然爱去玩了。 只是那天赵佶走到王黼家的一处院门下,问王黼隔壁是谁,王黼说是梁师成。 这让赵佶心里泛起了嘀咕。合着你们两家都共用一个门了,那我这屁股下的椅子还坐的稳吗? 你们一个百官之首,一个是宦官之首,现在你们手拉手,是不是要把朕掀一个大跟头呀? 所以没过多久,赵佶就把王黼的官给罢了。 秦牧一直关注着这套宅子的最终买家,后来听穆南行说是向家买了去,这让秦牧还疑惑了一番,历史是不是又出轨了。 可现在,在历史的巨大纠偏作用下,这套宅子兜兜转转落到了太子手里。 太子和梁师成交好,他又急需钱,梁师成又有钱,这地契都没过夜,当天就换了主人。 于是梁师成和王黼,欢欢喜喜的做了邻居。 历史呀历史,他顽强的纠正着秦牧犯下的错误。 为了保护作者,它坚决不允许猪脚犯历史虚无主义的错! ------------ 第二百八十八章 吴玠来吴家庄走亲戚 “臣李纲有本要奏。” 今天是朝会的日子,宋徽宗不得不万分不舍的从软乎乎的宜家大床上爬起来,早早来到了紫寰殿。 本打算走个过场,赶快回去再抱着九华玉真安妃来个回笼觉,可是没想到有人这么不开眼。 这李纲,真是吃饱了撑的。 现在海内升平,四夷咸服,哪有那么多事要说呢?幽州都回到大宋的疆土了,你就不能让朕多睡会吗? 可是朝会就是让众臣说话的地方,赵佶也得守规矩。 “奏吧。” 这个李纲,真不让朕省心。可是还不得不让他说话。因为李纲官小权大。他是殿中侍御史,品级不高,却是个监察百官的位置。 他要说话,准没好事,不定谁又要被他弹劾一番了。 “臣要参折家,临阵怯敌,不战而逃,按律当斩!”果然,李纲一说话,就把赵佶吓了一跳。 怎么,要参折家吗?他家招你惹你了? “怎么个临阵怯敌,不战而逃?”赵佶得问清楚了。折家可是边疆重臣,你不能胡说八道。 “臣得自军中消息,此次伐辽,折家军一部未战先怯,在白沟河一战,他们未放一箭,辽军刚一行动,主将吴玠带头逃跑,这导致我方阵线大乱,以至于数万大宋男儿血洒白沟河。几乎连种师道老将军都陷于敌手。” “有这事?”赵佶真不知道这些。 童贯和种师道,都是打了一辈子仗的老将,在战争进行中,怎么能随时随地向皇上报信呢。 不是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们到没这个心,而是前线情况瞬息万变,根本没那个时间等公文往来。 战局,是不用随时报告皇上的。可是现在仗打完了,那必须秋后算账。 吴玠带头逃跑,坑了西路军大部,种家军刘家军几乎有七成人马死在白沟河畔,这个仇,即使童贯不提,种师道和刘延庆也忘不了。 于是他们就联系上了李纲,把事情经过一说。都不用添油加醋,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吴玠带着折家军一箭没放就跑了。 这让李纲大怒。他官位虽小,职权重要。监察百官是他的正职,所以种师道和刘延庆才找他。 今日朝会之上,李纲怒火冲天,就把吴玠的一桩桩一件件丑事都说了出来。 甚至包括他假扮土匪抢劫大宋百姓的事,都捅了出来。 本时空的边军就是私军,这个是公开的事实,所以大家也不忌讳。 李纲弹劾吴玠,顺带就弹劾了折家。甚至吴玠都不是他的主要目标——他就是个带队的,李纲的真正目标就是折家。 你们折家独霸府州,和土皇帝似的,大宋待你们不薄,怎么事到临头,折家人这么回报朝廷吗? 这不可以忍受! 赵佶听了这事,也很是生气——当然,他的气一多半都是装的。 李纲是李纲,赵佶是赵佶,俩人地位天差地别。 殿中侍御史,就是要参人,弹劾人的,他是对朝廷负责,让百官别那么坏。所以李纲讲起来义正言辞,简直是黑白无常化身,仿佛要一口吃了折家,还朝廷朗朗乾坤。 但是赵佶能这样做吗?他是大宋皇上,他首先得为自己屁股底下的龙椅负责。 真的要弄折家,靠谁?靠你李纲?太天真了。图样图森破!你是能带兵还是能打仗? 好,我说了,李纲,你去拿下折家。你能办到吗?办不到你跟我哔哔什么? 首先,现在是干不倒折家。禁军根本不是折家军对手。如果要拿下折家,只能靠种家军刘家军这样的军队。 但是别看他们现在私下乱咬,一旦朕要对其中一个下手,他们立刻会连成一体。到时候谁打谁可就不好说了。没准他们一商量,把朕先给干掉了。 就算他们听朕的话,打败了折家,把折家满门抄斩了,然后呢?府州那个地方,派谁守着?难道让给西夏? 李纲呀,你还是太年轻呀。 可是这种忠君之心不可辜负,所以赵佶装也得装出气愤的样子。 当然,吴玠这样做,的确让赵佶也生气——这都比土匪还不如了。 往日里这个时候,蔡京等人会很巧妙的给赵佶解围。他们都知道赵佶的心思,所以会提出各种理由来反对李纲的提议。 今天赵佶也在等,等蔡京王黼这些人说话。 他望了望蔡京。蔡京默默低下头,竟然没说话。这让赵佶有点着急了。蔡老头,你什么意思?往日的机灵劲去哪了?难道是怪我没把仙丹给你吃吗?可是那宝贝我也没富裕的呀。 蔡京不说话,赵佶只能望向王黼。宰相,你说呢? 王黼果然没让赵佶再等,他出班说道:“官家,臣以为,殿中侍御史说的对。折家此举,无父无君,若是不给予严惩,恐难服众。” 赵佶吓了一跳。王黼你疯了。这还是你吗? 你不是应该出来给我平事吗?这怎么还挑事? 没等赵佶想明白,蔡京也说话了:“臣附议!” 宋徽宗彻底懵了。这怎么回事?自己手底下最重要的两个大臣,齐齐要对付折家。你们吃错药了吗? 幽州都拿下了,朕还欠了一屁股债,你们不说好好去帮朕找钱,反倒一心给朕惹祸。是何道理? 赵佶当然不知道向家早就联络了朝中百官,一起对付折家。 以蔡京王黼的高位,自然在向家的联络名单中,何况之前他们本就是一伙的——在经济层面,汴梁的高层大部分都是一伙的。 当然政治上或者有对立情况存在,可是那也是我们京城人关起门来争。 折家,就是外人,现在他们一致对外。 蔡京开始不说话,那是因为向家把那个宅子给了梁师成——虽然是太子转交的,但是蔡京只看最终结果。最终是梁师成拿到最大好处,而梁师成和王黼交好,甚至王黼都叫梁师成“恩府先生”,那你王黼就应该先出头。 这样以后万一有事,板子也不能先落在我蔡京身上。 再说,向家与折家争官家那一块地,反正这块地和自己毫无瓜葛,没必要牵涉太深。 因此一个“附议”两字,足够对得起向家了。 他对得起向家,可就对不起官家了。 赵佶这下被架在了火堆上。皇帝号称孤家寡人,那不过是自称,如果真的是孤家寡人,哪个皇上能坐稳龙椅? 所以宋徽宗也不能真的当孤家寡人。现在殿中的大臣,不论官大官小,全说折家的不是,自己要是还硬扛着,那就太不明智了。 “吴玠,着实可恶,传旨,速拿吴玠进京!” 赵佶立刻下了圣旨。不过这圣旨下的高明。咱们先把吴玠拿下,让你们消消气,然后看情况再说。总不能马上逼我对付折家吧? 圣旨好下,一支笔刷刷就写完了,但是吴玠这个人在哪,下面得去找。 吴玠要是远在十万八千里之外,那且得等着呢。 还好,吴玠离汴梁真不远。他如今正在吴家庄。 幽州之战已经结束,最终大宋花了海量的银子买回了这座城池。 城到手了,就该抢战利品了。打仗要靠后,抢东西要靠前,这道理不只是吴玠一个人明白,童贯难道不明白?他比吴玠可年纪大多了,怎么能不明白这点事情。 所以幽州一到手,他第一个命令就是打发走了各路边军。 这里没你们事了,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吧。幽州,有我的禁军就可以了。 于是吴玠只能向回走。走到了韩城县,他让大军停下来休整。然后自己来到吴家庄走亲戚。 他知道美鸾美凤就嫁到了吴家庄,到了韩城县,能不去看看表妹吗? 实际上他是特意挑韩城县驻扎,根本目的就是去吴家庄看看。 当日秦牧给他看到了手机,只惊讶的吴玠差点怀疑这个世界。这都是什么宝贝呀。 只是吴玠以后再也没见到过秦牧,所以他的疑惑一直没有解决。 为了弄清楚一切,吴玠必须去吴家庄看看。 他单人独骑来到了吴家庄,一进村,吴玠就被震撼了。 这个小村庄,也太繁华了。这哪还是大宋的村庄,简直是一个不知所谓的存在。 不说别的,小小一个村子,怎么还有“禁区”呢? 到处都挂着“禁区”,“闲人免进,违者坐牢”这样的大牌子。 即使吴玠身为高级军官,他也不敢贸然闯进去。不说他这次没穿军服,就是看在两个表妹的面子上,他也不能乱闯——这都是表妹的产业。 于是吴玠先去拜会了折美鸾。 美鸾望着桌上两坛酱菜,面露微笑,心中一阵鄙夷。表哥你也好歹是个将军,这一路抢了不少吧,就送给我两坛腌咸菜,可真有你的。 不过吴玠毫不在意,他指着两坛子酱菜说道:“大表妹,这两坛子酱菜,可是费了表哥好大一番心思,特意挑中的。” 吴玠来的巧,刚好美鸾今日在吴家庄办公,否则他还见不到折美鸾。 “噢,那真是劳烦表哥费心了。”折美鸾能说什么呢?难道抓起坛子扔在吴玠脸上? “却是如此。”吴玠连连点头说道:“那日在北边刚巧遇到了表妹夫,我们俩一见如故。表妹夫说起他喜欢吃咸菜,我就一直留着心,终于在一个村子,找到一家百年老作坊,专门腌咸菜的。” “噢,这是表哥特意给奴的官人买的?” “若是如此,怎么显出表哥的诚意。那地方马上就是战场,所以为了避免咸菜落入辽人或者金人手里,我就把咸菜缸全砸了。现今大宋,百年老店的咸菜,只有这两坛了。” 折美鸾差点气乐了。 你抢劫百姓,当我不知道吗?那些灾民都来祸害我的吴家庄了。可是你这样一说,反倒要我承你好大的情! 我家官人何曾说过爱吃咸菜了? 不过吴玠的油腔滑调,折美鸾从小就领教过。她知道这事没法掰扯,否则越谈越没边了。 于是美鸾只好扯开话题,开始拉起家常,问候吴玠的长辈。 这让吴玠也松了一口气。 这两坛子腌咸菜,的确是吴玠费尽心思才想出来的礼物。 他那日见识了手机之后,极为震撼,知道这个妹夫不一般,远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于是他趁着大军云集的当口,找禁军一些军官打听了打听秦牧的情况。这时候他才发现这个表妹夫非常不简单。汴梁城里新出来的好玩意,竟然全是秦牧搞出来的。 这就更让吴玠要来吴家庄看个究竟。 上门拜访,总不能空着手吧。必须拿礼物。只是以表妹家的豪奢,再加上秦牧的那些高级宝贝,自己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黄金白银?让折家笑话。或者从汴梁买点新鲜玩意?可是最好的东西都是人家出的,比如摩托车,而且自己想买也买不到。 想来想去,吴玠的聪明劲又来了。 献丑不如藏拙。我比不过你,干脆不比了。就给你两罐咸菜。 现在看到折美鸾不再挑剔自己的礼物,吴玠放下心来,也开始和美鸾拉家常。 却在这时,郭婷走了进来,俯身在美鸾耳边说了几句。 美鸾面色微微一变,转头望着吴玠说道:“表哥,朝廷下了旨意,要拿你进京。” ------------ 第二百八十九章 吴玠的图谋 汴梁城没有秘密,赵佶的圣旨一下,穆南行最先知道了——樊楼就是消息汇集地。 这件事,穆南行马上通知了秦牧。 秦牧立刻转告了折可存。这是折家的事,他不用插手。而且他现在正在去利国监的路上,也没空管这些烂事。 折可存得到消息,大为诧异。这风向不对呀。 若是打了败仗,大家推卸责任还算正常。可是现在幽州拿回来了,从战略上来说,这是大胜,还是非同一般的大胜! 别管死了多少人,战前制定的目标达到了。难道打方腊打梁山没死人吗? 可是胜利了,大家都有功劳,接下来是朝廷的犒赏,那成想赵佶要抓吴玠。 在折可存看来,吴玠就是个大混蛋,如果是别的事情,折家肯定是不会管的。但是这次不同,这次是明着抓吴玠,暗地里矛头对准的就是折家。 那个李纲,在朝堂上竟然要让皇上砍了折家人的脑袋,这还有王法吗? 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他立刻通知了大哥折可求。 折可求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一出。他现在日理万机。河滨城拿下之后,就是一个新宁边。要打造一座全新的城市,这工作太艰巨了。 而且他现在的事情还不仅仅如此。马上近卫团就要攻打东胜州,后勤这一块,折可求要抓起来。 同时,水库的前期准备也要开始了。 还有,这一次他咨询了秦牧,是不是能在西北也弄点石油出来。这东西太重要了,只靠顺风物流从青州运过来,成本太高。 弟弟和他说过,秦牧告诉过他,麟州就有石油。那么是不是在麟州也建一个石油厂呢? 折可求知道秦牧现在分身乏术,这件事还排不到他的日程上。但是这次大会之上,折可求和柴进充分的交流过,俩人也算是结成了朋友。 折可求的想法是,请柴进过来,或者派一些有经验的工人过来,在麟州也建个石油厂。 每日里,折可求殚精竭虑就是思考这么多问题,朝廷那边他都快忘光了,哪成想赵佶给他玩这么一手。 抓吴玠是假,对付折家才是真的吧。 折可求立刻就想到了向家。这摆明是向家在后面捣的鬼。他太了解朝堂上的那些人了。如果后面没人鼓动,没有好处,那些官员凭什么白白跳出来和折家做对? 没有足够的好处,他们是不会贱卖自己的。 这事,真不太好办。赵佶已经下了圣旨,事情就算是摆在明白上了。要想平息下去,可没那么容易。 折可求想了片刻,觉得自己还是不用去汴梁。有折可存在那足够了。西北才是重中之重,熬几年,大宋朝廷都没了,犯不着跟他们喘气。反正赵佶也不可能发兵过来。 那就先扯皮吧。不过也不能扯太久,越拖越对折家不利,而且,向明的事情,微山湖地契的事情,都要抓紧解决。 这件事,实在是不能再麻烦秦牧了。他一天到晚都忙的快没睡觉时间了。要不怎么大妹小妹一个也没怀孕呢? 于是折可求给了弟弟七个字:“解铃还须系铃人”。 折可存明白了。一切的根源,就在向家,别的什么都不用管,把向家解决了,这个事也就平了。 折美鸾知道这件事时候,折可存已经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妹妹——吴玠来吴家庄走亲戚,美鸾自然要通知哥哥。 让吴玠躲躲,等自己处理完向家,这事就容易解决了。 吴玠根本想不到自己成了钦犯,皇上要拿他。这让他小小的吃了一惊。 他觉得就算自己临阵脱逃,可是毕竟朝廷获得了胜利。而胜利者是不受责备的。 如果打了胜仗还被追责,那干脆别打了。 这是赵佶发了什么疯?又或者是谁在捣鬼? “表哥,我哥哥的意思呢,是你暂时躲一阵,等过了风头再说。”折美鸾对圣旨根本没什么在意。 “躲?”吴玠吃了一惊。他万万没想到表妹说出这句话。无疑这时候美鸾代表了折家。这句话,肯定是折家人的意思。 他不知道为什么折家人之间联络能如此迅速,不过见识过手机之后,吴玠很聪明的举一反三,猜到表妹肯定是和汴梁有快捷的通讯方式。 吴玠对这不吃惊,他吃惊的是美鸾的态度。不管怎么说,现在是赵家的天下,不是你折家人做皇帝。 皇上发圣旨拿我,你让我躲躲,这真是不把赵佶放在眼里呀。莫非你们要造反不成? 吴玠一瞬间想到了万般可能。但是他拿定一个主意,自己肯定不去坐监狱。 那地方,不是人待的。他是大好男儿,这有用之身,不能被狱卒随便糟蹋。 跑是必然的,只是往哪里跑呢?再说,跑多久呢?而且,吴玠绝不会自己跑。一个人跑算什么?落草为寇吗? 他虽然还没成为军阀,但是在西北那地方成长起来的吴玠,一直有一颗军阀的心。 有兵,才有势力。那两千残兵,自己好不容易带出来,这一路上使尽了手段,终于混成了手足一样,他绝不会丢下的。 可是自己带着这两千多人,向哪里跑呢? 吴玠迅速的把各个能去的地方想了一个遍。 向北,那是幽州。那地方堆积着朝廷大军,自己去岂不是送死。 向西,那是老家,各个势力都挤满了,根本没有自己落脚的地方。而且回到西北之后,这些人看到老家亲人,有多少还能跟着自己那就难说了。 向东,到是个选项。过了梁山,然后青州密州登州那一带,似乎是个活路。 可是吴玠转瞬就否定了这个方向。他一直有心当军阀,又跟着种家军出兵讨伐过方腊,所以对天下的地形多少有些直观的了解。 那一片是大平原,是大宋的粮仓,那是朝廷重地,如果自己在那作乱,赵佶绝对得发兵打自己。 那地方无险可守,不能去。 东南?那是江南一带,别说那是朝廷的财源,就是地上河道纵横,也不适合西北兵发挥。 想来想去,只能向西南方向了跑了。 “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后治。”那个地方是难得的避祸之地,出入都不容易。而且从吴家庄这里出发入蜀,还有个便利条件。 李白说过,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个蜀道,说的是穿越秦岭这一段。如果吴玠带着两千残兵走秦岭,那真是不死也只剩半条命。 可是如果绕一个弯,不走秦岭,就从这里出发,走五丈河,一路顺水而下,最终进长江,沿长江逆流而上,这样进蜀就容易多了。 吴玠拿定了主意,不过他却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诚恳的向美鸾请教:“表妹,这件事,摆明是朝廷要对付表哥,我不过是个由头。不过你放心,也请表哥放心,我吴玠一定听表哥的话,让我躲我就躲,只是表妹,你说我向哪里躲比较好?” 折美鸾听得心头火大。 临阵脱逃的是你,抢劫百姓的也是你,若是二哥带兵,哪里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现在你惹了一身骚,反倒推在我家身上,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她知道吴玠的意思,绝不是要一个人隐姓埋名藏在吴家庄。要是他有这样想法,美鸾都得把他打出去。 吴玠这是跟自己在要好处。这个表哥从小就鬼,他哪会听自己的话。 再说,折美鸾也不知道让吴玠躲去哪里。不过她清楚,吴玠不可以去哪里。 “表哥,奴只是个女流,自然不懂得行军带兵。不过奴的官人却精通此道,所以有些地方,你最好不要去。” “噢,不知表妹说的是哪些地方?” “这里以东,你都不要去。” 吴玠听到这话,真是吓了一大跳。他本意不过是想榨点东西出来,哪成想折美鸾直接给他划了一条线。 根据这条线,吴玠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天下地形。 这不就是说,大宋的一大半全归了你家了?你哪里来的这么大口气?难道折家不声不响已经占据这么大地盘? 吴玠百思不得其解。这不可能呀!折家军都在府州窝着呢,这次出动的就自己这两千残疾人。 他们靠什么打下这么大地盘?难道秦牧手下也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可还是说不过去。如果那么多地方都归了别人,赵佶怎么会不知道。朝廷上不都是傻子。 莫非,是折家准备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拿下这片地盘不成? 这到是很有可能。 只从折美鸾的一句话,吴玠差点就猜透了秦牧的全盘战略,不愧是当世名将。 可是限于农业和工业巨大的差距,吴玠无法想象的出秦牧真正的计划。 秦牧只是要在这片区域进行自己的工业建设,而不是攻城裂地。 当然,美鸾说的也没错。吴玠领着一支兵马,虽然名义上是折家军,但是现在显然已经脱离了折家的控制,美鸾不能让这个意外的变数存在于这片土地上。 你爱去哪去哪,但是别给我家官人捣乱,所以她才划下一条线。 吴玠连连点头:“我听表妹的,不过这一路上,人吃马嚼的,这个军粮方面……” 一听这话,折美鸾更加生气了。 你这是赖上我家了。合着我不给你东西,你就不走。真是太无耻了。 不过折美鸾还真没办法。因为现在对于折家和自家来说,当务之急是微山湖煤矿的产权问题。 相比这个问题,吴玠根本不算事。 可是他不走,要是被赵佶给抓进监狱,那就对解决微山湖问题增加了新的变数。这是折美鸾无法接受的。 “好,表哥,你要多少,给我报个数来,我这就给你准备。”折美鸾当机立断,答应了下来。 先送走这个瘟神再说。 吴玠心里又是一番惊讶。他带着两千人出来,这个数目,折美鸾肯定知道。 两千人马的粮草器械,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就是折家军历次出兵中原,讨伐方腊和梁山,也不过是三千人马。 再多,后勤供应就困难。 折家毕竟占的地盘还是有点小。家底不如种家雄厚。 但是看折美鸾的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这说明什么?说明表妹根本不在意这点东西。她完全出的起。 这让吴玠非常好奇,表妹家底到底有多厚! 两千人的物资,说给就给,都不讨价还价的。简直是,必须好好敲诈一笔。 吴玠这边和折美鸾讨价还价,那边姜月奴已经开始准备了。 根据折美鸾安排,粮食和草料,还有一些必须的物资,能从吴家庄出的,就从吴家庄出。 不能从吴家庄出的,就从汴梁折府出。 折可存知道了妹妹的计划,自然不能让吴玠就这么走。 吴玠说要入蜀,可是这一路上他走河道,如果没有人监控着,万一他杀到微山湖,或者利国监,那怎么办? 所以折可存必须派人跟着。这个人,还得能压制住吴玠,控制住折家军。 这样的人选,折可存手下只有一个,就是管家林戈。 可是现在汴梁城里风云际会,林戈是须臾不可离的。怎么办? 这时候林戈为二公子推荐了一个手下:孟珙。 在汴梁折家的人,都是折家军出身。孟珙到不是受伤下的战场,而是他爹受了伤,而他是独子,所以为了给爹爹治病,才离开军队来到汴梁。 如今他爹已经故去,孟珙正准备为自己谋个前程,这件事正适合他去做。 一来孟珙是个人才,有勇有谋,二来他是折家军出身,能压得住场面。 “孟珙,这件事,有困难吗?”折可存招来孟珙,详细的把任务向他讲述了一遍。 “保证完成任务!”孟珙一挺身形,大声回答。 折可存感到有点古怪。怎么我的兵,也渐渐近卫团化了。 折家军可是没有这个回答方式的。 他是长期不在汴梁,当然不知道府里的变化。 孟珙这样的人才,自然是林戈手下的干将。长期以来,他和吴家庄,和近卫团打交道最多。甚至他现在已经和邱晨成了朋友。 对于近卫团的一切,孟珙从心底里面羡慕的不得了。 他一直就想加入近卫团 ,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但是他的一些做派,已经渐渐的被邱晨,被近卫团同化了。 现在听到二公子分派任务,孟珙自然的就按近卫团的条令,脱口而出。 这次不只是他带着汴梁折府的家丁出马,折可存还征求了秦牧的意见,按照秦牧的命令,给他加强了三个特战大队的好手,这样孟珙更加信心百倍。 有他在,再加上特战大队的人,绝不可能让吴玠翻了盘。 吴玠哪想得到自己享受了如此超规格的待遇,他现在一门心思想赶紧跑到蜀地的深山老林里面,找个地方闷头发展。 他已经清楚的预感到,这个大宋,怕是要乱了。 这时候最佳选择,无疑是坐山观虎斗。 他吴玠吴晋卿要坐镇蜀中,冷眼看天下! (作者的话:非常抱歉,一直以来没注意,写错了一个人名。吴玠应该是吴玠。我在wo d文档里面全部替换了,不过在网上的没法替换。我个人有点强迫症,所以接下来,我都用吴玠(字晋卿),不再出现吴玠了。请读者原谅。) ------------ 第二百九十章 秦牧面临的巨大困难 从微山湖到利国监,只有短短一段水路,可是这段路,却好像是泥沼一般,让秦牧前进的艰难无比。 因为他从心底里有点怕去利国监。这份害怕的感觉,是秦牧来到大宋以后从未有过的。如今,他第一次感受到了。 为什么会害怕?怕陌生的地方吗?怕遇到归一道吗?还是怕利国监那地方大米不好吃? 当然不是,那全是扯淡。 真正让秦牧害怕的,是他只要到了利国监,那就是一个时代真正的开启。 秦牧怕自己失败,怕自己被这份重担压垮。 工业时代的开启,是因为蒸汽机的出现。但是工业时代相对于农业时代真正的碾压,不是因为有了一个蒸汽机,而是因为有海量的钢铁。 秦牧现在已经非常清楚后世的炼钢厂如何运作,他也请江厂长给他设计了符合本时空条件的炼钢厂。 但是即使精简再精简,秦牧发现自己还是面临无数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秦牧实际上并没有啃过真正的硬骨头。 比如青州石油。打井的核心装备全是从后世拉来的,而炼油的工艺,只是比后世的土作坊强那么一点。完全不是二十一世纪石化企业的性质。 这也是和石油工业的特点有关。简单说,秦牧只是通过分馏法就得到了各种石油产品,即使比不上后世的品质,但是绝对能用。 再说微山湖煤矿。这个煤矿产量有了十倍几十倍的提升,可是技术含量并没有本质的提升。 只是因为秦牧从后世拉来了必须的动力来源,极大的扩大了作业面,同时因为电灯的使用,大幅度延长了生产时间。而工人基础的劳动,还是和原来一样,弯着腰挖石头。 真正的有科技含量的本质提升,是没有的。 正是因为在秦牧的每一个点上,都没有本质的提升,所以秦牧才一路走的那么顺畅,几乎是顺手拈来一般。 但是这一切是在不断积累,是一点点的量变,一点一滴的石油,一块两块的煤炭,一斤两斤的粮食。当积累越来越多的时候,秦牧发现自己已经不得不走到了那扇门的面前。 铁矿,是这个反应链上的最后一个环节,只要把铁矿石再加入自己的工业圈,那么工业革命必然到来。 这都不是他可以阻止的。量变必然引起质变。 所以秦牧心里极为沉重,他怕这块铁矿一旦加入他的链路,就引发激烈的反应,也许不但不能顺利的开启工业革命,反倒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烂了。 铁,在后世是基本上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因为太脆了。可是在这个时空还能凑合的用。 因为本时空的匠人没有理论上的指导,加上他们工艺的落后,所以从铁变成钢,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这也就导致了钢的昂贵稀少——都用来做兵器盔甲了,百姓连一把好的切菜刀都没有。 所谓“恨铁不成钢”,就是这种困难的直观写照。 炼铁和炼钢,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化学反应。 炼铁,是还原反应。就是从铁矿石中把铁元素分离出来。古人和二十一世纪的人炼铁,都是一样,化学反应不变。 但是因为古人不知道整个反应的化学原理,也就是不知道铁矿石变成铁实际发生了什么变化,导致他们无法得到更好的铁。 至少他们不知道先把煤炭炼成焦炭。 本时空的人,一直用煤炭来炼铁。这样就导致炼出来的铁非常脆,基本没什么用处——做农具都不行,所以必须把铁变成钢。 而秦牧已经采用的焦炭炼铁法,就是大幅的降低了铁水的碳含量,这样的产品,已经接近于本时空的钢了,所以才能用来做蒸汽弩、蒸汽机。 但是这东西本质上还是铁,只不过是更好的铁而已,如果按照后世的标准,全不算是钢。 炼钢,是氧化反应。要把生铁中的碳元素除去,达到一个标准,就是含碳量在0.04%——2%。这样才能算作钢。 古人当然也想要钢了,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铁元素,也不知道碳元素,所以一切都是依靠工匠摸索出来的技术。 可以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比如炒钢法。它以生铁为原料,把生铁加热到液态半液态后,利用鼓风中的氧使生铁脱碳到钢和熟铁的成分范围。冶炼过程中要不断地炒动金属。 但是本时空的工匠知道什么是氧气吗?肯定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这样做。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这样子一番操作,能得到钢。 而钢的成色好坏,全看炒钢工匠的手艺。这一锅和下一锅,完全不可能一样。 但是秦牧知道这个操作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的除去铁水中的碳元素,从而得到合格的钢材。 因为本时空的人是盲人摸象,就那么向前走;而秦牧是按图索骥,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搭建厂房,所以两者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这真是足有上千年的差距。 但是这个差距也束缚了秦牧。 盲人摸象的做法,其实就是小作坊炼钢,根本没法大规模流水线生产——一切全靠工匠的手艺。这种极端依赖个人技术的方式怎么能工业化大批量复制?根本不可能。 所以古代才有一个又一个铸剑大师——其实就是极为出色的好工匠。而且他们是不可复制的,谁和谁都不同。 几千年就出那么几个名人,显然也说明了同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方法不可以工业化。 秦牧的工业化大生产,对比手工作坊的不同,就在于这是一整套系统。这套系统非常复杂,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现在的能力。 后世炼钢,基本流程都是两块。首先,高炉炼铁,然后,铁水直接进转炉,再进行转炉炼钢。 这是一套不能走走停停的流程。一旦开炉,就要一直走下去。 这样一来,秦牧面临的问题就非常巨大了。不说别的,首先要搭建高炉,高炉要有耐火砖,然后要有稳定的铁矿石,焦炭,石灰石做原料,这样才能进行高炉炼铁。 一旦开始点火,那么铁水不能出一次,然后没原料了休息两天,等原料来了再继续干。那炉子就完蛋了。 所以秦牧要备齐充足的原料。因此他才一直全力经营微山湖煤矿,就是为了获得足够数量的焦炭。 焦炭只是原料的一种,铁矿石和石灰石也同样必不可少。石灰石的采集一直进行着,暂时看来是不缺的,但是铁矿就不行了。 以利国监现在的产量,是喂不饱秦牧计划中的高炉的。如果一旦铁矿石供应不上,那高炉炼铁就完蛋了。 所以秦牧要去准备足够多的铁矿石。 到了这一步,还算在本时空的技术范围之内,依靠本时空的匠人是可以解决的。 但是接下来就是全新的工艺了。转炉炼钢,是精确的还原反应,要除去铁水中的碳,需要用到纯氧。 可是在大宋朝秦牧怎么制造纯氧,完全不可能。至少现在不可能。 所以他准备直接用空气,不用纯氧了,这样也是勉强可以说的过去,只是因为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氮气,这些氮气不但不能参与反应,还会带走热量,让转炉中的温度达不到应有的高度。 同时,氮气还会沉积在钢水中,不可避免的造成小气泡。 这肯定会影响出钢的品质,不过秦牧还是可以接受。这样的钢,和后世比不行,和本时空比,那就是好的不得了了。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高炉炼铁和转炉炼钢是完整的一套流程。炽热的铁水出来,就会进入转炉继续开炼。 等于说这套流水线变得更长。而且,这里需要强大的动力。 转炉转炉,是需要转起来的。倾倒钢水废渣,不能像高炉一样打开口子就流出来。那么沉重的一个家伙要转动起来,如果没有蒸汽机,秦牧都不敢想这件事。 转炉流出来的钢水,还要继续处理,才能得到真正可用的钢。 这一套流程,在后世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和每个环节精确的控制,才能得以实现。 在本时空秦牧有人用吗?可以说一个也没有。 现在秦牧才彻底理解了新中国时候对工人的渴求。没有真正的产业工人,真玩不转工业。 不是说把农民早上从庄稼地里拉进工厂,晚上就能上岗干活。 那样除了造成严重生产事故,甚至伤及人命,根本没第二个可能。 可是秦牧的产业工人在哪里?真没有。现在勉强算是工人的,就是微山湖煤矿的矿工。 但是他们只是像工人,而不是真正的产业工人。实际上,他们做的就是纯体力活,背着藤筐挖石头。 科技的准备很欠缺,不过这个算是勉强可以解决,实在不行从后世拉设备。但是工人的欠缺,真没法解决。 普及义务教育,绝不是玩情怀,显人道。这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呀!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姜月奴办的大学。 目前,勉强能训练成为产业工人的,就是学校里面的学生了。如果不用他们,只能用近卫团的了。 可是让近卫团变成工人,这只能应急,不能长久。 长久来说,还是要办夜校,招工,培训,以求得到真正的产业工人。 这都需要时间!大量的时间,而秦牧真的时间不多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自己的路,必须走下去。 秦牧走上船头,望着江水,陷入了沉思。 这时候一阵江风拂过,秦牧不由得抬头远望。那河边岸上,枫林如火,这瞬间点燃了他的斗志。 秦牧突然升起一种“独立寒秋”的豪情。怕什么,“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利国监,我来了! ------------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上任利国监 我这就当官了! 秦牧接过官印,送走了上一任知监,算是正式当上了朝廷的官员——知利国监。 宋朝的官职就是这样,比如后世耳熟能详的“知县”官职,其实全名应该是“知某某县”,简称知县。 秦牧现在是知监。官不大,权力不小。这一片的矿产,全归他管。 他本来以为在接任时候还会遇到些交接上的麻烦,可没想到上任知监非常痛快的交了大印,麻溜的跑了。 这也不怪人家跑,宋徽宗因为自己欠债太多,一下子给利国监加了十倍的产量,换谁还在这抗雷?这几年他已经捞够了,赶紧跑啊。 抗雷的活,就丢给了秦牧。 秦牧立刻开始在自己的领地巡查。 这块地方,在后世就是徐州铜川区,这里的矿石以品位高、可选性好、低磷、低硫并伴有金、银、铜、钴等多种稀有金属而闻名全国,与生铁产品一并被称为“小本溪”、“人参铁”。五、六十年代是我国三大平炉矿供给基地之一。 这也正是秦牧必须拿下利国监的原因。 因为后世五六十年代的冶炼水平,正是秦牧勉强能达到的高度。 当然,现在他从技术上或者有些超越,但是整体来说,那也就是秦牧能够得到的一个台阶了。 比如当时的徐州铁矿集团用的是平炉,秦牧却抛弃了这个过时技术,直接上转炉。这是一个跨越。 但是新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工人整体水平,可比大宋这些纯农民强太多了,根本就没法放在一起比,因此这又拉低了厂子的素质。 所以这么一中和,秦牧觉得自己能达到当时徐州铁矿集团的档次,那就是巨大的胜利。 每到一地,秦牧必先做地图。所以他特意来到城外——利国监也是一个小小的城池,找了一处无人所在,开始放飞无人机,绘制地图。 还别说,这一处的地形,和后世的地形竟然差别不大。千年的变迁,并没有改变多少这里的地里环境。这给了秦牧巨大的便利。 他可以很方便的确定后世这一代各种矿产的位置,而不用再去做经纬度定位。 这点真比青州那时候强太多了。 青州石油地处平原,一望几十里连个土坡都没有,不靠经纬度根本无法定位。 而利国监这一块,大小山头众多,孤山,凤山,白羊山,黑山,鸡鸣山等等,这都是最佳的参照物。 根据这些山头,秦牧很快就确定了他要的各处资源所在地。 这一片地方,富含各种矿藏。 2015年,已探明的矿产资源煤、铁、铜、石灰石、白云岩、石英砂岩、大理石、粘土等21种,其中,煤炭储量18亿吨;铁矿石储量1亿吨;石灰岩储量25亿吨;白云岩储量5亿吨;耐火粘土储量12亿吨。 这么多东西,秦牧觉得如果自己这辈子,只把本时空的科技发展到二战水平,不需要进入芯片时代的话,搂着利国监就足够用的了。 本时空人民对于自然的改造,远远比不上后世。除了水运方面,凭借本时空本来就有的充足水道,能比后世方便,其余地方都差太远了。 尤其矿山的开采,根本和后世不在一个级别上。 透过无人机的视角,秦牧看着大地上各处工地,矿场,把它们在地图上一一标注出来。 完成这项工作之后,秦牧发现自己最看重的两处铁矿和一处粘土矿,并没有工人在开采。这就是说,这几块矿产还无人发现。 这是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可是秦牧也意识到,问题不会那么简单。因为已经开采的矿藏,对照上任知监给自己的图,可以说都是朝廷的产业。没有开采的矿,这个土地的归属问题就很难讲了。 按照上任知监留下的那张图来说,这个地方,是私人的。 秦牧立刻回到城里,来到官衙,翻箱倒柜的查找资料,终于在一番痛苦的对比之后——本时空的地契和后世完全不同,秦牧找到了这些地的主人。 黑山是秦牧确定的一处富铁矿,这里的主人姓项,叫项英文,是项羽后人。 这一点也不让秦牧奇怪。本时空占着好地方的,几乎全是名人之后,否则哪有本事占据天下的好处。 另一处孤山粘土,主人也同样如此。而且这处对秦牧来说,更加的麻烦。 孤山竟然是正一道的财产。正一道祖师张道陵,祖籍就是徐州。不过张道陵可是东汉年间的人,现在都是大宋了。他家的祖产竟然能一路流传到现在还没丢,这不得不说中国历史,真的太有传承了。 张道陵创下正一道,代代流传,这一代的天师是张过。 看到这个名字,秦牧突然想起了归一道。归一道天师是张逊。莫非这俩人还有联系不成?要不怎么正一归一这么类似,而俩天师也全姓张呢? 不管他俩有什么联系,秦牧现在都没空考虑这些。他全心都在矿产上面。 一处铁矿,一处耐火粘土矿,秦牧需要立刻拿下来。这俩地方到现在也荒无人烟,显然是没被人发现其中的矿产。 这是老天爷给自己的好运气。若是这俩地方已经开始开发,而所有权在私人手里,那麻烦更大。 怎么能尽快的把地拿到自己手里,这让秦牧不由得望了望身边的武永福。 难道,这次要动刀不成? 在利国监,秦牧的确是可以选择使用武力,可是在汴梁城里面却不行。 折可存就强忍着要杀掉向家父子的心态,狠狠的攥紧了拳头。 这里是汴梁,而且是樊楼,怎么也不能翻脸动手。 向家在朝堂上的一番手段,的确是对折家有非常严重的影响。 不说别的,就说假如赵佶下一道圣旨,让折可求兄弟进京面圣,说是要赏赐你们,那在这种情况下,折可求敢不敢来? 来了,万一赵佶当场翻脸,兄弟俩离开了府州,在汴梁能有多大的本事?毕竟汴梁城内禁军还有十几万。 如果不来,那就是抗旨不遵,主动权全都握在了赵佶手里。折家可就背负了天下人的指责。 向家这样出招,一下就把折可存逼的很被动。所以他也需要快刀斩乱麻。 今日两家就约在樊楼,由太子赵桓做个中人,大家好好谈谈。 可是正因为赵桓就在桌上,折可存反倒没法和向发谈了。 向家出卖大宋是个秘密,怎么能当着大宋太子的面说出来。说出来,那就不是威胁,不是交换,而是要挑动大宋内乱了。 不过让大宋内乱,到底是不是一招妙手呢? 折可存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向家和赵佶掐起来,对秦牧,对折家,究竟是好还是坏? 这点折可存真不敢肯定。 因为开大会时候他也在。以秦牧的精明,当时在会上并没有把挑动大宋内乱作为一个选择。可见这办法不行。 尽管折可存想不明白利弊,可是他已经自觉的遵守秦牧定下的计划,按部就班的来。 这一次,一定要拿到微山湖的地契,彻底从法理上断绝麻烦。 他知道秦牧对微山湖有多看重,而且那里,也是自己亲手打下的基础,怎么能凭白无故的给了别人。 这别说秦牧不会答应,就是自己也绝不答应。不行你们就掏刀子吧,看看是刀子快还是子弹快。 向发耐心的等着折可存说话。他自然不会着急,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 朝廷已经下了旨意,去捉拿吴玠。这就是对折家的第一手打击。 若是折家不识相,那么再下一道旨意,可就不是针对吴玠,而是真对你折可存了。 即使不动你,动你俩妹妹也可以吧。 所以向发一点也不着急。谈判吗,谁先开口谁吃亏。 他不说话,折可存也不说话,这就让气氛太尴尬了。 太子是中人,他不能不说话。 可是说什么呢?赵桓不由得望向身边的任潇潇。 此刻的任潇潇,心里仿佛三伏天吃了冰激凌,别提多美了。 看看,两个庞然大物,汴梁向家,府州折家,全得看奴的脸色——看太子的脸色就是看她的脸色。 任潇潇从一个乡下土财主的女儿,成长为汴梁的红歌伎,再到现在,竟然在大场面上有了举足轻重的位置。 这三级跳简直让任潇潇差点疯了。 她觉得自己越来越有力量,正如歌中唱道:“任凭手中的力量肆意绽放,唯我超电磁炮凝聚雷霆一击。” 这一击,她要打穿整个种家,什么种申种师中种师道,全要去死。 对于任潇潇来说,这件事她要发挥自己的能量,让僵局得以解开。 她当然不了解此中的内幕。别说她了,就连向发也不了解微山湖对于折家的真正重要性。 向发觉得那只是一处石炭,你们折家经营的很好,所以我们向家看上了。 现在赵佶把地抵押给了我们,我们拿下之后,咱们两家再重新谈谈。都是世家,肯定不能撕破脸面。 这时候的向家,已经有点后世资本的雏形。他们并不亲临生产第一线,而是试图通过资本,股权,这一系列的手段,达到控制的目的。 做事的还是折家,当然,利益也是两家来分,我们向家,只是要一个主动权而已。 可是折可存恰恰不能给他主动权,哪怕暂时给你点钱都可以——何况折可存一文钱也没打算给。 这就是根本的矛盾所在。 任潇潇哪里知道这个。她只是觉得,既然官家把地抵押给了向家,现在还不上钱,当然要把地产转到人家名下了。 这不是合情合理吗。折家不给,就是没道理。 她的总体想法是促成这件事,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本事。而在这个过程中,为折家争取一些利益,也算是对得起秦牧了。 不过是一块石炭,那有什么好争的。秦牧那么多好玩意,随便倒腾点出来,岂不是就比石炭赚钱的多。 任潇潇的利益所在,就是在这个谈判过程中,起一个主导作用,从而彻底提升自己和太子的份量。 三方三个心思,这谈判怎么进行。 更何况这三人里面,任潇潇是最不了解内幕的,她清了清嗓子,赵桓立刻给她的杯中添上热水。 “两位,不妨听奴家一言。”任潇潇微笑着开口了。 ------------ 第二百九十二章 霸王团 “刚进城就去看矿,这不是二八开能打发走的。”项管家弓着腰,恭敬的对项氏一族的族长项英文说道:“先发制人?” 他是项府大管家,项家是利国监这片地面上实际的主人,一般日常俗事,全由他来出面。 秦牧一接任,项管家就盯上他了。 按照惯例,新任知监都要来项府拜会项员外,项管家为此也做足了功课,就等着秦牧带着礼物上门了。可是没成想知监根本就没来。 上任以来,新任的知监一直带着他的手下在城里城外的转悠。 这什么意思?莫非要破了几十年规矩,要给项员外来个下马威,二八份账不满意,他要三七吗? 在项官家看来,此人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利国监可说几百年都是项家的产业,虽然到了大宋朝,现在大部分矿山都是归朝廷所有,但是还有一部分矿山,和大片的土地,以及全部的矿工,可全都是项家的人。 没有项员外点头,这片地面上,谁也别想拿走一斤铁! 新知监这个态度,可是太嚣张了。这让项管家都想出手教训教训这不知死的鬼。 项英文摆了摆手,说道:“不急,跟他耍耍!” 利国监这片地方,他项英文就是皇帝。如此嚣张的知监,芝麻绿豆大的官,竟敢不来先拜会自己,简直岂有此理。 拿自己当什么了?拿项家当什么了?泥胎?破庙?不值得你拜上一拜? 秦牧哪想得到自己莫名其妙就惹上了一个对头。 不过他不懂事不要紧,有懂事的。秦牧是来当知监,但是利国监可不是只有知监一个位置,下面还有一群办事的官吏呢。 他们可是利国监的老人,深谙官场规则和江湖行情。 开始几天,他们还和秦牧不熟悉,摸不透新上司的秉性,不敢多嘴。可是眼见着知监像二百五似的,完全不懂得江湖规则,上官也不去拜拜,世家也不去访访,每天就跟上了磨的驴一样,转个不停。 这不是做官的道理呀。 这样他们就不得不说话了。不说话不行,再这样下去,就连累了自己了。。 所以他们公推了一人,汤参军,去和秦知监沟通沟通——您别犯傻呀! 汤参军,字邦德,为官多年,不过一直就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在利国监这里,干了二十来年,也算是半个本地人了。 他不能任由知监发疯,那不只是害了知监,更要命的是会害了自己。 到了人家地头,不去拜拜土地爷,天天钻矿山做什么?难道你来挖石头的? “汤参军,找我有事吗?”秦牧见汤参军进来,就放下地图,请他坐下,还顺手推过去一盒烟。 汤参军连连点头哈腰,手脚麻利的抽出了一颗,先双手奉上秦牧。 秦牧摇摇头:“参军,我不抽烟,你随意。” 汤参军这才给自己点着了烟,坐在椅子上,赶紧抽了一口。好舒服的感觉!嗯,万宝路,传说中的皇烟!皇上才能抽到的烟,没想到新知监能有。 看来这小子有点来头。 汤参军更加放低了姿态,犹豫半晌,说道:“知监,您看您来了这片地界也有一阵子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去项家看看?” “去项家?”秦牧一愣。 怎么,难道自己的意图暴露了?他是要去项家看看,但那是要去买矿山,现在准备工作还没完成,秦牧根本就没去的打算。 可是汤参军怎么知道自己的计划呢? 汤参军看到秦牧一脸不解的神色,连忙给他解释道:“知监,看来您有所不知。这新知监初到此地,必然要上拜知州,下访世家。” 秦牧这才明白汤参军的意思。不是自己的计划暴漏了就好。他脸色慢慢放松下来。 汤参军以为秦牧听进去了自己的话,立刻压低声音说道:“咱们的上司,是徐州知州,不过这块可以放一放。当务之急,是本地的地头蛇——项英文。” “噢?”秦牧明白了。不过他装不明白的故意问道:“这个项英文很……” “很强很霸道。”汤参军伸过头来,靠近秦牧说道:“知监,在下和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若是你想要利国监顺利出铁,项英文不得不拜呀。” 汤参军作为下属,也作为利益相关方,他不得不详细的给秦牧讲起了这片地面上的规矩。 到最后,秦牧总算对本地的人事方面有了一个大概了解。 “多谢,有劳汤参军。”秦牧送走了汤邦德,顺手把那盒万宝路塞进了汤参军手里——人家也是一番好心。 回到屋里,秦牧立刻呼叫邱晨:“特战大队,立刻集合,目标,利国监。” 虽然武永福带着近卫团一个班跟着自己,但是秦牧觉得这件事,如果弄到最后不得不动武,那么最好还是采取特种作战更有利一些。 汴梁那边已经不需要特战大队驻守了,微山湖的归属问题已经解决。 折可存后来私下联系了向发,两人秘密见了一面,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谁也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但是自那之后,向家彻底对微山湖煤矿死了心。 朝堂上也再没有了攻击折家的奏折,就算有不开眼的人,比如殿中侍御史李纲,三番屡次再次上奏,弹劾折家,但是这都轮不到赵佶出面,王黼蔡京等人就给驳回去了。 赵佶非常开心。这样多好,大家和和气气的,一起风花雪月,享尽人生。 他甚至很佩服自己。那天在朝堂上,被众人逼得无奈,他不得不说“速拿吴玠进京”。 可这是他口头的话,落在纸上时候,他给改了一个字。“速拿吴玠进京”变成了“速传吴玠进京”。 一字之差,天上地下。 这样吴玠就不是钦犯了,而是奉旨进京面圣。 可是这时候吴玠早跑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份有了天差地别的变化,如今他正乘船顺流而下,一路来到了利国监。 到了这里,天色已经挂晚,于是吴玠的船队就停在码头,今夜,就在利国监过了。 这里是大宋朝的钢铁产地,这种地方,都是有钱的所在。 吴玠心里早拿定了主意。既然要做草头王,那么钱越多越好。 他伐辽时候抢了一路,但是一路上都是百姓,没几个有钱人,真填不饱吴玠的胃口。 现在到了利国监,这样有数的天下富地,不抢那么一把,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辛苦——反正自己都成钦犯了。 实际上吴玠对这个钦犯的名头也没多在意。大宋的局面他早看清楚了,圣旨不出汴梁城。 在汴梁城内,赵佶的话或者还有用,可是出了汴梁,若不是出动禁军,哪个官府能动的了自己?难道自己这两千人是吃素的吗? 怎么说这也是折家军的底子,南征北战,尸山血海的经过,都不是软柿子。 第二天,经过一夜的休整,吴玠早早起身,换了便装,说了句要去散散心,就独自离开了军营。 吴玠自幼聪明伶俐,可以说情商智商都很高,所以他没怎么费劲就把利国监地面上的事情打探清楚。 这块地方,最有钱的就是项英文。 很好,就是你了。 项家,自古就出武将。项羽,是项家先祖,项英文一直以项羽为荣,所以项家族人,每一个人都从小就习武。他自己也是一身功夫,等闲八九个人不是对手。 大宋朝,民间一直有习武之风。老百姓不会点武艺真不行,因为到处都是土匪。 土匪不能抢官府,自然只对老百姓下手。 老百姓逼不得已,只能结团自保。宋朝可以说遍地团练。 因此秦牧在组建近卫团的时候,韩城知县毫不在意,这是大宋朝的常态。吴家庄一直没有团练才是另类。 项家有钱有人,所以他家的团练更是厉害。 霸王团,就是项家团练的名号。显然项英文希望自己的团练就如西楚霸王一般无敌。 而霸王团也的确没有辜负项英文,在这片土地上,正因为有霸王团的存在,土匪都不敢来。来一个,杀一个,都不带眨眼的。 衙役,那更不敢跟霸王团较劲了。连土匪都不行,他们算什么? 项英文正是因为有霸王团做依靠,所以才是利国监真正的话事人。 做地头蛇,要有钱,还要有刀,否则谁怕你。他项家诺大的财富,难道要靠汴梁城里的的大宋皇帝来保护吗?真是笑话。 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这才是项英文的座右铭。 如果秦牧知道他的座右铭,到是会点头认可:“没想到咱俩还是知音”。 可是显然项员外没把新上任的知监当知音,他今日把霸王团全体召集过来,只想给秦牧看看,这块地面上,到底谁说了算。是你,朝廷的小知监,还是我,楚霸王的子孙。 霸王团明显感受到了项员外的怒气,所以他们今日操练的尤其卖力。 对,要给那不知死活的知监看看。敢不来项员外府上拜会,你是有九条命的猫吗? 霸王团足有五百人,这在利国监就是一股无敌的力量。五百条大汉耍起刀子来,那是寒光一片, 摄人心魄。 项英文很是满意。小知监,来吧,老子跟你耍耍。 遥遥望着五百个全副武装的霸王团,吴玠皱起了眉头。 这真是倒霉。自己不过是想抢一把就走,可哪曾想到,项家有这么强大的民团呀。 既然这样,那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 若是没有民团,吴玠还不准备开杀戒,他是来求财不是来要命的。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作为大将军,吴玠很清楚,战争中没有妇人之仁的存在。 现在项家大宅前面的广场上,足有五百条壮汉,各个手里挥舞着刀子。若是自己手下留情,那就是对自己,对兄弟们的犯罪。 “杀光!”吴玠低声发出命令。 项家大宅并不在城内。利国监这个城池太小了,根本容不下他项家。 所以他这块宅子,是在城南十里 ,独自的一片庄园。这也给了吴玠最好的机会。杀光了这里的人,一时半会都不会让朝廷知道。 霸王团正操练的兴奋,刀子都耍出了花来,却没想到一片马蹄声响起,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箭雨。 这样的场面他们那里见过。霸王团号称霸王,那是对老百姓来说。欺负百姓,他们一个顶仨,当然霸王一样。 但是对上官兵,尤其是真正战场上厮杀出来的折家军,哪怕这些人不过是折家军不要的残兵,他们也绝不是对手。 甚至他们连应对的办法都没有。两军对阵可不是黑社会混战,更不是他们仗着人多欺负百姓。 一进一退,都是有规矩有战法的。别看折家军这群残兵腿脚不利索,但是他们一辈子长在马上,骑马一点没问题。 没有盔甲和弓箭的民团,就是军队眼里的死人。他们立刻纵马射箭,三轮箭雨过后,霸王团已经没几个能站着的人了。 此时折家军已经杀到霸王团的跟前,雪亮的马刀挥起,一片寒光闪烁。 这可不是玩笑一样的刀花,而是夺人性命的闪光。 只一阵冲锋,霸王团已经再没有一个活人了。 项英文只看的目瞪口呆。这哪里来的军队?为什么要杀我项家? 别看他自比皇帝,可是充其量,项英文就是山里的土地主。这时候他大脑一片空白,连下令关闭院门的能力都没有了。 项家大院的门都没来得及关闭,折家军——这时候应该称作吴家军,已经一阵风一般的杀进了项家大院。 将军说了,不留活口。 ------------ 第二百九十三章 徐州知州 “全死了?”秦牧望着邱晨,有点不敢相信。 “报告团长,项家大院没留下一个活人。”邱晨立正敬礼。 接到了秦牧的命令,邱晨立刻集合队伍,来到了利国监。 他们乘的是折家快船,带挂桨机的,所以虽然出发的晚,却比吴玠的船先一步到了利国监。 秦牧调特战大队过来,只是给自己多一个战术选择,并没有准备马上启用。 他还是想走正常的途径,先去和项家谈谈,能买下来最好,即使买不下来,也可以用朝廷的名义征用,先把矿挖出来。至于利益,可以慢慢谈。 可是没想到吴玠突然来了利国监,而且来了就动手。他都没来利国监拜会秦牧——当然吴玠也不知道秦牧现在是这里的知监,说干就干。 吴玠是昨夜到的利国监,今天就血洗了项家,一个活口都没留下,甚至连宅子都给烧成了灰烬。然后吴玠拍屁股就走了,现在估计已经跑出几十里地去了——毕竟他们顺水而下,船快。 现在这样的局面,到让秦牧不得不暂时冷静一下。 秦牧并不是不知道吴玠要动手。如果他连这个都不知道,那特战大队岂不全是废物! 吴玠的所有行动都在特战大队的监视之下,包括对项家大院的屠戮,邱晨甚至还录了视频。 视频秦牧看过,但是他对于吴玠能把项家大院烧的如此彻底持怀疑态度。 吴阶只是抢钱,抢完了顺便放一把火,能消灭多少证据消灭多少证据,实际上一个残存的房子对吴玠没什么威胁。 可是秦牧借助视频看的明白,这把火烧的异乎寻常的猛烈和迅速,根本就不像是本时空的技术能造成的。 这不用问,肯定是特战大队干的。 只是这个权力,邱晨是有的。秦牧总不能连特战大队的一举一动都限制。特种兵,是要独立解决问题的。 显然是邱晨做了他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让这把大火烧的更彻底点。这样别说房契地契了,甚至连项家的石狮子都快烧碎了。 项家这处庞大的建筑群,现在已经是一片白地。 “折家的人呢?” “报告团长,孟珙和他的人都留下了。咱们的队员也全部归队。” 秦牧点点头。折可存派人监视吴阶,到了这里也就可以结束了。之后吴玠爱去哪去哪,已经和自己无关了。这样的话,就别浪费折家的力量。 孟珙是个人才。吴玠要去抢劫,肯定要避开孟珙和他的人。 这时候,孟珙已经得到了秦牧的命令,找个借口离开。 这件事孟珙做的非常自然,一点没让吴玠怀疑。而且吴玠逃跑时候,还自以为得计,甩下了孟珙,哪知道这正是秦牧的授意。 邱晨看着团长面色不好看,不由得望向秦牧身边的方好音——这次来利国监有方好音陪着秦牧。 方好音使了个眼色,邱晨连忙退了出去。 秦牧这时候的心里正天人交战。 吴玠要抢劫,他一开始就知道,可是秦牧并没有出手阻拦。 他也想借着吴玠的力量,消弱项家的势力,然后能借机下手,夺取矿山。 只是吴玠行事如此狠辣,却大大出乎了秦牧的意料。他没想到吴玠杀这么多人。按照以前的经验,吴玠只抢东西不杀人的。 如果当时秦牧想要阻止吴玠,是完全可以做的到。 吴玠根本不知道,他在指挥抢劫的时候,邱晨和他的特战大队正埋伏在四周。只要秦牧一个命令,邱晨随时可以要了吴玠的小命,阻止这场杀戮。 可是秦牧犹豫再三,始终没有下这个命令。 邱晨当然乐不得如此。本来应该他干的事,吴玠替他干了,还干的这么彻底,远远超过梁山宋江在青州的作为,这让年轻的大队长非常满意。 所以等吴玠撤走之后,邱晨派人在去给项家大宅加点燃料,让这把火烧的更彻底。 他们有的是汽油柴油煤油,所以这把大火烧的跟天火一般,完全没得救。 当然邱晨不会把队员的行为拍进视频,所以秦牧也就看不到特战大队的行动。 邱晨知道团长心软,可是他更知道团长的事业是刻不容缓。项家敢挡在团长面前,敢拦着近卫团的脚步,肯定是必须死的。 只是现在吗,要给团长点时间,让他休息休息。等团长休息好了,就又可以带领我们前进了。 正在这时候,汤参军匆匆走了过来。 “站住,什么事?”邱晨立刻拦住了汤参军。他已经和利国监的众人见过面,彼此认识。 “我要见知监,有要事!”汤参军急的脸都扭曲了。 他刚得到消息,有一伙贼人洗劫了项员外的庄园。项家上下几百口子,全给宰了。不仅如此,霸王团也没留一个活口,甚至连庄子都给烧成了白地。 这是天大的事情,汤参军听到这个消息,连汗毛都炸起来了,他哪敢有半点耽误,立刻就一路小跑来找秦牧汇报。 知监是这片地方最高长官,这事他不管不行。 “等着,知监正在休息。”邱晨稳稳的挡在门前,一动不动。 “你可知发生了天大的祸事,我必须马上见到知监,否则,耽误了大事,你担待不起!” 汤参军知道邱晨是秦牧的私军,所以也不敢过分。 而且,他对于秦牧和他的这些手下,非常忌惮。因为这些人,全是和尚——都没头发。 在大宋,短发就是没头发一样,就是和尚。 汤参军不明白为什么新任知监是和尚,而且更不知道为什么,他还带了一群和尚兵。这也太怪异了。 这些和尚兵虽然表面上没多厉害,但是汤参军眼毒,他看得出来,这些人全是杀过不知多少人的老兵,已经杀气内敛,返璞归真,外人看不出来了。 汤参军清楚,一旦这些和尚兵出手,利国监这片地面上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霸王团也不行。 何况,现在霸王团还全死了。 想到这里,汤参军突然浑身一哆嗦,他想到了一个可能,别是秦牧派人杀的项英文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知监可真是笑面虎一个。枉自己还苦口婆心的劝说他早日去拜访项家,哪知道人家心里早就有了主意。 斩草除根,连根拔起,连三岁孩子都不放过,这人可真够狠的! 汤参军感觉到一阵后怕,他转头想走,却在这时候,屋里的秦牧说话了。 “请汤参军进来。” 邱晨立刻让开道路。 汤参军简直马上就想跑,可是邱晨这一让开,他却不敢跑了。 这和尚兵好像有一股法力,虽然他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可是只眼神就逼的汤参军不得不向屋里走。 无奈之下,汤参军硬着头皮来到屋里。 “汤参军,你找我有什么事?”秦牧静静的问话。 “知监,大事不好,咱利国监出了天大的祸事,”汤参军一咬牙,该说什么继续说了:“项英文一家老小,全被土匪杀了,连庄子都烧没了。” “这事,我知道了。”秦牧懒得装蒜:“你就说该如何善后吧。” 咦! 汤参军万万想不到秦牧会如此回答。 在汤参军看来,这件事如果不是秦牧做的,那他应该还不知道。如果是秦牧做的,那也应该装作不知道。 怎么他一口承认自己知道了?这是打的什么主意? 你不按规矩打马吊啊! “汤参军,”方好音开口了:“我家官人的话,你没听明白吗?” 汤邦德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怎么知监夫人也如此心狠手辣呢。那是好几百口子,若是算上霸王团,几乎上千人,一下子全死了。你们真就一点不在乎? 这也难怪他大惊小怪。利国监这块地方,因为是朝廷的钢铁重镇,又加上有项家,有霸王团,所以一直以来没闹过土匪,是一块难得的好地方——对汤参军来说。 往日里,民间打斗,比如霸王团杀人,项员外发火,也就弄死个三五个,九十个,哪如今日,一下死了上千人。 汤参军没这个经历。 可是方好音什么出身?她是方腊的闺女,真刀真枪的上过战场,死人算什么,再多都不放在她眼里。 她只想尽快的平定地方,让官人的大业能顺利展开。 眼见着汤参军都不会说话了,方好音有点不满,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汤邦德,官人问你话呢!” “这……”汤参军立刻清醒过来。他不愧是积年老手,迅速的就拿出了一番方案:“知监,夫人,眼下当务之急,是派衙役看守现场,维持秩序,同时立刻上报知州。这事,咱们解决不了,得州里看着办。” “那好,你去安排吧。” 秦牧随手打发走了汤参军。 这种官场流程,就交给他去办,秦牧还有大事要做。 项家烧成了白地,这个矿山的地契肯定是没了。这个时候,自己再不动手,还等什么呢? 总不能让项家白白死掉。 做地契去! 利国监项家全家被屠,霸王团五百人全死了,这么大的事情,让徐州知州陈铠顿时坐不住了。 他才坐到这个位置没多久,可以说椅子还没坐热呢,怎么突然发生这么大的事情。 陈知州觉得自己太倒霉了!这位置可是他好不容易花钱运动来的。 之前他在苏州做知州,可是那片地方,刚遭了方腊的糟蹋,整个地面都不太平,所以陈铠一直在不停运动,想换个安稳地方当官。 花了大笔银钱之后,他总算是走通了李邦彦的门路,正巧徐州原知州致仕,他就调来了这里。 这地方好,守着利国监,这就是守着钱袋子,若是不能抓上大大一笔,怎么能对得起自己送的那么多礼。 可是还没等他伸手呢,利国监就出来这么天大的麻烦。 这是要自己老命呀!一千多口子,好狠的土匪! 还好,土匪跑的快。 哼,若是他们跑的不快,老子都不敢出城。 现在既然没土匪了,那就得下去利国监看看。这个姿态必须得做。 再说,地方上出了这么大事情,岂不是正好自己上下其手! 利国监这三个字,在陈知州眼里仿佛开始泛起了金光。 三班衙役,随本知州出发!杀奔利国监! 抢钱去!不,错了。是抓土匪去! ------------ 第二百九十四章 正一道张逸 利国监小小的地面上,一下子死了一千多人,这可不是一千多蚊子,那都是人命。 除了项家基本死绝了,剩下的人可还有亲人。霸王团不全姓项,他们大部分都是外姓人。 这些人也是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一下子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这让活着的人如何能接受。 顿时利国监里一片鸡飞狗跳。有的就去城外替家人收尸,有的就来到了衙门击鼓喊冤。 外面的鼓声一下紧似一下,秦牧戴上耳机,来个不闻不问。 他现在时间紧迫,正玩命的制作新地契。项员外不能白死,他的土地矿山,必须全转到自己名下。 虽然来到这个时空两年多了,但是秦牧的计算机水平一点没荒疏,一张一张的全新地契,迅速的出笼了。 正规的地契是一式两份,一份在主家手里,一份在官府衙门里。现在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项家所有的文字纸片全烧没了,秦牧才可以上下其手。 总算弄完了这些,秦牧摘下耳机,就听到外面的各种喊叫声。 “官人,你就这样走了,奴可活不下去了……” “儿呀,你死的好惨呀……” “爹爹,呜呜呜……” …… 秦牧起身,整了一下衣冠,来到大堂之上,坐稳了身形, 向邱晨点点头。 邱晨立刻吩咐开门。 大门一开,一群百姓跌跌撞撞的就冲了进来。 “啪啪啪……” 衙役分列两旁,水火棍凶狠的敲击着地面。 顿时,百姓被吓住了,一时都停住脚步,不敢再向前冲了。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这在本时空可不是玩笑话。一个知县,是的确能掌握这块土地上的百姓生死的。 别看项英文根本不鸟知监,可是百姓不是项英文,他们可没那么大胆量,也没那么大本事。 知监就是这块地方上的天,除了项员外和霸王团,他们就最怕官府了。 如今项员外和霸王团都死了,可不就是秦牧最大了吗。 “一个一个说。”秦牧一拍惊堂木,震慑住全场,然后一指最前面那个老者:“你先说,见本知监何事?” “知监,我两个儿子都是霸王团的人,今天全被土匪杀了,我要请知监给老朽做主,捉拿凶手,替我儿偿命。” 有人带头开口了,就好像洪水找到了泄洪道,顿时大堂内七嘴八舌都叫喊开了。 汤参军一边拼命的记录着,一边偷眼看秦牧。 这么多苦主堵着衙门,纵然都是草根百姓,可是架不住人多呀。 而且这次来的人,基本全是霸王团的亲人。能加入霸王团的人家,算是利国监这片土地上的上等人家。真穷的人项员外还不要呢,都给我去矿山背石头。 汤参军觉得秦牧这次惹了**烦。就算你杀了项员外一家,又连根拔了霸王团,可是这些人的家属,足有两三千人,你杀的完吗? 如果你把他们也杀了,那利国监还有人吗? 汤参军觉得知监就是再残忍,也不能这样做吧。如果秦牧真做出这样的事情,汤邦德马上就得跑。这是魔鬼啊,宁可官不做了,也不能跟在魔鬼身边,否则说不定自己脑袋什么时候就掉了。 可是不杀的话,这群人围着衙门,这事可怎么处理? 人声嘈杂,只吵得秦牧脑仁疼。 他以前哪里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不论带兵还是建设,一切都是有规矩的。可是眼前这群人根本没有什么规矩可讲,在他们看来,我们家死了人了,知监就得给我们去抓凶杀。 若是平常百姓,断没有这个胆量,敢威胁知监。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一来,他们不是寻常百姓,他们是富裕百姓,是利国监这片地方上的上等家庭。他们觉得知监不能把他们当泥腿子看。 二来呢,人多啊!五百个家庭的人凑在一起,也是几千口子,法不责众,难道知监能把他们全杀了不成? 别看现在衙门大堂里面只有几十口子,可是衙门外面足有千余人,知监敢动他们一下吗? “抓凶手!给亲人报仇!赔钱!” 秦牧听了半晌,总算是听出点眉目了。 抓凶杀,报仇,可以理解,但是赔钱是个什么鬼?难道大宋这个时空也有**赔偿不成? 又不是衙门杀的你们亲人,凭什么要衙门赔你们钱呢?再说,一条命赔多少合适? 以前有这个惯例吗?他不由得望向了汤参军。 汤参军立刻来到秦牧身后,附耳低声说道:“知监,没有赔钱这个惯例,绝不能点头。” 秦牧点点头。这才合理。想来本时空的官府也没那么亲民,还有官方赔偿这么一说。 不过既然没有前例可循,为什么这群人开口要赔偿呢?这有点不合常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可是衙门没有欠你们钱! 秦牧冷眼扫过眼前这群苦主。 这一下,众人的声音顿时弱了下去。秦牧早就不是原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良好青年了。 他杀过人,还不止一个,所以一旦他眼神转冷,自有一股威严四散开来。 这些百姓顿时抵挡不住,逐渐停止了吵闹。 眼看着场面就要被秦牧控制,却在这时,众人身后转出一人。 他施施然来到众人面前,稳稳站在秦牧的对面,先向秦牧施了一个礼,然后开口说道:“知监,今日我利国监遭此大难,可以说家家戴孝,户户悲伤,这天大的祸事一来,别说百姓人心不稳,怕是矿山的劳作也不能正常进行。” “你是?” “在下张逸,”此人不卑不亢的说道:“正一道天师张过,是在下大哥。” 正一道的人。秦牧没想到自己还没去找他们,对方却跳了出来。 刚才他好不容易控制住局面,让人群能冷静下来,却不成想被这人一下子又搅乱了。 张逸一出头,他身后那群人顿时呱噪起来。 利国监地面上有两大股势力。项家是当仁不让的地头蛇。几百年的世家,再加上有霸王团做打手,一直横行乡里。 可是除了项家之外,正一道的张家也不遑多让。 如今大宋的皇上好道,要不怎么林灵素能时刻伴在赵佶身边,甚至都住进了皇宫呢。 天下道门,在本时空是超一流的存在。而道门中的道门,首推正一道。这点林灵素都比不了。 正一道,也叫天师道,是东汉张道陵所创。到现在,已经传了近千年了,在道门中地位尊崇。 尤其到了大宋朝,因为历代皇帝都信奉道教,正一道的地位更加高贵。 按照历史来说,宋真宗曾召见第24代正一天师张正随,赐其“先生“的称号,自此,直至南宋末第35代天师张可大,每一代天师都得到了赐号。 张继先,字嘉闻,又字道正,号翛然子,“翛然子”。 正一天师道第三十代天师。元符三年嗣教,宋徽宗赐号“虚靖先生”。 这就是历史上的正一道盛况。可是在本书里面,因为必须避免写宗教,所以张继先这个人名,就不会再出现。 这不像蔡京王黼,甚至徽宗赵佶,他们在二十一世纪哪还有后人! 可是正一道一直流传到现在,如果写真正的人名,难免给作者惹麻烦。所以取代他的位置的,是张过,正一道第三十代天师。 正一道有如此的地位,自然在张家祖籍所在,也是一股强大的势力。 天师张过自然在龙虎山,那是正一道宗坛所在,他不能不在。可是老家这块,也不能丢开。 张逸是张过的亲兄弟,就是负责管理张家祖籍这片的产业。 今天的事,张逸根本没有想到。 这也不怪他,只怪吴玠行动能力太强大了。 吴玠前一天晚上来,第二天就开抢,这谁能料的到。张逸根本就没这个概念,等他知道消息时候,土匪早跑没影了。 土匪跑了不重要,重要的是,张逸发现眼前是个绝佳的机会。 项英文死了,项家人也基本死绝了。可是项家的地还在! 土地,是本时空最宝贵的财富。现在凭空多出了这样大一片无主的土地矿山,若是张逸没有半点想法,那他就不配姓“张”,就不配做张道陵的子孙。 张逸迅速的盘点眼前局面。 项英文刚死,而新知监才来,这正是自己绝佳的好机会。若是老知监,对本地知根知底,怕还不好操作。 新知监就不用怕了,他才来几天,能懂得什么?再说年纪又那么年轻,啥事不懂。连到了地方应该拜会本地豪门都不知道。 愣头青一个! 张逸果断的把握住机会,鼓动这群苦主来衙门闹事,要钱! 必须把事情闹到不可开交,让新知监毫无办法,自己才能以超然的身份出面。 他非常自信。项家人和霸王团全死绝了,这片地方,就是张家人说话,就是正一道说话。 如果知监明白事理,那么自己不介意和他二八分。当然,“八”是自己的,“二”才是自己赏他的。 一开始张逸藏在人后,冷眼观察。 只见局面按照自己所设计的,进展很顺利,新知监似乎一时有点懵。 可是没成想,那个汤参军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这个知监马上就冷静下来,一瞬间霸气外露,震慑了场面。 这下子张逸不得不亲自出面了。这些百姓,真是废物,靠他们成不了事。 他来到秦牧面前,身份一亮,两句话就点明了局面。 知监,你看着办,要是安抚不了眼前这些人,你一块铁都拿不走。 张逸知道,大宋朝买下了幽州城,皇上欠了向家一屁股债,所以要利国监十倍的产铁。 这就是他的底气所在!你这个小知监,如果不能按我的意思摆平局面,你就根本完不成官家交代的任务。 不听我的,那你就等死吧!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各位读者节日快乐!我们永葆童心!) ------------ 第二百九十五章 张逸的失算 有了张逸站在人前,苦主立刻有了主心骨,他们再次大起胆子开始吵闹起来。 大堂之上,一时之间竟然恍如菜市场一般。 汤参军连忙望向衙役。可是这群衙役此时却一个个低着头,装死狗,就当眼前的一切都不存在一般。你们愿意怎么吵怎么吵。 这让汤参军更加着急了。可是着急也没有办法。因为他本人也怕张逸。 利国监这块地上,因为出铁,所以历来就有各种势力在其中不断倾轧。 每一次新知监到任,都是一次势力的重新洗牌。新来的官,哪有不想捞钱的,能眼看着项家张家吃的漫肚溜圆,自己穷的叮当响吗? 当然要斗争! 可是不论明的暗的,最终失败的全是知监,只能接受人家定下的规矩。否则别说拿钱了,连铁矿的运行都保证不了。 这让衙役们也学乖了。既然利国监说话算数的不是知监,而是张逸,那为什么自己要给知监卖命呢? 开始时候冲进来的只是百姓,张逸藏在后面衙役没看到,自然要水火棍敲的山响,吓唬吓唬人。 现在张逸站了出来,他们敢吓唬张员外吗?现在他们敢吓唬张逸,晚上出门就会被人打闷棍。 正一道的势力,并不比霸王团差,只是作为道门,多少含蓄一些,不那么肆无忌惮。可是在大宋这个时空,利益,都是靠自己守护的,指望朝廷绝对不行。 所谓皇权不下乡是什么意思?一方面来说,就是皇帝只管到知县这一级,下面朕不管了。可是另一方面来说,知县要执行朝廷命令,比如收税派徭役,那不是靠衙役,而是靠乡里的大佬。 这些大佬,如果没有自己的武力,谁会听他们的话?百姓绝不会全都那么老实巴交的,能反抗敢反抗的多了,只是乡间大佬武力更强大,他们打不过人家。 张逸和项英文一样,是有着足够的暴力的。正一道本身就是一个组织,组织自然就有力量。 就好像霸王团欺压百姓毫不费力一样,他张逸对着利国监里面的每一个百姓,也是有着生死大权的。 他要看一个衙役不顺眼,有九十九种方法让这人死掉,还最终牵连不到自己身上。 衙役都是人精,哪能不懂这些。所以他们自张逸一出面,就自动变成了庙里的泥胎木雕,除了两个鼻孔会出气,剩下的,连眼珠都不动一下,只直勾勾盯着地面。仿佛地上的土坷垃比花还好看。 汤参军指望不上衙役,他左右看了看同僚,发现同僚也是和衙役一样。 这让他心里顿时一凉。没指望了。自己别做出头鸟了。反正知监就给了自己一盒万宝路而已,犯不着为这小子卖命。 汤参军心一横,也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化作了入定的神仙。 你们斗吧,老子歇了。 张逸把局面看在眼底,不禁心里泛起了一股得意。看到没,项霸王死了,利国监,我张逸就是第一人。什么事,没老子点头都不算数。 这个项霸王的地,我张家要定了! 邱晨和几个特战队员站在衙役身后,大堂的角落里,冷冷的看着张逸表演。 在邱晨眼里,这个姓张的家伙简直就是戏班子里面的丑角。看起来人五人六,做起事趾高气扬,可是他身在局中,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 这简直是太可悲了。 难道你真的以为项英文一家是死在土匪手上吗? 天真的很!如果不是团长点头,吴玠哪有半分机会说话。邱晨有一万分的自信,就凭自己的特战大队,都不用武连长和他带来的一个班,就可以完全彻底的消灭掉项家。还可以同时干翻吴玠的两千人。 邱晨完全不是说大话。吴玠跑路到现在,一直是坐船——大宋有着极为出色的船运,他的人和马,以及各种物资都在船上。 若是对着本时空的军队,就算在岸上放火箭,也不能很快烧光整条船,吴玠有大把时间反击。 可是在近卫团的特战大队眼里,那就是一条条活棺材,他们有足够的手段,让吴阶和他的人,连船都跳不了,就全死在河上。 邱晨有这样的底气,所以看着大堂中嚣张的张逸就越发的不顺眼了。 是谁给你的自信,敢这样和我们团长说话,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 他不由得望向了方好音。邱晨知道,这时候团长肯定不会命令他开火的。到是可以看看圣女的意思,若是圣女点头,他就可以准备了。 当然,近卫团上下,绝不会按照方好音的指使行事,邱晨也牢记自己是秦牧的战士。只是如果圣女有杀了张逸的心,她一定能劝动团长的。 毕竟近卫团上下都知道,团长对圣女非常宠爱。 不过方好音看也没看这边,她一身男装,站在秦牧身后的阴影里面,正观察着大堂中的情况。 看来这个张逸很不简单呀。竟敢用停工威胁表哥。谁不知道现在赵佶要铁要的急,要的多。 而且就算不管赵佶,秦牧的钢铁厂的建设已经展开,马青,吴小妹,童汉,在微山湖已经开始了各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就等这边的铁矿了。 这时候你敢跳出来给表哥添乱,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吧。 方好音当然想一枪崩了张逸,可是她知道这不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方好音有点后悔了。她想着自己应该出面,偷偷联系一下吴玠,让他再多待两三天,把地面上一切不该存在的势力全除掉再跑。 可是吴玠现在早跑没影了。想联系都没法联系,他可没有通讯器材。 绝不能让大堂上再乱下去。她很清楚的知道,如果秦牧不能妥善处理好眼前的局面,那就失了威信。没有了威信,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展开呢? 怎么办? 方好音不由得望向了自己的男人。 秦牧稳稳的端坐着,那笔直的身姿,一下子就给了方好音无穷的信心。有表哥在呢,怕什么。 这帮反动派——秦牧的话,还能翻上天去不成?一群跳梁小丑而已,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 他们也不可能知道,表哥的战车已经开始发动,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一切反动派都将被碾成粉末。 “抓凶手,报仇,赔钱。” 人声鼎沸,简直让大堂变成了真正的菜市场。 “啪!” 秦牧一拍惊堂木,顿时如天降炸雷,瞬间大堂就安静了。 知监发火了,百姓不由得不害怕。 “你说,”秦牧一指最先发言的老头,“你要什么?” 那老头毕竟年岁大,经历事情多,所以这时候没有被知监的威严吓住,他行了个礼说道:“老朽要的,和乡亲们一样,求知监抓住那群土匪,给亲人报仇,然后,给乡亲们一点补偿。” “好,”秦牧提高音量说道:“你们也都是如此要求吗?” “是,我们都是。”众人七嘴八舌的回答。 “很好,”秦牧哈哈一笑说道:“这件事不难。抓凶杀需要时间,但是给乡亲补偿却容易。项英文一家的土地,本知监决定,就酌情分给各家苦主。” “啊!”苦主们简直惊呆了! 知监这么好说话,竟然真的给自己分钱! 其实抓凶手什么的,全是幌子。他们也不是白痴。项英文连他霸王团都被土匪杀了,靠知监和他手下的几十个衙役能抓住凶手吗?显然不可能。 他们真正要的就是钱。张逸在背后的鼓动,也正是以这点为诱饵。否则老百姓吃饱了撑的来知监衙门找事? 完全是因为看到了好处。 他们是打算闹一闹,看看能不能多少讹俩钱出来。这个知监刚来上任,年纪又小,也许不能任事,一吓唬就掏钱了。 只是他们也没想到闹一次就能拿到钱,都做着继续闹的打算,可是没想到新知监办事如此痛快,直接就要给他们分项英文的地。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呀。 顿时人群都欢喜疯了!死了一个人,能换来一块地,这买卖做的过呀! “知监英明!”一片阿谀奉承的声音响了起来。 秦牧微微一笑,说道:“每一家的补偿方案,我会和同僚仔细考虑,不过我可以先放下一句话,每一户失去亲人的家庭,我会给不低于五亩地的补偿。” “五亩地!”人群顿时炸锅了。五亩地啊,这可是真正的金馅饼。 “知监,我们爱你!”顿时人群开始狂呼。当然,这只是秦牧的心里幻觉,人家毕竟还是大宋人,不会如二十一世纪的脑残粉一般,把爱挂在嘴边,说起来轻飘飘没屁的份量。 不过百姓的欢喜是压抑不住的。本时空的土地极为金贵。他们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土地。利国监这地方有矿,可是就像阴天一样,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呢? 没人知道哪块地,哪座山埋着矿产,所以项家和张家就是本着有杀错无放过的精神,巧取豪夺,基本上把这一片地方都抢到了自己手里。 这些百姓家里,就没几家有地。就算是有地的,也是确定那块地没矿。 现在突然知监说要一家给起码五亩地,这不是掉天上金砖是掉什么? 知监也太会做人了。他们顿时忘了张逸,一个个眼巴巴看着秦牧,就好像看着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南海观世音菩萨。 而秦牧呢,他端坐不动,面带微笑,只看着张逸。 张逸冷汗都下来了。他完全想不到新知监玩这么一手。 什么意思?把地分给泥腿子?你疯了吗?你傻了吗?这不是应该咱俩关起门来私下解决的事情吗? 地就是钱,就是财,不能死了项英文,这块财富就散了。这绝对不行! 在张逸看来,项英文这次死的如此干净,整个项家连半大小子都没留下一个,这正是老天爷给自己的绝佳机会。 他想吃下项英文全部的土地,只给知监一点辛苦钱。 张逸这时候已经把那些地看成了自己的,现在秦牧要分地,那就是分他家的财富,他当然不能答应。 “胡闹!”张逸顿时向前一步,指着秦牧说道:“谁给你的胆子,竟敢分项员外的地。放着我在这里,地,一分也不能给!” 众人一听这话,都惊呆了! 这,怎么回事。不是你张逸让我们大家来衙门闹事要钱的吗?怎么知监好心给我们分地,你却跳出来反对了呢? 一分地都不给我们?好你个黑心肠的! 百姓顿时眼里露出了恨意。不过别看他们敢对着知监吼,却绝不敢吼张逸。 张逸和项英文一样,是这片土地上事实上的皇帝。从来只有他杀人打人吼人,哪有人敢对他说个“不”字? 因此众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咬紧牙关,偷偷的瞪着张逸。 此时张逸转身过来,面对百姓冷冷的说道:“项员外没了,可是地还在,朝廷还在!私分土地,你们不怕朝廷的王法吗?” “王法?”不知何时,秦牧已经走到了张逸身后,平静的开口道:“你怕吗?” 张逸连忙转身,没等他看明白,秦牧兜头就给他一个大嘴巴。 只打的张逸溜溜在地上转了仨圈。两棵槽牙带着血就喷了出来。 “我就是王法,我说分地,就会分地。” 秦牧拍了拍手,邱晨立刻上来把张逸兜头一捆,按在地上。 “今晚我会和同僚商议个章程,乡亲们先回去料理家事。明天一早,都来衙门,我给大家分地!” ------------ 第二百九十六章 张逸最后的机会 张逸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生中竟然会有如此屈辱的一天。 当着一群泥腿子的面,张逸被牢牢按着,跪在了地上。 虽然现在秦牧已经让百姓全退了出去,可是张逸的待遇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掉了个方向,面朝大堂,跪对着新任知监。 这诡异的情景只让一众官僚和衙役看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还是威震利国监的张员外吗?这新任的知监,也太混不吝了。敢得罪正一道当代天师的亲弟弟,他到底有几个胆子? 不说张天师和官家的关系了,就说人家张天师随手给你来个五雷轰顶,你一个小小的知监,抗的住吗? 这下子连汤参军都不敢说话了。他看得出来,秦知监就没打算让张逸好看,那自己别送脸上门了。 不过这个热闹不能不看,到要看看知监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张逸刚才被秦牧一巴掌抽懵了。他长这么大哪挨过外人的打呀。何况是被抽了一个大嘴巴。 打人别打脸。可是秦牧不但打的就是他的脸,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甚至这不算完,还让他跪在大堂之下! 这是哪里的规矩?这还是大宋的天下吗。难不成这是你秦某人的天下?你要造反不成? 这时候张逸缓了过来,他张嘴就要说话。 邱晨哪容他张嘴,随手又是一耳光过去。 本时空的战士,功底可比秦牧深的多。邱晨这一巴掌打落了张逸半面牙齿,眼见着半边脸就肿了起来。 这下张逸想说话都说不出来了。 “张逸,本官奉官家之命,来此地监察冶铁,你却敢在这大堂之上,当着万千百姓,和本官的诸位同僚,威胁让利国监一块铁也不能产出!”秦牧冷冷的问道:“说,是谁给你的胆子,竟敢坏官家的大事。” 听到这话,别说张逸大吃一惊,就是汤参军众人也吓坏了。 张逸之前说的话,他们也都听到。作为张家在本地的掌门人,张逸怎么可能是愣头青一样的人物。他城府极深,说话做事滴水不漏。 适才他可没说要让利国监一块铁也出不了。张逸只是说,这件事如果不解决,可能会影响炼铁。 怎么到了知监嘴里,一转脸就变成张逸威胁官员,违背皇命了。 这手栽赃嫁祸,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汤参军觉得自己真是老眼昏花了。这新任的知监,哪是官场菜鸟呀,这人明明是在扮猪吃老虎。 只是汤参军不知道,秦牧哪里来的这么大胆子。 宋朝的官职非常复杂,可以理解为品级和实际职务是分开两边的。 比如七八品的小官,级别很低,可是若作为巡按出京,那就是威风八面,因为他有监察地方的权力。 但是知县知监这样的职务,几乎就是大宋最低档的官位了。来当这个官的人,级别都不会高。可以说是不入流的小官。 汤参军想不明白,为什么秦牧以知监的身份,竟敢跟张逸做对。 要知道张逸的亲大哥,就是正一道当代天师,那是大宋皇帝都要尊敬的人物。如果这事被张天师知道了——显然他早晚会知道,只要天师跟官家说一句话,还不是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 这道理知监不会不明白,可是他怎么还敢做下这样的事? 汤参军想不出来原因,所以更加的三缄其口,绝不说一个字。 他这样想这样做,其余人也不是傻子,自然是一起保持沉默。 “大胆,”秦牧见张逸没有说话,一拍惊堂木,怒气冲冲的喝到:“本官问你话,你竟敢不回答本官,这就是不把本官放在眼里。” 这话说的,让汤参军都觉得有点过分。 张逸还怎么说话?嘴都肿成那样了,满嘴的牙都掉了不知多少,他还能说话吗? 可是秦牧不管这些。他站起身来,走到张逸面前,居高临下的望着跪在地上的张员外,大声说道:“张逸,你不回答本官的话,就是看不起本官,看不起本官,就是藐视王法,就是看不起官家!” 张逸被邱晨牢牢按住,根本动弹不得。可是他顽强的抬起头,恶狠狠的盯着秦牧。 其实张逸也是一肚子糊涂。这知监莫非是傻子不成。怎么局面突然就到了这个地步。自己怎么了,就挨了一顿毒打,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是可忍孰不可忍!此时候的张逸根本就不去想秦牧到底是不是吃错了药。 不管你吃没吃药,只要让老子出了这个门,马上就通知大哥,先让官家撤了你的官职,然后再杀你个全家满门! “藐视皇上,就是造反,按律当斩!”秦牧说完这句话,不等张逸反应,冲着邱晨命令道:“押下去,好好看管。此人罪大恶极,不用等秋决了, 明天午时,直接砍头。” 张逸一听这话,顿时裤裆一热,尿了。 新知监的做派已经远远超出了他能想象到的下限。在张逸想来,你就是抽我几个嘴巴,关我几天,甚至给我来一顿板子解解气,可是也不能杀我呀。 而且这都不等御笔朱批,不等来年秋决,直接就要杀我。 这根本就来不及通知大哥,自己老命就没了。 这时候就是死猪也要挣扎,何况张逸没死呢,只是挨了俩嘴巴。他拼命张嘴想要说话,可是邱晨哪给他这个机会。 两个特战队员上来,一左一右,顿时挟持着张逸去了牢房。 秦牧这几句话,可把利国监的官吏吓坏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新知监如此疯狂,抓住张员外就要砍头。 可是,凭良心讲,秦牧给张逸安的罪名,简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张员外真没说什么出格的话。 你说他威胁你,不让利国监顺利炼铁,那么勉勉强强算是一条罪过吧。 但是你说他藐视你就是藐视皇上,这就太过分了。人家只是被你抽的说不出话。 再说,就是藐视你,怎么就扯到藐视皇上了?难道你就是皇上? 退一万步说,即便张逸藐视皇上了,可是罪不至死。 大宋律法没有一条写着,藐视皇上就要砍头呀! 而且你连案卷都不送京城,不等皇上御笔朱批勾上,直接就杀,这也他跋扈了吧。 等张逸一被押走,汤参军等人立刻就要围上来替张逸求情。 怎么说,你也别把张员外就这么砍了呀! 可是秦牧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张逸一被押走,秦牧马上就撤。 他回到了后院自己休息的地方,同时命邱晨守住大门,谁也别放进来。 这下汤参军等人顿时抓瞎了。 秦知监油盐不进,简直是个棒槌。 这帮人顿时更加着急了。万一出了事,秦牧可以拍拍屁股跑路,他们这些官吏可没地方跑——他们的家就在这里,能向哪里跑? 别到时候张家人拿自己老婆孩子撒气。那就真犯不上了。 所以等到机会,陆陆续续就有人给张家传话。 张家人一听这个消息,差点都疯了。怎么着,我家员外被知监给扣下了,不但挨了一顿打不说,还给扣了一个藐视朝廷的罪名,明天就要被砍脑袋。 这让张家人哪里还忍得住。 别等明天了,就今晚吧。 今晚如果不要了知监的狗命,我们家员外就没命了。 张家有的是人手,也还有能拿主意的人。眼下离天黑也没几个时辰了。大家饱餐一顿,擦亮了刀子,今夜,就去血洗知监衙门,营救张员外。 汤参军等人根本就没敢再回衙门。别说他们了,连手下的衙役都吓跑了。 整个衙门上下,这下再也没有一个本地人了。 “很好。”秦牧听着邱晨的报告,点点头说道:“既然都走光了,那你们就开始布置吧。我命令,来一个杀一个,绝不留情!” “是,保证完成任务。” 夜已深。张逸在牢房里根本就坐不住。一来牙疼,二来心急。 他一点没担心自己明天被砍头。这里是利国监,是他的老窝,张家有那么多人,怎么可能看着他被小小的知监砍了脑袋。 只是毕竟事关自己的性命,这都二更多了,周围死静死静的,连个人喘气的声音都没有。怎么他们还不动手呢? 张逸正在急的火烧火燎,坐卧不安,就听牢房门响。 他顿时大喜,拼着性命不要,也嘶哑着嗓子挤出几个字:“我在这里,快来救我!” 脚步声不紧不慢的传来,接着,他的牢门被打开。 张逸正要向前,却见火把映射下,是秦牧的一张脸。 这…… 不是自家人来劫狱了。 这小子,他来牢房干嘛? 不过也好,到时候自家人一过来,自己正好亲手宰了他!这样才算能勉强出口气。 “张逸,还没睡呢?等谁呢?”秦牧走到张逸身前,轻松的说道:“别等了,趁着还有点时间,我跟你说点正事。” 张逸没想到知监一口就揭露了自己的那点心思,略微吃了一惊。不过他转眼想到,这个知监只要不是傻子,当然会猜到自己家人会来劫狱。 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花招都没有用处。 这地方,张家随随便便就能出动几百口子。就凭你那几个人,也是我张家的对手? 张逸很确定,本地的衙役一个也不敢出面,这知监能依靠的,不过就是他带来的那几个人。 这时候知道怕了?想和我谈条件?做梦去吧! 张逸不想谈任何条件,他只想亲手杀了秦牧。 “还有一点时间,”秦牧看了看手表,说道:“你把孤山这块地给我,我饶你一条命。之后,只要你不碍着我的事,咱俩井水不犯河水。” 秦牧已经拿到了富铁矿,现在他想要那处粘土矿。 根据后世的资料,孤山的粘土非常适合做耐火砖,而不论炼铁还是炼钢,耐火砖必不可少,秦牧当然要拿下了。 若是张逸识相,秦牧觉得可以放他一条活路,只要把粘土矿交出来就行了。 若是他不知进退的话,那就很难说了。 秦牧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他没工夫和张逸耗着。 若是张逸不主动跳出来,秦牧还要想别的办法,可是今天早上,张逸竟然挑动百姓来找自己麻烦,这立刻就被秦牧抓住了机会。 当时面对的是一群激动的百姓,秦牧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一声令下把那些人全宰了。虽然邱晨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执行自己的命令,可是自己真不能下这样的命令。 因此秦牧决定借着这个机会,彻底解决了地方豪强问题,同时争取到本地的民心。 分地,就是关键的一手棋。 秦牧有来自后世的完善资料,这片土地上的情况,他比本地人还清楚的多。所以分一些没有矿产的土地给本地百姓,一来可以安抚民心,二来,可以把百姓争取到自己这边来。 他很清楚的知道,张逸作为地头蛇,作为本地豪强,面对项英文突然死掉的大好机会,绝不会放过一寸土地——想想李邦彦就知道了。 李邦彦没有机会都要硬抢,何况现在有了这么一个天大的机会。 自己要给百姓分地,张逸必然会阻止,这样立刻就打破了地方豪强和本地百姓的统一战线。 百姓退出去之后,就剩下张家了。秦牧决定趁热打铁,就是吓唬张逸说要杀他,让张家不得不来劫狱。 只要张家劫狱,那么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是冲击朝廷,可以视同造反!这样主动权就牢牢的握在了自己手里。 不过在这之前,秦牧还是愿意给张逸一个最后的机会的,所以他才来了牢房。 显然张逸根本认不清局面,他已经愤怒的要冒烟了,哪还会和秦牧做交易。甚至他觉得,秦牧这时候根本就没资格和自己谈什么交易,洗干净脖子老实等死才是真的。 这不得不让秦牧感觉到非常的遗憾。 因为他说了孤山这个地方,其实也有点漏了底了。 如果再放了张逸,那么再要这块地可就麻烦了。 “武连长,”秦牧命令道:“你带着他看戏。完了之后……” 说到这里,秦牧犹豫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再关起来。” “是!” 就在这时候,衙门外突然亮起一片火把,数百名张家打手挥着刀子,扛着梯子,向衙门冲了过来。 张逸听到声音,脸上顿时露出狂喜。他正要说点什么,却被武永福一嘴巴给抽了回去。 武永福正一肚子气呢。 这次作战,主力是特战大队,没他什么事。这怎么能让武连长不气愤。 再这样搞几次,邱晨都要跑到自己前面去了。 “杀,杀狗官,救员外!” 衙门外,喊杀一片! ------------ 第二百九十七章 邱晨第一次指挥 没想到呀没想到,自己也会时来运转。 张逊觉得自己应该是否极泰来了。他从那日试图洗劫滕县之后,一直就走霉运。滕县没抢下来,人马死了大半。然后埋伏在微山湖边上,想弄点近卫团的古怪武器,却又被莫名其妙的抓了起来。 全怪那个女赌鬼!张逊发誓,若是自己再遇到那个烂赌鬼,一定要让她明白怎么做人! 若不是她没事捣乱,张逊根本不会被抓起来。 像这样的警察临检他经历的多了,每一次都正常应付过去——毕竟他什么都没做呢,也不心虚。 可是因为一个烂赌鬼,自己的一切都毁了! 他庆幸自己当机立断的逃出了牢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只是天下虽大,他能去哪呢?张逊知道近卫团肯定会找他。自己势单力孤,绝不是近卫团的对手。所以他一直东躲西藏,直到觉得风头过去了一些,才回到了老家——利国监。 他也是张道陵的后代,祖籍当然在此。 张逊就是在利国监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熟悉,所以他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回老家比较好。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在这里,张逊觉得自己还能再次拉起一支队伍。 果然,今天刚一回到老宅,就遇到了天大的机会。 张逸,自己的堂弟,竟然被知监抓进了大牢,明天就要被砍头。 这真是个绝佳的机会! 张逸是张家老宅的掌事人,他被抓走了,顿时有点群龙无首。 张逊,也是张道陵的子孙后代,他和张过张逸是堂兄弟,这时候,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能服众。 而且张逊的能力,张家众人都是信服的。正一道天师只传长子长孙,所以张逊做不到正一道天师的位置,不是他没本事,而是他投错了胎。 今天正赶上张家遇到天大的事,张逊突然出现,一下就拿到了领导权。 张逊真觉得老天爷待自己还是有那么点好的。 这一次,只要自己杀入衙门,抢回堂弟,那自己在张家的地位必然大涨。即使堂兄张过也要高看自己一眼。 没有自己,他亲弟弟就死了。 张逊为人干练,而且这片地方他地头熟。衙门里面大猫小猫他都清楚,所以根本无需再侦查什么的,到了快三更天,张逊立刻发动了攻势。 他觉得就凭县衙里面那些人,根本就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所以也没特别仔细安排,就指定了三个目标。 第一当然是杀进牢房,就出堂弟。第二是去捉拿知监和他全家。第三吗,这件事张逊带着几个亲信准备亲自去干,那就是去抢仓库。 那里有钱,也有各种文书。这才是张逊看重的。 张家的家丁也算是很训练有素。他们举着火把,扛着梯子,顺着院墙就向里面爬。 这些人都知道原来的衙役根本就不在衙门里面。他们的敌人,充其量也就是十几个新知监的手下。 几百人对上十几人,就是一人一拳也打死对面了。所以张家人有持无恐,就和赶集一般,拼命向前冲。 有先进来的,马上把衙门大门打开。这下前路更通畅了。 很快,一百多人就冲进了衙门,向着牢房,向着后院,叫喊着冲杀过去。 “牢房门被打开。” “有暴徒接近后院,距离大门二十步。” 邱晨通过耳机不断接受着队员传来的情报。 他正坐镇中心,遥控全局。只是这个中心位置比较怪异,不是房间内,而是房顶上。 这里是衙门的制高点,邱晨在这里可以直观的看到大部分战场。看不到的地方,自然安排了队员当他的眼睛。 特战大队成立到现在,邱晨等人跟着团长和贾贵妃学了一身远超本时空的本事,他们早就想一显身手了。 只是一直以来,根本就没有用到他们的地方。这可憋坏了特战大队。 今夜,正是个绝佳的机会,可以向团长证明,他们没有辜负团长的教导,特战大队,就是本时空无敌的存在。 同时,邱晨也有个要强的心。他也要进步。 如今这个屋顶上,不只是他一个人在。他占据了东头,而西头,是武永福武连长。他带着捆的如粽子一般的张逸,也坐在这里观战。 武永福虽然是邱晨的老领导,可是邱晨绝不希望他是自己一辈子的领导。 今夜,就要显显自己的本事。团长说了,来一个杀一个,那就全别走了。 邱晨明白秦牧的意思,就是要坐实了张家人来劫狱。不管张逸如何,他是不是反朝廷反皇帝,这都不重要。只要张家人劫狱了,那就是事实上造反了。 所以邱晨要放他们进来,来到衙门各处,然后再一一杀死。 如果不是为了制造他们冲击衙门的事实,邱晨直接就把这些人解决在衙门外面了——省的你们打搅了团长和圣女休息。 近卫团全体都为团长还没后代着急。而方腊系的这些人,比如邱晨,更是希望圣女先诞下太子。 好不容易圣女有了单独和团长在一起的机会,若不是为了制造张家劫狱的事实,他绝不会放任何人进来。 如今衙门各处都有了张家人的身影,邱晨下令:“杀!” 特战大队的战士早就占据了有利地形。他们的一身装备,全是后世特战队员的现役装备,再经过秦牧的精心教导,他们每一个人可以说基本接近了后世特种兵的水平。 有着千年科技差距的特种兵,对上傻乎乎的土著,那还不是单方面的屠杀吗?何况特战大队是早设下陷阱,就等猎物落网。这不是遭遇战。 如果这样还完不成团长交代的任务,那他们不如全自己抹了脖子。 杀戮的开始,是静悄悄的。特战队员一开始并没有动用火器,而是靠弓弩杀人。这样能悄无声息,尽可能不惊动大部敌人。 他们找落单的,找阴影里面的,找队尾的人,依次下手。 直到过去了十几分钟,冲入衙门的暴徒都没发现自己正在遭到袭击。 他们太狂热了,也太急迫了。张员外被抓,这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必须马上给张员外救出来,同时去把知监给从床上拽出来。抓回张家,好让张员外出气。 牢房的门被砸开,一群人冲了进去。 “张员外,张员外,我们来救你来了。” 牢房里面一下冲进这么多人,举着这么多火把,顿时变得亮堂起来。 众人拼命四下寻找,可是找来找去,根本没有张员外的人影。 人呢?怎么没人?不但张员外不在,就连别的犯人也没有。整间牢房空无一人——早被近卫团转移走了。 众人正在发愣的当口,门口突然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这火烧的极快,又极为猛烈,这一下一百多口子全被堵在了牢房里面。 张家人来牢房的最多,因为抢救张员外是最大的目标,也是头功,所以能挤进来的都挤进来了。 这下全变成了烤箱里面的小白鼠,顿时被烧的鬼哭狼嚎。 火势凶猛,不只是灼热,还有高温缺氧。 牢房是什么地方?自然不是一般的民居,还能让你随便冲出去。 整间牢房就那么一个大门,门口火势一起,任谁要从牢房逃跑,都要钻火海。 火势太大,没过多久,整间牢房就烧了起来。 这是邱晨仔细算计过得。衙门里面的牢房,是个比较单独的所在,和四处都不比邻。即使都烧成灰,也不会连累官衙。 当然,修衙门的也不愿意罪犯和自己就隔着一堵墙呀,自然是有多远修多远。 大火让牢房彻底变成了一座燃烧的火山,不时有被烧的受不了的人浑身是火的冲出大门。 不过这样的人无一例外全倒在了门口。特战大队绝不会放走一个人! 其余的张家人马立刻发现了牢房的异样。怎么啦,哪位兄弟手笨,怎么把大牢给点着了。 这不是要烧死张员外吗。 张逊也吓了一跳。自己是来救堂弟的,可别让张逸被烧死在这里。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变成了杀人凶手。这样子堂兄肯定饶不了自己。 这时候他顾不得别的了,连忙高呼众人先救火。 张家众人,此时变成了投火的飞蛾,拼命向着火场赶去。 只是他们今夜的目的是救人,不是救火。 所以他们带的是刀子,梯子,锤子,棍子等等,可是万万没想到还要带水桶呀! 没水,怎么救火。 有熟悉衙门布局的,连忙就奔向衙门里面那口水井。 靠一口水井,一桶一桶的打水,去灭牢房的火,那真是彻底的杯水车薪。 趁着一片混乱,特战队员不断的悄悄收割着生命。 他们杀掉落单的,然后马上拉着尸体藏到暗处。这样零敲碎打之下,竟然还是没有张家人发现自己的队伍受到了袭击。 张家人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救火上,哪有人还留意身边不知不觉少了许多人。 这让房顶上的张逸只看的目呲尽裂。我的家人,我的手下,就这么一个个死了。 他们怎么那么傻,看不到自己正在被屠杀吗? 张逸这下还真是错怪了别人。 他看的到特战队员,那是因为他站的高,而且身边站着武永福,这明白的告诉他,自己人的一切行动全在人家的手心里攥着。 所以张逸才能发现特战队员神出鬼没的杀人。 若是他也在平地上,张逸一个人也看不到。特战队员绝不会愚蠢的和人近身拼命的——那和土鳖有什么区别。 火光就是命令,这都不用张逊说,衙门外面的人也都急了。 他们一拥而入,全都冲进了院子内。 汤参军远远的躲在一边,偷偷的望着衙门,望着衙门内的大火。 这到底是怎么了?汤参军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他眼不瞎,看的到张逸的人冲击衙门,也看的到衙门内牢房方向起了大火。 但是有一件事他摸不着头脑。 张逸到底被救出来没有?知监究竟被张家抓了没有? 现在衙门里面闹哄哄一片,可是怎么听,全是张家人的乱吼乱叫,半点知监那边的声音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莫不是知监和他的手下都被杀了吧? 这让汤参军有点不寒而栗。如果这样,那这知监下场就太惨了,可惜了那个漂亮的小娘子。 可是汤参军又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结论。因为他觉得秦牧那个样子,以及之前的做派,怎么看都不像一个会等死的人。 他都知道张家必然会报复,难道知监没有一点提防?这不可能呀! 在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衙门里面传出了有规律的怪异声响。 “砰,砰,砰。” 汤参军当然不知道这是突击步枪的三点射。 此时,张家的人已经全进了衙门,除了烧死的,还有被特战队员偷偷杀掉的,已经不足两百人了。 这时候他们也发现了异样,怎么自己人不知不觉少了这么多。 可是再提高警惕已经晚了,邱晨已经下了屠杀令。 特战队员从四处冒了出来,全身的怪异服装,再加上脸上画的鬼一样的油彩,只如地狱中出现的勾魂使者。 一下子,就吓呆了他们。 特战队员三人一组,每人都是一支突击步枪,三枪一条人命,他们飞快的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张逊是最早发现异样的。 在众人还在救火时候,张逊就感觉到了不对。只是特战队员的技能太过逆天,即使以张逊的本事,也没有发现敌人的身影。 可是他会数数。 自己的手下明显越来越少,这如果不是遇到了鬼,那一定是有人在算计自己。 此时的张逊,胆子比原来小了许多,可是心却越发细腻。 见势不好,他马上就开溜。 若是他不动还好,这一动,马上就被武永福发现了。 这时候武永福已经一拳敲晕了张逸——***使用当然不能让外人看到,他立刻走到邱晨身边,指着张逊说道:“邱队长,那人是归一道天师张逊。” 邱晨也在此时看到了张逊。秦牧制作过张逊的照片,邱晨认识张逊。只是他刚才全心都在火场那,没注意有个人顺墙角在溜。 “干!”邱晨心里暗骂一声。自己还是疏忽了。若不是武永福眼尖,几乎就要放跑了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 “黑桃七,红桃六,”邱晨立刻命令道:“归一道张逊,正向大门逃窜,抓活的。” 特战大队在执行任务时候,每个人都有代号。秦牧为了方便,直接从后世拿回一副扑克牌,就照着这个取名就行。 “收到!” 两条身影立刻从黑暗处闪了出来,向着张逊追去。 ------------ 第二百九十八章 陈知州来到利国监 徐州知州陈铠一门心思想着来利国监捞一笔,可是没想到钱没见到,先见到一地的死人。 这是怎么了?陈知州简直要吐了。满衙门全是死人,这利国监衙门难道是阎王殿?专收世人的性命不成? 秦牧收到知州要来的消息,只是没想到这个知州还是自己的曾经相识。 在他去找景羊五尊盘的路上,秦牧和陈铠曾经同船。不但秦牧认识陈铠,方好音也认识。 陈知州也没想到利国监的知监竟然是秦牧。宋朝的州一级单位,相当于后世的地区一级单位,下面有各种县市,利国监就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县,这样的资格,还不入陈知州法眼。 他见到秦牧也有些意外,不过看到方好音,就有些惊喜了。 这美人,越发出落的漂亮了。 那是当然。之前在船上相见时候,方好音还大体不脱本时空的影子,只是在化妆上领先一千年。 现在吗,经过秦牧这么长时间的熏陶,方好音早就变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女神,还是知识女性那种类型的。 她独特的气质完全令人无法抵挡,陈知州一见之下,竟然连遍地尸体都差点忽略了。 陈知州来的急,而衙门里面死人太多,秦牧就是让人尽快打扫,也没完全弄干净。 不过秦牧觉得陈知州来的正好。让他亲眼看到有人劫狱,要比自己说的更有份量。 “陈知州,屋里请。” 大家总不能面对这样的场面交谈,所以秦牧把陈知州让进了会客室。 “秦知监,那日船上一会,陈某就知道阁下非池中之物,果然,今日里咱俩这不就同殿称臣了吗。”虽然刚才见过了那等恐怖景象,遍地的死人,可是陈知州毕竟在官场历练多年,他很快就调整好情绪,回到了自己该有的身份上。 “侥幸,侥幸。”秦牧也客气着。 “功业,”陈知州拉着近乎,直接称呼秦牧的字:“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呀?” 死了这么多人,而且死在知监的衙门里面,陈知州不能不问清楚。 “知州,昨夜有歹人冲击衙门,试图劫狱。” “劫狱?”陈知州顿时从发财找女人的美梦中惊醒了过来。别看他刚才和秦牧说的自然,实际上陈铠心里一直想的是钱和女人——方好音。 “谁要劫狱?要劫哪个?” “是正一道张过的家人在劫狱。他们要劫张天师的弟弟,张逸。” “怎么?功业你把张逸给抓了?”陈铠大惊失色。 别看他开始不知道利国监新知监是谁,可是本地的豪强他全门清——不清楚这个怎么做官? 尤其利国监是他早就瞄好的钱袋子,这里有些什么人物,他能不在意吗? 更何况张逸是张过的亲弟弟,而张过是本代正一道天师,很得皇上看重。皇上看重的人,他能不看重吗? “不知这张逸犯了何事,功业把他关在牢里?”这个问题陈知州必须弄明白。 “这却是一个误会。”秦牧摆手说道:“张员外什么人物?我怎么敢把他关在牢里。” “那是?” “是这样的。”秦牧就给陈知州解释道:“利国监前两日刚发生了一件大事,项员外的全家,包括他的霸王团,全被土匪给杀了。我作为本地长官,必须要安抚苦主。所以我准备分一些钱给苦主的家人,也算是一点补偿。更重要的是安抚地方,免得生乱,误了官家的大事。” 陈铠听了也连连点头。项家的事他清楚,公文里面都交代明白了,他就是为了这个事来的。 秦牧这样处理,也不为过。虽然由衙门拿钱出来补偿苦主家庭,根本就没这个前例,可是事急从权,利国监这件事特殊,也算说的过去。 只是这也没说出来,为什么关押张逸呀。 “知州,你知道我是新近才上任的,所以人生地不熟,因此就请来了张员外帮手。” 陈知州继续点头。这样也是应该的。没有本地人帮助,秦牧两眼一抹黑怎么办事。 “只是这件事很急,我和张员外就谈到了夜深,而因为这件事又涉及银钱,自然要守秘密一些。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的以讹传讹,张家人竟然以为张员外被我扣下了。” “所以他们就来劫狱?” “知州洞烛千里,宛如亲见!”秦牧点头说道:“却是如此。张家组织了几百人,半夜三更就开始冲击衙门,打开了牢房大门,放跑了全部的囚犯。” “这事……”陈铠犹豫的问道:“当时怎么不请张员外出来说明情况呢?他说明白了,岂不是就没有这样的事了吗?” “这件事说来真是不巧。张员外昨夜喝多了酒,醉的醒不过来。而张家人,也不是全自发的,背后有人鼓动。” “是谁?” “是张逸的堂兄,张过的堂弟,张逊。他鼓动着张家人拼命冲击衙门,我亲自出面解释他都不听。” “……”陈铠觉得这事怎么都透着古怪。甚至利国监都变得古怪异常。 上任知监在的时候,这里可是好好的。怎么你一来马上就死人呢。 而且死的这么多。刚死了一千口子,这又死了好几百,莫非你是“名侦探柯南”,走一路死一路? “功业,不知你和那毛利小五郎可曾认识?”——当然,陈知州说不出这样有水平的话。 他原话是:“现在张员外如何?可还在衙门里?” “张员外受了惊吓,一时昏迷过去了,到现在不曾醒来。” 有方好音在,别的不说,弄点麻药迷翻了张逸还是很容易的。秦牧不需要张逸这时候出面。 汤参军此时对秦牧佩服的五体投地。 天一亮,汤参军和诸位同僚看到衙门还在,没被烧成平地,自然就要进来看看。 一进门就看到遍地的死人,可把汤参军等人吓坏了。 只是秦牧没给他们平静的时间,直接安排他们打扫卫生,该干嘛干嘛。 如今知州莅临利国监,汤参军自然就扔下实际事务,跑来作陪——这也是他的本份。 现在看到秦知监张嘴就胡说,只把知州唬的一愣一愣的,这让汤参军心里又怕又喜欢。 怕,是因为秦牧办事太心黑了。杀了这么多人,合着全是一个误会就打发了。 喜欢呢?是因为秦牧这样一说,所有责任都是他一个人抗了。和自己这等小虾米再无瓜葛。 若是知州发现秦牧说谎,那也是知监自己的事,和我等无关——昨天晚上我们都不在现场不知道。 只是这样一来,汤参军又没法说话了。他是顺着秦牧,帮着圆谎呢,还是揭穿知监的鬼话,告诉知州事实真相。 算来算去,汤参军发现这两种做法对自己都没有半点好处。所以他只能选择了沉默。继续当闷嘴葫芦吧。 继续抽烟! 陈知州也点上一颗烟,万宝路,好烟。 他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飞速的思考着。 这事不好办呀。陈铠本能的觉得秦牧在骗他,可是又不能实打实的抓住证据。这件事,秦牧虽然说的比较不可思议,可是从逻辑上来说,还真是没毛病。 那个张逊,不满意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想要借着这件事,置堂弟于死地。这种心理,陈铠太明白了。 正是因为这件事在本时空很有可能发生,所以陈铠才分不清秦牧到底骗没骗他。 否则这件事根本不会弄出这么多人命,即使张逸醉酒不醒,你把他抬出来交给张家人不就没事了吗。难道他们拿回了家主,还要劫狱? 只是因为这里有了张逊的参与,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到底事实真相如何呢? 其实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有两点。 第一,如何向朝廷上奏折,第二,自己怎么捞钱。 陈铠想来想去,决定先把奏折的事情放一放,先谈钱。 他扫了一眼四周,汤参军一看,顿时明白了。 他和同僚连忙起身告辞。人家知州和知监要谈正事了。 等众人都退了出去,陈铠这才开口说道:“功业,这事请如何善后,到是可以等等。只是有一件事没法再拖了。” 说到这里,陈知州压低声音道:“项英文一家已经死绝了,这地就成了无主之物。可是这地正在我徐州治下,我徐州怎么可能有无主之地呢?这不是对不起朝廷,对不起官家吗。有地无人经营,岂不是暴敛天物。我陈铠深受皇恩,必须主动替朝廷分忧,为官家解难。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秦牧想到陈铠会张嘴要钱,可是没想到要的这么急,这么快。他都不等自己把事情料理清楚,外面还一地死人呢,这就开始要地了。 陈知州说的明白。项英文的地,现在没有主人。没有主人那么自然就归了朝廷,归了官家。 他陈铠绝不允许这样情况发生。那一番话说的虽然冠冕堂皇,可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陈知州话里的意思是,地必须有主人。这个主人不用问,只能是他陈铠。 可是你这不是做梦吗。 秦牧早就把地契做好了,项英文的地已经都成了秦牧的。 陈铠想要地,晚了八辈子了。 只是面对陈铠那一副贪婪的嘴脸,秦牧该怎么回绝呢? 他非常清楚,利国监死了这么多人,发生这么大事,要瞒着朝廷肯定不行。自己不说,这个陈知州也会说。 但是怎么说,这个奏折怎么写,却在知州一支笔上了。 就算死再多人,只要没有被土匪占据城市,没有方腊那种造反的事实,就不用多担心。 赵佶不会在意死多少百姓的。这就可以糊弄过去朝廷。 可是要把朝廷和赵佶糊弄过去,陈铠的一支笔非常重要。他要是不肯配合自己,那事情就真难办了。 秦牧总不能一路杀过去,把陈铠也砍了头吧。 这该如何是好? ------------ 第三百章 折可存来到利国监 陈知州没想到会在利国监遇到折可存。 他当然不认识折家二公子,可是秦牧一介绍不就认识了吗。 府州折家,鼎鼎大名。这要是往日里遇到,陈知州定然会倾心结交。 可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遇到折家二公子,这让陈知州不得不有点狐疑。 你来这里干嘛? “陈知州,在下来这里,是两件私事。” 折可存结束了汴梁的事情,立刻听从秦牧的召唤来了利国监。 他来的快,因为是飞过来的。 从吴家庄直飞利国监,驾驶员就是折美凤——美凤也总算锻炼出来了驾驶飞机的技术。 近卫团已经在利国监城外建立了军营,闲人免进。这里是军事基地,更主要的是作为飞机场存在。 秦牧的地盘上,每一处都有这样的秘密地方,就是为了避开人群的视线,专供飞机起降的。 利国监这个地方,秦牧在没有拿下的时候就已经制定了发展计划。 这里的开采规模肯定要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扩大,那就需要更多的工人。更多的人聚集在这里,吃饭问题必须提前考虑到。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这也是秦牧总结了之前的经验教训之后,得出的结论。 美凤来这里,就是负责后勤工作的。如今她已经成长了一个合格的后勤大队长。 从组织生产到人员管理,她全拿得起来。把后勤工作交给美凤,秦牧是放心的——美凤总比红线做事靠谱的多。 折可存来这里,是要帮秦牧处理一应事务。就好像微山湖那次一样,折可存也要参与到利国监的前期工作中。 他来到利国监,不由分说,就把陈知州拉上了酒桌。 有酒有肉,才好谈事。 这事他不来还没法办。虽然秦牧也可以请陈知州喝酒,可是那样的话,酒桌上陈铠还是秦牧的上司,依然不好说话。 有折可存在就不同了。折可存的级别可比陈知州高的多。 虽然大宋重文抑武,可是京官能看不起武将,地方官却没这个资本。 就好像在青州,焦知州完全没有半点不尊重折可存的地方。 这样一来,折可存就占据了主位,谈话就顺利多了。 “既然如此,若是有用的到在下的地方,二公子尽管吩咐。”陈知州听说折可存是为了私人事情来这里,顿时更加狐疑了。只是人家开口了,就算场面话,陈铠也得这么说。 不这样说,那就太失礼了。这里是利国监,是徐州治下。他才是这片地方的土皇帝。 “有陈知州这句话,事情就好办了。”折可存亲自给陈知州斟满一杯酒,说道:“这第一件事呢,是为了我妹夫。” 折可存指着秦牧说道:“他是官场新丁,怕是行事简单,不懂规矩。若是有不经意冒犯知州的地方,还望陈知州看在我折家的面子上,包涵一二。” 这一句话说的陈铠有点糊涂。他离开京城很久,汴梁的消息没有那么精通。 这时候又不是后世,有各种通讯设施。所以陈铠根本不知秦牧的身份。他以为秦牧是走了贺铸的关系,才进的官场。可是哪成想折可存说秦牧是他妹夫。 这从何说起呀。秦牧的夫人不是姓贾吗?不过这时候肯定不能问。折家说秦牧是人家的女婿,那就肯定是。 “好说,好说。”陈知州连连点头:“秦知监和我也是旧识,此番在利国监相遇,也算是一番缘分。我早看出秦知监不是池中之物,日后你我二人还要精诚合作,共报官家恩德。” “知州谬赞,愧不敢当。”秦牧跟着谦虚了一句。 这次会面,折可存是主导,所以秦牧很少开口。 “有劳知州了。”折可存端起酒杯,和知州碰了个杯,然后一饮而尽。 他继续给陈知州斟满了酒。酒是好酒,五粮液。这样的美酒陈铠也是生平第一次喝到。这让他对折家的实力更加佩服——皇上估计都没有这样的好酒。 “这第二件事吗,却是真的要麻烦知州了。”说到这里,折可存压低声音道:“官家这次买幽州,欠了向家大笔银子,现在看来,是还不上了。” 赵佶借钱买幽州,这是丢人的事,他自然不会大肆宣扬。 朝廷对外宣传的口径一直是大宋打败了辽国,抢回了幽州。 陈知州级别不高,原本是不知道内幕的。不过他走的是李邦彦的门路,算是李邦彦一系,因此时不时能得到点小道消息。 但是李邦彦绝不会告诉他官家和向家的交易内容。只是说幽州城不是打下来的,而是买下来的。 现在听了折可存一番话,陈知州这才了解了真正的内幕。原来买幽州的钱,还是官家借向家的。 可是这件事,怎么看都和折家没关系。他说起这个做什么?这和他的私事有什么关系?再说,关键是有什么地方要麻烦到自己呢? 当官最怕麻烦。真有麻烦的话,那就是大事不好。 陈知州这时候连酒都不敢喝了,专心听折可存讲话。 “向家不是开善堂的,即使官家借款,也要抵押。这抵押的地方,本就是利国监。” “且慢。”这时候陈知州不能不说话了:“二公子,这件事有点不对吧。利国监的这片地方,大部分都是朝廷的,剩下的也都归属地方百姓。属于官家的地,并不多。” 他听出折可存的意思了。这是看上利国监的地了。 陈知州立刻就截断了折可存的话。这块地,他自己也看上了。 而且他说的是实情。利国监不像微山湖。那片地方是赵佶私人的。而这片地方,大部分都是本地地主的,剩下的,基本全是朝廷的,属于赵佶的地很少。 朝廷是朝廷,赵佶是赵佶,一个是公库,一个是内帑,不能等同。 如果赵佶用他私人的地给向家,陈知州肯定不会管。可是就他了解的内幕,买幽州可是花了不少钱,赵佶的地,根本卖不到那么多钱,这就是说,官家看上了别人的地。 这样子陈知州必须说话。官家也得守规矩。这块地,自己也看上了。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而且陈铠觉得这里问题重重。怎么项英文刚死,折可存就来了。 他觉得这里肯定有阴谋。可是以陈铠的见识,他又猜不出来。 因为本时空消息的传递很慢。从徐州到京城,驿站来回足有七八天时间,可是项英文才死了没几天,折可存就来了,来了就谈土地问题。 这不可能是秦牧刚通知的他,说利国监大地主死了,你快过来。 而且他过来干什么?是代表皇上还是代表向家呢?总不能代表他折家吧? 这些话陈铠当然不能问折可存,所以只好先把路子堵死再说。反正属于赵佶的地就那么点,你要就拿走,别的就别想了。 “陈知州,”折可存不慌不忙的说道:“官家在这里的地是不多,可是官家准备买下这片地方。这也是和向家谈好的。现在你看,项英文死了,他家的地就无主了。这岂不是说,官家吉人天相!缺什么就来什么。钱都省了。” 陈铠听得差点嘴巴撇的到天上去。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这也太没人味了。 什么叫“官家吉人天相”。难道项英文死了,官家非常高兴? 这也是他治下的子民。他的子民死了,天子反倒兴高采烈,这还是明君吗?我看昏君都不如吧。 这种话,也就是你这样的纨绔才说的出口。换任何一个官场人物,都绝不会如此混蛋。 陈铠当然不了解折可存的经历。如今的折可存早就没有半点畏惧朝廷的心思。他觉得天下就是一盘棋,赵佶等人,安心等死就好。 现在一切要按照妹夫制定的计划前进,所有阻碍计划执行的人,都是可以去死的。 折可存言谈上就不如以前那么谨慎,有点顺嘴就溜了。 他知道秦牧面临的困难,不过他的解决办法很简单。 陈知州觊觎这块土地,他的依仗是自己的官位。官大一级压死人。知州大过知监,而且是知监的顶头上司,秦牧对他没什么办法。 那么折可存就搬出知州的顶头上司。把赵佶抬出来,看你怕不怕。 而且一个赵佶还不够,再加上向家。这下你陈铠就得掂量掂量。 这块地,是赵佶拿来做抵押,送给向家的。 你一个小小的知州想要上下其手,怕是太高估了自己吧。 折可存随口胡说,但是他坚信陈铠不敢去和赵佶对质。 借钱买幽州,那对赵佶来说太丢人了。谁敢当他面提这个,简直就是打他的脸! 赵佶最爱脸面了。敢打他的脸,他就敢要你的命。 而且即使陈铠就算敢跟赵佶打马虎眼,也不敢跟向家耍小聪明。 向家可是吃人不吐骨头。若不是这次意外的抓住了向明,得到他家卖国的秘密,向家绝对不会这样就范的。 给陈铠一百个胆子,他也不会去问向家:是不是你家要我的利国监呀? 扯大旗,作虎皮,就是折可存的计策。 陈铠彻底明白了。这块地,被赵佶和向家盯上了。可是他们怎么那么快得到的消息?就算秦牧当天就发出了奏折,说项英文一家死绝了,官家也不能今天就派折可存过来。 而且,折可存怎么能是官家的心腹呢?他是西军出身,是官家防范的对象。这件事如此机密,怎么会派他来做? 大宋官场上全是精明人。这点怀疑好像一团火苗,就在陈铠心里烧个不停。 他想放弃自己对这块地方的贪婪,可是又觉得太可惜了。这么大一片地,关键是有铁,挖出来的全是钱,陈知州早就眼热了。 现在有这么一个怀疑的地方,陈知州久久沉吟着,不能说话。 折可存有点恼火了。 我都把赵佶和向家搬出来了,你还不点头,难道你一个小小的知州,敢硬抗皇上和向家?更何况还有我折家! 他之前和秦牧打了包票,这件事由他处理。现在办的不上不下,这让二公子生气了。 一个知州,真不放在折可存眼里。 “陈知州,莫非官家的话,在徐州这里不算数吗?” “二公子,这是哪里的话?”陈知州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只是项英文全家被杀,上下一千多条人命,而且昨日张家人冲击衙门,试图劫狱。这一件件一桩桩都是天大的事情,本官还没来得及禀告皇上。地的事,可以押后再谈。当务之急,还是要让皇上知道利国监的事。” 折可存听到陈知州这一番话,也有点发愁了。 因为知州说的对。这件事折可存知道,那是因为他有划时代的通讯器材,可是赵佶没有呀。 赵佶现在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利国监的事,陈知州要上奏折,应当理份。这是他必须做的,否则就是失职。 只是他借着这件事拖延土地的事,那么对于秦牧来说就极端不好了。 土地的所有权一天不明晰,秦牧就一天不能开始挖掘新的矿山。折可存知道秦牧的开发计划,清楚哪些地方是下一步的方向。 如果不管陈知州怎么做,自己这边马上就动手开工,那么一旦见到了矿,陈知州这边就更加麻烦了。 而且他的奏折如果写的不好,不能按照秦牧的意思来,而是把这里的真实情况反应上去,那么赵佶的反应也不好推断。 真是头疼! 折可存这时候不由得想起了自己那个不靠谱的表哥。 吴玠现在在哪呢?是不是派孟珙把他追回来,再血洗一次徐州城,杀了这个混蛋知州。那样事情就解决了。 等新的知州上任,利国监这块早就理顺了。 杀死他!真是个诱人的选项。 其实不用吴玠,折可存自己就能杀了陈铠。可是他现在没有人手——他坐飞机来的,根本没法带随从。 这样连伪装个强盗都做不到。 如果借助近卫团的特战大队,那当然不费吹灰之力。可是特战大队没有动手,显然是秦牧没这个打算。 折可存是万万指挥不动近卫团的。 怎么办?要不让美凤回去找穆南行讨一些毒药过来?这也是个选项。 反正有飞机,一来一回也不费多少时间。 折可存心里翻来覆去的盘算着。 不管怎么样,这份奏折绝不能让他写! 先喝酒,灌醉了你再说。至少今天你不能写奏折。 以后吗?再走着瞧。 ------------ 第三百零一章 吓唬住了张逸 “张员外,请坐。” 当陈知州不胜酒力退下去之后,秦牧立刻提审张逸。 张逸这个时候已经从昨夜的震惊中恢复了过来。无非死几百人而已。怕什么。 张家家大业大,而背后是正一道这个天大的靠山。几百人,我们死的起! 千棺从门出,其家好兴旺。子存父先死,孙在祖乃丧。 今天这事,只要你没打死我,看我出去怎么收拾你。不杀你全家,我张逸就不配姓“张”,就愧对先祖。 “还是那件事,孤山那块地,我看上了。”秦牧拿出新做的地契,推到张逸眼前:“你签个字,画个押,之前的事就算了结了。从此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张逸没想到这知监还惦记着那块地。 孤山那一带,什么都没有呀!怎么这新知监如此执著。看来不对,那地方一定有矿! 这样张逸更不会点头了。他想的明白,对方杀了那么多张家人,可是却没要了自己的命,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敢对自己下手。 张逸早就想明白了这点。他认为秦牧一定是害怕正一道,害怕自己的大哥。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张逸看也不看那张地契,反倒翻着白眼,冷冷的盯着秦牧。 只看的武永福差点又抡起拳头。 秦牧摆手拦了下来。对这样的人,殴打用处不大,而且秦牧也不喜欢虐待囚犯。没那个必要。 有着领先千年的科技,还要使用拳头这样毫无技术含量的手段,简直是侮辱智商。 “这件事,我不是来和你商量,而是来通知你。”秦牧手指点着地契说道:“你肯定不知道,张逊,也就是你堂弟,已经答应了我。我只是觉得要是由他经手,会多费点时间。对你对我,都不划算。” “张逊,他敢!”张逸一口牙掉了一半,说话都漏风。不过这时候他不敢不说话了。 怎么张逊还掺合进来了?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莫非,昨日的事,还有他在里面掺合? 张家这些人,就没有白给的。否则张过也不能把正一道继承光大。张逊也不能独自创建归一道。 都是能人。可是能人就是比一般人考虑问题多几个圈子。 张逊是真的只为救人,可是在张逸心里,这事就起了变化。 因为张逊这些年一直在外面疯疯癫癫——在张逸看来就是发疯,回家次数很少。怎么早不回晚不回,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候他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吧,可是为什么还参与了昨夜的事,而且还落在了衙门手里? 张逊一身本事,张逸可是清楚的。他要是想跑,天下没几个人能抓的住他。 这也是张逸早就被武永福打晕了,一直没见识到***的恐怖。否则他绝不会对张逊还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过这个时候,他对这位堂兄只有满腔愤恨! 怎么回事?你要卖身从敌不成? 卖祖产,那就是不肖子孙,等大哥知道了,非杀了你不成。 可是张逸转眼又想到了一个问题。等张过知道这个消息,哪怕立刻回来杀了张逊,那恐怕也来不及了。 不说地已经丢了,就是自己小命怕是也没了。 看知监的意思很明白,他不签这个字,有人会签,有他没他都不重要。 他签字了,秦牧麻烦少点,不签的话,秦牧麻烦多点,但是肯定先杀了自己,然后再让张逊掌握张家,签下这个字。 好黑的心,好狠的人! 自己这次真是看走眼了。竟然以为新知监年轻,不懂规矩,完全可以被自己玩弄在股掌之间。 哪知道这全是错觉!对方扮猪吃老虎,自己和张家,全被人家玩弄在股掌之间。 冷汗顺着张逸的额头就流了下来。 签,自己就是不肖子孙,不签,自己就是孝子贤孙,但是只能在棺材里给祖宗尽孝了。 “张逸,你带领家人,冲击衙门,这是造反。”秦牧语气冰冷,盯着张逸的眼睛,直看的张逸心虚不已。 不过这个大帽子他可绝不能戴。造反?我为什么要造反?我张家造反,说出去有人信吗? “秦知监,你怕是搞错了吧。我家先祖,乃是大汉名臣张子房,辅佐汉太祖刘邦,旺汉四百年江山。” (这里有个问题,作者要说一下。一般来说,刘邦都说是高祖,可是历史上刘邦死后,庙号是太祖。所以我在这里就用太祖了。一个小细节,不影响本书。) 秦牧点点头。没想到他张家的祖上还挺长。秦牧本来以为张道陵就是头了。 “然后有道陵先祖,为汉朝延续国祚。到了本朝,真宗称我家‘正随’先祖为先生。直到今日,我大哥张过深得官家尊重。汴梁的崇道观,就是官家为大哥所修。正一道宗坛龙虎山上清观,由官家钦赐改名‘上清正一宫’。想我张家如此身世,怎会造反?这话,你说出去,官家会信吗?” “看来你是认罪了?”秦牧不紧不慢的说着。 “……”听到秦牧这话,张逸都糊涂了。莫非眼前这人是个傻子?听不懂自己的话吗?我都说的这么明白了,就差说我家满门忠烈了,怎么你还说我要造反? “好,张逸,你稍等。我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话,秦牧离开了房间。 张逸满头雾水,莫名其妙。这知监又搞什么名堂?怎么把自己突然就扔在这里。 可是他还不敢动,后面有武永福监视着呢。 正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之间,房子暗了下去,紧接着,面前出现一块白布。 这是怎么回事?张逸看的稀里糊涂。莫非那猢狲要给自己演戏不成? 正糊涂之间,就见白布上突然出现了自己的身影。 这太过意外,太过惊悚。自己怎么会被拘到一块布上。 莫非,这位知监也是道门中人?有着仙家法宝?可是不对呀,他头发都没有,明明是佛门中人。 什么时候佛家也有这等宝贝? 没等他想明白,张逸也没时间想,因为这个时候,白布上的人说话了。 张逸现在看明白了,那上面就是刚才的情况,正是自己和秦牧对坐谈话。 只是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对。 声音的确是自己的,可是内容完全改了。 “张逸,你带领家人,冲击衙门,这是造反。”这是秦牧的话。 “秦知监,你到是说对了。我家先祖,乃是汉初高人张子房,才高八斗,刘邦亲口说过‘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他刘邦自己都说,不如我家先祖,这大汉江山,本该是我张家的。” “……”张逸都快傻了。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这还是人话吗? “然后有道陵先祖,孤身一人,独创五斗米教,独霸蜀中,只可惜功亏一篑。就是直到今日,我大哥张过乃是天纵奇才,赵佶算的了什么。在汴梁修一个崇道观,就能让我家满足吗?把上清观改名‘上清正一宫’,就想收买我家吗?想我张家如此身世,怎么能不造反?” “……”张逸听到这里,脑袋都快爆炸了。他忍不住就要起身去撕扯那块白布,却被武永福一把按在椅子上。 “看来你是认罪了!”这句话却不是白布上传来,而是秦牧亲口说的。 之前的谈话,已经被秦牧拍摄下来。他刚才就是去修改了一下音频。 这间房间已经经过了布置,所以瞬间就能变成一个小小的放映室。虽然和后世专业的放映室比不了,但是用投影机吓唬本时空土著,已经绰绰有余了。 秦牧再次来到房间,这时候张逸已经彻底崩溃了。 他再看秦牧,已经不是那个官场初哥了。这明明是一位陆地神仙,就是比起大哥来,也不遑多让——至少大哥没有这样的仙家宝贝。 看来此人有通天彻底之能。就凭刚才那段对话,张家就是抄家灭门的死罪! “秦知监,秦神仙,您还看上哪块地,尽管开口。”张逸瞬间认怂了。 “我说了,我只要孤山这一块。” 总算是解决了张家的麻烦,不过秦牧根本没时间庆祝,他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城外的军营。 这里有飞机,他必须回到吴家庄。七天一次的回后世大采购机会,绝不能错过。 幸亏有飞机,若是没有这个宝贝,秦牧就只能顾了这头,丢了那头。以七天为界限的话,三天出门,三天回程,他能走多远?怕是从吴家庄出发,还没走到梁山呢,就得往回走。 现在有了飞机就不怕了。几百公里,就当休息了。反正天上也没有交通管制,更没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只可惜这个飞机的自动驾驶功能没法在本时空使用——没有导航,否则秦牧都可以在飞机上小憩一下,作为放松。 这阵子实在是太紧张了。他几乎用尽了全部的经精力在思考,在周旋。如今看来,只剩下陈知州一个麻烦了。 这件事就丢给折可存去烦恼吧。他要回后世大采购了。 不采购也不行了,不说矿山钢厂都等米下锅,就是贾红线也着急的很。 宜家超级市场的高端家具,全靠秦牧从后世采购。贾红线的订单排出去了小一个月,再不买床垫被褥,那就没法交货了。 贾红线如今在汴梁城的地位直线上升。 仙鹤家具可不是任员外的火柴。火柴这种东西,就算没有,大宋也不缺点火的玩意。 可是仙鹤家具不同。这东西的舒适性无法替代。就是你家再有钱,铺一百床皮褥子,哪怕貂皮熊皮老虎皮都铺上,那玩意除了能让人上火,根本就比不了来自后世的床垫和被褥。 那种柔软舒适,世间独一无二! 所以贾红线凭借宜家超级市场,一跃成为汴梁城内最灼手可热的小娘子。 她环顾四周,竟然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和她比肩——所有人都得求着她。 这让贾红线提前享受了皇后的待遇。她非常满意这个感觉,所以这阵子都没跟着秦牧,而是留在汴梁专心经营她的私房。 眼见着快没货了,这可不行。她立刻要秦牧给她再采购过来。 飞机静静的来到了吴家庄上空。 秦牧望着自己的小窝,顿时有点头大。在奢侈品和必需品之间,自己该怎么搭配才好呢? (作者的话:因为审核的问题,有些章节无法通过,这样就造成了章节的混乱。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属于非人力所能抗拒,读者可以加群,看完整章节。不过我会在后续继续上传正确章节,在以后不会缺章节,只是暂时缺几天。) ------------ 第二百九十九章 燕青来到利国监 北方警察大学第一届学员,终于毕业了。 这让姜月奴非常兴奋。自己的学校,总算开始为秦郎的事业添砖加瓦了。 燕青就是这一届毕业生中的翘楚。随着一纸调令,他就和几位同学直接来到了利国监。 那日秦牧见到了燕青,而且发现这位梁山好汉竟然成为了郭婷麾下的一名警员,这让秦牧感觉真是造化弄人,这都哪跟哪呀。 不过想想扈三娘都参加了近卫团,燕青当警察也就不那么不可思议了。 可是秦牧不能就这样让燕青当警察,他必须接受培训。 浪子燕青,在梁山好汉中大名鼎鼎,这样的人物,本身是有能力的。可是他的能力如果不加以约束,会对工作带来巨大的伤害。 所以秦牧亲自点名,再加上郭婷的推荐,燕青和一些表现出色的同僚一起来到吴家庄,进了北方警察大学,短期深造。 这时候的吴家庄,早就不是秦牧刚穿越过来的那个小村庄了。 那时候吴家庄别说大学了,连私塾都没有一间。 不要以为古代处处是田园牧歌一样的生活。那不科学。 赵佶以及上流社会都要享受,而本时空的财富,绝大部分是实物财富,粮食首当其冲。 吴家庄的村民每年都将大批的粮食上缴了朝廷,剩下的能养活自己不被饿死就不错了,他们哪有钱来办私塾呢? 请先生,盖房子,难道不花钱吗?再说,先生教学生,总不能追到庄稼地里面教书。 学生也是要脱产学习的。这样就更不能办私塾了,劳动力还不够用呢,哪能浪费。 吴家庄原庄主到是应该在自己家办一个私塾,可是他儿子是天生的弱智,这样也就没有必要请先生了。就是把大文豪苏轼请过来,他也教不会傻子什么。 但是现在,在秦牧穿越了两年之后,吴家庄已经彻底的变了模样。 只说教育这一块,就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就有好几所。 除去许叔微做校长的协和医学院,还有更早的两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北方警察大学,这虽然是一处校址两块牌子,但是的确是两所学校,教授的内容不同。 姜月奴是两所大学的校长兼教授,同时她还请近卫团中有知识的战士来客串教授——客座教授都有了。 不止近卫团的战士有兼职教授的,贾红线一脉下,也有马青和马思柔父女常来讲课。 当然,他们主要是教学生认字。 在提高这一块,是属于吴小妹吴教授的。工业大学的理工科基础,全是吴小妹悉心打造的。秦牧给她准备了一套教材,却没时间每天来大学讲课。 吴小妹工作之余就会来大学教课。只不过最近她被调动到了微山湖,所以来的时间少了许多。 警察大学的老师,主要是郭婷和她的手下。她们是最早接受秦牧系统教育的警察,如今有两三个人脱离了警察队伍,直接进了学校当老师。 燕青就是跟着这几个老师,系统的接受了后世警察系统的职业教育。 他不但在吴家庄接受了全新的教育,而且真正的开了眼界。 吴家庄是秦牧的老窝,这里就算再怎么戒备,可是不知不觉还是有一些东西藏不住。 比如戒备森严的军营,闲人免进的工厂,整洁有序的街道,以及每一位走在街上,都充满着活力的村民。 在这里,燕青发现大宋的百姓全变了模样。 燕青是大名府卢俊义的义子,卢俊义是大名府首富,大名府基本就相当于北上广深中的其余三个,属于大城市。 他燕青换算过来,基本就是撕葱。他爹就是见邻。 就看他的诨号:浪子。这就说明人家燕少爷见多识时广,在汴梁城里他都不虚什么。 可是来到了吴家庄,燕青处处露怯,就连吃饭都差点不会了。 吴家庄的大学完全照搬了后世,燕青第一次吃这种类似自助餐的伙食,差点直接搬走一整锅菜,直到被郭婷拦下,他才知道自己丢了人。 燕青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飞速的提高着,旧日的痕迹在他身上越来越少,新时代的烙印越来越深。 军队是熔炉,而警察也是纪律部队,尤其现在是秦牧创业初期,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这时候的警察大学和军营毫无区别,都是军事化管理。 甚至连北方工业大学也是一样,全军事化管理。 燕青,现在他的名字是燕三良,迅速的从梁山土匪变成了一名合格的警察。 实际上梁山众多人中,有一些人根本就不是土匪。比如林冲,又比如燕青。 他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明白了警察的职责,学会了执法方式,熟悉了秦牧定下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他已经脱离了旧有的体制,融入了全新的生活。 到了这个时候,燕青才明白为什么狱中三友乐意为秦牧卖命。那真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秦牧正在创造一个新世界,而他燕青,愿意跟随秦牧,一起奔向新世界。 拿着毕业证书,收好了那套笔挺的警察制服,换上大宋衙役的公服,燕青和几个学员一起来到了利国监。 秦牧很清楚的知道,利国监这一块土地上的旧秩序,肯定将会被自己砸的粉碎。 利国监不同于微山湖。因为微山湖那地方是煤炭。煤炭的地位,在本时空远不如钢铁。 钢铁本身就是钱,是战略物资,也是居家生活必不可少的——切菜刀也要用铁呀,总不能拿块锋利的石头切肉吧。 所以秦牧在微山湖遇到的麻烦远远不如将要在利国监遇到的。 他也早就做好准备。燕青以及这一批学员,就是他用来整顿地方秩序的。 只是秦牧没想到自己的开局如此火爆。根本就没有侦查试探沟通挑逗的过程,上来就干。 不论主动还是被动,反正利国监两大巨头,可以说全被干翻了。 项家就不用说了,这次是彻底完蛋,连个蛋都没留下。 而张家,死了这么多生力军,也是元气大伤。他们再想和自己掰手腕,暂时是没那个实力了。 这时候旧的秩序全面垮台,地方上没有了实权人物,如果新秩序不立刻跟上,那么利国监这块地面马上就会混乱起来。 燕青的出现,正是及时补上了执法空缺,来的恰到好处。 他昨天就已经到了利国监,监狱里面的普通囚犯,就是被他们提出来看押在别处。 昨夜,燕青也是真正开了眼界。他躲在暗处,看了特战大队的全套表演。 原来近卫团是如此的强悍,梁山输的不冤。 燕青之前并没有见识过***作战,他也是面对官兵杀出来的。到了微山湖之后,近卫团就没在普通人面前开过枪,所以燕青也不知道那些怪异的兵器怎么使用。 这次可算是看到了。 眼见着枪管喷着火焰,前方的敌人被割麦子一样的扫到,连半点还手的能力都没有,这让燕青看的心里一阵阵发凉。 因为燕青发现,如果是自己站在近卫团的对面,那么也只能站着等死了。 他彻底的明白了,近卫团才是秦牧真正的凭借。秦牧有这个实力,杀到汴梁都不难。 近卫团做完事,剩下的就该燕青他们出马了。 秦牧在屋里接待陈知州的时候,燕青等人就已经开始工作了。 秦牧亲自和燕青交代了当前工作的要点。 利国监经过这两次血洗,旧有秩序可以说一扫而空。燕青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住利国监的秩序。不允许有任何人在这个时候,借机发难,或者趁火打劫。 要用强力的铁拳,镇压躁动的人心。 秦牧没时间用说教方式了。胡萝卜加大棒,这是屡试不爽的法宝。 现在地已经答应分给你们了,若是还不满足这么大一根胡萝卜,那么接下来就享受大棒的洗礼吧。 燕青立刻领悟到秦牧交代的精神。 长期来说,自己做的就是老上司郭婷在微山湖那一套。 而眼前来说,就是维持住衙门的秩序。 虽然衙门昨夜死了那么多人,但是百姓对于土地的渴望根本压制不住。 死人怎么了?人都死了,难道还能起来咬我一口?我们要土地。 秦牧言而有信,他已经私下和汤参军等人交代过,按照一家五亩的标准,把一块不含矿产的地分下去。 百姓来时候还将信将疑的,怕知监昨天是骗他们。可是现在看到知监真的要分他们土地,那一个个都跟屁股着火了一般,拼命向前抢。 仿佛先到的就能多分几亩似的。 燕青提起下摆,塞在腰带里面——大宋的衙役的公服就是这样不方便,这让燕青尤其怀念自己那身漂亮的制服。 他和弟兄们挥舞着短棍,噼里啪啦一顿揍,终于维持住了衙门里面的秩序。 “抢什么抢?苦主才有份,不是苦主的速速离开,否则别怪我棍子不饶人。”燕青等人一遍遍的叫喊着。 在棍棒的教育下,衙门里面总算是恢复了秩序。 这时候燕青才悄悄松了口气。 他不由的望向后院方向。 燕青可不是毛头小伙子了,他清楚的知道,陈知州来者不善。 不知道秦团长还有什么手段! 燕青不由得有点为秦牧担心了。 ------------ 第三百零二章 杨怀安来到吴家庄 ***终于可以让自己的一颗心踏实下来了。 这一路从金国来到吴家庄,他可是步步小心。毕竟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应该算是哪国人。 原来他是辽国人,可是他却不是契丹人,而是汉人。这身份本就低人一等。 现在辽国都没了,那自己算是金国人了吗? 金国人,比起辽国人,在各方面都差太远了。如果大宋的文化算是甲等,那么辽国努力达到了丙等,正向着乙等努力。 可是金国人呢?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数遍了十二天干,都找不到他们的位置。 因为金国这时候连文字都没有。他们是才从原始人一步踏入现代社会——这个现代,是指大宋的现代。 老实说,***根本不屑于做金国人。 现在他尤其佩服秦牧。秦少爷果然是神人,早就预见到辽国会被金国所灭。 正因为存了这条心,所以***以及他的族人都在这场灭国之战中保存了下来。更因为他刻意和金国交好,什么商品都向金国卖,而且价钱好商量,这更让他在金国的地位直线上升。 饱暖思淫欲,但是淫欲之后,就是更高一层的享受。 金国灭了辽国,抢到了大量的战利品。不说别的,就是幽州城,整个城市连人带东西,都快被金国人搬空了。 在他们看来,这都是好玩意。铜钱,银子,家具,布匹,甚至切菜刀,都是好东西,搬啊。 人更不用说了。男的当奴隶,好用。女的做玩物。老人孩子没用,那就杀了喂狗。 幽州城里的财物几乎被搬空了,人口也十成损失了九成,童贯接受的几乎就是一座空城。 不过金国人不管这些。他们发财了,饭敞开吃,东西随便用,女人尽情玩,可是狂欢之后,金国人就需要更高层次的享受了。 比如那个香烟,这东西金国没有,幽州城也不多。 可是这东西的确太好了,金国的高层早就沉迷了进去,一天不抽几根烟,浑身不得劲呀。 整个金国的商户,能提供香烟的,只有***一家。这让他不可避免的成为了金国高层的座上宾。 尤其四太子对***更看重。因为他多次来往大宋,见识过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那匹两个轱辘的铁马。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腿也能跑的那么快呢? 他以为这东西是大宋能工巧匠做出了的好玩意,所以可着劲在幽州城搜了个底朝天,但是连铁马的轱辘都没找到一个。 这让金兀术有点失望。 现在遇到了***,他本来就是汉人,又经营着难得的香烟,显然是和大宋关系密切。所以金兀术和***的交流就比较多了。 ***因此知道不少金国的机密事情。其实也不算多机密,比如辽国的耶律延禧被完颜宗望抓了回来,这事暂时没多少人知道。可是早晚会有人知道的。 如果只是为了这件事,***还不用来吴家庄。他和大宋的交接,是通过顺风物流的,日常就在登州完成了。 但是这一次,他不得不来吴家庄,因为金国四太子似乎对秦牧打起了主意。 当然金兀术不是好男风,喜欢上了秦牧。而是他觉得秦牧是个好工匠,会做那么多好东西。金国现在兵强马壮,应该把秦牧抓回来,或者向大宋皇上要这个人。 这件事,目前还只是一个想法,可是这想法对***来说太要命了。 他可是知道秦少爷的本事。金兀术以为秦牧只是个工匠,可是***知道,金兀术脑袋里面全是水。当秦少爷是工匠,信不信他能在你头盖骨上雕出一朵花来? 这事他必须告诉秦牧,所以这才一路不顾艰难跑来了吴家庄。 只是在快靠近吴家庄的时候,杨家商队突然有个人发了急病。高烧不退,全身滚烫。 杨员外马上就给他用了药——虎狼药,可是不管用呀!杨家哪有什么好药,就是整个金国也没真正的药。 眼见着那人就不行了,这时候刚巧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刚巧还有个医馆——同仁堂。这让杨员外喜出望外。而且医馆的郎中,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许叔微。 这下杨员外觉得手下得救了。 许叔微立刻就给病人诊治。一番工夫之后,许郎中告诉杨员外,病人得的是痨病。 “痨病?”杨员外知道这病的厉害,他连忙问道:“郎中,那你看还有救吗?” “我看是没救了。”许叔微连连摇头。痨病他可治不了,尤其这病人已经到了晚期,眼见着快死了。 杨员外顿时心里凉了半截。这病人可是他亲侄子:杨峰。这是他二弟的独子。若是他死在这里,那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许叔微又说话了:“杨员外,你侄子的病,我看是没救了,可是,吴家庄并不是只有我一个郎中,在别的郎中看来,这也许有救。” ***的一颗心,被许叔微忽悠的一上一下的。 怎么你说话还大喘气呢。有救就有救,你偏说没救。 有救就好。***连忙按照许叔微的指点,求到了折美鸾的名下。 每日里吴家庄进出的商队太多了,哪能各个都能见到美鸾呢。不过也是杨峰命不该绝,折美鸾恰好这时候在吴家庄办公。 她听说是***来了,立刻就想起官人在辽国的往事。这人,是官人埋下的钉子呀,他来这里,定然是那边有事了。 所以折美鸾立刻召见了***。 正因为折美鸾在,所以杨峰幸运的得到了近卫团的治疗。 痨病,不是肺结核就是肺炎,本时空是无药可医,但是在近卫团的吴医生看来,没有什么痨病是一针青霉素解决不了的。 如果不够,那就再来一针。 三针下去,杨峰奇迹般的痊愈了。当然,这在杨家商队看来是奇迹,可是在吴思邈看来,简直是小事一桩。 她现在真的没多少精力给人看病。 吴思邈每天都忙的不可开交,哪有心情给外人看病,他们又不是近卫团的战士。 只是折贵妃的命令,她可不敢违背。私下里,她还想着和贵妃做姐妹呢。 为了这个目标,吴思邈拼命的充实提高着自己。 她每天在制药工作之余,都是用来学习。 吴思邈原来只是吴家庄的一个普通小娘子,大字不认识一个,若不是秦牧的出现,再加上她因缘巧合加入了近卫团,哪有今天的吴思邈。 可是吴思邈正因为加入了近卫团,就面对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都那么让她着迷,所以她更加明白自己是多么的低端。 要想向上走,一定要有知识有文化。 所以她拼命的学习着一切能学到的知识——当然,主要是医学知识。 别看吴思邈会治病,但是她的理论水平不高,也就相当于建国初的赤脚医生。 可是她的临床技术很高,因为秦牧拿回来的一套已经远超建国初了。 吴思邈意识到这点,所以她才拼命的补习理论知识。当然,这也是方好音对她,以及整个医疗队的要求。 工作和学习,已经让吴思邈没有多少剩余时间了。可是最近她还要为俗事操心。这事,还不由得她不上心。 因为吴家庄有了玻璃厂,所以秦牧决定推广冬季蔬菜种植。 去年,秦牧就已经用从后世拉来的塑料搭起了一个大棚,解决了近卫团的冬季蔬菜供应问题。 今年,吴家庄能制造玻璃之后,秦牧决定划出一块地,专门搞反季节蔬菜种植。 这件事,介于军用民用之间,让秦牧一时不好决定领头的人选。 如果是纯供应军队,到也好说,可以从折家军里面挑一些人来做。但是自己来到这个时空,总不能那么自私。 反季节种植也不是什么高科技,无非是需要一个保温措施而已。剩下的就是工人的是悉心照顾。 秦牧准备多种一些,不但供应近卫团,还要供应吴家庄百姓,以及更多的人。 这样一来,他就需要一个蔬菜种植基地的负责人。 可是现在吴家庄能干的人基本上全被消化光了,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负责人呢? 吴思邈从姜月奴嘴里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她顿时就动了心。 当然她是不会去做种菜的农民——那绝对不可能,她死都不会脱下这身军装。 可是她家不就是她一个,吴思邈还有弟弟。 这个小弟,如今已经十六岁了。 她娘李小娥正准备给弟弟说一门亲。 如今的吴家庄,早就成了几十里地之内的神仙地盘。就连韩城县的城里人,都愿意嫁到吴家庄里面来。 李小娥现在也抖了起来,一点不愁儿子的亲事,她要好好给儿子挑一个小娘子,好给吴家传宗接代。 只是吴思邈并不愿意弟弟这么早成亲。 她现在越来越有接近二十一世纪的思维模式。不立业怎么成家? 吴思邈希望弟弟能做出一番事业来。如今正是个好机会。种菜吗,谁不会?就连自己都会。 她相信弟弟一定能管理好这个蔬菜种植基地。 吴思邈最近每天都在想着这件事,就等秦牧回来,要找个机会和团长见个面。 团长,他会想我吗? 吴思邈想到秦牧,顿时有点痴了。 ------------ 第三百零三章 杨怀安拿到新的商品 “杨员外,请。”秦牧招呼***坐下,又亲手倒了一杯茶给他。 平时这些事都是吴小妹来干,但是现在吴小妹已经忙的离不开微山湖了,所以秦牧只能亲自动手。 这让***极为感动。 在吴家庄这些日子,***可是大开眼界。他也是走南闯北半辈子的人了,哪里没去过?可是哪里都没有吴家庄这个样子。 这个地方,就不是属于这个天下的。 ***见识过近卫团的厉害,现在他觉得自己明白了近卫团为什么那么厉害。 这里的一切,根本就不是大宋所有,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只是***非常奇怪,这里离汴梁已经不远了,为什么大宋的朝廷根本就没有半点发现呢。 这片土地上的一切,早就不属于大宋了。他在这里没看到半个衙役,却看到了穿着笔挺制服的警察。 ***可不是圈养的文人。他十分清楚武力的重要。显然,这块地面上,大宋皇上说了不算,只有秦少爷的话,才是真正的圣旨。 如今秦少爷亲自给自己泡茶,而且还是他从未见过的茶汤,如此透亮,如此清香,这简直让***有点受宠若惊。 不说别的,只这一杯茶,就值得自己不远千里跑这么一趟了。 “有劳,有劳。”杨员外连连点头致谢。 “杨员外,你我一别已经有一年多了,家里都安好吧?” “秦少爷,您有心了。全是托您的福。有您的提点,我阖家上下,才能躲过了大劫,现在一家老小全念叨您的好。” “不敢当。”秦牧谦虚了一句。 寒暄就到此为止,秦牧没时间多聊闲篇。 “不知杨员外这次特意来我的吴家庄,是为了?” “秦少爷,我这有个重要的消息必须亲口告诉您。那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他和我说……” ***连忙一五一十的把金兀术要抓秦牧的事说了出来。 秦牧有点吃惊。这件事情,他真是根本不可能想到。怎么金兀术还惦记上自己了? 就因为看到了那个摩托车吗? 若是当今皇上不是赵佶,秦牧只会把这件事当笑话听。金兀术来抓自己,那是找死。可是金兀术要是向赵佶要自己,没准赵佶还真会点头。 赵佶的软弱是无下限的。各种事情,历史上记载的清清楚楚。 如果金兀术来了汴梁,提出要自己去金国做事,赵佶保准得答应下来。对他来说,自己只个工匠,甚至只是个工具。 虽然现在有小蓝药丸吊着他的兴趣,但是这东西毕竟不是毒品,没那么强的依赖性。 和他的龙椅相比,自己根本就不在一个份量上。 这到是个新麻烦。幸亏有***不远千里来提醒,尤其是这个时候,都已经进入了腊月,都快过年了。显然杨员外已经无法赶回去过年了。 这份人情,秦牧得认下。 “真是多谢杨员外。”秦牧诚恳的说道:“若是没有员外通风报信,我到时候难免手忙脚乱不知应对。” “哪里哪里,说起来,秦少爷才是我杨家的大恩人。若是没有秦少爷当日的提点,我杨家哪能脱此大难。” ***说的一点没错。他是真心话。金国打辽国,城破之后就是屠杀。满城的百姓,不管你是契丹人还是汉人,总之都是死。 如果不是***听从了秦牧的建议,早早就和金国高层打好了关系,他杨家怎么能幸免于难。 何况秦牧又给他了在金国的香烟独家代理权。这让他不但赚到了巨额的财富,更变相获得了超然的身份。 连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都待他如上宾——因为他兜里有货啊。 “美鸾,安排一下,我要和杨员外好好喝一顿。” 秦牧请客,这让***感动莫名。他看得出来,秦少爷不是一般人。日后吗,这天下八九不离十就是他的。这时候能吃上秦少爷一顿饭,以后老了吹牛都有资本了。 再说,能和秦少爷一桌吃饭,这说明秦少爷对他不见外。自己正好有事求他,饭桌上谈再好不过了。 宴席摆好,***发现除了自己,秦牧还请了一位客人。这客人自己还认识,正是神医许叔微。 不过这个时候,***心里对许叔微的“神医”俩字多少不那么信服了。 自己的侄子,他说没救了,结果吴医生三针下去,垂死的病人就好了。这都已经活蹦乱跳的了。 那你说你有什么神的。一把年纪了,还不如个小娘子。 俩人落座之后,秦牧为他们斟满了酒。本来秦牧不应该俩人一起请,可是他实在时间太紧张,所以见缝插针,能办的就全办了吧。 许叔微对于***的不满完全视若不见。他如今正刻苦钻研《本草纲目》,这些日子以来,他对于疾病的理解又上了一个台阶,也更加明白中西医的不同。 正如秦少爷说的,中西医结合疗效好。根本不用妄自菲薄。 不说别的,就说一个寻常的疾病:痔。 常言道十男九痔,显然这是一个男人的常见病——当然,这也是本时空医生不方便治疗女性,否则许叔微会知道,这个不分男女,都是常见病。 这个病,西医就没什么好办法。严重到动刀子,还是不能去根。 而根据《本草纲目》所记录的一个方子,用地龙粉,就可以根除。 这就从一方面体现出了中西医的区别。不过这话他能拿到酒桌上说嘛?恶心人吗不是。 再说,自己有必要和杨员外说吗?一个商贾而已。完全领略不了自己医术的高明。 “杨员外,许神医,我敬二位。”秦牧是主人,所以先端起酒杯敬酒。 “不敢当不敢当。”两人连忙举杯,一饮而尽。 这酒,太好喝了。味道之纯,色泽之清,都是他们生平仅见的。不过两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秦少爷本来就是神人,拿出什么东西他们都不会见怪。 酒过半酣,酒桌上气氛就活跃起来。 “秦少爷,现在金国人有钱了,可是没地方花。那地方,什么都没有,什么都缺,我看这个香烟,可以多弄点过去。” ***这次来也不纯是通风报信。他现在生意做的越来越大,但是他的根本是香烟。因为只有这个,才能让金国人看重他。以后肯定会有新的商人出现,运来各种各样的商品,但是唯有香烟他们弄不到。 秦牧答应了给他香烟的独家代理权。***相信秦牧的承诺。可是人心都是不满足的。他还想要更多的香烟。而且到了吴家庄,他还发现了更多全新的商品。 比如玻璃,这东西可太好了,放在窗户上,挡风挡雨还透亮。 还有玻璃杯,水晶一般的晶莹剔透,谁家要是用这个待客,那真是太有场面了。 这东西不用问,全是秦少爷弄出来的。***也想弄点去金国贩卖,而且最好还能拿到独家代理权。 “香烟可以多给你一些。” 现在有了府州的香烟厂,香烟的产能极大的扩充了,而且品牌多了,档次拉开了,更好买卖。 秦牧需要大量的黄金,而金国人手里黄金正多的没处用,现在有***做中间人,正好互通有无。 我给你纸,你给我黄金。 “那就太好不过了。还有,”***趁热打铁:“这个玻璃和玻璃杯,是不是……” ***不知道玻璃的具体情况,说到这里也就不敢再提了。 秦牧计算了一下,发现玻璃的产能还是供不上本地的需求,至于远销金国,性价比不是很高。 不过既然杨员外开口了,念在他热心为自己送信的份上,秦牧也不会一点不给。 “杨员外,玻璃这个东西,长途贩运比较容易破碎,不是很值得。不过玻璃杯到是可以给你。” ***本来还有点失望,觉得玻璃是拿不到了。可是听说秦牧给他玻璃杯,顿时心花怒放。 玻璃杯,自己非给它卖出个金子价来不可。这又是独家财源。 “秦少爷,您还是要金子和皮货吗?现在金国还有东珠和海东青这些好玩意。” ***和秦牧做了一年多生意,一直就是用金子和皮货换香烟火柴和各种商品。他觉得自己有点占了太多便宜。 金子这东西,实际上金国人有不少,因为白山黑水之间,是可以淘金的。 而皮子更是不值钱,金国人各个都是猎人,哪家缺皮子呢。 反倒是香烟火柴这样的商品,他们根本就造不出来,而且还几乎成为了必需品。 这就是农业对工业的巨大悲剧。***看不透本质,反倒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所以从良心上来说,他就觉得应该把金国人的更好的玩意拿出来给秦牧。 东珠,海东青,这都是辽国皇帝喜欢的东西,现在自然应该交给秦牧了。 秦牧连连摇头。他要那玩意有啥用。 只有金子和皮子,才是对他真正有用的。 秦牧以后是要发行纸币的,没有黄金储备,这玩意发不出去,发出去也心里提心吊胆着。 而皮子,在现阶段几乎可以当战略物资来看待。 因为现在秦牧搞不到橡胶。而且在几年之内,秦牧都看不到橡胶大面积使用的可能。 最近的橡胶产地在泰国,几年之内,这怎么能去的了呢。 所以目前只能把皮子当橡胶用。当然不是用在车子轮胎上,而是作为工业的传送带。 随着自己产业的不断扩大不断升级,对皮子的需求几乎是无限的。 不说别的,就是军人的靴子,也得用皮子来做。 想想以后要为二十万甚至更多的军人提供皮靴,秦牧有时候都会头疼。现在不囤积点皮子怎么能行。 “金子,皮货,越多越好。”说到这里,秦牧想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一样,木材,尤其是适合造船的木材。这个你先囤积着,不忙运,等我有需要的时候,会通知你。” 海军是一定要搞的,所以现在也该准备点木材了。 ***把事情说完,他满意了。这时候许叔微开口了。 “秦少爷,你看协和医学院的建设也快完成了,可是学生从哪里来呀?” 吴家庄在秦牧的治理下,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别的不说,盖房子这一块毫无难度。 整个村庄全盖上新房了,就连寡妇酒馆都翻盖了一次,换成了全新的砖瓦房。 协和医学院飞快的搭建起来。全是砖瓦房,但是因为没有二层楼房,所以盖的很快。 可是有了房子,却没学生。许叔微一身本事,他教谁呢? 秦牧当时根本就没时间想这个问题。可是问题不因为他不想就不存在。 是啊,医学院的学生,在哪呢? ------------ 第三百零四章 在汴梁招医学院新生 贾红线在吴家庄就待了两晚,等秦牧一回利国监,她也立刻回了汴梁。 现在未来的皇后每天都非常忙。主要是请她的人太多了,比她的预定名单还要多出两倍。 家具不像摩托车。摩托车是男人的玩具,可是家具却是女人的生活。 家,永远是女人心中的第一位。 一张宽大的床,一床舒适的被,再配上一个漂亮的梳妆台,简直是完美人生。 而宜家超级市场的仙鹤系列家具,已经成为了汴梁贵妇的最高梦想。 能拥有一套这样的家具,她们愿意拿任何东西去交换。 而掌握着这一切的,是那个她们原来根本就不知道,也不曾放在眼里的贾红线。 所以为了一套仙鹤家具,诸位贵妇人对贾红线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求着您跟我们吃顿饭,打个马吊,联络联络感情。 这让贾红线获得了巨大的满足。那个只能在夜里称王称霸,而且范围只限于四条街这么小的地盘的女人,现在彻底的抖了起来。 她一边化着妆,一边问余里衍:“丫头,今天咱们的日程是什么?” “大姐,”余里衍翻开小本本,看了看说道:“荣德帝姬赵金奴请咱们。在樊楼。” “今天,樊楼?”贾红线停住手里的活,掐指算了算,摇头说道:“今天不能去樊楼,换个地方,就她府里吧。” 余里衍点点头。她明白大姐的意思。 平日里,若是有人请客,贾红线一般都安排在樊楼。可是今天不行,今天任潇潇在那有演出。 如今任潇潇是贾红线的死对头。不只是贾红线一个人,秦牧的整个后宫都对任潇潇很反感。 只不过贾红线尤其讨厌任潇潇。甚至都不想听到她的名字。 上一次,这小娼妇迈过自己姐妹,单独求表哥要走了一套仙鹤家具。这明显是打了贾红线以及众位姐妹的脸。 到现在,这件事还让贾红线心里有阴影呢。她绝不会和任潇潇见面。 贾红线发誓,到了两人再次见面的那一天,自己一定是已经当上了真正的皇后,然后派丫头把她捉来,好好羞辱一番,再一脚踹到天边去受苦。 “不过,大姐,咱们还要把姐夫交代的事情先办了。” “嗯,先去超市。” 许叔微着急向秦牧要学生。他如今人过中年,这一身本事若是没有开枝散叶,真是太可惜了。许叔微医者仁心,只想让更多的百姓看得起病,能见到郎中,所以他着急传艺。 秦牧也着急。协和医学院有了,总不能连个学生都没有。 在本时空,任何提升科技,提升生产力的举措,秦牧都全力支持。这一来是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自己算是没白来这个大宋一趟,二来也是能为自己以后治理庞大的地盘提供人才。 人才总不能都是文盲。谁说学医的不能去工厂做管理呢? 但是首先这个人需要认字! 虽然秦牧急需认字的人,可是他同时很清楚,如果聘请本时空的教书匠,只能教出一群废物文人。成事不足,败事绝对有余。 所以尽管他再着急,也从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直到遇见许叔微。 许叔微是神医,是郎中,他传授的都是科技知识,是治病救人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也要教学生识字——如果有不识字的学生。同时,许叔微为人看病分文不取,这是一份很高尚的情怀。 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学生,才能符合自己的体系。 正是因为这样,秦牧也着急为许叔微找学生。这件事,他安排贾红线去办。 以本时空的具体情况,只能就地取材。这个“就地”不是吴家庄这小村庄。这小村庄已经被秦牧压榨的再无半点富裕人力了。 秦牧要贾红线在汴梁招学生。这地方不但近,而且是本时空最大的城市,甚至可以说是巨大的城市,人口众多,总会有一些合适的人选。 于是贾红线回到汴梁,就在宜家超级市场入门处贴了醒目的告示。 “协和医学院招生,凡年龄在十四的到二十之间,身体健康,家世清白,无不良嗜好,粗通文字最好(不是必然条件),不论男女,不分地域,皆可报名。一旦录用,签三年合同,包食宿,有薪资。” 告示只能贴在超市里面,汴梁城可是不能随便贴的。否则谁都能乱贴,那把皇上,把朝廷放在哪里? 做完这件事,贾红线巡视了一遍自己明亮而巨大的超市,还有啃的鸡快餐店,就和余里衍上了马车,直奔荣德帝姬府邸。这宴会不能耽误,很多贵妇人还等着她这位主宾呢。 只是贾红线现在也有点犯愁。表哥是答应了再给她买点床垫回来,可是也告诉她现在正是关键时刻,运力不能再浪费在买床垫上。 这样一来,仙鹤家具势必就要断货了。 唉,凡事都不能两全其美呀。为了表哥的大业,为了自己早日当上皇后,你们这群帝姬贵妇什么的,就多等等吧。 等到我做了皇后再说。 现在的局面的确非常紧张,秦牧以及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拼命的工作。 而且很多事情还非常不好办。 折可存就面临着巨大的困难。陈知州不好糊弄呀。这家伙死活不松口,这让二公子恨不得一刀宰了他——子弹宝贵,不要浪费。 但是这也是想想而已,折可存哪能那么莽撞。 只是不杀他是不杀他,事情必须尽快办。折可存要在秦牧回利国监之前,把这件事办妥了。 时间不等人,他不能再犹豫了。 “陈知州,你可能有一点困惑,为什么官家派我来办这件事。”折可存直接闯入陈知州的房间,不管陈知州一脸的惊讶,冷冷的说道:“实话告诉你,老子是来剿匪的。” “剿匪?”陈知州的确摸不着头脑。这时候他正在醒酒呢。 那酒虽然好喝,却后劲大。陈知州足足睡了一夜,这才醒来。 他刚洗漱完毕,准备出门找秦牧算账——地的事,咱俩私下要讨论讨论,却没想到被折可存堵在了屋里。 这让他有点害怕。折可存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又是西军的军阀,平日里面霸道惯了,一旦他开始发火,陈知州这标准的大宋文官真抵挡不住。 他想要叫手下进来,可是想喊没敢喊。 他看得出来,二公子是真怒了。再说,剿匪是个什么概念,徐州这块也没土匪呀。难到是要去抓杀了项英文一家的那伙土匪吗? “对,那伙土匪杀了项员外全家,再加上霸王团,足有上千口子。”折可存早就想好理由:“他们是梁山余孽,我奉了官家旨意,一直在清剿这伙悍匪。” 陈知州这才明白,为什么折可存来的这么快。原来是一直追着土匪屁股来的。 可是你既然跑的这么快,为什么不更快点呢?土匪杀了人你再来,这简直是养寇自重。 当然这是陈知州的猜测,他可不敢说。 “折将军,既然如此,本知州身为徐州之长,一定全力配合。” “陈知州,正是需要你配合,我才找你。首先,利国监这件事,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报告给官家。如今官家正是烦恼的时候,买幽州的钱,是从向家借的,他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还钱了。官家最重脸面,你不要再给他添堵!” “这个……”陈知州心说,怎么兜兜转转,还是地的事呢。我看你剿匪是假,要地才是真的。 “其次,”折可存根本不给他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陈知州,你是个书生,没见过土匪的凶残。不过你可以看看项英文的下场。全家老少,再加上霸王团五百条性命,一夕之间,全完蛋了。你觉得你比项英文多一个脑袋吗?” 说着话,折可存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一下子狠狠的戳在陈知州面前。匕首入木三分,寒光四射,吓得陈知州不由自主的一哆嗦。 “陈知州,十年寒窗苦,好容易有了现在的位置,我希望你能好好珍惜。你是做大事的人,和我这等厮杀汉不是一路人。不怕你笑话,西军,就是一伙土匪,脾气上来,是真不懂什么规矩的。” “这个……”陈知州面对着眼前的匕首,根本说不出话来。 “我们眼里,就是红的黄的。红的是血,黄的是金子。”折可存随口喝到:“来人。” 屋门打开,折美凤端着一盘子黄金走了进来,放到陈知州面前,然后退出门外,顺手关上了门。 “陈知州,你是喜欢黄的,还是喜欢红的?” “我喜欢黄的。”陈知州连忙表态。 折可存说的这么明白了,他要是再不懂事,那就是蠢猪了。 今天他不拿这盘黄金,明天保不住就会横死街头。到时候折可存推脱是土匪杀的自己,那真是连哭委屈的地方都找不到。 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块地,看来是和自己无缘了。 还好,这次也不算白来,总是有这么大一盘金子进账了。 秦牧回来的时候,折可存已经替他料理完了各种麻烦。 不错,二舅哥很能干。 眼下就看自己的了。 等利国监的铁矿一旦进入了自己的工业体系,就正式形成了一个开放式的闭环。 这个环路,就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煤炭,铁矿石,在其中迅速的转变成各种各样的钢铁,这是核心的一个圆环。 同时,这个圆环会产生许多许多分支。比如高炉产生的废渣,就是做炉渣水泥的原材料。 依托这个炼钢体系,这个时空将得到彻底的改变。 而现在,就让自己来亲手开启这个全新的时代吧! ------------ 第三百零五章 武大郎前往吴家庄 微山湖煤矿注册的工人最高峰时候有两万。可是逐渐的有人吃不了这个苦,不断的有人退出了矿工的行列。 当然,也有新的工人招进来,不过总体来说,走的比来的人多。 工人和农民不同。不说技术含量,就说工作时间就不一样。 一个工人,不能像农民种地一样,想几点起来几点起来。那样厂子早黄了。 该上班就得上班,哪怕你睡的再香也得起床。 何况煤矿这边,因为秦牧弄来了电,所以实行了三班倒,这样工作就加倍的辛苦了——夜班比白班难受的多。 开始大家都是图着高高的薪水,可是渐渐的就有人受不了啦,钱再多也不干了。 他们逐渐的退出了工厂,可是却没有离开微山湖,而是在微山湖煤矿周边继续讨生活。因为这里已经有了成形的集镇——微山湖镇,生活条件比起大宋普通的村落强上百倍。 不说别的,就是这快餐别的地方也没有呀。 这些人基本上全是在微山湖煤矿才开始真正的吃上饱饭。 不过吃饱了之后,就有点不想受苦了。他们手里多少都有了点钱,所以就开始在微山湖镇上做起了各种各样的买卖。 这样一来,煤矿经历了一番自然的大浪淘沙,矿工人数虽然少了,但是留下的全是能干的和勤快的。 懒汉基本都淘汰了出去。 现在煤矿在册的工人大概还有一万两千多,这里不全是矿工,还有各种附属厂子的工人。 比如藤器厂。这里的工人也计算在内。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上头突然传来了通知,说要每个大队选一个代表出来,去吴家庄参加表彰大会。 这个代表必须满足几点要求。 第一条是正式的煤矿工人——新来的没转正的不算,资历不够。 第二条就是能代表矿工的能力——这条其实很简单,看月薪就行。矿工的工资是和每日的劳动量挂钩的。干的多拿的多,煤矿里面不存在平均主义。 但这条不是说代表就是一个大队工资最高那个——那还选什么,直接第一名就行了。这是要求候选人的薪水排在前五名之内。 第三条就是能团结同伴。 这点是最不客观的,什么叫能团结同伴呢?大家伙全不太明白应该怎么去做。不过上面也给了办法。 这次评选,就是列出几个候选人,大家来投票,每人拿一个黄豆,走到自己认可做代表的那个同伴身前,把黄豆投在他面前的藤筐里面就行。 最后数黄豆粒,最多的那个,就是这个大队的代表。 武大郎是八大队的队员,平日里只会埋头干活,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不论是谁遇到点困难,他能帮的一定会帮一把手。 对待老队员,他非常尊重,而带着新工人时候,他总会自己多干点,让新工人先熟悉一下工作环境。 长此以往,虽然大伙对他媳妇有一些怨气,可是对武大郎本身的怨气越来越少。 这一次八大队评选,他竟然得到的黄豆最多,成为了八大队的唯一代表。 “武录,到了吴家庄,给咱大队争点气,别丢人。让你娘子给你扯一身新衣服,别破破烂烂的出门。”队长抓着武大郎的手,语重心长的嘱咐着。 作为大队长,他手底下管理着一百多人。十个人是一个小队,武录现在已经第八小队的小队长了。 “大队长,嗯,我不给咱大队丢人。我让我家婆娘给我做新衣服。”武录憨厚的点着头。 “武录,我跟你说。吴家庄那地方,别看名字是个庄子,可那地方绝不是土庄子。那是,”说到这里,大队长压低声音:“连皇宫都比不了的好地方。你这次可是能开眼了。” 在煤矿里,吴家庄早就被传扬成了天堂一般的所在。 工人们都觉得吴家庄里面的人,全是神人,那地方,全是好东西。好到他们连想都想不出来了。 因为他们许多人看到过飞机——虽然秦牧开着飞机没有降落下来,但是在煤矿草创的初期,他特意在煤矿上转了两三圈,就是为了破除工人的神秘感。 否则见到电灯,他们岂不是要逃跑。 见过飞机之后,至少见到电灯不再害怕了。 不过这件事的后遗症就是让煤矿的工人神秘化了吴家庄。 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微山湖镇,微山湖煤矿,这里的整个管理阶层全出自吴家庄,而且他们带来的几乎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就算折美鸾不常在工人面前露面,但是总会不时的在厂区要走一走看一看。而且方好音长期坐镇在微山湖煤矿——这里有个煤矿医院。 这俩人在工人眼中看来,就是天上的仙女,别说十里八乡没有这样的漂亮娘子,就是皇宫里面,也不会有。 而她们全是从吴家庄来的。 更何况除了两位仙女,还有近卫团,还有郭婷和她的手下,那一切都是神秘又美好。 大队长是不参与工人代表评选的,所以这次他没有机会去吴家庄。也正因为如此,他一边羡慕着武录,一边继续叮嘱:“武录,好好听,听听秦少爷说什么,讲什么。” 武录继续憨厚的点着头。 厂子运营了这么久,大部分工人都猜的到煤矿的真正主人是谁。 “还有,工人代表都有奖品。你领了奖品,先拿回来给我们看看,别偷摸就放回家,只给你婆娘看。” “嗯,我先拿回矿上给大伙看。” 同样的评选不止在微山湖进行。在秦牧的各个地盘,所有的单位都在搞评选活动。 青州石油,也有工人代表评选。 这里工人就是曾经的梁山小喽啰,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劳动,他们已经彻底的脱去了匪气,变成了合格的产业工人——这也不得不佩服柴进的能力。 正是因为柴进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和明亮的眼睛,他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明白秦牧要的一切,所以才能把这么一群曾经的土匪,赶上了秦牧划下的道路。 有时候秦牧也不得不佩服柴进。皇家后裔,果然不是白给。 微山湖煤矿,青州石油,顺风物流,都有工人代表评选出来,然后纷纷启程,向吴家庄来集合。 而府州这边,除了工人代表之外,还多了一个农民代表的评选。 这个农民代表在别的地方是没有的,因为秦牧在别的地方没打下产粮区。 周志安幸运的成为了一名农民代表。如今他正跟着大部队,不顾冬天的寒冷,怀着火热的一颗心,踏上了吴家庄的地面。 这就是公主的婆家呀! 周志安深深的感激着辽国公主余里衍。这次能来公主的婆家看看,对他来说,有一种朝圣的感觉。 农民的思维很朴素。即使公主是神仙,但是她是女的,所以也得嫁人。公主嫁的人,一定是更有大法力的男神仙。 这个想法,在府州,在宁边非常普遍,基本上来自西北的代表,不论工人还是农民,都想来公主的婆家看看。 果然,这地方硬是不同,不说别的,就是这个路,天底下就没有这么好走的。 当然,秦牧还没能力铺沥青路,也没造出水泥,所以没有水泥路。 但是秦牧搞了一个砖瓦厂。这个东西,不需要后世的科技,本时空完全可以支持——大宋又不是没有砖瓦。 这个砖瓦厂的生产就一直没停过,不过因为秦牧时间太忙,所以这个厂子,算是秦牧参股,任员外占大头。 有了这个砖瓦厂——这里也有秦牧从后世带来的一些技术改进,吴家庄的路已经彻底告别了泥土路。 在秦牧的规划下,吴家庄越发的类似后世的县城——因为没有高楼林立,所以不能说大城市。 整座吴家庄的道路,全是一水的青砖铺地。下面是各种垫层。一层一层的片石,砾石,砂石,普通土,再加上水稳层——当然,因为没有水泥,所以不能完全比肩后世,可是在大宋这已经是独一无二的超规格好路了。 道路两边,是绿植。当然,因为现在是寒冬,所以全光秃秃的没树叶了。 冬青这种树木,秦牧也没时间去找,所以就用柳树代替——这种树木附近多,移栽过来就行。 每个岔路口,还有指示方向的路标。可惜周志安不认字,也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他只能跟着大部队在向导的带领下前进。 周志安一边东张西望的看新鲜,一边点着了一颗烟,刚抽了两口,旁边就过来一个穿的花花绿绿的男人——披着“环卫”马甲的环卫工。 环卫工也被折美鸾建立了起来——这是她在宁边学来的经验。也正是因为这点,所以吴家庄的人力被压榨的厉害。打扫卫生连老头老太太都能干。 折娘子给钱让老人出门打扫卫生,他们当然愿意了——有钱赚呀! “这位,哎,说你呢。抽烟的。”老头腿脚不利索,所以紧赶慢赶的追上了周志安:“抽烟可以,烟头不许乱扔。扔一个,罚款十个大钱!” 周志安吓了一跳。这地方规矩也太大了。烟头都不能扔,那难道让我吃下去? “看那个筐子没?”老头指着街边说道:“抽完烟,灭了烟头,扔到那里去。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要是不听劝,真罚钱你跑不掉。” 周志安连连点头。他就是把烟头吃了也不敢乱扔,这要价也太狠了。手一哆嗦,十个大钱没了。这得几个鸡蛋呀! 四面八方的代表不断汇聚到吴家庄,折美鸾对着名单,不停的安排着各种事项。 这一次的代表人数不少。只微山湖就派出了一百零五人——除了工人代表,还有管理层的代表——不过在秦牧的授意下,全算工人代表。 从其余地方来的代表也是不少。 梁山有二十二人,青州有三十一人,西北那地方多一些,工人和农民代表加一起,足有五十人。 这一次会议,代表人数超过了两百。 这次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大会,并不是新世界集团内部会议。除了这些代表,一些外人也会参与进来。 比如任家父子,再比如许神医,还有来到这里恰逢其会的***等等。 折美鸾作为秦牧事实上的大管家,不能不统筹安排,规划各方面事项。住宿,饮食,管理,会场。一桩桩一件件,大大小小的事,都在她脑海里转悠。 幸亏有宝贝电脑,否则折美鸾觉得自己根本完不成这个任务。 她不由得想到,若是没有了电脑,自己可怎么办呀! ------------ 第三百零六章 参观吴家庄 这一次的大会,对秦牧来说非常重要。其重要性甚至还超过上一次的新世界集团大会。 秦牧要打下这个天下,在这个打天下的过程中,他将遇到各种各样的敌人,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 纵然秦牧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呢?任何一个人,都不是神仙,不可能靠自己,靠有限的几个人包打天下。 这个天下的主人,一定要获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即使不支持,也起码是认可的。 秦牧很认同一句话: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的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的少少的。 现在这个时空的基本面是,拥护皇帝的人多多的,拥护自己的,其实是少少的。 这个局面非常好理解。 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百姓都是人心思治的。而大宋承平百年,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百姓珍惜的局面。 当然,百姓或者没有这种历史高度,但是他们有切实的感受。 汴梁为什么这么富?京城里面又不产粮食,又不产布,但是为什么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穿的绫罗绸缎呢?显然是这个大宋能提供这些物资。 在多年花石纲的压榨下,各地百姓竟然还能大部分活的下去,这充分说明了如今大宋朝的基本局面是好的,是稳定的。 这样百姓就算对朝廷不满,也是有限度的不满,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逼到造反的地步。 有限的几处造反,比如方腊宋江,也旋即被扑灭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大宋目前的经济整体是好的。 出兵是要花钱的,即使剿匪,所需的金钱物资都不少。不论是历史上的大宋,还是秦牧亲身经历的这个大宋,在物资供给这一项上的确是很靠谱。 不说别的,就说吴家庄所需的木材,任员外就能源源不断的搞来。这要是没有充足的木头,任员外难道能变戏法变出来吗? 所以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大宋朝廷的基本盘很稳。即使百姓要造反,可是造反成什么样?成功的例子还没看到,失败的到不少。 比如方腊。他把江南祸害的不成样子,这样的造反,只能让百姓反感,甚至惧怕。 因此在没有一个全新的样板情况下,百姓自然选择守住现有的——吃不饱,至少没饿死。 而目前这个局面,是朝廷给的,是皇上给的,所以这就是人心所向。赵佶的朋友可比秦牧的多多了。 这个情况必须改变! 怎么能把赵佶的朋友搞的少少的,把自己的朋友搞的多多的,那就要通过这些代表。 通过这些代表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接触,让他们直观的了解到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美好,要远远超过现在的世界。 有了这个直观的印象,他们就会有了目标,就会变成秦牧的朋友,成为赵佶的敌人——即使不能如此,也不会成为秦牧的敌人了。 而他们回去之后,会把他们所见所听,讲给周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这样就能扩大受众,让秦牧的朋友逐渐多起来,让赵佶,或者说大宋朝廷的朋友少起来。 当数量转化到了一定程度,秦牧即使不扯旗造反,这天下也会如百川入海一般的纳入他的怀中。 这也就是为什么秦牧不能马上就出兵汴梁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个原因,是没法给新世界集团的其余人讲明白的。因为他们的出身都是本时空的高层,几乎就没有百姓。 在他们的思想里,百姓顶多是水,自己可是船,要永远在水面上浮着。他们是把自己和赵佶,看成一类人。 但是在秦牧打造的新世界中,这个新世界集团,绝不可能变成赵佶那样的人。那样首先就不能适应一个工业化的社会,其次,也完不成柜子交给的目标。 所以秦牧非常重视这次大会,他亲自设计了会议流程,并且把近卫团能召回来的战士全召集了回来。 近卫团这一次不但是会议的守卫者,同时也是会议的一部分。 当近卫团穿上军礼服,扛起加兰德步枪,一个个如天兵天将一般出现在代表面前的时候,这些代表顿时都呆住了。 他们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近卫团穿军礼服的模样。一直以来,近卫团都是着便装存在。即使在微山湖,也是穿的作训服。 那样的服装,远远比不上军礼服的效果。 现在近卫团露出锋芒,一个个战士威风八面。 他们笔挺的裤缝仿佛刀子一般,锃亮的军靴几乎晃瞎人眼,再配上近乎神秘的加兰德步枪,只让各路代表看的心头乱跳。 这怕不是神仙兵吧。 震撼不只是一波。接下来,代表们被分为不同的小队,每一队有两个战士带领,开始进入了参观环节。 吴家庄虽然还叫吴家庄,但是早就不是秦牧穿越之初的那个小村庄了。 随着秦牧飞一般的发展,吴家庄的地盘也不断扩张。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一个小城镇了。 之前吴家庄码头还在村西,离着庄子有一段距离,可是现在吴家庄码头几乎成了这里的中心。 整个村庄向三个方向不断扩张——因为秦牧要了五百亩地。 这样的扩展,全在秦牧的规划之下,不是原来的无序扩张。所以除了老城区还多少有点杂乱之外,新城区完全是全新的面貌。 笔直的街道,方方正正的院落,一桩桩红砖灰瓦的住宅,那种简介又有秩序的状态,顿时让代表们羡慕不已。 他们觉得吴家庄也太富了,怎么家家都是新房,而且,还每家都用的玻璃窗户。 这东西,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到——不是所有代表都知道玻璃的。 就这个生活状态,直接甩代表好几十条街。他们家可不是砖房瓦顶玻璃窗。别说这个了,很多代表连自己的家都没有——比如梁山土匪那一波代表。 他们仔细而羡慕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而吴家庄的百姓,也好奇的看着这些人。 李小娥站在寡妇酒楼的二层,隔着玻璃窗户望着街道上的代表,鄙视的哼了一声。 一群土包子。真没见过世面。她如今真有这个资本看不起别人。 如今的吴家庄,先后不断的又起了好几家酒楼,但是因为她的酒楼开的早,她的厨艺也最好,所以最赚钱的还是寡妇酒楼。 在吴家庄这样遍地是钱的地方,做个最赚钱的百姓,那身家就高了。 所以如今的李小娥眼界非常的高。别说这些土的掉渣的代表她看不上——呆头鹅一样,就是韩城县的城里人,她也根本看不上。 你们韩城县有什么?有玻璃吗?有香烟吗?有我这酒楼里面摆的新式家具吗——李小娥凭借和任员外的关系,买了好几套新款家具。 更关键的,你们连电灯都没见过吧。如今李小娥家里,也拉上电灯了。这也是因为之前实在电力缺口太大,所以秦牧不得已直接拉回了几台柴油发电机,从而彻底的解决了吴家庄的用电问题。 李小娥觉得天底下最好的地方就是吴家庄了,连京城汴梁都比不了这里。所以她十分有底气,要给儿子找个好女人。 像街上这群代表,她见过太多了。外乡人来到吴家庄,基本上各个都是如此呆头呆脑的。 只不过她奇怪的是,这群人十几个一队,前面后面都有威风凛凛的近卫团战士带着,却不知是什么来路,有这么大面子。 代表们从寡妇酒楼经过,再向东走,就进入了吴家庄工业区了。 这是吴家庄二级戒备地区。没有工作证根本进不去。 有些顺风物流的代表来过吴家庄,可是他们也没有进去过,今天总算是能开开眼了。 吴家庄源源不断的制造出那么多好东西,开始是火柴,然后是香烟,接着又有各种玻璃,玻璃制品,煤油灯,再然后还有各种家具。 在他们心里,工业区就是神仙的百宝箱一般的存在,他们早就好奇心爆棚了。 今天总算是能亲眼看看,这些神奇的宝贝都是怎么做出来的,所以每一个人都非常兴奋。 任英对这样的情况其实很不满意,因为这严重的影响了他的生产计划。不过这都是秦牧的命令,任英也只能执行。 他一边维持着秩序,一边还时不时的要讲解一番——这也是秦牧的命令。绝不神秘化,一切要讲科学。 任英现在就是安全员和讲解员,又要顾着参观者的安全——厂子里面可不是庄稼地,要命的玩意多了,还要尽量浅显的给参观者答疑解惑。这都让他有点不厌其烦了。 他完全不明白,秦牧为什么给一群土包子讲这些,闷头赚钱不好吗。 可是随着人员一波一波的往来,他讲着讲着,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些人都是外乡人,都是外地的口音,而且关键是,这都是秦牧组织过来的。 这岂不是说,秦牧的势力已经到处开花了? 任英又不是傻子,他也早就明白秦牧的心思,只是这层窗户纸,任家的人绝不会捅破。 在任英看来,我闷头赚钱就好,即便出了事,反正我躲在吴家庄包管没事。他相信秦牧,也相信近卫团的力量。 现在他意识到这些人来自****,任英才恍然大悟。自己还以为秦牧没动手,哪成想人家早就各处在布局了。 唉,可惜了妹妹! 经过一天的参观,代表们实在被震惊的不小。因为这个地方,已经完全不是本时空的存在了。这就是后世七十年代的小县城,除了没大楼房,别的几乎都有了。 当天晚上没有别的活动,秦牧要留给代表们消化接受的时间。 周志安这时候躺在舒适的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他已经彻底的迷糊了。吴家庄,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呀。公主的男人,真是活神仙。这一件件的宝贝,他都是怎么想出来的。 太神奇了。 周志安也想要那么漂亮的家具,那么明亮的玻璃,甚至,那个电灯,他也想要。 他什么都想要,可是却不知道怎么才能拿到。这要卖多少粮食才够呢? 相比周志安来说,武录却没想那么多。 毕竟他是微山湖煤矿出来的。煤矿一开始就有电灯,而煤矿的布局,也是秦牧设计的,所以吴家庄的整体局面并没让武录多惊讶。 但是他特别喜欢吴家庄的各个工厂。尤其是家具厂,这个太吸引武录了。 家具厂里面的各种机械最多,只看的武大郎眼花缭乱。他甚至想亲手去摸摸,结果被那个任厂长给拦住了。 这让武录很是有点不甘心。他虽然性格窝囊,却有一身力气和一双巧手。对于工具,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 就是这些工具,能制造出那么多好东西,武录真想自己就在家具厂当工人,不再回微山湖了。 还别说,工人的思想和农民的思想,就是不同。周志安意识不到的地方,武录完全明白。 他知道这些全是秦少爷的产业。自己在煤矿也是给秦少爷干,来这里一样也是给秦少爷干。可是自己真是愿意在这里做事呀! 武录想着那些机械,心头变得越来越火热,他竟然准备明天做一件天大的事。 ------------ 第三百零七章 秦牧在吴家庄大会上的讲话 ***别看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属于本时空少有的见多识广的人物。但是昨天一天他见到的事物,直接颠覆了他几十年养成的世界观——秦牧的词语。 吴家庄的一间间工厂,那里面一台台钢铁的机器,像怪兽一般,把木头,石头,沙子等等吞了进去,然后吐出来香烟,火柴,玻璃等等神奇的好东西。 即使他用心去听任厂长的讲解,但是十几分钟短短的讲解他能明白到什么呢?反到越来越糊涂——这点他还不如武录,至少武录在微山湖煤矿工作了好久,多少明白什么是工业。 不过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没有关系,***相信自己只要明白一件事就足够了。 那就是这个天下,肯定就是秦少爷的。谁也别想抢走,谁也没那个资格。 他本来觉得金国人如此凶悍,怕是能给秦牧带来点麻烦。毕竟当时秦牧手下没几个人,近卫团虽然厉害,可是人数太少了。 现在***彻底没这个担心了。人数少怕什么,不是还有我们杨家人吗。不只是我们杨家人会站在秦少爷这边,全天下人都会站在秦少爷这边。 只看那些一个个口音各异的代表就知道了。秦少爷早就开始布局了。 ***很清楚,这些代表,包括自己,并不是因为秦牧本人而追随他起事,而是因为吴家庄这一桩桩一件件不可思议的奇迹。 就是傻子也能看的明白,这些东西,是全天下都没有的,这些工厂和机械,将给这个天下带来全新的变化。那是一个美好到不能想象的未来。 这就是一个工业化的新世界——当然***开始不知道这个词,但是现在他知道了。因为秦牧正在台上讲话,正好说到了这个词语。 “这个世界,将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是一个工业化的世界。” 秦牧坐在主席台上努力的向在座的代表灌输着。 他不能奢望每一个人都能听得懂自己讲的全部内容,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哪怕他们现在能多明白一点,也对自己的事业,对天下的百姓,都有着巨大的好处。 “说到工业化的世界,就必须说一下我们现在的世界。现在,我们这个天下,是一个农业化的世界。” 姜月奴一边听,一边记录着官人的发言。她明白这次大会的意义,所以这篇讲话,务必不能记录错误。 不过月奴却是多想了。这次大会的确非常重要,但是秦牧却恰恰没法讲出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次和上次新世纪集团大会不同。那个会议的参会人员,都是本时空的精英,不但有学问,而且还不是那种“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腐儒。 他们是有着极强的行动能力,各个都是实干家。 这次会议参会的都是什么人呢?学问最高的,应该是许叔微,可是他是一个纯粹的专业人士,只会医术,你让他搞建设,那是不行的。 他不能干也不会干。 实干家也有,比如***,但是他就是一个商人,其最大理想还不如狱中三友。那三个人是有着打倒赵官家,自己做皇帝的思想的。 杨员外根本到不了那个高度。 剩下的基本就是大字不识的草根百姓,你跟他们说那么深,他们哪能理解的了。所以秦牧只能用最浅显的大白话来给众人讲解。 不要理论,纯粹举实际的例子。 “农业,就是种粮食。不过现在百姓种粮食,比如小麦,一亩地最多不过产两石,也就是200斤。而工业化之后,这个小麦的亩产会在多少?最少一亩地能产500斤,也就是五石。” “哇……” 下面的人都听傻了。尤其是来自西北的农业代表,他们本来还有点自豪的。因为去年的收成远远超过了他们从前最好的年份,这让他们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期待。 宁边的农业,因为有了充足的铁器,所以普遍进行了深耕,再加上科学的田间管理,更主要是因为秦牧在宁边的制药厂能做土农药,这个就极大程度的避免了病虫害。 多管齐下之后,宁边的农民,每一家每一户都收获了以前从未敢想过的那么多粮食。他们的亩产,的确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可是秦少爷这一番话,等于兜头给他们一棒子。两石麦子算什么,根本看不在秦少爷的眼里。 至少五石才勉强能让秦少爷抬抬眼皮。 周志安经过瞬间的沮丧,突然明白了过来。这是好事呀,是天大的好事!这有什么丧气的。 一亩地产五石麦子,岂不是比去年能翻一倍还要多。 难怪神仙公主只收三成租子,原来公主的男人这么能干,可以让地里翻着跟头的打粮食。 这样一来,别说两石变五石了,就是变三石,也是多出太多粮食了。 那么岂不是说,吴家庄这里所有的好玩意,自己都可以想上那么一想,买上一件两件了。 要买就买一套家具,自己吃饭那个小炕桌,就是一片破木头板子,下面垫着砖头瓦块。 那东西能叫桌子吗?比要饭的破碗强不到哪里去。 现在见识到了吴家庄家具厂出产的家具,周志安的心也就野了。 虽然都是农民代表,但是周志安比大部分农民代表胆子大一些。因为他做了小区的主任,和官府经常打交道,所以比纯农民的胆量大许多。 在参观家具厂的时候,别人都瞪大眼睛看神仙一般的玩命看,可是周志安抽个机会,就不用人请的自己坐上了一把椅子。 可惜,没坐多久就被那个姓任的厂长给赶走了。这让周志安心里很讨厌,也有点恨任英了。 不过那坐在椅子上的滋味,可是让他太怀念了。只是这椅子的价格,他真不敢问。就那么点粮食,卖了那么点钱,他本来还想攒着买个牛,可是败家娘们先把家里窗户换成了玻璃的——说是冬天防冻。 这让周志安的钱包迅速的又瘪了下去。 正在他想着家具只能流口水的时候,突然听到秦少爷说以后庄稼能翻了翻的长,这让周志安迅速的激动起来。 他想着那一地的金黄麦穗,就仿佛看到了家里新添了一张桌子,四把椅子。 这样的好日子,真是只有神仙公主——她的男人,才能带给我们呀。 周志安连忙张着耳朵,拼命的听秦牧讲话,生怕漏过一个字。仿佛如果漏听了一个字,自己的庄稼就不能翻倍了。 “有了这么多粮食,我们每一个人,就完全可以吃饱了。可是吃饱了不能算满足,我们还要吃好。怎么才能吃好?当然我们就要有蔬菜,有肉,有鸡蛋鸭蛋。每天晚上,最好还能喝上一口酒。” “……”所有人都听直眼了。这样的日子,还是人间的日子吗,怕不是神仙过得日子吧。能吃饱,还有肉,还有酒喝! 每个人都拼命张开了耳朵。秦少爷,快告诉我们怎么做的到! “因为我们有了这么多粮食,才可以有更多的工人,来建设更多的工厂。养鸡场,大家都知道吧?” 在座的代表纷纷点头。只有***等人一脸雾水。怎么秦少爷还养鸡呀? “粮食产量提高了,我们就不只是有养鸡场了,还要有养猪,养牛,养马。各种养殖场。这样我们就能吃上肉。然后,富裕的粮食,就可以拿来酿酒,我们就有酒喝了。” 有史以来,其实百姓的民生问题,就是吃饱饭不饿死这个目标,基本上长期没有达到过。 真正的百姓能吃饱饭,要到二十一世纪才实现。 现在秦牧提出让百姓能吃饱,而且吃好,这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 虽然秦牧在画一个大饼,但是这个大饼比什么口号,什么理论,都强百倍万倍。代表们就认这个。 “可是要让粮食产量提高,只靠去年那样做,就不够了。我们需要用到全新的肥料,化肥!有了化肥,我们的庄稼产量,将在现有的基础上翻一倍,两倍,三倍,五倍!” 多少?五倍!台底下顿时一阵窃窃私语声响起。 这也太恐怖了。什么玩意能让庄稼翻这么多倍?难道给庄稼吃仙丹吗?化肥到底是什么? 秦牧起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了“化肥”两个大字。 众人见状,连忙停止说话,全都望着那两个字。不管认字不认字,那都是必须记下来的神物! 秦牧坐回主席台,继续说道:“化肥,就不是农业的问题了,这是一个纯工业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靠我们广大的工业部门来辛勤工作了。” 说到这里,台下的代表很多人才恍然大悟。他们一开始根本不能理解工业农业的区别,现在彻底明白了。 周志安转身望着坐在旁边的武录,捅了捅他,低声说道:“武大郎,你原来是做化肥的呀。” 武录憨厚的对着周志安笑了笑,也压低声音说道:“周大哥,咱们先听少爷讲话,回头再聊。” “化肥,是通过化肥厂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工业的一个部门。不过在这里,我必须坦白的告诉大家,化肥厂目前咱们还没有,不过很快就会有了。” “呀……”台下又是一片惋惜声。这个化肥原来还没有呀,太可惜了。 秦牧摆摆手,等听众安静下来之后,继续说道:“建造化肥厂,需要用到大量的钢铁,可是我们现在没有那么多钢铁,因此就要先建立钢铁厂。” 钢铁的概念,所有人都明白。而经过秦牧这样一番讲述,他们顿时意识到了钢铁的真正价值——那可不是做切菜刀用的。 有了钢铁,就有了化肥,有了化肥,我们就能让亩产翻倍翻倍再翻倍。然后我们就能喝酒吃肉买家具! 这个形象化的链条迅速在每个人的脑海中行程,这让周志安又忍不住捅了捅武录:“武大郎,你原来是铁匠呀!” “周大哥,我不是铁匠,我是煤炭工人。”武录憨厚的笑笑,说道:“咱们别说了,听秦少爷的。” 这时候武录心里起了很大的变化。 他本来想着,今天拼了命不要,也要和秦少爷说上一句话。万一秦少爷能答应下来,调动自己到家具厂呢。 可是现在,他犹豫了。 武录知道煤矿上的事。现在马总工程师正和吴总工程师牵头,在建设钢铁厂。 他原来不知道钢铁厂到底干嘛。不过就是出钢炼铁吗。 可是现在经过秦牧的一番教育,武录突然明白到,那些摸起来冰凉的钢铁,却关系到百姓的肚子。 这是天大的善事呀!我武录好歹也是个男人,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喜欢,就不管天下人的肚子呢? 他突然想进入钢铁厂了。 为了天下的百姓能吃饱饭,武录要做一名光荣的钢铁工人! ------------ 第三百零八章 代表们的宴会 参观,讲话,发奖品奖状,然后宴会,这是秦牧定下的流程。 之前一直都进行的非常完美,可是到了宴会这一块,秦牧发现自己还是弄错了一点。 奖状和奖品,都是秦牧下了血本的。到不是说这些东西多值钱,而是这些东西,全是他从后世订做的。这就占用了大量宝贵的柜子空间。 奖状还好说,就是一幅十字绣。只是这幅十字绣完全不是应有的风格,没有小桥流水,也没有风花雪月。 十字绣是的背景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风吹麦浪,显露出远处的庞大建筑群,工厂里高大的烟囱正冒着滚滚白烟。 奖状正中是一排红色的大字:“武录,在宣和四年生产劳动中,表现优异,特发此状以资表彰”。 因为每个人的人名都不同,这还多少浪费了秦牧一些时间。 两百多张奖状不占多少地方,但是奖品就占地方了。 每个代表,都会获得一个搪瓷洗脸盆,一个搪瓷缸子,一条白毛巾。上面都有字:吴家庄代表大会纪念。 这也是秦牧思索再三才决定下来的。 奖状如果说只是彰显荣誉,那么奖品一定要有实用性,秦牧不可能奢侈到用毫无用处的精美摆件做奖品。 必须给代表们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其实就是关系到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所以秦牧想来想去,就想起来了洗脸盆和毛巾。这每个人每天都要用。 本时空有钱人是用铜盆,瓷盆。代表们都是穷人,自然用不起这些,他们是用木盆的。 可是木盆使用起来多不方便,不但沉重,还很可能漏水,哪如轻便又结实的搪瓷盆呢。 所以他一下子定了两百多搪瓷洗脸盆,然后再配上毛巾。 别看毛巾在后世很普通,都可以用来当抹布,可是在本时空这是相当高端的科技——天下根本没有。 大宋从来就没有这样又吸水又柔软的毛巾,就算是有钱人家,那个擦脸的毛巾也是板子一样——上面没有柔软的线圈啊。 有了洗脸盆和毛巾,这是家里用的,那么出门呢?带个喝水的杯子吧。所以秦牧又给配了一个搪瓷杯子,还带盖。这样以后可以泡茶。 为什么选择搪瓷而不是用不锈钢的,这也是秦牧深思熟虑过之后的结果。钢铁是会生锈的,而搪瓷不会。 搪瓷,也叫珐琅,这个工艺,就是将无机玻璃质材料通过熔融凝于基体金属上并与金属牢固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复合材料。 秦牧看重的关键点在哪里?就是这个工艺并不是后世才有的,而是早在六世纪欧洲就有了嵌丝珐琅、剔花珐琅、浮雕珐琅、透光珐琅等等。 到了八世纪,中国开始发展珐琅,到十四世纪末珐琅技艺日趋成熟 ,十五世纪中期明代景泰年间的制品尤为著称,故有景泰蓝之称。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工艺并不依赖于后世的化工产业,不需要后世的化工原料。 这样就可以在本时空立刻复制出来。 搪瓷制品是非常有用的日用品,秦牧到现在也记得他爷爷曾经用过的一个搪瓷杯——传家宝一样的传给了他父亲。 搪瓷这个工艺,是在金属上覆盖一层釉,而不可避免的是,釉上会有极为细微的小孔。 正是因为有这些小孔的存在,导致一个杯子如果泡了多年的茶水,就会有一层类似茶垢却不是茶垢的东西。秦牧也不知道那个东西叫什么,但是却知道那东西非常好。 这样的搪瓷杯,随便放点什么茶叶沫子,都有特别浓郁的茶味,而且可以喝一天也不淡。 基于这几点考虑,秦牧就选择了这三样东西作为奖品。 发奖时候当然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发完了奖状奖品,该进入宴会环节了。这时候秦牧发现了一个简直让他不忍直视的情况,就是那些代表一个个的把奖品都放在自己眼皮底下,生怕丢了。 即使秦牧动员大家回宿舍,放下奖品再回来,他们也不听自己的话。 这样的好东西,哪舍得离开自己身边,万一被偷了呢?难道还能再找秦少爷讨一套不成? 所以他们坚决奖品不离身。 如此一来宴会就变了味道。本来是一场庆功宴,大伙吃喝开心就好。现在呢,简直变成一群讨饭的花子,一个一个带着全部家当,围着桌子可怜巴巴的等上饭。 秦牧无奈的看了一眼美鸾,美鸾也没有办法,只能对他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好像在说,“官人,奴家尽力了。” 那就开始吧,还是吃火锅。一来,这么多人吃炒菜太麻烦,二来呢,其实代表们都是穷人,穷人更喜欢吃真正的肉而无需花样 。 所以今天秦牧让他们敞开了吃肉。 羊肉,牛肉,尽情的吃吧。 虽然根据历史记载,宋朝也有禁止杀牛的法律,可是现在的大宋哪有真正守法的人呢?李邦彦带头不讲道理,可见吏治崩坏到什么程度。 没有了执法者,也就没有了法律。所以不论民间还是庙堂,基本上牛肉也是随便吃的,当然,你要有钱才能吃得起。 秦牧恰恰不缺钱,所以大家就尽情的吃吧。 不只是牛羊肉,秦牧的反季节蔬菜也在一入冬就开始种植。当然,大规模的种植因为还没找到合适的负责人,暂时还没开始,但是去年的棚子还在,他绝不会浪费自己的每一点可利用资源。 有肉,管够,有菜,解腻,当然还要有酒! 这就是秦牧给代表们许下的美好生活,他不但要让众位代表能想到,关键还要他们能看到。 今天这一顿丰盛的宴席,就是秦牧描绘的美好未来的立刻呈现。 周志安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一样。 他坐着新式的椅子,眼前是一面大圆桌,围坐着十个人。每个人都和他一样,眼睛盯着面前一盘一盘的牛羊肉,筷子一刻也不停止,夹着肉片在那个叫做“火锅”的奇怪厨具里面涮一下。 滚水翻腾着热气,瞬间就让鲜红的肉片变了颜色。 周志安连忙把肉片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面沾了点酱汁,飞快的塞进嘴里,都不等下咽,马上筷子又递出去,再夹起一筷子的肉,放进锅里。 别看他一口酒一口肉吃的顺额头冒汗,但是周志安的眼神就没离开过脚下的奖品。 白色的搪瓷盆里面,放着白色的搪瓷杯子,一条白色的毛巾盖在搪瓷杯子上面。 这几样东西简直是太好了。周志安差点就忍不住马上就用那个杯子来喝酒。 只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多少要点脸面。一个桌子上就四瓶酒,自己要是上这么大一个杯子,那一次能装一瓶酒,别人非打死自己不可——你还让不让我们喝了。 这酒也太好了,周志安长这么大也没喝过这么美的酒。 相比起来,自己原来喝的,那连点酒味都没有呀。想到这里,周志安差点哭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喝到这么好的美酒。 不能哭,哭起来太耽误事,现在要抓紧吃喝。 周志安发现了,这桌上的肉是管够的。一盘空了,就会有人送上一盘新的。但是酒却没有新的了。 他连忙给自己斟满一杯,然后学着别人样子也举起杯子,向着身边的武录说道:“武大哥,兄弟我敬你一杯。我们农民兄弟,以后全靠工人老大哥的化肥了。” 周志安不是笨人,这么短的时间,他已经明白该怎么说话了。这时候也不叫人武大郎了,改叫大哥了。 毕竟农民要求着工人弄化肥呀。求人的事情,自然要自己矮着点。 “周大哥,我会好好干的。”武录连忙也举起杯子,两人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好酒呀! 这样的酒,武录一样是生平第一次喝到。 那种火热的感觉,渗透到他的四肢百骸,这时候的武录,每个细胞都仿佛充满着力气,他觉得自己就是个铁人。 铁人,是有着无尽的力量的。他要做钢铁工人,要做化肥,要让农民种出好多好多的粮食,要让天下间每一个人都吃上现在这样的好东西。 这一刻,武录忍不住突然高声唱了起来。 “咱们工人有力量, 嘿,咱们工人有力量, 每天每日工作忙, 嘿,每天每日工作忙, 盖成了高楼大厦, 修起了铁路煤矿, 改造的世界变呀么变了样!” 这首歌是微山湖煤矿最流行的一首歌。武录当然不知道这是方好音组织艺战团特意教给工人唱的。 但是他非常喜欢这首歌,每日里面,听到工友唱起来,他也会心里跟着哼哼。只是他性格内向,从不敢开口唱出来。 可是今天,在这个时刻,武录觉得有一股火要从自己的心底喷出来。 他简直是身不由己的吼出了这首歌。 这一下顿时了不得,那些工人代表仿佛立刻找到了组织。 “哎嘿, 开动了机器,轰隆隆地响, 举起了铁锤,响叮当, 造成了犁锄,好生产, 造成了枪炮,送前方, 哎嘿哎嘿嘿呀!” 工人代表们的歌声中充满着力量,这声音直冲人心,这一刻,就连秦牧都仿佛感受到一种宛如实质的力量充斥在整个空间。 “咱们工人有力量!” 秦牧不由自主的也加入了这首跨时代的大合唱。 ------------ 第三百零九章 钢铁厂的前期准备 临近年底了,这时候是大宋官员最开心的时候。当然,官越高越开心,因为有人送礼。 官低点,就没那么开心了,因为他送的多收的少。 不过滕县的房知县今年很开心,他是送出去不少,但是收的更多。 折家二公子亲自来拜访,礼品礼金带了一车。(宋朝钱真论车推,可以看看清明上河图里面,有推着整整一车钱的。) 这让房知县非常满意。你好我好大家好,这就是大宋官场的潜规则。谁也别给上面添麻烦。 滕县石炭,如今变成了微山湖煤矿,这件事房知县看在眼里,心里也不踏实。因为这个变化太巨大,已经超出了房知县能接受的范畴。 他也曾去微山湖镇看过,但是煤矿的大门他进不去。 别看他是本地的父母官,可是这煤矿是属于折家的,之前两人说好的,微山湖这一带,归折家管,知县不要捞过界。 所以房知县并不知道煤矿里面各种新鲜的设备。当然,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毕竟连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神器他都见过,难道还会对电灯发呆吗? 只是房知县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告诉他,这个微山湖镇不简单,似乎总有点怪异。至于怪异在哪里,他一时也说不出来。 但是他这点疑惑被折可存迅速的打消了。 钱能通神,通了神仙,还有什么疑惑吗? 这一车的财物,足够买房知县一个闭嘴了。 其实即使没有这么贵重的礼金,房知县也不打算把滕县的情况反应上去。这毫无用处。 江南方腊,梁山土匪,都不是作孽一天两天的。当地官员一开始就有奏折发给朝廷,反应地方的匪患。 可是这些奏折无一例外赵佶全没看到,都被王黼拦下来了。 他是当朝宰相,地方上都是问题,于他脸面上不好看。所以地方上这样的奏折,上了和没上没有区别,反正官家看不到。 而且上了奏折,还让王黼记恨自己。 方腊的事情,最终还是实在瞒不下去,由童贯向赵佶说起来的。 房知县当然清楚这些,所以他压根就报喜不报忧,对于微山湖煤矿,一个字也没提起。 反正就是挖石炭,以前也是挖,现在也是挖,不过是挖的多点而已吗。难道折二公子扯旗造反了?没有啊,人家只是安心挖着石炭赚钱。 正因为当前大宋的官场就是如此的一个态势,所以别看微山湖煤矿已经搞得翻天覆地了,可是整个大宋官场根本不知道。 他们也无需知道,反正每月俸禄不少,日子过得津津有味,为什么没事给自己找事呢? 真做事,那是会很累的。 如今秦牧就累的不得了。 开完了代表大会,他立刻又飞回微山湖煤矿。去利国监要经过微山湖,那边有美凤在搞前期铺垫,秦牧暂时可以先不管,先顾着微山湖煤矿再说。 秦牧的钢铁厂,就建在微山湖这片地方。利国监铁矿,只生产原材料,就是铁矿石,粘土等等这些。这些原材料会装上船,源源不断的运到微山湖来。 虽然在设计微山湖煤矿的时候,秦牧并没有定下把炼钢厂以及其余配套设施,和附属或者延伸的工厂,建立在这块地方,但是他已经规划出了足够多的土地。现在正好用上了。 微山湖钢铁厂更靠近微山湖畔。这样更加方便运输。 这个钢铁厂在大宋来说,是完全崭新的一个事物。虽然本时空也有炼铁作坊,甚至利国监的作坊还是领先本时空的存在。 可是那些东西,和秦牧图纸上的炼钢厂比起来,完全就是蚂蚁比大象,不在一个层次。 别说转炉炼钢了,就是高炉炼铁都不一样。 本时空炼铁也有高炉,不过最高的高炉,也远远比不上秦牧设计的这个高炉。 因为现在没有真正建造高炉的技术。大宋的小高炉,包括辽国,西夏的高炉,能算的上高的,全都是依山而建——否则造不起来。 这个山,也不是大山,而是山坡。就是顺着一个山坡起一个小高炉,然后人可以走到山坡上,从炉顶下料。 这就注定了高炉不是很大。第一,如果高炉太高,料就跟不上了。第二,没有蒸汽机作为鼓风机,只靠人力风箱,进不去大量的空气,也没法炼铁。 所以本时空建造高炉的技术,只能作为有限的参考,而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真正的技术全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这一套东西,也是江厂长因地制宜设计的——尽量符合外星低下的技术水平。 现代化的高炉,需要用钢板作炉壳,壳内砌耐火砖内衬。 耐火砖这一块,因为秦牧已经拿下了利国监的孤山,所以有最好的粘土,可以说是解决了耐火砖的原料问题。 但是钢板还没有。 这就好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建造高炉需要钢板,可是钢板需要钢铁厂提供。没有钢铁厂就没有钢板,没有钢板就没有高炉,而没有高炉,就没有钢铁厂。 这是一个死循环。 所以迫不得已,秦牧还得建造土高炉,先土法炼钢。 还好马青之前为了造蒸汽机,已经盖了一个小的土高炉,可以炼钢。只是那时候铁矿石不够充足,所以现在秦牧手里没有多少能用的钢。 还好,现在拿下了利国监,这样就先把利国监的存货拉过来用。 赵佶估计万万想不到,他让秦牧去十倍百倍的多产铁,可是秦牧却把他仅存的那点铁都拉过来自己先用了。 幸亏这其中有折可存来回周旋,才让赵佶的还款事业没有被打断。 折可存直接从向家拉出钱来,到外面绕一圈,再拉回汴梁,给赵佶看看——当然赵佶不会亲自看,他是安排林灵素监管这件事。 林灵素看完,这笔钱再回到向家的库房里。 这个圈子,不用打扰到利国监的铁,这才给了秦牧腾挪的空间。 现在已经接近年底了,可是微山湖煤矿根本没有半点过年的气氛。每一个人都在辛苦的忙碌着。 煤矿,钢铁厂,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至少在本时空完全如此。 产煤,炼焦,炼钢,制耐火砖,等等等等,每一项都不能耽误,事情纷纭复杂。 可是即使这么忙碌,秦牧还得抽时间安排另外一件事:为钢铁厂培训工人。 这件事必须做到前面,否则钢铁厂建好了,一群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怎么上岗?那不是第一天就把炉子烧坏了。 那样一来,别说钢铁厂没法运转,就是高炉都成了垃圾,拆都拆的费劲。 培训工人这件事,别人也做不了,还得秦牧亲自上阵。 好在秦牧已经准备好了足够多的教材,手册等等。一切能想到的方法,他都想到了。 就是实物模型他都建造了三个。 整个钢铁厂的完整流程,靠这个模型完全能够模拟出来。一个模型放在钢铁厂的筹备办公室,马青和吴小妹这两位总工经常过来研究;另一个模型,就是秦牧的教材了。 有了这个教材,才能让学员直观的了解钢铁生产。剩下一个是备份,收在仓库里,以备不时之需。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其实最麻烦,就是秦牧手下根本没有那么多合格的工人。 煤矿,因为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技术改造,所以工人不识字还能凑合。但是钢铁厂不同,工人如果不识字,那真是要出大问题的。 在本时空,去哪里找那么多识字的工人呢? 这时候就体现出了姜月奴的重要性。北方工业大学第一期学生,已经多少能用了——不能也得能,赶鸭子上架也得上。 这些学生,基本全是折可求从西北送过来的,他们本来就有一定的基础,又在学校接受了全新的教育,现在来到微山湖,正好接上下一步的教育。 有他们在,秦牧才多少有点底气。这些人,可以作为干部使用,用在关键的节点上。 剩下的工人,哪怕暂时不识字,也能做点体力活,先把流程跑起来再说。当然,安全问题必须时刻在意。 这个可不是个人的生命安全,而是高炉转炉的安全。一旦炉子出事,钢铁厂就完蛋了。 秦牧的钢铁厂,这个技术含量,在本时空来说,甚至远超后世的芯片加工厂。 这个钢铁厂可以说是建立在技术沙漠上,难度太大了。后世的芯片厂虽然技术含量更高,但是当时的技术支持已经足够。哪像现在,什么都没有,连工人都不识字。 秦牧现在非常感谢折可求和姜月奴。没有他们俩人的远见,钢铁厂就算建起来,也没法运行。 不过这也是他高估了折可求。折可求那时候哪知道秦牧要做钢铁厂,这些学生,他是为了自己培养的,只不过现在进入了秦牧的全新体系,一切服从分配听指挥,他也要不回去了。 所以折可求听到这件事之后,只能马上再从西北自己的地盘遴选人员,送出了第二波学生——他也需要大量的新型人才。 武录如今就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面,听着秦少爷的讲课。 “高炉本体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腹 、炉缸五部分。高炉炼铁技术有经济指标良好,工艺简单,生产量大,劳动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等优点。” 武录不认字,本来这次钢铁厂招工,他是不太合规格的。不过限于本时空的实际情况,秦牧的规定是认字的优先,而不是要求必须认字——那样他根本招不到足够的人手,所以武录占了自己是工人代表的便宜,也顺利的成为了钢铁厂的工人。 他回到煤矿之后,把奖状和奖品都给工友们看了。 从大队长往下,没有不羡慕他的。 不说那个奖状平日挂在家里有多光荣,就是这两样奖品,他们也见都没有见过。 搪瓷的洗脸盆,用处太多了。洗脸,盛水,和面,拌饺子馅,哪样不能做?下雨了还能顶在头上遮雨呢! 还有这个搪瓷杯子,精巧的不像喝水用的,都像个传家宝了。 当然,如果他们每人有一个搪瓷杯子,而且从现在开始就用它来泡茶,那么十几年之后,真能当传家宝用。 不过他们现在还没有,所以只能羡慕武录了。这时候所有人都暗暗定下决心,努力工作,明年的工人代表,我得当! 幸亏他们没看到毛巾——毛巾第一时间就被段惠思收走自己用去了,否则他们会更嫉妒。 盆盆碗碗的,总是有替代的,但是这个丝圈毛巾,大宋是真没有。 武录经过吴家庄的洗礼,现在敢说话多了。 他向工友解释道:“秦少爷说了,那个钢铁厂一建好,搪瓷盆,搪瓷杯,搪瓷碗,什么都会有的。到时候每人都有。” 正是因为代表们的存在,他们的言语和奖品,极大激发了工人们的热情,所以钢铁厂的招工进行的很顺利。 武录和他的八小队,有一半人都成为了钢铁厂的工人,如今正坐在教室里,认真的听秦少爷讲课。 “高炉冶炼用的原料主要由铁矿石、焦炭和石灰石三部分组成。焦炭,就是咱们煤矿的炼焦窑生产出来的,在座的绝大部分人都看过。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了,那就是为了钢铁厂准备的。” 武录这才清楚,那堆积如山的焦炭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他之前还觉得秦少爷是不是太浪费了,放着一堆焦炭也不用。现在他明白了,不是秦少爷浪费,而是自己水平太低,完全不懂焦炭的真正用处。 只有那个巨大的高炉,才能吃下这么多焦炭——可能还不够。 秦牧面前的讲台上,放着来自后世的炼钢厂模型。 后世的模型制造水平,放在本时空那就是神迹。这个高炉,不但可以成断面形状的打开,可以看到里面具体的层次结构,而且还能模拟整个生产过程。 当然不是用真的铁矿焦炭石灰石,而是用不同颜色的颗粒粉末,从高炉顶端放入,然后出渣口出铁口,出来另外颜色的粉末,代表矿渣和铁水。 如果没有这个道具,秦牧估计自己半年也给学员讲不明白。可是有了这个模型,每个学员都能直观的了解到钢铁厂的生产过程,原料的变化。 他们现在已经被分配了工位——当然也是硬性分配,没时间考核了,所以他们更能针对自己负担的那一块,用心学习。 这样就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秦牧可以说没日没夜的在拼命着。不过再怎么样,宣和四年的年底,也按时来临了。 过年啊!秦牧怎么也要给大家放个假,这是每家每户一年中最重要的一天。 不但工人们要回去阖家团聚,他自己也要回老窝了。 那里,是他的家! ------------ 第三百一十章 刘云飞和二连回到吴家庄 又穿上了这身军装,刘云飞感觉到一股久违的精神,又出现在自己身上。 回来,总算回来了!这一路几千里,他和他的二连,和人斗,和天斗,战天斗地,就好像扒了一层皮一般,历经重重磨难,终于拿到了棉花种子,回到了吴家庄,回到了近卫团出生的地方。 这里,才是他的家,才是二连的家。 今夜是宣和四年的除夕,全体近卫团二连,和兄弟连队,汇集在礼堂,正认真倾听团长的讲话。 这时候,刘云飞听到团长提起自己的名字,立刻更加端正了坐姿。 “刘云飞连长,和全体二连的战士们,不畏艰难,历经险阻,战胜无数的困难,圆满的完成了任务,我代表近卫团团部,向二连提出表扬。经过团部决定,现授予二连西征先锋连的称号。” “二连长。” “到!”刘云飞立刻起立,来到主席台,面对秦牧敬礼。 “这面军旗,是二连全体战士们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的见证。我希望,二连全体战士,从今以后,再接再砺,敢挑重担,争取夺得更大的功劳,为新世界勇往直前!有没有信心?” “有!”不只是刘云飞,全体二连战士全都起立,一起高声回答。 他们离开团长已经将近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来,近卫团二连,从宁边出发,跨过黄河,穿过西夏,深入西域。他们穿过草原,穿过沙漠,也翻过山峦。 他们和西夏人作战,和土匪作战,和马帮作战,还和回鹘人作战。 这一路上,二连在刘云飞的带领下,充分发挥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凭借着远超本时空的武器和科技,他们竟然奇迹一般的没损失一个人,齐装满员的回到了近卫团的基地。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即使石遗等人,也对刘云飞心服口服。 就算是有着超时空的科技和装备,但是如果刘云飞和他的二连,没有大无畏的精神,和勇敢又机智的战斗作风,他们绝不可能一个人也不损失的完成任务。 这年头,一支旧军队,就算出门打个兔子,还能有人摔折了胳膊腿呢,何况是近卫团二连经过了千山万水,千难万险。 这份荣誉,二连当得起。 秦牧望着二连,望着刘云飞,明显的感觉到了他们的成长。 虽然战士们穿着统一的军装,可是二连这些战士,一个个锋芒内敛,成为了真正的百战老兵。他们胜不骄,败不馁,心中有坚定的信念,无论给他们什么样的任务,他们都有决心,有能力去完成。 这一点,其余的连队差的很远。 虽然相对于本时空来说,他们都是百战老兵。可是因为现在的近卫团掌握着远超时代的***,所以他们不可避免的有一些骄傲,有一些不可一世。 这一点,在二连身上再也看不到了。 刘云飞和秦牧汇报过一路上的经历。秦牧知道这些人都经过了残酷的考验。有恶劣的自然环境,也有激烈的战争。 对于刘云飞能完整无损的把二连都带回来,同时顺利的找到了棉花种子,秦牧非常钦佩。 别说在本时空,就是在后世,给秦牧全副武装,和完善的导航,让他一个人骑马行进几千里地,别说打仗,就是走,他都未必走的下来。 二连,终于成长为真正的后世军人了。 所以秦牧让美鸾制作了新的军旗,上面是“西征先锋连”五个大字。 军队最重荣誉,这五个大字,将成为二连的精神,二连的荣誉,他们必将以生命来守护。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是虎就该山中走,是龙就该闹海洋。” 张莺和艺战团的女战士,带头唱起了这首军歌。 这也是一首近卫团战士们非常喜欢的歌曲,不过这个时候,别的连队都没人开口。只有二连,在刘云飞的带领下,高声合唱。 “谁没有爱,谁没有情,情系家国好儿郎,只要祖国一声唤,唱起战歌奔前方。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有多少道理都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 从这一天开始,这首《战士就该上战场》,就变成了二连的连歌。 别的连队不服气不行,二连的确做的太牛。 石遗是营长,兼任一连长,虽然他带着一连和炮连拿下了东胜州,也是自身没有半点损失,可是比起刘云飞和他的二连,的确是逊色很多。 武永福的三连更不用说了,他们一直在老家守着,连一场战斗都没参加过。 军队是讲实力的地方,如今刘云飞和他的二连,彻底的抛开了其余的连队。 二连的战士,自觉的比别的连高人一筹。硬仗恶仗,还得看二连 。 这到是造成了一个秦牧完全没有想到的后果,就是近卫团中一直存在的地域区分,一下子就被打乱了。 在之前,西北兵是西北兵,江南兵是江南兵,虽然秦牧以及高级军官尽力抹杀这个区别,但是本时空的地域观念非常强烈,这种地域区别总是存在。 而现在则不然。随着二连的脱颖而出,地域的差别迅速让位于荣誉的差别,战斗力的差别。 从今以后,每一个连队,每一个班排,都以争夺荣誉为目标,而出身的区别完全不是问题了。 二连有江南兵也有西北兵,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些,他们唯一在意的是,自己是二连的兵。 他们是西征先锋。 刘云飞的风头迅速盖过一切,就连最近风头最盛的邱晨都不是对手。 邱晨在利国监打了漂亮一仗,全歼了张家匪徒,活捉了归一道天师张逊,而自己无一伤亡。 这也是一份很耀眼的成绩。但是邱晨也知道,自己这点功劳,比起刘连长,比起二连,真是太不值一提了。 他由衷的佩服刘云飞,也佩服二连,同时他也对自己和特战大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再说,今晚是除夕夜,是天下人团聚的日子,也是近卫团团聚的日子。 今天,除了必须在各地战备值班的兄弟,近卫团大部都回到了吴家庄。 一年的辛苦过去了,今天是庆功的日子。 各种各样的美食流水一般的端上来。今夜,五粮液管够! 战士们尽情的狂欢着,他们辛苦了一年,有这个资格犒劳自己。 不过秦牧却没这个时间。虽然今日是除夕,可是对他来说,每一天都是关键,根本没有放松的理由。 他陪着战士们喝了几轮,就回到团部,继续开会。 “宣和四年,这就算过去了。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高级军官全体都在,这是近一年来难得的一个机会。秦牧必须好好的为大家统一思想。 尤其刘云飞一走将近一年,这才回来,对于情况还不熟悉,自己也要为他讲解一番。 “我们这个集团,是新世界集团,已经召开过第一次会议。那次会议,二连长缺席,稍后我会把会议记录给你。” 刘云飞连忙点头。经过这一年的历练,刘云飞的成长可以说已经远远超越了同僚。 读万卷书书不如行万里路。 近卫团的这些高级军官,算是本时空走路最多的人了,但是他们的路程,实际就是在江南到山西这一带。按照后世地图来说,他们连边境都没到过。 但是刘云飞不同,他一路已经走到了南疆,这段经历绝不是石遗等人可以比的了得。 因此他的成长最为明显。他非常清楚秦牧的目标,也明白这个新世界集团的意义。对于会议的发言,他必须看到。不过那是后话,现在要认真听团长讲解。 “我们明年,也就是宣和五年的计划,还是安心发展,埋头苦练内功。先说农业。” 秦牧起身指着挂在黑板上的地图说道:“下河套地区,经过近卫团的英勇战斗,我们已经拿下了宁边,河滨,东胜州三座城池。因此我们就实际上控制了这么广大的一片地区。” “这片地区,是我们的农业基地。我们近卫团,未来的兵力,我初步规划在二十万。” 二十万,这数字就像一颗****,正正的砸在各位高级军官的脑袋上。 他们万万想不到,团长的计划竟然如此庞大!即使以他们最疯狂的想法,对近卫团今后规模的估计,也没有超过三万人的。 因为凭借近卫团现在五百人的火力,已经足够打退任何敢于挑战的敌人了。 如果有三万人,天下间就不可能有敌手。 可是团长说二十万,这,是不是太多了? 他们一时都有点惊呆了。 这些人中,只有刘云飞还能保持冷静。因为他走的路多了,所以真正明白世界有多么大。没有几十万人,别想统治这个世界。 “因为有庞大的兵力,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等,所以会有大量的脱产人员。这些人员的粮食需求,必须得到保障。所以接下来的一年,我们要把下河套地区建成一个真正的农业基地。” “粮食,蔬菜,油料,牲口,副食品,等等,都要依靠这里生产出来。这块地,将要负担的不是几万人,而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的后勤,所以这依然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无粮不稳!” 石遗立刻点点头。他现在也看的明白,下河套地区,看来实际负责人肯定是自己了。毕竟自己在那边时间最长。 “只有农业,完全不能支持我们夺取天下。我们只有依靠工业,才能把这个天下打下来,建立一个全新的世界。所以工业也不能等,还得迅速建设。” “微山湖那块地方,在明年,我们要把它建立成一个重工业基地,同时,也要适度发展轻工业。” 秦牧在黑板上写下了重工业和轻工业两个词。 “重工业,就是煤炭,钢铁,机械厂等等这些。有了这些,我们才能算是勉强有工业。不过重工业并不直接产生巨大的财富,相反,重工业反倒要吞噬掉巨大的财富。只靠我们现在这些商品,是满足不了重工业的胃口的。” 这句话让高级军官觉得有点想不明白。 他们觉得煤炭本身就能卖钱了,怎么还要吞钱呢。 其实这也是因为他们没见识到真正的钢铁厂。微山湖煤矿,目前只是一个放大版的小煤窑,离后世的标准煤矿差很远。 不说别的,就说那些个矿洞,一个个都很浅,有的甚至都不能说是洞,只是凹进去一块而已。 秦牧现在根本就没有支撑打矿洞的科技。 但是如果不能做到后世煤矿那样,就没有办法稳定而大量的产煤,这样连高炉都喂不饱。 所以秦牧有时候都不敢想,一想全是难题。 “所以,我们要同时兼顾轻工业。这不只是为了建设重工业,同时也为了改善百姓的生活。二连这次带回来了棉花种子,那么我们就可以做纺织厂了。这个要在明年棉花收获之前准备妥当。” 众人连连点头。 “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各种各样的厂子,比如搪瓷厂,比如水泥厂……” 虽然夜已深,但是自秦牧以下,没一个人有半点困意。 相反的,他们每个人都神采奕奕的望着团长,望着黑板上越写越多的字。 那就是一个一个的厂子,一个一个新世界的部件。 团长要带领他们,带领近卫团,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向美丽新世界! ------------ 第三百一十一章 韩侂文 宣和五年的第一天清晨,吴家庄东跨院里面,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了桌。 这一大家子很久都没聚在一起了,今天总算一个不少,能团团圆圆的吃一顿饺子。 不过现在的秦牧已经和刚来大宋时候那个小家丁有了天壤之别,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所以匆匆吃了两口,就离开了家。 等秦牧一走,贾红线立刻招呼众位姐妹。 “妹妹们,先听我说一句话。” 大姐有话要说,肯定要认真听。尤其现在是大年初一,这个时候,贾红线这么郑重的说话,还特意等官人不在时候,这又是要干什么? “最近呢,在汴梁,咱家遇到点麻烦事。事情的根源,在丫头身上。” 最近一段时间,贾红线带着余里衍在汴梁城里到处赴宴,宛如明星一般。 求她的人太多,一个个都对她堆着笑脸,这让贾红线很是享受。她一生最风光的时候莫过于现在了。 可是这样一来,她就忘了一件事。 余里衍可不是一般的小娘子,她的真正身份是辽国公主。秦牧娶了辽国公主,这件事情赵佶不知道,朝廷也不知道。 辽国公主自然大部分时间在辽国,她来大宋没几次,认识她的人不多。 不说别的,就连朱壕朱衙内,这样场面熟的人,他都没见过余里衍,更何况别人了。 她的身份,连任潇潇都不知道,所以赵桓也不知道。余里衍也就是想到这点,才敢在汴梁抛头露面。 原来她和贾红线只在自己的地盘转悠,还算安全。可是现在她们到处在世家豪门的宴会上抛头露面。这汴梁城里,总有认识她的人。 韩侂文,就是一个认识余里衍的。 因为韩侂文是知四方馆事,四方馆,就是大宋的外交机构,各国来的使节,都得他们出面接待安排。所以韩侂文见过余里衍。 他和夫人也想求一套宜家中的顶级家具。别看他官不大,但是家底丰厚。 韩侂文的曾祖,是韩琦。韩琦官至大宋宰相,他和范仲俺齐名,曾经一起率军攻打西夏,时人称之为“韩范”。 有这样的祖宗,韩侂文的身家自然不会寒酸。更何况他的爹爹韩澡,娶的是向仲的妹妹,向发向明的姑姑。向仲就是韩侂文的舅舅,向发向明,是韩侂文的表兄弟。 韩侂文有钱,可是他的确官太小了,怎么都排不到贾红线那个预定名单的前面,这让韩侂文夫妇很是恼火。 终于有一天,在安德帝姬赵金罗的宴席上,他看到了余里衍,这下让他大吃一惊。 怎么辽国公主成了秦牧的小妾了。这…… 现在大宋朝廷已经知道辽国被金国打没了,所以辽国人不足为惧。 但是即便辽国人不足为惧,辽国的公主,也不是一个普通人。这是一个宋辽两国间的事情。 而且秦牧的夫人,可是折家的女人。这样一来,折家岂不就是和辽国拉上了关系?而且是大关系。 这随随便便就能给折家按上一个谋反的罪名! 韩侂文知道,殿中侍御史李纲可正在满汴梁的搜集折家的黑材料,自己要是把这个事情捅给李纲,折家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哼哼!敢不给我家具,我就要你的命。 于是韩侂文拐弯抹角就把这个意思暗示给了贾红线。 贾红线顿时想一枪毙了眼前这个猥琐的男人。太混账了,敢威胁我!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不过这地方是汴梁城,可不是吴家庄,还不是她能为所欲为的地方。 不能杀了这个人,那这个威胁怎么办? 当时秦牧在家时候,贾红线没敢说,这是她惹出来的麻烦,她怕秦牧生她的气。现在秦牧出门了,剩下一群姐妹,那必须把这件事说出来,大家集体参谋参谋。 这就是我们一家人的事,不是我和丫头俩人的事。起码折家跑不了吧,那个姓韩的,就是在用折家威胁自己。 折美凤一听就怒了。这事不怪别人,就怪大姐和丫头。如果你们老实在家里待着,或者只在养殖场和超级市场转悠,哪能碰到韩侂文呢。 四方馆的头,根本就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一个官,离折家差老远了,他怎么可能够得着折家。 现在你们姐俩到处乱窜,等于是送到人家枪口上。还有,那个百灵系列,每次都要姐夫从华国采购,这根本就不是事。 难道你们不清楚,现在姐夫的运力多紧张吗?全用来建设新世界还不够,哪有地方放那么多床垫被褥呢。 “大姐,若是没有那么多预约,也没有这个麻烦。”折美凤忍不住就要抱怨。 贾红线听了这话,难得的没有反驳。这件事,她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太对。就是为了自己的风光,为了那份被人求着的荣耀,让表哥一次次的运这些奢侈品,简直是有点过分了。 不怪姐妹们说自己。 “美凤姐姐,也不能这样说噢。”余里衍不干了。埋怨大姐,就是埋怨我,何况这件事本质上不关家具。只要自己在汴梁,早晚会被人认出来。现在无非是早点而已。 “那你说要怎么说?”折美凤和余里衍关系曾经最亲,所以俩人之间说话也无顾忌。 “美凤,别吵。”折美鸾制止了俩人的争吵。 这件事的确比较棘手。不过余里衍说的也对,即使没有家具的事情,余里衍这样一天到晚在汴梁城晃荡,早晚被人认出来。 现在让她离开也晚了,因为韩侂文已经认出了她,而且以辽国公主这个事,来威胁折家。 大宋朝廷,就是一个菜市场,每日里面吵闹不断,你弹劾我,我弹劾你,大家都在讨价还价,试图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但是斗争是斗争,要有个底线。王家那种满门抄斩的事,历来很少发生。那是因为王家试图造反,不但越过了皇帝的底线,也超出了官员的底线——我们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你王家要掀桌子,当然该死。 现在韩侂文以折家勾结辽国来威胁贾红线,威胁秦牧,也就是威胁了折家。这个就超出了底线了。 这不就是说折家要造反吗? 难怪贾红线不敢当着自家男人面说,因为这件事太大了。一旦官家起了疑心,要动折家,那么折家不反也得反了。 折家反了,自家能不反吗? 折美鸾掌控全局,她清楚的知道现在还不到时候。煤矿,石油,还处在幼苗状态,而钢铁厂,连种子都没种下去呢——高炉还没有呢,这时候万万不能扯旗造反。 真是不好办呀。这不是一套家具的事情。折美鸾很清楚这一点。 如果一套家具就能让韩侂文闭嘴,贾红线绝不会舍不得一套家具。 但是贾红线和自己是一样的人,她们绝不会允许有人威胁自己,更不会在别人的威胁下选择妥协。 如果那样,大姐也不会回家和姐妹们商讨了。 要想不被威胁,该怎么办才好? “妹妹们,这件事是姐姐的失误。我决定,再也不让表哥买床垫什么的了。不过,咱们秦家绝不能让别人掐着脖子!这个韩侂文不知死活,若是任由他胡说八道,找那个什么李纲李铁的,咱家岂不是麻烦不断。这事,必须尽快解决。我先说个主意,一刀宰了韩侂文,一了百了。” “大姐,”月奴连忙拦着说道:“这不行啊,你刚才说了,韩侂文是韩琦的曾孙,他莫名其妙的被杀了,韩家怎能善罢甘休。怕不是到时候咱们连汴梁都待不下去了。” 姜月奴说的委婉,但是意思很明白。这样杀了韩侂文,基本就是等于要扯旗造反了。 “那你说怎么办?”贾红线也知道自己的办法不行。太简单粗暴了。 她现在离原来的自己越来越远。当时在做大姐大时候,贾红线还是阴谋诡计和武力一起上,可是现在,她脑袋里面似乎只剩下暴力一个选项。 不过这也不怪她。原来她是有一些小花招,但是她面对的对象全是没有官身的市井百姓,或者黑道无赖和有钱商人这样的。 对上豪门世家,她一点经验也没有。那根本就是她不能接触的存在。 “不如等官人回来,让官人拿主意吧。”折美鸾觉得这么大的事情,不可以避开秦牧自己几个私下解决。这可是大事,战略性的大事,一个应对不好,那就要刀枪相见了。 “这个……”贾红线就是不想让秦牧知道这件事,否则她早就说出来了。 “大姐,这件事,必须让表哥知道。”方好音开口了:“放心,表哥从来不会怨我们。大姐你想想,一路以来,表哥什么事怪过咱们吗?” “二姐说的对,还是等姐夫来决定。”余里衍也认为这件事必须通知秦牧。她是当事人,事情的关键就是在她身上,这时候她更不敢自己做决定。 若不是贾红线一再要求她保密,余里衍早就偷偷告诉秦牧了。 “那现在就这样?”贾红线有点不甘心。 “也不是,咱们秦家,怎么会让外人欺负。”方好音说到这里,站起身来,轻蔑的一笑说道:“大姐,诸位姐妹,难道你们忘了,那个向明的口供了吗?” 说到这里,众人恍然大悟。 对呀,怎么忘记这件事了。 有向明的口供,你韩侂文还敢在我们面前逞强,真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胆量! 韩侂文,你在找死! ------------ 第三百一十二章 武永福出发胶州湾 今天是宣和五年的初一,武永福带着他的三连,以及加强给他的一个特战小队,就要告别吴家庄基地,向着胶州大地前进。 他们的目标是崂山。拿下崂山,控制胶州湾——也就是后世的青岛这一块地区。 秦牧需要船,而且不是内河船舶,而是海船。 建造海船最基本的需要是有一个海港,从地里上来说,海州——也就是后世的连云港,距离微山湖重工业中心更近。可是那个地方已经靠近江南,属于比较繁华的地方。如果不动武力,想要偷偷摸摸的拿下,实在不太可能。 所以秦牧舍近求远,选择了胶州湾。 这个地方属于胶东半岛,在大宋这个时空来说,胶州湾正跨在莱州和密州之间,恰好是管辖范畴比较模糊的所在。 正因为如此,秦牧觉得自己或许有机会上下其手。 而且秦牧还有个打算,做生不如做熟。莱州知州,是赵明诚,而密州自己也有熟人,就是秦桧。 这俩人都不是好东西,所以秦牧觉得在这俩块地方闹事,更好处理。 而且关键是胶州湾已经属于大宋的偏僻所在了。 大宋海运发达,可是一般来说,广州,泉州,杭州,华亭——也就是上海,才是海运枢纽,胶州湾这块太靠北边了,基本没有海运往来。 所以这就给了秦牧机会。一个安静偏僻的港口,拿下也不引入注目。 离靖康耻没有几年了,所以海军的准备工作也要马上开始了。 二连从西域回来,不但震撼了整个近卫团,也让秦牧的建军思路起了变化。 军队,不能走不行,不能打不行。都按照科班来,那真是温室里面的花朵了。 刘云飞和他的二连充分证明了,这样一支武装到牙齿的部队,一旦放出去,经历了风吹雨打,会成长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秦牧希望每一个近卫团战士,都得到这样的成长。 既然二连已经回来,那么各处基地的安全工作就可以交给二连,武永福和他的三连,也该出门经受锻炼了。 望着眼前一列一列的近卫团战士,秦牧忍不住心潮澎湃。 他不由得再次对武永福叮嘱道:“武连长,这一次出去,以实现目标为主,一切为了目标服务。” “团长,您就放心吧。”武永福郑重的向秦牧行了个军礼,然后头也不回的来到部队,高声命令道:“出发!”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雄壮的军歌响起,武永福的特混连队,士气爆棚,向着他们的目标开始行军。 昨天,秦牧已经在会议上谈的很清楚,武永福十分明白自己这次的目标,和要达成的目的。 近卫团需要一个海港,而胶州湾就是一处良好的海港,武永福带着他的特混连,就是要拿下胶州湾,让胶州湾脱离大宋朝廷的控制,就如微山湖一般,彻底的置于近卫团的管理之下。 要达到这个目标,文的武的,明的暗的,都得来。 这一次武永福不但带着近卫团,他还要在梁山接上林冲,做一个补充。 正面战场,近卫团可以上,但是地下战争,还是林冲更合适。而且顺风物流在登州莱州密州青州,都有分支机构,有林冲在,就可以方便的利用起来。 秦牧的初步计划是占据崂山,作为三连的根据地。崂山就在胶州湾边上。 有了这个根据地,就可以不断蚕食或者猛打周边的势力,不管是白的还是黑的,都要彻底退出胶州湾。 武永福非常清楚,这是团长给自己的机会。 他们一起提拔的军官,石遗带队拿下了东胜州,刘云飞更是出色,几乎来回万里,深入西域,拿回了宝贵的棉花种子。只有自己,一直在老家这块地方,可以说寸功未立! 武永福心里别提多着急了。就连邱晨都成了特战大队的大队长,自己岂不是一直在原地踏步? 没想到团长没有忘记他,这不,新年第一天,就把这么重要的一个任务交到了自己身上。 武永福非常明白这个任务的重要性。 秦牧昨天给高级军官交了底。他的计划是分两路前进。陆上的,就以河套为基地,走河西走廊入西域;而海上的,就是以胶州湾为造船基地,所有的海船,都要从这里制造出来。 这个任务,可以说也是根本性的,其重要性一点不比石遗和刘云飞差。 武永福自接到任务开始,浑身就充满了力量。 团长,你等着瞧吧,我武永福,我的三连,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 二连是“西征先锋”,我们三连,一定争取一个“东进主力”。 武永福他们这些高级军官全都下意识的没有想过统一大宋金国这块地方。因为这都不需要去想,显然随手就能拿下。 他们都跟秦牧学习到了基本的知识,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大宋,大金,西夏,都是捎带脚的事。如果近卫团想打败这些,现有人手加上折家军就足够了。 武永福虽然没有参加过河滨和东胜州的战役,可是他看过视频。 大炮开路,步兵冲锋,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能抵挡的住。别说大宋的禁军不行,就是金国的牲口也不行。 他们很清楚,本时空的敌人,主要依托就是城池。可是城池恰恰是死地,有了迫击炮这个神器,城池不但不会成为他们的依仗,反倒成为了敌人的牢笼。 迫击炮下,没人可以在城墙上防守。 一旦城墙没人,近卫团可以轻松的发起冲锋。 而近卫团占据了城墙之后,就更能发挥火力优势, 从上向下打,敌人还跑不了,完全是瓮中捉鳖。 武永福很清楚这周边百里千里的敌人全不是对手,所以从来不担心这些。 但是他从刘云飞的经历知道,近卫团真正的敌人是自然,是恶劣的环境,是漫长的距离。 世界太大了,所以团长才玩命的发展工业。没有工业,近卫团别说打天下,连走都走不完。 因此武永福更加明白自己的任务!船,尤其是海船,一定要尽快造出来。所以自己必须尽快拿下胶州湾。 这个任务,秦牧本应该亲自带队,但是现在微山湖钢铁厂根本离不开他,没有秦牧,那个钢铁厂永远建立不起来。 这不是大宋土高炉的小幅度升级,而是一场彻底的进化。实际上这是跨越发展。 历史上,钢铁厂的发展过程中,在高炉和转炉之间,还曾经有个平炉,只是不过十年,平炉就被转炉淘汰了。 秦牧现在直接就上转炉,就是跳过了一个阶段,所以除了他亲力亲为,没人可以实现这一切。 “前进吧!近卫团。” 秦牧望着最后一个战士走出了视野,才略带担心的回到东跨院。 武永福这次去胶州湾,和石遗、刘云飞的作战完全不同。 他们俩全是在大宋境外打,而武永福是在境内作战。要在不惊动朝廷的情况下,拿到一个地方的实际控制权,这非常考验武永福的个人能力。 可是这件事,只有靠他自己的本事了。谁也不能代替。 多想无益,还是想想钢铁厂吧。 可是没等秦牧想起钢铁厂,他就被那一群女人围住了。 “表哥,你说,这件事咱们应该怎么办!”贾红线不等别人开口,自己先交代了。 坦白从宽,这句话虽然秦牧没告诉她,可是她无师自通。 “什么事?”秦牧有点诧异。昨天他也和贾红线在一起,怎么有事那时候不说呢? 今天自己才出去一会,就有大事了? 秦牧看看四周,除了余里衍,每个人脸上都有点忍不住的幸灾乐祸。 这让他瞬间明白了,一定是贾红线又闯祸了。 “韩家,他们竟敢威胁咱家,这一定不能饶恕!”贾红线先给韩侂文扣上一个大帽子,然后再用春秋笔法,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秦牧越听越明白,合着韩侂文吃饱了撑的要欺负秦家。这…… 你怎么不明说,是家具惹得祸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件事,秦牧知道了。 余里衍惹来的麻烦,而且的确是威胁到了自己的事业。 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自己一再的想避开战争,可是总有不知死的鬼,屡次三番的来挑事。 惹急了老子,不管什么靖康不靖康的了,马上就杀进汴梁。 不过这也就是秦牧一时生气,想一想而已。作为立志于统一天下的统帅,哪能什么事都随着心情来呢。既定的战略,如果自己都不尊守,还指望手下人遵守吗? 纪律!一定要守纪律! 怎么办? 秦牧脑筋一转,立刻想到了向明。 向明被抓之后,在燕青一阵暴打之后,连三岁尿炕的事都交代了出来。 除了他家勾结金国之外,向明还说了他爹和他姑姑的丑事,就是兄妹不伦。 刚才贾红线也把韩侂文的背景讲给了秦牧。秦牧知道,韩侂文的娘,正是不伦之恋的女主角,向仲的亲妹妹。 这简直是最好的一把武器,可以一下子就捅死韩家,甚至连带上向家。 不过这事一旦折腾出来,可就是大丑闻。 随之而来的后续影响,秦牧一时也算不明白。 这把剑,应该怎么用才最好呢? ------------ 第三百一十三章 韩侂文夫妻 过年要走亲戚,韩侂文两口子就来到向府,给舅舅向仲拜年。 向仲是什么身份,这个时候,全汴梁来他家拜年的快挤破门槛了,所以别看韩侂文是他亲外甥,但是级别还真不够。所以韩侂文也没捞到和向仲多说两句的机会,就被向明引到了自家院子里。 他俩是同年生的,韩侂文比向明只大一个月,所以俩人是一起长大的,比亲兄弟关系还好。 这样向明就直接把韩侂文引到了自己的卧室。这到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只有卧室里面,才有全套的新款家具。 别看向家是汴梁顶级的存在,可是在贾红线眼里,没多大区别,卖不卖给他们全看自己心情。 当时向明还没被抓,家具就是那时候买的,否则他家连这一套都不会有。 新款家具的舒适,让向明顿时就嫌弃了之前的老式家具。 既然来的是表哥,不是外人,所以就让到卧室,大家坐着都舒服。 这下子让韩侂文两口子更加的眼热了。 韩侂文的夫人忍不住坐在柔软的大床上,摸摸这里,捏捏那里,若不是向明在这,她都有心躺上那么一躺了。 这也太舒服了。比起自己睡的硬板床,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的感觉一点也不夸张,硬板床和后世的软床比起来,差太远。 作者大学毕业之前一直是睡硬板床的,后来工作了,买了席梦思,当时也没觉得如何,可是再回到老家睡回硬板床,那就觉得到处都硬,简直是骨头碰骨头,完全接受不了。 向明的夫人看着表嫂一脸羡慕的表情,略带骄傲的说道:“嫂子,这个软床的好处,简直是说不尽。什么时候让表哥给你也买一套吧。” 她知道表嫂没有这套家具——百灵系列太稀少了,顶级权贵都轮不到一家一套。 向明能有这么一套,那是因为他和朱壕关系好。朱壕贼精明,他自己买了之后,马上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仨亲俩好的朋友。 所以向明买了一套,而他大哥和老爹,反倒没有。 这是向夫人的骄傲,当然,也就是韩夫人的耻辱了。 都是一样的女人,凭什么你有我没有。 这时候韩夫人忍不住就说道:“弟妹,马上官人也会给我家弄来这么一套,而且还不用我花钱,那贾红线必须亲自给我送上门来。” 夫人之间,必须摆谱。这就是汴梁的贵妇圈子里面的风气。 吃饱了喝足了,不摆谱还能干嘛? 她们这个层次,当然不会比吃喝,要比的是本事,是享受。 向明有新家具,那是你下手早,我们知道消息晚。现在我们韩家不但要有,还不花钱,要她贾红线白送给我们。这才是本事! 韩夫人当然知道自己家官人对贾红线的威胁。她认为贾红线这个哑巴亏吃定了。 敢私下娶辽国公主,这就是死罪。 我家官人拿着折家的把柄,不怕贾红线不认输。 向明刚放回来没多久。不过这件事,除了向家父子,没别人知道,就连他夫人都不知道。 因为向明之前和夫人说过,去微山湖办事,而且是秘密办事,一时半会没消息正常。 他去了,然后又回来了,除了那些跟随的家丁,谁知道向明被折家抓住过。 而那些家丁,都得了严令,没人敢开口乱说。再说他们也都被抓走了,不是什么光彩事。 向明听到表嫂这样一说,顿时提高了警惕。 那个宜家超级市场,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是他向家如何不知道里面的弯弯绕。 官家都没拿到超级市场的股份,因为贾红线已经把股份转给了折家。听表嫂的意思,是表哥拿住人家什么把柄,正在要挟贾红线。 这让向明几乎冒冷汗了。他可是知道折家的厉害。拿住自己就是一顿揍,还揍得那么有技巧,外人都看不出伤痕——要不怎么他夫人不知道呢。 关键不在于自己挨了一顿打,而是自己没扛住这顿打,把该说不该说的都说了。 不说自己家里卖国的事,就是韩侂文的娘,也就是自己的亲姑姑,和自己的亲爹,也就是她的亲哥哥,偷情的事,向明也给交代出去了。 这不是要了命了吗。 有这么一个天大的把柄被人家拿着,你还敢威胁折家?怕不是吃错了药了吧。 韩侂文没有注意到向明脸都快绿了,他得意样样的说道:“表弟,弟妹,那秦牧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把辽国公主,耶律余里衍,娶进家门。哼哼。想那秦牧,是折家女婿,折家人和辽国人,这不就是勾结在了一起吗?” 向明不知道这件事。哪个女人是辽国公主呢? “表弟,那个水冰月,就是整天跟着贾红线的那个小娘子,她真实身份,就是辽国公主余里衍!”韩夫人立刻给向明解释。 “正如夫人所言。”韩侂文这样的身份,娶的老婆自然也不会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他也得尊重自己夫人,所以连忙点头表示认可。 向明听到这里,顿时心里飞快的思索起来。 他可以说在微山湖吃了一个哑巴亏。啥事没做呢,就被抓起来揍了一顿,而且还把自己和家里这点丑事,全交代个底掉。 当时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是以向二公子的心高气傲,怎么肯吃这么大亏。 他回到家里,他爹和大哥并没有埋怨他一句,这让向明更加的惭愧。 向明无时无刻不想着报复,最好把折家满门抄斩才能解恨——到现在他一直以为所有一切都是折家做的,根本没想到秦牧身上。 他也没在微山湖见到过秦牧,秦牧一直没露面。 秦牧对他来说,只是个走了狗屎运的泥腿子。不过有点子匠人的本事,不知道怎么入赘了折家,算是抱上了大腿。 向明报复的目标一直是折家。现在有辽国公主这个由头,是不是能彻底扳倒折家呢? 若是没有自己老爹和姑姑的不伦之事,向明还真准备尝试一番。 卖国的事情在向明看来并不太大,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一来,那个事没有证据,只有自己的画押,说出去,可以说自己被屈打成招,来个一概不认;二来呢,赵佶对于钱和幽州城,一定选择幽州城,多花点钱没什么了不起。这件事扳不倒向家。 可是现在问题是,他还交代了自己老爹和姑姑的丑事。 这件事真是空口无凭,说出去,没有证据,怎么取信于人?他能想到,燕青也能想到。 所以燕青让他交代了大量的细节。时间,地点。这还好说。 关键是燕青太狡猾了,他让向明仔细描述了他爹和姑姑身上的身体特征。 而且燕青还不是问了他一次,而是隔三差五就提出来打一顿问一次,这让他曾经说过的谎话全败露了,最终不得不实话实说。 这可是铁证如山!向仲兄妹身上的特征,外人怎么会知道,这一定是自己人说出来的。而自己人说出来这些,那么俩人偷情的事,必然是真的。 这件事可真难办呀。若是折家以这个来反击,向家和韩家,能顶得住吗? “表哥,”向明连忙拦住了兴冲冲的韩侂文:“这件事,还得缓缓。汴梁城里,都谁知道辽国公主的事?” “表弟,”韩侂文得意洋洋的说道:“这件事,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知道的人越少,越有力量。人人都知道,咱们还要什么好处?除了你,我还没告诉任何人。” “那最好了。”向明点头说道:“表哥,这个折家,可不是一般的人物,他们和西军那些军头,多少有点不同。” 这也是向家研究的结果。 西军派系林立,除了折家,还有种家刘家很多私军。但是那些人都没有试图在内地发展,他们只一心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只有这个折家,不知道怎么吃错了药,不但在汴梁捞的越来越多,而且手都伸到了微山湖。 即使没有被折家捏住把柄,向家要动折家也会深思熟虑的。绝不能莽撞。 这个态度,韩侂文是理解的。他也是官场中人,自然明白不能轻举妄动。 可是他理解,他夫人理解不了。 “表弟,为什么你要我家官人缓缓呢?怎么你们睡上了这么好的床,就看不的我们也用上吗?” 向明一听这话,气的差点给他表嫂一个大嘴巴。 这是一张床的事吗?如果没有我夫人在,这套家具都可以送给你。只求你别给我惹事。 现在他当然不能说这话,也不能送家具给韩家。 怎么办呢? “官人,”向明的夫人也说话了:“她贾红线这阵子也是太过嚣张了。不就是一个卖家具的商人吗,汴梁城里,哪轮的到她摆谱。我看表哥表嫂做的对,就让她乖乖的给韩家送上一套。这样还不解气,不如让贾红线再给咱家送一套,你看怎么样?” 向明顿时觉得自己两只手快不够用的了。 他只想先抽表嫂俩嘴巴,再一脚把自己的女人踹出去。 你们都知道个屁。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表哥,这事,咱俩出去细谈。”说着话,向明拉起韩侂文,离开了卧室。 等到两个男人出去,剩下的两个女人一起撇嘴。 “弟妹,表弟这可不太对呀。合着就许你们睡新床,不让我们睡吗?” “表嫂,你可千万别误会。”向明的夫人连忙解释:“官人才从微山湖回来,可能还不太懂得京城里面的事情。等表哥给他讲明白了,官人一定会帮手的。到时候咱们多榨贾红线点家具出来。” “哼!就当如此。到要她贾红线看看,究竟谁才是汴梁的主人!” ------------ 第三百一十四章 阮氏兄弟再出山 韩侂文离开了向府,不过却是带着一脑袋疑惑离开的。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表弟让他再等等。这有什么好等的。京城里面这么多人,认识余里衍的又不是只有自己一个。 不说别的,就是四方馆也不是自己一个人。那里很多人都见过辽国公主的相貌。 只是他们大部分人身份地位太低,就是打杂的,所以上不了台面,没有遇到余里衍的机会。 可是除去那些衙役吏员,总会有同僚碰到辽国公主的。到时候这消息可就不是独家秘密,也不能奇货可居了。 现在不动手,越晚动手,越对自家不利。 但是向明十分严重的请求韩侂文暂时不要有实质性的行动,要等他的消息。到底是什么消息,比自己拿到新家具还重要呢? 他准备再等一天,就一天,过了今晚,明天无论如何也要去折家,找贾红线要家具 。 如果贾红线不在折家,那就直接找折家人要。他能等,可是他的夫人等不了。 百灵家具已经成了她的心头肉,而且还是没吃到的。一天没睡在新床上,韩夫人一天活不下去。 不过韩侂文根本没等过这个夜晚,当天晚上,他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就被人给从被窝里面拽了出来,不知怎么就来到了一处不知名所在。 “韩侂文,醒醒。”阮小二把一瓢冷水泼在韩侂文的脸上。这下韩侂文顿时清醒了。 这是一处狭窄的所在,阮小二和兄弟阮小五偷偷潜入了韩府,先用**迷倒了韩氏夫妻,然后再把韩侂文劫持到这里。 他们不得不干这事,因为老小阮小七还被折家扣押着。折家二公子亲口对他们下的命令。 这件事,如果他们做好了,就可以换回阮小七的命,否则的话,老幺就没命了。 折可存是早上接到秦牧的通知的。 这阵子他一直在汴梁,微山湖,利国监来回跑,到了年底都没有时间赶回去,因此这个年就在汴梁折府过的。 辛苦了一年,折可存回头看看这一年走过的路,有点感慨丛生。 自己是怎么就踏入了一条全新的道路,简直是不可思议。想起那一日他们兄妹和秦牧初次见面,几乎就好像在昨天一样。 可是现在,不过短短两年时间,折家,府州,西北,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是一个全新世界的开始,而自己恰逢其会。 英雄造时势,时势也造英雄。 折可存觉得自己就是新世界的英雄,从而对这个旧世界也更加感觉不适。 不说别的,就这个汴梁城,号称全天下最好的所在,可是却没有汽车。 别说飞机了,连吉普车都没有。这让开惯了威利斯的二公子大感不便。 冬天这么冷,不适合骑摩托,而且他摩托也在府州没带来。 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骑马出门,真冻死人。还是吉普车好呀,四个轱辘一转,车子里温软如春。 唉,可惜汴梁没有呀。 这样的局面让折可存略感不快,再加上他是一个人在汴梁过年,老娘夫人孩子都没在身边,所以更加的心情不爽。初一早上,他本来决定去吴家庄转转——这都成为他的习惯了,汴梁折府都不如吴家庄好,可是却被秦牧的通知拦住了。 秦牧告诉了他韩侂文对自己和折家的威胁,同时让折可存利用向家韩家那点丑事,解决眼前问题。 折可存顿时怒气就暴起来了。 他本来一个人就不快活,现在还有韩家人算计自己。敢威胁折家,你韩侂文算老几。 真是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也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他立刻把阮小二和阮小五提出来——阮氏兄弟一直被关押在折家的牢房。折可存和向发谈判时候,都自觉的忽略了这仨人,就当不存在一样。 阮小二和阮小五完全摸不着头脑。 他们没见过这样的情况。按说要杀要放,早就应该有个了结了。 阮氏兄弟不是傻瓜,他们当日把一切都交代了,折家自然知道要对付他家的是向家,和阮氏兄弟无关。阮氏兄弟不过是爪牙,是打手。既然失手了,认打认罚。 可是不打不罚是怎么回事?他们就这样被关到现在,结果就等来这么一个任务。 折可存命令他们去劫持韩侂文,然后让韩侂文放弃对折家的不友好行为。 “不友好行为?”这是个什么玩意。折可存和秦牧久了,不知不觉被传染了好多后世的词。像这种文邹邹的外交词语,以前折可存可不会说。 他只会说“不服就干”。 阮氏兄弟自然不太能准确理解“不友好行为”的意思。但是他们清楚,别管友好不友好,打的韩侂文对折家没行为了,那就算成功了。 俩人不能不卖命,他们的兄弟还在折府关押着。所以当天夜里,就把韩侂文劫持了出来。 现在一瓢凉水下去,韩侂文身体清醒了,可是脑袋还糊涂着。 这是怎么啦?自己不是在家里睡的好好的,现在怎么到了这里。这是什么地方?眼前又是什么人? 他不认识眼前的俩人。 别说他本来就不认识阮氏兄弟,现在更加不可能认识,因为阮氏兄弟都用黑布蒙着面。 他们也清楚这件事做了之后,汴梁是绝不能待了。劫持朝廷命官,还是世家子弟,自己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 原来他们敢去折家放火,那是因为后面有向家罩着。现在向家早就不理他们了,阮氏兄弟很清楚,他们这一身本事,算是废了。汴梁城再不是自己能待的地方。 做完这一票,就要远走高飞,所以他们不但劫持了韩侂文,还顺手在宅子里面搜刮了一番,得到不少钱财。 “韩侂文,认识我们吗?”阮小二恶狠狠的问道。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面对眼前明晃晃的钢刀,韩侂文顿时吓的腿都软了。 阮小五看到韩侂文这个怂样,心里鄙夷不止。他也算是见过一些世家子弟的。不说折家公子,那种心黑手辣霸道无比的做派,让土匪都害怕;就是向家公子,也有一种天生的大人物气质。 怎么同样是世家子弟,这个韩侂文怂的不像样子呢? 这也不怪他们俩疑惑。因为韩家这一代,到了韩侂文这里,已经不太行了。 韩家真正厉害的是韩侂文的曾祖父韩琦,那真是上马杀敌下马安民,在边疆和西夏征战不休,保大宋的平安。 可是他爷爷韩忠彦虽然也当到了宰相,却是徽宗治下的太平宰相,啥事不担责任,远没有曾祖韩琦的威风。 到了他爹韩澡这一代,就更加不行了。现在韩澡不过是个中散大夫,闲差,根本就没真正的职务。 而韩侂文能在四方馆做事,还是脱了曾祖和爷爷的荫蔽。但是四方馆这个地方,是招待各国使节的。 宋朝在这个时候,基本上属于对谁都是跪拜。 赵佶怕辽国打他,也怕西夏惹事呢。反正一切以无事最好。 韩侂文秉承朝廷的旨意,做事的精神就是息事宁人,绝不能惹各方使节不满。 那他能怎么做呢?只能软着骨头伺候人家了。 所以骨头软久了,就站不直了。 别看他又是朝廷官员又是世家子弟,可是一遇到强盗绑匪,秒怂。 这让阮氏兄弟鄙夷不堪。 “听说你想诬陷折家造反。”这是折可存告诉阮氏兄弟的话,阮小二现在就搬了出来:“有这回事吧?” “没有,绝对没有,这是天大的误会呀。”韩侂文连连摇头,立刻否定。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这俩人是折家的手下。折家人忒不讲道理,不按常规打马吊。 一直以来,韩侂文见识的都是朝堂上的攻讦。诸位官员,你一本来我一本,你说我傻我说你笨,你说我贪钱我说你黑心,反正怎么恶心怎么来。 但是大家都有个底线,守着规则。就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大家吵归吵,就算吵得官家都头疼,那也没有问题。 吵完之后,或者得逞,或者不得逞,但总有下次,还有机会。 哪能二话不说就动刀子呢?如果人人都这样,吵都不吵直接抄刀子,这大宋的朝堂之上,还有人能剩下吗? 韩侂文真没见过这样的阵势。 不过总算他常在四方馆做事,也算是见惯了辽国使节的跋扈。他们经常一件事没得到满足,马上就亮出刀子来吆喝。 所以韩侂文虽然心里害怕,但是还没被吓到晕厥。 还能说人话——理智还在。 “韩侂文,我们兄弟不管你有什么误会。我们只认一条,你若是再敢谣言折家造反,若是再碰折家半步,某家这把宝刀,定取你项上人头!” 说着话,韩侂文只见眼前刀光一闪,接着脑瓜顶一阵发凉。 不好,脑袋掉了。 他刚要痛哭,却见那匪徒手里抓住一缕头发,在自己眼前晃动。 韩侂文这才明白,原来自己脑袋还在,只是没了头发。 这时候韩侂文才觉得胯下一股热流——他被吓尿了。 “没成色的东西,就这点胆量也敢威胁人折家,我都替你寒碜!”阮小二鄙夷的看着韩侂文:“滚吧。记住我说的话,以后再不许接近折家半步,更别动什么歪心思,老老实实的,否则下次见面,某家就不是要你一缕头发,而是要你的命!” 韩侂文都不知道怎么回到的韩府。他一到家就病倒了,这让韩夫人着急坏了。 阮氏兄弟劫持韩侂文时间非常短,而且审问就是在一辆马车上,审完了,直接隔着墙把韩侂文扔回了韩府。 韩家上下都不知道韩侂文差点被宰了,只知道大年初一,韩公子生病了。这场病来的还着急,韩夫人慌的什么似的。 这可怎么办呢?官人大过年的病了。大半夜出门干嘛,难不成是梦游症犯了?韩夫人知道官人这个**病。 快点,马上请郎中。 韩家要请郎中,必须请最好的。 可是最好的郎中请来之后,都看不好韩侂文的病。因为这个病,在本时空基本是不治之症——痨病。 这也正是该着韩侂文倒霉。大冬天的被从暖和的屋子里面拉出去,又没穿寒衣,接着再被泼一身凉水,然后又连吓带冻,岂不是回来就得急性肺炎了吗。 韩夫人简直要急死了。 痨病,怎么官人好端端的会得痨病?她知道这个病的厉害,基本就和宣布死亡没区别。 难道自己年纪轻轻,才过门没两年,孩子都没有一个,就要做了寡妇不成? 顿时韩夫人哭的呼天抢地,不能自拔 。 这时候,有个郎中犹豫的告诉她,说如果请大宋的神医许叔微来治疗,估计还有一线希望。 韩夫人顿时如抓到救命稻草一般,一叠声的吩咐有请。 可是郎中说了,许神医不在汴梁,听说在城东韩城县吴家庄开医馆。若是去请许神医,怕是来回这一耽误,韩侂文的小命不保。 韩夫人立刻明白了。这时候还请什么神医,自己带着官人快过去吧。 她一叠声的吩咐丫鬟:“备车,备船,拿钱,去吴家庄求许神医!” 秦牧万万没想到,韩侂文会来吴家庄。 你这不是找死吗,不知道贾红线就在吴家庄吗?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作者的话:309章因为技术原因,导致现在网上的309章和实际的不一样。如果读者看到309的开头是“对于维度和命运的思考”,那么这一章就是错误章节,不属于本书的。可以加群:981934549 。进群看正确章节。) ------------ 第三百一十五章 韩氏夫妻来到吴家庄 折可存对于阮氏兄弟办的事情,还是很满意的。 他没有按照秦牧的建议去以丑闻威胁韩侂文。折可存清楚,这个妹夫毕竟不是大宋的人,他对于大宋很多事,并不是很在行。 这件事,用来要挟可以,但是力量不够大。 脏唐臭汉,史有所载。 在汉朝龙阳之好,不伦之恋屡见不鲜,而唐朝皇室之间子娶父妻,父娶子妻,甚至还有包养男宠等等,都是司空见惯。 妹夫想用这个来要挟韩侂文,那就是太高估了韩家和向家的人品了。 而且这件事,用在韩侂文身上,也有点大材小用了。这也不是他的事,是他娘和舅舅的丑事。 折可存要把这秘密继续留着,等到关键时刻,再拿出来。这可以作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却不能成为主力。 所以折可存没有和阮氏兄弟说起这些,只是让他们直接用武力威胁。折可存是军阀出身,他知道对这些文人,什么最管用。 说一千道一万,都没有一把刀子好使。 现在阮氏兄弟做到了自己安排的任务,折可存也言而有信,就把阮小七给提了出来,仨人一起放了。 阮氏三兄弟,也没给折家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失,他们一翻过墙就被邱晨给抓了。 现在折家和向家关于微山湖的事情已经达成了默契,折可存也不想节外生枝。 这仨人,杀了也没什么好处。而且折可存和狱中三友,以及柴进,都打过许多次交道。对于梁山一系,他总算是有点香火之情,所以借着这件事,顺手就卖了个人情。 阮氏三雄没想到折公子真守信用,说到做到,这就放了自己。他们本以为最好的结果,也是仨人再被关起来,直到折公子确信韩侂文老实了,才会释放他们仨。 可是现在,刚大年初二就获得了自由,这让阮氏三兄弟喜出望外。 脱得樊笼,那就赶紧跑吧。汴梁城显然不是自己能混的地方。 可是跑归跑,向哪跑却是个大问题。 三兄弟想来想去,发现天下虽大,却没有自己能混的地方。最后一番合计之后,三人决定,还是先回梁山看看再说——不行就再干老本行,当土匪。 大过年的,出城的船明显少了许多。 他们仨花了比平日高三倍的价格,才雇到了一条船,愿意去梁山。 若是平日,绝没有人会一条船走梁山——那不是给土匪送菜吗;可是现在却不然了,梁山不但没了土匪,反倒多了一些商品售卖。这让汴梁的船老大都改了作风,一条两条的船,也敢去梁山了。 如今阮氏三兄弟就行走在五丈河上,一路以来,除了他们这一条船,只有另一条船同行。 这让阮氏兄弟略感奇怪。这大过年的,是谁不在家里和家人团聚,反倒一大早就出城呢。 若是他们知道,那条船上坐的是韩侂文夫妻,就不会有这个奇怪了。 这都是拜三人所赐,韩侂文得了痨病,在汴梁郎中医治无效的情况下,韩夫人赶紧来吴家庄求医。 吴家庄有同仁堂。 因为吴家庄是秦牧的老窝,这里有太多不能让外人看到的秘密,所以同仁堂就建立在村子外面。 在吴家庄码头登岸之后,一路向西,背离吴家庄功业园的方向,就来到了同仁堂。 刚巧不巧的,这时候秦牧带着贾红线来拜访许叔微。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名垂青史的神医。这个人最出名的还不是医术好,而是心眼好。 他一辈子给人看病不收费,就凭这一点,秦牧也得来看看他,拜个年。 结果就在这时候,韩夫人一行抬着韩侂文就进来了。 秦牧已经知道了折可存对这件事的处置,所以到不担心韩侂文再捣乱了。可是他和折可存都不知道韩侂文病了,而且还来到了吴家庄看病。 这可是冤家路窄。 贾红线正在这里呢! “哈哈,”没等韩夫人说话,贾红线眼睛一瞪说道:“这是什么风把韩夫人吹到我家来了?” “啊,秦夫人也在这里呀。”韩夫人万万没想到贾红线也在这里。 她是养在汴梁的贵妇人,平日里真可谓“谈笑有帝姬,往来无土包子”。她下意识的以为贾红线应该住在汴梁城里面,应该住在折府。 而事情也的确如此。贾红线和余里衍基本上都在汴梁城活动,那里有她的超级市场。吴家庄这一块,她最近回来的很少。因为秦牧一直跑东跑西的忙事业,又不在吴家庄,所以贾红线不怎么回来。 吴家庄这一块,真正的大管家是折美鸾,这也是贾红线不爱回来的一个原因。 现在韩夫人突然在同仁堂遇到贾红线,俩人都是有点意外。 看到韩侂文一脸赤红,吭吭带喘,贾红线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让你敢威胁我,这就是下场!不用我出手,老天爷都收拾你。 这场面要多尴尬有多尴尬。韩夫人万万没想到贾红线在这里,可是她心眼一转,就想明白了。 那个秦牧,不就是在吴家庄吗。汴梁城那么多好东西,听说都是吴家庄出来的,贾红线在这里,也正应该。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到了人家的地头。说话都硬气不起来了。 同仁堂在吴家庄,显然是受了贾红线的照顾,否则许神医怎么能在这里落脚。 韩夫人很清楚生意上的事情。别看许叔微是神医,可是除非他做游方郎中,就是一路走一路给人看病,这还没事,但是如果他想开个医馆,那肯定要拜地方的。 地方上的各种势力如果不点头,这个医馆绝对开不下去。 这么说来,许神医要看贾红线的脸色了,那自己官人这个病…… “韩夫人,怎么,这是你官人病了?呦,这可怎么说的,大过年的,怎么病的这么重?是不是年前坏事做的太多,报应来了?” 贾红线在自己的地盘,顿时压抑不住本性了。她本就是汴梁混黑道的大姐大,平日里和各种各样的人物都打交道,一张嘴历练的刁蛮无比。 别看之前她和方好音,在初次遇到姜月奴时候,俩人一起也吵不过姜月奴一个。那是因为姜月奴樊楼出身,和女人吵架是没有底线的。 现在对上韩夫人,怎么说对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是世家门风,这就全不是贾红线的对手了。 一席话说的韩夫人差点当时就要暴打贾红线。 你算什么东西,敢和我这么说话,知道我爹是谁吗?知道我公公是谁吗?知道我公公的爹是谁吗? 没等她计算明白,联想到韩家先祖,这时候许叔微连忙站了出来。 医者仁心,这大过年的,人家抬着病人过来,显然是病的很重。你们俩能不能消停点,让我先给病人看病。 “两位夫人,且休息片刻,我要给这位病人诊治。” “哼,看在许神医面上,我饶你一次。”贾红线知道秦牧尊重许叔微,所以这个面子,她不能不给。 好在同仁堂地方大,房子多。 这个医馆虽然名字古色古香,但是建筑格局全是按照后世的医院来的。 秦牧就拉着贾红线去了另一个诊室,别让她再吵了。既然这事已经过去了,实在没必要再挑火。 若是勾得起韩夫人的怒气,她不管不顾的再闹起来,自己可就不好办了。 那时候自己是打还是不打呢?钢铁厂还没开头,靖康耻还有几年,秦牧真不想在这个时候动手。 韩夫人见到贾红线离开,也就勉强压住了怒火。不管怎么说,还是官人的命最要紧。 “许神医,你看我官人这个病……”韩夫人虽然没见过许神医,但是许神医亲自站出来,总不会还认错。 “我看是没救了。”许神医诊治完毕,连连摇头。 韩夫人听到这话,险些晕了过去。幸亏身后的小丫鬟扶住了她,她才能坐的稳一些。 自己大老远把官人从汴梁折腾到吴家庄,难道就换来“没救”两个字 ? 难不成,自己年纪轻轻,这就要守寡了? 她一时急火攻心,险些瘫倒。 正在韩夫人不知所措的时候,许叔微又说话了:“韩夫人,你官人的病,我看是没救了,可是,吴家庄并不是只有我一个郎中,在别的郎中看来,这也许有救。” 若是***在这里,一定会破口大骂。你个死郎中,有话一次说完不好吗,为什么要大喘气!这句话说的,和当日对着***时候一模一样。 “我官人还有救?”韩夫人心里立刻升起了一线希望,连声音都变调了。 “有救!”许叔微现在自信多了。因为他之前介绍***的侄子去找吴医生看病,三针就治好了,所以对于这个痨病,许神医并不担心。 自己治不好,有能治好的。 “哪位郎中在哪?离这里远吗?我这就带官人过去。” “不远,就在吴家庄。你找吴医生看病就行。” “好,多谢神医,还望告知吴医生的医馆。”医生这个词,对于韩夫人来说,还是比较拗口的,这时空习惯称呼为郎中。不过医生也并不是不能理解的新词,韩夫人一听便知。 “吴医生没有医馆。” “难道他是游方郎中?”韩夫人更加急躁了。 她的心情,刚才一上一下,就好像坐过山车似的——当然她也没坐过这个玩意。 本来是抱着很大希望来的,结果许神医说官人没救了。这就好像判了斩立决,怎么不让韩夫人绝望。 可是接下来许神医又说别的郎中能看这个病,韩夫人顿时又升起了无限希望。 结果现在又没有医馆,这不就是等于让官人秋后问斩吗。找不到郎中,还不是等死? “不是。这个吴医生,就在吴家庄,不过你要是想请她看病,需要去求折娘子。” 许叔微在吴家庄久了,也清楚谁才是吴家庄真正的话事人。一般的事,全是折美鸾在管,秦牧虽然是折娘子的官人,但是说话还不如折美鸾管用。 他也多少知道了那批灾民的去向。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明白吴家庄到底谁说了算。 折美鸾抓走了这批人,秦少爷拦着都没用。所以既然如此,虽然秦牧现在就在同仁堂,可是救人如救火,眼见着病人都快不行了,干脆指点她一条明路,去求折美鸾吧。 在许叔微心里,贾红线都不行。因为在许叔微来到吴家庄之后,他没怎么见过贾红线,所以觉得贾红线的话没有折美鸾有份量。 “折娘子?”韩夫人顿时一愣。她知道折娘子是谁,不是美鸾就是美凤,可是自家官人之前可是要以造反威胁折家的,现在去求她,她能答应吗? 别看秦牧是折美鸾的男人,可是在韩夫人这等汴梁真正贵妇眼里,秦牧和贾红线等人,根本就不算人。 她们看到的,实际上只有折家。 因此韩夫人敢当面和贾红线叫板,却不敢就这样直接面对折美鸾。韩家和折家,是一样的世家。现在韩家想阴谋对付折家,而发起人就是自己的官人。现在自己反倒要带着官人去求折家。这让韩夫人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韩夫人,你官人这病,可是不能拖了。”许叔微医者仁心,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和贾红线有什么过节,可是病人不能再等了:“要不这样吧,我领着你,咱们见见秦少爷。有他一句话,你官人就能见到吴医生了。” 秦牧没想到事情兜兜转转又来到了自己眼前。 望着眼前泪眼涟涟的韩夫人,秦牧也有点挠头。这个世界怎么变化的如此之快呢。年前韩侂文还在算计自己,这才大年初二,他就求到了自己门下。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许叔微开口了,而韩侂文也没有造成真正的后果,秦牧准备结个善缘。 虽然折可存以武力威胁住韩侂文,但是这还不够保险。现在就是个机会,秦牧准备用文的再笼络韩家一番,省的给自己添麻烦。 可是没等他说话,贾红线开口了:“哈哈,韩夫人,你原来是求我治病的。” 韩夫人有点惭愧的低下了头。这时候不能硬抗呀。 看来那个吴医生,就是托庇在折家门下。这样说来,贾红线也是有很大发言权的。为了官人的命,忍了吧。 “那我问你,丫头的事,就是……” 没等贾红线说完,秦牧连忙拦住了她。都这时候了,还说这些没用的干嘛。 有些话,不能说,也不用说。 “韩夫人,跟我来吧,我让吴医生为你官人看病。” 贾红线不由得轻轻掐了秦牧一把。给仇人看病,哼,真不甘心呢! ------------ 第三百一十六章 贾红线看病 秦牧带着韩夫人一行离开了同仁堂,贾红线却没跟着去。 一来她不想看到韩夫人的嘴脸,二来现在恰好是个机会,她要背着秦牧找许神医看看。 贾红线其实心里一直非常的焦急,因为从那日洞房之后,到现在已经将近两年了,她还没有怀孕。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千年以后如此,本时空更是如此。 更何况秦牧不是凡人,他的事业,女人们全看的到。她们都很清楚,未来自家男人将有一个多么辽阔的帝国,自己将有多么显赫的地位。 正因为如此,她们更要努力的为官人生下孩子,不但要生,还要尽早生,最好还是男孩,还要多生。 可是到现在为止,别说多了,也别说男孩了,她们一群人绑在一起,连女孩也没有一个。 姐妹中贾红线最大,她又是事实上的大房,而且她占据着这个优势,和秦牧睡的最多。坦白说,秦牧的每个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只要轮到自己侍寝,每一个人都发挥出最大的本事,不把男人压榨的一滴不剩 绝不能完。 幸亏秦牧的体质有异常人,也许是柜子怕他在这个时空出问题,所以给他了一定的加持,因此秦牧到是从没感觉过劳累。 贾红线不能埋怨表哥。 因为每次表哥都是有求必应,而且从不藏私。 那么到现在为什么自己还没怀孕呢? 她本来就比姐妹们大几岁,所以这个害怕的心态最严重。 贾红线早就想去看看医生了,只是一直以来, 她都不敢去看,生怕医生说自己身体有问题,不能怀孕。这样她可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今天,贾红线不能再逃避了。这都宣和五年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趁着秦牧不在身边,贾红线抓住机会,就要让许神医给自己看看。 这件事,她不能找方好音。虽然方好音在西医上,尤其是妇产科这一块,极为精通,但是贾红线能找她吗?显然不可以呀。 若是被姐妹们知道了自己身体不行,不能怀孕,那自己可就什么都完了。 这件事,必须偷偷的做。 现在所有人都不在这,正好请许神医给自己看看。 曾经的大姐大,未来的皇后,扭捏的把自己的问题暗示给了许神医。 许神医心领神会,立刻给贾红线检查。 中医的检查到是简单,没有那么多化验项目,不用抽血也不量这个那个,两指一搭,感受着患者的脉搏,看着患者的姿态。 所谓望闻问切,就是这样看病。 在问过贾红线的身体状态,又问过秦牧的状态之后,许神医点点头。 “我看……”没等许神医说完,贾红线猛然拦住了他的话。 她也算是了解了一些许神医。这位神医,一开口就是“我看是没救了”。 若是他现在说出这几个字,那贾红线简直就想马上自杀。当然,在自杀之前,她一定会掏出手枪给许叔微毙了,谁让他胡说八道! 敢说自己的病没救了,那不就是说自己再也不可能有孩子了吗?这必须杀了才能解气。 为了挽救许叔微的性命,贾红线赶紧抢过话来说道:“神医,你看我什么时候能怀上表哥的孩子?” 她绝不问“能不能”,贾红线只要许神医给她一个时间。若是许神医答得不能让贾红线满意,那未来皇后可就不客气了。 “我看是早晚的事。” 同样是“我看……”,但是这几个字,却如冬日的阳光冲破阴霾,一下就照亮了贾红线的心情。 一直以来,困扰压迫着贾红线的担心,顿时再也没有了。 “早晚的事!”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的四个字。不过,如果能短点就更好了。不要“早晚”,只要“早”! 许叔微是名垂青史的神医,看这么点小事,真是手拿把攥,完全不当回事。 贾红线身体健康无比,完全是再正常不过的女人了。既然夫妻琴瑟和谐,那么怀孕还不是早晚的事吗? 当然,这也是许叔微人老成精,他明白如果自己敢说贾红线有问题,那么这个同仁堂怕是保不住了。 贾娘子的脾气,他刚才可是领教到了。再说,许叔微也知道贾红线是秦牧事实上的大房,这个地方,虽然折美鸾管着,但是真说起来了,是姓“贾”的。 他可不能让贾娘子在同仁堂发飙。先说点吉利话,安稳住贾娘子才是正理。 而且这也是事实,贾红线的确身体好的不得了。怀孕没有问题。 但是成亲两年,又频繁同房,贾娘子却到现在也没怀孕,这个事情,多少还有点问题。 既然问题不在贾红线身上,那么也许就是在秦少爷身上。 现在见稳住了贾红线,许叔微就装作随意的开口道:“秦夫人,我看呢,秦少爷他每日里工作似乎非常辛苦,这样可能多少会带来一点影响。最好是让秦少爷也来看看,这样我才能给秦夫人更好的建议。” “这样呀。”贾红线心头喜悦无限。两年来压着自己的大石头终于搬走了,她身体没问题,怀孕是早晚的事,这让她立刻点头道:“神医说的太对了。表哥就是为了工作不顾身体,我以后一定要他多休息休息。哪天等表哥有时间,我就带他来请神医看看。” “我定当随时恭候。” “神医,我看你这个医馆,房子虽然是新的,不过家具却有点不行。”贾红线起身四下看看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批新家具。现在这些玩意就丢了吧,否则配不上表哥给你提的同仁堂三个字。” “如此,那我就多谢秦夫人。”许神医心里非常高兴。两三句话换来新家具,不是一件,也不是一套,而是一批。自己这话也太值钱了,简直是一字千金。 许叔微很清楚仙鹤家具厂的家具有多好,又有多难买。他这个同仁堂虽然是秦牧掏钱建造的,但是实际办事的人是姜月奴。 姜月奴怎么会把新款的家具白白给同仁堂用。你是看病的,又不是来享受的。再说,病人也是来看病的,难道他们还计较椅子的好坏吗? 所以同仁堂里面的家具全是旧的。也不知道是姜月奴从哪搜集来的,破桌子烂板凳,有的没的全塞进来了。 这在姜月奴看来,自己家已经是很对得起许叔微了。要知道本时空的家具,即使是破的旧的,那也非常稀少,也是值钱的。 现在贾红线随口就许下了这么多新家具,这让许叔微怎么不高兴的胡子都翘起来了。 “秦夫人,我这还有几个精妙的方子,对于女人怀孕,很有好处。我这就写下来。” 贾红线听到这话,更加心花怒放。有方子好啊。这方子就自己拿着,每次和表哥一起的时候,就给他吃了,这样自己岂不是有更大机会怀孕了吗? 许神医果然是个神医,不愧表哥称赞他人品好。这人品,果然是很好! 贾红线这真是冤枉了秦牧。秦牧哪知道许叔微还有这么一番性格。 他知道的许叔微,是杏林高手,宅心仁厚,一辈子给病人看病不收钱。所以秦牧敬佩他。 但是人都是复杂的。许叔微是给病人看病不收钱,而且他也的确医术高明,但是这并不耽误人家精通世事,说点吉祥话什么的,对许叔微来说毫无难度。 而且宽慰患者的心情,本来就是治疗的一个手段。 他这样说几句话,让贾红线心情舒畅了,也增加受孕的可能性。这是完全正确的。 贾红线愿意给他新家具,许叔微没理由拒绝呀。他不收病人的钱,那是因为病人穷,看不起病。可是贾红线哪里穷了?她富的都快成天下第一了。 她的钱,不收才是伤天理。 秦牧不知道贾红线正兴高采烈的藏好方子,准备回汴梁照方抓药,然后晚上好好实验。这时候,秦牧正带着韩夫人一行来到了寡妇酒馆。 看到这个招牌,韩夫人不由得眉头皱了起来。 寡妇酒馆,不吉利呀!自家官人病成这个样子,简直就是一口气上不来就会背过去,你还带我来寡妇酒馆,这不是咒我吗。 可是现在她是来求人的,所以也不敢如原来那般颐指气使,只能小心翼翼的跟在秦牧身后,来到了酒馆里面。 秦牧带她来当然不是为了喝酒。 今天是大年初二,近卫团也放假,除了必须的执勤人员之外,大部分人都可以好好休息休息。 吴思邈的家就在吴家庄,她娘就在寡妇酒馆,所以吴思邈也就趁着假期来找她娘。一来是过年了看看娘和弟弟,二来也是为了蔬菜种植的事情。 秦牧去同仁堂的时候,看到她进了寡妇酒馆,所以这才带着韩夫人直接来这里。 在这里看病,能少好多事情。 近卫团的医院当然在兵营里面,根本就不可能带外人进去。 之前给***的侄子看病,也是借助同仁堂的地方。 吴思邈根本想不到团长会来自己家,她见到秦牧,一时手足无措,都有点不会说话了。 这不是做梦吧,自己朝思暮想的男人,来到了自己家里。难道团长看上了自己,是找娘来提亲的吗? 女人一旦恋爱就会犯傻,吴思邈这么聪明的一个小娘子,竟然没注意到韩夫人和她身后的病人。 这时候,吴思邈一颗心,一双眼,全在秦牧一个人身上。其余的人,那都是不存在的。 李小娥一看,这丫头是不是傻了。怎么见到秦少爷,你连个话都不会说了? 这也是怪李小娥不懂闺女的心。换了在近卫团军营里,或者别的场合,吴思邈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犯傻。该敬礼该讲话,她会做的一丝不乱。 只是这地方,是她家呀,她万万想不到秦牧大过年的会来她家,所以就一时犯傻了。 李小娥连忙上前,亲自拉开椅子,请秦牧坐下,再一叠声的吩咐闺女沏茶倒水,然后说道:“秦少爷,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到我家来了。” 听到这话,秦牧还没什么感觉,韩夫人却心里一颤。 怎么吴家庄人说话都这个调调吗?刚才贾红线也正是这样说自己的。 可是贾红线那是鼻子翘到天上去的讽刺,而李小娥却是脑袋都快低到地上的奉承。 李小娥可是越活越明白的一个女人。 自从她男人死后,自己的日子是越过越好,如今已经到了一个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层次。那是好的不得了呀! 这一切,全是眼前这个秦少爷给的,她哪能不用心招呼。更何况,自己的二闺女还跟着秦少爷干。这更得好好招待人家了,万一,秦少爷看上自家二丫头了呢? 想到这里,李小娥突然福至心灵,她猛然意识到,别是秦少爷真的看上二丫头了吧,要不怎么大过年的,哪都不去,偏偏来到我的酒楼呢。 这人一有想法,就会冒傻气。 李小娥也一时忘了韩夫人一行。 这只把韩夫人气的差点从楼上跳下去。 你们吴家庄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到底还是不是大宋的地界。怎么我这么高贵的一个夫人,来到你这小小的吴家庄,却没人招呼我一下,甚至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呢 ? 不说我是汴梁的贵妇,就是我身边这个病人,你们好歹也得也有点人味吧,你们到是看看呀,我官人都快病死了。 到底这里哪个才是吴医生呢? 韩夫人知道秦牧带她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吃饭,一定是来找吴医生。 现在正在过年时候,寡妇酒馆没有客人——过年谁出来吃,都在家陪家人呢。 现在酒馆只有李小娥和吴思邈姐弟。吴思邈大姐已经嫁人,这时候自然在婆家不在娘家。 三人中,只有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还是个孩子——十几岁而已。 无论如何,韩夫人也不相信这个孩子是医生——这不是逗我玩吗。 “秦少爷,你说吴医生是……”韩夫人觉得如果秦牧敢指着那孩子说这就是医生,她就……,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吴医生,我给你介绍一下。”秦牧叫过吴思邈,指着韩夫人说道:“这位是汴梁城的韩夫人,躺着这个是她的官人,韩侂文。” 原来这年轻的小娘子才是吴医生。 这让韩夫人的疑惑才刚解除,又添加了新的疑惑。这简直就是让韩夫人的心里宛如伤心太平洋。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茫茫人海狂风暴雨。一波还来不及,一波早就过去,一生一世如梦初醒。” 吴家庄也太怪异了!女郎中,还这么年轻,而且还剪了头发,这别是个尼姑吧。 怎么吴家庄除了和尚就是尼姑呢? 吴思邈这时候才能冷静下来。不过她也是勉强强迫自己冷静。 刚才她一心以为团长是特意来看她的,这让吴思邈心里的**一发不可收拾。现在突然回到医生状态,这个切换也是够难为她的。 “我是吴医生,韩夫人,你先让开,我来看看病人。”吴思邈躲着秦牧的目光,赶紧来到病人跟前,准备用治疗来掩饰尴尬。 就在这时候,就听到楼梯响动。 “吴医生,停一下,等会再看病。” 韩夫人大吃一惊!这是谁?竟敢拦着不让给我官人看病?我到要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 第三百一十七章 韩侂文说出背后的主使 “秦夫人。”看到来的是折美鸾一个人,吴思邈顿时长长舒了一口气。 她最怕秦牧的几个女人一起出现,那样子吴思邈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打招呼。不叫谁“夫人”都是得罪。 “哎呀,秦夫人大驾光临。我这小酒馆今天真不知道是吹的什么好风。” 李小娥一边说着,一边连忙拉过椅子,请折美鸾坐下。她对折美鸾比对秦牧还尊敬一百倍。毕竟折美鸾才是吴家庄真正的管事人。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何况这个现管,有时候还能做县官的主。 有吴思邈这个内应,李小娥对于秦牧的家庭比别人了解的多一些。她知道折娘子的霸气,所以立刻大拍马屁。 “美鸾,你怎么来了?”秦牧没想到美鸾会过来。这时候她不是应该在家里和月奴算账吗? “官人,奴当然要来了,难不成咱们就这样白白便宜了那不知死的鬼?” 吴思邈在折美鸾刚发声时候就停止了对病人的检查,现在一听这话,顿时如火烧眉毛一般,连退三四步,站到了美鸾的身后。 合着这里还有事呀!折贵妃不同意看病,那自己绝对不能出手。即使团长说了,也不行。 吴思邈很清楚,人家再怎么吵,那是团长的家里事,自己可别掺乎。她还想着以后和折贵妃做姐妹呢。可千万别恼了折贵妃。 韩夫人认识美鸾。她在汴梁长大,折美鸾一两年就要来汴梁住上一段时间,两人是旧相识。只不过相识是相识,却没交情。 折家在地道的汴梁豪门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边疆的军头,土,土包子。 可是现在自己求到人家门上,而且看眼下这个状态,似乎折美鸾对自己很有一股子怨气。 这都不是似乎,事情明摆着。折美鸾能对韩夫人有好气吗? 你男人想方设法要污蔑我家造反,这是抄家灭门的大罪,可以说是生死之仇。你就这么抹嘴不认,连个道歉的话都没有,还想让我给你看病,做梦去吧。 她一直在家里和月奴盘点账目。这一年的银钱来往多如牛毛,俩人也就是趁着这几天略微有闲,才赶紧忙这件事。 不过郭婷一向她通报韩氏夫妻前来吴家庄看病,已经去过同仁堂,现在到了寡妇酒馆,美鸾顿时放下一切,连忙赶了过来。 她决不允许吴思邈就这么轻易的给韩侂文治病,所以人未到,声音先到了。在楼下她就开始喊停。 “美鸾,”若是平日,韩夫人还分不出美鸾美凤,但是秦牧这样子叫了,她自然知道眼前的是美鸾:“咱俩一晃好多年都不见了,你看你,嫁人了也不给姐姐个信。今天姐姐特意来看你。” 说着话,韩夫人打量着四周。 这时候着急没有用。她看的明白,今天要是没有折美鸾点头,怕是没人敢给官人治病。没看那个吴医生跟小丫鬟一样老实的站在折美鸾的身后吗? 她打量四周,也是找点话题。还别说,话题到处都是。 刚开始时候,她一心给官人治病,所以没留意这个酒馆的布局。现在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这酒馆,竟然有玻璃窗子。这种玻璃,可是汴梁最紧俏的商品,仅次于超级市场里面的新家具。怎么小小一个酒馆都按上了? 而且,吴家庄这个破地方,怎么还有酒馆?这不就是个小乡村吗。 再有,这个椅子,这个桌子,全是新款呀! 这…… 韩夫人顿时有点懵了。怎么这小酒馆都有新款家具,虽然都是低档货,可也是全新的款式。自己家也就不过如此。那种高级的百灵家具,她也没有。 “掌柜的,麻烦给韩夫人一把椅子吧。”秦牧眼看这事还得谈会,怎么也不能让人家就这样站着。 他们俩坐着,韩夫人站着,这是审犯人吗? 秦牧现在不想多事,只想把韩家安抚好,别给自己添麻烦。 正是因为有这个心理,他才有点想背着几位娘子干。 秦牧很清楚,若是这件事被那几个人知道了,绝不会这样轻松饶过韩家。女人的心眼,都不会太大。 可是没想到她们还是知道了,而且折美鸾还来了。秦牧不由得连连点头,这个警察系统,看来还真有效。吴家庄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美鸾的眼睛。 这真是发展改变了生活。不但改变了别人的,也改变了自己的。他想背着美鸾办点事都不成了。 李小娥得了秦牧的话,眼睛望着折美鸾,眼见折娘子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拉了一把椅子给韩夫人。不过她一句话也没敢和韩夫人讲,客气话都没有——这事,绝不能沾边。 “韩夫人,姐妹的话,再也不要提。”折美鸾根本就不给韩夫人情面,她也没这个必要。对于敌人,折家人从来只亮刀子。 “美鸾妹妹,这哪里的话呀。”韩夫人这时候哪敢硬气。别看她对着贾红线和秦牧,真是从心里看不上——那和她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但是对着折美鸾,却绝没有半点的看不起。 之前她还会看不起折家——边疆吃土的看门狗而已,但是现在人家有钱有势——汴梁城里的新玩意全是折家的,而且官人的病,只能那个吴医生看——许神医的推荐不会错,这让韩夫人不得不对折美鸾低头。 “韩夫人。”折美鸾正要说话,却被韩夫人拦住了。 “美鸾,咱俩什么时候这样生分了,叫我紫玉就好了。”韩夫人姓梁,闺名紫玉。她家先祖是真宗年间的梁颢,一代名臣。 “好吧,紫玉姐,”折美鸾来到这里,并不是要彻底得罪韩家。这对自己家有什么好处?她是要权衡局势,来获得最大的利益。因此折美鸾借坡下驴,换了称呼,说道:“既然你和你官人来到我的地方,那咱们这个账,可得好好算算。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何况咱们只是姐妹。” “美鸾妹妹,这话从何说起呀,咱俩之间,哪有什么账。这一定是误会,误会了。”到了这个时候,韩夫人哪敢嘴硬。但是直说事实,说我家男人就是要坑害你折家,她也没这个脸皮。 这话能说吗,这样一说,她怕不是得被打出吴家庄了。 “紫玉姐,我怎么听说不是这样呢?是谁在汴梁,说我家官人娶了辽国公主做妾,是谁说我折家勾结敌国试图造反?” 折美鸾这话一出,别说韩夫人脸上挂不住,就连吴医生一家都大吃一惊。 什么?怎么这个女人这么坏,竟敢说秦少爷要造反?李小娥一家可不管什么折家,什么辽国公主。她们只听明白一件事,就是这个女人,说秦少爷要造反。 这可是给秦少爷按个杀头的大罪呀。 吴思邈顿时火冒三丈。她是近卫团的人,自然知道近卫团的情况。虽然秦牧没有跟她说起过未来的计划,但是吴思邈这么聪明,早就知道秦牧的打算,也知道近卫团是做什么用的。 不过现在近卫团一直在埋头发展,根本不到扯旗的时候。这时候如果朝廷发来军队,近卫团肯定会遇到天大的麻烦。这就干扰了团长的计划。 这一刻,吴思邈恨不得一针把病人扎死,哪还想给他看病呢。 韩夫人这时候只感觉寡妇酒馆突然变得冰冷,那一道道眼光,简直就好像冰块,把她差点冻僵了。 她毕竟只是个养在深闺的女人,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若是没有折美鸾,她还站得稳阵脚——别人都不放在她眼里,可是折美鸾在这里,人家地位不比自己低,再加上人家人多势众,又是人家的地头,韩夫人顿时有点矮了半分。 难道,自家官人就没治了不成?难道,自己真应了这个酒馆的名字,这就要变寡妇不成? “等等,听我说一句。”这时候,韩侂文突然挣扎着说话了。 他是病重,急性肺炎,当然,这时空叫痨病,得了就是等死,但是他毕竟还没死。一切的事情,他都听到看到。 眼见着只能等死的病,突然说有救了,韩侂文比谁都着急在意。这条命毕竟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 韩夫人担心自己变寡妇,可是寡妇还是活人啊。韩侂文更担心自己变死鬼,死了连口气都不会出了。 他这时候不能不说话。 “秦夫人,秦少爷,”韩侂文努力让自己说的明白点:“这件事,真是天大的误会呀。你们想想,就凭我这芝麻绿豆大的官,哪有本事说折家造反?我真不够资格呀。这一切事情,都是殿中侍御史李纲做的。我是受害者呀,我受了他的蒙蔽呀!” 这番话说完,韩侂文咳嗽的更厉害了。 韩夫人连忙轻拍官人的胸口,一边哭一边说道:“美鸾妹妹,你听到了吧。这都不管我家官人的事,都是那个李纲做的坏事。你可千万别怪罪姐姐呀。” 秦牧没想到韩侂文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而且这番话,的确听起来不太像假的。 殿中侍御史李纲,就是在赵佶面前弹劾折家的主力。是他一直要求官家下旨,捉拿吴玠,惩处折家。 如果不是他,吴玠还不会跑。而如果吴玠不跑,利国监也不会变成那个样子。 可说这件事的关键,还真在李纲身上。 韩侂文说的没错,四方馆的职位,的确太小了。赵佶心里估计都记不住韩侂文的名字。 虽然韩侂文肯定是跑不掉,他的事也是证据确凿,但是他交代的这个新情况,却是秦牧不掌握的。 “还有这事?”折美鸾也小小的吃了一惊。怎么这个李纲,还没完没了呢:“你说李纲在后面捣鬼?” “正是!”韩侂文眼见情况有变化,似乎折美鸾口风松了,他连忙交代道:“李纲前一阵子还找过我,说让我找找四方馆的存档,看看折家是否和别国有勾结。” “这李纲,真真该死!”折美鸾怒了。 朝廷上的攻讦,一直就是吃饭一样的普遍。但是这事,总有个完。李纲弹劾了折家,官家也下令捉拿吴玠,当然,实际是宣他进京,有点技巧性的变化,可是这也就给李纲一个交代了。 怎么你还不知收敛,反倒来劲了。难道你以为折家没找你算账,是怕了你不成? 韩夫人一看美鸾动怒,立刻眼珠一转,来了主意:“美鸾妹妹,你看,一切都是那李纲的错,和我官人真半点瓜葛都没有。我官人只是识人不明,没看透那个李纲的黑心肠呀。妹妹,你让这位吴医生给我官人看好了病,回到汴梁,等朝会时候,我让官人弹劾他李纲。你看怎么样?” 听到这话,折美鸾不由得望向了秦牧。这就要自家男人拿主意了,自己可决定不了。 韩夫人看到美鸾的举动,这才心里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家真正掌事的,还是这个男人,而不是美鸾。大事全要他点头。 “秦少爷,”韩夫人立刻转变了对象:“那李纲根本就不干净,他的公子李铭,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你放心,只要我家官人病好了,一定要在官家面前参他一本!” “……” 秦牧都有点懵了。这韩夫人,真没看出来她如此精明。 不过这事,还真是搔到了秦牧的痒处。 殿中侍御史李纲,的确是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但是这个人,秦牧从后世的资料有过了解。 此人是靖康年间的中流砥柱,在金兵入侵汴京时,李纲任京城四壁守御使,团结军民,击退金兵,立下了赫赫功劳。但不久即被投降派所排斥。 宋高宗即位初,一度起用为相,曾力图革新内政,仅七十七天即遭罢免。绍兴二年,复起用为湖南宣抚使兼知潭州,旋即又遭免职。他多次上疏陈诉抗金大计,均未被采纳。 这是个大忠臣,所以一直以来,秦牧没有想碰他,也没让折家人对付他。 反正一切按照历史来发展,省的犯了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 可是到了现在,这个人已经对自己的事业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如果任由他再折腾下去,自己这点家底,还藏得住吗? 秦牧不由得陷入了思考。 ------------ 第三百一十八章 殿中侍御史李纲的困境 宋朝的官员,有着历代以来最多的假期。 正常的有每十日一休——宋朝叫休沐。十天为“一旬”,所以也称为“旬假”。 除此之外,他们在元日(春节)、寒食、冬至这三个节日会各有七天的假期;在夏至、立春、人日、中和节、清明、七夕、末伏等节日的时候,宋朝官员也会有一天的假。 此外,宋朝官员有时还会遇到小惊喜。皇帝也是人,总有生病或者偷懒不上朝的情况发生。这个时候,官员们也能因此不用上班。 当然,这还不算完,在皇帝、太后生日时,宋朝官员也会放三天假。 根据统计,宋朝除了常规假期之外,各种法定节假日和节令节假日合计近百天,官员每年休假可达120天以上。 所以算来算去,宋朝的官员正经干事时候是远远少于其他朝代的官员的。 比如和明朝官员比起来,大宋的官员真是生活在天堂里面。 明朝假期就少了很多 朱元璋是个工作狂,在他的统治期内,官员们每年只有十八天假期。 有句俗话形容得好:闲的蛋疼。 殿中侍御史李纲,不能说闲的蛋疼,但是他的确是有大把的时间,来找折家的麻烦。 之前的朝会,李纲义正言辞的弹劾了折家,也成功的让官家下了圣旨,捉拿吴玠。可是圣旨下来,就变了模样,捉拿变成了“宣”,而且即使是“宣”也没宣到吴玠。 这让李纲极为愤怒。 他对于折家的做派极为愤怒!尤其是折家军在战场上不战而逃,给了辽军意外的机会,从而导致宋军死伤惨重。 幽州之战的东路军,除了折家军之外,几乎没几个人活着逃出来——全死在白沟河畔了。 这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家养士百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 这才是李纲一直以来的信念。只可惜领军作战的不是他,而是童贯。若是换了他来当三军统帅,李纲一定在战阵上斩了吴玠,然后带领大军,痛打辽兵,为大宋一洗前耻! 李纲绝不会如此轻易的放过折家。这一家子,就没有一个大宋“忠臣”。 他们盘踞府州,对朝廷的旨意阳奉阴违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年两年。这百多年来,折家何曾把朝廷放在眼里? 远的不说,就说这次幽州之战,折家竟然派了一群残疾人出来。这简直是对朝廷,对官家,彻底的藐视。 更何况,为国作战不出力,捞钱到很拼命。 最近两年,折家在汴梁城里面,不断的弄出新玩意。比如摩托车,这个就不说了,反正也没成气候,一锤子买卖——至今秦牧再没拉来过新的摩托车。 可是香烟这个东西,却让众人极为眼红。大家都是十年寒窗考出来的,没有傻子。香烟是什么?就是纸加烟草,你凭什么卖的这么贵,销量还这么好。 大宋朝到现在为止,除了盐,还没有任何一样商品像香烟一样成为生活必需品,而且消耗的这么快——香烟的消耗比盐可多得多了。毕竟谁也不能没事吃一把盐,但是没事抽一颗烟却是常态。 盐!这个是朝廷**的,关系到国家社稷,即使是士大夫,也轻易不敢插手。毕竟盐铁酒的**,是一个有历史传承的规矩,一般人也没胆量破坏。 可是香烟的出现,让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止大,还红! 这东西,简直比盐铁酒还暴利的多! 他们也想做香烟,可是却根本掌握不到这门技术。手搓烟卷?可能吗?再说他们也没有烟草,更没有专用的香烟纸。 想到和做到,其中有着看不见的鸿沟,所以最终汴梁的世家权贵,谁也做不出来香烟,只能看着折家闷头发大财。 这也就是折家,百年来,根深蒂固,别人即使想动也动不了。换了秦牧跳出来做香烟,早被人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是可忍!那就忍了吧。毕竟香烟这个东西,是一个全新的商品,属于一个全新的行业。大宋原来根本就没有香烟,也没有类似的商品,所以根本不存在这个行业,也就没有行规,没有利益冲突。 这也是权贵们可以接受的一个原因。 可是接下来,折家就动了别人盘子里面的肉了。 贾红线的养殖场和家具厂,直接和权贵们起了冲突。 开酒楼饭馆的,对于新兴的肉类配送,几乎立刻就接受了。因为这种分门别类,切割好了的原材料,要比他们自己买鸡鸭,然后自己屠宰,不论从成本上,还是从时间上来说,都有着极大的优势。 又节省成本,又节省时间,这就意味着利润的增长。 商业,都是追逐利润的。 这一下就把原有的鸡鸭市场打崩了一半。毕竟贾红线的仙鹤养殖场还不是特别大,因此原有的市场还能大部分维持着。 可是这局面眼见着也不能保得住。谁知道折家会不会扩大养殖场的规模呢?汴梁城里,真没几个人把贾红线当回事,他们都和韩夫人一样的看法,贾红线和秦牧,就是折家的家丁仆人一样的角色。 现在折家有钱,又有新的养殖方法,他们凭什么不继续扩大呢?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 如果折家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原来从事这行的商家,全得去喝西北风。 而且还不仅仅是这一行。更严重的是家具行业。 养鸡养鸭,毕竟还是农业范畴,在任何时空,散养鸡鸭的技术含量都不会多高。都是散养,好坏无非是一些技巧性的东西,而不是技术性的东西。 可是家具不同,这几乎就是本时空的最高端技艺了。 一套家具,从选材,到制作,可以说每一步都是匠人的心血。正因为如此,所以产量稀少,价格高昂——相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因此就有着巨大的利润。 从事这一行当的商家,各个都吃的鼓鼓囊囊的,每日里很是神气。这是一个妥妥的卖方市场。 但是现在彻底不行了。随着宜家超级市场的开张,木器行的生意一落千丈,每日里门可罗雀,几乎可以关门歇业了。 汴梁城从上到下,从权贵到草根,全都盯着宜家超级市场,每日里那是人山人海,都限号了。 对于百姓来说,一套入门的家具,不过是最多半年的家庭收入,买得起,而且还比老款家具用的舒服,肯定得在宜家买。 而对于权贵来说,该有的家具他们已经备齐,旧款的也不新鲜,可是新款的家具,他们一样是没有,一样是稀罕,所以必须买。 更何况顶级的百灵系列,不说别的,就是梳妆台那个镜子,这就值得女人们为之疯狂了。更别说床上的被褥枕头,全是本时空没有的好东西。用趋之若鹜来形容都不足以表现贵妇的心情。 起码是舍生忘死,才能勉强表达出她们的心态。 李纲对此,深恶痛绝!因为他家就是做家具的。折家动了他碗里的肉! 作为历史名人,李纲是大宋的忠臣,是中流砥柱,这不假。可是忠臣也不能喝西北风活着。李纲也是人,他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族也要吃要喝的。 宋朝的士大夫做生意是传统,不做生意,才是另类。就比如李邦彦,他发迹的晚,所以什么都捞不到。为什么捞不到?还不是因为市面上的生意都被同僚给占据了。 李纲一直做的就是木器行。他是常州无锡人,那地方的人心灵手巧,所以李纲从那里招来许多能工巧匠,让“李家木器店”成为了汴梁城里木器行中仅次于“老鲁家木器店”的存在。 他的绝大部分收入,全来自于此——朝廷的俸禄,一直不是大宋官员的经济支柱。就看蔡京被抄家时候那个清单,如果只靠俸禄,皇上就是把全部赋税都给了蔡京,也凑不齐那个清单。 李纲也是一样,他的收入不靠俸禄。这也是为什么大宋的文官敢说敢干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我吃喝不靠朝廷,自己全解决了。朝廷,官家,朝会,只是一个商讨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好像菜市场一样,大家在这儿讨价还价。 如果这些官员们真的只靠朝廷俸禄,那么赵佶岂不是一句话,把他们罢官,那他们就一家子喝西北风了? 人,都是有共通的地方。虽然有一些铮铮铁骨的人,的确是饿死也不怕,也要为国为民尽忠,但是这样的人毕竟是稀少的。 大部分人,还是要为自己,为家人着想的。所以他们如果只靠朝廷俸禄生活,绝不敢恣意妄言。 正因为大宋的官员,绝大部分根本不靠俸禄,所以他们才敢说敢干。不做官了,一样生活的很好。 士大夫,不是要过苦日子,而是来享受人生的。享受人生,需要有钱。现在恰恰是折家要挖李纲的墙角。 不只是要挖,实际上已经把李纲的墙角快挖空了。 不止李纲一家,整个木器行,全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每一家都惨不忍睹。 这是自古以来从没有发生过的悲剧。靠手艺,不但不能发财,反倒快吃不上饭了。 这让木器行的同业,包括李纲,简直无法接受,更无法忍受。 他们完全意识不到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 实际上,这就是工业对手工业的碾压。 在后世,人口那么多,对家具需求那么大,远不是大宋这个时空可以比拟的,甚至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但是在如此空前庞大的市场中,哪还有手工业的家具存在? 家具全都是工厂里面出来的,根本没有任何家具作坊还能活在二十一世纪。 可是这个变化的本质,李纲是看不透的。他觉得是折家坏了规矩。 木器行可以说自大宋开朝就有了。而且家具也不是从大宋才有的,汉唐没有吗?这个历史久远的很。 可是一直以来,都是靠匠人的手艺来制作家具,每一件都可以称之为工艺品——当然这个词也不是李纲说的。 李纲作为东家,下面有掌柜的,有伙计,有工匠。 工匠做家具,伙计卖家具,掌柜的管钱,李纲呢?赚钱都归他。这是至少几百年来的传统吧。 可是现在,工匠伙计掌柜的全在,但是家具卖不出去了。那自己不就是没钱了吗? 而且李纲发现问题不在自己家里。就算是自己家的家具做的再好,人家也不买。 这也不怪客人,就是李纲自己,以及他的家人,都想买新款家具,不用他家的老款。 家人可以如此无知,比如他的独子李铭,就一天到晚吵着让李纲给他弄一套百灵家具来,可是李纲能如此无知吗? 自己这都快吃不上饭了,还给你买百灵?敌敌畏你要不要? 所以对李纲来说,这是国仇家恨合二为一,这让殿中侍御史发挥出极大的主观能动性,拼了命的找折家麻烦。 扳倒折家,那个超级市场就完蛋了。一切又恢复到原来的模样。自己以及木器行的同业,又可以悠闲的过上好日子了。 如果折家被抄家问斩了,李纲准备联合大家瓜分了市场里面的家具,再捣毁制造家具的窝点,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为了这个目标,李纲牺牲了宝贵的春节假期,几乎一刻不停的从年前忙到现在。 他除了和四方馆打过招呼之外,还积极的联络同仁,以及一切他能想到的助力。 种申就很不巧的被李纲选中了。 大年初二,种申就被李纲从家里请了出来,来到了潘楼。 李纲设下丰盛的宴席,好酒好菜,好歌舞。 “祠部郎,请!”李纲亲自给种申斟满了酒。这让种申有点吃惊。李纲别看官阶小,但是权力大。 而且李纲的官是京官,京官的升迁远比地方官迅速的多。不说别的,就是他天天在皇上面前转悠,这就占了多大的便宜!至少皇帝知道你名字,这就是简在帝心! “有劳,不敢!”种申端起酒杯。他是小字辈,不敢和李纲拿大,所以先举杯。 一番饮宴之后,李纲喝退了闲人。 “种公子。” 一听李纲换了称呼,种申更加的留心了。 “彝叔在幽州时候,和我多有文字往来。他言道,折家欺上瞒下,飞扬跋扈,战阵之上,不战而逃,实乃大宋之罪人。” 种申明白了,这才是李纲请自己的目的。 彝叔,就是种师道的字。种师道是种申的伯父,李纲说种师道要他参折家,这事他种申还真跑不了。 一家一族,是本时空的常态。种申虽然不是种师道的亲儿子,但是亲侄子也是一家人。 “我闻听此事,自然义愤填膺。燕云十六州,乃是太祖太宗心头之痛,先帝以及历代大宋官家,无不以收复十六州为要务!燕云在手,天下可安。” 种申只能点头。李纲说的全对! “那辽国皇帝耶律延禧,登基以来,不务正业,每日里打猎不止,荒废政事。所谓文恬武嬉,国之不国。我大宋抓住此千载难逢的良机,陈兵百万,与辽国会猎幽州。这正是一举剿灭宿敌,夺回燕云十六州之绝佳机会。” 种申还是只能点头。 “可不成想,太祖太宗的遗愿,险些就毁在了折家手里。折家军不战而逃,连累的东路军死伤惨重。若不是彝叔天纵奇才,挽狂澜于既倒,这幽州险些就拿不回来了。” 种申这次只能红着脸点头了。 李纲这话,说的也太没谱了。 种师道就是种申的亲伯父,种家在汴梁的府邸,是一起的,一个大宅院。种师道回到汴梁,自然会把当日的战事详细讲给种申听——这是对后一代最好的教育。 之前李纲吹嘘宋朝,说什么会猎,那也就勉强算了。换了自己,也会如此。长自家威风的话,当然要这样说了。 说种师道天纵奇才,也凑合能说得过去。这是自己的亲伯父,人家说奉承话,也是一番好意。 可是李纲说种师道“挽狂澜于既倒”,这就太过分了。 种申很清楚幽州是怎么拿回来的。这个和种家,甚至和大宋都没有任何关系。那是金国打下了幽州,再卖给大宋的。 甚至卖给大宋的,都是一座空城。里面的财富和人口,全没了。 这让种申都觉得害臊——汴梁城的高层,谁不知道真相呢?你也太夸张的没边了。 于是种申只能喝了一口酒,遮盖自己的惭愧。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说到这里,李纲神色凛然:“折家,就是我大宋万年长堤之上的蚁穴,是我大宋大好河山之中的蛀虫。我李纲,上受皇恩,下念百姓,定当为朝廷除此一害!” 听到这话,种申差点握不住酒杯,险些给摔在地下。 什么,李纲这是要跟折家玩命了? 这事,怎么还找我啊! 种申虽然是西军出身,但是他实际是个文人,是士大夫。他很清楚文官这一套。打归打,别往死里打。 自从元佑党人碑被毁之后,朝廷上下都明白官家的意思。 以前自己人搞的太狠了,朝廷正常的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所以大家都收敛点,别玩命。 自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因为弹劾而死人的事情。三槐王家除外,他们是要造反,已经不在士大夫之列了。 现在看李纲的意思,是往死里整折家呀。 这件事,自己能掺合吗?再说,李纲为什么找自己呢?有爹和伯父,他们才是李纲应该找的正主! 自己不过是官场新丁,要什么没什么,他李纲看上了自己什么地方呢? 这疑问,李纲旋即为种申解开了。 “种公子,你和折家兄弟年龄相当,往日里都在西北,我想,你也许早就发现了他们的不法之行!” “……” 种申明白了,李纲这是要从自己这里搜集折家的黑材料! 他脑筋立刻开始飞速转动。 这件事,对自己来说,到底是个机会还是个陷阱呢? 种申望着李纲,望着李纲充满期待的眼神,心脏开始狂跳不已! ------------ 第三百一十九章 校书郎李维 一年之计在于春。 如果现在再找不到对策,木器行最好还是直接关张算了。 汴梁城内,各行各业都有行会。木器行自然也有。这一届的团首,是李维——李纲的弟弟。 眼见着木器行的生意就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李维怎么能不着急? 木器行大小商户几十家,都靠着行会吃饭呢。他作为团首,作为汴梁木器行的话事人,要为手下打算。 就是不为别人打算,也得为自己家打算。他家的店铺,可是行会里排行第二的存在,仅次于“老鲁家木器店”。 在他哥哥请种申喝酒的时候,李维也没闲着,他把木器行大小东家能召集的都召集过来,就在太白楼摆下宴席——大家边吃边谈。 “校书郎,”还没等上完酒菜,就有人忍不住先开口了:“今天咱们可得拿出个章程,这事绝不能再拖了。我家老少几十口子,都快揭不开锅了。” 李维是有个官身的,他是大宋校书郎。不过这只是个官阶。如今他没有实际的差遣,也就是官场上没他什么事。 “校书郎,”有人开口了,跟风的就多了:“这个年可是过得太没有滋味了。往年的年前,哪家店里不是挤满了客人,可是今年,我的伙计都快闲的头上长草了。” “就是,要我说那个宜家超级市场,就是来搅局的。他也是开木器行的,可是根本没拜过咱们的山头。团首,这事可不能轻易饶过他折家。” 农业时代的一个特点,就是行业之间的交流比较少。比如做瓷器买卖的,和做家具的,肯定是绝无交集。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各行各业有着看不见的联系。比如还是做瓷器买卖的,和做家具的,他们后面都是一个完整的工业基础。 不论是瓷器还是家具,不过是花坛里面不同样式的花朵。他们生存的土壤是一样的。 大宋这个时候就完全不同于后世,因为各个行业之间几乎不需要交流,那么自然的就有了壁垒。 商人都是逐利的,这个壁垒构筑起来,是有利于这个行业整体发展的。所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会,而一家新的商户想要加入这个行业,要经过团首和行会的同意,否则各种刁难就来了。 贾红线做的这个宜家超级市场,从名称来说,谁也不知道它是干什么买卖的——开始没人知道超级市场里面卖家具。 同时,贾红线有着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而且这个家具,也的确是完全不同于本时空的家具,她觉得自己根本不用搭理木器行会。 如果在超级市场开张之前,贾红线上门拜会过李维,或许事情还有圆转的余地,可是现在吗,就几乎彻底的撕破脸了。 尤其是李纲因为幽州的事情,对折家的愤怒已经达到了顶点——在他看来折家就是当世的安禄山,所以这更加的让两者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 宴席开始之后,随着一杯一杯的酒下肚,气氛越来越热烈,众人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 “校书郎,我说个主意吧。宜家不按京城木器行的规矩来,我们去开封府告他们!” “扯什么鬼话。我们是商行,在商言商。你看哪家行会有问题去求着衙门解决?那不够丢人的。如果那样,咱这木器行还不如直接散伙。” 都不用李维开口,立刻就有明白事的人反驳这种傻瓜一样的解决办法。 “不能和官府有瓜葛。”李维摇摇头,也否定了这个办法。 开玩笑呢。一个行会的问题,去求着官府给解决,那要自己这个团首有什么用?直接让开封府尹做团首不是更好? 这会让别的行会笑话,你木器行没本事,管不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校书郎,不如我们堵住宜家的门口,让他做不了生意。” “不行。”李维想都没想又否决了这个办法。 派人堵门口,你是堵折家人呢,还是堵汴梁的百姓?现在是百姓求着折家卖家具,那个硕大的超级市场里面的家具,根本不够百姓抢购的。 你们敢堵门,不得被百姓打死? 馊主意! “校书郎,不管别的,咱们先要折家拿出这阵子的利润来,补贴我们的损失。他一个人赚钱,害的我们大家全没钱赚,天下间没有这个道理。” “这个,倒是可以试试。”李维略微点点头。 这个办法,虽然在外人看起来离谱,可是在行会来说,却不算多不讲理。 你一个新商户,上来就赚钱,和行会连个招呼都不打,你这是坏了规矩。坏了规矩,不得赔点钱吗? “可是折家要是不肯掏钱呢?”这时候,老鲁家木器店的东家开口了。 老鲁家木器店,前面加个老字,正是为了显出家族悠久的历史。 木器店的东家自然姓鲁。鲁衙内——鲁瑜,他祖上是大名鼎鼎的鲁肃,他爹是虔州知州鲁百能。 他家的店,是汴梁城内最大的木器店,所有人都以能买到一件他家店里的家具为荣。 这就好像后世七八十年代,同样是自行车,那必须买永久牌的才算是豪车——当时的豪华自行车。 可是这个店在风光了这么多年之后,终于败在了贾红线的手下。 都不用说那些新款的家具,就是贾红线那个宜家超级市场本身,就远远超过了老鲁家木器店。 本时空的人,毕竟和后世有着千年的差距,所以店铺的规模,就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都不是特别大。 而秦牧才来这里不过两年多,更何况他还经常回后世,所以完全没有被本时空的格局所局限。那个宜家超级市场,一开始的设计,就是仿照后世的宜家来的。 这个规模一下就盖过了所有的店铺。再加上这个超级市场大量的用到了玻璃——就连房顶都是玻璃的,仅仅就凭市场本身,就足以吸引天下的客人了。 鲁衙内觉得自己受到了多重打击,只可惜他不是一个特别有能力的人——否则团首也轮不到李维做,所以他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现在有人说要折家掏钱出来,鲁衙内本能的觉得这根本不现实。 折家就不掏钱你能怎么样他?毕竟人家连行会都没加入。说白了,折家不怕我们。 “鲁衙内,”李维点点头,安抚着众人,说道:“你说的也很有可能。那折家连官家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我们这些商户。” 能上点眼药就上点眼药!李维知道他哥正在搜集证据,好一本参死折家。他也得尽力帮忙。 “校书郎,难道我们就这样拿他折家没办法不成?”有人沉不住气了。 “对付折家,拉拢看来是没可能。”李维站起身来,望了一圈同业:“我们只能跟他们对这干。干到底!” “校书郎,你说怎么干?”鲁衙内连忙望向李维,似乎李维就是答案。 “降价!我们打折卖。八折不行就七折,七折不行就六折,实在不行,一折也卖。” “……” 一时之间,场面冷了下来。这主意,怎么听着好像在自杀啊! 一折,那不是白给? “怎么?舍不得?”李维冷眼瞪着那个敢开口的:“不卖家具,难道等死吗?你们不是没去过那个市场,折家的家具,比我们的家具,胜在哪里?” 那人被李维瞪的立刻闭住了嘴,低下了头,不敢再跟团首对视。 大家也都暂时没有敢出声的了。李维在行会里,是有着绝对的权威的。 “折家的家具,全是新款,使用起来的确是比我们的老款家具舒服,也方便。这是其一。其二,是折家的家具还比我们的便宜。人家的家具又好又便宜,难道还有哪个蠢货会买我们的家具吗?” “是啊,校书郎说的对。” “唉,真是,人家的东西是好,连我夫人都想买一套百灵家具呢。” “我也想给我娘买一套,可是排不上号啊。” “……” 一时之间,席上众人纷纷开口吐槽。 “诸位,”李纲见大家说的差不多了,就轻轻拍了拍手,聚拢大家的眼光,继续说道:“我们既然知道人家的优势,而且也无法撼动,难道什么都不做,就眼巴巴望着人家发财,自己反倒要等死吗?” 这下大家清醒过来了。是啊,人家的家具好是人家的事,我们也要吃饭,要活下去啊!他们只能再次望向团首,指望李维给他们点一条明路。 “所以我们要降价,要打折。狠狠的打折。我们要把价格压到比折家还低,这样才有客人会买我们的家具。” “校书郎,这样我们会赔死啊。” 打折谁不会?关键是这样做会赔钱!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碰。做生意的,谁想赔钱呢? “赔钱?这是暂时的。”李维望着众人,微微一笑,仿佛他已经打败了折家似得。这莫名的就给了众人一些勇气。 “我们低价把客人拉过来,让折家的生意做不下去。他一下起了那么大的铺子,又搞了那么奢华的装点,前期所费一定巨大。一旦他的家具卖不出去,必然就会导致银钱周转困难。那个时候,就是我等的机会了。” “妙计!”顿时有人就跟着附和。李维这个办法,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怎么说也是个办法。总比什么都不做等死强。 “校书郎大才!”拍马屁的哪里都不缺。 “可是,校书郎,看现在的价格,我家的货起码要打三折才卖的过折家。可是三折的话,我的银钱也不凑手呀。” 做家具也要押本钱的。小商户根本就没那么大本钱扛住自损八百。损失五百他就先死了,根本看不到敌人倒下。 “不用怕,有我兜着。”李维大包大揽:“钱不够的,尽管来我这借,有多少缺口,我都给补上。这次为了行会,我李家倾尽全力,一分利息也不要诸位的。” “好!校书郎高义!” 李维竟然能为行会做到这个地步,一分利息不要的给大家贷款,这简直是圣人呀! 行会的众人这一刻仿佛才发现李维的真面貌。这哪还是个商人,这明明是如来佛祖啊! 总算有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大家最终带着一半期待和一半担心的散去了。要打价格战,他们也得回去准备准备。 李维送走最后一个同业之后,他没有回家,反倒是再次回到太白楼,从新要了两样菜,一壶酒,自己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这一招棋,自己走的漂亮。 这帮蠢货,真以为打折就能打败了折家吗?做梦去吧。折家就算一件家具也不卖,人家单靠香烟就赚的金山银山了,哪还在乎你们打折不打折。 你们就是白送顾客家具,折家也不在乎。 李维清楚的知道,折家的家具,和木器行的家具,完全不是一个路子。他是去过吴家庄的人。虽然李维没进入过工厂,可是那热闹的码头,拥挤的商户,整洁的街道,给了他全新的感觉。 大宋的校书郎感觉这个吴家庄,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大宋的地界。 这里没有半点他熟悉的感觉,反倒是越待越陌生。 他看到一船船的木头,矿石,粮食,水果——任员外还没放弃他的水果生意,以及各种不知道装了什么的麻袋和筐子,在吴家庄的码头被卸下,然后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再被装上货船。 吴家庄虽然不大,可是码头却非常大——秦牧早就拓宽过这个地方,同时按照后世的经验,结合本时空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改建和管理。否则真无法处理这么多货物原料人员的往来。 李维觉得这个吴家庄码头,简直比的上汴梁城里的码头了。 他有了这个直观的认识,自然知道折家的实力有多深厚。 靠木器行这些人,绑在一起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所以李维的目标根本就不是折家,而是木器行的同业。 一旦木器行开始打折,肯定会引得客人过来——便宜了当然有人买,毕竟现在汴梁城里的大多数人家还是缺少家具的。 这样打折狠的卖的快,不肯打折的,也会跟风而动——否则人家都卖光了,自己还压着货,这不就被行会淘汰了吗。 大家一起卖,赔钱也卖。 这样一来,必然会有人银钱短缺,那时候就会借到自己门上。李维要的就是这点。他的心思,和向家一样,就是要抵押物。 他会要同业以自己的店铺做抵押,到时候来个一网打尽,让木器行都改姓了“李”,从此之后,李家要真正成为木器行的第一家,要把老鲁家都踩在脚下。 而这一切实现的前提,是要让宜家超级市场彻底消失。 如果这个超级市场还在,那么木器行的打折根本就没有用。就算所有家具都白送了客人,然后呢?木器行还有存在的价值吗?再做出了的家具还不是比不过人家。还不是没人买? 所以必须让宜家超级市场关门,从此不存在于汴梁之内。甚至全天下都不可以存在。如果想存在,也只能改姓“李”之后再开门。 李维做出这个看似疯狂的计划,其实他是非常冷静的。因为他知道大哥正在搜集证据,而且已经联系到了足够多的人手,到时候朝堂之上一起发力,就是折家也抵挡不住。 他知道官家最怕什么。 赵佶最怕军头夺了他的江山,而折家,已经步子迈的太大了。 丰州的刘光世,已经有奏折上来,说折家擅自出兵,轻启边衅,不经朝廷允许,就拿下了宁边城。 同时青州知州,以及密州秦桧,都有本参折家私下勾结金国。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次,折家绝对是彻底要完蛋的。 到时候这个宜家超级市场即使还存在,那也得归了“李家”。 哼,跟我兄弟斗,你们折家还差的远呢! ------------ 第三百二十章 李衙内的怨气 一个医馆的成型,不只是要有一幢建筑,还得有医生。 同仁堂是有了许叔微这个神医,但是只有医生还不够,没有药房也没法给患者解决问题——可见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尽管贾红线拿到了秘方,可是她还得去汴梁城找药房拿药——在吴家庄可没有这么多中药。 吴家庄不缺西药,但是那不能让贾红线生孩子呀。生孩子的事,是贾红线心中第一大事,甚至都超过了跟秦牧一起打天下。没有自己,表哥一样打天下,可是没有孩子,天下打下来交给谁呢? 所以必须抓紧时间生个儿子。一定要抢在所有姐妹之前。这里的姐妹,可不只是方好音那些人,还包括李清照和穆南行。尤其是穆南行,她那个出身,那个手段,时刻对贾红线都是威胁。 万一她先有了孩子呢?这真不可不防。 所以贾红线丢下了一切,大年初三的一早就从吴家庄出发,赶往汴梁——早早的把药拿到熬好,尽快的给表哥灌下去,这才能让自己更早的受孕。 只是贾红线万万没想到,她刚一进京,就收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她的宜家超级市场,被烧了。 大火烧了小半夜,直到天亮才被扑灭。 如今的宜家超级市场,只剩下断壁残垣,到处黑漆漆的,而且还有些地方零星的在冒着烟,折家的家丁正在收拾着残局。 看到眼前的一切,贾红线心头已经在滴血了。这可是她辛辛苦苦弄出来的第一个产业,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就这么被一把火烧没了。 是谁干的?谁?要是让老娘找到你,不给你抽筋剥皮,再点天灯,老娘就随你的姓。 她看到折可存站在高处,正指挥着大家收拾,贾红线立刻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折可存面前,似乎浑身上下带着三味真火,恶狠狠的问道:“二公子,这是谁干的?” 宜家超级市场是卖家具的,里面全是木头等各种易燃物品,防火自然是重中之重。根据秦牧的吩咐,贾红线制定了严格的措施,就是为了防备失火,她绝不相信这场火是意外。 “还没查到。”折可存是睡梦中被叫醒的。林戈通知他超级市场失火了,二公子立刻就赶了过来。 虽然汴梁有潜火队,但是现在正是年下,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了,值守的人不多,所以人手不够,救起火来难免捉襟见肘。 幸亏折家看家护院的家丁多,大家一起上,这才勉强控制住火势,没有让火头绵延到别处。 现在刚扑灭了明火,折可存一脸疲惫,同时也一肚子火气。他的火气一点不比贾红线小。 在贾红线来说,她只是损失了一处产业,可是对折可存来说,这是**裸的打折家的脸。这是骑在折家脖子上拉屎! “通知表哥了吗?” “已经通知了。”折可存在救火时候就通知了秦牧。只不过那时候贾红线正在来汴梁的路上,所以不知道。 “二公子,抓住那个放火的贼子之后,我要亲自动手。”贾红线一双拳头握得紧紧的。这一刻,她早就忘记了一切,什么大业什么孩子,先丢在一边。 这一刻的贾红线,瞬间回到了在汴梁城四条街的日子。人不犯我我都犯人,人若犯我,千刀万剐! 就算一刀一刀把放火贼的肉割下来喂狗,也不能平息未来皇后的满腔怒火。 这把火惊动了汴梁城,也惊动了李维。 这事,到底是谁干的?他完全摸不着头脑。 大宋的京城,百年承平可不是吹的。这块土地百多年没经历过战火,所以是天下难得的安乐窝。 在汴梁城里面,上到皇帝,下到百官,都尽情的享受着人生。而享受人生,自然不能做点什么都遇到各种意外。开个酒楼被烧,开个赌档被烧,那还享受什么?咱们是来赚钱的还是来火并的? 所以商战归商战,君子动口不动手,大家都守着规矩。 木器行被贾红线的宜家超级市场欺负了这么久,大家商讨对策的时候,也没有人说砸了烧了敌人的店。一切要按照商场的规矩来。 李维的计划,也没有烧掉宜家超级市场的选项。他还想把这个市场,连店带商品,全拿到自己手里呢。 可是现在,一把大火,宜家超级市场快烧没了,这到底是谁干的?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这可真是个人物!破了汴梁百年来的规矩! 木器行里有这样的人才吗?如果真是木器行里面的同业放的这把火,那自己就要小心了。此人的手段和狠辣,不在自己之下。 还别说,李维担心的还挺正确,这个防火的人,真是木器行的人。 不过不是那些大小的商户,而是他的亲侄子,他大哥的独子:李铭。 李铭李衙内,在汴梁城的衙内圈中,属于中等偏下的存在。 他爹李纲的职务是殿中侍御史,这职位的官阶很小,所以连带着李衙内在衙内圈里面也就牛不起来。 而殿中侍御史这个职务,专门是监察百官,看谁不顺眼就在皇上面前参一本,弹劾一番,这是个必须得罪人的职位。 这样一来,衙内们更不待见李铭了。你爹一天到晚没别的事,就是盯着我爹,随时准备挑错,你赶紧给我滚一边去。 正因为如此,所以李铭在一干衙内中混的非常没人缘,也没地位。 若是平日,这还不算什么。反正李家也有钱,不缺吃不缺穿。你们有的,我也有。樊楼潘楼太白楼,老子去的起。 可是最近汴梁城内起了许多的变化。 首先,有了手表。接着,又有了摩托车。这两样宝贝,李铭一样也没捞到。 手表是因为王樵不卖给他,谁让他爹招人恨呢,所以李铭到现在也没手表。 而摩托车更稀少了。秦牧带来的摩托,除了给皇上那一辆之外,剩下的其实全在衙内手里——折可存和柴进基本也算是大衙内。 摩托车是林戈负责处理的,他在汴梁多年,自然知道该拉拢谁。所以每一辆摩托车都有了确定的主人,拍卖不过是走个形势,后面早就定好了。 这让李铭气的简直要爆炸。他就是再有钱,奈何人家不卖给他。 而年轻人,哪有不喜欢摩托车,不喜欢装酷的?这状况,千年以来就没有变化。哪个年代都有中二少年。 李衙内忍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了。 他知道现在宜家超级市场对自家的生意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而爹和叔叔,正在千方百计的对付折家,所以李衙内也得为家里尽一份力。 怎么尽力?当然是烧了那个超级市场,这就一了百了! 中二少年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常言说得好,秦桧还有仨朋友呢。当然,本时空,这个时候,秦桧还没出名,这句话也没出现。但是李衙内还是有俩仨好友的。 高衙内,就是李铭的好朋友。 自从被林冲打伤之后,高衙内在高家的地位一落千丈。高俅是让他给自己传宗接代的,现在这个基本的功能,高衙内没了,那留着还有什么用? 所以高衙内顿时失去了平日的威风——干爹不挺自己了。 这样一来二去,失落的高衙内和被嫌弃的李衙内就凑成了好朋友 。 高衙内对折家一样有着刻骨的仇恨——他被折美凤结结实实的打过一顿,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就在凌晨,拎着油桶来到了这条街上。 这大冬天的,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俩人把一部分油泼在墙上,然后又打破玻璃窗,把剩余的油全丢了进去,再一把火点燃了——点火工具,还是秦牧发明的火柴! 凌晨正是人最困的时候,商场里值夜的家丁都睡的迷迷糊糊的。等他们清醒时候,火已经烧起来了。 这时候他们哪有时间去抓人,一个个都拼命开始救火——这家具市场可是折家的巨大财富。 李衙内和高衙内藏在街边墙角,望着火势越烧越大,忍不住心头得意。 跟我斗,你们差远了!烧死你们,烧死你们,烧死你们! 还别说,这把火虽然没烧死人,但是的确差点气死人。 折美鸾收到这个消息,险些气炸了肺。 究竟是什么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别看折美鸾没有一天到晚想做皇后,可是她一样有这个心态。 折家就是府州事实上的土皇帝。而折家就两个姑娘,美鸾美凤,这比赵佶几十个女儿,自然珍贵的多。 美鸾自幼就是公主的待遇,她现在嫁给秦牧,眼界和境界更是青云直上,不知道比本时空的人高多少。她现在根本看不起本时空的那些权贵世家。 在美鸾眼里,这都是冢中枯骨,等着官人的工业化一旦成型,全是要扫到垃圾堆里面去的。 其实那个超级市场,根本就不放在美鸾眼里。她的境界比贾红线高的多,折美鸾知道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 煤矿,石油,钢铁,这才是未来的根本。所以美鸾一直紧紧抓住这些不放。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在意别的。超级市场本身不放在她眼里,但是有人敢烧了这个超级市场,那就让折美鸾不得不重视了。 这是对折家的**裸的挑衅,是明目张胆的打折家的脸。 更何况韩侂文刚交代了李纲正找折家的麻烦,准备要在朝堂上弹劾折家。这个当口,火烧折家的产业,绝不是孤立事件。 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马上就会带来天下大变。 本来美鸾以为即使李纲再次弹劾折家,也最多会如上次一般,被赵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糊弄过去。 可是这把火一起就不同了。宜家超级市场那么大,二哥说这把火基本上把超市烧没了。 这么大一把火,必然引起赵佶的重视。这样子事情就不纯是朝堂上的斗争了。 而且这也代表了新的风向,说明汴梁城里面,有人要明着对折家动手了。 作为折家人,美鸾骨子里根本没有退一步的想法。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这不只是折可存的态度,也是折美鸾的态度。 只是这时候,她尽管快气炸了肺了,却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官人,你看这事,咱们该怎么做?”她必须问秦牧的打算。 美鸾明白,未来的一切,全在自己男人的手心里。自己也得听官人的话,不可以擅作主张。 秦牧也是万万没想到汴梁能出这样的事情。 今年是宣和五年,离靖康耻越来越近。他的钢铁厂连影子还没看到,秦牧今年的打算就是拼命发展工业和农业。 没有粮食,就没有人口;没有人口,就没有兵。所以必须大力发展农业。 而没有钢铁,就没有枪炮,没有枪炮,有兵也没用,他根本就不可能靠冷兵器打下这个世界。所以工业也是重中之重。 至于那个超级市场,纯粹是秦牧对贾红线的怜爱,才一时多事,搞出来的那么一个玩意。 这个超级市场,对于秦牧统一天下,没有半点用处。难道大家背着席梦思去打天下吗? 可是一时的无心之失,现在造成了这么巨大的后果。这件事,几乎就是要逼着秦牧提前摊牌呀。 这是从根本上要违背自己定下的战略! 虽然从韩侂文那里知道了汴梁的许多事,知道李纲正准备对付折家,但是秦牧觉得以折家的地位,还是能轻松应对过去的。 文斗不怕,再斗两三年,赵佶都去五国城做俘虏了。 可是现在文斗改武斗了,这麻烦就大了。 到底是谁干的这件事?难道是李纲?这不符合大宋文人的行事风格呀! 秦牧也一时想不清楚。 “邱晨,集合队伍,马上跟我去汴梁。” 不管想不想的清楚,汴梁城,秦牧不得不马上过去了。 这是要逼着自己大开杀戒吗? (作者的话:现在网上的309章,不是真正的309章,如果读者想看真正的309章节,请加群。群号:981934549。群文件里面有真正的309章) ------------ 第三百二十一章 霍捕头遇到旧人 宜家超级市场的一把大火,牵动了万千人心。 有看热闹的,有惋惜的,有幸灾乐祸的,当然,还有一些是交了钱还没提到货的。 她们才是有着切肤之痛。这样的人,全是**百灵家具的客户,她们不缺钱,她们只要家具。 这样一把大火,我的家具还能不能有? 所以没过多久,贾红线身边就聚集起一圈汴梁城的贵妇。她们不顾冬天的寒冷,也不顾遍地的狼藉,人人嘴里只有一句话:“我的百灵啥时候给我?” 贾红线被烦的要命。不过这时候她也清楚,发火解决不了问题。 这一堆麻烦事,究其根本,全是自己搞出来的。如果不是自己突发奇想要做快餐,结果做的差点赔本,也不会让表哥给自己擦屁股,搞出一个宜家超级市场。 没有这个超级市场,也不会引来大火,招来这么多麻烦。 贾红线很清楚,自己是给秦牧带来麻烦了。给秦牧添麻烦,其实贾红线并不多担心。 她知道秦牧爱她,会包容她的一切。 但是自己这个家,可不是只有表哥一个人,还有那一群姐妹呢。这件事一出来,那些姐妹怎么看自己? 自己这个大房的威信肯定要受到影响。贾红线担心的是这个。 什么家具不家具的,贾红线还真不在乎。商场烧了怕什么,厂子还在,每天源源不断的家具生产出来,哪能少了这些客户的! 唉,还得靠表哥帮自己。不过贾红线在这方面倒是很有觉悟。正如方好音说的,表哥什么时候责怪过自己呢?从来不会的。 秦牧来的很快。折家专门有一条最快的船,再配备了挂桨机,做秦牧的专用船只。所以他能才跟着贾红线,几乎前后脚就来到了汴梁。 看过现场之后,秦牧没什么新的收获。他也不是刑侦人员,再说也没有专业工具。 秦牧看到的,还不如折可存多,毕竟折可存参与了救火,更清楚当时情况。 两人正低声的交流着,这时候,开封府尹王鼎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了过来。 这刚大年初三,京城就着了这么一场大火,作为汴梁城的最高长官,王鼎不能不来。 来是来,可是王鼎也一肚子怨气。这个折家,净给自己添麻烦。上次的香烟事件,就是折家搞出来的。 当时满汴梁的人都奔向折家的各处酒楼,差点就弄出群体事件。 现在又大过年的失火,烧了大半条街,这让自己怎么跟官家交代? 不过尽管一肚子怨气,王鼎却满面带笑。折家这两年没少给王鼎好东西,就说市面上根本就不销售的万宝路,王鼎家里还藏着十条呢,更别说折家还送了他一套百灵家具。 林戈很会做人,他知道该联络谁,该送什么东西。 王鼎是开封府尹,是这块地方的真正现管,有些事,皇上说话都不如他说话管用。这自然得拉拢着。 折可存迎着王鼎走了过来——作为主人,该他出面了。 “二公子,”王鼎先开口了:“这可是怎么说的,大过年的,这场火,可真是……” “府尹,真是劳烦了。大年初三还要让府尹亲自操劳。”折可存该有的场面话说的滴水不漏。这件事,他知道肯定是有人纵火,但是作为当事人,这话他不能说。 如果他说了这把火是贼人放的,那就是不给府尹面子了。 那样王鼎肯定会心里烦他。这里到底谁说了算?你说有人放火,就真有人放火吗?府尹是我还是你? 现在这样说话,开封府尹就极为满意。折可存,会做人。果然不愧是折家的子弟。 “来呀,仔细搜搜,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王鼎吩咐手下,马上开始勘查现场。 霍钟霍捕头这时候的心情,又是恼火又是幸灾乐祸。 大年初三就把他和兄弟们叫来做公,真是不让人好好过年。可是这把火烧的是宜家超级市场,这让霍捕头又有点开心。 这个市场他也来过,可是最好家具,轮不到自己买,这怎么能不让霍捕头恼火。 如果不让我买,你价格标高点啊。十万贯,百万贯,我也就不想了。可是只有一万贯,这个价格,霍捕头正好掏的出来。 但是他有钱也没有用,根本轮不到他。排在他前面的世家权贵多了去了。如果真要排队,能排出两里地去,也没他的份。 现在可到好,一把火烧了。嘿嘿,让你们买! 虽然霍捕头知道,店铺虽然烧了,折家的作坊还在,人家还会有源源不断的出货。可是这件事,怎么也能让他心里舒畅一下。所以他怀着一种快乐的心情,走在冬日的火场里面。 这是一种莫名的快乐,让霍捕头很是开心。 直到听见一句话之前,他一直都是快乐的。 “安德帝姬,你别哭了,今天这套家具该是你的,虽然现在是烧了,但是烧的是样品,你的货还在路上。” 家具自然不能总是拆来拆去,所以市场里面摆放的样品一直都在,烧的也是样品,而不是销售出去的商品。 安德帝姬喜欢百灵家具很久了。那漂亮的梳妆台,宽敞的大床,柔软的被褥,绵绵的枕头,一切一切都是女人的梦想。 她虽然还是个待嫁的姑娘,可是姑娘也是女人,姑娘也要好家具。 总算是她借着荣德帝姬的面子,和折家拉上了关系,这才排到了一个靠前的位置。今天,就是她拿到朝思暮想的新家具时候,可没想到,这么多日子的期盼,却盼来了一把大火。 超级市场都没了,那自己的家具还能有吗? 她比谁都着急,只把贾红线烦的够呛,所以说话的声调难免大了一些。 结果这句话听在霍捕头心里,就如炸雷一般,让霍捕头顿时脑海一片空白,眼前也一片雪白,差点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个声音,正是那晚小房子里面声音。 那一晚,霍捕头带着手下,在短蚱蜢的带领下,去捉拿锁四条。他本以为那是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却万万没想到,那一夜他差点丢了性命。 巨大的声响,强烈的光线,霍钟这辈子也忘不了。 这件事,他再也没提起过,本以为一辈子也再遇不到那个女人,那个鬼魅神仙一样的女人。可是万万没想到,却在这个火场之上,自己又听到了她的声音。 霍钟只是开封府的捕头。开封府大大小小几百个捕头,他们在平头百姓眼里是个人物,可是在达官贵人眼里,什么都不算。 他以前根本就没有站在贾红线面前的机会,所以一直不知道,那晚的锁四条,就是今日的贾红线。 这个发现打击的霍捕头好一会喘不过气来。 那日开封府派下来任务,去抓那个鬼脸人,虽然最终是谁也没抓到,但是过了一阵子,这些捕头也都清楚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原来是鬼面人去皇宫抢了林道长的宝贝。这才引来林道长通过开封府来抓人。 这么说,那个鬼面人,就是锁四条,就是眼前这个女人! 霍捕头连忙侧耳倾听。很快的,通过一群贵妇叽叽喳喳的对话,他弄明白了贾红线的身份。 贾红线,超级市场的管事人,折家的人,还是鬼面人。 这个发现让霍捕头心头狂跳不已。这女人不简单啊,后面站着折家,还对神仙道长动手。这里面到底是个什么调调? 霍钟意识到这是自己一个绝佳的机会!林灵素是官家最看重的人,是当朝最红的道长,如果自己把这个秘密告诉林道长,那么未来的飞黄腾达,岂不是就在眼前了吗? 想到这里,他都无心勘查现场了。这有什么好看的,反正都烧没了。管他是失火还是有人纵火,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升官发财,才是霍钟此刻唯一的想法。 其实霍钟就算想认真勘查,也看不出什么东西。这把火可不像贾红线烧王家那一把火。 那一次贾红线和秦牧遇到了时迁,吃了个暗亏,所以贾红线随手就扔了个***,算是报了仇。 那个***不是本时空的产物,所以有一截后世制作的铁管子留在了现场。 现在这把火,就是李衙内和高衙内泼油放的,可以说什么东西都没留下——油烧了就没了。 也正是因为不会留下痕迹,所以两位衙内根本就不担心自己的行径被人发现。 但是他们都太低估了世人。 林戈,盖世太保的头头,这几十岁的年纪,不是吃白饭的。 他如今抽个机会,正在对秦牧和折可存低声汇报。 “查的八九不离十,纵火的人,应该是李纲和高俅家的两位衙内。” 秦牧没想到林戈的效率这么高,这都赶上后世的速度了。可是后世,遍地都是摄像头,谁干了坏事都别想跑,本时空可是没这个高科技。 林戈是怎么做到的呢?难道他真的天生就是做盖世太保的材料? 看出秦牧的疑惑,林戈仔细的解释道:“凡事都有由头,这把火既然在凌晨时候烧起来,自然是折家,或者秦少爷的仇人,否则不会有人耐心等到凌晨。” 秦牧点点头,林戈分析的对,他也是这个看法。只是折家仇人多了,林戈怎么断定是那俩人呢?虽然秦牧也觉得这俩人嫌疑最深。 “放火的人,总要出门和回家。我让手下去各家门房悄悄打探,问问谁家有人大半夜出门又在凌晨回来。一下就问出来了。说起来,这还是秦少爷的先见之明。因为有了盖世太保,所以根据秦少爷制定的章程,手下们都和各家门房多少建立了关系。” 原来如此。真是太简单的道理了。放火的人也有家,自然也要出门回家。 这么简单的事,自己怎么想不到呢? 秦牧觉得自己之前真是小瞧了天下英雄。 林戈的如此老道,就胜过自己百倍。 这个盖世太保的头子,果然有两把刷子! 折可存没秦牧这么多想法。他只关注是谁放的火。现在既然找到了正主,那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妹夫也在这里,正好商量个主意出来。 是活剐还是活埋,妹夫你给个话吧! 折家人,绝不可能白白吃下这个哑巴亏! ------------ 第三百二十二章 王黼的花园 这个年,赵佶过得很忐忑。 他万万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宣和四年,赵佶觉得是自己人生中巅峰的一年,比自己登基那一年还要重要的多! 这一年,幽州回到了大宋的版图中,这可是列祖列宗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啊! 以太祖的武力,太宗的强势,都没有拿下幽州,但是朕拿回来了!虽然花了点钱,但是钱算什么?钱,就是纸——赵佶跨越千年,早早的就得出了这个牛叉的结论。 当然,给金国的钱,不能是纸,那要真金白银的给,但是给百姓的钱,可以是纸呀! 用一堆纸,换来幽州城,这天底下还有比朕更聪明的人吗?历代祖宗,还有比朕更伟大的皇帝吗?自己这岂不是可以比肩李世民了吗! 甚至比起秦始皇,也就差那么一点点而已,差的不多。 这本来是让赵佶非常兴奋,非常满足的一年,可是却在接近年底的时候,被接连几份奏章败坏了情绪。 甚至都不能说是败坏,而是让他惶恐起来。 丰州刘光世,说折家偷偷派人进入辽国境内,拿下了宁边城。 这让赵佶简直是惊骇了!怎么,折家不听朝廷的了吗?不听朕的话了吗? 辽国虽然没了,可是那个地方,叫什么宁边的,应该归了金国,你怎么给拿下了。朕让你去拿了吗? 朕给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你不能抢! 不听朕的话,这和造反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件事,只是刘光世一面之言,赵佶也将信将疑。他知道,这次打辽国,东路军之中,折家和另外两家闹起了不小的矛盾。这个刘光世,焉知不是公报私仇,胡说八道呢? 这点赵佶还真是没冤枉刘光世,他就是公报私仇。 宁边大开发,折可求组织了那么多人移民宁边,这件事,身在丰州的刘光世不可能不知道。 但是知道是知道,他却没告诉赵佶。为什么要告诉赵佶呢?军阀都是要抢地盘的,不抢才不正常。 现在折家出兵了,拿下了宁边,这其实是扩大了西军的整体实力,对于刘光世来说,也是多少有点好处——至少没坏处。折家也没抢自己的地盘。 但是幽州一战,折家军不战而逃,差点坑死刘光世——他就在战阵上。 这可着实气坏了刘光世,所以一回到丰州,他立刻上奏折,在赵佶面前狠狠的告了折家一状!擅起边衅,罪不可饶。 若是只有刘光世这一封弹劾的奏折,赵佶多少心里还不那么惶恐。 可是接下来他先后收到了青州知州和密州教授秦桧的奏折,都说折家勾结金国。这让赵佶不得不更加的提心吊胆。 他都一时忘记,这个密州教授秦桧,芝麻绿豆大的官,根本就没资格上奏折。赵佶一心只想着里面的内容了。 青州知州焦柏,和密州教授秦桧,都说折可存在青州私下会晤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恐怕要不利于朝廷。 这件事,有两个人同时说起,看来是八九不离十呀! 折家到底是要干什么?难道要学那安禄山不成? 可是朕却不是唐玄宗!绝不会做那落荒而逃的丑事,更不会砍了爱妃的脑袋来委曲求全,让手下的军士满意。 朕要先发制人。 可是怎么制人?派谁去拿下折家?既然他们要造反,肯定靠圣旨是宣不来折可求的。 不过到底折家是不是要造反?也许刘光世是泄私愤,也许折可存和完颜宗弼只是聊家常。这都很可能呀! 赵佶不想相信折家要造反。因为折家如果没有造反,而自己因为听信谗言,反倒逼得折家造反,这个后果,赵佶承受不起。 他宁可相信,这一切都是假的,是误会。 如果折家要造反,为什么还在汴梁城里拼命捞钱呢? 杯酒释兵权,那是祖宗的智慧。而当时的军头,都聪明的放弃了权力,只一心捞钱。这样大家才相处的异常和睦。 现在折家又是香烟,又是超级市场的,赚的金钱比谁家都多,他们哪里有半点造反的样子。 再说,吴玠也递上奏折,说自己因为生病,所以要去蜀地寻个名医。这不就解开误会了吗。 如果折家要造反,吴玠这一部人马,没事跑蜀地干嘛?那地方,远离开封呀。一旦折家起事,吴玠这一部人马根本就排不上用场。 赵佶这阵子脑袋里面翻来覆去的都是这件事,只想的脑仁疼。 今天才是大年初三,又传来宜家超级市场失火的消息。这真是,更加的让赵佶烦恼。 宋徽宗这个人,只看他独步天下的瘦金体书法,就知道他本质上是个文艺青年,当然,现在已经是文艺中年了。 作为皇帝,他缺少一份果断,多了太多的犹豫。 现在这失火的消息传来,赵佶真是觉得太烦躁了。这个延福宫,仿佛变成了牢笼,让他一时狂躁不安。 不行,得出宫转转。 于是赵佶立刻出了禁城,来到了宰相王黼的府邸。 除去皇帝的身份,实际上赵佶和王黼是好朋友,俩人爱好相投,都喜欢女人。 别看赵佶是皇上,三宫六院女人众多,但恰恰因为他是皇上,有时候一些规矩他必须得遵守。因为有起居宦官随时记录他的行事。尤其是房事,如果宦官不记录下来,哪天哪天皇上临幸某某妃子,到时候妃子怀了孕,这个锅算谁的? 所以赵佶也不能尽情的玩耍。 可是这时候他只想放纵自己,所以就必须找王黼了。 王黼不是皇上,他是宰相,这就可以随便耍!怎么开心,怎么荒诞,那就怎么来。 根据历史记载,据说王黼的卧室里设置有一个超级大床,“用金玉为屏,翠绮为帐”,四周再“围以小榻数十,择美姬处之”,美其名曰:“拥帐”。 赵佶当然喜欢这样了,这样的发泄正是他现在最需要的。 王黼作为宰相,自然知道那些奏折。这些都是他亲自过目之后,再送给赵佶的。如果他看不顺眼,或者对他不利,赵佶根本看不到这些奏折。 现在各方集体攻击折家,是王黼非常乐于见到的。 之前,王黼和折家并无太大瓜葛。我当我的太平宰相,你当你的西北土皇帝,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可是最近,太子赵桓和一个歌伎走的很近,每日里出双入对,几乎就把这个歌伎当作了自己的外室。 而这个歌伎任潇潇,却是和折家有着很深的瓜葛。她的一身歌舞,是李师师教的,而李师师,被折家聘为教习。 太子赵桓,一直看不惯王黼。虽然赵桓个性软弱,但是他又不是傻子。相反,因为他是太子身份,不是皇帝,身份就没那么尊贵。 而且赵佶儿子众多,又春秋鼎盛,所以朝野上下,并不是很看好赵桓能接任。 这样一来,赵桓反倒能轻松的接触到很多消息。 比如祸乱江南的花石纲,名义上是好东西都归了官家,可实际上,九成的财物都被王黼朱勔等人瓜分了。赵佶白白顶着个恶名,实惠全被这些人拿走了。 这怎么能不让赵桓气愤!所以他一直看王黼不顺眼。 王黼自然也知道这些,所以他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为了自己以后的日子,就用心结交赵楷。 郓王赵楷,是赵佶的第三子,他性极嗜画,颇多储积。善画花鸟,极为精致。又善墨花。从个人爱好来说,他最随赵佶。 这也是王黼看上他的原因。父子俩都喜欢画,总有共同语言。没准哪天赵佶一高兴,就把太子的位置给了赵楷也说不定。 正是因为折家开始接近太子,这让王黼看到这些奏折之后,没有按照他以前的惯例拿来和被弹劾的人讨价还价,以求自己获得最大的好处,而是直接就递了上去。 现在看到赵佶被气的快迷糊了,王黼高兴万分。 赵佶越生气,说明他对折家越愤怒。一旦官家压不住这股火气,那他折家就倒霉了。 王黼深知人心,更知道男人的情绪怎么调控。 这一次,他知道赵佶是来散心的,是来发泄的。可是王黼恰恰没有马上给赵佶找女人发泄。 他清楚,赵佶这个人,别看现在怒气冲冲,可是一旦发泄完了,那股气一泄,就又变得优柔寡断了。 王黼清楚,赵佶是不敢逼折家造反的。他太胆小了。 可是王黼不胆小。现在天下太平。大宋最大的敌——辽国,被金国打没了。而金国,就是一群畜生而已,沐猴而冠,根本不值得在意。 那么现在哪还有敌人呢?西夏?不足为虑。 西北又不是只有一个折家。折家没了,种家刘家姚家还在。所以边防上不用担心。 现在有种家刘家姚家,再加上内地的禁军。这么多人还怕打不过折家吗? 更何况,如果刘光世说的是真的,折家果然拿下了宁边城,这反倒是好事。因为折家那么点兵,还要分出一部分守卫新城市,自然更好被打败了。 因此王黼不怕折家造反,或者说,根本不用管折家到底想不想造反,反正拿下折家就好。 这样太子就失了外援,自己拥戴郓王的计划就更加可行。 王黼有了这个打算,所以一反常态的没有先给赵佶找女人。 可是不给赵佶找女人,总要有个合适的理由。否则赵佶肯定不干——我来这干嘛的? 现在这个借口并不难找,因为王黼现在新弄了一个小花园,这个小花园不知道怎么有一朵花在这时候开了。 这就是祥瑞呀,冬天开花,岂不是正说明皇上圣明无比,老天爷都来凑趣。 所以王黼就引着赵佶来到了这处花园。 赵佶这时候正心神不宁,所以也就随着王黼来到了花园里来散心。 王黼的家他常来,大部分的地方赵佶都熟悉,但是这个花园,他却以前没有见过。一开始赵佶还勉强有点兴趣,可是当他看到那朵盛开的鲜花时候,赵佶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 这时候王黼正走在前面引路,完全没看到身后赵佶的变化。他殷勤的说道:“官家,您看这朵杜鹃花不畏严寒,独自盛开,这岂不是正合了陛下夺得幽州,开疆裂土的伟大功绩。” 赵佶赶紧强迫自己恢复了平静。可是这平静是表面上的,他的心里可是越发的乱了。 杜鹃花啊。怎么会是杜鹃花。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此诗,若是用在凡人身上,或可以寄托情怀,可是赵佶是皇帝,“望帝春心托杜鹃”这一句,是说蜀国的皇帝杜宇,因水灾让位于自己的臣子,而自己则隐归山林。 现在骤然看到一朵杜鹃花违背时令,孤单单的开在眼前,这让愁肠满腹的赵佶怎么能不吃惊。 这是咒自己吗?让朕让位?让给谁?给你王黼吗?你有这个能耐吗? 而且,这个花园哪里来的?之前没见到过呀? 赵佶抬头四望,发现墙角还有一处小门,不由得问道:“王相,此门通向何处?” 王黼看了看那处院门,随口说道:“隔壁是梁太傅的宅邸。” 赵佶万万没想到,王黼的隔壁竟然是梁师成的家! 这还了得! 你们一个百官之首,一个宦官之王,竟然肩挨着肩,手挽着手! 这是要置朕于何地? ------------ 第三百二十三章 邱晨的成长 黑云压城城欲摧! 汴梁的局势,风起云涌。 回到折府之后,折可存立刻就想展开报复行动。 “妹夫,是你动手还是我动手?不管怎么样,我要把那俩王八羔子先抓回来。” 高衙内和李衙内敢烧宜家超级市场,这就是明着打折家的脸。如果折家不马上给出反应,日后在汴梁城里,折家就会被人戳脊梁骨——看,折家真怂。 折可存绝不能让祖宗的姓氏在自己手里蒙羞。别的他一时都不顾,只想马上把俩人抓回来,暴打一顿,然后学着秦牧之前处理向明的例子,让他们如实招供怎么放的火,背后又是谁指使。 签字画押之后,这就是最好的证据。以后就是官司打到赵佶面前,折家也有理。 “这件事,先要等一等。”秦牧拦下情绪激动的折可存:“韩侂文夫妇去了吴家庄,你知道吗?” 折可存听到这话,顿时一愣。 这事他不知道。昨天他派阮氏兄弟去吓唬了韩侂文,根据那兄弟俩的回报,韩侂文老实极了。怎么?他还敢去吴家庄挑衅不成? 事情复杂,在无线电中不好详细的交流,所以秦牧没有告诉折可存这件事。现在见了面,秦牧先要和折可存通报这件事。 秦牧认为,李纲搜集折家的黑材料,意图把折家弹劾到死,这才是大事。他儿子的事,根本算不了什么。 只要折家能安稳的存在于汴梁,那么自己的战略就可以按计划实施。可是一旦李纲得逞,让赵佶动了心,要拿下折家,那时候自己不起事也得起事了——难道看着折家自己造反? 他详细的把韩侂文交代的情况说给了折可存。最后,秦牧说道:“新世界集团第一次大会,我们都参加了。根据大会的决议,我们现阶段的任务是隐藏实力,埋头发展。所以我认为,现在最好不采取激烈的武力手段。要文斗,不要武斗。” 折可存这才发现汴梁的局势复杂的有点超乎自己想象。开始他还以为只是一个韩侂文,偶然的遇到了辽国公主,所以为了家具起了坏心眼。 可是现在看来,那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真正的操刀人,另有人在。 秦牧也是觉得有点意外。他在汴梁布下两个情报组织,一个盖世太保,一个克格勃。 盖世太保因为人员层次比较低,得不到更高层的情报,这还有情可原。但是穆南行领导的克格勃不应该一点消息也没得到。 李纲四处搜集折家的黑材料,为什么她一点不知道呢?难道是李纲有着远超本时空的保密意识? 这件事,秦牧还真有点高看了李纲。他哪有什么保密意识,这纯粹是因为年龄的原因。 李纲如今人到中年,对于少女时代这样的蹦蹦跳跳,一次两次是新鲜,时间长了是吵闹,他也受不了——年纪有点大了。 樊楼,因为有了少女时代,获得了新生,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同时,也失去了一些老客户。 类似李纲这样年纪的官员,已经逐渐的把休闲交往的所在,换成了潘楼太白楼等地。 而朝廷上,这样的官员是主力,他们来的少了,穆南行得到的消息就少了。而且这段时间正在过年期间,本时空的这个时候,是一家一族最看重的日子,所以去青楼玩的人就更少了。 正因为如此,穆南行对于李纲的做法没有发觉,所以秦牧也没收到消息。直到韩侂文求医上门,他才了解到汴梁城已经有了一股反折家的势力存在。 这到是不难理解。一切事情,抛开表面的种种伪装,最后都可以着落在一个“钱”字上。 在自己没来这个时空之前,折家和汴梁的各个世家,经过百年的磨合,基本上达到了一个平衡状态。你赚你的,我赚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可是自己来了之后,又是香烟,又是摩托,又是家具,一下子就把这个平衡给打破了。 平衡不再之后,冲突必然跟着来,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只有消灭了冲突,有人死,有人伤,有人退出,再一次经过残酷的磨合,才能达到下一个平衡点。这个过程,不会是一个短暂的时间。 这是工业社会对农业社会的残酷碾压,不到工业化成型并且旧时代的人物彻底退出,这个过程停止不下来。 现在李纲以及他所代表的一群人,不过是旧时代的先头部队而已。如果对这种人都要动用武力来解决,遇到大部队还怎么办? 所以秦牧的思路是,这件事最好还是以本时空惯用的文人斗争来解决问题。 李纲可以写奏折,折家一样可以写。你一封来我一封,在公文往来中,即拖延了时间,又减少了战争的可能——北宋历史上最要命的王安石变法,大家也挥舞刀子斧子没杀来杀去,不过就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斗——就玩嘴的。 秦牧的话让折可存冷静了下来。 他也没想到局势恶化到这个地步。折可存还以为纯粹是李家看着宜家超级市场眼红,所以才放的火——他知道李家是开木器行的。 现在看来,很可能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这是人家要往死里整折家。 幽州之战,吴玠可以说是让折家背了一个大大的黑锅。这的确是一个把柄,就算是折可存不想承认也得承认。换了他是种家人或者刘家人,他一样会上折子参折家。 这事,吴玠做的太不地道。战场上抛弃同伴,该死。 可是吴玠该死,折家却不能眼睁睁的服软认罪。当日李纲已经参过折家一本了,赵佶也以“宣”吴玠为应对,这事算是基本抹过去了。 现在李纲继续上蹿下跳,只看他连四方馆这样一个冷衙门都走到了,可见其志不小。 这一次,不会那么容易摆平了。 现在关键是要了解到李纲究竟掌握了什么材料,联系了什么人。只有知道这些,折家才可以从容应对。 相对来说,那俩衙内的确无足轻重。 “二哥,”折美鸾这时候自然也跟了过来:“当务之急,是联系咱家在汴梁的关系,摸清李纲的底细才好。” “嗯,美鸾说的有道理。”秦牧点点头。去搜集李纲的资料,折可存肯定比穆南行更有利。毕竟穆南行那边得到的信息比较碎片化,不系统。 “好,我马上去办这件事。可是那俩王八羔子……”折可存觉得如果现在不找那俩人晦气,自己一口气出不来。 “这件事我来办。”秦牧也不能放过烧了贾红线心血的那俩混蛋。 李铭是李纲的独子,自然被李纲寄予厚望。他今年已经过了十八岁,在本时空,也应该娶妻成家了。 李纲夫妻一直在给李铭寻找合适的姑娘,可是说了多家之后,李铭都不满意,李铭爱的女人是少女时代中的灰原哀。 他立志此生非灰原哀不娶。 可是他爱灰原哀,灰原哀可不爱他。只有秦牧,才是灰原哀心中唯一的男人。 当然,灰原哀的真实心思,李铭肯定不知道。他只能通过拼命的表现,来试图吸引灰原哀的注意力。 可是汴梁城里衙内那么多,他远远算不上出色。在灰原哀眼中,李铭就是路人甲。 路人甲要吸引女主角的注意力,那肯定要付出比男主角更多的心血。谁让大宋现在已经是一个商业极端发达的社会呢。 如果放在唐朝,也许李铭还能强迫一下灰原哀,可是在大宋,他还没资格这么做。 因为大宋商业发达,发达的商业自然是有着一套完善的规矩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每个人都乱来,还做什么生意? 生意是交换,交换哪里如抢劫来的舒服。 所以如果没有完善的一套制度来保护,大宋的商业发达不起来。 青楼也有着规矩,而且规矩还多——越发达的产业,规矩越多。 灰原哀并不是妓女,她是歌伎,属于卖艺不卖身,客人是不能强迫她的。 当热,老鸨是可以强迫她,因为灰原哀的身份是老鸨的奴隶。可是李铭不是老鸨,他只是一个有钱却没什么势力的衙内,自然没可能亲近心中的女神了。 越是得不到,越是想的厉害。 他火烧宜家超级市场,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灰原哀。灰原哀的师父是李师师,李师师现在是折家的教习,在李铭看来,自己无法接近灰原哀,全是折家捣的鬼。 他们拿着自己女神的身契,却不卖给自己,这就是最大的罪过!这点,比起超级市场对自家的威胁还可恶。 所以一把火算是给折家个教训。 放完了火,李铭感觉到心旷神怡。今晚他尤其的开心,那把火仿佛点燃了他心中的希望,让他觉得自己今晚也许能和心中的女神能更上一层楼。让自己从路人甲的地位,进步到男一号。 他兴冲冲的离开家门,直奔樊楼,可是没成想还没看到樊楼的影子,就觉得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等李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一时半会都搞不清自己在哪里。 我不是应该在樊楼抱着灰原哀吗。怎么到了这个地方,灰原哀呢?这是哪里?怎么自己躺在地上,连张床也没有? 李铭试图起身,这时候却发现自己全身被捆成了一个球。 这是?李衙内瞬间明白。 自己这是被绑架了!哪里来的土匪,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来汴梁城内绑架李衙内? 真是狗胆包天。 李铭顿时张嘴大骂道:“这哪个王八蛋干的?赶紧放了本衙内,否则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是……” 没等李铭说完,邱晨走了上来,一拳就打在李铭的小腹上,顿时把李铭剩下的话全打没了。 “老子不管你爹是谁,但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时候,孟珙举着火把走上前来,一把就将李铭半提起来:“欠了我们梁山的债,就是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们梁山好汉也不会放过你!” 邱晨根据秦牧的命令,劫持了李铭和高衙内。 虽然林戈根据常识推理出放火的应该是李铭和高衙内,但是秦牧还是要审问个清楚。 这是在汴梁城里,不是在微山湖,所以秦牧不准备以真面目露面,他命令邱晨装扮成梁山土匪行事。 邱晨是江南人,口音不太合适,所以他就把孟珙请了过来,帮他审问。这也是秦牧的意思,这件事,要有折家人在场。 孟珙也是如邱晨一样,用布蒙着脸,他恶狠狠的问道:“高衙内,你欠我们梁山的十万贯,这都已经半年了,连本带利,二十万贯,难道不准备还了吗?” 李铭从小到大哪经过这样的揍。邱晨一拳几乎打断了他的肠子——这还是邱队长尽量收着力量,否则真能一拳打死李铭。 这时候,李铭的傲气已经被打没了一半,又听到孟珙这样一说,他顿时明白了。 原来是梁山土匪来讨债的。可是你们抓错人了啊。我不是高衙内,我是李衙内! “二位好汉,你们找错人了。我不是高衙内,我是李铭。我爹不是高俅是李纲。你们要追债,应该去高太尉的府邸找高衙内啊。” “你这厮,竟敢当面蒙蔽某家,看我不打死你。”说着话,孟珙也是一拳过去。不过这一拳更轻了许多,只是个意思。 可是李铭早就吓坏了,他生怕自己被土匪打死,连忙忍着剧痛说道:“好汉,我万万不敢骗你们。我真不是高衙内。” “还敢骗某家。昨日我兄弟在高俅府内蹲守半夜,怎么没找到高衙内?” “昨天?昨天高衙内不在家。” “他去了哪里?” “他去放火了。” “烧了哪里?” “宜家超级市场。” “和谁?” “和我。” 孟珙的话紧锣密鼓一般,让李铭完全没有思考的余地。这也是邱晨之前定下的计策。他这一招是跟秦牧学的。 那一次高俅和李邦彦对吴家庄使坏,就是秦牧设下圈套,诱使高衙内偷出殿前司大印,然后再一顿暴打,让高衙内失去判断能力,从而认定一切都是李珪干的。 这次行动,秦牧做为一个实际行动案例,给特战大队讲过。所以邱晨现在活学活用,就用在了李铭身上。 要是直接问他是不是昨天夜里去宜家超级市场放火,肯定李铭不会承认。这样就算给他一顿拷打,问起来也费劲。 现在这样一诈,虽然一番话有点不合乎逻辑,但是李铭在被殴打之后,不会有清楚的思维能力,而且他发现自己是被误抓的,这就有了希望,于是更加不能冷静下来。 邱晨认为李铭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很大的概率说出实话来。 如今果不其然,李铭想都没想就把实话交代出来了。 这把火,果然是他和高衙内俩人放的。 贾红线在隔壁的房间一直听着这边的动静,现在确认了纵火犯果然是李铭和高衙内,她的火气顿时就压制不住了。 “表哥,我这就去把这个混蛋活剐了!”说着话,怒气值爆表的未来皇后恶狠狠的抽出了刀子! 你究竟长了几个胆子,敢烧我的店!混蛋,你就等死吧! ------------ 第三百二十四章 种申带来新消息 秦牧连忙拉住就要暴走的女王。杀了李铭可不是自己的计划。我们要文斗不要武斗。 平日里,贾红线是很听秦牧的话,但是现在她的确异常愤怒——几乎让秦牧差点扯不住她。 宜家超级市场是自己的心血,花了那么多时间,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更何况其中还浪费了表哥有限的运输能力——她们现在也都知道秦牧运输能力有限制。不但总量有限,就是时间还有限制——七天一次。 贾红线觉得这把大火不只是烧了自己的超级市场,更主要的是让自己在姐妹们面前丢脸了。 她们有谁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只有自己,被俩畜生烧了自己负责的产业。这简直是给她正妻的面子抹黑,极大的动摇了她大房的地位。 为了这个,贾红线也要杀了李铭解恨。管他爹是李纲还是李铁,反正在我的刀子下,全是豆腐! 折可存看着秦牧苦口婆心的劝贾红线,只觉得这个妹夫也太弱了——在他自己的家里。 若是换了自家, 哪个妻妾敢如此,早就一巴掌抽跑了——男人的事,哪轮到女人多嘴。 可是秦牧这个家庭明显是不同于大宋的家庭,折可存到也不能多说什么。而且,妹夫这样的性格,对俩妹妹来说也是好事。 这样一来,她们的地位全靠自己争取了,至少秦牧不拉偏架。 眼见闹得不成话时候,林戈走进来说道:“姑爷,种申来了,说是要拜访姑爷。” 秦牧听到这个消息,感觉有点意外。 种申,他怎么还敢找自己?而且都这个时候了,天已经黑了。上人家拜访,哪有半夜三更登门的。 看起来他是有话要背着人说,不想白天被人看见。 秦牧的这个推断是正确的。种申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来折府,尤其是怕被李纲知道这件事。 李纲找种申要折家的黑材料,他本以为种申会很配合的把折家的不法之行都告诉自己。 毕竟种师道被折家坑了,而且种师道本人和自己有文字往来,是种家主动在找折家的麻烦。 经过吴玠那件事情的失败,李纲吸取了教训,这一次他要尽可能多的组织材料,争取一拳把折家打的翻不了身。所以他这才多方出击,连种申都要接触到。 在他看来,种申和折家兄弟年纪相仿,应该知道更多折家的事。 种申当时的确是小小的激动了一把,可是转瞬他就冷静了下来。 李纲要跟折家斗,这是他自己的事。就算李纲赢了,对自己有什么好处?那是李纲自己的声誉。而且难道他真能一本就参倒了折家? 种申根本不看好这点。别看他年轻,不过是才入官场,但是他做官的本事似乎天生一样。不说别的,就说选择保李邦彦大腿这件事,就充分看出了种申的聪明。 他抱李邦彦大腿时候,李邦彦不过是个中书舍人,远不是现在尚书右丞的高位。可是种申就能敏锐的发现机会,看好李邦彦的未来,所以果断投注,现在获得丰厚的回报。 他的同榜还在苦熬资历时候,种申已经坐在祠部郎的位置上,还是有实际职权的! 种申面对李纲时候,似乎闻到了一股危险的味道——李纲在玩火! 别看种申年纪不大,但是他熟知本朝的历史。 虽然大宋因为太祖得国不正,导致从赵匡胤开始,就一直采取以文抑武的策略,可是武将地位再低,却没有被文人直接整死的先例。 就说大将军狄青吧。他可以说是大宋武人的一个代表。 狄青年纪轻轻就四处征战,后来官拜枢密副使的高位,然后被大宋的文官极度陷害。 有一天夜里,狄青家中的一个仆人在庭院里烧纸纪念先祖,可能火光有点大,被人告发说狄青家里冒金光。这可被文官们抓住了机会。因为据史料记载,当年杨坚做皇帝之前家里也冒金光。 什么也不知道的狄青在第二天穿着米黄色的衣服去相国寺上香,然后被人说成了明黄色,这下子文官们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狄青这货确实要造反。 由于此时宋仁宗病重正在昏迷,文官们出于“宁可罢错不能放过”的原则,将狄青罢官到了陈州。无辜的狄青前去找宰相们的老大文彦博讲理并询问理由,文彦博只说了一句“没有其他的,就是我们怀疑你,怎么样?” 狄青气得浑身发抖但没有一点办法。 可是这样,文官也没有办法让皇上赐死狄青。最终狄青是病死的。 而且狄青这么窝囊,是因为他本身不是军阀,没有自己真正的班底。 折家可不同。他家累世占据府州,是彻头彻尾的地头蛇。 文彦博以宰相的高位连狄青都弄不死,你一个小小的殿中侍御史想弄折家,这不是做梦吗。 种申完全不看好李纲。所以他打定主意,绝不参与此事。别到时候没吃到羊肉反倒惹一身骚。 李纲这样私下联系种申,和种师道走正常途径参折家,是有本质不同的。 种师道觉得折家在幽州之战做的太差,必须参一本——难道这都不和皇上说嘛?可是参是参,这是明着来,不是玩阴的。折家也没法挑理。 但是如果种申把折家在府州的跋扈告诉李纲,那就是黑材料了,完全不是正常的官场攻讦,到时候折家肯定会找自己算账。 而且种申还有把柄握在秦牧手里,那个杀人的视频——种申还不知道这个的学名叫视频,就是悬在自己头上的一把利剑。 李纲能不能参倒折家不知道,但是折家肯定可以用这个视频把自己送进监狱。 到时候,就算是自己没被开刀问斩丢了脑袋,可是这个官位肯定是没了。 种申吃了十年寒窗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当官。不让他当官,那就是要了他的命。 所以种申很快就计算明白其中的得失利害,立刻巧妙的推脱了李纲。他说自己回去整理黑材料,改天再给李纲——因为折家黑材料太多一时说不完。 李纲很是满意。这个种家二公子,别看年纪不大,却很会做人。知道该选择哪一边站队。 虽然种家也是西军一员,可是种申却懂得大义灭亲。 李纲觉得自己这次真是胜券在握。而且他更觉得自己站在了道义的制高点——要不怎么连你们西军自己人都反折家呢? 可是他哪里想得到,种申转身就把自己卖了。还卖的极为彻底。 种申做事极有头脑。既然不能反折家,那就要在这件事里面捞取最大的好处。 到现在为止,折家也没拿着那个视频把自己告上开封府,这就说明人家还没准备动自己。 而之前自己年少冲动,试图半路截杀折家姐妹,这是一个巨大的污点,甚至是不可开解的生死之仇。 但是后来老爹和伯父已经尽可能的把这件事抹平了,也得到了折可求的原谅,种申多少心里还踏实点。 他没想到那件事最终还是败露了。这还多亏了长辈。种申很清楚,若不是折可求饶了自己,只怕现在他坟头草都老高了——折家人怎么会轻易放过仇人。 现在正巧借着李纲这件事,把两家之间的过结再缝补一番,最好还能再捞点好处。 因此种申不但没有写只言片语给李纲,反倒动用力量,去摸李纲的底,看看这阵子李纲到底做了什么,联络了谁。 他做这件事,可比折家要方便的多。毕竟种申是文官队伍中的一员,文官把他当自己人。 所以当他把自己调查所得一一告诉秦牧的时候,别说秦牧吃惊,就是折可存也惊讶不已。 这个种申,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折可存和种申是老相识,俩人还差点成为了亲戚——折家一直想让种申做折家的女婿,所以虽然种申对折家有过那么大的冒犯,但是现在面对面了,折可存也没办法对种申发火。 大哥已经说这件事过去了,那就过去吧。折可存不能再随便树敌了。 “祠部郎,”虽然事情过去了,但是两人的关系不可能回到从前,所以折可存只称呼他官名:“照这么说,李家是要全面打压我折家了。” 种申不但把李纲联络的官员告诉了他,还把木器行的最新情况说了出来。这也是他做事心细,所以从李纲到李维,他都考虑到了。 折可存就没想到李维。一个校书郎,根本不放在折可存眼里,甚至他都不知道李维是什么官阶——毫无必要。 但是现在种申这么一说,折可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是李家从官场和商场,两方面一起动手了。 难道要不死不休吗?可是李家凭什么有这个自信呢? 他的份量,一个殿中侍御史,完全不够看的。就算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御史中丞出手,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 “二公子,秦少爷,”种申这时候心态很放松——反正你们没揍我就是好现象,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不紧不慢的说道:“经过我的多方打探,李纲有如此动静,其实关键还在官家。” “噢?官家如何?”折可存这时候看种申眼光就更加不同了。这小子,真够能干的。不怪自己和老娘都曾经看好他,种申的确是有两把刷子。这才当京官多久,就把朝廷上的事弄清楚了。 折可存都不知道赵佶最近怎么了。 “二公子,秦少爷,我多嘴问一句,是不是现在宁边城,已经改了姓了?” 听到这话,秦牧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吃惊呢,还是应该平静。 宁边的事情,肯定是早晚藏不住的秘密。只是这都一年了,赵佶看起来是才得到这个消息。本时空消息的不畅通,由此可见一斑。 只是这种情况,对秦牧来说,暂时是好事,长远肯定是坏事。 他要治理的江山千百倍于现在的大宋。到时候消息流传的速度要是还如现在一般,那可就要了自己小命了。 折可存不由自主的望了望秦牧。 种申敏锐的发现来了折可存这个下意识的动作。他这才心里明白,果真这个折家的姑爷非同一般。现在折家的真正话事人,原来是秦牧。 “祠部郎,”秦牧平静的说道:“宁边姓什么和你无关,你就说你知道的。” “是这样,”种申立刻顺势说道:“我听说,丰州刘光世上了折子,说折家拿下了宁边。因为我不知道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所以才问了一句。冒昧冒昧。” 秦牧点点头。这也才合理。丰州挨着府州,那边有点事,的确很难避过刘光世的眼线。 只是这个时候,他把这件事捅给来了赵佶,这可是不太好办呀。 赵佶最怕军队造反。因为他的老祖宗赵匡胤就是这样得的皇位,所以赵家子孙一代一代最担心就是这个。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秦牧一直觉得,岳飞之死,其根本原因正是因为这个。 高宗赵构与其担心岳飞北上迎回徽钦二帝,更可能担心的是岳飞拥兵自重。 就算把徽宗钦宗抢回来,又能如何?这俩人都做了金国的俘虏那么多年,难道还能再做大宋的皇帝?就算赵构答应,百官和百姓还不答应的。这也太丢人了。 所以赵构不可能担心这个。他真正担心的只有一件事! 陈桥兵变,就是赵匡胤带兵去打契丹,结果契丹没打,他自己到做了皇帝。 岳飞的岳家军当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自然让岳飞有了很高的人望。 而最关键的是,历史上虽然说南宋这名将那名将,简直将星荟萃,但这都是胡说八道。 名将哪有干挨打不还手的? 一直都是金国跑过来打宋国,守住了,就是名将。这简直是给“名将”俩字抹黑。 真正当得起名将的,当时天下间只有岳飞一个。 整个大宋的军队,只有岳家军是唯一一支有机动能力,敢于长途跋涉,主动出击,境外作战的军队。 就这一条,在赵构眼里,就是必死的道理。别的军队,依赖于地方和朝廷的供给,他们出不去,就无法独立。 而岳飞不同。你都可以境外作战了,岂不是随便找个裁缝,缝个黄衣服,披身上就当皇帝了。那我怎么办? 现在还不到南宋,所以赵构还没当皇帝,现在的皇帝是赵佶。 可是他坐在这个位置上,和以后的赵构是一样的心态。折家都能跑出去裂土封疆了,那朕怎么办? 难道把全天下裁缝都抓起来砍了,让折家找不到会做龙袍的人?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件事,让秦牧顿时重视了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大事件。一旦赵佶起了疑心,要动折家,那自己该怎么应对呢? 难道这就要扯旗造反吗? ------------ 第三百二十五章 秦牧的底气 贾红线懒得关心种申来有什么事,反正都有表哥来做主。她只想着自己那点事,就是杀了李铭。 不杀了这个人,贾红线出不来那口恶气。 等邱晨问完了口供,贾红线把邱晨叫了出来。 “邱晨,这个人你就交给我吧。” 听到这话,邱晨连忙立正敬礼:“报告校长。团长命令,这个人今晚就释放掉。” 贾红线因为是西点军校的校长,所以邱晨才会向她敬礼。但是贾红线可不是特战大队的直属上级,她命令不了邱晨,所以只能用商量的口气。 果不其然,邱晨一口就拒绝了。 秦牧的命令是问清楚一切,然后放掉两人。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再给本就复杂的局势添加变数。 以梁山土匪的面目出现,就是为了最后好释放他们,而不引起俩人的疑心。 贾红线要杀李铭,邱晨当然不能同意。虽然贾红线深得近卫团战士的尊重,而且她现在还是西点军校的校长,可是纪律就是纪律,贾红线没有命令近卫团的权力。 邱晨知道校长对这两位纵火犯有多痛恨,那个宜家超级市场是贾贵妃的心血,现在一把火全没了,这要是换了邱晨,一样会恨不得一刀捅了这俩混蛋。 可是军队只讲纪律,根本没有感情存在的余地。所以尽管邱晨很理解校长的心情,也万万不敢顺着贾红线的意思,把两位衙内交给她处理。 为了避免贾贵妃再提过分要求,邱晨连忙转身跑了出去。 他带着队员,把两位衙内带出了折府,找个没人的街角分头放掉。 汴梁的夜,静悄悄的。 望着远处模模糊糊的皇宫,邱晨向身边的孟珙问道:“孟大哥,你愿意加入我们近卫团吗?” “我当然愿意。”孟珙想都不想就下意识的给出了答案。 因为邱晨带着特战大队在汴梁的时候比较多,所以孟珙和邱晨的接触也比较多,俩人逐渐成了好朋友。 孟珙对于特战大队的一切都万分好奇。虽然给邱晨给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不到十分之一的装备,但是就这些已经足够让孟珙对近卫团惊为天人了。 不说别的,就那个步话机,千里之外就能让两人如面对面一般的交流。这不是神仙法宝是什么。 只看这一点,就让孟珙觉得近卫团是一个神奇的军队。何况他们还有着无坚不摧的***。 孟珙当然愿意加入近卫团。只是一直以来,他根本没有加入近卫团的门路,怎么今晚邱队长突然这样问自己呢? 别看邱晨年龄比孟珙小,但他是近卫团中特战大队的大队长,是和秦牧接触最久的战士,不论见识还是本事,都远远超越这个时空,所以邱晨的气质早就不同于这个时空的人,因此孟珙哪敢把他当小弟看。 “孟大哥,近卫团今年要扩军。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近卫团,我会在特战大队为你留一个位置。” 邱晨知道眼前的局面,也知道团长长远的计划。今年的扩军是计划内的,只是今晚,遥望着那个黑漆漆的皇宫,年轻的队长突然有了一丝感慨。 只要团长下令,他随时可以带队潜入皇宫,拿下赵佶的人头。 还不止是赵佶,汴梁城内,甚至全天下,任何一个人,只要秦牧一声令下,邱晨都将义无反顾的把那人的人头割下来。 秦牧,就是邱晨心中的神,也是那个未来新世界的领路人。 邱晨多想马上就看到那个全新的世界呀。可是他跟着秦牧学习了这么久,不但学了一身特战技能,更主要的是明白到建设新世界的艰巨。 正因为如此,他才痛恨一切干扰团长计划的人。这些人都该死。团长只想默默的发展,你们为什么就不能老实的等死呢?偏偏一个个跳出来找麻烦。 就因为这一点,汴梁城内上到赵佶,下到李衙内,全是邱晨的敌人。 不过纵然敌人再多,邱晨也毫不畏惧。他知道不但自己和特战大队做好了一切准备,根据地的战士们也早就准备好了。 吴家庄目前的情况是外松内紧。在外人看来,或许没什么变化,但是一些精明的百姓已经感到村庄里的气氛已经不同了。 不但街头巡逻的警察多了许多,就是一些穿着便装的近卫团战士也开始走上了街头。 他们虽然穿着百姓一样的衣服,可是经过接近两年的磨练,这些人早就脱胎换骨,那种股子里面的气质根本掩盖不住。 而且现在留在吴家庄的,大部分是近卫团的二连。 他们在刘云飞的带领下,来回行程近万里,可以说这是一次凤凰涅槃的旅程。万里长征让他们真正的开拓了眼界,提升了境界。 二连,是一支放眼天下的队伍。 刘云飞作为连长,他的成长更是明显。 秦牧在进京之前,考虑到当今的局面,就做好了应对最坏情况的准备。 如今吴家庄是二级战备状态。近卫团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战备动员;战备值班人员严守岗位,指挥通信保持顺畅,同时发放了战备物资,落实了后勤、装备等各种保障。 可以说只要秦牧一声令下,近卫团就能第一时间打进汴梁。 别看汴梁城高墙厚,又有着十几万的禁军驻扎在城内,但是在刘云飞看来,这都算不上自己的敌人——所以他都没和秦牧建议把刚走不远的三连调回来。有二连在,足够用的。 只要战争开打,特战大队将第一时间夺取城门,抢占制高点,然后近卫团的各部依次进入,直插皇宫。 接下来,就不会再有什么赵家人了。 皇宫一旦拿下,近卫团就可以依托紫禁城,控制住局面。这时候团长就会对剩余势力或拉或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局面。 这个计划的可行性非常高,刘云飞从来都没怀疑过会失败。 他这一路西行,大小战争打过几十场,可是自己连一个战士都没损失,这极大的提升刘云飞的信心。 刘云飞很清楚,自己将要进行的作战,是一场超越时空的作战。汴梁城内的禁军,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和谁打,也根本不可能有正确的应对方式。 近卫团,无疑就是大宋的天兵天将。 换了原来,刘云飞会为了这个可见的未来而激动,可是经过万里长征的刘云飞,眼界早超越了简单的拿下城池,打败敌人这个层面。 他更加关注的是如何建设一个新世界。 所以即使现在处在二级战备状态,整个二连除了必不可少的值班人员,全部都聚集在教室里,跟着姜校长学习《炼钢的原理和工艺》。 这也是秦牧既定的安排。 全新的炼钢厂,无疑是新世纪的基石。只凭第一期大学毕业生——这个和后世的大学毕业完全不是一个层次,和初步经过锻炼的煤矿工人,秦牧真不敢依靠。 最可靠的,还是近卫团战士。 所以秦牧命令二连尽快的掌握有关炼钢的一切。 有关钢铁的一切即将用到的知识,秦牧都写在了这本书里。他已经给后宫普及过炼钢知识,尤其是对即将作为教员的姜月奴,更是下了大力气培养。 现在姜月奴已经可以说是本时空除去秦牧之外,最了解炼钢的原理和工艺的人。 这点她比马青和吴小妹还强上一些。那俩人大量时间还花在前期建设上,没有姜月奴学的系统深入。 此刻,姜月奴望着讲台下军容笔挺,神情严肃的学员,心里不禁轻松下来。 汴梁的局势如此诡异,而官人又不在身边,这让姜月奴难免担心。可是看到这些铁打一样的战士,姜月奴突然就明白了。 自己不知不觉中,官人在已经打造出了一支钢铁部队。有近卫团在,汴梁还有人能翻上天吗? 官家,从来都没放在官人眼里过。官人连大宋的皇上都不在意,哪还会在意那些大宋官员的营营役役苟苟且且。 只有建设,才是官人最看重的。 姜月奴想明白这点,心底感觉到无比的踏实,于是她更加用心的为战士们讲解。 秦牧的确是如月奴想的那般,对于眼前的局面,他并不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若是没有特战大队的存在,他还觉得多少有点麻烦——毕竟汴梁的城墙还是很高的。 可是有了特战大队,城墙就变得不设防一样。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清楚这点,折可存也清楚这点,所以知道内情的人,都没有任何慌乱。 秦牧认为当前问题别看纷纭复杂,但是关键一点就是赵佶对折家的态度。 如果赵佶不打算如对付三槐王家一样的对付折家,那么局面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剩下的无非就是公文来往,互相打嘴仗。 可是如果赵佶发疯,要对折家抄家灭门,那么秦牧不想搅乱历史也得搅乱了。 特战大队和近卫团,就是为了这个准备的。一旦赵佶要对折家动手,那么秦牧就要先下手为强,在禁军还没有集结的情况下,直杀皇宫,拿下赵佶。 本时空的军队执行命令的效率完全不能和自己的近卫团相比。 秦牧相信,就算赵佶下了圣旨,要不管西北的府州,直接就来折府抄家抓人,自己也能在禁军杀进来之前,先发制人,取得最后的胜利。 只是这样一来,就肯定违反了自己之前制定的战略。赵佶都没了,历史能不变吗? 所以秦牧还不能先动手,他要再等一等,要看看赵佶的态度。 赵佶的生死,可以说不操纵在秦牧手上,而是完全在他自己手上。 如果赵佶不下圣旨捉拿折家,他至少在宣和年间活的很安全,秦牧绝不会动他。 可是赵佶哪知道这些,他如今心乱如麻,坐卧不安。 即使身处紫禁城内,四周有高高的城墙保护,他也难以安下心来。 外有军阀作乱,内有大臣勾连,这让赵佶怎么能踏实下来。 究竟是先对付折家,还是先对付王黼——赵佶还是信任宦官的,所以没打算动梁师成,赵佶翻来覆去的计算不明白。 这俩人,到底哪个对自己威胁最大? 想来想去,赵佶总算得到一个结论:“攘外必先安内!”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 折家就是再有不臣之心,他的军队在西北,汴梁只有一套宅子,能有几个人?城内的禁军可是有十几万。 所以这个威胁,暂时还不大。 而王黼的威胁就太大了。他统帅百官,已经是有着莫大权力,再加上勾连内侍,这个汴梁,这个紫禁城,岂不是从内到外对他不设防了? 所以赵佶定下决心,必须先解决掉近在咫尺的威胁。 同时,他下令,即刻起由郓王赵楷提举皇城司,负责皇城的保卫。这是自己亲儿子,总不会害自己。 下完这道圣旨,赵佶心里似乎安定了一些。 王黼是要拿下的,可是王黼毕竟是大宋的宰相。莫名其妙的罢了他的官,这样做无法服众。 一定要有个理由,最好是有个人来弹劾他,这样才不用自己出头。 可是去哪里找这个弹劾他的人呢? 赵佶想来想去,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好,就是你了! ------------ 第三百二十六章 李清照和九华玉真安妃 这几日的汴梁城内,暗流涌动。从上到下,无数人等都在私下里串联谋划。 不过这些事情都和李清照无关。她现在可以说是整个大宋最快乐的一个女人。 结束了那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又有了心爱的男人,而且她的钱包前所未有的鼓胀起来,简直引起了她的二次发育——连两桶油都沉了不少。 青州那边的事情,她全都丢给了柴进处理,反正该自己的钱一文也不会少,她犯不着在那个地方受罪。 汴梁多好啊,这里有全天下最多的赌档,有最好的美食,关键是,离自己男人近呀。时不时的偷个机会就见到了。 李清照简直是焕发了人生的第二春,所以即便是汴梁城里风云变色,她也根本就没半点有感觉,每日里马吊打个不停。 这一日,连皇宫里面都发来了请柬,邀请她进宫,九华玉真安妃想见见她。 九华玉真安妃呀,这可是赵佶最喜欢的妃子,李清照觉得自己还真是很有名气,连深宫里面的女人都知道自己。而且自己也真有面子,贵妃都发来了请柬。 虽然李清照见识到了秦牧带来的那么多后世宝贝,但是她年龄比较大,在这个时空生活的时间久,所以传统的积淀就比较多。 若是换了贾红线等人,自然不会对一个贵妃的召见有什么在意。这个根本不值得高兴嘛。她们都知道,这个皇帝啊,贵妃啊,早晚都被打扫到一边去。 可是李清照还是很欢喜的。 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是本时空男人的理想。女人嘛,没有这个想法,可是帝王赏识自己,那也是一份荣幸。 她就美滋滋的了来到皇宫内院。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皇宫,所以一路不由得偷偷打量着。 大宋的皇城,果然是气势不凡。皇权时代,建筑格局有着明确的规定。 透过表面上的各种条框约束,其实内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皇城的建筑是天下第一,别的人等,依次递减,不得僭越。 所以李清照所见的,就是本时空,全天下,最好最有气势的建筑群,这让满身文艺细胞的女词人也是由衷佩服——果然很有威严。 不过到了玉真轩里,就又换了一个风格。 贾红线送给赵佶的那一套百灵家具,就摆在九华玉真安妃的寝宫内——因为安妃是赵佶的最爱,不摆这里摆哪里呢。 这风格李清照熟悉,那就是她闺房中的摆设。 当然,李清照的这套家具可不是从贾红线手里买来的——她想买贾红线也不卖给她,这是李清照偷偷向秦牧要来的。 见到熟悉的家具,熟悉的布局,李清照的身心顿时就放松了。 李清照此时早就名动天下,九华玉真安妃久仰易安居士的大名,今天总算是见到真人了。 而且李清照虽然人到中年,但是自从得到秦牧的滋润后,不知道是不是有柜子的加持效果,李清照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魅力。 这让同为女人的安妃都欣赏不已。 果然是个天下奇女子。 言为心声,文以载道。每个人,都对人生,对情感,有着自己的感悟,可是限于自身的水平,不是每个人都能恰当的表达出那种感受。 这就好像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货,倒不出来。 一首好词,就好像是江河湖海找到了宣泄的出口,总能恰到好处的引起读者的共鸣。 所以词作者也就自然的成为了读者心里的一个偶像。我说不出来的,你替我说了。 “李姐姐,你果然是一个绿肥红瘦的妙人。”两人很快的就熟悉了起来,安妃和李清照的交流也就随意自然了许多。 李清照那两桶油,让九华玉真安妃都看的妒忌不已。 “安妃过奖了。奴家可当不起。”李清照是客人,该有的客气还是要有的。虽然她也对自己的身体和才气都很骄傲,但是也别太刺激别人了。尤其对面还是皇上的爱妃。 李清照顺势送上了礼物,是一首新词和一盒巧克力。 安妃接过来展卷观瞧。 这是一首《渔家傲》。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珑珑地,共赏金尊沈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这真是绝妙好辞,是对安妃不着痕迹的吹捧。 “此花不与群花比”,可不正是说自己乃是宫中妃嫔之首吗? 你还真是个可人!不光胸大,而且有脑。这就好办了。 这个巧克力,更是妙哉。那种又甜又腻的感觉,一入口就让人心醉。若是晚间和官家一起享用,那肯定会让皇上更加宠爱自己! 这么好的东西,李清照是从哪里搞来的?汴梁市面上可是没有。 莫非从她的野男人那里得来的——李清照的故事,汴梁贵妇圈自然早就传遍了。 这个女人,可真是不要脸。安妃一边享受着人家的奉承,一边品味着人家的巧克力,还心里鄙夷着李清照。 为了野男人,跟自己的官人离婚了。这可真是敢干。不过也好,自己正是看重了她的敢干。 九华玉真安妃不是自己要请李清照,实际上,是赵佶吩咐她请李清照过来。因为赵佶要李清照传一句话,这话是传给郑居中的。 赵佶需要郑居中参王黼。这件事,别人不行,不够份量,只有郑居中才比较合适。 而赵佶并不方便亲自去找郑居中,这也太着痕迹了。派别人也不合适——比如林灵素就不行。赵佶也不是傻子,一个道士,自己喜欢就行了,最好不要让他参与朝政。 想来想去,他就想起了李清照。李清照是郑居中的外甥女,她如今在汴梁城里,今日一词,明日一赌,也是很出风头。 她在汴梁,正好牵线搭桥。所以赵佶就让安妃请来李清照。 这俩女人越聊越热乎,越聊越亲近,到了差不多的时候,安妃就把这个意思暗示给了李清照。 这时候李清照才清醒过来。原来之前的闲聊全是假的,什么仰慕自己的文名,也是虚的。 安妃真正的目的,是让自己向姨夫转告官家的一句话:让郑居中参王黼。 李清照出身在官宦之家。她爹和她的前公公,都是大宋高官。她自幼就清楚这种朝堂争斗的凶险。 本以为自己离了婚,就算彻底离开了官场的苟且,可是没想到,自己还是逃不掉。 这可怎么办呢?她直到离开皇宫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不过她虽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但是心里一点不着慌。有弟弟在,找他去。 于是李清照有了最好的借口,大摇大摆的就来见秦牧了。 秦牧听到这个消息,立刻说到:“姐姐,就按安妃说的办。你可以跟你姨夫说,这次官家的决心是巨大的。尽管参,不要怕。王黼这次,一定倒台。” 这可太好了。 盖世太保传来了消息,赵佶前几日去了王黼的府邸,参观了王黼的新花园,还问了隔壁是谁,而且离开时候略带不快。 秦牧马上就想到了历史上的那段记载。这岂不就是要走上正确的历史轨道了吗。 所以这也是他等待的一个底气。 只是没想到,王黼的倒台,竟然还牵扯到了李清照。 安妃和李清照做桥,连接了赵佶和郑居中。 这简直让秦牧有点感慨,赵佶呀,你真是没担当。就这么点屁事,难道自己不能出面吗?还要通过女人的手。 李清照离开之后,贾红线有点生气的对着秦牧说道:“表哥,现在局面这么紧张,她还来烦你,真是太不懂事,也不看看自己都多大年纪了!。她这几十年真真白活了。” 折可存这时候还在旁边呢,看到贾红线给李清照下眼药,只能端起茶杯装看不见。 贾红线这醋味也太大了。你难道不知道李清照来这是办正事吗?说什么人家岁数大,其实你也不小了。还不是到现在一个蛋也没下出来。 想到这里,折可存突然从眼前的局势中抽出了思绪,一下子想到了未来。 贾红线是连个蛋都没下,可是自己俩妹妹,也半个蛋也没有下出来。这真是大哥别说二哥。 俩妹妹年纪也不小了呀。这事,才是正事。不行,这件事得尽快想办法解决。 折可存决定要赶紧搜寻天下名医,让他们给妹妹看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或者有什么秘方,可以让妹妹们早点怀上秦牧的孩子。 秦牧根本不知道折可存一瞬间脑袋里面都转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他听到李清照带来的消息,心里立刻轻松了几分。 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就是按照历史上的原样发生。 如果赵佶罢免了王黼的宰相,这就说明折家暂时摆脱了麻烦。赵佶不可能同时对文官和武官一起下手。 罢免宰相是大事,肯定朝堂会震荡好久。这个时间段,足够折家应对的了。 秦牧把自己的判断和两人讲解了一番,然后对贾红线说道:“红线,李姐姐这次来,办的是正事,你也别埋怨她了。” “这么说咱们暂时没事了?”贾红线不管李清照办正事还是私事。她只是习惯性的随时随地抱怨一下,给李清照摸点黑。自己家的事,才是大事。 “我们应该还能获得一段缓冲期。” “那好,我这就去把那俩混蛋宰了。” 听到自家暂时没事,贾红线顿时有了新计划。 前几日邱晨白白放走了两个纵火犯,这让贾红线心头的怒火一直无法消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他们放火烧了我的超级市场,如果我不把这俩人杀了,那根本出不来这口气。 而且贾红线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心。这一次她如果一点反应也没有,岂不是要被姐妹们背后笑死了吗。 你的东西,你自己保不住,然后抓了人,又不报复。你这不就是太软弱可欺了吗? 后宫的斗争,都是暗着来,就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 贾红线觉得这件事自己要是不发威,肯定会被姐妹们看不起。 这不是小事,贾红线绝不能轻松放过那俩混蛋。 听到贾红线的话,秦牧顿时又头疼了。 现在局面好不容易向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发展了,真不能再随便多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恰恰在这个时间,赵佶要对王黼下手,但是这事马上就要发生,可以说是一个极大利好。 但是现在汴梁的局势并没有平静下来。李纲以及以他为代表的一群人,还在磨刀霍霍向猪羊呢。 自己要不想成为猪羊,那就应该尽量少折腾。出圈的猪先挨宰。咱们应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能还没事找事呢。 杀了李纲和高俅的儿子,他们能干?岂不是汴梁马上就要乱起来。 虽然对李纲等人的战斗远没有结束,这才刚刚开始,但是杀了他儿子绝不是一个好的选项。 可是要拦住气势汹汹的贾红线,秦牧真有点挠头。秦牧知道那个超级市场是红线的心血,如果换了是自己,如果自己的钢铁厂被人一把火烧了,那自己一样会气炸了肺。 别说杀人了,就是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可是超级市场毕竟不是钢铁厂,这个东西根本就不在秦牧的工业计划里面,没了就没了,秦牧也提不起一定要杀人的兴趣。 只是这话怎么跟红线解释呢?而且秦牧完全猜不到贾红线的心理。这都不是超级市场的事,这是事关她大房正妻的地位。这个就好像钢铁厂对秦牧一样,重要性是第一位的,谁也不能劝。 秦牧无奈之下,只能望向折可存。 折可存立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妹夫,那个,我有点急事,你先忙。”说着话,折可存头也不回的就跑了。 以折可存的精明,他怎么会沾这个边。躲还躲不及呢。 而且以他的地位,还真不在意杀俩衙内,虽然一个是李纲的儿子,一个是高俅的儿子。 可是李纲对折家冒犯在先,甚至是想至折家于死地,杀他儿子算什么,惹急了老子,连他都杀。 而高衙内,早就不是原来的高衙内了。连高俅都嫌弃他,没准贾红线杀了高衙内,高俅还得送贾红线一份礼物——谢谢你替我干了我想干不能干的事。 没了这个高衙内,高俅才能再找个干儿子,给他传宗接代。 折可存一路小跑的逃出了屋子,只留下秦牧独自面对怒气冲冲的贾红线。 这真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呀! 秦牧一时间也拿贾红线有点没办法了。 ------------ 第三百二十七章 陈东和任武 “我观王黼,乃当世奸贼!” 若是别人,敢在东京汴梁的国子监里面说这样的混帐话,肯定会被国子监祭酒直接送官——敢说当今宰相是奸贼,你长了几个脑袋? 可是太学生陈东说出来这样的话,就连国子监祭酒都不管。 因为陈东向来天不怕地不怕,骂王黼算什么,就连蔡京都不放在他的眼里。这倒不是他有背景,而是他纯粹不怕死。 现在还在正月里,国子监的学生不多——大宋学子也有假期。陈东正跟几个平日里交好的学生,要了几样小菜,一壶老酒,在教室中喝的正酣。 “少阳,谨言!”虽然陈东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别的学生还是怕的。这里又不是荒郊野外,这是东京汴梁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在这里骂当今宰相,这简直是有点太…… “怕什么。如今王黼上瞒官家,下欺百姓,他做的,我说不得?” 同学都知道陈东的脾气,如今又喝了一些酒,他更是放肆,所以也就不劝他了。反正这里也没外人,说吧。 “那燕云十六州,乃是我大宋藩篱。辽国贼酋耶律延禧上不敬天,下不爱民,每日沉于田猎,此乃自取灭亡之道。如今天诛辽国,乃是我朝千载难逢之机遇。岂能止步于夺取幽州之一城。” “那依少阳之见呢?”陈东的字是少阳。 “此时此刻,当秣兵厉马,整军备战,一待今年夏粮入库,就当发兵北伐,剿灭金国蛮夷,夺回燕云十六州。至此,当可完成我汉家大业,慰列祖列宗在天之灵。” 陈东一番话是说的慷慨激昂。 “可是,我听说,”有人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幽州城也不是打下来的,是朝廷花钱从金国人手里买回来的。” “所以我才说王黼是当世奸贼。若不是他在其位不谋其政,终日里贪赃枉法,卖官粥爵,我大宋神兵何至于拿不下小小的幽州。” 听到这话,有人眉头皱了起来。你陈东说王黼是奸贼也就罢了,天下人谁不知道他哪点屁事,可是你说大宋的军队都是神兵,这就有点过分了。 只要不是眼瞎的,都看得到如今大宋的禁军已经堕落到何等模样。 听说上次金国四太子来,高太尉给人家操演禁军,结果没一个像样的。 阵列厮杀完全没有,反倒是玩起了“诸军百戏”。比如“大旗、狮豹、棹刀、蛮牌、神鬼、杂剧”等等杂耍,整个一跑江湖卖艺的马戏团。 这岂不是让人家四太子笑掉大牙。就这还“大宋神兵”?你怕不是喝多了吧。 有人就毫不客气的说道:“少阳,这点怕是你看错了,禁军早已不堪大用。” “错!”陈东斩钉截铁的反驳道:“我大宋乃是天朝上国,就算军士体格比不过番邦小丑,可是我大宋器械绝佳,胜过敌人百倍。” “你说神臂弓吗?这个东西也没你吹的那么神。”有人不屑的指出陈东的错误。 如果神臂弓真的那么神奇,怎么还会有澶渊之盟呢?那时候难道就没有神臂弓吗?不是一样被辽国打败了。 “错,我说的非是神臂弓,而是当今神器,铁马!” “铁马?”国子监就在汴梁城内,这些学生早就见识过了摩托车,不过摩托车三个字太拗口了,除了那些衙内,别的人直接就叫铁马。可是这东西,和打仗有什么关系?那不是衙内们的玩物吗? “那铁马,浑身乃是精钢所铸,又奔跑如飞,迅捷无比,其速度远超快马,其坚固更胜盾牌。若是我大宋军队有这样一支铁马骑兵,番邦小丑何足论哉!” 这一席话只听得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用铁马做战马?你陈东也太敢想了。那玩意多贵啊,听说是好几百斤黄金才能做出一辆。 就算大宋富有,可是也还没富裕到这个地步吧。要不怎么满汴梁没几辆铁马呢?衙内们都买不起,难道禁军能用的起? 陈东这时候说的兴奋起来,他随手抓起桌上的烟盒,指着上面的文字说道:“我朝百姓,天赋聪明。即使是工匠贱役,也绝不是番邦所比的了的。这铁马的制作,金国可会?西夏可会?就如这句话,他们可能明白一二?” 这是一盒“胜利”牌香烟。如今汴梁城内有五个牌子的香烟。万宝路,中华,胜利,大庆,山梁。 其中万宝路市面上没有发售的,百姓是只闻其名不见其烟。 剩下的四个牌子中,中华太贵,陈东等学生消费不起,大庆和山梁又有点档次低,所以这个胜利牌,就是太学生最喜欢的牌子了。 胜利牌的香烟上印着一行字,不是“吸烟有害健康”,而是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孤立质点保持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 这也是秦牧的苦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在本时空尽可能的普及科学知识,而且受众面越广越好。 火柴出现时候,秦牧还没这个条件,没能力在火柴盒上印刷。到了府州卷烟厂投产之后,秦牧就果断的开启了知识普及工作——还有什么比香烟更深入民间的呢? 国子监是大宋的官员预备队,当然,他们也要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进入士大夫的层次,所以大部分人学习都很拼命。 可是正如后世有好学生也有坏学生一样,陈东就恰恰不属于好学生那一类。他不安分于学习经史子集,反倒是各种杂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这个香烟上的字,虽然他也不很明白,但是他觉得这个玩意似乎有点道理。反正番邦人是不可能明白的。这是我们大宋工匠的智慧。 这种智慧可以做出好抽的香烟,也可以制作威风的铁马。 有了无数铁马,再组织一支铁马骑兵,灭金国和西夏,岂不是旦夕之间! “诸位同学,我大宋有如此聪颖的匠人,只凭他们,就可以让大宋无敌于天下!”陈东说完话,激动的一挥手,似乎金国和西夏已经被他一个嘴巴抽翻在地一般。 同学们面面相觑。他们觉得陈东说的话,似乎有那么点道理,可是又似乎有点不对头。 正在他们想不明白的时候,门外走进一人,指着陈东喝道:“一派胡言!” 大家连忙扭头去看。这是哪位呀,敢指着我们少阳大侠说“一派胡言”。 要知道陈东在国子监可是声名显赫。不是他学问高,而是他敢说话。遇到不平事,每每仗义执言,所以背后同学都称呼他为“大侠”。 整个国子监,已经没有同学敢指责陈东了,今天这位,到底是谁? “你是何人?”陈东也不认识来人。 “在下应天府学院,太学生任武!”来人傲然的望着陈东,似乎根本没把陈大侠放在眼里。 “应天府学院,那不是南京国子监吗。”众人顿时一阵窃窃私语。 别看汴梁是东京,是大宋的京城,但是就国子监这个最高学府来说,南京的国子监名声远在东京的国子监之上。 因为南京——这个是大宋的南京,也就是应天府,他的学院才是有宋一朝最好的学院。 应天府书院前身为睢阳书院,是五代后晋时的商丘人杨悫所创办。北宋大中祥符二年,宋真宗改升应天书院为府学,称为“应天府书院”,并正式赐额“应天府书院”。 大中祥符七年,应天府升格为南京,成为宋朝的陪都,应天府书院又称为“南京书院”。 庆历三年,应天府书院改升为“南京国子监”,成为北宋最高学府,同时也成为历代书院中唯一一座升级为国子监的书院。 天圣四年,范仲淹因丧母守制商丘,受知府晏殊之聘,主持应天书院,为大宋培养了大批的人才。 应天府书院,号称“天下庠序,视此而兴”。就是说普天下的教育事业,全看我了。 若是仅此而已的话,还不足以让东京国子监仰视南京国子监。关键是南京国子监有一个制度,叫“三舍法”。 三舍法是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 “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这一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个制度最早就是在南京国子监执行的。所以南京国子监的学生,天生就比其余书院的学生强。因为他们几乎可以直接做官。 如今见到南京国子监来的学生,顿时让东京国子监的同学有点自我矮化。 这就好像二本学校的学生见到清华大学的学生,气势不由自主的就弱了。 陈东一看,这怎么可以,你们这些人,怎么能弱了自家的面皮。他立刻一挺身,站了起来,指着任武说道:“任武,你为何说我一派胡言?莫非是因为去年官家废了三舍法,你就跑这里来说胡话不成?” 陈大侠一句话,同学们顿时精神一震,而任武似乎也有了一瞬间的神情恍惚。 东京国子监这些人突然想了起来,陈东说的对呀。三舍法在去年,也就是宣和三年就宣布废止了。现在已经是宣和四年,你任武别看是南京国子监的学生,但是现在和我们一样,都得考试才能做官。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们,说我们的大侠“一派胡言”。 任武这时候心里一阵不舒服。不过转瞬这种感觉就过去了。 他孤身在外苦读多年圣贤书,岂能被这点小事所左右。即便不能直接做官,可是论起考试,他又怕过谁? 今天他来国子监,就是来看看东京汴梁的情况,为下一科做准备。只有金榜题名,高官得做,才能对得起自己十年寒窗,和老爹的期望。 任武的爹正是吴家庄的任员外。任武排行老二,是任英的二哥,任文的二弟。 他是兄弟们中最会读书的一个,所以任员外没让他跟着自己学做生意,而是把他送进了南京国子监——这个学校做官有直通车。 不过这个直通车也不是谁都可以做的。首先平民百姓入学就有着种种限制。这不用想都知道。如果没有限制,岂不是谁都能进去熬几年就当官。 任员外也是花费无数金钱,走了不知多少关系,才把老二送了进去。 任武学习也争气,从外舍一路拼进了内舍,更是在去年,他凭着自己的学问,一路杀进了上舍。眼看离官场只差一步了,结果官家把三舍法给取消了。 这就好像爬梯子一只手都搭上了墙头,马上就能翻墙过院,登堂入室,结果梯子没了。任武简直如遭遇了晴天霹雳,险些打蒙了他。 总算他性格坚韧,最终顽强的挺了过来。 既然不能直接做官,那咱就来考试,日后金榜题名,还不是一样的做官吗。 他今日来到东京国子监,就是要和京城的学子了解一下汴梁的情况,可是没想到恰好听到了陈东那句话。只凭工匠就能让大宋无敌于天下,那还要官干嘛用?那还要我干嘛用?岂不是我家的家丁仆从就足够了? 这不是“一派胡言”还有什么是“一派胡言”? 这是天底下最大的一派胡言!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工匠,就是贱民,必须被皇上和官员管理着,才能做成点事。没有朝廷和官员,他们算什么? 真宗说过:“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只有熟读经史,才能“九河我吞,百谷我尊,浮云我决,良玉我切。”这也是应天府书院的校训。 面对陈东的一派胡言,任武冷然问道:“你是哪个?” “镇江陈东,陈少阳。” “韩城任武,任仲山。” 同学们看到这副景象,都纷纷张大双眼。 他们都清楚,大战一触即发! ------------ 第三百二十八章 任武的理论 秦牧已经战斗到失去了最后一丝力气。 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为两个纵火犯背锅。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秦牧知道自己要实现神奇柜子的伟大目标,必然要承受千难万险,他也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这件事还是太出乎秦牧的意料了。 “表哥,起来喝药了。”贾红线不顾全身的红潮还未散去,欠起身子,把桌上的一碗药端了起来,摆在秦牧嘴边。 这让秦牧不得不想起了潘金莲喂武大郎那经典一幕。若不是清楚自己不是武大郎,而贾红线也不是潘金莲,秦牧真不敢喝这碗药。 “还喝呀?”秦牧真的是很怕这个了。这几天他都不知道喝了多少苦苦的药汤子。 不过这也不能怪贾红线,谁让自己要拦着她去杀人呢。 贾红线一心要杀那俩纵火犯,秦牧怎么都拦不住,最终是以喝药为条件,才换来了贾红线的妥协。 但是秦牧现在非常后悔。若是知道这药如此霸道,他宁可贾红线去宰了那俩衙内——你们做下坏事,却要我来承受,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可见这个大宋不改变是不行的。 贾红线当然不是喂秦牧吃毒药。这都是她根据许神医秘方熬制的良药,非常有利于自己受孕。 神医不愧是神医,秦牧吃了这个药之后,简直化身洪水猛兽,只把贾红线开心坏了——每天这么多次,还能不怀孕吗? 不过她也知道表哥的辛苦,所以事后总是备上另一碗调养的药,来给秦牧补一补,好让表哥能持续作战。 “表哥,乖,喝了才能休息的好,身体才能更健康。”贾红线不由分说,就把这碗药汤子全灌进了秦牧的嘴里。 余里衍在隔壁听到这一切,不由得也为自己着急起来。 她这阵子没在汴梁,也没在吴家庄。除夕夜过后,她就作为专职的驾驶员,把石遗等高级军官送回了府州。今天她是才回到汴梁,知道最近的局势。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大姐如此过分,竟然为了怀孕,想起了用药这一招。 这对姐妹们来说可太不公平了。这就好像后世的比赛,大家都是运动员,但是大姐却偷吃兴奋剂。 既然本时空没有兴奋剂检查,也没有不许使用兴奋剂的限制,那大姐能用,我也能用啊。 余里衍于是开始努力的回忆起辽国的偏方。有哪一个方子能让我生儿子呢?要不我也去找许神医问问吧。 如果秦牧知道自己快成了本时空的试药对象了,那他宁可直接扯旗造反,也不能再扛着了。 世事无常,在自己遇到柜子之前,那么多年都没碰过女人。可是没想到有了柜子之后,自己快被女人给折磨死了。 这真是,一切都是柜子的错。 作为秦始皇的后人,难道这也是必经的考验不成? 不管秦牧这时候怎么想,反正任武认为,今天这次亮相,面对上东京国子监的陈东,就是自己出山前的第一次重大考验。 以后,他任仲山就要在汴梁走上自己光辉的仕途了,所以现在绝不能被眼前这个无名小辈打败。 当然,说陈东是小辈,这也有点离谱。如今陈东虚岁都过了四十了,而任武才虚岁二十五。相比来说,他才是小辈。 可是任武不这样人为。 欧阳文忠公说过: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自己寒窗十年,饱读圣贤书,这一肚子的学问,全是人间正道。那陈东年纪这么大,竟然连夫子的言语都没学明白,可见其愚钝不堪。 今天在这里,在东京国子监,任武要教这里的学生做人的道理。 “陈少阳,你适才言道,工匠贱役就可兴我大宋,可是如此?”任武先发制人。 陈东明白,这人是来砸场子了。现在这场辩论,不是他和任武俩人之间的私事,而是东京国子监和南京国子监的公事。 如果自己输了,那就不止丢了自己的脸面,也丢了东京国子监的脸面。 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身边的同学,都是陈东的后盾。 虽然陈东的原话不是如此,但是陈东个性洒脱,不会在文字上抠抠索索——就好像老娘们买菜那般计较,他索性爽快的点头承认:“怎么,任仲山不认可在下的话吗?” “荒谬,可笑。”任武冷哼一声:“难道东京国子监的学生都如此无知不成?” 任武年轻气盛,又觉得自己占足了道理,这一句话把东京国子监的学生全给得罪了。当然,任武也不怕得罪他们。 “你……”那些学生顿时坐不住了,一个一个的都想开口。 “天地君亲师,请问,工匠在哪里?” 任武这句话一出,顿时压住了场面。因为国子监教学的主体,就是儒家思想。 外儒内法,是自汉以来的传承。即使“法”有时候丢了,但是“儒”一直还在。 仁义礼智信,天地君亲师,这两句话可以大概概括儒家的本质。 “仁义礼智信”称之为“五常”,这是儒生立身之本。就是你这个人,要以这五个方面来修身,来提高自己。这是针对个人的。 但是每一个人,都不是独立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有传承。这是儒家对儒生社会性的要求。 人类社会之所以称为“社会”而不是动物一样的“群居”,在儒家认为,正是因为人和动物有本质不同。 人是有祖宗的。你见哪个猫猫狗狗花花草草能找到自己的祖宗?没有! 只有人,是有祖先有传承的。 人有祖宗,就有了历史,然后就有了对世界的认知。这个世界,天道最大,然后依次下来,成为“天地君亲师。” 这个都已经做出了牌位,就供奉在各家各户——当然是有学问的人家才供奉这个牌位。 每个国子监里面,都有这个“天地君亲师”的牌位。如今刚过了年,学生们才祭拜完,他们哪能这么快忘了这五个字。 而且这永远也不会忘。一日为儒,天地君亲师就时刻在心。 任武说出这番话,让东京国子监的众人顿时无言以对。人家说的对,天地君亲师,哪有工匠的位置呢。 天下的道理,就是有君有父有老师,是他们在带领我们前进。难道能让一群贱役带着我们向前走吗?那不是给我们带沟里去了。 任武一句话震慑住众人之后,趁胜追击:“蛇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工匠这等贱役,只配做一些粗活贱活,靠他们怎能兴我皇宋,旺宋江山。” 即使以陈东的放纵,一时也没转过味来。因为他虽然性格狂傲不羁,但是他这么多年来受的教育,一直也是儒家的这一套。 任武从根子上说起,如果陈东想要反驳,那就等于要推翻他毕生所学。这根本不是陈东短时间能做的到的。甚至长时间他也做不到。 本时空的学生,儒家就是根本,儒家就是一切。如果你不学这个,那就去当和尚当道士吧。在国子监里面,根本没有别的存在空间。 任武见陈东无话可说,心里不由得鄙夷。狂妄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今天,让我任仲山好好教育教育你。 “文正公曾经说过,欲兴我皇宋,当重六点。固国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事。这是文正公的微言大义,你让一群贱役如何能理解的了?若是没有我等莘莘学子,将历代先贤之说发扬光大,这个天下岂不是陷入混沌不堪,宛如禽兽世界。” “且住!”陈东好不容易抓住机会,立刻喝到:“文正公所言,当然极是!可正如文正公所言,若要备戎狄,岂能不修兵甲。没有这些贱役工匠,难道让你去修兵甲吗?你会吗?” 这也是陈东的策略。他不能说任武讲的不对。人家讲的都对,可是再对,自己也不能输了这场辩论。现在抓住一点,陈东就准备猛打。 你说的大言灿灿,但是你会做盔甲啊还是会做刀剑?怕是连火柴都不会做吧。 “不说别的,我就问你,这个东西,你如何做的出来。”说着话,陈东拿起一盒火柴,抽出一根划着了,向任武面前一指:“这火柴,你会做吗?” 任武一见火柴,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个东西,你可真是问对人了,这火柴就是我家出的,你问我会不会做!哼,明告诉你,老子真不会! “陈少阳,你这可是问对人了。你知不知道,这火柴正是我家所出。在下当然不会做火柴,可是这种工匠杂役的事情,是我等太学生应该做的事吗?我等学子,当以天下为己任,岂能将此有用之身,浪费在这等俗事上。” “……”陈东真没想到自己这一拳打出去,差点让自己脱臼。火柴原来是人家家里出的。这让陈东一时有点无以应对。 “我等学子,当深明‘体用’之分。何为体?何为用?火柴这种小道,就是‘用’。我等学子,当指导天下人如何用火,何时用,用在哪里,方为正理。至于做火柴,此之谓‘术’,而不是‘道’。” 这番理论,让东京国子监的学生听的有点发愣。 他们想驳斥,可是又抓不到任武话里的漏洞,可是不驳斥的话,一来丢了东京国子监的面子,二来,他们也不觉得任武说的全是对的。 众人都齐齐的望向陈东。现在这个时候,陈大侠就是他们的主心骨,你得说话啊。 陈东也愣了片刻,直到火柴差点烧到手指,他才连忙一抖手,把火柴棍扔掉。 指尖的刺痛让陈东清醒过来。这时候不能怂,就是干。 他正要再次说话,这时候门外匆匆跑进来一个同学,一进屋就大声喊道:“不好了,出大事了,王黼被罢相了!” ------------ 第三百二十九章 赵佶对吴玠的安排 西方有一句谚语:仆人的眼里没有伟人。 拿破仑可称得上是一代枭雄,他横扫欧洲,使整个西方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黑格尔甚至称他为“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不可谓不伟大。 可是他的仆人却说:“仆人的眼里没有伟人。” 因为他与伟人离得太近,拿破仑所有的生活细节、小小的毛病和瑕疵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而他赫赫的功业、巨大的光环并不能在仆人的面前掩盖个性的缺陷。 虽然郑居中不知道西方,更不知道拿破仑,因为拿破仑离出生还好几百年呢,但是他如果知道这句话,一定会非常认同。 李清照是全天下——这个也就是郑居中知道的天下,都钦佩的女词人。易安居士不但被大宋人追捧,就是辽国西夏也有她不少的拥趸。 可是在郑居中眼里,这就是一个女赌鬼。一天到晚只会打马吊玩关扑。马上就是四十岁的人了,不但离了婚没官人,甚至连子女都没有一个。 郑居中身为太宰,知枢密院事,不可谓身份不尊贵,可是他拿李清照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是因为李清照在郑居中眼里完全不靠谱,所以郑居中简直不敢相信,官家会让她带话给自己。 怎么官家也糊涂呢?难道你不知道我这个外甥女私下什么德行吗? 可是郑居中马上明白了。赵佶怎么会知道李清照私下的事,他能了解的,就是“人比黄花瘦”的李清照。 正是这点,郑居中觉得李清照更不可靠了。你都胖成什么样了,还人比黄花瘦,真是睁眼说瞎话。 可是官家让她带话,想来应该不假。就算外甥女再不靠谱,在这样的大事上绝不会乱来。在这一点上,郑居中还是相信李清照的家世传承的。毕竟她爹和前公公,都是官场中人。 官家要整参王黼,这让郑居中感到极为意外。 不说王黼为相多年,行事没有大的差错,就说他和赵佶的私人关系,那简直是好到一个床上。这也正是王黼多年来贪赃枉法的底气所在。 这么多年不是没人参他,而是参他根本就没用。官家不点头,王黼在宰相的位置上可以坐到屁股长出尾巴来。 怎么突然之间赵佶转了性子呢?是王黼哪点做的让官家不满意了? 郑居中打发走了美滋滋的李清照,独自坐在椅子上思考。 别说,这椅子真不错,可比原来的老太师椅强多了。这一点,让郑居中对外甥女又多了一点满意。如果不是她,自家还买不到这套新家具。听儿子说,这全靠外甥女的面子,是从作坊里面直接买来的,都没进宜家超级市场的门。 秦牧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其实一直很痛恨特权,痛恨走后门,托关系。可是没想到来了大宋,自己却成为了自己曾经痛恨的人。 仙鹤家具厂的家具太紧俏,贾红线把持的死死的,谁开口都没用。 李清照给自己和郑家弄的这些家具,全是秦牧特批出来的。唉,看来要时刻警惕自己的堕落。 不过郑居中不管这些。他从儿子的嘴里知道了李清照的事,也清楚李清照的男人是谁。就是那个折家的女婿,那个高明的工匠,现在还混了个官身,知利国监了。 小小的一个知监自然不放在郑太宰眼里,可是秦牧折家女婿的这个身份,到是让他略微留了点心。。 因为折家现在情况相当的不妙。别看折家现在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但是弹劾他家的奏折,这阵子就没断过。 折家是军阀,军阀在大宋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郑居中也不敢轻易招惹。 李纲上次弹劾折家,结果是官家口头严厉,行动柔和,一个“宣”字就打发了李纲。 这说明官家不想动折家。 可是随着不断有弹劾折家的奏折上来,郑居中觉得这事不会再那么轻易的抹过去了。 因为这些奏折的弹劾内容可不是说折家军作战不利。若是只这一点,赵佶并不会在乎。反正仗打赢了,辽国没了,有利不利的,也无所谓了。 这次的奏折,说的是折家勾连金国,而且私下出兵,拿下了宁边。这岂不是要造反? 郑居中知道赵佶最怕这个,所以他为外甥女担心,别被折家连累了。至于自家,那到不用太担心。怎么连也连不到郑家头上。李清照和折家的关系,拐着多少个弯子呢。 现在的局势是折家正在风口浪尖,郑居中也在观察着这个情况。可是没想到赵佶突然把矛头对准了王黼。这可是大宋宰相。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郑居中非常想弄清楚其中的原因,否则他不敢肯定赵佶的决心有多大。若是自己一本参上去,结果赵佶后悔了,那岂不是自己两头不是人?既得罪了官家,又恼火了宰相。不划算,太不划算。 可是郑居中虽然是知枢密院事,但是枢密院可没有一套成熟的情报系统。 他既没有盖世太保, 也没有克格勃,所以他真的只能靠猜。 猜来猜去,也没有想明白。于是郑居中选择了“拖”。 反正参一个人,总不能胡说八道吧,总得去搜集点那个人的劣行。虽然王黼卖官粥爵众所周知,而且都明码标价,一个知县十万贯,但是郑居中可以用这个做借口。 拖一下,看看局面的变化。 他的拖延之计果然得逞了。没过两天,赵佶连发了两道圣旨。第一,任命刘延庆为秦凤路经略使。第二,升迁吴玠为武功大夫,凤州刺史。 这两道圣旨让郑居中恍然大悟。这是赵佶真正要对王黼下手了。 吴玠的这道圣旨,非常微妙。武功大夫,是个官阶,无足轻重。但是提升官阶之后,给的这个实缺很重要。 刺史在大宋,是一个虚职。就是领多少钱工资,不赴任。比如东上门阁使领某某州刺史,要去掉前面那个称呼后才能真正成为正任官,这个过程叫“落阶”。 现在吴玠直接提拔为凤州刺史,是实缺了,要去凤州上任的。 但是大宋州一级的最高长官是知州,刺史虽然给了实缺,可是在地方上并无地位。吴玠始终只是一个领兵的将领。 可是这也是实打实的提拔。这就把吴玠的地位提到了比折可求低几级,却又能够得着的位置。 这是挑拨离间之计!看来官家希望把吴玠从折家军中分裂出去。 同时,再结合第一道圣旨,让刘延庆领秦凤路经略使。这样凤州就在刘家军的控制之下,如果吴玠敢有异动,他也过不了刘延庆这一关,无法和府州麟州的折家军汇合。 而刘光世,也就是刘延庆的儿子,亲自上奏折弹劾折家私自出兵,暗中掠地。这就是说刘家和折家有着巨大的矛盾,也就不用担心他们两家私下勾结。 这样的操作,看似针对了折家,可也恰恰说明赵佶没有打算现在动折家。否则没必要这么麻烦,还给吴玠升官。 既然在这个时刻,官家选择淡化折家的事情,那么一定是因为另一件事更要紧。 显然王黼这次是在劫难逃。 郑居中想明白这点,立刻开始写奏折。 他是官场老将,要弹劾起人来,还不是跟玩似的。一本奏折写的王黼简直如粪坑里的石头,那是又臭又硬,我们都不堪与他同殿为臣。 大宋的官场上,聪明人可不只是郑居中一个。他这样一带头,马上就有跟风的。 蔡京跟着就附议了。 有郑太宰,蔡太师两位老将带头,这俩人旗下的官员立刻纷纷跟上。 这时候就看出姜是老的辣了。虽然王黼当宰相也是好多年了,但是他是窜天猴一般的被提拔起来的。如今王黼刚刚过了四十五岁生日,在官场来说,他太年轻了。 尤其年轻的几乎不配这个位置。若不是赵佶喜欢他,他根本做不到宰相的高位。 如今赵佶不但不喜欢他了,而且还有点讨厌他。这下王黼哪还坐的稳这个位子。在群臣风起云涌的攻击之下,宋徽宗从善如流,爽快的就当场罢了王黼的宰相。 这一波的操作是如此诡异,又如此迅速,远超朝廷平日的办事效率。这一下别说秦牧没有料到,就连李纲也没有料到。 他的材料刚刚准备的差不多,正要开始发力的时候,朝廷上突然出了这么大事,这让李纲有点措手不及。 这是怎么回事?吴玠不但没事,反倒升迁了。这是什么意思?他毕竟只是个谏官,抓人错处,一顿狂喷那是本职工作,他练的纯熟无比。可是徽宗这样微妙的操作,他一时半会领会不了背后的含义。 他可不是郑居中这样的官场老手。而且郑居中干的就是军队的活,对这里面的门道,如掌上观纹,一清二楚。 李纲不得不暂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现在别弹劾折家了,先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再说。 可是官场可以等,商场等不了。 木器行的大小同业,看到宜家超级市场失火之后,本来还高兴了一阵。有的人竟然开心的以为这个超级市场从此就完蛋了,他们又可以过上原来的好日子了。 可是李维狠狠的训斥了他们。 折家市场没了,可以再盖,而且人家的作坊根本就没受到任何损失。他们都知道,超级市场的家具都是从船上卸下来的。而船从哪里来,有人知道还竟然有人不知道。 当然,哪个时代都有二世祖。以为大米从仓库搬出来的大有人在。所以这样的人真不知道贾红线的作坊——也就是工厂,在韩城县吴家庄。 这样的二世祖,正是李维要吞下的对象。 如此愚蠢,怎么能守住祖宗留下的家产。与其到时候便宜了别人,不如现在就给了我。 所以李维以团首的身份发话,让同业执行既定策略——就是打折销售。 打折,是个跨时空的法宝。原来高高在上的售价,一下子掉了一半,甚至更低,这让汴梁的百姓都涌了过来——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啊。 木器行的商品终于源源不断的开始卖出去了。 可是他们悲哀的发现,卖的越多,赔的越多,很快的,就有本钱小的商户不得不来找李家贷款了。 李维果然遵守诺言,谁来借钱都给,还真不要利息,只不过要拿店铺来抵押。 同业们咬着牙坚持着。他们只有一个期盼,就是李维的大哥,殿中侍御史李纲,一本参倒了折家。这样折家就全完蛋了。别说宜家超级市场,就是他们的脑袋都未必留得住。 木器行的同业盼星星盼月亮的一样,盼着李纲赶紧参折家,狠狠的参,参的他家破人亡。 可是没想到,李纲迟迟不动手。 这可急坏了诸位同业。 每拖一天,他们的损失就多一分。眼见着借来的钱也要用完了,难道还能再借?再借的话,拿什么抵押?难道抵押夫人孩子吗?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他们不管汴梁城里发生什么,王黼倒台关我屁事,我只要折家倒台。 他们要去求李纲赶紧出手。只是这时候,再通过李维肯定不合适。那是他哥哥。所以大家想来想去,就想起了老鲁家木器店的东家,鲁瑜。 鲁家是木器行的排头兵,这时候还能撑得住,还没借钱的,也就是你家了。 你是木器行的一员,这时候你不出头谁出头? 于是鲁衙内就开始烦恼了。 求李纲去参折家?可是这两家哪个也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呀! 头疼啊! ------------ 第三百三十章 宣和五年的上元节 自开年以来,汴梁的局势一波三折,诡异莫名,这让秦牧即使再着急微山湖的事,也无法离开京城。 到了今天,总算是有了个不算结局的结局。 对于这阵子朝廷上的动荡,折可存可比李纲明白的多。他得出的结论和郑居中是一样的。赵佶试图分裂折家军,但是暂时却不会对折家下手。 这就好办了。吴玠带走的两千老弱病残本就不在折家军的序列之内了,都不用分裂,折家本来就没打算再要回来。 而且赵佶这样一番举动,自以为得计,却也正好对了折家的脾气。不管你做什么都无所谓,我们只需要时间,一个安心发展的时间。 秦牧听了折可存的分析,也对赵佶佩服不已。 宋徽宗在位二十多年了,这位子坐的稳如泰山。在花石纲闹出那么大事的情况下,天下依然能走在正常的轨道上,他不可谓不厉害。 只看他处理这几件事,可以说头脑聪明,条理分明,主次得当。 这哪是个昏聩的人?明明是个绝顶聪明的皇上。 可惜啊,他好日子没几天了。不过秦牧可没时间为了赵佶悲伤,他现在很忙很麻烦。 今天是上元节,也就是后世的元宵节。 上元佳节,可以说是本时空最重要的节日,甚至比春节还重要。 因为上元节有灯会。 在秦牧没有来到大宋之前,他不理解为什么上元节如此重要,可是现在他明白了。 因为古时候没电灯,一到半夜,黑咕隆咚的。 总算现在的大宋,是历史上农业时代的巅峰存在,所以汴梁城入夜之后,也是灯笼火把亮如白昼。 可是这毕竟是在有限的几条商业街上,绝大部分地方,还是黑漆漆——没有商业点那么多灯干嘛。 汴梁城,全天下,所有的百姓,都对灯火有着本能的渴望。秦牧尤其理解这点,他刚来大宋时候,最无法接受的就是两点,其中之一就是晚上没灯,什么都看不见。 人都是一样的,秦牧无法接受漆黑,百姓同样渴望光明。 上元节这几日,汴梁城内到处挂满了灯笼,让京城真正成为了一座不夜城。 这是大宋的狂欢节。上到皇帝,下到百姓,都在这几天尽情的释放。 一到入夜,汴梁的街道上就挤满了人群。他们赏灯,看戏,游玩,歌舞,总之各种各样的娱乐琳琅满目,只看的秦牧目不暇接。 他是第一次在汴梁参与上元节,前两年这个时候,他都在府州,而且忙着办正事,一直没有机会放松。 今天在汴梁,难得的是局面有了转机,局势缓和下来,他想了想,就趁着这个机会让全家和自己都放松一下,好好休息休息。 于是众位娘子纷纷从各地赶回了汴梁,齐聚在折府秦牧的宅邸,和官人一起准备逛街。 这一夜,不但她们来了,连李清照也来了。 虽然李清照是外室,可是她觉得自己这次是立下了大功劳。若是没有自己传话,王黼怎么会倒台,折家怎么会摆脱麻烦。这一切都有自己的辛苦在里面。 所以她来的理直气壮。 李清照来了,贾红线总不能赶走她,而且今夜是上元节,上元节可是女人的大节日。这时候就不找李清照的晦气了,咱们一起赶紧出门吧。 “去年元夜时, 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欧阳修一首词充分说明了上元节的重要性。对,就是约会,偷情,相亲,都在今晚! 毕竟这时空还是古代,不但没有网络,也就没有微信QQ等各种联络工具,而且男女之间的相处也远没有后世那么随便——两三句就能勾搭上去开房,所以本时空的男女很看重各种节日,尤其是上元节。 因为今天大家可以敞开了玩,怎么玩都行,不用早早回家。 而且对于女人来说,上元节还给她们创造了一个绝妙的接触男人的机会。 “白绫衫照月光殊,走过桥来百病无。再过前门钉触手,一行直得一年娱。” 就是说上元节的时候,女人要穿着白绫袄子,走桥,这样可以祛百病。 因为这个时候大家全穿的白绫袄子,所以就让那些有心的女人敢做一些平日里不敢做的事情——因为穿着一样,就不担心被人随意认出来。 贾红线张罗着大家都换好白绫袄子,然后拥着自家男人出了家门,来到汴梁城热闹的街道上。 若是以前,贾红线非常喜欢上元节的各种灯火,可是现在她对这些没什么感觉了。因为她晚上天天有电灯,哪还在意什么灯笼呢。 不过那个鳌山灯,还是值得看看去的。 鳌山灯,是朝廷扎的灯山。在每一个宫门外,朝廷都会扎一个灯山,上面各种各样的灯笼装饰挂的满满当当,让天下百姓来观赏。 这是官家与民同乐的体现。 这个灯山还是蛮漂亮的,作为女人,贾红线自然要去看看。 今天是上元节,又是全家出行,甚至连外室都带着,贾红线自然会摆足了大房的威风。 不过她也知道现在要适可而止。 自己给表哥吃药的事,瞒不住那么多姐妹,大家肯定都知道,她们一定背地里对自己多少会有埋怨——埋怨自己榨干了男人,所以今天她要低调点,得了便宜就别卖乖了。 不过她这个事方好音等人知道,李清照却不知道。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这让女词人忍不住兴致来了,她走到秦牧身边,央求着说道:“弟弟,今夜的上元美景,如此让人着迷,你不写几个字给姐姐吗?” 虽然李清照知道秦牧文采没有,只会偷诗。当日在大云顶上,李清照还因此教训了秦牧一番。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候他们什么关系?现在他们什么关系? 现在就算秦牧偷诗仙诗圣的文字,李清照都觉得是好的。只要是给奴家的就是好的!那是弟弟的心意。 秦牧万万没想到,自己又面临着麻烦的局面了。 一群莺莺燕燕跟在身边,本就成了路人注目的对象。总算是他这样的情况在大宋很常见,有钱人家哪个不是妻妾成群,所以还让他可以忍受。 但是要写诗,这东西,说实话秦牧根本就不想做。 他到现在已经偷了辛弃疾三首词了,难道还要再偷。 若是别的娘子提出这样的要求,秦牧也许笑笑就拒绝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李清照却不同。 一来她年纪大,这样被驳了面子,更加受不了,二来她身份毕竟是外室,自己更应该关照一些。 可是关照了李清照,就得罪了整个后宫——凭什么给她一个人写?我们也要。 这样就算秦牧搜遍古诗词也满足不了她们的愿望——哪有那么多针对上元节的佳句呢? 可是现在不写还真不行,李清照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月色下,就连那两桶油都看起来大了许多。 唉,写吧。秦牧随口吟道:“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春到人间人似玉,灯烧月下月如银。满街珠翠游村女,沸地笙歌赛社神。不展芳尊开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 这是唐伯虎的诗,肯定不会露馅。 听到秦牧真的为自己做了一首诗,而且这首诗还竟然有几分水平,不是抄的,这让李清照欢喜异常。 这首诗词,正应了今夜上元佳节的美景,而且词句不只是针对一个女人,而是都包括了,这样谁也不得罪。 弟弟真是大才!什么都会!她满意极了。 贾红线等人也觉得表哥还算有良心,没只为这个肥女人一个人写诗。那就饶他这次吧。 看到大家都面露喜色,秦牧总算暗地里送了一口气。 能对付一时是一时,对付过去再说。 可是没想到,他想淡化这件事情,却偏偏有那么不开眼的人凑上前来。 “好诗呀,好诗!” 说着话,旁边走过来一个人。秦牧一看,不认识。 汴梁城那么多人,他哪认识几个。 正在疑惑中,贾红线开口了:“鲁衙内,真是好巧。” 鲁瑜这些日子一直头疼同业要自己办的那件事。 让李纲参折家,自己哪有那么大脸面。这事绝对不能掺合。可是不掺合的话,那些小同业的确是快破产了,自己也不忍心干看着。 怎么办呢?想来想去,他决定直接找贾红线。 贾红线是宜家超级市场的掌柜的,如果她能手下留几分情面,未必大家不能讨一口饭吃。 只是贾红线是秦牧的女人,秦牧住在折府,鲁瑜不想跟折家有半点瓜葛,所以他一直没法接触到贾红线。 因为现在超级市场是不是重建,秦牧还没拿定主意,所以贾红线也就没怎么在外面露面。 鲁瑜焦急万分,这事真不能再拖延了,再拖下去,真有人要卖房子卖地了。 于是就在上元节,他抓住机会,借着秦牧吟诗的光景,硬凑了上来。 他没见过秦牧,但是他当然调查过贾红线的背景。在贾红线身边的男人,自然是秦少爷了。 “秦少爷,秦夫人,呃,还有众位夫人,”鲁瑜也没想到秦牧带着这么多女人,都让他差点不好称呼了:“真真是一首好诗啊。我观此诗,飘然不群,光焰万丈,真乃绝世之佳作也!” 听到这话,秦牧还没反应过来,李清照却抿嘴笑了。 这位鲁衙内真有意思。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这是韩愈夸李白杜甫的。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这是杜甫夸李白的。 怎么鲁衙内竟然用在了弟弟身上。这个真有点当不起了。不过呢,管他呢,反正夸弟弟就是好!这让李清照对鲁衙内有了一些好感。 秦牧没想到自己还遇到粉丝了。可是我也不认识你呀。 不过人家夸自己,而且红线看来和他认识,那不能失了礼数:“谬赞了。不敢当。” “当得当得,秦少爷,你可能不认识我。在下鲁瑜,是老鲁家木器店的东家。今夜偶然听到秦少爷这首上元诗,简直是欢喜的情不自禁。我挚爱诗词,却可恨没有秦少爷的才气,今日听到此诗,简直是三生有幸,不知可否让在下誊录一番,日后也好时常揣摩。” “……”这个人,秦牧都无语了。 他一听鲁瑜自报家门就知道,不用问,一定是找贾红线的。 汴梁的木器行都快被贾红线逼着集体自杀了,他们肯定会有反应——总不能一个个什么都不做的等死吧。 最近的木器行大打折,就是一种应对。只是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法,在秦牧看来根本不可取。 而且关键是,对方根本伤不了贾红线分毫。你们尽管打折,宜家超级市场的顾客还是排队到天明。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木器行的这些人如此愚蠢。这阵子盖世太保一直忙着搜集朝廷的情报,对商业上的事,林戈还真没在意。所以秦牧也不知道李维组织同业开了个大会,要针对自己行动。 现在鲁瑜突然跳出来,不用问,一定是要和自己好好谈谈了。 鲁瑜也知道,贾红线背靠的是折家,但她是有男人的,这件事最终还是要找她男人谈。 现在的机会再好不过,直接遇到正主了。自己必须把握住机会,一定要把事情谈妥当。 不论怎么说,也要让秦少爷赏同业一口饭吃。 看秦少爷这首诗写的挺有善心的,鲁衙内觉得秦牧怎么也应该给大伙留一条活路吧。 想到这里,鲁瑜不禁有点悲哀。 鲁家也是汴梁城里的世家,而且还是木器行的翘楚,可是现在怎么沦落到要跟人家讨饭的地步。 想起自己刚才那些奉承话,他觉得这简直就是在说:“少爷夫人行行好,赏我们一口两口的饭吃吧。” 若是鲁瑜手里提的不是花灯,而是一根破棍,那真是就更加应景了。 唉,这天下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木器行就沦落到这个地步。 这个秦少爷,难道是魔鬼不成? 鲁瑜虽然性格比较懦弱,可是为人却很精细。贾红线背后的事情,他也打探的八九不离十。他还去过吴家庄,见识过那里的不同。 他看不透吴家庄的一切,总觉得是那么怪异,所以连带的,看着秦牧也如看着妖魔一般。 这个人,到底肯不肯发发善心呢? ------------ 第三百三十一章 MY ALL 宣和五年的上元节大异从前。 每年的这个时候,衙内们最热衷的地方就是汴梁城的街道。街道上充满了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白衣飘飘,月色火光下,只如嫦娥下凡,让人心动不已。 衙内们一个个的在人群中穿梭,好像河里的鱼,在女人的海洋中到处乱窜。 不过今日,这个上元节的夜晚,他们哪都不去,全都聚集到了樊楼。 因为今夜,少女时代要推出新歌,以回馈粉丝们一直以来的厚爱。 秦牧带着众位娘子已经过完了“桥”,满足了大家对未来的美好心愿,又看过了鳌山灯,正准备去樊楼,这时候遇到鲁瑜,而且这位衙内显然要跟自己长谈,这可如何是好。 自己可是答应了少女时代去捧她们的场。 这不仅仅是对少女时代的承诺,也是对穆南行的安慰。因为她要准备今晚这场大秀,所以都没能跟在秦牧身边“过桥”。 可是面对鲁衙内,一张诚恳还略带恳求的面孔,秦牧还真狠不下这个心拒绝。 他来这个时空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有着不符合他身份的善良。 鲁瑜眼内有一种无奈,还有一种茫然的渴望。想着刚才鲁衙内笨拙的吹捧,秦牧不忍心推搪掉这样一个人。 “鲁衙内,跟我来吧,我们去樊楼好好谈谈。” 今夜的樊楼,宛如梦幻世界。 穆南行为秦牧出力甚多,却从来不向秦牧要求半点。这方面李清照都比不了穆南行,她背着贾红线还偷偷要了好多家具。秦牧觉得自己一定要为穆南行做点什么,这才能心安。 所以他参考后世各种晚会的会场布置,把樊楼装点一新。 虽然秦牧在樊楼不安装电灯,省的引来意外的麻烦,可是因为有了煤油,再有了玻璃,就可以做出各式各样的灯火效果。 再加上舞台上的一套镜子组合,更让气氛变得似梦迷离,亦真亦假不可分辨。 少女时代依然火热京城,不过几首歌翻来覆去唱了这么久,也该出新歌了。借着今年的上元节,秦牧给少女时代了一首全新的歌曲:MY ALL。 这是亚洲天后滨崎步在中国最受欢迎的一首歌,秦牧原来性格比较孤僻,一直没怎么听过滨崎步,直到有一天偶然听到这一首MY ALL,突然就被感动了。 作为歌手,而且是享誉亚洲的天后,滨崎步在巅峰时刻突然患上了内耳性突发失聪,就是聋了! 一个歌手失去了听觉,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简直就如世界崩溃一般。 可是滨崎步历尽劫难,还是顽强的走了过来。这一首MY ALL唱尽了她的心情。 这一首歌,感动了自己,秦牧相信,一样会感动别人。 秦牧来的时候,樊楼里面早就挤得满满当当了。他是从侧门顺着专用通道来到了二楼的雅间——这是他习惯的位置,穆南行特意给情郎保留的。 她今夜心里一直有些忐忑,不是怕演出不成功,而是怕秦牧不来。毕竟今夜是上元节,他还有一大家子。 秦牧的按时出现,让穆南行眉间那一丝阴霾彻底散去。她眼角含春,唇边带笑,亲自服侍情郎坐好,然后装作不经意的望了望秦牧。 对于鲁瑜的意外跟来,穆南行没有想到。不过既然跟在情郎身边,那肯定是有事情。怎么招呼他,要看秦牧的意思。 秦牧不动声色的点点头。穆南行明白,于是请鲁瑜坐在客位,然后退过一边不再说话。 鲁瑜也是樊楼的常客,但是他真不知道穆南行和秦牧关系这么密切。 今晚的樊楼,一票难求,黑市上票价已经炒到面值的百倍,依然是有价无市。 以鲁衙内的地位,都搞不到一张票,可见今晚樊楼的火热。 他知道秦牧是折家女婿,可是秦牧一直住在折府里面,这就是上门女婿。上门女婿在本时空根本没有地位。鲁瑜一直以来,就是把秦牧看作折家的一个下人,类似林戈的地位。 如果让他选择交涉的对象,他一定会选择折可存,或者折可求,哪可能选择秦牧。 只是因为现在鲁瑜不敢和折家真正的主事人接触,所以退而求其次选择的秦牧。不过他没想到秦牧有这样的实力,竟然在今夜的樊楼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这让鲁瑜对秦牧的地位高看了不知多少倍,同时更加的想求着对方给同业们留一口饭吃。 看来只要秦少爷点头,这件事就可行,同业们就有救。 “秦少爷,”鲁瑜等不及的就要说话。 “鲁衙内,不急。上元佳节,不可辜负。”秦牧拦住了鲁瑜。 他靠在窗边,望着舞台上光线变幻中如仙子一般的三位姑娘,心理突然莫名的升起一份感动。 宣和二年,他偶然来到这个时空。一开始,他只想赚点钱,让自己有限的余生过得富足。可是随着柜子的现身,他明白到自己的身世,也确定下自己的目标,就是不顾一切的完成统一大业,好延续自己的生命。 为了这个目标,他没日没夜,没黑没白的工作着,几乎已经忘却了什么才是生活。 这个时空的一切,就好像一个庞大无比的系统,每时每刻,他都在不停的搭建调试。自己有多久不曾听过音乐了?秦牧发现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难道这就是自己的人生吗?似乎不应该如此吧。秦牧第一次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犯了一个错误。 音乐响起,熟悉的旋律,温暖的感觉,瞬间包围了秦牧。 不只是秦牧,整个樊楼随着音乐响起,似乎都有了生命。 “究竟有多长的时间,我们曾一起度过。 究竟历经多少距离,我们曾一路走过。 我们至今为止所留下的,虽不完美却闪闪发光。” 今天的三人组都是一袭白衣。一件雪白的衬衫,让水桥舞瞬间化身为高校女神,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不但让台下的粉丝们为之疯狂,就连秦牧都一时无法分辨,这里是千年前的樊楼,还是十年前的校园。 “曾经历过的全都是快乐与开心的事, 虽然我不敢这样说,但我们并非孤单一人。 我想让你看见梦想,永无止尽永不磨灭。 渴望让你拥有那样的梦想。那就是我的愿望!” 酢乙女爱是一件可爱的白色T恤,配置一双黑色长筒袜,今夜显得更加美丽。 “我从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到了现在我可以说出口。 我们无论何时都全力以赴,一路奋战到底。 痛苦难抑的夜晚与情何以堪的岁月,说实话都曾经有过。 但是我们并不孤单!” 灰原哀白底蓝边的水手服,蓝色的短裙,再加上一双精致的皮靴,简直就如二次元动画中的人物活起来一般。 这怎么能不让众人着迷,让樊楼疯狂。 这一首MY ALL是滨崎步特意写给粉丝的歌曲。歌词的字里行间,充满着一种感谢上天,感谢人生,感谢一切的感激之情。 这是对生活的最大赞美,对未来的最美希望。 “无论会发生什麽事,我会用拥有的一切。 去永远守护著你,我从不曾有过一丝后悔。 到了现在我可以说出口,我们无论何时都全力以赴。 一路奋战到底!” 这是一首对命运的赞美诗,让生命中每时每刻,都充满着无穷的希望。 在这个宣和五年的上元佳节,少女时代给每一个人都注入了魔力,他们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仿佛获得了新生一般。 三人组在镜子中化为万千少女,每一个都那么青春,每一个都那么美丽,每一个,都让人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希望。 秦牧心里突然一阵绞痛。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姜月奴连忙靠近情郎,关心的问道:“秦郎,怎么不舒服吗?” 秦牧摇了摇头,马上就恢复了平静。 他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变得如此冷血,竟然想用汴梁万千百姓的性命,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纵然让靖康耻按照历史原有的轨迹发生,可以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可以让自己争取到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统一这片土地。 可是那样要付出的,是无数大宋百姓的生命。 这不只是汴梁城内的百姓的生命。在金兵打到汴梁城下之前,他们一路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可以说除了江南还能偏安之外,剩下的地方,几乎全被屠戮一遍。 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都被金兵的铁蹄践踏过。 自己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那是无数的水桥舞,酢乙女爱,灰原哀,那是无数的吴家庄百姓,他们的命,就不是命吗? 自己的一条命,难道要用这么多条命来换吗? 自己来到这个时空,只是为了能多活几十年吗? 自己何时变得如此市侩,何时变得如此冷漠。 秦牧的双手越攥越紧,他不能允许自己是这样的人,他不可以接受现在的自己。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若说这个世间有一个人能做到这点,那无疑这个人只能是自己。 这是自己的责任,自己绝不能逃避! “我可以看见你的笑容,惹人怜爱眩目耀眼。 为了看见那份笑颜,是我活在当下的意义。 我可以感觉到你的爱,强而有力无比温暖。 这份无价的爱情,我会用全身心去体会。 我想要去守护你,无论会发生什麽事。 我会用拥有的一切,去永远守护著你……” 这个时空,我将用我的全部,永远将你守护! 在宣和五年的上元节,秦牧立下誓言! ------------ 第三百三十二章 秦牧和鲁瑜的会谈 见到男人要和客人谈事了,穆南行吩咐摆好各色瓜果,香烟,火柴,茶水,然后就招呼姐妹们来到自己的房间——男人谈事,女人退避。 贾红线虽然还想在旁边听听,不过穆南行牵了一下她的衣袖,她也就明白了。这时候不能打搅表哥。 不过她实在是不愿意现在和姐妹们单独在一起,因为没有秦牧在场的话,她清楚自己要面对什么。 果然,还没等坐稳,折美凤就说话了:“大姐,我虽然是妹妹,可是也不得不说一句,是药三分毒。咱们姐妹这么多,说句不害臊的话,姐夫也不是铁打的,怕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贾红线脸上一红。喂秦牧吃药这件事,的确是拿不上台面的。知道的是明白自己着急要儿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贪图享乐。 不过这两件事其实也是一回事,想掰扯也掰扯不开。 “美凤妹妹,这个药是许神医给的。你也知道,现在天下最好的中医,就是许神医了。他给的药,总不会有坏处。”贾红线也明白中西医的区别。 说着话,她不由得望向了方好音。这方面方好音有发言权,就看这个狐狸精拉不拉自己一把了。 “大姐,你知道表哥给赵佶的那个小蓝药丸吧?”这样情况下,方好音不能不说话了:“那是华国的***,比许郎中给你的药,肯定效果明显的多,可是姐夫从来自己不用,也没给别人用。” 在座的,只有李清照不了解这个。她开始还安心坐在一边听,可是听着听着,就动心了。 怎么,贾红线还给弟弟下药了。这个,我也要啊。好事不能可着你一个人。 “好音妹妹,那个药丸,很有用吗?”李清照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 她年纪在这群女人中最大,所以李清照比贾红线更渴望要一个孩子。 “李姐姐,你想什么呢。”折美鸾顿时来气了。美凤都说了是药三分毒,你还打听。难不成不是你的东西就不珍惜,非要往死里用不成? “我没想什么,我就是担心弟弟的身体。”李清照连忙摆手辩解。 “担心秦郎,你就别打听这些。”姜月奴也不满意,只是她不好明着对贾红线发火,所以调转枪口,指向了李清照:“若是秦郎被你折腾病了,我看你怎么担得起这个罪过。” 对于姜月奴的指桑骂槐,贾红线心知肚明。不过这件事的确是自己多少有点错误,反正这个月自己癸水该来没来,怕不是已经怀上表哥的孩子了吧,所以干脆大方的服个软算了。 以后那个药,谁也不许用了。 她正要开口,却被余里衍拦住了。 辽国公主可不想被贾红线占了便宜。你用过了然后不让别人用,那我岂不是吃了大亏。 余里衍生在帝王家,对血脉,对子嗣传承,更有着远超姐妹的觉悟。 “诸位姐姐,”余里衍是姐妹中最小的一个:“是药三分毒不假。可是大姐给姐夫吃的不是药,是补品。难道人参鹿茸也算是药吗?如果人参鹿茸都算药,那么大米小麦不也一样是药?我们每天吃也没见有毒,而且不吃还会饿死。” 是药三分毒这句话是折美凤说的,如今见自己的好姐妹不但不帮着自己,反倒胡搅蛮缠胡说八道。折美凤也怒了。 你和大姐是不是一伙的呀?别是晚上一起给姐夫灌药的吧。这阵子就你们俩在汴梁,难道你也分润了一番? 随着余里衍的开口,就好像火星掉进滚油,房间里顿时炸开了一样,莺莺燕燕吵做一团。 幸亏秦牧不在这里,否则这次不用穆南行揍他,他直接就跳窗户逃跑了。 还好他借着鲁衙内躲过了一劫。 秦牧完全不知道后宫里各种狗屁倒灶的乱事,现在他正和鲁瑜认真的谈着。 鲁瑜没想到秦牧会给他这样一个答案,一时之间,鲁衙内都蒙圈了。他很是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在做梦,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呢。这样的好事,怎么会掉在木器行同业身上呢?平日里也没见他们多虔诚的烧香拜佛。而且,大部分人还想把人家的超级市场砸了。 还有那把火,鲁瑜一直都没敢提。他私心以为,一定是木器行的哪位同业干的。 又烧人家的店,又要人给自己活路。这件事的确是太不要脸了。所以鲁瑜才内心无比惭愧,可是又不能不来求人,这让鲁衙内完全失去了往日的风度,整个人患得患失,好像得了失魂症一般。 他在秦牧面前,也说不出来什么,翻来覆去只是一个意思,就是请秦牧看在大家都是同行的份上,给同业一条活路。 至于如何给活路,鲁衙内到不是没有想法。他请求秦牧把宜家超级市场的家具提高售价,让售价高过同行的家具,这样大家都有饭吃。 鲁瑜觉得自己这个提议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也去尝试过新款家具,通过个人的感受,他明白这些新家具的确是比老款家具强的多。 不论舒适性还是方便性,老款家具完全没得比。 既然如此,那你应该卖高价呀。你卖多高都会有人买的,怎么能卖的比我们还低呢? 其实这也是鲁瑜完全不知道宜家超级市场内情的原因。这个市场本来就不在秦牧的计划之内,是他为了给贾红线擦屁股搞出来的东西。 而秦牧的潜意识里面,一直有造福本时空百姓这么一个心思,只是当时秦牧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个心,他只是下意识的根据百姓的收入来定价格。 这无疑就打破了本时空的规矩。 大宋的家具,销售的对象不包括百姓。草根一群,买什么家具。在木器行的商家看来,或者就本时空的所有人看来,家具都不是生活用品,而是奢侈品。 这个道理,秦牧开始不明白。但是他现在明白了。 其实家具作为生活用品的普及,还真是到了二十一世纪才逐渐成了气候。 这倒不是说二十世纪没有家具,而是那时候家具价格很高。 那时候,就是到了八十年代,一个人结婚,还是城里人,不是农村人,要的彩礼里面会有一项,叫多少多少条腿! 这可不是猪腿人腿,而是家具的腿。 一个桌子四条腿,一个柜子也是四条腿,大部分人会要二十四条腿,还有要价高的,就是三十二,三十六这样。 其实这个真不多。我们可以算一算。一张桌子,四把椅子,就二十条腿了。 一个大衣柜,一个梳妆台,一张婚床,就十二条腿。 由此可见,家具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就是到后世八十年代,还是属于大件的。一般家庭也就是子女成亲才会勒紧裤腰带,或者节省或者借钱,买那么一套。 而秦牧生活的时期,工业大发展,家具已经不算是什么特别大的开销了。所以秦牧的定价,是以二十一世纪的情况来的。 这样就和本时空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冲突。 你的家具好用不说,还那么便宜,一户人家半年一年的收入就能买一整套,这等于直接打崩了本时空的家具行业。 这和近卫团用大炮洗地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彻底的摧毁。 因为手工业的制作,必然是价高量少,而大工业生产,一定是量大价低。 所以在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下,本时空的家具行根本没有活路。如果有活路,后世也不会没有一家手工家具作坊留下来。要知道后世的人口可多多了,市场也大的多。 现在鲁瑜请秦牧给同业一条活路,这让秦牧不得不陷入了思考。 他从桌上拿起万宝路,抽出一颗递给鲁衙内。 鲁瑜连忙身体前倾,双手接过来。这让秦牧对鲁衙内更添一份好感。 在这种商业谈判场合,双手接人家的东西,算是一个起码的礼节。在这点上,鲁瑜有点接轨后世,没有本时空衙内的跋扈。 秦牧亲手划着火柴,替鲁瑜点上。 鲁瑜坐回身子,深深的吸了一口。 万宝路呀,果然不同凡响。 随着府州卷烟厂的投产,香烟的供应量一下子极大的提升了,这样就让烟民的数量急剧扩大。 鲁瑜虽然不跟风,但是作为衙内,也不会落后。他基本上算是第二批烟民,紧跟着蔡鞗朱壕那些人。 香烟,一般人只要开始抽就很难戒掉。何况本时空也没有戒烟的概念,所以鲁衙内早就每天喷云吐雾了。只是他从没抽过万宝路。 万宝路,不知是被谁起了个别名:皇烟。皇上的享受,市面上没卖的。只有一些有关系的人,手里才会有万宝路。 如今衙内圈里面,能拿出一盒万宝路,比你家有金山银山都牛的多。 鲁瑜三十出头,已经不混年轻的衙内圈了,所以他还真没抽过皇烟。 这一口下去,真没让他失望。那味道,硬是不同——当然了,后世的软中华。 这让鲁瑜对秦牧的认识更深刻了一分。能拿得出万宝路的,都不是凡人。 因为现在汴梁有四个牌子的烟在市场上销售,其中三个牌子都是府州出来的,而府州就是折家的老窝。 所以虽然他听说万宝路就是吴家庄出产的,可是下意识的认为那也属于折家。 本时空的人对身份有着根深蒂固的认识。秦牧怎么说都是入赘折家,其地位也就比下人高不了多少。这个概念,鲁瑜也一时半会不能彻底扭转过来。 “鲁衙内,”秦牧经过一番仔细的思考,终于开口了:“你说让我给木器行同业留一口饭,这个我可以答应你。” 鲁瑜一听这话,简直差点坐不住椅子。他本以为自己不论怎么苦苦哀求,对方都不会松口呢。毕竟独霸一个行业,是每个商家都有的想法。 李维在同业大会上的那番话,别人或许听不出他背后的含义,可是鲁衙内怎么能不明白。他性格软弱是软弱,但是人可不傻。 这摆明了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 表面上是带领大家打败外人,可实际上,不管这场战争输赢如何,只要大家一借李维的钱,自己的产业肯定就保不住了。 可以说不论别家输赢,李维肯定是稳赢的。 正因为鲁瑜明白这点,所以他才更加着急。如果李维把人家的店都抢走了,那岂不是绝了同业的生路? 鲁瑜为了同业的一家老小,才舍下一张脸来求秦牧。可是他没想到秦牧竟然一口答应下来。 这简直是活菩萨啊! 见到鲁瑜喜形于色,秦牧摆手说道:“鲁衙内,你先别忙开心,我还有话。” “秦少爷请讲!” “是这样。我答应给大家一条活路不假,可是却不是按你说的,提高我的产品售价。这个绝对不行。” 秦牧这句话好像兜头一瓢凉水,浇醒了鲁瑜。 不提高价格,我们不还是死吗?就是因为你的商品价格低,我们才没的活路,只有打折。 可是再打折下去,同业的店铺就全归了李家了。 这可不行。 想到这里,鲁瑜一咬牙,说道:“秦少爷,怕是你还不清楚木器行的事。今天我豁出去了,就给秦少爷讲讲。” 说着话,鲁瑜就把这些日子以来木器行发生的种种事情,无论大小,也不管好坏,都一五一十的讲给了秦牧知道。 既然要让人饶命,那自己态度就要诚恳。鲁瑜很有这个觉悟。不这样又怎么样呢?如果秦牧不松口,同业一定是死。 秦牧没想到汴梁木器行打折销售的背后,竟然有着李维的推手。 李家这两位,可是够狠的! 秦牧来自后世,拜资讯发达所致,他虽然没做过生意,但是这样的商场斗争,还真知道的不少。 他一听就明白了李维的打算。果然不愧和李纲是兄弟,兄弟俩都是奔着要人命去的。 这样一来,这件事不但是商业斗争,还牵扯到了朝廷争斗。秦牧不得不更加慎重。 他皱眉想了片刻,说道:“鲁衙内,有饭大家吃,是我一贯的主张。我不同意你的办法,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鲁瑜一愣。秦牧这话什么意思?既然你说有饭大家吃,那你不降价,我们岂不是就没饭吃了!这多简单的道理呀。 不过这么简单的道理,对方这样问自己,显然不是那么回事。莫非这里还有什么玄机不成? 好在秦牧也没准备听他的答案。 “鲁衙内,我如果提高了价格,木器行的同业肯定是有一口饭吃,这个不假。可是我说的大家,不只是木器行这些人,难道那些买家具的客人就不是人了吗?我提高了价格,许多人就又买不起家具了。难道这就应该?” “这个……”鲁瑜顿时被问住了。他考虑问题的角度,只是木器行这些同业。什么时候客人也归自己考虑了?他们有没有家具用,和我们无关啊。 一个人,站立的高度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完全不同。 刚才秦牧立下誓言,要用自己的全部去守护这个时空,那么让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也是自己的责任。 他可以提高家具价格,高到超过老款家具,这样木器行的生意就能继续做下去了。 可是他如果这样子做,就把汴梁的百姓立刻打回从前。那自己来这时空干嘛? 所以秦牧绝不能这样做。只是这些道理,是没办法,也没必要,现在就和鲁瑜说明白。 “鲁衙内,长江后浪推前浪,浮事新人换旧人。新款家具的好处,相信你也明白。新生的事物,而且是美好的事物,如果你想要把它推倒,让它毁灭,这是一种绝对错误的做法。” 鲁瑜不由自主的点点头。秦牧说的对。相比新家具来说,旧家具真是全面的落后了。就别说汴梁百姓,即使自己也喜欢用新家具。这样的家具,换了是在自己手里,那也一定是希望全天下人都用上新家具的。 “新生事物,或者说这个新家具,是不可阻挡的,也不能阻挡。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就要以同业一个一个饿死为代价,我看也不应该。” 鲁瑜迷惑了。看秦少爷的意思,又要推广新家具,又要给同业一个活路。这不是矛盾吗?这怎么做得到? “鲁衙内,我这里有一个初步的计划,不但不会饿死同业,反倒会让木器行越变越好,大伙越赚越多。” 什么,天下间还有这样的好事? 鲁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几乎要蹦了起来。 秦少爷,快讲! 不说我就小拳拳打死你噢——当然,鲁瑜不会这么恶心。这只是作者略微表现一下他的迫切心情,呵呵! (群号 981934549,欢迎读者加群讨论) ------------ 第三百三十三章 秦牧对木器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鲁衙内,我要问你一个问题。对于家具,你认为是奢侈品还是生活用品?” 奢侈品?生活用品?这俩词鲁瑜都明白,可是却无法把这俩词和家具联系起来。 家具,也奢侈啊。一般百姓哪里买得起。 可是,它也是生活用品,不是神像一般摆在那里只能看,而是可以用的。 秦牧马上发现了自己的失误。在本时空,这个问题的确让鲁瑜无法回答。因为他下意识的会以为百姓不需要家具。 “这样,鲁衙内,你认为百姓,比如马行街上挑着担子的卖花郎,他需不需要家具?比如一张桌,一张床,一把椅子。” “这个……”鲁瑜陷入了思考。 他家的木器店是汴梁最好的木器店,一直以来,根本就不可能有卖花郎进来买家具。这不是开玩笑吗。就好像后世的劳力士钟表店,一个打工仔进去干嘛?找被藐视的存在感吗? 别说鲁瑜只是东家,不是掌柜,就算他是掌柜,他也不会在自家店铺里面看到卖花郎。 这问题,他还真的要好好想一想。 卖花郎需不需要睡觉?当然,但是他家里有炕啊。 他需不需要吃饭?当然,但是端着碗哪里不能吃?一定需要桌椅板凳吗? “秦少爷,若是卖花郎吗,如果我们给他一张床,他肯定就要。可是没有这张床,汴梁的卖花郎一样几十年过来了。这个……” “……”鲁瑜的一番话,差点把秦牧给憋回去。 俩人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 “鲁衙内,我再换一种说法。现在有两种赚钱的模式,一种是你可以从一个人身上赚十贯,记住,只是一个人;另一种是你可以从十个人身上,每人赚一贯。是在同一段时间内。你选择哪种?” “我选择后一种。” 鲁瑜没有半点犹豫,立刻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为什么?”鲁瑜选择的这样快,到让秦牧有点奇怪。因为他给出的两个模式,赚的钱是一样多的。他本以为鲁瑜会犹豫一阵。 “从一个人身上赚十贯,这样对客人对商家,都是一种比较耗费精力的交易。而从一个人身上赚一贯,交易难度就会降低许多,花费时间也短。这样本金就可以流通起来,对铺子是很有利的。” 同样都是赚十贯钱,如果只做一笔,难度大,压本钱。而分成十笔的话,就会迅速回笼资金,让钱流转起来。这才是做生意的道理。 木器行为什么打折也要做生意?因为没有银钱的流动,真的是等死。哪怕赔本卖,也能收回点资金好让铺子能暂时运行下去。 “那这样就好说了。现在旧款的家具,也就是木器行同业的家具,就我的了解来说,卖的很贵,利润很高,就好像要从一个人身上赚十贯一样。我的计划,是要把价格降下来,分开十笔来做,降低单笔的利润,扩大销量。” 一听这话,鲁瑜连忙摇头道:“秦少爷,这件事可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如果要做成十笔交易,那就要有十件货。就是原来做一件家具的时间,要做出十件来。这样子,真的是杀了那些木匠也做不到呀!” 薄利多销的道理,鲁瑜怎么会不懂。可是限于现在的工业水平——就是没有真正的工业,根本无法做到机械化生产。一切只靠工匠的手艺,根本无法扩大规模。 既然无法扩大,那秦少爷这话不就是白说了吗。道理我也懂,可是做不到啊! “鲁衙内,你做不到,我知道,但是我能帮你,帮诸位同行做到。” “什么?你帮我?难道你……” 鲁瑜听到这话,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担心。 难道秦牧是另一个李维,看上了我们的店铺了?如果是这样的话 ,自己绝不能答应! “鲁衙内,你想多了。”秦牧立刻明白了鲁瑜的担心:“我对你,以及诸位的店铺,根本不在意。这样吧,我先说说我现在面临的困难。” “……”怎么,秦少爷还有困难吗?难道是要从新盖那个超级市场缺少人手? “不是那个超级市场的事。”秦牧看透了鲁瑜的心思:“我现在缺人手。” 秦牧的确是缺人手。因为宜家的家具,是拼装的,就好像后世的乐高玩具一般,在出厂时候全是零件,要到客户的家里现场组装。 这个活,本时空没人能会。不说家具都是全新款式,就是这个模式大宋也没有。 家具都是整体买回家的,甚至更大件的家具,就直接在客人的府里做,省的进不去院门。 秦牧也无法改变这个情况,所以他只能在吴家庄培训组装工人。 吴家庄的人力已经被压榨到极限了,而汴梁客户众多,这个组装工人的需求很大。 这些人,都是经过工厂锻炼的,如果只是用来安装家具,实在是浪费。这不但浪费了人力,还拉低了生产效率。任英需要更多的工人来给他干活。他对于秦牧把有经验的工人大批派出去,也是很无奈的。 原来秦牧根本没想这些,他的心思全在钢铁厂上。说白了,就是汴梁的百姓,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根本就意识到这点。 可是这个上元节,不知是什么触动了他的内心最深处,在这个时刻,秦牧已经超越了钢铁厂,超越了他所占有的一切地盘。 秦牧的目光所及,不再是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一个个符号,而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说实话,秦牧在最初设计自己的战略时候,根本就没把汴梁城里面的百姓当人。那时候他一心只想着柜子给出的任务,全力在拯救自己的小命,哪还有心思想别的。 可是现在,他对自己性命的关心,不知不觉被放到了后面。 汴梁的百姓,天下的百姓,都不再是冷冰冰的符号,而是自己要用尽全力去守护的,一个一个真实的人,所以他自然就把木器行的人也当人看待了。 既然是人,也就是劳动力。 本时空的木器行都是手工业,而且大多数是前店后厂。前面卖家具,后面做家具。他们不但有着一批工匠,还有着大量的原料。 这些东西,如果自己不出手,就全会变成沉没成本。这是一个后世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工匠和原料以及店铺,等等的一切,如果算作成本的话,它已经无法带来半点利润了。所以这就是沉没成本。 但是如果自己出手,就能盘活这些成本,让沉没成本变成宝贵的资产,同时带来可观的利润。 秦牧的计划是,让木器行整体都参与到新款家具的产供销链条中。 从原料,到店铺,到销售,到安装。这其实都是自己所欠缺的,而这些,恰恰是木器行能提供的。 木器行本身就是做家具的,他们存着大量的木料,依靠他们自己的能力,完全不能短时间消化掉。可是有仙鹤家具厂,这个完全现代化的工厂,就能吃下这一切,然后马上变成一件件的家具,返回市场,流通到客户手里,带回利润,从而开始下一个循环。 各家的店铺,天然就是各个销售网点,而那些掌柜和伙计,一样做原来的工作,只是改卖新家具。 最主要的是那些工匠。他们本身就有技术,只要经过简单培训,就完全可以胜任上门安装的工作。 而这样就能把自己的安装队解放出来,回到工厂里面,这样又大幅度的提升了家具的产量。 这是一个多赢的解决办法。这其中,没有人有损失,反而因为秦牧把沉没成本改变了性质,成为一股有益的助力和投资,让以仙鹤家具厂为核心的家具产业,大幅度的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样不但能让木器行回到甚至超越原来的境界,而且还会让汴梁,甚至天下的百姓,能得到更多的家具,极大提升百姓的生活质量,同时仙鹤家具厂的利润也会大幅提升。 鲁瑜已经听傻了。 怎么,生意还能这么做吗?这么赚钱的生意,秦少爷愿意拿出来给大家一起做。这也太善良了。 换了是自己,有这个心吗?鲁瑜扪心自问,好像自己还真没有。 但是这还真不能说鲁瑜不善良。他已经够善良的了,为了不相干的同业,舍了自己的脸面来求一个折家的上门女婿。 鲁瑜的问题在于他是本时空的人,他没有工业化的概念。 这个解决办法的核心,是工业化无尽的潜能。 在鲁瑜的头脑中,他无法想到家具的产能会暴增。一个店,工匠就那么多,十天做一件就是十天做一件,你给他多少钱,也不能十天做两件出来。 但是仙鹤家具厂可以。因为人手的原因,目前家具厂的工作量远远没有饱和。而且任员外毕竟不是干家具的,他采购来的原材料,做火柴肯定没问题,但是做家具, 未必都合适。 这也是制约产能的一个方面。 现在秦牧把整个木器行整合进自己的系统,这样不但能利用其现有资源,还能利用到潜在的资源。 木器行的人当然知道去哪买,买哪些木头。 秦牧这时候突然发现一件他根本不曾想到的情况。 本来,他以为自己一旦心怀大宋的百姓,自己要付出的肯定更多,得到的肯定要减少。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自己真的站在全天下的高度思考问题,不但自己所得一点没减少,反倒多出很多,而且事情似乎能做的更顺畅。 真是一个极为意外的收获。这让秦牧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鲁瑜看在眼里,心里更是惊讶。原来秦少爷是真心实意的帮着诸位同业。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呢? 他怎么会是折家的一个上门女婿呢? 以他的才华,就算考个功名都不在话下啊! 鲁瑜几乎是晕着走出了樊楼,走回了家里。若不是现在天色已经太晚,他都想马上召开同业大会,把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告诉大家,让大家宽心,我们木器行有救了。 不但是有救了,而且还能赢来全新的一个发展! 我们要让全汴梁的人——就连卖花郎,都用上新式家具! 这个汴梁,要在秦少爷的带领下,在我们木器行全体同业的努力下,彻底改变模样! ------------ 第三百三十四章 任武来到吴家庄 秦牧很担心贾红线不会认可自己的计划,毕竟这个家具厂,这个宜家超级市场,这一切,都是她辛辛苦苦搞出来的,现在突然拉进来这么多人,怕贾红线一时半会想不明白。 可是没想到,贾红线想都没想就点头了。这可是她的心血,怎么似乎她根本就不在意了呢? 秦牧哪知道现在贾红线的心情。 什么仙鹤百灵的,都不如我的肚子重要。到现在她癸水没来,早让贾红线乐的找不到北了。她哪还有心在乎家具,她只想赶紧去找许神医给自己看看,到底是不是有了秦牧的孩子,而且最好告诉自己怀的是男孩。 那不就是要生个太子出来了?自己岂不就是名正言顺的皇后了! 比起这个,家具厂什么都不算。 贾红线着急赶回吴家庄,可是她却不知道,吴家庄这时候正罕见的有着一丝骚乱。 吴家庄最早是任潇潇的地盘,即使到现在,吴家庄,吴家大院,依然是任潇潇的。只是任潇潇几乎不回来了,就算是夏粮秋粮,也都一概丢给了秦牧去管。 可是不管她回来不回来,吴家庄都是她的。 吴家庄既然姓“任”,就是任家的产业,任武自然要来看一看。 出门多年,回来之后他第一时间去了汴梁,先要摸摸京城的情况。可是没想到情况没摸到,却赶上了王黼罢相。 这在朝堂来说,是天大的事情。宰相是百官之首,他被官家给免了职,这一定是朝廷上出了大问题。 任武来到汴梁,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君子不立危墙,这时候的最佳对策是远离是非之地。所以任武立刻就从东京国子监撤了。 汴梁都不待了,他直接回了韩城。这里才是最佳的落脚地。离京城不远,方便得到最新消息,又不至于被牵连进去。 不过既然回家了,暂时不去汴梁,父子俩就可以好好的聊一聊了。之前任员外一直没找到机会和二儿子好好谈谈话——任武一回家,几乎没耽误就直接奔了汴梁。 任家的发展可以说一日千里,如今的任员外,早就不是当日那个乡下土财主了。 凭借火柴和各种全新的商品,任若虚如今在汴梁城里面也是一号人物。 不说任员外本人,就说任家的宅子里面,就完全不同以前。 玻璃窗,新家具,近水楼台先得月,任英就负责这些,自然自己家里先用上了。 任员外目前唯一的遗憾是家里没有拉电,也就没电灯用。虽然现在家里早就不用蜡烛,而是用上了煤油灯,可是这还是一点火头而已,比起电灯,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这点他觉得自己还比不上李小娥的寡妇酒馆——酒馆都有电灯。 任武对家里的变化也很好奇,不过好奇归好奇,他却不觉得有多稀罕。这些都是“术”,不是“道”,匠人的玩意而已。他们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任家老二是有大志向的,王黼的昨天,才是他的目标。任武任仲山,是立志要成为大宋宰相的人! 九河我吞,浮云我决,天下都在我的掌握,即使皇上,也可以退到一边,一切听我的就好。 任武认为,皇上应该是退居幕后,安心享受。你哪里会治理天下,这是我这样满腹经纶的大儒才能干的事。 应天府学院的学子,就有这个志气。 目标是远大的,可是现实还是很残酷的。别说当宰相了,任武就连官场都没踏进去。现在他还只是个太学生。不过这并不耽误他开始管理天下。 天下可大可小。大的还没轮到我管,那小的也可以拿来先练练手。 而最佳的练手地点,无疑就是吴家庄——这是他家的产业。 这点也怪任员外,他这几年和任武的交流全靠书信。以任员外的精明,自然不会在文字里面落下什么把柄,所以对吴家庄的情况基本是一笔带过。就说那是咱家产业,赚钱了。 任武一开始不知道自家产业有多赚钱,可是这次去了汴梁之后,他看到了汴梁城里所有最受追捧的商品全是吴家庄出的,这才明白自家的作坊多厉害,老爹和兄弟多能干。 作为大宋未来的宰相,任武自然要对自己的产业摸摸底——他就是有这个觉悟,任家的一切,以后全靠我。 吴家庄早就迥异于大宋的所有村庄了。经过秦牧的精心设计,吴家庄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小小的集镇,而且是工业密集型的。 工业首重秩序,就好像秦牧那个在建的钢铁厂,一个环节的错误,就会导致整个厂子的停产。 吴家庄正是有着这样的一种亘古以来前所未有的秩序,这一点也是经过这两年不断的生产生活,加上必不可少的暴力措施,才养成的。 这块土地上,如今没有一个闲人。每个人都在为秦牧的事业,为吴家庄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就连老人都被动员了起来,只要还能干活的,那就来环卫队上班吧。 拿个扫帚打扫卫生总会吧。实在不行,还能看着人,别让人乱扔烟头。 任武来到吴家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种无法言说的难受。 他是大宋的太学生,还是应天府学院的学生,是南京国子监出来的,现在来到一个小小的村庄,怎么竟然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呢? 这就好像六七十年代的清华大学毕业生,来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山村,本以为会受到村民看神仙一样的仰视,可是没想到别说仰视了,连鄙视都不存在。 环卫工就安心扫大街,只要你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我是不会理你的。 这让任武心中恼怒异常。这群村民,也太没见识了。难道不知道你们眼前是谁?不知道未来的宰相正站在你们面前吗? “潇潇的家在哪?”任武觉得这样不行,这样无法方便的视察任家的产业,他准备先去找妹妹。 有家丁来过吴家庄——任员外自然不能让任武一个人来,可是他自己也每天忙的不得了,不可能陪着儿子,所以就派了家丁跟着。 家丁引路,任武来到了吴家大院。可是没成想,他到了大院门口,就被卫兵拦住了。 这地方,早就成了秦牧的家,而且这是秦牧和后世链接的唯一地点,自然早就成了禁区中的禁区。别说任武这样一个陌生人,就是任员外都进不去,有事要先通报,等秦牧点头才行。 被卫兵拦住去路,任武勃然大怒。 这是个什么人?穿的奇装异服,农民不是农民,工匠不是工匠,还没头发。哪里来的和尚!而且还拦着自己,不让自己去妹妹家里。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莫非吴家庄不守王法不成! 放着我任武来此,定然要整顿乾坤,把吴家庄乌烟瘴气的现状给彻底扭转过来。 任武一指卫兵,喝到:“乡野村夫,有眼不识泰山,给我滚。” 说完话,他看也不看,随手就一个巴掌抽了过去。 在任武眼里,卫兵就不是人,只是个挡路的狗。 可惜,这次任武错的太离谱了。 吴家大院既然是禁区中的禁区,自然守门的卫兵全是近卫团精锐中的精锐。别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太学生,就是大唐李元霸过来,也不能 越过卫兵半步。 卫兵还真没想到有人敢硬闯吴家大院。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团长的家,是团部,是仓库,是近卫团核心中的核心,竟然敢有人硬闯。 任武手刚抬起一半,就被卫兵一个擒拿按在了地上。 吴家大院门口是三岗,两明一暗。卫兵见到有人硬闯禁区,立刻就汇报上去了——这可是天大的事情。 任武合该倒霉。现在吴家庄真正的主事人全不在,折美鸾姜月奴都去了汴梁,如今的临时管理人是刘云飞。 若是美鸾和月奴在这里,多少处理起问题还不会那么粗暴,总是看在任潇潇和任员外的面子上。自己还占着人家的婚房呢。 可是刘云飞和任家没半点交情。而且他是贾红线一系的,贾红线最讨厌任潇潇 ,连带着刘云飞对任家人也没好感。 一接到有人硬闯吴家大院,刘云飞顿时打起十万分警惕。 拉警报就不必要了,只有一个人和几个家丁,根本不用打断吴家庄正常的生产生活。 刘云飞带着一个班飞快的赶了过来,不容那些家丁分辨,一顿拳脚,全给拉进了监狱。 吴家庄自然是有监狱的——狱中三友就是在这里抱成一团的。折美鸾还是大法官呢。 任二公子万万没想到,自己啥事没干,就挨了一顿揍。 他勃然大怒,在牢房里面一刻不停的高喊:“你们是何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罔顾律法,连国子监的太学生也敢抓。我怕你们是嫌命长了。赶快放我出去,如若不然,我定请命朝廷,屠你满门!” 吴家庄的监狱,除了任武一行人之外就没别人。本地人早就遵纪守法了。曾经的几个二流子也都被治的老老实实,完全不敢再犯事,所以这里就成了任武一行人的专用。 他喊破了喉咙,也没人搭理他。 刘云飞也了解到任武的身份,这件事他不能再掺合。关起来就行,剩下的事要等团长回来才能决定。 不过他还没等到秦牧,却先等到了贾红线。 秦牧要把木器行整合进自己的体系,自然不能只是和鲁瑜一个人说说就行。他要鲁瑜召集同业,自己要给他们开一个大会。 所以秦牧尽管非常着急自己的钢铁厂,可是这时候也不能离开汴梁。 做事要有头有尾,如果他离开,这件事也许会有更多波折。不说别的,就是李维那一块,秦牧就觉得鲁衙内对付不了。 他实在不能再多耽误时间,与其到时候再从微山湖飞回来, 不如就一次性把流程理顺再走。 贾红线巴不得这样,她正要背着秦牧去看许叔微。所以贾红线一个人就先回了吴家庄。 她回到吴家庄之后,连家都没回,直接就去了同仁堂。 结果许神医给了她兜头一棒。 到现在贾红线还记得许叔微那句话:“我看是秦夫人你弄错了。” 一听到“我看是”三个字,贾红线其实就心里凉了半截。 “秦夫人,您这次癸水未至,不是有喜,而是……” “而是什么?” “我看是秦少爷和夫人太过操劳,这个,嗯,就是说,太多啦,身体有点支撑不住。您需要修养一阵。这事,急不得呀。” 贾红线听完这话,心里彻底凉透了。原来自己根本没怀孕,只是做的太多,累的! 这让贾红线又羞愤又失望。孩子还是没影啊!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同仁堂,可是她一离开同仁堂,刘云飞就告诉了她这样一个消息。 任家老二想硬闯吴家大院,被近卫团已经拿下了,关在监狱里。 这让贾红线的满腔怒火顿时找到了突破口。 任家老二,很好,很好。竟然敢闯我的家,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走,带我过去。” 贾红线发话,刘云飞立刻执行。这也不是军事命令,这其实是内政,甚至都不是吴家庄的内政,是团长家里的事。这样由贾红线出头处理再合适不过了——刘云飞自然百分百支持师妹做皇后。 于是任武就被两个战士押着,带到了贾红线面前。 “任少爷,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看到任武,贾红线顿时想起了任潇潇。因为任武是任潇潇的亲哥哥,一奶同胞,所以俩人长的很像。 这让贾红线更加的没有好气了。这个世界上,她最痛恨任潇潇。竟敢敲诈了自己的百达翡丽,而且还迈过自己,找表哥要家具。 是可忍,孰不可忍。贾红线早就想找个机会教训任潇潇了。如今找不到她,拿她哥哥撒气也好。 “呸!你这泼妇,知道我是谁吗?胆敢私设公堂,你们这是要造反不成!”任武根本就不虚。 这里是大宋的地界,还是自己家的产业,韩城县离汴梁,快船顺风不过半日。 别说小小的一个吴家庄,就是连韩城县一起造反,朝廷又有何惧。 天兵一至,定将你等碾成粉末! “哈哈!”贾红线一听这话,简直是气乐了。 说我造反?要真造反就好了。 贾红线很清楚自己的实力。有近卫团在,汴梁就是不设防一样。表哥要想打汴梁,分分钟能把赵佶脑袋砍下来。 那样自己早就当皇后了,哪还用看着任潇潇没办法。 她气的站起身来,想抽任家二少爷。 这时候,就听门外有人说道:“且慢!” ------------ 第三百三十五章 折美鸾处理任武事件 折美鸾和姜月奴相跟着走了进来。刚才正是折美鸾喊得停。 刘云飞抓到任武,第一时间就向秦牧汇报了。不过秦牧到没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或许人都有惯性,吴家庄这几年迅猛发展,可是一直以来都和朝廷相安无事。 近在咫尺的韩城县也没有任何一个做公的过来找麻烦。 这让秦牧也渐渐的失去了警惕。他想着大宋这个时候民团众多,稍微大一点的村落都有自发组织起来的民团。比如利国监就有霸王团。 还有什么弓箭社,买马社,忠义社,可以说大大小小的民团数不胜数。自己的近卫团不过是其中不起眼的一个,到现在为止,近卫团并没有在大宋露出过獠牙,所以他也就没有多上心。 相比任武的事,木器行的新发展更加重要,所以秦牧让美鸾和月奴回去处理这件事。 贾红线这时候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不过秦牧却不太敢让贾红线处理。他知道红线非常讨厌任潇潇,这可不能让她公报私仇,借题发挥。 所以折美鸾和姜月奴及时的赶了回来,正好看到眼前这一幕。 折美鸾连忙给拦了下来。不管怎么样,大姐也不能就这样上来就揍人,怎么说这也是任员外的二少爷,不给任潇潇面子,也得给任员外面子。 折美鸾具体负责吴家庄的事务,所以她和任员外打的交道多,未免就有点交情,不想做的太过分。 再说,吴家大院这块,的确是任潇潇的产业,如果任武是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的错,到也有情可原。 折美鸾知道任家二少爷一直在南京国子监学习,只是不知道怎么突然来了吴家庄。 “大姐,这件事,官人说就让妹妹来处理。现在家具厂的工作很重要,官人要你主抓这个。” “哼,便宜了这混蛋。”见到折美鸾和姜月奴回来了, 贾红线也不硬霸着不给。吴家庄的事一直就归她们俩管理,自己强要插手也不合适。而且她也懒得再看任武一张讨厌的脸。既然表哥要自己抓好家具厂的工作,那自己不能不上心。 孩子没怀上可以再努力,但是不做好秦牧交代的事情可不行!这点贾红线还是很有分寸的。 折美鸾回来之后,对刘云飞吩咐了几句,于是近卫团的战士都撤走,把任武交给了郭婷的队伍。 这就变成了民政工作的一部分,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任武这时候也稍微平静了一些。那些凶悍的团丁都走了,换来了几个女团丁。虽然看起来还是很古怪,可是女人吗,总是让人不那么害怕。 这样任武多少能恢复点理智。 折美鸾没有难为他,还让人给他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 “任二少爷,我姓折,这片地,是我家的。”折美鸾这样说一点也不错,因为秦牧从李邦彦手里敲诈了五百亩土地,就是吴家庄这一圈。 所以虽然吴家大院是属于任潇潇的,但是之外的一圈,全是秦牧的,也即是折美鸾的。 任武当然不知道这样情况,他还以为这一片都是任家的呢。 可是折美鸾在他面前一坐,任武去不敢破口大骂。 贾红线是什么出身——黑道大姐大,从来就没有什么雍容华贵的气质,她就是一把刀,看谁不顺眼,就捅过去。 折美鸾不同,她是正宗世家女,而且折家还和汴梁城里的世家不同,折家是有自己地盘的,是土皇帝。折美鸾很早就开始帮着哥哥处理公务,早就历练出一副上位者的气质,所以她往这里一坐,立刻就压住了场面。 任武就算是心比天高,可是他一直在国子监读书,说白了,没经过真正的历练。 在折美鸾面前,任武完全不敢撒野,他看得出眉眼高低。 他听任员外说起过秦牧,但是任员外没敢说太多。如今秦牧的锋芒越来越藏不住,任员外不是瞎子,他看得到。 可是老二立志要做大官,和秦牧肯定不会是一路 ,所以任员外对这件事就采取模糊处理的办法,把秦牧和他几位娘子大概那么一说。 任员外人老成精,他当然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任英就是他在秦牧的新朝下的一枚棋子。 如果秦牧发达了,任家可以依靠老三继续享尽富贵。如果秦少爷没成事,任家还有老二在大宋做高官,任家一样可以无忧。 他的如意算盘是打的好,但是天底下哪有这么多可心事。 任员外以为任武不会在意商场这些俗物,可是范仲淹曾经掌管南京国子监,而范仲淹是个很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所以他的精神,也传递了下去。 任武虽然道义满口,可是却不会一点世俗之事都不沾。他是想做宰相的人,宰相怎么能不懂得民间各种运作呢。 因此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导致任武什么都没看到,就被近卫团给抓了起来。 现在总算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女人走了,换来了折家人,任武这才踏实下来。 折家人,也是官场人,这样就是同类,可以交流了。 “折娘子。” 任武刚一开口就被折美鸾打断了。 “任二少爷,请叫我秦夫人。” “秦夫人,”任武马上改了口风:“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小妹潇潇才是这个院子的主人,怎么我来看妹妹,还犯了王法不成?更何况不论我犯了哪条王法,也轮不到本地民团来抓我吧?什么时候,吴家庄里,皇上说话不算数了?那谁说话算数?是你?还是秦牧?” 一听这话,没等美鸾有表示,郭婷已经气坏了。 这是什么人?敢对我家姑爷不敬!该打! 她抽出电警棍,望向美鸾。 美鸾微微摇了摇头。暴力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任武身份特殊,他是任家的二少爷,现在任家可以说是秦牧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折美鸾不能把任员外的亲儿子给打了。 秦牧派她回来,就是看好她的能力,让她妥善的解决了这件事。否则大姐在,为什么不让大姐解决呢?显然是官人不看好贾红线的能力。 这样就让折美鸾更加不能选择暴力了。那样做自己和贾红线还有什么区别?都是打,大姐打人还更狠一些。 如果让贾红线出手,估计即使不打死任武,也会打的他断子绝孙! 贾红线在吴家庄的一举一动当然瞒不过郭婷,所以折美鸾一回来就知道贾红线去了同仁堂。 剩下的都不用郭婷再讲,只看大姐如此暴躁,就知道肯定是没怀上。 这让折美鸾心里踏实了不少,因此她也更加想好好的解决这件事,不给官人添麻烦。 可是现在任武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让折美鸾也动了怒。 在我面前,你算个什么东西!跟我说道理,讲王法,你有这个资格吗? 折家威震西北,是大宋的肱骨,为朝廷守卫边疆百多年,你任家算什么?不过小小的一个乡下土财主。而且现在这诺大的财富,还是官人赏给你家的。 你任武不过是南京国子监的一个太学生,连芝麻绿豆大的官都不是,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摆谱。 不知天高地厚!真是不知所谓! 折美鸾的脸当即就沉了下来:“任武,你敢跟我讲王法?你可知道,我折家在自己的地盘,说出来的每句话都是王法。不论是在西北,还是在这里,只要是我家的地盘,我的话,就是王法。” 任武万万没想到,折家娘子竟然敢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天子脚下,你的话是王法!那官家的话呢?不管用? 这话要是贾红线跟他说,任武马上就会爆发。愚蠢村妇,真不知天高地厚。 可是折家人说出这样的话,任武还真不敢立刻反驳。他又不是傻子,相反,任家二少爷非常精明。 他是以宰相为自己目标的,所以他一直很用心的去了解天下的局势。 折家坐镇府州百余年,是大宋朝不折不扣的一股势力,即使以官家的身份,都不敢轻易招惹折家,他小小一个太学生,又能怎么样折家? 怎么样都不能怎么样,所以对着折美鸾,任武已经是很收敛了。 可是他毕竟年轻气盛,性格使然,才说了那么一番话。现在被折美鸾当众打脸,这让任武一时下不来台。 人家折家人不跟你讲别的,就是不讲理,你能怎么样? 任武真不能怎么样,他稍一思索,说道:“秦夫人,既然如此,我们不讲王法,讲人情 。我小妹潇潇,就住在吴家庄,我和她多年未曾见面,这次特意来看看小妹,这有什么错吗?这个院子总是小妹的家。” 这点任武到没说错。实际上秦牧一家还真就是霸占着任潇潇的家。 尤其是姜月奴,她的闺房就是任潇潇的,只是现在任潇潇不回来了。 折美鸾大旗扯的很开,威风八面,可是任武突然换了策略,从旁边绕了过去,不说王法说人情,这让美鸾一时也不好应对。 这时候,姜月奴开口了。 “任二少爷,你看你妹妹没有错,可是你错在找错了地方。潇潇早就不在这里住了。如果你真的关心你妹妹,难道你不知道她现在的居所不成?” 姜月奴一番话顿时打败了任武。 任武实际上知道潇潇的事。这是他亲妹妹,就算任员外不说,他娘也会告诉他。 现在任潇潇常住汴梁,根本就不回吴家庄,也不回韩城县。任武来这里,并不是看看妹妹,而是要看看这处产业。 现在姜月奴一句话就把他给问倒了。来看妹妹,都不知道妹妹早不在这里住了,你这份关心到底有几分诚意,可是很可疑呀。 “这位是?” “你叫我秦夫人就好。”姜月奴也不会退让。本时空的男人,正妻只能一个,小妾可以无数。但是如果客气起来,都叫夫人也说的过去。 姜月奴当然不会让自己吃亏,姐妹们都是夫人,自己也得是。 任武没想到吴家庄竟然卧虎藏龙。他在东京国子监,面对一群京城的太学生,都稳稳占据上风,只把那个狂狷的陈东驳的哑口无言,怎么到了这里,却被两个妇人给问倒了。 这没有理由呀! 任武当然想不到理由,因为他的所有一切理论,全是建立在大宋已有的规矩上。君臣父子,三纲五常,这是他思想的基础。可是折美鸾说“我就是王法”,一下就把他的基础砸烂了。 若是换了旁人说这些话,比如贾红线,那么任武可以理直气壮的给她定个谋反的大罪,杀头,抄家。 可是这位折家人说出这话,就连官家都会装看不见。因为折家一直以来就是如此存在的。人家就这么霸道,而且霸道了一百多年。 连皇上都拿折家没办法,作为一个小小的太学生,任武要攀咬折家,那真是“蚍蜉撼树谈何易”! 任武明白这点,所以他马上换了方向,改从人情上着手,要让对手陷入不仁不义的地步——不让我看妹妹,你们还是人吗? 可是姜月奴一番话又把他的虚伪打的粉碎。你来看妹妹,都不知道妹妹现在住哪,岂不是装腔作势,毫无真心。 任武长这么大都没有如此这般屈辱过。 他可是南京国子监的高材生!否则也不会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只靠自己的努力就爬到了上舍,离登堂入室只一步之遥。 在南京国子监中,任仲山也是风云人物,比起汴梁的陈少阳毫不逊色。哪成想打遍学院无敌手的任家二少爷,却在吴家庄这小小的地方吃了个大亏。 不但被揍了一顿,还被驳的哑口无言。 正在他想对策的时候,折美鸾开口了:“任武,你妹妹在汴梁,如今正是上元节,这个时候你还不赶紧去看看妹妹,在我的吴家庄耽误什么工夫。快去吧。” 这是要扫地出门了。 任武本还要再说两句场面话。作为大宋的太学生,他可是有着“九河我吞”的志向,哪能不但吞不下一个小河沟,还被小河沟狠狠绊了一个大跟头呢。 可这里不是东京国子监,这里是吴家庄,是秦牧的地盘。这里的规矩,和东京国子监完全不同。 折美鸾话虽然说的客气,但这是命令,不是和他商量。 不等任武反应过来,郭婷一个眼色,任武立刻被两人挟持着带了出去,直接给扔出了村外。 “我一定会回来的!”奇耻大辱,焉能不报!任武紧握双拳立下了誓言! ------------ 第三百三十六章 木器行再次开会 孟珙放松自己的精神,尽量自然的跟着前面的目标。 他和邱晨接触的多,所以也学了不少后世的特战技巧,跟踪这一项,就是他和邱队长学到的。 孟珙从来不知道作战还有这么多名堂可言,在邱晨的手里,战争成为了一门艺术。这就好像在孟珙眼前开启了一道充满阳光的大门,让他看的心驰神往,身不由己的就想迈进去。 只是一来近卫团还没有扩军,二来他还是折家军的一员,这样就限制了孟珙的行动。 但是也正因为他还没有加入近卫团,没有系统的接受科学普及教育,所以他才对近卫团的缔造者——秦牧,有着一种近乎神秘的崇拜。 孟珙知道,邱晨的一身本事全是跟秦少爷学的,而折府里面种种不可思议的一切,都是秦少爷带来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当折可存命令他去把李铭抓起来的时候,孟珙开始还犹豫了一阵。 之前李高两个衙内,就是邱晨带着特战大队和他一起抓回来的。可是之后根据秦少爷的命令,又把这俩人放了。 现在折二公子命令自己再去把李衙内抓回来,这让孟珙不得不想到秦牧。秦少爷有没有下这个命令呢。 秦牧当然没下这个命令。这都不用想,如果是秦牧下命令,怎么会轮到孟珙出马,特战大队难道是吃白饭的。 那天见过鲁衙内之后,秦牧把自己的见面经过,和未来针对木器行的计划,都讲给了折可存。同时他命令盖世太保和克格勃尽量的搜集李维和木器行的各种资料。 大宋没什么保密意识——也没这个必要,林戈和穆南行没费多少力气,就把各人的资料为秦牧准备齐了。 秦牧一边研究资料,一边等鲁瑜的消息。他知道鲁瑜比自己更着急这件事。 果然,没等几天,鲁瑜就给自己递过来消息,约定了会议时间地点。 秦牧准备妥当,准备去赴会。可是这时候,余里衍拦住了他。 现在汴梁城中只有余里衍还跟在秦牧身边,别的姐妹全有自己的工作要忙,就连贾红线都在吴家庄整顿家具厂,为以后的增产做准备。 余里衍不同意秦牧一个人去开会。那都是敌人,是秦牧害的他们几乎破产,到时候万一出了点意外,余里衍哪里再去找自己的男人。 所以她坚决要跟着秦牧一起去。 折可存也觉得带上辽国公主比较安心。当日在河滨城外,余里衍在吉普车上的那一幕深深的震撼了折将军,由此他才彻底认识到这个女人到底武力值有多高——换了他都做不到。 有余里衍跟着妹夫,折可存才能放心。 不过只有这点安全措施,折可存觉得还不够,所以等秦牧一出门,他就命令孟珙带人去抓李铭。 李铭是李纲的独子,是李维的亲侄子,有他在手,李维肯定不敢作乱。 折可存对李维的认识要远比秦牧深刻的多。只看李维在上次木器行大会上的讲话,就知道这个人心有多黑。 如果他只是一个本份的家具商人,那么折可存不会担心。因为秦牧的计划是惠及全体的,每个人都会受益。 可是李维不是一个肯安份做生意的人, 他的目标是不但打垮折家的新家具,同时还要吞并同业,让他李家成为木器行的巨无霸。 秦牧的计划,对李维来说是完全不可取的,是跟他做对。 虽然汴梁城内承平多年,不论是商场,还是朝堂,都很少闹出人命来。但是这次宜家超级市场被纵火,已经打破了汴梁城内多年的默契。 折可存能感受到一种风雨欲来的气氛。 因为现在正是天下大变的前夜,辽国那么强大的一个对手,没多久就被金国打没了。 折可存是真正的将军,他之前一直在西北和西夏人打仗,所以他深知战争的可怕。辽军、西夏军、折家军,基本上是半斤八两,可是辽国被金国砍瓜切菜一般的消灭了,由此可见折家军也不是金兵的对手。 赵佶以为没了辽国,金国会给大宋和平,这简直是白痴。 天下哪里是买回来的?这东西能买吗?还花钱买幽州,若是折可存敢如此做,祖先都会从坟墓里爬出来掐死他。 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一样得不到。 大宋连辽国都打不过,更是根本不可能打的过金国。折可存作为军人,很清楚军人的思维方式。 既然你打不过我,还和我谈什么谈,你赵佶根本就没有资格。 现在金国的暂时退却,只是为了消化辽国巨大的地盘,和抢来的无数战利品。 一旦金国皇帝稳定了新地盘,他一定会带兵杀过来。这是野兽的本能。 若是没有秦牧,折可存肯定早早就要考虑对策了。赵家可以不管,但是自己家不能不管。 现在有了秦牧,有了近卫团,折可存自然知道金国在妹夫面前什么都不算,所以对金国就没有半点担心。 可是他担心妹夫出意外。汴梁城里已经不太平了,折可存也不敢保证李维李纲不会发疯。毕竟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向家为了微山湖都敢卖国,李家为了木器行,杀了秦牧也没什么可以让人吃惊的。 所以折可存才让孟珙去把李铭抓回来,作为人质先扣在手里。 同时,折可存这样做也是为了折家出气。烧了我的产业,难道就能这么算了不成?折家什么时候能被人随便欺负了! 李铭那日被抓之后,只老实了两三天,就又活跃起来。 他只是受了惊吓,将养了几日。反正那是一个误会,是梁山人要找高衙内追债,和自己无关,那就不用怕。 虽然他把纵火的事给交代了出去,可是梁山土匪和折家人有什么瓜葛,他们也不会没事去告诉折家。 现在过去这么久,也许梁山土匪早就跑了。因为高衙内最近并没有消失,还是在汴梁城里活蹦乱跳的。 只是不论李铭还是高衙内,彼此都不再联系了。因为高衙内那日遇到的情况也一样,只不过他以为欠了梁山土匪债务的是李铭。 这样当然要离的远点,省的再被错抓了。 因为有了这个误会,所以李铭就不怎么害怕,该玩玩该吃吃,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而且上元节时候,少女时代推出新歌,这让他更是不能不出门。 自首演之后,MY ALL 就成了汴梁城最流行的歌曲,少女时代连轴演出,每天都不断,所以李铭更是每天都要来樊楼。 樊楼有他的梦中情人,灰原哀。尤其是灰原哀一副二次元的全新装扮,更是把李衙内的魂都勾没了。 他一天不来都不舒服,一会看不到灰原哀都魂不守舍。 所以他根本就没什么警惕,再次毫无挣扎的落入了孟珙的手里。 这时候,秦牧刚进入会场。 会场就在太白楼,秦牧来的时候,屋里已经挤满了人 。 鲁瑜连忙把秦牧让到椅子上。余里衍穿着男装,扮作随从,站在秦牧身后。 秦牧发现自己不是坐的主位,所以就自然的望向主位。 主位上的李维也在望着秦牧。 这个大会,李维是不想开的。拖下去,局势对李家非常有利。 李纲虽然一时没参透赵佶的想法,可是经过多日的琢磨,他也明白了官家的用心。 既然官家只是暂时的安抚折家,就说明自己还有机会参倒折家。 而且他还得到一个最新的消息,內苑总管李彦接掌了西城所。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人事变动,但是李纲却从这里嗅出了非同一般的味道。 西城所这个衙门,全称是“西城括田所”。这是朝廷掌管公田的机构。 之前李邦彦强夺土地,借助的就是西城所的权力。 西城所发布了一条法律,叫“立法索民田契”,就是向老百姓提出查阅土地的契约,因为许多人的土地是辗转转让的,或为开垦荒地而来,根本拿不出田契,所以李邦彦才可以看似名正言顺的抢过来。 当时的西城所,主管太监是杨戬,可是杨戬后来死了,有那么一阵西城所没有主管。 现在官家突然把李彦提到这个位置,一定是要在土地上做文章了。 现在土地的异动,最大的就是折家。刘光世参折家擅自开边,占据了宁边城。 李纲相信官家绝不会放任这件事不管——这都是几近造反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王黼得罪了官家,所以官家先处理了王黼。毕竟这是心腹之患。 可是折家的事也不是癣疥之痒,这一样是大患,甚至比王黼的事还严重的多。以李纲对官家的了解,赵佶不可能视而不见。 这次对內苑总管李彦的提拔使用,就是一个鲜明的信号,这是赵佶要对折家下手了。 正因为李纲想明白这些,所以他才觉得自己有把握参倒折家。 李维也正是因为大哥给了他这个消息,所以他才有足够的信心吃下大小同业,同时拿下折家的产业。 只是这件事不能急,大哥那边正在找最恰当的机会,李纲暂时还没动手。 因此这个大会就成了李维必须面对的一个难关。他没想到秦牧会如此大方,竟然把新款家具拿出来,让全体同业分润利益。 这让李维心里不由得暗骂。你是做生意的还是开善堂的?做生意有你这样做的吗? 如果让你做成了这件事,那就是断了我财路。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李维绝不能轻饶了秦牧。 在李维看来,就连折家都蹦跶不了几天了,你一个折家的入门女婿,算什么东西。敢和我斗,信不信我要你活着走不出汴梁! 财帛动人心,这个时候的李维已经被利益蒙蔽了双眼。 他的心里眼里,只有漫天飞舞的金银铜钱。那是他独霸木器行之后的前景。 为了金山银山,李维不介意用折家女婿的性命来换取! 李维心里冷笑一声,抽出一颗中华叼在嘴上。 “姓秦的小子,给我等死吧!” ------------ 第三百三十七章 钱浩 没等秦牧开口,李维先说话了。 “秦少爷,在下李维,汴梁木器行团首。你的那个提议,鲁衙内已经跟我提过了。先不说这个提议是好还是坏,我先要问一下秦少爷,你是代表你自己,还是代表谁来说话?是贾娘子要你来的,还是折娘子要你来的呢?” 听到这话,会场顿时起了一片窃窃私语。 这问题太刁钻了,也太尖锐了。 木器行的同业都得到了鲁瑜传话,知道秦牧的解决方案。他们都以为这次不但能逃出生天,还能更上一层楼。 毕竟只要不是傻子就可以看得到新家具的优势。那是对旧款家具的全面碾压。 这个几乎是必然的。二十一世纪的家具,是新款的多是旧款的多?显然不用问也知道。仿古的家具已经很稀少了。尤其是床和柜子,根本就没有古代的款式——因为古代的款式从根子上就落后了。 先进总是取代落后,工业必然碾压手工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即使是那些二世祖也知道这一点——他们也喜欢新款家具。 眼见着自己这群人守得云开见月明,马上就能迎来大转机,他们都是抱着十万分渴望来开会的。 可是李维这一番话,就好像一根鞭子,狠狠的抽在了他们的脑袋上。 是啊,秦牧只是个上门女婿。他说的能算吗?那个宜家超级市场,每日里是贾娘子在主持,而背后的东家,是府州折家。 他一个上门女婿跳出来,说话好使吗?别是欺瞒我们吧。 鲁瑜见状连忙说道:“校书郎,秦少爷说的话肯定能算数,我敢打包票!” 他是见识过秦牧的地位的,而且这时候,就是秦牧没地位他也得硬撑秦牧。谁让这是木器行翻身的唯一希望呢?否则怎么办?眼看着李家把大小同业全吞下去? 鲁瑜身为汴梁最大木器行的东家,说话自然也有一定的份量。 他一开口挺秦牧,会场里面的骚动稍微平息了一些,但是众人望向秦牧的目光,依然是带着怀疑。 一个上门女婿而已,他真能做的了折家的主吗?怕是连他夫人的主他都做不了吧! 任何时空上门女婿都没地位呀! 这时候秦牧还没说什么,余里衍却气炸了。 你们这群无知鼠辈,有眼不识泰山,竟然敢怀疑我男人的地位。这还用怀疑?都给我去死吧。 她是辽国公主,腰力又揣着压满子弹的手枪,要身份有身份,要武力有武力,关键是,她还有一肚子怒气! 实际上余里衍压抑了很久了。 一直以来,辽国都是本时空最强大的国家,而作为辽国的公主,就是大宋的皇帝见到她,也要恭恭敬敬的。 可是眨眼间国破家亡。辽国说没就没了,而自己的娘和哥哥,还被自己的亲爹给杀了。 现在耶律延禧也下落不明——秦牧还没告诉余里衍她爹做了金国人的俘虏。 再加上之前一个小小的四方馆头目都敢来敲诈她,这让余里衍的怒火早就按捺不住。 辽国公主本就看不起大宋的人,如今听到这群废物竟敢质疑自己男人的地位,这怎么能不让余里衍如火山一般就要喷发。 她已经失去了一切,秦牧就是她的全部。这些人质疑她都可以,但是不能质疑自己的男人,这是她的精神支柱。 余里衍顿时就想一枪毙了李维。杀了他,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秦牧早就感觉到公主的情绪不对,所以连忙回身抓住了公主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公主的脾气秦牧早就领教过,一言不发就会动手,要不自己怎么毫无防备就被打晕了给俘虏到辽国呢。 众人见秦牧什么话也没说,反倒去抓身后家丁的手腕。这让一干人等脑袋里面顿时乱了。 怎么,难道说,这个秦少爷是好男风的。要不怎么这时候还带着个娈童来呢?还这么亲热,不分场合的拉拉扯扯。 还别说,这个小相公还挺俊的。 有的二世祖不知不觉就想入非非了。 李维抓住机会,立刻喝道:“秦少爷,你莫非是来消遣我们不成?这样的场合,竟然当着我等做这等腌臜之事,真真是个无耻之徒!” 别看李维不混官场,但是他跟着李纲很是学会了一些官场攻讦的技巧。 若是要搞倒一个人,先要搞臭他;而搞臭一个人,从人品上下手最有效。 大宋这个时空,相对来说百姓的思维比较简单朴素。他们绝大多数时候分不清事情的真相,他们只关心好人坏人。 人品坏的人能干好事吗?这就是一个朴素的真理! 还别说,这个现象在后世也很常见。好人做好事,坏人做坏事,世界非黑即白,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思维模式。 众人看待秦牧的眼神立刻就变了。你小子,不但是个上门女婿,还是不分男女都通吃! 这简直不是人。这样的人提出的建议,纯粹是放屁一样。 有急性子的就要起身揍秦牧。他们抱着巨大的希望过来,本以为能一步登天,结果却发现自己完全被人耍了。这种失落是如此巨大,让他们差点就失去了理智。 秦牧一时半会根本没明白李维在说什么。 我怎么就成了无耻之徒了?他和余里衍朝夕相处,摸摸手算什么?这都是他下意识的动作,一点没觉得不自然。 不过秦牧早就明白今日的会议绝不可能平静,不斗个头破血流那是不行的。 他脑筋飞速转动,瞬间想明白了原因。 原来如此呀!扣帽子,泼脏水,就是不提正事。果然是整人的一把好手。 可是这样就能难倒老子吗?做梦去吧! “李维,收起你那一套!既然今天我来到这里,定然让你吞并同业的阴谋彻底落空!” 秦牧一句话就让近乎骚乱的会场冷静了下来!霎那间,鸦雀无声! 这什么意思?团首要吞并我等?不会吧?团首可是一直为我们好呀,还不要利息的借钱给我们。 不过有脑筋快的已经多少明白了秦牧的意思。不要利息不假,可是李维要抵押,抵押品就是我的店铺!这难道才是李维的真实目的? 这下谁也不在乎秦牧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了。这关我屁事,我只在乎我的铺子! 李维完全没料到秦牧来这么一手。 这时候不论官场还是商场,真正的斗争都是玩阴的。这等撕破脸皮的做法非常罕见。 大宋的官场是社会的主流,而官员之间的攻讦,争得也是利益,不是生死。今天你得势,焉知改天不是我得势? 蔡京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几次罢相几次起复,所以官场上下都遵循一个原则: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当然,这是文官之间的默契,对于武将,那就非我族类,整死拉倒! 各个商家的背后,也是各个世家,主要是文官,所以商战的主流也是玩阴的。 李维说秦牧是男女通吃的烂人,这是通常的套路,他不觉得自己过分。 可是秦牧直接把他的阴谋给摆在了大家面前,这就是不合规矩了。 正常的做法,是秦牧私下来找李维联系,什么事私底下谈。 可是现在秦牧恰恰就不守规矩,这就好像是一缸死水中扔进了一颗**,这都不只是激起涟漪,而是差点把缸给炸烂了。 如果李维不能马上把秦牧给反驳下去,那么他团首的位置也别想做了。 斗争一瞬间就进入了白热化。 对于这次会议,折可存比秦牧看的更深。他知道大宋文人的德性,所以他罕见的对秦牧的这个计划没有信心。 不把李维弄死,这事别想成。所以折可存才偷偷把李铭绑架了,作为一个筹码,同时他命令折府加强守卫,严防李家狗急跳墙。 折府的家丁全都是折家军的小军官,本身就有着不俗的武力,这些日子以来,又经过折可存全新的训练——折可存照搬了秦牧对近卫团的训练,纪律性和组织性有了极大的提升。 而且秦牧也教授过林戈一些后世情报战线上的手段,林戈把这些家丁训得更加出色。 他们一提高警惕,还真发现了一个可疑的人物。 这个人一直在折府门外梭巡,却又不肯上门,反倒有点躲躲闪闪的。 若是往日折府家丁还不会搭理他。折家再霸道,那也不能在汴梁城里和在府州一样的横行。难道折府门前不让人走动不成? 可是今日不同往日,二公子吩咐了要加强守卫,严防敌人。而且这些家丁知道阮氏兄弟的事情。那天晚上若不是有姑爷的人马出手,险些就被阮氏兄弟烧了折府。 这就是打了折府家丁的脸。所以他们今日尤其的上心。一见这人鬼鬼祟祟在折家大门来回转悠,那还能不出手吗? 于是钱浩就尝到了折府家丁的铁拳。然后不由分说就被带到了林戈面前。 可怜钱浩这个书生,莫名其妙就被打了一顿,真是无妄之灾。 他今日来折府,实在是有着迫不得已的原因。 钱浩父亲早亡,他从五岁就跟着寡母生活。总算是她母亲认的字,从小就亲自教他读书,所以钱浩虽然没入学,却识字。 他父亲是病故的,钱浩懂事之后,立志要做一名郎中,为天下人解除疾苦。 这不仅是他个人的志愿,还是因为他家有这个传承。 钱浩的曾祖,是著名的钱太医:钱乙。 钱乙这个人,或许大部分读者不知道,但是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味药:六味地黄丸。这就是钱乙发明的。 只是富不过三代,钱家到了钱浩的父亲这一代,已经没落了,而到了钱浩这一代,更是连吃饭都成问题,怎么可能还有多余的钱学医。 孔子教学生也不是白教,要收学费的,何况郎中带徒弟。 钱浩交不起学费,又想学医为天下人治病,这个无法解决的矛盾时刻折磨着钱浩,直到他看到宜家超级市场的那个告示。 “协和医学院招生,凡年龄在十四的到二十之间,身体健康,家世清白,无不良嗜好,粗通文字最好(不是必然条件),不论男女,不分地域,皆可报名。一旦录用,签三年合同,包食宿,有薪资。” 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学医不但不要自己交钱,还给工钱,包食宿。这简直是天上掉下大金锭,直接把钱浩砸的眼冒金星。 他想都不想的就报名了——自己符合一切条件。 贾红线随手就给钱浩登记了,同时让他过了年再来这里——所有报名的都是如此通知。 钱浩兴奋不已,回家之后跟娘一说这事,他娘也是万分高兴。自己的孩子,总算是能继承先祖衣钵了。 于是钱浩焦急的等着过年,他从来没有这样盼望过新的一年到来,那是他全新的开始。 可是左盼右盼,结果盼来一场大火。宜家超级市场没了! 没了! 这让钱浩差点疯了。超级市场没了,我去哪学医啊? 总算他还够聪明,经过多方打探,知道那个超级市场实际上是折家的,所以今日他鼓足了勇气,来到折府门外。 他想找折家人问问,那个医学院的招生还算不算数。可是钱浩这一代,已经连小门小户都算不上了,仅仅是个草根——他娘有一手好针线,替人做衣服过活,根本赚不到多少钱。 这样一来,钱浩就没见过多少世面,也就根本没胆量跟折家的门房说话。 于是他就在折府门前走来走去。既不敢进去,也不舍得离开。 终于,他的愿望还是实现了,不过是挨了一顿揍之后实现的。 林戈听明白这件事之后,真是哭笑不得。 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跟着添什么乱。 不过他现在的身份一半是折家的人,一半是秦牧的人,所以他对秦牧安排的所有事情都非常上心。 那个医学院招学生的事,林戈是知道的。只是现在局势如此危急,哪有时间关心医学院。 只是现在有学生送上门来,这个人也不能往外推。 他知道秦牧所谋极大,秦少爷安排的每一件事,在林戈看来都有着深意,所以他不但告诉钱浩医学院正招生,还给了钱浩一些盘缠,让他直接去吴家庄找秦夫人——姓折的那个秦夫人。 虽然告示是贾红线贴的,但是贾红线自己都不记得这件事了。医学院又不是自己的,整个医疗方面最终还不是方好音的,所以贾红线根本不花心思。 林戈自然向着自己人,所以他就让钱浩去找折美鸾——一切听折娘子的。 钱浩就如做梦一般。虽然全身酸疼,可是心里别提多美了。 自己真的可以去学医了! 韩城县,吴家庄,协和医学院,我来了! ------------ 第三百三十八章 张炳 有人欢喜去韩城,就有人愤怒进汴梁。 任武在吴家庄遭遇平生首次的奇耻大辱,他哪能就这么白白放过去。此仇不报非君子。 作为天下人的领袖——未来的,焉能被两个女人给轰走,这让任武根本无法接受。 他是学儒的。夫子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现在他更加佩服孔夫子。 你说的太对了!秦牧是小人——霸占我妹妹房子,他的娘子是女人——还是恶女人,这一家就占全了。若是不给秦牧一个教训,不让他知道知道儒生之怒,任武根本就不能原谅自己! 他这几日躲在韩城县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主动搜集汴梁的各种消息。 任武敏锐的感觉到官家并没有准备放过折家,这让他嗅到了机会的味道,所以他急匆匆再次来到汴梁。 可是他在汴梁没有任何关系——这么多年任武一直在南京,所以任武还是先去了东京国子监。 他要找陈东。俩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可是陈东恰巧不在国子监里面,同学说他去外面和朋友喝酒了。 任武急于找到陈东,连忙问这个朋友是谁,在哪喝酒。 于是有人就告诉了他。 说起陈东这个朋友,汴梁城里也是小有名号。张炳,是汴梁市井一霸。当然,他这个“霸”可比蒋门神牛二之流强太多了。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张炳是汴梁最大的一股地下势力的头目,是真正的一“霸”,他的地盘远比贾红线当时要大的多。 在贾红线淡出江湖之后,四条街出现了权力真空,立刻就引来了一番江湖杀戮,最终张炳成功霸占了四条街。 如今张炳已经成为汴梁城东真正的地下霸主,几乎垄断了京城东边的所有街巷。 就算任员外的大光明火柴店也要按月交保护费,否则张炳派人三日一小闹,五日一大闹,生意根本做不下去。 按说张炳这样的人物和一个太学生根本不搭界,可是偏偏不知道怎么陈东和他还是好朋友。 今日张炳请客,在鸡儿巷八仙楼。 俩人之前也没少吃喝,陈东很喜欢和张炳饮酒,他觉得张炳是个爽快人,没有一帮同学的酸腐味道。只不过今天张炳远没有往日的豪气,反倒一脸的阴沉不定。 “炳哥,有心事?”作为朋友,陈东不能不有此一问。 “少阳老弟,”张炳犹豫半晌,挥手赶走了下人,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哥哥我现在有一件麻烦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想让少阳给我参详参详。” “炳哥,什么事能让你发愁呢?”陈东知道如今张炳的事业搞的风生水起,整个汴梁城东都是他的地盘,这样的一个人物,还有麻烦事不成?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少阳老弟,你可不知道,哥哥我烦心的事多了。眼下就有一件,让我实在是拿不定主意。” “什么事?” “有人要我杀一个人。” “杀谁?” “折家的女婿,秦牧。” “折家……” 陈东一听这话,也是倒吸一口凉气。 他知道张炳这样的人物,杀人那是常事。汴梁城里,明面上有开封府管辖,可是暗地里,是张炳这样的江湖汉子执掌规矩。 江湖规矩谁来定?谁拳头大谁定,谁刀子快谁说话。 张炳今日能做到这个位置,可不是靠的满口仁义道德,而是实打实的一刀一刀拼出来的。 这期间,杀一个人算什么?灭人满门都是常事。 可是杀一个百姓,和杀一个世家子弟,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汴梁是本时空的人间天堂,可是这个天堂,并不是针对所有城内居民的。 只有皇亲国戚,世家权贵,文人士大夫,才能享受到天堂的待遇。百姓吗,凭什么给你享受? 杀一个百姓,就好像杀一只鸡一样。要不怎么《水浒传》里面各路好汉随便就杀人呢。杀了人跑了就行了,甚至有时候都不用跑——只要没人追究。 可是整本《水浒传》可曾有人杀过世家子弟?高衙内把林冲害的家破人亡,也没见水浒好汉替林冲报仇。 大宋是等级森严的社会,这些世家权贵,文人士大夫,是一种高高的存在,普通人哪敢冒犯。 就比如陈东,他尽管是桀骜不驯,而且日后带头上书,直指大宋权臣为“贼”,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他就看重百姓。否则他怎么会和张炳这样的人交往。 因此陈东听到这件事,第一反应竟然是难办,而不是应不应该做。 秦牧,在两人心中唯一的身份是折家的女婿,此外再无别的。 这事也怪秦牧自己。因为秦牧之前根本的战略是远离汴梁,躲开历史,所以他根本就不怎么让自己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火柴,出头的是任员外。香烟,名义上也是折家的。 摩托车,是一群衙内在玩。秦牧自己就骑过一次,还是避开百姓,只在一群公子王孙面前和蔡鞗比试。 之后的超级市场等等,出面的是贾红线,而汴梁百姓以为背后还是折家。 如果秦牧姓“折”,张炳连半点犹豫都不会有,直接就拒绝了。杀折家人,自己不是嫌命长? 可是秦牧不姓“折”,而且他身份是上门女婿,这就是入赘。这样的人,是没有社会地位的。 折家都不看重他,否则怎么会让他入赘呢? 这样张炳才有了犹豫。 正常情况下,即使有人要他杀秦牧,他也会果断拒绝。为什么活的好好的,去招惹折家呢。 可是现在情况不正常,因为托他杀人的不是一个,而是两拨。 一拨是李维,大宋校书郎,关键他哥是殿中侍御史李纲,是随时能面见官家的。这让张炳不得不对李维的话重视起来。若是他哥在官家面前随口说上两句城东不安定,那自己岂不是只能等死? 如果只有这一拨,张炳觉得还能对付过去,可是接下来还有一拨人,就让张炳很头疼了。 因为这拨人出面的是开封府的霍捕头。 别看霍捕头只是汴梁几百个捕头中的一个,连大宋官场都没迈进去,可是他恰好管着这片地面。 县官不如现管,张炳忌惮霍捕头更甚于忌惮李纲兄弟。毕竟那俩人还算是文人,总要讲点体面。 霍捕头可不讲这些,他只讲拳头。 如果真打起来,一个霍捕头肯定不是张炳的对手,但是张炳敢打开封府捕头吗?那不是找死吗。 而且霍捕头还告诉他,这不是自己的要求,而是聪明神仙林灵素让他杀秦牧。 这就更让张炳拒绝不得了。 李纲见皇上还有时又会,而林道长是时刻陪在官家左右。如果自己不按照林道长吩咐的办,那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折家女婿的命重要,还是自己的命重要,这还用说吗? 张炳是要下手的,杀肯定是要杀,只是他的确是心里很犯犹豫,所以就把陈东请了出来。 作为汴梁黑道人物,他哪能勾搭上什么官场,唯一算是挨着官场边的,自然只有太学生了。 所以陈东就成了张炳交往的对象。在张炳刻意结交下,俩人成了好朋友。 如今朋友有困难,陈东自然得帮手。 他连忙问道:“不知这秦牧是得罪了何人?” 到底谁要杀折家女婿呢?肯定不是张炳本人,他和折家无冤无仇,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 “左邻右里。”张炳也不是笨蛋,自然不会明着把幕后的人交代出来。这句话,也算点题,你自己去琢磨吧。 陈东身为太学生,自然有自己的傲气。你这等小小的谜语,哪能难道我这大才子。 当然陈东不是来自后世,不能把左邻右里以为是“谭咏麟和李克勤”。他立刻点点头,明白了,是李纲和林灵素。 李纲弹劾过折家,如今正准备资料,准备第二次弹劾。而他家的木器店和折家的超级市场有着直接冲突,如今整个汴梁的老木器店都快被折家逼的倒闭了。这是有着天大的仇。杀秦牧,应该。 到是这个“林”让陈东犯了好一番思索。不过最终他确定是林灵素。 因为现在有了一些市井流言,说是折家把正一道得罪了,抢了人家的矿。 天下道门,总算是一家,林灵素替正一道出头也是应该。 既然如此,两个能常常见到皇上的人张嘴要秦牧去死,似乎秦牧也就应该去老实等死。 陈东并不喜欢折家。他虽然言语狂妄,但是思想还是君臣父子这一套。这点上,他和李纲是相通的。 折家不忠君,在府州几乎就是另一个皇上,这早就让陈东看不过眼了。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折家就是世之奸贼,尤其在幽州一战,折家军不战而逃,这让陈东更加痛恨折家。 杀,该杀! 陈东立刻把折家所犯的罪孽一五一十的讲给了张炳知道。 折家在府州自立为王,在幽州临阵而逃,在利国监强抢百姓家产,这就是大宋的害虫! “炳哥,小弟我支持你。你这是为民除害。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若是你杀了秦牧,日后定能青史留名!”最后,陈东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果然?” “果然!” “那就干?” “干!” 张炳得到陈东的肯定,就像吃了定心丸一样,心里顿时踏实了。 没想到自己这还是为民除害了。杀了秦牧,自己就是大侠! 别看张炳是黑道枭雄,可是枭雄也有一颗爱国的心! 为民除此国贼,干的过! 既然下了决心,那就马上行动。枭雄更重效率。 张炳正要去安排,却在这时,门外传来声音。 “少阳可在此间?” ------------ 第三百三十九章 木器行大会上的争吵 太白楼内的气氛,有着说不出的怪异。 这剧情跌宕起伏的太快,很多人都一时看不清楚,想不明白。 起先大家是抱着逃出生天,甚至能大发横财的愿望来的。 可是随后团首李维指出秦牧的身份根本不足以实现他许下的诺言,这让有些人心里就凉了半截。 接下来李维更是从人品上打击秦牧,只说的秦牧一无是处,这更让木器行的同业失去了思维能力,几乎就认定秦牧是个大骗子。 可是没想到秦牧一句话,就把李维的阴谋揭露了出来。 这些人关心的是自家产业,相比起马上就要破产,秦牧的人品好坏根本就不算事。 于是情节突然逆转,所有人都望向了主位上的李维。 他们这时候都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如果折家并没有按照团首说的那样被李纲参倒,那个超级市场还可以一直经营下去,自己别说赚钱了,连铺子都保不住,肯定都归了李维。 难怪这阵子李纲一点动静也没有,原来他们兄弟是打定主意要活吞了我等! 商家逐利,金钱就是一切!什么入赘,什么娈童,那和我有关系吗?赚着大把钱,喝着花酒听着小曲时候,这或许作为谈资有点意思。现在铺子都快改姓了,还管人家是不是入赘,是不是玩娈童,谁还有这么大的心脏! “李维,秦少爷说的可是真的?”立刻就有借了李家钱的同业站了出来,指着李维发问。 “你是不是看上了我的铺子?” “禽兽,你们兄弟都是禽兽!难怪李纲迟迟不参折家,原来你们打的是丧尽天良的鬼主意!” 一时之间,太白楼几乎成了批斗现场,每一个借了李家钱的同业都站了起来,几乎跳着脚的骂李维。 剩下的几家大店同业,因为没被逼到山穷水尽,还没向李家开口过,所以暂时还能稳得住阵脚,不过他们心里也是一阵阵的后怕。 李维的额头顿时冒汗了。 事实最有力量,阴谋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好像冬日的那层积雪,是看不到春天的来临的。 秦牧说的都是事实,这正是李维的打算,如今一下子被掀翻了底盘,大宋校书郎立刻就乱了分寸。 不能这样,绝不能让一个入赘的女婿坏了自己的大事。 李维一拍桌子,只震得面前的杯杯盏盏跳起多高。 “都给我住嘴!你们是不是一个个吃了黄鼠狼的屎,眼瞎了?耳聋了?我李维为了你们,不惜倾家荡产的和折家打擂台。怎么你们都是属狗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李维做团首多年,积威很深,他这一番举动,顿时震住了场面。 “秦少爷,你这挑拨离间之计,可是贾红线教你的?什么都听女人的话,你还算是男人吗?怕是晚上贾红线连床都不让你上,要不怎么你连个儿子都没有?哈哈!” 李维仰天狂笑。 秦牧了解过李维的底细,李维一样了解过秦牧的底细。面对眼前的局面,一般人总会选自己最擅长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李维最擅长就是泼脏水,所以还是死揪着人品做文章。 这话说的狠毒,不但看扁了秦牧,更是连秦牧一家都说进去了。 秦牧的脑海中腾的一声,一股无名火就爆发了出来。 李维的话太过恶毒,简直就是咒人断子绝孙。秦牧本能的就想冲过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狠揍李维一顿再说。 不打你个满脸开花,也难消我心头之气。 可是秦牧真没办法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自己痛快是痛快了,但是那个计划肯定完蛋。木器行的这些人,绝不可能再跟着一个暴力分子走。 本时空做生意不兴这个。就算李维图谋同业的家产,那也是暗地里做,哪有一见面就动拳头的。 这样做,谁还敢跟你做生意。今天你敢打我,明天是不是就敢杀我? 秦牧额头青筋直蹦,险些就控制不住自己。 李维眼见局势又控制在自己手上,心里踏实了下来,他正要乘胜追击,彻底的把秦牧赶出大会,却在这时候,鲁瑜开口了。 “校书郎,如果说非有孩子才能做事,那么你的孩子在哪里?” 听到鲁瑜这话,众人又是一愣。对啊,李维也没一儿半女,他用这个事情攻击秦牧,这是气疯了吧? 李维一张脸瞬间变得通红。 他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可是膝下别说儿子,女儿也没半个。 这件事,是李维心中的最大的痛事。他十六岁成亲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 可是十几年来,他自己吃了无数的药,也娶了好几房女人,可就是生不出孩子。 还好李纲说了,如果大哥再生下儿子,就过继给他,所以李维心里还多少有点安慰。这也是李维口不择言攻击秦牧的一个原因——他有时候忘了自己没儿子。 “团首虽然没孩子,可是有侄子。”这时候余里衍突然说话了,她一点不遮掩自己的女声:“而且你这个侄子可真有本事,一把火不但烧了宜家超级市场,还差点烧了整条街。不知校书郎认为,纵火犯是该砍头呢,还是腰斩。” 古时候对纵火的惩罚可比现代法律严重的多。失火都会杖责八十,纵火那就是死刑!因为农业时代没有那么多物资可以让人糟蹋。 一把火可能让几百甚至上千人冻死饿死。这是大事。纵火是比杀人还严重的罪行! 余里衍恨不得一枪打死李维。说贾红线不能生孩子,这也就连带上了秦牧的全体后宫,余里衍也是其中之一。 若不是秦牧一直死死攥着她的手腕,余里衍早就掏出枪来爆了李维的头了。 这只苍蝇,只配一颗子弹。 所以余里衍一时忍不住,就把李铭的事给抖搂了出来。 这下会场更加乱套了。 怎么,团首还派侄子去放火了?宜家超级市场那把火,竟然是李家放的。 这个消息来的如此突然,以至于木器行的同业思维更加的混乱起来。 有人觉得这是李家做的好事,烧了那个市场,我们才能回到原来,继续过好日子。 有人就觉得,李家如此心狠手辣,既然敢烧折家,那么自己家这点产业,还保得住吗?自家可是欠了李家的钱。 刹那间会场上鸦雀无声。 李维根本没想到那把火是自己侄子放的。 李铭放了火连他爹都没告诉,怎么会告诉他叔叔。 李维当时只顾着暗里叫好,觉得这是老天爷都在帮自己,同时更加催着同业打折销售,好早日破产。他哪想得到李铭背着自己兄弟二人,做下了这么大的事。 这是要杀头的呀! 不过李维马上就强迫自己定下心来。你说火谁放的就是谁放的吗?你说我侄子放火,我还说是你自家不小心失火呢。 这个罪,我家绝对不会认的! 李维准备回去就把李铭藏起来,至少这段时间不让他再出门。不过现在的局面,他不能不说话。 “秦牧,你是血口喷人!”这时候李维连鲁瑜都顾不上搭理——解决了秦牧再收拾你,他一心要把秦牧赶出这个会场:“这又是哪个女人替你说话?有种的,你自己说!别只让你的女人出头。” 大家都从余里衍的声音听出她是个女人。李维马上又抓住这点,要和秦牧死磕到底。 反正李维句句不离男女之事,就是不提正事。 秦牧这时候已经冷静了下来。他知道吵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商言商,这些人又要钱又惜财,自己要想实现之前订好的计划,只能在这两点上做文章。 “我只说一句话,一个月之内,跟着我干的,金山银山,不跟我干的,家破人亡。” 说完话,秦牧牵着余里衍的手,头也不回的走出了会场。 言尽于此,他没心情再和这群蠢货浪费时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生是死,你们自己去选择吧。 天下大势,谁也不可抵挡! 李维眼见着秦牧就这样走了,不由得心里一阵后怕。 他实际上已经技穷了,再纠缠下去,翻来覆去的说那点上不得台面的事,早晚会被同业看穿自己的用心。 现在秦牧丢下一句话就走,这算救了李维。 他不禁心中冷笑一声:“还一个月之内,真是可笑!我让你根本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从太白楼到折府,是一段不近的距离。秦牧时间紧张,所以他最近在汴梁活动都是坐马车的。 来时候乘车,回去还乘车。赶车的御手是折府的老仆人。折可存知道妹夫受不了大宋马车的颠簸,所以特意把府里最好的车把式派给了秦牧。 这御手在汴梁城里赶车几十年,放在后世,绝对是老司机了。 他几乎不用鞭子,就能让拉车的辕马跑的又快又稳,没有半点颠簸。 秦牧难得的觉得坐大宋的马车不受罪,所以就趁着赶路这段时间,好好放松一下,稍微迷瞪一会。 这段时间不但工作太辛苦,就是贾红线也差点把他累死,好容易她不在身边了,自己得抓紧时间养养身子。 李维的话虽然说的下作不堪,可是也让秦牧有点惊醒。 是啊,自己有了这么多女人,又几乎夜夜不放松,怎么这两年来,没一个给自己生个孩子呢? 这也太不正常了。难道说穿越让自己的那个功能受到了损伤?如果不能生孩子,那自己岂不是变成了骡子,只会发情,不能有后代。 不行,回到后世自己要去医院检查一番,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半睡眠的放松,这时候车子突然大幅度的转向,只把身边坐着的余里衍都摔倒在了他的怀里,同时车子几乎失控一般的撞向了一边。 车厢外突然嘈杂一片。 “我的儿,你这是怎么了,这是谁家的马车啊,把我孩子撞死了。我可活不了。” “谁家的车?撞人了看不到吗?快出来,你们撞死人了。” “出来,杀人啦!” 张炳远远的望着一切,一丝冷笑挂在他的嘴角。 秦牧,快点走出车厢吧,这里就是你葬身之地! 明年今日,我会给你上一柱好香的。 ------------ 第三百四十章 策划严密的刺杀 折府到太白楼,沿途的情况比较复杂。 太白楼也是汴梁著名的青楼,这样的地方,自然不会摆在荒郊野外。这样的生意,自然是哪热闹哪才好做,所以太白楼所在的这条街道,满是商铺行人。 张炳是黑道霸主不假,可是谁说黑道霸主没脑子呢?没脑子顶多混个打手,哪能做到霸主的位子。 他当然明白自己不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面前杀人,那样就连“左邻右里”都保不住他。 张炳选的位置是从繁华到僻静的转折点。 世家权贵的宅邸所在,自然是环境幽雅,闲人稀少。但是这样的地方,又太过分的安静了。 如果张炳把人手摆在路上,简直就如和尚头上的虱子,摆明了有问题。 所以只有在繁华到幽静的过渡地段,他才好安排人马下手。 这段路正符合张炳的需求,远离闹市,也不靠近折府,整条街上只有不多的几家店面,还主要是医馆。 医馆这种地方,自然不会门庭若市。大宋的医馆可不是后世的三甲医院。一般百姓是没钱看病的,小病全靠挺,挺不住了再来医馆碰运气;而有钱人自然是不会来医馆,他们会把郎中请到家里。。 这样就导致这条街很安静,人很少,但是有几个行人也非常自然——看病的患者。 秦牧的御手跑过这条街多少次了,自然对这里的情况熟悉无比,所以他看到前面几个人抬着一副木板,木板上躺着一个人,就下意识的以为是来看病的。 可是没想到,这些人在马车经过的时候,突然就撞到了他的马车上。 御手以几十年的驾龄发誓,这绝不是自己的驾驶有问题,这是**裸的碰瓷呀! 呵呵,碰瓷碰到折家来了,真是胆大包天。 他好不容易控制住马车,就要去找这群人算账。什么撞死不撞死的,别说你死了个儿子,就是你全家都死了,也得赔我修车的费用。 知道这是谁家的车吗?知道这车上坐的是谁吗? 没等御手走到那群人跟前,就见这群“患者家属”突然揭开木板上的被子,一片亮光差点晃瞎了御手的眼睛。 板子上哪有病人,全是兵器。 眼前人一共五个,都是张炳手下最强悍的打手,往日里冲锋陷阵,杀人无数。他们每个人放在别的地方,都可以算是一方小霸,从来也没一起行动过——没那个必要,可是今天他们被张炳安排在了一起,可见张炳对这次行动的重视。 他不得不重视。虽然张炳在地下世界厮杀了大半辈子,但是杀权贵世家子弟,这还是头一遭。 虽然秦牧不是折家真正的子弟,可是怎么也算是半子,杀了他,折家会采取什么样的报复手段,张炳根本没底。 所以他才聚齐了手下五虎上将,还伪装成看病的百姓,就是要遮掩身份,然后以雷霆之力,一击毙命,迅速的杀了秦牧。 这样才能让他稍微觉得安心点。若是换了杀旁人,这种江湖仇杀哪有遮遮掩掩的,不但不能遮掩,反倒要扯足旗号,生怕对方不知道。 名头越响亮,才越好混江湖。否则宋江既不能文又不能武,凭什么坐上梁山第一把交椅?还不是因为他江湖名气最大。 不过扮作看病的人也有个坏处,就是不能人多。 谁家看病也不是七八十口子一起来——你这是来看病还是来拆人医馆? 五个人已经是上限了,再多会招人怀疑。 这五人抄起兵器:两杆长枪,两杆长刀,还有一柄朴刀。这样长短俱全,远近攻势都有。他们看都没看御手,直接就冲到了马车车厢外面。 两杆长枪迅如游龙,当先就刺了过去。 车厢就那么大点地方,转个身都费劲,这么长的大枪扎进去,就算是折可存也躲不开。 长刀手短刀手围住车厢前后,只等车门一开,就要挥刀上前。 这套打法他们事先演练过多次,就算是以老大张炳的本事也逃不出去,所以他们有着绝对的信心。 我们兄弟五人连手,天下间哪有敌手。 甚至他们都就觉得不用动刀子,这两把长枪就能要了对头的小命。 长刀手短刀手站在旁边,只当是个摆设,他们都没觉得能用得到自己。 可是万万没想到,两根长枪凶悍的一刺,竟然没有预料之内的刺穿车厢,反倒枪杆齐齐从中折断了。 这也是因为他们俩用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这一刺,连吃奶的劲头都使出来了。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折家这辆马车可不同寻常的马车,折可存给做了改装。 车里四壁都是铁板,还是带夹层的。 这还是折可存跟秦牧听来的知识,复合装甲的防御力要远比单质装甲强。所以折可存就安排一层铁板,一层木板,再一层铁板的防护。 这样别说刀砍斧剁,就是用本时空的火炮打都打不穿——动能不够。 长抢手一击没能得手,俩人也有点惊讶。不过他们的都是江湖上的老手,面对意外情况,只是略一诧异,就抽身后退,把空间让了出来。 三名刀手这时候已经点起了“***”。 这不得不说国人的聪明不是盖的,哪个时期都不缺聪明人。张炳即使是黑道的人物,可是他做人当得起与时俱进四个字。 针对这次行动,他设计了各种套路。用火,也是其中之一。 为了能让火势迅速烧起来,张炳特意买来了大量的煤油——这还是秦牧搞出来的。 煤油浸泡过布料,是最好的火源。点火的东西秦牧也不陌生,就是火柴! 大片浸泡过煤油的布被扔到了车厢上,同时短刀手一刀斩断了缰绳,把辕马赶跑,省的马匹被火吓的惊了,拉着马车乱跑。 张炳骑在马上,在不远处的树下看着这一切。 长枪没有刺进车厢,这让他多少有点吃惊——果然权贵世家的人都是怕死的,一辆马车还防备的这么严。 可是再严实也没用。刺不透你,还烧不死你吗? 有本事你别出来,就让这马车当你的棺材吧。 如果你不想被烧死,那就出来试试。门外不但有三把刀在等着你,不远处还有一张弩,随时准备要你的小命。 弩是军中的重器,百姓绝不能私藏——这是重罪。 张炳即使在黑道厮杀时候都没有用过弩——这招朝廷忌惮。一旦朝廷要搞他,他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可是今日为了杀秦牧,张炳也豁出去了。这是他私藏的一把弩,交给了最厉害的弩手。 此人是禁军中的用弩的高手,这次张炳花了大价钱请的他。 如今弩手正藏在十丈之外的房顶上,只要秦牧一露头,必定要他小命。 张炳掐指盘算着,觉得这次秦牧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自己的手心。 这让他多少放下点心。林李两位交代的事,总算是要办成了。 这件事办成之后,不但是他俩要承自己的情,而且自己也算是和官场正式勾搭上了。再想撇开我,可没那么容易,你们有小辫子攥在我的手心里! 如今就看秦牧是怎么死的了。 是被烧死,还是被刀子砍死,还是被弩箭射死。反正怎么都是死。 大火烧的极快,瞬间就点燃了整个车厢,张炳已经觉得秦牧是个死人了。 从秦牧上车的那一刻,他就得到了消息,他的人马一直盯着这辆车,所以不会杀错人。 这一次,秦牧死定了。 正在张炳暗自得意的时候,突然有三辆马车飞一般的冲了过来。 这几辆车看起来和汴梁街头的出租车没什么区别。都是寻常的油壁车——这就是大宋的出租车,可是那些拉车的马却不是寻常的马。 张炳见识广,他一看就认出来了,那些拉车的马,竟然是西北边塞的上等好马,这等马即使在汴梁也是千金难寻。不论谁买了这么一匹马,都会视若珍宝的好生伺候,别说拉车了,连骑的时候都少。 可是怎么今天这三辆车全都是如此上等的宝马拉着呢。难怪这寻常的油壁车跑的如此快! 张炳知道大事不好,肯定是要出问题。 可是他想的快,却没有场中局面变化快。 那三辆车如飞一般的冲了过来,在张炳的还没半点反应的时候,他就看到自己的五虎上将突然胸前绽开了血花,接着整个人好像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到,仰面朝天的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惊讶,就见他重金聘来的那个弩手突然从房顶上摔落了下来,直接跌到街心,激起一股尘土。 三辆马车品字形的包围住那辆燃烧的马车,一些人从车上迅速的跳出来,有人扑打着火焰,把秦牧从车里接出来,还有人把地上的尸体抬起扔进车厢,然后三辆车绝尘而去。 整件事做的井井有条,就好像他打马吊一样,出牌纹丝不乱,一丝不苟。 连半颗烟的时间都不到,大街上已经恢复了平静,只留下一辆燃烧的马车,和地上点点血迹。连那些长短兵器都被收走了,没留下一支。 张炳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这是些什么人呀?就是汴梁最好的禁军——不,就是大宋最好的西军,也没有这等本事。 这些人行动起来简直如鬼魅一般,他还没看明白,一切都结束了。 若不是那辆燃着大火的马车,他都以为眼前一切都没发生过。 张炳拼命揉了揉自己的双眼,试图说服自己,一切都是做梦。 可是他失望了。就算他把眼珠揉出来,那辆燃烧的马车也在眼前。 这…… 自己失败了! 折家竟有如此的队伍!这绝不是自己能抗衡的了的。 怎么办? 跑还是不跑? 跑,舍不得辛苦半辈子打下的江山。 不跑的话,折家接下来的报复,自己肯定承受不起。 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提前在大宋的汴梁上演了。 ------------ 第三百四十一章 围剿东星社 “这是城东张炳的手下。” 林戈望着眼前的几具尸体,马上就认出了俩人。只是这俩人死在什么兵器下,他完全摸不着头脑。 刀砍一条线,枪扎一个眼,锤子砸,那就是瘪下去一片。 可是眼前这五具尸体,全是身上开了大洞,红的是血,白的是骨头,看起来很是恐怖。 秦少爷这是怎么做到的?他完全不明白。 虽然林戈见识过秦牧拿出来的层出不穷的宝贝,就连电脑他都见识过,可是他却没有见到过***开火,更没见到过人的身体被子弹击中后的伤口。 他想不出来这几个是怎么死的,但是他很清楚,这些人全是被秦少爷的手下杀掉的。 特战大队在汴梁的基地就在折府里面,林戈和他们时常会打交道。从一开始林管家就意识到这些人的厉害,可是万万没想到会厉害到这样的程度。 这让林戈不禁为张炳感到悲哀——你都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样的神仙。 “张炳,很好。”折可存看到妹夫遇险,早就怒火万丈了。敢在我们折家头上动土,简直是无法无天。 先是超级市场被烧,接着妹夫又遇刺,在你们眼里,我折家难道是任由人欺负的不成? “林叔,召集人手。”折可存有仇必报,都不过夜。他这就要去宰了张炳。。 折可存知道,张炳是城东的霸主。可是这种霸主,只能吓唬吓唬百姓。在他折可存眼里,什么城东霸主城南霸天,这种黑道的杂碎,全是蝼蚁一样,根本就不放在他眼里。 一群鸡鸣狗盗之徒,竟然招惹到边疆大将的府上,这不是找死吗! “慢着。”秦牧拦住了折可存。刚才他也听到林戈的介绍,知道了刺杀自己的人的身份,不过秦牧却没有折可存这样生气。 这也是因为秦牧来自后世,在后世他的身份就是一个普通百姓,根本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人物。所以他那种被冒犯的感觉远不如折可存强烈。 在秦牧看来,这就是一件普通的刺杀事件,是他以后要面临的大小斗争中的一件,而秦牧对这些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所以在遇到刺杀时候,秦牧并不慌乱。那辆马车的防御力,根本不是本时空的武器能破开的。。 当然,如果任由敌人打,肯定早晚扛不住,可是秦牧怎么能任由敌人攻击而不还手。他争得就是这点时间。 邱晨带着特战大队的一个小队,一直在暗里保护秦牧的安全。 特种作战的战术和近卫团的战术不同,他们主要是暗地里活动,尽量避免正面接触。这个和所用武器设备无关,纯粹是特种作战的原则问题。 所以邱晨等人并没有让自己暴露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只是驾着马车不远不近的跟在秦牧的后面。 当秦牧遇袭的时候,邱晨迅速的确定了眼前的目标和潜在的威胁,所以才一轮射击就解决了敌人,然后按照预案迅速的撤离了现场。 面对敌人,秦牧自然也不会有半点慈悲。他拦着折可存,是因为他要自己动手。 这件事,显然由特战大队出手才合适。要是折可存去办,那直接就搞成了黑道火并了——秦牧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要尽可能的让汴梁少点混乱。 而且折可存的手下不是自己的特战大队,他们没有自己需要的能力。 一个黑道霸主,绝不会无端端的来杀自己,张炳的背后到底是谁,秦牧必须弄清楚。如果要杀人,当时就可以杀掉张炳,邱晨已经发现了在远处观战的张炳。 那条街上的人都在邱晨的观察范围之内,只是当时张炳离得远,手里也没兵器,对团长造不成威胁,所以邱晨才没下手杀他。 刚听到林戈的描述,邱晨知道城东张炳就是自己看到的那个骑在马上的人。 认识了,就好办了。邱晨知道今晚肯定就要行动,所以抓进时间安排队员整理武器设备,商讨行动计划。必须做到只要团长一声令下,马上就可以行动——这就是特战大队的使命,也是近卫团的使命。 敢刺杀团长,特战大队一定要他们后悔生出来在这个世上! “这件事我来处理,今晚行动,林管家找一个人给我带路就行。”秦牧这一次准备亲自行动。 其实到了现在,有了强大的特战大队,秦牧已经不需要再亲自出马了。只是他不出手,余里衍也会出手。 辽国公主可不是任人欺负的性格,竟然有人想要杀了自己的男人,这绝不能饶恕!所以她跟秦牧说了,这次自己一定要亲手宰几个人。 余里衍要出去,秦牧真不能放心。虽然她的一身本事在特战大队数一数二,尤其是她本身的武力就很超群了,可是秦牧还是不太放心她。 关心则乱,与其在家等着着急,还不如自己亲自出马踏实。 “妹夫,你就别去了,有邱晨他们足够了。”折可存不能让秦牧去冒险。有那么厉害的特战大队,你还去干嘛? “没事,就当活动活动筋骨。” 这件事,在秦牧看来只是随便活动活动筋骨,可是在张炳眼里,那就是天大的祸事——能要命啊。 眼见刺杀失败,张炳立刻就逃回了老窝。 他的总堂在杀猪巷。正如本时空民间有各种明目的社团一样,张炳也给自己这伙人起了个高大上的名字:东星社。 在汴梁城东,张炳认为自己也是一个人物,也要放光。虽然比不上官家如太阳,百官如月亮,但是做个星星也是起码的。 可是如今东星社总堂里面弥漫着一股说不清的恐惧气氛。 东星社五虎上将死了,而且连尸首都没能抢回来,甚至连对方是怎么杀的人都不知道,这让东星社内大小干将心里都有点发虚。 他们是才从老大张炳嘴里知道了事情经过。这件事因为涉及到了折家,这就牵连到权贵了,张炳开始根本就没和手下人说,如今出了大事,他才把能召集到的人马全召集了过来。 不过五虎上将都死了,剩下的也就是一群小鱼小虾,平时张炳几乎不怎么搭理他们。可是现在形势不同了,能打的基本全死了,不靠这些人也不行。 虽然张炳觉得靠这些人也靠不住,可是他还是下意识的把人能找到的都招过来——人多点,至少能让他安心点。 杀猪巷中,漆黑如墨。张炳满面愁容,正和手下商量着对策。 他不知道折家是不是能发现杀手是自己的手下。这件事他自以为做的隐秘,按说有可能躲得过去。可是那五虎上将平日在城东也素无忌惮,每日里在街头横行霸道,城东这片的人,认识他们的不少。 所以这让张炳不能肯定是不是折家也能认出他们来,然后再顺藤摸瓜的找到自己身上。 为了安全,肯定要先躲一躲再说。 只是农业时代的生活节奏远远落后于后世。就算张炳是混黑道的,平日里面没有官府的繁文缛节,做什么事吆喝一声就干,可是他对于时间的认识,是以天为单位的。 他哪知道后世的时间概念。尤其是特战大队,他们的行动是掐着秒表来的——秒尺不差才是特战大队的规矩。 一边以天来计算,一边以秒来计算,这样的差距过于巨大,以至于张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危机就在眼前。他还准备明早就出城躲一躲,哪知道对他来说,根本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秦牧带着特战大队,已经从四面八方把东星社总堂包围的严严实实。别说一个人了,就连一只老鼠都逃不出去。 在夜视仪和无人机的帮助下,整个东星社就好像砧板上的一块肥肉,没有半点抵抗能力的摆在了特战大队的眼前。 “黑桃小队就位!” “梅花小队就位!” …… 随着各个攻击单位到位,秦牧下达了命令:“行动。” 东星社只是个江湖社团,连禁军都不是,所以根本没什么像样的警戒措施。随着两个看门的被特战大队战士用弩箭射杀,整个东星社总堂就完全不设防了。 特战大队从四个方向一起进攻。 先是一轮***,接着就发起冲锋。 战斗经过简直可以用乏善可陈来描述。 东星社的总堂就是一个大宅院,以张炳为首的团伙都聚集在大堂里面,***一来,顿时两眼一片惨白,立刻变成了瞎子。 即使他们不瞎时候也不是特战大队的对手,何况现在还双眼什么都看不到。 一群瞎子面对上特战精英,这让秦牧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点把人欺负的太过分了。 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可是余里衍根本没这个想法,敢动我男人,那就全得死。 她一马当先就杀了进去,手里的短柄突击步枪不断喷着火舌,每三发点射,必取一条性命。 辽国公主这时候化作了天上下凡的杀神,肆意的收割着人间生命。 邱晨紧跟在公主身边,这到不是完全为了保护余里衍,而是怕她冲动之下把人全杀了——至少要留下张炳。这个人团长说了,要抓活的。 特战大队的行动干净利落,只看的折可存咂舌不已。 这也是他第一次真正看到特种作战,之前他只是观摩过近卫团的野战打法。 真是能者全能。秦牧一再的刷新着折可存的认知。 难怪妹夫不让自己来办这事,原来自己出手的确差太远了。 折可存想着,如果是换做自己带人来干,肯定是先来一阵箭雨,然后上去就砍。 可是东星社是个大宅子,里面有的是能躲的地方,单靠射箭是杀不完敌人的。如果冲上去用刀砍,就算是折家军厉害,可敌人也不是木头人,挣扎反抗总是难免的。 这样一顿折腾,还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哪能做到特战大队这样,从开始到结束,连十分钟都不到。 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搜索残敌身上,真正动手杀人,几乎瞬间就结束了。 唉,可惜呀,自己的吉普车不在汴梁,否则现在折可存真想把张炳按在自己的车上,拉着他在汴梁的大街小巷转一转,让他见识见识,明白明白,他究竟是在跟什么样的人物做对。 折可存相信,如果张炳早早见过自己的吉普车,就绝对不敢对秦牧动手。 可惜了,他又为自己没能开车兜风可惜,又为张炳可惜——显然这个城东一霸再也没机会见识到自己的吉普车了。 明珠暗投,锦衣夜行,唉,好无奈。 ------------ 第三百四十二章 神霄九天镇魂雷 杀猪巷东星社总堂,一夜之间人去房空,只留下一地鲜血,这顿时惊动了开封府。 汴梁之大,只靠开封府的捕快和衙役绝对管理不过来。他们只抓明面,暗地里,汴梁自有一番规矩。而维持这些规矩的,就是各路江湖势力。 东星社老窝被人端了,这让开封府尹不得不重视。死几十口子黑道人物没关系,但是城东的秩序怎么办?一直以来,张炳算是王鼎很满意的一个人物。 知道怎么办事,从来不给自己惹麻烦。东星社把城东那一块管理的算是很有规矩,而且日常对自己的孝敬从来少不了。当然,张炳是没这个资格见到开封府尹王鼎的,银钱的转交,自然有霍捕头。 但是现在东星社团灭了,这到底是谁干的?这也太狠了,一个活口没留下,甚至连死人都没留下一个,整个东星社总堂,空了! 一人没有,死气沉沉,好像鬼宅一般。 这让来探案的霍捕头差点吓瘫了。 府尹不知道真相,他可是一清二楚。 东星社在城东一直活的好好的,算是汴梁城里有数的势力,可是前阵子霍捕头让张炳去杀秦牧,结果折家那边一点动静没有,张炳和他的手下全没了。 只留下一地鲜血。这…… 什么都别说了,霍捕头好不容易熬到半夜,连忙偷偷来到上清宝箓宫。他要找林神仙。 上清宝箓宫是宋徽宗特意为林灵素建造的,是林神仙的豪宅。 不过正如佛门宝刹是开门做生意,每日迎进善男信女,让他们祈求福禄,施舍钱财一样,道观也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不是说上清宝箓宫是林神仙的,他就每天关着门睡大觉,那样怎么能和佛门争夺信徒? 上清宝箓宫也开门做生意。正是因为如此,霍捕头才联系上了林灵素,否则以他一个开封府捕头的身份,怎么能沾的到林神仙的衣角。 可是这大半夜的,霍捕头来到上清宝箓宫,还是把宫里的人吓了一跳——哪有这时候来道观的。 不过过宫里主事的认识霍捕头。 林神仙时常要陪伴宋徽宗,所以很多时候是不在道观,而是宿在禁城,上清宝箓宫的大小事务,都是交给他的弟子张如晦处理的。 霍捕头和林神仙之间,也是张如晦牵的桥——霍捕头虽然够不到林神仙,但是和一个道观的主持还是有资格聊聊的。 哪怕这个张如晦是林神仙的弟子,可是他也得开门做生意,自然不愿意得罪捕快。 不过张如晦虽然放霍捕头进来,却没有立刻带他去见林神仙。虽然林神仙今日刚巧在观里,但是神仙很忙,忙的根本没时间搭理外人。 林灵素在观里有一间僻静的小院,这里除了张如晦,谁都不能进。 当然他不是在院子里面偷鸡摸狗——到了他这个地位还有这个必要吗?完全可以明着来,无需避讳任何人。林灵素忙的是一件大事——玩鸭子,这事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秦牧在黄图行动中唯一的收获,就是从林灵素手里抢来的徽宗手迹。 到现在,别说秦牧忘了这事,就是贾红线也想不起来了。 可是他们能忘,林灵素不能忘。 他可是上天下界的神仙,莫名其妙被俩小贼给打劫了,这说出去不是被人笑死。 开始林灵素还以为是遇到了黑白无常,可是后来他就想明白了。那俩一定是人,这世上那有什么鬼神! 可是明白对手是人,这不算完。林神仙到现在也记得那晚被电瘫在地的感觉。 他虽然不知道对手用什么放翻了自己,但是自己太弱才是根本原因。 因此他痛定思痛,又记得那晚天降神雷,再加上他自己还把这个功劳给贪了过来,所以林灵素必须真的弄出点神雷出来。 要不怎么体现神霄派的法力呢? 于是他就在这上清宝箓宫单辟了一个小院,只要有时间,他就来练自己的神雷。 从古至今,这个“今”是到大宋为止,对于爆炸了解最清楚的不是军队,而是道家这些人。 军队的***,还是从道家这传出来的。 佛道两家,有着本质不同。 佛家讲究修“来生”。六道轮回是他们的一个理论基础。就是说,这个世界分为六道,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和地狱道。现在我们都在人道,以后呢?去世后去哪? 所以大家都要多念经,天天阿弥陀佛,就能下辈子还去人道,甚至上天道。 如果不念佛,那你们就变鬼变畜生。 佛教信徒众多,和他这种特别容易的入门方式有着直接关系——只要不是哑巴,就能信佛。 道家的门槛就高多了。 道教根本不讲什么六道,也不信这些。 道门中人有最高的追求,就是一气化三清,直接升仙了。 人都不要做,要做神仙。 所以他们讲究的是修“今世”! 来生做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今世就要升天做仙人。 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道家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知道自己肉体凡胎,就是俗人一个。所以要成为仙人的话,肯定要把这个肉身子改变一下。 或者变成木头的,或者变成金子的,或者变成气的也可以。 反正肉的是不行。 那怎么变呢?于是各种各样的锻炼方式就出来了,其中“炼丹”这个法子是最主流的。 弄个炉子,各种原料加进去,烧啊烧,烧到最后,看看是什么。 嗯,看着还可以,不是臭狗屎一堆,那就吃吧。 也许吃了就成仙了。 至于有多少人吃了这种丹药成仙,大家并不知道确切的数字,但是吃完就死的可真不少。 所以为了自己小命,道门中人不断的改进配方,研究工艺——别一口就吃死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可避免的就遇到了爆炸。 一硝二黄三木炭,这是土**的配方,这些原料并不稀罕,又有那么多道门中人,显然早晚会试出来。 现在大宋军队中的火炮,也就是用的这样的土**。 但是这个土**的威力显然太小了,要不怎么军队都不用来当作制式武器呢。 林神仙清楚的记得那晚皇城爆炸的威力,他也很清楚,那才是真正的爆炸。 原本他根本不知道**能有这样的威力,现在有了实体例子,这极大的激发了他的研究热情。所以自那以后,他只要不陪赵佶,就跑回来搞科研,做实验。 若非如此,霍捕头还真见不到他——林神仙一直在皇宫怎么见。 “砰!”一声轻响,再加一股黄烟和一缕火光,然后一股刺鼻的气味散发出来。 林神仙望着嘎嘎乱叫的鸭子,失望的摇摇头——又失败了。 这是他今天新炼得的武器,他给起了个霸道的名字:神霄九天镇魂雷。如果秦牧看到,定然会惊诧不已——这就是后世的摔炮啊。没想到在大宋有这么高大上的名称。 这个神霄九天镇魂雷,只炸的鸭子胸前的毛掉了好几根,吓得鸭子连蹦带跳叫个不停。 可是,鸭子没死啊。林灵素看着鸭子向自己嘎嘎的张大嘴巴,似乎在说:“小样,放马过来,这样的神霄九天镇魂雷,老子能抗到你破产。” 晦气!看来神雷的小型化还不够完善。不过今日太晚了,林神仙不准备再工作了。 他收拾完实验器材——就是炉子和各种原材料,走出院落。 来到客厅,他这才从霍捕头嘴里知道发生了大事。 张炳没了,东星社也完蛋了。这…… 这是折家人干的?还是秦牧和贾红线干的? 从霍捕头嘴里,林灵素知道了那日的白无常就是贾红线,那么不用问,黑无常肯定是秦牧。 这俩人有这么厉害?把东星社上下杀个干净不说,还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林灵素顿时汗毛都立起来了。 这时候他又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猜错了。莫非这俩人真是黑白无常化身,否则怎能有这么大本事。 东星社可是城东一霸,而且张炳也不是寻常百姓,他一身功夫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不是谁都能杀的死他的。 而且是在东星社的总堂,还有那么多手下在——地上那么多血总不是一个人留下的。 这得多大的本事呀! 林灵素立刻想到了自己的那个鸭子。神霄九天镇魂雷连鸭子都镇不住,这让自己怎么跟黑白无常做对? 这绝对不行! 有那么一刻,林灵素想马上回自己的小院,无论如何也得赶紧把神霄九天镇魂雷的威力提高起来,否则自己小命难保呀。。 可是林神仙终究不是凡人,他再一想,觉得秦牧和贾红线应该不会有那么大本事,否则他们干嘛那天晚上从皇城跑了呢。 都这么厉害了,直接干了官家不好吗? 看来他们还是靠人多,这一定是折家人干的。 对上折家人,林灵素就没那么大把握了。就算神霄九天镇魂雷再厉害,可是折家人太多了。自己再能干,也打不过军队呀。 这算是麻烦大了。 他对黑白无常敢下杀手,可是却不敢明着跟折家做对。 西军在大宋是特殊的存在。虽然他们是武官,却是边境的武官,几乎自成一体,不和朝廷有过多的瓜葛。 连官家都不招惹他们,林灵素有多大胆子敢碰折家。 所以这才是林灵素只敢偷偷下手,让霍捕头找黑道杀秦牧的原因。只为报仇,不能惹事。 但是现在事情已经闹大了。按霍捕头说的,秦牧不但没死,折家反倒出手端了东星社。 东星社里面连半个出气的都没有了。这等手段,简直是太残忍了。 林灵素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不行,折家留不得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一定要想个办法,除去折家,否则自己小命难保! ------------ 第三百四十三章 折可存对李家的要求 汴梁城内的江湖势力不说多如牛毛,那也多的和菜地里面的萝卜一样,对于朝廷来说,死一个张炳,没一个东星社,根本不是事。 甚至在张炳出事之前,很多官员都没听过这个名字,更不知道东星社是什么的东西——大宋的社团太多了。 黑是黑,白是白,这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条路。什么江湖势力敢骚扰官员?活的腻味了不成? 这样的人物在江湖上再猖狂,对于朝廷来说,屁都不算一个。 但是偏偏这次东星社的事情就牵动了朝廷的心,至少赵佶留心了。 东星社,死了好多人,没抓住凶杀?甚至都不知道凶手是谁? 开封府是干嘛吃的?怎么你的管辖之内,出了这么大事,死了这么多人,你开封府尹难道是吃白饭的? 严重的渎职! 撤! 赵佶难得的又雷厉风行了一次,直接把王鼎给撸了。同时任命聂山为新一届开封府尹。 这让李纲的行动不得不再次推迟了一些。 现在朝廷上风云变幻,不是好时机。 王鼎被革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东星社的事情只是个幌子,实际上的原因只有一个,王鼎是王黼最亲近的班底,听说两人还有亲戚关系。 官家拿下了王黼,那么王鼎是早晚的事。他身为开封府尹,整个东京汴梁都在他的管辖之内,这如果让他还坐在这个位置上,官家怎么会睡得着觉。 所以这道旨意连半个反对的人都没有,就通过了——王黼一系,最大的头都倒了,谁还会为了王鼎出头,白白让官家记仇。 李纲因为这件事,暂时不能上本参折家,同时也是因为一件更要命的事,让他不敢参折家。 他儿子没了。 李铭已经一晚上没回来了。眼见着今天又过去了,到现在还没李铭的消息,这怎么不让李纲着急——尤其是东星社刚被屠了。 在李纲的层次,他多少猜的到是谁干的。 而且都不用猜,李维直接就告诉他了。 李维请张炳去杀秦牧时候,没有跟大哥商量过,他就偷偷的想把这件事办了。 可是没想到,秦牧死没死不知道,张炳和他的东星社没了。这样李维就是猪脑子也能想明白,肯定是事情败露了。 再说那个女人在大会上说是李铭放火烧的宜家超级市场。这消息李维不想相信,却又有点相信——以李铭的性格真做的出来这种混不吝的事。谁让他是两房的唯一独苗呢,自幼就被宠坏了。 综合种种消息,李维不得不把杀秦牧的事,还有李铭放火的事,全告诉了李纲。 李纲也是吓了一大跳。 他是朝廷的正式官员,殿中侍御史,别看官阶不大,但是前途无量。李纲一直是有着远大抱负的,清君侧,诛奸臣,还大宋朗朗乾坤,这是他的理想。 李纲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怎么可能用下三滥的手段。 他根本就没想到弟弟竟然和江湖势力勾搭起来,想要下黑手杀了秦牧。 这让李纲差点把弟弟踹出去。你这么大人了,怎么如此不长进,和我那孽子没什么区别,都是狗肉上不了席的人物。 李纲认为自己这次组织的材料足够多,再加上官家已经对折家动了心思,所以自己可以说是稳操胜券,完全不用盘外招——这是害自己。 可弟弟事情已经做下,而且关键的是,儿子没了,这可如何是好?他是大宋官员,不是黑道混混,对于这种事情一时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难道能报官,找开封府解决吗?那样李铭如果真的是纵火犯,岂不是等于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法场? 再说,现在开封府尹新换了人,这时候自己去烦劳他,根本就不对机会。这是给人送钱还是送人头?李纲拿不定主意,他还不知道聂山的性格癖好。 不过开封府这一块,怎么也是一条没有路的路,他必须去想办法见见聂山。只是两人平日里并无瓜葛,那聂山是太子一系的,自己和太子,素日也无交往,这怎么办好呢? 李纲想来想去,想到了耿南仲。 耿南仲是太子詹事,太子府的一应俗物全是他在管理,两人之前至少是点头之交,如果自己从他这入手应该是比较合适。 “给我准备一份厚礼。”李纲吩咐李维:“我要去见太子詹事。” 本时空多是大家族一起生活,李纲李维兄弟就是在一起,家里的经济事务,一直是李维负责的。 “那侄子的事……” “等。如果他死了,我自会替孩子报仇。如果他现在还没死,自然会有人找我们。着急无用,沉住气,莫乱了分寸。” 李铭的确没死,他又被孟珙给抓起来了,如今正关在折府,就是阮氏三兄弟曾经住过的地方——折府私牢。 这都一天一夜了,也没人管他,可是把李铭着急坏了。 他觉得自己肯定又是被高衙内坑了。 自从高衙内失去了生育能力,高俅对他就大大不如从前了。这样高衙内就不是原来的高衙内了——他没钱了。 正因为如此,李铭才相信高衙内借了高利贷,否则以高衙内的身份,怎么会借钱。 现在自己又被梁山土匪给抓了,这不用问,又是吃了高衙内的挂落。 高衙内在汴梁就没有朋友,李铭最近走的和他近,肯定被土匪给误会了。他们一定是不敢去找高俅,反倒要冲自己要钱。 可是就算如此,也得来个人和我说两句呀,怎么能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不管不顾呢?这你们怎么要钱? 李铭哪知道,他在别人眼中什么都不算,折可存抓他只是为了报复,同时也是拉个人质防备李维狗急跳墙。 只是没想到这些全没用,没等折可存通知李家呢,李维已经提前动手了。 这下李铭顿时被折可存给忘到了一边,他这时候都忘记告诉秦牧这件事了。因为张炳供出了买凶杀人的幕后主使。 李维这个不用说,早在折可存意料之内,可是林灵素也要杀秦牧,这就让折可存大吃一惊。 妹夫什么时候还和这个老道结仇了?而且还这么深,竟然搞的林灵素要杀了他。 秦牧也是想了一下才理顺了之间的关系。 他早就忘了那晚上的黄图行动。那时候他只是想从大宋弄点宝贝回后世换钱,哪成想这个大宋关系到自己的小命。 自从柜子告诉他真相之后,秦牧脑袋里面哪还有这些烂事,他一心就想拼命提升这个时空的生产力,好让自己能组织起一支***的军队,让自己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柜子交给的伟大目标。 林灵素,那个老道,看来不是个笨人呀,竟然猜到了那晚上是自己和红线俩人。 不过这个霍捕头怎么知道的呢? 秦牧飞快的回忆了一下这两年自己和红线在一起时候的事件,猛然想到那晚红线被捕快抓捕的事了。 看来那晚的捕快,就是霍钟。 事情的脉络是捋明白了,可是这事怎么解决呢? 这件事在眼前看来,并不是到了鱼死网破的时候。 因为秦牧和贾红线两人夜探皇宫,这是杀头的大罪,如果林灵素把这件事告诉赵佶,以赵佶的为人肯定得下旨捉拿自己。 就算自己是折家女婿的身份也不管用。 可是林灵素没这么做,显然是因为他也没把握说动赵佶——因为他没证据。 秦牧和贾红线俩人,在那一晚什么线索都没留下,反倒还救走了方好音。 现在秦牧还时不时的给赵佶送上小蓝药丸,这也是赵佶对秦牧高看一眼的的原因——除了他没人有这个丹药。 林灵素也是因为这点不敢随便说秦牧的不好。 那么这件事,还处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这可以随后再议。目前的问题是木器行怎么办。 东星社的人,杀了就杀了,秦牧相信以本时空捕头的本事,绝对找不到证据能联系到自己,更不能联系到折府。 这件事,对他来说就结束了。以后怎么样,和秦牧无关。 但是木器行是大事。秦牧就是因为这个才不得已留在汴梁,否则他早应该去微山湖和利国监了。 煤和铁,才是他现在的重中之重。 目前只有美鸾在微山湖,美凤和好音在利国监,秦牧不放心。她们无法搭建全新的炼钢厂,只能负责前期工作,厂子的建设缺了自己根本没法推进。 必须马上解决木器行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李维身上。秦牧有一刻都想派邱晨去把他杀了算了。 可是秦牧知道这无法解决问题,杀了李维,别人更不敢跟自己合作了。 唉,心怀天下,就是要做出许多妥协,根本不能随着自己的性子恣意妄为。 难怪皇上都说自己是孤家寡人,果然是啥事都不好办。 如果秦牧不考虑汴梁的百姓,不在意这伙商人的生死,他早抬腿就走了——哪有时间跟你们喘气,炼钢厂才是真正的大事。 可是现在不得不考虑。 “嗣长,林灵素的事随后再说。” 嗣长是折可存的字:“现在问题是李维这个人怎么解决?” 秦牧准备咨询一下折可存的意见,毕竟他是本时空的人。 “妹夫,你不说我到忘了。李维这事好办,他侄子李铭,就是李纲的儿子,我又给抓来了。有李铭在,不愁李家不答应。” 折可存随口就给秦牧出了个主意:“他烧了咱家的店,在大宋就是死罪。如果李家想要回这个儿子,就把木器行交出来。还有,他家的店,都得赔给咱们。” “……”秦牧万万没想到二舅哥做事如此生猛。自己不都把李铭放了吗,他什么时候又给抓回来了。 这样的作风,也太土匪了吧。 不过军阀和土匪,其实本质好像也差不太多。折可存这样做还真是符合他本性。 看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秦牧本以为折可存跟着自己学习这么久,做事多少会有点长进,可是没想到一旦脱离自己的控制,他的办事方法立刻回到了从前。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欠了我的给我补回来,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那首口水歌。 看来,咱们这是要嘻唰唰呀。 ------------ 第三百四十四章 张过的雄心 林灵素沐浴更衣之后,亲自来到上清宝菉宫的山门之外,在棂星门之下迎接正一道天师张过。 虽然昨夜他和霍捕头聊的很晚,但是今天林道长还不能赖床。 正一道天师来访,这可是大事,必须恭敬。 林灵素安身立命的本钱,是自诩道门中人,神仙下凡,所以他尽管深得徽宗喜爱,可以视天下人为无物,却不敢得罪道门中人,更何况来的人是事实上的道门第一人:正一道天师张过。 他和张过,就如鱼和水。 今天张天师不在龙虎山待着,反倒跑来汴梁,来到他的上清宝箓宫,这可是非常稀罕的事,不由得林灵素不慎重。 张过一身绣云的黄衫,头顶簪花的黄冠,手持鎏金的拂尘,脚踩纹金的道履,一派神仙中人的模样,到是和林灵素相差仿佛。 不过比起林神仙的俊秀,张天师多了一份雍容和沉稳。 他这次来汴梁,是为了祖宗基业的事。 正一道是天下第一道门,受宋理宗命,掌管天下所有符箓道。 张过是正一道天师,可说是真正的的道门领袖,虽然他身不在官场,却有着很尊贵的地位。这个地位,就连官家都很尊重,可是没成想折家拿他不当人看。 利国监可是张过的祖宅所在,那里的大半地盘全是老张家的,几百年来,那地方都姓“张”,可是不成想突然之间,不知道折家吃了哪门子药,发了哪门子疯,大老远的从府州跑了过来,直接把好大一片地皮给抢了。 农业时代,最重土地。有钱都不如有地,何况利国监是张过的祖宗基业。 而且折家不但抢了自己的地,还囚禁了堂弟张逊,打伤了亲弟弟张逸,更是杀了好几百口子张家子弟。 这简直就是拿自己不当根葱啊。这还了得! 张过在龙虎山收到了家里大乱的消息,马上就赶回了利国监。 有他坐镇,张逸就有了主心骨,连忙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给了哥哥。 不过说归说,可是说的未必全是实话。 孔夫子著春秋,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意思是说,阐述而不创作,只是实事求是。 可是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还是因为孔子的写法包涵了褒贬在里面。这就是著名的的“春秋笔法”。 张逸当然也很擅长这点。他总不能说自己吃了个哑巴亏,被秦牧给坑了。 一切事情,在张逸嘴里说出来,就全是秦牧的错。 张逸被秦牧敲诈了大片的土地,他被放出来之后,当然知道大哥饶不了他,所以他一边通知张过,一边编织借口。 等张过回来之后,张逸已经把这件事打扮的完全符合自己心意了。 张天师了解的经过,就是一个飞扬跋扈的折家,来欺负我们张家这么一个事。 折家看上了利国监的矿产,所以鼓动官家把他家的女婿派来当知监,然后又让人扮作强盗,一日之间杀光了项家和他们的霸王团。 再然后,秦牧——也就是折家的女婿,设下了阴谋诡计,引诱自己进了衙门,被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自己关押在牢里,同时放出口风,说要杀自己。 这样张家的人马才忍不住冲击大牢,试图劫狱救他。 当然,在这里张逸顺便坑了一把张逊,他跟大哥说,张逊和秦牧是一伙的,是他背后鼓动的家人冲击衙门。 自己是迫不得已,为了保命,才签下了不平等条约。 不签就得死啊! 还别说,这一番讲述,其实和事情真相也差不太多。九真一假,这让聪明如张过也挑不出什么问题来。 现在地是没了,但是堂弟呢? 张逸连忙告诉大哥,张逊还在衙门里面关着。同时他强烈的建议大哥带人去把张逊抢回来——咱张家子弟,怎么能关在牢里呢。 并且张逸自告奋勇的要带队。 张天师果断的拒绝了弟弟如此愚蠢的提议。 带人冲击衙门,那就是造反了。现在是时候吗?你是有人还是有钱?什么都没有还敢造反,岂不是就如张逊一般愚蠢。 以张天师的才具,他怎么会不知道堂弟张逊搞的那些乱事。 在张过看来,归一道就是个笑话。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你不说好好辅佐我,反倒自己扯旗拉起一摊,现在看看结果如何?进监狱了吧。 其蠢如猪! 既然张逊还没死,那也不着急救他,让他先在牢房里面清醒清醒再说。 现在对于张过来说,最要紧的是摸清官家的态度。 利国监是张家的根本,这地方的重要性甚至比龙虎山祖庭还要紧。 因为这个祖庭,只是个名头。正一道最早并不是叫正一道,而是叫“天师道”。当时的祖庭也不是在龙虎山,而是在巴蜀的鹤鸣山。 经过多年的变迁,如今才变成正一道,而祖庭也迁到龙虎山。 张过作为天师,深知什么才是要紧的。人和钱,才是正一道的根本。至于祖庭在哪,并不重要。若是日后自己发展的好,把祖庭安到汴梁皇城之内,谁又能说什么? 自己的人在哪?就是这些张家子弟,现在一下死好几百。 钱在哪?就是徐州利国监。利国监出铁,而铁就是钱。大宋的钱不全是朝廷出的,私人也可以出,只要你有铜矿铁矿,就能铸钱。 所以徐州利国监老家,才是张天师最看重的,因此他才没带着弟弟去龙虎山,也没放弟弟去到处传教,而是特意留下他在老家看守祖业,这也是正一道的根本。 可谁知道弟弟就是这么给自己看家的。 人给看没了,地也看没了。 张天师望着弟弟,那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今日天下已是多事之秋,现在到了风云际会的时刻。大宋最大的敌人,辽国,被新兴的金国所灭,这对张过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虽然终日在龙虎山修炼,但是消息一直灵通。天下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张天师认为如今的大宋朝,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鲜花卓锦,烈火烹油,一派红火的样子,但是张过身在朝堂之外,又居江湖之上,反倒是因为不在此山中,更加看的清楚。 正一道最重要的两样是“人”和“钱”,张天师认为国家也是如此。大宋的基础也在人和钱。 人吗,要有数量。可是花石纲肆虐这么多年,逼得江南民生凋零,匪患四起。你杀我我杀你,朝廷杀土匪,土匪杀朝廷,只一个杭州,就被方腊杀的没剩下多少人。 人都没了,这个国家还有什么? 而且江南是大宋的钱粮之地,这个地方乱起来,钱粮也大受影响。 这还只是平民百姓,草莽江湖之间。那朝堂之上,蔡京王黼李邦彦,童贯梁师成朱勔,一个个都可以说是民贼,哪当得起领袖群臣,治理天下的大任。 这就是说人才也没了。 也没人,也没钱,大宋还能怎么样? 虽说强大的辽国没了,可是更强大的金国起来了。 赵佶对上辽国,纵然胆小,却也打过那么一两次,可是对上金国,竟然连打都不打,直接掏钱买城池。 这不是亡国之兆吗? 而且赵佶任由西北军阀来徐州作乱,简直是更加的自取灭亡——找死。 如今的折家,就是当世之安禄山。 张过敏锐的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要知道张过的先祖是张道陵,张道陵时候的正一道,是叫“五斗米道”,这个与其说是道门,还不如说就是一方军阀。 张道陵的孙子张鲁,以五斗米道为根基,占据巴蜀将近三十年,是巴蜀事实上的土皇帝。 张过作为张道陵和张鲁的子孙,血脉里面也充斥着皇家的气息。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他审时度势,积攒力量,只为了等一阵东风。 如今东风初现,张天师立刻就心动了。 可越是这样时候,张过越沉得住气。 利国监的事,不能草率处理,不能简单的和折家顶着干。所以张过祭祖之后,就急忙动身来到了汴梁。 他要打探打探汴梁的局势。 张过不能直接就去见赵佶,他必须先和林灵素见一面。实际上林灵素和张过一直暗通款曲。当然林灵素不知道张过要造反,否则他早不敢和正一道有瓜葛了。 幸亏他不知道张过的心思,如果林灵素知道了张过有造反的心,那他肯定会告诉赵佶——这个是他好基友。 但是如果他露出半点这样的苗头,估计林道长都活不到明天。。 张如晦,就是林道长最亲信的弟子,正是张家的嫡传子孙——只不过林灵素不知道而已。 来到上清宝菉宫,张如晦亲自给两位奉上了香茶——这个就是本时空的茶了,秦牧带来的后世茶叶根本在市面上就没有。 等一番见礼之后,张天师开口了。 “道长,许久不见,怎么今日你气色不是很好?莫非有什么烦恼不成?” 张过作为道门中人,自然有着真本事,察言观色都是小手段。 他一眼就看出林灵素心神不定。 当然,其实在他看出之前,张如晦已经把最近汴梁的事都告诉了他。张过知道林灵素面对的麻烦,所以一语中的——这要再说不准就别当天师了。 “别提了。”林灵素真是有点发愁。折家可不是禁军中的武官,能任由他拿捏。西军是独立的存在,连官家都插不上手,他能怎么办? 可是他已经得罪了秦牧,也就是得罪了折家,如果不处理掉这个麻烦,自己的小命实在有点危险。 不过林灵素马上意识到眼前或许是个机会。 张天师来了,张天师来干嘛?不见皇上先见自己,显然他也是有事。 到底什么事呢? 林灵素立刻想起了徐州知州的奏折。 陈知州说,利国监遇到了一点土匪,杀了许多百姓。 这份奏折赵佶看过,因为上面也没说太多,所以赵佶没太留意。 当时林灵素也没留意,可是张过一来,他马上就想起来了。张天师的祖业就在徐州利国监,那是他老窝啊! 这多少年张过也没进京了,奏折一来,他就跟着来,显然利国监出的问题惊动了他。 想到这里,林灵素顿时有了主意。 “天师慧眼如炬。最近我的确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不过不值一提,不劳天师挂怀。到是天师来此,可是……” 张过暗骂一声,果然是老狐狸一只。 看来自己不漏点口风出来,他是不肯配合了。 “是这样,林道长。”张过语气淡然的说着:“折家在利国监,和我张家闹出了点小误会。念在折家百年以来为我大宋一直辛苦的份上,我也不想弄的太过分。所以这次来,我是想进宫面圣,让官家劝劝折家。这件事,就不如罢了。” 一听这话,林灵素险些喊出:“别啊,怎么能罢了呢,你得把折家整死!” 总算他已经修道多年,还控制的住自己脾气。 林灵素连忙说道:“万万不可!” 说完这句话,林灵素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了。这太过分了,不像世外仙人,他立刻补救道:“折家为官家守江山不假,但是这天下,守的是一个道理。如果折家持功自傲,蛮不讲理,那他守的是什么?” “依神仙之见呢?” “这事,咱们要从长计议!” 说罢,俩人相视一笑,默契于心。 ------------ 第三百四十五章 木器行改编 “嗣长,把李铭放了吧。” “什么?放了?”折可存听到秦牧的话,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要放了他?李维都要杀你了,难道不报复吗? 不杀李维已经是折可存最大的善意了。用李铭敲诈他家店铺做补偿,在折可存看来已经是他最大的克制。如果不是为了大业着想,他都想派人直接干掉李维了。 即使不用特战大队的人,他自己手下也有足够的人手去办这件事。 怎么妹夫什么都不做就白白放了李铭,这不就是等于绕过了李家吗? 折可存理解不了秦牧的想法。他成长的环境从小到大都教育他,人家砍过来一刀,自己必须两三刀的砍回去,否则根本就站不住脚。 现在秦牧说放人,这让二公子有点懵。 “为什么?” “嗣长,我们新世界集团的纲领是什么?” “纲领?”折可存还真不记得有个纲领性的文件 。 秦牧也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这个纲领他还没系统的落实在文字,上次开大会的确是没提出来,只是在他的脑袋里面 。 “我换个说法,我们新世界集团的目标是什么?” “建设一个新世界。”这个折可存知道。 “对,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世界。可是从过去到未来,从旧的到新的,一切变化都会遇到阻碍。因为新世界取代旧世界,并不是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事情。” “为什么?”折可存不太明白。他从和秦牧认识之后,一直以来,折可存感受到的全是生活的提高,科技的进步,全都是好事。 不说别的,就是吉普车谁有?只有傻子才会拒绝开车,还固执的坚持骑马。 “嗣长,任何事情都有两面,就比如这个木器行。我们的新家具一出世,就好像近卫团一样,可以说全无敌手。那么原来做家具生意的这些人是不是应该饿死?” “……”这个问题折可存还真没考虑过。他们饿死不饿死也不关自己事。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我们的新世界,拿不拿这些人当人?或者说我们的新世界,包括哪些人,惠及哪些人。” “哪些?” “这取决于你的心。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折可存不由得陷入了思考。这的确是个问题。那些木器行的人,算不算是新世界的人呢?我们究竟管不管他们死活? 秦牧没时间等他了,现在时间太紧张,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够用 。 “嗣长,我们的新世界,是全天下。这个太远咱们可以不谈,但是现在这个汴梁,以及整个大宋,都在我们新世界的范围里面。如果我们不把眼界放宽 ,只以为府州宁边,吴家庄微山湖才是我们的世界,只以为这片土地上的人才是我们的人,甚至只以为我们的工厂里面,土地上面的人,才是自己人,那我们走不远的。” “为什么?”折可存这次不觉得秦牧说的对。为什么走不远呢?有了炼钢厂,就有了无穷无尽的钢铁,就凭这些,砸也把敌人全砸死了。 “我们的新世界,一定是好过现在,好过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个时候。但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朝代,难道都是杀光所有人才建立起来的吗?” “可是我们只杀李维不可以吗?” “就这件事来说,杀李维没问题,甚至杀掉李纲也没问题。如果我让特战大队动手,他们死了都没人知道谁干的。但是杀人不是目的,建设新世界才是目的。” “杀了李维难道就不能建设新世界了?” “当然可以,但是我们会遇到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会失去民心。什么事都靠杀人来解决,你觉得有多少人敢跟着我们走?第二,我们还会失去主动。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以这样的心态做事,那几乎所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可以说寸步难行。” “可是我们打的过。” “所以还是那个问题,你是怎么看待这个新世界,是不是包括现在这些人,汴梁的人,天下的人。如果你当他们都是敌人,那就是只能打。可是你要当他们也是新世界的一员,就不能简单的用暴力解决问题。孩子有错,你是教育呢?还是直接一刀砍了?” “这个我还要想想。”折可存想不明白时候,绝不会盲目点头,即使是对着秦牧也不会。 “嗯,以后你会越来越明白的。不说别的,在我看来,大宋的百姓,也是我们新世界中的一员。我们要建设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可是不能用无辜的人的来献祭,没这个道理。木器行的那些人,也是有活下来的权利,不能我们要建立新世界了,麻烦你们先死一下,别给我们添堵。” “噗嗤。”折可存被秦牧逗乐了。 他想着,如果自己拍着李维的肩膀说:“校书郎,你挡我道了。麻烦死一下。”那场面一定很好玩。 “我这个不是唱高调,而是当你把眼光放在全天下的时候,我们不但不会失去什么,反倒会获得更多。我们现在缺人,极度缺乏劳动力。汴梁的木器行,如果我们把他们看作新世界的一员,那他们就是我们的劳动力。新世界不养懒汉。” 这下折可存理解了。他本来就知道秦牧的计划,只是一时没想明白李铭在这个计划中的影响。 “以李铭要挟李维,让他把店铺赔偿给我们。在我们来看,这很正常。他想杀我没杀成,我不要他命,要他个店总可以吧。但是这在你我看来合理,在那些不知道真相的人眼里呢?这就是我们仗势欺人,直接绑了李维的侄子换钱。在别人眼里,我们就是土匪。你觉得谁愿意和土匪做生意?土匪的话有人信吗?” 折可存立刻点点头。这个他听懂了。 “历代皇上,都讲究金口御言,这就是一个信字。而我们的新世界,难道还不如这些人吗?我们说好了做生意,结果一转眼改敲诈勒索了。那我们成了什么人?” “妹夫,你说的对,我听你的。” 见到折可存终于转变了思想,秦牧这才放下心来。 这件事,如果不让折可存彻底弄明白其中的关键,那以后还会出问题。 不过秦牧也不奢望马上把折可存的思想提高到全天下的地步——那不现实,做到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路要一步一步走。 先跨出第一步的,是鲁瑜。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你们爱犹豫也好,想观望也好,鲁衙内率先就跳上了秦牧的商业战车。 老鲁家木器店是汴梁最大的木器店,有着好多分店 。 宜家超级市场的重建工作已经展开——秦牧还是决定让这个店继续存在,作为一个样板,给汴梁和全天下的人展示未来的一角。 可是在重建过程中,家具就没有展销的场地了。 这时候鲁家靠过来,实际上对秦牧也是很有利。鲁衙内有场地也有人手,一下就覆盖了销售过程中所有的环节。 秦牧需要榜样,鲁瑜很聪明的就做了这个榜样。 也因此,他拿到了一个最低的进价。这是秦牧亲口告诉他的。以后即使再有人加进来,也拿不到这个出厂价。 以后的所有加盟商,都会比鲁衙内拿到的价格高。 这让鲁衙内非常满意,自己实际上又坐稳了木器行会第一人的位置。 有鲁瑜做榜样,就好像堰塞湖打开了泄洪渠,马上大小同业就开始跟风冲了过来——再等等店铺就归别人了。 因为有了他们的加盟,原来最制约秦牧的销售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 木器行的工匠,全都是本时空高明的手艺人。他们本来就是做家具的,现在改安装家具根本没有难度。 于是秦牧的销售安装人员全部撤回了吴家庄,这样让任英非常满意,他的厂子终于可以满负荷运转了。 家具厂就好像一个火车头,这次开足了马力向前冲,所有搭上这辆车的商家全都发现自己赚钱的速度大幅度的提升了——远超从前。 而且他们堆积的库存,也全被家具厂消化掉,这等于也盘活了成本,不积压资金。 而汴梁的百姓也发现新家具突然多了,虽然还要排队抢购,但是至少从两里地外排到了半里地内。 所有人都在受益,除了李维。 李铭的意外回来,让李纲兄弟喜出望外。 他们左看右看,发现李铭没缺胳膊也没少腿,这让俩人才放心下来。他们连忙问李铭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开始李铭还隐瞒,只说自己喝花酒去了,喝开心了,在外面多待了两天。 可是在李纲一顿皮鞭之后,李铭顿时把一切都交代了。 不过他虽然是实话实说,可是他说的本来就是一个虚假的事情。 到现在李铭还以为是梁山土匪抓了他,因为要找他要高衙内的欠账。 这让李纲兄弟哭笑不得。显然自己这傻儿子被骗的够呛,鬼门关上转了一圈,到现在还没明白。 不过儿子没事就好,这样老李家就还有后。 赶走了李铭,李纲兄弟默默的坐了下来。 李铭不声不响的回来,太出乎他们意料了。他们确信李铭是放了火,是被折家人绑了,可是绑了又放,还什么要求都没提。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操作?捉放曹吗? 你总得要我点什么。比如换李纲不参折家,或者要钱,要店铺。 但是折家什么都不要求。这就让兄弟俩奇怪了。你们什么都不要,绑架李铭干嘛?这不吃饱了撑的吗。 不管怎么样,儿子总算回来了,这让李纲安下心来。 不过作为饱读圣贤书,以孔孟为精神的李纲,他此刻心头泛起了一股神圣的感觉。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李纲就是这样的大丈夫。不管你折家怎么对我,怎么对李铭,这一本,我是参定了!你们越这样,我越要坚韧。为国为民,何惜此身! 他是不管这些,可是李维没那么厚脸皮。 木器行的同业逐渐都一个个的加入了秦牧的商业链条,如今整个汴梁,只有李家的木器店还孤零零的单在外面。 望着同业的店铺每日里顾客能排出半里地,而自己的店,连个鬼影都没有。这让李维怎么能不着急上火。 这一次他可是亏了老本了。 打折销售时候,他的店也在打折,而且还打的狠。因为他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引诱众人跟风下场。 李维这样做有个前提,就是他知道大哥能把折家参倒。到啥时候连本带利,什么都回来了。自己会赚的金山银山。 可是现在那个前提没了。 也许大哥还能参倒折家,可是那不知道在什么时候。 而自己眼看着快无法承受这种损失了。 怎么办 ?难道去找秦牧,让自己的店也跟着一起做? 这个事,还真考验李维的脸皮呀! ------------ 第三百四十六章 张过初见摩托车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当张过迈进朱勔的府邸时候,即使以他的阅历,也感觉到一股惊人的豪奢。 坊间所言,花石纲十成中的九成都落在了朱勔王黼之流手里,果然不假。 不说别的,只看这寒冬季节,道路两边开满了黄花,就可见一斑。 那黄花不是腊梅,也非迎春,而是朵朵黄金打造的牡丹! 这一片黄金牡丹的花海,直让张过叹为观止。 “张天师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 朱勔得到正一道天师要来拜访的消息,早早就等在仪门之外。这在他来说,已经是极为罕见的情况了。 这大宋朝,哪里有几个够资格让朱勔起身迎接的人呢?何况迎到仪门之外。 “无量天尊,朱居士言重了,贫道不敢当。”虽然朱勔早就是宋徽宗的宠臣,但是他实际职位并不高,属于有权却不够级的人。 这也是因为他名声太差,赵佶就算有心也不敢给他提级别——那还不更惹天下人愤怒。所以张过就随意称呼他为“居士”,不高不低,反倒自然,就如称呼普通人一般。 “天师快里面请。”说着话,朱勔伸出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张过这下不能装看不见了。实际他一见朱勔就看到这个矮胖子左臂缠着明黄的一卷蜀锦,比起自己这一身行头一点不弱。 张天师自幼就有大志,所以平日里多以黄色装点自身。 他一个方外人士,又是正一道掌教天师,用黄色装点自然还算说得过去。可是朱勔怎么敢用黄色?还是这么刺眼的明黄。 本时空,明黄可是皇帝专用的颜色。而且即便是皇上都不轻易穿明黄服装——这要在正式场合穿着,平日里赵佶穿的很随意——舒适就好。 朱勔这是不怕死吗? “朱居士,你这……”张过可不敢乱来了。你家有黄金做的牡丹花无所谓,显摆吗,有俩臭钱不知道怎么得瑟了。理解。但是你这个黄色可是太要命了。 如果朱勔不给他讲清楚,张过都不敢再向前走了。相反,他得扭头就跑——现在绝不能和反贼搭上关系。 “天师,你说这个吗?”朱勔把那缠着明黄蜀锦的胳膊抬的更高,让张过看的更加清楚:“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还请居士教我。” “我这只胳膊可是了不得。前几日官家夸我办事办的好,办的顺心,所以特意拍了拍我这只胳膊。官家乃是当今天子,又是上天下界的长生大帝君,我这是沾了官家的仙气啊。我只是为官家做了微不足道的一些小事,却得到官家如此厚爱,每日思想起来,怎不能感激涕零,五体投地。为了时刻能感到官家的仙气,所以我就把这处仙气所在好好保护起来,也好时时刻刻感念官家对我的恩宠!” 一席话,听得张过差点吐了——你能再无耻点吗。。 总算是张天师久经考验,什么样的人都见过,所以尽管朱勔已经远超下限了,张过还扛得住。 原来你胳膊是这么个道理。那就好,不是造反,我就不担心。 “原来如此!居士之心,天地可鉴!” “应该的,应该的。天师,请。” 朱勔陪在张天师身边,穿过重重院落来到客厅。 两人落座之后,寒暄一阵,终于张过开始进入正题。 他来朱勔的府上,可不是特意感受这支金胳膊,而是有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 张过要见朱壕。 朱衙内可是真没想到正一道天师想要见自己。这可怎么说的?他正在屋里练习“MY ALL”这首歌呢。 这是全日文的歌曲,对朱壕来说纯粹是一门外语,他连教科书都没有,本时空又没有录音设备,要想凭记忆学会了,真是难度太大了。 可是再难也浇不灭朱壕的热情。不学会这首歌,怎么能当好衙内!衙内,不只是有摩托车,还得时时刻刻走在流行的最前沿。 他正这里练呢,仆人来传话,说他爹请他过去见客,客人是正一道张天师。 哎呦,这可是个贵客! 虽然不知道张天师为什么没事来自己家,可是人家地位在那摆着呢——就连皇上都尊重他,自己绝不能耽误怠慢了。 朱壕连忙整理一番,立刻就开着摩托过来了——朱府太大,靠走路太慢。 摩托车停在客厅之外,没等他下车,张过和朱勔已经走了出来。 “莫非这就是那传遍京城的奇物——铁马?”张过好奇的望着摩托车。 朱壕心里一阵鄙夷。还天师呢,连摩托车的大名都不知道,跟着愚氓一样的铁马铁马的叫。 “天师,这正是京城铁马。”没等朱壕开口,朱勔连忙抢过了话头。他可不能让儿子胡乱张嘴。 朱勔知道朱壕对摩托车有多看重。丫鬟仆人要是有人敢叫这个玩意是“铁马”,朱壕马上就会发火。 “快来见过张天师。”朱勔一边说话,一边对着朱壕使眼色。 “见过天师。”朱壕下了摩托,恭恭敬敬的给张过施了个礼。 “小朱居士,贫道有礼。”张过拂尘一扫,也认真的还了个礼。 虽然张过志向远大,但是却不是没有分寸的人。他时时刻刻都给人一种亲近之感,绝没有半点高高在上的做派。 “这个铁马,如何能跑呢?”张过在屋里听到摩托的发动机声,实在忍不住就出来了。不过他出来时候,摩托已经停下了,他没看到摩托怎么开。。 这次来朱府,交友闲聊是附带的,他最主要目的就是看看京城铁马。 他在龙虎山时刻关注天下局势,而汴梁更是他关注的重点。 汴梁的一举一动,他都要知道。 火柴香烟这种,一面世他就得到了。 但是摩托车他可得不到。不但得不到,甚至连见都见不到。哪个衙内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开车从汴梁到龙虎山自驾游。 这种世间稀罕物,张过必须要看看。 本时空摩托车就那么几辆,张过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看看朱勔家的这个比较方便。 毕竟朱勔虽然是皇上宠臣,实际官阶却不高,以自己的身份,多少还能占点便宜。 若是去蔡京府上求蔡鞗,那就很难说了。 蔡太师肯定不如朱勔好说话。 被张天师看重自己的摩托车,朱壕顿时感觉面上放光。 正一道啊,张天师啊,天下人仰望的存在,可是你没有摩托车。想来看摩托,还得找我。 这下朱壕来了兴致,他跨上摩托,头盔都不戴,就这么给张过演示了起来。 他也算是老司机了,平日里面浸淫在摩托车上,如今骑摩托的技术比秦牧还高。 这也一点不稀奇。想想后世五六线的小县城,“鬼火”摩托车一群群呼啸着招摇过市,骑在上面的不都是中二少年吗。 他们只为炫技,根本不知道怕死——这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如今朱壕就是这样一个状态,虽然这是一辆太子车,但是硬被他玩出了鬼火摩托的感觉。 单轮行驶,撒把行驶,单腿跪在座椅上行驶。总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这下把张过真的给震惊了。 他本来对于这个铁马就极为震撼。两个轱辘,还一前一后,这怎么走?怕不是一动就摔倒吧。 可是没想到,朱壕给他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 这车不但不摔,而且走的如此好。都不用俩轱辘,一个轱辘就行。而且还可以不用扶着,撒开手也能跑。 因为张过是第一次见摩托车,所以他还以为摩托车本身就有这个本事。 这下张天师彻底被朱壕给坑到沟里了。 张过一心谋求天下,所以他留意天下的一切。香烟火柴要留意,铁马更要留意了。 这东西如此灵活,如此强大,如果拿来装备军队,该是多么无坚不摧的一支武力。 甚至张过都想到了,他手下的大军,浑身披挂重甲,手里握着锋利的大刀,骑着这个铁马,一往无前的向前冲。 那时候天下间谁能挡得住自己兵峰? 寻常战马还要披甲,这样就影响了速度。这个马本来就是铁的,都不用甲胄,而且还这么灵活,一个轱辘也能跑。简直是神器啊! 神马! 张过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建立这样一支铁马骑兵,然后横扫天下。 有了这个打算,他更加用心的和朱壕聊起摩托车了。 朱壕见张天师赏脸,竟然不理老爹,专心和自己讲话,真是有一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 这俩人于是几乎瞬间成了铁哥们。 但凡张过有问,朱壕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算张过有时候没问,他也说的兴趣盎然。 张过经过多方打探,觉得自己对铁马多少有了了解,可是隔行如隔山,其实他到最后也没弄明白这俩轱辘的车怎么能跑。 不过这个问题朱壕也不知道。哪个玩鬼火摩托的中二少年会去研究发动机原理呢。有那工夫,我给车子多挂俩灯不好吗。 言谈半晌,张过问道:“小朱居士,不知这个铁马,何人所制,何处有售?” “这个马,是秦大哥造的。眼下汴梁城,再没有地方卖的了。” “你说的秦大哥是?” “秦牧,秦少爷,折家女婿。” 原来是他! 张过明白了。这是折家的东西。他也和本时空的绝大部分人一样,根本不可能意识到秦牧的真正身份是在折家之上。 在张天师眼里只有折家,秦牧不过是附属在折家身上的一员而已。 这就让张过心里有点犯嘀咕了。 折家是军中的世家,他们一直在边疆,征战不断。自己能看出铁马的威力,没道理折可求看不出来。 难道说,折家早就组建了这么一支铁马骑兵不成? 可是如此的话,为什么打幽州时候没见折家军骑过来呢? 这问题张过在脑袋里面一转,自己就有了答案。 不用问,明摆着,折家有不臣之心! 有如此威力无穷的铁马骑兵,却不告诉官家,不带来前线,这还用说吗,他们要造反,留着自己用! 不好,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手下的兵丁可绝不是铁马骑兵的对手。 这可如何是好? 张过本以为自己能趁着天下局势大乱,浑水摸鱼,夺取大宝。 可是没想到他才来京城,就遇到了一个如此强大的敌人。 这个敌人可比朝廷禁军厉害多了。 这东西出在折家,想来种家刘家等都没有。 那岂不是说折家已经无敌于天下? 这绝对不行! 张过此刻背后起了一股凉气。 不能任由折家再偷摸发展了。 必须及早的斩断折家的爪牙。这件事自己办不到,可是还有人能办到。赵佶,就找他了。 借刀杀人! 张过瞬间就拟定了这条妙计! ------------ 第三百四十七章 李纲参折家三大罪过 “看灯火摇曳,明灭,繁华世间。隐匿着,蠢动的,欲望在宣泄!” 蔡攸手指合着节拍,在大腿根上一下一下点着。 少女时代的歌曲,他最喜欢这一首《极乐净土》,百听不厌,就算是新歌《MY ALL》如今正火遍汴梁,他也不该初衷,依然喜欢这首歌。 尤其是水桥舞在**时候媚眼连抛,更是让蔡攸着迷。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别看蔡攸年近五旬,可是他就是喜欢少女,几十年来,不改初衷。 少女时代一亮相,蔡攸就看上了。 这三个迷人的小娘子,就好像三堆熊熊燃烧的火焰,让蔡太保直想扑上去,把他快乐的烧成灰烬。 蔡攸如今身为太保,权势一时无两。别看官家的宠臣不少,可是蔡攸是其中最受宠的一个。 徽宗宠爱朱勔这些人,只是喜欢其一个人,但是对于蔡攸来说,赵佶喜欢他全家。 蔡攸的夫人宋金莲,有随意出入禁宫的权力,经常是留宿在紫禁城内。 这让蔡攸更得徽宗宠信,远胜其他宠臣。 这点连蔡京都比不了他,毕竟蔡京的夫人,也就是蔡攸的娘,岁数太大了。 蔡攸在京城可以说横行无忌,就算是当朝宰相也要让蔡太保半分。 可是他在樊楼却碰到了钉子。 少女时代一亮相,蔡攸就盯上了,没过几天他就找穆南行要买人。 蔡攸不缺钱,更有势力,平日里买个青楼女子简直不算事。 潘楼的俏枝儿,和太白楼的奴称心,他想买就能买到。只不过这俩人虽然是花魁中的花魁,可是她们全都是本时空的女人,纵然再好,对于蔡攸来说也不新鲜。 就好像满园的牡丹,即便有一朵两朵更出色一些,他也就是看看玩玩而已,没必要采下来摆在家中——他家里这样的牡丹花多了。 但是少女时代不同,这三个小娘子被秦牧**的已经不是本时空的人了,她们不是花园中的牡丹,而是异域仙姝,全天下就这么三朵,蔡攸自然想拿回家里,独自欣赏。 可是没想到,穆南行干脆的拒绝了他。说什么这三小娘子的身契在折家手里,不在自己这。 这让蔡攸顿时没了办法。 他是权倾朝野,可是这个朝野不包括西军。折家种家等等,根本就不鸟蔡攸。当然,蔡攸也不鸟他们。 虽然折家一直对蔡攸很尊重,也巴结,逢年过节都有礼物送过来,但是这仅仅是正常的官场往来,彼此结个善缘,若说交情,那还真没有。 没有交情,折家也不求自己,这三小娘子怎么弄到手里呢? 蔡攸一直也没办法,毕竟他不敢用强。对别人可以,对上折家种家这样的世家,给蔡攸仨胆子也不行。玩硬的,硬不过人家。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蔡攸收回放在大腿上的手指,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少女时代身上移开,转头望着对面的折可存。 “二公子,我适才所言,不知你想的怎么样。” 折可存抽出一根万宝路,也不理蔡攸,自顾自的点着了,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在尽量平息自己心头的怒火。 蔡攸,竟敢威胁自己,要挟折家! 今天蔡攸约自己在樊楼见面,原来是为了这个! 蔡攸隐晦的告诉折可存,如今朝堂之上,各方势力对折家都很不友好。御史台要参折家,各地也有奏折说折家的跋扈,而且就连正一道天师都来了汴梁,在赵佶面前说折家的不是。 这简直是八方风雨会京师,一群人翻着跟头的要和折家做对。 折可存很清楚,眼前的局面是折家百年以来都没有经历过得危险时刻。 站在局外来看,似乎全天下都在指责折家,就算是赵佶想要保折家都未必做得到,更何况赵佶也没理由保折家。 若是放在从前,折可存肯定要想个办法,服个软,各方打点打点把眼前的危机对付过去。 比如蔡攸,他不就是想要少女时代吗,给他就行了。这样蔡攸就会在赵佶耳边吹点枕头风,当然,也许是他吹,也许是他女人吹,可是不管谁吹,赵佶都会多少听进去。 可是现在不然。 如今的折可存,早就不是两年前的折可存了。他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他的眼光,早就越过了眼前这群官场蠢渎之辈。 就是赵佶都不放在他眼里,何况蔡攸。 要挟我?你算老几! 折可存根本就没半点犹豫,立刻就拒绝了:“蔡太保,多谢你特意跑一趟。不过清者自清,折家处身立世,仰不愧天,俯不愧地,立得正,行的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我折家问心无愧,断不能让宵小之辈抹黑祖上名声。” “……” 蔡攸没想到折可存会这样说。他满以为折可存会被自己吓住,然后会把少女时代送给自己,好求着自己为折家辩解三分,让官家放过他们。 哪成想折家老二如此硬气。 什么屑小之辈,这不把自己都骂在里面了吗。自己可是来向他要女人的,这可不就是折家人眼里的屑小之辈吗。 好!有种! “如此,到是某家多事了。折家高义,我蔡某人佩服。告辞了。” 霹雳一声,暴雨倾盆而下。汴梁城内一时漆黑如夜。 徽宗赵佶的心情也正如现在的天气,黑漆漆的没半点光亮。 朝堂之上,李纲正大声痛斥着折家。 “折家世袭皇恩,累受嘉奖,本应忠心报国,以报官家,可是折家却置律法于不顾,屡屡知法犯法,目无皇上,真乃我大宋之奸贼。” 李纲准备多日,终于开火了。 “其罪有三。第一:身为大宋军人,却临阵脱逃,不战而溃,险些害的幽州之战功亏一篑,国家养此獠何用?” 群臣点头不已,这是从根本上来参折家了。折家存在的意义就是保家卫国,你们都不能做到这点,就好像看门狗不能守门了,那还有什么用? 还不杀了吃肉吗。 “第二:折家作为一方牧守,本应教化百姓,安抚地方,可是府州百姓最近纷纷流离失所,人失其地,户失其家,眼见着没有了活路。” 这点是刘光世告诉李纲的。 府州麟州大移民就没有停止过。从拿下宁边城,折可求就开始移民,现在下河套地区全拿在手里之后,折可求更加需要人口了。 那个地方原来是辽国的,辽国本就地广人稀,而下河套已经是辽国的边陲,更加的人烟稀少。 这么点人,这么富饶的土地,怎么能利用起来?所以折可求更加的加大了移民力度。 麟州府州的人口,必须尽可能多的转移到宁边三城。 这也是秦牧和折可求商量之后的计划。 宋朝是当今世上最好的一块地方,物产丰富,生活安定。 百多年来,大宋境内没有被外族打进来,战火只烧在边疆地区,而且都是零散的小规模冲突,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土地大幅度被兼并。 不打仗,都好好种地,这就可以看成是一个经济活动。在经济活动中,哪有真正的买卖公平,从来都是资本说话——当然资本不能犯傻。 大宋没多少傻子,有俩钱的人,总是能比农民心眼多的多。所以百姓手里的地是越种越少,最后都落到了大小地主手里。 这种情况之前是没什么问题,折可求自己都这样做。土地,才是真正的财富,他折家一样大肆的掠夺——否则怎么当府州土皇帝。 可是现在折可求眼界变化了,他明白到工业和农业的区别。在秦牧的不断教育下,折家掌门人知道土地的真正价值在那里。。 这些地主占据着大量土地,仅仅只能获得最低的价值,这是一种巨大的浪费,这完全阻挡了折家的脚步。 所以折可求一下子从最大的地主,变成了未来的资本家。立场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他要把这些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按照秦牧规划的方式来组织生产。不只是工业,农业也一样要改变。 所以他必须大量的移民,这样一来可以让下河套地区有足够的劳动力,同时还能把大小地主全逼死——有地没人种不死等什么。 这个行动规模如此庞大,刘光世不可能看不到。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折家把大宋的人都给弄出去了,所以他只能告诉李纲,折家疯了,搞的府州人快活不下去了。 也正因为这点,李纲更加愤怒。你折家不能守土也就罢了,现在连安民都做不到,反倒是让府州百姓流离失所,这乃真正的大罪。 “其三:折家养寇自重。他们借着追剿梁山余孽之名,搅乱地方。名为军队,实为土匪。” 青州知州,徐州知州,包括一个小小的密州教授——秦桧,都上书说到这点。 可见折家是人人憎恶! “臣观今日之折家,就是当日之安禄山。此乃国贼!官家应防患未然,现在就当机立断,立刻下旨捉拿折家进京。免得再过两年,折家尾大不掉,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赵佶一听,你这不就是说折家要造反,让我把折家满门抄斩吗! 可是朕做的到吗? ------------ 第三百四十八章 董瑞和武月 “击鼓!” 战鼓声音响起,瞬间撕开了这片土地的平静。 这里是东胜州之东几百里的一片草原,草原上孤零零的散落着几十间土房子。根据带路的俘虏交代,这是“大饭铺”村。 真是个好名字呀。近卫团一连一排排长董瑞望着前方村落,冷静的观察着情况。 宁边,河滨,东胜州到手之后,下河套地区已经完整的落入了秦牧的手里。 这里是秦牧规划中的农业基地。无粮不稳,什么时候农业都是基础。可是秦牧偏偏不能时刻都在这里,毕竟这里有折可求,他还是了解农业,能管理农业的。 微山湖那一带的工业建设,离了秦牧玩不转,所以秦牧只能暂时离开了这边,把一切都交给了折可求和石遗。 不过在离开之前,秦牧已经拟定了一个完整的计划,包括种植,养殖,水利,工业等等,这一套科学发展规划,都在折可存和石遗的公文包里面。 虽然只是不厚的一摞纸,可是折可求和石遗却觉得重逾千斤。 计划太庞大了,他们简直觉得就是拼死拼活,也未必完的成。 不过近卫团的字典里面没有失败二字,建设也是另一种方式的作战——石遗等高级军官早就明白了这点,所以建设上的失败,也就是军事上的失败。 石遗决不允许近卫团的第一次失败落在自己身上! 折可求一样的志存高远,越有难度,做起来才越有动力,未来的收获才能更大。 所以他们俩每日里不停的工作,为了落实秦牧的计划努力。 说一千,道一万,搞建设没有人是不行的。 现在秦牧能搞起来的工业,全部都是劳动密集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而下河套这片地区,面积是府州的几倍几十倍,开荒种地也需要大量的人口。 所以折可求和石遗兵分两路。折可求负责从大宋移民过来,而石遗负责从大宋之外的地方找人。 找人,这话说的委婉,其实就是抓人。 这事折家没少做,他们经常去西夏抓人——抓来就是奴隶,可以干活。 当然,西夏也常来大宋这边抓人,这件事谁也别说谁,就看拳头大小。 现在石遗负责抓人这一块,他就把近卫团一连一分为三。三排守卫地方,一排和二排,各自负责一路,带着折家军沿着黄河两岸搜索,把见到的劳动力全抓回来。 这片地方,经过连番的战火,已经没有成规模的势力了。 金国二太子抓走了耶律延禧,就达成了目标。他的人马已经退回了金国的老窝。辽国残余势力也被金国给打没了,而西夏也被金国打残了,现在这块地方根本没有真正的军队存在。 近卫团能遇到的顶多是马帮,土匪。这样的敌人根本就不成为敌人,别说近卫团有跨时代的武器,就是没有这些,用冷兵器也能打的土匪哭爹喊娘,还别说有大量的折家军跟着了。 折家军现在出征比原来轻松太多了。因为他们不用带着盔甲了。 一套盔甲好的几十斤,坏的也十几斤。千里无轻担,长途行军,多一点份量都是很累的。如今一下少了几十斤死沉死沉的铁,他们轻松太多了。 一排长董瑞是这一路队伍的最高长官。折可求事实上已经放弃了对军队的控制。 识时务者为俊杰。见识过***时代的战争,折可求清楚,自己这点人马,就算是再多也没用。在秦牧的近卫团面前全是炮灰而已。 一群炮灰,折可求当然不会当宝贝一样留着。 所以他非常乐意的就把折家军交给了石遗。甚至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放手。 折可求知道,秦牧是要扩军的,而扩军的话,折家军近水楼台先得月,大量的新兵要从折家军里面出。 这样一来,随着近卫团的发展,自己的势力不但没有降低,反倒会更加的提高——近卫团充斥着折家军,自己是他们的老上级,自然有一番势力。 而折家军上下也见识到了近卫团的厉害,他们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自己这一套过时了。近卫团才是以后的方向,所以他们每一个人,只要想当兵吃粮的,全都愿意加入近卫团。 董瑞本就是折家军出身,他是在吴家庄支农的时候加入的近卫团。 这样的身份,让他更能方便的带领这支队伍,所以一路以来,近卫团和折家军配合默契,一个人也没死,就抢到了大量的人口。 近卫团的所有行动都要在事前制定周密的计划,绝不能盲目出击,四处乱打。 这是秦牧言传身教,又定下严格纪律才能做到的。 一路上,董瑞一丝不苟的执行着战前计划。 面对大饭铺村,若是折家军来执行这件任务,自然是外面一围,然后就喊叫着冲进去了。不服的就砍,看谁敢反抗。 可是近卫团知道自己的作战目标。他们不是为了杀人出来的,恰恰相反,他们要尽可能多的保全这些人的性命——团长要的是劳动力,不是一地死人。 近卫团的作战计划是,最好在天刚亮时候包围村庄,然后用战鼓和呐喊惊动村民,再从三个方向慢慢的压迫过去,把人口从村庄里面驱赶出来。 这样敌人在明处,近卫团的火力才能发挥最大效果。 遇到反抗的,董瑞也不会迟疑,加兰德步枪绝不留情。挥着刀的杀,拿着弓箭的杀。 杀光所有敢反抗的,剩下的就好办了。 不论男女老少,全都抓起来,送回东胜州。 这个任务就是折家军来做。每破一个村子,折家军就分出一个小队押送俘虏回去,同时新的小队再来汇合。 近卫团的抓人行动充满了秦牧的风格。谋而后动,精确的宛如机器一般。 这让董排长对团长更加的钦佩——在折家军打仗时候哪有这么完美。想起自己在折家军的时候,董瑞觉得如一万年前那么遥远,远的他都想不起来了。 如今的董瑞,已经是一个标准的近卫团战士。而标准的含义,就是从头到脚,从行动到思想,已经完全近卫团化了。他们和大宋,和这个时空,格格不入。 “砰!” 枪声响起,董瑞一动不动,继续冷静的观察着局面。 总会有一些不知死的鬼,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一支武装,更不知自己未来的命运。 其实董瑞很为刚才那个死人可惜。如果不反抗,他会去到东胜州,在那里,他或者被训练成产业工人,或者变成全新的农民。 不论变成什么样,都远比现在他的生活好的多。 有吃有穿还会有真正的房子,而不是一堆土坯随便搭起来的狗窝。 可惜啊,就这么死了。这不得不说是双方的遗憾。 大饭铺村不是很大,敢于反抗的人不太多。 连续几声枪响,顿时手里有武器的村民全都丢下了武器,一个个老实的按照折家军的要求跪在地上,高举双手。 近卫团的人都站在外围,端着枪警惕着局面,防备再有不知死的鬼。 “哥哥,你别死,你快起来。”突然一阵哭声传来,董瑞望了过去,只见一个年青的女人趴在一具尸体上放声大哭。 这是个汉人女子。 辽国是契丹人建立的国家,但是契丹人是少数,大量的人口是汉人。 “我跟你们拼了!”那姑娘哭了片刻,突然捡起哥哥掉在地上的刀子,起身就向着近卫团冲过来。 “别开枪!”董瑞连忙发出命令。 这个女人,能不杀就别杀了。女人,又是自己族人,这样是最好的劳动力。 可是不杀她是不杀她,也不能让她伤害到近卫团。若是被一个小小的女子把我们的军服划破了,那就是大笑话了。 近卫团的这些战士们对军服无比看重。若是这女人敢砍到军服半点,肯定就有忍不住要开枪的。 董瑞立刻冲上前去,一把就将那女人手里的刀子夺了下来,顺手再把她扔在地上。 折家军的人跟着冲上来把这女人捆了,带到了俘虏队伍里面。 这一路他们做惯了这样的活,轻车熟路。 半天的时间不到,大饭铺村已经被搜刮一空。 人口,牲畜,粮食,铁器,一切属于战略物资的东西全被集合到一起,接着一队折家军出列,和大部队告别,然后押着这些物资返回基地。 武月昏昏沉沉的跟着俘虏的队伍前行。 她如今在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一个亲人了。 她爹早年在辽国的皮室军,打仗时候死了。 她娘没过几年,也犯了痨病死了。 这两年是武月和哥哥俩人相依为命,苦苦度日。可是今天哥哥也死了。 这个老天爷到底是怎么了! 武月满脑袋都是愤怒,她想杀人,杀光眼前这些人,这都是她的仇人。 如果这些人敢来碰自己的身子,武月发誓,就是用牙咬也咬死他。 沦为俘虏的下场,武月很清楚。他爹活着的时候没少和武月兄妹俩吹嘘过自己得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他爹抓了俘虏,女的但凡模样周正点,他爹全要糟蹋上不止一遍。 当时武月兄妹俩听的哈哈大笑,觉得自己的爹爹真能干,是大英雄。 可没成想,风水轮流转,难道今日报应来了吗? 武月绝不能让自己被敌人糟蹋了。 她早就打定主意,死也要留的清白! 这一路她一直提心吊胆,一边想着死去的哥哥,一边怕敌人糟蹋自己,就是晚上睡觉都睁着一只眼。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一路上别说自己没被糟蹋,就是所有的女人都没被糟蹋。 这群宋兵只是让她们老实走路,而且也没不给他们吃喝。只要不反抗,没人受虐待。 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武月想不明白。她可是知道辽军怎么对待宋国俘虏的。打骂是轻的。像她爹就砍过两个不顺眼的俘虏脑袋——没别的原因,就是他看不顺眼。 难道宋兵和辽兵不一样吗? 不过怎么说这也是好事,看来自己不会被杀死。 一队俘虏不断向西走着,终于这一天,东胜州出现在大家眼前! “总算到地方了。”俘虏的队伍里面有人低声的嘀咕着。 为了让俘虏安心,折家军被允许可以适当的透露一些情况。 比如不会杀你们,是要你们干活,还能有地有房。 这让俘虏安心了不少,不管真的假的,总算有那么个希望。 现在终于来到东胜州,俘虏们都不禁抬头望着那不算高大的城墙。 城墙上有折家军的守卫。他们大声的招呼着远道回来的袍泽。 “张老三,你们这队抓的有点少啊。这才多少人,西路那支人马,已经带回来两万多人了。” “李老四,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西边能和东边比吗?那边人多密。” “哈哈哈,快进城吧,交割之后,今晚老子请你喝酒。” “说话得算数!老子一个多月没吃炸鸡了,今晚你得让我吃够了!” 城门大开着,在武月看来,这就就好像魔鬼的大嘴巴。 她走进了城门,渐渐的消失在门洞的阴影里。 一道阳光刺破乌云,照在这片土地上。 东胜州的城里城外,处处阳光明媚。 ------------ 第三百四十九章 周志安在春耕前 周志安牵着牛靠近路边,让过了一群捆着双手的俘虏。 他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一队有一百多人呢,而且壮劳力不少,都是从东胜州送过来的。 周志安感觉那些精美的家具似乎离自己又近了那么一些。多好的桌椅呀,真想再坐一坐。而且公主男人给大家喝的那个酒,也太美了。 美得很! 他十分的想再一次成为代表,再去吴家庄喝一顿。为了这个目标,周志安回到宁边之后,焕发了巨大的工作热情。以前是拼命为自家做事,现在是上面交代的任何工作,他也拼命的完成。 在吴家庄开过眼界之后,周志安的心也大了,也野了。 宁边这小地方算什么,要过得好,就得去吴家庄。未必自己就去不了,那边我看也是干活。 这样的情况不是发生在周志安一个人身上,几乎所有代表,从吴家庄回来之后全都跟变了一个人似的,这让宁边的工作状态立刻上了不知道几个台阶。 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彻底被调动了起来。他们的工作热情一旦爆发,完成任务的速度和质量都是大幅度提升了。 折可求明显的感受到这一点,所以他对秦牧的这个选代表去开会的计划,佩服的五体投地——妹夫这脑袋长的真绝了。 这样一来,今年春耕的计划就有保证了。 周志安正是去城外耕地。 他现在有了一头牛,不过不是他买的,而是租的。 抢人的队伍不是只抢人,他们按照上面的要求,把算作物资的东西全给带回来了。牲口当然是很重要的物资,所以现在宁边就有了足够多的牛。 不过绝大部分人是不可能买得起牛的,全是租。 有了牛,工作的效率就提升了太多——周志安一家三口加一起也比不了一头牛干的多。 因此周志安又多租了一些地。这都是新开荒的地面,不是用来种庄稼的,而是种棉花。 棉花是什么东西,周志安没见过实物,可是他见过画。 秦牧创作了一幅关于棉花的绘画作品,就挂在衙门前的告示板上。。 这是一个非常奇葩的画,这里不但画了真实的棉花种子,棉花苗,棉花果实,和开花的棉花,还有棉花制成品,比如棉布。而且为了强调效果,秦牧还花了一个夸张的百里棉田,作为看画人的燃点。 当然,谁看到这一望无际的棉花田都会喜欢,白花花一片,看的人眼晕。 可是周志安不晕,他比那些农民感受深得多,他是没见过真正的棉花,但是他有一条白毛巾。 秦少爷说了,这就是棉花做出来的。 这条毛巾可太好用了。擦脸擦汗简直是舒服的不得了。 大部分代表都把毛巾藏在家里不舍得用,但是周志安不会这样做。 他知道秦少爷以后还会做出好多好多的毛巾,绝不会没货了——这么多棉花不就是秦少爷为了做毛巾准备的吗? 而且周志安见识过新家具,还坐过新家具,他知道什么是更好的 。那些家具都在他的计划内,一条毛巾就不算什么了。 所以他虽然珍惜毛巾,却不会把毛巾供起来。 相反,他每天出门都要带着毛巾。不但带着,而且他还把毛巾缠在脑袋上,有字的一面朝外,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吴家庄代表大会纪念”。 秦少爷发的,当然要都带出来。 周志安用捆扎奖状的那条红绳当腰带,把搪瓷杯子也挂在了腰间。若不是搪瓷洗脸盆有点大,顶脑袋上不好看,他都准备把洗脸盆也带出来。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农民代表,去过吴家庄,见过公主的男人。 这是一个和公主男人说过话的人——周志安没事就吹自己和秦少爷谈笑风生,这让人们看他的眼神多了太多的崇敬。 如果秦牧知道周志安这个样子,肯定是不会笑话他吹牛,但是一定会被他吓一大跳。 白羊肚手巾红腰带,这可是后世陕北汉子的标志性打扮。 这时空还没有棉布,也就更不可能有白羊肚手巾。 可是这个打扮竟然出现在了本时空——周志安脑袋上裹着这么一个白毛巾,腰里缠着这么一条红绳,真和后世的陕北汉子一模一样。 难不成,后世的白羊肚手巾裹着脑袋,红腰带缠在腰间的造型,就是从周志安这流行开的?这可真是开时代之先河! 周志安自然不知道他已经成为了陕北汉子造型的开山鼻祖,已经开宗立万了。他就是纯粹享受这种感觉。 他是主任,还是代表。现在乡亲们称呼他,有的叫他“周主任”,有的叫他“周代表”。 但是这两种称呼周志安都不满意。 他希望大家称呼他为“周代表主任”,或者“代表周主任”。叫人要叫全啊,哪能省下一半呢。 不过五个字的确太长了,乡亲们也没这个兴趣,所以他只能是一会周主任,一会周代表了。 虽然当了代表,又有了牛,周志安还是非常遗憾。他在吴家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不只是那些家具,美酒,更主要的是他知道一件事,这个庄稼地的产量可以翻着跟头的上涨,十倍二十倍,一百倍,只要有那个化肥——他下意识的就夸大了秦牧给出的数字。 秦少爷说了,那个化肥就是种地的仙丹,等有了钢铁厂就有了仙丹。这让周志安常常的想念起一个男人——武录。 武大郎你得加油干啊,快点把钢铁厂建造起来,好给我做化肥。 武录比周志安还着急,就差急的哭了。因为他不认字,所以在学习班里面总是成绩倒数。 如果不是因为他性格憨厚,又勤劳肯干,而且还有一双巧手,马青早把他退回煤矿去了。 现在钢铁厂的建设这么紧张,他真没时间教徒弟认字。这你们抽时间自己去学,上课时间,跟我学专业知识。 这个专业知识还不全是建造钢铁厂的知识,更多的是钢铁厂的前置科技。 比如耐火砖,这个东西没有就没法搭建高炉。 再比如衬板,这也需要好钢,可是现在他手里没那么多钢。 没有钢就没有高炉,没有高炉就没有钢铁,这简直是死循环,所以只能引入新的变量。 于是这么多日子以来,马青带领着钢铁工人主要是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就用现有的技术,采取本时空的小高炉炼钢技术。 不过因为明白了炼钢的原理,以及有了焦炭,和来自后世的各种工艺手段,所以马总工用土高炉炼出来的钢已经超过本时空许多了。 他和吴小妹是微山湖工业基地最忙碌的两个人,就连过年吴小妹和马青都没回吴家庄,一直在工地上工作。 秦牧利用宝贵的柜子空间,给俩人拉回来好几台机床,以及柴油发电机。 有了这些划时代的工具,俩人的工业制造能力坐着火箭一样的飞涨。 他们很快就超越了秦牧的技术——毕竟秦牧是搞电脑的,不是搞机床的。 有了现代化的机床,启明星蒸汽机的质量大幅提升——因为气缸是镗出来的,这就从本质上提升了气缸的密封性。 白天带徒弟做工,晚上再造蒸汽机,马青和吴小妹都消瘦了许多,可是俩人都精神振奋。他们都明白,全新的世界,正在他们的手底下一步一步的建立起来。 这让秦牧非常感动,所以他决定要送给两人一个绝妙的礼物。 这一阵子全靠两位总工在微山湖顶着,才让钢铁厂的工程整体进度没有停滞。 秦牧早就应该过来了,可是暂时他还真不能来,钢铁厂的原料问题不解决,就算是建立起来也没办法点火。 利国监的铁矿,必须极大的提升产量。但是现在那个地方各种麻烦并没有理顺,虽然有方好音和折美凤在利国监坐镇,但是她们是没法开拓的。 有两人在利国监,顶多是能让张家人不敢轻易动手,可是要想组织起人力来大开发,从哪找人? 整个利国监都是张家和项家的,虽然现在项家死绝了,可是张家没有。 他们岂止没死绝,反倒是张过从龙虎山带回来大量的道人,极大的充实了张家的力量。 这些道人不但没有半点仙风道骨,反倒一个个生龙活虎像牲口一样。方好音和折美凤一看就明白,这哪是道士,这就是张家的私军。 这个消息让秦牧不得不重视起来。 没想到天一道的张天师手底下还有这么一拨人。 先有张逊的归一道,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麻烦,现在又有张过的正一道,这姓张的一家到底要干吗?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这是要造反啊——起码有造反的心思,否则弄这么多准军人干嘛。 朝堂之上,江湖之上,简直是处处烽烟,让秦牧一时都不知道先顾哪头才好了。 李纲在朝堂上狠狠的参了折家一本。这一次可和上一次不同,赵佶明显是动了心了。 虽然赵佶不敢不管不顾的抓折可求进京,但是他却派了一个人下去。 大宦官李彦,内苑总管,赵佶让他提举西城所,专管天下公田。 当然赵佶做的不会如此**裸没遮掩,直着让李彦去查折家,而是用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金宋两国联手灭了辽国,根据海上之盟的约定,金国要把燕云十六州中的六州交给大宋。 可是战争一起,大宋的军队一点用也没有,最后所有的城池全被金国人夺走了。 根据盟约,这该归大宋呀,不给我,我也抢不到呀,怎么办? 于是只能买了。 金国先卖了个幽州给大宋。他们本想着卖个几十万就算是发了大财了,可是没成想向发跑来找到四太子,然后再见到了完颜阿骨打,主动把宋国卖了。 五百万贯!这么多钱一下就撑开了金国的胃口。 剩下的几个城池,不能少于这个价格! 这可是把赵佶真的逼死了,去哪找这么多钱呢?再去借?拿什么抵押?总不能把皇位也抵押给向家吧。 总算是幽州已经买到手了,那几个可以慢慢商量。 现在要抓紧弄钱。所以赵佶就提拔了李彦,让他去整顿田地。 赵佶的目的不是弄到点地种庄稼——那有几个钱,他是想直接卖地的。 经过这么多年田地的各种买卖,田契非常混乱。李邦彦就是靠这个才强夺的土地。 现在赵佶也准备玩这么一手。 李彦掌管西城所,就是为了抢地卖钱。 这是一个非常光明正大的理由。 整顿田亩地契,是国之正事,诸位大臣都明白官家的意思。抢来土地,还不是卖给我们吗,所以他们一致的通过了官家的意思。 这件事就连李纲都没反对——他级别都不够反对的。而且他也认为田地是应该整顿一下了,不能再乱七八糟。 李彦新官上任,立刻安排得力的干将奔赴全国各地开始公田的大整顿。 而他自己,则亲自去了府州。 內苑总管李彦,要替皇上彻底摸摸折家的老底! ------------ 第三百五十章 村通网 虽然汴梁的局势变幻莫测,可是秦牧也不能时时刻刻待在汴梁。他每过七天一定要回到吴家庄,然后跑到后世拉回急需的设备。 这也是重中之重——秦牧已经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重了,因为就没有不重要的,全重要。 可是回去拉装备的确是非常重要。这一次秦牧拉回来了几套真正的制式通信系统:RASYS农村接入解决方案。 这套系统又被称为无线村通网。它有CDMA的一切优点,而且因为频段低,覆盖面积大的惊人,找个最高的山头丢上去,方圆几十公里全有了。 而且这套系统没有核心网设备,是在CBSC上搞了一套虚拟核心网,结构更简单,更适合区域化布置。而终端就更是适合了,这玩意的终端就是个长着天线的固话,而且可以外接八木天线用于在弱覆盖的地方增强信号。虽然很土鳖,但是真是皮实耐操,而且极其廉价。 这套系统的采用是在04年,即使后来技术发展了,也有人建议将它保留下来,作为战备网络。 但是因为450MHZ是公用频段,包括雷达和防灾应急通信都用这个频段,所以位置很尴尬。可是这个问题在本时空根本不存在,全世界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根本就没有任何冲突干扰。 从容量上考虑,CDMA1X一个载频除去开销信道能够支撑的最大用户数在57-58个,用S2/2/2的双载频3扇区站点来考虑的话,就是一个站最大能同时支撑超过300个用户同时通话,考虑到使用率的话,实际能够支撑的用户数量在2000-3000个。 千人以下的规模一个基站就搞定了,这对于秦牧来说太合适不过了。 只是电信的成套设备买卖需要一定的关系,靠秦牧肯定是不行的,这全亏了黄金沙关系广,脸大,才费劲周折的弄到了手。 这套系统首先就安装在吴家庄。 秦牧特意把吴小妹叫了回来,让她跟自己学习怎么安装调试系统。 忙碌了整整一天之后,总算成功了。 这时候,贾红线,折美鸾,姜月奴,余里衍,还有吴小妹全聚集在东跨院,围在秦牧身边。自家男人要分配号码了,这可是大事,不能马虎。 她们都用过无线电,使用过军用通讯器材,但是那个东西,和真正的电话是不同的。那个就可以看作一个更好的手台,你说话我听着,我说话你听着,一个人说话大家听着。 在使用过一段时间之后,她们都意识到这个玩意不合适民用,可是又找不到替代的东西,所以一直觉得不尴不尬。 但是有了这套民用电话系统就完全不同了。自家男人说了,这就是一对一的通话,俩人说话,没第三个人能听到。 这简直就是煲电话粥的利器——当然,现在她们还不知道煲电话粥,可是无疑以后全会学到。 每个电话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可要好好挑挑。 首先,东跨院里面要有一台电话,这个号码非常重要。这是大宋的第一个电话号码,就是未来皇上用的,必须有意义。 “表哥,要我说就七个一吧。”贾红线当仁不让,第一个开口了。 虽然这套设备最多支持几千个用户,五位的号码就足够了,可是秦牧觉得还是扩容一下比较好。 在十几年内,本时空显然是不可能发展到如二十一世纪一般,人手一个手机,号码足足十一位,但是如果只用五位也有点太短了,为了以后考虑,超前一点没错的。 所以秦牧就把电话号码设定为七位,而且电话号码长点也好,省的拨错了。 “红线,你这个提议不错。不过就是有点小问题。”秦牧知道贾红线的意思,一是老大,七个一就是大的不得了啦。可是这个电话号码不能这样设置:“你看看啊,如果我们用这个做号码,你来按一下。” 说着,秦牧把电话递给贾红线。 贾红线立刻就一下一下的按着那个一。没按几下,她自己也明白了。这号码的确不行。 因为在按一的时候,心里还得记着按几次了。手下按一,心里想着二三四,这不好。 其实秦牧心里并不觉得七个一有什么不好,但是他在后世习惯了电话号码是错落的,没有全一个字的情况,所以不会采用贾红线的方案。 而且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地方,就是这个电话号码,最好能体现出部门性质。反正现在这个时空自己的技术领先千年,根本就不需要去在意电话号码的保密问题,这样不如就在号码上做一个小小的区分。 “红线,咱们把电话号码的前三位作为部门代码,后四位才用作实际号码。这样,我来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咱家里这部电话,前四位100,后四位9595。” “那咱家的电话号码就是1009595。”余里衍立刻就明白了。 “对。”秦牧点头道:“接下来是美鸾的民政部,电话以200开头,美鸾,后四位你选吧。” “那我就要7777!”折美鸾立刻给自己选好了号码:2007777。自己就是正妻。 “月奴的教育部呢,就用300开头吧。” “那我也要7777。”姜月奴也不选别的号。于是教育部的电话就变成了3007777。 姜月奴觉得自己这个号码比美鸾姐的还有意义。诗三百,《诗经》三百篇,正是教育的源头。自己就是源头加正妻。 贾红线一看这不行,你们都七七七七了,我也得要个七七七七。反正现在电话这么多,自己卧室也按一个算了。 “表哥,我要在卧室里面按一个,1007777。好不好?”贾红线觉得自己必须比别人大! 秦牧想了想说道:“红线,这个号码呢,按说不错,可是多少有点问题。刚才咱们说的都是按部门分类的,是办正事用的电话,家里吗,就是私事了,最好别用这样的开头。我建议咱们私人电话一律666开头吧。” 老铁,666。后世的直播泛滥,全是老铁666,这让秦牧觉得很无聊。所以私事就666吧。 “好,那我屋里的电话,就是6667777。”贾红线总算也抢到了一个7。 整整多半夜,秦牧的一家就在这样的讨论中度过了。 秦牧真的没想到,自己的各种部门竟然已经这么多。 比如军队,秦牧给了900的开头。100是自己,900是军队,中间都在自己和军队的保护中。 军营,军官宿舍,门岗,团部,仓库,等等部门全装上了900开头的电话。 至于军校是归于教育部还是军队,贾红线和姜月奴争执了半天。在姜月奴看来,教育要统一,应该都300开头。 但是贾红线坚决不答应,哪能什么都归你管呢?再说军校本来就是我管的,我才是西点军校的校长。 最终贾红线还是取得了胜利,军校以900开头。 斗争和妥协只吵得秦牧差点钻床底下去。一个号码就惹出这么多事。如果自己来安排的话,一个小时全解决问题。 可是这一讨论就麻烦了。除去军营,还有各种工厂呢。 整个工业原来都是归折美鸾管理,所以折美鸾准备用400开头,给工业分类。可是后来多了家具厂,家具厂是好几个配套的厂子,可以说是单独的一块。这一块是归贾红线管的,贾红线要用666开头,她觉得这个最好属于私人类别。 因为家具厂这一块,是单独走账的,不在折美鸾的公账里面,是单列一部门。 就为了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秦牧的一大家子足足吵了大半夜,最后总算是天太晚了,她们怕秦牧身体熬不住,这才暂时收兵,明天再吵。 第二天一大早,秦牧就跑了。你们爱怎么分配怎么分配吧,我先躲个清净。 他让吴小妹带一套系统回微山湖安装。如果有不会的,等他过去再解决。而他带着余里衍又回了汴梁,还拉上四套无线村通网系统。 回到折府,秦牧马上搭建通讯系统。这次他充分吸取了昨夜的经验教训,根本就不再商量了,一切号码自己全定。 这一套系统完全能覆盖整个汴梁城,所以折府之间,折府和樊楼,都可以轻松通讯了。 穆南行这下就有了自己的电话,通过这个电话,她可以随时联系到情郎。当然,这需要秦牧在折府自己卧室里——电话就安在他在折府的卧室。 于是秦牧突然发现自己的时间变得更加稀缺。每天晚上电话不停,不是折可存找他,就是林戈找他,当然,找他最多的还是穆南行,这个女人电话一打起来就不停。 这让秦牧有限的休息时间变得支离破碎,以至于余里衍都不答应了——这极大的剥削了她的时间。 秦牧不得不感叹,科技改变生活,果然不是一句假话。 这套系统如此神奇,让折可存简直喜欢的要蹦起来。 那个军用通讯器材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根本不能长篇大论的谈事情。现在有了这个电话就完全没问题了。 他第一时间就认识到电话的革命性用途,所以马上安排人手,把剩下的三套先运去下河套,给宁边三城安装上。 连府州折可存都没考虑。因为他知道那是旧城,一切都是旧的,不适合新的世界。 电话无疑是新世界的标志,只有宁边河滨东胜州三城才应该优先使用,这三座城市,完全是按照妹夫的全新设计来改造的,只有在这里,才需要电话。 那一个个部门,一座座工厂,如果都按上电话的话,自己还用每天跑来跑去忙的跟兔子似的吗? 只要坐在办公室里面,喝着茶,按几个数字,就能把每个负责人找到,这样就极大的提升了办公效率。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折可存自己提前千年悟出了这个道理。 “妹夫,一个月以后这套东西就能运到地方了,你怎么也得抽出时间去一趟,优先安装这个。”折可存一手抓着电话,一手夹着烟,坐在新款的沙发上,敲着二郎腿,隔着几个院子和秦牧通话。 “放心吧,”秦牧一边和折可存说着话,一边把余里衍扒拉到旁边——这公主在自己身上一刻也不老实:“那什么,挺晚的了,我先睡了啊,改天聊,挂了。” 秦牧不等折可存回话,连忙挂了电话。 好吗,这都半夜十二点了,折可存还打电话,真是让人无语。 唉,虽然电话开始出现在了本时空,可是显然折可存的素质还没追上后世的老百姓。基本的礼貌总要讲的吧,总不能半夜三更打电话骚扰人家。 “睡觉!”秦牧连忙熄了灯。 “姐夫,奴要开灯睡!”余里衍立刻又打开了灯。 黑灯瞎火有什么意思,要开着灯,自己这一身玲珑身段才能让自家男人欣赏到。 辽国公主,就是这样奔放不羁! ------------ 第三百五十一章 张过拜访折府 电话系统的出现,对折府来说是颠覆性的。 虽然折府已经有一套电力系统,但是电灯只安装在内院,秦牧和折可存以及林戈的住处才有灯泡。整个折府大院晚上是不亮的,否则汴梁早就发现这点,也就乱套了——比起家具,电灯更有用。 孟珙见过灯泡,可是没享受过——晚上他的住处总不可能有灯泡用。 虽然现在鸟枪换炮,晚上孟珙有煤油灯用了,可是这玩意和灯泡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就孟珙个人来说,他还生活在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东西,他一样没有。 不过那是从前,现在孟珙也一步跨入了工业时代。而且是大幅度的进入,跳过所有历程,直接进入了个人电话时期——还是无线的。 如今汴梁局势微妙,对折府来说必须加强警备力量。所以孟珙这样的精锐也要在门房轮值。 原来他是不愿意来的——就是看大门,这有什么意思。可是现在孟珙特别愿意来门房,一到时间他就跑过来,把上一拨赶走,自己占据了这个位置。 因为门房有一部电话,这东西牢牢的吸引了孟珙。 门房墙壁上贴着一张纸,上面记着折府每部电话的号码。 孟珙闭着眼都能背下来。现在他也认识阿拉伯数字了——秦牧把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双重标注。 1009595,这是秦少爷的。 2006666,这是折二公子的。 2018888,这是林管家的。 …… 孟珙每天就希望来折府的客人多一些,这样他就可以用电话了。 天从人愿,这就来人了。 正一道天师张过,亲自来府上拜访。 孟珙将张天师让过一边等待,自己回到门房,立刻郑重的拿起电话,认真的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按下去。。 2018888。 电话铃声从听筒传来,这让孟珙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太神奇了。 “喂,哪里?”林戈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管家,这里是门房,我是孟珙。正一道天师张过来了,正在门口。”孟珙控制着自己的心情,尽量用平静的声调说话。 不过这在林戈听起来还是有点变味——完全不是孟珙平日的声音。小伙子,图样图森破,还是得历练呀。这么个电话就让你激动啦?那你看到电脑岂不是吓死。 姜还是老的辣。 “等着。先挂了。”林戈说完,挂断电话。然后再开始拨号:2006666。 林戈拨号速度可比孟珙慢多了,毕竟他人到中年,掌握新玩意的速度远远不如年轻人。 他的电话桌旁边也摆着一张电话号码表,只是他要把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在脑袋中转换一次,再按下去,这就比较慢了。 不过电话就是电话,再慢也比跑过去通知快得多。 得到折可存肯定的答复,林戈再拨回了门房。 这一套流程完成,只用去了短短两三分钟,若是放在从前,这点事情起码十几分钟才能沟通完。 真是个神器——林管家已经深深的爱上了电话。 他通过自己卧室这部电话机,已经完全可以联系到折府的每个院落,每个部门,再不用派人跑来跑去的传话耽误时间了。 只可惜姑爷不让把电话按在折家的各个铺子里,否则的话,自己都不用出府,在家里就把铺子的事料理完了。 真想着姑爷早点登基坐殿呀,那时候自己就可以把电话按遍了所有铺子。 张过来折府拜访,自然是早早下过拜贴,折可存今天就在家等着他。 利国监的事,不和张过碰一面是不行的。 秦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无法去微山湖。现在张过找上门来那就太好了。他来,总比自己去强得多。 张过被迎入客厅,见礼之后,他这才能仔细的打量眼前的两位。 彼此见面时候通过姓名,张天师明白谁是折家的主事人。 虽然折家二公子是主事人,但是秦牧是利国监知监,他才是管事的,张过也不能不重视秦牧。 “二公子,秦知监,”张过先开口了:“今日得见两位人中俊杰,贫道不虚此行。” “天师过誉了。” “自古英雄出少年,贫道是老了,明日黄花,惭愧惭愧。” “天师何出此言。”折可存说道:“龙虎山天一道,天下闻名,天师太自谦了。日后有闲,我定要登门拜访。” 张过闻听这话,眉头不由得跳了一下。小子,会说话,话里藏刀呀。 龙虎山天一道,难道我的道门只能在龙虎山吗?利国监就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 既然话说到这里,那也就无需遮掩了。 “二公子,秦知监,我想咱们是不是有些误会。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总算承蒙祖宗荫蔽,自子房先祖,道陵先祖以来,正一道一脉历代都得承天子照拂,贫道在官家面前,也是勉强能说一两句话。不过咱们之间这么芝麻绿豆大的误会,就不劳烦天子开口了吧。” 利国监是张家的根本之地,张逸被折家抓住把柄,把孤山敲诈走了,这让张过绝不能接受。 虽然他不知道孤山有什么,可是折家别的不要,只要孤山,那肯定是孤山有宝贝。 张天师必须把孤山要回来。祖宗基业,一分也不能丢。 折可存眉头也皱了起来。这老道,上来就拿赵佶压我,当我怕了他不成? 孤山进了我家,谁敢再碰?那地方有粘土,有粘土才能建高炉转炉,然后才能有钢铁厂。你要孤山就是要我的钢铁厂,这就是要我的命。 别说你跟赵佶说两句话,就是你把赵佶抱过来,我也不给你。 “天师,这件事就算是误会,也是张家误会在先。我妹夫刚到利国监,张家就好几百口子杀进衙门,这是要干嘛?这是要我妹夫的命,要我妹妹当寡妇。这件事,衙门里的公人,还有徐州知州,都可以作证。” 张过心里暗骂。我弟弟吃饱了撑的带人杀你妹夫,你当我弟弟是傻子不成?还不是你妹夫设下陷阱,坑的我张家在先。 而且,你前脚派土匪杀人,后脚就来抢地,这吃相也太难看了。项家那块地,你们吞了就吞了,可是我家的地你也敢下手,究竟是谁给你的这个胆子。 就算你有铁马骑兵,可是府州那么屁大点的地,能和大宋,和全天下叫板吗? 这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道天高地厚。 “二公子,这件事还真是个误会。我堂弟张逊不知受了谁人蒙蔽,做下这等错事。” 张逸当时把一切错误全推到了张逊身上,所以张过真的以为是张逊的错——否则无法解释这一切。弟弟又不是疯子,怎么会如此愚蠢。 “秦知监,”张过转头对着秦牧说道:“我那堂弟,究竟是受了谁人蒙蔽,贫道必须弄个清楚。听说他现在还在利国监大牢,不知可否让贫道去问个一二?” “这个事吧,我肯定不会阻拦。但是龙虎山正一道的道行多高,张天师想来是很清楚的。在下一个小小的凡夫俗子,哪能把天师的家人留得住。张逊早就越狱跑了。我还以为他早回家里了。” 秦牧立刻就拒绝了。让你见张逊,你俩一见面岂不是我就穿帮了。 张过闻言大怒。这就是明摆着要不放人了! 自己贵为天一道天师,就连赵佶都要给自己个面子。现在自己屈尊降贵来到折府,都不说地的事,也不提你杀了我那么多人,我就要见见堂弟都不给见。莫非你们比赵佶还牛不成? 可是这个知监说的话太损了。 本时空道门得到了皇室空前的尊重,所以他们也需要尽量显示自己的不凡。 比如林灵素,一身法术层出不穷,只看的众人一愣一愣的。 如果正一道天师的堂弟连监狱都跑不出去,岂不是很给正一道丢人吗。 秦牧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一下让张过无话可说了。 如果张过敢反驳,说秦牧你骗我,张逊没跑出来,还在监狱里面呢,那自己这正一道还有道行吗? “他跑了?” “是呀。”秦牧装作诧异的说道:“难道张天师没见到他吗?这件事虽然不是我们的错,可是张员外已经做出了适当的补偿,我们也不想再追究下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在同一片土地上生活,我们的宗旨是以和为贵!” “好,好,好。好一个和为贵!” 张过说到这里,不由得提高了声音:“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秦牧知道这句话。这是《论语_学而第一》。 孔子的意思是: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张过的意思很明白,你们讲“礼”,才能“和”,现在你们摆明不讲道理,然后占了我家便宜,再想让我“和”,这不是做梦吗。 折可存两眼一瞪。你竟敢威胁我。 “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折可存立刻针锋相对来了一句。 这句话让秦牧一愣。这话好熟悉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几乎就是后世新中国的战争宣言。不过折可存连带上前面那一句,意思就不同了。这是孔子说季氏的话。 周礼规定的等级制度是为了稳定社会,也确实稳定了数百年之久。到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时代,有些有权有势的卿大夫敢于僭越周礼,自行其是,越制享受。 按周礼规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他却用八佾。 孔子对于这种破坏周礼等级的僭越行为极为不满,因此,在议论季氏时说:“在他的家庙的庭院里用八佾奏乐舞蹈,对这样的事情,季家都忍心做了,还有什么事情不忍心去做呢!” 折可存在这里说这句话,不是说自己忍不了啦,而是说张天师。 张天师这一身黄色,早就僭越了。既然你都做了这样的事,却还和我说“礼”,岂不是笑话。 秦牧明白折可存的意思。就算是我抢了你家地,可是你还抢了皇上的专用颜色。论起不讲“礼”,你才更不讲“礼”。既然如此,大哥别说二哥。 张天师学富五车, 《论语》能倒背如流,他怎么能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没想到折可存这样直接,如此霸道,竟敢当着自己的面指责自己有不臣之心。 如今佛门被朝廷打压,道门的地位更远胜从前。天一道作为天下第一道门,张过作为天下第一道门的掌教,他就算穿着一身黄,也没有人敢指责他。更何况他还没那么大胆,只是用黄色来点缀,没敢穿的跟金元宝似的。 但是这的确是一个把柄,让张过一时都无话可说。。 不过张过毕竟是天下第一道门的掌教,他怎么能被折可存吓唬住。 “二公子,贫道带着极大的诚意而来,是敬重折家先祖,莫非二公子以为正一道可欺吗?” “张天师,我也是敬汉留候高才,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所以我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汉留候就是张良张子房,张过的先祖。折可存这样说,话外之意就是看在你祖先面子上,可不是看在你张过面子上。 他是和张过针锋相对。你看我家祖先,不看我,那我一样看你家祖先,也不用给你面子。 若是换了从前,折可存对于正一道张天师这样的道人多少还有一份尊敬。可是这两年他跟着秦牧彻底的打开了眼界,那些神神鬼鬼的,他再也不信了。 道人在本时空最被称道的是一身法术,可是折可存现在完全看透了这一套。 那个三清观的老道,在自己面前玩的不亦乐乎,几乎就把自己骗了过去,差点让自己出手杀了秦牧。这样哪还有现在的一切。 因此折可存现在特别痛恨老道,一点面子也不给张过。 这也就是他年轻气盛,若是换了折可求在这里,肯定不会把局面弄的如此紧张。 “山高路远,二公子保重,贫道告辞了。” 张过再也无法待下去了。被一个黄毛孺子指着自己鼻子大骂,这还是几十年来他头一回遇到。 “好走,不送!” ------------ 第三百五十二章 韩侂文请秦牧 是可忍孰不可忍都出来了,这让秦牧感觉不动手是不行了。 利国监这块地方,张家坐镇可不止百年,人家的历史比折家久远的多。 折家百年基业都能把府州经营的固若金汤,何况张家几百年深植于此。可以说利国监就是张家,张家就是利国监。 如果秦牧有的是时间,他可以小刀割肉的徐徐图之,但是秦牧现在最缺时间。钢铁厂不能没有铁矿的稳定供应,而铁矿稳定供应的前提就是利国监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真是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有张家人在,利国监的正常生产都不能保证,更别提按照秦牧的规划来改造发展了。 折美凤总在和秦牧抱怨,她在利国监的工作推进的太艰难,不说别的,就是劳动力都招不到——没人敢来给她干活,全怕张家报复。 张逸已经散播出消息,利国监这块地方,如果谁敢给外人干活,别怪他张家不念乡里乡亲的情面。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百姓也不是傻子。知监来来往往,干两年走了,可是自己还要世世代代的生活在这里。 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银钱,就把张家得罪了。张家可是几百年都在这里,走十个知监张员外还在利国监。 听谁不听谁的,百姓自己心里有一杆称。 秤砣虽小压千斤。秦牧的事业再重要,就算再能改变这个世界,给百姓带来巨大的好处,可是奈何小小的秤砣压住了秤杆,百姓不敢动。 秦牧必须把这个秤砣砸烂了,否则秤杆抬不起来。 既然已经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那就不忍了。 彻底从利国监铲除张家,就是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只是张家不同于项家。项家只是地方一霸,没了就没了,张家可是天下的一股势力,动了利国监的张家,并不能动摇正一道的根基,到时候正一道全面反扑,自己也不得不早早考虑。 秦牧下了决心,准备马上召开军事会议,商讨这个问题,可是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收到了请柬,韩侂文夫妇邀请他来府上做客,要感谢他救命之恩。 韩侂文这条命可以说是秦牧给的,如果没有吴医生高明的医术,韩侂文坟头草都长起来了,梁紫玉也早就做了寡妇,所以两人是真心感激秦牧。 而且韩侂文病好后和妻子说明白当晚的事情,梁紫玉这才知道官人不是梦游,而是被绑票了。这让她心里顿时惶恐起来。 韩家高宅大院,她往日里从没感到过自己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可是没想到刚招惹到折家的边,自己的男人险些就丢了性命。 难怪向明让我们慎重,原来他知道深浅。 什么家具不家具,小命更要紧。 韩侂文夫妇至此彻底熄了要挟人家的心思——反正家具可以花钱买,顶多就是排队,而且现在汴梁城里面的木器行全卖新款家具,排队时间也短了许多。 现在他们反倒想和秦牧结交。 韩侂文别看官不大,可是他在四方馆做事,历练出一双贼眼——当然了,各国的使节说话都南腔北调,大部分听也听不懂,可不是只能察言观色吗。 吴家庄的种种,韩侂文都看在眼里,他发现吴家庄这个地方几乎就不是大宋的村庄。 不说整洁的街道,繁华的码头,就说这村里的百姓,一个个全都有着不同一般的气质——对,就是气质,韩侂文也无法用别的词来形容本地的百姓。 韩侂文是知道乡野村夫什么模样的。他们是天底下地位最低的一群人,除了埋头耕田,根本就没有半点见识。 在士大夫看来,农民,就是愚氓之辈。大字不识,全无教化,他们一个个脸上都带着蠢样。 可是吴家庄的百姓不同。他们不但看起来没有半点愚蠢,反倒是目光里面有一丝坚定。 韩侂文比别人更留意人的眼神,他就是靠这个伺候各方使节的。 吴家庄这些村民,每个人心里好像都有一个方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干什么事。这样就彻底让韩侂文惊讶了。 你们能干什么呢?除了种地不就是睡觉造小人吗,为我大宋朝源源不断的提供人力财力。 怎么现在你们看起来,比朝廷的官员还精神——很多官员都是昏昏沉沉的混日子,韩侂文感觉的到。 只是这种疑问他绝不敢提出来。一群秦夫人的厉害他可是领教到了。 为了自己小命,韩侂文老老实实在吴家庄待了五天——就住在船上。大宋的大船都和小别墅似的,生活设施齐备。 痊愈之后,韩氏夫妻回到汴梁的家里,就想着要拜谢秦牧——折家他还高攀不起,所以在过了上元节不久,梁紫玉找到个机会,就让韩侂文给秦牧下了请帖。 秦牧想了想就答应了。既然韩侂文服软了,那自己没必要再追究什么。统一战线很重要,能拉过来的就拉一把,让自己的朋友多一些,让赵佶的朋友少一些,这也是根本性的战略。 于是秦牧就带着余里衍来到韩府赴宴。 宴席上除了韩氏夫妻,还有一对夫妻,秦牧不认识。 韩侂文连忙给秦牧介绍到:“秦知监,这位是武功郎韩世忠,这位是梁夫人。梁夫人和拙荆是堂姐妹,他们夫妇近日来看家中长辈,正巧赶在了一起,我就自作主张,还望知监莫怪。” 这是韩侂文的一点私心。吴家庄再好再坏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可是吴医生的医术太高明了,这简直是神迹。 痨病在大宋,在当今的天下,几乎就是死亡的代名词。 谁得了痨病,那就只能等死。 可是没想到吴家庄的吴医生三针下去,自己就痊愈了,而且连一点后遗症都没有,活蹦乱跳的和从前一样。 这让韩侂文顿时记在心里——谁敢保证自己不得病呢。 韩世忠虽然姓韩,却不是韩侂文的本家,但是他的夫人梁红玉却是梁紫玉的堂妹,俩人感情吗,不好也不坏。 梁红玉父辈都是武将,是禁军中的武官,结果坏了事,她父母没了,家产被抄,梁红玉也被卖进教坊司,做了官妓。 那一日韩世忠跟着大军平定方腊之后,朝廷奖励众将官,有酒有肉有女人,这样梁红玉就偶然认识了韩世忠。 韩世忠非常欣赏梁红玉。虽然梁红玉是个官妓,但是她自幼习武,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气质。这一下子就对了韩世忠的胃口,于是他就把梁红玉赎身出来,放在家里。 现在韩世忠的原配故去了,梁红玉就升级成了韩世忠的夫人。 韩世忠是西军中的一员,不过他却不是什么大将军,勉强来说,算个后世的小排长之类。虽然他勇武过人,却一直得不到升迁。直到那次平方腊,他亲手活捉了方腊,这个功劳遮掩不了,所以才被升职到武功郎,算是入了官场。 也正是因为他入了官场,梁红玉才来汴梁走亲戚。否则他们夫妻都不好意思来韩侂文家。 本时空的家族观念非常强,韩侂文虽然和韩世忠才见面,但是一来是亲戚,二来韩世忠也算是官场中人,其实比自己也小不了多少——韩侂文也是个小官,这样他也有心结交。 因为韩世忠是武将,难免会有受伤的危险,所以韩侂文就想把韩世忠引荐给秦牧。先认识认识,日后万一求到秦牧门下,也有个交情。 秦牧完全没想到自己在韩侂文家会遇到韩世忠。 这可是大宋真正的名将。 而且不只是韩世忠,连梁红玉都在。 “梁夫人击鼓退敌,黄天荡兀术大败”,这可是《岳飞传》上有名的回目。 秦牧在读《岳飞传》的时候,看到这一章,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幻想着千年前的景象。 梁红玉英姿飒爽,霸气四射的站在金山妙高台上,亲自擂鼓,为大宋军人助威,为南宋百姓拼命。 虽然她只是一介女流,而且还当过官妓,但是这种保家卫国的精神,一直让秦牧很钦佩。 没想到今天在韩侂文的府上遇到真人了。 这得好好看看。 他一时都有点失礼,只聚精会神的盯着梁红玉。 这下不但韩侂文夫妇尴尬,就连余里衍也受不了啦。 姐夫这是疯了吗。人家可是有男人的。 她立刻狠狠的掐住秦牧的腰——姐夫,你是要找死吧。 秦牧顿时清醒过来。糟糕,又不小心搞错了时空。 他连忙端起酒杯,向着韩世忠夫妻说道:“武功郎功勋卓著,梁夫人不让须眉,俱是世间俊杰,在下敬贤伉俪一杯。” 韩世忠刚才也有点恼火,哪有你这样的,一见面就盯着我夫人看。就算红玉漂亮点,可是你的女人也不差呀。 这些文官的确是太也的不堪! 大宋重文抑武几乎就是国策,所以武官见到文官普遍矮一截。韩世忠即使一肚子气,他也不敢发作。 眼见秦牧端起酒杯,这么一番话也是看起来还算诚恳,算是罕见的吹捧,韩世忠也就消了些气。 看就看吧,反正看不掉一块肉。 梁红玉大方多了。她这些年的遭遇,让她几乎死过重活一般,对于秦牧的无礼,她没怎么往心里去。 她来这里看姐姐不假,但是更重要的是为官人拉关系。 朝里有人好做官,大宋的官场就是如此。韩世忠就算再能干,如果朝廷里面没人,他一辈子也就这样,哪有什么大出息。 只是梁家早就没落了——她父母都没了,而且梁红玉的爹和爷爷都是禁军的军官,禁军的军官在大宋还不如狗,就算狄青都被文官给玩走了,她梁家算什么。 梁红玉这次根本不搭理禁军这一条线,而是直接走文官路线。可是她和韩世忠都是门外人,根本就和这个圈子没半点瓜葛,所以她这才来到韩府,借着走亲戚的名义,和韩侂文拉拉关系。 韩侂文的夫人梁紫玉,是梁红玉的远房堂姐,拐着弯也能扯上关系。 “秦知监太过誉了,我们夫妻可不敢当。”梁红玉笑吟吟喝下这杯酒。 “世忠和秦少爷都是一时俊杰,一时俊杰,来,喝酒,吃菜。”韩侂文开口调节着气氛。 经过这么多事之后,韩侂文现在对待秦牧和折家的心态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之前,韩侂文没和西军打过交道,他了解熟悉的,就是禁军。而禁军早就狗肉上不了席了,所以韩侂文由此推断折家也没什么了不起。 拿着辽国公主的把柄,敲诈他一套家具岂不是小意思。 可没想到西军可不是禁军,当天晚上他就差点丢了小命,这才让韩侂文意识到折家可不是自己想的那么软弱如绵羊。那就是一头老虎,吃人都不吐骨头。 这次韩世忠过来,他更是从这位西军出身的将领嘴里得到了更多西军的消息,韩侂文这才明白自己之前错的多离谱。 幸亏折家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幸亏秦知监大人大量,否则自己这条小命早没了。 韩侂文现在打定主意,不再掺合这件事。别看朝廷上对折家连番打压,好像要一口吃了折家。可是以韩侂文在四方馆历练多年得到的经验,他相信朝廷奈何不了折家。 因为韩侂文现在把折家看作辽国金国一样的存在。既然朝廷奈何不了金国和辽国,甚至连西夏也奈何不了,又凭什么能奈何的了折家呢? 朝廷没兵呀! 韩侂文这个职位是能真实感受到武力的作用的。李纲那份折子他知道,给折家列的罪名他看过,可是又能如何?朝廷拿什么去打折家呢?难道一张纸就能把折家下狱?这也太天真了。 四方馆的经验告诉韩侂文,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 当然韩侂文不知道这句名言,可是意思就是这个意思。没实力,别做梦。 因此韩侂文退步抽身,完全不再搭理辽国公主的事情,反倒是想和秦牧多套点近乎。 一来秦牧有神药能救命,二来秦牧有层出不穷的好东西,三来呢,也给堂妹夫拉拉关系。 韩侂文这个心思,梁紫玉自然明白。 她也笑吟吟的端起酒杯,向着余里衍和梁红玉说道:“两位妹妹,今天能请到二位,也是奴家的荣幸,来,咱们姐妹干了这杯酒。” 梁红玉和余里衍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秦牧觉得世事奇妙如此。一位辽国公主和一位大宋女将,能一个桌子饮酒。 这就缺个金国美女战将了。 可是历史上好像没有金国美人呀。 也不知道金兀术有没有妹妹。 如果要是金兀术有个美女妹妹的话,那真应该见上一面才好。 ------------ 第三百五十三章 梁红玉的礼物 “秦知监,这一篓柿饼可非寻常,这是正宗的富平柿饼。”梁红玉把一个编织精美的小筐放到秦牧面前。 望着这个小筐子,梁紫玉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屑和尴尬。妹妹这个礼物也真够寒酸的。拿柿饼送秦少爷,简直是丢了自己的脸。你知道秦家多有钱吗?简直是给东海龙王送狗尾巴草,也太让人无语了。 梁红玉却毫不在意,她除了这个还能送什么呢? 韩世忠刚入官场,还没几个钱,而自己早就家破人亡了,更是一无所有。可是既然来了汴梁,总不能空手来。这份礼物也是梁红玉仔细挑选的。 送钱?少了不入人家眼,多了自己也没有。还是土特产好。礼到了还新奇。 “这个柿饼可不寻常。”梁红玉打开盖子,拿起一个送到余里衍的手上:“妹妹,你尝尝。尔雅所言:柿子有七德:‘一寿,二多阴,三无鸟窠,四无虫蛀,五霜叶窠玩,六嘉实可啖,七落叶肥大可以临书。’姐姐祝你事事如意。” 余里衍倒是没有梁紫玉那样看不起梁红玉。她是辽国的公主,什么样的礼物没见过呢。各地送来的土产也是礼物的一种,反倒是因为柿饼新奇,样子漂亮,而且梁红玉的吉祥话说得好,她心里还挺喜欢的。 “姐姐有心了。”余里衍说着拿起一个柿饼递给秦牧:“姐夫,你也吃一个。甜呢。” 听见余里衍叫秦牧姐夫,韩世忠和梁红玉都有点奇怪,你俩不是夫妻吗,怎么这么称呼。不过这是人家家事,他们可不会有半点奇怪的表情露出来。 “秦知监,来,喝了这杯,日后咱俩得多亲近亲近。”韩世忠为秦牧满上酒杯,也为自己斟满,端起杯子说道:“兄弟我这就要南下了,官家命我驻守在利国监,咱哥俩可就低头不见抬头见了。以后若是手下的兄弟有做错的地方,秦兄弟尽管打,不用给我面子。这群猢狲不教训是不行的。” 秦牧一听这话有点吃惊。怎么赵佶这就要在利国监驻军了。 这真是没有想到。 大宋的禁军的确是调动频繁。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为了防备出现军头,把禁军变成私军,威胁赵家人的皇位;第二也是因为粮食——总在一个地方吃,就把地方给吃穷了。 可是就秦牧了解的情况,利国监之前是没有驻军的。因为这个地方很小,地方的粮仓就不大,容不下多少外来人口。 朝廷的驻军一直是在徐州。那才是通衢重镇,人口多,基础好,粮食也多。 现在突然听到韩世忠要带兵驻扎在利国监,秦牧多少感觉有点意外。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赵佶既然开始防备折家,怎么能对自己没有举措。还好,吴家庄的名头太小,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庄。若是赵佶也要在吴家庄驻兵那才麻烦大了。 而且韩世忠这人看似粗俗,却精明无比。只看他说的话,他的手下犯错尽管打。听起来好像把自己捧的高高的,可实际上却不是那意思。 韩世忠的意思是不管我的人马犯了什么错,你只能打,可不能杀了我的人。 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武功郎,这份旨意我还知道。不过既然是官家安排,本知监定然全力以赴的办好。你放心,兄弟们的一切,就由我来安排好了。” 秦牧一样话里有话。在利国监的地盘,你得听我的。 韩世忠和梁红玉连忙感谢。看来秦知监是个好说话的人。当然以两人的精明,自然也听得懂秦牧话外之意。 地方长官一般都不爱本地有禁军——啥事不干只会吃,这谁喜欢。现在能得到秦牧这样一番话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韩世忠得到赵佶的旨意,要驻兵利国监,这也是他要和秦牧交往的一个原因。 秦牧是利国监的最高长官,他是主人,韩世忠虽然带兵,可却是客人。如果秦牧不肯配合,那他就遭老罪了。 现在见到秦牧如此好说话,俩人真是喜出望外。 “全靠秦知监了。”韩世忠夫妇连忙起身向秦牧表示感谢。 “哎呀,真是多谢秦少爷。”梁紫玉也说话了:“秦少爷真是我们韩家的恩人。官人的病全赖少爷妙手回春,我们还没来得及感谢,这又帮上了妹妹妹夫,秦少爷可真是我家的贵人。” 说着话,梁紫玉拍拍手,有丫鬟端上满满一盘金子。 “这点诊金,还望秦少爷别嫌少。”韩侂文看了病就回来了,还没给钱呢。 看到这满满当当的一盘金子,梁红玉几乎要被晃地闭上眼睛——太多钱了。 即使她家鼎盛时候也没这么多钱,这从来没见过呀。还是京官有钱,文官好做。 必须要让官人升官!这样才能发财,才能要什么有什么,才能不拿着柿饼去蒙人。 韩世忠也双眼瞪得铜铃一般——他何曾见过这么多钱。 开始他还以为韩侂文只是小病,恰恰秦知监有岐黄之术,所以顺手给看了。 但是看到这么满满当当的一盘金子,韩世忠知道自己猜错了。看来秦牧还真是救了韩侂文的命,否则哪能给这么多诊金。 韩世忠都有点眼热了,这么多钱,他这辈子也没见过。他正在羡慕秦牧的好命,喝个酒就能收这么多钱,却见秦牧摆了摆手拒绝了。 这真出乎韩世忠夫妻的意料,他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这么多钱都不要?难道还嫌弃不够多吗?那自己这一篓子柿饼,可是太丢人了。 “这钱太多了。几针药水不能收这么多。” 要钱肯定是要钱的,秦牧从来没准备推行免费医疗。可是这么多钱却不行,这样让穷人怎么看病?一视同仁,才是秦牧的思路。 秦牧拿起一锭金子,交给余里衍,然后对着韩侂文说道:“这一锭金子已经足够了。” 见到秦牧如此做法,韩侂文夫妇,韩世忠夫妇,同时面面相觑。 给钱都不要的人,这可真是太稀罕了。 他们同时都想到了一件事,莫非秦牧嫌少? “这样吧,”秦牧知道他们的心理:“我请侂文兄为我办一件事。不日我就要离开汴梁,去利国监。利国监山高水远,消息不便。京城里面的情况,尤其是四方馆来的客人,在下很感兴趣。诸位知道我只是个做生意的商人,做生意肯定是希望生意越做越大,客人越多越好。天下四方来人,如果侂文兄有空闲,可以通知折家。你看这样可好?” 韩侂文没想到秦牧要的是这个。这岂不就是让自己以权谋私。虽然四方馆是个冷衙门,可是再冷的衙门,它也是个衙门。 你不要钱,反倒要消息,这个事,怎么听都有点不对。 可是从言语里面韩侂文几人都挑不出毛病。秦牧只是为了把生意做大,想多知道点事情,这也完全说得过去。 至于有人想引申去了解,那也是各人的心思,与秦牧无关。 韩侂文想了片刻,拿定了主意。 汴梁城并没有什么秘密,四方馆来了谁,即使自己不说,折家早晚也能看到,秦牧要的,无非就是早点快点知道这个消息。 这生意做得过。 “功业老弟,那就这样说定了。哥哥祝你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秦牧没想到这副著名的对联被韩侂文说了出来。这是他原创呢还是本时空早已有之? “秦少爷,若是你手底下有看不上的生意,可否照拂我们一二?侂文平日里也没那么忙,大把的闲工夫。”梁紫玉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既然你要我官人给你通风报信,那难道不该给点甜头吗?你家那么多生意,手指缝露出点也够我们夫妻发财的。 韩家有钱,但是谁会嫌钱多呢? 秦牧发现这两口子都是聪明人。开始想以余里衍的身份要挟自己,现在又大掉头,想和自己合作。 真是会见风使舵。 不过秦牧却不准备拒绝俩人。 若是换了从前,秦牧肯定一口就回绝了,他还要专心搞工业呢。可是现在秦牧的心思已经起了很大变化,这个大宋再不是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只用来做陪衬等死的。 大宋的人民,汴梁的百姓,甚至包括韩侂文这样的小官,都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既然韩侂文主动靠过来,秦牧不会给他推走。 给他点什么生意好呢? “不知道韩夫人喜欢什么生意?”先问问韩侂文老婆什么打算。 梁紫玉没想到秦牧办事如此雷厉风行,她是想掺和进秦牧的生意,可是却没想着秦牧答应得这么爽快。这让她喜出望外。 “不拘什么生意,但看秦少爷的意思。若是奴说的话,那个香烟是顶好顶好的,要不玻璃和家具也好。” 这都是秦牧最赚钱的生意,也是市面上最稀缺的商品。除了折府,别人都没有。而韩侂文经过吴家庄一行,已经多少明白到秦牧的地位绝不是一个上门女婿那么低贱。 只看吴家庄的几位夫人全看秦牧的眼色行事,就知道吴家庄的实际控制人是秦牧,而不是折家——要不折美鸾早就决定一切了。 韩世忠和梁红玉也大大吸了一口凉气。他们只听韩侂文夫妻介绍过秦牧是利国监的知监,可是哪想得到汴梁最赚钱的生意全是人家的。 这…… 梁红玉不由得望着秦牧眼前那一篓子柿饼,心里暗暗后悔——这也太拿不出手了。 不过同时她又燃起一丝希望。这位秦知监看来很好说话,如果他肯给姐姐一份生意,难道不能给自己一份吗? 梁红玉太缺钱了。 韩世忠可没有个好祖宗,现在的一切,都是他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如今在武功郎这个位置上,拿的是死俸禄,还没什么额外的进项。 可是人在官场,开销可就比原来大多了。 梁红玉作为韩世忠的夫人,一应开销她都得上心。若是该用时候手里没钱,就如今天这样只能拿出柿饼来应付人,可就太丢脸了,这也对官人的仕途有影响。 一时之间,梁红玉望着秦牧的眼神也热烈了。 余里衍一看不干了。 你们都什么人呀,竟敢惦记香烟玻璃家具。就这一锭金子,一篓柿饼,就想换金山银山,这也太异想天开了。 余里衍正要说话,秦牧连忙偷偷拉住了她。 要是让公主开口可就麻烦了。她比贾红线还敢说。 “韩夫人,香烟这些,我们以后再谈,眼下倒是有个生意想麻烦贤伉俪。” “什么?”韩侂文和梁紫玉听到秦牧真的准备给他们生意做,顿时心花怒放。要知道秦牧的生意没有不赚大钱的。 “是这样,我新近准备开这么一个生意,恰好要麻烦二位。” “是什么生意?”席上四人顿时都支棱起耳朵,着急地等着秦牧的下文。 ------------ 第三百五十四章 燕青遇到的麻烦 “书坊!” “什么?书坊?”听到秦牧要做书坊,韩侂文夫妇脸上不禁露出了失望之色。 秦牧的生意都赚大钱,那是因为他家出的商品全是天下没有的。可是书坊不同,这个在汴梁城里面不能说每条街都有,可是数量也不算少了。 赚钱是能赚钱,但是不能赚大钱! 韩侂文夫妻要的是赚大钱,不是小钱。卖经史子集和文房四宝能赚几个钱? “秦少爷,这个书坊吗,汴梁城里可是很不少了。”梁紫玉委婉的点出了问题所在——店铺多,赚得少。 “韩夫人,敢问现在汴梁的书坊一刀纸多少钱?” “若是宣纸一刀,好的要十贯,差的也有两三贯。若是澄心堂纸,那就几十贯也打不住。” “嗯,这的确是太贵了。我们的书坊,不能卖这样贵的纸,我们卖便宜的。” “什么?”这下连梁红玉也忍不住要说话了。贵的你不卖,卖便宜的,这还怎么发财。莫不是秦知监脑袋坏掉了吧:“便宜的纸怎么赚钱呢?” “这样。”秦牧说着话,向余里衍一伸手。 余里衍明白他的意思,就打开自己随身的挎包,把手枪和子弹扒拉到一边,再分开一堆化妆品,翻出一包纸巾递给了秦牧。 “我们卖这个。” 秦牧打算卖面巾纸,卫生纸。 他回到大宋首先就彻底改造了卫生间,如果还用原来本时空的茅厕,秦牧觉得自己会崩溃。 旱厕什么的就不说了,关键大宋时候是没有卫生纸的。这段文字,不建议读者用餐时候观看。 本时空的古人如厕之后,做清洁的工具不是卫生纸,而是厕筹。 厕筹就是打磨光滑的木片或者竹片。大富大贵的人家,还会在厕筹上雕花刻字,以显示身份尊贵。 可是再能雕琢,厕筹也是一根木片,不是厕纸。 这是本质的区别,不会因为厕筹上雕几朵花就可以代替卫生纸,屁股就舒服了。这绝对不可能。 吴家庄的卫生间建造好了之后,秦牧家里所有的卫生用品都和二十一世纪接轨了。不但卫生纸充足,就连面巾纸也少不了。 余里衍包包里面随时都备着这些——后世哪个女人包里没有一两袋纸呢?千年前的女人也是女人,没有区别。 现在女人包里没有纸,那是因为她们根本就没见过卫生纸,市面上没有这样的商品。 如今有了! 秦牧一张一张地把纸抽出来递给各人:“这是面巾纸,专为洁面所用。” 两位姓韩的男人还没什么感觉,梁紫玉梁红玉却立刻明白到这纸张的妙处。 这样洁白的纸,拿在手里柔软异常。这纸显然不是用来写字的,因为太软了,软的没法做别的,只能擦汗擦身子。 秦少爷说了,这是面巾纸,字面意思就是擦脸的。可是若用在如厕后——她们无师自通的已经想到了这种纸张的真正用途,那该多舒服方便。 这真是一门巨大的生意。 梁紫玉马上就想起了秦牧的各种买卖。尤其是香烟,就是量大,客人多。天下间的男人都需要买烟。 而这种面巾纸,无疑不只是男人,就连女人都需要——甚至女人更需要。 关键就是看价格了。如果一文的成本卖十文,那就是大生意。反正秦少爷说他要卖得便宜,那就无疑是成本低,价格也低到让汴梁的百姓都承担得起。 这就不像大宋的书坊了——除了士人太学生,百姓谁会进书坊买东西。 “这个面巾纸,秦少爷打算卖多少钱?” “我会定一个家家户户都用得起的价格。” 秦牧准备要给大宋百姓提升点生活质量。 当然,这也是因为韩侂文夫妻今日偶然提起想跟着自己做生意,秦牧才想到这一行。 不过提升大宋百姓的生活质量只是捎带脚的事,秦牧对于造纸有着自己真正的打算。 在炼钢厂设计规划之前,秦牧不需要大规模的专业书籍和纸张,因为他能教育的人是有限的,所以从后世带就可以。 可是随着钢铁厂的建设,重工业就等于正式的铺开。在这个过程中,他需要大量受过教育的工人,而且以后会越需要越多,绝不会越少。 所以全民教育就必须提到了日程上。 教育不只是需要教师,还需要纸张书籍和各种文具。秦牧在吴家庄和府州都有造纸厂,只是造纸厂现在专门出卷烟纸,不生产别的。 现在秦牧有了好几台机床,也有了一些能操纵机床的工人,而造纸厂的机械就在这里摆着,有实际的例子,所以秦牧准备就依靠本时空的技术能力,建造真正的造纸厂——不只是出卷烟纸,什么纸都要出。 首先就是书籍写作用的纸,同时生产卫生纸。 现在就让大宋的百姓在卫生上和后世接轨吧,可别再用木棍瓦片了。 这个生意是独家的,而且工业化大生产的产品就是海量。价低量大,还是家家户户都需要,利润上根本就不用担心。 “怎么样,”秦牧认真地问道:“贤伉俪有没有兴趣做这行?” “瞧秦少爷说的,这还用问吗?秦少爷指的路子,那一定是绝不会错。不知道秦少爷要我们夫妻怎么做?” “你们有几家店面?” “四五家小铺子。不过都不是书坊。” “没事,改造一下,以前的生意先放一边,以后专门做纸的生意。四五家不够,能多点就多点。” 秦牧时间紧迫,也就不再找时间了,就在酒桌上和俩人细细商讨起来。 韩世忠和梁红玉在一边听着,只觉得这位知监真是个奇才。一边做着官,一边还把生意做得这么好。 这个纸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怎么能这么柔软呢?而且关键是便宜,便宜到小门小户都用得起。他到底有什么鬼斧神工的手段? 本时空的纸可是很金贵的,绝没有人敢拿来做厕筹。甚至都没人有这个想法——这不是亵渎文字吗。 显然秦知监是不管这些的。这在韩世忠看来有点不可思议。拿纸不当东西的人,秦牧还是他生平仅见。这让韩世忠不得不对秦牧高看一眼——这个知监不简单呀! 日后到了利国监,自己当小心谨慎,不要行差走错,被他抓了把柄去。 他这个想法的确没有错,利国监如今的确是规矩大了许多。 在特战队不在的日子里,燕青的队伍全面的接管了利国监的治安。 燕青很明白,利国监地面上发生了这么多大事,人心惶惶那是肯定的。 不只是百姓人心不稳,就是张家也不可能老实地吃下这个瘪。死了几百口子,他们能没想法? 燕青不但自己没日没夜的亲自带队巡视,他还向方好音申请,从微山湖煤矿调一些精干人马过来——现在煤矿已经走上轨道,可以支援一下利国监了。 方好音和折美鸾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燕青的意见,从微山湖调拨过来了几十名局里面的骨干人员,都归在燕青的手下。 有了这些人,燕青的力量立刻就充实了。他这才能在安稳住地方的同时开始执行秦牧交代他的另一份工作。 翻案卷,找苦主! 不管多少年的案子,只要衙门里面有记录的,都找出来过一遍。 这件事主要是方好音在做。她对秦牧的精神领悟的最透彻,完全明白表哥到底要做什么。 在方好音的辛勤工作下,燕青很快就拿到了一份名单,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人名。 燕青是真正的江湖人,所以他没费多大劲,就把整个利国监的衙役都掌握在自己手里。 同时他又接受了来自后世的专业教育,所以他想的很多。 根据名单和衙役们的话,燕青发现这些苦主有个共同之处,就是他们全受过张家的欺负,而且无处申冤。 被抢了土地的,被抢了闺女的,被杀了父母的,各种事情都指向张家。 有最近的,也有十几年没有处理的,现在都被方贵妃挑了出来,这不用问,秦少爷要对张家下手了。 显然秦少爷希望师出有名,而不是黑吃黑的干掉张家——燕青知道秦牧完全有这个实力。 这样一来,燕青就更加的用心去寻访这些苦主。 可是寻访的结果让燕青很是头疼。这些人尽管被张家压迫的苦不堪言,甚至有丢了性命的,但是他们告来告去都没有让张家得到半点惩罚,反倒是自己被衙门揍的一脑袋血。 现在燕青找上他们,根本就没人再敢出头。 谁都知道现在张家好几百口子人死在新知监手里。这样的大仇,张家能不报吗?别忘了人家还有一个正一道天师没露面的。 如今张天师回来了,还带了几百条汉子,显然是要和新知监对着干。 大家都不是傻子,吃过那么多亏难道还不长心眼吗。 这时候绝不能掺和进去,否则真是死无葬身之地。 燕青忙活了这么久,连一个肯出来指证张家的苦主都没找到。 这是自己的失职呀!找不到敢和张家对着干的人,秦少爷就不能找到明面上的理由,这就不好下手了。 燕青是从微山湖出来的,他已经有了工业化的概念。 利国监关系到钢铁厂的建设,自己虽然不是厂子里面的工人,可是自己也是整个新世界的一部分。 这件工作自己如果做不好,就会拖延钢铁厂的建设。他从来也没想到一个捕快也能关系到大局。 这让他又激动又有点惶恐。 燕青长这么大还没有惶恐过,即使梁山被朝廷攻打的时候,浪子燕青也没有半点心慌。可是他现在的确有点心慌。 不能因为自己耽误整个工业建设。 想来想去,燕青不得不来找郭婷要办法——郭婷也被折美鸾派到了利国监抓治安。 “燕队长,这件事的确很重要。我们虽然是执法者,但是秦少爷说过,我们也是新世界的建设者,捍卫者。如今张家不除,新世界的建设就会受到阻碍,所以苦主必须找出来。” 燕青心说这个难道我不知道吗?我就是没办法才来找你,你有办法给我办法别跟我净讲这些虚的。 其实他误会了郭婷。郭婷要有办法能不告诉燕青吗。她也没办法。 “燕队长,你先回去,等我和夫人汇报一下,然后按照夫人的命令来执行。” 燕青只能无奈地离开了郭婷的办公室。 看来自己这位顶头上司也没办法。估计她要去请示折娘子,只是不知道折娘子能拿出什么好办法呢? 折美鸾也没办法,但是她不用为这个事分心,她直接就找秦牧要办法。 苦主不敢出来指证张家?这的确是个麻烦事。 不过秦牧有着领先千年的见识,这点小事还难不倒他。 ------------ 第三百五十五章 唐虎 大宋朝对于军队的最高目标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最好是谁也不认识谁,这样就彻底杜绝了兵变的可能,再也不会有第二个陈桥驿。 韩世忠自然也不会例外,他去利国监上任时候,就是孤家寡人一个,只带着梁红玉,一个小兵也没有。 秦牧特意邀请他一路同行,坐着折家的大船,什么都方便,顺着水路就来到了利国监。 到了利国监之后,秦牧还替韩世忠一家安排了住处,这样军营算是有了着落。 大宋的军队,最小的组织单位是队,一般以50人为一队,2队为都,5都为营,营的头目称为“指挥”。一个营“指挥”下面有五百人。 韩世忠就是这样一个指挥使,统辖着五百人。 这五百人也来到了利国监,秦牧把他们安置在营房中,方便韩世忠管理。 这个军营除了韩世忠和他的军队之外,陆续还住进来一些百姓。这让韩世忠有点奇怪——军营哪能有外人呢? 可是他在利国监人生地不熟,一切都是秦牧安排的,这样他尽管有疑问,却也不好反对。 梁红玉是个精明的女人,军营里面有外人,自然影响自家官人,所以她亲自出马,很快就打探清楚这些人的底细。 他们全是利国监本地的百姓,要告本地豪绅张逸。 韩世忠两人明白这个情况之后,顿时心里就悬了起来。他们都意识到一件事,自己是被秦牧当枪使了。 事实也的确是如他们想的一样,秦牧就是借了一次他们的势。 这些人都是利国监的百姓,都是苦主,都被张家欺压的快活不下去了。只是在秦牧没来之前,不管燕青怎么劝说,这些人惧怕张家的淫威,没有一个敢出头的。 他们都很清楚,张家在地面上消息灵通,只要自己一点头,没准当天晚上就得被张家杀掉。 小命要紧,所以没一个人肯出面指证张家。 不过秦牧回来利国监之后,情况立刻起了变化。 利国监有驻军了。虽然朝廷的人马名声不好,但是毕竟朝廷代表的是王法,军队代表的是朝廷,如果百姓连朝廷都不信,那也早就造反了。 而且韩将军是从西边过来的将军,和本地素无瓜葛,这让百姓也多少放点心。 秦牧许下两点承诺。第一,保证苦主全家的生命安全,只要他们答应指证张家,马上可以进入军营,受到朝廷全方位的保护。同时还给一大笔压惊的钱。第二,告发张家之后,不管事情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再得到一笔巨额的钱财,可以去外地谋生。 一手刀,一手钱,这让利国监的大部分苦主都动了心。又安全,又有钱,关键是还能报仇雪恨,值得干! 于是在秦牧的胡萝卜加大棒之下,大部分苦主都拖家带口住进了军营。 只有唐虎没有家人,他就孤身一个,世上再无亲人。 每一位苦主,秦牧都亲自接见问话,绝大部分人的案件比较简单——以张家的身份根本也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手段,抢就是了。不服就打,打死了就都服气了。 这些人和张家基本上都是涉及田地的争端。他们每年都要借钱来种地——不借钱连种子都买不起,怎么种地。这也正是王安石变法中最根本的一条。 青苗法,就是以官府取代地方豪绅,把这块的利润收归朝廷,同时也减轻对百姓的压榨。但是现在随着旧党的上台,王安石新法尽数被废,这样百姓又陷入了地方豪绅的剥削之中。 无数百姓因高利贷而破产,所以秦牧要找苦主真是太容易了。因为田地,张家闹出不少人命。秦牧找来的这些人,基本全是有家人被张家打死过。 只有唐虎家人是自己死的,他和张家没有人命官司,但是他却有一个很另类的官司,让秦牧万万没有想到。 利国监是有学堂的,学堂里面的学子大部分都是张家人,也有少量的外姓人。 比如唐虎。他是个孤儿,十几岁就父母双亡,然后自己种田为生。 此人天资聪颖,素有大志,所以就主动地进入了学堂学习。 利国监的学堂有一个特别的福利,就是前三名能获得张家的奖励,这奖励很丰厚。唐虎每次考试都能得第一,所以他总能拿到这份奖励。 有了这笔钱,他不但能教学费,还能维持生计。 这让他对张家充满了感激。即使张家逼得乡里乡亲家破人亡,他也觉得是百姓有错在先——你们借钱了当然要还,还不起自然要给人家地。 唐虎就这样一路感激张家,直到参加完解试,成为举人之后,他才对张家的态度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从此以后,张家就成为了唐虎不共戴天的仇敌,不死不休。 宋朝的科举分为三部分,解试,省试,殿试。第一步解试是地方考试,考试通过了的学生,就是举人。 举人进京参加省试,通过了就是贡士,就有了做官的资格。殿试就是天子面试,被天子看中的,就是进士。 唐虎又聪明又肯学,每次学堂的考试能拿第一,所以他轻松地通过了解试,成为了举人。并且他是本地排名第一考生,所以有个荣誉称号:解元。 解试第一叫解元,省试第一叫会员,殿试第一叫状元,这就是连中三元的来历。 唐解元兴高采烈地回到利国监,准备明年进京参加省试,然后不出意外地踏上当官发财的光辉大道,可是没想到,他的这个解元名头却被人给冒名顶替了。 张逸抢了唐解元的文凭,让自己的二儿子张经,改名唐虎,冒名顶替去参加省试。 至于真正的唐虎,张逸丢给他一百贯钱,让他随便改个什么名,反正不许叫唐虎了,更不许进京赶考。 唐虎哪受得了这个,十年寒窗为什么?还不是为了金榜题名,高官得做,张家用一百贯钱买了自己的伟大前程,换了谁都不会干。 于是唐虎就想去京城告状,结果他没走出利国监呢就被张家人抓住了,一顿暴打让他伤了好几个月。 然后他又去利国监告状,这次更简单。时任知监连问都不问,草草记录了一笔,就把他轰出来了。 这让唐虎几乎要疯了。他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把张家斩尽杀绝。可是他一介书生哪有这个本事。 直到今天,直到住进了军营,唐虎才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看来秦知监真的是要对付张家了,否则不会又弄来军队,又安排大家住军营。 而且之前张家在衙门里面死了几百口子,听说都是秦知监略施小计,一把火烧死的。这样的人,值得唐虎相信。 秦牧安静地听完唐虎的诉说,真是有点意外。 果然太阳底下没新鲜事。后世有的,大宋一样有。这种科举的冒名顶替,即便在二十一世纪还发生过。 可见人都差不多。 秦牧一边打量着唐虎,一边思考着给张家按个什么罪名。欺君罔上,胆大妄为是跑不了的,只是这件事,杀到谁为止呢? “唐虎,”秦牧问道:“那张经可曾得中?” “回知监,张经蠢笨不堪,在学堂整日只会玩耍嬉戏,他怎么能考的中。” “那他回来了?” “没有,张家有的是钱,给张经运动了一个国子监的学生位子。听说,他现在还在国子监读书。” 这个正主不在家呀,这有点不好办。 秦牧虽然相信唐虎的话,可是毕竟这只是他一面之词,证据并不充分。 “唐虎,你既然高中解元,想来是有才学的。我考考你,嗯,你现在作一首诗吧。” “知监可有题目?” “就以你的志向为题吧。”说着话,秦牧让人送上文房四宝。 唐虎听到秦知监设下这个题目,稍一沉吟,提笔写就。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咦,这首诗,写的还挺巧妙。 不炼金丹不坐禅,就是不僧不道。 不为商贾不耕田,就是不商不农。 闲来写就青山卖,这是说要画画卖钱,这就是士大夫啊。 不使人间造孽钱,这更是充满了虚伪精神。爱钱,却说别人的钱都是造孽钱,只有自己的钱才是干净的。 真是一副妥妥的不要脸精神。 看来此人真是大宋官场预备队。几句话又道出了自己当官的志向,又显得本人品格高洁,不同凡人。 如果现在不是大宋而是大明,秦牧都怀疑眼前这位唐虎是不是漏说了一个字。 你别是唐伯虎吧。 这首《言志》正是大明堂伯虎唐解元所作,你也是唐解元,他也是唐解元,京城还有一个假的唐解元。 真是乱七八糟莫名其妙。 不过秦牧才不管这个唐虎是不是几百年后的唐寅。反正你告张家,正对了我的胃口。那就加把劲,别怂。 “唐虎,诗不错,本知监相信你是解元了。那你这次要告谁?张逸还是张经?” “张家父子!”唐虎一个也饶不了他们。 秦牧点点头,这太好了,一下把他们一家子都告了,省的自己费事。 “好,你准备准备,明天上大堂对峙时候,不要心慌乱了阵脚。万事有我做主!” 秦牧一番话,让唐虎心里一团火就烧了起来。 这多年的屈辱,明日就能得报!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知监,您说明天我就能和张家斧子对簿公堂吗?” “对。还有问题吗?” 唐虎的确有问题。他是想和张家人对峙,可是张家人没在衙门里面呀。人家在自己府邸待得好好的,你让我怎么跟他们对峙? “知监,就我所知,张家父子可是传不来的。”唐虎心说那么多知监都是上门给人家请安问好,你凭什么一传他们,他们就来呢?何况你还烧死他们家那么多人。 “放肆!”没等秦牧说话,燕青怒了。 什么玩意,敢怀疑秦少爷的本事。 “唐虎,你安心等着,明日里本知监定然让你见到张家父子。” 秦牧没解释。 眼前的一切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 ------------ 第三百五十六章 1123A行动 军营不同别处,纵然是禁军的军纪早就败坏不堪,可是在韩世忠和梁红玉的整顿下,利国监的军营也算是井井有条。 韩世忠都不敢睡觉,纵然睡也是和梁红玉分开时间段休息。他睡觉时候梁红玉值夜,梁红玉睡觉时候韩世忠值夜。这让梁红玉心里都开始埋怨秦牧了——这不是让我夫妻事实没法同房吗。她也着急要后代。 可是埋怨尽管埋怨,梁红玉和韩世忠还真不敢放松。他们都清楚,秦牧这是把他们给坑了。 到了利国监韩世忠两口子才知道,原来秦知监和本地的大户张家矛盾这么深,有几百口子人命那么深。 而且看样子,秦牧是想把张家赶尽杀绝。 这可是无妄之灾。韩世忠一点好处没捞到,为什么要掺和到这件事里面去?而且秦牧后面有折家,人家张逸后面还有张过,还有正一道呢。 正一道和折家,全是韩世忠惹不起的存在,所以他只能牺牲了睡眠,每日里面严密的看守好自己的地盘。 一来不得不保护着百姓,二来是不允许自己的兵丁被秦牧利用。 反正守护百姓可以,我的兵你一个也不许动。 利国监的局势就如同暴雨前的乌云,阴沉沉几乎能看到闪电在里面若隐若现。 张逸作为地头蛇,又在秦牧手下吃了那么大一个亏,他怎么能不注意当前的局面? 那些苦主一进军营他就明白到大事不好,这小小的知监,要再次出手了。 这一次张逸倒并不担心。他大哥已经知道了这件事,现在正在京城里面活动,自己只要看护好庭院就可以。万事等哥哥回来拿主意。 所以这些日子以来,张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简直活的比大家闺秀还小心谨慎。他生怕秦牧混不吝地把自己就从大街上抓走。 张逸对秦牧的节操没有半点高估,直接打为零——毫无节操的一个人。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官呢?这让张逸百思不得其解。 哪个官场人物这么牲口,完全是没开化的土著——愚氓之辈!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这些日子张逸加强了张家大院的守卫。不但把众多好手都集中在大院里面居住,而且每到夜间,都会把院墙上点满了火把,照的亮如白昼,就算是一只蚊子也别想飞进来。 熬着,守着,等大哥回来再和敌人算总账。 如今已到了三更时分,再熬几个时辰,天就亮了,这一夜就算是无惊无险的又能抗过去了。 张逸现在夜里都不敢睡觉,他只敢白天稍微迷瞪一阵,就是防备秦牧夜里动手。 今夜月色昏沉,天上只有小小的一弯月牙,更兼乌云密布,益发的连星光都被遮掩了。 邱晨带着特战大队已经潜伏到了出发位置。 张家大院的地形图已经刻在了每一位队员的脑海里,即使闭着眼,他们也摸不错位置。 秦牧下达了命令,今夜要把张逸和他的家人——只要苦主告的,全部抓回牢房里。 团长的命令,就是邱晨和特战大队的使命。 今晚执行任务的是特战大队,但是他们还不是全部。 刘云飞的二连,有一个排的兵力作为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特战大队。同时燕队长和他的捕快人马也在更远处巡逻,防备不相干人等误闯过来。 邱晨今夜不但要完成秦牧下达的命令,他还决心完成得干净漂亮。 特战大队有这样一身强大到无人能抵挡的装备,又经过团长和贾贵妃精心的训练,如果到时候还要二连出手帮忙,邱晨觉得自己和队员就没脸在兄弟部队面前露面了。 他准备就凭特战大队,独立解决问题。 全体队员都是人同此心,他们每一个人都和邱晨想的一样,一定要凭自己的本事,漂亮的抓回团长指定的目标,还不能让二连帮手。 张家的人马毕竟不是经过现代化训练的军队,他们的组织性纪律性还赶不上韩世忠的手下。熬到半夜三更,大部分人已经困顿不堪。 张家大院毕竟只是乡下土财主的一个大院落,它不是皇宫,没有又宽又高的城墙,更没有护城河。 如果有这些的话,那不用秦牧动手,朝廷早就派兵灭了张家了——你们这就是要造反。 大院只是被砖墙围着,四个角有望楼,每个望楼上有两个观察哨。 可是火把不是探照灯,不能照射,只能照亮。 这反倒给特战大队带来了巨大的方便,他们已经潜伏到院墙三十米开外,可是没有一个哨位发现他们。 邱晨借助夜视仪,冷静的观察着眼前的一切。 特战大队选定的突击点是大院的后面。这里最靠近内院,突破院墙之后,能最快地冲到张逸和他家人的居住地。 而张逸限于本时空的思维,把大量的人手都布置在前院,后院反倒人手不多。这也是邱晨敢于独自靠特战大队就能完成任务的一个原因。 毕竟杀光张家人容易,可是在不惊动张家人的情况下,抓走张逸和他的家人,这比较难。 又过了一分钟,邱晨看那俩哨兵已经开始困的东倒西歪了,于是挥了挥手,行动正式展开。 这次行动的代号是“1123A”。秦牧充分吸取了之前自己取名不好的教训,这次就根本不再用汉字做代号了,直接数字加字母。 宣和五年是1123年,A代表正月,简单明白。 特战大队两个战士早就瞄准瞭望楼内的哨兵,见到队长命令进攻,他们立刻扣动扳机,弩箭瞬间就飞过短短的几十米距离,深深的插入哨兵的脖子。 这俩哨兵一声不吭的就倒了下去。 同时,特战大队分为两组,支援组原地警戒,冲锋组飞速的抢上了院墙。 两组交替前行,三分钟不到的时间,全部进入了张家大院。 支援组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纷纷抢占战略要点。墙角,树上,房顶。 整个大院很快就落入了特战大队的控制范围。 这时候,偶尔有巡夜的家丁走过,可是特战大队一身来自后世的迷彩,甚至连脸上都涂满了迷彩油,他们借着夜色和环境融为一体,就算是白天都很难被人发现,何况是这么漆黑的夜晚。 巡夜的家丁一队又一队地走过,竟然没人发现张家大院里面处处充满了敌人。 邱晨爬到大院最高的一处房顶,把狙击步枪放在身边,然后掏出平板电脑,把无人机从远处拉了过来。 这款无人机就是大疆系列了,适合小分队使用。不过这款飞机的噪音有点大,所以邱晨不敢放得太低,只能高高的挂在天上,以自己听不到声音为标准。 他借着屏幕,确定着一处一处的目标。 好消息是有几处院子已经熄了灯火,看样子里面的人是睡了。 坏消息是张逸的院子还透着灯光,估计这个最大的目标还没睡觉。 不管了,动手。 “按计划行动。” 冲锋组分为三个小组,三人一组,每一组负责一个院落,他们几乎同时翻进了院墙,一人手持带着***的手枪做支援,另外俩人负责抓捕。 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全副武装来抓一千年前的土财主,这基本就是牛刀杀鸡,张逸根本就料想不到眼前会出现敌人。 外面的家丁连一点警报都没发出来,怎么有黑漆漆的俩人冲到了自己眼前呢? 这都什么人?全身裹着石炭一样,就好像怪物一般,有一个脑袋上还长犄角。 张逸只吓得从椅子上想要跳起来大喊救命,可是特战队员哪会给他这个机会。 抓捕组的队员合身一扑,就把张逸压在身下,同时捂住了他的嘴。另一个立刻掏出手铐,瞬间就把张逸双手反铐在身后。 张逸现在过得很小心,他的屋里没有夫人,反倒有两个武艺高强的打手。 可是那俩人也完全弄不明白眼前的情况,他们还在犯傻的时候,手枪的子弹已经到了。 每人都挨了三枪,立刻死得彻底的不能再彻底了。 特战大队的全面行动,多少引起了一点异样。有一队巡夜的家丁似乎感觉到什么,领头地招呼着手下向着张逸的院落靠过去,似乎是想看看情况。 邱晨看到这点,立刻命令:“清除X3Y4区域。” 整个张家大院在地图上被标注成一块一块的方格,非常方便邱晨发布作战命令。 一阵弩箭飞出,这一队家丁几乎同时中箭,一个个都瘫倒在地失去了生命。 冲锋组已经开始带着目标从院落开始撤离,向着来时的方向靠拢。 这时候,邱晨突然发现东南角的望楼上,两个哨兵似乎在向这边打量。 这让邱晨一时有点犹豫。 秦牧制定这个抓捕计划时候,让邱晨尽可能地不要惊动张家人。如果张家人被惊动了,那就不是抓捕,而是强攻了。 根据团长的要求,邱晨不准备大开杀戒,偷偷地做事就好。 他选定的这个突击位置是大院的东北角,离后院最近,只要除去这一处望楼上的哨兵,张家就没有制高点了。 可是没成想东南角的那俩哨兵似乎有所发觉,他们在不断地向着东北角瞭望。 不能让他们发现,邱晨立刻命令道:“黑桃六,东南望楼哨兵,清除。” ***不是带着***的手枪,这个开枪就会有很大的声音,所以邱晨安排了两名队员在远处支援。 随着两声若有若无的枪声,东南望楼的两个哨兵顿时没了性命。 这是意料之外的变化,邱晨本以为自己的行动不会被别的望楼发现的,可是没想到还是出了点问题。 现在可不是总结的时候,邱晨眼见着目标和尸体已经依次被队员带出了院墙,整个张家大院还是一点没有发觉的迹象,心里略微踏实下来。 这次行动,总算是基本圆满地成功了。 张逸,张维——张逸的长子,还有张逸的舅哥王勋,连夜被抓进了利国监。所有的苦主,都是控告这仨人的。 五更时分,张家终于发现异常。 怎么家主张逸和张维王勋全不见了,而且屋里还有死人和血迹,这下子张家顿时乱了套。 他们很清楚,在利国监这片土地上,敢对张家下如此狠手的,只有秦知监一个。 不用问,张员外肯定被秦知监抓走或者杀了。 这必须去找秦知监拼命! 可是张家现在群龙无首,连张逊都不在——还被秦牧关着呢,一时没人能拿主意。 若是在从前,就是家丁头子都敢带人冲击利国监衙门,去把家主等人抢回来——如果真的被抓走而不是杀了。 可是现在不同以前。上一次张家去了几百人,全死在了利国监。因为没有一个人逃回来——张逸是被放出来的,所以他们对利国监衙门产生了一种恐惧。 几百人,全被烧死了,一个人也没逃出去,这太过不可思议了。 因此家丁的头目就有点胆小,不敢自作主张地去带人抢家主。 而张逸的夫人作为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更是没了主意。抢人?抢不过人家,去多少都是死。这可怎么办? 她只能安排人手马上去京城找大哥报信。 剩下的,那就只能等了。等等看,到底这个知监要对张家做什么样的事。 天刚放亮,秦牧就换上一身官服,早早来到了大堂。 “带原告被告上堂!” 燕青带人立刻把张逸三人押了过来。 这时候韩世忠和梁红玉也赶过来听审案。 他们万万想不到张家人会被押在利国监的大堂下。 这里可是利国监,不是府州,不是你折家的地盘,这是人张家的地盘。 怎么深宅大院的,一点动静也没有,张家人就被抓来了。 秦少爷是怎么做到这点的? 韩世忠夫妻一直就防备着秦牧动他们的兵,所以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兵人家一个也没用。 那就靠这些衙役能抓来张家人? 韩世忠不由自主地望了望燕青。 燕青一身大宋捕快的公服,收拾的干净利落,端的是气宇轩昂,一表人才。 韩世忠点点头,看来利国监的捕快还真有点本事。可惜了,如此人物,做个小小的捕快真是太屈才了。这人应该从军,只有在军中才能建功立业,不负此身。 下了大堂之后,不妨找他聊聊。韩世忠有心拉拢一下燕青。他觉得就算秦牧把张家人给抓了,可是他未必敢怎么样这几个人。 到时候放了张家人,秦牧自己或许没什么,但是这些捕快肯定要倒霉的。 张家人不敢对付秦牧,还不敢拿几个捕快撒气吗? 韩世忠要救燕青。 秦牧可没想到韩世忠有这么多心思,现在他脑袋里面突然出现一句戏词:“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 自己跨越千年而来,写下了一出《铡美案》,看来还是不够。这次自己真的要当一回黑老包啦。 ------------ 第三百五十七章 秦牧在利国监审案 大宋的地方衙门,是开门审案的。 韩世忠不由得担心起来。就算利国监的捕快厉害,半夜三更偷摸把张家三人抓来,可是那毕竟是偷摸的,是晚上,跟小偷一样。 现在已经青天白日之下,你既然做小偷,难不成挡得住张家做强盗? 利国监张家人多势众,如果一股脑的涌进来,秦少爷就靠这几个捕快能扛得住吗? 关键是不管秦少爷扛得住扛不住,韩世忠自己也扛不住。 他是大将不假,可是冷兵器时期的战争,个人武力固然很重要,但是一身盔甲更重要。 敌人打过来的可不是一个拳头一把刀,而是漫天的箭雨。想象一下,暴雨中有不湿的人吗? 既然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暴雨中保持衣服不沾雨点,那就说明要想不淋雨,就需要雨伞。 盔甲就是军人在箭雨中的雨伞,如今韩世忠可没穿在身上。 自己是来当官的,可不是来白白送死的。这时候他都有点后悔来看审案了。这事和他毫无关系,只是他既然在利国监驻军,总要多少了解点地方上的情况,所以就不请自来了。 只是既然来了,就不能再跑——那样太不给秦牧面子,也显得自己太胆小了。 想到这里,韩世忠立刻让梁红玉去把自己的人马带过来。 三百多人的正规军盔明甲亮的排在衙门之外——正常说应该有五百人,可是这里有虚额存在,所以实打实只有三百多人。 这下顿时震慑了张家的人马。他们也是一大早就来到衙门之外,要看情况来行动。 现在看到朝廷的禁军给知监站台,张家人只能收起了蠢蠢欲动的心思,暂时老实看知监审案。 秦牧心里暗笑一声。韩世忠这一手,还真帮了自己一点小忙,否则一旦张家人敢冲击衙门,他不介意马上就大开杀戒。 可是大白天杀人总是不好。 现在可以安心审案了。 “我宣布,现在开庭审理利国监百姓状告张逸张维王勋一案。现在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秦牧在吴家庄已经办过一次公审大会,所以这一次轻车熟路,只不过公诉人从折美鸾换成了折美凤。 折美鸾不在利国监,这里只有方好音和折美凤俩人。这次余里衍都没跟在秦牧身边,她被秦牧留在了吴家庄,为新建印刷厂做准备。 方好音和折美凤两人中,折美凤更加的痛恨张家——因为张家的阻挠,她的工作进展缓慢。所以折美凤争着当了这次审判的公诉人。 公诉人是什么?利国监众人谁都不知道,就连利国监衙门里的官吏都不清楚。 他们是大宋的官,可不是来自后世的官,根本不知道后世的审判流程。 汤参军只看得莫名其妙。怎么折家公主成了公诉人了,这是干吗的? 他对于秦牧越发的看不懂了。那一日张家半夜杀进利国监,结果秦知监什么事没有,张家人到全死了,死的那个惨,汤参军都不敢看。 自此以后,自汤参军以下,利国监的大小官吏都对秦牧服服帖帖,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 今天又见到秦知监把张家最大的三个人给抓了过来,这让汤参军等人更加心惊——知监是怎么做到这点的?靠那几个衙役捕快?怎么看都不可能。 这时候汤参军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了——衙门外面好几百口子朝廷的军队扛着雪亮的刀子站着呢。 这到底是要砍秦知监呢,还是要砍张家人呢?汤参军根本看不清局势。最好沉默是金! 折美凤完全不在意众人的目光,她展开起诉书,将每一位原告所告何人,所告何事,都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这么多原告,要是任由他们自己说,那一个个得啰嗦到端午节去。秦牧当然等不起这个时间,一切就都自己代劳了。 秦牧心里很清楚,田地的事,根本就是一本糊涂账。 本时空田地是最大的财富,作为张逸,一定会尽可能地掠夺到手。 明抢,这个太低级,吃相不好。他家是地方上的大族,是张子房张道陵的后人,而且他哥还是天一道本代天师,更要顾忌面子。 但是到了他这个地位哪还需要明抢,就按正常的套路玩,再过几十年,这片地都得是他家的。 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在农业时代土地兼并根本无法制止,只要社会有那么一段时间的和平,不打仗,那么土地就迅速地向大地主手里集中。 因为小农经济非常脆弱,一场病,一个灾,就能让一个家庭破产。 土地的产出不足以支持他们抵御这些,所以他们必须借钱才能延续生产和生活。 借钱,就是噩梦的开始。高利贷哪有还的完的。 最终土地全会归了地主。 张逸根本不需要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就能合法的掠夺土地。如果秦牧拿借条来和张逸对质,那真是扯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秦牧根本不和他谈这些,他找的这些原告,除了那个唐虎,别人都是和张家有生死之仇的——家里有人被张家逼死打死。。 不谈经济,只谈生命。 这一下就打垮了张逸。 他被秦牧抓来之后,一直怕得要死——他已经被秦牧层出不穷的手段整怕了。 现在开衙审案,张逸开始还有着一番希望,觉得自己能拖到大哥回来。 同时他也看到了门外的自己人,也看到了禁军,这让他多少有点踏实——至少秦牧不敢就在这砍了他脑袋,那么多人看着呢。 可是他听着起诉书,越听越心惊,越听越胆寒。 张逸可不是糊涂人,他发现起诉书里面根本不提欠条借款,就是完全不提钱,只说人命。 这下就让张逸心虚了。因为他身上的确是有人命。当然,到了他这个地位,肯定不会自己下手,可是起诉书里面说他是主谋。 主谋,这就是所有罪都得扛着。 这么多条人命,都归在自己父子和舅哥身上,三颗脑袋可不够赔偿的。 他连忙就想分辨。 燕青站在他身后,一直留意着张逸的动静,一看他要不老实,立刻伸手掐住张逸的脖子,把他狠狠地按了下去,让张逸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衙门内外堆积着利国监的百姓,他们听到这一桩桩一件件惨事,都被勾起了记忆,一个个眼里喷火似的,恨不得这就上去宰了张逸一家人。 可是他们还真没这个胆量。 秦牧虽然在利国监露面的次数不多,但是他一来就把利国监搅和的天翻地覆,地方上两大豪强全被他铲翻了——项家的事百姓也给按在了秦牧头上,这让百姓对秦牧又爱又怕。 在秦知监面前,没人敢放肆——这可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除去这点,大量的张家人和朝廷人马就在身边,也让穷苦的百姓不敢轻举妄动,他们连声音都不敢出,只是偷偷攥着拳头,听那个漂亮的小娘子说话。 张家人犯下的人命太多,折美凤足足念了两个多小时,才算是念完了起诉书。 “好,现在本知监宣判。” 秦牧也不再进行别的流程了,快刀斩乱麻,立刻就结束。 结束这些人的生命。 “王勋杀人罪名成立,立刻斩首。” 邱晨早就准备在一边,听到秦牧的命令,立刻抽出身后的鬼头刀,只一刀,就把王勋的脑袋砍了下来。 几乎秦牧话音刚落,众人还根本没反应过来,王勋——张逸的舅哥,称霸地方多年的恶棍,不知糟蹋多少女人的魔鬼,就被砍了头。 张逸父子顿时就吓晕了过去。 门外的张家人立刻就骚动起来。可是禁军就在身边,即使禁军再不堪,可是他们穿着盔甲,拿着长短兵器,总要比不穿盔甲的张家家丁占优势。 他们是从别的地方调来的兵马,根本就不知道利国监这块地方上的恩怨。可是起诉书他们听得清楚,人心都是肉长的,禁军也都是穷苦汉子,他们的心是在利国监百姓这一边的。 而且韩世忠让他们维持秩序,没说让他们保护张家人,这下他们更是有了方向。 刀枪霍霍,禁军纷纷亮出了兵器,顿时压制住局面。 “张逸,张维,这俩人除了人命案之外,还有科举舞弊案。这件事事关皇上,不能不弄清楚。把他们先押下去,明天弄清楚再砍头。” 秦牧三两句就结束了审问,然后不管其余,起身邀请韩世忠夫妻来到后堂。 “武功郎,韩夫人,适才多谢两位了。” 秦牧请两人坐下,方好音亲自沏茶倒水,给足了两人面子。 这让韩世忠也无从发作,而且他也没什么能发作的。毕竟秦牧根本没要他做什么,一切都是自己主动的。 可是一种被利用的感觉时刻都盘踞在韩世忠心头。自己怎么就上了秦牧的贼船呢?这件事完全和自己无关呀。 梁红玉望了望自家男人,然后转头对秦牧说道:“秦少爷大才,奴家十分佩服。” 她比韩世忠想得开。既然已经做了秦牧的帮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所有人都看到了,韩世忠的兵马镇压了张家的人,帮秦牧站台了。 这种白辛苦的事,梁红玉绝不会干。她继续说道:“秦少爷,世忠在利国监看来一时半会不会离开,这闲暇之余,不知秦少爷有什么好生意介绍。” 梁红玉在要钱。 秦牧明白她意思。不过秦牧还真没想过要给梁红玉夫妻做什么。因为秦牧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求韩世忠出手,是他自己要把兵拉出来。 现在向自己要钱,多少有点挟恩图报的意思。 不过秦牧并不准备拒绝她。相反,秦牧还的确有个活要交给他们做。 如今的禁军,早就没了宋太祖时候的样子。 赵匡胤虽然是通过兵变,在陈桥驿被部下披上皇袍,推上龙椅,当了皇上。但是他登基之后,一直南征北战,是带着禁军一路厮杀才有了现在的疆土。 那时候的禁军还是很能打的。 可是到现在,经过这么多年的自我阉割,禁军实际上基本变成了扛着武器的老百姓,他们打仗不会,干活还可以。 实际上禁军厢军,都是被各级将领当奴隶使用。 秦牧现在正缺人手,如今放着五百个——当然实际只有三百多,壮劳力可以用,那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 这也是一门生意。 “武功郎,韩夫人,利国监这块地方,如今的局面太小了。我准备大力开发这里的各种矿产,恰好需要大量的人力。我看不如这样,两位手下的人马,一个人一个月我给十贯钱,替我干活。如何?” 这个价码可太高了。 禁军是有军饷,但是禁军的军饷平日里拿的还不如老百姓多。要不怎么每到打仗时候,赵佶就发愁钱财呢。 因为这个时候要真的大笔掏钱了。上战场的军人不能按照平日的开销打发。 像韩世忠这样的军官,如果不打仗,他们的收入主要是吃空饷。 现在韩世忠手下应该有五百人,实际上只有三百多,那空缺的一百多人,就是韩世忠额外的收入。 但是这点收入比起秦牧给他开的价码可是少太多了。 梁红玉飞快地在心里计算着。 一个人一个月十贯钱,三百五十人就是三千五百贯,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进项了。 若是自己把这五百人招满了,那就是五千贯呀!这可比吃空饷多多了。 这笔钱对于韩世忠两口子来说,已经是巨大的不能再巨大的款项了。 梁红玉几乎没有半点犹豫,立刻点头说道:“秦少爷爽快,那咱们就说定了!一个人一个月十贯钱,不要纸钞。” “当然,我做生意,只真金白银。这点还请两位放心。” 谈妥了这么大一笔生意,梁红玉心里极为舒坦。 自此以后,老娘也是有钱人了! ------------ 第三百五十八章 李凝阳 “世忠,按秦少爷给的数,咱们把兵额补齐了,五百人一年能赚六万贯。六万贯啊,世忠,咱们发财了。” 梁红玉回到营房之后,依然兴奋的不能自已。一年六万贯,这是多大一笔钱啊,她以前从来都没敢想过这么多钱,现在突然就摆在眼前了。这让她怎么能不激动。 有了这些钱,送礼再不用送柿饼了! “红玉,有命花的钱才是钱,没命花的,那是土。”韩世忠没有梁红玉那么高兴。他很清楚眼前的局面,自己一着不慎落入了秦牧的陷阱。 而且直到现在他仔细回忆起来,也没发现秦牧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自己是不知不觉就上了他的贼船。 如今想跳下去可就有点难度了。 以后面对正一道张天师,自己说我不是和秦牧一伙的,他能信吗?自己的人马都给秦牧站台了,你跟人家说我们不是一条船上的人,这是把张天师当傻子耍吗? 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走到如此地步,再想退出就来不及了。 何况秦牧没有白使唤自己,这一年六万贯的辛苦费的确是不少了。 可是韩世忠并不满足。秦牧在利国监摆下这么大阵势,先杀了项家满门,这眼看着就要把张家灭门,他图什么?肯定是利国监的矿。 自从知道汴梁最好的商品全是秦牧弄出来的之后,韩世忠再也没把秦牧当凡人看。 这就是一个点石成金的半仙,而且心狠手辣,没有半点妇人之仁。张家人藏在老窝里面都给掏出来斩了,这是何等的手段。 既然你玩得如此大,那么只给我区区六万贯,是不是有点少呀。六十万也不多吗。别忘了这里是利国监,这里有铁,有铁就有钱。 “世忠,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都打起精神,张家绝不会善罢甘休。别忘了,张逸父子可是关在军营里面。” 利国监衙门的监牢上一次被烧了,秦牧当然没时间把这玩意给优先修理好,所以张逸父子一时就关押在军营里面。 韩世忠对这个情况根本无话可说。不关这里关哪里?利国监连牢房都没有。 现在三个人犯死了一个,可是局面不但没有缓和,反倒变得更加危险。 秦牧说了,问清楚舞弊案明天再砍头。这让韩世忠忍不住心里埋怨秦牧。还有什么好问的吗?直接一刀砍了完事,省的夜长梦多。 大宋的地方官,是有杀人的权力的。 如果一件死刑案案子审查不清楚,就要把案卷递交京城大理寺,由大理寺来详断,由朝廷裁决,这叫“奏谳”。 可是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也没有疑义,罪犯本人又已经认罪的,当然就没有奏谳的必要了,直接杀了就好。 《宋会要》“刑法四”规定:凡应在谳而不奏谳,或者不应奏谳而奏谳的,知州都要受一定的处分。这样就可以防止地方官吏在办案上的专断或者推诿。 眼前的情况是明明能杀却不杀,这就凭空增加了变数。 韩世忠可不觉得张家人会老老实实地等着看张逸父子明天被砍头。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张家大院里面,张家的人马整顿停当,已经随时准备出动了。 天师张过不在利国监,张逸父子又都被抓走了,这让张家人一时群龙无首。可是今天死了王勋,明天张逸父子就要被砍头,这让仙将李凝阳不能再等了。 正一道天师张过,一直就有继承祖宗遗志,夺取天下大权的理想。这么多年来,他在龙虎山以传道为名,大肆招兵买马训练队伍,如今手下有将近一万的人马,大小战将几十员。 其中最出名的有八人,张过称为八仙将。 张过这次回利国监,就有着对付秦牧的打算,所以他带回了五百人马,以仙将李凝阳为统领。 现在张天师不在,张逸父子马上就要被砍头,李凝阳再也不能犹豫了。 劫狱!不能等。 这五百人马其实就是张过的正规军,一直接受的是野战训练,可不是寻常看家护院的家丁。 白天时候,李凝阳不愿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朝廷人马打起来,那样影响太大,而且他们当时还没着甲,打起来太吃亏。 现在可就不能再留手了。 利国监出铁,张过的老家就是这里,所以正一道的军队不缺盔甲和兵器。 他们不但有盔甲,还有弩。 这两样都是朝廷明令禁止民间私藏的。有盔有弩就是死罪。 可是正一道不但有,而且几乎人手一件。 五百铁军饱餐战饭,披挂停当,等天色刚刚变暗,他们就点起火把,浩浩荡荡地冲向了利国监军营。 韩世忠站在房顶之上,望着不远处耀眼的火把,以及火把下盔甲闪烁的光芒,心里不由得一阵惊慌! 他倒不是怕这些敌人。五百人算什么,就是再多敌人,韩世忠也有勇气杀过去。 韩世忠怕的是眼前的局面。他万万没有想到张家的人竟然有盔甲,还有弩。 这哪里还是民团,他们明明是一支军队。 难道张天师要造反不成?这真是让韩世忠万万没想到。天下人敬仰,连官家都尊重的正一道,竟然要造反。 这么多盔甲弓弩,绝不可能是一晚上造出来的。就算是秦牧没有抓张家人,看来他们也早就想谋反了! 利国监可不同于江南,这地方里汴梁要近的多,水运也方便得多。 若是这么一支兵马突然杀奔汴梁,就靠汴梁的禁军能守得住? 这时候韩世忠突然想起赵佶告诉他的几句话。在提拔他来利国监驻军时候,赵佶特意派人告诉他,要维持地方安定。 不过那时候韩世忠以为赵佶的意思是防备秦牧。毕竟当时朝廷上参折家的本子接连不断,秦牧又是折家女婿,韩世忠以为自己的理解没有错。 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赵佶哪里是要自己防备秦牧,这明明是官家有先见之明,就知道正一道要造反,所以才把自己派了过来。 官家真是智深如海! 想到这里,韩世忠顿时精神一振。皇上有准备就好,自己只需灭了眼前这股敌人,定然是奇功一件,日后升官发财还跑的了吗? 他立刻命令道:“结阵!” 利国监原来没有驻军,这个军营也不过是一些房间,连个院墙都没有。 即使有院墙也用处不大。因为冷兵器时代的作战,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城墙的攻防。既然城墙都挡不住,院墙有什么用。 现在没有院墙,韩世忠也没半点惊慌,他命令人马结阵,把大盾全竖起来,先守住阵脚。 孙子兵法言道: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就是说自己做好防守,让敌人对自己无可奈何,打不赢自己,那么自己寻找到机会,就能打赢敌人。 韩世忠现在只有三百多人,对面一看就是一个五百人的满营,人数都不对等,必须先做好防守。 李凝阳率领大军瞬间就涌到了军营外面。 这里不是野外,这是利国监,是个小小的城池。虽然军营设在空旷之地,尽量避开了居民区,可是毕竟城中狭小,没有野外那么宽阔的空间。 两边都没有办法真正的展开队形,正面战场只有几十人的宽度。 这样无疑让防守一方占了便宜——敌人没法发挥人数的优势。 李凝阳从披上盔甲开始,就有了杀光禁军,杀光利国监衙门大小人等的决心。 这可不是像上一次张家人劫狱那么简单。 张家人当时可没有穿盔甲。如果他们穿了盔甲去劫狱,张过都不敢进京见赵佶——那就是自投罗网。 当时不穿盔甲,所以张过怎么都好解释。 现在李凝阳五百大军各个全身披挂着甲胄,这不用说,盲人都看得出来是要造反了。 可是天师张过并没下这个命令,李凝阳是迫不得已不得不发动。 如果他今天不劫狱,明天张逸父子就会掉脑袋。张逸可是张天师的亲弟弟,李凝阳如果见死不救,日后自己什么下场,那就很难说了。 反正张天师肯定是要造反的,否则准备这么多人马盔甲干吗。既然如此,无非是早一日晚一日,自己现在起事也不算过分。 总比躲在一边眼看着张逸父子掉脑袋好得多。 李凝阳既然拿定了主意,下手就绝不留情了。 张过的兵马全是精锐,而李凝阳更是位居八仙将之首,兵法和武艺全是世上罕有之辈。 八仙将在正一道军中鼎鼎大名。李凝阳、钟离权、吕洞宾、张果老、曹国舅、韩湘子、蓝采和、何仙姑。 他们每个人不论个人武艺,还是统军作战,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 张天师把八仙将之首留在利国监,显然是对自己的老家极端看重。 李凝阳绝不能辜负了张天师的信任。他带着正一军一路杀了过来。 强悍的士卒,精良的盔甲,锋利的弩箭,这样的军队即使拉出去和西军辽军金军都能打上一打。大宋的禁军根本就不是对手。 禁军早被历代大宋官家阉割的没有半点军队功能。他们欺负老百姓还行,对上真正的军队,立刻就抓瞎了。 韩世忠尽管是当世名将,而且一身武艺超级强悍,但是他个人的武艺总有限度。如今他做了将军,不是一个带头冲锋的小将官了,他的武艺现在也没多大用处。 现在拼的是纪律,是平时的训练。 可是这些禁军哪有什么训练,他们一直就是作为劳役被使唤着。韩世忠初来乍到,刚接手这支队伍,也没时间训练他们。 现在三百多禁军面对盔明甲亮的正一道军队,他们一个个都吓得双腿发软,连盾牌都差点扛不住了。 有那特胆小的,丢下盾牌转身就跑。 韩世忠就在阵线的后面。见此情景,他手起刀落,连砍了七八个逃兵,这才稳住了阵脚。 梁红玉看的一阵阵心疼。一人十贯,这就七八十贯钱没了,一年可就七八百上千贯呀! 官人,你的省着点花呀! 可别再自己砍自己人脑袋了。 漫天箭雨落下。盾牌上瞬间就好像长满了刺。 梁红玉不能任由敌人这样猖狂,我们不能干挨打不还手。 她抢过士卒手里的鼓槌,一脚把应该擂鼓的那个小兵踹出老远,然后亲自开始擂鼓,为韩家军助威。 鼓声阵阵,就好像有一股力量开始蔓延,韩家军的士卒逐渐双腿双手有了点力气,大盾也抓得稳了。 李凝阳骑在马上,遥望着对面的梁红玉。 这个女将不简单呀。只凭一阵鼓声就稳住来了阵列,鼓舞了手下的士气。此人绝不能留。 李凝阳将铁枪挂在得胜环上,抽出神臂弓,张弓搭箭。 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 铁箭带着呼啸直奔梁红玉而去! ------------ 第三百五十九章 李凝阳大战韩世忠 李凝阳是高明的统帅,在利国监衙门和军营这两个目标中,他选择了军营。因为打利国监没用,那里没关着张逸父子。 而且如果先打利国监,反倒是打草惊蛇,让朝廷的军队有了准备。这样即使把上到知监下到衙役全杀光也于事无补。 李凝阳不会做这样的蠢事。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他要一击就把利国监的禁军打垮。 这一箭快如闪电,转瞬就到了梁红玉面前。 梁红玉正全心地击鼓,为韩家军打气,一时没有发现。 等她注意到的时候,箭头已经就在眼前了。 梁红玉大叫一声不好,眼见着就要被射穿了面门,却在这时候,旁边伸出一只大手,五指如钩,一把就将利箭抓在手心。 正是韩世忠及时出手,救了自己的夫人。 这一幕不禁让李凝阳看的连连点头,就连秦牧都不得不给韩世忠鼓掌。 近卫团的军官都聚集在一起,秦牧把无人机高高放在战场上空,传回来的信号通过投影仪在幕布上播放。 别说一众军官看的兴高采烈,就是秦牧自己看的也很开心。 这可不是演电影,一场没拍好,导演喊“CUT”,然后重新“ACTION”。 真正的战争,没有暂停,没有从来。这一箭只要韩世忠有半点拿捏不准,梁红玉就死了。 不管你再怎么喊ACTION她也活不过来。 也正因为如此,近卫团的军官才一个个血脉沸腾。 战场,鲜血,生命,这才是他们的舞台。 他们有着远超时代的武器,可是却没怎么正经的打过一场,这着实让众位军官有点焦急。 不过今晚他们可以开杀戒了。 秦牧也不是神仙,自然不知道正一道先打哪里。要是都来利国监打自己呢?他必须把军队留在身边。 现在看到正一道去打军营了,显然自己这边就没什么危险了。 根据预案,秦牧下达了命令:“行动。” 驻扎在利国监的部队是近卫团二连的一个排,排长李仁,然后是特战大队的一个小队,队长邱晨。 秦牧把他们全派了出去。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秦牧时时刻刻都要问自己的问题。 现在的利国监,显然正一道是自己的敌人,韩世忠是自己的朋友。对待敌人应该如何?伟大领袖早就给出了标准答案。 邱晨和李仁带着各自的队伍,趁着夜色出发了。 利国监这一战,主战场就在军营前几百步。 禁军虽然不堪大用,可是他们现在没法逃跑。一来后面有韩世忠拿着大刀监军,二来这里是城池之内,到了晚上四门落锁,想跑也跑不出去。 虽然他们没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但是在梁红玉的鼓声中,拿起弓弩开弓放箭还是勉强能做得到的。 正面战场狭窄无法展开,这也给了韩家军一些便利。 正一军和韩家军一时打成了胶着状态。 即使是正一道的精兵,也不能顶着箭雨前进。步兵结成阵势可以用盾牌顶住箭雨,但是走起来那就不成了。所以冷兵器时代最重阵型,阵型一乱基本就是完蛋。 面对这样的情况,正常的应对是该上重装骑兵了。由他们来冲阵,撕开敌人的战线,打开缺口——铁鹞子就是干这个的。 可是李凝阳手下没有重装骑兵。重装骑兵在任何军队中都是宝贝中的宝贝,可以说是战略性力量,张过自然不肯把这样的力量放在利国监。 在他看来,利国监就那么一个衙门,里面几十个捕快,算上大小官吏也不过百人,自己拍下五百精锐已经是足够看得起秦牧了。 再说,重装骑兵在城里有什么用?这是野战的利器。 现在李凝阳手下没有重装骑兵可用,这样就没法冲阵。两边比赛射箭这得耗到什么时候。 虽然李凝阳一点不虚韩世忠,就算比射箭,我也比你多,但是这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一直射到天亮,然后全利国监的百姓都知道张家造反了? 这坚决不行,李凝阳耗不起。 他大喝一声,纵马来到战列之前,手持盾牌护住全身上下,对着韩世忠叫道:“韩世忠,你可敢与我李凝阳一战?” 群殴不成,咱俩单挑吧。 你敢不敢? 李凝阳早就打探清楚韩世忠和梁红玉的底细,所以直呼其名。 “有何不敢?”韩世忠还巴不得这样呢。他箭少,人也差许多。这帮禁军再打一会,等箭没有了,肯定会崩溃。到时候自己砍再多脑袋也没用。 兵败如山倒,根本止不住。 现在敌将邀战,韩世忠求之不得。 他纵马扬刀也来到阵前。 “世忠小心!”梁红玉在韩世忠身后担心地叮嘱着。 “红玉,击鼓!今夜,到要天下人看看某家的威风!”韩世忠凛然不惧,马刺轻磕马腹,一人一马狂奔向前。 他来自西军,这匹马也是来自西北。大宋的好马全产自西北,韩世忠作为军中的小将官,怎么都能混一匹好马。 李凝阳一直就在中原这一带,这地方出产的马要比西北差很多。就算是李凝阳身为仙将之首,好马由着他先挑,他胯下这匹马也比不过韩世忠那一匹。 任何对决,本质上都是能量的冲撞。 即使***用子弹**杀人,也一样是能量的碰撞。只不过肉身实在是扛不住子弹,不论皮肤还是骨头,全挡不住蕴含巨大能量的小小一块铅。 古代战将的对决,更是对能量要求极高。只是他们不知道“能量”这个词,也不知道其中的物理原理。可是不知道原理并不妨碍他们本能的追求更快的速度。 “发矫诏诸镇应曹公,破关兵三英战吕布”,这是三国演义第四回题目,关羽在其中有最出彩的一幕。 操教酾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关公曰:“酒且斟下,某去便来。”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振,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 这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 一杯酒还没凉呢,华雄脑袋掉了。 这说明什么?不只是关云长武功高,关键是关羽的马快。马不快的话,关云长武功再高也不能杀人回来酒还温乎的。 如今韩世忠的马比李凝阳的马快了一成,这就让李凝阳吃了大亏。 两人如两团黑云冲撞到了一起,转瞬间彼此交手好几招。 这场面只看得秦牧目瞪口呆。冷兵器时候的个人勇武竟然能高到这个地步。直到俩人两马错开,他都没看清楚俩人怎么交手的。 不过没关系,秦牧可以回放。 三国里面描述古代战将作战,往往说大战几百回合。 秦牧一开始中了金庸武侠的毒,还以为两员战将如小说描写的一般,你给我一招我还你一招,就如在擂台上一般屁大的地方贴身搏斗。 哪知道这是大错特错的想法。所谓回合,就是两马迎面冲锋,两将在兵刃所及的范围内激烈又快速的交手。 不但要阻挡敌人的兵刃,同时还要让自己的兵刃斩在敌将身上。 他们追求的是速度,是能量的汇聚,马停下来哪还有能量。要知道一身盔甲和兵器都很沉的。就算是武将有异于常人的力气,若是没有速度也很难对敌人造成杀伤。 韩世忠和李凝阳在短暂的接触过程中,彼此都又攻又防,每人都是在悬崖边上跳舞,一个不小心就会坠落深渊,万劫不复。 这让秦牧看的向往不已。他抓着鼠标,一帧一帧的回放。反正两匹马都要兜个小圈才能回来,这就好像网球场的一个回合结束,总能给观众留下看慢镜头的时间。 他就如看世上最精彩的比赛一般看着画面。 这让折美凤有点不满了。 这种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看的。她本身就是从冷兵器战场出来的人,所以对韩世忠和李凝阳的交战根本没有半点神圣的感觉。 相反,她觉得这俩人就是傻瓜。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姐夫的无人机在他们头顶监视着一切,也不知道近卫团已经把他们远远的包围了。 只要姐夫一声令下,他要谁死就谁死。什么精妙的武艺都没用。 现在快点结束这一切才是正经,折美凤并不喜欢秦牧这样看眼前的战争,这让她觉得自己以前就如这俩人一样的傻。 不过秦牧正看的兴起,他完全没注意美凤的情绪,反倒兴致盎然地问道:“美凤,你们几个,噢,除去月奴,谁最厉害。” 折美凤当然知道秦牧问的是什么。他绝不是问姐妹们谁吵架最厉害。 这个问题倒是让美凤想了一会。美鸾是打不过自己的,可以肯定自己比美鸾厉害。可是她和余里衍接触以来,又暗自觉得单轮马上的功夫,自己可能不是余里衍的对手。 至于方好音,这个二姐一直深藏不露,就从没见她再动过武艺,所以她的一身功夫高低谁也不知道。 大姐贾红线吗,若是论起小巧的功夫,可能还有点厉害,但是她连马都不能骑,显然是没有马上功夫的。 这样看来,似乎是余里衍最厉害。 她在这里正盘算着,方好音看不过去了。 “表哥,你这是说胡话呢吧。好端端的,平白问姐妹这些干吗?乱讲!” 折美凤一听,二姐说得对呀,姐夫这肯定是疯了,看电影走火入魔了。哪有自家男人问姐妹们谁功夫最厉害的。难道你要我们打一场不成? 这真是惹火了美凤。她工作不顺本就一肚子气,这时候顿时怒了。 “姐夫,我们姐妹的功夫没有比过,自然不知道高低上下,但是打你却没有问题,你要不要试试奴家的拳头?” 秦牧顿时无语了。 这是什么话。你们根本就理解不了一个曾经宅男的心思。 后世的宅男全是看动画片长大,七龙珠里面连普通的农民都给排了个战力:战五级。这充分说明大家对于人物的武力排名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只是无心的一问,怎么就又惹着你了。 不过秦牧知道自己这话的确问得非常不应该,难怪脾气最好的方好音都说自己了。 他连忙岔开话题:“抱歉抱歉,是我错了。还请夫人手下留情,我可禁不起你的拳头,你们都厉害。咱们还是抓紧行动吧。” 秦牧一番软话应付过去两位娘子之后,瞬间又变回了战场上的统帅。 李凝阳和韩世忠已经大战了五个回合,这时候近卫团的战士已经进入了战位。 “动手吧!”秦牧果断的发出了命令。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凝阳渐渐占了上风,这让正一道军心大振,同时也让禁军阵型开始散乱起来。 近卫团再不出手,怕是这些禁军再也撑不过五分钟。 邱晨和李仁接到命令,立刻按照战前计划行动。 因为有韩世忠在,而秦牧又不打算把韩世忠和这些禁军全杀了,所以他制定的计划还是以少暴露热武器为主。 但是秦牧绝对不会让近卫团去和冷兵器时代的军队肉搏,那真是傻到家了。 这个计划以放火为主,邱晨和李仁偷偷在正一道的后路上泼洒了大量的油料,然后向正一道的队列中投掷大量的装满油料的玻璃瓶。 正一道的士兵全盯着前方,所以对侧后放的敌人完全没有发现。 等一个个玻璃瓶砸在地上,砸在盔甲上开始破碎时候,他们都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 可是转眼他们就明白了。因为他们手上有火把,这些油料成了最好的助燃剂,几乎是一瞬间,正一道的队伍就开始着火了。 这下正一军再也无法保持阵型,他们只能后撤,因为大火在前面燃烧。 李凝阳被这个情况一时弄得有点蒙。怎么自己的队伍突然着火了?这是哪里来的火。 本时空可不是后世,根本没有那么快能燃烧的东西——没有汽油煤油,就没有瞬间的大火。 几乎是李凝阳和韩世忠双马错蹬的瞬间,他转过弯来就看到自己的阵线烧成一片。 这时候他也看到从黑暗中还有一些东西扔进了自己的队伍。这些东西碰到什么都会破裂,然后迅速的开始燃烧。 朝廷竟然有埋伏! 这让李凝阳大吃一惊。他作为大将,在战前自然会认真搜集情报。 根据他的情报,利国监并没有第三股势力存在,没有另一支朝廷兵马,因此他才敢全力进攻韩家军。 可是现在是谁在攻击自己?难道就是那些衙役?他们有这个胆量吗? 想到这里,李凝阳突然想起昨夜的事。 张逸三人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被抓走的。这肯定是秦知监手下有了能人异士。 现在这情况,不用问,一定是秦知监派人做的。 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知监! 可是火场和战场同样都不会留情面,大火一旦燃烧起来,又有油料助燃,根本就一时半会扑不灭。 而且这是战场,哪有时间给他灭火。 韩世忠放声大笑:“李凝阳,我看你这次还向哪里逃!” 他一改之前的弱势,双臂仿佛平添了百般的力气,催马扬刀又杀了过来。 李凝阳这时候哪还有心思和韩世忠纠缠,现在只能跑了。 他一带缰绳,跨下马仿佛有了灵性一般,瞬间就把速度提到最快。这全是被火吓得,马有点惊了。 这一下韩世忠都追之不及。而且他也不敢真的追,前面是一片火场,他的马都有点胆小了。 李凝阳捡着火势弱的地方窜了出去。 他一边逃命,一边留意着身后。作为大将军,在战场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最基本的功夫。没这本事谁能活到成为将军。早被冷箭射死了。 韩世忠果然没打算放过他。马是不追了,但是他还有箭。 大宋武功郎取出神臂弓,弯弓搭箭,一箭就射向李凝阳的后心。 他要为梁红玉报仇。 李凝阳一直留心着韩世忠,这时候听到弓弦声响起,他想也不想,立刻来了个镫里藏身,整个人似乎从马背上消失不见了。 韩世忠大感可惜。这一箭竟然被这厮躲过去了。 可是正在此时,却听李凝阳大叫一声,从马上跌了下来。 韩世忠大吃一惊。这是怎么了?自己的箭不是射飞了吗,那是谁伤了他?谁有这个本事?而且自己一直看着战场,也没再见第二支箭过来呀。 他自然是看不到箭,因为本来就没有第二支箭,这是一颗7。62mm子弹的功劳。 邱晨一直瞄着李凝阳,只是他和韩世忠经常交错在一起,这让邱晨不敢轻易开枪。 现在好不容易李凝阳逃跑了,他才借着韩世忠放箭的时候,扣动扳机。 只是没想到李凝阳正好躲避韩世忠的箭支,这一下就让这颗子弹失去了目标。 一枪落空,邱晨恼怒不已。这可是执行任务以来自己第一次失手。 他想都没想立刻开了第二枪。只是这时候李凝阳已经藏在马肚子旁边,他也打不中李凝阳的脑袋。 这一枪只打在了李凝阳的左腿上。 正一道的士兵看到将军受伤落马,连忙把他抢到一边。 李凝阳趁势混入了溃兵之中,邱晨再也找不到目标了。 “哼,便宜了他。”眼见正一道的首领跑了,折美凤忍不住撇了撇嘴。这口气就是难撒出来呀。 “也没便宜,我看他是左腿中枪,怎么也是带伤了。他跑不掉的。” 秦牧一边安慰着折美凤,一边观察着战场。 近卫团一直藏在暗处没有露面。二排还是支援部队,真正的杀伤全是特战大队用弓弩造成的。 敌人还是太多了一些,这一把火虽然前后夹攻,烧死烧伤六七成,但是还是有一些人逃了出去。 不过这也在秦牧的预料之内。他也没打算让近卫团全杀了这些人。那样肯定要动用枪械,秦牧还不想这时候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实力。 剩下的人,就交给韩世忠吧。面对一群败兵,他要是再拿不下来,那可就对不起他后来“中兴四将”的大名了! ------------ 第三百六十章 利国监的善后 韩世忠注定暂时还当不上“中兴四将”,他带兵追到张家大院时候,整个院子已经人去屋空。 李凝阳在开战之前就做好了两手准备,打得过就打,万一出了意外,那就撤。 张家大院所有留守人员已经收拾好了细软,一见到正一道溃败,立刻杀出城门,全部张家人都跑得干干净净。 这让韩世忠追无可追。他一个人是能追上去,可是他手下的军队不行。这帮人刚才没崩溃就已经是韩世忠祖坟冒烟了。 不过梁红玉却没有太多失望。相反的,她非常高兴。 发现了正一道造反的阴谋,同时打败了正一道在利国监的人马,这已经是天大的功劳了,再又白得了这么大一个院子,这都是钱啊! 她一马当先就杀了进去。打完仗抢战利品这不是特例,而是惯例。 虽然张家人带走了大部分细软,可是毕竟时间紧张,他们收拾的仓促,很多不方便带着赶路的东西都不能带。 比如家具,他们一样都没带,基本上一座完整的大院留给了梁红玉。 这真是天降横财! 利国监张家大院,可是张家几百年经营下来的祖产,现在梁红玉老实不客气的给霸占了。 她在这里忙着清点接受战利品,秦牧也没闲着。 正一道跑了就跑了,秦牧根本就不在意——那是赵佶头疼的事情,现在他抓紧时间签文书。 张逸被他从军营提了过来。 夜间的喊杀和火光,张逸听得到也看得到。一开始他还有很大的期望,毕竟五百正一道的军人可不是吃素的。可是随着喊杀声退去,张逸的心彻底凉了。 完了,看来自己不但不能被救出去,自家私下打造盔甲兵器意图造反的事也暴露了。 张逸再次见到秦牧的时候没了半点曾经的嚣张,几乎秦牧要他办什么他就办什么。他别的不求,只求能活命。 秦牧到没难为他,只是让他把所有张家的土地都过户给自己。 土地,才是秦牧唯一在意的。 在不推翻目前朝廷的情况下,如何合法的掠夺土地一直是秦牧面临的难题。 现在总算又解决了一个。而且张家人全跑光了,这下利国监彻底的属于自己了。 秦牧心情非常好,他不但放了张逸父子,还给了他们马匹,让他们去给张过带一句话。 利国监就别回来了,否则别怪自己下狠手。下次见面,可就没这么客气了。秦牧不想和张过结仇,至少现在没这个必要,他不想一面搞生产,还得一面应付正一道的骚扰。 可是张逸不这么想,他只听得肝胆俱裂。我都被你弄得家破人亡了,合着你还是对我客气了。那不客气又能到什么程度? 不过这时候他哪还敢嘴硬,能留着一条小命已经是老天爷开恩了。 打发走了张逸,没等秦牧休息片刻,韩世忠来了。 一见到秦牧,韩世忠就兴冲冲地说道:“秦知监,这次咱俩是立下了天大的功劳。正一道阴谋造反,事实确凿,兵器盔甲作证,咱俩这就写奏折上报官家,再把这些物证和张逸父子送进汴梁,到时候这泼天的富贵就来了。” “武功郎,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咱们这就写折子。不过有个事我得说一下,那张逸父子越狱逃跑了。” “什么?怎么他们越狱了?你……” 韩世忠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重要犯人怎么能跑了呢? 这才是大鱼啊!剩下的一群伤兵死人哪有什么价值。 犯人虽然在他的兵营,可是看守的人员全是秦牧手下的衙役。现在人跑了,那一定是你的失职。 “这是燕捕头的失职,我一定重重的责罚于他。此人身为大宋衙役,却玩忽职守,真是愧对官家。” “……”韩世忠简直无语了。张逸父子可不是一般的犯人,这可是张过的至亲,张过要造反,他们肯定是同案。这样重要的犯人,你却看守不好,你这…… 想到这里,韩世忠突然想到一件事。自他和秦牧认识以来,从来没见到过这个人有什么错乱之处,所有事情似乎都在他的算计之内。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把这么重要的犯人放跑。不对,这里一定有问题。 韩世忠边思索边说道:“秦知监,张家在利国监盘踞几百年,现在他们人跑了,这地岂不是就成了罪产,要充公归为朝廷的吧。” “这点武功郎却是错了。”秦牧客气地指出了韩世忠的误会:“张家人跑了不假,可是地却不是罪产。张逸早就把地全卖给了在下。如今利国监这一片,基本都是我的了。” “什么!”韩世忠惊得跳了起来。 你这骗鬼呢。什么早就卖给了你,这话鬼都不会信!张家不是傻子,为什么要早早卖给你?难道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被你玩死? 一定是你逼着张逸卖的,呸,都不是“卖”,就是送你的。是不是刚才你们才做完这个交易。 哇呀呀!只恨我晚来一步,否则一定能抓到张逸。 “那张家的大院?”韩世忠立刻想到了梁红玉还在院子里面美呢。 “那个他也卖给我了。”秦牧毫不在意地说道:“不过如果武功郎夫妇喜欢,那就先住着吧。” 韩世忠听到这话,差点气炸了肺。自己打生打死一晚,结果什么都没捞到。唯一的大宅子还不是自己的。 这住着有什么意思。 看到韩世忠马上就要暴走,秦牧立刻安慰道:“武功郎,昨夜的事情可是天大的事情。正一道私下聚众练兵,又造盔甲又造神臂弓,如果不是武功郎统帅有方,勇冠三军,这利国监就完蛋了。你为朝廷立下这样大的功劳,小小的一个利国监岂能是阁下的终点。我猜过不了几日,武功郎就又要高升了。到时候这宅子你也不能搬走。与其日后麻烦,不如现在搞得清楚点。” 秦牧这番话又让韩世忠的火气下去了不小。 他说的对,自己立下天大的功劳,升官发财那是必然的。到时候利国监这么点的小地方,肯定容不下自己。 可是秦牧这话到底什么意思?有什么要搞清楚的? “这样,武功郎,宅子里面的东西,我就做主了,都归你,我只要那块地。” 秦牧根本就不在意屋里有什么。不论什么,对他来说都是垃圾。 他只要那块地。利国监是自己的铁矿基地,这片土地上,不论矿山还是城里的宅基地,必须全在自己控制之下。 秦牧不会让韩世忠占了这么大一个宅子的,那样对他的整体规划极为不利。 除去了张家,绝不能再放任一个韩家。 利国监只能有一个姓,就是姓“秦”! 梁红玉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这偌大的宅院,她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这不就是租住? 自己和官人打了一夜,结果变成了租客,这秦少爷做事可端的可恶。 梁红玉尽管生气,却没气的失去理智。这件事她也想明白了。虽然是秦牧在背后捣鬼,让宅子和地都姓了秦,但是如果他不做这些事情,那么张家的一切只能归朝廷。那样梁红玉更是一点好处也落不下。 不像现在,至少她能安稳住在这里,还不用掏租金。而且秦少爷说了,宅子里面的一切都归她,这也是一笔巨额的财产,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财富。 只是可惜呀,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死物,比如家具,她不方便都带着走。 如果要卖的话,本时空家具巨贵无比,利国监又被秦牧杀的没了富人,她能卖给谁去呢? 要是运到京城去卖,不说路途有点远,就是在京城也卖不出高价。如今汴梁人都等着买新款家具,旧款家具卖不上价格。 想到新款家具,梁红玉更加生气了。这东西也是秦知监搞出来的,这等于让自己获得的财产直接又缩水好大一部分。 真是可气呀! 梁红玉觉得自己捧着一块金山,可是金山忽大忽小,让她都计算不明白了。 不管韩世忠夫妻怎么想,也不管衙门里的上下下旧官吏怎么想,秦牧立刻就展开了自己的计划。 如今盘踞在利国监地面上的两大黑势力一扫而空。而且空的如此彻底,不论张家还是项家,连车轱辘高的汉子都没了,不是死了就是跑了。 利国监现在只有一个声音,就是秦牧的声音。 利国监的百姓对秦知监真是又爱又惧。这人才来多久呀,就做下如此的杀孽。这是死了多少人呀,起码几千口子吧。 可是死的人虽然多,却和老百姓关系不大。这些人的都是利国监原来的上层人物,是压榨百姓的那些人。 如今他们全死翘翘了,百姓们第一次感觉到利国监的天是蓝蓝的天,他们只差唱出来了。 “利国监的天,是蓝蓝的天,利国监的人民好喜欢。呀呼嗨嗨一个呀嗨。” 不过秦牧不能让他们只喜欢不干事。既然旧秩序扫荡一空,新秩序马上就要跟上。 利国监,从这一刻开始,就要变成利国监铁矿厂,所有的劳动力都会被调动起来,为了建设新世界出力。。 姜月奴这时候来到了利国监,她现在是秦牧的几位夫人中电脑使用最熟练的,单论输入速度的话,都已经和秦牧不相上下了。 新的地盘打下来,自然后续的工作依次跟上。 这一套已经行程了流程。人口统计是第一步,只有统计清楚了本地的人口,才能算是基本对劳动力的状况有个了解。 多少男人,多少女人,多少老人孩子,哪些能马上派上用场,哪些需要稍微培训,哪些不但不能用,还得给他们救济。 这些事琐碎复杂无比,如果只靠方好音根本不能短时间完成,所以秦牧这才调来了姜月奴。 和姜月奴一起过来的,还有一批新的毕业生。 吴家庄现在的两个大学,还没有完善的学制,姜月奴觉得他们能干活了,那就可以毕业了。 于是利国监现在变成了事实上的两个衙门。一个是旧有的官吏,他们一直处理正一道作乱善后事宜,而新衙门不挂牌,没名字,但是各个部门已经建立完善。 姜月奴现在不只是教育方面的最高负责人,同时她对于地方民政的管理也非常了解。 一直以来,她和折美鸾其实是一起办公的。而且随着秦牧的地盘扩大,折美鸾经常飞来飞去,不在吴家庄。那时候吴家庄的一切都是姜月奴管理。 姜月奴来到利国监,没有半点的生疏感。她利索地把各个部门搭建好,人员塞进去,几乎没有半日的延迟,利国监的衙门已经换成了全新的内核,开始顺利运转起来了。 秦牧总算是从繁琐的民政事务中脱身出来。 他来到了黑山脚下。这原来是项家的地,但是早归秦牧了。 这座山蕴含着天下少有的富铁矿,是炼铁炼钢的极佳资源。现在,秦牧就要把这座山挖开,让源源不断的铁矿出现在人间,造福这个世界! ------------ 第三百六十一章 沥青路和阮小二 “群山回合闭英雄,披棘还来认旧踪。石径残云留短屐,墓门斜阳到深松。 运筹本为韩仇出,辟谷终辞汉爵封。千古九原如可作,高风邈邈定谁从?” 这首诗的题目是《留侯墓》,明朝人写的。秦牧不知道后世是不是有一个留侯墓,但是黑山脚下的确有一个祠堂,里面供奉的是汉留候张良。 这倒是一点不奇怪,因为张良的后人就在利国监,他的墓在这里很应该。 可是这个墓恰好挡住了秦牧的路。 黑山面对微山湖,从黑山到微山湖,秦牧规划了一条新的道路,留侯墓卡在道路中间。 这到底拆还是不拆呢? 如果不拆掉留侯墓,路线就要绕一个大弯,这在后世没什么问题。后世的工程能力和财力根本无需考虑多花这点钱,保护文物古迹肯定摆在第一位。 但是秦牧可不是在后世,在这个时空,他一切都要精打细算,真是没资本奢侈啊。 “李排长。” “到!”二连一排的排长跟在秦牧身边,立刻敬礼答到。 “你觉得这个留侯墓怎么处理比较好啊。”秦牧询问李仁。 李仁是秦牧非常看好的一个技术人才。他从后世带来的许多专业测绘工具,李仁是近卫团中掌握最全面,使用最熟练的一个。秦牧看着李仁时候,有时候都以为他是自己大学同学——土木工程的,一天到晚戴着安全帽,扛着水准仪满校园的转。 “报告团长,我认为这个墓应该铲了。” “……” 真是毫无建设性呀! “要不开个会研究研究?邱队长,你的意见呢?” “报告团长,我支持李排长意见。”邱晨根本无非理解秦牧的想法。就一个破墓,赶紧拆了完了,这还开什么会,太耽误时间了。 邱晨罕见的没有支持团长的提议。他不清楚秦牧的顾虑,却很清楚时间紧迫——微山湖还等着利国监的铁矿石呢! “好吧,那就这样。咱们把墓碑换个地方,别的就拆了吧。” “是!”李仁立刻答应下来。搬块大石头走很容易,这可比迁坟容易多了。 秦牧打开平板电脑,对李仁说道:“李排长,这一条路将是大宋全新的一条道路。不是因为现在没有路,我们要建设出来。而是这条路将要采取全新的工艺和材质铺设。我们要建设一条沥青路。” 青州油田运营这么久,除了生产出汽油煤油等主要产品之外,还有大量的副产品。沥青就是其中之一。 “团长,沥青是什么?”李仁对团长带来的一切知识都如饥似渴地学习。这是一个新名词,他必须弄清楚。 “就是石油工业的副产品,青州现在已经积攒了许多。咦,说曹操曹操就到。”秦牧说着话,突然发现远处走来几个人,为首的正是柴大官人。 “秦少爷。”柴进大老远就和秦牧打招呼。 “柴总,来得真快呀。”秦牧迎了上去,主动地伸出双手。 柴进连忙紧走两步,也伸出双手,握住秦牧的手一通摇晃——他也学会了二十一世纪的礼节。 “秦少爷,这件羽绒服可是太暖和了,我可得谢谢你。有了这件衣服,这大正月的出门一点也不冷了。”柴进接到秦牧的通知,立刻安排人手,组织货物,一路紧赶慢赶,终于来到利国监。 秦牧给新世界集团的高层每人都买了一身羽绒服。一来是有很强的实用性,二来也是联络感情。 其实这真是人之常情,即使在后世也是如此。 柴进哪曾见过羽绒服呀,别说见,他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这件衣服穿在身上,简直好像把自己包在云朵里面,又轻松又暖和,还有个大帽子,戴上之后连脑袋都一点不冷。 真是天下罕有的宝贝衣服。这让柴进身边的人羡慕不已。阮小二就是如此,他正跟在柴进身边,呆呆地望着秦牧。 他没见过秦牧,可是秦牧的大名早就如雷贯耳了。 阮氏三雄离开汴梁,又上了梁山。上梁山是上梁山,可是梁山再也没有半点旧日的模样。 往日吆五喝六的兄弟们一个也不见了,现在梁山的主人是鲁智深。林冲去了青岛,公孙胜去找桐油了,梁山只剩下一个鲁智深。 阮氏三雄的到来,让鲁智深又高兴又发愁。 狱中三友一下派出去俩人,他自己一个人掌管顺风物流的确有点吃力。 这仨兄弟都是能干的人才,如果肯顺应潮流,加入顺风物流好好做事,倒不失为自己的助臂。 可是如果他们还要玩占山为王的那一套,鲁智深可不陪着他们死。那样的话你们仨有多远死多远,别连累本和尚。 鲁智深是个敞亮人,他也不藏着掖着,直接把这番话一说,没想到阮氏三雄立刻点头答应下来。 他们愿意加入顺风物流,好好干! 这让鲁智深还有点奇怪,这三人以前可是眼高于顶,怎么这次如此好说话了? 阮小二也没瞒着花和尚,就把自己仨人的故事讲了一遍。末了阮小二说道:“和尚,你说这个顺风物流是秦少爷的产业,我听说秦少爷是折家的姑爷,那也就是折家的产业。折家抓了我们又放了我们,这份仁义,我们得报。” “……”鲁智深心说你们是走投无路才来的梁山,反倒说的这番漂亮话。 不过都是以前的兄弟,鲁智深也有心拉他们一把。见三人同意跟着自己干,鲁智深就把阮小七留在梁山,先跟自己学着干活,然后把阮小二派去了找柴进,阮小五派去找林冲。 他也不敢把仨人都留在梁山。现在自己就一个人,林冲和公孙胜不在,如果仨人闹出点什么事情自己也麻烦。 阮小二这才找到柴进,然后跟着柴进来了利国监。 一路上,他才从柴进嘴里知道折家和秦牧真正的关系。不是秦牧靠着折家,而是折家靠着秦牧。 本来他还对这些有点无法理解,可是一到利国监,一见到秦牧,他什么都理解了。 因为抓他那个年轻人,正站在秦牧身边,显然他是秦牧的手下。 阮小二不由得一阵尴尬。 “柴总,这位是?”秦牧不认识阮小二。如今秦牧尽量让他控制的一切都和后世接轨,所以青州石油那个地方,秦牧就规划为“石化公司”,柴进任总经理。 “秦少爷,这位阮小二,是我的梁山旧友。如今也想跟着秦少爷做事。” 阮小二,怎么他也混到自己队伍里面来了?这真是没有想到。 不过秦牧现在已经站在了更高的层次,可以说来者不拒,既然肯来,那就干着试试。本时空能叫出名号的人,都是有一身本事的人,都是能人。 “阮小二,我是秦牧。”秦牧说着话也向阮小二伸出了手。 阮小二受宠若惊,连忙伸出双手握住秦牧的手,学着柴进刚才的样子一通摇晃。 “在下,下,阮,阮小二。”阮小二话都说不利落了。 这也怪不得他如此。当日他和邱晨见面时候,可是作为阶下囚,被捆地跟虾米似的。如今邱晨的老大能和自己握手,那差别天上地下,由不得阮小二不激动。 他在梁山和青州都见识到了大宋根本就不曾有过的工业产品,比如柴油机,摩托车,又接受了老友真心的教育,他充分认识到未来只有跟着秦牧混才有前途。 越是这样,他越患得患失,生怕秦牧不要自己。现在终于一块石头落地了。秦少爷看来真是大好人,一点不记仇。 “柴总,沥青这次带来了多少?”秦牧不再寒暄了,立刻开始办公。 “秦少爷,这次总共有200吨沥青。” 秦牧飞快的心算了一边。4厘米厚的沥青路面,每平方0。04立方米,根据沥青混凝土的配比确定,如果每立方米放100公斤,那每平米就是0。04x100=4公斤。如果每立方米放80公斤,那每平米就是0。04x100=3。2公斤。 秦牧已经在自己的各处地盘统一了度量衡,这次柴进带来了200吨沥青,按照后世国家规范规定,四级公路单车道路基宽度为4。5m。现在就以这个标准来施工,整条公路全长五公里,就是需要2250吨沥青。 200吨只能建造500米呀!这也太短了。 果然修路是最费钱的。自己准备了这么久,竟然只能修500米的路,离五公里还差太远了。 不过绝不能再等了。有这么多,就干这么多,大不了路窄点,反正现在也没有后世的汽车在路上跑,就是马车牛车手推车,别用那么宽了。 改三米吧,大不了多弄几个错车的地方。 全大宋都没有人会造沥青公路,一切都得秦牧手把手地教。 现在幸亏有了能量产的蒸汽机,这样就有了工地上最缺少的动力。 如果没有蒸汽机,怎么粉碎石料?就靠工人用小铁锤敲,那得敲到猴年马月去。 有了蒸汽机做动力,就有了破碎机,搅拌机等等。 秦牧准备铺设的路叫“厂拌沥青碎石路面”,也称黑色碎石路面或开级配沥青混凝土路面。这种路面的优点是造价便宜,沥青用得也少,最关键的是不需要混凝土。 因为现在秦牧还没有混凝土厂,所以这个路面几乎成了必然的选择。 便宜,工期短,见效快,还不用混凝土。 缺点就是不抗造。 但是秦牧想着十几年内大宋也不可能出现后世载重几十吨甚至上百吨的大货车,所以抗造不抗造也就无所谓了。 那就是它了,说干就干。 利国监的大地上,一条划时代的道路正式开始施工! 留侯墓的墓碑,就静静地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眼前沸腾喧嚣的工地。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 第三百六十二章 黎明一型柴油机 “李排长,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柴进裹着羽绒服,跟在李仁身边不停地问东问西。 工地上的一切他都关心,都想弄明白。当然,他这个关心是心里和嘴里关心,手上就不能动了。 羽绒服可是天下罕有的好宝贝,一千件皮货都换不来这么一件。柴进绝不能让什么东西把自己的衣服刮坏了。连蹭脏了都不行。 所以他双手插在兜里,就跟在李仁身边转悠。 李排长是微黑公路的总工程师,微黑公路就是微山湖到黑山的公路,秦牧任命李仁为项目负责人。 既然是总工,李仁就不能去搬石头砸石块,他要负责统筹安排,更要紧的是实地测量。这个活除了近卫团没人能干。 而近卫团中这方面最出色的无疑就是李仁。 如今李仁刚通过水准仪确定了一组数字,正记在笔记本上。 见到柴进问起,李仁就耐心给他解释:“这个数据是高差,是两点间高程之差,即终点高程减起点高程。” 他和柴进是老相识,秦牧在青州打油井时候,李仁作为班长在那里搞建设,在打井的过程中他和柴进认识了。 如今李仁已经成为排长,而柴进也是石化老总了,这让彼此都有结交的意愿。 而且李仁知道,青州石化那个地方,接下来也要改建扩建,到时候估计自己还是要去参与建设的,这时候和柴进拉好关系也有助于以后的工作。 所以他对柴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可惜柴进年纪大了,这岁数的确不是学习的好年纪。 李仁嘴里的一串又一串术语,就好像天书一般,柴大官人实在是听得懂每个字,可是连起来一点也无非理解。 不过这并不耽误他时刻跟在李仁身边。和李排长拉好关系,也是柴进的想法。 “抽根烟。”柴进从兜里拿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根递给李仁,然后掏出ZIPPO给李仁点上。 万宝路和ZIPPO,折可存有,柴进也得有。穆南行不会让哥哥不如别人的。 “柴总,好烟啊!”近卫团是有津贴的,但是万宝路属于有钱也买不到的好烟,李仁也没抽过几次。 “李排长喜欢抽,改天到青州,我那还有几盒。”柴进说着话把一整盒烟都塞进了李仁的兜里。 秦牧是带回来不少万宝路,可是这都属于战略资源,市面上绝没有卖的。也就是穆南行通过贾红线弄到了几条,给了她哥哥。 “等造完这条公路,我看下一步不是去微山湖就是去青州,到时候少不了麻烦柴总。”李仁一边和柴进应酬着,一边聚精会神的勘查数据。工作交际两不乱。 这也让柴进佩服不已——妹夫手底下怎么都是人才。 现在青州石化已经没有近卫团的人马了。有柴进和曾经的梁山土匪坐镇,那地方基本遇不到什么危险。 柴进也对自己的手下按照秦牧的方式训练过,可是练来练去,连近卫团一成的影子都没有,这让柴进不免有点泄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手下也是人,近卫团也是人,怎么放在一起,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总算是那些江湖汉子逐渐脱去了匪气,已经真正转变成石油工人了,这让柴进心里还好过点。 若是这帮人还如原来在梁山一样,柴进真没脸见秦牧。 不过这时候他倒是不用担心见到秦牧不好交代,因为秦牧已经不在利国监了。 把工地的架子搭起来,人员物资组织好,流程走过一遍之后,剩下的事情秦牧就全交给了李仁负责,他立刻回来吴家庄,又拉了一次设备,然后来到微山湖。 微山湖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跨时代的工业中心。 在秦牧的指导下,马青做出了工字钢。有了工字钢,就可以建造钢结构厂房了。 只有钢结构的厂房,才能符合现代化的工业制造。尤其现在微山湖有了十几台来自后世的机床,这才是本时空真正的珍宝。 什么摩托车手表,比起机床来说弱爆了。 秦牧拉回来的机床是属于工业母机类型。是可以不断复制,一生二,二生三这样无穷无尽地发展下去。 有了这十几台机床,秦牧心里就彻底踏实了。 所以为了照顾好这些宝贝,秦牧让马青搭建了符合后世标准的厂房,正式名称是微山湖机械中心。 这里是微山湖的禁区中的禁区,虽然还不能刷脸刷指纹,但是任何人进入都需要身份卡,即使马青也不例外。 有一个班的近卫团战士日夜守候在这里。 秦牧一到微山湖,就带着马青和吴小妹来到了机械中心。他现在要点开另一支科技树——内燃机。 在微黑公路的计划中,秦牧算来算去,发现他最终必须要搞内燃机,只靠蒸汽机真是不够。 蒸汽机体型都比较大,移动困难,基本可以算作一个固定动力源使用。破碎石块,搅拌砂石,这都可以用蒸汽机做动力。 但是铺路时候需要夯实路面,这个蒸汽机根本做不到——它动不了,而且太沉了。 而夯实路面,只靠牲口拉碾子是不行的,压力不够。 这时候只能上后世的夯实机。所以秦牧必须解决动力的轻量化和可移动。于是内燃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经过这几年的锻炼,秦牧对于机械也有了一些了解,他知道内燃机和蒸汽机的制造难度相当,能造蒸汽机,一定能造内燃机。 既然如此,那就开干。 有了一个完整的现代化厂房,又有充足的电力做保证,还有合乎规格的钢材,再有江厂长为他量身定做的“外星低科技版本内燃机”设计图,这个内燃机的建造还真没遇到什么麻烦。 马青和吴小妹各自都带着十几个徒弟,全都是心灵手巧之辈。 他们都是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了机床基本操作的能手,其中手艺最好的不是别人,正是武录。 武录如今是吴小妹的大徒弟,每天跟在吴小妹身后,简直成了吴小妹的影子。 现在武录最佩服的人就是吴小妹。吴工别看是个女人,但是天下间所有的女人,甚至包括男人——除了秦少爷,绑在一起也不是吴工的对手。 就看吴工能把一块钢铁车出那么巧妙的形状,这一手就让武录叹服不已。更何况吴工还能画图纸,这点让武大郎心底羡慕不已。 他已经非常用心的学习了,可是因为年纪稍微大了点,总是没有别的学徒进步快。 幸亏他有一双巧手,又有很大的力气,这才被吴小妹看上,带着当徒弟——体力活还是男人来干比较合适。 在秦牧和两位总工的带头下,又有十几位学徒打下手,大宋第一台原产内燃机终于正式出炉了。 制造内燃机不需要用到橡胶,密封件用的是铜和石棉,这一点特质极大地方便了秦牧——他就是没橡胶。 剩下的一切原材料,微山湖钢铁中心已经全有了。 第一台内燃机,也就是柴油发动机,其实就是后世六七十年代的手扶拖拉机用的那个小柴油机,被秦牧在大宋完美的仿制了出来。 而且经过江厂长的改良,马力还有了很大提高。 这一款柴油机被秦牧命名为黎明一型。 当秦牧插入铁拐子,就是那个柴油机的摇把,拼命地转动几圈之后,柴油机突突突突的叫唤了起来。 飞轮开始飞速地旋转。 武录还不明白柴油机的意义,他只是兴奋地望着那个铁盘子,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开心。 而这时候马青和吴小妹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已了。 柴油机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本时空的动力。虽然有蒸汽机,但是那个太大太笨无法方便移动。 这个柴油机就不然了。俩人就能抬走,搬到哪里都能干活,只要给它吃点柴油进去。而柴油,青州石化正源源不断地运过来。 大宋的天空,从此就将黑烟弥漫了。这是多么让人激动的景象! 当然,他们现在完全想不到秦牧心底的尴尬。 这种小柴油机,突突突一干活全是黑烟,简直呛死人。在后世早就被淘汰了。自己是实在没办法,根本跳不过这个环节,只能从小柴油机做起。 更精密的汽油机,现在完全不能碰。 不过有就比没有好。有和无,是本质区别。 这个小柴油机马上就被加上一堆零碎,转身就变成了一个平板夯实机。 当秦牧推动这个夯实机行走起来之后,武录和那些学徒这才明白秦少爷要做什么——这就是一个石磙子呀。 不过这石磙子,秦少爷叫夯实机,可比真正的石磙子强多了。哐哐哐的一路干活,永远不累,比牛拉的还带劲。 武录都想亲手上去试试了。 秦牧显然明白大家的心思。所以他玩了一阵就让给了别人——再玩他也受不了,震得太厉害了。毕竟他二十多年都没做过体力活,更没下过工地。 武录第一个就上手了。 他握住把手,稳稳地向前推着。这是一截秦牧特意安排人手准备好的测试路段,随着武录一步一步地前行,松散的土地在他身后变得结实又平整。 武录简直是陶醉在这一段路上了。 有了夯实机,谁还用石磙子呀。那都该扔进山沟里了。从今以后,全天下都得用我做的夯实机! 我们工人有力量,这绝不是一句歌词。 到现在,武录真是彻底的感受到了这种力量。这力量就在他手心里,就在这个夯实机上。 这股力量无人可以抵御,这就是我们工人的力量! “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本文很多技术支持全靠群里的朋友,在此作者深表感谢!) ------------ 第三百六十三章 宣和五年正月的庆功会 黎明一型柴油机的成功,让秦牧也忍不住略感兴奋。虽然钢铁厂没成型,可是柴油机的小批量生产已经成功了。这样就能让整个工业和农业体系开始运转起来。 柴油机和蒸汽机,就好像关键节点,把一段段的线全给串联在了一起。 这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庆祝的一件大事。所以秦牧决定开一个庆功会。 在这个时空,若说有人能在七天之内组织起一场晚会,那也只有秦牧和他麾下的近卫团了。 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晚会。 在秦牧的设计下,舞台,灯光,布景,一切都以远超时代的速度搭建起来。 这一次,秦牧还弄来了真正的舞台灯光和音响。这可不是在樊楼,这是微山湖中心区的一块广场。 秦牧有时候都佩服自己,在设计整个微山湖中心的时候,虽然没有留出监狱和派出所的位置,但是却保留了一块广场。 如今这块广场上挤满了人。不但有煤矿工人,钢铁工人,甚至还有一些工人家属和他们的孩子。 大家一个个脸上都带着莫名的期待,他们不知道那个高高大大的舞台上会出现什么,但是他们知道一定会出现些什么。 那肯定是他们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识过得。 随着夜幕降临,灯光次第亮起。 夜色越黑,舞台越亮,渐渐的,那里成为了微山湖的中心,成为了大宋的中心,成为了天下的中心。 音乐不知何时已经缓缓的响起,众人还在奇怪声音从哪里来的时候,就见一束聚光灯突然照亮了舞台。。 舞台的中央,不知何时已经有一排美丽的女兵,正在深情的歌唱。 “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个角落,甜蜜的梦啊谁都不会错过,终于迎来今天这欢聚时刻。” 艺战团的女战士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班的规模,在班长王莺的带领下,缓步向前,向着人群走来。 “水千条山万座我们曾走过,每一次相逢和笑脸都彼此铭刻,在阳光灿烂欢乐的日子里,我们手拉手啊想说的太多。” 这一刻,王莺和女战士,已经化身为女神。她们一身戎装,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却又偏偏多了一份柔情,一份热爱,这让每一位广场中的观众都被深深的震撼。 他们此生第一次看到如此的盛况,那简直不似人间。 “星光洒满了所有的童年,风雨走遍了世界的角落,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阳光想渗透所有的语言,春天把友好的故事传说。” 近卫团的战士们也被歌声深深的吸引了。对于歌声,他们比工人和农民感触要深刻的多。 他们是真正的跨越千山万水,走到了这里,成为了光荣的近卫团中的一员。 尤其是刘云飞和他的二连,更是远赴西域,一路纵横万里,为大宋带来了棉花种子。 唯有经过,方能从容。 刘云飞感概越深,心里越是镇定。他负责今晚的安全保卫工作,绝不能让今晚的晚会出任何问题。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望了望手里的电话。 对,手机,也被秦牧给弄了过来。 CDMA制式的手机在二十一世纪早就没了,这还是黄金沙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翻出来的。 但是二十一世纪的淘汰货,在本时空是高到无法接触的科技。 军营里面有固定电话,可是固定电话哪有手机方便。 如今刘云飞手中拿着手机,再不用那个军用对讲机了。那玩意大的能砸死人,太不方便了。 而且手机是一对一联系,私密性绝不是无线广播能比的,这完全不是同一类的东西。 他握着手机,目光又转向舞台。 “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 刘云飞深刻的感受到,这一刻他和广场中所有的工人战士,都有同样的心情,都是同样的感受。 但是他知道,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一样感受,团长也是不同的。 未来在哪里,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这天下间只有团长一个人明白人类的未来,只有秦牧能带领这个世界前进。 随着歌声结束,秦牧一身戎装的走上了舞台。 “秦少爷!” “秦少爷来了!” 有认识秦牧的,顿时开始窃窃私语。 秦牧来到舞台中央,向台下群众微微挥手示意。 “大家好。” “秦少爷好。”随着秦牧一声问话,人群顿时如开水沸腾一般翻滚起无边声浪,每个人都在向秦牧问好。 他们现在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这个英俊的男人带来的。 房子,食物,工作,钱,还有各种各样的新鲜东西,数也数不过来。都是这个男人带给大家的。 他们每个人都发自内心的拥戴这个人。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秦少爷好。” “这一年多来,我们微山湖工业中心,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成长到现在。我们有了煤矿厂,有了焦炉厂,有了小钢铁厂,有了机械中心,我们拥有了这些,就是拥有了这个世界,拥有了幸福的未来。这是我们每一个人艰苦奋斗,用十万分的努力付出换来的。这一点一滴,都是大家的血和汗。” 刘云飞听到这里,忍不住拼命的鼓起掌来。 团长的话说进了他的心里去了。 这下顿时就好像风吹水面,顿时一池春水全荡漾起来。会场里掌声如雷。 “今天这一切,只是我们的一小步,明天,我们还要大踏步前进,现在,就请大家尽情的欣赏今晚精彩的演出。” 贾红线穿着一身火红的裙装,带着姐妹们一起站在秦牧身边。 “我们的田野,美丽的田野,碧绿的河水,流过无边的稻田,无边的稻田,好像起伏的海面。 平静的湖中,开满了荷花,金色的鲤鱼,长得多么肥大,湖边的芦苇中,藏着成群的野鸭。 风吹着森林,雷一样的轰响,伐木的工人,请出一棵棵大树,去建造楼房,去建造矿山和工厂。 森林的背后,有浅蓝色的群山,在那些山里,有野鹿和山羊,人们在勘测,它们埋藏着多少宝藏。 高高的天空,雄鹰在飞翔,好像在守卫,辽阔美丽的土地,一会儿在草原,一会儿又向森林飞去。” 男女生合唱《我们的田野》,就好像一股清澈的泉水,擦亮了每一个人的双眼,他们好像看到了歌词中描绘的一切。 田野,湖水,森林,宝藏,那是他们的世界,而近卫团就好像威武的雄鹰,守卫着美好的一切。 每个人都听得痴呆了,就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再哭闹,只瞪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专心的望着舞台上。 武录这一刻简直就好像后世那句话:“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他是工人代表,也加入了工人合唱团,如今站在舞台的中央,为广大的工友和农民朋友献唱。 武录一开始几乎紧张的不能开口,可是有王莺和艺战团的女战士和他们一起合唱,渐渐就带起了节奏。 “井塔披霞光,钻机震天响,穿透地层千万丈,万年宝藏见太阳,石油滚滚流,千里飘油香,我为祖国采石油,我为革命献力量!” 这是一首石油工人歌。 武录别的都满意,就是不太满意这首歌。这是石油工人的歌,而他是煤矿工人,或者说钢铁工人,甚至可以说是机械工人,偏偏不是石油工人。 他不知道为什么秦少爷非要他们唱石油工人的歌。 石油是什么,现在武录很清楚了。柴油机用的柴油就是石油炼制的。 可是,他还是想唱“我们工人有力量。” 武录当然不能明白秦牧的想法。 本时空可不是后世,大部分人一辈子活动轨迹不过方圆二十里。秦牧需要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有天下的意识,而不是一天到晚就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工业时代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时代,农业时代这种三十里地锁一生的情况,绝不能在工业时代再延续了。 所以秦牧要工人代表唱这首歌。这首歌唱的是石油工人,而石油工人在青州。秦牧希望这里的人能意识到,青州虽远,也是和我们一体的。 “石油滚滚流,千里飘油香,我为祖国采石油,我为革命献力量,石油滚滚流,千里飘油香,青州精神放光芒。” 柴进和阮小二拼命的拍着手。 这是唱我们的,我们青州虽然远了点,可是全在秦少爷心里,天下一盘棋。我们也是新世界不可缺少的一员。 不过接下来上场的人员就吓了柴进一大跳。 他万万没想到登场的竟然是少女时代三人组。她们怎么会来这里?她们不应该在樊楼吗。 而且这仨人,风格也不合适呀。别看柴进以前从没见过后世的晚会,但是他有着深厚的艺术细胞,皇家后裔,怎么能没有这方面的素质。 柴进明白少女时代的风格完全和今晚的晚会不搭调。 不过马上他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少女时代今日和往日截然不同。这仨人完全不是樊楼的行头,而是穿的非常朴素,就好像村庄里的姑娘一般,又清秀又水灵。 她们的歌声,也再不是完全听不懂的歌词,而是一种亲切的乡音。 “一座座青山紧相连,一朵朵白云绕山间,一片片梯田一层层绿,一阵阵歌声随风传。哎谁不说俺家乡好,得儿哟咿儿哟,一阵阵歌声随风传。 弯弯的河水流不尽,高高的松柏万年青,男女老少一条心,鱼水难分一家人,哎谁不说俺家乡好,得儿哟咿儿哟,鱼水难分一家人。” 柴进完全想不到少女时代会变成这样一种风格。这几乎惊掉了他的下巴。 他是看过少女时代的演出的,也曾经为这三个小娘子着迷。不过他知道这三个女人全是秦牧**出来的,所以根本没敢打半点歪心思——穆南行也不能让他打心思。。 现在没想到,那妖艳至极的三个美女,却一下子如出水芙蓉,又如田间稻谷,突然洗尽铅华,变成了一股勃勃生机。 这让柴进真是不得不佩服妹夫的手段。在他手底下,真是要人是人,要鬼是鬼。 有时候柴进都不知道秦牧到底是人还是神了。 水桥舞三人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壮阔的场面,可是她们没有半点的怯场,相反的,她们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惊喜。 秦少爷没有忘记她们,没有把她们丢在樊楼,等着就如师师大家一般人老珠黄。 现在秦少爷接受了她们,把她们三个带进了秦少爷自己的世界。。 少女时代很清楚,这一首歌唱罢,她们就是秦少爷的人了。 “哎谁不说俺家乡好,得儿哟咿儿哟,幸福的生活千年万年长!”这也是她们的心声。 台下的观众听得已经忘我了。在这个冬天的夜晚,他们不但感受不到一丝寒冷,反而心里好像一团火一样的燃烧着。 他们要让自己的幸福生活千年万年长! 这时候,突然人群中爆发了更热烈的掌声。因为他们看到一个人,一个仙女,他们的神仙医生上场了。 方好音一身洁白,就好像普渡世人的观音娘娘一般,踩着雪白的云朵出现在众人眼前——干冰也被秦牧弄来,特意为方好音用上。 这也是秦牧对方好音的一种补偿。因为他实在找不出赞美医生的歌曲。 找遍百度,竟然连一首专门赞美医生的歌曲都没有,这让秦牧真的万万没想到。 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没有一首专门歌颂医疗工作者的歌曲,反倒是各种无病**的那么多。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秦牧原来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现在他想想,觉得二十一世纪真的有点变态。 医生没人歌颂,戏子到充斥屏幕。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 秦牧决心在本时空把这种错误的价值观彻底扭转过来,所以他特意为方好音设计了隆重而神秘的开场仪式。 云雾中,仙子一般的声音响起:“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 场中鸦雀无声。就连姜月奴这位姐妹中公认的歌坛大家都没有想到,二姐的嗓音这么美。 空灵又充满了生的力量。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我看见,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这是患者对健康的渴望,病人对生命的追逐。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隐形的翅膀,让梦恒久比天长,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 这一首《隐形的翅膀》被方好音演绎的宛如不似凡音,简直让所有人都听傻了。 方医生这一刻就是人们心中的仙子,场中的群众几乎要跪地膜拜了。 这让贾红线心里大为吃醋。都是姐妹,凭什么你就这样招人爱戴呢?这不行,贾红线也想上场。可是秦牧实在没给她找出一首歌。 这个晚会是娱乐,是庆功,但是更主要是宣传,是战场。 每一首歌都是一首战斗檄文,是对新生活的描画,对新世界的向往。就算是美鸾美凤和余里衍都没捞到独唱,她们还是天天为了新世界忙个不停的。 贾红线一天到晚弄自己那一小摊,秦牧真的给她找不到合适的歌曲——总不能唱恭喜发财吧。 晚会可不由贾红线的心思转动,一切都在秦牧的控制之下。 一个又一个的节目依次上演,台下的百姓看的情不自禁,已经彻底迷失在那个美丽新世界。 在姜月奴带领一群学生唱过“毕业歌”之后,晚会终于来到了**。 邱晨的特战大队作为近卫团的代表,每一个都军服笔挺,刺刀闪亮。他们站在台上,一股无边的豪情顿时弥漫了会场。 “世界的风云总无常,大洋之上风浪狂,花好月圆不常有,忘战必危记心上。 丢掉幻想,准备打仗。当兵就该这么想。 丢掉幻想,准备打仗。时刻准备上战场!” 近卫团战士们台上台下齐声合唱。 “军人的铁血是荣光,祖国的领土一寸也不让,踏平硝烟为和平,年轻士兵要担当! 丢掉幻想,准备打仗!” ------------ 第三百六十四章 柴油机和食堂 在战斗之前,先得吃饭。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秦牧本以为庆功会之后自己就能马上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可是没想到他被折美凤给拽住了。 “姐夫,现在食堂人手越来越不够用了,这事你得帮我想办法解决,否则工人吃不上饭那就影响大局了。” 怎么还能吃不上饭 ?秦牧有点出乎意料。 自己给他们开的工资可是本时空最有良心的了。有钱还没饭吃吗? 不过听完折美凤的一番话,秦牧发现还真是有人吃不上饭。 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有钱了。 微山湖中心这个规模暂时是比较稳定的,大概工人以及附属人员在两万左右。在折美凤狠抓养殖和副食以来,整个微山湖的吃饭问题其实是解决了。 但是事情总是在变化的。 微山湖中心有两个食堂,这两个食堂一直以来只供应五六千人的伙食,因为工人的前身全是农民,而农民是很节俭的。 他们骤然得了这么多钱,大部分人都会存起来,不舍得花。他们上工地来上班,并不舍得在食堂吃饭,更不舍得去饭馆吃饭,而是自己从家里带饭,所以食堂的压力虽然大,却能勉强应付。 但是随着生产生活的稳定,越来越多的人改变了生活态度。他们也不再带饭,而是改吃食堂了——食堂的饭比他们家里女人做的好吃的多,而且也贵不到太多。 这样每天食堂一到饭点儿总是拥挤不堪,最关键的是食堂的人手显然不够用了——做不出那么多东西。 折美凤已经努力的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招社会上的女人进来,或者动员工人的家属来食堂打工。 但是食堂人员的增加依然赶不上就餐人数的增长。 到了现在,折美凤已经没有办法了,再拖延下去,微山湖中心的正常生产肯定会受到影响,这样她不得不找秦牧解决。 而且她也是有一些小火气。 为什么我们姐妹俩都没捞到一个上台演唱的机会呢。姐夫这也太偏心了。 难道养鸡养鸭,就不是贡献了吗? 秦牧敏锐的感觉到折美凤肚子里的怨气。他知道美凤别看和美鸾长的一模一样,可是心胸差很远。 不能上台唱歌,美鸾不会有半点意见,但是美凤绝对不那么容易理解。 晚会是宣传的大会,可不是秦牧的一家几口子开演唱会,让方好音和姜月奴做代表已经是足够了。 若不是为了平衡关系,秦牧实际都不想让姜玉奴上,有方好音一个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他必须安抚住折美凤,否则家宅不宁呀。 “美凤你看到底问题的关键在哪?是食堂规模不够大?还是食物做的供不上吃的?” “做的慢,吃的快,来不及供应。主要是主食。” 美凤的回答倒是干脆。 “现在食堂主要是什么主食?” “面条,馒头,饺子,包子。”现在一切都和后世接轨,所以炊饼也就变成了后世的称谓——馒头。 “食堂工人不够吗?” “差很多啊。” “再招呢?” “想尽办法,都招遍了,还是不够呀。”折美凤嗔怪的看了一眼秦牧。难道我不会想办法吗?这是怪我笨了? 秦牧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得罪了美凤,他连忙改口道:“这真是难为美凤了。幸亏美凤能干,否则咱们的钢铁厂一定盖不起来。” “姐夫,你别老空口说白话,没有用。你得给奴解决问题。” “放心,包在我身上!” 秦牧很清楚,人要是吃不饱,啥事也干不了。食堂这种后勤部门别看不起眼,却是实打实的战斗力。 军队中有一句话“炊事班顶半个政委”,这绝不是虚的。 若是放在昨天,秦牧还真没办法解决食堂问题,他也变不出人来。 但是现在吗,还真就有了办法。 有了小型动力源,那么各种小机器分分钟可以上马。 和面机,面条机,饺子皮机,各种秦牧能想到的食堂用机器全给用上。 这种东西的设计结构都非常简单,比如那个面条机,就是把和好的面放在斗子里面,然后一压两压就成了片,前段挂个刀片就能出面条。 这东西毫无技术含量,其实人力都可以。但是人力没那么持久,也不够稳定,弄出来的厚薄不均匀那就很失败。 现在有了黎明一型柴油机,做这些小机器太简单了。当然,这个玩意运行起来也太呛人,所以秦牧只能在食堂外面搭了一个四面透风的棚子,专门来放置这些机器。 这玩意上市之后,立刻就引起了工人们的围观。 他们知道机械中心做出了柴油机,可是柴油机能干嘛,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 即使武录等人跟大家说,那个就是个石磙子,可是大家还是没有直观的印象。 现在就不同了,柴油机做面条,擀饺子皮,这大家都看得到。 于是柴油机迅速就深入人心——这不是和我们无关的东西,这就是为我们服务的机器。这个意外的发现让工人和厂子的关系一下子紧密了许多——这也出乎秦牧意料之外。 简单的几件面食机器做出来之后,立刻就解决了食堂的问题。 这让折美凤心里的火气才稍微下去点——姐夫对自己还是很上心的。 柴油机做出来之后,第一个就是给自己解决问题,都没给别的姐妹。 这说明什么?说明姐夫最在意自己! 女人有了这个心思,态度就平和多了。这让秦牧的日子好过了不少。 不过这时候京城里面的赵佶日子可就糟糕透顶了。 怎么折家还没造反,正一道反倒造反了?他们要干嘛?都天下第一宗门了,还不够吗?难道张过非要坐自己的位子才甘心? 那你坐这里,我坐哪里?难道咱俩还能换位子?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徽宗马上就派兵抓张过——张过前一阵子还来禁宫里面和赵佶说过折家的坏话。可是张过比他接到消息还早得多。他早就收到消息跑路了。 张天师一日千里,宋徽宗追之不及也! 张过很清楚,局面都这样了,再说什么也没用。盔甲,弓弩,哪一样都是要命的罪名。而且这些还不是一件两件,而是整整五百人都装备了。 现在就算自己浑身是嘴,也骗不过赵佶了。 真可恨啊,怎么秦知监如此行事狠辣,竟然逼得李凝阳不得不出动正一军。 出动就出动吧,怎么五百正一军精锐还被三百禁军给打败了。 这让张过怎么也想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宋禁军早就腐烂不堪了,天下人谁不知道?张过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一点,才敢对皇位起了心思。 可是现在他精心训练的五百人,却抵不过禁军三百人,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韩世忠!张过脑袋里面不断的翻滚着这三个字。 此人若是落在我的手里,定要先奸后杀! 当然,张过没那么变态,他也不好男风,这时候他想到的是梁红玉。 梁红玉正安排手下,跟后世日本鬼子进村扫荡一样,正每一间院落每一个屋子的仔细搜刮着张家大院。 既然这院子肯定不是自己的,那么里面的东西可都得早早变了现。 先掘地三尺,看看有没有埋藏的金银,再组织车船,把家具都运到徐州去卖掉。 一切都要变成钱才踏实。 张家祖宅,那是几百年的基业,里面的东西多了去了。梁红玉一辈子哪有见过这么多东西,她挑顺眼的留了两三件,剩下的全标上记号,要尽快的运走。 这么多的家具,要运到徐州,需要的船只可是不少。 梁红玉兴致冲冲的来到来了码头,想找船家来替她搬运,可没成想利国监所有的船只全被秦牧给征用了。 每一条船,都在拼命的向微山湖运着各种矿产,根本就没有一条空船。 如今的利国监已经彻底纳入了秦牧的轨道,从军事到地方,一切都已经吴家庄化了。当然,现在还做不到微山湖化,那个太超前了。 利国监的一切资源,都记录在姜月奴的电脑里面,她怎么会让资源闲置呢。有船就要给我男人运矿,绝不能偷懒,否则就要你尝尝燕队长的棍子。 燕青还是姜月奴的学生,姜校长的命令,燕青更是会百分百的去执行。 梁红玉好一阵子都没出那个大院,一直都在里面盘点着自己的财产。 今天她来到了利国监的码头,这才发现世界简直有点变了模样。这还是那个利国监吗? 以自己的身份,竟然连一条船都雇不到,这可太说不过去了。 她也是聪明人,所以不急于去找秦牧,而是连忙回了家,和韩世忠商量。 韩世忠一边练着武艺,一边听夫人说完,也觉得有点奇怪。 利国监有这么忙碌吗?竟然一条船都没有空闲。这说不过去呀。张家人,项家人,全死光了跑光了,这时候利国监的生意应该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可是听夫人的话,看来利国监码头不但没闲着,反倒更忙了。 这难道又是秦知监的诡计? 他和秦牧的奏折都已经上报给朝廷,这几天他正等着朝廷的旨意。 正一道造反是天大的事情,官家一定会有旨意下来。自己高升那是肯定的,毕竟挫败了造反这样大的阴谋。只是高到哪里?这个很让韩世忠期盼。 现在左右无事,就去找秦牧问问,为什么你一条船都不留给我夫人呢? 怎么你就这么忙,忙的没时间和老子喝杯茶吗? 好歹我也是马上就要高升的了。 他现在已经不太在意秦牧给的那个数了。一年六万贯算什么,张家大院这里好歹划拉划拉就比六万贯多得多。 而且韩世忠认为秦牧吞下了张家的地,这个吃相太难看了。怎么着,也得分自己一角饼吧。 哪能我前面吃紧,你后面紧吃,这是耍傻小子呢? 你也太像大宋的文官了。要知道你只是个芝麻绿豆官,和朝中的大佬差远了。你不要这么早就那么一番做派,你还年轻,没这个资格。 利国监这块地,也得分老子一半! ------------ 第三百六十五章 李彦来到府州 韩世忠想要找秦牧,却根本找不到他的人。 秦牧这时候已经来到了宁边。现在已经进入宣和五年的三月份,到了棉花种植的季节。所以秦牧只能丢下手头的工作,再次来到宁边。 棉花种植,除了他没人会,虽然秦牧也不是农民,但是他好歹见过棉花。 在二十一世纪,秦牧特意去农业大学请教了专家教授,现在他好歹也算半拉农业人才了。 棉花种植,或者说大部分农作物的种植都很依赖温度。如果温度不合适,植株长不好。 后世河套地区的温度情况并不能用来作为依靠,毕竟这里是千年以前。 秦牧只能把全部的棉花种植基地划分为三块,间隔着日期分三批种下了棉花。这样基本能保证至少有一批能长好。 根据后世的知识,秦牧教会了农林局的技术人员如何种棉花。 农业和林业在后世是分开的,不过在这个时空,秦牧可不敢奢求,河套这三座城市的农林局加起来也不过十几个人,这已经是折可求能给他提供的全部了。 不过有就比没有好,十几个总好过一个没有。农业的种植又不是高科技,没什么太高技术含量。 农业真正技术含量高的全是工业领域,科技领域,比如育种,比如水利建设,真到了农民种地这一块,种棉花和种别的也没多大区别。 秦牧来宁边,种棉花是一块,更主要的是要搞水利建设。 棉花生长需要大量的水,没有充足的灌溉,棉花长不好。 同时秦牧,或者说折家面临一个非常巨大的麻烦,就是李彦亲自来了府州。 李彦是赵佶的心腹宦官,如今提举西城所,管理天下公田,他到府州干什么,简直不言自明。 本来赵佶是要对折家下手的,或者说至少要敲打一下折家,但是偏偏这时候出了正一道造反的事情,有张天师出头,一下子把事情给扛走了大半,这让折家头上的危机暂时解除了一些。 可是面对李彦,折可求也不能怠慢。 他现在非常理解秦牧的战略。 破坏容易建设难。如果换做从前的他,有了近卫团这样的武装,他随时随地都想造反。甚至造反都不是目的,打下汴梁城没什么好称道的。 只有灭了金国,西夏,吐蕃,这才算是不负此生。 但是折可求现在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就是把这些地方全打下来又怎么样?天下还不是那个天下吗?百姓还不是如从前一样的生活吗? 那样来说,赵家做皇帝和折家做皇帝又有什么区别? 如今折可求已经越来越认识到未来世界的面目,他更想做的是把那个妙不可言的世界亲手建造出来,所以他也认同秦牧的看法,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 至少在棉花粮食基地都没建成时候,不要和大宋打起来——那样太耽误建设了。 可是李彦来府州不是为了给折家时间的,恰恰相反,他是来调查情况,找麻烦的。 刘光世说折家擅自出兵,拿下了宁边,这个到底是真的假的? 刘光世还说府州麟州的人口大量出走,这又是真的假的? 李彦必须弄清楚这些。 这两件事都非常重要,前者涉及到折家是不是擅自开边,后者涉及到地方是否安定。 结果没用多长时间李彦就弄清楚了,这两件事都是真的。 府州和麟州的人口大量移民到下河套地区,这对两州地主的打击是致命的。可是他们却无能为力。 之前去宁边的移民成为这片大地上最好的例子,他们已经是先富起来的那一群人了。 因为三成的地租实在是极大的仁政,比起本时空普遍接近六七成的地租,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这样就算折可求今年不再动员,都会有大量的佃农跑掉。佃农不是奴隶,他们跑了,地主还真没办法。 就算他们拿着佃农的欠款单据去找本地衙门说理,就算衙门断定他们有理,可是又能改变什么呢? 衙门,根本无法执行判决,因为人都跑国外去了。他们有本事去宁边要人吗? 不能执行的条文,还不如擦屁股的厕筹。 现在不只是府州麟州大量流失人口,就是丰州刘光世手下也有不少农民举家跑去了宁边。 这就好像后世美帝的西部大开发,民众自发的向西边跑,因为那里有想都不敢想的美好生活。 这是一种趋势,根本无法阻挡。所以李彦一到府州就接到了大小地主的各种投诉。他们眼看着今年就要颗粒无收了——因为没人种地。 李彦根本不用怀疑这消息的真假,因为抱怨最大声的不是别人,正是折可求的小舅子——尹括。 尹括被折可求一脚踹走之后,直接回了老家。 虽然折可求是府州麟州的霸主,但是尹家也不是任由人欺负的。 军阀和土豪的结合,一直是这块土地上的生存方式,尹括并不虚折可求。敢踹我,那就等着瞧。 李彦来到府州放出消息来盘查土地情况,尹括第一时间就跑了过来。 他就在宁边亲自做过玻璃厂的厂长,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所以他的举报又有数据又有实例,简直让李彦听得差点晕倒。 官家的猜测不但不假,反倒真的不能再真了。折家果然做了这大逆不道之事。 他们不但打下了宁边,还把两州的百姓拼命向大宋之外移民。折家要干什么,这还用问吗? 李纲说折家是今日安禄山,看来还是说小了。 折家明明是今日之李继迁。当日李继迁叛出大宋,自立西夏国,如今折可求是不是要有样学样,要弄个什么国出来? 这可是天大的事。 李彦连忙对尹括大加赞赏,称他为“国之栋梁”,并且许下了高官厚禄,同时派亲兵护送尹括进京,让他把这些情况亲自去告诉官家。 尹括表示这都是他应该做的。作为大宋的子民,他尹括断不能让乱臣贼子得逞。高官厚禄那就不必了,他只求官家发一道圣旨,把少女时代给他做夫人就足够了。 为了少女时代,尹括可以做任何事,哪怕背叛折家。 送走了尹括,李彦连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那尹括一身的傻气简直让李彦无法容忍。天下哪有如此痴呆之人,竟然以为卖了亲人能换来官家褒奖。 不说少女时代根本就不是官家的,就是真的属于官家,你一个边疆的傻小子能要的来? 再说,如果折家垮了,难道尹家还能独善其身? 真是蠢不可及。 李彦甚至觉得自己这一身衣服都沾染上了傻气,以至于他不得不扔掉,否则他会浑身不自在。 若是秦牧知道他这毛病,估计会诚恳的告诉他,李太监,你这大概是强迫症。估计还是晚期,严重的很。 府州和麟州的情况的确很严重,如果不严重的话,尹括也不敢跟李彦来抱怨。 因为这两州流失的人口是如此的多,以至于不只是小地主受影响,甚至于大地主都受影响了。 尹家作为这片地面上有数的大地主,受影响最深。 这让尹括的老爹都对女婿多有抱怨。更加上自己的这么个宝贝旮瘩被打回来了,他对折可求更有意见。 但是老尹再有意见,他也不会跟李彦,这个来自宫中的宦官去抱怨,那是老寿星上吊——活腻味了。 可是他懂事,他儿子不懂事,尹括哪想到那么多。再说他觉得折可求做的太过分了。不管你做什么,总不能把给我家种地的人都抢走了。 本时空最重土地,尹家在西北不是在京城,这种观念更是根深蒂固,尤胜汴梁的人。 没有人种地,没有粮食,这才是真正要命的。什么玻璃煤油的,这玩意能吃吗? 尹括根本就不知道大姐夫发了什么疯,这是要把大小地主全饿死吗? 其实他猜的还真没错。折可求就是有这个打算。不过这个计划却不是折可求想出来的,而是秦牧的想法。 在下河套地区只收三成地租,这肯定会吸引来大量的移民。当然,开始的一年会比较艰难,自己的准备也差,移民的数量也不会太多,这是新生事物,让人接受需要时间,而且消息传播也需要时间。 可是接下来的一年,移民就会大量的出现。 人口就是这么多,下河套多了,府州等地就少了。这样必然就导致了府州没有足够的人口种地。其直接后果不只是府州的粮食大受影响,更关键的是地主会破产。 土地有产出才有意义,荒地什么都不长,难道让地主交土给官府吗? 皇上要的是粮食,不是要土。而官府只和地主要粮,不会亲自和每家每户的农民纠缠。 所谓皇权不下乡,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两面性了。 之前地主乡绅借着官府的力量,可以在乡间鱼肉乡里。可是现在农民全跑了,他们没人可以鱼肉了,而皇权不管这些,他还是要管地主要粮食。这样地主就只能动用历年来的积蓄。 如果不够,或者没有,那么就只能等死了。 根据折可求的计算,小地主肯定要死在夏粮上,而到了秋粮,估计大地主也顶不住。 这样府州的地只能会被贱卖,到时候折家就可以大量收购了。因为他们已经不再是靠田吃饭的大地主,而是靠工业发财的资本力量了。 钱,折家有的是。 这正是秦牧需要的结果。 秦牧需要大量的土地来种庄稼。而土地全集中在地主手里,这对自己非常不利,甚至根本就无法展开秦牧真正的计划。 实际上,工业化一开始,内燃机一搞出来,机械化种田就成为可能。 后世中国不能搞大型机械种植,那是因为可耕农田太少,人太多。 美国就没这个问题。所以他们的农场几千亩上万亩都用不了多少人。 现在的这个大宋恰恰类似后世的美帝,地广人稀。 汴梁才一百万人口,这可是大宋的首都,想想大宋全国能有多少人?要知道后世的首都可是几千万人的数量级。 既然本时空的情况已经支持机械化种田,那秦牧没理由不搞。 机械化种田的强大,只看后世就知道。如果不是各个国家保护本国的农业,美帝的粮食能打垮全世界。 这充分说明了机械化种田的恐怖。 秦牧需要用最短的时间把粮食的亩产和总量都搞上去,这样才能支持他庞大的计划。 所以让大小地主破产,几乎就是必须走的路。 通往成功的路上,必然会有无数的祭品,这点秦牧也是无可奈何。 只是尹括敢去找李彦直接告发折可求,这让折可求和秦牧都没有想到。 “这件事……”秦牧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感觉非常意外。尹括,折可求的小舅子,去找李彦告密,这个事…… “功业,无妨,这事交给我处理就好。”折可求收到这个消息,只是有一瞬间的吃惊,接着就平静了下来。 折家世代镇守府州,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没做过。 一个尹括,会让折可求手忙脚乱吗? 哪样他就不配姓“折”! ------------ 第三百六十六章 李邦彦升为宰相 手机响了,折可存拿起一看,号码显示的是穆南行。 他连忙接通电话。 如今汴梁的局势非常混乱,因为正一道的阴谋作乱被意外的揭露出来,这让整个朝廷之上吵做一团。 有人提议先派兵剿灭乱匪,攘外必先安内。 有的人认为正一道不过是癣疥之患,暂时放一边,先全力对付折家。 更有的人觉得你们说的都不对。折家也没作乱,正一道不过小蚂蚁,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和金国买城。 还有好几个城没买下来呢。最好全买下来,然后再把整个燕云十六州全弄到手里,这样大宋才能彻底的安全。 不得不说,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这让赵佶一时都拿不定主意了。 在他犹疑不定的时候,李邦彦给赵佶出了个主意:“二虎相争,渔翁得利。” 赵佶瞬间就明白了。李邦彦,真乃大才呀!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李邦彦一句话把两件事概括在了一起。赵佶秒懂。 这是让折家去打正一道。你们俩都不是好东西。果然是宰相之才,这个尚书右丞对李邦彦来说是屈才了。 赵佶马上提拔了李邦彦——你就是朕的宰相了。 朝廷的消息,在汴梁就不是秘密,不过即便如此,穆南行总是能比折可存更快更全面的掌握到朝堂上的一切动静。 她一收到这个消息,在通知了秦牧之后,根据秦牧的指示,马上就给折可存打电话——还是用手机打,座机太LOW,不够潮。 赵佶根据李邦彦的建议,特意命折可存带兵去剿灭正一道,同时提拔了韩世忠为武节大夫,带兵和折家军一起平叛。 这真是一招妙计,当然,在折可存看来这就是毒计了。 正一道是比方腊更强大的存在。方腊起事时候很仓促,实际上他的准备并不全面,有点赶鸭子上架,所以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勃焉。 但是正一道不同。作为天师道的后代,正一道可以说连绵好几百年,历史比大宋还长。 张过为了这事已经准备了很久,否则不可能有完备的甲胄和兵器。 现在张过在龙虎山已经打出了旗号,他自称是元始天尊座下第一弟子,慈航真人化身,要替天庭扫除败类长生大帝君,也即是当前的大宋皇帝赵佶。 正一道麾下的军队,号称天师军,有八大仙将,上万精兵。 让折家军去打天师军,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只要不是傻瓜,都看的明白,这是赵佶想让折家和张家死拼。 拼死哪个他都开心,如果一起死那就最开心。 折可存当然不可能去做这样的傻事,可是他现在如果不听朝廷的话,那就和造反一样,这样朝廷对付折家就师出有名了。 虽然折可存并不怕朝廷的军队,但是他现在也很明白当前的局势。现在是建设的关键时期,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赵佶调动全天下的军队来打府州,这样折家也很难应付的了。就算是有近卫团在,不怕任何冷兵器时候的军队,但是敌人如果放一把火来搞破坏,那真是防不胜防。 过几个月就是麦收,然后是棉花采摘,这都是大事,绝不能出半点问题。 这一季农产品入库之后,折家就有足够的粮食,还有全新的棉布。这都是战略物资! 看来还得去打张过。只是打归打,折可存绝不能让折家军损失太多。这是折家的实力所在,不能白白被赵佶利用。 这怎么办才好呢。折可存这个时候特别想和秦牧商量对策,可是秦牧不在汴梁,而军用的步话机又不适合讨论问题,这让折二公子竟然对现代科技不满起来。 为什么不能隔着千里万里也打电话呢? 秦牧说过,在华国,隔着十万八千里也能打电话。当时折可存还觉得这不是太浪费了吗,有什么必要?但是到现在他彻底明白了。隔着千万里的通话,太有必要了。 他非常想去华国看看。这个意思他曾经透露过给秦牧。不过秦牧委婉的拒绝了。秦牧说华国其实不在这个地球,而是在另一个星球,自己其实也已经回不去了。 这让折可存又是开心又是失望。 妹夫回不去老家,那就只能踏实的留在这个世界,这样妹妹一辈子有依靠,这个世界也有了希望。 可是自己也彻底的没了去华国转转的可能。 现在折可存必须马上回西北一趟,他要立刻见到秦牧和大哥,好商讨计策。 幸亏吴家庄离汴梁不远,而吴家庄有一架飞机,虽然美凤不在吴家庄,但是余里衍公主在,有她在就有驾驶员。 折可存当天就来到吴家庄,第二天就飞到西北。他直接降落到东胜州,坐上了哥哥的吉普车,然后立刻来到了工地上。 秦牧正在忙着指挥水库的建设。 在他不在的日子里,折可求对于水库的建设一刻也没停止。有几千名身强力壮的俘虏,不用在做最苦最累的工作上,难道养肥了吃肉吗? 秦牧在后世请教了水利专家,然后制定了这个水库的施工方案。限于本时空的技术水平,基本就是人力硬堆。 可是即便是人力硬堆土方,秦牧也给工地设计了好多复古的工具——这个复古是复制到后世的六七十年代。 比如凌子碾、跃进夯、有轨土车、无轨土车、土老吊、拉车滑车、流绳辘轳、大桶木排船等等,这些本时空无人知道的工具。 别说本时空,就是后世的年轻人也不知道这些玩意——对他们来说这都是古董了。 不过这些古董在本时空可是修建水库的利器。 比如后世的招远水库。根据历史资料记载,老一辈农村人,为修建这座水库,付出了大量辛勤的汗水。水库原计划需要一年半工期,可是在超过一万名劳动者的努力下,短短三个月就完工了。 大量的人力,合理的分工,有效的组织,以及趁手的工具,都是缩短工程工期的利器。 秦牧已经在工地上摸爬滚打过好几天,对于工地当前的问题他调查的十分清楚。 现在,秦牧必须要弄出一件穿越利器——水泥。 没有水泥,无法让大坝牢固。 秦牧在穿越最初就想做水泥,只是经过考察,他发现水泥厂的设备过于庞大,根本塞不进柜子,所以才作罢了。 到了今天,秦牧已经有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微山湖重工业中心,做一些基础的傻大黑粗的设备已经没有问题了。 说干就干,秦牧一边安排人手开采各种矿石——主要是石灰石,一边开始建造水泥窑。 折可存来工地时候,秦牧正在建造水泥窑的工地上忙活,搞的一身灰头土脸,差点让折可存认不出来了——这还是自己那英俊潇洒的妹夫吗。 这样子,看起来和工人农民差不了多少。尤其他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毛巾——脏漆漆的几乎看不出原样了。 余里衍看到秦牧这个样子,心疼的不得了。她马上跑到秦牧身边,立刻抓起毛巾给男人仔细擦拭脸上的泥点子。 一边擦,她一边对着站在一边的石遗埋怨道:“石营长,怎么能让姐夫……” 没等余里衍说完,秦牧立刻打断了她的话。 “丫头,我们的事业,我们要亲手来实现。”他绝不能让余里衍对石遗有什么抱怨。 秦牧转身对石遗说道:“二公子来了,我们去开个会,你安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然后召集所有军官马上来会议室。” “是!”石遗立正敬礼。 秦牧一行回到会议室,余里衍连忙吩咐丫鬟打来水,然后替秦牧仔细擦洗了一遍。 这时候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全来到了会议室,折家兄弟和折家军够资格的高级军官也都来了。 秦牧对着余里衍使个眼色。余里衍明白,自己不能再留在会议室里面了。 随着秦牧的工业农业和军事的发展,各方面的制度越来越正规。若是原来,余里衍还能在这里听听大家说什么,但是现在别说她了,就是贾红线也没有资格坐在这个会议室里面。 这让余里衍心里极端不满。她觉得自己这是越来越淡出了最高层。 虽然自己是秦牧的女人,但是余里衍身为曾经的辽国公主,她可不想在深宫后院里面过一辈子。 她还想扛着***跟着秦牧打天下呢。 只是现在她的身份的确不够坐在这里。她如今只是负责建设新的造纸厂和印刷厂。 若是折美鸾和方好音在这里,才有资格坐下开会。因为她们俩一个是统管工业,一个是抓着医疗和宣传,都是和战争息息相关的。 这让余里衍深刻的体会到分工不同带来的地位差别。 看来自己也得换个岗位干干。只不过现在有的全被姐妹霸占了,姐夫还有什么新的位置给自己呢? 不管余里衍怎么想,会议已经开始了。 “我先把当前的局面说一下。”秦牧也不客套,立刻开始进入正题。 “嗣长离开西北很久,这边的情况他不是很清楚。这边的人呢,也不十分了解京城的情况,我现在简单做个说明。” “先说我们自己。下河套地区作为新世界集团的农业基地,目前不能说初具雏形,但是步子已经迈开了。今年的春小麦播种面积十倍于去年,这得力于西北筒子们辛苦努力。” “屯里有粮,心里不慌。有着这么多的麦田,我们今年的计划就有了顺利实施的保证。同时,棉花种植已经全部完成,在今年秋天,纺织厂就会建立起来,我们就有了全新的棉布。包括这种毛巾,”说着话,秦牧把毛巾从脖子上拿下来放在桌上,“会大批量的制造出来。” 毛巾的好处大家都知道,这种软绵绵如白云一般的布,大宋前所未有,在秦牧拿出来之前没人见过。 如今这毛巾已经成为西北农业基地最高的奖励,每个工人和农民,都希望能拥有这么一块毛巾。 但是现在没有棉花,所以也就没毛巾。大家还只能对着那些代表们眼馋。 甚至在座的一些将领都没有毛巾用——这个太浪费宝贵的柜子空间了。 听说今年就能有毛巾用,许多人都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脸。 “根据目前的移民情况,在今年夏粮过后,府州麟州两地会出现大量的破产小地主,他们的地,我们会都拿过来。他们的人,我们会给出路,愿意来我们这里做工的,我们欢迎,不愿意的,我们欢送。” 折可存一边听,一边望着会场上的众人。 他发现所有近卫团的军官都很明白的听出了秦牧话里话外的意思,而折家军的一些军官还没听明白。 其实秦牧说的已经非常清楚了,夏粮过后,破产小地主要吗加入我们,要么滚蛋,府州麟州两地不可以存在不听新世界集团话的人。 可以说这些小地主,如果想留在本地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按照新世界集团制定的规矩工作生活,除此之外别无二路。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望了望大哥。 大哥的丈人家可是府州麟州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小地主没了,大地主还能留着吗? 不过折可求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他拿着一支签字笔,在笔记本上认真的记录着秦牧的发言——都不用毛笔了。 “秋粮过后,能扛住的大地主也不多了。这些人,因为体量比较大,在本地的影响力也比较大,我们过后再讨论他们的问题。现在肯定有一些筒子已经有疑问了。我们拿了这么多地,可是没有那么多人去耕种。这的确是个问题。” 说到这里,秦牧在投影仪上打出了黎明一型柴油机的图片。 “这个,就是微山湖机械中心做出的最新产品,黎明一型柴油机。有了这个动力源,我们一个人可以种几百亩甚至上千亩的土地。” 这下别说折家军的军官了,就连近卫团的一些军官也忍不住叫出声来。 一个人伺候几百亩上千亩的土地,这就跟做梦一样呀。就是你给他十头牛也做不到,现在就靠这个柴油机就行? 实际下河套三城已经有柴油机存在。发电就是用的后世成熟的柴油机。 但是这种机器,是一体的,他们无法从这里联想到别的。 如今秦牧给他们看的柴油机,和那发电的柴油机完全不一样,这几乎就是两个东西。不怪他们不认识,不怪他们极为惊讶。 但是对近卫团来说,团长说出来的话,那就是一定会实现。而对于折家军来来说,秦少爷就是半仙,他说什么都是对的。 所以大家惊讶过一阵之后,突然都爆发出巨大的惊喜。这样我们就有无穷无尽的地可以用了。 西夏,那么多地都没人种,我们去抢过来,全给用柴油机种上粮食。 到时候岂不是我们都可以在粮食堆里面打滚了?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梦的美事。 刚才折家军的少数军官对地主还多少有一点同情——人都被秦少爷拉跑了,他们都没人种地。 可是现在再没有一个人有半点同情了。你们必须去死。你们不死,我们怎么用柴油机种地! 人就是这样现实,利益面前,有多少人还有立场呢? 秦牧继续说道:“有了地,还要有水利,所以水库的建设也要加把劲。柴油机可不是只能种地的。这款柴油机,你们就可以当作它是力大无穷的牛马,任何需要出力的地方,它都能干。比如马上就要建设起来的水泥厂,到时候大家就会看到柴油机的威力。” 听过秦牧的话,柴油机三个字迅速的在筒子们心中获得了极高的地位——这就是神器。 “西北的形势可以说一片大好,但是天下的局势却有点混乱。” 接下来,秦牧就把正一道作乱,李彦在府州找茬,以及朝廷让折家军去平叛这些情况一一做了汇报。 “筒子们,”秦牧最后说道:“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作为新时代集团的筒子,我们要又能建设,又能战斗。现在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 ------------ 第三百六十七章 东胜州建设了小水泥厂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王勃的《滕王阁序》描写的正是南昌,大宋这时候叫洪州。 三江是指长江流过彭蠡(今鄱阳湖),分成三道入海,故称“三江”。 五湖泛指太湖区域的湖泊。指太湖、鄱阳湖、青草湖、丹阳湖、洞庭湖,南昌在五湖之间。 三江五湖道尽了洪州地理位置之紧要。 张过自扯旗造反以来,第一步就是进攻洪州。一万天师军在大宋的腹地,根本就是无可抵御的一股力量,洪州被围没多久,就城破了。 自知州以下,洪州官吏大部分投降了天师军,少部分战死。 拿下洪州,天下局势骤变。 洪州在长江的中游,是大宋五大造船基地之一。 所谓控蛮荆而引瓯越,按后世的地理来说,就是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都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 而且顺江而下,就是江南膏腴之地。 这个地方一丢,顿时震动朝野。赵佶再也无法忍受,一天三道旨意催促折家军速速赶路,同时命韩世忠集结军队,立刻剿匪。 这时候赵佶的心态极为紧张。张过的起事好比当年的方腊,那时候是童贯带大军去剿灭的。现在再让童贯去剿匪,实在是军力疲乏,刚打完幽州,不管打赢没打赢,可是的确是打过一场。 这一场打完,军队也累,而且赵佶钱包还空了,他没钱再出动大军了。 军队是没钱不动手的,赵佶就算是皇上也没用,钱比圣旨好使。 他如今手里这点钱,顶多是给韩世忠凑一两万人,再多,没了。 可是不花钱真不行,天师道占据洪州,这可不像方腊在青溪县那么简单。洪州的地理位置太重要,而那里的经济情况也远不是青溪县能比的。 古时候的一个城池可以看作一个物资集结点。青溪县能有什么?一个小县城,物资匮乏,而且在山沟里出入不便。 洪州就不同了,这座千古名城是江西第一大城,后世是江西的省会,可见他的地位和富庶。 洪州坐落在赣江上,赣江水联系着鄱阳湖——本时空叫彭蠡湖(为了方便作者就称为鄱阳湖),进而连到长江。一旦长江沿岸各个城市被天师军拿下,那么大宋就事实上被分成了两块——北宋和南宋。这样都不用等靖康耻,现在直接就分裂了。 而且江南在长江之南,膏腴之地等于归了张过,如果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开封的粮食都成问题——江南粮仓没了。 这让赵佶如何不着急上火。他一天几道圣旨的催促折家军速速行军,尽快夺回洪州,剿灭天师军。 当然,如果折家军死完了,他也很高兴。 这时候又没有高铁和飞机,就是赵佶再着急,折家军也不能飞,还得安步当车的前进。 在东胜州的会议上秦牧做出了决议,发兵去打天师军。 这不是为了赵佶,不是为了大宋,也不是唱高调为了大宋的百姓免受刀兵之苦,而是秦牧秉承了一贯的理念,危机危机,危险中蕴藏着机会。 如果任由张过发展起来,那么以张过的精明,他一定会做得比赵佶强得多。 到时候凭空多了一个强敌,实在不是好事。与其如此,不如把天师军消灭在萌芽。 其次长江水道也在秦牧的整体规划之内,公孙胜还去两湖给他找桐油呢。即便没有这个原因,这条黄金水道也不能任由张过霸占。要霸占,也得是近卫团来霸占。 所以必须出兵。 不过出兵是出兵,秦牧却没有第一时间跟着大部队行动。 这次折家军还是三千人,以折可存领军,同时近卫团的一连留下一个排守护地方,剩下两个排跟随行动。 折家军依然是走的老路,先到汴梁,然后经过微山湖时候,近卫团二连的两个排会和大部队会合,这样折可存就有底气了。 近卫团四个齐装满员的排,再加上炮连,天下间根本就无人可以抵挡。 秦牧会在大部队到达微山湖的时候再飞回来和折可存汇合。 在这之前,秦牧要全力以赴把小水泥厂搞出来。没有这个,没法造水库。 小水泥厂的计划秦牧早就有。他也请江厂长给他设计了全新的机械设备。 因为柜子的空间限制,导致秦牧拉回来的所有机床尺寸都不太大。每一台机床都是在江厂长的建议下挑选的。 当秦牧和江厂长提出要造小水泥厂的时候,江厂长根据秦牧的现实能力,给他因地制宜的设计了各种能在本时空实现的设备。 水泥制作可以提炼为“两磨一烧”,就是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 这里需要用到的机械是破碎机,烘干磨,再经过离心式选粉机分选,然后进入细磨仓,最后进入窑中煅烧。 因为有了柴油机和机床,这些机械的制造就有了可行性。 秦牧已经有一套完整的水泥厂图纸,里面的各种机械工具,也都有完善的图纸。 他在来西北之前,微山湖中心一直在建造这些机械设备。因为水泥不只是西北需要,微山湖更需要。没有水泥怎么建造高炉呢。 只不过现在秦牧经过斟酌,决定先把那一套设备拉来东胜州,先用在造水库上。 毕竟农时不能耽误,而钢铁厂吗,可以缓建一下,先用现有的小高炉顶着。 根据秦牧的指示,微山湖制造的各种设备开始装船,通过顺风物流,柴进亲自押着货来到了东胜州——他想亲眼看看西北的实际情况。 一到东胜州,柴进就得到了折可求的热情接待。 折可求深深地体会到石油的重要性,而本时空最好的石油工人无疑是柴进的手下,所以他希望柴进能在西北帮他也搞出一个炼油厂来。 对于这点,柴进到没有意见,秦牧也没有意见,炼油厂越多越好。 可是问题在于没有足够的工人。柴进手下的石油工人全是被近卫团带出来的,现在要他们带徒弟,暂时还没那本事。至少需要的时间绝不会那么短。 三人一边商量石油的事情,一边建造水泥厂。 烧制水泥并不是高科技的工作,在所有设备到位的情况下,水泥厂顺利的投产了。 在新中国刚建国时候,中央曾经大力推行地方的五小工业。小水泥厂就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水泥是多么的重要。 在见识过水泥的神奇之后,折可求和柴进都喜形于色。他们俩全是经世之才,都有着强大的行动能力,不是那种饱读诗书却毫无用处的腐儒。 水泥的出现,让水库的建设立刻成为了可能,而不是一个悬案。 折可求在堆土方时候一直在担心,这玩意怕是一股大水就被冲垮了——因为没有靠谱的粘合剂。 现在他彻底不用担心了。水泥的牢固远胜从前的一切粘合剂。而且制造和使用都是如此方便快捷。 还有那个柴油机,冒着黑烟突突突的,力大无穷,又永不知疲倦的工作。 只要喂饱它柴油就好。 “柴总,”折可求指着柴油机对柴进说:“你看,这个柴油机吃柴油,你又姓柴,可见这一大家子全靠你了。” “折总,”现在柴进也习惯以“总”来称呼折可求:“放心吧,有我在,柴油就管够。不过兄弟我那地方,这个烟草的需求……” 折可求立刻明白了。 “柴总,好说好说,这次我特批你一批烟,中华胜利大庆,你要多少尽管说,我给你写条子。” 这时候秦牧已经离开了东胜州,飞在回微山湖的路上。 若是他还在东胜州,听到两位老总的谈话,一定会心里大为感慨。 千年之前和之后,在人情交往上真的没有任何变化。 如今折可求和柴进哪还是两位古人,这完全是后世两大巨型企业老总之间的交流。 不过现在秦牧根本不知道这些,他正努力对付余里衍。 马上就要打仗了,秦牧不希望余里衍跟着自己冒险。 战争让女人走开,何况余里衍还是自己心爱的女人。 “丫头,你还有工作要做,造纸厂印刷厂都归你管,你不好好做这个,跑去跟我打仗算什么。你要记住一句话,你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就不。”余里衍连连摇头:“砖头有大有小,金銮殿顶上的砖头和铺地的砖头能混着用吗?奴是战士,奴要打仗,不要干工厂。” “……”秦牧想不到余里衍言辞也这么犀利,就好像她的枪法。 “可是那个厂子你刚起了一半,不能半途而废啊。” “交给大姐接手就行了。” “红线吗?我怕她忙不过来。”秦牧的确是担心贾红线忙不过来。 如今贾红线有着很多产业。仙鹤养殖场,仙鹤屠宰场,这都需要她时常去照管,还有汴梁城里面的宜家超级市场已经从新建好了,她大部分时间都会消耗在汴梁。 吴家庄她都很少待,这样怎么做新的印刷厂和造纸厂。 “可以给月奴姐姐管。”余里衍立刻出了个新主意。 给姜月奴吗?这倒是可行。 其实秦牧不想把印刷厂交给贾红线,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印刷厂不是为了谋利的。 秦牧虽然新建了造纸厂,要造卫生纸系列,改善大宋的百姓生活。但是这属于次要方面,最主要方面在于教育百姓。 造纸厂是辅助,真正被秦牧看重的是印刷厂。 在这里,秦牧会把后世的各种知识源源不断的印出来,润物无声的悄悄铺在汴梁城内。 这是很重要的事情,交给贾红线秦牧根本不放心。 不过交给姜月奴秦牧就放心了。 而且姜月奴一直负责教育,印刷厂给她正合情合理。 那就这么决定? 没等秦牧想明白,余里衍已经从他脸上看透了他的心思。 “姐夫,就给月奴姐姐,就这么定了。奴要跟着你去打仗。什么张天师李天师的,奴到要看看他能不能扛得住我的一颗12毫米子弹。” “……” 12mm子弹,别说张天师扛不住,就是装甲车都未必扛得住。你当张天师脑袋能硬过后世的装甲吗? 飞机平稳的降落在微山湖。 刘云飞已经率领齐装满员的两个排,列队待发了。 ------------ 第三百六十八章 八仙的来历 “真人,”曹景休对着张过深施一礼,开口说道:“我的建议是打衢州婺州越州杭州,然后拿下江南。” 这是天师军的最高层会议,除了张过之外,还有天师军的八仙将出席。 洪州知州衙门已经成了天师军的驻地,针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张过让八仙畅所欲言。 “曹景休,你这条路,岂不就是方腊的老路。”李凝阳不同意曹景休的意见:“方腊就是这样一路走上去,然后在杭州吃了一个大败仗,之后就一蹶不振。可见这条路走不通。” “铁拐李,你怎么能把天师军当方腊那群废物看待。”张果听到李凝阳这番话心里不乐意了。 他对于李凝阳带着五百天师军精锐大败而归,而且李凝阳自己还伤了一条腿变成瘸子,很是有意见。 李凝阳被邱晨一枪打伤了左腿,幸亏是子弹擦着过去,没伤到筋骨,他现在只是瘸了一条腿,若是被邱晨的子弹打个正着,李凝阳就不是瘸一条腿那么幸运了。截肢是最起码的,搞不好一感染就得丢了小命。 现在李凝阳在八仙中有了一个外号:铁拐李。因为他走路得拄拐了。 “张果老儿,”李凝阳大怒,他瘸了之后,最恨人家拿他的身体说事,因此对上张果,直接给加了“老儿”俩字:“天师军纵然精锐,可是宋国经营百年,兵多将广,我们照着方腊的老路走,岂不是落入人家的手里。” “两位先别吵,让李将军先说说自己的计划。”何仙姑出来打圆场了。 “哼!”张果气哼哼的不再说话。他其实也不一定支持曹景休的建议,但是他对李凝阳比较不满。因为天师军满打满算就一万来人,五百的人马已经是很大一股力量了,结果李凝阳一下给损失大半,从利国监撤回来的只有一百多人。这让他觉得李凝阳就是个废物。 “真人,”李凝阳不再理睬张果,他对着张过说道:“按我的意思,我们应该进军鄱阳湖,沿湖而上,拿下德化,江洲,湖口三城。然后以此为基地,顺长江而下,从上而下打,这样能占尽便宜,可以迅速拿下沿江的城池。在半年或者更短时间之内,彻底控制长江南岸,这样长江天险我与敌共有。” “说下去。”张过点头示意李凝阳继续说。 虽然李凝阳在利国监搞的灰头土脸,但是张过并不怪他。因为李凝阳是为了自己弟弟和侄子出头,如果他不动手,自己的亲人脑袋就掉了。 所以不管怎么样,张过是念李凝阳这份情的,而且他还受了伤,瘸了一条腿。 “真人,若是长江南岸尽数收归我天师军,那么最差情况也是能和宋国划江而治。最好的情况吗,我们发展一两年,就能横扫天下,统一宇内。” “怎么说?”张过来了兴趣。 “争天下,首重钱粮。江南鱼米天下闻名,拿下江南,我们天师军不愁没粮食。而如今产铜之地,莫盛于东南。如括苍之铜廓、南弄、孟春、黄涣峰、长技、殿山、炉头山庄等处,诸暨之天富,永嘉之潮溪,信上之罗桐,浦城之因浆,尤溪之安仁、杜唐、洪面子坑,五十余所,多系铜、银共产。这就是我天师军的银钱所在。” 一席话说的众人纷纷点头。李凝阳别看瘸了一条腿,但是脑筋还是一如既往的聪明。难怪他能成为八仙将之首。 “泉州下属永春、安溪、德化、晋江、惠安五县的铁矿,将给天师军提供充足的甲胄兵器。这都是上天以咨陛下。若能以迅疾之势拿下长江沿岸,然后蛰伏三到两年,定然能一飞冲天,横扫六荒八合。” “不错!”张过听完这番话,连连点头。这其实也是他一直以来的想法,只不过他作为天师军最高统帅,不方便直接说出来。 现在李凝阳一番话说到了他的心里,这怎么能不让张过满意。而且他还称自己为“陛下”,哈哈哈,这简直是太知心了。 “凝阳此言,甚合我意,不过现在我们刚起事,离成事还远,所以大家都不要劝我称帝,这点,我意已决。不灭宋国,誓不称帝。” 众人纷纷点头。他们对于张过能冷静认清形势,没被拿下一个洪州就乐昏了头而着急称帝即位满意。 这才是明君! “我称帝不称帝,现在来说一点不重要。现在重要的事有一件,就是诸位的名头必须更响亮。”张过微笑地对着众人说道:“宋国自赵匡胤以卑鄙手段夺了柴家天下以来,至今已经百多年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是人心思定,这点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讲人心向对,无疑我们不占优势。” 吕洞宾闻言说道:“真人英明。这人心一说,的确是当前情景。只是我们天师军怎么才能让民心拐到我们这一边呢?” “所以我说要擦亮诸位的名头。赵佶,只是人间的皇帝,而我们天师军上下,要做仙界的代言。要不我为什么自称元始天尊座下,慈航真人。愚氓之辈,只信这些。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一开始就称大伙为八仙将了吧!” 李凝阳等人这才恍然大悟。他们开始还以为这个八仙将只是个玩笑而已。哪成想天师暗藏如此的大道。 “赵佶和他那帮朝臣,被林灵素弄出一堆不伦不类的称呼,什么长生大帝君,什么九华玉真安妃,真真可笑。要知道愚氓之辈哪能记得如此啰嗦的名号。我们的名号要简单,但是身世要传奇,比如洞宾你吧。” “请真人示下!”吕洞宾毕恭毕敬。 “我替你安排的身世为唐德宗贞元十四年四月十四生,出生时异香满室,有白鹤飞入帐中不见,自幼聪颖,十岁便能文,十五岁就能武,精通百家经籍,在襁褓时,马祖见到就说:「此儿骨相不凡,自市风尘物处。他时遇卢则居,见钟则扣,留心记取。」” “唐宝历元年中了进士,因厌倦兵起民变的混乱时世,抛弃人间功名富贵,与妻子一起来到中条山上的九峰山修行。和妻子各居一洞,相对可望,遂改名为吕洞宾;‘吕’,指夫妇两口,两口为吕;‘洞’,是居住的山洞;‘宾’,即告诉人们自己是山洞里的宾客。” “你道号纯阳子,在弃官出走之前广施恩惠,将万贯家产散发给贫民,为百姓办了许多好事。在修炼过程中,巧遇仙人钟离权,拜之为师。修仙成功之后,下山云游四方,为百姓解除疾病,从不要任何报酬。” 吕洞宾听到这里,不由得看了看八仙将之一的钟离权,没想到张天师是如此安排咱俩的。 “所以你要记住,日后除了带兵打仗之外,你还要多多行医。以医传世,教化众人心向天师道。” “弟子谨记!”吕洞宾祖上是行医的郎中,他是有一手医术的。张过因人而异的编故事,这让吕洞宾不得不佩服天师的高明。 “那弟子呢?”李凝阳连忙问。他瘸了一条腿,这可不好编了。仙人哪有瘸腿的。 “凝阳,你这个更不了得。”张过立刻说道:“你幼年时天资聪慧而闻名于巴国,太上老君骑牛云游巴国机缘识得,所以点化了你。而后你去华山学道访仙,最终成道于石笋山。” “可是弟子这条腿……” “这条腿大有来历。你且听我道来。”张过拂尘一扫继续说道:“你那日大道得成,炼得元神可以出窍,于是就以元神出去天下游玩,肉身留给弟子看管。可是七天之后,那弟子以为你已经再也回不来了,就把你的肉身焚化。这样你回到石笋山,找不到自己肉身,可是那时候你大道初成,神功有限,元神不能再无着落,这时候正巧看到一个醉死的瘸腿乞丐,于是你就夺了他的舍,成为现在这般模样!” “……”李凝阳听得几乎无语了。天师之才,高我百倍!这故事打死他都编不出来。 “天师,这么说弟子还需弄一个酒葫芦挂在铁拐上,这更加名副其实。” “凝阳之才,一点即透!”张国哈哈大笑。 接下来张天师给每个人都安排好了一个故事,这样人间的八仙将就成了天上的八仙下凡。 铁拐李、钟离权、张果老、蓝采和、何仙姑、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八人各有故事,各自不凡,他们的大名迅速地开始流传出去。 大宋的这个时空,百姓特别信这些。连皇上都推崇道家,百姓能不跟风吗?八仙之说简直如一夜春风,四面八方的开始吹撒。 而八仙将借助神仙名号,打起仗来更加的顺手。 大宋这个时空,最重要的,甚至说唯一的运兵道路就是各种江河水。 洪州襟三江而带五湖,这个地理的便利不是假的。 而且洪州就是大宋最大的造船基地之一,天师军又大部分是南方人,善于舟楫,所以战线势如破竹的展开,很短时间内,天师军不但拿下了德化,江洲,湖口,而且连彭泽,东流,池州,铜铃都相继攻克。 如今铁拐李刚刚打下当涂,距离江宁府——也就是后世的南京,也就几日的距离了。 拿下江宁府,长江就基本全落入了天师军的手里,自此大宋几乎无过江之地。 战报如雪片一般汇聚打到京城汴梁,这让赵佶和一干群臣急得头发都快白了。 他们实在没想到天师军行军如此迅速,武力又如此强悍。沿江各路城池几乎就和没人防守一般,少的一日,多的三五日,就换了主人。 这让赵佶气得差点把胡子都点着了。按照这样的速度,再过七八日,长江以南就归了张过,再不属于自己了。 不行,命令韩世忠尽快,越快越好,抢占江宁府,务必在这里阻止住天师军的攻势。 同时他严命折家军加快行程,尽速赶到江宁府和韩家军汇合。 这时候赵佶都想派童贯去前线了,可是因为一件事,他不敢把童贯派出去。 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来了。他不但是来谈剩余城池的买卖,而且赵佶从他的言谈举止中发现,金国似乎不老实了,有点想要打自己的意思。 如今的金国在赵佶眼中可不是孙子了,那比老子还老子。毕竟金国把强大的辽国都打没了,而且金国四太子还带给他一个消息,辽国的耶律延禧,正在金国做客。 什么“做客”,真是欺负自己没学问吗?赵佶很明白,这就是耶律延禧被金国人给抓起来了。没准现在正吊起来抽呢。 想起那个场面,赵佶简直不寒而栗。他想着自己这一身精细的皮肉,若是被吊在梁上,每日挨上那么几百鞭子,估计自己一天也活不下去。 其实这就是赵佶严重的低估了自己。 历史上他不但能坚持下去,而且还坚持了好久。他是被俘虏三年后才死的。 但是现在他可不知道以后的事,所以面对金国的威胁,他不但不敢派出童贯,而且还不敢再动其余的西军了——都给我厉兵秣马防备金国。 这让韩世忠就成了一支孤军,他带着一万多禁军,紧赶慢赶来到了长江边上。 正待过江时候,却收到了天大的噩耗:江宁府丢了。 韩世忠大叫一声:天要亡宋! 丢了江宁府,长江上的各处城池可说就丢尽了。现在要过江,就要去泰兴,江阴。但是天师军占据长江水运的便利,就是去泰兴江阴,也是天师军先到。 这可如何是好! 长江天堑,已经尽数归为敌国! ------------ 第三百六十九章 韩世忠初次见近卫团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面对一江之隔的江宁府,也就是后世的南京,秦牧久久不发一言。 在后世坐高铁坐飞机,根本就意识不到长江是多么让人无奈的一种存在。称为天堑真是恰如其分——没船根本过不去。 秦牧如今手下别说百万雄师,就是一万人马他都没有。 近卫团的规模只有五百人,也就是一个营。其中武永福的三连去了青岛,一连的一个排和二连的一个排守在各自驻地不能动,秦牧现在满打满算手里只有四个排。就是炮连都不全,除去武永福带走一部分,还给留守的两个排每个排留了三门炮。 而且特战大队也人马不全,只有一个小队跟着秦牧,剩下的也是跟着三连去了青岛。 别说作战部队了,就是医疗部队都不满编。西北和吴家庄的制药厂不能停,所以那里都要留人。 秦牧如今只有三百多人,三百多人的部队,面对长江天堑,秦牧也一时感觉到无计可施。 现在就是给他一个铁甲军舰都没用。一条船在大江上就是靶子。南宋为什么能和金国对峙一百多年,全依仗有这条天堑,拦着金国人过不来。 这条长江让秦牧的划时代武器全成了摆设,加兰德步枪和大刀长矛完全没区别,反正都够不到敌人。 现在的局面是别说“追穷寇”,就是过长江都成了巨大的问题。 长江水面上的战舰已经被天师军所囊括,留在江北的船只不多。 天师军是南方人,他们更善于操舟楫。相比禁军的荒废多年,天师军一直被张过玩命操练,两者相差不以道里计。就算同等装备,让禁军也操船,都打不过天师军,何况禁军现在还人少,而且军中北方人多,大部分不识水性。 如果近卫团乘船渡江,过不了江心就会被天师军的战舰打沉。这绝对不是一个选项! 一条大江彻底的难住了秦牧。 折可存一会举起望远镜看一看,一会又放下望远镜看看秦牧。他也是一点办法没有。 当日剿灭方腊时候长江还在朝廷手上,根本没有过江的问题。 这也是方腊天生的倒霉。他起事的地方,离长江远,离杭州近。所以为了粮食,为了大运河,他必须打杭州。 可是张过就不同了。张过的基地在龙虎山,那地方最近的大城市就是洪州。洪州以鄱阳湖为跳板,直接就能搭上长江,然后顺流而下,势如破竹。 而且张过是蓄谋已久,远比方腊准备的充分。所以才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拿下了长江一线。 现在张过的第一个战略目标可以说已经达成,长江南岸大小城池都在天师军的手里,和宋国隔江对峙成为了现实。这让天师军上下士气大振。 自古以来,何曾有过如此迅速的胜利,这大宋国,怕是要完了。 其实他们还真是高估了自己,就算是以前没有这样迅速的胜利,以后也有。 金国打宋国,前后不过短短几个月,北宋就亡国了。算起来比天师军还快得多。 韩世忠就几乎感受到了那种亡国之兆,他一刻也坐不住,一收到折家军的消息,立刻就来到折家军的驻地。他要找折可存商量商量怎么办,咱们不能就这么对着长江干瞪眼。 可是没想到折可存没在驻地,折家军的兵丁告诉他,折将军去了江边观察敌情。 这让韩世忠对折可存的怨气立刻降低了好几分——他一直埋怨折家军跑得太慢,来得太晚。 其实他自己也走的不快。如果快的话,怎么会被敌人先占据了江宁府呢。 韩世忠立刻又离开折家军的大营,有小兵带着他来找折可存。快到江边的时候,眼前出现一座营房,韩世忠一行被人拦住了去路。 这让韩世忠大怒。他是这一支军队的最高统帅,谁敢挡他的路。 而且,这都是什么人?看起来像是军人,可这一身军服,自己根本没见过。 近卫团的军装韩世忠当然没见过,在利国监近卫团就没穿过军服。如今要打仗了,秦牧命令全穿军装,韩世忠这才第一次见识到近卫团的真面目。 不说军服了,就是近卫团的兵器韩世忠也不认识。 说是个棍子吧,头上有一截枪头。说是枪吧,枪身却不是一根棍,上面乱七八糟好多东西,还有一根带子——枪带。 这到底是什么兵器,这又是谁的兵?难道是折可存的?可是折可存的兵就在身边,他们穿的也是大宋的军服,拿的也是大宋的兵器。 “什么人,胆敢拦住某家去路。”韩世忠怒了。若不是他现在升官了,从武功郎升到武节大夫,依着他往日的性子,敢抽刀砍了这小兵。 你算什么东西,连头发都没有,一个和尚也敢挡着爷爷的去路。 “韩将军,这是我们折将军的亲兵。”带路的小兵连忙给韩世忠解释。他们可是知道近卫团的厉害。 韩将军不发火还好,若是发火的话,近卫团这些人可不认你是哪个。 “兄弟,请给折将军传个话,说是韩将军来了。”带路的小兵连忙跟近卫团的战士说明白。 “等着!”这里是近卫团的营地,任何人不经允许都不能进入。 韩世忠忍住怒气,站在当地开始打量起来眼前的一切。 他突然发现这座营盘完全不是大宋的制式。当然了,大宋连棉花都没有,不可能搞出棉布。 而近卫团的一切装备全来自后世,后世的军用帐篷韩世忠根本就不可能见过。 他看着一切都感觉无比新鲜,连带着眼前的卫兵似乎都不那么讨厌了。 相反的,韩世忠发现这个卫兵的一切,似乎和这个营盘非常和谐。这样的营盘,就应该有这样子的兵。 韩世忠一时感觉到无比的疑惑,折可存的亲兵怎么会这个样子,这和折家军完全不一样呀! 而且这个兵用的枪,到底是怎么用?说是长枪,太短了扎不到人,说是棍子,又挂满了零碎。 真是让人奇怪。 这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秦牧。难道说,折家的一切都是那个秦知监搞出来的? 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韩世忠看到折可存过来了,而且不只是折可存,竟然连秦牧也过来了。 这大大出乎韩世忠的意料。怎么秦知监会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利国监吗? “韩将军,请。”秦牧客气地把韩世忠让进了营地。 这时候韩世忠顿时警觉起来。作为一个军人,他敏锐地发现,这个营地真正的头目不是折可存,而是秦知监。 只看那些兵的神情就知道。他们根本就不看折可存,而是一个个都望着秦牧。 而且秦牧一身军装,正是和这些兵穿的一模一样。 若说略有不同的话,就是秦知监肩膀上的那个东西画的和别人不同。当然,这是军队的阶级章,秦牧当然和别人不同。 这怎么能说是折可存的私军呢,这明明是秦知监的私军。 韩世忠顿时想起了张过。莫非秦知监也有了不臣之心。 可是这时候想要后退却不能了。韩世忠来的时候根本没防备这点,他哪能想到秦牧和折家会造反呢。 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向里走了。走了一段,韩世忠突然想明白了。就算秦牧和折家想造反,也不可能在这里造反,否则他们来前线干吗。 想到这里,韩世忠心里放松了下来。 到了秦牧的营帐,韩世忠又是大吃一惊。 这里的一切摆设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这些都是后世军队的制式桌椅装备,韩世忠怎么可能见过。可是虽然他没见过,但是用起来却感觉无比的方便,这让韩世忠心里大为羡慕。 都是行军,怎么你们却如此舒服,我却要天天受罪。 我也想这样行军。 余里衍充作勤务兵,给三人端上茶水,然后退在一边。她现在是秦牧的贴身护卫。姐妹们一致决定,让余里衍时刻不许离开官人身边,否则拿她是问。 余里衍当然巴不得如此,这样自己就可以霸占姐夫好久了。最好这仗一直打下去,直到我生个儿子为止。 “折将军,秦知监,这是怎么回事?”韩世忠连军情都顾不得了,他得先弄明白眼前的一切。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秦牧一上来就把后世顾炎武的名言搬了出来。 本时空文人至上,所以文字也被摆到了不应有的高度。文人崇尚文字,连武将也跟风。 这大帽子祭出来,不由得韩世忠不上心。 果然,韩世忠一听这八个字,顿时肃然起敬。没想到秦知监有如此的见识。这八个字,简直是太有道理,太有高度了。 “秦某人不论身在庙堂,还是人在江湖,都时刻惦记天下安危。所以就训练了这一支团练出来。又可以保护地方,又能为国效力。” “这是你的团练?” “对,这支近卫团,就是在下的团练。” “可是那些兵器,怎么如此古怪。”韩世忠必须弄明白这些问题。否则不知道近卫团怎么打仗。 “这都是秦某人的一些小玩意,用来杀敌非常合适。”秦牧吩咐了余里衍两句,余里衍立刻出门,过不片刻,就带进来两个卫兵。 俩人到秦牧面前,齐齐敬礼。 “演练一番刺杀。”秦牧下了命令。 两个卫兵顿时摆开姿势,两人你来我往攻守几个回合,只看得韩世忠大为惊讶。 原来这个兵器真的是枪。 卫兵演练的就是刺刀破敌。虽然近卫团都是***,但是身在冷兵器时代,最基本的技术不能丢。石遗和刘云飞又都是武功高手,他们根据加兰德步枪的长度,设计了一套刺刀术。 韩世忠也是大行家,一看就知道刺刀的厉害。这让他不禁连连点头。不错,近卫团的兵,都是好汉。 这些人可比自己手下那些废物禁军强多了。都不说用枪,只这些人往这里一戳,那些禁军就得怂。 这是当然了。近卫团如今这五百多人全是厮杀汉,每个人都上过战场,见过鲜血,有过人命。那些禁军不过是庄稼汉,如何能跟近卫团的百战精兵相比。 而且近卫团的战士早就脱离了这个时空,他们的一身本事远不是本时空的军人可以比的,所以他们更有独特的一种气质,即使韩世忠看来也不由得心里有点发虚。 这是一支虎狼之师呀! 秦知监到底怎么练的兵,不说比禁军强万倍,就是比折家军也强太多了。 难怪这里他才是主人,就连折可存都自觉地摆在了客位。 秦牧让卫兵下去,然后对韩世忠说道:“韩将军,现在局势已经很明朗。长江一线已经被敌人占据,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对策?” 韩世忠才是这次平叛的最高统帅,秦牧得问问他的打算。 可是韩世忠真没打算,他也不是南方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乘船作战。就是他知道,也打不过天师军。对方船更多,兵更精。 他来这里,就是想和折可存商议一下,看看以后怎么打。只是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秦牧。 显然秦牧是不会离开的,而且他的近卫团如此精悍,这给了韩世忠不少信心,所以他也就把秦牧当作了一员战将。 他想了想说道:“折将军,秦知监,某家还真的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不知两位刚才看过敌情,可有什么收获?” “良臣,”折可存称呼着韩世忠的字:“我和妹夫刚才看了看,长江天堑名不虚传,暂时我们也没什么好办法。” “那岂不是任由贼子猖狂?”韩世忠想了想说道:“不若我们向上游运动。张过拿下长江,看似有利,其实也有弊端。他毕竟是仓促起事,人马不会太多,一时拿下这许多城池,哪个地方不要分兵把手?如今敌散我聚,不如我们向上游寻敌薄弱处过江。” 韩世忠是最高统帅,别人没主意他必须有主意。否则怎么办?大家堆在江宁府对岸看风景吗?那样赵佶还不得杀了他。 这支军队必须动起来。动起来,总算是给朝廷一个交代,我们没在江边钓鱼。 折可存听了这话,不由得点点头。 这也算不是办法的办法。张过一下拿了整个长江,他的人马必然分散。言传天师军有十万大军,但是折可存知道这纯属扯淡。 有十万人,龙虎山怎么养的活。这就和朝廷一样,一个敢吹出十个来。 折可存估计天师军最多不过两万人。就是以两万人来预估,这么长的一段长江水道,拉成线,每一个城池也不会多过三千人。 自己的人马有三千,韩世忠的人马号称五万,实打实也有一万,这么多人如果能攻其一点,完全能成功,何况这还没算进来近卫团。 只是到底从哪里过江呢?折可存完全不知道长江哪里狭窄哪里平缓。不知地里,根本没法打仗。 这时候折可存又想起秦牧的无人机了。没有无人机绘制地图,折可存根本不会出兵。现在他严重的依赖后世高科技。 折可存望了望秦牧,秦牧也点点头,说道:“韩将军这个办法很不错。只是行路艰难,不知道我们要运动到哪个地方才能过江。如果离开水路过远,我怕是军粮成问题。” 本时空道路完全不能和后世相比,离开水路,可以说就很难有大规模的运输了。 现在他们就在大运河边上,粮食器械的转运都方便,一旦离开大运河,极容易断粮。 韩世忠也不由得地点点头,这道理他也明白,刚才只是不得不那么说,其实他也不看好长途的转战。大家坐船过来还多少有点体力,若是一路走着行军,怕不是三个月之后全得累死。 “那依秦知监的意思呢?”韩世忠见识过了近卫团,已经把秦牧看作了一个可观的战力,不再当他是个小小的知监了。 至于他欠自己那么多钱,回头再说,现在不提钱,提钱伤感情。 “要我说,那就先吃饭。这顿我请,韩将军请务必赏光。” 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候,近卫团的各排炊事班已经开始埋锅造饭。 不长时间,桌子上摆满了大碗的肉和菜。 煤油灯挂起,帐篷里泛起黄晕一片。 这让折可存极不适应。他早就习惯了灯光,而且近卫团是有灯的,他们带着各种电器。不过秦牧显然不愿意在韩世忠面前暴露过多,所以折可存也只能无可奈何。 煤油灯就煤油灯吧,总比黑灯瞎火强。 不过有肉无酒,这让折可存有点不甘心。可是现在正在打仗,绝不能喝酒,这点纪律折可存还是很清楚的。 虽然折可存有诸多不满,但是韩世忠太满意了。 近卫团的一切都让他完全意想不到。 不说这个帐篷,这套方便的桌椅,就是眼前盛菜的碗他都没见过——全是不锈钢的。 这么薄的钢片,这么圆滑的形状,秦知监是怎么做出来的?韩世忠真是想不到。 他知道瓷器是有转磨,能做的圆滑,但是钢铁怎么转呢?历来钢铁不都是用锤子敲打吗。 可是哪个工匠有如此手艺,能把钢板打造得如此光滑,这比盔甲都强了。 要知道大宋最好的工匠全在汴梁的军器所,他们也没这个手艺! 韩世忠带着满肚子疑惑吃完了这顿饭。还别说,就连饭菜也让韩世忠诧异不已。 和近卫团的伙食比起来,自己军中吃的那就是狗屎啊! 这让韩世忠越发的看不透秦牧了。 这个知监,和他的近卫团,到底是一群什么货色呢? ------------ 第三百七十章 天师军的计划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吕洞宾手中拿着一个长幡,上面画着一个葫芦,正站在江宁府的城墙之上,遥望长江对岸。 古人云“悬壶济世”,就是说的郎中。郎中行医经常拄着一根棍子,棍子上悬挂着一只葫芦。 张天师给吕洞宾编制的身世就是治病救人的神医,所以吕洞宾平时就做郎中的打扮。本来他应该拿一根棍子挑着一个葫芦,但是铁拐李已经是这样的造型了,为了避免重复,防止被百姓认错,他就画了一个葫芦挑着——意味着葫芦里面装的都是仙丹。 刚才他诗兴大发,随口吟诵出白乐天的名句。如今正在春夏之交,万物生长,正是诗中所描述的景色。 而且这几句暗扣了当前形势。大宋已经如逝去的繁花,正在凋零,而真正的春天,不知不觉转入了正一道手心里。 正一道起兵于龙虎山,短短两个多月时间,竟然拿下了长年南岸所有城池,几乎已经可以和宋国分庭抗礼了。这样的结果即使连张天师都没想到,更别说他麾下的八仙了。 根据情报所得,吕洞宾清楚,宋国已经远没有征方腊时候的能力了。如今西军大部未动,禁军也只能出动一万多人,对外号称五万,再加上三千折家军,这就是赵佶能出动的全部人马。 现如今这一万多人齐齐聚集在大江对岸,和江宁府隔江相望。 只要击破这一路宋军,天师军就彻底地掌握了战略优势。 宋国外有西夏金国牵制,内有府州乱局,失去这一路人马,赵佶几乎就没有兵马可用了。到时候天师军“退”可守住长江一线,和宋国划江而治;“进”可沿长江进入大运河,一路北上。 进退自如,皆在于我。 这样的局面,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所以八仙将齐齐聚集在江宁府,他们都想在这决定性的一战中立下功劳。 这一战可以说是天师军立国之战,每个人都不想缺席。 如今江宁府聚集了五千人马,已经是天师军的半数了。虽然人数上还不及宋国军队,但是八仙将没人惧怕。相反的,他们一个个信心十足。大宋禁军什么水平,他们心里都非常清楚——那就是拿着武器的农民。 乌合之众,不足挂齿。 在八仙将心中,唯一可以担心的是折家军。 折家军这些年来,西抗西夏,东打方腊,战斗力摆在那里,任谁都不能小觑。 但是八仙将还是很有底气。因为折家军是西北军,他们善于骑马却几乎不会操船。水上作战,天底下又有谁是天师军的对手? 这一场大战,可以说稳操胜券。 “白乐天这首诗,真是深得我心。”铁拐李拄着拐站立在吕洞宾身边,抬手指着对岸说道:“纯阳子,当今天下的局势,可以说成败在此一举。如今我天师军在江宁府已经歇息三日,正是兵强马壮之时。而宋军劳师远袭,今日敌人方到对岸,正是人困马乏之际。我的意见是,晚动手不如早动手。今夜月大如盘,四野清澈,正适合行动。” “凝阳兄弟,”吕洞宾点头说道:“这也正是我的想法。只不过今夜如此明亮,我们要过江怕是有点难处。我们看得到敌人,敌人也看得到我们。到时候敌人有了防备却不好办。” “纯阳子,这就是你不知地里了。春夏之交,正是阴阳翻转之际,此时大江上极容易起雾。别看现在月色如洗,但是我敢保证,三更时分一定会起浓雾。” “当真?” “果然!” “那好,有凝阳兄这句话,我这就整备手下人马,准备三更出发。只是这次进攻,我们准备怎么打?” “纯阳子,以你的高才岂能没有计策。” “哈哈,凝阳兄过奖。某家是有一些想法,但是我知道凝阳兄肯定也早有了计策,不若我俩各自说出来看看,是否英雄所见略同。” “好,那某家先说了。”铁拐李沉吟片刻,说道:“红彤一大蓬,见风就逞凶,无嘴吃天下,怕雨不怕风。” “某家也有几句。”吕洞宾随即说道:“小时针眼大,大处漫山坡,能过千山岭,唯独惧小河。” “两位高论!”其余六仙齐声道:“却是一个‘火’字”。 “火攻!”铁拐李点头道:“欲破宋军,宜用火攻。如今春去夏来,正是西北风去,东南风起的时候。我天师军占据上风,只要在宋军营盘中放一把火,定能烧的宋军崩溃。到时候天师军逐火追杀,当一战定乾坤!”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吕洞宾又吟诗一首,然后说道:“杜牧之此诗,也应了今晚之景。宋军折戟沉沙,东风自与我便。只可惜啊,听说折家的两位美女已经嫁人了,否则这二折当可抓来送与真人。” “哈哈哈!”八仙齐声大笑。 “众位道友,今夜一战,事关国运,大家务必尽力。”如今张过不在江宁府,这里最大的头目是铁拐李,所以他下了命令:“今夜三更,我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看谁能拿下韩世忠的狗头。” “遵命!” 一阵东南风吹过,吕洞宾药幡上的四个大字随风招展:济世救人! 江对岸,依然黑压压一片。 不过秦牧这时候可没有睡觉,他正召集所有高级军官在开会。 他的帐篷里面,灯火通明,投影仪,电脑,临时制作的沙盘,摆的满满当当的。秦牧身边聚集着石遗,刘云飞,邓诚,邱晨等近卫团高级军官。 他们一个个军容笔挺,灯光下泛起一股铁青的颜色,若是被黄金沙看到这一幕,他一定会惊掉下巴:“二代,你这是在大宋?这明明是二战德军党卫队开会啊。” 当然,如果黄金沙真的能来这里,他也不会说这样的话,因为与会的除了近卫团人马,还有折可存和梁志。 这俩人还穿着大宋的军服,所以让画面极端的诡异。 不知道是这俩古人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是秦牧带着一群兄弟群穿到千年前的大宋。 梁志也觉得有点尴尬。他发现自己和这个团体有点格格不入。 自己这一身大宋的军服,和近卫团的军服比起来,怎么看怎么像上古遗物。比起近卫团的军人,自己就好像是山林里的猴子——都没开化。 刘云飞坐在他的身边,见状拿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递了过去。 他和梁志在折家军时候就是老朋友,然后俩人又一路杀奔西域,来回转战万里,更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刘云飞知道梁志的尴尬。他和折可存不同。折可存虽然也是一身大宋军服,但是这个人从内到外已经完全地近卫团化了,更加上他是团长的小舅子,所以没有半点不适应。 梁志可没这个身份,这里等于就他一个外人,他要是不别扭才奇怪呢。 接过刘云飞的烟,梁志感激地点点头。他点着抽了一口,缭绕的烟雾掩盖了自己的尴尬。他暗暗发誓,这场仗打完之后,自己一定要和折将军谈一谈,看看折将军放不放自己加入近卫团。再不能混日子了。 要加入近卫团,就要听秦少爷的命令,梁志非常明白这点。所以他很快地冷静下来,专心听秦牧讲话。 “战争是什么?”情况危急,时间紧张,秦牧没时间启发大家思考了,所以他就一个人开始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现在我不展开说。简单说,我们不是为了打仗而打仗,我们不是为了杀人而打仗。每一场战争,我们都要清楚自己要达到什么目的。谁能告诉我眼前这场战争的目的是什么?” “杀光天师军。”邱晨立刻开口了。那一日他在利国监一枪没打中李凝阳,这让邱晨异常愤怒。他还是第一次失手。两颗子弹没要了敌人的性命,这在特战大队来说简直是太丢人了。何况他还是大队长。这更加丢人。 为了自己的面子,也要杀光这群不知死的鬼。 邱晨说完话,发现没有一个人响应自己,这让他不由得气焰矮了半截。 怎么,自己说错话了?他连忙望向秦牧身边的方好音。方好音作为医疗队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作为书记员做会议记录。 邱晨曾经是方腊的禁军,他的任务就是保护方好音,也就是以前的圣女。他现在心里有点虚,所以不由自主地望向方好音,试图在圣女那里得到点底气。 方好音抬头望了望邱晨,微微点点头。 邱晨顿时如释重负,看来即便自己说错了也没多大事。有圣女打包票呢。 石遗等人全不说话,这让折可存忍不住了。 “妹夫,你就有什么都说出来吧,都这时候了,别再讨论来讨论去了。我们都听你的。” 秦牧想了想,觉得折可存说的对,现在就别让大家发挥了:“好,那我说说。” 他首先对着邱晨点点头,安抚一下年轻人的不安,然后说道:“邱队长说的有一定道理,我们早晚要清除一切反动势力。不过这件事,是一个长远的计划,就目前来说,眼下这场战争不能以杀光天师军为目标。” 石遗等人都没出声,只是认真听团长讲话。他们都知道邱晨说的肯定是胡闹。 “政治,也就是争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切争执都可以归根到利益两字上。我们近卫团,我们新世界集团,绝不会罔顾事实,讳言利益。我们就是要为利益而争。现在打天师军,也是为了我们自己利益。” 秦牧紧扣着利益两个字开始讲述:“我们最大的利益是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所缺的是一个宽松稳定的外部环境。之前的情况大家都了解,赵佶对折家已经起了疑心,目前太监李彦在府州正找折家的麻烦,如果没有天师道,现在韩家军就不是和我们站在一边,而是站在对立面上了。所以我说,天师道的存在,目前在大方向上对我们有利。” 这一席话听得所有人都十分惊讶。怎么天师道还成了我们的盟友,那我们怎么打? 不过秦牧接下来就解开了众人的疑惑。 “朋友和敌人,不是恒久不变的。现在是我们的朋友,未必以后是我们的朋友,现在是我们的敌人,也未必永远是我们的敌人。而且就算是天师道的存在暂时对我们有利,我也没说他们是我们的朋友。连盟友都算不上。天师道只是一枚棋子,现在他存在,就能牵制朝廷的力量,可以给我们一个安心发展的空间和时间。” 这下大家才明白过来秦牧的意思。 “可是棋子归棋子,摆放对了位置,才对我们有利。如今天师道打下了长江一线,占据了江宁府。如果我们不插手,那么天师道沿江而下,进入运河,那样整个江南一地就全归了天师道。如此一来,天下粮仓就没了。我们的微山湖中心,现在的粮食供应全靠折家在汴梁的采买。如果江南没了,汴梁也就没粮食了。这样不管汴梁人有没有吃的,首先受影响的是微山湖,是我们。” 说到这里,秦牧指了指地图:“江宁,绝不能让天师军占据。我们这次战争的目标,是把天师军赶出江宁,让他们无力进军江南,只能窝在长江中游一线。这样他们又不会切断江南的粮食供应,又能让赵佶辗转难安,时刻想着怎么对付天师军。” 说到这里,大家全明白了。 “我们要赶走天师军,拿下江宁府。但是我们拿下可不是占据。这个城市要交给韩世忠。如此一来,赵佶唯一能机动的军队就会被牵制在这里,我们的微山湖,青州,还有青岛,才能毫无顾忌地发展。同时西北的局面也将得到大大缓解,因为赵佶还要借用折家的力量。” 一席话彻底地给众人扫清了迷雾,指明了方向。 在秦牧讲话之前,包括石遗和刘云飞等人都不清楚这一仗要怎么打,打到什么程度。这样连战前预案都没法做。 可是团长这样深入浅出的一番讲解,每个人都有拨云见日的感觉。 现在问题就简单了,只要想办法拿下江宁,别的就不用管了。赵佶自然会安排韩世忠守江宁,他肯定不会把江宁交给折家军。 岂不知这正落入团长的算计。 石遗等人真觉得秦牧是诸葛转世,要不怎么能有如此的神通。 大家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情报的掌握是一样的,但是团长就能在一样的情报中,看的远远高于所有人。 这真是位面之子呀。当然,他们是说不出这样话的,这话只能黄金沙来说。 石遗等人望着秦牧,顿时充满了无穷斗志。在团长的带领下,近卫团,新世界集团,必将获得整个世界。 正在秦牧准备和大家商讨接下来的战争计划时候,突然卫兵进来报告,江面起雾了,浓雾里面似乎有大船队从对面开过来。 怎么?天师军先动手了吗? ------------ 第三百七十一章 邱晨面临重大考验 浓雾中,几十条战船在悄无声息地向着长江北岸前进。他们偃旗息鼓,不点灯火,几乎和雾气融为一体。 若不是天师军有着超强的训练,换了大宋的禁军,这样行船肯定会撞到一起。 不过在天师军就不算什么了。张过立志当皇帝,他又有着辉煌的祖宗,是有身份有传承的贵族后裔,这点方腊远远比不了他。 天师军在经过的精心训练下,可说是当今天下一等一的强军,这种夜间行船属于小意思。 他们悄悄地接近着敌人。 韩世忠一点没有发现江面的异动。禁军可不是近卫团,他们可没有远超时代的装备。没有夜视仪,他们就在晚上就和盲人一样。 即使今晚有大月亮,可是月色透不过雾气,禁军的哨兵根本没发现敌人来袭。 直到天师军的战船冲出江心的雾气,禁军才发现了敌人。可是这时候已经晚了。 水上作战,其实最先比拼的是技术。要不怎么有百年海军一说。技术跟不上,只能被动挨打。 大宋的水军是这个时空技术含量最高的军种——除去近卫团这个怪物,他们就凭借水军,让如狼似虎如日中天的金兵不能越过长江半分,充分说明了大宋水军技术上的领先——因为他们的勇气比起金兵完全不值一提,要不也不会短短时间就被打破了汴梁。 天师军的水师在装备上就和大宋的水军一样,而勇气上更是远超宋军,这样一来,韩家军就受到了更沉重的打击。 那些战船刚穿出浓雾,船上的投石机就开始发威。大量的燃烧着火焰的石块从船上腾空而起,宛如漫天流星一般砸向韩家军的营地。 这种打击让宋军顿时陷入了混乱。现在是半夜三更,大部分人睡得正香,突然天上下起了火雨,很多人都没能从帐篷里面跑出来,就被烧死在其中。 火流星! 铁拐李站在船头望着对岸越来越大的火势,心中别提多快活了! 这个火攻之计虽然吕洞宾和自己一起想到,但是吕洞宾提出的具体执行方案却远远逊色于自己。 本时空不是没有火攻,但是放火却不能用投石机。投石机扔出去的是石头,那个不能烧。 放火需要火箭,在箭头上裹着沾满桐油的破布,然后射出去。但是在这个速度下,桐油很容易熄灭。所以真正的大火都是杀到敌人跟前用火把点的。 这样就达不到奇袭的效果。 而铁拐李的方法不同。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用煤油。 这不是他聪明绝顶,而是他亲身体验过。那日在利国监,他的五百人马大败,全是败在一把火上。他在火堆里闻到了煤油的味道。所以他今夜才能想出用投石机放火的绝妙主意。 江宁府内早有煤油灯和煤油的销售,天师军把煤油搜刮一空,然后在石头上包裹好浸透了煤油的麻布,点着后再用投石机抛射出去,就可以保证不灭,同时火势扩张迅速。 桐油是做不到这点的。 现在火势眼看蔓延的已经无法控制,铁拐李觉得连自己瘸腿都值得了——若是不瘸,还想不到这个计策。 以自己一条腿换天下,值得! 天师军这时候点燃了灯火,齐齐发喊,拼命地摇着船桨,战船如飞一般向着目标前进。 大宋的造船业极端发达。 “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此时的战船都有好几层,否则也不能称为楼船。 大型战舰能容纳两百多身着铁甲的兵丁,这一次八仙齐齐出动,足有四千人的兵力,五六十条战舰。他们要毕其功于一役,一举击垮对面的宋军。 眼见离对岸越来越近,已经进入了弓弩的射程。顿时船上万箭齐发,火流星中夹杂着夺人性命的弩箭,铺天盖地地砸向了韩世忠的营盘。 韩家军这时候早就炸了营。半夜三更突然营地处处起火,他们好容易跑出帐篷,又遇到天上噼里啪啦掉弩箭,可怜大部分兵丁连盔甲都没穿,就死在火里或者箭下。 韩世忠毕竟是大将,即使睡觉也比普通人警醒的多。他第一时间就清醒过来,然后摇晃醒了身边的梁红玉。 两人迅速彼此帮助穿好了盔甲,跑到营帐外。 这时候,满营都是火光,都是呐喊。而且天上嗖嗖的下箭雨。韩世忠一手扛着大盾,一手牵着梁红玉。 多年的战场经验告诉他,自己败了。眼前的局面就是神仙来了都帮不了他。 不过韩世忠征战多年绝不是浪得虚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跑吧! 他抢过一匹乱窜的战马,一把将梁红玉扔了上去,然后亲自持着盾牌断后,迅速地向北边逃窜——离江边越远越好。 秦牧站在山岗上静静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韩家军完了。 他们的营盘扎得太靠近江边,根本没法躲开敌人的投石机。 相反,折家军的营盘和近卫团的营盘一点都没被波及。甚至都没被天师军发现。 因为近卫团早就被秦牧彻底改造过,他们的一切行动都严格按照条例来。 本时空军械的最远射程,近卫团人人都明白。他们自然会把营地扎在敌人的射程之外,而且尽量避开敌人的视线。 实际上他们的营地扎在了一个土坡后面,这里不但离战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甚至因为有土坡阻隔,天师军都没有发现折家军和近卫团。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有利条件。现在近卫团和折家军都已经整装待发,只要秦牧一声令下,他们就要投入战场。 这时候每个人都望向秦牧,就等着秦牧下令了。 石遗等人刚听到团长的战略分析,明白他们的目标是把天师军从江宁府赶走。可是要实现这个目标,他们需要有船过江,否则怎么打敌人? 这是个天大的难题,当时谁也想不到办法,可是现在突然敌人冲到了眼前。这样简直是天上掉馅饼。都不用过江,就在自己地头开战,这就占尽了便宜。 所以他们都在等秦牧下令,马上投入厮杀。 可是秦牧双眉紧锁,牢牢地盯着战场,一直就没有下这个命令。 秦牧不是不知道现在局势对自己有利,只要折家军和近卫团一出击,一定能给天师军造成致命打击。 但是这样有两点是自己不想要的。第一是敌人建制完整,尤其是有几十条战船。这些战船在不停地丢着石头,一旦自己的队伍投入战场,这些石块肯定会给战士们造成伤亡。这是秦牧绝对要避免的。 不是说近卫团的战士就不能死,而是近卫团的战士不能死的毫无意义。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精心教育出来的,都是这个时空宝贵的财富,不能白白折损在这里。 再一个原因也很重要。如果秦牧不顾伤亡地把天师道全歼在这里,那么天师道的主力就大大受到了损失,他们就不能按照自己的设想给赵佶带来麻烦了。 不能这样打,可是又不能不打。再过一会,战火肯定会烧到这里,到时候不打也得打了。 终于,秦牧做出了决定。 “邱队长。” “到!”邱晨立刻出列,来到秦牧眼前。 这时候的邱晨,似乎全身都冒着火一般。马上就要打仗了,团长首先点了自己的名!果然特战大队才是近卫团的真正先锋。 “我命令,特战大队拿下那条大船。”秦牧指着岸边最靠近自己的那条战船说道:“我要这条船完整的落入我们手里,同时不能惊动敌人。行动吧,我会给你们提供远程支援。” “保证完成任务。”邱晨听明白任务,立刻点齐了队员,趁着夜色开始行动。 “丫头,”秦牧转身对余里衍说道:“你负责火力支援,那条船上露头的,报警的,都第一时间干掉。” “姐夫,你瞧好吧!”余里衍答应一声,立刻离开大队,去寻找了一处制高点,建设好射击阵位,把******架了起来。 “邓连长。” “到!。” “目标,天师军阵线,听我命令。” “是。” 邓诚立刻回到自己部队,命令炮队放列。炮连的战士马上展开行动,迅速地组装火炮,建设阵地。 “石营长,刘连长。” “到!” “我的计划是,夺下那条船,你们安排一百战士,我们趁乱混上那条船。然后听我命令。要尽量找会操船的战士。” “是!” 石遗和刘云飞立刻分头回了各自的连队执行命令。 折可存和梁志等了一会,见秦牧再没下命令了,不由得有点奇怪。 “妹夫,我的人呢?不动吗?” “现在还不用动。”秦牧举起望远镜,冷静地望着前方,“现在的阵线,折家军已经护住了炮队,如果敌人杀过来自然就打,如果接下来能按我的设想执行下去,那么折家军要找会操船的兵丁出来,我会给你们留一些船的。” 折可存听了这话,不由得和梁志面面相觑。 难道说,这场仗不用我们的人吗? 不过这时候谁也不能违抗秦牧的命令,连折可存都不可能有反对意见,梁志更不敢有了。 虽然他一脑袋雾水,但是还是兴趣盎然地拿起望远镜,向着河边看。 邱晨的特战大队经过秦牧严格的训练,又不断地有过一些实战,如今他们个顶个的都好像神兵神将一般。 顺着树木的阴影,借助地面的起伏,他们悄无声息地摸到了河边。 天师军的这一仗打的异常顺利,出其不意,大获成功。宋军根本就没组织起来半点抵抗,每个人都拼命向后面逃。 这让天师军更加的嚣张,他们只留下了很少的人手看守船只,大部分人都尾随着溃败的敌人杀了过去。 直到邱晨等人潜行到那条大船的阴影里,船上的人还没有半点发现。 眼前是一条跳板,一头在岸上,一头在船上,只要过了这条跳板,特战大队就能上船了。 邱晨相信,只要自己和队员一上船,这条船就归团长了。船上的人,绝对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可是要上船就要过跳板,这段路是没法藏的,势必要暴露在敌人的眼皮底下。 如果从水里过去,从船身上通过钩索爬上去,这样就太浪费时间。邱晨知道现在的局势多紧张。团长既然要自己夺这条船,那么一定是越快越好。 这时候,耳机里传来了秦牧的声音。 “邱队长,准备冲。” 邱晨精神一振,知道机会来了。 他似乎听到遥遥的有一声轻响,紧接着,大船桅杆上那个天师军放哨的士兵突然就倒栽葱地摔进了江里。 这是公主出手了。 邱晨立刻一挥手,队员马上如灵猫一般依次跟在队长的身后,冲上了跳板。 这时候船上的天师军似乎有人发现了一些异动,他们正要看个究竟,却被远处飞来的子弹一下子撕扯得粉碎——***的威力不是人类能扛得住的。 余里衍弹无虚发,这条船所有的哨兵只要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全被她一枪打碎了。 邱晨的特战大队已经冲上了战船。 这时候特战大队的强悍立刻就显露了出来。为了防止暴露,他们都没用枪械,只是用弓弩和匕首。但是就凭借冷兵器,他们一路从船头杀到船尾,根本没任何人能抵挡。 最终不过短短的五分钟时间,特战大队一枪不发,就已经拿下了这条船——船上再也没有半个天师军的人了。 “邓连长!”秦牧再次通过步话机发出命令。 “到!” “炮击开始,驱散敌军阵列。” “是!” 迫击炮立刻开始发射。 虽然这一仗打的仓促,但是近卫团的先头部队已经提前绘制好了这一带的地图,现在即使在夜里,可是对炮连来说和白天没有区别。 按照坐标,确定射击诸元,一通炮弹呼啸着飞向了天师军。 爆炸,火焰,从天而降的打击顿时打蒙了天师军。 没等他们搞明白敌人在哪里,第二轮炮火又盖了过来。 本时空的军队根本没有防炮经验。他们见都没见过火炮,又如何能防。 天师军只看着身边的袍泽被炸飞,炸烂,炸死,可是他们的确不知道死亡从何而来。 炮击连绵不断,第三轮炮弹下来时候,天师军终于崩溃了。 他们放弃了追杀宋军,一个个忙不迭地向江边逃窜——那里是他们的退路!有船! 八仙将这时候简直变成了八小鬼。他们也搞不明白打击来自哪里。怎么自己的人接二连三地飞了起来,落下来就是一具死尸。这巨大的声响,火光,这无与伦比的威力,八仙将从来没见识过。 他们纵然再英武,可是面对超时空的奇迹,人类的本能促使他们的第一选择也只能是逃命。 这下天师军彻底败了下来。每个人都拼命地逃向河边,拼命地向船上跑。 “邱晨,让船靠过来。”秦牧再次发出了命令。 那条被邱晨拿下的船本来就在船队的最外围,现在趁着混乱,船只悄悄地移动,竟然谁也没发现。 有一两个向这条船跑过来的天师军,全被余里衍用***给打成渣了。 “邓连长,延伸射击,留下几条船。”秦牧给邓诚下了一个比较难执行的命令。 留下几条船?怎么留? 若是换了旁人,或许无法执行秦牧的命令。但是邓诚属于心眼非常多的人,他通过秦牧的一条条命令,逐渐猜出了团长的计划。 那就打。邓诚调整炮口,把离自己最近的几条船打出了一个包围圈,所有向这几条船跑过来的人全被炸死了。 “石营长,刘连长。” “到!” “跟我出发。” 趁着混乱,秦牧带领一百近卫团战士上了船。 一上船,他马上发出命令。 “开船,追着最前面那一条。我们不做第一,但是一定要做第二。” 近卫团训练有素,根据秦牧的命令,挑选出来的一百人中有能操船的好手,而且石遗本身就是江南水军出身,摆弄起船只来就好像刘云飞骑马一样自如。 战船在石遗的控制下,不声不响地来到带头逃跑的天师军战船后面。 正是第二名。又不越过第一,又不让后面的船超过自己。 这让秦牧也不得不佩服——自己手下还真多能人。换了自己,开车还凑合,开船绝对没这本事。 江宁留守的天师军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隔着长江这么宽,他们只能看到对面火光一片。 一开始他们以为天师军胜了,还狂呼乱叫,可是随着战船的出现,他们发现似乎情况不是和自己想的一样。 难道败了? 要不怎么船上的兄弟都一个个满脸恐惧,不带一点笑容呢? 不过这时候不能说那么多,他们连忙打开了水门,放船只进来。 本时空水路发达,大城市都是临水而建,主要的运输方式就是靠船。所以每个城市都有水门。 水门巨大,可以让两只船并排通过。 秦牧的船紧跟在第一条船后面。这是全部计划中最最关键的一刻了。 “邱队长。” “到!” “我命令你立刻潜水到前面那条船的尾部,跟那条船一起进入水门。等那条船一进水门,你要控制住水闸,一定不能让水闸落下!” 这是秦牧最担心的一个环节。 船可以混用,但是人不会混。这么短时间无法换成天师军的军装,再说即使换了,也很容易被守卫水门的敌人发现。 如果敌人发现这条船上的人不是自己人,他们肯定会放下水闸。 那个水闸有好几千斤,一旦放下来,就会彻底堵死进城的水路。 到了那个时候,自己这一条船正在门洞里面,这下就会陷入天师军的重围。即使近卫团一身划时代的武器,也最终会落得全军覆没——敌人只要拍碎了这条船就行。 大宋的战舰都有拍杆。就是杠杆似的大棍子,高高举起,重重落下。这是水战的主要作战方式。 自己一条船,敌人几十条,这哪里扛得住。 不过这种焦虑秦牧不会表现出来。他只是一如既往的冷静的下着命令。 但是到了这时候,谁还能不明白眼前的局势。如果我们过不去这个水门,很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我们就算都死了也不要紧,关键是团长还在船上。如果船没了,团长也就没了。 近卫团没有谁都行,但是不能没有团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光都看向了邱晨。 邱晨比任何人都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 那个水门的大闸是在门洞里面,外面根本看不到机关。自己只有偷偷挂在前面敌人的船只尾巴上,藏在阴影里面过了门洞,才能看到水闸的机关和操作水闸的敌人。 自己要第一时间把水闸附近的敌人杀光,而且还不能打中水闸的机关,否则水闸万一掉下来那就什么都完了。 这让邱晨顿时起了一身冷汗。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近卫团的前程会突然落在他一个人的肩膀上。 这让年轻的大队长突然感觉到双腿重逾千斤,他都几乎迈不动步子了。 方好音看到眼前的一切,从挎包里面掏出了一小瓶酒。这让秦牧一阵惊讶——他真不知道女人的挎包里面都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这时候还带着酒呢。 方好音走到邱晨面前,把酒递了过去:“邱晨,喝一口,暖身子,这时候水太凉,容易让手脚僵硬。” 邱晨下意识地接了过来,喝了一口。 一口酒下肚,邱晨仿佛感觉到一股烈火从全身各处喷涌出来。他的双手双脚再次恢复了力量,而且犹胜从前。 为了团长和圣女,为了近卫团,为了美丽新世界,出发! 邱晨找出一个塑料袋,套好了枪支,向着秦牧**地敬了一个军礼,然后走到船头,翻身滑入江水中。 水门好像一张恶鬼的大嘴,逐渐出现在秦牧眼前。 (作者的话:因为很多原因,导致一些名词总是无法用正常的文字。比如筒子们,这个谐音大家都知道。这不是我的打字错误,是刻意的。) ------------ 第三百七十二章 拿下江宁府 冰冷的江水刺痛着邱晨的全身,不过这时候他似乎已经失去了对寒冷的感觉。 这一刻,邱晨只牢牢地抓住敌人的船尾,整个人完全潜入水中,任谁也发现不了这条船的后面还藏着一个人。 逃兵急于进城。只有高大的城墙才能给他们崩溃的心里一丝安全感。这时候根本就没有人注意船尾。 后面能有什么呢?全是逃回来的船只,一条接着一条。他们这条船必须尽快地通过水门,给后面的船让路。 守门的兵丁没有参加战斗,他们也没经历过那些恐怖的打击,所以一个个还能安心于自己的岗位。 在看清楚船上是自己人之后,他们放了这条船进来。 天师军是现在少有的强军,强军首先强在军纪。如果不是出征的那些人遇到远超时空的打击,他们也不会如此崩溃。 现在留守的人没有经受打击,所以他们依然能严格纪律,仔细地检查船只,绝不能放奸细进来。 水门上有一百人的队伍,他们负责这段城墙的守卫。其中有俩人专门的看管水闸。 水闸重逾千斤,提起来困难,但是放下去非常简单——只要一刀砍断绳索就可以。 这活任何一个人都能干。天师军特意放了两个人看守水闸,可见其对水门的重视程度。 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邱晨仰躺在水中,没有人能够发现他。但是借助城头的火光,他能清楚看到上面的一切。 那两个看守水闸的天师军,是邱晨必须射杀的目标。 若是在平地上开枪,邱晨有百分百的把握能让这俩人呼吸之间就毙命。但是现在不是平地,而是在起伏不断的水里。 他以前练成的射击技能,在水中根本就找不到熟悉的感觉。 关键是这一刻不是旁的时刻,这一刻,这一枪,可以说是关系到团长的性命,如果自己打不中敌人,被敌人放下了水闸,那么这个世界对邱晨来说就结束了。 没有了团长,也就没有了近卫团,没有了美丽的新世界。邱晨也绝不会再活下去。 可是正因为他绝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邱晨更是要打起十万分小心,必须一击毙命——而且是俩人。 水在晃,船也在晃,这让邱晨根本找不到稳定的依托。 眼见着团长的船已经钻进了水门,这时候再也不能犹豫了。 邱晨一咬牙,松开手离开了战船,潜游到了岸边,抓住了水门的城墙。这下他心里顿时平静了下来。 只要有一点稳定的依托,邱晨绝不会失手。 眼见着团长的船已经靠了过来,再过一会就要露头被敌人发现。这时候只要敌人砍断水闸的绳索,那个几千斤的大铁闸就会直直的落下。这样船长的船就会被劈成两半。 邱晨再也不能等了,他不顾一切地探出了半个身体,让自己上半身依靠在石头上,找准了依托,然后迅速出枪,连续两个三发点射,那俩看守水闸的士兵顿时胸前冒出一片血光,瘫倒在地。 水闸安全了。 可是这时候枪声吸引了敌人的目光,虽然他们不知道这个人在干吗,甚至他们都没注意到看守水闸的人死了,但是这么一个人泡在水里,显然不是自己人。 敌人,奸细! 顿时有人发出了警报,同时岸边城墙上的天师军纷纷张弓搭箭,眼见着一蓬箭雨就要把邱晨射成刺猬。这时候,秦牧的船上突然火力全开。 近卫团的战士们已经在船里早早地清除了射界,一个个都子弹上膛,就等邱晨的枪响。 邱晨的枪一响,不管有没有解除水闸的警报,这时候都必须开火了。。 其实他们争的只是这几秒钟。 划桨的战士这一刻几乎连腰都摇断了,他们全身力气都集中在两只手上,拼命地给船只加速。船只几乎跳出一样的向前窜。 在超越时空的打击下,那些岸上的敌军连一支箭都没射出来,就已经全部被扫倒在地。 邱晨顺势躲进了江水中,让城墙上射来的箭瞬间失去了目标。 秦牧这条船现在化身成一条四面八方喷着火舌的怪物,他们冲出水门,疯狂的开始扫射。 石遗向前面那条船扔出了几颗手**,船只瞬间就燃烧起来——前面安全了。 刘云飞同时向后面的船也扔进了几颗手**——后路也安全了。 两岸的敌兵已经全部被消灭,左右安全了。 这时候只剩下城墙上的敌人了。 附近城墙上的敌人有的还摸不着头脑,正走到墙边向城里观看,迎面而来的子弹立刻带走了他们的性命。 “丫头,打断水闸。” 随着秦牧的命令,余里衍一枪就把水闸的绳索打烂了。 几千斤的大铁门直直的砸下来,只把水门堵得严严实实,再也没有任何一条船能进来——除非变成虾米。 到了这一步,秦牧总算是能稍微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 他的心也一路提着。刚才这几千斤的大铁门如果砸下来,那就什么都完了。 现在就不同了。利和弊永远都在转化中。 刚才水闸是自己的敌人,现在水闸却变成了自己的朋友。 有这个水闸阻拦,天师军所有人马全进不来,只能在江面上游荡。 要不他们就冲岸攻城,但是近卫团怎么会怕他们攻城,来多少全得死。 这时候不用秦牧再下命令,石遗和刘云飞已经带着队伍冲了出去。现在不能再麻烦团长了,得让团长好好休息。接下来看我们的了。 近卫团一百多人顺着马道一路向上猛冲。 实际上这段激烈的交锋时间非常短,只有这附近城墙上的敌人多少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全被打死了。 近卫团冲到城头,没有遇到半点阻拦。但是他们不能停,城里还有大量的敌人。于是石遗和刘云飞兵分两路,向着两个方向一路杀了过去。 “嗣长,夺船开过来。”秦牧给折可存下了命令。 自己这点人还是太少了。这么大一个城池,靠一百人只能暂时争取一个落脚点,要彻底控制住江宁府,还要靠折家军。 折可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看到秦牧带人混入了天师军的船队,然后过不久,江宁府的城墙之上天师军的大旗全倒了,现在换上的是近卫团的军旗。 江宁府这就拿下了? 折可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不由得望了望身边的梁志。 梁志比他还糊涂。这时候梁志正长大了嘴巴用望远镜死命地看着对面的城头。 直到折可存踢了他一脚,梁志才听明白二公子的命令。 夺船! 梁志带着人马就冲杀了上去。 邓诚用炮兵给他圈住了七八条船。这些船没人上的来,都被炮火阻拦了。 他们想跑,可是也跑不掉,每一条船移动中都会遭到火炮的打击。 船头船尾,到处挨炸。船上的兵丁根本就不敢在船上停留,他们纷纷跳了江,或者上了岸,去找别的船逃命。 这样折家军就有了七八条战船,不过每一条都是破烂的——全挨过炸。 但是还好,都没沉,还能开。 折家军迅速地上了船,向着江对岸划过去。 这时候整个天师军已经彻底的混乱了。 八仙在各自的船上,也没有能彼此沟通的手段。前进后退的旗号锣鼓有,但是要讲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们根本做不到——没有步话机。 他们完全不知道江宁怎么就这么丢了。可是城墙上迎风招展的一面红旗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们,这座城池已经换了主人。 而且这时候水闸放下,水门也断了。他们进也不能进,退也不能退。 终于有人开始带头向上游逃走——那里还有他们的城池。 溃败不是进攻,即使精兵的溃败也很难有组织,何况他们今夜经历了如此的大喜大悲。 先是一帆风顺的烧了宋军的营地,然后追的宋军差点全军覆没。可是接下来大胜就变成了大败。 莫名其妙的天师军遭了雷劈,一轮一轮没完没了,这让他们不得不逃跑。 可是没成想回到半路,老家也没了。这究竟是谁干的?难道老天爷真的派了神仙下凡帮助宋军吗? 八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谁有这样的本事,只一瞬间就把江宁给夺了。 他们只能跑,向上游跑,那里还有自己的城池,还有张天师张真人在坐镇。 折家军开着烂船过来时候,江面上已经没有天师军的水军了。 秦牧让人接好了绳索,再把水闸拉起来,放折家军进来。 这时候秦牧不由得表扬了一句余里衍:“丫头,打得真准!” 幸亏余里衍枪法准确,这一枪打断了绳索却没打烂水闸,否则这个机关坏了,那个几千斤的水闸秦牧短时间也提不起来。 余里衍笑嘻嘻的趴到秦牧肩膀上,对着秦牧耳朵小声说:“姐夫,你也要打的和奴一样准噢!” 秦牧顿时无话可说了。这个公主永远是那么狂野大胆。敢说敢干。 这时候折可存进了城,他下了船,问明白秦牧的位置,立刻登上城墙来找秦牧。 秦牧正站在一顶画着红十字的帐篷外面——这是近卫团的战地医院。 城墙上宽度狭窄,不利于***作战,或者说在这个战场环境下,敌人的弓箭一样能给近卫团带来伤害。 总算是老天爷保佑,近卫团只是轻伤五个,都是箭伤,没射中要害。 方好音正在里面手术。有方仙女在,近卫团的伤员情绪都非常稳定。这种伤势放在从前或许会死人,但是在近卫团中完全不算什么。 伤员不但不伤心,相反他们还挺高兴的,因为医疗队的姑娘他们总算有正当的理由接触到了。 别看近卫团都是一群年轻小伙子,又是一身本事,一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出色男人,但是正因为他们是近卫团的战士,是本时空万里挑一的男人,所以能配上他们的女人不多。 大宋的女人,都不在他们考虑范围之内。那都和自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他们只能欣赏和自己同一类的女人。 这样选择面一下就小了。 医疗队,艺战团,几乎成了他们共同的选择。这样男多女少,狼多肉少,也让近卫团的女兵迅速地意识到自己的珍贵,一个个也拿腔拿调,轻易不肯给谁好脸色。 她们也有追求。比如吴思邈,她就一直想嫁给秦牧,所以根本看不上别的男人——即使是近卫团的战士也不够资格。 现在总算有正当的理由和小护士亲密接触了,这五个伤员反倒很被同志们羡慕。为什么受伤的不是自己呢,那样自己就能享受到小护士温柔的照顾了。 折可存来到秦牧身边,立刻问道:“妹夫,这就拿下了?” “还没有。”秦牧随手一划说道:“只能说这段城墙是我们的据点,这里是安全的。城里还有很多天师军的残余部队,近卫团人手不够,没办法彻底清除。你让梁志带人把他们清除干净。不用硬拼,如果他们开城逃走是最好的。” “好。”折可存立刻抄起对讲机,给梁志下了命令。 “然后怎么办?”折可存传完了命令,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无事可干。这真是好久也没有的感觉了。 怎么一场仗打下来,自己似乎没有存在感了呢?这让折可存觉得自己都有点陌生了。 “江宁这个城池,自古就富庶。天师军打下江宁,搜刮了大笔财物。这些东西,尽快运走。嗣长,这件事你来负责。” “好。”折可存感觉自己离军队似乎越来越远了。他想了想问道:“韩世忠那边呢?” 韩世忠被打跑了,也不知道他死了没有。如果不死,这江宁还得交给他,折可存知道秦牧不要这个城池。 “你先忙完钱财的事,然后再派人去找他。如果他没有死,那么他一来这里肯定就是要把这些钱抢走,到时候很麻烦。” “好。”折可存点头答应下来。他正要去做事,却被秦牧又拦住叮咛了一句。 “嗣长,百姓被抢的钱财,非是我不还给百姓,而是现在时间紧张,如果我们一个个地去还,那根本做不到。” 折可存大为诧异。他根本就没想到要把东西还给原主!为什么要还呢?也不是我抢的!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以后我们在打天下的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这样做。这次情况特殊,也就算了。”秦牧想了想又嘱咐了一句:“还有,折家军不能抢东西。这点你一定要约束好部下。” 折可存走了之后,邱晨说道:“团长,折家军怕是不能做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是啊,我也担心这个。”秦牧其实很担心折家军一贯的土匪作风,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能多说。 看到邱晨一脸兴奋的样子,秦牧突然意识到邱晨想说的根本不是折家军。 “邱晨,这次战役你是首功,回去评功的时候,方教授一定会给你在军史上记下这笔。” “谢谢团长,谢谢圣女,错了,是方教授。”邱晨一激动把方好音的称呼都弄错了。 他真的没在乎折家军讲不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他只在意自己是不是能军史留名。 邱晨知道,近卫团军史上第一功就是自己的,这个让他一直引以为傲。 现在自己又立下大功,这下自己的资历又厚重了一分。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就能超过老领导武永福了。 当然,这要在武连长没立大功的情况下。 想到这里,邱晨不由得望向了东北方向。 不知道武连长和他的三连,现在怎么样了。 ------------ 第三百七十三章 完颜彀英 韩世忠以比秦牧预想快得多的速度来到了江宁府。 作为身经百战的大将,韩世忠即使在逃跑时候都长着后眼。 天师军追着追着,不追了。 韩世忠立刻感觉到了战场形势的变化。 怎么,敌人不来了?发生了什么?他跑上一个高岗向来路望去,隐约地看到天师军人马被炸的人仰马翻。有巨大的声音和爆炸的烟花——大宋已经有烟花了,否则不会“东风夜放花千树”。 韩世忠大为诧异。这是谁干的?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折家军,而是秦牧。 秦牧那支民团奇怪的军服,莫名其妙的武器,都让韩世忠把眼前的一切和他们联系了起来。 莫非是他们做的不成?可是秦知监的人怎么没看到呢? 韩世忠即使想到了秦牧可能使用了**,但是他也想不到迫击炮。 本时空的火炮沉重无比,还射程近,威力小,连禁军都不用,更不用说别的军队了。 韩世忠想不到秦牧怎么能把**堆积在天师军的人马中,莫非他已经事先偷偷在那里埋好了**? 想到这,韩世忠立刻摇了摇头。如果秦知监能做到这点,那简直多智近乎妖了。 不能想,也不去想,赶紧回营救火。 天师军既然撤了,韩世忠马上就收拢溃兵回到营寨,一边救火一边抢救物资——粮食得救出来,否则吃什么。 忙到一半时候,韩世忠才想起来折家军和近卫团。 他连忙派人去打探消息,结果探子回来告诉他那两处营地都空了。 韩世忠吓了一跳。莫非这俩人跑了? 他立刻亲自来看,结果证实探子没有说谎。折家军和近卫团的营地空空如也,什么都没留下。 韩世忠立刻意识到一件事。 折家军和近卫团是有秩序的撤离的,这里明显没经历过战斗。这么说,他们应该是见势不妙就逃跑了。 韩世忠也没有望远镜,隔着大江他根本看不到江宁府城墙上已经换了军旗。 可恨! 韩世忠不由得破口大骂。这是什么西军,难怪刘家和种家都参他们,真是卖队友卖的干脆。 他准备天一亮就上奏折,狠狠地参折家一本。 就在这时候,梁红玉发现了异常。 现在已经接近天光,江上雾气散去,只见一条条的大船大部分向上游开去,还有一小部分去了对面江宁府。 “良臣,你看敌人可是分兵了?” 韩世忠顺着夫人的手指望去,果然看到天师军兵分两路。 这让韩世忠有点莫名其妙。为什么要分兵呢?难道一路要绕到上游再过江打自己? 可是看情况,似乎敌人真没这个必要。 但是韩世忠已经深深领教了天师军的威力,所以他不得不早做防备。 这样耽误了两天,他才发现天师军没有来打他,而江宁府也被折家军夺下了。 韩世忠这才连忙找了一些船,带了几个人来到江宁府。 可是进了城,面对折可存的时候,韩世忠突然又无话可说了。 他能指责折家吗?完全没理由,人家不但没跑,还把敌人打败了,把江宁夺回来了。 不但无过,反倒有功!大功! 江宁在手,就挡住了天师军前进的路线,这是关键性的一战。 这一战的功臣,是折家,是折可存。 韩世忠心里暗叫侥幸。幸亏听了夫人建议,要他等等看,所以那封弹劾折家的奏折还没写,否则自己可就彻底的丢脸了。 折可存根本不介意韩世忠的想法,你爱怎么想怎么想,我这还一堆事呢。 搜刮来的钱财尽数装上了船,正在源源不断的运去微山湖。 这时候听到韩世忠问起秦牧,折可存随口回道:“妹夫回利国监了。” 什么?这就走了?韩世忠大感遗憾。他还想见见秦牧,问问秦牧那晚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相信这一切都是秦牧搞的鬼,折可存绝没有这个本事。 韩世忠盘算着什么时候去一次利国监,找秦牧好好聊聊,可是他想不到秦牧根本就不在利国监,而是早回了吴家庄。 秦牧没时间浪费,所以大事交代完之后,马上让折美凤开飞机来接他。 现在各个据点都在拼命地建设,秦牧恨不得化身千万,哪能在江宁府停留。 他飞过利国监,飞过微山湖,降落在吴家庄。 余里衍把新的造纸厂交给了姜月奴,姜月奴马上给起了新名字。 文化造纸厂。直属于教育部。 吴家庄早就有造纸厂,不过一直是造烟纸。这一次秦牧请江厂长给自己重新设计了一个全新造纸厂。 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能自己造的自己造,自己不能造的再从后世采购。 柜子只运一些不能本时空生产的器件,而大量的器件都在微山湖中心生产,这样一来,文化造纸厂的规模就远远超过了旧有的厂子。 这个全新的厂子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姜月奴特意请回来了吴小妹帮忙调试,保证新厂子的顺利运转。 现在文化造纸厂能生产各种纸张——当然是后世的纸张,不是本时空的宣纸。 目前主要的产品是卫生纸。各种不同规格的卫生纸源源不断地被生产出来,到秦牧回来时候,卫生纸已经在汴梁上市一段时间了。 卫生纸的出现立刻就引起了汴梁新一轮抢购狂潮。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张纸,但是它彻底地改变了生活!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可是有输入就得有输出。输出之后的善后是个大问题。 中国历史几千年,关于如厕的处理实际到元朝都没多大变化。至于明清有没有用纸来如厕,作者也不知道。 再古的人用树叶,用石块。 到大宋了,进化了,用厕筹。但是这东西和石块树叶其实区别也不是很大。 直到文化造纸厂出产的卫生纸上市,整个大宋的卫生条件才有了本质的变化。 而这小小的卫生纸价格还很低,低到每个家庭都用得起。 这必然就引起抢购的狂潮,以至于所有售卖卫生纸的铺子全不得不限号限购。 卫生纸,也是纸。这东西的出现不只是引起了百姓的抢购,同时还给汴梁带来了一股争辩。 纸是文房四宝之一,它从一方面来说,代表了文人士大夫的体面。现在卫生纸被用来如厕,这是不是有辱斯文呢? 可是百姓不管这些,这么便宜好用的东西,我哪管你斯文不斯文。 不只百姓不管这些,其实世家权贵更不管。你要斯文是你的是,我先要享受享受。 就算是士大夫自己也不耽误一边骂一边用。 不过现在他们骂的不是秦牧,而是韩侂文。 你个败类,搞出这种有辱斯文的东西。简直是文人之耻。 韩侂文才不管这些,他现在春风得意。幸亏自己当时想敲诈辽国公主,这才引来此番奇遇。否则自己哪有这条发财的路子。 别看卫生纸价格低,但是销量实在太高了。这就好像任员外的火柴,家家都需要,月月都得买。 消耗品,这真是赚钱呀! 他非常佩服自己当日听了秦牧的话,咬牙拆兑了几个铺头。现在这生意算是在汴梁城内铺开了。 韩侂文好一阵子没见过秦牧了,他这阵子一边卖纸,一边把四方馆的各种情况源源不断的汇报给林管家。 今天突然林管家来请他,说是秦少爷要见他,韩侂文立刻收拾一番,马上来到了折府。 “秦少爷,好久不见。” “韩兄,最近可好。” “好得不能再好了,那个卫生纸真是最好不过的商品。秦少爷,你再给我仨月时间,我还能再盘下几个铺头。到时候摊子可以铺的更开。” “嗯,这件事可以办。不过我今天请你来不是说这个。”秦牧沉吟一阵,说道:“两件事,第一,我要在铺子里面卖书。第二,你给我讲讲金国四太子到底怎么回事。” “卖书?什么书?”韩侂文有点不理解。 咱们这个店虽然以前是书坊,有经史子集和文房四宝出售,可是现在韩侂文早把那些东西叫伙计都撤了——占地方浪费。 现在铺子就一样商品——卫生纸。各种大小规格不一的卫生纸。咱不卖别的。别的哪有卫生纸赚钱。 现在秦牧突然说要卖书,韩侂文一时有点不能接受——那能赚几个钱。 “这本书我带来了。”秦牧掏出一本书放在桌面上,然后对韩侂文说道:“就这本书,不过先不忙看这书,你先给我讲讲金国四太子。” 韩侂文扫了一眼书名,发现是一本自己没看过的书,《西游记》。 这是什么? 韩侂文看过《史记》,看过《太平广记》,但是《西游记》他听都没听到过。 这书能赚钱? 不过秦牧不说,韩侂文也不敢问。他就一边好奇地望着书皮,一边把金国四太子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秦牧知道。 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来到京城,自然是住在四方馆里面。 这次来,他不但要和赵佶商量买卖城池的事,还要多方打探一下大宋的虚实。 完颜阿骨打拿下了辽国的南京——大宋的幽州,也就是彻底的埋葬了辽国。 辽国自此就是一个历史名词了,连耶律延禧都被抓了,辽国再无可虑。 但是金太祖雄才大略,他绝不会就此满足。如今他正在整合自己的新领地,消化抢来的人口和财富,暂时无力南顾。可是这并不代表完颜阿骨打不想吞并宋国。 宋国之富,胜辽国百倍。只看从幽州抢来的东西就远比中京要好——幽州挨着宋国。 由此可见大宋本土会有多富庶,多诱人。 在幽州一战,金太祖见识到了宋军的无能,这更加坚定了他的心思。所以这次完颜宗弼来宋国,一是继续压榨宋国的财富,二来是具体看看大宋的民间和朝堂究竟还有没有可用的人才。 若是大宋全是无能之辈,那金太祖绝不会吝啬教赵佶做人! 就让他来和耶律延禧做伴好了。 金兀术来到大宋,不但带了大批随从,他还带了一样意想不到的玩意——老虎。 他带来了好几只老虎,一个个凶悍异常。 当然,这些老虎可不是送给赵佶玩的。他要和宋国比一比,看看宋国是不是有真正的勇士。 老虎都关在两人高的大笼子里面,金兀术请赵佶和大宋群臣观看。 他让赵佶随便挑一只老虎。赵佶当时还以为这是金国进贡给自己的玩物,所以挺开心地点了一只毛色好的。 哪成想他点完之后,金兀术命人打开笼门,没带出老虎,反倒让一位自己的手下进了虎笼。 此人名叫完颜彀英,虽然年纪不大,却是金国有名的勇将。 他也不用刀,也不用剑,就这样精赤着上身进了笼子。 这下差点把赵佶吓死。他不知道原因,还以为金国人要以身饲虎,把自己喂给老虎吃呢。 哪成想完颜彀英进了虎笼,全无半点畏惧,一顿拳脚就把老虎给打死了。 赵佶看的差点尿了。 这哪还是人,这就是牲口呀! 他这里战战兢兢时候,金兀术提出了要求。 金国四太子说金国久仰宋国的威名,所以才献丑表演一番。但是表演是表演,这里还有那么多老虎,若是宋国没有人能如完颜彀英一般赤手空拳的打死老虎,那可别怪我发飙! 等金兀术走后,赵佶连忙着急群臣商议对策。 可是他手下这些人,你跟他们说风花雪月赏花玩鸟可以,打老虎?这不是开玩笑吗。 蛮夷之辈才会如此!我们都是有身份的,我们都是文人骚客,打马吊可以,打老虎,那就别提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上到赵佶下到百官,大家也都知道这事不能不办。 金国如今等于是文斗,用老虎来刺探大宋的虚实。若是我们大宋找不出一个能打老虎的人,可就要被金国小看了。 如果被金国小看,那么日后的事可就难说了! 所以朝廷上下都明白一件事,老虎必须打! 要打老虎,派谁打呢?高俅还是童贯? 这俩肯定不行呀。禁军里面有人吗?赵佶这时候想起禁军了。 他们连忙问高俅。可是高俅立刻摇头。亲爱的官家您别做梦了。 禁军里面有点本事的早被我赶跑了,否则我怎么带队。 打老虎的人是没有的,但是打马吊的人很多! 商议多时,朝廷上还是没有拿出一个人选来。这时候李邦彦给出了个主意。 “发皇榜吧。招纳天下勇士,不论出身,只要能打死老虎,就有重赏!” 于是汴梁城内就有了招纳打虎勇士的皇榜。 还别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连续几天都有各色人等报名。可是无一例外见到老虎全怂了。 他们连笼子都不敢进。 可是这时候赵佶哪能让自己丢脸。揭了皇榜不干事怎么成。扔进去。 于是所有“勇士”都成了老虎的美餐。 只看得赵佶每晚都做噩梦。 眼看着现在都已经是第十天了,最近再也没有揭皇榜的。 这让金国人顿时气焰无比的嚣张,每日里在大街小巷横行霸道。 韩侂文趁势抱怨道:“秦少爷,那金国人真不讲理。他们还抢了咱们的一家店。” 这件事正好说出来,否则不好和秦少爷对账。 秦牧点点头。 事情清楚了。 怎么金兀术吃饱了撑的又来了。 那个完颜彀英是个什么东西? 秦牧正在思索着,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韩侂文只见秦牧从桌上拿起一个自己完全看不明白的东西放在半边脸上。 这是干吗? 韩侂文看的诧异莫名。不过他知道秦牧宝贝多,自己没见过的,那一定是宝贝! ------------ 第三百七十四章 行者武松 “嗯,嗯,嗯,我知道了。”秦牧简单了说了两句挂了电话。 韩侂文这下更加吃惊了。 怎么似乎秦少爷在和什么人说话。可是什么人能装在这么小的一个玩意里面?莫非是秦少爷养的小鬼? 秦牧这时候没时间搭理他,刚才林戈来了电话,说是超级市场遇到点麻烦,需要他过去处理。 现在不能谈别的了。秦牧把书递给韩侂文说道:“韩兄,这本书你拿回去看看。我们以后要卖的。” 说完话,秦牧连忙出了折府,来到了宜家超级市场。 还没到地方,就见市场门口围住一群人,里面有大声地吵闹传出来。 秦牧在汴梁一直有特战大队保护,但是现在他们还在回来的路上,毕竟飞机坐不了那么多人。 不过秦牧的安全是最要紧的,现在连余里衍都没能回来,所以林管家派了最精锐一群人,由孟珙带领保护姑爷。 孟珙立刻分开人群,护着秦牧来到宜家超市门口。 “表哥,你来得正好。”贾红线气势汹汹叉腰而立。面前是一群金国人,为首的正是金兀术。 秦牧来到贾红线身边,一边听着贾红线诉说,一边打量着这群人。 别说,这里自己熟人还挺多。除了金兀术之外,秦牧竟然看到了秦桧的身影。怎么这个人也来汴梁了? 这情况自己一点也没掌握。 “表哥,这群人不想排队,非要硬闯。若是你再不来,奴可不再忍了。” 别看金国人能生撕老虎,让汴梁城内人人变色,可以说见到金国人都腿肚子软,但是贾红线根本不在意。 能打老虎就厉害了吗?能扛住我的手枪子弹才算你狠。 现在贾红线包里的手枪已经保险打开,随时可以开火。若不是这里是汴梁,贾红线不想给秦牧惹麻烦,她早就送这些金国人上西天了。 “秦牧,见到你,很好。”金兀术看到秦牧出现也有点意外。不过他对秦牧是又恨又怕,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 秦牧看起来就是一个宋人,除了个子高点,长得漂亮点,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可是经过几次接触,金兀术感觉秦牧似乎又不像个宋人。他发现自己看不透秦牧。这个人一点不怕自己。 要知道经过完颜彀英赤手杀虎之后,整个汴梁人可以说闻“金”变色。 他走在大街上没有不怕他的。从人们躲闪的目光中,金兀术获得了巨大的满足。 这些宋人,就和自己从幽州抓走的奴隶一样,软弱不堪。 今天他来到宜家超级市场,竟然被要求排队,这让金兀术顿时怒了。 什么叫排队?我根本不懂这个。我四太子就要马上进去。 若不是这个市场的门面的确是太过震撼,他以前从未见过,金兀术早就硬闯了。 这样一个跨时空的建筑,让金国四太子多少的有了一点忌惮,所以他才在门前和贾红线吵了起来。 而且金兀术见过贾红线,他知道贾红线是秦牧的女人,两人总算多少有点香火情,金兀术这才忍住打砸的冲动。 “四太子,”秦牧拦住冲动的贾红线,对着金兀术说道:“你记不记得,我在船上和你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我和你说过,在大宋的国土上,所有人必须遵守大宋的律法。排队就是律法,你如果不排队,那就犯法了。” “……”金兀术被说的莫名其妙。我犯法了?犯了大宋的法吗?可是就算我犯了法,谁敢碰我一下?难道你们不怕我大金国的厉害? 没等金兀术说话,完颜彀英不干了。 如今他是金国的大英雄,赤手撕老虎,只吓得宋人战战兢兢。哪个宋人敢在自己面前如此放肆? 他立刻向前一步。 孟珙见状,马上也向前一步,面对面站在完颜彀英面前。 虽然孟珙知道自己打不过完颜彀英,但是他一点也不惧怕。我是打不过老虎,也可能打不过你,但是要想伤到秦少爷,先要跨过我的尸体。 孟珙一动,折府家丁顿时跟上,一群人列队挡在完颜彀英面前,防备他们伤到姑爷。 贾红线鼻子轻哼一声。 金国人真是一群野猪呀,完全没开化。就这个距离,自己说打他左眼都不打右眼。 在贾红线看来,眼前这群金国人都已经是死人了。 她跟着秦牧最久,一身特战本事学的最全。手枪速射是最基础的技能,她有把握五秒之内放倒十五个人。这还是因为手枪里面最多有十五颗子弹的原因。 只要表哥点点头,什么金兀术银兀术,完颜狗英完颜熊英,全都是死人! 看热闹的百姓顿时纷纷后撤。 这是要打起来了。金国人连老虎都打得死,可别连累了我们。 要打你们折家和人家打吧,我们看热闹就行。 一下子场中气氛顿时变得剑拔弩张。 金兀术火气也上来了。不管秦牧怎么样,他不过是个宋人。宋人软弱,哪是自己的对手。何况他还说要自己守宋国的法律。 简直是可笑至极! 今天,就要你见识见识我们金国人的做派。你们这点人算什么,就是再来十倍我也不怕。 给我砸了! 金兀术正想下令,却在这时候有人高喊。 “四太子,四太子,官家有请。有人揭皇榜了。” 一个小黄门大老远一边高叫着一边跑过来。 来到金兀术身前,小黄门恭敬地说道:“四太子殿下,官家有请。皇榜,有人揭了。” 怎么,还有人敢揭榜?这倒要看看。 金兀术狠狠地瞪了秦牧一眼,转身带着手下向皇城走去。 打虎重要,这个地方,自己回头再来砸。 “哼,算他命好。”贾红线悻悻地说了一句。 金兀术再不走,自己可就忍不住要开枪了。在未来皇后面前如此无礼,死罪! 秦牧却没留意贾红线的心情,他心里在好奇,究竟是谁还有勇气揭皇榜呢? 要知道这可是赤手空拳杀老虎,换了自己,绝没这个胆量。 真想看一看是谁要打老虎呀。只可惜现在他的大型无人机不在汴梁——带去打天师军了还没回来,所以秦牧没办法高空观看。 打虎英雄是谁呢? 赵佶也在问眼前人同样的问题。 “官家,某乃阳谷人士,姓武名松。在家中排行第二,江湖上有个诨名,行者武松。” “端的是一条好汉。”赵佶捻着胡须连声称赞。 此人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睛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话语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浑身上下有千百万斤神力。 这样的人物,和之前揭皇榜的那些个废物完全不同。赵佶顿时心里又有了点信心。 “武二郎,你可打得过老虎?” “多的不敢说,三五只还不是某家对手。” “不用三五只,一只就可。”赵佶闻言大喜:“这就可以打吗?要不要准备点什么?” 换个衣服洗个澡? “但随官家意思。只不过某家有个性子,就是越喝酒力气越大。若是能喝够了酒水,十只老虎也打得过。” “这好办。来人,上酒。蒲中、香泉、天醇、琼酥、瑶池、瀛玉、苏合香,不拘什么,都给好汉上来。” 小黄门立刻行动,顿时端来一堆酒。 武松一样饮过一碗,不由得眉头皱了皱。 赵佶连忙问道:“怎么?这酒不好吗?” “回官家,这酒是好酒,却不够劲。” “……”宫里的酒不够劲,那什么酒够劲?这都是天下最好的酒了,还入不得你口吗?莫非你是欺朕不成?难道你无胆打虎? 这时候那个传话的小黄门刚放下酒坛,他眼珠一转,这是自己的机会呀。 “官家,适才替官家传旨时候,臣看到了秦知监。也许秦知监有好酒。”这小黄门一直伺候赵佶,他对秦牧的了解可比外面人多得多。 这皇宫里面,这汴梁市面上,所有的好玩意全是秦知监搞出来的。 既然好汉挑剔酒水,也许秦知监能有更好的酒。这就堵住了武二郎的嘴。让他不得不去打虎,这样就替皇上解了围。 小黄门不顾身份的一番话,顿时就让赵佶动了心。 怎么秦牧回汴梁了?朕还不知道。他怎么不给朕在利国监好好干活,好好铸钱,然后炼丹呢。没事跑汴梁来干吗。 不过现在秦牧回来倒是给了赵佶一番希望。 秦牧好东西多,也许他有好酒。 “去传秦知监,带好酒进宫。” 咦,这就又进宫了。秦牧完全没想到赵佶会请自己,还是因为酒。 他从小黄门那里了解清楚原因,顿时吃了一惊。 行者武松,他怎么来汴梁了。而且还要打老虎。 打老虎就打老虎吧,他还要喝酒。 难道后世传说那套醉拳真是他的本事?越醉越厉害。 不过有这个机会秦牧不会放过,于是他让贾红线拿了两瓶五粮液,一起跟着小黄门来到了宫里。 瓶盖一打开,顿时满满的酒香。 好酒呀! 这下连赵佶和百官都忍不住抽了抽鼻子。这什么酒,如此的异香扑鼻。 秦半仙真是好东西不断!难怪官家都尊重他。即使对折家有了提防,却还信任秦半仙给的仙丹。 当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赵佶也怕秦牧毒死他,所以后来的药丸总是切一小块给蔡京吃,蔡京吃了没事,他才用剩下的。 到现在为止,那个药丸依然有效,不是毒药,这才让赵佶对秦牧多了一份信任,少了一份猜忌。 “好酒!”武二郎抓过酒瓶,连杯子都不用,就这么一仰脖全灌了下去。 整整一斤五粮液!连口菜都没吃,就这么干了! 武二郎只觉得浑身衣服都燃烧起来。他两三把扯掉了上衣,露出精壮的一身肌肉。 “官家,某家现在要打虎去也!” ------------ 第三百七十五章 武松打虎 竟然还有人敢揭皇榜去打老虎,这是谁呀,如此胆大包天。 不知道老虎吃了多少宋人了吗?百姓早就吓坏了。 不过大宋能出来个不怕死的,总是让汴梁的百姓心里多少有点佩服! 这么多日子以来,他们可是被金兀术一伙欺负坏了。 金兀术下馆子都不掏钱。人家一句话:“打的死老虎再跟我们金国人提钱。” 这不知道憋死了多少人。 可是没辙呀,人家金国人就是厉害,就是不讲理! 现在好不容易又出来一条好汉,到要看看他能不能打死老虎。如果他打死了老虎,那就是给我们宋人长脸了,看看金国人还敢下馆子不给钱吗! 汴梁百姓的目光全望向了宫中,这时候,只有韩侂文两口子窝在家里根本不理身外事。 “官人,快给我继续念!”梁紫玉一迭声的催促。 韩侂文从折府出来之后,上了马车,立刻就打开了那本《西游记》。 秦牧给的东西,一定都是好东西。虽然韩侂文心里还有点疑惑,这么一本书能赚几个钱?关键是汴梁城里买书的人太少了——买卫生纸的多。 若是秦知监以为所有买卫生纸的人都会掏钱买这么一本书,那就大错特错了。 可是以韩侂文对秦牧的认识,他觉得秦知监不会做糊涂事。他不会不知道书坊的书能赚几个钱。 那么一定是这本书有古怪。 西游记,游记,向西边游,西边有什么呢?难道是府州?这是去府州的见闻录吗? 韩侂文都等不及回家,在车里就开始看起来。 开头是:“第一回: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 只看这个回目就让韩侂文大为惊讶。因为大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长篇小说这个文学形式。 最接近小说的是《太平广记》,但是《太平广记》并没有回目,有的是卷一、卷二等等。每一卷都是一个故事。 《太平广记》可以说是短篇小说合集。 这“第一回”是什么意思?看文字,似乎是道家典籍。 韩侂文更加留心了。现在正一道突然造反,弄的赵佶对道家多少也有了点意见。秦知监别是要自找不快吧! 若真的是道家典籍,韩侂文绝不会在自己的书坊里面卖。还是卖卫生纸安全!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不得要领。 不过看起来倒是不像道家典籍,没有“夫长生仙方,则唯有金丹;守形卻恶,则独有真一,故古人尤重也”这样的文字。 韩侂文继续看下去。 可是没想到一看下去,他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这是好长好长的一个故事呀,讲的是个石头猴子。 石头的猴子,那是什么样子?不知不觉看到第二章,只看得韩侂文心驰神往,魂不守舍! 好一个美猴王,他学道归来,见花果山的群猴受到混世魔王欺负,于是驾起筋斗云,来到水帘洞,唤出混世魔王,只一刀就把那混世魔王砍做两段! “好,好,好!好一个美猴王。砍得好,砍得妙,谁让你这混世魔王欺负小猴子!更新那么慢!” 韩侂文手不释卷,眼不离书,一路闷头走到书房,就连夫人呼唤他都听若未觉。 梁紫玉见他这样,自然就要问个明白。 韩侂文连忙几句话把事情说明白,他还要继续看《西游记》。 梁紫玉一听,这书不但自家要卖,而且这个故事如此好玩,自己从来都没听说过。这可不行,她也要看书。 可是书只有一本,这让梁紫玉也着急上火,所以她就要韩侂文念给自己听。 梁紫玉越听越上瘾,那齐天大圣的如意金箍棒,真是好让人喜欢呀! “猴王真个去耳朵里拿出,托放掌上叫:‘大,大,大!’即又大做斗来粗细,二丈长短。” 这一对夫妻连饭都顾不得吃,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本天下奇书《西游记》中去了。 夫妻两人躲进小楼成一统,全不管皇宫内如今正是惊险万分。 行者武松,**着上身,进了虎笼之内。 这下别说秦牧紧张,就连贾红线也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可是真老虎,若是自己钻进笼子里面,怕是现在早把子弹打光了。 可是武松是没有手枪的。 金兀术和完颜彀英也都不错眼珠地盯着武松。 这个人,似乎和以前来送死的那些有点不同。 那些人到了老虎笼子跟前就已经吓得瘫软了。实际上赵佶是莫不过面子,硬把他们塞进去的。 可是此人不同。 此人身高膀阔,双臂一摇似乎有千钧之力。别是他真的能打死老虎吧。 完颜彀英恶狠狠地盯着武松。 他知道这次的老虎和他打死的那一头不同。 完颜彀英打虎之前,那些老虎都被喂的快撑死了,它们没有那么强的攻击性。完颜彀英等于多少占了个小便宜。 可是自那之后,所有老虎都一直是半饥半饱状态,就是要他们时刻准备吃人。 现在这头老虎明显是看到了自己的大餐,它浑身毛发炸起,前腿趴,后腿弓,整个身子好像弦上蓄势待发的弓箭,随时都要扑出去咬死武松。 武二郎醉眼迷离,双腿似乎都站立不稳了。 他就那么摇摇晃晃地站在笼中,好像随时都要跌倒的样子。 这一刻,武松似的实醒。自梁山被朝廷剿灭以来,武松一直浪迹天涯,飘来荡去没个固定的地方。 梁山,他再也不想回去了——做土匪哪里有前途。 可是这天下虽大,自己到底在何处安身呢? 寻个小村落,或打鱼或种地,这样的日子绝不是武松想过得。 去丛林禅寺当和尚?想都不用想。武松本来也不是和尚。 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只有东京汴梁才是自己能出头的地方。 武松兜兜转转又来到汴梁,进京没多久,就赶上赵佶发皇榜召唤勇士来打老虎。 打虎!我拿手呀! 武松当日在景阳冈上一通拳脚打死了一只大老虎,这可是他得意之作。如今重操旧业也没多难。 这正是一个好机会,能让官家认识自己。 只要打死这只老虎,日后的飞黄腾达还用说吗? 武二郎立志打虎。不过打虎之前他要先喝醉! 这倒不是他害怕,而是他一身武艺的确是醉了比清醒更厉害。 那日打虎之前,他也是喝到半醉。 所以他才不管不顾,即使在皇帝的面前,也要先喝足了酒。 只是本时空的酒水度数太低,而时间又那么紧张,武松没法短时间内喝醉。这才让赵佶找来了秦牧,给他送上二十一世纪的五粮液。 五粮液可够度数。武松按照本时空的经验应对二十一世纪的酒水,一开始还没什么,可是进了笼子,他真有点意识模糊了。 什么老虎大虫的,来吧。 没等老虎动手呢,武松先动手了。 这时候老虎在武松眼里就好像小猫一样。 武二郎一动手就是惊天动地,只打的笼子里面鸡飞狗跳。 秦牧看得目瞪口呆。 这武松果然不是常人呀! 一般人别说打老虎了,能站在老虎面前不尿裤子就不错了。 上次自己被余里衍抓走,在逃亡过程中意外遇到老虎,那时候自己是凭借本能和刻苦的训练,关键是手里有枪,才打死了老虎。 若是像现在武松这样赤手空拳,秦牧真不敢想自己当时会怎么样。 尿裤子也许不会,但是转身就跑是肯定的。 可是武松不然。 这老虎在武松面前好像变成了小花猫。 又挠又抓又是咬,可是全被武松脚步趔趄的躲了过去。 同时武二郎大拳头好像锤子一样,一下下照着老虎的全身上下玩命地砸。 赵佶看得大是兴奋! 好汉!英雄! 此乃我大宋之冠军侯也! 那老虎越打越弱,武二郎越战越勇,没过多久,那老虎竟然活生生地被武松给打死了! 哇!这下观战的宋人全都不由自主地喝起彩来! “真乃我大宋之大丈夫!”赵佶都坐不住了,他起身说道:“朕封武松为武节大夫,赏金万贯。” 一万贯,不是一万贯金子,就是一万贯钱。 不过这也是好大一笔奖赏。秦牧那把害死人的九转轩辕斩,也就是卖了这么多钱。 而且关键还不在于钱,而是这个官阶。 秦牧现在多少明白点大宋复杂的官阶了。 这个武节大夫,已经和韩世忠身份一样。 没想到呀没想到,梁山这群人,最终是武松先进了朝廷。 “谢官家!”武松听到赵佶的赏赐,突然全身的精力似乎都被抽走了。 自己有官身了! 这下武松再也忍不住了,他困意上来,倒头就睡在了死老虎身边。 汴梁城几乎闹翻了天! “闲言碎语不要讲,单表一表好汉武二郎。” 大小瓦子里面的说书艺人顿时发了一笔小财,每个汴梁的百姓都想听一听武松打虎的事迹。 虽然这些说书的谁也没亲眼看到过武松的威风,但是这不耽误他们编。 “那武松武二郎,他身高八尺,背阔,呃,也是八尺。” “你这么一说,这不是一个方的人吗?”有听众不愿意了。你吹牛也得靠谱点! 但是现在可不是听书人的市场,现在是说书人的市场。 爱听听,不听滚。 “这位客人,那武松武二郎就是如此,你若不喜欢在下的书,还请移步!”说书人就有这个底气! “什么呀,胡说八道。”贾红线牵着秦牧的手,依偎在秦牧的身边,靠近秦牧的耳边低低说道:“哪有这么夸张。真是敢乱讲。” 在姐妹中贾红线身量最高,也只有她能稍微一歪身子就能够到秦牧的耳朵。这让贾红线很是喜欢。 今天表哥带着自己来逛瓦子,这可是很稀罕的事情。 事实上自从俩人一起逛过一次大相国寺之后,贾红线和秦牧再也没有单独逛街这样的机会。 今日的贾红线似乎又回到了那日的大相国寺,那时候还没有后来的那么多姐妹,只有自己一个人陪着表哥。 真是美好的回忆呀! 她也不管秦牧为什么带她来听书,反正自己能单独在表哥身边就是快乐! 贾红线一直以来也很辛苦,虽然是忙着养殖场、屠宰场、家具厂等等自己的生意,但是那也很耗精力的。要不怎么这次大战她都没去呢,实在是生意离不开人。 秦牧握了握贾红线的手,微微笑了笑。 说书人必须夸张,不夸张怎么能说书。 比如我吧,如果不夸张,怎么能穿越到大宋来。显然是夸张夸来的。 再说,就算现在的说书人再夸张,把武二郎夸的八十尺,能有孙猴牛吗? “他弄到欢喜处,跳上桥,走出洞外,将宝贝擅在手中,使一个法天象地的神通,把腰一躬,叫声:‘长!’他就长的高万丈,头如泰山,腰如峻岭,眼如闪电,口似血盆,牙如剑戟。” 再高,你有孙悟空高? 秦牧要考察考察这个说书的市场。他要尽快把《西游记》通过说书人的口给传播出去。 “手中那棒,上抵三十三天,下至十八层地狱,把些虎豹狼虫,满山群怪,七十二洞妖王,都唬得磕头礼拜,战兢兢魄散魂飞。” 魑魅魍魉,全都给我去死! ------------ 第三百七十六章 任武和太子 “妖怪,哪里逃,吃俺老孙一棒!” “二师兄,大师兄说的对啊。” “大王派我来巡山,巡了南山巡北山。” 汴梁城的大街小巷,到处是大小的孩子,手拿一根棍子一边大喊着《西游记》里面的句子,一边扑打嬉戏。 《西游记》经过说书人的口,就如山洪暴发,一下子淹没了整个汴梁城。 如今京城里面的人,上到七十老者,下到黄口孺子,一下子全成了大圣的粉丝。 那顶天立地的美猴王,上打天庭,下除妖怪,一路不畏艰险,保唐僧西去取经。这样的英雄人物及时出现,让汴梁人被金人饱经羞辱的内心似乎找到了依靠。 而且即使抛开这些,单就《西游记》本身的艺术价值来说,本时空的任何人都无法抵挡。 现在还没有长篇小说这样的文学形式,市井巷陌之间,最熟悉的不过是“红线盗书”,“红拂夜奔”这样的小故事。 《西游记》是大宋这个时空的百姓第一次接触到长篇小说,而且出道即巅峰,《西游记》作为后世四大名著之一,有着比另外三本更广泛的受众。 汴梁百姓提前千年享受到这个旷绝古今的神话故事,怎么能不让他们痴迷。 人说有井水处,即歌柳词。就是有一口水井,就有人在旁边唱柳永的词。 但是到了《西游记》出现,那就不是仅仅水井边上了。但凡有人开口,必说《西游记》。 你要是和人打招呼都不提《西游记》,人家都不稀罕搭理你。 入戏最深的当然是小孩子们。大宋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城市,这时候也没有什么知识产权保护,所以就好像一夜春风,《西游记》周边手办就大量地出现在京城的商户铺子里面。 最热销的当然是金箍棒。 各种大小样式的棍子突然就身价大增。但凡有点钱的家庭,都会架不住孩子的执拗,买上那么一根。 于是孩子就癫狂地拿着棍子杀了出去,看到鸡鸭也吼一嗓子:“吃俺老孙一棒。” 汴梁城因为《西游记》的出现而陷入了一种狂欢状态。大小瓦子里面的说书人简直是夜以继日地说着《西游记》。 韩侂文的铺子已经上了三波书了,但是每一批都被一抢而空。 整日里铺子门口都挤着买书的人,只把韩侂文喜欢的话都说不利索了——这下被金国人抢去的损失多少能找补点回来。 沸腾的汴梁城中,总是还有一些异样的声音。 国子监中,任武正对着陈东厉声说道:“少阳,这是一本反书!你我饱读圣贤书,应当向上报答朝廷,向下教化愚氓,哪能任由此等文字祸害人间。” 任武和陈东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如今两人也勉强算得上朋友。 《西游记》如此闪耀,国子监的学生焉能不买来读。 任武一看之下,顿时嗅到了非同一般的味道。 这是一本造反的书,作者有不臣之心。 “木雕成的武将,泥塑就的文官。”这当我们是摆设吗?满朝文武全是死人? “国正天心顺。”难道这不是影射大宋太祖得国不正吗? “公敢窃取皆为盗。”岂不是说士大夫都是小偷,窃国之贼。 “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这就是说的我大宋武将全是废物,一打仗只会逃。 若说以上还不够直白,那么这一句简直就是诛心的造反了。 “少阳,你看这句: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岂不就是**裸的反贼!有我等在此,断不容如此无父无君之说存在!我有个提议,不若我等联名上书,不行就拉着同学一起去宣德门外死谏!” “仲山,这事也不是你说的那么严重。”陈东并不认可任武的话:“这是唐朝的故事,这都几百年了。再说,这也就是个故事。《太平广记》里这样的故事也不少,官家也没禁止售卖《太平广记》。若是我等连《西游记》都容不下,妄图钳制民间的言语,这对你我太学生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何讲?”任武有点不理解。怎么我上书封禁《西游记》不是好事呢?这不是正彰显我们太学生的风骨吗?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陈东隐晦的点出了问题的本质。 你这是因言获罪。如果不让百姓谈孙大圣,那么日后朝廷不让太学生谈政事,岂不是顺理成章! “少阳,这岂能一样。百姓要造反,我等太学生又不造反。恰恰相反,我等乃是国之柱石,岂能把我们等同于那些泥腿子。你这书是白读了。” “仲山,话不能这样子说。既然你知道那些人都是泥腿子,为何还要在意泥腿子的言语呢?难道你怕泥腿子不成?” “你!”任武没想到陈东会不赞成自己。这简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他生气的拂袖起身,也不理陈东的召唤,一个人出了利国监。 这汴梁城里,总有能听得到自己声音的皇室。 太子赵桓,就是任武要找的人。 他那日被折美鸾羞辱之后,一气之下来到汴梁。经过细心的探访,最主要是他从妹妹嘴里知道了许多。 却原来自己家的那些产业,大部分都是秦牧的。 就连吴家庄那些地,也大部分是姓“秦”不姓“任”。 这让任武更加的来气了。合着我家辛辛苦苦的,是在白白为秦家做事。 人一有了偏执,就不可能客观。 任武完全不看自己家依靠秦牧发了多大的财,他只觉得秦牧那些钱全是从自家身上刮去的。 若是没有吴家庄,哪里来的秦家现在的一切! 而且任武长这么大一直都被身边人当人中龙凤尊重,他何曾被一个女人指着鼻子骂,而且还被丢垃圾一样的丢了出去。 关键是自家老爹和兄弟一点不帮着自己,尤其是两个兄弟,他们竟然说自己错了! 自己怎么会错!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未来的宰相能错吗?能输给一个愚蠢的女人吗?能败给一个卑贱的匠人吗? 他现在都不回韩城县,每日里面只在汴梁混,一来和国子监的同学拉关系,等今年的秋闱,二来是搜集秦牧和折家的罪证,好扳倒敌人。 任武做事精明,他眼见着李纲连番奏折都没怎么样折家,这让他更加的谨慎了。 没有确凿的证据,看来无法对付折家和秦牧。 他一直小心的蛰伏着,就如寻食的蛇,不等到百分百的机会,自己绝不出手。出手就要敌人的命。 现在他总算等到了机会。 《西游记》,大反书!孙悟空连天上的皇帝都敢打,那你还在乎人间的皇帝吗? “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不就是明摆着造反吗! 即使陈东不附和,任武自己也要办好这件事。 不过办事之前,自己先要探探口风。 他径直地来找任潇潇。 “太子殿下。” “仲山,你来啦。” 见到任潇潇,自然能见到太子赵桓。 任潇潇现在是太子的女人,这在汴梁城中并不是秘密。就如当日的李师师是赵佶的女人一样,赵家人并不避讳这些。 你们谁爱怎么说都行,反正不耽误我们泡女人。 任武也不在意这些。什么“夫为妻纲”的,那是对自己夫人的要求。对于妹妹,能勾搭上太子简直是太好不过了。 没有妹妹做桥,他一个小小的太学生哪辈子能和太子这样面对面地坐着喝茶聊天呢? “太子,最近市面上流传的《西游记》,不知殿下可曾听闻?” “孙猴吗?”太子听到这话,脸上顿时换了笑模样:“如意金箍棒,这可是个宝贝。不瞒仲山,这个宝贝潇潇可是极喜欢的。” 赵桓对任武没什么好印象。如果他不是任潇潇的亲哥哥,太子早就把他赶出去了。 每日里絮絮叨叨地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大道理,忒也的烦人!你难道是我老师?我老师都没这么烦人,你算老几。 不过今天任武说起《西游记》,这倒是骚到了赵桓的痒处。 他也喜欢看《西游记》,不但喜欢看,他还喜欢得不得了。甚至连里面的诗都背下来了。 “不过我看此书中妖精无数,却都比不得姐姐。” 赵恒来了精神。 “你看那白骨精,书中言道:冰肌藏玉骨,衫领露酥胸。柳眉积翠黛,杏眼闪银星。月样容仪俏,天然性格清。体似燕藏柳,声如莺啭林。半放海棠笼晓日,才开芍药弄春晴。” “……”任武都没话说了。太子这还是太子吗?简直“望之不似人君!” “这段话白骨精哪里当得起,只有姐姐才堪匹配!” 赵桓觉得白骨精的媚态远远不如比不上任潇潇,这番描写只有姐姐才当得起。 任潇潇听到太子夸奖自己,也露出了一丝笑容。太子懦弱是懦弱了点,但是在喜欢自己这点上倒是全心全意。 任武简直都没法再说了。 我要说造反,你跟我说白骨精。再说,小妹怎么就是白骨精了?难道你也要那猴子掏出棍子把我妹妹打死三次不成? 如果我妹妹是白骨精,你又是何人? “太子殿下,这书殿下不觉得有问题吗?” “什么问题?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你是说这句话吗?”太子脸上笑容渐渐褪去,语气变冷。 任仲山,你难道当我是傻子不成?想挑拨我来出头,你还嫩点。 太子赵桓性格是懦弱,但是人却不傻。老赵家没有傻孩子。 现在赵佶春秋鼎盛,眼看着还能当几十年天子,自己这太子怕是要做到老了。 就算做个老太子也无妨,可是关键是要能坐下去。 如今赵佶提拔了老三赵楷提举皇城司,把一身安危都交给了老三,这是多大的信任! 这种时候,赵桓装孙子都装不赢,哪里有任何出头的心思。 任何事都最好和我无关,等我熬到当了皇上再说。 任武找他来出头,简直是拜错了庙门。 赵桓一席话只说的任武心头一片冰凉。 这天下是赵家人的天下,人家都不在意,自己算是干吗吃的。难怪陈东不肯出头,果然是个老学棍! “弟弟,我哥哥也是关心赵家江山,也是一片好心。”这时候任潇潇不能不出面了。哥哥的体面也得维护。 “姐姐,这件事我是绝不敢掺和的。”赵桓立刻表明了态度。 “弟弟,我哥哥也是为了你好。”任潇潇不由得提醒了一下赵桓,注意你的态度,我家人可是全为了你。 “姐姐,若是为了我,那这话正说对了。皇帝如果不轮流做,何时能到我头上?” 任武一听这话,顿时恨不得抽自己嘴巴。 自己忘了,赵桓是太子不是皇帝。如果皇帝不轮流做,那就一直是赵佶的,什么时候能到赵桓头上。 这不是送脸上门,找抽吗。 任武万万没想到赵桓是这个想法。 你是愚蠢呢还是痴呆呢? 这话明摆着是要换异姓做皇帝,不再姓你家的姓了,难道你傻的看不出来? 不过任武也不傻,他现在彻底明白了赵桓的意思。 有好东西好玩的,你找我,我欢迎。若是有麻烦,你就滚蛋,别来烦我。 “好,太子高论,在下服了!”既然赵桓如此,任武的脾气也上来了。 如今是士大夫的天下,别说你一个太子了,就是当今天子也得给士大夫面子。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告辞了! ------------ 第三百七十六章 秦桧的计策 李维的内心拔凉拔凉的。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跳出泥潭,又入陷阱。 作为木器行的团首,他实在是丢不下脸面跟秦牧一起干。何况他侄子被秦牧抓过,他自己还想杀了秦牧。 可是形势比人强。木器行在秦牧的工业化碾压下,已经变得粉碎。 如今各家木器行几乎全放弃了旧有的前店后厂模式,自己基本不再做新家具了。他们已经变成了家具行业整体链条中的一环而存在。 但是做一环比做全部反倒赚的更多。 随着家具厂的满负荷运转,更主要是微山湖机械中心的成立,本时空秦牧的各个厂子已经可以自己修补许多短板了。 这样更加的扩大了家具厂的规模。汴梁不过百万人口,这在本时空是几乎摸到天的存在,但是在后世,百万人口的城市根本就什么都不算。 一个家具厂供应百万人口很轻松,这还是在物流不够发达的情况下。 现在制约产量的问题,主要在原材料的供应上。 不只是汴梁的木器行同业,就是任员外也感受到了压力。 家具厂吞噬原料的速度要远远高过他弄来原料的速度。 之前基本就是火柴厂,造纸厂,还有低负荷运转的家具厂需要原料。 现在新建了造纸厂,而家具厂也扩建了,还满负荷运营,这让任员外的担子一下重了许多。 若不是秦牧整合了整个木器行,买下了木器行的存货,同时也把木器行旧有的进货渠道给容纳了进来,家具厂都得停工待料! 这让任员外非常着急,他可不希望自己家族负责的这个环节出毛病。这可是秦少爷的大业!自己也在里面投资了。 俩儿子不都跟着秦牧干吗! 这也是他不支持任武乱来的原因——悠着点,以后天下姓什么还难说呢。 李家的货早就全卖给了鲁家,李维算是彻底从木器行淡出了。 可是不做这个生意,总得做点别的生意,否则一大家子吃喝怎么办? 这样李维就涉足了书坊。 结果没成想干不多久,韩侂文在书坊行业突然大举扩张。 开始韩家卖卫生纸,还不算抢各个书坊的生意,但是随着《西游记》的面世,一时弄的洛阳纸贵,大家都去了韩家的书坊,自己家的生意眼见着败落了。 任何时空,爱学习的人总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懒得学习的。 《经史子集》哪有《西游记》好看。 而且有了《西游记》这个引子,大宋的百姓好像突然开窍了。他们觉得既然有了《西游记》,那么应该还有东北南各种《游记》,所以他们有事没事就去逛韩家的书坊,看看有没有新的小说出现。 这样变相的就拉低了别的书坊的生意。 李维对秦牧简直是恨之入骨。他知道韩侂文背后是秦牧,否则以他一个破落贵族,哪能搞的出这般局面。 只看卫生纸这一项,就是秦牧的手段。 现在李维感觉秦牧才是真的齐天大圣!折家相比起来还算温顺的很。要不怎么朝廷差遣他们,他们一点没耽误就去打天师军了。 看来弄不死秦牧事情不算完呀。 只是连城东黑道的大哥张炳都失了手,自己还能去找谁呢? 李维想来想去,突然想起了一个人——秦桧! 这个人也许有用。 秦桧这个人,是金兀术带来的。 金兀术在来汴梁的路上,经过青州时候,特意和焦知州问起了这个人。 因为之前秦牧问过他认识不认识这个人,这让金兀术留了心。 他一问焦知州,没想到焦知州真知道。 那是当然了,秦桧答应他一万亩地没给,这能不让焦知州惦记吗! 于是金兀术通过焦知州,把秦桧叫了过来。 他对于秦牧总是有点莫名奇妙的畏惧,所以秦牧提的他都上心。 结果两人一见面,金兀术发现秦桧还是个人才,会说金国话,这对自己很有用。 关键是这个人和秦牧的确有关系。他的一个亲戚,是秦牧的野女人。 金兀术下意识的就把秦桧带在身边,一起来了汴梁。 反正金人势大,赵佶真不敢说什么。秦桧擅离职守那也就当没看见。 李纲见到秦桧,顿时想起之前参折家的本子还有这么一个人物。这是栋梁啊!位卑未敢忘忧国! 于是李纲就请秦桧到家里做客,这样李维也就认识了秦桧。 秦桧和金国四太子交好,而四太子正在汴梁城里,他的手下有生撕虎豹的本事,想来杀个秦牧不算多大事。 金国人,杀个宋国人,算事吗?根本不算事!就算赵佶知道了也拿金国四太子没办法。 好,就这么办! 于是李维再次宴请秦桧。他在太白楼摆下酒宴,特意请了最红的头牌奴称心做陪。 秦桧何曾见过这等层次的女人。只一瞬间就被奴称心俘虏了。 现在他的夫人王卓都奔了四十了。在本时空可以说是标准的残花败柳,他早就没了兴趣。可是偏偏王卓善妒,尽管自己生不出孩子,也不让秦桧纳妾。 秦桧在密州过得真是苦不堪言。如今他来到汴梁,李维又请出了奴称心,秦桧顿时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反正秦牧也不认自己是本家,自己夫妻又恼了李清照,两家早就断了来往,那么借助四太子的手除掉秦牧,能换来京城李家的照拂,这是一笔太划算的买卖了。 说干就干,第二天,秦桧离开太白楼,回到四方馆,找到了金兀术。 “四太子殿下,您见过汴梁一宝吗?” “什么宝贝?还有我没见识过得?” “就是那铁马!” 听到秦桧这番话,金兀术顿时想起了那日秦牧骑着一匹铁马给自己说牛盾马盾的样子。 这个铁马自此之后他再没见过,难道汴梁有? 汴梁当然有了,还不只一匹。只是这些摩托的主人没有傻瓜。他们都知道金国人蛮不讲理,这时候要是骑着摩托逛街,万一被金国人撞上,直接伸**了去,他们哭都找不到地方。 朝廷可不会为了一辆摩托和金国人翻脸。 于是金国人在汴梁的这些日子里,衙内们谁都不骑着摩托出来逛街了。虽然现在正是骑摩托的好时候,气候转暖脱去了冬装,但是他们都把摩托藏在家里,连让人看都不给看了。 金兀术以为那一匹铁马是秦牧独有的,可是听秦桧这么一说,难道汴梁还有许多? “你说的铁马,在哪里?” “这铁马在哪里,我也不知道。”秦桧可不会自找麻烦。他要是说蔡鞗有,朱壕有,那不是找死吗。事后蔡家和朱家得整死他:“但是我知道这铁马是谁造的!” “谁?” “秦牧秦功业!”秦桧立刻把李清照的男人给卖了:“此人是大宋手艺最高明的工匠。若是四太子抓了他回金国,一定能让他给金国皇帝造出各种铁马。四太子你想,这铁马不惧刀枪,若是金国大军骑了,岂不是更能无敌于天下!” “这个……”金兀术顿时就动心了。 那铁马的厉害他是见识过的。只是面对秦牧时候,他莫名其妙的会有一丝忌惮,所以当日没有出**夺。 而且当时折家军人数众多,金兀术也没敢直接动手。 现在到了汴梁,秦桧提起这个事情,金兀术顿时又被勾起了心思。 秦桧说的对呀!如果我把这个人给抓到金国,岂不是能造出许多铁马。这样我金国勇士骑着铁马就能更快更远的奔跑,这天下,也就更多的归了金国。 这样的主意,自己怎么没想到呢?真是幸亏了秦桧,此人真乃我大金之好奴才! “秦桧,我来问你,这秦牧如今在哪里?你觉得怎么才能抓的到他?” “四太子殿下。秦牧平日里面住在折府。折家是军头世家,府里家丁众多,不适合下手。但是我知道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最适合捉拿秦牧。” “哪里?” “樊楼!” 秦桧和奴称心睡了一晚,从奴称心嘴里他知道了樊楼和秦牧的关系。 别看外人还不怎么清楚少女时代和秦牧的弯弯绕,但是作为竞争对手的太白楼怎么可能不知道。 奴称心本来就几乎登顶汴梁行首之位。那时候李师师已经不行了,和自己争的只剩潘楼的俏枝儿。 论起来两人各有千秋,都有问鼎行首的实力。 可是没成想少女时代横空出世,只一露面就打垮了整个青楼行业。所有的歌伎在三人组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原来她们是给客人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可是“极乐净土”一出世,她们只能抱着琵琶给自己唱“执手相看泪眼”了。 “极乐净土”和少女时代是划时代的产物,即使跨越千年的时空,人性也没什么变化。 宅男的最爱,在本时空一样是衙内的最爱。 奴称心彻底失去了问鼎行首的机会。太白楼的客人来的都少了。 她对于樊楼,对于少女时代,那是绝对的以“死敌”来看待。 所以她陪着秦桧时候,自然免不了就把这些内幕絮絮叨叨的说了出来。 这样秦桧才知道原来大名鼎鼎的樊楼和秦牧关系如此密切。 如果少女时代有难,秦牧一定不会袖手不管。 折府难进,樊楼好进呀! 走,去樊楼! 赏少女时代,抓秦牧! ------------ 第三百七十八章 金兀术初次进樊楼 樊楼是汴梁名副其实的第一青楼,其余潘楼太白楼什么的,完全和樊楼没法相比。 别的青楼客人随便进,而樊楼需要买门票! 只这一点,樊楼就甩开同业几十条街。 实际上在秦牧潜移默化的引导下,樊楼越来越像一个高级俱乐部,而不再是本时空传统意义上的青楼了。 金兀术早就想来樊楼,可是他舍不得花钱。 别看金兀术是金国四太子,但是金国太穷了。套用后世的一句话,那是一穷二白,要什么没什么。 金兀术作为金国四太子,他更要以身作则,不能浪费。 这不是他觉悟高,而是完颜阿骨打治国极为严厉。 根据历史记载,金朝开国之初,家底薄,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非常节约,曾与群臣定下誓约:国库中的财物,只有打仗时才能动用。如果有人违反,不论是谁,都要打二十大棍。这一铁令一直被很好地遵守着。 金太宗,也就是阿骨打的弟弟完颜吴乞买登基后,偷偷打开国库大门,抓了一把财物,美美地享受了一餐美酒佳肴。事后,丞相清点国库时发现了此事,赶紧告诉重臣完颜宗翰。 完颜宗翰铁面无私,马上在朝上揭发。最后群臣决定处罚皇帝,他们把金太宗请下宝座,打了二十棍子。打完,又把他搀回宝座,然后,以粘罕为首的全体大臣一齐跪下请罪。 事已到此,金太宗也无可奈何,只好忍着疼痛将侍从端来的压惊酒喝完,然后恕众臣无罪。 虽然现在阿骨打还在,完颜吴乞买这件事也没发生,但是正因为阿骨打还建在,所以这个制度执行的更加严厉。 太子家也没有余粮啊! 金兀术是穷鬼。 所以他才在汴梁下馆子也不给钱——老子没钱,就算有钱也省着花,不能白白给宋人。 樊楼因为一直收门票,所以金兀术没能进去——虽然他早就想欣赏一下名动天下的少女时代,奈何钱包太瘪呀。 今天为了公事,为了抓秦牧,金兀术难得的大方了一次。 走,去樊楼。到了门口,买了门票,只把金兀术心疼坏了。 要抓人必然带的人手少不了。这些人可都是要掏钱的! 但是一进樊楼,金兀术顿时感觉到这钱花的值得。 穆南行一直默默的为秦牧效力,从不要求什么,这让秦牧对她反倒更加的感激。因此时不时的就给她添点后世的东西。 所以不知不觉樊楼已经越来越现代化了。 除了没拉电灯,别的能想到的地方,秦牧都给布置了。 这种超越时空的场面顿时把金兀术一行给震住了。 别看他们在汴梁横行霸道,在皇宫里面都无所顾忌,可是来到樊楼,简直就和来到了外星球一样,是个人都会受到冲击。 金兀术难得的收起了一贯的跋扈,老老实实的被侍者引入了包间。 不一会,有冰镇的饮料,各色的果品,万宝路香烟,精品火柴等等汴梁最高档的玩意陆续摆上来。 秦桧连忙抓起杯子喝了一口冰红茶。顿时一条冰线入肚,整个人从里到外都爽透了! 现在天气慢慢有点燥热了,这一口冰水简直是妙不可言。 他又抓起万宝路,依次给金人点上,最后再给自己点上一颗,然后舒服的瘫倒在沙发里面。 太享受了。这么柔软的椅子,樊楼是怎么弄出来的,真是匪夷所思,巧夺天工。 秦桧简直想一辈子都不出樊楼——就在这里老死算了! 金兀术也大是感叹! 宋国之富,以前只是听到传言,来了汴梁之后才逐渐开了眼。 但是这么多次来汴梁,即使皇宫内院都看了,却都远远赶不上今天这一会的奢华。 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享乐! 音乐不知不觉的响了起来。 秦牧现在已经给樊楼配备了一套音响,不过都藏在暗处,经过伪装,客人是看不到的。 可是这种效果却更加的神秘动人。 那美妙的声音简直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的,怎么突然就传到了耳边,传到了脑海里面呢。 金兀术一行如土包子一般东张西望,摸不着头脑。 穆南行在角落的房间里面静静的看着这一切,然后掏出了手机。 “弟弟,金兀术来我这里了。” “嗯,我知道。”秦牧对着手机简短的说道:“我这就过去,别担心。” 自从有了手机之后,盖世太保的情报网有了质的提升。 以前他们发现一些问题,如果要上报林戈的话需要回折府找到林管家当面汇报。 现在已经不用那么LOW了。 情报组的队员给配备了行动电话,出任务时候几人一组,组长拿着电话,发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第一时间就能上报给林戈。 这让林戈直呼过瘾! 这世上竟然有如此愉快的工作。只要坐在家里,汴梁城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自己的耳目。 姑爷简直就是神仙!除了他谁能让自己做到这点呢? 金兀术一出四方馆林戈就收到了消息。这一路金兀术的行踪都在林戈的掌握之中。 眼见他们要去樊楼,林戈立刻上报了秦牧。 收到这个消息,秦牧立刻点齐人马出发。 现在邱晨和他的特战队员已经回到了汴梁,秦牧顿时觉得行动方便多了。 孟珙那些人还是差太远了——千年的差距不是靠精神力能弥补的。 批判的武器永远代表不了武器的批判。 现在武器在手,天下我有! 秦牧从后门进入樊楼,来到了穆南行身边。 穆南行依偎在秦牧的身上,拉起窗帘一角指着对面说道:“弟弟你看。金兀术,完颜彀英,秦桧,还有十个金国人,俱都是孔武有力的汉子,都在那个包间里面。” “他们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吗?” “现在还没有。” “邱队长,对金国人开始全面监控。”秦牧发出了命令。 “是!” 邱晨立刻转身出了房间。他找到一个侍者——这是穆南行的心腹人,在侍者耳边低低说了几句,然后搬过一个花瓶,动好了手脚让侍者送到金国人的包间。 侍者把花瓶借着送果品的机会摆在了包间里面。金国人没有任何人感觉到异样。 当然,他们也不是007,在大宋这个时空,除了秦牧的身边人,谁知道有监控设备这么神奇的玩意。 邱晨回到房间,打开电脑,立刻调出界面,开始监视侦听。 穆南行忍不住看了一眼电脑。 弟弟的神器真是太神奇了,这下子金国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清清楚楚的摆在了自己面前,不论他们要干什么缺德事,自己都可以提前防备。 当然,有弟弟在,就不用自己动手了。 这些特战队员,每一个人都能轻松杀光那些金国人,何况这里足足有一个小队的队员。 可见弟弟对自己是多么的上心!为了自己安全,把全部特战队员都带来了。 自己一定不能辜负弟弟的错爱,要尽快给他生个太子出来! 女人就是女人,即便在这样情况下,穆南行脑袋里面也没想别的,全想着生儿子去了。 秦牧看了看对面,又看了看电脑屏幕。 花瓶摆放位置很好,可以全览整个包间的情况。 金兀术等人正一边抽着烟,一边盯着舞台,神情带着渴望。 这时候,熟悉的音乐响起,少女时代登场了。 “究竟有多長的時間,我們曾一起度過,究竟歷經多少距離,我們曾一路走過。” 一曲MYALL瞬间点燃了全场。 大堂里的粉丝顿时陷入了痴迷状态。 秦牧为穆南行开发了各种少女时代的周边产品,粉丝们虽然手里没有荧光棒,但是他们都高举着各种围巾——围巾上有自己偶像的签名,随着音乐开始摇摆。 金兀术等人立刻陷入了痴呆状态。 这种状态就好像山沟里面的小伙子初入繁华大城市,简直手足无措。他们似乎连烟都拿不住了。 别看完颜彀英手能撕虎,但是这一刻却手指抖动的连烟都几乎夹不住了。 太美了。这三小娘子简直就不是地球人呀——当然如果他有这个科学认识一定会如此说。 完颜彀英只觉得自己遇到了仙子。这样的小娘子,就是让他用自己全部的身家去换他都不带眨眼的。 “四太子,我要这些女人!”完颜彀英顿时忍不住了。 “滚,别跟我抢,这些女人全是我的。”金兀术根本就没给完颜彀英好脸色。 你什么身份,也敢跟老子抢女人。这都是我的,我的! 完颜彀英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金兀术虽然是金国四太子,但是完颜彀英出身也不差。 都是姓完颜的,他爹是完颜银术可,论起来和完颜阿骨打是一个祖宗。 在完颜部建国的过程中,完颜银术可立下了大功,是金国最重要的几个功臣之一。而且这时候金国刚刚建国,朝廷上充满了草莽江湖气息,除了完颜阿骨打个人魅力超群能服众之外,就算是完颜吴乞买也不算什么。 论起身份,别看完颜宗弼,也就是金兀术,是完颜阿骨打的四太子,但是他还真不如完颜银术可重要。 要不怎么金兀术老当使者呢。真要紧的战事,全是银术可和完颜宗望等大将去打的。 金兀术给完颜彀英摆脸子,还真吓不住人家。 你算老几,四太子,离皇位十万八千里呢。除了完颜阿骨打和他爹,完颜彀英谁都不服。 金兀术你要真有本事,为什么打老虎时候让我上?你自己怎么不进笼子呢? 作为特战队员,自然要精通多种技能。语言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邱晨已经能熟练的听说金国语言了,所以他就一边监视,一边给秦牧翻译俩人对话。 秦牧没想到这俩人来樊楼竟然是打少女时代的主意。真是敢想呀! 少女时代是天下人的偶像,是衙内们的最爱。若不是穆南行早就说明少女时代属于折家,为她们赎身的人早就踩破门槛了。哪轮得到金国人做美梦。 秦牧不由得冷笑一声。夜郎自大,不自量力。 不过这事到也是个大事。若是金国人混不吝的在樊楼闹起来,到是也挺不好办的。 正在这时候,就看秦桧欠身对着两位王子说道:“两位殿下,咱们这次来可是为了捉拿秦牧,两位千万别为了女人伤了和气,误了大事。” 一听这话,邱晨差点当时就要掏枪! 什么,金国人竟然想抓团长。这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够呀! 天下竟然还有如此愚蠢透顶之辈。难道你们以为赤手打死老虎就了不起了吗? 杀个畜生算什么本事!今天老子就教教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本事。 他立刻把这句话翻译给了秦牧。 这下没等秦牧说话,队员们全都炸锅了。 “杀光金国人!”大家心里不约而同浮现起这么一句话。 穆南行也不干了。金兀术来樊楼竟然是为了抓弟弟。 那可就对不起了。我的地盘我做主。 不用特战队,不用弟弟出手,我就把他们全杀了。 她立刻要叫人办事,秦牧连忙给她拦了下来。 金兀术竟然要抓我!这都是哪跟哪啊! 秦牧万万想不到金兀术有这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这纯粹是自寻死路啊! 我是让你现在死呢,还是再留你一段时间? ------------ 第三百七十九章 秦桧上舞台 “为了答谢诸位的厚爱,今天我们三姐妹随机抽选了一位幸运观众上台来和我们姐妹共舞。他就是……” 随着水桥舞这句话,樊楼霎时间安静了下来。简直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怎么还有抽取幸运观众的好事,这以前没搞过啊。 上台和少女时代共舞,这样的美事,会轮到谁身上? 水桥舞面上依然保持着歌星的习惯性微笑,心里却美滋滋的。 刚才耳麦里面传来了秦少爷的声音。秦少爷让她临时搞这么一个活动。 幸亏三人组早都经过各种大场面,所以她们才一点不慌乱,把事情办理的非常妥当。 谁会是这个幸运的小子呢? 今天樊楼里面衙内可不少。蔡鞗朱壕等等全在。 如今汴梁城里有金国人横行霸道,那些畜生比他们这些衙内还牛的多,所以他们为了避免触霉头,都不约而同的躲进了樊楼。 没想到这还因祸得福,看到抽取幸运观众的环节。少女时代以前从没搞过这样的活动,今天这是玩了个新花样。 大家都更加激动了起来,不知道今日这里谁会得到这份幸运。 一时之间衙内们都屏住呼吸,不错眼珠的盯着台上的三人组。 “这个人就是,密州教授,秦桧!现在有请秦教授上台。” 秦桧刚才也一直心里痒痒的。他也在猜谁会被邀请上台和小娘子们共舞。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人是自己!这可怎么说的,自己可是第一次来樊楼呀。 难道自己的大名已经传遍了汴梁城?就连少女时代都仰慕自己不成? 没等他想明白,就有侍者过来把他请到了台上。 到了舞台上,站在少女时代的中间,秦桧连腿都软了。 周边尽是软玉温香,而且三人组非是凡脂俗粉,这可是天下人心中的女神呀! 自己被三个女神簇拥着,这份幸福感如此庞大,只打的秦桧一阵眩晕。 “秦教授,听说您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天下之大,你自诩古今第一人。今日一见,让我想起你的那首诗。”水桥舞一边听着耳麦里面秦牧的话,一边转述给秦桧。 “这个……”秦桧这时候心情哪能平静下来,他连水桥舞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水桥舞这段话彻底的激怒了场内的衙内们。 什么,幸运的家伙是秦桧!他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狗东西。 结果再从水桥舞嘴里听说秦桧自称天下第一,这下大家顿时不干了。你算什么玩意,也敢称天下第一。 诗词文章,哪里有你的名字。 “就是那一句。”酢乙女爱也说话了:“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猴孙王。真正的大才呀!” 场中顿时一片哗然! 这也是诗?这还天下第一?就这文字,就这志向,真是穷鬼加二百五。 此人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有如此的厚脸皮!就连蔡鞗都不敢说自己才气天下第一,一个小小的密州教授何来这等勇气? 这下连高衙内都想抽秦桧大嘴巴了。你这诗,我也做的出来啊。若是我来做,至少不会说三百亩,起码也得三千亩起步! 我志向都比你高,你是怎疯成这样的,竟然敢说自己古今第一。 “秦教授,听说你学贯中外,金国人的语言你都会说。你是和金国四太子一起来的吧。这些日子秦教授和金国人在一起,肯定是引导金国人见识了汴梁京城的繁华。” 这句话一出,顿时场面就炸了。 什么,合着你小子是个汉奸!金国人下馆子不给钱,全是你带着的呀! 金兀术一行在汴梁横行无忌,秦桧着实跟着占了不少便宜——卫生纸他都多抢了好几卷! 现在少女时代一下把他的老底给扒光了,**裸的把他晾在了京城衙内们面前。 秦桧顿时惊了!这是怎么回事?不是邀请我上台跳舞吗,怎么改批斗会了。 这三人包藏祸心呀! 秦桧这时候不怪自己给金国人出损招,让他们来樊楼抓秦牧,反怪少女时代心眼不好。 心不正,劍则斜。秦桧一肚子歪歪肠子,怎么能想的到正理! 他迅速开动脑筋想着对策。这时候台下可就炸锅了。 “水桥舞,把秦桧扔下来,看老子不揍死他!” “小爱,把这孙子踢下来。老子不打出他屎来我不姓朱。” “灰原,离这位山东教授远点,此人实乃我汉人之败类!民族之耻辱。跪舔夷人,毫无廉耻,让他把他的女人送给夷人去玩,别玷污我们的血统!” 秦桧长这么大哪见过这样的场面。他顿时怂了,整个人仿佛矮了半截,只一个劲的向少女时代身后缩。仿佛三个少女能给他抵挡一二。 水桥舞灵巧的迈动脚步,轻盈的一个转身就来到秦桧身后。她都不想碰秦桧的身子,只抬起脚冲着秦桧腿弯踹了过去。 秦桧毫无防备,一下子就面对观众跪在了舞台上。 “别装孙子。难道跪一下就有用?老子今天不打死你我就跟你姓。” “扔下来,打死他!” …… 台下群情激奋! “四太子,宋国人简直卑鄙。他们竟然想要打死秦桧。”完颜彀英坐不住了:“这秦桧是个好奴才,有他在,我们攻打宋国能省下不少的力气。” “嗯,你去救他。我在这掠阵。如果秦牧出现,我抓了他就走。”金兀术发出了命令。 邱晨听得肺都快气炸了。 若是他自己带队执行任务,金国人早死一百遍了,哪容他们如此嚣张。 不过现在团长在身边,邱晨不敢自作主张,他只能把金国人的话翻译给秦牧,然后等团长的命令。 秦牧冷静的盯着场内,暂时没有说话。 这时候,有的衙内已经把腰带解了下来,握在手中。 宋朝的服饰是有腰带的,而且那个腰带其实和现代没什么不同。皮质,或者丝绸的,前端有个腰带扣,用铜或者金子做成。 这玩意拿在手里就是流星锤,若是抡起来砸在人脑袋上,顿时就是一个血窟窿。 秦桧简直要吓崩溃了。 这台子他绝不会下去。虽然他现在双腿无力跪倒在舞台上,但是他双手死死扒着地面,水桥舞连踹两脚都没把他踹下去。 小爱和灰原哀正要帮忙,却在这时候,只见二楼飞身跳下一个人。 完颜彀英。 他一下跳到场中,同时一声大喝:“放开我的奴才!” 这句话是用大宋语言说的。金国高层都会说大宋语言,这是身份的象征。 完颜彀英在汴梁的大名可比秦桧强多了。 此人赤手空拳杀了大老虎,这样的人物,汴梁人哪个不认识。再说他一直在京城里横行霸道,更是让人脸熟。 他突然出现,一下就震住了场面。 衙内们都不作声了。 打秦桧可以,但是对上金国人,尤其还是打虎的大将,他们真没这个胆量——人家空手杀老虎,自己能比得过老虎一条腿吗? 别上去送死了。 不过他们怕虽然怕,可是却在同时确认了一个事实,秦桧真的是金国人的一条狗。你看完颜彀英自己都承认了。 众人都纷纷后退,一下子给场中空了出来。 完颜彀英稳稳站立当地,他望着台上,轻蔑的说道:“小娘子,把秦桧还给我。” 水桥舞一时有点愣住了。 金国人跳出来了,这怎么办? 她自己是没有办法的,要等秦牧的指令。 秦牧这时候也有一瞬间的犹豫。 杀掉这些人比杀鸡还容易。毕竟他们比小鸡子目标大的多,只要自己一个眼神,邱晨他们能把金国人杀一百遍。但是现在杀了金兀术一行带来的连锁反应是自己不想看到的。 如果金兀术死在樊楼,那么赵佶一定会找樊楼的麻烦。 然后金国就会大举进攻。 这时候天下局势可就乱成一团麻了。 金国,宋国,天师军,西夏,西军,还有吐蕃等等势力,一下子就都被牵扯进来。而自己的建设正进行到关键时候,这时候天下大乱对自己不是好事。 杀人并不可取。 可是不杀人,自己应该怎么面对眼前的局面呢? 他让水桥舞把秦桧骗到台上,就是为了揭穿秦桧这个千古第一奸臣的面目。 虽然现在秦桧还没杀了岳飞,但是历史上秦桧的坏罄竹难书。 秦牧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当然对秦桧是恨之入骨。所以不管他做没做未来的事,先把他抖搂出来再说。 现在秦桧果然按照计划身败名裂了,可是金国人的出头却有点出乎秦牧的预料。 这种时候,以金兀术的精明,应该是偷偷溜走才对。这里是樊楼,不是寻常的地方。在场的可说是整个大宋的衙内阶层,金兀术会不明智的得罪这些人吗? 秦牧以自己对金兀术的判断为基础,得出金兀术很可能溜走的结论。 可是谁知道金兀术抓自己的决心这么大,他反倒要借着这件事引出自己。还试图抓自己。 真是不知死的鬼呀! 秦牧也有点怒了。 他扭头望了望,邱晨等人顿时一脸惊喜。看来团长要下杀手了。 是用枪还是用弩,团长您就说吧。 队员们顿时把枪支和弩箭都抓在了手里,就等秦牧一个眼色了。 正在这时候,就听场内一声大喝。 “呔!何方孽畜,敢在汴梁逞凶。” 说着话二楼另一个包间也跳出一人,落在了场中,一身霸气的站在了完颜彀英的对面。。 “俺行者在此,由不得你作乱!” 来人正是打虎英雄,行者武松! ------------ 第三百八十章 樊楼一箭立威 “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哩个当哩个当! 闲言碎语不要讲,表一表好汉武二郎。 啊好家伙,这个大个咋长这么长! 看武松身子高大一丈二,膀子扎开有力量,脑袋瓜子赛柳斗,俩眼一瞪象铃档。胳膊好象房上檩,皮槌一攥象铁夯,巴掌一伸簸箕大,手指头拨拨楞楞棒槌长!” 这是流传在汴梁说书人口中的武松形象。非如此人物打不死老虎。 如今武松自报名号,突然出现在樊楼里面,这让大家都眼前一亮。 打虎英雄果然是名不虚传。虽然没有说书人讲的那么夸张,但是就看这个头,这肩膀,的确是能打的死老虎的好汉。 武松比完颜彀英足足高了一头,阔了一圈。 完颜彀英已经是彪悍的像豹子,可是武松更凶恶的像老虎。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 大家顿时又拥挤着向后拼命挪了点距离。 完颜彀英那日亲眼看着武松打的老虎,而且还是饥饿的老虎,他对武松非常忌惮。 当时武松可是醉醺醺上的场。一个醉汉就把老虎打死了,现在他可是清醒的很,半点酒味也没有。 这点真的不能怪武松。不是他不想喝酒,而是樊楼的酒的确太贵了。 武松满打满算就那么点家当——赵佶赏了一万贯。这其中还有一小半是纸钞,不值钱。 行者打完老虎,实打实的也就赚了六七千贯而已。 这些钱,要在汴梁买个宅子勉勉强强,武松也不敢多糟蹋。 不过来了汴梁,成为打虎英雄,洗去了土匪的底子,做了大宋的武官,这怎么也是一件太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武松决定要在汴梁好好发展,而在京城混,自然要入官场,入官员们的圈子。 青楼是必不可少的。 这时候的青楼不仅仅是妓女卖身的地方,这层次太低了,那叫窑子,不能称为青楼。 青楼是官员们的交际场所。而各个青楼里面的头牌,就是后世最闪亮的交际花。她们绝不仅仅是是卖身,更是社交中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比如李师师,她如果仅仅是一个卖身的妓女,怎么能成为宋徽宗的情人。 武松深刻的知道这一点,他必须要熟悉汴梁的青楼。 虽然樊楼要门票,消费高,但是他也得来。 只是进来之后,虽然大开眼界,被樊楼的环境气氛迷花了眼睛,但是他很清楚自己的钱包里面没多少钱。 这里的酒水,可不是自己消费的起的。 幸亏穆南行会做人,每个包间送一些免费的玩意,这才让武松不那么尴尬。 但是他绝不会掏钱买酒! 汴梁的酒有什么意思。喝过了秦知监给的五粮液,天下再也没有什么酒能入武松的口了——他差点就因为五粮液戒酒了。 武松刚才也是怒火万丈!秦桧,这个大奸臣,竟然做了金国的走狗。 金国人在汴梁横行霸道你看不到?他们用老虎吃了好多宋国人你看不到? 眼见着三个美少女要把秦桧踢下台去,武松心里暗暗高兴。他也准备自己下场狠狠给秦桧来两拳狠的。 反正这么多衙内都要揍他,到时候法不责众,谁知道究竟哪一拳打死的秦桧。 可是没成想完颜彀英突然跳了出来要救秦桧。 这让武松再也忍不住了。 身为大宋的子民,怎么能任由金狗猖狂。 何况他知道眼前这个人是金国的打虎汉子。自己也是打虎英雄。 那么到底谁更厉害一些, 武松自己也想知道答案。 在梁山时候,若论步战的功夫,武松绝不肯认第二。 现在大家正好打过一阵,手上见个高低。 武松是刚入官场,甚至都没入官场,只是有个官阶,能按月吃俸禄,还没有具体差遣,所以他没什么官场的顾忌。 不久之前他还是梁山土匪呢。哪能让金狗在自己面前猖狂! 他指着完颜彀英喝到:“呔,你这金狗,放着某家在此,岂能由你猖狂。识相的,立刻给老子滚出樊楼,否则别怪我拳头不认人。” “武松,你找死。”完颜彀英顿时就怒了。 他来到大宋,一直被待为坐上宾,就连皇上赵佶都对他客客气气的。 这让完颜彀英早就养出了一种人上人的自觉。宋国人,就是下贱。我们金国人,就是高贵。 现在武松指着鼻子骂他是金狗,这让完颜彀英的自尊心如何受得了。 今日定然要你狗命! 完颜彀英随手从靴子中抽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亮家伙了。 那匕首寒气逼人,只吓得衙内们又远了一圈。 武二郎双目一瞪,浑然不惧。 他随手解下腰带,立刻化作一颗流星锤抡在手中。 “金狗,这里是大宋地界,我主你客,你先来。” 武松到挺讲江湖道理。 金兀术一看武松出现也是吓了一跳。这武松可是真有本事。当着他的面赤手空拳杀的老虎,这能有假吗。 看样子完颜彀英占不到便宜,反倒是有点吃亏——腰带多长,匕首多短。 这不行。得帮忙。 他有一个手下身上带了一副折叠弩。这还是金兀术在幽州找到的战利品。 越靠近宋国越有能工巧匠。 这样小巧的弩机金国是没有的,金兀术一见就给收走了。 现如今正好派上用处。 金兀术吩咐道:“弩箭准备,一旦完颜彀英动手,就射死武松。” 那人立刻开始准备凶器。 可是没等他组装完折叠弩,就听大堂里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金兀术,千万别动手,你一动,就会死。” 这是秦牧的声音。 金兀术没想到秦牧早就来了,他一时大吃一惊。 樊楼的音响系统金兀术这样的古人当然不明白,所以秦牧的声音就更加显得神秘而威严。 “金兀术,你看前面。” 金兀术闻言连忙向前看去,却只见对面的一个包间窗帘拉开,好几个罩着漆黑头套的人正张弓搭箭对着自己。 秦牧正悠闲的站在窗边,向自己招手。 “完颜彀英,你也不要动,动就是死。” 完颜彀英抬头一看,只见两根黑漆漆的箭头直直的指向自己。 顿时完颜彀英就老实了。这么近的距离,对方如果是真的射手,自己绝对躲不开——他现在可没穿盔甲,也不敢赌对面射空。 “金兀术,我说的话,看来你没听进去呀。我告诉过你,在大宋,你就要遵守大宋的律法。今日你在樊楼亮出凶器,这就已经犯了大宋的律法。念在你还没有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我饶你们不死。” 整个樊楼静悄悄的,再没有第二个声音。 现在衙内们彻底清楚了。樊楼真是秦少爷的产业,任谁在这闹事,都绝对讨不了好去! 即使金国人也不行。 别看金国人在别的铺子又抢又砸,但是在樊楼,他们还真没这个胆量 。 原来金国人也怂呀!欺软怕硬。遇到秦少爷就全完了。 “秦牧,你放了我的人。”这时候金兀术不敢充硬汉了。 他突然想起那日在船上两人第一次遇到的场面。 当时秦牧的一个女人随手就杀了自己的一个奴隶。那种杀人如杀鸡的做派让金兀术联想到了眼前。 别是秦牧更混不吝吧。如果自己还玩狠的,秦牧看来真敢放箭。 金兀术现在完全看不透秦牧的底细了。自己是来搞阴谋的,怎么看起来对面比自己更像个阴谋家。 现在他觉得秦桧一定是被人家算计了。要不怎么就莫名其妙跑到舞台上当靶子去了。 这岂不是说自己的一切作为早就被人家攥在手心里。 难道说自己飞了十万八千里也没逃出如来佛的手心——金兀术也熟读西游。 他这时候不能要求更多,只能让秦牧把自己的狗腿子先给放了。 秦桧是跟着自己来的,如果自己丢下他不管,以后宋人谁还敢投靠金国。 “可以。”秦牧说完,低低吩咐了一句。 水桥舞顿时飞起一脚,把秦桧踹到了舞台下。 这时候金兀术赶紧派人过来带走秦桧。 就在秦桧以为自己能保住一条小命的时候,却听弓弦声响,一支箭突然就扎到了他的大腿上。 这支箭力道如此之大,一下就射的两头洞穿。 秦桧疼的大叫一声,顿时瘫倒在地。 “秦牧,你这是何意?”金兀术顿时不干了。伤我的人,你得给我个说法,否则我怎么对下面交代。 “金兀术,这件事是私人恩怨,和你无关。秦桧夫妻不是好人,最擅长恩将仇报。这一箭我只是讨点利息而已。” 一箭震慑了全场。 所有人都没想到秦牧说干就干。连金国人的奴才都敢伤。 这是真不把金国四太子放在眼里呀。 这一刻秦牧的身形在衙内们心里顿时变得无比高大。 大宋朝敢伤金**腿子的,秦少爷是第一人。 虽然没伤了真正的金国人,但是也狠狠的打了他们的脸面。 自此以后,金国人还有脸在汴梁嚣张吗? 武松也不由得望了望楼上。这个秦牧究竟是什么人?怎么有这般威势。连金国四太子都怕他。 金兀术哪还敢想着抓秦牧。他命人抬起受伤的秦桧,连忙离开了樊楼。 这个面子,回头一定找回来。但是现在不能吃眼前亏,赶紧走。 “秦少爷威武!” 樊楼顿时欢声一片。 这是被金国人压抑多日之后的释放。就好像火山爆发一般,众人激动的心情只有嚎叫才能释放出来。 这一刻整个樊楼全是“秦少爷威武”的欢呼。 就连女神少女时代全成了配角。 不过三人组完全没有一丝的失落。她们一个个望着秦牧,就好像望着天上的太阳。 只有秦少爷,才能给她们真正的温暖和安全。 “有我在一日,断不能让金狗逞凶。这一场我请,大家尽兴!” 秦牧微笑着向下面的人挥挥手。 局势越来越复杂,压力越来愈大。 这一句话说出口容易,可是要做到,却千难万难! 秦牧不怕金国人,其实他也不怕朝廷,更不怕赵佶。 但是他担心天下大乱。 自己的势力如今只是个幼苗,现在就担起守护天下的责任,真是有点力不从心呀! ------------ 第三百八十一章 赵佶看西游 “臣李纲有本奏。” 赵佶坐在龙椅上,望了一眼李纲,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阵腻味。 howa eyou?Howolda eyou? 怎么是你?怎么老是你? 没完没了的奏。不知道朕现在很烦吗。 张过这个混蛋没有打下来,长江南岸大部分都在天师军手里;府州今年的都荒了,马上就是夏收,粮食在哪?金国人要卖城,一个好几百万,钱哪里来?幸亏折家没趁乱造反,反倒听话的发兵去打张过,否则朕哪还有心情坐这里听你哔哔。 “奏吧。”有屁快放。 “官家,如今汴梁市面上出现一本反书。《西游记》,里面诸多大逆不道之文字。臣以为,应该抄没卖《西游记》的铺子,捉拿作者。” 这件事…… 真是头疼死了。 赵佶知道《西游记》。何止知道,他还买了好几本。除了自己看,后宫妃嫔也爱看。 孙猴子,金箍棒,白骨精,蜘蛛精,女儿国,多好看。 这本书给了赵佶很大的安慰。因为妃嫔都去看书了,也就没那么多时候来烦他了。毕竟他也人到中年,就算有仙丹支撑着,可是应付那么多女人也难免吃力。 现在你说这是反书,好,那你说说吧。怎么就是反书了。 “这怎么说?”给朕解释解释。 “官家,这本书里面的猴子,大闹天宫,这就是不尊皇家。” “噢,那这么说在座的诸位每天在朕的朝堂上吵来吵去,就是尊重朕了?” “……”赵佶一句话不但噎死了李纲,连群臣都给噎的半死。 宋朝号称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这还真不是说说而已。 因为赵匡胤得国不正,这个天下不是他打下来的,而是抢的老柴家。真正说起来,就是逼宫篡位,于理不合,所以赵家人极为需要士大夫为他们粉饰。 而士大夫也因此身价大增。他们和赵家皇帝站在一起,集体打压武将集团。 这样的情况造成了宋朝的皇帝权力被大大限制了,远没有之前历朝皇上的一言九鼎。这些文官在朝堂上什么都敢说,什么都不怕。 因为赵匡胤说了,本朝不杀“士大夫”。这就让他们毫无顾忌——反正死不了。 现在赵佶突然抱怨这些大臣吵闹,大臣们还真没办法反驳,因为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在皇上面前吵。 这让他们不由得把视线投向李纲——为了一本书,有必要这样吗?你吃饱了撑的?这书全天下的人都喜欢看,你一个人要跟全天下人对着干? 这也太不明智了。 李纲没想到赵佶会这样说。这可是诛心之论呀! 但是这时候他不能退。一退,自己的形象就毁了。 “官家,若是吵吵闹闹,自然没太大问题。”李纲先把群臣给摘了出去,“可是那猴子自称齐天大圣,他说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岂不是诛九族之论!” 李纲觉得这句话一定能打动赵佶。 皇位你要不要了? “那猴子做了皇位了吗?他怎么说也是个猴子,连人都不是。最后呢?是不是入了朝廷,当了官?” 这个,李纲又没话了。因为孙悟空最后成为斗战胜佛,这还真就是进入了体制内。 大宋一朝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民间造反人士,大部分都被招安当了官。 土匪被招安做官是常态,而不是另类。要不怎么宋江一天到晚地只想被招安呢?因为前面有无数成功的例子。 “呵!”赵佶哂笑一声:“侍御史,如今外有金国欺凌,内有正一道作乱,这些你不提,反倒追着一个猴子七嘴八舌,是何道理?” 徽宗也生气了。 他现在亚历山大,内忧外患一大堆,满朝文武没半个能分担的,全自己一个人扛着,本就一肚子气了,现在李纲还给他没事找事,也真是太不懂事了。 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抄了书坊,抓了作者,然后呢?天下人都骂朕,你躲一边凉快,真是岂有此理。 这种“背黑锅你来,有好处我吃”的态度深深的激怒了赵佶。满朝文武,全是如此不堪。 你们根本就不从心底替朕着想。 比如李纲上次弹劾折家。你列举折家多少大罪有什么用,关键是怎么处理。朕是有兵还是有钱?你能给我变出来?没钱没兵,朕拿什么解决问题。 还不是要徐徐图之。自己那一番精妙的操作,李纲这蠢货哪能想得出来。 现在又给自己出难题。 《西游记》短短时间内传遍了汴梁。京城里不分男女老少,每个人都喜欢孙猴子,你让我把书给封了,这是让朕自绝于天下呀! 再说,那个书坊你知道是谁的吗?韩侂文,他舅舅是向仲,朕还欠向家一屁股债呢,我能封他外甥的书坊? 至于作者,吴名士,就是根本没有这个人。无名氏,我哪里去找! 真是神经病。 正事不管,一天到晚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上纠缠。 舍本逐末,何其愚蠢。 现在金国人在朕的京城里面横行霸道,把汴梁人欺负的敢怒不敢言,这股子怨气哪里发泄? 现在有一本《西游记》能拴住百姓的心,给他们一个寄托,一个希望,这不是好事吗?有孙大圣,一切妖魔鬼怪都不是对手! 而且孙猴没办法的时候,不得请朝廷帮忙吗?这还是在体制内战斗呀! 这个道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封了《西游记》,你给朕造一个好汉出来?你这细胳膊细腿行吗? “斗战胜佛,这个名号不错。”赵佶最近在考虑提升佛门地位。正一道造反对他打击太大。 这么多年来,赵家一直推崇道门,压抑佛门,现在被正一道狠狠地打脸了。这让赵佶感觉极端生气。他必须提升一下佛门的地位,用来抗衡道门。 孙悟空的及时出现,正是个由头。 虽然他跟着菩提老祖学艺,源于道家,但是最终皈依了佛门,这可以让佛门地位得到巨大提升,同时打击到道门的声誉——你们连孙猴都没留住。 其实这里有个更深的含义赵佶没法说出口。 正一道造反花样百出,张过搞出了一个八仙,这让民间对天师军充满了好奇和畏惧。他们可是仙人的军队呀。 赵佶不能再捧道门了,他得捧佛门。 现在突然出现一本《西游记》,里面有个齐天大圣。这猴子可比什么铁拐李何仙姑牛多了。 八仙只是短短的小故事,孙猴可是长篇大论。 你有八仙,我有孙猴,我让孙猴打死你们八仙。 至少在民间,有孙悟空的出现,八仙就抢不了风头。如今汴梁城谁还在意八仙,他们全喜欢听孙悟空的故事。 “拟旨,嗯,让大相国寺供奉斗战胜佛。”赵佶决定给猴哥点供奉。 梁师成立刻提笔唰唰地替赵佶构思书写圣旨——他最能体会到宋徽宗的心意。 李纲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回了家。 李维见状连忙问道:“大哥,官家怎么说?” 抄书坊的主意是李维出的。韩家的书坊对他的生意影响巨大,眼看着书坊也快做不下去了,他怎么能不着急。 “对付折家,要再等机会。”李纲倒没怎么气馁。他是百折不挠的性格。 《西游记》虽然作者写的是“吴名士”,好像是吴国名士的意思,但是这人是谁?在哪?谁也不知道。 汴梁城都知道韩侂文勾结上了秦牧,不用问,这一切都是秦牧搞的鬼。 “大哥,我听说秦牧这厮在樊楼伤了金国人手下。”李维说到这里,不由得两眼放光。 没想到金国人没杀得了秦牧,却被秦牧伤了自己人。 这仇算是结下了。以金国人的不讲理,怎么也不会饶了秦牧。 “伤的是秦桧,不是金国人。” “可是秦桧是金国人带来的。” “嗯,金国和折家,都不是好东西。”李纲不想多说。 这个秦桧,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全汴梁的人都骂他是金狗呢? 秦桧自己也很委屈。他什么都没做呀,不过是跟着四太子抢了点卫生纸,吃了几顿免费的酒席,这就成了金狗了? 那自己也太不值钱了,根本就没卖出好价格。 不过这个价格以后再考虑,现在秦桧着急一件事。 金国人丢下他跑了,汴梁城只剩下自己。这可怎么办?他走不了,大腿还伤着呢。 这时候秦桧不由得埋怨起完颜阿骨打来了。 好死不死你这个时候生病。 你不生病四太子也不会着急回去,也就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汴梁。 现在怎么办? 秦桧被邱晨一箭射穿了大腿,当时差点疼死。 后来回到四方馆,金兀术连忙去请郎中。可是一听要给金国人看病,汴梁城的郎中纷纷推脱有事走不开,没一个来的。 金兀术这时候被秦牧压制了气焰,已经不敢再如以前那般嚣张了。 他不敢对郎中下狠手,却敢对秦桧下狠手。 邱晨那一支箭来自后世,本时空根本没有。这让金兀术一下就喜欢上了。 所以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箭给拔出来了。 这下几乎把秦桧给疼死! 金兀术也没时间再搭理秦桧了。老家派来了信使,告诉四太子完颜阿骨打生病了,让他速速回家。 完颜阿骨打病了!这是天大的事。对于金国人来说,这就和天塌了一样。金国的一切,全是老阿骨打带着打下来的。 如果阿骨打病重到不治,那金国怎么办? 这时候什么事都没有阿骨打的病重要,所以金兀术二话不说连夜就向老家狂奔。 秦桧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四方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难道就是自己的下场吗? 好歹不能死,哪怕做个铁拐秦呢——这时候八仙的故事也已经流传到了京城,秦桧知道铁拐李。 可是现在自己躺在床上,一个搭手的人都没有,这可不是只能等死吗? 他正疼的翻来覆去时候,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秦教授,我来给你看看!” ------------ 第三百八十二章 大相国寺和西游记 《决定毗尼经》所言三十五佛,是现在十方世界的佛。斗战胜佛是其中之一。 大相国寺本有这么一尊佛的雕像,可是现在看圣旨的意思,是要给斗战胜佛提提位置。别溜边靠墙了,您得上正座。 这样就得建个新殿。 建新的殿并不费事,大相国寺有的是钱,地方也有,工匠更是不缺,可是现在有个大问题。 这个斗战胜佛不能是旧模样。否则与圣心不合呀! 现在三十五佛其实样子差不多,除了精研佛法的有数几个和尚,就是大相国寺里面的僧人都分辨不出谁是谁,这样的斗战胜佛肯定无法让官家满意。 其实不只是官家不满意,善男信女也不满意。 因为《西游记》的流行,大相国寺的斗战胜佛一下子成为了爆红的神仙,把如来佛祖什么的都比下去了。 每日善男信女挤成一堆,就要在斗战胜佛面前上个香。 而且现在还多了小孩。小孩们拎着棍子,戴着“紧箍咒”,都要来拜见“大圣”。 可这么多雕像,他们又分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斗战胜佛,于是整日里吵闹不断。 必须要给斗战胜佛换个面貌呀! 可是换成什么样,能让官家满意,百姓认可呢? 大相国寺住持智清方丈想来想去,没有半点主意,这时候他就想起了原主。 《西游记》是韩家书坊出来的,我得去找他。 韩侂文也没主意呀!斗战胜佛是你佛门人物,你现在找我要模样,难道能照着我这个样子来吗? 这不是开玩笑吗。 但是大相国寺住持亲自上门,这个面子可大了去了。 他一个小小的四方馆官员真当不得这等大礼,于是韩侂文连忙引着智清禅师来到了折府。 孟珙很高兴,又来人了,又可以打电话了。 一通沟通之后,智清禅师坐到了秦牧面前。 这就是一箭射伤金狗的秦少爷呀!果然人中之龙,一表人才。 智清禅师对秦牧闻名已久。他可不是汴梁城中普通的百姓。作为百年老字号,他比凡人心眼多的多。 汴梁城中突然出现这么多新鲜玩意,作为大相国寺的住持,他必须弄明白原因。 实际上大相国寺除了是汴梁最大的禅宗丛林之外,也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大资本之一。 大相国寺的生意规模,未必就比向家小。若是论起历史,大相国寺比向家还长的多。 作为大资本的掌门人,他必须对市面上的一切变动时刻留心。 所以他最早肯定秦牧是一切的始作俑者,包括这本《西游记》,也是秦少爷弄出来的。 这个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莫非他也和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 要不怎么弄出这么多新鲜的东西,完全让自己无法模仿呢。就那个火柴,大相国寺到现在也做不出来。 真真的气人,只能看着姓秦的一个人吃独食! 现在可算抓住机会了,绝不能放过秦牧。 “秦知监,这个斗战胜佛的模样,不知可否示下。”智清禅师开门见山,直接就管秦牧要样子。而且他一点不拿捏姿态,反倒把自己放的比较低,用了“示下”的词。请您告诉我! 这样一来,秦牧也根本没法拒绝。这是个明白人,也就无须遮掩了。 这个孙悟空是自己弄出来的,后续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也正是秦牧的计划。 现在最关键的来了,大相国寺竟然要建大圣殿,自己必须要出马了。 孙悟空的一切解释权,皆归我所有。 “长老请稍后。”秦牧说完,出去了一会,搬了一个纸箱子回来。 “长老请看,这就是齐天大圣的样子以及周边产品。” 秦牧在后世做了一整套西游记周边,现在先把猴哥的给拿出来。 智清和韩侂文一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这些东西也太过精美了。 俩人立刻一人抢了一个孙悟空拿在手里观瞧。 这尺许长的孙猴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做的,拿在手里一点不沉,而做工极端的精美,简直是好像一个活的美猴王正在眼前。 这个孙大圣又像猴子又像人,可是一点不像现在寺庙里面的斗战胜佛。 以智清禅师的见多识广也根本看不透这个猴子的来历——它到底像个什么东西呢? 其实这不怪智清,眼前这个孙大圣是秦牧全新设计的。 他的以《大圣归来》的动画片为基础,结合了日漫《圣斗士》的一些画法,然后再向本时空妥协了一下,搞出了这么一个全新的孙悟空。 这个孙猴又符合本时空人的审美,又超越了时空的局限,一下子拉升到千年之上。 任何人只要一见这个大圣,必然会被他吸引,被他震撼。 好一个美猴王! 智清心内暗暗赞叹,这才是我要的斗战胜佛。 他看了片刻,小心的把孙猴放在一边,然后挨个检视箱子里面的东西。 这都是孙悟空周边。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金箍棒。 这一根金箍棒同样是秦牧设计的。上面流云飞舞,两端金光灿灿,正中一排毛体字“如意金箍棒”。 单就这个字体,就让智清沉醉——好字呀! 秦少爷大才!这下大相国寺禅宗第一的位置更加稳固了。 所有斗战胜佛的解释权,都归大相国寺!其余寺庙,全是盗版! 大相国寺是禅宗第一丛林,是有标杆性位置的。可是也正因为他体量如此庞大,反倒不能轻易乱来。 《西游记》火爆汴梁,有的小寺庙就偷偷的给斗战胜佛换了金身,好招揽更多香客。 而有更小的寺庙,根本里面就没有斗战胜佛,他们就随便弄了一个骗钱。 现在好了,你们都是邪门歪道,我这个才是正经猴子! 而且《西游记》周边商品的开发,以我为准。 现在市面上各种金箍棒乱卖,还有紧箍咒,就是头陀的铁箍,什么样式都有。 自此以后,全不行了。你们全是假的,只有我这里才是正版! 金箍棒,金箍,虎皮裙,甚至猴子的毫毛,都以大相国寺为准! 虽然智清禅师没去过后世,但是他无师自通的明白一句话。低端企业符合标准,高端企业制定标准。 如今大相国寺就是最高端,《西游记》一切都是我们大相国寺说了算。 当然,这首先要交好秦牧。以秦少爷的话为准。 “功业,”智清禅师对秦牧的称呼又变了,这更显得亲近:“这个大圣殿的一切就以你为准。还望功业闲暇时来指导工作。” “好的,我会去的。”秦牧当然会去看看。你们别把我的猴哥给做走样了! 以大相国寺的实力,要盖个大圣殿不过是智清禅师一句话的事。 钱和人都不缺,样子也有,马上就干。 而且在盖大圣殿同时,大相国寺先把《西游记》周边商品给搞了出来。 说白了,大相国寺就是汴梁城最大的卖场,这里是汴梁百姓的最大集市,智清禅师要是不懂利用那他就不配做大相国寺的住持。 大圣殿还没奠基,金箍棒以及《西游记》周边商品已经铺满了大卖场。 这下大相国寺更热闹了。金箍棒,这里才是正宗! 于是只靠着一根小小的金箍棒,大相国寺几乎赚出了一小半修大圣殿的资金。 这让智清笑的合不拢嘴。 他可比别人看的远得多。 《西游记》可说是新开辟的财源,就靠着大圣殿以及周边商品,大相国寺等于凭空多了万亩良田。 这让智清禅师没事就来大卖场看看,他最喜欢看人家买金箍棒了。 王继先就买了这么一根棍子! 一根棍子要三贯钱!这是抢劫呀!这还不是最好的那款金箍棒。若是买最贵的那一根,自己要掏上百贯。 这钱绝对不能掏。自己才赚几个钱呀! 这也就是孩子实在哭闹吵着要,否则王继先绝不浪费这个钱——三贯钱逛个青楼不好吗? 买吧,反正最近赚了一笔外财。 他前几日刚给秦桧看了病,把秦教授从半死变成了瘸子。 不过不管怎么说,秦教授算是保住一条命。 他必须谢谢自己,同时,也得谢谢九皇子赵构。 赵构那日不在樊楼,但是他消息灵通,一听说秦桧受伤了,而且还没人给他治病,赵构立刻把王继先派了过去。 王家世代行医,王继先如今是九皇子府的医师。 对于赵构命他去给秦桧看病,王继先一句话都没说就去给办了。 虽然秦桧在汴梁臭了大街,但是这根本不在王继先考虑范围之内。 王继先唯一考虑的是自己的前途。而他的前途和九皇子赵构紧紧相连。 若是他想做到提举太医局,成为大宋杏林中的第一人,那么必须九皇子坐上皇位。 如今虽然大宋朝有太子。可是现在的皇上赵佶身体那么好,眼见着十几年是没问题的。 这就给了众位皇子机会。 赵构年龄虽然不大,可是现在却成了优势。因为太子赵桓年龄大,到时候没准他都不在人世了。 九皇子有着远超他年龄的成熟,这点让王继先非常佩服。 大臣,武将,能交的全交。 即使金国人赵构也不嫌弃。不能请金国人在府里吃饭,但是路上偶遇说两句话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也正是因为这点,赵构才派王继先来给秦桧看病,同时叮嘱他务必给秦教授看好了! 毕竟赵构直接找金国人交往比较惹人闲话,他需要一个中间人。 王继先也不行,这个是他的人,谁都知道。 只有秦桧合适。 此人一来是大宋的官,赵构和他交往很正常。 二来他还是金国走狗,最适合传话了。 三来呢,秦桧在汴梁臭大街了,都没人搭理他。这时候赵构给他看病,就是雪中送炭,肯定让秦桧感激自己一辈子。 秦桧当然明白这点。 如果没有九皇子,自己这条命可就丢在汴梁了。 他如今勉强能拄拐走路,真的变成了铁拐秦。 这时候汴梁是没法待了,他都不敢出门,所以趁着夜色他就雇了一辆车,偷偷出了城。 离开汴梁之后,秦桧恶狠狠立下誓言:老子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你们都要跪我秦桧的瘸腿之下求饶! ------------ 第三百八十三章 府州的夏收 周志安把洗得干干净净的白毛巾仔细的戴在头上,然后把搪瓷水杯用红腰带系在腰间。 他女人一边给他抻展着裤脚,一边嘱咐着:“到时候多向前面凑凑,别躲后面。” “这还用你说。”周志安一脸不耐烦。水库剪彩这样的大事,自己当然要拼命向前冲了。 听说秦少爷要亲自给水库剪彩,作为和秦少爷谈笑风生的男人,哪能不冲上去露个脸呢。 今年的夏粮收成简直吓坏了周志安——这也太多了。 下河套地区完整的落入了秦牧手里,可耕种土地一下子放大了十几倍几十倍。而牲畜方面,折可求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耕牛,这让周志安有了全新的劳动力。 他今年租种的土地足有去年的三倍。 有了耕牛,那些全新的农具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深耕真正的成为了现实。 而且经过去年的磨练,农林局的技术员水平也大涨,他们给农户提供了更专业的指导,在农药和田间管理方面,这些人已经是行家了。 周志安刚刚获得了一个做梦也不敢想的大丰收。如今他家里的麦子已经堆得快没地方下脚了。 这么多麦子,周志安觉得就是府州的地主也赶不上自己粮食多。 他由衷的感激余里衍。公主真是大慈大悲观世音下凡。 而公主的男人,更是周志安感激的对象。毕竟公主没和他说过话,但是秦牧可认真的教育过他们。 周志安从来没有忘记过秦少爷说过的每句话,他说让粮食翻倍,今年真的就翻倍了。 那么明年,用上那个化肥,岂不是能三四五倍不止? 周志安现在梦里都是秦少爷做的那些新家具。去年他还只是想想,但是现在周志安感觉那些家具就在手边了。 等卖了粮食,自己一定要去买那么一套——贾红线在宁边也开了一家分号,**新款家具。 不过这都是后话,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去水库。小河水库,就在东胜州城外不远。从宁边到东胜州,可得走个几日,周志安带好干粮来到衙门前跟大部队集合,然后统一坐着马车出发。 这个水库秦牧没敢起大名字,若是叫黄河水库,那真是当不起。太丢人。 小河水库就好。这不过是黄河的一个小小支流,施工难度正属于秦牧现在的技术水平能负担得起。 经过近万人的大会战——主要是有三千生猛的奴隶做苦工,在科学的解决方案基础上,又有了水泥这个建筑神器,水库终于在夏粮入库完成后竣工了。 秦牧第一时间就飞到了东胜州。 这是自己在本时空建造的第一个水利工程。期间经历过各种困难,遇到大量问题,但是都在秦牧和众人的集体努力下完美解决了。 如今秦牧站在水库边,望着平静的水面,心里无比激动。 有了小河水库,下河套地区就真正地告别了靠天吃饭的悲剧,从此可以旱涝保收,成为西北粮仓了。 秦牧拿起剪刀,和折可求一起剪断了红绸,完成了剪彩仪式。 有了水库,就得有水利局。 第一任水利局的局长是胡川。这位前玻璃厂的厂长如今正兴奋异常。他没想到自己短短时间内能再次高升。 那天折可求把小舅子一脚踹走之后,立刻提拔了副厂长胡川做厂长,全面负责玻璃厂的生产。 胡川也果然有才干。自他上任以来,玻璃厂就没有再出过大的事故,生产一直进行得很顺利。 正因为他有了这番政绩,他就属于最早转型到工业时代的那一批人之一。现在有了水库,就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 折可求就把他提拔到这个位置——建水库的过程中胡川一直在参与。 水利关系到粮食,这是真正的大事,折可求必须交给踏实能干的人才放心。 如今胡川当了水利局局长,他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手下没人。 虽然有一些人在修水库的过程中被他看上,拉进了水利局,可是人手还是远远不够。 这些人干活可以,但是论起行政,却差得远了。 现在大宋哪有多少懂行政的人呢? 胡川一天到晚就为这件事头疼,他几次找折可求要人,想要点大学生过来——是大学生,不是太学生,但是折可求没答应他。 那些学生都在吴家庄,还没毕业不能用。而且即使毕业了,自己也需要他们,新局面需要大量人才,暂时哪轮得到胡川用呢。 自己去想办法,而且必须干好,不能干砸了。 为了水利设施的顺利运转,胡川也算是殚精竭虑。今天正好看到周志安,胡川顿时起了心思。 周主任,是个人才。 他在宁边城里大小是个人物,现在只做基层工作有点屈才了,来,跟我干吧。 于是周志安顿时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 是去当官呢,还是继续种地赚钱。 这问题太难选择了,一时让周志安额头冒汗——不好办呀!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难题,大人物有大人物的难题。 秦牧和折可求面对的问题可比周志安大多了。 今年下河套地区大丰收,可是相反的,府州麟州却闹起了饥荒。 人都跑的七七八八,没人种地,自然没粮食可收。 可是朝廷不管你这些,该交多少粮食,一粒也不能少。 皇权不下乡,粮食,得各村的里正交上来。 里正全都是地主。 地主手下没人,也就没什么收成。 他们现在想拖延都没办法拖延,大宦官李彦就坐镇府州,等着要今年的夏粮呢! 赵佶的困难,李彦全明白。官家要买城,需要大量的钱,现在就靠着抢点田地好卖了换钱。 李彦现在也没弄明白折家为什么把那么多人弄去了宁边种地,而把府州和麟州抛荒。 这说不过去呀,哪里不是地?哪里不打粮食? 你荒了这边种那边,难道老窝不要了? 他有心想去宁边看看,但是却迟迟没有动身。这倒不是他腿脚不利索,而是宁边已经不是大宋的土地了。 折家人敢乱跑,他还真不敢乱跑。去辽国——或者说金国的地面,他一个太监,没有圣旨,怎么敢出国呢? 所以他只能坐镇府州,等到夏收时候,趁着粮荒把土地给弄到自己手里。 别看李邦彦敢在吴家庄明抢土地,他李彦还真不敢在折家地盘明抢。 府州不是大宋,没那么大地盘,地方小好管理。同时折家又为人精明,历代把府州经营得不错,尤其是田地文书方面,做的没什么漏洞。 李彦要玩明抢很难下手。 他现在是抢了一千来亩土地,可是这也太少了,杯水车薪。 李彦只能耐心等,等到夏收时候才有真正的机会。 小地主会在这个时候破产,到时候他们只能贱卖土地,自己怎么也能弄个几万亩,勉强给官家一个交代。 折可求很清楚李彦的打算,但是他一亩地都不想让李彦拿走。 府州和麟州的地,都被秦牧规划成了未来的机械化大农场。 折可求体会到了柴油机的威力,所以对于秦牧描绘的机械化种田十万分的向往。 本时空的人,根本上说全是农民,而农民对种庄稼有着深厚的感情——没粮食会饿死人。 折可求太想看到各种大型机械设施在万里田园上忙碌的情景了。他觉得哪怕自己看完就死了,这辈子也值得了。 一个人种上千亩的地,这是一种何等快乐的事! 折可求绝不能让李彦把地拿走。 “功业,李彦这事怎么办才好?”既然秦牧来了,折可求必须要和秦牧要个主意。 “现在破产地主的地有多少亩?” “府州共有土地三万顷,四十五万亩,麟州比府州要多一万顷,现在两州大概有一百万亩地,破产的地有三十万亩左右。” “现在天下局势混乱。大宋外有强敌,内有乱匪,正是我们安心发展的好时机,暂时不能和朝廷弄得太僵。我们把零碎和边角的地留给李彦,连在一起适合机械耕作的地,一点也不让。” “好。”折可求点点头。 “对了,折总,那个尹括……”秦牧想起了折可求的小舅子。这个人去了京城,自己怎么没听穆南行提起过? “我早让人把他拦下了,没进京。我就说他爹要死了,赶紧回去。”折可求没好气地说。 尹括之愚蠢和胆大,超出了折可求的想象。 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小舅子竟然敢出卖自己。若不是看在他姐姐刚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儿子的情况下,折可求都想派人杀了尹括。 现在给他骗回家里,让他爹娘严加看管,已经是折可求最大的善心了。 他再也不想见尹括一面。若是让他见到这个小舅子,怕是自己忍不住一枪崩了他——折可求现在也用枪了。 “那好,”秦牧点点头,“折总,这里全交给你了,我这就回微山湖。炼钢厂马上就要建好了。到时候你再看吧,这个天下,必将彻底改变!” 从微山湖上空看下去,几座巨大的烟囱拔地而起,宛如一门门巨炮,正向天空喷吐着硝烟。 它们守卫着一座造型怪异的钢铁巨兽,那正是本时空真正划时代的标志——二十一世纪高炉! ------------ 第三百八十四章 秦牧的水上武器 (此处删去500字)。 炼钢厂,成功了! 突然的放松让秦牧一下子失去了全部精力,他倒头就睡,足足睡了一天一夜,这才睁开了眼。 一睁眼,他就不得不继续面对眼前的局面。 秦牧找到了一条工业制氧的途径。就是用沸石作为天然分子筛,能得到氧气,这样顶吹转炉就真正地和后世几乎没有区别了。 如今转炉生产出来的钢,虽然还不能和后世各种门类齐全的钢坯相比,但是它已经的的确确是后世的钢材,而不是大宋的土法炼出来的钢了。 有了这样的钢,质量和数量都充足,秦牧就可以暴兵了。 ***的军队,没有枪和炮怎么行。 之前秦牧一直不能扩军,最根本的原因是他没有那么多枪炮。 现在就不怕了,有钢,就有了枪炮的基础。可是钢铁毕竟不是枪炮。从钢水变成无缝钢管,那需要另一个厂子。 加热炉能搞,穿孔机没有呀。 还得回后世想办法。 秦牧正准备回二十一世纪,这时候却接到了折可存传来的消息。 天师军开始攻打江宁府了。 如今距离抢回江宁府过去了两个多月,天师军在经过的整顿下稳住了阵脚,目前以当涂为前进基地,开始进攻江宁。 张过很清楚,拿不下江宁,天师军就进不了运河,这样江南一带自己根本无法染指。 拿不下江南,就断不了宋国的粮食,自己只能被压在江宁以西,长江以南这么一块区域。 这样的局面僵持下去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大宋毕竟立国百年,根基深厚。自己现在就像一个土财主,骤起暴富,是没资格和赵佶比宝的。 只有拿下长江以南,才能勉强稳住局面,开始细心经营。 如果拿不下江宁府,那么宋国可以将江宁府作为前进基地,不断地来蚕食自己。 大宋可以输一次两次三次而没事,但是自己只要输一次就完了——方腊就是这么完蛋的。 为了掌握战略主动权,所以张过在整顿好天师军之后,立刻带着大军沿江而下,来攻打江宁府。 韩世忠面对满江的战船有点愁眉不展了。 拿下江宁府,赵佶命他在此守卫。暂时朝廷也没更多人马派给他了,所以只能先守住一会。 这两个月来,韩世忠个人生活倒是很享受。可以说是他这么多年最快乐的时候。 江宁府,就是金陵,就是后世的南京。所谓六朝古都,烟花之地。 这里要什么有什么,即使经过天师军的搜刮,那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真正的好东西还有无数。 享受自然是最好的,可是练兵也不可以忘记。毕竟天师军离的不远,从当涂顺江而下也就一天时间能到江宁。 如今韩世忠不具备出城作战的条件——他船少。 而且禁军中会操船的不多,他手下这点人马,没多少南方人。 经过那一夜的大溃败,韩世忠手里也就剩下三千多人了。 船只不过十几条,还有破烂的——被邓诚的炮弹打的。 幸亏天师军的人马也不多。 那一日的天师军也是溃败,丢下来一千来条性命,如今虽然又补足了一万人,可是新兵不是老兵,战斗力就没那么强了。 现在江宁城打成了胶着战。 天师军每日攻城不断,但是韩世忠和折可存稳稳地守住了城墙,敌人根本上不来。 江宁城粮草充足,韩世忠有底气守下去。 可是当涂也不远,天师军也物资足够,更有底气打下去。 折可存知道秦牧这段日子为了农业和工业两方面日夜操劳,所以一直没有向秦牧要办法。 现在总算钢铁厂建成了,妹夫也该管管军事了。 折可存很想去看看新建成的钢铁厂,可是他出不去——江宁被围了。 若是纯粹的突围,从岸上走也可以,但是那不是折可存要的。这得绕多大一个弯呀! 而且韩世忠也不能放他走。三千折家军一走,江宁未必守得住。 这时候近卫团也着急。除了邱晨和他的特战大队离开了江宁城之外,近卫团大部都留在了城内。 他们等于是白白在江宁浪费了两个多月。新世界的工农业都在拼命地建设,而自己却把时间消耗在江宁城里面,这是对未来的犯罪! 石遗和刘云飞讨论之后,也向秦牧请求下一步的计划。 怎么办? 秦牧也不由得不思考了。 近卫团大部队长时间驻扎在江宁纯粹是浪费,现在钢铁厂建成了,就有了暴兵的资本,石遗刘云飞等人必须马上解放出来开始招兵买马,扩充队伍。 现在天师军围着江宁城,不解决这个问题近卫团和折家军都不好离开。 看来必须解了江宁之围。 天师军的主力是水师,要解决天师军,必须用到船。 论水战,秦牧还真玩不过天师军。人家正经的南方水师基地出来的,用的都是大宋的战舰。 一艘船光是带甲的将士就能装两百人。 而且水上作战,比的是操船的技术,和船上的武器。 船上有拍杆,有投石机,各种远近程作战武器俱全,自己要是开着小橡皮艇过去,半道上就得给砸进江底。 还得造船呀! 可是微山湖这地方是有钢铁,有煤矿,却没有大船。这地方的传统造船作坊只能造小船! 秦牧看过本地造船作坊做出来的船。最长的不过七米,这和天师军的战舰比起来,简直是老鼠遇到猫——没得玩。 怎么办? 时间如此紧张,秦牧真不能再浪费了。 必须建造水师,开发新装备! 秦牧马上把马青和吴小妹召集过来,同时命令邱晨去征用本地的造船作坊。 马青和吴小妹两人都来不及卸去钢铁厂投产的喜悦,马上就跟着秦牧的指挥棒转动了起来。 根据分工,秦牧拿出了一套新的设计,让马青按照设计去改装现有的船只。 而吴小妹则跟着秦牧制造一种全新的武器。 人多力量大,而且关键是现在微山湖地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工业化。 这里有秦牧需要的一切,从技术到原料全不缺。 有钢铁,有机械加工中心,有油料中心,还有小五金厂,水泥厂,等等。 除了没有化工产业,机械方面已经足以支持秦牧的一切行动了。 长江之上,天师军也在行动。 他们今日要再次攻打江宁城。江宁已经成为天师军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拿下江宁城。 张过今日亲自督战,务必要毕其功于一役! 正在张过披挂好盔甲,准备亲自上岸助威时候,却见东边水上有几点闪光。 这是什么?他立刻登到战舰的最高层,举目瞭望。 过不多时,他看到那几个闪光的点离自己越来越近。这下张过看明白了。 这竟然是铁船! 五只小船,飞速地向着天师军的水师冲了过来! 这让张过和八仙都大吃一惊! 船在水上很正常,但是那船都是木头的,怎么这几条船全是浑身铁皮呢! 大宋没有这样的船。 这就好像水上的重装骑兵一样,给船只穿上了盔甲。 这让张过立刻想起了折家。折家的铁马,难道跑到长江上了? 若是仅仅给船只披上铁甲,张过也不会如此惊讶。他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些铁甲船没有帆和桨。 没有这两样东西,船只如何行走? 即使要走,也是顺水而下。可现在五只铁甲船是逆流而上,这是什么道理? 不过张过这时候可没工夫琢磨道理,显然来的是敌非友,赶紧应战。 铁甲船虽然怪异,可是天师军并不害怕。因为这些船太小了,连二层都没有,看体量就是渔民打鱼的小船。 张过忍不住鼻子里面轻哼一声:“不自量力。” 这么丁点的玩意,在天师军战舰面前也敢放肆吗? “迎敌!”张过发出了命令。 旗舰上挂起了接战的信号旗帜,整个天师军水师摆开阵型,在长江上迎头向铁甲舰冲了过去。 天师军船大,有帆有桨,还顺水,双方的距离迅速地接近。 铁拐李有点担心地望着越来越近的铁甲舰。 他心里莫名的泛起了一股恐惧。 那一日自己带领天师军打得正顺手时候,突然天降炸雷,一个又一个,一串接一串,只炸的兄弟们人仰马翻。 然后突然之间江宁城就丢了。 这连番诡异的场面让铁拐李不由得怀疑起张天师来了。 张过自认元始天尊座下慈航真人,然后又让自己几人成为八仙。 这别是真的惹恼了天上的神仙吧。毕竟自己只是凡人,肉体凡胎没有半点仙气。 要是自己真的有法力,自己这条瘸腿能治不好吗? 那些故事骗骗不懂事的百姓还可以,真正有点头脑的人,都会发现这故事上不合理的地方。 铁拐李连自己的瘸腿都治不好还能是神仙吗? 满天神佛,有一个是瘸腿的吗? 齐天大圣拔根汗毛都能变出一个小猴子,自己却连一条腿都治不好,这真是说不过去。 不过现在也轮不到他想更多了。 铁甲船马上就要冲到眼前。 这时候投石机没用。铁甲船太小,又距离分散,根本砸不准。 射箭! 天师军船上一阵箭雨飞起,好像黑压压一片乌云罩了过来。 李仁站在铁甲船里面操着舵,连动都没动。 自己这艘船浑身上下披满了铁板,别说射箭了,就是床弩都扎不透。 这条船正面看过去连一点缝隙都没有,没人可以伤的了自己。而自己可以通过观察窗把外面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李仁不知道自己现在其实驾驶的是一辆水上坦克,他前面的观察窗和后世坦克车长的观察窗一样。对面即使打到观察窗也打不到他本人——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铁甲舰毫不畏惧,连速度都没有慢半分继续向前冲。 吕洞宾摇了摇药幡,停止了手下无意义的行动。 箭矢无用,就别浪费了。 咱们上拍杆。 天师军如今排成好几列,就好像树林一样,等着铁甲舰钻进来。 只要铁甲舰进入天师军的战舰群,各个战舰上的拍杆就能大发神威了。 这个拍杆就是好像两边不一样长的跷跷板。船里的士兵能把跷跷板拉的高高的,然后重重砸下来。 一般战船都顶不住几下,更别说这样的小渔船了。就是披上铁甲又如何?重装骑兵不也能被砸死吗。 “拍杆准备!” 天师军将士立刻开始行动起来。 眼看着铁甲舰直直奔着天师军船队就冲了过来,却在这时候,那些铁甲舰突然飞快地拐了个弯,不可思议地从天师军船队前面开了过去,来到了船队的最外围。 这下丛林一般的战船失去了作用。 他们只有最边上的几条船才能看得到铁甲船,别的船全成了摆设,连看都看不到敌人。 张过完全弄不明白为什么铁甲舰没帆没桨能跑得这么快,而且还能如此灵活的拐弯! 这简直就是神仙在操船!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条船能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不科学呀! 李仁可不管张过怎么想。 他驾驶的铁甲舰是秦牧全新设计的快艇。 马青如今早就成了大宋货真价实的工业第一人,改装个小船毫无难度。 他按照秦牧的要求,给渔船挂上铁甲——现在微山湖就是钢铁多,然后再把柴油挂桨机给渔船装上。 这样原始的渔船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了铁甲飞艇。 铁甲舰的速度和操控性完全不是本时空的战舰可以比的。 单论速度和操控两项来说,铁甲舰对上天师军战船,就好像猫捉老鼠一样,随便的戏弄。 李仁操纵着快艇来到了敌人船队的最外端,战士们打开船只侧面的一个活动窗口,推出去一门古怪的铁管子。 “开火!” 随着李仁一声令下,铁管子前端喷出了长长的火舌。 这火焰足足有十几米长,超过了拍杆的长度。 在天师军战船完全无法反击的距离上,铁甲舰展开了全面的攻势。 五条船就好像五条喷火的怪兽,围着天师军战船开始了疯狂的烧烤。 大江之上,瞬时一片火海。 ------------ 第三百八十五章 武松来到江宁府 韩世忠站在城头之上,只看的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怪物,怎么铁船还喷火呢。 船,铁甲,火,这都是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东西了,可是被组合成这个样子,韩世忠完全不明白了。 除了怪物,韩世忠真不知道管这玩意叫什么。 可是不管叫什么,这怪物真的厉害无比。 五条铁甲船灵活的好像小蜜蜂,绕着庞大的天师军战船不断喷火,真好像蜜蜂采蜜一般。 而天师军的战船也正如鲜花怒放,只不过短短一颗烟时间,江面上烧成一片通红。 张过见势不妙,立刻打出了撤退的旗号。可是现在不是之前。之前近卫团没有船,天师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现在李仁率领五条喷火快艇哪能让他们随便逃跑呢。 烧,谁先跑先烧谁。 天师军几十艘战舰逐一的陷入了火海。到处都有被烧的受不住的天师军士兵跳入了江水中。 有的人还非常勇敢,竟然试图爬上铁甲船。 这样的人无一例外全被杀死了——铁甲船滑不留手,根本没有留下攀爬的地方,而且还开有一些射击孔,近卫团的战士们可以从船里向外射击。 韩世忠看的大呼过瘾。他忍不住一拍折可存的肩膀说道:“嗣长,这几条铁船端的神奇!” 折可存微笑着没说话。 他觉得韩世忠净说废话。妹夫弄出来的东西哪有不神奇的! 韩世忠看了一会,突然脸色一边说道:“不对呀,嗣长,你看张过的旗舰,他怎么没着火呢?” 张过的旗舰是天师军战舰中最大的一条,而且上面挂满了旗号,在江上非常的显眼,任谁都被不会漏看了过去。 可是这几条小船绕着弯的烧天师军战舰,却没有一条船过来向着张过的旗舰喷一口火。 而且现在情况渐渐起了变化。 天师军眼看着旗舰没事,都不由自主的把船向着旗舰靠拢过来。 这时候铁甲船也没有逼近继续烧。 他们迅速的脱离了战场,向着来时的路开了回去,不多时候就看不到了。 天师军损失惨重,江面上已经没有几条完好的战船了。 这时候再进攻江宁府简直就是个笑话。相反,这时候不但不能进攻,还得把岸上的自己人给接回来。 “嗣长,现在正是好机会,我们出城去杀光天师军。”韩世忠立刻意识到捡便宜的时候来了。 “良臣,”折可存马上拒绝了他的提议:“经过多日厮杀,我的人马需要休息。” 他才不会出城作战呢。秦牧的计划是留着天师军给赵佶添乱,现在摆明了是要放张过离开——要不怎么没烧死他呢,折可存绝不会对剩下的天师军动手。 把城外这点人杀光了,天师军能不能活下去可就难说了。 眼见着立功的机会在自己眼前溜走,只把韩世忠着急的差点鼻子喷火。 折可存到底怎么想的?这么好的机会不要?可是你不要我要啊!你是府州王,什么都不在乎,可是我算什么?区区一个武节大夫,离上品高官差的远呢。 他有心自己出城,可是禁军现在的战斗力低下,只靠他的人马,韩世忠没有一点信心。 “良臣,听折将军的,咱们守住江宁就是大功了。”梁红玉在旁赶紧劝说。 现在局势诡异,不知道哪里出来的几条铁甲船一下把不可一世的天师军烧残了。 这到底是谁的人马? 梁红玉作为女人,心思要比韩世忠细的多。 她通过观察发现折可存一点也没有吃惊的表现,这说明折可存知道铁甲船的来历。 那不用问,一定是秦知监搞的鬼。 这个秦牧,他到底是怎么弄出一堆如此怪异的玩意呢。 若是日后自家官人对上秦知监,岂不是束手无策吗。 梁红玉想着,如果韩世忠此刻坐在张过的位置上,他一定也如张过一般拿铁甲船毫无办法。 这不是只能等死吗。 梁红玉完全看的出局面。铁甲船是故意放过了张过的旗舰,否则张过不被烧死也得跳水逃命。 如此说来,秦知监是包涵祸心呀! 这件事回去必须和官人好好说道说道。 府州折家再加上秦知监,这股势力可实在是不小了。 梁红玉私下以为折家的威胁已经远超张过了。张过有什么?他的本事能用的都用完了,可是折家这边似乎还没出招呢。 韩世忠带来一万人,现在死剩下三千。 而折可存带来的三千人,几乎一个也不少,完完整整的进了江宁城。 如今虽然江宁是朝廷让韩世忠驻守,可是韩世忠兵不够多,实力完全比不上折可存。 也就是折可存不知道为什么从不跟韩世忠争执,韩世忠说什么都没意见,否则江宁城真不是韩世忠说了算的。 江宁的知府以及高官全在上次被天师军虏走了,韩世忠因此军事和民政一把抓,成为事实上的江宁第一人。 这让梁红玉也水涨船高,地位嗖嗖的向上升。 如今江宁城谁不知道她梁红玉的大名。 还别说,梁红玉很稀罕这个名声。 直到武松的到来,梁红玉的名声才被打虎英雄盖了过去。 江宁拿在手里,赵佶就在长江上找到了支点。以江宁为后盾,朝廷的军队就可以出发去打天师军了。 可是打人需要军队。韩世忠就剩下三千人,真没有能力再出动了。 而折可存并不是全听赵佶的。 如果赵佶让折可存单独带着折家军去打张过,那简直就是直白的告诉折家:你们去死。 折家不傻,赵佶也不傻。这话不能说,说出来被打脸。 所以赵佶还得给韩世忠凑点人。 大宋还有能带兵的人吗?高俅那是没指望了,西军又不能动。童贯也不能动,因为金国的压力越来越大,赵佶时刻需要防备金国人杀过来。 金国人现在逐渐露出了獠牙,要不怎么带着的大老虎来。如果要和朕交好,为什么不带几个金国美女给朕? 虽说女人是老虎,但是老虎可不是女人!这俩不等同! 童贯要留在汴梁,随时防备金国人。 赵佶掰着指头算来算去也没算明白。 这时候李邦彦给他出了个主意。 带兵的将领,就用武松吧。 武松到也老实,直接说自己做过都头,上过梁山。 这两样现在不是缺点,反倒是优点。 上过梁山,就是带过兵,不是纯粹的莽夫。 当过都头,说明心向朝廷。 那就好,武松,你带兵去和韩世忠汇合,剿灭天师军! 武二郎突然就有了实际差遣。 他领着赵佶四面八方凑起来的一万禁军,一路跋涉来到了江宁府。 武松带来了后援,这让韩世忠顿时有了底气。 他是这一路军队的最高统帅,所以由他出面,在狮子楼宴请武松,同时请折可存作陪。 本来以折可存的地位,武松和韩世忠这样的小军官是够不到他的。 但是现在他们同在一支队伍,而且韩世忠还是最高军事长官,武松也是有实差的将军,这让折可存不得不卖两人一个面子。 同时他也好奇,打虎英雄到底是什么样子。 三杯两盏淡酒下肚,气氛渐渐活跃起来。 折可存是武将,韩世忠和武松也不是文人,而且韩世忠还是西军出身——他以前在刘家军里面混,这样就多少有点香火情,酒席上越来越活泼。 武松来自汴梁,自然就说起了那日在樊楼的景象。 武二郎虽然看着威猛,但却是个细心人。他在汴梁的日子里面,早把折家和秦牧的关系弄清楚了。 如今当着折可存的面,把秦牧一顿狠夸。 那日他就在现场,而且还亲身参与其中,自然这故事说的就活灵活现。 秦牧根本就没和折可存说过这事,折可存也是第一次听到金国人被妹夫给吓走了。 不过这到是不让他吃惊。金国人算什么,不过就是炮灰而已。现在微山湖钢铁厂投产了,马上近卫团就要扩军。 根据他从石遗那里得来的消息,这次扩军大概要扩到两千人的规模。 这样近卫团就名副其实的是一个团了。 有两千人的部队,折可存觉得自己可以横着走了。什么金国人西夏人,全洗干净脖子等着死吧。 他毫不畏惧的样子让韩世忠夫妇和武松都察觉到一点异样。 为什么折可存不怕金国人呢? 要知道金国人现在在大宋的威名比原来的辽国人还厉害的多。 毕竟金国人打败了辽国,而且人家还能赤手空拳杀老虎。 当日的汴梁要不是武松及时出现,打死了一只老虎,大宋的脸就丢尽了。 也正是因为武松有打虎英雄的光环,所以他虽然是初次带兵,但是下面的人真不敢不服气! 这是喝醉了都能空着手杀老虎的人,我们可别惹恼了他! 实际上武松虽然不怕单个的金国人,但是他心里是怕金国这个整体的。 梁山土匪人数也不少,对着朝廷还不是纸片一样,被风一吹就没了。 而金国对上大宋,怕是也如朝廷打梁山一般,根本就是砍瓜切菜。 武松很明白带兵打仗和个人勇武的不同。这两者根本就没办法放在一起。 现在折可存似乎完全不怕金国人,难道他折家军竟然如此厉害不成? “嗣长,看你意思,莫非金国人不足为虑吗?”韩世忠替武松把疑问给问出来了。 折可存还是年轻,压不住气势。现在炼钢厂已经顺利投产,大量的优质钢铁源源不断的被生产出来,只这一样就给了折可存足够的勇气 。 有时候,他不由自主的就想显摆一下:“我观金国,土鸡瓦狗而已!” “……”土鸡瓦狗,折将军好大的口气! 可是如果这样,为什么你不带着折家军出兵把张过先给砍了呢? “折将军,虽然金国四太子在樊楼被秦知监打跑了,可是金国的人马还是很强悍的,我们轻敌不得!”武松初入官场,也不敢多说,可是也不能不说。 他是来带兵打仗的。战场上最实际,什么样的大话都没有用。 行就是行,吹牛没用。 当日在樊楼,秦知监占得了先机,在自己的地盘吓跑了金国四太子,其实并没有显露多大本事 。 就是金国四太子来到以前的梁山,武松也能吓跑他。 这点本事根本不足以骄傲,顶多说仗势欺人而已。 对上真正的金国大军,折可存这样的态度可是要吃大亏的。 武松好心的提醒折可存不要轻敌。 可是他忘了折可存是什么人。 折家坐镇府州百多年,历史和大宋一样的长久。折可存十几岁就开始上阵厮杀,别看他岁数小,但他可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将军。 武松根本就没资格提醒他! 折可存顿时有点生气了。 “天下之事,岂是你等所能看得透。”折可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眼见着巨变已经发生,可是你们什么都不知道,还跟我说什么轻敌不轻敌的。你们知不知道,秦牧根本就没拿任何人当对手。 他一心只想的是整个天下! 金国人,凭什么做妹夫的对手? 夏虫不可语冰。 “喝酒喝酒,”梁红玉顿时出来打圆场。 武松也顺坡下驴,说道:“金国人自然不是折家军的对手,却是兄弟妄言了。某自罚酒十杯。” 说着话,武松一口气喝了一坛酒。 他放下酒坛子,遗憾的说道:“那日喝过秦知监的美酒之后,这天下的酒,竟然全变成污水一般,没有半分滋味。若是他日得见秦知监,定然要向他讨些美酒来喝!” ------------ 第三百八十六章 秦牧发行货币 武松和韩世忠当然感受不到天下大变。 这个巨大的变化只存在于微山湖。 微山湖钢铁厂的投产,让钢铁像洪水一样的生产出来,这彻底的解放了秦牧的手脚。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秦牧现在不但有粮食——下河套地区大丰收了,还有源源不断的钢。 有了这么多钢,秦牧就遇到了新的问题。 工业对原材料的吞噬是巨大的,秦牧虽然囤积这么久的原料,但是按照目前的消耗计算,半年后高炉就断粮了。 原材料的问题要摆在桌面上优先解决。这样就需要煤矿铁矿开始深挖。 而扩大产量的前提是有全新的挖矿设备,运输设备等等,这都需要大量的钢铁。 近卫团的扩军也要马上开始,这样就要造枪炮。建一系列新的厂子也需要大量钢铁。 那么动力源呢?运输车呢?其实很多很多地方都需要大量钢铁。 究竟优先发展哪一个? 秦牧想来想去,决定先造一个搪瓷厂——生产各种大小不一的盆状搪瓷商品。 这是从重工转向轻工。秦牧决定轻重工业两条腿一起走路,不能偏颇。 轻工业是关系到百姓每家每户的生活。这个是百姓切实感受的到的变化。 他们不会捧着一块钢锭感觉到幸福,却绝对会因为用上了搪瓷盆得到满足! 秦牧也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百姓的日常生活,他更主要的目的是要建立真正的根据地。 现在的微山湖,彻底的成为了秦牧的重中之重。可以说现在即使没有了吴家庄,秦牧也毫不担心了。 重工业的基础已经打下,以后就算没有来自后世的设备支持,他也有信心把这个世界翻个天——二十一世纪的技术资料都被秦牧收集在了电脑里面。 既然如此,微山湖这个地方就不能再让任何人染指,赵佶也不行。谁敢碰一下,秦牧就要翻脸了。 建设根据地,不是一个守住地盘的问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就是人心向背。 这块地方上的百姓,要向着近卫团才行。 而要达到这点,老实说,秦牧还需要大幅度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准——不能让百姓家里连个洗脸盆都没有。 搞搪瓷厂! 这个技术是现成的。别说秦牧有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支持,就是没有都没关系。 之前秦牧给各位代表发搪瓷产品时候就已经想的清楚,搪瓷技术在本时空就能解决。更何况现在还有后世的高端工艺和流程做支持。 搪瓷厂飞快的建设了起来——微山湖工业中心已经产生了一大批真正的工人。 有人,有钢铁,还有技术,建设搪瓷厂没难度。 搪瓷锅,搪瓷碗,搪瓷脸盆,搪瓷杯子,一切秦牧能想到的东西,全给搪瓷化! 于是微山湖这片地方顿时变成了搪瓷的世界。 工业化生产的威力一旦释放出来,绝对的势不可挡! 虽然搪瓷产品如此好用——远胜木头脸盆和瓷杯子,但是却一点不贵,还货源充足。 谁都可以买,花点钱就行。 但是现在微山湖的百姓去便民商店买各种产品的时候,却遇到了巨大的问题。 商店不收铜钱,也不要银子金子,只要纸币。 这种纸币可不是大宋的交子!这是秦牧发型的第一版新世界币! 建造一个全新的货币体系,是根据地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基础。 用纸币做货币,有着说也说不完的好处。 货币的价值,本时空几乎没人能真正认识清楚。 虽然大宋朝廷也发行纸币——交子,但是赵佶只把这个当作空手套白狼的武器,给你一张纸,换你一头驴。 至于交子发多了带来什么后果,赵佶就不管了——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现在大宋的纸币已经开始泛滥,市面上通货膨胀严重。 这种情况也不能全怪赵佶。因为现在金国卖城要价很高,而赵佶要完成超过祖先的丰功伟绩,所以他一定要把那几个城买回来。 买城要花钱,金国人可不要交子。于是赵佶只能巧取豪夺,大量的发行交子,从市面上套取真金白银。 若不是秦牧一直在自己的地盘给工人发铜钱,这片地方上也早被波及了。 为了避免被大宋的超发所连累,秦牧决定把自己的经济体系和大宋来个彻底的切割。 只要发行了自己的货币,那么大宋和自己就是两个经济实体了。 而且这样子做,表面上还是能暂时瞒过朝廷。 大宋的交子并不是只有朝廷在发,实际上很多大的商家自己也发——他们富可敌国,有这个资本和需求。 北宋初年,四川用铁钱,体重值小,1000个大钱重25斤,买1匹绢需90斤到上百斤的铁钱。流通不便。于是,商人发行一种纸币,名为交子,代替铁钱流通。 兑现时每贯须扣除30钱。成都16户富商为印造发行并经营铜钱与交子的兑换业务而开设交子铺,开民间金融之先声。他们每岁在丝蚕米麦将熟之时,用同一色纸印造交子。 有例在先,秦牧并不是太担心朝廷发现。而且到了现在,发现不发现也不太有所谓了。 第一版新世界币完全复制了后世的币值。 一分,两分,五分,一角,两角,五角,一元,两元,五元,十元。 十元就到头了。 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商品的种类和数量,而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是专门用来做交易,买东西的。 如果最贵的产品不过几元钱,那么做出百元大钞有什么用? 新货币的发行没有大张旗鼓。折美鸾统领了这个工作。 她事先给工人说明白,要纸币还是要铜钱,悉听尊便。要什么给什么。 可是工人们发现,便民商店已经不收铜钱了,只能用纸币买东西。 便民商店在微山湖已经开了好几家,而且现在商品比原来多的多。 煤油灯,玻璃杯,香烟,火柴等等这些就不用说了。 现在还有大量的搪瓷产品上市。 谁看着搪瓷杯子不动心呢?这个生活太需要了。 不说上班带着一个搪瓷杯喝水多方便——总不能带瓷器杯子吧? 就是家里的洗脸盆,和面盆,各种盆,从木头的换成搪瓷的,那简直是从地上到天上的变化——这也太好用了。又轻便还不漏水。 就算男人们不想买,女人都不干!何况男人也想买。 想买这些,必须用纸币!不是朝廷的纸币,是秦少爷的纸币。 于是绝大部分人都选择了要纸币,只有极少数心思多的,觉得纸币太不保险,没有铜钱踏实,所以还是选择了要铜钱。 这让拿到纸币的工人禁不住大肆嘲笑那些领铜钱的。 秦少爷的纸币和朝廷的交子能一样吗? 看看咱们这纸币——工人们已经把自己和工厂融为一体了,多漂亮,多结实! 这是当然了。秦牧在微山湖建造印刷厂的时候就考虑到了纸币问题。那个印刷厂是有印刷纸币的能力和技术! (这点我不能详细写,写多了好麻烦,所以希望读者理解一下,写多了过不了审核。) 秦牧的纸币,和后世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起码相当于市面上最好假币的水平! 这个水平足以碾压本时空的交子了! 纸币迅速的从工人手里递给了商店的售货员,然后再次回到了折美鸾手中。 同时,万千件搪瓷商品流入了千家万户。 “官人,你这个办法真好!”折美鸾顿时眉开眼笑。 原来每个月都要折腾大量的铜钱,这个工作量巨大,但却是折美鸾不得不亲自花精力看管的工作。现在换成纸币就轻松多了——至少不那么沉。 而且折美鸾意识到一个事实,就是她其实是在用纸来换取工人的劳动力。 这让折美鸾感觉到一种极度的愉悦! 纸币,即使再印刷精美,在折美鸾眼里也是不值钱的。因为她不需要和工人一样去换取那些商品,所以对纸币没有需求。 潜意识里面,或者说她本身的这个认识程度,还是认为纸币不是钱,仅仅是纸而已。 这个看法让秦牧感觉非常头疼。 如果折美鸾有了这么一个错误看法,那么对未来的事业极为不利,甚至会有很大阻碍! 折美鸾根本认识不到纸币的真正意义。 “美鸾,”秦牧不得不给折美鸾上一课了:“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在骗工人的劳动力呀。” “是呀!”在秦牧面前,折美鸾自然不会隐瞒什么。有话就直说,而且她真心佩服自家男人想出来的好主意。 我们的商品,只用我们的纸币。便宜不能被赵佶拿走,我们自己拿! 这真不怪折美鸾,因为赵佶印刷交子就是这么干的! 秦牧顿时感觉头大了! 合着自己干了这多事,结果最后变成一个大号的赵佶!这真是让秦牧简直无语了。 可是不说话还不行。 “美鸾,我们的纸币,和朝廷的交子,完全不是一个东西。”秦牧正色说道:“货币,它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这个你明白什么意思吗?” 美鸾不由得摇摇头。 “一般等价物,就是它只为商品交换而存在。没有商品,货币毫无意义。” “这个什么意思呢?”折美鸾还是不明白。 “比如铜钱,这是传统的货币,我用铜钱可以买房子买地买衣服鞋袜。但是如果世界上再没有这些了,铜钱就没有用了吗?当然不是,铜本身就是金属,我可以直接用铜做铜器。” “噢!”折美鸾似乎明白了一些。 “纸币就不同了。如果没有任何商品了,纸币也就毫无价值了。所以纸币的意义就是一般等价物,它只为商品交换而存在。” “那什么叫一般等价物呢?” “这要从古时候说起。”秦牧要彻底给美鸾讲明白货币的真正含义:“古时候没有钱,但是也有商品交换。比如放羊的想买一块布。他赶着两头羊,来到布店,要买三丈布。可是按照当时的情况,是一只羊换两丈布,那么他两只羊能换四丈布,而店里只有三丈布,这怎么换?” “让羊倌把一只羊分两半,自己拿回三丈布和半只羊。”折美鸾立刻给出了解决办法。 秦牧没想到她给自己这个答案。还别说,这也能解决问题,但是太血腥了!真不愧是军阀家的姑娘! “如果不能宰羊呢?或者羊倌是个小孩,太小,扛不住半只羊回家。” “这样子……”折美鸾也没好办法了。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引入一般等价物了。一只羊200元,两只羊400元。一丈布100元,三丈布300元。羊倌要买三丈布,就要拿出三百元。我们就是发行纸币的唯一机构。羊倌只要把羊给我们,换回400元,然后拿300给布店,他就可以带着剩下的100元和三丈布回去。这样一个交易就顺利完成。” “可是我们得到了什么?”折美鸾最关心的就是这个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从表面上看,我们什么都没得到!”秦牧认真的对折美鸾说道:“但是实际上,我们得到了全部世界!” ------------ 第三百八十七章 梁志改行做厂长 大宋占据江宁,天师军占据当涂,两家谁也奈何不了谁。 天师军在江宁损失惨重。 五十条战舰被烧去了四十多条。不是他们不想战斗,也不是他们不想逃跑,实在是机动性跟不上。 秦牧改造的铁甲船速度足有天师军战船的两三倍,而论起灵活性,更是天师军战船远远比不了的。 这就好像猎豹咬大象。尽管大象身躯庞大,可是行动和转身太迟缓,在速度和灵活性上和猎豹不是一个层次。 而且水战是特殊的作战方式。相比陆上作战,水战有着更高的技术含量。 一直以来,大宋的战舰都是本时空科技含量最高的存在,所以南宋才能依靠长江,只凭借水军又偏安了一百多年。 现在大宋的战舰遇到了更高科技水平的喷火铁甲船,技术上完全落在下风,所以虽然秦牧派出的铁甲船数量不多,但是很轻松的收割了敌人的水军——科技含量差太远。 就一个动力来说,柴油机和大宋有着实打实的千年以上差距,这不是战术和士气能弥补的了的。 何况铁甲船的战术,近卫团的士气,更是远高于天师军。 张过这一下被真的打疼了。他带去了五千精锐,五十条船,如今逃回来的不足十条船,一千人。 天师军直接被打的半身不遂了。 如今他们守住当涂,再也无力东进。 这时候韩世忠就来劲了。 武松带着一万禁军过来,加上自己的三千人,还有折家军的三千人,完全可以一战。 他一边拼命从各处调集新的战舰,一边积极练兵。 前后忙碌了两个多月,韩世忠觉得船只和人马都组织的差不多了,正准备起兵西进,却在这时候他得到了一个消息。 折家军的人快跑光了! 韩世忠和武松都大吃一惊。怎么,折家军的人跑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完全想不到这一点。折家军可是他们的主力,主力不在了,仗还怎么打? 韩世忠和武松两人连忙来找折可存。 折可存一见他们来了,立刻大吐苦水。 “两位,这江宁我是没法待了。严重的水土不服。我手下人马这些日子私下跑的个七七八八,如今还剩下两三百人。” “……”韩世忠和武松没想到折可存坦然承认自己手下人马跑了。 而且跑的这么多,就剩下两三百人,这岂不是说折家军都跑光了吗。 你是怎么带兵的! 韩世忠和武松都是带过兵的。他们一直没担心过折家军,就是因为折家军身为西军,算是折家的私兵,他们的勇气和忠诚都是不用说的。 禁军厢军有逃兵,但是折家军不会有。 可是现在没想到折家军不但有逃兵,而且还逃的这么多——三千人几乎逃光了! 这哪里是逃跑,这是哗变呀! 几乎三千人都不见了,这谁能信! “那梁志将军呢?”韩世忠知道梁志是折可存手下头号大将。他跑没跑? “正是这厮带头逃跑的。”折可存气愤的说道:“良臣,我正想和你说一声呢。鉴于这种情况,我准备带兵去抓他们回来。” 韩世忠听到这话,简直要被折可存气笑了。 三百人去抓三千人,你是不是疯的? 韩世忠根本不信折家军会大面积逃跑。他们跑什么跑?江宁城里好吃好喝又不用打仗,为什么要跑呢? 再说,连禁军都没跑,折家军这种私兵怎么会跑,而且是如此大面积,几乎成建制的逃跑。 这一定是折可存让他们走的。 可是他们去哪里了呢? 韩世忠不由得想起了利国监,想起了秦牧。 别是折家军都跑利国监去了吧? 还别说,韩世忠猜的八九不离十。 折家军虽然没在利国监,却是在不远处的微山湖。 在梁志的安排下,折家军大部分批次有组织的离开了江宁,来到了微山湖。 近卫团就要扩军了。折家军这三千人也在石遗等人的考察范围之内。 这三千人马和近卫团打了好久的交道,他们都清楚近卫团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所以听说有机会可以加入近卫团,每个人都踊跃报名。 最终折可存留下了两三百人,剩下的全让梁志领去了微山湖。 折家军被石遗等人立刻改编了。 现在还不算事正式扩军。他们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考验和教育,只有通过考核之后,才有机会加入近卫团。 而被淘汰的也能转为产业工人——微山湖需要大量的工人。 梁志就在这个过程中离开了军队,转入了民政队伍。 这是他听了刘云飞的建议之后的选择。 作为折家军的高级军官,再从近卫团的列兵做起的确是有点不合适。 而直接做近卫团的高级军官,他没有那个能力。 起步就差太多,这让梁志也有了犹豫。 刘云飞作为梁志的老朋友,这时候给梁志出了个主意。 做工业,做民政,一样有大发展。刘云飞给梁志说的很清楚,团长的志向是全天下,只要跟在秦牧身边,每个人都有不可限量的前途,没必要抱着军队不放。 梁志深有同感! 作为军人,他对战争有着深刻的认识。见识过近卫团的武器,见识过近卫团的战法,他发现自己完全就应该在历史垃圾堆里面生活。 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可能是近卫团的对手。 本来他以为近卫团虽然陆战厉害,但是面对天师军的水师不会有什么办法。 可是没想到秦姑爷随便搞出几条喷火铁甲船,就把不可一世的天师军水师做成了烤全羊。 能者皆能! 梁志现在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还是他在秦牧的课堂上听来的。 如今梁志成为了搪瓷厂第一任厂长。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梁志招来秘书——这都是北方工业大学的毕业生,吩咐了他几句,然后自己出了搪瓷厂,穿过硕大的工业区,来到了钢铁厂的会议室。 如今的微山湖根据地,整个军政民政队伍都是半天学习,半天生产,学习工作两不误。 秦牧已经连续讲了十几天的课了。 现在微山湖有了重工,轻工,还发行了新世界集团的第一套货币,这已经事实上是一个割据势力了。 形势的变化,让秦牧不得不放下一切,首先在理论上给干部们武装起来。 “货币,是一般等价物。这个概念我们必须清楚。” 秦牧转身在身后的黑板写下了“一般等价物”五个大字。 “货币是为了商品交易而存在,没有商品,就不需要货币。所以我们发行多少货币,要根据市场来定。有多少商品,就要配套多少货币。但是这些货币不是发出去就不管了。如果只管发不管收,那就是赵佶的交子,那不是货币。” 台下的学生,除了折美鸾之外,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新世纪集团的纸币和大宋的交子有什么本质不同。虽然我们的纸币精美的多,但是它还是一张纸呀! 秦牧正是因为明白这点,所以才必须下大力气给大家普及金融的基本知识。 “赵佶的交子,印刷出来,去市面上换来了粮食,瓷器,家具等等商品,这就有了货币的基本功能——商品交易。可是当百姓拿交子去缴税的时候,宋国朝廷却不收了,他们这时候只要金银铜,只要贵金属。这样交子就失去了商品交易的功能。” 方好音听到这里,不由得眉头一挑。她似乎明白了许多。 前阵子她一直坐镇利国监,所以折美鸾私下听课时候她没在,这方面的知识就欠缺了。作为秦牧的坚定追随者,她必须尽快补上这一课,所以她比谁听得都用心。 “这样的交子,就失去了货币的意义。它只发不收,这就导致了市场上物价飞涨。过去的这几年,宋国的整体经济情况是向好的,就是各种商品被源源不断的制造出来,所以那时候发行交子没有立刻引起通货膨胀。商品多,需要的一般等价物也多,物价就没有大幅度提升。” 石遗等人也埋头记录着。 “可是近期因为金国要卖城池给宋国,赵佶无奈之下,只能大量印刷交子来抢劫民间财富,这样市面上的货币一下就多了太多,远远超过了本来需要的数量,这就导致了物价飞涨。” 贾红线不由得点点头。她在汴梁时间最多,对这点最有切实感受——如今汴梁的粮价比去年涨了三四倍,很多底层百姓已经快吃不起饭了。 “而我们的货币,是要任何时候都通用的,不是说我们只印刷,不回收。我们现在开始,已经是一个全新的政权了。一个新的政权,税收是最基本的职能。我们收税,不但要我们的货币,还必须只要我们自己的货币。这样才能建立起我们这个政权在百姓心中的信誉。” 刘云飞望了望旁边的梁志,也不知道他听懂团长这番话没有。 “可是仅仅收税是不够收回那么多货币的。我举个例子,梁厂长的搪瓷厂,大家都知道吧。” 众人目光立刻都望向了梁志,这让梁志顿时感觉到有点不好意思。 千军万马他不在乎,可是被同学这样一看,他都有点坐不住了。 幸亏秦牧马上继续讲课,替他解了围。 “搪瓷厂的产品,目前是微山湖地区最畅销的产品,可以说供不应求,有多少卖多少,不愁销路。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地多了如此大量的搪瓷杯子搪瓷盆,百姓要买,自然手里需要货币,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大量发行货币以完成百姓买搪瓷这个商品交易过程。” 说到这里,秦牧顿了一下,望着课堂说道:“然后怎么办?” 怎么办?谁也不知道怎么办。美鸾虽然知道,但是她不会说。还是让官人自己说的好。省的自己说话引得姐妹嫉妒。 “做个极端的假设,当我们根据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买了十七八个搪瓷杯子搪瓷盆之后,他们还会再买吗?肯定不会了。谁也不能没事顶着一堆搪瓷玩。” 秦牧的话引来了一阵理解的笑声。 “这时候,针对陶瓷的商品交易就会停止,然而那些我们发出去的货币,还在以工资,投资,等等方式在市面上飘着,这时候会发生一个极为恐怖的情况。就是粮价飞涨。” 秦牧说到这里,神色变得极为严肃。 学员们也不由得变得更加专心。 “百姓手里有着多余的货币,他们会在有商品时候买商品——比如搪瓷盆,但是当他不再需要搪瓷杯搪瓷盆的时候,这些钱依然会在市面上,它们总会要花出去,最终买无可买时候,就会买粮食。因为粮食是他们唯一能买,而且永远需要的商品。搪瓷盆可以用十年,但是粮食每天都在消耗。” 秦牧在黑板上写下“消耗品”三个字。 “消耗品,是这些钱的最终去处。如果我们没有一个科学的方法控制回收货币,最终会导致根据地粮价飙升,然后百姓吃不起饭!这个场面,是我们必须避免的!” “假设搪瓷厂制作了十万个搪瓷杯,一个一元钱,我们为了这个交易顺利完成,发行了十万元。可是当所有搪瓷杯都进入家庭之后,十万元就留在了市面上。同时以粮食做对比。假设市面上有十万斤粮食,一元一斤,我们也发行十万元。粮食交易完成之后,买粮食的十万元会留着不动吗?不会。因为粮食是消耗品,吃完还得买。所以粮食的十万一直在流动着。” 听到这里,邓诚立刻就明白了。 “买搪瓷的十万,现在加入了买粮食的十万,这就导致了一斤粮食变成两元,粮价直接翻倍!而我们以后还有大量的商品上市,商品和货币都是海量的存在。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到货币的真正用处,而是存着用纸换来一切的错误想法,那么根据地很快就会崩溃。都不用敌人打,我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 “那怎么收回货币?”余里衍立刻大声的就问。她没那么多顾忌,不懂就问。 “其实只要我们看到问题的本质,解决问题的手段就多了。比如,我们可以扩大根据地,扩大商品的销售范围,这样就是让商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滞销,有多少买卖多少,那么市面上总是需要新增的货币,这样我们的货币回收都可以暂时不考虑。” 近卫团的高级军官顿时听明白了。 这是要扩军,要打仗,要扩地盘。 难怪团长一建好搪瓷厂马上就开始扩军。一开始石遗等人还不明白秦牧的意思,可是听到现在,他们全明白了。 近卫团为了根据地,为了根据地的货币,为了这个政权,唯一的使命就是开疆扩土! ------------ 第三百八十八章 微山湖遇到粮食危机 钢铁厂的建成投产,就好像根据地有了心脏一般。 整个根据地立刻活了起来。 曾经的五小工业是指小钢铁、小煤矿、小机械、小水泥、小化肥五种工业企业。现在除了化肥厂没有,别的全齐了。 (此处删去500字,可以加群。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段的原因。) 有了这样的基础,根据地这颗心脏变得极端强大,它的威力很快就开始向四面八方辐射。 海量的商品就好像黄河决堤一般的冲向四面八方。 其拳头产品就是搪瓷和水泥。 这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用到的。同时借着这个势头,香烟煤油灯卫生纸玻璃杯,也更加迅速的扩张。 这让微山湖中心变成了一个硕大的蜂巢,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辛勤的忙碌。 微山湖码头二期工程已经完工,如今可以容纳更多的船舶同时停靠。 有了钢铁厂提供的大量优质钢材,再加上独步天下的机加工技术,各种适合本时空的设备也不断出炉。 比如简易的龙门吊就被生产了出来。 随着码头二期工程的完工,龙门吊的威力顿时发挥出来。以前一堆人忙活半天的活,现在只要几个人十几分钟就处理完了。 这大大的提高了码头的工作效率。 微山湖的发展一日千里,折可存只不过晚回来一阵,竟然完全认不出微山湖的样子了——这哪还是曾经的微山湖,这简直就是未来城市! 没了折家军的支持,韩世忠和武松也得硬着头皮去打张过。 结果是毫无意外的输了——当涂没打下来。 可是天师军也没能力追杀朝廷军队。这样战线就一时稳定了下来。 折可存看看也没别的事,就自己跑了回来。一到微山湖就被震得七荤八素。 不过他现在没时间看风景,美鸾给他拿来了全部的会议记录,他必须尽快学习理解,否则跟不上时代潮流了。 秦牧真的没时间亲自再给折可存讲课了。他现在忙着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做全套的纺织机械。 棉花很快就要进入成熟期,需要采摘了。这时候后序处理跟不上,他要一堆棉花有什么用。难道躺棉花堆里面睡觉吗。 现在秦牧全心全意的去搭建纺织厂,其余事情就全顾不上了。 几年的教育终于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成果。 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已经能独立挑起大梁了。 他们根据秦牧的精神,在折家军中挑选了合格的新兵,同时也在产业工人中动员一些适龄青年入伍——军队不能全是西北折家人。 没有被挑中的折家军,就地转入了产业工人队伍。 他们也非常满意,虽然不能当兵了,但是在微山湖的生活完全是另一个层次的生活。 这块地方几乎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这是神仙一样的生活。 原煤矿厂的老厂长童汉被秦牧挪了地方,还是去干老本行——盖房子。 现在有了水泥,有了机械化的砖瓦厂,就有了全新的建筑工艺。 三到五层的楼房,一幢幢拔地而起。 这都是给产业工人盖的住宅! 武录完全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这怕不是比汴梁的皇宫还高吧——他挑了一个最高层,五层! 作为机械加工中心的骨干,武录获得了优先买房的奖励。 为了这套六十平米的房子,武录背上了二十年的贷款。不过他根本不在意,他也不明白贷款的意义。反正自己工资高,每个月除去贷款,剩下的足够自己三口子生活的很好了。 但是他的女人很不满意。为什么不能买八十平米那个大房呢?段惠思觉得自己也是有资格买大房的,她是藤器厂的副厂长,男人还是机械加工中心的骨干力量。 可是她也只能私下跟武录抱怨两句,绝不敢说秦牧半句坏话——那样武大郎敢揍她! 现在武录的家庭地位直线上升。人就是这样,经济地位虽然不能完全决定家庭地位,但是经济实力的确很大提升了武录在家里的份量——如今段惠思也得多少听他点话。 现在武大郎的收入两倍于段惠思,而段惠思这时候也失去了童汉的特殊关系,只是一个普通的干部而已。 童汉人老成精,虽然折美鸾对他一句话也没说,但是那一番举措他心知肚明,所以果断的就斩断了这条腿。 现在童汉因为资历老,贡献大,获得了买最大户型的资格。他买了一套一百一十平的顶级户型。 微山湖迅速变成了几百里之内的一个神话世界。 那里有高楼,有厂房,有数不尽的好东西,只要去,就有工作,有好日子。 人都是逐利的。微山湖的名声随着商品飘向四面八方,越来越多的人涌向了微山湖。 秦牧来者不拒,他就需要人口。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吞噬掉海量的人口,多少人他都不嫌多。 但是这时候,折美鸾就不得不考虑更多的问题了——粮食不够! 这么多人聚集在这么一小块地方,再靠折家从汴梁买粮食,那真是无法解决了。 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是基础。这个事情必须想在前面,所以折美鸾不得不把秦牧找来,一起商量办法。 秦牧每天忙的昏天地黑,他还真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现在美鸾一说,秦牧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光顾着生产,忘了派小人去打猎收庄稼了!自己这个游戏玩的有点LOW了——微操不行。 粮食呀,到底去哪搞呢? 现在汴梁物价飞涨,而物价飞涨时候,跑的最快的就是粮食。 京城粮价已经五倍于去年了。这让折府的采买变得极为吃力。就算有钱也买不到那么多粮食——粮价越涨,粮商越惜售! 从汴梁搞粮食真是太困难了。林戈已经竭尽全力的去运作,现在也只能勉强让微山湖中心维持运营。 折美鸾告诉秦牧,按照目前的人口情况,存粮还能支持一个月左右。但是如果人口再不断汇聚过来,粮食会更快的消耗干净。 这个严峻的现实,让秦牧不得不召开会议。大家一起想办法。 面对这个问题,军队和民政两方面都没有任何办法。 他们这几年已经把秦牧看成神一样的存在。每天只要按照秦牧的指示去工作,就能在团长的带领下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获得一个接一个成果。 以前大家从来不操心这些后勤的事,这不都是团长和后勤在负责吗。 面对这种情况,折美鸾只能亲自把局面再交代一遍——不是自己不努力,实在是情况不由人! 明白了眼前的局面,石遗望了望各位军官,从他们眼里看到了肯定的答复,于是石遗开口道:“团长,我们近卫团认为,可以去抢周边州城的粮食。” 作为军人,他们的使命就是保家卫国。现在家里没粮食了,眼见着也买不到,难道能让家里人吃不上饭吗? 去抢啊!这里没粮,别的地方有。现在不是天下没粮食,而是各地都提高粮价而且不卖粮食。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怪近卫团不客气了。 这个提议不但是军队的意见,也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同意。 到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觉得大宋还是自己的对手。都不用近卫团出手,就钢铁厂出来的这些钢,砸也砸死朝廷了。 买不到粮食,那么如果不想饿死,必须去抢! 他们不但不可能想着饿死,相反的,他们还要生活的越来越好! 有了足够的钢铁,炒锅也就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现在微山湖一带的人家,饮食已经完全脱离了本时空。他们多炒菜,少蒸煮了。 秦牧的本意还是想买粮食。他有的是钱,还全是硬通货——铜钱,甚至还可以用独有的商品来换。但是粮价飞涨到五倍,这个生意做的不值得——成本太高。 而且现在是卖方市场。就好像林管家虽然拿着全套的商品,但是还不能买到足够多的粮食。 粮食在这个时候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现在粮食比商品值钱。不买搪瓷洗脸盆死不了,但是没粮食会饿死! “功业,我看石营长的意见很好。”折可存也发言了:“现在生产这么紧张,如果粮食出现问题,影响太大了。” 好吧,既然没有人反对,秦牧自己也没法反对,而且他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于是散会,只留下军方人员继续讨论具体执行方案。 微山湖这个地方,隶属于滕县。只不过自从折可存拿到微山湖的采矿权之后,滕县的衙门就事实上的失去了对微山湖的管理。 现在要抢粮,有两个方案。一个是就近,先抢滕县的粮食。 滕县不是没粮食。县里有常平仓,而段家王家本身是大地主,他们现在有了钱,虽然买不到更多地了,但是他们本身地就很多,粮食储存的也多。 本时空粮食是最大的战略物资。不只秦牧清楚粮食的重要,任何人都知道粮食的重要! 两位族长都把粮食堆成山,这是农业时代千百年来的固有思维! 就好像蒲山公李密打下兴洛仓,除了让周边百姓随便搬走粮食之外,还能养活几十万瓦岗军。 可见这时候粮仓的储量,和人们对储存粮食的重视程度! (实际上,就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姥姥还在自己家院子里面埋了两大水缸的小米,每个水缸都一人多高。说是闹饥荒时保命用的。^_^) 如果近卫团把滕县地面上的粮食搜刮一下,可以立刻缓解粮食的紧张状态。 可是这样一来,就会让秦牧直接暴露在朝廷的眼皮底下了。 到目前为止,别看秦牧搞出来这么大阵势,但是他一直没打过任何一个朝廷的城池,而皇权不下乡的现状,导致如果知县不说,上面就什么都不知道。 滕县的知县被折家喂饱了的,自然什么都不会提。 如今在赵佶眼里,秦牧是个大好人,还是个半仙。就算折家有不臣的迹象,可是秦牧还没有。 小药丸按时就送来,如今还送的多了一些。这可都是真正的仙丹! 现在赵佶已经严重的依赖上了蓝色药丸,如果没有这个,他得不到快乐! 眼前局势这么紧张,外有金国,内有天师军,旁边还有折家蠢蠢欲动,汴梁城内又物价飞涨,这都让赵佶头疼不已。 如果不能每天吃一个蓝色药丸,他都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了。 正在他愁得头发都要掉了的时候,他突然收到了一个极为意外的天大好消息。 ------------ 第三百八十九章 去宁边建设纺织厂 完颜阿骨打,他死了! 哈哈,完颜阿骨打死了,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呀! 赵佶兴奋的从床上一下蹦起来,满屋子转悠。 这么厉害的一个狠人,竟然死了。死的好,死的妙! 自从金国打下幽州之后,赵佶对金国的忌惮日益加深。连强大的辽国都扛不住金国的进攻。 辽国人就是牲口一样了,金国人连辽国都能轻松打败,那金国人岂不是牲口中的牲口,这不就是畜生吗。 人怎么能打得过畜生。就看金国人连老虎都能赤手空拳的打死,还是当着自己的面,这让赵佶实打实的感受到了金国人的凶残。 幸亏有武松呀,还给朕,给大宋挽回了一点颜面。 想到这里,赵佶又拿起一份奏折。 这是韩世忠上的。 韩世忠把江宁的战事讲了一遍,当然,喷火铁甲舰的事,他就不提了。 这等功劳,既然折可存不提,自己为什么要提呢? 他直接说自己威猛无比,率领禁军一举击溃天师军的进攻,烧船四十条,杀敌五千人。 然后因为自己也损失惨重,所以在进攻当涂的战争中没取得更大胜利。 好消息!这也是巨大的好消息! 天师军属于心腹之患,长江水道要是被张过占据,大宋可就完了一半。 现在韩世忠不负众望,把天师军压制在当涂向西一线,保护了大运河粮道,这是大功! 必须赏! 赏他为拱卫大夫,江宁军节度使。 凭着贪污铁甲船的功绩,韩世忠这就又升官了。拱卫大夫已经是横行阶,属于高官范畴,比起武节大夫连升了N阶。 节度使在北宋是虚名,是个荣誉称号,但是能带来实惠,也让韩世忠在前线能有更大的权力。 一天遇到两件好事,赵佶心情大爽,一时连汴梁物价飞涨的烦恼都忘了。 这本不该他发愁,这是李邦彦应该负责的事,否则他这个宰相是干什么吃的? 李邦彦除了吃,还真不会干什么。 汴梁物价飞涨,尤其是粮价涨的更狠。现在粮价已经是去年的五六倍,而且还在眼见着嗖嗖的上涨。 汴梁城乃是天下财富汇聚之地,如果这里都粮价飞涨,那么地方上岂不是更要命? 现在汴梁城里已经出现了卖儿鬻女的情况。 幸亏蔡太师心眼好,他在汴梁城内开了几个善堂,这才让事态没有更加的恶化。 可是只靠蔡京一个人显然不行。朝廷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是朝廷真没办法。朝廷的钱全拿去买城了,如今朝廷也没余钱呀! 李邦彦虽然不懂经济理论,但是他根据眼前的现象得出了一个朴素的结论——物价飞涨,罪魁祸首就是赵佶。 如果赵佶不印这么多交子,物价涨不起来。 可是李邦彦绝不敢去赵佶面前进言,说皇上你别再拿纸骗钱了! 这不是找死吗。自寻死路的事情李邦彦当然不会干。 而且物价飞涨带来了中产家庭的破产,他们逼不得已就会卖房子卖地,这是李邦彦乐于看到的! 汴梁地价金贵,有钱也未必买的到——主人不卖。 现在他们被现实逼得不得不卖房子,李邦彦当然要趁机下手了——他这个宰相可以说是历任宰相里面最穷的,这怎么能让李邦彦面子挂得住。 物价还在涨,还不断有人饿死,但是这对李邦彦一点影响都没有。 不只是他没受到影响,汴梁城里的权贵世家都没受到影响。 本时空是农业时代的巅峰,而农业时代的战略物资是粮食。 任何权贵世家,都储存着足够吃几十辈子的粮食,他们根本就不会从市面上购买粮食。相反的,很多人其实就是大粮商,粮价越贵越好,越贵才越赚钱,才能更多的攫取利益,抢夺土地。 粮价继续再增长。 近卫团的军官迅速制定了三条计划送交秦牧。 第一条当然就是亮出近卫团的身份,旗帜鲜明的以正规军的形象打下滕县,从而成为这片地方上的正式话事人。 滕县所有粮食,不管是县城常平仓里面的,还是各大富户粮商的,一概归近卫团统一支配。 第二条就是化妆抢劫。不穿军装,冒充流窜的土匪,把各大粮仓洗劫一番,粮食拉到微山湖来。 第三条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了。石遗等人现在越来越能理解秦牧的思想,他们也越来越能站在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条计划是让百姓中受欺压的人起来告状,状告各个大地主,然后近卫团再出面,把地主给法办了,家产冲公,这样粮食也就能归了近卫团。 这正是秦牧在利国监对付张家的计策,石遗给拿了过来继续用。 秦牧面对三条计策,也是有点犹豫不决。 这三条计策各有各的优点,但是也各有各的缺点。 第一条就是扯旗造反。见效快,可是后遗症比较多。只要打了滕县,自己就是反贼了,和张过方腊一样。朝廷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面对。 第二条没有造反的危险,可是却有着巨大的隐患。秦牧一直不希望近卫团有土匪的行动方式。 近卫团在秦牧心中,是全新的一支军队,有着崇高的理想和无坚不摧的武力。如果这样的队伍以土匪的面目行动过,即使是迫不得已的一次,也会留下黑历史。 这是秦牧非常在意的,所以秦牧首先就否决了第二条。 现在就剩下第三条和第一条了。 第三条其实是最有利的行动计划。 以百姓为主体,借助百姓的力量,打击地方上的宗族势力,这其实是一举三得。 第一,粮食问题解决了;第二,宗族势力扫清了;第三,近卫团还没有暴露——至少没明面上扯旗造反。 好,那就第三条,虽然时间慢点,但是一点没有后遗症,还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这件事,秦牧批示之后就不再管了。现在已经进入九月份,一整套纺织厂的设备已经生产调试完成,前不久开始发货运送到西北去了。 现在秦牧要带着吴小妹过去,亲自安装调试。纺织厂可以说是事关国计民生。棉花,可以织布,还可以做**。没棉花,这两样一件都做不成,现在有了棉花大丰收,秦牧绝不能再耽误了。 纺织厂就建立在宁边。这里是下河套三城最早拿下的地方,也开发的最早,目前来说,发展的也最成熟。 大量的小工厂,养殖场,全新的小区,都比较接近微山湖。 折可求对于这个发展非常的满足。这个全新的城市,是他一手打造出来的,眼前的一切,全是自己想都想不到的美好。 不过当他看到来自微山湖的工人时候,立刻就把自己那点骄傲给丢没了。 他本来以为宁边的机械厂——也就是曾经的铁匠铺,里面的工人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工人了。 秦牧设计的所有农具,包括修水库用到的工具,全是这些工人打造出来的。秦牧见识过之后也频频点头,认为做的不错。 那时候折可求觉得工人,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可是没想到他在码头接货的时候,看到了微山湖工人的操作,这才让他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工人。 纺织厂是一整套设备。这些设备可不是柴油机那么轻便了。 依靠本时空的码头,是没法卸货的。 工人们首先把随船带来的龙门吊给安装在码头,然后一切就进入了微山湖模式。 折可求看着真正的产业工人熟练的操作设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工人,还真不能叫工人。他们充其量不过是手艺高明的匠人。 匠人和工人,完全不是一类。 折可求立刻拉住秦牧说道:“功业,这些工人你可得留给我。” “折总,”秦牧连忙拒绝道:“这可不行,这些人建好了纺织厂,还要回去继续搞建设,微山湖那边还有大量的厂子要建呢。” “不行不行,功业,微山湖虽然重要,可是西北同样重要。没有这些工人,纺织厂以后的运营也成问题。有他们在这里我才放心。” 两人就在码头上为了这批工人的归属开始了讨价还价。最终秦牧决定留下一半工人带徒弟,同时折可求也派这里的工匠去微山湖学习。 在建设纺织厂的同时,棉花的采摘也进入了繁忙期。 为了这次棉花采摘,折可求做足了准备。 采摘棉花,要一人腰里扎着一个袋子,然后双手灵巧的把棉花从棉花株上摘下来,扔进袋子。 可是本时空没有袋子。袋子也要布来做,葛巾麻布,都很贵的。就算折可求有钱,不在乎钱,可是西北这地方根本买不到那么多麻布。 折可求的解决办法是编制藤筐。 于是宁边也就有了一个藤器厂。还好这是纯粹的手工业,无需高明的技术支持,所以只要肯堆人手,就一定能造出足够多的藤筐来。 周志安正背着一个藤筐,头上裹着白毛巾,一脑门子汗的在棉田间劳动。 虽然身体非常的辛苦,可是周志安满心都是喜欢。 不只是他,田间所有的农民都非常高兴。这就是棉花呀,这么白,这么软和。 有的人一边摘棉花,一边抽空看看周代表头上的毛巾。 周主任说了,这样的毛巾,就是棉花做的。 这个毛巾的好处,百姓们早就知道了,只是可惜他们第一没钱买,第二也买不到。市场里面根本就没有卖的。 现在可好了。今年获得了大丰收,每家每户的粮食都堆积的满满当当。他们刚卖了夏粮,现在马上就能卖秋粮了。 卖了秋粮,家里就更有钱了。 微山湖的搪瓷产品早就在西北上市了,所以家家户户都已经有了搪瓷洗脸盆,搪瓷杯子,如今周志安的搪瓷系列已经不被人羡慕了。他们只想再要几条毛巾。 毛巾就是棉花做的,饿棉花就在他们每个人的手里。 想到这些,田间的百姓更加拼命的工作。早一日把棉花采摘完成,早一日送到那个纺织厂里面,就早一日能用上毛巾。 美好的前景,就在他们每一个的手上,在大家的勤劳工作中,这让百姓们连劳累都感觉不到了。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 拼命干活,日子会越来越好! ------------ 第三百九十章 宁边纺织厂的纺织女工 西北劳动人民的希望注定不能很快实现。 棉花到毛巾,还有很漫长的一个过程,他们只能耐心的继续等待。 纺织厂是一个总称,从大方面来说,纺织厂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棉纺厂,一个是织布厂。 目前的纺织厂,仅仅建好了棉纺厂,还是在试运行,织布厂还在建设。 棉花通过抓棉机进入混棉器,然后经过清棉——除去杂质等物,梳棉——制成棉条,粗纱,细纱,络筒,浆纱等等一系列工序,得到产品,送入纺织厂,再制成各种织品——比如毛巾。 武月在编了很久很久的藤筐之后,突然就被带入了棉纺厂,成为了一名纺织工人。 工人是什么意思,武月不太清楚。不过她知道匠人的意思,工人,应该就是做工的匠人吧。 不过纺织厂并不需要她的思想,只需要她的劳动。 做藤筐是劳动,做纺织工人也是劳动,而且劳动强度要比做藤筐还要大。 厂房在武月看来,简直就是一个牢房。 那么多钢铁玩意,看起来冷冰冰的,可是厂房里面却很热很热,只热的武月想剃光头发。 汗水顺着头发不住的留下来,已经迷糊进了她的双眼,全身裹在蒸笼里面一样,几乎让人虚脱,可是她不敢有半点的懈怠,因为监工拎着棍子不断的在巡视。 谁要谁有半点偷懒,那就免不得皮肉受苦。 对于这一点,秦牧也没太好办法。他给折可求建议过,不要体罚工人。 可是折可求果断的拒绝了秦牧的建议。这不是工人,这都是抓来的奴隶。给她们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就很好了,难道还要求着她们干活不成? 折可求眼里只有无穷无尽的棉布,为了这点,他要榨干自己土地上的每一分力量。 对于大宋过来的移民,折可求还能正常管理,但是对于抓来的奴隶和俘虏,那就是纯粹当牲口使。 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总算在秦牧的坚持下,折可求改善了纺织工的生活条件。 这也是不改不行。纺织行业虽然大量使用女工,却不是因为这个工作劳动强度低,而是因为这个工作的特殊性。 纺织工需要细致和耐心,能承受高强度的每天重复劳动。 在这样高强度工作之后,如果不能及时的获得很好的休息,就会影响第二天的工作质量。 基于这个考虑,折可求才答应了秦牧,在纺织厂按照秦牧的设计全面建设优质的后勤体系。 武月就切身的体会到这点。 随着她逐渐适应了纺织工作之后,她发现比起藤器厂的生活,在纺织厂简直就是活在天堂一样。 原来十几个一排的大通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整齐的三层小楼房,每四个人一个宿舍,每人都是单独的一张床。 卫生间——也就是茅厕,比起原来的旱厕强了百倍。 每一层楼的两端都是卫生间。卫生间很大,这里不但一间一间独立带门的厕所,还有一排一排一拧就会流出水来的水龙头。 纺织厂是用水大户,在纺织厂建造之前,秦牧就建好了自来水这个配套设施。 实际上武月她们这些纺织女工是宁边第一批用上自来水的人,这点连折可求也比不了——衙门现在还从水井挑水用呢。 有了自来水,自然也就有了公用澡堂。有水,有锅炉,自然就有澡堂。 每天下班之后,能舒服的洗一个热水澡,这是武月之前做梦也想不到的生活——她根本就没有每天需要洗澡的这个概念。 实际上她没做俘虏之前,一年也洗不了几次澡——条件它不允许呀! 现在她们不但能洗澡,有了卫生间,甚至连伙食都好了许多。 纺织厂有一个硕大的食堂,这是秦牧吸取了微山湖的经验教训之后从新规划的。 这个食堂能同时供应近万人就餐——虽然现在没那么多,但是先规划出来没坏处。 如今武月她们不但吃的好,生活好,每个月还能领到不菲的一笔工资。 不过这些工资可不是大宋的铜钱,而是一些花花绿绿的纸币。 这让武月感觉到了一丝怀疑,别是用纸骗我们吧。 可是作为奴隶,她是没资格挑剔的。不给钱不是一样也得干吗。 不过不给钱也是不行的,食堂的伙食不是免费的,要用纸币来换食物。 幸亏纺织厂工资给的够多,这样武月才能在吃饭之余还能结余下来一些纸币。 被俘虏了这么久,绝大部分人都已经没了逃跑的念头。 一来,这里的生活实际上比原来不做奴隶时候还好的多,二来,也没地方跑。上面早就宣传过,辽国都没了,他们向哪跑呢?三来,这些纸币能买到别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的好东西。 比如搪瓷洗脸盆。这东西,武月攒够工资,连续买了好几个——用途不同。 不过以折可求的精明,绝不可能仅仅靠这点宣传来控制俘虏。 尤其这些纺织女工,全是秦牧亲自训练出来的,这都是自己的财富。 他规定每一房间,四人是一个小队,跑了任何一个人,剩下三个全死罪。 这样谁都不敢跑了。 武月慢慢的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适应,甚至喜欢上了这样的日子。 每天工作虽然累点,可是在家里时候一样的累。而那种累,并不能换来什么,仅仅就是勉强维持生活。 哪像现在这样,每天有充足的食物,想吃多少吃多少,只要肯花钱。而且还有足够的热水,干净的卫生间,还有柔软的卫生纸——这种东西是女人的必需品,可是几千年来都没有过。 实际上仅仅就卫生纸这一项,武月等人就没了逃跑的念头——别的地方可没有这么好的东西。 而且秦牧在给纺织女工培训的时候,为了调动她们的主观能动性,特意提到了一个划时代的女人用品——月经带。 这东西要配合卫生纸一起使用,在卫生巾没问世之前,是女人的恩物。 女人的历史,和人类一样长。而女人的特殊的生理构造,也和人类历史一样长。 在没有卫生纸的时期,绝大部分女人是用草木灰来解决问题的。 其实只要想到这一点,我猜绝大部分穿越人士对古代女人的爱慕顿时会打不少的折扣。 为了那个划时代的女人用品,武月也不会逃跑。 就像那个秦少爷说的,她们这些纺织女工,是人类的希望,是女人的守护者。她们要给全天下的女人制造女性用品。 没有纺织女工,女人就活的不像女人。 武月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工作竟然关系到全人类——这个概念也是秦牧给她普及的,她就是女人的神。那不就是女神了吗。 自己和这些同伴也是女神了。 这时候的武月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奴隶身份,她下意识的以为自己就如秦少爷说的那样,是人类的女神。秦牧如果知道这一点,估计会很惭愧——自己太能忽悠了,把小姑娘都忽悠瘸了。 不过还别说,以武月为代表的这些纺织女工越来越接近女神范儿。 在这个时空,工人和农民的气质差距更加巨大。本时空原来没有女性产业工人,西北的纺织厂可以说是有了第一批正式的女性工人。 居移气养移体,生活环境的不同,能带来气质的变化。 她们别看每天都有着辛苦的工作,可是充足的伙食,超时代的卫生环境,以及良好的睡眠,导致她们不但没有憔悴,反到一个个的越变越水灵。 这样她们虽然没成为全人类的女神,却成为宁边,甚至下河套地区的女神了。 很多人都托媒人来求亲。 保媒拉纤在本时空是个正经职业——有个专有名称:冰人,就是指媒人。 媒人靠这个能赚钱。生意上门自然不会推脱,立刻媒人们就打起精神,来纺织厂拉生意。 可是她们根本就进不去纺织厂。这是什么地方,哪能啥人都进呢。 无一例外的,她们都吃了闭门羹。 不过媒人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她们守在纺织厂的大门外,等到有零星出门的女工,就围了上来。 这时候她们才了解到,原来这些工人全不是自由身。她们都是折家的奴隶。要想求亲,得去找折家人。 这可是难度太大了。 一时之间,大部分人都打了退堂鼓。 实际上他们如果去找折可求没准还真有用。因为折可求也在犹豫怎么处理这些女工的婚姻问题。 她们之中大部分人到了适婚年龄,如果许配男人成家的话,很快就能带来新生儿。 人力,是最重要的资源。这点折可求很清楚。 只是现在纺织厂还远远没走上轨道,就连一匹布还没出来呢,这时候还不能放这些女工去成家生孩子——那样就耽误生产了。 再等等吧,等一切走上轨道再说。 先把宁边的自来水系统搭好,尤其是那个暖气系统,必须优先建设——秦牧在女工宿舍安装了暖气,这点让折可求都很羡慕。 这些纺织女工的日子过得比自己还舒服。她们哪里是来受罪的,纯粹是享福来的。 自己老娘过冬时候还要烧炭炉。那玩意比起暖气可差太远了。 暖气是润物无声的温暖,而炭炉就暴躁多了。少了不够暖,多了烤的受不了。 老娘怎么也是秦牧的丈母娘,这一定得优先解决。 折可求准备找时间和秦牧通个话,或者亲自去微山湖看一看。 自己也是好久没去过微山湖了。上次去还是新世界集团第一次大会。 马上新世界集团第二次大会就要召开了,自己借着这个机会,一定要好好考察考察微山湖的工业化。 最好在西北也弄这么一套出来。 尤其是那个机械中心,号称能制造万事万物,这个听起来就让人神往,如果这里有一套,简直是“美得很!” 微山湖毕竟是大宋的腹地,虽然有近卫团在,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但是毕竟不如西北这一块地方好。 下河套地区,如今彻底的被折可求经营的铁桶一般。 人力物力财力充足,而且近卫团一直在绘制地图,现在整个下河套地区的地图精确到村,细致到每一条土路。 有这样的资本在手,折可求觉得就算不用近卫团,单靠折家军都能打败所有敌人。 不管是大宋西夏还是金国。来者不拒,全得死。 只靠冷兵器军队,折可求就有了这个底气,他不由得想到了秦牧。 近卫团现在已经扩军到两千人了,两千人的***军队,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威力呢? ------------ 第三百九十一章 名正才能言顺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子路说:“卫君等待老师去治理国政,老师打算先从哪儿入手呢?” 孔子说:“必须辨正名称!” 子路说:“有这个必要吗?老师绕得太远了!辨正它们干什么呢?” 孔子说:“你真卤莽啊!君子对于自己所不知道的,就不发表意见。名称不辨正,说话就不顺当;说话不顺当,事情就做不成;事情做不成,礼乐就得不到实施;礼乐得不到实施,刑罚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民众就无所适从。因此君子定名的东西必定有理由可说,说了就必定能施行。君子对于自己的说话,是一点都不马虎的。” 所谓名正言顺,是为真理。 秦牧没有大把时间去教育每一个人,但是他会在任何事情上,潜移默化的强调名正言顺。 今年西北投产建成了纺织厂,同时配套建设的是被服厂。 现在已经是寒冬腊月,被服厂第一批产品已经送来了微山湖。 这是全新的一身近卫团冬装。 在冬装上,秦牧没有copy二战德军的军装,而是根据环境不同,采用了07式军大衣。 欧洲,尤其是西欧那个地方,是标准的地中海气候。 亚热带地中海气候的特点是: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多雨,是13种气候类型中唯一一种雨热不同期的气候类型。冬季受西风带控制,锋面气旋频繁活动,气候温和,最冷月气温在4-10℃之间,降水量丰沛。 简单说,就是德国冬天不是很冷,都没到零下。 所以二战德军的大衣才那么帅,因为不用考虑零下的温度——不用棉花,呢子大衣就够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德军在进攻苏联时候,才被寒冷的气候冻死冻伤,造成大量的非战斗性减员。 帅是够帅了,但是不能要风度不要温度。所以棉花一丰收,秦牧马上就把军大衣给搞了出来——棉的。 这样就足够能抵御冬天的寒冷了。 军大衣优先供应军队,这还是配给制,不存在买卖。 如果有剩余,就再卖给工人,工人和农民代表优先。 接下来就是学生阶层。内部价格,半价卖给学生。 最后才会拿到市面上销售。当然,棉衣虽然都是棉衣,款式肯定不同。军装是军装,平民服装是平民服装。 经过这样一番操作,秦牧什么话都没说,但是根据地的阶级秩序马上就体现了出来。 军人第一,工人第二,然后是学生,最后是普通百姓。 这下让军人的地位在根据地得到看空前的提高。大家都挨冻,军人暖和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大宋这个时候,冬天不挨冻那只有有限的一些人。 皇上冻不着,达官贵人冻不着,剩下乡野百姓,只能说尽量别冻死。 在没有棉花的情况下,百姓靠什么过冬呢?这是一个实际的问题。在没有寒衣的情况下,熬过冬天别死就是好大的幸运了。 生活是最实际的,任何人都会被生活压迫,百姓尤其的现实。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棉花,更没见过棉衣。可是现在根据地新开了几家服装店,里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棉衣,各种颜色都有。 这个布料染色的问题,是秦牧交给折可求解决的。 虽然本时空之前没有棉布,但是各种布艺作坊却是存在的——大家总不能光屁股上街。 绸子缎子,各种绢,和麻布,都是有的。而这些布料都需要染色。所以大宋的染坊很发达。 折可求就靠这些本时空的染坊,解决了布料的染色问题。这给秦牧节省了大量时间——否则还要搞染料厂。 如今各种各样颜色的棉衣挂满了服装店,只看的百姓们心里痒痒的。身上越冷,心里越痒。 这衣服怎么这么多颜色呢! 其实这么多颜色还真不是折可求故意弄的。相反,如果能单一的大批量染色,才更符合工业化大生产的要求。 只是本时空的染坊规模都不大,就是手工业作坊,他们的产量无法满足工业化大生产的需求,折可求无奈之下,只能是来一样用一样,所以就搞出了五颜六色的一堆衣服。 还好,折可求知道军队和百姓不同,所以军队的铁青色是严格要求的,绝不能走样。 这样近卫团才整体看上去威武一致。 眼见着又要到年关了,秦牧在微山湖开始了兵工厂的建设。 枪支的核心部件是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要用到穿孔机。在无缝钢管生产中,穿孔工序的作用是将实心的管坯穿成空心的毛管。整个生产过程一般包括穿孔、轧管和定减径工序。穿孔作为金属变形的第一道工序,其作用非常关键。 管坯的穿孔方式大概有三类,压力穿孔,推轧穿孔和斜轧穿孔。 秦牧结合本时空的情况和能得到的技术支持,选择了压力穿孔。 这个穿孔方式的最大特点是能得到几乎无限延长的圆形毛管。这样秦牧就不只是可以造枪管和炮管,水管也能这样造出来。 西北的自来水系统,就是用微山湖生产的水管建造的。 只是当时刚刚能生产水管,还不能生产枪管。 枪管的参数要求可比水管严格的多。毛坯圆管需要经过大量的后续处理,而且使用钢坯的型号也不同,这样才能得到一支合格的枪管。 兵工厂的人员正在全力以赴的解决枪管和炮管的制造问题。 秦牧一边和众人进行攻关,一边在策划着一件事。 过了这个年,可就是宣和六年了。 再过一年,金兵就要大举南下,靖康耻就没多远了。秦牧来到这个时空,自从知道自己身世和任务之后,开始时期是打算利用靖康之变的。 借助金兵的手,扫清自己法理意义上的敌人。老赵家不倒,凭什么自己上台呢? 可是随着秦牧在这个时空浸淫越深,越是对这个时空有感情。 这个时空的一草一木,都让秦牧难以割舍,更何况那么多无辜的百姓。 他打定主意,不再让靖康耻发生,要拯救这个时空。 这样一来,人格是伟大了,但是困难就翻着倍的增加。 虽然现在汴梁城里粮价飞涨,百姓都有活不下去的了,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很短的时间段才出现的现象。 汴梁号称百万人口,这么多人,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里可是过得很舒服。大宋京城就是本时空最好的地方,是人间天堂。 这个地方是谁给百姓的?是赵家人。 是赵佶和他的列祖列宗。 如果秦牧就这样把老赵家赶走,百姓是不会认可的。 人心向背非常的关键,没有人心,怎么管理天下呢?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对历史现象的总结归纳。 秦牧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但努力发展重工业,为未来的新世界奠定基础,更是同时花费大量的力气来发展轻工业,这不是沽名钓誉,而是有确实的考量在里面。 汴梁的百姓认为在老赵家的统治下生活的很好,那么为了超越这个“很好”,秦牧就要建立一个全新的标杆,要做的更好。 根据地的百姓在新世界集团的统治下,生活的要比汴梁百姓好的多。 现在根据地里面已经达到了秦牧想要达到的目标。大量的轻工业产品优先供应本地百姓。 后世有个剪刀差理论,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 剪刀差理论的意思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品和农产品之间的这种价格差距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它的具体表现是:当一般物价上涨时,虽然农产品价格也同时上涨,但它上涨的幅度往往低于工业品价格上涨的幅度。而当一般物价下跌时,虽然工业品的价格也同时下跌,但它下跌的幅度往往低于农产品价格下跌的幅度。 如果把一定时期(比如一年)内工农业产品价格变动的情况用统计图表表示出来,那么,工业品价格呈上升趋势,而农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二者犹如张开的剪刀的形状一样,因此称为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 秦牧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理论的对和错,因为他那时候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普通青年,这个理论的对和错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到了本时空,他可以说是执掌一方的民生了,这时候秦牧立刻发现了“剪刀差”理论的不合适。 工业产品价格完全和农业产品无关。两者的比较毫无道理。 就好像搪瓷厂的生产,产量多少全在自己一句话,就是定价也是自己一句话的事。 而产量和定价,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大业服务。 剪刀差理论是因果倒置。表面上看起来如此,但是实际上那只是结果,而真正的原因提都没提。 这就是用现象来说明理论,而不去揭示背后的本质原因。 就以搪瓷盆为例。这么一个家家户户都需要的商品,秦牧可以定价一贯钱一个,也可以定价一文钱一个,这个相差一千倍,但是都在微山湖的工业能力范围之内。 而定价多少,完全取决于秦牧要达到什么目的。 如果要赚钱,那就可以定高价,反正一切以赚钱为主。 但是秦牧来这里不是为了赚钱,所以他不能定高价。 搪瓷厂的产品生产出来,是为了改善百姓民生,提高根据地的幸福指数,所以这个价格就定的很低。 但是又不能低到白送,要考虑根据地的整体发展情况。 所以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剪刀差理论,只存在一个秦牧的个人意志。 这里只有秦牧的意志,别人根本就理解不了秦牧的定价策略。 就好像现在也没人理解为什么秦牧还不动手。 近卫团已经扩军到了两千人,是一个大的团级规模。 目前近卫团有三个营,每个营五百人,营长分别为石遗,刘云飞,武永福。还有一个炮营,营长是邓诚。 团长还是秦牧。 新兵有一部分来自折家军,有一部分来自工人中的佼佼者。这让近卫团的兵员成分有了很大的变化。 现在山东兵和西北兵基本上能一半一半,而江南兵变成了极少数,但是全都已经成长为近卫团的骨干——都是军官。 近卫团新兵经过严格的训练,已经形成了战斗力。只是现在武器还没制作出来,目前是有兵没枪。 不过兵工厂正在日以继夜的解决问题,近卫团都相信,枪炮问题不会是问题。 而且有了微山湖这个工业基地,以后枪支弹药全能自产了,再也不用团长浪费有限的运输能力从华国采购。 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开了去打仗了。 近卫团的战士们,从上到下,每一个人都充满了信心。这个世界,必将是属于团长的,也是属于我们近卫团的。 不过他们完全理解不了秦牧的想法。 名不正言不顺,秦牧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法理问题,那他的确是很难顺利的夺取大宋这个小小的天下。 是该出手了! ------------ 第三百九十二章 谣言制造者 年关难过年年过。宣和五年的年关更加难过。飞涨的粮价并无半点降低的迹象。 往年家家户户年底最少要吃顿好的,也算给一年的辛苦来点奖励,可是今年年关,能吃一顿饱饭就算很不错的家庭了。 至于吃好,那似乎是很久远的记忆了。 于是汴梁城里处处充斥着不满。而这时候,一些流言也随着百姓的怨气开始四散传播。 这是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不是女人,是男人,这俩男人还是兄弟。 传说这个女人美貌如花,兄弟中的老大给她抓回了家。 这个美女自此就每日每夜饱受虐待。 有一天,深爱着她的弟弟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半夜三更,在和哥哥喝酒的时候,一斧子砍死了哥哥。 于是弟弟就霸占了哥哥的家业。 可是他又怕这个女人把自己杀害哥哥的真相讲出去,于是就又杀了这个女人。 这个故事充满了百姓喜闻乐见的情节。 男女感情,三角恋,虐恋,兄弟仇杀。有残忍,有血腥,还有香艳。 百姓们大部分都不知道这故事讲的是什么,只是知道兄弟俩姓“赵”,而那女人姓“花”。 本时空可和后世不一样。本时空的人民绝大部分是文盲,文盲很少能知道历史。 这个故事就是大宋开国太祖太宗的故事,烛影斧声,讲的就是赵匡胤兄弟的事。那女人就是花蕊夫人。 赵匡胤死的这一天,晚上找赵匡义来喝酒。(赵光义,字廷宜,宋朝的第二位皇帝。本名赵匡义,后因避其兄宋太祖名讳改名赵光义,即位后又改名赵炅。) 这件事发生在宋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十月壬午夜,太祖赵匡胤大病,招晋王赵光义议事,左右不得闻——把人都赶走了。席间有人看见宫内烛影摇动,仿佛赵光义离座退避,又过片刻,听到斧子戳地击物的声音。 当夜,太祖驾崩,赵匡胤死了。 然后赵匡义才得了帝位。 这件事的确是宋史上的疑案,但是这个疑案,是在后世才广泛流传。因为后世文盲没了,都强制义务教育了,然后才有大把爱好历史的人关心这些。 在大宋这个时空,哪有钱养那么多只学习不劳动的人呢? 识字的就没几个 ,知道这段历史的人,那就更少了。 实际上即使汴梁的老百姓也不知道皇上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反正一代一代就是赵家人坐天下。 一直以来,汴梁的生活都非常好,在本时空来说,已经是好的不得了的存在了。 汴梁人当然有资格这么说。不说别的,就是全天下哪里有养老院?都没有,但是汴梁有。 皇上设立了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置居养院以处鳏寡孤独。安济坊是由寺院僧人负责管理,而居养院则设有专职官员管理。 史载,居养院最初碰到极寒天气只是“给纸衣及薪”,到后来“冬为火室给炭,夏为凉棚,什器饰以金漆……” 这都是大善事。汴梁百姓生活又富足,朝廷的安民措施又给力,所以汴梁的百姓对赵家皇上是很满意的。 可是现在不满意了。因为粮价涨的已经饿死人了。 无论是谁,一天到晚吃不饱饭,他绝不会说统治者是好人。 反正我没错,错的都是朝廷! 大宋百姓也是一个路子,错不在自己,错的是别人。 而且他们这次还抱怨的对,因为这个错误的确是赵佶一手造成的。 他虽然通过西城所弄回来大量的田地,然后转手卖给了各家权贵换钱,但是买城的钱还是差的远,所以他才大量印刷交子来抢劫民间财富。 纸钞多了,自然就引起通货膨胀,最终导致粮价飞涨。百姓自然怨声载道。 所以这个流言就在怨气的驮载下越传越广,而且有聪明的人,已经从只言片语中猜到,这说的就是皇上的祖宗。 民间的流言顿时让赵佶紧张了起来。 这事,说的可是真事。就是自己的祖宗杀了他的亲大哥。 当然,赵佶嘴上绝不承认,可是心里不得不承认事实也许就是如此。 如果按照官面上说的,是赵匡胤把皇位传给了赵匡义,也就是自己的老祖宗,那为什么赵匡义把赵匡胤的后代差点杀绝了呢。 赵匡胤的儿子,德昭自刎,德芳暴毙。这都是赵匡胤死后没几年的事。 赵匡胤被赵匡义杀死,这个事赵佶是相信的。可是正因为他相信,所以他害怕这个流言——因为这是真的,是事实。 现在大宋的局面不比从前了。 之前辽国虽然强大,但是每年几十万岁币就打发走了,和打发叫花子一样,一点不费劲。 现在没了辽国,换成了金国,这个钱可就翻了十倍都不止。 这不是打发叫花子了,这是要跪拜大爷了。 若是只有金国,赵佶还算能稳得住阵脚,可是还有正一道,还有天师军呢。 如今韩世忠和武松只能驻扎在江宁,守住长江最后一段,确保江南不失,再多,他们就做不到了。 折家军不能依靠。韩世忠说折家军全跑了。这让赵佶非常恼火,可是恼火归恼火,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为士兵哗变逃跑,是很正常的事情。他绝不能以这为理由追责折家。要是按照正常来说,折家跑了这么多军队,他们比赵佶应该更肉痛。 当然,赵佶也猜这些人不是逃跑,只是不想再打了,跑去西北回老家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前线上没了西军,真的打不动天师军。 内忧外患几乎压垮了赵佶,现在再来这么一本流言,赵佶简直要崩溃了。 赵匡胤的子孙并没有死绝,现在还有后代就在汴梁。若是有人阴谋作乱,借着现在的局势,也给自己来个烛光斧影,那真是很可能的! 自己的皇位似乎不那么稳了。而且老赵家祖宗这点狗屁倒灶的丑事,暴漏在全天下人眼前,自己这皇位似乎也不那么光彩了。 赵家人都为了这则流言心神不安。 太子赵桓变得尤其不安。因为最近赵佶身体不太好,似乎被持续不断的压力压垮了。这样看来,似乎自己有望提前当上皇帝。 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汴梁流传起这样的谣言,这对老赵家的声誉是有致命的打击。 赵桓可不想自己当上皇帝之后就被人泼一身脏水,所以他立刻吩咐自己能用上的势力去扑灭流言。 李纲就受了太子私下的嘱托。 他上次因为儿子的事,需要联系开封府尹,走的是太子詹事的路子,这也算是和太子多少搭上了关系。 赵桓是关心则乱,这件事关系到自己,所以他就托遍了能托的人。 李纲也不知道这则谣言最开始出自哪里,但是他知道这事很可能是真的。因为《湘山野录》记载了这件事,这本书他读过。 现在朝廷危机如此,作为一心整顿乾坤的李纲,他简直是气的头发都要冒烟了。 那都是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就算是真的,现在翻出来有什么用? 如今外有强敌,内有乱臣贼子,而且粮价如此之高,只逼得百姓卖儿鬻女,这一样样简直是亡国之兆! 都这时候了,还有人别有用心的造谣传谣! 这一定是野心家才能做的出来的缺德事! 李纲都不用调查,他唯一的怀疑对象就是折家。 折家军在江宁又一次卖了队友。三千折家军跑了两千八,就剩下两百来人撑场面。这真是明摆着要造反呀! 李纲敢打包票,如果不是折家制造并且散发的这个谣言,他敢吃下整本的《西游记》! 可惜没人和他打这个赌,否则李纲真的要吃一本《西游记》了。 这个谣言,或者说事实,根本和折家无关,这是秦牧一手策划的。 这是秦牧打出的第一颗子弹。大宋黑历史那么多,秦牧的弹药还很充足。现在不着急,让民间慢慢消化消化这个故事,他还有大事要做。 “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现在开始播音。”秦牧握着话筒,开始了今天的一次播音。 秦牧在微山湖搭起了本时空第一套广播系统。 系统好搭建,都是从后世拉回来的成套专业设备,但是接收端,或者说客户端才是难题。 收音机他总不能全从后世采购。 幸亏现在微山湖能量产玻璃,也有抽丝机,同时公孙胜已经搭建好了桐油的产供销链条,微山湖也不缺漆包线了,这样收音机的制作就成为了可能。 在秦牧从后世采购了抽真空机之后,三极管就能量产了。 有了三极管,就有了收音机。 收音机的诞生,是本时空百姓生活中真正划时代的大事! 这个玩意远超什么玻璃杯,搪瓷盆。没有玻璃杯,大家也没缺水喝,没有搪瓷盆,大家也能洗脸。 但是没有收音机,大家可就听不到那些美妙的故事了。 收音机只在微山湖的商店销售,不作为商品向外流传。 根据地的百姓,每一家都拼命的攒钱,他们不吃不喝,也得买一个收音机。 这是本时空真正的娱乐!饱暖思淫欲,任何时空的人,都需要娱乐。而没有任何一个娱乐方式,能有比收音机更让人觉得快乐和满足的。 本时空的收音机,就好像智能手机在后世的地位一样。 智能机可以源源不断给使用者快乐,而收音机也是一样。 《西游记》好不好?好,但是大部分人买不起书,就算买了书,他也不认字。 以前要听西游记,就要去瓦子里。微山湖毕竟不是汴梁,这里的说书人水平比汴梁说书人差的远。 而且要去瓦子里面听书,还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那如现在呢。 有了收音机,只要待在家里,到了晚上七点半,播音员准时开讲。 “孙大圣显个神通,捻着诀,念个咒语,摇身一变,变作蜜蜂儿,真个轻巧!” 秦牧抑扬顿挫的讲着《西游记》,只听得身边的女战士面颊通红,春心荡漾。这是方好音挑选的第一批播音员,王莺也在其中。 这一刻,她们仿佛穿越进入了《西游记》的世界中,一个个化身女儿国的国王,看着团长就似乎看着唐僧,都想一口把他吃到肚里。 每到晚间七点半,整个微山湖仿佛都失去了生机。所有人都窝在家里,认真的听秦少爷讲《西游记》。 没有收音机的家庭,自发的来到有收音机的家庭。往往一个收音机能聚集一百多口子,一听就是一晚上。 秦少爷讲完了西游,还有女播音员唱歌,讲故事。 他们有些人参加过上一次的庆功会。在那个大会上,他们第一次听到了来自后世歌曲。 只是微山湖当时还没有录音设备,所以每一首歌他们都再也没听到过了。 如今有了收音机,就再也不用担心听不到那么美妙的歌曲了。 广播电台有专业的录音设备,秦牧把各种歌曲都录了一遍,如今轮流播放,只让微山湖根据地恍如来到了千年之后。 收音机一统天下的美好时光,开始了! (群号:981934549) ------------ 第三百九十三章 第一次问卷调查 收音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微山湖这一片地区的生活方式。 就算是滕县的知县,都每天守着收音机不放——反正他也没别的事干了。 房知县算是彻底看明白了,滕县这块地方,算是成了另一个府州。西军在边疆事实上就是割据状态,朝廷拿他们根本没办法。如今微山湖这一片地方,包括滕县以及周边,也成了一块国中之国。 近卫团已经彻底的掌握了这片地方上的一切权力。 宗族势力不能说完全干净彻底的被拔除,也可以说被大大的削弱了。 两个族长已经被愤怒的百姓打死——当然,动手的不会是百姓。近卫团谨记着秦牧的指示,杀人这样的权力,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们只是让百姓告发族长的犯罪事实。这样的事情,简直是不用找都有的是。 欺男霸女,横行乡里,草菅人命,秦牧想都不用想,随便一划拉就是一堆这样的事情。 在皇权不下乡的时代,靠什么来约束族长的行为呢?靠道德吗?这能靠得住,母猪也上树。 靠法律吗?族长本人就是法律。 既然什么都无法约束这些人,那他们做出任何犯罪的行为秦牧都不会奇怪。 近卫团只是按照团长定下的流程走了一遍,就收集到了两位族长充足的犯罪事实,于是剩下的就是顺理成章。犯人枪毙,财产充公。 解决了乡里,折可存再来到滕县找知县聊天,房知县立刻就明白多了。 行,开仓放粮,你要什么我给什么。反正除了这个县衙,自己也管不了什么。 滕县至此彻底的落入了近卫团的手里。 也有两位族长的至亲族人来县衙告状,但是无一例外全被房知县打跑了——这事别来烦我。 他们还不死心,有的就去了京城告御状。可是现在汴梁都饿死人了,谁会管乡下土财主的死活。 这些人根本找不到庙门,别说见皇上了,就连开封府他们都进不去。 开封府尹现在真没空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汴梁城闹饥荒呢,一天死好几十口子,这可别出大乱子。万一饥民暴乱,那就麻烦大了。 聂山是新上任的开封府尹,他绝不能让开封府在自己手下出乱子。这不但是自己面上不好看,更是会让太子丢人。 秦牧充分的预计到这点,所以才让近卫团发动百姓斗地主。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不同。赵佶没有工业社会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眼前的事情,金国,西夏,天师军,还有西军,都够赵佶喝一壶的了。何况自己还给他加了点料——烛影摇红,慢慢去品尝吧。 赵佶的大脑真理不顺这么多麻烦,毕竟他不是编程序的,那么多参数,常量变量,算法结构都可以一一想明白。 他就是一个艺术中年,脑袋里面全是风花雪月。 就看他不计后果的玩空手套白狼——玩命印刷交子,就知道他不明白国家经济应该怎么运营。 国家破败如此,我等皆是有罪之人。 秦牧很希望赵佶自己能明白这句话,但是显然赵佶是不会有这个觉悟的。 他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只会把一切责任都丢给别人。 秦牧准备再加点料,不能让汴梁城里面的百姓寂寞。 于是幽州城的秘密就开始流传在京城的西面八方。 这次秦牧就不用隐晦了。他直接把宋军在幽州的败仗,和向家秘密勾结金国,让金国大幅提高卖城价格这件事,直接就说了出来。 现在汴梁城里面的宣传机器有两个,一个是盖世太保,走底层百姓路线;另一个是克格勃,走高层路线。 向家这事情一曝光,汴梁城顿时炸了锅。 百姓们这才明白自己挨饿原来全是向家搞的鬼! 这下汴梁城里面顿时乱了套。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们得去找向家算账! “打倒汉奸!” “打倒卖国贼!” 这么时髦的口号当然是秦牧让人宣传下去的,包括这次鼓动百姓围攻向家大院,也是盖世太保在后面发力。 “天诛向仲父子!” “杀光他们全家!” 口号喊的山响,人群也越聚越多,但是他们没人敢真的进攻向家大院。 向家是干什么的?放高利贷的。人家养着数不清的打手。 这点子泥腿子,向家父子真的没放在眼里。 但是他们担心朝廷,担心赵佶的态度。 自己卖国的秘密,怎么突然之间就全天下都知道了呢? 之前可是一直藏得好好的,折家答应过为自己保守这个秘密。看来,军阀不可信呀! 折家人说过的话,连放屁都不如。 那么久时间没说出来,偏偏在汴梁闹饥荒时候捅出来这件事,这不是要向家的老命吗。 不行,必须找折家算算账了!不能这么便宜折家。 不过这事还不能着急,眼前有更紧急的事,就是要去见皇上。 向仲亲自来到了皇宫,见到赵佶之后,向仲痛哭流涕。 他一再赌咒发誓,说向家绝不可能做这种缺德带冒烟的坏事。这一定是有人诬陷向家。 “官家,你可得给臣做主呀!如果向家蒙受这样的不白之冤,岂不是让向太后在地下都不得安宁?” 赵佶正一肚子火没处发。 他也是从市井流言中才知道向家卖国的事。这可真把赵佶气坏了! 合着金国人狮子大开口,全是你教的。百姓真真没有骂错你,你就是“汉奸卖国贼!” 他本想借着这件事把向家给抄了。这可是太好的理由了——卖国贼呀,人人得而诛之,自己抄家光明正大。 这样就能暂时的解决了朝廷的经济困难。 向家可是大宋最富的那几家之一。吃了向家,赵佶觉得自己至少能对付三四年,都不用征税! 可是向仲搬出了向太后,这就不得不让赵佶多了一番考虑。他能上台当皇帝,是向太后出力的。如果向太后不点头,赵佶根本坐不到这个位置上。 他身为端王时候,是出了名的荒唐王爷。除了正事不会,别的他都干的非常好。 像蹴鞠这个游戏,他就玩的很疯,要不怎么高俅只通过踢球就从市井无赖变成了高太尉呢。 向太后就是赵佶的恩人。恩人已经死了,赵佶本不需要考虑死人的问题。可是现在恰恰京城中流传着烛影摇红的传说,自己这皇位有点不牢靠。 赵佶这时候正需要坚定的同盟,而向家天然的是他最好的伙伴。 他和向家,可以说是共生的关系。虽然向家坑了他这么狠,但是这个时候还偏偏不能动向家——还需要他支持自己坐稳这个皇位呢。 怎么办?如果不处理向家,对京城的百姓不好交代呀。 赵佶这一犹豫,向仲看出来了。 有门! “百姓多愚昧,不知受了何人鼓动。臣看这件事,到也不难解决。第一,臣愿意拿出一部分钱粮,让京城的百姓吃个饱饭。” 听到向仲这话,赵佶不由得点头。这件事做的好。这样一做,百姓的怒气会消了不少。 那么有第一,看来还有第二。 “这第二点,臣有一个请求。请皇上给臣一道圣旨,让臣奉旨查找谣言背后的主使!这个谣言太过恶毒,竟然敢对皇家不敬!臣一定要为官家找出来真正的主使。” 赵佶听到这话,不由得望了望向仲那一脑门的皱纹。 果然年纪没有白活呀! 向仲话里有话,他说的明白,这个谣言,根本不是指向家卖国那一个,而是说三角恋杀人案那一个。 看来向仲早就做好了准备,要以这件事来拿捏自己。 幸亏自己想的明白,没有贸然动向家。看来如果自己真的要拿向家入狱,他们马上就会把第一个谣言给落到实处呀! 赵佶顿时觉得自己好像有一根小辫子被向家给牢牢的攥住了。 头疼呀! 看来不答应他不行。而且赵佶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谁造的这个谣,怎么一下子就弄的满城风雨呢? “好,梁师成,拟旨!” 就让向仲去办这件事,好好追查谣言的源头,把幕后黑手给朕揪出来! 当秦牧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微微有点惊讶。 他本意是想让赵佶借助这个局面,把向家给解决了。 这倒也不是秦牧的好心,而是现在朝廷几乎是一体的。 秦牧搞臭了赵佶,也扳不倒朝廷。这件事,最好是从堡垒内部攻克。 如果赵佶拿下了向家,那么就等于被打断了一根肋骨。 现在的大宋,是皇上,文官,和权贵在共天下。 向家是权贵这一支的代表。打死了向家,权贵会兔死狐悲,和赵佶多少有点隔膜。 这才是秦牧想要达到的效果,可是没想到赵佶竟然忍了下来,也没想到汴梁百姓也忍了下来,竟然没人敢冲击向家大院。 真是“忍术”了得! 这让秦牧不由得想起了主席的那句话:“斗争的不够”。 自己的工作,做的还差的远呢。至少在汴梁就不能算成功。 汴梁城的百姓觉悟远远比不上根据地的劳动人民。 秦牧最近做了一个专题广播,每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详细的通过广播讲述幽州之战的前后经过。 他本身就是亲历者,又来自历史下游,掌握着许多黑材料。而且秦牧的文采也算是不错,看小说多了,自己也会编故事。 所以该有的悬念,细节,包袱,一点不落全给本时空的听众端了上来。 这简直就是微山湖百姓的盛宴! 他们哪里听过如此栩栩如生又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这故事还是真的,就在不久之前才发生。 朝廷的无能让百姓哀叹,金军的野蛮让百姓愤怒,禁军的废物让百姓鄙视,官员的无耻让百姓恨不得拿刀砍了他们。 百姓们不由得把自己幻想成孙悟空。 若是自己有着齐天大圣的本事那该多好呀。只要抽出金箍棒,就可以一路杀进京城,宰了向家人,然后再杀上金銮殿,指着官家的鼻子骂他。 针对这次的专题广播,秦牧还设计了一个问卷调查。 问卷内容是秦牧自己设计的,但是负责人是方好音。 方好音在经过秦牧的私下培训后,基本掌握了问卷调查的要点。 问什么人,怎么问,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一定不能说。最后再送上小礼物。 这些要点方好音一点就透。她派艺战团的女兵作问卷调查员,同时申请了近卫团的跟随保护,这样的调查就覆盖了整个根据地。 通过这一次调查,秦牧大概掌握了根据地百姓的倾向。 目前为止,百姓还是仅仅想痛骂赵佶一顿,而没想把他赶下台。 看来,自己要登台表演,还是不够火候呀! ------------ 第三百九十四章 新世界集团第二次会议 “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现在开始播音。”王莺现在学的一口纯正普通话。 她果然是天生的有语言天赋,和秦牧学习没多久,她口音里曾经的家乡味一点也没有了。秦牧有时候听着广播,都觉得自己穿越时空,又回到了后世——王莺就是国家级播音员水平。 真是草莽之间,藏龙卧虎。 现在广播电台最受欢迎的播音员有两个。男的是秦牧,女的正是王莺。 “今天,新世界集团第二次大会正式在微山湖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有……” 每天听广播,已经成了根据地百姓的固定节目。这比工人上班还准时。工人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会迟到,但是百姓们收听广播绝不会错过一秒。 他们不知道“新世界集团”是干什么,“第二次大会”又是讲什么,但是这些不重要。秦牧只是要求自己治下的百姓能有一个概念——这片土地上是谁在主事。 这一次大会比第一次大会更加重要。第一次大会时候,大家对工业和农业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还没有每件事都展现在眼前。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如今微山湖的工业中心已经成形,一幢幢厂房,一座座烟囱,还有那高大的钢铁高炉,都清晰的向诸位新世界集团的核心人物传达着明确的意义——未来,就在我们手里。 可是这已经是过去的未来,就是这一切,是上一次会议秦牧提起的。那么以后呢? 现在我们有了如此庞大的实力,每一个人都对推翻大宋有着无比的自信。什么都不看,只要看看那些无穷无尽的钢,就足以砸死一切敌人了。 走到这一步,全是在秦牧的带领下,那么有了现在的基础,我们下一步向何处去? 这是每一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秦牧就要在第二次大会上讲明白这个问题。 这就注定造成了这次大会又变成秦牧的一言堂。大家只是听,他们都渴望得到秦牧的知识,明确今后的路线。 “什么是工业?”秦牧首先提出了问题,然后自问自答:“微山湖的钢铁厂,煤矿场,制造中心,这就是工业了吗?” 这难道不是工业吗?全体人员都陷入了思考。他们本以为这就是工业了。 “不,这不是工业,这只是工业的表象。我们新世纪集团的人,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工业的本质是什么?工业的本质是一种全新的文明。” 文明是什么? “单纯的说工业文明,不如对照农业文明来说更直观。”秦牧在黑板上写下了“农业文明”四个字:“在我们新世界集团出现之前,以前全天下所有的文明,都可以说是农业文明。文明,可以简单理解为人类生活方式。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靠种地耕田在生活,这是一种农耕文明,是农业文明的一种。” “农耕文明的精神是内敛的。”秦牧写下了这两个字:“方圆百里一块土地,这上面生活的人民按天时播种收割。这块土地能提供给他们生活需要的一切。水,粮食,甚至药物,都在这块土地上。除了有限的一些资源——比如食盐,百姓并不需要从外部获得更多东西。所以他的本质是求诸于内的。” “可是自春秋以来,就有各种战争,大小国家打来打去。”折美凤立刻就发表了反对意见。 折家姑娘的学问是秦牧的后宫里面最高的。虽然余里衍贵为辽国公主,但是辽国的教育水平比大宋差十万八千里。 对于历史,折家姐妹花了解的最深——她们从小就学这个。 春秋战国打成一锅粥,每个国家都想吞并别人,这明明不符合“内敛”的含义。 “内敛是农业文明的精神,但是内敛并不是说不会对外发生冲突。农耕文明,我可以做个形象的比喻。这就是一棵大树,它的养分来自于脚下这块土地,而他的产出就是满树的果实。可是在这片土地上,有着好多大树,它们在生长过程中,会压迫到彼此的空间。这就需要战争解决。” 以大树比喻农耕文明,这让众人顿时有了一个可视化的场景。 “这些大树,就是春秋战国时候的大小诸侯国,最终他们被秦朝这棵最大的树给占据了全部的空间。自此以后一千多年,我们都是在秦朝这棵大树的地盘上生活。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长城就很明白了。” 秦牧几笔在黑板上画出了东亚大概地形,然后在上面长长的划了一条线。 “这就是长城。”秦牧指着这条线说道:“我们汉族人,自秦始皇以来,一直生活在这条城墙的保护之内。为什么秦始皇这棵大树长到这里就不像外扩张了呢?因为长城之外不适合农耕文明发展。” “长城以外,是一个高原,我称之为蒙古高原。那里的土地,不适合耕种,所以我们农耕文明不会向那个方向再扩张了。那里只适合养牛放羊,所以那里的人们是另一种生活方式,叫游牧文明,也是农业文明的一种。” 秦牧紧接着几笔画出了中国的简略地形图。 “实际上我们的生活,主要是依托这几个产粮区,华北平原,江淮流域,珠江地区,以及关中和蜀地。这就是我们一千多年来求诸于内的发展成果。农耕文明的大树,发展到极致,向西被青藏高原阻隔,向北被蒙古高原阻隔,东边是大海,南边是零碎小国,这棵大树最舒适的空间已经被秦始皇打好了基础。” 秦牧不由得对祖先表示了由衷的钦佩。 千古一帝,名不虚传! “自秦皇以后,历代都以长城为界,不是没有原因的。这是农耕文明的本质所决定。而秦始皇的雄才大略就在于此。他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修建了长城,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直到今天,这片土地上的后人依然在享受他的遗产。” 众人听完秦牧的讲解,这才真正意识到秦始皇的伟大。原来他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早早就修好了长城,把最适合农耕的土地全给圈了起来。 “长城,就是为了抵御游牧文明所建造的。游牧文明的本质是闲逛。他们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今天心情好,向东跑跑,明天心情不好,向西逛逛。他们必须要逛,因为牲口要吃草,可着一个地方吃肯定不行。” 秦牧的话引起了一阵笑声。 “在原始的科技条件下,他们必然如此。因为他们不可能预测到哪里草多哪里草少。走到哪算哪,见到谁抢谁,这才是闲逛的本质。因为他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不足以支持他们的生活。有水,有肉,但是他们缺少生活用品。而生活用品的发达,是手工业发展的结果。农耕文明才有手工业,背靠大树好乘凉。坐在树荫下才能做出各种精美的东西。” “而游牧民族呢?他们没有固定的家,所以也就无从产生手工业作坊。这样他们就必须抢。而抢劫就有明确的方向,就是南下!南边,是农耕文明,有着丰富的手工业产品。” 听到这话,众人对秦始皇的膜拜又加深一层。这不只是圈地了,还是修城墙。难怪长城叫“城”,原来这真的是一条巨大的城墙。 长城事实上把农耕文明作为一个城市给保护了起来。 “游牧文明对农耕文明的战争是无法避免的。他们一定要抢,所以即使农耕这棵大树不想再扩张了,可是游牧这条饿狼还是会来,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所以蒙恬、霍去病打匈奴,李靖打突厥,到现在大宋打契丹,都是一脉相承。” 说到这里,秦牧不由得看了看余里衍。这件事不知道会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 不过还好,余里衍面不改色,依然认真的在听秦牧讲话。 秦牧这就是太小看了余里衍。作为辽国公主,余里衍眼界绝没那么小。自己的国家都灭了,她现在就以秦牧为国,什么农耕游牧的,都是农业文明,都是过去的文明。现在,要看工业文明了。 余里衍要作为工业文明的主人! “了解了两种农业文明,再说我们的工业文明就有对比了。农耕的本质是内敛,游牧的本质是闲逛,而工业文明的本质,是扩张!” 秦牧重重的写下了两个大字:扩张。 “若说农耕是一棵树,游牧是一条狼,那么工业文明就是一套血液循环系统。” 秦牧已经在新世纪集团做过许多科普,大家虽然不如方好音那么了解血液循环系统,但是对这个名词不陌生。 “工业需要原料,然后经过工厂加工,最后生产出商品。原料,就是静脉,工厂,就是心脏,商品,就是动脉。这一套系统的本质,就是扩张!” 扩张!听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 “工业的恐怖,大家都看到了。就拿搪瓷厂来说。大宋的一个手工作坊,制作这样一个搪瓷盆,不说上搪瓷这一项,就是单单制造出盆体,就要花费不知多少工时。我乐观点估计,一天能做出一个吗?这么规范,这么圆滑,这么均质。” 众人都下意识的摇摇头。搪瓷盆已经成为微山湖根据地的寻常物件,以至于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这件东西的可贵。 如果没有这个工业体系,就这么一个搪瓷盆,大宋工匠折腾一个月也未必做的出来如此完美的盆子。 “可是在我们的搪瓷厂,每天产量是几千个。而且只要我们需要,随时可以扩充到几万个,如果再有需要,几十万几百万都可以实现。这就是工业化的恐怖力量。一个搪瓷厂,可以逼死全天下的手工业做盆的匠人。但是逼死他们不是目的,满足天下百姓的需求才是目的。只有工业化才能满足全天下百姓的需求。” 全天下都是搪瓷盆,这得赚多少钱啊!贾红线不由得陷入了憧憬——全世界都是我家的搪瓷盆。 “可是这个血液循环系统,它不是一棵树,风调雨顺长好点,环境恶劣长差点,根本不是这样!这个系统是精密的,是疯狂的。它需要吃下大量的资源,同时需要广阔的市场。如果没有资源,比如没有煤炭,厂子就不能生产,静脉不能回血,心脏就瘪了,人就死了。如果没有市场,产品卖不出去,那么动脉就堵了,心脏就爆炸了。” “还是说我们的搪瓷盆,当我们生产了几千万个搪瓷盆,整个大宋每家都有好多个,再也没人会买了怎么办?如果卖不出去,我们的搪瓷盆会迅速的堆满搪瓷厂,然后是整个微山湖中心。到处都是搪瓷盆,这我们还能活吗?所以我们必须要开拓新市场。” “工业的过程就是吃进原料,吐出产品,这就导致了两点。第一,不管原料在哪里,不管是不是在这片土地上,我们都要去获取。第二,不管谁想要封闭市场,不让我们卖产品,我们都要打开他的大门。没有原料我们会饿死,没有市场我们会爆炸。而原料和市场不只是在我们脚下这块土地,更是在全世界。” 秦牧说着,回身在黑板上补全了世界地图。 “这里,叫澳洲,有着全世界最好的铁矿。其品质远远超过利国监。这里,叫波斯湾,有着全世界最好的石油。简直是插根管子就喷,都不用打井。这里,是金国人占据的地方,有着肥沃的土地,最适合机械化种粮。” 秦牧一个一个地方的给大家讲解着。 曾经让秦牧学的枯燥无比的地理知识,一旦变换了形象,以资源的面目出现在众人眼前,这些知识顿时变得成了大块的肥肉。 就连一贯心态最冷静的方好音也听得双眼放光,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工业文明的本质,就是扩张。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工业文明,那么我们迟早就会打起来。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我们现在处在历史上的绝佳时机。这个世界并没有第二个工业文明存在,所以我们是单方面的扩张。我们的脚步,不会停留在长城脚下。我们的目光,是整个世界!” ------------ 第三百九十五章 第二次代表大会 周志安今天的吃惊是一波接一波。 他不出意外的再次成为了农业代表。不过这次代表大会就不是在吴家庄召开了。 在新世界集团大会召开之后,立刻召开代表大会,差不多快成为一个规矩了。 周志安作为西北根据地的代表,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了微山湖。 一下船他就被震撼了。 这一根一根的大柱子,一个个还喷着烟雾。 他下意识的掏出了自己的中华烟,有点哆嗦的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着了。 周志安需要让自己冷静冷静。 看看人家微山湖的烟,再看看自己的烟。这就像孙大圣的金箍棒比绣花针呀! 如今周志安也知道《西游记》了。这本书早就传到了西北,成为百姓最喜欢听的故事。 周代表本来是满怀信心过来的。今年的收成如此之好,这让他实现了采购一套家具的伟大理想。 而且他都不用来吴家庄购买,宁边就有宜家超级市场。 折美鸾的便民商店开到哪里,贾红线的宜家超级市场也就开到哪里。这就好像双生姐妹一般,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 反正贾红线绝不能让自己的超级市场落了下风。 如今超级市场里面不只有家具,还有被褥卖。棉花虽然是战略物资,可是贾红线觉得大家小家都是家,自己这个小金库里面也得有点好东西。 为了让自己的商店更吸引顾客,贾红线特意搞了一个针线**。 大宋是有针的。没有针怎么能缝制衣服呢? 但是正如那句著名的话讲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样的针完全和现在微山湖工厂出来的针没法比。 而且大宋这个时候的百姓服装,布料以麻为主。麻线比较粗糙,每一根线也粗,所以针也是又大又粗,尤其针鼻是个巨大的窟窿眼。 如今有了棉布,这样的针就完全不合适了。 大宋的针能一下子把棉布捅出一个大窟窿。 什么东西,都是配套存在的。就好像没有互联网时候,谁也想不到做一个QQ出来——硬件都不支持,做这个有什么用?根本没这个概念。 现在有了棉布,就有了棉线和适应棉布的针。 这种针一排十二个,扎在硬纸壳板上,还有各种颜色的棉线,搭配在一起煞是好看!关键是实用! 周志安家就买了一排这样的针,也买了一块蓝布。 说起这点,周志安一直比较奇怪,为什么棉布在便民商店卖,针线却只有宜家超级市场有。 这点让已经坐上宁边水利局副局长的周志安一直想不明白。 他答应了胡川来水利局做干部,只不过他不能放弃自己家的地。如果让他放弃土地,他就不当这个官了。 胡川面对周志安这样的无理要求也是无可奈何。谁让他现在缺人呢。 于是周志安就成了水利局的一名干部。因为他不能离开自己的土地,所以就在宁边办公。 下河套地区的各个城市,基础的行政架构已经初步搭建起来了。宁边也有水利局,周志安就是副局长。 进了公门之后,周志安的眼界更加开阔了。他明白了许多之前自己稀里糊涂的东西。可是越明白他越纳闷,明明针线和布应该摆在一起卖,为什么非要分开两边呢。 这真是太怪异了。 好在这俩商店离的不远,而且自己都有需要。 买了一些家具,家里顿时变了模样。周局长家里现在有了一套餐桌,和一套沙发。 然后周志安的女人又亲自动手,给他照着近卫团的军服样子做了一套衣服。 幸亏周志安有见识,知道军服可不能随便做,而且他女人的手艺也远远达不到做军服的标准,这才让周代表穿上了一身不伦不类的新衣服。 周志安是志得意满的来开大会的。他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了,而且还算是有那么点家底。 可是没想到一下船,他就被微山湖工业中心到处林立的大烟囱吓的差点跪倒。 这些烟囱也太高了,这个高度,是周志安从来也不曾想的出来的。 而且这些烟囱还在冒着烟。 这是土地神在抽烟吧!可是他也太能抽了。自己咬牙买了一盒中华烟,出来装场面的。这一路上自己都舍不得抽,只敢抽胜利牌。 照着土地爷这个抽法,一天一条烟也架不住啊。 周志安被烟囱教做人了!他立刻收拾起骄傲的心情,又回到了上一年在吴家庄的时候的样子——夹着尾巴做人吧。 他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不理解。 微山湖中心已经彻底的工业化。硬质的路面,已经不是吴家庄的地砖路了。 现在微山湖大部分路面全是水泥路,有几条关键道路,还是沥青路。只可惜秦牧还没有橡胶,所以做不出车轱辘。他又不想弄木头轱辘代替——这太丢人了,所以路上没有后世的汽车。 代表大会流程是固定的。 报道,点名,休息,参观…… 折美鸾是总负责人。她已经搞过一次这样的活动,如今再搞起来轻车熟路。而且现在工业化大发展,让折美鸾能调动的人力物力更加丰富趁手。 这一次代表人数虽然比上一次翻了三倍,但是整个过程反倒更加的有规矩,一点也不混乱。 周志安吃完了晚饭,来到了武录家里做客。武录这次也是代表,俩人在白天就约好了。 周局长是带着一点傲气来的。他特意从家里带来了十斤好面粉做礼物——这是新式面粉厂磨出来的,可比原来的磨坊强百倍。 他觉得武录一定没有吃过这样的好面粉。 可是谁知道他一进小区就被惊住了。 人家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呀!自己的家可还在平地上。 然后进了武录的家,周志安又被震惊了。 这家,怎么和自己家,那么不一样呢。 这个是当然了。秦牧给宁边设计新小区时候,还没有钢筋水泥,只能用砖垒房子。 而且他是以农村为模版建造的,所以就是传统的一进门左右两间大屋,中间是灶台,能烧水做饭。 但是到了微山湖建立新的居民楼时期,就已经有了钢筋水泥,这样秦牧的设计自然就完全照着后世的商品房来了。 不说进屋有客厅有卧室,这样功能区别明显的贴心设计,就说武录家里有个卫生间,洗漱卫生全能在这个小房间解决,只这一点就差点让周志安不想回老家了。 这才是人该有的生活呀! 而且周志安坐在武录家的沙发上之后发现一件事。似乎这一套家具和这样的房子才般配。自己家里那套家具,简直是硬塞进来的,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这样的感觉让周志安心里充满了沮丧。他连面粉都忘了递出去了。 不过这些东西,比起后来的震惊,又不算什么了。 当武录打开收音机,开始收听广播的时候,周代表差点想把脑袋钻到那个大家伙里面看看——里面是不是藏着个人呀。 而且还是个女人,一定是个漂亮女人,要不声音怎么这么好听呢。 武大郎可真是胆子大,当着自家女人,就敢藏别的女人。 虽然这时候是一夫多妻,但是周志安知道武录只有一个女人。现在听到第二个女人声音传来,他自然好奇的要死。 “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现在是新闻时段。今日,全国各界代表汇聚一堂,他们从四面八方来到微山湖……” 王莺优美的声音从收音机里面传出来,周志安听得都呆了! 这是什么神器呀!这东西,怎么没见宁边有卖的呢?他毕竟是水利局副局长了,也算是场面人,很快就从失态中恢复了过来。 他意识到这也是一件商品,是和家具一样可以买的。只是这东西可比餐桌沙发强多了。 能出声,多好玩。而且里面说的,就是自己的事。自己不正是农民代表吗。 这东西哪里买? 他立刻问武录哪里能买到这个。 武录还没说话,段惠思开口了:“周大哥,这个收音机在便民商店就有卖的,不过挺贵的。” 段惠思可不是武录那样的憨厚人。她从心底里看不起农民。 如今她和武录两口子过的日子,是她以前想了一千八百遍也想不到的好日子。她哪知道什么居民楼,什么卫生间,什么收音机。 以前就算段惠思再不想下地,她也得到时候跟着男人去田里干活。风吹日晒的,真是太辛苦了。 可是现在呢,每天只要按时去上班,坐在办公室里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轻轻松松的就把钱给赚到了。 日子好了,段惠思的心也收了。她也没了勾三搭四的心,一心和武录过日子。 现在家里来了一个西北农村出来的代表,这让段惠思不由得开启了鄙视模式。 土包子,没见过世面!上门做客哪有送面粉的,难道我家缺你十斤面吗?起码你也去商店买点真正的好东西呀。便民商店,宜家超市,那么多好东西,你随便挑两样买呀! 听说还是个什么什么副局长,比起自己这副厂长,可是差远了。 “嫂子,那不知道这个收音机多少钱?”周志安太想要收音机了。 这东西,一看就那么做实! 秦牧在本时空制造的收音机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收音机。这个收音机,是电子管产品。 电子管的产品都体积巨大。这收音机足有三两岁小孩那么高,再加上脚架——有的人喜欢连脚架一起买,整个收音机简直就是后世的电视墙的概念! 还别说,沙发对着电视墙,已经有点二十一世纪的意思了——除了收音机只出声不出人。 但是你要把它看作一个坏了的电视,也是可以的。 而且这个收音机的电源采用的是硫酸铅蓄电池。因为干电池现在还做不出来,所以只能用更低一级技术含量的硫酸铅蓄电池。 这个电池又沉又大,不方便移动。不过好处是电量充足,只带动收音机的话很长时间都不用考虑去充电。 这么大一个物件,自然看起来很像个东西了。多少钱都值得。 周志安现在不但卖了粮食有一笔收入,他还领着水利局副局长的工资呢。他有钱,不差钱! “呵呵,多少钱怕是你也买不到。”段惠思从包包里面掏出了一个钱包——这一套东西都是山寨货,山寨的就是折美鸾的行头。 她打开钱包,抽出一张十元纸币:“周大哥,你有这样的钱吗?便民商店里面的商品,只能这样的钱来买。” 周志安一看,顿时傻眼了。 这是钱吗?这不就是一张纸吗。 周志安是见识过交子的,但是他没有交子,宁边还是以铜钱为货币。 可是这个纸币,比起交子可漂亮多了。两者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周志安现在有足够的眼力,他一眼就看得出,这一定是秦少爷搞出来的好玩意。 这个钱,自己真没有呀。 周志安这时候又开始犯迷糊了。 他现在知道西北那一块和微山湖这一块,都是秦少爷的产业,但是既然都是一个人的产业,为什么发的钱还不一样呢? 这也没法怪秦牧,货币的发行是很重要的事情,他现在只能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试运行,西北那边还没推广过去呢。 看到周志安一脸失落的样子,武录于心不忍。 他连忙说道:“周大哥,我听说接下来西北那边也要发行纸币了。就在今年,快了。到时候你就有钱买收音机了。” “真的?”周志安一脸惊喜。 “是,我是听吴总工说的。吴总工,是秦少爷的女人,她说的话,还有假吗?” 吴小妹在微山湖鼎鼎大名。微山湖两大技术巨头,一个是马青,一个就是吴小妹。 马青因为年龄和阅历的关系,他更偏重于实际工作。而吴小妹一直紧跟秦牧学习,她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了。科技理论上吴小妹是大拿。 吴小妹说的话,没人敢不听。她说明年发纸币,那就一定明年发纸币。这绝对错不了。谁让她私下有意无意都说自己是秦少爷的女人呢。 总工和秦少爷女人的双重身份,让吴小妹在微山湖说话也算是一言九鼎。 女人能顶半边天,尤其在秦牧的新世界,女人真是做到了这点。 武月也作为半边天的一个工人代表来到了微山湖。 她来到这里,和周志安的感觉又不相同了。 因为她在纺织厂工作,所以她对于工业,对于机械,没有陌生感。 相反的,这里的一切,就好像纺织厂的妈妈一样。她本能的感觉到,宁边那个纺织厂里面的机器,全是这里生产出来的。 这里不但生产那些机器,还生产一切。 秦少爷说过的女人恩物,果然是没有骗人。如今这件小小的商品已经成为了纺织女工必不可少的装备。 只不过她来到微山湖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很落伍了。 因为这里有许多近卫团的女战士,而这些人在宁边是看不到的。宁边的战士基本全是男的。 同样作为女人,武月在宁边已经是很时尚的存在了。 随着纺织厂的运营,折可求越来越理解秦牧的观点。这些女工不是奴隶,而是财富。如果她们生活不好,休息不好,那么纺织厂的运营就会出问题。 所以他对女工的生活更加在意,这都是生产线上的一个一个环节,哪个出了问题都不行。 这样一来,纺织女工虽然大部分是奴隶出身,可是她们的生活反倒好过了普通百姓。 这让武月渐渐的有了一丝骄傲——虽然我是被抓来的奴隶,可是你们这些本地女人过得还不如我。 可见学会一门技术有多重要! 她开始不知道代表是什么意思,不过武月很有心计。在厂子里面让选工人代表的时候,她就去私下找本地人打探了一下,知道这个代表可是大有好处,于是武月拼命表现,终于当上了代表。 隔着千山万水,她从宁边来到了微山湖。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让她新奇,让她感概。 尤其是晚宴的时候,秦少爷还亲自给她敬了一杯酒。这让武月激动万分。 这一刻,仿佛她和秦少爷都融为一体了。 不过这种完全不切实际的心思很快就被现实打的七零八落。 微山湖这个地方,已经变成了全新的世界。这里的女人,不算秦牧的那些非人类后宫,就是近卫团的女战士,一个个气质都远超本时空的女人。 这让武月有点自惭形愧。 这些女人的军装是如此漂亮,皮肤是如此光滑,就连眼睛似乎都比自己的大一圈。 而人家说的话,什么“综艺栏目应该再长点,”什么“接下来的一段时期的宣传重点”,都让武月有点摸不着头脑。 她们说的是什么呢?怎么自己完全听不明白呢? 可是虽然她不明白女战士在说什么,但是她能感觉到这些女人发自内心的骄傲。那是比武月在宁边的骄傲更高级的一种骄傲。 就好像是棉布对上麻布那么明显。这让武月不由得动了心思——自己要是能加入她们该有多好呀! ------------ 第三百九十六章 张俊来到滕县 房知县的小妾秋菊马上就要生了。 这在房家可是大事。因为房知县一妻三妾,一个儿子都没生出来,女儿到是不少。 秋菊是房知县第五个女人,眼见着又要给房家添丁了,这让房知县不由得不充满了期待——万一这个是男孩呢? 所以秋菊如今成了房知县最要紧的公事——反正也没别的公事了,秋菊说什么就是什么。 “多带点华金,快去套车,这就去微山湖中心医院。”秋菊一叠声的吩咐着房知县。 华金,就是秦牧发行的纸钞。因为这种纸钞比起大宋的交子华丽的太多,而且坊间私下传闻说这种纸钞一元钱能换多少黄金,所以在民间这种钞票就被称为华金。 当然,兑换黄金的说法是秦牧命人私下传播的,官面上可是没有半点这样的文字。 这是为了让纸币迅速的深入人心而采取的一种小手段。为了尽快的实现柜子交给的目标,秦牧不得不有时候采取一些盘外招。 若是谁拿着纸币来换黄金,自然是一克都换不走的。而且他们也没地方去换,因为秦牧还没准备开银行。 但是华金的说法,的确是大大安定了人心。 秋菊就对华金非常信任。拿着这些红红绿绿的小纸片,就可以去微山湖买到一切。 滕县县城早就不是秋菊逛街的地方了。只有微山湖商业一条街才是这片土地上女人的圣地。 那里有各种商店,有数不尽的好东西。秋菊每每到了那里,都只恨自己钱包瘪。 现在自己就要临盆了,她可不会请县城里面的稳婆来给自己接生。那又不卫生,又不安全。 必须去微山湖中心医院,在那里,自己才能安全的生下孩子。 如今但凡有点见识的人家,都会把孕妇送去微山湖中心医院,谁也不会在家里生孩子了。 本时空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一旦遇到难产,经常是一死一双,大小全保不住。 可是到了微山湖中心医院就不会出现这样情况了。到现在为止,微山湖中心医院不知道收治了多少孕妇,还没听说过难产死人的事。 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秋菊自然要去中心医院了。 没想到她这一选择还真是救了自己的命。 秋菊真的遇到了难产,可是在扈三娘亲自上阵操刀手术的情况下,母子都平安无事。 这让秋菊对扈三娘感激涕零,自己母子的命全是人家救得。 而且扈三娘现在是微山湖中心医院的院长,她亲自给自己手术,这是多看重自己呀,这个恩不能不报。再说,术后恢复还得靠人家呢。 于是秋菊就悄悄的告诉扈三娘,说滕县县城现在移防过来一队禁军。 扈三娘一听到这个消息,不免有点着急了。怎么滕县有了朝廷军队,自己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呢? 那地方可是离微山湖不远了。她立刻就来找石遗。 如今扈三娘和石遗虽然还不是夫妻,但是也和夫妻差不多。俩人关系非常亲密,而且石遗正在考虑什么时候把扈三娘娶进门。 这种心态的改变,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 一个人跟随秦牧越久,他的改变就会越大。 扈三娘虽然没有能亲自跟随秦牧办事,但是她一直跟着方好音,而方好音和折美鸾是最像秦牧,最不像大宋的人。 所以扈三娘整个人的气质越来越接近后世。尤其扈三娘刻苦学习医术,她的理论和临床水平都飞速的提高,如今更是当上了微山湖中心医院的首任院长。 这个中心医院是新建的。有了钢筋水泥,还有童汉带出来的一支专业建筑队伍,微山湖盖房子的速度越来越快,都快赶上后世的深圳速度了。 新建好微山湖医院之后,方好音就不再主管具体事物了,院长的职位就交给了扈三娘。 扈三娘技术和行政一把抓,如今历练的成了一位美貌与气质并重的成熟女性。 这让石遗逐渐抛弃了原来的嫌弃心态,开始彻底的接受了扈三娘的一切。 他再不接受,扈三娘可就被别人追跑了——如今微山湖这片地方,女战士可是极其珍惜的存在,是所有男人心中的最佳求婚对象。 像扈三娘这样的高层次女干部,更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 石遗和扈三娘说了,等到再一个冬天,事情不那么忙时候就成亲。 这让扈三娘一颗心彻底的踏实了下来。现在听说滕县驻扎了朝廷的军队,她立刻就要找石遗问问。 微山湖早就有了电话系统,微山湖中心医院更是配了好几部电话,平日里扈三娘想石遗的时候,只要抄起电话拨一串数字就能找到石遗。 可是今天她更想亲眼看着石遗说话。一来好久没见真人了,扈三娘很是想念,二来这事也比较机密,她不想在电话里面说——保密意识扈三娘还是有的。 石遗如今情况其实不算是太好。 近卫团扩军了,石遗就是一营的营长。可是他本来就是营长,现在等于级别没变。再向上就是团长了,那是秦牧的位置。 相反的,现在刘云飞,武永福,邓诚都是营长了,这在级别上是和石遗平起平坐的。 石遗现在只剩下资格老,威望高这一项优势了。 当然,石遗知道现在的情况只是暂时的,未来近卫团还会一扩再扩,自己如果不出意外,还是会优先获得升迁。 但是现在他也不能放松。如今整个近卫团都在大练兵。新兵入伍要达到老兵的水平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时候谁的练兵水平高,谁就能在以后升迁上占得先机。 这让几个营长都暗中发力,各自拼命操练自己的队伍。 正因为工作如此紧张,所以石遗和扈三娘虽然都在微山湖,却没时间经常见面。 今天扈三娘来找石遗,俩人都有点激动——毕竟好久不见了。 等听完扈三娘的话,石遗沉吟了一下说道:“三娘,这件事本不该和你说,不过你既然知道了,那也别外传。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事实,这片地方上的所有情况,都在我们近卫团的掌握之下,没有意外。” 听到石遗这样说,扈三娘顿时明白了。 自己真是关心则乱。也不想想团长是什么样的人物,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都是团长亲手打造出来的,又有哪一样事能瞒得过他的眼睛呢? 的确,张俊带着两千禁军一驻扎进滕县县城,秦牧就收到了情报。 甚至在这之前,他就知道张俊要带兵进驻滕县——秦牧在汴梁建设的两大情报组织不是吃素的。 秦牧知道这个人,后世所言的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张俊,此人是四将之一。 他也是西军出身,出自种家军。不过赵佶一直采取分化瓦解西军的策略,他不断的把西军中的外姓将领提拔升迁,偷偷的挖西军墙角。 韩世忠就是这样被挖出来的。张俊也是如此。 汴梁向家主持了清理谣言的工作,向仲第一件事就是向赵佶请旨意,把张俊移防到滕县。 大宋的禁军一直被调来调去,一来是不能死吃一个地方,那就吃的没粮食了,二来也是让兵将彼此不熟悉。 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调动,但是其背后意思很明确。 微山湖这个地方隶属于滕县,而滕县的知县似乎拿折家没办法,现在必须打下一根钉子,让折家人有点顾忌。 实际上到了这个时候,赵佶竟然没有派人来微山湖看看情况,这也只能说是这个时候皇权的腐朽。 汴梁是天堂,赵佶一步也不想出来。既然滕县没乱,那就继续好了。源源不断的煤和钢都送进汴梁,这就足够了。 不过向家不会这样想。向明在微山湖的所见所闻,让向家意识到微山湖那个地方似乎有点问题。 先派一支兵马驻扎过去,也算是一招妙棋。 张俊一到县城就发现了这片地方的不对劲。 微山湖恐怖的制造能力西面八方的辐射出去,县城里面的大小铺子,如今也有大量的工业化商品出售——比如搪瓷产品,再比如玻璃,煤油灯,卫生纸这些。 当然,这些东西也要用华金来购买。华金就是秦牧的软刀子,不断的从大宋的身体上一块一块的割肉。 以华金购物,就让没有华金的百姓想办法去获得华金。而获得华金的唯一渠道就是融入秦牧的整个体系。 或者去工厂做工,或者出售原材料给秦牧。 张俊没有华金,他只有铜钱。可是铜钱他不舍得花——这都是硬通货(后世名词),他只肯花交子。这种纸不值钱,必须尽快用出去。 可是商铺不收交子,只要华金——因为他们进货也是用华金,不能用别的货币。铜钱他们都不要,更别说交子了。 如今滕县县城已经事实上的融入了秦牧的整个工业链条,就连县城里面的磨坊全都被逼倒闭了。 微山湖中心有新式面粉厂,那里出的面粉比旧式磨坊出来的好吃一百倍。 滕县的百姓和微山湖工业中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已经离不开中心提供的一切服务了。 张俊大感奇怪,也极为生气。 交子都不要,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朝廷。 西军出来的将军,都经过大小无数的战斗,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自然有一股吓人的气势。 他一瞪眼,商家也害怕。 可是再害怕也不能要交子,这东西擦屁股都嫌硬,完全是废纸。可是张将军的怒气不能当看不见。要是他一发火把自己店铺砸了怎么办?自己难道能找知县要道理吗?房知县才不管这些烂事呢。 于是商家就赶紧给张俊出了个主意。 “张将军,这个华金也容易弄到。你让手下兵丁去摘婆婆丁,这东西送去微山湖,他们有多少收多少,用华金买。现在咱们全县的人都在摘婆婆丁卖。” 婆婆丁换华金?这是什么道理?张俊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东西,不是药铺才需要吗?可是药铺才能用多少婆婆丁,不过是一丁点而已。微山湖难道是个大药铺不成? 张俊的疑惑不无道理。这正是本时空的实际情况反应。 西军出身的张俊,能文能武,自然就有自己的见识。他会从这件事想到背后的原因,所以才有了疑惑。 可是百姓就没这个见识,既然微山湖要婆婆丁,拿婆婆丁就能换华金,拿到华金就能买各种好东西,那就赶紧去摘呀,这东西漫山遍野都是,也不费事。 百姓的劳动力是最不值钱的了,现在用最不值钱的劳动力换最值钱的华金,谁还去想为什么?他们根本就没“为什么”的概念。 有想“为什么”的时间,不如多摘两筐婆婆丁换华金。 微山湖好东西太多了,多的让人看了就睡不着觉。赶紧摘婆婆丁去! 张俊自然不明白微山湖为什么要这么多婆婆丁,这是因为他没去过后世。 现在微山湖有了平整的道路,水泥路沥青路都有,而且还有一个完整的制造业,秦牧完全可以制造出汽车拖拉机来,而且他也对着两样有着极端的需求。 运货要汽车,耕田要拖拉机,这都可以说是迫在眉睫的需求。 但是秦牧没有橡胶!橡胶要去遥远的菲律宾获取——这还是最近的橡胶产地。 秦牧没法再等了,所以他想来想去,决定玩一把高端科技。 婆婆丁橡胶!这就是秦牧大量采购婆婆丁的目的! 婆婆丁就是蒲公英。 在后世,因为受国际诸多因素影响,全球天然橡胶的供应很不稳定,全球天然橡胶的价格也受到了较大震荡,所以寻找天然橡胶替代品的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杜仲橡胶,蒲公英橡胶,就是比较成熟的两种橡胶替代品。 秦牧考察过两种技术之后,选择了蒲公英橡胶。因为杜仲橡胶有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温度高时候它表现的像橡胶,一遇到低温就变塑料——太脆。 这个问题在后世都没能得到妥善解决,别说在本时空了。秦牧可没觉得自己有超越后世的科研能力。 而蒲公英橡胶就好多了,它没有这样的问题,制作出来就是橡胶特质。 只不过后世思考问题的角度和秦牧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 后世的一个企业,要考虑成本,利润,还有一系列问题,比如原料获得的稳定性,持续性。 而这些问题秦牧统统不需要考虑。他只要橡胶产品,哪怕贵比黄金也不在乎。更何况实际上根本没有那么高的成本。 同时秦牧对橡胶的需求也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大。只是制造轮胎和一些密封件什么的。 于是婆婆丁全民大采摘活动就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张俊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本能的觉得这里有阴谋! 谁没事要那么多婆婆丁呢?这一定有古怪! 张俊来这里就是带着任务的,他要牵制折家,这是向家对折家的第一手打击。 现在张俊发现了问题,简直是有点开心的不要不要的。 这就容易入手了! 他立刻去县衙,找房知县,咱们来谈谈婆婆丁吧! ------------ 第三百九十七章 房知县宴请张俊 “有子万事足,无债一身轻。”古话就是很有道理。 房知县家学渊源。他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大唐房玄龄,所以房知县的人生哲学就比较达观。 如今自己有了儿子,又拿着双份的工钱。朝廷给一份,折家还给一份,这样的美事哪里去找。 他现在年过半百,还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早就熄了再向上爬的念头。 本时空人均寿命可不是后世那么高。过了五十已经是妥妥的老年了,不像后世某些人,六十岁还敢说“我们女生”怎么怎么。 张俊来拜访房知县,房知县自然会好好招待一番。毕竟他才是这里的地主,张俊远来是客。 而且房知县还要拜托张俊一件事——求你管好自己的兵,别在我这小小的县城里面胡闹。 这样房知县一来有求于人,二来是添了男孩高兴,所以这顿酒席就摆的十分丰盛。 大宋的饮食已经极端发达了,而秦牧又引入了后世的菜系,这样就导致本时空的饭菜花式更加丰富。 本时空的人又没有后世那么多娱乐方式,所以他们的精力更多集中在吃喝上。 房知县更是深好此道! 他不但派出自己的厨子去微山湖学习了炒菜技术,同时自己还不断在各种菜谱上尝试改良。 今天这顿饭,即使摆在汴梁城都拿得出手。 这让张俊简直是更加的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小小的一个滕县知县,日子过得比汴梁城里面的大人物还好呢。 这个餐桌,是汴梁城里的最新款式,这几把椅子,配着软垫坐起来是那么的舒适——有棉花在里面。张俊坐下就不想起来了。 餐桌上摆了满满当当的一大桌子菜,绝大部分菜品张俊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他都没见过。 更别提桌上放着的一瓶酒了! 这酒可不是放在酒坛里面,而是放在透明的玻璃瓶子里面——这也是微山湖最新出产的商品:二锅头。 大宋的盐酒是**的,普通人不能经营这两样商品。 清明上河图里面画着一些店铺,上面的招牌有的最后两个字是“正店”,这就好像后世的国营俩字一样,是朝廷认证过得能合法卖酒的店铺。 秦牧因为开医院,所以要用到酒精。既然有用,那就酒精的周边商品一起来搞。这也是秦牧一贯的做事方法,绝不浪费,一举多得。 折可存出面拿下了滕县的一个“正店”,这样秦牧做出来的“二锅头”就有了合法的外衣——酒都是朝廷的酒,我只是再加工一下而已。 这种做事风格秉承了秦牧目前的策略——在大宋的框架下发展,先不急于撕破脸。 可是这样的酒,这样的包装,就让张俊傻眼了。 “李白斗酒诗百篇”说明一件事,就是这时候的酒度数低,有点像后世的饮料,稍微有点酒味而已。否则李白写不出百篇诗词,一首没写完就酒精中毒过世了。 张俊以前喝的也是大宋的低度酒,现在突然换上后世的高度白酒,顿时感觉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这才是酒呀! 喝酒追求的是什么?微醺,大醉!要的就是那种迷迷糊糊的快感! 一直喝不醉有什么意思。要不怎么《水浒传》里面鲁智深抱怨:“这酒淡出鸟来了”。 没办法,度数太低无法过瘾! 现在只一口酒下肚,张俊酒感觉到来了意境——微醺了。 这样气氛顿时就热闹起来。 房知县得了儿子心情大好,张俊喝了美酒精神焕发,俩人就当前的局势立刻展开了讨论。 张俊要弄清楚华金是个什么东西,这是不是大宋的交子,到底是谁发的?还有,婆婆丁真的能换华金吗?微山湖要那么多婆婆丁干嘛?他们要做药丸子吗? 这问题深刻呀! 房知县的先祖是房玄龄,房玄龄可以说是大唐抗鼎的人物,这个家学就深厚了。 百姓虽然不明白华金和铜钱的区别——反正都是拿来买东西的,但是房知县清楚。 他不但清楚,还知道这华金就是和朝廷的交子一样,在骗老百姓的财物。 能认识到这点,就已经是房知县的极限了。再向上的高度房知县达不到。 他觉得华金和交子,似乎是一样的,可是却多少有点区别。 不说别的,就说汴梁城因为交子的滥发导致物价飞涨,听说每天都饿死好多人,可是微山湖这一块,粮价很稳定。那些家里没有存粮的百姓,若是买粮食吃,只能用华金,而这个华金定价的粮食价格是固定的。 从华金发出来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涨过——当然,也没降过。 从这点看,似乎又不像交子。 更别说有太多好东西只能用华金才能买——比如收音机。房知县家里也有一台收音机,每天不办公的时候他的一大家子都围着收音机听故事。 现在就连他的几个闺女都学会了唱“我们的田野……” 而他夫人最爱的是《铡美案》中秦香莲的唱段。每天时不时的就唱上两嗓子。 “包相爷与我讲一遍,秦香莲抬头仔细观,大堂口落下了金车辇,见一女子坐内边,梳妆打扮多妖艳,前呼后拥甚威严,昂然打坐不照面,把我民妇下眼观。国王家女儿娇养惯,她怎知百姓受可怜,我有心上前把她见,倒退一步心自参,她富贵我贫贱,贫而有志秦香莲,大模大样一旁站,她问我一声我应一言!” 这可把房知县烦的不得了。 有时候他也难免觉得这个收音机有点过分了。为什么这样的东西也播呢。 《铡美案》和自己毫无关系。那个赵世美对不起的是秦香莲,也就是赵明诚对不起李清照,又不是我房知县对不起夫人。 你们生不出儿子,难道怪我不成?我对秋菊好点,难道不应该吗?儿子还不是人家生的! 再说我也没对不起你们呀!你们看看一个个吃的用的,我每月这点华金,还不是都花在你们身上! 还嫌华金不够多?这要怪就怪折家,谁让他们搞出来那么多好玩意呢。 这些好东西,别说女人们喜欢,就是房知县自己也喜欢的不得了。 这一口酒下肚,顿时让春天的寒意下去一大半,浑身立刻暖洋洋的。 好酒!可惜需要华金。五元一瓶,这也太贵了!要知道现在微山湖的高级工人月薪都不过一百,一般工人更是只能拿三五十元。 幸亏微山湖粮店的粮价也低,二十元能买两百斤面粉。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能养活一大家子。 这一瓶酒,就是五十斤上好的白面呀! 这一口酒,岂不是一两斤面粉下肚了。 房知县完全无法理解白酒和白面的价格关系。其实这也不需要他去了解。粮食和货币的关系,是秦牧最看重的。 如果没有数据库的支持,没有大量详细的数据做参考,是根本无法制定出最合适的粮食价格的。 秦牧的对根据地的民生有个最基础的标准线:一个普通工人的收入,能养活一家子。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微山湖地区的大家庭越来越稀少,小家庭越来越多。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任何时空都适用。当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和老婆孩子了,那么他对宗族力量的需求就少了。 相反的,他还不愿意大家族从他的收入里面抽成补充别人。 这也是两位族长被杀掉之后没引起两姓族人大力反弹的最主要原因。这时候的族长已经站在了族人的反面,族人巴不得他们赶紧死呢。 秦牧也是预见到这点,才果断从三条计策中选择了第三条。 现在大量的小家庭存在,就是夫妻俩加三个孩子——平均值,上面有的还有一两位老人——这样家庭数量不多。现在的环境不支持人活的那么久。 以一家五口人为样本,两百斤粮食是够吃饱了——这时候不是后世,没有那么丰富的副食品,所以主粮消耗很大。 这就是根据地里面从不会提起的工资策略。这种高度,只掌握在秦牧和有限的几个人手里。 一个普通工人能养活一家,然后还有点结余可以买大量的工业品来改善生活。这就是秦牧的最低要求。 如果他们想过得更好,那就要更加努力的工作,不但要勤快,还要上进——努力掌握更多更高的技能。这才是一个良性循环。 所以粮食便宜,酒贵,就是这个道理。 这种工业时期的治国理论房知县自然不懂。他只是觉得粮食太便宜,酒太贵,未免太不合理。 他曾经想过,折家的粮食卖的这么便宜,到不如自己倒腾点粮食去卖。 可是当他准备试图去这么干的时候,才发现折家早就堵死了这条路。 粮食是微山湖的特殊商品。这种商品的买卖只有华金还不够,还需要一个户口本。 只有拿着户口本的人,才能用华金买到粮食,而且每月是定量的,就那么多。 这就彻底杜绝了粮食的倒买倒卖! 房知县自然不会去拿那个户口本。这不就是投敌了吗! 折家人私下搞的这一套根本瞒不过房知县的眼睛。朝廷的户贯都不管用,微山湖只认自己的户口本,这简直就是造反。 可是折家不扯旗,又对自己很恭敬,按时每月给送华金过来,房知县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即便把这件事说给皇上也没用。朝廷没兵。 没兵怎么动的了折家! 那日张逊在滕县作乱,房知县虽然藏在秦牧等人的身后,没有壮着胆子出去看现场,但是最终结果他是知道的。 张逊,归一道,这些乱民全死了。而且死的那个惨,简直是被生生扯的四分五裂。 这说明什么?人家折家有足够的力量。 既然朝廷没这个力气,房知县自然不会废话! 现在他请张俊安顿好那些禁军,就是怕张俊不懂事。这些禁军根本不是折家人的对手,但是要祸乱地方却很能干! 自己怎么说也是滕县的父母官。虽然县城外面管不到了,但是县城里面的安危,自己还是应该出把子力气的。 张俊问他华金和婆婆丁的问题,房知县顿时来了主意。 “张将军,你说这两样,可都是我们滕县特有的玩意。”房知县随手掏出一个钱包,摆在了桌子上。 钱包不是高科技,大宋原来没有,是因为大宋主要用铜钱,钱包根本放不下。 现在既然微山湖统一使用纸币了,那么钱包这样的商品就成了必需品。 对于一切能提高百姓生活品质的东西,秦牧都很上心。能做的马上做出来。 “张将军,你看我这东西,叫钱包,是正宗驴牌的。”房知县指着钱包上的“LV”标志说道:“这个皮子,是关外进口的。取自白山黑水之间的大黑熊,用的是胸口那块最柔软的皮子,而且必须是三岁零五个月的黑熊。” 其实房知县说的这些,都是卖钱包的广告词。 世间的一切毕竟不是模拟游戏,不可能所有情况都算的那么精准。秦牧只能大概控制住大方向,其余的管不到那么细致。 所以为了控制货币存量,秦牧也开发出了许多奢侈品——专门为了回笼货币。 比如钱包,秦牧就设计了好多牌子和款式——反正他有大量的参考资料,根本不需要费脑子思考。 这一款顶级的LV钱包,售价要三百元。这远远超出了一般工人的消费能力,即使高工资的那些人也得咬牙切齿攒好久的钱才能买得起。 可是实际上,钱包还是那个钱包。这款顶级钱包和普通一两元的钱包用到的工时完全一样——都是流水线产品。 只是现在这个时空的百姓太好忽悠了。还别说现在这个时空,就是后世,不是大把的人都在追求名牌吗。这还都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不是文盲。 甚至无数高学历的人,一样在盲目崇拜名牌。 所以秦牧用起这个工具毫无压力。宣传机器一开动,收音机里面一吹嘘“驴牌”的地位,什么材质啊,做工啊,甚至格调啊,不由得百姓不上当。 就连房知县都不能免俗,咬牙也买了驴牌。 而且他还不能买一个,毕竟他还有五个女人,所以一人一个,他家就有六头“驴”了。 买了,不能不显摆。 这些吃的喝的用的,张俊都看到了,也不用刻意去显摆,那就把驴牌端出来吧。 张俊真没见过这么精致的钱包。一般人都是用布袋装钱,缠在腰里。要不怎么有那么一句呢:“出远门的盘缠”。 这个“盘缠”二字形象的说明了当时的钱是怎么个状态——要穿成串缠在腰间。 房知县面有得色,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颜色鲜艳的华金:“张将军,你看这个纸,就是华金。这张是十元的,这张是五元的,这张是一元的。” 张俊眼尖,他粗略一估算,房知县这个钱包里面有两百多华金呀! 这是多少钱呢?张俊当然没有这个价格概念了。不过作为大将军,他最关心的是粮草问题。 “房知县,这些钱能买多少粮食?” “我算算。”房知县点了点钱,说道:“这是两百五十华金,买面粉的话,能买两千五百斤面。” 张俊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这么一小叠华金,就能买两千五百斤面粉!这华金也太值钱了!这句话张俊几乎是要咬着后槽牙说出来。 这可都是纸呀,和朝廷的交子有啥区别?现在交子都没人用,就连自己都不想要,拿出去几乎买不到东西,可是这两百多华金就能买来两千五百斤粮食! 这华金到底是谁搞出来的?这么值钱呢! “那能买多少瓶这样的酒呢?” “五十瓶。” “这个……” 这又让张俊大吃一惊。这酒也太贵了!他迅速换算了一遍,发现一瓶酒竟然相当于五十斤面粉! 那这顿饭,可真是太奢侈了! 张俊都快被眼前奇怪的定价搞糊涂了。 他不由得再问道:“那这个钱包要多少华金?” “三百华金。这点钱还不够一个钱包呀!”房知县不由得有点遗憾。 张俊听到这里,顿时眼光一亮! 这么个破皮子包包要三百华金,那么自己还摘什么婆婆丁,直接做钱包好了。 他想到了发财的好主意,连忙请教房知县:“房公,你看我要是做这个驴牌钱包,能不能卖两百五十华金出来?” 房知县听到这话,眼神立刻变得怪异起来。 他好像看着外星人一样看着张俊。 你当折家人是傻子不成?这样简单就能让别人仿造如此奢侈的驴牌吗? “张将军,你千万别再想这样的美事。”房知县语重心长的教育张俊道:“这种商品属于高端奢侈品,是严格管控的商品,市面上决不允许假货存在。驴牌钱包,只能由微山湖专业店生产。若有假冒的,那是要抓起来砍头的。听说这个老板是个女人,贾红线你知道吗?就是汴梁宜家超级市场的老板。驴牌的老板就是她。” 张俊点点头。这个人他知道。作为有一颗上进心的军人,他不能不对汴梁的事情上心。 贾红线可是汴梁的名人,张俊自然知道。 “你知道就好。这个女人连金国人都不怕,真是不能惹。而且你以为你想做就能做吗?”房知县说着话把钱包拿近了给张俊看:“你看这个驴的标志,这块铁,可不是一般的铁,这是微山湖特有的奢侈铁!没有这个铁,就不是真正的驴牌包包。” 这一刻,张俊的世界观几乎要崩塌了。 这个滕县,这个微山湖,这个折家,还有贾红线,怎么如此怪异呢! 难道这里已经不是大宋的天下了? ------------ 第三百九十八章 禁军在县城的行动 可是不管是谁家的天下,今天张俊在房知县府里的所见所闻,都是他生平仅见。 滕县县城在微山湖的辐射范围之内,如果说微山湖居民楼已经是百分百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样子——除了没电视电话,那么县城里的百姓也能有六十分的接近。 而作为滕县的知县,他连驴牌包包都买了六个,房知县的生活方式是彻底的百分百后世化。 第一,因为他有钱——微山湖每个月都给他一笔不菲的钞票,第二,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远超农业时代,他没理由放着好的不享受。 单个人的生活无非是衣食住行四个方面。 而体现在家庭中,连“行”都可以不要,就是穿衣吃饭和睡觉。 就穿衣来说,房知县穿的是崭新的蓝色棉服——这才暖和。 而吃饭呢?这餐桌这椅子,这炒菜这酒,哪一样不是远超本时空呢? 就连采光都不一样——房知县家里也早抛弃窗户纸换上大玻璃了。 卧室里面更不用说,百灵家具他也早用上了。 生活品质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张俊眼不瞎,嘴也没失去味觉,他感受的到这一切的不凡。 好的东西,谁都想要。既然来到这里,知道了钞票的好处,那么他就关心怎么才能弄到这样的钞票。 “房公,这个婆婆丁真的能换钞票?那一斤能换多少钞票?” 既然不能自己做驴牌,那就谈谈现实点的问题。婆婆丁换钞票应该是真的吧。 “张将军,你要问起这个,到是问对了人。微山湖收婆婆丁是真的。这件事全县的百姓都在做,他们用婆婆丁都换到了钞票。至于具体换多少,这要看婆婆丁的质量。不同质量的婆婆丁收购价格也不同。” 房知县现在的语言越来越接近微山湖风格。什么质量啊,收购价格啊,很是有点专业口吻。 他见张俊对这件事感兴趣,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张将军,要依我的看法,你最好组织手下人马去摘婆婆丁,不论多少,微山湖都收。人多力量大,一个兵哪怕摘一斤,你这两千人还有两千来斤呢。这应该是不少的一笔钞票了。” 房知县觉得自己简直是天才。这真是个好办法。让禁军去摘婆婆丁,这样他们就没时间骚扰地方了,同时又能给张俊换来钞票,也给微山湖送去婆婆丁。简直是一举三得。 他最担心的就是禁军在县城里面祸害。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不是乱讲,而是真的如此。 禁军到徽宗这一朝,历经百多年的自我阉割,早就失去了打仗的能力,他们都不能算是兵。 可是他们也不能算是“民”,因为他们居无定所,大部分时候都被调来调去的各地移防。 移防的地方,自然没有属于他们的田地,所以这时候就看统兵将领的本事了。 有本事的,给下属找到营生,能多少赚点钱花。如果没本事的,那么就死吃地方的供给,除了这个就没别的了。 但是禁军也是人,是人就要花钱。没钱怎么办?那就真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坑蒙拐骗偷,无所不用其极,这给地方官带来了极大的烦恼,也给百姓带来了伤害。 所以不但地方官员不待见他们,就连百姓也不讨厌禁军。 要不怎么水浒传里面会有“贼配军”这样的说法呢。就是因为禁军毫无军纪,打仗不行,祸害却一流。 可是这也不怪他们,在农业时代,失去了土地,他们连生活都成问题,不偷摸点怎么活下去呢? 现在这一队禁军来到了滕县,简直就像来到了天堂一样。 工业化大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是数量级的差别,两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就拿洗脸盆来说。手工业时代,做一个木质的洗脸盆,要锯木头,刨平,然后打出铁片来,把木头箍成一个盆子,最后再刷漆,然后晾干了才能卖。 这样的作坊一天的产量能有多高?往高了说,十个,甚至再高点,几十个,这就是到头了。 可是微山湖的搪瓷厂生产搪瓷洗脸盆,是几千几千的出。 这就好像大水决堤,谁都顶不住,何况这还不是祸害人间的洪水,而是造福人类的甘泉。 滕县县城里面大小店铺全都变成了一个个杂货铺。 微山湖出来的各种商品把货架摆的满满当当的。 光搪瓷系列就摆出十几款,几百个。 大小深浅不一的搪瓷盆,搪瓷缸子,又轻便又实用,简直是人见人爱。更别说还有玻璃杯,煤油灯,卫生纸,等等等等。 秦牧把所有他能想到的,而且适合微山湖生产的家用商品都开发了出来。 他的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远超本时空生活水平的圣地。 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只要微山湖中心源源不断的生产出超时空的大量商品,就能让微山湖的根据地不声不响的扩大。 蚕食再蚕食,蚕食到一定程度,即使自己不动手,大宋也差不多垮台了。 现在滕县县城还处在微山湖中心的外围,可是工业化生产的威力太大,即使是外围,也被同化的差不多了。 除了没有一些管制商品——比如收音机不让卖,别的商品都可以在县城里面买到。 这些禁军来到滕县,就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眼都看花了。 他们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可是他们什么都买不到。有钱也不行,商家不要铜钱,只要钞票。 这样一下子就激起了禁军的怒气。 我们都不抢不骗你们,只好好的安分守己买东西,你们竟敢不卖!这还有王法吗? 若是滕县的铺子也和一般县城一样,破破烂烂没几样东西,这些禁军还不至于如此愤怒。他们走南闯北开过眼界,不会对破烂看的上。 可是滕县的商店偏偏堆满了好东西,这些东西禁军见都没见过。不说别的,就是这个小巧的指甲刀他们都没见过。 指甲刀虽然小,但是大宋还真没有,人家剪指甲用剪刀的。这个小东西人人都需要,可是本时空的铁匠却难打造——太费工时了,也没这样的好钢口。 可是放在微山湖的工业链条里,这却一点不费事,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就出来一堆。 而且秦牧现在做出来的一切小商品,是以二十一世纪的商品为模版的。那个时候的商品,尤其是小商品,都堪比艺术品了。 又实用又漂亮。这样的东西,谁不喜欢呢?而且也太有用了。 现在禁军兄弟们拿钱也买不到,这怎么能不让他们发火。 刚好他们的最高长官还不在军营,去找知县喝酒去了,这下他们也就失去了约束。既然给钱都不卖,那就抢!钱都不给你们了。 这下子县城顿时乱了套。 往日里井然有序的县城瞬间开启了“狂欢”模式。一个个禁军化成了贪婪的抢劫犯。 他们连脸都不蒙起来,直接看什么好就抢什么。 禁军就算打仗不行,但是打百姓很行。怎么说他们也是军队,有武器有盔甲的。 老百姓拿一把切菜刀,都砍不动人家。 更何况他们也不敢砍,禁军可比商户人数多得多。 有了禁军带头,城里的一些百姓也跟着开始行动——不抢白不抢呀。好东西太多了,而且每一样还都是家里需要的。 那个钱包我看上很久了,如果今天不抢,也许这辈子都买不起。 抢他娘的! 本地百姓比外来户更知道哪个商店卖的东西更好。 于是滕县县城彻底失去了秩序,满城都是兴高采烈的抢劫犯,和哭天抢地的商户。 房知县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惊的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说给禁军找个好工作,这都不等我落实下去,他们就开抢了。 这可怎么办? “张将军,请你速速约束你的手下!”这时候房知县只能求张俊了。 张俊听到这个消息,稍微愣了一下,不过转眼他就平静了下来。 “房公,”张俊也没起身,他望了望桌上的驴牌说道:“兄弟们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也是正常的。就是现在我出去也起不到多大作用。没有这个钞票,我说话也不好使呀。” “你……”房知县差点被噎死。这是当面要钱呀!张俊你怎么能如此没气度呢?好歹你也是个将军,难道没钱就任由手下抢劫吗?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房知县明白现在不是说理的时候,他是这里的知县,至少县城还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 他不能眼看着城里失去秩序,全是乱匪。 房知县一边吩咐捕头召集捕快,把自家宅院守护好,别让这群贼配军冲进来惊扰了阖家老小,一边对着张俊说道:“张将军,钞票的事好说,你先出去维持住军纪。要多少劳军的款子,我们回头商量。” “房公,这事还有什么好商量的,安抚住兄弟们,怎么也得这么多吧。”张俊随手指着四面画了一个圈。 房知县明白了。这么多,就是这屋里全部的家底,他都要。 真是好大的胃口! 这间会客室可是房知县用心装修的。 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这屋子是簇新簇新的。 地上铺满了微山湖新出的大瓷砖,窗户全是一水的大玻璃,家具都是新款——贾红线可没给他打折,墙角那一排沙发,他还是通过折可存特批才买到的。因为沙发用到布料和弹簧,这两样都比较珍贵,微山湖出产也不多。 还有沙发旁边那个用上好的蜀锦罩着的大收音机——这可是最大的一款收音机,全县城就这么一台。 电子管的收音机体积越大音质越好,这个用耳朵听都能听得出来。作为一县之长,房知县果断买了最大的一款。 这么一屋子东西,你说要就要,真是好大的脸面! 在两人的谈判过程中,捕头不断的把最新情况汇报给房知县。 县城里越来越乱。捕头不得不提醒房知县,如果再控制不住局面,那就不是抢劫这么简单了。眼看着就要闹出人命了。 房知县这时候黄豆大的汗珠都掉出来了。 可是张俊毫无反应,依然稳坐钓鱼台。一口酒一口菜,吃的很是惬意。 好! 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房知县转身走到沙发边上,撩起了一块尺许见方的蜀锦,抄起一个古怪的东西,然后手指开始在上面指指点点。 张俊看的很是纳闷,房知县这是在干嘛?他手里那个是什么玩意呢?自己没见过呀。 这个东西,怎么还能捅来捅去的。嘿,这滕县真古怪,好东西真多。 他正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就见房知县突然开始对着那个东西说起话来。 “秦夫人吗?是我,房知县,县城禁军作乱了,正在大肆抢劫,你看……” 张俊这下惊讶的嘴巴都合不上了。 房知县这是干嘛?他被气疯了吗。怎么对着一个怪东西开始说话。 难道那里面装了一个人不成? 而且听他意思,里面那个人还挺有本事的,禁军作乱都要向她要办法。 呵呵,有趣,古怪。。 张俊这下更不起身了。到要看看你弄的什么名堂。看看究竟是哪个女人有这么大本事,又能藏在这么小的东西里面,还又能管到老子的人马! ------------ 第三百九十九章 平息滕县的乱局 所有狂暴的欢愉,必将以残暴收场。那欢愉的霎那,正如火和**,一吻即逝! 当县城的四面城门同时吹响凄厉的哨音时候,这场狂欢瞬间就落幕了。 滕县县城是近卫团重点侦查对象,这里就驻扎着近卫团的情报员。情报员比房知县更早向近卫团汇报了城里的乱象。 近卫团的人马就在县城外不远的地方训练。石遗和刘云飞接到秦牧的命令之后,立刻停止训练,全员向滕县县城开进。 他们从四面城门同时向中心开进。本时空的县城规划比较雷同,主要的街道就是联通四个城门的十字街。大小商铺基本全坐落在十字街的两边。 这样给近卫团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基本不怎么用全城搜索了。 这一次的镇压行动,石遗和刘云飞商量过后,都选择了不动用***。 他们准备以实战来练兵。近卫团这次扩军招进来许多产业工人。他们有着足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还有着健康的体魄,但是他们没见过血。 这是让石遗和刘云飞最头疼的地方。 之前近卫团的老班底,不论江南兵和折家军,全是百战老兵,可以说杀人和杀鸡一样。他们不害怕死亡,更不害怕鲜血。 但是这批工人出身的新兵不行。别看在训练场上生龙活虎不比老兵差,可是真的上了战场什么样,石遗和刘云飞都没有把握。 近卫团虽然是一支***的军队,但是刺刀见红的勇气绝不能缺少!这是对近卫团战士的最基本要求。 现在正好就是一个机会。谁都不许用枪,拿着一根棍子就给我上。 近卫团的老兵在外围端着枪压住阵脚,新兵们挥舞着棍子就冲了上去。 折家军出身的新兵完全没有任何心里压力。他们虽然是近卫团的新兵,却是折家军的老兵。他们平日里就看不起禁军——这都不是军人,所以现在即使身上没有盔甲,只是一身近卫团作训服,没有任何防护,但是他们没一个人胆怯。 他们手里的棍子似乎比刀子还锋利,面对禁军的长枪短刀,没有一个人脚步犹豫的——就是向前冲! 禁军顿时被打蒙了。 这都是什么人?他们不像是百姓。敌人穿着统一的服装,看起来是一支民团。 民团有什么可怕的,他们连盔甲都没有。 虽然禁军出来抢劫也没穿盔甲,但是他们拿着刀枪的。 自己有刀有枪,对面只有棍子,那还怕什么,跟他们干! 禁军有两千多人,人数一点不落下风。 而近卫团只是投入了新兵,人数上处在劣势。 一时之间,工人出身的新兵有些人就开始胆怯了。 刀子砍上会流血,枪尖扎上会送命。这可不是拿个锤子铲子挖石头那么简单。弄不好就丢了性命。 这时候,有些新兵的脚步就慢了,渐渐落在了战线的后面,甚至有转身就跑的。 不过这些人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工人出身的新兵对近卫团充满了信心,他们有着必胜的信念。 微山湖的一切都是他们亲手建设出力的,现在,他们要为了保护自己的建设果实而拼命了。 近卫团的老兵已经占据了城墙,几百条枪居高临下的控制着场面。 虽然这是练兵,给新兵见见血,但是如果一下死伤太多也是两位营长不能接受的。 老兵都是精锐,他们对战场的感觉非常到位。 虽然城中场面混乱,但是他们总能发现最危险的敌人。 这些人都被他们用子弹给点名了。 有老兵的照顾,近卫团的新兵虽然就拎着一根大棍子,却越打越勇。 禁军的勇气连半颗烟的时间都没撑住,就在近卫团的棍棒下崩溃了。 只要有人逃跑,就是溃败的开始。 禁军迅速的失去了组织,接下来就是一边倒的局面。 棍子不是刀枪,不会那么致命,但是任何一个人挨上几下也受不了。 幸亏战士们得到的命令是控制局面,而不是杀光这些禁军,所以虽然难免有一些倒霉蛋被打死了,但是绝大部分人都什么大碍。他们老老实实的按照近卫团的命令双手抱头跪在了地上。 局面很快就安定了下来。 这时候有的商家来了勇气,想冲过来抢回自己的商品。 不过他们也是想的太多。现在哪有这样好事,迎接他们的是呵斥和棍棒。 现在整个县城谁也不许乱动。 从第一声哨音响起,到局面完全被控制住,石遗看了看手表,是一个小时时间。 还可以,看来这群新兵素质不错。不过那些打仗朝后跑的几个,就再也没有资格在近卫团效力了。他们必然会被退回去。 这时候,城外远远的跑来一匹马,马上骑着一个人。 刘云飞立刻从城上下来迎了上去。来的人是梁志。 秦牧收到张俊要驻扎在滕县的消息之后,随手做了几个预案。 他对张俊的认识就两个字:贪财!还是丧心病狂的贪财! 秦牧来自历史的下游,所以他能对本时空的著名人物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石遗等人自然不知道张俊,但是秦牧知道。 这个人是中兴四将之一。 南宋的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其中张俊流传于世的就是爱钱。 他最出名的根本不是战功,而是一场宴席。 这是南宋时候,他请赵构吃的一顿大餐。 这顿饭,如果把菜品和酒水都列出来,可以写满一章,所以我就不写了。 但是这顿饭的酒菜详情能记在《宋史》里面,可见已经豪华的惊天动地了。否则以《宋史》的地位,怎么会没事记下那么多菜名和酒水。 这样的一个人,秦牧是准备腐化一下对方的。 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钞票对百姓来说是黄金一般,但是对秦牧来说,还真就是一张纸。 只不过这是一张特殊的纸,秦牧一直是当武器来看待的。 当然,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 近卫团在县城附近练兵,就是秦牧准备好的武器的批判。 武器的批判完了,该批判的武器上场了。 梁志就是秦牧挑选出来的批判的武器。 张俊出自种家军,梁志是折家军出身,他们俩之前认识。 刘云飞和梁志去向知县的家里,继续下一步计划。 石遗留下控制全局。 他叫来宪兵队长:“钱农飞,去把那几个逃兵抓起来。” 随着军队的扩大,各种部门也依次完善。如今近卫团已经有了宪兵这个组织。 钱农飞就是第一任宪兵队长。 他是方腊禁军出身,是近卫团最早的那一批老人,现在已经是一营一连的连长。不论是军事素质还是文化素质,都非常过硬。 在大练兵时期,秦牧组织了宪兵队,用来勘察军容军纪,钱农飞就被石遗选中做了宪兵队长。 这个职务是临时性的,不过却非常适合钱农飞的性格——他视军纪为生命。 刚才他也看到了那几个新兵的拉稀表现。这让钱农飞早就忍不住怒火了。 钱农飞清楚,近卫团是一支全新的军队,这是一支和旧社会完全割裂的军队。他作为近卫团的一名战士,全身心都充满了骄傲,任何有损近卫团的行为都是他的敌人。 近卫团的任何一名军人,都必须充满了荣誉感,要随时随地准备为近卫团献出生命。 这几个逃兵现在对上禁军都腿软,这简直让钱农飞恨不得掏枪把他们全打死。 也就是现在不在战场上,否则钱农飞会毫不犹豫的执行战场纪律——一概枪毙。 他接到石营长的命令,立刻带着宪兵队冲下了城墙。 宪兵队全是由老兵组成,他们跟着团长一步一步走到现在,每个人都把近卫团的荣誉看作比生命还重要。如今看到这几个新兵给近卫团抹黑,他们哪里还忍得住火气。 钱农飞带着宪兵队冲上去就是一顿棍棒。打不死也得出口气,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近卫团绝不能要这样的软蛋。 石遗有条不紊的安排着后续工作。 受伤的战士要马上治疗。医疗队上。 禁军和参与抢劫的流氓要被关押进军营,不能在城里街道上摆着。 抢来的东西要搜出来,等着事后还给商户。 还要派出艺战团在城里展开宣传,好安抚百姓情绪。 近卫团如今已经成长为秦牧最可靠的武器,他们不但能战胜敌人,还能治理地方。 这正是秦牧倾心教导的结果。 近卫团的高级军官,秦牧不但给了他们全新的武器,还给了他们全新的思想,以及充分的锻炼。 石遗在带兵和建设两方面成长迅速,如今依然是稳坐军中第一人的位置。 即使刘云飞远赴西域,征战万里,但是在人望上比起石遗还是差那么一点。 石遗也清楚这点,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拿得出手的战功并不多,这点上他还比不过刘云飞。 现在既然没有战争要打,那么在练兵和建设上,自己一定要表现的更加出色。 在秦牧的督促和同僚的追赶下,石遗的成长越发迅速。 这么一场波及全县城的“狂欢”作乱,被他很短的时间就镇压了下去,同时后续的各项工作也在他的指挥下有条不紊的展开。 这要是让张俊看到,一定会惊掉了下巴。 怎么我的兵就和泥捏的一样,几棍子就给打散了呢。 不过这时候张俊没时间想他的兵了,他正瞪着双眼,盯着眼前花花绿绿的一叠钞票! 钱,钱,钱!这就是钞票呀。 只要自己点点头,这就都是我的了! ------------ 第四百章 刘云飞的很辣 钞票的确诱人,但是张俊更感兴趣的是梁志和他身边的刘云飞。 梁志是折家军的人,折家和种家都在西北,张俊和梁志算是有点头之交。只是现在梁志变得让张俊差点认不出来了。 梁志的头发没了,只剩下短短的一茬,好像和尚一样。 这是?莫非梁志出家了? 可是他又没穿僧袍,而是穿了一身怪异的服装。 大宋的服装若是简单区分的话,可以有两类。长袍和短衫。 文人长,百姓短。可是大宋的短衫也是齐膝盖的,相比起梁志的衣服,那都是长的了。 梁志的服装简直是把人砍成两节——上下各一半。 张军不知道这是秦牧设计的新式服装——模版就是后世的中山装,但是秦牧根据自己的审美和现在的环境做了许多改进。 秦牧觉得这样的服装才又庄重又实用。如今这款服装几乎成了微山湖中心干部群体的标准制服,梁志自然不能免俗,他眼看着就要高升了,自然要紧追形势。 他不但衣服换了,连头发都理成了短发——和近卫团一样。 还别说,理了短发,换了新款服装,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同了。 梁志如今充满了自信,那种被时代抛弃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如今,他也是新时代中的一员了。 “季长,”这是梁志的字,张俊这样称呼是因为俩人算是熟悉:“先不说这钞票,且说说你这是……” 梁志变得让张俊都认不出来了。 “伯英,现在我跟着秦姑爷做事,所以这都是他家的规矩。”梁志很会说话。他说的又是事实,又淡化了事实。 “原来如此,那这位刘将军……”张俊对刘云飞更加的好奇。若是说梁志的这身衣服还仅仅是古怪的话,那么刘云飞这一身可就是杀气腾腾了。 二战德军的制服不但帅气,而且有杀气。那种细节处的棱角和威武的大檐帽,都在于无声处散发出一种逼迫感。 尤其大檐帽,堪称是绝对的另类,张俊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帽子。可是这一身怪异的服装穿在这个人身上,却是那么的让人感觉本应如此。 正因为这样,他不敢把近卫团当做一般民团来看。这哪是民团啊,这比西军还要厉害的多。 西军里面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人物。 刘云飞只是随意的坐在这里,却有一种遮掩不住的威风。 张俊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物,所以他忍不住想要打听打听。 他当然是不可能遇到刘云飞这样的军人。本时空的军队也有军纪,但是那种军纪绝不能和后世军队的军纪相比。 秦牧在近卫团一直是努力培养后世的军人。他们从军姿到武器到思想,已经彻底的超越了这个时空。 所以刘云飞虽然只是自然的坐在这里,却无时无刻的散发出军人的气质——还是本时空绝对没有的军人气质:铁和血! “伯英,近卫团的刘营长,也是西军出身,我们以前一个锅里搅马勺的。” 刘云飞也是折家军出身,这让张俊心里少了一些戒备。 滕县这地方处处透着怪异,就连人也变得奇奇怪怪了。 张俊想了想,觉得以后还是有大把时间去了解这些的,所以他就先把疑惑放到一旁,让心思回到他最关注的地方——钞票。 面前这一叠钞票可是不少,张俊忍不住就抄了起来开始点数。 虽然钞票上面引印刷的是后世的数字,但是上面还有大写的中文字数。“十元”俩字他当然认得。 这么一叠钞票,足足有五百元。 五百元,买一个驴牌包包还富裕,或者买五千斤面粉。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买下这屋里的桌椅板凳。而且是只有这么一笔呢,还是每个月都给我这么多。 “季长,咱俩之间,何必如此客气呢。”张俊随手抓过了房知县的钱包,把房知县的钱和自己的钱都放了进去,然后把钱包塞进了自己口袋。 这番举动差点把房知县气死。 张俊你怎么如此的不要脸呢! 可是张俊也不是明天就离开滕县。他还要在这里驻扎,也不知道驻扎到什么时候,房知县想想以后还要和他的军队打交道,心里的火气只能又憋回去了。 破财免灾,破财免灾! “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季长,你也在这里,不知道你看房知县这个屋子里的一切摆设,值多少钞票?” 张俊算着自己现在有了七百五十元钞票,但是能不能买下这个屋里呢? 听到这话,梁志的脸色有点不好看。 梁志在离开折家军之前,是折可存麾下最得力的战将,他的地位可比张俊在种家军中高。 现在张俊这个态度简直是太过分了。难道自己不穿军服了,你就觉得我低了你一头不成? 你这蠢货,根本就不知道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 莫非你以为你有几个烂兵在这里,就敢拿捏我不成? 真真的不知天高地厚。这句话简直是把房知县和梁志都不放在眼里了。 张俊看到梁志的脸色不好,但是他却根本不在乎。 有兵就是草头王。现在滕县只有自己有兵,两千禁军在手,打不过金国,还打不过民团吗? 现在自己的手下正在城里抢劫,显然是梁志怕了自己,拿着钞票来求自己了。 不过他怎么来的这么快呢?张俊不由得想起了刚才房知县对着怪异小玩意说话的样子。 难道说那是什么奇技淫巧,能千里传音不成? 如果这样的话,那可是一个好宝贝呀!自己要是有这么一个宝贝,指挥打仗可就更顺手了。 不知道这个宝贝要多少钞票! 张俊这一刻简直想把房知县赶出去,自己占了这个宝贝窝。 “还有,季长,听说微山湖收婆婆丁,不知道是怎么个价格。不过这样,要是我的兵去卖婆婆丁,我要在原价上加三成。别人一贯钱,我要一贯三。” 梁志一听这话简直要气炸了肺! 好你个张俊,你当你是什么东西?你又把我看作什么?微山湖这个地方,哪轮的到你来撒野。 梁志刚脱下军装没多久,他的火气顿时上来了。 本时空的军队,禁军脱了军装就是手艺人,厢军脱了军装就是农民,而西军脱了军装就是土匪。 梁志的土匪脾气可是不小。他地位本来就比张俊高,这时候哪还压得住怒火,他立刻一拍桌子就要发作。 刘云飞一把拉住了老朋友。 跟这个人着急上火,不值得。 刘云飞想的和梁志完全不同。 随着工业化的大发展,秦牧已经越来越没有时间处理各种琐事了。工业化是一个庞大到无边的系统,秦牧只能把有限的精力全投入到系统的升级中。 这时候近卫团已经成长了起来。针对张俊驻军这件事,秦牧只是给出了指导意见,剩下的具体操作他就不管了。 刘云飞当然明白这一点。如果这么点小事都要团长操心,那我们这些人是干什么吃的?团长是养了一群废物吗? 他绝不能把事情办砸了。秦牧的意见是维持住表面的和平,好给微山湖争取更多的发展时间。 要达到这个目标,靠发火是没用的。就是梁志把张俊揍一顿又有什么好处?还不是把事情搞砸了。 刘云飞以完成团长任务为最高目标,所以他及时的控制住梁志的情绪。 不过这并不代表刘云飞要给张俊好脸色。 在刘云飞眼里,张俊这样的人早该进垃圾堆了。 刘云飞虽然不知道团长为什么知道张俊有个极端贪财的毛病,可是眼前的一切无不证明团长的看法是正确的。 连房知县的钱都不放过,甚至连人家的钱包都要,真是太不要脸了。 “张将军,我发现你没弄明白眼前的局势。你是不是以为你的兵还在城里无法无天呢?” 张俊听了这话有点吃惊。他还真的就是这样认为的。否则他哪里来的底气。 眼见着梁志拿钱来贿赂他,可见是禁军还在抢劫。他们没有办法了,所以才给自己送钱。 难道不是这样吗? 刘云飞也不理他,直接掏出手机给石遗拨了个电话。 这下别说张俊看傻了,就连房知县都看呆了。房知县家里是安了电话,但是那是固定电话,他可没见过手机。 这么小巧的电话,还能随身带着,真是没有折家做不出来的宝贝呀。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对张俊感到一阵悲哀。你这傻子,都不知道自己在和什么人做对。 刘营长到了这里,你以为你那些兵还能落的了好吗? 正在张俊莫名其妙的时候,门外进来几个近卫团的战士。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拎着几个人头。 刚才刘云飞就是让石遗砍几个禁军的脑袋送过来。 这下别说张俊了,就连房知县都吓坏了。 怎么近卫团这么凶悍,说动手就动手,别是他们把禁军杀干净了吧。 若是这样,自己该怎么办?这可就是造反了!那自己该站在哪一边呢? 房知县心里七上八下顿时算计个不停。 张俊大怒。石遗派人砍得当然是军官的脑袋,否则怎么能震撼住张俊。 禁军有两千多人,张俊和他们也才接触不久,自然不可能都认识,可是军官他是认识的。 这几个人正是禁军中的小头目。 是什么人敢对禁军下手,这还有王法吗,这难道是要造反了吗。 他立刻扭头要找房知县说话,却见房知县一溜烟的逃出了屋子。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我先不掺合了。 这下可把张俊气的够呛。 不过这时候张俊并不担心自己的自身安危。因为梁志和刘云飞都是西军出身。张俊觉得大家是自己人。 而禁军其实是外人,你们砍了禁军也是砍外人,不会动我。 但是刘云飞如此凶残,却让张俊不由得收敛了几分。这个人是个棒槌,完全不能按常理打交道。 而且禁军的军官都被砍了脑袋,显然现在县城的局面被控制住了。那么自己的禁军就别指望了。 这些废物! 张军不由的为禁军感到悲哀——连地方的民团都打不过,你们除了摘婆婆丁还能干嘛? 难道自己来到滕县,真的只能靠摘婆婆丁为生了吗? (群号,981934549。读者最好加群,因为审核越来越严格,也许有一天这本书就不能更新了。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在群里把这本书完成,绝不能让这本书太太监了。到现在有180多万字了,大框架已经搭好,我和读者都不希望这本书没有一个解围。我会写完的。) ------------ 第四百零一章 王莺的哥哥被抢了 张俊最终接受了这个悲剧一般的现实。 他的人的确是太废物了,简直和弱鸡一样。 近卫团他也看到了。当然,给他看到的都是石遗和刘云飞想给他看到的,不给他看的张俊什么都看不到。 他只看到近卫团一人手里拎着一根棍子,就把禁军给关在了军营里面。 这让张俊脸上火辣辣的发烧! 丢人了,太丢人了! 这些民团连把刀子都没有,扛着根破棍就把全副武装的禁军给打败了。难道他们一个个都是孙猴子不成? 耻辱呀! 这些人除了去摘婆婆丁还能干什么呢? 他们连百姓都欺负不了! 形势比人强,张俊这下顿时没了依仗。 向家的嘱托以后再说吧,现在先得站住脚跟。 他爽快的接受了梁志开出的一切条件,这让近卫团很是满意。 懂事! 若是秦牧知道这一切,一定会感叹一声。落后就要挨打,真是一个真理。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大宋也出现了。 安排好了张俊和禁军,事情并不算完。所有抢劫来的东西都要归还原主。可是这样就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工业化的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不同。手工业的商品少,所以大部分店铺比较专一。 像滕县这样的一个小县城,一两家店铺卖剪刀,一两家店铺卖布匹,规模就类似这样。 商品种类稀少,店铺也稀少,而且商品上好多还有个人标记,这样总算是能大概找到原主。 可是现在县城里面的商铺大部分全是杂货店,商品种类繁多,铺子里什么都卖。卖盆的也卖火柴香烟指甲刀。 关键工业化产品同款同型号的商品每个都长的一样,这样就谁也不知道这个盆是应该还给王二麻子还是张三瘸子。 而被抢的商家也都不傻,看到这种情况干脆多报一些数目。本来被抢了五十个盆,我报一百个。 近卫团经过一番统计后,发现搜回来的这些赃品竟然远远不够归还商家的。 起码要再多出三倍的赃物,才能满足商家报上来的数量。 这下把石遗气的够呛。 奸商奸商,无奸不商。我们近卫团好心好意给你们抓了抢劫犯,还把被抢的商品还给你们,你们却给我瞎胡报数目。 不管了,都带走。 于是近卫团一件商品也没还,直接都拉回了微山湖军营。 同时还把那些本地的抢劫犯给带了回来——全扔进奴隶营。 微山湖现在是有奴隶营的。之前折美鸾抓过一批灾民,全变成了奴隶送到了这里——还分了一些给贾红线,后来秦牧抓的张逊等人,现在也在奴隶营里面干活。 有这么个去处就好办了。这些抢劫犯根据微山湖《刑法》——秦牧之前搞出来的那个,全送去当免费劳动力了。 干到死为止! 同时那几个逃兵也直接办了退伍手续。不过他们想要再进工厂是绝无可能了。工厂也不收逃兵。 这些事都办完,剩下的就是赃物的处理了。 微山湖的工业商业体系是完备而精细的。到现在为止,秦牧没有考虑过赃物的回收——谁能想到这个事呢。 这批锅碗瓢盆指甲刀卫生纸什么的,完全没办法走流程。 石遗和刘云飞绝不能拿这样的小事去麻烦秦牧,他们也不可能去麻烦折美鸾——折美鸾也日理万机。 俩人一商量,决定私下处理算了。近卫团有自己的财物管理,同时也就有了小金库——随着军队的扩张,工业的发展,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尤其现在新兵这么多,训练强度那么大,服装鞋子的消耗都很大,各方面都缺钱。 虽然钱随时都可以向秦牧申请,可是这也要走程序,也耽误团长的时间。 这一批贼赃,卖了算! 不过既然是私下卖,也就不会摆到市面上,都是自己人消化。 首当其冲的自己人自然就是近卫团的人了。 王莺就沾了这个大光。 微山湖的商品种类繁多,数量充足,可是现在是秦牧的创业初期,各种规章制度定的比较死,个人私下弄到这些商品基本不可能。 现在突然有了这么一批体制外的商品,王莺马上就动起了脑筋。 她加入近卫团是因为她哥哥王远在宗族械斗中受了伤,她主动邀请医疗队救治,这才得到天大的机缘。 王远被医疗队保住了性命,却没能恢复到原来那种生龙活虎的状态。 他伤了元气,干不得太重的活。这样也不能当工人,也不能当兵。 王莺一直想给哥哥找个事情做。现在有了这批赃物就太好了。 她出钱买下了一堆杂货,然后让王远弄辆驴车过来,把这些都拉回去卖。 走街串巷的,也算是个小买卖。若是干得好,以后自己再想办法找方教授批点杂货给哥哥,继续干下去。 于是王远就当上了货郎。 他赶着车一路离开了微山湖。当然他要走远点才赚钱,微山湖附近没有他能卖东西的地方——都是正经商店,谁买他的货呀。 而且这些货都是禁军抢来的,抢的过程中难免损坏了一些地方——这也是近卫团无法交上去的原因。 新的搪瓷盆都源源不断生产出来,这破了一块两块的谁会要呢? 王远一路走,还一路唱歌。 歌也是他妹妹教他的。 “打起鼓来,敲起锣来,赶着驴车来送货,车上的东西实在是好阿!有文化学习的笔记本,大盆,小盆,火柴盒,姑娘喜欢的小花布,小伙扎的线围脖……” 这也是王莺从秦牧哪里听来的,转手就传给了哥哥。 要想赚钱,就别怕吃苦。 王远这些东西在微山湖附近是卖不出价格的,他要到未曾开发的地区——后世的词读者就不要介意了。 工业商品没有到达的地区,一定是在秦牧的势力范围之外。 人的忘性是很大的。王远在微山湖待久了,他已经习惯了微山湖的秩序和安全,也就忘掉了本时空的危险。 本时空那么多土匪,那么强大的宗族势力,能让他一个小小的货郎赚钱吗。 不出意外,王远刚卖掉半车货就被抢了。 抢他的不是土匪,就是一个村的里正。 至于原因,那都不用找,你一个人来卖东西就是原罪! 刘云飞去西域买棉花种子都带足了兵马才能成行,何况你一个小货郎带着这么多好玩意来卖。 你有兵吗,有刀吗?什么都没有还敢来卖东西,这不就是罪过吗! 王远不但东西都被抢光了,连之前卖来的钱,甚至连驴车都被抢了。 总算是在村里,众目睽睽之下,那里正没杀了他灭口。这样王远才逃出了一条性命。 他一路连滚带爬回到老家,这份伤心就不用提了。关键是他咽不下这口气。 妹妹好不容易给自己弄来一车货,自己辛辛苦苦赶着驴车出去两百多里地,结果什么都没落下,驴车还没了! 车和驴都是王远借来的,他都没法跟主家交代。 正在王远闷头生气的时候,他老娘给他出了个主意。去找妹妹,找近卫团。 王远一想,对呀! 这事得跟妹妹说。有近卫团在,还怕一个小小的里正吗? 再说,这批货就是近卫团的——王远下意识就把这些货归了近卫团,反正妹妹是从近卫团买的黑货,王远觉得抢了自己就是抢了近卫团,近卫团自己货被抢了,他们不能干看着吧。 王莺万万没想到哥哥的货给抢了,而且差点还丢了性命。 这让她又是后怕又是生气。 王莺作为近卫团的战士拿着一份津贴,同时她作为播音员,还有一份岗位津贴,她的收入在近卫团里面都算高的,养活自己和哥哥老娘毫无压力。 她只是不想哥哥年纪轻轻在家种地没出息,这才给哥哥寻个小生意做。 哪成想这差点害了哥哥。 这口气不能忍!王莺本就是一个不安分的女子,否则她也不会那么早加入近卫团。于是她就去找石遗反应情况——别看都是营长,但是石遗这个营长现在更大一些。 王莺来找石遗,自然会得到石遗的接待。这可是近卫团一枝花,全团的战士都喜欢王莺。就算有没见过王莺的,可是没有没听过她播音的。 石遗认真的听取了王莺的汇报,然后点头表示知道了。 王莺现在已经很懂得体制内的做派了。石遗既然点头了,那就该自己离开了。剩下的事就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了。虽然她的目的是让近卫团派兵去杀了那些坏蛋,但是她知道这样的话绝对自己一个字都不能说。 那不是自己的权力范围。 石遗的点头不是敷衍,他是开始认真的思考王远被抢这件事。 团长的战略石遗很清楚,尽可能在不撕破脸皮的情况下埋头再发展一阵。 石遗知道,目前团长在全力解决橡胶问题,眼见就要出成果了,然后就是研发弹药工艺,建设兵工厂。 团长说了,在目前的基础上,再有了橡胶和弹药,那就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了。 可是微山湖已经变得很大了,附近不断的有人汇聚过来,或者加入工厂,或者就留在当地。 这些人都是要吃饭的。没粮食根本不行。 上次抢来的粮食能支持多久,石遗也算不清楚。因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拖家带口的过来。 工厂可以源源不断的生产搪瓷盆,而不需要扩大地盘,但是粮食可不行。没有足够多的土地,就收不了那么多粮食。 现在团长已经忙的不可开交,几乎都不眠不休了,石遗不忍心再用这样的事去打搅秦牧。 如果什么事都让团长拿主意,我们这些人是干什么吃的? 在秦牧的战略方向下,近卫团是有着相当的自主权的。 这也是秦牧刻意如此。因为天下那么大,如果现在不培养军官的独立操作能力,以后他们怎么独当一面。 石遗想到这里,就抄起电话,叫通了刘云飞。 “刘营长,有个事咱俩合计合计。” 近卫团,该出手了! (非常抱歉,我要改正一个错误。前面说到周志安来微山湖开会时候,西北还没发行纸币是我记错了。当时我写的纺织厂已经发纸币了。这个错误,我只能在以后修改版再修改,现在网上的无法修改。我的修改意见是,西北暂时没发行纸币。这样改动不影响多大剧情。这点如果有细心读者看到,还请原谅。) ------------ 第四百零二章 拖拉机和手雷 时间紧张,而时令更不等人。 秦牧如今有着无数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却最终不得不败给了农时。 必须有拖拉机,否则大量的土地没人耕种。 府州麟州的小地主最终全部破产了。他们的地大部分归了折可求,实际上土地所有权转到了新世界集团手里。 这样西北就有了机械化大生产的土地基础。 无论别的方面多么急需,秦牧都不得不优先解决农业机械的问题。 拖拉机的图纸是现成的,而且这款拖拉机经过了江厂长改良设计的。 如今江厂长简直对秦牧佩服的五体投地——看看人家这科技提升速度,从纸片都要带到现在要制造拖拉机,简直是爆炸式的发展。 为了紧紧跟上秦牧的脚步,江厂长特意组织了全厂的技术大拿,成立了一个“外星科技提高小组”,专门为秦牧的外星殖民服务。 有了这么多后世的技术大拿集体合作,秦牧才能在本时空超级快速的搭建起如此完善的工业体系。 现在有柴油机,还有变速箱和底盘,三大件就都没有问题了。但是秦牧没有橡胶,这样就造不出轮胎。 关于这点技术小组也没办法。他们只能提供技术和设备,却不能提供大量的原材料——那个柜子可装不下足够多的橡胶。 秦牧一直披星戴月的攻关蒲公英橡胶的制造,根本就没有余力兼顾别的。 当近卫团把出征计划递上来之后,秦牧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提笔写了一个批示:“同意。另:少杀人。必须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 然后他就不再关心这些,而是继续投身在蒲公英橡胶制造上。 再弄不出橡胶轮胎,要赶不上棉花种植了。 实际上去年的冬小麦府州和麟州都没多少种植,田地大半都荒芜了。这也是无奈之举,折可求再也找不到人力了。 马上就要进入棉花种植季节,各种大型机械必须上线。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府州和麟州可就要再抛荒下去了。 秦牧不得不放弃了弹药厂的建设,全力开发橡胶。 这样就导致近卫团的弹药远远不够每个战士一个基数。 不过虽然没多少弹药,可是新兵们却依然极为兴奋。因为可以做枪管的无缝钢管造出来了。这样枪械制造厂就可以正式开工。 枪械厂目前只制作一款枪——就是仿制M1加兰德。 单兵步枪,秦牧准备只做这一款。M1加兰德就是近卫团的单兵主战武器。一来是这款武器火力强大,在本时空完全没有对手,二来也是因为战士们对加兰德步枪最熟悉——老战士全都用加兰德。 弹药不多没关系,只要能背上崭新的加兰德步枪,哪怕没子弹都行。 新战士们太喜欢这款步枪了。 端起这把步枪,让他们去当长矛冲锋都可以。当然,石遗绝不会让新兵拿着***当冷兵器用。 虽然不能给每个士兵配齐一个基数的子弹,但是一人给八颗还是可以的。 以战代练,是目前来说最好的练兵方式。 石遗让王莺把她哥哥叫来当向导,然后大部队浩浩荡荡的就出发了。 因为打仗,近卫团遗憾的错过了第一条轮胎下线的盛况。 那一天简直就是微山湖的节日。有了轮胎,秦牧可以说把农业机械最后一块短板给弥补上了。 而且不只是农业机械,有了轮胎,机动车也就成为了可能。 从此以后,虽然工业革命没有长上翅膀,却切实的有了轱辘。 第一批蓝翔技校的学生已经学习了两个多月。而且他们的学习一直是实际操作。 挖掘机,拖拉机,播种机,各种机械除了没轱辘,别的器件都在。 技校生一直是在真正的机械上练习。如今这些机械装上了轱辘,他们立刻就连机械带人运去了各个岗位。 最远的当然是下河套地区,这个还需要二十多天才能到达目的地,但是近的马上就能开始工作。 炼钢厂吞噬着大量的煤炭和钢铁,只靠人力挖掘和运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炼钢厂的胃口了。 幸亏在炼钢厂投产之前秦牧一直在拼命的堆原料,这才让生产能继续进行。 眼看着库存就要见底的时候,挖掘机和运输车辆及时的搞了出来。 这些工业机械一到工地马上就发挥出巨大的威力。 这一款220挖掘机的斗容量在一立方左右。一分钟快的能挖4—6铲。也就是一小时300立方米左右。保守的说八小时挖2500立方米完全没问题。 如果换成是人力,最多一个人一天也就挖十个立方,一台挖掘机顶两百五十个人毫无压力。 其实挖掘机用的是履带,按说应该能早点出厂,但是挖掘机上面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橡胶件,所以离开蒲公英橡胶还没法干活。 现在一切配套环节全部建成,以机械加工中心为核心的工业链条开始疯狂的运转。 一部部的挖掘机,一辆辆汽车,一台台的拖拉机,开始在神州大地上发威。 当然,这里的一部部一辆辆只是夸张。实际上微山湖根本就没那么大产量。 尤其是农业要看农时,不能耽误,所以挖掘机只做了两台,一台在煤矿,一台在铁矿。 拖拉机到是造出来十台,全运去了西北。 汽车就只有一个底盘,别的部件还没有生产出来。 但是仅仅是挖掘机的使用就立刻缓解了原料的紧张,原来采矿的工人可以腾出一部分转为运输了。 工业机械的巨大力量震惊了所有工人。虽然他们都看到过几乎高耸入云的烟囱,怪物一般的高炉,还有砰砰冒烟的柴油机,但是挖掘机还是太科幻了! 因为那些东西几乎可以看作不会动的,而挖掘机不同。 它就好像本时空穿越进来一个变形金刚,那挥舞的手臂,一下就能抓起如此沉重的矿石。这忒不是人了。 对力量的敬畏让工人们对开挖掘机的技校生简直有了膜拜的冲动。 他坐在驾驶室里面,这样动一下,那样动一下,就能把这个大手控制的好像自己的手一样灵活。 于是蓝翔毕业生迅速成为了工人心中最高的目标。挖掘机技术哪家强,微山湖技校找蓝翔! 可是要上蓝翔技校需要比较高的门槛,需要经过考试才能入学。 这下工人们立刻自发的掀起了学习热潮。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我也要去蓝翔技校,学习开挖掘机。 秦牧面对这样的形势,心里也是非常满意。总算是一切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 即使耽误点**生产,也是值得了。 秦牧却没意识到,自己在**生产上延迟了,可是有人一直没放松。 在上清宝箓宫中,林神仙对神霄九天镇魂雷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 相反的,他如今已经初窥门径。 现在上清宝箓宫中的道人们顿顿都有鸭子肉吃。这全都是林神仙的功劳。。 张如晦躲在半人高的土墙后面,看着林神仙摆弄着一个铁皮罐子。不远处有三五只被拴在一起的鸭子。 林神仙划燃一根火柴,用火柴点燃了一根绳索。 绳索开始冒出火花一路燃烧起来。 绳索的另一端插进铁皮罐子里面。林神仙单手举起铁皮罐,然后向着那群鸭子扔了过去。同时他扭头跑到了张如晦身边,一拉徒弟,俩人都蹲在了土墙后面。 一声巨响传来,林神仙起身再观看,那些鸭子被炸的七零八落,死的都不能再死了。 林灵素长长出了一口气。哼!小样,还敢跟我叫板!你们这些鸭子,还有谁敢和我嘴硬!炸不死你们! “收拾一下。”今天的改进看来是非常成功,五只鸭子没一个活着,全被炸死了。林灵素吩咐徒弟收拾残局,今晚继续吃鸭子肉,然后自己回了屋里,记录起今天的得失。 张如晦连忙起身去收拾鸭子。 他一边收拾鸭子,一边把残留的铁皮碎片偷偷藏在兜里。 这个神霄九天镇魂雷,真是威力无穷!张如晦清楚,如果天师军有了这样的利器,天下根本没人能挡。 他一定要拿到神雷的制作方法,然后尽快的送给张天师。 现在天师军情况非常不妙。江宁拿不下来,就得不到江南的粮食,没有江南的粮食,就无法遏制朝廷,同时自己的粮食储备也危险。 赵佶发下了旨意,江南的粮食,一粒也不可以运过江宁城。 这是要活活饿死天师军呀。 这个局面必须打破!如今有了神霄九天镇魂雷,张如晦相信天师军一定会发挥出神雷的真正威力,一举攻克江宁,打开局面。 到时候,天下可就姓张了!自己也是龙子龙孙!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点感谢这个乱世。如果不是天下岌岌可危,让赵佶心慌意乱,林神仙还不会如此着急忙慌的加快钻研速度。 林灵素远比大部分人聪明的多。他已经看到了乱世将至,所以才不得不让张如晦来到这个小院,做他的帮手,好加快炼制神雷。 如今神雷威力已经够了,就是这个使用方式还太不方便。 用火柴点燃火绳——林灵素神一样的把***命名为火绳,这个操作非常不安全。 不是点火就爆炸害死自己,而是火柴很难在风中点着。如果自己点不着火柴,也就不能点燃火绳,那神雷可就炸不了。 遇到敌人时候,哪能祈祷敌人给自己点火柴的时间呢。 再说,万一那时候有风呢,或者有雨,火柴湿了怎么办? 林灵素必须解决风雨中的点火问题。 针对这个难题,林神仙又开始了绞尽脑汁的科技攻关! 科技的威力是爆炸性的。当折可求第一眼看到拖拉机时候,立刻被这个庞然大物震惊了。 这个拖拉机可比吉普车壮观多了。这样的机械,秦牧还做不到后世一般的精致,目前的农机水平神似前苏联,一个个拖拉机全都是傻大黑粗,就连轮胎都是半人多高。 折可求一天也没耽误,一边震撼着,一边就让技校生开始工作。 拖拉机所过之处,就好像给田地披上了一层新衣——深层的土都被翻了出来。折可求忍不住咋舌不已——这是多大的力气呀,比九头牛都强! 而且拖拉机行进的速度是牛远远追不上的。 这一台其实不能称为拖拉机,实际上它应该叫做“旋耕机”。 这一台机器走过之后,是把田地连耕带耙,两种工序集合在一次行程上,之后就可以直接播种了。 旋耕机一小时能耕耘好几亩地,一天能耕耘几十亩甚至接近百亩地——当然要长时间工作,不能搞八小时工作制。 折可求如今手里有十台这样的机器——当然不全是旋耕机,还有配套的机械。 府州麟州这次破产潮过后,完整的适合机械耕作的土地有二十万亩。 折可求很快的就估计出一个数量:在不耽误农时的情况下,自己只要有几十台,最多不过两百台就能完成二十万亩土地的种植。 这真是让折可求喜出望外。就算两百台农机,需要伺候的人也不过两千人而已,剩下的闲杂人等,再凑个几千,这就能把机械化大农场搭建起来了。 实际上折可求的计算真是大差不差。 秦牧对府州麟州两地的机械化大农场规划,就是以后世美国的大农场为标准的。 后世美国的大型农场,平均面积是一万三千亩,府州有二十万田地,秦牧大概规划了十个大型农场。 就是为了这几个大型农场不误农时,所以整个微山湖全力在生产农业机械,一切以及时种田为主! 因此在**的开发上,秦牧不但落在了林神仙的后面,他还落后了天师军一截。 张过得到了林灵素全套的神霄九天镇魂雷制作技术。 他立刻把这个拗口的名字给改了。这么长有什么用?不知道战场上每时每刻都危机四伏吗。 制式武器的名字越短越好。就叫“**”! 用手扔出去的“雷”。 秦牧日后知道了这个名字,简直是哭笑不得。你把这个名字给占了,那我用什么呢?岂不是只能叫“手**”了! 不管秦牧怎么想,张过已经是喜不自禁。 这个东西,莫非就是折家的秘密武器? 那天八仙夜袭宋军,本来打的顺风顺水,一把火差点就烧没了老赵家江山。 这真不是开玩笑。张过和八仙很清楚,如果那天能全歼了宋军,长江就已经拿下了。 拿下长江,起码天下二分,而且天师军坐拥江南粮仓还占了天大的便宜。 可是没想到天降神雷,只炸的天师军溃不成军。 天下大势,就在这一顿神雷落下之后发生了根本的转折。如今天师军只能困守在长江中游,完全动弹不得。 张过和八仙没少探讨那夜的神雷,可是他们想不出到底是什么玩意。 看到了神霄九天镇魂雷之后,张过等人彻底明白了。原来折家军有这种利器——他们知道宋军是没有的。 现在我们天师军也有了如此神器,岂能再窝在这里等死。 “发动全军,拼劲全力生产**!”张过发出了命令。 这一刻的张过意气风发。他手握神雷,仿佛攥住了整个天下! ------------ 第四百零三章 张过建国 张过本身就是正一道的掌教,他的炼丹术不比林神仙弱。只是一直以来张天师忙于准备造反,所以没那么多精力去炼丹。现在有了张如晦传过来的方子,就好像给他点亮了一盏灯笼,照亮了眼前的道路。 林神仙秘方中最大的秘密,就是硝石的精炼和三种成分的比例。他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如一支军队的力量,何况林神仙身在京城,只能偷摸的小规模的炼,哪比得了张过大张旗鼓的炼。 天师军迅速的展开了全军大炼**的活动。 因为天师军大部分士兵本身就是道人,所以他们对炼丹一点不陌生,这等于就是一群熟练工。 长江沿岸,湖南湖北都有硝石矿,这样一点不缺原材料。天时地利人和全齐了,天师军的黑**质量迅速的超越了林神仙水平。 同时张过创造性的提出了“造粒工艺”,这让黑**的威力获得了大幅度提升——已经远超林神仙的原版了。 有正确的思想和强大的人力,天师军迅速的黑化了——黑**化。 终于,在经过一段时间生产,一段时间练兵之后,张过再次起兵东征! 韩世忠立刻就尝到了天降神雷的滋味! 张过虽然没有到过后世,从来不曾见识过***战争,但他却是一个天才的将领。 天师军放弃了“**”这个规格。张过认为靠一个人的力量投掷**距离太近,完全不现实——这个距离上对面已经好几轮箭雨过来了。 所以“**”没多久就退出了天师军的武器名单,如今天师军用的是“天雷”! 就是以投石机发射大号的黑****。 这下子韩世忠和武松立刻吃尽了苦头。 他们哪曾遭遇过***的打击。那一颗颗从天而降的大铁罐子,接二连三的爆炸。 因为***的长度不同,所以天雷爆炸的位置也不同。 有的凌空就炸了,有的落地才炸,还有的掉在地上之后,火绳还在燃烧。 这简直就是超越时空的打击。 张天师和八仙将站在各自的战船之上,只看到无数的天雷雨点一般砸向江宁城。 有的落在城墙上,有的掉入城墙内。但是不管掉在哪里,全都是霹雳一声,火光冲天,然后带来一地死伤。 天雷里面有锋利的铁片,在爆炸的力量推动下,杀伤力远超弓弩。 铁甲都没办法防的住。 古人的智慧和今人没什么区别。张天师已经把天雷做成了后世的炮弹,除了**的科技含量有代差之外,别的方面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江宁守军等于对上了山寨版的近卫团,他们哪里顶得住这样的攻势——完全没法防备。 盾牌都没用,近点的爆炸完全可以刺穿盾牌,杀死盾牌后面的禁军。 而且投石机的准确度比迫击炮差得远,所以天雷掉的到处都是,身前身后都有,这更加无从抵挡。 很快的城墙上就没了守城的禁军。 天师军战士趁势开始攻城。 这时候就算韩世忠和武松再猛也没用——他们手下都没兵了。 俩人运气还都不错,谁也没受伤。可是他们都不敢赌下一刻会不会被这些怪异的武器杀死,所以不约而同的逃下了城墙,搜集了一些残兵,打开东边的城门逃命去了。 江宁城的抵抗仅仅保持了五轮天雷轰炸,然后就没了。 “哈哈哈哈!”张天师登上江宁城墙,回首向南,扬天长笑:“天下,是我的了!” “恭喜天师!”八仙齐齐祝贺。 “请天师荣登大宝!”何仙姑不甘心仅仅和大家一起祝贺,她眼见着天雷的威力无人能挡,这个天下早晚就要落入张天师手中,所以及时的请张过称帝。 这时候的张过正志得意满。这么久的压抑和彷徨,在这一瞬间全部消失不见了。 如今张过简直是信心爆棚。天雷在手,天下我有! 现在谁能挡得住自己的天师军呢? 禁军根本不堪一击,就是折家军也完全不够看的。铁马扛得住天雷吗? 是时候称帝了。 名不正则言不顺。拿下江宁,马上就能进入运河,至此天下两分已成定局。这时候如果不称帝反倒弱了自家名头。 好,那就称帝。 “何仙姑此言,正和朕意。苍天已死,红天当立,朕就定国号为‘红’,年号“震雷”!诸位都是我红朝的开国元勋。如今赵逆未除,大家不可懈怠。” “天佑红朝!”周边将士全都激动不已。 我们天师军这就立国了! 这天下真来的不算慢。看来只要掌握了先进的武器,天下自然就在我们手里。 一时之间,唯武器论充斥着整个天师军上下。 张过连续发布命令,要八仙马不停蹄的继续东征,将沿江城市依次拿下,尽快占据整个长江,建立起对宋国的战略优势。 此时的天师军信心爆棚,每一个人都发挥出充分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跑的差点比韩世忠等人还快。 没过十几日,长江一线已经全部落入了天师军手中。 秦牧收到这个消息时候简直吓了一跳。洞中无日月,世上换乾坤。怎么自己闷头搞科研的时间,天师军就发达起来了呢? 他们哪里来的这个能力? 红朝建立了。这东西,历史上没有呀! 那么我这个算是改变了历史没有?如果没有,就可以继续写下去,如果有改变,那么我就得把这一章去掉——否则审核的人员就把这个世界全消灭了。 不管怎么样,红朝是出现了。 秦牧立刻走出了工厂,回到办公楼。 马上召开新世界集团紧急会议。所有的高层必须出席。 秦牧派出了飞机,从全国各地把人都接了回来。不但折可求来了,连武永福都回来了。 这一年多他带着三连在青岛打下了一片江山。 三连已经把崂山道士全打跑了,武永福霸占了崂山,同时拿下了青岛港。根据秦牧的指示,武永福带着三连一直在青岛按照后世的标准建立海港和船坞。 虽然武永福一直没能回微山湖,但是他从顺风物流运来的货物感受得到,微山湖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发展。 那一船一船的建筑物资,他以前见都没见过。不说别的,就是水泥武永福就没见过。 他从吴家庄出发时候,西北和微山湖连水泥厂都没有呢。 可是现在不但有了水泥,还有了大量的钢铁,以及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强大机械。 武永福一边欣喜的接收着划时代的物资,一边心里暗暗焦急。 在微山湖建设最关键的时候,自己可是没在其中呀! 真是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刘云飞去西域那么远都能刚好回来赶上关键的时间段,怎么自己这么倒霉给发配到青岛了呢。 可是武永福清楚秦牧的计划,他明白这个海港的重要性。所以尽管他心里焦急万分,武永福也能耐得住性子认真建设港口。 同时,在林冲的协助下,他还妥善的处理好了和当地官府的关系,没有弄的刀兵相见。 这也符合了秦牧的战略思想——闷头建设。 林冲是走南闯北的人物,尤其做起顺风物流之后,他和各地官场人物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候他的外交水平就有了大幅度提高。 而随着微山湖工业大爆发,秦牧更是给他提供了海量的新商品,还是独家的,这让林冲更加的长袖善舞。 香烟,二锅头,棉布,搪瓷,指甲刀,各种各样数也数不清的商品,都是林冲手里最好的武器——有时候林冲觉得加兰德步枪都不如二锅头好用。 林冲和武永福在青岛一地干的风生水起,却没想到被秦牧突然派人接回了微山湖。 这一定是发生了大事。 不过他们也不用猜,接他们的飞行员就把一切都告诉了俩人——折美凤和余里衍亲自去接的两人。 林冲和武永福这才知道天师军竟然拿下了长江,而且还建国了。 他们顿时不约而同的感觉到一种荒谬。 这简直是太可笑了。张过怎么能建国呢?他有什么能依靠的?而且天师军怎么打下的江宁?难道禁军连江宁都守不住吗? 直到进了会场,两人还没有从这个怪异的感觉中恢复过来。 秦牧看到他们俩人坐下,冲着两人点点头,然后对着大家说道:“好,现在新世纪集团的领导人全到齐了,那么我们正式开会!” 张过建国,天下震动。 赵佶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从软床上掉下来。 前几天他才收到前方的战报,韩世忠告诉他江宁丢了。 没等他想出来对策呢,结果整个长江都丢了。 还没消化完这个悲剧,张过建国的消息又送到了他的面前。 真是天亡我大宋呀! 赵佶欲哭无泪。他这时候有了和林冲武永福一样的感受,那就是荒谬! 张过凭什么建国呢?而且怎么就这么快拿下了江宁呢。韩世忠连一天都没守住,人家一打他就跑了。 难道天师军各个都是天兵天将不成? 如果他们有这个本事,之前怎么被韩世忠从江宁把他们打跑的呢? 这里面的弯弯绕让赵佶根本想不明白。 这才隔了多久,张过就成仙啦?有神仙帮助吗? 赵佶这时候想起了韩世忠说的“天雷”。这个东西看来了不得呀。要命的玩意。 现在他来不及叫别人,必须首先要见的是林灵素。 林神仙不是会神霄天雷吗,这个事,和他有没有关系呢? “快传林神仙!” ------------ 第四百零四章 蔡攸和林神仙 林灵素感觉自己遇到小人了,要不怎么诸事不顺呢。是不是要抽空去大相国寺打打小人去去晦气呢?(打小人是个民间风俗) 天雷这件事,林神仙觉得很有可能是自己的炼丹成果泄露了,这让他不免疑神疑鬼,看身边每个人都像小偷。 可是使用天雷的是天师军,这就让林神仙对自己也怀疑了起来。因为张过是同行,人家也是炼丹的行家,所以自己的猜测未必有道理。 这样又怀疑身边人,又怀疑自己猜错了,导致林神仙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好了。 现在赵佶问他天雷的事,林灵素一时差点想不出怎么回答。 在赵佶再三催问下,林神仙这才恢复了点神仙气度。 “官家,反贼的天雷绝不是神霄派的。官家是长生大帝君下凡,老天爷不保佑官家保佑谁呢?” 赵佶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可是又一想,这特么是什么道理! 如果老天爷真的保佑自己,早降下天雷把张过炸死了。 “官家,”林灵素不等赵佶反应过来,继续说道:“反贼的天雷,就是人间的烟火,不过威力大点而已!” 赵佶听到这话顿时惊喜起来。 原来不过就是烟火!那就好办了。 “聪明神仙果然聪明,细细给朕讲。” “反贼的天雷,是用硝石木炭硫磺等物,经过细细提炼,混合在一起,外面用铁皮包裹,然后用火绳点燃,通过投石机抛射出去,落地就炸。” 赵佶听到这番详细的解释更加惊喜了。 聪明神仙名不虚传呀。虽然他都没去过战场,但是看着奏折就能把天雷的道理讲的如此明白。 此人真是上天赐给朕的礼物。床上床下都那么好用。 明白了天雷的道理,赵佶顿时心里镇静了八九分。 甚至他还燃起了一番全新的希望。 这个天雷如此厉害,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攻下了江宁城,如果宋军也掌握了这个武器,岂不是战斗力极大的增加? 有天雷,还怕什么金国人,担心什么西军. 放着天下大才林神仙在此,自己必须重用——天下就他会造天雷。 这个方面赵佶还真没看错林灵素,天雷可不就是从他这里流传出去的吗。 “神仙,你马上开始给朕造天雷。要比反贼的天雷更大,更厉害。要快。” “遵旨!”林灵素连忙答应了下来。这时候可不敢不答应,若是天师军打到汴梁来,自己的地位可就全没了。搞不好连小命都没了。 同行是冤家,林灵素不觉得张过当皇上之后还需要一个聪明神仙碍眼——张过自己就是干这行的!人家还有八仙呢! 而且天雷威力如此之大,也让林灵素心里痒痒起来。自己弄的这个玩意,看来方向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领了圣旨,自己就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而是可以正大光明的炼“神霄九天镇魂雷”了。 林灵素正要出宫去炼天雷,这时候却有小黄门来报信,说是蔡攸求见。 一般来说,皇上不上朝,官员是见不到赵佶的。但是有几个人是例外,蔡攸就是其中之一。 蔡攸和赵佶好的穿一条裤子,他想见皇上随时可以见到。 林灵素看到蔡攸来了,他就没有马上走。 蔡攸这时候来见赵佶,到底是有什么事呢?他想听听。毕竟仨人关系亲密,都不算外人。 “官家,林道长,”蔡攸打过招呼之后开门见山:“今年的春闱,不知官家有何打算?” 这都晚春了,今年的高考怎么还没动静呢?蔡攸关心这件事。 “居安,”赵佶亲热的称着蔡攸的字:“现在情况你也知道,反贼张过突然发难,长江以南情况不妙,如此时候,这个春闱我看就停一年吧。” “不可。”蔡攸连忙摆手说道:“正是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来找官家,这春闱,不能停!” 药不能停! “却是为何?”赵佶有点纳闷。现在汴梁粮价飞涨,百姓一日三闹,而天师军又占据了江南粮仓,这时候哪还有钱粮来办春闱呢? 赵佶不是不通事务的傀儡皇帝,他是很精明的一个实干家。办事就要花钱这个概念他很清楚。 没钱,没粮,再搞春闱,岂不是在当前的困难下雪上加霜? “官家,”蔡攸不慌不忙的给赵佶解释道:“正是因为反贼占据了江南,朝廷更加应该坚持办春闱。现在逆贼张过建立了伪‘红’朝,如果朝廷不开科举,那么这些学生找不到金光大道,以他们的尿性,岂不是会走歪门邪道?” 赵佶一听就明白了。 蔡攸说的很对。自己如果不开今年的春闱,那些太学生没了指望,还真指不定有不少人跑去江南求张过给官做。 这个男人说的很对呀!不亏是朕的好朋友! “那钱粮何来?”这问题也不能不解决。 “这事不用担心。”蔡攸胸有成竹:“只要官家命臣为此次春闱的主考,臣不但拿出自家钱粮,还要让京城里面的诸位都掏点出来。为朝廷尽心也是为人臣的本份。尤其当此多事之秋。” 赵佶听到这话,先是一喜。有钱粮就好办。可是随后眉头又是一皱。“多事之秋”啊,难道蔡攸也是这么看的吗? 蔡攸刚才是高兴的糊涂了,嘴没管住,多秃噜出来一句。 实际上蔡攸坚持办春闱,主要是为了自己。 这时候的考生和考官,和后世的监考老师和考生,关系完全不同。后世的两者可以说半点关系也没有,考完试各自回各家。 但是本时空不一样。本时空的主考官,就是考生的座师,有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再直白点说,这一届考生和这个主考,可以说组成了一派。 蔡攸如果想要更上一层楼,最终坐上宰相的位子,他需要自己的同党。而当主考官是最快速积累党徒的方法。 所以即使现在天下如此危机,蔡攸也坚持要办春闱。 反正张过也成不了气候,早晚是个死。不如趁着现在乱局,没人跟自己抢主考官的位子,赶紧把春闱办了。 为了这件事,他不惜自己掏钱。 当然,如果皇上任命他为主考官的话,蔡攸也会从京城的各家大佬家里榨出钱粮来。 比如折家,你们赚了这么多,难道不给官家报效一二吗? 扯虎皮做大旗,蔡攸需要赵佶给他一面大旗。 可是最后他兴奋的多说了一句“多事之秋”,这就犯了赵佶的忌讳了。 蔡攸马上心思电转,说道:“官家,臣夜观天象,发现昏星蔽日,帝星飘摇,此乃小小之天罚。” “罚朕?”赵佶不明白了。 “不是,这罚的是金国!金国人杀生无数,引来上天的怒火。所以才有了反贼张过的出现。” 赵佶都被蔡攸绕糊涂了。金国人和张过怎么勾搭到一起的? “金人凶残,此乃牲口也!而我们大宋仁者无敌,从不以杀生为乐。可是官家如此仁慈,岂不是让金国更加的放肆,所以上天就降下征兆,此征兆就是‘天雷’。只不过天机不可泄露,所以才让反贼张过拿出天雷来,这就是天以资陛下!” 蔡攸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总算把自己秃噜出来的那句话给圆了。 赵佶聪明,听一遍就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呀。 老天爷看自己打金国人费劲,所以把天雷弄了出来,可是却不肯泄漏天机,没有直接给自己,而是给了反贼。 这老天爷莫非是说绕口令出身,怎么搞的这么复杂呢。 他不由得望了望林灵素。 林神仙顿时连连点头:“官家,蔡少保说的对呀!” 林神仙和蔡攸相当,他们都和赵佶关系莫逆,俩人一直是互相扶持的前进。 蔡攸哪怕刚才说狗屎是香的,林神仙现在也得给他圆过去。 何况蔡攸说的那么有才,一下子把天象都说出来了。 这就是给林灵素搭梯子。林神仙要不懂顺杆爬他也妄称“聪明”了。 有了林灵素为蔡攸背书,赵佶顿时踏实了不少。 今天这个小会开的舒服。 又找到了威力巨大的新式武器,又解开了心头的烦恼。 赏!铜钱交子,再来一批。 如果汴梁不是有百万人口,有着远超本时空常态的巨大体量,赵佶这样滥发纸币早就让京城崩溃了。 现在虽然没崩溃,但是情况也越来越恶劣。 汴梁城内的粮价再次疯涨起来。因为江南没了,粮仓丢了,诸位大粮商更加的惜售。而赵佶各种封赏还不断,于是交子也越来越多。 真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不管汴梁街头的卖儿鬻女多么悲惨,樊楼生意却越发的红火。 越是这种时候,大小衙内和官员越需要逃避现实。 而逃避现实最好的地方,只有樊楼,只有少女时代的极乐世界。 樊楼里面整日的充斥着醉生梦死的一群人。 他们出自权贵之家,这样的家庭,每一家其实都是一个物资聚集点,他们不愁吃喝——几十辈子的粮食都有,而市面又如此悲惨,连逛街都没什么心情,所以只能聚集到樊楼里面来。 这里,能让他们忘记一切烦恼。 美酒——二锅头自然樊楼少不了;冰镇饮料;各色瓜果;万宝路——只有樊楼才有;还有关键的关键,就是少女时代三人组充满活力的形象。 只有这些,才能让汴梁城内这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人能得到一点慰藉。 任武和陈东今日也来到了樊楼。任武请客——他有的是钱,陈东太穷了,往日想来也来不了。 如今一入樊楼,陈东顿时被超时空的各种享受所吸引,一时连圣人之道都忘了。他抽着万宝路,喝着二锅头,不错眼珠的盯着台上的少女时代。 这仨小娘子,美的不似凡间人物。 任武来过几次,所以还把持的住心态。 他请陈东来不是为了浪费钱——有钱也不浪费,这是任武的哲学。 因为陈东是个老太学生,不知道参加过多少届春闱了,所以任武想向他请教一下考试经验。 要得到这种秘辛,自然要出点血了。 “少阳,”眼见着吃喝玩的差不多了,任武进入了正题:“此次春闱,不知少阳有何教我?” “简单。”陈东大大咧咧的说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蔡居安是这次的主考。你要想高中,只要到蔡少保府上走动一次自然如愿。” 果然有干货! 真正有用的消息,其实不过是一句话。 陈东久居汴梁,屡次高考,自然知道其中的内幕。 任武要的就是这句话。他毕竟是外来户,对京城可以说两眼一抹黑。如今陈东一句话就捅破了窗户纸,那自然余下的也就不用说了。 再说下去,自己就太白痴了。 “少阳,你我朋友一场,若是银钱上不凑手,你尽管开口。”任武要投桃报李。 既然给钱就能晋级,他准备帮陈东一次。陈东穷啊,要不早考上了。 “这个却不必。”陈东摆了摆手说道:“大道千万,不独是花钱一道。我读圣贤书,当为圣贤事。” 陈东也是喝多了,开始有点嘴巴不听脑袋的话。 他是穷的没钱行贿,但是你别说出来呀。说出来,岂不是连任武也给数落了。 任武听到这话心里极端的不爽。 粗鄙!读圣贤书读傻了! 孔夫子说了,名正才能言顺,你名不正,怎么能做事呢? 不当官,怎么施展抱负,难道就凭上下嘴皮子一碰吗? 如果这样有用,自己又怎么会被一个女人从吴家庄轰了出去。 没有官身是万万不能的! 必也正名乎!为了当官,任武可不在乎走什么路! ------------ 第四百零五章 六十天计划 “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新世界人民广播电台,现在是新闻时段。今日……”王莺的音色一如既往的甜美,让收音机旁边的听众迷恋不已。 大部分人都不在意新闻时段的内容。他们只是喜欢听收音机,喜欢王莺的声音。幻想着那是一个美丽的小娘子,在温柔多情的对着自己说话。 每天七点准时的新闻联播节目,其实是百姓最不关注的节目。 因为这个时候王莺说的话他们大部分都听不懂。字句都明白,连在一起什么意思就不知道了。 他们只知道秦少爷和一群大官又凑在一起开会了。也许开完会,这些领导人会一口酒一口菜的吃个没完吧。 还别说,他们猜的偶尔也对。有时候开完会自然要来一场大会餐,这也是筒子们联系感情的好机会。 新世界集团也是人类的组织,是人就有感情,同事之间交流很正常。秦牧非常明白这个道理,现在他才意识到“tua 建da g建”是有着非常的必要性的。 吃喝也是工作的一个方面。只是凡事有个度,过度了才是危害。 现在这个时间段,自然没人吃喝。如今局势非常紧张,以至于所有人都不得不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来开会。 折可求、武永福、柴进、林冲等等这些人,都是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现在他们哪有心情吃饭,都一个个竖起耳朵听秦牧讲话。 “根据近卫团搜集的情报,我必须向筒子们传达一个不好的消息,张过的天师军也拥有了***。” 秦牧回身写下“没良心炮”四个大字。“天雷”不是个好名词,秦牧更愿意用自己的方式给敌人的武器命名。 这种靠投石机抛射的土**,类似曾经出现过得“没良心炮”,所以秦牧就拿这四个字来用了。 随着秦牧对没良心炮的详细解读,台下的听众有的皱起眉头,有的却舒了一口气。 有人不担心这个没良心炮。比起近卫团的制式武器,差的太远了。那个射程还是投石机的射程,几百米而已,连加兰德步枪的有效射程都不到,更别说和迫击炮相比了。 再说,黑**和近卫团使用的黄色**有代差,完全不是一个东西。这就好像驴和马——还是最好的马,那么大差距。 担心的人却不这么看。黑**怎么了?黑**也是**,他的杀伤力非常可观。要不怎么江宁城一天都没守住呢。 这种没良心炮是面杀伤武器,一旦落入近卫团的阵线中爆炸,必然会给战士们带来巨大的伤亡。近卫团是***军队,连盔甲都没有。 敌人有了没良心炮,必然会给近卫团造成新的困难,这就需要探索新的行军作战方式。 石遗等高级军官在旧军队干过,也在新军队干过,尤其是最近石遗和刘云飞带着队伍不断在微山湖四面清缴“土匪”,积累了大量的不对称作战经验。 他们知道,即使自己武装到牙齿,即使近卫团使用天顶星科技,但是在特定环境下,一样会受到致命打击。 尤其是在非对称作战情况下。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例死亡的情况,但是在打“土匪”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几十个伤号。 这都是敌人藏在村子里,利用近卫团不熟悉地里的情况,用粗制滥造的弓箭造成的。 石遗马上就能给张过设计出好几种作战模式。 比如他们可以躲在山林里,利用地形,突然大量的发射没良心炮,那么近卫团的死伤在所难免——而且还是大量的。 近卫团也不可能任何时候行军都要无人机开路——这个团长说了,就连华国都做不到。 天下这么大,适合埋伏的地点多了。 若是敌人没有***,只靠冷兵器的输出,一轮石头砸不死几个人。 而如果想要靠近一些,用弓弩伏击近卫团,这个距离太近,会被侦察兵发现。而且弓弩的杀伤力也远逊于没良心炮。 石遗相信,如果一个连的近卫团战士,齐装满员的行军,即使遭到意外打击,只要没有***,他们可以抵挡一千到两千甚至更多的敌人,而且还能反杀敌人取得胜利。 但是如果敌人装备了没良心炮,那就非常不好说了。 这的确是一个现实的威胁。 “这是天师军武器装备上的一个变化。同时这也带来的天师军战法上的变化。我们知道**的威力,所以可以说,天师军的战斗力获得了质的提升。因此,他们拿下长江一线,是顺理成章的行为。张过的急于建国,恐怕也是因为有了这个玩意,所以有了底气。” “现在的天下,情况变得有些复杂了。南边天师军占据了整个南方,长城以北,全是金国的势力范围,宋国就被夹在长江和长城之间,几乎动弹不得。而我们现在的情况,从时间点来说,比较尴尬。” 秦牧接下来用大量的篇幅给筒子们做了一个汇报。 “一个工业核心,起码有五个标志性的厂子。钢铁厂,煤矿厂,机械厂,水泥厂,化肥厂。如果有了这几个厂子,这个核心就可以说是一个完备的工业心脏了。目前我们还欠缺化肥厂。” 一段话,同样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乐观主义者认为,我们都有了四个厂子了,只差一个没什么。 而悲观主义者认为,原来建设了这么久,这个工业心脏还没搭全乎呢。 “化肥厂,其实只是一个称呼问题。实际上化肥本质是化工,有了化工企业,不只是有了化肥,其实还有了**。没有化肥厂,我们就没有**。那么我们的枪和炮,就是烧火棍了。” 秦牧这段话立刻让乐观主义者也变成了悲观主义者。 没有**,近卫团就没威力了。 “我说的尴尬正在于此。目前我和马工,吴工,正带领科技小组搭建化工厂,要见到产品至少还需要两三个月,我预期在六月初化工厂能投产,在六月中旬会获得稳定的**来源。期间最好不要受到外来的骚扰。” 眼下已经是四月份了,离秦牧说的日子,还有两个月。 可是天下还会有两个月的太平吗? 这点大家都不知道,秦牧也不知道。他无法预估张过的行动,也无法判断赵佶的反应。 如果天师军一刻不停的顺着运河打上来,那么赵佶就算是不抵抗也得抵抗。 关键是天师军到达汴梁最近的一条路,是走运河,然后转汴河,这样张过一定会经过徐州。 徐州紧挨着利国监,利国监再过来就是微山湖,实际上微山湖中心就在徐州的辐射范围之内。 秦牧指着地图对大家说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我们新世界集团,现在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所以客观的说,我们‘知己’。但是我们也要实事求是的承认,我们不‘知彼’。谁也无法预测敌人的行动。不论是张过还是赵佶,甚至金国,西夏,我们都不知道他们下一步的计划。” “张过可能停下脚步,安心经营江南,巩固他的新国家,也可能趁势就北上杀过来了。而赵佶呢,谁知道他要怎么做,这个人一直靠小花招治国,根本无从预测。” 听到秦牧这样说,大家都哄然一笑。 “小花招”治国,真是太传神了。赵佶就是一直在小动作不断,而且还自以为得计,他完全就不知道这个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 哪怕这个样子其实都已经在他眼前,就在他的皇宫——摩托车他都有,但是赵佶根本就意识不到世界早变了天。 “伟大的军事家孙子都说过,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所以我们切不可盲目自大。鉴于眼前的局势,我们必须更好的做好自己的事情。我的计划如下。” 讲完了当前的局面,秦牧立刻分配任务。 首先,微山湖核心区是坚决不允许任何一个人敌人涉足的。不论是天师军还是宋军,一概都要挡在外面。所以这里要留下两个营的兵力守卫。 石遗和武永福的两个营,就作为主力留在微山湖。 而西北的农业基地,现在也已经成长为一块大肥肉,只靠本地的折家军远远不足以保护这块地方。 秦牧命刘云飞带领他的二营立刻启程,去西北驻防。 同时,秦牧还要大力扩建情报系统,以应对复杂的局面。 军事上如此一番布置,起码能牢固的守住关键地盘,这样大家都放了心。 而鉴于目前的紧张局面,化工企业的发展必须提速。这点大家就只能拜托秦牧了。 秦牧自然当仁不让的领下了这个任务。 他之前一直想在微山湖中心把一个工业系统完全自主的搭建起来,这样才能彻底摆脱对后世的依靠——同时培养出真正的人才。 智能手机谁都会用,连不认字的老奶奶都会用,但是手机坏了老奶奶能修吗? 秦牧要从无到有的发展工业,就是要培养能建设能维修的人才,而不是只会对着电脑指指点点的人。 如果全是这样的人,这个工业中心就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那样根本没法前进。 只是形势比人强,眼见着敌人不等自己,所以秦牧只能改变计划。 他又要回去拉弹药,又要把化工厂的一些核心设备带来。 实际上搞化工之前,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难点。化工厂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罐子,别说装进柜子里了,就是反过来把一百个一千个柜子装罐子里面都装不满。 这是蛇和大象的关系。高压容器只能本时空生产。 制作高压容器必须用到电焊,而微山湖现在还没有发电厂。目前的电全是用发电机带动的小系统。 现在先要建设一个发电厂。建设发电厂就需要用到蒸汽轮机,它的结构和蒸汽机是不同的。 蒸气机是采用蒸气活塞机构,用曲柄连杆驱动轴的圆周运动。汽轮机则是用蒸气直接驱动汽轮机上的叶片,使汽轮机转子旋转。 蒸汽轮机的技术含量要高很多。 可是没有这个,就没有火力发电厂。 困难一样一样的摆在眼前,不过秦牧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不是有一句话吗。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何况现在困难这么多,已经不要制造了。 这就是让自己上啊! 那就上! 微山湖中心的各处都挂起了大幅标语。 “大干快干六十天,我为新世界献力量。” “决战六十天,建设化工厂。” “火电厂,六十天。” 六十天不知不觉成为一个紧箍咒,让微山湖的节奏直接挂到了最高档,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拼命的努力。 六十天之后,微山湖会变成什么模样呢?所有人都想早一天看到! ------------ 第四百零六章 吕洞宾来到微山湖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这个朴素的观念被张过自然的提了出来,并且疯狂实践。 天雷的出现,让张过立刻就想到了火炮。 大宋已经有火炮了,只是因为现阶段的**威力不够,或者说钢铁质量不行,所以威力太小,还不如投石机和床弩,所以没人用。 目前禁军火炮的问题是射程近,射程近是因为初速慢,初速慢是因为***威力太小。 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加大**威力。在不提高**技术含量的前提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多装药。而多装药炮筒又受不了,只能再加厚炮筒的厚度。 这样就好像笨媳妇和面。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最后面盆都放不下了。 所以禁军的火炮根本没人用,只是在汴梁的城头有几座,算是摆设。 可是张过有了先进的黑**,他顿时意识到火炮是一种更加超越天雷的存在。 天雷其实就是投石机扔铁球。这个的准确度和射程都有限。 而火炮如果换装了新的**和更好的炮管,那么它的射程和威力将远超天雷。 万门火炮怒吼的景象让张过热血沸腾,他一刻不停地开始了火炮的研发工作。 这样一来,天师军的脚步就暂时停在了长江南岸。 张过定都江宁府,改江宁为金陵,开始用心提升武器装备。 不过以张过的精明,自然不会白白浪费这段时间。一方面他要消化江南的粮仓,掌握住粮食这个命脉,一方面他也不能让宋国有喘息的机会。 八仙各有分工。有的人稳定防线,有的人清理地方,还有的人就要派出去了。 吕洞宾就化装成一个江湖郎中,开始向着汴梁前进。 在江湖上来说,这就叫“踩点”,为了以后作案进行准备。当然,换了后世的军事行动,这个就叫“参谋旅行”。 不管叫什么名字,其内涵是一样的。就是为了以后的行动提前打好基础。 医生这个行业,任何时空都受人尊敬。吕洞宾拄着竹竿,竹竿上挑着药葫芦,一路来到了徐州。 他离开江南之后,越向北走越觉得古怪。因为他见到的新鲜玩意越来越多。 金陵,也就是曾经的江宁府,有香烟火柴煤油灯,甚至还有玻璃杯和新款家具这些,但是却没有搪瓷系列——搪瓷产品出现的时候,长江都打起来了,这时候新的商品就没向南方投放。 现在吕洞宾来到徐州,他看到了大量从来没有见过的商品。 各种搪瓷杯子搪瓷碗,指甲刀小镜子,全新的纸和笔——铅笔,还有《西游记》周边玩具。 不过西游记周边产品就不是微山湖中心出得了,这个全是汴梁的能工巧匠,在大相国寺的组织下做出来的。 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智清禅师的能力。他竟然能把手工业者组织到这个层次,这让秦牧都必须要点赞。 吕洞宾简直觉得几乎要认不出这个世界了。 怎么我们天师军有了天雷这样牛哄哄的武器,而徐州也有了这么多好得不得了的商品呢? 莫非天下真到了变化的时候了?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作为八仙之一,吕洞宾可不是愚氓百姓。站的高,看得远。 就好像外人不知道天雷的制造一样,吕洞宾也不知道搪瓷盆是怎么制造出来的。 哪个铁匠有如此好的手艺,能把钢铁打得这么圆滑呢? 若是只有罕见的几个盆子还好说,这可以解释为有几个好工匠,有着超凡的技艺。可是现在徐州市面上搪瓷产品到处都是,几乎哪个小店都摆着一排搪瓷盆销售,这就不是一两个工匠能做到的了。 吕洞宾经过一番打探,知道这些搪瓷盆全是微山湖制造的,这让吕洞宾顿时来了兴趣。 走,微山湖看看去。 去微山湖的人太多了。越是接近微山湖,船上的人越多。 如今微山湖已经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的一个传说。那里有着无数的大米白面,只要去干活,就能吃饱饭。 而且还发房子,给女人。 微山湖的女人,听说都美若天仙,一个个比嫦娥还漂亮。 这让已经被超高粮价逼死人的家庭纷纷收拾起微薄的家当,携老扶幼的奔着微山湖去讨生活。 这样的逃荒人群每天都不断,他们在码头上就会被拦下来。 微山湖钢铁厂建成之后,这个地方的治安就被近卫团接管了——只靠警察不行。 现在又进入了建设的关键时期,而近卫团也扩大了规模,微山湖的军事管制更加成熟。 难民和物流分开处理,早有规矩。 武永福如今全面负责微山湖的治安。 这也是秦牧特意给他安排的职位。因为武永福有一年多没回微山湖,而这一年多恰恰是工业发展突飞猛进的时期。微山湖的面貌几乎一天一个样,即使武永福作为新世界集团的高级领导,他也远远落后于这个时代了。 秦牧必须让武永福先把整个系统熟悉起来。 全面负担起微山湖的治安,正好让武永福可以把工业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切实的观察一遍,让他能迅速地追上时代。 武永福非常明白团长的心,他一边感激,一边认真的努力工作。 他不但要管理好微山湖的治安,还要练好自己的兵。 近卫团扩军时候他没在微山湖,虽然现在他是三营的营长,但是他的兵是石遗等人帮着练的。而且挑兵的时候,他人不在这里,自然没得挑。 好苗子全被那几个营长挑走了,留给三营的都是这批兵里面最差的。 这让武永福吃了一个大大的哑巴亏。可是他还没处去埋怨。 现在武永福回了微山湖,简直是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每天都是无数的事情等着他解决。 幸亏现在微山湖有了电话系统,而且秦牧还拿回来了手机这个厉害到没边的玩意,所以武永福才能勉强坚持的下来。 这个手机可太好用了,那么多事情,如果一样一样都要他亲自去现场解决,一天也办不了几件事。 现在有了手机,大部分事情都随口就处理了,可以腾出时间去做大事。 如今武永福也成了手机一族,机不离身,甚至都不离手。他的手机就攥在手里,随时等着电话铃响起,或者自己拨出去电话。 “武营长,码头来了个郎中,请指使。”码头有电话过来了。 微山湖别看经营这么久,但是还真没来过郎中。 郎中是本时空的高科技人才,他们都在大中城市谋生。微山湖实际是个水洼子,就好像水泊梁山,是个大农村,这种地方哪养得起郎中。 吕洞宾这一身行头,一看就不是难民,所以码头上的战士要向武永福要注意。 又不是难民,又不是做生意的,应该归到哪里去呢? 微山湖是不允许有到处乱窜的人的——尤其是现在这个关键时期。 “真的郎中还是假的郎中?”武永福不由得想到了一个问题。现在局势紧张,而且之前向家就来微山湖窥探过,后来还有归一道的隐患。当时还是李贵妃好赌,才意外抓到的张逊。 武永福不得不多一个心眼。 “报告营长,我不知道。”码头的战士按照条例如实回答。他当然不能分辨吕洞宾到底是真郎中还是假郎中了。 “先关起来,等我过去处理。” 说着话,武永福骑上了自行车,迅速地来到了码头。 微山湖有了蒲公英橡胶之后,秦牧马上弄出来一个自行车厂。 因为微山湖的地盘越来越大,工人上下班,甚至就是在工厂里面行动,距离都已经变得越来越远,这让秦牧不得不考虑交通工具问题。 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自行车。这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最适合本时空生产了。 于是武永福飞快地学会了骑自行车,这让他的行动效率又提高了两三倍——自行车比走路可快多了。 来到码头,武永福见到了吕洞宾。 吕洞宾直到现在,才从巨大的震撼中平息了下来。 微山湖工业中心的巨大规模,让吕洞宾完全理解不了。他在船上时候就看到了那些林立的大烟囱,还有怪物一般的钢铁高炉。 这都是什么玩意呀! 大宋哪有这东西,这都干吗用的?那一股股的浓烟,就好像土地爷在抽烟一般。 吕洞宾除了这个想法再也想不出别的解释了。 到了码头,他本想悄悄地溜走,到处去看看,可是没成想微山湖的码头和别处完全不同。 这里有着完善的规章制度,吕洞宾一下船就进入了铁栅栏里。 一排一排的铁栅栏,让人根本没法随便走。 这是秦牧仿照后世火车站售票大厅搞出来的一套控制方法。 只要下了船,就入了微山湖的规矩,想跑都没地方跑——前后都是人! 吕洞宾一身江湖郎中的打扮,自然就被码头的战士给提溜了出来。 这让吕洞宾心底不免有点惶恐。难道自己露馅了吗?莫非是被这里的团丁发现了自己的真正身份? 可是过了一会,吕洞宾发现战士们并没有把他怎么样,只是让他在屋里老实等着。 吕洞宾慢慢才平静下来——看来自己的伪装是成功的。 只是他们扣住自己要干什么呢?而且这里的团丁,为什么和别的地方不同呢? 近卫团的军装吕洞宾自然没有见过,加兰德步枪他更没见过了。 这样的军服,这样的武器,一切都和那些钢铁怪物类似,都透着神秘和威胁。 直到武永福进来,吕洞宾知道正主来了。 “什么名字?”武永福望着吕洞宾,按照惯例开始询问。 “在下吕岩。”吕洞宾原名就是吕岩,但是他自加入正一道以来从来没有用过,所以也不虞露馅。 “你是医生?就是郎中?” “正是。” “来微山湖干什么?” “在下悬壶济世,游历天下,偶然到此。”这也不是假话。游方郎中,就是到处乱窜。 “夫痎疟皆生于风,其蓄作有时者何也?”武永福突然发问。这是他刚才电话请教过方好音之后,方好音给他的办法。用专业问题辨别郎中的真假。 这句话是《黄帝内经—素问》中《疟论》里面的一句。 方好音现在不只是学习了西医,同时也兼顾了中医。这也是秦牧对她的建议——中西医都要学习,要融会贯通。 一般的郎中,还真未必知道这句话,因为这段话已经比较深了。 这是皇帝问岐伯:“一般说来疟疾都由于感受了风邪而引起,他的休作有一定时间,这是什么道理?” “定之始发也,先起于毫毛,伸欠乃作,寒栗鼓颔,腰脊俱痛,寒去则内外皆热,头疼如破,渴欲冷饮。”吕洞宾不慌不忙地回答。 这点问题休想难倒吕洞宾。他本身就是郎中,《黄帝内经》可说倒背如流。 “好了,你可以走了,暂时一年之内,不要来微山湖。”武永福确定眼前人不是奸细,是个真正的郎中,也就放了心。 不过放心是放心,他却不会放吕洞宾上岸。 如今微山湖正是关键时期,绝不能让乱七八糟的人进来。 难民可以——这都是劳动力,微山湖永远缺劳动力。但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就别来了。 微山湖不缺医生。这都是不安定分子,赶走了事。 怎么?不让我上岸?吕洞宾大感奇怪! 郎中在本时空的任何地方都受到欢迎。因为谁都难免得病,有病了自然就需要郎中。 吕洞宾一路以来,靠着这个身份畅通无阻,哪成想在微山湖遇到了铁板。 这真是太古怪了!古怪的很! 不过既然人家不让进去,那就别硬闯了——显然闯也闯不进去。 吕洞宾起身就要走,这时候武永福又拦住了他。 “去照个相片再走。” 照个相片?这是什么意思?吕洞宾彻底被弄糊涂了。 不等他想明白——实际他也想不明白,两个战士就过来一左一右地把他拉到了隔壁的屋子。 一进屋,吕洞宾又吓了一大跳。 这屋里的东西他全看不明白。那两个大大的白布是干吗的? 吕洞宾当然不知道,那是照相馆的柔光灯罩子。 秦牧在码头搞了一个照相馆,当然目的不是给难民拍照,而是把一些不能进来的人拍下来,打印出来作为巡查依据,防止这些人从别的地方混进来。 “站好,头发撩起来,笑,露出牙齿。”拍照的士兵一迭声的发出了命令。 吕洞宾被弄得好像动物园里面的猴子,简直手都不知道向哪里放了。 一道明亮的闪光之后,战士们把吕洞宾赶出了门,直接送到码头——你爱去哪去哪,只是不能进微山湖。 吕洞宾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又上了船。 直到离开微山湖好久之后,吕洞宾都没有缓过味来。 这怕不是自己做了一场梦吧! ------------ 第四百零七章 榜眼任武 直到进了汴梁,来到京城,吕洞宾才找到了熟悉的节奏。 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虽然现在市面萧条,街边有不少头上插着草棍自卖自身的男女老少,但是到了朱雀大街,那熙熙攘攘的人潮,热热闹闹的景象,端的是一派浮世盛景。 吕洞宾连忙找个店家打听,这是怎么了?平日里难道也如此这般不成?吕洞宾几年前游历过京城,那时候也没这般热闹。 一番打探之后,吕洞宾总算弄明白了。原来今日是春闱放榜。 这让吕洞宾对赵佶的肚量大大佩服了一番。天下都这个样子了,还有心开春闱,你心可真大。 “韩城县任武任仲山,高中宣和五年榜眼。” 游街的衙役敲锣打鼓的大声唱喜,一路向任府走去——任员外借着这波破产潮也在汴梁盘下了一处宅邸。 任武换了一身全新的衣服——质地还是棉布。这还是靠任员外的面子,从姜月奴手里搞来的特批货——姜月奴和任家关系好一些,毕竟有任英的那点机缘。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钱没白送——任员外半年的积累全送给了蔡攸。 榜眼虽然不是状元,但是已经很可以了。进士是可以入翰林,进中枢做高官的。 有了这个底子,日后做宰相就有了可能。果然是钱能通神!当然,任武本身的学问也高。 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自然少不了同学来贺喜。陈东虽然再一次名落孙山,但是他已经很熟悉这种感觉了,所以并不是太难过。 春闱对陈东来说,已经从关口变成了一种生活。反正你开春闱我就考,至于考得上考不上,那都是浮云。 任武招呼着同学和贺喜的各色人等,任员外则招呼着蔡攸家里人。 大宋的进士含金量高!所谓“榜下捉婿”是确有其事的。 有个叫韩难老的考生,考中进士之后,有人来向他提亲。 韩难老就做了一首诗作答:“读尽文书一百担,老来方得一青衫,媒人却问余年纪,四十年前三十三。” 他都七十三了,就因为上了榜,还只是个榜尾,都有人来提亲,更别说任武青春年少,正是当年。 不过蔡攸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任武早就成亲了。 他孩子都有了,还怎么再娶夫人呢? 除非学那“赵世美”,离开“秦香莲”,偷偷和蔡攸的闺女结婚。 这件事能不能做,任武也犹豫。毕竟自己今非昔比了,眼见着有了大好前程,如果能做了蔡攸的女婿,对自己的仕途可是有着天大的好处! 这比娶皇上的女儿还强。在大宋,驸马是不会被重用的,都是闲差养着。 可是进了蔡家的门却不同。如果任武娶了蔡攸的女儿,一定会得到蔡攸的大力相助。到时候翁婿二人互相扶持,很可能打下好大一片江山的。 所以任武让任员外继续和蔡攸家里人谈,也别一口回绝了。 任潇潇今天也在汴梁的任府,她带着太子来玩的。二哥中了榜眼,自己面上也有好大光彩。这场合她不能不来。 不过她听到老爹和蔡攸的家人谈二哥的婚事,顿时心里起了怒气。 刚发达就想抛弃妻子,你真是太没良心了。任潇潇都有心去找任武算账,这时候太子赵桓罕见的拦住了她。 这种事赵桓可比任潇潇有经验的多。任潇潇就是拿刀子捅了自己,任武也不会因为她的血改变自己的主意。 这种事情,外人干涉不得。 该吃吃该喝喝。太子来这里不是添乱的,而是拉关系的。 任武和自己年纪相当,现在高中榜眼,以后的发达几乎是肯定的。这样的人,自己就算再讨厌也得拉拢拉拢。犯不着给人添堵。 任潇潇和他这么久了,俩人也是心意相通。 太子一拦她,任潇潇也就息了心思。爱怎么就怎么吧,只是可怜了二嫂。 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人星夜赶科场,有人辞官归故里。王继先虽然没辞官归故里,但是他也离开了京城。 这次出京,他是奉了九皇子赵构的命令,去密州找秦桧。 天下形势大乱,这让赵构看到了机会,他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通过秦桧,联系金国,就是赵构走出的第一步棋。 他要秦桧给金国四太子带一句话,就说宋国长江以南乱了。 王继先完全理解不了赵构的想法。告诉金国天师军反了有什么好处呢?难道金国人因为天师军反了,就能捧你九皇子做皇上? 这其中的关联在哪里? 其实赵构也不知道关联在哪,但是他知道这样做能搅乱形势。形势如果不乱,自己是根本没有机会登上皇位的。 可是只要形势乱起来,不管怎么乱,都是对自己有好处。 至于对大宋有没有好处,那暂且就不管了。 现在自己只是个九皇子,大宋又不是自己的。等自己登上皇位之后,再考虑大宋的好处吧。 如今只能考虑自己能不能得到好处。 其实对付金国,赵构还真的有点底气。他一直留意着朝廷的各种消息。天师军的天雷神器,他了解。而林灵素正抓紧炼制大宋自己的天雷,这个情况赵构也掌握。 有了天雷这样的强大武器,赵构有信心率领宋军抵挡住金国,甚至反杀过去也未可知。 林神仙的天雷研制的很顺利。这个药方本身就是从他这流传出去的,如今奉旨炼“雷”,各方面材料人工都可以明着来,这样就极大的加快了研制速度。 同时,林神仙也想到了火炮。 如此威力巨大的**,如果用在火炮上面,岂不是能有更大的威力——至少射的远! 搞科研是很花钱的,不过林神仙不在乎,反正花的也不是自己的钱,是赵佶的钱。 赵佶的钱,就是纸啊。不花白不花。 于是赵佶只能更加的多印交子。 这样粮价一日三涨,汴梁城内的居民几乎要被逼的造反了——除了真正的权贵世家,谁受得了这样的高粮价。 所谓升斗小民,就是说家里的存粮只有这么点。 这点和权贵世家完全不同。人家是不在市面上买粮食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田地,地里的粮食几乎都是自家的。粮价越涨越高,其实对他们还有好处。 鉴于这样的情况,赵佶也不得不几次命令开封府尹,打开常平仓放粮。 不是白给老百姓——赵佶没这个善心,再说这也不是正道。 放粮是把常平仓里面的储备粮放到粮食市场上去平抑粮食价格。 可是眼下粮食价格高,而高昂的粮食价格正是大资本巧取豪夺的好时候。破产的人越多,他们越能获利——抄底啊。 常平仓的粮食一到市场就被各大世家偷偷瓜分了。 尽管赵佶几次放粮,粮价还是一路走高,半点下跌的迹象都没有。 这时候汴梁就逐渐开始骚乱起来。百姓都快饿死了,能不抢吗? 全城各处都有骚乱,而城东乱的最厉害。 市面的维持靠官府也靠地下势力。城东这一块自从东星社垮了之后,就成为了江湖上的一块肥肉。汴梁城里各路好汉都想来分一口,可是谁都没有压倒性的实力,这让城东的地面一直比较混乱。 现在粮价涨的让人活不下去了,那么越是没规矩的地方乱的越厉害。 任员外都感觉到了这点。他的大光明火柴厂都被人抢了好几次。 这让任员外无比怀念东星社。东星社在的时候,虽然每个月收取保护费,但是的确是让生意能顺利做下去。 现在东星社没了,收保护费的也暂时没了,可是生意反倒做不成了。 要是张炳张老大还在就好了。 任员外难得对一个地下江湖势力的头头怀念起来。 张炳似乎是听到了任员外的召唤,虽然任员外没收集齐了七颗龙珠,但是张炳硬是出现了。 他一出现就迅速的打开了一片天地。 也不知道他从哪来的,也不知道他从哪找来的一群手下。只不过短短几天时间,张炳把所有的地下势力全打出了城东,这一块地方迅速的恢复了秩序。 而且,张炳一改往日的黑恶形象,竟然变成了一个大善人——他开始施粥放粮了! 反常即为妖!可是现在没人管张炳是不是妖怪,吃饱饭要紧。 张炳满意的巡视了一遍自己的领地,然后回到曾经的老巢。 不过这里已经没有他的手下了,如今张炳是光棍一人,这院子里面的人马,全都是孟珙的手下。 孟珙终于加入了近卫团。而且因为邱晨的缘故,他还被招进了特战大队。 这让孟珙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微山湖中心算是为他打开了一扇门,孟珙这才真正的见识到了秦牧的力量。 那种未来世界一般的钢铁森林,让孟珙从头到脚的拜服。他就好像一台永不疲倦的蒸汽机一般,拼命的学习着近卫团教给他的一切。 因为他本身就有出色的军事素质,又加上聪明好学,而且以前也和邱晨时常打交道,所以孟珙提前完成了全部训练,被派回了汴梁。 张炳被抓之后,秦牧并没有杀他,而是一直把他关在折府。 鉴于汴梁目前的局势,秦牧准备再走出一招棋。 放出张炳,让他替近卫团办事,就是秦牧的计划。 张炳万万没想到自己还能活下来。非但如此,他还能回到城东,继续坐上东星社老大的位子。 虽然这个位子已经是虚的了,但是怎么都比关在牢房里面强。 而且他现在身后有折府做依靠,比起从前更是牛气的多。 不说别的,张炳现在的打手都比原来的五虎将强千百倍。 那些汴梁各处来的江湖好汉,被孟珙和他的小队砍瓜切菜一般就给收拾了。 张炳现在完全远离了厮杀,只要每天出面施粥舍饭,当个大善人就可以了。 这让张炳非常满意——谁不愿意自己有个好名声呢。 可是满意归满意,张炳也知道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到底折家要自己干什么呢?怎么到现在也没什么吩咐下来要自己做呢? 是去杀林神仙,还是杀李维。 难道折家要杀赵佶不成? 一时间张炳满脑袋都是问号! (作者的话:我每天都没断更,一天两章是有保证的。但是网站有时候审核过不去,导致一天连一章也发不出来,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解决。所以要想每天按时能看到新的章节,读者最好加群。群号是:981934549。每天更新稳定,从不断更,直到天荒地老。) ------------ 第四百零八章 金兀术来到吴家庄 完颜阿骨打的身体状况是金国人最牵挂的事。 金国有今日,可以说全是完颜阿骨打一个人的功劳。 别看打天下时候有这个大将那个英雄,但是如果没有完颜阿骨打带头造了辽国的反,这些英雄还在山沟里挖人参呢。 强大的辽国,当时就是山一样的存在。不论从人口,疆域,财富,军力,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不可撼动的存在。 女真那么多部落,没有一个敢对当时的辽国说个“不”字。 辽国的“银牌天使”,往往一个人就敢来到女真部落,予取予求,根本不把女真人当人看。 要钱,要东珠,要海东青。更主要的,还要女真的女人。 不管大姑娘还是小媳妇,只要他看上,就得送过来。 这么多女真人都敢怒不敢言的忍气吞声当奴才,那时候那些英雄在干吗?还不是跪在地上对着女真人叫“爸爸”。 只有阿骨打是女真唯一的真英雄。 在全鱼宴上,直接敢怼耶律延禧。这可是辽国的皇帝。 自此之后,完颜阿骨打带领女真人打败了强大的辽国,统一了女真各部落,建立了金国。 如果没有阿骨打绝大的勇气和毅力,没人敢相信这一切能实现。 什么“女真不过万,过万不可敌。” 如果没有阿骨打用生命去实现这句话,那这句话就是一句笑话而已。 多少次女真兵面临绝境,都是靠着阿骨打超人的坚韧精神挺过来的。 可以说阿骨打就是女真人心中的神。可是现在这一尊神病了,而且病的很严重。 这让金国上下顿时惶恐起来。如果没有阿骨打,金国以后可怎么办? 金国的高层更是担心,失去了他们的精神领袖,谁能带领大家去抢钱抢女人呢? 完颜宗弼每日里为了他爹的病吃不下睡不好。就连从大宋抢来的美人他都没心思碰了。 若是不把爹爹的病医好了,不但金国失去了支柱,就是自己也前途不那么美妙了。 金国人刚建国,这时候远远没有成熟的一套体制。大部分时候,还是按照之前部落形态的做法,哥哥死了,他留下的一切不是给孩子,而是给弟弟继承。 财产,女人,甚至孩子,都归了弟弟。 这也是客观环境让女真部落不得不如此。白山黑水之间的自然条件很差,如果弟弟不继承哥哥的一切,靠那些小孩屁用也不管。这一家子都要完蛋。 现在虽然是建国了,但是这个传统并没有改变。甚至女真人都没有子承父业的概念。 如果完颜阿骨打死了,一切自然就应该交给完颜吴乞买——也就是阿骨打的弟弟。 完颜宗弼去大宋的次数比较多,所以他的思想比较先进一些。从个人利益和未来发展来说,金国也会成为宋国那样的国家。 可是到了那时候,完颜吴乞买的皇位就会传给他自己的儿子,和完颜阿骨打这一脉就无关了。 金兀术绝对是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所以他一天到晚的就想怎么给老爹治病。 金国人刚从部落状态走出来,他们哪里有什么医术——这点他们连当时的辽国人都不如。 如今全天下最好的医生,只有宋国有。 金兀术想要去宋国找最好的医生给完颜阿骨打看病,可是他又不知道谁才是宋国最好的医生。 眼见着阿骨打这个病一日重过一日,金兀术心急如焚。他怕自己去了宋国,找回来几个庸医,结果没看好病反倒耽误了时间。 正在这时候,秦桧来了。 别看秦桧瘸着一条腿,但是精神状态非常亢奋。 九皇子赵构让他联系金国,这是奉旨卖国。有了后盾,秦桧顿时心里有了底气。 他曾经对自己的一身学问和形象都很自负,一直觉得自己就是因为穷,才无法爬到更高层。 可是在樊楼那一天,他的形象和学问遭到了巨大的侮辱。 全汴梁的衙内都看不起他,嘲笑他。而且少女时代更是踹的他跪在那么多人面前。 现在连腿都瘸了一条,这让秦桧对宋国,对李清照的野男人,充满了恶毒的怨恨! 秦桧发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现在见到了金兀术,秦桧立刻绽开三寸不烂之舌,把大宋现在的困境夸张了一百倍的说出去。 他只求打动四太子的心,让金国能早早出兵去打大宋,好为自己报仇。 可是没想到他说的天花乱坠,连瞎子听了也能睁开眼,却根本没让金兀术听进去。 这时候他哪有心情打大宋,他只想着老爹的命。 好容易等秦桧说完,金兀术立刻问道:“秦教授,不知宋国郎中,最高明的是哪一位?” 秦桧没想到金兀术会问他这个。不过大奸臣心思转的快。他立刻想到这是因为阿骨打的病。 “四太子,宋国郎中众多,但是最高明的一位,必然是许叔微。” “此人医术如何?” 听到金兀术这样问自己,秦桧一时没敢回答。 怎么说好呢?看样子很明白,四太子想要请许叔微来给阿骨打治病。若是自己夸的厉害,结果没治好病人,岂不是连累了自己。 秦桧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此人医术通神,能活死人肉白骨。不过那要看他是不是尽心。若是尽心,死人也能救活,若是不肯用心,那就……” 除了王继先,秦桧痛恨所有的大宋郎中——没一个人给他治病。你们必须都去死!最好许叔微治不好阿骨打,然后被金兀术砍头!车裂也好看,扒皮更爽! “好!此人在哪里?是京城吗?”金兀术双拳紧握。有这么个人就行,自己把他抓来,他敢不用心? “这倒不是。听说这个人在京东韩城县吴家庄。”这个消息还是王继先告诉秦桧的。 王继先来找秦桧传达赵构的意思,俩人聊天的时候,自然就谈起一些闲话。 闲话自然也是聊彼此的周边事情,王继先是个郎中,他总不会聊厨子的技艺。 许叔微是大宋公认的杏林第一人,王继先自然关心他的消息。 听说许叔微在韩城县吴家庄开馆行医,同时还带徒弟,这让王继先很是轻松了一些。 这样的人物如果赖在汴梁不走,对王继先可以说很不妙——同行是冤家。 金兀术得知了许叔微的消息,立刻整队,连夜就离开了金国都城,向着宋国星夜前进。 这下几乎要了秦桧半条命。 金兀术去抓许叔微,自然要带着秦桧。 可是秦桧本身就是个文人,骑马的功夫寻常,如今又瘸了一条腿,更是辛苦异常。 一行人从金国的上京会宁府出发,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大宋境内。 下马乘船,一路跋涉,这一日来到了五丈河上,吴家庄已经出现在金兀术眼前。 秦桧拄着拐杖,站在甲板上,指着对岸说道:“四太子,这就是吴家庄。许叔微就在这里。还有,那个秦牧老窝也是这里。” “这就是吴家庄?”金兀术略感惊讶。 他从秦桧嘴里知道吴家庄是个小村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许叔微会放着京城不待,而是跑到小村庄开医馆,但是小村庄在金兀术的心里,总不过就是个小小的地方——没几户人家,冷冷清清。 可是没想到吴家庄却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模样。 他以前去汴梁也走五丈河,过吴家庄。可是那时候的金兀术心里只有大宋的京城,他哪里看得上河边的村落。 为了进京之后精力充沛,他都是在船舱中休息的。 今日还是他第一次出舱看吴家庄。这哪是一个小村庄,这明明是一处繁华富饶的城市呀! 只看那个码头附近穿梭不息的船舶,和岸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就知道这里有多热闹。 大宋真是个宝地!人傻钱多。 金兀术心里的贪婪之火越烧越盛。那天他从秦桧大腿上把邱晨射出的箭拔了出来,一直就带在身边研究。 越研究越让金兀术吃惊。这样精致的一支箭,简直就是艺术品——后世的词。 这哪里还是武器,当装饰摆在屋里都可以。 可是它偏偏就是武器,而且厉害无比。这一支箭射大腿好像射豆腐一般容易。 军国利器! 有这么好的箭,宋军却还是如豆腐一般不堪。岂不是就如脑门上贴着一行字:人傻钱多速来夺取! 小小的吴家庄如此繁华,金兀术决定必须拿下来。 当然,这次是没机会了,给老爹治病要紧,他要先找许叔微。 金兀术着急上火,他要尽快找到许叔微,所以就完全不顾码头秩序,让坐船超过前面的队列,一路加塞来到码头前。 “那条船,加塞的,说你呢,怎么不守规矩,退回去,退回去。”码头上突然传来巨大的声音。 这是电喇叭的声音。 吴家庄现在是汴梁城东最大的商业中心,码头已经一扩再扩,设备也越来越完善,规矩也越来越严格。 常来这里的商人都知道排队,新来的看到这个模样,也会不自觉的排队。但是金兀术不知道,他也没有排队的概念——在大宋,我们金国人还要排队吗? 老子吃馆子都不给钱,还让我排队? 更何况救人如救火,他必须一刻不停的找到许叔微,然后绑回金国上京,好给老爹治病。 排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他一边诧异着那巨大的声音,简直好像打雷一般,一边不管不顾继续前行。 “呜,呜,呜……”眼见警告无效,码头上立刻拉起来警报。 吴家庄是秦牧的根本,是老窝,这里的防卫极端严密。虽然表面上看不到一个近卫团战士,但是码头上的一切都在近卫团的监控中。 警报声就是命令。 驻扎在吴家庄的一个排立刻全副武装进入战位。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四百一十章 赵构的谋划 “秦教授,这次辛苦了。就在我府里歇息歇息吧。”秦桧和金兀术逃离五丈河之后,也不可能就这样落汤鸡一般回金国,所以他们就来到了汴梁。 金兀术去了四方馆,秦桧却没跟着过去,而是来到了九皇子府上。 这次去金国,是赵构的主意,他来了京城自然要复命。 见到赵构,秦桧原原本本的把事情经过一说,从金国的情况说到吴家庄的事件。他是教书匠出身,口才了得,一番话说的赵构宛如亲见一般。 果然是个人才! “秦教授,歇息是歇息,不过眼前有个机会,却不知你是否有意。” “但凭九皇子安排。”秦桧也不问是什么机会。赵构给他的肯定是绝大的好处。 “现在春闱过了,但是朝廷要补开一场。近来南方不太平,所以朝廷要广纳贤才。我看你学问出色,不如就报考词学兼茂科,这里,我还说的上点话。以后就不要在密州厮混了,来京城,去太学。” “多谢九皇子。”秦桧这一刻总算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 这种幸福,只在他岳丈一家死光光的时候出现过。那一次他意外获得了一笔横财——岳丈一家的财产全被他夫人继承了。 现在九皇子赵构给了他第二次幸福。真是峰回路转,老子也要发达了。 密州那种破地方,鸟不拉屎,哪能和汴梁这等极乐净土相提并论。 秦桧连忙去安心准备考试,这时候,赵构又换来了府上的枪棒教头——卢俊义。 梁山被剿灭之后,诸位“好汉”可以说各奔前程。卢俊义不敢回他的老家大名府——他还有官司在老家,所以就来汴梁找机会。 机缘巧合之下,就被赵构请入王府,做了枪棒教头。这也是赵构一直在留心寻找人才的缘故。 赵构看重的正是卢俊义一身好武艺,和梁山土匪的出身。 作为梁山好汉排前几名的人物,自然是有着真本事的。 卢俊义懂经营——否则他怎么挣出来好大一笔家业呢?只是后来这诺大的财富都便宜了自己的管家,这简直就好像后世大老板,身家过亿,结果一个意外,全白送给了自己的司机。 他还一身高强的武艺。在梁山那样的群体中,草莽英雄谁也不服谁,可以公推他为武艺第一,这充分说明了他的能耐。 赵构最看重他的还不是这两点,而是卢俊义带兵的本事。 以赵构的身份,他自然不需要把武艺学到顶尖——没这个需要。只要强身健体就足够了。 他学习的是卢俊义统率军马,排兵布阵,临阵对敌的本领。 卢俊义在目前的情况下,能得到九皇子的庇护,同时还受到重用,这让卢俊义很是感激赵构。所以他一身本事倾心传授。 不但如此,他还给赵构出了很多经济方面的主张。比如联合鲁家做生意,就是卢俊义给赵构指出的一条路。 随着原来的木器行并入秦牧的工业大循环,整个汴梁的木器行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现在家具厂专心负责生产,原来的木器行变成了原料和销售两个终端。 微山湖工业大爆发之后,家具厂的产能又上了一个台阶,这让原料的供应陷入了困境——木头太少。 这个情况也非常正常。传统木器行的工作,就好比一个人砍木头,一个人处理成板材,再一个人做家具。 这就好像是一个人提着酒壶摇着扇子慢悠悠的走路,节奏简直像是要睡觉。 现在换成了机器生产,后面的工序已经是开着汽车飞奔了,这样就导致木头远远不够用了。 这个情况被卢俊义敏锐的看在眼里,所以他建议赵构去联系鲁衙内,让赵构能参与到这个行业中去。 这是两利的事,鲁瑜立刻答应了下来。如今家具销售火爆京城,甚至金国西夏扶桑百越大理等地都有人来汴梁买家具,鲁衙内根本不发愁家具卖不出去,他只发愁木材不够。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生产环境。 农业时代没有那么强大的原材料需求,自然原来的木器行也不可能筹备那么多木头。 现在突然改成了工业生产,木材缺口巨大,他们一时也没好办法解决。 这不仅仅是人手的事,还有一个原料产地问题。 大量的山林都是私有的,木器行总不能去别人山头上砍木头。 开封这个地方,是大平原,平原多田地少有山地,所以木材更是稀缺。 赵构作为皇子,他是有采邑的。就是这块地方属于他,赵佶给他的。 他的采邑里面有山头,所以有大量的树木。 赵构借助这个优势,和木器行一拍而合。九皇子的钱包迅速的变丰满起来。 因为加入了工业大生产,所以赵构对工业化生产的恐怖隐约有个概念。他知道吴家庄是做家具的作坊,知道那里是秦牧的老窝,可是他没想到吴家庄竟然有凶悍的民团。 秦桧可是说了,金国四太子这次带来了半个谋克的人马。 “谋克”是金国的作战单位,一谋克有三百人。 这个词,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我大学的一个同学。他是葫芦岛的人,他管“瓜子”就叫“谋克”。现在想来,是不是因为向日葵那个盘子,里面的瓜子数有三百颗左右呀。 赵构是明白金兵的武力有多强大的。宋军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幽州之战,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他看来,一个金兵能打五个宋兵,还是西军的兵。若是换成禁军,那要十个二十个才能对付一个金兵。 可是没想到,半个谋克的金兵,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全死在吴家庄了。甚至他们连敌人什么样,用的什么武器都没弄清楚。 秦桧肯定不清楚金兵受到了什么打击。他都没打过仗,两声爆炸一起,他就掉水里了。 他和赵构根本说不明白当时的细节,他只知道船沉了,金兵全喂了鱼。 不过就从秦桧的只言片语中,赵构已经猜出来个大概。这是天雷呀! 怎么吴家庄也有天雷这样的武器呢? 这么说来,折家军也是有天雷的了。可是,为什么韩世忠的奏折里面没有提到这一点呢? 他请卢俊义过来,就是想让卢员外给他个解答。 卢俊义果然是经验丰富,不论打仗还是人心,他都了解。 “九皇子,我的看法是,折家军有天雷。九皇子你想,那一日天师军杀过长江,韩世忠说了他先败退几里,然后反杀过去,不但打败了天师军,还占据了江宁府。我看着里头很有玄妙。” “怎么讲?”赵构用心请教。 “兵败如山倒,韩世忠手下的士兵刚跟他不久,远没有到达如臂使指的程度。他不可能在溃败中组织军队反击。因此,一定是有另一股力量打败了天师军。所以那一夜的主力必然是折家军。可是折可存事后并没有提起这么大的功劳,可见他一定是在隐瞒什么。” “隐瞒什么?” “对。他就是在隐瞒天雷这种新式武器。”卢俊义胸有成竹的说道:“九皇子,你看这两年汴梁市面上的新鲜玩意,无不是折家出来的,所以天雷也一定是他家的。天师军退败之后,很快就搞出了天雷,这不正是因为他们那日被天雷打败,见识过这样的武器,才会自己想着制作吗?” “员外说的太对了!”赵构连连点头。卢俊义大才! 天雷一定是折家军弄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这一切。 天师军开始大胜,然后莫名其妙的大败,连江宁府也丢了。可是后来弄出了天雷,一天之内就又打下了江宁府。 原来一切的开端,全在折家! 这岂不是说,折家军已经有了如此厉害的天雷武器了吗?可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在幽州一战使用呢? 如果当时折家军拿出天雷来,金兵完全不是对手。 赵构微微一思索,顿时就明白了。 这是折家早有反心,他们这武器,不是为了打金国,而是留着打赵家人的! 想到这里,赵构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西军本来强悍无比,如今又有了天雷这样的神器,禁军哪还能抵挡。 如果折家军杀到汴梁,只要祭起漫天的天雷,那么汴梁城和江宁府能有区别吗? 江宁用一天就被攻克,汴梁能挺多久? 赵构感觉自己必须马上进宫,找老爹说道说道。 可是又一想,自己身为九皇子,这个事怎么也轮不到自己开口。如果自己提出这事,先不说赵佶对折家起不起疑心,首先他对自己就要起疑心。 你怎么这么关心军队和武器呢?是不是看上老子这位置了? 皇家无父子。 赵构马上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目前来说,唯一能抗衡折家的只有金国了。 是不是应该和金国四太子见面聊聊呢? 第二天,赵构马上让秦桧去找金兀术,看看四太子什么时候有时间,大家私下见个面,吃个饭,喝个酒。 结果秦桧去了不久就跑了回来。他给赵构带来个坏消息。 金兀术一大早就跑了。 现在这个时辰,估计都离开京城百里之外了。 跑了? 怎么来了还不多待几日呢? “九皇子,这也怪不得四太子仓促。他的父皇病重,身为人子,他不得不回!”秦桧给赵构解释了一下。 完颜阿骨打病的如此严重吗? 如果没有了完颜阿骨打,金国会变成什么样子?金兀术是不是有机会登上皇位?自己能不能在其中上下其手? 唉,可惜人隔千里,通讯不便。 要是能有个随时通信的神器就好了!赵构这时候不由得产生了对电话的需求! 他根本不知道,电话在这个时空,已经存在了! ------------ 第四百一十一章 秦牧的战略选择 完颜阿骨打病重的消息,在汴梁城中悄悄的开始蔓延。 谁也不知道这个消息的源头是哪里,但是最后连赵佶都知道了。 金国之主病重!大好事呀!赵佶顿时来了精神。他命李邦彦立刻去探查这个消息的真假。 李邦彦足不出京城,他又不是后世的情报头子,这样的消息,怎么去探明真假? 可是皇上吩咐的事情绝不能不办。就好像上次赵佶让他解决城里的饥荒问题,他也装模作样的弄了几个粥棚。 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也能糊弄一下场面。 现在赵佶又给了他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邦彦依葫芦画瓢,照样糊弄起来。 “官家,根据臣的多方查访,主要是四方馆韩侂文所言,完颜阿骨打的确病重。”先找个垫背的,如果阿骨打没病,那就是韩侂文的锅。 “妙极了!”赵佶腰板一挺,似乎人都高了那么一截。人逢喜事精神爽,阿骨打要死了,大喜啊。 “拟旨。”赵佶随口吩咐着。 梁师成立刻抄起毛笔,等赵佶下旨意。 “命高俅为南征大元帅,种师道为副,统领军队,平叛江南。” 梁师成唰唰的就写完了。他最明白赵佶的心思。这是要趁着金国人忙不过来,先干掉张过。 这个策略梁师成也认可,不但梁师成认可,朝廷的高级官员全认为不错。 打金国危险,打张过应该不难。在大部分眼里,张过不过就是大号的方腊。 现在金国皇帝重兵,金国就无暇南顾,正是解决天师军的好机会。只是让高俅领兵,是不是有点唐突? 这些官员都存着一丝担心。只有梁师成明白赵佶的心思。 赵佶对别人越来越不信任了。张过是正一道天师,从朝廷这里没少得到好处。道教本就是朝廷尊崇的,而张过更是被赵佶捧到了道门第一人的位置,可是结果呢?他造反了。 不但造反,还反成了。现在张过占据长江,和赵佶划江而治。 这种被信任的人背叛的感觉,让赵佶越来越疑神疑鬼。 所以,他再派兵,只能找真正信任的人。 在高俅和童贯俩人之中,显然高俅才是那个让赵佶信任的人——情人关系。 童贯是个老太监,年纪比赵佶大的多,无论如何他也不达不到高俅和赵佶那个感情层次。 这次打张过,就让高俅去。反正张过也不过是方腊第二,而且现在林神仙又制造出了威力强大的天雷。 那个天雷赵佶视察过,果然是威力惊人,一发“糜烂数十里”,当然,这也是赵佶的文人手法——就喜欢夸张。 好比“飞流直下三千尺”,一千米的瀑布,哪里存在,但是李白就这么写,谁也不能怎么着他。 大宋的积蓄可比天师军强大的多。如今天雷军——新的军种,大小投石机几百台,准备的天雷无数,足够高俅去挥霍了。 有了天雷军做后盾,再加上能征惯战的西军,高俅一定能不负朕望,杀光天师军,夺回江南。 高俅没想到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这份任命让高太尉顿时抖擞起来。他几乎把家搬到了白虎节堂,以衙门为家,不眠不休的处理出征前的事务。 秦牧几乎和高俅同时收到了这个消息。高俅是收到圣旨,秦牧是接到穆南行的情报。 朝廷要打张过,这个正和秦牧的方向吻合了。 近卫团在吴家庄遇袭之后马上召开了军事会议。这个会只有军方人士参加,就是秦牧和四个营长。 石遗的意见是打金国。有仇不报非君子。金兀术敢来吴家庄挑衅,必须揍他。 另外三个营长全同意石遗的意见。不过刘云飞和石遗在进攻路线上有分歧。 石遗认为以微山湖为基地,向幽州方向进军,从幽州打过去,直到金国的上京。 这样的好处是可以依靠水路行军。本时空水系发达,近卫团可以一路乘船,只要走很少的路就能到达前线,大量的节省时间和体力。 刘云飞认为这样虽然可行,但是会惊动朝廷。在幽州打起来不可能瞒得住郭药师。郭药师就驻扎在易州。打幽州一定要过易州,易州是朝廷的的地盘,这一路大摇大摆的行军,也瞒不过沿途的官府。 他的意见是从下河套地区出发。那边虽然水系少,需要大量的徒步行军,但是因为是在大宋疆土之外,就算是打个天翻地覆,大宋朝廷都得不到消息。 没准把金兀术都活捉了,赵佶还在对金国提心吊胆呢。 他的意见也非常有道理,石遗等人也不禁仔细考虑。 秦牧对石遗等人的成长大为感慨。总算他们已经成长起来了,每一个人都能独当一面。 不过秦牧还是没有立刻点头。打金国,两条进攻路线都不错,哪一条都可以实现消灭金国的目的。可是到底现在要不要打金国,秦牧并没有想明白。 吴家庄被金兀术骚扰是个意外事件,如果不是秦桧告诉金兀术许叔微在吴家庄,金兀术也不可能来这里。 秦牧不喜欢为了意外事件改变自己的策略。 之前的策略是闷头发展,直到出现天师军占据江南,才给他的计划带来了第一个变数。。 从整体战略来说,天师军比金国对秦牧威胁更大。因为天师军占据江南,他就霸占了江南粮仓。这样不但汴梁粮价飞涨,实际上微山湖的粮食也不富裕。 虽然前一阵子石遗和刘云飞两人带领近卫团不断出击,以剿匪为名霸占了大量的土地,但是这个范围毕竟是有限的。 整体来说,所得之地没有超过一个州那么大。这还是因为近卫团一直从微山湖向北打,就是向梁山方向打。 因为梁山在朝廷看来还被土匪占据着,所以那一带的官府非常弱势。正因为如此,近卫团的剿匪行动才无声无息。反正地方官府也不敢上报。 这一块地方的产出和微山湖中心的消耗,达成了一个勉强的平衡。微山湖的粮食储备只有两个月,可是难民还在不断的向微山湖聚集。 没有新的粮食来源是不稳的。 秦牧可以从西北运粮。西北这一年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农业上可以说翻天覆地。 折可求新建了无数的粮仓,每个粮仓里面都堆满了粮食。 这是秦牧的底气所在。只是从西北运粮,路途遥远,从成本上来说极不划算。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打跑天师军,拿下江南。拿下了江南,秦牧就再也不用为粮食发愁了。 只是近卫团出兵打江南缺少名号。之前折可存告诉赵佶,自己的兵全跑光了,现在要去打江南,总不能说折家军又全跑回来了。 你这不是明显的拿赵佶当傻子耍吗——逗你玩! 粮食,是秦牧的一个考虑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人力资源问题。 秦牧需要大量的工人,尤其是技术工人。打金国,除了能杀一群牲口,他什么也得不到。目前秦牧还不缺白山黑水那片荒地种粮食。 他现在最需要的是造船工人。武永福虽然在青岛建成了一个海港,但是秦牧不得不承认变化总比计划快。 现在看来,在江南建立造船厂更好,因为那里是大宋的造船基地,有大量的熟练工。 孙子名言:立不可怒而兴兵,将不可愠而致战! 就是上位者,尤其是军事将领,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波动而拍板打仗。 现在近卫团的高级将领明显是受了金兀术的影响,他们觉得自己被冒犯了,被藐视了。金兀术带来一百五十个人,就想洗劫吴家庄,简直是把近卫团看扁了。 当然,这是石遗等人自己给自己找气生,实际上金兀术哪知道近卫团的存在。 但是石遗等人就是被气的有点要疯。他们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是碾压一切的存在,谁知道却被人家打上门来,这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必须把场面找回来才行。所以他们一门心思的就想打金国。 最终秦牧不得不劝住了大家。无论如何,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政治是为了利益。现在打金国,真的毫无利益可言,一点油水都没有。 秦牧又不需要东珠和海东青,他要的是那块土地遵循自己的制度。可是这个制度还没建成呢,还缺少大量的人才。现在拿下金国,得不偿失。 其实说了这么多,一半是这样推演比较正确,而另一半就更加关键了。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是2019年,这个时候网文的管理突然变得极为严格,有了许多条条框框。 这样作者就不能不考虑这本书能不能继续写。一个比较大的框子就是不能改变历史。目前书里的时间是宣和五年七月份,这个时候大宋还不是北宋,靖康耻还有两年才能发生。 如果现在出兵把金国灭了,那么靖康耻也就没了。然后呢?赵佶怎么在宣和七年退位,赵桓怎么上台,这都是问题。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这些框架,我是写到一半才突然赶上这件事,这样就导致我的大纲不得不有一些变化。 因此我不能这时候就去打金国。所以先要去打张过。 天师军占据江南这件事是没有的,所以近卫团干掉天师军,等于是恢复历史,不会被和谐掉。 当然,我上面这一段话,读者可以忘记,因为即使没有这些写作中的问题,我对于战略目标的选择也是有道理,并不是胡来。 江南有粮食,有熟练工,而且离大宋的核心远——比微山湖还远,更适合秦牧操作。 所以必须打江南,打天师军。 秦牧刚为石遗等人统一思想,就接到了穆南行传来的消息,说是高俅挂帅,再去打天师军。 这简直是瞌睡遇到枕头,自己正愁没有一个名义呢,结果赵佶给他送来了 那就也照葫芦画瓢。上一次折家军怎么和韩世忠配合,这一次再来一遍。 折可求根据秦牧的命令,再次组织了一支三千人的折家军,迅速的给派了过来。 这一次打张过,赵佶非常着急。 张过截断了江南粮食运输线,汴梁的存粮一天比一天少,赵佶不能不着急上火。 他一天三四道圣旨发出去,就是催促种家军刘家军折家军速速行军。 西军以比原来快得的速度来到了京城,和禁军汇合一道,在高俅的带领下,向着江南前进。 在大军路过微山湖的时候,近卫团汇入了折家军的队伍。 他们的目标是扬州。 韩世忠和武松退败到那里,隔着长江和天师军遥遥相望。 高俅要和韩世忠会师,然后以扬州为基地,开始剿匪平叛。 在宣和五年的八月,讨伐张过的战斗正式打响! 同时,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病逝。 金太祖,完了,他再也没有机会亲眼看到一个全新时代的出现! 这不知道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幸运的是,他没有看到金国消亡在秦牧手里。 不幸的是,他没有看到那种征服天下的势力,是如此强大又浩瀚。 以金太祖的雄才大略,不知道他如果能看到未来的一切,会怎么评价这一切的缔造者——秦牧。 ------------ 第四百一十二章 高俅的第一次军事会议 宋朝和红朝隔江而治。 扬州和润州是这对兄弟的两个突出部,面对面站在长江两岸。 韩世忠和武松就驻扎在扬州。江宁一败之后,两人转进如风,天师军追之不及。 他们先是向东逃到了润州,韩世忠和武松一商量,觉得天师军势大,不可抵挡,润州也不安全,所以还要跑。 可是再跑就不能在长江南岸跑了,这边眼看着都要落入张过手里,所以必须过江。 韩世忠有着很强的战场感觉和战略素养,他从天雷中看到了战争的变化,也意识到江南的丢失是不可避免。 两人立刻带着残余兵力渡过长江,来到江州。 几乎他们刚离开润州,润州就丢了。这让武松不得不佩服韩世忠的领军本领。 这才是名将——该跑就跑绝不拖泥带水。 武松是第一次带着朝廷兵马,按他的想法,还想在润州抵挡一两天,如果不行再跑。 可是现在他由衷佩服韩世忠的远见。别说抵抗一两天了,晚一会都被堵在江南,根本跑不掉。 韩世忠虽然逃跑却并不慌乱,他把润州能搜集到的船全给带过了江,如今扬州多少也算有点战舰,局面不过于寒酸。 他们也不能回京,也不能进攻,就这样无所事事的等到了高俅到来。 高俅是南征大元帅,他一来就成为南征军的最高统帅,韩世忠和武松都归在他的帐下。 这样南征的军力又获得了一些扩充,实打实的达到了五万人,对外号称五十万。这也是赵佶竭尽所能搜刮到的全部兵力了。 如今南征军中兵丁如雨,战将如云。 西军方面,种师道,种彦崇——种师道的孙子,刘光世,姚平仲,折可存全都在列。 禁军方面,韩世忠,张俊,梁宝,武松。人数是少了点,但是这也不能怪高俅,实际上禁军人才短缺是从赵匡胤开始的。 从宋太祖开始,就自我阉割禁军,稍微有点本事的全被赶跑了。 禁军可以有强大的武装,却不允许有牛气的将军——否则威胁皇位。 韩世忠、张俊、武松这几个人就是禁军中将军的代表性人物。 他们有的是赵佶从西军中挖的墙角,有的是招安的土匪。禁军的将领基本全是这样的出身。唯一例外就是梁宝,他是标准的禁军自己人,是高俅的心腹。 张俊没想到自己在滕县没待几个月,就又换了地方,被赵佶派上了战场。 这时候赵佶就好像用毛笔在空荡荡的粮仓里面扫米,每一粒米都得用上。 张俊完全来不及执行向家安排的任务,就被提溜到了前线。这让张俊极为遗憾——滕县各种超时空的享受,他还没舒服够呢。 现在跑到了扬州,也是天下有数的好地方。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这样的地方按说应该远超滕县,可是张俊来了之后真觉得自己倒退了。 扬州是微山湖以南,长江边上的城市,微山湖的商品倾销一直是在秦牧的控制之内。这个方向上,新商品的投入很少,所以张俊顿时感受到个各种不方便。 不说别的,家具都硬邦邦,坐着硌的屁股疼——扬州还没有沙发。 不过饭菜还可以。高俅来到扬州,立刻召开第一次军事会议。他在天香楼摆了一桌酒席,高级军官全体出席,大家边吃边谈。 这也是高俅熟悉的套路——让他认真谈事,高衙内还真觉得别扭。有酒有菜,吃着喝着,这样才有气氛。 西军诸将虽然觉得这时候还饮酒有点荒唐,但是高俅是大元帅,大元帅请客,那自然没办法说什么。 “诸位,今日本帅请客,大家都别跟我客气,尽情吃,放开喝。此次出征讨伐张过,全靠诸位帮衬了。” “好说,好说。”张俊立刻捧场:“有高太尉挂帅,张过逆贼死期就到了。” “哈哈哈,”高俅大笑道:“张将军这话我爱听。想那张过逆贼,深受官家爱护,却做出这等禽兽不如的事,某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我观此人如土鸡瓦狗,插标卖首尔。此次某家挂帅,定能砍下张过小儿的狗头,好回报官家。” 听到这番大话,种彦崇忍不住冷哼了一声。他是种家军第三代中的第一人,而且种家自种师道兄弟之后,人丁稀少。 种师道这一脉,第二代竟然全去世了,只留下种彦崇这一根独苗,所以他难免被宠的上了天,眼里根本没有别人,骄傲异常。 而且种彦崇有着骄傲的资本。他可不是种申那样的废物。 种彦崇虽然是独苗,虽然受宠,但是种师道绝不把他关在家里,好像花盆里面的花朵一样的爱护。 他刚能拿的动大刀时候,就跟着种师道上阵厮杀了。如今别看他年青,但是大小战争打了无数,是实打实的猛将。 对于高俅的大话,种彦崇自然不认可。张过如果是土鸡瓦狗插标卖首之徒,江宁怎么丢的,长江怎么丢的。 半壁江山都没了,这还不能说明天师军的强大吗?如果这样的人物都是土鸡瓦狗,那么赵佶又算什么?被土鸡给啄了?被瓦狗给啃了? 你吹牛也要有点谱! 高俅什么人物?他是市井出身。没发迹前一直在田间巷陌勾栏瓦巷厮混。在这样的场合混,没有一双贼亮的眼和招风的耳朵是不行的。 看不清局势要挨揍,听不清说话要被打。 种彦崇虽然只是轻轻一哼,高俅顿时就听到了。 小子,看不起老子我吗? “种经略,你是我朝名将,不知这次南征有何妙计?”高俅直接点了种师道的将。种师道是经略使,这样的称呼也算合适。 种师道看了看高俅,淡然的说道:“这次出征,某是副职,一切听大元帅吩咐。” 他就算有计划也不能说。高俅的人品种师道了解。禁军虽然被历代赵家皇帝弄的越来越不像军队,但是真正败坏是在高俅手上。 高俅出身于草莽,没有半点真本事。他能当上殿前司指挥使,不是因为他有才,恰恰是因为他没有才能。 这样赵佶才放心。 可是高俅也是有追求爱面子的人。当上殿前司指挥使,下面人看不起他怎么办?那这个位子坐着还有什么乐趣。 比我高的必须全滚蛋。所以禁军中的将领再无一个人有才干——但凡有点才干就比高俅高。 就连枪棒教头都被高俅赶走了。水浒传开篇就是王进被高俅逼走。而王进就是禁军的枪棒教头。 林冲号称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实际这只是一个夸张的称呼,是给教头脸上贴金的。 这个职位,换成后世的驾校就好理解了。 一个驾校的教练,可以自称百万学员的教练。天下学员不都得来驾校学开车吗,那就可以都算在里面。 这就是说就连一个好司机都被高俅赶走了,所以禁军内能有什么人才,高俅能容得下别人建议吗? 说了还不如不说,干脆就听他的完了。 “种将军,”见到种师道这样油盐不进,高俅转向了种彦崇:“自古英雄出少年。种家世代将门,种将军是真正的名将,不知有何教我?” “末将岂敢教大元帅。”种彦崇自然不会上高俅的当。他骄傲是骄傲,却不傻。刚才只是年轻气盛,一时没控制住自己情绪,才哼了一声。现在高俅让他“教”,种彦崇却绝不会做失礼的事。 这是名门的气度,若是换了武松,没准真的就“教”高俅了。 看到种彦崇还算懂事,高俅暗自得意。 到了我的手下,我看谁敢炸刺。 “秦知监,”高俅环顾席面,最终视线落到了秦牧身上,“某家有点好奇,你这一身军服,是何款式呀?怎么和我大宋的军服不同呢。” 秦牧也出席了这次宴会。他要掌握第一手资料,不能只凭折可存事后讲述。 而且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中原这块地方可以说已经在秦牧的手心里了。他想要哪块就拿哪块,也不用那么小心在意了。 他特意穿着近卫团的军服来赴宴。 这让秦牧简直成了鸡群里面的孔雀,谁看他都别扭——除了折可存。大宋就没有这样的军服。 可是秦牧是有两重身份的。第一他是折家女婿,可以算折家军的一员,是有资格坐在这里的。第二他还有一支民团。禁军如今兵力远远不够,所以会临时招纳一些地方民团进来凑数。 高俅手下也不只是近卫团一支民团,那些弓箭社跑马社还有许多支。只不过他们没有折家女婿的身份,坐不到这个台面上。 别看高俅一直在汴梁,但是他还真没见过秦牧。 秦牧在京城很少露面,他真正和高层打交道的,也就是一次——吓唬李邦彦那一次。 高俅没见过之前的秦牧,今日一见,就是戎装在身的秦知监。 这身军服怎么看怎么怪异。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服装,大宋的军服也是从百姓的常服中变化过来的。 长衫是最基础的造型。大宋军服有点像文人的长衫,不似百姓的短袍,是长过膝盖的。 这是上下一体,看不到裤子的。这符合本时空情况。 可是秦牧的军服是二战德军的军服。这身军装完全不同于大宋的服装。在高俅等人看起来,自然是怪异无比。 实际上不只是高俅感觉到古怪,所有人——除了折可存,都觉得秦牧这身服装太怪了——望之不似人类。 “这是近卫团的统一服装。”秦牧给大家了一个解释:“若是了解在下的,当知道我就是一个手艺人。做工时候多过做官时候。做工需要短打扮,所以我就设计了这样一身衣服,非常适合我的工作。” 秦牧这也算是实话。文人和百姓的区别,还真就能从衣服上体现出来。 文人长,恨不得拖地才好。百姓短,盖住屁股就行,太长影响干活。 而秦牧是个好工匠,这是席上的人对秦牧的认识。他们都以为秦牧能入赘折家,完全是因为一身超凡的工匠技艺。 只看折家这两年弄出的那么多好玩意,都是折家姐妹花嫁给秦牧之后才有的。这充分说明了此人是个好工匠。 这一番话合情合理,高俅也不能说什么。 民团是私人武装,私人武装穿什么都行,就是你愿意光膀子打仗也行,反正朝廷也不给你军饷。 “秦知监,不知你对本次南征,有何高见?”高俅不再追究服装的问题。 听到高俅问秦牧这样的话,众人都有点奇怪。 高俅问种师道是尊重老将军,问种彦崇是报复他刚才的冷哼,那么接下来,如果正常讨论,应该是询问其余的将军,而不是对着一个小小的知监发问。 他就是问折可存,也不应该问秦牧——秦牧级别太低了。 可是他们都不知道,高俅和秦牧是有着深深的过节的。 那一日李邦彦为了吞并秦牧的产业,和高俅密谋出动禁军骚扰吴家庄,可是没成想被秦牧打的落花流水。 那么多战船都给烧了。这件事差点让赵佶发现,幸亏李邦彦和高俅下了血本,才买通了相关的官员,把这件事遮掩了过去。 但是这个仇算是结下了。 如今秦牧来到高俅手下办事,高俅要是不算算这个账,他也不配做大元帅了。 ------------ 第四百一十三章 秦牧的两个计划 种师道饶有兴趣的望着秦牧。 抛开那身怪异的军服不说,单是秦牧这个人就让种师道感兴趣。 折家姐妹花一直是种申喜欢的,种家也看好这门姻亲。如果种申娶了折家姐妹任何一人,都可以让种家和折家结成牢固的联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松散的结合。 西北几支军队只是有个共同的名称——西军。这是对朝廷来说,实际上种家军折家军等等各自有着自己的地盘,可谓井水不犯河水。 没成想种申求婚不成,却起了歹心,带着一支种家军去刺杀折家姐妹。幸亏这件事没办成,可是每每想起来,种师道都会暗暗心惊。 如果种申真的杀了折家姐妹,那么种家除了杀了种申谢罪也没别的办法。 可是种师中绝不会这样干。他怎么舍得自己杀自己亲儿子。种师道也不会杀了自己亲侄子。 种家本就人丁稀少,哪里还能自己杀自己人呢。 可是这样一来,折家必然就要把报复落在整个种家军身上。这样西北就大乱了。 对种家,对折家,对整个大宋,都是崩乱的开始。 幸亏有秦知监。听逃回来的兵丁说,折家军很快就放起来漫山遍野的大火解了危局。这火起的特别快,大部分人根本逃不出去就被烧死了。 这样的本事,种师道现在清楚了。这一定是秦牧搞的鬼。 只看折家最近几年层出不穷的新商品就知道了。香烟,玻璃,煤油灯,搪瓷盆,棉布,毛巾,每一样全都是人人需要的,而每一样都是折家独门生意。 除了折家的作坊——听说他们叫工厂,别的地方根本生产不出来这些玩意。 最让种师道好奇的还不是这些新鲜玩意,毕竟不抽烟,不用煤油灯也死不了人。 种师道感觉奇怪的是,为什么折家把自己地盘上的百姓全给弄出去了。 折家军打下宁边,种师道一点不吃惊。军阀就是要打仗,不打仗不抢地盘,养这么多兵干嘛。 可是折可求有了新欢,忘了旧好太不应该了。 宁边的地是地,府州的地也是地,为什么荒了这里种那里呢?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直到今年拖拉机的出现,种师道才真正明白折可求的打算。 原来折家竟然有这样的神器!这简直是仙家法宝。不是牛不是马,却比十头牛十匹马加一起还能干。 几百亩上千亩的土地,这个铁家伙突突突就干完了。 种师道活了一辈子,哪里想得到世界上还有拖拉机这样的宝贝。他现在清楚折可求的阴险用心了。折可求这是逼着府州麟州的地主破产,好扩大土地——为拖拉机找地盘。 他接到了手下的汇报,特意去府州看了一眼。果然,传言没有夸大,这个叫做拖拉机的玩意,真是那么的能干。 种师道都有心把拖拉机抢回自己地盘了。只是种家折家,还有刘家姚家,都是西北的各路军阀,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总不能招呼不打就抢东西。再说,这个东西,就好像诸葛孔明的木牛流马,就算自己抢回去,可是万一这东西到处都是机关,自己不会用怎么办? 拖拉机明显要比诸葛亮的木牛流马大的多,而且也神秘的多——因为拖拉机又喷黑烟又出声,像活的一样。 而且拖拉机干活时候,还有折家军守着——这样的神器折可求自然要严密守护,种师道也没法抢。 见到这样的情况,种师道极端想和折可求见一面,可是折可求不在府州,他一直在下河套三城来回巡视。现在宁边成为了折可求的重心——这里是西北的工业中心。 这时候圣旨来了,要种家军去打张过。赵佶还催的挺着急,一天三道圣旨。 种师道只能再次带兵出发,这样就没见到折可求,也解不开关于拖拉机的疑问。 现在终于见到了秦牧,种师道清楚,拖拉机的秘密就在这个人身上。毕竟折家兄弟几十年也没做出什么新鲜玩意,只是在这个姑爷入赘之后才突然爆发出这么多好东西。 这让种师道都有点心动。他在盘算自己这两房里面,是不是还有适龄的姑娘可以用来拉拢一下秦牧呢。 听说这个折家姑爷很是好色,娶了折家姐妹不说,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女人。 带着这么多疑问,看到高俅似乎要难为秦牧,种师道反而袖起手来。到要看看这个秦姑爷有什么真本事。 高俅可是太尉,是赵佶的心头好,是殿前司指挥使,位高权重。而秦牧只是一个小小的知监,这在官场根本就不入流。 若是勉强比拟的话,到好像那个《西游记》中的弼马温一职。 弼马温是给玉皇大帝养马,利国监知监,是给皇上炼铁,差不多吗。 高俅可是太白金星那样的高位,对上一个弼马温,这个秦牧有孙悟空的能耐吗? 种师道心中一瞬间转过这么多念头,可见他人老成精,又从一个侧面说明《西游记》已经深入人心。 除了折可存,别人也都是和种师道一样的心态,到要看看这个小小的知监有什么本事,敢坐在我们这一圈里面。 不过韩世忠武松和张俊对秦牧多少有点了解,而梁宝吃过秦牧的大亏,所以他们的心态又多少有点不同。 秦牧看了看高俅,果然是一表人才。 虽然高俅人到中年,但是身材匀称,体型保持的很好。而且面白无须,五官漂亮,很有点妖娆气息。 难怪赵佶喜欢他。这个就是官场的林灵素呀。 “高太尉,高见我是没有,不过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来打仗,这一路上我也没闲着。我思前想后,想出了两个计划。” “噢,竟然有两条计划,那不妨说出来,让大伙参详参详。”高俅没想到秦牧真敢说话。 他本以为秦牧会和种彦崇一样,客气的跟自己说“不敢”呢。可见这个折家姑爷真是个没有教养的人!不过也难怪,有教养的男人,谁会入赘呢。太丢祖宗门风! 高俅不信秦牧有什么妙计,有心让他丢丑,就故意让秦牧当着大家面说出来。 反正这里坐着的,除了自己的心腹梁宝,都是百战的将军,自然会驳斥此子的狂妄。 到时候就算折可存都未必护得住他。刘光世,姚平仲,哪个都不比折可存地位差,而种师道更是远远高于折可存。就是折可求在这,也得对种师道恭恭敬敬的。 “高太尉,两条计划不如说是两个方向。第一,我们集中全力打江宁,那里是天师军的大本营,张过就在那里。这是攻其必救。我们打江宁,就会将天师军的各路兵马都吸引过来。这样一来,我们虽然远来是客,但是天师军匆忙从各处行军过来,疲劳的反到是他们。这样我们可以以逸待劳,速战速决。” 高俅一边听着秦牧的话,一边留神众人的表情。他尤其注意的是种师道的神态。眼见种师道面无表情,什么都没表示,高俅也看不出他对秦牧这第一条是个什么态度。 “这第二条呢?”既然没人反对,高俅只能继续问。 “第二条计划比较复杂了。江南的重要性在于粮食,粮食的产地主要在太湖一带,我们可以先去打下这一片地区的城池,然后粮食就归了朝廷。天师军失去了江南粮仓,只能退守江宁。这时候主客易位,我们反倒占据了时间优势。即使拖下去,败的也是天师军。只是城池分散,我们一个一个城市的打过去,花费时间会比较多,但是难度却小。这是一条见效慢却把握大的计划。” 高俅听完秦牧的两条计划,罕见的没有开腔讽刺。 这两条计划的确打动了他的心。实际上高俅根本就不是带兵的人才,他连军队都带不好,更别说有什么战略高度了 今晚在扬州,这是他召开的第一次军事会议,高俅就是要听听诸位将军的意见,尤其是种师道的意见。 实际上来扬州都不是高俅自己选择的,而是因为韩世忠在扬州,所以高俅就来了。否则他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把大营扎在哪里。 可是没想到,自己意外的得到了秦牧的两条计划。而且这两个计划听起来都非常合理。不但合理,而且这个计划目标明确,战术得当,把宋军的优势能充分发挥出来,又尽可能的放大了天师军的劣势。 一听之下,高俅都想点头了。就按你说的办。可是这是两条计划,到底用哪一条呢? 高俅自己是没主意的,他不由得转向种师道问道:“种经略,秦知监的两条计划是否有可取之处?” 种师道点点头。秦牧提出的两条计划,实际上种师道也想到过。 不过种师道打了一辈子仗,他能想到这个不稀奇。可是秦牧不过是一个上门女婿,他怎么能想的和自己一样呢。这个高度,绝不是一个工匠应该有的。 换做种彦崇来做计划,他能想到把打江宁作为战略目标就不错了。而其中的优势劣势的转化,种彦崇可能都想不到。 至于第二条计划,先取粮仓后取张过,种彦崇肯定想不到。因为赵佶的目的是打败天师军,杀了张过。种彦崇年纪还小,他想不到跳出圣旨来办事,所以只会去打江宁。 可是秦牧怎么想到的?是他做出的这个计划,还是折可存做出来的呢? 种师道觉得折可存都未必做的出来这两个计划。以他对折可存的了解,这小子顶多带兵猛攻江宁城,哪管快慢先后。 如此说来,秦牧是个军事天才呀。 种师道再看秦牧就不同了。那一身怪异的军服变得不再怪异,反而变得那么贴切,恰如其分的烘托出秦牧的军人气概。 这份神态,虽然没有种彦崇那样满身都是杀气,却另有一番铁和血。 高俅问他应该选哪条路,种师道不能不回答。可是回答之前,他必须弄清楚一件事。秦牧提出两条计划,无疑折可存是知道的。但是到底折家选的是哪一条计划呢?这个如果弄不清楚,就不好回答。 军阀都有私心。哪有全心全意为赵佶卖命的。如果真的一点私心没有,全都为了朝廷,那么西军马上就会变成另一个禁军。 赵佶不要你卖命,他要你的命! 种师道望了望折可存,他的意思很清楚,折家小二,你到底选哪条路,给我个提示。 折可存望着种师道,一点反应都没有。 因为两条路都是秦牧计划的,而这两个计划都是对近卫团有利的。 如果采取第一条计划,可以迅速的打败张过,这样近卫团就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回去继续搞建设。 而第二条计划也不错,虽然时间长一些,但是近卫团可以借此深入江南,等于在作战的同时,对江南有了一番考察,也是对未来的建设有好处。 至于关键的粮食问题,不论采取哪个计划都将快速得到解决,从而不再成为微山湖发展的阻碍。 种师道看不透折可存的想法,不由得有点生气了。我的意思你不明白?一点表示没有,难道是逗我玩? 他望了望种彦崇。 种彦崇明白爷爷的意思,他立刻开口道:“大元帅,我觉得第一条计划比较好。速战速决。” 种师道让种彦崇选一条路,这样如果折可存反对,自己还可以弥补。姜是老的辣,这种招数在种家祖孙一个眼神交流中就完成了。 折可存还是一言不发。不过这时候高俅开口了:“种将军所言,也是有理。诸位,谁还有什么想法,今天大家都讲一讲。” 高俅现在心情很好。他没想到秦牧真的能给他两条可以执行的计划。 别看这计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没有真正的战略高度,就根本不可能提出纲领性的指导意见。 如果没有秦牧的计划,只是高俅带兵的话,那么就走到哪算哪,见到谁打谁。这就是高俅的计划。 可是如今有了秦牧的指导性意见,高俅立刻就将局势看的清楚了。 他不是笨人,只是没有高度。现在有了秦牧给他搭起来的高台,高俅突然变得胸有成竹。 打仗,也不是很难吗。 自己之前打败仗,只是因为手下没有这样好的军师。 如今有了,那就看我高俅大发神威,成就名垂千古的不朽大名! ------------ 第四百一十四章 向家的报复 近卫团这次出征,并没有齐装满员。 现在秦牧也算是家大业大,尤其是经过金兀术这个意外,让他更是不得不加强对基地的守卫工作 现在秦牧的基地有两个,一个是微山湖工业中心,一个是西北农牧业基地,这两块地方是近卫团以后打天下的基础,必须防护严密。 刘云飞回了西北,那里有他的二营。不过二营派出了一个连,支援打江南。同时刘云飞也没有闲着,根据秦牧的命令,他要进行一次参谋旅行,为以后打金国探路。 武永福带着三营守护微山湖和吴家庄。三营也派出了一个连加入打江南的队伍。 这也是秦牧的平衡之术——不能让功劳全给了石遗和邓诚。二三营也要分润一些。 这不得不说秦牧在大宋的经历,让他真正的成为了一个合格的领路人,换了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秦牧,他哪能想到这么多细微之处。 刘云飞到是没觉得太遗憾,怎么说打江南也不过是打土匪——天师军也就是大号方腊,自己不参与也没什么。反倒是准备进攻金国这个任务更加重要。 可是武永福就比较郁闷了。他回到微山湖就变成了治安官,一天到晚忙的都是这块地方的治安问题。 打仗不能去,天天在家里练兵实在是太憋屈了。 他觉得自己有点被大材小用了,而且又错过了立功的机会,这样会被石遗和刘云飞越拉越远,以后甚至邓诚和邱晨都会超过自己。 武永福可不想几年以后,自己要对着曾经的部下敬礼。 他这种懊恼的感觉没持续多久,就被一件意外给清除了。 微山湖竟然真的出现了敌人。 收到这个情报,武永福极端诧异。这个时候,竟然有人来微山湖捋虎须,真是不想活了。这是**裸的看不起老子呀! 怎么团长在时候没人来呢,怎么石遗和刘云飞在时候这里挺安全呢。 为什么自己刚一挂帅,就有敌人找上门来,真是欺人太甚。 武永福立刻整顿兵马,向着滕县出击。 这一波敌人来势汹汹。领头的一位,也算是江湖上鼎鼎大名:史文恭。 史文恭在《水浒传》中是威风八面的存在。他在凌州曾头市的曾家府担任教头,在梁山攻打曾头市的战斗中,史文恭大发神威,几乎一个人就打败了梁山。 根据书中记载,史文恭一箭射死了晁盖,大败霹雳火秦明。在曾头市被攻破之后,史文恭本来已经逃脱了,但是他被晁盖的阴魂纠缠住,结果才被卢俊义燕青等人活捉。 最终史文恭被“剖腹剜心,享祭晁盖”。 但是土匪做事每每夸大其词。只说被“阴魂”缠住就是无稽之谈。 实际上史文恭毛汗毛也没掉一根的就离开了曾头市。他来到汴梁城,最终成了向府的枪棒教头。 赵佶要打张过,就要出动大军,可是动兵就要花钱,而赵佶穷的已经叮当响了。他真的没钱。 糊弄百姓可以用交子,但是军队不认这个,至少一半,也得给真金白银。 无奈之下,赵佶只能再次贷款了。 上次是贷款买城,这次是贷款打仗。一事不烦二主,就都找向家吧。而且赵佶也觉得向家欠自己的。如果不是你家卖国,我至于这么穷吗。 向家不敢不借钱给赵佶,这时候皇上是带着一肚子怨气来借钱的。 可是生意归生意,再生气,也得算清楚账目。 赵佶就以未来三年江南的赋税为抵押,借了三千万贯,还有大量的粮食物资,这样征南的大军才能出发。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宋的权贵真是富可敌国。一家就能负担起这样庞大的军事行动,还不伤筋动骨,行有余力。 向家借钱借粮,也就成了这次行动的一个参与人。 向发就被派到了军中,跟随高俅去打张过——向家要切实掌握前线的形势,别让老赵家把自己坑了。 这样向家就知道了这次军事行动的一切细节。 看到行军队列里面有近卫团这样一支民团,向家家主向仲顿时来了主意。 近卫团,这是折家下面的一支私军,是折家那个入赘姑爷的队伍。 现在近卫团去打仗了,岂不是说微山湖就空虚了!向家被逼得如此地步,一切的根源就在于微山湖。 如果不是向明在微山湖被捉拿拷打,向家也不会成为卖国贼。 所以说卖国贼的思路都比较诡异。明明是向家卖国在先,可是他却倒打一耙,以为向明不被捉,自己家就不算卖国。 这都是什么混蛋逻辑。可是向仲真的就这么想。 他越想越生气,于是趁着这个机会,让史文恭组织人手,马上去抢微山湖——那里有数不尽的好东西。 这个情报,一来是汴梁市面上已经有那么多好玩意,向仲看得到,二来是张俊派人告诉他的。 汴梁市面上可没有电话存在。张俊写了一封信给向仲,信里面详细谈到了那天在房知县府上的所见所闻。 尤其是那个可以说话的小盒子,简直就是神仙宝贝。 以张俊的知识储备,自然是不了解电话了。他能想到的就是神仙之术——千里传音,这只能是法宝。 张俊说起宝贝滔滔不绝,但是说起近卫团的厉害却一带而过。全副武装的禁军被只有棍棒的近卫团揍得快不能自理了,这么丢人的事,张俊是不会说的。 向仲想着那个千里传音的法宝就心头火热。趁着这个时间,赶紧去抢! 史文恭召集了向家的多一半功夫好手,又从江湖上网罗了大量亡命之徒,就开始向微山湖赶来。 只是他刚一行动,盖世太保就收到了消息——林戈现在越来越厉害,汴梁城内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情报第一时间就交到了秦牧手上,不过这样的小事,秦牧已经不用分心了。 一切交给武永福处理就足够。 本时空行路主要是靠船运。尤其微山湖就是在泗水河边,更是行船便利。 向家有的是物资,有的是船。史文恭集合的这群亡命之徒,乘坐十条大船,浩浩荡荡的行走在泗水河上。眼看着滕县就在眼前了。 “史教头,微山湖真的有那么好吗?我听说那里遍地都是好宝贝,就连最穷的人家都用手纸。” “……”史文恭一听这话,差点没把这个无赖踢到江里面去。 这都什么档次的垃圾。微山湖宝贝无数,你眼里只有手纸!你这水平,最多就是个山东教授。 秦桧就是山东教授,他跟着金国四太子,一天到晚就抢手纸。 我看你就是山大教授的水平——就喜欢茅厕里的臭味。 不说那个千里传音的宝贝——这是留给向员外的,就是搪瓷盆大棉布,咱们怎么也得那个档次才行。 “微山湖遍地是宝,到时候只怕你埋怨自己少生了两条手臂——没地方拿。”史文恭虽然是天下有数的武功高手,但他更是一位带兵的将军。 这个时候,不能给队伍泄气,相反的,必须勾起他们的贪婪。 有了贪念,这些人就会勇气倍增。为自己抢东西才能不要命。 “史教头,我带了筐子,多少宝贝都装的进去。”那人一脸的兴奋,油汗都出来了。 他拍了拍背上的藤条筐,对着史文恭说道:“史教头,你别看这个筐挺大的,但是背起来挺轻,好用。到时候我给教头也装点。” 史文恭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这个藤条筐子也是微山湖的产品。 工业化大生产对产品质量的提升是全方面的。现在微山湖藤器厂的产品比之前有了质的提高。他们的藤器不但供应微山湖,还远销全国各地,汴梁城都有微山湖的藤筐卖。 背着人家的藤筐去抢主人家,史文恭一时间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恶意。 没等他再多说半句,突然之间,岸边传来一阵响声。那无赖还没反应过来,史文恭却浑身汗毛炸起。 他有着敏锐的直觉——高手都有这个本事,否则战场那么混乱,早就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史文恭立刻向岸上眺望。可是没等他看明白,自己这条船就好像被河里的怪物给顶起来了一般。 连续的爆炸发生在水线上。 十条船几乎在同一时间受到了攻击,每条船都被炸开了大小不一的口子,而且还不断有爆炸在发生。 RPG! 武永福站在岸边,心中一阵冷笑。 一群无知之徒,你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招惹的是什么人。 拿着方天画戟来打吴家庄,简直是拿绣花针刺大象,你们是来搞笑的吗? 史文恭这条船队从离开汴梁起,就一直在近卫团的监视范围之内。孟珙带着队员,乘着一支改装了柴油机的快船,一直不远不近的跟随着史文恭的船队。 武永福早就把微山湖一带的地图全刻在了心里。 他根据敌人的行程,在一处弯道设下了埋伏。 如今微山湖工业中心总算是配齐了各个关键部门,**,兵器,都可以量产了。 虽然产量相比后世的企业,可以说麻雀对老鹰,体量远远不及。但是本时空的敌人也都是蚊子级别,麻雀级别的产量,足以消灭蚊子几百次了。 武永福为了锻炼队伍,所以让RPG无限开火。 这下战场顿时成为了三营战士的狂欢,几十上百枚***呼啸着飞向史文恭的船队。 向家的抢劫大军连微山湖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被炸的七零八落。 所有的船都迅速的开始沉没。那个要抢手纸的无赖,真的是只恨自己少了几条手臂——划水都划不过来了。 幸亏他背上背着一个微山湖的藤筐,就好像后世的救生圈一样,挽救了他的一条小命。 不过留下性命却也未必是好事。 孟珙在不远处观赏了一出盛大的焰火表演,然后就轮到他上场了。 RGG的攻击刚一停歇,孟珙立刻以最大马力开动小船,迅速的向着沉船地点飞奔过去。 他要第一时间抓到史文恭——最好是活的。 ------------ 第四百一十五章 张过的战前会议 “陛下,”铁拐李拄着铁拐站了出来:“宋军近日集结在扬州,带兵的是高俅,对外号称五十万人马,根据探马实测,大概有四五万实数。” 这是在红朝的都城金陵,也就是曾经的江宁府,正在召开的一次殿前军事会议。 张过坐在龙椅上,殿中是文武大臣分列两班。 武将为首的是铁拐李,他详细的将对岸宋军的情况汇报了一遍。 红朝的宰相是张逸,也就是张过的弟弟,他是文臣第一人。 铁拐李说完,张逸也站了出来,对着张过说道:“陛下,如今长江南岸正是秋收时节,大概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田里的稻谷才能入仓。这个时候宋军若是骚扰到地方,恐怕对秋粮的影响很大。” 民政归张逸管,他也把自己的担忧讲了一遍。 “陛下,不如我们就在润州和敌人决一死战吧。”何仙姑也出班讲话:“如今我们不但有天雷,更有了全新的火炮,就是宋军再多来十倍也不过是送死而已。” 在张过不计工本的试制下,本时空升级版的火炮已经被制造了出来。 有了优良的黑**,再加上**造粒技术和压实技术,天师军手里的**终于成为了真正可用的***。 好的***,需要坚固的炮筒。这就需要好钢。江南多巧匠,只是限于本时空的科技水平,他们能炼制的好钢数量有限——造一把宝刀可以,造大炮那么多就没有了。 可是最近江南的炼钢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如果究其原因,实际还是因为余里衍。 如果不是余里衍把秦牧抓走,秦牧也不会在辽国开展焦炉炼钢,如果不是他弄出了焦炉炼钢,也就没有工人会这个技术。 有许多辽国工匠学会了焦炉炼钢,这时候正巧金国杀过来,辽国工匠纷纷逃难。 他们如果没被金国人抓住当奴隶,那么唯一能去的方向只有向南,离金国越远越好。 有的人就一路逃到了江南。辽国人大部分人本身就是汉人,所以他们很快的就融入了当地的工业中。 焦炉炼钢,在本时空来说,就是划时代的技术。通过用焦炭代替煤炭烧铁矿石,得到的铁水在本时空已经可以说是钢水了。 有了辽国工匠带来的焦炉炼钢技术,再结合江南本地工匠的灌钢技术,江南的钢产量有了爆发式的增长。 这也就给张过制造炮身提供了物质基础。 经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实验,天师军终于得到了质量稳定的炮身——就是开炮不会炸膛了。 火炮,终于在天师军手里成为了一种真正的军事武器,而不是城墙上的摆设。 何仙姑见识过火炮的威力之后,简直信心要撑破胸口,爆炸出来。 投石机不过扔几百步的距离,可是火炮能打上千步,甚至如果拼命装药,还能打的更远。 但是再远就没有必要了,人都看不到。 古时候的战争,一定是视距内的战争。所以超过一千米的武器肯定不存在——因为根本看不到,要这样远的射程干嘛? 火炮不但射程远,而且杀伤力强大。 火炮打出去的可不是铁罐子。这个没法装到炮筒里面,装进去,一开炮铁罐子就炸了。 装在火炮里面的是实心铁球。这样的铁球,以远超弓箭的速度飞出去,任何人都无法抵挡。 天师军做过实验,依次排开十个木桩,上面披上盔甲,一炮过去,全都打穿。不但打穿,还打烂了。 这个威力之大,任何人都无法抵挡——哪怕你套上十层盔甲。 这是天师军威力最大的远程武器,张过命名为“真武大帝炮”。 除去“真武大帝炮”,天师军还开发出一种小一些的火炮,射程近,打出去的是一堆小铁球。这是近战的利器。张过给起个名叫:“石敢当炮”。 真武大帝是道教中的神仙,而石敢当其实也是道教中的一种法宝。 关于“石敢当”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西汉史游的《急就章》:“师猛虎,石敢当,所不侵,龙未央”。其本义就是:灵石可以抵挡一切。 后来石敢当就不知怎么成了道教法宝了。 据宋代人王象之《舆地碑目记》记载:宋代庆历年间,福建莆田县令张纬维修县治,出土一块石碑,上刻:石敢当,镇百鬼,厌灾殃,官吏福,百姓康,风教盛,礼乐昌……诸字,是国内石敢当出土的最早的实物史料。 石敢当打小鬼,就是对付冲到近处的敌人。真武大帝威力大,打远处的敌人。 有远有近,再加上投石机抛射天雷,和传统的弓弩,这样的立体打击,本时空任何军队也抵挡不住。 这也是张过的底气,也是天师军的勇气所在! 何仙姑敢挑头说要和宋军决战,她的信心就是“真武大帝”和“石敢当”两种火炮。 张过不禁微微点头。何仙姑此言,很是提振红朝士气。 虽然宋军势大,可是天师军浑然不惧。就是真的来个五十万宋军,也要他变成五十万死人。 这时候吕洞宾不得不说话了。 他出班奏道:“陛下,虽然天师军有了真武大帝和石敢当,还有天雷,但是我们切不可盲目自大。就我这次去汴梁所见,那叛徒林灵素也在抓紧研究**。不知这次宋军来战,是否已经有了**做的武器。” “纯阳子,此言差矣。”曹国舅也站了出来。 曹国舅原名曹景休,他的妹妹现在是张过的妃子,所以曹景休就成了红朝国舅爷。大家也就尊称他为曹国舅。 “陛下,林灵素身为道门中人,却在我红朝建国之后不来速速归降,依旧侍奉伪帝赵佶,此人的人品如此低下,焉能制作出真正的**。” 听到这话,张过不禁皱了皱眉。 你这人,说话也太唯心了——后世的词。 虽然你是朕的小舅子,要拍我的马屁,可是咱们都知道这个**是从林灵素那偷来的。他人品低下不低下,和**厉害不厉害,完全不沾边。 曹国舅察言观色,眼见马屁拍到了马脚上,他立刻继续说道:“纵然愚者千虑,偶有一得,被那林灵素找到了**配方,他也顶多制造出天雷。火炮他是万万制造不出来的。不说别的,就是这个做炮身的钢,他从哪里来?” 炮钢难得,天师军费尽辛苦,也不过制造出十六门真武大帝,三十二门石敢当。 这话张过爱听。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张天师有这个超前的意识。 如果自己不是掌握了远超这个世界的**,哪能如此迅速的建国呢。 现在又有了超越一切的火炮,他真有骄傲的资本。这个制作炮身的炮钢,还是他亲自进工坊监造出来的。 张过是道家第一人,有着丰富的炼丹知识,换句话说,他就是本时空顶尖的化学家。 炼钢也是炼,炼丹也是炼,有些东西是可以触类旁通的。 张过和本时空的工匠紧密配合,才历尽辛苦制造出几十门火炮,他非常的自得——这样的好钢,天下谁还能有? 正在张过得意的时候,吕洞宾说话了。 “陛下,国舅,炮钢难得,的确如此。我在汴梁尚未发现有作坊能造出这般好钢。不过,这次在去汴梁的途中,我路过了微山湖,那微山湖有一个钢铁怪物。有小山一样高。若是我没有猜错,那很可能是炼钢用的高炉。” 吕洞宾这一路所见已经私下汇报给张过了。但是微山湖他没有进去,只是被拍了个照就让人赶跑了。 拍照时候,他只看到了一下闪电。吕洞宾哪里知道那是闪光灯的效果。 而且秦牧为了避免太多麻烦,是把相机藏在一块木板后面,只露出一个小口,谁也看不到相机的样子。 虽然即使吕洞宾看到相机的造型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但是看不到他就更猜不出了。 吕洞宾对微山湖的唯一印象就是怪异!处处都古怪。 他回到江南,见识过逃难来的工匠根据秦牧留下的技艺建造的土高炉之后,吕洞宾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微山湖看到那个钢铁怪物。 这别就是微山湖的高炉吧。 还别说,吕洞宾猜的无比正确。可是他说出来没有人信呀! 本时空的高炉,大部分是依着山坡建造的土高炉。因为要从炉顶送原料进去,所以要有个小山坡做依靠,这样才能把矿石什么的用人力背上去。 这样的高炉不会太高,更不可能外面包着钢铁——高炉就是炼铁的,外面包一圈铁有什么用! 就连张过都没法相信吕洞宾的这个判断——太超乎本时空的逻辑和科技了。 “纯阳子,何必涨敌人锐气,灭自己威风。”铁拐李出来打圆场了。 “是呀,天师军才是天下无敌的!”众人纷纷附和,把吕洞宾的担心给遮盖了过去。 “众爱卿,我红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张过不知不觉念出了秦皇玉玺上的八个字。 他是真的这样感觉。因为自古得国之快,没有超得过张过的。 简直是才一起事,就拿下了大宋的半壁江山。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这个天雷。 这是一种划时代的武器,是自古以来都没有的。张过不知道这在后世叫***,但是他知道这个天雷和大刀长矛有着本质区别。 自三皇五帝以来,谁不是拿着铁打仗?只有自己,是拿**打仗! 这难道不是“受命于天”吗? 而且有了**做的武器,尤其是现在有了真武大帝和石敢当,自己的红朝难道不能千秋万代吗?谁还打得过自己? 你们就给我说说,怎么打宋军就好了。 “宋军既然来了,那就别让他们走了。众爱卿畅所欲言,这仗怎么打。”咱们是一个一个的杀,还是一群一群的宰! “陛下,”铁拐李开口了:“对于宋军这次来袭,臣有两个计划。” 两个计划,不错!张过龙颜大悦。铁拐李不愧是八仙将之首。计划一下就做俩! “讲!” ------------ 第四百一十六章 种师道的要求 “陛下,面对宋军,我们有两个办法。其一是把敌人挡在江对岸,不让敌人进入长江南岸,就在江上打。这样的好处是能确保今年的秋收不受到骚扰。” “那坏处呢?” “坏处是我们的火炮和天雷的威力发挥不出来。” 铁拐李这话一说,张过瞬间就明白了。这个坏处是个大问题。 大宋的水军科技含量很高,但是传统水军的作战是在江面上,敌我双方短兵相接,主要的作战武器是拍杆,而不是开炮对轰——之前就没有炮。 简单说,就是两条船靠近了,彼此用做成杠杆的大棍子砸对方。就好像舂米,又好像打铁,双方比的是操船技术和船只的本身科技含量。 宋军的水师舰船水平和天师军没有差别——天师军也用的是宋军战舰,所以如果在江面决战,天师军没有优势。 不论是真武大帝还是石敢当,都不能放在船上。这一点就是在后世也一样。 渡江战役中,百万雄师过大江,都那个时代了,船上也没安置火炮,最多放一挺机关枪。 战舰在水中行驶,船身起伏不定,后世的舰炮都是真正的高科技武器,需要很多辅助设备,本时空别说张过没有,就是秦牧都没有。 江上作战是能保护江南的秋收,但是天师军的致命武器就失去了作用。两军舰船混杂在一起,真武大帝哪能打的那么准,只打宋军不打天师军。 天师军的炮手,和目前火炮的技术水平都不足以支持这一点。 “继续讲。” “如果不把敌人挡在北岸,那就可以放敌人上岸。这就是臣的第二条计划。敌人上岸之后,会围攻我们的城池,这样敌人进攻队形密集,人马都挤在一起,非常适合真武大帝和石敢当的发挥。只要大量的打死打伤宋军,那么宋军自然就败了。江南可安,天下可取。” 大家明白了。 这是大规模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当然这种提炼是作者的话,可是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这种作战方式最适合火炮。想到敌人如蚂蚁一般密密麻麻的冲过来,天师军只要在城头上安心放炮,就能打出一片死尸。 到时候来一个杀一个,来一万杀一万,敌人都杀光了,江南也就安全了。 而且杀光了这些宋军,赵佶手里能用的人马就更少了。那样对张过夺取全部的天下更加有利。 不过这也要付出代价。宋军和天师军一样,做事毫无节操。 他们一定会祸害地方的。这也正是这个计划的坏处——如果都是好处直接用这一个好了,铁拐李怎么还会弄俩计划出来。 天下的诱惑和地方的安危,成为了张天师左右为难的选择。 铁拐李第二条计策很好,这样能充分发挥出天师军的火力优势,能极大的杀伤宋军,不但能解了眼前的围困,还能为以后打天下奠定基础。 可是这要让江南的百姓付出代价,自己作为红朝的新君,如果这时候不能体现出爱民如子,是不是有点名声不好呢? 张过遇到了选择性困难。 高俅同样有困难。那一日秦牧提出了两个计划,他立刻有了战略高度。有了这个高度之后,高俅信心百倍。 不论哪个计划,都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样他就动了歪心思。既然自己已经有了计划,何必再听别的将领瞎哔哔呢。 之前高俅满脑袋都是空白,所以他需要大家给他出主意。现在秦牧为他搭了一个高台,他站在上面俯身看天下,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了。 这样他就不需要种师道这样的老人碍眼了。 自己是大元帅,全听我的。 会议很快就散场了,高俅回到自己的大营,心里依然满是兴奋。 这个仗似乎不难打。竟然有两条路都能打赢,那还担心什么。 可是当高俅从兴奋中逐渐冷静之后,他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技术性困难。 这么多军队,可怎么过江呢? 秦牧的两条计划都是说的过江之后。围攻城池总不能在船上围攻吧。那要放下步兵,在岸上组装好各种工程设备,比如投石机,云梯,箭楼,冲车这些,然后才能进攻。 高俅现在发现秦牧没有说怎么过江。现在长江天险为敌我共有,不论谁要登陆到对岸,都要受到对方水师的打击。 宋军在水战方面和天师军相比并没有任何优势。 如果两军在长江中打成一团,那么秦牧的任何一个计划全是笑话。都过不了江,又不能去江南,也打不下江宁,这可怎么办? 高俅不得不在第二天再次召开军事会议。 面对这个问题,种师道依然老神在在,不怎么说话。 他非常的鄙视高俅。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觉得知道了两个战略方向,战争就算打赢了?这差得远呢。战争是无数细节的安排,哪一处考虑不周,都会带来致命的影响。 对于高俅连关键的过江方法都没想出来,就匆匆忙忙的散会,种师道简直觉得可笑。 现在问题来了吧,总算瘸子要出门,想起找拐杖了。 种师道不说话,西军诸位也都保持沉默。种师道是西军资格最老,军功也最高的将军,他是事实上的西军首领。 他不说话,别人自然要看风向。 禁军中的将领绝大部分都出自西军,他们面对种师道,也自然的选择了跟随。韩世忠和张俊都没说话。 武松是不懂水战,所以也说不出什么。 梁宝虽然是高俅心腹,可是让他打吴家庄百姓还行,去打天师军,那就太难为他了。 见到众人都不说话,高俅有点生气了。 怎么,你们都是泥菩萨吗?这么怕过江。难道泥菩萨过江,真的自身难保吗? 高俅脸色一沉,正要发火。这时候折可存说话了。 “高太尉,我们正面在长江上和天师军水师开战,胜负不过五五之数,此举未必明智。” “那依嗣长之见呢?”高俅看到折可存这样说,心里很高兴。看来你是有主意了。 “我的看法是,必须要拉扯开敌人的长江防线。只有减轻了敌人当面的力量,我们才方便渡江。” “怎么拉扯开敌人的防线?”高俅兴奋起来。折可存既然这样说,看来是有主意了。 “我建议,我们派出一部人马偷偷潜入对岸,然后在对岸大张旗鼓的行动,这样天师军必然会调动军马来对付过江的队伍,长江防线就有了缺口。” “好主意!”高俅觉得折可存从来没这么可爱过。不过他经过昨晚的事情,现在变得心思细腻了一些。他发现还有个问题:“嗣长,你说派一部人马过江,可是怎么过江呢?我们现在的问题不就是过不了长江吗?” “大部人马白天过江当然不行。天师军防范的正是这点。不过我们可以派一小部人马夜里过去。” “这……”高俅倒吸一口冷气。 折可存真敢想啊! 夜里渡过长江,这份凶险简直和在刀尖上跳舞没区别。 现在正是月底,夜里几乎看不到月亮,简直就是伸手不见五指。这样连走路都不可能,又何谈过江呢? 如果点起了灯笼火把,那等于就暴漏在天师军眼里,敌人一样会点起火把来战。 江上凶险,这么一支小部队岂不是给人家全吃掉。 不过高俅又一想,折可存既然提出这个建议,应该不是胡说八道。那么到底谁有这个本事能偷摸过江呢? “嗣长,不知你要派哪一部夜间渡江?” “就用我家的近卫团好了。”折可存面不改色的说道:“近卫团是功业组建的民团,南方人不少。其中有不少能人异士可以夜间操船。” “……” 这下别说高俅了,所有人都呆住了。 夜间操船,还有不少人都能干。怎么近卫团的团丁都是神仙吗? 可是他们又一想,折家最近弄出那么多新鲜玩意,就好像神仙下凡到他们家工坊打工一样,这样说来,有一两个神仙会夜间操船也说不定。 而且这件事不是高俅发的命令,让他们夜间过江。这是折可求自己提出来的建议。 他要自己的人夜间渡江,死了别怪别人。 高俅立刻点点头。好,就按你说的办。死了别怪我,不死我就立功。 他自以为得计,却哪知道这一切全是秦牧的计划。 近卫团作战自然不能跟着这么多宋军一起。而且这次近卫团完成了扩军,队伍里面新兵众多,秦牧急需用一次次的实战来锻炼队伍,所以更要有充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宋军过江的困难早就在秦牧的预料之内。只是昨天高俅竟然没提出这个问题,让秦牧略感惊讶。 他没想到高俅完全没这个意识。难道你是准备变成小鸟飞过长江吗?否则你怎么不提如何过江呢? 折可存的话应该是昨天说的,只要高俅问起渡江,他就会这般讲出来。 现在拖延到第二天,总算是把该说的说完了。 近卫团这下彻底的从宋军的战斗序列中独立出来,总算可以毫无顾忌的大显身手了。 可是没想到,秦牧在准备渡江计划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意外情况。 种师道来到了折家军大营。 他不是自己来的,他是带着孙子种彦崇来的。 种师道直接和折可存说,自己的这个孙子,要跟着近卫团渡江作战。 “嗣长,功业,”种师道诚恳的说道:“两位的英勇智计,某家深感佩服。我这孙儿最敬重的就是两位这样的英雄。孤军深入,此乃冠军侯重现。请务必带着他去开开眼界,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免得每日窝在西北土窝子里逞强。” 种师道把秦牧比作霍去病,这马屁拍的不可谓不够份量。 面对如此老辣的马屁,秦牧实在想不出办法拒绝老将军的要求。 种彦崇看着秦牧,眼里有七分鄙视又有三分好奇。 种师道让他跟着秦牧的近卫团作战,这让种彦崇完全没想到。近卫团只是大宋的民团,连正规军都不算。自己可是西军中最厉害的种家军中的将军。 这就好像是天兵天将下凡到百姓之中,这个落差也太大了。种彦崇来这里是打大仗,迎着敌人的弓箭前进的。他年轻气盛,一门心思想要建功立业,哪能跟着民团鬼混呢。 可是他毕竟是种家子孙,智商高绝。 他略一思索就明白了爷爷的意思。 折家现在的发展,种家看在眼里。那个拖拉机种彦崇也见过。当日就是他跟着种师道去的府州。 这样的怪兽,都被折家制作了出来,不知道折家军现在在军备武器上能发展到什么程度。 这一次近卫团要过江作战,还是夜间渡江,种师道立刻意识到近卫团必然有所依仗。 他才不信什么神仙下凡呢。就好像那个拖拉机,你说它是神仙下凡吗?明明就是一堆钢铁堆积的怪物。 近卫团一定有古怪。 种师道必须弄清楚折家军的秘密,所以他把亲孙子给派了过来。 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安插人手,折可存简直有点无奈了。 只是种师道资格的确太老,老的足够做他爷爷了。折可存比种彦崇大不了几岁,他的确可以管种师道叫爷爷。 折可存只能无奈的望了望秦牧。 秦牧点点头,说道:“经略,那就让种将军跟着我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近卫团不同于禁军,也不同于西军。我的部队,军纪严明,这点还请两位担待。” 既然种彦崇要跟着,就让他跟着吧。自己的底牌,藏也藏不住了。这时候秦牧不介意暴露一些。 如果能拉到种家,也是自己打天下的助力。 “功业,在你军中,自然以你为主。这点请放心。”种师道完全明白秦牧的意思。 “还请秦将军关照。”在种师道的目光示意下,种彦崇也勉强交代出一句场面话。种家是本时空的名人,种彦崇这点家教是必不可少的。 “好说,我们这就过江,跟我来吧!” ------------ 第四百一十七章 种彦崇初次接触高科技 扬州和润州隔着长江相望,但是同时,他们还被大运河串在了一条线上。 润州就是后世的镇江。 大运河与长江像一个十字,在润州这里交叉。这个地方自然成为天师军的防守要处。 即使现在已经是三更半夜,可是城墙上依然有不少兵丁在梭巡。他们不时地向江面看看,防备宋军的突然袭击。 当然,这样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是人就不能过江来——除非是神仙。 但是神仙只属于我们天师军——只有天师军才拥有八仙将。这可是实打实的八仙,不是《西游记》里面凭空写出来的孙猴子。 而且天师军大部分兵丁全深信,他们的陛下是元始天尊座下第一弟子,慈航真人化身,这比宋朝的皇帝在天庭的地位可尊贵多了。 天师军自拥有天雷之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迅速地拿下了长江沿岸。 然后就如星火燎原一样,沿着大运河向南,将运河沿岸的重要城池全拿在了手里。 自润州以下,常州,无锡,苏州,秀州,杭州,就如刀切豆腐一般,简直是没遇到任何阻力地打了下来。 红朝的地盘迅速的扩张到整个江南,实打实地把这块宝地攥在了手心里。 在这个征战过程中,天师军不但没有损失多少人马,反倒越打人越多。 大量的本地人加入了天师军,这让天师军的实力大增。 张过每每和八仙说起这件事,都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成功的过太顺利了,就好像是面前摆着一桌做好的酒菜,自己来的刚刚好。 天师军大旗一到,江南人望风景从。 果然是大宋的气数尽了。否则怎么忍心向我呢? 最终天师军高层一致认为赵佶失败在两点。第一就是之前的方腊之祸。 方腊于青溪起兵,搅乱江南,不论是官还是兵,只杀的人头滚滚。江南这片地方上大宋朝廷的实力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可以说几乎没了。 虽然后来赵佶以童贯挂帅平息了这次叛乱,但是再没有更多人马填进江南镇守地方了。 这是江南抵抗力如此微不足道的原因。 第二个就是赵佶自己的问题了。他之前为了享乐,之后为了从金国买城,印发了大量交子。交子的去向肯定是天下富庶之地。汴梁和江南,都是重灾区。 江南是大宋的粮仓,可是身在粮仓的百姓却吃不上粮食——因为粮价太贵了。 所以天师军一来,百姓不说“箪食壶浆以迎将军”,但是起码没人帮大宋的官府。 文的武的两个方面,宋国都有着致命的缺陷,赵佶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方腊也是被赵佶的花石纲逼反的。 天师军所向披靡,自然士气高涨。他们觉得再有个一年半载,全天下就都是张天师的了。 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每一个天师军的士兵都异常的亢奋。即使半夜三更,他们也一个个跟夜猫子似的,瞪着眼睛盯着江面。 只可惜他们还不是夜猫子,这样漆黑的夜晚,除非口吐无线电波,再长着一双能接收回波的耳朵,否则真的是什么也看不到。 但是他们虽然看不到江面上的动静,可是却隐约地听到一种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不是风声,也不是水声。这是一种有节奏的夯木头的声音。 天师军的士兵当然不知道,这就是柴油机的声音。 运河辽阔,秦牧又在远离润州城的对面行驶,而且他还特意给柴油机做了个遮挡声音的罩子——参考汽车隔音,所以虽然夜晚寂静,但是这声音很小,不容易被听见。 就算润州城上有的天师军士兵听力极好,能听到江面上有怪异声音传来,但是他也想不到远处有一支船队在夜里行船。 这完全做不到!天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船上不点灯火,连哪里是水哪里是岸都看不到,这怎么开船。 所以天师军只是加强了戒备,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当然,也没法进一步行动。他们总不能对着黑夜扔天雷——那样上官非杀了他们不可。 天雷很珍贵的! 种彦崇惊讶地简直头发根都要立起来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近卫团能夜间行船了,因为他们的确能看得到路。 秦牧给了他一个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种彦崇一脸疑惑地拿在手里,学着秦牧的样子把望远镜放在眼前。 突然之间,世界在他眼里变了颜色。 润州城上点着灯火,不过在这样的夜里,那就是漆黑中的几点烛光一般,微不足道。可是在夜视仪中,一切突然变得异常明亮,而且惨绿惨绿的,简直和人间地狱似一般。 同时远远的那个润州城,似乎一下子飞到了种彦崇的眼前,吓得他第一时间差点把夜视仪给丢掉。 总算他是名将,瞬间就镇定了心态。 心态镇定之后,种彦崇心里立刻就泛起了一股怪异的感觉。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吗?怎么那个城,那城上的人,能一下子来到自己眼前呢。 他忍不住要伸手去掐城上的天师军士兵了。 “种将军,你够不到那么远。”秦牧不得不制止了他的行为。这小子再迈两步就掉水里去了。 种彦崇脸上有点发烫。丢人了。自己丢人了。 他原来是根本看不起秦牧的。一个工匠,因为有点出色手艺,被折家人看上,入赘了折府。这就是幸进之徒,能有什么真本事呢。 后来他上了船,见到了近卫团的战士,种彦崇这种轻蔑才收起来大半。 他看得出来,这一支民团可是和别的民团不同。这哪里还是百姓胡乱凑起来的队伍,这明明就是一支真正的精兵——他们的精气神甚至比种家军还出色的多。 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全剪短了头发,一个个跟和尚似的。虽然带着怪异的帽子,可是没有头发总是很不好。 而且他们没有盔甲,武器又是一支奇奇怪怪的长枪。加兰德步枪可比本时空的制式长矛短得多,这个长度,在种彦崇看来根本就没法用。 不但没法用,而且握着也不舒服呀。枪身都不是一根棍! 种彦崇看了半晌都没想出来这把枪应该怎么握持。这让年青的将军有点摸不着头脑。 虽然这些兵是好兵,但是靠这把长枪怎么杀人呢?比敌人的长枪短很大一截。你没扎到敌人,敌人先把你给捅死了。 他带着诸多的疑问,坐在船上认真寻找答案。可是没想到答案没找到,问题却越来越多。 近卫团的一切都让他迷惑,直到他使用上夜视望远镜之后,这种迷惑达到了顶峰。 “功业,如果你不嫌弃,就别叫我将军了。我字伯导,你称呼我字就可以。”有了这样的神器,秦牧在种彦崇心里的地位蹭蹭上涨。 如今种彦崇看秦牧再也不是一个出色的工匠了,这就是一个神人。 他立刻想要和秦牧拉近关系。和秦牧认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字告诉对方——这就是一种亲近的表现。 秦牧被种彦崇的字给惊讶了一下。伯导,博士导师,你这个字真牛。 古人的字,很多都是按照“伯仲叔季”来的。比如孙仲谋,如果不出意外,就是在兄弟中排行第二。 种彦崇字伯导,显然他是老大。不过这个“导”配合的真是让秦牧意外。 不管怎么样,反正秦牧知道,种彦崇不可能是博士导师,否则怎么能连望远镜都不懂呢。 “伯导。” “功业,”种彦崇舍不得放下望远镜。他就好像是本时空的男孩得到一根大相国寺出品限量版金箍棒一样,拿着夜视仪一刻也不肯放开:“这个东西,是你做出来的?真是太神奇了。那么远都能看得清,而且这么黑也看得明白。你还有吗?能卖给我几个吗?” “嗯,这个东西,暂时不对外销售。”秦牧不得不拒绝了他。 有柴油机做动力,船只又是顺流而下,所以船队很快地就远离了润州城。 种彦崇这才恋恋不舍地把望远镜从眼前拿下来。听到秦牧说不能销售,他不禁有点着急。 这样的军国利器,你怎么能不卖呢?你得卖给我呀,我家有的是钱。 可是他又一想,折家更有钱,人家不缺这个。 这可怎么办?想到这里,种彦崇记起了种师道对秦牧的评价:有才而好色。他顿时来了主意。 “功业,我有个亲妹妹,如今还待字闺中,你看不如就……” 秦牧一听这话,连忙摆手:“可别,伯导,你可别害我。”这支船上不只有自己,贾红线和方好音都在船舱里面呢。 让他们听到你的话,你可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彩礼你不用担心,我种家虽然不如折家有钱,但是绝对让你满意。”种彦崇做事还挺轴。本时空嫁女要给丰厚的彩礼,这是大宋的风俗。 种彦崇怕秦牧是嫌弃种家钱少。 “伯导,咱们还是说说打仗的事吧。”秦牧都怀疑种彦崇是不是博士导师穿越过来的,怎么这么喜欢给人做媒呢。 “好,先说打仗。”提起打仗,种彦崇来了精神。他这个年纪,对征战天下充满了向往。 冠军侯霍去病就是他的偶像。“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就是他向往的生活。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就是他的写照。他作为种家的宝贝孙子,一身盔甲是种家军中最精良的,一杆钢枪更是本时空排得上号的利器。 这杆枪传说是三国赵云赵子龙用过的,所以种彦崇就给自己的枪起了个大名:龙胆亮银枪。 这杆枪,是种彦崇骄傲的地方。 他用这把枪历经大小战斗,杀人无算。 虽然秦牧拿出了望远镜这样的宝贝,可是种彦崇也不是很虚。看得远固然是一种能耐,但是杀人还是要靠自己的铁枪。 他相信,秦牧的枪绝对比不过自己的龙胆亮银枪。 现在秦牧主动说起打仗,正是让种彦崇兴奋。有了望远镜,再有自己的龙胆亮银枪,天下哪还有敌手。 看得远,杀的狠。 “功业,爷爷说了,让我听你吩咐。打仗的事,这次我听你的。不过,我要做先锋。”种彦崇一定要让秦牧看看自己的本事。别以为有了望远镜就可以看不起种家。 当然,如果他看到了自己的厉害,也许会把望远镜卖给自己。这也是种彦崇的小心思。 “先锋不先锋的,明日再说。”说到这里,秦牧犹豫了一下,问道:“伯导,不知道你清楚不清楚,如今天师军有了天雷这样的武器。” “听说过。”种彦崇点点头。这个消息他是知道的,但是天雷是什么,他还真没见过。 高俅的禁军中已经装备了天雷,但是赵佶命令高俅严格保密。不只是对天师军保密,他更要对西军保密。 虽然到了战场上天雷肯定要用出来,到时候各路人马都会看到。但是看到是看到,却绝不能让他们接触天雷。 这支军队必须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不能让外人摸到天雷的秘密。 种师道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看到天雷,所以种彦崇也不知道天雷到底威力如何。 根据猜测,种师道祖孙以为这就是大号的烟火,只不过威力大一些而已。 “那你觉得天雷厉害吗?”秦牧不得不再问一问。显然这位一心推销妹妹的将军完全不理解***的划时代威力。 “我家年底和上元节时候,也都放好多烟火。如果把这么多烟火堆积在一起,同时点燃的话也挺吓人的。” “……”秦牧明白了,种彦崇觉得天雷就是大号的烟花呀! 这个认识,还真是没入门,很是有愧你博士导师的名号。 “这样吧,伯导,明天我要拿下常州,到时候你看看我的天雷。之后咱们再说打仗的事。” 怎么,秦牧也有天雷? 这让种彦崇不禁一愣。他以为这个东西,只有天师军和禁军才有。没想到近卫团也有。 这个东西,难道真的很厉害? 能厉害地过我的龙胆亮银枪吗? 明天,到要让秦牧见识见识,是他的天雷厉害,还是我的龙胆亮银枪威风! ------------ 第四百一十八章 攻打常州 常州是润州沿运河而下的第一个大城池。 城里的百姓们大清早就被一种巨大的声音所震撼。 “常州的百姓,常州的父老乡亲,我们是光荣的人民近卫团,我们来到常州,是给大家送粮食的。父老乡亲们,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请大家离开城北,留在家里,免得被天师军抓了壮丁。” 王莺拿着话筒,一遍一遍用柔美的女声,传达着秦牧的精神。 常州的百姓听得莫名其妙。近卫团是什么人马?是土匪吗?怎么有这么好心的土匪,还特意跑来常州给我们送粮食。 骗子,一定是骗子。 不过虽然一定是骗子,可是万一他们真的发粮食呢?人都有一点贪便宜的心里,也有时候会自己骗自己。要不为什么直到二十一世纪,还有那么多拙劣的骗子存在呢。 他们的骗术简直就是弱智一样,可是总有人上当。 江南这片地方,因为赵佶滥发交子引起了巨大的通货膨胀,而一切通胀,如果不加以控制,最终必定会着落在粮食上,所以常州的百姓守着粮仓却吃不起大米了。 张过这么快速的夺得江南,这一点也是个重要的原因。 但是张过夺了江南,建立了红朝,可是他并没有能力迅速平抑物价。要平抑物价,首先要和大宋的货币脱钩。 如果还用大宋的钱,物价根本就降不下来。红朝虽然建立了,但是市面上的钱根本没有少,粮也没有多,各种商品还是那么一点点,所以通胀依然继续存在。 张过是不可能有着秦牧的经济头脑的。 如果换做秦牧拿下江南,他第一步一定是先废除交子,然后再发行自己的货币,同时逐步淘汰掉铜钱和金银的货币属性。 而且只有这点还不够,秦牧必须推出大量的轻工业产品,而且规定这些商品只能用新的纸币购买。 双管齐下之后,江南的通胀立刻就会解除,百姓的生活质量马上就能得到巨大改善。 张过根本没有这个概念,他依然是传统的皇帝思维。天下打下来了,那么自然一切都归我“享受”,至于百姓的死活,并不在张过考虑的范围之内。 天师军只是把持住衙门和仓库,这样有了权力和粮食物资,至于地方上百姓的死活,至少在现阶段根本就不用考虑——反正也没饿死多少人。 但是作为新的政权,必然要采取一点惠民措施,所以天师军还是开了一些粥场,以显示张天师的仁慈。 现在常州附近的田地有一小半已经收割完毕,稻谷入仓,城里的大小粮仓都已经半满了。天师军不缺粮食,所以施舍点稻米拿来熬粥给百姓,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天师军如此看待百姓,那么百姓也就对天师军马马虎虎了。 除了那些积极要当兵吃粮的人对天师军有好感,剩下的大部分,就是沉默的大多数。 他们不觉得天师军有多好,但是他们知道大宋朝廷有多坏。相比来说,红朝不坏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现在有一波更好的人来了,他们说要给大家送粮食。这就算是骗子也不妨等等看。反正他们也没要自己造天师军的反,反倒是很好心的让大家离战场远点。 那就离远点,看看热闹再说。 战争,在秦牧心里绝不仅仅是开枪放炮。手枪步枪机关枪,飞机大炮和军舰,这都是最表面的层次。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而政治绝不仅仅是战争。 近卫团每次打仗,一定要明确目标。我们要通过这次战争达成什么目的,绝不可以是为了打仗而打仗。 这个高度,在秦牧的玩命教育之下,近卫团的高级军官全达到了。 根据战前会议的讨论,他们清楚了近卫团这次江南战役的目标。 目标有三点。最重要的是打通大运河,驱逐天师军在江南的存在,保证江南到微山湖的粮道畅通。 其次,在这次行动中,要充分宣传近卫团的存在,和近卫团有别于旧式军队的进步形象。 最后,为微山湖商品扩大销售空间,同时暗中推广微山湖的纸钞,为微山湖经济的良性发展打开局面。 为了实现这三个目标,宣传的重要性一下就凸显了出来。秦牧以艺战团为骨干,同时以医疗队为辅助,组织了一支宣传队,她们的任务就是通过宣传讲解,让百姓明白近卫团能给他们什么好处,让他们知道近卫团是全新的为人民服务的军队。 所以战前喊话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今天是过江第一仗,王莺拿着麦克风,心里无比激动。 她知道,江南战役的第一枪,实际是自己打响的! 是不是以后自己也能如邱队长一样,军史上被重重记下一笔呢? 王莺在天师军最大武器射程之外喊话,根本不用担心敌人伤着自己。 其实她完全不用想这些问题,因为她喊话的地方,就在指挥部里。旁边就是秦牧和各级军官。 她的声音是通过电线,传输到立在常州城外的大喇叭发送出去的。 “无线有限,有线无限!” 这句话是电信行业中的一句俗话。就是说无线网络实际用户受限,而有线网络用户理论可以无限。 公孙胜搭建了稳定的桐油供应渠道,微山湖又有完整的制造能力,所以有线通讯已经被制造了出来,近卫团是第一个用户。 王莺是第一次坐在前线指挥部里面播音,这感觉简直让她热血沸腾。仿佛她已经化身为当代花木兰,正立马横枪面对敌人。 种彦崇已经呆住了。 这就是秦牧的战争吗?怎么要靠一个女人来喊话。而且这声音怎么这么大呢,简直震得耳朵疼——前线指挥部离常州城墙并不远。 这个喇叭的功率很大,全城人都能听到,自然指挥部也能听到。 这个女人是怎么做到的? 秦牧看了看手表,然后指向王莺手中宣传稿中的一条。 “战争马上就要开始,马上就要开始。”王莺照着念道:“常州城的父老乡亲们,请远离城北,远离城北,免得被天师军抓来白白送死。” 秦牧精通心理战手段。这段话明面上是对百姓好,让他们不要被误伤,实际上当然也是对百姓真的好。 可是明面之下,还有暗处。这句话不动声色的就把天师军放在了百姓的对立面,让天师军成为了大反派。 他们只会抓百姓来顶缸送死。 舆论宣传,也是重要的阵地!这点秦牧在二十一世纪就深有体会。 如果就这个问题展开,我可以写一万两万到几十万字,现在作者就不写了,否则好像我在骗稿费。 大家只要知道,秦牧这个认识不是作者硬塞的设定,而是实打实的有这个认识高度。 “九点整,近卫团对常州反动势力天师军的讨伐战争将准时开始,现在还有十分钟时间,请常州的父老乡亲速速离开城北。” 王莺根据指示继续喊话。这也是秦牧一举多得宣传。他要给天师军定性为反动势力,同时还要普及一下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概念,别总时辰时辰的用了。 时辰在农业时代足够用,但是在工业时代就太落伍了。目前这个科技阶段,秦牧必须要让百姓有小时和分钟的概念。至于“秒”,那还要等等再说。 种彦崇觉得自己可能穿越了。他来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时空。 这哪还是他熟悉的战争,这一切都让他感觉到莫名其妙。 整个指挥部里面的一切,全都是他没有见过的玩意。哪怕小到一个杯子,他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做出来的。 更别提满帐篷全是高科技设备。 因为微山湖中心的大模样基本搭建完成,所以秦牧也能把柜子的运力解放出来一些。 他弄来了一套大屏幕显示系统,这样就省的大家对这小小的笔记本屏幕挤作一团了。 大屏幕上正在播放常州城内的现场。城内百姓如蚂蚁一般向着南边移动,而天师军的士兵几乎全都跑到了城北这段的城墙上。 秦牧切换到热成像模式,这下看的更明显了。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热点,这些密密麻麻的热点向两个方向集中。 人越多的地方,热点越亮。 种彦崇毕竟年青,若是换了种师道,他真就不明白这一切了,可是种彦崇连猜带问,很快搞明白这些到底是什么。 这就是神仙的千里眼呀! 这东西,比昨夜那个望远镜还要高明万倍——当然啦,二战时候都没有这样的高科技玩意,而单筒望远镜鸦片战争时候就有了,两者科技相差好几百年呢! 种彦崇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乡下小子,突然来到了玉皇大帝的天庭。这反差太大了,以至于他都站立不稳,一个趔趄歪倒在椅子上。 当然,这也跟他穿着一身盔甲有很大关系——好几十斤铁呢。 吴思邈看到他这样,就倒了一杯水递给他。这也是秦牧的交代。秦牧要搞统一战线,种家军是秦牧准备拉拢的对象,种彦崇属于要被统战的人物,所以不能让朋友太尴尬了。 种彦崇接过这杯水,罕见的对吴思邈表示了感谢。这在之前的种家公子身上可从来没发生过。 在种彦崇的认知里,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哪用得着感谢,她们伺候男人是应该的。 可是吴思邈一身近卫团精干的军装,齐耳的短发,和那种无与伦比的女神气质,让种彦崇根本就不敢拿她和本时空的女人相比。 这也是神仙中的一员。 不过九点钟是什么意思?种彦崇还真没这个概念。秦牧最初只倒腾过来四十块手表,这些手表被王樵从任员外手里敲诈走了之后,最终流向了市面。 种彦崇到现在也没手表。这样的宝贝,在汴梁城中都不够抢的,哪轮得到西边的外人来分。 他不知道手表,也就没有时间概念。 九点钟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可是当看到秦牧拿过话筒,说出“战斗开始”四个字的时候,种彦崇明白了。原来九点钟在近卫团来说,就是一个时间的概念。 他顿时坐不住了。 自己和秦牧比起来,是土了一些,可是咱也有一身好功夫,一杆好枪。 喊话能吵死敌人吗?杀敌还得看老子的枪。 他立刻起身,要去拿自己的龙胆亮银枪——那个枪太长了,不适合拿进指挥部里面。 秦牧拦住了他:“伯导,在这里一样能看打仗。” 种彦崇一愣。怎么是“看”打仗,我要上场打的呀! 没等他明白过味来,就听见外面传来砰砰砰的声音。 邓诚的炮营发言了! 炮营的人数比步兵营要少,一个营大概在三百人左右。目前军工厂制造出来的迫击炮还不够多,不过加上秦牧从后世倒腾过来的,也能有着七八十门。 七八十门迫击炮同时开火,这个火力密度简直是空前!那是必然的!秦牧来之前本时空根本就不存在迫击炮。 而之前近卫团大大小小的战争也从没有一次使用过这么多迫击炮。 迫击炮的准确性可比投石机高多了。 一次校射之后,就是全体急促射。炮弹真是密集如暴雨,准确的落在常州城北这段城墙之上。 种彦崇看到屏幕上常州城墙被炸的人头乱飞,砖石四射,只看的目瞪口呆,他又不知不觉站了起来。 这时候,年青的种将军突然脑筋开窍,他一下子想到了秦牧刚才喊话的军事意义。 那些话,虽然是喊给城内百姓听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喊给城内守军听的。 他们听到喊话,知道近卫团进攻的重点是在城北,自然大部分人马全移防到城北的城墙上。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岂不是成了迫击炮最好的靶子——秦牧告诉了种彦崇迫击炮正确的名称。 超越时空的火力密度覆盖下,城头上的敌人几乎瞬间就被炸死了。 但是邓诚的火力输出并没有停止。 他根据石遗的指令,不断的转换目标,重新输入新的射击诸元,依次射击敌人的投石机,床弩,以及各种大铁盆。 为什么是大铁盆呢?因为这个时空守城的各种武器中,有一种极为独特的存在——金汁。 这玩意虽然名称高大上,但是它其实就是把屎尿放在铁盆里面煮。 就好像后世的笑话,有人在家里烤榴莲吃,邻居受不了那种恶臭,直接大叫:“谁在家里煮屎呢?” 后世的笑话,在本时空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很普遍。 这时候守城的一方,都要煮屎。虽然这玩意被叫做金汁,但是他的确是很臭很臭啊。 可是金汁虽臭,效果却好。 当敌人顺着云梯爬上来时候,兜头浇下去这么一盆金汁,不但能烫伤敌人,关键是会让敌人皮肤溃烂而引起感染。 在没有抗生素的本时空,皮肤大面积感染就只能等死了。 但是金汁这个武器的确是杀敌一千,臭死自己人三百。所以这些大铁盆都放的稍微远一些,否则天师军没被敌人打死,也被自己的金汁臭死了。 这时候邓诚的迫击炮延伸打击,把一个个熬着金汁的大铁盆全炸烂了。 满城墙全是金汁。 石遗看的只皱眉——这也太臭了。他虽然不需要亲自去爬城墙了,但是战士们会去爬。自己作为高级军官,怎么也得给战士们弄点福利。 这么臭,可怎么待! 他拿起电话对邓诚说道:“邓营长,再犁一遍城墙,争取给战士们一片干净点的区域。这也太臭了。” 现在近卫团打仗完全超越了本时空。不过这个超越的级别却很难说。 目前有着远超二战的科技装备——比如无人机和实时直播,但是也有成熟的战地有线无线通讯系统。 凭借有线电话,石遗随时能联系到各个作战单位。 他是这一次江南战役的总指挥,秦牧只是下达了“开始作战”的命令,之后他就不再插手具体的军事行动了。 邓诚明白石遗的意思。他虽然没在指挥部里面,看不到城墙上的情况,但是本时空的守城装备他早就清清楚楚。 石遗一定是嫌金汁被自己炸的太散了。 那就继续打,集中火力,炸出一片干净的空间来。 自从兵工厂建设完毕之后,近卫团的弹药供应终于获得了彻底的解决。目前这两千人的队伍完全消耗不掉兵工厂的产量,所以近卫团从上到下,终于提前享受到海湾战争时期美军的待遇——弹药可劲用! 常州城头的守军完全没有任何的防备,就已经被清扫一空。 城北,已经彻底的对近卫团不设防了。 近卫团的步兵开始了冲锋。他们的出发阵地距离常州城不过几百米,就在投石机的射程之外,不虞被敌人的火力伤到。 这么短的距离,在近卫团的战士们眼里根本就不算事。 他们平日的训练是每天一个五公里拉练,还是全副武装的,连做饭的家伙都得背着。 现在没带着那些累赘,只是端着枪冲锋,速度更是快愈奔马。 几分钟不到,常州的城墙上已经插遍了近卫团的军旗! 常州,易主了。 ------------ 第四百一十九章 闪电战 近卫团迅速占领了城墙,也就占据了制高点。 常州城里的天师军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打崩溃了。 因为听到大喇叭的广播,天师军知道了敌人的进攻方向,所以把八成人马全聚集在了北边的城墙上。 那么狭窄的城头,如此密集的人群,在暴风雨一样的迫击炮打击下,几乎没有人能活下来。 即使有人侥幸地逃脱了迫击炮的打击,可是随后的延伸射击炸烂了铁盆,本来用作打击敌人的金汁这下全没糟蹋,天师军自己给享受了。 这样又消灭了一些残余部队。 剩下的人想逃跑,可是一身盔甲那么沉,他们怎么跑得过不穿盔甲的近卫团战士。 就算他们想藏起来都藏不住,满身大粪味道太招人了。 近卫团迅速地肃清了城里的残敌。 剩下在别处防卫的天师军残部见状不妙,立刻弃城而逃。 他们是彻底地失败了,也彻底的失去了常州城。甚至他们都不知道敌人是怎么来到的常州城外。 不过万幸的是,天师军自己装备了天雷,所以他们现在已经熟悉了**爆炸的声音,也略微熟悉***作战的状态。 因此这一次他们到没觉得是被天上的神仙扔下了天雷,而是很清楚,外面的敌人也有天雷。而且敌人的天雷比自己的还强大的多。 近卫团干脆利落地拿下了常州城,这个过程中甚至连百姓都没死伤几个。那些老老实实待在远处的,全没被波及。但是总有一些爱看热闹的人,这样就难免成了冤死鬼。 种彦崇觉得自己脑袋里面嗡嗡的作响,他有点意识恍惚,有那么一刻,他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了 我是不是在做梦呀! 常州城,就这么轻松的被近卫团拿下了?敌人甚至连他们的面都没见到就死光了。 这还是战争吗?这肯定不是自己熟悉的战争。 原来这就是***的威力。这一刻钟彦崇想起了自己昨夜的雄心壮志。他当时还想要秦牧见识见识自己的龙胆亮银枪,可是现在他再也不敢那么想了。 种彦崇不是傻子。种家人没有傻子,看种申就知道了。 相反,种彦崇是久经战阵的大将。通过这场战斗,他深刻的意识到一件事,自己,还有种家军,已经全被淘汰出局了。 甚至不只是自己,就连赵佶和张过,也绝不是秦牧的对手。 他虽然没见过张过的天雷,也没见过禁军的天雷,但是他很清楚,那些玩意怎么可能是迫击炮的对手。 种彦崇意识刚有点恢复,就见秦牧已经起身向外走去。他连忙追上去说道:“功业,是要进城吗?我和你一起去。” 这一刻钟彦崇一定要紧跟在秦牧身边。这不是一个人,这是一尊神。 暂时种彦崇就只有这个想法了。非是神仙,怎么做得出如此威力强大的武器。 种彦崇知道自己赖以成名的武艺,盔甲,宝枪,在这个人面前完全没有意义。他这会儿只能跟在秦牧身边,这让他感觉稍微好过一点。 至少他和秦牧还算是熟悉。如果把他留在这里,种彦崇估计自己要疯了。 “伯导,你要跟着我进城,先脱了这身盔甲吧。难道你不感觉沉吗?” 种彦崇面色一红。他这身盔甲在近卫团的指挥部中极为另类——除了他没有穿盔甲的。 但是当时他不觉得怪异,反倒觉得很骄傲。 因为他是种家军的将军,是朝廷的正式兵马,而近卫团就算有这么多神器,但是近卫团只是一支民团。民团是不能有盔甲的。 那时候他还觉得大家看他的眼神里面全是羡慕,现在才知道,人家哪里是羡慕自己,明明是嘲笑自己的无知。 他突然想起了给自己送上热水的那个女人,怕不是她心里早就把自己看到的底下去了吧。 种彦崇脸上越发的滚烫,好像发起高烧一般。他连忙脱去了盔甲,就随手丢在地上——这玩意,他再也不准备穿了。 “功业,这就算打完了吗?”种彦崇追上秦牧连忙请教。 “战斗打到现在,应该算差不多结束了。” “可是我看还跑了一些人。”近卫团只打北边,剩下三个方向全放过了。 “不放跑他们,怎么会有人给张过带话呢?” 听到秦牧这样一说,种彦崇才记起来那天的会议。折可存说要拉扯开长江防线,给宋军创造过江的机会。自己这是傻了吗。 现在看来,这一整套计划肯定全是秦牧设计的,只有他才有这个本事,才有这样的军队。 只有近卫团,才根本不怕在敌人的腹地活动。换了种家军都不敢如此轻易孤军深入江南。 可是近卫团完全没有半点担心。他们从上到下的每一个人,都对胜利充满着必胜的信心。那不是一个期待,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所以他们根本不怕任何敌人。 种彦崇怀疑就是让他们现在一路打进汴梁,这些人也会和打常州一样的轻松。他们的心思不会有半点慌张和波动。 那一样会是一场确定无疑的胜利。只要秦牧愿意,汴梁就和常州一样,一顿迫击炮就可以拿下了。 种彦崇想到甚至自己的种家军代替禁军守汴梁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如果自己站在城头,还穿着盔甲拿着长枪,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而且他连谁杀的自己都不知道——炮弹可是没名的。 他从来没见过如此神速的一场战斗。他自己也经常打仗。那种战斗短则半日,长则一天一夜。而且那还只是一次战斗而已,两军要真正分出胜负,起码对垒十天半月是常事。甚至有时候一场仗能打多半年。 尤其是这种夺取城市的战斗,经常性的一打半年,都是小意思。 史上哪曾有过现在这样的夺城之战。砍瓜切菜一般的就结束了——而且还是完胜。 种彦崇仔细回忆当时的画面,他没看到任何一个穿着近卫团军服的战士倒下。 “功业,这就是你说的***战争呀。” “嗯,近卫团打仗就是这样的。” 此时常州城的城门大开,秦牧就不用再爬云梯了。直接走大门就行。 他们一行人在特战队的守护下一路前进。 近卫团早就绘制好了常州城的地图,秦牧直接就来到了常平仓。 针对这次战役,秦牧做了完善的计划。整个近卫团分为两部分。石遗负责战斗,贾红线负责民政。 这件事本来应该折美鸾来做,可是现在秦牧的家当实在太重要了,折美鸾不敢离开,所以这件事就被贾红线争取到了。 对于贾红线勇于承担责任,秦牧倒很是欣赏,别一天到晚就钻钱眼里面去了,世界那么大,你也得多干点。 贾红线对于这个任命很是满意。 她在赚私房钱的过程中,也是深度参与了生产和销售的一切环节。如今她就欠缺一点民政方面的经验,所以她必须要给自己弥补上。 如果自己都会做了,以后还可以把这些本事传给孩子。虽然现在她还没怀孕,但是许神医说了,自己没问题,表哥也没问题,那么早晚自己会有孩子的。 现在趁着还没孩子拖累,赶紧多学点东西。 在秦牧的帮助下,贾红线很清楚自己的要怎么去完成眼前的任务。 “常州的百姓,常州的父老乡亲,那些曾经欺压你们的天师军,被我们近卫团打跑了。现在我们进城来,是为了兑现之前的承诺。现在大家都来常平仓领粮食吧。” 王莺跟在贾红线身边,按照计划开始广播。 种彦崇发现自己再一次无法理解秦牧了。怎么近卫团打下常州,就要给百姓分粮食呢? 自古至今,没有这个道理!军队过来,不从百姓家搜刮点东西,那就是天下少有的好队伍了。 现在秦牧要给百姓分粮食,为什么?他这样做的理由在哪? 种彦崇不懂就赶紧问。 “伯导,你问我们近卫团为什么给百姓分粮食,这个问题问得好。在你看来,军队和百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种彦崇完全找不到答案。军队是打仗的,百姓是种田的,这能有什么关系。 百姓要把粮食给军队,否则军队怎么去打仗呢?这两者就是军队吃百姓这样一个关系。但是他知道这个答案肯定不是秦牧想要的。 好在秦牧也没准备听他答案。 秦牧自问自答:“在我看来,近卫团和百姓,是子弹和步枪的关系。” 说到这里,秦牧想起种彦崇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步枪和子弹,他就叫过邱晨,指着远处一面还没被替换下来的天师军旗帜说道:“邱队长,把那个旗子打下来。” 邱晨立刻出枪,一枪就把旗杆打断了。 种彦崇这下又被吓了一跳。他这才明白近卫团那些奇怪的长矛是怎么使用的。原来这都是***。自己之前还笑话人家枪短。 真是太愚蠢了。这个邱队长如果想杀自己,几十步几百步外就能要了自己的小命。 他虽然看不到子弹,但是他知道这个枪肯定是打出了什么东西出去,才打断的旗杆。 “伯导,我们近卫团,就是子弹,子弹是杀人用的。”秦牧说着,把自己的手枪拿出来,然后退出弹匣,取出一颗子弹递给种彦崇。 种彦崇连忙小心翼翼地接了过来——这就是子弹啊。 “百姓就是枪,没有百姓,这颗子弹发射不出去,杀不了敌人。而没有子弹,这把枪就是废物,任由敌人宰割。所以我们近卫团给百姓发粮食,让百姓能生活下去,是因为我们和百姓是一体的。没有百姓,就没有我们近卫团,而没有近卫团,百姓就会被人随便欺负。” “……”种彦崇思索了好一会,他突然想明白秦牧的意思了。 可是明白归明白,他却发现自己看到了秦牧心底的秘密,那就是秦牧要当皇上! 如果不想当皇上,为什么那么在意百姓呢?只有皇上才在乎百姓。 可是又一想,种彦崇感觉自己想的也不对。就是皇上也不在乎百姓呀。虽然孟子说民贵君轻,但是谁会信他的鬼话。 这个天下,哪有皇上比百姓还轻的,那样子当皇上还有什么乐趣。 如果不当皇上,秦牧要当什么呢?这一刻钟彦崇甚至都没觉得秦牧造反不对。 有这样强大的军队,不造反留着干吗? 这一刻,他倒是对近卫团不打汴梁,反倒来江南打张过充满了怀疑! 秦牧到底要干什么? 这些问题他想不明白,也不想再去想。 常州百姓的死活也不关种彦崇的事,他最关心的只有军事。 近卫团是一支让他完全无非理解的军队,他们的一切装备都好像天上的神仙给的! 自己作为凡夫俗子,怎么才能也拥有这样一套神仙套装呢? 我能加入近卫团吗?种彦崇突然发现的思想自己似乎不受控制,一个劲地想加入这支队伍。 这坚决不行,自己是种家唯一的独苗,绝不能让种家军在自己手里没了。 可是现在的种家军还有什么用吗?他们在近卫团面前,只能等死呀! 种彦崇摇摇脑袋,强迫自己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暂时丢开。 “功业,这一仗打得如此迅速,是不是这种作战方式,就是***时代的正确方式?” 秦牧听到这话,顿时眉毛一挑。种彦崇不愧是当世名将,只看到一场战斗,就开始研究起***时代的战争方式了。 就这一点,连折可存都比不上他。折家二公子见到近卫团的作战方式之后,只想丢开折家军,天天去开吉普车。 其实这也不怪折可存不上进。秦牧和折家什么关系?他是折家的女婿。折可存知道秦牧是要争天下的。如果自己在军事上特别上进,岂不是有点找不自在吗。 以后折家的身份就是皇亲国戚。哪个朝代外戚有重兵都是寻死的做法。 折家兄弟当然不会犯傻了。 可是种彦崇不然,他才认识秦牧没多久,再说他和秦牧也没任何关系,所以自然就问出了自己关心的问题。 “伯导,***时代的战争,不全是今天你见到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个名称,叫‘闪电战’”。 说到这里,秦牧不由得会心一笑。 看来自己扒皮二战德军很全面吗。 不但copy了他们的军服,copy了他们的盖世太保,现在连闪电战都给copy过来了。 那自己岂不是变成了元首? “嗨,元首!” 想到万人齐声这样敬礼的场面,秦牧突然打个冷战。柜子是不是在坑自己呀,怎么不知不觉,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 第四百二十章 贾红线的各种操作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也许是她家的花开的太多,她的儿子黄四郎突然犯了花痴,尽管现在常州城里不安稳,到处都是兵,但是黄四郎一天到晚都不着家,只往常平仓那里跑。 黄四娘姓黄,她嫁的男人也姓黄,她为了这个家生了四个儿子,不过只活下来黄四郎一个。 黄四娘的男人也病故了,如今只剩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黄四郎就是她唯一的依靠,往日里这个孩子还是很懂事的。城里闹兵的时候,娘俩都窝在自己的小院里不敢出门,可是没成想现在这个“依靠”突然有点靠不住了。 自己儿子的魂被近卫团的漂亮小娘子给勾走了。 近卫团的江南战役,既是武器的战争,也是经济的战争。经济战挂帅的就是贾红线,余里衍是她的副手。 她的队伍,主力就是艺战团和医疗队,同时还有一些她带出来的仙鹤系列中的嫡系人马。 因为那段白鹤庵的历史,贾红线天生讨厌男人,所以她的嫡系人马全是心灵手巧眉清目秀的小娘子。 这样一支娘子军出现在常州城里面,不惹人注目是不可能的。黄四郎就是被这一支娘子军吸引了,他最喜欢的是那个穿着白衣服的女人,听人家叫她什么“吴医生”。 吴思邈被秦牧和方好音熏陶了这么多年,她的个人气质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如今吴思邈再也不是以前吴家庄的吴二娘了,她是近卫团的吴医生,是小一号的方好音。 她现在越来越无法接受近卫团之外的人。不为别的,就因为脏。 近卫团是秦牧按照二十一世纪最严格的标准打造的全新军队,从各个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 卫生这一块,是秦牧常抓不懈的。 吴思邈是医生,同时还是女人,所以她在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方面,更是有着高于战士们的标准。 她看到常州百姓那个脏脏的样子,真的半点也不想碰。不说别的,就是一伸手指甲老长,指甲缝里面还全是泥,这让吴思邈简直想吐。 只不过经济战是秦牧制定的计划,吴思邈作为近卫团的一员,必须遵守纪律。不管她喜欢不喜欢,该她做的事,她必须做到,还要做好。 更何况带队的是贾红线。贾娘娘可比团长难说话多了。 吴思邈不得不坚持着站在经济战的第一线。 她面前排着长队——这不是常州百姓素质高,而是近卫团的战士拿着刺刀立的规矩。 黄四郎总算排到了吴思邈面前。他呆呆地看着心中的女神,连嘴都张不开了。 常州城粮价比往年涨了五六倍,这样的涨幅,黄四娘一家根本受不了。他们好久都没吃过饱饭了,只靠熬点稀粥,放点野菜吊命。 近卫团进城之后说要发粮食,这让黄四郎顿时动了心——就是骗子也得去看看呀!万一人家真发呢。 结果黄四郎发现这事还真是真的。近卫团说到做到,来的人每人都发粮食。 这让包括黄四郎在内的全城百姓都激动起来——白给粮食,那还不抢! 于是百姓蜂拥而至,甚至有些人不顾近卫团的要求,竟然仗着力气大,兄弟多,一伙人抱团向前冲,把别人都挤得没了位置。 对于这种情况,贾红线毫不手软,直接掏枪就给毙了好几个。 这一下常州百姓顿时明白了规矩,再也没有半个人敢不排队了。 不排队掉脑袋啊!贾红线可是枪枪爆头的。 大家懂得了规矩,同时也记住了这个女人——女阎王在世。 对于经济战,秦牧也做了周密的安排,发放粮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但是除了发粮之外,扩大微山湖产品的销售市场也非常重要。 微山湖的任何商品都不愁卖,秦牧根本无需为销路发愁。 他要的不是销路,而是要为自己的纸币扩张地盘。 对于这个大宋,秦牧越来越有感情。他不太想打到鸡飞狗跳。如果能尽量地和平解决那是最好了 经济战,贸易战,这样不怎么流血,同时还能给百姓带来好处,最要紧的是,这样能事实上改变百姓的人心向背。 谁给他们好处,谁给他们灾难,百姓是很清楚的。 秦牧相信,当自己的纸币遍及天下的时候,赵佶也得跪下来叫爸爸,当然,自己是不能要这个孩子的。送去五国城和耶律延禧做伴是他唯一的下场——历史本就如此。 为了让江南的百姓用自己的纸币,那么必须要有和纸币挂钩的商品。 贾红线就带来了大量的商品。 她做久了生意,如今可以说是本时空最厉害的商人。这点那几个姐妹都不如她。 虽然折美鸾也开便民商店,但是那个商店类似于后世的国营企业。这种性质的商店,客人就不要追求购物体验了。 贾红线的商店却不同,她是私企,是为了赚钱。她卖的都是奢侈品,根本不关底层百姓的生活,所以她的商店类似于后世的名牌**店。 这个购物体验就绝对上档次了。 秦牧选择贾红线来担纲经济战,也是有这方面的考虑的。 经济战不是要把敌人打死,相反,这个战争的目的是把百姓拉到自己这一边来。如果全是冷着脸的售货员,那百姓还不绕道走吗。 别看贾红线发粮食维持秩序时候下手无情,但是她搞起经济战来的确是个行家。 整个计划是她和秦牧两人仔细研究制定的,具体实施全是贾红线一人操办。秦牧太忙了,军事和经济,他只能给个战略方向,真正耗费他精力的,是微山湖中心的科研工作。 这方面除了自己,没有人能代替。 其实直到近卫团出发前,秦牧还和吴小妹泡在一起搞研究,这样贾红线等人都有点担心,会不会过些日子,吴小妹研究出来一个小秦牧。 现在贾红线来到常州,暂时就没时间考虑吴小妹的肚子问题。她正全心地在经济战线上大展身手。 发粮食的同时,贾红线还给每人发了一个搪瓷杯。 这个搪瓷杯非常独特,因为这个杯子没有手柄。 搪瓷是铁皮做的,外面包一层釉。铁是热的良导体,导热非常快。搪瓷杯子是喝水用的,而国人在本时空就习惯喝热水了。所以搪瓷杯必须有一个手柄。手柄和杯子之间,是有一层隔热材质的——否则拿不住。 现在贾红线发的搪瓷杯,是特意做成没手柄的。这样就让黄四郎黄四娘这样的老百姓又喜欢又遗憾。 这杯子太精致了,拿来喝水再好不过。不怕摔不怕碰。可是热水倒进去,手都不敢碰杯子——太烫了,这怎么用。 他们觉得这杯子要是有个手柄就好了。 这个愿望不难实现。贾红线派人在常平仓旁边摆了一个好大的摊位,上面满满当当全是微山湖的商品。 搪瓷杯就不用说了,全是带手柄的。而且不只是带手柄,还有不同大小和各种颜色。 他们这个没把的搪瓷杯,怎么看怎么像个残次品。 这就让人不得不佩服贾红线的手段了。免费的东西,一定不能给你们好东西。 搪瓷厂的厂长是梁志,梁志是折家军的人,贾红线的爹也是折家军出身,梁志还认识她爹,所以两人就有了交情。 虽然折家姐妹花是梁志认可的皇后,但是贾红线也是自己人,她开口,于公于私都要帮忙。所以搪瓷厂不怕麻烦地做出来了各种贾红线设计的搪瓷杯。 这些搪瓷杯当然比残次品好得多,不过如果百姓要买,却不能用交子铜钱,甚至金银也不行。贾红线只要新世纪集团自己发的钞票。 这种钞票常州百姓自然没有,不过不要紧,贾红线给他们提供赚到钞票的机会。 工作,工作就有钞票赚。 常州城墙北边一段被打的稀巴烂,而且城里也因为打仗弄得一团糟。 贾红线拟出了十几个马上要做的工作,当场就招工。 工钱按日结算,给新的钞票,能买微山湖商品的钞票。 常州百姓都将信将疑。因为贾红线给的工作太好了,好的不像阎王爷,而像观音菩萨。 比如打扫卫生这一项。把常州的大街小巷打扫干净,这是对本地百姓有好处,对近卫团有什么好处呢? 百姓不知道,但是总有人眼热那些好东西,于是就把粮食扛回家之后,再次回来领了工作。 他们辛苦一日,经过审核人员的验收合格之后,贾红线马上就给他们发钱。 这些人喜出望外,女阎王果然说话算话。 他们立刻拿着这些钱来到了摊位上,可是那么多商品摆在眼前,这些人顿时就挑花了眼。 他们本来是想买带手柄的搪瓷杯的,可是这个摊位上的商品琳琅满目,大小上百种,搪瓷杯完全就不算什么。 没有搪瓷杯,拿瓷杯竹筒也能喝水,咱们先看看别的吧。 比如这个小镜子就不错。照人照得这么清楚,连一根白头发都藏不住,这比铜镜强太多了,得买。 可是照镜子似乎不是那么急需,相比镜子来说,这个剪刀更有用。 不过一问价格,太贵了,一天的收入买不起。那就看看小的。 有人就看上指甲刀了。这东西本时空是没有的,但是大家一看就知道指甲刀是干吗用的。 这么小巧精致,又是生活必需品,这个东西似乎应该优先购买。 有人算算钱,发现自己这点钱买个指甲刀还够。 可是指甲刀有三款。一款是普通型,一款是精品,还有一款是奢侈品。 这都是贾红线的精心设计。指甲刀只有一个生产线,自然不会像后世那样有着大小规格的不同。但是贾红线的创造力是无边的。 她在普通型的基础上,做了两个改款。第一就是给指甲刀加了一点橡胶,这样握着就舒服多了。这就是精品指甲刀。 然后,在精品之上,她又在橡胶上烙印了两个字“仙鹤”。 有字的指甲刀就是最高档的指甲刀——奢侈型。 拿着一日工资的百姓,他们手里的钱刚够买普通指甲刀,可是如果再干一日,就能买那个精品指甲刀。 这让很多人都犯了犹豫。无论怎么看,那个精品指甲刀要好得多呀——拿在手里特别舒服。 但是有的人还看上了奢侈指甲刀,那上面有字,一看就高级。 不过要买到那个奢侈品,就要干足五日。 百姓们一下子遇到了任何时空百姓都会面临的难题。兜里没钱,商品太多。 黄四郎就是想要买一个镜子给他娘,同时他还想买一个杯子喝水——要带把的。 这是他第三次来排队等分配工作了。他特意排在了吴思邈这一队,就是为了能近距离看看心中的女神。 吴思邈拿起一个铁牌——这也是贾红线为了这次行动特意准备的,递给了黄四郎。这个铁牌是工作凭证。 黄四郎这么近地接触到吴思邈,那一种淡淡的香气直冲他的鼻子,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后世香水的味道他当然没闻过。 这一定是女神的体香。 黄四郎这一刻突然神情恍惚了,他不由得在接过铁牌的同时,伸出手指去摸吴思邈白皙的小手。 吴思邈顿时如遭电击,小手立刻抽了回来。 幸亏她有先见之明,每天工作都戴上一副医用橡胶手套,这才让她勉强能压住怒火,否则她真要喊人过来宰了黄四郎了。 “还不去工作?在这里等死吗?”吴思邈不想跟这种人有更多瓜葛,只是低声喝骂。 黄四郎顿时清醒了过来,他连忙抓紧牌子匆匆地跑了。 不过能摸一下女神的小手,这辈子也值得了。 吴思邈旁边就是王莺。王莺还是因为吴思邈加入的近卫团,所以她一直很感激吴医生。看到吴思邈被人轻薄而生气,王莺连忙劝道:“姐姐,别在意。做百姓工作是很麻烦的。” 她是宣传队的,对百姓宣传是本职工作,所以经历的这种事情多。不过王莺早就熟悉了各种情况,她绝不会让百姓碰到自己的手的。 吴思邈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工作,难免是有点没经验。 “别叫我姐姐,”吴思邈低低的声音说道,这样叫,我都被你叫老了:“咱俩谁大谁小,还说不定呢。” 吴思邈说着话,不由得偷偷扭头望了望不远处的秦牧。 自己可不能当王莺的姐姐,自己还没结婚呢,哪能那么快的老呢。 ------------ 第四百二十一章 种彦崇的计划 常州城经历过了一场战火,可是这一次的战争让常州百姓觉得非常古怪。 历朝历代,哪一次打仗,遭殃的不是老百姓呢?土匪来了,烧杀抢,官兵来了,抢烧杀,最终留下一地鸡毛,一片哀嚎,还有一城破败。 但是近卫团打完这场仗之后,常州城里面的百姓发现自己不但没有任何的损失,反倒多了一些好玩意。 如今常州城里不说家家户户都有一两件没见过的新鲜玩意,至少也有多一半人家添了新东西。 比如剪刀指甲刀,比如搪瓷缸子搪瓷盆,还有小镜子什么的。很多东西他们还叫不上名字,但是都已经用上了。 这其中,反倒是穷人家添置的东西多,比如黄四娘家。黄四郎不但给她娘买了一个小镜子,给自己买了一个精品指甲刀,还给家里添置了煤油灯和两个搪瓷盆和一个搪瓷杯——这个是带把的。 究其原因,是因为常州城里的富人根本不会去给近卫团干活,什么打扫卫生啊,搬石头呀,想都不要想,他们绝不会干的。 他们是有钱人。有钱有身份,怎么能做这样的贱役。 富人只想用钱来买那些诱人的商品。比如奢侈款的指甲刀,奢侈款的剪刀,还比如尊贵款的搪瓷杯——朱红色的。 可是他们一概买不到,因为他们没有新款的钞票。 不干活,没钞票,这是贾红线定下的规矩。哪怕他们拿着真金白银来买,贾红线也不卖。 这些富人都是几世的富贵人家,他们养尊处优,自然有颐指气使的派头。 有的人拎不清局面,竟然要当面辱骂贾红线。 这下都不用贾红线掏枪,邱晨和他的特战大队就把这些没眼色的人给揍成了一个个猪头。 揍完了,邱晨还觉得自己太善良了。若不是为了实现团长的战略目标,要安稳江南的地方,他早就把这些人宰了。 现在自己只是狠揍了这些人一顿,那是救了他们。否则等到贾校长出手,那就是要他们小命了。 这些人不肯老老实实的劳动,那么就别来碍眼。把劳动的机会让给常州的百姓就好。 黄四郎为了赚钱,也为了能每天看一眼自己的女神,所以天天来近卫团这里领活干。 常州的百姓迸发出了巨大的劳动热情,短短几天的时间,整个常州城简直是变了一个模样。 原来遍布街道的垃圾都被清扫一空,同时还在每条街上建立了几个公共厕所,然后把一些危房老房都修了一下,用的石料就是城北的城墙砖-被炸烂的。这样一举两得,又有了建筑材料,还收拾干净了城头。 秦牧本着因地制宜绝不浪费的原则,在战斗前就做好了善后的计划。 近卫团如今有着冠绝天下的执行力,还有和后世美军一样充沛的物资供应。同时在科技上还领先一千年——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拿到本时空,就好像天顶星的科技一般。 这一切结合在一起,在本时空就创造了一个划时代的奇迹。 打完一场大仗,常州城不但没有破败,反而焕然一新。这不只是城市表面光鲜了,而是连最穷困的家庭都得到了切实的改善。 近卫团把常平仓里面的储粮发出去绝大部分,让每个百姓都能吃到下一次收获季节。 而且微山湖的工业产品已经深入家家户户,就连最穷的家庭都能混个没手柄的搪瓷杯。 虽然贾红线刻意的设计出这些没有手柄的搪瓷杯,好让百姓来买真正的带把搪瓷杯,但是的确有些家庭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他们没能力来赚新式的钞票,所以只能使用这个没把的玩意。 不过百姓充满着智慧,他们用竹片藤条给搪瓷杯编制了一个手柄,这样土洋结合效果绝佳——充满了劳动人民的智慧。 这种情况被贾红线知道之后,真是让她有点气愤——你们怎么就不按我的计划行动呢! 总算大方向是好的,虽然计划执行的略有瑕疵——贾红线就没料到穷人的智慧,可是秦牧制定的三大目标已经完全实现了。 常州城已经没有了天师军,近卫团的大名每个常州百姓都知道,微山湖的产品,和新世界集团的钞票,已经深入人心。 贾红线对着数据库盘点过一番之后,欣喜的点点头。 “表哥,奴的本事不差吧!”她做的这么好,当然要向秦牧邀功了。 “真的很不错,比我预期的还好。”秦牧搂着贾红线,给了她一个奖励。 这番话还真不是违心话。贾红线的策划能力和执行能力都远超秦牧的预料。 没手柄的搪瓷杯,分档次的各种商品,这些小细节秦牧都没有想到过。这都是贾红线聪明的头脑独立想出来的,而且执行的很完美。 自己的这群女人,真是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各个都那么厉害。屋里屋外,全是猛人。 既然现在整体目标已经完成,那么就该启程了。 常州绝不是近卫团的最终目标。 根据秦牧的预估,以及侦察兵传来的情报,润州城已经有一队天师军的兵马开了过来。 在这个农业时代,天师军能有这个反应速度也算是很不错了。他们可比禁军强的多。换了赵佶拿主意,再过一倍时间,也发不出兵马。 张过是不得不迅速。江南是他的根本。如果当时天师军没有得到天雷这个神器,他们就拿不下江宁,拿不下江宁,就得不到江南粮仓。 没有江南粮仓,天师军只能躲在长江中游苟延残喘——而且还不知道能喘几年的气。 张过敢建国,一个是因为天雷,一个是因为江南。 可以说,天雷是他的科技支撑,江南是他的物资支撑。没有江南,就等于瘸了一条腿。这让张过怎么忍得住。 而且根据退败回去的常州守军所说,对面的人马是一支民团,叫近卫团。近卫团有着比天雷还强大的**武器。 张过知道近卫团,这不就是秦牧的私军吗。 他当时没把秦牧当回事,张过心里的对手,是折家,是折家军。可是没想到折家军没来,近卫团来了。 而且近卫团还有比天雷还厉害的武器。难道他们也制造出来了真武大帝和石敢当不成? 这让张过更加着急了。先别追究近卫团怎么偷偷溜过润州去的常州,先干死他们再说。所以他派出了最得力的两员大将前去剿灭近卫团。 铁拐李和吕洞宾,正带着一支五千人的精干部队顺着大运河冲过来。 针对这个情报,秦牧召开了军事会议。种彦崇也列席。不过他只有听的权力,没资格发表意见。 种彦崇对这点要求完全接受。败军之将何敢言勇。他虽然没被近卫团打败,但是他知道自己只要和近卫团打仗,那就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现在能列席近卫团最高级会议,已经让种彦崇感觉很幸福了。 石遗先给众人做了当前情报的汇报。 然后秦牧开始发言:“渡江战役第一战,我们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实现了战前制定的一切目标。这一仗,近卫团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我和新世界集团是满意的。” “接下来,大家都讲一讲这次行动的得失之处,和接下来应该总结提高的地方。” 秦牧定了基调,大家都可以敞开发言了。他们虽然觉得自己打的很好,民政方面的工作也进行的很顺利,可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达到没达到团长的满意标准,所以开始都不说话。 现在团长说满意了,那么大家情绪立刻就放开了。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就这场战斗谈了起来。 军队最讲荣誉。仗已经打完了,又是一场漂亮的胜仗,接下来自然该争荣誉了。 这次的大部队中,不只是有一营,还有二营三营各一个连,同时还有炮营。就算是一营中,也有三个连队。到底是哪一个连队第一个冲上常州城,这不能不争。 方好音做着会议记录,把大家的发言逐一记录下来。 近卫团的军官们讨论的热烈,这让种彦崇有点坐不住了。 他发现这些人简直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们是军人,是来打仗的,现在仗并没有打完,这就开始争功了? 刚才那个石营长说了,天师军一支五千人的队伍正冲过来,你们不准备打一仗吗? 这个常州城,就算是守得住,但是天师军源源不断的赶过来,死守不是上策。 种彦崇见识过迫击炮的威力之后,他心里马上形成了一个计划。眼见着每个人都谈功劳,没人提打仗,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功业。”他要对秦牧提建议。 “种将军,”秦牧摆手止住了他的话:“军事会议是公事,这里没有私人关系,你可以叫我团长。” “团长,”种彦崇立刻改口:“石营长既然得到了敌人的消息,我们为什么不早早准备呢?” 说到这里,他起身来到了巨幅地图面前。 种彦崇毕竟年轻,学习能力强大。这个后世标准的军事地图他很快就学会看了。 “这里,”种彦崇指着一处河湾说道:“这个地方水流缓慢,天师军的战船会放慢速度,逐渐聚集在一起。这个时候可以用迫击炮狠狠的炸他们。在这个地方设伏,天师军一个也跑不了,全都得喂鱼。” 这是种彦崇以为得意的一个计划,他觉得自己虽然是才接触***,可是战争还是战争,自己依然没有落伍。 就比如这个计划,近卫团就没一个人能提出来。 他说完之后,得意洋洋的望了一眼近卫团的军官。 种彦崇本以为自己会收到一片赞许的目光,哪成想却没一个人给自己好脸。 他不禁感觉奇怪。怎么,我这个计划不好吗?这也是跟你们学的呀。你们打常州,就是在人家打不着自己的地方设下阵地,然后给天师军一通胖揍。 我也是有样学样呀!难道我错了? 他连忙看向秦牧。 “种将军,你这个计划,作为作战计划是很好的。即便是我,如果要消灭这一伙敌人,大概也会在这里设伏吧。”秦牧不忍心看种彦崇的窘迫,只好给他解了围:“不过近卫团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我们不为了打仗而打仗。” “那这支天师军就不管了?任由他们过来?我们就死守常州?”种彦崇满心的不解。 “种将军,战斗是为了战役服务,战役是为了战略服务。我们这次的战略,是打通江南粮道,宣传近卫团的存在。” “可是不消灭天师军怎么会打通粮道呢?”种彦崇还是不理解。 “种将军,天师军我们一定会消灭的,但是不是现在。” “那让他们来打常州,我们死守吗?” “当然不会。”秦牧说到这里,正色道:“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我们近卫团打仗,不在一城一池的得失,而在于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那我刚才的计划不正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吗?” “对,那就是敌人的有生力量,但是这里还有个时机问题。天师军是要被消灭,可是不是现在。这个常州城,我们明天就离开。” “什么?常州不要了?” “嗯,不要了。”秦牧肯定的点点头。 “为什么?我们把常州建设的这么好,怎么说不要就不要呢?天师军现在根本打不过我们。” “因为百姓。”秦牧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种将军,你觉得近卫团对百姓好吗?” “当然,给他们吃的,给他们好东西,还给他们干净的城市,当然好了。” “有句俗话,升米恩,斗米仇。我们现在给常州百姓了你说的这些,对有的人来说,是一升米,对有的人来说,是一斗米。对于近卫团,或许有人感恩,或许有人反倒有仇。” “这个,不太可能吧。”种彦崇也知道这句俗语。可是他觉得不应该有人会对近卫团记仇。因为近卫团没损害百姓任何利益,相反,近卫团还给了他们想都想不到的好生活。 不过人心难料,贾红线开枪杀人时候他可就在旁边。自己当时还被吓了一大跳。那么小小的一个玩意,威力却远超自己的龙胆亮银枪,这让种彦崇还很是羞愧过一阵。 那些人的亲人或许很恨近卫团吧。 “这个情况有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但是我们近卫团的行动,不能寄托在猜测上。一切都要在我们的掌握之内。不管常州百姓怎么看我们,反正我们就要离开了。接下来,天师军就要占据常州。你猜,天师军会怎么做?” “他们一定会抢百姓的。”种彦崇不用想就知道。 常平仓里面粮食快没有了,天师军也是人,也要吃饭。他们不抢百姓,哪里来的粮食?而且常州百姓家里突然多了那么多好东西,这些东西种彦崇以前好多都没见到过。 以他世家公子的身份都觉得好,那天师军这帮土鳖能不眼红吗? 眼红了能不抢吗?毕竟他们可不是近卫团,不懂得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个种彦崇也知道了。 “是的。他们会抢百姓。这就不是猜测,而是必然。我们的计划,一定要建立在确凿的事实上,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原来是这样。”种彦崇明白了秦牧的意思。这是要让事实教育百姓,近卫团是好的,天师军是坏的。 “还不止如此。”秦牧走到地图边,指着大运河说道:“我们接下来的目标是运河上的每一座城市。在每一座城市,我们都要复制常州的一切。” “然后呢?”种彦崇不由自主的发问。 “然后,天师军也必须复制他现在做的一切。张过还是会派兵出来,依次填补空缺。他不得不如此,江南是他的命脉,张过绝不能失去这个粮仓。这样他会追着我们的屁股跑。” “这样他兵力就不够了吧?” “不管够还是不够,天师军只能把部队分散开,这样润州的守军一定会变少,宋军过江就容易多了。这也是我之前答应高俅的。做人要厚道。我不能说话不算数。” 听到这里,种彦崇大感钦佩。可是钦佩的同时,他发现自己对秦牧有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是说极为佩服。当然,佩服还是很佩服的,可是他总觉得秦牧拿人不当人看。 这天下的一切,比如张过,比如高俅,都是和棋子一样,一直在任由秦牧摆弄。 当这些人自以为得计的时候,岂不知他们正按照秦牧划下的线在跑。 这简直让种彦崇升起一种根本无力抵抗的感觉。这不是军事上的失败,也不是武器不如人。这纯粹是智商不如人家呀。 被玩弄了。 甚至他觉得不止是张过和高俅,就连赵佶也一样在被秦牧耍着玩。 而且还不止赵佶,就算自己家也不过是秦牧的一颗棋子。 再进一步说,种彦崇发现竟然连百姓也是秦牧的棋子。 比如常州城里的百姓。他们的好日子是秦牧给的,可是接下来的坏日子也是秦牧计划内的。 最终,种彦崇相信秦牧还会一路杀回来,再次把好日子给常州百姓。可是这其中常州的百姓白白吃了一遭罪,还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这时候种彦崇发现自己还真无法埋怨秦牧什么。因为他清楚,百姓如果不吃这一次天师军的苦,对近卫团的甜就认识的不够深刻。 天下,人心,都在秦牧的手掌之中。 这个人,难道真的是神仙下凡不成? 对近卫团超越时空的科技,现在的种彦崇已经逐渐接受和适应了,可是他越来越不适应秦牧这个人。 在种彦崇心中,原来秦牧的份量远远不如那些高科技设备,可是现在秦牧的份量却远远超过了那些神奇的玩意。 种彦崇发现了一个他不愿意接受的事实。就是秦牧即使没有那些宝贝,就凭他这个人,一样可以问鼎天下。 这个天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有他这样的气魄和智慧。 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他这样的洞察力,简直是把人看到了灵魂深处。 这种本事,别说自己没有,就是爷爷也没有。 种师道曾经是种彦崇心中最高明的智慧代表,可是现在他发现,即使自己祖孙两人绑一起,也比不了秦牧。 只那一句“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爷爷就说不出来。 其实他高估了秦牧的本事。这句话秦牧也没本事说出来。这是主席说过的话。只不过秦牧给照搬到这个时空,并且坚决的实践着。 主席的话,有着跨越时空的力量。 ------------ 第四百二十二章 冰火两重天 这些日子里,常州城的百姓就好像做了一个美梦。 直到近卫团离开,他们还没从这个美丽的梦中醒来。 近卫团在凌晨时分有秩序的退出了常州城。根据秦牧的指示,近卫团在离开时候还把驻扎过的军营打扫干净。 这让常州百姓更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呢?他们这辈子,上辈子,上上辈子,祖祖辈辈从来没有见过一支这样的军队。 那一身怪异又英武的军服,那厉害到无法理解的长枪,还有那些美丽的小娘子,当然,更有数也数不清的好东西。 如果这是一场梦,他们愿意永远不要醒来。 可是梦终究还是会醒的。而且他们醒的还挺快。 天师军一来,常州百姓的美梦就醒了。不醒也不行,人家都砸门闯近来了。 军队也是人,是人就要吃饭。 天师军也需要粮食。如今常州的各个粮仓几乎都空了,这是要饿死我们吗? 铁拐李和吕洞宾当然不能让手下兄弟挨饿。 他们必须去找粮食。常州城里的粮食存在两个地方。一个是大户人家的粮仓,另一个就是小老百姓的米缸。 粮仓巨大,可是天师军绝不会去考虑。千百年来,除了土匪造反才吃大户,否则都是抢百姓的——因为大户和他们是一伙的。 这样黄四娘母子一家就遭了大难。 近卫团发给他们的粮食都被抢走了不说,黄四郎辛辛苦苦工作换来的成果,也全被天师军抢走了。 那当然得抢呀!这个精品指甲刀,是人都喜欢。天师军也是人,自然他们也喜欢。 黄四郎把指甲刀藏在了茅房旁边,就这样也没躲过天师军的搜刮。 他的美梦顿时就醒了。醒来之后,黄四郎望着空空如也的这个家,他突然怀疑起人生来了。 这些日子,是不是自己真的做了一个美梦呀。什么吴医生,什么指甲刀,全是梦里才有的。 可是接下来身上被揍的流血的伤口传来了巨大的疼痛,这又让他醒悟了过来。曾经的一切根本不是梦,而是确实发生过的真事。 只是这些美好,全被天师军给抢走了。 这一刻,黄四郎无比的痛恨天师军,痛恨张天师和八仙将。如果现在给他一把刀,他就敢豁出命的去宰了这些混蛋。 常州城,在天师军来了之后,顿时从一个全新的城市被打回到原来。 甚至还不如原来了。上一次天师军来的时候,对百姓的抢劫没这么狠。因为百姓家里屁玩意也没有。 这一次就不同了。大量的微山湖工业品出现在常州百姓的家里,这可都是好玩意。 哪个百姓会老实交代自己家有几个好东西呢?一个人也没有。 他们都把好东西藏着掖着。 这样自然让天师军生气了!有好东西还敢藏,是看不起我手里的刀吗? 刨坟掘墓也得把你家的宝贝搜出来。 从天师军入城开始,常州就变成了人间地狱。 如果说天师军是阎王的话,那些大户就是小鬼。他们在近卫团面前没落下半点好处。那些好处都被泥腿子拿走了。这口气他们可咽不下去。 这可是几千年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怎么我们混的还不如那些泥腿子了呢? 我们都没有精品指甲刀,泥腿子到有!这是什么世道!别说精品了,连普通款的我们都没有——近卫团不卖给我们,还揍我们。 这世道不对,一定要拨乱反正。 泥腿子,永远不能有指甲刀! 这简直就是一个指甲刀引发的惨案。 当然,不只是指甲刀,任何一件微山湖的商品都能引发惨案。 这么多商品,叠加着带来无数惨案。这都不是线性发展,而是指数级的发展。 这一场对百姓的镇压和抢劫,是被铁拐李和吕洞宾默许的。 他们进城以后大感意外。在两人的想法里,常州被近卫团攻破之后,肯定是破败不堪,百姓和仓库都会被洗劫一空。 可是哪成想事情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样子。 仓库是光了,可是粮食全给了百姓。而且常州城不但没破败,反倒焕然一新。 这让吕洞宾简直面上无光。 因为常州的守将正是他。之前是因为润州战事紧张,而常州在后方,如果敌人打不破润州,是来不到常州的,所以吕洞宾才被张过调到了金陵商议大事。 可是没成想常州城竟然在自己不在时候被攻破了。 而且破了之后,还焕发了生机。只要眼不瞎的人都可以看的到,这个城市就好像被人用皂角清洗了一番似的。从里到外那么干净利落。 甚至连茅厕都多了好几间。这些茅厕还不是用破棍茅草粗制滥造的,而是用真正的砖石盖的。 这让吕洞宾差点气歪了鼻子。 合着这些泥腿子把城墙给我拆了盖茅厕,真真的大胆! 正因为这点,吕洞宾对属下的行为一概不管——随便你们祸害。 这些百姓,全是卑鄙小人。眼中只有利益,完全没有我们张天师的存在。 城北这段城墙,本来是吕洞宾要视察的重点。根据逃回来的兵所说,敌人就是炸烂了这段城墙的城头,然后一举进入的常州城。 天师军有天雷这样的武器,所以吕洞宾知道爆炸的厉害。可是敌人的**厉害到什么程度,只从那些残兵的嘴里是得不到切实感受的。 吕洞宾要亲自上城头看看。可是来到城头,他才发现这里被收拾的比人脸还干净。 没有半块烂砖瓦——全被百姓拿去盖房盖厕所了。 吕洞宾怎么能不生气?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这片城头是被炸掉了一层,还是被百姓拆掉了一层。 这样吕洞宾无法确实的估计出近卫团的**威力。到底是我们的厉害还是近卫团厉害,吕洞宾不知道。 他都怀疑是不是近卫团故意如此的,否则干嘛这么不嫌麻烦的跑到城头来搬砖石呢。 这点到是吕洞宾高估了对手。秦牧制定的战前计划有搬砖这一项,可是目的仅仅是修房子,绝没有想到要掩盖爆炸现场——对近卫团来说根本没这个必要。 一切敌人,在近卫团的火力面前全是土鸡瓦狗,何须隐瞒什么。绝对的力量就是有绝对的自信。 但是吕洞宾可不知道这点,他只知道这是军机大事!泥腿子误我! 抢他们! 这也是吕洞宾对常州百姓的惩罚。 天师军这次的战果自然很丰厚。近卫团留在常州城的所有产品,几乎一样不漏全归了天师军。 这下天师军顿时鸟枪换炮了。他们喝水不用竹筒了,有轻便又好用的搪瓷杯! 指甲也不用牙咬了,有从普通到精品的两款指甲刀。 奢侈款的没有。这个实在是没人买得起,所以贾红线一件也没卖出去。 铁拐李和吕洞宾两人回到常州,突然发现自己发了一笔横财。这太让他们意外了。 他们俩面对着眼前各种各样的好玩意,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个近卫团,到底是什么来路。他们是不是一群傻子呀!为什么打仗还带着这么多好东西,而且这东西,简直就是白送给常州城里面的泥腿子。 两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近卫团要百姓打扫卫生,修桥铺路盖房子,还给他们这些好东西做报酬。 他们现在知道近卫团是秦牧的私人民团,所以他们对秦牧这个人充满了好奇。 最终他们得出来一个结论:秦牧是一个傻子。 一个有着绝妙手艺的大傻子。 除了这个理由,他们实在是无法解释秦牧所做的这一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不就是傻吗。 现在这个傻子跑了,听城里大户说,他们去了无锡。这得追呀,不能让秦牧老办傻事。 这个人,要抓起来好好审审,再教育教育他,让他别老冒傻气。最好投降我们天师军,给我们做好东西。 于是两人商量了一下,吕洞宾留下守常州,铁拐李带着四千人马继续追击近卫团。 他们也不得不如此分工。因为常州不能没有管理者。 如果吕洞宾也走了,那些大户会担心泥腿子造反,所以他必须留下一点人马来守卫地方秩序——天师军认可的秩序。 铁拐李到没多担心。 近卫团虽然厉害,一天就打破了常州城。可是这点天师军也曾经做到过。而且做的比近卫团还好。 常州远不如金陵城高墙厚。金陵都被天师军一日而下,所以常州这事就不算多稀奇。 铁拐李有这个底气,就凭自己这四千人,再加上两门真武大帝,四门石敢当,绝对可以给近卫团一个狠狠的教训。 到要让秦牧明白明白,这个天下,谁才是玩**的祖宗。 天师军在铁拐李的带领下顺着运河追了下去。可是天师军的战船是本时空的战船。本时空的船速在3—6节左右。而近卫团的战船全经过微山湖的改装。 从动力上就有了根本的改变。 近卫团的战船已经抛弃了船桨,全是用柴油机做动力。 这就是机帆船。柴油机加船帆。 从速度上来说,近卫团的战船几乎两倍于天师军的战船,更不用提机动性的革命性提升。 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天师军紧赶慢赶,还是追不上近卫团。 当他们来到无锡时候,近卫团又已经离开了无锡,留给天师军的是再一个常州城。 不过这一次天师军有了经验。都不用铁拐李指挥,他们自发的就开始了抢劫。 上一次在常州城里面,大家都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宝贝,有点突然,有点手忙脚乱。 这一次就有了充分的经验。他们进到百姓家里,指名道姓的要指甲刀,搪瓷杯,还有各种好玩意。 没有就揍,直打到你有了为止。 因为他们了解常州百姓的家庭情况。那里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一两样好东西,没理由到了无锡就没有了。 说没有的,一定是说谎。无锡的百姓人品太差,说谎成性,除了暴打一顿,他们不会变诚实。 本着提高无锡百姓个人素质的目的,天师军狠狠的教训了他们一顿。 这下无锡百姓的素质有了巨大的提升。 他们一下子从懵懂状态走了出来,每个人都认清了天师军的真面目。 这不得不说天师军教育有方——棍棒教育永远都是这么立竿见影。 近卫团和天师军所过之地,百姓无不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先是美到不可思议的美梦,接着就是噩到不能再噩的噩梦。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家庭都被折腾的家破人亡。有人死了,有人残了。 不死不残的,全对天师军有着刻骨的仇恨。 有一些胆大的就逃出了城市。他们要去找近卫团。他们也要加入近卫团,和天师军战斗,为家人报仇。 当然,这些人的速度还比不过天师军,更是不可能追上近卫团。 近卫团如今已经打进了苏州城,再一次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经济战。 有了前面两座城市的成功经验,这次进苏州就再也不用秦牧多指导了。 这一下秦牧难得的轻松了下来。 方好音见到秦牧好容易有了一段难得的休息,就想让自家男人真正放松一下。 她挽着秦牧的手说道:“姐夫,还记得那一年你带我和姐姐去虎丘玩,这一晃好几年了。今天咱俩没事,不如再去虎丘塔看看好吗?” 听到方好音这样一说,秦牧也想起来了。 自己那一年为了给金子找景羊五尊盘,曾经深入江南。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己才拉起一支队伍。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 现在秦牧回想当日情景,简直觉得有上辈子那么遥远。 如今的自己,和那时候的自己,完全就不是同一个人了。 今天难得有闲,到是可以去转一转,不过虎丘塔就不去了,那个地方在城外,自己要是出城,就是好大动静。 特战大队肯定要全体跟随保护。现在城里事情繁杂,特战大队也是重要的一支力量,不能为了自己的私事耽误公事。 不过不出城,可以在城里转转。 城里还有一个自己的旧友——贺铸。自己当日很得他的关照,他还给自己写了一封推荐信给李邦彦。 这份人情,自己要还的。 现在到了苏州城,又偷得浮生半日闲,应该去看看。 苏州城,西美巷,秦牧和方好音走到这里,不由得同时想起了曾经的过去。 那一日也是这般景象。不过当时是秦牧贾红线方好音三个人一起来的贺铸府上,今天贾红线就没跟过来——她太忙了。 经济战她是挂帅的,一刻也离不开。 所以今日难得是两人一起,这让方好音心里很是欢喜。 “姐夫,我们进去吧。”方好音牵着秦牧的手,在贺府仆人的领路下,走进了记忆中的那座大宅。 ------------ 第四百二十三章 再入苏州 贺铸望着秦牧,惊讶的差点站不起来了。 当然,他也不全是惊讶,主要是因为老了。今年贺鬼头已经虚岁七十二,在本时空是少有的高寿了。 当日那个略带青涩的年轻人,如今已经变得让贺铸完全认不出来了。 倒不是秦牧的相貌变了,而是他的气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时候秦牧刚来这个时空,他只想淘换两件古董回去换点钱,好让自己所剩不多的人生能活的精彩一些。 当时的秦牧,是一个带着迷茫和渴望的探险者——他是为自己而活。 可是现在的秦牧完全不同了。如今站在贺铸面前的,是一个新世界的领路人,是本时空的掌控者——秦牧为这个世界而存在。 就连贺铸也身不由己的升起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这感觉对他来说太古怪了。 这辈子,贺老头谁都看不起,就连苏东坡都不放在他眼里。可是他却在秦牧面前有了一份叹服。 要说为什么如此,贺铸却又一点也讲不出来。 苏州被近卫团攻破,贺铸作为本地世家自然很清楚。 不过这些事情都不放在贺铸的眼里。本时空的世家是很超然的一种存在。 不论是赵佶坐天下,还是张过坐天下,对贺铸这样的世家都非常尊重。西美巷根本就没经历过战火。 近卫团打苏州,和之前一样是破城而入,迅速结束战斗。战火也没有蔓延到贺铸的府邸。 贺铸本能的以为近卫团是朝廷的一支民团,来苏州打张过这个叛匪的。 可是他没想到这支民团是秦牧的,而且他也没见过如此精致的军装。 文人都是心思细腻感情充沛的,否则也写不出能传世的文字。 一般人从近卫团的军服上看到的是威武和铁血,可是贺铸看到的是精致和漂亮。 这不得不说,艺术家的情感世界是相通的。二战德军的制服是那个著名的人物亲自设计的,而这个人就是美术生出身。 作为文学家的贺铸,跨越千年,和后世的著名美术生情感沟通到了一起。 他从这身军服身上看到了一种罕见的美。虽然怪异,但是的确很美呀! “功业,”贺铸坐在椅子上,都不等秦牧坐稳就发问了:“你这身军服,是谁设计的?” “……”秦牧万万没想到贺铸一见面就问这个。 这个问题可太难回答了。如果自己再说是自己老师,那不太合适。可是如果不这么说,要说是自己做的,那自己这身份就太奇怪了。又会写诗,又会倒腾古董,还会裁剪服装。 这样的人他就不应该存在! “承议郎,这军服还入得了您的法眼?”秦牧没有正面回答。 “岂止入眼,简直入魂。”贺铸恨不得自己也穿上这么一身军装。 要知道贺铸可不只是一个文人,他还是一员身在草莽的将军——有带兵的心却没这个机会。 现在这身军服,精致中蕴藏着杀气,太适合他的脾气了。 秦牧不禁咂舌:一发入魂你都懂呀。难不成你见过坦克? “这身军服是一个故人所制,他已经不在人间了。”秦牧随口解决了这个问题。要是贺铸让他去找那个美术生,打死秦牧也找不到。 听到这话,贺铸连呼可惜。见不到这样一个妙人了。 方好音适时的把礼物摆了出来。 这次来贺府,自己要还人情的。当日是贺铸接待了他们,现在自己也算是发达了。虽然还没当上皇后,可是却有很大机会。 方好音在医学上算是学贯中西。而且她专精一门,就是妇科。 她知道自己和秦牧的身体都非常健康,没有半点问题。所以孩子是早晚会有的。只要自己多抓机会勤快点就可以。 而且方好音也偷偷弄了好多药,放在水里给秦牧喝,只不过她的手法比贾红线巧妙多了,别的姐妹从没发现过。 再次来到苏州,自己的身份比之当日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一次方好音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礼物足有一车——特战队员用小推车给推过来的。 这里既有手表这样的贵重物品,也有香水这样的女人奢侈品,还有大量的微山湖新出的商品——还都是精品款的。 在这一点上,贾红线和方好音心思是一样的。她现在忙的没办法抽身,但是礼物要到。 “好,好,好。”贺铸拿着手表,望着满桌的新鲜玩意,乐的有点合不拢嘴。 这倒不是贺铸眼皮子浅,没见过世面。而是他从这些礼物中感受到了秦牧对自己的尊敬。 这个小子的人品,自己没看错。也不枉自己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 可惜秦牧根本就没走这条路。现在看来,他是要投笔从戎。 这样也好,如今天下大乱。江南有张过造反,塞外有金国猖狂,贺铸早就气的肚子快爆炸了。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烙印。贺铸应该算作宋神宗时候的人。北宋这一朝,神宗的时代是北宋最牛的时期。 这时候有王安石变法,还有河湟开边,是大宋文治武功的顶峰——自此之后,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王安石变法让朝廷府库丰盈,河湟开边是大宋真正的开疆扩土。 只可惜,随着神宗去世,司马光上台,王安石的新法被司马光尽数废弃。不但如此,司马光还把边关将士辛苦打下来的领土主动还给了敌人。 贺铸被司马光的所作所为气的半死不活,所以就在家里养老等死了。 没想到他今日能看到秦牧,就好像看到了大宋重新崛起的希望。这怎么能不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呢。 他一边吩咐下人置办酒席,一边就和秦牧聊了起来。 秦牧大概把眼前的事稍微说了一下。当然是春秋笔法,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用说。 贺铸听完之后,只当是秦牧带着近卫团奉了朝廷旨意来江南剿匪的。 近卫团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拿下苏州,这让贺铸极为惊讶——怎么秦牧的兵如此厉害吗? 他不禁看了看秦牧身边的那个侍从——也就是邱晨。这些兵有那么神勇吗? 不过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贺铸不相信。如果苏州没被攻破,秦牧也来不到自己府上。 酒菜上桌,方好音拿出了一瓶五粮液。贺铸第一次喝到如此美酒,顿时就喝高了。 不知不觉,两人越聊越深,也越随意。 “功业,你有如此能征惯战的队伍,当上报天子,下保黎民。”老头一喝多了也就没什么忌讳了:“现在苏州城外,太湖之中有诸多盗匪,整日的骚扰地方。老夫就借着酒托你办个事。你能不能把这点子土匪给剿了?也算是老夫对苏州百姓尽了点心。” 邱晨一听这话顿时不乐意了。你请我们团长剿匪,怎么最后功劳要按在你自己头上。 你哪里来的这么大脸面! 邱晨跟着秦牧的时候非常年轻,他对大宋的体制没有切身的感触,所以会有这个反感。 实际上贺铸的要求还真不算过分。起码在本时空再正常不过了。 大宋的文官是人,武将就是非人类。 文官真不拿武将当人看。贺铸已经是目前天底下最著名的文人了——苏东坡都故去好多年了,目前真没有能和他比肩的人物。 勉强能比一比的,是秦牧的两桶油——李清照。只有李清照能和贺铸相提并论,可是她还是个女人。 所以贺铸有这个资格对秦牧说这些话。而且秦牧带的还是民团,都不是正经的禁军,这更是身份低了一截。 谁也不能脱离社会现状而存在。如果秦牧当日拿了贺铸的推荐信,走上官场,现在哪怕做了苏州知州,贺铸也不能对他提这个要求。 可是现在秦牧根本不入官场,只是带个民团混日子。就算这支民团再能打,也不过就是莽夫一群——完全看不进贺铸眼里。 贺铸欣赏这身军服不假,可是对于穿着这身军服的军人却没有多尊敬。 比如邱晨。他就站在秦牧身后,贺铸却没拿正眼看过邱晨一眼。 这也让邱晨一肚子怒气。他觉得这个老家伙简直就是应该活在坟墓里——你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 每天只在这个大院子里面醉生梦死,对社会毫无贡献,真应该杀了沤肥! 方好音在旁边看到,连忙不着痕迹的瞪了邱晨一眼。 邱晨立刻就老实了。方好音是曾经的圣女,也是实际上近卫团中江南系的头。 不过方好音虽然止住了邱晨发火,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有点生气。 我们看你是看你,但是你把自己当什么人了?就连赵佶也不敢这样对我男人说话。 秦牧却没有方好音的感受。 这也是因为他来自二十一世纪,一直就是一个普通的青年,所以没有本时空这种深刻的地位感受。 贺铸请他去剿匪,这件事仅仅是一件事而已。在秦牧的心中,考虑的是应不应该去剿匪,如果去剿匪,要怎么制定计划,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 这是秦牧心里的想法。 他详细的问起了太湖匪患的情况。 贺铸人老了,有时候说话不利落。这时候陪客的贺氏子孙就替他代言了。 贺氏是苏州名门,名门对地方上的消息掌握就比较全面。 他们渐渐的给秦牧描绘清楚了太湖那群土匪的大概情况。 太湖水域辽阔,湖中岛屿林立,号称太湖七十二峰。 这些岛屿基本全部被土匪占据了,其中最大的土匪有三股:小六点,穿山豹,蔡金花。其中蔡金花还是个女土匪。 他们借助太湖特有的地里优势,将土匪窝子扎在湖中的岛上,平日用快船往来出没,可说是来无影去无踪。 太湖周边地方就没有不被他们祸害过的。 苏州是太湖边上最繁华所在,自然免不了受到土匪的特殊关照。 小六点好色,他来到苏州城,见到年轻漂亮的小娘子就抓,抓回去就糟蹋。糟蹋完了,满意的留一条活命,不满意的就直接扔湖里喂鱼。 穿山豹贪财。苏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几乎都被他抢过。即使贺铸也被穿山豹抢过一次。总算贺家家丁厉害,才勉强守住了内院。可是外院的财产就保不住了。 贺铸的直接损失最少也有一千万贯。 秦牧听到这里,不由得点点头——贺铸真有钱,穿山豹扫了点浮财都这么多。 本时空最大笔的财产是田契,这东西穿山豹抢走没用。所以说贺府根本就没被动到根基,只掉了几根汗毛,就有一千万贯。 大宋富,江南富,名不虚传。 蔡金花这个女土匪是又贪财又好色。不过她只好女色,不好男色。 她来苏州,只抢女人不抢男人。而且她抢去的女人,如果不愿意跟着她,她还把人家放回来。不过这要那女人家里花钱来赎。 秦牧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发现这个太湖土匪集团还真是不简单,有贪财的有好色的,还有一个磨镜子的。 他知道古时候的女同性恋又被称作“磨镜”。 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土匪头子在这个时空都如此有创意。 面对这种情况,面对贺铸的请求,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 第四百二十四章 太湖三杰 以前的张天师,现在的红朝皇帝,张过,日子比较难过。 舒坦日子没几天就过完了吗?自从常州传来坏消息之后,坏消息就好像钱塘江的潮水,一波接一波的来。 常州之后是无锡,无锡之后是苏州,那么接下来不出意外应该是杭州了吧。 近卫团难道是天兵天将不成?所有城市都是半天也守不住。只要近卫团一到马上就丢了。 张过已经连续派出了四位仙将去追赶近卫团。可是看着这个城池丢失的速度,他发现派出去的兵还是有点少。 每一座城市,近卫团都不会停留。打了就走,留下一个完全不设防的城市给张过。天师军就必须留下一部分人马接收。 这让张过感觉到莫名其妙。本时空,甚至之前的任何战争,哪有不占据城市的? 好不容易打下来,结果没待几天,拍拍屁股就走。走之前还把城市打扫得干干净净。 你们是来打仗的还是来做客的?就是客人都没有你们这么客气的,还给主人打扫卫生。 没有你们这样打仗的,都打得朕快意识模糊了——他完全猜不到秦牧到底要干吗。 可是不管猜得到猜不到,张过都得按照本时空的传统继续占据各个城市。那是他的粮仓不容有失。 这样驻守在润州的兵力就大大被分薄了。 即使从江宁和别处又调集了一些兵马过来,也比不上原来的人数。 高俅得到这个情报,喜出望外。 近卫团,秦知监,果然没吹牛。一支奇兵进入江南,顿时将局面搞活了。 对岸的舰船肉眼看得到的速度在减少,这让高俅立刻下令:全军渡江,目标,润州城。 润州城的守将是曹国舅。他是张过的心腹。张过坐镇金陵不能离开——那是红朝的都城,润州又是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张过就派自己的小舅子给自己守住这个关键。 铁拐李给张过出了两个计划,一个是在江上打,不放敌人过江;另一个就是守住城池等敌人来攻,这样可以利用火炮的优势消灭敌人。 这两个计划都有各自的利弊,张过也有点犹豫。可是现在他不用犹豫了,因为第一个计划行不通了。 大量的天师军被调走,去追近卫团了,所以想决战长江已经失去了可能——实力不够。 曹国舅果断地执行了第二个计划——实际也是目前唯一能行的计划。 所有人马放弃外围,全缩到润州城内,等敌人来进攻。 高俅就好像去郊外踏青一般的顺利过了江,这让他心情大好——打仗,太容易了。 现在他的几万人马全来到了江南,扎下了营盘。 接下来就是要攻城了。不过攻城之前,还有一些小事要做,那就是骚扰地方。 这么多大军出动,需要的粮食是海量的。张过掐断运河粮道之后,长江北岸的粮食已经不足了。现在又被大军吃了好一阵,如今高俅也没多少余粮了。 没粮食就没法打仗,他必须解决粮食问题。 这时候他想起了秦牧的两个计划。既然过江如此顺利,没损失一兵一卒,那么干脆两个计划一块执行吧。 他分出一万兵马,顺着大运河南下去抢粮,另外三万多人留下来攻打润州。 润州城外的百姓不出意外的全成了倒霉蛋,家里的那点存粮全被高俅给搜罗走了。 仗还没开打,百姓就已经遭殃。于是很多人不得不选择了唯一的一条路——去当土匪。你抢我也抢。 江南的局面迅速开始恶化。 太湖中土匪众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的土匪。 朝廷压榨过于苛刻,百姓活不下去了,只能跑去当土匪。 穿山豹就是曾经的苏州百姓,他爹还是城里有名的匠人,可是也正因为他爹手艺出众,做的东西好,被压榨的也就最恨——你的东西最好,当然也就要你的了。 如果正常买卖,这样只能让穿山豹家里越来越富,可是关键在于赵佶不玩常规的,非玩高端的。 他想不花钱,还要好东西,所以这个活就交给了朱勔。 对朱勔来说,这事简单呀。你的东西好,我看上了。我看上就是皇上看上,冲进你家门去,黄布往上一盖,这东西就归了皇上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东西归了皇上,在皇上派人运走之前,东西还归你保管。你还不能给弄坏了,弄坏了就是你的罪,就要吃官司挨板子,甚至可能掉脑袋。 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穿山豹的老爹能力大,所以抗的责任也多。最终扛不住了,进了牢房丢了性命。 于是穿山豹果断的就钻了太湖,当了土匪。 穷文富武,就是说一个人要练武,家里得有点钱。没钱吃不饱饭怎么练武——喝凉水可不长肌肉。 穿山豹家里原来比较富裕,所以他才练出一身好武艺。 来到太湖之后,穿山豹凭借一身功夫迅速地将一伙小土匪变成了大土匪。如今他是“太湖三杰”中的老大。 当然,这个太湖三杰也是土匪自封的。老百姓可不会觉得土匪是杰出青年。 苏州城最近城头变幻大王旗,原来是大宋朝廷,后来是张过,现在换成了近卫团。 这个频率有点稍微快了点。 在天师军拿下苏州时候,太湖土匪稍微老实了几日,他们要看看风头。 可是没想到天师军没撑住多长时间,苏州城又换了主人。 听说现在是近卫团当家。 这让土匪们嗅到了一种乱世的味道。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看这个样子,是不是下一波就该我们坐天下了? 的确是江南这块地方政权变更得太快了点,快的有点让人接受不了。 农业时代那种慢吞吞的节奏,一下子就被打乱了。 土匪的心也就乱了。他们好像心里长了草一般,软软的滋生出绝不该有的心思。 今天穿山豹遍撒英雄帖,把大小的土匪都招到了他的老巢——洞庭山。 至于为什么太湖里面有个洞庭山,我也不知道,但是的确是有这么一个山,还挺大的——在本时空。 小六点和蔡金花也应邀而来。 他们来到洞庭山,行到水帘洞。 只见一道飞瀑倾泻下来,遮掩住一半的洞口。穿山豹正在洞口相迎。 小六点走上前去,指着那瀑布说道:“豹子,你什么时候弄出这么一个玩意。” 他以前来时候可没见过这条瀑布。 “小六,你这就是错怪哥哥了。这瀑布不是我弄的,是前一阵子大雨,然后突然就有了这么一道瀑布。” 穿山豹当然没说实话。这瀑布根本就不是下雨下出来的,而是他亲手打造的。山上有溪水,他又是好工匠,所以就带着手下引了一条溪流过来,做了这么一个瀑布。 “一派白虹起,千寻雪浪飞。海风吹不断,江月照还依。冷气分青嶂,余流润翠微。潺蔽名瀑布,真似挂帘帷。”蔡金花望着瀑布,悠然的念出了一首诗。 穿山豹哈哈大笑,说道:“妹子也看过西游记不成?”这是《西游记》里面的诗。 蔡金花嫣然一笑:“豹子哥哥,若没有这个水帘洞,哪里来的齐天大圣?” 都是明白人,别跟我玩心眼。你弄个水帘洞出来,难道不是为了当孙悟空? 大小土匪陆陆续续的聚齐了,穿山豹在水帘洞中摆下几十桌,好酒好菜地招呼着。 这个水帘洞原来不叫水帘洞。洞庭山景色秀美,山中洞穴众多,有的洞穴很大,还有阳光能照射进来,比较适合人居住。 穿山豹占了最好的一处洞穴。最近他看到了《西游记》,所以就根据书里面的描写,把自己的洞府改造了一下,弄个瀑布,挂个牌,上书三个大字“水帘洞”。 花果山有水帘洞,洞庭山未必不可以有。 花果山有齐天猴子,洞庭山也可以有齐天豹子。 不过为了这个名号,穿山豹想了很久也没拿定主意。齐天大圣很好听,但是自己不能盗用,那不是说太无耻,而是不太服众——自己又不是猴子。 如果叫齐天大豹,又有点俗,不够高雅。 他想来想去,觉得叫齐天什么都不好,干脆就叫美豹王好了——对应美猴王。反正自己也不丑——这也是实话,穿山豹的确算得上一表人才。 只可惜他是贪财而不好色。否则不用抢,好多大姑娘小媳妇会倒贴他。 眼见着大家大吃大喝告一段落,穿山豹开始说话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穿山豹虽然一身武艺,却是读书识字的。 他平日里都是穿的文士衫,和穿山豹这个匪号简直没法融为一体。 穿山豹张嘴就是之乎者也,只听得大小土匪都脑仁疼。 “豹子,你就饶了大伙吧。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小六点听不懂穿山豹的话。 这是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开篇几句话,小六点自然听不懂。 “没学问!”蔡金花对小六点一脸不屑。她是爱女人的,而小六点只会糟蹋女人,所以蔡金花很痛恨小六点。只是双方势力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你这不男不女的妖精,你有学问,给大伙讲讲,豹子说的什么玩意。”小六点也看不惯蔡金花。这女的贼漂亮,自己却弄不上手,让他很是窝火。 “豹子哥哥意思是,他要办大事,当土匪不过瘾了。”蔡金花一口道破了穿山豹的心思。 “呵呵,金花妹妹说的,可不是我美豹王一个人的心思吧,莫非妹妹也这么想?” “人生天地之间,不过短短几十年,为什么不能让自己按照自己的想法痛快的活一场呢?”蔡金花没有直接表态,而是自顾自地说道:“那则天女皇,也是一个女人。她做的,未必我做不得。” 这下大小土匪全明白了。原来蔡金花要做武则天,当女皇。那么不用问,刚才穿山豹说的那些意思,也是他自己想要当皇帝了? 这个想法也太有点夸张了吧。咱们是土匪啊!离皇帝可有十万八千里呢。 “我说你们说的都是屁话。”太湖群匪中最大的就是三股,小六点,穿山豹,蔡金花。其中穿山豹势力最大,其次是小六点。小六点完全不同意那两位的理想。 “小六,这事我们可以商量。” “商量个屁呀。”小六点一点没给穿山豹留面子:“豹子,那个苏州城你也没少去。城墙那么高,如果不走城门,你这点人去打苏州,能打得进去?” 小六点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当土匪可以,扯旗造反,没那个本事。 “苏州城,现在已经换了主人。听说是一个民团,叫近卫团的,占据了苏州。莫非你我连个民团都比不过?”穿山豹毫不退让。 有当皇帝志向的人,绝不会因为一个土匪的反对而打退堂鼓。 近卫团打下苏州给了穿山豹巨大的勇气。之前苏州是官军占据,他不敢打。后来是天师军占据,而天师军是正一道的另一件衣裳,正一道势力强大,穿山豹也比不了。 可是没成想天师军被近卫团给打跑了。而近卫团不过是一个民团。这样的民团,大宋可以说稍微大点的村落都有。 这就是一群农民抱团取暖,遇到单个的土匪他们能打,遇到大股土匪,民团没半点作用。敢聚众当土匪的,都比农民有胆量。 现在民团都把天师军打跑了,这给了穿山豹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天师军徒有其表,完全是中看不中用。 当然,官府现在就更加不够看的了。 穿山豹现在心里有个鄙视链。自己打得过民团,民团打的过天师军,天师军打得过官军。这样一算,穿山豹发现自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了。 那不当皇帝还等什么。 所以他就要马上动手夺取苏州。有了苏州做基地,向北可以打润州金陵,吞掉天师军的地盘,占据大宋半壁河山。 这样最起码也可以和大宋隔河对峙,两分天下。比起这个洞庭山水帘洞,当然是半壁河山才有吸引力。 只是要起兵打天下,他自己这点人是不够的。最起码要拉上另外两个杰出青年。 小六点和蔡金花,是他争取的对象。 不过好事多磨。小六点明显是不想跟着自己干。蔡金花到是想干,可是她想自己做皇帝。做当世的则天女皇。 唉,看来要办成点大事,真的很难呀! ------------ 第四百二十五章 黄四郎的选择 穿山豹难,张过也难,但是目前来说,吕洞宾更难一些。 他守着常州。这是一个大城,可是他只有一千人马。唯一能让他安心的是两门真武大帝和四门石敢当。还有就是几十台投掷天雷的投石机。 不过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少,一平均就不多了。 韩世忠和武松带着一万禁军顺着运河过来抢粮食,第一站就是常州。 他们可没有大喇叭喊话,而且他们的人马远远多过近卫团,又知道常州城里天师军很少,所以韩世忠决定四面包围,一起上。 宋军人多,天师军武器精良。顿时场面就打成了一锅粥。 真武大帝摆在城墙上威风八面,一炮出去,串糖葫芦一般打死一串。 刚开始的确把韩世忠吓了一大跳。怎么天师军又升级了。原来不是只有天雷吗?怎么现在还多了火炮。 这炮打的这么远,真是让人胆寒。可是随着战争的逐步展开,韩世忠发现了敌人火炮的弱点。 这时候的火炮不是后世的**炮。炮弹不会凌空爆炸,只能是一个大铁球直线向前冲。 虽然任何盾牌都挡不住这个铁球,可是铁球自己会动能耗尽停下来。 这个玩意,实际上的杀伤力没有天雷大。而韩世忠的手里也有了一支天雷军。 他已经经过好多次***的洗礼,如今没有了生疏感,所以他的军事才能就发挥了出来。 韩世忠命令天雷军分散布置,省的被敌人一炮给串了糖葫芦,然后不计代价的向城墙上抛射天雷。 现在宋军的**水平和天师军旗鼓相当,而朝廷的力量要比叛军的力量——科技方面,强大一些。所以宋军的天雷射程远,天师军的天雷比较近。 这又让韩世忠扳回来了一点局势。 天师军的火炮沉重,不能移动,全是固定在城墙之上开炮。而且火炮放过几次之后,需要一段时间的冷却,不能连续不断的发射。 这也给了宋军一些勇气。 宋军在地上,天师军在城墙上,两边都不进入对方的弓箭射程,就这么对飙***。 铁球,铁罐子满天飞舞,打的煞是好看。这还不是夸张,视觉效果的确现在比后世强。不论铁球还是铁罐子,速度都不够快,人眼是看得到的。 而后世的子弹**已经超越了人类视觉极限。看不到自然没效果。 现在天上你来我往飞铁块,让韩世忠和吕洞宾都看的叹为观止。这是两位大将第一次看到天雷对战,他们一时之间都拿不出更有效的办法来杀伤敌人保存自己。 那就只能扛着吧。 韩世忠躲在对方的射程之外遥遥指挥手下扔天雷。 吕洞宾不能躲。他站在城墙上,往后再退就掉下去了。这时候只能靠运气了。但是运气不过是概率的另一种说法。他这个样子站在天雷爆炸中,早晚会倒霉的。 果然,没打多久,吕洞宾就受了伤。 他的亲军连忙把他护住下了城墙。主帅一动,天师军顿时军心不稳。 天师军一直骄傲在自己的武器领先别人。天雷,火炮,就是他们的底气。可是现在宋军也有了天雷,而且一点不比自己的天雷差。同时他们的火炮太少了,四面城墙只有两门真武大帝,都不够分的。 四门石敢当射程太近,完全打不到人。 实际上两边的科技水平被拉到了同一起跑线,天师军没有了武器优势。 可是敌人是有着明显的人数优势的。一万对一千,就算守城一方有优势,可是十比一的比例,他们也扛不住。 常州城顽强的挺了多半天,终于顶不住了。 他们能挺多半天主要原因不是天师军斗志顽强,而是投石机实在没准头。 漫天的天雷,准确的落到城墙上的不多。大部分落到了城里。他们即使要跑,也可能被炸死。 现在天师军和宋军都有了一些对***作战的感性认识了,因此都能多撑一会。 韩世忠和武松丢掉江宁那么快,是因为他们第一次面对新式武器,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有点被吓跑的。 现在韩世忠两人就镇定多了。天雷丢过来的速度还不如箭快,在他们这样的高手来说,判断着落点都能跑出一段距离,何况他们站的地方本就在敌人射程之外。 当然,如果运气不好挨上一炮那就什么也别提了。 宋军有着远多过敌人的投石机,人数也比对方多得多,他们难得的打出了勇气——有技术优势的时候禁军还有点勇气的。 他们的投石机射程远那么一点,这就是保命的距离。 宋军在韩世忠的指挥下,终于打出了一场真正的胜仗。 天师军打开城南的大门,全军汇做一处,向南杀了出去。 这让韩世忠大感遗憾。他判断错了敌人的突围方向。 韩世忠以为吕洞宾会打开水门冲进运河,或者打开北门向润州逃窜。所以他在这两个方向布置了重兵。 没想到敌人如此狡猾,竟然不选择水路,也不选择润州江宁,而是向着反方向逃跑。 那个方向韩世忠放的人马不多,所以顶不住玩了命的天师军。最终结果是韩世忠得到了常州,吕洞宾逃出生天。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胜仗,值得庆祝。 宋军进城之后,再次给常州来个大搜刮。这下常州百姓真的就入了地狱。 天师军已经刮过一遍地皮,常州地面上已经没有什么浮财了。现在宋军再来一次,那真是掘地三尺呀。 很多人家连藏在地下的粮食都被挖了出来。 这下常州百姓真的没了活路。 黄四娘就死在这一次的搜刮中。她家院子里埋了一缸粮食,这是真正的保命粮,结果被宋军连缸带粮都抢走了。 这个女人顿时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怒气攻心之下,没几天就过世了。 黄四郎在这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也没有了。他简直欲哭无泪。 这个天下真的坏透了,自己一家老老实实的种田,辛辛苦苦的劳作,可是怎么就活不下去呢!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但是他还没时间去空想如此玄妙的哲学问题——肚子一直饿的咕咕叫。 不吃饭会死人。这个时候他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近卫团,他们对百姓那么好,给我们吃的,安排我们劳动,然后给我们工钱,可以买那么多好东西。 黄四郎如今只是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这个破家。如果当时带着老娘跟着近卫团一起走,老娘也不会因为一缸粮食就气死。 不过如今说什么都晚了。他抹去眼泪,把自己这个院子卖给了城里大户人家——价值只是十斤米。 他把装着米的布袋缠在腰间,仔细藏好,然后趁乱就混出了城。 黄四郎不知道近卫团去了哪里,但是他知道近卫团是从微山湖过来的。因为那些商品有的有微山湖的标记。 天下之大,除了微山湖还能去哪里呢! 黄四郎不知道微山湖在哪,他只是知道大概的一个方向,向北,一路向北,一定要到微山湖,找到近卫团! 常州百姓向北逃,吕洞宾向南逃。他逃到了无锡,无锡守将是何仙姑。铁拐李与蓝采和正巧也在这里。 铁拐李走到无锡,还没出发去打苏州。蓝采和是要接管苏州的,然后守住苏州,让铁拐李再去打杭州。 现在四人意外的汇集到一处。这样就让天师军的兵力壮大了许多,火炮和天雷也增加不少。 韩世忠要分人手看守常州,又要运粮食去润州,所以能分出来的兵也就不如之前那么多。 这样宋军在进攻无锡的时候,刚好和天师军打成了一个平衡状态。 宋军攻不进去,天师军也打不出来,两边暂时就在无锡纠缠在了一起。 这样正好给了秦牧一段缓冲时间。 本来秦牧没打算在苏州多停。苏州不是终点,这一次江南战役的终点是杭州。杭州是大运河的起点。打到这里,秦牧准备挥师去上海。 上海现在还不是什么大地方,目前它只是松江府下面的一个小渔村。 近卫团要去松江,把杭州留出来给天师军再蹂躏一遍,同时秦牧要考察一下那个著名的小渔村,看看现在这个时空是不是有条件建立造船厂。 等这些事情都忙完了,近卫团会回到杭州,原路再打回去。 这样几次三番的给江南百姓普及冰火两重天的妙处,秦牧相信,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明白天下间只有近卫团才是百姓的贴心人。 这样一来一回两次行军,江南百姓的人心肯定是转到了新世界集团这一边。 以后不论新世界集团在江南做什么,都会事半功倍。 计划是好的,可是变化总是有。贺铸的意外请求,让秦牧不得不暂时停在了苏州。 土匪到底打不打?针对这个问题,秦牧召开了会议。 会议上大家七嘴八舌的一番讨论后,秦牧发现自己的手下分成了两派。这两派还挺泾渭分明。 石遗等军事将领一致要求打土匪。 土匪搅乱地方,当然要打。同时他们还有自己的小心思,那就是多打仗才能真正的练出兵来。打攻城战是一种战斗,打土匪是另一种战斗。 近卫团都知道秦牧的目光是全天下,甚至远到波斯湾那么远。波斯湾在哪里谁也不知道,可是那很远很远倒是没人不知道。 这一路上谁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所以他们认为抓住一切机会打仗,用实战来练兵是最好的成长方式。 而且只有打仗才能立功,立功才好升官。这个心思每一个近卫团的战士都有。 持反对意见的人也不少,领头的就是贾红线。实际上经济战线的这一支人马大部分人都不想打土匪。 土匪不是老百姓,他们不会像百姓一样的去建设自己的家园。 他们只会祸害,根本不想劳动。所以面对土匪,贾红线那一套肯定没半点作用。 既然这次来江南是争取百姓的民心,那就在百姓身上多下功夫就好。至于土匪吗,完全可以以后再说。 什么太湖三杰,完全就是笑话。三个小泥鳅还差不多。哪天等大事办完了,抽出点时间,就靠特战大队就能把他们收拾干净。 贾红线反对占用经济战的时间,去做别的事。如果近卫团去打土匪了,留下的人手肯定就不够了。她带着一堆女兵,在陌生的城市里面开展工作非常危险。 她自己当然没什么危险,可是近卫团如果抽走大部分人手,剩下的一点人难免对女兵保护的不周全。 贾红线也要为自己的队伍负责。新世界集团是有问责制度的。 现在是没出事,如果这些女兵真出了事,贾红线就是第一责任人。再向上就是秦牧了,她总不能让自己的男人担责任。 双方都有道理,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这样让秦牧一时也有点拿不定主意。 太湖土匪这件事他在渡江前完全没预料到。整个江南战役是不包括剿匪的。 这次如果不是贺铸醉后提出让他帮助剿匪,即使秦牧知道太湖有土匪,他也不会动手——战略计划没有这一项。 可是现在偏偏贺铸提出来了。如果换了别人,也许就不理了,但是秦牧不同。 秦牧的性格是比较古怪的,否则他也不能只有黄金沙一个朋友。因为家族的四十岁大限,导致秦牧非常看重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他没有太多时间,所以就更加不想欠人情——欠了还不起。过了四十岁,自己都没了,还怎么还人情。 这个性格养成之后,并不因为他来到宋朝就改变。在本时空,秦牧依然是不想欠人情的。 之前贺铸用心接待了他,还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这个老人和自己萍水相逢能这样对待自己,秦牧觉得必须还这个人情。 而且贺铸还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地方父老。这是以他自己的人情换百姓的安危,是一种高尚的情怀。 就因为这点,秦牧才左右为难。 秦牧不定调的时候,双方自然都坚持自己的意见。 石遗是江南系将领,他和贾红线本身就不是一派的。他们是尊方好音为主的。 刘云飞又没在这里,近卫团现在最大的两个头头,一个石遗,一个邓诚,全是方好音的人,他们自然不卖贾红线面子。 贾红线当然更不能落了自己面子。她也是有充足道理的。而且她还要当皇后,怎么可能被军中大将驳了面子。所以她也一步不让。 会议开得热闹极了,只把种彦崇看的目瞪口呆。 近卫团,怎么还有这样一番内幕。那自己如果想和近卫团搞好关系,该和谁亲近点呢。 按说石遗是军人,自己应该和他关系好点。可是都是军人,石遗会看不起自己——这点上种彦崇有着自知之明。 这一路下来,他充分见识了近卫团的强大,那是一种不是人类的强大,这个天下无人可以抵挡。 既然如此,石遗凭什么看得起种家军呢? 这样算来,似乎和秦牧的这个大夫人交好比较有利。 只是种彦崇对贾红线了解不深,也不知道贾红线是个什么脾气心态,他也不敢贸然就接触。 眼见着秦牧都不说话,种彦崇当然牢牢的闭住嘴巴。 还是坐着看戏比较安全呀! ------------ 第四百二十六章 再游虎丘塔 江南战役是秦牧精心设计的庞大计划,几乎每个细节他都想到了。一路以来都没出什么意外,但是到了苏州,因为贺铸的剿匪请求,近卫团不得不暂缓了离开。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变数。 于是苏州百姓就能多干几天活,多赚几天钱,多逛逛那些玲琅满目的摊子,同时,也可以多看看美女。 贾红线和她的女兵队伍,是苏州城中一道真正的风景线。东西再好,也没她们好看。 尤其是贾红线,她个子高挑,皮肤白皙,眉目俏丽,更像百鸟中的王者孔雀,简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而且贾红线跟在秦牧身边这么多年,早就历练出一种高雅又强势的气质,让苏州的百姓一看就心生敬畏。他们只敢远远的偷看,却没人敢靠近未来的皇后。 他们只能一边看着一个个美丽的小娘子,一边对着面前的好东西吞口水。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自古就是繁华之地。但是再繁华的苏州城,也超越不了这个时空。 近卫团摆出的商品,绝大多数都是市面上从未有过的。 比如后世最普通的毛巾——这个本时空根本做不出来。没有棉花也没有钩织技术。 苏州百姓喜欢每一样微山湖的商品,不过他们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去赚全新的钞票。没有钞票,就买不到新商品。 这样让那些百姓难免着急上火。不过今天他们不用那么焦躁了。 贾红线贴出了告示,要苏州百姓来揭发太湖土匪的罪行。 一条确信无疑的罪行,她会给举报人五毛钱。 五毛钱呀!两条罪行就值一个指甲刀——普通款的。 而且告示还写了,如果是重大罪行,价格可以翻倍。 这一下检举台前顿时排起了长队——干活没力气,说两句话还是很轻松的。 何况太湖中那么多土匪,哪个没祸害过苏州百姓呢? 这时候,太湖群匪在苏州百姓眼里突然变成了一座金山。那都是一张又一张的五毛钱呀! 近卫团的这个告示贴满了苏州城,尤其几个城门更是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着。 穿山豹一进城就看到了告示。他不禁一愣。 怎么回事?近卫团要让苏州的百姓检举揭发我们。呵呵,这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他逐字逐句的把告示看完,尤其是仔细的看了看落款。 落款是近卫团,上面还有一个名字:秦牧。 看来是这个人带着近卫团搞的事。很好,我记住你了。 穿山豹这次来苏州不是闹事的。作为一个立志夺天下的人,行事肯定和土匪不同。 他是来苏州摸摸情况,探探虚实,好为以后的行动做准备。 没想到一进城就看到近卫团对自己**裸的羞辱。怎么,拿我当逃犯吗?你们还真当自己是官府了?不过一个小小的民团而已! 穿山豹当土匪以来都是他欺负别人,哪有过人家欺负他,所以他几乎一时压不住火气,就要找秦牧去算账。 可是他在苏州城肯定是找不到秦牧的,因为秦牧不在城里,他今天出了城,来到了另一个故地:云岩寺。 那一天他带着方好音去了贺铸府上,贾红线没有跟着去。 因为当时近卫团刚进城,太多工作都等着贾红线安排,所以她走不开。 但是贾红线一旦忙完了,顿时觉得自己亏了。怎么表哥带着狐狸精去玩了,没带自己呢。这坚决不行,吃亏了。 所以在她的大力要求下,再加上的确也有点缘故,秦牧就带着贾红线来到来苏州城外云岩寺。这也是故地重游。 这一次只带着贾红线,就没带着方好音。方好音今天暂时接替了贾红线的工作——城里不能没人主持局面。 绍隆禅师热情的接待了两位贵客。 这次两位比上次来时候可贵多了,因为贾红线带来了大量的礼物。这些东西全是微山湖的工业化产品,云岩寺僧人有钱也买不到。 游云岩寺,必登虎丘塔。 绍隆禅师又陪着两人来到虎丘塔上。 贾红线望着远处的太湖,不禁想起了那一日。上一次来这里,也是绍隆禅师作陪,不过当时还有方好音在身边,未免有点不够完美。 今天就好了,只有自己和表哥两人。是不是也让表哥给自己作一首诗呢? 自己可是表哥的第一个女人,他还没给自己做过诗呢。这可不公平! 正在贾红线准备开口的时候,秦牧抢先说话了。 他和贾红线夫妻这么久,这个女人脑袋里面的小伎俩他不用问都知道。可不能让她先说出来。 再说,秦牧来这里的确是有正事。 “绍隆禅师,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蔡金花这个人?” 根据这两日的调查结果,秦牧渐渐的对太湖群匪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那日开完会之后,虽然最终没决定打不打土匪,但是秦牧命令在苏州多停留两天。 苏州和之前的常州无锡不同,这个城市要比那两个城市大的多,所以要深耕细作一番。 同时宋军和天师军在无锡打的一塌糊涂,暂时两方都没能力抽身过来,近卫团也就有一段难得的清静。 这样秦牧就决定先调查清楚土匪的底细,至于打还是不打,以后再说。 太湖群匪中最出名的有三个。 老大穿山豹,本就是苏州人。他老爹是苏州城中手艺最好的造船师傅,结果被花石纲逼死了。因此穿山豹才当的土匪。 老二小六点,是土匪世家。他爹叫张作,一直在太湖打劫为生,后来他爹死了,这份业务就传给了他。 实际小六点并不是在兄弟中排行第六。相反,他是兄弟中的老大。那么为什么叫小六点呢?这也是一个有趣的传说。 话说他出生时候,他娘请人给他算命,算命先生说这孩子命硬,而且会克母,并且告诉她想要避免克母,就得找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让孩子认作义母,这样就能借义母的福分来消除灾祸。 可是没有人愿意给这孩子做义母。 他娘还是不甘心,她听人说小孩子可以去寺庙里,做个记名和尚能消免灾祸,于是她带着孩子去寺庙,找到了方丈。 这个寺庙的方丈远近闻名是个得道高僧,他一看小小的孩子,便表示寺庙太小,容不下。 方丈告诉他娘,只需给孩子改个乳名,或许就能避免灾祸:“你出寺门后,抱着孩子往前走,不要回头,当听到别人说的第一句话时,就用来做你儿子的乳名,一定要记住!” 于是她娘抱着孩子离开了寺庙,一直往家里走,走了好一会儿,忽然听到一个妇女喊了一声:“小六点回家吃饭!” 于是这孩子就成了小六点。 由此可见贾红线的工作开展的多深入,连这样的历史都被她挖掘了出来。 太湖三匪中最奇异的还不是上面两个,而是最小最年轻也最不可思议的蔡金花。 蔡金花是个小娘子,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来的,反正苏州百姓听到这个名号的时候,她已经是太湖中赫赫有名的土匪了。 这个女人不杀人不放火,她只抢女人。抢回去之后,如果那女人不愿意跟着她,她还放女人回来,只是要一笔赎金。 贾红线听到蔡金花的故事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别是个姑子吧。” 她说的姑子,可不是小姑子,而是尼姑。 贾红线出身白鹤庵,熟知大宋庵堂里面的乱事。这种两个女人磨镜子的事情,尼姑庵里面最多。 她说者无意,但是秦牧听者有心。今日来到云岩寺,秦牧一来是拜访旧友,二来也是询问一下这个问题。 云岩寺是苏州的大禅寺,如果蔡金花真是尼姑出身,也许绍隆禅师知道一些情况。 绍隆禅师听到秦牧的问话,认真思索了一下说道:“秦少爷,蔡金花的名号,贫僧听说过。听说她是太湖中的土匪,不过似乎没有办过什么坏事。只是寻了一些眉目清秀的小娘子回去作伴,事后也全都放回来了。” 秦牧点点头,这个情况和他掌握的差不多。 只是不知道她的来历如何。当然,按照正常来说,如果蔡金花犯了罪,只要证据清楚,事实确凿,就足够依法处理了。可是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秦牧也是人不是神。这么奇妙的一个女人,扒一扒她的黑历史也很有趣。 可以算是辛苦工作中的一种调剂。所以秦牧才借着今日来云岩寺旅游的时候,顺便请教一下绍隆禅师。 不过看来绍隆禅师也不知道更多。 这时候贾红线笑着说道:“禅师也不知道呀。我还以为蔡金花是苏州庵堂出去的人物呢。” 她现在心情正好,兴致正高,所以说话就没遮没拦的。这也是她早就脱离了大宋这个时空,身份已经很另类的缘故。 上一次在虎丘塔上,贾红线还是一个大宋的黑道大姐大。如今再次来到旧地,虎丘没变,可是贾红线早就有了彻底的改变。 她根本无需在意任何人——除了秦牧。 在这个世界上,她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想说什么更是没人可以阻止。 贾红线这句话相当的没有礼貌。这话说的好像苏州城里的尼姑全都是磨镜子的。 那你把我们苏州丛林看成什么了?尼姑庵和尚庙,是佛门一体的。人家可以说是师兄妹。 你说尼姑庵不好,这不是摆明说和尚庙也不怎么样吗。 以绍隆禅师的涵养也禁不住生气。可是看在贾红线送上的那么多礼物份上,再加上他知道苏州如今的主事人是近卫团,秦少爷是近卫团的老大,这才让禅师压住了火气。 “秦夫人,这话不能乱讲。”绍隆禅师说完,连忙双手合十,一叠声的说:“罪过罪过。” 也不知道他是说贾红线有罪还是谁有罪。 贾红线立刻就不高兴了。我随口说一句话就是罪过了?这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再说我也没说蔡金花是你云岩寺出去的呀。 秦牧一看贾红线脸上变色,就知道她要发火。 这个地方可是虎丘塔上,万一老和尚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一脚把咱俩踹下去可就麻烦了。邱晨等人可没跟着上塔。这塔上全是人家的人。 咱们别跟人吵架,再说犯得着吗。 他连忙拉住贾红线的手,然后对绍隆禅师说道:“禅师,内子绝无冒犯的意思。还请见谅。” “无心之语,佛祖不会放在心上的。”绍隆禅师大人大量的原谅了贾红线。不过他有点好奇,秦牧问起蔡金花是为什么? “秦少爷,不知这蔡金花和你……” “噢,她和我没什么关系,只是苏州城中百姓有人控告她。我现在既然暂时管理着苏州城,百姓的事,就是我的事。” “不知苏州百姓告她什么?”绍隆禅师不紧不慢的问道。 “就是说她抢女人,绑票,勒索赎金。” “那这个在秦少爷看来是什么罪?该怎么判?” “如果百姓说的都是真话,我看这个蔡金花可以按敲诈勒索罪来判。” “那秦少爷现在根据百姓的话可以判吗?” “还不行。这只是百姓的一面之词,还要寻找确实的证据。人证物证,证据链要完整。”说到这里,秦牧笑了笑:“禅师,蔡金花绑的都是女人,女人害羞,没人肯出头露面指证蔡金花,取证上有点困难。所以今日我才冒昧问起禅师,请多包涵。” “好说。”绍隆禅师双手合十,对着秦牧深深施了一礼:“秦少爷果然是人中龙凤。不妄谈,不偏信,老衲佩服。” “岂敢,岂敢,过奖,过奖。”秦牧有点奇怪。绍隆禅师这是怎么了,自己不过是秉公办案,值得他如此夸赞吗。 虽然本时空的司法是黑暗了点,但是绍隆禅师可是云岩寺主持,是苏州这一片地方最有名的高僧。即便衙门再黑,也不敢黑到他身上。 一个方外之人,何止如此呢? 没等他想明白,就见从虎丘塔上一层走下一个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对着秦牧两人轻声说道:“秦少爷,秦夫人,奴家愿意出面做这个证人。” ------------ 第四百二十七章 方好音当家的一天 秦牧和贾红线都不认识这个女人。而且他们根本没想到过虎丘塔上还有外人。 贾红线***前一步把秦牧挡在身后。塔形建筑,尤其是古代的,都不是很大,所以容不下太多人。 人太多就不是赏风景而是赶庙会了。 邱晨带着队员守在塔下,他觉得有贾贵妃跟着团长就足够安全了。 贵妃不但有一身好功夫,还精通各种枪械。在手枪速射上,邱晨也比不过贾红线,所以特战大队都很放心。 没有人可以在贾贵妃面前威胁到团长的安全。而且他们就在塔下,只要有任何危险,一分钟不到他们就能彻底控制住局面。 秦牧的安全在近卫团心中是第一位的,在贾红线心中更是第一中的第一。 她拦在秦牧身前,指着来人厉声喝道:“你是何人?怎么会在这里。” 没等那女人说话,绍隆禅师连忙解释。 “秦少爷,秦夫人,这位娘子如两位一般,也是来虎丘赏景的施主。” “奴家是吴江人,鱼氏,适才比两位先一步上塔赏玩。没成想偶然遇到贤伉俪,如有冒昧,还望贤伉俪包涵。” 贾红线一听,人家也是游客,还是先来的。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是后来的,肯定过不了塔下特战队那一关。 自己再不讲道理,也得懂先来后到。 既然是游客,又是娇滴滴的一个女人,眼见着威胁不到表哥,她也就放松了下来。 “鱼妹妹,你刚才说你愿意作证?”既然不是刺客,贾红线就想起了这女人先前那句话。 “刚才奴听到这位秦少爷说起,苏州城中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证那蔡金花,不知道奴这吴江人能不能算数?”鱼氏虽然看起来娇弱,声音却很坚定。 吴江是苏州下面的一个县城,离苏州不远,一样在太湖之滨。 秦牧听这女人话里的意思,看来蔡金花的业务范围挺广。不只是苏州,吴江她也没放过。 苏州这么大,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女人,还不够她用的吗?难道连犄角旮旯的地方她都不放过? 不过送上门来的证人,不能不要。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于是一行下了虎丘塔,来到云岩寺接待贵客的庭院。 邱晨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团长和贵妃上去时候是一男一女,下来时候变成一男两女了。 这陌生女人是谁?若是刺客,那岂不是什么都完了。 幸亏团长齐齐整整的,连头发都没掉一根。若是秦牧出了半点意外,邱晨非要把云岩寺拆成垃圾堆不成。 这一次他安排队员仔细的守好门户,再也不能出新的意外了。 会客室内有秦牧夫妇和那鱼氏,其余僧众全退了出去,不过作为云岩寺方丈,尤其是男施主面对女施主时候,绍隆禅师不能离开,所以他还在一边作陪。 绍隆禅师在这,让秦牧感觉到一点尴尬。毕竟他要了解的是女人和女人的事,一个和尚在旁边,怎么都不太对劲。 贾红线知道秦牧的顾虑,所以不用他说话,自己就替表哥问了:“鱼氏……” 那鱼氏连忙拦住贾红线,说道:“若是姐姐不嫌弃,就叫奴窈窕吧。” 贾红线听到这话,眉头一皱。本时空女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告诉外人的。所以才有那么多大娘二娘三娘。 现在鱼窈窕把她名字告诉了自己,岂不是也就告诉了表哥。你到底什么意思啊! 秦牧明白贾红线的心思,她随时随地都会计较这些事。不过这种事在秦牧看来真的无所谓,因为要办案子的话,必须要走流程。 不管你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基本的信息必须先记录下来,否则案卷里面岂不是一堆大郎二郎,大娘二娘。 “鱼窈窕,我……”秦牧要接替贾红线发问。可是他也没说完话就被鱼窈窕拦住了。 “秦少爷,你称奴鱼大娘就好。” “……”秦牧见状一愣。看来这女人不想和自己说话。 贾红线轻声一笑,心头舒坦了。这个女人没看上表哥,那就没什么问题。既然如此,自己可要好好拉拢拉拢。 她很清楚秦牧怎么办案,那一套流程她见过,而且折美鸾也经常做法官判案,她也不能比折家姐妹弱了。 既然这个证人落到自己手上,那么绝对要折磨的她****——不对,是服服帖帖。 必须把蔡金花一案办成铁案,方显的出自己的本事。 贾美人展颜一笑,客舍中如沐春风。她人本就是一等一的漂亮,又有心解除鱼窈窕的顾虑,所以这一笑充满了魅力。 就连绍隆禅师看到这个笑容都差点禅心失守。 罪过罪过,老禅师连忙暗诵佛号。 “窈窕妹妹,你可以把蔡金花怎么抓的你,抓住你后又做了什么,然后你家花了多少钱赎你回来,都告诉姐姐吗?我姓贾。” 说到这里,贾红线俯身在鱼窈窕耳边,低声告诉了她自己的闺名——有绍隆禅师在,自然不能大声说出来。 (说到这里,我希望读者不要太较真。比如为什么近卫团知道贾红线的名字。如果解释起来,那是因为新体制等等。但是小说这种地方不需要细写,否则太啰嗦了。在云岩寺当着一个老和尚,贾红线不说自己的闺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姐姐,那是在去年的上元节,妹妹出来走桥看灯,结果就被那蔡金花看上了。她抓住奴家,掳到了船上,然后就将妹妹带回了她的土匪窝。然后,她就把妹妹的衣服都撕扯光,然后……” “咳咳,”贾红线听到这里,连忙装咳嗽,止住了鱼窈窕的话:“这些细节,现在先不谈,回头你跟姐姐单独谈。”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让表哥听到了。贾红线看着秦牧正听得聚精会神,只觉得自己面上发烧。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没有一个好东西。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呀! 平日里除了工作,也不见表哥对自己的话如此上心。自己的话,他就耳边过一下,可是鱼窈窕的话,他都快听到心里去了。 “怎么不讲了?”秦牧正一边听一边记得来劲,突然被打断了节奏,感觉有点没尽兴。 “表哥,你难道还想听?”贾红线顿时音调提高了三成。 “……” 秦牧这才意识到贾红线生气了。 还别说,贾红线现在就算是生气也那么漂亮。这几年贾红线的气质提升也非常明显。 若是说方好音越来越向着知识女性方向发展,贾红线就奔着霸道女总裁的路子走。 女总裁一发火,屋里气温都似乎降低了两三度。 这样霸道的女人,鱼窈窕可是生平仅见,她不禁有点手脚无措。 苏州的地面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存在呢? 实际上苏州地面上不只有这样的霸道女总裁,还有更多让人从未听过从未见过的新鲜东西。 不是说那些全新的商品。这种东西要花钱才能买到,很多人还没赚到足够的钱。但是现在他们有了一个不花钱的享受,就是看戏。 戏曲这种全新的形式,是秦牧引进的。 本时空还没有戏曲这种表演艺术。即使是汴梁最大的瓦子里面,也只是有一些类似小品形势的表演。 《铡美案》这种全本的戏剧,有故事情节,有头有尾,有全新的服装和唱段,是秦牧弄出来的第一台戏剧。 如今苏州百姓非常幸运的成为了本时空第一批观众,他们看到了大型歌剧《白毛女》的首秀。 贾红线今天把家交给方好音,方好音自然会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安排。 民族歌剧《白毛女》,是方好音让艺战团排练了好久的。在微山湖时候那些女战士的表演还很生涩,以方好音的标准来说,自然是拿不出手的,所以就没有公演过。 到了江南之后,在常州和无锡两地时间比较紧张,没有演出的安排。 而且那时候是贾红线全盘负责,方好音也不好自作主张。 今天贾红线跟着秦牧去了城外,那么这个家自然就是方好音做主了。 余里衍虽然还在城里,可是现在她的份量越来愈弱,对方好音根本没有威胁,自然干涉不了方好音的主张。 贾红线一出城,方好音就命令战士们搭舞台。 近卫团的战士全是多面手。他们又能战斗又能工作。搭建舞台这样的事,就和吃饭一样轻松。 尤其是这个工作方好音交给了李仁,李仁是近卫团中施工能力最强的——利国监的路就是他建的。 舞台飞快搭好,同时各种来自后世的音响设备也布置完善。 苏州百姓最近每日都来近卫团这里来开眼界找活干,他们在近卫团搭舞台的时候就不错眼珠的看着,等到一切都弄完,他们已经意识到近卫团要干什么了。 这是要演戏给大伙看呀。 这下就如火星进入油锅,苏州城顿时沸腾了。 这么大的舞台,白白演戏给我们看,那不能不去看。舞台前汇聚了海量的人群——密密麻麻好像蚂蚁一般。 方好音跟着秦牧这么久,完全明白秦牧的思想,她也有很高的见识。 宣传的手段多种多样,而说教是最费力不讨好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不如一场戏,一段戏词。 就好像之前在青州,秦牧弄出一个《铡美案》,顿时把局面彻底的扭转。 李清照从坏女人变成了好女人,赵明诚从好男人变成了渣男人。实际上两个人谁也没有变,变得不过是人心。 而人心,全被这一本戏改变了。 现在方好音要让《白毛女》成为艺战团的第一炮,要打醒苏州城里面的百姓。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雪花那个飘飘,年来到。” 随着王莺饰演的喜儿出场,观众顿时全安静下来。 这小娘子,这声音,这嗓子,太美了。 这个舞台的音响全来自后世,是秦牧不惜大价钱买回来的。当然,秦牧肯定会买最好的。都是占用柜子的宝贵空间,干嘛不买好的呢。反正他也不缺钱。 这一整套的舞台系统是艺战团最珍贵的物资,方好音看的很宝贝。今天她是第一次拿出来亮相,自然一下就震撼了全苏州。 这套设备的效果比后世很多小剧院的设备效果还强的多。 苏州的百姓一下子跨越千年,直接飞进了二十一世纪的大剧院。 白毛女起源于晋察冀边区白毛仙姑的民间传说。故事中的主人公“喜儿”,其因饱受旧社会的迫害而成为少白头,顾名思义被称作“白毛女”。 这部作品是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文艺作品。此作品后来被改编成多种艺术形式,经久不衰。 秦牧提前千年把这部作品拿出来,立刻就揪住了苏州百姓的心。 随着故事的发展,百姓的感情也附着在喜儿身上。他们随着喜儿的开心而开心,随着喜儿的痛苦而痛苦。当喜儿绝望的时候,他们也绝望。 怒火在人群中不断聚集,当黄世仁一再挑战百姓的底线时候,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他大叫一声:“揍他!”说着就把手里的果子扔了出去。穿山豹已经快被气疯了。 这白毛女不就是自己吗,黄世仁就是朝廷啊! 这下顿时引爆了台下的火山,各色果子,鞋子,筐子,乱七八糟的东西纷纷都向台上扔。 甚至有的愤怒百姓还试图爬上舞台,要给“黄世仁”一个深刻的教训。 这吓坏了吴思邈。 黄世仁就是她反串的。艺战团没有男战士,全是女兵。 在这个阶段,石遗等人挑新兵,都是以最强悍的战士标准来挑人的。而这样的人,满脑袋都是上战场打仗,要在疆场上建功立业。 他们喜欢艺战团的女战士不假,但是如果让他们加入艺战团那就是做梦了! 自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能跟太监一样混女人堆。 这样的局面方好音也没办法改变,所以她只能让女人反串黄世仁。 艺战团的女战士们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吴思邈吴医生最适合演黄世仁这个角色。她平日里就是拿着那股劲头,好像谁都欠她几百块钱似的。 吴思邈虽然不是艺战团的人,但是她也是方好音的手下,方好音的安排她只能无条件听从。 于是吴思邈就成了黄世仁。还别说,吴医生真有点黄世仁的气质。经过一番化妆之后,至少吴思邈把黄世仁的刻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恶毒那一面还欠点火候。 不过只这一点已经演活了黄世仁。 那满舞台的烂果子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方好音这时候突然明白了秦牧之前交代自己的一句话。 “演白毛女这出戏,你要把舞台搭高一些。” 当时方好音还不明白原因,现在她彻底明白了。 若不是这个舞台比较高,现在百姓都冲上来暴打吴思邈了。 方好音不由得暗自一笑。 自己这算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吧! ------------ 第四百二十八章 小六点攻打苏州 一件事物,很少有人能全方面的客观看待。 天师军从近卫团身上,看到的是强大武力;百姓却不关心这些,虽然近卫团的强大武力是客观存在,但是他们看到的,只是玲琅满目的商品和漂亮女人。 小六点和百姓的看法高度一致。 他只看到近卫团手里有无数的好东西,还有那么多漂亮小娘子。 这两样充满了他的眼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他和穿山豹一起来到苏州踩点。 穿山豹虽然也对那么多新奇又精致的商品动心,但是他更被《白毛女》震撼。 白毛女暗合了他的身世,所以穿山豹感同身受,激动不已。 小六点完全没这个感受。他是世代土匪出身。从来都是他家欺负百姓,何曾倒过来百姓欺负他家呢? 白毛女对他的唯一意义,就是喜儿真漂亮。即使满头白发也漂亮。甚至更有一番另类的诱惑。 好东西在眼前还等什么,去抢啊!他回到太湖,立刻答应了穿山豹的建议。 造反,打天下,当皇帝去。 这倒不是小六点觉悟提高了,而是只靠他自己的人马,他担心打不过近卫团。 为了抢到近卫团的那些漂亮女人,小六点立刻一百八十度转向,旗帜鲜明的支持穿山豹打天下当皇帝——只要你和我现在一起去打苏州,抢女人。 天下归你!钱归你!我只要女人。 穿山豹当皇帝的心思不减,可是他知道打天下也没那么容易。 近卫团的真面目他看到了。这的确是个民团——因为没有盔甲和弩,可是近卫团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铁血气质,却让穿山豹不由得不慎重。 这支民团和他想象中的民团区别太大了——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穿山豹虽然不知道近卫团那种古怪的长枪到底是怎么用的,可是他作为匠人,还是个手艺出色的匠人,他能想到这不是一杆普通的长枪。 而且就不说近卫团的武器,只看近卫团的军容,就让穿山豹把对近卫团的轻视彻底打消了。 更不用说白毛女演出时候,那些完全来自后世的舞台设备给他的巨大震惊。 只一个音响,就把穿山豹听得目瞪口呆——是什么东西能发出这么大的响声呢? 这么多疑问,让穿山豹不得不对打苏州慎重行事。他甚至觉得,最好是等近卫团走了再打苏州。 这两天他在苏州打探到了许多事,知道近卫团是一路从北边沿着运河过来的。他们打下了常州无锡,然后没怎么停留就离开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如再等等。等到他们离开苏州去杭州之后,自己再出手夺取苏州。 这个计划不能说不正确,而且按照常理来说,这太正确了——不和近卫团拼命就能拿下苏州,何乐不为呢? 可是穿山豹的战略高度,是小六点没有的。而且不但小六点没有这个高度,他还反对穿山豹的高度。 这就不得不说,没有一个高度一致的领导团队,土匪连造反都造不成。 小六点要的是近卫团的漂亮女兵,如果现在不动手,等近卫团走了,自己去哪找这些美女? 他坚决要求现在出兵。 小六点都等不及穿山豹联络蔡金花,只吵吵着这就杀进苏州城。 穿山豹思前想后,觉得气可鼓不可泄,好容易小六点决定辅佐自己,起兵造反了,这时候自己不能冷了将士的心。 于是他就同意了小六点的计划,马上打苏州。 不过作为未来的皇帝,他就不自己上阵了。小六点作为这次讨伐苏州的主将,穿山豹从自己的人马中分了一千人给他,让他凑齐了三千人手。 三千人的一支队伍,在本时空规模不算小了。折家军每次来中原,也不过就是三千人。 太湖土匪人多,船更多。几十条船拉着三千土匪浩浩荡荡的就杀奔了苏州。 小六点去打苏州,穿山豹也没闲着,他亲自去了蔡金花的老窝——桃花岛。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桃花岛是蔡金花的地盘。太湖三杰中,蔡金花是极为另类的存在。她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喜欢女人的女人。 而且她的手下,也是一群女土匪。 这群女匪自称桃花军。她们都是未婚的女人,人数足有上千人。 穿山豹一直都很奇怪,蔡金花就够怪异的了,她的这群手下就更离谱了——全是未婚女人。 到底她从哪里找来这么多不结婚的女人呢? 这也就是穿山豹走的地方少。如果他去到福建惠安,就会发现那个地方这样的女人很普遍。 惠安自梳女,在后世都快成了一个旅游噱头了。 自梳女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自梳后的女人被称为自梳女,也称马姐或姑婆,死后称净女。 活着的时候,她们也以女人为伴侣,不找男人。 这个群体最兴盛时候是晚晴和民国,因为那时蚕丝业等等大发展,给这些女人提供了自谋生路的可能。 如果没有这个经济基础,她们是无法生活的。 现在苏州的经济情况不足以给这样的人提供生活支持,所以她们就汇聚到了蔡金花麾下。 这也是自然的选择。 穿山豹不懂得这么多,所以他只能感觉到奇怪。可是奇怪归奇怪,却不耽误他联系蔡金花。 这支桃花军的战斗力是很强的。如果她们不能打,蔡金花也不能成为太湖三杰之一。 土匪之间的杀戮更是凶残,桃花岛是太湖中的大岛,上面不但有河流,还有一些适宜耕作的土地。这样的好地方,如果蔡金花和桃花军不够强大,根本站不住。 如今已经进了宣和五年的腊月,很快就到年底了。桃花岛上也逐渐有了一些过年的气氛。 穿山豹在桃花军的接引下,逐渐来到了岛屿深处。 这是桃花岛的核心,蔡金花的老营所在。 穿山豹必须尽快联系到蔡金花,把自己和小六点结盟起事的消息通知她。 不管以后是我做男皇帝,还是你做女皇帝,咱们先去打天下。打下天下,才能坐天下。 你得尽快跟我起兵,现在小六点都应该攻入苏州城了。 以他的能力,加上三千人手,近卫团那么点人肯定是挡不住的。我们这就能拿下苏州,然后咱们太湖三杰要共襄盛举。 穿山豹对时间的估计一点不差。 这个时候小六点已经杀进了苏州城。 江南水运极端发达,小六点的队伍行动速度非常快。他们从太湖转入运河,很快就来到了苏州城下。 他们接近苏州的时候,城门并没有关——如果没有敌人攻打,各个城市的城门白天都是开着的。不开门怎么做生意呢? 这给了小六点极大的便利。 他们每次来苏州抢劫,都是从水门进入,然后控制住水门,大部队乘船深入苏州腹地一通乱抢,然后再原路返回。 这次也不例外。 土匪们干这个事轻车熟路,眼看着苏州城墙就在眼前,再过去几条船的距离,就是水门。 这时候船里的土匪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只要进了水门,马上就要跳上岸去控制水闸。 可是就在这时候,突然城头传来了巨大的声响。 “那条黑船,立刻停船,接受检查。立刻停船,接受检查。”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他们有着远超本时空的设备,所以只凭借很少的部队,就可以把整个苏州城守护严密。 所有城门都在近卫团的控制之下。 小六点的土匪船队一看就和寻常的渔船不同。城头的战士立刻发现了异样,所以马上就喊话,让他们停船接受检查。 这时候土匪哪肯听话。既然被发现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向前冲吧。 领头的土匪大声吆喝着,桨手拼尽全力的划桨,船只不但没有减速,反倒更加迅速的向前冲。 “md,遇到土匪了。”城墙上,董瑞骂了一句。 近卫团每天都要开总结会,军官会将最新的情况传达下去,让官兵都对当前局势有清楚的认识。 董瑞知道高层正研究土匪问题,只是他没想到近卫团没去打土匪,土匪到打上门来了。 对于土匪,秦牧也非常头疼。 土匪不是正规军,不会和你摆开了阵势对打。 太湖辽阔,就靠近卫团这不到一千人去这么大的一块区域剿匪,费时费力,有点不现实。 如果土匪打过来,近卫团也会比较棘手。 土匪和百姓并没有明显的区分,他们连制式装备都没有。 一条船,打鱼时候就是渔船,打劫时候就是土匪船。 现在董瑞就面对了这样的麻烦。苏州是大城,每天有几百几千条船进进出出。 运河上现在就有上百条船,董瑞分不清哪些是土匪船哪些是百姓的船。 这样他就没法组织火力打击——秦牧一直教育近卫团要对敌人和百姓做出明确的区分。 幸亏近卫团针对各种情况早有预案,董瑞立刻吩咐放下水闸。 几千斤的水闸落了下去,顿时将小六点的大部队拦在了城外。 可是这些土匪毫不惊慌,他们继续拼命向前,将河道几乎堵死了。 他们不会放弃进入苏州的,因为小六点带着他的精干手下,已经提前一步混入了苏州城。 这些土匪相信,小六点老大一定能拿下这段城墙,打开水门。 到时候,苏州城就属于我们了。 小六点躲在城内不远处,听着那个大喇叭的声音。这时候他已经不害怕大喇叭了——因为听过了白毛女。 大喇叭不可怕,那个水闸才麻烦。 现在水闸放下,大部队进不来,这就是**烦。 土匪不是正规军,他们根本就没有攻城器械——土匪没事弄这些干嘛,他们又不是要打官军。土匪的目标只是寻常百姓。 换做往日遇到这样情况,土匪就退去了。犯不着拼命,既然今天进不去,我们改天再来。 可是小六点已经被近卫团的漂亮小娘子勾的丢了魂。 他一刻也不能再等了。 水门放下怕什么,我小六点还在城里。 “弟兄们,给我冲,杀上城头,打开水门,苏州就是我们的了!” ------------ 第四百二十九章 小六点毙命 世界是美好的,而且因为秦牧的意外出现,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美好。可是这一切注定和小六点无缘了。 一颗7。62毫米子弹准确的射穿了他的头颅,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小六点无声无息的死去了——带着对美丽女战士的幻想。太湖三杰顿时只剩下太湖对虾了。 如果眼不瞎,他们怎么会跳到近卫团的枪口上。 土匪一开始冲击城墙,局面立刻就明朗了。 百姓全向远处躲,亡命徒拼命向前冲,这样泾渭分明的局面太适合近卫团发挥了。 董瑞弹无虚发,一个人就打死了五个土匪。不过再想打就没人了。 土匪也不是木头人,虽然不知道近卫团用的什么武器,可是他们还是畏惧死亡的。一个接一个昔日的同伙变成了冰冷的尸体,剩下的人扭头就跑。 可是人跑的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尤其是董瑞久经沙场冷静异常。他是把土匪放到马道上才开的火。 马道是登上城头的路,这条道空旷又笔直,路上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近卫团居高临下一览无余,加兰德步枪充分发挥出了威力。 这一次江南战役主力是炮兵,许多近卫团的步兵战士都没捞到开枪的机会。 现在土匪送上门来,他们可算是逮住了目标——这一通狠揍。 最终混入苏州城中的土匪,敢于冲击城墙的全部丢了性命。 解决完城里的事,董瑞掉头来到城墙边,他抄起RPG,对着下面的土匪船就是一颗“正义的铁拳”。 战士们纷纷跟着董连长学,一颗又一颗的RPG在土匪的船上爆炸。 这时候城外也因为土匪的冲击,形势变得明朗化。 土匪们已经钻出了船舱,手里不是握着刀就是拿着弓箭——这样就让近卫团不担心打错人了。 可他们还没来得及张弓射箭,城墙上劈头盖脸砸下来一堆RPG。 土匪这时候简直成了和风车作战的唐吉可德,一个个变得可笑而滑稽。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遭到了什么样的打击,只是看到同伙一个又一个的被杀死,船只一条又一条的燃烧沉没。 土匪的船队很长,后面的船只一看大事不好,立刻扭头就跑。 这是土匪整个行动中唯一正确的一次。因为近卫团并没有追击的计划,所以跑的快的,就捡了一条命。 三千土匪丢下一千多条性命,惶惶如丧家之犬一般的逃回了微山湖。 秦牧接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安抚方好音。 白毛女的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不过却离秦牧的设想还有一段距离。 这就好像一锅开水,九十九度的时候熄了火,总是有点不够完美。 秦牧最开始的设计是在杀回来时候再推出白毛女。因为那个时候各个城市的百姓是真正的遭了大罪。 现在,就苏州百姓来说,他们还活得下去,朝廷的压榨虽然很残酷了,但是江南毕竟是鱼米之乡,而且苏州是大城,百姓总能淘换点米,即使不能吃干饭,也能熬点粥。 人要是不被逼到绝境,反抗就没那么大。 等到近卫团离开苏州,天师军或者禁军再来糟蹋一遍苏州百姓的时候,这些人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地狱。 他们那时候才能真正的理解喜儿的悲惨和绝望,才能真正有了阶级觉悟。 这个话如果是对着贾红线,秦牧肯定就不说了。贾红线属于不能批评的,必须时刻表扬着才能前进。 不过方好音不同。她随时随地都要求进步,追求完美。一件事如果能做的更好,她一定会要那个更好的。 方好音的性格让秦牧可以跟她谈的深入一些。 如今正好趁着贾红线不在这里,两人可以就以后的宣传多一些探讨。 贾红线把鱼窈窕带回了苏州城,此刻她正在和鱼窈窕在一起。 鱼窈窕被蔡金花绑架过,其中的细节自然不能让表哥知道,可是这些也不能不说,这是证据,不能含糊其辞。 贾红线就把鱼窈窕带到自己的卧室,一边安抚她,一边询问。 没有秦牧在眼前,鱼窈窕明显放松多了。对于贾红线的问话,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有的细节,贾红线不问她都自己说出来。 即使以贾红线在白鹤庵的见多识广,听到鱼窈窕的那些描述,也忍不住脸颊绯红,浑身燥热。 这个蔡金花,太会折腾女人了。真是难为了窈窕妹妹,经过这么多折磨,还能幸运的回到自己家里。 换了是自己,若是没有认识表哥的话,说不定就留在蔡金花身边了。 果然,只有女人才真正的懂女人。 不知不觉中,俩人从取证变成了交流。贾红线越听越觉得鱼窈窕可怜,遇到那么一个女魔头。 她不禁升起了一种保护欲——这都是因为贾红线没孩子闹得。 本时空这个岁数的女人,哪有没孩子的——除非自己或者男人身体有毛病。 比如李清照,她就没孩子。 但是正常人都早就儿女成群了。 该有孩子而没有孩子,这让贾红线的母性光辉不经意就撒在了鱼窈窕身上。若不是突然听到RPG的爆炸声,贾红线还准备继续和鱼窈窕多交流交流。 这个时候水门那边枪声不断,贾红线不得不遗憾的终止了取证工作。她略微有点吃惊。这时候谁还敢来打苏州? 不过她马上就想到了唯一可能的敌人,肯定是土匪来了。 “窈窕妹妹,可能来土匪了,你在我屋里等着我,不要乱跑。”说着话,贾红线匆匆去找秦牧。 秦牧正和军官们针对这次袭击召开紧急会议。 “表哥,是土匪来了吗?” “嗯,土匪试图从水门进来。有些提前混进城,试图冲击城墙,这些人全被消灭了。城外的土匪被消灭了一部分,大部分逃回了太湖。” 说到这里,秦牧微微一笑:“有个好消息。小六点被击毙了。有俘虏的土匪辨认出了他的尸体。” “太好了!表哥。”贾红线心里顿时一松。 她倒不是觉得太湖土匪有多厉害——什么人都不是近卫团的对手。贾红线只是非常痛恨小六点。 江南战役中的民政工作都归她负责。百姓的控告,最后都收集到她手里。 太湖三杰是最大的三股势力,被百姓告的最多。 这其中贾红线唯一痛恨的就是小六点。 这个人就不是人,他以折磨虐待女人为乐。贾红线也是女人,她还来自白鹤庵,知道受到男人虐待的女人是多痛苦。 尤其是小六点抓走的女人,就没有一个活着回来的。不是被折磨死,就是一直关在土匪窝。 贾红线之前是不支持剿匪的,可是现在对小六点的痛恨超越了一切,她也改变了心态,准备建议秦牧彻底解决太湖土匪问题,还苏州地面一个安生,给这里的百姓主持公道。 没想到近卫团还没出动呢,小六点自己上门来送死了。 这真是太便宜他了。 贾红线本想着把他抓过来,然后召开公审大会,最后自己亲手砍下他的狗头。 可惜,就这么死了。 不过死了也不能饶了他。 “表哥,我建议把小六点的头砍下来,挂在城头示众!”贾红线恶狠狠的出了这么个主意。 秦牧想了想,点头道:“可以。” 虽然他反对虐待尸体,但是小六点罪大恶极,砍下他的头示众不是虐待,而是一种宣传行为。 这可以给百姓一个宣泄的渠道,同时也能彰显近卫团的正义。 不过这都是小事,现在秦牧正和军官们讨论大事。 土匪意外的攻过来,这让近卫团的战斗欲望顿时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本就要去打土匪的,只是因为贾红线的反对而没有成功。现在土匪打上门来了,这是对近卫团**裸的蔑视。 石遗等人坚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近卫团,怎么能干挨打呢。虽然这次战斗是又一个完胜,只有两个运气不好的战士受了箭伤,正在被医疗队治疗,但是毕竟土匪让近卫团的兄弟流血了。 血债自然血偿。 你让我流血,我要你小命。 近卫团的作风就是如此霸道。 秦牧发现形势变得和以前不同,现在近卫团不得不去打土匪了。 他作事不喜欢有头无尾。既然土匪开了这个头,那么结束就不能由敌人说了算。 打,必须打。 只是太湖这么大,湖中岛屿众多,近卫团根本就没有详细的地图,也没有详细的土匪资料,这样去打仗,属于没有准备的战斗。 这样的战斗,近卫团绝不会打的。 即使石遗等人再求战心切,可是已经养成的军事素质让他们都能冷静的按照流程走。 他们缺地图,或者说缺向导。刚才大家开会就是讨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贾红线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轻松一笑,说道:“这事不难,表哥,你忘了鱼窈窕吗?她被蔡金花捉去过土匪的老窝,咱们就让她做向导吧!” “她行吗?”秦牧不禁有点怀疑。 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你让她带路去打土匪,那还不吓坏了人家。 鱼窈窕可是从蔡金花的魔掌里面逃出来的。她有这个胆量再去土匪窝吗? 再说,她认路吗?太湖是一片浩大的水域,在水上认路可比陆地上难多了。 “没问题的。表哥,你等我一下,我去说服她让她答应。” 说着话,贾红线离开了会议室,来找鱼窈窕。 “窈窕妹妹,你想报仇吗?”贾红线揽住鱼窈窕的腰,在她耳边轻声的问。 “当然,姐姐,奴时刻都想报仇。” “怎么报仇?”贾红线突然发现这是个问题,难道我把蔡金花捉回来交给你,你再照样折磨她一次? “抓住她,打她,用皮鞭。”鱼窈窕坚决的说。 “好,现在有个机会。”贾红线把当前的形势稍微交代了一下,继续说道:“小六点死了,太湖三匪只剩下两只,我们近卫团准备开始剿匪了。你愿意做我的向导吗?” “姐姐,奴愿意!”鱼窈窕双目放光,坚决的点了点头。 ------------ 第四百三十章 穿山豹其人 军事行动是严谨的,不可能一拍脑袋就出发。 虽然鱼窈窕愿意做向导,可是秦牧不准备把带路的事只依靠这么一个女人。向导,最好多找几个。 不过从保密性考虑,近卫团不能大张旗鼓的贴出告示招向导,谁知道城里还有没有土匪的奸细呢? 这事只能私下去找。 除了找向导,剿匪的各种预案也要做出来。虽然近卫团现在只有一千来人的队伍,可是就算只有一个人,也要做好计划。 这就是近卫团领先世界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打无准备之仗。 贾红线怕鱼窈窕害怕,所以为了安抚鱼窈窕的情绪,她就让鱼窈窕跟在自己身边。 从早到晚。 她感觉的到这个小娘子的柔弱。从而也越发可怜她——这样的性格,落在蔡金花手里,难怪被折磨的那么惨。 民政工作没有一刻的闲工夫。贾红线每天都是从早忙到晚。 鱼窈窕跟在贾红线身边,什么都感觉到好奇。因为贾红线穿的戴的,使的用的,全是她根本不曾见过的东西。 还别说贾红线的个人用品,就是近卫团摆出来的这些商品鱼窈窕也没见过几样。 望着鱼窈窕一脸的羡慕,贾红线免不了有点得意——这种感觉她好久没有过了。 姐妹们大家都一样,谁也不比谁少一样享受,自然没人羡慕她,而外人根本就接近不了贾红线的生活,想要羡慕都不知道羡慕什么。 比如后世女人必不可少的女性用品,本时空的女人根本就不知道,这让贾红线时常感觉有点遗憾。 如今这份遗憾被鱼窈窕给弥补上了。 她们白天在一起,晚上还在一起——鱼窈窕一个人睡害怕,所以就和贾红线睡在一张床上。 贾红线忙了一天,晚上时候难免有点疲劳。这时候鱼窈窕就会给她来个从头到脚的按摩,直把贾红线舒服的不由自主的**。 这才是生活呀! 鱼窈窕对贾红线用心伺候,贾红线对鱼窈窕也更加的好——就连来自后世的女性贴身用品都给了鱼窈窕一些。 还好她俩型号相同,可以混用。 这一来是贾红线喜欢鱼窈窕,二来也是因为需要她当向导,所以要花心思笼络。 这个时候,贾红线逐渐了解了鱼窈窕的身世。 说起来鱼窈窕很是可怜。她其实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从小她只见过她娘。她的姓,还是跟了娘的姓。 虽然这个“鱼”是小姓,但是她家里还算是有点家底,鱼窈窕从小到大过的还算不错。 去年她意外被蔡金花劫走,虽热最后家里掏了赎金把鱼窈窕赎了回来,可是她娘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所以不久之后就故去了。 鱼窈窕就这样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这样连婚姻也给耽误了——谁愿意娶一个被土匪劫走的女人呢,而且她还是个私生女。 眼见着又快到年底了,鱼窈窕心里苦闷,所以从吴江来到苏州,去云岩寺想求个姻缘。没成想在虎丘塔上遇到了贾红线,这才跟着贾红线来到了她的卧室。 贾红线知道了鱼窈窕的身世,对她更加的怜爱——这小娘子也太可怜了。 所以当鱼窈窕搂着她睡觉的时候,贾红线不但没有推开,反倒把她也抱在怀里——这样鱼窈窕才睡的踏实。 日子就在耳鬓厮磨中过去。 今天一大早,贾红线收拾的干净利落,同时也给鱼窈窕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她们要去剿匪了。 近卫团再没有找到第二个向导,带路只能靠鱼窈窕了。 不过近卫团这些日子可没有浪费,他们走访了大量的本地渔民,对太湖中的地里情况也有了一个大概的掌握。 擒贼先擒王,近卫团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洞庭山。那里有太湖对虾之穿山豹。 近卫团的船队在快接近洞庭山的时候放慢了速度。 对近卫团来说,战前没有一张地图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他们必须先绘制地图。 无人机放了出去,太湖风光尽收眼底。 “那个好像就是洞庭山。”鱼窈窕指着屏幕上的一点,对贾红线说道:“姐姐,上山的路就在山的东边。” 这些日子跟着贾红线耳鬓厮磨的,鱼窈窕对来自后世的一切终于摆脱了恐惧,开始接受了。 “不错,窈窕,干的漂亮。” 贾红线地这个妹妹绝不吝惜赞美。 秦牧操纵着无人机向洞庭山飞了过去。 “潇洒太湖岸,淡伫洞庭山。鱼龙隐处,烟雾深锁渺弥间。方念陶朱张翰,忽有扁舟急桨,撇浪载鲈还。” 太湖水域岛屿众多,洞庭山能以山来命名,可见其在这片水域中的地位——又高又阔。 随着无人机的一遍一遍巡视,洞庭山的地图逐渐绘制出来。 洞庭山有两个码头,一东一西,从码头到山顶有路,两条路在接近山顶的地方交汇。 “这里是什么地方?”秦牧指着交叉点问道。 鱼窈窕看了贾红线,没有搭理秦牧。 贾红线立刻拍了拍鱼窈窕的小手说道:“妹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鱼窈窕顿时点点头说道:“这个地方,我听说叫水帘洞。以前蔡金花带着奴去过这里。” “……”秦牧望着鱼窈窕,感觉这小娘子真是够悲剧的。 看样子蔡金花把她折磨的有点自闭了,都不搭理自己。 这些日子除了贾红线,鱼窈窕基本上不和别人说话,就是方好音余里衍她都不怎么搭理。 不过她对太湖到算是熟悉,没有愧对向导这个职业。 水帘洞,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那么古怪呢。 秦牧不知道这个名字是穿山豹看过《西游记》之后改的,还是洞庭山之前就有个水帘洞。 总之一个水帘洞,让这次剿匪作战看起来有一点怪异。 难道我们要跟一群猴子打仗不成?穿山豹还真能变成穿山甲钻地逃跑? 秦牧摇了摇头,把这些荒诞的想法从头脑里面赶了出去。 别管水帘洞里面住的是齐天大圣还是穿山豹,遇到近卫团都得投降。 地图绘制完成之后,近卫团立刻召开了战前会议。 这次是打土匪,是近卫团面临的新问题。 之前近卫团没有打过这样的土匪。梁山是土匪,不过那时候进攻梁山的主力是朝廷的禁军,近卫团是躲在折家军身后作战。 现在没有了打头阵的,一切都要近卫团动手,这样就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根据无人机侦查的结果显示,洞庭山上的土匪集中在水帘洞及其周边,上山的路只有两条,近卫团要全歼这股土匪,就要仰攻击。 山里不是城池,没有城墙,没有那么好的射界。 打城市攻坚战的时候,近卫团一点不觉得麻烦。敌人就在城头上,完全没有遮挡,迫击炮可以充分发挥出威力。 土匪的老巢没有城墙,只有山洞和一些建在山坳处的简陋房子。 那些地方都不太适合迫击炮发挥。 不能用炮,近卫团的火力威胁顿时少了一大半。再加上敌人占据山峰,近卫团只能仰攻,这样更加的吃亏。 如果不顾一切的蛮干,近卫团很可能遭遇到重大伤亡——这个情况是秦牧根本无法接受的。 近卫团是本时空的核心力量,是秦牧打天下,建设天下的基石。 从吴家庄一路走来,打到现在,近卫团还没有牺牲过一个战士。虽然受伤的情况已经出现了上百例,可是没死过一个人。 这都是秦牧最宝贵的财富,他绝不能让战士们牺牲在和土匪作战上——这也太不值得了。 “团长,我看不如烧山吧。”邓诚给出了自己的计划。 现在已经是腊月,树木比较干燥了,很容易点着。 近卫团有各种助燃剂,煤油汽油柴油,还有***。 只要围着洞庭山转一圈,在山脚各处点燃几把火,借着现在的西北风,整个洞庭山都会烧起来。 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土匪全得烧死。 “邓营长的计划很好。”石遗等人连连点头。不愧是放炮的出身,随时随地都想到放火。 秦牧也点点头。这个计划是可行的。放火烧山,可以最大限度的打击敌人,而自己的损失却几乎没有。 不错,近卫团的这些高级将领总算成长起来了,没有白费自己这么多年的教导。 “好,那我们就按邓营长的计划行动。接下来,石营长来做任务分配,筒子们……” 秦牧认可了邓诚的计划,他正准备让石遗来指挥作战,这时候,却被鱼窈窕拦住了话头。 “不可以!”鱼窈窕难得的主动对秦牧说话了:“秦少爷,洞庭山上虽然有许多土匪,可是还有许多百姓的。” “怎么?还有这事?”这是个意外情况。 洞庭山可是穿山豹的老巢,穿山豹是太湖中最大的一股土匪,这个地方,怎么还会有百姓呢? 他不解的望着鱼窈窕。 “秦少爷,洞庭上的百姓都是些无依无靠的可怜人。都是鳏寡孤独废疾。”鱼窈窕有点情绪激动:“这些人都是穿山豹养着的。” 秦牧吃了一惊。这个情报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礼记》曰:“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 这些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生活的比常人艰难百倍。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同“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正是儒家思想中完美的社会形态的一个表现。 当然,目标是美好的,可是历朝历代,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一个朝廷实现了这个目标。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同世界。 连孔子和孟子都只是向往而根本实现不了,怎么在一个土匪窝里面却实现了? 难道穿山豹也是穿越过来的。 他别是另一个王莽吧? 在后世,秦牧知道很多人把汉朝的王莽看成一个穿越者。因为他的很多政策,完全不切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反倒有着后世的深深烙印。 鱼窈窕的一句话,让秦牧对穿山豹也有了古怪的感觉。 难道他是第二个王莽不成? 又或者,他是第二个自己? ------------ 第四百三十一章 穿山豹被捕 穿山豹在桃花岛没见到蔡金花,却收到了小六点兵败身死的噩耗。 怎么,小六点就这么死了?这死的也太容易了点吧。 他来不及为小六点悲伤,连忙匆匆赶回了自己的老巢洞庭山。 回到水帘洞,穿山豹召集逃亡回来的土匪,详细的询问了事情经过。 那些土匪不知道小六点怎么死的,只是看到城门悬挂着小六点的首级。 不过RPG无情的打击他们是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仿佛天降神雷,一条一条的船被打的起火沉没,从始至终,这些土匪几乎连一支箭都没射出去,甚至他们连半个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 这也是因为近卫团严格的战术动作。他们最大限度的掩护自己,杀伤敌人。 即使是***和冷兵器对战,秦牧一样要求近卫团的战士料敌从宽,绝不能做无谓的牺牲。 这些土匪以为自己和神仙打了一仗,什么都没看到,就被炸没了。 穿山豹听完这些,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个近卫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民团?这场战争虽然出乎意料,可是穿山豹冥冥中似乎又有点觉得理所当然。 他在苏州城中见识了那么多近卫团带来的新奇玩意,很多都颠覆他的世界观。 比如白毛女演出时候,那种巨大的声音,穿山豹完全想不出怎么制造出来。 他是一个巧匠,所以遇到新鲜的东西,总是想从手工艺上找原因。可是遍历过自己的技术储备之后,穿山豹发现自己造不出来那么巨大的声音。 穿山豹能想到的是锣鼓。锣鼓声音巨大,如果把人的声音转移到锣鼓上,似乎就能放大人声。还别说,他猜的和音箱的原理也差不太多。 可是怎么做到这一点呢?用线?还是用铁棍? 他当然想不到应该用无线电——这对穿山豹来说完全超纲了。 正因为近卫团有着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地方,所以穿山豹准备慎重从事。奈何小六点中了美色的毒,连一天都等不了,结果好了,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小六点死了无所谓,这个土匪的行事一直是穿山豹反对的。 虽然都是土匪,可是穿山豹和小六点不同。他和蔡金花也不同。 穿山豹祖上历代都是匠人。他姓申,名均益。申家是苏州最出名的匠人门第,他家最善造船,可正因为这点就给他招祸了。 在被赵佶和朱勔联手欺压的走投无路之后,申均益钻了太湖,成为了土匪穿山豹。 可是他这个土匪却和别的土匪不同。他只抢大户人家,抢来的粮食钱财,他并没有归了自己,而是当作公产,养活着洞庭山上的老少几千口子。 这几千人有土匪,也有大量附近的百姓,他们也是被欺压的走投无路投奔的洞庭山。 湖中的山地,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多人,所以穿山豹只能拼命的想办法。 一边抢劫,一边组织生产,申均益竭尽所能,在小小的洞庭山竟然实现了一个小而微的大同世界。 鳏寡孤独废皆有所养。这简直是本时空的一个奇迹。 可是正因为这是一个奇迹,所以申均益做的异常辛苦。鳏寡孤独废的本质可以理解为丧失劳动能力。 没有劳动能力还要活下去,那么自然需要消耗别人的劳动力。 洞庭山这地方,靠本地的产出是绝对不够的,所以申均益只好时不时的去抢一次。 不抢,这些人就饿死了。 在治山理政的过程中,申均益发现这个小社会的根本问题是财富太少,人口太多。要解决这个问题,要让所有人能活的下去,必须要扩大财富规模。 要有更多的钱,更多的粮食。 他认为天下是有这么多粮食和钱财的,应该够全天下人生活。目前百姓活不下去,完全是这个朝廷做的太差。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申均益想要改变这一点。他要当皇帝,要为天下“均贫富”。 所以在机会来临的时候,申均益立刻就动了心。只是没想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曾经被他以为弱鸡一样的民团,给他狠狠的上了一课。 三千土匪死了一千多。这还是因为剩下的土匪心眼灵活,转头就跑的原因。 如果剩下的这两千来人不顾死活的向前冲,肯定一个也活不下来。 他想不出近卫团是用什么样的武器达到如此恐怖的效果。不过申均益不信神仙鬼怪,他不信近卫团拿的是仙家法器。 正是因为他是一个罕见的无神论者,他才敢把自己的老窝改名水帘洞。 什么齐天大圣,都是说书人编的。 你编我也编,有美猴王就有美豹王。就和八仙将一样,都是人装的。 申均益想来想去,觉得必须要弄到近卫团的武器。他相信,只要弄到近卫团的武器,自己肯定能仿造出来。 到时候打天下就有把握了。 这个天下,应该是一个为百姓着想的人来做皇上,绝不能让赵佶那样的人再坐龙庭了。 申均益以为自己就够格。 快到晚饭时间了,申均益走出水帘洞,开始了日常的巡视。 洞庭山虽然不小,但是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也不过几个地方。 那些鳏寡孤独就生活在这些地方,申均益每天总要去看一看他们的生活才放心。 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这是申均益真心认可的道理。 他不放心别人干这件事,所以不管多忙,总要抽出时间去看看这些人。 一个一个地方走下来,就到了黄昏时候,他刚走出最后一家的屋门,才转过路边,突然就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眼见着穿山豹被自己打晕,邱晨迅速的把他拉入了树丛中。 战士们迅速把现场恢复了一下,然后全体撤退。 等穿山豹再次醒来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洞庭山,来到了一条陌生的船上。 这条船肯定不是自己的船,因为自己的船上根本没这么多神奇的玩意。 他能感到现在是晚上,是在水面上,可是船舱中亮如白昼,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明亮——当然了,电灯他肯定没见过。 秦牧当时被鱼窈窕的话打动了。他没想到穿山豹是这样一个人。 这个人,很有趣。这不是一个纯粹的土匪,倒像一个理想主义者。 这样的人是他在这个时空第一次遇到。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还有土匪和百姓陈杂的情况,秦牧决定换一种作战方式。 根据鱼窈窕的说法,穿山豹每天都会去鳏寡孤独户家里看看。秦牧就准备利用这点。 他根据热成像地图,规划出了一条没人走过的路,然后派邱晨和他的特战大队去执行抓捕任务。 这种作战方式,在鱼窈窕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什么人能在绝壁悬崖上行走呢。 可是这些对特战大队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他们从一处荫蔽的所在登上洞庭山,在各种高科技的支持下,顺利的来到设伏地点。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一拳打倒,捆起带走。 可怜穿山豹也是一身武艺,他连半点发挥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晕了 其实就算他武艺再高也没用用。如果邱晨失手的话,第二抓捕手就会出手。不过他要出手就不是用拳脚,而是上器械了。 一切都和计划中的一样。鱼窈窕依偎在贾红线身边,从大屏幕上全程观赏了整个抓捕过程。 从特战队员上山,到潜伏,再到穿山豹的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在大屏幕上。 这样的作战方式让这位吴江美人都看傻了。 近卫团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这和天兵天将有什么区别。天下间还有他们不能做到的事情吗? 她的疑问也正是穿山豹的疑问。 穿山豹发现自己双手双脚被捆住,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船舱中除了明亮的光线,还有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身量高挑,双目明亮,正站在自己面前俯视着自己。 这一刻,穿山豹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被看穿了心思一般。自己这个人,在眼前这个人面前,似乎没有半点秘密。 他不禁有点恼火。怎么说自己也是响当当的太湖三杰,怎么能被人捆成虾米样呢。 暗中偷袭,不算好汉。有本事和自己真正的打一场。 “你是何人?为何阴谋捉拿某家?”穿山豹不等对方开口,他先说话了。 “我叫秦牧。请你来这里,是要和你商量一件事。” “秦牧,没听说过。”穿山豹不知道秦牧的名头。 “那你听过近卫团吧。近卫团就是我的军队。” “你是近卫团的老大?”穿山豹大吃一惊。这下他有点慌了。 自己前几天派人去打近卫团,他们这么快就报复过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 工业时代的速度远超农业时代。两个时代对于时间的认识是不同的。要不为什么秦牧要花大力气普及小时和分钟的概念呢。 就是因为这个时空大家考虑问题是以十天半拉月来计算。 在近卫团看来,他们为了这次军事行动做准备,已经浪费了好久时间,可是在穿山豹看来,敌人来的太快了,已经快过了他的传统思维。 “你是要杀我?”穿山豹下意识的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不,我没想杀你,我想和你聊聊。不过在聊之前,我要问你一个人。鱼窈窕,你认识吗?” ------------ 第四百三十二章 穿山豹的理想 穿山豹不认识鱼窈窕,他从未听到过这个名字,而且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秦牧首先就找他问女人——难道近卫团的老大是个色魔不成? 还好,秦牧很快就放弃了继续追问女人的事。 接下来的问题,就让穿山豹感觉正常多了。 “穿山豹是你的绰号吧,不知道你本名是什么?” “申,春申君的申,均益,均田益民两字。在下申均益。” 秦牧没想到穿山豹还是个文艺青年。这名字介绍的都有古风,甚至暗含着一点鄙视。春申君了不起吗?呵呵,我要是说出来我祖宗是秦始皇,是不是会吓死你? “秦团长,不知你对在下,是要杀要刮。”申均益这时候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既然有造反的觉悟,穿山豹却也不会怕死。 “杀你也不急于一时。我还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你。” “如果你想让我带你去打别的兄弟,那就免了。我穿山豹虽然被你抓了,却不会做出卖兄弟的事。” 秦牧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穿山豹的认识还是有了偏差。 从鱼窈窕的介绍中,秦牧以为申均益是一个有上古遗风的老夫子,谁知道见面才发现他还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先不提那些,我是要请教你别的事。听说,洞庭山上有不少鳏寡孤独都是你在养?” “不错。怎么,难道近卫团连这些人都不放过吗?他们可不是土匪,你不要滥杀无辜,否则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你相信鬼神吗?” “这个……”申均益顿时语塞了。他是不信鬼神的,否则也不会自比齐天大圣。可是刚才自己又说做鬼的事,太矛盾了。 申均益虽然是个工匠,但是他能文能武,辩才无碍。只是他无意仕途,不想做大宋的官,所以才一直没参加科举。 但是就学问论,他不怵任何人。不说在土匪圈里面他是鹤立鸡群,就是在大宋的文人里面,不论官阶,只论学识,他也不觉得自己比那些人差。 可是现在他罕见的被问住了。 这让他对秦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这个人,不只是一个民团头子,似乎还有那么点学问。 文人相轻,面对这个情况,申均益来了状态。 “秦团长,”秦牧是近卫团的头,申均益就叫他团长,这也歪打正着了:“不管世上有没有鬼神,可是世上总有良心二字。若是你滥杀无辜,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 听到这句话,秦牧也有点糊涂了。这位老兄,你真的不是穿越过来的吗?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这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网络用语,还是2017年的。 莫非你比我就早穿越了一年? 秦牧从兜里掏出手机,对着穿山豹说道:“申先生,你认识这个东西吗?” 说着话,秦牧点亮了屏幕。 申均益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小小的黑匣子发出的光线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这是什么样的神器? 虽然穿山豹不信鬼神,可是智能手机在大宋这个时空的确太过逆天。除了仙家法宝再无别的可能。 “这个是……” “这个你都不认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秦牧确定了穿山豹不是穿越人士,一时兴起,和他开了句玩笑。 “我的良心当然不会痛。”申均益感受到了秦牧话里的调侃,顿时气愤起来。这简直就是问他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太不尊重人了。 “说起良心,我倒是想请教你一句话。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你怎么看?”秦牧到没有那个感觉,他反倒是想和申均益深入的聊聊。 这是个有趣的人。 本来申均益都不准备再和秦牧讲话了。刚才的交流,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冒犯。 虽然申均益家里不过是匠人,可是他爹是苏州城最好的工匠,深得这个群体的爱戴,而他本人又一身学问,更是受人尊敬。 关键是他吵架从来没输过。进湖当土匪不是因为他吵架输了,恰恰是因为朝廷不和他吵架,只是来横的,玩不要脸的。 这才是他当土匪的原因。如果事情都能讲道理解决,申均益绝对不会当土匪的。 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有点被动,眼前这个人不是靠武力让自己认输,而是学问似乎比自己高那么一点点。 申均益长这么大,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这让他不想开口,可是秦牧的问题却又让他有了倾诉的欲望。 “这是什么鬼话。这个天下,哪有富人长良心的?穷人路边挖一根野草,都被人看作奸猾,富人害的百姓家破人亡,难道这才是良心?”申均益说到这里,愈发的气愤:“秦团长,我也问你一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你怎么看?”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无非如此。” 听到秦牧这个回答,申均益有点吃惊。这可不是一个民团头子能说出来的话。这个认识,只有身怀天下的人才可能有。 难道说,秦牧是有反心不成? 穿山豹有了这个想法,心态又有了一些改变。 如果近卫团也是自己同路人,那么这个秦牧倒是值得交往一番。看样子,此人并没有准备杀掉自己。 “秦团长,不知你对当今天下局势有何高见。” “我是主人,你是客人,客人先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申均益没有正面回答秦牧的话,而是念了一段文。 这是《史记—陈涉世家》中的一句。意思是:现在逃亡要被处死,造反也可能死,都是死,宁可为国而死。 秦牧完全没想到申均益还有这样伟大的理想。 穿山豹要当皇帝,是和土匪私下说的话,这话秦牧可不知道。 他本以为穿山豹只是想做个山大王而已,没想到自己真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申均益是有大志向的。 “你若当了皇帝,要怎么治理这个天下呢?”秦牧抛弃了所有玩笑因素,认真问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是《礼记》中《大道之行也》这一篇。申均益直接用这段文字回答了秦牧。 这一篇内容的核心思想,就是儒家认为的社会理想状态。 这个状态,在后世中西方都有一定的支持者。 不过在秦牧看来,这个社会状态有个巨大的问题。 这段文字过于强调了个人的素质。简单说来,就是这样的社会中的人员必须全都是君子。有一个小人都不成。 贤能,信睦,这都是个人修养问题。后面说的“货不必藏于己”,简直就有点强人所难了。甚至秦牧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几个人能做到。 比如这个智能手机,秦牧从后世拿来送给贾红线等人做照相机用。她们姐妹几个也算是本时空少有的人才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把手机送给别人。 她们这样的层次都做不到“货不必藏于己”,那么天下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如果人人都做不到这点,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存在! 既然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状态,那么再以这个不可能为目标,以此来治国,纯粹是镜花水月,空中阁楼。 申均益竟然以此为目标,让秦牧大感意外。 他想了想说道:“申先生,你看这里。” 秦牧让申均益看手机。 申均益疑惑的盯着手机左看右看,突然手机闪出一道强光,吓了他一大跳——还以为自己要遭雷劈了。 接着他看到秦牧完全没有惊讶,这让申均益觉得秦牧又在戏耍自己。 他顿时怒了。若不是自己被捆住,他都准备不顾死活的要教训秦牧一顿。 “申先生,刚才我给你拍了一张照片。你看。”秦牧把刚给申均益拍的照片调了出来。 申均益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被这个小盒子给摄了进去。虽然他秉承孔子的理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现在这个情况除了鬼神之说再无别的解释。 难道秦牧手里的这个盒子真的是仙家法宝?难道这个世上真的有神仙不成? 不是神仙怎么用的了这个仙家法器。把自己这么老大一个活人给装在这样小的一个盒子里。别是自己现在已经成了傀儡了吧? 申均益真有点害怕了。 这个东西,以他的认知水平实在是无法理解。就算他是大宋最高明的工匠,也造不出这样的宝贝。 “这个东西不是什么神仙法宝。它是一个工业产品,叫手机。目前来说,天下没有几部,所以挺稀罕的,是不是?” 听到秦牧的问话,申均益罕见的点头表示认同。 秦牧说这个不是神仙法宝,让申均益立刻放松了下来。 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秦牧面前的精神状态波动起伏如此的大,这根本不是从前正常的自己。 这也难怪,他这一段时间的遭遇太过离奇,换了谁也不相信穿山豹能被人从老窝里面绑出来——他自己都不信,而且一清醒就见到了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 如果不是申均益有着比较优秀的个人素质,换了寻常百姓面对这种情况早崩溃了。 可是即便是申均益也被秦牧翻来覆去打击的有点找不着北了。 “这个手机,你觉得如果我给了你,你会舍得给别人吗?” 申均益知道秦牧的意思,这是针对他的那个治国理念来说的。 他很想点头说自己可以把这个宝贝给别人,可是他又很清楚,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做,也不是自己的本心,而是沽名钓誉,故作姿态。 这是对自己修养的背叛。这么好的东西,他才不会给别人的。 说谎话,是申均益所不屑的。 “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好东西,你见都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你觉得有多少人能做到‘不必藏于己’?” 申均益徒然的叹了一口气。秦牧的话与其说反驳了他,不如说是点醒了他。 大同世界,终究是一个美梦。申均益也知道那个目标很难实现,可是一直以来他都抱着幻想。 只是这个幻想被一部手机彻底打碎了。 申均益清楚,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不必藏于己”,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秦团长,那你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浪费生命吗?”申均益虽然美梦破碎,可是他依然不服气。 自己至少在洞庭山养着一群鳏寡孤独,这总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也不算是浪费生命,你做的事,对这个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只不过那只是社会的一个小小方面。” 申均益听到这话,眼睛一亮。他听得出来秦牧话外之意。 难道说,秦团长的社会,比天下大同还高明不成? “愿闻其详!” ------------ 第四百三十二章 穿山豹的理想 穿山豹不认识鱼窈窕,他从未听到过这个名字,而且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秦牧首先就找他问女人——难道近卫团的老大是个色魔不成? 还好,秦牧很快就放弃了继续追问女人的事。 接下来的问题,就让穿山豹感觉正常多了。 “穿山豹是你的绰号吧,不知道你本名是什么?” “申,春申君的申,均益,均田益民两字。在下申均益。” 秦牧没想到穿山豹还是个文艺青年。这名字介绍的都有古风,甚至暗含着一点鄙视。春申君了不起吗?呵呵,我要是说出来我祖宗是秦始皇,是不是会吓死你? “秦团长,不知你对在下,是要杀要刮。”申均益这时候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既然有造反的觉悟,穿山豹却也不会怕死。 “杀你也不急于一时。我还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你。” “如果你想让我带你去打别的兄弟,那就免了。我穿山豹虽然被你抓了,却不会做出卖兄弟的事。” 秦牧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穿山豹的认识还是有了偏差。 从鱼窈窕的介绍中,秦牧以为申均益是一个有上古遗风的老夫子,谁知道见面才发现他还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先不提那些,我是要请教你别的事。听说,洞庭山上有不少鳏寡孤独都是你在养?” “不错。怎么,难道近卫团连这些人都不放过吗?他们可不是土匪,你不要滥杀无辜,否则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你相信鬼神吗?” “这个……”申均益顿时语塞了。他是不信鬼神的,否则也不会自比齐天大圣。可是刚才自己又说做鬼的事,太矛盾了。 申均益虽然是个工匠,但是他能文能武,辩才无碍。只是他无意仕途,不想做大宋的官,所以才一直没参加科举。 但是就学问论,他不怵任何人。不说在土匪圈里面他是鹤立鸡群,就是在大宋的文人里面,不论官阶,只论学识,他也不觉得自己比那些人差。 可是现在他罕见的被问住了。 这让他对秦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这个人,不只是一个民团头子,似乎还有那么点学问。 文人相轻,面对这个情况,申均益来了状态。 “秦团长,”秦牧是近卫团的头,申均益就叫他团长,这也歪打正着了:“不管世上有没有鬼神,可是世上总有良心二字。若是你滥杀无辜,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 听到这句话,秦牧也有点糊涂了。这位老兄,你真的不是穿越过来的吗?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这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网络用语,还是2017年的。 莫非你比我就早穿越了一年? 秦牧从兜里掏出手机,对着穿山豹说道:“申先生,你认识这个东西吗?” 说着话,秦牧点亮了屏幕。 申均益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小小的黑匣子发出的光线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这是什么样的神器? 虽然穿山豹不信鬼神,可是智能手机在大宋这个时空的确太过逆天。除了仙家法宝再无别的可能。 “这个是……” “这个你都不认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秦牧确定了穿山豹不是穿越人士,一时兴起,和他开了句玩笑。 “我的良心当然不会痛。”申均益感受到了秦牧话里的调侃,顿时气愤起来。这简直就是问他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太不尊重人了。 “说起良心,我倒是想请教你一句话。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你怎么看?”秦牧到没有那个感觉,他反倒是想和申均益深入的聊聊。 这是个有趣的人。 本来申均益都不准备再和秦牧讲话了。刚才的交流,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冒犯。 虽然申均益家里不过是匠人,可是他爹是苏州城最好的工匠,深得这个群体的爱戴,而他本人又一身学问,更是受人尊敬。 关键是他吵架从来没输过。进湖当土匪不是因为他吵架输了,恰恰是因为朝廷不和他吵架,只是来横的,玩不要脸的。 这才是他当土匪的原因。如果事情都能讲道理解决,申均益绝对不会当土匪的。 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有点被动,眼前这个人不是靠武力让自己认输,而是学问似乎比自己高那么一点点。 申均益长这么大,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这让他不想开口,可是秦牧的问题却又让他有了倾诉的欲望。 “这是什么鬼话。这个天下,哪有富人长良心的?穷人路边挖一根野草,都被人看作奸猾,富人害的百姓家破人亡,难道这才是良心?”申均益说到这里,愈发的气愤:“秦团长,我也问你一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你怎么看?”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无非如此。” 听到秦牧这个回答,申均益有点吃惊。这可不是一个民团头子能说出来的话。这个认识,只有身怀天下的人才可能有。 难道说,秦牧是有反心不成? 穿山豹有了这个想法,心态又有了一些改变。 如果近卫团也是自己同路人,那么这个秦牧倒是值得交往一番。看样子,此人并没有准备杀掉自己。 “秦团长,不知你对当今天下局势有何高见。” “我是主人,你是客人,客人先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申均益没有正面回答秦牧的话,而是念了一段文。 这是《史记—陈涉世家》中的一句。意思是:现在逃亡要被处死,造反也可能死,都是死,宁可为国而死。 秦牧完全没想到申均益还有这样伟大的理想。 穿山豹要当皇帝,是和土匪私下说的话,这话秦牧可不知道。 他本以为穿山豹只是想做个山大王而已,没想到自己真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申均益是有大志向的。 “你若当了皇帝,要怎么治理这个天下呢?”秦牧抛弃了所有玩笑因素,认真问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是《礼记》中《大道之行也》这一篇。申均益直接用这段文字回答了秦牧。 这一篇内容的核心思想,就是儒家认为的社会理想状态。 这个状态,在后世中西方都有一定的支持者。 不过在秦牧看来,这个社会状态有个巨大的问题。 这段文字过于强调了个人的素质。简单说来,就是这样的社会中的人员必须全都是君子。有一个小人都不成。 贤能,信睦,这都是个人修养问题。后面说的“货不必藏于己”,简直就有点强人所难了。甚至秦牧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几个人能做到。 比如这个智能手机,秦牧从后世拿来送给贾红线等人做照相机用。她们姐妹几个也算是本时空少有的人才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把手机送给别人。 她们这样的层次都做不到“货不必藏于己”,那么天下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如果人人都做不到这点,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存在! 既然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状态,那么再以这个不可能为目标,以此来治国,纯粹是镜花水月,空中阁楼。 申均益竟然以此为目标,让秦牧大感意外。 他想了想说道:“申先生,你看这里。” 秦牧让申均益看手机。 申均益疑惑的盯着手机左看右看,突然手机闪出一道强光,吓了他一大跳——还以为自己要遭雷劈了。 接着他看到秦牧完全没有惊讶,这让申均益觉得秦牧又在戏耍自己。 他顿时怒了。若不是自己被捆住,他都准备不顾死活的要教训秦牧一顿。 “申先生,刚才我给你拍了一张照片。你看。”秦牧把刚给申均益拍的照片调了出来。 申均益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被这个小盒子给摄了进去。虽然他秉承孔子的理念:“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现在这个情况除了鬼神之说再无别的解释。 难道秦牧手里的这个盒子真的是仙家法宝?难道这个世上真的有神仙不成? 不是神仙怎么用的了这个仙家法器。把自己这么老大一个活人给装在这样小的一个盒子里。别是自己现在已经成了傀儡了吧? 申均益真有点害怕了。 这个东西,以他的认知水平实在是无法理解。就算他是大宋最高明的工匠,也造不出这样的宝贝。 “这个东西不是什么神仙法宝。它是一个工业产品,叫手机。目前来说,天下没有几部,所以挺稀罕的,是不是?” 听到秦牧的问话,申均益罕见的点头表示认同。 秦牧说这个不是神仙法宝,让申均益立刻放松了下来。 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秦牧面前的精神状态波动起伏如此的大,这根本不是从前正常的自己。 这也难怪,他这一段时间的遭遇太过离奇,换了谁也不相信穿山豹能被人从老窝里面绑出来——他自己都不信,而且一清醒就见到了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 如果不是申均益有着比较优秀的个人素质,换了寻常百姓面对这种情况早崩溃了。 可是即便是申均益也被秦牧翻来覆去打击的有点找不着北了。 “这个手机,你觉得如果我给了你,你会舍得给别人吗?” 申均益知道秦牧的意思,这是针对他的那个治国理念来说的。 他很想点头说自己可以把这个宝贝给别人,可是他又很清楚,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做,也不是自己的本心,而是沽名钓誉,故作姿态。 这是对自己修养的背叛。这么好的东西,他才不会给别人的。 说谎话,是申均益所不屑的。 “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好东西,你见都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你觉得有多少人能做到‘不必藏于己’?” 申均益徒然的叹了一口气。秦牧的话与其说反驳了他,不如说是点醒了他。 大同世界,终究是一个美梦。申均益也知道那个目标很难实现,可是一直以来他都抱着幻想。 只是这个幻想被一部手机彻底打碎了。 申均益清楚,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不必藏于己”,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秦团长,那你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浪费生命吗?”申均益虽然美梦破碎,可是他依然不服气。 自己至少在洞庭山养着一群鳏寡孤独,这总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也不算是浪费生命,你做的事,对这个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只不过那只是社会的一个小小方面。” 申均益听到这话,眼睛一亮。他听得出来秦牧话外之意。 难道说,秦团长的社会,比天下大同还高明不成? “愿闻其详!” ------------ 第四百三十三章 鱼窈窕和蔡金花 申均益被秦牧近乎神迹的一番展示给洗脑了。 秦牧用笔记本电脑为平台,连说带比划,给申均益描述了一番他理想中的世界。 那个世界比现在发达千百倍。那个世界的人可以在天上飞的比老鹰还高,可以在地上跑的比骏马还快,可以在水里潜的比海鱼还深。 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人们不是靠道德的提高来改变世界,而是靠生产力的提高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在这个世界的鳏寡孤独,在那一个世界有全新的生活方式。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一场巨变。变得好到不可思议,宛如神仙世界一般。顺风耳,千里眼,都是小意思。 秦牧指着电灯说:“这个东西,叫电灯。它最终会走进千家万户,新世界的每一个人,包括鳏寡孤独,都会使用上。从此,夜晚将充满光明。” 申均益虽然对手机和电脑非常着迷,但是他清楚这些东西绝不是普通百姓可以用得到的。 反倒是那个电灯,一直吸引着申均益的目光。 他知道,这才是关系到普通百姓民生的好东西。 有了灯,晚上的时间就可以利用起来,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状态都将获得巨变。 听到秦牧肯定的说这个电灯能给每一个百姓用到,申均益终于动心了。 “秦团长,你是要我活着看到这一切,还是现在杀了我,以后到坟前烧给我看?” “这要看你自己的选择。江南这块地方,我需要的是稳定。如果你能帮我办事,那你自然可以活着看到这一切。” 接下来的几日,太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太湖中最大的一股土匪势力——穿山豹集团,被秦牧收编了。 有了带路党,办事就顺利多了。近卫团在申均益的带领下,砍瓜切菜一般的把太湖匪患一扫而空。 太湖中这些土匪的下场,完全取决于申均益。 这时候申均益比原来做太湖三杰时候可牛多了。那时候至少还有小六点和蔡金花和他掰掰手腕,可是现在根本就没人能和他相比。 一伙土匪究竟是被消灭还是被收编,只凭穿山豹的一句话。 他说这伙土匪值得留下,这些人就能活命;如果他说这伙人罪大恶极,那么这些人就逃不掉被近卫团消灭的下场。 在太湖剿匪的过程中,穿山豹被近卫团的划时代武器和作战方式深深的震撼了。 同时他也更加的相信秦牧的话。 这个人,一定会带来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美丽新世界再也没有白毛女的存在。 申均益和近卫团的足迹遍布了整个太湖,但是唯独一个地方,秦牧没让去。 桃花岛,这个地方秦牧说先留下不动。 眼见着过两天就要过年了。太湖匪患除了桃花岛之外已经被彻底整顿干净。这时候近卫团得到了命令,全体休整。 过年了,天师军和宋军还胶着在一起,润州也没打下来,无锡也没打下来,鉴于这种情况,秦牧准备让大家就在苏州过个年。 整个大宋的江南,局面变得非常滑稽。 润州在天师军手里,可是天师军只能守在城里打不出来,所以这段河道对宋军来说是畅通的。 宋军可以一路来到常州,常州已经回到了大宋朝廷手里。 可是再向南就不行了。无锡在天师军手里,他们封锁了运河,宋军过不去。 可是天师军要想南下来打苏州也不行——军队太少,不敢分兵了。 于是苏州就成了近卫团一家独大,而且完全不用担心外来威胁。 而这时候,杭州还在天师军手里。可是他们也不敢出城——能守住杭州就是最大的功劳了。 整个运河江南这一段,被分割的七零八落,天师军和宋军的运输都受到阻拦,谁也动弹不得。 这种情况下,只有近卫团能在运河上畅通无阻。他们有超越时代的黑科技——夜视仪,所以只要夜里通过天师军把守的运河就没有问题。 微山湖的工业品源源不断的运过来,江南的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回去,苏州的百姓突然发现今年似乎年景一下子变好了。 首先,他们家里有粮食了。 这一年秋收正赶上无**状态,秋税没有人来收,而且近卫团还把常平仓里面的粮食分出好大一部分给了苏州百姓。他们现在家家有余粮,可是能吃一顿甚至几顿几十顿的饱饭——可以一直吃到夏粮下来。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粮食没有被再抢走。 其次,来自微山湖的工业品潮水一般涌入苏州城,这让百姓们第一次感受到了工业的恐怖力量。 像指甲刀这样的小玩意,即使在本时空有类似的商品,那也是纯手工制造,产量很是稀少。可是微山湖工厂里面出来的商品不同,类似剪刀指甲刀,都是以万计量的。 苏州百姓一家分一把剪刀一个指甲刀还绰绰有余。 当然,近卫团是不会白给他们这些东西的。他们需要用微山湖发行的钞票来买。 近卫团在苏州停留的时间长,而苏州又是大城,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缺口就比小城要大的多,这样贾红线就招纳了更多的劳动力来进行更全面的建设。 如今跟在贾红线身边的就不是余里衍了,而是鱼窈窕。 她几乎成了贾红线的影子,时刻腻在贾红线身边。 今天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俩人回到家里,刚换好衣服,就听有人敲门。 “表哥,进来吧。”敲贾红线门的只有秦牧一个。换了是余里衍,她会直接推门就进。 秦牧走进屋来,坐到椅子上。 贾红线转头对鱼窈窕说道:“窈窕妹妹,今晚你去隔壁睡吧。” 今天可是轮到贾红线陪秦牧了,她绝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鱼窈窕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正要离开,秦牧却开口叫住了她:“等等。” “有事吗?秦少爷。没事奴就不打搅两位的好事了。” 贾红线脸上一红。这个鱼窈窕,什么都敢说。 这种话怎么能说的出口呢? 秦牧对鱼窈窕笑了笑:“有点事要麻烦你。” “怎么?你难道还要奴侍寝?红线姐姐,奴是绝对不会答应的!”鱼窈窕一脸郑重的表态。 “岂敢!”秦牧没等贾红线说话,立刻说道:“我怎么敢要蔡金花陪睡呢?怕不是一觉醒来命都没了。” “什么?”贾红线大吃一惊。表哥的意思,是说鱼窈窕就是蔡金花?这不可能啊。 蔡金花不是土匪吗。是抓鱼窈窕的女人。可不是鱼窈窕这个女人。 “表哥,你喝醉了,还是弄错了?”贾红线不敢相信。 “红线,你闻闻我身上有酒味吗?”秦牧笑嘻嘻的说道。 贾红线还真的凑过去在秦牧嘴边闻了闻,当然是一点酒味也没有。 她立刻扭头对着鱼窈窕说道:“你真是蔡金花?” “红线姐姐,你看我像吗?”鱼窈窕委屈的好像要哭。 “不是很像。”贾红线不由自主的说道。说完,她立刻又想起一件事——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蔡金花呀。这谈何像不像。 “好啦,蔡金花,别再演戏啦。我没想杀你,否则也不会留你到现在。”秦牧不再兜起圈子了。 “表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贾红线抓住秦牧的手臂连连摇晃。怎么表哥早就知道鱼窈窕是蔡金花吗?那为什么一直不告诉自己? “这一切要从那一日的云岩寺说起。你记得吗?那一日鱼窈窕当着我的面说出了自己的闺名。” “是呀。” “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为什么会把自己的闺名让陌生的男人知道呢?” “是呀。很奇怪。窈窕,你说为什么?” “那日秦少爷说要找证人,妹妹被蔡金花欺负的那么狠,自然想报仇,所以为了让秦少爷相信奴的话,才说的闺名。总不能只凭这一点就说奴是蔡金花吧。” “当然不能只凭这一点。”秦牧淡淡的说道:“你说你家住吴江,是随娘的鱼姓。只是你说起来随意,却没想到我会派人去查一查吗?” “你去吴江查了?” “你以为呢?难道你认为近卫团的人都和你的女兵一样,只会吃饭不会干活?” “胡说,我的女兵都很能干,也能打的!”鱼窈窕忍不住出言反驳。 说完这句话,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大事不好。这不是把实话都说出去了吗。 贾红线双眼瞪的大大的,仿佛第一次见到鱼窈窕一样,望着她吃惊的说:“你真是蔡金花呀!” “姐姐,妹妹我……,其实奴……”鱼窈窕发现自己这时候已经无话可说了——都怪这个男人太狡诈,竟然轧出了自己的实话。 贾红线暂且放过鱼窈窕不管,她转身怒视秦牧道:“表哥,你什么时候发现她就是蔡金花的。难道你早在云岩寺就知道啦?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是早就知道了,不过我看你和她关系那么好,不忍心早点告诉你。”秦牧和贾红线逗着趣。 “哼!”贾红线哼了一声,对着鱼窈窕说道:“你去隔壁待着,等一会我叫你再过来。” 鱼窈窕听到贾红线的吩咐,立刻扭身怯怯的走了出去。贾红线望着她的背影,实在是无法把她和蔡金花联系到一起。 不过这个事,以后再找鱼窈窕算账,现在先要找秦牧算账。 “表哥,你到底什么时候知道她就是蔡金花的。别告诉我在虎丘塔上就猜到了吧?” “那倒不是。其实我是在云岩寺和她谈话的时候猜到的。你想,当时她和我素昧平生,就把自己的闺名说了出来。若是按她的解释,似乎也可以说的过去。可是别忘了当时不只是你我在,还有一个绍隆禅师在。” “这个……”贾红线想起当日的情景,也觉得鱼窈窕做的有点古怪。 一个女人的闺名,尤其是未出嫁的姑娘的名字,是很忌讳被男人知道的。尤其还有一个和尚在场。 可是似乎鱼窈窕说起自己名字时候,好像很是自然,没有什么扭捏的地方。 难不成正因为她就是蔡金花的缘故,才这么大方? 可是不对呀,不管鱼窈窕是不是蔡金花,为什么表哥不告诉自己呢?这可是决不允许发生的! 自己和表哥,都不允许有秘密瞒着彼此。 “表哥,你真是那个时候知道她就是蔡金花的?”贾红线还不肯相信。如果只凭那一件事就断定鱼窈窕是蔡金花,似乎也太武断了。 秦牧不是这样的性格。 “哈哈,当然不是啦。我又不是神仙。其实我是把她照片给了穿山豹看过。她的一切自然就瞒不住了。” 秦牧当然不是福尔摩斯,没事就搞推理。从一个脚印也要推导出华生媳妇是不是有了外遇。 他只是做事仔细,对于鱼窈窕的身份,秦牧自然要做调查。一方面他派人去吴江调查鱼窈窕的底细,另一方面,他也借着俘虏了穿山豹,问出了鱼窈窕的真实身份。 穿山豹当然不知道鱼窈窕——蔡金花的本名他当然不知道,可是秦牧给他看过照片,那就一切都瞒不住了。 鱼窈窕就是蔡金花,这个假不了。 贾红线听明白这些,不禁埋怨道:“表哥,那你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为什么不拆穿她的假身份?” “这里有个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蔡金花这个人。” “你要杀了她?” “这到不是。她也没杀人放火,只是抢了一些漂亮姑娘,事后还放了。” “那你要给她关监狱吗?” “就是因为这个我才为难。鱼窈窕的身份,到也没说假话。她虽然没被蔡金花绑架过,但是她的娘的确是姓鱼。” “姓鱼的怎么了?” “吴江没有姓鱼的人家。不过吴江有个尼姑庵,里面有个道姑,姓鱼。前几年她故去了。按时间推算,她故去的那一年,也是太湖土匪蔡金花出现的那一年。” “你说鱼窈窕的娘就是那个尼姑?” “不是我说,而是很大可能就是如此。” “你因为那个尼姑才对窈窕一直犹豫吗?” “红线,你疯了吗?我又不认识她娘,怎么会因为那个尼姑。我是因为和尚。” “和尚?”贾红线有点呆了。怎么一会尼姑一会和尚的。 “绍隆禅师。”秦牧压低声音说道:“红线,你不觉得奇怪吗?当日在云岩寺里,绍隆禅师说的那些话。” 贾红线马上仔细回想起那一日的经过。 这一想,贾红线还真的发现了一些古怪的地方。 绍隆禅师当日的字字句句,似乎都在说蔡金花的好话。 她突然恍然大悟,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带着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知道了,表哥,你说那鱼窈窕,也就是蔡金花,她的爹爹,是绍隆禅师!” ------------ 第四百三十四章 贾红线的左右为难 鱼窈窕,也就是蔡金花,她可不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士。 作为一个本时空的土著女人,她的时间概念,和对执行效率的理解,完全是和本时空的节奏吻合的。 鱼窈窕根本想不到秦牧会在一开始就对她起疑心,并且在短短时间内把她的底细起的一干二净。 那天水帘洞群匪聚会之后,穿山豹和小六点去了苏州城踩点。鱼窈窕也去了苏州城,不过她不是去苏州城里,而是去了城外。 城外云岩寺是她常来的地方,不是为了登虎丘赏风景,而是因为这里有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绍隆禅师,正是她的亲爹。 鱼窈窕的娘,是吴江水月庵的尼姑,她年轻时候,和一样年轻的绍隆禅师有了私情,然后不可避免的有了身孕。 鱼家人自然会逼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可是鱼窈窕的娘死活都不说。 这个时候的绍隆禅师已经有了名气,是苏州远近闻名的高僧,鱼窈窕的娘深爱着这个男人,所以即使牺牲自己,也不肯耽误男人的前程。 这样家里就容不下她了,所以她就被绍隆禅师安排在吴江水月庵出家做了尼姑。 吴江离她家乡已经不近了,这样鱼窈窕的娘才能安稳的生下鱼窈窕。 鱼窈窕从小生长在水月庵里面,而她的家庭又是如此奇葩——只知母不知父,所以导致了鱼窈窕长大后变得稀奇古怪。 她痛恨男人,喜欢女人。简单来说,就是个女同。 小六点认为她不男不女,其实这只是鱼窈窕给人的假象。那是为了在土匪圈子里面自保,鱼窈窕故意制造出来的形象。 其实她是女人中的P,就是被动一方。她一直寻找的是一个女T。 鱼窈窕从小就缺少安全感,她需要一个强悍到能保护自己的女人。 那一天,她来到云岩寺,是去找绍隆禅师——也就是她亲爹,让他给自己拿个主意。 穿山豹要造反,天下又这么乱,这到底是不是个机会。 绍隆禅师是她爹这个秘密,她娘在临死前告诉了鱼窈窕。 如果不是有云岩寺绍隆禅师的保护和支持,鱼窈窕化名的蔡金花,也不可能短短时间内就在太湖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这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支持,只有绍隆禅师对闺女才能这么不计回报的付出。 那天两人没谈多久,恰好秦牧和贾红线来访。这是贵客——人家两口子把苏州城都占据了,当然贵了,所以绍隆禅师就让闺女等等,自己先待客。 鱼窈窕自己待着没意思,就去了虎丘塔,结果恰好遇到了贾红线。 这世上总是有一见钟情的。 鱼窈窕一眼就相中了贾红线。贾红线的形象和气质,无不完美的契合她心中的那个女T。 虽然贾红线不是同性恋,但是鱼窈窕可不管这些。 贾红线就是她心中的宝贝,是她这么多年一直寻找的珍宝。如今在云岩寺意外遇到,这肯定是上天赏赐给自己的姻缘。 云岩寺是她爹的地盘,贾红线来这里,岂不是等于给她爹过目,这就算是相亲了。 鱼窈窕对贾红线的感觉还真的是没错。 贾红线也是出身在尼姑庵里面,只是她去尼姑庵里面的时候,已经不是特小的孩子了,所以她没有变成女同。 虽然她也一样讨厌男人,可是却没有鱼窈窕那么极端,直接走向了反面。 这不仅仅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绍隆禅师的见解。禅师说了,穿山豹想当皇帝,就好像自己想当玉皇大帝,太不靠谱了。 不说实力不够,就是僧道两途,完全不是一类人。他就是一个造船的,好好造他的船就完了。当皇帝,下下下辈子再说。 同时绍隆禅师还警告了鱼窈窕,一定不要跟近卫团对着干。近卫团的强大,绍隆禅师可是异常了解。别看老和尚身在城外,可心在城里,近卫团的行动绍隆禅师都清楚。 自己闺女这点斤两,还是被上去送死了。他不但不让鱼窈窕和近卫团对着干,还建议鱼窈窕要和近卫团交好,最好能帮近卫团做事。 这才让余窈窕下定决心反水。暂时先不做土匪了,先借着近卫团的手把那些臭鱼烂虾干掉再说。 事情进展的非常可心,同样的出身给了两人她们自己都无法意识到的默契,所以贾红线也下意识的喜欢上了鱼窈窕。 鱼窈窕忍不住露面,借着做证人的由头,接近了贾红线。 和贾红线相处的这些日子,是鱼窈窕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这不仅仅是因为贾红线强大的气场,给了她从内到外的保护和满足,同样的还有那些跨越时空的享受。 贾红线有的,也全不吝啬的分了一半给鱼窈窕。 后世女人的享受领先本时空女人一千年,这让鱼窈窕身体和心灵都被贾红线折服了。 除了贾红线深爱着一个男人,这个不可救药的缺点,别的方面贾红线对于鱼窈窕来说是完美的。 而且随着近卫团拿下整个太湖,整顿了匪患,鱼窈窕更是见识到了一支全新的军队。这是一支凡人根本无法抵挡的力量,她现在觉得那日的群匪聚会,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如今鱼窈窕再不想当女皇了——没那个实力。 她只想着怎么能和贾红线长久的在一起,可是没等她想出来计划,她的身份却被秦牧一口戳穿了。 这让鱼窈窕又是害怕又是轻松。在贾红线面前隐瞒身份太累了,她不想对这个女人有半点隐瞒。 现在好了,不用自己说,秦牧都给说出来了。这一点上,反倒是他帮了自己一个忙。 只是鱼窈窕还有点担心。秦牧这么能干,那么他有没有把自己和绍隆禅师的关系调查清楚呢? 其实鱼窈窕太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秦牧。 如果不是因为绍隆禅师,秦牧早就揭穿鱼窈窕的真实身份了。 他一直不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秦牧对着贾红线说道:“红线,绍隆禅师是苏州,不,是整个江南有名的高僧,如果我们处理不好鱼窈窕的事,会给他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那又怎么样?”贾红线不觉得绍隆禅师变成了淫僧对近卫团有什么影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目前江南的局势只是暂时的平稳,这仅仅是一个微妙的平衡。接下来,当我们继续前进时候,江南会从好到坏,彻底的崩溃。这时候,禅宗丛林的力量能给江南多少带来一点帮助。” “所以表哥在意这个人?” “是呀。如果绍隆禅师的名声坏了,禅宗在江南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到那个时候,禅宗就算想出一点力,恐怕都是费力不讨好。” “表哥,你想的太多了吧。你不是说过,我们要打烂旧世界,建立新世界吗。这些乱七八糟的,就都打烂了也没什么关系。” “……”秦牧发现贾红线今天有点不对。不知道是她本性复发,回到了当初的黑道大姐大,还是因为最近受到了鱼窈窕的影响——毕竟俩人好到睡一个被窝,她的思想有点土匪化了。 “打烂旧世界,是说打烂这个旧的制度,而不是把旧世界的人都打死。如果旧世界的百姓都死了,那么我们建立这个新世界为了什么?” “新世界还会有百姓的,微山湖就有不少人。” “……”秦牧觉得贾红线今晚真的有点不可理喻。不过他想了想也就原谅了贾红线。毕竟鱼窈窕的事,她可能一时半会无法接受。 她怎么能想到,这么多日子以来,自己是和女土匪睡一个被窝呢。而且这个女人,还出名的好女色。 秦牧猜的一点也没错。这时候的贾红线有点恼羞成怒。 鱼窈窕就是蔡金花,这件事肯定会传出去的。到时候,那些姐妹会怎么看自己? 贾红线可是一直立志当皇后的。她知道别的姐妹也都有这个心,所以她总是在每件事上争强好胜,不能让别的女人把自己比下去。 可是现在偏偏出了这样一件事。 鱼窈窕如果不是蔡金花,那么在外人看来,顶多是自己认了一个干姐妹。折家姐妹花和姜月奴不就是干姐妹吗,这件事是很正常的。 可是鱼窈窕的身份一暴露,事情就立刻变味了。 鱼窈窕是个磨镜子的,她这些日子和自己日夜在一起,虽然没真的磨镜子,可是边边角角也磨了磨。 如果她不暴露怎么都好说,外人也不知道,可是现在想要瞒却瞒不住别人了。 嘴长在人家身上,人家还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这让贾红线有点恼羞成怒,而且她生气的是,尽管知道了鱼窈窕就是蔡金花,可是她并不恨这个女人,相反,她还是挺喜欢鱼窈窕的。 这不得不说俩人相似的生活经历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然,贾红线的取向还是正常的,只是对于鱼窈窕,她也多少有那么点感觉。 这不得不说鱼窈窕手段高明。她把贾红线伺候的服服帖帖舒舒服服,所以贾红线也非常享受和鱼窈窕在一起的时光。 内里的享受和对外面流言的恐惧,一下子让贾红线纠结到暴怒 她觉得江南这地方的百姓都该死。如果不是这地方水土不好,怎么会养出来鱼窈窕这样的女人,而且桃花岛上还有一堆! 眼不见心不烦,她清楚近卫团的江南战役计划。只要近卫团再原路返回之后,江南这片地方马上就会陷入地狱一般的悲惨——常州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悲惨点好啊,死人越多,越没人知道这段故事。 其实贾红线是犯了“迁怒”的错误。江南百姓哪关心你这点风流事,人家连命都要没了。 关心贾红线这点事的,只有秦牧的后宫那些女人。 这一夜,贾红线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睡不着又想不出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她觉得一切的错误,根源就在于秦牧。 如果他早早告诉自己这些,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 所以为了惩罚表哥的错误,贾红线狠狠的折腾了秦牧一晚上,而且经过鱼窈窕的熏陶,她的技巧还大有进步。 这一夜秦牧也不知道是享受还是痛苦,反正稀里糊涂的就熬到了天亮。 当阳光照在窗棱上的时候,宣和五年的最后一天,来临了。 ------------ 第四百三十五章 太湖之队 明天就是宣和六年了。新的一年马上就要到来,可是大宋朝看不到半点好转的迹象。 赵佶和一众大臣都是愁眉不展。 内忧外患,不但没有一点缓解的征兆,反而愈演愈烈。 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死了,这个消息曾经让赵佶很是振奋了一下。他知道之前各个朝代的开国皇帝都不是一般人,几乎每一个都是雄才大略,非如此不足以开创新国家。 可是爹行未必儿子行。有个厉害的第一代,却往往有个软弱无能的第二代。就比如秦始皇,他儿子就不怎么样吗! 要不怎么秦二世而亡呢。 赵佶的如意算盘是,金国也二代而亡。可是没想到金国接掌皇位的不是完颜阿骨打的儿子,而是他的弟弟:完颜吴乞买。 这让赵佶大失所望。这不就好像自己的老祖宗了吗。 赵匡胤没了,赵匡义上场。 要知道赵匡义也是很牛的一个人。如果当时换了赵匡胤的儿子接班,未必有赵匡义那么厉害的。 金国新皇帝正当壮年,他完整的参与了金国的建国历程,可以说是个很能干的人。 到现在为止,金国方面并没有传来内乱的消息,而金国人对大宋的要价——就是买城的钱,也并没有一文钱的让步。 赵佶忧心呀!城是要买的。只有把燕云十六州一个个的买回来,大宋的北部边疆才能变得安稳,否则赵佶睡觉都睡不踏实。 可是买城要花钱的,这钱从哪里来? 在宣和五年的这个年底,汴梁城前所未有的衰落了下去。如今虽然是年底,按说是一年中最繁华热闹的时候,可是今日的京城,还不如往年的寻常日子——太萧条了。 这也不怪百姓不花钱买东西,实在是兜里没钱。 粮价涨的太高,而且不是就涨一阵,而是自从赵佶买城之后,粮价就没下来过。而天师军占据江南之后,粮价更是飙升。 寻常百姓家,连墙缝里面藏的钱都抠出来买粮食了,哪里还有余钱买别的。 百姓没钱消费,城里的商家自然就没收入——赵佶连商税都收不上来了。 于是百业萧条,就连马行街都几乎有点荒芜了。 勉强有点人气的,只剩下大相国寺了。这时候大相国寺的生意也不好做,限量版的金箍棒根本卖不动,就是普通版的金箍棒,智清禅师也是打折再打折,才勉强一天卖出十几根! 要知道汴梁可是近百万人口,喜欢金箍棒的小孩子可不是少数。 一天十几根金箍棒的销量,这让智清禅师愁眉不展——都不够给工匠开工资的。 赵佶面对这种情况,只能寄托于高俅快点打败天师军,拿下江南。 可是高俅被困在润州城下一步也不能前进。他打不进润州。润州城高墙厚。即使高俅人马多,还有天雷这样的武器,可是奈何敌人不但有天雷,还有火炮呢。 火炮比天雷打的远很多,威力也大,一打一串,很是吓人。 不过双方都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战争,逐渐都接受了***作战下的伤亡情况,所以两边都还撑得住。 朝廷的兵马有西军做中流砥柱,到也不至于崩溃。天师军因为有真武大帝和石敢当,占据了科技优势,也守的牢。 每每宋军鼓足勇气杀上城头时候,就被石敢当近距离开火给打崩掉。 战争打了这么久,双方都是徒劳的消耗者日子,损失着生命。谁也没有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这时候高俅就想起了秦牧的第二条计划。既然打不破润州城,那不如沿着运河下去打别的地方。 他再次分出一些兵马,沿着运河南下。 这些兵马和常州的韩世忠汇合一起,继续攻打无锡。 无锡守军还算充足,他们也有天雷和火炮,关键是他们还有粮食,所以完全守得住。 只是这样一来,无锡也分不出兵向南去打苏州了。 秦牧和他的近卫团,正是因为如此,才获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全期,没有任何一方来骚扰。 江南真正属于朝廷的,只是常州一地。这个地方上的粮食根本不足以解决汴梁的粮荒,甚至这个地方的粮食都没运过长江去。 润州的宋军还需要大量军粮呢。这一路军队,一直就是吃的常州的粮食,根本无力支援京城了。 对于赵佶来说,这一年几乎没有半个好消息,除了完颜阿骨打死是个好消息。可是他死了,金国也没跟着完蛋。他们还是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赵佶对金国的感觉八成是对的,另外两成,多少有点错误。 完颜吴乞买毕竟不是完颜阿骨打。他没有他哥哥的威望。他坐上金国皇帝这个位置,靠的是金国落后的风俗。哥哥死了,他的一切都归弟弟继承。 若是金国人还是完颜部,他们还给辽国做奴隶,这样的事情自然不算事。反正都是给辽国人做狗,完颜阿骨打叫两声,和完颜吴乞买叫两声,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现在完颜部已经打倒了辽国,甚至把辽国皇帝耶律延禧都抓住当狗耍了,他们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 既然有了身份,再像从前那么没水平就不行了。 对于皇位,金国已经有人觉得应该学习以前的大国方式,比如辽国和宋国,要父业子承。 别看我们灭了辽国,宋国也不怎么样,但是人家可是绵延百多年的,那是我们必须要学习的榜样。 怎么治理国家,金国人真没经验。 治理国家可不是上山打猎下河捉鱼那么简单,那需要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这点见识,金国高层是都有的。 他们没有这个制度,又需要这么一个制度,所以必须找个国家来模仿。 不论是辽国还是宋国,对于皇位都是父死子继。 这样一来,完颜阿骨打的儿子们就和完颜阿骨打的弟弟有了巨大的矛盾。 这个矛盾涉及到根本的利益,肯定是不那么容易解决的。 按照历史进程来说,金国对宋国的战争,应该发生在宣和七年。然后才引发了靖康耻——就是金兵打到了大宋的都城汴梁,活捉了宋朝的皇室成员一堆又一堆。 可是因为秦牧的意外出现,就好像一个运行良好的程序,引入了一个超出范围的变量,这个系统不按规矩走了。 金国在历史上,卖幽州只是卖了几十万,可是现在他们意外地获得了几百万。 突然多了这么多钱和物资,就导致金国可以更迅速地消化整合辽国的人口和资源。金国对宋国的战争准备,提前一年完成了。 而秦牧带来的超时空的各种奇妙商品,比如那个铁马,还有完颜宗望见过的吉普车,以及樊楼中超越时空的享受,都勾起了金国人更大的贪念。 如今金国人内部因为皇位的继承问题,已经隐隐有了内讧的兆头。完颜吴乞买也不是废物,他果断地把内部矛盾转移到外部上。 咱们自己人不吵了,咱们一起去打宋国,抢他们的好东西。 这一招就是转嫁危机,在哪个朝代都是一个常用的选项。 完颜吴乞买无师自通的就想到了。想到就去干,现在正是严冬,不好动兵,可是这却是找借口的好机会。 现在金国也正经是个国家,不再是山野村夫,即使打仗,也不能二话不说就开打,总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这个借口很容易找。 四太子金兀术就领了金国新皇帝的命令,再次来到了汴梁城,他要找茬了。 一进汴梁,金兀术立刻感受到了一种苍凉。 汴梁怎么这样子了?这还是天下繁华之地吗?怎么老百姓一个个地跟十天没吃饭一样呢? 难道大宋已经弱到如此地步? 汴梁可是大宋的都城,若是汴梁都如此,那大宋别的地方呢?是不是都是一般的惨样? 大宋的天下,大部分都是这么惨。拜交子所赐和战争的影响,哪个地方都是粮价飙升。 唯一没受到影响的,只有有限的几处地方。西北和微山湖,这些秦牧的地盘没有受到影响,因为这两个地方的经济已经基本和大宋脱钩了。 除了惯常的赋税还交上去之外,各种经济往来几乎没有了。 因为微山湖的商品,在大宋除了汴梁之外的销售,全用自己的钞票,这样就让赵佶从这个巨大的经济体上占不到半点便宜。 除了这些地方,太湖和苏州,是另一个好地方。 现在的苏州城又不属于朝廷,又不属于天师军。苏州城唯一的管理者是近卫团。 而近卫团不搜刮地方,相反,他们还把粮食和工作机会提供给百姓。 这让苏州成为了天下少有的安乐窝。 同时,苏州的百姓发现城里面多了一些他们完全不了解的机构。 合作社。各种合作社纷纷出现在苏州城。 这是秦牧针对当前情况设计的一种全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合作社,是在百姓自愿的基础上,主动组成的生产合作组织。 当然,任何组织肯定都需要领头人。 所有合作社的负责人,是一个大美人——曾经的女土匪蔡金花。 现在她这个名字自然不用了,对苏州百姓来说,她就是鱼小娘子。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但是合作社和公司不同。公司追求的赚取利润,是资本的增值。而合作社追求的是生产生活有序进行。 这个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它其实是一种弱弱联合,互相帮扶的小团体。 在眼前这个阶段,秦牧暂时还不能占据苏州不走,而他又需要在苏州,在江南打开局面,为以后自己再杀回来做准备。所以秦牧就想起了后世的合作社。 鱼窈窕彻底被贾红线招了安。她本就听贾红线的话——她可比余里衍听话多了,又当过土匪,手里还有一群女兵,这都是贾红线看上她的地方。 实际上这正是秦牧看重她的地方。秦牧要离开,可是他需要在江南留一口气。这口气,他放在了太湖。 太湖这个地方,既然历来都有土匪,可见不论是朝廷还是天师军都根本没有能力平定这块地方。 秦牧就以申均益和鱼窈窕为班底,建立了太湖之队。 这个支队,不隶属于近卫团——近卫团坚决不会要土匪的,这只是一个称呼。 太湖之队有三个任务。第一是把太湖从江南独立出来,成为秦牧的落脚点,分基地,第二是以合作社的建立来推广新的生产方式和商品销售,从而改善江南百姓的生活,同时宣传近卫团的先进性。 第三就是要为建立江南造船厂做准备——做人员和物资上的准备。 这三件事,正需要申均益和鱼窈窕这样的太湖原土匪才能做好。 申均益和鱼窈窕两人也算是因祸得福,从土匪摇身一变,基本成为了新世纪集团的外围人员。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如果他们认识林冲等人的话,应该立刻就能明白。 林冲的现在,就是他们的未来。 ------------ 第四百三十六章 秦牧对太湖的安排 太湖之队的两位队长工作的非常拼命。 不过虽然都是拼命,鱼窈窕和申均益动力却不同。 申均益见识到了工业时代的神奇,他身为匠人的本能立刻被调动起来。他有强烈的渴望,跟在秦牧的身后,亲手建造一个全新的世界。 鱼窈窕就不同了,她不想跟在秦牧身后,只想跟在贾红线身边。 不过要实现跟在贾红线身边这个目标,秦牧告诉她要好好工作。如果工作成绩秦牧满意,可以考虑她的这个无理要求。 于是鱼窈窕就开始竭尽所能的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努力。 现在的桃花岛已经变成了一个仓储基地,这里有来自微山湖的大量工业品。 从生产工具到生活用品,从锄头铁锹到剪刀卫生纸,只有鱼窈窕想不到的,没有秦牧做不到的。 鱼窈窕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多物资。 根据秦牧的规划,近卫团在桃花岛上修建了好几个不同用途的仓库,同时整修了道路,扩展了码头。 这样鱼窈窕才能方便的接收那么多物资。 贾红线手把手地教着鱼窈窕一切。从仓储到物流,每一个方面她都用心的教导自己的女朋友——这也是方好音调笑她的话。 不过贾红线这时候也没工夫理会那些闲话,正事要紧。鱼窈窕又不是方好音那样的人——她不喜欢表哥,这就是最好的女人。 秦牧和她说过,这个合作社,虽然是生产生活兼顾的组织,可是实际上在目前状态下,只能偏重生活。 贾红线清楚,秦牧做任何事都会事先讲明白道理,决不让手下稀里糊涂的执行。这点,贾红线一直在学习表哥。 她现在正和鱼窈窕重复着秦牧的话。 “窈窕,合作社这个组织,在眼下我们仅仅偏重生活方面。生产方面的组织暂时不搞。如果有人主动提,我们不妨就做,如果没人提,我们也不提。” “这是为什么呢?” “根本的原因在于土地。组建生产合作社,是为了种地能种的更好。有了合作社提供的全新农具和科技知识,田地里面的产量会大增。” “这样不好吗?” “田地产量增加了肯定好,但是现在的土地全在地主手里,苏州城根本就没有多少百姓有自己的土地。这么说吧,就是种地的全是没地的。这些增加的产量,种地的佃户并不能落下多少。绝大部分会被地主拿走。” “我们不能便宜了他们!”鱼窈窕愤愤地说。 “当然,所以我不建议你现在搞生产合作社。不过这个可以作为一个试点存在,如果有人要求使用新的农具,我们也可以答应。” “姐姐,我明白了,那我应该主要做什么?” “建立劳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医疗合作社。”贾红线给鱼窈窕指明了方向。 这三个合作社是秦牧仔细思考后决定的。 劳动合作社,就是在近卫团离开之后,苏州城的劳动力依然能从合作社领到活干。 虽然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可是修桥铺路的活是必须有人干的。太湖是秦牧的分基地,苏州是分基地的出口,是门户。这个地方,秦牧准备好好经营一番。 一个门户总不能脏乱的和垃圾场似的。近卫团即使离开之后,秦牧也要苏州的城市建设不要完全停顿。 劳动合作社,就是要让苏州百姓继续做苏州的基础建设。但是因为近卫团不在苏州,所以苏州城里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强力机关。 这正是秦牧借助太湖之队的地方。太湖之队前身是土匪,他们是有一定的强制能力的。这个能力,现在用在这里非常合适。 劳动合作社会让苏州百姓改变苏州城的城市面貌,同时赚取到钞票。 这些钞票,他们可以通过供销合作社花出去,买到微山湖提供的丰富产品。 通过这个闭合的圈子,秦牧实现了两个目的。第一,建设了苏州城,第二,改善了苏州百姓的生活。 同时,也事实上在推广华金的使用范围。 供销合作社为什么叫供销合作社,而不只是销售合作社,是因为秦牧要求合作社不单要卖东西,还要买东西。 比如婆婆丁,这种东西在本时空一点不值钱,可却是微山湖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原料——属于战略物资。 类似属性的物资还有许多,苏州在任何时空都比微山湖那个大水洼地位高得多,这里是商业重地,各色商品繁多,这也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一个原因——不只是卖工业化产品,还要收购原材料。 一些没有太多劳动力的百姓,比如鳏寡孤独什么的,可以做这些轻体力劳动。比如通过采摘婆婆丁销售给合作社,他们可以获得养活自己的粮食,甚至能生活得更好。 有了劳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就能让苏州百姓的劳动力有输出,生活有提高,这时候秦牧再配套上医疗合作社,就可以让百姓的生活提高的这一块,能切实留在自己家里。 本时空看病很花钱的,秦牧不想百姓辛苦赚来的这点东西,都便宜了郎中。 不是说看病不给钱才好,而是什么事都要有个度。 一场感冒让人倾家荡产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不过是感冒清热颗粒解决的问题而已。 医疗合作社就是要给百姓人人都能负担得起的医疗。 现在秦牧的制药厂不仅仅是生产抗生素。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发展,秦牧把后世大量的中成药全给复制到本时空。 像感冒清热颗粒,当归苦参丸,清开灵等等后世的常用中成药,制药厂已经能批量生产了。 而协和医学院的学生也已经差不多该临床实习了。 这就是秦牧打造合作医疗的底气。没有自己的制药厂和自己的医生,秦牧凭什么敢开合作医疗? 只有手里攥着医生和药品,秦牧才敢在苏州推出合作医疗,给百姓带来福利。 这些工作完全是鱼窈窕听都没听过的,每一样都够她绞尽脑汁的去思索。 幸亏贾红线对她很有耐心,这才让鱼窈窕逐渐地开始上了道。 万事开头难,太湖之队两个摊子,两个领导人,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申均益的洞庭山,如今是太湖乃至于江南的造船中心——规划中的。 不过秦牧给他的这个地方挂了个牌:江南造船厂。 申均益是厂长兼总工程师。 秦牧首先要打造一支造船骨干队伍。随着生产力的爆发性发展,微山湖现在遇到了运力短缺的问题。 不论是原材料的输入,还是产品的输出,都卡在运力上。 本时空的船只无论如何也不是为工业时代建造的。不论从速度和吨位来说,都不符合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秦牧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要造船,造大船。 可是船大了,肯定不能靠船桨和船帆做动力,一定要上机械动力。 这样就又给微山湖出难题了。目前微山湖的科技水平还不支持造那么大马力的柴油机,或者蒸汽轮机。 秦牧思考再三,决定上“水上列车”。就是驳船。 “疑是江中一条街,蜀布吴麻移山来。”形容的是被誉为“水上列车”的拖驳船队,曾经在万里长江上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驳船本身无自航能力,需拖船或顶推船拖带,其特点为设备简单、吃水浅、载货量大,可航行于狭窄水道和浅水航道,并可根据货物运输要求随时编组,适合内河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 曾经满载货物的驳船船队在长江上浩浩荡荡的行驶,主导新中国长江干线运输几十年。 这非常适合本时空现在的情况。 不论驳船还是拖船,都可以制造出来。到时候长江和运河上充满了一串串的水上列车,那种壮丽的场面,让秦牧想起来就有点激动。 连秦牧都激动,就别提申均益了。 秦牧随手就把PPT做了出来,申均益看着江面上自己想都想不到的那一长条的大船,心里痒痒地简直要伸出手来。 工匠精神,在他身上复苏了。 他想立刻就开始打造这一切,可是秦牧拦住了他。 这些东西绝不是申均益那点可怜的科技水平能弄得出来的。他需要学习,要深造。 申均益要去微山湖和两位真正的总工好好学习一阵,才能回到江南造船厂开始工作。 在去微山湖之前,申均益的工作是给江南造船厂搞基建。 挖船坞,盖厂房,修宿舍。在近卫团的帮助下,洞庭山也变成了一个大工地。 宣和六年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来到。近卫团只是吃了一顿丰盛的年夜饭,然后就再次投入到辛苦的建设工作中去了。 他们没有半点怨言,相反的,经过这次江南战役,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对社会的认识、战争的理解,两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新兵的个人素质飞速地向老兵接近,而老兵也从新兵身上学习到了许多——新兵有一些是工人出身,产业工人的优点也是老兵学习的榜样。 近卫团在战争和建设中,茁壮成长成为了一棵参天大树。 这棵大树虽然还不能覆盖全天下,但是他们至少可以走出微山湖,覆盖江南。 近卫团占的地方多了,朝廷和天师军占的地方自然就少。 这点就连金兀术都感觉的很明显。 如今的汴梁远不如之前繁华,就连勾栏瓦巷都失去了活力。 整个汴梁,唯一没受到影响的,只有樊楼。 樊楼如今彻底的名副其实了——这是人间的“极乐净土”。 所有吃的喝的,摆的用的,樊楼一概如故,甚至很多地方更胜从前——因为微山湖一直在发展,而樊楼总是第一个拿到最新的工业产品。 秦桧就很想去樊楼再潇洒潇洒,可是看着这条瘸腿,他却不敢再进樊楼了。 万一再被射瘸了另一条腿,那就不是拐杖能解决问题的了。 他现在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太学学正。这个职位隶属于国子监。按现在来说,他就是大学的教导主任。 不负责具体教学任务,负责的是学生纪律。 他一上任就遇到了天大的麻烦。秦桧现在名气太大,整个京城的衙内圈没有不知道他的。 太学生,是文人预备队,是衙内们的外围,自然也知道秦桧的大名——金国人的狗腿子。 这样的人当学正,学生怎么会服气。 以陈东为首的学生团体没少给秦桧难堪。他们不止一次的要求把秦桧赶出国子监。 可是秦桧后面是赵构,是九皇子。 赵构别看不是太子,可是恰恰因为他不是太子,所以忌讳没那么多。这些年赵构上蹿下跳很是笼络了一些势力,在他的支持下,秦桧坐的稳如泰山。 你们随便闹,反正老子一文钱也少不了。 不过每天被学生指着鼻子骂,这滋味也不好受呀! 关键是秦桧受了伤,有残疾。残疾人对上正常人,物理输出就差点。 他打不过学生,一张嘴又骂不过一群嘴。 文的武的全被欺负,这让秦桧很是恼火。 正巧这时候金兀术来到汴梁,秦桧总算是见到了自己人。 今日上元节,秦桧特意邀请金兀术,再入樊楼。 有金国四太子撑腰,秦桧要找回失去的颜面。 他要大闹樊楼! ------------ 第四百三十七章 秦桧的奸计 樊楼不拒绝任何一个客人——只要守樊楼的规矩。 自从秦桧在樊楼被当着金国四太子的面射伤了一条腿之后,樊楼的名声大噪。 它已经不仅仅是汴梁顶尖的青楼,更是大宋对金国不屈不挠抗争的精神象征。 当时金国人在汴梁何等的跋扈。又砸又抢,下馆子都不给钱。 就连韩侂文的书坊都被抢了一回,卫生纸可没少被抢走。 当时汴梁上到皇帝,下到草根,没一个人敢管的。 可是这样一伙凶徒,在樊楼彻底的吃了一个大亏。那日的情况经过衙内们添油加醋的传播,只说的金兀术狼狈不堪,简直就是金国四太子跪地对着秦牧磕头求饶才逃出了一条性命。 这让樊楼就好像变成了水帘洞,而秦知监就是齐天大圣,什么妖魔鬼怪,什么魑魅魍魉,全都不放在他的眼里。 只要秦知监掏出金箍棒,就能横扫一切美女画皮。 樊楼,成了大宋百姓心中的一座灯塔,那里有永不熄灭的光明。 还别说,这种说法有一部分是正确的。樊楼的确是有着永不熄灭的光明,不过那是电灯的光明。 随着微山湖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小规模的供电获得了解决方案。因此樊楼已经拉上了电线,用上了电灯。不过为了避人耳目,电灯都藏在灯笼里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蜡烛在里面。 不过这瞒不住有心人,因为电灯的亮度,是蜡烛绝对比不了的。 金兀术再次来到樊楼,顿时被电灯迷住了。 这样柔和的光芒,让夜晚变得和白天一样。这让金兀术都糊涂了。 大宋这是怎么了。真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吗? 怎么樊楼外面一派凄惨,内里却神仙世界一般。 这电灯,他上次来时候还没有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换了包间的原因吗? 这一次金兀术没有坐上次的包间,而是特意换了一个远点的位置——别再次毫无准备的面对秦牧的箭了。 这就让金兀术弄不明白,这个电灯到底是以前就有,还是最近才出现的。 如果是最近才出现的,那可是情况不太好。这说明大宋的好玩意越来越多,万一他们给用到武器上,对金国可是大事不妙。 谁知道怕什么来什么。他最怕宋国出现新式武器,可是秦桧偏偏告诉他,宋国真的出现了新式武器。还不是一样,而是两样。 一样叫天雷,一样叫火炮。 林灵素自然不甘心只做天雷,他也想到了火炮。不过他弄不到好钢,所以只能加厚炮壁,减少装药。这就是一个阉割版的真武大帝。 可是即便是阉割版的火炮,它也是火炮。这就不是摆在城头装样子的货了,而是切实能投入实战的火炮。 这些火炮一制造出来,就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放在汴梁城头,另一部分送上了前线。 高俅手里现在就有了小真武大帝。 金兀术只听得背上直冒冷汗。在金国这些将军中,金兀术其实是最怕宋国的。 因为只有他和秦牧打的交道最多,对后世的科技也接触的最多。他见过摩托车,享受过樊楼的高科技,同时还被RPG炸过。 这一切都是他弄不明白的。从那个大小金子开始,他就对秦牧有了忌惮,再吃过这么多次亏,这种忌惮堆积的越来越深。 这些事情他都没有跟别人说起过。打吴家庄死的那些金国人,都是他的家奴,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被秦牧狠狠揍过一顿。 金兀术是不太想和大宋开打的,因为他看不透秦牧的实力。 可是他一个人的意见没有用。别看《岳飞传》中金兀术大大有名,可是在这个时候,他在金国根本排不上号。 完颜宗望,完颜宗翰,银术可等等,这些人才是金国舞台上的主角。 他们可不知道秦牧,更不知道近卫团的厉害。这些人是一心要打宋国的。 金兀术人微言轻,说话根本不管用。 可金兀术毕竟是金国人,他必须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考虑。听到秦桧描述过天雷和火炮的厉害,金兀术眼前不由得浮现出金兵被铁球贯穿身体的惨状。 这不是人力能抵挡的呀! 金兀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破解的办法。想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把火炮和天雷弄到自己手里,让金兵也用上这等厉害的武器。 这件事,能办到吗? 他俩在包间内谈话,自然是把侍者全赶了出去。可是他们绝对想不到,如今的樊楼,每个包间都被秦牧改造过一遍,每间房子里都有窃听装置。 他们的话,一句不漏都被穆南行听在耳朵里,记在电脑中——秦牧也给樊楼配了一台电脑,教会了穆南行怎么使用窃听器。 这些话不但穆南行听到了,孟珙也听到了。 孟珙和他的这一支小队,是留在汴梁执行任务的。金兀术一进城就进入了他们的视野。 金兀术在汴梁的所有行动,都在孟珙的监视之下。 他和秦桧来樊楼,孟珙更是不得不亲自过来坐镇——这里是近卫团的情报大本营,也是秦牧的产业,自然不能出问题。 不过现在孟珙心里对金国人再没有半点畏惧了。就算那个能手撕老虎的金国人再来,孟珙也毫不在意。你再厉害,厉害的过子弹吗? 而且现在孟珙对金国人,有一种智商上的鄙视。土包子一群,没见过世面。 这帮人还赶走侍者,压低了声音,自以为秘密的说话,岂不知他们的一切都明明白白的暴露在自己眼前。 而且只要上面有命令,孟珙随时可以要了这对混蛋的性命——还不用露面。 不过他现在只有监视的权力,可没有杀人的权力。金国四太子和秦桧这样的人物,杀与不杀,只能由秦牧决定。穆南行都没这个权力。 樊楼中的灯光逐渐暗淡,常来樊楼的客人知道,演出就要开始了。 果然,随着一束聚光灯照亮了舞台,三人组踩着祥云一般的登场了——干冰的效果。 极乐净土响起,樊楼顿时陷入了狂热。 现在天下的局势败坏如此,虽然各个世家的生活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可是市面的萧条他们都看得到。 这样衙内们玩的都不痛快了。每天在街上看到的,全是一个个弓腰驼背饿的半死的人,这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所以樊楼就成了他们唯一的乐园。只有在这里,才有往日的欢乐。而且越来越欢乐——因为樊楼能提供的享受越来越多。 金兀术来樊楼,不是和秦桧说武器的,他主要目的是为了少女时代。 这三个小娘子就好像仙女一般,自那日一见之后,就勾走了金兀术的魂魄。他这次来汴梁,连赵佶都没去见,当晚先来到樊楼——必须第一时间看到心目中的仙女,一天也不能等。 少女时代此时出落得越**亮。不仅如此,还因为她们见识过了秦牧的真正本钱,自己也在微山湖演出过,算是上了秦少爷的贼船,所以她们三个心里都有了底——绝不会玩具一般的被贱卖被抛弃,因此三人更多了一份自如。 这种感觉太让金兀术着迷了。本时空哪有如此漂亮又自信的女人呢。 别说金国不可能有,就是宋国,除了这三个,金兀术也再没遇到过这样的女人。 在金兀术眼里,贾红线和折美凤都不如少女时代三人组。这俩女人太强势霸道,没有女人味。 秦桧望着舞台上尽情歌舞的三个美少女,嘴角泛起一股冷笑。 “四太子,这三个小娘子,可都是清倌人。”大奸臣的意思是,三个女孩还都是姑娘,未曾卖身。 “怎么,你有办法?”金兀术知道这三个女人是卖艺不卖身的,否则也不能到现在还是清倌人。 “当然有。”大奸臣微微一笑,说道:“四太子,当今宋国的局势不妙。” 说着话,秦桧就把大宋和天师军的战况详细的介绍了一遍,最后说道:“汴梁城内,兵力空虚。而樊楼的后台,秦牧和他的近卫团,也被调去了江南。这岂不是天大的好机会。四太子别说要了这三个小娘子,就算是拆了樊楼,怕是也没人能管的了呀!” 金兀术听到这话,不由得就动了心。 看来宋国虽然有了威力强大的新式武器,可是他内部的麻烦也不少。 江南被天师军占据,汴梁就没有粮食,难怪自己看到的市面如此萧条。 那么现在,岂不是金国的一个绝佳机会? 趁你病,要你命! “会之,你说的都是实情?” “没有半句假话。” “好,你是我金国的大忠臣!”金兀术想了想,把手上的一串念珠摘了下来,戴在了秦桧手上:“这是我爹送我东珠,现在我送你了。希望你日夜为我大金效力,不要辜负于我!” “一定,一定!”秦桧喜出望外。自己又是大宋的学正,又是大金的忠臣。 这种两边下注,四面落好的事情,大奸臣太喜欢了。 东珠可是金国的特产,这一串东珠都老大的个头,而且关键这是完颜阿骨打送给四太子的,现在四太子送给了自己。 这份礼物太贵重了。秦桧觉得自己真的是时来运转了。 他这里喜出望外,却不知道穆南行和孟珙早就气炸了肺。 这个秦桧,怎么会如此坏的流脓呢。 天底下怎么能有这样的人。 孟珙手掌都气的哆嗦了。他恶狠狠的咬着牙齿,拼命控制住怒气,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掏出手枪把两人给毙了。 没等他平稳下来情绪,耳机中就再次听到了秦桧的声音。 “四太子,这仨小娘子每天演出之后都会回折府,我知道一处地方,最好下手!” 秦桧的声音中都带着说不出来的猥琐:“只要四太子出手,今晚这三个小娘子就是您的了!” ------------ 第四百三十八章 张觉和郭药师 少女时代安然无恙的返回折府,这让孟珙非常遗憾。 金兀术侥幸逃过了一劫。 根据秦牧的命令,如果金兀术敢动手,孟珙就要干净利落的将金兀术拿下。甚至秦牧都说了,死活不论。 孟珙接到这个命令非常兴奋,他决定要死的不要活的。 这件事如果干成了,孟珙知道意味着什么——宋金两国肯定就要打起来,然后近卫团就要出手了。 见识过微山湖的伟大,孟珙不认为赵佶还应该坐在那个位置上。那个位置,天下间只有一个人能坐,那就是这一切奇迹的缔造者:秦牧。 不过金兀术并没有在今夜对少女时代下手。 这出乎了孟珙的意料,也让大奸臣有点想不到。 怎么金国人,不急色了呢? 若是换了别的金国人,也许还真的就今晚动手了,但是金兀术毕竟是四太子,他是有大局观的。 即使私事再着急,也不能耽误公事。而且这个事还挺急的。他必须尽快的见到宋国皇帝。 为了大业,只能自己暂时委屈一下了。 第二天,金兀术拜见赵佶,正式对大宋皇上提出了要求。 金国要求宋国交出一个人:张觉。 张觉现在是平洲守将,他之前是辽国的官,之后金国攻打辽国时候,曾经短暂的投降了金国,可是在不久后,他又带着城池和人马,改投了宋国。 当时金国还不知道宋国的虚实,又因为海上之盟的原因,两家一起打辽国,所以这件事就没提。 现在完颜吴乞买需要找一个借口来打宋国,他就想起了张觉。 你这个人,忒不老实了,先在辽,再到金,最后跑到宋。这不是看不起我们大金吗。 必须抓住杀掉。 金兀术来汴梁,就是要替金国皇帝传递这样一个消息。你大宋的张觉,是我大金的叛将,现在我要你们把他交出来。 赵佶面对金兀术的咄咄逼人,心理不禁一阵烦躁。 张觉这个人他知道,不仅仅知道,他还刚提拔了张觉。 金国人可不会老老实实的等宋国交人,这时候金国刚换了皇帝,下面各个将领都有点心里没底。有的人就像趁乱捞点军功。 完颜阇母——完颜阿骨打的同父异母弟弟,就带着大军去讨伐张觉。 结果在平洲,他被张觉打败了。 张觉向赵佶报捷,赵佶很高兴,这让他对金国多了一点抵抗的勇气,于是他命张觉在平州组建泰宁军,任命张觉为节度使。 只是没想到刚打败了金国人,金国人就跑来汴梁找他要人。 如果自己把张觉交出去,那岂不是说自己怕了金国人,同时也让下面的人寒了心。 可是如果不交人,金国人真的打过来可怎么办? 赵佶顿时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地步。 他想来想去,完全想不出办法,这时候他不由得望向了李邦彦。宰相,说话呀! 李邦彦立刻说道:“四太子,我们宋国,没有叫张觉的。没这个人。” 这句话一说,别说赵佶惊呆了,就连金兀术都懵了。 怎么,你说宋国没有张觉?那驻守在平洲的是谁?难道是鬼吗? 完颜阇母都被他打败了,难道完颜阇母是被鬼给打败的?你骗鬼呢吧。 真拿我们金国当猴耍吗? “那平洲守将姓甚名谁?”金兀术也不是傻瓜。既然你说没有张觉这个人,那现在谁守的平洲? “四太子,这是我国的机密。岂能为外人道哉!”军事秘密,无可奉告。 听到这话,金兀术都想跳起来揍李邦彦了。你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金国四太子总算是多次充当使者,磨练出来了一点涵养,没有当场动粗暴揍李邦彦。 他冷冷的说道:“如此说来,那倒是某唐突了。不过我代表我家皇上说一句话。如果我们金国拿不到张觉的人头,那么我们就会一路向北来寻找这个人。到时候若是两国起了摩擦,可全是你宋国的错。” 金兀术硬硬的丢下一句话就走了,只剩下满朝官员面面相觑。 这怎么办?金国人要以这个名义打过来我们扛得住吗? “官家,”蔡京开口了:“张觉此人,先在辽,再投金,然后才归顺我朝。此人可比那三国吕布,典型的三姓家奴。我看此人,留不得。如果还要他守平洲,怕是金国人一来,他就再次投降了。” 赵佶听完这话,连连点头。蔡京说的对呀。这个借口好,是张觉本人素质太低,留他不得,不是朕没有担当害怕金国。 “官家,我不同意蔡太师之见。”李纲说话了:“张觉刚为我大宋打败了金军,可见此人心向朝廷,一心为国。他怎么能是三姓家奴吕布可比的。这明明是一忠臣!金国人要来打,有没有张觉他都会来打。张觉刚打败金国,证明此人是一个真正的将才,有他在,可保平洲无恙。” 赵佶听完李纲的一番话,又点点头。李纲说的也对呀。 张觉已经打败过金国人了,这说明金国人也没那么厉害。而且神仙道长现在又制造出了威力巨大的天雷和火炮,有了这两样神器,我们还那么怕金国干嘛? 现在把张觉交出去,岂不是自毁长城?这事不能干! 赵佶心里翻来覆去的拿不定主意,下面的朝臣可就吵翻了天。 有的支持李纲,有的支持蔡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种观点在朝堂之上激烈的交锋。 谁也说服不了谁。 赵佶是个聪明人,可是却不是一个有担当的人。他一时无法在两种思路中找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个。 正在大家吵得昏天地黑的时候,突然边关送上来消息。 平洲丢了。 完颜阇母败了,自然金国人不肯干休。丢了的脸必须找回来。 完颜吴乞买派出大将完颜宗望带兵再次去打平洲。 完颜宗望是金国最著名的将领,耶律延禧就是他抓回来的。他统帅的金军,是金国最精锐的一支部队。 面对完颜宗望,张觉守不住了。没过几日,平洲就丢了。 张觉一路向南,逃进了幽州城。 幽州如今的最高长官是宣抚使王安中,面对这种情况,他不敢耽误,立刻上报了朝廷。 赵佶收到这个消息,顿时如雷轰顶。 怎么,平洲丢了! 平洲虽然不是燕云十六州之一,但是这个地方如果被金国人拿下,金国人就能以此为基地攻打幽州。 这样北边防线的压力就太大了。 而且既然平洲没了,就说明张觉挡不住金国人。他挡不住金国人,现在就没有半点用处。留在宋国,就是个烫手的山芋。 赶紧把他交出去给金人才是正路! 只是这话赵佶一时也说不出口。金国人一威胁,自己就把手下的大将交出去,这以后谁还给自己卖命呢? 犹豫中,赵佶再次望向了李邦彦。 这位大宋宰相心领神会,立刻说道:“平洲之败,其罪在张觉。此人先打了金国的完颜阇母,再败给完颜宗望,焉知不是故意而为?这是引狼入室。此人我看就是金国安插在我大宋的奸细。” 赵佶不由得点。宰相找的这个借口太高明了。 张觉他不是好人,他就是一个金国的奸细。既然如此,那自然应该拿下了。 “以宰相之见呢?” “臣以为,应该绑了张觉交给完颜宗望。这样可以羞辱对方,让金国人明白我们已经识破了他们的奸计!” “妙计!梁师成,拟旨,让王安中办理。” 张觉的性命就在李邦彦短短两句话之间结束了。 王安中收到圣旨,立刻开始执行。 不过这种明显的缺德事,王安中办起来也犯嘀咕。 他先杀了一个和张觉相貌相似的人,意图蒙骗金国人。可是完颜宗望手下有认识张觉的,所以这条计策就露馅了。 不得已,王安中只能把真正的张觉绑了,交给金国人。 这件事虽然朝廷上下尽力隐瞒,可是他们瞒得住汴梁人,却瞒不住军方。 尤其是瞒不住前线的军队。 郭药师收到这个消息,抱头痛哭:“赵佶,昏君!” 手下有人不断的劝他,别为了张觉哭坏了身体。郭药师大怒:“我哪是为了张觉哭,我哭的是我自己。今日金人来要张觉,赵佶就交了出去,若是异日金人来要我郭药师,你觉得赵佶会舍不得我吗?” “那我们怎么办?” “他不仁,别怪我不义。”郭药师冷笑一声:“等金国人打过来,你们就知道我要怎么办了。现在吗,我们得向赵佶多要钱粮武器。对,尤其是那个天雷和火炮,这东西必须拿在手里!” 完颜宗望杀了张觉,金兵暂时退回平洲。如今还是天气寒冷,实在不适宜进军。 郭药师就趁着这个时候,不断的上奏折给朝廷。 他一再重申,金兵凶猛,若是没有更多的更好的装备,是保不住城池的。 目前郭药师的大本营在涿州和易州,经过完颜宗望兵临幽州城下,赵佶对幽州的安危更上了心,如今能调的兵都调去江南打天师军了,幽州很是空虚,所以他就让郭药师再接管了幽州的防务。 郭药师这下地盘也大了,权势也增了,要东西要的更起劲了。 他不但要东西,而且还开始抢劫地方——反正不打算在大宋混了,这地方在他看来,不抢白不抢,抢了也白抢。 既然赵佶要他守幽州,就不可能怎么的了他。 郭药师的判断完全正确。 他抢掠地方的行为不但没有受到半点责罚,反倒带来了加官进爵。 赵佶给他升了官:加检校少保,同知燕山府。 从此以后,燕山这块地方,他就是事实上的老大了。 这一日,郭药师站在城墙上,望着正在入城的一辆辆装满物资的车辆,仰天大笑:“天雷,火炮,总算到了某家手里!” 赵佶终于被郭药师说动了心思,同意把天雷和火炮发往幽州。 至此,本时空制造的***第一次出现在了幽州城头。 ------------ 第四百三十九章 九皇子和四太子 赵佶拼尽全力想要遮掩住张觉事件,可是事情的真相依然如风一般在汴梁城中流传。 这都是盖世太保和克格勃的功劳。根据秦牧的指令,两大情报组织不遗余力的揭露朝廷的软弱无能,皇上的狼心狗肺。 张觉,这样一个深明大义,弃暗投明的进步人士,却被黑暗的朝廷和胆怯的皇帝给出卖了。 他的头颅,如今正悬挂在平洲城头。这就是大宋的伤疤,无时无刻不被天下人嘲笑。 赵佶知道这个情况自然火冒三丈,可是他却没地方发泄。全汴梁的人都在说张觉,骂朝廷,他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杀掉。 这一来不现实,根本不可能做到,二来即便真的做到,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名副其实的。 不能杀人,又不能让天下人指着鼻子骂朝廷,这可怎么办? 他召集了几个心腹,想商量出一个办法来平息“谣言”。 众人七嘴八舌好久,也谈不出什么结果。这也是必然的,事情毕竟是他们做出来的,难道他们做都做了,还不让百姓说嘛?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道理,诸位都是明白的。 如果有可能,他们当然愿意把百姓的嘴都给塞住,可是这操作难度太大,太不现实了。 最终还是李邦彦出了个主意:“陛下,百姓都是短视的,他们的眼光,只看到眼前一点点。所以只要弄出一个更大的事件,自然就能冲淡这件事。” 赵佶觉得这个思路不错。那弄出个什么大事件呢?总不成朕杀了你当替罪羊吧。 如果杀了李邦彦能平息众怒,赵佶到是不在乎这么做,可是显然李邦彦份量不够。 杀了太子到是真正的大事件,可是这件事……,别想了。太子又没谋反,做这事简直是猪狗不如。 “什么大事件有足够份量?”赵佶觉得还是问李邦彦比较好。 “军事上丢的面子,自然军事上找回来。如今外有金国,内有天师军,朝廷如果能在两方面有所突破,自然会让百姓知道朝廷的英明。” “打金国?”赵佶倒吸一口冷气。李邦彦不是疯了吧,金国如果那么好打,我至于把张觉交出去吗?难道朕不要面子吗? “当然不是打金国,臣建议加大对天师军的打击力度。让高太尉加紧攻克江宁府。” 赵佶觉得这到是个办法,可是天师军也不好打呀。 别说江宁府了,就是润州高俅都没拿下呢,不打下润州凭什么打江宁呢? “高太尉已经尽力了,可是天师军也不是软柿子,不好捏呀。”赵佶罕见的说了实话。 高俅的战报一直没有断过,前线的情况赵佶都知道。 敌人不但有天雷,还有火炮,现在两边每日里就是火炮和天雷对着轰,谁也奈何不了谁。 “人多势众!”李邦彦说道:“陛下,还要给高太尉增兵。” “哪里还有兵?”赵佶能派的都派出去了,再从哪里找呢?总不能连守卫汴梁的禁军都派出去吧。 “禁军厢军已经调无可调,但是草莽间还有各种民团。官家如果发一道圣旨,号召天下的民团去讨逆,一起去打天师军,这就是一支新军,而且全不用朝廷掏钱掏粮草,所耗不过是一道圣旨而已。” 这个办法好。赵佶顿时就动心了。 不花一分钱就能招来大军,简直是太好了。 众人都觉得这事可以办,但是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以朝廷的信誉为代价的。 圣旨是不花钱,但是为圣旨背书的是大宋朝廷。交子的泛滥,让朝廷的信誉已经丢了大半。 不过交子还只是骗钱而已。但是这张圣旨,已经是骗人性命了。 没有钱,没有粮,也没有甲胄兵器,只凭一张纸就让百姓去打天师军,这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 当响应号召的百姓去了前线死光之后,剩下的就全是对朝廷不在意的人了。 如果全天下人都对朝廷不在意,那么这个朝廷还有可能稳定的存在下去吗? 不过这时候赵佶可想不到这些,既然这是个办法,那就赶紧办。 但是用民团打仗,也得有个主将。这个主将最好有地位,却无实权——赵佶可不想在禁军外再出现一支有实力的军队,西军就够他头疼的了。 想来想去,赵佶突然想起了九皇子赵构。 这个民团武装,最好还是掌握在自己人手里,真正的自己人,自然只是赵佶的十几个儿子。 从年龄来说,赵构是最合适的。他今年刚满十八岁,没大到能拉起一股势力,又过了小孩子的年纪,不至于被人轻看。 好,就是他了。 于是赵佶下了一道圣旨,封赵构为江南兵马大元帅,统领天下民团,讨伐天师军。 大宋是没有兵马大元帅这样一个官阶的,这就是一个虚职,随便写的。赵构顶着这个名头,现在什么也干不了。 他还是只能在汴梁城里吃喝玩乐,根本是不可能实际带兵的。 但是这毕竟是个全新的名头,是个新开始。 有了这个名头,赵构可以名正言顺的去一些以前他不能去,或者不方便去的地方。 比如军器监,军械所,都作院等等。 这些地方可以看作大宋的兵工厂,之前诸位皇子哪敢进去,可是现在有了这个名号,赵构就大摇大摆的进去了。 这让赵构的心思更加火热。天下的变局,就在眼前。 金兀术敏锐的抓住了这个机会。天雷和火炮的存在,在汴梁已经不是秘密了。 金国四太子很清楚火器的威力——因为他切身体会过。现在金兀术想明白了,自己在吴家庄一定是遭到了火器的打击。 一百多金国好汉,连敌人的面都没见到,就喂了鱼虾,这让金兀术每每想起来都直冒冷汗。 火器的威力太恐怖了,什么样的勇士,在火器面前都不堪一击。 他打定主意要弄清楚火器的秘密。现在九皇子赵构能出入军器监,让金兀术马上看到了机会。 他立刻联系秦桧,让他想办法让自己见赵构一面。 就为了获取火器的秘密,金兀术放弃了强抢少女时代。不过这也是冥冥中的天意。如果他敢对少女时代下手,肯定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孟珙早憋着劲弄死他呢。 有秦桧穿针引线,金兀术终于见到了赵构。 “九皇子,果然是一表人才。”金兀术一见面就对赵构大加奉承:“太子比起康王,多有不及也!” “四太子,过奖了。”康王赵构稳重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太子有太子的长处,本王岂能和太子比肩。” 这里是赵构新近买下的一处宅子。他跟着木器行做生意,发了大财,所以才有钱买新宅子。 当然,这也是借了他爹的东风。如果不是赵佶乱发交子,引发汴梁通货膨胀,导致大量家庭破产,他还买不到宅子。 这处院落不大,胜在偏僻清静,非常适合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不然,太子不过是仗着生的早。”金兀术是完颜阿骨打的四儿子,赵构是赵佶的九儿子,他们俩其实还真有共同语言:“若是论起治国才能,我看太子比康王殿下差的远。” 赵构听到金兀术的赞许,矜持的一笑。 别看赵构年纪轻,但是他胆子大,想法多。自懂事以来,他一直幻想着自己取代大哥的位子。 现在眼看着天下大乱,似乎自己越来越有机会,这个时候,更是要谨言慎行,不能行事有差错。 “殿下,不知你对我们金宋两国的关系,怎么看?”金兀术毫不介意赵构的态度,他继续诚恳的和赵构攀谈。 “四太子,那你又对宋辽之间如何看?”赵构没有回答,反倒给金兀术来个反问。 这让金兀术顿时收起了几分轻视,之前装出来的尊重有了几分真心。 他来见赵构,只是想借着赵构能了解火器的秘密。对于赵构这个人,他并不看好。 宋国传承百多年,除了开国闹出过一点混乱,赵匡胤的皇位没传给儿子,而是传给了弟弟,之后就没有这些乱事了。 虽然赵佶也是上一任皇帝的弟弟不是儿子,但那是因为上一任皇帝没儿子,才传给的弟弟。 有儿子的全传儿子。 金兀术不觉得赵构以后有什么大发展。一个康王也就是顶天了。日后太子赵桓登基,他不过就是个闲散王爷。 这样的人,实在让金兀术看重不起来——都是养在深宫妇人之手,连鸡都没杀过,和自己根本没法比。 但是今日一见,赵构言谈举止完全颠覆了金兀术之前的判断。 这个人,不那么简单呀! 只看他的问题就如此刁钻。自己若是回答不好,难免事情不成。 金兀术斟酌着字句说道:“辽国,狂妄自大。他们只尊武力,不懂道德。宋国多年以来,对辽国多有感化,奈何辽国人愚昧不堪。我觉得宋国对辽国是仁义尽致。他们不知感恩,违背天道,所以才落得如此下场。” 赵构微微一笑。这个四太子有头脑。 他不说金国灭了辽国,反倒说辽国是自己作死! “那贵国呢?”赵构还是要问问。 “我们金国,向来仰慕宋国的学问制度,要不然我也不会屡次三番来此。” “四太子以为我们两国应该如何相处?” “取长补短。” “可是这非相处的原则,只是做事的行为。四太子,我很想知道若是你做了金国皇帝,准备如何和宋国相处。”这里只有他们俩人,赵构也不担心被第三个人听到,所以说的就非常露骨。 听到赵构这话,金兀术大吃一惊。 怎么,这小子难道想当皇上?他刚才说的只是奉承话,真心没想到赵构有当皇上的心。可是刚才赵构那句话充分暴露了他的野心。 不仅仅如此,那句话也把金兀术的野心勾起来了。 连九皇子都想当皇帝,自己这四太子,可比九还高五个呢,难道自己还不如他? “我若为帝……”金兀术不由自主的说出了这四个字。 说到这里,他突然警醒。这话不能说呀! 可是说都说了,也吞不回去。 怎么办? ------------ 第四百四十章 赵构的誓言 “四太子,你明白火器吗?”赵构并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金兀术那四个字,已经摆明了他的志向。 有这个理想的人,是可以谈点事的。赵构不会和庸才深入交流——那就是浪费时间。 金兀术是有大志向的,不过大志向还需要有相应的能力配合,否则就是空想。这样的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赵构也不会搭理。 赵构要考校一番金兀术的才干。见识过天雷和火炮的威力之后,九皇子对战争有了一番全新的看法。 只是他不知道金兀术是不是能跟得上自己的水平,所以要问一问,谈一谈。 “火器?殿下说的是天雷和火炮吗?”金兀术闻言大喜。他和赵构见面,为的就是天雷和火炮。现在赵构主动提起,倒是正对了他的胃口。 “正是。” “我听说天雷和火炮都是用**的。” “却是如此不假。不知道四太子以为火器的出现,会给战争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听到赵构这句话,金兀术不由自主出了一身冷汗。 火器的威力他有着切身的体会。当日在吴家庄的码头,他带来的一百五十名金国勇士,连哼哼都来不及哼哼就全死了。这让金兀术对火器充满了恐惧。 对于陌生而威力巨大的武器,一般人都会产生夸大的恐惧。 就好像火枪对上冷兵器时候,很多人觉得火枪火炮就天下无敌了。根本不是人力能抗衡的。 可是一战二战中,敌对双方都是火枪火炮,而且那时候的武器威力远超鸦片战争时期,战争难道就不打了? 当然没有。战争不但没有因为火器的大发展而消失,反倒越打越大。 一战的堑壕战,双方十几万几十万人挖开战壕对战。 二战的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打击,弹药投放当量远胜一战。 但是就在这样的打击下,依然还是有人能活下来继续战斗。 可见武器并不是决定性的。 但是新式武器第一次出现时候,的确会吓坏大多数人,比如核武器。 金兀术见识到的火器是二战时候的武器,领先本时空一千年是实打实的,这当然让他感觉到害怕。 如果不是他会水,当时又恰好没有穿戴盔甲,现在四太子早成了龙王四太子了——当时就被淹死了。 他以为赵构说的天雷和火炮,就是自己在吴家庄遇到的那些可怕的武器,金兀术不由得心有余悸:“天雷和火炮,端的厉害。有了这样的火器,盔甲怕是没用了。” “不错,四太子果然不是凡人。”赵构是看过天雷和火炮的演习,才知道火器的厉害的。 在火器的打击下,多么精良的盔甲都没有用。赵构是有心皇位的,所以他对军事异常上心——这点是参考了老祖宗赵匡胤。 赵匡胤就是陈桥兵变,才黄袍加身的。 现在的战争,主要是攻城和野战。不论攻城还是野战,有火器的一方都有着巨大的优势。 作为守城的一方,火炮可以打的更远,而且对敌人的攻城器械损伤巨大。什么冲车,箭楼,都抵挡不住火炮的轰击。 在野战中,双方的骑兵对冲,重装骑兵可以扛得住箭和弩,却对火炮和天雷一点办法也没有。 赵构相信,只要自己装备了足够多的火器,就将守的稳,攻的凶。 他觉得当宋军完全火器化之后,盔甲就应该退出历史了。 没想到金兀术也有这个认识,这让赵构升起了知己的感觉。 火器是全新的武器。以前大宋的火炮就是摆设,没有人用,现在却成为了一件真正威力无穷的兵器,但是一般人还一时还转换不了固有思路。 尤其是那些老臣,他们年纪大,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低。这些人根本就想不到火器是划时代的武器,战争模式都会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改变。 他们还是新瓶装旧酒,完全没有半点长进。 这也是赵构看不起他们的原因。 还是年轻人有未来呀!赵构在金兀术身上找到了共鸣。 “四太子,我大宋现在有了火器,就好像猛虎长出翅膀,官家以及群臣都有了一番躁动的心啊。” “康王殿下,你这话是何意?”金兀术正色说道:“莫非你以为区区一件两件的火器,就能吓得住我大金吗?” “四太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朝廷上的确有两种势力,一种是要和金国交好,一种是要借着火器,扬我大宋天威。” “殿下,我大金难道是吓大的不成?”作为金国四太子,金兀术自然有着他的骄傲。宋国跟弱鸡似的,就算有了火器又能如何?哪轮的到你来吓唬我。 “岂敢。贵国军队的勇猛,本王早有耳闻。我对能金国能消灭掉辽国,很是钦佩。” “那你适才说的两种势力……” “我在想,这两种势力之外,是不是应该有第三种势力。” 金兀术望着赵构略带神秘的面孔,突然心头一动:“康王的意思是……” “四太子,我如今算是第三种势力,只不过我人微言轻,说话无力!” “不知康王对我金国有何看法?”金兀术先要弄明白赵构到底怎么想的。 “金国很穷。”赵构说的直截了当。 他说完这句,金兀术眼见着脸色变得通红——这是看不起我们吗?拿我们当叫花子? 实际赵构说的没错,金国的确很穷。他们现在还是原始的渔猎生活,奴隶制度。这种生活能有多高的生活享受?生产力水平完全不够看的。 金国人对宋国的贪婪,难道是因为长城以南地方平坦好跑马吗? 当然不会如此。金国觊觎宋国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宋国富,有数不尽的好东西,他们见都没见过。 这些东西,金国人自己又制造不出来,可是他们又极为喜欢,而且很多就是生活必需品,没有不行——比如香烟。 那只能抢了。这些抢劫犯连卫生纸都抢,可不是穷的掉渣吗。 这不怪赵构看不起,他说的是实话。 实话太伤人了,这让金兀术差点要揍赵构。揭人别揭短!可是大宋九皇子接下来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金兀术要暴走的念头。 “我愿意送你们一场富贵。” “康王,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四太子,抢来的,究竟是抢来的。你吃完用尽,还是要抢。现在我大宋有火器之利,金国若是再想像打辽国一样容易,怕是不可能了。” 赵构的意思是,你们再抢劫,成本太高。 “你意思是卖?” “就算我愿意卖,你们有钱吗?”赵构再次送给金兀术一个暴击。 金国人穷的连钱都没有。 “那你究竟是什么意思?”金兀术迷糊了。这位年轻的九皇子,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呢? “我可以送你们一场富贵!” “送?怎么送?” “你不应该问我怎么送。难道你不关心我送你多大一场富贵吗?” “多大?” “比天还大!”说到这里,赵构伸出手指,沾了点茶水,在桌前随手一划:“长江以北,我愿意都送给金国。” 听到这话,金兀术只觉得脑海中突然响起了RPG爆炸的声音。差点他脑袋都要碎了。 这还是人话吗?怎么赵构要把大宋的一半送给金国。 他疯了? 金兀术看傻子一样看着赵构,莫非自己之前的看法是错的,这个人看起来精明,实际是个疯子? “怎么?四太子以为我疯了吗?”赵构哈哈一笑,继续说道:“四太子,之前你说了四个字:我若为帝!” 赵构这样一说,金兀术顿时明白了。 这小子没疯,相反的,他比谁都精明。 他送一半大宋给金国,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金国帮他赵构当上皇帝! 金兀术一颗心噼里啪啦乱跳,都没节奏了。 赵构给他的惊喜太巨大了。这不仅仅是金国千载难逢的机会,而且也让金兀术对大宋皇室的认识加深了不止一层——人怎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呢? 大宋可是赵构的祖宗基业,张嘴就送出去一半,你这对得起祖宗吗? 可是金兀术再一想,如果赵构做不到皇帝,这一辈子也不过是一个王爷而已。 大宋的大好河山,和他没半点瓜葛。现在这个大宋是他爹的,以后是他大哥的。 再以后,是他侄子的。总之是和他赵构一点关系都没有。 如果金国真的能帮赵构坐上皇位,哪怕就剩下半片江山,可是这江山是属于他自己的。 一鸟在手胜过众鸟在林,这个意思金兀术明白。 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 没想到呀,赵构竟然有如此才略,自己之前还真是小看了他。 相比起来,自己都没有赵构的霸气。一挥手送出一半江山,这是何等的奢侈。 “康王,你此言当真?” “千真万确。” “你可敢发誓?” “有何不敢。”赵构盯着金兀术,一字一句的说道:“若是金国助我做了宋国皇帝,朕定以长江为界。长江以北,尽归金国,朕终生只在江南,绝不过长江半步。皇天在上,赵构于此立誓,若有违背,断子绝孙!” “那你手下的将领若是不听吩咐,想要过江来打我们怎么办?” “这样不识时务的人,不应该存在于世上。有一个,杀一个!” ------------ 第四百四十一章 岳家军 十斤米能吃多久?肯定是吃不到下辈子。黄四郎再怎么节约,米袋也在五天前空了。 黄四郎只靠着喝河水,吃点野菜,一路硬撑过来。他的身体越来越糟糕,曾经有力的双腿开始软的如面条,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他意识也逐渐模糊,只觉得脑袋里面嗡嗡的响。天和地的界限越来越分不清楚,终于他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倒地前,黄四郎似乎看到远处有一辆驴车。 这也正是他命不该绝,王远在开拓自己的业务范围时候,恰巧遇到饿晕了的黄四郎。 自从近卫团为王远报了仇,审判了那个里正,替他要回了被抢的财物之后,王远整个人都舒坦透了。 这个天下,总算是有道理可讲了,自己再也不怕被人无端端的欺负了。 不过喜悦没多久,王远马上就发现自己遇到了问题。 近卫团是帮他出了气,报了仇。可是同时,也就接管了当地的一切。随着近卫团的宣传,当地百姓知道了微山湖,知道了那有更好的更便宜的好东西,于是人家不买他的残次产品了。 这让王远又很是恼火。他觉得近卫团未免太多管闲事了。 你们杀了里正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告诉百姓哪里有好东西呢?他们知道微山湖有更好更便宜的东西,哪还会买自己的玩意。 百姓的劳动力是最不值钱的,他们为了省下一文钱,不在乎多走几天的路。 而且近卫团随身就带着各种样品——都是正品没残次的,这样珠玉在前,砖头瓦块就不好卖了。 除非王远压价,把这批残次品以低于正品的价格卖出去,可是他又舍不得。 想来想去,王远发现只有自己小心谨慎点,心眼灵活点,再跑远一点才能把自己的买卖做好。 于是就这样,王远在开拓进取的路上,救了差点饿死的黄四郎。 给黄四郎用米汤吊了命之后,黄四郎逐渐清醒过来。 听说王远是从微山湖来的,黄四郎简直好像中了头奖一样的兴奋——这一路的辛苦,总算是没白费。 他央求王远带他回微山湖。这个要求不难办到。王远知道微山湖永远缺少工人,来多少都不够用,带黄四郎过去是捎带脚的事。 不过他不能白带黄四郎过去。眼见着黄四郎身无分文,要钱是要不到的,于是王远就让黄四郎先跟着他做完这单买卖。 把车上的东西都卖光了,再回去。 黄四郎连连点头——这是应该的。 于是一辆驴车两个货郎,继续开始了送商品下乡的活动。 俩人一起总是有个照应。王远经过那次被抢,心里有了点阴影。可是富贵险中求,他不做这个能做什么呢? 男人伤了元气,体力就差很多。他种田都费劲,也就赶个驴车卖点小商品,来钱多也来钱快。 这一次的商品不只是残次品了,还有一些正品。 根据近卫团的报告,秦牧决定利用民间力量去蚕食地方。他特意设计了一个小商品流通办法。 工厂里面的残次品,和一定比例的正品,允许百姓以个人的名义赊账去销售,不过销售的地方不能在微山湖范围内,要向远处推广。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再次出现类似王远那种被抢劫的情况,近卫团会替苦主做主的。 这个行为的本质目的,是扩张微山湖的地盘。 石遗他们在打土豪的过程中成长了起来,他们发现自己实际做的就是朝廷应该做的事。 虽然秦牧还没正式开始打天下,但是近卫团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始执法了。 这让石遗等高级军官发现原来事情还可以这么做——蒙着大宋的皮,做新世界的事。 现在石遗和刘云飞等人都不在微山湖,微山湖只有武永福和他的三营。 武永福在全面阅读了历次行动记录和会议记录之后,对近卫团剿匪这件事有了理论上的认识。 在他计划下,三营成立了若干小队,专门针对类似王远的行为做出快速反应。 乡下虽然也有一些民团类的武装,但是他们绝不是近卫团的对手。 王远等赊账销售的小商贩,就在近卫团的武力支持下,不断的为新世界集团扩展疆土。 当然,不可否认的事,的确有些极端倒霉的人不但被抢了,还被杀了。不过他们都不会白死。近卫团对每一个小商贩都有登记。 他们的去向,大概出去多长时间,都要记录在案。 逾期不回来的,近卫团都要去上门调查。 这样几乎就没有遗漏的罪行。 王远再次出门心里就有底多了。只要自己机灵点,如果遇到抢劫,什么都给强盗,自己只要留一条命就可以。 剩下的事,近卫团就都给自己撑腰了。 就这样,微山湖在大宋的大旗下面,不断的悄悄扩大着自己的影响。 在王远的照顾下,黄四郎身体恢复了过来——毕竟是年轻人,有几天饱饭就能生龙活虎。 俩人现在成了好朋友,好搭档。有了黄四郎的帮助,王远的生意做的更顺利了。 直到有一天,王远再次被抢劫一空。 两人被赶出了村子,一无所有,黄四郎差点哭出来——又一贫如洗了。 不过王远却没多伤心。他拉着黄四郎跑到一个地方——这是他藏粮食的地方。人家抢东西总不能给他还留口饭吃。 黄四郎每次进村销售之前,都把粮食卸下来藏好——这也是他被抢多了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 “四郎,别担心。这帮子强盗,就等死吧。”王远让黄四郎背好米袋,自己再捡起了做饭的炊具:“咱们这就回微山湖,找近卫团来主持公道。” “他们会管你这些事?”黄四郎听到王远这话,简直不敢相信。 近卫团是不错,在常州城里,又是给粮食又是组织大家劳动。可是黄四郎觉得那都是近卫团自己要干的事。 现在王远被抢是自己倒霉,这事是百姓的事,近卫团怎么会管。 “四郎,近卫团肯定会管的。”王远呵呵的笑着说道:“就算他们不管别人,也会管我的。别忘了,我妹妹可是微山湖第一美女。” 每个人都有吹牛的本能。一不留神就得吹。 王远不提近卫团剿匪是人家的战略,他只说近卫团帮自己,全是因为自己有个漂亮妹妹。 不过这点到是让黄四郎相信了。他见过王远的妹妹。王莺也是贾红线的民政队伍中的一员,也是在百姓前负责具体工作的。 只不过黄四郎觉得吴医生要比王莺漂亮,也有气质的多。当然,气质这个词,暂时黄四郎是不懂的。 他只是本能的觉得,吴医生更出色。 不过不论吴医生还是王莺,都是天上神仙一样的小娘子,若不是王远和王莺多少长的有点像,黄四郎都怀疑王远在吹牛了。 既然王远有这个把握,黄四郎的伤心就少了许多。 他们现在手里没了驴,也没了驴车和货物,除了回家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王远走南闯北的,现在已经算是百姓中少有的能人。虽然这里距离微山湖还有几百里地,不过王远并不担心。 一个人走多了路,就不拿走路当回事了。 俩人安步当车向着微山湖前进,没走多远,就遇到了一队兵马。 王远一看顿时觉得头大。这队人马不是近卫团的人。如果是那就好了,王远直接就报告情况,然后带路去寻仇。 这队人马也不是朝廷的军队——他们没有穿大宋的军服。 可是看起来也不像是土匪——因为他们行军的纪律性很强。 王远跟近卫团打过交道,他对军纪有着感性的认识。 在他看来,这支军队的军容军纪虽然比不上近卫团,可是比大宋的禁军强得多。 所以他觉得这不是一群土匪——土匪行军没有军纪。 那么这到底是什么人呢?王远连忙让过一边——出门在外不可以惹事。 可是没想到他不想惹事,事却找上门来。 那领兵的将领看到两人孤零零站在路边,感觉有点奇怪,就走过来问话。 王远还没说什么,黄四郎就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的遭遇说了。 这倒不是黄四郎多事,而是他的小聪明。 他怕这群人是土匪要抢自己,所以抢着说自己俩人已经被抢光了,就剩下这点保命的粮食了,所以请来人放过自己俩人。 最后,黄四郎说道:“这位将军,我们的货和钱全被那个村的里正给抢了,若是您想发财,可以去拿回来。” 这是嫁祸江东之计策。当然这个词黄四郎肯定不知道,但是朴素的小市民意识,让他无师自通的想出了这条妙计。 财帛动人心。我们俩都快光屁股了,真没什么好抢的。好东西有,在别人手里,你们去抢他们就好。 那将军听完,点了点头。 “那个村在哪里?” 黄四郎一看,有门。看样子自己的计策奏效了,这帮人不准备抢自己了。 他连忙说道:“顺着这条路走,在过三十里,有个岔路,然后向东北走,第一个村就是。” “好,前面带路。” 那将军这句话一下让王远和黄四郎都惊呆了——太出乎意料了。 怎么还让我们带路呢?我们不想带路,只想回微山湖啊。 可是两人看了看那个将军,又看了看他腰间的刀,心里顿时一寒。 这时候可别逆了人家的脾气。不论是兵还是匪,自己在人家面前可没有说“不”的权力。 俩人犹犹豫豫的迟迟没有动。 这时候,旁边一个裨将似的人怒了:“怎么,信不过我家将军吗?告诉你,我们是岳家军,我是牛皋,这是我哥哥岳飞。我哥哥要给你们讨还公道,你们还敢不带路?” 岳飞微微一笑,拦住了牛皋。 不要跟百姓动粗,那不是本事。 王远和黄四郎对视了一下。他们不认识岳飞,也不认识牛皋。更不知道什么是岳家军。但是他们知道一件事,今天这个路,是带也得带,不带也得带。 那就走吧! ------------ 第四百四十二章 太湖的现在 现在的岳家军可不是以后那支威震天下的百战雄师。 目前,岳家军只是一个民团。牛皋硬要把这支民团叫岳家军,谁也劝不住他。 人,总是要有点理想的。牛皋就有伟大的理想。 当今天下,真正的强军就是那么几支。折家军,种家军,那几支西军,是大宋有数的真正能跟辽国金国西夏面对面站着不怂的。 剩下的全完蛋。 如今天下局势纷纭复杂,即使普通人都能感受到乱世将至,更何况牛皋了。 岳飞也明白如今的局面。大宋内有天师军造反,外有金国虎视眈眈,作为一个有理想的年轻人,他要为天下尽力。 他和牛皋拉起一支民团,对外号称岳家军。如今正赶上赵佶发布讨伐天师军的圣旨,岳飞就带着岳家军一路向南,去和天师军作战,为朝廷尽心。 在路途上知道了王远和黄四郎两人的遭遇,岳飞自然要拔刀相助——土匪人人得而诛之! 在岳家军面前,一个村子显然是毫无抵抗力的。 岳飞将那里正抓了过来,让他把抢来的财物都还给王远两人。 那里正也是个精明人。好汉不吃眼前亏。也不知道这俩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遇到这么一伙强人愿意帮他们出头——里正看得出来,岳家军和两人很陌生。 看到里正交出来的财物,牛皋大是羡慕——都是好东西呀! 很多商品牛皋见都没见过。如果换了是他带队,这些东西就全归他了。不过现在上面有岳飞,牛皋自然不能放肆。 岳家军的规矩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虏掠。” 这样的军队,怎么能拿人家的财物呢。 不过这笔财物却有点不同,这是岳家军帮着王远从强盗手里要回来的。这样牛皋就动了心。 虽然不能全拿走,但是见面分一半还是可以的——难道岳家军的辛苦不值钱吗? 这个时候的岳家军还是一支民团,还没有发展到后来那种军纪森严的地步。 牛皋要一半,王远哪敢不答应——驴车留给他算是不错的了。 黄四郎开心的赶着驴车拉着王远离开了那个村落——危险的地方,不能久留。 一路上,黄四郎见王远闷闷不乐,不由得开解道:“王大哥,拿回一半就很不错了。总比一点没落下强。” 王远摇摇头说道:“四郎,你不知道。这事,真的不应该如此呀。东西都是我的,我干嘛只要一半,应该都给我。” “王大哥,哪有那样的好事!难道近卫团帮你抢回来东西都还给你吗?” “当然。”王远脖子一梗,说道:“近卫团不止把东西都还给我,还得在村子里面开批斗会。就那个里正,我看他那个凶样,肯定平日里没少干缺德事。搞不好他得被近卫团枪毙。然后他的地都要充公。” “充公?”黄四郎有点不理解。 “就是都归了近卫团。” “噢,原来是这个样子。”黄四郎顿时明白了。近卫团是把东西抢回来全还给王远,不拿他一针一线,可是他们却拿了里正的地。 一个村子里,敢打劫外人的,都是地主。他们的地是这个村子里面最多的。 往往一个村子多一半的土地都是地主的。近卫团这样一搞,地就换了主人。 黄四郎是常州人,也就是城里人。他比王远在法理上多少懂得多一些儿。 他发现近卫团这是当了半个朝廷的家! 这个,岂不是有造反的心思? 想到反贼,黄四郎马上想起了天师军,从天师军又想到了禁军,想到了两支军队对常州百姓轮番的抢劫。 这个天下,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否则自己的老娘怎么会被气死,自己又怎么会背井离乡。 近卫团是他知道的唯一的好人,这样的人,就算是造反又如何? 应该! 黄四郎这时候不但不怕自己投身微山湖,相反的,他还想加入近卫团了。 想到有一天自己能亲手砍下几个禁军的脑袋,黄四郎不由得热血沸腾。 “王大哥,你看我能加入近卫团吗?” 王远听到黄四郎这样问,不禁愣了一下。 黄四郎之前还只是想去微山湖混口饭吃,现在就想加入近卫团了。这个觉悟提高的很快吗。 “四郎。我到是听说近卫团近期还要扩军。到时候看看你有没有造化吧。如果你要是能加入近卫团,那真是掉到蜜蜂窝里面了,天天过得蜜一样甜。” 近卫团的待遇,是本时空最好的,王远从他妹妹那里知道的一清二楚。若不是他的身体不行,王远早就报名参军了。 王远想到自己的身体,遗憾的摇摇头。参军是不可能了,还是老实的做小生意吧。 不过这次自己太倒霉了。本来王远回到微山湖,汇报上去自己的遭遇,近卫团就会替自己出头。 那时候他就能拿回全部的财物。 可是现在怎么算?自己丢了一半的财物,近卫团还会管自己吗? 王远的问题,的确是个新情况。 武永福也没料到还有抢一半留一半的。这情况太复杂了。 这支岳家军替王远抢回来了财物,算是好人做的好事。可是他们又拿走一半的东西,这个算是坏人坏事吗?这还真不好说。人家的辛苦费难道不给点吗? 可是不管岳家军好还是坏,他们这样的做法,损害了近卫团的利益。 所有对微山湖小商贩动手的地方,全是近卫团潜在的地盘。这个地方,武永福是计划中要占下来的,现在却被岳家军搞的不生不熟,这可怎么办? 现在近卫团再出去,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人家东西都还了,再去砍头就有点过分了——民心不服。 武永福是喜欢砍头的。这样最简单直接,一下就把地抢到了。近卫团看重的是土地,只有土地,是微山湖工业中心制造不出来的。 这个情况让武永福很挠头,他想不到应该怎么处理,于是就上报给了秦牧。 秦牧接到消息,略微有点吃惊。 怎么,岳飞出世了。 秦牧来到这个时空,可以说所有人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人,而岳飞是他最熟悉的陌生人。 有赖后世的《岳飞传》广泛流传,秦牧从小就知道岳飞。 长大后,更是佩服岳飞的所作所为。 “八千里路云和月”,是秦牧曾经的追求。当然,他不是要征战八千里,而是旅行一万六。 截止到武永福这通汇报之前,秦牧都没有得到岳飞的消息,今天一收到关于岳飞的情报,却是这样一种状况。这让秦牧也有点挠头。 岳飞果然是个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于两个萍水相逢的路人都施以援手。 这份人品必须钦佩。但是岳家军这样做,却打乱了近卫团的部署。那个村子,因为岳飞的意外插手,让近卫团失去了一块计划内的土地。 秦牧知道这就是武永福找自己的原因。 近卫团是一支讲科学,讲事实的军队。秦牧的决策,一定会层层下达。必须让每一个列兵都明白这次任务的本质,要达到的目的,和将遇到的困难。 这样的军队,才是真正有战斗力的军队。因为他们明白自己为何而战。 近卫团剿匪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土地。 每一个抢劫微山湖商贩的地主,都是近卫团潜在的财富。 岳家军意外的出手,让这支煮熟的鸭子飞了。 这让武永福和三营的战士都很恼火——这是哪来的一支民团,怎么还来抢我们的生意呢? 这份情绪被武永福带到了汇报中,秦牧能感觉到武永福对岳家军的不屑和愤怒。 面对这种情况,秦牧也有点头大。 若是别的民团或者军队,秦牧可以毫不在意的驱逐他们,将他们赶出自己的势力范围,如有反抗,格杀勿论。 可是对于岳飞和他的岳家军,秦牧下不了这个命令。 名垂青史的岳武穆,自己怎么能这么简单粗暴的对待呢。何况岳飞也没做错什么,相反,他还救了两个倒霉蛋。 现在的时间非常宝贵,秦牧一时半会拿不出一个好办法。他只能命令武永福,暂时这个村子先留存,不作处理。 秦牧如今有更要紧的事情办。 仗打到现在,运河沿岸已经被天师军和禁军祸害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该收拾烂摊子了。 秦牧平息了太湖匪患,同时收编了穿山豹和蔡金花,也就是申均益和鱼窈窕,这让他打消了继续南下的念头。 太湖这个摊子已经足够大了,他需要留下时间好好的消化。 现在以桃花岛为基地的合作社办的不错,苏州城里的百姓都得到了实惠。 他们第一次享受到了合作社带来的好处。 鱼窈窕作为本地人,再加上绍隆禅师的相助,而且她还有一群女兵,正适合这种工作,所以合作社的发展非常顺利。 不管合作社在后世是为了什么目的存在,在本时空,秦牧给合作社的定义就是互助合作。 单个家庭的能力非常小,他们一家一口根本无力改变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 合作社就是一个纽带,把家家户户组织起来,能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通过这种协作劳动,百姓们能拿到钞票,买到全新的商品。 这样他们的劳动力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他们的生活状况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同时还给苏州城市面貌带来了很大的改善。 大大小小的合作社,鱼窈窕组织了几百个,这个局面算是彻底的打开了。 同时洞庭山江南造船厂的基建也有了一定的成绩。 在微山湖强大的制造能力支持下,秦牧设计,近卫团组织人手施工,一个初步具备后世雏形的造船厂建成了。 申均益又是领导者,又是建设者,他从头到尾参与了每一样工作,同时他还给秦牧提出来许多合理化建议——毕竟他就是最好的造船师傅。 在这个过程中,申均益充分体会到工业的强大,同时他对微山湖更加的充满了向往。 那里,是工匠的天堂。 申均益巴不得立刻就能去到微山湖学习,可是近卫团不动,他只能等。 现在,申均益终于等到了他希望的那一天。 秦牧下令,近卫团全体出击,目标:无锡! 近卫团要沿路打回去了! ------------ 第四百四十三章 再战无锡 八仙中的一半,四位仙将困守在无锡。 铁拐李是八仙将之首,他智谋最高。只是面对眼前的局面,铁拐李也拿不出好办法。 苏州城已经被近卫团占据好久了,而常州又被禁军夺了,天师军活动的范围只有无锡一座城市——恰好夹在苏州和常州之间。 江南是粮仓,张过和赵佶都需要这里的粮食,但是他们谁都得不到。 无锡的粮食送不到润州——过不了常州大宋的守军。 常州的粮食也送不到汴梁——这点粮食只够前线的军队吃。 无锡的天师军倒是不缺粮,可是他们能吃饱有什么用,什么事都做不了,每日就是无所事事。 韩世忠不断地来打无锡,铁拐李因此不敢分兵去夺苏州。 现在宋军也有了天雷和火炮,虽然宋军的火炮比天师军的火炮还差一些,但是没有质的差距——都是火炮。 宋军人多,补给源源不断。赵佶下了血本,汴梁的火炮疯狂生产制造出来送往江南前线。 这还多亏了秦牧掌管利国监。做火炮需要大量的钢,利国监是大宋很要紧的一处产铁产钢的矿场,赵佶为了做出更多的火炮,就需要利国监给他提供更多的钢。 他让利国监加倍生产,努力报效朝廷。 在这点上,秦牧没有为难赵佶。现在利国监已经有了好几台挖掘机。重型机械上场,矿石的产量暴增。 虽然秦牧没有在利国监进行技术升级,可是大宋原有的作坊多了这么多原材料,本身就可以扩大产能了。 有了更多的钢铁,就有了更多的火炮,这些火炮源源不断的送到了前线,韩世忠手里的火炮越来越多,宋军的优势越来越大。 这样一来,无锡的天师军更是动弹不得了。他们越守越困难——敌人的炮越来越多,他们自己的炮反倒坏了两门,而且还得不到补充。 天师军的大本营在金陵,兵工厂也就建立在金陵。从金陵到无锡,隔着常州,两地物资无法往来。 无锡城中的火炮越来越少,铁拐李的心情也越来越糟糕。 这份心态影响到了城内的天师军,天师军的军心也开始不稳了。 现在虽然是城里有粮,暂时不会担心饿肚子,可是他们看不到前途。 在无锡待了这么久,天师军从上到下,对大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朝廷并不是纸糊的,一吹就倒。相反,朝廷毕竟是朝廷,还是很厉害的。 只看城外越堆越多的火炮,就是明证。 而且天师军上下担心的不只是火炮,他们心里有另一番惶恐。 在常州和无锡两地,天师军搜刮到大量的微山湖商品。很多东西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 这些东西的质地之精良,设计之巧妙,使用之便利,让每一个人都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是当然了,秦牧在本时空设计制造的一切商品,可不是以后世五六十年代为蓝本,而是以二十一世纪最新款式为基础的。 二十一世纪的商品,比工业革命初期的时候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论从材质还是款式,当艺术品来说都不为过。 这样的超级代差,对本时空的人有着巨大的冲击。他们想不出这些东西是怎么被造出来的——太巧妙了。 天师军从这些商品上知道了微山湖,知道了近卫团。 他们也知道了那是一支恐怖的力量。这支力量远超城外的禁军。 禁军可以和天师军打得你来我往不亦乐乎,但是近卫团一出手,每个地方都是一日而下,根本没有人能抵抗得住。 听说近卫团使用的也是火器,只是他们的火器更加厉害。 这点天师军已经深信不疑了——只从这些精美的商品就可以推断得出来,近卫团的火器肯定更好。 吕洞宾这时候确信自己在微山湖看到的钢铁怪物就是炼钢炉。那么庞大的一个炼钢炉,能炼出什么样的好钢呀! 在无锡的这些日子,吕洞宾也逐渐地丧失了当初的勇气。 这个天下,看来不太好打。 张天师本以为大宋朝廷内忧外患不堪一击,可是现在看来,不堪一击的反倒是天师军。 如今天师军虽然名义上还占据着江南,事实上江南的粮食也送不到汴梁去,可是实际上吕洞宾很清楚,天师军在江南已经被困死了。 张过坐镇金陵,以金陵为大本营全力支持润州前线的战事。可是润州的曹国舅根本攻不出来,他仅仅是能守住润州不丢就很不错了。 宋军堵在润州城外,每日不断地骚扰,时不时就攻打一次。 幸亏润州有金陵的全力支撑,还勉强守得住。 整个江南战局,就好像行走在悬崖边缘的马车,只要稍微有一阵风吹来,立刻就会跌落万丈深渊。 这阵风是什么,他们都清楚。那就是秦牧和他的近卫团。 只要近卫团一出手,无锡马上就会崩溃——无锡守军不可能顶得住韩世忠和秦牧的同时攻击。 虽然这个结局似乎是注定了,天师军必然要会败亡,可是吕洞宾却心里有着一丝恶意的快感。 天师军即使败了,朝廷也没胜利。真正的胜利者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秦牧。 吕洞宾等人虽然坐困愁城,兵力被牵制在无锡不敢乱动,但是他还是派出了大量的探子去打探过苏州的情况。 根据探子的汇报,吕洞宾知道近卫团霸占了苏州,同时和以前一样,开始了苏州城的城市建设。 这是近卫团在常州和无锡都干过的事,吕洞宾倒也不吃惊。 可是他吃惊于近卫团扫平了太湖群匪。 这让吕洞宾简直惊讶的差点合不拢嘴。太湖土匪占据太湖之利,祸害地方。他们不只是朝廷的麻烦,也是天师军的麻烦。 谁当政,都会同样的认为土匪是麻烦。这点不分赵佶还是张过。 天师军曾经也试图去打击这些土匪,可是他们根本做不到这点,那些土匪摸不到打不着,天师军出动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这让天师军不得不放弃了对土匪的打击——不是不做,而是做不到。 但是没想到近卫团在短短时间内将土匪消灭得干干净净,连一个人都没留下。 该杀的杀了,能留地留下,听说还做出了合作社和造船厂。 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只会大骂两句天师军假仁假义,可是吕洞宾和铁拐李都不会这么想。 他们在短暂的和秦牧打交道的过程中了解了这个人。 秦牧不会做无谓的事情。如果他没有后手,绝不会在太湖里面做出一个造船厂来。 难道他不怕别人把造船厂砸烂吗。 他肯定是怕的。辛苦建设出来一个厂子,被人三下五除二地砸了,谁都不会接受。 那么他既然建了,就不担心被砸。这只说明一件事,就是秦牧确信江南没有任何势力能对造船厂有威胁。。 这就意味着,天师军会在江南被秦牧抹去。 他们的猜测没一点错误,秦牧就是这样打算的。 太湖作为自己的分基地,已经下了好大的本钱,他怎么可能任由敌人骚扰。 现在近卫团根据秦牧的命令,全体挥师北上,沿着运河又杀了回去。 这个回马枪杀得更加威力无比。 现在的近卫团,经过战争的洗礼,那些新兵迅速地成长起来。他们和老兵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整个近卫团更加的有战斗力,战斗起来也更加的从容和勇敢。 而且微山湖源源不断的运来各种战争物资,战士们的武器弹药得到了充分的补给。尤其是炮营的火炮得到了更多的补充。 这样邓诚就把五人的炮组改成了四人。炮营人数没有增加,可是炮的数量却增加了。 近卫团再次兵临无锡,望着城头上的天师军大旗,秦牧一时兴起。 “邱队长,你几枪能打下来那个旗子?” 邱晨弯腰抓起一把土,然后伸出手掌,让土自然的落下——他在测风速风向。 “报告团长,我保证一枪打断旗杆。”特战大队也有一杆反器材狙击步枪。这个东西打旗杆简直是小菜一碟。 “团长,”这时候邓诚说话了,“这次打无锡,还是我们炮营先发言吧。我保证一炮炸翻了旗杆。” 近卫团的每一次作战,事后都有详细的记录。 这次也不会例外。军史记录中,这一场战斗的第一枪是谁开的,不能含糊。这是荣誉,是荣誉就得争。 秦牧微微一笑,依然保持着平静的模样。实际他心里有点后悔。 也许是听到了岳飞的消息,让他心思多少有点波动。 刚才他对邱晨说的话,有点儿戏了。战争毕竟不是打游戏,不能那么轻佻。 只是他既然说了,也收不回去。 这时候石遗体会到了秦牧的心态,他立刻开口了:“邱队长,邓营长,打仗不是过家家。团长教育过我们,对待战争,我们要在战略上蔑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我们作战,在没有遇到重大意外变故情况下,要严格遵循战前制定的计划。” 石遗的话让邓诚和邱晨都收起了玩笑的心态。 石营长说的对。难怪他一直是军中第一人,这不仅是因为他资格老,而是人家的确水平高。 近卫团的战无不胜让邓诚和邱晨都有点飘飘然,可是唯独在石遗身上看不到这点。他依然保持着一种谨慎再谨慎的心态。 “团长,可以开始了吗?”石遗转向秦牧问道。 “开始进攻。”秦牧下了命令。 随着秦牧的命令,近卫团地对无锡的战斗顿时打响。 迫击炮疯狂的开始输出。这一次的火力密度又超过了上一次打无锡。而且经过实战的锻炼,迫击炮比上次打的还准。 城上的天师军已经有了防备,可是面对如此空前的火力打击,天师军根本防不胜防。 迫击炮的炮弹可不是实心铁球。 后世的炮弹是靠冲击波和破片杀人。82迫击炮的口径大,炮弹也大,杀伤力惊人。尤其是在这种完全不担心对面反击的情况下,炮兵更是能心无旁骛的全力输出。 城墙就那么窄,上面站满了敌人。迫击炮的一次齐射就能清空一段城墙。 在军人不会挖防炮洞的年代,面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火力打击,天师军完全无法招架。 他们简直就和贾红线折美凤的屠宰场里面的牲畜一般,只能伸着脖子等死。 城墙上根本就没有掩体,想藏都藏不了。而且迫击炮和火炮不同。火炮做不到近乎垂直地掉落,而迫击炮可以。 迫击炮的炮弹简直像雨点一样天上坠落。 无锡的城墙上,瞬间好像开满了花朵。火光和硝烟笼罩着一切,在焰火中,飞溅着断臂残肢。 这样的战争,让秦牧不想再看下去了。 单方面的杀戮对于他来说一直也不太容易接受。 这等于是玩游戏开挂——会被人骂死的。 不过除了秦牧,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都没这样无端端的感情。打仗,自然是敌人死的越多死的越快越好,而自己连点皮都不破,这才是最高明的战争。 如今他们就是打的这样一种战争。这让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都充满了自豪感。 就连种彦崇都浑身热血燃烧。他已经彻底的抛弃了盔甲,同时他把自己的龙胆亮银枪送给了秦牧做礼物。 种家公子一再声明,这杆枪虽然杀人不好用,可是却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这是三国赵云赵子龙用的宝枪。 赵云赵子龙,乃是三国之常胜将军。 种彦崇送枪给秦牧,是希望秦牧百战百胜。这把枪,就是个吉祥物。同时,这也隐含这种家对秦牧的态度——愿意奉你为主。 世家子弟果然是世家子弟。种彦崇这一番话说的冠冕堂皇,让人无法拒绝。同时还没落了自己家的面子。 面对这番说辞,秦牧只能收下了这杆枪。 这枪对自己虽然没什么用,但是拿回后世,送给金子倒是不错的礼物。 三国赵云的宝枪,若是金子拿在手里,对着董玉琼一比划,那场面简直美的不能想象。 ------------ 第四百四十四章 抢夺战利品 炮弹不长眼睛,仙将早有领教。尤其是铁拐李,他被步枪打瘸了一条腿,所以对火器比其余三位更有切肤的感受。 城头的场面太震撼了,即使四仙将藏在城内,远离了城墙,也被那恐怖的爆炸声吓坏了。 他们完全想不到抵抗的办法,实际上他们几乎看不到敌人。 近卫团的大旗天师军看到了,但是人在一公里外,真比蚂蚁看起来大不了多少。这在本时空几乎算是超视距了。 而超视距的武器,除了近卫团,别人没有。 不论是天师军也好,宋军也好,任何一支军队都没有能打击到一公里外的武器。天雷,火炮,都不行。 这点不是我胡说。 真实历史上,要到明朝,火炮这样的武器才算真正的出现在战场上。 佛朗机炮,明代正德年间的大型后装火炮,使用带炮弹壳的开花炮弹!有效射程500米,45度仰角发射的时候射程1公里。 但是这时候已经有了单筒望远镜了。 从逻辑上很好推断,在看不到一公里之外时候,谁会制造射程那么远的武器呢?打谁?打到没有?这个完全不知道。 而近卫团不同,他们获得了全面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支撑。 天上有无人机,军官人手一支军用望远镜,炮营还有专用的炮队镜,一公里之外,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这是一面倒的战争,天师军根本就无法反击。 这一场战争的差距就好像后世美帝打萨达姆,老萨空有坦克飞机,却完全没有作用。 天师军也有天雷和火炮,可是他们向哪里打呢?对着近卫团的大旗开火,可以倒是可以,但是什么也打不到——射程不够。 天师军瞬间就崩溃了。恐怖的爆炸声,残酷的杀戮场面,让每一个天师军的士兵只想逃命。 这一刻,他们只嫌自己盔甲重,跑得慢。 往日里保命的盔甲在这一刻成了致命的累赘。大部分士兵都因为逃跑的慢了,被迫击炮无情的收割掉性命。 ***,尤其是炮弹爆炸造成的伤害,和冷兵器是完全不同的。 这就好像水浒里面的一段描写。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镇关西叫郑屠,是个卖肉的。鲁提辖为了给金家父女出气,去消遣郑屠。 他要郑屠“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造成的伤害,就是这十斤精肉的样子。从身上切下一块肉。 但是***造成的伤害就不同了。那就好像精肉变臊子的过程。都没法看。 这景象简直恐怖过寺庙里面的十八层地狱雕塑,正常人初次见到都接受不了。 天师军四散而逃。 幸亏铁拐李和吕洞宾都是当世名将,他们针对最坏的局面也做了一些准备。 本时空的围城作战,一般是围三缺一,这是为了给敌人留一条活路,降低城内敌人的抵抗欲望,给自己攻城创建有利条件。 近卫团作战却不然。他们人少,没办法分散。而且他们的战术也不同。 秦牧根据德军闪电战的原则,参考暴风突击队战术,在本时空制定了攻城的方法。 近卫团不会围三缺一,他们只集中力量攻击一点,务必让这一点上没有半点抵抗——最好一个敌人全没有,都死了才好。 然后步兵迅速占领这一块无人区,炮兵向两翼延伸射击,继续扩大突破口。 一般情况下,敌人遭遇到如此的打击,心理生理都会崩溃,这时候应该已经溃不成军了。这样步兵发起冲锋遇到的压力就小得多。 但是为了防止意外,万一遇到了极为顽强的敌人,抵死不投降,战斗意志坚决,就是用石头也要和近卫团玩命,那么这时候占据城墙的好处就看出来了。 在城墙上向两翼打,可以借助炮兵的火力,占尽优势。 如果向城下打,居高临下更是把敌人欺负死。 这两种作战状态,都能最大限度发挥近卫团的火力优势,最大限度降低近卫团自身的伤亡。 毕竟近卫团是没有盔甲的。敌人一根冷箭射上来都会要命。 石遗等人对秦牧的战术执行的十分坚决。虽然他们都觉得团长未免太高估了敌人的抵抗意志,也对于近卫团的伤亡太过在意——秦牧的意思是追求零死亡,但是这个战术是异常高明的,所以每个人都无条件执行。 迫击炮就是战神,步兵就是突击队。 秦牧的攻城战术,时间短见效快,几乎半小时的炮弹洗地,半小时的占领城墙,一个小时的时间之内,城头就被拿下了。 拿下了城头,近卫团居高临下更有火力优势,这时候神仙也改变不了结果。 八仙都不是真正的神仙,他们更是无力抗拒。 几乎在第一轮炮击刚刚结束,天师军就开始突围。他们早就选准了方向,而且他们的战术也暗合了火器的用法。 所有火炮和天雷都集中在一个方向,同时开打。 城外的宋军顿时也遭遇到空前的打击,一下子有点手忙脚乱狼狈不堪。 接着城门大开,天师军疯了一样的冲了出来。 宋军现在其实是一支技术部队。他们畏惧贴身肉搏。扔天雷开火炮还行——这和做工没什么区别,但是刀刀见血的拼命就不行了。 天师军之前没冲出城来鏖战,两边打的还有来有往,现在一出城,禁军顿时大败。 韩世忠完全约束不住自己的部下,只能眼看着天师军逃出了包围圈。 无锡,再次的易主了。 真武大帝和石敢当,被天师军丢弃在了城头,全便宜了敌人。 这时候禁军和近卫团几乎同时杀到了这里,面对敌人丢下的火炮,禁军立刻来了精神。 这可是战利品。拿到这个,至少能换个小军官当当吧。 他们立刻就想要霸占天师军的火炮。 可是近卫团也有这个心思。别看近卫团的装备和思想都远超同时代,但是军人的一些本质是相同的。 军人,为战争而生,战利品就是战争的一部分,更是战功的一部分。 天师军死了那么多人,谁敢说哪一个人是自己一枪打死的。这样说别说军官不相信,就是战友也不相信。 但是缴获敌人的武器可是实打实的功劳。这个谁都看得见。 因为天师军所有的火炮都摆在突破口这一边的城头,所以禁军先到一步。 可是没等他们想好怎么搬动这些火炮,近卫团的战士杀过来了。 总算这些人是韩世忠的部下,他们见过近卫团,所以还知道这是友军,没有贸然射箭阻挡。 这也实际上挽救了他们的小命。近卫团的宗旨是消灭一切敌人,敢对自己动手的,全是敌人,全该死。 禁军没动手,近卫团也不能开枪。 不过虽然不开枪,可是他们一个个言语都带着**味。 近卫团眼里当然没有禁军——这些人就是废物,连天师军都不如。 他们跟呵斥牲口一样的呵斥着禁军,让禁军把火炮留下,赶紧滚蛋。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禁军也是人。在确定近卫团不是天师军,不敢杀自己之后,禁军也不让步了。 打仗要靠后,抢东西要向前,这就是大宋军队的传统。 传统不但不能丢,还要发扬。 他们也寸步不让。有的人甚至把大刀长矛都摆了出来。 这意思很明确:要想抢东西,没门。 近卫团的战斗在无锡城的另一边,这帮禁军没有看到恐怖的战局,也不了解近卫团划时代武器的威力。 炮弹爆炸的声音传到这里,已经很小了。 而这些禁军每天都开火炮,也熟悉了**爆炸的声音,所以对那边的爆炸声没多少担心的——一样都是火炮而已。 这样深深的误会下,禁军就有了难得的勇气。为了战利品,为了功劳,寸步不能让! 近卫团当然不吃禁军这一套。他们对战利品的渴望远远超过对面。 战士们都清楚,新世界集团的目标是全世界,近卫团的成长不可限量。 现在的每一个战功,都将在以后放大到完全不可想象的高度。 他们不是和禁军争这几门大炮,而是和自己的战友争位置。 谁多立下一份功劳,日后的提升就将占据先机。而现在领先一步,以后不知道要领先多少步。 或者换一种说法,如果现在落后别人一步,以后很可能永远都追不上了。 在这样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近卫团根本就不可能跟禁军耐心讲话。 在他们眼里,禁军早就该扔进垃圾堆了。这个天下,就没有任何军队放在近卫团的战士眼里。 而且这些禁军争的不过是蝇头小利,就是火炮给你们,你们能多得几贯钱?没准到时候拿到手的还是一叠废纸——交子就和废纸没区别。 这几门火炮,在你们手里不过是芝麻,在我们手里却是天下,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近卫团这一支部队是一营二连。连长董瑞端着加兰德步枪,冷冷地对着禁军的头目说道:“滚。” 那个禁军头目毫不示弱:“为什么要我们滚,这东西是我们先得的。” 他一身盔甲,对面又没有破重甲的弩,只有稀奇古怪的长枪。 在他看来,加兰德步枪对自己没什么威胁,除非正好扎到自己的脖子,否则杀不死自己。 这把破枪就连盔甲怕是都扎不破。而对面没一个人有盔甲,简直是穷得叮当响。 没有盔甲的,只有民团。 民团哪里来的底气跟自己叫板。怎么说,自己也是朝廷正式的军人。 不过虽然他有对地位高下的认识,但是禁军积年的羸弱,让他也没胆量跟民团叫板——因为近卫团的战士都一身杀气。 “要不咱们一人一半吧。”这个小头目紧跟着又说了一句。这个分赃方式他觉得很合理。 董瑞都气笑了。这么点玩意,都给我还不够呢,你还敢提和我分一半。 做梦! 他正要说话,却见禁军后面挤出一个人来。 来人身高马大,也没穿盔甲,似乎不是禁军。 他走到两人面前,大剌剌的说道:“一人一半不可能,我们岳家军也要三成。” ------------ 第四百四十五章 馅兵队 岳家军掺和到禁军和近卫团的争执中,完全出乎两拨人的意料。 近卫团有这个底气,那是因为有实力。禁军不敢惹近卫团,也是因为他们见识过,或者听说过近卫团的凶悍。 但是岳家军是什么来头?这个人又是谁? 禁军头目斜眼望着来人问道:“你是哪个?” “某家牛皋,我们岳家军是奉旨来讨伐天师军的。破城也有我们一份功劳。怎么,难道朝廷粮饷都不给,还不让我们分润战利品吗?那朝廷是不是要把我们都饿死?别忘了,我们的大元帅可是康王。” 牛皋振振有词。 赵佶根据李邦彦的建议,发出了圣旨,号召天下民团去江南打天师军,同时以赵构为江南兵马大元帅。 这道圣旨,有人当废纸,有人就当真了。 岳家军就是这样来的。他们一路来到润州。这种民团,最近陆续有不少赶过来。 高俅对于民团的态度只有一个字:滚。 这次讨伐天师军的战役,最高的,或者说最大的胜利只有一个,就是抓住或者杀死张过。 张过没了,红朝就没了。天下就又归在赵佶名下。至于江南的粮食,那个暂时可以不考虑。反正皇上没饿着,高俅自己也没饿着。 民团来前线,虽然是奉旨助拳,可是在高俅看来,这是来抢自己的胜利果实了。 高俅的队伍里面也有不少民团,但是这些民团是之前招募的,他们可没有一个大元帅在头上顶着。 后来的这些民团,名义上有个元帅,就是赵构。 如果高俅用这些人来打润州,然后打江宁,最终杀死了张过,那么这份功劳还能算自己一个人的吗? 他虽然和赵佶感情深厚,可是赵构是赵佶的儿子,到时候有些事就不好说了。 与其事后麻烦,不如现在处理的干净一些。 岳家军以及类似的民团,就被赶到了常州,再到了无锡城下,并入韩世忠的队伍,一起攻打无锡。 牛皋在这一次的战争中,第一次见识到了天雷和火炮。***的隆重登场,让牛皋和岳飞都大感惊讶,也感到了一种极度的不适应。 他们都是本时空的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的是一身高明的武艺,还有精良的盔甲武器。 可无锡之战让他们明白到一件事,再高明的武艺,再精良的盔甲,再锋利的武器,在火器面前毫无用处。 这岂不是说自己一无是处?那我们还怎么存在? 牛皋是个很会变通的人。既然火器无敌,那我们也要火器算了。 他一进城就奔着天师军的火炮战位跑了过来,终于赶上了禁军和近卫团正在争执。 这情况太好了。既然有人闹起来,自己正好掺和进去。 于是牛皋大剌剌的直接要三分之一。 这三分之一还真不好分,这里只有五门真武大帝,八门石敢当,加一起十三门火炮。 十三可是个质数,无法整除! 更何况这里的两伙军队谁会把岳家军放在眼里,牛皋又算是哪根葱。 场面顿时更加的混乱起来。 那禁军军官不敢对近卫团动手。 而董瑞也不好对禁军下手。 对于战利品这个事,秦牧还真没说过什么。 他认为以目前近卫团的科技含量,再靠战利品来评功非常不科学。 近卫团有一番更科学合理的评功体系。 只是他的想法虽然好,可是现实是战士们本能的还是想抢战利品——这个最直观,好判断。 正是因为这个小小的尴尬,让董瑞找不到条例支持。没有近卫团的条例,董瑞也不能主动对这禁军开枪——除非是禁军先动手。 牛皋不懂这些,他只看两边斗鸡一样的瞪着眼,谁也奈何不了谁,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都是怂人,这就好办。 他也寸步不让,必须要拿三成,至于十三怎么分配,这简单。可以按十五来分,自己只要五门大的就好。 禁军的军官眼看着问题无法解决,连忙派人去通知韩世忠。 韩世忠是这一路兵马的最高统帅,这事只能找他了。 不过韩世忠这时候却难找,他没在自己应该的位置,而是跑去了近卫团的军营。 此刻,无锡城上空开始飘荡着近卫团的喊话。 “无锡城内的所有官军,立刻停止抢劫,否则格杀勿论。” 这可不是王莺甜美的女声了。这是秦牧的声音。声音中充满了杀气。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别看无锡已经被天师军糟蹋过一遍,但是禁军进城,肯定要再来一遍。 这种情况是在秦牧的预计之中的。只是近卫团不在时候,可以说我们不在这里所以无法给百姓安全。 现在近卫团已经大张旗鼓地进了城,如果再次任由官军抢劫百姓,这就是近卫团的失职了。 既然近卫团号称是百姓的队伍,那么百姓受苦受难的时候,近卫团能在边上瞪眼看着吗? 如果这样做,那近卫团宣传的一切不就全都是假话,是骗人的了吗。 所以秦牧一进城,首先就把大喇叭给竖了起来,然后亲自开始喊话。 不过这句话他只说了一遍,剩下的就是放录音了。作为近卫团的*****,秦牧总不能抱着麦克风一遍一遍简单的重复着一句话。 这种情况韩世忠不了解,他一边听着外面传来的喊话,一边吃惊地瞪着秦牧。 这个秦知监,简直是非人类呀!他坐在自己面前,可是外面却有他的声音。这是怎么做到的? 韩世忠对秦牧越来越看不清楚了。 这次江南战役,韩世忠对秦牧的认识更加深刻。他对于秦牧提出的两条战略性计划深感佩服,对于近卫团敢于孤军深入敌人的老窝,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战事的进程,和秦牧的计划一模一样,如今的局面,可说在那晚的宴席上就决定了。 秦知监简直就是诸葛转世呀! 而且他的近卫团,可比蜀军强太多了。这一路近卫团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常州,无锡,苏州,完全挡不住他。 现在近卫团杀回无锡,也不过是半日时间就打破了苏州城。 相比起自己的禁军,近卫团简直就是天兵天将。 韩世忠在无锡城外可是徘徊了很多时日了,就是进不去门。 他一进城,不管别的,先来看秦牧。一来他想和秦牧交流交流,二来是因为一件大事,他要秦牧约束一下自己的手下。 秦牧的喊话可不仅仅是喊话。纯粹的语言是没有力量的,秦牧要让自己的话能够达到言出法随的地步,必然要有武力做后盾。 钱农飞和他的一连,一进城之后就换了一身制服。他们换上了宪兵的服装,立刻开始全城执法。 有抢劫的,马上抓起来送集中营,有强奸的,直接枪毙。天上有无人机监视,宪兵手里有高科技的通信器材,无锡城全城都在钱农飞的控制之内。 他这一支连队,因为是要做宪兵使用,所以全部都是老兵。这些人要武力有武力,要精明有精明。 在钱农飞的带领下,宪兵队迅速地稳定住地方局面。 可是这种稳定,是以禁军的脑袋为代价的。有的禁军还试图反抗,可是在超越时空的火力面前,立刻就被打成了筛子——秦牧给宪兵队配备了全自动武器。 韩世忠当然接受不了自己的手下被秦牧的人随便宰。可是他清楚近卫团的强大,所以韩世忠还真不敢在钱农飞面前拿大——人家也不认他。 到时候别弄得自己灰头土脸,那就更不好下台了。 他能做的,就是第一时间来找秦牧。只有秦牧才能约束近卫团。 当然,韩世忠也清楚,这一支“馅兵”,肯定是受了秦牧的指派,否则他们也不敢随便杀自己的人。 只是秦牧为什么要如此做呢?韩世忠也要弄个明白。 “秦知监,你的馅兵在杀我的人,这件事,你得给我个说法。”韩世忠非常不明白这支队伍为什么叫馅兵。怎么看,他们也不像肉馅。反倒是自己的手下快给杀成肉馅了。 莫非这就是馅兵的意思? “韩将军,宪兵杀的不是你的人,他们只是在执法,在维持无锡城里的秩序,保护百姓免受骚扰。他们杀的全是罪犯。” “秦知监,咱们明人不说暗话。”韩世忠不想跟秦牧绕弯子:“弟兄们在无锡城外喝着凉水吃着冷风,好几个月都不得安歇,就算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让弟兄们进城之后老老实实的,没有这个道理。” 城破之后的抢劫,在本时空不是特例,而是惯例。 没有好处,怎么奖赏士兵?毕竟朝廷的封赏是很少的,绝对落不到每一个人头上。 要想发财,就得自己去抢。 秦牧这样杀人,是破坏潜规则。这点韩世忠不想藏着掖着,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道理,要分站在什么角度看。比如狼吃羊。在狼看来,不吃羊就要死,所以狼吃羊就是道理。可是站在羊的立场,难道自己老实的洗洗干净送进狼嘴里面才应该吗?狼吃羊的道理,只是狼的道理,不是羊的道理。” “秦知监,你意思是说朝廷是狼吗?”韩世忠立刻变了脸色。 他是本着和气生财的心态过来的。大家都是当兵的,就算你们近卫团不抢,可别挡住我们的财路。 可是韩世忠没想到秦牧给他讲了这么一番道理。这可是诛心之论了。 抢劫地方,可以说是大宋军队的基本职能。甚至不只是大宋的军队,就是西军,辽军,西夏军,金军,都是历来如此。 破城之后,如果不大肆抢劫一番,怎么对得起死去的弟兄和流过的鲜血。 他完全不认可秦牧的话,而且他觉得秦牧这是在映射朝廷。 “我不知道朝廷是不是狼,但是我们近卫团的每一位战士,包括我,都来自于百姓。我们近卫团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兄弟姐妹,我们近卫团也有能力,让父老乡亲免受骚扰。” 说到这里,秦牧突然一笑,说道:“如果你把百姓看作羊也可以。你可以叫我喜羊羊。” 喜羊羊是个什么东西,韩世忠完全不知道。不过他知道秦牧是根本不会放弃用馅兵杀人了。 这让韩世忠勃然大怒。难道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打近卫团吗? “秦知监,你意思是这件事没得谈了?”韩世忠言语中冷冷的带出了一点火气。 “良臣,秦知监不会是那样的人。”梁红玉在韩世忠身边,见势不好连忙劝解:“咱们和秦知监什么交情,知监怕是早有安排。你说是不是,秦少爷。” 最后这句话是梁红玉对秦牧说的。 秦牧微微一笑。 这个女人,真的不同凡响。 杀人是以暴制暴,是必不可少的执法措施。不过秦牧并不希望一直这样杀下去,以至于现在就和韩世忠撕破脸面。 他是有后续计划的。只是没想到梁红玉抢先一步提了出来。 果然是家有贤妻祸事少。 “韩夫人说得不错,我的确有个建议,却不知两位是否接受。” (200万字纪念——2019年8月19日03:54一个门槛呀。) ------------ 第四百四十六章 韩世忠夫妻和秦牧的交易 “运河这一段,润州,常州,无锡,苏州,除了润州还不在我们手里,剩下三座城市都已经没有了天师军的势力。”秦牧展开地图,沿着运河画了一条线:“如果不出意外,韩将军将会是这段运河的守将。” 韩世忠望着精细到每一条河汊的地图,心里的惊讶一波接一波。 地图啊!这是真正的军国重器——在大宋来说。这个地图,朝廷都没有。 现在的地图更像是示意图,大差不差就可以。地图上的元素很少,象征性的一条河,几个城,这就是地图了。 可是秦牧拿出来的地图就好像把天下微缩到一张纸上。 只这一份地图,就充分说明了秦牧的不臣之心。 这下韩世忠对于近卫团毫不留情的屠杀自己犯事的手下,立刻就明白了。 原来秦牧根本没把朝廷放在眼里,这个天下,他想要。 眼前这个人,是反贼呀!甚至他比张过还阴险的多。张过傻呵呵地说干就干了,哪像秦牧做的这么隐蔽。 就是现在韩世忠回到汴梁,跟赵佶说秦牧有个地图,他要造反。可是赵佶能信吗? 就是信了,朝廷打得过近卫团吗? 韩世忠和梁红玉面面相觑,一时都没有话说了。 秦牧可不是只给他们夫妻展示了这份地图,在座的还有种彦崇。种家的新生代就在旁边看着,可是他面无表情,完全不为所动。 看来种家已经倒向了秦牧,要不这小伙子早就炸锅了。 韩世忠也是西军出身的,西军是大宋的军阀,实际上他们对朝廷的忠诚度并不很高——真实的历史上,折可求最后是投降了金国的。 折家,种家,都可以说自成一体。 韩世忠也不自觉地沾染了这个作风。他心底里认为赵佶就是一个更大的的军阀。 他愿意听朝廷的调遣,是因为朝廷的地盘更大,能给他更高的一个空间发展。不论从仕途还是钱途,朝廷能给他的要比西军多。 现在冷不丁发现秦牧要造反,韩世忠第一个反映到不是去朝廷那告密,而是心底盘算秦牧有没有这个能力。 天下相反的多了。前有宋江方腊,后有张过。现在秦牧也要造反,对韩世忠来说也不稀奇。 可是面对秦牧的反意,韩世忠要考虑自己应该采取的态度。是敌是友?还是两不相帮? 两不相帮可能不行,自己还拿着朝廷的军饷呢。 可是要帮朝廷打秦牧,韩世忠还真没这个底气。近卫团的厉害,他虽然没亲眼看到过,但是他推断得出来。 自从遇到秦牧以来,他就没见秦牧败过。任何敌人,在他面前都被一击而溃。 现在韩世忠已经猜到那夜在利国监自己和铁拐李对阵,当时的张家土匪突然被人断了后路,烧起了大火。不用问,那一定是秦牧干的。 可怜他到不久前才想明白这个事情。之前他也只以为秦牧是入赘折家的女婿,没什么份量。所凭借的不过是一身手艺,和一副好皮囊。 可是随着近卫团孤军深入江南,然后如风一般来去自如,想打哪打哪,想打谁打谁,韩世忠才意识到自己错的离谱。 秦牧根本不靠折家,相反,折家反倒是靠着秦牧。 现在的秦牧,俨然已经是一股势力了。 秦牧一点不比张过差,而且近卫团比天师军还厉害得多。要不怎么自己打了好几个月的无锡打不下来,近卫团一来,瞬间天师军就被打跑了呢。 韩世忠和梁红玉一时无话可说。 他们知道秦牧说的对。现在天师军失去了无锡,整个大运河江南段算是打通了。除了杭州没有拿下,剩下的水路完全畅通。 这样江南的粮食可以源源不断的支援润州前线,也可以运到汴梁缓解粮荒。 在目前局面下,不管润州和金陵是不是能打下来,这个江南段的运河肯定需要一个武将来把手。 高俅不可能干这么低级的活,西军也不可能被朝廷信任,所以算来算去,韩世忠发现自己还真是唯一的人选。 只是秦牧说起这个干吗? 看到韩世忠面带疑惑,秦牧继续说道:“韩将军,韩夫人,这个世界已经到了变化的关口。你看之前朝廷打仗用弓弩,靠盔甲。现在是用火炮。” 韩世忠夫妻同时点点头。 他们都是武将,这次江南之战让他们都开了眼界,明白到以后的战争,主角就是火炮了。个人的勇武越来越不重要。 不过实际上这影响不了他们的地位。韩世忠如今也算是一位人物,所谓简在帝心,就是赵佶心里知道他的存在。 不管用大刀长矛,还是天雷火炮,韩世忠总是领军挂帅的那一个。 “战争在改变,世界也在改变。每个人都想活的更好一些。我理解禁军的所作所为,但是我坚决反对靠抢劫百姓来提高生活水平。生活的改善,需要自己付出辛苦的劳动。” 说到这里,秦牧转身对着梁红玉说道:“韩夫人,记得我在利国监和你说过,我愿意雇你的人。” 梁红玉连忙点头。不错,在利国监时候秦牧是这么说的。只是接下来韩世忠就带兵去打仗了,这笔钱就没赚到。 “现在我的承诺依然有效。韩将军所有的人马,我全雇下来。价格就比对汴梁的工匠,你看如何?” 秦牧对着梁红玉说话,是因为韩世忠家里显然是梁红玉掌管财权,而且这个女人似乎对金钱的渴望更深刻一些。 只看她往日里望着方好音等人烁烁放光的双眼就知道了。方好音折美凤那一身行头,梁红玉也想要。可惜买不到。 大宋的大部分武将,包括文官,最朴素的想法就是升官发财。 武将,尤其是禁军中的军官,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他们带的兵。吃空饷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奴役这些兵丁。 简单说,这些兵就是他们的奴隶,让他们干吗就得去干吗。 有的财主家里需要人手修房子,好,付一笔钱给军官,然后财主就能得到这个军官手下的禁军做劳动力。 所以禁军打仗不行,手艺到都不错。这不是说赵佶有毛病,只挑手艺人当兵。而是禁军这个状态,导致不管什么人来当兵,最终全给打磨成手艺人了。 韩世忠现在手下的人马可比在利国监时候多了好几倍。这样算起来,他的收入要打着滚的翻翻呀。 有钱能使鬼推磨。秦牧祭起金钱大法,韩世忠顿时就蔫了。 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梁红玉虽然还没吃到秦牧的肉,可是嘴上已经开始软了。 “秦少爷,”梁红玉喜笑颜开地说道:“你也知道这些禁军兄弟们求口饭吃有多难。你看,他们要衣服没衣服,要钱没钱,你说,要是不抢点哪里有花的。可是抢东西总是不好,还是秦少爷大方,给我们好东西。我记得好音姐姐有个包包特好看。好像叫哎呀妈呀。” “……”秦牧脑袋都大了。哎呀妈呀,哪有这样的包包。那叫爱马仕。 “韩夫人,你说的那个包,我知道了。这个我改天让人给你送过去。” “哎呀,妈呀,那太好了。”梁红玉拍手说道:“还有美凤姐姐那个手表。秦少爷,你知道我们家良臣他现在官也大了,有时候难免要去一些高级点的场合,可是手上没块手表,真的这个面子上挺不好看的。” “噢,这点倒是我的失误。”秦牧听到梁红玉的话,立刻把自己手腕上的手表摘了下来,亲手递给韩世忠说道:“韩将军,身为大将军,怎么能没有一块手表呢。这块表我没戴多久,几乎算是全新的。你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韩世忠见过手表,汴梁城里就有几十块,他在那些衙内们手腕上见过。 可是秦牧这块表他真没见过。这是一块军用手表,质地和功能,远超王樵抢去的那四十块。 这款手表,只在新世界集团的高层手腕上才有。 韩世忠哪里拒绝得了。秦牧给他戴上之后,韩世忠即使再矜持,也忍不住把手腕摆在自己面前,翻来覆去地看。 这块表是秦牧发财以后买的,大牌子,就那表盘都和普通手表不同。 上面一堆有用没用的功能,表盘上大圈小圈,各种指针,看起来和飞机座舱似的。 就算是一个对手表什么都不懂的人,也能被这些玩意所吸引。 韩世忠当然爱不释手了。 “秦少爷,良臣有时候去赴宴,也要带家眷的。”梁红玉望着韩世忠手上的手表,立刻加了一句。 闻玄歌而知雅意,秦牧当然明白梁红玉的意思。 他唤来警卫员,低声吩咐了几句。警卫员立刻跑了出去,不一会又跑了回来,递给秦牧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区区礼物,不成敬意。”秦牧把盒子递给了梁红玉。他刚才让警卫员从贾红线那里要一块手表过来。 这种奢侈物资,贾红线掌握的最多。她来江南肯定会带着几块手表的。 秦牧就在鱼窈窕手上看到了一块女表——还是和贾红线同款的。 “这个也是那个哎呀妈呀的什么手表吗?”梁红玉连忙打开盒子,看到一块漂亮的女表亮晶晶出现在自己眼前,她欢喜地简直不得了。 还是当官好呀!打了胜仗,眼见着韩世忠要高升了,秦知监就开始送礼了。 换了在利国监时候,自己家男人还是不怎么入流,那就连半块手表都没有。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呀! 韩夫人梁红玉就是这么朴素。 “手表不是爱马仕。这块表叫浪琴。” 女人对这种奢侈品可以说无师自通。韩世忠那块表还需要秦牧给他戴上,但是梁红玉这块就不用了。她自己迅速地就戴在了手腕上。 “浪琴呀,好名字。”梁红玉也举起手腕,对着手表左看右看,脸上简直笑出花来了。 “韩将军,”见到礼物生效,秦牧转入正题:“禁军兄弟们的确也受了罪,这几个月不是好熬的。你让他们收手,不要骚扰地方,我会给兄弟们发犒劳。” “这个……”韩世忠一时更加愣住了。 自己拿了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然后秦牧还要雇用这些禁军,这都是大笔的收入。只凭这些,韩世忠已经决定禁止手下抢劫了。 可是没想到秦牧做人如此地道,竟然要给自己的人马发犒劳。 有钱不要王八蛋啊!这肯定得要。 只是这样一来,韩世忠更觉得秦牧有造反的心了。如果没有反意,你凭什么那么在乎百姓的生死呢?凭什么给禁军发犒劳呢。 不过现在这个时候韩世忠想不了那么多。 人的行为不可能超越时代,更不能超越时空。 韩世忠的固有思维模式,是当军阀。现在秦牧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军阀,那么自己受他点犒劳也应该。 他不但不觉得秦牧做得过分,反倒觉得秦牧做事地道。如果没有犒劳,自己硬要下令阻止禁军抢劫,那也很费一番力气的。 现在有东西堵着他们的嘴就好说多了。 秦牧说到做到,除了爱马仕包包现在没有,剩下的物资大把大把的。 工业化的恐怖产量给了秦牧奢侈的资本。 其实禁军抢东西,无非也就是微山湖的那些产品。这东西,秦牧多得没地方放,近卫团有一个庞大的船队,其中小一半船只上装的全是这种物资。 秦牧随手写了个条子,然后盖上章,递给了梁红玉。 “韩夫人,你拿着这个条子,去找我的军需官领物资。” 梁红玉连忙接了过来。她一边说着:“这怎么好意思”,一边偷眼仔细看条子上的内容。 一张六十四开的白纸,上面一行行写满了字。 香烟,火柴,搪瓷盆,剪刀,煤油灯,指甲刀,甚至还有棉布,针线等等。 这后面都是以箱来计数的。 这下梁红玉笑的眉毛都弯了。她可是知道这些都是好东西。花铜钱都买不到,只能用华金。 他们夫妻手里可是没有华金的。现在好了,秦少爷白送。 梁红玉立刻起身告辞,跟着秦牧的警卫员去找近卫团的军需官领物资。 韩世忠和妻子分头行动。这下真的是拿人手短了。既然收了秦牧这么大礼,那就得维持住禁军的军纪。 其实他不维持也不行,再任的局面发展下去,那些馅兵真的敢把禁军全砍成肉馅。 每个兵都是一笔财富,不能白白损失掉。这都得留着跟秦知监换钱呢。 韩世忠一边走,一边不时地抬起手腕,望望腕子上的手表。 有钱的感觉,真好! ------------ 第四百四十七章 无锡百姓提高了认识 民以食为天。就是有再多的指甲刀,可是这玩意没法填饱肚子——谁能靠吃钢铁活着。 近卫团进城第一个目标就是无锡城内常平仓。 本时空每个城市——包括县城,都会有一个常平仓。这是当地最大的粮仓,可以说这就是本地百姓的命脉。 近卫团有这个认识,禁军当然也有这个认识。可是认识归认识,每个人的认识程度不同。 对于近卫团来说,控制住常平仓是一个战略高度。而对于禁军来说,抢劫是第一位的,常平仓暂时放在那里也没事——难道谁还敢来抢朝廷的粮食吗? 这样的差距让两军的行事就完全不同了。 近卫团军事和民政两大主管第一个目标都是常平仓。 石遗亲自带着一个连霸占了常平仓。有一些先到的禁军全被近卫团赶走了。 等常平仓附近被近卫团清理干净,确保安全之后,贾红线带着民政队伍也来到了这里。 无锡是近卫团第二次来,这一路上军民两方配合越来越默契,已经不用再多交流什么,彼此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近卫团占据制高点和各处要害,把常平仓一带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上。任何人想要作乱,都会遭到近卫团无情的打击。 同时他们还帮女兵们布置会场,架设各种装备。这个活战士们都愿意干——能在美女们面前混个脸熟。 不论是艺战团和医疗队,还是贾红线亲手**出来的女售货员,都是个顶个的漂亮。 关键是本时空只有这些女人才符合近卫团战士们的审美。他们已经无法再娶一个旧时代的女人为妻了。 可是符合他们娶妻条件的女人就这么点,真正的狼多肉少,所以战士们免不了要献殷勤。 这点还别说战士们,就是高级军官也是如此。武永福现在已经是三营营长了,可是他对着吴思邈和王莺,总是有机会就套近乎。 只可惜这俩女人全没给他好脸色。这让武永福很是郁闷。 人都是会变的。若是放在从前,不论是曾经的吴二娘还是王二娘,面对武永福这样出色的男人,绝不会有半点犹豫,上赶着也要嫁给人家。 可是吴二娘变成了吴思邈,王二娘变成了王莺,虽然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内里却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吴思邈完全看不上武永福——太土,跟团长完全没法比。 王莺也是同样的看法——武营长比起另外三个营长,是土了一些。邓诚虽然是炮营营长,带的人少一些,可是邓营长就有趣的多。 就算要选,王莺也会选邓诚而不是武永福。何况王莺拿来做标杆的,也是秦牧。 和团长比起来,那些人完全没法看。王莺因为做播音员,和秦牧经常相处在一起。越和团长待的久,她就越无法接受别的男人。 这几乎成了吴思邈和王莺共同的苦恼——实在看不上别的男人呀。 不过要想进入团长家门却没那么容易。别说秦牧对两人只是同志般的友谊,就是贾红线那一关都过不去。 女兵们对于贾红线的霸道,早就领教过了。 现在经过苏州鱼窈窕一事,她们更是对贾娘娘佩服不已——她连女人也要。 这让吴思邈和王莺心里都打起了小鼓。是不是我也学学鱼窈窕,来个曲线进秦门呢? 等会场搭建完,王颖和吴思邈都收拾起乱七八糟的心情,开始全心投入工作。 无锡经过天师军的洗劫,百姓再次一贫如洗。近卫团回到无锡,首先就要解决百姓的吃饭问题。 这问题好解决,有过多少次经验了,一切按部就班,轻车熟路。 王莺拿起麦克风,开始宣传:“无锡的父老乡亲们,我们近卫团不在的日子里,你们受苦了。” 现在王莺对宣传的艺术理解越来越深。这么一句话,就把“百姓的苦难”和“近卫团不在”联系到了一起。 这句话明面的意思是把百姓的苦难和近卫团的缺席关联起来,但是暗里意思是,如果反过来,百姓想要幸福,那就必须有近卫团的存在。 因为理解了话里的精神,所以王莺对语气的拿捏更加精准。 “近卫团”“不在”“你们”“受苦”,这几个词王莺都是加重了语气。 这样一来,话还是原来的话,可是感情却饱满了许多。 这一点就连石遗都感觉到了,他不禁赞叹还是圣女厉害,短短时间把一个乡下土丫头**到这个高度。 石遗当然清楚,虽然王莺现在是归在贾红线手下,可是实际上她是方好音的人。 连近卫团的高级军官都对这句话有感觉,更别提无锡城中的老百姓了。 他们听到王莺的喊话,差点都哭出来。的确是自从近卫团离开无锡之后,无锡城里的百姓立刻就跌落地狱。 打仗需要大量的物资,粮食又是最重要的物资,铁拐李等人占据无锡之后,有着给天师军大本营供应粮草的重任。 虽然因为常州被宋军占据,粮食运不过去,但是该搜集必须搜集。 近卫团把城里常平仓的粮食大部分都送给了百姓,常平仓都见底了,这样天师军怎么能答应。 粮食,必须抢回来。而且抢回来还不算,百姓敢动常平仓的粮食,那就是犯罪,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惩罚措施就是抢走百姓家里的一切。从粮食到财产。能抢的全抢。 近卫团离开的时候,秋粮刚收了一半。百姓本以为有了近卫团分的粮食,再加上剩下一半的秋粮,今年能过的好一些。 可是谁成想天师军不但把粮食抢回去了,还把接下来的秋粮强行提税,绝大部分粮食又给收走了。 无锡城中实际上每天都在饿死人。如果近卫团再不打回来,无锡几乎要饿死两三成了。 这样的局面,天师军是不会管的。因为这时候的局面对天师军非常恶劣。他们的心态,从“坐天下”又回到了“当土匪”,或者“当反贼”。 总之是没有了主人心态,变成了强盗心态。 既然是强盗,哪会管主人的死活。无锡城里都死光了也和天师军无关,毕竟天师军自己还不知道哪天死呢。 无锡城中的领导者是这个想法,百姓自然就没有活路。若不是宋军四面围城,城门终日不开,百姓早出城逃荒去了。 可是现实是他们想逃都逃不出去。天师军人少,不敢出门和宋军野战,自然城门就不会打开。 无锡的百姓只能一天到晚在等死。 他们心里只有一个期望 ,就是曾经的那支近卫团再打回无锡,把天师军和宋军全杀了,这样自己才有好日子过。 只是百姓哪里懂得天下局面,他们不知道近卫团为什么走,正如他们也不知道近卫团为什么又杀了回来。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王莺的一句话,触动了无锡百姓的泪点。他们几乎是人人带着哭腔向常平仓冲过来——上次近卫团就是在这里发粮食的。这次都不用提,百姓都门清了。 他们完全听不到王莺后面还说了什么。百姓只知道一件事,近卫团回来了,我们有救了。赶紧去分粮食。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百姓都很自觉——自觉排队,否则会掉脑袋。 近卫团虽然是大善人,可是却规矩森严。吃着近卫团的粮,就得守近卫团的规矩。这个认识,在不知不觉中,无锡的百姓养成了。 贾红线很是满意。 表哥就是厉害。这一切都和他预计的一模一样。 再次见到无锡的百姓,贾红线明显感觉到了不同。 上一次在无锡,百姓还是一种占便宜的心态——你给粮食我当然要啦。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到多少感恩,反倒更多的是一种“近卫团是傻子”这样的表情。 当然啦,守着常平仓自己不要,反倒白白给百姓,这不是傻子吗。 可是这次却截然不同了。百姓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当近卫团是傻子。他们真正的把近卫团当成了亲人,当成了恩人——甚至是神人。 而主持这一切的美丽娘子,就是观音菩萨。 这让贾红线心里获得了巨大的满足。瞧瞧,自己这就母仪天下了。 表哥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折腾的天下人都不知不觉顺着他指定的道路走下去。 想到这里,贾红线不由得展颜一笑。表哥给了自己这么多,就连鱼窈窕他也接受下来,自己一定要好好犒劳表哥。 今晚怎么奖励表哥呢?要不试试鱼窈窕教给自己的花样? 她心思一下就离开了现场,飞到了卧室里,这下就有点没留意眼前状况。 让她回过神来的,是一个人。一个引起现场秩序骚乱的人。 经过上一次的教育,这一次的百姓明显守规矩,懂秩序了。他们都老老实实的排着队,一个一个的领粮食。 可是有一个人,正大踏步从队列外走了过来。 因为现在秩序比较正常,近卫团稍微有点放松警惕——从早晨忙到现在也没休息,近卫团的战士也有点累了。 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这个人,等这个人走了一阵,才有警卫发现了问题。 警卫立刻喝到:“那个男的,懂不懂规矩?快回去排队,否则没粮食领。” 这也是例行喊话。一般人听到警卫的话都会老老实实的回去排队。否则观音大士马上会变成女阎王——贾红线在无锡也杀过好几个不守规矩的人。 可是这个人非但没有老老实实的回去,反倒加快脚步,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你们也懂规矩?却不知私分常平仓的粮食,是哪一家的规矩。这是朝廷的规矩吗?” 这句话别说让警卫愣了,就连石遗和贾红线也愣了。 这不是一个普通百姓。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显然是有点学问的人。 石遗顿时一抬手,战士们立刻把枪瞄准了来人。 “石营长,等一下。”贾红线看到石遗要动手,赶紧拦了下来。 人都会成长,贾红线也在成长。 她杀的那些不守规矩不愿排队的人,都是地痞流氓类型。这样的人畏威不威德。贾红线自己就是黑道出身,她十分明白这种人的性格。 讲理没用,杀掉了事。 可是这个人明显不是地痞流氓。只见他言谈举止,显然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 这样的人,不能随便杀掉了事。 贾红线要以理服人。她刚有了一点母仪天下的感觉,不想马上就把形象破坏掉。 我是未来的皇后,我要教育子民,什么才是规矩。 “那个人,你站住。”贾红线不能让他再靠近了。再靠近就算自己不开枪,特战队也会开枪了——她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 “你是何人?”贾红线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一些,好符合皇后的地位。 “在下,岳飞。”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四百五十章 韩世忠解决问题的办法 韩世忠面对岳飞的请求,感觉有点棘手。 他现在这支队伍里面有许多民团,都是被高俅踢过来的。韩世忠来者不拒,全留下了。 人多还能充数呢,吓唬人也好。反正守着江南粮仓不愁没饭吃。 他们两口子都对自己的决定佩服不已。现在他们的兵,实打实的有接近两万人了。 这么多人,一个人向秦牧要十贯钱,不多吧。虽然汴梁的中等工匠也就三五贯一个月的工钱,可是秦知监有钱啊,我们可以按照最高工资结账。 一个人十贯,一万个人就是十万贯,两万人就是二十万贯。 一个月能入二十万贯,一年两百多万贯。这还只是固定收入,不算平日年节秦牧送的礼金。若是计算上这些,那翻倍都可能吧? 韩世忠夫妻对于这个预期收入极端满意,而且十分期待,所以对于岳飞的要求,就有点含糊了。 如果岳家军不是那么能打,不是唯一一支敢和天师军野战的民团,韩世忠哪有心思接见岳飞——一个民团头目而已。这样的人,和他的地位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可是岳家军能打,比禁军能打得多,甚至比起西军也不遑多让,这让韩世忠看在眼里,就把岳飞也给记住了。 岳飞请求他从近卫团手里接管常平仓,同时禁止近卫团把粮食分给百姓,这个要求有难度。 近卫团霸占常平仓的事,韩世忠知道。他不只是知道,这还是秦牧通知过他的事。 常平仓是城里最大的粮仓,那里的大米堆积无数。如果近卫团没有霸占,韩世忠也会霸占。 无锡不是平日里的无锡。这是老子从叛军手里夺回来的。无锡在叛军手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谁能说得清楚呢? 如果韩世忠占了粮仓,首先要吞掉一半粮食——粮食就是钱啊! 剩下一半再运去高俅和赵佶那里。 可是秦牧说近卫团需要粮仓。而且他提前就给霸占了。对于近卫团的强大,韩世忠可比岳飞认识的清楚。 自己虽然有两万人,近卫团不过千把人,可是要真打起来,自己这两万人全得变成炮灰。 韩世忠可是有心人。他特意去城南战场看过。 近卫团进攻的这一片城墙,几乎给炸掉了一层。这个威力只看得韩世忠龇牙咧嘴——这也太可怕了。 宋军的天雷火炮和近卫团的火器比起来,简直就好像孙子一般,完全不够看,不能比! 军队是讲实力的,既然禁军打不过近卫团,那韩世忠还能说什么呢?就算他答应了岳飞,可是秦牧能答应他吗? 显然不可能。 可是如果说自己做不到,那么对自己的声誉影响太大。近卫团的宪兵——现在韩世忠知道正确名字了,杀了那么多禁军兄弟,已经让禁军对近卫团很有怒气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些兄弟被杀,还可以归为违法乱纪,咎由自取。如果自己再去要常平仓而不得,那就麻烦大了。 只是怎么解决岳飞的问题呢?韩世忠想了想,没想出好主意。 这时候梁红玉说话了:“岳指挥,你担心的是近卫团私分粮食吧?其实不是这样的。” 说着话,梁红玉拿起案上的一个搪瓷杯,递给岳飞。 “你看,这个东西,就是近卫团的。他们用这些东西换的粮食。这个叫搪瓷杯,你没见过吧。喝水可好用了。这东西市面上才出来没多久,有钱都没地方买去。你的兄弟们这次功劳不小,按功行赏,姐姐心里都记着呢。” 梁红玉这样一说,岳飞就被堵住了嘴。 他的法理依据是韩世忠有对常平仓的处置权。现在梁红玉的意思是,韩世忠已经把粮食给卖了。 近卫团花钱买的粮食,他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个实在是自己管不到的。 没想到啊,这个乱臣贼子花样还挺多,隐藏的还很巧妙。 岳飞和韩世忠没打过几次交道,交浅言深那是不可能的。俩人仅仅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而且还不是嫡系。 对于秦牧的造反之心,岳飞感受得非常清楚。可是他没法向韩世忠控告秦牧,因为秦牧的言语之间半个字也没提造反。 这让岳飞越想越生气。文人无良,以此为甚! 他对于朝廷上的很多官员都有不满。比如李邦彦。听说他出主意把张觉交给了金国人。 这哪里还是宰相,这简直就是祸国殃民的大奸贼!这样做,谁还肯为官家真心效力呢? 可是见到了秦牧,见到了近卫团的所作所为,岳飞才发现比起李邦彦,秦牧更是大奸若忠。这个人,就是当世的曹操,甚至曹操都比不了。 曹操至少还摆着一个皇帝在上面,而秦牧根本就不把官家放在眼里。 他就是乱唐之安禄山。若不早除此贼,这个大宋的天下一定会亡于他的手里。 岳飞对秦牧认识不可谓不深刻,只是他不能和韩世忠这样说。那样韩世忠非把他赶出去不可。 离开军队的结果,是岳飞无法接受的。 作为一心匡扶大宋的岳飞,他必须在军队中才能施展自己的抱负。 韩世忠看岳飞不再说话,心里轻松一些。 他和颜悦色地对岳飞说道:“岳指挥,这次作战,你的岳家军勇敢无比,本将都看在心里。这样,这次缴获的天师军武器,我优先满足你的需要。” “说起这事,正好要找岳指挥谈谈。”梁红玉也说话了:“刚才得到消息,说是岳家军的牛副指挥和近卫团有了冲突。就是为了战利品的事。” 岳飞一听这话,不禁有点担心。牛皋性格鲁莽,他别和近卫团打起来了吧。 别看岳飞视秦牧为奸贼,可是他能客观的评价近卫团的武力。 无锡城被围这么久都不能破,单等近卫团一来就摧枯拉朽一般的破了,可见近卫团的厉害。 知己知彼,是成为名将起码的水平。岳飞作为战神,似乎天生就有这个本能。 他知道现在岳家军不是近卫团的对手。如果牛皋跟人家动手,肯定会吃亏的。 “韩夫人,我兄弟他没事吧?” “没事没事。”梁红玉现在心情大好。这一仗打完了,天师军被消灭的七七八八,跑出去的没几个。很多人都死在了近卫团手里,可是秦牧把那些功劳全送给了韩世忠——秦牧不要这些玩意,给自己惹麻烦。 这样在朝廷评功的时候,韩世忠可就是大功了——人头作证。 在官家那里又能升官,又能得赏钱。在秦牧这里更是大发横财。 这样的仗打的才叫过瘾!梁红玉期待一直打这样的仗。可惜以后估计不再有了——至少江南这段是没了。 杭州没打,是近卫团没打。如果近卫团都不打,韩世忠也不会去打。杭州是运河的尾部,就算拿不下来也问题不大。 只要润州破了,然后打下金陵,杭州的天师军自然就完了。 而润州是江南战役的主战场,高俅一直亲自领军作战,这个功劳他是绝不会分给别人的。就看这么多民团被他给踢过来,谁还不知道高太尉的心。 不过梁红玉完全不介意了。这些民团,也是人口。现在归在韩世忠麾下,那都是钱。 为了笼络住这些民团,梁红玉很舍得花心思:“岳指挥,牛副指挥和近卫团争得是几门火炮。不过他们没打起来。现在那些火炮都给拉回来了,我就做个主,分一半给岳家军。” 天师军火炮的归属问题,最终还是反映到了韩世忠这里。 韩世忠连忙再去找秦牧商量——涉及到近卫团的事都是大事,这些人真的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皮。 秦牧也没想到董瑞还对火炮念念不忘。这个东西对近卫团毫无用处。 在苏州城,近卫团缴获了几门火炮,经过一系列测试,近卫团掌握了天师军火炮的各种参数。 然后这火炮就没用了。 天师军的火炮可不是后世的迫击炮,单兵背起来就能走。这玩意死沉死沉的,非常不适合携带着行军——再说对近卫团也毫无用处。 最终秦牧把火炮给扔到了船底。实际这东西拉回微山湖都不好处理——重新炼化都麻烦。 他没想到董瑞会为了火炮和禁军起争执,而且这种以战利品论功,对近卫团不是好事。 所以秦牧随手就把火炮全送给了韩世忠。这样梁红玉才有底气,说分一半给岳家军。 火炮是战争之神。这在二十一世纪都成立,更别说在本时空了。 作为后世的战神,岳飞天生对战场有着超乎常人的理解。 火炮的重要性他认识的很清楚。可惜他的岳家军只是民团,这样的军中利器,完全弄不到手。现在韩世忠说要分他一半,这让岳飞顿时激动起来。 我们岳家军有火炮了! 由岳飞带来的一丝混乱,就这样被韩世忠用几门火炮化解了。 无锡城迅速地纳入了秦牧设计的轨道。 经过连番战火,无锡破败不堪。近卫团的军民两大系统如今都有了极端丰富的行政经验,无锡城中的百姓都被动员起来。 劳动,努力的劳动,建造新无锡。 这一次的百姓看近卫团就完全不同了。这支军队可不是寻常的民团,更不是祸害人的禁军。 近卫团是我们百姓的军队,他们是为我们做主的军队。 有了这个认识,很多适龄青年,甚至包括一些年轻的大姑娘,都想着加入近卫团。 近卫团有女兵,无锡的女孩也看得到,她们羡慕那些小娘子的一切。不知道听谁说起近卫团要招兵,顿时许多人拥挤着来找近卫团报名参军。 这个消息,还真没有错。这是近卫团私下放出去的消息。 近卫团还要扩军。经过江南战役的锤炼,这支近卫团曾经的新兵全成长为合格的老兵。他们又能以老带新,继续扩军了。 这一次秦牧的计划是扩充到一个旅。 在这次扩军中,四个营长将提升为四个团长。三个步兵团,一个炮兵团。然后还要设置铁道工程兵,这是一支全新的部队。 现在近卫团有两千多人,这次扩军,会扩到六七千人,这也是后世一个旅的编制。 但是近卫团没有贴出告示,明目张胆的招兵。有些事,秦牧还是准备私下做。现在还不到登台的时候。 愿意加入近卫团的,而且身体条件合格的,近卫团会把他们先送到微山湖。 在哪里,他们会进入工厂,先成为工人。 只有经过了工厂的考验,才有资格加入近卫团。 当然,也许有些人就会在工厂一直干下去,不再想着当兵了。毕竟微山湖工人的生活,在本时空简直是天堂一般。 微山湖的船只往来于运河南北,畅通无阻。毕竟他们不但有不俗的火力武装,和高科技的设备支持,还有着折家的大旗。 这样的船队,在运河上没人敢碰,就连高俅都不敢动折家的船。 秦牧在江南打的风生水起,这样一支可靠的船队功不可没。 这支船队的骨干就是顺风物流,领队是阮小七。 阮氏兄弟被鲁智深给拆分了。他留下阮小七帮自己处理日常业务。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锻炼,阮小七逐渐地融入了顺风物流的生活。 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和大宋这个时空完全不一样。 阮小七是阮氏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他年纪小,土匪作风最少。 在鲁智深的用心帮助下,阮小七逐渐褪去了匪气,真正的成长为一个符合新世界集团要求的人才。 从微山湖到江南,即便行船方便,可是路上各种意外也是难免的。 没有一个可靠的带头人,鲁智深真不敢放心。要知道他可是这次江南战役的运输大队长,出了问题,他得背责任。 鲁智深带着阮小七尽心尽力的往来于长江南北。 功劳和苦劳,都是赚的足足的。 这一次阮小七独自带队,从无锡拉着大量的粮食和人口——就是想加入近卫团的那些年轻人,返回微山湖。 柴油机做动力的船只,速度远胜传统的帆船。 阮小七站在船头,望着一条条被自己甩在身后的老式船只,心里感慨万千。 这个天下,怎么会变得如此不同,又如此精彩。 微山湖的一切,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让阮小七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不想做这个世界的过客,他也想深深的融入这个世界。 而融入这个世界,最好就是加入近卫团,跟着秦少爷干。 他望了望船舱中那些年轻又略带惶恐的面孔。这都是想加入近卫团的年轻人呀。 自己和他们年龄相仿,而且自己还有着一身操船的本领。他们都能加入近卫团,自己为什么不能呢? 阮小七握紧拳头,暗做打算。 等江南战役一结束,就让花和尚给自己走个门路,让自己加入近卫团,从此跟着秦少爷,奔向远大前程! (缺失的章节请加群看。) ------------ 第四百五十一章 宗泽 对于高俅来说,拿下无锡是个好消息。这可以说是阶段性胜利。 平叛江南,最终目标是打败天师军,杀死张过,夺回大宋失去的城市。无锡平定之后,运河江南段大部分就畅通了。 江南目前还在天师军手里的大城市,只有一个杭州。 杭州是运河的起点,所以不会隔断运河的通行——船队大不了走到苏州停下就行了。 江南的粮食已经可以起运京城,这样也算是给官家了一个交代。 张过建国太快,他的基础很不稳定。实际上红朝也不过是占据了运河江南段的大城市,更多腹地的小城市,还是归大宋的——天师军也没那么快的速度统一江南。 只不过运河是江南到汴梁的大动脉,那些城市虽然没有被天师军占据,可是粮食物资无法往来南北。 现在打通了运河,大宋岌岌可危的物资危局暂时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高俅受到了赵佶的热情表扬,升官发财,自然是该有的。 不过高俅看重的不是这些,他看重的是圣旨里面的一句话:“卿当更加用力,早日平定江南,朕扫榻以待。” 扫榻以待,在外人听来是一个形容,说的是赵佶认真准备接待高俅凯旋。可是在高俅看来却别有一番滋味——这就不足为外人道矣。 因为这句话,高太尉干劲冲天。他一面命韩世忠整顿江南,捉拿天师军残部,一面命润州的部队加大攻城力度。 无锡丢失的消息传到润州,对双方士气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宋军现在士气昂扬,而天师军一个个都情绪低落。 江南战役从开始打起来,一直就有两个战场。主战场在润州,如果润州丢了,宋军就可以直逼江宁府——也就是红朝的金陵,张过面临的就是灭国之战。 润州对于张过是重中之重,所以他才派最信任的曹国舅掌管润州城。 可是虽然润州重要无比,是江南战役的主战场,但是主战场的情况却取决于分战场。 运河上各个城市的战斗是分战场,看起来没有润州的战场重要,可是润州城的结局,很大程度取决于运河上各个城市的战斗。 当无锡还在天师军手里时候,这段运河双方彼此牵制,谁也动弹不得,大宋的军力和物资,一大部分要消耗在这里,润州的压力就没那么大。 现在无锡没了,运河一下子变得对大宋有利了。 对赵佶有利,自然对张过不利了。 韩世忠现在可以把更多的粮草物资运到润州城下,高俅手里的资本一下子宽裕好多。 而且天师军遗留在无锡的火炮和天雷,以及大量**炮弹,也被韩世忠运来了一部分。 天师军的火器,在火炮这一项上,比宋军的高端一些——至少射程远。 高俅对曹国舅的军事优势又增加了不止一成。 粮食管够,**炮弹充足,那就拼命打吧。 攻城战,在本时空绝大部分时候都是消耗战。 大部分时候打半年一年很正常。 著名的有南宋襄阳之战,足足打了六年。就是说襄阳被围六年,南宋守了六年,然后才丢的。 攻城守城的双方,大部分时候是拼消耗。像近卫团这样闪电一般作战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 当武器没有代差的时候,守城一方占尽防守的优势——战术优势;可是既然是防守,那么自然在战略上处于劣势——被人围着揍,这样攻守双方战术战略上就扯平了。 既然双方在一个水平线上打,自然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不过量变引起质变,当一方的微弱优势逐渐积累到一定程度,优势就会化成胜势。 现在优势在高俅一边,他正身体力行着把优势转化为胜势。当然他没有这个理论高度,只是本能的去实践这个理论。 高俅用尽一切办法,想要最快的拿下润州,好直捣江宁府,活捉张天师。 这时候他就想起了秦牧,想起了近卫团。 近卫团一支孤军,深入江南,不但没有被天师军吃掉,反倒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韩世忠自然不能隐瞒基本的真实,江南各个城市的战斗情况,他还是尽量如实的汇报的——至少不能说那些城市全是他打下来的。 高俅由此才发现近卫团战斗力惊人。 现在既然无锡已经拿下,运河大部分已经打通,高俅想到把近卫团调过来攻打润州。 近卫团虽然也是民团类型,可是这些民团是江南战役开始时候就跟在军队里面的,是隶属于自己的,和九皇子没关系。 他们的功劳,要算在自己头上。所以高球不忌讳使用近卫团。 高俅立刻调近卫团来润州。可是没想到,他的命令被无视了。 韩世忠说近卫团已经离开了无锡,回西北府州去了。这让高俅大是恼火。 怎么自己的命令不管用吗?再说你们跑那么远干嘛,我又没想吞并你们。 不过高俅再发火也没用。近卫团不是禁军,也不是西军,他们只是一伙民团,本来就不是朝廷体制内的人马。 他们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高俅拿秦牧一点办法也没有。 若是秦牧只是个小小的民团头子,高俅还能想方设法给他弄个罪名,毕竟秦牧还当着利国监的知监, 这是体制内的人,自然有办法整治你。 可是秦牧不仅仅是个民团头子,也不仅仅是利国监的知监,关键他还是折家的女婿。 折家人高俅动不了。他干儿子高衙内被折家小娘子打断了鼻梁,高俅都没能报复回去。何况现在折家女婿打了这么多胜仗,然后你给人家抓起来扔进监狱。这样别说折家人不答应,就是天下人也不答应——堵不住百姓的嘴呀! 高俅只好无奈的接受了没有近卫团的现实,只能用手里现在的力量打仗。 不过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近卫团去了府州,虽然那是折家的老窝,但是路程也太遥远了。 就这一千来人,过了江随便找个地方不能休整吗? 近卫团当然没有去府州,这只是秦牧的托词,实际上近卫团大部都留在了江南。 秦牧把近卫团的前线指挥部设立在苏州——这里紧靠太湖,有太湖之队可以呼应。同时,近卫团拆分为几个小队,每个小队以连为单位,每个步兵连配一个炮兵排,开始分头行动,深入江南地方。 来江南一趟不能白来。目前江南除了杭州,已经没有成建制的天师军存在了。近卫团一个连加强一个炮兵排,就是无敌的存在。 军事和民政,一样是双管齐下。贾红线的民政队伍也拆分到各个连,一起下基层,去地方,到江南的每一个角落去。 这样的每一支特混编队,都是一支战斗队,宣传队,同时,还是一支商队。 一手刀,一手财,近卫团要在江南树立起自己的形象,同时也是一次对江南的实地考察。 秦牧要借着这次行动,把江浙一带本时空的各方面情况调查清楚。人,地,财,货,矿等等,近卫团最终都要得到数据,形成文件,为以后的行动打基础。 这也算是另类的“踩点”。 这件事秦牧就交给石遗负责,他本人则回了微山湖。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呀!这在本时空是真理。而这个第一生产力,说白了就是秦牧本人。 秦牧就是科技,科技就是秦牧。 这是无法改变的一个事实,而且也没人能质疑。 秦牧不但要继续扩大工业规模,还要提升科技含量,同时要每隔七天回后世拉一次物资。 在江南已经耽误的太久了,他已经浪费了很多个七天一次的宝贵机会。秦牧每每想到这个,都有点痛心疾首——自己也太奢侈了。 这次回后世,秦牧还有个特殊的礼物送给黄金沙——龙胆亮银枪。 想必黄金沙一定会幸福的哭出来——这可是三国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的宝枪。这不是游戏里面的装备,而是实打实的古物,是真的! 从大宋带古董到后世,无疑会让二十一世纪的人感觉兴奋,同样从后世带到大宋来的商品,一样会让本时空的人珍爱。 韩世忠就非常喜欢这块手表。他知道这块表比高俅手上那块还好的多。 这块表和折可存腕子上的一样。大而且炫。 韩世忠现在时不时的就要抬起手腕,看看手表,好知道当前的时间。 这到真符合了他的字:良臣。 每时每刻,他都在衡量时辰。 秦牧给本时空带来的可不只是一块手表。对于手表,秦牧根本没看重。他看重的是生产力的发展 。从后世带一百块一千块手表,也不如微山湖工业中心制造出一根针。 只有机械化大生产,才能改变这个世界,才能实现秦牧的目标。 微山湖中心给这个世界带来的改变是深刻的,是巨大的,但是在秦牧的刻意控制下,这个深刻而巨大的改变,是悄无声息的。 几乎没有人意识到秦牧在做什么,即使他们使用着微山湖制造出来的产品。 比如钢卷尺,这几乎成了本时空工匠们的最爱。只要看到过钢卷尺的工匠,他们想方设法也要买一个。 因为这个尺子用起来太方便了。 微山湖有能制造钢卷尺的钢,卷尺的外壳是铁,但是为了手感舒适,秦牧要求在铁皮外面再做了一层木头包裹——又美观又握持舒服。 这种卷尺制作精良,需要的工时和材料比搪瓷杯要多得多,可是秦牧给卷尺的定价非常便宜——比搪瓷杯还便宜。 五毛钱就卖。 这样的价格,就算不是匠人的家庭,都会买上那么一个——太方便量尺寸了。 可是他们一旦用上了微山湖的卷尺,就不得不接受秦牧制定的度量衡。 大宋最常用的长度单位是“尺”,但是在卷尺上,“尺”是没有的,只有米,分米,厘米,毫米。 要想发挥尺子的功能,长度单位只有以微山湖标准来使用,才最方便。再转换成“尺”就太麻烦了。因为三尺一米,而一米是无法被三整除的。 秦牧一直在做的是,就是他老祖宗做的事:书同文,车同轨。 当然,在本时空,书已经事实上“同文”了,虽然是繁体字,可是也一样是同文的。繁体转简体,秦牧一直在做——印刷厂出来的文字全是简体的,不过这个事已经不是大事了。 在这两件事中,只剩下“车同轨”。 不得不承认,大宋本时空的原有工业是很发达的——即使是手工业,否则也不可能有领先世界的武器——神臂弓。 一个国家科技的最高体现,不是在民间,而是在军队。 军器监有着完善的一套制度和度量衡,否则也不能做到均质生产神臂弓以及各种军械。 只是大宋的度量衡,是针对本时空的,而秦牧面对的是未来。他带来的一切科技,是以米厘米毫米为基础的。 秦牧可以给卷尺套上一层雕花的木头外壳,以符合本时空的审美和技术水平,但是他不能把钢尺上的刻度给改成“尺”。那样来自后世的一切资料全没法看了。 这一点,本时空的人必须以后世为标准,要抛弃现在,迎接未来。 不过这一点做起来实际没什么难度,本时空的匠人很容易的就接受了后世的长度单位。 即使是岳飞,接受起来也毫无难度。相反的,他对于刻度如此精细的尺子,反倒非常的欣赏。 越精确,越有杀伤力。 度量是如此,军队也是如此。 秦牧给韩世忠了一批物资,里面就包括卷尺。韩世忠分了一些给岳飞,岳飞也就有了卷尺。 可实际上岳飞早就有了卷尺。他在来江南的路上,帮货郎王远主持了一次正义,然后牛皋拿了王远一半财物做辛苦钱。 那时候岳飞就有了搪瓷杯和卷尺,指甲刀他也有——还是精品的。 现在岳飞正拿着这个卷尺,对着天师军的真武大帝从各个角度在丈量。 长宽高,内径外径,一切能以尺子衡量的,全给量出来。 甚至岳飞还学会了九九口诀表。这个表,并不是说新中国建立了才有,但是后世的阿拉伯数字,可是秦牧带回来的,本时空没有。 岳飞已经知道了后世计数符号和本时空计数符号的对应关系。同时他也对这种计数符号大加赞许——的确是方便。 他用铅笔在纸上记录下真武大帝的各种数据——铅笔和白纸也是从王远那得到的。 面前这门火炮,亮晶晶泛着寒光,岳飞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冰冷的炮身——这才是军人真正的武器。 他有信心让火炮在自己手里大放异彩,绝不能用的和禁军一样窝囊。 至少要像近卫团一样,才不负火炮的威力。 他一边思索着如何发挥出火炮的最大威力,一边测量火炮的各种数据,这时候,就见远处走来一个老人。 “你可是岳家军的岳指挥?”那老人看起来年纪不小,可是精神矍铄,腰背挺的笔直,自由一股威严。 “在下正是岳飞。不知您是?” “某,宗泽。新任的无锡知府。” “原来是宗知府,岳飞有礼了。”岳飞一听来人是宗泽,立刻丢下火炮,整顿衣冠,对老人郑重施礼。 宗泽在本时空可是大名鼎鼎。 他是元佑六年的进士,历任各地的地方官。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宗泽最让天下百姓称道的事,发生在政和五年。当时宗泽升任登州通判。登州是个好地方,所以权贵势力争相伸手其间。如登州仅宗室官田就有数百顷,岁纳租万余缗,但是这一切都转嫁到当地百姓身上。 宗泽上任后,忿然上书朝廷,陈明实情,请求予以豁免,终于为登州百姓免除了沉重的额外负担。 但是他也因为屡次为百姓出头得罪了权贵,最终被免官了。 现在江南混乱,根本就找不到足够的官吏,赵佶又想起宗泽来了,宗泽就是义乌人,老家在浙江,现在的婺州,离这里不远,于是赵佶一道圣旨,宗泽就成了无锡新任知府。 宗泽来到无锡,首先需要掌握一支力量。否则他光杆一个人能干嘛?现在是乱世,不比平日里可以按部就班的行事。 目前无锡城中最大的一支势力自然是韩世忠统帅的禁军。但是禁军也不听他宗泽的。韩世忠圣眷正隆,虽然他是武官,宗泽是文官,按说一个地方,以文官为大。 可是现在无锡城头旗帜变化的眼花缭乱,一时是大宋的旗帜,一时是天师军的旗帜,又一会换成了大宋的旗帜,而夹在其间的,还有近卫团的军旗。 乱世,不同治世。乱世就没有规矩。在乱世中,有兵才有发言权,没有兵,你说什么都没人听。 宗泽虽然资历老,可是韩世忠却不需要听他的。韩世忠现在有官有兵还有钱,而且赵佶拿他当可以倚重的大将来看待。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宗泽都无法使唤的动韩世忠。 宗泽不是一个古板的人,既然现实情况如此,那么就另想办法。 他知道这次韩世忠带的队伍不全是禁军,里面夹杂着大量的民团。其中最能战斗的一支,就是岳家军,为首的还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好说话。 没有在禁军中沾染过,想来应该是有一番朝气的。 于是宗泽问明道路,自己一个人就来找岳飞。 正如历史上的一般,在无锡城中,岳飞终于遇到了他生命中的贵人——宗泽。 ------------ 第四百五十二章 赵构的天才设想 微山湖钢铁厂的高炉好像是饕餮巨兽,永远吃不饱。 秦牧在炼钢厂投产之前储备了大量的原料,可是当高炉投入运行之后,原料库存就一直在减少——每天新增的赶不上消耗的。 人可以饿一两顿,高炉不行。这个东西虽然能生产出海量的钢铁,可是却需要人类小心伺候着。 他一顿吃不饱都闹脾气。而高炉闹脾气可不得了,那不是哭两声就停,而是直接自杀。 秦牧不能在江南坐镇,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钢铁厂的原料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到折美鸾都无法解决了,不得不让自家官人回来亲自处理。 回到微山湖,秦牧马上转变风格,从驰骋疆场的将军变成了一个大型企业的总裁。 这个总裁可不是后世的总裁,坐在装着空调奢华办公室,喝着咖啡打俩电话就是一天的工作。 秦牧实际上身兼数职。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还兼任总工程师。行政科技生产一把抓。 目前最卡脖子的问题是运力。 折美鸾可以组织大量的人手挖煤矿——现在主要是缺煤,可是挖出来不好运。道路不是无限宽广的,道路是有限的。 这就好像高速公路,车多了会堵住,人多了也一样。 折美鸾无法解决在现有道路上增加运力的问题——这不是多放点工人就能获得根本改善的。 就好像高速公路堵满了私家车,这时候再加私家车有用吗?显然没用。这种情况下,只有取消私家车,都换成重载大货车,才能腾出路面,同时也满足了运力需要。 秦牧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提高单位时间内的运力。而这个靠人背马拉,甚至汽车都不行。 要从根本上提高运力,只能上火车。 这也正是秦牧要规划一支铁道工程兵的原因——没有铁路和火车,工业就先天性的半身不遂。 既然逼到这个分上了,那就抛开一切,彻底解决运输问题。 实际秦牧在微山湖的规划中有铁路运输这一项,只是他一直没那么多时间来做这个事。 当时任何工作都是迫在眉睫,机械,纺织,化工,这都需要立刻出产品,所以秦牧没时间造火车。 现在总算是所有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朝廷和天师军,看样子还得打一阵子。这段时间不论赵佶和张过都不怎么可能来找自己麻烦。 微山湖难得有了一段不受干扰的时期,那就造火车吧。 秦牧回到后世,从江厂长的技术小组那里取回了全套的图纸。 蒸汽机车在二十一世纪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即使江厂长也没有对蒸汽机车的技术储备——要是内燃机车还可以。 不过以现在微山湖的科技水准,是做不了大型内燃机的。 能做到大型蒸汽机,已经微山湖目前的科技顶点了。 科技小组经过一番讨论后,选择了适合外星科技的一款蒸汽机车——前进型货运机车。 这款车是后世中国的主力货运机车,皮实耐用,久经考验,各种环境都扛得住,载货量还大。 秦牧拿到图纸,还不能马上开始建造。因为火车头这样的大型机械产品,需要大型的制造设备。 比如水压机。 我国第一台万吨水压机,是62年正式建成投产的。这台设备高达16.7米,简直就是一个钢铁巨人。 微山湖现在可以生产搪瓷盆,但是生产搪瓷坯子的冲压机是小型设备。搪瓷杯子搪瓷盆的钢板很薄,所以一台小型冲压机就足够了。 可是蒸汽火车头上面的零件全是大型的,这需要用到锻压机。 小型冲压机一般是油压机,而大型锻压机基本都是水压机,万吨水压机的设计制造,在新中国都要经历十几年的发展才建设成功,秦牧不觉得自己能在短短时间内搞出万吨水压机。 所幸是制造火车头也用不到那么高端的巨型机械,他根据科技小组的图纸,建立一个小型的水压机就可以了。 火车头的前置科技,配套工厂非常多。在科技小组皆尽脑汁的提炼整合下,给秦牧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方案的规划,秦牧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制造出第一台蒸汽机车。 不过秦牧有一个优势,就是他拥有的不是一个单一的工厂,而是一个工业帝国。当火车头生产出来的时候,铁路也建设好了,车厢也有了,铁路的运营系统也准备完善,可以马上开始铁路运输。 在宣和七年,微山湖就将拥有自己的铁路系统。 未来无限美好,可是要实现这点,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秦牧成立了铁道系统攻关小组,他是小组长,组员有五个。折可存,马青,吴小妹,李仁。 第五个人比较出乎意料。这个人不是微山湖的老人,而是秦牧从江南带回来的新人——申均益。 申均益虽然是来学习造船的,可是现在暂时没有船让他造。工业化的一切,他都需要从头学起来,于是秦牧把他也拉进了小组。 这位曾经的太湖土匪一到微山湖就被震撼了。 那个标志性的高炉,还有一根根高耸入云的烟囱,连绵不断的厂房,怪物一样的挖掘机,以及密集却有序的人群,都给来自江南水乡的申均益带来巨大的视觉冲击。 这就好像一个一辈子没走出过山沟的乡下人,突然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大上海,那种反差几乎打倒了申均益。 同在一个蓝天下,申均益万万没想到隔着千里就有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但是一切又都那么让人沉醉。 经过短暂的适应之后,这位前土匪迅速的转变成为一名最狂热的学生。他开始系统的,又如饥似渴的学习一切知识。 这让折美鸾不禁有点担心。申均益的出身让她不放心。 毕竟申均益以前是土匪,而他又不是一个年轻人,三观还可以塑造。 如果他学会了这一切知识,另起炉灶怎么办? 面对美鸾的担心,秦牧笑了笑说道:“美鸾,我们的一切科学知识,只有依托这个工业体系才有作用。任何人,如果学会了我们的知识,而没有为我们的工业体系服务,那么他的知识就没多大作用。学会屠龙记,货与帝王家。我们这个工业体系,就是帝王。” “可是官人你就是一个人搞出了这个工业体系。”折美鸾的担心只是有点缓解,却没有彻底打消。 目前掌握核心科技的人,除了马总工之外,剩下的全是秦牧嫡系。比如吴小妹,再比如近卫团。 而申均益是个外人,他没有跟着秦牧创业,所以这份忠心就很难说了。 “不,美鸾你说的不对。如果没有华国的支持,我一个人也搞不出这个工业体系。” 秦牧说的是实话,从宣和二年穿越过来,到现在宣和六年,他弄出了一个小而全的工业体系,这个除了开挂根本做不到。 这都不到五年呢,新中国一个五年计划时间还没过完,换了任何一个人,怎么可能搞出这么一大摊子。 可以说工业革命初期的两百年,秦牧只用了四年时间就给走完了。 如果不是开个逆天的挂,谁都做不到这点。 只是折美鸾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背景,毕竟从她见到自己以后,自己在她眼里就一天也没离开过这个世界,所以她虽然看到了来自华国的产品,但是她意识不到那是来自未来,来自千年的积累。 她很担心别人学会了官人的本事,会另起炉灶再弄出一摊来。 铁道小组不是一个单一的生产岗位,这已经是科技的核心了。 “美鸾,我可以跟你保证,工业的核心,永远都在我们的手里。除了我,没人可以再创造出这一切来。这就不是人干的事。” 秦牧最后一句话是个小小的玩笑,好让美鸾放松心情。 折美鸾果然轻松了下来。既然官人这样说,那就一定有把握。 这样她就踏实了。折美鸾相信,秦牧说的,一定是真理。他说没人可以复制,就一定没人可以复制。这样折美鸾完全确信,自己一家永远站立在世界的顶端,这就足够了。 不过世界那么大,总有人不信邪。 金国四太子就不觉得自己做不出火炮。 他和赵构私下达成了交易。赵构为他提供火器的制造技术。包括制造火炮天雷和**。作为交换,金国会把赵构扶上皇位。 当然,那时候的大宋地盘要严重缩水。长江以北,要归金国。 赵构才十八岁,正是敢想敢干的年纪。 在皇位的诱惑下,九皇子果断的出卖了大宋的最高军事科技。 这并不是赵构头脑发热,而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金国如果没有火器技术,他们很可能打不过现在的宋国。如果金国打不进来,那么宋国就会一直这样下去。 赵佶完了是赵桓,赵桓完了是赵谌——赵桓的长子,这样一来,赵构到死也登不上皇位。 可是如果金国有了火器技术,他们就和宋国没有了军事差距,而金兵的勇武,是宋军比不了的。这样金国就可以打进中原,打到京城。 到那个时候,天下肯定会有变局。赵佶赵桓赵谌这个链条就很可能被打断。 如果宋军守不住汴梁,那么天下任何一个城市都守不住。 汴梁是现在天下最大的城市,城最高,墙最厚,又有最多的火炮和天雷。这样都守不住的话,哪个城市还能挡住金国的兵锋呢? 赵构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挡住装备了火器的金军。 但是这个天下,不只是有后天建造的城市,还有先天存在的天堑——比如长江。 如果没有长江存在,赵构真不敢这样做——把火器送给金国。 那样的话,金国人拥有了威力巨大的火器,为什么不吞并天下,还给自己留一半江山呢? 赵构可没把希望寄托在金国人的良心上。 良心值几个钱?这东西能信吗? 他相信实际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比如铜钱,比如火炮,再比如长江。 长江天堑是一条金国跨不过去的坎,除非他们有船。 可是赵构知道金国人没有造船和开船的能力。 别看赵构年轻,可是他一直想当皇帝,所以很关心天下大事,不是个糊涂王爷。 他知道水战和陆战不同。陆地上作战,重装骑兵是主力。可是水上作战,唯一能依仗的只有战船。 而战船的制造和使用,绝不是一两代人就能掌握的。这个和火器不同。 火炮完全可以看成一个大号的神臂弓。就是打的远点,箭头大点而已。 在船上作战,火炮不会带来多大的军事提升。 这就好像在船上射箭,完全没准头。 水战比拼的战船的高下和操船的技术。这点,金国几代人都不可能掌握的了。至于几代人之后,那自己都没了,还操心那么多干嘛。 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九皇子的人生哲学就是如此现实和质朴。 还别说,赵构在这方面简直就是个天才。 南宋直到最后,金国人也没打过长江。实际上金国还亡在南宋前面。 金国亡于蒙古人之手,而南宋,最终也是被蒙古人灭掉的。 正因为赵构有这个天才般的整体规划,他依靠的实际不是金国,而是长江,所以现在他才毫无顾忌的把火器技术泄漏给金兀术。 拿去拿去别客气。 金国如果不强大,自己就没有机会。 为了当皇帝,赵构不介意金国强大,更不介意大宋失去半壁河山。 而且他还需要大宋丢掉一半国土。如果长江北岸不丢掉,长江就只是大宋的内河,而不是两国的边界。这个对他来说,长江就失去了作用。 只有以长江为界,才是这个天下最大的变数,而自己,也才能在其中找到最大的机会。 赵构和金兀术,对这个协议都非常满意。 赵构得天下,金兀术则回金国制造金国人自己的火器。 作为金国的聪明人,金兀术非常自负。 既然宋人能造出火器来,我们金人也可以。 他对于秦牧给他带来的打击非常恐惧,所以金兀术必须要有自己火器。 现在,金兀术就准备开始金国的工业革命! ------------ 第四百五十三章 公交系统 理想中的未来很美好,大鱼大肉吃到撑死,可是在撑死之前,不能先饿死。 尽管秦牧确信火车能根本性的解决运力问题,但是毕竟那要等到明年了。眼前就有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煤炭的运输,不能等到明年才解决。那样等不到明年高炉就断粮了。 所以在铁道系统成功之前,秦牧必须拿出一个针对目前问题的解决办法。 最终秦牧选择了三蹦子作为过渡产品。 三蹦子就是三轮车,还是柴油发动机的。目前微山湖已经可以量产柴油机了,这样制作三轮车就没有了技术短板。 选择三轮而不是四轮,秦牧有着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三轮车不用方向盘,而是用摩托车一样的把手。这个看起来好像不是问题,但是实际上还真是个问题。 有方向盘的交通工具,需要在驾校学习,因为这东西不直观。用把手就不一样了。车把控制着一个导向轮,指哪打哪,完全不用学习就可以上路。 这对驾驶员的要求就大大降低了。可以说所有的运输工人完全可以无缝转变为三轮车驾驶员。 其次,三轮车只有三个轱辘,比四轮的车少一个轱辘。这样从成本上来说也节省很多——至少省了一个轱辘。 当然这是一个小小的好处,其根本的好处在于三轮和四轮的底盘不同。 三轮车底盘简单的多。就是说三蹦子和汽车,虽然都是车,但是两者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它们的技术含量差很远。 在目前的情况下,无疑三蹦子有着绝对的优势——成本低廉,制造简单,使用方便,而且运力一点也不弱。 秦牧大手一挥,三蹦子生产线,上马了。 现在微山湖的技术储备和物资储备,做火车远远不够,可是做三蹦子真没难度。 在三蹦子这个层次,缺的不是技术和物资,而是工人,是劳动力。 微山湖永远缺劳动力。幸亏这次秦牧从江南运回来大量的人口,还都是适龄青年,壮劳力,这个三蹦子厂才能顺利投产。 当然秦牧不能把工厂名字起的这么low。三蹦子制造厂,也太搞笑了。 即使三蹦子在后世是最低端的交通工具,可是在本时空却是名副其实的高大上。 这个厂子,最终被秦牧给了个高雅的名称:大众车辆制造中心。 德国大众,提前一千年被秦牧用在了三蹦子上。 秦牧觉得自己做的还是很名副其实的。三轮车这个东西,在接下来的十年中,一定会遍及全世界。这样不是大众,还什么算大众? 德国元首的口号是,让家家都有一辆大众汽车。秦牧深以为然。在这个时空,他要让家家都有一辆三蹦子。 为了配合这个响当当的“大众”品牌,秦牧一开始就霸气四射的决定上马两款车型。 一款拉货,一款拉人。 这也不是秦牧没事找事,吃饱了撑的。而是的确现在有这个需求。 拉货自然不用说了,这是硬需求,可是拉人也不能不管。 现在微山湖的地盘急剧扩大,原来滕县县城距离微山湖工业区还有十几里路,可是现在县城已经和微山湖工业区接壤了。 地盘的扩张就导致工作单位到家里的路途变遥远。随着各个小区的建成,以及各个工厂的出现,工人们也遇到了上下班的难题。 自行车现在已经是微山湖第一热门商品。 后世八十年代人家结婚,需要“三转一响”。三转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一响是收音机。 而且当时有钱人家还要名牌。手表要“上海”牌,缝纫机要“蜜蜂”牌、“西湖”牌,自行车要“飞鸽”牌、“永久”牌。这样的结婚在当时那叫一个上档次。 目前微山湖已经初步展现出来了这个雏形。 手表没有,但是秦牧做出了闹钟。当然,一切好东西在贾红线这里都给分了档次。闹钟也有普通精品奢侈三个类型。其本质都是换汤不换药,内里是一样的核,外面是不同的皮。 贾红线的经商手段已经登峰造极,或者说走火入魔了。 缝纫机也已经出现,不过目前来说,缝纫机只是在工厂里面才有。军队和地方上的各种制式服装,靠手工太慢,所以缝纫机不得不出现。 马青的闺女马思柔,如今也被秦牧纳入了体制内。 马思柔掌管着被服厂,专门生产各种制式服装。她手下有大量的女工,每一个人都能熟练使用缝纫机。 只不过暂时这个神器只供应被服厂。 本时空是工业的沙漠,百姓对任何工业制品都有着疯狂的渴求,而微山湖的产能,针对特殊商品是不足的。 秦牧没有那么多人去齐头推进,所以缝纫机这个商品,只能是产一阵,停一阵,工人要去别的厂子工作。 不过这个问题随着江南人口的到来,会逐渐得到缓解。而且缝纫机对棉布类质地好用,对麻布类质地不太合适。 本时空的麻布粗糙的很,和缝纫机不配套。 今年折可求极大的扩充了棉花种植面积,所以在今年年底,更多的棉布就会出现,这时候秦牧才准备大力生产缝纫机。 不过闹钟和缝纫机,都比不过自行车重要。 没有闹钟,可以早起点也不会迟到,到了工厂,自然有工厂的时间随时安排工人工作。 没有缝纫机,也不会光屁股出门。 没有收音机,可以去邻居家听,大家凑一起还热闹。 可是没有自行车,那就真的不方便了。现在有的工人已经要每天上下班步行十几里了。这个在没有自行车的时候,似乎不是问题,本时空的人对走路没有恐惧。 可是有了自行车就不同了。普通人走路速度每小时五到六公里,而自行车是十五到二十公里,甚至有更生猛的,能骑出三四十公里的时速,这样的差距就太明显了。 本时空的家庭,如果有一辆自行车,那和后世家里有一辆轿车毫无区别。有没有自行车是本质的不同。 所以自行车当之无愧成为微山湖最紧缺的商品。 即使秦牧开足马力制造,也是供不应求——这点可以参考后世七八十年代,买自行车要有票,要排队。 面对这种情况,秦牧也要把人员的运输考虑在内。 既然有了大众车辆制造中心,那就一事不烦二主,都在这里解决好了。 运货的三轮车,和运人的三轮车,动力完全一样,甚至地盘都没有太多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外观。 运货的三轮没棚子,运人的三轮秦牧给设计了一个遮阳棚——还不带墙壁的。 这点到不是为了节省那么点材料,而是秦牧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有壁板就塞的人少呀!没有壁板,大家可以尽情“外挂”。能挂多少挂多少,反正动力还是足够的。 三轮车的出厂,可以说顿时就改变了微山湖的生产生活面貌。 运货的三轮,秦牧给了一个品牌:巨力。这可是后世著名的三轮品牌。而且这名字言简意赅,浅显易懂。一看就知道三轮车够大力。 运人的三轮,就不能这么俗了,秦牧想来想去,决定叫“雅阁”。 雅阁是本田公司的一款畅销车,秦牧觉得这俩字挺有意境,非常适合用在大众车辆制造中心出产的三轮车上。 “雅阁”,优雅的阁楼,多美。 坐在雅阁上,不用走路,不用劳累,不用出汗,就从家里到厂子了——非常优雅。 于是微山湖的工人们顿时变“优雅”了。 每天上下班,大家就如沙丁鱼罐头一般,塞满了“雅阁”公交车——现阶段秦牧当然不会把雅阁卖给个人,这都是公共资源。 幸亏工人以男性居多,而且现在微山湖的规矩森严,治安系统极为给力,这样才避免了后世日本“公车之狼”的泛滥。 既然有公交车了,那公共交通这个部门也必须跟上。 秦牧直接就让余里衍当了公交系统的最高负责人。 余里衍做梦也没想到,她以前想要一支铁马骑兵,现在真的实现了。 而且比她想的还好——三轮车比摩托车还多一个轱辘,而且拉的人也多得多。 只不过这可真不是她想象中的铁马重骑兵呀! 但是余里衍没有半点不高兴。相反,她还兴高采烈。这么多姐妹中,就自己没有专管业务,现在总算有了。 跟着秦牧时间久了,这些女人对于后世的一些部门了解越来越多。 余里衍认为自己应该是交通部长。虽然现在只有公交,可是铁道系统一旦建成,自己也可以插手吗。 路上走的交通工具,都应该归我管! 辽国公主,就是这么有理想,有抱负。 她和秦牧一起亲自规划了公交运输线路,培训了公交驾驶员——当然这个培训主要是安全培训,纪律培训。至于驾驶技术,开三轮车能有什么技术呢?你别给开沟里就行了。 余里衍的心很大,在地图上横七竖八的画满了线条——这都是她规划的公交线路。 秦牧一看,这特么都快画到紫禁城了。再画两笔,就到辽国曾经的首都了。 丫头呀,三轮车真不能当火车用! 秦牧只能遗憾的否决了余里衍的雄心壮志。根据实际情况,秦牧写了一个小程序,输入各种参数,然后自动算出来几条急需的线路。 目前情况下,就用心搞这几条主要公交线路吧。至于到紫禁城的公交,咱们以后再说。 雅阁公交上路,极大的方便了工人和百姓的上下班以及出行。 这样的便民措施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武月就感觉自己的生活又上了一个台阶。 如今武月已经不在西北纺织厂工作了。她被调动到了微山湖。 微山湖有一个电子管厂,电子管别看听起来高大上,用起来也高大上,但是它的制作工艺,其实很大一部分是手工。 里面有个缠丝的环节,非常考验工人的细心和手艺。这个活大部分男人干不了,即使有巧手也没那个耐心。 所以秦牧就从他目前的地盘选拔心细手巧的女工,这样的女工大部分都在纺织厂,于是秦牧和折可求周旋一番之后,总算是让折可求不情不愿的答应支援他一批女工。 这些女工可都是折可求的宝贵财富,纺织厂也极端需要的。 不过为了大业,全国一盘棋,武月还是来到了微山湖,进入了电子管厂。 她的生活再次上了一个台阶。微山湖的生活环境可比宁边强太多了。 宁边最好的生活环境,实际就在纺织厂里面。衣食住,纺织厂要好过外面许多。 可是微山湖不同。微山湖已经基本达到后世七十年代水准,工厂就是工厂,这里是工作的地方。 而生活的地方,对女人来说,最好的是步行街。 那里店铺林立,各种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而且不止如此,因为有贾红线的存在,导致本时空出现了大量不应该存在的奢侈品。 这样一来,步行街对女人来说就是天堂一般。 原来步行街没有名字,现在不同了。不知道从谁开始的,步行街有了个专用名称:王府井。 虽然步行街不是一口井,但是大家都这样叫,武月也这样叫。 今天是周末,工厂按例休息——秦牧实行的是六天工作制,武月就和工友约好,一起去逛王府井。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来到公交车站,等待雅阁公交。 不一会,车来了,武月和女伴一起上了公交车。这车虽然号称雅阁,可是却没有座位,大家都得站着——目前情况下,秦牧是不会设计座位的,那太浪费空间了。而且还惹麻烦——让座不让座的,后世都一堆烦恼。 平白无故给自己增加难度的事秦牧绝不干。 公交车依然是那么多人,武月找了个靠边的位置站好,把身体护得严严实实的。 既然是公交车,自然就不会有私家车的宽敞。这点秦牧也没办法呀。 不过武月到也不太担心,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一般的拥挤必须承受,可是若有人敢非礼骚扰自己,只要自己大喊一声,那个登徒子立刻就会被群众揍扁。 这还不算完,接下来就会有警察出面,把这个搅乱共公共秩序的坏分子绳之以法,让他享受享受正义的铁拳。 这种事在公交系统上线后出现过十几次,然后就再没有了。 微山湖的地方治安,涉及到民事的,都被警察局长燕三良管理的井井有条。 燕青又从利国监被调回了微山湖。 利国监是个小地方,在走上了正轨之后,燕青这样的大学高材生自然不能放在那里,那是大材小用。 微山湖这儿片地方,才是燕青发挥能力的舞台。 他现在是微山湖公安局的局长,全面管理微山湖的治安——武永福已经结束了治安官生涯,升任为三团团长,开始专心军事了。 有这么一个铁拳无敌的局长,大家都放心。 不过凡事总有意外,武月今天就被骚扰了。准确的说,不是被性骚扰,而是被偷了。 她为人精明,随时随地都保持着警觉——尤其是自己的钱包。 那里有她全部的存款,今天她是要去王府井给自己买一身新衣服的。 几乎每过几分钟,她都要捏捏自己兜里的钱包,看是不是还在。 当最后一次摸兜的时候,她突然找不到了那种实在的感觉,武月立刻意识到大事不好。 钱包丢了。 她顿时急出了一身汗。这可是自己所有的财产,刚刚够买爱马仕精品店推出的最新一款裙装。 武月省吃俭用好久才攒了这么多钱,现在突然被偷了,她几乎要哭出来。 “车里有小偷,谁也不许下车,马上去警察局。” 武月几乎是怒吼着说出了这句话。 ------------ 第四百五十四章 时迁来到微山湖 现在是秦牧事业的草创阶段,许多问题的解决,只能说简单粗暴。 微山湖的百姓对于警察有着明确的概念——这就是微山湖的捕快,抓犯人的。 可是他们却分不清派出所和警察局的区别——大宋没有这个区别。 大宋的一个县城,有且只有一个衙门,有且只有一个知县。所有的事,都归他管。 要不怎么说知县就是百里侯呢。 可是在微山湖不同,微山湖的主人,有人以为是秦牧,有人以为是折美鸾,甚至还有人以为是贾红线。 但是百姓都知道,抓小偷这个事,秦少爷秦夫人是不管的,这个要找警察。 而警察局和派出所,目前在外观上没有区别,全是蓝白相间色调的一个院子,区别只在于门口大牌子上的字。 但是大部分百姓不认字,他们自然就分不出来两者的区别。 现在武月大喊抓小偷,而恰好旁边就有个蓝白相间的警察局——派出所和公安局的统称,所以司机立刻一扭把,直接就进了院子。 这个地方,还真不是派出所,而是微山湖的公安局,燕青就在这里办公。 他听到院子里面乱糟糟一片,立刻走出办公室,只见一辆雅阁公交车停在院子中心,一群人正在吵吵嚷嚷,旁边有同事正挥舞着警棍试图控制局面。 “都别吵,给我老实点。”燕青一声大喝,威力十足。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燕局长在微山湖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很多人都没见过秦牧一家子,可是却几乎没有不知道燕青的。 他的名声,可以止小儿夜啼。 “什么事,苦主先说。”燕青见到局面被控制住,立刻开始现场办公。 这种情况他不用问也知道,基本上就是公交上闹小偷了。 不过能把公交车开到自己的院子里,也是很稀罕的事。一般都是失主自己找上门来,哭诉丢了什么东西,丢了多少钱。 这种无头公案一样的烂事,燕青也很难解决。微山湖这么大的地盘,现在以他的估计,足有二三十万人口,这一天到晚得多少烂事。一个小偷,如果不当场抓住,事后根本就找不到。 微山湖抓到的小偷,很少有现场拿下的,大部分都是在警队搞临时检查这样的行动时候抓住的。 抓住之后,才能逼问出小偷的罪行,然后看看失主是哪位。当然,小偷得了钱,哪有攒着的习惯,一般来说立刻就挥霍一空了。 微山湖这个地方,在燕青的认知里,可是比汴梁还要繁华的多的世界。 到处都有诱人花钱的地方,就是他自己也忍不住有时候去王府井溜达一圈,有用没用的,都会买那么一两样——谁让秦少爷弄出来的好东西太多呢。 这不怪小偷爱花钱,实在是好吃好玩好用的东西太多了。 燕青也算是资深的公安人员了。虽然郭婷还是他的上司,可是他的水平比郭婷还高得多,毕竟他是男人,一直亲临第一线,所以有着丰富的执法经验。 他一眼就基本看明白事情大概了。 “报告警察,我的钱包在公交上被偷了,刚刚被偷的。我差不多一直攥在手里,这是才没的,所以我肯定小偷就是同车的人。”武月立刻向燕青告状。 这番话逻辑清晰,事实明确,和寻常百姓的颠三倒四大不一样,这让燕青难免对武月高看了一眼。 “嗯,好,你,还有你,跟我进来,其余人稍等。”燕青指了指武月,又指了指乘客中的一个小个子男人,然后转身回了警察局大厅。 武月和那个男人跟了进来。 “你是什么人?”燕青先问武月。 “我是xxxxxx厂的工人。我叫武月。我的身份证件都在钱包里,一起被偷了。”武月工作的厂子属于保密单位,没有名字,只有一串数字标识。 她把这些先说出来,也是表明身份——自己可是微山湖的高级工人,涉密的。这个身份,一定会让警察认真对待。 “武筒子,你稍等。”燕青转头向着那个小个子男人说道:“东西呢,还不赶紧的交出来。” 武月大感诧异,怎么这个燕局长如此神奇——武月在代表大会上见过燕青,他连问都不问,审都不审,一眼就看出这个男人是小偷吗? 没想到燕青真的就是这么神奇,那个小个子男人乖乖的掏出了一个钱包,武月一看,正是自己的。 她连忙一把抢了过来,马上打开仔细盘点。还好,一分钱都没少,证件也在。 武月掏出证件递给燕青。 燕青接过一看,确认了武月的身份。他点点头说道:“武筒子,钱包找回来了,没有损失什么吧?” 说着话,燕青把证件递还给武月。 武月连忙接过证件,小心的放进钱包里,才说道:“谢谢警察筒子,钱和证件都在,没少。” “好,那麻烦你跟这位筒子做个笔录,就可以走了。” 燕青安排手下给武月做笔录,同时让外面无辜的人和司机,以及公交车,离开警察局——该干嘛干嘛去。 他自己则把那个小偷叫进了自己的局长办公室——单间。 “鼓上蚤,时迁,好,很好,偷东西都偷到我燕青的地头了,你有种。” 那小偷不是别人,正是梁山上的一位著名“好汉”,鼓上蚤时迁。 “小乙哥哥,你这是发达啦!”鼓上蚤这时候终于敢确定眼前这位是燕青了。 燕青和以前的形象变化太大,一开始时迁看着眼熟,可是真不敢认! 当时在梁山上,他们可都是本时空的衣着打扮,气质也是本时空的人。但是现在的燕青,离这个大宋已经十万八千里了。 他一身精干的制服,一头短发,再加上大檐帽,和以前的燕青几乎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如果他不自曝身份,时迁都不敢把两人想做一块。 “时迁,你怎么来的这里?”燕青懒得回答时迁的愚蠢问题。自己这个样子,还用问吗?你一双贼眼不应该瞎了吧。 现在的燕局长,比起梁山上的燕青,发达了何止千百倍。 时迁点头哈腰的想要坐下,却被燕青一道冷冷的目光给定住了。他立刻身体一激灵,又老实的站直了身体。 “小艺哥哥,我是从汴梁来的。”时迁见到燕青,也算是见到亲人了。 梁山当日的旧友,十成去了九成,现在能看到一个,还是牛哄哄的浪子燕青,而且显然人家发达了,这给了时迁莫名的信心。 他觉得自己离发达也不远了。 时迁老实痛快把自己为什么来微山湖,竹筒倒豆子一般都给讲了出来。 他不是自己要来的,而是向家命令他来的。 向家不断的笼络到梁山残余势力。阮氏三雄走后,时迁又成为向家的手下。 史文恭带队去抢微山湖,结果一个人没回去,而且连个消息都没传回来。 向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是抢完了自己跑了,还是被折家的人给杀光了。 是死是活,也得有个消息呀。 可是等了几个月,一点消息都没传回来。微山湖就好像一个无底洞,扔进去一颗石子,连点动静都听不到。 向家自己人不敢再去微山湖,所以向仲就把时迁派了出来。 他知道时迁就是鸡鸣狗盗之徒,最适合干打探消息这种事情。 向仲看人到是挺准的,时迁也的确善于打探消息,可是他更擅长的是偷东西。 他本以为微山湖就是个和梁山一样的土匪窝,穷乡僻壤的,什么都没有——时迁可没有向仲的意识,不明白微山湖的地位。 可是他有眼看。到了微山湖之后,时迁看到的一切让他大开眼界。这哪里是土匪窝啊,这比金銮殿还富贵呀! 花花世界,不过如此。他对那些钢铁怪物视而不见,天天在繁华的大街小巷转悠。 尤其是王府井,他几乎每天必去。 去可是去,他兜里没有微山湖的钞票,连一个鸡蛋都买不到——微山湖早就把大宋的货币驱逐干净了。 不过这难不倒时迁。他就是本时空窃贼中的窃贼,高手中的高手,弄点钱太容易不过了。 而且微山湖的钱还不是铜钱,是纸钞,纸钞还放在一个小小的钱包里,这不是给小偷行方便吗。 铜钱还沉,偷起来费劲,纸钞就轻松多了。 他钱来的容易,花的也快,每天到手的钱都会花的一干二净,然后第二天起床再干一票,一天的生活过得美滋滋。 时迁在微山湖玩的乐不思蜀,他都想不起回去对向家汇报了。 今天终于玩到了尽头,玩到了警察局里面。 时迁开始还吓得够呛,微山湖的一切都让他不可思议,那些穿着制服做公的捕快——在这里叫警察,看起来比京城的捕快厉害的多,自己别是要皮肉受苦了。 没想到抓他的竟然是老伙计燕青,这让时迁彻底放松了下来。 当着燕青,他也不会说假话。就把这个经过一五一十的讲给了燕青。 燕青一边听,一边用笔记录。 虽然时迁是梁山旧人,可是燕青根本就没准备对时迁网开一面。 微山湖的规矩燕青很明白。这里只有法律,没有人情。 现在他亲自给时迁做笔录,而不是让手下人去做,已经是很给时迁面子了。 燕青本来以为时迁不过如那些寻常小偷一样,来到了微山湖,见识到这里的繁华,所以本性发作开始偷窃,可是没想到时迁不是个普通小偷,他还带着向家的任务。 这样一来事情可就大了。 向家和微山湖有仇,燕青一清二楚。而且向明就是他抓的,他还狠狠揍了向明好多次,榨出了向家全部的秘密。 前一阵子,燕青私下听说向家派出了一群江湖客来抢微山湖,可是被武营长——不,现在是武团长了,带着他的部队给全歼了。 这件事情上面没有发通知,所以燕青不知道真实情况,不过他猜这肯定是真的。 向家,在燕青看来,不过是大号的宋江。宋江能干出什么,他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 他们吃了亏如果不报复那绝不可能。只不过燕青很为向家感到悲哀。 他觉得向家简直糊涂透顶。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微山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也完全不知道秦少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们把秦牧当对手,实在是错的离谱。因为秦牧眼里根本就没有向家,甚至皇上都不放在秦少爷眼里。 燕青跟着秦牧工作的越久,对微山湖的了解越深入。尤其是现在他成为微山湖的公安局长之后,权力增加了好多,高度自然也就上去了,所以他也越发清楚秦牧的理想。 凭借微山湖恐怖的工业能力,强大的军事能力,宋金和西夏,加在一起也不够近卫团收拾的。 这里根本就没有向家什么事。他们一天到晚自做多情,简直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若是真的惹火了秦少爷,那都不用出动近卫团,靠特战大队就能把向家上下杀的鸡犬不留。 燕青深深的为向家感觉到幸运。他知道现在秦牧忙的无法分身,那个铁道系统耗费了微山湖全部的资源,所有相关人员都在为制造火车努力。这才给了向家一条生路。 否则就冲向家这样屡次三番的挑衅,就是秦少爷能忍,可是折娘子肯定忍不了。 这位秦夫人的霸气可是着实不小。 燕青望着眼前的时迁,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了。 如果他仅仅是一个贼,没有任何政治目的,燕青也就按规矩给他扔进监狱。然后根据他偷窃的金额,判长短不一的刑期。 当然,微山湖的监狱也不是养闲人的地方。工厂有大量的危险工种,这就是犯人们应该待的地方。 到现在为止,燕青还没听说过有谁熬到刑满释放。 时迁这一身本事燕青知道,他在微山湖这么久,肯定是没少偷钱。不说别的,就是那一双鞋,就值不老少钱呢。 这双鞋是爱马仕精品店的新款男鞋,可说是顶级货——因为用到了橡胶做鞋底。 橡胶可是微山湖的管制物资,用橡胶来做鞋底,这简直是奢华的没边了。 橡胶底的鞋子,穿起来肯定很舒服。又软又有弹性——从轮胎就想的出来。 燕青身为局长,都没舍得花钱买这么一双鞋子,可是时迁这个小贼却提前享受了——不用问,肯定是偷了不少钱。 就凭这双鞋,也是个无期徒刑。 现在再加上他还是敌人派来的奸细,这个罪名就更严重了。 只不过也正因为他是向家派来的人,所以燕青反到处理不了这件事了。 这不是民事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这是军队的事,是国家的事。 “时迁,跟我走一趟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 第四百五十五章 时迁领了新任务 时迁这时候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 他也不是傻子,自己这样掏心窝子的跟燕青说话,没有半点隐瞒,可是燕青呢?他一句有用的话都没撂出来。 燕青都没请自己坐下,他自己到是坐的挺稳。这可不是梁山上的做派了。 在梁山,虽然诸位好汉功夫有高低,排位有先后,但是大家可是都坐着的。没有说你燕青坐着我站着的道理。 就是宋公明哥哥,他坐着时候我们也能坐下。怎么我来到你的地盘,和你推心置腹的说话,你连请我坐坐都不肯呢。 这就要带我走,去哪?别是给我扔大牢里面去吧。 时迁顿时就不干了。只是这里可不是梁山,这里是微山湖。他来这里也有一阵子了,凭着他的精明,时迁明白燕青干的是什么活——这就是大宋的捕快,只是在微山湖,他们叫警察 捕头能把自己带哪里?除了牢房就是见更大的官。 这和时迁想的完全不一样。这是要拿自己法办呀! 时迁立刻说道:“燕小乙,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你该去的地方。” “且慢。”时迁马上摆手说道:“你现在攀上高枝,不念往日的兄弟情谊,我不怪你。不过我却还有个秘密。我说出来,你能不能放兄弟一马?” “什么秘密?”燕青听到时迁说还有秘密,就停下来等他。 “这个秘密,是你义父卢俊义的下落。”说着话,时迁挑衅性的看了看燕青。 卢俊义和燕青情同父子,当然,他们的真实关系,时迁也清楚。反正两人感情是真正的深厚,否则时迁也不敢这时候抛出来保命。 燕青果然面色巨变,一时都失去了往日的潇洒从容。 卢俊义,时迁知道他的下落? 燕青自从在梁山和卢俊义分开之后,就再也没得到义父的消息。他找遍了能找的地方也没找到,这才在微山湖开始了新生活。 可是没找到并不代表他不想找。他和卢俊义感情深厚,怎么可以那么容易割舍。 现在时迁突然说他知道卢俊义的下落,燕青不能不动心。 不过动心是动心,现在的燕青却不是原来的燕青。时迁妄想以卢俊义的下落来要挟自己,那就是做梦了。 如今燕青干久了这个行业,很清楚应该怎么得到犯人的口供。 他对时迁一直没有动粗,是因为念着大家都是梁山一脉,现在能活下来不容易,他不想对原来的兄弟下手。 可是时迁食古不化,还以为现在在梁山呢。自己这番心意,他根本就不领情呀! 那就对不起了,咱们走程序。 于是时迁就好好的品尝了一顿“爱的教育”。 燕青没有自己动手,这样的小事,有手下人做就够了。他只要结果。 时迁哪受得了这个,他是个小偷,不是好汉,三拳两脚就全招供了。 最终燕青得到了卢俊义的消息。不过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喜忧参半。 欢喜的是卢俊义生活的很好,一点没受苦,反倒挺享受的。 烦恼的是卢俊义现在和赵构在一起。燕青可是知道这个天下早晚都是姓秦,而且这个早晚还没几年。没准哪天秦少爷一高兴,随手就把汴梁给打下来了。 到时候普通人是没有事。百姓不但没事,反倒会因为秦牧坐了天下而过上想都想不到的好日子——这点燕青坚信。 但是赵佶这一大家子可就难说了。 秦少爷虽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可那是对百姓来说。赵佶不是百姓,他是前朝的皇室,他家的人究竟会有一个什么下场,燕青不敢想象。 卢俊义现在跟着赵构,就好像49年加入GMD,简直是糟糕的不能再糟糕了。当然,这个比喻也是作者加给燕青的。 燕青现在不知道卢俊义究竟和九皇子走的多深,所以他也决定不了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过既然知道了卢俊义的下落,那也不忙在一时,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是把时迁和他的口供交上去。 虽然现在口供里面多了卢俊义,可是燕青根本不准备瞒着任何人。这事根本瞒不了,问口供的时候同事也在。 而且燕青对于秦牧层出不穷的法宝心有余悸,他不知道自己在警察局里面说的每句话,是不是秦少爷随时能知道。 既然不能肯定,那就不要隐瞒。这件事在外人看来其实没多大问题,都是梁山旧人,彼此关心很正常。 燕青知道秦牧不介意这些俗事。 现在投靠秦少爷的梁山旧人不只是燕青一个人。向林冲鲁智深等等,还有阮氏三雄,都跟着秦少爷干。 其中混的最好的还不是他们几个,而是当日谁都看不起的扈三娘。 扈三娘可是微山湖中心医院的院长,一身医术出神入化。这是连燕青都要巴结的人物。 何况,扈三娘和石遗团长马上就要成亲了。石遗可是近卫团中第一人——燕青就没把秦牧算作近卫团的人,那样太看低了秦牧。 现在口供上多了卢俊义,对于秦少爷来说毫无问题。 于是时迁白白的挨了一顿揍,搞的鼻青脸肿,不但说出了卢俊义的下落,还什么好处也没落下。 最终他还是被带到了秦牧的面前。 秦牧见到时迁,一看身形,认出来了。这不就是那天晚上在王樵家里放火的那一个吗。原来他是时迁。 幸亏这时候贾红线不在微山湖,还在江南做开荒牛。若是她在这里,非一枪崩了时迁不可——敢害老娘,你到底长了几个脑袋。 现在贾红线不在,事情总算是能按流程走。 秦牧看过口供,再亲自问了时迁几个问题之后,挥挥手让人先把时迁关起来。 向家派人过来摸底,这种情况秦牧早有预料。时迁这次来,其实是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这说明向家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微山湖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秦牧不得不为大宋的权贵感到悲哀。汴梁的确是极乐净土,即使是大资本都不想离开这个圈养的空间。他们就没想着亲自到处看看。 即使派个人出来,还是找的外人,不派自己人。 不过这点秦牧也是冤枉了向家。向家派过自己人,还是真正的自己人,向家二公子亲自过来的。可是向明一过来就被燕青抓起来一顿揍。事后折家借此敲诈了向家大笔财物——向家就是这样以为的。 吃过一次亏,向家自然不肯吃第二次亏。派人只能是外人,自己人绝不能再去,否则再给抓起来怎么办。 既然向家不知道微山湖的情况,秦牧也就不准备操心了。如今他一边攻关铁路建设,一边还要处理微山湖各种事情——也是技术方面的,秦牧实在忙得不可开交。 但是时迁的口供里面提到了一个人,卢俊义。如果燕青不是微山湖的警察局长,秦牧根本不会在意这个人。可是恰恰燕青在微山湖已经算是一号人物了,而他和卢俊义的关系又那么深,卢俊义又好死不死的在赵构府里。 这事情就麻烦了。如果卢俊义跟着赵桓干,秦牧都不那么关心,反正赵桓也翻不出什么花样。 可赵构不同。这个人是历史的转折点,变数太多。 赵构,秦桧,金兀术,这是一个让人充满怀疑的组合。 秦牧每天都会收到汴梁送过来的情报,他知道金兀术和赵构私下见过面。 赵构瞒得住天下人,却瞒不过盖世太保的眼睛。 林戈早就把汴梁城中一切重要人物编了号,每天都有盖世太保的情报人员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金兀术和赵构,更是名列前茅的几个人之一,他们别想逃过林戈的手掌心。 现在卢俊义在赵构手底下做事,燕青在自己手底下做事,这个事,可就有点麻烦。 秦牧是相信燕青的。 燕青也不是傻子,现在微山湖的变化一日千里,只要有眼睛都看得到天下是谁的。他这样的聪明人,绝不会站错队。 不过卢俊义这个事,也的确是个不大不小的事,不好办。 秦牧想了想,对燕青说道:“燕局长,赵构和金兀术,私下见过很多面。这件事很反常。目前为止,我们不掌握两人说过什么,或者达成了什么协议。通过正常手段,我们掌握不了内幕。看到时迁,我有一个新的计划。” 燕青有点吃惊。怎么大宋的九皇子和金国的四太子私下勾结了?他们要闹哪样?而且这样机密的事,都逃不过秦少爷的耳目,这让燕青对秦牧的佩服越来越深。 “燕局长,你看时迁偷鸡摸狗的本事如何?” “秦少爷,时迁别的本事没有,可是论起当窃贼,却是天下一等一的。”燕青对时迁这点本事也是认可的。 “那么你看我们能不能让时迁去打探一下赵构和金兀术的事,同时,也可以把我们这里的情况给卢员外带到。” 燕青一听这话,脸上一红,心里却升起一番感动。 他知道秦牧的真实意思。有近卫团这样强大的武力做后盾,就是赵构和金兀术睡到一个床上,金国和宋国好到穿一条裤子,秦牧也根本不在意。 你们绑起来我一起打,反倒容易。 这个计划,其实是有私下帮自己的意思。只是秦少爷很会做人,不会明说。 这是给自己一个天大的面子,让自己可以把义父搭救出来。否则到时候近卫团一动手,义父还不定是什么下场呢。 那时候自己再说话就不如现在方便了。 “秦少爷,这件事时迁一定能做到,我保证!” 时迁就这样又被从牢里提了出来。 这一次燕青的态度对他就不同了。至少不再拿他当小偷罪犯看,反倒是请他去王府井最好的酒楼,全聚德烤鸭店吃了一顿。 全聚德烤鸭,也被秦牧弄出来来了——反正都是捎带脚的事。 对于饮食,秦牧真不觉得有多神秘。不过就是个烤鸭而已,难道比登月还难吗?自己随便也能烤的挺好吃。 现在王府井的全聚德烤鸭店,是微山湖最著名的酒楼。当然啦,背后的老板还是贾红线——微山湖最好的私人企业,全是她的。 只不过现在贾红线也学乖了,不再任何行业都标注一个仙鹤的牌子。 饮食业,就换了全聚德这个名字。这名字好,朗朗上口还有个好意头。当然这也是秦牧给她取的名字。 这一顿烤鸭吃的时迁心满意足。通过他的亲眼所见,加上燕青的指点,时迁迅速的认清了现实。 其实时迁不是傻子,相反,他也很聪明,看得清世事。 只是微山湖已经不是大宋的城市了,所有规矩,或者说规划,和大宋完全不同。 时迁在微山湖根本看不到近卫团的一兵一卒。现在近卫团借着再次扩军的机会,营地整体搬迁到了偏远地方——军队不适合在城市里面驻扎。 不论从军队的角度还是城市的角度,军队都不能驻扎在城里——这个可以参考后世。 时迁是个小人物,没多高的眼界,他看不到,就想不到。他看不到军队,就以为微山湖没军队。 可是燕青一番话让时迁明白了。微山湖不是没军队,相反的,微山湖有一支天下无敌的近卫团。 燕青要时迁把这句话转告给卢俊义,并且邀请卢俊义来微山湖,不要在九皇子府上做事了。 这不但是燕青自己的意思,同时燕青也认为这是秦牧的一番好意。 时迁吃饱喝足,然后离开了微山湖,返回了汴梁。 这次来微山湖,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是结果让时迁很满意。自己这也算是两边下注,四处落好了吧。 在向家,自己混的不错,到了微山湖,自己还有个出路——有燕青罩着,他自然不担心没口饭吃。 既然后路无忧,那么就要好好给燕青办事。 这一夜,他偷偷的就摸进了赵构的康王府。 (前面缺少的章节,不是我失误没传,而是过不了审查。而我真的不知道哪句话或者哪个词犯了忌讳。看这书的读者清楚,我的书非常干净,可以说半点犯忌讳的地方都没有。所以缺失的章节群里看吧。我不再上传缺失章节了。) ------------ 第四百五十六章 储备货币 王府井百货大楼,是王府井步行街人气最旺的商店。 绝大部分微山湖的百姓,都喜欢有事没事进去逛逛。这里有全天下最全的商品。分门别类,包罗万象。 在这里,不只是有微山湖出产的各种商品,还有全天下所有的商品,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卖不到的。 微山湖如今是天下最大贸易中心,全国各地的商贩都会把农产品和手工产品运到这里卖掉,同时再买回去工业制品。 对于孩子来说,这里是齐天大圣的老窝。因为这里有最全的西游记周边手办。 当然,手办这个词比较另类,他们知道的是,百货大楼卖西游记中的各种道具。 比如金箍棒,猴哥本尊等等。 这些东西还真不是微山湖生产制造的。这一块的大拿是汴梁城中的大相国寺。 智清长老根据秦牧提供的样板,大量的生产出惟妙惟肖的西游记系列手办。从唐僧师徒四人,到他们的武器法宝,还有各位神仙以及妖怪,虽然材质不可能用来自后世的材质,但是这种手工玩具,本时空的能工巧匠完全可以制造出来——虽然材质有不同,可是功能一样。 都是给孩子玩的,没什么高科技在里面。 因为微山湖不要大宋的钱,而以货易货又极为不方便,比如一个猴哥换几个指甲刀?如果不换指甲刀换搪瓷杯呢?换几个? 而且搪瓷杯还分大小颜色不同款式好几种,这样以货易货的原始交易方式根本无法面对。 所以这样的交换,必须引入货币,既然微山湖不要大宋的钱,而智清长老又需要微山湖的产品,那么他只能接受微山湖的钞票。 这样一来,微山湖的钞票也就不知不觉的有少量扩散到各处。 这种钞票可不是交子那样的垃圾纸片。微山湖的钞票,制作精美无比就不用说了,关键是拿着这个钞票,随时可以买到微山湖的任何商品。 而交子,在汴梁城都不好用了,商家拒收! 如今汴梁城里面的一些人家手里已经保留着一些华金了。他们觉得这是可以应急的钱——随时可以去微山湖买东西。 其中保存最多的,是大相国寺。 折美鸾几乎每天都要盯着电脑核对货币的各种数据。面对这种情况,她又是高兴又是有点担忧。 “官人,咱们的钞票算是立起来了。这是好事,不过很多外人把钞票攥在手里不花,这样一旦数量累计多了,对咱们是个隐患。” 秦牧不得不承认,折美鸾的高度越来越高,很快就会赶上自己了。她如果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一定是女学霸一样的存在。 今夜是折美鸾陪着秦牧,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所以秦牧可以放开了奉承,而不用担心有人嫉妒。 “美鸾,你真是一个天才,天下第一!” 拍老婆马屁是需要的,这可以让夫妻关系更和睦。这也是秦牧这几年磨练出来的新本领。 拍完马屁再转入正题:“现在,我们的钞票,留在外人的手里,这相当于什么呢?这可以叫国际储备货币。如果天下都是我们的,这就是内政,可是实事求是地说,咱们的地盘只有这么一点,之外全可以归为外国,国与国之间,是国际问题。所以外人,可以当作别国。别的国家拿着我们的货币,不是当废纸,而是认真的留着准备用,这就让咱们的钞票有了一个新的功能。” “国际储备货币?” “对,就是国际储备货币。”秦牧坐直了身体,认真的对折美鸾说道:“美鸾,微山湖对于天下来说,是一个很小的地方,芝麻那么大。就是宋国,对于天下来说,也不过巴掌大地方。而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至少整个欧亚大陆,甚至包括澳洲,都是我们将来要占据的。可是,这么大地盘,不是把人杀光就算占据。我们要治理。” “官人,这么大地盘,我们没有那么多管理人才呀!”折美鸾知道新世界集团缺的是什么。他们不缺武力,只缺管理人才。 近卫团可以扩军再扩军,每一次扩军,只需要短短时间就能形成战斗力,打天下毫无问题。 但是打下天下如何治理?没人是根本不可能的。 现在微山湖虽然扩大了很多,几乎和藤县县城连成了一体,可是折美鸾知道,如果不是新世界集团缺少行政管理人才,微山湖的地盘可以十倍百倍的扩大。 以近卫团的战斗力,就算是现在打下汴梁都完全没问题。可是打下之后,她没有那么多全新的人才来管理天下。 经过这么多年的工业建设,折美鸾很明白,如果用旧体质下的那些人来管理新世界,这等于就是自杀。他们一定会让新世界回到老路上,然后大家一起死。 正因为折美鸾深刻理解这一点,所以她才无条件支持官人的计划——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 这点贾红线都没有折美鸾的认识深刻,她倒是时刻想打下汴梁城,抓住任潇潇,再好好羞辱一番! “是啊,我们缺管理人才,不是缺一点,而是极度缺少,所以我们目前只能守着这么一小块地方发展。不过呢,人才的短缺,在十年内都无法解决。针对现在的宋国金国,就是东亚这一块,我们可以说经过十年培养,勉强能制造出这么多人才。可是针对全世界,那就根本不够用了。” “官人,你意思是说我们永远也培养不出足够管理全世界的人才吗?” “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是在我的有生之年,的确是看不到这个可能。”秦牧也说的是实话,他的生命只剩下十年了。这十年中他怎么可能培养出那么多人,能管理全世界呢? 这一点就算在后世,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做得到。这就是做梦。 “那我们怎么办?”折美鸾也有点着急,“要不,咱们少打点地盘,就到中亚为止?” “这不行。”秦牧摇了摇头。到中亚为止,离柜子给的目标差太远,到时候自己肯定就没命了。只不过这话不能跟折美鸾说。 “那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呀?”折美鸾也发愁。 “美鸾,这就是刚才说的国际储备货币的妙处了。”秦牧这时候似乎双眼都放出光来了:“我们不可能把全天下都好像微山湖一样管理下来。我们的核心,其实只是东亚地区。在这个范围内,我有信心管理的好。之外呢,就不是纯靠武力了,要靠钱,就是咱们的钞票。” “这个怎么做?” “美鸾,你以前说过,这个纸钞,就是纸。这话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对的。在国内,钞票绝不能当纸看,这是万物交流的润滑剂,没有钞票,商业就崩溃,工业也跟着崩溃,然后我们的世界也就崩溃了。所以在国内,钞票就是一般等价物,你一定要清楚这一点。” 折美鸾连忙点点头。 “可是在国外就不同了。针对国外,我们这个钞票的确就是纸。不过这是一种特殊的纸。比如我现在拿十元钱去向大相国寺买一套袈裟,他会不会卖给我?” “当然会了。”折美鸾知道大相国寺是持有华金最多的外部机构。 “那就是了。钞票我们可以随便印,可是大相国寺的袈裟,可是需要消耗很多劳动力来生产出来的。我们等于拿一张纸,去换取了外部的劳动力。” “这不就是空手套白狼?” “呵呵,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秦牧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了。 不劳而获的感觉,还真迷人。 “官人,你的意思是我们以后针对全世界可以用纸来管理?”折美鸾一下就抓住了秦牧的中心。 “本质是这样,不过具体操作是很麻烦和繁琐的。我们在东亚之外,不可能实行微山湖的制度,人种文化都不同,这不是武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刀子解决不了的问题,钱可以解决。只要我们牢牢把持住工业的高端,世界就会踩在我们脚下!” 折美鸾这时候彻底明白了。为什么秦牧不担心钞票扩散,原来官人是在小范围的试点,在模拟天下局面。 这个高度,到今夜为止,只有秦牧和折美鸾两人明白。别人根本想也想不到。 高层都想不到,更别提底层的百姓了。 武月根本就没有什么国际储备金的概念。在她看来,钞票,或者叫华金,就是世间最宝贵,最可爱的纸——真是价比黄金。 她从警察局出来之后,兴致不减直接奔了王府井。不过她没再坐公交了。反着这里到王府井也不远,走路过去吧。 女人逛街哪有怕累的。 她兴冲冲直接杀到爱马仕精品店,一眼看到自己相中的那件连衣裙还挂在橱窗里,心里才略微踏实了一些。 这种奢侈品,每一款都不会有太多的货。这也是贾红线的商业策略——奢侈品怎么能多呢,那就不值钱了。 针对不同种类的商品,贾红线的经营策略不同。比如指甲刀就是简单的加个橡胶,印一行字就是奢侈品了。 可是服装不同。她要秦牧给她弄来了大量的后世服装照片,足够她用一辈子都用不完的。 这样贾红线每一款只制作有限的数量,还是纯手工的——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服装厂。 因此这位贾皇后总能推出新款服装,而且还限量——最多不过十件。 每一件服装都能掏空顾客的身家,所以她赚取了大量的财富。 当然,这些也是秦牧默许的——因为这可以回笼钞票。 如果是别人做这些事,秦牧当然不答应——大量钞票在外人手里,岂不是定时**。 但是贾红线是自己人,她的钱,一定会成为自己的武器,而不会把自己炸死。 而且秦牧充分吸取了后世的经验。不是所有产业都适合国营企业的。国企和私企,两条腿走路最稳定。 武月当然看不透这背后的一切,她也不需要去想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只要新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可以。 如果自己穿上这件爱马仕最新款连衣裙,自己比起那些女兵女医生都不会差,甚至还要漂亮一些! 她兴冲冲地准备掏钱购买,不过这时候武月又突然停了下来。因为她发现了一款新的商品。 香波。洗发香波。 这个东西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上周自己来时候可还没有呢。 店员马上解答了她的疑问。爱马仕精品店的销售人员可是和百货大楼里面的售货员不同。 面对顾客,她们非常的热情,有着无比的耐心——当然了,她们的奖金和销售额挂钩。 这点是百货大楼的员工没有的。百货大楼的售货员拿的是固定工资,所以未免态度就差很多。 武月听了销售人员的解释,知道这个香波是洗头发用的,是全新的产品,顿时就来了兴趣。 她和那些女兵不同,女兵都是短发,而武月是有一头浓密又乌黑的长发的。 这样的长头发,每天洗澡都洗的不那么清爽。现在售货员说了,这个香波就是针对女人的长发,专门开发的,效果顶呱呱。 武月有点奇怪了。她来微山湖已经有一阵了,以她的聪明,当然明白天下一切的好东西都是微山湖制造出来的。可是香波是哪个厂子出的?武月一点消息也没有。 销售人员都是人精,马上给她解释:“这位女士,香波不是微山湖出产的。这个全新的产品,是青州石化出品的,前几天才送到店里。” 武月这下明白了。原来是那边,那边到也是秦少爷的产业。既然是秦少爷产业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她愿意来爱马仕精品店,不只是因为这里的东西都好得多,也有一个原因是这里的售货员服务态度好。 不说这样殷勤热情的接待解答,就是对自己的称呼都不一样。 如果去百货大楼,人家要不爱理不理,要不就称呼“筒子”,哪如在这里,人家叫自己“女士”。 这样武月精神上也得到巨大的满足。 不过面对突然新出现的产品,武月买衣服的决心就动摇了。 衣服暂时不穿也可以,但是头发一天不洗好就难受呀。这个香波如果真有吹嘘的那么好,自己应该先买下来! 她翻来覆去想不明白先买哪个,这时候武月不禁有点埋怨起来。这个青州石化也太讨厌了,偏偏这个时候生产出来香波。 如果柴进知道武月这话,肯定会指着她鼻子大骂:“老子费尽千辛万苦,才从妹夫那里淘换出一套产业,你还敢嫌弃!” 这套日化产品生产线,的确是花费了柴进无数的心血。 秦牧任命柴进为青州石化的老总,柴进自然高兴万分。可是高兴归高兴,柴进却不是瞎高兴。 青州是什么他明白,石化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自己作为青州石化的老总,怎么也不能什么都不懂,至少要明白这俩字的含义。虽然石油他知道,但是化工他就不知道了。 秦牧详细的给柴进解释了石油和化工的联系。这样柴进恍然大悟,原来石油不只是做出煤油汽油柴油和沥青,还能做出各种各样的好东西。 既然他存了这个心,就时刻找机会要秦牧给他建立化工厂。 柴进这样有追求,又加上穆南行的枕头风,秦牧终于百忙中在青州也建立了一个厂子——真正的青州石化。 这个石化厂和后世比起来当然好像小猫小狗比大象鲸鱼,但是它的确是个石化厂。这里不仅仅出油,也能出日用品了。 第一款日用品就是洗涤产品——后世的洗涤产品主要原料也来自于石油。 于是经过千辛万苦,本时空的市面上第一次出现了洗发水。这可比皂角强太多了。 当然,这种商品的出现,也被贾红线立刻分类。百货大楼销售的直接就叫洗发水,而爱马仕销售的,就改名香波了。 包装不同,配比也多少有点不同。但是两者的价格就差老鼻子了。 如果武月肯去百货大楼转一转,她就会看到便宜得多的洗发水。 还别说,武月这次真动了心。她又想要洗发水,又想要衣服,于是她就出了精品店,进入了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比精品店大得多,人也多得多。 武月不喜欢这么多人。逛精品店的经历抬高了她的品位,所以这种乱哄哄菜市场一样的环境,让她很不习惯。 这不是一种完美的购物体验。 正在这时候,她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武月连忙招呼道:“武大哥。” 那人看到武月,也对她挥挥手说道:“武筒子。”这正是武录,今天段惠思拉着武录来逛百货大楼,也是为了买洗发水。 段惠思不认识武月,看到武大郎和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娘子打招呼,她顿时有点警觉。 “大郎,这是谁?” “噢,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武录就给双方介绍了一下。 武月叫了声嫂子,然后对着武录说道:“武大哥,你们厂有没有富裕的自行车票啊?” 自行车是微山湖最紧俏的商品,凭票购买。这个票,自然是发到各个单位的。 武录是机械中心的工人,还是高级工,地位高。而机械中心算是微山湖最重要的单位,自然福利也好的多。 武月觉得他们的自行车票也许用不完。 虽然武月的厂子也是高级又保密,但是她是新人,资历不够,自行车票轮也轮不到她。 经过今天的事,武月不准备再坐公交了,她要买自行车。 没等武录说话,段惠思先替自家男人拒绝了:“这位筒子,大郎他们厂子的票也不多,我家也只有一辆自行车。” 段惠思说得很明白,我家大郎是有本事的,自行车都买到了。不过,我家俩人只有一辆车,如果再有票,那也该是我的,你哪凉快哪歇着去。 目前微山湖虽然跨入了工业时代,但是婚姻状态却没改变。 男人依然可以娶妻娶妾。 可是工业时代毕竟和农业时代不同。这个时候不需要原来的大家族了。相反,小家庭反倒生活得更好。 这让女人的想法也迅速适应了新社会。对于男人娶妾,已经有很多女人开始明着反对了。 段惠思虽然不明说,可是心底的意思很坚决。决不让第二个女人进武家的门。 这么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小娘子,还是涉密工厂的工人,对自己威胁很大,必须从开始就堵住一切可能。 “这样啊,那就不麻烦了。”武月很懂人情世故,既然女人不愿意,就别为难男人了。 她看到武录似乎心情不好,自己刚麻烦了人家,不能翻脸就走,于是多问了一句:“武大哥,怎么最近工作有烦心事吗?” 这也是一句客套话。可是武录却被触动了,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对着武月说道:“最近钢铁厂出了好几次事故,有几个工友都落下残疾了。” “这个……”工厂的事故不可避免,这个武月虽然来的时间短,但是她也了解。安全生产是厂长时时刻刻提醒的。 只是她不知道怎么劝武录。她知道武录原来是钢铁厂的工人,后来才进入的机械中心,想来受伤的工友很多是他的前同事。 “这还不是都怪梁厂长。”段惠思说话了:“换了之前是老童当厂长,哪有这么多事。” 说完这话,段惠思立刻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这时候替什么童厂长啊,哪壶不开提哪壶。 武录到没想那么多,他一心想这都是厂里的事情。 梁厂长新官上任,又没有在基层干过,他能管得好钢铁厂吗? ------------ 第四百五十七章 梁志和童汉 (456章没传上去,错传成两个455,而我无法更改,所以等编辑有时间,把第二个455替换成456.抱歉抱歉啊。) 钢铁厂的加工车间,有一道工序需要工人把炽热的钢材弯出一个弧度。 这个高温钢材的高度,正在膝盖附近。根据安全规定,工人是要带钢板护腿的。可是在那么高温度的车间里,再带上沉重的钢板,这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很多人都自持身体灵活,眼明手快,完全不带护具。 大部分时候都没出问题,可是小部分时候会出问题——这就是个概率问题。 无论如何,根据数学原理,总有人会中招,不是你就是他。 而这种事故一旦发生,轻则皮开肉绽——跟烤肉似的,重则残疾一辈子——截肢,再严重点,那就没命了。 梁志在藤器厂一把手的位置上没坐多久,就被提拔到了钢铁厂一把手的位置上。 这个位置可是藤器厂厂长完全比不了的。 不过高层都知道,以梁志的出身,他坐这个位置够资格。 钢铁厂之前没有厂长,一直是秦牧带着做所有事情,后来秦牧去打仗,生产的事情交给了马青,行政的事情交给了折美鸾。 折美鸾日理万机,再专心于钢铁厂难免力不从心,所以等梁志熟悉了微山湖的工业化生产生活方式,就把他提拔到钢铁厂厂长这样的高位。 钢铁厂可以说是整个微山湖的基础。没有钢铁,就没有微山湖的一切。 所以这个位置,只能是自己人来做。 秦牧真正的自己人是近卫团,近卫团的高级军官没有一个人想退伍转民政的,他们心里想的是星辰大海,绝不会在民政上浪费生命。 剩下的最合适人选是折可存,但是让折可存做钢铁厂的厂长实在大材小用。 因此权衡之后,只有梁志合适。 梁志是折家的嫡系,现在不从军了,正好安置在这个位置。 做行政,主要是管理。 现在的微山湖钢铁厂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标准国企。虽然出产的产品也有价格,但是这个价格只是为了内部核算,完全没有市场意义。 梁志的任务,是让钢铁厂稳定生产,而不是生产钢铁出来卖钱。 技术方面有马青和诸多的技术干部,梁志负责的是工人的组织,培训,后勤等等一堆庶务。 生产安全问题归他管。 如果车间产出的产品不合格,那么这事得找马青处理。 可是车间里面工人伤了碰了甚至死了,就得找他了。 梁志对这种问题也没办法。因为工厂不是军队。如果在折家军里面,到了战阵上,就是你不让士兵穿盔甲都不行。 不穿会死,大家都得穿。 可是车间里面不穿防护板未必死的了,穿上却死沉死沉不舒服。 虽然有安全员存在,可是安全员大部分是新进工厂的新人。他们没威信,说话工人也不听。 老工人都不会去当安全员——赚钱少啊! 如果安全员赚钱比老工人还多,那么当然老工人都争着去做了——又轻松又赚钱的工作谁不抢。 所以安全员的工资不可能高过工人,这样也就不可能出现有威信的人干这个工作。 总不能让梁厂长自己天天去车间里面盯着吧。就算是他想去,可是他不是孙悟空,不可能分身千万。那么多车间,他盯哪一个? 安全生产,是秦牧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现在频繁的出现生产事故,梁志心里着急。 可是光着急是没有用的,问题必须解决,否则自己坐这个位置就是不合格。 梁志绝不能才开始在新世界出人头地就掉下去。 他思前想后,最终拨通了一个号码。 下班后,全聚德。梁志骑着自行车,准时来到包间。 过了一会,包间的门开了,服务员让进来一个人。 “童总,你可来了。” “梁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今天事比较忙,这才料理干净。” 来人正是童汉。童汉是曾经的煤矿厂厂长,现在是微山湖建筑总公司的老总——秦牧的一切部门全和后世接轨。 还别说,童汉毕竟是泥水匠,包工头出身。在建筑行业他干的比煤炭还出色的多。 现在微山湖有如此巨大的变化,各处都是新房新楼新厂房,和童汉强大的领导能力分不开。 “烤鸭,一套,”梁志让童汉入座,然后招过服务员点菜:“要湖鸭,太湖的,不要河鸭。再来一个松鼠桂鱼,一个九转肥肠,一个油焖大虾,一个葱烧海参,热菜就这样,再来一个山药茯苓乳鸽汤,凉菜随便上。酒就不要了。” 等服务员离开之后,梁志掏出一瓶五粮液,放在桌上,对着童汉殷勤的说道:“童总,咱们今晚不醉不归。” 童汉微微点头,说道:“梁总,太客气了。” 这是童汉的真心话。全聚德是微山湖第一食府,烤鸭是全聚德的招牌菜,刚才梁志点的,全是全聚德最出名的菜式。 可见梁志是很真心的请自己。 若是只有这点,还显不出梁志的用心。毕竟这些东西,童汉自己随时也能吃到——只要舍得花钱。 关键就在于这瓶酒。五粮液是天下最好的酒,全聚德是微山湖第一食府,但是全聚德却没有五粮液卖。 别说全聚德没有,就是微山湖,甚至全天下,都没有五粮液卖。 五粮液是秦牧从后世拿回来的,属于战略物资级别。 童汉就是再想喝,也没地方买去。 现在梁志能拿出一瓶没开封的五粮液,可见他的诚心。 不过看着五粮液,童汉也有点感概。自己终究还不算是秦少爷的自己人呀。 能拥有这个酒的,就童汉了解的,只有秦少爷的几位夫人。 梁志能拿出一瓶五粮液,不用问,一定是走了折美鸾或者折美凤的门路。 童汉猜的还真不错,梁志的确是求折美凤弄来了一瓶五粮液。 厂子总出问题,自己不能什么事都求折美鸾解决,那要他这个厂长有什么用? 所以他想来想去,就想起向童汉请教了。这个人干过煤矿厂长,现在建筑公司也干的风生水起,可以说他是跟着微山湖一起成长的。 有什么事,请教他一下包管有用。不过梁志也知道自己不能拿着架子求人。求人的事,自己的姿态一定要放低。 所以他才在全聚德请客,而且特意弄来了一瓶五粮液。 折家两位公主可以说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他对于折美鸾和折美凤,就好像刘云飞对贾红线,有着一份长辈的感情。 两人之中,美凤比美鸾好说话的多,现在梁志要一瓶五粮液去解决问题,折美凤果然二话不说就拿了出来。 顶尖的酒楼当然有顶尖的速度。 很快,菜肴摆满了一桌。 “童总,”梁志用筷子指着烤鸭说道:“这个烤鸭,一定要太湖的鸭子才正宗。太湖水面大,湖里营养丰富,所以鸭子肉多不柴。河里养的鸭子就差远了。” “梁总,果然是走南闯北的人物。咱俩走一个。”说着话,童汉和梁志碰了个杯。 童汉觉得梁志也是名不虚传。虽然他是走折家路线上来的,可是这番见识,非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不可。 这样的人物,童汉愿意结交。更何况梁志是钢铁厂的厂长,这个位子在微山湖可是排前几位的。 新世界集团大会,梁志是出席的,而自己还没资格。 童汉也有结交的心,这顿酒就喝的和谐异常。 其实鸭子的区别哪有那么大。这纯粹是贾红线的私心。目前折美凤的养殖场,主要养殖种类就是鸡鸭。这种鸡鸭全是工业化饲养,出栏快,价格低,要不怎么能有这么多肉来满足微山湖这几十万张嘴呢。 全聚德用的也是养殖场出来的鸭子。可是贾红线为了更加擦亮招牌,所以她特意捣鼓出这样一番话。 毕竟她有鱼窈窕。鱼窈窕根据贾红线的教导,在太湖也养了一群鸭子,为了妹妹的鸭子,贾红线就搞出了这样一个噱头。 这点连秦牧都不知道,他作为烤鸭的创始人,都不知道两种鸭子有什么区别。 可见事情的发展绝不会随着秦牧一个人的心。每个人都是有自己一份心眼的。 梁志和童汉都有自己的私心,可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正是一个新兴集团拼命向上爬的过程,这个过程如旭日初升,私心也是为了搞好事业,所以一点不矛盾,反倒是对事业有利。 听完梁志的问题,童汉想了想,给梁志出了个主意。 梁志边听边点头。高,果然是高!姜是老的辣。童总这个法子,没费什么事,却一定能大幅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天,工人一进厂区就看到一个大标语。 “亲爱的工友:进厂开工,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别人睡你女人,打你孩子,花你的抚恤金!生产安全,为你自己!” 认字的看明白了,不认字的有安全员一遍一遍的重复。这下谁都清楚了。 这话说的怎么这么狠呢! 可是说的还真扎心。钢铁厂可不是没死过人。相反的,钢铁厂已经死过十几个工人了。 虽然厂里给的抚恤金丰厚,但是结果呢?死人怎么花钱。 现在微山湖虽然没有自己的婚姻法,但是有法院,有法官。法官释法是以秦牧的精神为指导的。 秦牧的精神,就是后世的精神。如果工人过世了,抚恤金大部分会交给遗孀。 现在的工人都很年轻——工厂建立都没两年,工人当然都是年轻人了。 工人年轻,他们的女人也年轻。如果工人死了,这么年轻的寡妇自然不会守着。 而且在微山湖这个花花世界,有钱就是资本。秦牧给的抚恤金很多,足够这一家人安稳过一辈子的。 这么一大笔钱,自然会让人眼热。所以那些因公去世的工友,他们的女人带着钱全改嫁了。 这可不正是“别人睡你女人,打你孩子,花你的抚恤金!” 自己可万万不能落到这个下场。 只凭一句话,大部分人都带上了护具。 这件事必须凭自觉,否则即使安全员监督着工人带上,他在生产过程中也随时可以去掉。安全员不能每时每刻盯着每一个工人。 不过梁志根据童汉的建议,还是让安全员增加了进车间这个环节。 原来安全员不进车间,是怕干扰生产工作。现在为了安全,只能做出一点妥协。这也是梁志向童汉学习的地方——在生产和安全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点。 微山湖的生产和生活,就是在这样前进中妥协,妥协中前进。但是微山湖整体是向着光明的未来大步狂奔。 ------------ 第四百五十八 时迁和卢俊义 时迁蹑手蹑脚地潜入了康王府。 他如今十分满意,满意的不是别的,而是这一双鞋。 爱马仕精品男鞋,高分子双键材质的鞋底——当然,这都是贾红线搞的噱头,否则谁在意什么是高分子,也没人懂啊。只是贾红线就是要这样宣传,这倒也没错,橡胶本来就是高分子。 时迁当然不明白什么叫高分子双键材质,可是他知道这个鞋好——穿在脚上跟没穿鞋一样,又轻便又柔软,落地无声,踏雪无痕。 有了这双鞋,自己如虎添翼,穿堂过巷都便捷多了。 今夜进入康王府寻找卢俊义,简直就和逛灯会一样轻松。 躲过康王府的卫士,时迁来到了卢俊义居住的院落。 没有电灯的日子,大家就睡的早——如果不去青楼鬼混。显然卢俊义是不去青楼的,他正在屋里点着一盏煤油灯,夜读春秋。 这让时迁恍然有一种隔世之感。 微山湖有两个地方是有电力供应的。一个在厂区——所有厂子和办公楼全供电,一个在王府井步行街。 时迁没去过厂区,但是王府井他熟悉。一到夜晚,各家商店的电灯依次亮起,那是一派天宫景象——时迁以前当然没见过电灯。 尤其是属于贾红线的几间精品店,因为有独特临街橱窗,橱窗里的展品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是愈发的诱人。 若不是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非凡,时迁都不想做贼,而是改行做强盗直接砸破橱窗抢了。 现在从灯火通明回到黑灯瞎火,时迁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古代——茹毛饮血的时代。 当然,这个也是作者给他的形容,时迁本身没这个认识高度。他只是单纯地觉得康王府也太LOW了。 时迁轻轻地敲了敲门,说道:“卢员外,我是时迁,我来看你了。” 说着话,他就大剌剌的走进了屋子。 时迁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个底气,反正他就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 这点时迁不明白原因,但是如果他请教秦牧,秦牧一定会告诉他。 如今时迁的心态,就好像后世六七十年代,有人有幸去到欧洲发达国家转过一圈,再回到国内,看什么都觉得LOW,都看不起。觉得自己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别人,国内的人,都是土包子。 这样的人难免颐指气使。尤其是迁觉得自己有了退路,这次来又是救卢员外,让他投奔光明,所以这个气势就起来了。 这时候,他不是一个小贼,而是一个金牌使者。 不等卢俊义答应,时迁就这么进来了。 卢俊义望着时迁,大感奇怪。 第一,这么久没见梁山故人,突然看到时迁多少有点意外,第二,时迁现在的神态可是大异往常。他现在哪里还有以前的猥琐,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点趾高气扬了。 卢俊义可是梁山好汉前几名的存在,换句话说,如果梁山是国家,那么卢俊义几乎是兵马大元帅,而时迁不过是个小排长,他哪里来的自信。在自己面前装腔作势。 “时迁,你怎么来了?怎么这个时候来?”卢俊义对于时迁半夜三更来找自己有点不理解。 虽然你是个贼,可是来见我也不用半夜吧。白天来不好吗?你也没打算偷我。 “卢员外,”时迁扯过一把椅子坐下。别说,这椅子还挺舒服的,是新款家具:“我这次来,是给你带来个好消息。” 时迁一边说着,一边就把二郎腿翘了起来。作为小偷,行动时候自然不能一身长衫,那也没法翻墙爬树。时迁是一身精干的短打扮,这样他的鞋子可就暴露在卢俊义眼底。 这鞋子一看就不是大宋的款式,不说鞋底的材质不同,就是鞋面也不同。 当然啦,微山湖的鞋子款式也和后世完全一样,和大宋根本不同。 卢俊义为人仔细,观察入微。一看时迁这双鞋,他立刻推断出时迁应该去过了微山湖。 “时迁,你才从微山湖回来的吗?” 卢俊义现在的身份是康王府枪棒教头,但是实际上他是赵构很倚重的一个智囊。 大名府的首富,是卢俊义之前的身份。能做到这个位置,卢俊义眼界手腕一概不缺。 康王如今的财产爆发式的增长,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得到了卢俊义的指点。 现在赵构不但深度参与了木器行的运作,而且他还和微山湖有大量的经济往来——这都是卢俊义的建议。 不过赵构和卢俊义都不知道微山湖的真正实力,因为秦牧把商业区和厂区分开的比较远。 一般外来的商人,只能在商业区上岸,他们到不了工业区的码头。 所以赵构只采买到大量的工业品,而他派出去的人,却看不到高耸的烟囱——十几里地之外当然看不到了。 这种明显高级的鞋子,卢俊义没见过,但是他知道这只能产在微山湖。 “不错,兄弟我刚去微山湖转了转,买了几样东西。这个鞋子不错,卢员外也应该买几双穿穿。”时迁有点狗肉上不了席的感觉。 这个时候了,他还不忘显摆自己的一双鞋。 当然,作为时迁,也有必要显摆一下。这个心里还是如同上面说的。时迁出国一趟,买到了法国高端品牌的鞋子——爱马仕就是法国牌子,回来看到国人穿着老布鞋,那不显摆一下简直要憋死他。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时迁和蔡鞗等衙内,在这方面没什么区别——好东西都得显摆。 卢俊义当然没时迁这么浅薄。 他微微一笑说道:“好,改天看到我也买两双。” 卢俊义这样大气的回复,让时迁有点泄气。他还以为卢员外会追问这鞋子哪里不同,多么舒服呢。结果人家什么都没问。 那就转入正题吧。 “卢员外,我在微山湖遇到一个人,你猜是谁?” “谁?” “你猜你猜你猜猜。” 卢俊义一听这话,恨不得一脚把时迁踹出去。你小子是不是吃多了撑的来消遣我了。不过他想着时迁绝没有胆量来消遣自己,那一定是遇到了一个让自己看重的人。 “莫非是小乙?” “哈哈,卢员外果然是聪明人。我正是遇到燕青哥哥了。” 既然卢俊义猜到了,时迁的情绪就被调动了起来。这时候他都不用卢俊义问,自己就话痨一样把什么事都说了出来。 卢俊义越听越心惊,刚得到燕青消息的喜悦,迅速地让位于对未来的担忧。 在目前的局势下,别看秦牧已经捣鼓出一座未来城市,可是身居汴梁的高层没有人去过微山湖。 他们觉得汴梁就是天下最好的地方,而一切好东西,都会自动的送进汴梁,来让自己享受。 汴梁城,是真正的安乐窝,是这片天下的极乐净土,他们不会想着出去的。 正因为这样,卢俊义对于微山湖的商品是欣赏的,但是对于时迁描述微山湖的面貌,他只觉得那是光怪陆离,不可捉摸。 大幅玻璃窗户,夜晚比白天还明亮,而且里面摆满了好东西,这难道不怕人抢吗? 如果没人抢,那还是大宋吗?汴梁城里,哪个商家半夜三更敢把自己家的好玩意摆在外面——隔着一个玻璃自然和没有防护一样。 难道不招贼吗? 可是时迁说的又是那么兴高采烈,理所当然。卢俊义的见识可比时迁高得多。 他从时迁的描述里面,不只是看到了那么多好东西,更主要的是,他看到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和汴梁完全不同。 而且维护这一切的,竟然是燕青。 燕青是警察局长,时迁说了,就是他管理着地方的治安,时迁就是被他抓的。 说起被抓,时迁又扯到了雅阁公交车上。这个车子,只有三个轱辘,而且还不用牛马拉,自己就能走。 上面装着十几口子人。想去哪去哪。 这样的车辆,让卢俊义想起了摩托车。这就是大号的摩托车呀! 可是摩托车只能带两个人,而三蹦子能带的人多得多。如果这个车用在军队,那么军队的行军方式就彻底地改变了。 卢俊义可说是全才。上马杀敌,下马赚钱。他知道行军的艰难。 现在有了一个全新的交通工具,行军肯定会带来变化。这么说折家的实力,远远比他们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多。 卢俊义现在是九皇子的高参,虽然赵构跟金兀术勾搭是背着人的,但是卢俊义是什么人?这点猫腻哪能瞒得住他。 只不过卢俊义不是岳飞,他对于大宋没什么感情,也没什么忠诚度。九皇子既然对自己尊重,那么自己也应该为九皇子尽力。 在他给九皇子分析的局面中,西军尚可拉拢,可是折家一定是劲敌。 卢俊义已经对折家高看很多了——这一切新玩意不都是折家搞出来的吗?可是没想到折家的实力根本就没暴露出来。 他们在微山湖已经事实上割据了,而朝廷还什么都不知道。 这让卢俊义担心不已。他不只是为九皇子担心,也为燕青担心。 卢俊义并不了解近卫团的真正实力,他反倒觉得如今宋军越来越强。 有着天雷和火炮这样的神器,天下谁还是对手?就是折家也不行。铁马扛得住大铁球的打击吗? 燕青现在跟着折家干,那岂不是等死? 他听到时迁带的话,燕青请他过去微山湖生活,这让卢俊义更加不安了。 这时候自己不能去微山湖,相反的,他还要把燕青从折家那边拉过来。 现在不只是宋军拥有了火炮,而且九皇子和金国也有来往,就是说宋军可能拉到金军做帮手。 折家军就是再能打,也不过是一支西军而已。到时候宋军和金军联手,再加上种家军等等的两个不相帮,甚至倒向折家对面,那燕青还有活路吗? 时迁说了,微山湖连一道半尺高的城墙都没有,这样别说用火炮了,重装骑兵一个冲锋,微山湖就被碾成粉末了。 想到燕青被万箭穿身的下场,卢俊义不禁心中剧痛。 他俩的感情深厚,卢俊义绝不能让燕青落得这个下场。 自己必须亲身去一次微山湖,把燕青带出死地。 ------------ 第四百五十九章 种彦崇和种师道的谈话 卢俊义把折家看的很厉害,可是高俅并不觉得。 折家军三千人马跟着大部队打润州,打到现在一个人没少。这让高俅不禁火冒三丈。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种家军刘家军都死了不少人,而折家军跟刚过江时候一样,齐装满员。这一看就是没出力。 他们都没向前冲,否则怎么会不死人呢,毕竟城头上每天都有炮弹和天雷落下来。 折家军不死人,唯一的原因是他们从没走到火炮射程之内,否则怎么也得死几个。 可是高俅还不能怪罪折可存。因为每次攻城,折家军也整队出击,只是跑到半路,这群人就溃败了。 如果是禁军,高俅早就让督战队砍掉这些溃兵的人头来维持军纪了。可是折家军不是禁军,砍人头的活高俅不能代办。 折可存不下令,谁也不能动他的人马。 这三千折家军是折家军的精锐,他们在西北老家时候,和近卫团一起去抓过壮丁——武月就是被他们抓回来的。 这次来前线,打仗是假的,参加近卫团才是真的。 近卫团又要扩军,这次要扩充到一个旅,七八千人的规模,这样折家人怎么能不动心。 扩军,也要优先我们的人。这三千人都知道他们是备选的新兵,根本就不是来打仗的,所以当然各个惜命了。 而且这也不是他们私下的主张,折可存早就给了他们明确的命令,一个也不许死。 这群人是折家的精兵,自然要什么有什么。杀人可以不眨眼,可是装凶悍也装的实打实。 冲锋时候一个个满脸杀气,可是跑着跑着就慢了,然后不知不觉就溃败回了军营。 润州城下,简直成了他们散心的地方。 的确,西北越来越近卫团化,折家军虽然是折家的军队,可是折可求早就把军队的日常训练交给了近卫团。 不论是石遗在西北,还是刘云飞在西北,折家军都是跟着近卫团一起训练和劳动的。 近卫团每天的训练量和劳动量都很大,这三千折家军是经过层层考验,留下来的精锐。 如果不出意外,这三千人会全部被近卫团接收。 现在他们来到江南,难得的没有了辛苦的劳动和每天的训练,真就是旅游一样的轻松。 这样的情况别说高俅不满意了,就连种师道也看不下去。 折家小二,你这是给我们西军丢人呀! 咱们在润州城下已经耗了很久了,再这样下去,老家怎么样都不知道了——长时间不回西北,种师道也不放心。 速战速决,赶紧拿下润州是正道。 现在大运河江南段算是打通了,粮草和物资能顺利转运,宋军这边得到了极大的加强,正应该趁势拿下润州,然后直捣江宁,活捉张过,结束江南战役,然后各自回家。 难道你不想你夫人孩子吗? 还别说,折可存真有点想他的女人和孩子了。不过他的家现在不在府州,已经搬到了微山湖。 微山湖有一块高档住宅小区,位置非常偏僻,还是军事禁地。 这小区住的全是新世界集团高级领导人。 折可存在这里有一套别墅——这样的小区自然不会是板楼塔楼,秦牧设计的全是独栋别墅。 后世的别墅比现在的住宅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关键是工业化时代的产品,和后世的住宅更加配套——院子角落的茅厕里面装马桶总是不太搭调吧。 而在别墅里面,这些微山湖的产品,以及秦牧从后世拿来的好东西,才真正的搭配得体,各安其位。 折可存的女人和孩子一到这个新家就再不想走了。 他们提前千年,和后世的富翁接轨了——在生活上。 这并不是秦牧奢侈浪费,而是有他的考虑。微山湖的现在,已经差不多接近后世的七十年代了。这样的情况下,新世界集团的高层,他们的吃穿用度,和百姓差距不大。 秦牧个人对这种情况当然是无所谓,提升大宋百姓的生活质量一直是他的目标。 可是新世界集团高层这些人,最主要的是折家人,他们一直是人上人的存在。 秦牧现在早就不是当年不懂世事的愣头青了。他明白大宋是大宋,后世是后世。 科技可以迅速提升,但是社会状态不可能立刻改变。 如果自己也给折可存住一百平米的居室楼,那可存表面上不会说什么,可是内心一定会泛起一股怀疑。 这个世界是变得好了,变得比以前好的多,但是我个人的生活提升却远没有普通百姓高。 这是一个根本无法改变的事实,秦牧不可能改变折可存的这种心态。 为了让世界继续在他指定的道路上大步前进,秦牧不得不大幅度的提高了新世界集团高层的生活水平。 就这个水平,秦牧确信,在十年以内,百姓是不可能达到的——几十年也达不到。因为别墅里面的好多东西都是他从后世带来的精品,这样的玩意,在秦牧有生之年,本时空根本生产不出来。 这样高层的心态迅速正常了——现在的一切又符合他们的身份了,他们可以继续用一种高人一等的心态俯视着民间。 同时,他们跟着秦牧前进的心也就更加坚定,主观能动性也极大的调动了起来。 折可存,折可求,柴进等人,都在这个别墅区有一桩产业。 这个情况种师道当然不知道,他只想催促折可存好好打仗,别给我糊弄。 想当年,你爹都不敢在我面前打马虎眼,你算老几。 不过他这个念头随着种彦崇的回归,彻底的打消了。 种彦崇跟着秦牧走了小半年,现在回到种师道身边,立刻赶走了所有的人,只和他爷爷俩人详谈了整整一天。 种师道只听得目瞪口呆。 如果这些话不是他亲孙子说的,换了一个外人说这些话,他都有心一刀砍了那个人。 按照你这么说,我和我的种家军,全都应该洗干净脖子等死。 这仗还有什么好打的。如果种家军和近卫团作战,连对面的人都看不到就死绝了。 这哪是打仗,这是等着屠宰——和牛羊一般。 可是种彦崇的话他不能不信。尤其是种彦崇这次回来,连须臾不离身的宝枪都丢了——说是送给了秦牧。 种师道对这点深表怀疑。既然秦牧有那么厉害的火器,他还要你一杆破枪干嘛。 种彦崇连忙给爷爷解释:“爷爷,这把枪,我送给秦少爷,也算是替咱们种家表个态。” 种师道明白了,他连忙问道:“那秦少爷接了?” “接了,还挺郑重的。双手接的。” 秦牧是双手接的,这让种师道心里踏实了一些。看来秦牧是接受了种家做盟友,还挺尊重种家。 这点到是种师道想多了。秦牧接受种家做盟友,是他早就设计好的策略,不在于接不接枪。他双手接枪纯粹是因为那杆枪太沉, 一只手拿不住。 秦牧对于未来的军队规划,分好几个层级。 近卫团是核心层,但是有很多情况,并不适合近卫团出面。 要做千古一帝,靠和尚念经肯定不行。这一路上杀戮和鲜血都是难免的。但是有些杀戮,秦牧知道是不适合近卫团动手的。 这样他就需要一些外围的军队,替他做近卫团不方便做的事情。 种家军就是他选中的一支。当然,这也要种家主动投靠,秦牧自己是不会主动拉拢任何势力的。 挡在自己面前的,不投降就该死,这个没什么道理好讲。时间紧迫,还是用武器的批判来代替批判的武器比较快速。 种师道一边听,一边记。他年纪比较大了,眼睛避免不了的有点老花。 这时候种彦崇掏出了一个老花镜,递给了爷爷。 “这是什么?”种师道看的莫名其妙。 “老花镜。”种彦崇亲手给种师道戴上。 种师道戴上了全天下第一副老花镜。这镜子一戴上可就摘不下来了。 世界在他眼前又恢复了清晰——从这只老花镜就可以看出秦牧的事前准备多细致。 “真是个好东西呀。”种师道戴着花镜左看右看,喜不自禁。又拥有了清晰的视野,这让他简直有一种年青几十岁的感觉。 在营帐里面看的不过瘾,种师道立刻来到营帐之外。 天地顿时充斥在眼前——有点模糊。老花镜看远处不行,只能看近处有用。 种家军的将校看着他们的老将军脸上戴着俩黑圈出现,都是大吃一惊。若不是小将军种彦崇跟随在老将军身边,他们都以为老将军被人劫持了。 种师道只能又摘下了老花镜——这个看近处好使,看远处不好用。 “那就是润州城。”种师道指着前方说道。 “爷爷,你用这个看。”说着话,种彦崇又拿出一副望远镜。 种师道有了戴眼镜的经验,自然知道怎么用望远镜了。 他***过来放在眼前,这下更不得了。远处的润州城,好像被谁施了魔法一样,简直就是被搬到了自己眼前。 种师道都看到城墙上的天师军正在抽烟——可惜看不清是什么牌子。 “这真是军国重器。秦少爷连这个都给你了?”种师道不敢相信秦牧的大方。 “唉,爷爷。这东西在秦少爷手里什么都不是。他有大把大把好东西,您根本做梦也想不到。” 种彦崇这时候想的是无人机,电脑,巨大的液晶屏,和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小人。 若是近卫团在这里,爷爷都不用出屋,就在营帐里面,润州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比起那些神仙法宝,望远镜真不算什么。这支望远镜是秦牧送他的,还不带夜视功能。 “回去说。”种师道看了一眼润州城墙,立刻收起望远镜,拉着孙子回了营帐。 他现在才彻底明白,为什么折家军打仗那么懒散不卖命,原来折家的心早就不在这里了。 通过种彦崇的一番话,种师道深深的了解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只要秦牧愿意,他随时可以拿下这个天下。 汴梁,皇宫,对近卫团来说什么都不是。赵佶现在还能坐在龙椅上,是因为秦牧嫌那个椅子硬。 天下已经如此,自己再拼死拼活打润州,简直就是笑话一样。 种师道不想让自己和种家军变成笑话。 他必须和秦牧见一面,甚至他必须马上见,现在就见。 第二天,高俅再命令全军攻击,不过这次他更是恼火。 现在不但折家军依然懒洋洋的不卖命,就连种家军也不卖命了。 你们这是找死吗?真不把我这大元帅放眼里了? 他不由得要去找种师道算账。 可是现在高俅死活找不到种师道。种家军带队的是种彦崇,种师道本人,已经称病去看郎中了——他跑了。 ------------ 第四百六十章 种师道来到微山湖 江风吹面而来,种师道不由得羡慕起折家来了——这种享受真是种家比不上的。 这条折家的大船行的又快又稳,而且这间船舱和他以前经历过得船舱完全不同。 这不像一个船舱,反倒像一间雅致的客厅。如果不是从窗户吹进来的软风,让墙上的条幅稍微地有点晃动,种师道都以为自己不是在船上。 柔软的沙发,精致的茶几,有漂亮的年青小娘子为他奉上香茶——真正的香茶,金骏眉。 别看种师道贵为西军之首,也算享受过人间大多数的享受,可是金骏眉他真没喝过。实际上这个名字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这杯茶的味道,只要想想李师师几滴泪珠,和那一句判词就知道:“人间有味俱尝遍,独许骏眉一缕香”。 金骏眉即便不是红茶中的极品,也是上上品了。 洁白的汝瓷,酽红的茶水,满室的浓香,种师道只喝了一口,就已经不可自拔。 后世的茶和现在的茶完全不同。现在的茶好比杂碎汤,不过是用茶叶熬出来的酱汤,离真正的茶还差很远。 而金骏眉是秦牧直接从后世带来的极品,红茶又极为养胃,非常适合上了岁数的人喝,种师道本能地就爱上了这种滋味。 他竟然有点舍不得一口喝完了。对于西军第一人来说,这真是很罕有的事情。 种家的地盘和人马,比起折家要多得多。西北的事,种家才是老大。 可是种家的领军人物却舍不得喝完这杯茶,可见金骏眉对他的珍贵。 服务员轻手轻脚地把香烟,精品火柴,以及各色瓜果,依次摆在种师道面前。 种师道戴上老花镜,这才看清了眼前是一盒万宝路。 这烟可是只有皇上才有的,但折家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了。当然,现在种师道也明白,折家背后的一切,原来都是秦牧折腾出来的。 秦牧根本不是入赘折家那么弱势,相反的,秦牧才是折家的底气。 种师道面对茶几上丰盛的一切,不由得问了一句:“有酒吗?” 他要去微山湖自然不能不打招呼就去。种师道去找了折可存,说明了自己的意思。 折可存立刻把自己手下最好的一条船派了出来,专门送种师道过去——他明白,妹夫在种彦崇身上下的功夫到了。 这条船上的服务员都是折家的丫鬟,不过现在她们也都在微山湖生活了许久,还经过秦牧偶尔的培训,服务起客人来又有本时空的细心又有后世的礼节。 这让种师道都不敢小看这几个丫鬟。 “经略,”为首的丫鬟说道:“二公子说了,船上不适宜饮酒,怕经略相公晕船。不如我打开收音机您听一下,可好?” 收音机是什么?种师道完全不明白。但是作为西北第一人,这时候自然不能露怯。 他微微点点头。 小丫鬟立刻打开了墙角的收音机,一首优美的歌曲传了出来。 种师道吓了一跳。他听过孙子讲述了那么多近卫团的神奇,所以对这一路上将要遇到的事情都有点心理准备,但是这个静悄悄摆放在一边的木匣子突然出声,还是让他差点真的跳起来。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 这是什么?种师道诧异极了。 “经略相公,这是微山湖少年宫合唱团演唱的歌曲。”丫鬟都极会察言观色,立刻就给种师道解释。 她不解释还好,越解释种师道越糊涂。 这首歌曲,是一群孩子的声音,种师道听得出来。而且的确还那么好听。可是种师道问的不是这个。 实际上种师道想要问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丫鬟一说,种师道更加不明白了。少年宫,还合唱团。这难道也是民团?一群孩子组成的民团?难道微山湖连孩子都武装起来了? 一首歌唱完,种师道还没反应过来,收音机里面又换了个声音。 “听众朋友们,下面插播一则通知。根据上级安排,为了迎接微山湖人民的老朋友,种世道经略相公,明天上午十点开始,迎宾路开始限行,请群众合理安排出行。” 种师道更加吃惊了。怎么隔着这么远,自己要去微山湖的消息已经送到了微山湖?折可存是怎么做到的? 这是千里传音呀! 这一路种师道翻来覆去地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第二天,种师道来到了微山湖。 一下船,就见码头上有一条横幅:欢迎微山湖人民的老朋友种师道经略相公。 还有一排军容笔挺,军姿威武的战士,一个个刺刀闪亮的列队在码头上。 这是欢迎自己的?种师道都有点不敢下船了。这是什么仪式啊,他完全没经历过。 “老经略,”有一个人快步地走上来,伸着手向他打招呼:“在下柴进。暂时老经略由我接待。” 柴进,种师道知道。这是前朝皇室后裔啊。 怎么秦牧手底下还有柴皇族的人。 这时候他也不能说什么,只是下意识地伸出了手。柴进抓住种师道的手一通摇晃,算是见礼了。 种师道既然来微山湖,就有了一切准备。入乡随俗,人家怎么安排怎么是。 可是接下来,种师道还是继续吃惊再吃惊。 码头上有一辆四个轱辘的车。这年头的车只有俩轱辘,四个轱辘可是前所未有。 而且哪里是车头?哪里是车尾?因为没有车辕,而且没有拉车的牛马,种师道根本分辨不出来前后。 同时这个车厢他也认不清材质,这好像是钢铁造的吧? 这不怪种师道不认识,就是微山湖认识这辆车的也不多。 这辆车,是秦牧从后世弄回来的威利斯吉普,可是经过了全新的改装。 因为现在微山湖已经有了算是完整的机械中心,还有许多轻工业,所以车身拿回来之后,可以在外观和内饰上尽量地魔改。 改完之后,连吉普他爹估计都认不出来这辆车了。 秦牧是照着奔驰大G去改的。 而且这还真不是秦牧乱改。在后世的时候,秦牧看过一个新闻,说是一个小伙子用吉普改装成奔驰大G,骗了十几个小姑娘,为他生了四个孩子。 既然人家小伙子能魔改的连二十一世纪的姑娘都能骗,自己难道骗不了大宋的老百姓吗? 当然没问题了,大宋的百姓连真正的吉普车都没见过。 这样一辆车就是微山湖的礼宾车,而种师道是第一个享受到的客人。 秦牧接到折可存传来的消息,说是种师道要来。这是个好消息,八九不离十,种家会投靠过来。 不过种彦崇是种彦崇,种师道是种师道。 作为种家的家主,秦牧要是不给种师道看到更高层次的东西,只是展示一下武力,那不过让对方以为自己是大号军阀。 这是一个秦牧绝对要避免的情况。 他要让种师道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而不是简单的杀人天下无敌。 从一上岸,种师道就落入了全面的腐蚀中。 光有物质的还不够,还要让他从地位上感到被尊重。 在种师道没有深刻认识之前,秦牧不想出面,所以他特意把柴进给接了过来,暂时作为外交部长来接待种师道。 “经略,请。”柴进亲手替种师道拉开车门。 这个车真是太好了,比摩托车可是好得多!柴进昨天才第一次坐过四轮车,那种舒适让他差点不想出来。 种师道虽然没坐过吉普车,但是里面是一张椅子不是刀山,他自然知道坐上去。 柴进转到另一边,坐到种师道身边。 余里衍是驾驶员,见到两人坐好,她稳稳地开动了吉普车。 迎宾大道是微山湖的一条主道,是秦牧按照后世的标准建造的一条柏油路,路最宽,人流也最多。不过为了迎接种师道,秦牧特意让方好音安排一下,暂时控制一下人流——至少让吉普车跑起来。 如果龟速驾驶,那还不如牛车了。 方好音负责宣传,现在开始有了外交活动,秦牧考虑过后,也交给了方好音负责。 于是方好音直接就给迎宾大道限行了。 这样余里衍开起来就痛快多了。 在簇新的柏油路上,吉普车开得飞快,时速一百公里。 这让种师道切实的明白,自己真的来到外星球了。这绝不是自己熟悉的地球。 方好音为种师道设计的行程满满的。 由柴进全程陪同,在微山湖的厂区和商业区,详细的参观,尽情地购物——钱都记在宣传部的账上。 公款消费,柴进也喜欢啊。 于是种师道在柴进殷勤的引导下,两天里逛完了各种厂矿,再逛了王府井。 高炉的庞大,工厂的雄伟,百货大楼的丰富,和精品店的奢侈,让种师道每时每刻都精神头十足。 这时候他没有半点劳累的感觉,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神采奕奕。 买买买,哪个好买哪个。 这让贾红线赚走了方好音不少的钱。 两天之后,柴进的任务完成了,不过接下来种师道还是没看到秦牧。 折可求这时候被美凤接到了微山湖。和种家的结盟,要有折家人在。 “折家老大,”在折可求面前,种师道总算找回点熟悉的感觉:“你这是……” 这里是折可求的家,一幢独栋别墅,里面的装修完全按照后世来。 这下别说本时空的人受不了这种打击,即使后世的人有多少人能住在奢华别墅呢? 种师道进来之后几乎坐不下来了。这特么的是天上的皇宫吧。 “老经略,这是我家。”说着话,折可求招呼孩子过来跟种师道见礼。 “种爷爷好。”本时空一夫多妻是普遍存在,折可求作为府州土皇帝,更是老婆孩子一堆。 从七八岁到四五岁的,七八个小孩跟种师道叫爷爷。 “好,好。”种师道连忙拿出一堆礼物——都是柴进提醒他在精品店买的,一一递给了孩子们。 “谢谢种爷爷。”折家孩子拿着礼物一哄而散——都被各自的娘给抓走了。 折可求请种师道来到客厅,亲手为种师道泡好茶,说道:“老经略,这个世界,已经彻底不同了。” “是呀,不同了。”种师道又闻到了熟悉的金骏眉味道,他不禁感慨道:“我老了。” “不。”折可求摇摇头说道:“老经略,在新世界面前,我们都是新人。我只不过先走了一小步而已。不知道老经略愿不愿意跟上来。” ------------ 第四百六十一章 种师道离开卢俊义到来 种师道在微山湖足足逗留了五天,最终踏上了归程。 回程还是乘坐折家那条舒适的大船,这次不等丫鬟服务了,种师道自己就打开了收音机。 收音机里面是一首优美的女声合唱。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友谊万岁,朋友友谊,万岁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地久天长……” 种师道点燃一支万宝路,舒服的窝在沙发上,不由得回忆起和秦牧的会面。 秦牧那一刻给他的感觉仿佛天上的太阳,世间再多的光芒,都遮掩不住他的明亮。 这几天的参观,给种师道的震撼远远强过种彦崇在近卫团的日子。 微山湖就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种彦崇看到的,只是冰山露出海面的一角。而种师道看到的,是这一整座冰山的真面目。 那种无可抵挡的气势,高不可攀的层次,让种师道彻底折服了。 这个赵宋天下,竟然有一处完全不同的所在,种师道万万没有想到。 他虽然在西北都见识过拖拉机,可是就好像清末民初的人,即使他们手里握着洋枪枪炮,也难以想象西方兵工厂的真实面貌——更别提整个工业体系庞大的规模了。 种师道也完全无法想象制作出拖拉机需要什么,在他的潜意识里面,不过是折家女婿带着一群能工巧匠敲打出来的。 可是自从见到那个硕大的高炉,再进入钢铁厂生产车间之后,种师道彻底的觉悟了。 这绝不是他印象中的钢铁作坊,铁匠拿着小锅一点一点的倾倒钢水。 这里的钢水,好像狂奔的河流,势不可挡,一往无前。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将在这狂热的钢铁洪流中被烧成灰烬。 种师道马上得出了一个结论:天下间没有人可以阻挡秦牧。 一切挡他路的人,都将灰飞烟灭。 识时务者为俊杰。种师道的最高利益,并不是维护赵家河山,而是保住种家的基业,然后再发扬光大。 既然秦牧派折可求伸出了手,种师道还不赶紧抓住,那还等什么。 种师道非常清楚,自己只有把种家绑在秦牧的战车上,才可以避免被钢铁洪流烧成灰烬。 不仅如此,种家只要上了秦牧的战车,眼见着就会更上一层楼。 赵宋已经是一条破船了,分分钟就会沉没,种师道半点时间也不愿意等,立刻就请求和秦牧见面。 他也如愿以偿。 两人的见面会谈非常愉快,不过种师道很遗憾的是,秦牧虽然接受了种家,却没有立刻给种家安排具体任务。比如打汴梁,或者揍西夏,一概都没有。 相反的,秦牧只是建议种师道多和折可求联系,把种家的地盘,按照折家的模式发展起来。 就是多打粮食,多种棉花。 这样的好事种师道巴不得的。粮食,棉花,甚至油菜等等,种在自己的地盘上,当然越多越好了。 只是他觉得仅仅这样还不足以体现种家的从龙之心,一定要立下点军功才能踏实。 不过秦牧不让他打仗,他也没办法硬打。说实话种师道坐在船上,到现在也没想明白,种家军对于秦牧来说能干嘛。 他见识了微山湖真正的工业,而种彦崇给他讲清楚了近卫团无坚不摧的武力,实际上种师道觉得种家除了那块地,对秦牧毫无用处。 这让他难免惶恐。因为如果秦牧只需要他的地,而不需要种家,那么随时可以出动近卫团摧毁种家的一切。 他不认为种家军能在近卫团面前站立多过一颗烟的时间。 可是秦牧的确没有表现出半点要吞并种家的意思——如果他有这个心,那他真不用对自己如此客气,反正谁也打不过他。 种师道一颗烟抽完,又换上一支。 想这些没有用,现在应该想点实际的。实际的事也有,秦牧希望他能在种家的地盘选拔优秀人才送来微山湖学习。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好事。种师道原来还担心秦牧拥有这么高明的一切,不肯教人呢。 要知道本时空的工匠,那点技术都是藏着掖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不是假的。 可是秦牧不但不藏着,还主动邀请种家派人来学习。他会把一切都教给学生。 这真的让种师道陷入了混乱的心态。他觉得如果是自己拥有这一切,绝不会教给外人半点。 这么神奇的一切,高炉,钢厂,车间,还有王府井,种师道如果不是年纪大了,抹不过面子,又实在没有时间,他都想来微山湖学习了。 想来想去,种师道决定一到军营,先把孙子派来微山湖。 虽然种彦崇年纪也有点大,但是再大也得从头学起。学不会微山湖的科学知识——这也是秦牧告诉他的词语,就没有未来。不论对种彦崇自己和种家,都没有未来。 种彦崇去了之后,种家更多的人才会陆续来到微山湖。 种师道知道折可求要回西北,所以特意写了一封书信,托折可求转交给种师中。 种师中坐镇老家,见到自己这封书信,一定会把事情安排妥当。 一切事情想的八九不离十,种师道掏出了一瓶五粮液——这是秦牧送他的,然后自斟自饮。 好酒呀。 何以解忧,唯有五粮液! 这样的美酒可不是谁都喝的上的,燕青即使一万分想弄到一瓶五粮液,好招待卢俊义,但是他真没门路。 他唯一够的着的上级是郭婷,而郭婷和他单纯的就是工作关系。 这也不怪郭婷,谁让燕青不是寻常男人呢。 不过就算是正常男人,郭婷也未必看的上燕青。跟着秦牧这么久,郭婷的成亲目标早就不在大宋的本土人身上了。 燕青是入不了她的眼的。她要成亲,起码也得是近卫团的高级军官。 这样燕青就弄不到五粮液,也就只能拿精品二锅头来招待义父卢俊义了。 所有买精品的人,都是给贾红线交智商税。但是没辙呀,燕青愿意交,谁也拦不住。 不上精品,对不起义父的高义。 燕青知道,卢俊义是认为自己深陷险境,甚至绝境,要来救自己出火坑的。 虽然他这个认识错的离谱,但是这份感情,天地可鉴。 “义父,这些时日,你受苦了。”燕青这是真心话。 卢俊义以前是大名府的首富,跺跺脚大名府都抖三抖。后来上了梁山,也是响当当的一条汉子,稳坐梁山上军事第一人。可是现在却屈身于赵构府上做个枪棒教头,这让燕青险些哭出来——太委屈义父了。 “我到是没什么,只是小乙你万万不能在这里了。” 这是王府井最好的饭店,当然,也是微山湖最好的饭店——全聚德。 卢俊义来到微山湖,根据时迁的指点,迅速的就找到了燕青。燕青就把卢俊义请到了这里。 这个饭店是让燕青安心的地方——这是贾娘娘的地盘,就算秦少爷耳目通天,也不会监视这里。 这样他才敢放心说话。 卢俊义意识不到这些,他只是急于带燕青离开:“小乙,微山湖这块地方,连个膝盖高的土墙都没有,若是朝廷大军一到,俱成粉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速速随我回汴梁吧。在九皇子面前,我还能说的上话,到时候给你谋个前程,这一辈子的富贵也就有了。” “义父,”燕青为卢俊义斟满了酒,认真的说道:“我听说赵构和金兀术关系密切。” “小乙,你是从哪里得知此事?”卢俊义大吃一惊,差点把酒杯弄洒了。这可是康王府的机密。连他自己都是从侧面了解到的。 赵构见金兀术,肯定不会告诉卢俊义。这件事可以说汴梁没人知道,怎么远在千里之外的燕青会知道呢? 小乙难道长本事了? “义父。”燕青长叹一声。虽然卢俊义是他至亲至爱之人,但是卢俊义现在这个水平,真是不能看呀!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句话现在燕青能反过来理解了。 自梁山一别其实也没有几年,可是现在的卢俊义,已经被自己甩到山沟里面了。他的见识,还是农业时代的见识,而自己,已经成长为工业时代中的一员了——而且位置还挺高的。 在卢俊义看来机密的不能在机密的事,对于微山湖高层来说完全不是秘密。 燕青相信,就是现在卢俊义离开汴梁来到微山湖,秦牧一定知道。 因为上次时迁说起过卢俊义在赵构府上,而赵构又是秦少爷的监控对象,那么知道了卢俊义的事,秦少爷一定会把义父也放进监控名单的。 燕青在警察这个行业干的久了,警察也是纪律部队,半军事化,他明白里面的道道。 卢俊义的情报,现在一定在秦少爷手上了。只不过燕青知道秦牧什么都明白,他清楚秦牧会给自己和卢俊义单独见面的机会,所以这才先带着卢俊义来全聚德。 好名字呀,果然是让亲人聚会的地方。 “这样吧,吃完饭,我向上面申请一下,看看能不能带义父参观一下真正的微山湖。一切等看完之后再说。” 卢俊义听到这话有点吃惊。怎么?难道微山湖还有什么秘密不成? 而且听燕青的话,这个参观他还做不了主。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所在,如此神秘呢? ------------ 第四百六十二章 赵构的层次 燕青打了报告上去,很快就得到了批示。 秦牧允许燕青带卢俊义参观厂区的外观——就是可以看到雄伟的钢铁森林,但是不能进入核心区域。 不过秦牧特意开放了一个区域——钢铁厂的库存区,这个可以让卢俊义看到。 于是燕青就骑上自行车,带着卢俊义开始了参观旅行。 自行车是稀缺商品,一个人骑车带着另一个人很正常。别说一个带一个,就是一个带仨也正常。 男人骑车,大梁上坐个孩子,后座老婆抱着个小的,一辆车能带一家子出门。 所以说现在的自行车,就相当于后世的汽车,都是一辆车带一家人。 燕青带着卢俊义一点不稀罕,只不过卢俊义第一次坐自行车,这俩轱辘的玩意,总让他坐的不踏实,感觉随时都要掉下去,所以他不得不揽着燕青的腰。 当然啦,这也稀松平常了。反正燕青是不觉得怪异的。 卢俊义坐了一会,熟悉了自行车的感觉,这才开始放开眼睛四处打量。 一车两人,穿梭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卢俊义哪曾看到过这般景象。那一座座的钢铁怪物,就如地狱深渊钻出来的妖魔鬼怪,似乎突然就要张开大嘴吃人。 厂区的大门,也是钢筋铁骨的,这不正是怪物的大嘴巴吗。 工厂里面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让卢俊义觉得自己正在一个钢铁妖怪旁边行走,那一股股白烟黑烟,就是妖怪在喘气。 卢俊义看的真是心惊肉跳。这时候他终于发现微山湖的不同了。 这个地方,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怕是朝廷的军马杀过来,也会被妖怪吓死。 微山湖的工厂区很大,燕青带着卢俊义转了多半天都没转完,反正外面看得差不多了,就去内部看看。 他来到了钢铁厂的仓库,走到大门前,燕青下了车,给门卫递过去一张钢铁厂保卫科开的介绍信。 门卫接过之后,仔细地看了又看,然后又看了燕青的工作证,再认真的打量了一番卢俊义,才不情不愿地放两人进去。 仓库重地,闲人免进。这里出点事都是大事,门卫绝不想惹出麻烦来。 卢俊义对微山湖的规矩大为咂舌。按照时迁吹嘘的,卢俊义以为燕青在微山湖都横着走呢,可是谁想到小乙对着一个看门的都这么恭敬。 他越发无法理解微山湖了。 这里的头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折家人?他们怎么搞出来的这一切。 卢俊义当然不知道微山湖的具体情况。燕青虽然是公安局长,可是他的辖区主要在商业区和生活区。 厂区的治安是军管的。燕青的局长身份在这里完全不管用。 若不是梁志接到秦牧的命令,让保卫科给燕青两人开了介绍信,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进得去仓库大门。 钢铁厂的仓库,自然全是钢铁。 一排排的库房,整齐地排列在道路两旁。卢俊义随便一望,就看到各种钢材分门别类堆满了库房。 这么多钢铁,是卢俊义一辈子都没见到过的。而且这些钢铁还不是铁疙瘩,而是各种型材。 铁管,铁条,铁锭,铁丝,等等等等。 最让卢俊义诧异的是地上都埋着铁棍。 这就让卢俊义十万分不理解了。就算微山湖再奢侈,可是把铁棍子埋在地上干吗?而且埋的还非常规矩,两根长的望不到边的铁棍,放在长短一样间隔固定的木头上,这是要干吗?孙悟空的金箍棒吗? “义父,这是火车道。”燕青连忙给卢俊义解释。 微山湖的发展是爆发性的,可以说一日千里。但是这些发展都在秦牧严格规划之下。 秦牧以前一直是写软件,做系统的,所以他的职业习惯不知不觉就带入到微山湖的建设中。 在写程序上,秦牧有一种追求极端完美的性格,或者说是一种偏执。他不允许任何一个无用的定义存在。 任何一个变量常量,都是有着必须性。秦牧不会一下定义一堆,然后等着后面拿来用。这是对程序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不尊重。 这个性格带给微山湖的就是一种万事万物皆有用处。 比如这个铁道系统,虽然火车头现在还在研制中,可是铁道既然已经埋下了,就不会放着不用。 这段铁道是连接钢铁厂和库房的。这就是标准轨的铁路。上面放上火车头就能跑。 现在没有火车头,但是已经有了车厢车轱辘以及转向架,于是秦牧就让铁路立刻投入了使用。 缺火车头不怕,用马拉。 十匹高头大马拉着一串车厢,从钢铁厂正飞驰过来。 “义父,你看,那就是火车。”燕青连忙指给卢俊义看。 火车?这个明明是马车呀,只是马拉的铁车跑在两根铁棍上。 它们哪里着火了? 卢俊义想不明白,为什么马拉的车叫火车,但是他十分明白这两根铁棍的作用了。 十匹马拉着三节车厢,车厢里面堆满了钢铁型材。这么多钢铁,十匹马就能拉动,这下极大的震撼了卢俊义。 要知道卢员外可不是读傻了书的书呆子。他是一个精通经济的人才。 大名府的首富,不是他爹传给他的,很大一部分是他自己赚出来的。 卢俊义粗略一估计就知道这批钢铁的分量。如果不是有这个火车,就是几百匹马也搬不动。 这下卢俊义彻底折服了。 虽然他还没见识过近卫团的武力,但是凭这个火车,卢俊义就断定朝廷根本不是微山湖的对手。 有了这个见识,后面就好说多了。 秦牧终于百忙中接见了卢俊义。 卢俊义已经明白了微山湖的强大,也就不担心燕青的安危了。只不过对于燕青要他离开赵构,到微山湖来生活,他还有点拿不定主意。 微山湖的一切远远超乎他的认知,卢俊义需要一个人冷静冷静。 秦牧非常理解卢俊义的心理状态。一个外人突然看到这样的钢铁森林,自然会吓得够呛。 他没有要求卢俊义过来——微山湖并不缺这么一个人。不过秦牧希望卢俊义回去做一件事。就是想办法了解一下赵构和金兀术到底做了什么。 盖世太保虽然监视到他们两人的见面,但是不知道俩人见面干了什么。 尽管金国和宋国加在一起,也不是近卫团的对手,可是秦牧做事力求完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能对敌人多了解一分,就多了解一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既然卢俊义已经有心投奔过来,这也算是对他的一个考验。当然,卢俊义可以拒绝,不过卢俊义很识时务地答应了下来。 “好,卢员外,你把你听到看到的,写成一份资料,然后放在个地方。”说着话,秦牧点亮了身后的大屏幕。 一副汴梁地图出现在卢员外眼前。 这下别说卢俊义吃惊了,就连燕青都吓了一跳。这样巨大的屏幕,他也没见过。 秦牧三两下把赵构的康王府放大出来,然后画出了一条线,线的一端连到一处房子:“这间房子的北边,有一块砖头是活动的,你把消息放在这里就可以了。” 卢俊义不由得长叹一声。这天下,还能再姓赵吗? 秦少爷有这样的通天实力,九皇子凭什么和他争呢? “我回去就办。”卢俊义彻底的投降了。 “卢员外,不急,好容易来一趟,在微山湖多玩两天,我给燕局长特批两天假。”说着话,秦牧扯过一张便笺纸,唰唰写了两笔,签了名递给燕青。 燕青连忙恭敬的接了过来。 秦牧想了想,说道:“卢员外,你是借口回大名府出来的,如果就这样回去,也许会有麻烦。这样,你稍等。” 卢俊义更是震惊。原来秦少爷连自己出门的借口都知道。这天下还有他不知道的事吗? 可是他又一想,秦牧既然让自己去打听赵构和金国到底勾搭了什么,显然这点他是不知道的。那么说自己还是有用处的。 秦牧不管卢俊义怎么想,他只是迅速的完成眼前的工作。 在笔记本电脑上,秦牧调出来了各种商品数据。 如今微山湖的电脑已经组网了,秦牧弄了一个服务器,数据库就装在服务器上。这样他在任何一台电脑上都可以取到最新的数据。 “卢员外,我查到最近大名府有好几样本地土产刚刚交易到微山湖,百货大楼就有卖的。不过这个你不用管了,我会安排好,走时候你带上。” 卢俊义佩服得五体投地。任何事在秦少爷这里都是信手拈来。 刚才秦牧说起那个借口的事,卢俊义也感觉有点麻烦。因为赵构为人精细,若是自己回去被发现没有去大名府,难免不好过关。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带着大名府的土产回康王府,这样谁都不会怀疑。 可是大名府的土产,哪里去搞呢?结果没用他费心,秦少爷三言两语就解决了。 不知道秦少爷面前那个小盒子有多么神奇。坐在屋里,天下事全知道。 卢俊义越发的觉得必须把秦少爷交代的事情完成好。 他在微山湖又多待了一日,就起身返程。 回到康王府后,因为他带着大名府的时鲜土产,果然赵构没有起疑心。 卢俊义放下一块心思,开始小心地打探九皇子和金兀术的私下交易。 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却始终得不到任何一点线索。 这都把卢俊义急坏了。怎么赵构有这么聪明吗? 还别说,九皇子赵构真的够聪明。他不但聪明,而且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层次——禅宗的开山立派境界。 教外别传,不立文字。 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是佛家语,指禅家悟道,不涉文字不依经卷,唯以师徒心心相印,理解契合,传法授受。是古来禅宗的主要特色。而‘不立文字’则是此一特色的代表性语句之一。重点在强调禅宗‘以心传心’的特质。 赵构把大宋的火器资料传授给金兀术,严格遵循了这个原则。 他一个偏旁部首都不会留给金兀术,全靠一张嘴去说。金兀术能记住多少是多少。记不住可以问,但是赵构绝不自己落笔。一滴墨都不行。 同时他也要求金兀术不许当场记录,事后回去默写可以,现场写不行——万一有人冲进来抓住当把柄呢? 金兀术有求于人,也无法违背赵构的心意,所以他只能死记硬背。 这样简直就是可以意会不能言传,难免有的地方金兀术就记错了,或者记漏了。 等金兀术回了金国,开始了由他主导的金国工业革命,一迈腿,就偏出二里地去。 这也不知道算是赵构帮了金国,还是坑了金国。 反正以四太子完颜宗弼为领导的金国工业革命,就在宣和六年,开始了。 ------------ 第四百六十三章 润州之战 宣和六年的年底,红朝过得很艰难。 朝廷占据了江南粮仓,天师军失去了物资的来源。而战争是最消耗物资的,张过不但要维持现有的地盘,还要源源不断地输送物资到前线,给润州补充给养。 这就是拼家底了。论起家底的丰厚,张过显然不能跟赵佶比。 烂船还有三斤钉呢,宋朝怎么也是绵延百多年了,犄角旮旯打扫点出来,也比张过的腰粗。 之所以润州的战争拖延这么多时日,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种家军也不卖命了。 种师道回到润州城下之后,马上把种彦崇派去了微山湖学习,然后种家军也开始模仿折家军的打法,冲锋很卖力,可是冲到火炮射程边上就不打自溃。 种家军和折家军是西军的主力,他们都这样打,刘家和姚家也不是傻子。 种师道可是西军的风向杆。种家军不卖命必然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刘光世和姚平仲看不明白,但是他们立刻也约束手下,咱们也玩虚的。 如此一来,唯一敢冲锋的兵也没了。润州之战成为了真正的炮战——双方都是火炮满天飞。 这样就打的旷日持久。高俅心急如焚。这仗都打了一年了,宋军就困在润州城前,一步也不能前进。 若不是大运河已经打通,江南的粮食能源源不断地运到汴梁,给京城的百姓多少吊着一口命,赵佶早找高俅算账了。 打通大运河,是近卫团的功劳,是折家的功劳,认真追究其起来,和高俅还真关系不大。 高俅当时没看上江南战场,所以没派嫡系过去抢夺胜利果实,现在后悔也晚半年了。 他只能更加用心的攻打润州,同时拼命开动脑筋想办法。 眼前的局面是宋军火器数量占了上风,可是天师军占据城墙,居高临下,又扳回了一点劣势。 这个局面,只能靠汴梁再多发火器过来,以数量取胜。 可是即便有更多的火炮,高俅发现自己还缺少合格的炮灰。火炮攻城,士兵要爬城墙才能夺取润州。 如果没人敢爬墙,那么天师军都可以放弃城头不管——你们随便炸,反正没人上来。 必须要有炮灰呀! 禁军是真完不成这个任务——他们宁可扭头逃跑被督战队砍了,也不向城头冲。 无可奈何之下,高俅打起了韩世忠的主意。 韩世忠带着一队人马在运河上下驻防。现在运河已经安稳了,可以抽出一些力量来支援自己。 高俅立刻给韩世忠发去了调兵的命令。韩世忠二话没说,当时就把民团给派了过来。 这些民团,打仗不行,祸害地方能力很强——他们比禁军还没规矩。 于是岳家军就在这波调动中,来到了润州城下。 高俅有了民团的加入,也不管这些人脑袋上顶着康王的牌子了,先打赢了再说。于是宋军发起了更加猛烈的进攻。 民团比禁军不怕死,但是却没有什么章法。他们打仗靠勇气,有时候都快冲到城头了,结果一盆金汁下来,全部崩溃。 岳飞的手下也损伤不少。 面对这种情况,岳飞紧锁眉头。这不是个办法,这样打仗,太被动,太死板。 他不顾自己和高俅地位上的巨大差距,直接求见高俅,说有破城之策。 高俅一听,咦,又是个民团头子,他顿时想起了秦牧。好,既然前有秦牧,那么后有岳飞,岂不是天助我成功。 于是高俅放下身段,破天荒接见了一个民团的头目。 岳飞把自己的计划一说,高俅顿时连连摇头。 这特么是什么烂计划,你这不是资敌吗?若不是看在岳家军往日拼命地分上,高俅都有心宰了岳飞。 他不由分说就把岳飞给轰出了营帐。 牛皋见岳飞出来,连忙迎上去问道:“哥哥,高太尉怎么说?” “他同意了我们的计划。”岳飞面不改色的篡改了高俅的意见。 于是这一天的凌晨,趁着大军酣睡,岳飞和岳家军分乘几只舰船,徐徐向着长江上游行进。 行过了润州城没多久,就被天师军寻江的战船发现。 岳飞的舰船是运输船,没有攻击性武器,也没打宋军的旗号,所以天师军的战舰没有马上发动攻击,而是把他们拦截了下来。 这时候有一条船队向长江上游走是干吗?这也太奇怪了。 面对天师军的喝问,岳飞冷静地回答:“我们是粮商,从江南买了粮食,要到上游去卖的。” 天师军简直觉得自己遇到了一群傻子。这什么地方?这是战场。这什么时候?缺粮都快疯了的时候。 还有一群傻子想运粮食穿过我们的防线去贩卖赚钱。简直是太黑心了。 不抢了你们都对不起你们的黑心肠。 于是天师军果断的俘虏了岳飞的运粮船队。果然,船上除了百多名水手,剩下装的全是粮食。 润州城什么都缺,粮食更缺。这些粮食简直就是救命的粮食,不由得他们不抢。 他们押着这条船队进了润州城。 入夜之后,岳飞从假寐中睁开双眼。 天上月正明。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岳飞他们被关押在一个院子里,天师军对他们也没什么防备——因为这些人身上连个指甲刀都没有,不值得花重兵防备。 这给了岳家军极大的便利。岳飞师从周侗,是天下有数的高手。他赤手空拳杀十几个人跟玩一样。 这时候正是半夜三更,人困马乏的时候,岳飞很轻易地就杀掉了看守他们的士兵。 岳飞和牛皋等几个武艺高强的岳家军士兵,换上了天师军的军服,然后带着剩下的弟兄趁着夜色,顺着阴影悄悄地来到了城墙之下。 润州城被围困有一年了,天师军打仗都打得习惯成自然了。白天放炮,晚上睡觉,就是他们的日常。 谁也没想到,城里混进来了敌人。 岳飞等人穿着天师军的战袍,大摇大摆地上了城。 到了城头之后,岳飞暴起发难,当先一刀砍死了近前的警卫,然后开弓放箭,射死了远处的几个知更的士兵。 接着,岳家军迅疾地展开了攻势。天师军的士兵在睡梦中就被砍掉了脑袋。 这一片城头瞬间就易手了。 清空了一片城墙之后,岳飞命人把火炮调转方向,以此地为中心,向两边城头开火。同时他点起灯笼火把,把这一片城墙照的亮如白昼。 一面“岳”字大旗,迎风在润州城头飘扬。 半夜开炮,这对宋军和天师军都是头一遭。他们都蒙了。 高俅连忙从床上爬起来,跑到营帐外观看,只见润州城墙上灯火通明,炮声不断。但是火炮却不是打向自己这边。 再看那一面大旗,他立刻认出来了——这是岳家军的旗帜。 这么说,岳飞这个小兔崽子,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偷了军粮去执行他的计划了。 岳飞现在的行动,就是他给高俅提的计划,可是高俅当时就否决了。 你要拿我的军粮混入润州城。混进去之后呢?就靠你这点人马,能拿得下润州?还不是把粮食白白送给敌人。 高俅当然不干了。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岳飞根本不听他的话,偷偷就把事情给办了,而且还好像要成功了。 这时候高俅就是再恨岳飞的违抗军令,也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立刻发出命令,全军进攻。 有岳家军把守这一段城墙,禁军没有遇到半点抵抗就登上了城。 宋军进城之后,天师军的抵抗立刻陷入了崩溃。 天师军被围困已经一年了,这一年的战争,让他们下意识地对城墙产生了依赖。 城墙在,我们就是安全的,城墙不在,那我们就完蛋了。 现在城墙没了,敌人杀过来了,那还等什么。赶紧跑吧! 兵败如山倒,天师军失去了最后一丝组织纪律性,曹国舅完全控制不住眼前的局面。 他长叹一声,天亡我也!然后带头逃跑了。 润州,被宋军拿下了。 赵佶接到这个捷报,大喜过望。马上就要过年了,张过还在蹦跶,自己这年都过不好。 现在总算是打断了张过的一条腿,看他还能蹦跶多久。 “拟旨!”赵佶兴高采烈地说道:“跟高俅说,拿下金陵,平了叛匪张过,朕给他封王。还有,润州一战的首功,就是那个什么,对了,叫岳飞的,还是个民团头子吧。让他从军,赏个官,就修武郎吧。岳家军编入厢军听令。” 梁师成迅速地写好了圣旨。 高俅对岳飞其实是一肚子气,但是岳飞的功劳太大,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不敢隐瞒不报。如果不提岳飞,他根本没法解释润州城怎么破的。 所以他不得不把岳飞的功劳报给了赵佶。 岳家军因此一战成名,威震天下。而岳飞岳鹏举,也成为了军中战神。 军人最重勇气,岳飞可以说置之死地而后生。他这个计划,从头到尾,自己都处在死地。而岳飞竟然能活到成功,这不得不说他的勇气和武力都是登峰造极了。 这份胆量和武功,宋军中无人能比。就是西军提起岳飞也不得不说佩服! 秦牧收到了折可存传来的前方战报。 折可存详细地讲述了润州之战的经过,尤其是岳飞的行事,更是从头到尾一丝不漏。 秦牧看完战报,起身来到窗前,推开了窗户。一缕寒风透骨而来。 他发现历史终究是伟大的。 岳飞,竟然以这样不可思议的方式,踏上了世界的舞台! ------------ 第四百六十四章 曙光号机车 “学生们组织好了吗?” 这是宣和七年三月的一天清晨,阳光如往日一样升起。不过今天的光线似乎更柔和更明媚一些。 前进型货运机车,终于制造成功,今天是试运行的第一天。 每天的清晨,秦牧一家都要一起吃早餐。这不仅仅是秦牧想让家庭和睦搞出来的一个办法,更是因为这个早餐实际上是一个工作会议。 这些女人每一个都是微山湖工业区的部门负责人,放后世来说,她们每个人都是部长级别的。折美鸾更是主抓全局,是仅次于秦牧的存在。 在餐桌上,姐妹们在一起正好方便沟通。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火车的出现,将把工业化最后一块短板补齐。 从此以后,秦牧的工业帝国将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这威力必定横扫天下,所向披靡。 每个人都知道火车的意义,所以现在新世界集团的高层全部回到微山湖,同时第三届代表大会的代表,也悉数来到微山湖报道。 借着参观火车,秦牧准备把新世界集团大会和第三次代表大会一起开了。 这一次,有一个学生列队欢迎的环节。 教育一直是姜月奴负责。现在姜月奴的工作地点早不在吴家庄了。 吴家庄的大学已经迁入微山湖。 秦牧规划了一个大学城,大学和专业学校全在大学城里面。 目前大学城有两所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和北方警察大学。同时还有若干专业的技工学校,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蓝翔技校——学开挖掘机的。 除去大学,还有若干中小学。不过因为微山湖工业区建立没几年,所以中学生很少。大量都是一到三年纪的小学生。 这些中小学就不在大学城了。 中小学和幼儿园,是根据居民区来设置的。 姜月奴组织的学生欢迎队伍,成员全是小学生——幼儿园孩子太小了,实在组织不起来。 三年级学生是主力,辅以其他年级比较懂纪律的小学生,一人一束蒲公英。 这也是秦牧的精神体现。 用鲜花是纯粹的浪费。 蒲公英有战略价值,摇晃摇晃还能漫天飞起一层白雾,就当是白鸽飞舞了——视觉效果更好。 姜月奴把一颗剥好的鸡蛋放到秦牧眼前的碟子里,然后说道:“秦郎,学生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不过……” “不过什么?”秦牧略感奇怪。 “就是现在天气还有点冷,三姐身体不舒服,今天不想去了。”姜月奴有点吞吞吐吐。 按照年龄排序,秦牧的后宫依次为贾红线,方好音,折美鸾,折美凤,姜月奴,余里衍。 姜月奴叫三姐,就是说的折美鸾。 秦牧连忙看向折美鸾,关心的问道:“哪里不舒服?要紧吗?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只是有点点累。看火车奴就不去了,趁着这个时候歇一下。” 折美鸾随意的口气让秦牧放下了心。看她的样子一点也没毛病,那么应该是累的。 折美鸾可以说是秦牧帝国的大总管,一切事情都要在她这里汇总,每天真是日理万机。 参观火车那就别去了。这个仪式,对别人来说是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对美鸾来说真的没什么意义。 整个铁路系统的建设都在她的安排之下,她早就看过火车跑来跑去了。今天不去正好休息。 秦牧也没在意。 这时候,方好音也轻轻说道:“表哥,奴也有点不舒服,今天不想去了,就想在家里睡一会。” 秦牧一愣,休息还扎堆吗? “你哪里不舒服?” “就是累,身体乏了。” 秦牧仔细的看了方好音一会,发现她脸色红扑扑的,也没有半点生病的迹象。 唉,他不禁有点自责。微山湖虽然面积不大,但是这里却是一个小而全的工业中心。 这里有重工业,轻工业,整体来说是一个微缩的工业帝国。 面积虽小,事情却纷纭复杂,而且都极为重要。 在秦牧看来,微山湖中心就是一颗***,它的爆发能摧毁整个旧的世界,同时还会带来一个全新的世界。 维持一颗***能不辛苦吗? 这样一来,自己的这些女人难免劳累过度——她们可不像自己,有柜子的加持。 秦牧觉得柜子一定是给自己加强过身体了,否则就看现在的工作量,在后世他就是再分身一个自己出来也完不成。 更何况在本时空他有这么多女人,秦牧从来没有得到过一晚的休息。 换了后世,就是牲口也顶不住。可是在本时空,秦牧却挥洒自如。 这都是柜子的错! 现在两位铁娘子都累了,那必须让她们休息。 嗯,既然这两位休息了,别的人呢? “还有谁想休息?”参观火车试运行对秦牧的女人们来说是个受罪的事。要站在万千人群前,随时保持仪容优雅,这也挺辛苦的。 “我。” “我。” “我。” 让秦牧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要休息——除了吴小妹。 没错,吴小妹也住在秦牧的别墅里面。 关于这点,秦牧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吴小妹死活坚持。她的理由是自己属于秦牧的丫鬟,所以哪有不和主家住一起的呢? 而且她的要求得到了秦牧后宫的支持。那些女人想法很实际。吴小妹是全天下科技第二人。这样的人,怎么能住在别处——那样她们还不放心。 万一吴小妹有了外心怎么办? 结果吴小妹就顺利的成为了壹号院九五别墅的正式一员。 别墅区就叫壹号院。秦牧这幢的名称是九五。 除了吴小妹,全都要休息。这真让秦牧感觉奇怪。不过现在没时间想太多,时间不等人。 新世界集团的高层,全体人民代表,以及组织好的群众和学生,都在等秦牧。 他只能和吴小妹赶紧吃完了早餐,出了屋子。 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吉普车——有了良好的道路,车辆的需求自然就有了。速度就是时间,一切能节省时间的工具,秦牧现在都配齐了。 秦牧一边发动汽车,一边问坐在副驾的吴小妹。 “吴工,她们今天这是怎么了?”秦牧还是很奇怪大家的集体休息。 “少爷,我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吴工,叫我小妹。”吴小妹现在和秦牧说话也底气十足,早不是从前的丫鬟样了。 “好吧,小妹,这怎么回事?”秦牧开上了主路,一边驾驶一边继续问。 “我也不知道啊,少爷,你还是安心开车吧。” 今天这个活动,她们可以不去,吴小妹必须去。这个火车可是她的心血。这半年多来,吴小妹没日没夜的为火车头辛苦着,今天是她露脸的大日子,那些女人不去正好。 自己今天是唯一的女主角。 想到她能单独的站在秦牧身边,吴小妹不禁心头砰砰的乱跳。 随着秦牧的出现,会场顿时躁动起来。 这个会场是临时性的,就在码头边上,近卫团搭建了一个主席台。 主席台上,已经坐满了人。前排是新世界集团的高层,后面是人民代表。 主席台的对面,是黑压压的人群。这都是工人和学生。 他们的最前排,是一群举着蒲公英的小学生。 见到秦牧出现,小学生立刻挥舞起手中的蒲公英,大声的喊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小学生们来得早,他们已经欢迎过好几波了。代表和领导,都被欢迎过一次。 见到秦牧,他们照旧再欢迎一次。孩子毕竟是孩子,这些小孩是成长在新时代,他们完全不知道秦牧代表着什么,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全新的——即使百里之外都是一个黑暗的世界。 反正来个大官,换一束新的蒲公英,继续欢迎。 当然,这其中也有明白事的。 新世界集团那几个领导的孩子就都很明白。他们知道,现在的一切,都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存在,这一切,都是秦少爷带来的。 所以他们的欢迎,是真切而且热烈的。 秦牧走向主席台,这时候吴小妹紧紧迈了两步,挽住了秦牧的胳膊。 这让秦牧不禁一愣。这事,怎么有点变味啊。小妹这要干嘛? 可是当着这么多人,从高层到基层,几千人的眼睛都看着,秦牧绝不能给吴小妹难堪。所以他就只能挎着吴小妹来到了主席台。 到了主席台,吴小妹才心满意足的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秦牧走到麦克风前,望了望台下。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人们都万分期待秦少爷的讲话。 “筒子们,微山湖是我们生长的地方,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这里是我们的家乡。四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可是今天,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台下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这四年来,我们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从一无所有到现在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工业体系,这是我们全体人民的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奇迹。我提议,为了人民,鼓掌。” 掌声更加热烈。 “今天,在新世纪集团的领导下,在科研人员带领下,在广大工人的努力下,在全体人民的支持下,一个划时代的运输系统横空出世。这就是我们的铁路,这就是我们的火车。” “这是我们新世界的黎明,是新世界撕开黑夜的曙光。它必将承载着我们的理想,遍布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筒子们,让我们一起见证这一个伟大的时刻。” 秦牧的讲话刚落,一声嘹亮的汽笛响彻在微山湖的上空。 曙光号机车——后世前进型机车的本时空命名,喷吐着遮天蔽日的白色蒸汽,气势雄浑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 第四百六十五章 集体怀孕 周志安看到火车惊讶的差点蹦起来。 他曾经认为自己是一个无敌的存在——在西北那片地方。因为他是一个拖拉机手。 那么一个庞大的钢铁怪物,还不是被自己摆弄的万分听话吗。要它向前挪,它绝不敢向后退——当然了,如果挂着前进挡拖拉机向后走,那就是机械故障了。 操纵着力大无穷的拖拉机,周志安觉得自己也变成了大力士。这天地间,哪有自己的对手。 不信就挡在自己的拖拉机前面试试,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的拖拉机厉害。 可是来到微山湖,周志安发现自己又一次被打回了原形。 比起火车来,拖拉机就好像小雏鸡,完全不够看。 自己要是敢开着拖拉机上了火车道,那个火车肯定把自己和拖拉机一起压成肉饼。 公主的男人,真的就是神仙。他怎么能每次都弄出这么多新鲜宝贝呢? 带着敬畏,周志安开始了再一轮的参观之旅。 微山湖的面貌是真正的一日千里。上一次周志安来的时候,王府井商业街还没成形。而现在贾红线的精品店都开了不知道多少家了。 周志安和来自外地的代表,才被工业的强大震撼,又被商业的发达所诱惑。 他们瞬间就迷失在这个花花世界不可自拔。 周志安是敢为天下先的。 他鼓足勇气,走进了爱马仕精品店——那双橡胶底的男士皮鞋,自己也得来一双。 现在他也有钞票,也是有钱人。 新世界集团的钞票已经在西北普及了。周志安兜里有个鼓鼓的钱包,里面全是十元大钞。 他去年的耕种面积又扩大了三倍。 这么大面积,用牛都不行,得上机械。他是拖拉机手,虽然那个拖拉机是给农场用的,但是宁边也是有拖拉机的。 微山湖的农机生产一直没有停止,西北现在拖拉机越来越多。周志安借助拖拉机,把自己的土地和农场的土地都伺候的很舒服。 而且他还是官僚队伍中的一员,领着一份不薄的工资。 这样他的收入比上次来翻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果没有这个底气,周志安绝不敢走进精品店——在百货大楼逛逛就可以了。 “这双鞋,给我拿一双试试。” 宁边也有精品店,但是比起微山湖真差很远。宁边就没有这样的鞋子——今年的最新款,上面有个勾子的标志。 这是爱马仕精品店的耐克鞋——贾红线完全不管后世的规矩,一切牌子在她手里随意组合。 新鞋穿在脚上,那叫一个舒服,舒服的周志安都不舍得脱下来了。 “三十是吧,拿去。”周代表豪放的拿出钱包,潇洒的点出了三张十元大钞。 “这位先生,您弄错了。”漂亮的女销售笑着解释道:“这鞋子,不是三十,是三百。” 虽然她心里对这位满身土气的外地干部有点鄙夷,可是面上却堆满了看起来很真诚的笑容。 这个价格的误会,新顾客都会有。这是贾红线的小花招。她把价格标签总是遮挡起来一点,三百看起来就是三十了。 先把人骗进来再说! 三百元!周志安差点脱口而出一句话:“你们怎么不去抢!” 这可是一笔巨款了。要周志安掏出这么一笔钱,他真是舍不得。这得打多少粮食才能换回来啊! 但是这个鞋,真的太好了。穿在脚上又合适又轻便,走在路上软绵绵的,好像踩着棉花。 他舍不得脱啊。 周志安也算在体制内的老人了,他知道这种精品店,全是贾娘娘的产业,不能还价,更不可能让他撒野。 最终一咬牙,周志安还是买下了这双爱马仕精品店的耐克鞋。 大不了回去再扩大三倍种植面积,早起点晚睡点,鞋子还是要的。 周代表一到微山湖,先交了一笔智商税。 然后才能心头滴血的继续参观。 新世界集团的高层不用交智商税,因为新款的好玩意,贾红线都会主动送给他们试用——当然啦,这就是白给。 看完火车之后,折可求石遗这些人立刻跟着秦牧回到微山湖的办公楼,来到了会议室。 现在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对于秦牧都很重要。 火车的出现,让微山湖已经没有短板了。这个小而全,而且强大无比的工业系统,给了秦牧实现一切雄心的物质基础。 近卫团的扩军整编也已经完成。目前近卫团有一个旅的规模。 近卫团第一旅,下辖三个步兵图。一团长石遗,二团长刘云飞,三团长武永福。 一个炮团,团长邓诚。 一个特战大队,大队长邱晨。不过特战大队也扩编了,大概有一个营级规模。 同时,这次扩军秦牧设置了一支全新的部队。铁道工程兵。 这个部队一开始就是团级编制,团长是李仁。这样李仁成为了这一次扩军的新星,级别上和老上级都相同了。 旅长不是秦牧,而是石遗兼任。 现在再称呼秦牧为团长就不合适了。 而近卫团再称为“团”也不合适。 近卫团在今天正式建军。近卫军,在宣和七年的三月,在火车头面世的这一天,横空出世。秦牧任军长。 近卫团如果说顶着民团的伪装,那么近卫军就是**裸的职业军队了。 虽然这只是一个字的改动,但是意义极为重大。 这就意味着秦牧准备正式征战天下。 这种情况下,新世界集团的每一个高层都应该欣喜若狂才对。可是秦牧发现自己说完这么重要的一个决定,下面的人反应距离自己的期望差距很远。 他们似乎精力都不放在自己身上,不放在面前这件重要的事情上。 这让秦牧极为奇怪。 若是一个人走神还好说,可是各个都走神,这特么是集体发病了不成? 现在的秦牧,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懵懂青年。面对这种情况,他也没多说什么。 秦牧简单说了两句话,然后就开始招呼大家会餐。 这一次的新世界集团大会,全体高层都来到微山湖。 近卫团的高级军管,折家兄弟,狱中三友,柴进,还有马青和吴小妹。这都是秦牧的核心班底,大家难得聚到一起,不管别的,先吃顿好的。 这次秦牧特意搞回来一批茅台。这比五粮液又更上一层楼。 每人半斤茅台下肚,气氛渐渐活跃了起来。 秦牧这才把折可求叫到一边,偷偷问道:“嗣长,今天是怎么回事,你这个状态不对啊。” “咦,功业,难道你不知道?”折可存有点奇怪。 “我知道什么?微山湖还有我不知道的事?” “我以为你早知道了。” “有屁快放。”秦牧有点着急了。这些人中,折可存和秦牧私人关系最好,好的像哥们一样,所以秦牧和他说话最不客气。 “大妹有孕了,你不知道吗?” “什么?美鸾怀孕了?”秦牧真正的大吃一惊。这个事他真不知道。折美鸾一点口风也没透露给他。 “不只如此。听美鸾说,方教授也有了。”折可存继续抛出了重磅**。 “什么?连好音也有了。”秦牧彻底懵了。 他瞬间明白了过来,为什么面对近卫军正式建军这样的重要决定,大家都心不在焉。 秦牧想着就是自己在他们的位置,也会完全不在意。 有着微山湖强大的工业支撑,有着近卫军超越时空的武力,打天下并没有什么难度。 相反的,谁都知道,坐天下才是真正的考验。在他们的心里,秦牧就是皇上,这个毋庸置疑,可是有皇上,就有太子。 太子是谁关系到他们每一个的切身利益。 秦牧那么多女人,之前都没生下一儿半女,这些人嘴上不说,难免心里焦急万分。 皇上如果不能生孩子,这可是天大的事。 现在突然后宫两位娘娘都有了身孕,这个消息,比一切都震撼。 方好音和折美鸾的怀孕,远远重要过火车头,也重要过近卫军成立——这都不是一个层次的事。 她们俩现在谁先生出太子,决定着这些人未来的高度。 如果是方好音先生,无疑江南系的地位要立刻提升一截。 反之如果是折美鸾占了先,那折家和西北帮就一飞冲天。 而且关键是她们俩的怀孕,说明了秦牧的男人能力没问题。这样就意味着,如果两位娘娘没生出男孩,别的女人还有机会抢先生下太子。 新世界集团的未来,随着两位娘娘的怀孕,立刻就变得扑朔迷离。 在她们没生之前,谁还有心思关心火车头和军队。 反正我们放在这里,天下没人动的了我们半根毫毛。 而秦牧的下一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发展,甚至关系到他们以后的家族发展。 新世界集团每个人都确信,这个天下,放眼所及,是秦牧的,也是我们的。 但是我们在未来的位置,从根本上甚至不取决于自己的功劳,而是全看秦牧那群后宫的肚子。 所以他们根本就没心听秦牧在台上的讲话。现在他们的心思,全在壹号院九五别墅里面。 这幢别墅,是微山湖目前的焦点,也是全天下的焦点。 方好音和折美鸾先后确定了自己有了。这让她俩喜极而泣。差点哭死过去。 当然这都是背着秦牧了。她们都怕自己是假怀孕——贾红线之前闹过一次笑话,所以一直不敢告诉秦牧。 后来,姜月奴偷偷的请来了许叔微,在许大神医诊断过后,两人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次是真的怀孕。不过她们,包括所有姐妹,这件事都没告诉秦牧。 秦牧可不是普通人,他的一言一行关系到全天下。而他的后代,更是重中之重。 现在秦牧不在,姐妹们正聚在一起。谁都想说点什么,又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方好音和折美鸾的怀孕说明了自家男人没问题。那么自己怀孕也是早晚的事。 这个事情,让其余的女人彻底踏实了下来——她们不用担心秦牧的能力了。 可是同时,她们的心也提了起来。 自己还没怀上,她们俩先有了,万一生出来的是男孩,岂不是就有了太子。 那么皇后,难道真的从她们姐俩中出吗? 这个天下,因为方好音和折美鸾略微鼓起的肚子,陷入了混乱。 (我每天都会上传至少2章,但是有时候审核过不去,所以就少章节。这个不是我没传,请读者见谅) ------------ 第四百六十六章 柜子神第二次露面 秦牧晕头转向的爬上了飞机,不顾众人的阻拦,强行起飞,回到了吴家庄。 反正本时空也没有查酒驾的,而且自己在天上飞,更是不用担心。 这个飞机的安全性比汽车还高,秦牧根本不担心出事。他必须第一时间回到后世,找一个人算账。 “柜子神,你给我滚出来。”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连衣服都顾不得穿,就这样赤条条对着柜子叫喊起来。 柜子还是那个柜子,没半点反应。 秦牧怒了。 他翻开工具箱,拎出来一把斧子。因为平日要塞好多东西进入柜子,有时候需要切割一下以适应柜子拥挤的空间,所以房间里有一套五金工具。 现在秦牧拿过来准备给柜子来个切割。砍你个十七八块,看你疼不疼。 秦牧很清楚,自己在大宋能让女人怀孕,一定是柜子搞的鬼。。 因为自己身体不是那几天才健康,而是一直都极为健康。那几个女人,也都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没有道理她们一直不怀孕。 可是现在,在自己刚准备大杀四方的时候,方好音和折美鸾突然怀孕了。这怎么看都是一个阴谋。 在大宋那个时空,没人能对自己玩阴谋,只有柜子才是一个超越时空的BUG。它可以随便玩自己,而自己毫无办法。 现在秦牧怒气冲天,他要找柜子问问,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不想活了。 自己刚要行动,要为自己的小命开始发力,你就扯我后腿。现在的情况是,新世界集团的高层人心浮动,完全没了之前锐意进取的精神。 他们都在等两位娘娘生孩子。孩子没生出来之前,谁都没心情干事业。 这样秦牧怎么办。手下人完全没有了主观能动性,完全在等那个莫名其妙的结果。 秦牧真不觉得了两个小孩能对自己的事业有什么影响,可是形势比人强,大宋那个时空,就是这个规矩。这个时刻,那俩小孩甚至比他这个爹都重要了。 这口气秦牧必须撒出去。若是柜子不给自己个交代,自己就要给它个胶带了。 劈了你,再用胶带缠起来。 “住手,秦牧,你敢对你的老祖宗下手吗?”柜子果然被逼得现身了。一行字浮动在秦牧眼前。 “你又不是我老祖宗。”秦牧当然不认柜子是祖宗。他祖宗可是秦始皇。 “错,我是你祖宗的精神化身。若是没有这点,我怎么可能分辨始皇的血脉?” “……”秦牧没想到柜子还有这个歪理,可是想想似乎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那我不劈你了。我问你,为什么这个时候你让她们怀孕?” “秦牧,你觉得你在那个世界,所做的一切,比起你的祖先如何?”柜子反问了秦牧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有点难住了秦牧。他认真的思索了一会,觉得自己已经竭尽所能了,在那个世界,就算是换了秦始皇进去,也未必做的比自己好。 难道秦始皇能变魔术吗?如果没有法术,只靠人类的力量,秦牧不觉得自己做的比任何人差。 客观说,秦牧觉得自己怎么也能给自己打九十九分——百分制。少给自己一分,是怕自己骄傲。 “我认为我做的已经很可以了。”秦牧自然也不跟柜子客气。 “从智慧和勇气来说,你做的还算可以,勉强及格吧。”随着柜子神的话,秦牧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副立体的画面。 画面里,一幕幕一段段,都是他在大宋的经历。 开封府劫狱,紫禁城探宝,江南的一路厮杀,打梁山土匪,在府州打铁鹞子,在宁边火烧联军,秦牧这些年的所有行动,浓缩在了眼前。 “卧槽,你这个偷窥狂魔。”秦牧忍不住骂了一句。他万万想不到自己做的一切事,柜子都给录下来了。 这时候秦牧突然想到一个大事,他连忙问道:“神经病,你有没有偷偷拍我的卧室?” “秦牧,注意你的言辞,不要对祖宗不敬。” 秦牧忍不住对柜子翻了个白眼。他敢保证,偷录这一切的时候,柜子绝不是祖宗附体——谁家祖宗没事偷窥千年后的后人呢。 “还有,我没有神经,自然不是神经病。我是神,我没有生殖器,不会对你床上那点事感兴趣。” 柜子的话让秦牧略感放心。打仗被偷窥就偷窥了,但是在床上也被偷窥,这很可能让秦牧直接失去男人功能——他又不是男优,没本事在人面前表演。 “你不要不服气,你比你祖宗差的远呢。” “哪里差了?” “你的勇气和智慧,勉强及格。既然及格了,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如果不及格,你根本没有站在我面前的机会。一个帝王,他不仅仅是需要勇气和智慧,这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秦牧没想到柜子的数学还挺好的。连充分必要条件都清楚。 “作为帝王,必须有帝王的心胸。心多大,天地就多大。你最初的计划,是利用靖康耻,让大宋历史如常上演,然后再一举扭转乾坤,夺取天下。这个策略就有帝王之相。” 秦牧没想到自己第一个战略就是帝王级的。那么后来呢?难道后来自己错了? “后来,你担心百姓的生死,牵挂草民的安危,试图以武力打败一切。这就剉的到马里亚纳海沟了。” “有那么剉?” “当然。一个帝王,自身即是天下,天下就是自身。你只有不过十年的时光,却试图不走最快路径,而是绕一个大弯,试问,你有那么多时间吗?如果时间到了,你没有统一天下,那么你人都没了,天下苍生又与你何干?” 秦牧有点糊涂了。 “利用靖康耻,以金国人的手杀徽钦二帝,你再为二帝杀金人报仇,这就有了人心。人心所向,你再杀掉赵构,灭了南宋,中原立刻安定。这样你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开始统一大业。可是你放弃了这个唯一正确的战略,选择了为了丁点百姓的安危,开始正面挑战一切。何其愚蠢。” “有那么蠢吗?” “你是帝王,不是圣人。帝王和圣人是两种生物。你牵挂百万,甚至几百万的百姓安危,看似高尚,可是你同时却罔顾了上千万,几千万,甚至几亿十几亿人的福祉。” “怎么会扯到这么多人?”秦牧觉得柜子不太会算数。 “秦牧,我说了,心多大,天地就多大。你看似想到了西伯利亚波斯湾,但是实际上你只看到了大宋这么一点点,巴掌大的地方。” “没有啊。我是想着欧亚大陆的。”秦牧不由得为自己分辨。如果只是大宋这么点地方,自己用得着这么费劲吗?不搞工业化,直接运军火也平了汴梁了。 “错,你根本没有把波斯湾的人当人。对你来说,那里不过就是一个地理名词,可是你别忘了,这个地球上,不是只有大宋朝才有人,波斯湾,澳大利亚,南美北美,也都有人!你根本就没拿他们当人看!” 秦牧听完,突然出了一身冷汗。的确,柜子说的对。他心里的人类,其实只是大宋这块土地上的人,甚至他都没把金国人和西夏人当人,更别说地球另一边的人了。 “你明白了吧。心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大。你先祖始皇,他认可的人类,就是这么一圈地方上的人类,所以他到此为止。但是你的任务,是半个地球,是欧亚大陆。这片土地上的人,都是你的子民。你只看到汴梁城内这不到一百万人,只看到大宋边境这将要受刀兵之灾的几百万人,却忘记了天下几亿十几亿的人。” 这个数量级的对比,让秦牧不由得陷入了思考。 “一颗帝王的心,是天下即自身,自身即天下。欧亚大陆是你的身体,整个身体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有秩序,到处是杀戮,可是你只盯着巴掌大的地盘,这何其的愚蠢。” “好了啊,你骂我好几次了,我都没还口,你要注意你的言辞。”秦牧忍不住也要说两句。怎么说,自己好歹也是始皇后裔。老被柜子说愚蠢,太没有面子了。 “在最快的时间内,统一天下,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如果你放弃利用靖康耻,那么你就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在收拢中原的人心上。这是对你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欧亚大陆的犯罪。我正是因为看你还算是个可造之材,智慧和勇气,勉强能打个及格分,所以才不得不出手。” “卧槽,你意思是她们俩怀孕是你干的?” “秦牧,注意你的言辞。我说了,我是神,我没有生殖器。孩子自然是你的孩子,但是何时怀孕,神却可以做主。” “……”秦牧又被柜子绕糊涂了。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你夫人的怀孕,导致你的兵都快不听你使唤了,对不对?” 听到这话,秦牧只能暗叹了一口气。两个没出世的小崽子,比自己派头都大,这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 “这就是人心!你想一下,连你手下,人心都不尽在你手,你还妄图在短短时间内改变中原人心向背吗?这是做梦!我劝你早点醒来,不要辜负了你的帝王血脉!” “说一千,道一万,你是坑了我,对不对?”秦牧不再纠结对错,而是直接指责柜子。 “我怎么是坑你,我是帮你。若不是看在你勉强及格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 “那也不对,焉知你帮我的就是对的?” “我是神。我自然是对的。” “神应该无所不能。你就这么屁大的空间,我看你是废物神。” “胡说,我的空间可以无限扩大。” “那你扩大给我看。” “好!”说着话,柜子神的文字消失了。 秦牧连忙不错眼珠的盯着柜子。刚才他试图激将一下柜子,看看柜子能不能大点。这也是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事,他也没打算成功。 毕竟柜子是个神,不是人,它没有生殖器。那么估计也就没有心。这样激将法可能没用。 可是没想到柜子却上当了。 如果柜子无限扩大就好了。自己装个航空母舰进去,至于去哪买航母,秦牧当然还没想好。 但是秦牧眼巴巴等了半天,却发现柜子的空间一点没变化。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被柜子耍了。 柜子是神,他怎么可能上自己的当。 “SHIT!”秦牧忍不住骂了一句英文。真是低估了柜子的智慧。 这时候,突然柜子神又出现了。 “呵呵,想骗我,你还嫩点,能骗我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始皇他一个。哈哈。” “你去死!”秦牧一斧子就劈了过去。 可是眼看就要劈到柜子了,秦牧手里的斧子却脱手而出。柜子的大门自己就打开了,那把斧子不知怎么就进了柜子里面。 秦牧发现自己对上柜子,就好像大宋的人面对自己,完全是等死的命。 不过他瞬间就发现了一件怪异的事情。 以前自己放到柜子里面的东西,原来多大,放进去还是多大。 可是现在这把斧子不同。它缩小了好多倍。 这是? “秦牧,不管怎么说,是我干扰了你的计划。作为补偿,我扩大十倍空间给你。以后,你好自为之吧!” 柜子神再次消失了。 这下任凭秦牧怎么叫它都不再出现了。 叫不出来,那就不理它。 秦牧把斧子拿出来,顿时那斧子恢复了原形。放进去,又缩小了十倍。 真是神奇! 不过既然柜子神给了自己十倍的空间,秦牧顿时又充满了雄心壮志! 天下,就是我! 朕回来了! ------------ 第四百六十七章 金陵城破 金陵是六朝古都。三国时的东吴,两晋时的东晋,南北朝时的宋,齐,梁,陈六朝。 不过马上就会变成七朝古都了。 张过准备御驾亲征,目标不是北方的大宋,而是海外——他走了就没想回来。红朝显然就要成为历史了。 润州城破之后,红朝的局面更加艰难。 曹国舅从润州逃跑,自然无法带上城头的火器,以及城内的物资。但是他可是把人带回来不少。 虽然这样算是充实了天师军的人数,可是目前的战争状态已经有了变化,张过以及天师军的高层都意识到,火器才是战争的主力,人数是次要的。 曹国舅和他的人马,除了增加粮食负担之外,并不能给金陵的防守带来多大帮助。 八仙将在金陵只剩下三人。曹国舅,张果老,韩湘子,剩余五将,除了钟离权守杭州之外,都在江南一战中下落不明。 而城外的宋军,因为破了润州,缴获了大量天师军的火器,装备上更胜从前。 此消彼长之下,张过冷静的认识到局面对自己越发的不利。 “果老,去准备吧。” “是,陛下。” 即使是撤退,也不能无头苍蝇一样的乱跑。如今长江的中游还掌握在天师军手里,进攻的主动权不在张过手里,可是什么时候跑,张天师却能决定。 天师军的精锐已经偷偷的集结,各种物资也分门别类的装好了船。 这样的局面让朝堂上充满了末日的惶恐。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张过不满的呵斥道:“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这是《道德经》里面的一句话。 红朝的高层,都是正一道信徒,自然能听懂张过的意思。 这句话是说。大道广泛流行,左右上下无所不到。万物依赖它生长而不推辞,完成了功业,办妥了事业,而不占有名誉。它养育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可以称它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可以称它为“大”。正因为他不自以为伟大,所以才能成就它的伟大、完成它的伟大。 如果勉强来说,张过这话也说的没错。 红朝建立了,现在要跑路了,可以说我们完成了功业,然后功成身退。虽然看起来我们是弱小,但是我们实际很伟大。因为我们本身就伟大。 可是现在说这话,怎么听都有点自吹自擂,胡说八道的意思。 正如“逃跑”可以说成“转进”,话可以随便说,但是被揍跑了和主动离开,事实上是两码事。 如果我们真的有那么伟大,为什么不向汴梁开拔,反倒要去海外呢? “天下之大,岂在这方寸之间。”张过看都不看群臣,他极目远望,似乎从殿内看到了世界的尽头:“海外有仙山,虚无缥缈间。” 群臣知道这是皇上引用的白乐天《长恨歌》中的一句:“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正一道,当以天下为己任。当敢为天下先。海外蛮夷之地,人多愚昧,不知向‘道’,我等身为道门正统,当把‘正一’之道统,传遍天涯海角。” 说到这里,张天师口风一变,自然的从一代君王切换回了曾经的天师:“众道友,明日随本宗主出游。” 能成为正一道的掌门,张过自然不是一般人。 虽然眼前的局面已经困顿若此,可是张过总是能给手下鼓起勇气,在绝境中找一条生路。 张过很清楚,金陵死守,就是守到死,除了死没第二条路。 而离开金陵退回龙虎山,那不过是等死。方腊就是前车之鉴。他血迹未干,张过自然不会重蹈覆辙。 大宋的地界上,已经没有了张过存身之地。可是张天师学问大,他知道出了大宋,还有广阔河山。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走他娘的! 高俅当然不知道张天师的打算,如今他也兴奋异常,几乎要跳起来高歌一曲。 “我是你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 我这就要火了,火炮加天雷,明天万炮齐发轰金陵,一举定乾坤。抓住张过,送到京城,官家要给我封王。 封王非我意,但愿感情深。 自此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美好的生活画卷,似乎已经展开在高太尉眼前了。 有岳飞在,高俅不愁金陵打不下来。 虽然之前岳飞违背了高俅的命令,私自出兵,但最终是拿下了润州。 结果是好的,高俅可以接受。 高太尉是个实用主义者,岳飞的账,我给你记着,但是你的才能,我先用着。 他现在任命岳飞为副元帅,统领全军。当然,这个全军不包括西军。 高俅的话西军都不听,别说岳飞了。 第二天清晨,岳飞来到了阵列之前。 金陵城,仿佛一座小山一般,矗立在前方。 “六代豪华空处所,金陵王气黯然收。烟浓草远望不尽,物换星移度几秋。至竟江山谁是主,却因歌舞破除休。我来不见当时事,上尽重城更上楼。” 这是王安石的一首《金陵怀古》。 王安石是岳飞极为敬佩的人物。当时王安石和宋神宗,君臣一心,富国强兵,开疆裂土,是大宋的巅峰存在。 岳飞的理想,就是如王安石一般,成为朝廷的肱骨之臣,和皇上一道,励精图治,再造神宗盛世。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岳飞不是空想家,他是实干家。 金陵城,就是他实现理想的第一步。打下金陵城,活捉张天师! “进攻!”岳飞令旗一挥,发出了决战的命令。 金陵城高墙厚,岳飞不准备再用一遍破润州的计策。 有了润州的前车之鉴,张过如果不是傻子,自然会防备自己这招。 再运粮食过去,换了岳飞是张过,他会宰了运粮船上的人——不管是不是奸细,只把粮食运进城就好。 这一次,岳飞要正面进攻,以堂堂正正的战斗来结束这一切。 不过战略是正面打,战术却不是往日的战术了。 岳飞把火炮和天雷分散开来布置——防止敌人的火器把自己一锅端了,但是宋军的火器却不是分散攻击,而是全力打击一个点。 这个战法是全新的。 往日里,不论是防守的天师军,还是进攻的宋军,火器都是平均输出。 当面的城墙,被撒胡椒面一样洒满了炮弹和天雷。 现在的火器精度不够,密度也不够,这样就不能给对手致命一击。 当然,天师军也不能给宋军一勺烩。所以战争才能打的旷日持久。 岳飞经过仔细的思考,决定收缩打击面。所有火炮和天雷,只瞄准城头上的一点来打,不管其余。 这一下金陵城头上就有了极为倒霉的一点。 这一点受到了十倍百倍的打击,很快就被打的一地死尸。 随着一小段城墙的清空,宋军瞄准这段城墙开始了冲锋。 如果天师军还有组织,如果有一员大将在城墙上,还可以针对这种情况调整城头的火力打击方向。 但是这时候张过都已经登船出城了。天师军的高层,已经集体离开了金陵城。 金陵的城头,实际上没有半个有份量的将军。 这下群龙无首,宋军几乎没遇到什么阻拦就登上了城头。 城墙一失,金陵城就完了。 当岳家军的大旗飘扬在金陵城头之时,也就是正式宣告,红朝的时代被结束了。 宋军如打了鸡血一般,面对怂人搂不住火气。 这些禁军厢军难得的如狼似虎了一次,他们疯狂的开始追杀城内的残余敌人。 高俅站在城头之上,望着城内各处的滚滚浓烟,忍不住扬天大笑。 “岳将军,你真乃我大宋之冠军侯!” 冠军侯霍去病,十七岁时,拜骠姚校尉,率领八百骁骑深入大漠,大破匈奴骑兵,拜骠骑将军,封为冠军侯。 元狩六年去世,年仅二十四岁。 今日之岳飞,刚刚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的岳飞拿下了金陵城,同为二十二岁的种彦崇,却没在军队里。 他现在正在微山湖学习。 同样是学习,可是同人不同命,都是学生,老师却不同。 对于种彦崇,秦牧自然不能让他按部就班的从小学到大学一路走过来。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必要。 秦牧对于种家有精准的定位。 他需要种家的地——种粮食。需要那块地上的人才——培养成新世界的管理者。同时,他还需要改编种家军,去做一些不得不做,却不能由近卫军做的事。 近卫军,永远代表着正义和阳光。但是这个世界不只是有阳光,还有无数的黑暗。 黑暗之中,有许多见不得人的事。 柜子神虽然把秦牧坑的够呛,可是也给秦牧注入了一丝帝王气质。 秦牧如今思考起问题来,多少有点祖宗遗风了。 种家军将是一支游走在黑夜中的暗器,可是却不能脱离自己的掌控。种师道那一代人已经老了,老的不能任事。 这个活只能交给种彦崇来做。 既然要让种彦崇为新世界效力,那么必须让他明白未来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之前秦牧是没有助理的——或者说秘书,现在种彦崇就成为了他的第一任助理。 柜子给了秦牧十倍空间的补偿,他自然不会浪费机会。 秦牧如今带回来了一条吉普车生产线。 他和后世的技术小组经过认真的探讨,决定在本时空生产威利斯吉普。 机械化行军是近卫军的发展方向。只不过本时空没有那么好的路,所以后世的一切不能照搬。 最适合本时空实际情况的,无疑是二战时候的装备,尤其是威利斯吉普,这个车哪里都能跑,牛马能跑的地方它就能跑。牛马不能跑的地方,它还能跑。 技术小组给秦牧设计了全新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在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支持下,二战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当然就不够看了。 秦牧现在得到了一个全新的大马力发动机,和一个效率更高的变速箱。 汽车三大件,底盘,发动机,变速箱。 威利斯吉普的底盘是非常适合本时空的,就不要大改了,只需要一些微调就好。 这个底盘,搭配上全新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就让一辆划时代的吉普车出现在了微山湖。 这款车被秦牧命名为“牧马人”。 种彦崇正跟在秦牧身边,视察牧马人的生产线。 “军长,”种彦崇望着眼前的流水线,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有了这个车,金国人和西夏人别想逃的掉。” “是啊,车子比马要跑的快。不过有了新的装备,还需要相应的战术。不是坐上车向前开就能赢得战争的。” 秦牧必须要打消种彦崇唯武器论的错误观点。 “军长,这个车,能不给种家军也装备一些?”种彦崇还是要为自己家族考虑的。 “我有这个计划。” “那我替爷爷谢谢军长。” 秦牧笑了笑,没有回应这句话。 “根据情报,金国已经开始对宋发起了攻击。金陵前一阵被宋军攻克,红朝已经没了,赵佶可以把宋军调到抗金的前线。现在正好是一个战略机遇期。我想知道,如果我命你带种家军进攻西夏,你会怎么做?” “现在打西夏吗?” “对,近卫军已经做好了准备。进攻西夏的主力是近卫军,种家军作为辅助力量。我想知道你进入西夏之后,会针对西夏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这个……” 种彦崇顿时收回了望向吉普车的渴望目光。 他神色凛然,望着秦牧——这一切奇迹的缔造者,脑海中各种思绪翻滚不已。 种彦崇明白,这是秦牧对他,也是对种家的第一个考验,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考验。 如果过不去这一关,种家的前途堪忧。 自己应该怎么面对西夏人,才能合了秦少爷的心意呢? ------------ 第四百六十八章 全新的近卫军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即使是近卫军拥有领先千年的武力,有着划时代的高科技支持,但是秦牧很清楚,不摆正心态,就不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美军深陷阿富汗泥潭就是前车之鉴。 秦牧必须要避免这样的结果,所以近卫军和折家军的配合,近卫军自身的锻炼,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如今太子风波在秦牧的强力压制下已经成为了过去,暂时对新世界集团没有影响了。 秦牧发了狠话,自己刚三十岁,谁要提太子,就是咒自己早死。 这样近乎无赖的话顿时让大家打消了各种念头。同时他们也意识到一个事实——秦牧还这么年轻,几十年之内都是他的天下,轮不到秦二世做主。 这样一来,新世界集团又统一了思想,团结在秦牧的周围,按照他指点的道路迅猛前进。 征西夏是大事。 现在夏粮已经入库。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打仗时机。不只是对近卫军来说如此,对天下军队都如此——有粮食才能打仗。同时,自己有粮食,敌人也有粮食,打过去正好抢。 金国兵分两路,在宣和七年的八月份,开始出兵进攻宋国。 这时候,秦牧来到了宁边。 宁边城已经成为了一个兵站,近卫军两个步兵团,一个炮兵团,加上特战大队,还有铁道工程兵,足有五千大军,全都集结在宁边。 这个城市还是太小了,根本容纳不下新时代的军队。 幸亏折可求早就按照计划,在宁边城外建造了一座新的军营,如今秦牧坐在牧马人吉普车上,正在刘云飞的陪同下检阅军队。 现在这支军队,和半年前的近卫军有了质的提升。 牧马人吉普疯狂的生产出来,然后第一时间运输到西北。 这可不是后世的SUV,让人开着玩的。这是杀人的利器。 现在的牧马人,外形结构和二战的威利斯吉普一模一样。 根据用途不同,区分为通讯车,医疗车,运输车,当然,大部分都是作战的车辆。 因为柜子给了秦牧十倍的空间,这让他紧张的运力获得了解放,所以秦牧直接把后世的机枪给搬了过来。 国内是买不到军火的,秦牧做这事时候都是在俄罗斯。 俄罗斯的军火市场有全世界的武器,秦牧想要什么都买得到。 他最终选择了二战德军的MG—42作为制式机枪,装备了近卫军。 MG—42通用机枪,为德文Maschi e geweh 42的缩写,意即为“机枪1942年型”。这款枪最大的特点就是射速极快,被称为“希特勒的电锯”。 MG—42这个德国陆军经典强权代表之一的特征就是在所有机枪中(不包含多管式机枪)就属它的射速最疯狂,可高达每分钟1500发。MG—42同时也是难得的可靠、耐用、简单、容易操作以及成本低廉的德国武器。 秦牧选中这款机枪的原因就在于他零件比别的机枪少的多,极为容易制造和维护,可火力却非常强大,非常适合现在本时空的实际情况。 同时这款机枪的重量还比较轻,也可以当作轻机枪使用——一个人背着就能跑。 轻重得当,老少咸宜,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产品。 现在有一多半的吉普车上都固定了一支MG—42重机枪。 秦牧望着眼前望不到边际的军队,和一辆辆战车,心里不由得浮现出一副画面。 西夏铁鹞子连成一排向自己冲过来,好像一座钢铁长城。 可是近卫军的机械化车队迎头顶上去,MG—42机枪疯狂的喷吐着火力。铁鹞子就好像铁罐头一般,被打的汁水横流。 这场面实在是不能再想了。 他收回了思绪,问身边的刘云飞:“现在还有什么困难吗?” “报告军长,近卫军没有问题。不过和种家军的配合还没有演练过。” 刘云飞的话里有着遮掩不住的激动。这种情况在他的身上极为罕见。 他已经过了三十岁的年纪,在这个时空已经不是年轻人了。而且他带着近卫团二连,行程万里,取回了棉花种子。这样的经历让他比别的高级军管多了一份内敛。 刘云飞很久没有过这样情绪不受控的状态了。 但是现在不同。这一次近卫军出征西夏,他是战役指挥官。秦牧虽然是这支军队最高的统帅,但是具体的战争他是不会插手的。 战略战术制定之后,怎么打仗要看刘云飞这些军官的。 这一支西征军是特混编队。正如上次打江南一样,队伍也是从各个部队抽调组成的。 打西夏虽然重要,这可以说是开国第一战——真正的第一战,可是老家更重要。 秦牧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让石遗和他的一团留守微山湖——老窝可不能丢了。 有一个团的兵力放在微山湖,秦牧放心。不过他让石遗挑选了一个营加入了特混编队——战功也要分给一团一部分。 石遗虽然万分遗憾自己不是这一仗的指挥官,但是他明白大局。正是因为军长看重自己的能力,才让自己守护根据地。 微山湖是新世界的基础,半点问题也不能出。尤其现在金国和宋国正在打仗,更是非常时期。 他要坚决完成任务。但是这一仗的重要性他也非常明白,所以为了争取更多功劳,他把自己手下最能打的一个营派了出去。 近卫军第一团第一营,营长董瑞。 为了补偿一团的遗憾,秦牧特意命令优先把吉普车供应董瑞的营。所以一团一营成为了近卫军中第一支纯机械化的部队。 他们完全是机械化行军,每一辆车都武装到牙齿。机枪,步枪,子弹,**,汽油,应有尽有。 打仗就是打后勤。实际这个说法不是任何时空都成立,至少在农业时代,对后勤的依赖真没这么严重。 就粮于敌,这四个字可以概括本时空军队的后勤。 对于本时空军队来说,打仗就是大刀长矛,上去砍人。砍卷了刃,磨刀石磨磨就好。实际上他们的武器没什么损耗。 即便是箭支,只要打赢了还能从战场上捡回来再用。 军队唯一需要补充的是粮食。所以才有“就粮于敌”这个后勤战略。吃的喝的,去敌人那里抢。 但是近卫军就不同了。子弹炮弹打出去捡不回来,就是捡回来也没法用。而且车子没了汽油马上变废物。这还不如牛马,牛马至少还可以宰了吃肉——钢铁怎么吃? 所以打仗打后勤,是针对火器时代的军队,尤其是机械化军队说的。 现在近卫军就是这样一支机械化军队,他们对后勤的倚重是空前的。可以说没有后勤,就没有胜利。 因此秦牧不得不命令三团长武永福亲自负责后勤工作——这是战争胜利的保证。 让折可求负责秦牧都不放心。折可求不是新时代的军人,他没在新式军队里面干过,不能确切的知道前线的需求。 这样一来,这支特混编队唯一的战役指挥官只能是二团长刘云飞了。但是这不是说刘云飞是侥幸获得这个职位,而是他本身有这个能力,否则秦牧也不会把担子压在他的肩头。 刘云飞怎么能不激动呢? 这一支全新的军队,将在自己的带领下,深入敌国,大杀四方,为新世界集团开疆裂土。 自己一定会在军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是自己,在秦少爷的带领下,为新世界集团打败第一个国家。 当然,刘云飞很清楚,近卫军以后将打败不知道多少的国家,大大小小,那也不用算了,反正都要倒在近卫军的枪炮下。可是第一总是第一。 自从新的武器和装备列装近卫军之后,刘云飞一直根据秦牧制定的战术训练部队。 如今的近卫军,已经能熟练的操纵车辆,进行各种战斗。 不论是阵地战,伏击战,追击战,攻城战,所有的战斗形式,他都让战士们练的精通无比。 其实不论什么样的战斗,核心就是发现敌人,杀死敌人,同时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伤亡。 近卫军有划时代的武力和科技,在发现敌人和打击敌人上毫无问题。刘云飞要认真面对的是不要阴沟翻船。 哪怕路上翻车死了几个人,都是自己的污点。 要是再被敌人偷袭一番,弄的鸡飞狗跳,那就太丢人了。 全新的武器装备,全新的战法,让近卫军的士气简直从天灵盖冒出去。他们趁着出兵前的时间,玩命的熟练驾驶技巧。 毕竟吉普车是一个全新的装备,对战士们来说,让习惯了踩在马镫上的双脚,能灵活的踩准三块铁——离合,刹车,油门,同时还要正确换挡,保持方向,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不仅如此,开车只是最基本的技能,在开车过程中,要保持车辆的平稳,别把兄弟们都甩出去才是要紧的事——这个车可没棚子,也没安全带。 幸亏近卫军中的战士全是本时空最精锐的年轻人,一个个手脚灵活无比,这才避免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剧。 有倒霉蛋被撞伤过,也有摔下来的,但是至少没有死的。 顺风物流如今不知道扩大了多少倍,他们的船已经全部换成了机帆船,一条条打着折家的旗号,在大宋的水面上畅通无阻,把微山湖的物资和青州的油料,源源不断的运到宁边。 这也正是秦牧时间抓的好。如今金国和宋国已经开打了。这时候赵佶绝对不敢再招惹折家——否则后院失火,大宋立刻就完蛋。 这一次,不仅仅是打西夏那么简单。 对于秦牧来说最重要的事,是锤炼这一套战争体系。从后勤,到行军,到作战,到善后,最终,是如何治理地方。 近卫军是一支全新的军队,现在的行军作战方式,因为武器装备的提升,和过去有了质的变化。 现在的近卫军,可以说是简配的二十一世纪军队——没有飞机,也没重炮。当然这两样实际也不需要。 二十一世纪的军队,自然有二十一世纪的样子。 这点让种家军最是羡慕。 种彦崇这辈子第一次坐过了飞机——秦牧来宁边时候,开着飞机把种彦崇捎带过来的。 种家军打完了张过,回到老家没几天,种彦崇就又把他们带了出来。这是一支三千人的队伍——多了也没必要。 他们直接来到了宁边,住进了军营。 到了军营之后,这些种家军的士兵才发现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当然啦,整个军营都是按照后世的规格打造的。 一切都不同于本时空,种家军刚来时候,就连吃饭都几乎不会吃了。 为了让种家军更加快速的融入这次任务,他们的后勤全被近卫军接管了。 吃饭时候,种家军眼巴巴看着近卫军一支一支部队,唱着战歌步入食堂。这时候他们不由得也想有样学样,想跟着唱两句。 可是唱什么呢?种家军没这个传统。他们只能吃! 这样让种家军的士兵觉得自己都不是人,完全是一群牛马猪羊,在近卫军的包围下被圈养。 种彦崇看到自己的兵这个模样,当然是觉得丢人。 但是这个时候他可没时间考虑自己的面子,他一心想的是家族未来。 当日面对秦牧的发问,种彦崇认真的回答:“愿为王前驱。” 这个回答,秦牧不能说满意,也没有不满意。但是这个回答是过关的。 实际上秦牧现在也不能肯定到时候会发生什么。出征西夏不是打仗——打赢对秦牧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对秦牧来说,西夏这块地方上的人怎么处理,才是最大的问题。 他并不了解西夏,也不了解西夏的人文情况。可是时间紧迫,他没办法先去调查一番,然后再做决定。 这样只能是边打边看。 种家军做的过了,他可以出面制止,如果做的不够自己满意,秦牧还可以给种彦崇加点压力。 这个分寸的把握,现在秦牧根本没有办法确定。 秦牧的想法种彦崇肯定不知道。他只知道种家的未来,成败在此一举。 “老四,今晚早点睡,明天就出征了,你是先锋,别出问题。”种彦崇嘴里的老四是种师中的孙子:种彦崖。 种家人丁不旺,种彦崖虽然排行第四,但是他上面三个哥哥都夭折了,实际上他是种师中唯一的孙子。 这一次被种彦崇带出来,作为种家军的先锋。 “大哥,我们这样还有意思吗?活的都不像个人。我不想当近卫军的牲口。” 种彦崖一肚子的气。种家是西北最高的存在。他们家比折家还要强大好多。 种家子弟,要比折家人还高一截。要不怎么种申想娶折家姐妹,折家非常乐意呢,甚至两个一起嫁给他都可以。这就是因为种家的地位更高。 但是种彦崖来到了宁边,兜头盖脸就被打懵了。 这里哪还是自己熟悉的天下,这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近卫军的一切他都不认识。从车辆到武器,就是人都不一样——近卫军全短发。 尤其可气的是,近卫军中的许多军官,之前是折家军的人,种彦崖是认识的。那时候他们想巴结自己都够不到自己肩膀。 现在可到好,那些人换了一身皮,剪去了头发,竟然装不认识自己。 自己想和他们说句话都爱答不理的。这让种家公子怎么忍得了! 他的种家第三代身份,他的骄傲和自尊,在这里半点也没有得到尊重。 近卫军中没人在乎他是谁,甚至整个种家军,都根本不放在人家眼里。 在近卫军眼中,他们就是牲口,在前面拉车的。人家近卫军才是坐车的人。而且事实的确如此,近卫军的确大部分人都乘车。 种彦崖无法接受这种落差,而且他也极度渴望拥有近卫军的一切。 这种心态终于在今夜爆发了。 “大哥,我们种家军,也要有吉普车和机枪,也要有火炮。有了这些,我们不比近卫军差!我们打的过他们!” “住嘴!”种彦崇压低声音,恶狠狠的说道:“老四,你懂个屁!” ------------ 第四百六十九章 宣和七年宋金战争 “兀术,”完颜宗望骑在马上,用马鞭遥指前方:“我们大金有了火炮和天雷,你觉得这座幽州城,多久能打下来?” 经过这几年的休养生息,金国已经整合了大部分辽国的土地和资源——人口也是资源,同时也消化了完颜阿骨打意外离世带来的打击,又加上金兀术领头造出了火器,他们南侵的心思一日热似一日。 宣和七年夏,金国分兵两路,同时开始进攻宋国。东路军的将领是完颜宗望——完颜阿骨打的二儿子。 他之前就驻扎在平洲,所以先西路军一步,和宋军有过交战。 在到达幽州之前,金兵先经过了蓟州。结果蓟州守将直接就投降了,这让完颜宗望无法把火器投入实战,所以现在到了幽州城下,他忍不住就问起自己的四弟。 “这要看幽州是不是也有火器。如果城上有天雷和火炮,难免就费力一些。”金兀术手搭凉棚,尽力向幽州城头去看。 当然了,没有望远镜,在这个距离,什么细节都看不到。金兀术只看到远远的有一座城。 “宋国的火器,比你做的火器如何?” “我们大金国的应该更厉害一些。”金兀术自信的说道:“二哥,他们肯定笨拙的很。” “果然?” “必须的!”金兀术指着是身后的一台炮车说道:“二哥你看,我们的火炮,有炮车。而据我所知,宋国的火炮是固定的,不能动。” 完颜宗望回头望了望,连连点头夸赞道:“四弟,你不愧是我大金第一聪明人。” 金兀术没有夸张,他设计制造的火炮真的有炮车。 从赵构嘴里知道了火器技术之后,金兀术连女人都丢一边去了——少女时代他都没去骚扰,立刻就返回了金国。 金国之前只是一个部落,制度吗,如果说有,那就是奴隶制。 不过完颜部统一了女真,打败了辽国,他们建立了国家,这样必须有一套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国家根本无法存在。 金国人不可能凭空创立一套制度,他们只能学习和模仿。 现在金国有和宋国一样的军器监,军器监里面有手艺高明的匠人——都是从辽国俘虏的。 金兀术得到了技术,而辽国本身就有制造能力——这份遗产也被金国继承了,这样制造火炮就没有难度。 这些辽国工匠,都是辽国军器监的高手。他们跑到江南的一部分人,为张过提供了好钢。 留在金国的人,也为金兀术提供了好钢。只不过金国缺少江南工匠的技术,所以他们的炼钢术停留在了秦牧离开的时候,但是这已经足够金兀术打造火炮了。 不过就是炮身厚一点而已。 金兀术完全不怕火炮重一些,因为他有一个独门技术,连大宋都没有。这就是蒸汽机的技术! 秦牧在辽国,给余里衍制造了许多蒸汽弩。现在辽国已经烟消云散,但是制作蒸汽弩的技术和人才都在。 每个时空都有许多聪明人,工匠有巧手,更有一个聪明的脑袋。 既然有了蒸汽弩的实例,而且这些蒸汽弩还是他们在秦牧指导下亲手造出来的,那么自然再多造点蒸汽弩毫无难度。 而且经过举一反三,他们把蒸汽机和火炮结合在了一起。到不是说他们造出了蒸汽火车头——那对他们是天顶星科技,不可能的。 金国的军器监,造出了以蒸汽弩为动力的火炮平台。这样火炮有了左右和俯仰的角度。 这点比宋国的火炮真是强很多。大宋的火炮如果要抬高炮口,需要把一个楔形木头用铁锤使劲向炮身底下砸。 至于左右摆动,那就几乎不可能了。只能在战前设置好,开打之后,无法移动。因为这时候炮身灼热,没法上手。 而且炮身也太沉了,匆忙中无法精确移动。 如今金国的战争武器中,有天雷和火炮,还有蒸汽弩。 这简直就是一个怪物——比秦牧的近卫军还古怪。至少近卫军的所有装备,都可以在后世找到原型,可是金国的蒸汽弩是没有原型的,这是秦牧凭空想象出来的。 金军的个人装备也升了一个层次——钢多了,盔甲和武器也精良了。 完颜宗望现在率领的这支军队,是他带领过的最强大的一支金军,比任何时候都强大。这让金国二王子信心难免爆棚——他爹死了,他就不能再称二太子了。太子变王子。 不论攻城还是野战,完颜宗望都有信心给敌人致命的打击。火炮,天雷,蒸汽弩,弓箭,最后是短兵相接——就是人和人对着砍,他都有着充分的自信。 试问天下谁敌手——没有! 完颜宗望虽然信心爆棚,可是他的心底还是有一点疑云的。 在抓捕耶律延禧的过程中,他曾经遇到过一男两女,赶着一辆怪异的车子。 那个车子没有马拉着却跑的飞快,而且转向还那么灵活。 只是自那之后,完颜宗望再也没有见过那个车子。这件事他严令手下,谁也不许说出去。 对于新建的金国,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不利于国家稳定。 他连金兀术都没告诉。而金兀术也没告诉他二哥摩托车的事——这也是金兀术心底的阴影。 但是他现在隐约的有点明白摩托车是怎么回事了。 如果把这个蒸汽机做小,然后挂上俩轱辘,也许就是摩托车。 不过这些思绪现在都不存在于兄弟俩心中,他们眼中,只有面前的幽州城。 低沉的号角声响彻大地,金军开始做进攻的准备。 郭药师站在城头,向城下凝神细看。 这一支金兵,打着完颜宗望的旗帜,是自己的劲敌。 完颜宗望可以说是金国第一大将,张觉就是死在他的手上。当然,真正害死张觉的是赵佶。 想到张觉,郭药师不由得想起了自己。 若是完颜宗望向赵佶要自己的脑袋,赵佶会不会给呢? 脑袋只有一颗,这是不能拿来赌的。郭药师绝不会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赵佶的好心肠上——何况他也不觉得赵佶有好心肠。 “开炮!”先发制人,后发者制于人。郭药师比金军还着急,他先打响了幽州之战的第一炮。 炮弹飞上半空,在最高点仿佛还停顿了片刻,然后飞速的砸向金军的阵列。 虽然现在出现了火炮这样的武器,可是金军的战法并没有跟着改变。他们还是密集阵形排成一列又一列。 这种情况在秦牧看来并非不可思议。因为本时空的火炮,运气好一打一串,死掉七八个,运气不好什么都打不着——杀伤力和后世的**完全没法比。 本时空军队作战,野战中真正的杀伤,还是靠冷兵器。冷兵器首重队形,没有队形就完蛋了。 所以面对敌人火炮的打击,金军依然站的住阵脚。 这并不是完颜宗望废物,不知道把战线向后一些。而是金兵要冲城的,太向后,距离城墙远了,士兵跑到城下也就没劲了。 而且他这是第一次面对宋国的火炮,他也不知道宋国火炮的射程。 蓟州是没有火炮的——赵佶舍不得给,这也是蓟州守将投降干脆的原因——连炮都不给我,还打个屁。 宋兵开炮了没多久,金兵的火炮也开始发射了。 不同于宋军火炮的死板——炮弹就打在眼前这一条线上,金兵的火炮灵活的多。 金兵的炮手可以根据落点来调整俯仰角,同时还能左右移动炮口。 即使同样数量的火炮,金兵的优势也非常明显,何况现在完颜宗望的火炮比郭药师的还多。 郭药师在金国人开第一炮的时候就心态崩溃了。 他万万没想到金国人也有火炮!这可是宋国绝密的武器。一直以来,火炮只在禁军手里,连西军都摸不到边。 郭药师是辽国的降将,若不是他把手的幽州是个极端重要的战略要地,赵佶都不给他火炮。 可是现在金国人的军队突然开始向幽州城头开炮,这个心理上的打击远远大于肉体上的打击。 本时空匠人的技艺都是极端保密的——被金国俘虏的辽国工匠除外,他们没有资格保密,不好好干活命都没有。 郭药师肯在幽州替大宋守门,最大的原因不是他忠于赵佶,而是他认为自己有火炮而金国绝对不可能有。 现在刚一接触,敌人就万炮齐发,看起来火炮比自己还多,而且还比自己的火炮打的准。这让郭药师心生寒意。 同时他对赵佶的怒火越发不可收拾。 张觉之死对郭药师的打击是巨大的。他们有相同的身份——都是降将。 降将也是人,既然投降了大宋,自然希望受到大宋的保护。可是赵佶完全不拿张觉当人,金国人一吓唬,他就把张觉交出去了。 郭药师觉得自己肯定也是这个下场。 他还敢在幽州待着,不是为大宋朝廷尽忠,而是想占据幽州这一片地方。 如果天下打的乱七八糟,自己没准还能混个草头王。 不过这些美梦被完颜宗望一顿炮弹给砸醒了。郭药师发现赵佶根本就不是人,这样厉害的火器技术,对自己人严防死守,却对金国人敞开门户。 那自己还坚持个什么意思? 他立刻扯起白旗,投降了。打不过自然早早投降还能留一条命。 幽州城半天都没守住,金兵的每一门火炮最多打出两颗炮弹,郭药师就扯起了降旗。 “宋人懦弱如此,合该我大金一统天下!”完颜宗望站在幽州城头,向着南方眺望。 他仿佛看到了赵佶和他的女人正在皇宫里面仓皇乱窜。 还别说,赵佶现在虽然还没窜,但是离窜也不远了。 幽州刚丢失,他还没收到消息,但是蓟州丢失的消息到了。 蓟州之后就是幽州,幽州之后就再无天然的防线了。 燕云十六州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卡在群山中的唯一几条通路上。只要守住这几座城池,就能把北方的敌人关在门外。 如果幽州破了,就等于院门大开。金国人入关之后,不论乘船还是骑马,都没有天然的阻隔了。 这下赵佶如何不着急。他立刻命童贯挂帅,去前线救火。 可是这时候童贯却称病不起——老臣病的要死,干不了这事了,你另找贤能吧。 赵佶顿时又被气的半死。他知道童贯没病,要病也是心病。这是对自己重用高俅的报复。 你说你一个老太监,怎么这么小心眼呢? 赵佶没时间埋怨他,救兵如救火,幽州丢不得。他立刻让高俅再次挂帅,去前线抵抗金兵。 没成想这次高俅也说自己病了。 难不成你们得流感了吗?一下全倒了。 流感是没有,胆小是真的。高俅敢打张过,那是因为他觉得张过就是大号的方腊,是个大土匪。童贯能打方腊,自己也能打张过。 可是童贯打不过金国,那自己更没这两把刷子了。好不容易赵佶才对自己有了点好感,他绝不能一把全输出去。 不去只是让赵佶暂时对自己生气,等这事过去,高俅觉得自己还是能讨回赵佶欢心的。 战争吗,总会过去。大宋一百来年就是这样过来的,谁也不认为大宋会被灭国。 高俅不去,谁还能去?赵佶扳着手指算来算去,发现只有一个人了。大将张俊。 在江南战役中,张俊也立下了不少功劳——他是西军出身,现在的地位全是打出来的,所以他不怕打仗。这样在报捷的奏折中就一再出现了张俊的名字,赵佶就记住了他。 张俊现在正在京城,正好就是你了。 张俊就这样突然提升了官阶,他被任命为河北制置使,带领七拼八凑的一堆军队,火速向幽州方向开拔。 同时赵佶还担心太原的安危。因为宋国被打不是一次两次,之前辽国也老打宋国。每次打宋国,一个幽州方向一个太原方向,跑不了。 宋徽宗未雨绸缪,立刻要加强太原的防护力量。 于是他再次板起手指算了半天,想起了岳飞。 好,岳飞,你去帮着守太原。 宋金之间的战争,在宣和七年的夏天,全面打响了。 这时候的宁边,黄四郎正扛着一副摄像机对着吉普车上的秦牧认真拍摄。 既然军队都二十一世纪化了,那么随军记者也得配备。 秦牧考虑过电子摄像和胶片摄像之后,最终选择了胶片摄像机。 主要的原因是胶片可以在本时空生产出来,只要技术再升级一下。可是电子产品在秦牧有生之年都不敢想。 当然,这是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是秦牧觉得胶片的影像看起来很帅! 尤其是老胶片资料,上面斑驳的杂色很有历史感——而电子产品就没这个感觉。 秦牧站在吉普车上,军服笔挺,他的面前是一支钢铁洪流,正源源不断的向前方开进。 黄四郎激动的差点拿不住摄像机。他一心参军,又赶上近卫团正好扩军,他终于如愿以偿的加入了近卫军。 因为他比别人更加心灵手巧一些——从他敢摸吴思邈的手就看得出来,所以在选拔随军记者的时候,黄四郎脱颖而出,成了为近卫军第一批随军记者。 他们要跟随大部队,把近卫军战无不胜的光辉历程忠实的纪录下来。 在宁边,在近卫团的军营,黄四郎走出了他摄影生涯的第一步。 秦牧光芒万丈的形象,永远的被记载在这个时空。 ------------ 第四百七十章 秦牧考察西夏的村庄 秦牧的车是指挥车,上面架满了各种天线。 依照邱晨的意思,还要再架一挺机枪,这个要求被秦牧果断拒绝了。 秦牧觉得如果到了自己要赤膊上阵亲自开枪的地步,那说明自己废物的可以自杀了。 有这样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还让敌人摸到最高指挥官面前,这就连赵括都不如了,那机枪只能留着自杀用——太丢人了。 他坚决拒绝了在自己的车上架设机枪。这让邱晨十分的遗憾。其实他只是觉得架一挺MG-42在自己的车上非常拉风。 当然这个是不可能用到的。整整一支特战大队保护着军长,如果这样还需要军长亲自开枪,那邱晨不如先自杀了。 他驾驶着车辆跟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队前进。 秦牧坐在副驾,正和身后的一位老人闲聊。 吉普车后座坐的是折家一支商队的领队。这次进军,折可求把自己跑西夏的所有商队都拆散了,分配到近卫军中做向导。 蒋益是经验最丰富的一个领队,年纪也最大。可是别看他年纪大,但精神头十足。 这也不怪他精神头足,任何人看到这支无边无际的车队,都会肾上腺素爆表。 就是蒋益身边的种彦崇都一直平息不了自己激动的心情。 现在的近卫军,比当日自己在江南时候见识过的那支近卫军,简直不是同一支军队。 如果那支军队已经让他彻底认输的话,现在这支军队让他连认输的心都没有了。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起来。近卫军只要开车走一遭,就把种家军碾成尘土了。而这时候的近卫军,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压死了人。 种家军,或者说敢挡在近卫军面前的一切敌人,都将被无情的碾压过去,而近卫军的战士可能连鞋底都不沾尘土——他们全坐在车里。 近卫军在宁边集结了五千大军,各种车辆足有两千多辆。 本时空别说两千辆吉普车,就是连一辆吉普车,外人也没见到过。现在突然如天上掉下来一般出现一条蜿蜒不断的车队,谁能不被震惊的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甚至他们连自己的信仰都会动摇——信神仙干嘛,神仙就在眼前。 而且这些车子虽然基础款是一样的,都是二战版威利斯吉普的模样,但是根据功能不同,外形还区别很大。 其中最奇怪的是吉普拖车。前面一辆吉普,后面拖挂着一个大油罐——类似后世的拖挂房车一般。 种彦崇曾经以为自己了解了微山湖,了解了秦牧,也了解了近卫军——吉普车的生产线他都看过。 但是机械化部队真正成军之后,这个无与伦比的压迫感,只压的种彦崇几乎喘不过气来。他面对高炉都没这个感觉。 相反的,蒋益反倒是单纯的有一种开了眼界的感觉。 毕竟近卫军再厉害,那也是折家姑爷的。折家商队的人手大部分都是出自折家,而领队百分百都是折家自己人。 不是说他们都姓“折”,而是这些人家里几辈子都为折家做工。 蒋益实际就是曾经的折家军一员,不过那时候的将军是折可求的爹。 他和折家几乎是一体的,折家姑爷越厉害,他越高兴——这天下肯定是折家姑爷的,也就是折家的。 近卫军的目的地是兴庆府——西夏的都城。他们的行军路线是沿着黄河走。 黄河百害,唯利一套,近卫军就是行走在河套平原上。也正是因为这一片地方是平原,所以非常利于机械化行军。即使没有公路,也完全挡不住吉普车的轮胎。 吉普车比蒋益以前一直坐的马车强太多了。马车可没有吉普车的悬挂系统。 蒋益只觉得自己坐在云里雾里,而秦姑爷这样的大人物,还认真的听自己说话,这让他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全倒出来。 秦牧最关心的是西夏的经济情况。一个地方的百姓生活水平如何,决定了他以后针对这块地方的开发策略。 就好像后世开发非洲,你不能直接把肯德基扔过去吧,那边连路都没有,谁吃你的肯德基。你要先搞基建。 “姑爷,咱们家和西夏做生意,之前两位娘子没出阁的时候,主要是卖给他们茶叶和瓷器,买回来青盐和白毡。就是白骆驼毛织造的毡布。还有大黄,枸杞,甘草。都是好药材啊。” “那现在呢?” “现在有了姑爷弄的那么多厂子,自然不用茶叶和瓷器了。这个生意就丢给种家他们去做好了。咱们卖香烟和玻璃,煤油灯和煤油,还有火柴。折家商队,只卖工厂里面出的好东西。” 蒋益的话里有着压抑不住的自豪。 以前折家和西夏做生意,和种家刘家提供的商品是雷同的。都是大宋的土产和手工业制品。可是自从宁边有了工厂之后,尤其是微山湖轻工业大爆发之后,折家商队立刻就抛弃了原有的商品,全换成了工业品。 这样一来,折家商队成为了西夏最受欢迎的商队。他们的地位远远高于别家的商队——因为他们的商品别的商队没有。 “那还换青盐和白毡药材吗?” “也换,不过大公子说了,青盐有多少要多少,但是别的货可以不要,最好要黄金。” 秦牧点点头。自己的两位舅哥,真是对微山湖贡献巨大。 本时空的盐是朝廷**的,私人不可以交易。微山湖现在的人口足有接近四十万,这么多人吃盐,不是能从市面上随便买的到的。 自己从来没听美鸾说过盐不够吃,现在他明白了。这全是折可求大量走私青盐的原因。 想来黄金这件事,也是美鸾和折可求提起的。发行货币需要黄金储备,黄金对于微山湖来说,永远不嫌多。 “我们的商品,什么销量最好?” “什么都好,没有不好的。不过西夏人最先抢购的都是香烟。呵呵,他们也爱抽烟。” “呵呵。”秦牧不由得也笑了。香烟是微山湖真正的屙金兽,即使现在有了这么多款的新商品,但是利润和销量,还是香烟稳稳排第一! 秦牧掏出一盒和天下——后世的烟,抽出一根回头递给了蒋益。 蒋益连忙双手接过。秦牧拿出了ZIPPO打火机,替他点着了香烟。 “还是姑爷的烟好抽。” 秦牧笑了笑,把一盒烟全塞在蒋益手里,然后问道:“商队在西夏的农村做买卖吗?” “很少。他们能有什么呢?”蒋益掰着手指头算到:“青盐没有,金子也没有,就一点大麦和青稞,这东西咱们都不吃,买回去也没用。也就是女人还能卖个价钱。我们去农村就是买女人。三尺白布就能买一个,还得是年轻力壮没毛病的。” “……”折可求还做人口买卖,这个秦牧一点都不知道。 难怪他支援了微山湖好多纺织女工之后,纺织厂的产量还在稳步提升,原来人力资源是从西夏来的。 “姑爷你看,那个村子,我前不久还从那里买了俩女人。这村比较便宜,就用了两条胜利牌香烟,都没用棉布。” “……”这个价格,真是够便宜的。这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秦牧都被自己弄出来的工业化有点吓住了。 在工业化面前,农业时代的一切真的毫无抵抗能力。一个女人仅仅价值一条烟。而香烟,对秦牧来说就是纸。 可是这些女人虽然被卖了,但是她们进了纺织厂,生活却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善。 那么对她们本人来说,被卖似乎也不是坏事。 不过进了纺织厂,这辈子她们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这又算坏事吧? 秦牧发现一到具体的细节问题,自己的帝王之气就没了。 如果是秦始皇在世,他哪会考虑女工的个人问题,他只会关心纺织厂是不是运转顺利。什么亲人父母,这都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秦始皇的字典里。 “邱晨,去那个村子看看。” 秦牧的话就是命令。虽然邱晨十万分担心军长的安全,可是那个村子看起来不大,而自己是整整一个特战大队三百人,近百辆车,这样怎么看怎么也不会出意外。 邱晨右转灯打起,一打方向,向着那个村子拐了过去。同时呼叫了全体特战大队的车辆跟上。 特战大队的车辆立刻加速,几十辆车超过了秦牧的指挥车,先期来到那个村落。 他们村前村后把小村庄包围的严严实实的,同时各个制高点全有精准射手爬上去,架起了***,仔细搜索着一切可能的危险。 面对这种情况,秦牧也没有办法。他只是临时起意想来村子里面看一下,但是现在他的身份地位摆在这里,保护他的安全是特战大队,甚至整个近卫军最大的事——打西夏都没这个大,两者完全不能比。 秦牧完全没法说什么,他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西夏的一个小小村落,看起来不过几百口子人,却被一百辆车围着,几十挺MG-42指着,几百把突击步枪顶着,制高点还有十几支***搜索着。 秦牧觉得自己千万不能打喷嚏。否则这些战士万一紧张过度火力全开,这个小村的每个人能摊上几百颗子弹。 这死的也太奢侈,而且也太不值得了。 蒋益到觉得完全应该如此。姑爷的安全怎么保护都不过分,万一有不知死的鬼咬姑爷一口呢? 他带着商队来做生意时候,伙计们可都是拿着刀的。 自己这身份都要被伙计保护起来,何况姑爷了。 有那么一刻,秦牧都想转身就走——这样子怎么做考察? 可是既然架势已经摆开了,也就别浪费了。 “带我去里正家看看。”秦牧扭头吩咐蒋益。 这村子的人早就被吓傻了。他们见到一眼望不到边的车队从村前走过,只以为是天上神仙下界。 有的人一直对着车队磕头不停。 现在特战大队的车辆突然冲出来把村子围了,这让所有的人都吓得要死。 在街中磕头的都被吓回家里去了。秦牧进村之后,只感觉走进了鬼城似的——一点人气都没有。 里正趴在院墙上,偷偷的露出半个脑袋,向着村口张望。 他看到一队穿着怪异军装的士兵走进了村,似乎直奔着他家过来。 里正这下双腿都软了,他差一点就从梯子上掉下来。这么大阵势,难道是要抢自己家里吗? 这个村子,就里正家还有点钱和粮。他连忙下了梯子,吩咐女人孩子快刨地,把钱粮藏起来。 里正刚拿起锄头,就听见外面传来巨大的一个声音。 “那个人,不许动,再动打死你。” ------------ 第四百七十一章 考察结果 “熊雷,放下你那个破锄头,我有事找你,没人要你家这点破烂。”蒋益当先进了里正的院子。 熊雷看到蒋益,也算是熟人,再看到对面明晃晃一排刺刀,他手里锄头不放也得放了。 邱晨看到他老实了,这才让战士们把枪都收了起来。 刚才那一嗓子就是他用扩音器喊得。制高点的狙击手发现了里正拿起锄头,虽然他觉得这个人肯定是要刨坑埋东西,但是万一他发疯想打军长呢?所以狙击手立刻通知了大队长,邱晨才喝了一嗓子。 秦牧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老者。 他满脸皱纹,背有点驼了,眼睛中明显带着惊恐。 里正的身后,是一个妇人,想来是他的女人。还有两个半大小子,一个年青的姑娘。 衣服都是麻的,上面打满了补丁,而且孩子们的衣服明显不合身,想来是一个捡一个穿的。老大穿他爹的,老二穿老大的。 院子是土坯垒起来的,房子也是土坯造的,窗户只有框子,没有窗纸。 “坐下说话吧。”屋里就不要去了。虽然秦牧很好奇这样的一户人家屋里有什么东西,但是贸然进入里正家里,是对人的不尊重。 这无关秦牧的地位有多高,只是他做人的一个原则——尽量不要给人添麻烦。 特战队员手脚麻利的在院子里面摆好了桌椅,还沏好了茶,放好了茶杯,甚至还有一桌子瓜果。 因为有车啊——汽车改变人生。有车了,能带的东西就多多了。 秦牧招呼里正坐下,然后亲手为他倒了一杯茶,说道:“熊里正,请。” 西夏是党项人建立的国家,但是他们和辽国一样民族混杂,除了党项族,还有大量的汉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 而且西夏的汉人比党项人还多。 这些知识,秦牧是从折可求那里得来的。 党项人和汉人有着明显的不同。就不提五官的区别,单是发型就不一样。 本时空党项人的发型极端怪异。党项的男人会把自己的头顶剃光,一点头发都不留,光溜溜一个大秃瓢,可是他们却在耳朵的位置一边留一撮毛。 党项男人都是如此。眼前这个里正却是有头发的,这样都不用问,一定是汉人——起码不是党项人。 熊里正都有点哆嗦的拿不住茶杯了。他理解不了汽车,自然觉得这是天上神仙用的宝贝,这一群凶神恶煞的天兵天将——坐神仙车自然是天兵天将,闯进了自己的家里,领头这个却给自己这么香的水喝。 这是要干嘛?自己这点破烂有什么被他们看上吗?别是他们看上了自己的闺女吧? 如果他们要抢自己闺女怎么办?看他们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天上才有享受,如果真抢了自己的闺女,跟着这个大官,闺女到是享福了! 那自己岂不是一步登天。 秦牧哪知道自己这么受人欢迎,就是西夏的一个小小村落,都有人想把闺女塞给自己。 他望了望蒋益。蒋益立刻明白了。 “熊雷,这是我们折家的姑爷。今天路过你们村,姑爷想问你点事。别怕,有你的好处。” “我,我,我知道什么啊……”里正这下明白秦牧的来意了。可是他明白归明白,担着的心一点没放松。 自己就是一个小小的里正,什么都不知道啊。若是折家姑爷问的话自己回答不了,是不是这些天兵天将要把村子里的人全杀光呢? 那自己罪过可就大了。 秦牧看到这种情况,就伸手去兜里掏烟。一摸,兜里空的,他才想起来自己那一盒烟全给了蒋益。 邱晨立刻把自己的烟掏了出来。 秦牧拿过来抽出一颗递给里正,再替他点着,然后问道:“熊里正,这个村,有多少汉人多少党项人?” 里正深深的吸了一口烟,一股****的感觉来了——好烟就是好烟,他好像有了点胆量,想了想说道:“告知姑爷,我们村有两百五十多汉人,就一户党项人。他家五口人。” 有了开头,就好说话了。 “你们生活的怎么样,每年的粮食够吃吗?” “省着点吃,添点野菜猎物什么的,也还过得去。” “有饿死过人吗?” “这个倒是还没有过。就是那党项人打死过村里两个汉人。” “因为什么原因?” “那一对孤儿寡母,死了男人,没了顶梁柱。那家党项人想要他家那点地。” “那就打死了这对母子?” “唉,可说呢。为了这么点地,两条人命啊,两条人命!”熊雷有点说不下去了。 “村里人没人为他们娘俩说话吗?” “怎么说?党项人,都是皇上的亲戚。就是告到县里也没人管的。” “……”秦牧听的有点生气了。 不过他虽然生气,那些特战大队的队员,包括邱晨,甚至包括蒋益和种彦崇,都没有半点反应。 因为这在本时空是常态。就如原来的辽国,契丹人欺负汉人是常态。现在的金国,女真人不拿汉人当人一样是常态。 既然是常态,他们自然不会生气。 可是这些对秦牧来说,不能是常态。 “熊里正,你可以给我指一下那家党项人吗?” “折家姑爷,”熊立正听到这话顿时坐不住了,他有点屁股着火似的坐立不安:“我能问一下,你要把他们怎么办?” 折家是汉人,折家姑爷也是汉人,这个概念里正是有的。 “如果你刚才说的是实话,我会杀了他们。” “我句句属实!”里正一听,立刻拍着胸脯发誓。 “折家姑爷,我带你去。”这时候,那个大丫头突然站了出来,都不等她爹娘回话,立刻就向着外面跑出去:“你跟我来。” “……”种彦崇望着姑娘的背影,大感佩服。在他见过的人中,还没有敢这样命令秦牧的。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他有时候很想也这样无知。那就太幸福了。不用面对这无边无际的车队,随时给自己增加痛苦。 邱晨一挥手,立刻有一小队战士跟着姑娘跑了出去。 没多久,小队就把五个人押了回来。 五个人全是被五花大绑。 他们被特战队员按着跪在地上,一个个身体都颤抖的好像打摆子。 秦牧看到这样一家人,心里又有点犹豫了。因为这五人中,除了那对中年夫妻,剩下的是三个孩子,大的不过十几岁,小的也就七八岁。 “是你们杀了那一家汉人母子?”秦牧冷冷的问道。 “是又怎么样?”没等那俩大人说话,最大的那个男孩反倒开口了:“他们欠了我家的钱还不起,又不把地给我们家,就是该死。” 本时空大宋代表文明的最高级,所以汉语也是通用语言。西夏挨着大宋,党项人也多会汉话。 望着那孩子耿耿的脖子,秦牧很想一枪崩了他。 欠你钱就要杀人。你还有没有人性? 这下秦牧心头的那点怜悯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从这几个人身上看不到任何希望——对生命的尊重。 邱晨一直留心着秦牧的表情。他一看军长的眼神从犹豫变成坚决,眉头也紧皱了起来,立刻就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这位年轻的大队长正要吩咐手下把这些人带下去杀了,却见有人比他还快一步。 种彦崇突然站前一步,指着那几个党项人喝骂道:“你们这几个毫无人性的畜生,老子今天超度了你们!” 说着话,种彦崇抽出匕首——这还是邱晨给他的来自后世的好刀,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上前两步就把这五个人全抹了脖子。 特战队员都没有动,他们冷静的看着这一切。 那里正差点被吓死。这些人怎么说杀就杀,杀个人比杀鸡还容易。 刚才好端端的一家子,现在齐齐变成了五条死尸。 鲜血逐渐在里正的院子里面扩散。 “熊里正,你不用担心。”秦牧转身对着吓傻了的一家人说道:“我们离开之后,绝不会再有一个党项人杀回来。我以近卫军军长的名义发誓!” 做事做一半丢下不管不是秦牧的性格。 如果自己不说这句话,等自己走了之后,里正估计会吓死——担心党项人回来报仇。 看样子他们早被党项人吓坏了。 “留点东西给里正。”秦牧吩咐了邱晨一句,然后离开了院落。 邱晨连忙跑去车子里面胡乱拿了一堆,回来丢给了里正。 车队很快离开了村落,去追赶大部队。 “伯导,你的功夫不错啊。”一边开车,邱晨一边头也不回的对种彦崇说道:“改天有空,咱俩玩一玩如何?” “邱队长,若是比拳脚那就不必了。如果比枪械的话,我还有点兴趣。”种彦崇淡淡的笑着回复。 他现在心里非常开心,以至于笑容都有点遮掩不住。 这不是因为他刚才杀了五个人所以才高兴。对于种彦崇来说,杀再多人他都没什么激动——两军阵前他杀的人多了。 种彦崇高兴,是因为他突然明白了秦牧的意思,以及种家军的作用。 种家大公子终于明白秦牧无法说出口的要求是什么了。很多事,秦牧不想近卫军沾手,而这些事一定需要人去做。 最难猜测的,不是女人心,而是帝王心。 如果没有刚才那件事,种彦崇一直无法确定秦牧对于党项人的态度。 西夏是敌国,但是秦牧不可能把西夏人全杀了——种彦崇清楚秦牧不是一个嗜杀的人。 汉人应该可以留下,那么党项人呢? 刚才他终于猜透了秦牧的心思,这让种彦崇欣喜若狂。 “种家的前途,就建立在异族的尸体上!” ------------ 第四百七十二章 牟那山下 种彦崖带着种家军沿着黄河前进。作为前锋中的前锋,这支队伍的作用纯粹是探路和当诱饵。 秦牧给他们在战术上的定位是打草惊蛇。种家军是本时空军队,西夏人看了不会感到稀奇。 如果他们一旦和种家军接战,后面的近卫军能迅速对敌人形成一个四面八方的包围圈。 在绝对的速度和绝对的火力下,所有敌人都将被干净彻底的消灭。 这就是近卫军的主要任务——歼灭西夏的一切有生力量。 如果近卫军先出现,西夏人会被吓跑。这样广大的地盘,秦牧没时间去漫山遍野的抓野鸭子。 形象的说,种家军就是一朵鲜花,要吸引来蜜蜂,或者恶心点,种家军也可以是一堆烂肉,让苍蝇逐臭而来。 不管是鲜花还是烂肉,种家军都是诱饵。 种彦崖对于秦牧给他的定位极端的不满意,可是他被种师中严厉的命令过,必须听种彦崇的话,更要听秦少爷的话。 种家老四还是比较怕他爷爷和大哥的,因此他还是按照秦牧的命令,在向导的带领下沿着黄河进入了西夏。 进入西夏之后,他们很快就遇到了西夏的军队。 近卫军是沿着黄河向北再向西,就是从宁边出发,走河滨,东胜州,经过下河套,进入河套中部。 这个地方是完全属于西夏的。在牟那山口,西夏建立了牟那山城堡。这里是面对辽国的第一道战线。 现在辽国虽然没了,可是这里的防守依然很强悍。 种家军三千人被牟那山的西夏军发现,牟那山守将是没藏波杰。没藏家族是西夏的上流贵族,最出名的人物是没藏黑云。 没藏黑云是西夏景宗李元昊的夫人,没藏家族在西夏曾经权倾一时。虽然到了现在,比起鼎盛时期已经没落了很多,可是只看西夏皇帝李继迁安排没藏波杰驻守牟那山,就知道没藏家族的实力还在。 牟那山可以说是西夏的北大门。 这里驻扎着五千西夏军,同时还有三百铁鹞子。 这样的兵力已经是很强大了。 铁鹞子是西夏国宝级的军队,可是意外被秦牧折损了一半,而且李继迁几乎弄不明白怎么自己的铁鹞子就消失了一半。 每一场战争都打的太过诡异,这让西夏很是老实了许多。 现在铁鹞子经过补充,也不过一千五百人,放三百在牟那山,是对没藏很大的信任和支持。 没藏波杰收到消息,有一支种家军,三千人左右,正向着牟那山冲过来,他立刻一边派出信使向兴庆府送信,一边整顿人马出城。 三千人的种家军,就敢来我牟那山撒野,简直是太看不起我没藏波杰了。 他留下一千人守城,剩下四千人和三百铁鹞子悉数出征。 没藏波杰很快就看到了种家军的人马。 他们所在的这片地方,极为适宜打仗。这是一片辽阔的草甸,右手,是宽阔的黄河,左手,是雄伟的牟那山。山河之间,是青翠的草原。 四千西夏军和三千种家军遥遥相对,两边都停下了脚步。 其实现在没藏波杰心里非常奇怪。宋军怎么会从牟那山进兵呢? 这个地方,根本就不适合宋军进攻西夏。 大宋和西夏,历史上发生了许多次的战斗,但是每次战斗都不会走牟那山。宋军根本不走河套。 第一,河套不在大宋的疆土内,这是辽国的地盘。第二,走河套绕远,而且是很大的弯子。 千里无轻担,大军作战更是如此。这么多人马所需的粮食和草料,以及各种物资都是海量的。以农耕时代的经济水平,不足以支持走远路。 秦牧研究过宋和西夏曾经的战役,他发现历次的战斗,如果把两边的行军路线都画出来,其实就是以西夏都城兴庆府为中心,发出的几条放射线。 西夏和大宋,都是遵循着最短距离在打仗。 这一次近卫军走河套,实际上是先向远离兴庆府的方向行军,这在大宋,甚至在本时空任何国家任何军队都是不可能的——这个弯子绕的太大了。 没藏波杰也完全理解不了眼前的种家军。 种家怎么会跑到牟那山来?他们要是打西夏,应该从南边打,绕到这里别说打仗,累都累死了。 战场上主将可以思考,却无需废话。敌人都到眼前了,难道还能用嘴把对方劝回去吗? “传令,列阵。”西夏军首先开始了行动。 盾牌手排成整齐的一列又一列,大盾半人多高,稳稳的握在士兵手里。 长枪手在后,一丈多长的长矛斜着指向天空,阳光下尺许长的枪头泛起一片寒光。 刀斧手左手圆盾,右手单刀或者斧头,紧跟在长枪手之后。 最后方弓弩手已经拉开弩机,弩箭上了弦。 这是本时空作战的基本战斗方式。随着双方列阵完毕,就开始相向而行。在主将认为合适的位置,先是远距离武器攻击——射箭。 然后对方就要停下脚步,所有人缩在盾牌后面扛着箭雨,或者石头——抛石机扔的。 同时挨揍的这边决定是抗一会再反击还是马上用弓箭反击。 其实战争从古到今的战斗过程并没有什么变化。 现在的战争,开始用巡航**打,然后飞机轰炸,最后舰炮轰炸,最最后了,才是陆军上场——这就是美帝打伊拉克的模式。 如果我们不考虑武器的内容,只在同一代武器中比较,会发现这就是远程,近程,最后短兵相接。 弓箭和投石机就是远程,长矛就是近程,刀斧手就短兵相接了。 这个过程是必然的,不是说谁脑袋抽抽能调过来。如果敌人远程武器打过来,自己不用远程武器反击,而是等靠近了用刀子砍,那不是脑残吗。 在走到短兵相接的距离之前,敌人的远程武器和近程武器威力都发挥出来了,自己这边只能承受损失。 到了白刃战的时候,所有弓箭和长矛都没用,那自己的这种武器不就完全被浪费了吗? 所以战争自有规律,谁也改不了。 种家军也是如此布阵。 两军相向而行,不过西夏军走的脚步坚定,步伐沉稳,而种家军却散乱不堪。 没藏波杰看在眼里,心内大是安定。这一支种家军,就好像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弱小又混乱。 送上门来的肉,不吃白不吃。这份战功,也许能让自己封王了! 这几年西夏就没认真打过一场仗,所以没藏也就没有升迁的机会。现在总算是机会来了。 “进攻!” 随着没藏波杰的命令,西夏军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没藏波杰的队伍都是老兵,他们知道在什么时候才能放箭。如今距离敌人还稍微远了一些,要再走几十步,才能让弓箭的威力最大发挥出来。 西夏军沉稳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 铁鹞子和轻骑兵也让马匹开始热身,不断的在阵列后面小跑。 种彦崖骑在马上,一会看看对面的西夏军,一会扭头向后看看。他在找近卫军的身影。 自己这三千人,完全没做好战斗准备。见识过近卫军的强大后,种家军完全泄了气。他们觉得再像以前一样打仗毫无意义。 同时他们也都明白自己就是诱饵,不是主力,也就更加的没有斗志。当然他们这个诱饵比较特殊。背靠着无敌的近卫军,他们到是不会被卖掉,不会送命。 种家军几乎在西夏军号角响起的那一刻就停止了前进,他们把所有的盾牌手都堆积到最前列。大盾小盾,扛住敌人的攻势,自己别死就行了。 甚至长枪手连枪都没举着,反倒是不知道从哪搞来一副盾牌挡在身前。 这让没藏波杰看的困惑不止。 这不像是来打仗的,这完全是来挨揍的! 局面怎么看怎么怪异,莫非敌人有诈?可是这里一马平川,连个藏人的地方都没有,敌人的伏兵在哪呢? 没藏波杰不太放心,他立刻站上了马背,登高瞭望。 只见种家军身后,有一道黄线,正飞快的向自己推进。 敌人果然有伏兵!没藏波杰身经百战,不是战场上的菜鸟。 伏兵也是人,如果埋伏一帮小羊羔,那只能是给自己的晚餐加一道菜而已。 他冷静的看了片刻,突然心里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兆。那一条黄线的移动速度太快了。 没藏波杰看惯了草原上马群的奔跑,他能从马蹄带起的烟尘估计出马群奔跑的速度。 可是这一道烟尘接近的速度,完全打破了他对速度理解的上限。 蔡鞗用当前全世界最好的阿拉伯马,在完全轻装,不加一片盔甲的情况下,才短时间跑出了极速七十公里。 正常的骑兵冲锋,尤其是重装骑兵,比如铁鹞子,能跑出四十公里的速度就不错了 就是轻装骑兵也不过五十公里。 但是那一道黄线代表的速度,足有八十公里。 没藏波杰脑海中的速度表上根本没这个刻度,这速度对他来说已经爆表了。 这样的速度,这样的距离,没藏波杰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跑不掉。步兵怎么跑的过骑兵,而且敌人的速度这么快。 他立刻命令大军停止前进,扎稳队列。 当前唯一能做的事,也是唯一正确的应对,就是先做好防守,以待敌人的进攻。 西夏军完全放弃了对种家军的攻击,全体停住了脚步,静静等待新的敌人出现。 敌人很快出现在西夏军的视野里,不过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这样的敌人。 在他们勉强看到敌人是乘坐着怪异的车辆冲过来的时候,铺天盖地的炮弹已经凌空在他们的头上炸响。 炮兵永远是第一个发言的。 第一轮炮击就夺去了没藏波杰的生命。这让他其实少受了很多的折磨。 因为死去的就地解脱了,而没死的,却要面对近卫军毫不留情的追杀。 首先抵达战场的是近卫军一团一营一连。他们这个连集中了一营中最优秀的驾驶员,所以开的最快。 在营长董瑞的带领下,三十辆吉普风一般冲到了种家军前面,然后立刻减速,给射手一个稳定的射击平台。 每一辆车上的MG-42都开始疯狂的吐出火舌。子弹好像看不见的鞭子一样抽打在已经崩溃了的西夏军身上。 不论是盾牌还是盔甲,即使是铁鹞子的家传报甲,也完全阻挡不了MG-42的子弹。 每一个中弹的西夏兵都好像在跳着生命中最后一支舞曲。他们的身体扭曲到一个夸张的角度,然后才轰然倒地。 天上的打击还没结束,地上又出现了这样一群恶魔一样的人。西夏军当时就崩溃了。 他们哪里还站的住阵列,有多远跑多远吧。 西夏军眼中所见,耳中所闻,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声音。他们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他们不是和人在战斗,而是正在拔舌地狱里面,被小鬼判官掏心挖肺,开膛破肚,水浸油炸。 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死也不能死在这里,一定要逃出这片人间地狱。否则生生世世都要受苦了。 四千人在第一波打击中几乎死了一半。现在不是二战,不是经过漫长火器时代的各种战争,总结出了针对火器的战法。 现在的战争,密集队形是唯一的战术。西夏军就好像是后世分列式时候的密集方队,这让炮弹和子弹根本就不可能打丢目标。想失手都没那个空间。 西夏军唯一没死绝的原因,就在于人数够多,子弹一时打不透。 所以还能活动的西夏军拼命的向四面八方逃窜——除了近卫军方向。 董瑞获得了最大的战果,不过他并不满足。近卫军对于这次作战有着明确的目地——杀死一切敌人的有生力量。 任何一个没有死的西夏军,都是有生力量。绝不能让他们跑了。一个也不能跑! 西夏军步兵也是有马的。他们作战时候是步兵,行军时候也要骑马。 有聪明的抢了一匹马就跑,这样他们就能多活一会。 傻的人只靠两条腿跑路,这样当然快不过子弹。一营的车都没动地方,就把这些徒步跑路的全杀死了。 这时候近卫军二团的人马也赶了上来。他们见状哪能还不明白情况。 敌人都被打的放羊了,那就分头追。 这时候近卫军立刻分散队形,两车为一个小组,分头追击。 战场上引擎的轰鸣,机枪的咆哮,还有战马的嘶嚎,交织成一副真正的地狱景象。 种家军都看傻了。他们是第一次见识到近卫军的实战。这样摧枯拉朽一般的打击,换了是谁都扛不住。 种彦崖脸色煞白,坐在马上摇摇欲坠。 他的亲兵连忙过来扶住了自家主帅。 “我们种家军,一定要有机枪,有火炮,有汽车!” 亲兵只听到种彦崖咬着牙根挤出了这一句话,然后就见主帅一个摇晃从马上跌了下来。 ------------ 第四百七十三章 拿下牟那山城堡 近卫军的车辆从种家军身边呼啸而过,向着前方飞奔,没有一辆车停下来看一眼种彦崖。 仿佛这一支种家军就是草原上一堆乱石头,近卫军轻巧的驾驶着车辆绕了过去。 直到最后,终于有一辆车停了下来。 种彦崇走下吉普,看见种彦崖坐在地上喘气,连忙问道:“老四,怎么了?难道受伤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种彦崖还能受伤,种彦崇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报告大公子,四公子没事,就是从马上掉下来了。”那个亲兵连忙汇报。 “大哥,我没事。”种彦崖连忙站起了身,拍了拍屁股问道:“大哥,你怎么过来了?” “有事,来,过来说话。”种彦崇看老四没事,立刻把他拽离了几步,稍微躲开点人群:“现在我们马上整军,立刻前进。” “去哪?” “牟那山城堡。” “大哥,我们就算把马累死,也快不过吉普车啊。先进城的肯定是近卫军。”种彦崖以为大哥要为种家军争功。 “相信我,先进城的一定是我们。近卫军会等着我们。”种彦崇面露微笑。 种彦崖被他大哥的笑容给弄傻了。怎么?近卫军不听秦牧的改听你的了? 这些人玩命的开车向前冲,前面就是牟那山城堡,他们又是枪又是炮的,一顿火力打击就能拿下牟那山城堡,难道他们打完了会停下来,等着我们种家军入城? 这除非你是近卫军头子才行,否则他们疯了不进城?打仗不就是占据城池吗! “边走边说。”种彦崇拉过一匹马,翻身骑上去之后,对着种家军发布了命令:“前进,目标牟那山城堡。” 大公子下令,种家军立刻执行。这支军队的最高统帅就是种彦崇。在种家军中,大公子比四公子威望高的多。 牟那山城堡离这里不远了,种家军快马加鞭,径直向着目标进发。 一边行军,种彦崇一边压低声音对身边的老四说道:“老四,你知道为什么我说,我们种家军一定会第一个进城吗?” “大哥,我真不知道,你别考我了。” “好,那我给你讲讲之前发生的事。” 种彦崇杀了五个党项人之后,回到了车上。 特战大队继续前进。 走了一段,秦牧突然问种彦崇:“伯导,你觉得吉普车好不好?” “当然好了!”种彦崇忍不住拍打了一下车厢说道:“军长,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种家军也能有几辆吉普车用。” “肯定会有的。”秦牧不慌不忙的说道:“不过车子虽然好,却对道路有要求。这样的草原完全发挥不出车子的速度。我要修一条路,从宁边一直修到兴庆府。就沿着黄河走。” “这么长?” “嗯,大概七八百公里吧。” “嘶……”种彦崇倒吸了一口凉气。七八百公里,就是一千五六百里,这是多长的一条路啊。 他们现在行走在草原上,有时候有大车路,有时候根本没路,纯粹就是草原或者农田。 幸亏威利斯吉普本来就是为了战场打造的,完全不挑路,所以近卫军的车队才能畅行无阻。但是速度就慢了许多。 “修路需要人力和物力两方面。你看到了微山湖,也看到了宁边城,你觉得我们缺什么?” 种彦崇顿时明白了:“军长,我们缺人。” “对,我们缺人,缺大量的人力。这个问题时刻困扰着我。” 说到这里,秦牧不再说话了。 不过这时候种彦崇完全明白了。他立刻向秦牧申请了一辆车,出发去追种家军。 跟老四说完这些事,种彦崇问道:“老四,现在你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种彦崖有点犹豫的说道:“大哥,你是说,秦牧让我们的种家军给他修路?这我绝对不答应!他把我们种家当奴隶使唤吗?” 听到老四这话,种彦崇差点抽他一个大嘴巴。 怎么你这么愚蠢呢。 “老四,这你还不明白?秦少爷是要西夏所有的人都给他去修路。修路就好像挖矿一样,最危险最辛苦的活,得奴隶去干。如果我料的不差,近卫军现在已经打下了牟那山城堡,但是他们绝不会进去。他们会打开城门等着我。” “大哥,你是说他们自己不下手,等我们进去给秦牧抓奴隶?” “玛德,你总算开窍了。你听,前面枪炮声弱了,估计牟那山拿下了。我们快点过去。如果近卫军真的没有进城,就说明我料的不差。那咱们种家就发达了。” 种彦崖听到这话,也精神一振。他虽然年少气盛,但是人可不傻。 能抱住秦牧的大腿他当然要抱。 他只是之前根本就不知道秦牧要种家军干什么,所以才一肚子疑惑一肚子气。现在大哥给他点明了秦牧的要求,他立刻就看到了种家的光明前景。 种家军呼啸着来到牟那山城堡前。 果然,种彦崇猜测的半点不差。近卫军的车辆堆积在城外,城头上也布满了荷枪实弹的近卫军,但是城门大开,里面根本没有一辆车一个近卫军的战士。 种彦崇连忙抬头望向城楼。 刘云飞站在城楼上,向他微微挥了挥手。 种彦崇心里一颗石头落地。这下他完全明白秦牧的意思了。 “弟兄们,跟我冲。把党项人全抓起来。敢反抗的,格杀勿论。” 随着种彦崇的命令,种家军嚎叫着冲进了牟那山城。 牟那山城的守军已经被近卫军杀掉一大半了——站在城头的全死了。剩下西夏军,纷纷脱掉军装混入了城里的百姓家。 种家军可不管百姓还是军人,只要看到党项发型服饰的人就抓起来。不分男女老少,全抓到城外再说。 种彦崖在城外坐镇,指挥剩余的种家军搭建了一个巨大的战俘营。 当然,说战俘营是夸张,实际就是跑马圈地,拉起一圈警戒线,里面关押捆成一团的党项人。 因为跟着近卫军行动,所以种家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支持。 比如捆绑用的绳子,扎营用的木桩,只要种彦崖去要,近卫军总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抓俘虏这件事就变得异常顺利。 实际上牟那山城的军民,不分党项人还是其他,全被近卫军超时空的火力吓呆了。 这些人,服装怪异,武器神秘,就连坐骑都像神仙法宝。 他们等于被千年后的科技狠狠的打击了一顿,没有人不蒙的。 仿佛无穷无尽爆炸,直把牟那山城墙炸掉了一层,MG—42机枪几乎没捞到开火的机会,城就破了。 刘云飞的主力部队冲上城墙,控制住整座城市,可是近卫军真的没有进城。他们就站在城墙上,监视着城里的一切。 有敢挥舞武器的,一概击毙。 很快街道上就空无一人了,直到种家军的出现。 别看种家军打仗不如近卫军,但是抓人却毫不逊色。 他们挨家挨户的搜索,只要看到党项人,马上捆了送到城外的战俘营。 牟那山城并不是很大,种家军又人数众多,很快的,几乎所有党项人都被挑了出来。 种彦崇顺着马道来到城头,站在刘云飞身边,望着城外的战俘营说道:“刘团长,城里差不多干净了。” “好,种将军,那我就可以拆城了。” 刘云飞一声令下,近卫团有几辆宣传车开进了牟那山城。 “城里的父老乡亲们,我们是光荣的人民近卫军,我们来到这里,是给大家盖房子,给大家好日子的。现在大家都去城墙,把砖瓦搬回去,为自己盖房子吧。” 每一辆宣传车上都有大喇叭。女战士在严密的保护下,用柔美的声音一遍又一遍的播音。 “怎么?这个城墙要拆了吗?”种彦崇有点吃惊。 这个城墙,修一修还很好用啊。近卫军在江南时候也没有拆城墙,怎么到了西夏就开始破坏了呢? “种将军,”刘云飞随手一指,问道:“这块地方,是什么地方?” “牟那山。” “不,更大点说。” “河套?”种彦崇有点犹豫,怕自己说的不对。 “对,正是河套地区。黄河百害,唯利一套。这是西北最好的一块地方,这块地方,是我们近卫军的核心区。在我们的核心区,你觉得还需要城墙吗?” 种彦崇顿时想起了微山湖。微山湖是近卫军核心的核心,可是微山湖连半尺高的墙都没有。 “种将军,在河套这块地方,我们需要路,更多的路,更好的路。只有路多了,物资和人员的运输才越迅捷。我们的核心区,近卫军需要大量道路来跑我们的车,同时还要速度快。” 种彦崇从刘云飞的话里更加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他知道秦牧很多话不会说出来,而刘云飞会给他一些解答。 种彦崇也急需刘云飞给他建议。 “刘团长,不知道修这么多的路,需要多少人。” “很多,越多越好。种将军,军长曾经教育我们,劳动,是改造一个人的唯一途径。和我们不同的人,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只有劳动,才能让他们成为新世界的一员。” 种彦崇细细体会着刘云飞的每一个字。 他想来想去,发现刘云飞就说了两个词。“劳动”,“和我们不一样的人。” 明白了。 种彦崇突然想起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刘云飞说了,河套是近卫军的核心地区,核心地区,怎么可能存在有异心的人。 心是看不到的,但是外表可以看出是不是和我们一样。 和我们不一样的这些人,需要一直劳动,劳动到最后一刻! 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巨大的显示器,上面是拆毁的城墙,还有密密麻麻修路的人群。这些人都光着一颗油光发亮的脑袋,阳光下他们灰头土脸,挥舞着各种工具,拼命的建设美丽新世界。 “刘团长,我清楚了。现在,种家军需要更多的绳子!” ------------ 第四百七十四章 甄别劳动力 牟那山是西夏北大门,拿下牟那山,等于对西夏的战争全面打响。 近卫军全体在牟那山城堡停下休整。 这是第一次机械化行军,对近卫军是一个全新的考验。从宁边出发,来到牟那山,几百里的行程是一个真正的检验。 在营地转圈几百里是没用的,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 目前看来近卫军算是合格的。所有部队都没有走丢的,每一支都是齐装满员。 刘云飞走近秦牧的营帐,却被贾红线的警卫员拦住了。 贾红线的警卫员,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兵。刘云飞知道,这些兵的来源是江南,是鱼窈窕曾经的手下。 “刘团长,有要紧军情吗?如果没有就明天再来吧。贾娘娘和军长已经休息了。” 刘云飞顿时停住了脚步。他点点头,一句话没说就转身走了。 师妹和秦牧在一起,刘云飞就是有再大的事情也会让路的。 相比起方好音和折美鸾,刘云飞自然万分希望师妹生下太子。他今晚过来也没什么大事,只是想和秦牧汇报一下今天的战斗经过。现在既然贾红线在里面,刘云飞就算有多大的事,都要给师妹让路。 他转身来到了李仁的营地。 对于李仁的火箭式提升,刘云飞早有预感。 李仁是他的老部下,在去西域取棉花种子的路上,李仁表现出了出类拔萃的工程能力,现在他作为铁道工程兵的第一任领导,刘云飞一点不意外。 相反的,他觉得李仁在这支全新的部队才更能发挥出他的本事——在战斗部队都屈才,而且战斗部队也不缺他一个。 “李团长,还没睡呢?”刘云飞进到李仁的营帐,只见灯火通明,李仁正一边看着笔记本,一边看地图。 “老连长来啦,快请坐。”刘云飞是李仁曾经的连长,李仁用这个称呼更显得关系亲近。 他一边请刘云飞坐下,一边吩咐警卫泡茶。 “怎么样,你们的路,修起来有困难吗?”刘云飞看了一眼地图,发现河套这一带画了不少线条。他明白,李仁正考虑修路的事情。 在这次出征之前,秦牧给高级军官开过会议,他们都明白这次战役的真正目的。 打仗是次要的,主要目的是沿着河套平原修一条战备公路。这条路将彻底改变河套平原的交通状况。 从宁边到兴庆府,地图距离在七百多公里。折家商队从宁边出发,不遇到天灾人祸的情况下,走到兴庆府需要十几天。 这个时间对于秦牧来说是根本无法接受的。 秦牧的目标是消灭西夏的李家王朝,铲除河套地区所有的反抗势力,把河套平原完全掌握在新世界集团手里。 这样河套和宁边甚至府州,就连为一体。这是一块天赐的宝地。这里是巨大的粮仓,辽阔的牧场,同时还有石油——麟州就有,工农业都要彻底发展起来。 秦牧要把这里建设成近卫军西出的基地。 西夏之所以立国这么多年,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控制了河西走廊。而河西走廊是本时空进入中亚的唯一通道。 这样一来,河套地区就变得无比重要,所以这里不但要完全彻底的被打造成纯粹的根据地——类似微山湖,而且还要大力发展。 要想富,先修路。本时空悲剧一般的交通状况是秦牧无法接受的。 这一次西征,任务最重的不是战斗部队,而是李仁的铁道工程兵。 他们要一边勘测,一边组织力量修路。 不只是公路,铁路也要计划在内。这近千公里的距离,铁路运输才是根本。不过那是远期计划,眼前的计划,就是修公路。 都不用立刻上沥青路,土路都行,只要能走吉普车。 秦牧参考后世高速公路的设计,在这条计划中的公路上,每间隔几十公里要建立一个兵站——可以理解为后世的服务区。 但是兵站不是服务区,兵站比服务区级别高得多。这里是物资集结点。大量后勤物资,食物,水,油料,枪支弹药,以及各种建设器材原料,会充满兵站。 兵站有大有小,等级不同,牟那山兵站,是一级兵站,可以说即使没有路,也得先建好这个兵站。 李仁正日夜不停的思考着自己的任务。 刘云飞的到来,让他省了不少时间。很多问题他需要找老上级沟通,电话总不如面对面说方便。 “老连长,兵站的选址已经定了,明天就能开工。器材设备都到位,就是差工人了。不知道咱们这个工人什么时候能准备好。” “李团长,牟那山城堡的人口不到三万,本族人在两万左右,异族有六七千。根据军长的意思,马上能拿来开工的,在三四千左右。” (因为审核的原因,以后汉族我直接称为本族,其余的全叫异族,省的麻烦。虽然阅读快感差点,可是意思都明白就行。) 李仁明白刘云飞的意思。 河套将会是新世界集团的核心根据地,根据地里面的百姓必须是自己人,也就是说,这里不应该存在有外心的人,不能存在异族人。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李仁也明白。 对本族人和异族人,秦牧的指导思想很明确,但是表述却很含糊。 秦牧只把他对于河套地区建设成功后的样子,详细的给近卫军的高级军官描述了出来。 从人口组成,到基础设施建设,到以后的发展。 涉及到具体建设的,秦牧讲的非常清楚,但是涉及到社会人口方面,秦牧就不肯多说了。 他只是一再重申,河套地区的战略位置,不比微山湖差。 李仁当然明白了。河套地区有这么高的位置,那么这块地面上的人民必须全心全意拥护新世界集团。 所以刚才刘云飞那句话他非常理解。 本族人属于自己人,政治地位是根据地的百姓,对于百姓,要组织引导,而不能强迫。 修建兵站的工作迫在眉睫,李仁没时间去引导百姓,他需要马上得到大量劳动力。 劳动力刘云飞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人数在三四千。 这些人,李仁可以尽情使用,而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老连长,我的兵现在个顶个都是技术兵,他们要负责工程的方方面面,对于劳动力的管理,这方面怕是抽不出精力。” 铁道工程兵,是秦牧从全体近卫军中选拔的最出色的科技人才。现在与其说他们是兵,更不如说他们是一支建筑队。 每一个铁道工程兵,都是专业人才,让他们把时间浪费在看管工人方面简直是对工程的犯罪。 “这点你不用担心。有种家军呢。种彦崇是个聪明人,他懂得怎么做事。” 种彦崇果然不笨。 在他的命令下,种家军几乎一刻不停的在挑选劳动力。 为了能尽快完成任务,种彦崇还向刘云飞讨要了两盏探照灯。 强大的光线照射下,俘虏营中的每一个俘虏都被吓得哆哆嗦嗦。这是什么人呢?他们怎么把天上的太阳给请下了凡间。 “下一个。”种彦崇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叼着中华烟,亲自主持这项工作。 一个壮汉被带到了种彦崇面前。 “姓名。”这句话就不是种彦崇说的了。具体事务有种家军的士兵办理。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做什么?我是没藏干布,我是没藏家的人,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听到这人的话,正在记录的士兵连忙抬头看着大公子。 种彦崇微微点点头。那士兵明白了。他立刻拿笔划掉了这个名字。 这个人将不再是劳动力,他只能去田地里肥田了——谁让他姓没藏。 种彦崖靠近大哥,低声问道:“大哥,这样做合适吗?你确定这是秦牧的意思?” “老四,你看到吉普车没有?” “大哥,你不是废话吗,好几千辆车我看不到?我又不是瞎子。” “那你觉得吉普车和马车,有什么区别?” “吉普车坐的人多,还不吃草。” “……”种彦崇不能说老四说的不对。这话很对,但却是废话。 “老四,吉普车是划时代的交通工具,它实际上缩短了地理上的距离。从咱家到折家,骑马要走十天,可是开车,三天都不到。” 种彦崖立刻点点头。大哥说的对。 “军长有了这样的车,天下就在他面前缩小了。以前这个天下,是大宋,西夏,辽国。再远就看不到了。可是现在这个天下,因为吉普车的出现,这几块地方就变得太小了。” “你是说秦牧想要更大的地盘?” “这不是我说,而是近卫军一直在做的事。否则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多人去修路?只有修好了路,才能让吉普车跑的更快。” “那你还把这个什么藏给杀了。留着他干活不好吗?” “你不懂。”种彦崇没有过多解释。弟弟还是有点年轻,很多事情,再大几岁自然就明白了。 “这里你盯着,”种彦崇伸了个懒腰说道:“明天一早,我要看到最少三千个壮劳力。我先去睡会,明天,会是真正忙碌的一天!” ------------ 第四百七十五章 蔡九娘和蔡夫人 贾红线一早起来,感觉神清气爽。没准昨夜自己就怀上了呢。她总是这样给自己打气。 方好音和折美鸾的怀孕,给贾红线带来的感受,就好像高原的天气:一会阳光灿烂,一会阴云密布。 她们怀孕了,说明表哥身体没问题,这让贾红线彻底放心了。 可是两个妹妹提前怀孕,让作为大姐的贾红线感觉压力巨大。 这一次打西夏,只有贾红线一个人跟着秦牧过来,这对于她来说是天大的机会,她必须好好把握每一个夜晚。 警卫员麻利的给两人摆好了早餐。 这些女兵都是贾红线的人。其实她们,还包括贾红线,都没有近卫军的编制,只是穿着近卫军的军服——没有阶级章。 这是为了方便她们行动。一来区别敌我,二来给西夏的百姓一个整体认识——穿着这样军服的,都是上天派来拯救他们的神仙。 贾红线的警卫员是鱼窈窕精心从自己的手下中挑选出来的。 她们一个个又年轻又漂亮,还有一身好本事——当然这样的人不会多,所以贾红线也就三个警卫员。 吃完早餐,贾红线离开了秦牧的营帐。霸占了表哥一整晚,白天就不能再耽误秦牧的正事了。 贾红线自己也有大量的工作。 近卫军出击,军事和民政密不可分。贾红线这次依然是带着一支民政队伍过来的,甚至这次的队伍比在江南时候还庞大。 近卫军的军营没有建在城里,而是在城外。现在的近卫军,是一支二十一世纪的野战部队,他们的装备和后世全面接轨——至少在后勤上。 所以他们不会住百姓的房间——又不安全还不卫生,生活也不方便。 近卫军有自己的野战系统,衣食住行全包括。这次出征,也是对这一套系统的全面检验。 贾红线离开营房,驾车带着队伍进入了牟那山城。 城头上是近卫军的岗哨,而城里也只剩下本族人了,安全可以得到最大的保障。 当然,绝对的安全是没有的。这里毕竟是敌国,本族人忠于西夏朝廷的未必少。 贾红线也不清楚牟那山城中的本族官员——本族人做西夏的官,是不是都被抓起来了。昨天她霸占着秦牧,所以很多情报没送进来,这样贾红线也就不掌握这个情况。 即使是在战争状态,孩子们也依然那么天真活泼。 最开始出现在牟那山城街道上的,就是一群小孩子。 面对这些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孩,贾红线心中很是喜欢。她让车子停下来,然后下车来到一群孩子面前,微笑着问道。 “娘娘给你们糖,你们要不要吃?” 说着话,贾红线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糖。这都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因为柜子的空间变得极为巨大,所以秦牧能带的东西一下就多了好多。基本上可以想起什么买什么,而不用再费心算计了。 水果糖微山湖还没有出产,这让西夏的孩子比微山湖的孩子更早遇到了如此的美味。 秦牧带水果糖回来,当然不会是为了满足微山湖的小孩嘴巴,而是为了战争服务的。 胡萝卜加大棒,两手都要硬。 西夏孩子自然没见过水果糖,但是糖在本时空是有的。他们知道糖是什么。 眼前这个娘子,那么漂亮,说话还好听,对他们这么和气,就有胆大的小孩不知不觉伸出了手。 贾红线拿起一颗水果糖,放在那个小孩手心。然后说道:“剥开糖纸,就可以吃了。” 说着话,贾红线自己亲自示范了一下。 那小孩有样学样,立刻麻利的去掉糖纸,把糖块放进嘴里。 后世的水果糖,尤其是二十一世纪的水果糖,比起七八十年代可提升了不知多少倍。 不论是包装还是味道,都可以轻易的打败小孩的味蕾。 那孩子糖块一进嘴巴,一双眼顿时瞪的老大,简直甜的小孩要晕过去。她长这么大——当然也没几岁,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好东西。 实际上这些孩子连本时空的糖都没吃过——糖可是上等商品,一般百姓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给孩子买来吃了。 一颗糖就征服了一代人! 有了榜样,那些孩子顿时就活了过来。他们一个个都伸出小手,拼命向贾红线面前挤。 幸亏贾红线穿着一身近卫军的军服,而近卫军的厉害,这些孩子只要不傻都明白,所以他们绝不敢有半点碰到贾红线的身上。 “好好好,排好队,一个一个来,都有份。” 贾红线一边说着,一边就有警卫员上来教这群孩子排队。 一会功夫,贾红线面前就排出去一长串的孩子队伍。 她一人发一颗,每人都有份。 孩子们拿到糖块,都迫不及待的剥开糖纸,把水果糖塞进嘴里。 他们甜的几乎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你们家还有没有兄弟姐妹的?都去叫来,娘娘还发糖。” 听到这句话,嘴里含着糖块的小孩飞奔着回了自己的家。 这年头谁不是一群兄弟姐妹,他们都得给拉过来,继续排队领糖。 他们一边跑,一边还看着糖纸。这么漂亮的糖纸没人舍得扔。糖纸都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 不仅如此,这批糖纸还是秦牧特定的。一共十二款糖纸,上面有画有字,每款不同。 蔡九娘手里握着糖纸,一边跑还一边念:“伟大的人民近卫军战无不胜”。 别看蔡九娘今年才五岁,可是她已经认识很多字了。她爹是牟那山城的教授。 西夏的官职大部分类似于大宋,而地方上的官职设置,更是基本全盘照搬了宋国。 蔡九娘的爹,和秦桧之前的位置是一样的,就是官办学校中的教员。 西夏是有自己的文字的,不过蔡家是汉人,所以蔡九娘在家跟着她爹学的是汉字,说的也是汉话。 如今蔡九娘吃到了人生第一口糖,她着急回家把哥哥都叫来,要跟那个漂亮的娘娘要更多的糖吃。 蔡九娘自然是蔡家第九个孩子,但是她上面并没有八个哥哥姐姐。本时空的婴儿夭折率很高,能活到成年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九娘现在只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十三四五了。 蔡九娘跑回家里,满院子找哥哥,结果一个也没找到。 她连忙问她娘,哥哥们都去了哪里,她要带他们去要糖吃。 蔡夫人见状,连忙抢过九娘手里的糖纸,一边看一边问孩子到底怎么回事。等她弄清楚之后,心里不由得一颤。 看来官人的话是对的,这个牟那山城,从此就换了姓了。 蔡九娘的爹叫蔡峰。作为牟那山的教授,屁大的官没几个钱赚,但是气可受的不少。 西夏是李家的天下,是党项人的天下。这正如辽国是契丹人的天下一样,本族人是不被当人看的。 昨天一日之间,牟那山城破了。不仅如此,全城所有的异族人都被抓走了。 蔡峰到了今天早上才确认这件事。牟那山,真的没有半个异族人了。 这时候满城都是巨大的声音,让百姓去城墙搬砖。 蔡峰一边惊讶于声音的巨大,一边将信将疑。拆了城墙,用城砖给自己家盖房。这件事怎么听着如此古怪呢? 在他的认知中,就算是大宋打过来,他也要这个城墙的。哪有上来就拆城墙的。而且拆了还不算,还把城砖全送给百姓。 天上掉馅饼都没有这么夸张,这简直是天上掉砖头。 他犹豫,可是他的儿子不犹豫。 十三四岁正是半大小子,他们天不怕地不怕。蔡峰家里这么穷,房子都漏雨,现在有白给的砖头能不要吗?赶紧去,去晚了被别人抢光了。 这俩小子嗷嗷叫着就去搬砖头了。 还别说,这事是真的,很快俩人就一人搬回一块砖头——半拉的。 一整块太大,他们还没张开身体,搬不动。 蔡峰一看这情况,那自己也别愣着了。他也跟着儿子们去搬砖头了。 现在屋里只剩下蔡夫人看家。 蔡夫人昨夜担惊受怕了一晚上,还是在官人的安抚下才睡了一会。 蔡峰跟她说了,这个牟那山,要换主人了。蔡夫人开始还不敢相信,可是看到闺女带回来的这个糖纸,她信了。 牟那山算是西夏北边最大的城市,这里是一个商品汇聚的地方,蔡夫人也算是有点见识的女人。 但是这个糖纸,她真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做的——透明的。而且上面还有字。这样的东西,人家随便就给了九娘,由此可见外面那一支近卫军的强大。 蔡夫人是个聪明人,否则蔡九娘这么小也不能认识那么多字。 她见微知著,决定亲自出马,跟着九娘去看看那个仙女一般的娘娘。 蔡夫人领着九娘出了门,还没走到贾红线面前,隔着三条街就看见一溜长队。都是半大孩子,一个紧贴着前一个人的身子,伸着脖子瞪着眼向前看。 九娘不由得小嘴一撅说道:“都怪娘问那么多,你看,现在多少人了。” 她是老小,平日里最得宠。蔡夫人也不怪她,只是领着孩子排在队尾——她也不敢坏了规矩。 这时候贾红线正好溜达了过来。发糖的事情自然不会她一直亲自负责,早就有民政队员接手了过去。 贾红线顺着队伍一路走过来,她要看看西夏这批孩子的总体素质。 秦牧虽然和高级军官都不能说心里话,但是对于贾红线却没有半点藏着掖着。他的想法,他的担心,都跟贾红线几个人说过。 贾红线很清楚最应该怎么办。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是自己要为表哥做到的。 而且表哥早就为这件事做足了各种准备——水果糖不就是吗? 贾红线清楚,西夏这块地方的未来,就在这些孩子身上,所以她才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对待这件事。 没想到在一群孩子的队伍中看到了一个成年女性,这让贾红线大感奇怪。 是谁有这么大胆子,一个女人,敢在局面不明朗的情况下,排在这个队伍里面? 贾红线立刻走到蔡夫人跟前。她看到蔡九娘的小手被那女人握着,明白这女人是这小丫头的娘——俩人长的像。 这小姑娘给贾红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是第一个举起手跟自己要糖的。 “小娘子,这位是?”贾红线弯下腰笑眯眯的问九娘。 “这是我娘,娘,这位娘娘就是给我糖吃的。你快谢谢她。谢谢她,她还给我糖吃。”蔡九娘毫不怯场。 “哈哈,”贾红线被九娘小大人一样的言语逗的哈哈大笑。 她站起身来,对着蔡夫人说道:“你带着孩子,跟我来。” 蔡夫人一直很紧张,她生怕贾红线对自己孩子有什么危险举动。毕竟她之前的一切都是猜测,真正的近卫军她也不了解。 现在贾红线让她过去,蔡夫人连忙牵着九娘的手跟在贾红线的身后。 贾红线带着两人转过了两条街。蔡夫人看到眼前的场面,顿时大吃一惊。 这是一排巨大的摊位,上面一多半地方摆满了各种精美的商品。还有许多穿着怪异服装的男人女人,正不断的把更多好东西摆在上面。 贾红线随手拿起了一个猴哥——大相国寺正版的,递给了九娘。 “这个喜欢不喜欢?” “喜欢。”九娘连忙接过来,一只手抱在怀里。这么精巧的玩具她怎么能不喜欢。可是她才五岁,更喜欢的是糖。 “娘娘,你还给我糖吃吗?” “当然,你跟我来,我给你更好的糖,比刚才的还好的多。” 贾红线领着她们母女来到了一处营帐,这是她临时休息的地方。 贾红线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块巧克力,递给了九娘,说道:“吃吧,这个叫巧克力,可比水果糖还好吃的多。” 蔡九娘立刻挣脱开她娘紧攥着的手,然后把猴哥放在一边,小手麻利的剥开了巧克力的包装,然后一口咬掉一大块。 巧克力的美味,比起水果糖更是上了不止一个档次。她吃的差点咬掉胖乎乎的手指头。 “娘,给你吃一口。不过你要小点口咬。你的嘴大,别一口都给我吃没了。” 贾红线对这个孩子越发的喜爱。这时候还惦记着给娘吃,真是懂事,又天真可爱。 “这位夫人,请坐。”贾红线请蔡夫人坐下,然后问道:“你能见到我,也算是这孩子带给你的福分。你愿意给我做事吗?” 蔡夫人顿时脑海中轰的一声。 她不是一个糊涂女人,作为蔡教授的夫人,她是牟那山中少有的聪明人。 蔡夫人知道自己现在遇到了一个天大的机缘。 这个女人的地位无疑是极高的。只看外面那些人对她都恭恭敬敬就知道了。 她要自己给她做事,这对蔡家来说,可不是搬几块砖头那么简单。这是蔡家真正的机会。 只是自己敢接吗?如果给她办事,万一兴庆府派兵杀过来,自己一家还有活路吗? 蔡夫人陷入了两难的境界! ------------ 第四百七十六章 公孙雁和厨娘大队 在牟那山城,天上不光掉砖头,还掉金元宝。 蔡夫人就被巨大金元宝砸中了。蔡峰的夫人,蔡九娘的娘,娘家姓“公孙”,她闺名一个“雁”字。 贾红线邀请公孙雁为她做事,蔡夫人看着贾红线很喜欢自己的闺女,想着就算自己说错了话,看在九娘的份上人家也许不会为难自己,就仗着胆子问了一句,要自己做什么事。 “不是什么难事。公孙姐姐,我要在牟那山这里修一条路,需要大量的工人。体力活当然不会用女人,可是烧水做饭需要女人。我想你替我组织一些女人,来工地上烧水做饭,每天给工钱。” 说着话,贾红线掏出了一个钱包——这个就是真正的来自后世的爱马仕了。 虽然本时空的人要给贾红线交智商税,可是贾红线也要给后世交智商税,而且交的还多得多。毕竟柜子的空间比黄金可贵的多。 她随手抽出十元钱递给蔡夫人,说道:“公孙姐姐,这就是我们的钱。漂亮不漂亮?” 没等公孙雁回答,贾红线又抽出一叠钱,塞在了九娘的手里:“九娘,拿去花。这是娘娘给你的。” 蔡九娘小手都快捏不住那一叠钱了。她连忙把自己衣服上的小兜兜扯开,将那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认真的放了进去。然后再拍了拍兜兜,觉得钞票都放妥当了,这才对贾红线说:“谢谢娘娘。” 蔡夫人拿着钱,有点犹豫的问道:“娘娘,这个钱,它能买东西吗?” 贾红线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她牵着九娘的手对蔡夫人说道:“你跟我来。” 说着话,贾红线带两人出了营帐,来到近卫军摆下的摊位前。 这一溜摊位足有接近百米,上面已经琳琅满目的摆满了好东西。在公孙雁看来,这就是一道山脉,不过山上不是树木,全是好东西。 柜子神对秦牧的补偿是巨大的。 空间的扩大,不只是让秦牧能从后世拉来更多的商品,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拉回来成套的流水线。 原来柜子太小根本装不下,而现在很多小型流水线能轻松装下,即使是大型的,也可以经过技术小组的改良,全塞进柜子里面去。 这样微山湖的轻重工业都有了质的提升——非如此也不能迅速生产出这么多汽车。 这一排摊位上,有吃的,有用的,有穿的,有戴的。 蔡夫人一下就盯上了整匹的白布,还有那些漂亮的衣裳。 蔡九娘却被一堆玻璃瓶吸引住了。这是微山湖新开发出来的产品——水果罐头。 二十一世纪的城里人,每天在超市菜市场买到的水果,都是又新鲜又漂亮。但是大部分人不知道这种状况是依赖于强大的物流的。 不用多说,再倒退二十年,城市里面的水果摊子,很多水果是这烂一点那破一块的,根本就不是现在这样的完美状态。 水果是非常怕磕碰,而且是不耐保存的,所以本时空才有那么多果子干卖——任员外就是做这个生意。 秦牧有了大号柜子,可以从后世直接拉设备,这样弄一个罐头厂就没有难度。 苹果,鸭梨,荔枝,山楂,桔子。尤其是这个桔子罐头,简直就是秦牧的童年记忆。 他还记得小时候家里大人走亲戚,都习惯买两瓶桔子罐头。如今他当家作主了,马上就把这个搞了出来。 一排排颜色鲜艳,连成年人看了都会动心的罐头,怎么能不让九娘流口水呢! 她立刻指着桔子罐头说道:“娘,我要吃这个。” “这个……”蔡夫人有点手足无措。什么东西,多到一定程度都让人感觉震撼——比如债务^_^。 这么多商品都堆积在自己眼前。蔡夫人一辈子见过的东西,都远远比不上这一刻。 她什么都想要,她也想买,可是她没钱。 “九娘,娘娘不是给你钱了吗,拿出来,想吃什么买什么。”贾红线立刻指点可爱的小姑娘。 “我要这个。”九娘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指着桔子罐头说道:“我要五个,我一个,哥哥一人一个,爹娘也一人一个。” 说着话,九娘拉开衣服上的兜兜,掏出了一把钱。 早有民政工作人员站在摊位边上。听到小姑娘的话,立刻拿了五个桔子罐头,放在一个简易藤筐里面,递给了蔡夫人——孩子太小肯定拿不住。 蔡夫人连忙接了过来。东西拿了,得给钱啊。她犹豫的问道:“这是多少钱啊?” “两块五。五毛一个。” 蔡夫人不能让自己家闺女掏钱。那是人家娘娘给闺女的礼物,这钱得自己掏。 她手里还攥着贾红线给的十元钱,这时候她也明白,这些好东西,要用这个钱买。只是不知道这一张票子够不够。 看到贾红线没有任何表示,公孙雁猜着自己这钱怎么也够。她就犹豫的把钱递了过去。 工作人员麻利的接钱找钱。一张十元,换回来好几张钞票,外加五个罐头,和一个藤筐。 这钱真能用,而且还能买这么好的东西。在海量的商品面前,蔡夫人迅速的迷失了。 她立刻接下了贾红线安排的任务,当时就领着九娘向家里走。 小姑娘一边走,一边还频频回头和贾红线招手:“娘娘,谢谢你。” 贾红线开心极了。看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娘子,是不是也预示着方好音和折美鸾生出来的也都是女孩呢? 自己还是有机会生太子的!不过要加倍努力。 当然,那种事情等天黑了再说,现在贾红线还得忙自己的工作。 发动妇女,从女人身上下手,并不是贾红线能想出来的方向。这是秦牧给她的任务。 西夏不是大宋,牟那山也不是江南。 在江南战役中,秦牧并不需要组织起当地的百姓,因为他打了就走,天师军和禁军会先后脚的来破坏这一切。组织当地的生产生活,不是近卫军当时的任务。 在牟那山就不同了。这一次出征,近卫军所过之处,以后全会是新世界集团的核心区域。 这个区域里面,所有的一切都要被迅速的组织起来。人力,资源,生产,生活。 这一切需要尽快的走上轨道。 近卫军在天下没有敌手,他们会摧毁一切挡在新世界集团前进道路上的敌人。 旧的统治被摧毁之后,新的秩序必须尽快跟上,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开始开发这块土地。 西夏是敌国,这里的人民不会迅速的认可被秦牧统治——至少他们会观望。这点和大宋是不同的。 尤其是牟那山真正的高层全是异族人,现在都在种家军的俘虏营里面待着,而低层的一些汉族官吏,不太可能马上扭转心态——做西夏官的人总会对西夏有一定的认可。 牟那山可以说彻底的没有了本地的组织。 秦牧不会等。他急需时间,对他来说,时间真就是生命。十年之内搞不定这个天下,柜子就搞死他了。 经过认真的思考之后,秦牧决定从女人身上下手。 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考虑大义要少一些,考虑生活问题更多一些。 当海量的商品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没几个人能控制得住自己的购物欲。 到现在秦牧的那些后宫还控制不住自己。柜子空间扩大之后,以贾红线为首的购物狂集团,每次都要让秦牧从后世买来大量的奢侈品——集体交智商税。 贾红线的任务是发动妇女,从女性开始,让牟那山变得有组织。 女人有组织了,男人自然会接受,然后他们抗拒的心思就会逐渐被弱化,最终整个牟那山,以及这片地区,全将纳入新世界集团的管理之下。 意外的遇到公孙雁,贾红线算是开了个好头。 刚才她和公孙雁聊过一会,知道了这个女人的背景。 她男人是牟那山的教授,她本人也读诗识字,这对贾红线来说太有利了。 公孙雁这样的女人,无疑在女人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因为她认字。本时空认字的女人真是凤毛麟角。 由她出面,可以迅速的召集一群女人,同时,她男人大小是个官,在地方上也算一号人物,以后有他出头组织起男人来,也方便不少。 这一家子能给贾红线的事业开个好头,贾红线很是满意——更何况还有那么可爱的小丫头。 想起九娘,贾红线突然有了一个小心思。要不要认九娘做干女儿呢? 如果自己认下了她,那么即使方好音和折美鸾生下女儿,这个“长公主”的名号,也未必给她们的孩子。 蔡九娘完全不知道自己小小年纪,已经不知不觉卷入了天底下最顶层的一群女人之间的斗争。她正在屋里美滋滋的吃着桔子罐头。 蔡夫人也忍不住吃了几块,然后对身边的官人说道:“她爹,这件事,我看做的过。” 蔡峰搬了好几趟砖头,累的浑身酸疼——毕竟他是个教书匠,不是力工。这活以前他从没干过。 他一回家,就看到九娘正抱着一个大的玻璃罐子往嘴里倒水,这让他难免吃惊——自己才出去多久,怎么家里多了这么个稀罕玩意。 拜折家商队所赐,玻璃在牟那山不是稀罕玩意了,但是却很高端,很贵。蔡峰家一件玻璃制品都没有——连最小的玻璃杯都没有。 现在闺女突然抱着这么大一个玻璃瓶子,他难免稀奇。 蔡夫人连忙把之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讲给了男人知道,最后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值得干。 蔡峰接过夫人手里的罐子,一口气喝了半罐糖水,这才觉得身上有了点精力——糖份能补充体力。 “拿了人家这么多好东西,不干行吗?”蔡峰不是糊涂蛋。现在自家女人拿了那个娘娘的钱,不管干事不干事,只要日后西夏大军杀过来,都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这样说来,干不干没区别,西夏人反正都饶不了自己。而干事还能多赚点好东西。 他听完了夫人说的那些海量商品,自己心里也痒痒。 “对了,你说那娘娘给了九娘一叠钱,有多少?” “呀,你不说我都忘了。”蔡夫人连忙把九娘兜里的钞票全搜了出来。 “一,二,三……” 经过一番盘点,蔡夫人算明白了。这有三百六十元。都是十元一张的。 这得买多少罐头啊!蔡夫人一时都算不明白了。 蔡峰拿起一张十元纸币,放在眼前翻来覆去的仔细看。 这张纸币可制作的太精美了。西夏没有纸币,可是蔡峰见过大宋的交子。交子根本就没法和这张钞票相提并论,连比较的资格都没有。 自己家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钱,到底能买多少东西呢。 听夫人的描述,那个娘娘威风十足,地位一定很高。没准就是近卫军最大那个将军的夫人吧。 还别说,蔡峰猜的还真准。 有了这个猜测,蔡家的动力就十足了。贾红线说了,组织女人去工地烧水做饭的事,越快开始越好。 于是蔡夫人马上开始行动。她让蔡峰在家看着孩子,然后自己急匆匆的来到了近卫军的摊位前。 实际上刚才在这里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蔡夫人早就看好了几样东西。现在手里有大把的钱,不知道够不够买的。 有了第一次的购物经验,这次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蔡夫人豪爽的买了二十把指甲刀,仅仅花去了一张十元钞票,这让她对自己的财富有了更加直观的概念。 拿到指甲刀之后,蔡夫人连家都没回,她直接去联系一些相好的姐妹。 送出二十把指甲刀之后,蔡夫人召集到了五十个女人——都是手脚麻利能干事的。 她带着这些人再次来到了贾红线面前。 “娘娘,人我都带来了,您看行吗?” 贾红线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好,公孙姐姐,你很能干。都跟我来。” 公孙雁生平第一次坐上了汽车——威利斯军用吉普。 民政队伍有带拖挂的吉普——拖挂上可以拉很多货。 现在不拉货了,拉人。五辆吉普车把这支厨娘大军全拉到了工地上。 “贾校长。”李仁接到消息,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跑了过来。 “李团长,第一批后勤人员我带来了,交给你。” “是,让校长费心了。” 贾红线点点头,然后转身对着因为坐车吓得呆若木鸡的公孙雁说道:“公孙姐姐,你听李团长的安排。带着她们好好干,晚上我派人来接你们回去,工钱当天发。” 直到贾红线坐车离开好久,公孙雁还没有从震撼中清醒过来。 这个神奇的车子,自己竟然这么快就坐过了! 难道自己家,真的是因为九娘带来了天大的福气? ------------ 第四百七十七章 钱浩的执拗 近卫军拿下牟那山之后,就暂时停止了向前推进。 第一次机械化行军,从宁边到牟那山,足有几百公里,虽然现在没有丢失一个人一辆车,但这是指整体来说。 具体到各个部队,现在已经拉开了一段距离。 有一些车子和人员已经脱离了自己的队伍,最终被后续部队收留。 同时经过长途跋涉,许多车子出现了大大小小的问题,也需要停下来修理保养。 机械化行军的问题,到现在充分的暴露了出来。牟那山的休整,就是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 武录带着一个精干的机修小队来到了牟那山。 他现在是微山湖级别最高的工人,微山湖出产的机械,没有他不能修的。 为了支持近卫军的西征,秦牧命工业部门派一个技术小队做遂行保障。武录就是这个小队的队长。 一到牟那山,武录就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这一次的机械化行军,车辆的发动机和底盘都经受住了考验,出问题的不多。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变速箱,这在武录看来,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是驾驶员的技术还不过关,经常换错挡,第二就是变速箱的设计有点激进,过于追求传动效率,而没有在耐用性上多下功夫。 但是变速箱没办法改,只能修理和换件。 武录一边埋头苦干,一边想着找机会一定要把现在的情况反映给吴工,把现在的变速箱做一个改进。 这件事最好晚上休息时候就做。现在武录早就不是从前的那个愚昧的农民了。各种现代化设施他也用的纯熟。 从宁边一路过来,他看到了几个中继站。武录知道,有中继站,就可以通讯。他现在虽然人在西夏境内,但是和微山湖随时能联系上。 高效的通讯,永远是秦牧的追求。 在种师道和种师中来牟那山之前,他就接到了消息。 种家二老来到牟那山,第一时间就见到了秦牧。 两人这一路算是开了眼了。他们到府州时候,还是坐的马车。但是见到折可求之后,两人就改乘汽车了。 他们走的路,都被近卫军走过了一次,所以后续的车辆就避开了烂路,乘客坐起来就舒服多了。 如今这个季节,是西北最舒服的时候。夏天的尾巴秋天的头,在中原还比较炎热,可是西北已经很凉爽了。 俩人简直如后世的自驾游一般,在草原,在田野,在戈壁,在各种各样的路上飞驰。 这种感觉是种家二老从未享受过的。 这一下种师中彻底理解了微山湖,也彻底明白了大哥为什么突然让种家全面倒向秦牧——都不是折家。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种师中并不需要去亲眼看看微山湖,只要看着连绵不断的车队,和车上那一支一支MG—42,就彻底明白了秦牧的实力。 这次两人一起来找秦牧是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麻烦事。 金国和宋国已经打起来了。这种时候,照例朝廷的圣旨就来了。西军要进京勤王。 可是现在种师道对天下的认识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赵佶和大宋,在他心中完全没有价值。 种家绝不会为了没有价值的大宋浪费精力和损失人丁。可是现在秦牧又没有扯旗造反,种家也不能抗旨不遵。而且这件事是西军全体的事,种师道也要和折可求商量。 折可求对这种事情不怎么关心了。他现在全力以赴的忙建设,就这样每天都忙到半夜十二点还无法睡觉,事情多到做不完。 这种事情,只能是秦牧拿主意,所以他就派车把两人送到了牟那山。 秦牧在他的司令部热情的接待了二老。 这好几百公里的路,虽然有车,但是也很受罪的。毕竟两人都不年轻了。 秦牧亲自下厨,整治了一桌丰盛的宴席,然后拿出一瓶茅台,对着两位说道:“两位老将军,这是天下最好的酒,两位一路辛苦,先喝点解解乏。” 种家二老都有点受宠若惊。最好的酒就不用说了,关键是秦牧亲自下厨做酒席。 他们可是认可“君子远庖厨”的。厨子,那是下等匠人。 可是秦牧做菜,他们可不会把秦牧当匠人看。这叫礼贤下士,折节下交。 两人甚是感动,这一趟跑的值得。不但开了眼界,还探明了秦牧对种家的态度。 什么都别说了,就冲着这一桌子美味,这杯中美酒,开吃。 俩人也是累了饿了,竟然真的敞开了吃喝。酒好菜好,不知不觉俩人就喝多了。 毕竟年纪不饶人,直到第二天,俩人才休息过来,这才和秦牧展开了正式的会谈。 “两位老将军,我先说一下近卫军的计划可好?” 秦牧的情报比种家及时的多。朝廷调兵的事他早知道。现在两人找上门来,这份诚心秦牧不能不给回应。他要先把自己的计划给两人交个底。 “秦少爷请讲。” “近卫军今年的目标,是消灭西夏李家皇朝,把河套到河西走廊这一段,彻底掌握在自己手里。打败李继迁不难,难的是建设这块地方。根据我的计算,今年工业农业以及人力资源要全部投入这个方向。在目前状态下,近卫军没有在别的方面出击的打算。” 种家二老听明白了。近卫军是不会管大宋死活的。 “那种家军?”种师道还是想听听秦牧的建议。 “根据我的情报,金军这次兵分两路,一路走幽州,一路走大同,分东西两个方向进军。如今幽州已失,金国的东路军正向汴梁挺进。但是西路军在太原遭到了阻击。目前西路军没有拿下太原。” 种家二老只能默默点头。他们都不知道这么详细的战报,没想到秦牧身在西夏,却没有一件事逃得过他的耳目。 “汴梁城如今有了火器,就是火炮和天雷,守卫汴梁的禁军也经过一些实战锻炼,如果只有一路金军打过来,我认为汴梁勉强守得住。所以我觉得,西军只要支援到太原,堵住金国的西路军,汴梁就没太大危险。折家军一部,会出击到太原为止。” “那我们种家也到太原好了。” 大宋的命运就在秦牧三言两语中决定了。 决定了大事,种家二老心态就轻松了。既然出兵太原,道路也不远,那就不着急回去。既然来了,就好好看看。 他们不但要看看近卫军,更要看看种家军。 老大老四究竟带着种家军做了什么。在种师道看来,种家军实在是什么也不能做。 秦牧安排卫兵带着两人去种家军的营地,刚走到营地门口,就见种彦崇正和一个人吵架。 种师道和种师中同时都感到诧异。这情况他们万万没想到。 以种彦崇的身份,谁能和他吵架呢? 如果是近卫军的高层,种彦崇不会如此不懂事。如果不是近卫军的人,以种大公子的身份,早就给他揍出去了。 吵架,太古怪了。 他们连忙仔细看那个人。 那人明显不是近卫军的人——因为他没穿军装,而是穿的大宋服饰。 不过他比常人多了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个葫芦。这是一个郎中。 怎么大宋的郎中跑到西夏的地盘来和种彦崇吵架。 种师道两人都糊涂了。这场面怎么看都不应该发生。要知道这里可是近卫军的大营,一切都在近卫军的控制之下。 这个郎中是哪里来的? 莫非也是近卫军的人?可是他没有军服。 种彦崇吵得正来劲,都没意识到爷爷过来了。 “钱浩,我敬你是协和医学院的学生,才跟你多说两句,你别不知好歹。” “种将军,正是因为我是协和医学院的学生,我才必须进战俘营。现在天气还有时燥热,这么多人关在一起,若是不经常消毒,会有疫病。到时候一旦疫病发作,问题就严重了。” “有多严重?” “老弱妇孺,十之八九要死的。” “你是跟着近卫军过来的是吧?” “是。” “近卫军有医疗队是吧?” “是。” “人家比你水平高的多是吧?” “这个未必。”钱浩听到种彦崇不尊重自己的医术,连忙摆手分辨:“医疗队学的是西医,我师从许叔微老师,学的是中医。这中医和西医,要辩证的看,未必我水平就低。” 钱浩,正是那天被折家家丁揍过一遍,然后又给了他盘缠,指点他去吴家庄学医的那一位。 他家是医学世家,虽然到他这一代早就没落了,但是可能有遗传的天赋,钱浩跟着许叔微进步神速。 现在协和医学院的学生中,他是唯一已经出师的一个——就是可以独自行医了。 如今他被许叔微派来,跟着近卫军一路来到牟那山。这是他的实习之旅。 协和医学院和同仁堂虽然都在吴家庄,而且都是秦牧花钱建设的,但是秦牧一直没有确立对这两个部门的隶属关系。 实际上秦牧并没有整编这俩部门——他没这个时间去想中医的事。 西医对秦牧来说,暂时是足够用的。所以中医这块就是一直在自由生长。 因为秦牧尊重许叔微,连带着他的后宫也尊重许叔微,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意外,许叔微有比较大的自主性。 而且他给方好音和折美鸾确诊怀孕之后,秦牧的后宫对许叔微更加尊重——神医可以保胎呀! 许叔微如今就在微山湖,被秦牧的后宫待为上宾。他提出让坐下得意弟子钱浩跟着近卫军出征,那些女人自然就答应了。 多一个郎中算什么,完全没问题。 于是近卫军中就多了这么一个编外人员。 钱浩是跟着医疗队一起行动的,医疗队带队的是扈三娘。 因为工作太紧张,扈三娘到现在还没和石遗成亲。不过这也是早晚的事。一旦扈三娘成亲了,马上就面临后代问题,这样她也需要许叔微的医术。 就因为这样的情况,导致扈三娘也比较照顾钱浩。 钱浩这些年可以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学岐黄术——就是医术,所以他对人情世故不是很懂。 近卫军的医疗队是秦牧的卫生保障部队,每天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钱浩却没有工作,但是因为他的身份,导致他可以到处走动。 他来到种家军的营地,发现俘虏营的环境太差,人挨人人挤人,这样下去,早晚闹疫病死人。所以他要给俘虏营消毒。 许叔微不是笨蛋,相反,他是神医,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和秦牧在一起,在吴家庄那个地方,他怎么可能不了解一下西医。 因此钱浩对西医也多少知道一些,消毒的概念他是有的。 但是他虽然有消毒的概念,却没有一颗玲珑剔透心。 钱浩也不想想,近卫军的医疗队就在种家军附近,为什么他们不来管俘虏营的事呢? 他完全想不到这些,只是一门心思担心俘虏营闹疫病死人,所以非要进去消毒。 这当然气坏了种彦崇。 俘虏营的事,秦牧完全交给了种彦崇处理,近卫军根本没有人过来看过一眼。 这个意思种彦崇心里十分明白。他就是要让让俘虏营的人自然死去。 青壮已经被他挑了出去做苦力,俘虏营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这些人,如果用刀子杀掉不太好说——杀俘不祥! 但是病死就没关系了。 他正等着这些人病死,哪能让钱浩进去消毒呢。 如果钱浩不是跟着近卫军过来的,种彦崇早就一刀宰了他了。一个傻郎中,哪有资格在自己面前哔哔。 但是钱浩恰恰有个奇怪的身份,他是许叔微的徒弟,而许叔微得到了秦牧后宫的尊重,这让种彦崇有点无法下手。 “你真是个傻子!”种彦崇最终忍不住大骂:“滚回去跟你师父好好学学再来!” ------------ 第四百七十八章 蔡家的打算 牟那山城的失守让西夏朝廷大为震动。李继迁连忙召集群臣商讨对策。 这一次宋军的行为太反常了,从牟那山方向进攻,之前没有先例。那个方向对面是辽国。现在辽国虽然没了,但是那地方不是应该归了金国吗? 为什么是宋军出现? 因为铁鹞子的损失惨重,而大宋又面临金国的巨大压力,所以这两年宋夏之间异常和平——真正的战争一次也没有。 李继迁想不到宋国说打就打,还打的这么有创意。从牟那山进攻,这不但意味着宋国绕了一个大弯子——极大的加重了军队的后勤负担,而且他们还同时得罪了金国——李继迁认为那地方是金国的领土。 莫非大宋是疯了不成? “陛下,当前要紧的事,是弄明白牟那山的宋军是宋国哪一支军队。是大宋的禁军,还是西军。如果有禁军,就是赵佶的决定,如果只是西军,事情会好办一些。” 李察哥的话听起来非常有道理。 “怎么做?”弟弟的话让李继迁看到了点解决问题的希望,他连忙追问具体的应对。 “我们应该派遣使节马上去汴梁,问清楚赵佶的意思,同时集结人马,向右厢朝顺军司运动。” “好,就依皇弟的意思。”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次还是李察哥带队,先期带领三万西夏军向右厢朝顺军司出发。 右厢朝顺军司是兴庆府的北大门,是牟那山到兴庆府必经的门户。这个地方因为前有牟那山,后有兴庆府,所以虽然位置重要,驻扎的兵力却不多。 现在情况有变,宋国一反常态,从牟那山进兵。而且牟那山已经失守了,所以右厢朝顺军司的地位就变得异常重要。 作为西夏皇帝的亲弟弟,李察哥亲自带队,可见这件事对西夏的重要性。 同时李继迁命令马上组织一支使节团,立刻出使宋国,务必尽快到达汴梁,弄清楚赵佶的意思。 这件事也是急如星火,靠文官四平八稳的节奏太耽误事。 最终李继迁从铁鹞子中选了一个人——野利智高,作为使节团的头子,即刻赶赴汴梁。 同时,李继迁还发出了圣旨,召集全西夏各地的军队前来兴庆府勤王。 李察哥心急如焚,带着队伍以急行军的速度,终于赶到了右厢朝顺军司,看到城头上依然飘扬着西夏的旗帜,李察哥终于松了口气——城还在,没丢就好。 牟那山城一战,有一些见势不好的西夏人早早就逃出了城,所以西夏朝廷才能收到消息。 对于牟那山的迅速被夺取,李察哥心里有着一份深深的担心。 逃回来的人说,敌人有大量的怪异车子,不靠牛马拉,却跑的飞快。而且敌人有强大的火器,根本不用露面,就可以打死人。 宋军已经使用火器很久了,西夏也知道了天雷和火炮。对于火器,李察哥总是有个概念,不至于什么都不懂。 但是火器如此犀利,却让李察哥没有想到。大宋原来有火炮,只是中看不中用,所以西夏也就没搞火炮。 现在火炮被大宋用在战场上,李察哥也没觉得有多厉害——在他想来,火炮应该和大号的投石机差不多。 西夏有泼喜军——就是骆驼驮着的小号投石机,自然他们也有大号的投石机了。 自己有投石机,敌人有火炮,看来势均力敌。可是李察哥觉得就算是自己去打牟那山,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打下来。 本时空的攻城之战无不耗费时日,打一两个月是起步价,打半年甚至一年的都很平常。 现在宋军几乎一照面就拿下了牟那山城,李察哥认为是没藏波杰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他不应该带着大军出城战斗。如果稳稳的守住城池,敌人绝不会这么轻易的攻打下来。 现在李察哥进入右厢朝顺军司,立刻传令加紧各处的防御,同时严命各部,没有他的命令,不许出城。 做完了这两件事,李察哥才命令西夏军派出大量斥候去牟那山方向侦查敌人动静。 知己知彼,这点李察哥也要做到! 西夏斥候一路向北,向着牟那山方向前进。他们本以为会很快遇到宋军的先头部队,可是没想到走了好几天,一个敌人也没看到。 这让西夏的斥候有点纳闷了。敌人打下牟那山,难道没有顺势南下吗? 如果南下,按照一般的行军速度,早在几日前就应该发现宋军的先头部队了。 可是他们走到现在,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这是怎么回事? 西夏斥候当然不知道近卫军全体都在牟那山休整。机器要修理,物资要补充,掉队的要归建,关键是,秦牧要在这里搞建设。 近卫军不能一路平推过去,那将会拉大战线。如果西夏全国都被打下来,近卫军将没有能力维持全西夏的秩序。 一个混乱的西夏,不是秦牧要的,相反,这是他一直要避免的。 从旧的秩序尽可能无痛的转移到新的秩序,是秦牧的追求。 牟那山城,是开始,也是一个试点。近卫军全体,军民两个方面,都要在这里积累足够的经验。 牟那山这块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 城市的城墙快被拆没了。百姓拆不动的地方,近卫军直接上**给炸开。四面城墙现在只剩下高出地面一尺多的一堆土。 这堆土最终也不会留下,会成为建筑材料,填充路基。 城里的秩序逐渐恢复。不过这种秩序不是之前的秩序,而是一种全新的秩序,劳动的秩序。 因为拆了城墙,城里的百姓就有了城砖做建材。他们立刻开始修缮自己的房屋。 这时候,就有一些聪明人动起了歪脑筋。他们看到异族人全被抓走了,城里的房屋就空出来好多。这样自己干嘛还盖房,直接抢来住不就可以了吗? 但是做出这种事的人全被近卫军制止了。有敢不听话的,全被杀掉了。 百姓这才对近卫军的认识更深了一层。他们不只是杀异族人,本族人也杀。要想活的好,就得听他们的话,守他们的规矩。 秦牧认为,劳动是改善生活的唯一正确途径,巧取豪夺,绝不能姑息。 那些想不劳而获的,全是新世界中的反面教材,对于这样的人,近卫军处理起来毫不手软。 这样牟那山的百姓都没了占便宜房子的心思,他们一门心思开始盖自己的房子。 不过逐渐的他们发现,近卫军不禁止他们拆那些空房子。这个发现让牟那山的百姓又多了大量的建材。 很快,那些失去了主人的房间院落全被拆的干干净净,就好像这块地方上从来没有人存在一般。 异族人的痕迹,飞速的从牟那山城被抹去。 刘云飞越来越佩服军长的智慧。这一手可以说是神来之笔,近乎无形,但是却比什么方法都管用。 如果自己再晚来几天,都不会知道这地方曾经还有异族人居住过。看起来,这就是一个大宋的普通城市而已——真正的润物细无声。 给自己家盖房,并不能带来任何收入。而近卫军摆在城中的商品摊子,却日复一日的勾引着百姓们的心。 近卫军有太多的好东西了,各种搪瓷产品,玻璃制品,五金工具,日用百货,吃的穿的用的,贾红线几乎把百货大楼给搬到了牟那山。 这让城里的土包子一下就开了眼界。 他们每一样商品都想要,可是却没钱买。近卫军不要金银铜钱,更不要西夏的钱,他们只要自己的那种花花绿绿精美无比的纸币。 想买好东西,就得有这些纸币,想得到这些纸币,就必须去给近卫军劳动。 现在已经有十几支厨娘大队在工地上为劳工做饭了。她们是牟那山城先富起来的那批人。 先富不是钱多,而是好东西多。 贾红线言而有信,工钱日结。这些女人拿到钱,无一例外全第一时间换成了近卫军提供的商品。 她们最先享受到了工业化全方面的照顾。衣食住行,只有她们想不到,没有微山湖不能提供的。 这让全城百姓都眼馋了。女人可以做饭烧水,男人也可以搬砖挑土,力气活还是得看男人的。 他们也想去工地打工。但是近卫军现在不收单个的工人——太难于管理。 近卫军让他们几十人组织一个队伍,找个挑头的,一起来工作。 蔡峰就这样成为了第一支民工队的队长。他手下有一百来号人,是牟那山中人数最多的一支民工队。 百姓更相信他,是因为他娘子是最早和近卫团打交道的人。 蔡夫人现在手下管理着三支厨娘大队,人数接近两百,是牟那山城真正的风云人物。 这不仅仅是因为她手下人多,更是因为百姓们知道,那个漂亮的娘娘,去过蔡夫人的家。听说给了蔡家好多好东西。 蔡家的小九娘,好像都被那个漂亮娘娘认作了干女儿。 这番话有对有错。贾红线的确是拜访过蔡夫人的家,但是她没有认下九娘当闺女。 贾红线很清楚,自己在儿女问题上的任何一件小事,都会是后宫的大事,甚至是天下的大事。 如今方好音和折美鸾肚子一天大似一天,越来越接近临盆,这时候如果自己惹出点麻烦,让两人生产时候不顺利,那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就算她们难产不关自己的事,可是自己却送给人家一个把柄。这样事情做不得。 她来蔡家拜访,只是单纯的走基层,多掌握西夏百姓的各方面情况。当然,九娘的可爱也是她来蔡家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是百姓不知道这些,再加上蔡夫人有意无意暗示九娘是贾红线的干闺女,他们都以为蔡家这次真正的攀上了高枝。 这样百姓都愿意跟着蔡家干。蔡峰夫妻两个,手下都掌握着一大批人,每天为工地输送劳动力。 每一支劳动队的队长,都有着不菲的报酬——比工人要多,按人头来。 蔡家有两个队长,而且他们不止带着一支队伍,这让蔡家迅速的积累起大笔财富——都是新世界集团的钞票。 但是钞票就是钞票。有近卫军和大量的商品做支持,新世界集团的钞票几乎立刻就得到了牟那山百姓的认可。 现在即使他们自己人之间做买卖,也抛弃了西夏的货币。 新世界集团的统治地位,迅速的建立了起来。 蔡夫人一边在煤油灯下数着今天的收入,一边对蔡峰说道:“她爹,今天我又拉了十个人进来,钱赚的比昨天还多,我想给咱家一人添一件棉衣,你看怎么样?” 折可求不断的疯狂扩张棉花种植面积,如今新世界集团有着充足的棉花和棉布,棉衣也就成为了新的商品。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北的秋天已经很冷了。有新款的过冬衣物,而蔡家手里又有钱,当然要买棉衣御寒了。 “咱俩和九娘一人买一件就好。五郎七郎就别买了。” “为什么?儿子不是人?”蔡夫人感觉奇怪。蔡峰之前对儿子可比对女儿好多了。怎么今天反对给儿子们买棉衣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蔡峰说到这里,压低声音凑近夫人耳边说道:“我听说近卫军要在城里建学校,招学生。学生包食宿还给衣服。我打算让五郎七郎全去学校。这样不但能混个前途,还能混身衣服。” “你意思是李家皇帝再也打不过来了?”蔡夫人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她实际一直担心异族人杀回来。 “他们就算打过来,又有什么好担心的!”蔡峰可比蔡夫人见识高多了:“近卫军那些车子,那些炮,那些机枪,哪一样是李家能顶得住呢?我看啊,近卫军做这个学校,就是想弄点本地人给他们带路。否则他们早就打进兴庆府了。” 蔡峰的见识不可谓不高明。连带路党他都想到了。 隔壁屋里,蔡家五郎七郎偷偷的爬回了床。他们刚才一直偷听父母的谈话,现在俩人在黑夜中对望了一眼。 他们同时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近卫军的学校,咱们去还是不去呢?” ------------ 第四百七十九章 任若虚和秦牧的交谈 任若虚,任员外。这一阵子他过得好像是在梦里一般。 你说我怎么就从一个有钱人,变成国丈了! 任潇潇是皇上最受宠的爱妃。实际上她比皇上还皇上。与其说这个大宋的天下姓“赵”,还不如说姓“任”。 真是恍如一梦啊。任员外现在还记得当日嫁女时候,任潇潇抵死不从的样子。 哪知道一眨眼时间,小七当上贵妃了。而且事实上她就是皇上。 若是没有秦牧,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自己家有的是钱,而闺女是女皇,这天下不就是任家的了吗。 可是偏偏有秦牧。而秦牧的所作所为,任员外是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的。 他一直觉得秦牧想要造反,所以才两头下注。一边让三儿子跟着秦牧干,一边支持二儿子当大宋的官。 但是世事难料,谁成想小七当了皇上呢。 为了闺女的天下,任员外思前想后,决定必须见秦牧一面。 他去吴家庄找过秦牧,秦牧不在吴家庄。 任员外犹豫再三,决定来微山湖见秦牧。 别看微山湖出来的产品潮水一样冲进汴梁城,但是任员外从来没来过微山湖。 不只是他没来过,任家任何一个人都没来过。 即使是家具厂的任英,也没有来过微山湖。 一来这是任员外的谨慎,他们就守着这点安分守己的买卖,绝不涉足别的。什么兵器作坊啊,绝对和自家无关。 二来也是秦牧下意识的行为。他潜意识里面有任潇潇这个威胁,所以一直也没有邀请任家的人来过。 这就造成了一个巨大的认知差别。任员外知道秦牧有一支近卫团,却不知道这支近卫团有多厉害。 秦牧的历次出兵,在大宋境内都是庇护在折家军名下,或者躲在禁军的阴影里面去打。 这一点不但让任员外意识不到秦牧的实力,就是任潇潇也不清楚秦牧的实力。 她对秦牧最大的认识,就是秦大哥能从华国买好东西。手表,手电筒,还有各种机器,能做火柴,做家具。 可是她从来没见过近卫团打仗。 最早有一次,近卫团打梁山土匪时候,任潇潇是躲在屋子里听的战况。那时候秦牧还没有迫击炮呢。 再之后任潇潇就离开了吴家庄,这几年她几乎就没回去过,一直在汴梁城里钓着太子——这是她的主业。 如今沧海桑田,不知不觉任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让任员外的心态也起了变化。 这个天下,不用问,自然是任家坐比较好。 秦牧要造反,造反成功了之后呢?秦牧做皇上,任家不过是个富贵人家而已。哪如现在,任家是事实上天下的主人。 任员外必须要见见秦牧。 他第一次来微山湖,是进不去工业区的。 现在微山湖的秩序越来越完善,除了经过新世界集团认证的船只,其余船只是不能到微山湖工业区的。他们只能在商业区停泊。 任员外也不知道这些,他就在商业区下了船。 石遗已经把任若虚来微山湖的消息汇报了上来,码头上燕青正在等着任若虚。 他在吴家庄学习过,认识任员外。见到任员外下船,燕青迎上前来,领着任员外上了自己的吉普车——燕青如今也配车了! 任员外大吃一惊。这个微山湖可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啊。 这个地方,比汴梁最繁华的马行街还要繁华不知多少倍。 纵横的街道,密密麻麻的行人,林立的店铺——还都是几层楼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万万想不到秦牧已经不声不响的发展出这么大的一片地盘。 这地方,已经不是大宋的天下了! 而且这个车他也没见过。四个轱辘,还能自己走!幸亏他知道摩托车,这才多少能接受。 四个轱辘的车,就当两个摩托车绑在一起了。但是摩托是车把,这个是方向盘。看着燕青熟练的转动那个圆圆的铁圈,还时不时摸摸旁边的一根铁棍,只看的任员外暗暗咋舌。 不妙啊。看来自己未必劝说的住秦牧了。 他忧心忡忡的被燕青拉到了全聚德。 下了车,燕青领着他进了饭店,来到一间包房外面,燕青止住脚步。 “任员外,里面请。秦少爷在等你。” 任若虚硬着头皮走了进去。这一刻,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去三槐王家府上的情景。 那种情况可别再来一次吧? 进门一看,屋里只有秦牧一人。他正坐在一张大圆桌的主位,平静的望着自己。 任员外之前准备好的一肚子话全忘了,他不由得张嘴说道:“秦少爷,我,我,我来看看你。” “好,任员外,请坐。”秦牧示意任若虚坐下。 燕青亲自当服务员,给两人摆好了茶水,然后退到外面,带上了门。 “任员外,这一次你除了来看我,还有什么事吗?”秦牧到了现在的位置,已经无需再敷衍任何人。 他时间宝贵,所以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秦少爷,事情是有点。”任若虚见秦牧这般做派,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以前我任家多承秦少爷关照,一直也无以回报。七娘现在做了贵妃,在官家面前也算是个能说的上话的人。所以我想,如果秦少爷有什么不好处理的问题,请务必给我任家一个报答的机会。” 任若虚非常会讲话。这番话虽然看起来是要报答秦牧的关照,可是实际的意思是点明了现在任家身份已经不同了。 秦牧以前的问题,最好大家沟通一下就解决了。你就别造反了。 “嗯,这样说来,我的确是有一些麻烦事。”秦牧想了想说道:“两件事。第一,折家是我丈人家,他们为大宋呕心沥血百多年,这份功劳,即便不被承认,却也不容抹黑。所以我要求,必须恢复折家的名誉。” 任员外想了想,这个也许能办到。他连忙点头:“我回去一定和七娘说。” “第二件事,折家的财物,尤其是黄金,一两不少的要还回来。” “这个……”任若虚不由得尴尬了。 这个钱,任潇潇已经用出去很多了。赔金国人不要钱吗?给汴梁百姓发红包,不要钱吗? 粮食,金子,货物,任潇潇随便就撒出去一片。反正折家财物多,花不完。 要收回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秦牧提出这个要求,如果自己办不到,是不是他马上就会翻脸? 任员外只从微山湖商业区的繁华,和吉普车的神奇,就能感受到秦牧强大的力量。 他觉得自己还是太小看秦牧了。 现在看起来,似乎朝廷有点不是秦牧的对手了。 这可怎么办?这份力量,如果能收归朝廷,听七娘的话,大宋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如果反过来打朝廷,那七娘可怎么办?任家怎么办? “秦少爷,黄金的事,可否宽限几日?”任员外决定和秦牧还还价。 “任员外,金兵这次勒索了两百万两黄金,如果我料的不差,这笔钱全是折家的黄金。折家的黄金有五百万两,现在没了少一半,不知多长时间能补齐?” “秦少爷,钱的事好说。天下这么大,两百万两黄金,总是能凑齐的。” “那我给你十日时间,你凑齐了黄金还给我,然后我们再坐下来商量以后的事,你看可好?” “太感谢秦少爷了。我这就回去找七娘。十日之内,一定会给秦少爷一个满意的答复。还望秦少爷耐心等我十日。” “好,你去吧。” 任若虚得到秦牧的答复,连一分钟都不想在微山湖耽搁,他立刻乘船返回汴梁,去找“女皇”任潇潇。 任员外是明白人,他今天和秦牧的谈话,半句废话都没有。甚至什么都不用说,秦牧就知道自己的来意。他是代表任潇潇来的,试图要秦牧妥协,让他不要造反。 来之前任若虚心里根本没底,他就怕秦牧一言不合马上就扯旗造反。虽然任员外觉得汴梁能守得住,可是却认为大宋灭不了秦牧的近卫团。 这样岂不是七娘的天下坐的不稳了吗? 如今能拖延十日,似乎事情有一些转机,他立刻心急如焚的开始回汴梁。能早一刻和任潇潇见面,就能早一点开始筹集黄金。 可是他再快,也是坐本时空的船。而秦牧是坐飞机的。 在任员外刚坐上船的时候,秦牧已经飞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现在外松内紧。这里有石遗的一团,还有从西北回来的特战大队。 秦牧一降落,就来到军营。 “都准备好了吗?”望着面前全副武装的近卫军战士,秦牧多日的烦恼突然就消失了。有这么一支铁血的军队,天下谁奈我何! “准备好了。”战士们集体发出了怒吼。 “出发。” 随着金国的退兵,再加上新皇帝大撒红包,有钱有粮有商品,汴梁城迅速的恢复了繁华。 而繁华的标志,就是樊楼重新开张了。 虽然现在京城的守卫力量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倍,即使是深夜,街上也有一队又一队的官军顶盔掼甲的在巡逻,但是衙内们可不管这些。 这都多长时间没见过少女时代了,他们一个个想的快疯了。 今天樊楼重新开业,几乎汴梁城的衙内们都云集到樊楼。 一辆辆马车——这都是衙内们的座驾,把樊楼几乎围了起来。河上还有数不清的船只——也是衙内家里的。 樊楼,群贤荟萃,热闹非凡。 随着熟悉的音乐响起,少女时代闪亮登场。 一曲极乐净土,让衙内们迅速的陷入了癫狂状态。 他们随着三个美少女的舞蹈,心里也忽上忽下。 也许是太久没有欣赏到《极乐净土》了,衙内们似乎觉得今晚的音乐和歌声更加响亮一些。 穆南行把窗帘微微拉开一道缝隙,向着大厅看了一会,再合上窗帘,回头对秦牧说道:“弟弟,一切正常。” 秦牧点点头。 一会邱晨走了进来,在秦牧耳边低声说了两句。 秦牧再次点点头。 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的度过。 今晚的少女时代精力十足,她们几乎唱到了天亮——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直到任潇潇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樊楼的歌舞才停歇下来。 阳光抛洒在汴梁城内,衙内们一个个驾着马车,乘着船,从樊楼逐渐散去。 任潇潇自然不清楚樊楼发生的一切。她如今可以说日理万机,哪会对这些小事在意。 新任的大宋女皇刚梳洗完毕,正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却见一个小黄门匆匆跑了过来。 一边跑,一边大喊道:“贵妃,官家,不好了,大事不好。皇城闹贼了,黄金全丢了。” ------------ 第四百七十九章 唐寅和蔡峰 (注意章节次序。我上次传错了,可是没法改。所以请按照章节顺序阅读) 牟那山城逐渐从混乱走向了秩序,从贫穷走向了富裕。 这还真不是吹牛,因为城里所有百姓的房子都翻修一新——砖头足够,即便城砖不够,拆那些空房子得到的砖瓦也足够。 同时,贾红线带来的海量商品,已经迅速的进入了每家每户。 现在谁家没有一把新剪子呢?搪瓷盆煤油灯就更不用说了。甚至有的家庭还买了五金工具——锤子斧子等等,做木工活用得到。 蔡峰带着队伍刚完成了今天的工作。 今天是收尾,工作地点不在城外,而是在城里。他刚盖完了一个大院子。这个大院子比城里任何一家的院子都大。 不过这个院子却不是住家,而是学校。 现在已经是傍晚,蔡峰发完了工钱,把工人放走之后,再一遍的检查了院子的每一个角落,见到没什么问题,这才满意的出了院门。 他刚要回家,却见有个人正在院墙上写字。 蔡峰连忙招呼道:“唐老师,还没忙完呢?” 那人头也不回的说道:“马上完,最后一个字了。” 听到这话,蔡峰停下了脚步。他看了看墙上的字:“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这时唐老师刚好写完了最后一个标点符号。 蔡峰立刻说道:“唐老师,这都晚饭时候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走,去我家喝两杯。” 那唐老师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把刷子扔进油漆桶,然后拎起桶走到蔡峰身边说道:“那就打扰蔡教授了。” “哈哈,这可不敢当。”蔡峰连连摆手道:“我算哪门子教授。在下这点水平,就是想当个学校老师都不够格。” “教授这就太谦虚了。”唐老师走在蔡峰身边,边走边聊:“这学校你看到了,这么大院子,这么多房子,现在就我一个老师。这情况肯定是暂时的,早晚会解决。你看着吧,很快还得添老师进来。要我看,你蔡教授就足够水平。不过就是教孩子们认字而已。” 听到这话,蔡峰顿时就上了心了。 他知道眼前这位是大宋过来的,是来教孩子认字的。不过大宋管这样的人不称教授,而是叫教师,也叫老师。 两人是在修学校过程中结识的。蔡峰建学校时候,唐老师一直在牟那山城到处转悠刷标语。 就好比今天学校院墙上那一幅标语,蔡峰在城里各处看到过好多次了。 他对于近卫军的想法觉得甚是稀奇。 他们为什么把学校和孩子看的这么重呢?这没有道理,天地君亲师,要重也是重老师。 今晚正巧他收工的早,又赶巧遇到唐老师,蔡峰就想和唐老师套套近乎,请人家吃顿饭。这也对自己的工作有好处——结交任何大宋来的人都有好处。 而且他还想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有没有资格进入近卫军的学校。 蔡峰没想到意外得到了教师资格的消息,这下他不由得不动心。 他可不是一个没见识的普通农民,他非常明白民工头和教师的区别。 自己做个民工头,赚再多的钱,也是外人。而当了学校老师,那就是近卫军的自己人了。 这下蔡峰更加上心了。他来到家里,一叠声的吩咐夫人弄菜弄饭,好酒先摆上——就那个精品二锅头。 贾红线的智商税收遍全天下——近卫军所到之处,都有人抢着给她交智商税。 这个精品二锅头可比普通二锅头贵的多,蔡峰买来之后都没舍得喝,今天豁出去了。 蔡夫人早就学会了近卫军的菜式,如今她家也是铁锅炒菜。一会时间,酒菜摆满了桌。 蔡峰亲自给唐老师斟满了一杯,再给自己满上。然后他端起酒杯说道:“唐老师,咱俩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老师的高姓大名。” “在下唐寅,字伯虎。”唐老师介绍着自己:“大宋江南人士。” “伯虎兄弟,其实我祖上也是大宋人。”蔡峰主动的拉近乎:“我家祖籍胶州,也是正经的大宋人。” “好,干了。”唐伯虎很爽快,俩人一碰杯,然后各自一饮而尽。 酒酣耳热之间,俩人都了解了对方。 不过蔡峰说的是实话,唐伯虎说的却是假话。但是这个假话不是特意骗蔡峰的——这没必要。唐伯虎这几年一直都在说假话。 他这个身份是假的。他真实身份是张逸的二儿子:张经。 当日秦牧拿下了张逸,问出了张经冒名顶替的事。张经早在朝廷收到消息之前就收到了家里的消息,立刻提前溜了。 朝廷没抓到他,可是他也没跑到江南——大宋和天师军打起来了,水路断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张经在别的地方都躲不住,他思前想后,就想到了微山湖。微山湖那个地方似乎是折家的地盘,朝廷管不了。 于是张经化名唐寅,就来到了微山湖。 这时候微山湖正大发展,什么人都缺。尤其是缺老师。 姜月奴可以建起一百所学校,却不能马上找到那么多老师。 唐寅正是凭借自己识文断字,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他还干的很好!多次荣获优秀教师奖章。 这一次近卫军西征,可以看作西部大开发,什么人才都要有,只不过是分批次过来。 唐寅就被姜月奴挑中,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支边教师。 这样的光荣只属于他一个。实在是因为微山湖教师数量太少了,姜月奴也不能多派人。有一个做样板,到那边再找新老师就好。 唐寅知道自己的任务,这么多日子的接触,他也多少了解了点蔡峰,所以他有心把蔡峰拉来当教师——否则学校就他一个老师真不好办。 他觉得自己可以当校长! 现在的唐寅,以前的张经,并不是不想跑路去找他爹,可是现在天师军被打没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死了还是跑了。 既然情况如此,唐寅也无力改变,那就发挥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这也是秦牧写的口号,服从组织安排。 蔡峰这才明白眼前这位唐老师,竟然能决定自己进得去进不去近卫军的组织。这下他更加殷勤了。 “伯虎兄弟,不知你有否娶妻。” “没有,小弟还单身一个人。”唐伯虎还是单身。这到不是他娶不到老婆。 微山湖现在阶级比较分明。最高层是近卫军,接下来是工人,其次就是教师了。 给唐伯虎说亲的媒人无数,但是唐伯虎都不敢答应。他是张逸的儿子,哪敢轻易和人家小娘子结婚。那不是害了人家吗。 别看张逸横行乡里,但是张经却不是那样的性格。相反他还是很爱读书的,只是天赋有限,中不了举人,这才被他爹弄个手段,顶替了唐虎的名额。 不过他的确在科举上没什么本事,在汴梁几年,一直也没考中。 “兄弟,就凭你这个相貌,你这个身份,你来到咱们牟那山,漂亮小娘子随你挑啊。要不要哥哥给你说一门亲?” “这个……”还别说,唐伯虎真有点动心了。他现在也老大不小,应该娶妻生子了。 本时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家里的老爹和哥哥也不知道死活。如果他们都不在世了,自己就是张家的独苗。他有义务延续张家的血脉。 离开微山湖越远,过去越变得陌生。如今唐伯虎很多时候已经记不起自己是张经了,他就是唐寅唐老师。 自己是应该娶亲了。 蔡峰一看唐伯虎似乎意动,立刻招呼蔡夫人过来:“孩儿她娘,我这位伯虎兄弟,这样一表人才,你看看咱们牟那山有哪位娘子配的上他。” 蔡夫人一直在墙角听着,她明白男人拉拢唐老师的心,所以立刻说道:“唐兄弟,你的亲事包在嫂子身上,我一定给你找一个最漂亮最有钱的小娘子。” 牟那山的生活,正飞速的向着秦牧设计的路线接近。 这里的人们,渐渐的也越来越微山湖化了。 他们已经远离了战争,远离了西夏的统治。 蔡峰和唐伯虎都不知道,在牟那山城南方向,近卫军打造了一条钢铁防线,任何人都不可能来打搅牟那山的生活。 西夏的斥候比较倒霉。他们是穿着军服来刺探情报的。 这也是惯例,打仗哪有穿便装的。 往日的战争,斥候探测到敌人大军的位置和情报,就会迅速的回到自家大营,向主帅汇报军情。 但是今日的战争不同了。这些斥候还没看到近卫军的时候,就已经被近卫军的侦察部队发现了——近卫军有望远镜。 他们在没有半点警觉的情况下,就陷入了近卫军的包围。 马是跑不过汽车的,箭更快不过子弹。 近卫军本着不要俘虏的原则,一出手就是要人命。 李察哥派出了大量的斥候,可是没有回来一个。这让李察哥觉得越来越不对劲。 他最近时常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过的那辆车子。当时秦牧驾着车,后座贾红线抱住余里衍,余里衍手持***,一缕风一样向着西夏的大军冲锋。 那时候的统帅,正是李察哥。 不过那一次秦牧打了个转就走了,接下来西夏军和金军不得不打了一场。 之后李察哥再也没有见过那辆车。 现在自己的斥候连一个都没回来,这太不正常了。斥候可是军中最机灵,骑术和马匹都是最好的那些人。 就算是金国的军队也不可能完全杀掉所有的斥候。他们一定是遇到了更强大的敌人。 之前来兴庆府报信的牟那山人已经说了,敌人有大量怪异的车子。 难道都是那辆怪车下的崽子?要不怎么有那么多不用马拉还跑的飞快的车呢? 李察哥本能的意识到,斥候一定是遇到了怪车。 这个判断让李察哥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既然敌人有这么多怪车,他们为什么不一直不杀过来呢?李察哥来到这里已经有好久了,可是城外一个敌人也没有。 牟那山那边,就好像是一个黑洞,再也没传来过半点消息。 那边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自己应该带大军杀过去?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手下送来了消息。 “报告大帅,野利智高求见。” ------------ 第四百八十章 桃花诗 “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 唐伯虎站在讲台上,手持教鞭指着黑板上的粉笔字,用标准的普通话一字一句的念着。 教室里坐满了学生。他们一个个盯着黑板,跟着老师认真的学习。 牟那山第一小学已经开学一阵子了。目前算上唐伯虎,有五位老师——蔡峰是其中之一。唐伯虎是老师兼校长。 今天这堂课对他尤其重要,因为秦牧在教室后面坐着听课。 唐伯虎对于秦牧,只有由衷的钦佩,以及神秘化的崇拜。 他来到微山湖之后,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和大宋是格格不入的。 茂密的钢铁森林,全新的住宅小区,宽广的道路,以及面带自信的百姓。这全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他正是因为看到这些,才对天师军的前景死了心。 这样的微山湖,根本就是任何人都不可以来冒犯的。只有近卫军打别人,哪有被打的可能。 这一切的缔造者,如今正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听自己讲课,唐老师自然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唐老师又开始教第二句。 现在的教材,全是秦牧亲自编辑的。在牟那山的教学,和微山湖的教学还不一样。 微山湖的学生,几乎是跟着微山湖一起成长,他们天然就是新世界集团的下一代。 但是牟那山不同,这里是异族的地盘,这里的人,之前还对李家皇朝磕头呢。要迅速的转变他们的思想,就要重塑三观。 牟那山的小学教材,首要目标就是让学生建立全新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是佛家故事。 百丈禅师从年轻的时候起直到坐化之日止,每天都毫无例外地与僧众们一起“出坡”操作,从不间断。 在其老年时,大家看他年事已高,每日出坡操作相当辛苦,为了照顾他的身体,大家商议决定不让他再继续参加劳动的工作,希望他能安心舒适地安享天年就好,于是大家就把他工作时所用的工具藏起来,让他找不到工具自然就无法工作了。 百丈禅师当然知道大家的好意,可是他仍然坚持要与大家一起出坡工作,可是大家又不把工具的藏处告诉他,于是他开始不吃东西。 因为他年纪又大,不吃东西对他的健康会造成很大的威胁,第二天,大家只好把工具又拿了出来,请其与大家一起参加劳作,那时,百丈禅师才又恢复了进食。 这就是百丈禅师有名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故事。 秦牧只用这八个字,却绝不讲佛家的什么故事。他就是用这句话的字面意思,要学生明白,劳动是基础,是一切。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秦牧的教材里面充满了这种精准的实用主义。在他领先千年的头脑操纵下,牟那山第一小学的学生迅速的抛弃了原来的三观——如果有的话,飞快的接收着新世界集团给予他们的一切。 从思想,到物质。 新世界集团给予学生了极高的福利待遇。 上学管一顿午饭——还带肉。同时文具和教材全免费发放。不但如此,学校还给学生发服装。 现在已经入冬了,学生们都穿着统一款式的棉大衣——一个个裹在棉衣里面暖暖和和的。 同时每个教室还有火炉——烧煤的。 这样的教学,这样的福利,让唐伯虎对秦牧更是心服口服——秦少爷简直把天下人操纵在股掌之间。 下了课,秦牧来到老师的办公室,看一看老师的办公环境。 “唐校长,还有什么教学和生活的困难吗?有就尽管提,我看能不能尽快解决。”秦牧望着唐伯虎的脸,心里别提多尴尬了。 这个名字,简直瞬间让秦牧出戏。自己这是穿越到大宋还是大明?唐寅唐伯虎,你难道也跟着穿过来了? 而且秦牧看着唐伯虎,总觉得有点面熟,可是自己确定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这让秦牧的感觉更加怪异。 “秦少爷,”唐伯虎想了想说道:“我在微山湖教书的时候,上级会发一些红纸黄纸,老师可以做出小红花,奖状,来奖励优秀学生。现在牟那山还没有红黄纸,只有白纸。这个如果能尽快解决的话,对于教学有明显的促进左右。这也是我在微山湖的经验。” 蔡峰等其余老师都盯着唐校长,听到这话,心里都有点忐忑。 牟那山小学福利之好,让他们感觉这些学生都是掉到蜜罐里面了。 这些学生,学校不但不收学费,而且连书本钱都不收。一切文具都是发。不仅如此,还发衣服管饭。 这里蔡峰占的便宜最大。他三个孩子都在小学里上学——连九娘也超标入学了。她太小了。 作为老师,蔡峰也拿着一份不菲的工资。他认为现在的生活已经好的不能再好了,他生怕唐校长不知所谓的乱讲话,惹的上面生气。 这个红纸黄纸的,咱们私下想办法解决不就行了吗。你这样当面提要求,岂不是损了秦少爷的面子——蔡峰如今也知道秦牧是最大的官。 “嗯,好,这件事我会尽快解决。”随着秦牧的话,种彦崇连忙掏出纸笔,飞快的记了几笔。 现在种彦崇又成了秦牧的秘书。 秦牧随意看了看办公室,突然看到墙上挂着两个条幅。上面是一句话:“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这…… 他立刻指着这句话问唐老师:“这幅字是谁写的?” “是我写的,让秦少爷见笑了。”唐伯虎有点腼腆的承认了。 秦牧心说看到你唐伯虎,再看到这幅字,我要是还能笑那真是见鬼了。 “唐老师大才。这似乎是一首诗中的两句。这是你做的诗?” “我只是想出这两句,其余的就做不出来了。秦少爷要是觉得不好,我马上给撤下来。” “这两句话的意思有点消极,不太适合学校的气氛。还是撤下来的好。不过我觉得这一句还是有可取之处。这样吧,我给你续完。” 唐伯虎听到秦牧要写诗,连忙推开一桌子的卷子,腾出桌面,奉上笔墨——传统的笔墨办公室也是有的。 秦牧抓起毛笔,也不思索,一气呵成——当然他也用不到思考,整首诗都在他脑袋里呢。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哼,我先写出来了,省的你再写。 这就是秦牧朴素的想法——掐死一切穿越者,只留下自己。 没等众人喝彩,秦牧兜里的电话突然响了。 他立刻掏出电话放在耳边,一边听一边点头。 “好,我知道了。去司令部,马上召开军事会议。” 收起电话,秦牧对唐校长以及各位老师勉力一番,立刻出了学校,驱车回到司令部。 一进门,近卫军的高级军官全体起立敬礼。 秦牧回礼,然后说道:“怎么回事?怎么出的这个意外?” 这真是一个非常大的意外,种家军的二把手,种彦崖被抓走了。 种彦崇一直跟在秦牧身边,他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现在听到老四被抓走了,他顿时大惊失色。 他和老四,都是两房的独苗。没了老四,种师中一家就绝后了。 关键是种彦崇实在想不明白老四怎么会被抓走呢? 不说有近卫军的严密保护,就是他自己也带着种家军,怎么可能被抓走? 邱晨起身详细的把过程说明了一边。 种彦崇听完,突然陷入了深深的后悔之中。这件事,说白了还是赖自己。 他心思活泛,猜到了秦牧的意思。一直以来,种家军的作为都得到了秦牧的暗许。 包括他把钱浩捆起来丢回给医疗队,秦牧也一句话没说。 这让种彦崇更加把握住了秦牧的意思。 种家军不但为近卫军管理好了俘虏营,提供了大批的劳动力,同时他们还积极开拓进取。 西夏人少地多。牟那山这一片,主要是草原,百姓多以放牧为生。 大部分百姓都散落在辽阔的天地之间,不在牟那山城里生活。 种彦崇忙完了牟那山的俘虏——就是该死的全死了,剩下的已经都送上了工地,种大公子的目光就望向了更宽广的草原。 种家军化为几个小队,分路出击,在草原上大肆的抓捕劳动力。 种彦崇的决定,让近卫军受益很大。尤其是李仁,更是对种家军的表现很是赞许——他手下劳动力越来越多,而且都被种家军管的服服帖帖的,这让工程的进度最大限度得到了保障。 有鉴于此,种彦崇试探着向秦牧要一些汽车。 秦牧大笔一挥就批了。三十辆车子,配属给了种家军。 这让种彦崇大喜过望。这个车子他早就想要了。没想到自己一提,秦少爷就批了。 种彦崇并不是要车子来玩,而是有真正的用途。 种家军去草原上抓人并不是自己去的,他们后面还会跟着一队近卫军。 一般的流程是种家军先进村动手,然后他们走了,近卫军再进去收拾残局。这样一来,就有一个速度不匹配的问题。 近卫军开车,种家军骑马,当然配合的不太好了。 而且抓住人也不好带——马背肯定不如拖挂装的人多。 秦牧也是考虑到这个实际的问题,才批给了种家军三十辆车。 种彦崖拿到车子之后,就好像三岁孩子拿到糖果,简直高兴坏了。他恨不得连晚上都睡在车子上。 年轻人学东西快,再说这一路上他看熟了近卫军怎么开车,所以很快种彦崖就学会了驾驶技术。 这下种家军再出动,种彦崖就不在大营坐镇了,他也要亲自出马——不为抓人,只为开车。 一直以来这样的配合也没什么问题。但是今天却出了意外。 种家军去的一个村落是山脚下——西夏整个国土都是依托贺兰山。 按照惯例,种家军进了村,结果这次有许多人顺着小路向山里逃。 种彦崖自然不能任由劳动力逃跑。能跑的全是壮劳力。于是他开着车就追。 他的驾驶技术是种家军中最好的,所以他冲在了最前面。 结果三转两转进了山之后,山崖上突然掉落了许多大石头,一下子把四公子的车和后面的车队分开了。 山道狭窄,只能过一辆车。石头一堵路,谁都过不去。而两侧山势险峻,连人都爬不上去,更别说开车上去了。 这下所有的人都没有办法,眼看着大石头堵路,而听着前方传来四公子的呼救声。 声音渐渐远去,最终没了消息。 种家四公子,就这样消失了。 邱晨收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就通知了秦牧。 种彦崇这时候也明白了一切,弟弟这是被人下套给抓了。 那还有活路吗?他顿时神情大变,连忙对着秦牧说道:“军长,你要救老四啊,他是我二爷爷的独苗。” ------------ 第四百八十一章 邱晨出击 野利智高坐在吉普车的副驾,手里紧握一把雪亮的短刀。刀锋正横在种彦崖脖子上。 种家四公子紧张的握着方向盘,全神贯注的驾驶着汽车。他如今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比平日里开的要稳一百倍一万倍。 车子要是晃荡大了点,他小命可就没了。 四周是西夏人的马队,把这一辆吉普车护送在中间,迅速的向兀刺海城撤退。 野利智高现在兴奋异常——他没想到自己能坐上这么怪异的车子。不用马拉不用牛拉,自己就能跑。 他到现在也没明白为什么这个车子自己会跑——虽然他已经坐上面很久了。 不过现在不是弄明白原因的地方,他要抓紧时间回到兀刺海城。 最近他跑的地方可不少。 作为西夏特使,他没命的赶到了汴梁,见到了赵佶,问明白情况,然后马上返回西夏,上报西夏皇帝。 李继迁马上又把他派到李察哥手下,要他把情况再详细和李察哥说一遍。 李察哥到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对面那支军队不是大宋皇帝派来的,那是一支私军。可是具体是谁家的兵,赵佶也不知道。 这让李察哥放心了大半。 既然不是宋朝举国来打就不怕。 现在兀刺海城还在西夏手里,李察哥以此为前进基地,命野利智高为统帅。 野利智高驻扎在兀刺海城,逐渐收到了附近各处的消息。他发现敌人正不断的在抓捕西夏百姓。 这个情况他马上汇报给了李察哥。 李察哥立刻设计了这样一个计策,好俘获敌人的怪车。 不得不说,李察哥智商高绝——他明白车子不能飞。 现在野利智高遵循李察哥的计策,轻松拿到一辆车,而且还带骑手的——种彦崖,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有了这个车,就知道这个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为什么没有牛马也能跑。 如果西夏也制造出大量的怪车,岂不是可以无敌于天下。 为了能让西夏无敌于天下,种彦崖吃尽了苦头。 到了兀刺海城之后,种家四公子遭到了这辈子都没受过的罪。 虽然他把三岁尿床的事都说了,可是他真不知道吉普车的工作原理。 发动机,变速箱,他怎么能知道? 甚至连方向盘怎么转动车轮他都不知道。他只会开车,种家公子只是个司机啊! 你让一个司机做工程师的事,这比让他生孩子还难。 种彦崖简直丢了九成的命。留了一成,是因为这个车除了他谁也开不动。 车子被野利智高放在军中大营,周围全是西夏军,一层一层的守卫着车子。 种彦崖被关在隔壁的营帐——随时有两人看守着,别让他死了,也别让他跑了。 总算种彦崖聪明,打死也没交代自己身份,只说自己是种家军的一个小兵——专门开车的,连杀人都不会,这才没被野利智高更多注意。 野利智高兴奋的晚上都睡不着觉,他一手拿着煤油灯,一手抚摸着方向盘,还时不时的试图转一转。 明天,自己就要把这个神车送到晋王李察哥的面前。以晋王的聪明,一定能看透这个车的底细。 到时候西夏就能造出大量的神车,车上载满了西夏铁鹞子,拉弓射箭向着敌人冲锋。 试问那个时候天下谁人能敌? 野利智高的梦想很美好,但是实现起来很有难度。 首先他要熬过今夜。而今夜,注定是个难熬的夜晚。 种彦崖被抓,秦牧不能不管。种师中唯一的孙子如果死在西夏,这对种家的打击是致命的,对种家和新世界集团的结盟也会带来意外的影响。 秦牧的忧虑近卫军高级军官都清楚。而且他们比秦牧还着急。 秦牧只是担心种彦崖的生死,他们还担心秦牧的后宫。 因为两位娘娘马上就要生了。本来秦牧计划好了,这两天就要回微山湖,他要陪着夫人生孩子。可是现在种彦崖出了这样的事,如果秦牧不管不顾的回去,势必给种家留下极为不好的印象。 刘云飞他们知道,种彦崖的事情不解决,军长没法回微山湖。 在他们看来,一百个种彦崖也比不上一个没出生的太子。可是他们知道秦牧的性格,这件事不解决,他是不会走的。 刘云飞和诸位军官眼神交流了一下,起身说道:“军长,事不宜迟,我有个提议。我们以二团为后盾,以特战大队为主力,立刻执行特种作战,马上营救种彦崖。” “有详细计划了吗?” “有。”刘云飞得到情报之后自然不会干等着,他和邱晨已经商量出了一个计划。 近卫军得到种彦崖被抓的消息,立刻派出了增援部队。 增援部队就是邱晨的特战大队——他们特种装备多。 特战大队一到那个村庄,立刻以**炸开了堵路的石头,然后迅速向兀刺海城接近。 兀刺海城是附近百里内唯一的城市,这条山路最终转入大路,也是向着兀刺海城方向。 现在有一个特战大队的特战小队,三十个人的编制,已经潜伏在兀刺海城以东十公里。正等待指挥部的计划。 在秦牧和种彦崇来之前,刘云飞和邱晨已经拟定了一个计划。 这个计划的最高目标是救回种彦崖,最低目标是杀死种彦崖——怎么也不能让西夏人有一个活的种彦崖。 当然这个最低目标是不可能当着种彦崇的面说的。 在种彦崇面前,刘云飞认真的表示了近卫军的态度,那就是不惜代价,救出种家四公子。 具体计划是刘云飞和邱晨两个人制定的。 今夜,特战大队会趁着夜色进行特种作战,营救四公子。 如果特战失败,就转为强攻。 在近卫军的强大火力下,兀刺海城是没有半点抵抗余力的。 种彦崇本能的觉得强攻不行。近卫军只要一动手,难道西夏人不会杀了四弟吗? 可是舍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至少这是一条可行的办法。 见到秦牧在望着自己,种彦崇立刻点头:“军长,那就这么办吧。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老四的命,就让老天爷决定吧。” “好,行动吧。”秦牧批准了计划。 邱晨立刻整队,带着留在家里的特战大队全体,火速向兀刺海城出发。 近卫军二团稍后也整好了队伍,全体开拔。 这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但是近卫军有夜视器材,尤其是特战大队,他们每一个驾驶员都有夜视仪。 即使是深夜,也挡不住他们行军。 秦牧对特战大队严格的训练在这一次行动中充分展示出来了效果。 特战大队的队员经过近乎一整夜的跋涉,终于在凌晨三点左右,来到了兀刺海城附近,和先期抵达的小队汇合了。 邱晨马上要来兀刺海城的地图——追击的小队一早就用无人机扫遍了兀刺海城。 “这里是种老四被关押的地方。”那个小队长指着一个地点说道:“周边全是西夏的军人,守卫森严。” “车子呢?”邱晨其实不太关心种老四的死活。他更加关心丢失的车辆。 种彦崖不是问题,到时候大不了远远的给他一枪,或者一炮,怎么都能打死他。 反倒是车子不好办。这么大目标是没法背着跑的——谁也背不动吉普车,而车子开动起来声音又大,不能偷摸开走。 邱晨虽然知道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能造出吉普车——没有工业体系完全做不到,但是他看重近卫军的每一样财产。车子绝不能落在敌人手里,哪怕炸烂了也不能留给敌人。 “车子开进了这个地方。”小队长再次指着一个地点。 邱晨现在手底下有一百人。特战大队虽然人数比这个多,但是已经分散在牟那山到宁边的路上,没有全体都在这里。 他能用的,只有一百人。 一百人已经不少了。如果是刺杀西夏的军官,邱晨觉得只要一个人,最多两个人就可以办到。但是救人不同于杀人。要把那么一个大活人从守护严密的军营里救出来,难度太高。 邱晨觉得还真不如一枪杀了他干脆。 不过这种想法只能在他脑海中一晃而过。军长交代的任务是救人。任务可以失败,但是不能连尝试都没尝试就放弃。 现在是种老四被抓,邱晨可以不在意。以后万一是近卫军的兄弟被俘呢?难道自己也一枪给杀了? 邱晨必须努力去完成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兀刺海城的衙门在哪?” “这里。”小队长早来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对城里地形研究的很明白。 “我的计划是,一个小队进入城里,以衙门为中心,不断放火。先是衙门,其次是粮仓,然后是军械库。各种重要所在依次放火,让敌人不得不分兵。然后,剩下的弟兄从各个方向直接摸进中心,救出冲老四。车子炸掉。” “是。”邱晨是特战大队的大队长,他在队伍里很有威信。他的计划,队员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执行。 “现在对表,我们在凌晨五点开始行动。” 其实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这时候行动对特战大队最有利——因为他们有本时空独一无二的夜战装备。在夜里作战,他们能获得最大的优势。 可是邱晨不会蛮干。现在队员一路奔波已经非常疲惫,一定要有一个休息的时间。哪怕短短的一个小时,也能让队员恢复精力和体力。 准备充足的特战队员,可以不介意损失掉夜战的优势。他们就是正面进攻也不担心打不过敌人。 只是正面进攻很可能让敌人第一时间就杀掉种老四。这样任务没开始就失败了。 不过在队员的安危和种家老四的生命之间,邱晨想都没想就把种彦崖丢到一边去了。种老四怎么能和自己的队员相比。 战士们根据计划一边准备装备,一边抓紧时间休息。 眼看时间来到五点,队员们正要出发,这时候秦牧来到了前线。 “军长,你怎么来了?”邱晨没想到秦牧亲自来。他接着看到了秦牧身后的种彦崇,顿时明白了。 原来种家老大不放心。军长是为了安他的心,才带着他来到前线。 邱晨顿时对种彦崇万分不满。为了这件事让军长连夜奔波,你种家哪里来的这么大面子? 他不由得想改变计划,一枪干掉种家老四算了。 邱晨要让种彦崇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你家老四点背。 秦牧问过了邱晨的计划,想了想说道:“邱队长,先暂停一下,我们再讨论一下。” ------------ 第四百八十二章 赵构的请求 当第一缕阳光冲刚照亮兀刺海城时候,守卫了一夜的西夏兵突然听到了圣旨。 不是看到,而是真切的听到。 有一种庞大的声音从天而降:“兀刺海城的将士们,你们昨天的功绩,朕已经知道。你们的功劳,朕现在就要奖赏。所有人听令,马上走出营房,朕要赐你们富贵荣华。” 声音巨大到每一个人都被惊醒了。 皇上知道我们的功劳了?这就给我们赏钱吗? 皇上哪里来的?怎么这么大声音? 每一个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不管好奇,还是真心听了皇上的命令,所有西夏兵都陆续走出了兵营。他们四处张望,在寻找皇上的位置,也寻找哪里来的声音。 巨大的声音一刻不停,不断的循环着。 野利智高第一时间就知道大事不好。他不是一般的小兵,他是西夏的贵族,多少有点见识。 李继迁怎么能有这么大法术,能隔着千里发圣旨。如果有这个本事,西夏早就灭了宋国了。 这就是敌人的法术——和车子一样。 他马上招来亲兵:“立刻去吧那俘虏带过来。” 野利智高想跑。马都没车子快,他要坐车逃跑。 可是机会已经很渺茫了。那亲兵刚走出营房,炮弹就从天而降。 兀刺海城中,雨点一般落下了不知多少炮弹。 近卫军的进攻,全面打响了。不过打响第一枪的,却不是炮营,而是邱晨的特战大队。 秦牧否决了邱晨的计划。这个计划并不能保证种彦崖的安全。 种彦崖面对的最大危险,是看守他的西夏兵。只要守卫发现不对,很可能第一时间就杀了种老四。 秦牧必须要避免这样情况。他必须除掉守卫,给种彦崖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根据秦牧的命令,特战大队悄悄占据了制高点。兀刺海城比牟那山城小得多,在无人机的帮助下,特战队员很容易潜入城内。 但是他们没法悄无声息的进入军营。因为西夏军加了好多岗哨,他们都打起十二分精神警惕着。 不过特战队员并不需要进入军营。他们只要架好***等待就可以了。 随着大喇叭的声音响起,军营里面的人都走出了营帐,就连那俩看守种彦崖的警卫也走了出来,不知所措的抬头望天。 特战队员的***立刻打响。 杀掉看守之后,种彦崖获得了暂时的安全。 紧接着,二团的迫击炮全力开火。他们以种彦崖的牢房为中心,打出了一个包围圈。 没有人可以再接近种彦崖。 这也是秦牧要邱晨等等的原因。他在等二团跟上来。特战大队没有迫击炮,打不出这个效果。 炮火为种彦崖打出了一个安全带,再加上特战队员的***支援,种家老四虽然身在敌营,可是安全无比。 在二团强大火力的攻击下,野利智高的部队陷入了绝境。 从天而降的炮弹,以及不知来自哪里的子弹,让西夏军如无头苍蝇一般的乱撞。 有的撞向了种彦崖的方向,这样的人死的极为悲惨——炮弹子弹全招呼到了他身上。 剩下向着四个城门奔跑的,还有一丝活命的可能。 秦牧没有时间四面包围,时间紧迫,只能从一个方向进攻。 这样向南逃命的西夏军很大一部分活了下来。野利智高再一次的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 他本能的就向着南门跑,第一个逃出了火力打击范围。 看到西夏军崩溃,二团立刻展开了冲锋。 兀刺海城就在黎明时分,完整的落入了近卫军的手中。 种彦崖,活下来了。 种彦崇一直盯着显示器,无人机的镜头没有动地方,一直照着种彦崖的牢房。 他清楚的看到了全部过程。随着那俩看守毙命,种彦崖终于放下了心——老四得救了。 种彦崇再一次为秦牧的智慧所折服。 虽然刘云飞和邱晨都表现的信誓旦旦要救老四,但是种彦崇知道他们肯定宁可打死老四,也不能让老四落在西夏人手里。 可是他知道这点也没用,因为他也没更好的办法。 现在一切困难和危险都解除了。种彦崖安全了,兀刺海城也落入了秦牧的手心。 能者皆能!这就是种彦崇对秦牧唯一的看法。 “伯导,走,去看看你弟弟。医疗队随后就到。” 秦牧当先进了城。兀刺海城还不安全,还有残余的西夏兵,不过在近卫军面前,这都已经不算事了。 特战队员早就把种彦崖救了出来。 望着全须全尾的四弟,种彦崇差点哭出来——你能活着,真特么不容易。 特战队员中有各种人才。有特战队的医疗兵给种彦崖看过,秦牧知道这小子没什么大问题。 只是一些皮肉之苦,没伤筋动骨。这全赖种彦崖的身份特殊——兀刺海城中唯一会开车的人。 野利智高还指望他今天给自己开车呢,自然不能打断他手脚。 因为种彦崖的意外,导致了秦牧的整体计划不得不跟着变动。 近卫军之前并没有马上拿下兀刺海城的打算。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现在既然已经拿下了,也没有吐出去的道理。 在牟那山城近卫军经过充分的锻炼,有了全套的经验,现在秦牧可以放心的把兀刺海城交给刘云飞了。 剩下的事,秦牧完全没心再管。他的一颗心早飞回了微山湖,飞到了方好音和折美鸾的身上。 你们俩,到底给我生个什么出来呢?可别给我生个哪吒! 相比进军西夏的艰苦,回去路上就快了许多。李仁的铁道工程兵一刻不停的在修路,如今已经有一条简易的土路可以让车辆跑起来了。 秦牧回到宁边,片刻也没有休息,立刻上了飞机直飞吴家庄——航程最多这么远,他还要在这里加一次油。 紧赶慢赶,秦牧终于在孩子出生前回到了微山湖。 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扈三娘和整整一船的妇婴用品——全是秦牧从后世购买的。 自己的孩子,当然不能委屈着了。 现在微山湖有许叔微——本时空最著名的中医,还有扈三娘——妇科除了方好音就是她牛,秦牧总算稍微安下心来。 自己也要有后了。 秦牧今年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按本时空时间计算,在大宋,这都算是老来得子了。 别说他紧张,新世界集团的高层都紧张。 这就好像一场关扑,马上就要分出胜负了。 买大买小,全看两位娘娘了。 这一刻,别说新世界集团高层能来的都来了,就连穆南行和李清照都来了。 当然,她们俩过来不全是因为秦牧要有孩子了,主要原因是秦牧命令他们过来,因为汴梁不再安全了。 万众期待之下,两位娘娘不负众望,在同一天,一人生下一个女儿。 折美鸾早生了一小时,她的女儿荣幸的成为了“长公主”。 方好音的孩子,就只能是“二丫”了。 这让秦牧的后宫集体放下一颗心。还好,太子还是没有,我们都有机会! 正因为两人生下了女儿,所以她们得到了姐妹们衷心的祝福。 各种礼物礼金摆的满满当当的,秦牧的家快变成仓库了。 秦牧有了后代,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是新世界集团的大事,尽管秦牧一再拒绝,但是折可存做主,所有工厂全体放假一天。 同一个蓝天下,有人欢乐有人愁。 和微山湖的兴高采烈不同,汴梁城中如今愁云密布,赵佶快愁得吃不下饭了。 内忧外患,内忧外患啊! 现在金国已经围着汴梁打了有两个月,城内人心惶惶。就连各个衙内都心里发颤。 这次是不是要完蛋啊? 怎么连少女时代都跑了呢! 少女时代和穆南行一起,早早就离开了汴梁。如今人去楼空,极乐净土已经成为了绝唱——他们再也听不到了。 赵佶比衙内们惶恐的多。 衙内们只知道金兵围着汴梁,却不知还有一路金兵被挡在了太原。若不是有岳飞在太原大展神威,完颜宗翰的西路军已经和城外的完颜宗望汇合了。 那样汴梁别说两个月,两天也守不住。 而且这还不够,赵佶知道有一路大宋的军队杀入了西夏,占据了西夏牟那山。 这是谁干的?赵佶真不知道。 折家军种家军等西军都奉旨前来救驾。可是他们全在太原就停下了。 这是变相的抗旨不遵啊! 赵佶非常清楚,西军有异心了。而且不是一支军队起了贰心。赵佶怀疑他们是勾搭在一起,要看着大宋完蛋。 现在赵佶几乎没有半个人敢相信。 他唯一相信的,只有自己的眼睛。现在他只看到岳飞一个在为了这个大宋拼命。 如果没有岳飞,太原早丢了。 可是天下没有第二个岳飞,汴梁城根本没有能站出来的人物。城外金兵半步不退,每日火炮天雷不要钱似的往城里打。 赵佶简直愁得要疯了。 他终日躲在延福宫中,只对着各路神佛拜了又拜。现在除了求神仙,赵佶真没别的办法。 这时候,九皇子赵构突然求见。 “父皇,国家危难若此,儿臣定要为父皇分忧。我请父皇允许我亲身入金营。我愿以自己做人质,换金国退兵!” 赵佶听到这话,瞬间呆了。 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太愚蠢了。之前自己怎么没看到赵构的一腔忠心呢? 自己这么多儿子,事到临头,老大老二老三全不管用。只有老九不顾生死,还替自己着想。 国难思良将,板荡识忠臣。 这天下,幸亏有岳飞和老九啊! “准!” ------------ 第四百八十三章 任潇潇的抱负 “问君能有几多愁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赵桓一口气写了一百多遍这句话,最终投笔叹道:“姐姐,我这太子当的窝囊啊。” 赵构亲自请缨,愿意去金国当人质,换取金国退兵。这一手玩的妙到毫巅。 作为大宋的康王九皇子,赵构的身份不可谓不贵重。他去当人质,看似危险,实际上却很安全——金国人总不可能杀了他吧? 可是话虽如此,赵桓自己是没勇气代替赵构去做人质的。不只是他没勇气,剩下兄弟也没有一个人有这个胆量。 别人缩头还可以,赵桓是太子,他不出头,简直有愧太子这个身份。但是他还真不敢去,也不能去。 太子当人质,金国真敢拿着他狮子大开口。要是金国以自己的命要挟赵佶开城投降怎么办? 康王就没这个身份,就算金国以赵构的小命威胁,城门还是不会打开的。 去了是错,不去是弱,赵桓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借着李后主的词排解忧愁了。 “弟弟,”这个时候赵桓当然是在任潇潇闺房,只有这里才是他的安乐窝:“康王此举不可不防。” 任潇潇保持着一贯的冷静和强势,这给太子带来了巨大的安慰和信心。 “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做?” “能做的事多了。”任潇潇抓过太子的手,拿起指甲刀稳稳的为太子剪指甲。这指甲刀还是奢侈款的。不经意中,贾红线赢了任潇潇一场——任潇潇也给贾红线交智商税了。 “姐姐快说。” “赵构再怎么蹦跶,他也不过是个康王。你是太子,是未来的大宋皇帝。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当此乱世,有枭雄,自然也不缺英雄。现在缺的是一双眼,一张嘴。” “姐姐教我。”赵桓听得极为认真。他知道任潇潇肯定是有主意的。 “你是太子,英雄要攀附的是你,不是康王。现在缺的一双眼,一张嘴,就是你的一双眼和一张嘴。你要看到人才,同时给官家推荐人才。” “人才在哪?” “殿中侍御史,李纲。” “他是人才吗?” “当然。这是个人才。你不记得吗?他屡次上书,弹劾折家,可谓不畏**。这样的人,怎么能不是人才?” 任潇潇现在对折家恨之入骨。汴梁被金军围困两个多月,但是对折家一点影响也没有。因为他们早跑了。 如今汴梁的折府连个看门的老头都没有。他们早在金兵出现之前,全部撤出了汴梁城。 不只是他们,就连樊楼也人去楼空。任潇潇很清楚,这一定是秦牧的手段。 任潇潇不怪秦牧提前撤离折家和樊楼,但是她生气的是秦牧把她给忘了。不但是她,就连她二哥任武也被困在了汴梁。 这说明秦牧心里根本就没有自己。 枉自己曾经对他那么好,给他吃的喝的穿的,还给他弄来了户贯。 现在过河拆桥吗! 任潇潇怎么不了秦牧,但是她可以针对折家撒气。 这样李纲就出现在了任潇潇的视野。李纲这个人,屡次和折家做对,自己一定要把他提拔上来。 赵桓还有点犹豫。李纲是刚直不阿,这点他知道。但是这个人官太小了。这么点官怎么提拔的上来。 见到太子犯迷糊,任潇潇立刻点醒了他:“弟弟,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你要抓住时机,提拔自己的班底。李纲官小,你的提拔才会得到最大的感激。难道你能提拔高俅吗?他会搭理你吗?” “对呀!姐姐说的对!” 赵桓如梦初醒。这时候不提拔自己人还等什么。 一来可以为国分忧,二来可以培养自己班底,三来能冲淡康王的影响。一举多得。如此妙计,幸亏有姐姐能想的出来。 “姐姐,你就是朕之武媚娘也!” “讨厌,我可没勾搭你爹!”任潇潇必须澄清这一点,她可不能给太子留下这方面的想法。 武媚娘,就是武则天,睡了李世民父子。 “我知道我知道。”赵桓连忙认错:“姐姐对我最好了。” “哼,这不算完,还有呢。你要不要听?”任潇潇拿捏着腔调,勾引着赵桓。 “当然,姐姐快说,还有什么教我。”赵桓最喜欢任潇潇的这个样子了。每每这个时候,赵桓都失去了意志——当然他本来也没多强大意志。 “前阵子,西夏特使来了。他说有一支兵马杀进了西夏,是不是?” “是啊。”赵桓听到这话,顿时恼火了:“这帮土匪,着实可恨。国难当头,他们却不为我大宋着想,反倒私自出兵掠地。若是过了这个坎,我一定劝说官家,要杀几个人头来出气。” 赵桓和任潇潇都知道,这是一支西军私自入侵西夏。但是具体是哪一支他们并不清楚。 “废物!”任潇潇忍不住骂出来:“杀几个人有屁用!西军是心腹大患,杀几个人能解决问题吗?斩草要除根!” “如何做?姐姐快教我。”赵桓发现在每一件事上,任潇潇都可以做自己的老师。他感觉非常的幸福,有这样一个姐姐老师,而且一心一意的为自己。 “有赵构当人质,再提拔李纲做汴梁守将,金国这一次肯定打不下汴梁。如果金国退兵,他们的西路军也要退兵。现在西军都聚集在太原,当金军退兵的时候,我们可以严令西军追击金军,同时又处处掣肘,不让他们行动自如。然后再把西军的底细透露给金军。这样借金国的手,除去西军。如此才能一劳永逸!” 种申对任潇潇的侮辱,任潇潇没有片刻忘记。 她屈身于赵桓,就是看重他的太子身份。只是之前这个太子过于懦弱,实在是提不起来。但不是说任潇潇忘记了仇恨,她是把这份仇恨深深埋进内心深处,不断发酵,等待时机成熟的那一天。 如今大宋内忧外患,正是自己的机会。 种申,还有种家,必须要死在自己的手上。非如此不能解恨。 任潇潇早就谋划多时,今天借着赵构要去金国的当口,她一口气把自己的计划全盘托了出来。 这一手又有阴,又有阳。 不但光辉了太子的形象,为他拉拢了班底,同时借刀杀人,打击了种家,也为朝廷根除了祸患。于公于私,任潇潇都想的滴水不漏。 “高,实在是高!姐姐,你不做女皇都屈才了。若是异日我登上帝位,一定要咱俩一起坐天下!” 任潇潇心里冷哼一声。一起做哪如我自己做舒服。到时候你就乖乖在后宫待着就行了。 看着我折辱种家,再广招面首。我看秦大哥就不错,到时候要他做朕的首席面首。 秦牧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任潇潇心里的第一人选。 面首这个职务,他还真没做过。 相比起“面首”,秦牧更想做“元首”。 方好音和折美鸾一人给自己生了一个姑娘,这让秦牧欢喜异常。男孩女孩,只要是自己的孩子就是好的。 要不怎么有句俗话呢:“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现在秦牧有了切身的体会。 望着襁褓中的小天使,秦牧常常不由自主的笑出来。 他本来准备给两位公主取名“元曼”“阴曼”,结果被全体后宫拒绝了。 这是秦始皇长女次女的名字。虽然用在两位小公主身上没什么,但是有个后续问题。 日后哪个姐妹生了四太子,那岂不是“胡亥”?这兆头可是太不好了。 而且秦二世而亡,秦牧的后宫决不允许她们的后人跟秦始皇扯上关系。 最终两位小公主还是她们的娘亲自给起的名字。 折美鸾给孩子取名“秦烨”。华国的火焰。 方好音给孩子取名“秦桦”。华国的栋梁。 不管叫什么,反正是自己的孩子,就是叫猫三狗四,秦牧都开心的不得了。 他从后世带回来大量的妇婴用品,婴儿车,摇篮自然是必不可少。 现在两位产妇还在月子中,孩子也小,不方便出门,所以秦牧就推着婴儿车只在别墅里面转转,这是他每天的乐趣。 不过毕竟他是新世界集团的领路人,就算是天伦之乐,也只能享受一时片刻。大量的时间,他要献给未来的新世界。 他想不献也不行。现在有了后代,他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自己十年后死了,岂不是两个闺女没爹了? 为了孩子的幸福,他也要拼命奋斗。 所以秦牧只能忍着不舍,把孩子还给了她们的娘,然后来到了办公室。 折可存正等着他。 这一次对西夏的战争,新世界集团的高层可以说全部参与其中,有作战的,有后勤保障的,唯独折可存没参加。 他一直在微山湖自己的别墅里足不出户的闷头学习。 秦牧要成立银行了,而第一任行长,就是折可存。 银行只是一个名称,其本质是经济战线的战争武器。 这点秦牧和折可存讲的很清楚。 一手刀,一手钱。刀子就是近卫军,而钱,就是银行。 两手都是杀人的利器,只是杀人的方式不同。 折可存深深感受到自己肩上的重任。在如今天下这么热闹的时候,他一点没有分心,一直在用心学习秦牧从后世带来的各种教材。 现在,折可存已经准备好了。 新世界人民银行,即将横空出世! ------------ 第四百八十四章 陈东上书 如今汴梁城里的江湖势力,都尊张炳为王。 不是因为他能打,而是因为他手里有货。这个货,是指任何东西。只要你提出来,他总有。 这让张炳在汴梁城中成为了一个传奇。他原本是城东一霸,后来突然销声匿迹了。 等他再次出现时候,又迅速的霸占了城东。 如今的汴梁,物价飞升,百物奇缺——连卫生纸都没得卖了。金兵这一次四面围城,汴梁成了一个孤岛。 黑道的枭雄,可不是百年世家。他们没有世家的积蓄,过日子是有一顿吃一顿的。 现在汴梁城中的世家其实还是吃喝不愁的。本时空的财富多是实物,粮食,盐,调料,木料,反正看得见摸得着的,世家权贵都是历代积攒——和存死期似的。 他们有吃喝,百姓可没吃喝。升斗小民就是没有隔夜粮的意思。 黑道枭雄的财货来源就是升斗小民——他们除了欺负百姓还能欺负谁?百姓没吃的,他们也饿肚子。 这其中只有张炳一人,不但吃喝无忧,还能随时随地都拿出物资来——只要你提他肯定有。 当然,张炳有东西也不会白给,吃他的得给他办事。 张炳要人办的事,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他所有的一切,全是折家的。秦牧命令折家和樊楼撤出汴梁,但是不会不留下人守护财产。 张炳,以及他重新拉起来的一伙东星社,就是秦牧留下的看门狗。 那些物资,全是折家的,只是张炳按照秦牧的命令在使用。 金兵围城的日子以来,张炳用这些物资换来了一个结果,就是大宋权臣的黑历史满汴梁流传。 蔡京的,童贯的,朱勔的…… 秦牧给了他一个名单,上面有各人的黑历史。 张炳每次看着这些,都脊梁骨发冷。他不明白为什么秦少爷知道这么多事。好多事都可以倒腾到蔡京的祖宗。张炳觉得就是蔡京自己都未必知道,可是秦少爷全知道。 当然啦,这都是秦牧在后世翻遍了历史资料查出来的。 如今汴梁城中的百姓,可以说是坐困愁城。他们没吃的用的。除了一条命,就剩下一张嘴了。 张炳给了他们一条发泄的渠道,这样几乎不用鼓动,甚至很多人都没拿到张炳发的粮食,他们自发的就开始传播那几个权臣的黑历史。 从祖宗十八代开始说起,一直说到他们没出世的孩子——反正没一个好人。这让蔡鞗朱壕等衙内都不敢上街了。 每次上街都被人指着脊梁骨骂——这滋味他们也受不了。 百姓的怨气,完全被引导到这些权臣身上。 赵佶面对这种情况无可奈何。而且他觉得这情况也挺好的。这些百姓全是自己的子民。他们现在过得这么苦,总要给他们一个出气的口子。 骂权臣好过骂自己。就算这些人都被骂死,赵佶也不缺当官的——那么多状元榜眼探花还排队等着做官呢。 “炳哥,敢不敢与我去皇上面前骂他们?”今天陈东又喝高了。 国子监也没余粮,陈东这些太学生都是半饥半饱的过日子。唯一能吃饱喝足的地方,就是张炳在杀猪巷的宅子。 今天陈东又来找张炳喝酒了。 酒还是好酒——精品二锅头。 这样的高度酒,很容易就让陈东喝上了头。 如今的陈东,觉得朝廷上的大佬没有一个好人。全是其蠢如猪,坏的头顶冒烟脚底流脓了。 这大宋的大好河山,全是坏在这些人手里。他只恨自己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不能上阵杀敌。 但是,不能杀敌人,还不能骂高官吗?这个事自己干的熟! 如今陈东陈大侠状态来了,就是皇上在眼前,他也照骂不误。 “有何不敢?这就去。” 张炳这句话说的热情似火,可是心里却冷的跟掉进冰窖似的。 他突然对秦少爷产生了一种膜拜的心里。秦少爷,他不是人,他就是个神啊。 秦牧跟他交代过,如果太学生陈东想要去皇城前骂蔡京童贯等人,让他配合。 当时张炳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陈东虽然有点混不吝的性格,但是他不是傻子。 关起门来骂人自然没事,但是去皇城根底下骂蔡京,这不是找死吗。 他知道陈东并不是个没事就想自杀的人——相反,他活的还好好的呢。要不怎么每天来自己这里喝酒吃肉呢?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陈东这就要去骂蔡京了。张炳被秦牧的预言吓坏了。秦少爷前知五百年——连蔡京祖宗的事都知道,可是他还后知五百载——陈东没干的事他都知道。 这样的人,真不能当人看。这得建个生祠供起来。 如今汴梁城内,怨声载道。陈东登高一呼,再加上张炳暗中鼓动,立刻就凑齐了数万人口。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宣德门前。 陈东以手指天,厉声喝道:“今日之事,蔡京坏乱于前,梁师成阴谋于后。李彦结怨于西北,朱勔结怨于东南,王黼、童贯又结怨于辽、金,创开边隙。宜诛六贼,传首四方,以谢天下。” ——见《宋史—卷四百五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忠义十—陈东传》 陈东要赵佶杀了这几个人。 实话实说,秦牧并不觉得这些话说的对。 蔡京买官卖官见风使舵,梁师成自己私下写圣旨,这当然可以说是大罪。 但是李彦结怨于西北,是清查田地,说实话这件事虽然是针对折家,但是这事本身没有错误。就是秦牧坐天下,也要清查田亩的——总不能一本糊涂账吧。 而朱勔结怨于东南,纯粹是赵佶的错,他就是个背锅侠。 至于说王黼童贯“创开边隙”更是胡说八道。是金国和辽国要打宋国,和这俩人有什么关系。 就是没这俩人,金国和辽国要打还是打。他们这锅真是背的莫名其妙。 但是陈东就这么说,谁能怎么着他? 真没人怎么着他。千夫所指无疾而终,现在赵佶都不敢出面。 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百姓气太大了,得杀个鸡给百姓出出气。 于是赵佶扒拉来扒拉去,先把朱勔给免职了——这个鸡最小最好杀。 这也算是让百姓多少出了一口气。 百姓出了这一口气,局面就可以再拖延一下。因为目前有两个好消息,给了百姓巨大的希望。 第一是康王不顾安危,亲身去和金国人谈判,万一谈成了敌人撤军呢?第二是殿中侍御史李纲被破格提拔为京城四壁守御使,全权负责汴梁的防务。 李纲在民间风评很好。这也是必然的。他的工作就是弹劾人。给官员找不自在,自然能获得百姓的好感。 有这两个利好消息,再加上官家雷厉风行的处理了朱勔,百姓就又能忍耐一阵了。 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金兀术正在和赵构饮酒。 “哈哈,你们大宋的百姓,真是愚蠢啊。”金兀术干了一杯酒——还是赵构带来的礼物二锅头,轻蔑的说道:“康王殿下,你说让赵佶禅位于太子,这个要求我可以答应你。不过,你能给我们大金什么好处?” “四太子,如果金国以父皇禅位于太子做退兵条件,逼迫赵佶让位,我当然有报答。” “什么报答?” “四太子,明人不说暗话。金国两路进军,东路军在汴梁城前,西路军在哪里?” “你……”金兀术坐不住了。打人别打脸。现在金国别看气势汹汹,但是已经有点色厉内荏了。 之前的计划是东西两路分进合围。完颜宗望带队出幽州,完颜宗翰带队走大同。 东路军势如破竹一路来到汴梁城下。期间郭药师投降,张俊逃跑,可以说没费多大事。 但是完颜宗翰带领的西路军却在出了大同之后,遇到了顽强的阻击。 宋军新生代名将岳飞以太原为依托,用兵神出鬼没,只打的完颜宗翰寸步难行。实际西路军根本就没走到太原边上,他们被岳飞挡在太原以北两百里外。 这样东路军就陷入了巨大的危机。 别看西路军被岳飞打的狼狈不堪,但是他们随时可以撤退到大同。这样粮食就不用发愁,至少安全还有吃的。 但是东路军不同。他们已经远离了金国的国土。完颜宗望的打算是进汴梁吃大宋的粮食。 现在金军被挡在汴梁城外两个多月,如今又天寒地冻,无处觅食,东路军的粮食已经不够吃了。 如果西路军不杀过来,东路军也得退兵。只不过金兀术欺诈赵构不知道金军的内情,强撑着气势而已。 现在赵构点明了西路军的困境,金兀术也装不下去了。 “康王,你要怎么做?” “很简单。四太子,记得我和你之前的誓约吗?” “从不敢忘!” “好,那就好。我说过,以长江以北换我登上皇位,现在依然有效。” “如今怎么做?” “你们所畏惧的,无非是一个岳飞而已。除去此人不难,但是你们要给我时间。现在你们要以赵佶禅位为条件退兵。太子登基之后,新老两个皇帝同在皇城,自然内耗不断。这时候我就可以上下其手,除去岳飞。” “康王殿下大才!”金兀术真心对赵构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个天才的计划,就是砍了他的脑袋,他都想不出来。 “雕虫小技,让四太子见笑了。”赵构淡然一笑说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这句话是孔子说的,意思是人要言而有信,否则就好像大车小车缺了零件,怎么能行走呢? 这句话对金兀术来说有点超纲。尤其是后面的大车小车,他也不明白说的是什么。 不过意思他是很明白的。 “康王殿下,我们大金国人,最讲信用了。这点你尽管放心。你且安心在这里,我送你几个金国的美人先享受一番。我这就去拟定退兵条件。今番,一定要帮殿下荣登大宝。” “好。不过这次还不到时机。若是再有下次吗,我希望那个时候,朕就是大宋的皇帝了!” “哈哈!”两人同时放声大笑。 天下,仿佛就操纵在两人手心中一般! ------------ 第四百八十五章 折家跌倒赵桓吃饱 金国开出了价码,若要退兵,可以,但是要掏出五百万两金子,还有一堆财物。 这些都好说,关键是金国提了一样赵佶完全无法答应,但是赵桓十分想答应的要求。 金国人要赵佶禅位于赵桓,否则他们不退兵。 这让赵佶简直出离了愤怒。这时候他还真想不到这是自己九儿子的主意,他真以为是金国人自己的想法。 因为赵构实在没理由让他禅位。赵桓当了皇帝,赵构就是皇上的弟弟,这身份真没有皇上的儿子好。 这一刻,赵佶简直想要杀人。 这时候李纲送进来最新消息,金国人的攻势一次猛过一次,似乎再加把劲汴梁就破了。 不过李纲要赵佶放心,金国人除非踏着他的尸体,否则进不来汴梁城。 赵佶对着个表态嗤之以鼻。你死了难道能和息壤一样变成大山挡住金国人吗? 不过瘦干巴的一具尸体,金国人两下就把你踩成肉泥了。想用尸体挡住金国人——做梦。 赵佶是个很实际的人,他绝不会被这种煽情的文字所迷惑。因为他本身就是操纵文字的高手,这些玩意对他完全无效。 他只要实在的。 实在的就是,必须退位让贤啊。 他侧耳倾听,似乎城外的炮声都能听到了。 金国人说了,如果他不让位,城破之后就杀了他。这让赵佶怕的浑身发抖。 这一次,他真是面对了生死存亡的考验。 最终,宋徽宗没能经受住考验。他让位了。就在宣和七年的年底,赵佶禅位于赵桓。 赵桓即位,任潇潇差点乐晕了。 做太子时候,赵桓不敢给任潇潇任何名份——这时候他还得夹着尾巴做人呢。 可是当了皇帝,那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也干涉不了。 赵桓登基第一件事,就是把任潇潇娶进了宫,而且一来就是贵妃——仅次于皇后的存在。 接下来就是第二件事。满汴梁弄钱。没钱金国不退兵。 钱,赵桓真没多少。他比赵构穷的多。赵构在木器行赚到了大把的钱。有大宋的铜钱,也有微山湖的钞票。 赵桓基本没什么来钱的路子,他穷的很。 任潇潇立刻给他出了主意:“弟弟,金国人如果破城,死的也不只是我们,那些世家能不被杀被抢吗?这钱,他们也要出。” “那找谁出呢?”赵桓可是知道,从那些人兜里掏钱,就是要他们的命。 自己刚刚登基,位置还不安稳。若是失去了这些百年世家的支持,后果很难想象。毕竟赵佶还在,前一任皇帝还没死呢。 “折家。”任潇潇再次给赵桓指出了一条明路:“现在国难当头,世家百姓同仇敌忾,只有折家临阵脱逃。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在幽州他们就是如此。折家,真是大宋之罪人。他们的家产,理当充公。” 后世有一句话,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这件事指的是嘉庆四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驾崩;正月十三,嘉庆帝宣布和珅的二十条大罪,下旨抄家,抄得白银八亿两。乾隆年间清廷每年的税收,不过七千万两。和珅所匿藏的财产相等于当时清**十五年收入。时人称“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折家这几年赚的钱,全汴梁人都看在眼里。现在他家一个人也没有,就剩下一个空宅子。 任潇潇猜测宅子里面肯定有大量的财物。 之前任潇潇就给赵桓出了主意,要对付西军,其中最主要的目标是种家,其次就是折家。 现在赵桓意外的当上了皇帝,更是可以尽情的执行自己的计划。任潇潇相信自己的计策一定能借金国的手灭掉折家。 这样他们留在汴梁的诺大家产,自己不取更待何人? 赵桓立刻派人去抄折家。 还别说,任潇潇猜的一点没错。秦牧只是让折家的所有人员都撤离汴梁,同时把一切现代化的装备带走,但是财物一概没带。 他根本想不到大宋的朝廷敢对折府抄家——历史上没这一段。 而且从逻辑上也没有这个道理——赵佶疯了敢抄折家。别忘了,折家带着大军可是在外面呢。 可是世界就是这么不合逻辑,任潇潇更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存在! 秦牧根本不知道赵构和金兀术勾结到了什么程度——这个事到最后卢俊义也没打探出来,他更不知道赵构把大宋卖了一半。 虽然历史上,的确就是宣和七年赵佶退位,赵桓上台。但是秦牧想着赵桓上台更不敢乱动折家了——他刚登基哪敢动这么有实力的军阀。 但是秦牧没算到有任潇潇这个逆天的存在。 在任潇潇的字典里,没有“不能干”三个字。连让秦牧做面首她都想得到,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干的呢? 而且任潇潇并不乱来,她做事很有分寸和步骤。 如今汴梁城被围的铁桶一般,里外根本没法通消息。 即使折家被抄了,折家人也不知道。他们依然在太原为大宋尽忠——尽管是不用心的。 任潇潇和金国达成了协议,让信使现在出城,实现她后一段的计划。就是在金国的西路军撤退过程中,顺便消灭西军。 当然,现在这个主要目标就从种家变成了折家——任潇潇做事很灵活,一点不死板。先杀谁后杀谁,反正都是杀,调整一下次序,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 不得不说任潇潇的计策执行的非常完美。 就连秦牧都不知道折府被抄了。张炳可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器材,他也没法把消息及时传递出汴梁城。 张炳只能眼看着朝廷的禁军把折府围成一团,然后一箱一箱的向外搬宝贝。 这可把他肉痛坏了。这些东西,是他一直在用的。虽然他不过是过路财神,可也是财神不是。 现在连过路财神都当不成了。幸亏他已经把一些物资搬到了杀猪巷,这才没让自己这个黑道大哥变成沿街的乞丐。 折家的财产,简直惊呆了赵桓和任潇潇。 他们望着满院子的黄金,心头砰砰乱跳——这是多少钱啊。 俩人一时都算不明白了。 秦牧需要大量的黄金做储备金,所以折家做买卖尽量的要黄金不要铜钱。交子更是从未考虑过。 折家的产品全是微山湖的工业化产品,每一样都是供不应求,更何况全天下最畅销的货——香烟,是折家独门经营。 汴梁城,甚至全天下大量的黄金都汇入了折府。如果单论黄金的话,向家等几个世家加一起也没有折家多。 现在这么多黄金,全成了赵桓和任潇潇的财产。俩人几乎晚上都睡不着觉,抱在一起眼前还金星乱冒——看什么都是金子做的。 财大,自然气粗。 钱送出去之后,金国依照约定,准备撤兵。 这让被围困两个多月的汴梁百姓欣喜若狂——汴梁守住了,我们不用死了。 这一刻,赵桓,赵构,李纲三人的声誉达到了巅峰。 而太上皇赵佶则被人下意识的遗忘了。 别人可以忘了赵佶,赵佶自己不能忘记自己。 他这个皇帝当的津津有味,怎么会甘心让给别人呢——儿子也不行。 可是现在不论朝堂还是民间,夸的都是赵桓,是他儿子不是他解救了大宋的危局。赵佶一时也没什么好办法复辟。 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赵佶根本不离开皇宫,他就死赖在延福宫不走。这样赵桓就没法在皇宫中安家,他还得住在东宫。 从赵桓登基第一天开始,就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但是这时候赵桓和任潇潇都没时间搭理赵佶,他们在等太原的消息。 太原现在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金国的西路军不能干掉折家军,那么接下来问题就大了。 这时候,完颜宗翰正设下埋伏,耐心的等待猎物。 东路军虽然没有打下汴梁,但是他们一直杀到汴梁城下,最终获取财物无数,而且逼的大宋皇帝禅位。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功绩了。 而自己这边,被岳飞打的屁滚尿流,连太原城的影子都没看到。如果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完颜宗翰面子上真挂不住。 幸好大宋皇帝昏庸,竟然想借着自己的手屠杀宋国的军队。这才给了完颜宗翰一丝挽回脸面的机会。 他一定要切实的把握住。 这一次,大宋皇帝约束住了岳飞。来的不会是岳家军。这样完颜宗翰就不怕了。 他是被岳飞打狠了。岳飞用兵完全不按常规,总是在他预料不到的地方,预料不到的时机突然出现。 简单来说,就是金军总是掉入岳家军的埋伏圈。现在已经不是纯粹的冷兵器砍杀,两边都是先使用火器。 可是被埋伏的一方哪有架起火炮的时间。金军一入包围圈,岳家军就火力全开。而且他们打完了还看情况。 如果金兵被消灭的多,岳家军就杀出来追杀残敌。 如果没有达到效果,他们就立刻撤退,让金军想追都追不到。 岳飞能做到这点,可以说费劲了心血。他来太原前线之后,把这附近百里的地形都勘查的一清二楚。 他可是没有无人机的。这都是靠他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岳飞能成为战神,绝不是侥幸。 但是现在完颜宗翰不担心岳飞。再能打,你不也得听大宋皇上的吗。皇上不让你打,你还敢打?抗旨不遵,砍了你脑袋。 现在的完颜宗望可以安心的布下埋伏,等待送上门来的战利品了。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是折家军。又或者种家军。 大宋皇帝说了,这两支军队是要优先杀光的。 已经有斥候回来汇报,前方看到了宋军的旗号。 到底是哪一支宋军来送死了呢? ------------ 第四百八十六章 众人逼宫 姚平仲一路狂奔。 坐下的青色骡子已经是满身的汗水,可是姚平仲没有半点怜惜的意思。 赶紧跑,再不跑命没了。 姚家军没了,从此世上再没有姚平仲这一号人物。 西军各支军队云集太原,是为了抵挡金国的西路军,守护太原城。但是西路军一直没出现,这让他们整日无事可干。 终于朝廷来了旨意,要西军追击金国的西路军。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朝廷竟然更新换代了。赵佶退位,太子登基。 这什么操作?种师道等人都懵了。他们完全不明白京城里面发生了什么。 趁着大家都在犹豫的时候,姚平仲来了精神。 姚家军是西军中最弱小的一支,而且姚平仲的身份还比较特殊。他爹姚古,不是他亲爹。姚平仲是姚古的干儿子。 这让姚平仲更需要战功,更需要表现,才能坐稳他在姚家军中的位置。 现在种家军折家军全不动,刘家军也在观望,这给了姚平仲绝佳的机会。 你们不上,我上。这次不仅仅是拿点战功的问题,他更是要给新皇帝留下深刻的印象。 改朝换代,历来都是有心人的机会。姚平仲无疑就是这样的有心人。 他率领姚家军独自追击金军,终于落入了敌人的圈套。 完颜宗翰憋着劲要狠狠的打一场,好彻底洗刷这一路上的耻辱。 金军不但上下充满了怒气,更是早早得到大宋朝廷发来的情报,知道宋军行军路线。 这样有心算无心,有准备打没准备,一心复仇对上一心立功的,姚家军半点胜算也没有。 他们在走入山谷那一刻,就等于宣告死亡了。 姚平仲不愧是大将。在这样的绝境中,他还能抢到一匹骡子,拼命的杀出了重围。 这一刻,姚平仲没有了任何别的想法。他回不去西北了——姚家军被他败光了家底。 姚家军是西北最弱的一支西军。种家派来几千人,不伤筋动骨,而姚家来的是全部人马。 现在连一兵一卒都没有剩下,姚平仲根本就没脸回去见他义父。 他只能一路狂奔。 昼夜跑了七百五十里,到达邓州,才敢吃饭。进入武关,到了长安,他打算在华山隐居,又担心离朝廷太近,就再次跑到蜀地,到了青城山的上清宫。 姚平仲住了一天,又到了大面山,走了二百七十余里,估计采药的人都来不到这里,于是放走了所骑的骡子,找了一个石洞住下。 之后朝廷多次下诏搜寻他,都没有找到。乾道、淳熙(宋孝宗年号)年间才出山,到了丈人观道院,他自己说了以上的经历。 当时他已经八十多岁,紫红色的胡子很密,长好几尺,脸上有红光,走路不躲避崖、沟、荆棘,他的速度就像奔马,也经常给别人写草书,字迹非常奇特雄伟,但是从不说他得道的原因。(陆游《渭南文集》卷二三) 这就是姚平仲在历史上的足迹。目前他还没到八十多岁,所以他还在一路狂奔。奔出了这本书的范围,从此成为了一个路人。 姚家军完了,姚平仲消失了。 秦牧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金国的东路军刚从汴梁撤军。 这一段时间,秦牧也很紧张。他担心金国走五丈河,那样肯定会路过吴家庄。 现在石遗的一团已经驻扎在吴家庄,随时准备和金军全面开战。 这一次金军东路军打下幽州之后,没有南下走五丈河,而是向西行军,然后再向南,从真定,相州,磁州方向杀到汴梁城下。 秦牧推测金军主帅舍弃五丈河不走,而是走更向西的一条路线,是为了和西路军呼应,两支军队距离不要过远。 不管自己的推测是错还是对,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事实上金军就是走的这一条路,绕过了五丈河。 现在金军开始撤兵,近卫军的侦察部队日夜不停的全程监视敌人动向。 完颜宗望获得了大批的物资。钱和粮食,都有了。 他原计划是走五丈河回去。水路在本时空的便捷远超陆上行军。但是他的计划被完颜宗弼劝住了。 金兀术有点害怕吴家庄。当日在吴家庄,他损失了半个谋克的人马,自己却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现在正是多事之秋,金兀术必须要谨慎行事,不能节外生枝。 他和赵构所谋巨大。这一次的收兵,是为了下一次的进军。而下一次,金兀术相信一定能打进汴梁。到时候这个花花世界就到手了。 拿下大宋,然后再去吴家庄看个究竟,找秦牧算账。这才是正确的步骤。 现在走五丈河,万一在吴家庄遇到点意外,对于金国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这是他真正的顾虑,但是话不能这样说。这样说起来,完颜宗望绝对会走五丈河——他对宋军是无所畏惧的。 金兀术从战略上劝说完颜宗望。来时候东西路呼应,走时候也应该如此。这才能最大限度保证金军的安全。 完颜宗望接受了这个建议,东路军原路退兵。这让秦牧少了一个**烦,同时也暂时延续了金国的国祚。 如果金兵从五丈河撤兵,秦牧一定会下令开战的。吴家庄的建设水平已经遮掩不住了。完颜宗望看到必然会抢。 收到金军不走五丈河的消息,秦牧也不知是应该感觉高兴还是遗憾。他只是觉得历史的力量过于强大,竟然在自己如此深刻的改变了天下力量对比的情况下,依然能固执的走在老路上。 徽宗退位,钦宗登基。那么接下来,靖康耻是不是马上就要发生了? 毕竟现在已经是靖康元年了。 宣和七年成为了历史,新帝赵桓改元“靖康”。 “靖”的本意为安定,表示平定、使安定。 “康”指身体强健、健康。进而引申指富裕、广大。 赵桓的意思很明白。他希望在自己的统治下,大宋能安定富裕。但是这个愿望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金兵一撤退,秦牧就收到了消息,折家被赵桓给抄了。 这消息瞬间就让折可存炸了。 “我日他祖宗。”折可存真是万万没想到。老赵家敢抢自己的钱。那么多黄金,这么多年的辛苦,全便宜了老赵家。 那些钱,可是他的底气。那不只是他家的财产,更主要是银行的储备黄金。 他现在刚搭起来银行的架子,结果地基被赵桓给撬了。这让折可存怎么能不暴跳如雷。 折可存清楚,新世界集团的大部分黄金全在汴梁的折府。 微山湖这个地方,哪个时空都不是核心城市。秦牧也没有把微山湖当首都的打算。不说别的,这个地方交通都不方便。 微山湖的码头,离微山湖的水域还有一段距离,是一条深入的河道沟通了两者。 这也是为什么宋军即使路过微山湖,也看不到微山湖真正情况的原因——不拐入这个河道,到不了微山湖的核心区。 这个地方,闷头发展合适,但是作为首都肯定不行。 首都的设定,最基本的一条是交通要便利。否则没有办法发展。 就拿粮食来说,现在微山湖将近四十万人,粮食的运输已经处在饱和状态了。如果人口再增加,新世界集团根本没法提供更多的运力来运粮食。 汴梁就没有这个问题。那里的水路四通八达,即使在没有工业的情况下,京城里面依然养活着百万的人口毫无压力。 秦牧虽然没考虑清楚到底把首都设置在哪里,但是肯定不会是微山湖——汴梁也比微山湖强得多。 正因为如此,那些黄金大部分都放在折府而没有运到微山湖。 可是折可存万万想不到赵桓给他一锅端了。 这差点把折可存给气死。不只是折可存,新世界集团的高层全震惊,并且愤怒了。 赵桓哪里来的底气,敢抢我们的金子。 石遗,武永福从西北都发来消息,强烈要求立刻对大宋开战。 民政方面,以折可求为代表,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石遗就在秦牧眼前,更是可以直接对秦牧建议。 现在近卫军只有石遗和他的一个团在这里,如果开打,一定是他挂帅。 这样消灭宋国的巨大功劳就落在了石遗身上。就凭这点,石遗都不遗余力的想要打这场战争。 而秦牧的后宫更是差点要着火了。 女人对于财物更是计较。任潇潇敢抢我们的钱,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贾红线在西夏没有回来,余里衍成了最坚定的主战派。 “姐夫,”余里衍一边看着地图一边对秦牧说道:“让我先动手吧。不用别人,就让邱队长跟着我,我们俩就能把任潇潇和赵桓都杀了。” 方好音抱着孩子,一边喂奶一边表态:“表哥,这次我支持丫头。” “咿咿呀呀”。方好音怀里的孩子也跟着发声,似乎在坚定的支持她娘亲。 这时候折家三姐妹——两个亲的一个干的,都连连点头。 那些黄金是新世界集团的,更是折家的。而且赵桓抄了折家,是对折家最大的侮辱和轻蔑——此仇不报非女人! 秦牧想不到自己离开办公室,回到家里还不能得到片刻安宁。 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已经无处可逃了。 天地虽大,可是哪里才能让自己躲一会清静呢? ------------ 第四百八十七章 任潇潇的连环招数 姚家军的覆灭,带给大宋新皇帝的不是开心,而是惊慌。 赵桓要折家军去死,最好折家和种家一起死,可是结果这两家毫毛都没掉一根。他们根本就抗旨不遵,完全没出太原城。 这可怎么办? “姐姐,大事不好啊。”赵桓慌里慌张的对任潇潇说道:“咱们抄了折家,他们要是打过来怎么办?” “怕什么。”任潇潇满不在乎的说道:“金兵打不下汴梁,折家能打下来吗?真是愚蠢。” “姐姐教训的是。”听到这话,赵桓心里踏实了大半。姐姐说的对,金国人都做不到的事,折家怎么做的到。 “接下来,我们只要做好这几件事,天下无忧。”任潇潇拿起全新的皇冠把玩着。 这是任潇潇召集城里的能工巧匠新作的一顶皇冠,天下只有这一件。 任潇潇认真的把皇冠戴在头上,一边照着镜子,欣赏着自己的仪容万千,一边淡淡的对赵桓下命令。 第二天,汴梁的百姓收到了一个巨大的红包。 鉴于在金兵围城期间百姓的勇敢表现,朝廷要重奖大家。 发粮食,发钱——真正的铜钱不是交子。 抄了折家,赵桓得到了数也数不清的财富。有钱有粮食,还有大量的工业品和香烟。 他真是从来没见到过如此多的财富——太子穷啊。 现在任潇潇做主,拿出来一部分发给百姓。 这让赵桓的声望更上一层楼——明君。天下有数的明君。百姓的思想很简单,给我好东西的,就是好人。 皇上给我这么多好东西,难道还当不起“明君”两字吗?太上皇赵佶可是毛都没给过我们一根,他净祸害我们了。 果然还是新皇帝好啊。 有了这个认知,百姓对于新皇帝做的一切都支持。 皇上说折家是大反贼,说的对。折家在金兵包围汴梁时候一个人都不在城里,他们都跑了。若不是他们提前得到消息,怎么会跑的这么及时。 金兵打过来,为什么先给折家消息?这一定是因为他们通敌。 折家是反贼这个认识迅速的扎根在汴梁百姓心中。 这样赵桓对折府的抄家,立刻就有了正义的光环——反贼的家产自然全应该充公。 赵桓接连发出命令。 首先传岳飞带兵进京。因为岳家军在太原前线的出色表现,所以赵桓要亲自奖赏岳家军。同时升岳飞为拱卫大夫。 接下来是一番文官的升迁。李纲因守御汴梁有功,被连升N级,成为兵部右侍郎。 这是实缺。不像之前李纲的那个任命——四壁守御使,那是一个临时任命的职位,战争结束就自动没有了。 现在李纲的品级蹭蹭上涨,已经是快够到宰相的高位了。宋朝有六部,部的最高长官是“尚书”,副职是左右“侍郎”,这相当于后世的副部长。 李纲的被提拔在预料之中,但是赵恒下面的操作惊呆了众人的眼睛。 他任命种申为礼部右侍郎。种申原来不过是一个祠部郎,礼部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的长官,现在突然升到副部级,也是一步登天的节奏。 处罚折家,提拔种家,这是什么意思? 再然后众人更看不懂了。 赵桓提拔秦牧做工部“屯田员外郎”。 大宋的尚书省下辖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工部下辖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屯田员外郎,是屯田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城郭、宫室、钱币等政令。 这对于一个小小的知监来说,是火箭式提升。 可是秦牧是折家的姑爷,折家是大反贼,怎么朝廷还提拔他家的姑爷呢。 百姓和百官都看不明白。 这时候朝堂之上,赵桓是完全无敌的。 之前陈东在宣德门外直叱蔡京等人为六贼,这件事影响深远。 现在蔡京等前朝老臣根本不敢说话。老皇帝都退位了,自己又被全天下人指责,这时候说出哪怕半个字都是找死。 他们占据着高位,对赵桓的圣旨是有驳斥权力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哪个人敢跟新皇帝对着干?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所以赵桓的政令通行无阻。 种申这就升官了。不过这次升官让种申苦不堪言。 他可是种师中的亲儿子。种家得到的消息,自然会通知他。 和汴梁城中的愚昧百姓不同,种申现在深刻的明白了秦牧的强大,明白到近卫军的无敌。 种家整体都倒向了秦牧,大宋就是一条正在沉没的破船。这个时候,给自己升官,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可是现在种申人在汴梁,身在大宋的官场,他还无法拒绝。 这情况让一贯聪明过人的种申都陷入了无计可施的境地。他不由得想起了任潇潇。 赵桓的废物,种申是了解的。从赵桓登基以来,这么一整套大开大合,又凶狠完善的策略,绝不是他能想的出来的。 这一切,一定是出自任潇潇的脑袋。 想起任潇潇,种申就不禁头疼。他十分后悔当时结识了这个女人。 如今任潇潇简直成了他心头的梦魇。就好像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自己的后背。种申知道,任潇潇绝不会饶了自己。 就冲这一点,种申也不准备再在大宋的官场混了。 挂印而去?这到是个好主意。可是他能跑,种家这么一大家子人还在汴梁呢。他跑了家人怎么办? 现在汴梁的守卫比之前严格了一百倍,街面上随时有一队一队的禁军在巡逻。 种家如果举家迁移,一定会被巡逻的兵丁看到。到时候任潇潇就可以治种家一个通敌的大罪。种申真担待不起这个责任。 种家二公子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 秦牧这时候也感觉到麻烦。 任潇潇和赵桓,是新世界集团的公敌,可说新世界集团的高层,提到这俩人只有一个字:打。 往死里打! 现在任潇潇不但把折家定为奸贼,让天下人唾骂折家,还提拔自己做员外郎。 这种明目张胆的玩手段,简直是欺负折家没人呀。 这一次就连最稳重的折美鸾都怒了。 “官人,发兵吧。”折美鸾抱着长公主,冷静的说道:“折家为大宋守了百年的江山,最终落得这个下场,我绝不答应。” 折美凤早就忍不住了:“姐夫,这次我也要上阵。” “秦郎,任潇潇这样污蔑我们,是对新世界集团的整体形象泼脏水。我们不能不出声,必须马上反击。名不正,言不顺!” 姜月奴的话让秦牧对她刮目相看。在教育领域沉浸多年,你果然没有白干。这番话很有理论高度。 任潇潇这下是“国人皆曰可杀”呀! 若是秦牧年轻两三岁,他真就马上出兵了。 可是柜子神给他再次提高之后,秦牧的格局又上了一个台阶。 他已经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不会被情绪所左右。 根据情报,他全面了解了汴梁城内发生的事情,也知道任潇潇的一条条计策,就是本着搞死搞臭折家去的。 现在任潇潇把岳飞和岳家军调进京城,同时大力提拔李纲。这让秦牧非常被动。 如果现在发兵攻打汴梁。打下来毫无难度,可是却会把天下人心彻底推到自己的对立面。 岳飞和李纲,是百姓心中的大英雄。他们是人民心中的精神支柱。 自己三刀两斧子把大宋的支柱给砍了,那么近卫军和新世界集团,立刻成为了全体大宋人民的敌人。 秦牧之前要做的,一直是争取人心。这不但是他的认识,也是柜子神的认识。若非如此,秦牧怎么会命令近卫军在这个时间出击,去攻打西夏呢。 他就是要避开靖康耻这个时间段,让历史按照之前的固有轨迹行走。 可是历史上没有任潇潇这样逆天的一个女人。 她的出现,搅乱了一切。 秦牧的计划是当金兵第二次来打汴梁时候,看准时机出动近卫军,以一种天下苍生的解救者身份出现。 这能让他迅速的攫取人心,对于统一中原有着巨大的好处。 可是任潇潇打断了秦牧的如意算盘,同时她出招凌厉,一下把折家和新世界集团逼到了角落——都快人人喊打了。 这个女人,怎么自己开始就没看出她有这份本事呢? 秦牧不由得回忆起和任潇潇一起的一幕一幕。 在她的新婚夜,自己赤条条从天而降,压在她的身上,同时还害死了她的新郎官。 难道说冥冥中自有天意。自己害死了她男人,她就要用全部的能力来跟自己做对? 新世界集团的高层都清楚,太子是个没本事的人。这一切都是任潇潇在后面主谋。 可以说,大宋的新皇上就是个傀儡,真正戴着皇冠的,是任潇潇。 出兵,就要面对大宋百姓的千夫所指,不出兵,新世界集团就很被动。而且黄金还在任潇潇手里,这也不能不抢回来。 金融战争更是残酷。如果新世界集团成立了银行,却没有足够多的黄金。这样只要任潇潇举起黄金这个武器,很容易能打的新世界集团在经济战线上溃败。 秦牧不知道任潇潇是天生有这个本能,还是后天学到的本事。她的一系列操作,简直让秦牧都不得不佩服。 就算换了秦牧在赵桓的位置,也未必想的出更好的策略应对眼前危机。 如今赵桓坐的稳了,问题全丢给了自己。 秦牧从折美鸾手里接过了女儿,抱在怀里,一边逗孩子,一边在仔细思考。 这一步,千万错不得。走好了,统一天下就能按部就班的展开。如果走不好,让新世界集团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那就麻烦大了。 现在秦牧不是为自己的生命考虑,他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正在这时候,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折美凤立刻抄起电话。 “什么?任员外来了,想要见姐夫。好,我知道了。” 说着话,折美凤挂了电话,面对秦牧说道:“姐夫,任若虚来了,见还是不见?” ------------ 第四百八十八章 任若虚和秦牧的交谈 任若虚,任员外。这一阵子他过得好像是在梦里一般。 你说我怎么就从一个有钱人,变成国丈了! 任潇潇是皇上最受宠的爱妃。实际上她比皇上还皇上。与其说这个大宋的天下姓“赵”,还不如说姓“任”。 真是恍如一梦啊。任员外现在还记得当日嫁女时候,任潇潇抵死不从的样子。 哪知道一眨眼时间,小七当上贵妃了。而且事实上她就是皇上。 若是没有秦牧,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自己家有的是钱,而闺女是女皇,这天下不就是任家的了吗。 可是偏偏有秦牧。而秦牧的所作所为,任员外是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的。 他一直觉得秦牧想要造反,所以才两头下注。一边让三儿子跟着秦牧干,一边支持二儿子当大宋的官。 但是世事难料,谁成想小七当了皇上呢。 为了闺女的天下,任员外思前想后,决定必须见秦牧一面。 他去吴家庄找过秦牧,秦牧不在吴家庄。 任员外犹豫再三,决定来微山湖见秦牧。 别看微山湖出来的产品潮水一样冲进汴梁城,但是任员外从来没来过微山湖。 不只是他没来过,任家任何一个人都没来过。 即使是家具厂的任英,也没有来过微山湖。 一来这是任员外的谨慎,他们就守着这点安分守己的买卖,绝不涉足别的。什么兵器作坊啊,绝对和自家无关。 二来也是秦牧下意识的行为。他潜意识里面有任潇潇这个威胁,所以一直也没有邀请任家的人来过。 这就造成了一个巨大的认知差别。任员外知道秦牧有一支近卫团,却不知道这支近卫团有多厉害。 秦牧的历次出兵,在大宋境内都是庇护在折家军名下,或者躲在禁军的阴影里面去打。 这一点不但让任员外意识不到秦牧的实力,就是任潇潇也不清楚秦牧的实力。 她对秦牧最大的认识,就是秦大哥能从华国买好东西。手表,手电筒,还有各种机器,能做火柴,做家具。 可是她从来没见过近卫团打仗。 最早有一次,近卫团打梁山土匪时候,任潇潇是躲在屋子里听的战况。那时候秦牧还没有迫击炮呢。 再之后任潇潇就离开了吴家庄,这几年她几乎就没回去过,一直在汴梁城里钓着太子——这是她的主业。 如今沧海桑田,不知不觉任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让任员外的心态也起了变化。 这个天下,不用问,自然是任家坐比较好。 秦牧要造反,造反成功了之后呢?秦牧做皇上,任家不过是个富贵人家而已。哪如现在,任家是事实上天下的主人。 任员外必须要见见秦牧。 他第一次来微山湖,是进不去工业区的。 现在微山湖的秩序越来越完善,除了经过新世界集团认证的船只,其余船只是不能到微山湖工业区的。他们只能在商业区停泊。 任员外也不知道这些,他就在商业区下了船。 石遗已经把任若虚来微山湖的消息汇报了上来,码头上燕青正在等着任若虚。 他在吴家庄学习过,认识任员外。见到任员外下船,燕青迎上前来,领着任员外上了自己的吉普车——燕青如今也配车了! 任员外大吃一惊。这个微山湖可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啊。 这个地方,比汴梁最繁华的马行街还要繁华不知多少倍。 纵横的街道,密密麻麻的行人,林立的店铺——还都是几层楼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万万想不到秦牧已经不声不响的发展出这么大的一片地盘。 这地方,已经不是大宋的天下了! 而且这个车他也没见过。四个轱辘,还能自己走!幸亏他知道摩托车,这才多少能接受。 四个轱辘的车,就当两个摩托车绑在一起了。但是摩托是车把,这个是方向盘。看着燕青熟练的转动那个圆圆的铁圈,还时不时摸摸旁边的一根铁棍,只看的任员外暗暗咋舌。 不妙啊。看来自己未必劝说的住秦牧了。 他忧心忡忡的被燕青拉到了全聚德。 下了车,燕青领着他进了饭店,来到一间包房外面,燕青止住脚步。 “任员外,里面请。秦少爷在等你。” 任若虚硬着头皮走了进去。这一刻,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去三槐王家府上的情景。 那种情况可别再来一次吧? 进门一看,屋里只有秦牧一人。他正坐在一张大圆桌的主位,平静的望着自己。 任员外之前准备好的一肚子话全忘了,他不由得张嘴说道:“秦少爷,我,我,我来看看你。” “好,任员外,请坐。”秦牧示意任若虚坐下。 燕青亲自当服务员,给两人摆好了茶水,然后退到外面,带上了门。 “任员外,这一次你除了来看我,还有什么事吗?”秦牧到了现在的位置,已经无需再敷衍任何人。 他时间宝贵,所以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秦少爷,事情是有点。”任若虚见秦牧这般做派,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以前我任家多承秦少爷关照,一直也无以回报。七娘现在做了贵妃,在官家面前也算是个能说的上话的人。所以我想,如果秦少爷有什么不好处理的问题,请务必给我任家一个报答的机会。” 任若虚非常会讲话。这番话虽然看起来是要报答秦牧的关照,可是实际的意思是点明了现在任家身份已经不同了。 秦牧以前的问题,最好大家沟通一下就解决了。你就别造反了。 “嗯,这样说来,我的确是有一些麻烦事。”秦牧想了想说道:“两件事。第一,折家是我丈人家,他们为大宋呕心沥血百多年,这份功劳,即便不被承认,却也不容抹黑。所以我要求,必须恢复折家的名誉。” 任员外想了想,这个也许能办到。他连忙点头:“我回去一定和七娘说。” “第二件事,折家的财物,尤其是黄金,一两不少的要还回来。” “这个……”任若虚不由得尴尬了。 这个钱,任潇潇已经用出去很多了。赔金国人不要钱吗?给汴梁百姓发红包,不要钱吗? 粮食,金子,货物,任潇潇随便就撒出去一片。反正折家财物多,花不完。 要收回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秦牧提出这个要求,如果自己办不到,是不是他马上就会翻脸? 任员外只从微山湖商业区的繁华,和吉普车的神奇,就能感受到秦牧强大的力量。 他觉得自己还是太小看秦牧了。 现在看起来,似乎朝廷有点不是秦牧的对手了。 这可怎么办?这份力量,如果能收归朝廷,听七娘的话,大宋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如果反过来打朝廷,那七娘可怎么办?任家怎么办? “秦少爷,黄金的事,可否宽限几日?”任员外决定和秦牧还还价。 “任员外,金兵这次勒索了两百万两黄金,如果我料的不差,这笔钱全是折家的黄金。折家的黄金有五百万两,现在没了少一半,不知多长时间能补齐?” “秦少爷,钱的事好说。天下这么大,两百万两黄金,总是能凑齐的。” “那我给你十日时间,你凑齐了黄金还给我,然后我们再坐下来商量以后的事,你看可好?” “太感谢秦少爷了。我这就回去找七娘。十日之内,一定会给秦少爷一个满意的答复。还望秦少爷耐心等我十日。” “好,你去吧。” 任若虚得到秦牧的答复,连一分钟都不想在微山湖耽搁,他立刻乘船返回汴梁,去找“女皇”任潇潇。 任员外是明白人,他今天和秦牧的谈话,半句废话都没有。甚至什么都不用说,秦牧就知道自己的来意。他是代表任潇潇来的,试图要秦牧妥协,让他不要造反。 来之前任若虚心里根本没底,他就怕秦牧一言不合马上就扯旗造反。虽然任员外觉得汴梁能守得住,可是却认为大宋灭不了秦牧的近卫团。 这样岂不是七娘的天下坐的不稳了吗? 如今能拖延十日,似乎事情有一些转机,他立刻心急如焚的开始回汴梁。能早一刻和任潇潇见面,就能早一点开始筹集黄金。 可是他再快,也是坐本时空的船。而秦牧是坐飞机的。 在任员外刚坐上船的时候,秦牧已经飞到了吴家庄。 吴家庄现在外松内紧。这里有石遗的一团,还有从西北回来的特战大队。 秦牧一降落,就来到军营。 “都准备好了吗?”望着面前全副武装的近卫军战士,秦牧多日的烦恼突然就消失了。有这么一支铁血的军队,天下谁奈我何! “准备好了。”战士们集体发出了怒吼。 “出发。” 随着金国的退兵,再加上新皇帝大撒红包,有钱有粮有商品,汴梁城迅速的恢复了繁华。 而繁华的标志,就是樊楼从新开张了。 虽然现在京城的守卫力量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倍,即使是深夜,街上也有一队又一队的官军顶盔掼甲的在巡逻,但是衙内们可不管这些。 这都多长时间没见过少女时代了,他们一个个想的快疯了。 今天樊楼重新开业,几乎汴梁城的衙内们都云集到樊楼。 一辆辆马车——这都是衙内们的座驾,把樊楼几乎围了起来。河上还有数不清的船只——也是衙内家里的。 樊楼,群贤荟萃,热闹非凡。 随着熟悉的音乐响起,少女时代闪亮登场。 一曲极乐净土,让衙内们迅速的陷入了癫狂状态。 他们随着三个美少女的舞蹈,心里也忽上忽下。 也许是太久没有欣赏到《极乐净土》了,衙内们似乎觉得今晚的音乐和歌声更加响亮一些。 穆南行把窗帘微微拉开一道缝隙,向着大厅看了一会,再合上窗帘,回头对秦牧说道:“弟弟,一切正常。” 秦牧点点头。 一会邱晨走了进来,在秦牧耳边低声说了两句。 秦牧再次点点头。 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的度过。 今晚的少女时代精力十足,她们几乎唱到了天亮——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直到任潇潇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樊楼的歌舞才停歇下来。 阳光抛洒在汴梁城内,衙内们一个个驾着马车,乘着船,从樊楼逐渐散去。 任潇潇自然不清楚樊楼发生的一切。她如今可以说日理万机,哪会对这些小事在意。 新任的大宋女皇刚梳洗完毕,正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却见一个小黄门匆匆跑了过来。 一边跑,一边大喊道:“贵妃,官家,不好了,大事不好。皇城闹贼了,黄金全丢了。” ------------ 第四百八十九章 神汉郭京 任潇潇一脚把小黄门踹了一个跟头。 “一早上说什么胡话?”任潇潇以为这个小黄门疯了:“那么多黄金,藏在皇宫最隐秘的一间房,哪里可能丢。” “贵妃,是真的。一块金砖都没剩下。屋子里的黄金全没了。” 任潇潇大惊。 “带我去看。” 来到延福宫,只见那间存放黄金的宫殿已经被宦官团团围住。 见到任贵妃来到,这些太监一个个战战兢兢的让开大门。 任潇潇推门一看,果然屋里半块金砖也没了。只剩下角落里原来就有的一些字画珍玩,还一动没动。 见到这样场面,任潇潇头发都要立起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这间殿是绛云阁,算是延福宫里极为偏僻的一个所在。平日里,这里只放了一些不太值钱的珍玩字画,根本没人来。 任潇潇相中了绛云阁的空旷和偏僻,正适合保存她的黄金。 现在赵桓并没有住进紫禁城。他还是在太子东宫。因为赵佶不离开皇城,所以新皇帝不能进来。 这么多黄金,任潇潇不敢存放在太子东宫——那里守卫太少。 还是皇宫安全。她把黄金全存放在绛云阁,同时安排太监日夜把手。 按说这间房子连一只老鼠都进不去,可是怎么黄金全没了呢? “昨夜值更的是哪个?” “是我们俩。”有两个小黄门胆战心惊的站了出来。 “昨夜发生了什么?一件不漏的给我讲!” “回禀贵妃,昨夜什么都没发生。我们俩一直绕着绛云阁巡视,真的什么也没有看到。” “你们没有偷偷睡觉?” “绝对不敢啊,贵妃。”两个小黄门连忙分辨:“这么多黄金,一定是神仙搬走的。如果是贼人,他怎么走的出皇城?” 小黄门说的很有道理。这么多黄金,如果是从皇城地面上运出去,一定会被皇城司的人发现。 难道是五鬼搬运大法?任潇潇不由得开始疑神疑鬼了。 她刚才在绛云阁中仔细勘察过,墙没破,房顶没洞,可以说这房间就和自己之前来时候一模一样,可是就没了黄金。 三百万两黄金啊,好大的一堆。 三百万两换算成后世的度量衡,十六两一斤,足有一百吨。 一百吨黄金说没就没了。连个毛都没剩下,这除了神仙手段,还能是什么? 莫非是秦牧干的? 任潇潇不由得想起了秦牧奇怪的来历。他就是从天而降,毫无征兆。当日自己的婚房也是房顶没破,墙壁没破,可是秦牧就这么赤条条的来了。 可是任潇潇还是怀疑。因为根据她往日的细心观察,秦牧是能带走一些黄金,买来一些东西。但是他每次带走的黄金有限,不过双手能握持的那么点。而且每次之后,都要恢复很久的精力,至少七天,才能再次带走黄金。 而且秦牧有神力的地点是固定的,就是自己的婚房。否则他也不至于霸占自己的婚房到现在。 皇宫内院,他是来不到的。如果能来,他早来了,不至于自己用出去一小半金子他都不管。 任潇潇缜密的思维排除了秦牧个人神迹的可能。 她又招来皇城司的人仔细审问,得知昨夜皇城一切如常,根本没有外人,更没有大车小车出现——这么多黄金,一定要用车子拉,否则怎么弄的走。 这就怪了,难道黄金长翅膀飞了不成? 赵桓这时候吓得够呛。他哆哆嗦嗦的对任潇潇说道:“姐姐,这是不是闹鬼了啊?要不我们找林神仙看看?” “找他看个屁!”任潇潇顿时脸色一沉。 赵桓真是个废物。林灵素是赵佶的私人,你找他能有好? “找郭京。” 郭京,可以说是汴梁城中新出的牛人。 他原本不过是一个禁军中的小兵,这两年汴梁粮价飞涨,他也饿的活不下去了。 活不下去怎么办?有人偷有人抢,不过这都是下作手段,郭京看不上。 他联络了几个要好的朋友,让他们到处吹嘘自己得了天道,乃神仙转世,会六丁六甲之术。 当时汴梁城内人心惶惶,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民间神仙,自然得到了大家的追随。 靠着这一手,他不但熬过了饥馑,还过得很不错。 这时候他还仅仅是个神汉,还轮不到他登堂入室。 可是随着金兵围城,汴梁城内人心惶惶。这就不只是饿肚子,而是很可能掉脑袋了。 趁此时机,郭京大肆吹嘘,自己的六丁六甲之术,破金兵易如反掌。 国难思良将,板荡识忠臣,那么百姓呢?当然就信大忽悠了。 郭京一下子身价倍增,尤其他煞有介事的开坛做法,说要做足七七四十九天,就能请下天上的天兵天将,杀光金军。 结果就是那么巧,金兵真在他做法的第四十九天退兵了。 这让郭京名声大噪,声望远超林神仙。毕竟林神仙一直跟皇帝混,没给百姓任何好处。而郭京是惠及到京城每一个人的。 现在的郭京,已经是天下第一仙。 任潇潇让赵桓找他有着非常充足的理由。第一,弄清楚是不是这个神汉把金子偷走了。第二,如果不是他,让他看看是哪路神仙干的好事。 郭京大摇大摆进了紫禁城,来到绛云阁。 见到任潇潇,郭京突然灵魂深处一阵颤栗——不是恐惧,而是爱情的滋味。 任潇潇经过多年的历练,气质极为出色。而现在她借着赵桓这个傀儡,成为事实上的天下第一人,更是有着上位者的神秘。 这样的女人,郭京从未见过。现在任潇潇突然出现在他眼前,郭京都被迷的丢了魂魄。 “你就是郭京?”任潇潇看着这个神汉,也许是神仙,语气冰冷,但是却没有呵斥。 “贫道郭京。” “你会六丁六甲之术?” “然也!” “可否给本贵妃展示一番?” “贵妃,你此言差矣!六丁六甲,乃是天上神将,岂能轻易展示。非是天下危急,贫道怎能召唤神仙。这话切莫再提!” 任潇潇听到这话,罕见的没有生气。她是见识过秦牧的神奇的。秦牧也是最少隔七天才能神一下,这道士不轻易动法术,反倒让任潇潇更加相信他说的不是假话。 好。 “郭道长,不瞒你说,昨夜本贵妃存在绛云阁的金子失窃了。绛云阁门窗皆在,没半点破损,非大能做不来这等行径。明人不做暗事,这金子可是你偷的?” 郭京顿时就吓蒙了。 他以为官家召唤自己,是自己走了狗屎运,要向前辈林灵素一般,从此青云直上,也弄个道观住住。哪成想贵妃是把自己当贼来抓的。 金子失窃了。这贵妃抄了折家,折家最近两年赚了多少金子啊,都归了她。现在金子没了,你找我。这我哪担待的起。 郭京差点双腿一软跪地上。总算是他也久经历练,很快控制住情绪。 “贵妃,贫道对漫天神仙发誓,这事绝不是我干的。如果是我干的,让我再也不能召唤六丁六甲。” 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任潇潇。见到任潇潇不为所动,郭京立刻加大价码:“而且,断子绝孙,祖坟冒烟,父母尸骨都着火。” 这誓言就重了。 任潇潇这才眉头舒展一些。郭京忍不住出了一身冷汗。 不过这时候,他更加觉得任潇潇迷人了。这就是当世武则天啊。若是自己能入了她的法眼,岂不是从此飞黄腾达。 还别说,郭京的外形不错,算是五官清秀,身形挺拔。这样也是他骗人的资本——先从女人骗起比较好开张。 “你跟我进来。”任潇潇只带着郭京来到了绛云阁内。 “道长,金子昨夜还在这里,现在一根皆无,你仔细看看,可否看出点什么。” 郭京心里暗暗叫苦,他是神仙,可不是捕快。这事怎么轮到自己干呢。 可是贵妃有命,他不敢不从。于是郭京装模作样的满屋子绕了几圈,最后点头说道:“贵妃,依贫道的看法,定然是有一败类,巧施手段,用到五鬼搬运之术,移走了金子。” “可知是哪人?” “这要贫道施术作法,向上天问上一问。” “那好,你做法吧。”任潇潇立刻就要结果。 “贵妃,贫道做法需要沐浴更衣,然后吃饱喝足,才有精力上天。” “要多久?”任潇潇眉头皱了起来。太久了她等不起。 “不久,三三得九,只要九天。” “这么长?”任潇潇不满足了。 “贵妃,若是要短些,也可以。只不过贫道修的是合欢道,没有女修配合,实力发挥不出来啊。” “女修?是女道士?” “不是,只要是能和贫道有感的女人就可。” “哪里去找?” “既然贵妃要的急迫,不如就在宫中寻找好了。” “你意思是?” “宫中的女人,俱都让贫道过一眼。如果有缘,自然就可以事半功倍。” “好,你等着。”任潇潇来到屋外,对赵桓耳语了几句。 赵桓顿时面露难色。姐姐这要求,有点过分了吧。她要宫中所有女人都给那道士过目。这不合规矩呀! 他刚要反驳,却见任潇潇柳眉倒竖,顿时吓得他所有话都收回去了。 赵桓一叠声的吩咐下去,宫中所有女人,都来绛云阁走一圈。 “慢着。”任潇潇发了话:“这个宫中,不是延福宫,是东宫。你们切莫弄错。” 任潇潇做事总要获取最大利益。郭京的色眼她早看在心里,这让任潇潇对此人很是鄙夷。但是金子要紧,现在还要靠他,不能得罪了他。 他要女修,无非就是要女人而已,那就把太子的那些一等淑妃、德妃、贤妃、宸妃到八等的红霞帔、侍御,都带过来。 给郭京睡过之后,不信赵桓还对她们能有想法。不杀了她们就算是赵桓有良心了。 绛云阁鸡飞狗跳,太子东宫一片哀嚎,这让赵佶听在心里,乐在心头。 这一切事情,对于任潇潇和赵桓来说不可理解,认为是神迹。可是对赵佶来说却屁事不算。 他完全明白金子怎么没的。 金子的失窃,和神仙没半点关系,到是和他赵佶关系密切。这件事,究其根本,还是赵佶做的。 赵佶年轻时候迷恋李师师。他当时刚做皇帝不久,也不能任性妄为,随时随地出宫去樊楼会女人,可是架不住男女情深,于是赵佶就偷偷修了一条地道,直通樊楼。 这件事是丑事,自然赵佶做的极为机密。那地道的入口,就在绛云阁,出口,就在樊楼。 现在绛云阁中的金子无端失踪,不用问,一定是有人从地道运走了。 那地道的入口赵佶做的很巧妙,是大宋最巧的工匠设计,等闲人就是翻遍了绛云阁,也发现不了那个入口。 现在金子丢了,赵佶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安妃,把那神药取来,如此幸事,朕要乐上一乐!” (宋徽宗修地道的事,正史不见记载,但是野史小说多有描述。这点不是我胡说。) ------------ 第四百九十章 秦牧给任潇潇的套餐 折家的金子有五百万两,被任潇潇用去两百万两,还剩下三百万两,大概一百吨。 这一百吨黄金秦牧必须拿回来。 樊楼的密道,穆南行早早就告诉过秦牧,现在这个情报终于派上了用场。 金子在皇宫,大家都知道,但是具体在哪个宫殿却不清楚了。 邱晨从密道一出来,立刻就看到满屋子的金子,这真是中了头奖了——连工作场地都不用换。 于是近卫军就在昨夜,连夜进入密道,开始搬金子。 在地道里面活动时的候不虞被人发现,但是在皇宫内活动的时候,就要小心了。毕竟在殿里活动,万一被巡视的太监发现问题就大了。 所以那俩巡夜的小黄门实际说了谎。他们并没有一直在巡逻,而是被特战队员弄昏了过去。 然后队员利用改装过适应地道的小车,把金子飞快的运离了皇宫。 到了樊楼,再运到船上。这一段路就不得不依靠少女时代的名气了。 樊楼演出持续了一整夜,直到凌晨,就是为了配合近卫团运金子。从楼里搬到船上,因为有那么多衙内的船和马车做掩护,再加上衙内往来,就躲过了巡逻兵丁的盘问。 清晨一开城门,装满金子的船队就离开了汴梁城,迅速驶入五丈河。 这一切简直就如梦幻一般的完美,即使金子已经全部放在船上,而船已经行驶在五丈河上,很多人还不敢相信计划成功了。 近卫军上下越发觉得他们的军长太难琢磨——天下就没有能拦得住他的人。 皇宫也不行,军长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们很多人都猜测,若不是军长的后宫太过强势,估计军长早早都钻进皇宫把皇上的女人睡了一个遍。 秦牧当然不会做这种事。但是有人会做。 郭京,郭神仙,能睡皇上的女人,死了也值了。虽然睡的不是任潇潇,但是别的女人也行啊。 (这点我也不是胡编,郭京是北宋末年神汉,他的确是向宋钦宗,就是赵桓,要他的女人陪自己睡觉作为退敌的条件。所以说生活比小说还神奇,不是假的。) 睡完皇上的女人,郭京必须给任潇潇一个交代,否则他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不过这点根本难不住郭京。 “任贵妃,我上天问过了,值日神周登跟我说,金子全是被朱勔请人偷走的。现在金子就在朱勔的家里。” “朱勔?” “就是他!”郭京一口咬定,金子就是朱勔偷的。朱勔有钱还官小,不咬他要谁? “好,你且下去。”任潇潇打发走了郭京,正在分析他说的是真还是假,这时候任员外来了。 任潇潇连忙把爹爹请进来。 任若虚就把在微山湖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和小七说了。 最后,他忧心忡忡的说道:“七娘,以我看秦牧的实力不小啊。你一定要慎重,能用钱解决的事,别用强!” 任潇潇听到这话,面色一沉:“爹,我知道了,你先下去休息。” 她没心情现在和任员外说话,因为之前她还收到了一个坏消息。 太原的折家军和种家军,已经出城去攻打大同了。 大同是金国的城池,这两支军队竟敢不听朝廷的号令,私自去打金国,难道你们要造反吗。 可是太原知府在奏折里面说的明白。这两家正是借了上一道圣旨才出的兵。 因为上一道旨意,让西军各部去追击金军。姚家军冲出去了,全军覆没。当时折家军和种家军都没动。 没想到姚家军死绝了,他们到来劲了。 太原知府连拦着都拦不住,因为他们有圣旨——朝廷让他们去打金军的。 既然去打,又没说不能打大同,那么太原知府也管不了这两家的军队。 有圣旨他都管不了西军,何况没圣旨了。或者说圣旨在人家一边。 这把任潇潇气的够呛,也把赵桓吓得够呛。 金国好不容易退兵了,怎么你们还去招惹人家呢? 你们吃饱了撑的不成? 他当然想不到,这一切全是秦牧的计划。 如今的秦牧,已经不为情绪所动。虽然新世界集团对任潇潇两口子全体喊打,但是近卫军必须遵守自己制定的战略。 立不可怒而兴兵,将不可愠而致战! 以出气为目的的战争,决不在秦牧的考虑范围之内。 不过不打汴梁,不是不处理眼前的事。眼前的事必须处理。金子要拿回来。于是就有了地道战。 拿回金子还不能完。秦牧给任潇潇送上了一套肯德基套餐。有汉堡还带薯条可乐的。 折家军和种家军的出兵大同,就是套餐之一。 虽然这两支军队是西军,可是他也是大宋的军队。大宋的军队去打金国,以金国现在的状态,绝对会报复回来。 就是秦牧不打他们,他们也会二次侵宋——靖康耻就是两次金国侵宋,第二次才破的汴梁城。 现在秦牧只是让西军做一个催化剂,让事情发生的更快而已。 船队顺流向下,经过吴家庄,继续向微山湖行驶。 秦牧在吴家庄下了船,换了飞机先一步回到微山湖。他略微讲了一遍事情的经过,然后就拉着折可存回了办公室。 既然是套餐,那就不能仅仅是那么两样。汉堡薯条还不够,可乐也得来一杯——还得是冰镇的,冻死任潇潇。 有了金子,银行的成立就没有隐患。 现在折可存已经搭起来了银行的架子。 新世界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这点和后世一样,中国人民银行,是不和个人有业务来往的。 和具体的法人产生业务,要各个专业银行。 折可存在人民银行之外,首先成立了新世界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的基本业务当然是存款和贷款。 毕竟这是一个全新的事务,虽然大宋有钱庄,但是那多在大城市,也不是针对升斗小民的。 微山湖的这些居民,之前根本就没接触过钱庄,更别提这个全新的银行了。他们都不知道这个高大气派的建筑是干嘛用的。 折可存也不需要百姓马上来存款,他只需要有人来贷款。 秦牧的第三把刀,就是马上要推出的小额贷款。 这次贷款的对象,是王远这样的货郎。 幸亏收音机在微山湖差不多做到普及了,而百姓的收听率很高——基本百分之九十以上。 通过收音机的广播,微山湖的百姓知道上头又有了好政策。 新世界工商银行,要借钱给大伙去做小买卖。所有想贩卖微山湖的产品而缺钱甚至没钱的,都可以去银行贷款获得**支持。 银行不但借钱给大家,还提供全套的保障。 从运输设备,到各色商品,甚至连商路都给你规划好。如果在外面做买卖遇到麻烦,还可以来寻找近卫军的帮助。 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别的不提,就说王远这几年倒腾搪瓷盆就赚了多少钱了。他家大瓦房都盖起来了。听说他娘正给他挑娘子娶亲呢。 有这样现成的例子,自然大家都眼红。 可是他们原来没本钱,做不了这个买卖,现在这个什么银行主动借钱给大伙做生意,那当然得去了。 于是工商银行的业务马上就繁忙了起来。 秦牧的计划,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一套周密的安排。 首先要有运输工具。用扁担挑着担子能走多远?秦牧需要他们不断向远方开拓。所以微山湖先制造出了一批全新的运输车。 当然不是机动车,而是牲口拉的马车。可是这车是全新设计制造的,轴承都是滚珠轴承,轮胎是橡胶的。 只这一样,就远超王远那个小驴车。 有了全新的马车,就算不用牲口拉,用人力拉都能走远路,何况银行还提供马匹——新世界集团什么都有。 第一批货郎迅速的成形了。 他们统一的车辆,统一的货物,甚至连服装都统一。都是银行借贷出来的。 而且他们还拿到了地图。上面给他们指明了方向。这么多人不要扎堆去一个地方,要分散去全国各地。 秦牧对大宋的经济战争,正式打响。 倾销!毫无节操的倾销。 但是却不用近卫军的名义,省的带来意外的问题。用民间货郎赶着车马去倾销微山湖的工业品,将对大宋的经济造成巨大的打击。 倾销,就是便宜啊。同为一个洗脸盆,微山湖这些搪瓷盆能逼得大宋的箍桶匠人全破产。 而秦牧能提供的可不是一个洗脸盆这么简单。生活的方方面面,全被他囊括了。 秦牧要从经济上,把大宋的百姓拉到自己这边。 当大宋这个朝廷被从大宋的经济活动中剥离出去之后,他们的力量就会迅速的减弱。 这时候他们不是一条要沉的船,而是一条越来越浮在水面的船,随时一阵风就能倾覆。 王远本来兴致勃勃,要大干一场。他有经验,也吃到了甜头,这次他准备把驴车换成马车,好好的拓展一番自己的事业,但是却被妹妹王莺拦住了。 王莺不让他再做货郎了。妹妹告诉他,让他回去在家好好准备准备,读点书,认点字,熟练一下算数,等待考试。 王远在当货郎的过程中,很是认识了一些字,而且算账算的飞快——不会算账怎么能做买卖。 不过妹妹让他不卖货,他觉得有点奇怪。自己这身子骨,不做买卖能干什么?不能当兵,也不能进工厂,难道等死? 当老师人家也不要自己啊。 王莺神秘的告诉他:“哥,很快微山湖要有个招聘银行职员的考试,我觉得你差不多能行。” “银行职员?我能行吗?”王远知道银行职员是干嘛的。他去工商银行了解过贷款的事。当时他看到那一个一个的职员穿着帅气的制服,坐在玻璃柜台后面,也是羡慕的不得了。可是他真没想过自己能坐到玻璃窗里面去。 “当然。”王莺给哥哥打气:“第一批职员是内部选拔的,但是人数远远不够,所以上面要公开招聘。哥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一定能行!” “好!哥一定行!一定行。” 王远也兴奋起来。穿制服,吃公家饭,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美好的生活,没想到突然就出现在眼前,自己一定要进银行。 哼,妹妹都能当播音员,自己比妹妹也不差,没准能当上银行的大领导呢! 娶亲先等等,等我当了大领导,找个年轻漂亮的再说! 王远瞬间就志存高远了。 ------------ 第四百九十一章 任潇潇的一套组合拳 新君临朝,必然要推陈出新。 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皇帝新大臣,大家也都接受,只不过大宋自新旧党人之争后,官场一直比较和平。 下台的就让路,上来的也没对下去的有多刁难。 朱勔被陈东叱为“六贼”之一,他其实没多担心。 一个太学生的胡言乱语,有必要在意吗。再说,六贼是六个人,从蔡京数下来,自己官最小,责任也最轻,朱勔真没把陈东的话当回事。 可是没成想自己被罢官没几天,赵桓一道圣旨下来抄朱勔的家。 这下朱家上下完全没有预料到。我做什么错事了就要抄家?我不服。 朱勔想上诉,可是皇上没给他这个机会。 诏狱,先蹲会去。 这可不是赵桓的主意,当今天子不过是任潇潇的玩具,赵桓的话,全是任潇潇让他说的。 任潇潇被眼前的局面是逼急了。 她坐上女皇的宝座,本以为天下尽在自己的掌心,可没成想连皇宫她都掌握不了。 三百万两金子呀,就在她眼皮底下没了。 这般神通,这番手段,到底是谁干的?任潇潇其实这一刻根本就不知道是谁干的。但是对于一个实干家来说,追究过去不是她的性格。 控制现在,着眼未来,这才是任潇潇。 金子,必须凑齐五百万两。这不是她贪钱,而是她爹在微山湖的见闻,让任潇潇意识到秦牧已经是一个庞然大物,远不是他往日表现出来的那么点东西。 任潇潇以为秦大哥终日里只是混吃混喝玩女人——要不怎么那么多女人围着他呢。不说那一群嫂子,就是樊楼的少女时代,不也是秦牧的玩物吗。 谁知道这一切都是假象,真正的秦牧,已经如钢铁一般坚硬了。 这样硬的秦大哥,任潇潇第一反应当然是让他软下来。 秦牧的要求,她先要试图满足。第一是恢复折家名誉,第二是金子要还给人家。 郭京的指证不管是真是假,但是朱家有钱是真的。任潇潇二话不说就把朱勔的钱划拉到了自己的兜里。 可是朱家虽然有钱,却没那么多金子。折家的金子是这几年从全天下淘换出来的,朱勔的财产,大部分是地契田契和实物。 任潇潇把朱家掘地三尺,也不过弄来两百万两金子,还差三百万两。 朱家的财产可以变卖套现,但是这需要一定时间,而秦牧只给自己留下十天的时间。这十天可是从任员外和秦牧达成协议那一刻开始算。 从微山湖回汴梁,就算任员外紧赶慢赶,也耗费了三日时间。如今抄完了朱家,任潇潇掐指一算,只剩下五天时间了。 五天时间哪里去凑三百万两金子? “传旨,”任潇潇:“朱勔欺君罔上,蒙骗官家,诬陷折家,数罪并罚,当斩。封折可求为通义郡公。” 梁师成迅速的写好了圣旨。 他是宋徽宗的笔杆子,现在赵桓上台,自然跟着赵桓干了。本来他就是太子一系的人马。 恢复了折家的名誉,只是完成了秦牧的第一个要求,而第二个要求,真是太难办了。 任潇潇哪里去找那三百万两金子呢? 不过这件事还不忙,她先把种申召进了宫。 “种侍郎,”任潇潇满脸都是笑容,仿佛她和种申完全没有任何芥蒂似的:“如今新君登基,天下人渴求太平,实不应该再动刀兵。种家军勤王有功,朝廷自有赏赐。这次劳烦你去太原,慰劳西军。让西军返回西北,好好休养生息。” 这是任潇潇要和解吗?种申摸不着头脑。他发现自己以前太小看这个女人了。 当时种申以为任潇潇是个乡下土包子,谁知道人家是潜龙在渊,一旦升天,天下都颤抖。 汴梁城内一日三惊,全赖这个女人所赐。朱勔都下狱了,这让种申觉得自己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他十分肯定,如果不是局面让任潇潇不敢乱来,这位新晋的贵妃真的敢找个借口杀了自己。 现在让自己去劳军,同时把西军从前线拉回来,算是她对自己的一个请求。如果自己能做到,也许任潇潇能少记恨点他。 可是种申真没把握做到这点。西军不是种家军一支队伍,还有折家军呢。就是种家军也不听他的,得听他大伯种师道的。 不过这却是个机会,能逃离京城。 种申本能的意识到汴梁可不再是好地方了。能跑就跑。 他干脆利落的答应了下来,一天都没耽误,立刻就启程了。同时他还尽量多的带走了汴梁的族人。 任潇潇的人事变动还没结束。 接下来,任潇潇把任武召进了宫,经过一番密谋,任武成为了新一任徐州知州,即刻上任。 微山湖就在徐州境内,是徐州的辖区。 任武和种申一样,也是马不停蹄的出了汴梁。他根本就没打算去徐州,而是直接杀奔微山湖。 他要亲眼看看,微山湖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 任武,就是任潇潇的眼。他要判断一下秦牧的真正实力。 任潇潇忙完朝廷的人事变动之后,根本就没有半点停下来的打算。她干劲十足,金子,都给我拿来。 现在还差三百万两,看似很多,可是汴梁是天下财富汇聚的中心,世家众多。一家刮一点,也能弄个两百来万两。 剩下不够的,不是还有百姓吗。 国难当头,每个人都要出力。难道金兵杀进来只杀皇族不杀你们吗?你们都要掏钱,掏金子出来。 这一下汴梁城内顿时鸡飞狗跳,上到世家权贵,下到升斗小民,每个人都有指标,拿不出来就下狱。 赵桓的形象顿时在民间一落千丈,就是在权贵世家中,也跌落了不少。 他们觉得新皇帝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刚上任就这么**裸的敛财呢? 皇宫金子的失窃,汴梁百姓并不知道——郭京现在还被软禁在皇宫中呢。 就是权贵也不怎么清楚具体情况。他们只是觉得赵桓吃相太难看了。 这还不如老皇帝呢。赵佶在位时候,可是没动过我们分毫。就是买城市,都是打欠条借钱。 你怎么上来就开抢呢,天下间没有这个道理。 于是乎赵桓的皇位一时间也有点风雨飘摇。 这时候赵佶还在,他也没死,而且就在汴梁,就在皇宫内。 任潇潇不得不防备赵佶的复辟,所以她重用李纲和岳飞,汴梁城几乎实行了军管。 一时之间,京城里风云变色。 秦牧收到这些情报,随手归了档,并没太在意。这都是他预计之中的结果 不为了这个结果,他还不会如此出招。拿走全部的黄金,就是为了让任潇潇把压力全转移到汴梁人身上。 而且限定十日期限,就是逼着任潇潇没有腾挪的余地,只能搜刮汴梁城。 这一下,从上到下再也没有人念赵桓的好了。人心,多少回到了自己这边一点——至少是离赵桓远多了。 现在他面临着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任潇潇升了他的官,可是他根本没进京赴任——这当然不能去。 但是他不去,任武来了。任武作为新任的徐州知州,正管着微山湖这片地方。 原来的知州被折家喂饱了,从来没有来过微山湖。现在任武已经快要到滕县了,看样子他是直奔微山湖而来。 这就不好办了。 如果不扯破脸面,秦牧是没有理由阻止任武来微山湖的。可是不让他进来,那就等于直接割据了。 这样做,又不太符合秦牧的整体战略。 根据秦牧的判断,今年夏粮入库之后,金兵一定会再来。不来都不行,秦牧会派折家军去真正的攻打金国,勾得金国人上钩。 一旦金国人再次打到汴梁城下,靖康耻就会如期上演。到时候赵佶父子当了俘虏,赵构南渡建立南宋,自己就可以先北伐再南征。 以犁庭扫穴之势,迅速灭掉金国,然后统一中原。 如果现在和大宋撕破脸面,秦牧担心这个朝廷真的就不要脸了。他们如果和金国联合起来对付自己,那就不太好办。 不是说近卫军打不过金国和宋国的联手,而是近卫军会成为全天下的公敌。 秦牧已经为靖康耻准备了这么久的时间,真不愿意在事到临头时候再出意外。 “军长,要不我冒充土匪去杀了任武吧。”邱晨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建议。 现在是新世界集团高层的会议。秦牧刚刚把自己的整体战略第一次讲给了大家。当然,他不能明着说赵构会当南宋皇帝,那就太过半仙了。 秦牧只是说,按照目前局势发展,金国会第二次攻打汴梁,然后很可能破城,俘虏赵佶一大家子。这时候漏网的皇族只能渡过长江,延续宋朝国祚。 而这就是自己一直等待的机会。 折美鸾等人这才明白为什么秦牧一直引而不发。原来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她们不由得深深佩服起自家男人的远见——多少年前就推测出来了今天的局面,而且一直为今天做准备。 面对手下无一例外的钦佩眼神,秦牧只能厚着脸皮全收下了。 现在不是讨论脸皮厚度的时候,是要拿出办法。邱晨的办法,到也是一个办法。 杀了任武,死了一个大宋的知州,而且还是贵妃的兄弟,这件事肯定能再折腾一段时间。也许这段时间就稀里糊涂过去,能耗到金兵再打过来。 不过秦牧还是不太喜欢这个计划。他不愿意近卫军有土匪的行径——现在一时爽,以后都是污点。 “要不这样,我可以给他下毒,让他病的起不来床,哪里也去不了,只能在屋里躺着。”穆南行提出了一个新的计划。 黄金失窃之后,秦牧不会让樊楼的女人留在汴梁冒险,所以她们也跟着全撤到了微山湖。 这个计划到是可以考虑。 杀了任武?还是留他一条命? (祝读者,2019中秋快乐。) ------------ 第四百九十二章 销魂刀 秦牧决定见一见任武。 不要杀他,也不要毒他。秦牧直接把任武请到了微山湖的工业区。 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 有了这样强大的实力,那么技巧性可以先让一让。所谓一力降十会。秦牧希望任武看完这一切,能明白一件事:你们可以安心等死了。 近卫军仪仗队以最强精神面貌出现,一个个都杀气腾腾,只吓得任武差点腿肚子转筋。 别看任武有一颗宰相的心,但是他只是一个书生,连鸡都没杀过一只。 平日可以躲在书斋里指点天下,但是一到真正的军队面前,即使没有一杆枪指着他,他都怂了。 之前任武可是带着十二分骄傲过来的。在吴家庄受了贾红线折美鸾姜月奴的气之后,任武无时无刻不想找回面子。 现在他身为徐州知州,正管着微山湖。秦牧算什么?一个小小的知监。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任武是鼻孔朝天过来的,可是没想到一见面差点双膝跪地。 不只是林立的刺刀,战士的杀气让他胆寒。关键是那些钢铁森林,的确是怪物一样。任武在吴家庄根本就没进到过工厂,他对于工业的理解,还是手工作坊。 一群工匠拿着小铁锤敲啊敲。这样的人,这样的场面他当然不害怕。 可是微山湖遍地的钢铁怪物,哪一样是他曾想到过的? 如潮水一般的钢水,让任武觉得身上几乎被烧着了。 而一辆一辆新出厂的吉普车,密密麻麻排列在任武眼前,又让他感觉到似乎自己马上就要被这些怪兽压死。 尤其是参观矿山时候,那变形金刚一样的挖掘机。当挖掘机的机械臂高高举起时候,任武都觉得自己变成肉酱了。 这样的怪物,挖山好像吃豆腐。汴梁城哪经得住几铲子啊! 这根本已经不是本时空的地球了。任武跟来到外星系一样,立刻就怂了。 “任知州,我看徐州你可以不用去了。你回去和赵桓说,微山湖以南,我作为屯田员外郎,可以全权来负责。还有,金子的事要抓紧,别让我等着急了。” 任武在微山湖打了个转,果然没去徐州,而是直接回了汴梁。 连夜他就去见任潇潇。 “七娘,这个秦牧,他就是个怪物。”任武坐在太子东宫里面还是心有余悸:“咱们根本打不过他。” “二哥,别这么怂包样,给我丢人。” 听完任武的讲述,任潇潇面不改色。她呵斥着任武:“火炮能杀人,难道剪刀就不能杀人了?” 唯武器论的观点要不得! 说到这里,任潇潇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新婚之夜。当时她一把剪刀就戳死了新郎。哼,杀人也不过如此而已。 “天下正朔,乃是赵家。百姓人望,也在赵家。别忘了,是赵家保住了汴梁,是赵家挡住了金兵。他秦牧再厉害,可曾为天下百姓做过一分一毫的事?” 任武一听这话,心里渐渐安定。 妹妹说的对啊。秦牧这么厉害,可是为百姓做过什么?除了他利用折家赚了大把的钱,百姓得到他的好处了吗? 金兵打汴梁时候,他在哪?是赵桓,是妹妹,守住了这个京城,避免了百姓被金兵屠戮。 这份功劳,天地可鉴! 人心啊!百姓谁知道秦牧是谁。他们只知道这一切是官家给的。 任武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又有点未来宰相的架子了:“七娘,微山湖有很多钢铁,还有好多的怪车,就和摩托车一般,自己就能走。这点我们不可不防。” “那里城高吗?他们有火炮吗?”任潇潇立刻抓住问题的本质。 “微山湖没有城墙,那个近卫团,好像也没有火炮。他们有一种怪异的长枪。” “嗯,没有火炮,我们就能一战。小小的屯田员外郎,还想分我的江山,哼!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呢。” 无知者总是无畏的。而错误的认知,更是让人看不清形势。 在这次汴梁攻防战中,任潇潇见识到了火炮的威力,和城墙的强大。即使金国人都打不破汴梁城,难道秦牧可以?他们的枪比起火炮可是差远了。 现在的问题是任潇潇手下真没什么兵。 禁军是不能打的。藏在城墙里面放炮,他们或许还有点勇气,可是让他们出城野战,那就要了老命了。 目前唯一能打的兵,任潇潇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只有岳飞和韩世忠。 西军自然不能依靠。如果朝廷和秦牧打起来,折家肯定反水。种家也难说。 任潇潇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对任武说道:“你先去休息,我自有办法。” 任武满腹疑惑的离开了东宫,他想不出七娘能有什么办法。 其实任潇潇还真有办法。秦牧再厉害,能厉害的过天兵天将吗?现在郭神仙就在东宫,随时能请到六丁六甲。 神兵一到,微山湖还不是就化为粉末! “传郭京!”任潇潇连夜办事。 如今汴梁城中,道家的地位再次高涨起来。 之前因为正一道张过的造反,道家很是消沉了一阵。那时候他们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包括林灵素,都低调了不少。 可是随着郭京的崛起,道家再次抖了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却有一个道人开始打退堂鼓了。 如今道家看似繁花似锦,可是随时都有灭顶之灾。 能有如此清醒认识的,自然是林灵素。他可是清楚郭京那些玩意。 实际上郭京到现在也没玩出什么花活,一直是空口白牙糊弄人。这点还不如林灵素。林神仙可是玩过大型魔术的,算是魔术界的大家。 而郭京连街头魔术都不会几个,哪能跟林灵素相提并论。 郭京根本没有林灵素的高度,他意识不到危险。 林灵素却能切实的感受到现在已经是自己的巅峰了。再走一步,都是深渊。 他果断留书一封给赵桓,或者赵佶,反正谁看都行。 “臣初奉天命而来,为陛下去阴魔,断妖异,兴神霄,建宝箓,崇大道,赞忠贤。”林灵素先把自己夸了一遍。 “前后宣赐之物,约三百担,自去年用千字文字号封销,籍书分明,一无所用,可回纳宫中。只唤一童子携衣被,行出国门,宣唤不回。” 这是林灵素的智慧。他知道现在任潇潇到处搜刮财富,自己要是带着这么多钱跑,跑哪里都得被任潇潇抓回来。所以干脆一点不带,全留给了任潇潇。 林灵素果然不愧是聪明神仙。他懂得急流勇退,直接跑了——只带着弟子张如晦一人。 郭京就没这个头脑。他面对任潇潇的询问,双眼放光。 这可是权倾天下的贵妃,而且任潇潇气质独特,是赵桓所有女人都比不上的。 郭京觉得如果能和任潇潇睡一觉,死了也值得了。 他本就是一个禁军小兵,出身可以说为零,自然也没什么舍不得。 “贵妃,要请六丁六甲,需心诚。”郭京摇头晃脑的说道:“只要心诚,神兵自来。” “何谓心诚?”任潇潇心里十分厌恶郭京。但是这个时候是求人办事,她也得压着火气。 “需要贵妃的肉身布施。”这时候赵桓不在殿里,郭京就开始肆无忌惮——这就叫色胆包天。 “放肆!”任潇潇怒喝一声。 “非是贫道放肆,而是天兵难请,此乃迫不得已。还望贵妃恕罪。”郭京可以说就是个街头混混,自然有一股痞气。他一点不怕任潇潇发火。 大不了就是个死呗。反正自己也享受过了。 任潇潇面对这个滚刀肉,突然觉得有点无计可施。 她眼珠一转,想起一件事:“我问你,除了六丁六甲,你可有法宝,能千里之外取人性命?” 郭京一愣。这个要求可太新颖了。法宝,这东西他哪有啊。 林神仙有神霄九天镇魂雷,之前大显神威,炸死了夜闯皇城的刺客。这件事在汴梁城风传一时。 但是那需要一定层次的人才能造的出。不是制造,而是编造。 林灵素是正宗道门中人,而且他还出身佛门,所以佛道两家的典籍他都熟悉。有了理论高度,自然能编造出一堆宝贝。 郭京哪有这样的学历。他就是一草根,想编都编不出来新鲜东西。 就是这个六丁六甲,还是在道观里面看来的。 任潇潇现在问他有没有法宝,郭京本能的想否认。这东西真没有。 可是这时候他看到了任潇潇热切的眼神,心里顿时变得火热。如果说自己有法宝,那是不是就能和贵妃睡了? “有!贫道有一飞刀。乃是天上值日功曹所赐,取名销魂刀。一刀出手,不管那人在何方,都能消掉他的脑袋。千万里不在话下。” “取来我看。” “这等法宝贫道哪敢带在身上。销魂刀,贫道藏在家里。” “去取!” “好,贫道这就去。” 郭京连夜回了自己的老窝。他发达之后,趁着汴梁到处都是破产的人,地价房价低廉,买了一个大宅子。 宅子里面自然不缺刀了。 郭京挑了一把看起来比较怪异的刀子,然后用心给刀子雕刻。 禁军全是手艺人,郭京是有一身好手艺的。给刀柄雕个花刻个龙什么的,毫无问题。 而且他家里不缺好木头——别忘了他是手艺人,对这个感兴趣。 一块上好的檀香木,被郭京飞快的处理成一件模样古怪的刀鞘。那把切菜刀,也就摇身一变成为了神仙法宝——销魂刀。 不管能不能消掉别人脑袋,至少先让郭神仙销魂一下。 第二天,郭京打扮一新,带着这把神器就进了宫。 自己能不能销魂,可就看这把刀了。 ------------ 第四百九十三章 江南的丝绸短缺 韩世忠如今又升了官。 打完张过,赵佶给他升过一次,现在新皇登基,马上又升了一次。 如今韩世忠被任命为江南四镇节度使。常州,无锡,苏州,杭州,都归他管。 杭州这时候也被打下来了。不过与其说是打下来,不如说是白捡的。杭州的天师军守军在金陵城破时候就跑了。韩世忠白得了一份功劳。 只升官未免美中不足。让韩世忠满意的,是他发财了。 秦牧之前说过,要雇佣韩世忠人马。梁红玉一直担心秦牧不认账,或者把这茬给忘了。没想到秦牧言而有信,说给钱就给钱。 江南运河的安全关系重大,高俅回京时候,根据朝廷旨意,留下了大量的人马驻守江南。 如今这些人全归在韩世忠麾下。 梁红玉再七拼八凑拉来一些壮丁,凑齐了十万大军。江南经过来来回回没完没了的战火,很多人都吃不上饭了。加入禁军厢军,多少能混口饭吃。 现在他们两口子管着将近十万人。这都是钱,秦牧是按人头给钱的。 韩世忠可以说中年得志。这才几年时间,他就从一个穷的叮当响的低级军官混成了大富翁。 他的驻地就在苏州城——这里的基建最好,百姓也没有经受太多折磨。 每天他的主业就是饮酒作乐,至于兵丁的工作,有梁红玉安排。 秦牧不是白掏钱养着十万大军。哪对他有什么用? 他虽然钱多,但是每一分花的都有价值。之前许多人不了解秦牧为什么给韩世忠这么多钱,但是经过秦牧的一番操作,他们明白了。 这就是现成的劳动力,而且比百姓还好用。因为百姓缺少组织,而禁军就算军纪再烂,也还有个组织。 这十万大军,全是秦牧的基建大队。当然不是修城墙,而是修路。 秦牧需要大量的路。 这个天下,实际上已经是新世界集团的了,只不过所有人都没意识到这点。他们还没有把天下看成自己的统治区,还是在等战争胜利。 秦牧不能等。时间对他来说太宝贵了。所以他用尽一切能利用的手段,来建设天下。 江南,以后是南宋的地盘,是赵构的天下,可是秦牧早就对北宋南宋有通盘的计划,江南,早晚是自己的地方。 基础建设,能早动工就早动工。顶着朝廷的名号,做自己的事,是秦牧一直以来的行动风格。 现在韩世忠的大军不断在江南各处修路。他们以运河为中心,让简易公路不断的向着四面八方扩展。 从大城市到县城,从县城到农村。在近卫军的技术兵种指挥下,公路总里程一天一天在延伸。 韩世忠夫妻,包括这些修路的官兵都不知道。他们修的不是路,而是大宋的墓志铭。 当所有村庄都通过公路连在一起的时候,近卫军的机械化部队将潮水一般汹涌而至。 不过那是后话,目前韩世忠非常满意现在的状态。 秦牧给钱,让禁军修路。修桥补路是善事啊,对百姓,对朝廷都有好处。别人掏钱,自己名利双收,这样的好事天下哪里去找! 有时候韩世忠和梁红玉在私下里聊天时候,都觉得秦牧这个人有点傻。一天到晚冒傻气。这种事,怎么看怎么就是冤大头才能做的出来。 这样的冤大头,我们要十个! 梁红玉对眼前的状态也很满意,但是满意归满意,却不是十分的满意。 她现在有点拿不定主意。秦牧让她选择支付货币。要大宋的钱,还是微山湖的钞票——在梁红玉看来这是另一种交子。 若是大宋的交子,梁红玉当然不会要了。可是秦牧的交子不同,这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如今已经成为运河沿岸最保值的货币——比铜钱还保值。 铜钱买东西,还一时贵一时贱呢,但是用华金不会。 苏州的华金尤其普及。因为苏州滨临太湖,而太湖是秦牧的另一个基地。 鱼窈窕的桃花岛,每日都吞吐着大量的货物。 微山湖的工业品运到这里,然后从这里流入苏州以及运河沿岸各地——比如杭州。 而运河沿岸的物资,也汇聚到桃花岛,再被运到微山湖。 在这个商业过程中,大宋的货币已经被彻底的摒弃在外。 任何商品交易,除非以货易货,否则都是用华金来结算。 这样梁红玉就不得不考虑她到底要什么样的钱了。钱这个东西,除了存起来之外,最大的功能还是买东西。而苏州市面上的商品,基本上全被微山湖的工业品取代。 所有居家用品,衣食住行,各种百货,全是微山湖出来的,都要用华金来买。禁军每天做着这么辛苦的工作,自然也要有比较丰厚的工资才心里平衡。 他们想的不会那么多那么远,他们只看眼前。劳累一天了,想喝一口酒。苏州如今最好的酒是二锅头,而二锅头只能拿华金买。这样他们当然只要华金了——这个钱能买到一切。 饮食已经如此,其余更不用说。除了一些特定的商品之外,大部分旧有的商品全被微山湖的工业产品给取代了。 目前能苟延残喘的,只剩下丝绸和瓷器这两样。其余或多或少都受到影响。甚至有的工坊都倒闭了——比如箍桶作坊。 现在谁还用木盆,最穷的家庭都有一个搪瓷盆。 梁红玉最终选择了一半收华金,一半收铜钱。铜钱她就留下了,华金就当军饷发给了禁军。这样上下皆大欢喜。 世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事。韩世忠的军队系统高兴了,民政系统就难受了。 宗泽是苏州知州,是苏州城的一把手。苏州的安全防务工作,他要负起责任来。 所以当时他先找的岳飞,就是要借助岳家军的力量平定地方治安,还有要组织生产。结果岳家军很快被调走了,他就没了可以听话的手下。 在宗泽看来,苏州最先要做的事情是修城墙。 这当然了,城墙被近卫团和宋军一起炸,早就破烂不堪了。这样的城墙,怎么能保护城里的百姓? 城墙必须修,修城墙需要人力物力财力,他一概没有。 宗泽是个能臣,没有就不修了?那不行,也得修。工资可以先欠着,粮食我给——常平仓归他管。他请韩世忠的禁军先把苏州城墙修起来。 这点遭到了韩世忠果断的拒绝。修城墙没钱赚,修路才有钱赚。秦牧给的钱,可以说专款专用,不修路就没钱拿。 禁军很早以来就变了味道,他们主要属性不是军队,而是劳动力。 所以他们自己也有一份清醒的认知,我是来做工的,不是来打仗的。做工,总要赚钱。修城墙不给钱只管饭,那谁会去。 这时候他们都记起来自己的军人属性了:我们就是不做工,你也得管饭!当兵吃粮,天经地义。要干事的额外给钱。 宗泽面对这样情况,毫无办法。 而且局面对于他来说,越来越变得恶劣不堪了。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经济特点。苏州作为江南的名城,每年除了向京城输送粮食之外,还有大量的土产,手工艺品要送进汴梁。 其中最重要的是丝绸。当今天下最出名的三大织锦院,其中一座就在苏州。另两座在杭州和成都。 苏锦是每年都不可缺少的贡品,宗泽作为苏州知州,既要安抚百姓,也要对朝廷负责。 采买苏锦,是他的职责。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面临着巨大的困难。苏州丝绸越来越难以买到了。 这不仅是因为丝绸商人不愿意要朝廷的交子,更有一个原因是市面上出现了更大的收购商——鱼窈窕。 苏州的丝绸商人都把货物卖给了鱼窈窕,好以优惠的价格买回工业品。 朝廷给的钱,苏州商人都看不上眼。 宗泽大是奇怪。鱼窈窕这个人,他知道。这个漂亮的小娘子是太湖中最大的商人,天下百货,尽出其家。但是她要那么多丝绸干嘛。 朝廷要丝绸,除了一部分自用之外,其余主要是来做对外贸易的。 汴梁城中有大量外国人——现在叫胡人,番人,夷人等。 朝廷用丝绸,瓷器,茶叶,和他们做生意。 难道鱼窈窕也要和外国人做生意不成?否则她要那么多丝绸干嘛。 这就是宗泽不了解后世的科技了。 鱼窈窕买来那么多丝绸,自然不是为了她自己。这都是秦牧的要求。 丝绸啊,好东西! 秦牧如今正在车间,望着一根无缝钢管,浮想联翩。 “军长,这根炮管子真粗。这下邓诚高兴了。”石遗跟在秦牧身边,看到这根钢管,知道这是最新的炮筒子,不禁大喜过望——这也太粗了。 这跟炮管可比迫击炮的炮筒粗多了,不但孔径大,而且炮壁厚的多。听说还使用了最新的工艺,叫什么身管自紧技术。 身管自紧,就是用机械、液压等方法对身管内壁施压,使其塑性变形,而外层保留弹性。这样会产生残余压应力,能抵消**燃气的拉应力,从而增强炮管承压能力。还能延缓裂纹扩大,提高身管抗疲劳性能。 这个技术虽然是制造炮管的高端技术,但是并不是说到了二十一世纪才有的。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就有了缠丝技术,五十年代,身管自紧技术就出现了。 只不过这个工艺有高有低,最高级的秦牧当然拿不回来,但是七八十年代的技术引进来毫无困难。 而且他也不会造400毫米口径那么夸张的战列炮,那实在没必要,打谁用呢?而且也没平台搭载。秦牧是不会在本时空制造战列舰的,实在是找不到对手。 秦牧要制造的是155口径的火炮。这是后世火炮的主流口径,技术最普及。 最普及的,微山湖就最容易仿制。 这一款155炮不是给陆军用的,而是为未来的海军准备的。所以目前谁高兴还不知道。未来的海军司令是谁,目前秦牧也没有人选。 微山湖是一个山寨二十一世纪的工业帝国,这里的工业种类已经很齐全,但是各个方面都有很大欠缺——完全不能和后世比。 兵工厂目前制作整装155炮的炮弹有难度,一个是材质方面,一个是加工方面。 秦牧经过考虑,决定采取分体装药方式。就是弹头和药包分开两部分。 药包,需要用到大量的丝绸,还是要最高级的丝绸。所以他才命令鱼窈窕从江南大肆采购丝绸。 可是即便如此,对于军事上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用的。近卫军的战争方式就是烧钱,烧物资,烧一切。 兵工厂需要的丝绸,和汴梁往年的采购,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这样一下子就导致了江南丝绸短缺——买都买不到了,没货。 秦牧想来想去,只有自己亲自跑一趟江南了。 这一次他带上了折美凤。 这位折家二公主一直奋斗在后勤战线,养鸭养鸡养猪养牛羊。什么都养。 现在秦牧准备带她去江南养蚕了。 “美凤,以后你就是近卫军的炮兵大队长了。”秦牧和折美凤开着玩笑。 折美凤知道姐夫在逗自己玩。自己算什么炮兵大队长,不过是养蚕纺丝,做个**包而已。 她才不要这个虚名呢,她要实在的。 “姐夫,我不做炮兵大队长,我要做海军总司令!” ------------ 第四百九十四章 江南的丝绸业 浩荡的太湖中,桃花岛渐渐出现在眼前。 秦牧站在船头,心中浮现出一首词,他不由自主的吟了出来。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这是晏殊的《木兰花-绿杨芳草长亭路》下半阙。折美凤听到,顿时恼了。 “姐夫,你是不是又打起鱼窈窕的主意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她可是讨厌男人的。” “你说的什么话,我哪有那个想法。”秦牧顿时有点脸红。 “那你又多情,又相思的。” “那也不是想鱼窈窕。” “噢,难道你想大姐了?你既然想着大姐,就更不能打鱼窈窕的主意,她可是大姐的女人。” “胡说八道。我想的是蚕,蚕丝!” 听说秦牧想的不是女人,折美凤这才饶了他。 不想女人就好,蚕丝随便想。 鱼窈窕把秦牧和折美凤迎到屋里。现在她和秦牧的关系自然多了。 既然这个男人大度的把红线姐分给了自己一些,不干涉她们的自由,鱼窈窕愿意为秦牧用心做事。 她把买来的各种丝绸都拿过来一匹,摆在秦牧面前。 折美凤立刻开始测试。 ***包的材料基本上有以下要求:足够的强度,耐磨损,化学性质稳定不与***反应,燃烧后产物少且不阴燃,结构较疏松利于击发时火花传导。 丝绸很好的满足以上需要。丝绸药包一般是生丝,生丝的强度和耐磨性都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生丝燃烧后的残留很少,就身管内的环境而言几乎没有,火器开闩降温后不易阴燃。 阴燃很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火炮炸膛就麻烦了。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丝绸都适合做药包的,所以需要经过测试。 鱼窈窕按照秦牧的要求大量的采购江南的丝绸,几乎所有商户的都有。 折美凤最终选定了一种。 “窈窕姐姐,这款丝绸是哪家的?” “我看看。”鱼窈窕接过来看了看说道:“这是苏州叶家出的。” 叶家? 看到秦牧不清楚叶家,鱼窈窕就给秦牧介绍道:“叶家先祖叶逵,曾任刑部侍郎,如今叶家的家主是叶梦得,翰林学士。他家的丝绸,就是这款。这也是苏州最上等的丝绸。” 秦牧点点头。 他这次来江南,做足了准备。这一次他要彻底整合江南的丝绸业,从养蚕到缫丝到织造,全部掌握在自己手里。 因为丝绸是做药包的战略物资,同时还是重要的外贸商品。只从这两样性质来说,它就不属于一般的商品。 上升到战略高度的东西,秦牧全会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有国企才能做。 在来之前,秦牧就预计到这个过程不会容易。丝绸如今已经是大宋和海外交流的主要产品,经营丝绸行业,利润巨大,自然早就有重量级的人物霸占。 可是他要的这款背后是一个翰林学士,还是让秦牧多少有点觉得麻烦。 翰林可以说是高级官员的预备役。他们前途广大,所以更加有能量——整个官场都看好他们。 现在秦牧要动叶家的根本,想来没有一番争斗是不可能的。 “好,咱们去苏州。”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人可以挡在自己面前。 秦牧和折美凤来到了苏州。韩世忠夫妻立刻宴请两人,同时作陪的还有苏州知州——宗泽。 寒暄过后,秦牧进入主题:“韩节度,宗知州,我这次来要办一件事,就是整合江南的丝织业。” 别看秦牧和任潇潇几乎已经撕皮脸皮,但是这是他们私下的事。在朝堂上,至少在江南这个地方,是没人知道内幕的。 但是韩世忠和宗泽都知道,秦牧不再是小小的知监了,而是屯田员外郎。 所以秦牧说出这番话,两人并不吃惊。屯田员外郎,来江南看看丝织业非常正常。今年的丝绸宗泽一直买不齐应该的数量,他也正在发愁。 见到秦牧提起,宗泽就说道:“员外郎,不知朝廷是要如何整合丝织业?今年的贡品数量一直不足,本知州也正为此事发愁。” 宗泽说的情况尽在秦牧的掌握。他早有对策。 “知州,就我所了解的情况,江南这块地方的丝绸大户,各自为政,太过散漫,所以每年的丝绸产量太低。我准备开一家全新的纺织厂,统一管理。” “且慢。”宗泽拦住了秦牧的话:“员外郎,你说这纺织厂是什么?可是织造院?” “不全是。”秦牧解释道:“织造院是用生丝熟丝织成丝绸,只是整个丝绸生产环节中最后的一环。我做的纺织厂,实际是一个系统。从养蚕,到缫丝,到织造,全包括。” “员外郎,这可是朝廷旨意?” “是贵妃密旨。”秦牧早就想好了答案。 如今任潇潇的强势,天下皆闻。贵妃发旨意,自然不能是圣旨——任潇潇怎么说也不是皇帝,所以只能是口头的旨意。 宗泽如果敢去找任潇潇对质,秦牧却也不怕。任潇潇或者帮自己圆谎,或者拆台,都已经无所谓了。 如今已经是早春三月,再过一阵子,金兵怎么也该打过来了——他们不来秦牧都会让折家军给他们勾搭过来。 而且任潇潇还欠着自己许多金子,现在早过了期限,秦牧没去追究,已经很给任潇潇面子了。 秦牧只需要宗泽暂时不要阻拦自己,让自己能马上展开工作就行。 宗泽连连摆手:“员外郎,这事不可行。如今苏州刚经过兵灾,还没恢复元气,你这样做的话,牵扯的动静太大。不说别的,就说桑叶。你知道本地最大的桑林是谁的?” “谁的?” “贺铸的。苏州过半的桑林都是他家的,你要从蚕种开始做起,没有贺铸的点头,你连桑叶都凑不齐。” “还有别的麻烦吗?” “当然。本地的蚕农,茧子都是卖给苏州茧商,他们自己有缫丝和织造作坊。你说统一这一切,人家怎么会答应。这事做不得。在我看来,若是要满足今年的贡品数量,应该去找太湖桃花岛的鱼窈窕商量。正是她买走了大量的丝绸,才让市面上缺货的。” 折美凤听到这话,不由得看了看秦牧。 没想到大姐这个床伴还挺出名,连知州都知道了。 秦牧完全没注意到折美凤的眼神,更没想到这时候她脑袋里面想的还是乱七八糟的事。如今秦牧全副心思都在丝绸上。 “事情是不太好办,不过也要办办看。这样吧,宗知州,能不能先给我一块地,我先搭起个架子来。毕竟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贵妃有令,我做做样子也得做吧。” 宗泽是个刚直不阿的人,但是却不是一个蠢人,更不是一个死心眼的人,否则他也不能成为大宋的能臣。 既然秦牧这样说了,事情又是新晋贵妃交代的,那么自己怎么也得意思意思。 地,就给一块吧。反正苏州经过屡次兵灾,无主的地也不少了,现在都归了朝廷,也就是归宗泽分配,拿出一块给秦牧并不难办。 韩世忠夫妻认真的听着两人的谈话,一言不发。 他们都没想到秦牧来苏州是看重了丝绸业。这俩人可比宗泽对秦牧了解的多得多。 秦少爷看重的行业,没有不赚大钱的。而丝绸行业本身在这个时空就是有着高额的利润,俩人只不过地位太低,没法插手。 现在突然让他们似乎看到了一点机会,韩世忠夫妻心中同时泛起一个念头,这件事,我们是不是也能刮点钱出来? 他们彼此对看了一眼,立刻开始想着自己能从哪方面下手,好掺合进秦牧的纺织厂。 宗泽根据秦牧的要求,给他了一块临水的地——好方便运输。 在宗泽看来,即使自己把地给了秦牧,他弄起那个什么纺织厂也要半年一年后了——这在本时空就算是极高的效率了。 可是没成想,今天他才批了地,当天就有一队船只进入了苏州城。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从船上卸下各种设备,马上开始动工建造厂房。 这让宗泽万分惊讶——你做事也太着急了点。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弄这些干嘛。 就算你搭好了纺织厂,可是没丝你织造什么? 他想去找秦牧聊聊,作为一个官场前辈,劝劝他不要如此盲目。到时候别说蚕种没有,就连桑叶你都拿不到,你这个厂子不是白弄了吗。 可是这时候他却找不到秦牧了。因为秦牧已经不在苏州城里,他直接去乡下做调查了。 根据鱼窈窕的了解,叶家的丝绸出自叶家自己的织造作坊,用的是姑苏丝,就是姑苏这块地方的蚕种缫的丝。 秦牧不可能有时间全面了解整个苏州的丝绸业,他马上要解决的是**的药包用绸,所以就直奔姑苏。 他必须把姑苏的桑林,养蚕,缫丝,以及织造,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等这个急需的链条搭建好之后,再整合其余的。 来到姑苏地界——苏州下面的一个县,秦牧先看桑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他一直遵循的做事原则。 这一片地区的桑树都是低干桑,树干高度在70厘米以下。特点是树干低矮,根系分布浅,养成时间短,收获早,树势易衰败,树龄较短,抗逆性较弱。 虽然秦牧不太懂桑树,可是他已经在后世补充过这部分的知识。 看这些桑树的长势喜人,可见果然是养蚕的好地方。 而且低干桑起码有个明显的好处,摘桑叶不用梯子,随手就摘了。 别看这好像是个不是好处的好处,可是在本时空却很重要。因为这样的桑树对劳动力的需求就降低了——老人孩子妇女全能摘桑叶。 目测的考察是不科学的。秦牧亲自上前采集了一些桑叶做样本,准备回去测试含水率和就眠率——鉴定桑叶好坏的一个指标,这时候却见一个年轻姑娘踉跄的拼命向着自己这边跑了过来。 没等秦牧有反应,邱晨和几个特战队员***先把秦牧围在中间。 这时候秦牧才看到那女孩后面还追着一群人。 他们一边追一边叫:“别跑了那婆娘!” “懒婆娘你敢跑,老子抓住打折了你的腿。” “前面的人快拦住她。” 那姑娘满面都是惊恐,跑到秦牧近前的时候,似乎全身力气都没有了。她双腿一软,瘫倒在秦牧眼前。 ------------ 第四百九十五章 黄道婆 “军长,我看这个女的可能是童养媳,逃出来被婆家追。”邱晨迅速的给秦牧分析局面。 他就是江南人,知道这地方的风俗。 童养媳实际就是免费的劳动力,用起来还不心疼。 别的时空不提,就说大宋这个时空,嫁女儿要给一笔丰厚的嫁妆,很多家庭连吃都吃不饱,哪里来的钱嫁女儿。 再赶上饥馑的年头,更是会饿死人,连女儿也养不活。 这种情况就导致童养媳现象比较普遍。早早把闺女打发出去,对自己家有好处。 而婆家也有大好处。不是自己闺女用起来不心疼,脏活累活全童养媳干,其实就跟买个牛马一样。 吃的是猪食,睡的是猪圈,干的是牛干的活。 童养媳普遍比她男人大很多,她男人还是小朋友呢——没有男人能力,更不懂男女感情,所以童养媳在婆家就是奴隶一般的存在。 秦牧清楚这个情况,但是他现在无力改变这个现实——除非他做了天下的主人。 可是不能改变天下,却不能不改变眼前。 秦牧命令道:“拦住那些人。” 军长有令,特战队员立刻执行。他们对拦截的理解比这个命令深刻的多。 一个班的战士上去就把那群追来的人马给缴了械——锄头耙子也能伤人的。 一群庄稼汉面对如狼似虎的特种兵,完全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不过人虽然被制住了,他们的嘴巴却不会停。 这里是他们村口,秦牧带的人也不多,就十几个。而且关键是他们没有穿大宋军队的战袍。 近卫军的服装,对百姓没有威慑力——他们不知道近卫军。 “你们是什么人?” “快放了老子,否则老子一招呼全村人都来。” “你们把那懒婆娘还给我,那是我花钱买的。” …… 一时场面乱七八糟。 秦牧皱了皱眉,折美凤连忙上去把那个姑娘扶了起来。 “你是她家的媳妇吗?” 那女人显然吓得够呛,身子一直在颤抖,即使在这么多人的保护下也哆嗦的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点头。 “你在这里多久了?”秦牧走过去,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柔点的问话。 “十年了。” 秦牧点点头,对折美凤吩咐道:“带着她,我们回去。” 说着话,秦牧先回到车上。 特战队员对着村民一通吆喝,不听话的再给一顿拳脚,暂时吓住了这群人。然后登车,车队掉头迅速的离开了。 这下村民们吓得够呛。 这里是个拐弯,刚才树木遮住了吉普车,他们都没看到,现在车队一掉头,他们才看到这样魔鬼一样的车子。 没有牛马拉着还能走,这下他们都不敢动了。非但不敢动,连嘴都不敢张了。 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跑来我们这里抢走一个懒婆娘呢? 他们看上了黄道婆哪里? “你叫黄道婆?” 那个姑娘坐在车上,看到离村子越来越远,身子总算不颤抖了。虽然车子让她好奇,但是对婆家的恐惧让她都忘了车子的存在。 刚才听到秦牧问她名字,她连忙告诉了秦牧。农村女人,名字没那么贵重。 可是没想到秦牧听到这名字神情一愣。黄道婆啊,你出来的有点早了吧。历史上您现在还没成形呀。 看到秦牧皱眉,那姑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连忙说道:“奴的名字是婆婆给的。当时奴的爹娘把奴丢在路边就走了,婆婆把奴捡回了家。婆婆看我脸色蜡黄,又是道边上捡的,就叫奴黄道婆。” “这样啊。”看来这个黄道婆不是历史上那个著名的黄道婆。 历史上的那个黄道婆,虽然也是个童养媳,却是逃到了海南岛,寄身道观,最后因为对纺织业的功绩被后人供奉,才成为黄道婆。 现在这个女人显然再也没有机会被后人供奉了,因为纺织业的技术提升,有秦牧了。 如果要供奉,也应该供奉秦牧——秦道公。 秦牧一路思考着,车队回了驻地。 “美凤,带她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吃顿饭,再来见我。我有话问她。” 秦牧一边吩咐,一边考虑是不是自己也应该洗个澡。 别看小说里面写的农村姑娘这种美丽那种清纯,可是这完全不可能是实际情况。 住猪圈吃猪食能有什么卫生环境。实际上秦牧很担心被沾染上一身的跳蚤虱子。如果因为这点造成自己的非战斗性减员,在如今这样的关键时刻实在是让人无语。 过了一会,黄道婆被折美凤带了回来。 再次看到黄道婆,秦牧踏实多了。 不说衣服全换了,人干干净净的,单说是那光头就让秦牧看着舒服——多干净啊。 虱子一般都寄生在毛发里面,没了头发,虱子也就没了家。 折美凤不亏是干养殖的专家,虽然贵为折家公主,可是现在却对这种养殖细节一清二楚。 “吃过饭了吗?”秦牧怕她没吃饭饿坏了。 “吃了一大块巧克力,足够恢复精力了。”折美凤笑嘻嘻的说道。 黄道婆有点羞愧,又有点不知所措。 一来她为自己被剃成光头感觉丢人,二来也为自己吃那个什么巧克力时候的没有样子而不敢抬头。 这也不怪她,本时空谁第一次吃巧克力不被那种滋味所震撼呢。就是折美凤第一次吃的时候也差点把手指头咬掉一截。 何况这么一个乡下没见过世面的童养媳。 “黄道婆,你家有几口人?就是你婆家。” 秦牧让黄道婆坐下,开始询问他本来要了解的情况。 今天秦牧是有进村调查的计划的,只是遇到了这个变故,不得不中途回来。可是有这么一个人在眼前,调查依然可以继续。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道婆越来越放松,说话也不再犹豫了。 逐渐的秦牧了解了那个村子的许多事。 那个村子叫牛毛圩,大概有两千口子人,算是附近的一个大村。 黄道婆的婆家姓“费”,是村里的大姓,她公公费仁还是费姓的族长。 这个村大部分人都是叶家的佃户,种田养蚕,给叶家扛活。 秦牧了解的越多,越觉得形势不乐观。 牛毛圩这个村子,等于一半地是贺家的,一半是叶家的。 贺家的基本是桑树林,叶家的是水田。村子里面的人,实际上就是这两家的奴隶,为他们干活的。 秦牧的计划是把人和桑树都抓在自己手里。这样他避免不了要和两家起冲突——本时空谁肯放弃土地呢? 而且佃户和地主有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地主让他们做什么,他们不能不做。 他们养的蚕,根本不能全部由自己支配。大部分全要卖给叶家——价格还是叶家说了算,他们对蚕茧基本没有自主权。 这让秦牧想高价收购都不可能。 局面真让人挠头。 不知不觉秦牧和黄道婆聊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饭时候,秦牧让黄道婆和自己一起吃饭,边吃边聊,又聊到了半夜十点多。 黄道婆别看是个天天被欺负的童养媳,可是她心灵手巧,脑筋灵活。她就好像一个摄像机,把看到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现在全放给秦牧了。 秦牧如今对牛毛圩的了解,简直就好像在那里生活了一辈子似的。这让他不得不感叹没有起错的名。 就看这小姑娘的本事,真不愧“黄道婆”这三个字。牛人。 他谈兴正浓,还想再聊下去,这时候折美凤不干了。 怎么姐夫你没完没了啦。难道不知道晚上的时间都是我的吗?我还着急生太子呢。 最终在折美凤的强制要求下,秦牧才结束了这一次内容丰富的访谈。 虽然避免不了晚上还要经受折美凤的折磨,不过今天的收获也算丰厚了。 第二天一早,秦牧正要带队出门,邱晨跑来报告,说是叶家来人了。 叶幻德,叶梦得的弟弟,亲自登门来拜访秦牧。 他来干嘛?不过叶家不来秦牧也准备去,现在来了也正好。 邱晨把叶幻德带到客厅,两人见礼过后,叶幻德张嘴就喝斥道:“员外郎,谁给你的胆量,竟敢抓我家的人。还不速速交出来。” 秦牧一愣。他来到大宋这么久,还没遇到一个人在自己面前如此横呢。就是自己初遇折可存时候,这位二公子都对自己客客气气的。 怎么叶家如此跋扈吗? 没等秦牧有反应,邱晨忍不住了。 这人是他带进来的,可是他也想不到一个苏州的地主,敢对军长这么说话。 他以为自己是皇上吗?就是皇上在军长面前也得老老实实的。 邱晨很清楚秦牧的整体战略。现在不打汴梁只不过在等最好时机,而不是打不过——近卫团时候就能打下汴梁,别说现在都是近卫军了。 如此无知无畏之人,再和他废话都是浪费生命。 邱晨一脚就把叶幻德从屋里给踹了出去。 “打的好,”折美凤站起身来,对邱晨吩咐道:“这人心怀不轨,意图刺杀朝廷命官。邱晨,把他打一顿关起来。” 没等秦牧说话,折美凤就把事情给定调了。 这也是折美凤聪明的地方。 她知道秦牧的计划,也知道实行这个计划要遇到的麻烦。现在这个人送上门来,正好是破局的契机。 而且这也不是她自创的办法。折美凤学的是秦牧在利国监对付张家的手段。 当时秦牧也是诬陷张家要造反。 现在叶幻德一个人来,说他造反显然是有点过分,但是刺杀朝廷命官那还不是随便栽赃。 实在不行,还可以说他意图调戏朝廷命官的夫人。 反正折美凤有的是帽子给叶家人戴。 随着叶幻德一句话,叶家陷入了危机。 ------------ 第四百九十六章 叶夫人 叶幻德长这么大从来没被人动过一指头。 叶家是苏州的豪门,比起贺家一点不逊色,甚至还有过之。 贺家最出名的是贺铸,但是贺铸一来早早辞官了,二来他那个官非常小,所以贺家在这点上远远比不过叶家。 叶家先祖是刑部侍郎,公安部副部长,妥妥的高官了。 而现在叶幻德的大哥叶梦得,正在朝中,是翰林院学士,高级官员预备役。在进一步就是尚书,再进一步,就是宰相。 有这样一个大哥,叶幻德自然在苏州城里横着走了。 秦牧现在的职位不过是工部下的屯田员外郎,比起叶梦得差的很远,就是苏州知州都不放在叶幻德眼里,何况一个员外郎。 昨天牛毛圩的费仁跑来叶家哭诉,说是他家儿媳被人抢走了。他打听的清楚,抢人的是新来苏州的员外郎。 这让叶幻德勃然大怒。小小一个员外郎,一到苏州,也没来叶家拜会,却敢抢我叶家的人,这是**裸的不给叶家面子呀! 他一大早就跑来秦牧的府上,不但要把人要到,还要给秦牧点颜色看看,结果万万没想到,人没要到,自己反倒挨了一顿毒打。 邱晨对他这样的,哪还有半点客气。没要他断手断脚就是邱晨最大的克制了。 叶家的家丁跑回府上,连忙把这事告诉了叶夫人。 叶夫人娘家姓“晁”,她是晁补之的后人。晁补之是苏门四学士之一,家学渊源,身份尊贵。 秦牧敢扣下自家官人,这让叶夫人顿时勃然大怒。 苏州的世家豪门,比起汴梁的世家豪门,在地方上更有权势的多。 汴梁是京城,上面怎么说还有个皇上,而地方上可没有皇上。地方上的世家豪门,本身就是土皇帝。 所以叶家看不起一个小小的屯田员外郎很正常。这还是秦牧升官了,如果他是以利国监知监的身份来,叶幻德都不会自己出面,随便派管家出去就解决了。 现在没想到叶幻德被秦牧给抓起来了,说是官人要刺杀朝廷官员。 叶夫人怒气值爆表。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抢人在先不说,还诬陷我男人。要知道我男人连刀子都拿不动,怎么刺杀你? 再说你有哪点值得我官人杀呢?怕是你求着我官人杀你,我叶家都懒得看一眼。 苏州的世家豪门,真有这个底气。 苏州城最近也是饱经战火,可是不论天师军打过来,还是宋军打过来,这些世家完全没受到半点波及。 他们唯一被骚扰的一两次,还是土匪干的——穿山豹就抢过贺家。 这让叶家有一种超然的感觉——连兵灾都绕着我们走,何况你个小小的员外郎了。秦牧算哪根葱。 若是换了寻常的女人,有这个身份背景的话,早就纠集家丁打上门去抢人了。 可是叶夫人是晁补之后人,知书达理,脑筋清明。她不会如村妇一般的粗俗,而是直接不搭理秦牧,反倒是来到知州衙门。 找宗泽。 知州是苏州最高的地方长官,一切事,找他解决。还我男人,还我女人——就是那个被抓走的童养媳。 宗泽完全莫名其妙。这是怎么了?员外郎一来苏州,就开始强抢民女? 按说不应该呀。当日宴席上,折美凤也在。秦夫人的美丽宗泽看在眼里。 有这么一个美人在身边,秦牧怎么会看上村里的一个童养媳。这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找点野菜去火吗? 那这员外郎口味可是够重的。 宗泽非常明白村里童养媳的样子。先别说漂亮不漂亮,就是那一身臭味,满头虱子,你也能下得去嘴? 可是叶夫人就在眼前,说的明白无误,而且她还把苦主带来了——费仁跟着呢。 抢了女人就抢了吧,大不了花点钱解决。童养媳本身就是花钱买的,婆家都不把她当人,给点钱买了就行。但是秦牧把叶幻德怎么给扣住了。 这可就麻烦大了。叶家是苏州的土皇帝,尤其叶幻德更是在苏州横行霸道。 叶家还不比贺家。贺家因为贺铸就在家里,所以贺家子孙还有点节制。 叶幻德不同。他大哥在京城做官,家里长辈又已经不在,他就是叶家最大的,叶家最大,也就是苏州最大,所以叶幻德根本无所顾忌。 秦牧好死不死为什么得罪了他呢?再说扣下他干嘛?说他意图行刺朝廷命官,这个…… 宗泽觉得这还真有可能。因为叶幻德生冷不忌,真没准俩人说的不对付,他掏出刀子想捅秦牧。 这件事可真是麻烦大了。 宗泽一边安抚着叶夫人,一边派人去请秦牧。 他开始还担心秦牧不敢来。毕竟秦牧得罪的是苏州叶家,他也应该知道厉害。可是秦牧一点没耽误,很快就来到了知州衙门。 宗泽把秦牧请到内院——这种事当然不能开堂审理了。 他当着叶夫人的面,问秦牧那些事是不是真的是他做的。 秦牧点点头说道:“不错,是有这么一件事。但是却不是知州所言,我强抢民女。而是那黄道婆见到本官下乡,所以跪倒告状。她状告公婆一家虐待她。她说自从她进了费家的门,就起的比鸡早,睡的比鬼晚,干的比牛累,吃的比猪差。她快被虐待死了,所以才喊冤告状。” “……”宗泽没想到秦牧还挺有文采,这番形容,简直活脱脱把那个童养媳的处境给勾勒了出来。 “且不说那童养媳的事。员外郎,叶员外怎么你给扣下了?这其中是不是有点误会啊。”宗泽给秦牧个梯子,想让他借坡下驴,认个误会,然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叶幻德这个人,不知受了何人蛊惑,竟然想刺杀我。他身怀利刃来到我的府邸,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一刀。” 宗泽大惊。难道叶幻德真的疯了。他拿着刀要杀秦牧? 那他不就是一大傻子吗。你就是想杀秦牧,也派个人去啊。 “可曾伤到员外郎?”宗泽看秦牧全须全尾的,好像没哪里受伤。 “当然,我头发掉了好几根呢。”秦牧大言不惭的说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稍损。他这么做,就是对我父母的不敬。对我父母不敬,就是对我祖宗不敬。” 我祖宗是秦始皇,对秦始皇不敬,这个罪,你想想多大。 宗泽差点气笑了。你还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稍损”,就你这和尚一样的短发,不知道损了多少次了。 这明显是强词夺理,故意要针对叶家。 只是不知道秦牧为什么这样做?宗泽脑筋飞转,他立刻想到了秦牧说过的计划。整合江南丝绸业,这是要对叶家下手了啊! 可是你这干的也太明目张胆了吧。简直是薅住一根毛,就要牵走一头牛。 没等宗泽说话,叶夫人拍案而起。 她一指秦牧说道:“好你个无耻之徒。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世间怎么能有你这样的败类。我定要修书一封告知大伯,让他弹劾于你。识相的,马上放了我家官人,否则我要你走不出苏州城。” 宗泽一听这话,眉头皱了起来。 叶夫人之前的表现宗泽是很佩服的。说话做事有条有理,不愧是大家闺秀出身。可是怎么被秦牧一激,就变的如此模样。 这苏州可是我的苏州,不是你的苏州。你让秦牧走不出苏州,凭什么?我都没说话呢。 你眼里可还有我这个知州? “叶夫人,叶幻德杀我算是小罪,但是他勾连叛匪天师军,意图造反,这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咱俩,还不知道谁能走出苏州城呢。” “你血口喷人。”叶夫人气的身子都颤抖了。 这个员外郎,谁给他的胆量,竟敢诬陷叶家造反。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啊。 宗泽不得不开口了。这话听着太渗人了。怎么苏州城里还隐藏着这么一个反贼呢? “员外郎,你说的,可有证据。” “莫须有。”秦牧回了宗泽流传于世的三字经典。 岳飞就是被这三字砍的脑袋。没理由秦桧可以用,秦牧就不能用。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秦牧提前多年,先给秦桧打个草稿,省的到时候他想不起来这仨字。 莫须有,其中含义非常丰富。可以理解为“也许有”,也可以理解为“无需有,我说有就有”,还可以理解为:“有必要有吗?” 反正汉语博大精深,你们随便理解。 “你!”叶夫人气的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她往日所见之人,哪有一个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但是今日面对秦牧的胆大包天,叶夫人突然发现她无所依仗。 叶家往日的跋扈,依靠的是这个大宋朝廷,是天下现有的规矩。 可是秦牧根本就不把这个规矩放在眼里。叶夫人想要动他,要靠自己的实力。但是叶夫人本人哪有实力?她总不能跳过去和秦牧厮打在一起吧。 别说她打不过一个大男人,就是打的过,她也不能那么做——这是家庭出身决定的。 “知州,你还不拿下这个狂徒吗?”叶夫人转头命令宗泽。 宗泽这时候都糊涂了。秦牧的所作所为超出了他能理解的界限。 说叶家要造反,这简直是明着污蔑,尤其是“莫须有”三个字,这如何能服众?别说服众了,连自己都不相信。 这时候他不能不开口了。 “员外郎,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你先放了叶幻德,别的事再说。”宗泽都不提那个童养媳的事了。 比起叶家的大事,童养媳不算事。 “知州,我有贵妃密旨,要彻底清查江南反贼。天师军虽然被朝廷剿灭,可是江南勾连张过的人可不算少数。这件事,你还是交给我处理比较好。” 秦牧这样一说,宗泽顿时一惊。卧槽,他怎么这么多密旨。一会一个一会一个,这贵妃到底是赵桓的女人还是你的女人。 怎么你想怎么干,她都有密旨呢?别是你俩在一个被窝里面商量的吧? 可是宗泽还真不敢完全不信秦牧的话。 天师军为祸江南时候,谁也不敢打包票江南的世家没有和张过勾连过。 不说别的,如今很多人家都供着八仙的牌位,没准叶家就有。 这样说起来,你有八仙的牌位,还真就是“莫须有”勾结反贼的证据。 “无耻之徒,无耻之徒。”叶夫人都气疯了。 眼看着在知州衙门得不到自己要的结果,又被一个员外郎诬陷叶家造反,她再也待不住了。 叶夫人扭头就向外走。她要回家点齐家丁,给秦牧打个满脸开花。 “叶夫人,请留步。”秦牧拦住了她:“叶幻德是钦犯,他的府邸我已经派人封了。你最好是留在这里,否则出了这个门,可未必有地方去。” ------------ 第四百九十七章 纺织女神 宗泽不能在知州府待着了。苏州发生这么大事,叶府都被秦牧给封了,他不能不去看看。 封了只是个漂亮的说法,以宗泽的见识,他认为封了就是抢了。 秦牧要是把人家叶家给抢了,自己不能不管。就算是钦犯,在圣旨没来之前,也不能抄家吧。 宗泽要去看看,秦牧自然不会拦着。 来到知州衙门外,秦牧对宗泽说道:“知州,坐我的车吧。” 宗泽早看到衙门外一溜的吉普车了。不过他可不知道这叫吉普车,他连这是什么玩意都不知道。 四个轱辘,一个车厢,车厢上面横着一根铁棍子,铁棍子上面还竖着架着另一根铁棍。 这都什么玩意。 “员外郎,这些是?” “汽车。”秦牧当先上了车。 宗泽犹豫了一会,学着秦牧的样子也上了车。 秦牧正要吩咐开车,却见叶夫人从衙门里跑了出来。她大声对着秦牧喝到:“员外郎,若是你要去我家,难道不带着我吗?” “……”秦牧没想到这个女人有如此胆量。 “好,上车吧。”秦牧说完,立刻有一辆车开到叶夫人面前,突然一个急刹车,吓得叶夫人一跳。 近卫军免不了哈哈大笑。 叶夫人很快平定了情绪。这些车子是古怪,若是平日她当然少不了要看看,可是现在她哪还有这个心思。 别说车子只是会自己跑,就是这个车子现在会飞,她也没时间搭理,她要抓紧时间看看家里怎么样了。 叶夫人学着宗泽的样子上了车。车队顿时开动,向着叶府飞驰。 这时候就看出了之前秦牧落笔的巧妙。如今的苏州城,道路非常平坦,虽然比不上后世的柏油马路,可是石板路修整的非常精致,没有半点坑坑洼洼,吉普车跑起来一点不颠簸。 这都是合作社和禁军的功劳,当然,后面的策划正是秦牧。 他花出去很多钱,也给出了很多微山湖的工业品,看似没换来任何黄金白银,但是他实际上实现了两点目标。 第一,道路条件明显改善了,苏州的基础建设好了许多,第二,本地的百姓生活得到了明显提高。 这就是秦牧的高度。他不是以一个商人的视角看问题,而是以一个帝王的视角看天下。 书同文,车同轨,给秦始皇个人带来什么吗?没有。但是这两个措施给全天下带来了巨大好处,泽被千年不止。 帝王的高度和任何人都不同,所以秦牧有很多时候得不到新世界集团的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追随秦牧。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理解是因为自己水平不够,而不是秦牧错了。 连新世界集团的人都有时候不理解秦牧,就更别说宗泽了。 他是第一次见到汽车,而且一下这么多辆。这些不用马拉不用人推的车子,为什么跑的如此快? 简直跟飞似的。 宗泽紧紧的攥住扶手,生怕自己被颠簸下去。 其实这点他做的还真对,因为吉普车都是为了野战设计的,不讲究舒适安全。秦牧这辆车,都不是他原来那一辆。 来苏州的不是大部队,只是特战大队和一团的一个连,所以邱晨特意把车辆全换成了带MG-42机枪的。 有了这么多机枪,即使没火炮的支持邱晨也毫不在乎。 车子迅速的开到了柏树巷。 这里就是叶家了。 和贺铸府上一样,柏树巷整条巷子都是叶家的宅院。巷口这棵老柏树,不知道是何年所植。只看这个巷子叫柏树巷,就知道这棵树已经很有历史了。 这也是叶家的一个象征。看到这颗三人抱不住的老柏树,就知道来到叶府了。 秦牧挥了挥手,车队立刻依次停了下来。 “宗知州,这棵树我觉得有点挡路。” 宗泽望了望老柏树,再望了望秦牧,心说你是吃饱了撑的吧。这棵树哪里挡路了。人家好好的在路边待着。 再说,就算挡路了,你又能怎么样?拿斧子给砍了? 那样你得砍一天。 “员外郎,贵妃密旨还提到这棵树碍事了?”宗泽话里全是不满。你们这对奸夫**,还有点王法吗? “哈哈,宗知州真幽默。”秦牧哈哈一笑,扭头对着邱晨说道:“打断它。” 秦牧的话就是命令。 顿时前排的车辆上喷出一道道火舌,MG-42疯狂的喷吐着子弹。 秦牧全盘复制了后世MG-42机枪的子弹排列组合,每五颗普通子弹加一颗曳光弹。 这样就可以打出一道看的见的火线,方便的为射击手指示弹着点。 当然,这个视觉效果可就绚烂多了。 宗泽和叶夫人突然之间就好像置身在鞭炮堆里面,而且眼前一条条火龙直冲老柏树。 再粗的树也禁不住MG-42机枪这样疯狂的扫射,还不是一挺,而是十几挺。 保护秦牧的战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的射术是全军最精湛的。 十几挺机枪打在同一个点上,那一颗老柏树眼见着皮开肉绽,迅速如天狗吞月一般,拦腰被啃出了一个大洞,接着就轰然倒了下去。 柏树巷的象征,那一棵几百年的老树,挥手之间就被秦牧从苏州城抹了去。 叶夫人只吓得连声尖叫,就连宗泽双手攥的都差点把指甲扎进肉里。 这景象太恐怖了,简直是地狱一般。 宗泽现在完全明白了秦牧的可怕。这一辆辆汽车,汽车上一根根铁棍子,原来全是杀人的利器。 他无法想象什么人能站在秦牧面前。就是老柏树都不行,何况人肉。 “好了,现在看来没什么碍事的东西了。”秦牧微微一笑,眼神越过了柏树巷,望向了姑苏方向。 经过自己这番火力演示,聪明人都应该知道怎么做。无疑叶夫人是个聪明人,相信她不再会为难自己。 姑苏那边,不知道美凤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折美凤一直觉得自己很能干。微山湖那么多人,还有宁边城,包括全西北,所有的大型养殖场全是她建设管理的。 她觉得自己就是天才。 可是今天到了姑苏她才发现,离开姐夫的指导,事情还真不好办。 秦牧时间紧迫,所以不得不把一些事情细化再细化,然后统筹安排,整个行动计划简直如钟表一般严密。 他留在苏州城解决叶家,同时要美凤去姑苏,招聘工人。 如今吴小妹亲自带队来到苏州,正在建设纺织厂——专门做丝绸的。 秦牧弄来蚕茧,吴小妹搭好厂子,可是还缺工人!这个活就要美凤来干了。 如今折美凤亲自开车,副驾上坐着黄道婆。 她们来到姑苏,黄道婆拿起电喇叭就开始喊话:“姐妹们,我是黄道婆,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天大的喜讯,苏州城里新建了一个织造院,管吃管住还给钱,姐妹们快来吧。跟我走,不受欺。” 这是秦牧给美凤设计的招聘启事。 纺织厂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而且是女性。 苏州地处江南,这里的女人心灵手巧,是最合适做纺织女工的,秦牧绝不会浪费这样宝贵的人力资源。 按照惯常的方式招聘,太浪费时间。现在有黄道婆在身边,必须充分的利用起来。 她就是一个苏州女孩的典型生存状态,而这些童养媳,恰好都是心灵手巧的女人。 不心灵手巧早被婆婆打死了——不死也被打跑了。 黄道婆对本地十分了解,同时认识她的人也就不少。 折美凤的车队直接就开进了牛毛圩。 她一边听着黄道婆喊话,一边深深的佩服姐夫。 秦牧什么事都想在前面,这条土路,放在别的地方肯定坑坑洼洼难以行走,可是现在却足够吉普车飞驰——就是土多了点回去得洗澡。 这都是禁军的功劳。没有这些劳动力,这路不知道猴年马月才有改观。 牛毛圩的人今天可没敢乱动。第一他们的族长不在——去苏州找叶家诉苦了,第二车子和大喇叭,以及黄道婆闪亮的光头,都是他们完全无法理解的。 再有一个,就是让折美凤发愁的了。 黄道婆是牛毛圩的童养媳,这样的人在牛毛圩不少。但是黄道婆昨天被人抢走了,今天她又回来召唤小姐妹,那各自家庭还不把各自的童养媳牢牢看住吗——别被这群人给抢跑了。 这样一来,更是没人出门了——在家看犯人一样的看着童养媳呢。 折美凤兜风一样的在村子里面转了好几圈,都没招到一个姑娘,这让她有点生气了。 怎么姐夫出马无所不能,自己出山就啥事不成呢? 这不行! 她把车速慢下来,悄悄的问黄道婆:“阿黄,你知道哪家有和你一样受苦的姐妹吗?” 黄道婆连连点头。 “那好,给我指路。” 有了带路党,办事就是方便。 黄道婆立刻把车队引到一处院子前。 “这家就有我一个小姐妹。她婆婆可恶毒了,每天给她吃的……”黄道婆正要给折美凤讲讲那个婆婆有多坏,却被折美凤无情的打断了。 管那个婆婆有多坏呢,反正跟我无关,我连婆婆都没有。 你这个小姐妹,马上也就没婆婆了。 “上!抢人。”折美凤一挥手,立刻有一个班的战士跳下车,冲进了院子里,不一会时间就带着一个满面惊恐的女孩走了出来。 “是她吗?”折美凤指着那姑娘问黄道婆。 “就是就是。”黄道婆连忙点头。 “上车,下一家。”折美凤没时间跟黄道婆喘气。她要抓紧时间去招工,别耽误了姐夫的大事。 车队在黄道婆的指引下,迅速的杀向了下一家。 就这样,好像滚雪球一般,开始是黄道婆指认,接着那些被抢出来的童养媳也开始指认更多,折美凤的工人队伍越来越庞大。 一个村又一个村,一块地区再一块地区。 秦牧的纺织女工,就这样逐渐成型了。 这些被解救的女人都非常感激带给她们幸福生活的这个人——不是秦牧,是黄道婆。 几年之后,苏州,以至于江南地面上,逐渐有人为黄道婆立了生祠。 祠堂里的雕塑,正是黄道婆光辉万丈的形象。一个漂亮的女人,顶着一个锃亮的光头,手里还拿着一个电喇叭。 黄道婆,从此成为了人间的纺织女神。 当后来秦牧知道这件事时候,只能暗自叹服——历史,真特么的伟大啊。 ------------ 第四百九十八章 自由轮 靖康元年的三月份,苏州城里一派鸡飞狗跳。 秦牧快刀斩乱麻的搭建起了自己的丝绸工业。从原料到生产,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这就好像是在羊群里扔进了一头狼,整个羊群都惊动了。更别提这头狼还吃掉了很大的一只羊。 秦牧收缩打击面,所有火力全给了叶家。他看重的是叶家的佃户。 这些佃户平日种田养蚕。那些粮食秦牧不需要,可是他需要那些蚕茧。 这些蚕茧不但蚕农不会卖给自己,而且叶家的缫丝和纺织工艺都太落后,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 为了大炮,为了天下人民的幸福,秦牧只好吃掉叶家。 虽然秦牧以暴力手段破局了,可是他的暴力属于精准打击。苏州城中别的世家全没有受到波及——当然惊吓是难免的。 叶幻德一家子失去了库存的蚕茧和丝绸——这是他们准备做出口贸易的。 而且他们同时还顶着一个勾结叛匪的大帽子。不过秦牧没有赶尽杀绝,他们别的财产都保留了下来,甚至连土地和佃农的契约文书全留了下来。 秦牧不想弄的太乱套。一来彻底的吃掉叶家,必定会牵扯到其余的世家和官府——宗泽也不干,二来他觉得目前为止,目的已经达到了。 现在已经是三月底了,马上就会入夏,入夏之后金军就会二次来打汴梁,到时候天下巨变,叶家还存在不存在都难说。 现在,就让他们去进京告状吧。 秦牧觉得最好他们都留在汴梁,然后被金国一锅端了。那样什么麻烦都解决了。 宗泽对于秦牧的定位是一个酷吏——还是任贵妃的狗腿子,出门来捞钱的。 可是秦牧做事有分寸,抢了点叶家的东西,也没怎么动叶家的人。当然近卫军出手,叶家不死人也不可能。可是死的人很少,大部分人直接被吓住了。 同时,秦牧还把一些丝绸给了宗泽,这样让他能凑齐贡品,算是能完成朝廷交代的任务。这也让宗泽没法下手对付秦牧。 实际上即使他想下手也没这个能力。靠一群衙役能打的过近卫军吗? 别提他没这个能力,就是韩世忠也没这个能力。 如今韩世忠的兵正分散在江南的大地上,每天在辛苦的修路,苏州城里就没几个人。 即使有,韩世忠也绝不插手。秦牧和地方头面人物的斗争,牵涉面太广。 韩世忠认为秦牧是任贵妃指使的,而叶家后面也有叶梦得,最终谁输谁赢很难讲,他这时候可不会站队。 即使站队,他也不会正面和秦牧冲突。韩世忠明白,禁军绝不是近卫军的对手。 如此一来,苏州城就好像刮过一阵台风,来时凶悍,去时迅速。 除了叶家远走京城,同时苏州城新建了一个织造院之外,别的都一如从前。 这也正是秦牧想看到的。 只要搭起了全新的纺织厂,单靠技术就可以打败现有的丝绸纺织业——木器行就是例子。 秦牧估计离金国的再次出兵也就有三四个月时间了,他必须抓紧这段时间,尽可能多的搞建设。一旦金兵第二次围城,就是近卫军全面出击的开始。 那时候他就没多少时间用在建设上了。 趁现在还有点时间,秦牧离开苏州,来到了洞庭山。 洞庭山的江南造船厂已经完成了全部基建,全新的码头,高大的龙门吊,厂房,宿舍,生活区,秩序井然。 申均益果然不愧是个天才人物,他在微山湖的学习经历,让他迅速的成长起来。 现在的申均益不但是一个出色的造船工匠,还是一个合格的企业负责人。整个江南造船厂被他管理的井井有条。 如今江南造船厂已经制造出第一款拖轮——长江一号拖轮。 柜子空间的扩大给本时空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秦牧直接从后世带回来了大功率的船用蒸汽轮机,船体和各种部件在微山湖生产,最终组装在江南造船厂。 长江一号拖轮的出现,让运河的水上运输彻底改变了模样。那串成一串的拖船运输大队,就好像水上火车,把海量的物资从一个地方拉到另一个地方。 根据折美鸾的统计,从长江一号下水以来,微山湖码头的货运量翻了五倍。 科技改变生活啊! 不过这只是个开始,拖轮是给申均益练手的。 秦牧这次来到洞庭山,是要开始真正走出统一天下的第一步——造自由轮。 自由轮是一种在二战期间美国大量制造的货轮。美国舰队购买了大量的自由轮来替代被德国潜艇击沉的商船,同时,也有很多自由轮通过租借法案提供给英国。 自由轮建造迅速,价格便宜,让它成为二战中美国工业的一种象征。在1941年到1945年间,18个美国船坞共计建造了2751艘自由轮。 这正是秦牧需要的一条船。本时空不是二战时候,秦牧不需要钢铁战舰——因为没对手。 他需要的是货船,能运输大量人员和物资的。 秦牧计划中的统一天下过程,是两条路线。一条是路上,以河套为基地,走河西走廊,进中亚,一直打到波斯湾。 而另一条就是海上了。 海上路线将打遍东南亚菲律宾马来西亚,到印度洋,最终和陆军在波斯湾汇合。 靠本时空的木头船,是没法实现秦牧的伟大理想的,所以必须造大吨位的海船——铁的。 美帝的自由轮,一次性可装载:(按配货统计)卡车250台(或吉普车400台、或轻型坦克200辆、或重型坦克100辆),约2500—3000吨。 弹药1000吨,轻武器500吨(含轻重机、长短枪支5000、迫击炮500、火箭筒1000、轻**炮50等),给养500——1000吨。差不多是一个摩托化旅、或者轻型装甲旅的基本装备。 单独装载量为:2840辆吉普车、440辆坦克、2。3亿发步枪子弹。 这样恐怖的装载量,绝对满足秦牧的需要还有富裕。可惜,现在的秦牧掌握的技术根本做不出美帝二战时候的自由轮。 他只能缩小规模,十倍的缩小。 秦牧的需求是一个营的装载量,人员物资装备,只要装下一个营,就足够用的了。 以近卫军的超时空火力,任何方向上只要投下一个营,就将无敌。 如果不够,那就再投一个营,也就是再来一条船。 船小了,就好造了。可是这个小是相对于二战规模来说的,对于本时空,秦牧设计的这个自由轮绝对是庞然大物。 这也是秦牧要把造船厂安排在洞庭山的原因。这里水域巨大,可以试航,而且从太湖进长江就入海了,路程也不远。 同时也是分散微山湖的压力——那里工厂实在太密集了。 “申工,”望着码头上繁忙的景象,秦牧对申均益说道:“这个自由轮,你估计大概多长时间能生产一条?” “军长,”申均益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根据这段时间生产长江一号的经验,我认为六十到八十天生产一条是可行的。” “申工,你见过大海吗?” “没有。”还别说,申均益真的没见过大海。从太湖到大海,也是一段不短的距离。本时空除非跑船的,还是跑海港的,否则真没多少内陆人见过大海。 “大海很大。比起大海来说,这个太湖就好像池塘里的一滴水。” “这……” “我们需要很多的船,而且要快。六十天一条,在前两条实验性质的船上可以,但是后面的大批量建造,这个生产周期要控制在三十天之内。” “军长,这样难度太大了吧,我怕做不到。” “靠现有的设施可能不行,不过我们还会继续扩建造船厂,引入新技术。现在的船坞只建造主体,后续的舾装可以在新建的船坞进行。总之要快。” “我记下了。”申均益掏出笔记本,把秦牧的指示全记在本子上。 “走,跟我去看看真正的战争之神。” 秦牧带着申均益来到了后山一处秘密试验场。这里是绝对的军事禁区,别说闲人免进,就是狗进来都得打死。 因为这里是155舰炮的试验场。 155炮,可以说是后世最强大的陆上火炮,也是最主流的。当然,更强大的也有,可是军队列装的少。 155目前还是全世界陆军的主战火炮。不过在本时空,秦牧却不会把155给陆军。 给陆军也没法用,这个炮太大太沉了。在后世,这个炮不是用汽车拖拽,就是直接改成了自行火炮——自己就是一台车。 本时空没这个装备,更没这个道路。秦牧一开始就是要把这个炮放在军舰上的。 自由轮将有真正的战争之神。就是舰载版155火炮。 鉴于本时空的具体情况,秦牧自然不需要一炮打出几十公里。那不但对自己没用,对敌人也没用。他们什么都看不到就死了,那还不以为是天上神仙下来了。这对宣传近卫军的无敌一点好处也没有。 所以这个155的射程大幅缩短,有效射程三公里足够——这距离足够岸上的人看到自由轮了。 在三公里,甚至两到一公里的距离上,几条自由轮一字排开,对着岸上一顿乱轰,滩头将不留半个活物——连能出气的都不会留下。 155炮的杀伤半径起码60米。这个60米的概念是绝对杀死。一炮下来,60米之内不可能有活人。 再远点也是非死即伤。 秦牧保留了炮弹的威力,但是极大阉割了药包的装药——不要那么远射程,自然装药可以少许多。 同时炮身倍径也大幅缩短。 纯粹后世的155炮在后世也是高端军工产品,能制造的没多少国家。本时空要想完全复制绝不可能。 可是大幅缩短身管,减少装药之后,技术含量一下子就掉下来了。不说别的,就是制退器都容易制造了许多——因为装药少,后坐力大幅下降。 秦牧眼前这门炮是第三门试验品,之前两门实验时候,他都在苏州跟黄道婆谈心呢,没时间过来——还别说,黄道婆洗了澡剃了光头,的确是个另类小美人。 秦牧不知道怎么看到大炮就想起了光头,他连忙摇摇头把不该有的心思全赶了出去。 眼前这门炮,就造型来说,很像日本山炮。这个炮的整体设计就不是江厂长的技术小组做的了。这是秦牧去俄罗斯,高价聘请俄罗斯武器设计师设计的。 涉及到武器制造,秦牧全是在俄罗斯搞定。 这门155舰炮秉承了俄罗斯武器的特性:较为粗糙,便于生产,追求火力而放弃了部分精度,实用主义,用最简单的方法达到最大性能。 完全就是暴力美学的体现。 “开炮!”随着秦牧一声令下,155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 在申均益看来,似乎整个世界都被这一炮给打的粉碎。 世界,终于进入了全新的一个时代——巨舰大炮时代。 ------------ 第四百九十九章 十二道圣旨 巨舰大炮对任潇潇来说是陌生的,是不可思议的,当然,她也就完全不放在心上——因为她没见到过。 任潇潇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亏欠秦牧的黄金和百姓日益增长的怒火之间的矛盾。 欠钱要还,否则秦牧可能会带兵打过来,任潇潇觉得朝廷可能扛不住。 既然欺负不了秦牧,那就只能欺负那些自己欺负的了的人。算来算去,只有百姓了。 这下汴梁的百姓真正遭了殃。即使是躲过了粮价飞涨,勉强留下来的那点压箱底的钱,也都被朝廷给搜走了——抗金税。 任潇潇以抵抗金国的入侵为名目,新添了一笔税。就叫抗金税。 直接按人头摊派,平均一人一两黄金。百万人口的汴梁,怎么也能凑个百万两,即使打个折也能弄出几十万两来,这样就差不多凑够了那五百万两所缺的数字了。 汴梁城中的百姓怎么可能人均保有一两黄金。可是任潇潇不管你有没有,这是税,谁也跑不了。不交就进监狱,直到家里想办法凑出这笔钱。 于是汴梁城中的监狱人满为患,百姓怒火冲天。再没有半个人觉得新皇帝是好的了。 新皇帝赵桓,简直连隋炀帝都不如。这就是无道昏君商纣王。任贵妃,就是妲己,是亡国的根源。 面对这种情况,叶梦得比较头疼了。 叶幻德一家逃离了苏州,来到汴梁,自然是要找叶梦得哭诉,让大哥给叶家讨回公道。 叶梦得一听家里老窝被秦牧给抄了,也是火冒三丈。可是毕竟他一直在汴梁,对于朝廷的内幕,还有任潇潇和秦牧的关系,比叶幻德清楚的多。 虽然他不知道任潇潇和秦牧的真实情况,可是他知道这俩人关系很近。要不怎么新皇帝一登基,先把秦牧给提拔起来了呢。 叶家这件事,如果去找任潇潇,或者新皇帝,恐怕没什么好结果。 叶梦得思前想后,决定得找老皇帝赵佶。最好让赵佶复辟。现在汴梁城被新皇帝搞的天怒人怨,简直国将不国。 赵桓的基础很薄弱,满朝文武属于他的私人很少,绝大部分都是赵佶的人。而且这些人位置还很重要,赵桓还没找到自己人取代这些人。 新皇帝的位置,是老皇帝让给他的——禅位,那么赵桓可以再让回来吗! 叶梦得为了自己家的事,也为了大宋的天下,开始私下勾连,准备逼迫赵桓让位。或者让给老皇帝,或者让给别人,总之你不能坐那个位置了。 再坐下去,大宋就没了,我家也就没了。 翰林学士在大宋来说,是个小团体,也算是一个派别。他们互相勾连,彼此照顾,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很有一番能量。 叶梦得的举动,让汴梁城更加的风起云涌。 康王赵构对这个情况极为满意。老爹退位,大哥干的一塌糊涂,民心所向,只能是自己了。 他不惧个人安危,亲身进金国军营为人质的事情,给赵构带来了巨大的人望。 如果赵构现在当皇帝,绝对百姓是支持的。 现在对于赵构的问题是怎么兑现对金国的承诺——就是杀了岳飞。 赵构思来想去,想不到什么好办法,他只能把秦桧给招了过来。 “会之,我观天下才俊,无过于你。若是异日我为帝,你就是我的宰相。”赵构一句话吧秦桧抬到了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高度。 秦桧万万想不到自己还有宰相之才。这个位置,我能坐吗? 他激动了好一会,才明白赵构的意思。首先康王要当了皇帝,自己才能当宰相。看来赵构找自己是商量怎么让他当皇帝。 这让秦桧又兴奋又为难。 “殿下,您的意思是,让赵桓禅位?”秦桧试探着问。 “会之,这件事,我会考虑。目前有个问题,岳飞人望太高,是我登基的最大阻碍。你看怎么办?” 秦桧仔细想了片刻。他实在想不明白岳飞怎么耽误赵构当皇帝了。 他就是军中的厮杀汉,军中的人历来和朝廷都隔着一层呢。什么时候谁当皇上这事军队能管了? 秦桧想不明白其中原因,但是他知道既然赵构这么说,那么一定是岳飞有问题。否则赵构为什么不提李纲,不提韩世忠呢?这俩人目前人望也很高。 不过为了自己能当宰相,秦桧可不管岳飞的死活。 他想了片刻,说道:“殿下,金军来时,天下军队皆非金人对手。只有岳家军逆天而动,打的金人不能过太原。难道岳飞就那么神?就算他武力高强,可是岳家军总还是宋人吧?宋人怎么能打的过金人?” 赵构顿时来了精神。这个角度新奇。 “你继续说。” “殿下,我的看法是,岳飞一定是和金人勾结在了一起。他打的胜仗,全是金国人故意败给他的。” “那岳飞的目的是?” “以战功博取名望,获得更高的地位,从而掌握全部禁军。到时候金国人再次打来,他就正好带着军队投降金国。那时候金国人可以说不费一兵一卒,就打进汴梁了。” “高!会之,宰相之才!”赵构大是兴奋。秦桧这套理由简直是太正确不过了。 “会之,这件事我们口说无凭啊。若是天下人要证据怎么办?” “莫须有。”秦桧立刻说道:“岳飞和金国的勾结,怎么可能给人留下把柄。我们只看事实,事实是岳飞一直打胜仗。这就是最好不过的证据!打胜仗的人,就是大宋之奸贼!” “妙极了!”赵构起身来到秦桧面前,狠狠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异日我要称帝,你就是朕的宰相。你我君臣同心,天下何事不成。” 有了秦桧的妙计,赵构心里踏实了。他只要耐心的等机会就好。 机会,很快就来了。 赵桓收到了前线的情报,金国人再次起兵,兵分两路,从幽州和大同方向,杀向汴梁。 这下可把赵桓吓坏了。 他连忙问任潇潇怎么办。 “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任潇潇毫不畏惧:“如今水路畅通,汴梁城中的粮食堆积无数,守两三年都无问题。” “可是咱们没兵啊。”禁军也是汴梁百姓,是百姓就逃不过抗金税。如今很多禁军在监狱里面待着,更多的都逃跑了——交不起钱。 “天下有的是人,发圣旨,让天下人来勤王。” “姐姐,这个事怕是不好办啊。”赵桓就算怕任潇潇,这时候也不能不说两句。 他难得的给任潇潇分析了一下眼前的形势。 目前汴梁城中,新老皇帝两股势力斗争的极为激烈,自己的圣旨未必发的出去——臣子有阻挡的权力。同时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赵桓很清楚自己的名声太差了。 若是靠自己,甚至靠任潇潇的名义号召百姓,怕是没人肯来。 任潇潇听完这番话,思索了片刻说道:“好办。让康王出城,命他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他如今名声不错,有他出面,一定能聚集天下的兵马。” “姐姐妙计!”赵桓对任潇潇的佩服更加深了一层。 天下就没有任何事能难得住任潇潇。 赵构得到这个任命,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进了宫,面对赵桓干脆利落的接下了这个任命。赵构愿意做天下兵马大元帅,去招兵买马抵抗金国。但是他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杀了岳飞。 “官家,”赵构心情沉重的对大哥说道:“那岳飞大奸似忠,包藏祸心啊。他乃是我大宋之李元昊。” 李元昊就是唐朝时候的高官,然后趁着唐朝没落,割据一方,建立了西夏。 赵桓现在就怕自己的位置不稳,一听赵构这话,顿时上心了。 怎么,岳飞是大奸臣。这你可有证据? 赵构马上就把秦桧说的那番话添油加醋再说了一遍。他比秦桧更了解金国,毕竟他多次和金兀术勾结,金国的情况他是大宋了解最深的一个人——没有之一。 现在这些情报,全成了岳飞嘴里说出来的。而且这些情报全都是机密,外人不可能知道。 这让赵桓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怎么在汴梁城里还埋伏着如此一个大奸臣。现在城防全交给岳飞了,若是金国人一来,他把城门一开,自己岂不是就完蛋了。 想起金国人的凶残,再幻想自己被金国人折磨,关键是赵桓还想像出了任潇潇被金国人侮辱的场面。 这绝不能忍!宁可自己受辱也不能让姐姐被别人侵犯。 赵桓立刻下了圣旨,捉拿岳飞。 虽然岳飞就在汴梁城,可是赵桓一分钟也等不了。他连发十二道圣旨捉拿岳飞。 岳飞在大宋的朝廷一点根基都没有。新皇帝的人不认他,老皇帝的人也不认他。 他的地位是自己一刀一枪杀出来的。这样的人,本身就招文官集团的嫉恨。 这下好了,满朝朱紫——朝廷里面的高官,没一个人给岳飞说话的。 岳飞莫名其妙的就下了诏狱。 赵构大喜。 “官家,夜长梦多,事不宜迟。”赵构马上就要出城去招兵买马了。在离城之前,他必须兑现对金兀术的承诺:“金兵很快就要杀过来了。大哥,别忘了上次的情况,提防金人重施故技。” 赵桓听到老九的话,马上想起了上一次金兵围城。 当时金国以老皇帝禅位为要求才退的兵。自己这个皇位就是这么来的。 现在金国人又要来了。到时候他们要以释放岳飞为条件退兵怎么办? 老九提醒的对啊!果然是一心为国的栋梁之材! “老九,放心吧。岳飞一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 第五百章 抢滩登陆战 岳飞死了。他的死激起了全京城人的愤怒。 不过百姓再愤怒也没用,因为他们没有力量改变这一切。朝廷说怎么样,他们都得认。 实际上任潇潇根本不在意死一两个岳飞,她如今的心思在另一件事上。 在任潇潇心里,汴梁城高墙厚,粮食充足,完全可以守的下去。就是金兵来了,哪怕围困一年又能怎么样?打不下汴梁,他们先没粮食,然后康王领着天下军马杀过来,到时候里应外合,金兵肯定就败了。 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着一个人。郭京。 郭京有神仙法术,销魂刀能千里取人性命。 攘外必先安内!金兵不足虑,秦牧才可怕。如果秦牧死了,这个天下才能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 任潇潇答应郭京,只要他能杀了秦牧,自己就陪他睡! 郭京顿时就大脑充血。杀秦牧算什么,就是杀玉皇大帝也没问题。只要能和贵妃娘娘睡一觉,就是让他杀了自己父母都行。 幸亏他父母早就死了,否则知道他这心思,不死也得气死。 郭京说干就干。他说自己施法需要安静的环境,而且离施法对象越近越好。 任潇潇立刻答应了他的请求,而且还赏赐他很多金钱。 郭京拿着钱,离开了京城,直奔微山湖——任潇潇告诉他秦牧在微山湖。 如果郭京真的杀了秦牧,那可是比岳飞之死重要一万倍的事。杀了新世界的缔造者,等于颠覆了这个时空。 幸亏微山湖地面大,而秦牧又不在微山湖,郭京一时找不到人。 就是秦牧在微山湖他也见不到人。郭京是以做生意的名义来的这里,他怎么可能见得到秦牧。 不过微山湖的繁华,让郭京彻底开了眼界。这地方,比起汴梁还强一百倍。 汴梁有的,这里全有,汴梁没有的,这里还有。 不论衣食住行,微山湖商业区提供的全远超这个世界。 一时之间,郭神仙有点乐不思蜀了。他有钱,还是金子,算是硬通货。 如今微山湖商业区有工商银行的好几个分行,提供金子汇兑华金的业务。 正因为如此,所以郭京才能过得衣食无忧,才能享受超时空的一切。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郭京才被微山湖的情报机构盯上。银行也是有监控地方的职责的。有人用大量黄金汇兑,一定会被汇报上去。 郭京累计汇兑金额触发了警戒线,于是他的享受立刻就截止了。 郭神仙正在全聚德吃烤鸭的时候,一队盖世太保冲了进来,直接就把他抓走了。 郭京被带到了林戈面前。 这是一间黑屋子,一盏明亮的射灯照的郭神仙几乎睁不开眼。幸亏他在微山湖早就见过电灯,这才没有以为自己遇到了神仙。 林戈坐在灯影暗处,静静的观察着郭京。 他心里有点后怕。自己离开汴梁之后,情报搜集方面立刻降低了不知多少级。到今天他才知道郭京来微山湖要刺杀秦牧。 这真是让林戈哭笑不得。他对于任潇潇的愚蠢和郭京的狂妄,都不知道先批判哪一个了。 林戈把销魂刀从刀鞘抽了出来,随手比划了两下。 就凭这把刀,想杀姑爷,你可真是蠢得没头脑。 郭京的底细林戈全知道,他也不想跟这个神汉有太多废话。林戈点点头,马上就冲过来两个盖世太保的情报员,对着郭京就是一顿拳脚。 先打一顿,打完再问。 一番拷打之后,郭京连他七岁尿床的事全交代了。 林戈知道了想知道的一切,然后把刀子还给了郭京。 “郭神仙,我们会放你回去。你就说秦少爷不在微山湖,人隔万里,你这千里杀人的手段够不到。” “不敢,不敢。”郭京这时候哪还敢想杀秦牧啊。 “敢不敢也随你,我只是教你个乖,省的你回去被任潇潇为难。”说到这里,林戈突然笑了:“还有一件事,算我好心送你的。告诉你,你装神弄鬼这件事,我们不会揭穿,回去之后,你要想吃好喝好,还得靠你的六丁六甲。我这是为你好,滚吧。” 郭京连滚带爬的就回了汴梁,他连秦牧的影子都没看到。 秦牧这个时候还真不在微山湖,也没在太湖,如今秦牧正在海上。 江南造船厂已经制造出两条自由轮。秦牧为了赶时间,好多设备配件全从后世定制的,所以制造速度快——江南造船厂就是组装和舾装。 中国海军的舰艇有一套命名原则。 航空母舰、巡洋舰以行政省(区)命名;驱逐舰、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训练舰以人名命名;辅助船艇均以表明所在海区和性质的名称(如东拖、北油、南标)再加序号命名。 可是自由轮在本时空到底归为哪个级别,秦牧也说不清楚。 这样的钢铁巨舰——在本时空来说,到底归为战斗舰艇还是辅助舰艇,实在是没法区分。 船头的155巨炮,本时空无人能挡,这是妥妥的战斗舰艇。可是自由轮的主要功能却是运输。 每一条自由轮都能搭载一个营的人员装备和物资,一条自由轮足以消灭一个小的国家。这又比航空母舰还牛。 最终秦牧舍弃了后世的军舰命名规则,直接自己随便写了。 自由轮就叫21型——代表二十一世纪。 两条船的舷号分别为110—1,110—2。 110的意思,就是后世110的意思。自由轮代表的就是后世警察,也意味着自由轮将维护本时空的秩序。 名字吗,秦牧想来想去还是用城市比较好。照搬后世的城市名,110—1就叫苏州号,110—2就叫枣庄号——微山湖那地方后世就是枣庄。 本时空没有枣庄,所以大家都对这个称呼觉得有点奇怪。但是秦牧的话就是圣旨,他说叫枣庄,那就叫枣庄。 秦牧站在舰桥上,迎着海风,举着望远镜向远处瞭望。 “武团长,前面就是锦州了。” “是,军长。”武永福被秦牧从西北调了过来,正跟在秦牧身边。他明白秦牧的意思,这是要培养自己成为海军总管了。 对于这个未来的任命,武永福没有半点抗拒,相反,他非常的高兴。 自己在近卫军中,越来越比不过石遗和刘云飞,再发展下去,似乎连邓诚和邱晨都比不过了。 军长及时把自己从陆军调走,安排自己领导全新的一个兵种——海军,这让武永福彻底放下了包袱。 新世界集团全清楚秦牧的海陆两条线的计划,如果说陆军是一条大腿,那么海军就是另一条大腿——一点不比陆军细。 能成为海军的最高指挥官,让武永福十分满意。这时候他也逐渐明白之前秦牧让他去夺青岛的意思——那时候军长就有意把自己向海军方向栽培了。 武永福还记得自己第一眼看到苏州号时候的惊恐。 的确,别看武永福已经是资深的工业化人士,可是这个全新的钢铁战舰,刷新了他全部的认知。 如果当时不是秦牧站在身边,武永福双腿都会软掉。 他是江南人,见惯了水上的船只,可是这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庞然大物。一条船能装下一个营,这简直就是天上的神兽。 如今这条钢铁怪物就操纵在自己的手里。他亲自操船,都不用一等水手,也就是“舵工”。 一等水手俗称为“舵工”或“舵手”,是船舶航行时操舵的人员,平时由水手长负责分配工作,并在不同时段分别听从大副、二副和三幅的指挥。 “永福,你还记得锦州吗?” “当然记得。”秦牧不叫他职务,而称呼他名字,武永福知道军长想起了当日的旧事,现在是聊天:“水贵妃不就是军长从锦州带回来的吗?” “哈哈。”武永福的话让秦牧想起了过去。那时候余里衍把自己给抓到辽国,自己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心思才逃出来的。最终在锦州,他才彻底逃离了辽国。当然,还把余里衍给俘虏了。 “武团长,开始吧。”秦牧结束了回忆,发出命令。 “一级战备。全编队第一战斗配置。”武永福立刻进入战斗状态。 第一战斗配置,就是所有战斗人员进入战斗位置。炮台内,驾驶舱内,各个战位待命,然后听到开火的命令就打。 “目标,前方海滩敌人,主炮开火。” 随着武永福的命令,船头的155巨炮开始发威。 155是有炮台的,一个围壳把大炮包围起来,炮兵在炮台里面把炮弹,药包,依次塞入炮膛。 随着一声巨大的轰鸣,155**向着远处的海滩就砸了过去。 可怜海滩上瞭望的几个金兵,刚看到海面上妖怪一样的大船,就被从天而降的炮弹炸的四分五裂。 155**炮下,没有运气成分。 海滩很快就被清空了。 这样的感觉让秦牧觉得很不过瘾。这哪里有半点诺曼底登陆的艰难,简直就如打猎一般轻松。 这一片海滩的滩头情况秦牧知道——他从这里跑的,是可以抢滩登陆的。 这样就方便了近卫军的战士。自由轮直接开到了海滩上。 这款自由轮是全新设计的,虽然名字也叫自由轮,可是却和美帝的自由轮不是一个东西。 这只自由轮是个怪物。它不但是运输船,是炮舰,还是两栖登陆舰。 在滩头情况合适的状态下,它可以直接冲上海滩,把船头的大门打开,里面的战车直接可以开到海岸上。 锦州这一片的海滩就非常适合自由轮抢滩登陆。 两条自由轮并排冲到了海滩边上,前面的大门依次打开,吐出来一台又一台的各种机械,还有大量的吉普车。 根据战前预案,近卫军迅速的构建起滩头阵地——其实主要是用来堆放物资的,然后从船上把大量的物资卸了下来。 “武团长,这里就交给你了。” “请军长放心。” 秦牧下了船,滩头上近卫军特混编队已经集结完毕。 “目标,锦州城,出发!” 秦牧下达了作战命令。 车队如长龙一般离开滩头,向着金国的锦州开始前进。 征战天下之路,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辛苦准备之后,终于在靖康元年的这一刻,开始了! ------------ 第五百零一章 汴梁城破 锦州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这个地方是连接华北和东北的交通枢纽。历史上,明朝著名的关锦防线,就是从山海关到锦州,用以防备后金——也就是后来的满清,锦州是关锦防线的先锋。 解放战争中,三大战役的第一战是辽沈战役,而辽沈战役的第一战,就是锦州战役。 由此可见锦州的重要性。 秦牧选择在这里登陆,有点像后世美帝的仁川登陆。 这个地方,分割了东北和华北,把侵宋的金军和金国老窝给割裂开来。 从这个地方登陆,近卫军将拿下锦州以及燕云一带的所有城市,从而把金国的有生力量和后勤基地切成两块。 这样金国的军队,将没有后路,他们只能攻破汴梁城,占据这个基地。否则他们饿也饿死了。 秦牧选择开始进攻锦州的时间,就是金军到达汴梁城下的一刻。 本时空任何敌人的通讯能力都是薄弱的,甚至可以说微不足道的。秦牧占据了锦州蓟州幽州一线之后,金国老窝和他们的军队连通讯都办不到。 这样近卫军将完全的掌握战略主动权。向北可以推平金国,向南可以追杀金兵。而近卫军的补给,可以从海上源源不断的运输过来。 科技上的划时代,给秦牧提供了划时代的打法。本时空任何军队都无法实现近卫军这样的作战方式。 这是仅仅属于近卫军的,属于秦牧的。 锦州城,在近卫军面前和不设防一样。虽然城上有火炮和投石机,甚至还有几具蒸汽弩,可是在近卫军的火炮面前完全就是摆设。 近卫军打本时空的敌人,越是城市攻防战,对近卫军越有利。 因为在城市攻防战中,敌人会把重兵布置在城头,城头光秃秃一片,连个遮挡都没有,同时城头很窄,必然会让敌人大幅度压缩在一起,这样太利于迫击炮的发挥了。 当大量杀伤了城头的敌人之后,近卫军占据城头,又是居高临下。MG-42从头顶扫射下来,哪个敌人能扛得住呢? 正是因为特殊的战场环境,和特殊的敌对双方,导致近卫军死亡率非常低。在战争中被敌人打死的还一个人也没有。 最多是受伤。而且受伤最多的情况,还不是在城市攻防战中造成,而是在不对称作战中——比如进村剿匪,造成的。 锦州城一日而下。 不过这一次近卫军没有像在江南一样进城,先进去的还是种家军。 种彦崇把太原的一部分种家军调了过来,跟着近卫军行动。那两条自由轮,一条装的是近卫军,另一条装的就是种家军。 种家大公子已经对秦牧心服口服,完全是五体投地。若说吉普车还属于奇技淫巧,那么这么大一条船,绝对是实力的体现。 在种彦崇看来,这条船就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可是它不但存在,而且一下就有俩。 同时太湖的江南造船厂,还在不分昼夜的生产新的自由轮。 这个世界,不属于秦牧还能属于谁呢? 种家军一拥而入。他们有一些是在牟那山打过仗的老兵,是这支种家军的骨干。在他们的带领下,种家军充分理解了自己的任务。 杀光金国人。 他们现在也不穿盔甲了——实在没必要。正面已经没有了敢抵抗的敌人——见识过近卫军的火力之后没人还敢抵抗。 种家军是追着敌人屁股杀。锦州城中的敌人,逐渐被压迫到一起,汇聚到衙门内。 这个衙门有一圈高大的围墙,勉强挡住了种家军的脚步。 种家军既然不准备攻城,自然没有攻城的器械。现在他们围着衙门一时有点没有办法。 种彦崇这时候来到了前线,他望了望衙门的院墙,拿出步话机说道:“董营长,种彦崇请求火力支援。坐标……” 种家大公子如今不但配了吉普车,还有通讯器材,可以申请火力支援。 攻打锦州的近卫军也是混编的。一团一营的营长董瑞,带着一个营的部队,除了主力连是他的原部下外,剩下两个连都是抽调的。 不过这并不耽误他的指挥。 董瑞迅速的向炮连下达了射击命令。一通迫击炮过后,衙门里面房倒屋塌,人仰马翻。院墙内的防线顿时崩溃了。 种家军趁势翻过院墙,打开大门,然后一拥而入拼命的追杀残敌。 锦州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彻底的被清洗干净。 秦牧这才进了城。 参谋人员迅速的搭建好指挥部,架设好各种设备。以秦牧为中心,全天下的消息全都汇聚了过来。 秦牧望着巨大的显示器,看着代表金国进攻汴梁的红色线条,心思不由得飞到了大宋的京城。 那里,现在是怎么样一个景象呢? 完颜宗望是不是快打下汴梁了呢? 汴梁城内的人们,已经如惊弓之鸟一般。他们没想到这么快金国又打了过来。 现在才是八月份,夏收刚过不久。等于是金国人没退几步又回来了。 赵佶尤其的后悔。早知道金国人还杀回来,自己退位干嘛?现在可倒好,白白便宜了赵桓。 不但龙椅给他了,现在连皇宫都给他了。 最近一段时间赵桓的皇位不稳,有很大一股势力联合起来,想要推翻他,要赵佶复位。 任潇潇当然不能容忍这样的情况。 她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赵佶赶出了皇城,自己住了进去。 名不正言不顺。现在自己坐镇皇宫,就名正言顺了。 可是皇宫是住进来了,但汴梁城外的金军怎么办? 如今李纲再次临危受命,统领全城的防卫,但是岳飞被杀,给禁军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这样的英雄都被朝廷杀了,我们又为何而战? 禁军没有半点士气,守城也是敷衍了事。 而金军这次比上次更加勇猛。东西两路同时来到了汴梁,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会师于大宋的京城。他们都想成为第一个攻入汴梁的英雄,所以每日拼命催促手下攻城。 任潇潇躲在皇宫里面都几乎能听到炮声。这让任家的七娘子第一次感到了害怕。 不过还好,事情还没到绝望的地步。她还有郭京。郭神仙会拯救汴梁的。毕竟他都能伤了秦牧。 郭京这次回汴梁,不是空手回来的。 他带回来了一支手表。本时空手表都是有数的,全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 别看郭京贵为神仙,但是他可没地方去买手表。 这只手表任潇潇认识,这是秦牧戴的。 现在既然在郭京手里,说明郭神仙没骗人。 郭京说了,他和秦牧斗法,大战三百回合,最终砍下了秦牧的一只手臂。秦牧自知不敌,祭起遁术逃命了。他就捡回来这支手表复命。 任潇潇完全相信了他的鬼话。 这只表是林戈按照秦牧的指令给郭京的。可是任潇潇怎么可能知道背后的内幕。 她虽然没把肉身布施给郭京,却答应他只要退了金兵,就兑现诺言。 郭京如今正在静室做法,按时间计算,马上就要出关了。 只要郭神仙一出关,他就能从天上请来天兵天将,把金兵杀的人头滚滚。 任潇潇抬手看了看手表——这还是那支百达翡丽,时间已经到了。 “请郭神仙。” 贵妃的话就是圣旨。小黄门立刻去请郭京。 郭京来到任潇潇面前,大刺刺的说道:“贵妃,贫道大法已成,你在这里等我的好消息,我这就出宫去退金兵。” “一切拜托神仙了。”任潇潇难得的起身对着郭京深施一礼:“本宫在这等你好消息。速去速归。” “快去快去。”赵桓也是一叠声的催促。 郭京哈哈一笑,一派神仙中人的姿态。他摇着拂尘出了宫,来到城墙之上。不对,是之下。城墙上太危险,容易被炮弹砸死。 李纲见到郭京,半信半疑的问道:“郭神仙,请来神兵了吗?” “尽在我手中。”郭京满脸自信的说道:“四门兵士,且全部退下。” “这是为何?”李纲大惑不解。城墙上的人都撤下来,那怎么抵御金兵? “你们都站满了地方,天兵天将站哪?速速听令,不要耽误了时辰。若是神兵不下来,那就全是你的责任。” 这么大的责任李纲可不敢背。他立刻传令城墙上的禁军全下城。 这时候金军的进攻正猛,突然城墙上的抵抗没了,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可是这时候哪需要他们下命令,攻城的军队已经杀红了眼。没有抵抗,那就冲啊。 几乎一瞬间,汴梁的四面城头都布满了金兵。 郭京大叫一声:“天兵天将已到。” 李纲抬头望去,城墙上金国的旗帜迎风招展。 这就是你说的天兵天将?李纲气的都要吐血了。 这时候他再想找郭京算账可就找不到了。城头上箭如雨下,城墙下的禁军被杀的抱头鼠窜。 李纲完全控制不住军队,这时候他只能先顾着自己的小命,跑吧。 汴梁城,易手了。 汴梁城门大开,金军蜂拥而入。 整个汴梁城几乎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烧杀抢掠,城里遍地是火光和死尸。 任潇潇突然听到皇城外杀声阵阵,她连忙出了寝宫,登上杏林向外张望。 只听的紫禁城外炮声喊声厮杀声,声声入耳。 这是,败了吗? 赵桓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他抱着任潇潇的双腿大哭道:“姐姐,救我!” (作者的话。郭京这一段,不是我编造的。郭京确有其人,而且确有其事。历史上汴梁守卫战,郭京号称能请来天兵天将,把金军打个落花流水。关键是宋钦宗还信了,的确是让他这么干。而郭京也真这么干了。当然不出意外的被金军揍成猪头。作者在这一章里,只是把郭京的故事编的更合理——比如用手表骗取任潇潇信任。) ------------ 第五百零二章 赵构才高八斗 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骑在马上,面对大宋的皇城,心里涌起滔天巨浪。 这么强大的一个国家,就被自己区区几万兵马拿下来了。即使现在他们和大宋的皇帝只有一墙之隔了,二人还是不太敢相信金国打败了宋国。 汴梁城中的喊杀声,对两人来说恍如未闻。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尽快打下皇宫,彻底消灭宋国。 现在进攻皇宫的是两人的嫡系兵马——这样露脸的事不能给别人干,不过皇城的守卫比起汴梁城要强很多。毕竟守卫皇城的也是禁军中的精锐。 而且看汴梁城内的惨剧,一旦皇城被攻破,他们的下场不问可知。所以难得的大宋守军爆发了一些勇气,暂时还能顶住金兵的进攻。 完颜宗望正在焦急的时候,突然有一个金兵的探马飞驰过来。 那小兵连马都没来得及下,就在马上着急忙慌的把幽州失守的消息禀报给了完颜宗望。 还没等完颜宗望反应过来,完颜宗翰也收到消息,大同也丢了。 两人震惊的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幽州和大同,是东西两路的来路,同时也是退路。如今退路被断,这两路金兵怎么办? “是何人所为?”完颜宗望立刻发问。 “城上飘扬的是一面红旗,没有字,不知是哪路人马。” 红旗?这年头军队的旗帜五花八门,什么颜色都有,红色旗帜并不稀奇,可是旗帜上总会有将帅的旗号,让人能看到旗号了解身份。 只一面红旗却不写字,这是什么路数? “只有红色吗?”完颜宗翰比较细心。他追问了一句。 “上面有一个黄色的叉子。”其实这是小兵看不明白,那旗帜上绘制的是交叉的镰刀斧头。 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对望一眼,他们都没见过这样的旗帜。这是谁的兵马?天下间什么人能有如此本事,这么快拿下幽州和大同。 这两座城市是金国的要塞,是前进的基地,也是撤退的保障。 两座城里都驻扎有精锐的金兵,还有充足的守城器械,怎么能说丢就丢了。 到底是谁干的? 金国的两位大将顿时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他们的原计划是打破汴梁,然后抢劫一番,带着俘虏和财货回金国。这不因为别的,而纯粹是习惯。 金国打辽国也是如此。大量的财富和俘虏,从辽国的各个城市都运回了金国,然后再慢慢消化战利品。 他们没有能力驻扎在打下来的城市中。毕竟这里尽是敌人,睡觉都睡不安稳。 可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知什么人把自己的退路给断了。 金国人来打汴梁,或者走幽州,或者走大同,这不是说他们就喜欢这两个地,而是地里环境就是如此。只有这两条路能走大军,剩下的全是崎岖小路,三五商旅或许能过,大军是绝对过不去的。 这两座城市一丢,金军等于被关在了中原。 这是要被瓮中捉鳖吗? 完颜宗望吓出一身冷汗。别看他是金国头号名将,可越是名将越是聪明人,他不是单纯的有匹夫之勇。 不知天时地利,但凭一腔火气蛮干是成不了名将的。 要做名将,起码对局势要有清晰的认识。 本来自己就要达到人生的巅峰,可是突然之间,局势天翻地覆,这个汴梁城从饕餮美餐变成了一个大坑。 自己这几万人难道全要死在这里不成? 完颜宗望很清楚,自己占据了汴梁却守不住汴梁。城内的百姓是不可能帮着自己守城的。到时候敌人一来,汴梁就是自己的死地。 他立刻传令,先停止攻击皇城。 然后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都开始召集分散在城中的部下。 大部队有序的退出了汴梁,回到了原来的驻地。但是汴梁城的城头却留下了大量金军,保持城门的畅通,方便金军随时杀进来。 这一手调动充分说明了完颜宗望的高明。 汴梁是死地,不能待。他必须保持机动能力。在城外当然比在城内好跑的多。 两位金国将领派出大量的斥候,向着幽州和大同两个方向侦查敌情——首先要弄明白敌人是什么人。 占据幽州的,当然是秦牧。攻下大同的,却是刘云飞。 刘云飞的配置和秦牧一样,也是近卫军加种家军的组合。他带着种彦崖跟在身边,复制了秦牧在幽州的一切。 如今大同和幽州,好像两扇大门,彻底的对金国人关闭了。 刘云飞站在城头之上,意气风发。 遥想自己当年在汴梁混四条街的时候,刘云飞觉得那都不是自己——一个黑道小混混,还想要跟军长比划,真是太可笑了。 若是没有加入近卫军,现在自己也不过如猪羊一般,在汴梁城中等着挨金兵的屠杀吧。 但是有了军长,有了近卫军,天下就变过来了。 现在等着挨宰的,不是自己,而是金国人。 只要军长一声令下,刘云飞将率领他的百战雄师杀光眼前的一切敌人。不管是金国人,还是宋国人。所有挡在近卫军前进路上的,全可以去死。 “发报给军长。”刘云飞对身边的参谋命令道:“我部已控制大同,随时可以出击,现等候进一步命令。” 现在近卫军的远距离通讯已经全用无线电报了——这个可靠。 刘云飞暂时没有办法行动,因为秦牧的命令还没过来。 近卫军大的战略是等金国消灭了宋国,然后再举大义,打着为大宋报仇的名义消灭金国。可是具体到战役方向,秦牧还没有决定。 现在刘云飞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向北,直杀金国都城。另一个是向南,下太原,奔汴梁。这一条路就是金国西路军走过的路。大同就在这条路的中间。 向北还是向南,是战略问题,要等秦牧决定。 秦牧坐镇指挥部,眼前是一面沙盘,天下局势被他微缩在此,金国人的每一支兵马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都是特战大队的功劳。 攻打宋国,对于金国人来说,是耗尽全国之力的战争。金国人现在高过车轱辘的孩子都被送到了前线,就在汴梁城下。 金国本土已经没什么像样的武装了——这是***传回来的情报。 以近卫军的实力,可以在大同和幽州留下少量人马,守住这个大门,然后大部队直扑金国的上京,把金国的上层一扫而空。 秦牧确信,当自己下达这个命令之后,金国皇帝会比赵佶父子更早的死去。 可是杀光金国的上层,留下一个乱七八糟的金国,同时外面还有一支金国的生力军,这局面并没有多美好。 秦牧一直追求的是秩序!混乱的天下哪里有秩序?没有秩序,自己的统治算什么?那还不就是和梁山一样,抢了就走,完全是土匪。 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会做的事。 不能先打金国本土,要先消灭金国在外的军队。 消灭了汴梁城下的这一支金军,金国就没了脊梁,到时候随便拿捏。 消灭这支金军不难,对近卫军来说,消灭任何敌人都不难,关键是时机。秦牧需要一个好的时机。 目前金兵还没杀进皇城,大宋的皇帝还在,这不是一个动手的好时候。 秦牧在等,他相信赵构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果然,赵构听到金军没有继续攻打皇城,反倒撤到了汴梁之外,不由得急的乱蹦。 你们这群废物,事到临头,怎么还怕呢?你们还是不是金国人,怕不是披着狼皮的羊吧。怎么一个个这么怂包呢。 他立刻来找金兀术。 赵桓让他去招兵勤王,赵构马上就逃出了汴梁。不过他没走远,就在大宋的南京——应天府,等待消息。 现在看到情况不妙,他马上飞快的来到汴梁城外,一头扎进了金兵的营帐。 他要找金兀术,正巧,金兀术也在找他。 这情况和之前说好的不同呀!金兀术也一肚子疑惑。不是说让江北给我们吗,怎么突然有人抄了我们的后路。 “康王,你这是何意?”金兀术怒气冲冲:“莫非你之前在诳我?” 赵构现在已经了解了当前局面,他立刻解释道:“万万没有。宋国根本没有这样的兵力可以打下幽州和大同。” “那是谁干的?”金兀术说到这里,不知怎么脑海中就浮现出秦牧的身影。 “如果我料的不差,应该是折家军。”赵构一直对折家军保持着戒心。不提那些铁马,就是天雷和火炮,折家军也有。 赵构很清楚,现在没有火炮是打不了仗的。打下大同和幽州的,一定是一支有火炮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在大宋只有禁军和折家军。不是禁军干的,一定是折家军干的。 “眼前之计,应该如何?”金兀术算是多少明白了点事,至少知道敌人是谁了。 “四太子,眼前的事还不明白吗?”赵构有点恨铁不成钢。 “怎么明白?” “你们要打进皇城啊!打进皇城,抓了赵佶和赵桓,然后以他们为人质,来到大同和幽州城下,要挟折家军开门。你想想,如果他们不开门,就是不顾皇上性命,这就是乱臣贼子,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若是他们开门了呢?”金兀术有点迷糊。 “若是他们开门。”赵构恨不得抽金兀术俩嘴巴,你怎么这么愚蠢呢:“开门了,自然是杀进去啊。以金兵的强悍,难道还会怕折家军吗?” “殿下果然高才!” “打通了大同和幽州的门户,你们可以回到老家,我会去江南称帝。这片地方,你们暂时没有能力占据,可以立起一个傀儡皇帝。这样的好处有三。” “愿闻其详。” “第一,为金国着想,这地方有个傀儡,事实上属于你们,却不需要浪费兵力。第二,这个傀儡皇帝不但是你们的傀儡,还是大宋的敌人。这样等于帮金国分担了仇恨。第三,我也师出有名,可以针对这个傀儡打击,而不针对贵国。” “卧槽,你真是天才啊。”金兀术差点把赵构抱起来亲一口。 天下才共一担,曹子建独得八斗,其余二斗天下人共之。这就是才高八斗的来历。 金兀术现在觉得这句话说的太正确了。 康王赵构,岂止是才高八斗,简直是才高九斗九,剩下一点给自己。 余者皆是白痴。 这才叫不出茅庐,而天下三分。 赵构,你就是当世诸葛亮啊! “以康王之见,何人可以为这个傀儡?” “张邦昌。”赵构毫不犹豫就把张邦昌给卖了。 他第一次来金营做人质时候,自然不能是一个人来。张邦昌就是陪同之一。 可怜张邦昌冒了那么大风险跟着赵构来到敌营,可是没想到赵构一心要他死。 傀儡利用完了能不死吗? 不论金国还是宋国,不论金兀术还是赵构,最终肯定是要张邦昌死的。 现在只是恰好缺那么一个人做傀儡,也就是替死鬼。 张邦昌这下祖坟冒烟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身上没有半点皇室血脉,却在不久的将来有一顶皇冠砸在他脑袋上。 若是他此刻有知,一定会大呼:“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真特么不是假的啊!” ------------ 第五百零三章 幽州城头的谈话 幽州城,秦牧坐在城墙上,遥望远方。 现在的幽州,就是后世的北京。 北京真正作为历史上各个朝代的首都,要从金国开始算起。 但是现在肯定金国是不可能把幽州作为首都了,秦牧也就有了一个在后世一辈子也不可能有的机会,坐在北京的城墙上赏风景。 “凉风轻轻吹到悄然进了我衣襟,夏天偷去听不见声音,日子匆匆走过倍令我有百感生,记挂那一片景象缤纷。随风轻轻吹到你步进了我的心,在一息间改变我一生,付出多少热诚也没法去计得真,却也不需再惊惧风雨侵。” 徐小凤的经典名曲《风的季节》不知不觉浮现在秦牧的脑海。 这一段歌词,简直是秦牧现在的写照。 如今已经是靖康元年的初秋,夏天刚刚过去,汴梁曾经的繁华已经烟消云散,空留世间一片唏嘘。 他不由得想起了任潇潇。在宣和二年的那一个夜晚,自己赤条条来到这个时空,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任潇潇。 那时候的自己,还在为未来担忧,可是时至今日,天下间已经没有任何人是自己的敌手了。 只不过那个曾被自己扑在怀里的女人,现在还好吗? 大宋的皇城在金军的疯狂攻击下,扛了三日就破了。之后金兵开始大肆抓捕大宋的皇室。赵佶父子,以及诸位皇子皇孙,包括妃嫔宫女,足有三千人做了金国人的俘虏。 再经过十日的屠杀和抢劫,汴梁城的财富几乎被洗劫一空,人口也急剧缩减,据前方传来的消息,汴梁城中十室九空,大量的尸体几乎阻塞了汴河。 那几日,河水都是鲜红的。 晚风吹动着秦牧的发梢,他的心似乎也微微动了一下。 几十万人,不是几十万牲口,就这样没了。即使秦牧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也有了一些帝王心肠,可是毕竟他不是秦始皇。 那些曾经的面孔,认识的,不认识的,一一在秦牧眼前滑过。 每一个人都似乎在指责自己是凶手。见死不救,你岂不就是帮凶! “军长,喝杯茶吧。”吴思齐将一杯热茶放在秦牧面前的行军桌上。 吴思齐,是吴思邈的弟弟。当日吴思邈想让弟弟去做大棚种植,结果弟弟强烈反对。他坚持要参军,要加入近卫团。 最终吴思邈走了折美鸾的门路,才破格把吴思齐招进了近卫团。当时近卫团的招兵只限于军人出身。像吴思齐这样的庄稼汉,如果不是他有个好姐姐,根本没机会加入近卫团。 吴思齐这个名字还是折美鸾起的。见贤思齐。 对于吴思齐,折美鸾是给了一个小小的方便。她这是为了弥补美凤的过失。吴思齐的老爹吴古奇,就是美凤派人杀的。谁让他去告密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毕竟人家的爹是死在自己手上,这个前程,算是折美鸾许他了。 吴思齐完全没有他爹的半点懦弱,反倒很有点李小娥的果敢。加入近卫团之后,他训练刻苦,作战勇敢,目前已经是升为排长。 近卫军的各种制度越来越完善。随着军队的扩大,军官素质的提升也成为摆在秦牧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最早的时候,近卫团就那么点人,秦牧都是一个一个的教。 后来扩军到五百人的时候,秦牧还可以尽量的大班代课。但是到了现在这个规模,几千人的军队,秦牧是不可能做到亲身教学了。 现在有专业的军校——西点军校。不过军校教授的只能是理论,理论和实践,必须要结合起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秦牧选择了一条二战德军的建军方法,就是参谋制度。 一线的低级军官,如果表现出色,会提升到上一级的参谋部做参谋,学习更高一级的战术。 当学习结束后,他们会获得军阶的提升,再次进入一线作战部队亲临前线。 这样理论和实践完美的结合,可以滚雪球一般的提升军官素质,同时也就提升了近卫军的整体素质。 吴思齐作为一个小排长,本来是没机会在秦牧身边的参谋部工作的。不过这一次近卫军的东线战役,是以自由轮为基础单位,每次运一个营的兵力上来。 现在秦牧手下只有两个营,军队体量小,人数也少,吴思齐和秦牧多少还有点香火情,所以秦牧特意把他招进了自己的参谋部。 吴思齐跟着李小娥开了好久饭馆,察言观色几乎成为了他的本能。他看出来军长心事重重,可是以他的身份当然是绝不敢问的。 送上一杯热茶,就是他能做的最多的事了。 秦牧看到是吴思齐,突然想起了他姐姐。 “吴参谋,医疗队如今怎么样?”近卫军出击一定会有医疗队遂行的。吴思邈正是这一支医疗队的队长。 “报告军长,医疗队工作进展顺利。幽州城里的百姓,每天排着队来医疗队治病。我们近卫军的名声已经深入本地百姓心里。” 近卫军中最忙的部门就是医疗队了。近卫军虽然受伤的不多,但是种家军还是有一些伤号的。 这些人都得到了医疗队妥善的治疗。同时她们还借着满城的敌人尸体开展阵地教学活动——在微山湖可没有这么多尸体解剖的机会。 而且军民两手抓,一直是近卫军的作战策略。目前民政队伍还没跟上,不过这个缺陷让医疗队多少弥补了一些。 她们免费为城里的百姓治病。这让近卫军迅速的从陌生人变成了好人,对近卫军的整体形象提升很大。 “你姐姐怎么样?我记得她年纪也不小了吧。好像还没成婚?”秦牧还是比较关心手下的婚姻问题的。 “报告军长,我姐姐年纪不大,还没结婚,她不着急。”吴思齐当然知道二姐的心思。 吴思邈一心嫁给秦牧,自然别人都看不上了。就算是石遗都不入吴思邈的眼。 反正现在秦牧还没儿子,万一这些女人都生不出儿子,自己岂不是就有机会了——这就是吴思邈的打算。 吴思齐当然不敢跟秦牧说,我姐姐一心就要嫁给军长你,他只能说姐姐还小,算是给吴思邈找个台阶。 “吴参谋,再过两日,金兵就该到幽州了。”秦牧似乎是对吴思齐发问,又似乎在自言自语:“这一次金国的东西两路合并为一路,押着宋国的皇帝和妃嫔向我们过来,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全部消灭光。”吴思齐当然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实际上秦牧的手下人都知道军长在担心什么。任潇潇和军长的关系,不是秘密。 他们不知道具体俩人是什么关系,可是不管任潇潇是军长的什么人,她现在是赵桓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绝不可能再回到军长身边。 任潇潇和所有赵家人,全必须去死。甚至特战大队内部还偷偷统一了思想,看到金国军队中的漂亮女人,优先杀掉。 他们也不知道任潇潇长什么样,反正肯定是个漂亮女人。那么所有的漂亮女人就都跟着倒霉吧。要埋怨,只能埋怨任潇潇。 大宋皇室的这些妃嫔真没想到她们被任潇潇连累了。 实际上她们现在根本就没有任何心情想别的。之前她们是皇上的女人,是大宋高高在上的存在,可是现在她们只是金国人的女奴,身份比妓女还不如——金国人睡她们都不给钱。 这是从天上摔到了牲口棚里面。白天她们要为金国人洗衣服做饭,晚上要被金国人折磨侮辱。 很多女人都不堪折磨,或者自杀,或者逃命。 自杀的算是解脱了,而逃命的,无一例外全被抓了回来,再经过更大的侮辱之后,最终被砍了脑袋。 上到皇后,下到宫女,几乎无一例外。 唯一例外的,还正是任潇潇。而任潇潇获得唯一的优待,不是因为她长的漂亮,又或身份特殊。而是她知道秦牧的秘密——某一部分。 这让她换来了自身的安全。不但任潇潇免于被侮辱,她还被金国人待为上宾——尤其是金兀术对她非常尊敬。 他十万分想知道秦牧的秘密,那会跑的铁马——如今就在金军中,金兀术也会骑了。他骑的这辆摩托还是赵佶的。 赵佶毕竟年纪大了,不怎么骑摩托。所以这辆车的车况最好。 不过金兀术不敢常常骑摩托。通过任潇潇,他了解到这个铁马也不是不吃不喝,它要喝汽油的。 汽油还有一些,是从折府搜刮出来的。但是折家人撤走这么久,折府汽油的库存一直没补充,所以也没多少了。 金兀术不敢放肆的骑车,但是他却可以和任潇潇尽情的交谈。 任潇潇不愧是最了解秦牧的人,也是最懂得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的人。 她每日里不施粉黛,甚至会故意抹黑自己的脸蛋。同时衣服也换了,不再是贵妃的那一套打扮,而是换成了寻常汴梁小娘子的衣着。 这让她女性的魅力锐减,也让金兀术免得起了兽性。 “七娘子,”按照金军行军的速度计算,再过两日就要到幽州了,金兀术又来和任潇潇聊天:“你说前面挡路的不是折家军,而是近卫团。近卫团比折家军还厉害吗?” 任潇潇现在早就想明白一切。任武的所见所闻让她明白,秦牧才是真正无敌的存在。折家军只不过是秦牧的附庸而已。 能这么快打下幽州和大同,一定是近卫团,一定是秦牧。 幽州城,很可能秦牧就在那里等着金军。虽然任潇潇不知道近卫团是怎么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绕过金兵打下幽州的,但是这已经是事实了,无需再追究。 任潇潇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活下去。 目前暂时她还算安全,可是以后呢? 当金军来到幽州城前,他们会是近卫团的对手吗?现在任潇潇对金国一点不看好。你们后路都被人断了,还对着那些女人逞强,真是不知死活。 当然这话她可不敢说。 面对金兀术的问题,任潇潇斟酌着语句说道:“近卫团比折家军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们有火枪。” “火枪?”金兀术顿时想起那日在青州城外了。当时近卫团就是扛着枪瞄准自己。那时候金兀术还不知道火器,现在想起来,他突然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当时秦牧只要稍微一转念,就能要了自己小命啊! “对,就是火枪。”任潇潇没见过火枪开火,但是她这么聪明,早就从火炮推演出火枪的使用方式:“当日梁山土匪就是被近卫团用火枪杀死的。” “这怎么防备?”金兀术不得不寻找解决办法。 “站得远一些。用火炮打。”任潇潇马上给出了解决方案。如果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任潇潇也不敢提火枪。 “噢,如此真是多谢七娘子了。” 金兀术对着两位使女吩咐道:“好好照顾七娘子。” 然后他匆匆离开了任潇潇马车,去找完颜宗望。 近卫团有火枪,咱们要小心! 可是金兀术绝对想不到,近卫军的火枪,比他们的火炮射程还远。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 这个时候,金兀术与其寻找防御火枪的办法,不如想想怎么死才更体面一些。 近卫军决定不放走任何一个人!所有人,全要死在幽州城前! ------------ 第五百零四章 给金兀术的火力展示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说的是明朝永乐帝迁都北京和崇祯帝吊死煤山,这个国门,就是幽州。 但是幽州却并不在战争第一线。如果敌人一过来就面对幽州城,永乐帝也受不了。 真正的第一线在长城,还要向北一两百里。 幽州能成为大城,一定规模很大,而很大的规模不适合在建在山里。实际上幽州这片地方,是华北平原的北部,幽州附近是没有山的。 这就给近卫军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问题。 之前近卫军的作战,基本全是攻城作战。这种战争能充分发挥近卫军的火力优势,掩盖了近卫军的人员劣势。 敌人全龟缩在城里,甚至都摆在城墙上,这对于近卫军来说几乎就是打靶。 画地为牢,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实际上敌人是自己把自己困死了。如果他们四面八方的逃跑,以近卫军有限的兵力还真不能全歼。 现在情况掉了个头。金军有六七万人马,正在华北平原上向幽州方向前进。 虽然他们也是走大路,可是一旦打起来,这片地域形不成一个封闭的环境。相反的,这片土地非常平整,金军又不是开汽车,而是骑马的。 这地方对他们来说就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他们可以四面八方的逃跑,近卫军靠腿肯定追不上,而开车的话,又没有那么多路——敌人可以在庄稼地里面骑马,车子可开不进去。 如何全歼这一支金军,彻底把金国的有生力量全断送在幽州城下,一直是秦牧思考的问题。 起风了,初秋的风中,已经裹挟着一股凉意。 这让秦牧不由得想起“秋后问斩”四个字。 怎么才能把金兵一个不漏的全斩首呢?秦牧正在思考,就见北边官道上有一股烟尘出现。 吴思齐立刻报告:“军长,前方发来消息,有一辆摩托车,上面有一个人,没穿盔甲,打着白旗,向幽州方向开过来。” 秦牧立刻举起望远镜,向着前方看过去。 咦,一看之下秦牧都有点愣住了。 那个骑摩托的,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个人,比如蔡鞗朱壕什么的,而是一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人物——金兀术。 金国四太子都会骑摩托了,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打着白旗,骑着摩托的完颜宗弼,真是太诡异了。谁教他的呢? “放他进来。”秦牧发出命令。 如果没有秦牧这个命令,金兀术活不过下一分钟,不知道多少条***指着他的脑袋。 金兀术此时也是一身冷汗。 昨天和任潇潇谈过之后,他立刻找到两位主将,把任潇潇的话转述了一番。 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对于幽州的这股敌人一直心里有点惊惧。他们都是打了一辈子仗的老将,攻城的艰难每个人都很清楚。 上一次打汴梁,围了好久也没打下来。这一次打汴梁,可以说全是靠大宋皇帝愚蠢,竟然把守城的兵丁全撤走,妄图依靠天兵天将。 这不是自寻死路吗。如果不是城上没有防守,完颜宗望觉得自己起码还要一个月才能打下汴梁城。 幸亏那个郭京啊。这个人,可说是金国的大功臣。 完颜宗望一直派兵寻找郭京,他想找到这位神仙,表示感谢之后再砍了他脑袋。 谢谢他是因为他帮了金国的大忙,砍他脑袋是因为不想他再找到机会蛊惑金国的皇帝。 只是郭京就好像耗子进了洞,翻遍汴梁城都没找到他。 便宜了这个骗子! 完颜宗望不去想郭京的事,他正仔细的思考着金兀术的话。 敌人是折家军,折家军有火枪。这是金兀术说的,他觉得任潇潇的话未必正确,所以就把火枪给按在了折家军身上。 折家军完颜宗望清楚,这是西军的一支,战力还算可以吧。但是他们能那么轻松的打下幽州吗?这点完颜宗望深表怀疑。 即使有火炮和天雷,也不可能那么快打下幽州城。幽州的守军也是有火器的。 以金军的骁勇,打汴梁时候还不是两边对着扔火器扔了那么久。折家军哪能那么迅速的拿下这么大一个城池。 莫非折家军比金军还能打?这点完颜宗望根本不信。 想来关键就在那个火枪身上了。 火枪,到底是什么呢?究竟有多厉害呢? 三人商量良久,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最终金兀术想起了赵构。 是赵构不顾危险的来到金营,才有了如今的局面。康王才高九斗九,可是自己也有一点才啊。 金兀术自告奋勇要去幽州送书信,同时探查敌人的底细。 送书信是金国早就定好的计划。赵佶父子写的劝降信早就在完颜宗望手里。 信里面,赵佶父子大肆恭维金国的仁义,金军的强悍,表示自己代表大宋愿意臣服在金国脚下,同时命幽州的守将马上投降,大开城门迎接金国人。 现在完颜宗望又亲笔写了一封信给幽州的敌人,让他们认清现实,放弃幻想,早早投降还能留一条小命。 金兀术拿着这两封信,开着摩托就上路了——摩托可比马快。 再说,也能趁势兜风。 打白旗不是后世才有的战场规矩,历史上早就有了。 金兀术一个人打着白旗,也不穿盔甲不带武器,自然是信使身份。 可是他还是很担心对面一炮把他轰死。 离幽州越近他越提心吊胆。直到看到幽州城的吊桥放了下来,金兀术这才把一颗心放到了心底——安全了。 一番搜身之后,金兀术被带到了秦牧面前。 一见眼前是秦牧,金兀术立刻对任潇潇佩服有加!果然是个神奇的女人,连军事上的事都这么明白。 他对完颜宗望都没提秦牧的事,因为他觉得近卫团不算什么,真正的威胁应该是折家军。虽然在吴家庄他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可是近卫团毕竟一点名气也没有,而折家军成名百年了。 现在见到秦牧,他才知道自己错的厉害。还是任潇潇厉害! 秦牧坐在椅子上,就静静的望着金兀术。 金兀术连忙把信掏出来,放在桌子上。 “秦少爷,我们金国的大军,马上就要来到幽州了。你们宋国的皇帝,让你认清形势,放弃抵抗。不要做螳臂挡车的荒唐事。我保证,你如果投降我们金国,一定给你全家富贵。” 金兀术是硬着头皮,壮着胆子说的这番话。他进到幽州城之后,发现秦牧的这支军队和他熟悉的大宋军队根本不一样。 他们不但没有盔甲,身上连铁片都没有一个。 若不是从任潇潇嘴里知道了近卫团的厉害,他都以为这群人不能打仗,只是摆设。 可是现在他当然不敢这么想。秦牧身边那些战士,一支一支的火枪,哪一个人都能轻易要了自己的小命。 虽然金兀术就在秦牧眼前,可是他真不敢轻举妄动。若是他敢对秦牧有半点威胁,马上自己小命就没了——金兀术有这个觉悟。 秦牧看了看桌上的信,先没有打开,而是抽出了一颗烟,叼在嘴里。 然后他拿起信,用打火机把信点着了,再用这个火点燃了烟。书信烧成了灰烬。 秦牧吐出了一口烟,烟雾喷到金兀术的脸上。 “四太子,你看那里。”秦牧完全不理会金兀术的愤怒,他指着城下让金兀术看。 金兀术伸长脖子一看,只见城下一群金国士兵被捆绑在柱子上,一动也不能动。 若说他们是俘虏,可是却盔甲俱全,若说不是,却又被捆的严严实实,连嘴都被堵住。 “你这是何意?”金兀术怒了。把我们金国的士兵捆起来,是要挑战我们大金国吗? 秦牧再对他吐了一口烟。 吴思齐立刻下令:“开火。” 这时候秦牧身边的战士马上调转枪口,指着城下那群俘虏扣动了扳机。 秦牧的警卫员全是特战大队出来的,他们用的都是全自动武器。 一阵密如雨点的枪声过后,城下的那些金国俘虏全被打成了破布一样。 这场面看的金兀术目呲欲裂。当着我的面杀我的人,我要和你…… 他想要拼了,可是最终变成了“谈谈”。 咱们还是谈谈吧。 火枪的厉害,金兀术算是彻底见识到了。 他想谈,秦牧却没兴趣和他谈。 “四太子,你看那里。”秦牧再次给金兀术指了一个方向。 金兀术心惊胆战的看过去,别是又一群金国俘虏吧。 可是这次他没看到金国俘虏,实际他什么都没看到。秦牧指的是城外,那里就是一片荒地。 “用这个看。”秦牧递给金兀术一个望远镜。 金兀术学着吴思齐的样子,把望远镜放在眼前。一望之下,金兀术差点从城墙上跳下去。 这又是什么神器!有摩托,有火枪还不够,怎么秦牧有这么多神奇的玩意。 这个宝贝,简直是军中利器啊。他到是不愚蠢,一下就明白了望远镜的好处。 视野里,远处的景象被拉到了眼前,金兀术这才看到那地方堆积着一堆火炮投石机还有蒸汽弩。 这是什么意思?金兀术莫名其妙。 吴思齐再次发出命令:“开火!” 炮声阵阵,一群炮弹呼啸着砸向了那些作为靶子的火器。 金兀术眼见着那些火炮投石机和蒸汽弩,就好像杂草一般被炸的四分五裂,到处乱飞。 这就是秦牧的火器! 金兀术终于明白了。自己和任潇潇都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任潇潇虽然知道近卫团厉害,可是她的意思是和金国比较起来厉害那么一点。但是金兀术现在清楚,金国的军队,和近卫团根本就没法比较。 近卫团都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这就是一个怪物。 人怎么能和怪物比呢? 金兀术一时失魂落魄,他连望远镜被吴思齐拿走都没注意到。 “四太子,”秦牧静静的对金兀术说道:“金国无故侵犯宋国,金军在大宋境内犯下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罪行,汴梁城内的尸首可以作证。你们的所作所为,是反人类的。你们都是战犯,必将被送上军事法庭。法庭会判你们的罪的。至于罪大罪小,要看证人的指证。金军营中有大宋的俘虏,他们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据。你们的下场,将由那些俘虏决定。我的话完了,你可以回去了。” 金兀术来时候提心吊胆,去时候行尸走肉。 他都不知道怎么把摩托车开回来的。 一回到金营,金兀术立刻来到完颜宗望面前,一叠声的说道:“二哥,那些俘虏留不得,赶紧宰了,一个也不能留!” ------------ 第五百零五章 全歼金军 若说完颜宗望是金军中最高明的战略家,那么完颜宗弼就是金军中最高明的科学家。 火炮,投石机,蒸汽弩,都是金兀术领头做出来的,没有四太子,就没有金国的工业革命——当然,不过是走歪了点。 对于金兀术带回来的消息,完颜宗望不得不相信。 那些威力巨大的火枪和火炮,以及能一眼望穿千里的神奇法宝,让完颜宗望感受到了脑后生风。一股股的冷风在他脖子后面缠绕,好像有一把刀子正悬挂在自己头顶上。 这一支金军是东西两路军的合体,足有接近七万人的规模,再加上三千多的俘虏,人数已经破了七万。 完颜宗望不需要为俘虏负责,但是他必须为金国士兵负责。 根据四弟的描述,敌人的火炮和自己的火炮完全不是一回事。人家的炮打的远的多,而且威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金国的火炮就是打出去一个大铁球,撞上几个死几个,但是敌人的火炮是爆炸,方圆十丈,寸草难生。 作为金国最出色的战略家,军事家,完颜宗望对军事设备的敏感性很高。这完全是不对称作战——后世的词。 金兵如果和近卫团打起来,自己将被屠杀。因为敌人在金兵的视线之外,根本看不到敌人怎么打。 这是自杀。而自杀绝对不是一个明智的选项。至少在目前情况下,完颜宗望可没想到自杀。 幽州城虽然挡住了回家的路,可是天下之大,哪里不能安家呢。有着几万兵马,金兵尽可以横行在中原大地上。 完颜宗望很快就拟定了对策。他要用运动来破解眼前的困局。 只要金军快速的运动起来,敌人就势必要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吃土。 金兵都是精锐的骑兵,在马匹和骑术上,完颜宗望有着绝对的自信。 敌人不可能追得上自己。这样他就可以从容布局,或者兜头反杀,或者设下埋伏,来一步一步吃掉近卫团。 只要自己运动起来,胜利的天平必然向金国倾斜。 不过在运动之前,完颜宗望先要做一件事。杀俘! 带着这么多男女老少是跑不快的。平日里这些人是金兵享乐的工具,但是现在都要跑路了,哪还有心情享受。 全杀掉,轻装上阵。 他虽然不太相信金兀术说的,那个秦牧要根据这些俘虏的证词来给自己定罪,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杀了他们,也就没了活的证人。 这一点,恰好是秦牧需要他做到的。 根据汴梁来的情报,金兵这一次把汴梁的高层可以说洗劫一空。尤其是皇室,除了赵构一个人,剩下的全部都被金国人俘虏了。 别说皇室,就连和皇室沾亲带故的都没跑的了。 比如蔡鞗蔡公子,如今正在金兵的营中做苦力。 他的夫人赵福金,是天下第一美人。她的美丽连金国人都知道,所以蔡家首当其冲,在皇城没破时候他家就被金兵打进来了。 赵福金是完颜宗望指明要的美人,当夜她就被送进了金国二太子的被窝。 可怜的汴梁第一衙内,蔡鞗蔡公子,不但丢了老婆,他还要忍受更大的耻辱。 赵福金在完颜宗望的营帐内被侮辱,蔡鞗却拿着一支箫在营帐外吹奏——为完颜宗望助兴。 这份羞辱让蔡鞗几欲寻死。可是想来想去,好死不如赖活着,最终他还是一边吹箫一边苟且的活了下去。 不过一切耻辱都在今天结束了。 完颜宗望是名帅,名帅的动作都是雷厉风行。随着屠杀令的下达,金军营内开始了大屠杀。 所有俘虏全被砍掉了脑袋——这下看你们还能怎么作证。 蔡鞗和赵福金,虽然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同年同月同日死。两人也算是携手赴黄泉了。 俘虏就好像马腿上的蚂蝗,除去了这些寄生虫,金军就可以轻松跑路了。 不过在这个时候,金军却发现自己陷入了巨大的麻烦。 俘虏是没了,可是马也不行了。 不只是马,牛羊也都不行了。 所有牲畜,都开始闹肚子。好汉架不住三泡稀,畜生也一样。 金军中几乎所有的马匹都开始拉肚子,别说人骑上去走,它们自己能站起来就算是好汉。 九成九的牲口都趴了窝。这让完颜宗望大惊失色。 机动作战,就是要动起来。现在马不能跑,还动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完颜宗望才意识到秦牧的可怕。 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给自己下的圈套。难道这里就是自己的死地? 望着身前身后一眼望不到头的人马,完颜宗望的心沉到了底。 如果这时候敌人攻打过来,有谁还能逃的出性命? 完颜宗望只能向天祈祷,敌人可千万别这时候打过来。最少要给自己一天时间,至少治好几匹马能跑路。 可是近卫军怎么会浪费机会。 这一切都是秦牧早就设计好的。在金兵的来路上,特战大队撒下了大量的泻药。 人不吃草,但是牲口得吃。 吃草就会拉肚。秦牧根据计算,精准的确定了药量。牲口不是一吃就完蛋,总得吃个三四顿才够量。 如果敌人直接一股脑攻打过来,那些马还真能再跑一阵。但是秦牧算定完颜宗望不会如此莽撞。 只要他停下来一段时间,就会失去全部的马匹,从而失去了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机动力。 失去了行动能力的金军,就是再多也没半点用处。 近卫军立刻出击。 在无人机的监控下,秦牧不断发出各种命令。虽然敌人失去了机动能力,但是他们人数足足有六七万。 近卫军在幽州的全部兵力不过一个营,其余兵力还驻守在锦州蓟州等地,秦牧只能依靠这一个营打赢这场战争。 不过这一个营却是目前近卫军中最能战斗的一个营。营长董瑞头脑灵活,作战凶猛,有他带队,秦牧非常放心。 而且天上的无人机让秦牧能随时全面掌握战场情况。这就好像打游戏,一个英雄满身都是神级装备,还开挂——全图都是视野,而敌人呢,就是人数多点,可是他们没有半点好东西,甚至连跑都不能跑,只能被动的在原地挨打。 董瑞控制着战线,让车辆停在敌人的射程之外,然后迫击炮开始发火。 近卫军的行军速度远超完颜宗望的预期,他实在想不到敌人来的这么快。 那些斥候都没送回来消息的时候,炮弹已经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 金兵还处在扎营状态,营盘连绵不断,扎在官道两旁。这下全成了近卫军最好的靶子。 幽州地处平原,这个平原,一般山区的人可能无法了解。华北平原大部分地方是真的平,连个一人高的土坡都没有。 金兵完全无处可躲,从天而降的炮弹似乎无处不在,把整个军营都笼罩在炮火下。 关键是金兵除了前锋部队大概能感受到敌人的方向,其余的人马完全不知道打击从何而来。他们想反击都反击不了。 而且没有马,金军内部的通讯也成问题。六七万人的部队,驻扎下来是好大一副地盘,完颜宗望现在首尾不能相顾。 他唯一能控制住的只是自己方圆几百米——靠吼就行。 不过他的吼声持续了没几分钟就中断了。 秦牧通过无人机发现了他的大旗,近卫军的炮弹立刻就跟着砸下来。 一代名帅,完颜宗望,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 完颜宗翰跟着死去。 这下金兵更加的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地。他们四面八方的开始乱跑。 不过跑的最多的方向还是这条官路。 向幽州方向逃跑的金军,迎面撞上了近卫军的主力。 MG—42机枪立刻开始发言。金军连骑马的都没几个,相对于子弹的速度,他们近乎是静止目标。 机枪好像镰刀收割小麦,一片响声过后,一群金军就横尸遍地。 这时候的金国人全乱了。他们开始无头苍蝇一般的遍地乱窜。 很多人都没穿盔甲。 穿不穿盔甲在近卫军来说并不在意,近卫军在意的是敌人有没有携带远程武器。 有一些有组织的小队,还试图拖动火炮投石机蒸汽弩。这样的目标优先级最高——甚至高过完颜宗望。 秦牧对近卫军的自身安全看的非常重。最好一个人也不要牺牲。这样情况下打仗自己人还死掉,那就是对自己生命太不负责了。 近卫军的战士,是秦牧最宝贵的财富。不是因为他们能打仗,而是因为他们能建设。 天下之大,没有一支庞大的管理队伍是根本无法统治的。 这些人,全是未来的县长厂长甚至省长部长。他们只是现在冲在战争第一线而已。这绝不是他们的最大用处。他们的未来,在以后。 所以一切对近卫军有威胁的武器,全是最优先被打击的目标。 持续不断的炮击和机枪扫射,让金军好像一团受惊的蚂蚁,开始混乱,开始崩溃。 绝大部分人已经连刀子都丢掉了。 他们没有盔甲,空着手,拼命的逃离军营。这些人只有一个念头。离开营地越远越好。 这片土地是受了诅咒的。留在这里只能等死。 没有武器的金军,对于近卫军就没有了半点威胁。 董瑞根据战前计划,两车为一小队,就好像牧羊犬放牧羊群一样,开始在广袤的土地上追杀敌人。 没了马,金国人根本跑不远。 实际上大部分金国人都被杀死在道路两侧。 在金兵陷入崩溃之后,一支披挂着装甲的吉普车队顺着官道杀了进去。车上的机枪不断向两侧喷吐火舌。 突击,再突击。 这支重装吉普车队终于穿透了金营,把敌人从两头堵截在一起。 前后都有近卫军,左右也有近卫军分散的小队。 这样一支六七万人的军队,就被近卫军两百多辆车分割包围了。几乎没有一个人落网。 不过这也只是几乎而已。 就秦牧看到的,至少有一个,不,是两个人逃了出去。 那是一辆摩托车,正风驰电掣的向着远离幽州的方向逃窜。 车上似乎有两个人。不过这时候秦牧不能把无人机拉走。他必须要时刻盯着这片战场。 到底是谁逃走了呢? 也许是金兀术吧——至少他会开摩托。 那后面坐的是谁?到了这个要命的关头,还有谁是金国四太子舍不得的人呢? ------------ 第五百零六章 楚国和南宋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秦牧眼前是赵福金的尸体。尸体已经冰冷,干涸的血渍沾满了茂德帝姬**的身体。 面对这个大宋最美丽的公主,也许是金国人有点怜香惜玉,所以没砍了她的脑袋,而是给她留了一个全尸。 致命的伤口在胸部心脏部位,这无论如何都是救不回来的。即使秦牧第一时间把她接到后世,后世的医生面对心脏破裂的患者也无能为力。 茂德帝姬死了,蔡鞗也死了,死在他夫人身边。 秦牧忍不住想起了那两句词,不小心念了出来。 吴思齐立刻对黄四郎命令道:“黄记者,靠近点拍,把军长的话录清楚。” 黄四郎连忙扛着摄像机再走近了一些。这一地的尸体实在让他太肝颤了。 他到现在手都有点发抖。因为他之前不久才亲手杀了一个人。 随着近卫军的扩军,各种部门依次完善,随军记者也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黄四郎是坐在董瑞的指挥车上出发的。开始时候,黄记者还非常兴奋,手也稳,画面也拍的清楚。 这时候的战争虽然已经开打,可战况还在视距外,黄四郎拍的是战友和营长。 可是当董瑞发动汽车深入金军大营时候,面对大量的断臂残肢,无数没头的尸体,还有遍地的鲜血,黄四郎差点被吓尿了。 他虽然是近卫军的战士,但是他是近卫军再次扩军时候被招进来的。 这一次扩军,许多从未当过兵,甚至都没见过死人的年轻人加入了近卫军。黄四郎是第一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 在西北时候,他主要负责拍摄宁边基地,没有上过前线。 这一次可是让黄四郎丢了大人了。他伏在车上一个劲的干呕。 黄记者这个表现,让董瑞气的想要枪毙了他。近卫军的军人,即使是随军记者,也不能如此没种。 董瑞停下车子,一把将黄四郎拽了下来,同时掏出自己的手枪,子弹上膛。 “黄记者,你今天不打死这个人,我就打死你。”董瑞指着地上的一个断了腿的金兵说道:“给你十秒钟,马上选择。” 说着话,董瑞把抢口顶在了黄四郎的脑门上。 黄四郎眼见着那个伤兵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还在拼命向前爬。他浑身抖得如筛糠一般。 “营长,我……” 董瑞根本不理睬黄四郎的话,他沉稳的报着数:“八,七,六,五……” 眼看就要到一了,黄四郎知道下一步不是自己死就是那伤兵死。这时候黄四郎疯狂的抢过了手枪,学着营长的样子,把枪顶在那个伤兵的脑门,闭着眼胡乱扣动扳机。 血和**,溅了黄四郎的一头一脸,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 董瑞一脚踢开瘫倒在地的黄四郎,把手枪拿了回来。 “近卫军不要孬种!”他上了车继续开始追击金兵,把黄四郎和他的摄像机都丢了下来。 黄四郎抱着摄像机,连哭带喊,可是近卫军没有一辆车一个人停下来看他一眼——这样怂的兵,完全得不到战士们的尊重。 直到秦牧来到战场,黄四郎才勉强恢复点精力,总算是能负担起他该负担的职责了。 他生怕秦牧看出来自己刚才的胆怯,所以一直躲在远处拍摄。听到吴参谋叫他,黄四郎这才连忙靠近过来。 “你躲那么远干嘛?”吴思齐压低声音对黄四郎说道:“军长的话你都没录下来。” 秦牧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事,他只是看着蔡鞗和赵福金的尸体,然后弯腰把蔡鞗的脑袋摆放在他无头的脖子上。 “吴参谋,”秦牧起身吩咐道:“好好葬了他们。” 这一仗,一下打断了金国的脊梁骨。 金国几乎所有能战的男子,全死在了近卫军的手里。同时金国从汴梁抢来的财富,也都归了新世界集团。 汴梁可以说汇聚了天下财富的五六成,金军费劲心机杀人放火才抢了出来,现在全便宜秦牧了。 而且那些牲口只是腹泻,不是死了。缓一缓还能活下来至少八成。 因为这一战,幽州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所有人手都投入到分拣战利品的工作中。 “令:”针对这种情况,秦牧发出了命令:“刘云飞部,把大同防务交由折家军接管,即刻东进,攻取金国上京。” 吴思齐飞快的记录了下来,秦牧接过电报纸,看了一遍没有错误,随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金国的覆灭,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不过正如世上的花开花谢,有生就有死。 金国即将死去,可是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这就是以张邦昌为帝的楚国。 张邦昌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当上皇帝。这是从何说起啊? 如今的楚国,以汴梁为都城,疆域吗,那就随便吧。反正就汴梁城里都没人当张邦昌是皇帝。 关键是张邦昌自己都不当自己是皇帝。 他都不敢在正经宫殿办公,而是找了个小破房就扎进里面。张邦昌对自己的认识很清楚。金国人要回来,这皇位得交出去,赵家人回来,这皇位还得交出去。 他一心想的是怎么能保住小命,别到时候被谁宰了。 如今张邦昌正拼命的写信,他要跟九皇子赵构表明态度。这个皇帝不是我要做,是金国人非要我做。您看您什么时候有空,回来一趟把这个皇位接了吧。 其实不用张邦昌说,赵构早就称帝了。 就在大宋的南京——应天府,赵构登基坐殿,成为宋朝新一任的皇帝。 赵构当皇帝,连半个反对的人都没有。所有赵家人都被抓走了,除了赵构,老赵家连枣核大的孩子都没有一个。他不做皇帝谁能做呢? 老赵家唯一的独苗。 张邦昌给他写信是真心实意的,可是赵构也真心实意的绝不会再来汴梁。 那个地方,包括长江以北,都让给金国了——这是他对金兀术立下的誓言。 以本时空的消息传播速度,赵构当然不可能现在就知道金兵被秦牧全宰了。他只是按照约定,把全国各地来勤王的人马都带着,一路向南,渡过长江,再沿着运河一路而下。 直到跑的不能再跑了,到了大运河的尾巴——杭州,赵构才停下了脚步。 他马上把杭州改名临安。意思是临时小住一下,日后老子还要杀回去。 当然,这只是给天下人看的,堵一下天下人的嘴。 赵构绝没有过江的心。费劲千辛万苦,自己总算登上了大宋皇帝的宝座。谁让他过江他就杀谁。 不过虽然不过江,赵构却有一件事要麻烦江北。 他手里没有玉玺。没有玉玺,这个皇帝做的总是不够味道。那个玉玺金国人没抢走,而是留给了张邦昌。 赵构必须要到这个东西,可是他又怕自己写信没用,张邦昌不给自己。 想来想去,他把秦桧叫了过来。 赵构写了一封信,让秦桧亲自去汴梁见张邦昌,管他要玉玺。 汴梁被围困之前,赵构以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身份跑了出来,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没带,而是带着秦桧和卢俊义。 这俩人是他左膀右臂,一文一武,须臾不可离。 以秦桧的能耐,和现在自己的地位,想来张邦昌不敢不给自己玉玺。 这一点赵构有点想当然了。如果他在应天府时候就管张邦昌要玉玺,张邦昌肯定给他。可是他贪生怕死,一路跑到杭州。这时候再要玉玺,路途迢迢,很耽误了一段时间。 这个时间,金兵全军覆没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汴梁。 张邦昌万万没想到,曾经不可一世的金国人,被近卫军杀了个鸡犬不留——一个人都没跑掉。 这是什么样的一支军队?关键这是谁的军队?近卫团以前一直是低调行事,朝中大佬多有不知。 现在近卫团升级为近卫军,张邦昌还是不知道。 总算汴梁还是有一些明白人活了下来,最终张邦昌弄清楚了。原来这支神一样的军队是秦牧的。就是那个屯田员外郎,那个折家的女婿。 秦牧有这么一支军队,又是折家的女婿,而且还杀光了金国人,占据了幽州。这样的形势下,张邦昌就不得不考虑考虑了。 这个玉玺是给赵构好呢,还是给秦牧好。 如果这玉玺给了赵构,万一秦牧有反心,一路杀过来找自己要怎么办? 可是直接给秦牧也不行。谁知道他究竟安的什么心思。如果他非要奉赵构为帝,自己岂不是里外不讨好。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玉玺藏在自己这里,谁来了给谁。 实际上秦牧根本就没想过玉玺的事。在本时空,包括以前的历史时期,玉玺的确代表着权力和正统。 可是秦牧来自历史下游,那个时空根本就没有玉玺什么事。那就是一个文物——还找不到了。 秦牧对权力的认知,是实力和正义性。近卫军有足够的实力,自己又代表着本时空绝对的正义,那么天下就该是我的。 有没有那么一块玉,根本就无足轻重。 秦牧现在忙着接待两个客人,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过的客人。 这世界上能让秦牧意外的事情不多,可是还总有那么一两样。 任潇潇,就在不断的给他意外。 如今任潇潇和金兀术一起,骑着摩托来了幽州,他们要求见秦牧。 这个消息让秦牧极为惊讶。不过既然来了,那必须见见。 秦牧让两人坐下,然后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怎么看都觉得不可思议。 是什么样的缘分,能让咱们仨坐在一起呢? ------------ 第五百零七章 任潇潇和金兀术 “哥哥,这个茶不如金骏眉好喝。”任潇潇品了一口茶,微微皱着眉头说道:“上一次喝金骏眉,还是在师师那里。对了,哥哥,师师现在还好吧?” 金兀术差点被任潇潇这番话吓死。 有茶喝就不错了,你还敢挑三拣四。我们现在是什么身份?有这个资格吗? 金兀术在第一轮炮弹落下来时候就明白大事不妙。 整个金军队伍中,只有他是亲眼见识过近卫军的炮火打击的。那种无可抵御的威力让金兀术恐惧到了心灵深处。 连沉重的火炮都能被掀翻老高,盔甲那不就是纸吗。 金兀术想不到任何能抵抗的办法,唯一正确的路,就是跑路。 幸亏他不是金军主帅,所以他的营帐没有竖起大旗,这让他侥幸逃过了精准打击。 金兀术不愧是金国第一聪明人,这时候他还能想起任潇潇。别人他都不管,他只要任潇潇。 四太子不是贪图任潇潇的美貌,而是他下意识的觉得如果自己想要保命,离不开这个女人。 所以他不顾死活的找到任潇潇,然后开车就跑——马都不能跑,唯一的机动力就使摩托车。 金兀术在**雨中依然有着清醒的判断。别的地方都不能走,只能原路向南逃。 他油门到底,借助摩托车的速度和灵活性,一下子跑出几十里地,彻底逃离了战场,也逃过了近卫军的追杀。 不过这时候金兀术不跑了。再向前是涿州,再向前是易州,然后呢?难道再跑到汴梁?那还不是一个死吗。 金兀术停下车,望着任潇潇无言以对。 任潇潇却没有半点恐慌的表情。摩托车她也不是第一次坐,太子赵桓以前经常带着她兜风。不过今天这速度她还是第一次享受到。 金兀术玩命一般的加油,若不是他体力强悍,把车子控制的好像马一样服帖,俩人早就翻车了。 (骑摩托很需要手臂力量,这个我深有体会,不是胡说。胳膊没劲开不好摩托的。) 任潇潇下车之后,先伸伸腰,动动胳膊腿,活动了一番筋骨,这才对金兀术说道:“四太子,现在你必须听我的,否则你活不下去。” 若是换了别的大宋人敢这么跟金兀术说话,金国四太子早一巴掌拍死他了——你当你是谁呢。 可是任潇潇现在这样说,金兀术一点脾气都没有。他对这个女人有深深的折服——一路以来的感受,同时他也明白任潇潇说的是实话。 金兀术都不用回去看也知道金军完了。现在大宋境内,可以说就自己这么一个金国人。 面对近卫军的追剿,金兀术就是逃到天边也活不下去。他现在还不想死,好日子没过够呢。 这个摩托,那些全新的火枪火炮,金兀术都想了解,甚至他还想要组建一支和近卫军一样的军队。 这一切的前提,是自己活下去。 如今全看任潇潇的了。 “贵妃,兀术听你安排。”形势比人强,金兀术从谏如流。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边我看有个小村子,我们先去找点吃的,歇息一阵。”任潇潇立刻接过了指挥权。 俩人开车来到村子里,把村民吓得够呛。这什么玩意啊,铁马,还会叫。 任潇潇来到一户看起来最好的院落前,拿出钱来换了一些饮食。 这更让金兀术佩服的不得了。都什么时候了,这女人还没忘身上带钱。 他自己连把刀子都没带就跑了,更别说钱了。 两人不在村里停留,拿着饮食来到了村外,简单填饱肚子之后,任潇潇说道:“四太子,你觉得你对秦牧有用吗?” 金兀术顿时一愣。 自己对秦牧有用没用?如果秦牧爱吃人肉,那自己这一身肉还算不少。除了这点,自己哪还有用呢? 近卫军开炮时候可是不分太子和孩子的。什么人都被炸死了。如果自己对秦牧有用,他总得挑着地方开炮吧。 金兀术下意识的摇摇头。 任潇潇不屑的说道:“四太子,不要妄自菲薄,就是一张卫生纸,都有用得到的地方,何况你这么大一个人,还是金国的四太子。” 金兀术听得有点恼羞成怒,有你这么说话的吗。我堂堂金国四太子,比不过一张卫生纸吗? 不过金兀术马上冷静了下来。卫生纸,这个词让他想起了自己在汴梁抢劫时候。当时他们就抢了韩侂文的店,店里全是卫生纸。 那时候秦桧抢的最多。 想到秦桧,金兀术立刻想到了赵构。他突然灵光乍现:“贵妃,我想到了,康王赵构,他能让我活命。” 听到这话,任潇潇大是鄙夷。现在你想求赵构保命?这不是做梦吗。他连自己都保不住。 别看任潇潇不在秦牧身边,可是她现在对秦牧的心思非常明白。 只看近卫军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却任由金兵洗劫汴梁,然后再关门打狗,把金军一个不落的全杀死,而且杀的这么轻松,就知道秦牧早就定好了计划。 赵家,不过是他借着金国人的手除去而已。这样他就不担骂名,而且还占据大义。 对秦牧来说,赵家人必须全去死,否则他这计划不就没用了吗?赵构现在是唯一剩下的赵家人,他要是不死,秦牧能答应吗? 赵构都自身难保了,你金兀术还想投靠他,这简直是愚蠢透顶。 任潇潇正待点醒他,却听金兀术兴奋的说道:“贵妃,赵构和金国私下约定,以长江以北换取他做皇帝,而且他还说要替金国杀了岳飞。现在这些事情都办到了,可是你们大宋没人知道。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秦牧,他绝对不会杀我。我是唯一的证人,他一定会让我活命的。” 说完之后,金兀术整个人都精神了。 这个天下,再不是遍地血腥,步步危机了。自己只要回头见到秦牧,这样一交代,暂时至少不用担心小命不保了。 只是怎么才能见到秦牧呢?那密集的炮火吓坏了金兀术,他真没胆量顶着炮火冲到幽州——而且这根本做不到吗。 任潇潇这才微微点头。金兀术还算是个聪明人。 这件事任潇潇一点也不知道。她万万没想到赵构早就和金国人私下勾结在一起,甚至不惜出卖一半江山来换取自己登基。 以前到真是小看了这个九皇子。不过这样也好,有金兀术作证,杀岳飞的事就归不到自己头上了。 其实岳飞被杀,拍板的是任潇潇。现在这个罪名安在赵构身上是再好不过了。 “四太子,那咱们就去见秦牧。”既然金兀术有保命的手段,就可以去见秦牧了。 任潇潇分析过眼前的局面。自己能逃出金军的大营,算是脱离了绝境。 那个地方,任潇潇一分钟也不敢待。她虽然受到了金国人的优待,没有沦为娼妓玩物,可是之前的那些姐妹,那些皇族女人的下场,任潇潇都看在眼里。 说不定哪一天自己没了利用价值,也就和那些女人一样了。 这让任潇潇做梦都会被吓醒。现在总算金国人没了,应该是基本上被秦牧杀光了,任潇潇才有了活下去的底气。 不过人都是得陇望蜀的。任潇潇贵为女皇——事实上的,她决不甘心隐姓埋名做一个乡野村妇。她的人生还很长,可以说自己的路才刚刚开始走,怎么能那样穷困潦倒的了此余生呢。 她还没享受够呢。 比起金兀术,任潇潇更有底气。她和秦牧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就是不说过去的交情,只凭她掌握的大量皇家秘密,也能换来一生富贵。 金兀术看到任潇潇信心百倍的样子,心里多了一份踏实。有这女人在,自己应该是死不了的。 “贵妃,咱们怎么去见秦牧?我这次没带白旗。”金兀术跑路这么匆忙,当然不会带着投降用的白旗了。 “我有。”任潇潇随口就解决了金兀术的难题。 金兀术真是太惊讶了。这女人,你是跑路来了还是旅游来了。怎么什么都带着呢。 白旗你也有? 却见任潇潇转过身去,在衣服上撕扯了一番,转头回来,手上多了一截白布。 金兀术明白了,原来她从贴身的衣物上撕扯出了一面白旗——随时可以投降啊。 这个女人,真是太聪明了。金兀术自诩自己是金国第一聪明人,可是比起任潇潇,他却觉得自己跟一截木头没区别。 有了白旗,摩托车还有油,又填饱了肚子,两人就可以行动了。 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回去。金军好几万人马,就是近卫军随便杀也得杀一阵呢。别说人了,就是几万头猪让近卫军杀也得耗费不少时间。 两人再次进村,任潇潇掏钱,在村民家暂住了一夜,第二天,两人才开始向着幽州前进。 还别说,几万个人真比几万头猪好杀。人是有社会性的,是从众的。 猪受到惊吓满世界乱窜,根本无法预期它的行为。而且牲口受惊之后跑的多快,人根本追不上。 但是金军不是猪,他们是人,所以有着人类的社会属性。他们总是下意识的抱团跑路。越抱团死的越快。而且人的体力远比不上牲口,更别提跟机动车相比了。 近卫军两车为一个小队,就在短短的几里地范围内穿插围剿。战斗从早上打到晚上,最终金军几乎全被杀光了——连黄四郎都杀过人了,金军还有能活命的吗? 董瑞充分领会了上级的意图,近卫军不要俘虏。这让董瑞一战就打出了威风。 此仗过后,董瑞在近卫军中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屠夫。一场战斗杀了几万人,当之无愧是屠夫。 日后在征战天下的过程中,屠夫董瑞的大名享誉世界,他成为了秦牧手下最响亮的一个品牌。 金兀术骑着摩托,任潇潇高举白布,两人慢吞吞的从官道上开过来。 哨兵立刻发现了这俩人。 不得不说,任潇潇的命实在是太好了。现在的哨兵已经全换成了种家军的人。若还是近卫军在这里放哨,她第一时间就会被乱枪打死。 近卫军,尤其是特战大队,早就统一了思想:杀光一切漂亮女人。 省的以后任潇潇祸乱军长。 种家军不知道这些。他们是接替打了一天仗的近卫军来打扫战场的。 战场的惨状把这些人都吓的不轻。他们也是种家军的老兵,也打过不少仗,也杀过不少人。可是一次性几万人的大屠杀,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整片区域没有半个活人,走在这里,就好像走在十八层地狱——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种家军被吓得几乎一晚上没睡觉,结果一大早就看到一辆摩托车过来,上面还举着白旗。 如果金兀术是骑马来的,种家军没准就乱箭齐发射死他了。可是摩托车这个东西,一定是和近卫军有关。这样种家军就不敢私下处置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任潇潇和金兀术才有机会坐在秦牧面前。 所以说人不能和命挣。任潇潇和金兀术,可以说是祸乱天下的两个罪魁祸首,但是所有人都死了,他们到没事。 不但没事,如今还能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享受着美味的糕点茶水。 如果金国和宋国死去的那些人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变成鬼跳出来掐死他们俩。 任潇潇到现在根本就不信鬼神了。 郭京就是个骗子。还说和秦牧大战三百回合,砍下了人家的手。如今哥哥哪里缺手断脚了?还不是精精神神的在自己面前。 若是自己以后找到郭京,一定要给他大卸八块! 这件事,可以考虑拜托近卫军做。 任潇潇一边挑剔着茶水,一边叙旧样的聊天,一边还在计划怎么把大骗子五马分尸。 她这样从容优雅,金兀术可做不到。 他们看似坐客,实则是坐牢啊。他脑袋后面还有一支枪指着呢。 现在是非常时期,近卫军屠杀了金国将近七万人,这个金国四太子难道不想报仇吗? 要是他学荆轲怎么办? 虽然秦牧觉得金兀术不会如此莽撞无脑,可是下面的人绝不能让军长没有保护的坐在暴徒前面。 金兀术就只能在枪口下喝茶了。这让他能轻松得了吗? 任潇潇还嫌弃茶不好,真是太过分了。这里也是你嘚瑟的地方? 金兀术不管任潇潇,连忙抢着说道:“秦少爷,我有关于赵构的机密。” ------------ 第五百零八章 贾红线要来幽州 “不忙。”秦牧拦住金兀术,反问任潇潇道:“潇潇,你家人怎么样?任员外他……” 任潇潇做了贵妃,地位比皇后还牛,事实上她就是大宋的女皇,任员外贵为国丈,自然不会再住在韩城县。 任家早就举家搬迁到了汴梁城,同时还顺手把韩城县的朱家坑了一把——一道圣旨的事。 朱家在码头问题上多次和任员外做对,任员外早就想收拾他们了。现在女儿做了贵妃,收拾起朱家还不是小菜一碟。 不过这也是任员外的人生巅峰了。 老子曾经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福与祸并不是绝对的,它们相互依存,可以互相转化。 任员外很快就尝到了这个滋味。汴梁城被金军围困,城破之后,任潇潇也没了任员外一家的消息。 现在听到秦牧问她,任潇潇想了想突然哭了起来:“怕是都不在了吧。哥哥,这世界上除了你,我没有亲人了。” “……”任潇潇的眼泪是秦牧没有预料到的。别说秦牧没想到,就是金兀术也完全想不到。 任贵妃何曾掉过眼泪?她被抓时候都没皱过一下眉头。现在这是怎么了? “别哭,别哭。”秦牧随手掏出纸巾递过去。 任潇潇这下算是找到依靠了,她趁势抓住秦牧的手抱在胸前,然后嚎啕大哭。 这个事让近卫军的战士都看不下去了。秦牧的警卫员基本都是特战队出身,他们都清楚军官们的意思。 对任潇潇,能打死绝不打半死。 没想到这么严防死守,她还是跑到了军长的面前,而且还撒娇卖萌,这是要干嘛?难道要做我们军长身边的妲己?要再一次祸乱天下不成? 他们都想把任潇潇打死,可是现在当着军长的面自然不能这么做。 这时候大家都望向了吴思齐。 吴参谋别看资历低,但是头脑灵活。这事,你看怎么办? 吴思齐也有点头大。军长的感情问题,哪轮的到自己这么小小的一个参谋插嘴。可是自己不做点什么也不行。 他在近卫军里面,尤其是在秦牧的参谋部里面资历最低,一直要加着小心生存。现在大家既然对自己有那么点期待,自己若是没有半点表现,岂不是让战友们失望。 这是自己的机会,必须抓住。 吴思齐脑筋飞快的转动。别看他年纪小,却明白女人的问题,只有女人能破局。他能想起的女人,就是他姐姐吴思邈。 “军长,”吴思齐立刻说道:“吴军医刚才报告,说是金军中性病大规模流行,请您指示。” 性病?秦牧一愣。金兵很多人都得性病了吗? 不过想想也是,他们抢了那么多女人,不仅有皇家的,还有青楼的漂亮姑娘。以他们牲口一般的行为,只要有一两个女人有性病,岂不是很快就传染一群。 小说里面的时间是模糊化的,写一月一号二号这样没意义,但实际情况可不是上一章刚打汴梁下一章金军就出现在幽州。 汴梁是河南开封,幽州是北京,这两地按高速公路计算也有七百多公里。 本时空优秀的军队,也就是一天行军二三十公里,何况金军带着这么多财富和女人,更是走不快。 他们是足足用了一个多月才从开封走到幽州。这期间足够性病传播开来了。 吴思齐说起性病,任潇潇自然再也不能抱着秦牧的胳膊在自己胸口揉了。 这就是**裸的警告。自己再不识趣,秦牧也会反感的。 她连忙接过纸巾自己擦眼泪。 秦牧没注意这些细节,他还在想性病问题。 这问题不可以说不严重,可是秦牧转念一想,这些金兵和俘虏全死了啊。既然都死了,那病不就没事了吗。死人能有什么病。 不过还是要叮嘱一下。 秦牧随后命令道:“让种彦崇加快打扫战场的速度,先处理尸体。别埋,全烧掉。” “是。”立刻有传令兵去找种彦崇传令。 这一下吴思齐在参谋部的形象瞬间高大了不少——真能解决问题。你小子是个人才啊! 吴思齐不着痕迹的拿起抹布把秦牧和任潇潇面前的桌子仔细擦拭了一遍。 这让任潇潇更加明白了。自己再耍小心眼,就是秦牧不介意,他的手下可饶不了自己。 现在的任潇潇,比以前更加精明。她知道秦牧的兵和别的兵不同,秦牧的军队也不同于旧式军队。自己原来的一套,要稍微收敛一点。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只要活下来,自己就有的是机会。 秦牧问起自己家人,显然他还是念旧的,那自己绝对就死不了。 现在不能操之过急,先静静再说。于是任潇潇在椅子上缩成一团,不再作声。 任家的人是不是全死绝了,秦牧真不知道。 因为任员外一家全都去了汴梁,包括一直在家具厂做事的任英,和负责原料采买的任文,也都被任员外硬叫走了。 这事秦牧理解。任潇潇做了女皇,任家的地位一飞冲天。 这已经是任家的巅峰了,任何改变对于任家都是走下坡路。 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造反,更不希望自己造反成功。既然如此,那就不能让任英和任文跟着秦牧干了。 于是任家就全进了汴梁,结果就是生死不知。 不过以金兵的残忍,秦牧不觉得他们能活下来。现在听任潇潇这么一说,秦牧到是有点可怜她。 人生的大起大落莫过于此。从权力的巅峰到成为阶下囚,甚至差点死掉,不过是短短几个月时间。 换了自己,还未必有任潇潇这份勇气,敢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 他让任潇潇慢慢平静着,先不打搅她。秦牧转头对金兀术问道:“四太子,你想用赵构的机密,从我这里换什么?” 金兀术一愣。 这话问的太有水平了。他不问自己掌握了什么机密,而是直接问自己要什么。 如果自己要的高了,他不想给,可能一枪就打死自己了。 如果要的低了,金兀术又不甘心。难道只要一条活路?那这情报卖的太便宜了。 可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金兀术没得选。 “秦少爷,我想……” “你有什么可想的?”没等金兀术说完,任潇潇发话了:“这里轮的到你想吗?你知道什么,快点告诉哥哥。哥哥要想杀你,还能让你活到现在?” 听到这话,金兀术立刻感激的望了望任潇潇。 自己这一步棋总算没走错,跑路还带着她。而且这一路上自己也算对得起她,没有让她受半点委屈。现在任潇潇投桃报李,为自己解围了。 金兀术知道,自己不论要什么都不合适。这就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说出来就是自取其辱。 现在借着任潇潇给的梯子,金兀术连忙顺坡下驴。他绝口不提自己要什么,而是把赵构私下勾结自己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甚至连之前秦桧去找他,他带兵去吴家庄抢人的事都交代了。 秦牧静静的听着,渐渐的对赵构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 果然自古英雄无善类。自己一直以来,都没把赵构当个人物。 后世的史籍说起赵构,基本概括为胆小如鼠,平庸无能。重用奸臣,坑杀岳飞。总之就是又坏又废物。 可是经过金兀术一番讲述,秦牧才知道赵构竟然是如此一个雄主。 盖世太保侦查到赵构和金兀术私下会面,可是两人具体谈了什么,秦牧一直不知道。 现在总算是弄明白了。原来赵构割舍了一半江山,换来了自己的登基。甚至那个张邦昌和楚国,都是出自他的脑袋。 人才!不愧是南宋的开国皇帝。 由此可见能开国的人物都不是废物。史籍真是不可尽信。 可惜这个世界不是原来那个世界了。南宋的百年江山,就不要去想了。 现在是靖康元年,已经入秋了。北方这块地方,自己还要花时间平整一番。暂时让赵构再过一阵皇帝瘾吧。 “四太子,你这个情报很重要。下去好好休息吧,以后还有需要用到你的地方。” 秦牧说完,不等金兀术有反应,两个警卫就拎起金兀术,把他押了出去。 现在只剩下任潇潇了,她也不能再哭了。哭没有意义,还是说点什么吧。 “哥哥,我家人全死了。” “你确定吗?”秦牧微微皱了皱眉头。如果任员外和她哥哥全死了,任潇潇就成为了自己的一个麻烦。他总不能不管这个女人。 虽然这个女人之前给他造成了巨大的麻烦,但是秦牧还是狠不下心来杀了她。尤其是她现在这个样子。 大宋已经没了,任潇潇也就失去了作恶的能力。其实任潇潇的所作所为,并不算是作恶。 这要看立场。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如果站在新世界集团的立场,任潇潇罪大恶极,可是站在任潇潇的立场,她也是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努力。 秦牧的视野和格局要超越本时空所有人。他一边衡量着利益,也一边衡量着人心。 最是无情帝王家。他不想自己成为一个心狠手辣的帝王。所以在心灵最深处,秦牧总会留一些空间,那里藏着他的不忍心。 “出宫时候,我路过任府,那里都烧成灰了。” “也许他们没在府里,说不定也有人能跑出去藏起来。” “哥哥,汴梁城哪里能藏人?连皇宫都藏不住人,还有别的地方能藏吗?” “这个……” 秦牧说到这里,不能再说了。 其实他就知道一个藏人的地方。樊楼到皇宫的密道,正是秦牧给张炳安排好的藏身之地。 张炳怎么说也算是帮自己做过一些事,秦牧不会白白看着他被金兵杀死。 在金兵围城之前,秦牧就让人告诉了张炳密道的秘密,让他应急用。 现在张炳从地道里面跑出来没多久。他不是一个人出来的,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位大神——郭京。 那日他请来六丁六甲,也就是满城金兵,搞的汴梁城大乱。 郭京二话不说扭头就跑。他直奔了皇城。 皇城的守卫自然认识他,所以把他放了进去。 紧接着金兵就围住了皇城,皇城内一片混乱,谁也没心思顾着郭京。 郭京藏在树林里,经过冷静的分析之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绛云阁一定有地道。没地道,金子怎么没的? 他才不信什么神仙鬼怪呢。 于是趁着局势乱糟糟,他就一个人溜进了绛云阁。 他可是手艺人,有一手好技术。既然有了绛云阁中有地道这个想法,他就有了寻找的目标。 一来二去,还真被他发现了密道。 金兵攻破皇城的时候,他早就进了密道,这才逃过一劫。 不过郭京没想到地道里还有一个人。当时吓了他一跳。幸亏郭京和张炳都知道现在地面上危险,俩人都不敢声张打斗,这才让郭京活了下来。 一来二去的,张炳和郭京虽然没成为朋友,也算没了杀死对方的心。 直到确定金兵都撤走了,张炳才从地道爬出来,然后再和林戈的盖世太保接上头。 汴梁那么大,在秦牧想来,未必只有这么一条地道,万一任员外一家也躲进地道逃生了呢? 这也说不准。 不过任员外死活暂且不提,眼前的任潇潇怎么办。 如果贾红线不来,秦牧还可以把任潇潇放一放。可是贾红线马上就要来幽州了,到时候她一到场,看到任潇潇,岂不是要一刀宰了这个短命的女皇? 事情真不好办呀! ------------ 第五百零九章 高丽开城金贵妃 贾红线和任潇潇的会面,是闭门的。秦牧虽然强烈要求参加这场会议,却被贾红线给无情的赶了出去。最终秦牧也不知道两人谈了什么。 他特别担心贾红线一刀把任潇潇宰了。尤其是在看到贾红线手上那块百达翡丽的时候。 贾红线从屋里出来时候,手上的表已经换成了百达翡丽。其实经过手表风波之后,秦牧已经给他的后宫买了更好的手表,但是贾红线对当初那一块表一直念念不忘。 现在她的腕子上又戴上了这块百达翡丽,难道说她把任潇潇给…… “表哥,你想什么呢。”贾红线一眼就看透了秦牧的担心:“她想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先给我活着受罪吧。” 听到这话,秦牧心里才踏实下来。 看样子任潇潇至少短期内不会被这些女人给杀了。长期吗,等自己回来再说。 他也不知道任潇潇怎么在贾红线面前保住了小命,反正一块表是绝不够的。 不过这种烂事现在秦牧不想考虑,他马上就要离开幽州了。 贾红线从西北一路赶过来,就是要接手幽州一线的民政工作。 目前燕云十六州已经尽数落在了近卫军手里。若是赵佶父子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感慨。 他们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也得不到北方防线,在秦牧眼里完全不成问题。机械化的部队,对农业时代的部队,完全是吊打,尤其是攻城作战。 敌人困守孤城,连跑都没地方跑。 现在近卫军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攻城经验。打下城池没问题,这个经验主要是指进城之后的经验。 对近卫军来说,最麻烦也最危险的是在城内搜索残敌。不过现在他们早就不做这个活了,一概由种家军折家军来完成。 两支不同时代的军队配合默契,你攻城我剿匪,就这样依次把燕云十六州拿在了手里。 现在这些城市已经失去了防御的意义。不是说地里位置不重要了,而是金国和宋国几乎都没了军队。 宋国的军队被金国军队打残了,而金国军队又被近卫军打没了。这条防线谁也不用防,根本没人来进攻。 随着赵构在江南称帝,和金国远征军的全军覆没,天下局势一下子就明朗了。 整个长江以北,到长城一线,几乎就是真空地带。这地方没有像样的武装势力。 在原来的历史时空中,中原地区出现了很多支义军——就是自发组织起来打金军的。这种情况在本时空非常少了。 曾经出现的那些义军,全被赵构给带到了江南。 这样就给秦牧减少了好多麻烦。义军也是非法武装,对于新世界集团来说,他们的地盘上不允许出现体制外的武装势力——这都是要被剿灭的。 现在既然没有这份工作,秦牧就可以把兵力集中起来,继续下一步计划。 刘云飞已经打下金国的中京,正向金国的都城——上京会宁府前进。这个地方,就是后世的哈尔滨。 对于战事,秦牧没什么担心的,他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军事,而在于民政。 民政,“民”在前面,“政”在后面,这不是作者玩文字游戏,而是的确有这个道理。 没有人民,何来民政。 在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口众多,不缺劳动力,可是在本时空,的确是非常缺人。人口可以说是稀缺资源。 以幽州为例,这个地方经过辽国,宋国,金国,现在是近卫军,轮番的占领,可以说十室九空,人都没了。 尤其是金国第一次打下幽州之后,把大量的幽州人抓去金国当奴隶,幽州城几乎没了多一半人口,剩下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 连孕都少见,孕妇也是资源,而且买一送一,带走一个过一阵还能免费添一个小的。 幽州城没人啊! 没人口还管理什么呢。没人就没发展。现在秦牧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在江南时候,即使方腊张过和赵佶轮番祸害,可是毕竟都是自己人,除了杭州一带被方腊杀的严重之外,别的地方人口都还在。 幽州就不行了。一群老弱病残能干什么?他们连繁衍人口都做不到——老的太老,小的太小。 刘云飞这一次有个全新的任务,就是一边打金国,一边把汉族人口回迁。 即便如此,也是远远不能满足城市人口的需要的。没有人,就没有工业农业商业。说白了,没人的地方就是鬼城,连鸟都不来。 秦牧需要多管齐下的解决这个问题。一边是回迁人口,一边是鼓励南方人口移民到新的城市。 依照目前的科技水平和人力资源,秦牧在北方能做到的就是以点连线——面都管不到。 这也正是秦牧暂时不动张邦昌和赵构的原因。有他们在,至少能维持秩序,如果没了他们,新世界集团无法马上用自己的新秩序接管旧秩序,那只能带来混乱。 混乱是秦牧时刻要避免的。秩序能给秦牧节省大量的时间,加快统一全世界的速度。 目前秦牧的手下不知不觉出现了两股民政势力。一股是以折美鸾为代表的工业势力,一股是以贾红线为代表的商业势力。 这两者不但不是竞争,还是相辅相成,给了秦牧很大的帮助。 折美鸾现在就是新世界集团的总理,在她的有效管理下,微山湖基地完全成为一个工业化强国——在本时空来说。当然,相对后世来说这就是袖珍型的。 微山湖基地已经完全达到甚至超过后世六七十年代水平,有的产业甚至不输二十一世纪——比如指甲刀^_^。 现在微山湖出品的指甲刀,拿到后世一样不落伍。本时空的人民在一些商品享受上已经与二十一世纪接轨了。 无农不稳,无工不强,无商不富。 西北的农业,微山湖的工业,和以贾红线为代表的商业,让新世界集团在本时空成为了超级BUG般的存在。这也是秦牧征战天下的基础。 贾红线在江南和西北获得了充分的锻炼,她一到幽州城,就接管了民政方面的一切,这让秦牧轻松了许多。 不过贾红线也明白眼前的困难,没有人呀! 于是在两人亲热过后,贾红线一边喂秦牧吃药,一边就说道:“表哥,幽州,包括北边这几个城市,人太少了。这么点人什么都做不了。不但百姓少,干部更是没有。刘团长能从金国迁回来百姓,可是带不回干部。这事,你得找美鸾提一下。得让她支援一批干部来幽州。” 作为对贾红线的奖励,秦牧只有吃药——都是许神医的方子,反正吃不死。 “嗯,我会和美鸾提的。” “唉,还是人太少了。”贾红线放下药碗,替秦牧擦了擦嘴角:“这边太冷,需要大量的取暖资源,要去挖煤啊。表哥,现在咱们没路,也没有煤矿,就是人来了,可怎么过冬呢?” “是啊,这个问题,交给我吧。” 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二天,秦牧精神焕发的离开了幽州城,发兵天津——能离开贾红线一阵对秦牧来说是难得的休息。 天津是后世的名称,现在这里还不是城市,就是个小村落,叫直沽寨。 秦牧需要一个海港,没有港口,幽州就没有发展——从微山湖运物资太难。 若是秦牧没有自由轮,那么用内河机帆船也勉强可以运输货物。可是比起自由轮的装载量和速度,内河机帆船就远远不够看的了。 一条自由轮快顶一百条机帆船了,而且速度快,时间短。 武永福已经率领一支庞大的船队等在直沽寨。近卫军的铁道工程兵修建了临时码头,可以让货物人员上下。 秦牧带领部队全体登船,一路向东北方向行驶。 那里,是高丽。 秦牧的目标,是开城。 开城是高丽的都城,现在的高丽是崔氏王朝。国王崔诚石,这几年日子过的太苦了。 之前是辽国人欺负他,后来辽国被打没了,换了金国欺负他。 总之不论是谁做高丽的邻居,崔诚石都是被奴役的命。 这一年多,他日子刚过得好了一些。因为金国忙着打汴梁,所以没时间搭理他。 这样他的幸福指数立刻就爆表了。 高丽和大宋,一直有贸易往来。这些年汴梁城中出现了大量的全新商品——都是微山湖出的,高丽国王也提起一千年享受了起来。 他有一套百灵傢俬,这是高丽国的至宝。只有崔诚石和他最爱的妃子金绿屎能睡。 (作者申明一点,这个朝鲜妃子的名称,真不是我恶搞。金介屎:李氏朝鲜宣祖国王和光海君的宠妃,本贯及父母皆不详。与张绿水、郑兰贞、张禧嫔并称为“朝鲜历史上的四大妖女”。我就是把人名综合了一下。) 别的妃子都捞不到在软床上睡一晚的权力。 如今崔诚石正搂着金绿屎在床上瑟瑟发抖。 也不知道哪里来了一支军队,穿的稀奇古怪,可是战斗力却好像天兵天将。 他们不走寻常路,竟然是从海上杀过来的。到目前为止,高丽还没被人从海上进攻过,崔诚石毫无防备。 这支军队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高丽的军队全杀崩溃了。真是崩溃而不是全歼。 近卫军只是打击了城墙上的高丽守军,把威胁清除之后,占据了城墙,然后就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了。 种家军都没进城,他们在等秦牧的命令。 秦牧没有下令,他也在等。 这一次出击,秦牧带上了***。***一直在东北这块地方做生意,精通各族语言。 现在***正对着城里喊话,他让崔诚石出来受降。 崔诚石被从天而降的声音吓得魂不附体,只能抱着金绿屎在床上发抖——他舍不得离开这张床,死也要死床上。 “大王,不若我替大王去看看吧。”金贵妃知道躲着不是事。这样不是早晚等死吗。 “爱妃,全靠你了。若是能逃过此劫,一定立你儿为太子。本王这条命,都是你救的。”崔诚石连声催促:“快去快去。对了,别忘了礼节。” “谨尊我王之命。”金贵妃从床上下来,来到屋外。她不顾天寒地冻,把衣服脱到腰间,袒露着上半身,披着一张羊皮,脖子上拴着一条绳,让太监牵着,一路向城门走去。 这个景象立刻吸引了全体近卫军战士的目光——这也太刺激了。 秦牧也端着望远镜仔细看。这时候他不由得佩服自己,幸亏把贾红线留在幽州。如果她在身边,一定会把自己双眼挡住。 不过这个事,也太荒唐了。 秦牧明白,这个女人把自己当金国牲口了。这是金国的牵羊礼。是金国的俘虏向金国投降的一种仪式。 最著名的一次牵羊礼,还不是高丽人搞的,而是大宋的皇后。 历史上,当宋徽宗等人到达金朝京师会宁府时,金人举行了献俘仪式。命令二帝及其后妃、宗室、诸王、驸马、公主都穿上金人百姓穿的服装,头缠帕头,身披羊裘,袒露上身,到金朝的阿骨打庙去行“牵羊礼”。 现在有了秦牧,自然宋国的皇室不用受如此侮辱了——被牵羊之前就全死了。 没想到在高丽,秦牧亲眼见到了牵羊礼。这事虽然刺激,但是对近卫军的形象不好。 秦牧连忙吩咐了一句,***立刻通过大喇叭喊道:“那个女人,快把衣服穿上。” 金贵妃一愣,怎么还让自己穿衣服呢?敌人不都喜欢看女人不穿衣服吗? 不过既然敌人让自己穿,那就快穿上吧。大冬天的,的确是太冷了。 金贵妃被领到了秦牧面前。她偷偷的打量着这位外族的将军,怎么看怎么觉得迷糊。 近卫军的军装和本时空格格不入,高丽人之前从来都没见过。 虽然眼前这位将军身上没有半片铁甲,可是这一身戎装好像比铁甲还锋利一百倍。金贵妃站在秦牧面前,双腿完全失去了力量。 她一下子跪倒在地。 “这位将军,奴婢金绿屎来请罪。”(这名字的确太恶心了。我都不想写了。) “你这名字……”秦牧也受不了。这名字不行:“你先改名吧,就叫金泰妍吧。” “遵命。”金贵妃很好说话。在枪口下高丽人没有不好说话的:“奴婢金泰妍请罪。” 金贵妃这么有礼貌,到让秦牧有点不好下手了。 他让金贵妃先坐下,然后命人给她一杯热茶——天气实在太冷了,别把她冻死。 “我来高丽,是给你幸福的。” ***不断的翻译着秦牧的每一句话。之前他相信秦牧说的一切,可是现在他却有点怀疑了。 近卫军都把开城城墙炸烂了,这还是给高丽人幸福吗?怎么看都是反话。 不过他不管这些,秦牧说什么他翻译什么。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金泰妍还挺会说话。当然,这句话也经过***的艺术加工了。 “现在高丽是谁做主?” “崔诚石大王。” “好。”秦牧挥挥手,吴思齐立刻拉开了旁边的帐幕,只见一条长桌,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 金泰妍一见之下几乎真正的晕倒。太多好东西了,一样一样的,自己都没见过。 这么多宝贝,奴真想都要啊。 这位将军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眼光火热的望向秦牧,您是要我侍寝吗?那请随意享用,只要把那些宝贝给我就行。 若是贾红线在这里,非一脚把她踹出去不可。你做什么美梦呢,这好事哪轮的到你。 “这些东西,都是赏给你,还有你家大王的。”秦牧走过去,拿起一块巧克力,剥开纸递给金泰妍。 金泰妍疑惑的看着手里这黑不溜秋的玩意。这到底是什么呢? ***忍不住自作主张的说了一句:“吃的,赶紧吃。” 金泰妍也觉得这应该是吃的——因为香啊。 她连忙咬了一口。顿时,一种前所未有的香甜充满口腔,进而弥漫在全身。 金泰妍立刻满面潮红,好像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若是每天能吃到一口这样的美味,就是死了也值了。当然,不死最好。 既然将军给自己这样无上的美味,肯定是不要自己死了。那以后自己的好日子可就来了。 不论是跟着这个将军,还是留在高丽,自己都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只是不知道这位将军要自己什么呢?金泰妍算来算去,自己全身上下也不值这么一块美味。 “人,”秦牧正式进入了议题:“大量的人。你回去和你家大王说,用高丽的人口,来换这些好东西。我不会亏待你们,做得好,有赏。如果你们不能给我足够的人口,那我就自己来抓了。到时候,就没有这些好东西了。” “您要多少人?男人女人?大的小的?”金贵妃连忙发问。 “……”秦牧发现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在这样的状态下,这个女人竟然头脑还清醒。 其实刚才秦牧没有说明白,没提到底要什么人。这点疏忽,金泰妍都注意到了。 不错。没有起错的名字,不是个糊涂人。 “青壮的男女,都要。人数吗,这一次先给我一万人吧。”这也就是武永福这支船队的满载运量了。再多也拉不走。 “谨遵将军命令。”金泰妍立刻说道:“您要奴这就回去办吗?还是要奴伺候完将军再回去?” 这下没等秦牧说话,吴思齐忍不住了。 他抢着说道:“快滚,将军不要你伺候。” 这样的好事哪轮的到你,我姐姐还没抢到机会呢。 秦牧大感尴尬。虽然吴思齐有点僭越了,可是显然他得到了近卫军全体的赞同。 自己还没法说他。 秦牧很清楚,近卫军全体上下,都不可能接受自己碰外族的女人。万一有了后代可怎么办? 他们现在只能接受贾红线几个。 真是地位越高,越不自由啊。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 第五百一十章 尹梅轩的新生 “姐夫,你不要有歪心思。否则你对不起秦烨和秦桦。” 鱼窈窕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头也不回的对秦牧发出警告。现在她不称呼秦牧为秦少爷了,而是跟余里衍一样,叫姐夫。 贾红线算是她姐姐。当然,是很亲密的姐妹。 到高丽找劳动力是个大事,而且这工作主要是民政的事,贾红线在幽州无法分心,自然就要派个副手过来。如今她的副手从余里衍换成了鱼窈窕。 太湖的事已经上了轨道,鱼窈窕可以抽出时间来帮忙了。同时还可以顺带监视秦牧,省的被外族女人勾搭上床。 贾红线这个安排难得的得到了后宫的集体赞许。鱼窈窕去高丽再合适不过了。她是自己人,还不喜欢男人,这两点足以让姐妹们放心。 鱼窈窕也一丝不苟的执行着贾红线分派的任务。一边计算着生意,一边盯着秦牧的一举一动。 这让秦牧简直恼火透顶。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对不起她们了?我不是一直辛苦的为孩子打江山吗。 不过对于鱼窈窕,他也无计可施。 这个女人有着江南女人的精明。跟着贾红线学习过这么久之后,她对于电脑的掌握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没有鱼窈窕坐镇,秦牧还真不好搞定这些琐事。 对于这单买卖,计算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个人,对应着几个指甲刀,或者几个人对应一瓶洗发水,普通款和精品款怎么计算。 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甚至不同能力,分别怎么交换,都让秦牧觉得麻烦。 幸亏有鱼窈窕,她不辞辛苦的设定了各种标准,从性别,身高,体重,甚至头发牙齿等方面,分门别类弄出十几个条件,根据这些条件,再转换成价格。有了价格,就好做买卖了。 每次看到数据库的表单,秦牧都深深的感到悲哀。 在鱼窈窕面前,一个人,也就价值十几块钱——这还是高级货色。 剩下勉强凑数的,连一把指甲刀都不值。 高丽国王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他发动军队四处抓捕人口,男的,女的,会喘气能走的,都抓来开城,一股脑交给近卫军。 近卫军的武力让崔诚石恐惧万分。幸亏他们只是要人而不是要自己的命。若是那个秦将军要自己的命,崔诚石真不敢不给——打不过人家。 现在好了,敌人只要人口不要别的。这对崔诚石来说,就从亡国的危机变成了一门生意。 这生意明显有赚啊。 近卫军带来了大量的新鲜玩意。现在有自由轮,更是比在江南甚至西北时候能运来更多的货。 当然,一万奴隶肯定换不走这么多东西,不过高丽也是有一些特产的。 用特产换。比如高丽参,还有帝王虾。 帝王虾是高丽的一种特产虾,只有在朝鲜海域中才能打捞到。这种通体红色的虾十分适合生吃,肉质鲜美,并且略带甜味。 尹梅轩就作为奴隶大军的一员,和高丽参帝王虾一起,被送上了自由轮。 自由轮的设计来自于后世,所以有着远超本时空的设计观念。 根据秦牧的要求,自由轮内部的舱室非常容易改装。运装备是一种构造,运兵是另一种。而运这种劳动力,就是更不讲究的构造了。 从高丽到天津,在后世一般也就一个昼夜,二十四小时。这样就没什么好在意的。能装多少人就装多少人。一人一块压缩饼干,足以撑过这段时间。 至于卫生条件,那就别想了。秦牧跟后世设计师说的是运牲口,猪马牛羊。 这样每个舱室只要有两台鼓风机吹风换气,就能保证不死人。 当然,运完一次之后,肯定要打扫一下,不打扫会臭死。 这种事自然也是高丽奴隶来干。劳动力是随来随走,凑够一船就启程。 尹梅轩比较幸运,他是第一批启程的,这样至少船舱卫生环境还稍微好一些。 为什么他是第一批呢?这是因为他身份特殊。 他不是被军队抓回来的,而是本来就在开城。他是蹲监狱的犯人。 在现在这个历史阶段,高丽人大部分都没有姓,仅仅是有个名字。 能混到一个姓的,全是贵族。尹梅轩就是一个贵族后裔。他爹是高丽贵族中极为稀少的强硬派,主张对金国,对辽国,甚至对宋国,都强硬。 这怎么能硬的起来,对于如此愚蠢的人,崔诚石实在是无法理解。因此只能把他爹的脑袋砍掉了。 然后祸及子孙,尹梅轩就进了监狱。 秦牧要劳动力,崔诚石第一个就想到了监狱里面的犯人。这些人,如果不杀掉,还要消耗国家粮食,实在是废物。 现在有这么一门生意,崔诚石立刻把他们废物利用了。都去给老子换钱。 尹梅轩这才有幸第一个上了船,也第一个在天津港——也就是直沽寨,下了船。 踏上宋国的土地后,尹梅轩又第一个登上了汽车。 为了节省时间,天津到幽州的运输全是汽车。拖拽式——吉普后面拉一个挂车。 到了幽州之后,尹梅轩的奇异旅程彻底就结束了。 从到幽州开始,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么大的船,和自己会跑的神奇的车子。 陪伴他的,只有冰冷的铁器。尹梅轩进煤窑了。 挖矿,挖煤,为新世界添砖加瓦。当然,这些人做的是打地基的工作。当秦牧的新世界建好之后,地面上绝不会有这些人的半点痕迹。 他们只能长眠在地下。 尹梅轩日复一日的在矿洞中,他也不知道自己干了多久。反正每天都是累的快死的时候才能睡觉。 幽州附近是有煤矿的,现在北京向西,走108国道,还有一个大安山煤矿在正常运营。 我的意思是,就把这个人扔在这个煤矿好了。秦牧也是根据后世的地理来确定这个矿井的位置。 这个矿,就是后世的大安山煤矿。 这里距离北京市,几十公里。当然,现在都有国道,路况非常好,物流不是问题。但是在千年前的大宋,这地方连路都没有。 这些奴隶要把煤从矿井里用肩扛手提的方式弄出来,再用驴子马牛等各种牲口运到幽州。 幽州不缺牲口——秦牧缴获了大量的金国牲口。但是牲口没有手啊,如果他们有手有脚会挖煤,秦牧也不会打奴隶的主意。 矿工的工作是非常危险的。在微山湖时候没这么危险,是因为那个煤矿是古已有之,已经运营了多少年了。 秦牧是在原有基础上改良。然后还有各种现代化设备做支持。 但是大安山煤矿什么都没有,只有奴隶用铁镐铁锹扁担筐子,这些原始的设备去挖煤挑煤。其艰苦可想而知。 尹梅轩日复一日的劳动着。这种日子对他来说,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工作虽然辛苦,可是上头却给饱饭。现在西北粮食已经足以供应秦牧的新帝国了。粮食不成问题,那么这些劳动力就不能轻易的死去。 运输也是成本——这点贾红线算计的很明白。 所以饭管饱,而且还给一些工作服——总不能一群人都光着屁股干活吧。 经过很久的劳动,尹梅轩发现自己身体越来越好,精神越来越足。而且他还逐渐学会了放炮。 **和**,已经教会这些奴隶使用了。 毕竟这个活太危险,作为看守者的种家军也不想亲自上阵。 **啊,真是个好东西。 这样小小的一个玩意,竟然蕴含着那么强大的力量。尹梅轩不由得对**就上了心。 大安山煤矿发生的事远离幽州,幽州的百姓完全不知道附近的山里还有这样一群奴隶。 如今他们正兴高采烈的建设自己的家园。 刘云飞已经开始一批又一批的送人口回来。他们很多都是幽州人,现在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嚎啕大哭。 总算逃离了金国了,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国家。 幽州,已经不再是大宋的地盘了。这里,是新世界。 具体国号是什么,秦牧还没决定,所以暂时就叫新世界。 兵灾过后,幽州早就不是他们离开时候的模样了。幸好有贾红线在,她有着丰富的灾后重建经验。 在贾娘娘的统治下,每一个幽州的百姓——不论新来的还是旧有的,都分配到一份工作。 盖房子修路,挖井建自来水厂。一个城市的兴建,工作是海量的。不过这些人都做的很开心。因为他们的工作,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为自己建设美好家园,当然人人都踊跃了。尤其是很多人前一个月还是金国人的奴隶,每天被鞭子抽着,过得跟狗一样屈辱。现在突然翻身做了主人——至少是自己的主人,他们怎么能不努力!怎么能不感激近卫军!怎么能不拥护新世界集团! 贾红线已经成为神一样的存在。她就是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 在百姓看来,贾娘娘就是全知全能的,她什么都会,什么都有,而且还那么漂亮。 当然,这是百姓的看法,实际上贾红线每天也忙的焦头烂额。 幽州城已经不存在危险,所以只有少量的驻军。近卫军只有一个排,种家军也不过五百人。这五百人还要轮换着去山里——大安山煤矿,当监工。 贾红线等于是第一次单独坐镇一个城市。之前在江南和西北,即使秦牧不在时候,近卫军大部队也在。有军队,很多事情就特别好办。 军队不在了,组织性就没了。这些老百姓懂什么,完全无组织无纪律。 幸亏她一手带出来的这些人才也都能独当一面,这才让幽州城没有失去控制。 贾红线现在特别想念折美鸾。不是想这个狐狸精,而是想她手下的干部。 城市,工厂,甚至农业,所有的管理人才,贾红线都稀缺。 当然她也知道,现在微山湖的人才也是很稀缺的。姜月奴的学校,每一届毕业生都早早被各个部门订了出去。 幽州城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在微山湖待过的人,没有想出来的。当然啦,这不是上千公里的差距,而是上千年的差距。 如果不是上面派遣,是一个人也不会来的。 幽州又不关折美鸾的事,折美鸾也不怎么上心。现在她有了闺女,要一边带孩子一边忙工作,贾红线的事,有时候真就想不起来了。 这让贾红线很是生气。有孩子了不起啊?早晚我生个太子,气死你们。 想这么多也没用,贾红线丢下手里的笔,吩咐道:“给姜月奴发报。就说最少给我五十个毕业生,必须的,不能再少了。” 她的秘书有点为难的问道:“娘娘,就这么写吗?这个语气是不是太生硬了?” “嗯……”贾红线想了想,似乎是有点生硬,不过她懒得多想了:“你给我润色一下,马上发出去。” 幽州城,必须尽快改变落后的面貌。 贾红线知道,这也是一个样板工程。当全新的幽州建设好了之后,全国都可以以此为一个模版大规模推广。 那时候,自己在民政上,可以说就真的立起来了。 到时候就算自己的儿子不是太子,皇后的位置也跑不了。 哈哈,想到开心处,贾红线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唉,怎么还是这么瘪呢?肚子啊肚子,你什么时候才能鼓起来呢? 我要生太子,我要当皇后! ------------ 第五百一十一章 讨楚檄文 靖康元年,汴梁被金军攻破,皇族被金国人几乎尽数俘虏,城中过半的百姓被屠杀。 这让大宋的百姓感受到巨大的耻辱,和亡国的恐慌。 他们下意识的组织起来,或者想要勤王,或者想要自保。 这些人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赵构旗下。大部分要是河北河南的义军,别的地方也过不来,消息也没那么灵通。 这些人本想跟着赵构杀向金国,结果却掉了个头,没北上,反倒南下了。 赵构有如此庞大的战略计划,怎么会没有对后续的考虑呢? 人口也是财富,这些青壮留在江北毫无用处,都来江南吧。江南富庶,大家在江南做我的子民,为朕创造财富。 朕吗,就一边享受人生一边口头作战好了。 金国人打了汴梁,抓走了朕的父母兄弟,这必须要谴责。但是相比起金国人,张邦昌才更加让朕痛恨。他比金国人坏的多,他就是千夫所指的万恶之源。 赵构文采斐然,用词巧妙。他写了一篇战斗檄文,昭告天下。朕要骂他们。不但要骂,我还要打敌人。当然,这是后话。先骂再说。 文人一支笔,全看他的良心。 很多人表面道貌岸然,甚至正气凛然,可是私下里却腌臜不堪。整个一个双面人。 这样的人,古往今来都不缺。比如怕“水太凉”,嫌“头皮痒”的钱谦益。他就充满了赵构似的狡猾。 这篇文章只看题目就知道大有问题。《讨楚檄文》,讨伐的是张邦昌的楚国,而不是罪魁祸首金国。 其中一句话正是“楚国匪兵屠戮妇婴的伟绩,金国战士惩创学生的武功。” 看起来把楚国和金国放在一起批判,可是文人的话,要逐字推敲。 “楚国匪兵”对应“金国战士”,褒贬立显。匪兵——和土匪一样。战士,至少不是贬义,甚至还有点褒义。“士”,是高尚的代表。 “屠戮”对应“惩创”。屠宰杀戮,把人当牲口看,凸显了楚国匪兵的****行。惩创,惩罚创伤,这个自造的词乍一看是中性的,甚至再一想还有点褒义。 惩罚,为什么惩罚?因为你做错了事,错的是你,我代表正义惩罚你。 惩罚的结果呢?就是创伤。都没要人命,就像老师打学生戒尺,打几下,让你长记性。 这就是说大宋的学生做错了事,金国老师过来纠正你的错误,充满了正义性。 “妇婴”对应“学生”。妇女和婴儿,是最弱小的,他们被匪兵杀戮,更是让人对楚国匪兵痛恨到极致。屠杀不能反抗的弱小,这不是土匪是什么? 而“学生”就不然了。都是大小伙子,成年人。而且人家金国人没杀你,只是“惩创”一下,这是给你们当老师,教你们好。你们还要感谢这些金国人。 “伟绩”对应“武功”。伟绩明显是个褒义词,放在这里,是巨大的反讽。意思是你楚国军人只会杀妇女儿童,这就是你们的“伟大成绩”。 武功就是个中性词了。没有褒贬在里面。金国人做的事,不存在好坏问题,只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教书育人而已。 这一篇《讨楚檄文》,对于真正的罪魁祸首——金国,只是表面上稍微提了一下,甚至还暗地里洗白了金国的行为。赵构主要的目标是针对楚国,针对张邦昌。 可怜的张邦昌什么都没做,就成了天下的罪人了。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赵构,他不是普通人。 若是太学生陈东写这么一篇檄文,不说别人,就是国子监的学子都敢跟他打起来。 你特么还是人吗?金国人攻破我们的家园,屠戮我们的父老,侮辱我们的女人,你轻描淡写的用“惩创”二字一笔带过。合着金国人杀我们有理是吧。 他们是用砍头来教育我们懂事是吧? 别看陈东号称大侠,但是如果这文章真是他写的,肯定会被同学揍死——起码也打折你一双手,省的你一天到晚颠倒黑白的昧着良心瞎写。 可是赵构不是陈东,他披着一件闪着光环的龙袍,这让绝大多数人都被光线晃瞎了双眼,一时分不清文章的真面目。 朝廷上,以及民间的士林,都被这篇《讨楚檄文》所蒙蔽,一时觉得张邦昌太坏,楚国必须被灭。他们比金国人还坏的多的多! 赵构定都杭州。他为了显示自己的志向,所以把杭州改名临安。 临安,虽然意思是临时安定,可是赵构却要一直要安生。 赵构从江北带来了大量的能工巧匠,这些人汇聚杭州,极大的提升了杭州的手工业水平。 因此杭州的印刷业有了一个明显的提升,其标志就是朝廷的邸报发行量大增。 宋朝已经有报纸了。 《宋史》、《宋会要辑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史籍中都引有宋人对邸报发行情况的论述。苏东坡的“坐观邸报谈迂叟,闲说滁山忆醉翁”(《东坡集》),曾以“邸报”一词入诗。 江南,尤其是杭州,在大运河的最尾,或者说最前也一样,反正他因为离乱源最远,这一波战乱这里受波及最小,各种民生设施还算完备。 赵构占据了江南的富庶之地,充分开动了宣传机器,大肆捧高自己,贬低张邦昌。同时话里话外的暗示,宋朝的被毁灭都是赵佶赵桓的责任,尤其是妖女任潇潇,更要负领导责任。 她就是当世妲己,是应该被千刀万剐的。 姜月奴收到今天的邸报,看到赵构骂任潇潇的文章,忍不住抿嘴一笑。 好,骂的好,你这妖女还敢跟我们姐妹做对,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任潇潇如今正在微山湖被软禁着。 秦牧不敢把她留在幽州。那样自己不在时候,万一贾红线一枪崩了她可就再活不了。任家只剩下这么一个独苗,秦牧不忍心看她死。 在微山湖,那几个女人至少能给她留一条活路。 跟着任潇潇一起来微山湖的,还有金兀术。金兀术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软禁是没有的,监狱是管够的。 姜月奴很想让任潇潇看看赵构怎么说的她,不过她最终没动地方。 现在任潇潇那里肯定有人。二姐不会放过她的。 方好音掌握着新世界集团的宣传机构。她已经接到了秦牧的命令,舆论战,或者说宣传战,在秦牧杀光金国人之后就马上展开。 在秦牧身边这么多年,方好音早就锻炼出了一身的好本事。 医术还不是方好音最看重的。医术,小道也——对于方好音来说。 她的大道就是宣传,就是鼓舞人心,或者说煽动人心。 这个问题要分立场的看。站在新世界集团的立场,方好音就是在鼓舞人心。如果站在敌人的立场,那么方好音肯定是在煽动百姓。 一体两面,全看个人的立场。 方好音的立场极为坚定。她永远站在自家男人立场上行动。 既然秦牧要她展开宣传战,那她就一定要做好这件事。 方好音相信,自己绝不会失败的。 不说正义和真理本就在自己手中,就是表哥教给自己的各种花样百出的宣传手段,哪一样不能吊打赵构呢。 百无一用是书生。赵构,这种文痞,简直是胜之不武。 方好音来到任潇潇的房间——她这样的重要人物只能住在壹号院里面,对任潇潇说道:“你跟我来,我给你看样好东西。” 任潇潇莫名其妙,有什么好东西能看?这地方难道还不够好? 壹号院里面有很多别墅,大部分都空着。新世界集团会迅猛的发展,秦牧要为以后的人留出地方。 那些空着的别墅,就是让人惦记,让人努力的。 不说别人,屠夫董瑞就想要一套别墅,不过现在他资格还不够,所以他还得继续杀更多的人积攒资历。 所有别墅都进行了基本的装修,家具和上下水都全,属于拎包入住的品质。 但是没住人的别墅,和住人的别墅区别大了去了。 任潇潇这间别墅,根本没有半点现代化设施。没电话,没电视。她被禁止外出,门口有哨兵站岗。哨兵还是女的,就怕男兵被她勾引犯错误。这也是折美鸾的细心。 可是就这间别墅已经让任潇潇很满足了。 皇宫规模庞大,那是为了仪表天下,但是就宜居程度来说,真不怎么样。 故宫就在北京,读者如果有机会进去参观,可以看看那个皇上睡觉的地方,真是很惨,远不如现在的宜家样板房。 任潇潇的别墅就是照着宜家样板房装修,自然生活起来舒适无比。 她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全部了,结果一进到方好音的家里,任潇潇顿时自惭形愧。 亏自己还做过女皇,真是太不合格了。 方好音的家里——也就是秦牧的九五号别墅,才是人间的皇宫啊。 这间别墅完全是后世顶级装修,该有的全有——连wifi都有。 任潇潇绝大部分东西都叫不出名字,尤其是墙上的巨幅大电视。 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方好音请她坐在柔软宽大的真皮沙发上——这让任潇潇感觉到全身都被包裹的极为舒服。她都想懒洋洋坐上那么一天不起来了。 任潇潇忍不住暗地里想着,如果自己能在这里谋个一席之地,以后就能大展抱负了。 警卫员为两人泡好茶,然后打开了电视。 “任潇潇,看电视。”方好音指着电视让任潇潇看。 电视,任潇潇现在才知道这怪东西的名字。 这电视不但名字怪,本身更怪。这里面竟然有人在活动,他们还会说话。 这是汴梁城吧? 这是皇宫,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那是自己的巅峰。 这个地方?这是任府? 虽然任府一半都被烧成了灰烬,可是那个大门还让任潇潇勉强认的出来。 接下来的一幕,让任潇潇突然就放声大哭。 她看到了死去的家人。 这一段视频是近卫军的摄影记者拍摄的。 在金军撤走之后,近卫军的摄影记者在盖世太保的掩护下进入了汴梁城。他们大量拍摄第一手现场资料,然后汇总到方好音手里。 作为宣传部长,怎么能少的了剪辑的手艺。 方好音辛苦工作了很久,把各种素材分门别类按照自己所需整理完毕。 今天,是她第一次让任潇潇看到。 汴梁的惨状几乎就是人间地狱。任府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缩影而已。 但是这个缩影足够有代表性。 任潇潇看到了任员外和几个哥哥的尸体。他们或者被开膛破肚,或者身首异处。 还有任家的女人,一个个一丝不挂,显然是受尽了侮辱之后才被杀死。 还有她的小侄女小侄子,就那么瞪着不甘心的大眼睛,即使他们死了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 他们的人生,可以说还没开始。 即使作为心狠手辣的女皇,任潇潇面对这样的惨象也忍受不住。 她不禁抱着方好音嚎啕大哭。 方好音关掉电视,轻轻拍了拍任潇潇的肩膀,说道:“任潇潇,我希望你擦干眼泪,认清现实,从现在开始为我工作。” “好音姐姐,你说我还能做事?”任潇潇顿时就不哭了。能做事,就是有机会。 “做我要你做的事,就没事,否则我不能保证你有没有事。”方好音当然不会被任潇潇迷惑。 任潇潇只不过在皇宫里面厮混,玩的都是阴谋诡计,这种东西完全看不入方好音的眼。 在我面前,你所有歪心思都收起来吧。 “我一定好好为姐姐做事。” “我相信,你也不敢不听我的。”方好音冷冷一笑,说道:“现在开始吧,先跟我说说赵构的事。” ------------ 第五百一十二章 漫画宣传 秦桧没能从张邦昌手里要到玉玺,这样赵构的皇位就有点不完美。 现在本应该是靖康二年,可是赵佶赵桓全死了,赵构登基,于是建炎元年提前一年出现在这个时空。 登基了,没玉玺,这比当官的丢了印还要命的多。 “会之,那张邦昌敢不给朕玉玺?”赵构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桧告诉他没拿到玉玺,这太出乎意料了。 张邦昌,赵构是了解的。此人贪生怕死,没有担当。若非如此,赵构也不会和金兀术建议由他做傀儡——他没骨气。 可是秦桧代表自己出面,都没能要到玉玺,这张邦昌的胆子也太肥了。难道当了皇上开始飘了? 怎么回事? “官家,这件事……”秦桧有点犹豫。他这次进京收获巨大,在汴梁的所见所闻,他不知道该不该和赵构说。 “怎么?张邦昌有何隐情?快讲。” “官家,我这次进京,看到汴梁城中到处都张贴着画片。也许张邦昌是因为这个才不给官家玉玺。” “画片?”这是什么东西,赵构有点不理解。画就是画,画片是什么?怎么还和朕的玉玺有关。 “就是这个。”说着话,秦桧取出了一张纸,摊开在皇帝案前。 “这是……”赵构一看,大感惊讶。这东西,他真没见过。 这的确是画,可是不是一幅画,而是好几副画都画在一张纸上,的确每一幅画都像是一片一片的。 秦桧说这是画片,还真形象。 实际这就是秦牧设计的四格漫画。汴梁城中,张炳带人到处张贴这种漫画。有单张的,也有四五幅图片一起的。 漫画的内容都是近卫军痛打金国鬼子。 画里的近卫军,一个个孔武有力,充满着威严感,而金国人就完了。秦牧以夸张的手法夸大了金国人的丑陋。 金国人的发型是将头顶和两鬓的头发剃掉,而后将脑后留着的头发梳成两条小辫。契丹人和鞑靼人发型也基本如此,等到蒙古兴起时,一些部落也沿用这种发型。 这比西夏人的还怪异。西夏人脑袋后面还没小辫呢。 留着这种丑陋发型的金国军队,给汴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实际上汴梁的人是很怕金国人的——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谁不害怕? 但是在秦牧的漫画中,这些金国人留着丑陋的发型,被近卫****挑在半空。 完全不对等的比例,让金国人看起来一个个好像小丑一般。 这样极大的淡化了汴梁百姓的恐惧,同时他们也明白到有一支军队,杀金国人如砍瓜切菜一般。 几十款漫画,把幽州之战完整的描绘了出来。 这一下汴梁百姓都知道了。这天下还有一支近卫军,是天兵天将一样的存在。连金国人都不放在他们眼里。 那些在汴梁犯下滔天罪行的杀人凶手,一个没跑掉。所有参与攻打汴梁的金军,全被近卫军杀光了。 近卫军为所有大宋百姓报仇了! 百姓们知道,这支近卫军的领袖,是秦牧。 近卫军的形象是类似六七十年代宣传画的画风。就连战士的面孔都尽量用直线勾勒。这能充分表现出战士们的刚强。 秦牧也把自己画了上去。不过他给自己的形象定位就不能那么脸谱化。 作为天下第一人,必须有独特的形象。说起标志性的形象,秦牧想到了很多。 比如米老鼠和唐老鸭,但是显然这个太不像自己。 最终秦牧想到了后世美帝的超人,这形象不错。 秦牧不是看重超人的内裤外穿,而是看重了那个披风和胸前的标志。 秦牧以镰刀斧头作为自己的标志,绘制在胸前,身后再有一件大红披风迎风招展。 这披风的形象,秦牧已经用在猴哥身上了。这也是他之前埋下的一点伏笔。 齐天大圣和秦牧,在这一刻,形象上大部分统一了。 充斥着汴梁大街小巷的漫画,迅速让秦牧和近卫军的形象深入了百姓的人心。 他们现在知道,有那么一支军队,有那么一个人,是如齐天大圣带着天兵天将一般,在保护着天下百姓。 重创过后的百姓,心灵是极度虚弱的。他们痛恨这个大宋。 大宋不但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还拼命的敲诈他们的钱财——这都是任潇潇干的好事。 现在赵家人被金国人杀光了,死的好,死的活该。 天下有了元首和近卫军,还要赵家人干嘛。 元首就是秦牧给自己的新名头。没有个名号,总是不好被百姓记住。元首,就好记多了,而且不和皇帝重名,但是地位却一样。 这只能说秦牧是copy无极限。 张邦昌在汴梁自然知道这些。他万万想不到如狼似虎的金国人,几万人,全被秦牧给杀了。杀的鸡犬不留啊。 这让张邦昌想起秦牧心里就一阵阵的哆嗦。 他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百姓,尤其是本时空没接受过教育的百姓,想问题没有那么深那么远。 他们只看到了近卫军杀光了金国人,但是却想不起问一句“你们早干嘛去了。” 张邦昌就必须要问秦牧,之前汴梁被围时候你干嘛去了? 现在张邦昌知道,那时候秦牧是去断金军的后路了。 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明一点,就是近卫军有着绝对的把握打败敌人,所以敢关门打狗。同时也说明秦牧早就安排好了一切,他在坐等大宋的覆灭。 近卫军有那么强大的武力,却任由赵佶父子和全体皇室都死在幽州城前,只冲这一点,就说明秦牧没按好心。 他要当皇帝,而且还要天下人捧着他当皇帝。 什么元首元宵的,就是换个字眼的皇帝而已。 这可瞒不住他张邦昌。 正因为如此,秦桧要不走玉玺。 连金国人都挡不住近卫军,你赵构凭什么抵挡秦牧? 在张邦昌看来,赵构最好赶紧抹脖子自尽,还能留个全尸,否则秦牧有九十九种办法要了他小命。 赵构当然不想死,他正活在人生巅峰。 如今更巅峰了。因为他从秦桧嘴里确认自己的老爹和大哥全死光光了。这下再也没有人能威胁自己的皇位了。所以赵构还很是兴奋了一下。 不过接下来他就头疼了。 这么久没有金国的消息,他本来就有点疑惑。自己帮了金国这么大忙,金兀术回到金国,怎么也得派人给自己带个好吧,可是他等到现在半个金国的人影也没看到。 如今赵构是明白了。原来他们全死了。 这个事实让赵构的心情从天上跌到了谷底。 近卫军怎么如此厉害?他们是从哪冒出来的。赵构以前一直提防的对象是折家,秦牧他真没怎么放在眼里。 这就是本时空对手工业者固有的轻视现象,让赵构失去了发现真相的能力。 否则以他的聪明,早该从遍布汴梁的新商品推断出制造这些商品的能力是多恐怖。 当然,要一个农业时代的人了解工业时代的可怕,实在是勉为其难。别说赵构做不到,就是到了清末民初很多人也认不清现实。 曾经有一本小说,《神鞭》,是冯骥才的作品。书里有个人物叫玻璃花,他就一手烟卷一手火柴,然后说出经典的一句话“都说东洋人西洋人厉害,可是他们还不是都在伺候老子。” 烟卷和火柴,都是工业化产品,是东洋人和西洋人的玩意,可是玻璃花觉得那是人家在伺候他。 (多年前看过的小说,具体桥段文字我记不住了,但是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赵构也是下意识的有玻璃花的心理。你就是再能干,造的东西再好,还不是给我用的吗? 他根本看不到一个搪瓷盆后面代表着一个庞大到无敌的工业化体系。 即便到现在,赵构也无法想象近卫军的强大。 好几万凶神恶煞的金国人,把汴梁杀的血流成河,以至于汴河被尸体阻塞不能行船,他们怎么就全被近卫军杀死了? 近卫军死了多少人? 他连忙问秦桧:“会之,这画片上说的事,可是真的?” “官家,臣也不能确定真假。”这事秦桧当然不知道真的假的。他也没去幽州看一眼。 “我看未必是真。”赵构摇摇头说道:“如果秦牧和他的近卫军真有这般武力,岂不是早就打过长江,坐了朕的位置。大言不惭之辈,朕见的多了。” “……”秦桧差点说不出话来。 你这是学鸵鸟吗?脑袋扎沙土里面,不管屁股了。 好歹你得派人调查一下,到底金国人是不是死光了,到底你爹和你大哥是不是死绝了。 秦桧可不是傻子,如果近卫军真的杀光了金国人,他还跟着赵构混什么。一条马上就要沉的船,赶紧跳下去跑路才是正经。 他知道秦牧不待见自己。自己两口子可是坑了李清照,而李清照却是秦牧的姘头。 “官家,现在临安城里,有一些流言,似乎对官家不利。” “什么流言?” “官家,我这也是听说的。听说啊,是市井巷陌传遍了的。”秦桧先把自己摘出去。 “快讲!” “臣听说,金兀术造谣说官家和他有私下的约定,要杀岳飞,送江北给金国,换官家称帝。” 赵构一听这话,吓出了一身白毛汗。他一个激灵就从龙椅上跳了起来。 这让他哪里还坐得住。 秦桧一句话把赵构隐藏最深的秘密给揭露了出来。若不是秦桧说这消息市井都传遍了,赵构都有心一刀宰了秦桧。 这是他最大的黑历史。如果天下人知道这一点,谁还肯认他做皇帝。 “如此胡言乱语,是何人所为?”赵构勉强压住惶恐,尽量语气正常的问秦桧。 “臣不知始作俑者是何人,不过臣以为,这个流言要及早控制。”秦桧压低声音和赵构说话。其实他完全不用如此,这里就他们俩人,连太监宫女都被赵构打发走了。 但是这样的姿态做出来,显得自己想官家所想,急官家所急。这就是秦桧的高明。 “有理,有理。”赵构连忙点头。 秦桧说的太对了。别管这个消息从谁那里泄漏出去的,现在必须控制住不能再传播。 “会之,朕命你全权处理此事。现在朕就命你为宰相,你先不管别的,把这件事给朕处理好!一定要消灭谣言!要快!尽快!最快!” “臣领旨!” 秦桧低下头去,忍不住心内窃喜。 自己总算是等到了发达的这一天!不把江南的地皮刮光,我跟秦牧的姓! ------------ 第五百一十三章 锦衣卫 从秦桧当上宰相的第一天,江南就陷入了白色恐怖之中。 赵构为了尽快的扑灭谣言——当然也是真相,给了秦桧极大的权力,甚至允许他动用兵马。 秦桧喜出望外,他这宰相当的,远超前辈。之前的历任宰相可是不敢碰军权的。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他马上就要调兵。可是调兵干什么?秦桧一下子想到了这个问题。 宋朝的禁军,最出名的是上四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这四军是禁军中的精锐。 当然,这是大宋开国时期的事,现在他们也早就不行了。 不但不行,连人都没了。赵构到江南,定都临安之后从新设置了这四军。 可是军队怎么扑灭流言呢?职能不符呀。 秦桧想来想去,他发现自己需要的是一支捕快和军队的结合体。单纯的捕快没威力,单纯的军队没职能,必须两者结合。 于是秦桧亲自组建了一支新军。这支军队,就不能以“军”来命名了,可是也不适合用捕快命名。 最终秦桧天才般的给这支新军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锦衣卫。 江南多锦绣,锦绣做战袍,腰胯绣春刀,专职做特务。 这支锦衣卫只对皇上负责,不隶属枢密院,和军队没半点瓜葛。他们的职责是搜集情报,可以不经司法机构而独立办案——包括杀人。 赵构对秦桧的创意极为赞许——你真特么的是个人才! 他还好奇的问了秦桧一个问题。锦衣好理解,可是绣春是何解? 秦桧谦虚的回答道:“官家,绣春二字出于杜甫的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 这里有两句话“绣衣春当霄汉立,彩服日向庭闱趋。”绣春二字就是取自此处。 窦侍御,就是一个专门向皇帝奏事的人。正暗合锦衣卫的职责。 锦衣卫成立之后,江南百姓很快就领教到他们的威力。 许多人只是在路上聊了两句天,偶尔提到金国两个字,马上就会被锦衣卫抓紧大狱严刑拷打。 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出规定的钱财,这个人就别想活着走出大牢。 百姓很快就被吓坏了,他们甚至在街上遇到熟人都不敢说话,生怕哪句没说对,就进了锦衣卫的监狱。 不过百姓还是太天真了。他们以为在街上不说话就安全了吗?这是做梦。 即使在家里说话也不安全。许多人在家里随口抱怨了两句,发泄了一番不满,第二天就被抓紧了监狱——半夜有听墙根的。 这下连家里也不安全了。整个江南,人人自危,简直是“道路以目”,意思是熟人在路上遇到也不敢交谈,只是以目示意。形容人民对残暴统治的憎恨和恐惧。出自《史记-周本纪》:“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随着秦桧聚集起大量的钱财,江南的流言迅速的被消灭了——再没人敢提了。 赵构对秦桧愈发的满意——这个宰相甚合朕意! 世界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事,赵构和秦桧得意了,百姓肯定遭殃。百姓遭殃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生活状态。 苏州知州宗泽实在无法忍受锦衣卫在自己的地盘横行,他屡次上书朝廷,希望秦桧约束锦衣卫的行为,但是秦桧根本不收敛。 约束,那怎么敛财。不但不能约束,还要更加扩大化。 于是黄道婆在上街买东西的时候就被锦衣卫抓走了。谁让她长的漂亮呢。 江南纺织厂马上出钱,把黄道婆赎了出来,但是这件事的发生,引起了厂长童晓明的高度重视。 童晓明就是童汉的长子。他在吴家庄表现出色,如今被折美鸾调到苏州,成为了江南纺织厂的第一任厂长。 黄道婆是他的技术骨干,莫名其妙的被锦衣卫抓走,罪名是头发为什么这么短。这让童晓明根本无法接受。 纺织厂的女工,全是短发,这是为了保证生产安全。 同时也是因为她们大部分都是童养媳出身,在婆家饱受虐待,卫生条件很差,因此来时候全剃了光头,到现在还没长多长头发。 如果锦衣卫随便以头发短就抓人,自己这个厂子还开不开了? 童晓明现在还不算是新世界集团的人——他还没这个资格加入,连他爹都不是新世界集团的人,可是他对新世界集团,对秦牧,对近卫军,对微山湖,都有着充分的认识。 可以说他的成长就是从秦牧来到本时空开始的。 童晓明完全不怕大宋的朝廷,更不怕锦衣卫。只是现在近卫军全调离了苏州,城里根本没有他可以求助的武装,所以他只能马上发电报给上级汇报了这个情况。 秦牧如今正在微山湖。他现在全国各地到处跑,幽州,高丽,西北,西夏,当然,吴家庄也不能不去,他要尽量的多拉后世的物资过来。 现在他正在微山湖安排宣传工作。 锦衣卫的消息,秦牧已经通过盖世太保的情报网收到过许多了。他对于大奸臣的创意,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你是怎么想的,把大明的一套提前给弄出来了。到时候你让朱元璋怎么办?你剽窃的可是他的创意。 而且连绣春刀都有。莫非你也是个穿越者? 不管怎么样,你就算是个穿越者,也是晚八辈子了。我这边工业建设都已经到了后世六七十年代,甚至八九十年代的边都沾到了,你才弄到明朝,差太远了。 看过童厂长的电报,秦牧对以方好音为首的宣传小组说道:“敌人越是疯狂,越是说明了他们的恐惧。赵构和他的南宋,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啦。” 方好音一边记录,一边说道:“元首,厂子怎么办?锦衣卫这样会影响厂子的正常生产。如果耽误了生产进度,美鸾也是不答应的。” 在公众场合,方好音现在已经称呼秦牧的新头衔了——元首。创意十足的一个名称。方好音甚至觉得这个比皇帝还霸气。 “这件事,我的意思还是要压一压,忍一忍。”秦牧一边说一边解释道:“江南百姓的怨气,会随着锦衣卫的疯狂越发的增长。当他们的怒火无法压制的时候,就会有揭竿而起的人。” “那时候我们再动手吗?” “还不行。百姓的乱,是混乱,乱了朝廷,乱不了整个南宋的统治阶层。随着赵构的南迁,大量原来在北方的官员全都来了南方。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群体。” “现在没有了第二个金国。”方好音明白秦牧的意思,所以她也有点感觉遗憾。 金国人攻入汴梁之后,把北宋的上层建筑一扫而空,什么六贼八贼的,金国人可不管这些。谁院子大就抢谁杀谁。 现在不但蔡京等人死光了,就连向家也被连根拔了——可怜向家还当过卖国贼。 金国人替秦牧办到了他一直想做而没有办法方便做到的事——扫清了大宋的上流社会。 现在仅剩下的宋朝官僚和世家,全跑到了江南。秦牧需要他们彻底消失,只是现在哪里再去找第二个金国呢? “没有关系。”秦牧微笑着说道:“这次不用外人动手,赵构会自己动手的。我们现在的任务,还是要争取民心。” 秦牧把现在的中原分为三个地区。根据地,红区——就是微山湖地区;白区——就是江南赵构的统治范围;灰区——长江以北,长城以南,伪楚的地盘。 在三个区域,秦牧设计了不同的宣传方式。 汴梁属于灰区,秦牧主要是用漫画的方式宣传近卫军的无敌,新世界的伟大。 在白区,秦牧是通过发放小册子,来引导百姓的思想。小册子里面是赵构大量的黑材料。其中最关键最要命的一条,就是金兀术的证词。 其余的还有任潇潇的各种揭发。 菜要一道一道上。这样的小册子,秦牧准备了很多期。如今只是前两期发放了出去,后面的许多期还在制作中。 大宋百姓的脑容量是有限的,他们没经过后世的生活,无法一下子接受大量资讯的轰炸。 如果秦牧一下子给百姓讲的太多,他们反倒会失去重点。 消息要沉淀,要发酵。秦牧还在等那个关键变化的来临。 至于根据地,那就完全不搞小动作。一切宣传都是正大光明的。 各个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军队,都要全体去电影院接受时政教育。 武录正坐在电影院里面,心头滴血一般的紧紧盯着屏幕。 金军就是畜生,大宋就是废物。 经过方好音精心剪辑的视频,正在屏幕上播放着。 电影院里早就哭声一片了。那是对金国人的愤恨,和对大宋朝廷的失望。 一个是野蛮的国家,一个是无能的朝廷。这两样都让武录怒不可遏。 如果现在给他一挺机枪,他敢迎着金国人的刀剑就冲上去。 就算没有枪他都不怕。武录想着如果自己当时在汴梁,就是用牙咬也要咬死俩金国人。 他现在无比希望秦牧,也就是他们的元首,立刻就出兵,把金国人全杀光,也把江南那个朝廷全杀光。 连武录这样的大男人都受不了荧幕上的画面,更别说女人了。 武月早就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虽然她是辽国人,可是自从进入纺织厂之后,这个女人已经逐渐的忘记了从前的自己。 尤其是她来到微山湖之后,更是把自己当新世界的一员来看待。 辽国,宋国,金国,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如今她只想更快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让新世界集团建设的更加强大。让军人们有更多的炮,更多的枪,去杀更多的敌人。 她希望元首能带领自己,杀光天下所有的坏人,建立起一个遍及天下的美丽新世界。 电影,广播,标语,各种各样的宣传手段都被利用起来。红区的百姓经过这轮宣传,政治觉悟蹭蹭的向上涨。 折美鸾统计过,在没有加班,没有提升物质奖励的情况下,微山湖的工业产量提升了三成。 这就是宣传的效果,是精神的力量。 折美鸾也不由得不佩服方好音。果然是个了不得的角色。难怪你能和我一先一后生下女儿。 不着急,未来的路还长,咱俩接着比,到是看看谁先生儿子。 方好音现在忙的不可开交,她可真没空想儿子的事。 “表哥,”当今夜和秦牧亲热完了之后,方好音慵懒的说道:“现在人民群众的参军热情高涨,是不是趁着这时候扩军?” “知我者,方教授也!”秦牧和方好音开着玩笑:“你说的没错,不扩军是不行了。队伍完全不够用。这件事,马上开始。近卫军,要真正成为一支集团军!” ------------ 第五百一十四章 婚姻法和土地法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秦牧的时间越来越紧张。波斯湾那么遥远,自己现在还困在微山湖这么一个小小的空间,这让秦牧每每想起都觉得心里惊惧。 不为别的,只为孩子。如果不能按照柜子神的旨意实现目标,秦烨秦桦可怎么办? 没别的办法,只有埋头苦干。 纵然事情千头万绪,局面纷纭复杂,可是还得一步一步的来。 人口和土地,永远是社会的基础。人口需要繁衍,土地需要保证,社会发展,这两者是底座。 今天是石遗和扈三娘大婚的日子,借着这个机会,秦牧推出了新世界集团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第一版的婚姻法条目很简单,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保证已婚妇女的合法权益。 本时空是实行一夫多妻制度的,这点和后世有根本的不同。不过秦牧不会改变这一点。解决问题要因地制宜,不能任何事情都照搬后世。那不科学,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本时空人口,根据历史上的数据,以及秦牧自己的观察,大宋满打满算不过几千万人。后世可是十三亿人。 同样是这么一片地方,相比起后世,现在处处是人烟稀少。 必须要多生孩子少种树啊! 为了多生孩子,一夫多妻就是一个很合适的选择。秦牧自己就一群女人,他要以身作则。 婚姻法主要是强调了不可以随便抛弃合法的妻子——新世界集团规定婚内女人地位平等,不存在妾室了,都是老婆。 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苏东坡那样的行为——把小妾当礼物随便乱送,哪怕小妾怀着他的孩子,也照送不误。 当折美鸾把新世界集团的第一本结婚证送给石遗和扈三娘的时候,扈三娘非常激动。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自己从一个梁山土匪,成长为微山湖中心医院的院长,到现在嫁给了心爱的男人,这简直是从地狱到天堂一般。 这份人生,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她一叠声的对折美鸾感谢,甚至都流出了泪水——扈三娘太激动了。 他们两口子清楚,由折美鸾给他们颁发结婚证,是秦牧的细心。 现在根据地各方面不断走上正规,百姓的婚姻问题,以后将归民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 这个司的司长是穆南行。按说他们的结婚证最多也应该穆南行来颁发。可是穆南行的身份,新世界集团的高层都知道,石遗和扈三娘都不想由她发这个证书。 还好秦牧想的周到,让折美鸾给这对新婚夫妇发放结婚证。这样怎么能不让石遗两口子满意呢。 折美鸾啊,她为元首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虽然是女儿,那也是长公主。扈三娘也想借点折美鸾的福气。 “你问我爱你有几分,我爱你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在这个幸福的时刻,少女时代款款的唱起了后世邓丽君的名曲《月亮代表我的心》。 在金兵围城之前,樊楼整体都撤出了汴梁,来到了微山湖。这次来,她们就再也不会走了。 穆南行在没有担任社会保障司司长之前,秦牧让她把樊楼的队伍改造了。 如今穆南行手下的这些女人,再不是青楼女子,而是新世界歌舞团的团员。 从此以后,秦牧手下有了两支女人做主力的宣传队伍。一支是方好音手下的艺战团,一支是穆南行手下的歌舞团。 两者的定位不同。 秦牧来自后世,所以他很多事情都能做到先知先觉。 艺战团是主旋律,这个永远不能忘记,更不能改变。但是就好像一幅画要有主有次,一桌菜有凉有热,单纯的主旋律宣传,在开国初期非常有效,可以说无往而不利。但是随着国家渐渐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会有新的需求。 这时候只有主菜是不行的,还得有点拼盘什么的,调剂一下。 歌舞团就是为未来人民日益增长的娱乐需求准备的。 这个团体的定位本就区别于艺战团,所以少女时代三人组连名字都不用改,就用原来的日文名吧。 这一首经典的情歌,把婚礼的气氛推向了**,每个人都对这对新人报以真诚的祝福,同时他们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一个全新的世界,会在元首的带领下,在我们的奋斗下,出现在每个人的眼前。 仪式完成之后,石遗顾不得在婚宴上寒暄,他和秦牧很快离开了全聚德酒楼——扈三娘花了大价钱向贾红线包场的,来到了办公室。 跟着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李清照。 穆南行有了新职位,李清照不能没有。这到不是秦牧为了平衡,而是他的确急需人手。 一个国家的管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李清照就是这么一个专业人才。不是说她诗词做的好,而是她算术好。 别忘了,李清照可是赌神,赌神哪有不精通算术的。眼力,记忆力,算术,一样不行都成不了赌神。 秦牧根据李清照的能力,给她量身定做了一个职位:土地管理局局长。 随着局势的发展,土地问题也必须要处理了。不能再含混下去。 微山湖以及周边的土地,按照大宋时候来说,是属于折家的。之后近卫军连连打土匪,又打下了大量土地,这些土地都归在秦牧的名下。 现在秦牧不准备再这样含混着过了。有了婚姻法,就要有土地法。 人口和土地,是国家的基石。 一切土地收归国有,这就是秦牧的根本国策。 土地的私有化,必然导致短的几十年,长的几百年,朝代就会变更。 即使在建国初期实行了均田政策,可是随着社会发展,总有人会破产,有人会聚集大量土地。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已经被中国历史一再证明了。 新世界集团土地全部国有。这一点得到了新世界集团的全体认可。 近卫军的高级军官本就一寸土地都没有,包括梁山系列的,也是没有土地的。他们对土地国有举双手赞成。 秦牧本来担心自己这个政策会遇到折家的反对,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折家以折可求为代表,完全拥护秦牧的土地政策。 他们愿意把名下所有土地都捐献出来给新世界。 这让秦牧不仅感慨万千。百年世家,真不是盖的。这份眼界,换了自己都未必有。 乍一看似乎他们失去了很多,其实是他们得到了更多。 在未来的新世界,根本就不是农业社会那一套。真正能让世家存在的,不是土地,是行业。 后世的大资本,是以霸占行业为基础的。 折家这几个人,真都是难得的人才。 这样秦牧的决策就获得了一致的通过。 有了政策,就要执行。这个任务秦牧就交给了石遗——他最有经验,之前他一直在剿匪抢地。 当时还是偷摸的干,现在已经可以光明正大的干了。 石遗的首要方向就是灰区。长江以北,长城以南,以前大宋的地盘,全要实行土地国有化。 这个区域,也正是秦牧拿来练手的。 靖康耻吓坏了北方的世家,很多大地主都跟着赵构跑到了江南。当然,他们的想法是再跟着赵构杀回来,而不是永远抛弃了祖产。 但是现在他们再没有这个机会了。 这也是秦牧选择在灰区开刀的一个原因。大量的地主逃跑,会让灰区的土地政策执行起来阻力小很多。 石遗新婚燕尔,意气风发。有点小乔初嫁了的兴致。 虽然不能说他羽扇纶巾,可是石遗也下意识的像儒帅方向发展。这是他不自觉的在学秦牧。 根据秦牧的命令,石遗的第一个目标是青州。 那个地方有青州石化,是重点保护单位。既然如此,干脆就先从青州下手好了。把整个青州土地国有化,青州石化也就不存在土地问题了。 当然,这是秦牧从大局上考虑给石遗的建议,并不是命令。 秦牧现在不太插手到具体的行动细节——这应该交给具体负责人去思考,都靠自己,他们怎么成长。 石遗手里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方向开始行动。 不过石遗会参考秦牧的指示,同时还有一个原因,是扈三娘私下和他说的一件事。 青州知州,是赵明诚,这个人是李清照的前夫。他曾经极大的羞恶过李清照。 李清照私下拜托扈三娘,让她帮自己出气。也是因为老婆的枕头风,石遗果断的把青州作为了自己破局第一战。 他很清楚,别看自己没怎么带兵打仗,这么多年一直埋头建设,可是自己在元首心里的份量一点不比别人轻。 以近卫军的强大,打赢任何敌人都没什么值得吹嘘的,不赢才是废物。 而搞建设,才更能体现自己的水平。 土地问题,是新世界集团的核心问题。元首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是对他最大的信任。 石遗要以百分百的努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他清楚,当土地一旦整合完毕,新世界集团就要大举出兵了。 兵锋所指,天下归心。 石遗日夜盼望着那一刻的到来。 ------------ 第五百一十五章 红色娘子军 完颜吴乞买把自己裹在厚厚的皮毛里,手里捧着一个盒子,正顶着风雪向西方艰难的跋涉。 金国完了。 本时空的金国好像一颗彗星,完全没了原本的百年国祚。自金国建国到现在,不过十几年时间,如果从消灭辽国开始算,到今天不过三两年时间,就被近卫军从地球的行政版图中抹去了。 现在已经没有了金国。他们的都城上京已经被刘云飞攻克,金国人不是死了,就是被迫逃亡。 完颜吴乞买没有死,不是因为他跑的快,而是刘云飞特意留了他一条命。 秦牧命令把完颜宗望和完颜宗翰的首级处理一下,送到了刘云飞手里。 完颜吴乞买至今记得刘云飞当日的样子。 那个穿着奇怪军服的将军,冷冷的指着自己说道:“这是两颗金国人的人头,送给你,是让你牢记仇恨。记住,我,刘云飞,近卫军团长,灭了你的国家,杀了你的族人,我随时等你来找我复仇。” 完颜吴乞买根本无法理解刘云飞的话。这个人难道疯了吗? 可是他知道刘云飞没有疯。近卫军的强大火力打垮了完颜吴乞买的信心,他真没有半点报复的想法。 几万大军,可以说全部女真的青壮男人,全被近卫军杀了,只留给他两颗人头。 他拿什么复仇? 这个人难道是在说风凉话吗?完颜吴乞买完全无法理解刘云飞到底在干什么。 “我知道你们现在没有力量来复仇,不过以后也许有。现在我给你们指一条路。向西,一直向西,去打鞑靼人。你们杀了他们,或者被他们杀死。如果你们能征服他们,就带着他们来找我复仇吧。我就在这等着你。” 完颜吴乞买就这样带着剩余的族人被赶出了上京,他们缺吃少穿,却不缺盔甲兵刃。 刘云飞根据秦牧的命令,采用驱狼吞虎之计。让金国人去打蒙古人——现在他们还叫鞑靼人。 东北的冬天极为寒冷,近卫军这时候也不适合作战,秦牧让他们原地休整。 不过秦牧绝不浪费时间。近卫军不能去打蒙古人,金国人可以去。他们不打就会死。 刘云飞没有给这些人足够的粮食,完颜吴乞买要想活下去,只能向西去杀去抢。 现在的鞑靼人还没有被铁木真整合成一体——铁木真还没出生呢,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金国人还是有机会的。 当然,这要看他们是不是自己能把握。杀了鞑靼人,或者被鞑靼人杀死,就是残余的女真人的宿命。 不过不管女真人和鞑靼人打成什么样子,都是秦牧乐于见到的。 世界那么大,秦牧没办法按步就班的来操作征战进程。他实际是按照计算机的并行处理方式在控制这个世界。 不是一件事办完再办另一件事,而是许多件事同时进行。这非常考验秦牧的能力。 不过到现在为止,秦牧做的还不错。 当金国人在漫天风雪的草原上跋涉时候,秦牧正在温暖的房间里玩电脑。 说玩不太准确,但是最近他的工作的确有一点“玩”的性质。 他没有编程序,也没检索数据库的数据,而是在玩一套视频编辑软件。 秦牧在弄影视后期特效。 近卫军要征兵了,这次征兵,近卫军要扩充到一个集团军的规模,足足几万人。 这样巨大的数字,单靠微山湖是满足不了的。这一次的征兵范围直接覆盖了新世界集团的所有统治区,包括西北,以及青州一部分。 即使这样,也是不能完全满足兵源的缺口。男人不够,女人来凑。 近卫军也的确需要大量的女兵。 军队是个巨大的熔炉,在本时空,改造一个人,提升一个人,最佳的地方不是学校,是军队。 秦牧现在需要大量的女兵。这些女兵不但可以在军队服役,做医疗兵,通讯兵,文艺兵,而且她们退伍之后,都是优秀的干部人才——至少能当教师。 计划是很好的,但是执行起来却有一定困难。 根据地的男人都抢着当兵,可是女人却限于传统,很少有报名参军的。 即使个人愿意,家人也不愿意。女人,早早嫁个男人,寻个婆家,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 微山湖这片地方被秦牧经营的太好了,以至于一般人家最大的理想就是让闺女嫁到本地。只要在微山湖,生活就在天堂。 这让秦牧就非常挠头。 自己是不是给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待遇太高了? 可是秦牧想了想,发现自己也没给大家太多。微山湖的百姓,工薪阶层,生活最好的也不过后世六七十年代工人的水平——还没电视机。 其实秦牧只是让每个人都能吃饱,甚至吃好,而且有工作干。 但是这已经是百姓朝思暮想的天堂生活了。面对这种情况,秦牧也无能为力。总不能大幅度降低百姓的生活水平,来让他们送闺女参军吧。 秦牧必须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还是要宣传。方好音把常用的宣传手段都用了,效果不是很明显。 秦牧想来想去,决定出大招。 他要拿导筒,做导演,在本时空制作第一部电影。 电影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红色娘子军》。 该片讲述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吴琼花从奴隶成长为共产主义战士的经历和海南红色娘子军的战斗故事。 吴琼花是椰林寨大土豪南霸天的丫头,几次逃跑都被抓回,受尽折磨。南霸天命人要将她活活打死,昏死在地的琼花在电闪雷鸣中惊醒过来,遇到了化装成华侨富商的红军干部洪常青。 这部电影上映时,创造了奇迹般的记录。当时万人空巷,超过六亿人观看了《红色娘子军》。 其中男主角洪常青,更是全体中国妇女的梦中情人。当时所有未婚女青年,几乎都以洪常青作为找对象的模版。 这个角色,秦牧偷偷的就定给了自己。 这个瘾他自己过,不能给别人。 不过女主角的选择,却让他遇到了难题。本时空第一部电影,秦牧当然想把好处便宜自家人。 他邀请过贾红线几个人做女主,可是却无一例外被残酷的拒绝了。 因为吴琼花这个角色,出身低贱,而贾红线等人都是立志做皇后的。即使做不成皇后,她们也都自重身份,绝不能在百姓心中留下出身低贱的形象。 虽然秦牧一再声明这是电影,是艺术,可是贾红线等人没一个答应为艺术献身的。她们只希望艺术为自己服务,娱乐自己就好。 这样秦牧不得已,只能在艺战团和歌舞团中选角。 但是这时候他又遇到了相反的问题。 这两个团体的女人争着做主角。艺战团有台柱子王莺,她不但是首席播音员,还是大型歌剧《白毛女》的主角,算是有着丰富的演艺经验。 她出演吴琼花完全可以胜任。 可是穆南行却不肯让步。她是樊楼的主人,又跟着秦牧这么久,接触了这么多现代社会的东西,她非常了解电影的地位。 既然弟弟没有指定方好音的女人做主角,那么自己必须争一下。 樊楼的主人奇迹般的就有着后世电影大亨的思维。女主角,一定要自己指定。 她要水桥舞演吴琼花。 本来方好音还对这件事不怎么看重,她每天工作忙的从早到晚,根本没有闲着的时候,对于电影这个新生事物,她还没意识到那巨大的价值。 可是穆南行一争,方好音立刻醒悟了。她也马上改变态度,坚持要王莺做女主角。 不要的都不要,要的就拼命争,这让秦牧头痛坏了。 最终秦牧决定补偿一下水桥舞。她们三人为自己付出了很多,不说别的,至少李师师的鞭子就挨了不少。王莺学播音学歌曲时候,方好音可没揍过她。 水桥舞演吴琼花,自己演洪常青,再补偿一下方好音,就让王莺饰演符红莲,这算是第二女主吧。童养媳出身,多少有点戏份。 按说童养媳让黄道婆演更合适,不过厂子离不开她,这一次就算了。下一次演童养媳时候再找她。 秦牧在后世和本时空,这都是第一次拍电影。还是一上手就身兼导演和主演两个重要角色。但是这对他没有半点难度。 《红色娘子军》的电影早就存在,自己只是copy一下。而且还不仅仅是简单的copy,秦牧还把这部电影做的非常高大上。 秦牧特意搞来了全套的处理系统,这不但花费了他大笔金钱,还占用了柜子大量的宝贵空间。 但是看到自己的制作效果,秦牧觉得这些付出都是非常值得的。 不说别的,单就一个日出,秦牧就能弄出一百种效果,每一种都是气势磅礴,别说本时空的观众会被震撼,就是拿到后世,也会得到专业人士点赞。 毕竟秦牧的电脑水平和审美水平都是顶级的——尤其是在大宋浸染这么久,怎么也能在艺术上有点提高。 为了节省时间,秦牧采用了大量的绿幕拍摄。这样有很多好处。 不用实景,就不用到处跑浪费时间。封闭拍摄就不虞被闲人看到,让演员不好意思发挥。关键一条是感情戏,如果不是室内拍摄,即使是水桥舞也不敢放开了演。 在户外她还真不敢放肆的对秦牧示爱。不过在室内就能彻底放开了。反正旁边都是自己人——配角和群演大部分是樊楼出身的。 当这部电影杀青之后,水桥舞只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美梦。梦里她和秦少爷,噢不,现在叫元首,真正的恋爱了一会。 当然,这是水桥舞自己的感觉。实际上这部电影,男女主是没有恋爱的,剧中只是暗暗的表现了吴琼花对洪常青的爱情。 这是一部宣传片,宣传的是女性的觉醒,女人翻身做主人,做战士。恋爱属于与主题无关,在原版电影中被极大的弱化了。 在大宋版的《红色娘子军》中,秦牧依然没有给男女主加爱情戏。这是对原作的尊重,同时也因为原作的精神已经非常符合现在的局面,没必要再画蛇添足。 秦牧明白,留白是艺术中最大的技巧。留出空白,才能引人遐思。如果原版的电影中男女主结婚了,那《红色娘子军》成不了经典。 果然不出所料,《红色娘子军》一上映就火爆微山湖。 所有的人都不惜一切代价要得到一张电影票,要看看吴琼花和洪常青。当然,男的看吴琼花,女的看洪常青。 秦牧和水桥舞瞬间就成了微山湖的男女偶像。 水桥舞现在都不敢上街。她一上街就会引起围观,造成交通堵塞。这让余里衍都不满意了。 作为公共交通的最高负责人,她怎么能允许有人比自己还出名呢。噢,不,是有人引起交通堵塞。这不能允许。 她想去找水桥舞,当面命令她不允许不戴口罩出门,可是想想又觉得有点丢人,于是只好惺惺的回了家。 这件事她不能怪秦牧。当时秦牧也邀请她做主角,可是她珍惜羽毛,给拒绝了。 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角色本来是我的啊。 她回到家里,秦烨秦桦趔趄着冲她跑了过来。 这俩姑娘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小娘——余里衍岁数最小。 余里衍也最喜欢这俩小姑娘。她一手一个把两个胖乎乎的娃娃抱在怀里。 这时候就听秦烨嘟嘟囔囔的不知说着什么。 余里衍就逗她:“小丫头,你嘟囔什么呢。” 秦烨没有说话,还在嘟囔,这时候秦桦给她翻译了:“小娘,姐姐在唱歌。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 “……” 余里衍一听这话差点翻白眼。你们俩还妇女,还冤仇深。 全天下还有比你们再享福的女孩子吗! 你们哪里来的冤仇。 要说冤仇,我才冤枉呢。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五百一十七章 夏日绝句 百姓是伟大的,为了赚钱,你都不知道他们可以辛苦到什么程度。 折可存推出的小额贷款,造就了成千上万个货郎,他们赶着马车,风餐露宿,在中原大地上奔波。 当天回家是不能回家的,马车一天能跑的距离,早就在微山湖的势力范围之内,这其中不需要下乡的货郎,每个村都有了国营小卖部。 货郎的销售只能在微山湖的势力范围之外,他们的足迹已经深入了青州。 这些拓荒者能做到这一切,除了中国人民吃苦耐劳的本质之外,还多亏了秦牧的奇思妙想。 实际上这也不是秦牧有多天才,而是他在后世见惯了各种推车走天下的各位主播行为,所以在这辆货车上,参考各个主播的创意,给货郎规划处一块生活空间。 在这个空间,装着他们的生活用品,能解决一路的吃住问题。王远在做货郎时候已经弄了这么一套,但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肯定不如后世几百个主播的想法全面。 而且他的改造能力肯定比不上国家队的大工厂。这一批车辆全是统一制作,每一辆车都有着完善的生活保障,这让货郎们可以千里奔波。 这么说吧,给他们一个网络,和一部手机,他们马上就可以开直播了。 他们是新世界集团正式攻略灰区的先头部队。 随着货郎的深入,微山湖的工业品开始在灰区遍地开花。 这些商品改善了灰区人民的生活,同时,也给本地的社会生态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因为跟着货郎进来的,不只是好用的商品,还有枪炮。 石遗的一团以排为单位组成一个又一个的特混小队。战士,医疗兵,宣传人员,甚至有的大一点的队伍还配备了随军记者。 一个又一个小队跟随在货郎之后,开始对灰区的土地下手了。 近卫军在灰区行动,有着一个非常正义的身份。灰区是张邦昌的地盘,张邦昌是金国人的走狗,是伪皇帝,人人得而诛之。 灰区的所有政权,全是伪政权。这样近卫军一下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杀起抵抗分子毫无压力。 青州地面上,自然少不了土匪和地方势力。这些人一旦对微山湖的货郎下手,马上就会遭到近卫军暴风骤雨的打击——基本是全歼。 如果说刘云飞的部队好像一把铁锤砸烂了金国,那么石遗的部队就好像一壶开水,到处泼洒。只把灰区地面上的人物烫的皮开肉绽。 青州知州早收到了近卫军在青州地面作乱的消息。当然,这在他看来就是作乱——不经朝廷允许就杀人难道不是作乱吗? 可是现在赵明诚有一个逻辑问题绕不过去。他到底是大宋的知州还是伪楚的知州。 若说他是大宋的官员,赵构根本不理他。赵构的圣旨从来不过江南,长江以南他不要了。 可是如果他自认自己是伪楚的知州,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张邦昌就没有发过一道圣旨。伪皇帝什么都不管,一门心思在小屋里琢磨怎么能保命。 实际上灰区的各个地方,不能说处在无**状态——毕竟地方管理机构还都在,但是这里的确是无朝廷状态——没有一个朝廷要他们。 这让赵明诚陷入了无计可施的状态。 他手下连兵都没有。编制内的军队都被赵构带跑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些衙役。靠这些人能干嘛? 青州地面的传闻越来越邪乎,赵明诚听说近卫军不断的屠杀地主和官员,所过之处,简直是鸡犬不留。 这可怎么办?赵明诚思前想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办法。跑!跑到江南去,到了哪里,不愁赵构不给自己一个官做。 青州这个破地方,老子是不待了。 于是赵明诚挂印而去。他跑了。只带着贴身小厮赵财。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别人或者能跑,他是绝对跑不掉的。因为赵明诚的大名被石遗惦记上了。 这一次他亲自带着主力来到青州城,绝不能让赵明诚跑了。 这个人是李清照的仇人,而李清照又是元首的外室,外室也是元首的女人,石遗绝不想李清照背地里给自己上眼药。 她拜托的事,甚至比秦牧的命令还让石遗上心。毕竟元首是干大事的人,眼界高,格局大,根本不在意小的细节。 可是女人就不同了。尤其是李清照,她是赌神,最精于算计,扈三娘每次和她打马吊都能输掉一个月工资。这样的女人可得罪不得。 赵明诚毫无意外的落入了近卫军的手里,跟着他一起落网的,还有小厮赵财。 收到赵明诚被抓的消息,石遗很高兴。这总算能对李清照交差了——李清照也跟着石遗来到了青州。 他问李清照接下来怎么办。若是别人,石遗找个理由就杀了,甚至都不用理由就杀了。可是赵明诚怎么说也是李清照的前夫,石遗不敢替李清照拿主意。 拍马屁别拍马腿上。 “那个赵财,我不想再见到。赵明诚吗,念在我和他长辈有旧,见一面,留他家一点骨血吧。” 石遗暗暗点头,不愧是大词人,用字都这么讲究。若不是自己跟着元首多少也长了点文学素养,真听不明白她的意思。 李清照意思是杀了赵财,然后见赵明诚一面再放了他。而且理由都不是俩人的夫妻感情,而是借口赵明诚的长辈。 真是大才女! 于是赵财就这样消失在人间。他万万想不到,自己当初不过在李清照面前跋扈了几分钟,却要以付出生命为代价。 由此可见,女人千万不能招惹。太记仇了。 赵明诚就以阶下囚的身份见到了李清照。 曾经的青州土皇帝,如今变得连土鸡都不如。望着台上高高端坐的李清照,赵明诚满面羞愧。 太丢人了。弃城逃跑,简直是士林之耻辱。 农业时代,一座城池就是一个物资聚集点。地方官是守土有责的。守住这些财富,是他们的职责。现在敌人没打呢,赵明诚先跑了。 这是一份永远也洗不干净的耻辱。 而且他还被抓到李清照的眼前,被这个曾经的枕边人鄙夷着。 李清照也不说话,提笔写了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这首《夏日绝句》,终于还是出现在本时空。 历史上,这首诗也是李清照写给赵明诚的。 建炎三年(1129)二月,御营统治官王亦叛乱,此事被下属察觉,并做了汇报,但赵明诚似乎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也没有指示应对措施。于是下属自行布阵,以防不测。 是夜,王亦果然造反,被有所准备的下属成功击败。到天亮时,下属前去找寻赵明诚报告,却发现他早就利用绳子从城墙上逃跑了。 叛乱被定之后,赵明诚被朝廷革职。李清照深为丈夫的临阵脱逃感到羞愧,虽然并无争吵,但往昔的鱼水和谐已经一去不返,她从此冷淡疏远了赵明诚。 不久,赵明诚又接命前往湖州上任。赵、李分别时,局势更糟。李清照也知道,夫妻分别,随时都可能遭遇兵祸。而丈夫在兵变中的懦弱也在她心中留下了阴影,于是她更担心自己保护不了如此多的物件,于是便问赵明诚,若真发生不测,那该如何是好? 当时赵明诚说,若逢不测,先丢辎重,再抛弃衣物,然后依次是书册、卷轴和古器,而夫妇二人所收藏的最为珍贵的《赵氏神妙帖》不能失去,若非万不得以,只能与李清照共存亡。 1129年,他们向江西方向逃亡,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语气氛尴尬。行致乌江,站在西楚霸王项羽兵败自刎的地方,李清照不禁浮想联翩,心潮激荡。面对浩浩江水,随口就吟诵出了《夏日绝句》。 赵明诚站在她身后,闻听之后愧悔难当,深深自责。从此便郁郁寡欢一蹶不振,不久便急病发作而亡。 这是历史上赵明诚的轨迹。 如今因为秦牧的意外闯入,赵明诚丢了老婆,可却还是收获了这首诗。只能说是造化弄人了。 秦牧借着灰区的尴尬地位,恰到好处的展开了自己的土地政策。 灰区大部分官员都逃跑了。他们运气好的,能逃到江南。这点秦牧吩咐过,不必为难这些人。 这些人到了江南,对于赵构是巨大的负担,会给江南朝廷带来极大的内部隐患。 那些不肯跑的,基本就为秦牧的粮食产业做贡献了——全埋进地里肥田了。 至于地主和土匪,更是被近卫军清理一空。 灰区这块地方,坐落在华北平原上。这地方连个高点的土坡都没有——一千多米的泰山已经一览众山小了,土匪虽然多,却没地方藏。 在近卫军强大的火力和机动力下,没有人可以逃脱。 唯一能和近卫军对抗的,只有时间。 灰区这么大,清理一遍也要不少时间,这个秦牧也没办法。何况近卫军一边执行土地政策,还要一边测绘。 大宋的地契完全是一本糊涂账,秦牧看都不看早扔了。 新帝国,一切都要从头抓起。尤其是土地,更是不能稀里糊涂的。 秦牧特意从铁道工程兵部队抽取了一些骨干,加强给石遗。同时也让一些学生提前毕业,在实践中去学习。 新帝国,实在是太缺人才了。 不过这个问题在江南却不存在。赵构不缺人,相反,他还发愁人太多。 近卫军在江北好像清理卫生一样把大量的旧有势力打扫到了江南。赵构的江南小朝廷充斥着过去的地主,官员,世家。 他们都要吃饭。而且不只是要吃饭,还要吃好。吃好还不能满足,要给我们官做。而且,他们还要赵构反攻江北,替他们夺回失去的一切。 赵构恨不得把他们都杀了喂狗。 朕要有打过长江的本事,还用你们聒噪吗? 现在朕不是正练兵呢吗!赵构最开始的计划,就是以长江为防线,同时要打造一直强大的火器部队。 禁军的上四军已经被他重新建立,大量的火器,天雷和火炮,都被江南的军器监制造出来,配备给禁军。 这是赵构划江而治的本钱。只是之前他想象的敌人是金国,而现在换了秦牧。 对于秦牧和他的近卫军,赵构一直没有看清楚。 近卫军出手很少有人能活命,从近卫军手底下逃跑然后再来到江南,并且和赵构搭上话的,更是没有。 赵构知道近卫军火器厉害,可是厉害到领先一千年,这个是他没能力想象的。 其实宗泽见识过近卫军的火力,但是他没告诉赵构——这个太过于恐怖,就不要给新皇帝添堵了。 赵构如果想要弄清楚近卫军的武力,必须去实地考察一下。只要他站在近卫军炮火下坚持一会就能感受到了。 目前近卫军还没打过江南,赵构还存有一分侥幸。 也许秦牧不想要江南这片地,我和他,还可以划江而治。 正因为这分侥幸心里,赵构他严命手下不许骚扰秦牧的产业。 比如那个苏州的纺织厂,绝不能再碰了。不但不能碰,还要供起来,好好保护着。 赵构秉承了后世空一格的优良作风。不给敌人开枪的借口。 可是秦牧也秉承了后世列强的特性,没有借口,不会制造借口吗。 于是在七月七日这一天,近卫军借口在江边演习时候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江南搜查。 这当然遭到了润州守军的拒绝,于是近卫军大举过江,炮轰润州城。 震惊天下的“七七事变”,就此发生了。 七七事变是新帝国发动全面战争的起点,也是中华民族从伟大走向更伟大的开端。 历史,会铭记这一天。 ------------ 第五百一十八章 伶仃洋 江南的百姓苦锦衣卫久矣。 别看锦衣卫成立时间不长,但是秦桧却能让江南的百姓感觉到锦衣卫仿佛存在了一辈子。 天天都是地狱一般。 秦桧很明白道理。眼前的局势,天长地久就别想了,能多捞点就多捞点。 近卫军杀金国人跟杀小羊羔一样,赵构凭什么挡得住秦牧?他早就做好了脚底抹油的准备。 宋朝造船业发达,秦桧搜集了大量的船舶,随时准备逃命。 可是要想轻松逃跑却也不那么容易,因为现在临安的上层人物太多了。 长江以北,被金国人吓跑的,被近卫军赶走的,还有长江以南,因为赵构定都临安而凑过来的,挤满了朝廷。 这些人,全是赵构和秦桧的负担。 现在赵构极端痛恨秦牧。你的手段也太狠了。弄这么多废物给我,让朕怎么办。逃跑船都不够。 赵构也早有了逃跑的心思。润州城一日而破。近卫军不像金国人,他们没有屠杀任何人,只是把禁军赶跑了就算。 这样近卫军的武力之恐怖,就随着这些逃兵传遍了江南。 赵构命韩世忠带兵堵住近卫军的去路,可是韩世忠拿什么堵?他的兵全拿的是秦牧的钱。 这些花花绿绿的票子,可不是朝廷给的,而是秦少爷给的。 既然近卫军没有屠杀润州的禁军,那么这些兵就不怎么害怕。到时候自己不上城墙就完了。 听逃兵所言,近卫军只是清空了润州城头,然后占领了制高点,剩下就是轰他们走人。 不过韩世忠的兵大部分都不想跑了。他们的想法就是干脆投降,继续给秦少爷修路。 修路多好啊,不用打仗,还有钱赚,管饭吃。而且那些花花绿绿的华金,可以买到多到数不完的好东西。 二锅头非华金买不到,大宋的钱商家不要。 这些消息随着盖世太保的地下情报员,源源不断汇聚到秦牧的司令部。 这让新世界集团的高层不由得万分佩服。元首的经济战,终于在这时候显出了威力。 当时还有很多人不理解秦牧的所作所为,觉得就是白白给这些禁军享用微山湖的劳动成果。 可是现在他们明白了。这些禁军,当你把他们看作新帝国的一员时候,他们就是一支强大的建设力量。 江南的路和桥,都是他们修的。近卫军这样的机械化部队能如此迅速的向前挺进,正是因为有禁军修了大量的路和桥。 这些人,服务于战前,也会劳动于战后。 这是一支强大的建设力量,而且是韩世忠免费为新世界集团组织管理的。都没怎么花新帝国的力量,无非是付出了一些纸片和商品——这两样微山湖都是大把大把的。 现在禁军和百姓,都对新皇帝怨声载道,甚至视之如寇仇。 在近卫军攻略灰区的时候,对白区的地下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大量的小册子通过盖世太保的情报员散发到江南各地,赵家朝廷的黑历史第一次被完整的揭露在百姓的眼前。 百姓已经被锦衣卫欺压的活不下去了,这时候又知道了朝廷上的各种腌臜事,早就有了推翻朝廷的心思。 近卫军炮打润州城,就好像汽油桶里面扔了一根燃烧的火柴,江南地区的百姓,自发的掀起了各式各样的反抗。 有抗租的,有抢粮仓的,还有聚集起来殴打锦衣卫的。 总之江南到处是火,各处都冒烟。秦桧按下葫芦浮起瓢,完全控制不住局面了。 近卫军有条不紊的顺着运河南下。这条路他们走过不止一次,如今再走起来轻车熟路。 而且这一次他们获得了当地百姓的热烈欢迎。近卫军,就是我们的解放者。 如果不是因为历史问题太敏感,秦牧都想把近卫军直接改名解放军了。 现在就算了,近卫军也很好。青年近卫军,很有朝气。 运河沿岸的城市守将望风而逃。他们一路逃到了苏州。这是他们能逃的最后一个城市,再向后,就是临安了。如果他们敢逃到临安,没准赵构就砍了他们脑袋了。 现在正发愁人多船少装不下呢,你们还来凑热闹。 韩世忠坐镇苏州,已经镇不住地方了。他镇不住军队,也镇不住自己的情绪。 按照近卫军的行军速度,明天他们就会打到苏州城,到时候自己怎么办?是投降还是逃跑?抵抗绝不是韩世忠的选项——实力差距太大。 韩世忠正在房中和梁红玉密谈,这时候宗泽来了。 宗泽是苏州知州,守土有责,他不能跑。 他不但不跑,还要韩世忠不许跑。为国尽忠,在此一刻。 虽然朝廷做的事有点不像话,但是朝廷就是朝廷,皇帝就是皇帝。宗泽的理念不允许他逃跑,更不允许他投降。 历史上,宗泽面对金国人时候也是抵抗到死。现在换了秦牧,依然没有区别。 “良臣,”宗泽严肃的对韩世忠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如今朝廷有难,你我当不惜此身。” “宗知州,”韩世忠连连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食君之禄,必须忠君之事。” 说着话,韩世忠对着左右吩咐道:“来人,把宗泽绑了。” 宗泽万万想不到韩世忠把他给抓了起来,这是要投降啊。他气的目眦欲裂:“韩世忠,你这匹夫,你食君之禄,难道都吃到狗肚子里面了?” 这时候梁红玉说话了。 “老头,赵构给过我们夫妻什么?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秦少爷给我们的。”说着话,梁红玉把自己的爱马仕包包摆到宗泽面前。 她打开包,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小钱包——还是爱马仕的原装精品,拿出了一叠华金对着宗泽挥了挥:“你看这钱,赵构有吗?” “你……”宗泽顿时被气的说不出话了。 华金在苏州地面的通行,让宗泽很是担忧。在苏州,至少一半的商品交易都用的是华金,其次是铜钱,交子早就被挤的没了踪影。 朝廷的钱都不算钱,这让宗泽下意识的觉得不应该。这道理说不过去呀。如果朝廷的钱都不算钱了,那朝廷的话还算话吗? 可是他不能从法律上禁止华金的流通。 第一是因为大宋的钱币本就混乱,什么人都能发钱——这个事和后世完全不同。大宋的钱是任何人都能造的。 第二就是因为如果他禁止了华金的流通,苏州市面的交易马上就会停滞。因为微山湖的工业品只要华金,而禁军的收入也全都是华金。不让他们用华金买东西,禁军就会哗变。 这就是宗泽为难的地方。结果犹豫到现在,终于养虎遗患了。 华金尾大不掉,连韩世忠夫妻都当了降将。敌人可是还没打过来呢,你们到投降的早! 苏州就这样不费一枪一弹,和平解放了。 这不得不说梁红玉的眼光了。韩世忠之前还在犹豫,是继续跑到临安和赵构混日子,还是投降秦牧。 可是梁红玉一句话点醒了他:“官人不记得岳飞吗?” 岳飞!是啊。 韩世忠想起了他看过的那些私下流传的小册子。岳飞的死,被秦牧详细的揭露出来。 其中秦桧的一句话,让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感觉切齿的痛恨。 “打胜仗的人,就是大宋之奸贼!” 这是赵构引用秦桧的话,告诉的任潇潇。而任潇潇记性超级好,她一个字不改的告诉了方好音。 现在,全天下人都知道了赵构的无耻。 韩世忠想到岳飞,立刻就拿定了主意。打胜仗反倒要去死,这样的朝廷,保它何用! 苏州和平解放,让韩世忠收获了人生新的开始。 秦牧没有收编禁军,而是让禁军全部放下武器,直接变成了专业的建筑队。 而韩世忠夫妻更是得到了一个想也不敢想的机会。秦牧亲口答应他们,你们两口子,还有重用。 现在韩世忠夫妻被秦牧派去微山湖学习。到了微山湖之后,韩世忠夫妻才出了一身冷汗。 见识到了秦牧的真正实力,韩世忠恨不得抱着梁红玉叫奶奶。 若非贤妻英明,自己险些犯下愚蠢的大错。 秦牧之前显露出来的不过是冰山一角,他的真正实力自己根本没看到。 那赵构拿什么和秦牧叫板? 他能不能从近卫军的手底下跑掉都成问题。 还别说,赵构真的跑了。 作为南宋的开国皇帝,赵构的大局观很强,形势不由人,那就退一步再说。 陆上没有活路,先去海里躲一躲。 这条招数不是作者凭空想出来的,而是赵构的确在历史上这样干过。 当时金兀术带兵杀到江南,赵构躲无可躲,于是就坐船出海了。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搜山检海抓赵构。” 当然,历史上金兀术是没抓到赵构。大海茫茫,去哪里找他呢? 现在面对秦牧的咄咄逼人,赵构也选择了同样的一条路。乘船出海。 孔夫子都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 我的治国大道不能实行于天下了,那我还空耗在这里有什么意义?不如乘着木筏,泛舟远洋,去天涯海角做个隐士吧。如果我的弟子中还有跟我一起去的人,那一定是仲由(子路)了。 跟着赵构的,不是子路,是会之。就是秦桧。 秦桧为了这次逃亡做了大量的准备。食物淡水,金银财宝,堆积了无数。一条庞大的船队从越州出海,向着南方驶去。 这一次赵构和秦桧都没打算回来。江南是回不来了,我们可以去蛮夷之地碰碰运气。 赵构的战略当然没有问题。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人不死,总是有机会。 可是他错在信错了一个人。 卢俊义。卢俊义早就成了盖世太保的外围,如今正是他立功的时候。 当赵构自以为能逃出生天的时候,却不知道有两艘自由轮正从后面极速的追上来。 大海茫茫,即使以微山湖的科技能力,也无法在海面上轻易找到一条船。 但是赵构的船队不同,他船上有一个无线电信标。 这是秦牧让林戈交给卢俊义的。卢俊义把信标藏在了赵构的船上,自己找个借口没上船跑了。 有这个无线电信标,赵构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 武永福是这支船队的司令。 他站在舰桥,通过望远镜遥望着前方的船队。 这里已经是珠江入海口的伶仃洋。看赵构船队的意思,好像是要上岸补充淡水和物资。 “开火。”武永福发出了命令。 新世界集团一致决定,留着赵构以及南宋小朝廷毫无意义,反倒是麻烦。 麻烦,就要彻底解决。 两门155舰炮开始疯狂的输出,同时自由轮以高速切入赵构的船队。 自由轮外壳全是钢铁,就算是不用火炮都可以随便撞沉本时空的木头船。 武永福让开炮,纯粹是给舰上炮手做实战训练。 在自由轮超高的航速和超强的火力打击下,南宋小朝廷的船队彻底变成了一堆碎木片。 自由轮在这群木头片中来回穿梭,船上的海军陆战队用机枪,步枪逐一的射杀浮在海面的目标。 杀戮从早晨持续到晚上。甚至到了夜晚,武永福还命令打开探照灯仔细寻找漏网的。 他要确保执行新世界集团的命令,把南宋小朝廷干净,彻底,一个不留的全消灭。 当任务完成的电报送到秦牧的案前时候,秦牧忍不住提笔在“伶仃洋”三个字上画了个圈。 然后他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几个字。 于是变成了一句话:伶仃洋里叹伶仃! 最后,他才如释重负的说道:“归档吧。” 大宋,不论南宋还是北宋,都被自己从这个时空抹去了。 伶仃洋,是后世汉人的伤心地,可是在本时空,却是这个伟大民族腾飞的起点。 ------------ 第五百一十九章 秦皇后裔大法 “金子,送你的。”秦牧把一幅画递到了黄金沙手里。 “这是?”黄金沙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的捧着这幅画。 上一次秦牧回来说过,下一次会带给他真正的好东西。莫非这就是? “你一直要的,清明上河图。” 扫光了南北宋,自然所有好东西都落到了秦牧手里。可惜他只有两只手能带东西回来,这不能不说是个巨大的遗憾。 如果能一集装箱一集装箱的带,他可就成了古董届的教父,不,是神一样的存在。 “卧槽,清明上河图。”黄金沙听到这几个字,差点崩溃了。 这可是他朝思暮想日盼夜盼的。如今他们的玉琼金沙工业公司已经走上了正规。秦牧虽然拿回来的古董不多,可是古董本就是稀少的玩意,一次出一批,那不是古董,那是搪瓷盆。 有几样镇店的宝贝,董玉琼就可以运作了。 虽然她不允许秦牧去修仙,或者盗墓,可是毕竟她和秦牧还没成婚,就是男女朋友也是她上赶着秦牧,这让董玉琼不敢多管秦牧。 如今秦牧经常一走就是好一段时间,回来也是急匆匆的忙来忙去,这让董玉琼非常不满意。 她也老大不小了,个人问题也到了该解决的地步。 秦牧从穿越开始到现在,在大宋过了七年,这边过了两年多一点。 可是董玉琼发现秦牧有越来越明显的变化。不是变老,而是越变越年轻。 现在的秦牧,简直向着大学生的样子飞奔。这让董玉琼越来越相信秦牧的话。没错,他就是在修仙。 董玉琼也要修仙——哪个女人不想返老还童?虽然董玉琼不老,但是奔三的年纪,肯定不如二八年华好啊! 可是秦牧一直没带着她一起修,这让董玉琼最终不得不动了一些歪脑筋。 黄金沙拿到清明上河图,第一时间就来找董玉琼。他不是让董玉琼鉴定。秦牧拿来的东西哪里还需要鉴定。 他是让董玉琼和他一起欣赏——否则他自己根本不知道这玩意好在哪里。 面对清明上河图,如果是前两年的董玉琼,一定会发疯一般的爱上这幅画。可是现在不然了。如今的董玉琼有着更远大的目标。 修仙,成神,永生,青春不老。 比起这些,就是给她一个博物馆她都不要。 “金子,”董玉琼随手把清明上河图放到一边,然后紧紧盯着黄金沙的双眼问道:“你跟我说实话,秦牧去哪修仙的?他师父是谁?我也要修仙。” “这个……”黄金沙当时就愣住了。 这话题,怎么又说起来了。董玉琼好久都不提这茬了,黄金沙以为她都忘记了。没想到琼姐一点也没放松。 这心思火热啊。 “金子,你不觉得秦牧越来越年轻吗?”董玉琼表情一派神秘,也一副向往。 “有吗?”黄金沙想了想,然后掏出手机,点开相册看了看。 突然,黄金沙一惊一乍的说道:“卧槽,琼姐你说的是真的,二代真的年轻了好多。这小子吃了仙丹了。” 黄金沙有和秦牧的各时代合影,他发现如今的秦牧,的确比两年前年轻了很多,完全不像一个马上奔三的男人,说他是大学生都不为过。 这让黄金沙也心生羡慕。秦牧在逆生长啊。 我也想要啊。 不过黄金沙知道柜子的事,那柜子不认自己,它只认秦始皇的后裔。 后裔?想到这个词,黄金沙突然眼前一亮。 自己是不能生孩子,可是琼姐可以啊。 若是琼姐和二代生一个孩子,是不是琼姐也能沾光呢? 他对董玉琼有一种对亲姐姐一样的感情。能让琼姐过的好,是他的心愿。 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机会,黄金沙顿时脑筋也歪了。 他知道秦牧对董玉琼没男女感情,可是这不要紧啊。要紧的是生个秦始皇的后裔。 这事,便宜别的女人,不如便宜琼姐。 他不敢和董玉琼说实话。董家有很深的背景,要是知道秦牧有个神奇的柜子能穿越宋朝,岂不是要把消息告诉国家。 到时候会发生什么完全无法预料。 黄金沙想了想,对董玉琼说道:“琼姐,二代这个修仙的诀窍,我也略有所闻。但是我没那个机缘,练不了。可是你能。” “真的?”董玉琼顿时大喜,她一把就将黄金沙的脖领子抓住,差点拎小鸡一样把黄金沙从椅子上提溜起来。 “当然真的。”黄金沙连忙说道:“琼姐,二代他修仙略有所成,这时候要想境界再提高,我听他提过,说是要双修。” “双修?你说的是男女?”董玉琼当然一点就透。 “当然啦,琼姐。要是男男的话,这好事我还不占着。” “贫嘴,快讲。” “琼姐,秦牧这份修仙的功法,叫秦皇后裔大法。”黄金沙知道董玉琼博学,所以不敢随口乱讲。 他要敢说什么阴阳合欢功,无限欢喜法,这一看就是九流小说里面的玩意,董玉琼非抽他嘴巴不可。 秦皇后裔,直接点明主题,而且绝对任何小说里面都没有,这样不虞露馅。 越是真实,才越能取信于人。 实际上黄金沙只是想让董玉琼给秦牧生个孩子,也许借着这个机缘,柜子神能保佑一下琼姐。万一也赏她一个长生不老呢。 可是黄金沙就忘了,如果柜子神能随便赏赐人长生,怎么秦牧会是孤儿? “这个秦皇后裔大法怎么练?”董玉琼觉得这事有门。秦牧姓秦,功法是秦皇后裔功法,没准秦牧真的就是秦始皇后人,所以他才一门心思修仙。 秦始皇修仙史籍都有记载,这个一般人都知道,更不用说对历史了如指掌的董玉琼了。 “细节我肯定是不知道的,但是大概修炼方式我知道。就是琼姐你要做点牺牲。” “讨厌,这时候了,有话直说。”董玉琼当然知道黄金沙说的牺牲是什么。可是在她看来,这哪是牺牲,这是她巴不得的好事。 其实董玉琼完全意识不到她已经被柜子神影响了。 秦牧在本时空没有后代,这是绝不被柜子神允许的。始皇的血脉,怎么能在秦牧这一代断绝呢? 所有和柜子有过直接间接接触的女人,都会受到柜子的挑选。 董玉琼就是一个备选人物。所以她的思想里,时时刻刻充斥着和秦牧合体的欲望。 当然,这在董玉琼心里,就理解为爱情。 爱情当然要两人一起双宿双飞了。 “琼姐,就是男女那点事。你和二代,有了关系,你就会被动修仙。关系越深,成果越明显。” “可是二代忙的没时间陪我啊。”董玉琼听到黄金沙的话,心里简直乐开了花。原来修仙如此简单,只要和秦牧上床睡觉就可以。 这事自己愿意,十万分愿意。但是秦牧一直忙忙碌碌根本没闲暇时间。 “没事,琼姐,谁让你比我亲姐还亲呢。这事我安排。不过你也得帮忙。那些奇奇怪怪的药物,我听说还是军方的货最好。”黄金沙露出了一副“你懂得”的坏样。 “讨厌!”董玉琼佯怒道:“你这个小流氓。不知道用这招骗了多少小姑娘。” “琼姐,这时候您就别拿捏着了。”黄金沙也急了,你那点心思我还看不出来吗? “好,两天内,我给你药,你喂二代喝了,然后通知我。” “好嘞,您瞧好吧!” 一场针对秦牧的阴谋,就在这对姐弟手里展开了。 不过他们还是太低估了秦牧对于时间的急迫性。等黄金沙拿到药的时候,秦牧已经又跑回了大宋。这让董玉琼急的直跺脚。 二代,你等着,下次来我一定抓住你,吃掉你。我们要双修,一起成仙。 秦牧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后世还面临着被下药的危险。他在大宋已经吃了足够多的药了。 贾红线明着喂,方好音暗着来,现在折美鸾几个也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些生儿子的秘方,非要他试试。 秦牧只能来者不拒,统统吃掉。 他现在已经有点底气了。柜子神似乎改变了他的一些体质,如今他精力越来越旺盛。既然柜子神时时刻刻的照顾着自己,那就不怕吃死。 回到大宋,吃完了药,忙完了在余里衍身上的耕耘,秦牧才可以开始谈正事。 “丫头,你想不想开真正的飞机?” “真正的飞机?”余里衍有点奇怪。现在大宋有三架飞机,都是旋翼机。难道这还不是真正的飞机吗? “丫头,那个其实不算是真正的飞机。”旋翼机不论是速度还是航程,跟真正的飞机比起来就是玩具。 “什么才是真正的飞机?” “这一架!”说着话,秦牧拿出手机,点亮屏幕,给余里衍看他新拍的照片。 “哇,姐夫,这是真正的飞机啊。这也太漂亮了。”余里衍只惊讶的躺不住。 她一翻身就爬了起来,抢过秦牧的手机,就趴在秦牧身上不断翻看那些照片。 这是一架塞斯纳公司出品的探索者21型飞机。 这架飞机在赛斯纳208B基础上改进,机身加长2米,改装两台PT6D-114A涡轮螺旋桨发动机驱动一副螺旋桨,动力达到1330轴马力。机身下方增加了一个货舱。 秦牧看重的是这个飞机的航程和多用途性。 随着地盘的扩大,旋翼机这样的小打小闹完全满足不了秦牧的需求。 长航程和多乘客的飞机成为了秦牧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最终他选中了探索者21。 当然,这样一架飞机,可就不是旋翼机那样的玩意了。这需要专门的训练,专门的维护,以及专门的保养和油料。 不过柜子神给他了巨大的空间,让这一切都不成为问题。 以前的柜子,就好沙漠中一根嘀嗒水滴的水管,秦牧要绞尽脑汁用好每一滴水,所以他算来算去,只算的头发都白了——实际没白噢,只是个形容。 可是随着他的工业化建设大概完成,柜子神突然开恩了,把滴水的水管变成了一条水渠。 源源不断的水量能让秦牧在里面洗澡。 其实秦牧早就在心里骂过柜子神无数次了。如果你一开始就给我一个水渠,我至于混的这么艰难吗。 现在这个大宋和后世非常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实际上大宋的这一套工业体系,很像后世的一个加工车间。 能造的就在这里造,造不了的东西,都可以从后世运过来。 非如此秦牧也不能造那么多自由轮。自由轮的动力系统是本时空制造不出来的。微山湖机械厂造拖船还可以,造海船的发动机可没这个能力。 有这么一个强大的渠道,秦牧的大宋实际就成了后世公司的一个大客户。后世的好玩意,除了航母盾舰这样的大家伙拉不过来,一般的飞机都可以弄过来。 原来秦牧想弄一个初教六过来,可是算来算去装不进柜子,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搞了旋翼机。 现在这个问题不再成为问题了。不但初教六能过来,湾流也能过来。 有探索者21了谁还要初教六。 如今,探索者21正静静的安放在吴家庄的仓库中——这个仓库早就被秦牧给扩建了。 第二天一早,余里衍早早就把秦牧拽了起来,她一通梳洗打扮之后,拉着秦牧上了旋翼机。 两人直飞吴家庄。 探索者21,后世科技的精华,第一次出现在千年前的时空。 ------------ 该章节已被锁定 ------------ 第五百二十一章 冷家人入狱 有了详细的人口数据,李仙的下一步计划就可以展开了。 接下来是全面建设胶县县城。 首先是拆城墙——这是阻碍时代前进的保守势力,一概拆除。否则车子进出都不方便。 新帝国没有城门税了,这个城墙就毫无必要。 其次是大搞基建。小水泥厂要有——没这个没法盖房子修路;小机械厂要有,一些农具和设备的修理制造能在本地完成,不用事事依靠微山湖。 同时还要有自来水厂,养殖场。一系列的厂矿企业都要搭建起来。 秦牧对于新帝国的规划,和后世的新中国时期完全不同。 实事求是,一直是秦牧坚持的一个理念。本时空人口稀少,但是地盘一点不少。 这么大的地盘,人口只有几千万,这完全不是后世新中国四亿人口的起步价。 地广人稀,是劣势也是优势,分执政者怎么看待。 秦牧就是要把劣势变成优势。他要在新帝国开启全面的城镇化进程。 胶县,基本上所有的人口都要放弃土地,进城做城市居民。 他们将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服务。第一产业,就是农林畜牧,完全由国家操作。新帝国要消灭农民阶层。 秦牧的这个模版,是美帝国主义。 农村的土地要整合起来,成为大农庄,这样好充分发挥机械化,集约化种植的威力。 而人口的城镇化,能从根本上改善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楼,有电,有自来水,有全新的商品。 这个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是以十年百年为单位,而是直接蹦到了千年以后,甚至要超过后世的七八十年代。 这件事对于秦牧来说,对于新世纪集团来说,并不是很难办到。 而且这件事,不是单方面的对核心区的百姓有好处。其实最大的好处是落在了新世界集团手里。 人口聚集在城镇,这样才好管理好教育。这些人口,经过全新的教育,才能为新世界集团源源不断的提供大量人才。 如果都在农村,秦牧怎么教育他们? 新帝国的城镇化,是秦牧制定的战略方向。胶县人口有不到十万,这些人还分散在各个地方,如果不让他们都住进城里,李县长又怎么管理教育他们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凡事不可以照搬。 新中国时候的情况,和秦牧现在的情况不同。 现在秦牧依托西北河套平原,东北黑土地,以及江南粮仓,手里有海量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他养活核心区的人民。 新世界集团不缺粮,而且他们更是有着丰富的工业品。 自由轮疯狂的被制造出来,现在全国各地的矿产,可以运输到港口,再由自由轮转运到长江。最后一段路,是拖轮上场,把这些矿产运输到微山湖。 目前为止,贾红线的幽州,已经实现了矿产资源的输出。尹梅轩这些高丽奴隶每天为新世界集团挖掘出大量的煤,以及其他矿产,这些资源从幽州运到天津港,最终进入了微山湖的高炉。 全国一盘棋,秦牧正一处一处的落子。 李仙完全不缺粮食,他缺的是劳动力。 经过元首的教育,李仙明白了三个区域的理论。胶县肯定是核心区,这里都是我们同宗同种的兄弟姐妹,自然不能采取高压奴役的做事方法。 那也是对新帝国的形象抹黑。 他只能让百姓自愿的来县城生活和工作。不过这一点也不难。每个人都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的。 李仙首先盖了一座百货大楼——三层。这也是元首的交代。虽然现在是用不了那么多地方,但是先盖高点给以后留出余地没坏处。 有了百货大楼,马上微山湖的商品潮水一般的涌入了胶县县城。 百货大楼的柜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衣食住行,涵盖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东西别说百姓大部分没见过,他们连很多商品的名字都没听过。 比如打蛋器。鸡蛋还要这玩意搅和吗?谁家不是用筷子搅合搅合就完事。但是这个打蛋器,看起来就那么精致,那么让人想要。 后世的商品种类实在太多,多的已经超乎了本时空百姓的想象能力。 他们在百货大楼见到了这辈子都见不到的好东西。这些东西都想要,可是他们没钱买。 这时候李县长就出面了。都来工作,都来干活。 只要是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在县里的国营粮店买到足够吃饱的粮食,当然前提还是有钱。 钱,要通过工作来赚取。 逐渐的,几万百姓从胶县的四面八方涌入胶县县城,这就好像是滚雪球一样,县城的人口越来越多,而地方上的人口越来越少。 很多地方都开始没人种地了。种地所得远远比不上在县城当工人的收入。 百姓是现实的,他们果断的抛弃了土地——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佃户,没有自己的土地。 于是胶县的人民马上分成了大小两个集团。 佃户全进了城,大小地主还守着土地。这就出现了当时府州麟州的情况。土地没人种了。 这时候有一些急昏了头的地主,竟然纠集了一些人来县城里面抓他们的佃户。 李仙正愁没有典型呢,这下他们可撞到枪口上了。 这些人直接被抓进了监狱,所有人都被判了扰乱生产秩序罪——这个罪是秦牧定的,是目前这阶段的大罪。 这是一个大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李县长的雷厉风行,让县城的百姓更加安心了。没人可以阻挡我们奔向更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愈发的干劲十足。 冷左禅不愧是姓冷,他现在还能冷静的和族人分析情况。 “你们看着吧,他李鬼的日子长不了。”李仙在冷庄主嘴里变成了李鬼。 “爹,你这是怎么个意思?”他儿子完全不明白。咱家地都没人种了,人都跑了,您老怎么还这么冷静呢。 我们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这么多人聚集在县城,他们吃什么?”冷左禅信心十足。粮食是有数的,如果天下粮食那么多,为什么这些泥腿子一天到晚饿肚子呢? 还不是粮食不够吗。 粮食,都在我家的粮仓里面。到时候城里没粮食了,他李鬼若是想继续,就得和我冷家买粮食,那时候还不是我们说了算。 到时候那些佃户就算想回来,我还得挑挑拣拣提高租子呢。 这番道理讲出去,他的几个儿子貌似明白了一些。 姜是老的辣!老爹还是稳啊! “你们几个都给我听好了,粮食,一颗也不能卖出去。”冷左禅做了决断! 他自信,凭着自己家的粮仓,一定能让李鬼服软的。 这几个儿子离开了老爹的房间,一出门他们就变了脸色。 实际上他们并不很相信老爹的话。他们年轻,腿脚强壮,这里距离县城也不是太远,他们都去县城看过。 县城可不是原来的县城了。 不说城墙没了,就是遍地都是劳动的场景,就让这些人心底骇然。 这样的劳动场面,他们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是几万人聚集在一片区域劳动。这场面在农业时代极为稀罕,冷家子弟更是从没见过。 这也正是因为李仙是近卫军的老军人,他带来的这些手下也是军队出身,对于大量人员的组织有经验有办法,才能让几万人的劳动井井有条。 尤其李仙是干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勤,他更善于建设。 而且关键一条是他能得到微山湖全方面的支持。 从物资到人员,他都弄的到。这时候李仙的手下不由的暗自高兴。自己这是跟对了人了。 都是县长,明显李仙干的最好。胶县这个地方紧靠青岛港,自由轮往来方便。基本上只要李县长一个电报上去,过不了一周,申请的物资和人员就能到来。 他们都知道新帝国的发展是全世界,胶县,就是对于他们来说都不过是一个中转站。 只要干的好,能出成绩,新帝国一定有更高的位子等着自己。 现在跟着李仙,他们占了大便宜。所以这些干部更加的废寝忘食,为了自己的未来而拼命。 这也客观上让胶县的建设更加迅速。 胶县的局面,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干部和百姓都喜在心里,可是冷家却越来越着急了。 为什么县里有着吃不完的粮食呢?这都多少日子了?有多少粮食够他们吃的?全县几万人都聚集在小小的县城,换做以前,就是连树叶都会被吃光。 可是现在不同。县城里面树木不但都有叶子,还越来越茂密。 秦牧来自二十一世纪,他的城市建设理念相对于本时空先进的太多。 可以说任何事情,秦牧都想到了前面。这个县城从雏形开始,就是极为适合民生的。 现在城里已经有了居民楼,商业区,工业区。宽阔的街道,整齐的行道树,甚至环卫工人都配齐了。 在海量物资的支援下,胶县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冷左禅坐得住,他的小辈人可坐不住。 不说家里的地没人种,就是滕县那些好东西,家里也一样没有。以前冷家最穷的佃户,现如今过得都比冷家大少爷强,这让冷家几个少爷怎么忍得住。 他们不能去给工厂打工,他们也不敢去县城里抢人,可是他们眼热那些商品。 城里跑的吉普车他们不敢想,可是自行车,我们总能要一辆吧。 但是他们没钱买。冷家有粮食,可是没钱——新帝国的钞票。 新帝国彻底驱逐了大宋的所有货币。金银铜铁锡,一概退出流通领域。以这些做商品交易是犯罪,要进监狱的。 冷家少爷没辙了,他们只能私下去了城里,找到几个熟人,商量着偷偷卖一些粮食给他们,换一些华金回来。 还别说,真就有人想买他们的粮食。这纯粹是因为固有的习惯思维。家里粮食多点当然踏实了。现在他们也不种地,万一粮店里面没粮食了,自己岂不是要饿死。 所以囤积点粮食也是他们自然而然的想法。 在两拨人正在交易的时候,李县长带着公安干警突然出现,人赃并获。 新帝国对于粮食的定位是战略物资,决不允许私人买卖。 买家和卖家,都是罪犯。根据粮食的斤两,李县长给这些人全判了多少不一的刑期——以犯人的身份去建设新帝国吧。 冷家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儿子,这让冷左禅顿时慌了神。 他连忙亲自来到县城,找李仙要人。 这个态度简直是错的离谱。冷左禅还以为现在是大宋皇帝时候,知县和地主是共生的关系。 他以为自己还能和知县说的上话,可是李仙根本没搭理他。 作为一县之长,李仙每天的事情太多了,他哪有时间和心情见一个反动分子。 冷左禅只得到一句话:“土地换刑期。” 其实如果不是秦牧叮嘱这些县长不要强抢土地,李仙早就把冷家的地划归国有了。 只是元首的命令,李仙不敢不听。所以他才一直耐心的等机会。 即使这一次不成,他也不担心。 新帝国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给帝国的人民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服务。 守着一块土地,顽固的不加入新帝国的生产生活节奏的,最终都会被淘汰。 以前让这些地主攫取土地的方法,比如百姓因为疾病借了高利贷破产,现在成为了李仙的手段。 你们冷家人除非是铁打的泥塑的,否则总会生病吧。你们生病就要来县城看病。看病就要华金,没这个你们就得等死。 医院可不要你们的粮食。 在李仙想来,这些人病死了更好,省的和这些顽固的反动分子喘气。 现在胶县的土地除了冷家之外,全收归了国有。李仙正忙着挑选人员,派去微山湖学习农机的操作。 这就是未来国营农场的工人。现在即将入冬,正是农闲时候,地里不用耕种,这些人经过一个冬天的学习,回来之后正好赶上春耕。 虽然胶县的土地是荒了一茬,可是这都在元首的计划之内,不是李仙的责任。 新帝国的地盘上,类似滕县这样的情况正在遍地开花一般的上演。 一个类似二十一世纪美帝的雏形,已经渐渐崛起在东亚的大地上。 ------------ 第五百二十二章 秦牧来到兀刺海城 张邦昌很迷茫。 他连绝望的情绪都没了,而是纯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赵佶父子死了,然后赵构也死了,大宋这不就完了吗。按说接下来的事也简单,做下这一切事的,现在张邦昌很清楚,就是秦牧和他的近卫军,自己只要把玉玺给了秦牧就完了。 至于以后自己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自己手里拿着玉玺,这就是捧着一个滚烫的铁球,完全拿捏不住。 可是他想要交出玉玺,却没有门路。他根本找不到秦牧,而近卫军也没有一兵一卒出现在汴梁城。 汴梁城到是多了不少人,可是这些人在张邦昌看来,还不如不来——全是负担。 近卫军在灰区展开了全面的军事行动,不过他们按照秦牧的指示,尽量少杀人,于是大部分地主世家全留下了一条性命,只是被赶离了老窝。 他们不敢跟近卫军拼命,也没别的地方去,于是不约而同全来到了大宋的京城。 大宋虽然没有了,可是京城还在。 汴梁不是还有一个楚国皇帝张邦昌吗。 这个世界,在近卫军出现之后,让这一阶层感觉到陌生又恐怖。只有在汴梁,在张邦昌的身边,他们才能找到一丝熟悉的感觉。 于是很意外的,汴梁竟然逐渐恢复了一些昔日的繁荣——这在后世被一些历史发明家称为黄金百日。 秦牧并没有断绝江南的粮道,各种物资——尤其是粮食,还是能运到汴梁去的。 随着近卫军的脚步遍及灰区每一个角落,汴梁城逐渐变成了一个孤岛。 现在的京城,又恢复了七八成旧日的热闹景象。 勾栏瓦舍,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一派颓废中的亢奋。 潘楼中,太学生陈东喝的面色通红,正对着面前的任武慷慨陈词:“仲山,我看这样是不行的。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先皇陨落,宋室将倾,满朝朱紫,皆为奸贼,四海之内,尽陷匪手,你我身为大宋子民,当此危难关头,大丈夫应有所必为!” 陈东和任武,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俩人都在金兵的屠城中侥幸活了下来。 任武今天在潘楼请陈东喝酒,不是来听他这些废话的。任武想要通过陈东结识张炳。目前汴梁城中,名义上的皇帝是张邦昌,可是实际上的皇帝是张炳。 因为张炳控制着进入汴梁的物资。没有他点头,任何东西运不进汴梁,也运不出汴梁。 任武现在又升官了。他是楚国宰相。 金兵屠城,有点名气的全死了,张邦昌当皇帝也不能光杆一个,所以划拉来划拉去,任武就成了宰相。 这让任武一时感慨万千。自己的宰相梦,这么快就实现了,真是造化弄人。这宰相还不如不当呢。可是当时金国人刚走,余威还在,张邦昌让他当宰相,任武真不敢拒绝。 如今他后悔也晚了。现在天下的局势人人都明白,这个大宋是完了,金国也完了,整个天下都是秦牧的。 任武和秦牧一点交情也没有,他不觉得自己求到秦牧门下还能混个官做。他只是想保住自己小命。 张炳的身份现在有心人全明白。他就是秦牧在汴梁的代言人,否则他哪能弄到那么多物资。 任武想和张炳结交一番,通过张炳给秦牧带个话,以后近卫军打下汴梁,别把自己当汉奸给清算了。 可是没想到陈东一喝多了就胡说八道,这话说的,跟傻子似的。 一抔之土未干不假,但是六尺之孤在哪?老赵家别说六尺,就是一尺的孩子都没留下一个。哪里还能去找赵家人? 再说找到有什么用?送上去给秦牧宰了吗? “少阳,先别说那么远,咱们说近的。”任武不得不拦住陈东的话。 “近的也有。汴梁城中这些败类,不说在地方上为大宋尽忠,反倒逃来京城享受,一个个皆可杀。” “……”任武真弄不明白陈东的意思了。怎么你张嘴闭嘴都是杀人呢。 你能杀谁? “杀谁?” “这些醉生梦死之辈,皆是可杀之人。”陈东随口就说了一串名字,全都是地方上逃难来的大地主和大世家。 任武听来听去,渐渐明白了。陈东并不是在说醉话,他言语很有条理。 “少阳,你跟我说实话,这真是你的意思吗?”任武不能让陈东装糊涂。 “当然是我的意思,不过也是张炳的意思。”陈东被任武逼问出实话,也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喝了一口酒遮羞。 陈东和这些人没仇,根本没理由要杀他们。不过张炳跟陈东透露过这个意思,他想借着张邦昌的手,清除掉这些人。于是陈东就趁着酒劲,装疯卖傻的把这话告诉了任武。 没想到任武聪明若此,一下就看穿了他的迷魂阵。 “陈东,若是我能做到这点,你能不能保我一条活路?”任武也不兜圈子了。既然秦牧要借着张邦昌的手杀人,自己不介意做这把刀。 但是杀完人之后,别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任武还想过下半辈子呢。他人生刚起步,绝不想半路就夭折。 连金兵的屠刀都逃过去了,任武不认为自己是早死的命。 “仲山,张大哥的意思,我都说了,至于以后怎么样,就连我自己的命我都不知道还有没有。”陈东难得的说了实话。 他再喝了一口酒,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由得眼睛一亮,兴奋的对任武说道:“仲山,我听到一个传闻,你妹妹,就是任贵妃,她还活着,就在微山湖。你有妹妹在,何须发愁。到时候我陈少阳还要求你拉哥哥一把。” 小妹还活着!而且竟然在微山湖!虽然陈东说是个传言,但是任武莫名的就百分百相信。 潇潇一定还活着,她不但还活着,而且还成功的睡到了秦牧的床上。 这就好,这就好。任武顿时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他精神焕发的好像马上就要做新郎官。 “好,少阳,以后只要有兄弟一口饭吃,断少不了你的。”说着话,任武一刻也不多停留。 他立刻找到张邦昌,两人一番密谋之后,汴梁城里顿时再一次变成了人间地狱。 不过这一次的杀戮只是针对上层。那些逃过一劫又一劫的世家地主,以及大小官僚,这一次彻底没了活路。 新帝国元年的年底,本时空最后的一些上层阶级,全被张邦昌清理干净了。 如今的长江南北,可说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这也正是秦牧需要的结果。这些人,他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所以不要近卫军动手。 可是这些人是新帝国前进的绊脚石,他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就让帝国前进的脚步变得趔趄。 这不是秦牧凭空猜测,而是有确切的实例。 他不想自己的帝国在勇往直前的路上,时不时的有人跳出来喊:“帝国,请停下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人民,等一等你的灵魂。” 后世的高铁事件,殷鉴未远。 防患于未然,不用等他们叫喊,秦牧先把他们的灵魂从这个世界彻底抹杀。一了百了。 秦牧没时间跟他们瞎耗着打嘴仗。与其到时候折腾,不如现在让他们彻底闭嘴。这也是秦牧让张炳做的事。 这事张炳都不能出头,必须张邦昌干。既然迷恋旧皇帝,那就让皇帝宰你们。 张邦昌和任武干完这件事,感觉神清气爽。杀的好,你们死了,我们就能活了。 他们现在只剩下一件事要做,就是去哪才能见到秦牧。 秦牧如今已经不在微山湖了,他来到了遥远的西北。 兀刺海城,新帝国目前的边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 近卫军战士的牺牲,就从兀刺海城开始了。 营长王树,他手下三辆车,一个班的战士,确认牺牲了。 车丢了,人死了,这让王树痛苦的几乎背过去。 近卫军南征北战,打了无数的仗,却从没死过一个人。这简直是战争史上的奇迹。历史上从没有这样一支军队,打仗不死人。 不过这也是王树没到过后世,如果去过,他应该知道海湾战争时候,美军就是追求的不死一人。 美帝对伊拉克的优势,远远不如近卫军对本时空军队的优势。美帝都可以做到或者几乎做到的事,秦牧没理由做不到。 不死一人在秦牧看来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有远超千年的科技和火力支持,还要死人,那只能说明自己太废物。 现在近卫军不死一人的历史,被王树终结了。 而且一下死了一个班的战士,这简直是直接宣布他的军旅生涯到头了。甚至这都不算完,没准自己还要被枪毙。 死,王树并不怕,他是折家军出身,也算是见惯了生死。只是自己的死也洗刷不了给近卫军带来的耻辱。 王树惭愧的同时也觉得自己非常倒霉。他是三团三营的营长,三团是武永福的团。王树跟着武永福实际没捞到什么大仗打。 真正的大仗,全是刘云飞打的。重要的大事,是石遗办的。王树虽然是折家军的人,但是一开始就被划给了武永福当手下,这样他和高层的关系就不亲近了。 如果他跟着刘云飞,还算是西军一脉,可是跟着武永福,就哪一脉都不算了。 关键现在武永福还跑了,他去当海军司令,直接离开了陆军。这让王营长连找上级都找不到。他自己就是三团最高的上级了。 王树这些日子几乎没有睡觉,他一天到晚的自责,眼见着人都瘦的不成样了。 这时候,秦牧来到了前线,来到了兀刺海城。 “王营长,怎么我来了,都没有个接风宴什么的吗?就是你不看着我的面子,还有石旅长在呀。” 秦牧一下飞机就和王树开着玩笑。前线的事他都清楚,这时候责备王树没有半点用处。 近卫军的战士,尤其是军官,是秦牧最可依靠的财富,他不能让这样一个高级军官垮了。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元首,我请求处分,枪毙我,我没有怨言。但是我只求看到咱们把西夏人消灭光,看着李察哥李继迁被砍头,然后我就能死的安心了。” “谁说要枪毙你处分你?”秦牧收起笑容,认真的说道:“胜败乃兵家常事。死了几个人,就要枪毙最高军事长官,天下间哪有这个道理。王营长,我命令你,马上打起精神,去准备酒席。” 秦牧指着身后的塞斯纳探索者飞机说道:“看到没?这个大飞机,上面全是茅台,今晚敞开喝。” 听完秦牧的话,王树突然想嚎啕大哭。元首没有责怪自己,反倒还鼓励自己。 他悬着的心顿时就放下了。人要说甘心去死,那实在是不太可能。 现在秦牧给了王树一颗定心丸,王营长马上满血复活。 兀刺海城虽然是边陲小城,可是在新帝国庞大的运输力量支持下,各种物资充分。各种食材更是不缺。 很快王树就弄出了一桌丰盛的酒席。 这次秦牧来兀刺海城,是坐塞斯纳探索者飞来的。这是大飞机的首飞,虽然余里衍在模拟器上熟练的掌握了驾驶技术,但是秦牧还是不放心她开飞机。 这一次的驾驶员是秦牧本人。随同人员是余里衍——跟着学驾驶,石遗,和秦牧的参谋班子。 有酒有肉,在加上秦牧轻松自在的举止,笼罩兀刺海城多日的压抑气氛终于褪去了。 王树已经把这个班牺牲的详细情况在电报中向秦牧做了汇报。 现在秦牧来到前线,从三团三营的这些军官口中听到了更多的细节。 三团三营是被人钓鱼了。 近卫军打到兀刺海城之后,就停止了前进。打下一个地方,建设一个地方,这是秦牧对西北的战略。 同时,他也要压缩敌人。 西夏人是不会逃跑的。当然,如果他们逃跑对近卫军来说更好。不用打就能占据西夏。 可是秦牧判断李继迁不会逃。这是他的祖宗产业,他舍不得丢弃。 如果他不走,西夏人就会抱团取暖。现在他们应该已经清楚近卫军的强大和不可阻挡。不报团的话,他们更是没有半分机会。 而抱团在一起,更方便近卫军打歼灭战。这是秦牧的如意算盘。 可是李继迁也不是傻子。尤其李察哥,更是西夏少有的聪明人。 野利智高逃到李察哥帐下。有了这个人,李察哥彻底明白了近卫军的秘密。 当日种彦崖被抓,野利智高立刻杀死了同车的种家军士兵,只留下种彦崖一个人——这样才好带走。 种彦崖娇生惯养,当然耐不住拷打。他把自己知道的关于近卫军的一切,全都交代了出来。 野利智高除了没能马上学会开车,别的方面全明白了。 所以那日炮声一响他马上就跑——知道根本就打不过。 李察哥也清楚了近卫军的强大,可是敌人强大我们就要跑吗? 跑,又能跑到哪里去?打不过也要打。知己知彼,至少能有点胜机。 李察哥经过仔细思考,制定了一个全新的战术。这是几千年的战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他派出了许多斥候,作为诱饵,来引诱近卫军上钩。 三团三营的战士果然上当了。他们有望远镜,看的远。一见西夏斥候出现,一个班三辆车立刻就杀了过去。 结果走到半路上,他们突然跌落进了陷马坑。这坑是西夏人半夜偷偷挖的,深度宽度,都足以坑进去一辆吉普车。 西夏做诱饵的斥候周围充斥着这样的陷阱,不过上面都被掩盖的很好,全是草甸,和周围环境没区别。 近卫军这个班一点没想到敌人还有这么一招。 他们早就习惯了在大地上飞驰。这下一个没跑,全掉陷阱里面了。 落入埋伏,就是近卫军战士一个能杀十个也没用,在坑里哪还有施展的空间。而且这就是车祸,人都摔死了。 一个班就这样直接报销了。 李察哥缴获了三辆完整的吉普车——连带上面的三挺机枪,和十只加兰德步枪,以及一个基数的弹药。 车子基本是修不好的,但是枪械百分之八十还能用。 李察哥调集能工巧匠,经过仔细研究,总算学会了开枪。 经过试射,李察哥彻底了解了近卫军武器的威力。野利智高这才意识到自己当日遇到了什么情况。 那一日他带着三百铁鹞子,却被一个人轻松杀掉一半。原来那时候自己就遇到了近卫军。 敌人很厉害,但是却并不是天兵天将,不是有仙家法宝无可抵御。 李察哥经过深思熟虑,开始行动。他让军队开始挖沟。连沟带坑,一起挖,不断挖。 在这段时间,兀刺海城到右厢朝顺军司的路上,西夏军设下了三条防线。每条防线都是沟连坑,坑连沟。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提前千年,搞出了一战时候的堑壕。这就是不对称作战方式下的堑壕战。 依托堑壕和大坑,敌人的快速行军必然会被打断——吉普车可不能飞。 而且堑壕还能防炮。这也是李察哥聪明的头脑推断出来的。 只要敌人不能单方面屠杀自己,那么一旦进入了西夏军的射程,就又回到了西夏军固有的战争节奏。 这就有了一战之力! 王树作为近卫军的营长,自然不会被打了不还手。只是之后的行动他非常小心,每次出动都是以连为单位,而且车速缓慢。 这样就保险了。即使有车掉进沟里,人也摔不死,顶多受伤。其余人还能把倒霉的战友救回来。 可是这样也严重制约了近卫军的行军速度。他们没法风驰电掣的追杀敌人了。 在秦牧到来之前,王树已经把西夏人的行动侦查清楚。 现在一切情报摆在了秦牧眼前,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秦牧。 这是一个全新的情况,包括石遗都没有想到。怎么李察哥这么聪明,给近卫军摆下了大大的一个难题。 老革命遇到新问题,这可怎么解决? “雕虫小技。”秦牧爽朗的一笑,驱散了所有人心头的阴霾。 现在虽然是夜晚,可是房间里就好像升起了一轮红日,将每个人都笼罩在明亮的阳光下。 “筒子们,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猎手。”秦牧语气坚定的说道:“我相信近卫军战士,一定会克服万难,争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这次我和筒子们一起来做这一次的战争计划。” ------------ 第五百二十三章 大破堑壕战 西夏都城会宁府,就是后世的银川。 李氏王朝建都于此,也已经接近百年了。 西夏占据了河套平原,拥有丰富的物产,控制着河西走廊这条东亚到中西亚的唯一陆上通路。同时会宁府是在黄河的西岸,黄河还成为西夏都城天然的防线。 大宋军队如果要打进会宁府,先要渡过黄河。 可是现在近卫军的意外出现,完全打破了西夏历年的传统思维。 秦牧不走寻常路啊! 近卫军沿着黄河一路打过来,这样黄河天堑根本就不存在了。近卫军也在黄河的西岸。 目前西夏的安危完全凝聚在李察哥设下的右厢朝顺军司防线。 这条防线穿越千年,和一战时候的欧洲军队指挥官的设想不谋而合——挖个沟,大家对着开枪放炮。 虽然西夏军队没有火枪,但是他们有弓弩。在射程内,一样可以给敌人带来巨大的杀伤。而且近卫军没有盔甲,他们更是完全抵挡不住弓弩的威力——只要进入射程。 西夏存亡,在此一举。李继迁除了留下少量军队守卫皇城,剩下的西夏军队全都充实到了这条防线。 几万纯正的党项精壮汉子,都在这三条壕沟里。 李继迁甚至亲自去视察过右厢朝顺军司防线。长长的沟渠一共三条,每条之间的间隔,正好在弓弩的射程之内。 如果敌人攻破第一道防线,就会落入第二道防线的攻击之内。 每条防线之前,都是密布的陷阱。每个陷阱都是直上直下的,足够坑进去一辆敌人的怪车。 如果敌人的火炮打过来,西夏的战士还可以躲进防炮洞。 不错,防炮洞也被李察哥聪明的脑袋想了出来——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李继迁也被弟弟的智慧深深折服。如果换了他来领军,做的绝不如李察哥好。 他回到皇宫,把家人召集到一起,焦急的等待着前方的消息。李察哥收到情报,兀刺海城的敌人似乎活动开始频繁起来。 李继迁知道,近卫军的进攻迫在眉睫了。 他现在已经完全清楚了中原的情况。大宋,完蛋了,就是被这个秦牧干掉的。 金国,也完蛋了。干掉金国的,还是秦牧。 这个人就是魔鬼,他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天下。 现在终于轮到西夏了,自己能逃得过去吗? 他不知道答案,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答案。 近卫军在新帝国元年的十二月,开始了对西夏的全面作战。 这一次的主力部队是石遗和他的一团,不过先头部队,却不是他们,而是李仁的铁道工程兵。 铁道工程兵如今已经被秦牧加强再加强,装备早就今非昔比了。 柜子神的恩赐,让秦牧的水管变水渠,大量原装的后世设备直接被秦牧运了过来。如今李仁手下有着一支怪物一样的工程部队。 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这个机哪个机,反正各种机都有。 秦牧选择了推土机做先锋。给推土机的驾驶室披挂上三厘米厚的钢板,再给驾驶员装一个坦克车的潜望镜,推土机顿时变身成坦克车。 除了没炮,其余没区别。本时空也不需要推土机有炮,直接冲上去碾压就行了。秦牧不认为西夏人能硬的过履带。 他们毕竟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 后世的原装货,质量比本时空的山寨货好过多少倍,秦牧完全不担心车子会半路出故障。 石遗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坦克车——推土机型坦克车,立刻开始前进。 不过比他们跑的更快的,是一群牲口。牛和马,这种牲口近卫军有很多很多。西夏本来就多牛马,折可求又在西北大力开展养殖业,现在近卫军牛马众多。 牛马的尾巴上全冒着火,这是为了让牲口吃痛,受惊,能爆发出最大的潜能。 几千几万匹牛马狂奔向前,就好像一片贴地的沙尘暴,向着西夏人的防线奔过去。 李察哥站在阵线后方,正举着望远镜观看——缴获的。 看到这样情况,李察哥大叫一声,完了! 他的陷坑是为了吉普车准备的,可是没想到敌人这么狡猾,根本就不上吉普车。这千万匹的牲口,让他的所有陷阱全成了摆设。 牛马接二连三的落入了陷坑,可是前面的跌进去,后面的继续冲——尾巴还着火呢。 一匹马就能踩出来一个陷坑,三四匹牲口就能填满一个陷坑。 很快,陷坑就失去了防御能力。可是这些马根本就不停,他们继续向前冲。 李察哥的三条防线,间隔就是在一百米之内——这是照顾弓箭的射程。 对于受惊的牛马来说,几百米和没有一样。他们前仆后继,迅速的又把第一道陷坑给填满了。 可怜大部分西夏兵根本就没来得及逃跑,就被牛马带着巨大的动能砸死在战壕里面。 就算不死也是半残。 而且他们还跑不了。牲口的重量太大了,压在他们的身上谁也掀不翻。 同时这些牲口还没摔死,他们拼命的在壕沟里面蹬腿。牛马的蹄子,一下踹准了就能踹死一个人。 西夏兵的三道防线,眼见着变成了三条坟墓——还是自己给自己挖的。 李察哥的防守计划全盘落空。有见机快的西夏兵,仓皇的爬出战壕,拼命向后逃去。 堑壕战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战术,这些士兵根本就没底。他们本来就不信一条沟能挡住敌人。 现在证明了李察哥就是个傻瓜,他们可不能留在沟里甘心等死。 死去的和活着的牲口,为近卫军铺出了一条几百米宽的路。这条路上所有陷阱和坑道全被牲口堆积满了。 李仁的推土机坦克跟着牲口的屁股后面就上去了。 坦克的驾驶员全都是最好的操作手。他们熟练的驾驶着车辆,来到一处一处需要平整的路段旁边。或者挖土填坑,或者铲除突出的障碍。 这时候很多驾驶员直接把钢板给扔了——都是挂上去的好卸,这样他们的视野更加没有阻碍。 铁道工程兵迅速的为近卫军的主力部队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石遗看到战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这才下达了全军冲锋的命令。 随着近卫军的机械化大军冲锋,战场上空传来一股巨大的声浪。 近卫军的战士都忍不住抬头向天空望去。只见一架硕大的飞机正从他们的头顶飞过。 “万岁!”战士们齐齐发出了欢呼。 这是他们的元首,正在飞机上,在天上看着他们作战。 飞机的出现,给近卫军的战士们仿佛打了一针兴奋剂。他们本就因为战友的牺牲而对西夏痛恨万分,强烈渴望着复仇,现在又知道元首和他们一起作战,这下全军士气简直要爆炸。 石遗把全部人马完全撒了出去,连预备队都没有留。 他们要全歼西夏人,为战友报仇,为新帝国开疆裂土。 李察哥这时候早就跑出了右厢朝顺军司。在他第一眼看到牛马群时候他就跑了。 如今他距离右厢朝顺军司已经有几十里路了。 可是他不敢稍有停留。近卫军以牛马为先导,完全出乎了李察哥的预料。这让他的三道防线不但没有发挥半点作用,反倒成为了笑话一样。 这是真正的自掘坟墓——自己刨个坑把自己埋了。 李察哥只有跑,跑的越远越好。他一边跑一边后悔。敌人的牲口冲锋战术给他提了个醒。为什么自己不先采用呢? 西夏人也有大量的牲口,自己如果想到这招,先赶着几万十几万匹马去冲击近卫军的阵线,敌人也挡不住。 不过这时候说什么都晚了,他只能拼命挥鞭子抽马屁股。他要和吉普车比赛。虽然吉普车速度很快,但是他跑的也不慢。这匹马可是西夏的宝马。而西夏,是盛产好马的地方。大宋的马都不如西夏的好。 李察哥先跑了这么久,他有信心先于敌人逃进会宁府。 可是这时候,一阵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巨大声响从天上传来。李察哥连忙抬头,向天空张望。 一看之下,这位西夏的晋王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这是什么怪物!野利智高可没告诉自己,敌人还有会飞的铁鸟啊! 秦牧的飞机从右厢朝顺军司城上一晃就过去了。他飞的并不高,所以很轻易的就发现了这群逃兵的踪影。 秦牧一推操纵杆,探索者立刻向下俯冲,从李察哥的身后迅速的接近。 “太棒了,姐夫。”余里衍坐在副驾上,兴奋的手舞足蹈:“再低点,再低点,撞死他们!” “……”秦牧完全没想到余里衍跟着自己这么久了,还是如此野性。 开飞机撞人,这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姐夫,这飞机我要改装一下,前面得加一挺机枪。” 眼见着秦牧又把飞机拉了起来,余里衍也清醒过来,知道撞人是自杀。不过她没有半点惭愧的意思,反正这里也没外人,就是她和秦牧两个。 余里衍迅速想出了新主意:“还有,下面货仓也要改装一下,可以扔**。我们下一次可以飞到敌人头上扔**。” 秦牧听得佩服不已!这公主,真不是吹的,简直浑身都流淌着战斗的血脉。 她完全不知道后世的空战,却一下子把这架民用机直接改成了空中战斗堡垒。 能空战还带轰炸。 秦牧虽然没有想到飞机上架机枪,但是他真的想过把货仓改成武器舱。直接做一个**挂架,把****挂上面,可以飞到敌人头上扔**玩。 只是这架飞机是秦牧弄来的第一架大飞机,他不想改的那么极端。毕竟这飞机是他以后要常常用到的,肚子里面装一堆**,别没炸死别人先炸死自己。 飞机再一次盘旋回来,到了李察哥的正前方。 “姐夫,你稳住,看我的。”余里衍说着话,把自己身上的安全带解开,不等秦牧同意,就独自跑到了乘员舱。 这里有她的武器——***。 余里衍坐在靠窗的位置,用安全带把自己固定好,然后戴上护目镜,使劲推开了舷窗。 强烈的风迎面吹来,几乎把她按在了座位上无法动弹。 不过这只能让余里衍稍微停滞了一下,很快的她就熟悉了这个环境。迎着强风,余里衍把***伸出了舷窗。 李察哥的马队就在自己面前。 可是正在余里衍瞄准的时候她突然就失去了目标——飞机的速度可比吉普车快太多了。 当日余里衍可以在车上稳稳的瞄准,现在换了飞机上就不行了。她出枪太晚,飞机再次飞上了半空。 “姐夫,从后面干!”余里衍大声喝到。 “……”秦牧听到余里衍的话,虽然是在这样激烈的战场环境中,可是却不由自主的想歪了。 在秦牧的后宫中,余里衍的屁股是最圆最有弹性的。一句从后面干,让秦牧突然就走神了。 这一次飞机盘旋回来没有对准李察哥的马队,余里衍连目标都没找到——目标在飞机另一边。 “姐夫,你怎么这么笨蛋,不会对准点吗。我说从后面干,对准了干。” “……” 秦牧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不能再继续了。再继续一阵,万一让余里衍发现了自己的异样,没准她会干出什么荒唐事。 这些女人,就没有省油的灯。目前这些女人还没有一个和自己在飞机上亲热过,别让余里衍抓住机会把自己干了。 现在怎么说也不是弄这事的时候。 秦牧一拉操纵杆,飞机迅速拔起,然后秦牧认准方向,向着会宁府飞去。 “丫头,回来吧,这次不干了,咱们先去看看西夏的都城。” ------------ 第五百二十四章 平定西夏 会宁府,西夏的皇城中,一片狼藉。 李继迁躲在大庆殿,再一次听到了那种恐怖的声音。 “天啊,它又来了。”群臣一片惶恐,纷纷跑出大殿来到殿前广场,抬头向天上看。 那只巨大的铁鸟,再次带着地狱一般的气息,出现在西夏皇城的上空。 这是秦牧第二次飞过来,昨天他略微看了一眼就返航了。 右厢朝顺军司随着李察哥的逃跑,轻松的落入了近卫军的掌握。趁着秦牧不在,近卫军开始冲入了城里。这次他们没用仆从军动手,而是亲手开始清除工作。带队的正是屠夫董瑞。 城里的异族人被清洗一空,不过这也差不多造成右厢朝顺军司变成了一座空城。在和近卫军对峙的日子里,城里的汉人已经被李察哥下令杀光了。 这也是秦牧没有阻止这一场屠杀的原因。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西夏几乎所有的精锐,全死在了右厢朝顺军司前——近卫军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西夏兵。 秦牧这一次的飞行,带上了近卫军在前线的全部高级军官,石遗,董瑞,钱农飞,王树,都在机上。 他们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坐飞机,一路上不由得感慨。飞机啊,可是比车子跑的快多了。 尤其是董瑞的感觉最为强烈。他现在觉得开车杀人已经不过瘾了,如果在飞机上装几挺机枪,在装一肚子**,那才能最快最高效的杀人。 石遗坐在驾驶舱的副驾驶位,秦牧指着地面对他说道:“石旅长,接下来的行动,全靠你了。” “保证完成任务。”即使坐在椅子上,石遗也尽量腰杆挺得笔直。 “我们沿着河西走廊飞一段。回来之后,地图就有了。” 这架飞机根据秦牧的要求,在后世经过彻底的改装。这款探索者飞机肚子底下有一个货仓,空间非常巨大。 现在货舱里面装的全是测绘器材,飞机所过之地,地理环境全部被照相绘制下来。等到了地面,把数据复制出来,就能直接出地图。 不只是军事地图。这架飞机的测绘设备是二十一世纪的顶尖水平,不仅仅能对地表测绘用于军事行动,还能对地质结构,自然资源等等做全面的考察。 这可比原来的无人机强大的多。毕竟这是一架真正的飞机。 石遗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他曾经以西夏皇城为自己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可是坐在飞机上之后,他突然没了这个想法。 西夏皇城,大宋汴梁,金国上京,在飞机上看来,不过是一个小点而已。 探索者飞行高度可比旋翼机高多了,两者不在一个层面。石遗是第一次在如此的高度俯瞰地面。 站的越高,胸怀越广。不考虑体力,只看纯数据,一个普通人如果一刻不停的行走,走十小时能走五十公里;马能走三四百公里;汽车能走八九百公里。 开封到会宁府,高速公路距离一千公里,如果一个人来走,理论上要二十天。马要三四天,汽车要开一天。 但是开飞机的话,以这款飞机每小时三百多公里的时速,只要三个小时。 同样的三个小时,一个人在地上只能移动十五公里,而坐着飞机,已经到了千里之外——还是公里。 交通工具带来的变化,是颠覆性的。 秦牧时刻注意提高近卫军对天下的认知。而对速度的感受,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 大好河山,尽在眼底。这里没有任何边界线,只要你想,这就全都是你的。当然,这必须有武力支持。 不过对石遗来说,他最不缺的就是武力。近卫军强大的武力在本时空根本没有敌手。石遗唯一的敌人,是自己的思想牢笼。 放在七年前,石遗绝不敢想一个人能一天来回几千里,这就是神仙。他当时唯一的梦想就是顺着大运河打进汴梁城,让方腊做皇帝。 不过那个梦想,止步于杭州。 石遗想起那时候的自己,就好像傻瓜一样,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更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变成什么样子。 如今他全清楚了。而且他更清楚,未来的新世界,就要靠近卫军按照元首的指引去开拓。 河西走廊,就是自己下一步的前进方向。 陆上难以逾越的高山,河流,在天上看来就好像小土坡,小水洼,一步就能迈过去。 这让石遗勇气倍增,他也真正开始放眼世界了。以飞机的速度来说,波斯湾也并不遥远吗。那里有石油,还有阿拉伯女人。 至于为什么秦牧把那地方的女人叫阿拉伯女人,石遗并不清楚。那地方在本时空叫大食。不过元首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点毋庸置疑。 “西夏的李氏王朝清除之后,这片地方要迅速的建设起来,这是我们西进的基地,石旅长,这个担子你也要挑起来。”飞机平稳的飞行着,秦牧抓紧时间交代任务:“你要多和折可求沟通。他做了这么久地方建设,非常有经验。有他的帮助,你能更加迅速的建设好这片地区。” “是。” “城镇化是战略方向。现在天下的人口并不多,集中起来才好管理和教育。兴庆府这个地方,你要按照五十万人口的规模去建设。” “五十万?”石遗有点不理解了。这个数字太大了,要知道汴梁鼎盛时期也不过百万人口。那可是天下的中心,人口汇聚地。 兴庆府相对于汴梁来说很偏僻,即使这里是西夏的都城,人口规模也不过十万左右,还比不上大宋原来的大城市。 按照五十万的规模建造,哪里去找那么多人呢? “我们就要再次扩军了。这一次扩军,陆军要成立两个集团军。” 这次扩军距离上一次不过几个月,这让石遗有点吃惊。他们的军阶都还没变过,新兵还在新兵营训练呢。这么快又要扩军了? “时间不等人呀。”秦牧也是很无奈。马上就要进入新帝国二年,距离自己的大限,不过六年了。 这时候扩军,秦牧考虑的更多不是战斗力,而是军队作为大熔炉,尽快的给自己锻造出能用的人才。 因为有了几千老兵打底,近卫军的军魂已经锻造出来,这时候秦牧就不担心军队变质了。 石遗一点准备都没有,这可以说是给他了一个极为意外的惊喜。自己这就成军长了! 他很清楚,这两个集团军,自己和刘云飞肯定一人一个。 这样自己就有几万人马了。近卫军的战士可不是大宋禁军那样的乌合之众。这样一支军队,就是闭着眼也能打遍全世界。 石遗即使饱经阅历,也忍不住有点激动的难以自持:“元首!我一定将近卫军的战旗插遍天下。” “我相信你,相信近卫军。我这就要回中原,这次走,我要向你要一个人呀。” “谁?” “董瑞。” 董瑞就这样跟着秦牧回到了微山湖。 飞机还是太小了,他最多带着五个人回到微山湖,他的部队只能陆地行军,要过一个月之后才能和他汇合。 这一次董瑞是来挑兵的。上一次招进来的新兵,已经初步被训练成型。秦牧要董瑞先挑。 董瑞如今已经成为了团长。 根据秦牧对他私下的嘱咐,董瑞特意大量挑选了西军出身的老兵,那些没见过血的一概不要。 这些兵都是跟着近卫军打过仗的,之前也在西北和西夏辽国打个不停,每个人手里都有几条十几条的人命。他们对杀人毫无畏惧。 当董瑞的老部队来到微山湖之后,董瑞的团迅速以老兵为骨干,形成了战斗力。 鉴于董瑞的名头太响,这个团的正规番号很少有人提起,反倒是屠夫团的大名传遍了近卫军。 在新世界二年的春天,董瑞带着他的团离开了微山湖。 本时空的大宋,商业非常发达。全世界各地的商人都来和大宋做生意。 尤其是泉州,更是番邦人士的聚集地。 近卫军在灰区采取了驱赶政策,在江南也是用一样的政策。 新帝国有充足的物资,粮食和商品都是海量的,而且新帝国严禁粮食的私下买卖,这就让南方的地主和世家面临着北方同僚一样的问题。 他们想维持原来的生活状态和社会地位根本不可能。 土地,粮食,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华金,没有华金他们就和经济生活割裂了。 这些人只能被迫的迁移。现在汴梁都不能去,他们只能向更南方走。沿海的港口,就成了这些人的目的地。 那地方远,近卫军的势力还没到,所以他们还能找到旧有秩序。 现在秦牧手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也只能暂时停下扩张的脚步,先好好建设现有的地盘。 单纯打下城市是没有用的,没有新的秩序,只能带来无穷无尽的混乱。到现在为止,张邦昌还在汴梁当皇帝呢。 秦牧没有动他,相反的,秦牧是把张邦昌当作一个垃圾站,让大小的垃圾自觉不自觉的跑到垃圾站里面,然后借着张邦昌的手处理干净。 对几个海港城市,秦牧更是没有能力现在接管,这就让这几个地方越来越变得怪异起来。 泉州首富,不是大宋人,而是一个阿拉伯人。 蒲海,就是目前泉州的土皇帝。 蒲家在泉州已经耕耘了几十年,已经成为了一股不可小视的势力。泉州城中有几万异族人都聚集在蒲海门下,听从蒲海的号令。 之前的泉州知州,已经拿蒲家没有办法了。现在他更没有办法了。因为知州已经被蒲海杀了。 随着南宋的覆灭,泉州原来的大宋官员被屠杀一空,整个泉州城已经变了颜色。 蒲家将大宋的官员及其家眷,以及沾亲带故的汉人,甚至任何他们看不顺眼的汉人,全满门杀尽。 今日的泉州城,已经变成了白皮肤。 后续来到的那些世家地主,绝大部分都没逃过这一波屠杀。 蒲家本就是泉州首富,现在屠杀了这么多人,抢了这么多财富,更是富可敌国。 有钱了,就要有能力守护住自己的财产。蒲海决定大举练兵。他的兵全是异族人,没有一个汉人。 城墙被加固,火炮和天雷也都布满了城墙。 泉州远离中原,蒲海根本不知道近卫军的强大,他只知道自己已经是这片地区无敌的存在。 杀了那么多人,可有半个敢反抗的? 如今的泉州,根本就不是汉人的地盘了。蒲海准备以泉州为基地,再联系广州,以这两城市为依托,让自己的族人大量移民过来,从而把大宋的江山变成本族的江山。 “蒲庚,”蒲海一边和朋友下棋,一边对大儿子说道:“火炮运走了吗?” 泉州落入了蒲家手里之后,蒲海缴获了全部的火器。他明白火炮是未来战争的利器,所以让儿子挑了十门做样品,运送回大食让族人研究仿制。 “都上船了,明天就能起运。” “好。”蒲海点点头,顺手吃了朋友一个子。 “可惜,可惜!”那人一脸的惋惜。 这可不是被吃了一个棋子的事。蒲海的气魄很大。他的棋盘是眼前的庭院,庭院中有三十二个年轻美貌的汉族少女,每一个少女代表一个棋子。 吃掉对方一个子,就是真正的杀一个少女。 这个少女本来被他朋友看上了的,现在就这样被轻易的砍了,这让那人难免觉得惋惜。 “这样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有什么可惜的。这片地方,最终一个异族人都不会留下。我来砍,和你来砍,都是砍,又有什么区别。” “蒲公说的是。” 那人连连点头。 这片大好河山,是神赐给我们的土地,绝不能任由外人占据。 统统都要杀光。 ------------ 第五百二十五章 泉州城 泉州城头,一门门的火炮被擦拭的锃光瓦亮。 一个个高鼻深目的大食人,望着城头的钢铁武器,都有着压抑不住的冲动。 这个城市,这片土地,最终必将属于我们。 这个愚蠢的想法,直到他们看见海上的一条条自由轮才被打碎。 满载着屠夫团的自由轮船队出现在了泉州外海。 “一级战斗配置。”董瑞站在舰桥上,透过望远镜,逐一扫过泉州城头:“开炮。” 155**,瞬间喷射而出,向着几公里外的泉州城砸过去。 董瑞带来了一支庞大的舰队,十几条自由轮,每条自由轮都装满了近卫军战士,还有大量的物资。 炮弹,更是足够。 十几门155火炮的发言,就是目前这个时空最大的正义。 泉州城墙上好像落下了铁块雨一般,每一颗炮弹都安装有近炸引信,全部是凌空爆炸。 每一枚炮弹里面都有几千颗钢珠,每一颗钢珠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它们无可阻挡的穿透眼前的一切。 巨大的爆炸声中,城墙上的守卫被炸的四分五裂。 他们不切实际的幻想,终结在自由轮的出现。 自由轮,代表着自由,不过这个自由,只能是新帝国的自由,而不是别的什么。 新帝国的自由,不能靠说教来推广。打是疼骂是爱。鉴于语言问题,说是不管用的,只能打。 董瑞深刻领会了元首的意思,他要把这份真理普及到每一个大食人的身上。 根据盖世太保的情报,泉州城中已经没有多少本族人了,所以董瑞完全不用有任何顾忌。 每一个炮位上的炮兵,都脱光了膀子,拼命的搬运炮弹药包。 这一路上,董瑞以及各级军官,一直对战士们揭露着泉州城内大食人对汉人犯下的罪行。 一桩桩一件件的惨案,有名有姓,甚至还有照片。这是盖世太保的情报军官孟珙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 见到同胞被异族人屠杀,女人被异族人侮辱,这些近卫军战士早就愤怒的要生撕了大食人。 现在炮兵兄弟们已经先开杀了,陆军战士们也都把子弹上了膛,就等上岸厮杀。 盖世太保的情报员早就弄清楚了这片海滩的地理情况,一条条自由轮纷纷抢滩登陆。船头的大嘴张开,近卫军的战车好像饥饿的狼一样开足马力向泉州城杀了过去。 “武司令,兄弟我要去宰人了。” “董团长,替老子多杀几个。”武永福把自己的配枪抽了出来,塞到了董瑞的手上。 他只恨自己是船队的最高负责人,不能亲自上阵杀人。 董瑞杀到城里时候,近卫军的报复行动正在**。 一挺一挺的MG-42喷射着火舌,把一个又一个异族人打的四分五裂——机枪弹打在人身上可不是穿个眼那么简单。 这一切是蒲海完全没想到。他以为自己有了火炮,又杀光了宋人,这个泉州就是固若金汤。 可是近卫军今天彻底教他怎么做人了。 155**有几发落在了蒲家的大宅子,直接就炸死了他的老爹老娘。 超时空武器的打击,让蒲海完全组织不起抵抗力量——他根本就不知道打谁。这时候自由轮还在海上几公里之外呢。 蒲海知道自己只能跑,向远离海面的方向跑。 他勉强纠集了一群嫡系,骑着马向城西逃。但是现在所有的出路都被堵死了。 自由轮的炮火把三个方向的城门全炸毁了。即使城门洞没有塌陷,出城的路也被炸飞的砖瓦堵死了。 蒲海立刻掉头向东。这时候近卫军的先头部队已经杀了进来。 每一挺机枪都喷着长长的火舌,MG-42机枪不愧“希特勒电锯”的威名。 MG-42的子弹口径是7.92,比M1加兰德的7.62还要大,弹头还要沉。再加上它有着1500发/秒的射击速度,街道上无头苍蝇一般乱窜的大食人,就好像在烧红的钢铁中舞蹈一般。 他们的身躯被打成了完全不似人类的形状,很短时间内,泉州就成了一座铺满污血的城市。 董瑞亲自操纵着一挺机枪,紧锁着眉头,鹰一样的眼睛不断扫视四周,寻找一切漏网之鱼。 近卫军虽然有着狂热的杀戮心态,却严格遵循着战术纪律——这是董瑞一再要求的。他绝不能犯王树的错误。 战车没有落单的,都是三四辆一组,组成一个小分队,几挺机枪指向不同方向,在消灭敌人的同时,把自己防护的十分安全。 不过这种保护措施实在有点多余。泉州城内的敌人根本就没见过近卫军这样的武力。 他们从肉体到心灵完全彻底的崩溃了。 敌人越来越少,最后,不多的大食人都被迫逃进了他们的庙宇——这也是他们绝望中下意识的选择。 董瑞来到了庙宇前。 “里面的人听着,放下武器,立刻投降。”这是泉州的最后一点敌人了,董瑞不想便宜了他们。 用子弹杀人,太仁慈了。 董瑞连喊了几次,没有一个人出来。 “开一炮。”董瑞对身边的迫击炮手发出命令。 一颗炮弹越过院墙,在院中的通天柱下爆炸。大食人倒下一片。 “我数到十,不投降全杀光。”董瑞说完马上就开始倒计时。 “五,四,三。” 当董瑞数到三的时候,寺庙的门打开了,一个个大食人满面惊恐的把双手高举过头,嘴里大声叫着:“投降,投降,别杀我们。” “一个跟着一个,都出来。” 看到这些人,董瑞扣在MG-42的扳机上的手指不由得有点兴奋。 血债血偿,老子今天要为死去的同胞复仇。 这样杀了你们,太便宜你们了。 他冷静的注视着眼前这些俘虏,突然,董瑞指着一个人喝到:“蒲海。” 那人听到这个词,明显身体一哆嗦。 这下董瑞顿时确认自己没看错人。 “拿下!”这是杀害同袍的罪魁祸首,董瑞都没想到他还能活到现在。这可真是老天爷开眼! 一群士兵如狼似虎的就把蒲海从队伍中揪了出来。 这时候有几个蒲海的亲信竟然还想要抢人,董瑞手指一勾,一连串的机枪子弹送他们去见神仙了。 所有俘虏都被带到了城外,这是一处乱坟莹。甚至有的地方,还有不曾掩埋的同胞尸骨。 俘虏被分成了各个小队,第一个小队开始在近卫军的刺刀逼迫下挖沟。 一道两人深的沟很快被挖了出来。 这时候,近卫军的战士用刺刀逼迫这一队的人全跳进沟里,再命令第二小队上来填土。 有敢反抗的,全死在了近卫军的刺刀下。 面对近卫军的刺刀和机枪,没有任何人敢反抗。他们只是哭着喊着叫着,然后给自己刨一个坑等死。 终于到了最后,只剩下蒲海一个人了。 董瑞走到蒲海眼前,抽出了自己的手枪,然后想了想,又把武永福给的枪也拿了出来。 他双手持枪,枪口顶在蒲海的双眼前。 “元首让我告诉你,他是一个民族主义者,我也是。” 说着话,董瑞扣动扳机。蒲海的脑袋如碎西瓜一般炸裂了。 “黄记者,都拍下来了吗?”董瑞扭头问随军记者黄四郎。 黄四郎沉稳的点点头。何止拍下来了,他还拍了子弹爆头的特写。 如今的黄四郎,再也没有了半点曾经的懦弱。他也成长为了近卫军合格的战士。 泉州城,终于在真理的说服下,恢复了正常。 武永福留下了一些折家军驻守泉州,然后庞大的船队继续启航。 这一次他们的速度不再那么快,船队要一边休整一边等待。 不断有后续的自由轮赶了上来,武永福的船队规模越来越庞大。 等全部船只到齐之后,船队逐渐加速,他们的目标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咽喉水路:马六甲海峡。 这非常考验武永福的航海技术。如果秦牧不是从后世带来了大量的技术设备,秦牧也不敢让武永福这么短的时间就带着这么庞大的一支船队出海。 不是怕敌人,而是怕武永福自己走丢了。 武永福深知自己责任重大,这段时间以来他吃住都在船上,一边熟悉海船的操作,一边学习船队的管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看海图,使用六分仪和航海种定经纬度,还有回声测深仪来测深。 一条海船的操作对武永福来说已经非常艰难了,何况他还要学会管理一支船队,这难度是翻了又翻。 不过他也是有着巨大的有利条件。首先就自由轮来说,就不是本时空的产物。 江南造船厂的作用,就是把船体焊接在一起,核心的设备全是整体从后世运过去的。 自由轮有着和二十一世纪一样的电子海图,只是缺少卫星支持,所以无法自己定位。正因为这点,武永福以及各个船长才必须学会使用六分仪和航海种来确定经纬度。 而且自由轮之间,是有视距内超高频数据链通讯网络的。 任意两条船之间都可以通讯。这就大幅度降低了指挥船队的难度。 正是因为有着后世强大的科技支持,所以武永福虽然航海的时间不很长,但是也有能力带领这么一支庞大的船队出海了。 真正的远离海岸线,向着蓝水前进。 秦牧的海军,从一开始就不是黄水海军,而是真正的蓝水海军。 武永福的船队,以苏州号为旗舰,战船上飘扬着近卫军的战旗,乘风破浪,向着大洋的深处,勇往直前! 自由轮,将给这个世界带来新帝国统治下的自由。 ------------ 第五百二十六章 终章 “这个地方真不错。”武永福举着望远镜,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庞大的自由轮舰队行驶在马六甲海峡中。武永福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叫马六甲,不过地图上这样显示,武永福就这样叫。 电子地图来自后世,和本时空的地理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这一点秦牧特意叮嘱过武永福。在大海中央航行没关系,可是靠近海岸就要千万小心了——别搁浅。 好在自由轮都有装在船身侧面的测深声呐,这才保证了航行安全。 马六甲海峡是太平洋和印度洋的连接水域,是西亚和东亚海运的咽喉要道,每天这里都有大量的往来船只。 有钱的地方,就有流血事件。海上比不了陆地,尤其是马六甲这个地方,更是没有任何官府的管辖——本时空这块地方没有什么强大的国家。 海盗,就是马六甲海峡的特色。 只不过武永福庞大的舰队一出现,所有海盗都被吓跑了。 自由轮太过于超前,相对于现在本时空的海船,自由轮就是小山在海上移动。没有任何一股海盗敢靠近近卫军的舰队。 武永福不由得泛起了一股高手寂寞的感觉——无敌啊,太特么难受了。 有劲无处使! “开炮开炮。”武永福随意的下了命令。 舰队一字排开,对着岸上一通乱炸。其实岸上根本没什么目标,武永福就是让战士们活动活动腿脚,老在船上,人都僵硬了。 炸完之后,武永福一边让一些船只靠岸登陆,建设基地,一边亲自率领着大部队横着拦在了马六甲海峡最窄处。 马六甲海峡的最窄处不过四十公里,二十条船一字排开就能彻底阻断海上航运。 所有经过这里的船只,全被近卫军俘虏了。 听话的,就在近卫军的监督下靠岸,不听话的,就直接被击沉了——正好练练海战。 武永福一边大肆抓捕海上的商船,一边修建军事基地。 他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无线电台,这样可以和元首保持紧密的联系。 其次就是要修建一条跑道,好降落大飞机。 抓人是秦牧的战略。波斯,大食,哈里发,以及乱七八糟的一堆历史国家和人物,秦牧真没能力了解那么多。所以他就想了一个巧妙的办法。 主席说过,解决问题要抓住牛鼻子。 秦牧认为这话很有高度。海上没有牛,所以秦牧就掐住了船脖子。 在本时空有实力进行海上贸易的,无一例外都是在本地有着巨大势力的家族,甚至是国王。 秦牧拦住这些船,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到船只背后的势力。 这些势力,按照秦牧的计划,都是新帝国的代理人。 这样直接抓船可比贸然登陆还好的多。近卫军不用去找敌人,敌人,或者说潜在的代理人会自己找上门来。 新世界集团都对秦牧的计划佩服的五体投地——元首真是太缺德了,但是我们喜欢。 武永福坚定的执行着秦牧的战略,很快就抓了一堆人。 同时机场的建设也紧张的进行着。人抓够了,得秦牧亲自来处理。 这时候秦牧正忙活着一件大事,是他的家事,也是新帝国的事业。就是儿童疫苗的生产。 柜子神虽然开恩给他了一个巨大的通道,可是却依然守着规矩,不能带活体过来。 疫苗是有活体的,秦牧带不过来。可是他必须给两个闺女最健康的人生,疫苗必须有。因此秦牧只能引进全套设备。 这一套设备是费了黄金沙九牛二虎之力,还动用了董玉琼的关系,才弄到的。 这让董玉琼极为疑惑。仙人也要打疫苗吗?而且还要自己制作?难道仙家的疫苗与众不同? 如果秦牧做成了仙家疫苗,不知道自己这岁数还能不能用。 秦牧早就不住城里了。柜子这样海量的胃口,在城里根本吃不饱。 他的家现在在城外,有一条单独的公路修到他的大院子门口。 黄金沙不能让董玉琼看到柜子的神奇。这么多设备,都装进那么小的一个空间。若是董玉琼起了歪心思怎么办? 就算她不想要,可是她要上交国家秦牧也受不了。 黄金沙是把一切都弄利落之后,才把董玉琼叫来的。 董玉琼这次来,还带着强力***——吃下去连太监都能人道,不怕秦牧不就范。 秦牧再次出现,又随手递给黄金沙两样古董——他古董多的都没地方放了。 黄金沙装作不经意的递给秦牧一杯加了料的冰镇啤酒——秦牧每次回来都会喝一些,在大宋没这个玩意。 等秦牧喝完,黄金沙偷偷给董玉琼发了消息。董玉琼早就等在附近了。她一收到消息,立刻风驰电掣的赶了过来。 这时候秦牧已经不行了。 太热,太燥,太…… 说白了,就是太需要女人。 董玉琼的出现,和黄金沙恰到好处的溜走,让房间里面的空气变得火热。 天雷勾动地火,董玉琼本来就被柜子控制着思想,这下看到了情郎就在眼前,她再也忍不住了。 “秦牧,来,咱们双修吧。” “……”秦牧这时候还能勉强控制着自己的欲望,他脑海中还有一点清明。 什么双修,你这是要把我双规了吧。 秦牧知道,自己一旦和董玉琼有了瓜葛,柜子的秘密就再也瞒不住了。 而董玉琼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身后有庞大的家族和势力。到时候就算她肯帮自己隐瞒都未必瞒得住。 就在董玉琼抱住秦牧的瞬间,秦牧立刻祭起八字真言。一道电光闪过,秦牧消失了。留给董玉琼的只有一袭衣裳。 秦牧**裸的回到了吴家庄,任潇潇曾经的婚房。 吴小妹正等在这里。这么大批的设备,秦牧需要吴小妹和自己一起接收搬运。 这件事俩人配合过多少次,彼此非常默契。 可是这一次秦牧回来,默契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的秦牧简直就是变了一个人,不,不是人,而是一种动物。 狼,色狼。还是那种最生猛的色狼。 他都不给吴小妹思考的机会,瞬间就把吴小妹给推倒了。 吴小妹只在开始的第一秒惊讶了一下,然后就陷入了巨大的幸福中。 这可是她朝思暮想多少年的事了,没想到幸福来的这么突然。 她才不管这时候秦牧发生了什么,反正,尽量的要了奴家吧! 多亏吴小妹一直亲临工作第一线,所以有一副好身体。又健康,又灵活。 她不但完全承受住了秦牧的摧残,还很巧妙的全部吸收了,一点不浪费。 后世的药,可和本时空的药不同。这就是毒品啊! 秦牧一而再再而三的好多次,才终于释放了药效。 这时候他清醒了过来,看着床上的吴小妹,秦牧非常惭愧。 “小妹,对不起。” “少爷,这是小妹最大的福气。”吴小妹搂着,在他耳边坚定的说道:“少爷,小妹要给你生儿子。” “……”儿子,孩子,后代。 秦牧这才想到自己这次回去的目的。他连忙指着那些医疗设备说道:“小妹,这些……” 没等他说完,突然屋里一道白光闪过,秦牧又回到了后世。 “……” 这让秦牧极为惊讶! 自己不是有七天限期吗。这才过去一天,怎么自己就回来了。而且自己也没念口诀呀。 眼前是自己的家,家里已经没有了董玉琼,黄金沙也不在。 董玉琼被秦牧这样拒绝,心理上实在无法接受。 秦牧的消失虽然神奇,可是董玉琼已经接受了秦牧是个半仙这样的设定,所以并不特别奇怪。 她受不了的是在这样情况下,秦牧竟然不要自己,而且还逃跑了。 这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打击是致命的。 她根本没脸面再待下去,立刻就逃离了秦牧的家。 黄金沙也没想到事情会搞成这样。他知道秦牧起码在那边要待七天,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所以立刻就去追董玉琼——琼姐别被打击的自杀了。 秦牧回来不见这俩人,心里才稍微安定。 他先不管这边发生了什么,秦牧着急要回去。总不能刚要了小妹,就丢下人家不管吧。 虽然自己离开了大宋,那个世界的时间就不走了,可是秦牧现在已经和那个大宋血脉相连了。他觉得那边才是自己的家,这个二十一世纪,不过就是一个工业园区,只供自己采购的。 现在他着急回家。 秦牧立刻念出了八字真言。 奇怪的事发生了。这一次没有闪电,秦牧也没有回到大宋,而是还留在原地。 这怎么回事?秦牧连忙再念了一百多次,可是次次结果都是如此。 他回不去大宋了。 这让秦牧顿时急出了一身冷汗。 “柜子神,你给我出来,你搞的什么鬼?我怎么回不去了?” “秦牧,我不得不很遗憾的通知你,那个世界你再也回不去了。”柜子神出现了。 “为什么?”秦牧大感疑惑。 “因为我犯了一个错误。后世的**太过强大,我没控制住,结果吴小妹怀孕了。” “……”秦牧一愣。这柜子神真是个变态。还说不偷窥,实际上这事它一次没缺席啊。而且这么快就能确定吴小妹怀上了。自己有这么厉害吗? “哪又怎么?”秦牧没明白柜子神的意思:“我不是有了秦烨和秦桦两个孩子吗?小妹怀孕有什么特殊的?” “的确特殊。”柜子神不带一丝感情的写到:“你不觉得奇怪吗?你每次离开那个世界,那个世界的时间就停滞不前。” “一直如此啊。” “蠢货,那是因为,那个世界只是一个虚拟的存在。那个世界,是让你练手的。就好像一个游戏,你离开,就暂停。” “就算是游戏,可是我愿意一直玩下去!”秦牧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当然,如果没有吴小妹怀孕这个意外,你可以继续玩下去。可是她怀孕了就不能再玩了。” “为什么?” “因为你之前的两个孩子,也是游戏中的人物,所以可以让你继续玩。但是这次你的精华被催发的太强大,我控制不住了,所以小妹怀的是一个真实的生命。这个生命,我绝不能让他存在。” “我……”秦牧顿时火冒三丈。 原来这么多年的辛苦,竟然是一场游戏。 但是秦牧根本不管这些,游戏怎么了?那里有他的女人,他的孩子,他的世界。 尤其,现在还有了一个真正的生命。 他看着这个生命诞生,成长。 “柜子,让我回去,我命令你,马上,立刻!” “做梦!” “你敢不让我回去,我杀了你。” “哈哈,可笑。” “我真杀了你。” “我是神,你杀不死我。” “你让不让我回去?” “不让。” “好。” 秦牧被气疯了,这时候他哪里管柜子是神仙还是木头。 他找来一把斧子,对着柜子疯狂的劈砍。 一边劈,一边大叫着:“让我回去,马上,否则我杀了你。” 那个世界给了秦牧一个年轻又健壮的身体,现在的秦牧,早就不是穿越之前的他了。 他如今的骨龄只有十八岁,而体质更是大幅度超过了这个时空的普通人。 这一把开山斧,被秦牧使出了李元霸的霸道。 不知不觉柜子就被劈成了一地劈柴。 秦牧此时已经陷入了癫狂状态,他完全没有发现一团光晕不知不觉从四面八方向他包裹了过来。 突然之间,秦牧双眼一黑,就彻底的失去了知觉。 大宋的混世魔王,再也回不去了那个世界。 这本书,到这里只能告一段落了。 本书完。 -------------------------------------------------------- 接下来,是秦牧新的开端。 小说《清明天地》,秦牧将开始全新的一段旅程。 ^_^ 多谢读者的厚爱,让本书终于能写到结尾。 这个结尾,虽然仓促,却也算勉强是个结尾。因为以后的征战世界,我写起来不会有之前好看,所以就不写了。 而下一本书,我也已经构思好了,正好开始续写精彩。 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 我之前写的,在我看来,还算是合格。及格之上。 如果就着这本书继续写,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找不到敌人——实力差太多。碾压是没有好结果的! 下一本书就不同了。下一本书,主角永远都有着强大到无可抵挡的敌人,所以不愁精彩环节。 再次多谢大家,下一本书见。 《清明天地》,可以看作单独的一本新书,也可以看作本书的第二部,都不影响阅读。 谢谢! 2019年9月21日 00:20:11 本书完![*AT*]3A9A3DDDA5984BA5BBD0587DBF05DD6F[*AT*]6608795D90214A4A83797196A6B4079B[*AT*]54BC65AF77F44642BFF3C851EEB87F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