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龙天地》 简介 :主角秦牧,再次穿越时空,来到了战国时期。这个战国不同于历史上的战国。这里不但有历史上的许多人物,还多了许多历史上没有的神奇生物。主角在如此奇异的世界,展开了自己全新的旅程。 第一章 求神得神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优美的文字,动听的声音,在月色下宛如一曲乐章。   郢都城外,旷野之中,密密麻麻的人群跪拜着。他们眼前是一个人,还有一棵树。   这段优美的文字,正是眼前人所讲。不过文字声音纵然优美,讲述的人却让人感觉到恐怖。   她一袭黑裙,脸上也乌黑一片,若不是说话时露出的一排洁白牙齿,和双眼如寒星一般明亮,几乎看不出是个人。   她,正是此地的巫女:芈素。   如今下混乱,楚国被秦国打的丢掉了郢都,楚王一心谋求复仇。所谓不问苍生问鬼神,楚王慌乱中,就想起求神问卜。   他要民间推举大巫出来,以非常手段对付强大的秦国。   楚王这个命令,让楚国大地陷入了巫术的狂热。各地真假巫师层出不穷。   芈素也是其中之一。她也想借助这个机会一步登天。   今夜,她召集了大量的村民,来见证自己的神迹。   “亲们,刚才我所讲的,正是楚国大夫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宋玉大夫说,我们楚国的女人,是天下最美的女人。最美的楚国美女,就在他家隔壁。这个美人长的如此漂亮,连宋玉大夫都想和她睡觉。这样的美女,亲们想不想见到?”“想!”谁不想看看连宋玉大夫都喜欢的美人呢?宋玉,可是全天下最漂亮的男人,深得楚王喜爱。他喜欢的女人,自己要是能看上一眼,那真是死了也值得。   “好,我芈素身为大巫,有通天彻地之能。我现在就请美女下凡,给大家看上一眼。”说着话,芈素闭上双眼,小嘴极速的念出了一段谁也听不懂的话。   就在大家焦急盼望的时候,只见芈素左手指着月亮,温柔的说道:“有请美人下凡。”众人这时候好像被抻长了脖子的鸭子,一个个向着天上看去。   芈素心里暗暗欣喜。看来成了!   只要姐姐按计划好的出现,自己必将获得村民的认可。这样县尹就会把自己推荐到都城。到时候,自己就有机会争夺巫王的位置了。   芈素站立的位置是特意挑选的。   旷野中只有一棵大树,她就站在大树之下,树上,是清亮圆满的月亮。   芈素左手指月,就是要借助这棵大树。   树冠深处,藏着芈素的双胞胎姐姐芈华。   她们姐妹都是天姿国色,绝代佳人。不过芈素作为女巫,时常在脸上涂抹的黑漆漆一片,再美也看不出来。   芈华最近才学艺归来,没人知道本地还有这样一个美女。   芈素就是要借此机会,一举成名。   随着芈素虔诚的请求,只见一道白光突然闪现,差点晃瞎了众人的眼睛。接着,一道模糊的身影从天而降。   随着噗通一声,地下溅起一片尘土。   哎呦,这个美女下凡的姿势可真不够优美!   众人都极为纳罕,这什么美人啊,下来的这么不讲究。   芈素传道的地方在一处高台,那美人正跌落在高台之上。这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美人真是够“狂野”的。   她全身上下,几乎一丝不挂。   修长的四肢,摊开在高台上,就在芈素眼前。   这个……   芈素脑袋都木了。   这怎么回事?怎么从树上跳下来的不是姐姐?   芈素搞出这么大场面,就为了眼前这一下子。   她姐姐从小时候就离开了家,去跟着师父学习武艺。因为姐姐有着高明的武艺,所以芈素才让姐姐从这么高的树上跳下来——换一般人肯定摔骨折了,搞不好要摔死。   只有姐姐才能优雅轻松的如仙女一般下凡。   而且姐姐是一袭白衣,美若嫦娥,怎么现在掉下来这个人近乎一丝不挂呢。   还好,他腰上还是缠着不知道什么样的一团布。否则那就是全裸了。   这个人不是姐姐,是个男人。   姐姐呢?这男人哪里来的?   这个时候芈素不敢抬头寻找姐姐。戏演砸了,可是还得向下演。   只是召唤美女变成召唤猛男了,这应该怎么继续?   芈素心思电转,马上有了主意。   “亲们,不成想我的巫术更进了一层。如今请下来的,不是美人,而是美人的丈夫。”这时候还是男尊女卑的时代,男人比女人的社会地位要高的多。   请来一个男人,似乎比请来一个女人,法力是高一些。   那这个男人,是天上来的了?   大家都伸着脖子看台上的裸男。   这男人一动不动躺在地上,也不知道生死。难道芈巫法力不够,请的人摔坏了?   “亲们,本巫适才施法过度,现在需要回家休息。”说着话,芈素不等众人有反应,她一把就将地上的男人提了起来,一溜烟的跑了。   回到家里,芈素狠下心,点起了火把照明。   平时她可舍不得夜里点火,火把也要花钱买呀!   火光下,芈素终于看清了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让芈素非常非常的奇怪。因为他没有头发。   这个时候的男人,都是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而眼前这个人,头上只有短短的一层毛。   这是怎么回事?他头发去哪了?   只有初生婴儿才没有头发,难道他是才生出来?可是谁家孩子生下来就这么大。   这个男人比自己快高两头了。芈素在这个时期,就是罕见的高个美女了,一般男人比她高的不多。但是这个男人比自己高这么多。   真是稀罕。哪有初生婴儿有这么大的?   芈素想了片刻,一伸手把缠在男人腰间的布给解开了。   “咦,不是婴儿,这不是已经长大了吗。”   芈素终于确定了眼前这个人不是小孩。   这是个成年人。   紧接着,芈素对手里的布产生了兴趣。这块布不是麻布,也不是绫罗绸缎。这个料子是什么东西做成的?芈素完全看不明白。   “妹妹,你在干嘛?”   芈华这时候推门进来,正看到芈素把那男人最后一块遮羞布取掉,而且还对着这块布又看又摸。   她顿时有点恼怒。   妹妹和自己,都是云英未嫁的大姑娘,怎么能对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样。   再说,今夜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凭空出现这么一个人?   当时芈华正准备从树上跳下去,帮助妹妹显示神迹,谁知道有一个人比自己先了一步。   这样芈华就不能再跳了。否则妹妹一下请来俩,那更不能收场了。   到底哪里发生了意外?   “姐姐,你看看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他是哪里人?从哪里来的?”芈素连忙把姐姐拉了过来。   姐妹俩一起观看这个意外出现的裸男。   这个人,双目禁闭,眉头紧锁。即使他一言不发,芈家姐妹却同时感受到了一种说不尽的哀愁。   这份哀愁让芈家姐妹都忽略了他英俊的五官,和健美的身躯。   这个人,难道就叫“愁” ?   “他也没死,弄醒了问问就好。”还是姐姐先清醒了过来。我们问问他不就完了吗。   姐姐随手扯过一块麻布,先把男人的紧要部位盖住,然后双指在男人眉心一掐,那男人顿时睁开了双眼。   “姐姐,他活了。”   “他本来也没死。”芈华不理妹妹的傻话,低头对着男人问道:“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听到这个问题,那男人脸上突然显出了一股茫然的表情。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啊!   “姐姐,他好像是个傻子。”芈素躲在姐姐身后,看着一脸白痴样的男人,偷偷的对姐姐说道:“咱们把他扔了吧。”姐姐回头白了妹妹一眼:“好歹也是个生命,你这样把他扔了,和杀了他有什么区别?再说,如果不是你要请神,也请不来这么个家伙。”“姐姐,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请神是请你。我哪有那么大本事从天上请下来神仙。对了,姐姐,刚才你站的高,你看清楚他从哪里来的吗?是藏在树上掉下来的吗?”“这个……”   姐姐这个时候也犹豫了。她本来确定这个男人是从更高处出现的,但是妹妹这样一说,她也有点糊涂。   那一道瞬间出现的亮光有点恍惚了芈华的心神,她也不敢确定。莫非这个男人,一直藏在更高的树叉上?   “我饿了,有吃的吗?”突然之间,这个男人开口说话了。   芈素吓了一跳,向后缩了一下。   芈华立刻抽出了一把剑,剑尖顶在男人的咽喉。   “你说的什么?”男人口音古怪,芈华完全不知道他讲的什么。   “我是说,我饿了,你们有什么吃的吗?”男人瞬间换了一种口音,这下和芈家姐妹的口音一样了。   咦,他竟然还是本地人。   那这是谁家丢的男人呢?   “妹妹,给他点吃的。”   “白给吗?”   “你不是还拿了他一块布吗。就当他买的。”   “好。”   芈素来到隔壁厨房,拿出一把黄豆,放在石磨里面开始研磨。   豆子变成浆汁,芈素再用陶锅把豆浆煮熟。   一碗热气腾腾的豆浆端到了男人面前。   “告诉我,你是谁,你刚才藏哪里了?为什么要来破坏我的请神大法。谁指派你来的?说出来,说出来我就给你吃。”清香充满了小屋,也勾起了男人的食欲。   他望了望眼前的豆浆,再看了看身边的两个女人。一个脸蛋黑漆如墨,一个脸蛋洁白如雪。   他再望了望四周。火光映射下,这间小屋处处透漏着寒酸。   没有灯,没有电脑电视。这是哪里?   不对,什么是灯?什么是电脑电视?这些名词是什么意思?   男子脑袋里面乱作一团。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刚才想到了什么。   我是谁?我在哪里?   “我好像姓秦,我叫秦牧。姑娘你说的话我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我从哪里来。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给你。吃吧。”姐姐抢过碗,递到了秦牧手里,然后拉着妹妹来到门外。   “妹妹,这个人好像有点傻了。”   “当然啦,这么明显的事,我能看不出来吗?别忘了妹妹我是女巫。他得了失魂症。三魂七魄看起来不全了。”“你说他从哪里来的?”   “我看他病的很严重。他家里人可能觉得他是累赘,把他扔了。就扔在那棵树上。结果不巧,咱们姐妹倒霉,把他捡回来了。我刚才就说赶紧把他扔了。你还要给他吃的。这是个大麻烦。”“妹妹,我师父说了,世间事,皆有因缘。既然我们遇到了这个人,就不能随意丢弃。我们先治好了他,然后再说。”“姐姐,你疯了吗。你看这块布。”说着话,芈素把从秦牧身上得来的内裤拿了出来:“这个料子,这个样式,我从来没见过。咱姐妹虽然现在穷,可是毕竟祖上阔过。没见过,也听过。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可见他家里不是穷人。肯定他家有的是钱。可是他家这么有钱,都治不好他,咱们怎么能治?”“你不是巫师吗?”   “姐姐,那是骗人的。你一走这么多年,如果我不装巫师,哪里来的饭吃。”“妹妹,这点姐姐对不起你。不过我回来了,你就不用担心了。有我在,一切都会好的。今天的请神大法也算成功,以后县尹把你推举到都城。到了大地方,姐姐帮你找个真正的大巫,你就可以拜师学艺了。”“姐姐,你这么一说,这个男人到是个关键。请神请下了这么个玩意,乡亲们都看到了。现在还真不能把他扔了。县尹肯定会来看他的,咱们得给他编一套瞎话,到时候别露馅了。”“编瞎话?这好吗?”   “姐姐,这有什么不好的?他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怎么说,他就怎么信。这事你听我的,绝不会错。” 第二章 面对县尹的诘难   楚国旧都城是郢都。这里自从被秦国打过一次后,楚国迁都到了寿春。   郢都的地位衰落了不少,可是因为这里是曾经的都城,所以这块地区的基础还是比其余地方要好许多,因此这里的赋税也就一点没降。   郢都附近的绛县,县尹昭厉如今压力很大。   楚王要大幅度提升楚国的军事实力,以面对秦国日益增长的压力。这就需要地方上送来更多的钱粮。   县尹昭厉统管绛县,本地的赋税全落在他的头上,可是楚国迁都之后,郢都以及附近周边的人口跟着跑了不少。   人少了,赋税还增加了,这让昭厉简直脑袋大了好几圈。   他也不是神仙,变不出钱粮,也变不出人来。县尹只能尽可能的压榨手下这些百姓。也因此,他尤其痛恨那些大巫小巫。   这些人仗着自己的巫师地位,不事生产——总有信徒愿意供养他们。   这让县里的赋税压力更大了——你们是和国家抢钱。   东西就这么多,百姓给你们了,给国家的自然就少了。   今日县尹来到芈家村,就是为了来找芈素。   芈素现在成为县里一个新晋的小女巫,名气一时都盖过了那些成名的巫师。前两天她还请神下凡,听说她“左手指月”,然后仙人下凡。   这事很多人都亲眼所见,昭厉县尹也不敢不信,他今天特意要来看一看真假。   “芈素,这就是你请来的神仙?”昭厉抬头望着眼前的男人,心里泛起了犹豫。   如今天下七国,为了生存都在拼命发展自己的实力。其中楚国地处南方,实力强大。当今天下强国,唯有秦国和楚国。   可是楚国面对秦国的威胁,一路败退,这让昭厉这样的楚国上层阶级很是不满。   昭厉思来想去,觉得楚国比不上秦国的地方,就是因为楚国有太多巫师。   巫师这样的人,不事生产,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蛊惑人心。有他们在,楚国好不了。   他今天来这里,本是想戳穿芈素的鬼把戏,同时教化百姓,不要信这个小巫婆,可是没想到他真看到了一个古怪的男人。   这个男人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五官俊朗,似乎不像个江湖骗子。   可是这男人身上有两点让昭厉看不明白。他虽然穿着农人的衣物,却皮肤白皙异常,一点不像做过农活的乡下人。   而且他没有头发。在这个时期,男人都是长发。秦牧一头后世的板寸,就和没头发一样。   “你是月亮上的神仙?”昭厉小心的开口问道:“你是被芈素请下来的?”   县尹亲临芈家村,让芈素的小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这虽然是她计划中的一个步骤,但是真看到县里最高的官出现在眼前,芈素还是免不了有点怯场。   她今年才十六岁,出来装巫师没几年,远没有锻炼出一张厚脸皮。   之前她对秦牧千叮咛万嘱咐,让秦牧说自己是月亮神仙,同时芈素还充分开动脑筋,把月亮上的宫殿给描述了一番。   百丈高楼,白玉为阶,祥云缭绕,异兽迎宾。   仙人吃饭用的都是金饭碗,穿的都是金衣服,就连种地用的锄头,都是金子的。   秦牧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他原本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因为种种意外,他穿越到现在的这个世界。只不过这一次的穿越和他之前的穿越不同。   这一次,秦牧被蒙蔽了心智,他现在有点处在半痴呆状态。   芈素怎么说,他就怎么点头。   芈素让他学一遍自己说的,他也能照做。   这样看来,起码一时半会不会露馅,但是到底能不能过了县尹这一关,芈素心里也没底。   现在看到县尹发问,芈素连忙说道:“县尹,他叫秦牧,是月亮上的神仙。是我请他下凡来的。”   “住嘴。”昭厉喝断了芈素的话:“我在问他,没有问你。你如果再说一句话,我就抓你进大牢。”   芈素顿时不敢出声了。   她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秦牧,心里不断祈祷老天爷开眼,可别让这个男人说错话。   “你叫秦牧?你是月亮上的神?那我问你,你可否读书识字?”   听到县尹这句话,芈素差点晕过去。她千算万算,却没想到读书识字的问题。   这个时期可不是后世,现在的百姓全是文盲。读书识字是特权,只掌握在上层社会手里。   芈素自己都不识字。那篇《登徒子好色赋》,不是她看文字看来的,这是市井流传的。芈素头脑聪明,听一次就全记住了。   但是你让她写那就完了。她一个字也不会写。   因为她不识字,也不读书,所以她幻想中的仙人就没有这么一项。那些仙人肯定每天吃喝玩乐,最累的活就是扛着金锄头下地种田。   读书识字干嘛!   现在县尹这样一问,麻烦来了。如果仙人连字都不认识,那这个仙人能是真的吗?   芈素差点掉头就跑。只不过县尹不是一个人来的。县里一把手下乡,也是前呼后拥,随从很多。   芈素想跑都不敢跑。   她战战兢兢的望着秦牧,心想如果他要是不认识字,那自己就说他是月亮仙人中的农民。仙人中的农民,也不认识字。   “县尹,这是我的名字。”秦牧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随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写的还不是后世的简体字,也不是后世的字体。秦牧直接用了现在楚国的文字。   写完名字,秦牧脑袋里面还是稀里糊涂。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写这样的文字了。这些文字,仿佛凭空出现在自己脑海里。   而且他从来没有来过遥远的战国时代——这时候秦牧大概知道了眼前的历史时期,更没有深入到楚国这一带。这地方的语言文字,他怎么突然就全会了呢?   这不像是受自己控制的行为。甚至秦牧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   “秦牧,你识字。”县尹看到地上的两个字,心里的犹疑去了一些。他有点相信秦牧不是凡人了。   这个时期的读书人非常少。甚至可以说每一个读书人都彼此认识,能牵连到一起。不是世家公子,就是有名师授业。   这些人,是楚国的栋梁之材。   昭厉作为县尹,又是“昭”姓,这个楚国最有背景的大姓子弟,对于楚国的人才了解的也很清楚。   这样一个人不可能是楚国人。尤其他还没头发。   难道他真是月亮仙人。   那月亮仙人读的什么书?   “秦牧,那我请教一下,不知你在月亮上,读的什么书?”   看到秦牧会写字,再听到县尹用上请教,芈素心里顿时踏实下来。看来这个白捡来的汉子,要给自己带来好运气了。   “我想不起来了。可能下来的猛,摔傻了。”秦牧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个世界,更关键是他一点也回忆不起自己的过去。   从睁开眼,他就看到了芈素姐妹,看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他本能的知道这不是自己的世界,也似乎意识到这个时期,是历史上中国的战国时期,但是自己是活在哪个时期?又为什么来到了这里,秦牧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只能暂时任由这对姐妹摆布,否则他都不知道自己去哪里找饭吃。   秦牧身上这身衣服,还是芈素把家里积攒两个月的一筐鸡蛋拿去县城卖了钱,才买回来的。   望着寒酸的小屋,秦牧知道这位姑娘在自己身上可是下了血本。   他本能的觉得鸡蛋对于自己似乎不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可是看芈素那种跟死了亲娘一样的表情,秦牧知道鸡蛋对于芈素来说有多贵重。   这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帮这位姑娘度过难关。   面对县尹,秦牧自然的冒充起仙人来。   县尹是楚国的人才,是聪明人,秦牧只写两个字肯定不能糊弄过去他。   他还有问题:“秦牧,你说你不记得读过什么书,那么你总记得你家里什么样吧。月亮上的仙人,和我们凡人的生活,有什么不同。不要告诉我,仙人是拿着金锄头种田。”   芈素听到这话,顿时小脸又白了。   怎么县尹全料到了?   那如果秦牧还按自己说的,拿着金锄头种田,岂不是要露馅?   她万分忐忑的望着秦牧,心里不住念叨:“千万别说金锄头,你说玉的,玉锄头。”   芈素的举动哪里逃得过县尹的眼睛。昭厉狠狠的瞪了芈素一眼,制止了她的作弊行为——芈素小嘴微张,正无声的发出“玉”的声音。   “县尹,我说了,我摔傻了,很多东西都想不起来了。”   县尹晒笑一下,觉得自己还是没看走眼,这个人就是个骗子,哪成想这时候秦牧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我们种田的家伙我还想的起来。”   “仙人也要种田?难道用金锄头不成?”昭厉这时候认为秦牧露出了马脚。仙人,怎么还需要种地呢。   “县尹,仙人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群人自然有种田的,有当王的。仙人只是住在月亮上,但是不能吃土,还得吃东西。否则为什么我们也长了一个嘴巴,还有一个肚子呢?如果我们不需要吃饭,就算嘴可以用来说话,但是肚子却可以舍弃。你看我有肚子,自然是要吃饭的。”   秦牧的话让县尹神情郑重了起来。   楚国这个地方,是庄子的故乡。庄子最好谈论这些玄而又玄的东西,楚国人深受其感染。   秦牧这番话,还真让县尹有了一种知音的感觉。不是两人志趣相投,而是他喜欢庄子,现在他从秦牧的话里,听到了一些庄子的味道。   “噢,如此说来,仙人也吃饭,仙人也种田。那你作为仙人中的农民,你又比我们凡人高明在哪里?难道你们真用金锄头种田?”   “县尹,我们种田的手段,要比凡人高明,不过不是高明在金锄头上。”说到这里,秦牧走到院墙边,把芈素种田用的犁拿了过来。   “县尹请看。这张犁是你们凡人用的,我们仙人不用这样的犁。”   说到犁,县尹兴趣大增。   犁,是种田的最重要的工具,来年收成好不好,和种田前的翻土深度很有关系。   这时候的县尹,县里的一切事全归他管,其中最重要的是农事。   没有粮食,就没有一切。   他来芈家村,除了要看看仙人之外,更是要看看芈家村为春耕做的准备是否完善。   仙人突然说到了“犁”,县尹马上改变了态度。   如果他真的是仙人,能把天上仙人的高明种田技术传授给自己,那是“善莫大焉”。   “秦先生,请讲。”县尹立刻改变了对秦牧的称呼,态度尊重了起来。   “县尹,你们这个犁,是直辕犁。这个犁用起来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而且极为费力,效率不高。”   “效率?”县尹根本就没听过这个词。   “效率,就是说干活快慢。效率不高,就是说这个犁用起来太慢,太笨重。”   “那仙人用的不是这样的犁吗?”   “不是。我们用的是曲辕犁。”说着话,秦牧放下犁,又抄起木棍,在地上飞快的画出了一个曲辕犁样式。   这时候秦牧自己也很奇怪,他不知道自己脑袋里面怎么突然就冒出了曲辕犁的结构图。   这东西,到底哪里来的?似乎自己天生就会。难道自己是更后世的农民?一直用这样的犁干活?   看到直辕犁,秦牧脑袋里面凭空就冒出了曲辕犁。同时他也立刻明白到两者的差别。   曲辕犁在唐代才出现,其优点是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富有机动性,便于深耕,且轻巧柔便,利于回旋,适宜了江南地区水田面积小的特点,因此短曲辕犁最早出现于江东地区。   其次是增加了犁评和犁建,如推进犁评,可使犁箭向下,犁铧入土则深。若提起犁评,使犁箭向上,犁铧入土则浅。将曲辕犁的犁评、犁箭和犁建三者有机地结合使用,便可适应深耕或浅耕的不同要求,并能使调节耕地深浅规范化,便于精耕细作。犁壁不仅能碎土,而且可将翻耕的土推到一侧,减少耕犁前进的阻力。曲辕犁结构完备,轻便省力,是当时先进的耕犁。   历经宋、元、明、清各代,耕犁的结构没有明显的变化。   随着秦牧画完曲辕犁的模样,他自己脑袋里面仿佛又凑齐了一块拼图。   对于眼前这个世界,他的了解又多了几分。   县尹不但是读书人,而且还是一个精通农事的领导者。   这时候的读书人,可不是后世“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废柴。   孔子都能一个人撬动城门的横杠,可见这时候读书人多能干。他们是这时候真正的社会栋梁。   昭厉一见这个曲辕犁,顿时就意识到它划时代的价值——划时代这个词就是作者说的了。   这张怪模怪样的犁,完美的解决了现在直辕犁的所有缺点。   其实如果没有看到这个新犁,所有人都意识不到现在老犁的缺点。就好像智能手机出现之前,大家觉得大哥大手机就很牛了。直到IPhone出现,这才让大家感觉到诺基亚的不足。   “仙人之犁,果然是神器。”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秦牧纠正着县尹的态度,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有很多很多好东西在脑海深处,可是全想不起来:“这个犁就叫曲辕犁。不是仙人之犁。”   “好,好,好。”昭厉这时候对秦牧的身份相信了一大半。不过这样的仙人,不能放在村子里,被一个巫婆霸占。   “秦先生,请跟我回县里,本县尹还有好多问题想请教。”   芈素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怎么,县尹你这是过河拆桥,娶了媳妇丢了媒人。   别忘了,仙人可是我请下来的,他来时候什么都没有,还光着屁股呢——芈素下意识的把那件布料给归为己有了,秦仙人这身衣服,还是我用攒了俩月的鸡蛋换来的。   你说带走就带走,那可不行。   “县尹,他不能就这样跟你走。你要带他走,也要带上我。”芈素这时候勇气倍增,她一步站到了秦牧和县尹之间,理直气壮的说道:“仙人下凡,是为了我。”   “为你?”县尹疑惑的望着芈素。就你这乌漆码黑的的一张脸,能引得仙人下凡吗?   “不是我,是我姐姐。”芈素说着话,把姐姐从屋里叫了出来。   芈华不喜欢见外人,她一直躲在屋里。这时候不出来也不行了。   “县尹,仙人是看上我姐姐的容貌,才被我请下凡尘。你带走他,也要让仙人带着姐姐,带着姐姐,也要带着我。”   芈华大吃一惊。   怎么妹妹转眼间就把自己给卖了。   没等她反驳,就见县尹大手一挥:“都跟我回县里。秦先生,请。” 第三章 编造身世   绛县县衙,比起芈家村芈素的小破房自然好过百倍。   只是限于这个时空的整体水平低下,就是再好再奢华的地方,秦牧都习惯不了。   不说别的,就说一样。这时候没有椅子,正式的宴席,主客都是席地而坐。   这个姿势让秦牧很难适应,他感觉记忆中的自己从来没有以这样的姿势长期存在过。这么说来,自己起码应该生活在宋朝以后。   确切的讲,宋朝就有椅子了。之前有没有,很难有定论。秦牧也不知道自己脑袋里面这些东西都是怎么来的,他只能尽可能保持冷静,专心对付眼前的菜肴。   看得出来,昭厉县尹对他是倾心接待。   秦牧面前有一个矮矮的几子,上面摆满了精美的漆器。   只看这些器皿,就知道县尹的生活水准比芈素强太多了。秦牧来到这个时空以来,一直是用陶碗喝豆浆,吃小米。连咸菜都没有。   如果不是他实在太饿了,秦牧肯定一口都不吃——萝卜干都没有。   他有时候怀疑是不是这个时空的人生命力异常强大,要不怎么这么惨淡的饮食,也能养育出芈华芈素这样的美女呢。虽然芈素老黑着一张脸,但是秦牧已经知道芈华是她双胞胎姐姐。   姐姐漂亮,妹妹自然也不差。   县尹摆出的器皿,给足了秦牧面子,可是饭菜却不够给面子。   看到眼前的这种糊糊那种糊糊,秦牧的记忆中好像突然觉醒了关于饮食这一块的资料。   饭菜,不应该是这样呀!   秦牧下定决心,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个世界,可是来了不能一直受罪。起码要力所能及的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环境。   “秦先生,不知你自何处而来?”昭厉怎么可能相信秦牧是仙人。他是一个本时空很罕见的无神论者。   “县尹,我的家乡在东边大海的深处,名为蓬莱。我这次出海是为了做生意,不幸在海上遇到风浪,船沉了,货没了,然后我一路顺水飘荡,不知怎么就来到了这里。”   “东海到此千万里远,秦先生竟然能飘到这里,真是让在下佩服。”   “侥幸,侥幸。沉船的地方距离陆地已经不远,我又抓住了一块木板,捡到一包食物。”   “那你怎么不及早上岸呢?”   “这事说来奇怪。我本想一看到陆地就上岸,可是没想到遇到一条大鱼。这条大鱼咬着我的木板,一路从东向西顺着河水跑。它游得飞快,我都不敢放开木板。前几天我才抓到机会上了岸。我是第一次来大陆,人生地不熟,又丢了货物无所凭借,不敢贸然露脸,所以躲在大树上,想着晚上出来找点吃的,哪成想遇到了芈家姐妹。”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莫非秦先生遇到了鲲?”   这句是《庄子-逍遥游》里面的话,庄子是楚国人,昭厉非常喜欢庄子的文章。他听到秦牧的讲述,一下就想起了这句话。   这么大的鱼,难道真的有吗?怎么自己从来没看到过?   “也许是小鲲。”秦牧只能含糊过去。   “咦,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秦先生,你既然从来没来过陆地,又何曾学过我国的言语文字,而且还知道庄子。”县尹发现秦牧完全理解他的话,又触发了更大的好奇。   难道海洋中的国家,也知道庄子,知道楚国吗?   “巧了。”秦牧早就想好了面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这次来大陆,正是因为庄子。百多年前,有个庄子的学生来到蓬莱,他带来了庄子的著作,以及楚国的言语文字。这些文章精美异常,我非常喜欢。长大之后,我就萌生来大陆的想法。只是没想到第一次远游就……”   “不知秦先生贵庚?”   “十八。”   “如此年轻有为,昭厉佩服。秦先生,我见你画出的曲辕犁,比我们楚国,乃至所有国家的犁都好用很多。一叶知秋,由此可知秦先生的国家,在农事上很有门道。不知秦先生可否教我?”   “这个吗……”   “秦先生,恕我冒昧,我就有话直说了。如果你想要回到蓬莱,要先买一条船吧?买船,要用钱吧?秦先生的学问,就是最有价值的货物,我愿以千金请教秦先生的学问。”   听到千金这个价格,秦牧顿时想起了芈素的那一筐鸡蛋。不知道这时候的千金,能买多少鸡蛋。   自己值钱,总是个好事,不过秦牧不能这么简单的答应下来。   通过两天的接触,秦牧清楚了芈素的计划。这计划芈素必须告诉他,否则谎话编不下去。   秦牧知道芈素想要去楚国的都城寿春,去争巫王。   她争巫王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过上好一些的日子。秦牧想着,就算是换了自己,天天吃小米喝豆浆,那也受不了啊。   是得想办法提升生活档次。   县尹现在有求于自己,那自己不能忘了芈素。没有她的鸡蛋,就没有自己这身衣服,没有她的豆浆,自己没准还在挨饿呢。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秦牧的做人理念。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这理念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但是现在的他,就要做这样的一个人。   “县尹,我的确知道一些种田的窍门,就比如那个曲辕犁。只是我来大陆一次,不想待在一个地方太久。我想四处游历一番,怕是不能长久停在此处。”   “天下繁华,莫过寿春。”昭厉马上说道:“秦先生,你教我农事,然后我亲自送你去寿春,引荐你见大王。你看可好?”   “我还有个要求。我要带着那对姐妹。”   “成交!”   昭厉立刻答应下来。   马上就是春耕了,县尹一直为今年的农事头疼不已。   随着国际局势越来越紧张,楚王对下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多。   绛县领到的赋税比去年多了三成,可是绛县的人口在不断流失。这样人少了,压力反倒大了,让昭厉完全想不到解决办法。   现在凭空来了这么一个海外秦先生,这是天助我也!   秦牧提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的。只要给我种好田就行。   谈妥了这件大事,昭厉心情大悦。这顿酒直喝到入夜。   县尹招来舞姬,乐师,点起了大量火把,把县衙照如白昼。   动听的音乐,诱人的舞姿,再加上适量的酒精,让秦牧越来越迷糊。   他不知道何时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铺满兽皮的床上,身边还有一位美女,正大睁双眼看着自己。   “芈华?你怎么在这里?我这是在哪?”   没等芈华说话,芈素从屋外跑了进来。   “姐姐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她不在这里能在哪里?秦牧,你别忘了,姐姐可是许配给了你。如果不是我们姐妹在这,县尹就要舞姬为你侍寝了。你说,你这样做,对得起我姐姐吗?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的鸡蛋吗?”   听到芈素这话,秦牧顿时想起了昨天的事。看来自己喝醉了睡在县衙里面。   县尹要送女人给自己陪睡,被这姐妹俩给拦住了。   秦牧挠了挠头,这个世界对自己来说还是太陌生了。他实在是想不到这样的古人风俗会有朝一日落在自己身上,而自己还无缘享受!   芈素端来一个铜盆,里面有清水——应该是洗脸的。   还有一个漆碗,里面也有水——看来是漱口刷牙的,因为秦牧看到了旁边的粗盐。   青盐漱口,是古人的生活习惯——没有牙膏牙刷的时代,这就是高档生活了。   穷人只能用柳树枝刷牙。   处理完个人卫生,秦牧趁着芈素出去倒水的时候,低声问芈华:“芈姑娘,我昨夜没做什么荒唐事吧。”   “当然没有。秦公子不要多想。”说着话,芈华突然抽出了宝剑,一时屋内变得寒气森森。   “就是你想做荒唐事,这把剑也不会答应。秦公子,我妹妹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只是去寿春这件事对我们姐妹来说很重要。这次借了秦公子的力,我们姐妹改日必有回报!”   “好说,好说。”秦牧点点头。   这时候,昭厉有请。   一天时间,一架曲辕犁已经被县城的工匠制作完成。   望着新出炉的曲辕犁,秦牧突然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   似乎自己又要开始种田了。   为什么说“又要”呢?难道自己之前,真是一个农夫?   马车载着秦牧和县尹,一路来到城外。   眼前是一片田地,秦牧望着等在一旁,一脸兴奋的农夫,点头对县尹说道:“开始吧。”   曲辕犁好不好用,不能光凭说的,要用过才知道。   这里的农夫早就得了吩咐,他们熟练的为耕牛套好缰绳,把犁摆好,一声鞭子甩动,耕牛稳稳的拉着犁开始前行。   这片土地是昭厉私人的。这样的好东西,先要用在自家,然后再说国家。先小家,再大家,是这个时候贵族的正统思想。   曲辕犁对直辕犁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农夫和县尹都是行家,一看就知道这东西的妙处。   有了曲辕犁,地不但翻的深,而且活还干的快,干的巧。   换上曲辕犁,农夫一个人可以当三四个用,或者说,他一个可以干往日三四倍的工作量,而且还干的更好。   县尹心里飞快的计算出来,如果绛县全部换成了曲辕犁,那么等于凭空多了三倍的人口。这样不但能完成楚王交代的任务,还多了结余。   这可是几十年上百年都没有的好事。   秦先生果然不是骗子。   “秦先生,不知贵国除了曲辕犁,于农事上还有何等巧妙?还望秦先生教我。”   “有啊,我现在就可以教你。县尹,又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天下没有这样的好事。楚国现在一天两顿饭,这没法让农人有体力干活。要想农活干的好,先改三顿饭。早中晚,一餐不少。”   秦牧来到这个时空,最大的感受是饿。   这个时期的人一天只吃两顿饭。秦牧显然是从三餐时代穿越而来,他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饭点。   绛县的农业改造,先从餐饮做起! 第四章 农业革新   昭厉对于秦牧来自蓬莱深信不疑,但是他旁敲侧击了一顿,到最后也没弄明白秦牧在蓬莱的地位。   他是世家公子?还是贩夫走卒?   昭厉看秦牧言谈举止,大气自如,一点没有农夫商人的卑微和算计,看起来似乎是世家子弟。可是这个人却没有世家子弟该有的自觉,他对谁都是同一个态度。   对自己,和对舞姬乐师,甚至对芈家姐妹,都是一张面孔,这就让昭厉看不明白了。   难道蓬莱国没有地位之别吗?   如果没有地位的差别,那样的国家不敢想象。   昭厉决定再好好观察观察秦牧。不过观察期间,也不能不让秦牧做事。   县尹为秦牧准备了一处小院,大小房间数目得当,芈家姐妹也跟着住了进去。   芈素这下顿时如登仙境。昭厉为秦牧准备的待遇,当然都是最好的。比起自己的猪圈一样的小破房,这里就是天堂了。   她吃饭再也不用陶器——改用漆器了。   不过秦牧却不喜欢用漆器。油漆有毒啊,还是陶器好,接地气。   “秦牧,你们那个地方,吃饭是用金碗吗?”芈素现在知道秦牧不是月亮仙人,但是他还是和自己不一样。人家是蓬莱国人。   她正是青春年少时候,对什么都好奇。   对于秦牧的故国,芈素更是充满了求知欲。   “我们吃饭用瓷碗。”   “刺碗?那是什么?碗上长刺吗?那怎么端得住。”“不长刺,是瓷。”说着话,秦牧拿手指沾了点水,在案几上写下了这个字。   这个字,就是秦牧后世的字了,因为这个时候没有瓷器,没有瓷器,也就没有“瓷”这个字。   这些对于芈素来说全无问题,因为她一个字也不认识,秦牧写什么她都看不懂。   “瓷碗,那比金碗还贵重吧?”芈素双眼中充满了向往。   她顿时觉得以前万分期盼的漆碗,也不那么值钱了。   “妹妹,好好吃饭,也让秦公子安心用餐。”芈华看不下妹妹这么多话。   “瓷碗没有金碗贵重。金碗贵的多,再说金子那么沉,谁能每天端着金饭碗吃饭,那不是吃一顿饭累坏了一条胳膊吗。”“那你们吃的都是玉做的小米吧?”   (   这个时期。小米和大豆是全中国的主食。粟是小米,菽是大豆。   “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饥饿之色.”(《管子-重令》“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聚粟菽,是以粟菽多而民足乎食.”(《墨子-尚贤中》)   “贤人治天下,使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章句上》)   由此可见,粟菽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粮食。   写小说,为了读者阅读流畅,不写那么多生僻字或者太古的字,这里就直接大豆小米的写。   )   “玉做的小米没有,不过我们到是有一种粮食,叫玉米。”说到这里,秦牧脑袋里面顿时泛起了玉米的图像。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一座废弃的图书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捡到一本有用的书。   “姐姐,我就说吗,蓬莱国的人一定是仙人,你看他们不是吃玉米吗。”玉在任何时期都是贵重的物品,在本时空更不例外。这时候的玉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佩玉,那是身份的象征。没有身份的人,比如芈素这样的小巫婆,还有种地的的农夫,做生意的商人,是没资格佩玉的。   这也是昭厉无法识别秦牧身份的一个困惑之处。   他送了秦牧全套世家公子的服装——因为秦牧个子高,昭厉还是让女仆现做的。   他还送了秦牧一块玉佩,不过秦牧根本不戴。这玩意是身份的象征,有身份的人,是不亲自劳动的。   秦牧不能戴着这么一个玩意干活,戴着这个也没法干活。   由此也就让昭厉更加困惑,他辨别不出秦牧的出身。   对于芈素来说,这都不是问题。秦牧识字,这就是有身份,高贵的人。这样的人,竟然是自己捡回来的,这是老天爷给自己的好运气。   而且秦牧和自己说话一直和和气气,从来没有那种大人物对小人物的鄙视,这让芈素更加感觉舒服。   她没事就和秦牧说话。   “秦牧,蓬莱一天吃三顿饭吗?”因为秦牧的建议,县尹特意为他一天开三顿饭。这让几乎没吃过饱饭的芈素更加感觉自己身在天堂了。   不但能吃饱,还能吃好,而且还是一天三顿。之前她有时候一天一顿饭都保证不了。   “秦公子,蓬莱人真的一天吃三顿饭吗?农民也是如此吗?这比王公侯爵吃的都好了。”芈华这时候也对秦牧的国人深感羡慕。   一天三顿饭的好处,她也享受到了。   “也不能这样说。你看县尹,虽然他也是一天两顿饭,但是第一顿从早上吃到晚上,第二顿从晚上吃到早上。他一天到晚都在吃饭,所以一顿两顿有什么区别。”“嘻嘻……”芈华温柔一笑,不再说话了。   农人的饭和公子的饭自然不同。   这时候贵族好摆宴。每天都是大小宴席不断。所以社会上虽然是两餐制,可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一天到晚都在吃饭。两餐三餐毫无区别,甚至你说他一天吃一顿饭也可以,反正从早吃到晚。   “秦牧,我们也想一天吃三顿,可是没有那么多粮食啊,这样吃,谁吃得起。”“是啊,粮食是个大问题,我得搞点粮食来。”“从哪搞?去买吗?我认识城里的大粮商,你把钱给我,我去给你买。”芈素双眼放光,她发现了一条赚钱的好渠道。   秦牧来到这里,两眼一抹黑,他能认识谁呢?   他要买粮食,只能通过自己。到时候自己还不是随便开账。一斤粮食赚上几个钱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芈素知道县尹给了秦牧一笔钱,就在墙角那个箱子里面放着。   当然,芈素是不会去偷拿的,这是盗窃,芈素不屑为之。她要光明正大的赚钱。   “好,我正好要你办点事。”   “办什么事?你快说,我一定能办好。”芈素把饭碗一推,离开自己的位置,坐到了秦牧身边。   “这些钱给你。”秦牧指着墙角的箱子说道:“你去买一些粮食,再买一些东西,然后再雇佣一些匠人……”“好!”芈素兴冲冲的把箱子直接搬到了自己的小屋,然后取了一些钱,根据秦牧的安排去做事。   这下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的使用这些钱了。她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昭厉是世家公子,做事大气。他说千金,就是千金。   只是他家族在寿春,自己在绛县做官,身边没那么多钱,所以先付了一些定金。   就是这些钱,也是芈素从来没见过的。   这些都是金子!(楚国是战国时候唯一用金子做钱的国家。楚地产金。当然,这都是贵重的钱了,不会在市井小额交易中流通。市面交易还是用铜币——掺杂了各种金属的钱币。)   芈素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为了有钱人,可以和那些大巫比比富了。   吃罢早饭,昭厉早早来请秦牧。   “秦先生,天时已至,春耕在即。我正命人多造曲辕犁,好赶上春耕,不误农时。只是曲辕犁那个弯曲的木头很难制作,老匠人才能有这个手艺,会做的不多。不知贵国是怎么做这段木头的。”秦牧这下有点糊涂了。他脑袋里面对于制作曲辕犁,是一片空白。他只知道这个曲辕犁的模型样式,以及相对旧犁的优点,至于怎么做出那么一段弯曲的木头,他也没有概念。   “无非就是工匠制作。这点我却不清楚,我只是用过,没有造过。”“原来如此。”县尹也不意外。秦牧虽然行事不像世家公子,但是他的气质和肤色,都让昭厉认为他起码不是农民匠人。   不是匠人,自然不能做匠人做的事。他不会制造很正常。   “秦先生,有了曲辕犁,就相当于一个人变三个人,这样劳动的人手是充足了不少,可是地却不够了。”昭厉面临的问题是,没有太多好地。   如果没有曲辕犁,他拼命压榨本地百姓,也就能刚好种完现在的成熟田地。   现在有了曲辕犁就不同了。这样一来,等于凭空多了许多农民,成熟的田地很快就可以种完,剩下的时间不能让他们闲着,他们要去开荒,开垦新田地。   好田之所以是好田,在于灌溉方便。   新开垦的田地,没有现成的水渠就无法灌溉。这个新问题,让县尹又无法入睡了。有了新工具不能充分利用起来,这不说不能完成楚王交代的任务,就是对家族财产聚集也不利!   灌溉问题,该怎么解决?他是诚心来请教秦牧。   “这个好办。”秦牧来到屋外,又抄起木棍,在地上画了起来。   秦牧一拿起棍子画东西,县尹就开始全神贯注。   这时候,芈华也跟了过来,好奇的望着秦牧的棍子。   秦公子的棍子可不是普通的棍子,这根棍子奥秘无比。   随着秦牧棍走龙蛇,一副画作出现在地面上。   “这是?”县尹根本看不明白这是什么。   这东西,看着好像一道台阶呀。   “翻斗水车。”秦牧指着图解释道:“这是提水用的。把这个水车放在河边,就可以把河里的水灌溉到河边土地上。”秦牧这样一解释,昭厉顿时明白了。这东西,简直太好了,这是神仙宝物呀!   庄稼需要浇水,除了天上的雨水之外,就要靠沟渠。好的田地有着完善的灌溉渠道,所以才能叫好田。   烂地就不行了。   绛县河流小溪众多,但是要全修成渠道根本不可能。   这时候很多农田的灌溉,是农民用瓮从河沟里去担水的。   这样无疑效率太低了,人也累,干不了太多。   现在有了这个水车,只要架在河边水边,就可以把水抽出来浇灌到地里,简直是奇思妙想!   蓬莱国,真是神仙过度啊!   昭厉庆幸自己遇到这样一个蓬莱客。他不是仙人,胜似仙人。   “秦先生,这个似乎比曲辕犁还简单好做,我这就安排工匠。”曲辕犁和翻斗水车的出现,改变了绛县的农业生产工具,极大的提高了绛县的农业生产效率。   翻斗水车没有什么曲面,基本全是板子棍子的连接,尤其好做——这个小工就可以制作。   而且翻斗水车的动力源很丰富。   可以用人力,脚踩;也可以用风力——加个风车;还可以用蓄力——牛转圈也可以。   昭厉对秦牧大方,又给钱又给房子,秦牧也不小气。   他给县尹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水车只是其中之一,即使是水车,他也没有半点隐瞒。秦牧把自己脑袋里面能想到的各种动力源全给水车加了上去。   绛县毕竟是郢都附近的县,郢都是楚国旧都城,百工丰富。虽然现在跑了大半,可是留下的小半也算是能满足绛县的需求。   昭厉,是“昭”家的公子,“昭”姓是楚国的三大姓之一,昭公子还是很有一番地位的。   他从郢都招来许多工匠,日以继夜的为他制作各种生产工具。   不只是水车,曲辕犁两样,秦牧随手还画下许多他想的起来的生产工具。   只不过他都是用棍子画在地上,这让他的小院很快就画满了。   昭厉下了严令,谁也不许搅乱地上的图画。他一边保护秦牧的画作,一边派人临摹。   这个时期, 有毛笔,但是没有纸!现在还是用竹简呢!   这样临摹起来真是太费劲了。   最终就连昭厉也忍不住抱怨:“秦先生,在你们蓬莱,你们也是这样做的吗?”“不,我们不用竹子,我们用纸。”   “纸?是什么东西?”   秦牧随手抄起棍子,写了一个“纸”字。   “你马上就能看到了。”   马上就能看到“纸”了?昭厉大感兴奋。   这东西是什么?莫非又是个神物! 第五章 纸   “这就是纸?”   昭厉望着眼前一叠洁白如雪,又轻柔如纱的纸张,自己差点成了智障。   这东西,简直就是神物。就是最好的玉放在纸上,都输纸三分白。   这是一叠竹纸。   绛县盛产竹子,秦牧凌乱的脑海中,就跳出了竹纸的制作流程。   他安排芈素去买粮食招工匠,就是为了制造竹纸。   制造地点,他安排在了芈家村。   这些日子以来,他在芈家村和绛县县城两处来回跑,分别指导工作。   好在两地间隔不远,走路也就一个小时,再加上县尹为他特意配了一辆马车,更是大幅度缩短了时间。   昭厉尊重秦牧的个人生活空间——这也是君子的起码德行,所以他一直不知道秦牧在芈家村做什么。   今天秦牧请他过来,他才第一次见到“纸”。   竹纸,是用嫩竹做原料制成的纸。   宋朝赵希鹄《洞天清禄集-古翰墨真迹辨》:“若二王真迹,多是会稽竖纹竹纸,盖东晋南渡后难得北纸,又右军父子多在会稽故也。其纸止高一尺许,而长尺有半,盖晋人所用,大率如此。”王羲之父子写书作画用的就是竹纸。   竹纸种类繁多,其最佳为“玉扣纸”。秦牧选择的技术,就是做玉扣纸的技术。   在连麻纸草纸都没有的战国时期,巅峰的“玉扣纸”凭空出现,这让昭厉怎么能不震惊!   这就是纸,这么白,这么轻,这东西能写字吗?   秦牧看出县尹的疑惑,他也不多说,只是随手拿过一张白纸,铺在案几上。   然后秦牧拿起毛笔——这时候已经有毛笔了,不过秦牧这一支笔,是他自己做的,用的是后世工艺,这才能和竹纸完美配合。   墨汁他也配了出来,顺手还做了一个砚台。   文房四宝,俱在眼前。   秦牧手起笔落,一气呵成。   昭厉看的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这就是秦先生的文章,秦先生的画作。   只见洁白的纸张上,一轮圆月当空悬挂。月下,一叶扁舟随波逐流。舟上一人,仰望星空,负手而立。   寥寥几笔,一种清冷神秘,又引人无穷遐思的景象,出现在众人眼前。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秦牧还题诗一首。   昭厉忍不住读了出来。   这时候的文体是“赋”。   比如著名的《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这样兮来兮去的。   秦牧用的文体,是“诗”。准确的说,他这首诗,来自唐朝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这首诗在历史上很有地位,号称“孤篇压全唐”。   秦牧提取了其中的八句,再配上这幅神秘的山水明月画,让整个作品有了灵魂,有了神韵。   这样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当前这个时期根本没有。   可是艺术就是艺术,秦牧不知道自己怎么有这么高明的绘画书法技巧,反正他心有所感,笔如神助。   唐诗宋词之前,是汉赋,汉朝接着秦,秦接着战国。在艺术发展上,唐诗等于站在了战国“赋”的肩膀上,这是一种艺术的发展,艺术的提升。   昭厉是著名的公子,他有足够的文艺鉴赏力。   笔墨纸砚,以及其代表的内涵,昭厉这下通过一幅画,一首诗,全明白了。   这是划时代的宝贝呀!(作者想来,如果历史上真有这么一段情况,那么昭厉一定会喊出这句话。纸的出现,无论怎么评价,都是划时代的一件事。)   昭厉顿时意识到,纸,比起曲辕犁翻斗水车,更高明了不知多少倍。这俩根本无法放在一起比较。   没有曲辕犁,还有原来的犁,没有翻斗水车,用瓮也能取水。   可是没有纸就不行了。没有纸,无法把文字方便的传递。   “学富五车”时期,车上的书可不是纸做的书,那都是竹简书。五辆牛车,能拉多少竹子?每根竹子上能写多少字?   (这五车竹简,估计连作者的一本小说都写不下。^_^)   昭厉一时被纸,以及秦牧的艺术创作,震惊的失去了魂魄,呆在当场。   这时候,芈素忍不住偷偷拉了拉姐姐的衣袖,悄悄问道:“姐姐,这上面写的啥呀?”“我也认得不全。”芈华稍微认识几个字,可是她认不全秦牧的这首诗。   “秦牧,你写的什么呀?”芈素连忙靠在秦牧耳边偷偷问。   “这是一首诗,题目是春江花月夜。”   “春江花月夜!”这五个字每个字都代表一样具体的事物,所以芈素顿时就明白了。   不过她掰着手指一数,发现这只有五个字,那上面的字可不只是五个。   她连忙问道:“上面好多字,怎么你就说了五个?”“那五个字是题目。剩下的是诗文。我念给你听。”随着秦牧的吟诵,芈素瞬间就感受到了那种亘古而来的神秘气息。   “是啊,这个月亮是什么时候才有的呢?是人先看到月亮?还是月亮先看到了人?”芈素顿时好奇起来,她不由得问道:“秦牧,你说,是月亮先有,还是人先有。”芈素的话,惊醒了震惊中的昭厉。   俗人就是俗人。秦先生这首“诗”,不论题材还是文字形式,都是楚国,乃至当今天下各国没有的。   这也是划时代的事情,和纸一样,重要无比。   芈素问的这个问题,虽然本质上也是秦牧写的,但是她一个小巫婆说出来,就好像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特别粗俗。   昭厉雅不愿这个时候,自己纯粹而高雅的情怀,被芈素这个小巫婆拉低了艺术水准。   看来,秦先生不能和芈家姐妹多待。待久了,没准被拉低了层次。   而且秦牧最近拿出来这么多神仙器物,曲辕犁,翻斗水车,各种农用工具,这些还可以等等,但是纸一出现,这个就不能等了。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必须带着秦牧去寿春,去楚国都城。   “纸”是划时代的产品,这个东西意味着什么,昭厉很清楚。   他要和秦牧认真的谈合作!   这样的大事,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他必须和家中长辈取得联系。同时这件事必须告知楚王,这个人,也要引荐给楚王。   “秦先生,请跟我去寿春吧。”   “好。”秦牧一口答应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时代,也不知道自己曾经生活在哪个时代,只是既然来了,就要四处看看。   芈家村,绛县,总不是自己该留的地方。   “秦先生,这样的纸你有多少?”   “这是竹纸,竹纸有很多种,我这一种叫‘玉扣纸’,是顶级的纸。不过制造纸的过程中,还有许多边角料,不能做书写用纸,但是也有大用。”“噢?”   “请看!”说着话,秦牧取出来另一种纸。   这种纸和刚才的玉扣纸完全不同。   昭厉拿起来一看,这纸不但窄了许多,而且极为柔软,仿佛虚不受力,上面还凹凸不平。即使昭厉今天第一次见到“纸”,他也明白这种纸不是用来写字的。   “对我来说,这种纸更有用!”   这是秦牧做的卫生纸。   实际上秦牧造纸的第一目的,不是为了写字,而是为了上厕所用。   他来到这个时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卫生环境。   即使在县衙,用着描金边的金漆马桶,可是却没有卫生纸。   现在这个时期,穷人擦屁股没什么讲究,树叶土块都可以。   有钱人呢,就用厕筹。就是小木片刮的平顺点。   这东西秦牧发现自己一辈子都没用过,这实在是太让他无法忍受了。   为了自己的屁股,他也得造纸。   现在一事不烦二主,造卫生纸的同时,也就顺便造出玉扣纸,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对于秦牧来说,卫生纸和书写纸,排名不分先后。如果放在自己身上,卫生纸的排名还要靠前的多。   昭厉渐渐的明白了秦牧的意思。这下他双眼瞪大如牛。   什么?这么高贵的纸,你竟然用来出恭!   难道说,蓬莱国奢侈到如此地步。上厕所都用纸了!   如果秦牧知道昭厉这时候的心里话,肯定会大力点头赞许:“没错,我们就是上厕所都用纸!就这么奢华!”纸的出现,尤其是卫生纸的出现,极大的改善了秦牧以及秦牧身边人的卫生状态。   即使昭厉深感可惜,甚至感觉亵渎了纸张的神圣,可是卫生纸比起厕筹,还真是舒适了好多。   他也马上改变了卫生习惯。   这就更别说芈家姐妹了。   尤其是芈素,她这些日子一直忙前忙后,亲手亲脚的搭建着秦牧的造纸厂,这个造纸厂,在芈素心里,也有自己的一份。   那自己怎么能不大方的使用卫生纸呢。   秦牧造出来,就是给自己用的吗。   “纸”的出现,如此划时代,不论从文明延续这样的高度来说,还是从个人卫生,这样的小处来说,都是无与伦比的。   越是这样,越是要保密。   所以卫生纸尽管方便舒适,却处在县尹严格的保密措施下。现在全世界能享受卫生纸的,只有秦牧,芈家姐妹,和县尹四人。   昭厉抓紧时间安排全县的生产工作,好赶紧带着秦牧上都城。   三天之后,昭厉带着秦牧,秦牧带着芈家姐妹,以及一车“玉扣纸”,一车“卫生纸”,踏上了去寿春的漫漫旅程。   “世界好像又大了一些。”秦牧心里泛起了这样一种思绪。   他感觉这个时空,好像一个漆黑的地图,如今自己能看明白的地方,似乎正在逐渐扩大。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秦牧相信,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明白自己是谁,又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希望这一天尽早的到来! 第六章 野外遇袭   一行人离开绛县,向寿春前进。   秦牧坐在马车上,忍受着时刻不停的颠簸。   他觉得自己以前应该坐过车,但是那时候的车,好像不这样颠簸。   现在他的记忆中,最后的记忆好像是宋徽宗的宋朝。这样他能想明白,现在自己在战国时期,然后有秦汉,之后还有唐宋,再向后是什么?秦牧记不起来。   莫非自己来自宋朝?   可是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名词偶尔会从脑海深处跳出来。比如“电脑”,比如“手机”,这些东西是什么?宋朝应该是没有电脑手机的吧。   秦牧对宋朝的概念,是李清照。不是她的那些著名的词,而是李清照曼妙的身体。   莫非,自己和李清照有一腿不成?要不怎么李清照的形象在自己心中这么清晰呢,简直就像自己的情人一般。   如果自己来自宋朝,那自己在宋朝是做什么的呢?种地的?还是工匠?秦牧觉得自己可能是工匠,否则自己为什么会造“玉扣纸”,又为什么会造“曲辕犁”。   但是宋朝的男人,也不应该是短发吧。他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是短发。   不过还好,来这个时空一段时间,他的头发已经越来越长,估计再过个一年半载,就和本时空的人一样了。   离开绛县城郭不久,路边就只剩下无尽的荒凉。   这让秦牧极为不习惯。一条黄土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两边荒无人烟。   只有遍地的荒草树木,以及不时可见的白骨。也不知道是动物的,还是人的。   (这时候人口很少。战国时候的秦国,人口500万左右——大概资料不准确,不过不会有数量级的差距。秦国可以约等于现在的陕西,如果陕西省只有几百万人,显然想不荒凉都不行。)   他们一行人,有十几辆车,还有几十匹马。昭厉是绛县县尹,更是昭家的公子。   车上是他的家眷,还有带的绛县特产,以及秦牧这些人。   马上,是昭厉的家臣护卫。   这就是一支小型军队。   他们的确就是有着军队的功能。沿途这些护卫扎营取水,打猎守卫,若是没有这些人的保护,秦牧认为自己很可能早晚变成一堆白骨,根本到不了寿春。   一天的辛苦之后,秦牧仰躺在营地中,望着漫天的繁星,继续拼命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呢?又是怎么来到这个时空呢。   而且似乎自己对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不恐惧。这让秦牧感觉很奇怪。换了任何一个人,突然来到古时候,那不得吓的半死吗。   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   但是自己似乎毫无困难的就接受了一切。难道自己经常干这样的事吗?   “秦牧,你老家的星星,也是这么多吗?”这时候已经接近夏天,躺在户外,闻着青草的香气,很是怡人。芈素也没在帐篷里面休息,而是跑到秦牧身边坐下。   “一样多。”这个星空,和自己记忆中的星空一模一样。   “你说,天上有仙人吗?”   “应该有吧。”   “那你说,仙人有纸用吗?”芈素对秦牧现在充满了崇拜。他随随便便就弄出来这么多好东西。尤其是那种卫生纸,简直就是妇女之友!   全天下能用上卫生纸的,如今只有他们几个人。这让芈素觉得自己身份地位大大的提高了。   现在就连楚王都没有卫生纸用。   不知道仙人有没有纸用。   没等秦牧回答这样毫无头绪的问题,昭厉走了过来。   如今月色正明,到是无需点太多火把。   他和秦牧的接触越久,对秦牧就越看不透,也更加对秦牧本人,以及那个海中蓬莱国,充满了好奇。   这个人似乎什么都会,什么都懂。这样一个人,如果生在楚国,现在早就是楚王的座上宾了。可是他却没有半点人上人的自觉。   他对自己的态度,和对自己家臣护卫,甚至丫鬟仆从,以及对芈家姐妹,都是一样。   这是让昭厉极为不习惯的一点。   自己是公子,是贵族。你怎么能把我和芈家姐妹这样的百姓看成一样的呢。   虽然他对秦牧这点不满意,可是秦牧渊博的学问,让昭厉热衷于和秦牧交谈。   他听到芈素毫无营养的话,顿时心里一阵鄙夷——巫婆就是巫婆,半点学问也没有。瞧你问的问题,如此愚蠢。   如果天上真有仙人,他们显然不会用纸的。再说,如果有仙人的话,那么仙人上茅房的时候,岂不漫天掉下粪便来。你还关心仙人用不用卫生纸,你应该关心自己躲在哪里才能不被淋一身屎尿。   “秦先生,再过一个月,我们就能到寿春了。”他们已经离开绛县二十天了:“旅途辛苦,先生再忍耐一些。这也没有办法,谁让楚国如此辽阔呢。不知秦先生的蓬莱国,有没有我们楚国大?”蓬莱本来就是秦牧虚构的一个所在,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这么一个名字。   县尹骄傲于楚国的疆域庞大,秦牧自然不会做煞风景的事:“蓬莱不大,比起楚国,就好像一个县而已。”秦牧的话极大的满足了昭厉的虚荣心。看起来,蓬莱就是一个海上小岛而已。难怪这么多年没人发现蓬莱所在,因为太小了。   只是蓬莱国的人真了不得。一个秦牧就已经如此,不知道蓬莱真正的贵族,该有何等的高明。   昭厉忍不住萌生了去蓬莱看一看的心思。   “屈子言道: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秦先生,不知蓬莱国的有学之士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秦牧知道这两句话。这是屈原《天问》的开篇。   显然昭厉看到这片星空,也触发了遐思。远古的远古,到底是什么样呢?他想不明白,屈原也不知道,所以才有《天问》,现在昭厉在请教秦牧。   秦牧也不知道啊。谁知道更古时候是什么样子。似乎好像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有一种庞大的动物叫恐龙。   恐龙好像很大,也很厉害。秦牧脑海中恍惚有了恐龙的形象,他正要给昭厉描述一番,却在这时候,就听到昭厉的卫队长大声示警:“点火,点火,有野兽。”随着卫队长的命令,更多的火把亮了起来。   昭厉的卫队迅速行动起来,他们不慌不忙的围城了方阵,把昭厉等人保护在中间。   “秦先生莫怕。”昭厉安抚了一下秦牧,然后马上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这时候的人才,都是全才。上马杀敌,下马安民。昭厉不但是绛县县尹,地方官,他还是地方的军事领袖。   带兵打仗也是本职。   现在虽然遇到的是野兽,不是敌人,可是他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   这样就把秦牧单独留了下来。   他们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野兽,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昭厉的卫队都射杀了不少。   可是今夜这样的情况还是头一次。   秦牧不免有点担心。卫队这样郑重对待,显然情况有点不妙。   “秦公子,不用担心,有我在,一定能护的你周全。”芈华不知什么时候从帐篷里面走了出来。   她静静的站在秦牧身边,手中的宝剑泛着丝丝寒光。   “秦牧,有姐姐在,你什么都不用怕。”芈素手里也多了一把短剑。两人一左一右守在秦牧身边。   “箭!”昭厉的声音传来。   紧接着,箭矢破空声音响起。卫队射出了一轮箭雨。   四野顿时响起了一阵狼的哀鸣。   是狼!   秦牧在路上已经见到过狼。不过当时就是三两只,昭厉的卫队随手就打发了。   可是今夜不同,今夜,似乎他们遇到了一个庞大的狼群。   箭雨和火把,暂时阻止了狼群的进攻。   野兽怕火光。随着营地里面火把越来越多,狼群似乎越来越畏惧。   它们一个个梭巡不前,只在营地前嚎叫。   “姐姐,怎么有这么多狼啊。”芈素这时候远没有表面上那么自信。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狼。   这怕不是有上千只吧。   千这个数目,还是因为她拿到了秦牧的钱之后,才有了切实的概念。之前她最多也就有几十,几百的概念。   “不用怕。”芈华依然保持着一贯的冷静:“有姐姐在,有这把剑在,一定能保护你们。”秦牧这时候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我一剑能挡百万兵。”这句话怎么来的?秦牧也莫名其妙。似乎这还能唱出来。   正在秦牧回忆这段唱腔的时候,旷野间突然传来了一曲笛声。   笛声鬼魅,似乎有着一种魔力。   狼群顿时骚动起来。它们身后仿佛多了一根看不到的鞭子,正在拼命的抽打着它们。   群狼纷纷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獠牙,嚎叫着冲向营地。   “有大巫。”面对这样危险的场面,芈华依然没有变色。她低声对秦牧说道:“秦公子,你站在我身后。”“大巫?”秦牧没有移动,反倒是对大巫这个词很有兴趣。   芈素是个小巫婆,不过她这个巫婆是自封的。除了用这个名头骗吃骗喝,她什么都不会。   芈华知道妹妹就是这个德性,这次去寿春,她就是要给妹妹寻个名师,真正的让妹妹成为一名女巫。   楚国的巫师,是很受人看重的。他们都有着普通人没有的本领。   如果芈素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巫师,混口饭吃绝没有问题。   不过正如菜刀一样,用来切菜是它,用来杀人也是它。   躲在暗处的这名巫师能操纵狼群,无疑是很有本领的一个大巫。只是他心眼黑了,良心坏了,一身本领没用在正路。   显然,昭厉的车队意味着巨大的财富。财富,也是大巫的追求。他要拦路抢劫。   群狼被笛声催动,一只只拼命的向着营地冲击。   昭厉的卫队有几十人。他们行走在楚国的疆域内,不会遇到敌国的军队,所以昭厉认为这几十人足够应付一般的盗匪毛贼了。现在遇到狼群,而且狼的数量这么多,一下就冲乱了卫队的阵营。   尽管昭厉的卫士各个都拼命杀狼,但还是有十几只狼窜进了内圈。   狼的眼里,人和人没有区别。它不会因为秦牧头发短就放过秦牧。   有五六只狼直奔秦牧三人而来。   芈素妈呀一声,立刻藏到了秦牧的身后。   之前的豪言壮语这时候她全忘记了。   芈华却前进一步,挡在秦牧身前。   一支巨狼露着獠牙凌空飞来。   秦牧已经看到狼牙上鲜红的血迹。   “死!”芈华轻喝一声,手中剑化作一道寒光,一剑就斩断了狼头。   狼血喷溅大地。   同伴的死,激起了群狼更大的凶性,更多的狼向着秦牧三人冲了过来。   卫队面临的压力仿佛凭添了一倍。   如果不是他们各个都披着盔甲,现在早就被咬的遍体鳞伤,更是尸横遍野了。   可是纵然昭厉的卫队盔甲精良,但是人数实在太少。   秦牧粗略估计了一下,眼前的狼群起码有上千头。   别说上千头狼了,就是上千只鸡一起冲过来都让人眼晕。   昭厉一行顿时陷入了极为危险的境地。狼不是人,卫队对付敌人的一套战术,对上狼就完全没有用处。他们一个个只能凭借自己的本事战斗。   昭厉手握宝剑,也奋力杀狼。   这时候,五只狼同时向秦牧三人冲了过来。   芈华手起剑落,几乎一瞬间就斩下了四只狼头。   正当她想斩掉第五只狼头的时候,芈华手中的宝剑突然断成两截。   这个时空,铁器才开始大规模的应用。一把真正的宝剑千金难求。芈华哪有那么多钱去买宝剑。   这把剑还是师父送她的礼物。不过她师父也是个穷鬼,买不起好东西。   砍了十几只狼之后,剑身终于承受不住打击,从中断开。   这下芈华的攻击顿时就落空了。   一只落网之狼张开大嘴,马上就要啃到秦牧的脑袋。   “退后!”芈华心里大惊,她大叫一声,正要抢到狼嘴前救下秦牧,却见这时候,秦牧突然一拳打在了狼嘴上。   只见这头狼的脑袋顿时如泥巴一般瘫软了下去。   啊!   芈华芈素都是大吃一惊。她们姐妹完全想不到,秦牧还有这样一身本事。   看他细皮嫩肉的,好像连鸡都不会杀,谁成想他有这么大力气,一拳能打碎狼的头骨。   芈华这才稍微放下心来。这样看来,秦公子起码有自保之力,这样自己就不用分心照顾他了。   她提着断剑,正要再次去和狼搏杀,却见秦牧手中突然多了一样东西。   笛子,一根竹笛。   秦牧随口吹起了一首曲子。   曲子悠扬,和大巫的笛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昭厉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子。他手下的动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三分。   这是人狼对峙的时候,自己手下慢了,岂不是给了狼机会。他马上警觉起来,正待打起精神继续和狼战斗,却见这时候狼群纷纷停止了进攻。   它们似乎被笛声迷惑了。   纵然大巫的笛声更加急促的响起,可是秦牧的笛声越发的悠扬。   这首曲子,似乎让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盎然的生机。   昭厉的杀心渐渐散去。不知不觉中,狼群已经溜个干净,只剩下一地狼尸。 第七章 神迹初现   “大巫很厉害。”这一首以笛声驱动狼群的本事,秦牧完全理解不了。   他的记忆中,好像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这样的事。   这个时代,还真是有点意思。   秦牧疑惑大巫的时候,芈素对秦牧也感到迷惑。   他那个笛子哪里来的?他吹的曲儿怎么那么好听?   “秦牧,你这个笛子哪里来的?藏哪了?我怎么一直没看到?”芈素连连发问。   芈华立刻拉了一把妹妹,然后一脸歉意对着秦牧说道:“秦公子,我妹妹岁数小,不懂事。你多包涵。”这样问人家很是不礼貌,就连芈华都有点跟着惭愧了。   听到芈素的问话,秦牧突然瞬间愣了。   是啊,这个笛子是哪里来的?他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笛子哪里来的。   在刚才那个关键时刻,眼见狼群就要发疯似的攻入营地,秦牧突然想到以音乐破音乐的战术。   他需要一个乐器,而且最好还是和大巫一样,用笛子。   以笛声对笛声。秦牧下意识的想到,笛子的音频应该差不多,动物不应该理解人类乐曲中蕴含的感情,它们应该是受到音频的控制。   所以秦牧果断的拿出了一支笛子。   只是这支笛子是哪里来的?秦牧也不知道。他只是想要一支笛子,突然手里就有了这么一支。   秦牧疑惑的把笛子放在眼前仔细端详。   这是一支竹笛,材质就是用来做玉扣纸的那种竹子。   秦牧不能多犹豫,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如果不解释清楚,很容易让人以为自己是怪物。   他作为一个穿越者,本来就是不能暴露身份,如果再有神奇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自己岂不是很危险——别被人抓去切片研究。   秦牧是看到现在人吃生鱼片那么利落的。一刀一刀又一刀。自己可不能变成那样。   他连忙说道:“这个笛子,就是做纸的时候我随手弄出来的。怎么样?我吹的还可以吧?”“何止可以,简直是‘余音三日,绕梁不绝’。”这时候,昭厉也走了过来。   他望着秦牧手中的笛子说道:“没想到秦先生于音乐一道也如此精通。如不是秦先生出手,恐怕我们都会死在那个吹笛人手里。”“县尹,知道那人是谁吗?”   “左不过是巫师神汉之类,图谋我的财货。”本时空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昭厉根本不在意。   他到是对秦牧吹的曲子充满了兴趣。   “秦先生,这一曲可有名号?”   “故乡的原风景。”秦牧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随口说出这个名字。一切都是本能,不经过他的大脑。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吹出这么一曲,更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曲还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故乡的原风景,好曲。我听那些乐师吹拉弹唱,没有一个人能如秦先生这般让我感动。尤其是在今夜这样的情况下。秦先生,可否收下我这个弟子?我愿和秦先生学艺。”“这不敢当。”秦牧连忙拒绝了:“我会把谱子写给公子。”芈素这时候偷偷拿走了秦牧的笛子。这根竹笛制作精美,让芈素一下就喜欢上了。   她平日里面也喜欢吹笛子——这时候作为平民百姓,也没更多娱乐方式。   他们能弄到的乐器,最便宜的就是笛子了——一根竹子就能做。   芈素忍不住把笛子横在嘴边,轻轻的吹了起来。   一首《故乡的原风景》,再度响起。   那种空灵和宁静,再次弥漫在众人心头。   秦牧真没想到,芈素这个假巫婆,却是一个真正的音乐天才。她才只听了一遍,就能一模一样的模仿出来。   虽然技巧上尚有不足,但是这首曲子的灵魂,她已经完全的演绎了出来。   秦牧顿时觉得,芈华让芈素当巫师那是屈才了。你这么有本事,当什么巫婆啊,咱们当艺术家吧!   战后的营地一片混乱,好在群狼退却,大家暂时安全了。   卫士们打扫战场,继续警戒,秦牧钻入了帐篷。   “秦牧,你弄断了姐姐的剑,这把笛子就当赔偿,归我了。”芈素对秦牧的笛子爱不释手,不准备再还给他了。   “哪有这样做事的。”芈华听到妹妹的话,脸顿时红了。   你也太爱占人便宜了。这么好的一支笛子,你就想吞下去。真是丢了姐姐的脸。   她红着脸对秦牧说道:“秦公子,别听妹妹胡说。剑断了不怪你,笛子我们一定不能要。”秦牧看她话是这么说,脸上却是一脸不舍的表情,知道她还是心疼自己那把剑。   这个时期,一把剑价值不菲。   芈家姐妹都是穷人,她们自己根本就没什么钱。   芈华这把剑是师父送的,现在断了,没法用了。她自己是绝对没有钱再去买一把剑的。   秦牧也为她感到很遗憾。   芈华功夫之高出乎他的意料。   群狼环伺之下,芈华心不慌,手不抖,一刀斩断四只狼的狼头。如果没有顶尖的功夫,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只可惜她手里握着的不是宝剑。如果武器再精良点,芈华的实力绝对更上一层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到这里,秦牧就觉得手里突然多了一样东西。   他低头一看,竟然是一把刀。   这是一把弯弯曲曲的刀子。   本时空没有这样的武器。现在铁器刚刚大规模应用,打造直线的剑样武器还可以,刀子这样的曲线武器,那就没人打的出来了。   而且他这把刀,还不是后世传统的曲线,而是反曲线。   这是一把反曲刀。整体看起来好像一只狗腿。   “狗腿大砍刀。”秦牧脑袋里面瞬间就出现了这几个字。   这玩意哪里来的?怎么我心思一动,就有了?   那我不就是神仙了吗?我是神仙?秦牧被自己的神迹吓坏了。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顺便把刀子也藏在屁股底下。   这事不对劲啊。   秦牧万万想不到自己真的能凭空变化物体出来。那个笛子,无疑也是这样来的。   难道自己想什么就有什么?   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秦牧马上拼命开始去想。   想什么呢?先想李清照吧。秦牧觉得宋朝这个女人,似乎和自己有很深的瓜葛。如果她能被自己变出来,那么问问她,岂不是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李清照的身段面容,在秦牧的心里越发清晰起来。可是他苦思冥想半天,眼前也没多出一个李清照。   莫非是活人变不得?   那换个死物。   秦牧想起了一个词:“电脑”。   电脑是个什么东西,他一直很好奇。这个词有时候会出现在自己脑袋里面,可是这代表什么?   他拼命的开始想电脑。   想的额头冒汗了,秦牧手心里面也没多出半个东西。   咦,怎么不灵了。   也许这个东西过于无法理解,那想个能理解的。   秦牧马上想起了曲辕犁。   这东西是自己造出来的,都有实物可循了,那是不是应该能变出来?   秦牧又绞尽脑汁想了片刻,结果手心里面还是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出来。   这时候,芈家姐妹也看出来秦牧有点不对劲。   怎么他脸色一会白一会青呢?莫非是被狼群吓住了?可是不应该呀。   芈家姐妹明明看到秦公子一拳打死一头狼——骨头都打断了。这样的人,怎么会这么没胆量?   “秦牧,你别这样,我不要你的笛子了,还给你,你别心疼的生病。”芈素以为秦牧舍不得笛子,她连忙把笛子交到秦牧手里。   感受到芈家姐妹对自己发自内心的关切,秦牧突然很不好意思。   至于吗,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一支笛子而已。   他连忙把笛子还给芈素,说道:“我没事,刚才战斗太勇猛,消耗了我太多力气。”秦牧这样一说,芈华就明白了。   这个男人没有学过武艺,只是一身蛮力,危机时候爆发出来,现在可能脱力了。   她立刻扶着秦牧躺倒:“秦公子,不妨事,可能是一时虚弱,歇一晚就会好。”秦牧向下一躺,屁股底下的刀子就搁着他的身子了。   这怎么办?秦牧发现自己命令刀子消失,可是刀子根本不听话。它就在自己屁股底下一动不动的顶着自己。   “哎呀,这是什么?”秦牧只能装作吃惊的一翻身坐了起来。   这下芈家姐妹都看到了那把刀子。   “这是?”   芈华和芈素都不认识这个东西。这时候没有刀子这样的铁器。   更何况,这把刀不是裸露的,它外面还有刀鞘。   芈素飞快的把刀子拿在手里。她好奇的摆弄了一会,发现自己完全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芈华把刀子接了过去,研究了一番,也没有结果。   这时候姐妹俩只能望向秦牧。   秦牧把刀子拿了过来,装模作样的也研究了一番,然后打开暗扣,一把抽出了刀子。   “呀!”姐妹俩都惊讶的捂住了嘴。   这竟然是一件神兵利器!   刀子的样子虽然古怪,但是刀锋闪着寒光,谁都知道是干嘛用的。   “好刀!”秦牧继续装傻。   “咦,这个东西,叫刀吗?”芈华好奇的问道。   秦牧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刀子在这个时空根本就不曾出现过——有菜刀没有武器刀。不出现,也自然没名字。   自己一张嘴就说这是刀,那就露馅了。   他立刻弥补自己的失误:“对,这个武器,就叫刀子。在我国有这样的兵器。”“这是刀?可是这个面上怎么黑漆漆的?”芈华身为武者,对兵器自然痴迷。她接触到的兵器,都是亮晶晶的。但是这把刀不同。   这把刀除了刀锋处有一抹寒光,其余地方都是黑漆漆的。   “这是一种工艺,能让刀子更结实,更耐操。”秦牧下意识的就说出了这样一番话。仿佛这把刀子的工艺他全明白似的。   其实秦牧心里也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看起来好像全知道。   “蓬莱国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芈素马上发现了新的问题。   这刀子肯定不是秦牧的。因为秦牧来的时候,近乎赤身裸体。他身上根本没藏着这么一把刀。如果有,芈素早就偷偷据为己有了。   “我想明白了!”秦牧装作恍然大悟的说道:“肯定是有蓬莱国的前辈,来过楚国,不小心遗失了他的武器。”这个解释让芈家姐妹都接受了下来。   这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了。   但是有了解释,接下来就有了新问题。   这样一把神兵利器,究竟该归谁呢?   这刀子是我们捡到的,肯定是属于我们三人。可是一把刀怎能分为三份?   没等芈家姐妹想明白,秦牧已经拿起了芈华的断剑。   他一刀就劈向断剑。   即使以芈华的反应速度,也来不及阻止秦牧的莽撞行为。   芈华大叫一声:“住手!”   可惜,这句话说晚了。刀子从断剑上一闪而过。断剑再次分为两截。   芈华连忙把刀子抢到手里,万般爱惜的仔细观察。   只见刀锋依然寒光闪闪,刀面上没有半点痕迹留下。似乎刚才刀子砍得不是铁,而是泥巴一样。   神兵!真正的神兵。   芈华不知道她无心大喝,到是躲过了一场麻烦。   昭厉刚才已经走到了秦牧的帐篷外面。他谈兴正浓,一时还睡不着,想来找秦牧继续交谈。   这时候正巧听到芈华大叫“住手”。   昭厉顿时明白了,看来秦先生和芈家姐妹正在行夫妻之事,这样自己就不方便打搅了。他转身施施然而去。   如果这时候昭厉进到帐篷内,芈华一定保不住这把刀。   “芈华,这刀子你拿着吧。咱们仨,就你有武功。”秦牧刚才只是要试试刀子到底好用不好用。   这把刀虽然看起来锋利无比,但是不是真的厉害,总要试试才知道。   虽然芈华芈素对这把刀都视若珍宝,可是秦牧感觉,似乎这东西对自己不算什么。   他刚才偷偷又心里想了想刀子,试图再变一把出来。但是最终什么反应都没有。   现在,还是只有这一把刀。   芈华心里早就爱死了这把刀,只是秦牧不说话,她也不好硬要。   既然秦牧说了送自己,那自己不能再装客气了。   她连忙把刀子插入刀鞘,小心的想收起来。   可是这时候她又遇到了新问题。这个刀子和宝剑不同,挂不到腰带上。   这样平日里怎么携带?总不能一直拿在手里吧?   秦牧看出了她的困惑。   “这样。”秦牧俯身挽起了芈华的裙角,露出芈华光洁白皙的一截小腿。   芈华本能的想要把秦牧一脚踹飞。你这是什么意思?要轻薄我吗?   可是芈素早知机的拉住了姐姐。她越来越认为秦牧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这样的人物,配的上姐姐。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姐姐不抓住秦牧,那可就走宝了。这样的人必须牢牢抓在自己手心里面才行。   她握住了姐姐的手,芈华一时就不好动作。   秦牧也没干别的事,他只是把刀鞘绑在了芈华的小腿上。   这把刀是二十一世纪的工业制品,刀鞘上有魔术贴,可以很方便的捆扎在小腿上。本来这把刀就是为了户外探险准备的,应该绑扎的位置就是小腿外侧。   如今这把刀绑在了芈华的小腿外侧,再放下裙子,谁也看不出芈华携带着这样一把划时代的神兵利器。   芈华聪明异常,她立刻学会了秦牧做的一切。   如何绑扎,如何抽刀,芈华飞快的做了两遍。   秦牧看她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仿佛这把刀已经属于她一辈子了。   这比自己玩的可溜多了。   脑海里面突然出现的念头让秦牧又吃了一惊。   自己,以前经常玩刀吗?那自己,是一个士兵吗?   我是谁?我到底是谁?秦牧再次糊涂起来。   即使自己前世是个士兵,现在也不能变成神仙吧。   这把刀是凭空变出来的。这不是神迹,什么是神迹?   秦牧突然想起了西红柿炒鸡蛋。   如今有鸡蛋,却没有西红柿。   “来吧,西红柿。”秦牧心里默念着,同时双手抱成一团,希望眼前出现一堆西红柿。   这时候芈华姐妹已经睡下,秦牧背对着两人,也不担心被她们发现。   如果真的有西红柿变出来,自己大可以张嘴吃掉,不留证据。   秦牧等到花儿也谢了,西红柿也没有出现一颗。   “去它的西红柿,睡觉!”秦牧带着对西红柿的向往,进入了梦乡。 第八章 神女现身   “哥哥,你要努力呀!”   秦牧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少女。这个少女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正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   这女孩从哪里来的?   “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你妹妹,我叫阿爱。”   “阿爱?”   “哥哥,你也不记得自己了。”   “你知道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怎么来的这个世界?”这个自称阿爱的少女看起来好像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份和过去。这让秦牧顿时放下一切困惑,连忙请教。   “你就是我的哥哥,我是你的妹妹,不过我不是人类,我是神。我们曾经一起成了神,只是遇到了更大更厉害的神,我们被打落凡间,来到这里。当时我被打的粉碎,只剩下一点残魂躲在哥哥身体里,才逃过一劫。”   “我们是神?还遇到更大更厉害的神?那是谁?”秦牧感觉浑身毛孔都炸开了。   这个世界还有神?他一直觉得神仙鬼怪都是不存在的。   可是阿爱这样说,秦牧竟然觉得有点相信了:“我们遇到的是什么神?”   “嫦娥。”阿爱恨恨的说道:“她说我不配成神,所以把我打散了。她以为我彻底毁灭了,可是她却想不到,我这么聪明,会留一点魂魄在你的身体里。”   “嫦娥这么霸道?她是神?为什么不让别人成神?再说,我怎么也是神了?我什么都不会啊。”秦牧越来越糊涂。他完全听不明白这个少女说的什么。   “哥哥,你被嫦娥抹去了一切记忆,你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你能想起来的,都是我替你保存的一些记忆。”   “你还能为我保存记忆,那你能马上还给我吗?”   “现在还不能。我说了,我被嫦娥那个贱人打的半死不活,我只侥幸留下了一点残魂,寄居在你的身体里。”   “什么?你在我的身体里面?”秦牧再次震惊起来。自己身体里面还有一个小女孩。这……   “哥哥,我不是真实的存在,所以你也不要太惊慌。我以前一直在你的身体里,只是你现在忘记了一切,记不起来了。”   “那现在你怎么出来了?”   “我没有出来,现在,我在你的梦里。”   “你为什么不能把我的记忆还给我?”   “哥哥,我说了,我只是一点残魂,我的能力比之前跌了许多。比如你要西红柿,我就变不出来。但是你要的刀子,要的笛子,还有造纸的技术等等,我都给你了。”   “……”秦牧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这些本事,原来都是这个少女阿爱给的。   那她真是个神!不说造纸技术,就是凭空变物,这只能是神仙手段。   “阿爱,那你还能变什么?或者我还能弄点什么出来?我总觉得这个时期生活水平太落后了。连卫生纸都没有的世界,真是原始啊。”   “哥哥,我虽然只剩下一些残魂,可是能力还是有一点。但是我会控制使用的。”   “为什么?”秦牧大感奇怪。   “因为神不允许。上一次你和我一起成神失败被打落下来,就是因为在另一个世界搞的太乱,神发怒了。所以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一定不能乱来,不能惹到神的注意。否则被神发现了你我的存在,我们就都要真的死了。这一次我们不能过分!只有偷偷摸摸的寻找到机缘,我们才能再次成神。等我成神了,看我怎么对付那个贱人。”   “我们还能成神?”秦牧不敢相信阿爱的话,他感觉这个少女有点智障。   “当然,我们已经成过一次。哥哥,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是去寻找大禹的九鼎,或者和氏璧。找到这两样,我就可以恢复神奇,可以带着哥哥一起成神。”   (以上是本书的基础设定。这些情节,是作者前两本书里面的故事。《大宋混世魔王》《清明天地》,本书可算上两本的续作,也可以单独成章。)   “成神有什么好处?”   “可以离开现在的世界,回到你本来的世界,那里有你的亲人,你的家。哥哥不想吗?”   “我的亲人?我的家?我家在哪里?我还有什么亲人?”秦牧连忙问道。   “哥哥,我也记不得这些了。你要想知道一切,只有自己成神。有妹妹在,我们兄妹齐心合力,一定能再次成神的!哥哥,加油噢。”   说着话,少女突然消失不见了。   秦牧立刻睁开双眼,眼前是芈素的黑漆漆一张小脸。   “秦牧,醒醒,醒醒。该起来了,要出发啦。”   原来自己真的是做了一个梦。   秦牧怅然若失。   可是他转头看到了芈华,想起了昨夜的事。那把刀可是确实存在的。   这么说来,刚才梦里那个少女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真是个奇怪的世界。   难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找九鼎,或者和氏璧吗?   九鼎,是大禹铸造的九个青铜器。和氏璧,是一块宝玉。   这个概念秦牧还是有的。只是这东西去哪找呀?   秦牧想来想去,发现和氏璧好像比九鼎好找点。因为九鼎的年代更加久远一些,而和氏璧更近一些。   和氏璧最早出现在楚国,最后落在秦始皇手里,被做成了玉玺。   现在这个阶段,秦始皇还不是秦始皇,他只是秦王。天下还分为七国,秦王还没统一天下呢。   这就给了秦牧一点信心。现在他正要去楚国的都城寿春,不知道和氏璧是不是就在寿春。   不管怎么样,自己有个半神傍身,好像底气足了许多。   “火!”秦牧心里默念一声,同时摊开手掌。既然那个少女阿爱说她是半神,也变出了那么多东西,现在让她变个火不难吧?   秦牧耐心的等了片刻,手心里面什么都没出现。   芈素奇怪的问道:“秦牧,你在干嘛?大清早的,盯着你的手看什么?难道上面有花吗?我看看。”   说着话,她不由分说的抓过秦牧的手掌仔细观察。   当然,秦牧的手上什么也没有。   “妹妹,不得无礼。快服侍秦公子洗漱。”芈华轻声的呵责妹妹。   秦牧带着一脑袋的疑惑,再次踏上了旅程。   不过这时候的他,多少有了点清醒。不说别的,起码自己在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我是谁?还不知道。   我从哪里来?暂时不重要。   我到哪里去?这个秦牧清楚了。他要寻找和氏璧。   坐在颠簸的马车上,望着周边荒芜的景色,秦牧问芈素道:“大巫有这么大本事吗?能操纵狼群攻击人。你会不会?”   “大巫的本事可大了。”芈素骄傲的说道:“我现在还不会,但是到了寿春,等姐姐给我找个师父,我就能学会了。到时候我保护你,你就什么都不用怕。”   “那我现在可要小心点。别没等到你学成巫术,就先遇到蛇虫鼠蚁被吃了。”   “不怕,现在不是还有姐姐呢吗。姐姐许配给了你,自然要保护你的。你放心吧。”芈素到是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也不问问秦牧同意不同意。   实际上芈素说把芈华许配给秦牧,不但秦牧没点头,就是芈华也没答应。他们只是觉得这是妹妹的玩笑话。   旅途寂寞,秦牧故意逗芈素说道:“芈素,你说你姐姐许配给了我,可是我还没有聘礼呀。没有聘礼,怎么娶你姐姐呢?”   “你会做玉扣纸,还会做卫生纸,这两样东西肯定很赚钱。你都给姐姐就行了。”芈素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立刻狮子大开口。   “这些俗物怎么配的上你姐姐呢。你姐姐天姿国色,宛如仙女一般。我能娶到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样吧。”   说着话,秦牧伸出了右手。   芈素好奇的盯着秦牧的手,你这是什么意思?秦牧手指聚拢,握成拳头,也不知道他要干嘛。   “我向老天爷祈祷,如果我摊开手,手心里面有宝贝,这就代表老天爷也同意这门亲事,我就可以娶你姐姐了。如果我手心里面什么都没有,那就是我配不上你姐姐,你也就别提婚事了。”   秦牧现在知道自己身世奇特,他不想和这个世界的人多有瓜葛。   连阿爱都被嫦娥给打残了,自己可别连累无辜。   那个少女的话,秦牧将信将疑。笛子和刀子,都确实的出现在这个世界。笛子正在芈素腰间挂着,不容否认。   但是少女好像对自己多有隐瞒,很多事她不肯说清楚。这让秦牧感觉到自己很可能会遇到极其凶险的事。他绝不愿意把这样一对美丽的双胞胎姐妹牵扯进去。   他手心里什么都没有。秦牧只想借着这件事,了断姻缘。   “不可以。”芈素连忙握住秦牧的拳头,不让他张开:“你来时候什么都没带,哪里有聘礼。不要骗我了。”   “妹妹,秦公子说的是。”芈华这时候轻轻扯开妹妹的手,然后对秦牧平静的说道:“秦公子,之前妹妹说的那些,只是玩笑。既然公子愿意这样解决,我也同意。如果公子手中无物,自然你我没有瓜葛。”   芈华也看到过秦牧刚来时候的样子。他全身上下就一块布,而且那块布还被芈素给抢走了。   那他还能有什么。显然秦公子不喜欢自己,不答应这门亲事。再说,这也是妹妹胡说八道开的玩笑。   芈华一心向武,她准备用毕生时间,来寻求武道。男女情事,与她无关。   如果有可能,她到是希望妹妹嫁给秦牧。显然这个蓬莱国的来客,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好,一言为定。”   秦牧说着话,摊开手掌。   芈华芈素顿时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秦牧手心中,有一块亮晶晶的宝贝。   这是什么?非金非玉,非铜非铁。   芈华和芈素全不知道这是什么宝贝。   芈素一把就抢了过来。   她捧在掌心,满是欢喜的说道:“秦牧,果然你偷偷准备了聘礼。姐姐,这下你可以放心的嫁了!”   秦牧呆在当场。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芈素手中,是一块完全不属于这个时空的手表! 第九章 订婚   “这是什么宝贝?”芈素十分好奇的盯着手里闪闪发亮的手表。   她当然不知道这是什么。   可是秦牧知道。这东西,叫手表,是计时,看时间用的。   至于为什么自己知道,秦牧也很糊涂。反正这东西一出现,他就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不用问,这一定是智障少女变出来的。可是自己没想手表呀!秦牧当时只想巧妙的把婚约这件事处理干净,又不让芈华跟着自己冒险,又能顾及她的尊严。   他就是要手里空空,一无所有。可是哪成想突然就多了这么一个手表。这样说起来,这个阿爱她不听自己的呀!   再说,手表这个东西,宋朝应该是没有的。那么说起来,自己应该生活在宋朝之后。可是为什么自己最后记得的是李清照呢?   好奇怪。   智障少女——秦牧现在这样称呼那个叫阿爱的女人,到底什么意思?   芈素问起来,秦牧不能不回答。这样的神迹必须糊弄过去。   “这东西叫手表,看时辰用的。”秦牧拿起手表,一看牌子,还是百达翡丽。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知道这手表的牌子,反正那个词就自动从脑海中跳了出来。   一块二十一世纪的手表,还是高档名牌,来到了战国时代,这给芈家姐妹带来了爆炸性的震惊。   别说芈素不知道什么是手表,就是芈华外出学武多年,她跟着师父也算见多识广,可是她,甚至她师父,都没有见过手表。   这是计时器?日晷吗?看起来好像是噢。   日晷,一块石盘,中心插一根笔直的棍子,人们根据棍子在太阳下的影子来判断当前时辰。   这还是只有王公贵族才能拥有。   百姓根本没有计时器,他们也不需要这些,知道白天黑夜,看看太阳高低就可以了。   这个时期没有需要精确计时的事情。   芈华见过日晷——她师父自己做了一个,可是这个手表,比起日晷明显好太多了。   手表这么小巧,听名字就是要戴在手上的。这比最好的手镯还要漂亮。   芈素双眼闪闪发光,她的眼神仿佛犹如实质,简直要把手表吞到自己肚子里。   好在她还知道这手表代表着什么意思。这是秦牧给姐姐的聘礼,自己不能要。   “秦牧,这个手表怎么戴?”芈素到是知道不懂就问。   秦牧拿起手表,戴在了芈华的左手腕上。   奢侈品就是奢侈品,跨时空的奢侈。芈华戴上这块表,整个人仿佛都脱离了这个时代。   “这是蓬莱国制作的计时器。”秦牧给她们姐妹解释道:“你们看,这个针指到这里,意思是……”   秦牧很快给姐妹俩讲解了怎么看时间,以及怎么给手表上弦,保持动力。   最后,不等姐妹俩发问,他给这件事了一个合理的答案:“蓬莱国地处大海深处,蓬莱国,其实有一些仙人存在。我是仙人子弟,会一些仙法。这块手表,就是从蓬莱传送到我的手里。不过这件事你们俩一定要为我保密,谁也不能说出去。”   听到秦牧是仙人子弟,还能隔着大海传递东西,两姐妹都惊讶的合不拢嘴。   原来他真不是普通人。   到把我们瞒的好苦。   这件事一定要保密。既然秦牧说了要保密,那就必须保密。仙人子弟,只能是属于我们姐妹俩的。   更何况芈华现在因为这块手表,算是事实上和秦牧有了婚约。秦牧就是她的男人,她更要严格保守这个秘密。   “良人,那我把手表先收起来吧。这样戴着被外人看到就不妙了。”确定了婚约,芈华对秦牧的称呼马上就变了。这时候妻子称呼自己的丈夫为“良人”。   “没事。这块手表你们就说是我从蓬莱带来的。没人知道我来时候的具体情况。就当剩余货物好了。”   秦牧到了现在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自己就这么白得了一个老婆。还是用这么贵重的聘礼娶进来的。   这都是什么事!   不过有手表不戴,就宛如锦衣夜行,太委屈老婆了。戴就戴吧,自己以后小心点。别乱七八糟什么都变就好了。   秦牧越发的感觉到阿爱的不靠谱。她说自己是残魂一缕,看起来是真的。正常神仙不会办事这么离谱。   有了秦牧点头,芈华喜滋滋的举起手腕,仔细的看着手表。   蓬莱仙国,真是让人神往。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跟秦牧回到他的故乡,拜访公婆呢?(这时候好像称呼公婆为舅姑,但是这本书里就不这样写了,否则阅读体验太差。)   “良人,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到蓬莱?不知公婆会不会喜欢我。”   “这个再说,暂时先回不去。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我是个孤儿,没有父母兄弟,也没有亲戚,所以,你也就没有公婆。别担心那些。我喜欢你,我全家就都喜欢你。”   听到秦牧这样说,芈华心里先是一喜,这样就不用担心公婆小姑的为难了,接着她又是一痛。秦牧从来没说过自己的身世,原来是因为他身世如此凄凉。   茫茫天地,他连一个亲人都没有。   芈华忍不住轻轻依偎在秦牧身上,温柔却坚定的说道:“良人,从今以后,你就有了我,再不是孤单一个人。你生我也生,你死我也死。”   这样的情话感天动地,却也让秦牧心里一沉。自己算是上套了。   他不想就生死问题再多讲,似乎他潜意识中很抗拒这样的问题,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智障少女给他造成的困惑,他总觉得生死对于自己,是一件和凡人不同的事情。   秦牧连忙扯开话题:“今天是我们订婚的日子,不谈什么生死。夫人,我问你一件事。那晚是你先猜到狼群是被大巫催动,看来你对大巫,还有巫术,很了解。能和我讲讲吗?”   芈华之前话很少,有时候一天也说不到一句。   反倒是芈素,跟话唠一样,说个不停。但是她什么都不懂,说出来还不如不说。所以秦牧就没问她关于巫术的事情。   现在芈华成了自己的老婆,一家人,那就可以坦诚交流了。   “良人,我这些年一直跟着师父学武艺。师父没教过我巫术,不过师父学究天人,什么都懂。所以我对巫术多少了解一点。”   “你师父是谁?”秦牧对芈华的师承来历好奇起来。这样一个看起来娇弱美丽的女子,却有一身惊人的武功,让他很是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教出这样的徒弟。   “良人,师父不让我透露他的名字。”芈华有点为难,师父的名字是秘密,不能讲给外人知道。可是秦牧不是她的外人,那是她的内人,芈华不想让这个已经很可怜的男人伤心,她连忙又加了一句:“不过你是我的男人,以后我会带你去见师父。到时候你就全知道了。”   “好。”   芈华没有想到,秦牧一点没怪自己。   换了别的夫妻,女人有事瞒着男人,那肯定会惹得男人不高兴。她刚才就担心这个。   现在看到秦牧面色如常,知道他真心没怪自己,芈华顿时觉得自己被一万斤的幸福包围住——妹妹真给自己找到个好男人。   “那大巫是怎么回事?”   “大巫是精通巫术的人。你别看妹妹是个女巫,却没本事,就看不起巫术。那是因为芈素根本就没学过巫术。真正的巫术,可以参透生死,能人所不能。这正如师父说的,万般皆法。巫术,武术,达到极致都能入道。”   “道?”   “道,就是世间的根本。我现在习武还浅,远远没有入门,摸不到‘道’的边缘。良人,我虽然嫁入秦家,可是我还想习武寻道,你能允许吗?”   “没问题。”秦牧立刻点头答应。   他这时候似乎有点明白智障少女的意思了。   智障少女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从新成神。秦牧认为“神”也许就是“道”的终极存在。   芈华有一颗求道的心,难怪被智障少女看上,死活要塞给自己做老婆。   得到秦牧的允许,芈华更是芳心喜悦无比。她还怕自己嫁入秦家,就要相夫教子,一辈子没机会寻道了。   哪成想自己的男人这样支持自己。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自己一辈子,生是他的女人,死是他的女鬼。   “良人,那个能奴役狼群的大巫,应该不是楚国人。”   “为什么这样说?”   “楚国的巫师,大部分都是尊祝融为祖。祝融是火神,楚国的巫术,以控火为能。驱赶野兽的本领,似乎应该是帝江一系的。”   听到芈华的话,秦牧脑袋大了两圈。   祝融,帝江,这都是上古有名的神人呀。   祝融是火神,善于用火。他曾经和水神共工一场大战,惊天动地。   帝江是个神鸟,山海经里面有记载。它六只脚,四个翅膀,没有口鼻耳目,但是能识歌舞。   这玩意,难道都有传人不成?   如果那个大巫是学习帝江的巫术,这到是说得过去。帝江懂得歌舞,大巫用笛声催动狼群,简直一脉相承。   “你这次去寿春,是要给芈素找个师父学习巫术。你已经有了那个师父的人选了?”   “有。”说到这里,芈华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她出了师门,回到芈家村,就是要带妹妹去寿春拜师的。只是她和妹妹都没有钱。   任何时候出门旅行都得有钱呀!战国时期也一样,你没钱走不了路。   所以芈素才想出一个主意,借着楚王召集天下巫师汇聚寿春的机会,也混那么一个身份,可以“公费旅游”,让县尹送她进寿春。   这才是芈素大半夜不睡觉,在荒野上玩“左手指月”的原因。   她必须混出点名气,否则县尹哪里认识她。   只是没想到,最终结果变成了这样。   芈华嫁给了秦牧,而一家人正因为秦牧的本事,被县尹请去寿春。   所以说造化弄人,这让芈华对秦牧很是有点愧疚——之前她只想利用秦牧。   现在秦牧从陌生男人,变成了自己的丈夫。身份变了,她更有点说不出口。   “祝磺。他是寿春鼎鼎有名的大巫。我师父和他见过一面,指点过他一些时候,所以我想他会给我个面子,收下妹妹当徒弟。”   “好。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拜访祝大巫。”   “有姐夫跟着,他一定会答应收我的。”芈素这时候骄傲极了。   自己的姐夫是蓬莱仙人的子弟,一个大巫算什么。你敢不给姐夫面子吗,你见过手表吗?   芈素顿时对寿春之行信心满满。   她不但要学巫,最好还能争个巫王当当。   听说巫王能进入楚王的宫殿,受楚王供养。这样的待遇,芈素想要! 第十章 昭家父子   当今天下七国,齐楚燕韩赵魏秦,楚国地盘最大。   地大,意味着物博。地盘大,产出就多,物资就超过别人。寿春是楚国的都城,都城是一国的中心,所以寿春的繁华,冠绝当今天下。   秦牧一进城就感受到这一点。   因为他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戴高帽的人。   高冠博带,是现在君子的标配。可是楚国有钱,怎么体现呢?衣服太宽了虽然看起来霸气,但是行动的确不太方便,所以就只能向天空发展。   寿春的君子们,一个个脑袋上跟顶着个天梯似的,只看的秦牧想顺着他们的帽子爬到天上去。   “秦先生,我楚国寿春之风采,比起蓬莱如何?”到了都城,昭厉自然忍不住要显摆一番。看来向外人显摆自己,古今中外人同此心,即使贵公子也不例外。   “叹为观止,叹为观止。”秦牧由衷的赞美——只看到这么多高帽子,就不虚此行呀。   一行人穿过熙熙攘攘的闹市,转入一条安静的街道。   “请。”这里就是昭厉在寿春的家了。   楚国三大姓,昭,景,屈。这三姓是楚国最古老的姓,也最尊贵。   昭厉的府邸不是他一个人住,这时候是合族而居,昭家人都住在这里。   这不是一座院子,都近乎一座宫殿了。   亭台楼阁,院墙角楼,一应俱全,就好像一座城中城。   昭厉请秦牧暂时在客房休息,自己先去给父母请安。   问安之后,昭厉立刻要说起自己最近这番奇遇,他爹摆手制止了他。   “昭厉,你这次回来的正好。你是昭家长子,如今都城多事,正要靠你我父子同心应对。”   昭厉的父亲昭严,身为楚国“工尹”。   这时候的楚国相对于其余六国,有点少数民族的味道,所以他们的官职设立也和六国不同。工尹,掌管楚国的工程建设,相当于后世的工部尚书,或者建设部部长。   他是楚国真正的权臣——管盖房子当然有权啦。   昭厉看他爹神态严肃,似乎有大事要讲,一时就不忙说秦牧的事,先听听都城大事——这才是根本。   “昭厉,如今的寿春可不是之前的寿春。大王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就我看来,他时日无多。”   “大王要不行了?”昭厉没想到他两年没回寿春,楚王竟然快完蛋了。   “你知道,大王的太子熊悍,不是大王的亲生。”   楚王的太子竟然不是他生的!这消息要是换在别人听来,肯定会炸了锅。但是这个消息在楚国贵族圈里不是秘密。   楚王一直无子,这时候春申君黄歇的门客李园,把他的妹妹李嫣送给了楚王。   正常来说,这也没什么,但是这事却不正常。   因为这时候的李嫣并不是大姑娘。她这时候已经被李园送给了春申君当姬妾,而且还怀了春申君的孩子。   李园等于是卖一赠一,连大带小一起把妹妹送给了楚王。   李嫣生下熊悍,被楚王立为太子,他其实是春申君的孩子。   昭厉作为昭家大公子,自然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   如果楚王一过世,熊悍继承大位,那么说来,春申君黄歇就是楚国事实上的太上王了。   春申君黄歇,不是正宗贵族。他出身卑微,是通过立下一系列大功劳,才被楚王封为春申君。   楚王对黄歇信任有加,如今黄歇是楚国令尹,是百官之首。   他不是贵族出身,所以一直和楚国的传统贵族尿不到一壶里面。   春申君现在已然对贵族很不友好了,如果他儿子再登上大位,这些老贵族的日子更加不堪。   这些话都不用昭严说,他只提一句“楚王病重”,昭厉就全明白了。   不让熊悍继位是不可能的。他是楚国名正言顺的太子,如果昭厉不让他继位,那就是谋反了。   昭家并没有谋反的打算。但是也不能就让熊悍这样顺利继位。   “必杀黄歇!”昭严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只有杀了黄歇,这些贵族才能安心。否则熊悍和他亲爹合起伙来,自己这些人哪还有喘气的空间。   “爹,我有死士三百,当可成事。”   如今的贵族纷纷养士。也就是养着一群闲人。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世间佼佼者,有着各种人所不能的本事。   比如“鸡鸣狗盗之徒”,就说的是孟尝君门下的“士”。(故事不细讲,感兴趣读者搜一下就知道。)   昭厉做为贵公子,自然也养士。要不怎么他那么看重秦牧呢。秦牧的曲辕犁,翻斗水车,以及划时代的“纸”,都意味着利益,代表着金钱。   有钱,他就能更多的养士,养门客。这些人就是他的私人武装。如果他能养几万门人,那楚王的位置没准自己也能坐上一坐。   楚王姓“熊”,他和“昭景屈”这些人一样,他们最开始都是一个氏族的,大家是兄弟。   (他们都是姓“芈”的。最早的姓,是标示不同氏族——原始社会的氏族,熊,昭,景,屈,这是“氏”。通俗点说,芈是一个大家庭,熊昭景屈是各个小家庭。只是这时候,男人用“氏”来辨别身份,反倒是女人要用“姓”。这是为了同姓不通婚。所以芈家姐妹,也是他们一个氏族的——远古算起。)   你坐了这么多年楚王的位置,换我坐坐又何尝不可呢?   春申君黄歇如今已经高居令尹的位置,如果他儿子再做了楚王,这些老贵族的确会更受排挤打压。   这时候民风朴实,所谓朴实,就是不服就干。不能杀楚王,杀了黄歇也一样。   昭厉瞬间就下了决心。要出动门下死士,刺杀黄歇。   “黄歇必须死,不过却不能由我们动手。昭厉,你也老大不小了,做事不要那么冲动。”   “以爹的意思呢?”   “昭家杀了黄歇,太子能不报复?到时候你让咱们怎么办?你杀了他亲爹,还能落着好?”   昭厉一想,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如果楚王不行了,太子继位,自己又杀了黄歇,那是太子亲爹,他岂不是第一个就要杀自己。   “爹有何妙计?”   “我们要找一个太子绝对不能杀的人来办这件事。”   “谁?”   “李园。”   听到昭严说出这个名字,昭厉一拍大腿:“妙哉!”   要不说姜是老的辣呢。   李园是太子的舅舅。他妹妹李嫣,是太子亲娘。   如果李园动手杀了黄歇,虽然杀的是太子亲爹,但是太子还真不能杀了李园——这是他舅舅。   可是李园为什么要杀黄歇呢?他之前是黄歇的门客,现在因为妹妹的原因,自己也算成了一方势力,可是毕竟之前两人还是有关系的。   李园也不是传统贵族,他的出身和黄歇一样,他们都是楚国新晋贵族。从姓都看得出来,他们都不属于三大姓。   “你这两年不在都城,不知道都城情况。”昭严给昭厉解释道:“太子日见成长,李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可是他再高,也高不过黄歇,高不过令尹。现在黄歇挡了李园的路。”   昭厉连连点头。还是爹爹见识高明。   “李园现在身为左尹,他要想再上一步,当上令尹,就要踢开黄歇。如果黄歇不死,太子又继位,到时候黄歇的位置只能坐的更稳。”   “爹,有没有另一种可能,黄歇和李园,反倒会更加合作,联手打压我们。”昭厉想着,他们俩合作也是有好处的。   “如果李园不曾当过黄歇的门人,还有这个可能。但是现在绝不可能。”   昭严这样一说,昭厉就明白了。   李园如果之前和黄歇没关系,他们反倒有合作的可能。但是李园之前是黄歇的门客,他还把妹妹奉献给了黄歇。   门客和主人不是平等的关系。   说的粗俗点,贵族养门客,就跟养一条狗一样,看家护院的。   礼贤下士,那是做给人看的。贵族的心里实际上根本不把门客当人看。   这个时期,阶级壁垒分明。贵族是贵族,人才是人才,这是两个概念。   虽然这时候战乱纷纷,也因为战争激发了各国对人才的渴望,但是人才是“打工仔”,贵族是“世界的主人”,这是两个泾渭分明的阶级。   (这概念应该不难理解,二十一世纪的世界现状,和那时候也差不多。)   李园曾为黄歇的门客,从心理上就对黄歇矮了一头。虽然李园现在贵为楚国左尹,但是黄歇对他呼来喝去,亦如从前他当门客时候。   这让李园早就怨恨在心。   他奋斗了一辈子,不是让人当狗训的。   就算昭家不想杀黄歇,李园都想杀黄歇。   可是想归想,真正要动手杀人,李园还没这个勇气。或者说,他没这个实力。   黄歇是春申君,门下三千死士,这在楚国是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除了楚王的正规军,民间私人力量属黄歇最强大。   李园也养士,但是养士要钱。你不能给人家天天吃大豆小米,还半饱。   养士,养门客,那要好吃好喝伺候着,否则到时候谁给你出力。   人家是卖命给你,你也得给出值得人家卖命的待遇。   李园比起黄歇,那是穷多了。   “李园需要钱!”昭严最后说道:“我们要在这方面想办法。要从金钱方面下手,引得李园不得不出手。”   听到老爹说起钱,昭厉马上想起了秦牧。   钱,有啊!我回来不就是为了钱的事吗。   “爹,我遇到一个人。他……”   昭厉详细的讲起了秦牧的故事…… 第十一章 秦国舞姬   “这就是纸?”   昭严看着眼前一张洁白的“玉扣纸”,满脸都是惊讶!   这可是宝贝呀!   现在这个时期,文字是写在竹简上。这不说废竹子,还废体力呀。一本小说,写在纸上,装订成册,一个人揣兜里就带走了。   可是要写在竹简上,那得十个人扛着走。   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古人为什么不写标点符号了。这太浪费竹子了。   因此也就带来一系列问题。古文没有标点,读者也就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断句。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样一句话,根据不同的立场,就有各种不同的解读。   如果你觉得孔子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采取愚民手段,这句话意思就是人民只能奴役,不可以教育。   但是如果你觉得孔子是个伟大的教育家,那么这段话的意思就变了。民可使,就是已经教育成功,那自然就“由之”。如果“不可使”,就是人民还愚昧没开化,就要“知之”,教育他。   昭厉适时的把秦牧那幅画拿了出来。   画上的诗,就是带标点的了。   一幅画,一首诗,胜过千言万语,昭严立刻意识到“纸”的重要价值!   现在也有绘画,只是现在的绘画,画在整幅的屏风上,你怎么揣兜里带走呢?   这幅画则不然。一张纸,轻如鸿毛,却已经重于泰山。   轻重之间的转换,全是因为这一张纸,以及纸上的画作文字。   秦牧,是个宝贝呀!   昭严马上就想见见这个蓬莱奇人,可是他转念一想,又停了下来。   “昭厉,那个曲辕犁,翻斗水车,最重要的是这个玉扣纸,你都会做了吗?”“会。爹,秦牧做这些并不藏着。曲辕犁和翻斗水车,都是我治下的工匠做的。就是玉扣纸,也是绛县的工匠做的。我都私下找工匠问清楚了,所有一切,他们都学会了。秦牧没有背着他们做什么秘密的活。”“那就好,那就好。这就是说,咱们昭家也会做纸了。这个玉扣纸,还有你说的卫生纸,都会做了?”“没有问题。那些芈家村的工匠,我都派兵看管了起来。他们现在都在芈家村造纸,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离开芈家村半步。”“做的好。你马上派信使回去,把芈家村造纸的工匠,连同整个作坊,全搬到寿春来。我马上划拨一处地皮,咱们这就建自己的造纸作坊。”“爹,这件事虽然秦牧没有瞒着掖着,可是造纸的技术总是他带来的。咱们这样做,怎么也先要和秦牧商量一下。”“商量是要商量。但是你不要忘记本末。不管秦牧同意不同意,最终我昭家肯定是要造纸的。既然早晚都要造,现在立刻动手最好。这件事,赶早不赶晚。”“爹说的是。”   “还有,这个蓬莱客人,一定要留在我们家里。这样的人物,天下想要的多了。我看不如找个婢女许配给他,拴住他的心。”“这件事怕是不行。他在芈家村娶妻了。他夫人就是芈家村的姑娘,芈华。”昭厉简单的把芈华芈素姐妹介绍了一下。   “一个乡里丫头,能值几个钱。她怎么配的上秦牧。我们再抬高点价码,我想想……”昭严皱着眉头想了片刻,说道:“我最近得了个秦国舞姬,还是完璧。就送他为妻。”“还有,翻斗水车不只是可以用来浇灌田地,用来修路取水也是绝佳。如今寿春到萧县正要修一段国道,这件事黄歇和李园都在争。只是这段路修筑时间安排的紧,他们怕担干系,争得又不是很踊跃。现在有了翻斗水车,可以大幅度缩短修路的时间。我把这个消息放出去,呵呵,你说这俩人会怎么想?”“他们一定要拿到翻斗水车,然后争着修路。”“很好。昭厉,你马上安排家里的匠人,立刻制作翻斗水车。”当晚,昭严摆下隆重的宴席,为秦牧接风。   寿春昭家府邸,那比起绛县的县衙强太多了。   这就是一座真正的宫殿。   大厅内,碗大的油灯,手指粗的灯芯,燃着明晃晃的灯火。   整个大厅不知道摆了多少盏灯,竟然照的厅堂恍如白天一般。   秦牧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世界。他觉得以前的自己,生命中似乎没有感受到夜晚的黑暗。   来到这个时空,一到夜晚,无尽的黑暗吞噬着一切,让他很不自在。   现在到了寿春昭家府邸,总算是回到了光明的夜晚。   这让他有一种舒适的感觉,连带着心情也放松起来。   什么和氏璧,什么阿爱,都去一边吧。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又或者总算从颠簸的旅途中解放出来,秦牧很快陷入了微醺的境地。   不知多少乐师,也不知多少乐器,在弹奏着不知名的乐曲。   一队舞姬,一个个艳丽异常,在秦牧面前扭动着曼妙的身体,宴会上充满了迤逦的气息。   虽然宴会规模盛大,但是主客却人数很少。   主人就是昭严昭厉父子,客人只有秦牧一个。   连芈家姐妹都没资格坐到这里。   “秦先生,蓬莱可有如此美女?”昭严指着领舞的女人说道:“这是来自秦国的舞姬,可否能入先生的眼?”“美人如玉,我见犹怜。”这个舞姬的确艳美异常,比起芈华的清冷如冰,她好像热情似火。   秦牧喝了不少酒,这时候也放纵起来。   “好,好,好。美人如玉,我见犹怜。这八个字老夫头一次听闻,只这八字,足以让这场宴会名传天下。”秦牧没想到这时候的人这么没文化。美人如玉这样的比喻,难道还没出现吗?   这也是秦牧不特别了解这段时期的历史。这时候形容美人,更多的是说美人像香草。   “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这就是屈原理想中的美人。   秦牧在今夜的宴会上,提前把美人和石头给绑在了一起。   “秦先生,既然‘我见犹怜’,那老夫就送此女给先生。她是秦王送我的礼物,还是完璧处子,望秦先生切勿推辞。”秦牧一愣。这个时代怎么净是好事让自己遇到呢。   先白捡了个美女做媳妇,这到了寿春,屁股还没坐稳,又有人送媳妇。   自己的记忆里,似乎以前的自己从没享受到过这样的待遇。看来古时候也不全是落后呀。   这种先进的待客之道,值得继承并且发扬。   秦牧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样的思想。似乎这种思想并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被硬塞进来的。   但是这时候他已经半醉半醒,也分辨不出来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   尤其眼前的美女是真正的美女。   秦王送给楚国贵族的礼物,一定是用心挑选的。这可不是随便山沟里面野丫头比的上的。   在秦牧看来,这样的女人,才能算作女人。   芈素这样的土丫头,简直就是街头女混混。再加上她一脸都是黑漆,真是半夜看到都会吓死。   强烈的反差下,秦牧竟然对这个舞女动了心。   昭家父子一直暗里留意秦牧的神色,看到他眼红耳赤,呼吸加重,知道事情成了!   这就好办了。   如果秦牧娶了这个舞女,他和昭家就有了割不断的关系,以后什么事都好办。   父子俩交换了一下颜色,同时点头微笑。   看来蓬莱客人,也是个色中恶鬼吗。一个舞女就拿下了他。要不就是他在蓬莱没什么地位,是个小人物,没见过美人,要不就是蓬莱根本没美人。   反正这个舞女让秦牧动心了。   正当三个男人各自心怀鬼胎时候,没成想那舞女神情大变。   她突然停下舞蹈,对着秦牧坚决的说道:“秦先生,我是工尹的女人,我不能再嫁给你。”……   舞女的举动一下惊呆了众人。   舞姬不跳舞了,乐师也不弹曲了。他们这时候都傻了。   这也太不合规矩了。   舞女乐师,在这个时期,基本可以等同于私人财产。他们和黄金小米一样,是主人的财富。   虽然这个舞姬是秦王送来的礼物,但是送给昭严,那就是昭严的财产。   他要把自己的黄金送给外人,谁能干涉?   黄金也不能反对呀!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个舞姬竟敢开口反对主人的话。   这把众人都吓傻了。   如今的贵族阶级,互送女人很正常。当然,不是送自己的老婆,而是舞姬下人这样的女人。   这个时期,阶级的壁垒森严。不存在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白马王子娶灰姑娘的事,不可能发生。   贵族的妻子,都是出自贵族的家庭。   舞姬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人,只能算是一样物件。送一个舞姬给外人很是平常。   从来也没有舞姬敢反抗过。   李园先送他妹妹给黄歇,又送妹妹给楚王,他妹妹都没敢反对。   现在一个舞姬出声反对昭严的,这简直是打了昭家父子的脸。   昭严顿时怒了。   你何来这样大的胆量?是谁给你的勇气?   这时候,秦牧也有点糊涂。他多少清楚点了这个时代的事,知道这样的事实属寻常。但是舞姬敢拒绝,那就不寻常了。   “乌鹭,你说什么?”昭严挺身从席上站了起来,几步走到舞姬的面前,双眼放着寒光,指着舞姬的鼻子问道:“你是不是想死?”“纵然工尹赐我一死,我也要服侍在工尹身边。”哎呦卧槽,秦牧一听这话,你到是真忠贞于这份感情。只是这个昭老头头发胡子都白了,看起来起码六七十岁,我真不知道你这个青春年少的小娘们爱上他什么。   是图他有钱吗?   “乌鹭,我要送你给秦先生做妾。我再问你一句,你说什么?”乌鹭此时面色苍白。   她这时候说这样的话,实在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秦王嬴政,自登上宝座以来,一直励精图治。   这时候的国与国之间,只有一种趋势。就是你不吃了我,我就吃了你。秦王虽然年纪不大,可是心思大。他也不想把自己和秦国摆在别人的餐桌上。   他送给各国的礼物,不仅仅是礼物那么简单。   这个舞姬乌鹭,还担负着间谍的使命。   她全家老少可都在秦国被秦王扣着呢。如果乌鹭完不成秦王交代的任务,不能在楚国工尹身边做好卧底这份有前途的工作,那一家老少都要送命。   本来她做得还不错,凭借她出众的容貌,苗条的身段,高明的舞技,很快就成为了昭严府里舞姬的头目。   只要再进一步,乌鹭相信自己可以混到昭严的床上去。   哪怕昭严不成,昭厉也可以。除了昭厉,昭严还有几个儿子呢,随便哪个都行。   只要自己能留在昭府,总能多少刺探到点楚国的情报,可以对秦王交差。   现在突然之间昭严要把她送给一个客人,虽然这个客人年轻又漂亮,比起老头当然强的多,但是乌鹭万万不敢答应。   她这里离开昭府,马上就对秦王失去了价值。   秦国现在法度森严,她是带着命令出征的间谍,也算是军事行动的一分子。她离开昭府,就意味着行动失败。   有功必赏,有错必罚,是秦国赖以强盛的法宝。   即使乌鹭跟着秦牧走了不是她个人的原因,但是秦王不会在乎这些。他只要结果。既然你的行动失败了,那么你必须接受惩罚。   这样乌鹭一家老少脑袋就掉了。   正因为她一个人身系一家人的安危,所以乌鹭才冒着天大的风险出声反对。   一个舞姬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昭严是谁?他是楚国贵族,是当今工尹。   他的话,在昭府就是老天爷的话。   区区一个舞姬敢违背他的命令,而且这还是他拉拢秦牧计划中的重要环节,这让昭严怎么能不动怒。   乌鹭说的再好听,那也没用。昭严这一辈子,见得女人多了去了。   就是乌鹭再美上一万倍,于他也无所谓。一个舞姬在他眼中,只是一件商品。   现在这件商品当众打了自己的脸,而且还是在客人面前,还是这样重要的客人面前,更何况是破坏了自己的大计!   昭严顿时怒不可遏。   不等乌鹭再说话,他随手抽出了腰间宝剑,一剑就砍向了美人的脖颈。   哎呦!   秦牧心里大叫一声。这事情出乎他意料。   怎么这个时期,说杀人就杀人呢。   秦牧身体比脑子反应还快。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秦牧已经跳到了宴席中间。   他一把托住昭严的手腕,大声叫道:“剑下留人。” 第十二章 乔迁之喜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秦牧提笔写下一首诗。   这也算是为近几日的忙碌画上了一个句号。   乌鹭最终没死。她不但没死,还得到了大笔金钱。   昭严要笼络秦牧,自然不能当着秦牧的面杀了乌鹭。   乌鹭也不敢再嘴硬,于是只能默默接受了这一切。   秦牧收下这个女人,昭严就可以和秦牧谈正事了。   他最关心的事,就是玉扣纸和卫生纸。   “纸”的划时代意义,昭严完全明白。这种东西他一定要掌握在自家手里。   这不但意味着巨大的财富,还是一种新型的权力——这是昭严下意识里面的想法。   全天下没有人会造纸——只有自己。   这种独占性的产业,当然会让自己权力大增。   有那么一刻,昭严都想杀了秦牧——这样造纸的秘密就只有自己掌握了。   可是他又一想,也许蓬莱国还有更多好东西,秦牧还没交代出来,所以暂时就熄了这个心思。   昭家父子试探的提出要和秦牧一起造纸,五五分成,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秦牧一分股份都不要。   他直接把技术全送给了昭家。   昭家父子大喜。他们完全想不到秦牧竟然放弃了分成。“纸”的出现,肯定会带来想也想不到的财富。   财帛动人心,他们父子其实是不愿分股份给外人的——哪怕外人是纸的发明者。   没想到秦牧这么可人心,一点股份都不要。   于是昭家送了秦牧大量的财货,还有一套上好的宅院。   乌鹭,就算昭家女儿一样,嫁给了秦牧。因此乌鹭就得到了大量的陪嫁。也算是带资入了秦家的门。   这也不单纯是昭家的好心。   乌鹭现在身份更复杂了一层。   之前她是秦王的间谍,意图混上昭严的床,刺探楚国的情报。   现在她又多了一个间谍身份。她是昭家的间谍,要混上秦牧的床,刺探秦牧的一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昭家自然不能舍不得钱——他家就是钱多。   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话放在任何时候都成立。   昭严要乌鹭办事,不给钱是不行的。这不是买通乌鹭,而是有了钱财,乌鹭才在秦家有地位。   秦牧的钱全交给了芈华。   芈华立刻雇佣了一批仆人使女。这么大一套宅院,自然不能没人收拾打扫。再说,如今秦牧地位不同了,他是昭家的座上宾,不再是默默无闻的乡野村夫,以后一定会有很多客人登门的。   作为秦家的女主人,芈华必须让自家男人有面子。如果家里连个仆人都没有,怎么配得上自家男人的地位呢?   芈华这样做,乌鹭也有样学样。   两个女人都有自己的小院落,大的方面归芈华管,自己的小天地,自然是自己做主。乌鹭也买来了大量的仆从。   于是秦宅一开始就划分为两大夫人集团,暗斗不休,这让秦牧顿时感觉到“齐人之福”不是那么容易享受的。   乔迁新居,总是一番忙碌,再加上芈华姐妹和乌鹭一开始就彼此看不顺眼,这些日子真是把秦牧累的够呛。   他觉得是不是祖宗传统也有点问题呀。这样怎么能说是享受呢,明明是受罪。   今天难得没事,他抽空把陶渊明这首诗写了下来。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可说是他现在的期盼——能偷得浮生半日闲。   “好诗,好诗!”芈素拍掌称赞。她虽然不认字,但是会拍马屁。   “姐夫,我读了你的诗,肚子都不饿了。”   “哈哈,你这是胡说八道。”秦牧哈哈一笑,说道:“等着,今天我给大家露一手。”难得没事,秦牧准备做一份美食,来庆祝自己总算有了家。   有房子有女人,就有了家。   阖家团圆,必须吃饺子。   这时候有小麦,不过小麦属于奢侈品,只有王公贵族才吃得起。   而且这时候吃小麦,和后世不同。这时候即使王公贵族吃小麦,他们也不知道磨面,而是直接吃麦粒——蒸了吃。   因此小麦很难说就是特别美味——硬呀。   秦牧当然不会采用如此原始的吃法。磨是现成的,小麦是昭家送的。   这时候的财富,钱币只是一项,更重要的财富是实物。   昭家给了秦牧大量的粮食,小麦也有。   之前芈家姐妹看到秦牧把小麦磨成面粉,都大感奇怪。   这白花花的面粉,和大豆粉一样,难道也是煮熟了吃?   芈素偷偷煮了一次面粉,但是吃起来就和浆糊一样,谈不到多美味——这也就是浆糊。   姐夫又能做什么好吃的呢?   “来,我教你们包饺子。”   饺子是最适合目前社会水平的美食了。   因为现在没有炒锅,所以秦牧没法炒菜。   总不能现吃饭现造锅。   他也只能包饺子。   面粉和好,揉成面团,然后用擀面杖擀出饺子皮。   饺子馅就是猪肉大葱的。这时候有猪肉,也有大葱,油和盐也有。   一会工夫,整齐的饺子好像兵马俑里面的士兵一样,排着队出现在秦牧的女人面前。   乌鹭看的很是吃惊。   自己的这个男人,还真是一身本事,难怪昭家如此看中他,竟然把自己送了过来。   这个饺子,长的这个模样。这东西能好吃吗。   这个疑问当她吃下第一个饺子的时候,就完全的烟消云散了。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   猪肉大葱馅的饺子,可谓是饺子中的典范。   芈家姐妹,加上乌鹭,不知提前了多少年,吃上了划时代的饺子。   一口下去,乌鹭整个人都醉了。   这样的美味,全天下没人吃到过——连面粉都没有呢,何况面粉的进阶形态——饺子。   最终三个女人全吃的肚子溜圆,谁也动弹不了了。   “来,原汤化原食。”秦牧给她们一人盛了一碗饺子汤。   芈素接过来,一边慢慢喝着汤,消化着食,一边满足的说道:“姐夫,如果我能天天吃上饺子,大巫都不用当。你天天给我做饺子吃就好。”“吃饺子和当大巫,不矛盾。你还是要听你姐姐的话。”这种地主婆思想要不得。   “妹妹,不许胡说。哪能让你姐夫天天给咱们做饺子呢。这是我们的事。你姐夫只是先教咱们。包饺子的事,以后归你了。”“好,那我天天包饺子。”   “可别。再好东西也不能天天吃。我会做的好吃的多了,以后我给你们做。”芈华听到秦牧的话,又是欢喜,又是担心。   她和秦牧成亲以来,立刻发现了秦牧和楚国男人的不同。   这个时期,是男尊女卑的时期。   夫妻中,男人就好像天一样,女人只能用心服侍男人,家里活甚至地里活,全是女人的事,而女人还没话语权。   可是在秦牧身上完全没有这样的情况。   秦牧非常尊重自己——他完全把芈华当作一个平等的人对待。   这让芈华又感动,又担心。   大丈夫应该经天纬地,哪能天天沉迷在小家庭呢。这种厨房的事,哪能男人干。君子远庖厨,孔子都说过。   芈华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围着锅台床头转,所以她立刻说道:“良人,明天昭县尹有约,要出城会猎,我这就给你准备。”出城打猎,是这时候贵族的主流娱乐方式。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射,就是射术。君子又不是天天打仗,平日里体现射术的地方,就是山野林间的猎场——不是床上。   芈华这是变相的提醒秦牧,不要沉迷于享乐之中。   不过秦牧完全意识不到这一点。现在的生活似乎让他找到了一丝记忆中的熟悉感。   他并不是沉溺于小家庭,而是觉得这好像就是自己曾经的故事。   会猎,好像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不过约好的事,自然要准备一下。   服装芈华已经给他做好了。昭家送来了大量的布,芈华给秦牧缝制了武士服。   靴子也请寿春的工匠做好了。   弓箭也有,而且还不少——都是昭家送的。   现在秦牧需要做的是熟悉一下骑马射箭。   马厩里面有不少马,还都是好马。昭家这次下了血本,送了秦牧大量的好东西。当然,这些比起他们得到的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秦牧挑了一匹白马,他骑上去之后,立刻发现了问题。   这时候马镫还没有被发明出来,他在马上坐不稳。   之前他也发现现在没有马镫,只是当时他一直坐车,也不骑马。秦牧下意识的要隐藏自己的一切,所以不关自己的事,他一概不管。   现在却不行了。   明日的会猎,他必须参加。这不但是因为昭厉的邀请,更重要的是,秦牧需要借此进入楚国的上层社会。   他把造纸技术全给了昭家,不是为了换回一套房子一个女人。   秦牧真正的目的,是要交好昭家,让他们能把自己引荐到上流社会,让自己可以有机会进入楚王宫。   和氏璧最早出现在楚国,后来和氏璧被做成玉玺,最终归了秦国。这之间的时期,和氏璧一直在哪里,秦牧也不知道。   就他的印象中,好像和氏璧还曾经在赵国手里一段时间。   他既然现在来到楚国,那么自然要进楚王宫看看。没准和氏璧现在正在楚王宫呢。   要进入王宫,一个蓬莱客人肯定是不够资格的。这就需要用到昭家这样的老贵族了。   所以秦牧很看重明天的会猎。   只是他发现自己不会骑马。有马镫他都骑不好,别说没马镫了。这样分分钟秦牧会掉下来。   如果在会猎上自己从马上掉下来,那可就糟糕透了。   他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好吧,算是便宜了楚国了。”   秦牧抄起毛笔,对着面前的白纸就开始画了起来。   在这个时期,一个贵族的家庭,就相当于一个小诸侯国。   昭家什么都有,工匠也不缺。   乌鹭的陪嫁财物中也有工匠。   这下到是方便了秦牧,家里就有铁匠作坊。   铁匠看着图画,根据秦牧的指点,立刻打造了几对马镫出来。   秦牧亲手为白马装上了簇新的马镫。   “这是?”芈华不明白秦牧在干嘛。   “这叫马镫,看好了。”说着话,秦牧认镫扳鞍,翻身上马。   有了马镫,秦牧顿时觉得踏实多了。   虽然他不会骑马,可是起码他掉不下来了。   “冲吧,小白。”秦牧挥动着马鞭,在院子里尽情的驰骋起来。   望着秦牧的背影,芈华心理满是幸福感。   自己家的男人,真是天才。   他虽然不说自己的身世,可是芈华认为他一定是蓬莱国的王子——否则他怎么这么神奇呢。   这么多天下人没见过的宝贝,他随手就造了出来。   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   芈华满是欢喜的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   看看几点了,是不是该准备晚饭了。   这让旁边的乌鹭看的大吃一惊。   芈华手上戴的是什么宝贝?明晃晃,亮晶晶,非金非银,非珠非玉。   现在乌鹭也从最开始的沮丧中振作了起来。   她发现秦牧身上似乎充满着秘密。也许秦牧的秘密,对于秦王来说一样重要。   只要自己刺探清楚他的一切,也许能换一家老小的性命。   那就从芈华手腕上的宝贝开始吧! 第十三章 李园   “姐姐,”乌鹭骑在马上,就好像一个精灵一样。她亲切的拉着芈华的手说道:“妹妹年纪尚小,往日失礼之处,还请姐姐包涵。姐姐,这个手镯是秦国巧匠打造,是妹妹祖传的,请姐姐务必收下。”今日出城会猎,乌鹭找到了一个好机会。   此时的贵族出城会猎,是一件正经的社会交往活动。很庄重。   所以一应人员设备都要俱全。这一点上,出身乡野的芈家姐妹就不够看了。   这时候只能由乌鹭做主。   乌鹭自小学的就是这个——她是专门为了上流贵族培养的间谍。   乌鹭也当仁不让,不慌不忙的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这也让芈华看到了乌鹭的实力。   现在乌鹭递过来软话,芈华必须要接着。不管怎么说,她们现在是一家人,以后,也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能总是吵闹。   芈华和乌鹭都很聪明,她们发现秦牧虽然不说,但是他很不喜欢家里吵作一团。   聪明人自然办事也聪明。   虽然大夫人二夫人天生就是敌人,但是敌人之间,该和平时候也要和平。   芈华接过来手镯,微笑说道:“妹妹有心了。”“咦,姐姐,你手腕上这是什么宝贝?”乌鹭这时候装作第一次看到手表的样子,一脸吃惊的拉着芈华的手仔细端详。   “这是手表。看时间用的。”芈华大方的让乌鹭看着手表。   这样的宝贝,天下间只有自己才有。自己这个大夫人的位置还用说吗?   纵然你是秦王亲选的礼物,可是比起自己来却也多有不如。你有手表吗?   “手表?看时间?怎么看?”乌鹭摸着手表,一丝奇怪的触感从指尖传来,这一刻,她的心都软了。   女人对奢侈品,有着天生的喜欢。跨越千万年,依然如此。   并不因为现在是古代,乌鹭就不喜欢手表而喜欢金银。   金银虽好,却远远比不过手表。宛如水晶一样的表盘内,有三根精巧的不似人间凡物的细针,正暗含着一定的规律,在平稳的运动着。   这种天地造化一般的神器,乌鹭从来没有见到过。   她知道秦牧造出来了纸,还有马镫,还有饺子。   不过这些东西,她能理解。可是手表这样的神器,就远远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自家男人,果然神秘。   如果自己能偷了这块手表送给秦王,是不是就能换回一家老小的性命呢?   乌鹭的心里在这一刻流转过万千念头。归根结底就是一条,这个手表,自己也要有。   都是秦牧的女人,为什么大的有,小的就没有,这不公平。她知道芈华和秦牧相识也没多长时间。她不过是比自己运气好,早一些遇到了秦牧。   如果当时换成自己,这块手表就是自己的了。   芈华当然能感受到乌鹭的心思。她只是借着显摆一下手表,暗示自己的位置。   “妹妹,我们是一家人。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好日子在后面呢。”芈华近乎明白的告诉乌鹭,进了秦家的门,就别再想着昭家了。   可是她哪里知道,乌鹭想的根本不是昭家,她想的是秦王。   初夏时节,气候怡人。   昭厉一看到秦牧,顿时再次吃惊起来。   怎么,秦牧的马上多了一样东西。   他立刻策马近前,仔细一看:“秦先生,这是何物?”“马镫。”   “秦先生大才!”昭厉对秦牧再一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马镫和纸不同,纸的制作还需要一定的工艺,让昭厉凭空去想,他是想不出来的。   可是马镫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一看就知道。   这纯粹就是个思路问题。   自己之前怎么就想不到这么个玩意呢。只要有了这个马镫,骑马就方便安全多了。   这时候的骑士骑马,全靠双腿夹着马背,所以骑马是个技术活。   有了马镫就不同了。装上马镫,就连不会骑马的人也能骑了。   比如芈素,她就稳稳的骑在马上,好像一个真正的骑士——之前芈素可没机会骑马。她没钱,也没这个资格。   如果人人都能骑马了,自己马上就可以多了很多骑兵。   昭厉是文武全才——这时候的贵族都是如此,他立刻意识到马镫的军事价值。   本能的,昭厉就想把马镫保密起来,可是这时候晚了。   李园正策马赶了过来。   这次会猎,昭厉不但邀请了秦牧,还邀请了李园。   秦牧要进入楚王宫,李园是最好的渠道。他妹妹就是太子的娘,李园没事就进王宫转悠。这点昭严都做不到。   同时,昭厉还要通过李园,杀了黄歇。   所以这次他邀请了秦牧和李园两人。但是他想不到秦牧几天不见,又弄出了一样宝贝。如果早知道这样,他肯定不能让秦牧和李园就这么见面。   李园来到两人跟前,斜着眼看了看秦牧,转头对着昭厉说道:“昭公子,这位就是你的客卿秦牧?”听到这话,秦牧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昭厉是邀请过他做门客,但是秦牧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没想到昭厉还是对外这样介绍自己。   “秦牧。秦先生。”昭厉给两人介绍:“这位是李园,左尹。”“秦牧,你这是什么东西?”李园这时候看到了马镫,顿时来了兴趣。   “马镫。”   “马镫,好,好,好。果然是不同寻常的有趣人。”李园本来对于昭厉拉着一个客卿来会猎很是恼火。   他之前就是黄歇的门客,现在好不容易兄凭妹贵,混成了楚国左尹,这算是抖起来了。   昭厉这样的老牌贵族,拉着一个客卿来会猎,这等于是不尊重他的身份。   只是李园现在还没资格跟老贵族叫板,他远远比不上春申君的威势,所以只能勉为其难的过来。   而且昭厉还要和他谈修路的事,这更让他不得不来。   世界是同样的世界,人是同样的人。吃喝拉撒睡,是人都要。   修路,不只是二十一世纪的事,春秋战国,甚至更古时候,一样要修路。   修路就要花钱,有人花钱,就有人赚钱。这在后世不也一样吗?如果哪个公司包到一段高速的工程,那就是发财了。   李园是暴发户。他通过妹妹,脱离了春申君客卿的身份,如今混成楚国左尹,但是身份有了,还需要对应的财富。   他没有太多来钱的地方——传统行业都被老贵族和春申君这样的人把持着,他要大笔赚钱养门客,更需要加倍努力。   昭严是楚国工尹,负责修路盖房。每一段路,每一个宫殿,都意味着大量的钱财。   李园必须要交好昭家,才有可能得到这个发财的机会。   纵然他不愿意看到一个门客和自己并列,可是为了钱,忍了。   没想到他一见秦牧,就看到了一样新鲜玩意——马镫。   这东西简单好用,一看就会造,也知道对于骑马有多大好处。   这个秦牧不简单啊!   优秀的人才,李园也需要。他这时候放下了鄙夷的心态,换了一副笑脸,对秦牧热情的说道:“秦先生,李园有礼了。”因为一副马镫,气氛顿时融洽起来。   李园比起昭厉来说,就英俊帅气的多。毕竟他妹妹是个美人,他也差不了。   三人一路聊着,一路向着猎场不疾不徐的前进。   这是一处山谷,中间一条清澈的溪流,缓缓的流淌。四周是满目的青翠,空气中带着清新的味道,间或有一两声鸟鸣,让秦牧顿时感觉心旷神怡。   “昭公子,这次会猎,如果我赢了,那条路可就归我了。这点你不能反悔。”李园和昭厉之前有过赌约,就是以这场会猎定国道的归属。   秦牧知道这条国道对李园意味着什么。   别说古人傻,任何时代,人和人都差不多。   古人聪明着呢。   这条国道不是一条简单的道路。修路,李园会赚一大笔。   但是修完之后,李园赚的更多。因为道路上会设置关卡,收过往商人的税。   这些钱,李园能分很大一部分。这是一笔长期的财富。   所以李园才对修路这么志在必得。春申君已经有那么多条路了,这条也该让给自己了。   “君子一言。”昭厉点点头,再次肯定了他们的赌约:“不过现在不是我们两家在此,还有秦先生在。这份赌约,对秦先生也一样有效。”“什么?”李园听到这话,不由得望了望秦牧。   秦牧也没想到昭厉会这样说。他根本没想掺乎到这件事里面。   不管自己来自哪里,可是他来到这个时空,从没想过当一个包工头。   而且昭厉这样一说,等于把自己摆在了李园的对立面。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这一切还都是怪秦牧自己。本来这里没他什么事,但是他偏偏弄出个马镫。这就让李园起了招揽之心。   李园不知道什么曲辕犁玉扣纸,他本以为秦牧就是昭厉新收的客卿,来自己面前露个脸。现在他看到了马镫,知道了这位客卿非比寻常,所以动了别的心思。   那昭厉哪能让李园如愿。所以他就随口把秦牧拉了进来。你们争吧。   贵族之所以是贵族,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钱,更重要的是他们有历史传承。历史传承,就代表着人生经验。   中国人比外国人聪明,好像是一个比较普遍认可的事实。这个聪明,聪明在哪里?大部分是在人生阅历上。   中国人从小时候读书认字,学的一切东西,几乎都和历史有关。   任何一个成语,几乎都代表着一段历史事件。   比如“二桃杀三士”,再比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中国的小孩子,学习文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学到了历史经验。   这点是外国人没有的。   昭厉之所以瞬间就想到这么一个巧妙的计划,正是因为他的出身,他受到的教育,让他有了应付眼前场面的经验。   相对来说,李园在这方面就差昭厉太远了。   他本来试图结交秦牧,可是随着昭厉的一句话,秦牧顿时变成了他的敌人。   想跟我争,下辈子吧。   今天,到要你看看我的本事! 第十四章 会猎于野   王公贵族会猎于野,不是像猎人打猎一样。   他们不会深入密林或者草原,那样太有失风度。   贵族打猎,是骑在马上,等猎物出现在眼前。   猎物又不是家里养的狗,不会你一叫它就跑过来。这样就必须有人去驱逐猎物。   各家的家臣武士就是干这个的。   要不为什么芈华身为大夫人,完成不了这个任务呢,因为她手下没有这样的人才。   这样的人,基本就属于各家的士兵。   她从市场买来的仆从,只是打扫卫生,管理门户的家丁,她买不到士兵。   秦府的士兵,是昭家陪送过来的,他们当然只听二夫人乌鹭的话。   这些人按照往日的流程,四散进入山间林里,不断挥舞兵器,并且发出巨大声响,惊吓着野兽向林外空地跑。   山谷中有一片平缓的开阔地,秦牧,昭厉,李园三人分三个角落,各自站住位置。   一头小野猪傻乎乎的跑了出来,眼见着野猪向自己这个方向冲来,就要进入弓箭的射程了,秦牧开心的举起了弓。   张弓搭箭,他要一箭射死野猪。这个游戏他记忆里从来没有过,现在也算是补足一课。   可是哪成想,就在他刚刚要放箭的时候,李园那边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这头野猪顿时好像找到了妈妈一般,舍弃了秦牧,奔着李园就冲了过去。   我日!秦牧暗骂一声。李园真狡猾,还在自己队伍里面藏了一个老母猪。   李园得意洋洋的一箭射了出去,野猪应声倒地。   一头野猪足有一两百斤,而且被惊动的野猪,肾上腺加速分泌,体力和生命力更旺盛,这种状态下的野猪,能撞翻几个大汉。   现在被李园一支箭就射死了,可见李园很有一些本事。这来不得假的。   这时候果然是人才济济。出名的,都是人才。   秦牧不知道自己脑袋里面怎么会出现“肾上腺”这个词,反正自然而然的就出现了。   他来不及多想,这时候已经有更多的野兽被驱赶到空地上。   诸多野兽一开始都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可是每每当野兽进入秦牧的射程时候,李园的队伍中就响起奇怪的声音。   然后这些野兽就好像一个个找到亲娘一样,欢天喜地的向着李园冲过去。   李园开弓如满月,箭去似流星,弦声响起,性命收割。   他就好像在地里割小米一样,频繁的收割着野兽的生命。   见了鬼了。   秦牧这时候明白了。李园队伍里面不是藏着老母猪,而是有能人异士。   没准就是大巫。   他能通过声音操控野兽。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回忆起了那一晚自己遇到狼群的情况。   那一夜,狼群是被笛声催促,现在,野兽是被怪声吸引。   芈华说过,那个大巫可能是帝江一系的。莫非现在李园的队伍里面也藏着一个帝江系的大巫?   如果真有这么个人,他和那晚的大巫,是否认识呢?   昭厉显然也想到了同样的事情。他遥遥的看了看秦牧,没有说话。   这样的会猎显然是不公平的。   秦牧根本就没捞到射箭的机会。他面前最多出现了几只鸟。   还好,秦牧不知道自己竟然身体素质这么好。那些长着漂亮尾巴的鸟虽然飞的很快,但是却逃不过他的弓箭。   秦牧也不知道自己哪里练出来的本领,他每一箭都能射下一只鸟。   最后他打下三只鸟来。   比起李园面前兑成小山的野物,秦牧这边就寒酸的多了。   昭厉显然比他强得多。不知道李园是为了给昭厉面子,还是因为昭厉离李园更近一些。   他面前也有几十只野物,虽然比起李园是大大不如,可是比起秦牧就多太多了。   “哈哈,今日会猎,真是尽兴!”   这时候会猎结束,李园策马来到昭厉身边:“昭公子,那条道,归我了!”“君子一言,驷马一鞭。”昭厉毫不犹豫的点头。   回到家里,芈素立刻忍不住大叫道:“姐夫,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身本领。这是你在蓬莱国学的吗?看你细皮嫩肉的,哪里吃的了学武的苦。”芈华是学武的。芈素看过姐姐的手,那绝不能用细皮嫩肉来形容。   如果让芈素可以从新选择,是不是能代替姐姐去学武,她一定会坚决拒绝。   女人吗,还是皮肤细嫩点好。   就好像乌鹭那样,才招人喜欢。   “学过一些。”秦牧只能含混过去,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么神奇的箭术。   他不想就这个问题再被芈素纠缠。反正这丫头嘴馋,只要说起吃的,保管她什么都忘了。   这几个女人在听到昭厉的话时候,都心里有了期盼。   她们也知道修路多赚钱。现在她们是一家人,作为女主人,自然要为家业着想。   如果秦牧能赢下一条国道,就等于白捡了一座金山。   虽然芈华芈素都知道秦牧要赚钱很容易,但是谁会嫌弃钱多呢?她们俩,包括乌鹭,都希望秦牧赢过李园。   现在看到这个结果,大家都多少有点失望。   秦牧也不想她们这样闷闷不乐,于是说道:“你们休息一会,我给咱们做俩拿手菜。”听到秦牧要下厨房,芈素顿时高兴了起来。   “姐夫,我给你打下手。”   她跟在秦牧身边,蹦蹦跳跳的去了厨房。   屋里只剩下芈华和乌鹭两人。   芈华这才说道:“妹妹,今天李园的手下,应该有一个大巫。不过他所习巫术似乎不是我楚国的。这种操纵百兽的巫术,不知道秦国有没有。”乌鹭立刻连连摆手说道:“姐姐,我自幼学习歌舞,哪里知道这些事。秦国有没有这样的人,我真不知道。”“好,不知道最好。天下的事那么乱,咱们良人又是海外人士,还是少惹事端的好。”听到芈华这番话,乌鹭心里暗暗打鼓。难道她怀疑自己什么吗?   时间不长,秦牧端着三个陶盆进来了。   “白切鸡,肯德基,大盘鸡。齐活。”   白切鸡就是冷盘,肯德基就是炸鸡,大盘鸡,是新疆大盘鸡,拌着着面条的,又能当菜,又能当饭。   秦牧对自己的手艺很是满意,他觉得自己上辈子可能是个大厨,要不怎么饭菜做得又快又好呢。   这三样鸡,三姐妹谁都没见过。   闻着扑鼻的香味,顿时一个个口水直流。   之前秦牧也觉得有点馋,想给自己换个口味,别天天小米大豆的吃斋了。可是那时候他在绛县,比起寿春的繁华,绛县差远了。   当时要什么没什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现在好了,昭家送个了他这么大一个宅子——这也是他用“造纸术”换来的,还送了各种物资。   这时候,调味料是本时空的奢侈品。后世的花椒,之前叫胡椒,现在已经存在。但是这东西极为稀少,简直价比黄金。普通人见都没见过。   秦牧看到花椒,却没什么珍惜的概念。他觉得这东西好像很普通。   于是佐料下足,再加上全新的烹饪手法——虽然还没炒锅,可是这难不住秦牧。为了吃,人总是能想出各种办法的。   三道超越时空的美食就出现在三位姑娘面前。   没错,芈华和乌鹭还都是大姑娘,秦牧很小心的避免了和她们同房。   至于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秦牧也说不清楚。他本能的觉得,如果自己和这些女人入洞房的话,可能会有麻烦。   因此他们之间,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   这也是芈华担心的地方。别是秦牧不喜欢自己吧。   同时,这也给了乌鹭一些希望,没准秦牧真的不喜欢芈华,又碍不过名份,所以不能来和自己同房。   总之,秦府就处在这样一个和睦又怪异的气氛之中。   气氛不影响食欲。   四人胃口大开,尤其是芈素,如果不是秦牧拦着她,她差点端起陶盆伸出舌头把汤都舔干净。   这秦牧绝不能答应。怎么说芈素也是自己小姨子,怎么能困难到这个地步呢。说出去让人笑话,这么大姑娘,没吃过好饭。   这也太丢自己的脸了。   “别舔了。”秦牧使劲把大盘鸡那个盆子从芈素手里抢了过来:“又不是有今没明,想吃的话,明天我再做。”“好的,姐夫,明天我还跟你去打猎。”   小姨子就是这么淳朴。   人说饱暖思淫欲,但是秦牧恰恰不能思淫欲,相反的,他还要避免这些事。   可是闲着总不是个事,于是秦牧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他感觉自己这三个菜做的还算可以,味道呢,除了没有辣椒,别的方面并不差了。只是怎么想都觉得有点遗憾。   看到眼前的陶盆,他突然想明白了。   问题就在餐具上。   这时候的餐具,高档的都是漆制品。   昭家也送来了大量的漆器。可是这东西有毒——这观点秦牧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反正他就是这么认定。   秦牧不让大家用漆器吃饭。不用漆器,只剩下陶盘了。   这是下人村夫才用的东西。秦府的下人也是下人,大夫人也没地方给他们买更高档的陶器去。这东西本来就是低档货。   于是上佳的美味,只能配着低档的陶器。难怪秦牧觉得不对。   想到这里,他嘻嘻一笑,对着三人说道:“你们别觉得丢了一条路就是了不得的损失。有我在,你们永远不用为钱发愁。”“怎么,姐夫,你想到赚钱的办法了吗?是不是咱们偷偷造纸?”芈素顿时精神头起来了。   她知道秦牧把造纸的技术完全的转给了昭家,同时还答应,自己不再造纸。   这让姐妹俩都很觉得委屈。造纸术,明明是自家男人的技术,怎么就白给了别人呢。   更何况,秦牧还说自己以后不再造纸了。这也没有必要呀。   她们毕竟是山野丫头,完全不知道财不配位有多危险。   秦牧在这个时空,连个身份都没有。如果他霸占着造纸术,或者想从昭家分羹,那时刻都伴随着危险。   现在用造纸术换来一套宅子,以及放弃自己造纸,又换来了昭家的友谊,这其实已经让秦牧很满意了。   社会永远是弱肉强食的存在。如果自己是贵族,自然不担心这些烂事。可是自己不是贵族,自己只是个海外来客,如果昭家想要弄死自己,那自己就算跑出楚国都不安全。   他在绛县就见识了昭厉的霸道。后来芈家村附近全是昭厉的士兵,这些人绝不是为了看风景来的。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秦牧果断的和造纸术来了个切割。   不过坐困愁城不是他的性格。   不造纸,咱们还可以造别的,总不能坐吃山空。   秦牧看着芈素黑漆漆的脸蛋,感觉跟看着锅底似的:“我们不造纸,我们造瓷器。”“瓷器?这不是蓬莱国的人吃饭用的餐具吗?”芈素记性到好,还记得秦牧对她说过,蓬莱国人吃饭用瓷碗。   “对。瓷器不只是可以做饭碗,还可以做杯子,盘子,碟子,缸也能做。你想的出来的用具,它全能做。”“这么好,那我们马上就开始吧。”   乌鹭听着秦牧和芈素的对话,心里一阵悸动。   额的娘呀!我嫁了个什么男人呀。怎么他身上全是宝贝呢。   手表她是见识到了,瓷器又是什么?   乌鹭知道秦牧是从蓬莱国跨海来到的楚国。那么蓬莱国,真的有那么好吗?这地方到底在哪呢?   她下定决心,先要把这个情报上报给秦王。就说海外有个非常好的地方,叫蓬莱,那里什么宝贝都有。   这样算不算是大功一件呢? 第十五章 宋玉   楚国的王宫,自然是守卫森严的地方。秦牧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找和氏璧,显然不那么容易。   而且王宫那么大,让他光明正大的溜达都得溜达好几天,所以找和氏璧不是一锤子买卖。   要想找到和氏璧,他必须能经常的进入王宫。   这件事,秦牧和昭厉谈起过。当然不是说他要进王宫看和氏璧。那昭厉非把他抓起来不可。   和氏璧,乃是天下至宝,秦王都想要。你一个蓬莱客人,不在大海里面好好待着,千辛万苦跑到楚国,原来是为了和氏璧!   秦牧不能让昭厉有这样的想法,所以他只能不经意的表示,自己仰慕楚国,想进王宫看看。   这样自然就没问题了。但是即使昭厉能带他进入王宫,那也不过是一次机会。   秦牧要想长期的频繁的进入王宫,就必须给宫里人找一个需要见到自己的理由。   瓷器,就是秦牧最好的武器。   只要自己做出瓷器,一定会被楚王宫里面的人召见的。不论是楚王还是他的王后妃子,谁能不被瓷器所吸引呢。   瓷器,比起陶器,有着天壤之别。   虽然陶瓷陶瓷似乎连做一起,但是这两种东西本质不同。   陶器,一般粘土就可以烧制,而瓷器,必须是高岭土。一般粘土烧不成瓷器。   两者的制作温度也不同。陶器只要800—1000度就可以,而瓷器要1200度以上,最好能到1400度。   眼前这个世界,还没有瓷器,但是有高岭土。   秦牧也不明白自己的身体为什么如此奇怪,在去打猎的路上,他的双眼好像科学仪器,直接能分辨矿物属性。   在去打猎的路上,他发现了一处高岭土矿脉,这样制作瓷器的原材料就有了。   当他想要开始制作瓷器的时候,脑袋里面立刻出现了一个清晰的流程图。   第一步应该做什么,第二步应该做什么,怎么打泥,怎么制坯,如何搭建窑炉,都好像实质一般的列在眼前。   难道自己上辈子是个烧瓷器的大工匠吗?   秦牧感觉自己似乎360行,行行都干过。   这时候不想那么多了,说干就干。   他先找到昭厉,问起了那块地。巧了,那块地正是昭家的。   于是秦牧以三成股份为代价,拿到了那块地,以及昭家的配合。   在楚国做这样的大工程,没有实权人物点头肯定是不行的。   现在有昭家配合,秦牧的事业就顺利多了。   昭严让昭厉暂时先别回绛县了。第一,先赶紧把自己的造纸作坊搭建起来,第二,配合秦牧做这个瓷器厂。看来这又是一样宝贝。   昭厉出面理顺各种关系,招募人手,搭建厂房窑炉,秦牧作为技术大拿,全面负责烧瓷。   在没有机械设备的年代,只一个矿石开采就是大问题。   好在这时候采矿已经是一件寻常事,本时空的匠人,没有挖掘机和炸药,一样开采矿石很多年了。   高岭土就这样被开采了出来,然后就地粉碎成拳头大小的石块。一车一车的原料,被工人们源源不断的送到了河边。   这个位置是秦牧特意挑选的。目前没有机械工具,他只能因地制宜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水力,是秦牧很看重的。   秦牧制作了一个水碓,用来舂矿石。   矿石经过淘洗,除去杂质,沉淀后制成砖状的泥块。然后再用水调和泥块,去掉渣质,用手搓揉,或用脚踩踏,把泥团中的空气挤压出来,并使泥中的水分均匀。   这一步叫练泥。   之后,就要拉坯。把坯放在轱辘盘上。轱辘盘匀速旋转——这也是水力动力,秦牧随手拉伸着,一件瓷器的坯体大概成形。   芈素姐妹,还有乌鹭,都离开了舒适的小窝,每天跟在秦牧身边。   秦牧对于技术一点不隐瞒,谁想学都行。这让三个女人都不肯放弃机会。   乌鹭知道纸是秦牧造出来的,但是这个芈家村的造纸厂她可没去过,不知道这么神奇的东西是怎么从竹子变出来的。   现在秦牧要造瓷器,那自己一定不能错过机会。   学会了造瓷器,肯定是大功一件。乌鹭觉得,如果自己把这个技术上报给秦王,不但能换回一家人的性命,没准还能让弟弟被封个爵位。   所以她学的尤其热情。   拉坯这个活,不但不怎么用力气,还看起来极为有趣。   就好像小孩玩泥巴一样。   三个人都喜欢这道工序。幸亏秦牧是本着大批量生产来建的厂,轱辘盘一溜建了十个,大家都上手干吧!   无数的工人,几十道工序,让瓷器厂每日里都是热火朝天的工作场面。   工人为秦牧工作极为卖力,因为在这里打工,每天管三顿饭。这可是他们做梦也遇不到的好事。   这时候的人是一日两餐的,三餐制远远还没出现。   能多吃一顿饭,而且还是敞开肚皮吃,这比什么样的鼓励都有用。更何况主家给的工钱也高。   秦牧要尽快让瓷器厂投产,所以不惜代价的赶工期。   幸好这时空虽然没有瓷器,却有陶器。制陶的大部分流程和烧瓷差不多,开矿,运输,制坯,烧窑,基本上一样。   秦牧雇佣的都是制陶工人,他们等于是熟练工种。   真正有技术难度的工作,秦牧亲自上手。   比如釉料的调制,这个谁也不会,再比如高温窑的搭建,这也得秦牧出手。   经过一个多月的忙碌,第一批瓷器终于要开窑了。   瓷器开窑是个大日子。这一天,昭家父子全来到了瓷器厂,除了昭严昭厉父子,昭厉的三个弟弟两个妹妹,以及他们的家眷也都来到了现场。   当他们看到洁白如玉的精致瓷器,每个人都被晃瞎了双眼。   这就是瓷器,这也太美了。   陶器比起瓷器,那就得砸了。   昭厉这才明白,为什么秦牧看不上自己特意给他的漆碗,原来瓷器比起漆器,真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芈素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个小碗,碗壁上画着一束兰花。这就是秦牧的手笔了。   这一批瓷器,大部分都是纯色——白色的。   有十几样瓷器上,秦牧画了一些花花草草。春兰秋菊,采用的是后世工笔画法。   不说瓷器前所未有,就是秦牧的绘画方法,这个时空也还没出现。   瓷器和绘画的完美结合,让这些画了花草的瓷器,成为这一批瓷器中的王者。   瓷器和陶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瓷器上面挂了一层釉。这层釉让瓷器的触感变得非常奇妙——相对于这些从没见过瓷器的古人。   他们仿佛在和神灵打交道一般。瓷器的光滑,比玉石的光滑还要胜过几分。   昭严捧着一个瓷壶,心里暗叫侥幸。   幸亏没有杀了这个蓬莱客,否则自己就见不到这么好的宝贝了。   瓷器不愁卖,因为这根本就是有价无市的东西。   现在瓷器厂的产量还很少,根本就满足不了昭家和秦家的自用。   用过了瓷器,谁也不愿意再用漆碗漆盆了。   秦牧终于可以给自己一家配齐了整套餐具——全是瓷的。   望着面前摆的满满的一桌盘子碟子还有大小碗,秦牧的女人们都看的眼花缭乱。   这样的宝贝,才是我们这样的人应该用的呀!跟在秦牧身边久了,她们也逐渐的抬高了身份。她们觉得自己就是比别的女人幸运。   不说别的,你们有瓷器用吗?   还有,你们谁有手表?   生活,向着秦牧希望的方向在逐渐改进。   目前还让秦牧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家具了。   这个时候大家吃饭谈话,都是席地而坐。   这种姿势让秦牧极为不习惯。做两把椅子,造一个餐桌的念头,出现在了秦牧的心中。   只不过这时候他没有这个空闲时间了。   瓷器的出现,让昭厉觉得时机成熟了,他要兑现自己的话,带秦牧进王宫。   瓷器这样划时代的产品一出现,虽然优先供应昭家和秦家,但是昭家女人能不用来显摆吗。   她们也宴请各自的亲朋好友,瓷器之名一夜传遍寿春。   秦牧,也因此成了名人。   这时候即使楚王不召见秦牧,昭厉作为秦牧的朋友,也要把秦牧推荐上去。   为大王举荐人才,是他应该做的事。   王宫城墙,巍峨高耸,昭厉每每到了王宫门前,总是心里萌生一种冲动。这样的高墙,这样的宫殿,真应该属于自己呀!   大丈夫当如是。   他忍不住偷偷看了看身边的秦牧。我们楚国的王宫,这样高大,这样威武,你没有见识过吧。来,开开眼。   可是没想到,秦牧对这些视若不见,他一门心思就想进去。   这让昭厉难免有点奇怪,难道蓬莱的宫殿比我们楚王的宫殿还高大吗?按说不应该呀。   昭厉对于海岛还是有概念的。一个岛,不大的地方,怎么可能修的起这么高大的宫殿。到是瓷器纸张这样小巧之物,适合海岛。   他哪知道秦牧连千年后的皇城都见过,而且还进去过(见作者另一本书《大宋混世魔王》),秦牧当然对千年前的宫殿没什么感觉了。   虽然这里是楚王宫,是楚国最好的宫殿,但是限于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其规模远不如后世。   这当然对秦牧没有吸引力。唯一吸引他的,是王宫里面的和氏璧。如果和氏璧在王宫里面,秦牧准备找个机会给偷偷顺走。   穿过重重院落,走过宽敞的甬道,秦牧没有见到楚王,却见到了一个人。   议政大夫,宋玉。   宋玉是楚王的好友——这个读者可以自行理解。   楚王病重,一应事务很多是宋玉在负责。   宋玉望着昭厉送上的礼物:一叠玉扣纸,一套瓷器餐具,心里骇然。   这东西,都太精致,太好了。   纸,可以写字作画——昭厉把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写在了纸上。   瓷器,晶莹剔透宛如神仙用品。   宋玉知道这都不是楚国人弄出来的,这是蓬莱客秦牧造出来的。就是眼前这个头发半长不短的漂亮男人。   这时候的风气就是如此。不但女人看长相,男人也看。   漂亮男人,总是占便宜一些——当官都提升的快。   纸和瓷器虽然震撼,但是作为楚王密友,又是楚国的议政大夫,该有的稳重还是要有的。   宋玉拿起一个瓷碗仔细把玩一阵之后,对秦牧说道:“秦先生,不知蓬莱国度,是否有我的文章。”   他听说蓬莱有庄子的文章,不由得想起了自己。   自己也写过很多文章呀。有没有传到海外蓬莱。   “有的。宋大夫的文章,在下以前读过。”   “哪一篇?”   秦牧一心想见楚王,想拐弯抹角的打听一下和氏璧,不成想没见到楚王,却见到宋玉。   他对宋玉没多大兴趣,刚才只是随口一说,现在宋玉竟然刨根问底,秦牧只能立刻开动脑筋想起来。   宋玉的文章,他记得《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   登徒子这篇文章,并不算是宋玉得意的作品。   这篇文章是有人在楚王面前诬陷宋玉好色,宋玉做的一篇辩解文章。   虽然后世他的文章就数这一篇著名,但是显然宋玉不会认为自己这篇最好。   秦牧是来打好关系的,自然不能戳人肺管子。   他想了想说道:“大夫的《神女赋》,我非常喜欢。”   “噢,”宋玉轻轻一笑:“想不到弹丸小国,也有识文断字之人。不唯有烧炭砍柴之工匠。”   昭厉听到这话,脸色变了。宋玉,你这话说的不地道了。   怎么秦牧在你眼里,就是一个高级工匠吗?   再说,秦牧是我引进来的人,你这样说他,就是不给我面子。   虽然宋玉身为议政大夫,在官阶上比昭厉高的多,但是昭厉的身份不只是一个县尹,他是昭家大公子。这个身份比宋玉又高贵的多。   宋玉,不是楚国人。他是宋国人——如今宋国已经没了。   他是后来投靠楚国的朋友,得到楚王喜爱,才平步青云的。   所以宋玉和那些楚国贵族不是一路人,双方有着本质的立场冲突。楚国之所以强盛,也是因为楚国广纳人才。宋玉,黄歇,一个是外国人才,一个是本地草根崛起。   这样楚国才越来越强大。   而楚国比不过秦国的地方,也真是因为新兴人才,和固有贵族,没有被融合到一起,内斗太多,所以才被秦国压制。   给昭厉颜色,不过是宋玉的惯常操作。   可是这样一来,就把秦牧捎带进去了。   他把秦牧贬低为一个贩夫走卒一样的工匠。这就对秦牧的计划非常不利了。   瓷器是秦牧制作的敲门砖,但是这块敲门砖,只是一块敲门砖。   自己不能被当作砖头看待。   这时候,如果自己身份上不去,那就没有机会再来王宫了。   一个工匠,怎么能随便进出王宫呢。你专心造瓷器就好。我们这里,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秦牧抬手止住了正要发作的昭厉,对着宋玉说道:“宋大夫,蓬莱国人才济济,我不过是个不入流的书生。当日读过《神女赋》之后,我一时兴起,也和了一篇。”   “噢,你也会写文章吗?”宋玉有点不信。一个工匠,会写字已经了不得了,写文章,那就是做梦了吧。   秦牧也不多说,他提起笔——文房四宝一样给送来了,略一平息精神,立刻笔走龙蛇,洋洋洒洒写下一篇大作。   《洛神赋》。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其辞曰:……”   宋玉的《神女赋》,写的正是楚王和洛神的故事。   《洛神赋》,也正是曹植曹子建写的洛神。秦牧以曹子建的《洛神赋》来应对宋玉的《神女赋》,可以说正好针锋相对。   秦牧把洛神赋中不适合时代的语句去掉,比如开头一句“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秦牧就没写。这句话放在这个时代说不过去。   但是剩下的基本就没有任何违背时代的话了。   曹植的《洛神赋》,可以说是“赋”体的巅峰之作。   尤其针对洛水女神,没有任何一篇文章能超过曹植的《洛神赋》。宋玉的《神女赋》比起《洛神赋》要差好几个档次。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   这些词句很多成为了后世的经典。   宋玉的《神女赋》,“夫何神女之姣丽兮,含阴阳之渥饰。披华藻之可好兮,若翡翠之奋翼。其象无双,其美无极……”   单从文字的唯美来说就差的很远了。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此篇一成,举座皆惊。   宋玉和昭厉都是识货的人。   这篇文字可以说和宋玉的《神女赋》针锋相对,就好像命题作文,一样题目,两个作者两个文章。而且高下立判,没有半点可以含糊的地方。   这当然了,曹子建,号称才高八斗。   晋宋时期山水诗人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自古及今共用一斗。”   意思是说,如果天下才气一共十斗,曹植一个人就占了八斗,我一斗,剩下那些大小文人加一起,也就一斗。   无疑宋玉可以归为剩下那些人的圈子里。   比起才高八斗的曹植,自然大大不如。秦牧这时候就是曹植的化身,对宋玉有了碾压的优势。   “好,好,好,妙,妙,妙!”宋玉到不是一个睁眼说瞎话的人。   人家文章之高妙,胜过自己实在太多了。   看来蓬莱国还真有点人才。   秦牧不只是会造纸,会烧瓷,还会写文章。   那么不知道,他会不会治病呢?   宋玉心里顿时充满了期待。   他能不能救了大王的命? 第十六章 祝磺   宋玉要让自己为楚王治病!   这消息让秦牧一时愣了。   他感觉自己好像能治一些病,可是再想想,脑袋里面这时候空空如也。他想不起什么医术,书籍和原理,一概没有。   这是一个机会!   如果和氏璧在楚国,那么最可能出现的地点,肯定在楚王身边。   而且看病的话,这时候全是中医。   为什么有中医这个概念,秦牧也不知道。他只是有这么一个词出现在脑海。想来,应该还有西医。   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这就和病人有着很近的接触距离,这样一来,哪怕和氏璧被楚王贴身戴着,秦牧也可能找到。   真是个好机会呀。   可是秦牧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应该怎么看病。   他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于是斟酌一下说道:“蓬莱的医术,和贵国多有不同,这个事我只能说试试,但是没有把握。”昭厉听到秦牧还会医术,对这个蓬莱客更加佩服。这世上还有他不会的吗?   宋玉却感觉很失望。   楚王对于昭厉来说,只是个“王”。但是楚王对宋玉却不只是个“王”这简单。他对楚王是有感情的。   不同的感情成份,自然反应也不同。   昭厉觉得哪怕秦牧治死了楚王,可是楚王现在的身体状况,听他爹说是有今没明,那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也不赖秦牧。   万一治好了,还对自己家族有好处——毕竟这个王是真的“熊”姓。   太子可就是外人的种了。   宋玉却不能如昭厉一般不在意。他不能让秦牧拿楚王当小白鼠试验。你要把楚王弄死了,我不得心疼死。杀你一万遍也没有用。   这时候医术和巫术是不分的。巫师也是医师。   楚国这次召集天下巫师,明面上是为了楚国兴盛,选举人才,暗地里,是找大巫为楚王治病。   楚王是楚国最高领导人,他的身体状态当然是机密中的机密。   当然,就现在这时候的保密手段,想瞒住天下人也不太可能。但是事还得这么做。   现在群巫荟萃于寿春,宋玉一天到晚忙的就是这个事,他看秦牧也没什么治病的本事,于是寒暄几句,就把秦牧轰走了。   这让秦牧很是遗憾。差一步自己就可能看到和氏璧了。   不过这一次也不是全无收获。他总算弄明白这个巫王争霸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   秦牧回到家,马上让芈华准备礼物。   有一个人,他必须马上去拜访。   祝磺,是芈华为芈素挑的老师。他们到寿春以来,一直诸事缠身忙碌不停,芈华一直就没时间办这件事。   现在暂时秦牧这边不忙了,芈华立刻行动起来。   她现在可说是寿春新晋的贵妇人。   秦牧被昭家对外宣传为客卿,可是他有自己的宅邸,又弄出了纸和瓷器,这地位就绝不一般了。   纸这个东西还好说,毕竟这时候大多数人不会写字,要纸也没用。但是瓷器不同,瓷器,谁不想要?   你拿着一叠纸摆在门口,给谁看?   但是你拿一套瓷器餐具宴客,那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目前的寿春上流社会,都以弄到一套瓷器为荣。   哪怕一件瓷器也好呀!   现在秦牧的瓷器厂产能严重不做——靠一条小溪能提供多大动力?   所以瓷器更是物以稀为贵。没有瓷器时候,大家都是平等的,你有的我也有。   你有宝马,我有奔驰。当然,都是马啦!   你有桐油,我有菜籽油,你有我有大家都有——贵族还在同一个层次。   现在昭家因为瓷器和纸,马上就身份不同了。   天下独一份,全在他们家!   这时候能提供瓷器的,除了昭家,就是秦牧这里了。   秦牧能提供的瓷器比昭家还多。因为他占着瓷器厂七成股份,而且他家人少。就一家四口——如果把芈素算进去。   昭家就不同了,那是大家族。老的小的,亲戚连亲戚。他们光该送的人情都不够用,哪里还能对外销售。   所以芈华就凭借瓷器这一样宝贝,迅速在寿春城中蹿红了——比网红还红。   芈华这时候和乌鹭配合默契——乌鹭懂得上层社会的礼仪,俩人联手把秦牧的招牌打了出去。   如今秦牧也算是寿春名人了。秦瓷,成为了秦牧的别称。   大家都想来碰一碰他。碰瓷也成为时尚了。去秦府坐一坐,没准能买来一件瓷器。   总之,寿春现在是一瓷难求的的状态。   芈华准备了一整套餐具,四个碗,一个盘,都是洁白无瑕,如玉一般。   这算是顶尖厚礼了。   之前她没去找祝磺,也是因为手里没东西。单纯的送钱,她还不是很好意思。钱,都是秦牧的。拿丈夫的钱为妹妹办事,这不太好。   现在不同了,秦牧直接把家都交给了她,瓷器厂她们姐妹也狠出了一些力气,而且这件事是秦牧催促她办的,芈华当然要办的漂漂亮亮的。   她和祝磺还没见过面,只是听师父说起过那段往事。   祝磺曾经有缘和芈华的师父见过一面,跟着她师父学习了一段时间,他们不是师徒,却有一些师徒的情义。   芈华是师父认可的关门弟子,她这个身份去见祝磺是没问题的。但是要让芈素拜在祝磺门下,没点表示肯定不行。   现在这份礼物足够份量了。   全寿春也没多少贵族能拿出这么一套餐具。   秦牧跟着芈家姐妹一起来到祝磺府上。   祝磺已经是寿春城中成名的大巫。   其实这时候的巫师,主要是行医看病。巫师就可以等同于后世的医生,不纯粹是装神弄鬼。   当然,巫师也有着自己非凡的手段,能常人所不能。   “祝大巫,我师父命我来看望大巫。”芈华为了给妹妹多一道保险,把师父先搬了出来。   芈华如今名满寿春,祝磺知道这个人。如今芈华来访,他自然客气接待。   但是他真不知道芈华是奉了师父的命来拜访自己。   那你师父是谁?祝磺疑惑的看着芈华。   这时候,芈华犹豫了。   之前秦牧问起过她的师父,她没有说。   现在要为妹妹办事,自己把师父抬了出来。这时候不告诉人家师父的名字肯定不行。   但是如果就这样说出去,岂不是有点得罪了自己的丈夫。   秦牧看到芈华的表情,立刻明白了过来。   他拍了拍芈华的手低声说道:“但讲无妨。”   得到秦牧的谅解,芈华心头一暖。   她反手握住秦牧的手,然后对着祝磺认真的说道:“我师父,姓王名禅。”听到这个名字,祝磺顿时大惊。   王禅,乃是当今天下最著名的人物,也是最神秘的人物。一般人不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他是鬼谷子。   不说他本人有多能耐,只看看他教出来的徒弟。   苏秦,张仪,孙膑,庞涓,商鞅,李牧,吕不韦。这些人都号称是鬼谷子之徒。   鬼谷子,是半仙一样的人物。   他的这些徒弟,时间跨越很大。   比如李牧和商鞅,完全不是一个时期的人。俩人差着一百多年呢。但是他们都自称是鬼谷子之徒。   “原来是鬼谷子高徒,失敬失敬。”祝磺顿时对芈华一行改变了态度。   鬼谷子之博学,鬼谷子之伟大,让祝磺叹为观止。   他有现在的一切,全赖于当时有幸被鬼谷子指点了一个月。   只是鬼谷子认为他资质太差,不肯收他为徒弟。   现在鬼谷子传人来访,祝磺当然要隆重接待。   秦牧一开始不知道王禅是谁,后来听到祝磺提起鬼谷子,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老婆有这么一个牛逼的师父。   鬼谷子,基本就不是人了。   如果他是人,怎么能活这么长时间!他的徒弟跨越几百年。那他肯定也活了至少几百年。   怎么这个时空,有如此长寿的人吗?这真的只能当半仙看。   自己娶了个半仙的徒弟做老婆!真是摔个跟头都捡个钱包。   秦牧看芈华的眼神顿时也不一样了。   芈华羞涩的对着秦牧一笑。鬼谷子之名,在这个时空可是响当当的。   但是芈华在离开师门时候,鬼谷子命她不要搬出自己的名号去闯荡,这样对她以武求道没有好处。所以芈华从来也不对人说起。   今天为了妹妹,算是破例一次。这样也就让丈夫知道了自己的师父。   不过芈华认为自己的丈夫也是当世奇人。如果有机会,她到是想带着秦牧去见见自己的师父。   有鬼谷子这样的老妖怪出场,再加上芈华的礼物的确是太贵重了,所以芈素顺利的就拜师成功。   秦牧这时候也明白过来,学习巫术,其实是在学习医术。   难怪芈华想让芈素学巫,这可是个好买卖。一技傍身,衣食无忧。   可见这姐妹俩之前是穷怕了。   芈素其实满心的不乐意。之前她要学巫,是为了改善生活。   现在她什么都没学,生活已经提高到天上去了。   如今的日子,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住着宽敞的宅子,用着精美的家具,每天姐夫还能变着花样做出让她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下去的美食,自己干嘛还要学巫受苦呢?   这时候的小徒弟,就是免费劳动力。   要伺候师父一家生活,地位比佣人还不如。   佣人还有工钱,徒弟可是免费的。   只是姐姐费了这么多心思,又搬出师父的名号,又准备了这样的重礼,而且关键是秦牧希望她拜师学艺,她也不得不服从。   现在的芈素,即使敢不听姐姐的话,却不敢不听姐夫的话。   秦牧在她心里的形象越来越高大,都快接着天了。秦牧的话,她必须听。   搞定这件大事,大家都放松下来。   其实相比于芈家姐妹,祝磺对秦牧更加好奇一些。   这位蓬莱客人,怎么有如此的本事。   纸,瓷,还有马镫——这个最简单,寿春已经有铁匠作坊开始打造了。反正现在也没有专利这个概念,你会造就随便造。   这些东西,都是这个年轻人捣鼓出来的。   这些应该全是蓬莱国的手艺。蓬莱,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度?   眼前这一套精美的瓷器,让祝磺对蓬莱充满了好奇。   “秦先生,不知蓬莱国,也有我这样的巫师吗?”“祝大巫,你的意思是治病救人之术吗?”秦牧要弄明白祝磺的意思。   巫师的主业是治病,但是“巫”之所以为“巫”,是因为他们的确能弄出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   比如那晚秦牧遇到的驱狼人。   这个你用医术是解释不了的。   “对,我单指医术。鬼谷子传授我的,正是治病救人之术。”“蓬莱国吗,这样的人叫医生。医生就是治病救人的。”“不知秦先生可否了解蓬莱医术?”   “这个方面,我略知一二。”秦牧本想说他一窍不通,可是没想到这时候自己的脑袋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画面。   正是医生给病人看病的情景。   秦牧立刻意识到,可能自己上辈子也做过医生,要不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画面呢?他马上改了口。   “噢,却不知蓬莱医术,和我楚国巫术,有什么区别。”祝磺顿时来了兴趣。   他是大巫,也可以理解为名医。在寿春城中,他是行业中数一数二的人物。   今天秦牧登门拜访,面对这样一个来自蓬莱的年轻人,还懂得医术,祝磺顿时起了学习的兴趣。   活到老,学到老。祝磺知道巫术一道,无穷无尽,自己其实还差得远呢。   鬼谷子在他眼里是高耸入云的存在。祝磺想一辈子跟在鬼谷子身边学习,可是奈何鬼谷子看不上他。   现在遇到秦牧,他立刻起了讨教的心。   “这个吗,说来话长了。”   “不急,不急,慢慢说。”   祝磺吩咐下人准备酒宴,他要和秦牧畅谈一番。 第十七章 春申君   “太子殿下,你娘呢?怎么不出来见我。”春申君黄歇来到东宫,就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意。   东宫的主人是楚国太子,太子熊悍是自己亲生儿子,太子的娘李嫣,是自己曾经的姬妾,这不就和家里一样吗。   太子对黄歇恭敬的说道:“令尹,我娘正宴请宾客,所以……”“什么宾客?”   “秦夫人。”   “噢,就是那个蓬莱客的女人?”   “正是。”   “太子殿下,今日我来,正是要说起这个蓬莱客。你看他造出来纸,马镫,瓷器。每一件都是于国家有大用。”“令尹说的是。”   “蓬莱远在海外,秦牧能跨过大海,九死一生来到楚国,由此可见他在蓬莱也没什么地位,最多不过是个商人。”“令尹说的有道理。”   “这样的人,如果我们楚国给他一个高官,他一定会对楚国感激涕零的。会用心为楚国办事。”“令尹高明。可是现在他是昭严的门客。”   “这点不用担心。待老夫略施手段,让他改换门庭,先做我的门客。然后等你登上王座,我再把他推荐给你。这样一来,秦牧对你我都会感激的。”“一切都拜托令尹。”   “好,你放心。”说着话,黄歇指着礼物道:“这套瓷器,你拿去用。身为太子,怎么能没有瓷器。”熊悍是黄歇的儿子,是未来的楚王,黄歇对太子很是关心。   瓷器现在产量稀少,即使太子也买不到。   春申君黄歇是楚王之下,楚国的第一人,昭严也要交好于他,所以昭家送了一些瓷器给黄歇。   黄歇就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立刻送来一些,给太子充场面。   父慈子孝,舔犊情深。   送走黄歇之后,太子恭敬的神情立刻变得狰狞起来。   他看起来有着满腔的怒气要发作。   太子环顾左右,下人们早被他赶走了,想杀人都没得杀。   他抽出宝剑,对着桌上的瓷器就砍了下去。   一声脆响,一只崭新的瓷碗被砍成了碎片。   全天下如此不珍惜瓷器的,太子熊悍目前是唯一一个。   这下太子似乎找到了发泄口。   他一不做二不休,噼里啪啦一顿砍,那套精美的瓷器,最终全变成了瓷片。   望着一地狼藉,太子这才恢复了平静。   这时候,宫女们看到太子似乎消气了,才敢过来打扫。   她们不知道太子为什么发脾气,但是如果她们不会看太子眼色办事,现在地上就不是满地瓷片,而是满地人头了。   收拾完后,宫女们迅速的退下,殿里又恢复了安静。   “太子,何必对着瓷器发火。”   这时候,李园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   “舅舅,你来的正好。”太子见到李园,立刻拉着李园坐下,把刚才的事讲了一遍。   最后,太子恶狠狠的说道:“黄歇以为自己是什么人?他不过是楚国令尹,我要怎么做事,由不得别人安排。”春申君黄歇,以父亲对儿子一样的态度和太子说话。   他们是父子,这是事实,但是事实是事实,名义是名义。   太子是楚王的太子,不是他春申君的太子。   实际上熊悍非常怕天下人知道这个秘密。   如果自己不是楚王亲儿子的事情泄漏出去,自己还怎么当楚王。   春申君以太子亲爹身份自居,太子却恨不得他马上死。   他死了,自己就安全了。   尤其眼下楚王病重,谁也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在这个关键时候,如果有人用春申君做文章,让自己登不上王位,那太子会生不如死!   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春申君根本就不知道太子此时有多恨他,多渴望他从这个世界消失。   太子的这种心理已经压抑到极点了,但是他却不能跟任何人说。   这世界上唯一能让他诉说的,只有李园。   李园是他舅舅,这个身份于他无碍。娘亲舅大,李园是自己人。   春申君黄歇,是他亲爹,但是这时候这个亲爹,却是太子的死敌——只是黄歇完全没有这个觉悟。   而且他还以为太子亲娘是自己的姬妾,亦如对下人一般的呼来喝去。   这也让李嫣恼怒万分。   一旦太子登基,李嫣就是楚国太后。她当然不希望有个男人对自己如此无礼。   “太子,我今天来正为这事。”   “怎么?”   “太子,寿春到萧县那段国道,昭厉和我打赌,输给了我。这个工程应该我来做。昭厉还给了我一些翻斗水车,好让我尽快完成工程。可是我才一接手,却发现黄歇的人已经开始动工了。”“还有这事?”   “黄歇说这是昭严许给他的。”   “昭家父子办事如此不靠谱?”   “我去问了昭厉。他说黄歇以令尹的地位,硬压昭严答应,昭家父子也没办法。”李园气愤的说道:“太子,黄歇号称门客三千,我看根本不止这个数。起码有五六千人。现在他又各处敛财。如果这条道给他修,他就又掌握了一处巨大的财源,就可以养更多门客。”太子听到这里,表情阴沉的如乌云欲雨。   门客,就是私人武装。黄歇有一支五六千人的军队,而且还不满足,还要拼命扩军,他想干什么?   “太子,路就是这条路,归了黄歇,就没法归咱们。”李园是太子亲舅舅,这个身份是无需隐瞒的。他妹妹是太子亲娘。   李园和太子交好是正常的舅舅和外甥的亲情。   而且李园的钱财,很大一部分都交给了太子使用。太子要想坐稳位置,没有钱也是不行的。太子也需要钱。   李园,就是太子的钱袋子。   熊悍身为太子,身份自然高贵,但是这个身份也限制了他,不能明目张胆的出去赚钱。   可是他又需要钱,所以李园对他不可或缺。   现在亲爹把手伸进了舅舅的口袋,抢走了舅舅的钱,这就是抢自己的钱呀。   一想起黄歇不断的扩张门客人数,甚至他还想把蓬莱客收入门下,太子更加愤怒。   这个蓬莱客秦牧来自蓬莱国,显然蓬莱国有很多好东西。他一来就弄出来纸,马镫,还有瓷器。   这一样一样,都是楚国,乃至全天下都没有的好东西。   这个人,如果归了黄歇,自己即便当上楚王,也会坐立不安。   “舅舅,你说怎么办?”太子想不出什么办法。   “太子。大王也不知道还有几天时间。现在大王在世,还有人压得住黄歇,如果大王一旦没了,楚国还有谁能控制此贼呢?”“舅舅说的是。”   “不如我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结果了他!”   舅舅要杀自己的亲爹!   太子一时有点发懵。   可是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这件事非如此不能解决。   楚王现在身体情况太子最清楚。看楚王现在状态,拖不过两三月。   如果自己不在这时候解决黄歇的问题,日后就更加难办了。   楚王一死,黄歇就失去了钳制。他是楚国令尹,百官之首。(楚国的令尹,地位相当于秦国的宰相。楚国官职和其余六国不同。)   如果他不死,自己这个楚王当着也没意思。   不但提心吊胆的怕人知道自己身世秘密,就是做楚王,都要看黄歇脸色。这有什么乐趣!   “好!这件事就拜托舅舅了。”   “有太子一句话就足够!”   “还有,舅舅,黄歇说要招揽秦牧。这件事一定不能让他办成。秦牧来到楚国时间不长,可是你看他弄出来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宝贝?如果黄歇把秦牧请为门客,秦牧为了感谢,没准还能弄出些新的东西。这坚决不可以。”“太子说的有理。”李园连连点头:“太子,我也有心请秦牧为客卿。之前因为一些事,这事耽误了。”如果没有会猎时候昭厉的小花招挑拨,李园早就要请秦牧,请秦牧为自己客卿了。   只是当时李园被钱迷了眼睛,他一心想着那条国道,昭厉巧妙的把秦牧变成了李园的对手,李园对秦牧也就没客气。   事后他也懊恼不已。   因为就是这事之后,秦牧搞出了瓷器。   一条国道比起瓷器来说,什么都不算。   瓷器,太赚钱了。现在瓷器还没上市,只是私下在贵族间流传——因为产量太小。   这时候一件瓷器,最起码要等重的黄金才可以买到。   李园知道秦牧在和昭家的合作中,在瓷器这一块他占了大头。   秦牧现在肯定赚的金山银山。自己再要招纳秦牧,不容易了。   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这件事只能再想办法。   他含糊的把自己和秦牧打交道的事和太子讲了一遍。事情虽然丢人,显得自己没眼力,但是这是大事,不能不让太子知道。   “原来是这样。”太子想了想,说道:“舅舅,秦牧的女人正在娘跟前做客,你看能不能从女人身上想办法?”要不说人需要经验呢!   太子的经验,来自于他的经历。   他的经历,就是李园的安排。李园安排李嫣先怀了春申君的孩子,然后再送给楚王,这才有了太子。   女人能成事呀!   太子自然的就想着从女人身上打开突破口。   “秦夫人在吗?那我去见见。”   李园想着这也许是个好办法。   “走,舅舅,我们一起去。” 第十八章 王后李嫣   楚王后李嫣,虽然人到中年,但是保养得极好。   和眼前的大小两位秦夫人比起来,她仿佛大不了几岁。   “王后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乌鹭一脸真诚的赞美着。   秦牧一首《洛神赋》,名震寿春。这篇文章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楚国都城,乌鹭用《洛神赋》里面的文字夸奖李嫣,这让李嫣顿时心头暗喜。   自己还不算老吗!   在小丫头眼里,自己就是洛神。   她是楚王后,传说中之前的楚王,就是和洛神搞了一番巫山云雨。   那自己也沾点神仙气,说的过去。   “不行了,不行了。比不得你们。”李嫣谦虚了一番。   她指着眼前的案几说道:“两位秦夫人,秦公子虽然不是我楚国人,但是其人之才,半点也不逊于我楚国才子。而且秦公子多艺,不说这些瓷器,就是这瓷器里面装的东西,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听到李嫣这样说,芈华连忙给王后讲解。   “王后。这一套瓷器,是我良人精心制作的一套茶具。”芈华一样一样给李嫣说着。   这是秦牧新造的一套瓷器,专为饮茶用。   如今的时空,茶叶是存在的,但是茶并不是作为饮料存在。   现在讲究喝六清。醪糟,梅汁,豆浆等六样液体饮料,称为六清 ,其中没有茶。   茶叶这时候是作为药存在的。   祝磺是大巫,也就是医生。秦牧那天和祝磺谈了很久,不经意从祝大巫那里发现了茶叶的存在——就放在他的药匣子里面。   这让秦牧很是开心。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很习惯喝茶的。到了这个时空,没有茶就好像生命中缺了什么。   这时候的茶,产自巴蜀和闽越。就是后世的四川和福建贵州一带。   茶是作为贡品送给各个诸侯国的。只是谁也不知道这玩意能喝,他们只是当一味药在用。   茶解百毒!茶的确有这个功能。   祝磺还特意自己搞了一个茶园,专门种茶树采茶叶制药。   秦牧要来了几斤新茶——正好赶上新茶时节。   如今秦牧的小窝越来越脱离这个时空。   他早就弄出了铁锅,也改造了厨房,而且还自己造酱油醋。除了不能酿酒——这个犯法,别的能做的他都做到了极致。   有了铁锅,不但可以炒菜,还可以炒茶叶。   这个时空的人不知道茶叶要炒制。没有炒过的茶叶泡不出香味,就好像树叶泡水一样,所以没人知道饮茶。   秦牧看到茶叶,马上一边炒茶,一边制作了几套精美的茶具。   之前他基本只做餐具。餐具简单,盘子碗这样的瓷器不需要太多技巧。   茶具就不同了。茶壶显然要比盘子复杂的多,如果秦牧不亲自出马,谁也想不到,更造不出来。   一套精美的茶具,放在本时空的漆盘上,过去和现在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只是摆在李嫣面前,就让王后感受到一种天然的美。   更何况茶杯中袅袅飘散的香气。这是一种她从没闻过得清香。这种香气仿佛能深入脾肺,让李嫣整个人好像年轻了好几岁。   “王后,茶要趁热饮。”   芈华亲自示范着怎么饮茶。这种饮料毕竟是新面世的,王后也没见过,更不知道怎么喝。万一有什么喝茶的礼仪,自己不知道,贸然一口岂不是有点丢脸。   李嫣看着芈华只是简单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明白到喝茶也没什么多复杂仪式。简单大方就好。   这更对了她的脾气。   李嫣学着芈华的样子,小小的喝了一口。   这让她全身上下都沉浸在一种舒适之中。喝茶肯定舒服,否则为什么中国人这么爱喝茶。甚至全世界人也爱喝。   “好,茶,真是个好东西。”   “王后,这是一斤新茶。用滚水一泡就可以饮用。”芈华的礼物很丰盛。除了这套全新的茶具,还有一斤新茶。   “这茶可有名号?”李嫣身为王后,自然见多识广。   她知道茶只是一个统称,就好像漆器,也有各家牌子的不同。   “正山小种。”这是秦牧给这种茶取的名字。他感觉这个茶,应该就叫这个名字。   正山小种在后世,出产在福建。这时候的闽越,就包括福建。闽越依附于楚国,他们的供品中就有正山小种。   祝磺在自己的茶园种的正是这种茶树。   秦牧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反正他就这样命名了。   正山小种属于红茶,红茶养胃。(胃口不好的读者可以喝红茶,能调理肠胃。喝绿茶就不好了,越喝胃越差。)   绿茶寒凉,体质不好的人喝了容易腹泻。秦牧莫名其妙的就有这样的概念。如果这不是红茶,他也不敢拿出去送礼。   否则收礼的人喝了他的茶,一晚上跑七八次茅房。若是楚王喝了,很可能当场就嗝屁。那自己麻烦就大了。   红茶就没有这个顾虑。   遍布全身的茶香,让李嫣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   “秦夫人,我听说你姓芈?”   “是,芈华。”   “那是贵族之后了。”芈在这个时候,是很尊贵的一个姓。   秦国的宣太后,就是芈姓,出生地楚国丹阳,又称芈八子。   她是秦惠文王之妾,秦昭襄王之母。秦昭襄王即位之初,宣太后以太后之位主政,执政期间,攻灭义渠国,一举灭亡了秦国的西部大患。死后葬于芷阳骊山。   “如今只剩下我和妹妹两人。”芈华对自己的过去也不多提。   “呀,那你可是孤儿了。真是可怜。”李嫣听到芈华是孤儿,立刻动了别样的心思:“我只有两个儿子,还没有女儿。如果你不嫌弃我老迈,我就认下你这个干女儿,你看如何?”李嫣说出这样的话,芈华哪敢不答应。不答应就是嫌弃她老。   说王后老,那不是找死吗。   芈华虽然心里不情愿,但是这个时候容不得她拒绝。   “娘亲在上,请受女儿一拜。”   芈华恭恭敬敬的跪下向太后行礼。   这一桩干亲算是成了。   乌鹭看的眼热。怎么大姐命这么好,一进宫就认了王后做干娘。   谁不知道现在楚王快完蛋了,马上太子就要即位。   太子变楚王,王后就是王太后。芈华有这么一个干娘,以后在楚国还不是横着走吗。   楚王都是她干兄。   正在这时候,李园和太子一起来到殿内。   李嫣立刻招呼二人:“哥哥,太子,快来认过我的干女儿。”李园见过芈华——打猎时候见过,他来这里,就是想走走女人关系,看看怎么接近一下秦牧。可是没想到,妹妹已经认了芈华做干女儿。   这让李园顿时明白过来。   原来妹妹也在打秦牧的主意。而且妹妹的招数可比自己高明的多。自己还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妹妹已经把芈华招纳到自己身边了。   芈华是妹妹的干女儿,这个关系比起乌鹭和昭家的关系要硬的多。   乌鹭不过是昭家的舞女而已!   这样一来,秦牧和谁亲近,还用说吗?   自己这个妹妹,果然是个人物。   李园对妹妹更加的佩服。   他送妹妹给春申君做姬妾,如果李嫣自己没有本事,也爬不到春申君的床上——这时候贵族男人根本不缺女人。   然后李嫣再次被李园送到楚王宫,成为楚王的姬妾,这更是很难很难的一件事。   难道楚王就心甘情愿接受春申君的女人吗?   这全赖李嫣自己有本事,才能迷惑住楚王。何况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如果李嫣没本事,这一点绝对瞒不过去。   楚国王后,绝不是个省油的灯。   只看她轻描淡写的,不经意中就拉拢住秦牧,足以体现她的手腕。   这样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殿里气氛顿时融洽了许多。   这时候的干亲可不是后世那么随便。比如后世的干爹,那就完全变味了。   这时候干娘干闺女,就和亲生的一样,老的对小的是有责任的。   芈华等于真正找到了一个大靠山,楚国没有人比李嫣再大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一群人一边喝着茶,一边唠家常。   “芈华,不知我那女婿什么时候有空来看看我这个娘呀。”(我也不知道这时候李嫣应该怎么称呼秦牧。叫秦公子肯定见外,我就这么写了,不影响阅读。)   “他呀,正忙着炒茶呢。”   芈华于是又把茶叶如何制作,详细的说明了一下。   跟在秦牧身边久了,芈华了解了秦牧的为人。   她知道秦牧从来没有保密的概念,也从来不背着人干什么。   他弄出来的一切东西,想学的都可以学。   秦牧在制作瓷器的过程中,并不是只做出来了瓷器。   烧瓷是个系统工程,用到的设备工具很多。许多工具,本时空是没有的。秦牧随手就搞了出来。   整个瓷器厂的工匠因此受益良多。   就是烧瓷没学会,造工具总能学会——木工工具,在这个时空还是能弄出来的。   而秦牧弄出来的木工工具,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精炼出来的工具。在工业化以前,这些工具就是世界上顶尖的工具。   他凭借一己之力,把楚国寿春的木工工具水平提高到了农业时代的巅峰。   然而这么多好东西,秦牧一点不藏着掖着,谁都可以用,谁都可以仿造。   楚国都城的工匠,也因此获得了精良的工具,工艺上有了显著的提升。   这点让昭家都有点不可理解。换了是自己,肯定要把一切好好的藏起来。为什么平白无故便宜了外人。   最终昭家父子得出来一个结论,就是蓬莱国还有更好的东西,所以秦牧才对这些不在意。   真正的好东西,他还没拿出来呢!   这也就让秦牧逃脱了杀身之祸,否则昭严总惦记着宰了秦牧。   杀了他,瓷器厂就归自己一家了。   当然,自从今日之后,昭严就不能这样干了。因为芈华找到了大靠山,她认了李嫣做干娘。   有了这个靠山,秦牧总算可以在寿春放心的活下去。   秦牧虽然没有和芈华说起过自己要找和氏璧,但是女人的心思是细腻的。   芈华感觉到自己的男人很想进楚王宫看看。   她不知道秦牧要干嘛,她想着,可能自己的男人要进王宫开开眼界。这里,毕竟是楚国最好的地方。   芈华肯认李嫣做干娘,也有着为了秦牧的心思。   现在李嫣主动提起,芈华也顺手接了过来。   “既然干娘想看他,那我带他明日就过来。”   “好,一言为定。娘一定要看看,是什么样的男人,才配的上我这么出色的女儿!” 第十九章 秦牧入宫   “神是什么样的?”   “人是什么样,神就是什么样。”   秦牧又开始做梦了。那个自称阿爱的少女,总是出现在秦牧的梦里。   “那为什么他们是神,我们是人?”   “因为世界是神创造的。人,不过是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你真的是神?”   “难道你老婆腿上挂的那把刀子,腕上戴的手表,不是我变出来的吗?”“那你既然这么神通广大,为什么还要藏在我的身体里面?”“这事说来话长。你和我曾经一起成神,只是刚成神就遇到了嫦娥那个贱人。你现在什么都记不得,就和白痴一样,就是她干的。我呢,比植物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也是她干的。所以我只能在你身体里。”“你什么时候能离开我的身体?”秦牧觉得自己又不是孕妇,身体里面有个小女孩总是太怪异了。   “目前看来,先要找到和氏璧让我看看。如果和氏璧如我所料那样,就可以帮助我恢复成神。”“什么叫如果?难道还有意外?”   “意外无处不在,很多事都很难确定。哥哥,努力吧,妹妹看好你噢。”梦到这里,秦牧醒了。   眼前是一片漆黑,也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他试图再变出一块手表来,但是不论他怎么努力,这世上还是只有那一块手表。这样让秦牧不得不经常问芈华现在几点了。   真是太不方便了。   要不要自己造一块手表呢?   这个想法有了,但是秦牧的大脑没有给出回应。   往日里,他想烧瓷,马上脑海里面就会出现关于瓷器的全套资料。   现在他想造手表,但是大脑没给他任何反应。这种状况让秦牧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完全属于自己。   似乎那个叫阿爱的少女,能控制自己的大脑。这让秦牧感觉很恐怖。   如果自己的脑袋都不是自己的,那自己还是自己吗?我是谁?果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现在秦牧只想着尽快找到和氏璧,来满足阿爱的愿望。   万一她得到和氏璧就成了神,那她就可以离开自己了。   秦牧哪怕做个凡人,做个普通人,也不想身体里面有个完全不可控的智障少女。谁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现在的自己,已经深刻的改变了这个时空。   如今的楚国都城,为秦牧,以及他带来的一切而疯狂。   首先,有纸了。   玉扣纸和卫生纸,在昭家的造纸作坊源源不断的被生产出来。   现在这个作坊可以称为造纸厂。   昭家的财力比当时芈家村时期的秦牧要强大的多,秦牧又给昭家了具体的指导,所以昭家的作坊一开始就规模很大。按秦牧的看法,这不是作坊,而是工厂。   纸的出现,深刻的改变了楚国文化面貌。   秦牧给出的解决方案从来都是全套的。文房四宝,现在正式出现在楚国的都城。   章台学宫,是楚国的最高等学府。   老师和学生,纷纷抢着抄袭一篇文章:洛神赋。   秦牧此文一出,顿时寿春纸贵。本来纸就很贵,这下被秦牧弄的更贵了。   谁都想保存一份这篇文章。这让秦牧好像仿佛的记起,以前同学们私下抄小黄文也这么卖力。   这个以前究竟是什么时候,秦牧也搞不清楚。   “这个秦牧是什么人?蓬莱国又在什么地方?”面对这样的纸,这样的文章,这个问题就成了大家关心的话题。   “这有何难?现在秦牧就在寿春,不若我们请他来章台学宫。”学宫祭酒——就是学宫的校长,向秦牧发出了邀请,请他来学宫讲学。   如今各国都有类似的学宫。   其中最著名的,是齐国的稷下学宫。   中国学术思想史上不可多见、蔚为壮观的“百家争鸣”,就是以齐国稷下学宫为中心的。   在此期间,学术著作相继问世。有《宋子》、《田子》、《蜗子》、《捷子》等,今已亡佚。另《管子》、《晏子春秋》、《司马法》、《周官》等书之编撰,亦有稷下之士的参与。   荀子曾经三次担任过学宫的“祭酒”。当时,凡到稷下学宫的文人学者,无论其学术派别、思想观点、政治倾向,以及国别、年龄、资历等如何,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从而使稷下学宫成为当时各学派荟萃的中心。   章台学宫,就是楚国的文化思想中心。祭酒屈才,乃是屈原之后,也是名门望族出身。   他邀请秦牧,秦牧自然不能推却。   只是今天不行,他约定三天后去章台学宫。今天,他要进宫见王后。   李嫣仔细端详着秦牧。   这个男人,是和楚国男人不一样。   他有着楚国人没有的身高——一米八的高度在楚国是很罕见的。   而且他皮肤白皙,五官俊朗,让李嫣一见之下,顿时喜欢不已。   这个男人就好像他做的茶一样,让人一口想吞到肚子里面。   这时候的社会风气很质朴。质朴就是敢想敢做。   以宣太后为例。   有一年,楚国攻打韩国,围攻韩国一个城池将近半年了。韩国人吃不消了,连忙派使臣向秦国求救。   求助的使臣一波接一波的出发,车辆的盖子都快把道路盖住了——所谓冠盖相望也,可是秦国一直不愿意出兵。   后来,一个叫尚靳的使臣出使,他对秦王说:“唇亡齿寒,韩国没了,难道秦国能好?”宣太后是这时候秦国的实际主事人。她听到这话说道:“操,韩国来了那么多使者,就这小子还有点意思,我见见他。”这一召见就不得了,一个流传几千年的黄色经典对话诞生了。   宣太后对尚靳说:“以前我伺候先王时候,他把一条腿压在我身上,我觉得很累受不了,可是当他把全身都压上来时候,我就不觉得累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爽啊。”“现在你让我们秦国救韩国,一点好处都不给,谁肯干啊。”宣太后就是楚国的芈家姑娘,嫁到秦国。   由此可见这时期的社会风气,也完全可以理解李嫣这时候的心态。   一个长相英俊,身材伟岸的男人,当然让王后动心了。   李嫣甚至认为,通过认芈华为干女儿来拉拢秦牧,还不如自己亲自上场。如果秦牧做了自己的情人,这关系比什么都强。   只是她虽然贵为王后,却年纪有点大——四十多岁了。   比起芈华和乌鹭的青春年少,自己没什么优势。虽然李嫣自负美貌,一点不输于那两位秦夫人,但是年岁不饶人呀。   看来要胜过两位小姑娘,自己要另想办法。   “蓬莱之兴盛,从秦公子身上就看得出来。”李嫣一改往日的高冷,对秦牧一副大姐姐的模样。   这让宫女看的都咂舌不已。王后可从来没有对着男人这个样子。   秦牧也不知道李嫣平时什么样,他还以为李嫣一直就这样呢。   “蓬莱地处海外,和楚国吗,各有千秋吧。”他总不能说楚国各方面都不如蓬莱:“我来楚国,也是仰慕贵国的文化。”“哪方面呢?我看秦公子的文章,比起宋大夫都好上不少。”李嫣觉得秦牧这句话很不实在。   《洛神赋》,王后几乎能倒背如流。那个美丽的洛水女神,李嫣常常幻想就是自己。   因为写这篇文章的正是秦牧,所以李嫣在没见到秦牧的时候,就对秦牧爱慕不已。这也是爱屋及乌,从文字爱上作者。   这种情况太正常不过了,不论现在,还是以后,甚至未来,这种事情都不少见。多少著名作家欺骗无辜少女上床,还不是靠这点文采。   只不过秦牧这次真是纯被动,他完全想不到李嫣对自己别有用心。   李嫣本来通过文章就喜欢上了作者,现在一看秦牧如此英俊潇洒,立刻就春心泛滥不可收拾。   楚王年纪比李嫣大的多,而且楚王一直没有后代。   没有后代,从另一方面说,就是楚王没法担起男人的责任。李嫣这么多年来,从少妇都熬成熟妇了,都没沾过男人的边。   如今看到秦牧,正如老房子着火,没得救了。   她对秦牧越看越爱,不过要怎么得到这个男人,还需要好好费一番手段。   这个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只有弄清楚这一点,才好实现自己的目标。   他要钱吗?自己给他。他要地位吗。自己也能给他。   要美女吗?这个,不能给!   “王后,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秦牧谦虚了一下。文章谁敢说第一。难道李白一定就比杜甫高吗?那比苏轼呢?   没想到秦牧的话再次打动了李嫣的心。   这个男人说话都这么有趣。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句话从来没有人说出来过。   可是这么简单的话,却非常有道理。当然啦,两篇文章摆在一起,总有人可以鸡蛋里挑骨头。但是两个武将放一起,完全可以打死一个,剩下的就是第一了。   漂亮又有趣的男人,最和王后的心。   “噢,那这么说来,秦公子喜欢我们楚国哪点呢?是我们楚国的美人吗?”“楚国女人当然很美。”楚国产美女。西施,虞姬,都是楚国人。这两人之美不用多说:“不过我来楚国,不是为了美女。”“噢,那秦公子想要的是?”   “不是想要。”秦牧连忙摆手解释道:“楚国之玉,举世无双。我在蓬莱时候就很是仰慕,所以才要来楚国见识一番。”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进入正题,秦牧心下窃喜。   自己说喜欢楚国的玉,如果王后肯给自己看看和氏璧,那就功德圆满了。   智障少女说了,有了和氏璧,她就能成神。这样她一来可以离开自己身体,二来,也能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   自己为什么记不起过去,又为什么来到这个时空。   (这段故事,参见作者另一本书《清明天地》)   说到玉,李嫣顿时来了精神。   楚国没有纸,写字还用竹简——这比不了蓬莱。   楚国没有瓷器,漆器比起瓷器,是大大不如。   楚国的最出名文人——活着的,就是宋玉,宋玉的《神女赋》明显比不过秦牧的《洛神赋》。   李嫣一开始还发愁自己怎么打动秦牧,现在好了,他喜欢玉。   玉,楚国多啊。   最著名的就是和氏璧。   这个乃是天下至宝。   “秦公子果然有见识。要论玉之华美尊贵,唯有楚国。和氏璧,不知道秦公子听说过没有。”听到李嫣提起这三个字,秦牧立刻支棱起耳朵。   和氏璧,自己这就要见到了吗?   “和氏璧,我听说是楚国至宝,是卞和采自荆山,献给楚王。”“秦公子说的不错。”李嫣微笑的说道:“楚国的玉,乃是天下至宝。你跟我来,我带你见识一番。”说着话,李嫣起身向着宫内走去。   秦牧连忙跟上。   这时候芈华和乌鹭也要跟着进去,却被宫女拦了下来。   她们都是王后的贴心人。刚才李嫣暗地里给她们使了眼色,这她们哪能不明白什么意思。   芈华和乌鹭到是没觉得奇怪。深宫之内,不是随便谁都可以进去的。   王后也许只肯把宝贝给秦牧一个人看。   她们猜的一点都不错,只是她们猜错了一点。   她们想的宝贝,和李嫣想的宝贝,不是同一样东西。这件宝贝,她只肯给秦牧看,绝不能让芈华和乌鹭看到。   秦牧满心都是期待和兴奋。   天下至宝,自己这就要弄到手了! 第二十章 李嫣的玉环   李嫣的寝宫中,四角有精美的兽形铜器。   秦牧略一分辨,发现是四只不同的动物。羊,狗,海马,犀牛。   兽嘴处有一缕淡淡的烟雾,散发着异样的香味,弥漫在这方空间。   房屋中心是一张硕大的床。   床上铺满了兽皮。   这让屋内的格调立刻充满了野性。   窗户都关着,油灯的光线摇曳着,又让野性中多了几分诱惑。   “秦公子,”宫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去,屋里只剩下王后和秦牧两个人:“真正的宝贝,只能在我的寝宫,给你一个人看。”秦牧大喜。李嫣说的这么郑重,看来很可能和氏璧就在她手里!   难道今天就能如愿以偿的看到?那是不是智障少女就变成神仙了。   “王后,你这样对我,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李嫣自然的拉着秦牧的手,坐到了兽皮床上。   “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如何感谢,你肯定知道的。”李嫣望着秦牧,眼里的期待越发明显起来:“当今天下,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怎么感谢我。”说到这里,李嫣看秦牧还没明白自己意思,忍不住继续道:“你怎么对待芈华的,就怎么对待我。”秦牧顿时明白了过来。   原来她是要手表!   纸,瓷器,这些东西都是量产的。芈华有,王后也有了。   唯一芈华有而王后没有的,是那把刀和那块表。   刀子,被芈华绑在小腿上,外面被裙子盖住,王后不可能看到。   但是手表就戴在芈华的左手腕子上,王后早就看到了。   她还请教了芈华,弄清楚了这是什么东西,干什么用的。   这些事,芈华回来都和秦牧说了。   显然,现在王后想要手表。   可是秦牧没有手表了。   他自己都没有。   “宝贝就在这里,你难道不想看吗?”王后呼吸都急促起来,声音微微带着颤抖。   这让秦牧更加不好意思了。   人家要把和氏璧给自己看,自己不能就这么只带着一双眼看,那也太不够意思了。   可是王后要手表,自己真没有啊。   他双手一摊,正待跟王后说,手表我实在没有了,但是我以后给你别的——秦牧觉得自己一定能做出别的好东西。   可是哪成想,他摊开的手心中,突然多了一块亮晶晶的东西。   秦牧定睛一看,正是一块手表。   这……   王后大喜。   她之前就爱上芈华腕子上的手表了。可是这块手表,全天下只有一块,是秦牧从蓬莱带来的,自己也不能抢干女儿的心头好。   现在好了,秦牧又拿出一块。   王后立刻从秦牧手里把手表拿了过来,一脸惊喜的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   “嫣!”手表背面,刻着这个字。   王后顿时喜出望外。   她知道手表是蓬莱国的宝贝,芈华那块表她看的很仔细,还试着戴了一会。那块表上可是没有字的。   这块表上刻着自己的名字,这说明什么?说明秦牧早就在打自己的主意!   他一定是在蓬莱就听到了自己的大名,早就爱上了自己,所以才精心准备了这块礼物。   《洛神赋》那么长,秦牧不可能是一瞬间就想好的。他一定早早就做了这篇文章。   文章赞美洛水女神,当今世上的洛水女神,岂不就是自己?   这样一想,就全解释通了。   郎有心,妾有意,那还等待什么。   李嫣把手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双手在胸前一扯,顿时(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这时候的服装是“曲裾深衣”,尤其楚国的服装,更是以宽大为美。   宽大的衣服,穿时候复杂,但是脱起来快。   秦牧眼前一花,就见李嫣瞬间变成了(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这……   秦牧顿时懵了。   这是什么意思?不是给我看宝贝吗?宝贝在哪?   “傻瓜,哥哥,宝贝就在眼前!”这时候,秦牧脑海里面突然出现了智障少女的声音。   “哪里?”秦牧都糊涂了。   “她胸口那个玉环,就是和氏璧。”   “这就是和氏璧?”秦牧连忙向着李嫣胸口望去。只见(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一根红绳吊着一只玉环。玉环晶莹剔透,仿佛和王后洁白的身子融为了一体。   这让李嫣看起来更加的香艳。   “这应该是和氏璧的一部分。”智障少女兴奋的说道:“你看她这个年纪,身体还和少女一样,若非有这块玉在身上,谁能保养得这么好!傻瓜,(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上?”   “笨蛋,她都这样了,你还干看着?那她还不恼羞成怒。到时候别说看玉了,你脑袋都保不住。”“我明白了,手表是你变出来的。”   “废话,难道不是我,还是你不成?哥哥,你有我的本事吗?”智障少女口气里充满不屑。   “好,你这么有本事,那剩下的事你来办吧。”秦牧也很是恼火。   事情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他以为王后带他来是看玉的,刚才王后一口一个宝贝,秦牧以为说的是和氏璧,哪成想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她说的宝贝,就是她自己!   可是这样说也不算错。楚国王后,不论她的地位,还是她身体,的确就是宝贝。   太子这时候早都成年了,李嫣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可是看她的身体,宛如绽放的鲜花,正是女人最好的时候。   可是王后再好,秦牧也不能动啊。   他本能的意识到这里蕴含着巨大的危险。   智障少女跟神经病一样,变着法子帮自己讨好女人。芈华和自己的婚姻,就是被她用一块表糊弄成的。   现在她又变出一块表来糊弄王后。   到底这个神经病少女要干什么?无利不起早,智障少女一定有她自己的打算。   但是她的打算,未必就对自己有利。   如果智障少女真的为了自己好,那她为什么不把过去的经历给自己讲明白呢?   她的话总是含含糊糊,让秦牧摸不着头脑。   这让秦牧对智障少女越来越怀疑。只可惜自己不能把她赶出自己的身体,否则秦牧一定远远的离开她。   这个神经病,越是让自己干什么,自己越是不能干!   秦牧觉得自己的大脑被她控制了,可是自己还能控制自己的身体。至少自己要有一部分听自己的话。   智障少女和秦牧的交流全在秦牧的意识里完成,他们的对话不需要时间。   李嫣全身越来越火热,她握住秦牧的手,颤声说道:“弟弟,你不要宝贝了吗?”“我……”   秦牧心说我是要宝贝来的,但是这个宝贝,和你说的宝贝,不是一样东西啊。   他的手不知不觉就向那个玉环摸了过去。   李嫣趁势一把(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秦牧的手(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作为楚国王后,李嫣必须自重身份。虽然楚王从不碰她,可是她也不敢找别的男人。   直到今天,遇到秦牧,李嫣才彻底释放了自己。   因为这时候,楚王已经病重的要死了,楚国再也没有人能管的了李嫣。   秦牧的出现,可以说恰到好处。   早一些,李嫣没这个胆量,晚一些,也许有别的男人填补了秦牧的空缺。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秦牧不早不晚,恰恰在这个时间出现在李嫣眼前。   李嫣哪能放过他。   秦牧的身体(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王后顿时感觉到濒死一般,全身(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这彻底点燃了(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她早就按耐不住了,现在好事就在眼前,这样一个英俊潇洒又才气纵横的男人,自己怎么能放跑他。   曲裾深衣,好脱。   李嫣两下就把秦牧也变成了赤裸的羔羊。   “弟弟,你真白。”李嫣抚摸着秦牧的胸口,全身火热。   秦牧虽然是个男人,但是他皮肤却异常白皙。   同时他又有着线条分明的肌肉,这让秦牧看起来,整个人仿佛大理石雕成的一般。   李嫣一看上去,就已经错不开眼睛了。   这样天上地下的都难求的男人,别说是自己干女儿的男人,就算他是自己亲女儿的男人,李嫣也要抢过来。   秦牧这时候都傻了。   不是因为(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而是因为他贴在李嫣的身上,身体也就触碰到那块玉环。   在这一瞬间,他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   天地间似乎只剩下自己,和眼前的李嫣。   两人(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但是这种缠绵,却不纯是男女情爱,而是有着一种秦牧说不出来的更高层次的意境。   因为在他们身边,围绕着大量秦牧看不明白的东西。   这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那似乎就是宇宙的终极真相。   就在秦牧疑惑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领悟了其中一条。   能量,等于质量和光速的平方相乘。   能量和质量,通过光速联系到了一起。质量可以转换为能量。能量也可以转换为质量。   这意味着什么?   “笨蛋,哥哥。这就是无中生有。”智障少女的话又响了起来:“要不你以为我怎么变出来的那些东西。这都是我用人类看不到的能量变出来的。”“人类看不到的能量?”听到智障少女这话,秦牧刚明白点宇宙奥妙的心理,瞬间又被打击了。   “人类看不到的东西多了。比如蝙蝠能听到更广范围的声音,人听得到吗?”智障少女似乎心情大好。她难得有耐心跟秦牧多说了两句:“哥哥,你别停啊。你不把王后伺候好了,我们以后怎么来学习玉环里面的奥秘。”“……”   “快点,加油。你(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我好好学。”智障少女一边给秦牧鼓劲,一边说道:“这个玉环,应该是和氏璧的一部分。哥哥,你知道和氏璧是采自荆山,原本是被石头包裹的。”“弟弟,(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这时候,李嫣也(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脑中的女人,却一本正经的教学,这让秦牧瞬间精神分裂了。   他怀疑自己过了今天,也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哥哥,和氏璧现在的样子我不知道,但是它肯定是从一块整玉雕琢出来的。剩下的余料,成了这枚玉环。和氏璧的秘密,现在你也发现了。整块玉蕴含着宇宙的奥妙。你刚才发现的质量能量的转换,只是其中一条。宇宙法则何止千万条,我们有的是要学习的。”“都学会了呢?”   “如果我们都学会了,我们就能创造世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们只有能创杂世界,才能离开这个世界。那时候,我们就是神。那时候,你就会回到你自己的世界,知道所有的一切过往。哥哥,你之前有亲人的,她们还在等着你,你绝对不可以放松下来。现在赶紧使劲!”“使劲?干嘛?”   “哥哥,你傻了啊?你这时候能使劲干嘛?难道学习宇宙的奥秘,是使劲能学到的吗?这在于感悟。你唯一能使劲的,就是你(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你不伺候好她,咱们怎么能经常来学习?这个玉环,让她一直保有年轻的身体,你觉得她会给你吗?”“肯定不会。”   “那不就完了吗。我们要想学会宇宙的奥秘,要经常来接触到这个玉环。你这次让她失望了,哪里还有下次。你快努力,要不要妹妹帮你一把。我想起来了,我还能变点(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出来。你要不要?”“不要不要。”   “那你就加油(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别耽误我学习。”李嫣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脑袋里面正天崩地裂一般的翻腾着无数念头,她只是全身心的沉浸在一辈子也从没有享受过的快乐之中。   她一生中唯一的男人是春申君黄歇。不过黄歇是本时空的人,本时空的男人,对待姬妾,就如对待玩具一般,不拿她们当人看。   李嫣从来没有享受过男人给予她的满足。   如今遇到秦牧,他不但不是这时空的人,对女人的态度和这时候的男人完全不同,而且秦牧的身体被智障少女改造过,强悍的已经非人类了。   这让李嫣获得了(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   一波接一波的(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让楚国王后彻底沉沦了下去。她发现自己一生都不可能离开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不许离开她。   老天爷开眼,总算让自己没有白等这么多年。   当李嫣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之后,她彻底瘫软在兽皮床上。   秦牧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原始世界。兽皮,(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宇宙的规则,一切都是那么惊悚诡异。   宫女适时出现,她们悄声的,但是手脚麻利的开始善后。   “三个小时了。”李嫣全身(此处删去原文,因为我也不知道哪里审核不过。),唯有这块手表她没有取下。   “是啊,应该天黑了吧。”   “怎么,你想我女儿了吗?”李嫣这时候有点吃醋。   “这时候不许想芈华。”说到这里,李嫣似乎觉得自己过于霸道,又补救道:“你要想她,我这就叫她进来。”“别。”秦牧连忙拒绝了。这能让芈华看到吗。   “弟弟,以后你就搬来宫里住。等大王一归天,一切就姐姐说了算。”“……”秦牧顿时无语了。   这时候,他一边分心和李嫣说话,一边还要努力去探索玉环里面蕴含的宇宙奥秘。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不能离开李嫣的身体。   这让李嫣极为满足。男人这时候还依偎在自己身边,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他爱自己。   “弟弟,”李嫣反手抱住秦牧,在他耳边说道:“大王就要归天了。不过姐姐现在也有难处。咱俩要想时刻不分开,姐姐还得办一些事。”“什么事?”秦牧随口应付着李嫣。   “先要杀了黄歇。”李嫣一边和秦牧亲热,一边随口说着惊天的大事。   黄歇,春申君,是楚国的令尹,是楚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   李嫣说起来杀他,一点情绪的激动都没有。   秦牧顿时明白过味来。别看李嫣刚才是女人中的女人,但是她可不是寻常的女人。   这份狠心,才是她的本来面目。敢想敢做!   说和自己上床就上床,说杀人就杀人。   “弟弟,杀黄歇不容易。我需要知道那几个老人的意思。昭严那里,你要去探探他的口风。还有,我听说章台学宫的祭酒屈才邀请你去讲学。你要去,顺便也探探他的意思。剩下一个景差,就交给我来办。”昭严,屈才,景差,是楚国三大姓现在的首脑。   秦牧一合计,合着俩人你都交给我办,你自己只负责一个。   真是做的好买卖。   可是现在事已至此,自己要想时刻看到这块玉环,那必须要满足王后的愿望。   这件事,他还必须办。否则如果事情出了差错,李嫣很可能掉脑袋。   李嫣是秦牧来到这个时空,第一个和他有了肉体关系的女人。   秦牧不由得就把李嫣看成了自己的女人。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这个女人。   她要杀黄歇,可以说凶险万分。   秦牧不忍心看到李嫣事情不成,被黄歇乱刀砍死的下场。   唉,事到如今,只有豁出去了。   他正要起身离开,却被李嫣又一把拽到了身上。   “弟弟,不许你这么就走。今次,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我要你给我写一首诗。”秦牧在第一次造出玉扣纸之后,画了一幅画,写了一首诗。   这张纸被昭厉挂在了他在寿春新开的纸店里面。   李嫣早就倒背如流了。   现在正主在眼前,她当然不能就这样放他走了。你一定要写点东西给我,这是我们人生的纪念。   宫女早就准备好了文房四宝。   不留下点什么,看来是走不了啦。   秦牧略一思考,提笔就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李嫣大喜。   秦牧直白的语句,却每一个字都打动了王后的心。   金风玉露一相逢,岂不是正说的自己和弟弟两人。适才甜蜜的滋味,果然胜却人间无数。   弟弟说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就是长久的表白。   那今夜先不留他了,否则他也不好和芈华交代。   以后,我们再“朝朝暮暮”。 第二十一章 祭酒屈才的问题   秦牧几乎是稀里糊涂的回到了家里。   他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王后李嫣拉着自己上床,这对秦牧来说不算问题。   虽然秦牧现在有着二十岁年轻人的身体,但是他的经历非比寻常。秦牧经历过很多次穿越,所以他的心理年龄,起码有上百岁,甚至几百岁也说不定。   毕竟他经历的事情太多。   现在即使他的记忆大部分都被抹去了,可是岁月的痕迹还在心里留下了烙印。他的心态,不能说是老年人的心态,但是起码不是年轻人。李嫣在他看来,还是小女孩呢。   秦牧的心理非常稳定强大,一直都如此,但是今天却被李嫣的玉环给打碎了。   玉环和和氏璧是相同一块玉。玉环中有着大量秦牧无法理解的奥秘。他勉强能理解不多的几条。   智障少女说了,这些就是宇宙的本质。   她就是要通过掌握宇宙的本质,进而成为神。   秦牧发现一个问题。自己也能从玉环中感受到那些明白的不明白的一堆东西,那自己是不是也能成神呢?   似乎这不算问题,因为智障少女就是这样告诉他的。   可是秦牧觉得问题不会那么简单。神仙,总不会还要吃饭吧,可是自己一顿不吃饿的慌!要不怎么他强烈要求两餐改三餐呢。   秦牧就这样一直处在内省的状态,对外界几乎没有什么感觉。   芈华和乌鹭两人伺候他洗完澡,相对默默看了一眼,然后默契的来到了芈华的卧室——三人各自都有自己的房间。   “姐姐,这事不对呀。”乌鹭这时候脸上满是怒气:“李嫣那个老女人,是吃了咱们男人的头汤了!”   乌鹭是舞姬出身,虽然她学习的是上流社会礼仪,但是也正因为此,见惯了上流社会的无耻。她一张嘴就完全没底线。楚国王后在她心里,已经是不要脸的代名词了。   自己的男人,自己都没用过,却被她抢了先。难怪她不让自己姐妹跟进去,原来她要做苟且之事。   芈华也大为恼火。   秦牧的身上到处都是李嫣留下的吻痕,李嫣简直是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她要收自己做干女儿,明面是看上自己,哪知道实际她看上了自己的男人。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   芈华隐隐感觉到小腿上刀锋的冰冷。她很想一刀宰了李嫣。   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真这样干肯定不行。   那样不说自己活不了,就是自己的男人也未必能活的下去——太子绝对会杀了秦牧。   “姐姐,我们该怎么办?”乌鹭这时候也没了主意。和她们抢男人的是楚国王后。她不过是个舞姬,昭严都不拿她当人看,她没有靠山。   这时候姐妹俩同仇敌忾,是一个战线的。   “妹妹,这事应该别有内情。”芈华冷静了下来,仔细的对乌鹭分析道:“妹妹,这时候我也就直说了。之前我还以为咱们男人不喜欢女人呢。要不就算他嫌弃我练武练的不像女人了,可是妹妹你这样的大美人,他没有理由不和你睡。”   听到这里,乌鹭连忙表示道:“姐姐,你这就是瞎说。姐姐纵然练武,可是身材相貌,哪样不在妹妹之上。”   “不说这个。妹妹,现在我们知道咱们男人不是不喜欢女人,他肯上王后的床,就说明他喜欢女人。王后别看年纪大了,但是保养得这么好,看起来和咱们姐妹都差不多。显然,一定是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所以他才不上咱们的床。”   “是呀,姐姐,现在王后已然把咱们男人睡了,再找补也找补不回来。咱们姐妹得赶紧想办法。”   乌鹭的意思芈华很明白。秦牧上了别的女人的床,那也得把他立刻拉到自己的床上。否则这以后更加没法收拾了。   现在的这个时空,王公贵族的女人,私下找男人,甚至把情人摆在明面上的事非常多。   秦国的宣太后,和义渠国的国王,就有那么一腿。这事全天下人都知道。人家也没不好意思。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赶紧拉着男人上自己的床,然后早早生下儿子。这才是她们姐妹应该做的事。   否则万一王后先给秦牧生了孩子,事情就更糟糕了。   她们姐妹这种担心都是多余。   就算秦牧想让李嫣生,李嫣也生不出来。   因为秦牧身体里面有个谁也不知道的智障少女。   智障少女要成神,她不但要从和氏璧中获取全部的宇宙法则,而且她还要借助秦牧的精魄。   她上一次的成神就是如此。(《清明天地》这本书的内容。)   智障少女拼命暗里鼓动秦牧和各种女人上床,只是为了让自己能获得他的精魄。秦牧真正的精华都被智障少女拿走了,他的女人谁也没法怀孕。   这点别说芈华乌鹭俩人不知道,就是秦牧也不知道。   这时候秦牧到是没想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渐渐从玉环给他的震惊中清醒过来。   这个世界,真是太古怪了。   一个玉环已经让他大开眼界,而玉环只是和氏璧的边角料,如果自己能见到真正的和氏璧,会不会能修炼成神呢?   他不由得有了期待。   正在秦牧胡思乱想的时候,两具温柔的身体一起扑向了他的怀里。   芈华和乌鹭最终决定,今晚就下手,绝不能再等了。   她们一个人可能比不过王后,但是两人一起上,绝对要超过那个老女人。   她们都是秦牧的合法妻子,所以做事无需顾忌,想到就干。   这时候秦牧自知理亏,根本不敢拒绝。反正一个羊是放,两个也是赶。那就一起吧。   秦牧不知道,这时候他对智障少女的抵抗力已经下降了。如果放在从前,他还会坚决拒绝的。他不想牵连这个时空的任何人。   现在经过玉环的教育,和王后的勾引,智障少女对秦牧的控制力大增。   面对芈华和乌鹭的热情,秦牧失去了抵抗力。那就从了吧。   这一天,对于秦牧来说,是难忘的一天。他的未来,在这一天渐渐清晰起来,可是也似乎,越来越模糊了。   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秦牧不知道。   可是偏偏有人就要他讲一讲。   章台学宫的祭酒邀请秦牧来讲学,他不能不来。   祭酒屈才,是楚国三姓中的要人。   昭严是工尹,掌握着楚国的建设大权。   屈才是祭酒,掌管章台学宫,换后世的话来说,他掌握着楚国的思想界,文化界,宣传界等等。   秦牧来自海外的蓬莱,又弄出来纸,瓷器,还有新体的“诗”。甚至还有“词”!   李嫣已经把秦牧给她写的那首《鹊桥仙》从宫里大肆传播了出去。   秦牧告诉她这不是“诗”,是“词”。于是楚国人不但知道秦牧会写诗,会写词,他还是王后的情人。   这个时候的人,对这种事情是接受的。   他们没人指责王后,甚至他们觉得这才正常。楚王的性取向有问题是天生的——这个就是作者的词了。   王后也算是守了几十年的活寡,有秦牧这样一个英俊有才的男人做情人,也算是对王后的补偿。   你瞧瞧人家写的。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比起屈原大夫的:“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间。”   显然是强上百倍。   文学总是在发展。   最早的文学艺术,可以说是《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时候的感情描写,就是这么直白。这句话实际就是说:漂亮女人,男人喜欢。   战国时候的“辞”,或者说“赋”,比如屈原的这句话,就已经进步一些,多用了一些比喻。   可是比起唐诗宋词的高峰,还是远远不够看的。   秦牧这首词,是宋朝词人秦观的代表作,其中每句话几乎都是经典。   这样的一首词,怎么能不让秦牧名声大噪。这也让王后的名声更是高涨。她的情人,是天下最有才的男人。   秦牧有时候都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秦观呀。你看,都姓秦吗。   章台学宫内,秦牧跪坐在讲台上,台下是博带高冠的芸芸学子——当然,他们也都是跪坐。这时候正式场合就是这样的姿势。   秦牧看了眼案几上,没有惊堂木。很遗憾,否则他可以拿起来,先给大家拍个响出来。这样就好开场了:“列为看官,上回书说道……”   既然没有,就不能这样开场白了。   秦牧犹豫的当口,台下学子忍不住有人开口了。   “秦先生,不知在蓬莱国看来,赋,和诗词比起来,何者为尊?”   这个时期的文学形式,最高的就是“赋”。秦牧弄出来了诗词,那学生们自然要问问。你们蓬莱既然这三种形式都有,哪个更好呢?   这也是决定他们努力方向的关键问题。不是瞎胡闹。   秦牧拿出来的诗,是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片段。   他的词,是秦观著名的鹊桥仙-纤云弄巧。   而他的赋,是曹植的《洛神赋》。这三样可以说都是顶尖的作品。   尤其《洛神赋》,这篇文章的地位,比起剩下两首要高的多。   唐诗那么多,宋词也那么多。李白苏轼,足以盖过张若虚和秦观。   但是要找一个人,能在“赋”这形式上压过曹子建,那就不可能了。   第一个问题就这么棘手。不过秦牧不能不回答。   他现在身份不同寻常。   之前,他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他来这个世界,整个人都是莫名其妙的。他只想让自己的生活好一些。总不能连三顿饭都吃不起。   造纸,造瓷器,他的目的不是改善本时空的民生,秦牧只是为了自己过得舒适。   但到了今天就不能这样随意了。   他不再是他自己,他是楚国王后的情人,他不能给李嫣丢脸。   他丢脸,世人会看李嫣的笑话。社会就是如此,千百年没有不同。   这个问题他必须回答。   “我只能说,春兰秋菊,各擅胜场。没有一种文体比另一种天生高贵。文体只是形式,内容才是关键。”   秦牧的答案让学生们很满意。“赋”是他们擅长的,也是唯一会写的,如果秦牧说这个形式不如诗词,那他们多少会恼火。   有了第一个提问的,接下来学生就踊跃多了。   这个时期,正是百花齐放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有自己支持的观点,他们不怕争论,更热衷于争论。   秦牧从海外而来,无疑带来了一些新的东西,这就更给了大家争论的可能。   一时之间,赞美和搬砖横飞,把秦牧搞的苦不堪言。   最后,祭酒说话了:“秦先生,不知蓬莱国内,是否有巫师呢?”   “没有。不过我们有医师。也叫医生。专门看病,不做别的。”   “噢。那你认为,我国的巫师,是否应该参与朝政呢?”屈才双眼紧紧盯着秦牧。   他看似在问秦牧,其实是在问李嫣。   楚国如今的上层很乱。   楚王不能办公,宋玉等于是楚王的化身。他有一定的权势。   大权,掌握在春申君黄歇手里——他是令尹,也就是楚国宰相。   其余权力,分散在各个贵族世家。比如屈才,昭严,景差这样的大家族。   楚王病重,宋玉想要召开巫王争霸赛,选出一个最高明的巫王,给楚王治病。   宋玉的想法是简单的,但是这样的事,难免会落入有心人的手里。   有人就要借助巫王,来试图争夺权力。   李园就是这样的有心人。他现在是左尹,位居黄歇之下。黄歇势大,李园又是他门客出身。他这个左尹当的跟没有一样。   这种情况李园怎么能忍耐。他要再扶持一股势力上台。之前一直没有机会。   这个时期的行政结构比起后世简单的多。现在连三省六部制都没有出现,所以国家就掌握在几个人手里。   要想扶持起来一个新人,如果连那个位置都没有,怎么扶持。   巫王大会就给了李园这么一个机会。   他要借此让巫王进入楚国的高层,成为自己的助力。   李园这点小心思,哪里瞒得过老贵族的眼睛。   屈才现在问秦牧这个问题,就是在问李嫣,你到底是怎么看的。   你是不是支持你哥哥的做法,给我个交代!   秦牧哪知道这里面的门道,他和李嫣私下才待了几个小时,李嫣只是玩命索取他的身体了,根本没时间跟他交流这么多情况。   面对这个问题,秦牧本能的提高了警惕。   相对楚国学子来说,自己只是个“游学生”。你一个大学校长,怎么能向一个外来户问起国家大事呢。   这一定是话里有话。   秦牧想了想,说道:“这个问题,我要思考一下,容我有了答案,再向祭酒回复。”   “很好。”屈才的目的达到了。他通过今天的观察,发现秦牧是个聪明人。   当然了,不是聪明人,也不会造纸,造瓷器,写诗写词写赋。   聪明人就是好打交道,这句话,他一定会转告李嫣的。   李嫣,到底是什么态度呢? 第二十二章 门客魏轩   后宫之中,李园耐心的等待着。   之前他经常来找妹妹,每次都能第一时间得到接见。   如今不行了。   有了男人,忘了亲人。现在,李园只能等。等他妹妹和奸夫亲热结束,否则轮不到自己和妹妹见面。   不过李园却也不急。如今王后这里有一样好东西:茶。   茶叶的原料很少,秦牧也做不出太多,自然市面上没有卖的。天下除了秦牧家里,只有王后手里有茶。   精制的茶具,浓郁的香气,李园忍不住对身边人说道:“魏轩,我楚国之富,比起秦国如何?”   被问话的人正是李园新纳的门客,大巫魏轩。   魏轩来自秦国,当日李园和昭厉秦牧会猎,正是他暗中出力,引的各种野兽纷纷来到李园面前,这才让李园赢了赌约。   此时的天下,秦国强大,但是楚国富庶。李园身为楚国左尹,在秦国来人面前,免不了要嘚瑟一番。   他确信秦国在这方面肯定是比不上楚国的。瓷器,茶叶,都是那个蓬莱客弄出来的。他根本没去过别的国家,这些宝贝全是楚国独有的。   甚至这套茶具和茶叶,楚国也只有王后才有。   魏轩学着李园的样子,品了一口茶,点头赞叹道:“的确是人间美味。”   李园开心的说道:“魏轩,这次巫王之会,只要你能拿下头名,我包你荣华富贵。”   “敢不尽力!”魏轩也表明了态度。   等待王后的客人不只是李园和魏轩,芈华和乌鹭也等在这里。   秦牧现在几乎每天都要进宫陪李嫣几个小时,这让姐妹俩又生气又无奈。   她们已经尽力了,秦牧也没有让她们失望,每天也会满足她们,可是她们俩也没法阻止秦牧进宫。   姐妹俩忍不住怀疑,这个李嫣是不是狐狸精呀。要不怎么这么一个老女人,引得秦牧如此不要命呢。   她们哪里知道,秦牧不是为了李嫣的身体,而是为了李嫣身上那只玉环。   玉环就好像一本厚厚的教科书,里面有着浩瀚的知识,秦牧每天都要去学习。而且他学的极为费劲,进展困难。   秦牧是个不服输的人。越是这样,他越是努力。   他对眼前这个世界,越来越迷惑。这个世界的真相,似乎就在玉环之中。他必须要弄清楚。   这也就便宜了李嫣,也苦了芈华和乌鹭两个姐妹。   枯坐无聊,李园没话找话的对着芈华说道:“秦夫人,听说你小妹拜在大巫祝磺门下。”   芈华点点头。   “秦夫人,这次巫王之争凶险万分。小妹刚刚拜师,可别掺合这样的事。”   “谢谢左尹关心,小妹是不会参与的。”芈素只是个学徒,什么都不会,哪有资本参与这件事。   “秦夫人,这次巫王之争,要深入云梦泽。云梦泽中有山鬼异兽,时常为祸人间。大王仁义,要借助这次大会,集齐天下大巫,一举铲除这些祸害。期间凶险万分。不过首功者,也会得到丰厚的奖赏。”   “谢谢左尹提醒。”芈华听到这里,心里一动。   她离开师门之后,本打算闯荡江湖,以武证道。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嫁给了秦牧,被家庭拴住了手脚。   虽然秦牧不禁止她习武,更不禁止她求道,但是天天在家里待着,怎么能以武证道。   听到这次大巫要深入云梦泽,芈华不由得有了别样想法。   鬼谷子说过,条条大路通罗马。当然,这句话是作者替他说的,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道”是人世间的最高点,是人间至尊。求道的路不止一条。   学而优则道,巫而优也能得道,武而优,一样能得道。   如果自己一个人去云梦泽斩杀异兽,秦牧肯定不会答应。那样太危险了。   现在楚国汇聚了天下大巫,这么多人一起去云梦泽斩杀异兽,危险性就会大大降低。   芈华也想去。   “左尹,不知这次去云梦泽,可有身份限制?”   “这到是没有。只是云梦泽凶险万分,若不是真正的大巫,别说斩杀异兽了,就是进去都出不来。这些年来,楚国在云梦泽边常驻一支军队,就是为了防止无知的人意外走进去。”   “我明白了。”芈华这下打定了主意。   她要借此机会,进入云梦泽,通过斩杀异兽,磨练自己的武艺,好以武求道。   有这么多人陪伴,危险就很小了。这样的话,也许秦牧会同意。   去云梦泽斩杀异兽,是大巫们争夺巫王的唯一手段。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巫王要有实打实的本领,不能靠嘴的,你得表现出来。   楚国也不能让他们自相残杀,所以去云梦泽找异兽证明自己,就是最好的途经。   这个时期的世界,完全不是后世那样人烟稠密。   全世界也没多少人。千万级别的国家,已经是超级大国了。   可是一千万人口,在后世的中国,不过是个大中城市规模。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中国大地上,到处都是不见人烟的荒蛮之地。   云梦泽更是如此。这里有高山沼泽,树木高大茂密,遮天蔽日。终日里,云雾缭绕,几乎不见光明。   传说中云梦泽中有各种异兽,时常出来为祸人间。   楚国历代国王通过不断努力,终于让人类的势力守住了云梦泽的出口,这才让国家渐渐安定下来。   但是隐患一直存在着。   楚国的高层,也想借着这次机会,彻底消除云梦泽的威胁。   也因此,才会给最终获胜的巫王以丰厚的犒赏。地位,财富,应有尽有。   本来这里没秦牧什么事,可是现在他成了王后的情人,于是王后心里就有了小算盘。   李嫣不能让秦牧一直是个白身。她要让秦牧当大官。   只是秦牧为楚国寸功未立,让他当官,根本没法服众。   现在既然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大巫们集体去云梦泽斩杀异兽,那不如就让情人也跟着进去掺合一番。   不需要他深入云梦泽,只要他做个姿态,在云梦泽边上待上几日。到时候李嫣自然会上下其手,给秦牧弄个头功。   即使不能当第一,当第二也可以。   那时候,李嫣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给秦牧安排官职了。   她的小算盘打的噼啪响。趁着狂热过后的余韵,李嫣就把自己的安排告诉了秦牧。   秦牧大感意外。   他完全想不到,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什么异兽。   这东西,世界上还有吗?猪狗牛羊,楚国都有,这些自己也熟悉,可是异兽是什么?秦牧从来没有概念。   难道这东西真的存在于世界上?   “当然有了。”王后对秦牧的无知感觉有点诧异。一直以来,秦牧给她的感觉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世界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可是他竟然不知道异兽。   “弟弟,你看。”说着话,李嫣一指殿中的角落。   角落处有一个金丝笼子,笼中有一只鸟。   “这是鹦鹉,就是一位大巫从云梦泽中捉来的。”   鹦鹉也是异兽?秦牧更加诧异了。如果这也算异兽,那么蟑螂算不算?这东西好像很寻常。   “使劲,快,快……”鹦鹉看到李嫣指着自己,立刻开始说话。   它的声音和李嫣几乎一样,而且语气模仿的也惟妙惟肖,把李嫣那种欲求不满的样子完全表现了出来。   李嫣顿时面上一片羞涩。   秦牧也吓了一跳。这还是鸟吗,这不就是个人吗。自己和李嫣俩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的,可是全被这个畜生看到了。   不过鹦鹉学舌这个事情并不稀罕,在秦牧的意识中,这个鸟,和这个事,怎么也不能归为奇异。   难道这时候的人见识浅,以为鸟会说话就是异兽了?   如果异兽都和鹦鹉一样,那到是没什么危险。   “弟弟,”李嫣喝斥过鹦鹉之后,转头温柔的对着秦牧说道:“异兽各种各样,鹦鹉是不伤人的那种,所以我才养在宫里解闷。不过大部分异兽都非常凶猛。你这次去,不要进入云梦泽,就在边上待着。住在军营里面,保证伤不到你半根头发。等大巫们从云梦泽出来,你跟着他们一起回寿春。到时候,姐姐就可以让你当官了。你看左尹这个位置怎么样?”   “……”李嫣的一番话,让秦牧顿时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操作手法,熟悉啊。   似乎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很多人也这么干。送死的事你去,立功得奖我来。   没想到这样的好事今天竟然落到了自己头上。   他这阵子正学习的稀里糊涂,脑袋都要爆炸了,现在听到云梦泽中有异兽,秦牧来了兴趣。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自己一定要弄个清楚。   “好,那我准备一下就出发。”   “不急不急,再和姐姐金风玉露一次。”李嫣正在如狼似虎的年龄,得着便宜没够。   秦牧只好开始了再次的学习。   他做这件事的过程,就是学习玉环里面知识的过程。这两件事被他合二为一了。   这个玉环的神奇,李嫣是清楚的。她不知道玉环里面蕴含着天地的奥秘,但是她自己的身体一直永葆青春,全是因为这个玉环。这点李嫣明白。   所以这个玉环就是李嫣的命。她可以给秦牧看,却不能让秦牧拿走。   也因此,秦牧要想学习,只能在王后的身上学习。   这样逐渐的让秦牧锻炼出了一种能力。   他似乎一个人分成了两个人。   一个秦牧可以专心沉浸在玉环里,在奥秘无常的天地法则中游荡。   另一个秦牧同时还能专心的让李嫣在男欢女爱中迷失。   这让秦牧觉得自己真是患了神经病,两个自己,怎么能完美的融于一个身体里面呢?   这时候,秦牧发现自己好像还在分裂。   另一个自己,还能脱离玉环,脱离李嫣,冷静的谈起别的事:“姐姐,你对这次巫王大会有什么打算?如果决出巫王,是不是要给他官做呢?”   李嫣气喘吁吁的说道:“那也要看是谁。如果巫王是你,当然要给。如果是别人,这我要考虑考虑。”   这个女人不愧是王后,她于这个时候,也能分出一丝清明:“弟弟,李园跟我提到过一个人。魏轩,这是他新纳的门客,是个大巫,也要参加巫王大会。他想让我提拔这个人。哼,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别忘了,这个楚国可不是他的。这是我的楚国。”   这一刻,李嫣霸气四射。纵然她玉体横陈于兽皮床上,可是这张床似乎变成了兽皮的王座。   一个睥睨天下的女王,正俯瞰着她的国度。 第二十三章 魏轩的想法   “牧牧,怎么蓬莱国没有异兽吗?”   芈华和秦牧一起,正在向云梦泽前进。   他们并不孤单,这是一支近千人的队伍。   巫师有接近一百人,剩下的是士兵和随从人员。这是一支国家队,他们的目标是深入楚国南方的云梦泽,猎杀云梦泽中的异兽。   秦牧根本不知道异兽是什么东西。李嫣就给他看了一只鹦鹉,虽然那只鹦鹉会说人话,还模仿王后的语气惟妙惟肖,但是鹦鹉只是一只普通的鸟。   在秦牧来说,他的意识里面有这个形象,这不让他吃惊。   到现在为止,他也无法在脑海里面建立起对异兽的感性认识。   就是他想不出那应该是什么东西。   他对芈华说出了自己的疑问,芈华很是诧异。   异兽对于这个时期的人来说,就好像是大豆小米一样的寻常。   他们都听说过云梦泽中异兽的凶猛,他们的一些亲人,甚至还亲自和异兽打过仗。   鬼谷子也和芈华谈起过异兽的事情。人类和异兽,一直斗争的很激烈。   只是经过近近百年的发展,随着铁器的大规模使用,人类在和异兽的战斗中占据了上风,天下各地的异兽才被压制在蛮荒之地,很少出来。   这样才让人类的世界远离了异兽的威胁。但是异兽并没有被全部消灭。   楚国盛行巫文化,巫师是七国中最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云梦泽是天下异兽最多的地方。   巫师有一些超越凡人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对抗异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有市场,才有需求。有异兽,才有巫师。   秦牧不由得想起那夜狼群背后的大巫。若是异兽如狼群一样的傻,被大巫的笛子就能驱赶,这样到是比较好对付。挖个坑,让他们全掉下去。   “牧牧。”现在芈华对秦牧改了称呼。她问秦牧,在蓬莱国,女人怎么称呼他们的男人。秦牧说直接叫名字。于是芈华无师自通的就给了秦牧一个连字的称呼,这样让秦牧觉得自己好像又幼稚了好几分。   “牧牧,你说蓬莱国就是一个小岛,那么大海深处,岂不就是蓬莱的蛮荒之地?大海深处,难道没有异兽吗?难道蓬莱国的仙人,已经把大海里面的异兽全杀死了?”芈华这样一说,秦牧悚然动容。   对呀。   这时候的人类只有这么点数量,人类占据了一丁点的地方,用石头垒成城墙,把自己保护起来。   城墙之外,就是野外。   在几百年前,只有城里人才是国人,城外人都不被认可成国人。可见这时候人类对自然的恐惧有多深。   现在随着人类的繁衍,科技的进步,人类的生存地比起之前已经有了极大的扩张,但是无非是多了几个城,多了几条路。   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到处都是人类未曾到达,或者不能到达的蛮荒之地。   这些地方,就相当于大海对蓬莱一样。当然,这个蓬莱是秦牧虚构的。可是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因为人类不能深入大海,所以大海中有什么,是否有真正的危险生物,人类也不知道。   陆地上就不同了。云梦泽虽然危险,但是可以靠一双脚走过去。同样的,异兽既然生活在陆地上,它也可以靠一双脚,或者四条腿,再或者七八条腿加五六个尾巴,总之它们是可以出来的。   “牧牧,这次你听王后的话,就在云梦泽边上等我。千万不要进去。我有宝刀护体,一定可以安然无恙的回来。”芈华当然不能让自己的男人进入那么危险的地方。   她支持李嫣的计划。让秦牧当官,需要刷个功劳。这套路芈华也清楚。她师父是鬼谷子,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个鬼精鬼精的老头。   世间事,没有他不清楚的。   芈华是他关门弟子,自然老头不会让徒弟吃亏了。   该教的,他都教给了芈华。但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要寻找大道,芈华需要亲身去历练。   芈华一身本领,现在又多了一把宝刀,自然信心大增。   秦牧这把刀来自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的钢铁工艺,比起战国时候,那就不用说了。   这把刀是本时空当之无愧的宝刀。   秦牧是没找到干将莫邪这些神兵利器,否则他到是想试一试到底是自己变出来的宝刀厉害,还是现在的神兵厉害。   芈华见多识广。她可是知道这把刀的好处。   神兵在手,实力倍增。她现在充满了勇气,要进云梦泽斩杀几头厉害的异兽。   秦牧还是想不明白异兽到底什么样。   “你见过异兽吗?”   “我还没有见过,不过我听师父说起过。他杀过很多异兽。他高兴的时候,会和我说一两段。”“什么样的?”   “有一个旋龟,产于怪水。其体貌与普通的乌龟类似,但颜色为红黑,长着鸟的头、毒蛇的尾巴。庞大如犀牛。它的叫声像剖开的木头的声音,把它的一块龟甲佩带在身上,可以让常人耳不聋,还可以治疗足底的老茧。”犀牛那么大的乌龟,还有鸟头蛇尾。这的确太不像样子了。叫它异兽没错。   秦牧这下终于可以具象化一个异兽了。   这时空,楚国是有犀牛的。李嫣的宫殿里,还有犀牛造型的铜鼎。   不过芈华说起旋鬼,似乎有点扭捏,这让秦牧很是迷惑。   这也就怪他不懂女人心思。芈华是练武的女人,练武的女人,每天那么大运动量,哪能如贵族少女一样把自己保养的和温室里面的花朵一样。   芈华的手上脚上,都有茧子。这也是她很羞愧的地方——对于丈夫的羞愧。   这次来云梦泽,与其说是为了以武证道,还不如说是她来找特效药了。   云梦泽中的异兽,都有着不同寻常的药效。   要不怎么这时候巫师和医师不分呢。因为巫师杀异兽,会得到一些神药,能活死人肉白骨。   巫王大会能召集这么多大巫,不只是因为这些大巫也想要在楚国混个名头出来,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组团打怪。   云梦泽谁都想进去,进去杀异兽,得宝贝。但是一两个人进去肯定是凶多吉少。   要是组团进,他们也没这个组织能力。   这时候楚王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楚国可以给他们提供丰富的物资和人力。   车马粮食饮料随从兵器,应有尽有。   这是一支由楚国组织的猎兽队。   最终的胜利者——就是杀异兽最多那个人,还可以成为楚国的高官,有官方职位,不在江湖混了。   这样的巨大诱惑之下,才有了这么庞大的一支巫师队伍。   当然,像芈华这样的武人在队伍中也不罕见。不过他们就不算是在编人员了。   他们自备物资,算是搭顺风车。   浩浩荡荡的队伍,向着云梦泽前进。   魏轩站在车上,望着前方车上秦牧的背影,心里不断的盘算着。   他是秦国大巫,但是在秦国没混出什么名头,所以准备来楚国碰碰运气。   那一夜,正是他以笛声驱赶狼群,去袭击昭厉和秦牧的队伍。   这没有任何理由,也没事先计划,他只是碰上了这么一队人马,随手尝试了一番。   如果狼群杀光了商队的人,自然他能白捡便宜。   狼群死光了,也于他没损失。那也不是他家养的狼。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这句话正是魏轩的写照。如果他能认识李白,知道千年后这首《侠客行》,魏轩一定会把李白引为知己。   他来到寿春,投奔了李园。   魏轩本来是想投奔春申君的。黄歇才是楚国的头号人物,外来户当然第一是奔着他来了。   只是这时候的春申君,早就成了气候,他不缺门客。   他就像大公司的董事长,一般人根本也见不到他。   这时候,正好李园求贤若渴,广招门客,魏轩显示了一番自己的手段之后,立刻被李园待若上宾。   他是大巫,这次楚国的巫王大会,会决出一个巫王。这个巫王会被楚王任命为官员。   这是巫师界前所未有的大事,也是李园的机会。   李园虽然是太子的舅舅,还是楚国的左尹,但是他的实际权力很小。   大小权力,都被黄歇,王族,以及老贵族掌握着。他是新生代,暴发户,完全比不过人家。   要想扩大权力,不但李园自己要拼命奋斗,他还要安插自己的势力,丰满自己的羽翼。   魏轩恰当其时的出现在李园的视野中。他是巫师,手段还了得。这样的人才,很可能争到巫王的称号。   如果他成为巫王,自己再通过一番手段,把魏轩捧上高位,那么李园觉得自己就实力大增了。   就算魏轩拿不到巫王,只要他表现足够出色,自己也能给他谋个好位置。   这是李园的如意算盘,同时,也是魏轩的目标。   本来魏轩想安稳的走完这一段路,养精蓄锐,进入云梦泽之后再开始行动。可是没想到,队伍里多了他的老相识。   秦牧不认识他,他可认识秦牧。   那一夜,正是这个男人,以笛声对笛声,破了自己的巫术。   秦牧到了寿春,如一轮旭日,立刻光芒万丈。魏轩很快就弄明白了他的身份来历。   这个人是海外人士。他是个商人,会造纸,会烧瓷,还会做茶叶。   可是他怎么还会巫术呢?   如果那一夜秦牧没有吹笛子,魏轩不认为这个人对自己有威胁。   可是秦牧偏偏吹了一曲笛子,而且驱散了狼群。这让魏轩对秦牧有点忌惮。   更何况现在秦牧对魏轩,是一个实打实的对手。   谁不知道秦牧是王后的情人。他根本不是巫师,这次却要跟着大部队去云梦泽。   这是干什么?还用问吗。王后偏心眼,要照顾自己的小男人。   说实话,秦牧现在是全体巫师的敌人。   我们在前面不要命的杀异兽,你在事后捡便宜。这事谁能答应。   魏轩对秦牧也是一肚子气。   他不由得摸了摸腰间宝剑。   是不是找个机会砍了这个小白脸的脑袋呢?   这到是个好主意。 第二十四章 莽荒之地   凌霄城,守在云梦泽通向楚国的唯一道路上。   穿过凌霄城,就是神秘的云梦泽。这里有一支楚国的精兵驻扎。李嫣让秦牧就在这里等着。   那些巫师进入云梦泽杀异兽,活着回来人,还是要回到这里。到时候秦牧只要跟着他们一起回寿春就行。   到了寿春,秦牧就可以凭借这一次的功劳封官,甚至进爵。这是李嫣的如意算盘。   芈华也是这样想的。   但是她们根本就不了解秦牧。秦牧没有跟她们多费口舌,这事扯起来没完,他有自己的打算。他要深入云梦泽。   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没有人支持他这么做。   智障少女就是秦牧的唯一支持者。   “哥哥,你必须进入云梦泽。我感觉到,那里能给我们带来好运气。”   虽然智障少女和神经病一样,但是她的能力不容否认。秦牧感觉到,智障少女从玉环中得到的,远远比自己多得多。   如果自己是小学生的话,她都是大教授了。   有了智障少女的鼓动,秦牧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心。   他不但要进入云梦泽,还要深入探索一番。   一个时期的科技水平决定了这个时期人类的行动能力。   没有飞机,人类不能上天。   没有强大的物质保障,巫师也不能太深入云梦泽。   云梦泽里面没有路,没有路就没法出动车辆,没有车辆,补给就只能靠人背肩抬。   普通人是不敢进入云梦泽的,那些生活物资只能是巫师自己带着。一个人能带多少物资?所以他们最多能在云梦泽里面生存十天。   超过十天如果还不回来,那就断水断粮了。   但是这点秦牧不用担心,因为智障少女再次给他展示了神迹。   一瓶清澈的矿泉水,当秦牧感觉到口渴的时候,就及时出现在他的手心里。   秦牧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包装的水,但是他的潜意识中似乎很习惯这些。毫不犹豫的,秦牧就拧开了瓶盖,喝了下去。   这让芈华看的咋舌不已。   难怪自己的男人什么都不带就带着自己深入云梦泽这么远,原来蓬莱的仙人可以远远的把吃的喝的都传送过来。   自己那块手表就是这么来的。当时秦牧千叮咛万嘱咐,说他是仙人子弟这件事,一定保密。   现在全天下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芈华芈素姐妹俩。她们当然是一个字也不会说出去了。   秦牧带着芈华,已经远离了巫师的大部队。   这样的猎杀行动,虽然大家有着相同的任务,却各自有自己的打算。   每个人的需求不同。他们需要猎杀的异兽也不同。整个队伍在进入云梦泽不久就开始分散行动。   云梦泽里面没有路,到处是沼泽,山林,天上阴云密布,没有一丝阳光能露进来。想要集体行动非常困难,反倒是两三个人组团比较合适。   芈华尽管是武者,可是初次来到这样恐怖又怪异的世界,心里多少还是有点胆怯。   她把刀子紧紧握在手中,身体依偎着秦牧,似乎这样才能有一些勇气。   芈华不怕人,敌人再强大,她也不怕。可是异兽不是人,想起它们恐怖的样子,芈华未战先怯。   看来求道不是那么容易呀。   反倒是秦牧毫无表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害怕。   这完全是因为他被抹去了大部分记忆。如果记忆还在的话,秦牧就会明白原因了。   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看多了各种灾难片惊悚片恐惧片恶心片,那些片子极尽人类的想象,秦牧早看的免疫了。   再加上他多次穿越时空,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稀奇古怪事,一个云梦泽不会让他心里有半点波动。   “喝点水。”秦牧把矿泉水瓶子递给芈华。   芈华好奇的接过来,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一股清澈的感觉渗透全身,让芈华精神不由得一震。   这个装水的器具,又软又透明,真不知是什么宝贝。   “牧牧,这个瓶子是什么做的?”   “塑料。”   塑料是什么?芈华不知道。不过她知道这又是蓬莱国的宝贝,不由得连忙问道:“那咱们可以做吗?”   芈华作为秦家的大夫人,自然希望家里钱越多越好了。   如果能做塑料,我们家就更有钱了。贪婪,每个人都会有。   “做不了。”秦牧一句话打破了芈华的幻想。   塑料这种东西,秦牧的脑海中没有出现对应的制作工艺,没有这个工艺,就没法做塑料。   现在秦牧大概猜到,自己能做的东西,比如纸和瓷器,全是智障少女给自己准备的材料。要不只凭记忆,谁也记不了那么清楚,连每一处细节都不忘记。   他们进入云梦泽已经两日了。不过这两日里,秦牧没有看到半个异兽的影子。   满目望去,只有荒芜。   秦牧怀疑有多少人能活着离开云梦泽。   根本不需要异兽,只是这个环境,就让人类有来无回。   难怪楚国要在云梦泽边上建立凌霄城。如果放任百姓进来,有多少死多少。   这里遍地泥泞,走每一步都非常费力。   秦牧和芈华都有着远超凡人的体力,再加上他们不需要带口粮和饮用水,完全轻装上阵,这才深入了这么远。   那些巫师可没有这个本事。他们出发时候,背上的行囊小山一样。背着这么沉的物资,秦牧真担心他们是不是能活着回去。   这时候,远远的有一阵悦耳的声音传来。   声音似竹非竹,似弦非弦,但是让人闻之喜悦。   芈华立刻紧张起来。   秦牧也提高了警惕。这里是云梦泽,谁吃饱了撑的跑这里来开演唱会。   反常即为妖。   秦牧随手一摊,手心中多了一样黑漆漆的东西。   “这是?”芈华对于秦牧是仙人子弟非常羡慕。仙人就是厉害,能给秦牧送来这么多好东西,一样样的自己全不认识。   恐怕就是师父,鬼谷子他老人家也没见过自家男人的这些神器。   还别说,芈华这次猜的很对,鬼谷子肯定没见过这个玩意,这是一部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军用望远镜。   秦牧心念一动,想要看清楚远处的东西。智障少女和他心意相通,马上就变出了一部望远镜。   虽然秦牧的记忆几乎全丢了,可是望远镜一出现,他本能的就会用。似乎这东西,自己曾经经常使用过。   这是当然了,秦牧曾经屡次穿越,经历过大小无数的战争。哪次战争不用望远镜呢。   秦牧通过望远镜向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满眼都是灰蒙蒙的绿色,树木遮挡了视线,也隐藏了声音的来源。   他看不到任何人,或者异兽。   仔细观察了一会,秦牧把望远镜递给芈华:“这叫望远镜,可以看清楚远处的东西,你看看。”   芈华连忙依样画葫芦的把望远镜摆在眼前。   世界瞬间在她眼前改变。   原来遥不可及的地方,似乎一下被拉到了她的身前。   芈华忍不住伸手向前抓去。她要摘下远处树上的一枚果子。   那果子全身长满了疙瘩,生在高高的树上,芈华沿途看到了不少,但是秦牧不让她采摘。这下果子就在眼前了,芈华忍不住就要去采。   “摘不到的。望远镜只是把远处的东西放大到眼前,可不是把远处拉到你身边。”   秦牧给她解释着。   “牧牧,蓬莱国怎么这么多好东西?这是什么做的?咱们能做吗?”芈华立刻意识到望远镜重大的价值。   如果战场上的将军有了望远镜,可以远远的看到敌人,那不是大占便宜吗。料敌先机,不论武者,还是名将,都是孜孜以求追求的。   “蓬莱国好东西很多,只是咱们大部分都做不了。这个望远镜我们做不出来。”秦牧再次打消了芈华不切实际的幻想。   望着芈华失望的小脸,秦牧突然又说道:“这么好的望远镜做不出来,不过低端的,简单的,我到是可以试试。这事回去再说,咱们先过去看看,到底谁在装神弄鬼。”   “好。”芈华爱不释手的拿着望远镜,走一步,看一下,就好像小孩子刚得到新奇的玩具一般快乐。   “哥哥,你这次的这个女人,可比之前那些差远了。太没见识。”这时候,智障少女突然在秦牧的脑海中说话了。   “我以前有许多女人吗?”秦牧立刻发现了智障少女这句话背后隐藏的事实。   “那些”女人,自己曾经有过许多吗?   “有啊,我都数不过来了。”   “那她们,都还好吗?”秦牧拼命回忆,也回忆不起来自己还有什么女人。但是他本能的就惦记起那些女人的安危。   “情况不是太好,她们都等着你去解救。”   “她们都还活着?在哪?我去哪解救她们?”   “她们在别的世界,不在这里。所以哥哥才要拼命成神。只有成了神,你才能去到她们的世界,把她们解救出来。”(这是《大宋混世魔王》《清明天地》的故事。)   秦牧沉默了下去。   他还有亲人在别的世界受苦,这让他没有想到。或者说他从来没有想起过这些事。   来到这个时空,秦牧一直在尽力适应这个时空的生活,一切都没时间想,只能埋头去做。   今天,来到了云梦泽,在这个与世隔绝,又荒凉异常的地方,他终于有了一些闲暇世间。   智障少女恰到好处的在这个时候给秦牧了一个新目标,让他不可以偷懒,要努力去寻找和氏璧,让自己成神。   智障少女需要和氏璧。   玉环只是和氏璧的边角料,它里面蕴藏的天地法则,只是全部天地法则的一小部分。   智障少女要想成神,要想脱离这个世界,成为一个主宰世界的神,必须要得到和氏璧。她是没有实体,没有自主行动能力的。   要做到这一切,必须秦牧去办。   所以在这个时候,智障少女赶紧给秦牧鼓劲。   通过学习玉环中的天地法则,智障少女逐渐恢复了一些神力。原来她变不出的一些东西,现在也能变出来了。   如果不是她能力有了提升,她也不敢鼓动秦牧深入云梦泽——没有她的物资保障,没有人类可以进入云梦泽这么远。   云梦泽,在人类眼里是莽荒之地,但是在智障少女眼里却完全不同。   世界,是被神创造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神创造世界,也有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就蕴藏在出产和氏璧的那块荆山玉中。   但是正如人类造物不可能十全十美一样,神造世界,一样不会完美。   这个世界有一些法则的漏洞,所以就有了异兽。   蛮荒之地,是法则的漏洞所在,因此这里的野兽,大异寻常。   正确的答案,能让学生进步,错误的答案,也是反面教材。智障少女本就是半神的底子,她很明白这一点。   深入蛮荒,正是从错误中学习的一个过程。所以智障少女才这么用心的让秦牧进来。   这正如一件制造完美的商品,连螺丝钉用户都看不出来。如果想要学习怎么制造,就要得到图纸。   图纸,就藏在荆山玉中,所以智障少女要寻找到和氏璧。如果她学全了天地法则,她就能制造世界,她就是神。   而蛮荒之地,就如一个破损的商品,被摔得四分五裂,露出了里面的零部件。这样用户即使拿不到图纸,可是他能直接看到商品的内部结构,这也能让他对商品有了本质的理解。   这是一条取巧之道。   智障少女如此聪明,怎么会不利用这么一个现成的渠道。   她竭尽所能的帮助着秦牧,让他要什么就有什么,只要他深入蛮荒,让自己能逐渐学习到天地法则。   只是现在走了两天了,还没遇到异兽,这让智障少女也有点着急。   蛮荒之地本身并没有什么漏洞,漏洞就是那些异兽。   她需要见到异兽。   “哥哥,加油噢,要不我给你弄个飞机吧?” 第二十五章 狌狌宝珠   云梦泽,乌云蔽日,泥泞遍地,普通人几乎寸步难行。   可是就在这样荒凉又原始的空间中,突兀的出现了一架小型直升飞机。   来自后世的高端工业品,和这个近乎远古的空间,诡异的结合在了一起。   芈华纵然胆大,却也吓的全身一哆嗦。这是人类本能,谁也控制不了。   她不由自主的抱住了秦牧的胳膊。这世上若是还有一个人能给她依靠和信心,也只有自己的男人了。   芈华看看飞机,再看看秦牧。   她下意识的认为,这个钢铁怪物,不是云梦泽本地货。这一定是蓬莱仙人送给自己老公的。   因为自己的男人没有半分吃惊的表现。他似乎对钢铁怪物很是熟悉的样子。   秦牧心里充满了疑惑。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看到这个东西,就知道这是直升飞机,而且还知道怎么驾驶。   这玩意一定不可能是宋朝的。那么说起来,自己应该生活在更后世的地方。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能制造出这样强大的机器。   秦牧上前一步,拉开机舱门。   自己先坐在驾驶位,然后把芈华拉了进来。   先让芈华坐好,然后秦牧再给芈华系上安全带。   接下来,秦牧打开点火开关,一通开机自检,仪表盘各种闪亮之后,螺旋桨开始旋转。秦牧熟练的拉起操纵杆,飞机腾空而起。   芈华这时候简直成了三岁小孩,一脸的天真和白痴样。   这是什么宝贝呀,竟然能飞上天!   飞天,在这时候的人看来,只有神仙才能做到。可是自己却跟着丈夫一起上天了。   不是在床上美的上天,是真正的上天。   芈华双手紧张的攥住飞机座椅,身体绷的直直的,连脖子都不敢动一动。   她全身上下唯一能活动的部件,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   高耸的树木很快就被飞机丢到了脚底。   秦牧操纵着飞机,向着云梦泽深处飞去。   “阿爱,我以前到底是什么人?究竟生活在什么样的一个世界?或者说时代?”秦牧忍不住在心里问智障少女。   飞机这样的东西,自己都熟悉的和自己的手脚一样,显然自己来自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相对于目前这个世界来说。   “哥哥,我跟你说了,我只是一缕残魂,我也有很多事情记不得了。再说了,一些事情,你知道了反倒没有好处。现在这样,你干干净净的好像一张白纸,对我们成神更有好处。”   “好,我且信你的。不过我想问你,为什么我可以造纸,可以烧瓷,但是怎么制造塑料,怎么造飞机,我却不会?”   “哥哥,你我上一次成神,就是造这个造哪个,弄的天下大乱,结果我们刚成神,就遇到嫦娥那个小贱人,被打回了凡间。这次我想明白了,咱们不能在这个世界弄的天翻地覆。我们要和这个世界合拍,而不是另类。塑料飞机这些东西,我们偷偷用用就可以了。绝不能造出来。”   “难道神还监视着一切?”   “哥哥,举头三尺有神明,难道你以为是一句假话吗?我们凡间的一切,神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只是小事他们不管而已。”   “那我来云梦泽杀异兽,神也知道?”   “神想知道就会知道。哥哥,世界就好像你面前放了一盆水,如果水面比较平静,你也不会随时留意,对吧?但是如果水花四射,都溅出盆外了,你难道不来看看原因?”   “你是怕神发现我们?”秦牧敏锐的发现了问题的本质。怎么这个智障少女和神有这么大仇。   一开始她就说嫦娥是小贱人,嫦娥具体怎么得罪的她呢?嫦娥,真的是神吗?   “哥哥,这事我没法跟你说明白。总之一句话,上一次我们走错了路,这一次咱们换一条路走。你听我的,没错。”   这时候,芈华已经适应了在空中飞行的感觉。   正如许多人第一次坐飞机一样,芈华从紧张变成了兴奋。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简直变成了芈素,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牧牧,咱们有这个飞机真是太好了。有了飞机,咱们就可以跑的远的多,看的也清楚的多。”   秦牧没让飞机飞的太高,只保持着几十米的高度。在这个高度,他可以清楚的到地上的一切。   “牧牧,这样一来,没准你真能靠本事得到巫王的名号。我看他们根本就找不到狌狌。”   “我们能找到吗?狌狌是什么样的?你知道吗?”   秦牧知道芈华说的狌狌,不是后世的大猩猩。   这是一种异兽,传说它的体内有一颗宝珠,人吃了可以长命百岁,生病的人吃了,可以立刻痊愈。   巫师们的主要目标就是狌狌,或者说狌狌的宝珠。   楚王重病,各种治疗手段都已经用遍了,他也不见好转。   宋玉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取得狌狌宝珠身上了。   可是这么多年,很少人进入云梦泽,更是没人见过狌狌。   狌狌的样子,还是口口相传的。   芈华师从鬼谷子,鬼谷子活成老妖精一样,见得多,懂得多。   他恰好跟芈华说起过这些。   “狌狌有一张人的脸,猴的身子。它能记得天下的过去,却不知道天下的未来。它体内有一颗宝珠,能治病,能延寿。甚至死人吃了都能复生。”说到这里,芈华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牧牧,告诉你个秘密。我师父就是吃了狌狌宝珠,才有这么长的寿命。”   听到这话,秦牧手也一颤,飞机左右摇晃了一下。这下吓得芈华大呼小叫。   别看芈华是强大的武者,那是站在地上才强大。在天上,她整个人都没了方向感。   这就好像人类从三维空间进入四维空间,不是那么容易适应的。   秦牧连忙稳住了飞机。   难怪鬼谷子活了这么久,原来他吃了狌狌宝珠。那么说,这个狌狌,还有宝珠,是真的存在了。   想到这里,秦牧笑着对芈华说道:“媳妇,这次咱们结婚也没举行婚礼,我心里还挺不好意思的。要不这样,如果我们找到狌狌,我就宰了它,取了宝珠给你吃。这样你就能长生不老了。”   “牧牧,狌狌宝珠不是那么容易取的。”   听到秦牧的这番话,芈华心里比吃了蜂蜜还甜。对女人来说,有什么比自己男人珍惜自己更重要的呢?   他要杀了狌狌,让自己长生。不管做到做不到,只这份心意就足以让芈华感动了。   而且现在芈华对秦牧充满了盲目的信任。   之前她还担心,秦牧在云梦泽里面会遇到危险。现在她一点也不怕了。云梦泽再危险,可是我们在天上飞。什么东西能威胁到我们呢?   就算杀不了异兽,我们还可以跑啊。   芈华喜滋滋,正要提醒秦牧不可大意。   就见秦牧突然大叫一声:“不好。”   芈华闻声向外面看去,就见沼泽中突然站起来一个巨大的怪物。   这个怪物高达几十丈。头上一张人脸,足有房屋大小,身体却是猴子的身体,如山丘一样巨大。   这正是传说中的狌狌。   芈华顿时叫苦不迭。   鬼谷子和她说起过狌狌。鬼谷子就是杀了一只狌狌,吃掉了狌狌宝珠,才有了漫长的寿命。   但是鬼谷子说话模糊不清,他怕吓着不经世界的芈华,故意没说狌狌有多可怕。   不说别的,就是这个身材,已经能吓死全世界一多半人了。   这狌狌藏在沼泽中,秦牧一开始根本没发现。   也许是飞机的轰鸣惊到了狌狌,它一下子从沼泽中站了起来。   这一下秦牧完全没有准备,飞机笔直的向着狌狌脑袋冲了过去——飞机的高度正在狌狌脑袋的位置。   狌狌张开大嘴,露出一嘴磨盘大的牙齿,同时大手一挥,直拍向飞机。   它也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只当作是美味。   狌狌的速度太快了,秦牧都来不及做动作,飞机的翅膀就被打烂了。   秦牧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整个飞机打着旋从天上向下掉了过去。   幸亏狌狌这一巴掌力气大。如果力气小点,飞机轨迹不变的话,就直接飞人家嘴巴里面去了。   飞机拖着浓烟,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幸亏这是一片沼泽地,飞机没有被摔得爆炸。   秦牧整个人被从飞机里面摔了出来。他很惊讶自己这时候还能保持冷静。   似乎他心里有一个中心,立刻就向他汇报自己全身情况。   秦牧知道自己竟然一点事也没有。这太让他意外了。怎么从这么高的位置掉下来,还是在钢铁棺材里面,自己连皮外伤都没有呢。   随即他望向了飞机。   飞机已经成了一堆烂铁。   秦牧这时候,脑袋里面轰的一声。大事不好,芈华还在飞机里面。   他飞快的跳到飞机身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秦牧两三下就赤手空拳的把那些纠缠在一起的钢铁给撕开了一道口子。   驾驶室露了出来。   芈华满脸苍白,胸口心脏处,有一根铁管直直的刺穿了她的身体。   芈华,早就没了生机。   秦牧简直要疯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遇到的就是芈华芈素姐妹。   而且芈华是第一个对自己关心爱护的人。当时芈素抢了秦牧的内裤,然后就想把秦牧给丢到荒郊野外,省的惹麻烦,还浪费粮食。   是芈华制止了妹妹的行为,又让妹妹给秦牧做饭买衣服。   这让秦牧在这个世界,感受到一丝温暖。   然后,两人宿命般的成为了夫妻,秦牧对芈华有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和一份真心的爱。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在这一刻终止了。   秦牧一直就惧怕这一点,他潜意识里面认为自己会伤害到自己的亲人,所以他才畏惧和爱他的女人有关系。   如今关系有了,芈华却如他担心的一般,以这种方式离开了世界。   秦牧大怒,他顿时破口大骂:“神经病,你给我出来,如果不是你变出飞机,芈华也不会死。你出来,让我杀了你。”   “哥哥,你这真是不讲理了。如果你用菜刀切肉,不小心切到手指,难道你怪菜刀吗?”智障少女顿时委屈的分辨。   “那也怪你变出这把菜刀。”   “好好好,就算你怪我,那能让这个姐姐活过来吗?”智障少女不屑的说道:“明明有办法救她,你却跟我干吼。我看你根本不想让她活,你是要找别的女人了。”   “你……”听到智障少女这话,秦牧一开始被气愣了,可是转眼他突然明白了智障少女的意思。   对呀,自己怎么被吓糊涂了。   眼前不是有个狌狌吗。它身体里面的宝珠,能活死人肉白骨。   既然鬼谷子说了,宝珠能让死人复活,那一定是真的。   秦牧轻轻放下芈华的身体,在她耳边轻声却坚定的说道:“媳妇,你等我一会,我这就杀了狌狌,让你长命百岁。相信我,一定的!” 第二十六章 炸药   山一样高的狌狌,这让秦牧一时之间脑海里根本没有应对的办法。他的记忆中,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怪物。   秦牧抄起了自己给芈华的那把反曲刀。   刚才的坠机事件让秦牧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多强大。   他的座椅上,横七竖八也布满了钢铁棍子,可是无一例外,这些棍子都没有伤害到他。   “哥哥,你要谢谢我。没有我帮你不断改造身体,你早死了。快点,去杀了狌狌吧。”智障少女在这个时候还不忘表功。   狌狌太高大了,秦牧作为一个一米八的人类,在这个时空也算是高人,但是比起几十米的异兽,就是一只小蚂蚁。   狌狌一开始没有攻击他,实在是因为他太小了。就好像蚂蚁飞到人眼前,人会下意识的一巴掌抽飞蚂蚁,但是蚂蚁在地上爬,如果不是对蚂蚁有着刻骨仇恨,谁也不会特意弯下腰去和蚂蚁战斗一番。   狌狌脑筋正常,它也没这个爱好。   打翻了飞机,世界就清静了。   狌狌看都没看秦牧,转身向着沼泽深处走去。每一个脚印,都踩出来深深的一个坑。   秦牧哪能看着它跑了。他情急之下,整个人爆发出巨大的能量。他就好像一颗炮弹一样,原地腾空而起,直奔狌狌的脚踝——这个位置他够得着。   一刀,深深的插入了狌狌的脚踝。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工艺,打造出了一把不属于这个时空的铁器。   一般的兵器,对于狌狌厚厚的皮肤几乎不起作用。这把刀不同。   反曲刀又坚韧又锋利,一刀就戳了进去。   可是戳进去是戳进去,狌狌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几十米的怪兽,有二三十层楼高。一幢三十层的高楼,外墙肯定要有一定的厚度,否则支撑不起来楼房的结构。   狌狌也是如此。它厚厚的皮肤完全感受不到痛苦。这把刀给它造成的伤害,还不如人类被蚊子咬了一口严重。   秦牧双手紧紧握着刀柄,整个人被狌狌带着一路前行。   他一瞬间就想明白了。刀子对狌狌来说是没用的。起码对它的身躯没用。   目前唯一能做的,是继续向上爬。既然狌狌有脑袋,那也许它的脑袋是要害。起码脑袋上有眼睛,狌狌的眼珠子,看起来也和人类,和动物的一样,脆弱无比。   狌狌全身覆盖着又长又厚的毛发。猴子的身体,自然毛多了。   这些就是天然的绳索,秦牧顺着狌狌的毛发飞快的向上攀爬。   爬了几十米之后,秦牧终于来到了狌狌的脑瓜顶上。   这时候秦牧发现了一个问题。狌狌摇摇摆摆的在走路,它的脑袋摇晃不止。   刚才自己一心向上爬,揪着狌狌的毛发,心无旁骛,没有什么问题。   现在爬到头了,他要去捅瞎了狌狌的眼睛,这时候问题来了。   现在的秦牧,就好像在一个几十米高的吊车顶上,而吊车在大幅度摇晃。他要想戳瞎狌狌的眼睛,难度太大了。   “哥哥,用这个吧。”随着智障少女的话,一块C4炸药出现在秦牧眼前。   秦牧连忙一把抓住。   看到炸药,秦牧立刻明白了这是干什么用的,以及怎么使用。   他用狌狌的毛发把自己牢牢困在狌狌的脑袋上,然后心里默念了一句“刀子”。一把锋利的小刀出现在他手中。   秦牧化身剃头匠,迅速在狌狌脑瓜顶上刮出了一块区域。随着毛发的掉落,一块施工平台布置好了。   秦牧把炸药贴着狌狌的脑瓜壳粘好,插好雷管,然后握着起爆器,从狌狌的脑袋上一跃而下。   几十米的高度,对秦牧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好像陨石一样掉在地上,深深的砸出了一个大坑。但是他一点没有受伤。   落地之后,秦牧飞快的躲到了一颗高大的树木背后,然后立刻按下起爆器。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狌狌的脑袋上传来。   秦牧探出脑袋一看,只见狌狌的脑袋已经被炸的破烂不堪。   好像西瓜分成了好几瓣,不断有脑浆血液什么的,从天上掉落下来。   狌狌没了脑袋,庞大的身躯顿时失去了生机。它宛如一个质量超好的楼房,倒塌却不崩裂。   开了瓢的狌狌,缓缓的瘫倒在沼泽里。   秦牧大喜。   这玩意总算死了。炸药真厉害。   如果自己有着无尽的炸药,要杀异兽岂不是很容易。   他的想法智障少女全知道,这时候阿爱立刻打消了他的念头:“哥哥,我说了,举头三尺有神明,你忘了吗?咱们不能在这个世界闹出太大动静。炸药这样的东西,能不用就不用。原则上,咱们最多可以让宋朝的科技水平出现在这个世界。造纸,烧瓷,都没问题。但是你要造炸药,绝对不行。”   “知道了。”秦牧没时间和智障少女掰扯这些。他飞快的跑到了狌狌尸体前。   这个狌狌到底有没有宝珠?如果有,又是在他身体里面什么部位?   这个狌狌粗略估计,身高七八十米,直径二三十米,这样一个庞大的空间,如果宝珠不是特别明显的话,真是太难找了。   他不敢耽误太多时间,生怕芈华救不回来。   既然狌狌脑袋开口了,那就先从它脑袋开始找起。   幸运的是,秦牧一眼就从狌狌残缺的脑袋里看到了一颗珠子。   在看到珠子的第一眼,秦牧就发现了这颗珠子的神奇。   珠子不是骨头,也不是玉,很难说它是生物还是非生物。这颗珠子只有鸡蛋大小,秦牧刚把它攥到手里,顿时就有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就像李嫣的玉环带给他的感觉类似,这颗宝珠里面,充满了天地法则。   只是比起玉环中的法则,珠子里面的法则似乎凌乱不堪。   “嘻嘻,果然是个宝珠。”智障少女开心的说道:“哥哥,这个蛮荒世界正如我所料一般。”   “你又知道什么了?”   “这个世界是有漏洞的,不完善的。哥哥,云梦泽这样的地方,似乎是世界的漏洞所在。因此这里出产异兽。这些异兽,不同于外面正常世界的生物。”   “漏洞?”   “对,你在外面见过几十米的怪兽吗?我告诉你,你几辈子都没见过。这是你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怪物。再说,这颗珠子不是说明了一切吗?”   “说明了什么?”   “唉,你进步太慢了。哥哥,我告诉你,玉环里面隐藏的,是制造这个世界的规则。可是正如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一样,这个世界本身也不完美。世界的漏洞,云梦泽就是一处。漏洞,就是规则的破绽。异兽,也因此而来。它们能存在,能生存,是因为如此。”   “那怎么?”   “这颗珠子,你可以理解为世界的反面,我们通过它,能更快的掌握世界的奥妙。狌狌宝珠能活死人肉白骨,是因为这颗珠子里面,有人类生死的漏洞。你把它给那个小姐姐用了,别说她可以复活,她还可以长生不老。”   秦牧听到这里,哪还有时间跟智障少女废话。他刚才已经跟着狌狌跑出了很远,这时候半点时间也不能耽误。   他握紧宝珠,飞快的向着飞机坠落的地方跑过去。   幸亏他跑的快,否则他就被新的异兽包围了。   炸药的威力,炸药的声势,把云梦泽这一片地区的异兽全惊醒过来。它们凭着本能,向狌狌尸体的地方靠了过来。   秦牧犹如一道闪电,迅速的回到了芈华身边。   看到芈华的身体,再看看手里的宝珠,秦牧突然领悟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   这种顿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正如庄子所言:“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这就是“道”。不过按照智障少女的话,这很可能是歪门邪道。秦牧也不管是正道还是邪道,有用就行。   他心神所至,手中的宝珠突然化为点点星芒,纷纷钻入了芈华的身体中。   只一瞬间,芈华就从座椅中站了起来。   那根刺透她身体的钢管所留的伤口,瞬间愈合。   秦牧还不放心,反正这里也没外人,他三俩下把芈华的衣服都扒光了。   只见芈华的身体产生了明显的变化。   她是练武之人,之前手心脚底,都有比较厚的老茧。可是现在,不但这些茧子没了,就是她全身的皮肤,都全部换了一遍,如今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而且芈华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无穷的生机。   “牧牧,我怎么啦?你干嘛脱了我衣服。”芈华刚复活过来,还有点莫名其妙。   紧接着,她记起了一切。   “牧牧,你杀了狌狌,救了我?”   秦牧哈哈一笑。看到芈华活了过来,他心里彻底踏实了。   他发誓,在这个世界,绝不能让自己的亲人再受到这样的危险。   芈华的那身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不过不用担心,秦牧向虚空中一伸手,一套全新的衣服就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不是本时空的衣物。智障少女变得东西,都是来自另外的世界,也就是秦牧曾经生活过的二十一世纪。   秦牧心里的想法,智障少女全明白。   这一身衣服是二十一世纪的军队作训服。芈华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穿。   秦牧亲手为她穿好衣服,再变出一双作战靴,也替她穿好。   望着一个全新出现的新人类,秦牧兴奋的说道:“媳妇,现在你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第二十七章 圣兽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你是说我……”芈华几乎不敢相信。   以武证道,是芈华的梦想。可是道之奥妙深邃,没有不懈的寻找怎么能得到?   不懈的寻找只是日常功课,每个人都可以不懈寻找,但是要想真正得道,有个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漫长的寿命。   鬼谷子就是因为得到了狌狌宝珠,才活了几百年,到现在还吱哇乱跳的。   芈华有着坚定的求道之心,却也知道这一切很可能是镜花水月。自己没有老妖怪的命,得了老妖怪的病。   可是哪成想,进入云梦泽之后,她本来只是想找点化妆品,却意外找到了悠长又悠长的寿命。   而且她发现了自己的身体有了本质的变化。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真是飘飘欲仙。宛如洛神降临。   她手足上的茧子一丝也不见,全身皮肤细腻如婴儿。   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牧牧,我的刀呢,咱们寻道去!”   芈华知道秦牧肯定是杀了狌狌,那自己有了漫长的寿命,也不能白吃干饭。她也要杀异兽去。   秦牧这才想起那把刀还留在狌狌的脚踝上,他正要带芈华去取,却在这时候,就听到一股响彻云霄的啼声。   紧接着,大地开始震动起来。   秦牧大吃一惊。怎么,这是什么样的凶兽,竟然有如此之威势。   刚才那个狌狌有几十米高,移动起来,就好像一幢高楼在整体迁徙。可是尽管那样,大地也没有震动呀。   秦牧不敢怠慢,他立刻拉着芈华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   芈华也吓得够呛。这毁天灭地的声势,她可是从来没见过。   她偷偷从树后面探出半张脸,向着前方望去,只见密林中,突然冲出了一群异兽。   有的她听师父说起过,有的她师父都没见到过。   蠃鱼,鸟身子,鱼翅膀。怪模怪样的,能飞能游。   穷奇,样子像是老虎,却长了一身刺猬的毛。最喜欢吃人。   这是芈华听她师父说起过,自己算是知道的。   更多异兽她完全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这些异兽长的千奇百怪,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高大。   云梦泽的树木本来就很高大,可是狌狌比树木还高大的多。树木比起狌狌来,就好像草皮一般。   这些冲过来的凶兽,每个都不次于刚才的狌狌大小。   它们之前也不知道躲在哪里,树林中肯定是藏不住这么庞大的家伙的。   现在它们发了疯一般,拼命向前冲,似乎背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它们。   秦牧大骇。你们都长这么大个了,还有怕的东西?你们比起远古的霸王龙都高大的多,还有什么东西,能威胁你们呢。   而且你们数量还这么多。   正在他迷惑不解的时候,就见天空中突然出现一道青色的影子。   整个天空都被染成了翠绿的颜色。   秦牧定睛一看,那道青色的影子,竟然是一条青龙。   它头似驼,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这可不就是龙吗。   难怪这些异兽怕的要死。龙,不论怎么说都是顶尖的存在呀。   这些异兽显然完全不是青龙的对手。   它们玩命的从秦牧面前跑过。幸亏它们逃命的方向不是秦牧这边,否则秦牧俩人非得被踩死不可。   那样芈华就悲剧了。   才刚长生,瞬间陨落。   秦牧连忙拉着芈华藏好。这条龙可千万别看到自己。   不过想想,自己跟异兽比起来,就好像蚂蚁一样。而且他们藏在密林里,谁能看得到自己呢。   异兽都是大家伙,青龙又在天上,就算它要吃饭,吃自己连牙缝都塞不满。   秦牧不断宽慰着自己。   哪成想,异兽过后,那条龙飞到了秦牧正上方,然后开始梭巡起来。   秦牧大吃一惊,怎么?这家伙不想走了吗?   他疑惑的向天上看去,却见一团火从远处如流星一般飞来。   飞到青龙面前,秦牧发现这是一只燃着火的鸟。   “青龙,哪里逃!”这只鸟突然开口说话了,而且它说的话,秦牧竟然能听懂!   这时候芈华似乎也听懂了火鸟的话,她一脸诧异的望着秦牧,怎么自己能通鸟语了。   秦牧意识到,这都是狌狌宝珠带来的变化。自己学习到了宝珠里面的法则,也自然懂了异兽的语言。   “朱雀大哥,我认输了还不行吗。愿赌服输,小妹这次认栽。”青龙也说话了。还是个好听的女声。   “认输可以,你把内丹给我,自此退出云梦泽。”“朱雀,你不要欺人太甚。”青龙一摇尾巴,整个天空被染成更沉重的碧绿。   “如何?这次是你主动来挑战我,输了,难道想就这么走吗?”这朱雀个头很小,看起来和正常的老母鸡差不多,偏偏有着好大的威势,把巨大的青龙压迫的抬不起头。   秦牧此时脑海中轰然一声。朱雀青龙,这是上古四圣兽啊。   四大神兽,分别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看来眼前一下来了俩,而且他们还掐起来了。   原来那些异兽不是躲避青龙,而是躲着这俩人打架。   看来这俩人一旦动手,方圆几百米,甚至几公里都是不可逃避区!   秦牧顿时心跳加速。   别闹不好自己今天要交代在这里吧。眼见着那些异兽都跑没影了,秦牧连忙拽着芈华的小手,准备悄悄的溜走。   这俩货显然不是自己能碰的。   可是没想到,朱雀说动手就动手。   它一瞬间化作一根火线,那是它如光一般的在移动,让秦牧经过智障少女大幅提升的视觉,都看不清它的真身。   朱雀本体很小,可是它一动起来,就好像一股实实在在的火焰,火焰都近乎凝固一样,瞬间就把青龙全身缠绕了起来。   半边天空,顿时青色尽去,只剩下一片赤红。   树木瞬间开始燃烧,沼泽跟着沸腾起来。   秦牧觉得自己好像掉在了烧烤炉和高压锅之间。上面被烧烤,下面被蒸煮。   他感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虚脱。   秦牧大惊,如果自己这么强悍的身体,都挡不住青龙朱雀的余威——它们俩人根本没正眼看自己,那么芈华受得了吗?   他连忙向芈华望过去。   却见芈华虽然面上潮红,额头见汗,但是精神和状态都还好。   秦牧明白了。一定是狌狌宝珠,从本质上改变了芈华的体质,她不再是个凡人了。   所以才能在这样的人间地狱坚持下去。   芈华也发现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她连忙搀着秦牧要跑。   可是两个圣兽的战争,随便一动手就是绵延几里地。   这片天空下,上面是火焰,下面是开水,自己又能向哪里跑呢?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穿的衣服都来自后世,料子与众不同,现在他们早全身着火了。   秦牧大吼一声,飞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飞碟了。   “哥哥,飞碟咱没那技术,这有一架飞机,你凑合用吧。”智障少女瞬间变出一架飞机。这可不是直升机了。这是一架水上飞机,螺旋桨的。   秦牧哪管的了那么多。他拉着芈华救跳上了飞机。   小飞机只有两个座位,但是马力却很强大。   秦牧启动引擎,在开水一般的沼泽地上滑行了一段时间,立刻拔地而起,向着远处飞去。   这云梦泽是没法混了。他哪成想会遇到青龙朱雀这样的怪物。   秦牧虽然狼狈不堪,但是心里还有一丝清明。他前进的方向,正是凌霄城。   飞机加速到最快,堪堪开出了火焰的边界。   周边温度极速下降,秦牧总算能缓过点神来。   他扭头望着身后,那是一片赤红的天地。   看起来朱雀虽小,却霸道无比。这特么不是要把青龙做成烤串吧。   没等他想明白,就见一道青光从火海中窜了出来,奔着自己的飞机就杀了过来。   秦牧吓的立刻狠推油门,飞机上每一个螺丝钉都在颤抖。   速度加到了极限。   那道青光逐渐的看不到了。秦牧悄悄的松了一口气。   却在这时候,驾驶舱内青光一闪而过。   秦牧顿时意识到大事不好。他连忙四下巡视,却见驾驶舱内一切如常。   这是怎么回事?   秦牧来不及再想下去,他拼命的逃跑。   赤红的火光渐行渐远,逐渐消失了。   这是,逃出来了。   秦牧眼见天色暗了下来,飞机也没多少油了,趁着还能看得到周边景物,他找了一块平整的沼泽地,降落了下来。   飞机刚停下,秦牧正要下飞机喘口气,就听芈华说道:“怎么不飞了?”秦牧大吃一惊。芈华的声音怎么变了。这不是芈华的声音。不过这声音好像自己听过。   他脑筋电转,立刻想了起来。   这是青龙的声音。   怎么,青龙跑到芈华身上去了?那芈华是死了?还是活着?   “你是谁?你把我媳妇害死了?”秦牧手中突然多了一把刀。智障少女就是他的百宝囊,他想要什么有什么。如今俩人配合的很默契。   可是刀子在手,秦牧又感到无从下手。眼前的女人,可是自己的媳妇。他总不能一刀把芈华捅死吧。   现在可没地方找第二头狌狌去了。   “这女人是你媳妇?噢,身子不错。挺好的。我先用用。”还是青龙的声音。   “你是?”   “告诉你知道,我乃是大名鼎鼎的圣兽,青龙。你见到我,是几辈子的荣幸。现在快告诉我,这个会飞的东西是什么玩意?人类都可以制造会飞的东西了吗?”“你是青龙?刚才我看你和朱雀打起来,好像……”秦牧觉得青龙显然是打不过朱雀。这不显然吗,要是打的过,她怎么会跑到芈华的身体里面。   听到秦牧这样问,青龙的气势好像一下子矮了一截。她也不问飞机的事了。   “朱雀毁我龙躯,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早晚我要炖了他吃肉。现在我没了身体,暂时借你媳妇身体用用。放心,用不坏,她也不会死,只是我用的时候,她就用不了啦。现在我休息一下,媳妇先还给你。”青龙的声音刚落,芈华的声音响了起来。   “牧牧,怎么停下来了?”芈华最后的记忆是他们一起在天上飞。现在飞机降落了,是怎么回事?   她焦急的四下看了看,没看到可怕的朱雀和青龙,也没有异兽,男人也好端端的在眼前,这才放下心来。   秦牧发现芈华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被青龙占据了。   朱雀说要青龙交出内丹,看来青龙没答应她。   以秦牧渊博而零碎的记忆,他大概缕清楚了这件事的脉络。   显然是青龙打不过朱雀,只能放弃了身体,她的精魄,也就是内丹,一路窜进了芈华的体内。   不知道什么原因,朱雀没有追上自己的飞机,这才给了自己,也给了青龙活命的机会。   只是苦了芈华。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体内还住着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能主宰她的身体。   秦牧对这种情况一点不陌生。他身体里面还有个智障少女呢。   只不过智障少女并不能左右他的身体,俩人的关系,还是以秦牧为主。   可是芈华和青龙完全不同。青龙想要这具身体的时候,芈华根本就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好在看起来青龙还离不开这具身体,暂时不会要了芈华的命,而且看起来,也要不了芈华的魂。   这就好。   秦牧长出了一口气。   活着,活着就好。剩下的事,慢慢想办法解决。   “媳妇,飞机没油了。”秦牧给芈华解释了一下飞机需要油料才能飞行的道理,然后说道:“今夜咱们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就返程。”夜色笼罩着大地。   帐篷内,芈华已经沉沉的睡去。   这一天过得,比她一生都精彩。芈华虽然脱胎换骨了,可是也难免精力不济,要休息一阵。   同时秦牧也没法确定,这到底是芈华需要休息,还是青龙需要芈华休息。   他看着芈华,又熟悉又陌生。   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女人吗?她到底是媳妇呢,还是圣兽青龙呢。   这个问题他问了智障少女无数次,可是这次智障少女也不知道答案了。她也是一头雾水。   秦牧试探着把手伸向芈华的身体,却在这时候,芈华手腕一转,抓住了秦牧的爪子。   “你想死吗?”青龙的声音响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青龙   看起来眼前人不是自己媳妇,那不能乱摸。   秦牧收回了手。   “你说对了。”秦牧平静的对着青龙说道:“我就是想死,怎么样,你来掐死我啊。”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这种状态下,肯定是青龙最脆弱的时候。秦牧要试探一下对方的虚实。这东西显然不是友好人士,自己身边放着一个炸弹,还是早点试探一下炸弹的威力比较好。   “好,那我就成全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说着话,青龙抬起手,一掌挥向了秦牧。   秦牧早就全身戒备,他准确的抓住了青龙的手。   手心中传来一股巨大的力量,秦牧差点被掀翻了。不过秦牧努力稳住了身形,两人一时僵持在当场。谁也奈何不了谁。   秦牧心里踏实了几分。   芈华之前的实力,他是清楚的。芈华虽然是本时空的武者,还是鬼谷子的弟子,但是秦牧的身体经过智障少女不知多少年的强化,已经不属于人类了。   芈华在秦牧面前,根本就是被吊打的。   现在青龙占据了芈华的身体,顿时让这具身体实力暴涨。这一下秦牧试探出了敌人的实力,心里大定——自己还hold住。   “哼,没想到被你看穿了。”青龙收回了力道,抽回了手。现在的确是她最弱的时候,比起原来的自己,现在青龙可以说手无缚鸡之力。   “既然你杀不了我,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好好谈谈了?”秦牧向后坐了坐,离青龙稍微远了一点。这种情况下,还是小心为妙。谁知道这个怪物还有什么杀人招数。   “好吧,你想谈什么?”   “我想谈的多了。首先我要问你,是不是能把我媳妇还给我。你占着她的身体算怎么回事。这样你也不舒服吧。如果身体是衣服,那你之前身体那么大,现在身体变得这么小,你自己也不舒服吧?”   “我舒服不舒服是我的事,轮不到你管。”   “这话就不对了。你说话要讲道理,这身体不是你的,是有主的。而且这是我媳妇的身子,我当然要管了。说吧,你什么时候把身子还给我。”   “哼,这要看我什么时候心情高兴。这具身子不错,等我玩腻了再还你。”   “呵呵,青龙,不要说大话了。你是根本没法挑选,是不是?”秦牧突然揭穿了青龙的心思。   青龙完全没有料到秦牧有这样一说,她下意识的回答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不明摆着吗。你能占据别人的身体,可是当时你面前有无数选择,就算那些异兽你不选,你也可以选我啊。我的身体肯定比我媳妇身体强大的多。你却偏偏挑了一个弱的,如果不是你傻,就是你别无选择。告诉我,你是傻瓜吗?”   “好,很好,你很聪明,比我想的聪明的多。”青龙突然露出了微笑。   虽然青龙和芈华用的是同一个身体,但是秦牧明显能感觉到两人的不同。同样是微笑,同一个美丽容颜,却完全是两个人。   “不错。我不能随便挑身体。你说的那些异兽,是云梦泽中的生灵。他们和我一样,身体里面有内丹。内丹乃是我们的魂魄,一个身体不能有两个魂魄,我占不了他们的身子。”   “那为什么不选我?”   “因为你是人类,人类的身体,我也不能寄居。”   “为什么选芈华?她不是人类吗?”   “她虽然看起来是人类,但是身体已经不是了。我占据了这具身体,也就知道了她全部的记忆。她死过一次,身子被你用狌狌的内丹救活了。你以为是救活了你的女人,实际上是救回了一个全新的女人。她的身体,已经有了云梦泽的特性,而且她还没有内丹,所以正好让我用用。你的身体我用不了,否则我到是可以选你。不过你是个男人,我是个女人,即便我能换你的身体,我也不换。”   秦牧没想到这个青龙的性别意识还挺强。   她还看不上自己的身子。   “内丹,你是说那个宝珠吗?”   “也许你们人类这样叫。在我们看来,这就是内丹,是我们魂魄所在。现在既然都这样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是被朱雀打败了,肉身被他毁了,只有内丹逃了出来,才暂时寄居在你媳妇身体里。”   秦牧心说,你要没本事,干嘛去撩人,这不是犯贱吗。   看看,被打惨了吧。   “青龙,我再问你一个事。朱雀比你厉害,你都追的上我的飞机,为什么朱雀不追上来杀了你?”   “傻瓜,这你就不知道了。云梦泽是我们的世界,这个世界,和人类的世界不同。在最初的时候,云梦泽的生灵还可以踏出云梦泽,当时我们和人类有过频繁的战斗。可是随着我们变得越来越强大,我们的脚步反倒越来越不能踏出云梦泽。”   “这是为什么?”   “我也不清楚。我们的身体越靠近云梦泽的边界,越靠近人类世界,也就越不能支撑。最近这几百年来,云梦泽边界上,只有一些新诞生的圣兽才能活动。他们身体很小,可以在那个地方生活。”   秦牧恍然大悟。他这才理解巫师为什么敢来云梦泽猎杀异兽。   青龙说的圣兽,无疑就是人类嘴里的异兽。可是秦牧看到的异兽一个个都几十米,甚至有上百米的。而且青龙朱雀这样的怪物,不但强大无比,还会飞,自己见了他们都只能跑。   这时空的大巫肯定完全不是他们的敌手。   他们敢来云梦泽,显然是认为自己能对付的了异兽。   这个怪异的矛盾让秦牧有点费解,现在全明白了。原来云梦泽边上只有小小的,新诞生的异兽。这是巫师可以对付的。   而自己倒霉就倒霉在智障少女身上了。   她给自己变出了飞机,所以自己一下飞到了云梦泽的深处,结果就遇到了真正的成熟体异兽,还碰到了朱雀青龙。   现在媳妇还被她霸占了。   “我们的身体不可以离开云梦泽,但是魂魄可以。只是这样要舍弃身体,不是谁都能做到。只有到了我这个层次,才有这样本事。”   “这么说,你到是挺骄傲的,是吗?”秦牧不由得讽刺了一句。明显你是被打的灵魂出窍吗。说的好像你战略转进一般。   “当然!我们的一生,总要历尽劫难,才能成神。这就是我的劫难。抛却了身体,是迫不得已,但是福祸相依,未必这就不是我的机缘。在云梦泽修炼几万年,也够了。现在我要去人类的世界看一看。”   “什么,你都几万年了!”秦牧大吃一惊。   “有什么稀奇?那个朱雀都几十万年了,我输给他不丢人。”   “那我就奇怪了,你几万年修行,人家几十万年,你和人家差这么多,你干嘛去找事?”   “什么叫找事?”青龙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她心里有点犹豫,最终还是说道:“云梦泽最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整个天地似乎有点不稳。我能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朱雀也是一样。你们人类为了地盘打来打去,我们圣兽难道要靠嘴解决问题吗?”   “那现在怎么办?你打败了,身子也丢了,你这样不明不白的占据着我媳妇的身子,什么时候还给我?”   “我刚才说了,不是什么身子我都能用。你要我把她的身子还给你,首先你要找到一个一样的身子。”   秦牧明白青龙的意思。普通的人类身子,她不能用。比如自己的身子她就用不了。   芈华是死过之后,被狌狌宝珠改造过。等于她成了一个特殊的容器,这种容器,可以容纳圣兽内丹。   自己要是再找这样一个身子,就要再杀一个狌狌,找到他的内丹,救活一个死人。或者说,活人也可以。   “这好办啊。我再去杀一个狌狌,找个死人救活了给你。”   “哼,你想的容易。能让死人复活的内丹,只有成熟的狌狌才有。云梦泽就我知道,现在只有那么一头,还被你杀了。”   “哎呦我去,我有那么幸运吗。”   “你说呢?要想再找一头这样的狌狌,估计要等几十年吧。不过你放心,我绝对等的了。我不着急。”   “你等的了,我等不了。”秦牧顿时急了。想着自己要和这么一个恐怖的玩意生活几十年,简直是噩梦。   而且青龙和自己说的未必都是实话。她现在刚占据芈华的身子,就让这具身体发挥出以前十几倍的力量,若是让她完全熟悉了,自己岂不是打不过她了。   再说了。青龙刚才说的明白,云梦泽里面凶兽那么多,完全是因为自然的限制,所以他们不能踏足人类世界。   否则以朱雀和青龙的强大,他们要是来到人类世界,什么城墙能挡得住他们?   现在青龙抛弃了肉体,将魂魄寄居在芈华身体里面,这样的她来到人类世界,要是兴风作浪怎么办?到时候谁拦得住她?   “秦牧,你刚才说飞机,这个东西是人类最近造出来的吗?”青龙对飞机很是好奇。   她虽然不能离开云梦泽的深处,但是云梦泽一直和人类有交往——人类老踏足云梦泽抓异兽。   青龙对人类世界是有感性认识的。她不记得之前的人类,有能飞的玩意。   “是蓬莱的仙人造出来的吗?”   青龙占据了芈华的身体,也就接收了芈华全部的记忆。秦牧的一切她都知道。只是暂时她还不能完全消化这一切,所以还有些困惑。   秦牧立刻意识到这也许是个机会。   青龙强大的已经不是现在时空任何人能对付的了。而且还有更可怕的朱雀。自己得吓唬住她。   “对,这就是蓬莱仙人造的。这不过是个小玩意。我是蓬莱仙人子弟,所以我才这么强大。我们蓬莱,有更强大的武器,一颗就能消灭整个云梦泽。所以我劝你老实点,不要以为你们就天下无敌了。”   秦牧这时候脑海里突然有了核武器的概念。   核弹,原子弹,氢弹,看看你们能不能在核武器下还嚣张!   “什么样的武器?这样厉害吗?”青龙有点愣。飞机虽然会飞,那也只能让她好奇而已。她自己就会飞。这么个小东西,换做肉身还在时候,根本经不住她一爪子。   现在秦牧说起蓬莱仙人有更厉害的武器,青龙有点意外。   能强大到打倒自己吗?能打倒朱雀吗?   如果能打败朱雀,自己到是可以试着和蓬莱仙人交个朋友。拉个外援,一起对付朱雀,抢回自己的地盘。   “说出来吓死你。”秦牧伸出一根手指头,对着青龙说道:“看见没有,我们蓬莱的这种武器,只需要这么一点点的原料,就可以毁天灭地。你和朱雀,都不是对手。”   “噢?”听到这里,青龙眼珠一转,对着秦牧说道:“蓬莱仙人既然这么厉害,又有这么强大的武器,你为什么没带在身上呢?你不是仙人子弟吗?再说,蓬莱只是个小岛,在大海中间,肯定没有陆地上活的舒服。我们都知道要地盘,难道蓬莱仙人不要?如果蓬莱仙人不要地盘,为什么又派你来楚国?还不是当探子,打前站。”   “这个……”秦牧顿时无语了。   这件事根本就无从解释。青龙是从芈华的记忆中了解了一切,而芈华对于秦牧的了解,全是秦牧编造的。   蓬莱,根本就不存在。   秦牧编造的蓬莱,是一个跨越几千年的科技综合体,还是虚幻的。虚幻的存在,怎么会来争夺实在的大地。   可是不论是圣兽,还是大地上的人类,的确一直在为地盘厮杀。仙人在海岛上,屁股大的地方,如果他们不求扩张,那简直没有天理。   “哈哈,你是骗我的,你们根本没有那么厉害的武器。”青龙立刻发现了秦牧在说谎。   “现在没有,以后也会有的。”   “好呀,那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我要警告你,不许再碰我的身体。我还是黄花姑娘呢,不能让男人碰。”   “……”秦牧顿时无语了。就算你本体是黄花大姑娘,可是你本体都没了,你现在用的是我媳妇的身体,她可不是黄花大姑娘了。   不过想到这里,秦牧顿时一愣。别是那个狌狌宝珠重造了芈华的身子,连那一层膜都给补好了吧。   “还有,青龙这个名字你别叫了。名字不能随便给人叫。”   “那我怎么称呼你?”   “你就叫我龙儿。”   “龙儿……”秦牧听到这个名字,记忆中突然出现了一本小说。   好像是一个姓金的作者写的,里面有个桥段,一个美丽的女人,被一个小道士玷污了。   那个女人,正叫龙儿。   我晕,她叫龙儿,那么莫非自己就是那个流氓道士? 第二十九章 回到寿春   青龙对于来到人类世界,还是充满憧憬的。毕竟她几万年都没有踏足人类世界了。   而且现在人类也有飞机,能上天了,这让她更感好奇。   只不过她想继续坐飞机的愿望被秦牧无情打击了。   “飞机没油了,飞不了,咱们要走回去。”秦牧也不能把青龙扔在云梦泽。这毕竟是她媳妇。   过于先进的东西,他一概都不会带回楚国。   智障少女的警告时刻放在秦牧的心上。再说,就算他想带也带不走,飞机是真没油了。智障少女精的很,她设计的油量只够飞到云梦泽边缘。   好在这里离凌霄城已经不远了。   秦牧抬头看了看太阳,辨别了一下方向,两人继续前行。   路上,他们陆续的看到了各位巫师。   他们大部分人都是空着手,连行李都没有了。不过有几个人却显然有了收获,脸上充满了傲气。   魏轩就是其中之一。   这一次,他猎杀到了一头狌狌。   狌狌体内没有宝珠,但是狌狌的骨头也是宝贝。他取了狌狌的头骨。有这样宝贝在手,说不定就能治好楚王的病。   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谁成为巫王,要看谁能治好楚王的病。   魏轩也看到了秦牧和芈华俩人。这俩人竟然能从云梦泽活着出来,让魏轩感觉有点意外。   自己一身本领,在云梦泽里面还多次遇险,怎么这俩菜鸟能安然无恙呢?   而且他们还换了衣服,干净的好像刚洗过样。   这身衣服的样子,完全就是后世的军队作战服,魏轩一时半会都接受不了。   奇装异服,果然非我族类。不过秦牧来自蓬莱,这样人家穿什么他也无权干涉。   “秦牧,你们人类又杀了我们不少圣兽。”青龙越来越活跃,一天二十四小时,基本上二十三点五个小时她都霸占着芈华的身体。   “这个事吧,其实它不是你想的那样,它……”秦牧当着青龙的面,只能想办法给这件事找个糊弄的过去的理由。   “你不用跟我解释。”青龙打断了秦牧的话:“自己不强大,死了活该。”她对于异兽的死活一点不在意。   秦牧不由得对她竖起来大拇指,给你点个赞!你心真大,而且还这么客观。   大巫们对秦牧的态度越来越不友好。他们眼神中透漏出来的鄙夷,让秦牧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是啊,人家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立下这么点功劳。甚至有一多半人直接就消失在云梦泽,根本就没有回来。自己在他们看来,是躺着等升官发财。   换了是自己,也会气的要死。   他只好尽可能的低调。不低调也不行,他旁边还有一个青龙,隐藏在人类的身体里面。   现在秦牧被青龙强迫着达成了“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   青龙答应秦牧,只要他努力帮助自己在人类世界生活,让自己对人类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自己就会尽快把芈华的身子还给真正的主人。   至于怎么帮助她,青龙也没细说。总之,要走着瞧。   那就走着瞧好了。   秦牧相信,就算青龙活了几万年,但是你是个怪兽,你没有来过人类世界。   自己可是掌握着人类世界几千年的精华——他确定自己过去生活在一个高度发达的人类世界,总不能让你一个老妖精玩了。   秦牧的低调,让他躲过了很多麻烦。   巫师越聚越多,人多了,更不好明着对秦牧下手。暗地里,他们根本找不到秦牧。秦牧总是躲着人。   到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只是为了避免招人嫌,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到了约定的日期,大家一起启程回寿春。   他们出来时候有接近一百个大巫,回去时候只有三十来个。   宋玉早就等在寿春城,焦急的盼望着这队巫师,希望他们能带回真正的好东西,给楚王治病。甚至不是治病,而是续命。   楚王如今刚过五十,就算是在本时空来说,在贵族阶层,这个岁数真不大。   可是他一场病下来,简直就是半死不活了。这让宋玉非常担心,也非常难过。   他想让这些巫师——有成绩的,尽快进宫治病。   李嫣也着急,她不是着急给男人看病,而是着急看到自己的男人。   毕竟这一去已经两个月了。对于一个刚得到男人浇灌的熟妇,这段等待简直是煎熬。   但是她左盼右盼,都没把秦牧盼来。   原来有人提前一步,把这些巫师全带走了。   楚国唯一能做出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春申君黄歇。   黄歇是楚国令尹,现在楚王病重,一切大事小事,实际上都是他说了算。   给楚王治病是天大的事,而且这一次还很可能治好了。   这样一来,黄歇不得不谨慎从事。他要先见见这些巫师。   秦牧本来不是巫师,可是他是打着巫师的名号参加的巫王大会,所以他和芈华都被带到了春申君的府邸。   春申君黄歇,现在委实有点犹豫不决。   他的地位,是楚王给的。没有楚王,就没有现在的春申君。他不过还是黄歇而已。   可是如果楚王活着,自己的亲儿子就不能继位。楚王对自己再好,那不过是外人。疏不间亲。相比起来,还是儿子当楚王更好一些。   正因为他有着这样矛盾的心理,所以他没有阻止这次宋玉主持的巫王大会。   不过既然巫师们都回来了,那他必须见见。   其余的人都是陪客,这一次春申君真正看重的,只有三个人。   这三个人都猎杀了异兽,取到了异宝。传说中,这几样异宝都能救人性命。魏轩是其中之一。   秦牧不在其列,他什么都没拿回来。   虽然黄歇也看重秦牧——那么多好东西都是这个蓬莱客弄出来的,但是现在还不是搭理秦牧的时候。   权力,才是第一位的。   魏轩是三人中尤其被黄歇看重的一位。异兽狌狌,传说中有着活死人肉白骨的能力。   从它身上取的异宝,比起另外两样更加出名。   “这就是狌狌头骨?”黄歇此时年纪已经有了一把,眼神有点不好,他贴近了案几上的头盖骨,眯着眼睛仔细的观察。   “对,春申君请看。”魏轩此时一脸傲气。   “魏大巫,你是怎么得到这件异宝?”   “凭我笛音。”说着话,魏轩把挂在腰间的一根小小竹笛拿在手中:“春申君,狌狌异兽,狡猾异常。凡人靠近它百丈之内,就会被它警觉。所以我事先挖好一个陷阱,再用笛声诱惑它掉进去。然后才得到它的头骨。”“好本事!”春申君捋着胡子大笑。   “春申君过奖。为楚王尽力,臣下百死不辞。”“好。”春申君开怀大笑。   立刻安排饮宴。   这时候的贵族,就喜欢这一口。   没事就大摆筵席。这也是必然的,因为他们也没有电脑电视,没有手机互联网,不干这个干什么呢?   任何时期,任何人,都希望享乐。   这个时期最高的享乐就是歌舞饮宴。   春申君贵为楚国名义上的第二人,事实上的第一人,自然他的筵席更加气派。   三十个人的宾客,舞姬就上了一百。   每人能摊上三个还有富裕。   这时候没有大圆桌,不会大家团团坐。   一人一个案几,宾客席地而坐,都吃独食。   秦牧发现春申君就是春申君,自己才出门两个多月,春申君府上竟然换上了全套的瓷器。   每个人面前的案几上,都是精美的瓷盘,瓷碗,银制筷子。   不说食物好坏,就这一套餐具,足以睥睨天下——别的国家的王公贵族,谁也摆不出这么多瓷器。甚至他们可能现在连一件瓷器都没有呢。   这不得不说春申君势大。   楚国,甚至全天下的瓷器,只出自秦牧的瓷器厂。   这个厂子他有七成股份。在秦牧和芈华都不在寿春的时候,自然是乌鹭来管家了。   显然乌鹭扛不住春申君的权势,估计这俩月的产量,全归了春申君了。   否则凑不齐这么多餐具。   很多巫师这才是第一次真正用到瓷器。   他们不由得把目光望向了秦牧。你说你好好的一个蓬莱商人,不安心做瓷器赚大钱,反倒跟我们争食。真是太贪心了。   青龙从来没见过瓷器。现在看到这么精美的小东西,顿时爱不释手。   她坐在秦牧身边,忍不住拿起一个瓷碗问秦牧:“秦牧,这是什么东西?”“瓷。”   “这东西真漂亮。”青龙的双眼都闪着光。   秦牧顿时心里一阵鄙视。你都活了几万年了,还有那么大神通,都可以飞了,还看不开这点东西。   可惜那块手表了。   坠机时候手表不知道丢到了哪里。那时候秦牧一心牵挂芈华的小命,哪里还在意手表丢了。   后来更是跌宕起伏,让秦牧完全处在懵逼状态。   他是到了凌霄城,才发现芈华手上的表丢了。   之后芈华清醒了过来,对于自己消失的手表好一阵伤心 。只是现在青龙在她体内,秦牧也不知道再变一块出来安慰她合适不合适。   他到是心里默念了几遍手表,可是智障少女没给他半点反应。看来她不同意。   如果青龙看到手表,应该就不会对瓷器感到震惊了。   这一次大家都是九死一生。不只是秦牧如此,那些巫师更是如此。   他们可没有智障少女这么逆天的帮手。   活着回来的人,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   秦牧这时候不免庆幸。幸亏芈素的师父没参加这次大会,否则很可能芈素就没师父了。   酒宴之后,黄歇特意把魏轩等三人留在了自己的府邸,剩下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秦牧这才带着芈华回到了自己的家。   他本想赶紧休息休息,这一路把他累的够呛。不是身体累,是心累。   秦牧身边的女人,一个身体两个灵魂,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万年老妖怪,这太折磨他脆弱的小心灵了。   可是他发现自己好好睡一觉的理想根本无法实现。   王后李嫣,正在他的床上,风情万种的等着他。   “秦牧,这就是那个王后?”青龙最近一直霸占着芈华的身体,一点时间没给芈华。   这时候她望着赤身裸体的李嫣,好奇的说道:“这是手表吧。拿来给我看看。”李嫣全身上下,只有一块手表。当然,还有玉环。只是玉环对青龙完全没有吸引力。   她得到了芈华的全部记忆,记忆不是实体,她不知道手表具体的感触是什么。现在终于看到了这个处处奢华的的二十一世纪奢侈品,青龙当然要拿过来看看。   纵然李嫣是楚国王后,地位极其尊贵,可是在青龙眼里,人类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如果不是自己没了肉身,失了神通,她都懒得跟李嫣废话。直接抢就行了。   李嫣本来满身欲火,现在一听这话,顿时欲火变怒火了。   怎么,芈华这才出去两个多月,对自己就变了态度。   难道你不记得自己这个干娘了吗。   又或者,你不满意我抢你男人。   到底是谁给你的勇气,敢对我这样说话。   王后脸色一沉,一房春色顿时化作满屋阴云。 第三十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芈华虽然被李嫣认作干女儿,但是这不过是李嫣笼络秦牧的手段。   王族就是王族,她哪里会看得上一个平民百姓。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汉朝才提出的理念。秦朝在汉朝之前,这个战国时期,更在秦朝一统天下之前。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才建立了秦朝。   越向前,阶级区分越明显,贵族和平民,这个时期,两者有着天渊之别。所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样的话,根本就不需要说。贵族和平民,泾渭分明。   秦牧在绛县弄出来曲辕犁,翻斗水车,这都是划时代的农业用具。   可是也正因为如此,昭厉不认为秦牧是世家贵族出身,他顶多是个出色的工匠,或者商人。   招纳秦牧做门客,就是他最看重秦牧的表现了。   如果不是昭家认为秦牧没有出身,为了笼络秦牧,他爹应该把自己家闺女许配给秦牧。但是秦牧的身份不够,所以昭家父子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   给他个舞姬,就是很抬举他了。   幸亏秦牧来这个时空不久,之前他也没有这个概念,所以他没有意识到王孙贵族对自己发自骨子里面的鄙视。   李嫣看重他,是因为男女感情,甚至简单说就是肉欲。   如果李嫣有个亲闺女,那是绝对不能嫁给秦牧的——层次太低,门不当户不对。   她觉得自己认芈华做干女儿,已经是极大的恩惠了,自己和她男人睡几次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还敢有意见吗?   可是没想到,这俩月不见,芈华一回来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一点不给自己面子。   不说她跟着秦牧一起来到卧室,看到了自己光溜溜的样子,已经很不敬,她还敢要自己拿手表给她。   这是要翻天吗?   “芈华,你是想死吗?”李嫣脸上一片寒霜。   虽然李嫣(此处删去原文),换了一般人绝没有这个气势,但是李嫣完全没有半点的羞愧。她就如华服在身,稳坐王位一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一切。   如果芈华的身体里面这时候是芈华做主,还没准真被李嫣的气势压制。   毕竟这时候,整个天下都是如此。王孙贵族对贫民百姓,就是天一般的存在。   可是现在芈华早就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一天到晚,她美丽的身体都被一条青龙霸占着。   在云梦泽,青龙一样是最高的存在。   那些有名的没名的异兽,完全就是她眼里的臭鱼烂虾。   她就是云梦泽的“王”。虽然现在她有点惨,被另一个“王”朱雀打的肉身都没了,但是她精魄还在。   青龙是真正的王者。这还不是血统论。虽然从血统来说,青龙朱雀本来就是王,但是这一条青龙,是实打实打出来的地位。   她换了身体,不会换脾气。   人类在青龙眼里,本来就是一群蚂蚁。一个凡人也敢对着自己如此无礼,青龙顿时大怒。   她立刻抬起手掌,准备一巴掌抽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秦牧吓了一跳。   事情演变的太快,进了卧室以来,他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场面已然失控了。   想到这条霸道的龙还不知道要纠缠自己多久,秦牧顿时心里一凉。   我太难了!   这时候由不得他多想,再想下去,李嫣能被青龙一巴掌把脑袋抽掉。   秦牧连忙拦住了青龙。   还好现在青龙没有了肉身,只能借助芈华的身体行动,所以秦牧还拦得住她。   “不要吵!”秦牧大喝一声。   这一声震慑住了当场。   现在的局面就是这么古怪。   李嫣是本时空的人类世界王后。她对上百姓,甚至百官,自然威势十足,一般人在她面前都是战战兢兢,生怕惹她生气。   青龙呢,在云梦泽霸道惯了。她是圣兽,有百般神通,就连飞机这样的来自几千年后的高级玩意,都不放在她眼里,更别说眼前一个凡人了。   她们俩都把别人视作无物,也认为别人应该本能的接受。可是哪知道秦牧来自后世,他生活的那个中国,经过一场触及灵魂深处的运动,已经打倒了一切(此处删去原文)   “为人民服务”,是一句口号,也是一种精神。   没有谁比谁更高贵。   秦牧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根本不畏一切。   就算是楚国的王后,就算是云梦泽的龙族,秦牧都当做平等的人来看。   所以秦牧这一声断喝,让两个女人完全没有料到。之前秦牧一直表现的很温柔,李嫣和青龙都当他是个软柿子,以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呢。   哪成想老实人发飙,谁都拦不住。   李嫣和青龙都是身体一颤,心头乱跳。青龙虽然是龙族,可是她身子都没了,用的是人类的身体,自然也就有着人类的反应。   如果她拥有自己的本体,她的龙须都不会被惊动半分。就当苍蝇叫了。   秦牧的话不但吓住了李嫣和青龙,连刚进门的乌鹭都被吓坏了。   乌鹭也是两个多月没见自己的男人,心里着实想念。   虽然王后来到自己的家,还霸占了秦牧的卧室,可是既然大姐都跟着进去了,那自己不能落后。   她也是前后脚来到秦牧的卧室,刚巧看到一切。   对于李嫣的不要脸,乌鹭深感佩服。自己虽然是个舞姬,但是这样光着屁股训人,那还是做不来的。   同时她也对芈华表现的这么霸道,深感奇怪。之前大姐就算是对李嫣一肚子气,也只是背地里和自己俩人说。她都不好意思和芈素说。   今天是怎么了?去了一趟云梦泽,脾气大涨,都敢斥责王后了!   那地方真这么神奇吗?要不自己哪天也求秦牧带自己去一次,涨涨脾气。   眼见场面不可收拾,乌鹭立刻有了主意。   她是舞女,她学的就是怎么调节气氛,让场面融洽。   本能的,乌鹭走到了芈华和李嫣之间,先脱下衣服为王后披上——你不能光屁股训人啊。   “王后息怒。”   然后她又拉着芈华的手,对李嫣再次说道:“姐姐一路辛苦了两个多月,也许累糊涂了。”   紧接着,乌鹭又对秦牧说道:“老公,你不在寿春的时候,春申君亲自登门,我只能把这两个月的瓷器全卖给了他。”   秦牧对于这时候的称呼总感觉不习惯,所以就把他熟悉的那种称呼在家里给普及了。   乌鹭的话,让秦牧从眼前的尴尬场面抽身出来。   是啊,这种男女之事哪有那么容易料理清楚的,生活还要继续。现在不是在云梦泽,自己眼前没有巨大的异兽,也没有吓人的朱雀,自己还活在人间。   活在人间,自然要忙着人间的事。   如今的秦牧,也是家大业大。瓷器是全寿春,如今已经蔓延到全天下的宝物。   今天一个春申君过来强买,改天要是秦国赵国的王公贵族过来,自己该怎么办。   其实这只是秦牧下意识的逃避思想。他暂时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所以就先推一边。   “鹭鹭,这事你办的很好。做买卖,和为贵。”秦牧含蓄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借着说瓷器,也让那俩女人安定点。   和为贵。   “老公,现在寿春有一些人开始造新的瓷器作坊了。”乌鹭继续说道:“那样咱们的瓷器……”   瓷器现在是秦牧的独家生意——分了三成给昭家,这样的宝贝,自然让人眼红。   这时候也没有什么专利保护,你能造,我也能造。   关键就在于,会不会造。   造纸这方面,完全是昭家自己人把持着。昭家的造纸厂,用到的所有人工全是昭家的下人。   他们对于昭家,是有人身隶属关系的。所以他们不可能跑出来为别人效力。   秦牧的瓷器厂不然。   他是个外来户,他招揽匠人,虽然是通过昭厉,但是人员大部分是寿春独立的工匠——他们不是昭家的私人。   秦牧对所有工艺一点也没保密,这样自然有聪明人学会了怎么造瓷器。   寿春各大世家,纷纷下手,从秦牧的瓷器厂中重金挖人。   大小瓷器作坊接连开张。别看李嫣现在正在自家光着屁股,好像和自己男人是一伙的。但是李嫣动手的比谁都早,她是第一个下手挖瓷器厂工匠的人。   这让乌鹭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件事对她来说非常复杂。这不仅仅是她的事,也不仅仅是秦家的事,这还关系到自己在秦国的亲人。   乌鹭的真实身份是秦国间谍。   楚国来了一个蓬莱客商,弄出了这么多稀罕的宝贝,乌鹭必须要尽快的报告给秦王。   如果秦牧对瓷器制作工艺极端保密,谁也不知道怎么造瓷器,那么如果秦王根据自己的情报在秦国造出了瓷器,自己的男人早晚就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现在全寿春都在造瓷器,这样自己泄漏情报给楚国的事,就被抹过去了。   秦国如果造出了瓷器,大可以推脱在那些工匠泄密上。   这件事让乌鹭左右为难,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甚至她都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是好是坏,只好把一切都端给秦牧,让他拿主意。   乌鹭说完这些,李嫣不出声了。   她让秦牧离开寿春,去云梦泽刷功劳,一来是为了给自己的男人弄个出身,封他个官做,二来也是要趁着他不在寿春的时候,挖他的墙角。   现在当着秦牧的面,被乌鹭揭发出一切,即使李嫣身为王后,脸皮修炼的城墙一般,也难免有点羞色。   这就是偷啊。   偷人对她来说无所谓,但是窃取人家的工艺,这就是偷钱。   偷钱,对于王后这个身份,多少有点不好听呀。   秦牧这时候头大如斗。   他觉得自己彻底要精神分裂了。   一边是神奇的莽荒之地,那里除了有异兽,竟然还有传说中的上古四大圣兽。青龙朱雀都在,那么玄武白虎想来也少不了。   而且一条青龙,还抢到了芈华的身体,跟着自己回到了人类世界。   这边人类世界也让自己头晕。   你们还为了一点瓷器争来争去,你们不知道蛮荒世界有多么可怕吗。   青龙说了,蛮荒世界的异兽,因为一些原因,那些真正危险的家伙不能从里面走出来,所以人类世界暂时是安全的。   但是现在云梦泽的世界发生了奇妙的变化,那个空间不再稳定了。   一旦那个空间限制崩溃,这些几十米上百米的异兽大举杀出来,秦牧不觉得以现在人类的科技,能抵挡这些怪物。   更别说还有强大到和神仙一样的朱雀。   朱雀只要能从云梦泽出来,只靠它一个人的逆天神通,就能把人类世界平趟了。   秦牧发现青龙对于人类,甚至对于异兽,根本就是满不在乎的心态。   人类世界,不过是她的新鲜玩物。几万年没见过了,出来看看稀罕,就好像逛动物园一样。   人类在她心里,还真就和动物园里面的动物一样。看着新鲜,开心一下。你要是惹她生气,那立刻宰了吃肉。   秦牧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一个明白人。   而自己,似乎也不得不承担起维护人类世界的重任。   他必须要弄清楚云梦泽到底发生了什么,即将发生什么,以及怎么避免毁灭人类的灾难事情发生。   这一切的关键,全在青龙身上。   现在自己还真得伺候好这个“宝贝”。她身上肩负着人类的希望。   “瓷器的事,再议,再议。这阵子大家都辛苦了。我给大家一样礼物。”   说着话,秦牧双手同时摊开。每一只手中,都是一块亮闪闪的手表!   智障少女显然认可了秦牧的看法,她及时的变出两块手表。   一场因为手表带来的灾难,暂时因为出现了新的手表而平息了。   可是秦牧知道,这只是一切麻烦的开始,灾难,随时都可以发生。   自己要怎么办才好呢? 第三十一章 秦王嬴政   “纸,还有在纸上记载瓷器的制作方法。蓬莱仙客,果然不凡。乌鹭立下大功!”秦王嬴政,面前是一叠纸,有几张纸上,还写满了字。这是乌鹭偷偷记下来的瓷器工艺。   她和秦牧一起,从头到尾参与了瓷器厂的建造。   从开矿到开窑,可以说每一个环节她都没有落下。当时秦牧还很赞赏了一番她的工作态度。   实际上秦牧对乌鹭感情的转变,正是在建造瓷器厂的过程中完成的。   当时秦牧从昭严剑下救了乌鹭的命,只不过是恻隐之心发作。他不能看着这么一个青春少女因为自己而死。虽然自己什么都没做,这事凭空就落到了自己脑袋上,但是他不能不阻止。   一开始,秦牧只是想把她摆在家里,反正他也不缺这一口饭。但是在建造瓷器厂的过程中,乌鹭完全没有半点娇气,她甚至比芈素芈华还能干,还肯干。   多脏多累的活,她都跟着秦牧冲在第一线。   这种热爱劳动的精神让秦牧很是感动。他来这个时空不久,没机会接触太多的人。尤其女性,接触的更少。   像这样不顾身份——舞姬的优雅一点不要,只拼命干活的人,立刻赢得了秦牧的好感。   这之后他才接受了乌鹭。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乌鹭的拼命是另有目的,包括她那惊人的求学精神,但凡遇到半点不懂的,都要请教秦牧,搞清楚原因,这都是为了秦国。   秦王嬴政拿到这份写在纸上的瓷器制作工艺,完全可以在秦国复制出一切。   更别说乌鹭这次给的情报中,除了纸,瓷器,还有曲辕犁,翻斗水车,马镫。   这一桩桩一样样,全对本时空的科技水平,有划时代的提高。   乌鹭凭借一己之力,剽窃了秦牧拿出来的全部科技,一个人把秦国拉到了和楚国比肩的地步。   如果没有乌鹭,楚国凭借曲辕犁和翻斗水车,能让农业产量翻着跟头上翻。极大的增加国力——粮食就是国力。   还有马镫。马镫的出现,让楚国可以大量的新建骑兵队伍。原来骑马是个技术活,难度很高——没有马镫一般人在马上待不住。   现在有了马镫就不同了,寻常士兵经过短暂训练,就可以骑在马上。   骑兵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军队的战斗力。   乌鹭的功劳怎么说都不过分。   嬴政立刻下旨:“重赏乌鹭的家人。”   不过赏赐是赏赐,她的家人还是不能放。   像乌鹭这样的间谍,都是秦国的财富。她们自幼被精心培养,花了秦国大量的金钱,每一个人都要为秦国效力到死。   现在乌鹭成了蓬莱仙客的妻子,这个位置太好了。   蓬莱仙客随便就拿出来这么多东西,那一定还有更多好东西没拿出来。必须让乌鹭尽快的从他嘴里榨出来。   还有手表。这东西更好。如今根本没有精确计时的器具。农民可以不要那么精确的时间,但是军队,时间还是越精确越好。   如果每一个秦国大将军都配上一块手表,能极大提升秦军的作战能力。   这件事,要乌鹭抓紧办。   秦王嬴政,如今刚刚二十一岁,正是初升太阳一样的年纪。   整个秦国也正如嬴政一般,朝气蓬勃。   嬴政精力极端旺盛,他随口下达着命令,有侍臣立刻记录下来。   纸还是很稀少的。乌鹭也没资格大规模的买纸——她也没那么多钱。   秦府的钱,都归芈华掌握。乌鹭是动用自己私房钱,才买来这么点纸——还要托关系。   还好她是昭家出来的舞姬,关系还是有一些的。   秦王的侍臣也明白纸的好处,可是这点纸绝对不够放开用的,他还得用竹简记录秦王的命令。   纸的制造工艺,乌鹭还没探听出来。   秦牧答应昭家,自己不再做纸了,所以他也就不对这件事上心。   造纸的秘密,掌握在昭家和芈家姐妹手里。但是芈华芈素肯定不会告诉乌鹭。   怎么造纸呢?乌鹭大概写了一下,说是用竹子处理成纸。   “召集咸阳的能工巧匠,马上建造瓷器厂和造纸厂,立刻开工。”瓷器立刻可以建造生产,造纸可以先研究着。   “大王,臣都记下了,是不是这就送去请丞相过目?”侍臣恭敬的问道。   听到这句话,嬴政兴奋的脸上顿时出现一股怒气。   秦王嬴政,十三岁就当上了秦王,但是那时候他年纪太小,朝政被他娘——赵姬,和他仲父——吕不韦,俩人把持着。   现在赵姬,也就是秦王的亲娘,有一个相好的男人:嫪毐。   嫪毐是吕不韦送给赵姬的礼物。   嬴政登基成为秦王,是因为上一代秦王,也就是他爹,死了。   他爹死了,他十三岁登基,这时候赵姬正是如狼似虎之年。   吕不韦怕赵姬找面首,可是自己又年纪大了,没那么多精力分给赵姬,于是他就从门客中挑选了嫪毐。   嫪毐没别的本事,就一样突出的特点,(此处删去原文)极端雄伟。   堪比叫驴!   传说中,嫪毐能用自己的(此处删去原文),推着桐木做的车轮转动。   老实说,作者也脑补不出这个画面。读者自行脑补。   吕不韦借口嫪毐犯了错,假装给他阉割了,送给了赵姬做宦官。   赵姬如获至宝,自此和嫪毐没日没夜的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由此可见,楚国的李嫣现在才找面首,在这个阶层中,真是罕见的良家少妇。   当然,嫪毐和李嫣没关系,和秦牧也没关系,但是他和嬴政关系大了。   本来嬴政还是一番孝心,觉得老娘这么年轻,没了男人很可怜。所以嫪毐的事他就睁一眼闭一眼。   而且嫪毐是吕不韦的门客,吕不韦在秦国,比春申君在楚国权势还大的多。   因为楚国还有一波老贵族坐镇,而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可以说他在上层组织结构中,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没有旧的势力掣肘。   也正因此,吕不韦权力更大的多。这时候嬴政还小,十几岁的年纪,更是没什么实际权力。   嬴政对嫪毐也就一个态度:letitbe。随他去吧。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不想对付嫪毐,嫪毐却想对付他。   嫪毐蔫不出溜的,跟赵姬合伙,弄出俩孩子。   当然,这事他一个人也干不了。   嫪毐有了亲儿子,假子就不要了。   嬴政是嫪毐的假子,因为嫪毐要嬴政叫他“假父”。   秦王今年二十一,马上就要真正的拿到权力。   赵姬和吕不韦摄政,也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在秦王二十一时候把权力还给秦王。否则你一直摄政,那你不就是秦王了吗。那些老一辈秦国首脑也不会答应。真当我们大秦无人啊!   吕不韦和赵姬,都不是秦国人,他们是外国人!   马上嬴政要真正掌权,吕不韦虽然有点担心自己的未来,也舍不得现在的权力,但是他的担心和嫪毐的担心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嫪毐弄出俩亲儿子,一旦秦王登基,没准先就拿自己和这俩儿子开刀。   与其到时候挨宰,不如我先宰了你!   正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嫪毐和赵姬早早的搬出了咸阳,他们在雍城快乐的生活着,阴谋的算计着。   如今一切快到了水落石出的时候了。   再过几个月,秦王要来雍城举行冠礼。这是太后赵姬正式还政于秦王的时刻。   嫪毐必须在这之前除掉嬴政。否则死的就是他和他的儿子了。   嬴政也正因为离自己真正掌权的日子不远了,所以加倍的隐忍。   不但隐忍嫪毐,也要隐忍吕不韦。   他发布的一切命令,都要经过丞相用印。侍臣按惯例,问了那么一句。   要不说伴君如伴虎呢。   侍臣茅焦,也是心有七窍之人。他知道秦王早就想亲政了,谁知道哪天嬴政就不再假装恭敬。所以他每次都要问一句,是不是还送丞相处用印。   果然,这一次秦王犹豫了。   这件事不比别的,这事非常秘密。   吕不韦身为秦国宰相,权倾朝野,可是他毕竟是外国人。   秦国本土也有忠心耿耿的秦国贵族。   乌鹭这些间谍,原来隶属于“行人署”这个部门,现在这个部门升级了,改为九卿之一的“典客”。   典客掌管着秦国的所有间谍——这只是典客的职责之一。   间谍这样高度机密的职业,事关军国大事,秦人对吕不韦是保密的。   如果秦国没有真正的老贵族,保护着幼小的秦王,他哪里能安稳活到现在。   军队一系,一直是秦王最可信赖的保镖。   乌鹭的情报,是经过典客的手,送到嬴政手里,这件事吕不韦是不知道的。   那这份命令就不能送交丞相手里。   可是不送交的话,万一这件事被吕不韦知道了,对自己接下来顺利掌权又有点麻烦。   “茅焦,你怎么看?”   “大王,臣以为这件小事,不劳丞相操劳了。”茅焦是秦王近臣,自然知道他的心思。   “我也是这样以为的。”秦王点点头,突然叹了一口气:“茅焦,你说蓬莱国真有仙人吗?”“仙人,这世上怎么会有仙人。大王千万别信那些巫师方士的胡言乱语。”茂焦有点情绪激动。   如今秦国正蓬勃发展,眼见着实力一天比一天强大。这时候如果年轻的秦王信了那些巫师方士的鬼话,那秦国就完了。   “茅焦,很多事,你是不明白的。”秦王抬头望向殿外,那里是一片辽阔。   这个世界,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嬴政想到这里,突然心念一动:“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让我见秦牧一面。最好,咱们把他从楚国请到秦国来。”“臣这就去办。” 第三十二章 李园和李嫣的会面   秦牧回寿春的第一晚,就在李嫣,青龙,乌鹭三人的陪伴下,无比煎熬的度过了。   两块全新的手表,青龙一块,乌鹭一块。   虽然李嫣和乌鹭都很奇怪,原来芈华不是有一块吗,怎么现在没了,但是在这个时候,在秦牧发威之后,女人多少要给男人点面子。   尤其王后还是在秦牧的家里,不是自己的宫殿,而且身上除了披着乌鹭的外衣,里面什么都没穿,这也的确有点让她降低了点气势。   李嫣也是人,光屁股骂人的确不够优雅。还是别发火了。   青龙拿到手表,立刻翻来覆去的把玩起来。   她获得了芈华的全部记忆,所以手表是干什么的,怎么玩,到是全知道,这让秦牧避免了更大的麻烦。   如果他还要给青龙讲解手表是什么,无疑会引来李嫣和乌鹭的奇怪。   她们俩不好奇了,可是青龙还是有好奇的地方。她来到人类世界,几万年没涉足了,自然处处好奇。   尤其好奇的,就是男女之事。   李嫣苦熬两个多月,这对于她来说实在无法忍受。现在虽然旁边有别的女人,但是这俩女人,一个是百姓,一个是舞姬。   这样的人在她楚国王后眼里,和没有一样。她才不管那么多呢。   李嫣抱着秦牧,旁若无人的索求。   乌鹭是见怪不怪。这时候的贵族男人,在男女之事上比后世的男人幸福多了。一对多是常态(这个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脑补,史料也有。)   如果是芈华本体在这,肯定早跑了,她看不了这个。但是青龙不是芈华,她正好细细观摩一场。   这就让秦牧感觉到极端尴尬。   一夜折磨,好容易熬到天亮。   李嫣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宫。   乌鹭也熬不住了,沉沉的睡了过去。这时候秦牧才有时间和青龙说话。   “龙儿,是你吗?”青龙半天不说话,秦牧都不知道现在她到底是哪一个。   “人类做这个事,要这么长时间,难怪人类如此弱小。这太浪费时间了。有这时间干点别的不好?我看那些狌狌办这个事,几分钟就完了。”   听到这话,秦牧确定眼前的是青龙。   “这个吗,也不是每个人都花这么长时间。有的人短点,有的人长点,因人而异。”秦牧都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他作为人类的一员,对于一个野兽,或者说圣兽,这么赤裸裸的嘲笑人类,必须挺身而出,捍卫人类的尊严,或者说面子。   “那你干嘛弄这么长时间?几分钟办完事,去造飞机不好吗?”   “这个……”秦牧心说我不吃不喝不睡觉,也造不出飞机啊。   看来大家不在一个层次,的确没法交流。   秦牧是不想跟一个圣兽多打交道的,但是她占据着芈华的身体,赶也赶不走,真是太无奈了。   “秦牧,我来人类世界……”   青龙说到这里,秦牧连忙捂住了她的嘴。   乌鹭还在身边呢。你说刚才那点破事没关系,但是你说人类世界,这让乌鹭听到会怎么想?难道你不是人了?那她不就是发现真相了。   所以秦牧连忙不让她说下去。   还好,他们之前达成了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青龙要在人类世界活动,离不开秦牧的帮助。有时候她还会听秦牧的话。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憋着不说,不是青龙的性格。   青龙把嘴贴着秦牧的耳朵,小声说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这话听着熟悉,秦牧好像觉得自己什么时候听过有人说这样的话。不过好像那人说话之前,先辞职了。(二十一世纪有个老师——可能是这个职位,向领导写下这句话,然后辞职旅游去了。)   秦牧也只能对着青龙耳朵小声说:“你有钱吗?”没钱去逛个屁呀。这是他控制青龙的手段。   没钱,你不能一路抢着旅游吧。   “有,你的钱,不都是我的吗!”青龙一点也不傻。   她用着芈华的身子,芈华是秦牧的大夫人,掌管着秦牧全部财产。现在秦牧卖瓷器赚的满屋子都是钱,青龙不缺钱。   秦牧顿时意识到,自己忘了这个茬了。   自己有钱,就是她有钱。这时候不能把她当龙看,要当自己媳妇看。   这青龙真是太会占自己便宜了。   “有钱也不行,我还在这里有一些事要办,现在不能到处去看看。”秦牧夜里和李嫣颠龙倒凤那么久,不只是为了满足李嫣的欲望。   他好久没看到玉环了,那就是他的教科书,经常要学习。他借着这个事,一直在学习宇宙的奥秘。所以才学习了那么久的时间。   宇宙的奥秘,和男女之欢,在秦牧身上和谐的统一了。   显然青龙是不了解玉环的奥秘。她刚才也摸遍了李嫣的全身上下——这个爱好秦牧也无法理解,她也碰触了玉环,可是却没有什么反应。显然是她无法接触到玉环中的秘密。   玉环的奥秘,看来不是所有人都能碰触的到。李嫣就不知道,她只是发现玉环能让她永驻青春。   “你要造飞机吗?”青龙突然有了期盼。她现在不能飞了,只靠这具身体,那只能走着,或者坐车骑马。   这个移动速度显然不能让她满意。之前她倏忽几千里,现在累死累活,一天也跑不了几十里。   人类,太让她失望了。   想想人类的世界地盘那么大,一天几十里,什么时候能跑完呢?她迫切需要飞机。   “别提飞机了。这个我现在造不出来。”   “以后能造吗?是缺工具吗?”   “以后也不能造,我缺的太多了。”   “是缺德吗?”   “你才缺德。”秦牧万万没想到青龙还这么不正经。显然她在开玩笑。   若说道德水平,秦牧觉得自己比这个时空的人,多少还应该高一些。至少自己还考虑全人类的存亡。   为了人类,他一个人对付着青龙。这难道还不够高尚?   人类的道德水准,的确有高下之分。   春申君黄歇的道德水准就要高一些。   他思前想后,翻来覆去,最终决定还是要救楚王。   虽然太子是他儿子,但是楚王对他有恩。人不能忘恩负义。   再说了,楚王在世时候,他的权柄已然如此强大,换了太子上位,一切还是不可知的。   等两年再说,也不算不好。反正现在自己身体还很不错,十年八年的没问题。他等得起。   春申君做了决定,给楚王治病就提到了日程上。   这让宋玉很是期盼。他是真心想让楚王恢复过来,没有任何乱七八糟别的想法。   男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就是这么纯粹。   (好像春秋战国秦汉这时候,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更纯洁。分桃断袖,说的就是这时候的事。   断袖之癖指的是西汉的汉哀帝与董贤董圣卿的故事;讲的是哀帝要起身上朝,但是睡在旁边的董贤却压住了他的一个衣袖,哀帝不忍叫醒董贤,于是割断了被董贤压住的袖子。   而分桃则是讲春秋的卫灵公与弥子瑕。弥子瑕摘了桃子,先尝甜不甜,然后将剩下的给卫灵公尝。)   宋大夫和楚王有感情,但是李园和李嫣,甚至太子,和楚王可没什么感情。   相反的,他们没人想让楚王活下去。   李园只是想借助巫王这件事,把魏轩捧起来,当上官,成为自己的羽翼。他可不想让魏轩把楚王治好了。   现在拿到异兽宝物的巫师有三个,这三个人无疑是巫王的备选人。   他们最好谁都治不好楚王,可是最终李园可以通过李嫣和太子,捧起魏轩。   这是李园的如意算盘。现在魏轩一回寿春,就被黄歇接走了。而且他恰好拿到了狌狌头骨。这东西是救命的神药呀!   李园顿时慌了神。   他连夜进宫,找妹妹商量。结果李嫣根本没在宫里。   李园不用想也知道妹妹去了哪里。不用问,这对奸夫淫妇一定迫不及待搞到床上去了。   这时候就算他再着急,也不能破坏妹妹的好事。否则李嫣非杀了他不可。   好容易等到李嫣回宫,李园连忙说道:“妹妹,大事不妙呀。”   他就把春申君和魏轩的事讲了一遍。   春申君座下有李园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收买点人没什么难度。他知道春申君想治好楚王。   李嫣听到这个消息,不慌不忙的先端起茶喝了一口——一晚上辛苦,需要点水补充。   “左尹,你想怎么办?”   李嫣把皮球踢到了哥哥脚下。她不表态。   李园仔细盯着妹妹的脸看了一会,一丝异样也看不出来。他根本不知道妹妹心里怎么想的。   她到底是想楚王死呢?还是想留着楚王。   之前李园觉得妹妹是想楚王死的。他死了,自己亲儿子才能登基。   可是现在不同了。   现在李嫣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秦牧。   天下没有新鲜事。   这时候有个现成的例子摆在李园面前。   秦国的赵姬,有了嫪毐这个相好的之后,一心为嫪毐打算。   她给嫪毐生了俩儿子,之后对另外的儿子,秦王嬴政,就不上心了。她希望嫪毐的儿子登基。   现在李嫣有了秦牧,万一她也想给秦牧生个儿子,然后让秦牧的儿子当上楚王,这可是说不定的事。   李园连忙向着王后的肚子看过去。   李嫣瞬间凤目一瞪。哥哥你什么意思?她心思剔透,从李园的眼神中,立刻猜到了哥哥的想法。   你是要看我怀了没有啊。   别说我现在还没怀孕,就是怀孕了,这也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再说,就算我生了秦牧的儿子,那不也是你的外甥吗?他和太子有什么区别?   李园瞬间也想到了这一点。是啊,就是妹妹给秦牧生了儿子,那个孩子登上楚王宝座,自己还是舅舅。   可是转念一想,李园发现不对。   李嫣可以等,反正她是王后,地位在这摆着。以后不论太子登基,还是新儿子登基,她都一样的地位权势。   可是自己不行。自己是火烧眉毛啊。   李园是左尹,被春申君的令尹压制的死死的。   如果楚王现在死了,太子很可能马上动手宰了春申君。这是他亲爹,也是他最惧怕的污点。   太子和李园之间,早有这个共识。   如果楚王不死,自己还要继续看黄歇脸色行事。这让李园无法等待下去。   “妹妹,我必杀黄歇。”李园一横心,当着王后的面,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第三十三章 秦国使臣   司马迁说过,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三户不是随便三个人,不是说楚国被打的就剩三家百姓了还能干翻秦国。   这是特指楚国三贵族,昭,屈,景。由此可见这三家在楚国的地位。   昭严是工尹,屈才是章台学宫祭酒。   对于楚王的现状,三家的着重点不同。   昭严可以说把持着楚国的工农业,谁当楚王,他的地位都无忧。   屈才是文化思想界的大拿。楚国太子的事他清楚,但是太子就是太子,那些东西,完全可以当流言去看待。   如今他关心的是巫王会不会进入庙堂。他是文人,文人和巫师,天生彼此看不顺眼。   文人讲道理——至少这时候的文人还是认真讲道理的,但是巫术不讲道理。念两句咒语,你的病好了,这哪里说理去?   召开巫王大会这件事内幕很复杂。   这是在楚王还能言语时候就定下来的。当时不只是为了给楚王看病,而是有着更高的目的。   楚王面对眼前的国际局势——秦国的咄咄逼人,他也要寻求强盛之路。   能做的,他都做了——昭厉的绛县不就是被加了赋税吗。   富国强兵,这是不用说的。   可是除此之外,楚王还打起了巫师的主意。这些人又是医生,还是巫师,就是他们有一些奇怪的神通。   楚王希望楚国可以依靠这些人才,强大起来,能对付秦国。   他的想法是屈才绝对反对的。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这样的事,屈才决不允许发生在楚国。把国家前途寄托在这么一帮装神弄鬼的人身上,屈才不可能同意。   现在楚王病重,已经不能理事了,屈才必须知道王后李嫣的态度。   李嫣在这里顿时发现了机会。   屈才反对的,是巫师坐庙堂。他不反对庙堂上有人才。   这时候各个国家普遍都在招纳贤才。秦牧就算不是贤才,也能算作咸菜,总还是有用的吧。虽然他是海外客商,出身低微,可是人家拿出来的东西好呀。   纸,瓷器,还有关系到民生的曲辕犁,翻斗水车,关系到军事的马镫。   这一样一样,哪样不是我男人搞出来的?   我提拔他,你们不应该反对吧。   李嫣就把这个意思透露给了屈才。巫王只是个名头,我不会提拔真正的巫师的,我要提拔我男人。   这样巫王大会也就能顺利进行下去了。否则屈才从中作梗,他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不点头这事办不顺畅。   这时候很难有真正的保密。   像乌鹭作为间谍,就连吕不韦都不知道这样的事,只能发生在军纪严厉的秦国。要不怎么秦国最终统一天下呢。人家的确是有先进的地方。   楚国就不然了。   李嫣的小算盘,简直就跟摆在脑袋瓜顶上一样。   她让秦牧跟着巫师一起去云梦泽干嘛?还不是刷功劳去了。   这件事大家心知肚明。   一开始,魏轩想杀了秦牧,只是路上人太多,没找到机会下手。后来秦牧就跑没影了,他也找不到人。   回来后,他拿到了狌狌头骨,这让他信心百倍。   能治楚王病的,非自己莫属。   这样就算是王后耍心眼,顶多也只能把秦牧排在自己身后。   可是他还是高估了贵族的脸皮。李嫣哪在乎这些,就算是你魏轩治好了楚王的病,第一名也得是秦牧。   这不得不说秦牧被智障少女改造过的身体,占了大便宜。   这世界上的男人,就男人的动物性本能来说,没人比秦牧强大。他已经完全可以归为牲口一类,甚至比牲口还要强的多。   否则他怎么能一晚上一晚上不睡觉的在李嫣身上学习呢。   换个人早成药渣了。   李嫣享受到天下女人能享受到的最高快乐,那自然要给秦牧高官坐坐。她还怕秦牧跑了呢。   魏轩算什么东西,她之前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再说,就算听到,也当没有一样。   现在楚王不能话事,一般事情事宋玉出面,但是真正的大事,掌握在李嫣和三贵族,以及春申君手里。   宋玉,就是外国人。   李嫣等人的暗地里联络,瞒不过黄歇。   黄歇不同意秦牧进入楚国的最高层。你一个外国人,还是海外的,我都不知道那个岛在哪,听着就不靠谱。   而且你弄出来这么多好东西,也不拜我的门,眼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人,我怎么能提拔你。   再说,你和王后好的睡一张床,让你上台,我岂不是多了一个劲敌。   所以黄歇毫不犹豫的就把这事告诉了魏轩。   他要魏轩尽力治好楚王,之后,他保证给魏轩右尹的位置。   楚国令尹,就是国家的丞相,左右尹,是丞相的副手。   左尹是李园,出自黄歇门下。   如果右尹让魏轩坐了,春申君就更加的势力庞大。   这事对春申君和魏轩来说,都有极大的好处,魏轩自然鼓足了劲拼命。   他在秦国混不出名头,才来楚国找机会。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了,他哪里能不抓住。   这时候他也不去找李园了,转身就投奔了春申君门下。   这把李园也气的要死。   可是他也不能做什么。如果把这些“君”放在后世,可以当大公司老板看。   门客就是员工。人家改换门庭,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打工。难道老板要人家死吗?   这时候别说“君”的门客换来换去,就是国家之间,也有大规模的人才交流。   商鞅也不是秦国人,他是卫国人,一直在卫国混不出来,跑到秦国才施展了自己的才华,达到人生巅峰,最终被五马分尸了。   魏轩要做楚国的商鞅。   “春申君,三日后就要进宫为大王治病,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但讲无妨。”   “君上,进宫为大王治病,势必不能人多。可是王公不是君上的府邸,那里……”魏轩的意思很明白。王宫里面没有你春申君的人,那是王后太子的地盘,我这么大摇大摆的进去,小命没有保障啊。   毕竟谁都知道太子不是楚王亲生儿子,他是恨不得楚王死了他好上位。   我去给楚王治病,是给太子找不自在。到时候别没见到楚王,先见到阎王。   “魏轩,这点你放心。王宫的守卫,全是景差安排。景差是老夫好友。”(景差,这个字念cuo。一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网上搜的。我自己是拼音chai。)   景差是景氏的掌门人,他执掌楚国的兵权。   这时候文武两道并不泾渭分明。   下马安民,上马杀敌,是每一个官员的职责。只是每个人总有一些偏重。   比如昭严,到了战时,如果有需要,楚王也会派他领兵。   景差带兵才能更突出一些,所以楚国历次对外作战,他领兵的时候比较多。   王宫的禁卫,也归他管辖。   黄歇和景差交好。有景差在,在王宫的安全肯定能得到保障。否则黄歇怎么敢大摇大摆的经常进宫呢。   这个时期,这些贵族的人身安全并没有绝对的保障,否则他们养那么多门客干嘛?   这就是他们保镖加军队。   每次出门,春申君都是处在几百人的保护中。   眼见魏轩似乎还在担心,春申君宽慰他道:“魏轩,这次进宫,不只是你一个人去,老夫会陪你一起进宫的,切莫担心。来,饮酒,饮酒。”听到春申君答应和自己一起进宫,魏轩顿时放下心来。   人说得陇望蜀。这时候这个成语还没有,不过人心不会变太多。大家都是这个心。   魏轩觉得自己人身安全有保障了,就开始想更多了。   他认为治好楚王不难。狌狌头骨足矣。   可是治好之后呢?虽然黄歇要保他右尹的位置,但是自己要面临秦牧的竞争。   秦牧是王后的情人,这种男女关系,比起黄歇和自己的关系,那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如果王后臭不要脸,非要让秦牧当右尹,春申君未必争的过她。   消除隐患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秦牧。   没有了这个男人,我看你还挺谁?没准到时候会挺我,也说不定。魏轩也是气宇轩昂,一表人才的男儿。   怎么才能在进宫前,杀了秦牧呢?   正在这时候,秦国来了使节,登门拜访春申君。   魏轩是春申君身边新晋的红人,得到了和春申君一起接待秦国使节的荣幸。   两下一见面,魏轩发现来人还是自己的熟人。   茅焦。   魏轩和茅焦在秦国时候就相识。他们算是熟人,不算是密友,只是普通朋友。   茅焦是秦王的信臣,在嬴政面前很能说的上话。   他出面给魏轩谋个官职,这个是不可以——秦王也不用巫师,但是他可以让魏轩生活的好一些——弄进医馆。巫师就是医师。   只是那时候嬴政还小,也没真正掌权,而且他一直在韬光养晦,不露锋芒。   茅焦完全清楚秦王的心思,这时候自己就别乱搞事了。所以他也就没给魏轩安排。这样魏轩才不得不跑到楚国寻找机会。   现在看起来魏轩混的不错吗。都到了春申君身边了。   有熟人在场,气氛就融洽的多了。   茅焦来楚国,是打着慰问楚王的旗号。暗地里,他是奉了秦王嬴政的命令,请秦牧去秦国。   当然,“请”这个字,说起来好听一点。   秦王的话,就是命令。请不到就抢。反正茅焦一定要完成自己的任务。   三杯两盏之后,茅焦把话题巧妙的引到了秦牧身上。   “君上,我身在咸阳,虽然地处遥远,可是秦国的客商最近从楚国贩来了几样宝贝,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是吗?”春申君微微一笑。我大楚国之富庶,岂是你西北蛮夷比的了的。   黄歇有着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是呀。纸,瓷器,这两样之珍贵,让我叹为观止。就是秦王,现在也只得一只瓷碗,远不如君上之所有。”春申君待客,自然是拿好东西招呼。   茅焦面前的案几上,一水的瓷器。   秦王嬴政还真只有一个瓷碗。他得到的东西,都是乌鹭偷偷弄出来的。   现在瓷器生产有限,恨不得每一件都有编号。   乌鹭是从家里偷了一只碗,交给秦国的接头人,带回去给了楚王。   她本心打算着,如果秦牧问起来,或者大夫人问起来,怎么少了一只碗,就说自己不小心打碎扔了。   只是没想到秦牧根本就不在意这件事,他怎么可能记得家里有几个碗。   芈华身体里面又换了主人,青龙更是不在意这些了。   好东西,我用就完了。不够再买。   还好芈素现在不在秦府了,她去当学徒工,要在师父家里生活。   如果她还在秦府,以她的小心眼,穷怕了的心思,别说少了一个碗,就是少了一张纸她都要刨根问底。   楚国本就比秦国富有,如今茅焦来到春申君府上,眼前一片白花花的瓷器,再加上春申君身后高挂的一张纸,纸上写满文字,更让茅焦叹服。   这一切都是那个蓬莱客弄出来的,自己这次一定要把他弄回秦国去。   “君上,您身后悬挂的,可是那首《鹊桥仙》?”秦牧为李嫣抄了一首词,宋代词人秦观的鹊桥仙,这首词当时就被李嫣弄的满城皆知。   谁都知道,这是王后情人给王后写的情话。   这首词的确韵味无穷,谁看了都会喜欢。   黄歇也不例外。他就命人写了一副,挂在厅堂。   纸是稀罕物,但是你不能给人一张白纸来显摆。   所以有字的纸,才是显摆的正确方式。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茅焦越看这首词,越觉得有深意。   你看,秦王雄才大略,马上就要亲政了。这时候,天上掉下来一个蓬莱客,岂不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而且从楚国到秦国,路途遥远。自己把秦牧请走之后,他只能“忍顾鹊桥归路”。再想看楚国王后怕是不容易了。   不过他早说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王后,对不住,你就割爱了吧! 第三十四章 芈素的身份   “姐姐,你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一别两个多月,秦牧和芈华回到寿春,芈素连忙跑回家。   她要看看姐姐和姐夫。多日不见,着实想念,可是没想到,姐姐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对自己完全不是往日的亲热模样。   她们是孪生姐妹,芈华但凡有点不妥当,芈素都感受得到,更何况这时候芈华的身体早被一条青龙霸占了。   青龙对芈素当然没有半点感情。   她看芈素,和看其余人没有区别。人类世界中,对她唯一有用的,就是秦牧。   碍于她和秦牧达成的协议,青龙人前露面时候,还要冒充芈华。现在她好像恢复了许多精力,所以几乎不需要休息。   即使半夜三更,她也神采奕奕。幸亏秦牧也不是凡人,他也不需要很长时间休息,一天睡一个小时足矣,这才让青龙不至于寂寞。   否则漫漫长夜,无人应和,那就太孤单了。   芈素发现了芈华的异样,顿时一脸诧异,黑漆漆的小脸变得更黑了。   秦牧见势不妙,连忙把芈素拉到身边,然后低声在她耳边解释:“芈素,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和你姐姐这次去云梦泽,遇到了狌狌异兽,你姐姐当时受了重伤,后来我杀了狌狌,拿到宝珠,才救回了你姐姐。不过人是救回来了,可是你姐姐却性情大变。就变这样了。她现在是病人,对谁都有戒心,你是她亲妹妹,包涵一下,这时候别刺激她,容易让她再犯病。”   听到姐姐经历了这么大的危险,芈素顿时一颗心砰砰乱跳。   她一直不赞成姐姐去云梦泽。那地方多危险啊。可是姐姐决定的事,她也改变不了。   看看,这就出问题了吧。如果不是姐夫在,你人就没了。   她担心过后,突然又多了一股惊喜。这么说,姐姐岂不是能长命百岁?   芈素也知道狌狌宝珠的神奇——跟师父学到的知识。   她的小黑脸立刻绽放了笑容。   “对,”秦牧连忙点头:“你猜的不错。你姐姐也算是因祸得福,寿与天齐。这段时间,你就担待一些,别招惹她。等过一阵子她也就恢复了。”   “好,我明白。”芈素连连点头。   说到这里,芈素突然有点恼火的说道:“姐夫,为什么乌鹭都有手表了,我却没有?”   她这次回来,全家都视察了一边,就好像巡视领地的狮子一样。   乌鹭腕子上的手表,就被她一眼看到了。这让芈素很是恼火。   乌鹭虽然是秦牧的妻子,但是她只是个舞姬,还是昭家送过来的。自己呢?可是对秦牧有着救命之恩。   没有自己那一碗豆浆,秦牧能活下来吗?   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之前,只有一只手表,给姐姐也就罢了。后来,又有了第二只手表,给王后也说得过去。可是第三只怎么也要给自己呀。   芈素知道秦牧是仙人子弟,仙人可以跨过大海给他传递好东西。   现在显然是仙人又传了一只手表过来,这应该给自己呀。   给乌鹭算什么事?   再说,自己也急需充门面的饰品。   她现在不再是绛县芈家村的小巫婆了。她是祝磺大巫的弟子。   祝磺在寿春很有名——大巫就是名医呀。很多公子王孙请他看病的。   自己时常跟着师父去这去那,没个镇得住场面的手表,岂不是让人小瞧了。   芈素这种心态,是人之常情。   换做后世来说,一个小村庄出来的人,到了大城市,会不由自主的有畏惧感,和自卑感。   有一篇网文写到,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   这就是小地方的农民子弟来到大城市的真实写照。   芈素来自芈家村,寿春是楚国都城,这里可以说是天下之冠。   之前她跟着秦牧和芈华时候,还有自信。   这份自信来自于秦牧。秦牧来到这个时空,当然没有什么怯场的感受。在他看来,这里一切都是太原始,他是来扶贫的。   芈华也没有半点自卑。她师从鬼谷子,她的见识和视野,远超凡人,所以芈华有点“身在陋室,惟吾德馨”的气质。   但是芈素就不同了。她这个巫婆,还是自封的。她没有可以让她面对这个城市,面对这个城市中的女人的自信。   离开了秦牧和芈华,她不但失去了依仗,还受到了许多限制。   她是祝磺的徒弟,这身份让她不得不把秦牧给她买的那些豪华首饰全摘了下来。   你是小学徒,打扮的比贵妇人还牛,你这是给人来看病吗?   因此芈素尤其的需要手表。   手表,不算首饰,可是却远胜一切首饰。   这个东西可是计时用的,自己戴着完全说的过去。有手表太方便了——在没有手机计时的年代,手表很重要。   后世七八十年代,一块手表还是重要的聘礼。   芈素这次来,本来就是想从秦牧手里央求一块手表,没想到她还没开口,却看到乌鹭戴上了。   “你要手表干什么?”秦牧自己都没有手表。他不觉得芈素有这个需要。   “当然有大用。”芈素眼珠一转,就有了说辞:“姐夫,你不懂巫术。师父制药,很多时候要掐着时辰。现在只能听章台钟鼓,这多不方便呀。”   这时候的人也不是完全不知道时间,只是这个时间的通告,是王室掌握着。   后世很多城市都保存着钟楼、鼓楼的遗址,他们在当时不是没用的摆设,而是有非常重要的报时功能。   没有钟鼓楼,城里的百姓就不知道时辰。   中医,或者说巫术,在这个时期讲究很多。一味药的熬制,不同药材需要按照不同时辰放进汤锅熬制。这个的确是需要知道时间。   秦牧一想,你说的到是挺有道理。但是你再有道理,如果我变不出来手表也是白搭。   他能变出什么东西,不是自己的本事,那全是他身体里面的智障少女控制着。   秦牧完全不知道智障少女到底什么脾气。有时候他没想,智障少女就给他提前准备好了,有时候他使劲想半天,智障少女一点不理他,什么都不给他变出来。   现在这块手表,到底能不能有呢?   秦牧试探着握紧了拳头。突然手心中感觉多了一样东西,他低头一看,正是一块手表。   咦,看来智障少女今天心情好,自己想到,她就帮自己办到了。   “你说的有道理。我和你姐姐都支持你好好学习,这块表就当学习用品。拿去吧。”   芈素满脸惊喜。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就要到了。早知道这么容易,自己早点开口啊。   她迫不及待的把手表戴在了腕子上。   这时候,乌鹭正好进来,看到秦牧又拿出一块手表,心里一惊。   她不知道秦牧是仙人子弟,但是她知道秦牧是蓬莱客商。   乌鹭认为秦牧肯定藏了好多蓬莱的宝贝,这些东西应该都在芈华手里,自己不知道。   现在芈素拿到手表,再次证明了自己的猜想没错。真不知道芈华把宝贝都藏在哪里,自己怎么之前没搜到呢?以后可要找机会再好好搜查一番。   “芈素,今天留下来一起吃饭吧。”乌鹭要确定这个小姨子在不在自己家吃饭。毕竟她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不了,我约了人,时间来不及了。”芈素摆摆手,腕子上的手表闪闪发光:“还有,姐夫也不在家吃饭。”   秦牧听到这话,大感奇怪。你不吃就不吃,怎么也不让我吃。   “姐夫,我现在是鬼雄馆的教习。我答应今天教她们曲子,就是你吹的那一曲,故乡的原风景。我有几处还吹的不通顺,你今天跟我去一趟,咱们一起吹。”   “……”秦牧万万没想到,小姨子真是能折腾。俩月不见,都成音乐教授了。   鬼雄馆,别看名字霸道,里面却都是莺莺燕燕。   这是楚国的官办妓院。   妓女的祖师爷,是管仲。管仲是春秋时候齐王的重臣,他设置女闾七百,女闾就是妓院。   现在过了几百年了,这行更是繁荣昌盛。   有人的地方,不一定都有钱,但是肯定早晚有病。   妓女也要看病,而且她们相对于这时候的百姓来说,是有钱人——后世也是如此呀,几千年没变化。小姐比起一般普通百姓,赚的肯定多得多。   她们生病了看病,肯定要找好医生,祝大巫就是她们的座上宾——没事就来坐坐,有事就来看看。   这样一来,芈素也就成了妓院的常客。   不过这时候的妓院,属于正常的一个娱乐场所,和那些作坊一样,妓女并没有受到社会歧视。   相反的,这时候妓女的社会地位还比较高。因为这些女人全都是有才有艺的女人。在一个百姓都是文盲的时期,有点才艺,自然是人上人了。   也因此,各个秦楼楚馆之间就有了竞争。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方面怎么比较呢?正因为没有什么标准,所以每家青楼都绞尽心思的想办法要胜出。   芈素虽然是乡下来的土丫头,但是她身份不同。她是秦牧的小姨子。   秦牧在寿春如日初生,光芒万丈。   尤其他在妓女心中的地位,比后世的柳永在妓女中的地位还高的多。毕竟和柳永同时代的词人还很多,而这个时期,全天下只有秦牧这么一个词人。   这时候的赋,也是能唱出来的。   显然秦牧做的鹊桥仙,也是能唱的。   比别人多会一首歌曲,还是王后情人的词作,那显然能让自己名气大燥。   相对于青楼里面姑娘的心眼,芈素就不够看的了。   她很快就被人家摸个底掉。   姑娘们知道芈素会吹笛子,立刻要拜她为师。当然,芈素的确笛子吹得好,而且那一首故乡的原风景,闻者无不沉迷。   姑娘们跟她学习,也是用心的。   可是她们更想见到秦牧。   所以拐弯抹角的,就想了这个办法,让芈素邀请秦牧来青楼。具体这一家,就是鬼雄馆。   秦牧当然不想去了。他现在哪有时间搭理这些麻烦事。一个王后,一个青龙,已经让秦牧脑袋都大了。   可是芈素不答应。这是她在寿春露脸的事,秦牧不去,自己岂不是在寿春女人面前丢了脸面。   芈素正要施展自己的纠缠绝技,这时候芈华发话了。   “牧牧,为了妹妹,去一次何妨?”   听到芈华这样说,秦牧一时也有点糊涂。现在青龙越来越熟悉这具身体,也越来越适应人类世界,所以她把自己的声音变得和芈华一模一样,连对自己称呼都变了。   这样秦牧根本就不知道,现在是谁在和自己说话。   这是芈华的意思呢?还是青龙的意思呢?   没等秦牧想明白,芈素一把牵住他的手——这点上小姨子从不避嫌。也没必要避嫌,秦牧的身体早就被芈素看光了。当时芈素正是仔细研究过秦牧的身体,才确定他不是新生儿,而是成年人。   “姐夫,这就走。”   “等等,我也去。”芈华站起身来,不顾众人的惊愕,起身当先向外走去。   姐姐也要去青楼……   这让芈素大感惊讶。果然是犯病了。   青楼哪里是她这样身份的人去的地方。   那地方是男人娱乐的场所,芈素能进去,是因为她是医生,现在是教习。   可是芈华以什么身份去呢?   如果换了从前,芈素肯定得拉着姐姐不让她去。可是现在姐姐这个样子,芈素真不敢拉她。   现在的芈华,总让芈素隐隐感觉到害怕。   这是当然啦,芈华的人类身体里面,隐藏着青龙的魂魄。纵然她已经收敛起大部分,余下的威势也不是凡人承受的了的。   芈华的话,让人总有一种不可抗拒的感觉。   谁也不敢劝她,秦牧更不敢劝她了。   不论是芈华还是青龙,这时候也别计较了。同去,同去。 第三十五章 鬼雄馆   鬼雄馆,这名字霸气。   秦牧完全想不到一个青楼,会起这样的名字。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话是李清照说的,可是现在李清照还有一千多年才能出现,显然这楼的名字不是来自她。   不知道老鸨是怎么挑的这个名字,霸气四射。   这家青楼到是配的上它的名号,鬼雄馆在寿春青楼界,稳居前三名。   全国,全天下的来客,来到寿春,都要到这里来开开眼界。   秦牧来寿春这么久,还从来没去过妓院。   这次算是被小姨子带着开眼界了。   虽然这只是一间青楼,但是“廊腰缦回,檐牙高啄。”这个时期的建筑已经蕴含了很高的科技水平,除了没有钢筋水泥,没有摩天大楼,若是单论亭台楼阁,已经不输于后世。   阿旁宫就是这时候盖的。   来到鬼雄馆,秦牧顿时仿佛来到了后世的公园一般。   “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纵然一间青楼不及王宫之规模,却也极尽心思,让人叹为观止。   置身其间,秦牧觉得自己都飘了。   飘飘欲仙。   芈素拉着秦牧进了一间雅室。推开窗户,流水淙淙,藤萝蔓延,清新的空气立刻包围了秦牧的全身。   “真不错。”秦牧也不由得赞叹。的确是个好地方。   “不错吧,姐夫。”芈素喜滋滋的表功。   这时候,房门打开,一位二八佳人,款款的走了进来。   芈素立刻招呼道:“盼盼,这是我姐夫,姐姐。”盼盼,是这位美女的名字,也不知是本名还是艺名。   盼盼是鬼雄馆的头牌。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似乎就是写的她一般。   就算是秦牧见惯了美女,也不得不承认,盼盼是个独特的美人。起码不次于乌鹭。   “秦先生,盼盼有礼了。”   有使女进来,为客人摆好茶具。   盼盼亲自动手,为秦牧泡茶。   秦牧不由得望了芈素一眼。茶叶,目前只有自己家里有。芈华只送过李嫣一些,这个盼盼哪里来的?   芈素娇憨的一笑,尽在不言中。   这是她打开局面的手段。   茶具不是她送的,这是鬼雄馆托关系买的,但是茶叶就没地方买了。   茶之香,茶之雅,鬼雄馆的姑娘比一般人理解的更深刻。   盼盼巧施手段,芈素自然中招。她巴巴的给人送来两斤秦牧炒的茶。   芈素一点也不傻,她要尽快的脱去乡土气,成为都城人,必须和寿春的这些高级女人拉好关系。   王公贵族的女人,她拉不上关系。她能够得着的,只能是秦楼楚馆这些姑娘。   彼此各取所需。   茶,是这个时空没有的好东西,鬼雄馆里面,也只有盼盼一个人有。   她有求于秦牧,现在芈素真把秦牧拉到自己眼前,那她必须最高规格对待。   热水激发出绵绵茶香,顺着窗户慢慢四散开去。   这时候,就听小溪对面的雅室中传来了争辩声。   “诸位,我认为,诗词,一定会取代赋这个文章样式。”“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赋太长了,诗词短。短小的,就是精炼的。”秦牧心说这是谁啊,你简直就是拿破仑再世。   拿破仑身材比较矮,有人用这个嘲笑他,他就气哼哼的回了一句:“短小才精悍。”拿破仑是谁?为什么自己脑袋里面出现了这个名字和这个事?秦牧一时愣了。   对面似乎对这个问题争论的很激烈。   “怕是你写不出好的赋,只能写诗吧。”   “我写诗怎么了?蓬莱有纸,有瓷器,这都是好东西。难道人家的诗就不好了?”“我没说人家蓬莱的诗不好。”   “那你是说我写的不好了?”   “好不好,不是我说的。现在这里这么多人,兄台你可敢把你的诗当众朗诵出来?”“这有何不敢。大家听着。那日我徘徊花丛,看到一对花蝴蝶,突然有感。”“你就快念吧。”   “好,听着。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这首诗的题目就叫两个蝴蝶。”听完这位老兄的大作,屋内顿时吵做一团。   秦牧也听不清到底他们在吵什么了。太乱了。   盼盼莞尔一笑,风情万种:“秦先生,最近寿春的才子中,都流行作诗,作词。这可都是先生的功劳。不过这样的诗,我到是也能做上一两首。”说到这里,盼盼略一沉思,缓缓开口道:“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横塘双桨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秦牧刚被对面那人的诗气个半死,觉得这简直是玷污“诗”这个字,转眼间听到盼盼的这四句,立刻有点动容。   不管怎么说,这四句多少有点诗的意思了。   没想到盼盼如此聪明。   “也许你前身真是个采莲人。”芈华突然说话了。秦牧大感意外。   怎么她说了这么一句话,难道她认可前世今生的理论吗?不过这到底是芈华啊还是青龙呀。秦牧也不敢确定。   他偷偷观察了一番,觉得应该是青龙。芈华一直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才气,她不应该对这些感兴趣。   反倒是青龙,她不是人类,也许好奇人类的世界。   “姐姐说的是。”盼盼是名妓,场面应对自如,虽然她第一次见秦牧夫妻,却如老朋友一般,让人如沐春风。   “秦先生,适才我不自量力,胡诌了几句,想来肯定要被先生笑话了。”“盼盼大家谦虚了。你写的很好。”(作者说一句,这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尊敬的称呼青楼头牌。这样的情况还有许多,所以我就用读者都习惯的称呼方式写了。)   “牧牧,你这就太假了。盼盼这样恭敬,显然是要跟你学习,你别跟人家玩虚的。”听到这句话,秦牧立刻百分百确定身边的人是青龙,不是芈华。芈华绝对不会用这样的口吻和自己说话。   只有青龙,从来不跟自己客气。若不是自己还多少算有点本事,她都不拿自己当人看。   或者说,她只把自己当“人”看, 归为人类,而不是她的朋友,或者说至少能平等交流的同类。   “牧牧,盼盼作了一首诗,你也做一首。这才是有礼貌。”青龙来到人类世界,她对什么都好奇。亭台楼阁,瓷器手表,纸张,这些物质上的东西她看够了,现在吸引她的是精神层面的东西。   诗词歌赋,让青龙很着迷——蛮荒界没有这个。   她一时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青龙尤其喜欢秦牧做的诗词。   当然了,这都是人类精华,她能不喜欢吗。   她刚才听到两个蝴蝶,差点冲过去把那作诗的脑袋拧下来。有辱斯文啊!   现在她必须让秦牧多弄两首诗出来,清清耳朵。   如果是芈华芈素说这句话,秦牧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他来这个世界不是当剽客的。   剽窃诗词,忒丢人了。   但是青龙说话了,秦牧不得不仔细应对。他完全掌控不了身边这个怪物。   虽然俩人一直没有再动手过,可是秦牧感觉得到,芈华这具身体一日比一日强大。现在秦牧真不敢保证,自己还能控制得住青龙。   为了避免她祸害人间,那就先满足她一下吧。   秦牧感觉的到,青龙对人类的文学很着迷。   “还请先生赐教。”盼盼察言观色,立刻敲起边鼓。   使女知机的摆好了文房四宝。   显然,这点事都不用教,自己造出来文房四宝,马上人家就知道怎么用。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苏轼的《江城子》。   这首词言语直白,但是感情充沛,发自肺腑。苏轼对亡妻的思念,如滔滔江水,深深的感动着每一个人。   盼盼立刻双眼充满了泪水。   非是情多,奈何情深。   青龙也被感动了。这个人想他死去的老婆了。   这首词明显是写给自己看的呀。   明月夜,短松冈,正是那一夜,自己夺了他老婆的身子。   现在他老婆虽然活着,可是俩人几乎见不到面,和死了也没区别。   这是暗示自己吗?十年?十年后,让我把他老婆还给他?   哼,那就再说吧。   自己作为圣兽,哪里能受别人约束。十年百年,全看自己高兴不高兴。再说了,我找不到新的身体,怎么把旧的还给你呢?   “不行,不行。这个悲悲戚戚,不好看。换一个。”青龙虽然说着不好看,却飞快的把这首词收到了自己手里。   “好,那就换一个。”   秦牧刚要再做一首,却见盼盼说道:“秦夫人,秦先生这首,应该是词吧。这首词我非常喜欢,你能不能再让我誊写一番。”不是谁都是天才,看一遍就能记住。青龙飞快的把纸收了起来,她还没记住呢。   青龙也难得的露出点不好意思的神态。   她把纸再摊开到案几上。   盼盼连忙抄起笔,拿过一张新纸,一边抄写,一边吟诵。   等她写完,也正好念完最后一个字。   这时候,就听对面的雅室中传出一声喝彩。   “好。这才是诗。你看你写的什么JB玩意。”   这时候的才子,就是这么直接。   紧接着,隔壁雅室窗户推开,探出一个头來。   “不知何方高人,可否一见。” 第三十六章 青龙的爱好   “魏大巫,屈公子,景公子,这位是……”   对面雅室的人一进来,盼盼就自如的打着招呼。   来人中的三个她都认识。   魏轩,也算是寿春名人。他在这次巫王大会中猎杀了一头狌狌,轰动寿春。   另外两位是屈家和景家的后代,是鬼雄馆的常客。   最后一位她却不认识。   “这位是秦国的茅焦先生。”魏轩为盼盼做着介绍。   魏轩在楚国也算混了不短一段时间,认识了一些公子王孙,今天在鬼雄馆正是他请客,介绍几个朋友给茅焦认识。   他们刚才在对面争得激烈。   那首诗正是景公子做的,反对最激烈的,就是屈公子。   屈公子觉得景公子作的诗狗屁不通。俩人都是章台学宫的学生,彼此也是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所以也就没有顾忌,直接争得面红耳赤。   直到他们听到盼盼的一首新词,这才停止了争论,一起跑来这边。   茅焦第一次见到秦牧。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能遇见蓬莱客。   就是这个人,造出来那么多奇妙的东西吗?   茅焦细细的打量着秦牧。看起来此人果然不凡。   此子五官俊朗,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看起来就不是本地人。既不是楚国人,也不是秦国人。   一看就不是地球人呀——作者的话。   这么一个外星人来到楚国,那一定不能让他在楚国浪费生命。   楚国,在茅焦看来,根本没有前途。   未来的天下,一定全是秦国的。秦王嬴政,必将一统江湖,千秋万代。   秦王需要人才,楚王只会浪费人才。   你看,放着这么一个人才在楚国,竟然让他在秦楼楚馆浪费光阴。这是罪过呀!   如果他来到秦国,一定让他十二个时辰不眠不休的为秦国工作。   飞机大炮手榴弹,都给我赶紧造出来。   茅焦从秦牧身上,看到了能让秦国更加强大的希望。   纸,瓷器,体现了蓬莱国高明的科技,诗词,意味着蓬莱国又有着繁荣的文化。这样的国家不可能没有强大的军队。马镫不就是他造的吗,这一定是蓬莱骑兵的标准装备。   蓬莱国的军队,一定使用着远超天下各国的武器。   虽然茅焦不知道飞机大炮手榴弹,但是他可以想象,秦牧脑袋里面肯定装着更厉害的武器。   秦牧看到魏轩,总是多少有点不自在。   李嫣要扶持自己上位这件事,不知道是李嫣故意透露出去的,还是别的有心人刻意宣传,总之寿春的人都知道王后要借着巫王大会,捧自己的情人上台。   秦牧可是半点功劳也没立下。相反的,他还闯了大祸。   从莽荒之地带回一头圣兽,就在自己身边。谁知道什么时候青龙一发怒,直接把人间变成人间地狱。   魏轩就不同了。人家实打实拿回了东西,还是好东西。狌狌头骨就在他手里。   这件事让秦牧也很头疼。李嫣并不是一个肯听他话的女人。李嫣是楚王的王后,可是楚王却根本不碰她,这样楚王对李嫣就有愧疚。   有愧疚,自然要弥补,因此李嫣权力很大。   这么多年,李嫣又有权力,又没男人滋润,所以脾气很古怪。就算在床上她都要掌握主动,更何况别的事了。   她决定的事,谁也不能劝。   秦牧改变不了李嫣的想法,这让他对魏轩等人就心存歉意。   他实在不想看到魏轩,结果躲都没躲过去。   在鬼雄馆,俩人又遇到了。这真是冤家路窄。   “好诗呀,好诗。”景公子一把捧起盼盼新誊写的那张纸,爱不释手的读了起来。   “笨蛋,这不是诗,这是词。你没看每一句长短不同吗。”屈公子立刻纠正自己老朋友的愚蠢错误。   “秦先生,这首词,可是先生新作?”茅焦看中机会,立刻和秦牧搭讪。   “不错,这是我姐夫刚写的。”没等秦牧说话,芈素一脸骄傲的搭茬了。   她今天可算是扬眉吐气了。   现在她身边坐着的,有青楼头牌,有世家公子,有成名大巫,还有秦国使臣。这么说来,自己也算个人物了。那不能不适当的发出点声音。   “秦先生这首词,充满了深深的感伤。我听说先生来自海中的蓬莱国。恕我冒昧的猜一下,莫非先生在蓬莱已经有家室?”这首词是苏轼悼念亡妻的作品,茅焦所以有此一问。   “没有。”没等秦牧说话,芈素又接过话茬:“我姐夫是孤儿,在家乡绝没有家室。我姐姐才是他的夫人。”茅焦听到这话,对拉拢秦牧更多了几分把握。   孤儿好。人家找对象都要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你天生是个好目标。孤儿无牵无挂,哪里不是家呢?   虽然你身边这位大夫人是楚国人,可是你家里那个二夫人不是我们秦国人吗?在秦国,你才能找到家的感觉!   茅焦的话勾起了两位公子的好奇。   这首词一看就是怀念过世的妻子的。你要是妻子没死,怎么写了这么一首词。看秦牧年纪轻轻,断不可能十年前就死了一个老婆。   那时候他也就十岁左右,就算是蓬莱国的男人也不可能结婚那么早吧——那还是孩子呢。   “秦先生,你这首词,又是因何而作呢?”景公子直爽,不懂就问。   没死媳妇你怎么写的出来这样的绝妙好词?   “妈的!就你话多。难怪只会作两只蝴蝶嗡嗡嗡。”秦牧心里暗骂一声。不是我死了老婆,是苏轼死了老婆。我就是个剽客而已。   可是这话他也没法说。   景公子的话让其余的人也来了兴趣。这样一首好词,难道不是有感而发吗?   正在秦牧苦思冥想,怎么找个合理的解释时候,青龙突然说话了。   “这首词,是牧牧写给我的。前一阵子,我们俩深入云梦泽,遇到了异兽无数。牧牧九死一生,我差点就没了命。当时我昏迷很久,牧牧以为我死了。当时牧牧就作了这么一首词给我。”这番解释让大家似乎明白,又似乎更糊涂了。   芈华和秦牧一起进入云梦泽,他们都知道。他们只是不知道俩人还遇到异兽,芈华还差点死掉。   看来这两位也是有点本事的。   可是他们又有点感觉怪异。秦夫人当时都快死了,你怎么还有心作词呢。   那你到底是在乎还是不在乎她的小命呀?   青龙看出了大家的疑惑,立刻接着说道:“这是蓬莱国的习俗,遇到大事,必须马上作诗词以铭记。是不是,牧牧?”秦牧只能点头,他能说不是吗?这是勉强合理的解释。   众人纷纷赞叹不已。蓬莱国,果然高端大气上档次。你看人家,遇到事不慌,先写诗词记录。   这种优雅的生活态度,完全是老庄才有的境界。   这里是楚国,而楚国有庄子。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庄子的妻子去世了,好朋友惠子过来吊丧,到了灵堂一看,只见庄子两脚伸开坐在地上,正在敲着瓦盆唱歌呢!   秦牧完全达到了庄子的层次,死了老婆先作词,高人呀!   屈公子大是感慨。秦先生果然不是凡人。   他诚恳的说道:“蓬莱圣地,吾等身不能至,心向往之。既然秦先生没事就作诗作词,那可否今日为……”说到这里,他眼光四顾,看到了盼盼,于是接着说道:“为盼盼大家作一首呢?”他的话顿时把所有人的目光引向了鬼雄馆的头牌。   盼盼没想到这个屈公子会突然这样做,一时有点慌乱。好在她久经场面,瞬间就平静了下来。   “秦先生,盼盼蒲柳之姿,可堪先生怜爱?”盼盼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绝佳的机会。   之前秦牧的一首词,金风玉露一相逢,让李嫣名动都城。   若是今日秦牧能为自己也写出这么一首水平相当的,那自己立刻就会成为寿春真正的头牌。   好机会呀!   她一双大眼睛顿时充满了期待,满是深情的望着秦牧。   “牧牧,写。”青龙毫不吃醋——反正秦牧也不是她丈夫。   她对人类的文学极端的上瘾,就和吸毒了一样。那优美的文字,让青龙能进入一个她从来也没感受过得艺术世界。   能多看一篇是一篇。   “山抹微云,天连衰草,画角声断谯门。暂停征棹,聊共引离尊。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   消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谩赢得,青楼薄幸名存。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惹啼痕。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秦观的《满庭芳》。   盼盼一字一句的念着,念到最后,不禁痴了。   这是秦观的得意之作。苏轼见到此词后,称秦观为“山抹微云君”。可见这首词的地位。   秦牧巧妙的借这首词,点出了自己乃是蓬莱来客的身份——“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   他这个身份必须坐实了,否则肯定会让人怀疑。   后半阕从写景转到写人,这个人,正是青楼名妓,鬼雄馆的头牌:盼盼。   “消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   一件没羞没臊的事,被秦牧描写的如此雅致。   最后又点出分别之伤感,从肉体之欢,上升到精神的爱恋。   这样一首词,怎么能不让盼盼心碎呢。这一首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一个蓬莱才子,抛弃家乡,不远万里来到楚国,只为了脱自己的裙子。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哎呀,他也太流氓了。或者说,太痴情了。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这首词的艺术感染力太强大,不但感动了一千年后的人,也感动了一千年前的人。   这一刻,魏轩都忘了对秦牧的杀意。   这一刻,茅焦也想不起要把秦牧死活弄回秦国了。   “秦先生,这一首词,可有名字?”盼盼一脸的虔诚。   “满庭芳。”   “秦先生,盼盼一生也不会忘记,此时此刻。” 第三十七章 寿春暗流涌动   “必杀黄歇。”   昭严,屈才,景差,三人聚在一起,连使女都打发的远远的。他们要商谈的事,必须绝对的保密。   明天就是魏轩进宫为楚王治病的日子,他拿到狌狌头骨,虽然这不是狌狌宝珠,可是一样功效非凡。   他们三个人认为,楚王经过魏轩的治疗,很可能就痊愈了。   楚王是楚国的君主,是最大的贵族,他和这三人是一个阶层的,楚王痊愈,对他们是有利的。   毕竟大家已经合作几十年了,彼此了解,也有默契。换上太子当政,还说不定怎么样呢。   如果没有春申君插手这件事,这就绝对是个好事。可是春申君一插手就变了。   春申君准备以此为机会,让魏轩这个巫师做楚国的右尹。   李园是左尹,魏轩再当上右尹,这样一来,春申君“左边给我画条龙,右边画一条彩虹”,那还不high翻了。   为了他的健康,这大岁数了,也不能让他蹦的这么欢实呀。   而且“我蹦迪的动线上面儿怎么能有障碍”,春申君拿下三个位置,自己等人的权力必将大受阻碍。这必须得阻止他。   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更加让楚国三老无法接受。   春申君是草根出身,李园也是,他们都不是老牌贵族。   贵族之所以是贵族,是因为传承不断。   这时候传承非常重要。这个传承,不在于他们名义上贵重,而是这样的贵族的确是有绵延不断的家庭教育。   春申君和李园,根本就不知道巫师的危险性。   巫师一直存在于楚国,为什么之前没有得到重用呢?这只有真正的贵族家庭,才知道这个秘密。   因为巫师的巫术,并不符合人间的道理,他们反倒是和蛮荒之地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蛮荒之地,是全体人类的敌人,不只是楚国军队和云梦泽的异兽打过仗,这时候全天下的诸侯国身边,都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有蛮荒之地,他们都和异兽打过架。   只是这几百年来,异兽逐渐不再涉足人间,局势才稳定下来。   春申君这样的人,不了解那段历史,所以他才要重用魏轩。   这三人是三家的族长,自然深深明白蛮荒世界的厉害。他们怎么能允许一个巫师登上大位。   之前楚王想办这个巫王大会,只是想借重他们的能力,却没想给他们官位。   后来楚王病了,事情才演变到这个地步。   就是当时,这些贵族也是反对这个计划的。只是楚王权力大,他们反对无效。而且的确秦国的压力日益增大,他们也想楚国能有个大发展,好对抗秦国。   兜兜转转,最终一切失去了控制,演变到这个地步。   如果明天任由魏轩进宫,治好了楚王,那么楚王对魏轩一定充满了感激,他不会挡着给魏轩封官,春申君再一使劲,这个大巫可就成了右尹了。   所以归根结底,是要杀了春申君。   杀了他,楚国就能恢复正常。楚王死了,有太子继位,楚国不会乱。   如果他不死,楚王死了之后,他不但多了魏轩这样一个巫师的帮助,还会成为太上王。这对三老来说是不可以容忍的。   “杀黄歇,我们只能在宫里动手。”   他们都清楚春申君的实力。   他养了门客三千,这还是对外号称的,根据三人的打探,他实际的门客在七千以上。   平日里春申君出门,都是三五百甲士常伴身边。谁也没机会,更没能力,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下杀了黄歇。   要杀黄歇,只有他不带甲士时候才有机会。   他只有进宫时候,才因为礼制,不能带甲士。这就是三老的机会。   可是春申君不能带人,他们也一样不能带兵进宫。你当楚王的家里和公园似的,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吗?   一切要守“礼”。要不怎么孔子懊恼的大叫“礼崩乐坏”呢。在一个多用几口鼎都被喷的年代,“礼”是很重要的社会行为守则。   就跟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一样,大部分人要自觉的遵守。   春申君不能带人,三老也不能带人,这样靠仨老头自己上阵杀春申君,那是做梦。   “必须调动禁军。”这件事必须用守卫王宫的禁军来执行。禁军也归景差管,这事看起来似乎没难度。   但是他们都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禁军要执行命令,必须有来自楚王的虎符做凭证。   没有虎符,景差不能随意差遣他们。让他们打扫个园子还可以,但是你让他们杀春申君,那就是疯了吧。除非有楚王虎符为令。   虎符在楚王手里,没有虎符,无法成事。   “虎符吗,我可以让李园想想办法。”昭严揪着白胡子说道:“李园和黄歇之间,仇恨越来越深。不说平日里黄歇不拿李园当人看,就是最近,接连发生几件事,让李园对黄歇更加痛恨。”   另外俩人都点点头。昭严办的事,他们都清楚。   一条国道,勾起了两者的纠纷。李园痛恨黄歇抢了他的钱。   接着发生了魏轩改换门庭的事。他从李园手里跑到了黄歇座下,这更是赤裸裸打李园的脸。   李园对黄歇的痛恨估计要冲破天灵盖了。   这和之前三人的观点不矛盾。如果魏轩当上右尹,黄歇做令尹,李园做左尹,虽然李园痛恨黄歇,但是他们仨出身都是草根,在根本的利益上,和老贵族是有冲突的。他们是一路货。   不过李园恨黄歇,也是事实。   三人在宫里都收买了内应。李园屡次在李嫣面前抱怨黄歇的情况,他们都掌握的清清楚楚。   昭严说让李园想办法盗窃虎符,意思就是让李园通过李嫣,去偷来虎符。   可是李嫣这个女人,也不简单。现在她有了情人,要捧情人上位,这个情况三老自然也都掌握。   之前他们认为李嫣会没有条件的帮李园杀了春申君,因为太子继位之后,春申君就是要命的存在,对于李嫣,对于太子都是。   可是现在李嫣有了秦牧,她的想法就多了。为了捧秦牧上位,她现在一直拿捏着姿态。这是要逼众人妥协。   明天魏轩就要进宫,事情到了不得不动手的时候,再难,也要办。   最终昭严说道:“我去联系李园,景差准备禁军,屈才居中调度。明天,务必在棘门杀了此贼。”   棘门,古代帝王外出,在止宿处插戟为门,称“棘门”。棘,通“戟”。《周礼-天官-掌舍》:“为坛壝宫棘门。”郑玄曰:“棘门,以戟为门。”又古代宫门插戟,故亦为宫门的别称。   就是要在宫门处杀了黄歇,让他根本进不了宫。   朝堂之上,阴云密布。   寿春城却一如平常,甚至更比平日还喧哗的多。   秦牧在鬼雄馆一连做了两首词,每一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这时候人的娱乐方式很少,所以这样美妙的文字就成了最好的精神食粮。   上到学堂,下到市井,人人传诵这两首词。   正因为楚国,甚至这时候的天下,都有这个传统,所以芈素大字不识才能背诵《登徒子好色赋》。现在这个时候,文章就好比后世的评书一样,百姓喜闻乐见。   作为两首词的作者,秦牧自然处在视线的焦点中。   人人都仰慕这位蓬莱才子,茅焦也不例外。   不过他除了仰慕之外,更坚定了请秦牧去秦国的决心。   这样一个文武全才,哪能放他在楚国浪费光阴。   茅焦必须完成秦王的命令,一开始他准备双管齐下,先请秦牧,如果他不答应,那就抢。   现在茅焦改变了主意。既然一定要把秦牧弄到秦国,那就别费心去请了,万一他不答应呢。干脆直接抢吧。   作为秦国使臣,他在楚国不能恣意乱来。   他必须巧妙地,还是悄无声息的把这件事办了。   以秦牧在楚国的名望,茅焦要偷偷把秦牧弄走肯定难度非凡。但是茅焦不是常人,他是个极为聪明的人。   两天时间,茅焦已经搞清楚楚国如今的现状。   魏轩对于自己当上右尹,满怀期待,也信心百倍——有春申君为他背书,他有什么好担心的。   但是茅焦明白这事没那么简单。   魏轩没有当过官,也不是贵族出身,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弯弯绕。   你这么一个毫无根基的外人,一下登上右尹的宝座,那动了多少人的大豆小米,事情哪有这么简单。   茅焦如此聪明,至今也不过在秦王面前当个侍臣,还一直蛰伏着呢。   他要一下当上秦国的副丞相,那自己先得给自己弄个铁壳子罩起来,否则不知道哪里来一根冷箭,自己死都不知道谁杀的。   茅焦本能的意识到机会来了。   明天,楚国必然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死多少人,死的是谁,他一点不在意。   就是魏轩死了,也和自己无关。人总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将面临一个极佳的机会。   楚国朝堂乱作一团,自己正好趁乱把秦牧绑走。   如果秦牧不是娶了乌鹭做老婆,这事还不好办。但是他家里就有乌鹭,有这个秦国间谍做内应,茅焦觉得自己的计划起码有九成的胜算。   茅焦来到寿春城最大的鞋店。鞋,这时候叫“履”,本文就没那么讲究了,直接说鞋店好了。   织席贩履不是什么低贱活,刘备都干过。   人人都要穿鞋子,乌鹭也要穿。没事去鞋店,成衣店,胭脂水粉店,各种店逛一逛,就是和后世女人一样,逛街呀。这是女人的爱好。   这家鞋店,正是秦国设下的一个间谍据点。   乌鹭之前的情报,都是通过这里发往秦国的。   茅焦很快就等来了乌鹭。   他把一个陶罐交给乌鹭:“这里是最好的迷药,你明天早晨给你男人服食了,他就会昏迷一整天。到时候我会带着你和秦先生,一起返回咸阳。到了咸阳,你是首功,我一定请秦王释放你全家老小。”   乌鹭连忙接过迷药藏好。   她心里激动万分。这下一家老小总算是可以安全了,而自己也可以回到咸阳,再不用提心吊胆的在外国当间谍了。   咸阳,才是自己的家。和秦牧在咸阳生活,一直是乌鹭的梦想。梦想眼见就要实现了。   只要自己明天抱着秦牧,对他说一句话:“大郎,起来吃药了。”   那一切美好就全实现了!   这一瞬间,世界在乌鹭眼前大放光明,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幸福的未来。 第三十八章 城里的月光   难得今夜秦牧在家里睡觉,乌鹭和青龙一左一右的缠在他的身边。   想到明天就要喂自己家男人吃药,乌鹭心里忐忑不安。她生怕被别人看出自己的不妥,连忙没话找话的说道:“姐姐,你再给妹妹念念那两首词呗,妹妹可喜欢了。”乌鹭是对着芈华说话,可是她哪知道眼前这位姐姐,却不是她认识的芈华。   青龙对乌鹭没什么好脸色。只是碍于她和秦牧达成的协议,不能随便发脾气。   “妹妹,那两首词我都念多少遍了,你怎么这么笨,现在还没学会。”青龙对于乌鹭的愚蠢简直不忍直视。怎么世间还有这么笨的女人,白长了一张漂亮脸蛋。   你还不如那个青楼的盼盼。   再惹我不开心,把你卖鬼雄馆里面去。   青龙心里这么想着,她哪里知道乌鹭只是装傻,而且乌鹭心里也有一盘好大的棋。   等到了咸阳,咱俩谁大谁小还说不定呢。没准到时候你得管我叫姐姐了。   秦牧这时候神游物外,根本听不到她们在说什么。   他脑袋里面似乎有一个破烂不堪的宇宙雏形,各种宇宙法则,漫无规律的飘荡着。秦牧正试图把它们正确的组装在一起。   似乎只要自己成功了,就能创造出一个宇宙来。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他感觉自己正在平生第一次接触宇宙的奥秘。   兴奋和忐忑,在秦牧的心理纠缠在一起,他完全忽视了身边的两大美女。   乌鹭还没什么表示,青龙不干了。   你当我是什么人?我可是圣兽。你一个平凡的人类,怎么能忽视我的存在。   她一掐秦牧腰间,秦牧顿时疼醒了过来。   如今青龙把芈华这具身体改造的越来越强大,就冲这一下,秦牧就知道自己绝不是她的对手。   难道自己最终真要拿核武器来对付青龙吗?可是核武器,自己也不会造啊。   “牧牧,你有没有听我们说话?”   “听着呢啊。”   “那你说,我刚才说什么了?”   “你说……”秦牧哪知道她刚才说了什么。   乌鹭怕姐姐发火,连忙打圆场:“老公,姐姐说啊,你给青楼姑娘都写了诗词,可是却没给我写一首,这太不公平了。”秦牧在鬼雄馆写了两首词,一首算是给芈华的,另一首,就是直接给盼盼的了。   乌鹭借题发挥,你不能这样厚此薄彼,现在该给我也写一首了。   这世界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公。   青龙白了乌鹭一眼,小样,到是会借题发挥。不过青龙现在的确是变成了文学女青年,她自己不会写,可是爱看。   乌鹭这样说,那到是可以等着看新作品。   可恨这个男人,你不逼他,他就不动。   月光下,乌鹭和芈华这两位绝世佳人,宛如仙子下凡一般,依偎在秦牧身边,秦牧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很美好。   乌鹭的要求有道理。她本是秦国的舞姬,作为礼物被送到楚国,最终成了自己的女人。   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却不畏辛苦,跟着自己在瓷器厂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干。   秦牧一时都觉得有点对不起人家了。   “鹭鹭,你看天上月亮,你觉得月亮上,会有嫦娥吗?”嫦娥奔月的故事,现在已经广为流传了。   青龙听到这个问题也是一愣。月亮上有嫦娥吗?如果有的话,自己能不能飞上去看看呢?她顿时有点后悔了。自己之前能飞的时候,为什么不尽量的飞高点呢。   那时候自己真是太随性了,太不珍惜拥有的一切。   现在青龙失去了自己的身体,才知道自己的身体是多么的珍贵。芈华的这具胴体虽然在人类看来,近乎完美无缺,但是有什么用呢?   自己费尽心思的改造这具身体,纵然比之前强大了无数倍,可是却还是不会飞呀。   如果能飞,她现在就要飞到月亮上去看看。   “老公,我觉得肯定没有嫦娥,那都是骗人的故事。”乌鹭很坚决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秦牧没想到她会这样说。这时候的人,可以说都相信嫦娥。乌鹭怎么会这么说呢?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这下别说秦牧奇怪了,就是青龙也奇怪。她继承了芈华的身体,也拥有了芈华的记忆,芈华是相信嫦娥的。   乌鹭嘻嘻一笑说道:“老公,你想想,月亮现在是很圆很大,现在是十五吗,可是初一呢?那时候月亮都快看不到了。如果有嫦娥,那岂不是给挤的没地方站,掉下去了。”青龙听的连连点头。这个傻女人也不是那么傻吗,这件事她就看的很通透。   的确,如果月亮上真的有嫦娥,十五时候她还好过,到了初一,连家都给挤没了,她还能在哪待着。乌鹭说的太对了。   青龙对乌鹭立刻有点刮目相看的感觉。   秦牧看看乌鹭,再看看青龙,顿时涌起了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你们这俩傻瓜,难道嫦娥不会飞吗?月亮变小的时候,人家飞在半空里就完了。   到了十五,再落回月亮上。   想到这里,秦牧哈哈一笑。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不管有没有嫦娥,我都希望你们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就算是青龙,也不要祸乱人间了。做个平凡人,安稳的享受人生,岂不是很好吗?这是他对乌鹭的期盼,更是对青龙的期盼。   世界已然很乱,你就别来捣蛋了。   苏轼的这首词,可以说是千古绝唱。   乌鹭和青龙顿时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幸亏李嫣没有今夜叫你进宫,否则这首词就白白便宜那个女人了。”青龙说话直接,李嫣的王后身份,在她眼里和没有一样。   李嫣,就是“那个女人”。   乌鹭也是暗自庆幸。幸亏今夜秦牧留在家里,否则明天早上怎么给他喂药啊。   现在好了,不但能按计划给自家男人喂药,还能得到这么一首绝妙好词,这可是男人写给自己的!   就为了这点,也应该感谢一下李嫣。   李嫣不是不想让秦牧进宫来陪她,而是今晚她抽不出时间。   明天魏轩就要进宫为楚王治病,今夜的宫城里面,充满着阴谋诡计。李嫣似乎用鼻子都能闻到危险的气味。   虎符,已经在她手里了。她是楚国王后,去楚王身边偷得虎符没多大难度。   可是虎符在手,是不是要交给景差,这让李嫣一直犹豫不决。   老贵族要杀春申君,李园也要杀春申君,就是自己,包括太子,也要春申君死。杀春申君是他们的共识,所以李嫣才偷来了虎符。   可是杀了春申君,楚国肯定会陷入混乱。春申君党羽众多,门客七千,他死了,楚国要乱多久?自己有没有能力收拾这个残局,李嫣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太子根本没什么实力,靠他是什么事都办不了。   李嫣很清楚,她的权力不是她自己的,她的权力来自于楚王。楚王死了,她就不是王后,而是王太后了。   自己可以依仗的权势,立刻就没了大半。到时候自己能依靠谁?   想到这里,李嫣脑海里面立刻浮现出秦牧赤裸的形象。这个男人,会是自己的依靠吗?   这时候不能胡思乱想,李嫣不为人知的轻轻摇了摇头,把一切不该有的情绪都扫出脑海。   太子正在眼前,这时候太子正坚决的说着:“母后,就按舅舅的意思办吧。不要犹豫。”让李嫣去偷虎符这件事,昭严肯定不会自己出面。出面的是李园。   太子也不肯沾关系。虽然他最想杀了黄歇,也就是他亲爹,可是这句话他不能没事挂嘴上。尤其这个时候,他把一切都推到李园身上。   “太子,那事成之后,你可答应让秦牧当右尹?”李嫣现在唯一的凭借,就是虎符。   虎符在她手里时候,她就是老大。谁都得看她脸色行事。   可是如果春申君被杀,楚王死了,太子继位,那么自己的利用价值就会大幅度下降。那时候自己再说话,就不如现在有份量了。   她必须要在这个时候,敲定这件事。不管春申君是死是活,你们都要答应我,把右尹的位置给秦牧坐。   太子闻声一窒。   奶奶的,这真要了命了。   这一刻,太子和魏轩有了相同的心情,杀了秦牧,世界就清净了。   太子熊悍今年二十九岁,秦王嬴政今年二十一岁。   嬴政的老娘赵姬找面首时候,嬴政还是个孩子呢。那时候他还希望赵姬幸福,所以没有半点反对。   当然,现在嬴政后悔八辈子了。可是晚了。嫪毐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楚国太子二十九岁,这都快人到中年了,这时候他娘给他找个便宜爹,太子能干吗?   嫪毐的例子摆在眼前,天下人谁不知道嬴政遇到了大麻烦。   如今李嫣虽然四十出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就是不老,看起来跟十七八大姑娘似的。   这简直是妖孽呀。   就李嫣这相貌,这身体,太子怀疑她能一口气给秦牧生出一猪圈的小兔崽子。   到时候自己是杀还是不杀?   如果右尹的位置给了秦牧,那么自己上面有王太后压着,旁边是李园掣肘,再加上三老,又多了一个干爹,这楚王当的还有什么滋味?   一时殿中陷入了无边的沉寂。   月光清冷,洒在俩人身上,似乎罩在两尊雕塑上一般。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请温暖他心房,   看透了人间聚散,   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秦牧发现了青龙对文学的浓厚兴趣,他立刻因势利导。既然条条大路通罗马,那么自己可以试着从这一个方面下手,来消磨这头圣兽的杀气。   别人感受不到这具身体里面的暴烈,可是秦牧却清清楚楚。   别看青龙被朱雀打的丢了身体,但是她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却是天一样的存在。   关键是她根本不把人当人,或者说,她真的只把人当人,而不当成可以和自己并肩的存在。   人类于她来说,就是动物园里面的动物,哪一天玩腻了人间,她随时可以变脸。   秦牧不得不想尽办法,来打消青龙这种特权思想。   唱一首歌吧。   实际上宋词本来就是演唱用的。一个个词牌名,就可以当作一首首曲子名。比如《水调歌头》,就是一段乐曲。不同作家填上不同的词。   只是宋词怎么唱,秦牧也不会,他也不知道宋朝时候这些曲子是什么调子。   月光如水,那就古为今用。   秦牧脑海里面响起了这首歌,他马上就哼唱了出来。   作为一个成功的穿越人士,除了长得帅,同时脑袋是百科全书之外,还必须有一个好嗓子。否则怎么骗女人呢?   秦牧的歌声仿佛让月光渐渐的凝固了起来,   三人身上的月色越来越浓郁,歌声环绕着两位美女的身体,她们平生第一次,听到了这样的一首歌曲。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世间万千的变幻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那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青龙和乌鹭听的大为动容。   她们都是动容但是原因却不同。   青龙以为秦牧想起了芈华。自己占据了芈华的身体,把芈华赶到了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面,就好像月亮变成弯弯的月牙,嫦娥都没地方藏了。   显然,这个男人是想他那个不得见面的老婆了。   这让青龙很是恼火。难道自己作为圣兽,还比不过一个普通的凡人吗?   乌鹭却不知道青龙和芈华以及秦牧之间这样古怪异常的三角恋。   她满心想的都是未来的幸福日子。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那一定是在北边,在咸阳。   为了这个目标,今夜一定缠着秦牧,不让他睡觉。这样早上起来迷迷糊糊,正好给他下药。   “老公,这个歌我要学,你教我。”   “好呀,我教你。”秦牧满心想用歌声来给青龙败火,这时候有乌鹭帮腔,他连忙答应下来。   “我吹笛,你唱歌。来,龙儿也一起唱。”   乌鹭之前不知道秦牧为什么叫芈华做龙儿,她曾经偷偷问过秦牧,秦牧给他的回答是,这是芈华的小名。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请守护她身旁   若有一天能重逢   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   笛声悠扬,歌声柔美,这一刻的寿春,似乎充满了祥和。 第三十九章 杀戮的开始   秦牧觉得,就算是自己不会造纸烧瓷,似乎在这个时空也饿不死自己。   起码可以上街卖艺吗。   他觉得自己笛子吹的还可以,乌鹭和青龙的声音很是动听,他们三个人可以建一支乐队。   鉴于现在大家不论男女都是长发,乐队可以取名“披头士”。   这一刻的寿春城,静静的飘荡着不止一股笛声。   魏轩今夜也没有入睡。   他手中捏着一根奇怪的笛子。这根笛子弯弯曲曲,表面上还疙里疙瘩,若不是他能用这玩意吹出声音,谁也不知道这是一根笛子。   这是骨头做的笛子。   魏轩这次进入云梦泽,除了猎杀了一只狌狌之外,他还杀了一头帝江。只是这件事他谁都没告诉。   帝江肥的像一口猪,六只脚四个翅膀,没脑袋没屁股,但是却能发出美妙的声音。得到这种异兽,能让魏轩的巫术更上一层楼。   魏轩杀了它,取出了它的脊椎骨,做成了这支骨笛。   今夜,是时候验证一下骨笛的威力了。   他在云梦泽的厮杀中,对巫术的感知更加深了一层,如今又有帝江的脊椎在手,所谓身怀利刃杀心自起。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有多厉害?   明天就要进宫为楚王治病了。那时候春申君不可能带着大批甲士随行。   魏轩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惹到了不得的人了。   不说别人,至少李园就恨他入骨。他这样的做法,等于是抽了李园俩大嘴巴。   如果他再治好了楚王的病,坐上了右尹的位置,那就等于再对着李园屁股踹两脚。   李园是出了名的小心眼,他肯定咽不下这口气。   当今王后是李园的妹妹,在宫里可以说是一手遮天,李园要借助王后做点手脚非常容易。   自己不得不防啊。   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别人身上,不是魏轩的性格。   有成就的大巫,每一个都是独行侠。这行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除非你收徒弟或者拜师父,入了一门,然后师兄弟之间交流。否则就是隔行如隔山。   外人看大巫,各个有着不凡的神通。   但是大巫之间看彼此,也是雾里看花,谁也不知道谁有什么本事,又有多大本事。   这样的一个行业特性,注定了魏轩必须依靠自己。   他缓缓的吹动了骨笛。笛声极为低沉,正常人的耳朵几乎就听不到笛声。   可是人耳虽然听不到,却能感受的到。   耳朵只是人类的一个器官。   人耳可以听到的声音,最低频率约20Hz,最高频率约20000Hz。   那么低于下限,或者高于上限的声音不存在吗?显然不可能。   这支骨笛发出的声音,就在人耳接受的频率之外。声音打在人的接受器官上,耳朵超出界限无法传递正确信息,可是别的消息依然可以传递到人的大脑。   只不过这些声音超过了耳朵这个器官的处理能力,大脑无法把它们理解为音频信号。   这就是魏轩的本事所在。   在他身边,有十个绝色美女。这是春申君赏给他的。   从这一件事可以看出来,春申君比起昭严,还是大方多了,或者说也有钱多了。   人家送女人,十个十个的送,昭严只送了一个。   这些女人一个个赤身裸体,她们仿佛提线木偶一般,来到了院子里。   月光下,十具美丽的胴体,本该是赏心悦目的场景。可是这十具身体的眼睛却空洞的仿佛不存在一般。   那里面看不到半点人类的感情。   她们似乎是活着的死人。   魏轩笛子不离嘴边,来到院内。无声的笛音一直在院子里徘徊不断。   突然,魏轩似乎下了决心,随着他手法一变,这些女人一个个仿佛找到了生死仇人一般,她们完全不顾自己的死活,用牙齿,用指甲,向着彼此杀了过去。   她们不知道痛苦,也不知道躲避。似乎她们已经完全没有了人类的一切感触。   这样不顾生死的打法,纵然是女人体力弱点,奈何她们每一下都奔着对面的要害下手。   很快地上就铺满了尸体。   十条人命,十个美丽的少女,随着一曲无声的曲子,就此陨落。   “一曲肝肠断!”   魏轩满意的望着自己的杰作,心里踏实了。   他不知道这赫兹那赫兹的理论,他只知道怎么用无声的声音当作看不见的绳索,让自己化作天神一般,主宰方圆几十丈内一切生灵。   今夜牛刀小试,果然自己神功初成。   自己算是登堂入室了!   如果那夜他拦截昭厉车队时候,有现在的境界,魏轩根本不需要用狼群,他一个人就能消灭一整支车队。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有下人来魏轩的小院洒扫。   一进院门,就见满地都是死人,只吓得他双膝发软,跪倒在地。正在他要大声呼救的时候,魏轩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去告诉春申君,就说魏轩,已经准备好了。”这是一个不眠夜。   除了春申君之外,所有的当事人几乎都没睡好觉。   秦牧就几乎一夜没睡。乌鹭一直纠缠着他,让他又是唱歌又是吹笛子,纵然秦牧身体强壮,可是架不住最近损耗太严重。   之前王后日日求索,她索完了,青龙还精神满满的,要和他深入交流人生。   秦牧觉得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睡过觉了。   终于在凌晨时候,秦牧迷糊了过去。   这时候,景差已经拿到了虎符。他们和王后最终达成了妥协。秦牧不能上来就做右尹这样的高位,但是可以给他一块封地,给他封侯。   这个解决办法得到了李嫣的认可。   秦国的嫪毐就是这样的。   他和赵姬不是幸福的生活在雍城吗。俩人日日夜夜腻在一起,多么的快活。   李嫣也想如此。   她没有想过赵姬生孩子的问题。因为她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可能再生孩子了。   可是她不想,太子会想。   现在为了杀亲爹,太子暂时对亲娘做了妥协,可是他绝不能任由干爹再爬到自己头上去。   秦牧想做楚国的嫪毐,下辈子吧。   现在先不管那么多,集中人手,杀了黄歇。   黄歇一大早就出了门。他对于魏轩一夜之间杀了十个美姬并不在意。   女人在他心里,就和商品一样。他有的是女人——不是他的女人,而是作为商品女人。   魏轩是大巫,如果没有点本事,黄歇还容易看轻他。现在看到魏轩显露了这么一手,无声无息弄死了十个女人,那也算是证明了他的能力。   主要是魏轩对他说了,这十个女人,并不是死的没有价值。自己杀死她们是为了楚王续命,她们不死,楚王好不了。   这个解释被春申君接受了。   他一大早就点齐了甲士,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王城前。   钟声悠扬,晨光普照。   到了棘门前,春申君的卫士守在路旁,春申君亲自牵了魏轩的手,俩人昂首阔步,走进了王城。   过了一道宫门,又过了一道宫门。这时候,甲士们已经看不到春申君的身影了。   景差站在城楼的角落,望着甬道上的春申君和魏轩两人,果断的一挥手,命令道:“杀!”留情不动手,动手不留情。   要除掉黄歇,不可能只是杀了黄歇一个人就算完了。黄歇的势力必须彻底拔除,否则楚国将没有宁日。   景差虎符在手,禁军全听从他的命令。   一队队的楚国禁军,盔明甲亮,杀气腾腾。他们分三路包围了春申君的府邸,立刻展开进攻。   这时候春申君去了王城,家里没有主事人,剩余的家人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且关键他们也不知道春申君这时候的生死。   这就让春申君一方的抵抗能力大幅度减弱。他们不知道是应该狠狠的杀败楚国禁军,还是守好门户,苦等春申君回来。   万一这里要是有什么误会呢?到时候春申君一回来,岂不是自己遭殃。   春申君一方,各人有各人的打算,而楚国禁军则目标明确,他们得了严令,务必让春申君家里鸡犬不留。   寿春城顿时被惊动了。甲士的喊杀声,战马的马蹄声,兵器的碰撞声,伤者的惨叫声,夹杂着春申君府邸的大火,让整个寿春乱成一团。   秦牧不由得被吵醒了。   还没等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乌鹭已经端过来一杯甜水。   “老公,先喝了这杯水。”   秦牧正好口渴,随手接过就喝了下去。   青龙也睁开眼,看到这种情况,不由得瞪了乌鹭一眼。   现在青龙的性格越来越人类化。她觉得自己是老大,怎么也得排在老二前面。乌鹭你给秦牧一碗水,怎么就把我忘了呢?难道我在你心里没有地位吗?   那你是不是要篡位呀!   乌鹭早就准备好了。她马上捧上了第二杯加了料的水。   青龙也一饮而尽。   乌鹭看到俩人都喝了迷药,一颗心放到了心里。   “鹭鹭,外面怎么回事,怎么寿春如此吵闹。”春申君的府邸离秦牧的家比较远,秦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是乌鹭全知道。   茅焦早就带人埋伏在秦牧的家附近。他要绑架秦牧,自然随时留意着寿春的动静。   乌鹭早早就从茅焦这里得到了消息,楚王对春申君动手了——这时候茅焦以为是楚王要杀春申君。   就知道寿春太平不了,自己果然是堪比后世的诸葛亮。算无遗策。   茅焦现在一心盼着乌鹭给自己发信号。   那就意味着秦牧被迷倒了,自己马上就可以带人进去,把秦牧绑到马车上,立刻快马加鞭,直奔咸阳。   这就算完成了秦王的命令。   “全体准备。”茅焦让手下人打起精神,随时准备冲锋抢人。   哪成想这时候就见秦府大门突然打开,两个骑士如风一般的从里面冲了出来。正是秦牧和他大夫人。   这……   茅焦有点懵。这和自己计划的不一样呀。   乌鹭明明在院门上挂了一块白布,意思是秦牧已经吃药了,但是还不到行动时候,再等等药效发作。   茅焦算着时间,觉得秦牧也该晕倒了。哪成想秦牧和他大夫人一人一匹马,快若闪电的冲了过去。   这个……   乌鹭紧跟着冲了出来。   她是来找茅焦的。   “茅先生,大事不好,我老公和姐姐去王城了。”“去王城干嘛?这时候春申君肯定早被砍成肉馅了。那里可是危险。”“我也不知道。你看这可怎么办?”   “你确定把药给秦先生喝了?”   “确定,不但我老公喝了,姐姐也喝了。”   “那就好,他们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你马上备车,跟在我们身后。多余的东西不要,人跟着就行。我们一起去王城,抢到秦先生马上就跑。现在楚国大乱,没人顾得上我们。”“好,我不要坐车,我也骑马。”   “好,跟上来!”   茅焦一声令下,他的随从纷纷翻身上马,一群秦国精兵,追着秦牧的影子,向着楚国的王城杀了过去。 第四十章 王宫乱象   春申君死于乱箭。   战国四公子,至此全完蛋。   这四位中,信陵君魏无忌,平原君赵胜,孟尝君田文,全是贵族出身。   魏无忌是魏昭王的小儿子,魏安嫠王的异母兄弟。   平原君赵胜是赵武灵王之子,赵惠文王之弟。   孟尝君田文是齐威王的孙子,齐国宰相田婴的庶子。   这仨人全是寿终正寝。四公子中只有春申君黄歇,是一个草根出身,结果就他死于非命。   这绝不是一个偶然的事情,这几乎就是必然发生的。   不管有没有秦牧来到这个世界,不管有没有魏轩要以狌狌头骨治疗楚王疾病,他都不得好死。   因为黄歇太超脱于时代了。   这个时期贵族和平民还是泾渭分明的两个阶层。就好像水和油一样。虽然他们都是人类,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可是他们的区别比恐龙和蚂蚁还大。   历史是不断演变的,直到曹魏,曹操实行“九品中正制”,简单说就是乡野推荐贤才到庙堂当官,结果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就是贵族依然是贵族,依然高官得做,骏马得骑。   贵族,依然是人上人。草根,还只能是草根。   现在不过是战国时期,一个草根百姓,突然爬到了贵族世家的头上,黄歇不死,人家也不服呀。   可惜他还没有这个觉悟。所以说做人要有点理论高度呀。黄歇是实干家,要不他也坐不到这个位子,可是他坐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还没有停手,依然在孜孜不倦的扩展自己的势力,这只能说是理论不够,还嫌死的不够快。   第一波箭雨瞬间把他射成了刺猬,死的透透的了。   魏轩侥幸逃过一劫。   三老对魏轩的处置不同于黄歇。   楚王是要治的,要治病,还是要靠魏轩,他们只不过是不能让魏轩坐上高位。   你作为一个技术人员,做技术工种就好了,当人上人,那就不要做梦。   因此,不是魏轩武功高绝,能躲过箭雨,而是禁军就没有射他。这给了魏轩活命的机会。   他眼见着春申君死在自己眼前,立刻就抽出了骨笛。   魏轩怎么知道三老的想法,他绝不能把自己的小命交在别人手中。   四周的禁军举着盾牌长剑就围了过来,他们要活捉魏轩。   魏轩当机立断,吹起了笛子。   笛声谁也听不见,可是笛声就好像看不见的海啸,以魏轩为中心,一波一波向四外扩展。   场内所有的禁军突然变成了食人的野兽,他们纷纷掉转武器,向着袍泽就砍了下去。   关键是他们这时候已经失去了人类的智商,完全受魏轩的操控。魏轩要他们赶紧死,所以他们谁也不躲,硬拿脖子抗利刃。   这谁能扛得住,很短时间内,这片空间变成了人间地狱。   春申君变成刺猬,禁军也变成了无头鬼。   场中的活人只剩下魏轩一个。   城头上的景差和禁军看的目瞪口呆,同时心里战战兢兢,双腿打颤。   景差紧紧的攥起拳头。先人所言极是!   巫师,果然非我人类。这要是让他做了高位,不说楚国就完了,就是整个人类全完了。   魏轩这一手,就好像请来了阎王爷一样。   这已经不是人间手段了。   景差大喝道:“放箭,放箭,射死这个妖孽!”魏轩功力有限,他只能控制方圆十几丈,再远就无能为力了。   如果他法力无边,岂不是整个天下都能被他搞死。毕竟他还不是病毒,没那么大能力。   景差是百战的老将,眼见不妙,立刻当机立断的下达了必杀令。不要留着这个妖孽了。楚王的病先别管了。杀了此人再说。   军士们也知道危险,这玩意就是个怪物呀。他们立刻张弓搭箭,可是这时候再找魏轩,已经找不到了。   魏轩也不是傻瓜。他能留在空地上当靶子吗。   他早就脚底抹油,钻进了王城深处。   他不敢向原路返回,那一定是埋伏重重。   魏轩断定,敌人只是在棘门埋伏下重兵,再向里面肯定就安全了。里面是王宫内院,有楚王,王后,太子,还有一堆公子王孙什么的。   景差也不会摆那么多禁军在里面,那不是惊动王架吗。   不得不说魏轩极为聪明,他猜的一点也没错。   景差认为自己一定能在棘门杀死黄歇,所以里面根本就没安排更多人手。   现在被魏轩钻了空子。这可急坏了景差。这样一个妖孽,钻入王宫内院,这岂不是要让楚王灭族?   他立刻吩咐禁军,追,务必要杀死这个妖孽。   同时他还特意交代一句,不要靠近了砍,要远远的射。这不得不说景差眼力老道。他一下子就抓住了魏轩的弱点。   靠近了能被他弄的自杀,远了他就没有办法。   禁军纷纷挂好长剑,抄起弓箭,向着王宫深处追了过去。   秦牧赶到王城前时候,恰好就是这样一番景象。   景差为这件事精心策划了很久,虽然他是才拿到虎符,但是这些禁军是楚国精锐,执行力高绝。   在宫里射杀春申君的时候,埋伏在城墙上的禁军立刻对城外黄歇带来的甲士发动了进攻。   有心打无心,优势打劣势,春申君的甲士很快被屠杀一空。   现在剩下的禁军全去宫内追魏轩去了,秦牧和青龙跨过密密麻麻的尸体,一路毫无阻隔的冲进了王宫。   秦牧必须要来。   他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脑海里就浮现出李嫣的笑容。   李嫣是他在这个时空的第一个女人。这让他无论如何无法割舍。   如果她没有危险, 秦牧也不用多考虑,但是现在她显然面临着生死危险,自己必须来。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遍地的尸体,让秦牧心里一寒。果然事情有意外。如果王后这边占了上风,怎么会死这么多禁军?   不管怎么样,他要尽快的看到李嫣。   秦牧和青龙,旋风一样的冲进了王宫。越向里走,秦牧越心惊。   这里简直变成了人间地狱。开始时候,死的还只是禁军,渐渐地,禁军尸体少了,宫女的尸体多了。   秦牧一时有点奇怪。禁军死于利器,这还可以理解为战争。可是宫女死的就太奇怪了。   她们好像是被咬死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春申君带着一群野兽进宫的?   这让秦牧更加的担心。   王宫这时候近乎不设防,卫士们都去追魏轩了。宫门大开。   茅焦带着秦国精兵,一路也追了进来。   魏轩现在已经快虚脱了。   他吹笛子不是只用嘴,那是用他全身的精力在吹。   吹死了这么多人,他也快耗尽最后一滴油了。   魏轩没有去过楚王的宫殿,他只是被李园带着来过王后的宫殿。这一次,他唯一认识的方向,就是李嫣的方向。   人未到,笛音先到。   李嫣手里握着一把短剑,正严阵以待。   要不说春秋战国时候多出牛人呢,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王后,依然有决死的勇气。   王宫的混乱,李嫣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她抄起一把宝剑,同时让身边使女各自找家伙,剪刀,棍子,有什么用什么。一个个都给我拼死守住门户。   宫女们战战兢兢的守着大门,等待着叛军的冲击,可是哪成想没有任何叛军。   她们迎来的是无声的笛音。这谁也防备不住,甚至她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   一瞬间,她们就开始自相残杀。   幸亏李嫣坐在兽皮床上,离门口还有段距离,笛声没有影响到她。   可是这并不是幸运,反而更加的糟糕。   李嫣亲眼看到自己的这些使女,突然间鬼上身一般,一个个对着同伴的脑袋抡起了棍子。   一下一下,都是狠手,一时间脑浆和鲜血横飞。饶是李嫣胆大,可是也被吓的够呛。   这是遇到鬼了吗?   她毫无办法,只能紧紧的握着宝剑,双腿不由自主的打颤。   景差真是废物,自己给了他虎符,又有那么多禁军,还是在宫里打埋伏,怎么结果弄成这个样子。   如果自己能活下来,一定要宰了景差。   可是自己怎么才能活下来呢?   面对这样的危险局面,李嫣不由得想起了秦牧。自己就要死了,可是自己真不想死呀。   就算是死,自己也要死在那个男人的怀里。   可是自己怎么才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呢?   李嫣紧紧的盯着大门。只要大门一开,进来的不是禁军,那她就要拼命。   大门如她所料的一般,突然打开了。   李嫣心头一紧,该来的果然来了。   来的人毫无悬念,不是秦牧。   进来的人正是魏轩。   魏轩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头发一缕一缕的搭在脸上,看起来虚弱不堪。   他已经没力气再吹了。   如果有精力,他一定吹着笛子进来。   可是他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里是李嫣的王宫,魏轩只想控制住这个女人,以她为人质,先保住自己小命再说。   他手里握着一把捡来的长剑,看到坐在兽皮床上的李嫣,心里大喜。   自己果然所料不差,这女人就在这里。   “李嫣放下武器,我饶你不死。”魏轩的身体很虚弱,他连平日一成的体力都没有了。   放在平日,李嫣这样的女人,他赤手空拳能一个打十个,现在他连一个也打不过。   虚了。谁让他那么能吹呢。   他只想吓唬住李嫣。   李嫣还真被魏轩吓唬住了。魏轩这一刻简直是死神化身,他身上没沾半点血迹,可是半个王宫的人都是因为他而死。   那种死亡的气息,近乎实质一般的浮现在魏轩的脸上。   李嫣如果不是被玉环护持住,这一刻能被他吓瘫软。   尽管如此,李嫣也好不到哪里去。   魏轩一步一步的靠过来,李嫣连忙躲到兽皮床后面。   这时候家具款式稀少,基本就是床和案几。这宫殿里唯一能躲避的,就是这张巨大的兽皮床了。   往日里,李嫣和秦牧在上面颠龙倒凤,现在,李嫣绕着床鸡飞狗跳。   巨大的兽皮床救了李嫣的命。魏轩抓不到李嫣,他和王后两人围着床玩起了老鹰抓小鸡。   李嫣也吓傻了,她都不知道向外跑。这时候,她唯一的依靠,似乎只能是这张床。   俩人围着床开始转圈。   “你给我站住。”   “老娘就不站住,你能怎么地我?”   李嫣是输人不输嘴,还在口头上跟魏轩叫着板。   这不是她无聊,而是半夜吹口哨,吓鬼。她是自己在给自己打气。   绕了不知道多少个圈子,突然门口冲进来两个人。   李嫣和魏轩同时望过去。   正是秦牧和青龙。   李嫣大喜。这一刻她幸福的差点昏厥过去。有救星了。   似乎见到这个男人,一切危险就全都消失了。   李嫣三步并作两步,逃离了大床,向着秦牧就奔了过去。   魏轩大吃一惊。怎么这家伙来了。   秦牧和芈华俩人能深入云梦泽,并且安然无恙的出来,而且他在鬼雄馆还说了,他们遇到过异兽,这说明这对夫妻都有点本事。   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就算是平时都很难说一定赢过这俩人,何况现在。   眼见李嫣就要逃到秦牧的怀里,魏轩立刻扔了长剑,把骨笛又抄在了手里。   这段时间绕着兽皮床的奔跑,让他逐渐恢复了一点精力。   就靠这点精气神,魏轩要吹死秦牧。   他正要吹响骨笛,却见秦牧和芈华突然身子一歪,齐齐倒在了地上。   魏轩有点吃惊。难道自己功力又进了一层吗。   怎么自己还没开始吹呢,你们就倒了?   他哪里知道俩人都喝了迷药,这一路拼命奔跑,让迷药更加迅速的扩散到全身。   现在俩人骤然停顿下来,迷药的效果马上发作了出来。   秦牧和芈华,也就是青龙,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双双晕倒在地。   这下别说魏轩吃惊,就是李嫣也吓得够呛。   这是怎么了?难道我男人也被这个大巫害死了不成?   她可是看到那些宫女怎么发疯的。   眼见心爱的男人倒在自己眼前,李嫣顿时变得暴怒如雌虎。她都没去分辨秦牧是不是死了,而是抄起长剑,转身对着魏轩说道:“妖孽,还我男人命来!”她抄着长剑就杀向了魏轩。   魏轩大喜。正愁抓不住你呢,你却送上门来。   自己的死活,就在你身上。   魏轩鼓足勇气,就要一举擒下李嫣。 第四十一章 初到咸阳   正在李嫣就要自投罗网的时候,门外又闯进来一个人。   所以说无巧不成书,就是这么巧。   茅焦来了。   “住手!”茅焦一声断喝,吓住了魏轩。   这时候的人才,都是文武双全的。这情况也好理解。国与国之间,地区于地区之间,是大片的荒芜,你要是没有两下子,怎么在苍茫大地上走动。   没走两步,成野兽的早点晚餐了。   孔子全天下旅游的时候,也是要带着一群学生,这是他的学生,也是他的保镖,再加上他自己也武艺高强,所以还能一路上全须全尾的。   茅焦是秦王使臣,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这时候没这样的人。   他紧跟着秦牧一路来到了李嫣的王宫,一看眼前场面,瞬间大喜。   好事都让自己赶上了!   茅焦这次来楚国,实际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秦牧弄去秦国。   或者请也好,或者绑也好。现在他选了绑架这个方法。   可是秦牧不是一只羊,你绑了他,他以后难道不会跑吗?   怎么能让秦牧安心的留在秦国,一直是茅焦思考的问题。   之前他想过依靠乌鹭。只是秦牧身边不只有一个乌鹭,他还有个大夫人芈华,这个是楚国人。   而且他还有个情人,王后李嫣。   如果到时候他思念情人,非要偷偷跑了怎么办?   这问题之前是无解的,茅焦也想不出办法,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可是哪成想现在突然就有解了。   楚国大乱,春申君死了,李嫣危在旦夕。这机会太好了。   干脆直接把李嫣也绑走算了。而且这还不算绑架,是救援。   楚国都城现在乱的跟闹土匪似的,王后待在这里不安全。你看魏轩不是正要对她下手吗。   茅焦一声断喝,吓住了魏轩。   他俩算是朋友,茅焦的本事,魏轩是知道的。现在这种状态下,一对一自己肯定不是人家的敌手。   而且茅焦身后哗啦啦进来一群精壮的汉子,全是秦军的精锐。   这时候魏轩要敢反抗,那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他立刻放下了武器。   茅焦这一声,也吓住了李嫣。   这么一群人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她一时根本分辨不出来他们是帮谁的。   现在魏轩放下了武器,算是场面稍微缓和了一番。   李嫣正待询问,茅焦哪给她开口的机会。   他一挥手,那些手下顿时如狼似虎的上前把李嫣捆成一团,嘴巴堵住,用床上的兽皮一包裹,直接给王后就扛了出去。   余下的人依法炮制,把秦牧和芈华也给扛走了。   这时候王宫内大乱。魏轩一个人就跟阎王爷似的,从宫门杀到王后寝宫,这一条路都让他血洗了。   茅焦来时候没遇到人,出去时候也没人。   他们俱都是骑马的。茅焦为这次行动做了充足的准备,甚至他们的马都装备了马镫,让这支骑兵队伍可以跑的更快。   转眼间骑兵飞驰而去。   茅焦断后。   他转头望了望魏轩。魏轩也望着他,两人都没有说话。   这时候什么话也不用说,彼此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茅焦想了片刻,留下一匹马,然后飞奔着去追赶队伍了。   对于这个昔日的朋友,他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你就自求多福吧。   秦国骑兵呼啸着冲出了寿春城门,他们一刻不停的向北前进。   这时候楚国的王城乱作一团,这一支小小的骑兵队,打着秦国使节的旗号,一路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他们一直跑到了几百里之外,才稍微松了口气。   秦牧和青龙早就清醒了过来。   茅焦及时的向秦牧解释了一切。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指使乌鹭下了迷药。茅焦给秦牧的说法是,魏轩巫术高强,秦牧和芈华俩人中了他的邪法,所以才人事不省。   至于自己为什么能去王城把他俩,以及王后李嫣顺便“救”出来,那是因为他本来要准备好在这一天进宫见楚王。   刚巧赶上而已。   秦牧觉得茅焦说的话七分真,三分假。可是现在他身体里面的守护神,那个智障少女,水平下降太多。   如果换做之前的智障少女,早就发现乌鹭送的水有问题了。   而且即使秦牧不小心喝下了有迷药的水,智障少女也能给他化解掉。   但是现在她境界掉落很多,只剩下一缕残魂,勉强活着就不错了。她已经失去了这样的能力,所以秦牧就中招了。   而且智障少女还不知道到底秦牧是怎么中招的。   她不知道,秦牧就只能猜了。   那一路所见,显示出魏轩的确有神秘的能力,可以让人不知不觉中陷入受他摆布的境地。   秦牧也不敢确定,自己就没有中招。   青龙用的是人类身体,她对这具身体的理解,还不如智障少女呢。   这件事就这样不黑不白的被茅焦糊弄了过去。乌鹭深感庆幸。这件事是她亲手干的,最好永远不要被秦牧发现真相。   现在一切都好了。   老公和自己,一路向北。到了咸阳,我们就有新的家,一切就会从新开始。自己的家人也会封官加爵,再不用活在恐惧中了。   青龙到是很暴怒,她一直想回头去杀了魏轩。   自己作为一头圣兽,竟然栽在了人类的手下,这可是巨大的耻辱。她要亲手砍下魏轩的脑袋。   这秦牧怎么能让她干。   你连一个魏轩都打不过,还想去挑战整个楚国吗?   经此一事,秦牧的自大心理也收敛了很多。之前他一直以为本时空的人,都是可以被自己摆布的棋子。哪成想随便出来一个魏轩,就让自己差点死翘翘。   更何况草莽之间,岂能只有一个魏轩这样的大巫。   而且茅焦在这件事中表现的果敢和干练,让秦牧不得不叹服。   草莽之中,卧虎藏龙。   楚国肯定是不能回去了。   李嫣都被茅焦给抢出来了。   茅焦和秦牧说,当时形势危机,李嫣也危险,他不忍心把一个女人留在那里,所以就一起带过来了。   李嫣和她的玉环,都安然无恙。   这样秦牧也没有了回楚国的理由。   现在楚国,只剩下一个牵挂了,就是芈素。芈素的师父是祝磺,在寿春很有地位。   这件事是楚国新老势力之间的交锋,想来波及不到他。   祝磺这个大巫,离巫术远,离医术近,应该不会有事。他能照顾好芈素。日后自己安定了,再去把芈素接过来。   想到自己要去秦国,秦牧到是有点期待。如果他不想去秦国,茅焦根本左右不了他。   不过秦牧在这个时空本就没有什么具体目标。他唯一目标是和氏璧,可是和氏璧现在谁也不知道具体在哪。   李嫣只是有一个和氏璧的边角料做成的玉环,和氏璧的整体在哪她不清楚。   这个宝贝,早就消失不知道多少年了。   秦牧根据历史知道,和氏璧最终肯定会在秦国。那么既然早晚都要去,现在是个机会,这就去吧。   青龙也是无所谓的态度。人类世界就是她的游乐场,在楚国玩腻了,去秦国玩玩也好。   只有李嫣多少有点心事重重。   她是楚国王后,去了秦国,自然这个王后是做不成了。   当然,她肯定还是楚国王后,秦王也不会娶她。嬴政才二十一,她都四十多了。秦王再疯狂也不需要她做王后。   那她的权势地位就全没了。   这次她是被绑架出来的,连一文钱都没带在身上。人穷志短呀!李嫣说话的音调都低了几分。   她还是比较感激茅焦的。当时的情况万分危急,就是到了现在,她也不知道寿春到底怎么样了。   这件事究竟是谁杀谁,景差昭严这帮人到底在干鸡毛,他们杀了春申君,为什么留下魏轩作乱,他们是不是要不利于大王,甚至不利于太子。   这都是疑问,深深萦绕在李嫣的心中。   暂时离开楚国,对她也是有好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楚国现在别说是危墙,那就是一个地狱。   有魏轩在那里,睡觉都不能安稳。还是暂时离开比较好。   “茅先生,为什么你不杀了魏轩。”青龙有点不解。既然你都能把我们抢出来,显然你占上风呀。干嘛不顺手宰了魏轩呢。   “秦夫人,我只是秦国的使臣,不是楚国的官员。楚国的事,轮不到我来做主。”秦牧心说你到是很有头脑。早早就践行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不过秦牧也清楚,这就是茅焦的推词。   茅焦心里有什么打算,秦牧不需要知道,他也懒得猜。   自此之后,只要自己打起警惕,一看到魏轩出现,一刀宰了他就完了。   茅焦急着赶路,秦牧对楚国也没任何留恋,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咸阳。   秦王嬴政得到了消息,立刻准备好了一处宅院。   秦牧一行一入咸阳,就有了家。   “这就叫宾至如归。”秦王对说道:“茅焦,这件事你是首功,寡人记得了。蓬莱客人一路辛苦,你要好好替寡人照顾他们。过两日,寡人亲自去拜访秦牧。”什么叫礼贤下士,这就是了。   秦牧只是个蓬莱商人,但是秦王却不拿架子。他要亲自去秦牧的府上拜访。   秦国能强大到统一六国,和历代秦王如此务实的作风密不可分。   之前秦牧想见楚王,结果只见到了宋玉,就被打发走了。到最后他也没见到楚王。   现在一到秦国,自己寸功未立,就先有了一套宅子。即使秦牧穿越经验丰富,可是这样白捡便宜的事,好像也是第一遭。   秦牧一家三口,他,芈华和青龙,算一个,再加上乌鹭。   李嫣呢,不知道能不能算他家人。不过加上李嫣也才四个人。   这么大一套宅院,足够他们住的。   宅院不只是房子,配套的仆人使女也是一应俱全。秦牧基本上就是拎包入住了。   五星级享受!   只是秦国比起楚国,相对来说还是经济上差一些。   这套宅子比起秦牧在寿春的那一套可说差远了。   秦牧是不等不靠的性格,这事就不麻烦外人了,咱们先改造一下卫生条件。   他拿出纸笔——这都是乌鹭从寿春家里抢救出来的,开始一样一样的列出自己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他刚写了两笔,就见下人来禀告。   “秦先生,长史李斯求见。” 第四十二章 李斯拜访   “李斯!”听到这个名字,秦牧立刻动容了。   这可是个大名人。他先辅佐秦始皇统一天下,然后又勾结宦官赵高伪造诏书,迫使公子扶苏自杀,立胡亥为二世皇帝。   李斯身上,可以说浓缩了整个秦朝。他死了不久,秦朝也灭亡了。   没想到自己一到秦国,就看到了他。   秦牧对李斯充满了好奇。   他不知道,李斯对他更好奇。   乌鹭作为间谍,吕不韦不知道。但是她的间谍成果,吕不韦可是看得到。   嬴政命人又是造瓷器作坊,又是建造纸厂,而且曲辕犁,翻斗水车,马镫,都很快被秦王生产了出来。   这些东西几乎是一夜之间——相对于这个时空,出现在秦国的咸阳。这每一样,都是对社会生产有着极大的提高。   简单说,这就是钱。吕不韦是秦国丞相,但是他更是一个商人。   吕不韦年轻时候去邯郸做生意,遇到了嬴政的爹。   吕不韦于是归家与父亲说:“耕田可获利几倍呢?”父亲说:“十倍。”吕不韦又问:“贩卖珠玉,或获利几倍呢?”父亲说:“百倍。”吕不韦又问:“立一个国家的君主,可获利几倍呢?”父亲说:“无数。”吕不韦说:“如今努力耕田劳作,还不能做到丰衣足食;若是拥君建国则可泽被后世。我决定去做这笔买卖。”   于是他立刻谋划并且执行这件事,这才有了庄襄王——也就是嬴政的爹,之后当上了秦王,再后才有了嬴政继位。   吕不韦骨子里是个商人,他看到这么多好东西,立刻就动了心。   这玩意都是哪里来的?   他马上派人去打探。探子就是李斯。李斯是长史,长史在现在的秦国,不是一个官职。这就相当于幕僚。   李斯是吕不韦的幕僚。   李斯很快就打听明白,这一切都是一个蓬莱客商搞出来的,这个人叫秦牧,如今在楚国。   这些东西,都是秦国的使臣带回来的——间谍的秘密他就打探不出来了。   吕不韦当即开始大量仿制。曲辕犁,翻斗水车,马镫,以及各种工具,这都好制造。   但是瓷器和纸,这两样就是秦王都没造出来。   纸的制造工艺乌鹭不知道,秦王也就造不出。   瓷器的工艺乌鹭掌握了,但是烧瓷需要高岭土,这不是一般的粘土,秦王如今正派人四处勘探,寻找高岭土,所以秦国现在也还没造出瓷器。   现在秦牧突然来到秦国,吕不韦当然要拉拢住此人。李斯就是他的先期说客。   李斯对秦牧,不只是好奇他弄出来的物质产品,更好奇他弄出来的文学产品。   乌鹭把秦牧之前作的几首诗词也抄了过来。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自己一定要见见。   两人一见面,都是不由自主的细细打量彼此。   李斯人到中年,气度沉稳,他当先说道:“秦先生,在下李斯。久仰秦先生大名,今日特意来访。”   说着话,他看到了案几上的纸,立刻惊喜的问道:“秦先生,这就是纸吗?”   别看嬴政现在手里有纸,可是数量太稀少了。   现在全天下,只有楚国的昭家能制造纸,他们的产量连寿春都满足不了,根本就没有余力全世界去卖。   李斯没见过纸。   现在李斯看到案几上洁白如雪的纸,顿时激动起来。   “对。”秦牧请李斯坐下——跪坐于案几之前。   乌鹭立刻摆好茶具,泡好香茶。   这次跑路虽然匆忙,可是乌鹭该准备的早准备好了。一套茶具,所有茶叶她都带来了。   再多不能带,那就显得不够匆忙,太有计划了。这就会惹来秦牧和芈华的怀疑——难道你早知道我们要跑路?   因此本来在楚国秦府不珍贵的茶具,在秦国的秦府就珍贵异常——就这么一套。   乌鹭不敢交给下人使用,所以这种事她就亲自上场。   李斯来此没有明确的目的,他只是来见识一下这个蓬莱客,探探底细,拉拉关系。   “这是瓷器?那这个是?”瓷器他一看就知道,但是茶水他就不懂了。   “对,这是一套瓷器做的茶具,这个是茶水。”   “茶?”茶也能喝吗?李斯是没喝过茶水的。但是扑鼻的香气诱惑着他,李斯忍不住端起来喝了一口。   一股舒爽的感觉,渗透全身。   “真是好水!”   李斯看秦牧,处处透着惊奇。这个人虽然也是一个鼻子两个眼,可是怎么看都不像是地球人。   李斯不知道地球的概念,他只是感觉秦牧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可是具体有哪点特殊,他又讲不出来。   这让他越来越好奇。莫非蓬莱国的人,都是这样吗?   “秦先生,不知你的家乡在何处?”   “蓬莱,在东海深处,一个小岛。”   “秦先生,可否有长居咸阳的打算?”   “我会住一段时间。这次我辞别故乡,就是要在大陆上到处走走看看。”   “以先生的本领,自然天下哪里都去得。不过先生来咸阳,真是来对了地方。天下之强国,唯有我大秦。我到是盼着秦先生能长居咸阳,可以让我时时请教。”   “我也希望得到长史的指点。”   两人客套一番,渐渐谈的深入了。   李斯很想弄明白秦牧的一切,秦牧也想通过李斯了解当前秦国的情况。   两人各有所需,又各有所长,所以会面越来越融洽。   “秦先生,当今的天下,秦国最强,咸阳也就是天下最安稳的地方。秦国能做到如今的一切,不得不提两个人。一个就是丞相吕不韦,另一个,就是陛下。”   “愿闻其详。”   “吕相重民生。秦国的农,工,商,吕相都亲自指导,正是有了吕相,秦国才以西北苦寒之地,一跃能和楚国一较短长。”   “那秦王呢?”   “秦王重军事。我大秦能战无不胜,若是没有陛下的英明,根本不可想象。”   秦牧顿时发现了李斯的特点。这个人真是个人才,他说的都是事实,可是却用了一种拍马屁的方式说出来。   这里没有吕不韦,也没有嬴政,这是他们俩人私下谈话。可是李斯就当两人在面前一样,马屁拍的山响,而且还是实话实说。   秦国的发达,的确是因为这俩人。   不过秦牧的这番认识是来自历史总结,已经有定论,而李斯是身在历史中,他能得出这番看法,显然水平不是一般的高。   “秦先生,在咸阳,只要讨得陛下和吕相的欢心,何事不成?我看先生来秦国,身边也没有几个自己人。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秦先生一身本事,如果不能尽快施展出来,岂不是可惜了。”   “长史的意思是?”秦牧没想到李斯连一个篱笆三个桩都知道。难道这时候就有这个俏皮话吗?   “秦先生,纸,瓷器,茶,这都是价值百金之物。如果不能尽快的制造出来,岂不是珍珠蒙尘?我在吕相和陛下身边多少还算说的上话。如果秦先生不嫌弃,不如……”   李斯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秦牧,没有继续说。   如今的天下,有这么一群特殊的人物。   他们不是贵族出身,却有一些学问本事。李斯就是如此。他草根出身,师从荀子,腹有锦绣。   春秋和战国的划分,历史上有几种区分方法。这个不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   大概来说,以三家分晋来区别两个时代比较合理。   三家分晋,就是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了。这样战国七雄全部产生。可以说进入战国时代。   春秋时候,类似李斯这样的草根才子施展的空间不大。那时候是贵族的天下。   战国时候就不然了。这个时期,是草根才子的春天——巅峰就是春申君、吕不韦。都当上丞相了。   李斯也有自己的追求,最基本的,他要更好的生活。   他在齐国求学,就是在稷下学宫,师从荀子。学成之后,他认为齐国没有未来,当今天下,最具霸王相的是秦国,所以他立刻来到了秦国,做了吕不韦的门客。   吕不韦的门客比春申君还多,李斯只是其中的佼佼者,这样的佼佼者,吕不韦手下有大把。   李斯对于自己现在的待遇并不满足。他有更高的追求。起码要钱多点,房子大点,地多点,女人多点。   现在就是个机会。如果自己能说动秦牧,让他和吕相合作,自己就可以作为一个中间人,上下谋利。   这个蓬莱客商弄出来的东西,每一件都是宝贝。天下都没有。   李斯知道秦牧是奇货可居!这就好像吕不韦对秦异人一样——就是秦始皇的爹。   所以他不顾自己和秦牧这是第一次见面,立刻就委婉的提出了请求。   也许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乌鹭在旁边听得暗暗皱眉。   她是军方间谍,自然心向秦王。秦国如今的局面她也很清楚。嬴政就要亲政,这时候正在拼命扩充实力。   秦牧的本事,乌鹭再清楚不过了。李斯是吕不韦的人,他要拉拢秦牧,自然是给吕不韦干。   这乌鹭绝不能答应。   看到秦牧似乎在思索这件事,乌鹭立刻上前为李斯倒茶,然后装作不小心的样子,一下弄洒了杯子。   李斯顿时怒了。   他不知道乌鹭是秦牧的夫人。这种事从来都是使女在干,哪有女主人亲自上手的。   而使女在这个时空,是没有做人的资格的。他们不过是主人的财物。   李斯是秦牧的客人,客人,起码还是一个人。他对于使女自然不客气。   “放肆!”李斯顿时怒喝乌鹭。   看到李斯斥责乌鹭,秦牧脸色立刻一沉。   乌鹭是他的女人,他的女人哪能任由外人训斥。   这时候,没等秦牧说话,屋外传来了芈华的声音:“什么人敢来我家里撒野?” 第四十三章 蒙毅   芈华的身体里面,是青龙坐镇。   在李斯眼里,一个女人,算不算是一个人,要看她的出身和地位。   青龙这句霸道的话,让李斯明白,来人是秦牧的夫人。   秦牧的夫人自然算是人了。不但算人,还算是人上人。   青龙现在恼怒异常。她的魂魄和人类身体结合的越久,就越有了点人类的感情,或者说情感。   这个男人,看不起乌鹭,就是看不起秦牧,看不起秦牧,就是看不起自己,看不起自己,就是看不起圣兽。   你一个小小的人类,有什么可嘚瑟的?   青龙美如嫦娥,却冷如寒冰。她一进屋里,似乎连空气都冻住了。   李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可怕,超级可怕。秦先生怎么娶了这么一个母老虎,他平日里该过得多憋屈呀。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客人。   客人在场,她都不给自己男人留面子,那背地里的境况,更不用说了。   这时候李斯的聪明劲全来了。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   眼下不是再辩解的时候,他拱拱手,就这么告辞了。   这下把青龙更是气的够呛。李斯就这么走了,自己也不能把他脑袋拽下来当球踢。   乌鹭对青龙很是感激。关键时候,还是大姐给力呀!   她虽然回到秦国,这里还是她的家,但是她的身份只是个间谍,还是以舞姬为掩护的。   比起李斯的长史身份,差的很远。她这样的间谍很多,而李斯却是吕不韦的亲信——否则也不会立刻派他过来。   乌鹭对李斯,心里多少有点胆怯。   但是随着青龙的出场,那点胆怯早就烟消云散了。似乎有大姐在这,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到她分毫。   这点感受就是秦牧都不能给他。毕竟秦牧还是个人,没有青龙的本事。   青龙不是人,她一发火,精神压力似乎能变成实质一样,谁都抵挡不住。   李斯落荒而逃。   不过李斯就是李斯,虽然被秦牧的大夫人给骂跑了,但是人家心里不慌。   他骑在马上,一边向吕不韦的府邸赶,一边回忆着这次会面的每一个细节,以及得失成败。   这时候他已经弄明白,乌鹭不是使女,而是秦牧的二夫人。这么说来,自己这次看到了秦牧,以及他的两个夫人。   这一次他们一共来了四个人,自己唯一没有见到的是楚国王后,李嫣。   对于这件事,李斯也有点不太理解。   吕不韦有自己的情报渠道,虽然比起秦王的军事系统差得远,可是大事还是知道的。   李斯因此知道秦牧是楚国王后的情人。可是李嫣毕竟是王后,秦牧可以来秦国,她怎么能来呢?   而且她来的时候是孤身一人,连个使女都没有,更没有自己的车驾随行——就是连行李都不带。   这怎么看怎么像逃难呀。   莫非楚国内乱了?   这时候寿春的消息,还没有传到吕不韦手中。李斯也不可能问秦牧楚国的这种事。   他只能绞尽脑汁的自己猜。   茅焦把李嫣一起带了回来,这到底是秦王的意思呢?还是他自作主张?如果是秦王的意思,那秦王意欲何为?   带着一头雾水,他回了相府。   这时候,嬴政正听着茅焦的汇报。秦牧家里发生的一切事,事无大小都会被茅焦收集起来,最终报给秦王。   秦牧府上的下人使女,大部分都是为秦国军队服务的。都是间谍。   “茅焦,这件事你做的好!你把楚国王后带来秦国,又是大功一件。我来问你,你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把李嫣单独安置,而是让她和秦牧住在一起?”“陛下的心思,臣不知。”   嬴政纵情大笑道:“当今天下,谁不知道赵姬和嫪毐之事,谁不笑话我这个秦王。”赵姬给嫪毐生了俩儿子,这不是秘密,全天下的贵族都知道。   嬴政总不能觉得这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吧。   可是他之前也没办法改变这一切。   现在不同了。这一次,茅焦不但抢回来了秦牧,还赶上楚国内乱,捎带脚把秦牧的情人给抢回来。   这个女人是楚国王后。她的位置和赵姬一样。   现在秦王特意不另外安置李嫣,而是让她和秦牧住在一起,这就让楚国太子脸上无光了。   秦王的娘,虽然有面首,可是至少还遮遮掩掩的。   所谓遮掩,是说嫪毐名义上是被阉割了,作为宦官进的宫。   而楚国太子的娘呢?她明目张胆和男人一起,而且还从楚国跑到了秦国。   这在不知内幕的人看来,一定这对奸夫淫妇,恋情正酣呀。在楚国怕被楚王或者太子打搅,干脆私奔了。   这样一来,楚王,还有楚国太子,名声能好吗。   根据秦王推断,这一次春申君一死,楚王估计也活不长了,太子熊悍会马上继位。   他就是新的楚王,他娘,和赵姬身份就彻底一样了。王太后。   秦国的王太后,至少还在秦国,而楚国的王太后,却私奔离开了楚国。天下人要笑话,肯定先笑话熊悍。   他是绝对的第一倒霉蛋,自己只能排第二。   第二名的压力,比起第一名小的多了。   这样一来,嬴政觉得自己面上顿时不那么发烧了。我娘丢人,你娘更丢人。   他对于茅焦的才干极为欣赏,在那么危急的时刻,当机立断绑回了楚国王后,这个决心不是一般人能下的。   此人可堪大任。   “茅焦,这件事不去提了。寡人有一件事,要你立刻去办。”“陛下请讲。”   “你请李嫣和秦牧,一起去咸阳最大的青楼,为他们接风洗尘。”嬴政还要踩踩李嫣。你是楚国王后,来了秦国,和奸夫一起去逛窑子。这样熊悍的面子就丢到台阶下面去了,再也拾不起来。   不论从个人来说,还是从国家来说,这都是对秦国极为有好处的事。   这时候在青楼请客,并不是羞辱对方,这是非常正经的宴请。女人如财物,青楼就是女人多,那也就是财富多。   我拿这么多财富请你,是看重你。   如果单独请秦牧,自然毫无问题。秦牧在楚国就逛了青楼。   可是秦王要求茅焦连楚国王后一起请,这就是不太地道了。   但是现在李嫣不是以楚国王后身份来的秦国,她是以秦牧情人身份来的,这又让这次宴请说的过去。   她想拒绝都很难找到借口。   茅焦这时候已经彻底领会了秦王的精神。   “陛下,臣这就安排。”   奉旨逛青楼,无论在任何时空都是一件美差。   用着秦王的钱,自己在青楼享受,简直不要太爽。   茅焦和秦牧一路上算是成为了不错的朋友。秦牧认识的人本来就不多,他也没什么怪癖,而且他还要在秦国寻找和氏璧,所以对于茅焦伸出的友谊之手,他想都没想就握住了。   朋友请客,自己当然要去。   只是茅焦也要宴请李嫣,这让秦牧有点犹豫。   这场合,适合李嫣出现吗?   李嫣多精明的一个人。嬴政打的什么鬼主意,她一清二楚。   只看到咸阳这么久——都三天了,秦王一直没有出现在自己面前,她就知道事情不好办。   正常来说,秦王起码应该安排她住在王城中,这才是起码的礼节。   现在既然嬴政不讲礼,自己想讲也没处去讲。   如果自己这次不去,以嬴政的黑心,还不知道以后会怎么安排自己。   去就去。怕什么。反正都到这个地步了,李嫣也豁出去了。   她本能的觉得自己是再也不可能回去楚国了。   来到秦国,自己给楚王和太子大大的丢了脸面。她自己也没脸再回去。   那就只能抓紧秦牧这一根稻草了。你去哪,我去哪。   秦牧想不明白里面的弯弯绕,毕竟他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如果换成芈华在,芈华肯定会阻止李嫣去青楼,可是现在青龙做主,青龙也不懂这些。去就去呗,以前也不是没去过。在青楼,秦牧还会写诗作词,好事呀。   乌鹭当然明白其中内幕,可是她的间谍身份让她绝不会反对。   这样又是乌鹭留下来看家,秦牧带着青龙和李嫣,来到了咸阳的最大的青楼:弄玉楼。   秦国和楚国,从青楼的命名也能看出两地的民风不同。   楚国的鬼雄楼,名字取自屈原的《国殇》。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虽为脂粉之地,却有男儿气概。   秦国的弄玉楼,这俩字出自“弄玉吹箫”。   弄玉是秦穆公的女儿。天姿国色。不过弄玉吹箫,不是说这个公主会吹箫,是说她老公会吹箫。   用秦穆公女儿的名字,做青楼的名字,可见这时候秦国风气多激进。   不畏王权——这是一个小小的体现。   也正因为秦国民风彪悍,所以才有了以后的不世伟业。   茅焦请秦牧,他一个人份量是不够的。这次他搬来了秦国真正的重臣:蒙毅。   蒙毅家族自祖父以来,就是秦国重臣。如今蒙毅和蒙恬兄弟二人,都极得秦王器重。   蒙毅在内,辅佐秦王。   蒙恬在外,执掌军队。   这才是嬴政的铁杆。   也只有蒙毅才有足够的份量,代表秦王嬴政。   茅焦也是计算周密之人。他单独请李嫣,多少有点羞辱对方,可是加上蒙毅就完全合适了。   蒙毅,就等于半个秦王。   秦王都来了,你来有什么不合适的?   茅焦不是秦国人,他和李斯一样,是草根阶层,到处乱窜寻求出人头地的机会。   这样的人都是心思灵动之人。   有他在场,宾主很快就融洽起来。   他们从秦牧这一路的逃亡说开去,不知不觉得说起了蓬莱国。蒙毅对蓬莱,对秦牧,第一次有了直观的了解。   秦牧也不动声色的从蒙毅这里了解了更多秦国的情况。   “秦先生弄出来这许多新奇之物,我都喜欢异常。不过我尤其喜欢其中一物,不知秦先生可猜得到?”“是纸吗?”秦牧试探着回答。   他觉得蒙毅这个人整体上还是偏向文官这方面。文官吗,自然对文房四宝感兴趣。   “这却是先生猜错了。蒙毅独钟情于马镫。”   马镫!听到这里,秦牧对秦国的了解更深一层。这样一个文官,心里想的都是军事,难怪秦军强大。   他在楚国搞出马镫这么久,不论楚国三老还是春申君等人,都没有特意询问过自己马镫的事。   他们到是私下仿制了一些,可是却没有人来请教过自己这件事物。   “秦先生,如果我所料不差,马镫应该是蓬莱骑兵的标准配置。有了马镫,战争就变得不同了。不知道秦先生可否教我,配备了马镫的骑兵,该如何作战?” 第四十四章 弄玉楼   秦牧来了这个时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对于这个时空的军队组成,作战方式,多少有了一些了解。   尤其是茅焦一路上和他谈了不少。   但是他毕竟没有见识过这个时期真正的战争。   下车伊始,就吱哇乱叫,绝不是秦牧的性格。   而且秦牧下意识的对这个时空有一点排斥感。   智障少女神神秘秘的言语,让他觉得自己肯定经历过一番可怕的事情。那些事情让自己陷入了现在的境地。   现在他不能再让自己走上老路。秦牧只想找到和氏璧,然后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其余的事他都不想掺合。   之前他弄出来纸,瓷器,以及各种农具,马镫,客观上提升了生产力,改善了民生,可是主观上,秦牧只想让自己的生活好一些。   毕竟连卫生纸都没有的日子太难熬。   面对蒙毅的提问,看着蒙毅充满期待的眼神,秦牧不慌不忙的回答:“上卿,蓬莱国没有军队。我们的国家方圆不过一个小岛,没有敌人,何须军队呢?”——蒙毅官拜上卿。   秦牧的答案让蒙毅万万没想到。一个国家,竟然没有军队。   可是想想秦牧说的也有道理。一个小岛,和谁都不接壤,他有军队又去打谁呢?   秦牧久经历练,虽然现在记忆丢失了很多,可是历练出来的气质依然存在。   他是说谎不眨眼的,而且神情还特别诚恳。蒙毅没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可惜呀,这样好的东西,放在你们蓬莱人手里真是浪费。   “秦先生,不去说那些打打杀杀的事。”蒙毅挥了挥手,让舞姬乐师全部退下:“秦先生,我大秦比起蓬莱,在许多方面多有不如,比如纸,瓷器等等。”   秦牧点点头。要是你们什么都会,我来干嘛?   “陛下很欣赏秦先生在楚国弄出的一切。不过秦先生在楚国,却没有得到尊贵的礼遇,这让陛下很为先生不值。陛下今日命我来询问一下秦先生的意思,是否愿意做我大秦的官。”   “什么官?”秦牧有点好奇。这时候的嬴政,会给自己一个什么位置呢?   “秦先生,你做的纸,瓷器,曲辕犁等等,都是全天下没有的物件。这些难以归为已有的行业。陛下的意思是,新划出一块土地,专供先生使用。秦先生,目前地已经有了,陛下已经派人在建设各式作坊。可是没有先生主持,还是困难重重。”   秦牧顿时觉得有点滑稽。   千年以前,千年以后,其实人还是人,人类社会还是人类社会。这不就是“高新产业园区”的概念吗。   这个名词突然就跳进了他的脑袋中。   这事不能按秦王的意思做。这样自己不就成了给嬴政打工的了吗。   从秦国和楚国对待秦牧的方式不同,也可以看出两个国家的一些区别。   秦国重官职。或者说重权力。秦王,包括蒙毅,都认为给秦牧一个大官,比什么都强。这才是身份地位。   而楚国更重财货。昭家和秦牧一直谈的都是利益怎么分配,至于官职,这个他们根本没和秦牧谈。有钱了,你还想那么多干嘛。   他们都不知道,秦牧不需要做官,甚至他也不需要钱,他只要和氏璧。   “上卿,我离开蓬莱,是向往大陆的文化。我最喜欢的不是当官,也不是发财,我只爱玉。”   说到这里,秦牧不准备绕弯子了。如果秦王搜集一堆各样玉石给自己,那还浪费时间。   秦牧摆手止住正要说话的蒙毅:“上卿,我来大陆已经一段时间,也见识了不少玉石。这些都不入我眼。我听说和氏璧是天下至宝,我只求有缘能看上一眼,此生足矣。”   蒙毅听到这话,不由得面色一变。   这个蓬莱客,口气也太大了。   和氏璧是玉,但却不是一块普通的玉。   针对这块玉,发生过许多轰动天下的大事。   秦昭襄王24年、赵惠文王16年,赵惠文王时,赵国得到楚国的和氏璧。秦昭襄王听说这件事,派人送给赵王一封信,说愿意用十五座城给赵国,请求换取和氏璧 。   一块玉,价值十五城。就这样赵王还没换。最终蔺相如拿着和氏璧去秦国走了一圈,又把和氏璧给带回了赵国。这就是“完璧归赵。”   一个蓬莱客人,想要看和氏璧,那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打算?   和氏璧绝对不是一块玉那么简单。   李嫣一直坐在秦牧身边默默不语。这种情况下,她保持沉默,就当没有自己这么一个人,才是最好的应对。   不过她一直仔细留意在座的各人。   李嫣知道秦牧不太懂得大陆上的各种礼节,她是想着随时为秦牧补漏。   看到蒙毅神态有变化,李嫣暗叫糟糕。   和氏璧非同寻常,这块玉已经不是一块玉,这是权力的象征。天下君王,都想要这块玉。   传说中得和氏璧者得天下。你一个蓬莱客商,难道也有争天下的心思?   这些话李嫣之前没对秦牧说起过。她当时根本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会逃离楚国。   在楚国的话,有自己照应着,秦牧在寿春横着走都没问题。   现在到了咸阳,那就不能如此嚣张了。   李嫣立刻探身过来,为秦牧斟满了酒。   王后亲自斟酒,这让蒙毅和茅焦不由得彼此对视一眼。看来这个女人,对于秦牧,果然是肯付出一切。   茅焦觉得自己这事办的太对了。如果不把李嫣顺手抓来,没准秦牧还会跑回楚国。现在他就不用再惦记楚国了。   “秦牧,和氏璧也不过就是一块好点的玉而已,你来自蓬莱,蓬莱那么多宝贝,哪样不比和氏璧好呢?”说着话,李嫣装作不经意的抬起了胳膊。   这时候的衣服都宽大,她一抬胳膊,半截手臂就露了出来。   一块明晃晃的手表,出现在众人面前。   李嫣要尽量的淡化和氏璧这件事。秦牧不过是一个蓬莱的客商,在秦国没有半点实力。你这时候好死不死提起和氏璧,难道是嫌活的太长不耐烦了?   王后急中生智,她要让蒙毅和茅焦明白,秦牧有手表这样的宝贝,对和氏璧也就不过是好奇,而没有别的心思。   手表,蒙毅根本就没见识过。   茅焦到是从乌鹭那里看到过一两次。但是这东西,乌鹭肯定不能给他,让他送给秦王。   这是秦牧给她的,她不能弄丢了,那样交代不过去。   蒙毅听过手表的名字,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手表是什么。这种东西,就好像给一个没见过电脑的古人描述互联网,说的人说不清楚,听得人也一头雾水。   可是把人带到网络面前,随便一演示,就都明白了。   手表也是如此。   蒙毅一见之下,就明白了手表的珍贵。   这东西甚至比纸还贵重。有手表了,就随时可以知道确切的时辰。   秦国如今正大踏步的向前发展,这时候的秦国,对于时间的要求很高。   陈胜吴广怎么起义的,还不是因为误了时辰。   一块手表,在蒙毅看来胜过玉石千万倍。玉石怎么说都是死物,除了用来显摆地位,毫无用处。   手表就不同了。这个东西能实打实的提升秦国实力。   任何能提升秦国实力的东西,蒙毅都非常留心。   李嫣巧妙的用一块手表吸引了蒙毅的注意力,成功的让蒙毅改变了对秦牧的看法。   这个年轻人也许只是好奇。毕竟和氏璧名头大。他都有手表这样的宝贝,自然也是把和氏璧当最好的玉石看,而不是当权力看。   “王后,这可是手表?”蒙毅眼睛放光,恨不得马上把那块表抢到自己手里。   “对。这是蓬莱国工匠制造的。蓬莱国好东西很多,秦牧私下和我说起过。我本来想着他能为我都造出来,可是他偏偏只是贪玩,只想看看和氏璧。这个人,真是不听话。”   李嫣给秦牧套上了一层巨大的光环。   告诉你们,蓬莱国好东西多了。这些东西,只在秦牧脑袋里面,你们要尊重点他,别打歪主意。   同时李嫣也巧妙的暗示蒙毅,自己对秦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蒙毅也发现了这一点。   他和秦牧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俩人说话总是对不到一个频率上。反倒是李嫣一开口,就让蒙毅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王后,不知你在秦国有什么打算吗?”   李嫣能有什么打算,她唯一的打算是先弄点钱。   蒙毅的话她听得很明白,他是问自己,秦牧到底怎么想的。是当官啊还是经商啊。   若是在楚国,自己还是王后,那什么都好说。现在到了秦国,自己这个身份没什么用处。李嫣觉得必须先弄点钱。   “上卿,秦牧来大陆,只是为了游历,没有想当官。如果他要做官,难道我在楚国不能给他吗?”   李嫣这句话就是骗人了。她在楚国就是想给秦牧个大官当当,结果没办成,办砸了。现在才一起逃到了秦国。   只是这事蒙毅还不知道。或者即便他知道,李嫣也可以这样说。毕竟秦牧不是没当上楚国的官吗。   “秦先生不想做官?”   “不想,他只想游历天下,寻访美玉。不过这次我们来的匆忙,随身的东西都没带来。我们愿意在咸阳安定一段时间,先弄几个工坊,造点东西出来卖钱。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蒙毅听明白李嫣的意思了。她这是要拉着秦牧自己做生意。   纸,瓷器,还有手表,这都是秦国造不出来的。秦牧手里有技术,秦王本来是要用官爵来换他的技术。   官爵在秦国最贵重。   没想到秦牧不要。   蒙毅略一思索,说道:“秦先生和王后的意思,我会转告陛下。”计划有变呀。   在咸阳做生意不容易。不只是在咸阳做生意不容易,就是全天下做生意都不容易。   秦牧在楚国的生意,是挂着昭家的牌子。纸,秦牧完全丢给了昭家,自己都不插手。即使瓷器,也是和昭家合伙。否则他一个外来户,弄出这样的好东西,谁不眼馋。   没有昭家这块牌子,他早被人吞的一干二净了。   在秦国也是如此。秦牧要自己开作坊,没有实权人物的照拂肯定不行。   只是秦牧会造的东西太特殊,全秦国除了他别人也不会。这就让秦牧有了叫板的资本。   以官爵无法拉拢,那就要换方式。这事必须秦王拿主意。   谈到这里,秦牧的意思蒙毅大概掌握了。   正事谈完,蒙毅拍拍手,老鸨闻声进来伺候。   “请圆圆大家过来。”圆圆是弄玉楼的头牌。这时候就好像小菜吃完,该上主菜了。蒙毅请秦牧,自然要用弄玉楼最好的歌姬。   蒙毅是秦国上卿,地位尊崇。他的话老鸨本不该违背,可是这时候老鸨却面有难色。   蒙毅有点奇怪。怎么,自己的身份,还请不到圆圆吗?自己也不是第一次来弄玉楼,哪次也没吃瘪呀。   怎么这次自己宴请贵客,你给我弄这脸色干嘛?叫不来她?   蒙毅顿时面上一寒。   老鸨连忙低声说道:“上卿,可否稍等片刻。圆圆正陪着丹太子。”   丹太子,是燕国太子。   这个时候的天下诸国,国君把儿子到处乱送,做人质。   这是这个时期特殊的一种现象。嬴政的爹就在赵国做过人质,要不吕不韦怎么能拿他做生意呢。   燕国太子丹,现在就在秦国做人质。   这样的人质在秦国有许多,一个做人质的太子,本来是没资格和秦国上卿叫板的。可是燕国太子丹不同于别的人质。   他做人质的经历极为丰富——显然他爹对他不咋地,否则怎么老送他一个人去当人质呢。   太子丹之前在赵国还当过人质。秦王嬴政正是在赵国出生的,这俩人一起长大,算是发小,朋友。   现在太子丹虽然来到秦国做人质,可是因为他和嬴政的这段友谊,他就和别的人质不太一样了。   太子丹并不太在意蒙毅这些秦国高官。   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蒙毅请客。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是他先来的弄玉楼,先点的圆圆。   老鸨也是因为太子丹特殊的地位,不敢直接把圆圆从太子丹那边拉过来。   可是蒙毅也不能丢了面子。如果客人是别人,这事还好说。大家都大概明白怎么回事。   秦牧不是别人,他是蓬莱客人,他可不知道太子丹是什么。   蒙毅请不来圆圆,那可能在秦牧心里就觉得你没多大权势——连个青楼头牌都叫不到。   这时候蒙毅不能丢了脸面。他冷哼一声:“丹太子又如何?你去跟他说,我蒙毅要圆圆过来。” 第四十五章 太子丹   圆圆过来了,不但圆圆过来了,丹丹也过来了。   燕太子丹,听到蒙毅宴请秦牧和李嫣,顿时来了兴趣。   这俩人可是咸阳城里的风头人物。秦牧的名字大部分人不知道,可是楚国王后李嫣的名号,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绝大部分人以为是楚国王后在楚国找了个野男人,然后站不住脚了,所以逃到了秦国。   太子丹比百姓知道的内幕多一些,他知道秦牧是蓬莱客人,有一身好工匠的本事,不知怎么被李嫣看上。   但是他也认为是李嫣带着秦牧逃离了楚国。楚国发生的事,现在并没有大规模的扩散消息——这时空没有后世的通讯网络,消息传播很慢。   太子丹对李嫣当然是很好奇,连带着对蓬莱工匠也好奇起来。   正好,择日不如撞日,他就带着圆圆一起来到了蒙毅这边。   老鸨这才松了口气。这也算是两全其美吧,谁也没得罪。   在场面上,蒙毅自然要给太子丹面子,既然圆圆来了,那就圆了自己的面子。   秦地歌舞,和楚国又有不同。   秦楼楚馆,一直是青楼妓院的代名词。可见秦国和楚国,这时候都是最出美女的地方。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弄玉楼的头牌,的确有这样的迷人。   如果说盼盼是一朵水莲花,婉约中透着清秀,那么圆圆就是映山红,艳丽到火辣。   秦牧纯粹是以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圆圆。这个时空对他来说,就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不过他的专注落在蒙毅和太子丹眼里就变了味道。   看来这个男人是没见过美女呀。也难怪,蓬莱就是个小岛,小岛上能有几个美人。   看来女人就是秦牧的弱点。一个李嫣就让他失魂落魄颠三倒四,要知道李嫣的儿子都快三十了,现在看到我们秦地真正的美人,难怪他会如此不堪。   “秦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过我们燕国。”太子丹很自然的和秦牧套起了近乎。   “还没有去过。”   “那你一定要去看看。楚地多瘴气,秦地多土气,只有燕国,山水气息俱佳。燕国美女,冠绝天下。秦先生来到我国,说不定还有一番奇遇。”太子丹就是这样脾气,想到就说。这番话可是一点没给秦国人和楚国人面子。   他说只有燕国的女人最美。   李嫣听了自然很生气。只是她现在什么身份都没了。若是太子丹敢在寿春说这些话,李嫣一定命人给他一顿乱棍。如今就只能当没听见。   蒙毅也觉得尴尬。太子丹毕竟身份特殊,他是嬴政的朋友,是燕国太子,自己也不能揍他一顿。   可是这人的确可气。   蒙毅想了想说道:“丹太子言之有理。秦先生,凭你的本事,如果去了燕国,当有苏秦之旧事。”听到蒙毅这话,茅焦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李嫣也变得面红耳赤。   太子丹脸色也不自然起来。   秦牧一头雾水。苏秦,这个人他知道。六国大封相,说的就是他。   苏秦联合六国,一起对付秦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合纵”。除了秦国,其余六国都给了他宰相的权力。这简直是古今头一遭。   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   蒙毅说秦牧去了燕国能当苏秦,这话听起来不是很友好。苏秦毕竟是对付秦国的。   只是众人的表现,让秦牧很纳闷。只是个笑话而已,至于吗。怎么一个个还表现不同。   茅焦和他是朋友,看到秦牧一脸懵懂,就对他解释道:“秦先生,燕国美女非比寻常,苏秦当日,正是做了燕易王母亲的入幕之宾。”秦牧秒懂了。   难怪在座诸位表现各自不同。原来蒙毅是用苏秦这个事打击太子丹。   苏秦是厉害,他都厉害到爬上燕国太后的床了。   正因为蒙毅实际说的是这件事,所以李嫣惭愧,太子丹恼火。   秦牧顿时觉得很有意思。   他发现一件事,千年之前,千年之后,科技有着巨大的发展,生产生活工具彻底改变了,但是唯一不变的,是人的本性。   千年之后的聚会场合,不论是有钱人聚会,还是没钱人聚会,场上都是黄段子横飞。   千年之前,来到战国时代,依然是没有任何变化。   黄段子似乎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这是为什么呢?秦牧这个时候还有心思思考这个问题。   他的沉默让蒙毅和茅焦吃了一惊。刚才自己只是开个玩笑,讽刺一下太子丹,别是这个蓬莱客人当真了吧。   难道他真的想着燕国美女,要去燕国太后床上逛一逛?   他要跑了,自己怎么跟秦王交代。   再说,你何必舍近求远呢?燕国那么远,雍城近的多。   雍城也有一个王太后。赵姬呀!   你要口味特殊,独爱老女人,这个更方便。陛下都不拿赵姬当一回事,你要想上她的床,正好合了大家的心思。咱们一起干掉嫪毐,让秦王顺利掌权,然后你替了嫪毐的位置。   这是多好的事!   人生,这就是人生。秦牧终于思考的模模糊糊有个结果。   他认为人类的潜意识中,传承后代是一个最最本质的使命。命可以不要,后代不能没有。所以人类才不分高低贵贱,到处流行黄段子。   这场宴会就变得有些尴尬,也有点诡异。   不同身份,不同时代的人,意外的凑到了一起,他们说着同样的事,想法却全然不同。   青龙对于这些根本就无视。她虽然占据了人类女性的身体,但是她是圣兽,还和那些异兽不同。   她不是父母生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似乎天地之间自然就孕育了自己。   在青龙心里,没有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虽然龙族也有性别之分,可是她们却不需要繁衍后代。   正因为如此,她才拒绝秦牧碰她身子,也无法理解这帮人为什么对男女之事这么感兴趣。   青龙吸收了芈华的记忆,芈华师从鬼谷子,苏秦是鬼谷子的徒弟,苏秦这点事,鬼谷子都知道,所以都告诉了芈华。变相的青龙也就知道了苏秦这点破事。   人类,真是太俗气了。   青龙觉得自己作为圣兽,有必要姿态高贵一些。   “丹太子,牧牧喜欢玉,不喜欢女人。”青龙一句话又让秦牧陷入了另一种尴尬。她这样一说,顿时把秦牧归到了同性恋一类。   太子丹不明白内幕,他望向秦牧的眼神顿时不同了。   莫非你找李嫣只是个幌子不成!太子丹仔细一想,这也说的过去。毕竟李嫣看起来再年轻漂亮,她也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身上也许全是褶子。   秦牧正当年轻,怎么会找这么一个女人。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用李嫣来打掩护。   他真正的爱好是男人。   想到这里,太子丹立刻向后坐了坐,离秦牧远了一些。他可是正常的性取向,对男人没兴趣,更不想男人对自己有兴趣。   女人诱惑他看来是不行了,那就用玉吧。   太子丹知道秦牧是蓬莱客商,蓬莱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   他作为人质,在各国到处游荡,没有点眼力那是活不到现在的。所以太子丹眼睛毒,他一下就看到了李嫣和青龙手上戴的手表。   这东西好啊。自己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是那么明晃晃亮堂堂,似乎上面还有东西在活动。   宝贝。这一定是蓬莱的宝贝。   太子丹想要。那就要拿东西来换。这样的东西,无疑秦王也想要。自己作为人质,比起嬴政可是差远了。   他想换都拿不出好东西。   太子丹心念一转,立刻说道:“天下之玉,莫贵于和氏璧。秦先生,如果你喜欢玉,肯定要看看和氏璧。要见和氏璧,必须去我燕国。”太子丹的话让所有人都惊讶起来。   和氏璧是天下至宝不假,可是这东西早就消失很多年了。   最后一次出现,是蔺相如还活着时候。当时蔺相如把和氏璧带到了秦国,然后又带回了赵国。   至此之后,和氏璧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难道和氏璧在燕王手里?   蒙毅和茅焦心头一紧。和氏璧的份量他们也清楚。这件事必须及时的禀报秦王。   “丹太子,你的意思是说,和氏璧在燕国吗?”秦牧这还是第一次确切知道和氏璧的下落。   之前他问过李嫣,李嫣也不知道和氏璧到底在哪里。   “不在。”太子丹果断的辟谣了。   他也不是傻子,和氏璧这么贵重,他说和氏璧在燕国,那不是找死吗。   “那你说我要见和氏璧,必须去燕国,这……”   “和氏璧最后出现是在赵国,赵国和燕国之间,交往很频繁。”太子丹说的委婉,但是他意思大家很明白。这俩国家挨着,没事就打仗。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   不是我抢你城池,就是你抢我城池。没完没了。   “我小时候,听说在一次交往中,和氏璧从赵国消失了。那你想一下,和氏璧从王室消失,没在赵国君主手里,也没在我燕国君主手里,只能是流落到燕赵的民间。我多年不曾回国了,所以我想如果秦先生去燕国,也许能从民间打探到一些和氏璧的消息。”太子丹顺便的小小抱怨了一下自己的处境。他也不想老当人质呀。   这时候的各国人质,都是各国国君的亲儿子。   他们的地位很是微妙。当人质肯定不好,在别的国家,肯定不如在自己国家威风八面。你总要盘着窝着。   可是呢,也不是全无好处。   很多做人质的公子,最终都回国当上了国君。   要是全无好处,谁肯来当人质。   太子丹当人质当的够够的了。他早不想干了。   现在他透露出这么一个消息,也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   秦牧是蓬莱客商,这让他联想起了吕不韦。   吕不韦就是个客商,他把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异人弄回了秦国,当上了秦王。   现在秦牧出现在秦国,如果他想要和氏璧,自己透露给他这么个消息——和氏璧可能在燕国。这样秦牧如果想要得到和氏璧,最好把自己弄回燕国。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太子丹有着足够的聪明。转眼间他就想出了这么一个妙计。   太子丹的想法秦牧想不到,他根本不是这个时空的人。秦牧哪知道太子丹想让他做吕不韦第二。   但是李嫣和蒙毅茅焦都秒懂。   太子丹不怕秦牧不懂,因为李嫣肯定懂。   “王后,”太子丹对李嫣恭敬的说道:“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在燕国恭迎大驾。” 第四十六章 李嫣的计划   秦牧回到家里,李嫣立刻把秦牧拉到自己的房间——她当然不能连个独立的屋子都没有。   “秦牧,咱们不在秦国了。”   “去哪?”   “燕国。”   秦牧听到这话,差点吐了。   怎么个意思?你真以为我干王后上瘾啊?让我去做苏秦第二?再找个燕国王后?甚至王太后?   “你听我说。”李嫣拉着秦牧的手坐下——也就是跪坐,这姿势让秦牧一直感觉很别扭:“楚国已经乱了,我们不可能回去。但是秦国就安稳吗?你不知道天下情况。如今秦国之乱,就在眼前。这里不是你我的安稳地。”   “怎么?”   “再过十日,秦王就要亲政。现在秦国的政令,需要太后和秦王两个印。这两个印全在太后手里。太后赵姬在雍城。雍城有嫪毐。”   说到这里,李嫣还怕秦牧不知道嫪毐是谁,特意解释了一下:“嫪毐就和你一样一样的。”   秦牧顿时喷了。自己怎么就和嫪毐一样了。你用哪一只眼睛看到我和那个人一样了?   “只是他比你做的更过分。他不但上了赵姬的床,还让赵姬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然后呢?”   “这你还不明白吗?嫪毐有两个亲儿子,怎么会看着嬴政这个假儿子当政。这些年来,嫪毐的势力越来越大。如今的秦国,是被嫪毐和吕不韦两人把持着。让他把权力还给秦王,岂不是和要了他的命一样。”   “那你知道这些,怎么自己又不做避孕措施?”秦牧一时有点奇怪。   李嫣面色一红,低声说道:“我也想给你生儿子。”   “……”秦牧心说,难怪你把我比作嫪毐,原来你自己想做赵姬。   “不说咱们的事,说秦王的事。他十天后就要去雍城,雍城是嫪毐的地盘,秦王不可能带着大队军士过去。那是她娘的地方,他带兵过去干嘛?要杀了他亲娘吗?”   “他要硬带呢?”   “那就是让天下人知道,秦国已经内乱了。这绝不是嬴政想要看到的。再说,如果他带兵过去,赵姬根本就不会打开城门放他进来。这样正好找到借口,不给他印鉴。”   “所以秦王一定不能带兵?”   “对,他最多带几十个随从,人数一多他就进不去城门。为了权力,他必须这样做。除非他不想亲政,不要印鉴。”   秦始皇日后能统一天下,肯定是对权力有着极端的渴望。秦牧知道他肯定会去雍城拿过权力。   这点历史上也有记载。秦牧不为嬴政担心。历史说了,秦始皇去了雍城之后,嫪毐的确叛乱了,试图杀了秦始皇,可是秦始皇平息了嫪毐的叛乱,顺利掌握了秦国的权力。   李嫣只是身在历史中,不知道结果,所以她才如此担心。   秦牧就半点也不担心。这就像考试一样,秦牧手握标准答案,怎么答都是满分,他自然心里有底。   李嫣就不同了。她不知道结果,又刚经历了楚国内乱,现在心理极度脆弱。眼见着雍城就要再来一次寿春的事,她当然要有多远躲多远。   再者说了,秦王到现在也没见自己,更没给自己应该有的礼遇,而且还让蒙毅在妓院请自己。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戳心窝子的事。她肯定不愿意待在咸阳。   今天遇到燕太子,他话里的意思李嫣完全听明白了。自己只要帮助太子丹逃离咸阳,回到燕国,他必待自己如上宾。   上宾什么意思?这个时期,就是给你房子给你地,给你钱给你奴仆。让你活的和以前一样,继续做人上人。   在咸阳就不行了。李嫣跑的匆忙,秦牧也跑的一样慌张。他们都是被茅焦抢出来的。   乌鹭为了配合这场戏,自然不能把家里打包干净再过来,那不就露馅了吗。   虽然秦王赏赐了秦牧宅子和奴仆,以及大量的钱货,可是因为秦牧的出现,楚国,尤其是寿春,整体生活水平上了很大一个台阶。   纸——即使李嫣不需要写字,可是她需要卫生纸。这个卫生纸已经成为李嫣生活的必需品。   更何况用惯了瓷器,再用漆器她也不习惯。而且秦牧连漆器都不用,说这玩意有毒,他们一直用陶器。   乌鹭唯一带来的是一套茶具,可是茶杯那么小,显然不能做餐具。   李嫣感觉到在咸阳自己仿佛活成了原始人。半年前的生活,她已经不能忍耐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李嫣身上完美的体现了出来。   咸阳在她看来,处处都不好。   李嫣急切的希望秦牧想个办法,把太子丹偷偷带出咸阳,大家一起到燕国开始新生活。   “十日后秦王一定要去雍城,不如我们趁着这个时机离开咸阳。”李嫣仔细为秦牧分析着:“我知道,你的一身本事,秦王很看重。他一定对咱们严加监视。我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十日后,那时候咸阳城里的人都会看着雍城,我们就在那时候行动。”   “怎么行动?”   “这些日子,我们先联络一下太子丹。他在咸阳这么久,又一直有离开的心思,肯定会多少有点部署。他只是缺帮手,少机会。十日后,机会来了,我们就是他的帮手。这事我看九成能办成。”   “如果失败了呢?”   “败了又如何?秦王敢杀我吗?敢杀你吗?他不还是一样会好好待你。顶多太子丹倒霉,如果秦王发怒了,也许会砍了他脑袋。”   秦牧不由得点点头。盛名之下,果无虚士!   李嫣一介女流,玩转春申君和楚王两位权势滔天的人物于股掌之间,真不是白给。   就看她对眼前局势的分析,行动计划的安排,以及失败后最差结果的估计,简直就是算无遗策的诸葛亮啊。   成了,都是好事,败了,也没什么损失。这事换谁谁不干?   如果秦牧不是为了和氏璧,他没准真就走了。秦国在当前七国中,并不是个好地方。   秦始皇雄才大略,这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真正的精明人。   伴君如伴虎,这句话流传几千年,绝对有非常英明的道理。   秦牧不觉得自己身为穿越人士,就有免死光环笼罩,百毒不侵,怎么都死不了。   上一次在寿春王城,如果不是茅焦及时赶到,自己就死在魏轩手里了。还不只是自己,青龙,或者说芈华,也一定会死在当场。   青龙还是圣兽呢,她那么牛逼,不也差点就完蛋吗。   自己可不是圣兽,自己连异兽都算不上。如果勉强说吧,自己到好像一只野兽。至少体力上是。   如果不为了和氏璧,秦牧更想躲着点秦始皇。天下大了,秦始皇也不是一下就灭了另外六国。自己大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处溜达看看。   之前秦牧认为和氏璧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在秦国,所以他才一心来到这里。   现在遇到太子丹,他说和氏璧可能在燕赵的民间,这让秦牧也有点动心。只是太子丹这个人,太爱给自己打小算盘。   他说的话秦牧不全信。   既然不能确定太子丹说的是真的,秦牧就要留下来。来都来了,不找一番就走,太浪费时间了。   这时候的旅行太费劲,一天赶路三四十公里,就算挺快了。秦牧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路上。   他不能离开咸阳。   反正嬴政肯定死不了,安心在这待着就好。   只是李嫣的情绪也要照顾一下,秦牧想了想说道:“现在咱们还不能走。你不记得魏轩了?”   “当然记得。”想起魏轩,李嫣有点害怕。这个人太恐怖了。当日宫女在她面前如鬼上身一般的自相残杀,吓得李嫣差点尿了。   “我现在还找不到对付他的办法。如果他想要我们的命,那就不好办了。所以,我要先准备点家伙好对付他,以及他这样的人。”   这是秦牧的借口。用魏轩吓吓李嫣,省的她老一天到晚想离开咸阳。   可是没想到,他刚说完这句话,青龙闯了进来。   青龙把芈华的身体改造的越来越厉害,秦牧和李嫣躲在屋里说话,根本瞒不过她的耳朵。   听到秦牧要对付魏轩,青龙立刻推门走了进来。   李嫣现在人在咸阳,还是住在秦牧的府上,等于寄人篱下。这时候也拿不出往日的威严了。   人家大夫人不敲门就硬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使女都不是自己人。   “牧牧,你要做什么家伙?是不是望远镜?”   青龙有芈华全部的记忆。她那天晕倒在王后宫殿,还以为自己中了魏轩的巫术。   作为高贵的龙族,自己被人类放倒了,让她感觉到无比的耻辱。她也一直想着怎么宰了魏轩。   只是魏轩的巫术防不胜防,自己要想杀了他,只能远远的下手。   远远的下手,首先要远远的看到他。这时候她就想起秦牧曾经在云梦泽拿出来的望远镜了。   这东西好啊。有这个宝贝,多远都能发现魏轩。   听到秦牧要做对付魏轩的家伙,青龙以为只能是望远镜。   实际上秦牧只是胡说八道,他根本就没想过对付魏轩。   魏轩在楚国弄出这么大动静,现在能不能活着都是个问题。   再说了就是他活着,也不可能来秦国。因为李嫣在秦国。李嫣怎么说也是楚国王后,按照常规,她肯定在秦国受到礼遇。   如果魏轩来了咸阳,到时候李嫣一句话,他脑袋就得被秦王砍掉。   只是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不同。秦牧觉得魏轩根本不可能来,可是这俩女人却被一个虚幻的敌人都惊动了。   李嫣感到了恐惧,青龙却燃起了斗志。   一边是冰,一边是火,秦牧觉得自己简直处在冰火两重天之中。   这滋味太爽了!   爽的他差点掉泪。   我的真没想做望远镜,我只想找和氏璧。 第四十七章 秦牧见秦王   望远镜是什么?李嫣根本不知道。她觉得这一定是另一样宝贝。秦牧宝贝多,这个她最有感觉。   如果李嫣还在寿春当王后,她一定要问个清楚。现在到了咸阳,好多谱就摆不出来了。   她只能默默支持青龙,能对付魏轩的武器,越早点造出来越好。   秦牧在秦国身份特殊。他可以说是秦王专门请回来的人才——绑回来也说得过去。   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如果是普通的商人,他可以买房子买地造作坊,现在就不行了。   他的一举一动,嬴政都仔细的观察着。   尤其是蒙毅宴请秦牧之后,嬴政更是知道秦牧唯一喜欢的只有玉,而且他实际上只是关心和氏璧。   这让嬴政对秦牧的看法立刻变了。   和氏璧的真相,全天下知道的人不多。蒙毅茅焦这样的人,甚至吕不韦这样的人,都不知道和氏璧到底是什么东西。   怎么一个蓬莱客商会对和氏璧如此感兴趣?   秦牧的这个怪异爱好,让嬴政改变了计划。他眼前最重要的事,是十天后去雍城。   之前秦牧虽然身份特殊,是一个海外来客,秦国从来没有这样的人,他能造出各种好东西,这已经让秦王很看重他,所以才不择手段把他请到咸阳。   可是这时候的嬴政,只是认为蓬莱有着更高明的工匠,能造更好的东西。他并不认为秦牧代表着别的意思。   现在不同了,嬴政决定马上见到秦牧。   秦牧终于见到了名垂千古的秦始皇。现在他还没统一六国,嬴政还只是个青年人,可是在他身上,秦牧看不到年轻人的幼稚。   秦牧的眼前,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甚至秦始皇已经不代表一个人,他化身为一个政治符号。   “秦先生,你为什么对和氏璧如此感兴趣?”嬴政开门见山。他身为秦王,到是有这个资格。   “陛下,我在海外听闻和氏璧是天下至宝。蓬莱没有,所以我想看看。”秦牧不会把这件事复杂化。   告诉你,我只是猎奇而已。只是想看看这么简单。实际上他也真只是看看。就好像李嫣那个玉环,他也不能吃到肚子里。   秦牧能做的事,就是在和李嫣云雨时候,以身体碰触到玉环,这样他就可以感触到玉环里面蕴藏的奥秘。   隔空看是看不到的。这也是他必须带着李嫣的原因。   “秦先生,我看蓬莱的新奇东西很多。比如纸,还有瓷器,难道蓬莱没有玉吗?”   “有。正因为蓬莱有玉,而和氏璧是玉中之王,所以我才要看看。”   “噢。”说到这里,嬴政不再提和氏璧了,他话锋一转问道:“秦先生,纸能记录文字,瓷器是精美的器具,是人都需要。这样的好东西,必然需要保护,可是你却说蓬莱没有军队。那蓬莱人如何保护自己的财富?”   “蓬莱是一个小岛,方圆不过百里。周边没有人烟。没有敌人,也就不需要军队。”   “蓬莱的国君是谁?”   秦牧没想到秦始皇会问的这么仔细。之前还真没人问过他这些。   “李靖。”秦牧马上把神话中哪吒他爹放在了王位上。   “王后呢?”   “太真。”太真就是杨玉环,是唐玄宗的妃子,这时候秦牧也不管那么多了,他也不知道哪吒他娘叫什么。干脆用唐朝的吧。   “太子呢?”   “太子金吒,次子木吒,三子哪吒。”   “以秦先生之能,在蓬莱国,难道没有官职吗?”   “蓬莱很小,人口不多,用不了那么多官。我在蓬莱是一个教书先生。只是父母不幸离世,我又没有兄弟姐妹,也再没有亲人,所以才起了闯荡的心思。”   秦牧一口气把话说完。告诉你我是个孤儿,啥背景也没有,你就别刨根问底了。   “原来秦先生是孤儿。既然先生到了咸阳,就把这里当自己的家吧。”嬴政对秦牧嘘寒问暖一番,然后问道:“秦先生,马镫是你做出来的,虽然蓬莱没有军队,但是我想以秦先生高才,一定对马镫在军事上的用法有自己的考虑。”   “陛下,蓬莱没有经过战火,也没有敌人,我真不知道马镫对打仗有什么用。”   秦牧来到这个时空,尽力避免对历史有改动。所以对于一些能改变历史进程的事情,他尽量不掺合。   马镫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以秦始皇的眼界,怎么能让他如此蒙混过关。   一个对和氏璧感兴趣的人,绝不可能是普通人。   今天你不给我交代点真东西,就别想离开这里。   “秦先生,你来了咸阳几日,想必对我大秦多少有点了解。过几日寡人就要去雍城。此去雍城,吉凶难测。想来秦先生对此应该很清楚吧。”   嬴政不眨眼的盯着秦牧,差点把秦牧看毛了。   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我应该很清楚。   秦牧脑筋一转,突然明白嬴政的意思了。他说的是李嫣。李嫣和自己从楚国的都城寿春跑到秦国的咸阳,正是因为楚国内乱。   这次楚国内乱,和自己还真的不能说没有关系。   按照历史来说,没有自己出现,春申君也死在棘门。可是有了自己,春申君是一样的死了,但是楚国历史改变了一些。当时王后李嫣可是没跑。   现在李嫣不在寿春,而是在咸阳,这件事自己还真是很清楚。   嬴政当着自己这个外人,把秦国的内幕都基本说出来了。看来这个人对自己很坦诚。这让秦牧多少有点意外。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秦牧的做人态度。   既然嬴政如此不见外,秦牧也准备帮他一次。   当然,这个帮忙就是纯口头的了。因为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时候,嬴政也是安然无恙在雍城平息了叛乱,拿到了印鉴。   “陛下福泽深厚,吉人天相。此去雍城必定有惊无险!”秦牧随口说了一些吉祥话,给嬴政吃一个宽心丸。   显然他太低估了嬴政的水平。给我个糖球,就骗我打预防针,你当我是三岁孩子吗?   “噢,怎么秦先生也认为寡人会遇到凶险吗?”   听到这话,秦牧不由得心里腹诽。是你自己刚说的“吉凶难测”,怎么转脸就不认账了?我不过是顺着你的口气说而已。   真是伴君如伴虎。   “女人心,海底针。”秦牧糊弄道:“太后想的什么,外人是不知道的。”赵姬怎么想怎么做,秦牧推脱自己不知道。   “寡人乃一国之君,安危岂能系于一个女人的心思。几日后,我将带五十护卫进雍城。既然秦先生说寡人有惊无险,那寡人就请先生和我一起同行。”   嬴政这句话,吓得秦牧差点跳起来。   你脑袋到底怎么长的?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呢?历史上没有这一出戏呀!   历史上的秦始皇,到底带了多少兵去雍城,又经历了什么样的风险,具体内容没有记载。秦牧只是知道结果。   可是这件事中间是没有秦牧参与的。   如果按照秦始皇的意思,把自己带去雍城,那结果可就不好说了。没准秦始皇不但拿不到印鉴,还得把小命丢在雍城。   他死了不要紧,要是自己也死在雍城,那可就太倒霉了。   “这个就没必要了吧?”秦牧连忙摆手:“陛下如此大事,我一个外人哪里能添乱。”   “寡人心意已决。秦先生,请你准备准备,九日后,随寡人一起去雍城。”   “陛下,那我能带点人手吗?”秦牧准备招兵买马。总不能单枪匹马去跟一城人叫板吧。   “秦先生,你怎么如此糊涂?如果你能带人,难道寡人手下没人吗?这一次,寡人最多只能带五十甲士进雍城。再多人马,怕是雍城的门都不会开。不过呢,你可以带着你的女人。想来他们不会在乎多个女人的。”   听到这话,秦牧觉得似乎有了点希望。青龙是最好的打手,自己都不是她的对手。如果有她在身边,似乎安全性上多了点保障。   “这是寡人的大事,必须让楚国王后见证一番。请秦先生务必带着她。”   “……”秦牧听到这话,又是一惊。他本来是想的带着青龙,哪成想秦王说的是李嫣。   带着青龙可以,这是一个强大的战斗力,可是带着李嫣算怎么回事。这等于是带个累赘。她不但不能提供战力,反倒会因为需要被保护,大大的扯后腿。   “秦先生,寡人已经挑选了五十名敢死之士。现在寡人都交于你。九日之后,我们就要出发。寡人希望秦先生不要浪费有限的时间。”   秦始皇果然狡猾。   自古英雄无善类。   嬴政认为蓬莱国不可能没有军队,否则弄出马镫干嘛?   只是秦牧不说马镫对于战争的用途,嬴政也不能劈开他脑袋看看到底怎么用。   请将不如激将。甚至干脆直接逼迫。   为了你自己小命,我到要看看你拿不拿出来压箱底的宝贝。   还别说,这一下真的难住了秦牧。   秦始皇要带自己去雍城,这让他万万没有料到。他还想着在咸阳安心找和氏璧呢。   他哪里想得到,秦王比他想象中要聪明的多。   太子丹对秦牧说的话,茅焦蒙毅自然一字不改的转告了秦王。   秦王当然要防备这一点。带秦牧和李嫣去雍城,就是怕他们到时候跟太子丹勾搭上,一起逃跑。   毕竟这时候的秦国,嬴政并没有真正的掌握局势。   咸阳是吕不韦的咸阳,如果太子丹和这样一个蓬莱异人勾结起来,没准还真被他们跑了。   所以秦始皇想出了一石两鸟之计。   你给我练兵。为了你自己的小命,也要把全部本事拿出来。否则你就跟我一起死。   再者,带李嫣跟我去雍城,省的到时候你们跑了。   这下秦牧真没了退路。   他还想在秦国停留一阵,好寻找和氏璧。这个时间肯定不只是九天。   为了寻找和氏璧,现在要先保住小命。   如果只是他和青龙两人去雍城,秦牧相信凭借自己野兽一般的身体,加上青龙这个不讲理的存在,自保应该没问题。   而且他还有智障少女傍身,危险可以降到最低。   只是秦始皇让他必须带上李嫣。这问题就大了。她可不是战斗力。   为了李嫣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小命,秦牧不得不接受了嬴政给的任务。   五十个秦国最精锐的士兵,齐齐的站在秦牧眼前。   在这九日里,他们将接受秦牧的训练。这是来自秦王的命令。   这让士兵们都很好奇。   他们是禁军中的精锐。禁军本来就是秦军中的精锐,而他们是从禁军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样一个白面教官,能教我们什么呢?怕是他连我们一个手指头都扛不住吧。   “事情真不好办呀!”秦牧望着众人不加掩饰的轻蔑眼神,不由得叹了口气。   “小的们,操练起来!”秦牧突然想起了孙悟空。   好,你们这帮小猢狲,既然看不起我,那就先练练你们再说。 第四十八章 骑兵初现   只有九天时间,秦牧不能浪费一分一秒。   嬴政把这五十个人给他,不是任命他为安保队长。秦牧的职责是训练这些士兵的战斗技能,让这些人接受蓬莱先进的技战术。   既然秦牧不肯露底,嬴政只能出这样的歪招。   如果不是因为要带李嫣去雍城,秦牧也不会在意秦王的安排。可是有李嫣就不同了。   他必须尽可能的提升这五十个人的战斗技能。五十人打一城的人,如果这些人没点真本事,怎么看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眼前这局面,让秦牧很难立刻展开工作。这些人并不服气呀!   秦牧白面书生一个,在这些百战老兵面前,简直呼吸都是错的。你凭什么训练我们?   茅焦是这一队人的队长,他对于秦牧的真实能力也很好奇。   他没见过秦牧战斗。茅焦看到秦牧时候,秦牧已经和青龙一起躺在地上了。   乌鹭说这俩人都进入过云梦泽。能在那种地方打个转的,按说都是强悍至极的好汉,可是秦牧身上却没有半点杀气。   这就是茅焦不了解秦牧的历史了。历次穿越中,秦牧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战争,他就是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只不过到了现在,一切都返璞归真,在他身上反倒看不见一丝杀气。   只是没有杀气,你吓唬不住人呀!   秦牧让这些人操练,这些人几乎没有一个迈开脚步。   他们就这么定定的看着秦牧。   很好。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我夫人。   秦牧点点头,对着眼前五十条汉子说道:“我知道,诸位都是大秦勇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各个都斩首无数。你们为自己骄傲,这个我理解。”说到这里,秦牧牵住青龙的手,把她推到众人面前:“不过,你们之所以勇猛,是因为没有遇到真正的对手。今天,我就要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本事。你们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别说在我面前拿不出手,就是在我夫人面前,也只有丢人现眼的份!”秦牧一番话成功的点燃了所有人的怒火。   这个小白脸竟敢看不起我们!他算什么东西,不过是爬到了楚国王后床上,才混出点人样来。   这样的人也敢说我们没本事!   欺人太甚也!   “别说我没给你们机会。单挑或者群殴,随便你们。单挑,是一个一个来,群殴,你们一群过来。只要你们能打倒我夫人,我就当你们是汉子,立刻拍屁股走路。可是如果你们连个女人都打不过,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到时候老子要你们吃屎,你们都得说香!”茅焦觉得秦牧简直太无耻了。你怎么能让一个女人上呢。难道你以为这群厮杀汉会对女人怜香惜玉吗?   可别做梦了。   没等他想着怎么劝一劝,这群人已经压不住怒火了。   青龙有了芈华的记忆,似乎也有了芈华的喜好。她平日里就是一袭简单的白衣。   这一刻的青龙,迎风而立,飘飘欲仙。   秦国的精锐还是比较要脸面的。眼前就是一个女人,自己这边五十个人,要是一起上去,太给秦国丢脸了。   一个一个来吧。   当先一个大汉,是一个小队的小队长,咆哮一声就冲了过来。   他知道这个女人和那个小白脸,都是秦王的贵宾,自己也不能真的打伤对方。   意思意思就行了。摔她个跟头,让她丢脸。   再说,这样漂亮的一个女人,自己趁机还能揩点油。   这等美事,必须抢啊。   他一马当先冲到青龙面前。   青龙一感觉那人靠近,就心里泛起一股恶心。   凡人的气息,让她无端端的讨厌。那人还想趁机搂抱一下青龙,结果青龙飞起一脚,直接把那条大汉踹起老高,从所有人头上飞了过去,狠狠的摔在地上。   秦牧吓了一条。这娘们也太狠了。   我只是让你显露一番手段,没让你把人都踹死。都死了,谁来做守卫。   他连忙叫道:“脚下留情,别伤人。”   秦牧的话仿佛油锅中滴入冰水,场面顿时就炸了。   小队长被摔得岔了气,一时半会爬不起来。   一个小队五个人,小队长被打趴下了,那四个不干了。   可是小队长是他们这个队最厉害的一个,他一个人上不行,自己更不行了。   那婆娘厉害,我们群殴吧。   四个人一起就冲了上来。他们想法很简单。你一个人不能同一时间飞起两脚,我们拼着命也要抱住你,然后痛揍一顿,为我们小队正名!   这时候的秦军,视荣誉为生命。小队长被一个女人打败,简直是奇耻大辱。   四人疯了一样的冲过来,青龙更加厌烦。在她眼里,这些凡人就是蚂蚁一般。   秦军的精锐纵然厉害,也不过是大号蚂蚁。   青龙身法如电。一人一脚,敌人连她衣角都沾不到,就被她全踹去和小队长作伴了。   这下彻底激怒了所有的人。   秦军一声呼啸,剩下的人一起冲了过来。   青龙都玩腻了。打这些人毫无成就感。   她也纵身上前,真如洛神赋所写“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她手指都没动过,就把这些人全撂倒在地。   茅焦惊讶的嘴巴都合不上了。   他根本想不到秦牧的大夫人这样厉害。这还是人吗?   幸亏青龙还知道这些人最终还要用到,所以没下死手,只是给他们个教训。   看不起我男人,就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圣兽!   今天,就给你们个小小的教训。   望着躺倒一地的秦军,秦牧拍了拍手掌,说道:“现在你们知道自己是垃圾了吧。”秦牧的话更是雪上加霜。这些人本来就屈辱的够呛,秦牧再跟上一记佛山无影脚,直把这些人踩到地下去了。   “我不会让你们去吃屎的。怕你们吃的太香,没那么多食材给你们。”秦牧每一句话都好像火上浇油。他是故意如此。   九天的时间太短了,他必须采取特殊的训练方法。这是后世训练特种兵的一套方法,这个方法也不知道怎么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不管了,有了就用,一切都是智障少女捣的鬼。   先打掉这些人的傲气,把他们打成一只空杯子,这样他们才有空间接受自己的教育。   否则一个个信心满满,自己说的话肯定听不进去,更别说接受训练了。   看来这套办法效果还是很不错的。秦军虽然怒气值爆表,但是一个个都面带惭愧。他们的确是被秦牧的大夫人吓坏了。   五十个人,连人家衣角都没碰到。   如今的青龙,依然是“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宛如仙子一般站在一旁。   “我们的时间不多,只有九天。九天时间,让你们提高到我夫人的水平,我说出来自己都不信。靠你们现在的能力,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本质的提高的。不过,有了我,就有奇迹。”“枪来!”秦牧大喝一声,立刻有人送上一杆长枪。   这是秦牧亲自打造的一款冷兵器,龙胆亮银枪!   龙胆亮银枪,是三国无敌战神赵云赵子龙的兵器。真正的龙胆亮银枪,秦牧曾经有机会得到过。(参见《大宋混世魔王》)   他脑海里面有这把枪的印象,所以他让茅焦为他准备了一个炼铁作坊,然后连夜打造了这么一把枪。   当然,靠现在的炼铁技术是打造不出这样一把又锋利又有韧性的长枪的。   如今的炼铁技术还不够高明,超过一米的长剑都少。秦牧在打造过程中,智障少女没少帮忙。   其实打铁只是个幌子,是欺骗茅焦的,真正出力的是智障少女。这把枪几乎可以算是她变出来的。   这样的钢口,这样的韧度和锋利,此枪一出,举座皆惊!现在没有这样的兵刃。   这是一把真正的铁枪!通体都是铁的——其实是钢的。   而且智障少女还在枪身枪刃加了各种保护层,阳光下,枪尖宛如一点寒星,散发着冷冷的光芒。   秦牧翻身上马。   这一刻,他仿佛三国赵云附体,白马银枪,霸气四射。   这一刻的秦牧,再也没有了半点小白脸的模样,他彻底变成了一个杀神。   这时候,就连青龙都暗暗咂舌。怎么这个男人长枪在手,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难道,枪,对于男人,真的这么重要吗?   有枪和没枪,完全是两样呀。   青龙猜的一点不错。男人要是没枪,那的确很猥呀。   这是一匹鞍鞯俱全的战马。秦牧根据脑海中的资料,把后世成熟的骑兵装备全制造了出来。   他也不用盔甲,一人一马一枪,向着前方的木人阵就冲了过去。   这是他让茅焦依照现在的军队阵型,摆下的一个模拟敌阵。   木桩都是一米八高,上面披着秦军的制式盔甲。   如今两军对阵,就是这样的阵型。   只是现在没有后世意义上的骑兵。   如今有骑兵,不过骑兵全是下马步兵。他们骑在马上,没有长兵器,只有弓箭。   这时期战场的主力是战车。   战车就好像是坦克,步兵跟着战车冲锋。战车撕开对方防线,步兵再抵近厮杀。   而骑兵是“离合之军”,他们是骑马放箭,起到拉扯敌人防线的作用。这是一个纯粹的辅助兵种,地位还在步兵之下。   其关键原因就在于这时候没有马镫。没有马镫,人只能靠双腿夹着马身子,这样人和马都无法彻底发力。   尤其是马上的骑士,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办法调动全身力气,所以只能靠上半身的力量拉弓放箭。   因此,这个时期,是没有后世的重装骑兵部队的。   秦牧现在就要打造一支重装骑兵。有了这么一支骑兵,五十人能当五百人用。   而且骑兵的灵活性,是战车和步兵远远比不上的。步兵跑不快,战车挑环境,坑坑洼洼的根本就没法作战。   只有骑兵,无惧地形,随心所欲。而且杀伤力巨大——因为人马一体了。   秦牧眼前是密密麻麻盔甲,一排排,一列列。   所有人的眼神都落在秦牧身上。一人一马一枪,宛如杀神再世。   所有挡在秦牧眼前的敌人,全被他一枪挑翻。   秦牧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本事,他如今体内似乎有了一个强大的发动机,源源不断的向四肢输送着能量。   而且他的眼神变得异常犀利,他似乎都能看到枪尖刺破空气,那些逃逸的分子。   这感觉太古怪了。   不过他给别人的感觉更加古怪。秦牧就好像一架战争机器。他一个人又是战车,又是步兵,而且偏偏比这两者绑在一起还厉害的多。   虽然那些敌人是木头做的假人,可是观战的秦军都知道。即使是自己站在假人的位置,也只有一死。   秦将军每一枪都扎在敌人的咽喉,然后随手一挑,敌人就飞了出去。   马如流星,势不可挡。   秦牧几乎没有降速,一下就杀穿了十排的战阵。   这时候他意犹未尽,于是掉转马头,又杀了回来。   这一来一回,十排十列的假人全被秦牧挑飞了。   整个战场,狼藉一片。   战马似乎也受到了感染,跑的几乎收不住蹄子。   秦牧直冲到秦军面前,才让战马堪堪停住脚步。   “这才是真正的骑兵!你们要在九天之内,达到我的要求,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兵。听好了,合格的人,我奖励他一杆这样的长枪!”说着话,秦牧随手将龙胆亮银枪掷到秦军面前。   半截枪身都扎进了土里。   这一手更是震慑住全场。若说刚才冲阵,还是技巧和胆量的结合。那么这一下就纯粹是蛮力了。   没有人再敢把秦牧当一个白面书生。   虽然这时候秦牧跳下马,扔了枪,又变成了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他在这五十人心里的地位,直追上将军。   他,就是这些人心里的战神。   “小的们,操练起来。”秦牧懒洋洋的说了一声。   不过这句话,现在这些人听起来,那是完全不同了。   五十个强悍的秦军,立刻投入了地狱一般的训练中。 第四十九章 重装骑兵   秦牧不知道当时的秦始皇是怎么在雍城以如此劣势的人数打败嫪毐的。   五十人挑战一座城池,怎么看都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茅焦和他说过,嫪毐门客五千。这五千人,就是他的私军。而且雍城就是嫪毐的领地,地方上的县役,百姓,都要听他的征召。   根据茅焦的估算,嫪毐能调动的人手接近一万人。   秦牧想破头皮也不知道嬴政怎么可能以区区五十人,去抵抗近万人。   要知道嬴政可不是自己,没有一个智障少女给他开挂。   他也没有炸药,也没有飞机,纯粹是冷兵器的厮杀。   冷兵器的战争,勇气当然重要,士兵素质也重要,可是更重要的无疑是人数。   就算是这五十个人各个能一个打十个,甚至二十个,那也不过是五百一千人,和近万人有着数量级的差距。   悬殊的对比下,秦牧不得不竭尽所能,拿出压箱底的本事。   这五十个人,一个打二十个绝对不够,起码要以一挡百。   秦牧要把他们变成真正的重装骑兵。   这些人勇气和体力都不缺,他们缺的是全新的装备和战术。   如今五十个禁军正在操场上训练马术。他们是精锐,本来就会骑马,但是因为之前没有马镫,所以他们在马上只是放箭。   现在秦牧对他们的要求完全不同了。   他们不再是弓箭手,他们是本时空的人肉坦克。   所以他们不能在远处飘着打,而是要和秦牧当时一样,向着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向着最凶险的地方,不要命的猛冲。   有了马镫,让这一行为变得不是纯粹送死了。   马镫让人和马能结合为一个整体,这样人和马一旦冲起来,对面的敌人如果没有相应的防御措施,没有鹿砦拒马这样的针对性手段,是挡不住重装骑兵的。   这就是秦牧的胜负手。拼消耗的话,五十个人怎么也拼不过一万人。   可是如果把这五十个人集结成阵,直冲过对方的营地,把嫪毐和赵姬给抓起来,那基本就赢了。   五十个人骑着马,拿着长长的木棍,在青龙的督促下拼命的训练。   秦牧没时间浪费在训练场,这种监督的活交给青龙就好,他要抓紧时间打造设备。   如今秦军的盔甲就和兵马俑中的士兵盔甲一样,好像一块一块方形巧克力,挂满全身。   这比起后世唐朝大名鼎鼎的明光铠差的很远。   明光铠可以说是冷兵器铠甲的巅峰。他结合了板甲和锁子甲的优点,大面积,关键部位以板甲覆盖,关节处,又用锁子甲链接。   这样又能提供完善的保护,又能提供足够的灵活性。   唐朝十三铠,明光铠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如果时间足够,秦牧当然要把明光铠弄出来。可是现在只有九天时间,纵然他浑身是铁,也打不出明光铠了。   秦牧只能因陋就简,直接打造大块的板甲。   其实因为有智障少女存在,秦牧还是可以立刻变出五十套明光铠的。只是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他在别人眼中就不是人了。   秦牧不能让任何人发现这一点,所以他只能在常识许可的范围内施展。   最终秦牧带着秦国的工匠一起,打造了五十套人和马的板甲——不求细致,大概能用就行。   不过五十支钢枪却没有偷工减料。这里基本全是智障少女的功劳。   当五十人的骑兵,全部披上板甲,拿起钢枪之后,一股强大的杀气不由得充满了操场。   板甲现在还没有出现在世界上,秦国没有,全天下都没有。   这样的盔甲,加上遮住了脸面的头盔,让骑士们的身体完全隐藏了起来。他们看起来就是一个个移动的钢铁怪兽,散发着神秘和恐怖。   再加上他们的坐骑在关键位置也披上了板甲,尤其是秦牧还打造了马蹄铁——不错,这时候的马还没有马蹄铁呢。   马蹄铁,就好像给战马穿上了一双铁鞋,可以让战马肆无忌惮的奔跑,无惧任何道路。   五十个人,就是一道移动的钢铁长城。   秦牧看着自己的最终作品,心里还是感觉多少有点得意。   这时候的他,感觉自己不是要去凶险莫测的战场,而是去玩一个游戏。   因为历史上秦始皇的确是在雍城取得了全胜,那么现在多了自己的改造,应该更有把握才是。   他忍不住哼起了一首歌。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没有一丝丝改变   时间只不过是考验   种在心中信念丝毫未减   ……”   青龙看到秦牧这个样子,忍不住冷哼一声。   她亲眼见证了这个男人怎么把一群凡人打造成钢铁怪物,心里难免有点不服气。   “你们,一起上吧。”青龙是他们实际上的教官,虽然教的是秦牧传授的那一套,但是她的话就是命令。   这些人已经操练了足足八日,明天就要启程了。这也是一次最终的检验。   青龙骑上一匹黑马,不着盔甲,不过她要了秦牧那杆枪。   钢枪在手,果然似乎多了几分威力。   五十个禁军同时催动战马,他们似乎是结成了一个整体,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就冲了过来。   青龙即使有着圣兽的灵魂,这一刻也有点动容。   这是世界上第一次重装骑兵的冲锋,而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人。   一股狂风掠过,青龙的秀发迎风飞舞。   青龙一催坐下马,迎着敌人就冲了上去。   这一次的对阵比起上一次完全不同了。   青龙如果拥有自己的肉身,这些人当然不够看的。可是她现在只有芈华的身体可以用。   她可以一脚踹飞一个人类的身子,但是人和马叠加在一起,对她来说就有点难度了。   现在不但是人马一体,而且是五十匹马和五十个人一起。   他们不是站在原地不动,还是极速的冲向自己。   物理定律在这个时空,至少在这片土地上还是至高无上的真理。青龙也不能硬顶着干。   好在她身为圣兽,对战马的操纵比人类强的多。   她的马和她心灵相通,在临阵的那一刻,青龙轻松的绕到了战阵的一侧。   骑士们毫不畏惧。他们拥有了全新的武器,学会了全新的战法,这一次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   他们五人为一小队,迅速的变换了阵型,试图把青龙围起来打。   这个教官的厉害他们早就领教过了。即使穿上全新的盔甲,拿着全新的武器,他们也不敢掉以轻心。   青龙身为圣兽,绝不允许自己输给人类。   她趁着敌人还没有合围自己,一枪一个,将眼前人不断挑落马下。   呼吸之间,十几个人已经被她打的失去了战斗力。   秦牧一看,这样不行啊。   还没跟敌人打呢,你先把自己人弄伤了。   那我心思不是白费了吗。   “住手!”秦牧大声的命令。   青龙却根本不理睬她。现在青龙正杀的兴起。之前打这些人,一点不过瘾,现在他们变成铁罐头,这才有点意思。   秦牧一看自己说话也不好使了,他只能催马冲了过去。   骑兵们现在看秦牧,早就没有了之前的轻视。在他们心里,秦牧就是他们真正的主将。   大家纷纷为秦牧让出一条道路。   秦牧催马来到青龙面前。   青龙杀的兴起。她想起了当日秦牧破阵的英姿,觉得那样似乎很帅。这样帅的事,自己也要干上一次。   她本来准备学习秦牧,把这些人全打趴下,突然秦牧挡在了自己面前,青龙二话不说,一枪就挑了过来。   “这是要谋杀亲夫呀!”   眼见青龙不管不顾,秦牧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挡得住她这一枪。   他灵机一动,大喝一声:“你不要望远镜啦?”听到望远镜,青龙脑筋突然清醒了过来。是啊,望远镜,魏轩,那才是自己的主要目标。   自己跟一群铁皮人较劲干嘛。   青龙的长枪停在了秦牧面前。这让秦牧吓出一身冷汗。   “哥哥,别怕。有我呢。”秦牧脑中突然出现了智障少女的声音:“有我在,没人伤的了你。”“那在云梦泽你又不给力。”秦牧听到智障少女说大话,立刻想起了云梦泽中朱雀的凶悍。   当时智障少女可是一句话没说,自己只能闷头跑路。   “哥哥,我说了,没人能伤的了你。朱雀不是人,这个我帮不到你。”智障少女总是很有道理。   茅焦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   重装骑兵的强大,他总算见识了。可是秦牧这两口子的凶悍,更在重装骑兵之上。   有了这队骑兵,再加上秦牧夫妻,这一次去雍城多少算是让他心里踏实一些。   茅焦也要去雍城的。   他不由得想起了上次和秦王的会面。   每一天他都要把操场发生的事详细的向嬴政汇报。   嬴政总是听得很仔细,还会问许多他不曾提到的细节。   似乎秦王对这一队重装骑兵也很有信心。   只是重装骑兵虽然厉害,奈何人数太少了。   茅焦很清楚嫪毐的实力。雍城被他经营了十几年,早就成为国中之国了。   秦王等于是以五十人去伐一国。这太危险了。   就算是加上秦牧夫妇也远远不够。   他是秦王信臣,所以立刻就提出了自己的担心。   “茅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秦王意味深长的说道:“此去雍城,寡人必将取回印鉴,诛杀嫪毐。做好你的事。还有,看好秦牧,别让他跑了。”茅焦收回思绪,望着场中的秦牧。   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呢?   显然秦王对他的看法和自己对他的认识,完全不同。   他肯定不是一个蓬莱客商那么简单。   秦牧到底是什么身份? 第五十章 去雍城的路上   咸阳到雍城要走两天。   虽然嬴政只带了五十甲士,但是随从却很多。宫女太监无数。一行人浩浩荡荡,车辆络绎不绝。   这也让秦牧的旅程变得轻松起来。   秋高气爽,难得的好天气。   秦牧骑在马上,望着遥远的天边。那里有一只不知名的鸟。   青龙顺着秦牧的眼神望去,太远了,她也看不出是什么鸟。   “牧牧,你说造望远镜,什么时候开始?”她心里想着,如果有望远镜的话就能看清楚了。   “从雍城回来就造。”   “现在不能造吗?”青龙是个急性子。   “没东西怎么造?”秦牧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显露过神迹。之前他掏出过两块手表,青龙和乌鹭都以为是他早就带过来的,只是一直藏得很好。   乌鹭尤其的好奇。怎么自己在家里搜了那么久,都没找到秦牧藏起来的东西呢?   “你要什么东西?”   “玻璃。先得有玻璃。”   “玻璃是什么?”青龙对于秦牧充满了好奇。她在秦牧身边越久,越看不透这个人。   蓬莱到底是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那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而且蓬莱的人身体还很强壮。   青龙知道秦牧根本不是看起来那么弱。他很强,这也是她从芈华那里得来的记忆。   那天秦牧纵马操场,也让她见识了秦牧真正的一面。   这让青龙对于秦牧越来越感兴趣。   她正要和秦牧深入交流一番,却见一个人靠了过来。   “李长史,怎么你也来了?”秦牧感觉有点意外。李斯也在这只队伍里,是他没想到的。   李斯现在还是吕不韦的门客,按说他不应该跟着秦始皇呀。   “这么大事,吕相自然看重。”李斯这是第二次和秦牧见面,但是却如老友一样,之前的那点芥蒂似乎根本就不存在:“我是替吕相来的。”青龙对于这个人很不喜欢。这时候顾着秦牧的面子,不能给他脸色,于是一抻缰绳,自顾自去了一边。   “秦先生,却原来蓬莱的武器如此不同。”   五十名禁军现在没有着盔甲,但是经过秦牧的特训,他们的骑术比之前已经有了本质的提高——有马镫和马蹄铁,骑兵的性质就变了。   他们的长枪就挂在得胜环上。李斯一眼就看到了这一支特殊的部队。   秦王的许多事,自然瞒不过吕不韦。   李斯对这一支队伍充满了好奇。马镫显然会改变骑兵的状态,但是有了马镫的骑兵怎么作战,李斯想不出来。   他是一个好学的人,不懂立刻就问。   “那是‘枪’”。   虽然现在是冷兵器时期,但是这时候的确没有枪这个武器。   秦牧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了原因。   现在的冶铁技术才发展没多久,目前的工艺水平不足以支持打造出‘枪’这样的兵器。   现在有“矛”。秦军的制式武器是戈、矛、戟、殳、钺、铍。   矛也是个尖头,但是就只是这么一点铁,或者铜。枪身是竹或者有韧性的木头。   秦牧打造的这杆枪,通体都是精钢。所以李斯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   “秦先生真是大才。”李斯是有学问的人。这时候的有学问,不是指会读书,能写字,而是很多事他都懂。   李斯是懂炼铁的。他知道要打造一把好兵器有多困难。在他看来,一把好兵器的出现,运气要占很大成份。   传说干将莫邪炼剑,最终是莫邪跳进熔炉,以身殉剑,才造出了举世无双的神兵。   这种宝物是根本不可以量产的。谁能每造一剑就烧一个人?   再说,就是烧一个人,就能造出一样的东西吗?显然不成。   可是秦牧造的这几十杆长枪,完全是一模一样。   秦国如今有冠绝天下的军队。这支军队的装备,完全是标准化打造。吕不韦就负责很大一部分军需制造。   造出标准化的武器不难,可是武器是武器,神兵是神兵。在李斯看来,秦牧造出来的这几十杆枪,每一杆都是神兵。   他究竟是怎么造出来的呢?   李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秦牧马上挂着的那把枪。   一种冰冷的触感传来,李斯益发的羡慕起来。   他能感到这种铁的不凡。   若是自己也学会这种技术,那以后……   李斯不禁遐想连篇。   “长史,长史。”正在这时候,茅焦远远的叫着李斯。   李斯清醒了过来。他向秦牧拱拱手,连忙去找茅焦。   车队已经扎好了营盘,今天就要在这里过夜了。   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嬴政派茅焦把李斯叫了过来。   “长史,看看我的卫队。”五十名重装骑兵这时候已经全副武装起来。   他们顶盔掼甲,长枪林立,枪尖散发着一片渗人的寒光。   李斯一眼望去,连骑兵的眼睛都看不到。他只看到头盔在眼睛的位置,黑漆漆一片。   这让重装骑兵看起来好像地狱里面的鬼怪。   这才是他们的真面目呀。   李斯不由得连连点头:“威武!”   “这一切都是秦先生搞出来的。长史,寡人听说你之前拜访过秦先生。”“陛下,我是替吕相去拜访。”   “长史,过了明日,寡人就要亲政了。吕相为我大秦辛苦了这么多年,劳苦功高。寡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寡人亲政之后,一定让吕相好好歇息几年。”“这个……”   听到嬴政的话,李斯不禁有点慌乱。   秦王说的很明显了。他一旦亲政,不但赵姬嫪毐要完蛋,就是吕不韦也要识趣的让位。   自此之后,大秦就是嬴政一个人的大秦。   那自己该怎么办?   他是吕不韦的近人,否则吕不韦也不会单单派他来跟着去雍城。   而且李斯还不是当看客这么简单。他身上有一个非常重的任务。   嫪毐曾经是吕不韦的门客,之后他搭上赵姬,自立门户,也开始广招门客。   这时候吕不韦趁势送了一些人过去给嫪毐。   这些人虽然表面上忠于嫪毐,但私底下是吕不韦的人。   李斯这一次是代表吕不韦来的。他要看一看嬴政的表现。   如果嬴政能凭自己的实力得到印鉴,打败嫪毐,那么李斯就要带着这些人反水——和嬴政打嫪毐。   这样吕不韦等于再次站队成功。   可是如果嬴政拿不下嫪毐,李斯就要审时度势了。如果嬴政要被打死了,那李斯自然不能带着那些人反水。相反的,他还要跟着嫪毐一起痛打秦始皇。   痛打落水狗,乃是古今不变的真理。   正因为这个位置如此关键,所以吕不韦绝不能亲自来。   这件事也只有李斯能出面。   一路上,李斯一直在观察嬴政的实力。   那些宫女太监显然不是战斗力。他的战力无疑就是这五十个重装骑兵。   这支队伍的确恐怖,此前天下从来没有这样的军人,没有这样的军队。现在他们突然出现在嬴政手下,莫非他就真能依靠这五十个人打败嫪毐吗?   嫪毐可是有近万人呀!   如果这五十人还是原来的装备,李斯无疑会认为嬴政绝对没有赢的希望。   他早就打好了主意,到时候代表吕不韦一起讨伐秦王。   连罪名他都给嬴政想好了。   “严刑峻法,不恤苍生,劳民伤财,荒淫无道。”反正要搞臭一个人,李斯有的是名目。   现在李斯的心里却打起了小鼓。看嬴政这样从容淡定,莫非他真有必胜的把握?   李斯想到这里,突然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   若说之前是嫪毐,嬴政,吕不韦三者之间的事,那么之后可就关系到自己了。   嬴政刚才说的明白,他一旦亲政,就要让吕不韦靠边站。那自己怎么办?   这时候李斯是胜负手。他要反水,嬴政赢面很大。可是如果嬴政赢了,对自己有好处吗?他赢了,吕不韦都要靠边站,自己呢?   想到这里,李斯又是一惊。   他突然明白嬴政的意思了。   秦王不是傻瓜,相反的,他聪明无比。   刚才他当着自己的面说要吕不韦靠边站,这就是给了自己一个天大的机会。   这岂不就是明着招揽自己吗。否则以嬴政的聪明,如果要不拿自己当自己人看待,怎么会当着自己面说了那么一番话,并且把重装骑兵展示给自己看。   “长史,你觉得寡人的做法可对?”嬴政转头望向李斯,直直的盯着他的眼。   李斯明白了。这是要让自己表态了。   一旦自己的答案不是秦王心里那个答案,可能明年的今日,就是自己的忌日。   “陛下英明。”李斯毫不犹豫的说道:“陛下,吕相年岁一年高过一年,近日来处理公务往往力不从心。大部分公务都交付给我做了。所以我觉得,吕相真应该休息了。”“你也这样看?甚好!”秦王说完这句话,随意的点点头,不再搭理李斯了。   李斯明白,该说的都说完了,接下来,就看自己的行动了。   想到这里,李斯又是一惊。   怕不是秦王早就知道嫪毐的门客中有吕相的人吧。   那不是说,他完全知道自己来是干什么的?   想到这里,李斯出了一身冷汗。   他在路上算来算去,自以为胜负操纵在自己手上,哪成想这一切都被嬴政冷冷的看着。   刚才真是险过剃头。如果自己不那么表示一番,现在自己早就掉了脑袋。   事到如今,李斯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陛下,李斯愿效死立!” 第五十一章 嫪毐翁仲   雍城的气氛是诡异的。   作为雍城的主人,长信侯嫪毐并没有出面迎接秦王,这是很失礼,甚至已经属于犯上的事情,但是秦王方面并没有任何斥责的举动。   嫪毐躲在城墙的角落,望着嬴政一行人鱼贯的进入雍城,面色阴沉如墨。   这让他本来英俊的一张脸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面具。   赵姬向他怀里使劲钻了钻,说道:“不如我们把印鉴给他吧。换来他下一道命,让雍城世代归我们和我们的子孙。”   “屁话。头发长见识短。”嫪毐看也不看怀里的女人,他冷冷的盯着秦王的仪仗说道:“你以为你这个儿子,和我们的儿子一样吗?”   “都是我生的,有什么不同。”   “嬴政不是凡人。”嫪毐神色阴沉的说道:“他不死,我们不会有好日子过。你不为我们俩考虑,也要为孩子考虑。明日就是冠礼的日子,到时候,不是他死,就是我们死。”   嫪毐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美人。赵姬现在已经年过五十,生了三个孩子,最大的是嬴政,都二十一了。可是这时候的赵姬,竟然和李嫣一样,面貌宛如青春少女一般。   她知道这一切的奇迹都是嫪毐给的。   自从吕不韦把嫪毐送到宫里之后,赵姬的身体就一日年轻过一日。   她不知道后世的一个词,这才是真正的“逆生长”。她的面貌,从五十多岁的女人,直接变成了二八少女。   嫪毐的身体就好像神药一样,每日的交欢,让赵姬肉眼可见的,看到自己的皮肤从松弛变嫩滑,自己的头发从白发点点,变成乌云一片。   她的腰肢变细了,眼神变清澈了。   这不是她的自我欺骗,而是实打实的变化,真切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让她宁可死,也不能离开嫪毐。   嫪毐就是全天下女人的恩物。如果被别的女人知道,嫪毐有这样神奇的本事,那还不抢疯了!   赵姬在这一刻,下定了决心。这一生死活都要留在嫪毐身边,哪怕为此不惜要杀掉秦王,杀掉自己的长子。   立场坚定之后,赵姬的心思就不再受母子亲情牵绊。她全心全意的为嫪毐着想。   “孔子言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长信侯要杀嬴政,这是弑君犯上,为天下所不容。这点你必须考虑到。”   “纵然为天下人不容,我也要干。”见到嬴政的仪仗之后,嫪毐杀心益发的旺盛。   雍城,一直是他的雍城。可是这个人一到此地,雍城似乎就不属于自己了。   这让嫪毐绝对无法接受。   “我不是不让你干,我是说做事要名正言顺。我是嬴政的娘,他爹是谁,只有我知道。如果我说嬴政的亲爹是吕不韦,你说天下人会怎么看?”   “吕不韦?”嫪毐听到这个名字,突然扬天长笑:“太后,你别逗我了。就凭吕不韦那个蠢才,哪能生的出嬴政这样的儿子。”   “嬴政的确是先王亲生子,这个不假。但是世人并不知道。吕不韦之前一直放出流言,说嬴政是他的儿子。我们这一次正好可以借助这个谣言,斥责嬴政出身不正,不配当秦王。这样我们就师出有名了。”   嫪毐听到这里,眉心一动。似乎这到是个好办法。   正在他思考时候,赵姬问道:“长信侯,为什么你从不怀疑嬴政是先王亲生的?坊间一直谣传,嬴政是吕不韦和我生的。”   “太后,嬴政绝不可能是吕不韦生的。因为我了解吕不韦,也了解嬴政。”说到这里,嫪毐似乎不愿再深谈下去。他一揽赵姬的腰肢:“走吧,今夜让我们尽情欢乐。明天,我要让嬴政死在我的剑下。”   嫪毐遥望着蕲年宫,心里暗道:“嬴政,你也好好享受你的人生最后一个夜晚吧。”   嬴政显然没有嫪毐这份心情,到这个时候了,还有心寻欢作乐。   蕲年宫戒备森严,角楼上火把林立,整个宫殿似乎被一道明亮的光线包围着,望之似乎神仙宫阙。   殿内,嬴政静静的望着眼前。   他眼前只有一个人,正是秦牧。秦牧也正静静的望着嬴政。   “秦先生,似乎你对于眼前的局势,一点也不担心。如今的雍城,尽是嫪毐的人马。我们区区五十名甲士,即使被先生改造成重装骑兵,似乎也难以抵挡嫪毐近万人的兵马吧。”   秦牧觉得这个问题真是很难回答。   他不担心的原因,是因为历史上的秦王根本就安然无恙。他好端端的活过了叛乱,然后依次打败六国,统一天下。   既然历史上秦王没有死在蕲年宫,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可是这话他也不能跟秦王说啊。   难道说,老子是穿越人士,早知道你死不了。那秦始皇非立刻杀了他不可。   你这就是妖孽呀!   可是不回答也不合适。嬴政显然对自己有怀疑。   正常人哪有不担心的?   “陛下,蓬莱国有一门相人之术。在下不才,只是略窥门径。我观陛下,乃长寿之人,所以断不会在这里遇到危险。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乃陛下之气运。”   “噢。蓬莱也有相术?寡人还以为只有大陆有相术巫师呢。”   “陛下,蓬莱没有巫师。相术也不是巫术,这是一种科学技术。”   秦牧说这番话,眼不眨心不慌。虽然他不会相术,可是别忘了现在可是战国。这是历史。   秦牧身在历史中,自然知道这些历史人物的事迹和下场。如果秦始皇问起谁谁谁,秦牧立刻能够对答如流。   这就是秦牧掌握的相术。比科学还科学,因为都是确凿发生的。   “科学技术?”秦始皇仔细回味着这个词。   (这时候秦国没有统一六国,“皇帝”这个称呼也没有。作者只是写作方便这么写,不影响阅读。这是一个阅读的节奏感。如果一直写嬴政嬴政,或者秦王秦王,阅读体验会差一些。相同一个人,不同的称呼,会带来节奏上的变化。让读者更愉悦。)   这个词嬴政可没听到过。   “科学技术,其实就是世间万物本质的道理。”秦牧给他解释着:“一滴水,因何变成冰,因何化成雾;一粒粟,又怎么长大成一株。这都是科学技术。”   “这么说来,世间万物,都可以用科学技术来解释了?”嬴政来了兴趣。他现在刚刚二十一岁,正是求知欲很旺盛的时候。   “确实如此。”   “那寡人问你,魏轩的笛声,因何让人自相残杀?这是什么科学技术?”楚国发生的事件,这时候秦王已经完全彻底的掌握了。   “这个吗……”   秦牧心说我怎么可能知道。如果我知道,还会中招吗?   “秦先生,听说你去过云梦泽,那么云梦泽中的异兽,也可以用科学技术解释吗?”   “这个吗……”   秦牧更加解释不了云梦泽中的一切。那里不但有怪模怪样的异兽,还有青龙朱雀这样的圣兽。   这完全是反人类,反科学的存在。   用后世已知的科学技术根本解释不了。   就说朱雀,鸡崽子大小的身体,却能翱翔于天,威震云梦泽。这也太不科学了。   看到秦牧有点尴尬,秦王微微一笑说道:“秦先生,你的所谓科学技术,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呢?如果寡人所猜不错,莫非你要找和氏璧,就是贪图和氏璧中的秘密?”   听到这话,秦牧顿时全身一震。   嬴政的话太让他惊讶了。   听他话里的意思,莫非他已经知道和氏璧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难道秦始皇拿到了和氏璧,并且他也能感受到和氏璧中蕴藏的宇宙法则?   这位千古一帝,到底是什么人?   秦牧顿时提高了警惕。   现在的秦牧,早就不是人类了。他的神情一变,周边空气似乎都有了感觉,房间里面立刻泛起紧张感。   嬴政却没有半点惊慌。   这时候,暗处立刻走来一人,站在秦王身后。   一瞬间,秦牧带来的威胁顿时消失于无形。   “秦先生,这位是寡人的卫士,翁仲。”   秦牧看着翁仲,突然泛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人。   他虽然也是一个脑袋两条腿,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可是秦牧总感觉到他不是人。   这个人非常高,比自己还高一头。秦牧身高一米八,这小子起码两米起步。   这个高度在现在这个时期,真是骇人听闻。   高度其实并不是问题,问题是秦牧总看他有一股非人类的感觉。   面对秦牧的疑惑,嬴政没有隐瞒:“秦先生,翁仲来自于蛮荒之地。你不是说寡人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吗?这就是原因。有翁仲在,别说有这五十甲士,就是没有他们,寡人孤身一个人也敢来雍城。”   蛮荒之地!   秦牧恍然大悟。   这个翁仲就是个异兽呀,只是长着一个人形。难怪秦始皇这么大胆,带着一丁点的人就敢来雍城,原来人家有底牌。   云梦泽中异兽的强大,秦牧可是切身感受到了。   如果翁仲有朱雀万分之一的本事,秦始皇也可以在雍城横着走。   难怪历史上的嬴政能顺利平息反叛,原因在这里。   嫪毐在雍城耕耘了这么多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家养的。秦始皇一个外人,就带五十甲士来人家地盘,还是在嫪毐处心积虑要杀了他的情况下,这都能让秦始皇翻盘,显然翁仲才是那个关键的元素。   自己,以及那五十名重装骑兵,不过是秦始皇的障眼法而已!   只是这么一个人,真的能以一敌万吗?   “秦先生,你还没回答寡人的问题。你的科学技术,难道是从和氏璧中学到的?”   “陛下,这怎么可能呢?和氏璧是大陆的至宝,蓬莱并没有。我之前根本就没见过和氏璧。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怎么?和氏璧难道是一本书吗?上面还写着字?”   秦牧不知道这个秦王到底知道多少,他也不能暴露自己的底细。   “没有见过?好,寡人给你见识一番。”   秦王说着话,将腰间的一个玉环拿了起来。   “秦先生,这,就是和氏璧!”   “什么?”秦牧大吃一惊。和氏璧就在秦王身上,而且就在自己眼前! 第五十二章 完璧归赵   秦牧下意识的想要去摸一下。   不好意思,这是他在李嫣的身上养成的坏习惯。看到圆圈的玉就想摸一下。   嬴政立刻缩回了手。   秦牧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   “朕给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你不能抢!”   这句话不是秦王说的。现在这时候,“朕”这个称呼还没有。要到秦始皇统一天下,自命为皇帝,他才这样称呼自己。   这句话是秦牧脑袋里面崩出来的。不知道是哪个电影的台词。   虽然秦始皇还不是“朕”,但是自己伸手就抢,也太不成熟了,太幼稚了。图样图森破呀!   此时的嬴政,眼里有一种非常难以描述的眼神。   “秦先生,你想摸一下这块和氏璧吗?”   秦牧这时候也发现了嬴政奇怪的地方。他用了“摸”这个字,而不是“看”。   那岂不是说,他知道和氏璧只有碰触到,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难道他已经感受到了和氏璧中的奥秘?   再说,和氏璧不是被做成了玉玺吗?这个玉环很小,比李嫣的大不了多少,而且已经被做成了环形,好方便佩戴。这东西不可能再被做成玉玺了——太小了。   难道这里有什么变故不成?   “陛下,我听说和氏璧是天下美玉。只是不曾想过只有这么一点。”   “先生说的不错!看来先生对和氏璧是下过一番功夫的。那先生知道不知道,这块玉的来历?”   秦牧心说,这我怎么知道。这么点一块玉,不可能是和氏璧。和氏璧毕竟是可以做成玉玺的。这个玉环比耳环大不了多少,绝对不够做成玉玺。   “陛下,我来大陆时间不长。我只是仰慕和氏璧的美名,却不知道这块璧的历史。”   “和氏璧,采自荆山,被卞和献于楚王。在寡人的曾祖父昭襄王时候,和氏璧落在了赵国。当时曾祖想看看这块玉石,于是许诺以十五座城池,和赵国交换和氏璧。奈何赵国人狡猾,他们派蔺相如带着和氏璧来了咸阳。”   秦牧一听,这故事熟悉啊。这不是完璧归赵的故事吗。   后面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下面几段是完璧归赵的故事,知道的读者可以跳过。)   当时赵王就派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向西进入秦国。蔺相如捧着和氏璧呈献给秦王。秦王非常高兴,把和氏璧传给妃嫔及侍从人员看,群臣都欢呼“万岁”。   蔺相如看出秦王没有把城给赵国的意思,就上前说:“璧上有点毛病,请让我指给大王看。”秦王把和氏璧交给蔺相如。于是,蔺相如捧着璧退了几步站住,背靠着柱子,怒发竖立,像要把帽子顶起来。(怒发冲冠是从这来的,不是岳飞那里。)   他对秦王说:“你太不尊重我们赵国了,你要沐浴更衣好几天才能再看,否则我摔了和氏璧,弄碎了也不给你这个大坏蛋!”   秦王怕他撞碎和氏璧,就婉言道歉,坚决请求他不要把和氏璧撞碎,并召唤负责的官吏察看地图,指点着说要把从这里到那里的十五座城划归赵国。   蔺相如就知道秦王不是个好人呀!他随后打发他的随从穿着粗布衣服,怀揣那块璧,从小道逃走,把它送回赵国。   这故事我从小就知道了。还用你说。   不过嬴政没有停止,他继续说道:“秦先生,那块和氏璧,就是如今寡人手里这个玉环。”   秦牧大吃一惊。这不对啊。历史上不是说蔺相如把和氏璧从秦王手里骗过来,偷偷送回秦国了吗?   于是秦牧试探着把这个历史故事讲给了嬴政。   嬴政听罢,摇摇头。   “秦先生,难道寡人的曾祖,是如此软弱,又如此愚蠢,那么容易被人欺骗吗?和氏璧入了咸阳,焉能再回去!”   哎呀,这话霸气。符合历代秦王气质。秦牧一想也是。这个历史故事,明明是把秦王当傻子写。   就算秦王当时受骗,事后也不能放走了蔺相如的仆人吧——以秦国森严的法纪,接待外国使臣的会馆肯定会被严加看守,苍蝇也逃不出一个。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先生,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世间传言,这块和氏璧最终回到了赵国?”   秦牧心说,我特么太好奇了。你就别卖关子了。   “秦先生,寡人再问你一个问题。和氏璧是天下至宝,不过这块玉,在外人看来,无非就是一块普通的玉石。它如何当得起天下至宝?”   嬴政的话说的非常客观。不论是李嫣脖子上挂的玉环,还是秦王手里这个玉环,外表看来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也不是白的异常,也不是美的绚丽。   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玉环。   秦牧想到这里,突然一惊。   知道和氏璧是天下至宝的,那一定是发现了和氏璧中蕴藏着宇宙的奥秘。这样的人非常非常稀少。秦牧一直以为这样的人世上只有一个,就是自己。   李嫣一天到晚挂着玉环,什么都没发现。   而青龙在和李嫣接触的这么长时间里,也有时候会碰到玉环,她也从没表示过异样。   这么说……   嬴政微微一笑:“秦先生,想来你明白了。寡人的曾祖,为什么见到这枚小小的玉环,就断定这是和氏璧?因为寡人的曾祖从这枚玉环中,感受到了天地的秘密!既然如此,曾祖才断定这是真正的和氏璧,赵国人没有骗他。可是哪成想,这只是和氏璧上的小小一个部分。绝大部分和氏璧,蔺相如根本就没带来。”   ……   秦牧这才明白,为什么历史上有完璧归赵的故事。   真正的情况是,赵国知道自己打不过秦国,就算把和氏璧给了秦王,也换不来十五座城池。所以他们切下了一小块玉,做了一个玉环送给了秦王。   秦王因为从玉环中感受到了天地的奥秘,自然认为这就是真正的和氏璧,是天下至宝,所以才放了蔺相如。   结果就有了完璧归赵。因为绝大部分和氏璧还在赵国,秦王只拿了小小一点。   这么说,秦昭襄王,也就是嬴政的曾祖,和自己一样,能感受到和氏璧中的宇宙法则。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一惊。   难道说,现在的嬴政,也有这个能力?   他不由得望向秦始皇。   “秦先生,请。”嬴政仿佛看透了秦牧的心思。他把玉环竟然递到了秦牧的手中。   秦牧下意识的接了过来。   玉环一入手,秦牧就仿佛陷入了奇幻世界,亿万条天地法则,在自己的身边凌空飞舞。   他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几条,并且联系到之前从李嫣的玉环中掌握的天地法则,让他一直构建的一个虚拟世界,更加前进了一步。   这真是和氏璧——的一部分。   秦牧正神游物外,沉浸在宇宙法则的天地中,秦始皇突然又把玉环拿了回去。   “秦先生,寡人知道了。”   这时候秦牧也知道了。   嬴政一定是也有这样神奇的本事,可以感受到玉环中的宇宙法则,所以他才有这样一说。   “陛下,我也明白了。”   “很好!”秦始皇把玉环挂回腰间,然后对秦牧说道:“秦先生,这枚玉环,就寡人所知,不及和氏璧的一毫。和氏璧应该有一百个玉环这么大。现在和氏璧在哪里,寡人也不知道。寡人身为秦王,无法离开咸阳去天下寻访。所以寡人想请先生为我找到和氏璧。”   秦牧心说这也是我的目的呀。没问题。找到我就跑。   “秦先生,寡人在这枚玉环中,看遍了山川河岳,却不知先生看到了什么?”   山川河岳?秦牧心里有点困惑。他在玉环中可没看到这些,他看到的是更底层的规则,而不是表象。   比如质能方程式。能量等于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   他没有看到一座山,一条河。这么说来,每个人看到的东西还不同?   “陛下,我看到了电脑飞机。”秦牧不能不说话。人家都跟你交底了, 你要藏着掖着,不合适。   只是说也不能说实话。明显自己看到的东西,层次要比秦始皇高的多。   秦牧这时候脑海里显出了电脑的样子。飞机他都驾驶过,自然不用想。   “噢,电脑飞机是什么?”秦始皇明显来了兴趣。   于是秦牧抄起案上的毛笔,沾了点墨,刷刷的画了一个电脑出来。   “这就叫电脑飞机。”   秦牧对自己刚才的话有点后悔。说的太多了。   于是他只画了一个电脑,然后就说这个玩意叫电脑飞机。   秦始皇对着秦牧的画作,仔细观察了很久。秦牧画的是一个笔记本电脑。这东西在不知道电脑的人看来,就是两个长方形木头片拼在一起。   嬴政当然不知道这玩意是干嘛用的。看起来比马镫还不如吗。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陛下,这个东西,蓬莱国也没有。这是我刚才从玉环中看出来的。不过玉环也给了我一些提示。这个东西,是通讯用的工具。人类可以通过电脑飞机,知道天下大事。不论俩人距离多远,都可以面对面的通过电脑飞机对话。”   “噢!”嬴政这下保持不住平常心了。   这玩意是秦牧从玉环中看出来的?和氏璧真是个宝贝呀!   历代秦王,从嬴政的曾祖开始,拿到和氏璧之后,都从其中感受到许多。所以他们才知道和氏璧是天下至宝。   嬴政的曾祖,祖父,父亲,他们三个发现的奥妙,全传给了嬴政。嬴政自己也从玉环中感悟很多。   只是他们四代人加一起,也没看到电脑飞机。   怎么秦牧一来就看到了呢?   秦始皇从听到秦牧打听和氏璧,就感觉到秦牧不是凡人。今天他总算证明了这一点。   这个人,对自己非常关键。   秦始皇也没有说实话。他是从玉环中看到了山川河岳,但是这只是其中的一点点。   嬴政实际上看到了成仙的途经。   这个玉环蕴含的真正秘密,似乎是让人如何成仙。   三代秦王把自己的感悟都依次传给了后代。秦始皇掌握的升仙机会比他各位长辈都多得多。   但是这块玉环毕竟太小了。这不是完整的和氏璧。他太需要拿到真正的,全部的和氏璧了。   秦始皇认为,一旦找到了真正的和氏璧,自己就可以脱离这个尘世,成为于天地同寿的仙人。   现在他身为秦王,根本离不开秦国。他连咸阳都出不去。   寻找和氏璧的工作又极为特殊。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和氏璧是什么。在凡人看来,那就是一块玉,甚至放在他们眼前,他们也不知道这是天下至宝。   这个任务,只有秦牧能完成。只有他才能分辨真假和氏璧。   嬴政必须把这个任务交给他。不过为了怕秦牧拿着玉就逃跑,秦王马上给秦牧套上了一条绳索:“秦先生,你去寻找和氏璧,路途遥远,辛苦异常。寡人一定待李嫣如最尊贵的客人。任何人不能半点加害于她。”   秦牧顿时就明白了。   李嫣这是被当成人质扣下了。还别说,这招真是战国时候的惯用招数。   太子丹就是人质。嬴政的爹也当过人质。   现在李嫣也成了人质。   所谓“不能半点加害于她”,意思是你要跑了,我让她生不如死,要活剐了她。   秦始皇真不愧是千古一帝。   “秦先生,不提那些。寡人很好奇,这个电脑飞机,到底是怎么用呢?你能否给寡人再讲讲?”   电脑的形象一出现,秦牧的记忆突然恢复了大半。他似乎记得自己生活在一个到处充满电脑手机的时代。   秦牧心说,你要活到两千多年后,就知道怎么用了。现在你就是知道怎么用,那也是没用。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电脑飞机。   不过秦始皇既然说了,自己也不能一点不交代。   “按照玉环里面讲的,电脑飞机吗,它就是这个样子用的……”   秦牧一边胡乱讲着,一边思考起未来的计划。   和氏璧,到底在哪呢?   秦始皇这个玉环,自己怎么才能偷走呢? 第五十三章 蕲年宫大战   秦始皇和秦牧。   两个人似乎都没拿明天的事当事看。   秦牧能感受到和氏璧中的秘密,这让嬴政极端震惊。   和氏璧中蕴藏天地的奥妙,蕴藏升仙之路,是他们嬴家一代代传下来的秘密。   这个秘密,至少赵国人是不知道的。否则他们绝不敢切割和氏璧。   至于其余国家,历代秦王经过多年的打探,似乎也没有发现再有人了解和氏璧的秘密。   嬴家人,一直以为这是自己不同于全天下的唯一特质。这也是他们统一六国的原动力。   我们是天选之人,自然我们应该统治全部的地盘。   现在突然多了一个秦牧。   这个人也知道和氏璧的秘密,而且他还从和氏璧中看到了不同的东西。什么电脑飞机,这玩意嬴政听得晕头转向的。   幸亏秦牧没说他看到了长生不老的秘密,否则嬴政必须马上宰了他。   成为神仙,永生不死,只有自己才可以。   不过嬴政还是很担心,万一秦牧继续摸索和氏璧,发现了这个秘密该怎么办?所以嬴政决定,再也不给他机会接触自己的玉环。   秦王满脑子都想的是这些事,以至于嫪毐都开始发动进攻了,他才清醒过来。   清晨的阳光,照在了蕲年宫的屋顶上,整个蕲年宫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嫪毐为了这一天,已经准备了好久了。   蕲年宫是一个小小的城池,有一丈高的城墙。   不过这根本难不住嫪毐的大军。他已经准备了足够多的云梯和巢车,对蕲年宫的模拟攻击,这些人也进行了很多次。   一万人的军队,攻打只有五十名守卫的蕲年宫,怎么算都是必胜。   嫪毐根本没有半点畏惧——他也不应该畏惧。一万打五十再打不赢,那不如去死了。   “嬴政,”嫪毐站在巢车之上,这样他就和秦始皇一个高度了——嬴政站在城墙上:“你还不束手就擒吗?”“嫪毐,你莫非要谋反?”秦始皇根本不看城下密密麻麻的敌人,他只是冷冷的盯着嫪毐。   “谋反?真真的好笑。嬴政,别以为天下人不知道你的身世。你根本就不是先王之子。你是吕不韦的孽子,冒充先王骨血,想要骗取秦国的江山!说我谋反,你这是恶人先告转,倒打一耙。”秦牧站在秦始皇的身后角落里,听着嫪毐的话。嗯,倒打一耙都会说了,难道你看过西游记?知道猪八戒?   “寡人乃先王的亲生子,这个有我娘可以作证。你敢颠倒黑白,意图搅乱天下,论罪当诛九族!”赵姬也在巢车上,站在嫪毐的身边。   嫪毐把赵姬推到身前,赵姬挺胸昂头的对着嬴政说道:“嬴政,到了这个时候,我不能再瞒着你了。你的亲爹,正是吕不韦。”听到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哗然之声。   他们是知道嫪毐要杀秦王。不过他们不知道秦王是吕不韦的亲儿子。   这件事,是私下流传的谣言。正如楚国的太子,都说他是春申君的儿子,那也只是私下流传。   楚国王后李嫣,可没亲口说出她儿子的爹是黄歇。   现在赵姬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揭露了秦王的身世,这在目前这个时刻,的确是很让大家心里震动。   嫪毐有点没料到局势的发展成为这样。   他只是听从了赵姬的意思,名正言顺的造反。先把秦王污蔑为吕不韦的儿子,然后杀起来没压力。   可是他低估了这时候的人民心理承受能力。   或者说,他高估了自己的带兵实力。   他手下的人,不是真正的秦军。这里大部分是他的门客,另一部分是本地的衙役,农民。   这些人,没有经过秦军那样严格的训练。   如果嫪毐什么都不说,闷头就上,这些人也就没啥想法。嫪毐是他们的主人,为主人打仗,冲就完了。   可是这时候嫪毐偏偏弄出了一个八卦新闻。这下很多人脑袋里面就开始走神了。   嫪毐见势不妙,立刻喝到:“正乾坤,诛孽子。给我冲!”他刚说完这句话,就见李斯上前一步,走到了秦王身边。   李斯望着城下,大声喝道:“莫听嫪毐妖言惑众!他这就是要造反。吕相早就看出嫪毐不是好人,所以命我来以正视听。陛下乃先王嫡长子,不容置疑。你们还不动手,给我杀了嫪毐!”李斯这时候再不表态不行了。那一日他已经全面的倒向了嬴政,再没有反悔的机会。   就在凌晨,他一不做二不休,放出了一直藏着的信鸽。   鸽子带着他手书的一个字:“王”。   这是他和吕不韦约定的暗号。   “王”,代表他看好嬴政取胜。   “候”,代表他看好嫪毐杀了嬴政。嫪毐就是长信侯。   秦王要对嫪毐下手,绝不可能只在雍城。   如今的秦国,嫪毐势力很大。咸阳有忠于嫪毐的人。嬴政命令昌平君和吕不韦,就在今日,要对这些嫪毐的手下人动手。   昌平君早就准备好了,吕不韦也准备好了,可是吕不韦迟迟没有动手。   他在等消息。   李斯就是他的眼睛,通过李斯,他要知道雍城到底怎么样了。   雍城,随着李斯的一句话,蕲年宫外突然起了变化。   吕不韦早早就塞了好多门客进入嫪毐门下。   这些人全是卧底,他们都听吕不韦的。李斯是吕不韦的代表,李斯的态度,就是他们的行动方向。   这些人人数不少,足有一千多。   他们立刻抽出兵器,向着旁边的自己人杀了过去。   嫪毐的队伍顿时乱了。   赵姬见到这样的乱局,心里慌得好像天塌了一样。   这场面不对呀。不是你们应该架梯子爬墙去杀嬴政吗,怎么自己还砍了起来。   城墙上的李嫣却一点都不担心。   她还有点幸灾乐祸。自己在楚国遇到的一幕,在秦国又看到了。   当时是自己倒霉,现在是赵姬倒霉。她们俩身份相若,这下谁也别笑话谁了。   嫪毐却一点没有慌乱。   他指着李斯骂道:“吕氏走狗,你以为你这点技俩就难得住我吗?”说着话,他喝令一声:“速速诛杀叛徒!”   随着嫪毐的命令,一支盔明甲亮的军队杀人了战场。   这才是嫪毐的底牌。   他偷偷训练了这么一支军队,连赵姬都不知道。   这支军队的组成人员,全都是他亲自招募的,绝没有吕不韦的人。   这样一支生力军加入战场,混乱的局面渐渐变得有秩序起来。   嫪毐的人马渐渐控制了场面,吕不韦的人马被杀的狼狈不堪。   李斯冷汗都下来了。   怎么,自己判断错了局势?   之前看嬴政那么胸有成竹,还以为他多牛呢,自己再一出手,岂不是砍瓜切菜一样的就拿下了嫪毐。   可是没想到嫪毐还藏着这么一支军队。   看起来他早就要谋反呀!就是吕不韦都没有私下练出一支军队。   这时候的秦国,乃至全天下,不禁民间练武,也不禁止带兵器。但是所有国家都禁止百姓私藏盔甲。   有盔甲,就是谋逆。   吕不韦都不敢私藏盔甲,嫪毐却偷偷弄了这么一支近千人的队伍,其心可诛啊。   可是有了盔甲,就完全改变了局势。吕不韦安排的那些卧底,身上除了一把剑,连个铁皮都没有。   他们只能拿木盾挡着敌人的弓箭。   很快的,这些人不断向蕲年宫方向溃败。   李斯脸都白了。   这时候他万分后悔。自己鸽子放早了。这时候它肯定已经到了咸阳,到了吕相手里。   以吕相的实力,收拾咸阳的嫪毐人马不费吹灰之力。   可是眼见着这边嬴政要完蛋。到时候两边一碰面,你把我人杀了,我把秦王杀了,那秦国就乱套了。   秦国乱套,吕不韦没好果子吃,李斯也没好果子吃呀!   早知如此,李斯就换个字写了。他一定会写一个“候”字!   “哈哈。”此时的嫪毐扬天大笑:“嬴政,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吕不韦这点小把戏,真当我长信侯看不出来吗?他也太小看某家了。”吕不韦的人且战且退,已经退到了蕲年宫的大门口。   身后宫门紧闭。   城墙上,嬴政随手一挥,喝到:“杀!”   随着秦王这句话,突然之间,嫪毐的军队最后方,突然骚乱起来。   一伙人从尾向前拼命杀了过来。   嫪毐顿时变色,李斯也跟着变色。不过嫪毐是吃惊,而李斯是大喜。   显然嬴政在嫪毐手下也派了卧底。而且数量还不少。   这时候前有吕不韦的人,后有嬴政的人,嫪毐的人被夹在了中间。   那一支军队,陷入了前后夹击的地步。   这时候的骑兵都是弓箭手,这样被人迫近了打,他们一点也不占优势。   随着嫪毐的队伍阵型大乱,蕲年宫的城门突然打开。   茅焦一马当先就冲了出来。他身后是钢铁城墙一样的重装骑兵。   这是重装骑兵的出山第一战。   他们从头到脚,连人带马都藏在盔甲中。   一排五人,连续十排,五十杆纯钢的长枪,就好像钢铁刺猬,势不可挡的杀入了敌营。   李斯痛的差点流泪。   挡在重装骑兵最前面的,正是吕不韦派出的卧底。   这些重装骑兵根本不管谁是谁,挡我者死。他们的长枪技术,全是跟秦牧学的,而秦牧的长枪技术,是跟一个半仙学的。(《清明天地》的故事情节)   这些重装骑兵不论在装备,还是战术,还是个人技术上,都有着领先世界的水平。   虽然不过区区五十人,可是在这个已经混乱不堪的战场上,这五十人就是决定性的力量。   他们马蹄所到,立刻死亡一片。   赵姬都吓傻了。   怎么转眼间局势变成这个样子。   巢车之下,到处都是死尸,她想后退都退不了。   秦牧望着战况,对身边的李嫣说道:“嬴政还是年轻呀。他根本不该给赵姬开口的机会。”李嫣白了他一眼,说道:“傻瓜。他是故意要等着赵姬说出来。你看他布下这个陷阱,摆明了有必胜的把握。如果他不想让赵姬开口,赵姬哪有开口的机会。”“那这对他有什么好处?”秦牧有点糊涂了。楚国太子都怕别人说自己不是王室血脉,难道秦王嬴政不怕?   “秦王能等到现在的局面,你以为嫪毐没有功劳吗?”李嫣可比秦牧在这方面清楚多了:“如果没有嫪毐,就是吕不韦一家独大,难道嬴政不害怕?有了嫪毐,吕不韦才能受到制衡。现在嬴政要亲政,他杀了嫪毐,难道不怕吕不韦担心吗?嬴政要赵姬当着天下人说出那句话,就是要安吕不韦的心。”李嫣的话让秦牧全明白了。   千古一帝,真是不可小看。   他宁可暂时忍受侮辱,让他亲娘说出自己不是秦国君主的骨血,也要达到拉拢权臣的目的。   能人所不能,不愧是秦始皇。   这样的人,自己还是离他远点好。   什么时候偷了玉环就跑。反正和氏璧肯定不在秦国,否则秦始皇早就掘地三尺拿到手里了。   正在秦牧思前想后时候,就听城外一声大喝。   “嬴政,你以为你这样就能杀了我吗?”   嫪毐一声大喝,突然整个人如飞鸟一般从巢车上跳向了蕲年宫的城头!   这距离足有好几十米。立定跳远的世界纪录也就不到四米,而嫪毐这一下可是几十米。   秦牧脑袋里面轰的一声。   他明白了。嫪毐,也不是人! 第五十四章 尸山和鸟人   嫪毐几乎飞一样的掠过了几十米距离,一步踏上了城头。   城头之上,只有秦王,没有卫士。重装骑兵全在城下厮杀呢。   嫪毐手中长剑势如破竹的刺向了嬴政。   秦牧和青龙都站的比较靠后。这个热闹秦牧根本不想掺合。他这时候想要救驾也来不及了。   正在万分危难之时,暗影处蹿出一个人。他的速度一点不比嫪毐慢。   此人高大的身形一下把秦王完全遮挡在身后。   嫪毐一剑刺到了此人身上,可是此人纹丝不动。   身上连一点伤口都没有。   嫪毐的剑却寸寸断裂。   翁仲!   秦牧相信,就是换了自己,也不能拿身子这样去挡住对方的剑。而且长剑还断了。   这身子怕不是铁打的吧。   看来翁仲的身体根本不是人类的身体。   “是你?”嫪毐突然停下攻击,站在了翁仲面前。   “是我。”翁仲的声音好像大瓮里面发出来的,沉闷还带回音。   “你要为了人类挡我的路?你知道我是谁?你知道我要做什么?”“知道。”   “那你还挡着我?”   “对头。”   “你特么疯了吧?”嫪毐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别忘了你的出身。你根本就不是人。”“要你管?”   翁仲这句话让秦牧差点笑场。这太让人出戏了。这么剑拔弩张的局面,这么一个彪形大汉,突然说出一句小女儿的话。   “去死吧!”嫪毐大怒。他剑也不要了,赤手空拳就和翁仲打到了一起。   秦牧只看的心惊肉跳。这俩人的速度和力量都太快太大了。他几乎看不清俩人的动作。   随着嫪毐的每一下动作,蕲年宫的城墙都跟着颤抖。   嬴政早机灵的跑没影了。   李嫣腿肚子转筋,也想跑。可是她看秦牧没动,自己犹豫再三,也是没离开。   嫪毐这时候似乎疯了一样,整个人好像狂风暴雨,愤怒的击打着眼前的一切。   可是翁仲犹如海里的礁石,任凭风吹浪打,他半步也不退。   嫪毐根本冲不过他的防线。   这时候青龙的眼里闪出了异样的光芒。   这两人的打斗激发了她凶悍的本性。对手越强大,她越有斗志。   秦牧一把没拉住,青龙已经跳进了战场。   这下秦牧大叫糟糕。他根本不知道这个龙女要打谁。到现在秦牧也没摸清青龙的性格。   三人大战马上就要开始,这时候嫪毐大喝一声,突然掉转了方向。   他对着一个翁仲都打不赢,现在对手又多了一个,嫪毐觉得没有胜算。   打不赢就跑。他一转身就冲到了李嫣面前。   速度之快,让秦牧都来不及反应。   李嫣更是根本看不清嫪毐的行动。   她瞬间被嫪毐提了起来。   嫪毐手上多了一个人,但是速度一点不减。他好像兔子一样蹦跳着逃出了蕲年宫。   秦牧完全想不到局势会变成如此。你不是要杀嬴政吗,怎么突然改了目标。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这时候秦牧也没时间多想,他大叫一声:“混蛋,快给我把人放下!”说着话,秦牧连忙追了过去。   青龙也掉转方向,跟着秦牧追了下去。   翁仲望着三人离去的方向,又好像石像一样,一动不动的陷入了沉默。   秦牧追的飞快,可是嫪毐跑的更快。   他们仨——算上李嫣是四个,一路闯出雍城,然后马不停蹄的跑。   秦牧跑的把吃奶的劲都拿出来了,可是眼见着目标越来越远。   他不禁大骇。自己这速度,百米应该破5秒了,早就远超后世的奥运冠军,可是怎么就追不上嫪毐呢。   嫪毐手上还抓着一个人呢。   他速度到底有多快。   一群人越跑越远。嫪毐似乎觉得秦牧是个累赘,怎么也甩不脱。于是他放弃了大道,向着山里跑过去。   这下秦牧追的更加辛苦。他不但要随时盯着远处的目标,还要不断躲避眼前的树木。而且他们一路向上爬,比平地跑又多消耗了很多精力。   秦牧感觉自己的肺都要爆炸了。   全身的汗水仿佛小溪,一股一股的流下来。   他抽空看了看身边的青龙,发现青龙的小脸也红扑扑的,似乎她也到了极限。   这样不行呀!   秦牧满心焦躁。再追一会,天就黑了。   他们已经跑了几乎一整天。   按照5秒100米的速度计算,他时速接近70公里。这都跑了快8小时了。   秦牧粗略估计一下,起码跑了近千里地。这是到哪了?还在秦国吗?   他们是一直向东北方向跑。可是尽管有大概方向和距离,秦牧却没有本时空的地图,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   夕阳的余晖,让秦牧感觉更加着急。马上太阳落山了,那时候再找嫪毐可就麻烦了。   他忍不住心里想着,自己要是会飞就好了。   念头一起,秦牧的脑海中顿时有一些凌乱的法则蜂拥而至。   秦牧下意识的把一些法则组织到一起,突然他感觉身体就起了变化。   一对巨大的翅膀,自他体内生长出来。   翅膀冲破他的衣服,出现在他的背后。   秦牧本能的闪动了一下翅膀,整个人突然就飞上了半空。   这……   秦牧真没想到自己能给自己变出一对翅膀来。他脑筋还没转过弯来,青龙已经纵身跳到了他的背上。   青龙万万没想到身边这个男人突然长出翅膀来,还飞起来了。   这时候她的本能快过了她的思想。   她也是下意识的就跳了起来,落在了秦牧的背上。   秦牧对于飞行还没掌握。这不是飞机,这是他自己的身体。   再加上身上又多了一个人的重量,让秦牧在半空中一阵折腾,险些摔到地上。   青龙立刻搂住他的脖子,在秦牧耳边说道:“不要怕,听我的。”秦牧这才想起来,青龙原来是会飞的。这是个资深飞行家。   青龙根本不怕在半空中飞行,毕竟天空是她固有的领域。她只是被朱雀打的丢了身体,之后占据了人类的身体寄居,这才失去了飞行能力。   现在来到天空,她好像回了家一样。   虽然翅膀不是自己的,但是这个男人可以当个好座驾。   青龙一边指导秦牧如何飞行,一边问道:“你到底是不是人啊?怎么突然就长翅膀了?”秦牧也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人了。   人是不可能长出翅膀的。之前自己没翅膀,可是自己根据和氏璧中的宇宙法则,硬是给自己构造了一对翅膀出来。   这对翅膀还真不小。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秦牧觉得自己的翅膀虽然不可能有几千里那么大,可是十几米还是有的。   而且他多了翅膀之后,并不觉得不方便,反而好像他天生就有翅膀一样,很快的,秦牧就掌握了飞行的技巧。   他飞起来似乎不怎么消耗体力。原来在地上跑的跟逃犯似的,累的都快吐舌头了,现在来到天上,却好像开车旅游一样的逍遥。   即使背上多了一个人,也似乎毫无影响。   能飞的秦牧,再追起嫪毐就轻松多了。   一来他在天上,视野完全不同于地面。嫪毐根本就逃不掉。   二来他飞的快呀。根据秦牧的估算,他随便飞一下,都接近百公里的时速。这还是他压低了速度,否则一下就超过嫪毐了。   秦牧没时间想自己怎么多出来一对翅膀,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李嫣救出来。   不仅仅是为了这个人,还为了她身上的玉环。   秦牧明白,天地的奥妙,就在和氏璧身上。玉环,就是和氏璧的一部分。自己不能丢了。   地上的嫪毐一直留意着身后的追兵。   今天发生的一切,每一件事情都出乎他的意料。   吕不韦派了卧底在嫪毐身边,嫪毐早有预料。他针对这些叛徒,制订了计策。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嬴政也派了卧底。   要知道嫪毐出山时候,嬴政还是个小孩呢。嬴政是十三岁继承王位的。之后就是赵姬和吕不韦摄政。   嬴政一直表现的非常合乎他的年龄和身份。   幼稚加天真。   哪成想这个人根本就是个野心家。扮猪吃老虎。   嫪毐兵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被嬴政的卧底从后面杀过来。   如果不是这一招伏兵,只凭五十个重装骑兵,还打不败他的军队。   虽然军队败了,可是嫪毐并没有败。他根本就不是人类。   嫪毐是尸山里的异兽。秦国的尸山,就和楚国的云梦泽一样,都是蛮荒之地。   几百年前,人类和异兽之间的战争打的天昏地暗,互有胜负。   只是最近几百年,人类逐渐修建了巨大又漫长的城墙,把人类世界保护了起来,异兽再进攻人类就困难了。   而且这几百年中,蛮荒之地发生了奇怪的变化。   他们和人类交界的地方,变得越来越不适合异兽生存。这样异兽只能向蛮荒之地的深处迁徙。   也因此让蛮荒之地中的异兽开始了更多的内斗。   尸山的异兽,有一个老大,它针对这种情况,就挑选了能在人类社会生存的嫪毐出来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嫪毐本体不是这个样子,但是它有一样本事,可以披上不同的皮肤,变化成不同的样子。   杀了一头羊,它钻进羊皮就是羊。   那么杀了一个人,钻进人皮就是人。   现在的嫪毐,就是杀了一个人,披着他的皮在生活。   但是他的本质还是异兽。   吕不韦送嫪毐进宫,是让嫪毐以太监的身份进去的。   做太监,肯定要挨一刀。即使以吕不韦的权力,也管不到宫里的事。否则两代秦王的生命岂不是都操纵在他手心里?   嫪毐是真的挨了一刀。但是他根本不是人,而是异兽。   一刀割了,然后人家又长出来了。   要不怎么他的男性器官如此雄伟,以至于赵姬迷恋的连儿子都不要了呢。   而且赵姬通过和他交欢,身体变得越来越年轻,现在都成了二八少女了。这都是因为嫪毐根本不是人。   嫪毐有这样的本事,他自信就凭自己一个人,也能杀了嬴政。   嬴政一死,秦国就属于自己了。   可是哪成想跳出一个翁仲。   翁仲也不是人。他也是从尸山出来的异兽。   尸山的老大不只是派了嫪毐一个异兽出来。   翁仲有着同样的任务。只是不知道他怎么就叛变了革命,成了人类的走狗。   这让嫪毐莫名其妙。   打也打不过他,嫪毐只能逃跑。   可是逃跑前,他却意外的发现了李嫣。   嫪毐不是对王后有特殊兴趣。他不是因为李嫣是楚国王后,所以就要抢走她。   这件事的根本,在于嫪毐能感受到和氏璧的独特之处。   这也是尸山老大派他出来的原因。   嫪毐从李嫣身上感受到了和氏璧的气息,所以他当机立断,抢过李嫣就跑。   可是万万没想到,李嫣身边的两个人这么厉害。   他们一路追着自己不放。嫪毐都不知道自己跑到什么地方了,反正他跑的也快脱力了,但是就是丢不下背后的追兵。   而且现在嫪毐骇然发现,那个男人,就是蓬莱客商秦牧,竟然飞起来了。   嫪毐心里大骂。   你要是会飞,为什么不早点飞。你早点飞,我早就扔下这女人跑了。   这一路把我追的,溜傻小子呢?   嫪毐也是聪明人。聪明人不做傻事。他知道秦牧为什么追自己。   现在他也筋疲力尽,势必不能抵挡住那一对男女的攻势。嫪毐随手就把李嫣扔在了地上,自己逃之夭夭。   秦牧看到嫪毐扔掉李嫣跑了,连忙降落下来。   青龙不干了。她掐着秦牧的脖子说道:“去追,别管那女人。”“快放手,你要掐死我吗?”秦牧哪能听她的话。   现在翅膀长在自己身上,我想怎么飞就怎么飞。想飞就飞,想停就停。   秦牧心念一动,翅膀突然就消失了。   这下青龙想让他飞也飞不了。   俩人向石头一样从天空掉了下来,直接坠落在李嫣旁边。   李嫣早就吓晕了。她人事不知的躺倒地上。   “事情真的不好办呀!”   秦牧看着地上的李嫣,在看看身边怒气冲冲的青龙,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比他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经历的事还奇怪的多。   甚至自己以前的经历,完全不能和今天的事相提并论。   自己是怎么了?这个世界,又是怎么了?   “我怎么就成了一个鸟人呢!”   秦牧扬天长叹。 第五十五章 再见嫪毐   “哥哥,恭喜你。你总算迈出了成神的关键性一步!”秦牧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了智障少女的话。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体里面还有这么一个不安分存在。   “怎么个意思?我这就是要成神吗?”秦牧在脑海中和智障少女瞬间展开了对话。他有太多疑问了。   “哥哥,在外人看来,比如在芈华看来,你一会变个手表,一会变个望远镜,这都是神迹。但是你知道。这都是我变得。”“对啊。那岂不是你已经成神了?”   “哥哥,不是这样的。神是什么?神就是造物主,能制造万物。你觉得一把刀,一个手表,算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吗?这什么都不是。这根本不是神造的。这是人类制造的东西。我现在能变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是人类制造的工业品。”“你的意思是?”   “万物,是指生物。人是万物之灵,是生物的顶峰。能制造出人,才是神。你现在已经能为自己制造出一对翅膀。这就已经是神迹了。这个能力,我都没有。”“我能造人吗?”秦牧不禁怀疑起来。如果自己能造人,那把这个小人放哪里?放自己肚子里?然后一刀刨开肚皮拿出来?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个寒颤。这样的造人他宁可不要。   可是如果是指通过女人生孩子,那不只是自己,绝大部分男人都有这个功能呀!   “哥哥,不是你想的那样,让女人怀孕造人。就和你造出一对翅膀一样,你如果能制造一个世界,并且制造出世界中的花草树木,花鸟鱼虫,还有人类,那就是神了。”“可是人类是没有翅膀的!”   “人类没有翅膀,为什么鸟有翅膀?那只是神想这样而已。你想给自己一双翅膀,马上就长出一双翅膀。难道这不就是神的能力吗?”……   这个说法让秦牧沉默了。对啊,按照智障少女说的,神制造了这个世界,制造了人类和万物。人的样子,是神规定的。神不让人有翅膀,人就没有。   但是如果自己有神的能力,自己造一个世界,为什么不可以给人类按一双翅膀呢?   向鸟一样在天上飞翔,不是很多人的梦想吗?   “哥哥,我知道你一直在脑海中构筑自己的世界。”智障少女的这个说法不让秦牧意外。她简直就是自己的分身,自己做什么想什么,根本瞒不住她。   “哥哥,构造世界的能力,正是你从和氏璧的残片中学习到的。如今你为自己制造了一双翅膀,那么未来你就可以把你脑海中的世界,完全变成现实。那一刻,你就是神。哥哥,是你让我明白到,之前我错的多离谱。”“之前?你怎么错了?”   “哥哥,我之前以为自己掌握了宇宙的奥秘,成为了完全体,我就是神。可是嫦娥让我明白,我只是一个呆板的规则大集合。所以我才被打落凡尘。”(《清明天地》的内容。)   “那现在呢?”   “现在,你要更加努力噢。哥哥,你知道吗?你如果想更快的成神,就要和许多女人上床。越多越好。”“什么?”   秦牧听到这话,差点想给自己再多变几个男性器官出来。   如果智障少女说的是真的,那自己多几个男人的东西,岂不是能极大提高自己成神速度?   显然智障少女在胡说八道。   “哥哥,神,其实是创造了生命。人类的生命延续,就在于男女的床第之事。夫妻如果不上床,哪里来的小孩。你说对吧?”“这个到是不错。”   “普通的人类,只能在这个过程中享受本能的乐趣。只有哥哥你这样的半神,才会在这个过程中加速了解生命的秘密。你想啊,如果你不多多的做这事,怎么能尽快提高自己的水平呢?”“这个……”   秦牧被智障少女的歪理打败了。他也不知道这个智障少女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他本能的觉得这不太可靠。   在秦牧看来,神总不可能都是色情狂,一个个偏爱男女之事。   “青龙的身体你还没用过。哥哥,她虽然和芈华用的是同一具身体,但是她作为圣兽,如何能占据这具身体,又把这具身体改造到什么程度,你不亲手考察一番怎么知道呢?哥哥,要不我现在给你弄一套迷药吧。保证把她弄晕了让你随便摆布。”智障少女说干就干。   她刚说完话,秦牧手里就多了一个药瓶。   这药瓶还很大,大的让青龙一眼就看到了。   “牧牧,这是什么?又是蓬莱岛的东西?蓬莱岛上难道住的都是仙人吗?怎么能隔着大海,隔着千山万水给你送东西?还有,你的翅膀怎么来的?你是人吗?”青龙一肚子的疑问。   秦牧一看药瓶,上面写的是三氯甲烷。   这东西是二战侦察兵摸哨用的,一捂住目标口鼻就能放倒。   秦牧随手将药瓶远远的扔了出去。这玩意可不能让青龙弄明白。   “是什么阿?你怎么给扔了?”青龙大是奇怪。   “发错货了。”秦牧随口解释道:“蓬莱那地方,发货的人有时候糊涂,把不是我要的东西发过来。那是马尿,留着没用。”听到是马尿,青龙连忙抬手扇了扇眼前的空气,似乎都已经臭到她了。   青龙现在越来越像人类,看起来一时半会,她不可能把身体还给芈华了。   “龙儿,蓬莱那个地方,不是有仙人。这只是一种科学技术。你看啊,现在我们俩说话,离远点就彼此听不到了。可是在蓬莱,俩人要说话,可以离着十万八千里,隔着大海大山,都可以通话。这不是巫术,也不是仙术,这是科学技术。送东西也是一样的。我有什么需要,他们会直接发给我。”“噢?”听到这话,青龙大喜。   这样岂不是说蓬莱有什么好东西自己都能拿到吗?   这时候,李嫣也醒了过来。她看到秦牧两口子都在自己身边,那个嫪毐不见了踪影,立刻说道:“秦牧,嫪毐呢?你杀了他吗?”“没有,他跑了。不过别担心,有我在,谁也不能伤害到你。”秦牧连忙安慰李嫣。   青龙才不管李嫣死活呢。   她拽着秦牧的手说道:“牧牧,那个望远镜,快发过来给我看看。”听到望远镜,秦牧顿时一惊。   现在可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嫪毐是被吓走了,可是谁知道他会不会回来。再说,就是没有嫪毐,遇到魏轩这样的大巫也很危险。   望远镜还是急需的。   他立刻一伸手,智障少女与他心意相通,马上变出一个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   秦牧这时候也不在对李嫣隐瞒了。他一日之内跑了近千里,这肯定不是人能干的事。李嫣早晚会发现。   干脆,顺其自然吧。   秦牧心念一动,一对翅膀顿时出现在他身后。   李嫣看到秦牧突然变成了鸟人,顿时吓得大叫起来。   青龙可不惯着她毛病。   “闭嘴!”   李嫣立刻捂住了嘴巴。她惊恐的看着秦牧翅膀一扇,人就升上了半空。   他们现在是在山林里,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这地方没法用望远镜。   秦牧飞到空中,对着四周仔细的搜寻了一圈。红外镜头下,任何生物都无法隐形。   他看到了老虎,豹子,鹿,猪,狼,等等各种野兽,还有鸟类。就是没有看到一个人。   这时候的人类数量很少,世界还是野兽的天下。   “下来,带上我。”青龙在下面着急的大叫。   秦牧把青龙接了上来,顺便把李嫣也接了上来。既然要给大家一个解释,那就不要一个一个解释了。   他一边让青龙玩望远镜,一边对两人说道:“这一对翅膀,也是科学技术。我还是一个人,不是什么非人类。”秦牧又把蓬莱的科技吹嘘了一遍。他现在的记忆恢复了很多。   他之前生存过的环境,秦牧现在已经能完全回忆起来。   高楼,电脑,手机,汽车,飞机,轮船,等等等等。   但是秦牧偏偏不记得自己的历史。他知道那个时期的社会环境和科技水平,但是不知道自己在那个时候做过什么。   现在他把一切都说成是蓬莱国的。然后,把自己的翅膀也给说成了科技产品。   秦牧还贴心的给李嫣解释了一下,自己能跑这么快,也是因为科技的加持。   总之,他不想让俩人以为自己是怪物。   自己这番话俩人到底相信多少,秦牧就没把握了。不过后世的很多科技,在这个时期如果拿出来,现在的人肯定是当法术看,所以秦牧也不太担心。   反正她们俩的学术水平约等于零。骗她们比骗傻子还容易。自己怎么忽悠都成。   李嫣勉强接受了这个现实。   对于自己的情人有翅膀,她实在无法理解,可是除了这对翅膀,别的地方她还是很熟悉的。   秦牧,还是那个秦牧,该有的东西没少。   李嫣偷偷摸索了一番,心里安定了不少。   “秦牧,那你睡觉时候,这个翅膀不碍事吧?”“我可以藏起来,谁都看不到。”   “那就好。”李嫣欣喜的点点头,然后马上叮咛道:“只藏起翅膀就好,别的不要藏了。”秦牧这时候没心情搭理她的话。   因为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既然翅膀是自己变出来的,那自己就是自己的神。   我是神,那干嘛还和鸟一样,把翅膀按在背上呢,这也废衣服呀。每变一次,衣服都要破个大洞。这太浪费了。   他一边想,一边就改变。   这一双翅膀逐渐脱离了他的身体,不再和他的身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翅膀的功能一点没变,他还是稳稳的停在空中。   实现了这个功能,秦牧大喜。   这样总算是改变了姿势。之前他一直跟马是的,背朝天背着俩女人。现在不用了。   他翻身坐了起来。那一对翅膀给他提供了一个稳稳的平台。虽然肉眼看不到,但是三人全没掉下去。   “看到没,蓬莱科技,就是这么神!”   秦牧干脆先给俩人打给预防针,省的她们再惊讶了。   这下三人面对面而坐,俩女人一脸懵逼的样子,看的秦牧暗暗好笑。   这样悬浮空中的感觉,是秦牧第一次经历。他对此也非常着迷。   再加上现在有一副夜视望远镜,让俩女玩的不亦乐乎,三人在十几米的高度玩了很久都没想到下来。   终于轮到李嫣再用望远镜了。   她连忙从秦牧手里抢过来,把望远镜放在眼前四处观看。   夜色中,山林间的生物益发清晰起来。   “那有一头鹿,那有一头老虎,”李嫣兴奋的指指点点着:“那有一个……”说到这里,李嫣卡壳了。她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   “秦牧,你看看那是什么?”李嫣把望远镜塞到秦牧手里。   秦牧拿过来,顺着李嫣指点的方向望过去。   哪里的确有一头野兽,可是这头野兽,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   这让他有点奇怪。   自己好歹也是历经几千年的人,现实中,书籍里,有的没的生物,自己什么没见过?怎么这头野兽自己没见过呢?   这头野兽,有着猪的脸,人的身子。这特么是个怪物吧?   毕竟这是战国时期,很多后世已经绝种的野兽还可能存在。   猪头人?   秦牧正在疑惑时候,却见那头野兽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向身上一披,顿时让秦牧惊出了一身冷汗。   那头野兽,突然变成了嫪毐。   我日。   是你小子!   就知道你不是人,可是你也太让人惊悚了。   你说,你是不是有个亲戚叫蒲松龄?画皮是不是就是以你为原形写的?   发现了嫪毐,秦牧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两女。   当然,嫪毐会变身的秘密就没说,怕吓着她们。   听到这个消息,两女反应大相径庭。   李嫣是吓得花容失色,青龙却顿时充满了战斗欲望。   追了这么久,不就是要和嫪毐较量个高低上下吗。   秦牧看到青龙毫不掩饰的脸,突然心头一动。   按说她是圣兽,对于这样的战斗不应该如此渴望吧。这反倒像是芈华的想法。   莫非青龙逐渐被芈华反噬了?   那自己会不会被智障少女反噬?   秦牧拼命摇摇头,暂时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驱逐出脑海。   “别怕,有我。”秦牧安慰了一下李嫣,然后瞬间扇动翅膀,向着嫪毐就冲了过去。   嫪毐早就看到天上的这三人组了。可是他这次不想跑。跑也跑不掉。   人家是飞,他是跑,那怎么跑的掉。而且他看到了望远镜,那个奇怪的东西,似乎能远远的看到自己。   他已经躲得非常好了,可还是被发现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跑了。   嫪毐大大方方的从山林中走到了一处空地。   秦牧见状,降落在他的面前。   翅膀瞬间消失不见。   李嫣连忙躲到了秦牧身后。这时候她到是怀念那一对巨大的翅膀了。要是能躲在翅膀后面,自己似乎更安全一些。   嫪毐挟持她的一幕,可把她吓坏了。   “秦先生,秦夫人,王后,三位好,我们又见面了。”嫪毐身居雍城,心系咸阳。咸阳的事他都清楚,所以三人的底细他也知道。   “嫪毐,你想怎么死,我成全你。”青龙踏上一步,全身上下都是战意。   “且慢。”嫪毐摆了摆手:“秦夫人,我没有得罪你吧?你为什么要杀我?”青龙听到这话,顿时言语一窒。是啊,人家是没得罪自己。虽然他抢走了李嫣,可是李嫣和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   而且青龙发现,自己的内心深处,似乎对这件事还感觉挺高兴的。总算可以不看到那个讨厌的女人了。   自己按说是没理由杀他。嫪毐要弄死秦王,秦王和自己也没交情,死就死了呗。   “秦先生,其实我们之间只是误会。我对王后绝无恶意。不信你可以看看王后,她连头发丝都没乱一根。”秦牧早知道如此。否则他哪还跟嫪毐客气。   李嫣的确是毫发无损的被嫪毐放下了。   这样他杀嫪毐的心顿时淡了。实际上秦牧和这个时代还是有点格格不入。   尤其是他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只是寻找和氏璧。至于秦王死不死,似乎和自己没关系。再说了,历史上嬴政也没死在这里。现在他不是一样活的好好的吗。   到是嫪毐这个人,让他十分感兴趣。   自己能长出翅膀,是自己的本事,那嫪毐披上人皮就变人,是他的本事吗?   那他是人还是什么东西?   秦牧坚决不相信他是人。没有人能一口气以七十公里的时速连续跑八个小时。   “嫪毐,你究竟是什么?”秦牧认真的问道。   “既然秦先生问起这句话,想来刚才一定是看到了我的原形。”嫪毐到是聪明,他一下就猜到了事情真相。   自己露馅了。   “嗯,我看到了。”秦牧也不否认。   “好,既然如此,我也就不这么累了。”说着话,嫪毐随手一抓,就好像从身上脱了一件衣服一样,一副人皮被他扔到了地上。   一个猪头人出现在三人眼前。   秦牧之前已经见过了,还不太吃惊。可是那俩女人没看到。   李嫣猛然见到这个情况,吓得差点晕过去。   青龙也没想到嫪毐会来这么一手。她也吓得跳后了一步。   “秦先生,我来自尸山。”虽然嫪毐没有人皮了,但是还能说人话。   “尸山!”这下青龙和李嫣都明白了。尸山,就是另一个莽荒之地,另一个云梦泽。这么说,他是异兽。   各个蛮荒之地的异兽都不同。青龙也没见过嫪毐这样的。   “我是猪龙。有个本事就是披上什么皮变什么样。怎么样,秦先生,我的这点本事还能入您眼吧?”秦牧听到嫪毐这一番话,非常服气。   这小子明明长的跟猪头肉似的,可偏偏说话的语气神态,都让人感觉很舒服。   难怪赵姬被他迷惑的不要不要的。   不说他有个雄冠天下的男人器官,就凭着他这张嘴,也能让女人着迷。   “那我怎么称呼你?猪先生?”   “见外了。咱们是不打不相识。秦先生,您叫我八戒就好。”哎呦我去。   秦牧差点脱口而出:“那你也别叫我秦先生了,叫我猴哥吧!老子会七十二变。” 第五十六章 林间夜宴   月亮正圆,月色正好。   明亮的月光让嫪毐的原形看起来越发的清晰。   秦牧都糊涂了。你是猪龙,还叫八戒。我是不是穿越到西游记里面了。   凭老子的本事,做个孙悟空不过分吧。   嫪毐是二师兄。   青龙当白龙马。   那么李嫣呢?她是唐僧还是沙僧?   对,差点忘了,自己身体里面还有个智障少女,到是任劳任怨的,自己想要什么她都给自己什么。那她就是沙僧吧。   楚国王后,又有身份地位,又啥事不会干,可是她身上有一枚和氏璧的玉环,和唐僧差不多。   唐僧也身份贵重——御弟。   天下人都想吃唐僧肉,吃了能长生不老。   天下人也都想要和氏璧,和氏璧蕴藏着宇宙的秘密。   这么说,我是凑齐了取经的班子了。可是唐僧还知道去西天取经,有个目的地,而自己要找和氏璧,应该去哪找呢?   再说了,这个尸山异兽偷偷装成人的样子跑到秦始皇身边干什么?他还睡了赵姬。   还别说,你这个好色的性格,和猪八戒真一模一样。很难说西游记中的猪八戒不是以你为原形。   想到这里,秦牧心里一凛。如果说嫪毐是猪八戒原形,那自己刚才已经凑齐了取经班子,别是西游记就是以自己的故事为原形写的吧。   西游记的最终,取经的班子都上到了天庭工作,那不就是成神了吗。   想到这里,秦牧不得不对嫪毐重视起来。   就是没有西游记这个茬,他也得弄清楚,为什么尸山的异兽,要化妆成人样子,来到秦国搞风搞雨。   “八戒,你来秦国,还睡了太后,到底要干什么?”秦牧讲话就是这么直接。对着异兽也不迂回曲折了。   “秦先生,您是去过云梦泽的。想来对人类口中的蛮荒之地和异兽,也有一定了解。”嫪毐对秦牧的底细打探的很清楚。   “我知道一些。”秦牧也没说实话。他岂止是接触了一些,他身边现在就带着一头圣兽呢。   “秦先生,这事说起来话长。咱们都跑了一天了,我又饿又累。不如这样,我去打一些野味来,大家边吃边聊,您看可好。”   嫪毐这样一说,秦牧突然发现自己也饿了。是啊,都一天没吃东西了。   这时候,青龙和李嫣的肚子都传来了咕咕声。   俩女人顿时羞涩不已。不过这也不怪她们,谁饿了一天肚子都会叫。   晚饭是要解决,可是秦牧也不能让嫪毐去打野味。万一他跑了呢?   “不用你去。晚餐我来解决。”   秦牧随手一挥,奇迹顿时发生。   林间空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张餐桌,四把椅子,桌上摆满了各色美食,而且还有酒。   桌子的正中,有一个巨大的烛台。烛火自动的燃起,让这块小小的林间空地充满了迷幻的色彩。   嫪毐都傻眼了。   这……   他知道秦牧是蓬莱商人,蓬莱人能烧瓷,造纸。但是眼前的一切是怎么回事?这可是神仙才有的本事。   难道蓬莱国住的都是仙人吗?   青龙和李嫣虽然被秦牧灌输了一顿科学技术原理,但是她们实在想象不出隔着千山万水,蓬莱国的东西怎么能到自己男人手里。   现在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大餐当前,先吃为敬!   “八戒,请。”秦牧请大家坐下,然后先给嫪毐到了一杯酒:“这是蟠桃酒,喝一杯延年益寿。别客气。”   秦牧给茅台改了个名字。   嫪毐闻到扑鼻的香味,早就忍不住了。   他跑了一天,的确是饿的够呛。现在面对划时代的美酒,嫪毐的魂都没了。   这个时期的酒,大部分是果子酿的酒,其淡如水。和后世的茅台比起来,就好像马车比法拉利,完全没有可比性。   嫪毐一杯茅台下肚,整个人都飘了。   这样高度数的酒,他,包括青龙和李嫣,全是平生第一次喝到。   白酒比较辣,但是茅台不同。真正的茅台入口很顺,下肚后全身都暖暖的。   秦牧拿出来的,自然是真正的茅台。智障少女不卖假货!   除了美酒,还有美食。不过美食就惨了点,全是罐头食品。智障少女能变的东西,全取决于秦牧用神奇的柜子运送过什么物资(《大宋混世魔王》的故事)。   秦牧不可能从现代倒腾一盘宫保鸡丁到古代,所以这样的热菜就没有了。   不过罐头食品也是无上美味——针对本时空来说。   各种肉类水果,应有尽有。如果不是时间的确有限,秦牧都想让智障少女给他变一套厨房用品出来,马上做几个热菜。   李嫣即使贵为楚国王后,可是限于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她也没吃过没见过这么多好吃的。   三人顿时风卷残云一般开始吃起来。   一口酒一口菜,很快大家就陷入了醉酒状态。   秦牧观察了一阵,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二师兄也有点上头了,于是说道:“八戒,你说你一个异兽,为什么要跑到人间,来祸害秦国呢?”   “秦哥,可不能这样说。”嫪毐对秦牧的称呼都变了:“我怎么是祸害人间呢,我这是帮助人类。”   “帮助人类?”秦牧听得都糊涂了。你爬上秦国太后的床,是要帮助人类?这两件事无论如何他都无法联系起来。   看到嫪毐说的一本正经,又似乎不是谎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哥,你是海里的人,不知道陆地上的事。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两家不知道打了几千年几万年的仗,最近几百年才渐渐消停了。”   这个情况秦牧是知道的。他点了点头。这点嫪毐没有说谎。至少芈华和青龙都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最近几百年,蛮荒之地发生了很大的灾祸。”   “什么灾祸?”   “大灾祸啊。之前蛮荒之地的所谓异兽,也就是我这样的,都和我差不多。”嫪毐说得到这里,连忙又解释了一番:“不是说和我一样好色,而是说个头大小差不多。”   真是酒后吐真言。八戒承认自己好色,这让秦牧没有想到。   “后来啊,蛮荒之地变得越来越古怪。越靠近人类的地盘,异兽的生存越困难,而越远离人类的地盘,异兽越容易生长。最终,蛮荒之地的异兽,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就我这样的,都不够塞他们牙缝的。”   秦牧不由得点点头。这也和他看到的情形完全一样。   那种几十层楼高的异兽,如果从蛮荒之地出来攻击人类,那么人类根本无法抵挡。自己是靠炸药才干掉了一个巨大的狌狌,现在人类可没有热兵器武器。   靠冷兵器,尤其现在还是铜的武器居多,怎么可能打的过几十层楼高的怪物。   更何况还有朱雀青龙这样逆天的存在。   今天雍城出现的那些军队,如果放在朱雀眼前,都不够他打个滚的。   朱雀随便动一下身子,这些人全得变火炬。   “秦哥,常言说的好,长得丑活得久,长得帅老得快。噢,我不是说您啊,您例外。蛮荒之地的异兽,变得那么大,他个子大,吃的也多啊。他们又不能向人类世界靠近,只能向莽荒的中心走。人多,吃的多,那还不得打起来吗?”   “言之有理。”秦牧也只能说这么一句话了。嫪毐说的都有道理。   那么大个子,不吃多点怎么长的出来。   “莽荒之地乱作一团,打来打去。可是打到最后总会打出个头头来,您说是不是?”   秦牧只能点头。二师兄说的对呀!   “有个头,那就有了规矩。可是莽荒之地的头头比您差远了。他也不会变食物出来。他只能约束手下,不能胡乱打了。最终异兽要吃饭,还是要进攻人类世界。我这个样子,这么一点点身体,才能在蛮荒世界和人类世界之间通行,所以我赶紧来了人类世界,就是要拯救全人类。”   听到这里,秦牧又糊涂了。   你个猪八戒,到底说的是什么阿。我怎么都听糊涂了。   青龙皱着眉,一言不发。尸山发生的事,是所有蛮荒之地发生的事。云梦泽也是如此,否则她不会跑去和朱雀争地盘。   这时候,王后李嫣说话了。   虽然眼前的嫪毐猪头人身,看起来很是恐怖。可是酒壮怂人胆。李嫣喝了这么多茅台,胆子也肥了。   “嫪毐,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呢。你是异兽,异兽要打人类,你跑来拯救人类,你要怎么拯救?这事对你有什么好处?”   王后毕竟是王后。她一下抓住了重点。无利不起早,你把自己打扮成人类的拯救者,那对你有什么好处?   “王后问的太好了。秦哥,我正要说这个事。”   “赶紧说。”   “我虽然是个小小的异兽,可是我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天下分人类和异兽,有各自的地盘,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之前异兽和人类实力相当,打起来各有胜负,这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现在异兽实力暴涨,但是限于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的边界变得不适合异兽生存,异兽就过不来。”   “然后呢?”青龙发问了。   “嫂子,事情是这样的。”八戒醉态可掬对着青龙说道:“随着异兽的发展,最终他们会突破蛮荒之地的限制,来到人类世界。那时候人类就面临着全部死亡的危险。”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秦牧觉得这对你来说不是好事吗?   “当然有关了。秦哥,你是不知道那些异兽多能吃。他们会吃光一切,最终把我也吃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我就是一摊淤泥,我可不想被吃了。”   ……   秦牧真想不到八戒这么能说。而且他说的还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我觉得吧,要想不被他们吃了,把他们圈在蛮荒之地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所以我来人类世界,就是想要带领人类想办法把他们挡住,关起来。”   这下秦牧明白了。   如果嫪毐说的都是真的,他的一切行动就有了脉络可循。   一个农夫,一个工匠,自然是不能带领人类做这件事的。   这种事必须是各国的国君出头。   嫪毐爬上赵姬的床,靠赵姬成为了长信侯,然后再杀掉嬴政,他就能掌管秦国。   秦国是天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要不秦始皇怎么能统一六国呢。   嫪毐是准备取代秦始皇的位置,由他带领秦国统一天下,然后一起对付莽荒之地的异兽。   还别说,这个解释真是非常的合情合理。   只不过他太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嬴政。   以未来秦始皇的雄才大略,怎么会让他如意呢。   不知道历史上的那个嫪毐是不是真是猪八戒,不过现在这个嫪毐和历史上的那个一样,显然是失败了。   “秦哥,您这个本事,怕不是天生来拯救人类的吧。”八戒的话还真多,他指着满桌菜肴说道:“您看,您随手就能变出这么多食物,您就是神仙吧。有了足够的吃的,谁还打架呀。”   “……”秦牧心说,你太特么高看我了。   变出一桌两桌可以,要我给全天下人变食物,打死我也做不到啊。   “八戒,我问你,你说异兽最终会闯过边界,攻打人类。现在的异兽那么庞大,人类绝不是对手,你又凭什么能带领人类挡住异兽呢?”秦牧觉得整件事这里是个无法回避的关键点。   就你这小身板,真是不够狌狌塞牙缝的。   “秦哥,您这就算问对人了。”说到这里,嫪毐猥琐的一笑:“兄弟我天生有个本事,闻香识女人!”   我去!   秦牧差点一脚把他踢飞了。这算什么本事。   “秦哥,兄弟开个玩笑,不要介意。我的本事不是闻香识女人,而是能闻到和氏璧的气息。”说到这里,嫪毐一指李嫣说道:“王后身上,就有和氏璧的气息。所以我才请走了王后。”   秦牧听得一惊。   哎呦,你还有这个本事。那你就是个寻找和氏璧的活雷达啊!   这下秦牧对嫪毐顿时刮目相看。   难怪唐僧的取经队伍里面有个猪八戒,看起来除了吃饭泡女人,就不干正事。可是这个团队还一直缺不了他。原来他是有点真本事的。   嫪毐说的一点不错,李嫣的玉环,正是和氏璧的一部分。   “八戒,和氏璧对你,对异兽,很重要吗?”秦牧必须弄清楚异兽对和氏璧的秘密知道多少。   “秦哥,不论是人类还是异兽,知道和氏璧秘密的没几个。兄弟我恰恰知道。和氏璧蕴藏着天地的秘密,找到和氏璧,就可以改天换地。那嬴政身上就有和氏璧,所以我才要拿下他。”   这又被他说对了。   秦牧知道秦始皇身上正是有一块和氏璧残片。   这时候,秦牧陷入了深思。   嫪毐今天和李嫣在一起很长时间,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他摸索李嫣的玉环了。可是看起来,他并没有对玉环动手脚,这是为什么?   他到底知道不知道和氏璧到底蕴藏着什么?   “八戒,你敢骗我!”秦牧突然拍案而起。说着话,他手里突然出现了一把刀,刀锋泛着寒光,直接就架在了嫪毐的脖子上。   嫪毐的实力比秦牧强大,在雍城那一战秦牧都没敢动手。可是这时候的嫪毐已经被茅台腐蚀的差不多了。   所以说,拒腐蚀永不沾,是真理呀。   嫪毐空有实力,现在却腿脚发软,完全没有了正常的应对能力。他就剩一张嘴了。   刀锋架在脖子上,嫪毐立刻傻了:“秦哥,有话好好说,咱别动刀子啊。我哪里敢骗您。您就是神仙,我哪敢当着神仙的面说假话。”   “我问你,你说你闻得到和氏璧的气息,李嫣身上又有和氏璧,那你为什么不拿过来马上研究和氏璧的秘密?”   “秦哥呀,我不是不想研究,是我不知道怎么研究啊。我只能闻到和氏璧的味,可是和氏璧里面藏着什么样的天地秘密,我不知道啊。我是准备以后请人来研究。秦哥,您看这不是让我遇到您这个神仙了吗。您一定能看透和氏璧的秘密。”   “……”   秦牧都被嫪毐弄晕了。   这家伙到底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秦牧总觉得事情不太像他说的那样,可是他做的事又合乎正常逻辑。   秦牧第一次觉得自己脑袋似乎不够用了。   这时候,青龙却来了精神。   她一把拽过李嫣,一伸手就摸上了王后的胸脯。   “这个是和氏璧?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拿来给我!”   李嫣对这枚玉环视如生命一般,哪能被青龙抢走。   酒后的李嫣,胆量大增。青龙喝了茅台,也变得手脚无力,这下俩人到是旗鼓相当了。   酒桌上顿时就乱作一团。 第五十七章 大圣初现   林间的两个女人,还是第一次听说和氏璧竟然不是一块玉,而是天地至宝。   李嫣虽然一直戴着玉环,也被玉环滋润的如少女一般,但是她也没想到过,这一切是因为和氏璧中蕴含天地奥妙。   青龙更是完全不知道。   这一下她们全清楚了。眼见自己身上有宝,李嫣自然要保护好。   青龙觉得你这样一个人类,有什么资格掌握天地至宝,快给我吧。我可是圣兽。   俩人顿时拉扯不休。   秦牧顿时感觉眼前一黑。青龙还不如之前了。   之前她霸气无比,看谁都跟看蚂蚁似的。那时候到好打交道——好糊弄。   现在完了,她越活越像人类,还越像人类中的女人。这太难搞定了。   他连忙拉开两人。   “这个宝贝再好,也不能吃。”说着话,秦牧一手变出一个冰激凌,和路雪可爱多的。   “这个给你,巧克力味的,增长精力。”他把巧克力味的给了青龙。   “这个给你,香芋味的,吃了美容。”香芋味的就给了李嫣。   冰激凌这样的高端食材,这个时期是绝对弄不出来的。   这样一种稀罕的食物出现在两女面前,让她们暂时终止了纠缠。   秦牧说了,这东西要尽快吃,否则就化了。   那就先吃了再抢。   吧唧,吧唧。   秦牧突然听到吧唧嘴的声音。他有点发愣。就是冰激凌再好吃,可是你俩人都是有点身份的女人,也不至于这么没吃相啊。三岁小孩吗。   他循声一看,原来是八戒在吧唧嘴。   秦牧一拍脑袋,怎么忘了他了。   之前八戒变成嫪毐时候,是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美男子,否则也不会迷住赵姬。   现在他脱了人皮,一张猪脸上全是好吃懒做的样。   秦牧真心怀疑,靠这么一个猪头怎么拯救人类。   他又变出一支冰激凌递给八戒:“吃吧。”   趁着暂时的和平,秦牧轻轻拿起了李嫣的玉环,又握着青龙的手,然后对两人说道:“不瞒你们两人,八戒刚才说的,全都是真的。我就是那个能感受玉环内奥秘的人。”听到这里,三人都瞪大了眼睛。   太不可思议了,眼前的蓬莱客,竟然能感受到玉环的奥秘。   可是他们看看眼前的一切,又觉得这是合情合理的。   “龙儿,这个和氏璧很奇怪。如果你接触到它,却感受不到它内部的秘密,那和氏璧对你来说就是一块普通的玉石。李嫣一直戴着玉环,从来没有感受到什么。现在你试试。”说着话,秦牧让青龙的手指接触到玉环。   青龙连忙停下嘴,把全部心思都放到手指尖上。   静静待了片刻,青龙一脸沮丧的说道:“这里什么都没有吗。”听到这话,李嫣顿时放心了。   她连忙把玉环又贴肉藏好。这宝贝可再也不能给人碰——除了秦牧。   看到场面恢复了平静,秦牧起身拍了拍手说道:“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吧?”三人一起点头。   “那好,我给你们看个好玩的。”   说着话,秦牧一伸手,手掌中出现了一枚硕大的手榴弹。   这不是中国陆军的传统木柄手榴弹。那种老式手榴弹装药量只有38克,威力不足。   也不是美国的SOHG手榴弹。这种手榴弹装药量达到110克,是木柄手榴弹的三倍,可是秦牧还是觉得不够威风。   他让智障少女给他变出了一颗前苏联的温压手榴弹。RG-60TB。   这颗手榴弹里面装了70克云爆剂,威力堪比600克TNT,是美式SOHG手榴弹五倍杀伤力。   而且更为独特的是这种手榴弹不仅会产生爆炸伤害,更有断氧的“补刀”能力。   如果处在封闭的空间里,爆炸后的RG-60TB能迅速消耗爆炸范围内的氧气,使生物窒息死亡。在作为武器的杀伤性方面,RG-60TB可以说是做到了极限,还加了“保险”。   想的如此“周到”的手榴弹被冠以世界上威力最大的头衔是当之无愧的。   秦牧曾经用柜子运过一批这种手榴弹,现在就用上了。   “你们看好了。”秦牧用尽全身力气扔出了手榴弹。   那三人看的目瞪口呆,都不知道秦牧要干什么。他们还以为秦牧又拿出什么好吃的呢。结果没想到他给扔出去了。   正在他们发愣的时候,就听一声巨响传来。   三人措不及防,全都被震倒在地。   紧接着就见一团大火在远处升起,同时扑面的劲风打的他们衣衫都列列作响。   秦牧特意站在李嫣身前,否则她根本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另外俩人就没这个幸运了。这是手榴弹威力的边界——秦牧也不敢拿自己冒险,他们都可以想象的到炸点中心的恐怖。   “怎么样。八戒,你觉得比起你来,是不是由我来拯救人类更现实一点?”“秦哥,您这就见外了。我一看您这相貌,就知道您是人类拯救者!秦哥,您就发话吧。让我打哪,我绝不含糊。”“好。”   秦牧一手榴弹确定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如果只拼身体素质,他觉得自己未必打的过八戒。现在的八戒应该比之前的嫪毐还厉害。毕竟嫪毐是八戒披上人皮,多了一层束缚总会多少影响实力。   八戒能闻到和氏璧的气息,这让秦牧对他不得不从新考虑。   之前他追嫪毐,只是为了救下李嫣,可是没想到竟然一下子牵扯出这么多事。   这个人可以说是自己的活雷达呀。秦牧正发愁怎么去寻找和氏璧呢,结果天上掉下个猪八戒。   秦牧从那日和秦始皇见面之后,就已经做了决定。他不准备在秦国多耽误时间了。秦王嬴政,一定私下里在拼命寻找和氏璧。   现在他打赢了雍城之战,可以说事实上全部的掌握了秦国政权,这样他寻找和氏璧的行动会更加疯狂激烈。   自己在秦国,是不可能抢在他前面找到和氏璧的。如果和氏璧在秦国,也是嬴政先得到。   更何况现在和氏璧应该不在秦国,否则秦王就会有那个和氏璧做成的玉玺了。   目前秦王的玉玺,还不是和氏璧做的——这个嫪毐能确认。因为玉玺掌握在赵姬手里,嫪毐每天都玩。   秦牧准备马上离开秦国,去天下各处寻找和氏璧。争取在秦王统一天下之前找到。   现在有了八戒这个活雷达,自己行事就事半功倍了。   秦牧准备带着八戒上路,可是又担心他不服气自己,所以先扔个手榴弹给他个下马威。   显然他的计策成功了。   爆炸!冲击波!这一切都是本时空的人类和异兽都没经历过的。八戒想着,就算是那些巨大的异兽在这里,也被秦牧给炸死了。   那自己不跟着他还能跟着谁呢?再说,他能看懂和氏璧里面的秘密。这正是他要找的人,也是尸山大王要他办的事。   “秦国,咱们就不回去了。”秦牧等大家平静了心态,对着他们说道:“现在咱们跑了一天,我估计有一千里地了。我们以后就一起去寻找和氏璧。”说着话,秦牧一指李嫣的胸口,对青龙说道:“如果我找到和氏璧,我就切一块给你做个玉环。你看李嫣永远这么年轻,就是和氏璧的神奇。”青龙撇了一下嘴说道:“我要一个更大的玉环。”“没问题。不过你要配合我先找到和氏璧,不能老跟我闹别扭。一切行动听指挥。我就是指挥官。”没等青龙说话,八戒先答应了:“秦哥,我都听您的。如果您找到和氏璧,给我一点点就好。比王后的小一点也没关系。”“你要这个干嘛?”秦牧大感奇怪:“女人要美容,要青春永驻,你一个猪龙也要青春永驻?那你再怎么样,不还是这个样子吗?”秦牧心底善良,没有说“你就是年年二十五,也是一副猪头脸啊。”“秦哥,谁不想年轻点呢。年轻点,好找女人啊。”“你准备还披上嫪毐的皮去骗人?”秦牧不觉得哪个女人会喜欢这张猪头脸。   “这个不能用了。”八戒到是不傻:“如果我再披着这张皮行走天下,嬴政肯定饶不了我。”“那你换个什么皮?”秦牧想了想说道:“刚才那一下爆炸,应该炸死不少野兽。要不你现在去挑一张吧。”“那些用不了。我得用活物的皮。死了就没用了。”听到八戒这话,秦牧脸色一冷。八戒的意思是,原来那个真正的嫪毐,是被他活着扒的皮。   这也太残忍了。   八戒察言观色,发现不妙,立刻说道:“秦哥,我再不扮人了。我就这样出门就行。顶多人家觉得我丑点。”秦牧想了想,以前的事也没法追究,现在自己还离不开他,既然他不再杀人,那就算了吧。   他这个样子,化化妆的话,也勉强说的过去。毕竟除了一张脸,他剩下部位还全是人样子。   那这样一来,他岂不就真的是猪八戒了?   如果他是猪八戒,那自己真是孙悟空吗?   想到这里,秦牧心里不由得一动。   孙悟空啊,猴哥,大圣。大圣还用什么翅膀,直接筋斗云啊。   秦牧脑海中一顿翻江倒海,不知不觉中,他的脚下出现了一朵白云。   白云看似虚幻,却能把四人完全的托扶起来。   秦牧心思一转,白云立刻随着他的心意托着四人向天空飘去。   李嫣和青龙之前见识过秦牧长翅膀,这时候到不太惊讶。主要是秦牧让她们连番惊讶,她们已经被惊讶的疲惫了。   八戒却不知道秦牧还有这番本事。   他顿时大呼小叫:“秦哥,您这一手比起尸山的老乌龟还帅!”“那是什么?”   “就是尸山的老大呀。一个老乌龟,他自称玄武。”哎呦,尸山还有一个玄武。现在就差白虎了。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圣兽,现在出来仨了。   秦牧也是见怪不怪,他也被蛮荒之地的奇异给震慑疲惫了。   “玄武也会飞吗?”   “老大哪有不会飞的。”   “我会飞,所以我也是老大?”   “对,您就是我的老大。”   听到八戒这么肉麻的吹捧,青龙忍不住了。   你也太恶心了。我也会飞——之前,怎么不见你认我做老大。   “八戒,牧牧的飞,和玄武的飞不同。这是科学技术。”“嫂子英明!”   秦牧顿时觉得这支队伍实在是难带。   虽然任何一支队伍里面都不缺少拍马屁的人,但是拍的这么恶心,自己有点受不了呀。   “好吧,咱们来商量一下接下来的旅程。第一站,去哪里?” 第五十九章 韩非子   秦牧被这一嗓子喝的有点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这时候不是学子最受重视的时候吗。我费尽心机挑了这个身份,怎么还没进城呢,就要被人家抓起来。   “慢来,慢来。”秦牧立刻摆手说道:“这位公人,我慕韩国之高尚,不远千里自楚国而来,怎么你不问青红皂白,就要抓我呢?”   这时候八戒看到这边出事了,连忙也跑了回来。   那个中年汉子看了看秦牧,又看了看八戒。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你一身儒生打扮,他手持如此凶器,一儒生,一游侠,我们韩国不欢迎这样的人。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只要转身就走,我就当没看到!”   听到这话,秦牧顿时心头一片明亮。   自己这是遇到韩非子了。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两句话可能许多人是从金庸的武侠小说那里听来的,其实这两句话是韩非子说的。   语出《韩非子-五蠹》。   以目前这个时期的文章流行速度,一个下层的公人是不太可能知道这两句话的——他们看起来就是衙役。   一个衙役说不出这两句,这也只有作者才能说的出来。   韩非在后世大名鼎鼎,可是在战国时候,尤其是这个时候,他还怀才不遇,蜗居在韩国呢。   他是以后到了秦国,才名动天下。   不过这是秦牧的猜测,对与不对,一问便知:“莫非是韩非当面?”   听到秦牧这话,那人顿时一惊。   “怎么?你是谁?你认识我?”   “在下楚国人,孙悟空。”秦牧开始自我介绍:“我来韩国,正是倾慕先生的学问。没想到今日刚一见面,却弄出了这么大的误会。”   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师从荀子,和李斯是同学。   他这个人,最讨厌儒家,尤其讨厌孔子。秦牧之前哪里想的到他会一下子遇到韩非。   当时构思身份时候,秦牧就把自己设定为学子。这时候的儒学已经开始兴盛。在诸子百家中,儒家已经隐隐领先了。   而且这时候的学生还和后世不同,他们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为了体现自己的门派,每一家几乎都有自己的特色服饰。   楚国儒生最多,秦牧也就穿的是儒生的衣服。结果一到韩国,还没进新郑呢,就这么倒霉的遇到了韩非。   韩非是贵族出身,不过到了他这一代,家族已经没落。   他师从荀子,学成之后,回到韩国,却没得到韩王的重用,终日只能写写文章。   只写文章,可填不饱肚子,他也得找个活做。   如今的韩非,是新郑的守门令。就是个看大门的头头。手下带着一群衙役,维持城门以及附近的秩序。   今天是韩国的狂欢节,他自然要带着人到处巡视。   秦牧穿着儒生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一下就给他恶心到了。   而且他身边还有个丑八怪,扛着一个明晃晃的九齿钉耙——这就是兵器呀!   这时候以个人身份游历天下的,除了学子就是游侠。   游侠,也是韩非极端讨厌的。   秦牧给八戒弄了一个九齿钉耙,意思是我家很老实,耕读传家呀。可没成想恰恰犯了韩非的忌讳。   儒生,该死,游侠,更该死。   这俩人无疑是来韩国碰机会的。如今韩国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秦国的威胁一日强过一日,韩国离秦国最近,只要有头脑的,都看的明白。韩国是最可能被秦国第一个宰掉的国家。   韩非是韩国人,这里是他的祖国。他当然不能让这样的二流子一样的人物,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时候,还去韩王面前忽悠。   所以他当机立断的拦住了两人。至于青龙和李嫣,根本看不入韩非眼里。韩非是不把女人当人看的。他只看到了秦牧和八戒。   他作为守门令,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过对于秦牧等人来说,他的权力却刚刚好。   韩非可以把他们抓起来,但是却不能杀了他们。所以韩非希望他们赶紧滚蛋,不要再惹恼自己。   可是秦牧突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这让韩非有点吃惊。   现在可不是后世,他还没死呢,也没成为人人都知道的法家代表人物。   这时候韩非并不是特别出名。再说,就是他再出名,这时候没有互联网没有智能手机,谁知道他长什么样呀!   秦牧一语道破他的身份,这让韩非不得不对眼前人仔细审视了一番。   此人虽然一身儒生服,可是没有半点酸腐气。   嗯,勉强还可以谈两句吧。   韩非点点头:“孙先生,我正是韩非,不知道你怎么认出的我?我们之前没有见过吧?还有,你说误会,误会又在哪里?”   (史书说韩非是个结巴。这个咱们也没法确定他是不是。我这里不能按照结巴来写。历史上说韩非子非常结巴,说不出完整的话,如果我书里面也这么写,俩人就没法对话了。这点需要告诉读者一下。)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天下间能说出这两句话的人,除了韩非还有谁呢?”   韩非不由得点点头。原来他读过自己的文章,这才认出了自己。可是他一身儒生打扮,难道也会认可自己的话吗?   “韩先生,你别看我穿了一身儒生的衣服,可是我不是儒生。这就是我说的误会。”   秦牧连忙和儒家切割干净。他是来找和氏璧的,不是来跟韩非子搞辩论的。既然人家不喜欢儒生,自己就别装大头蒜了。   “孙先生是哪一家?为何又穿儒生服饰?”韩非被秦牧说糊涂了。你如果不是儒生,为什么穿他们的衣服。   简单形容一下,现在的诸子百家如果看作百所大学,那么每一家都有自己的校服。秦牧穿的儒家的校服。   韩非子觉得这就奇怪了。你不是清华的,干嘛冒充清华学子呢?   秦牧一时有点为难。   韩非这个人,他讨厌的人多了。儒家,孔子,他讨厌。墨家,墨翟,他也讨厌。   《五蠹》里面就列举了他讨厌的五种人。   秦牧飞速的想起了老庄。   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但是他也推崇老庄。   秦牧立刻说道:“在下是列子之门徒。”   秦牧不说自己是老庄门徒,是一个小花招。   老子和庄子,都有史可查。如今距离春秋并不远,万一韩非要刨根问底自己说不上来。   可是列子不同。这个人身份几乎不可考,但是他的确是道家的一位代表人物。   史传列子御风而行,这都接近神仙了。他的门徒也是有的,秦牧赶紧给自己认了这么一位老师。   听了秦牧这番解释,韩非并没有待见他,相反的,韩非的脸似乎更黑了一些。   “孙先生,既然你是列子门徒,为何要穿儒家的衣服呢?你难道看不起你的先师吗?”   韩非在为列子鸣不平。   这就好像指着一个蓝翔学校的学生责问,为什么你不穿你们的校服,要穿清华的校服,难道你觉得在蓝翔技校丢人吗?   秦牧没想到韩非这么难缠。   这时候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才找的这位老师不妥当。   如果秦牧说自己随便别的什么家,那就好多了。韩非讨厌儒墨,亲近老庄,这就带了感情了。   秦牧说自己是列子学生,那就是老庄一脉的。在韩非看来,你是觉得你老师丢人,你不敢承认。这让韩非自然恼火。   如果秦牧说自己是别的家,他反倒没这么大火气。   “这个事吧,”秦牧脑筋飞速的转着:“说来话长。韩先生,你看我走了这么远的路,能不能进城寻个客栈住下,改天再和您细细分说?”   “你可以进,”韩非一指猪八戒:“他不可以。”   “这是为什么?”   “侠以武犯禁!”韩非指着九齿钉耙说道:“新郑禁止游侠存在。”   “韩先生,这个又是误会了。这不是兵器,这是农具。”秦牧连忙拿起钉耙,在地上耪了两下。   “农具?为什么都是铁的?”   还别说,韩非子眼里不揉沙子。   秦牧给猪八戒弄的这个钉耙,并不是现在农民用的那种,甚至也不是他在楚国打造的那些农具。这个钉耙他是从动画片里面看来的。   这样的东西,难怪韩非子不认识。   而且这时候铁还是很稀罕的东西。就是各国的军队,也没有这么长的铁家伙。农民的耙子有个铜头就很奢侈了,怎么可能钉耙全身都是铁呢。   韩非子说它是兵器,也一点不错。   实际上这就是猪八戒的兵器。   面对这么精明的韩非子,秦牧也来了斗志。   老子怎么说也是跨越几千年的人物,难道我连新郑的大门都进不去吗?这不能够!   “韩先生,是这样。您知道最近楚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吗?”   听到秦牧这话,韩非心里一动!楚国发生大事了?什么事?   他是身在江湖,心系天下。韩非无时无刻不牵挂祖国的安危。   只是他现在身份太低,楚国发生的事,目前只有各国国君知道,他这层次完全听不到半点风声。   这也正在秦牧预料之内!你要是什么都知道,我还怎么骗你!   “知道一些,不过具体细节不清楚。孙先生请讲。”韩非不想露怯。这可是事关天下,他必须弄清楚,所以韩非子就撒了一个小谎。   他哪知道这正是秦牧要的。你不问,我怎么说!就等着你问呢!   “韩先生,楚国三公发难,杀了春申君黄歇。如今楚国正乱作一团。我是寿春人,寿春现在乱极了。我是为了逃难,才离开了楚国。所以你看我都没有车马随从。我将家里的财货都放在了那俩木箱里面,然后又将所有的铁打造了这么一个钉耙,让我的书童挑着。这才一路走到这里。”   秦牧也一指八戒:“韩先生,他虽然样子长的凶了点,可是他绝不是游侠。他是我的书童,平时陪我读书,忙时下地种田。我家是耕读传家,老实人家!”   听完秦牧这番话,韩非哪还有心思管猪八戒是不是游侠,他一颗心全飞到了楚国!   天下四君子,信陵君,平原君,孟尝君,这仨早就死了。如今活着的,就是一个春申君。结果他也死了,还是被楚国三公给杀的。   这可是震动天下的大事。   韩非此时哪还有心情管猪八戒是不是游侠。就是你是游侠,也得放你进城。   他要和秦牧好好的了解一下楚国发生的事。   “孙悟空先生,你们从楚国而来,这一路也是辛苦。这样吧,你们在新郑也是人生地不熟的,不如由我做个地主。先到我家歇息可好?”   他嘴上是询问,手下却不含糊。   韩非直接拉着秦牧的衣袖就走。   青龙和李嫣连忙跟上。   八戒一看这样,顿时心里暗骂晦气。   眼见着是狂欢不成了,他连忙抓起钉耙,挑着行李就跟了上去。   有韩非引路就顺利多了。   韩非直接拉着秦牧来到了自己的家。   “夫人,我有贵客,快拾掇酒菜!”   韩非要和秦牧长谈一番。   为了能多得到点消息,他不惜下血本——要老婆弄酒菜。   这对于现在的韩非来说,是很大的经济开支。不过为了国家,小家就不管了。借钱也得买酒,灌醉了孙悟空再说! 第六十章 酒桌上的约定   一灯如豆。   韩非的家境看来不是很好。   这顿酒从下午吃到天黑,韩夫人给点上了一盏小小的油灯。   秦牧眼尖,韩夫人一脸心疼的样子,被他完全收入眼底。   这可真是让秦牧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给人家添麻烦了。   这顿酒喝了几个小时,可是韩非还不带醉意。秦牧更是半点醉意也没有。这放在后世根本就不算酒,只能算饮料。   而且也没什么下酒菜。   一碗豆子,一碗肉干,就是全部的下酒菜。   韩非详细的知道了楚国寿春事件的经过。这件事让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天下七国,秦国最强,楚国最大。一直以来,楚国是抗秦的主力,现在楚国闹出这么大的事,春申君死了,还是被楚国贵族杀的,这样楚国肯定内耗不断。   而且楚王还病重,这时候也不知道死了没有。如果他死了,太子继位,楚国新君上台,显然要以安稳内部为主。这不就是让反秦的势力大大减弱吗。   这样一来,秦国岂不是更可能对韩国下手了?   韩非心忧国家,愁得又喝了一口酒。   秦牧一看这也不是个事。你总喝不醉,我怎么问你事。   韩非能写出传承几千年的文章,他的水平和才智绝对不容置疑。这样的人不好糊弄。   秦牧对刚才的谈话一直很仔细,他只谈楚国的事,自己的事一点没提。   现在也该提提自己的事了。   不过提之前,先要灌醉韩非再说。   “韩公子!”韩非正式向秦牧介绍过自己,他是韩国的贵族子弟,所以秦牧也必须称呼人家“公子”:“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从楚国逃难来韩国,也带了一瓶好酒。你等下,我给你取来。”说着话,秦牧来到隔壁客房。这里韩夫人正招待两位孙夫人。   秦牧扫了一眼案几上,只有一碗豆子,连肉干都没有。   唉,韩公子,您可是真穷呀!   秦牧打开行李箱,随手向外就掏。   这箱子就是个道具,里面什么都没有。不过经过秦牧的手,要什么有什么。   青龙和李嫣俩人显然是没吃东西,她们面前那一碗豆子还满满的。   秦牧拿出各色肉食果品,摆满了两人面前的案几,又给韩夫人面前摆了一堆好吃的。   这下韩夫人顿时一脸喜色。   这么多好东西,她一辈子都没见过,更别说吃过了。   韩夫人连忙把灯火调亮了一些。   秦牧见状又变出一堆蜡烛,随手点燃了。这下屋里顿时明亮了起来。   “韩夫人,请慢用。”说着话,秦牧拎着一瓶酒,抱着一堆吃的,回到了韩非面前。   秦牧先把一个小酒杯放在韩非面前,然后拧开茅台酒的瓶盖。   一股奇异的香味充满了幽暗的房间。韩非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是什么酒?怎么这么香?   秦牧亲手给韩非倒了一杯茅台:“韩公子,这是我在楚国酿的酒。蟠桃酒。请!”韩非和秦牧已经算是半个朋友,这时候也不需要客气。他立刻端起来一饮而尽。   茅台的暴烈不是战国时候的韩非子扛得住的。   他先觉得嘴里充满了辣味,然后有一股火线从咽喉直冲肺腑。   这支杯子是专门的酒杯,一杯半两。半两茅台下肚,韩非子顿时就晕了。   “这是什么酒?”韩分子从来没有喝过这样高度数的白酒。   “蟠桃酒。我用蟠桃酿的。怎么样,还可以吧?”韩非子感觉浑身渐渐燥热起来,同时脑袋开始发懵,似乎自己的房间一时之间都变得明亮了不少。   他的眼神变得热烈起来。   秦牧一看,这是来劲了。好!   他连忙又给韩非倒了一杯:“韩公子,这个酒不是那么喝的。您一小口一小口的抿,别一口半两了。”说着话,秦牧把牛肉,羊肉,鱼肉,黄桃,苹果等等好吃的都摆在了韩非面前。   唯一可惜的是这些都是罐头食品,是冷食。   不过茅台是酱香型白酒,应该配冷食才够味——能中和一下燥热。   韩非虽然贵为公子,可是落毛凤凰不如鸡。没钱,连油灯都点不起,何况吃肉了。   这时候韩非也半醉了,他也不客气,顿时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   “悟空,这都是你从楚国带来的?”韩非一边吃一边和秦牧聊。   “都是。”   “我看你那行李也不多,这么多东西你一路带着都没舍得吃,今天全拿出来,这个我真不好意思。”韩非一边说着不好意思,一边嘴上不停。   “没事,韩公子随意。东西不就是吃的吗。”   “悟空,楚国之器皿已经如此精美了吗?这是什么东西?莫非是瓷?”酒瓶和酒杯,全是瓷器。韩非没见过瓷器,不过他听说过。楚国的瓷器,自从被秦牧搞出来之后,已经成为现在天下君王的狂热追求。   韩王手里也有一套瓷器。只是韩非身份太低,他只听过没见过。   今天他全见到了。   “韩公子,这就是瓷器。”   “悟空,我听说瓷器在楚国,价比黄金。非君王公侯不能用。你有这么多瓷器,难道你是公子王孙?”韩非别看已经醉了,但是脑袋还没糊涂。   秦牧没想到他都满脸通红了,还不缴械,还这么精明。   这话不好回答了。若说自己是公子王孙,那韩非肯定会问自己身世。这时候的公子,一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都可以一路追溯到祖宗。没有谁能冒充。   如果说自己不是公子,那这么多瓷器又不好解释。   “韩公子,我在楚国,立了点军功,被封了一个冠军侯。”秦牧胡乱给自己按了个爵位。   “冠军侯,哈哈。我一看你就不是个读书人。这下瞒不住了吧。”韩非哈哈大笑,然后又给自己满上一杯。   秦牧被韩非气的够呛。我怎么就不是读书人了?   “韩公子慧眼如炬。”秦牧只能先拍拍他:“不瞒您说,我读的书不多,不过打仗还有两把刷子。”“冠军侯,既然你是武人,你觉得赵之边骑,魏之武卒,齐之技击,秦之锐士,何者为先?”赵之边骑,魏之武卒,齐之技击,秦之锐士,是这时候这四个国家的精锐部队。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牧小心的回答着。   这句话不是他说的,这是荀子说的。   荀子是韩非的老师,想来这句话会让他认可吧。   秦牧只想拍顺了韩非,好问他一些自己关心的问题,比如,你知道韩国有没有和氏璧?   哪成想韩非用力摇了摇头:“非也非也!”   秦牧心说你是不是喝多了。这是你老师的话,你也不认了?   “冠军侯,你不用讨我欢喜,用我老师的话糊弄我。名称是死的,人是活的。秦之锐士冠绝天下,那也要分谁来带领。若是让我来带领秦之锐士,恐怕我连中山国都打不下来。”中山国是这时期的一个小国。   秦牧觉得韩非到是挺有自知之明。他也不是以带兵出名的。您就安心写书好了。   可是没想到,韩非话还没完,他继续说道:“冠军侯,你年纪轻轻,就在楚国得到爵位,一定是立下了大功。若是你来带兵,怕是魏之武卒也能战胜秦之锐士。军队,全在于将领。”说到这里,韩非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五十三度茅台在韩非肚子里面燃起了熊熊烈火。   “冠军侯,若是你来统领韩国军队,一定能抵抗暴秦。明日你随我去面君,我把你引荐给陛下。”秦牧听到这话,吓了一跳。   他知道韩非误会了。   这时候的学子游侠游历天下,不是为了观风赏景,他们是找机会要出人头地的。   韩非肯定是认为自己来韩国也是怀着同样的目的。要不怎么能拿出这么贵重的酒,还有瓷器,送给韩非呢。   韩非虽然喝了很多酒,醉是醉了,可是没醉倒。相反的,他脑袋还很清楚,但是做事已经糊涂了。   以韩非的谨慎,如果没有这半瓶茅台,他绝对不能就这样承诺秦牧,带他去王宫见韩王。   就算是他知道了秦牧的身份——是楚国将领,那他也会仔细考察一番秦牧的本事,才会做决定。   只是这会韩非说话已经不靠脑袋,全靠嘴了。   他是韩国的公子,穷是穷,但是身份还在。他要见韩王是可以见到的。而且他还能在韩王面前说上话。   只是他说的话韩王不爱听,说了还不如不说。如果韩王喜欢他,怎么会打发他去看大门!   秦牧一听韩非这话,顿时暗叫不妙。   他来韩国是找和氏璧。这件事他想不声不响的做完。寻找一遍,找到了就偷走,找不到,自己也溜走,挥一挥衣袖,不留半点痕迹。   秦牧是绝对不可能在韩国混个一官半职的。那他还怎么自由行动。   眼见韩非热情似火,秦牧不能直接一瓢冷水上去,那不爆炸了吗。   再说,这也不和常理。你来韩国,不就是为了求官吗?韩非拦着儒生和游侠,就是不希望这些人在韩国得到官职。   但是他希望有本事的人能切实的帮助韩国。这不矛盾,这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   秦牧是人才,那他自然要引荐给韩王。如果秦牧说不干,这问题就大了。   你不想当官,难道想来刺杀我们君王吗?   “韩公子,你引荐我见韩王,无非是让我能强大韩国的军事。”“然也!”   “我身为楚人,实不想在异国为官。我这次来,就是要弃武从文,专心于为学之道。”“莘莘学子,碌碌之徒。你做这些干嘛?”韩非很看不起现在的读书人。   “韩公子,我祖宗命我不能在异国为官,这个遗训我片刻不敢忘,还请公子见谅。”秦牧只能把虚幻的祖宗搬了出来。   好在这时候的人信这个。韩非听到秦牧的话,知道自己不能勉强他,不由得一脸失望,于是又喝了一杯。   “韩公子,你要我在韩国做官,无非是为了强大韩国的军事。韩国要强大军事,无非是为了对付秦国。我说的对吗?”“然也。”   “那就好办了。”秦牧双手一拍,装出胸有成竹的样子:“韩公子,我有一计,可以不用加强军备,就能抵抗秦国。”“什么妙计?”韩非听到秦牧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又喝了一杯。   “是这样。恕我说句冒昧的话,我想韩公子是不知道秦王为什么要打六国吧?”“我怎么不知道?”韩非听到这话,怒了。你这是小看我啊:“秦军,虎狼之师,秦王,狂妄之君。这样的君王,这样的军队,不去打别人,他们那么强干嘛?”“言之有理。”秦牧连连点头,然后说道:“韩公子,您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从表面上看,秦国是贪图各国的土地,其实不然。其实秦王只要一样东西!”“什么?”韩非听到这里,心里有点疑惑起来。难道自己知道的是错的?   “历代秦王只要一样东西,这东西是天下至宝,和氏璧!”说到这里,秦牧故意压低了声音,做出神秘的样子:“韩公子,我在楚国,和王室关系密切。我从太子口中知道了和氏璧的秘密。”“和氏璧有什么秘密?不过是一块美玉而已!”“非也非也!”秦牧也学会了韩非的调子:“和氏璧表面上看是一块美玉,其实它是天地至宝。和氏璧中蕴藏着天地的秘密。传说得和氏璧者,能踏破虚空,羽化成仙。”“什么?竟有此事?”   “然也!”秦牧点头说道:“如今和氏璧下落不明,秦王正私下里拼命寻找。韩公子您想,现在没多少人知道和氏璧的秘密,如果这个秘密暴露在天下,那么如今拥有和氏璧的人,肯定会藏得好好的,再也不让和氏璧露面。”“有道理。”   “秦王实际是借着攻打六国,来搜索和氏璧。如果韩国有和氏璧,只要把这块宝贝献给秦王,那他不就会放过韩国吗?韩公子,岂不闻怀璧其罪!”“这个……”秦牧说的这个事,对于韩非来说是个爆炸性消息。   他根本不知道和氏璧是天下至宝,而秦王是为了和氏璧来打各国。   这时候,茅台的劲头已经弄晕了韩非,他已经无力分辨秦牧说的是真是假了。   秦牧说的这些话,一多半是真的。比如和氏璧的秘密。   但是一小半,却是假的。不管韩国有没有和氏璧,秦王还是会打他们的。   只是这时候韩非失去了正常的分析能力。他觉得秦牧说的非常对。   如果秦王只是贪图和氏璧,那么我们把和氏璧给他就完了。   可是韩国到底有没有和氏璧呢?   这可是天下美玉,当时秦王想以十五座城池和赵国换,都没换来。   后来,和氏璧下落不明,韩非也不知道这东西在不在韩国。   换了自己是韩国国君,如果得到了和氏璧,肯定也是秘而不宣的。   “韩公子,”秦牧看火候差不多了,继续说道:“如果韩国君王有和氏璧,可能他也舍不得把玉给秦王。您既然以国士待我,我也不能对不起您。这样吧,我们俩私下偷偷寻找一下和氏璧。如果找到了,我就替你把玉送给秦王,让秦王不再对韩国用兵。”说着话,秦牧给韩非满上酒,接着又给自己到了半杯——一杯不合适,那就太诚实了。   “韩公子,这件事,为国为民,乃是英雄所为。您就是韩国的英雄。来,咱俩干杯,一言为定!” 第六十一章 公仲明太仆   秦牧来到韩国,自己还没找到和氏璧,先给韩非一家带来了意外的变化。   茅台可不是现在的果子酒,喝起来和饮料似的。这玩意放在后世也是高度酒,没多少人喝完能不趴下。   韩非一下喝了半斤多,第二天到了大中午也没爬起来。   秦牧为了忽悠他,也多少意思了意思,可是他酒量小,这一下也就睡过头了。   他们睡过头没什么,韩夫人可是没喝酒。相反的,她大早上就打扮一番,出门了。   韩非子,正经的贵族出身,人家见面都要叫他韩公子的。   可是任何时候,没钱也拿不了大。他又穷脾气又倔强,一时混的里外不是人。   贵族不拿他当自己人,百姓也不拿他当自己人。   连带韩夫人也有点抬不起头了。   在她的那群贵妇群中,韩夫人属于靠边站的角色。   今天,她可算能扬眉吐气一番。   秦牧昨夜忙着忽悠韩非,所以随手变出一堆东西交给韩夫人,他都没用心思去想合适不合适。这些东西全部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韩夫人顿时眼睛都看花了。   这么多东西,她就是放开了吃也吃不完,何况她还舍不得都吃掉。   今天一大早,她就早早的来到了公仲夫人家里做客。   公仲明,是韩国的太仆,高官。   他算是韩非子有数的几个朋友之一。正因为这样,韩夫人和公仲夫人才有一些来往。   只是人家富丽堂皇,丫鬟仆人遍地,自己家徒四壁,连个会叫唤的狗都养不起,这样的来往就比较让韩夫人难受了。   今日不然了,今日的韩夫人手里有货。   面包,蛋糕,饼干,午餐肉,巧克力,蛋黄派,各色干果蜜饯,她满满的装了一陶盆。   都是去掉包装的——秦牧变出来的时候就不带包装。   这些东西,别说公仲夫人没见过,就是听都未必听过。   这一样样好东西的名字,还是她请教了李嫣才知道的。   韩夫人来到公仲明家里,和公仲夫人这样一显摆,她的虚荣心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却把秦牧给坑的够呛。   秦牧来到韩国,计划就是做小偷。最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事情给办了。和氏璧如果找到,就偷到手里,找不到,就赶紧走,继续去下一个点。   本来计划执行的还算不错。   虽然在新郑城门,差点被韩非赶出去,可是最终他还是顺利的进了新郑,而且还忽悠的韩非子同意了他的计划,帮他一起私下寻找和氏璧。   哪成想他一觉没睡醒呢,就被青龙给拍起来了。   公仲明来到了韩非家,要拜访韩非子,同时还要拜访冠军侯。   秦牧使劲摇了摇脑袋,渐渐听青龙把事情讲明白了。   原来是韩夫人去人家门上献宝,说自己家里来了楚国贵客,楚国的冠军侯。   这些好吃的,就是他从楚国带来的。   公仲明这才知道楚国有人来到了韩国,还是个侯爵。   怎么他不来拜访韩王,反倒去了韩非家呢?这真是奇怪。   于是公仲明立刻驱车来到韩非家里拜访。   秦牧心里顿时浮现出韩夫人洋洋自得的形象。   在老娘们气质这一块,你真是把握的死死的!   秦牧哪料的到几千年前的老娘们,和几千年后的老娘们,在爱慕虚荣这一块完全没区别。   韩非子还在呼呼大睡。   公仲明算是韩非的好友,他也不计较这么多,直接就进了家门。   韩夫人也赶回来了。她连忙用清水把韩非子弄醒。   这样三个男人才能勉强坐到一起谈话。韩非子是主人,他不坐起来不行啊。   好在韩非身体还够强大,清醒之后,立刻给两人介绍。   “公仲兄,怎么今日有暇来小弟的蜗居?”   “韩老弟,你这就见外了。我哪天有事?还不是天天都有暇吗。”公仲明指着外面的车辆说道:“这不地里刚收上来点新鲜的粮食,送一些给老弟尝尝鲜。”   韩夫人正忙着卸货。   她觉得这个孙悟空先生真是老天爷派下来的救兵。自己家里就快断粮了,结果他一来,公仲太仆就给自己送粮食来了。   这么多粮食,足够自己两口子吃个一年了。   昨夜没白破费!看来男人的主意还是要听的。昨天韩非让她借钱去买酒,她还老大不乐意。现在看看,还是男人的见识高!   借了一点钱投进去,这都千万倍的还回来了!   韩非不在意这些俗事。   公仲明是他朋友,自己快没吃的了,他送点来正好。   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韩非关心的是国家大事。   他知道公仲明这次来,绝不是给自己送粮食这么简单,他一定是为了孙悟空来的。   韩非脑筋渐渐清明起来。他记起了昨夜的那场谈话。   楚国已经内乱,秦王要找和氏璧。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韩国应该怎么办?   这是韩非无时无刻不惦记的事。   “公仲兄,朝堂上可知道楚国之事?”韩非先问公仲明。   公仲明点点头。看到秦牧气宇轩昂的样子,公仲明一点没怀疑他是冒牌货。   这不得不说秦牧又走了好运。   如果他直接来到韩国太仆眼前,说自己是楚国的冠军侯,公仲明未必肯信。   但是他的身份由韩非介绍出来,公仲明根本没起疑心。韩非是精明能干的人,这点公仲明很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韩非这么有能力,公仲明也不会和他成为朋友。   别看韩非职位很低,就是个看大门的,但是他的确能力在那摆着——一篇又一篇的文章,都名传天下了。   “公仲兄,既然楚国已然内乱,那你的计策怎么办?”韩非意识到公仲明这么着急来找自己的原因了。   公仲明是朝廷重臣,面对秦国的压力,他认为只有联合楚国,才能抵御住秦国。   可是这并不是朝堂上唯一的意见。   与他相反的,有人建议割让韩国的城池给秦国,然后联合秦国一起打楚国,从楚国再夺一点地盘回来。这样韩国没有什么损失,秦国也强大了。只是楚国倒霉而已。   简单说,公仲明要连楚抗秦。反对派要和秦国狼狈为奸,一起打楚国。   现在楚国内乱的消息传到了韩国,这让连秦派占了上风。楚国都乱了,你联络他有什么用?相反的,我们这时候更应该鼓动秦国一起出兵打楚国,秦国吃肉我们喝汤呀!   公仲明对此忧心忡忡,夜不能寐。所以他一听到楚国的冠军侯来到韩国,立刻一分钟也不等的就赶了过来。   朝廷得到的消息毕竟不全面。楚国具体怎么样,还是要问问当事人才真正清楚。   同时这也是考证一番,摸摸秦牧的底。如今可不是后世,没有那么方便的通讯器材。万一秦牧是冒充的呢?这也不得不防——虽然他相信韩非,可是也怕韩非被骗了。   秦牧于是又把楚国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他就是当事人,这件事由他说出来,可比韩国朝堂得到的情报清楚多了。   公仲明一边听,一边点头。不错。这位的确是从楚国来的不假。   听完之后,公仲明问道:“孙悟空先生,我对楚国也多少有一些了解。可是我从没听说过冠军侯。”   听到这话,秦牧差点随口来了一句:“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高尚一番。   这也只是差点。他当然不能这么说了。   公仲明的意思秦牧清楚。   “君”这个称呼,是对贵族的。比如信陵君。还有秦国的昌平君。这都是贵族子弟。   唯一例外的,是春申君黄歇,他是平民出身,被楚王封为春申君,其实在贵族眼里这是太过分了,所以他也就成了贵族的眼中钉。   而爵位是可以给平民的。不过这个要靠战功。   如今天下七国,都在拼命争胜。秦国对爵位的赏赐最严格,有详细的规章制度。别的国家虽然没这么严格,但是也一样要靠军功。   最近楚国并没有什么大的战争发生,那么怎么会突然多了一个冠军侯呢?   这点不得不说公仲明想的周到。韩非就想不到这点。这倒不是韩非废物,而是他身处的层次太低,就是个看大门的。   公仲明可以说是韩国顶端的几个人之一,俩人接触的情报层次完全不同。韩非也不知道楚国最近打仗没有,所以他到是没有这个疑问。   再说,那时候他都喝糊涂了,也想不起来。   秦牧面对公仲明的疑问,立刻就给了解释:“太仆,我曾经深入云梦泽,带领楚军杀退过蛮荒之地的异兽。”   公仲明立刻就明白了。看来,人家这个冠军侯还是实打实的。   异兽的可怕,他是知道的。不过他也是听说,自己没有见过。韩国这个地理位置比较好,被其余各国包围着,恰好他身边没有蛮荒之地,所以也就不需要对付异兽。   能带领楚军深入云梦泽,打败异兽,还能活着回来,可见此人的本领了得。   确定了秦牧是有真材实料的,公仲明对秦牧更高看了许多眼。   “冠军侯,如今天下之强,无过于秦国。秦王狼子野心,世人皆知。韩国身在虎狼之侧,日夜难安。我本意想和楚国结盟,共抗强秦,只是楚国如今局势如此,不知冠军侯何以教我?”   秦牧心说我能教你什么阿?我能教你的就是赶紧移民,快跑到秦始皇手下混个一官半职,然后差不离就去找刘邦混,这样至少你家族几百年无忧。   显然这个办法太惊悚了一些,秦牧不能说。可是他也不能一句话都不说,那样就白当冠军侯了。   而且公仲明身为太仆,是韩国的高官,自己要是能和他打好关系,对寻找和氏璧极端有利。   显然,秦牧必须如对付韩非一般,顺着公仲明说。   “太仆高见,在下佩服!”秦牧先拍了一顿马屁。紧接着,他要给公仲明来一顿真正的震撼。   “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这是贾谊著名的文章《过秦论》开篇。   《过秦论》是贾谊政论散文的代表作,分上中下三篇。全文从各个方面分析秦王朝的过失,故名为《过秦论》。此文旨在总结秦速亡的历史教训,以作为汉王朝建立制度、巩固统治的借鉴,是一组见解深刻而又极富艺术感染力的文章。   当然,秦始皇统一天下,然后秦二世而亡这些,秦牧就不能说了,这都还没发生呢。   只是这篇文章文字优美,气势宏大,只一开篇就震惊四座。   单轮文字的讲究,韩非以及现在的文学作品,政论型的文章,没有比得过这一篇的。   秦牧当然老实不客气都拿来用了。   他嘚啵嘚啵的说了半天,把韩非和公仲明全给震撼的不轻。   人才呀!没想到冠军侯还文武双全。   “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欲振长策而御宇内,妄吞二周而亡诸侯,想履至尊而制六合,要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这个人,着实难以对付。太仆的想法是绝对正确的。韩国只有和楚国,甚至和各国都联合起来,才能阻挡秦王的野心。”   其实秦牧这番话,不能说是错,甚至公仲明的想法,也一点不错。这都是苏秦搞过的事。   苏秦六国大封相,就是联络六国共同抗秦。只不过他的计策被同学张仪给瓦解了。   公仲明比不上苏秦,也比不上张仪,他不敢想六国联合,只能想想和楚国一起抱团取暖。   但是秦牧觉得他的战略是正确的。除此之外,只能等死啊。   “冠军侯,可是楚国现在是如此境况,又如何能和韩国一起抵抗秦国?”公仲明关心实际的问题。   “太仆,昨夜我和韩公子秉烛长谈,说起了秦王的一个秘密。”   “秦王的秘密?可否告知我?”   “好,不过这件事,出我嘴,入你耳,切不可外传。”   于是秦牧又拿出骗韩非的一套,把公仲明忽悠了一番。   还别说,公仲明就信了。   这种话分谁说,如果是新郑城外那些狂欢的大姑娘小媳妇跟他说,他肯定一巴掌把她抽溱水里面去。   赶紧凉快凉快,你说的什么胡话!难道感染了新冠病毒烧糊涂了?   可是秦牧说的他信了。   秦牧已经通过之前一系列表演,成功的获得了韩国太仆的信任。他认为这个年轻的冠军侯是个人才,有高度,有广度,还有深度。这就是作者替他说的了。   和氏璧竟然蕴含着这样的秘密,而历代秦王要打六国,是想寻找和氏璧。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秦牧说的言之凿凿,公仲明不得不信。   “欲退秦兵,唯有送礼。”秦牧最终抛出了自己的计划:“太仆,和氏璧在哪里,谁都不知道。也许和氏璧就在韩国。您身为太仆,位高权重,正可以借助这个地位,私下寻找和氏璧。如果我们找到和氏璧,就可以送给秦王,韩国就保全了。如果我们找不到和氏璧,就说明和氏璧不在韩国,这样秦国也不会打韩国了,起码不会先打韩国。您看我的计划怎么样?”   “妙哉!妙哉!”   公仲明顿时被说动了。   现在秦国的强大,他作为韩国的高层是非常明白的。靠军队,即使联合了楚国,也未必打的过秦国。现在突然出现这么一个和氏璧,这就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从本心上,公仲明愿意相信这件事是真的。   秦牧心里叹了口气。   别怪我不仁义,实在是历史上你们真的就没救。既然没救,还不如帮我找找和氏璧,这也算废物利用了。   “冠军侯,你认为我们如何私下寻找和氏璧?这件事最好不要被陛下知道。”   公仲明当秦牧是高参了。   他认为如果和氏璧在韩国,很可能就在韩王手里。只是韩王如果手里有和氏璧,他绝对不可能把和氏璧送给秦王。   所以这件事必须私下去做。这方面公仲明不擅长,不过他觉得秦牧肯定擅长。没点机灵劲,怎么能从云梦泽跑回来呢?   “这件事吧,需要从长计议。来,太仆,饭点儿到了,咱们边喝边聊!” 第六十二章 八戒的智慧   “候哥,这套宅子您换亏了。”   秦牧来到韩国,不能老住韩非家里。他要在韩国寻找和氏璧,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所以需要一个落脚点。   买一套宅院成为了刚需。   他从雍城跑出来时候,一分钱也没带。不过这对于现在的秦牧来说,完全不算问题。不说他自己已经有了一些神通,就是他身体里面的智障少女也足以让他在钱财方面横着走了。   智障少女立刻为秦牧变出了一套瓷器。   这套瓷器可不是秦牧在楚国烧出来的那种。   秦牧以前做过很多工作,但是他没有烧过瓷器。因为他第一次穿越,就是去了宋朝。宋朝的瓷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秦牧根本就不需要自己烧。再说他也烧不过宋朝人。   他去宋朝的一个目的,就是倒腾宋朝的瓷器去二十一世纪发财。只不过现在秦牧已经记不得自己的这段经历。   但是这没问题,因为他用一个神奇的柜子,运送过宋朝的瓷器去二十一世纪。所有用柜子运过的东西,智障少女都能变出来。   这一下智障少女变出来的瓷器,是宋朝大名鼎鼎的汝窑瓷器。这是皇室用的,御用品。   这是一套餐具。这套餐具的质量比起秦牧自己烧的,强千百倍。   这东西放在任何时期,都是珍品。就这一套瓷器,在这个时期,换什么都换的来。   秦牧不贪心,现在他认识了公仲明,韩国太仆,通过他买一套宅子太容易了。   公仲明根本不用麻烦别人,他自己就有的是宅子。这套瓷器直接归了公仲明了。这么好的东西,不能便宜了外人。   于是公仲明拿到瓷器,秦牧拿到了一套韩国都城新郑的宅子。   公仲明是韩国高官,他的宅子自然不差。秦牧一跃也住在富人区了。   只是这根本不能让八戒满意。   八戒就是嫪毐,人家之前住在雍城,整个雍城都是他的,他的小宫殿,那也是穷奢极欲。一个韩国太仆的宅子是远远比不上的。   八戒做嫪毐的时候,也是见惯了天下宝贝。那一套汝瓷,看的八戒眼都直了。这么好的东西,换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宅院,侯哥也太亏了。   自从秦牧给自己加了一个冠军侯的名号之后,八戒也不叫他孙先生了,也不叫孙哥,直接改叫“侯哥”。   这让秦牧顿时感觉到一丝异样。   猴哥也来了,自己还有筋斗云,难道自己真是齐天大圣?   先不管这么多,生活还是要继续。既然要在韩国暂住一段,日子不能凑合。韩非家的大豆小米,吃的秦牧差点消化不良——豆制品不好消化呀。   当务之急是先改造生活环境。   秦牧对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好像他每次穿越之后,第一件事都是改造自己的生活环境。   好在这段时间公仲明和韩非都有事。他们要商量一下韩国的未来,暂时也没来打扰秦牧。   秦牧要找和氏璧,为韩国解除危难,这点得到了那两人的支持,所以他们一致决定,暂时不把秦牧引荐给韩王,先过一阵再说。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秦牧正在改造厨房,八戒给他打下手。   对于那一套汝窑,八戒念念不忘:“猴哥,咱们亏大了。您就是再要十套宅子,也能换的来。”   “要那么多干嘛?”   “您想啊,两位夫人早晚有孩子吧?孩子住那?再说,我的夫人孩子,早晚也要接来吧,他们住哪?”   “……”秦牧心说,你应该住高老庄,怎么能跟我住一起呢。   只是这时候他还需要用到八戒这个猪鼻子,所以也不能赶走他。   “八戒,你最远能在多长距离闻到和氏璧的气息?”   “一丈那么远!”说着话,八戒拿起钉耙比划了一下:“大概就这么远。”   一丈不过三米,钉耙也就两米出头。这距离可真是不远。   这就给秦牧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八戒的鼻子范围有限,两米多就是极限。这样就意味着秦牧出去行动时候,必须要带着八戒。   如果他能顶风闻八百里,那就好了。那样秦牧根本不需要向现在这样辛苦。他只要驾着筋斗云在天上到处乱飞,就能凭借八戒的鼻子把和氏璧找出来。   显然老天爷不可能让他如此轻松自在。   这时候,青龙拎着一口铁锅走了进来。   这是秦牧要新郑的工匠打造的。不能吃炒菜的日子,实在不能说是享受。一口铁锅对秦牧很有意义。   青龙和秦牧有着同样的感受。她和秦牧在一起生活,早就习惯了超越这个时空的饮食。从楚国跑出来之后,一直在吃喝上不如意。这让青龙很是恼火。   现在总算又渐渐走上正轨了。和氏璧对青龙不重要,反正她也感受不到和氏璧中的秘密,生活的好对她很重要。   从龙的身体换成人的身体,自然要享尽人间乐趣。   这锅还不是后世一般家庭的小炒锅,这是饭店大厨用的大锅。   秦牧在后世就有一手好厨艺,后来经过各种磨练,现在已经比起顶级厨师一点不逊色。   这口锅,就是他大显身手的凭借。   如今这个时期,食材全是天然无污染——原汁原味的。   这更适合他发挥厨艺。   今天先练练手,明天,他就要大摆筵席了。   秦牧麻溜的做了七八个菜,然后都放在陶盆里面,每人面前都是满满当当的。   这时候还没有大圆桌,方桌也没有。秦牧变出来的那一套全扔在深山里了,他不能在新郑缺什么变什么,那不成了神仙了吗。这样身份直接就会暴露,嬴政肯定得派人来找他。   到时候韩国人肯定顶不住秦国的压力,会把自己交出去。所以低调是必须的。   这顿饭,色香味俱佳,就是没精美的器皿。   四个人席地而坐,面前一方案几上都是美食。八戒甩开腮帮子猛吃。这是他平生吃到的第一顿炒菜,那扑鼻的香味,简直让八戒的猪鼻子差点过敏了。   “猴哥,蟠桃酒还有吗?”   “这个没了。”秦牧连忙拒绝了八戒的过分要求。   喝酒误事,还是吃饭吧。   他转头对李嫣说道:“我让你忙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都办妥了。”李嫣放下筷子,随手掏出一个小本本。这是秦牧给她的,同时还给了她一支铅笔。虽然用铅笔写字的姿势对李嫣来说比较别扭,可是铅笔在纸上写字的确方便。   李嫣已经养成了习惯,发生点什么事,自己要办什么事,办成了什么事,都事无巨细的记下来。   她给本子的封面写了个名字:日记本。   秦牧对她大是赞美。不错不错,都会写日记了。以后超过光头不成问题。   李嫣翻了翻本子,说道:“这些日子,我先认识了公仲夫人,通过她又结识了十几个贵妇人。明天中午,她们会准时来拜访我。”   说着话,李嫣看了看手表:“十二点吧。”   手表是个很大的漏洞。全天下有手表的,就这么几个人。秦牧不是没想过这点,他想让李嫣和青龙都把手表藏起来,不过被她们果断的拒绝了。   这样好的宝贝,如果不能戴在手上显摆显摆,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这让秦牧不由得想起了后世。   好像很多网红,发朋友圈时候,一定要把手腕摆在脸旁边,不为显摆她长了一个手,而是为了让大家看看,俺手上有名表一块。   李嫣和青龙,很有网红气质呀!   这种细节秦牧也就不去管了。以这个时空消息传播的速度,等嬴政得到这个消息时候,自己早跑了。   看到李嫣和青龙,秦牧不由得想起了乌鹭。若说自己还有什么牵挂,也就是这个女人了。现在没法接她过来,想来秦始皇也不会难为她,暂时就让她安心在咸阳吧。   芈素在寿春有她师父照顾,应该很安全,不用担心。   “冠军侯,”李嫣现在这样称呼秦牧,仿佛这样叫,自己也会身份贵重不少:“你让我以鉴宝的名义邀请大家,可是咱们有什么宝贝给人家看呢?”   说着话,李嫣晃了晃手腕:“不是让人家看我的手表吧?”   “不会,我宝贝多。”   秦牧不会等着公仲明和韩非安排计划,他自己有自己的计划。   和氏璧是美玉。这块玉如果在韩国,可能在韩王手里,也可能在各个贵族家里。   自己不能挨家挨户去搜。就算自己有做小偷的工具,可是却没有做小偷的本事。加上猪八戒也不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我不能去,你还不能来吗?   事情可以从两方面想办法。我不去,就让你来。   秦牧要李嫣出面邀请韩国的贵妇来自家做客,就是想从她们身上打开突破口。   如果谁家藏着和氏璧,也许言语中会透露出来。   这就需要一个引子,引得各位老娘们争先恐后的比宝。   手表是个好东西,但是这玩意太过于划时代了,秦牧不准备再拿出更多手表。   可是用什么做引子呢?他一时半会也没想好。   “猴哥,”八戒一边吃一边说道:“我看您就弄几瓶蟠桃酒吧。让她们拿和氏璧来换。”   这到是个办法。   酒最好找借口。自己可以说是原浆勾兑——酒精掺水。   秦牧来到韩国,随身只有两个木头箱子。他如果源源不断的拿出新鲜东西,就太说不过去了。   可是酒不同。这样的好酒,本时空的人根本没见过。自己可以说是带了一些原浆,一滴原浆可以勾兑出一瓶酒。这样就能糊弄人了。   而且酒精使人糊涂,醉后更好套话。   “八戒,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猴哥,俺老猪如果不是遇到您,早就发达了。”   “为什么怪我?”   “没有您弄的那些重装骑兵,就算是嬴政他有卧底,也奈何不了我。到时候我挡住翁仲,我的手下一拥而上,嬴政早被我剁成肉馅了。现在,我都当上秦王了。”   呵呵,有志不在年高!   秦牧根本没想过历史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现在想想当时雍城发生的事,的确是有另一种可能。   翁仲,也是异兽,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给嬴政卖命。   不过即使有他,嫪毐也对付的了。剩下就是人类的自相残杀。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弄出来的五十个重装骑兵,的确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可是历史上的这段,是没有自己的,更没有这些重装骑兵。那么嬴政是怎么赢了雍城之战呢?   如果他输了,整个战国历史完全是另一个走向。   正在秦牧陷入思考的时候,八戒来了精神:“猴哥,您要找和氏璧,这么偷偷摸摸的多费劲。不如我老猪出个主意。我去杀了韩王,然后变成他,您就是我的丞相。咱们一起明着找吧。”   “高见!”秦牧一拍大腿,你特么的太牛了,老子不如你! 第六十三章 贵妇的心爱   “猴哥,那我这就去办!”八戒风卷残云一样把碗底都舔干了,然后起身就走。   秦牧蹦起来把他给拉了回来。   怎么你在我这一集里面这么活泼呢。西游记里面的老猪可是打着都不动的。   “说你胖你就喘!”秦牧拦住八戒:“我说了让你去吗?”   “猴哥你不是说高见吗?”   “我那是被你气的。”   秦牧的话,让青龙和李嫣也一时泄气了。   尤其是李嫣,她真以为秦牧认可八戒的想法,要让八戒装扮成韩王,把韩国掌握在手心里呢。哪成想秦牧就是开个玩笑。   李嫣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秦牧不让八戒去做这件事。   八戒可是有实际经验的成功人士。他扮作嫪毐爬上秦国太后的床,还生了俩儿子,只差一步就能拿下秦王的宝座了。   当时在雍城,他是被秦牧坏了事。可是现在咱们是一伙的,有秦牧帮助,八戒变做韩王一点没难度。   为什么秦牧不这样做呢?   秦牧也一时想不明白。他只是下意识的拦住了八戒。   他来到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想过征战天下的事。秦牧的潜意识里面,好像对打仗很抗拒。   这是因为他丢失了大部分记忆,不知道他的经历就是一直打来打去,打的他都烦了。   而且在这个时空,他真切的感受到了和氏璧的秘密。这个秘密是宇宙的真谛,是世界的基础。   对于秦牧来说,这才是值得他付出一切的目标。统一天下,完全和这个比不了。   就是自己代替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又能怎么样?如果自己没理解并且掌握了和氏璧的一些秘密,自己怎么能变出筋斗云。   当了皇帝,能飞吗?秦始皇到最后也不会飞!   因为秦牧的目标更加高大,而且层次高的太多,所以他从没想过拉起一支军队,然后统一天下。   即便是要统一天下,他也不能从韩国开始。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秦朝。   那如果自己从韩国开始争霸,打败一切敌人,岂不是要建立一个韩朝?这万一被后世的棒子们知道,岂不会说全中国都是他们的。   万万不能如此啊。就是要争霸,也不能从韩国开始。   “八戒,韩王长的太丑,配不上你这么英俊的相貌。以后吧,以后换个地方再说这事。在韩国就别整这一出了。来,看看我给诸位贵妇准备的礼物。”   秦牧的话总算让大家从夺权的美梦中暂时清醒过来。   他们看着秦牧手中的神奇物品,一个个眼睛都透出了精光。   整个新郑的贵妇圈,都被冠军侯的二夫人请来了家里。   这次来的人别提多齐整了。连一直不好意思参加聚会的韩夫人都来了。   楚国的冠军侯,来到韩国,虽然秦牧一直保持低调,可是架不住韩夫人不低调。   再加上李嫣装作不经意的显露出腕子上的手表,这下把贵妇们的心都吊的老高。   她们几乎一大早就来到了冠军侯府。   幸亏公仲明卖给秦牧的宅子大,小点都招待不下这么多人。她们可是都坐着马车,带着车夫和丫鬟。   这时候秦牧特意打造的那口大炒锅就发挥了作用。   他是大厨,八戒是帮厨,俩个人就撑起了一个酒楼的规模。很快,每个贵妇面前都摆的满满当当的。   鸡鸭鱼肉,经过秦牧的精心烹制,化成一道道名菜呈现在两千年前的女人们面前。   再加上扑鼻的酒香,这一场宴会让贵妇们全看傻了,也喝晕了。   难道楚国已经发展到这个样子了吗?我们韩国,落伍了呀!   看看人家吃的,一道道菜,自己连名字都叫不出来,更别说吃过了。她们当然是不可能吃到了。这时候就算有食材,也没有烹饪技术,即使有烹饪技术,还没调味料呢。   很多东西都是秦牧随手让智障少女变出来的。反正都放在后厨,也不怕别人看到。   酒是色媒人。   等大家都晕乎乎的之后,秦牧打扮一番,出场亮相了。   他一来到众人面前,顿时让所有人的眼睛都离不开他的身子。   这是一种由内到外的吸引,发自灵魂的吸引。   如果她们仔细分辨一下的话,会发现这种吸引力,是从鼻子开始的。   实际上秦牧给自己喷了一身香水。   今天他的主打品,就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香水。为了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他先给自己来了点。   效果是显著的。新郑的贵妇沉醉在这种几乎触手可得的男人气息中。   “lady们,”秦牧看看这些半老徐娘也都晕的差不多了,于是开始发言:“大家都知道我从楚国来。不过大家可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香。”   “冠军侯,你怎么这么香呢?”公仲夫人相对来说,算是和秦牧比较关系近,所以也就不那么顾忌了。   “公仲夫人问的好。我为什么这么香呢?是因为我制作了一样特殊的东西:香水。”   说着话,秦牧双手摊开,手心中有一排精致的玻璃小瓶。瓶子不大,每个瓶子里面都是五颜六色的液体。   (这段我也没查资料,我不知道香水是不是都是透明的,还是有的有颜色。我看到的香水好像都是透明的。现在就当有颜色吧。)   “这种香水可不是干花,也不是香囊。这是我在楚国南边的蛮荒之地,在云梦泽中,斩杀了一个异兽,然后用它身上的材料,才制造出来的。这个异兽生性最淫荡,所以用它的身体制造的香水,最能勾引男女的情欲。”   这时候的贵妇人,甚至不只是贵妇人,还包括所有的平民百姓,在男女之事上很是开放。当然,也有不那么开放的,不过是少数。   秦牧一来韩国,就赶上狂欢节。狂欢节上的青年男女,就是要结伴去芦苇荡狂欢。   香水有催情作用,即使没有,秦牧说它有也肯定有。   这个时空没有香水,女人用香囊来武装自己。香囊里面装的就是干花,或者鲜花。这样的原生态,真比不过萃取后的精华液。   一个全身喷香的女人,显然更能得到男人的喜爱。秦牧一点没有夸大功效。   韩国的权臣,不可能一个个都是小年轻。他们都是中年向上的人,那么他们的原配夫人,也岁数不小了。   任何时空,这个岁数的女人,都会想尽办法抓住自己的男人。秦牧是杀人诛心,正针对这个岁数的女人心理状态,挑选了这样的一件物品。   武器很有效!   而且他是用玻璃瓶装的香水。玻璃现在也没有。这样透明的近乎神奇的东西,加上做工又那么的精致——毕竟是二十一世纪的手艺,这些香水一亮相就迷住了众位贵妇人。   “lady们,我生性最爱美玉。”   “冠军侯最爱美女?你看我们哪个不美?”公仲夫人和他开着玩笑。   “咳咳,不是美女,是美玉。”秦牧不得不重申一番:“我手里这批货,算是样品,大家拿去用。如果谁用的喜欢,想要再来几瓶,那我告诉大家。我不要钱,只要玉。越好的玉,越能换更多香水。香水不多,欲换从速。”   有了这句话,贵妇们立刻叽叽喳喳的拥了上来。好在秦牧伸手敏捷,他一人发了一瓶香水,然后钻出了美人堆。   这个方法虽然很粗糙,但是却有效。   眼前的贵妇人几乎就是代表了整个韩国的上层集团。如果她们家里没有和氏璧,那么自己只要再去宫里转一圈,如果找不到和氏璧,那就可以离开韩国了。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反正人是活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千万条,找到一条就行。   玻璃和香水,全是划时代的产物。再加上来自后世的厨艺和美酒,这些贵妇一个个都找不到北了。   她们离开冠军侯府的时候,心里只记住了一句话:“拿美玉来换香水。”   秦牧不能指名道姓说我要找的是和氏璧,不过他相信,以女人的性格,她们不会成群结伴来找自己,而是会私下来。   这样自己就有机会偷偷的把自己的真正目标暗示出去。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呀。   送走了最后一名女客,秦牧又迎来了第二波客人。   韩非来了。   秦牧连忙邀请韩非进屋。都快天黑了,你这个时候来,是蹭饭来了吗?   还好有点剩菜,要不要给你热热?   然而韩非根本没心情和他吃饭。   “冠军侯,你可知道,如今秦国的大军已经出动。带兵的是秦国大将王翦。”   “什么?”秦牧大吃一惊:“秦军来打韩国了?”   “正是。这是韩国在秦国的使臣加急传来的消息。如今秦国大军已经在路上了。”韩非一脑门的焦急。   他因为秦牧的缘故,事实上的地位升级了一些。   他们仨,公仲明,韩非,秦牧,要联手找和氏璧,这样一来,他们就是暂时的合作伙伴,所以公仲明就把一些高层的消息透露给了韩非。   秦国出兵这件事,公仲明也是今早才收到的消息,他一告诉韩非,韩非马上就来找秦牧。   韩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第一个就想到秦牧。他只是觉得这个楚国的冠军侯,似乎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   这个人永远是充满了自信,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   再说他是楚国的军人,在云梦泽那样的地方都能活着回来,想必对付秦军多少有点经验。   韩非没带过兵,更不懂军事。这时候他需要得到秦牧的指点。   秦牧一时也懵了。   这不对呀。   秦始皇在雍城行冠礼,是始皇帝九年,也就是公元前238年。   他统一天下的开始,是在始皇帝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派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于韩地建置颍川郡,韩国灭亡。   这还差着八年呢,他怎么就派兵来了。而且派的不是内史腾,还是大将王翦。   秦牧不禁揉了揉脑袋。这事不对。   他让韩非坐好,然后说道:“韩公子,这件事消息确凿吗?”   “确实!”   “按照往常来说,秦国大军多久能到韩国的边境。”   “十日之后!”   秦牧皱起了眉头,不过他转眼又放松了下来。   “韩公子,还有十日,现在不用如此紧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来,你我先喝一杯。”   通过这些日子的接触,秦牧发现韩非子是个高明的理论家,但是他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有点欠缺。否则他不会在新郑城门口那么不讲手段的驱逐自己。   现在秦军要打到门口了,这时候什么理论都没用,要想保住韩国,就得让士兵去拼命。   秦牧不想韩非跟自己添乱,他先灌醉了韩非,自己再安静的思考。   嬴政追着屁股就来打韩国,还派出了大将王翦,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不按历史剧本走了吗?   历史上你八年后才打的韩国,现在连八天都没等就派兵了。   那你要是不走剧本,可别怪我也不听导演话了!   自己到底救不救韩国呢? 第六十四章 烛之武再世   公仲明开了一天的朝会,头晕脑胀。   幸进之徒!幸进之徒啊!   他这时候不由得想起了韩非。韩非说的对呀,这种儒生,真不能让他得到机会。   秦军旦夕就到,韩国的朝堂充满了紧张的气氛。众位大臣说什么的都有。   公仲明一直是坚定的联楚派,只是楚国现在的情况如此混乱,现在派人去楚国请救兵,怕是请不来了。   剩下的联秦派也没好到哪里去。   联秦,是联络秦国,不是投降秦国。如果投降的话,那也就没什么派别了,全当秦王殿下之臣好了。   联络秦国,是要和秦国一起发兵打楚国。堤内损失堤外补。割地给秦国,再从楚国抢地方。现在秦国根本不跟你联络,直接就来了。这可怎么办?   一时之间,朝堂上愁容惨淡。   这时候突然站出来一个人。   此人是韩太子的客卿魏轩,因为太子的关系,他今天得以位列朝堂听墙角。   本来这里轮不到他说话,可是此人却根本没有做客卿的自觉,他站了出来,咣咣就是一通说。   现在公仲明还记得他的话。   “陛下,您还记得烛之武吗?”   烛之武,是几百年前的人。当时秦国和晋国,发动联军,一起去打郑国。郑国的烛之武,一个人跑到秦军军营里,一番言语,说的秦军退兵了。   秦军一退,晋军就剩下一支孤军,也没法打郑国了。   郑国的危机就被化解了。   他们这些人当然都知道烛之武。   魏轩见状继续说道:“臣愿做当世之烛之武。陛下如果准许,我明日就去秦军阵前,务必让秦国退兵。”   魏轩这一席话,让朝堂上开锅了一般。   怎么,你一个人就能说走秦军?你真当自己是烛之武吗?   公仲明是个博才多学之士,这件事的内里他非常清楚。   当时晋国觊觎郑国的国土,发现自己一个人打不过,所以邀请秦国一起去打郑国。二打一,打不死你!   这时候郑国国王毫无办法,于是大臣出个主意,说请烛之武出面,就能退兵。   烛之武为了国家安危,当仁不让。他来到了秦军营地,对秦王说,灭了郑国,对秦国有什么好处呢?我们和你们又不接壤,好处还不是都归了晋国。   秦王一听,对呀,好,我撤退。   这是大概经过。但是秦王又不是傻瓜,出兵打郑国这么大事,难道秦王事前都不知道两国不接壤吗?显然不可能。   实际上烛之武最终是出卖了郑国的利益,他代表郑国和秦国私下结盟了。   说结盟也是好听,实际上就是把郑国卖给了秦国,而拒绝了晋国。当时他们达成的条件是,秦王留下大将,替郑国把守城门。   这不就是把郑国变成了秦国的殖民地吗?这对秦国有好处。因为秦王也不想和晋国分郑国。战利品归我一个人多好。   而郑国呢,暂时解除了晋国的威胁,却直接变成了秦国的殖民地——守城的都换成秦国大将了。   可是烛之武在当时,的确是解了郑国迫在眉急的亡国危险。   公仲明根本不了解魏轩这个人,他不知道魏轩是不是知道这件事的真相。难道你真以为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能把秦国名将王翦给忽悠走吗?   你当他是三岁小孩吗?   朝堂为这件事炒作一团,最终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最后韩王决定,就让魏轩作为韩国使节,去见王翦,试试能不能退兵。   韩王的想法也很简单。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也不费什么劲。   韩王想的简单,公仲明不能想的这么简单。万一魏轩跑到王翦面前,答应新郑大门让秦军驻守,那算什么退兵,这不是直接亡国了吗。   面对如此困局,公仲明退朝之后连忙找韩非,结果韩非不在家,他立刻又来到了冠军侯府上。   韩非在这里更好,正好一块商量商量。   冠军侯起码是个带过兵打过仗的,听听他有什么高见。   公仲明来的时候,韩非已经半醉状态了。   秦牧还一路劝酒:“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公仲明正好听到秦牧的劝酒词,还别说,挺有道理的。既然没办法,那不如醉死算。   冠军侯,不愧是文武双全。   他也入了座,把今天的情况向秦牧说了一遍。   秦牧一听,头皮都麻了。怎么好死不死,魏轩没死。他不但没死,还跑韩国来了,投了韩国太子门下。   这让秦牧不由得回想起自己最危险的那一刻。   那一天他闯入楚国王宫,突然就晕倒了。秦牧到现在还以为是魏轩那个破笛子吹的,他不知道自己是被药迷倒的。   关键是青龙也一起倒了,青龙是圣兽,比自己还强大,她都倒了,所以这也给秦牧带入了沟里。   他现在想的不是韩国死不死,而是魏轩应该去死。   不说他对自己是个威胁,就是他认识自己,这也不好办。   秦牧是准备隐姓埋名,浪迹天涯的。可是哪成想魏轩阴魂不散,这就找上门来了。   其实仔细想一下,他来的还比自己早一些。自己毕竟在秦国还耽误了不少时间,他大概是直接跑来韩国,投入了太子门下。   如果这个人硬邦邦的去找王翦论理,这倒好了。秦牧虽然没见过王翦,可是王翦是名垂青史的人物。这样的人不可能被魏轩几句话说的退兵。   他要这就退,也就没有后来了。秦始皇非宰了他不可。   但是魏轩也不是凡人,他会吹啊!如果他到了王翦跟前一路吹,很可能把王翦吹死。这样一来,秦军主帅没了,至少暂时是打不过来。   秦牧也不知道魏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如果没有要救韩国这么一点原因,秦牧很想这就出门,马上去太子府,一枪把魏轩给干掉。现在就不能这么莽撞了。   万一魏轩真的能给韩国解围呢?   自己在韩国的活动还没展开,还需要一段时间,现在韩国不能亡国,也不能投降。   “冠军侯,如果是你来带韩军,能否挡住秦兵?”公仲明对秦牧越来越佩服。只看这份沉稳劲,就比朝廷上的诸位官员强。甚至比自己都强。   自己听到这个消息,都不能如此稳重。   公仲明哪里知道,秦牧根本不在乎韩国是不是亡国,他当然沉稳了。反正这国家也不是自己的。   秦牧只是不能让韩国这么快没了。   而且这时候秦牧脑袋里面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所以对秦军更是不在乎了。这就给公仲明造成了误会,他以为秦牧对王翦都不胆怯。   既然如此,要不你试试?   “太仆,我是楚国人,怎么好带韩国的兵。”秦牧连忙拒绝。   “无妨。冠军侯,那魏轩也不是韩国人,听说他是秦国人,可是他还不是一样为韩国效力。”   公仲明这样一说,更是让秦牧彻底弄明白了。那个魏轩不是同名同姓的,就是同一个人。   “当今时刻,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皆守土有责。”公仲明看秦牧没有继续拒绝,觉得似乎有点希望。他连忙又追了这么一句。   秦牧一听,这句话熟悉啊。校长体。这好像是蒋校长说过的话。   烛之武的事情,秦牧非常清楚。这个人退了秦晋联军,同时也就卖了郑国。   出兵伐国,是重之又重的事。烛之武如果不卖点利益给秦国,秦国怎么会退兵。   而且时过境迁,现在不是当时。   当时是秦晋联军,烛之武还可以分化瓦解。现在就秦军一家,你魏轩怎么分化?   如果不给秦国利益,他们凭什么退军?   秦牧想来想去,觉得如果换了是自己,单身一个人面对王翦,除了杀了他,就是卖了韩国。舍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   杀了王翦,秦军暂时会退去,可是以嬴政的暴脾气,肯定会亲征韩国。这也拖延不了几天。   如果是卖了韩国,那不就是等于韩国亡国了吗。自己还是不好在韩国展开行动。   想到这里,秦牧对公仲明说道:“太仆,我听说秦王嬴政,前不久才在雍城举行冠礼,拿到玉玺。这个时候,他怎么有精力派兵来打韩国?”   跟明白人说话,不用说的那么多。公仲明一点就透。   对呀。秦王嬴政,这么多年来虽然是秦王,却没有实权。实权掌握在吕不韦和嫪毐赵姬手里。   他才去雍城,平息了嫪毐的叛乱,拿到实权。按理说,这时候秦国有大量的内部问题要解决,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派兵来打韩国。   换了是自己辅佐秦王,他也要阻止这样发兵。这时候应该派重兵防守好边界,防止别国来趁火打劫。   秦王手下也有的是人才,他们怎么没劝阻住秦王呢?   莫非这里有什么阴谋不成?   反常即为妖。   公仲明是韩国太仆,自然不是废物。   他立刻说道:“冠军侯,就我知道的消息,似乎在雍城,秦王并没有杀了嫪毐。我听说,嫪毐跑了。”   “太仆分析的太对了。”秦牧一拍大腿说道:“定然如此。嫪毐是秦王的心腹大患。他一天不死,秦王一晚上睡不好觉。秦国现在这么急急忙忙的派兵出来,是不是他们得到了什么消息?莫非是嫪毐跑到了韩国?”   公仲明恍然大悟!   定然如此!   韩国挨着秦国,如果嫪毐要逃跑,韩国几乎是他首选的目标。   这时候可没有后世那么严格的过界管辖,嫪毐一个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来了也没人知道。   这时候,没准嫪毐正藏在新郑某贵族的家中呢。   公仲明猜的一点没错,嫪毐就在他隔壁睡觉呢。只是他完全想不到,那个丑的跟猪一样的人,就是嫪毐。   “冠军侯,按你意思,是不是我们找到了嫪毐,然后把嫪毐送给王翦,秦军就会退兵?”   “这是一定的。只是嫪毐到底在不在韩国?在不在新郑?又如何能迅速的找到他?毕竟秦军几日后就要来了。”   秦牧这番话,又让公仲明挠头了。   这事不好办呀。首先,他就不知道嫪毐长啥模样,就是人家当面站自己面前,自己也认不出来。   其次,嫪毐来没来都不一定。现在他们只是猜测嫪毐来了。   再说,就是嫪毐来了,自己又知道他长什么样,但是如果他托庇在贵族手下,自己也不好拿他。   这都是现实问题,而且都不好解决,可是秦军就在眼前了。   公仲明不由得再次望向秦牧。冠军侯,你既然这么聪明,那一定有解决办法。   秦牧这时候也不瞒着了。   “太仆,我有一计,可退秦军!” 第六十五章 秦牧的妙计   “计将安出?”公仲明连忙追问。   这话熟悉。三国演义中老有人问这句话。秦牧差点顺嘴就说出来:“欲退秦兵,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还好他及时醒悟过来,改口说道:“太仆,嫪毐这个人,我曾经见过一面。现在我们要找真正的嫪毐千难万难,谁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即使活着也未必就在韩国。现在火烧眉毛了,我们可以找一个人假扮嫪毐,引开秦军。”   公仲明立刻恍然大悟。对,这一招自己怎么没想起来呢?   这一点也不怪他。世界在发展,这时候还是战国时期,后面秦汉都没开始呢。中国的战争史,刚刚有个开端,各种巧妙的战争计策还不完备。   秦牧有两千多年的战争史做基础,自己又打过不知多少仗,所以面对眼前的局面,他本能的就找到了最好的解决办法。   在秦牧看来,秦军这时候来打韩国,实在不明智。   战争不是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事。任何拍脑袋就去打仗的君王,全都无一例外的死翘翘了。   秦始皇好端端的活了很久,所以他绝不是脑袋一热就发兵的人。历史上,这个时候并没有秦军来打韩国,那么这一次很可能是虚张声势。   按照秦牧对始皇的理解,这个人会以攻代守。越是秦国虚弱的时候,他越不会露怯。   如果把大军摆在边境,岂不是让天下诸国知道秦国现在比较乱,需要防守吗。   他反其道而行,抢先把兵派出来,这样反倒会压制住各国的蠢蠢欲动。   这是变相的空城计。不过我却不是司马懿。   诸葛亮以空城吓跑司马懿,秦牧不能被吓跑,他还没找到和氏璧呢。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果秦牧想要在韩国的新郑玩玉石,起码要保证新郑不能处在敌人的大兵威胁下。那时候谁还有心思偷香窃玉,都想着怎么保命了。   为了和氏璧,也要暂时让韩国处在安全状态下。   这个计策顿时得到了公仲明的认可。   “冠军侯,你速速行动,新郑城内,你可以随便寻找。任何人,只要他长的像嫪毐,我都可以命他听你吩咐。”   “这个来不及了。救兵如救火呀。”   公仲明听到这话,立刻又担心起来。这时候没有电脑数据库,冠军侯也不能对着显示器,一个一个看照片。他要找这么一个人,只能满大街转悠。这的确是来不及了。   “那怎么办?”   “不急,我在云梦泽中打过很多异兽。其中一头异兽,有改头换面的本领。我杀了异兽,拿到他的头骨,我能用他的头骨把一个人改变成我想要的模样。”   “这般神奇?”公仲明听得都愣了。天下七国,就韩国比较安全——相对蛮荒世界来说。韩国周边没有蛮荒界,所以公仲明没见过异兽。   “的确如此。太仆,八戒不是我的书童,他是我的副将,天生胆大心细。我准备把他改变成嫪毐的模样,让他去引开秦军。”   “冠军侯,你这可是救了我韩国。请受公仲明一拜。”公仲明低头就拜。   秦牧连忙拦住了他:“太仆,不必如此。我离开楚国,来到韩国,自然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韩国乱了,对我有什么好处?帮韩国就是帮我自己。”   说到这里,秦牧指着韩非说道:“太仆,虽然我有异兽头骨,可以把一个人改头换面,但是这件事很耗费时间。我这就连夜开始,你帮我把韩公子带回去吧,我就不陪两位了。”   “好,好。一切拜托冠军侯了。”   等公仲明带走了韩非,秦牧来到隔壁,把八戒拍醒了。   “八戒,给你个好活。”   八戒睡眼朦胧,一时还没弄明白什么意思,他迷迷糊糊的说道:“猴哥,这大半夜的,有什么好活?”   说到这里,八戒眼睛突然一亮,他明白了。半夜三更能有什么活,一定是偷偷进人家大姑娘小媳妇的宅院。   猴哥要找和氏璧,还有比这时候更合适的时间吗?人家都睡了,我们才好行动。   “猴哥,我看那个太子妃不错,年轻又漂亮。她家一定有和氏璧,咱们这就去太子府。”   秦牧一时不查,差点被猪八戒带沟里去。这时候到是夜黑风高,适合采花!   呸,不是采花,是探宝。   呸,什么探宝!现在是要大变活人。   “八戒,太子府先放一放再说,现在你先干老本行?”   “猴哥,你说吧,要我拿下哪个女人?太子妃吗?我这就去。”   “啊呸!”秦牧快被八戒气晕了,你怎么就惦记着女人呢:“不是让去去拿下女人,是对付一个男人。”   “这个……”猪八戒顿时一脸的为难:“猴哥,若说让我披上女人的皮,变个女人也是可以的。只是我本身是公的,对付男人总是觉得恶心啊。这个事我看您出马更好。猴哥,您一表人才,别说女人了,就是男人看了也喜欢。”   秦牧一脚就把八戒从床上踹地上去了。   “我说你满脑子就床上那点事?就这样你还想拯救人类?难道给你一个女人,你要创造一个民族?”   “猴哥,”八戒一点不在意被踢,他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说道:“您这话意思是让我多生孩子吗?这个我没问题。不过一个女人少了点,给我一打差不多。”   “我给你扔猪圈里去。”   “那可能只能生猪,不能生人了。”   ……   秦牧绝不能再让他说话了,否则自己没准要跳猪圈了。   “八戒,听着。我让你变回嫪毐。”   “猴哥,没问题。那张皮我还没扔呢。这小子最帅,我舍不得扔。”   “好。你变回嫪毐,然后离开韩国,一路向西,去见王翦。”   “什么?你让我见他?那不是让我去送死吗。我不去。”   “我有那么坏吗?我能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吗?我陪你一起去。”   “咱俩去也是送死啊。就算咱俩都厉害点,猴哥你还有科学技术傍身,可是王翦是带着大军来的。我们就算是铁打的,也打不过那么多人。送死我不去。”   “这不是送死。”   秦牧没想到八戒还挺聪明。   不过再想一下,这也很正常。他冒充嫪毐,用的是自己的脑袋。如果他不聪明,也不可能嚣张这么多年,最终差一点干掉嬴政,自己当上秦王。   八戒虽然丑了点,脑袋还是够用的。   “是这样,我有一计,可退秦军。你就是这个计划的核心,你这样办……”   秦牧总算让八戒放弃了夜探太子妃卧室的计划。   这让韩国的太子妃暂时逃过了八戒的魔掌。   只是八戒也太低估了太子的实力,韩国太子自从得到魏轩之后,实力大增。   猪八戒如果敢来太子府上,被采花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魏轩,早就知道了秦牧。别以为你改名孙悟空,我就不知道你是蓬莱客商。   那一日茅焦带走了秦牧夫妻以及楚国王后李嫣,没有带走魏轩。不过茅焦念在两人相识一场,给他留了一匹马。   借着这匹马,魏轩总算逃出了寿春。   这时候的楚国,肯定是没法让他混下去了。他先投李园,再投春申君,这是大忌。背主求荣啊。   魏轩以为凭着春申君的权势,自己一定能当上楚国的高官,从此权力财富,要什么有什么。再不用荒郊野外的找动物解闷了。那时候有的是美女。   可是万万没想到,春申君说死就死。不但他死了,还连累的自己差点也死了。   楚国不能待了,魏轩必须找下家。他曾经考虑过秦国。   他之前是从秦国来的,当时没在秦国混出名堂。可是现在不然,他的巫术上了很大一个台阶,可以说登堂入室了。这样他觉得自己也许回到秦国,能得到秦王重用。   只是这件事他也没有把握,所以他先迂回了一下,来到了韩国。   韩国比较倒霉,南边是楚国,西边是秦国,魏轩就拿这里当跳板了。   他的巫术大成,所以一到韩国,就投入了太子门下,受到太子重用。   过了不久,秦牧就来到韩国,紧接着新郑的上层社会就流传着冠军侯的传说。   尤其是韩夫人可着劲的嘚瑟,这就让魏轩想不知道都不可能。   楚国哪里有个冠军侯,自己在楚国也算是一号人物,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么个人。   他私下一看,原来是秦牧,那个蓬莱客商。   这下魏轩全明白了。   不过他不知道,为什么秦牧从秦国跑了出来。他对秦王和茅焦都很了解。茅焦绑走秦牧,肯定不会是把他抓回秦国宰了下酒,那一定是当上宾对待。   秦王肯定是要让秦牧为秦国效力。造纸,造瓷器,把蓬莱国的好东西都给我造出来。   这样的人,秦王不可能放他离开。现在秦牧来到韩国,九成九是私下偷跑出来的。   他连本名都不敢用,改了个名字叫孙悟空,这还不说明问题吗?   魏轩对秦牧并没有杀父之仇。当时在楚国,俩人有着直接的竞争关系。李嫣要捧秦牧,黄歇要捧魏轩,自然魏轩想杀了秦牧。   现在来到韩国,这种关系就没有了。而且看秦牧隐姓埋名,似乎不想再靠睡王后升官了,这对魏轩来说更是没有了威胁。   他并不想杀了秦牧。可是秦牧这个人,却是一个好工具。   魏轩在朝堂上提出一个人去见王翦,要为韩国退兵,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在新郑发现了秦牧的身影。   自己只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王翦,王翦自然会通知秦王。   秦王肯定会派兵来抓或者请秦牧回去。这样自己就算立下大功,可以回秦国了。   以魏轩的眼界,当然看得出来天下局势。   这天下不是楚国的,就是秦国的。所以他之前才跑去楚国找机会。现在楚国乱成这样,显然秦国才是唯一的机会。   韩国,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跳板。   也正是因为他要去秦国,而他不知道秦牧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也不知道秦王对秦牧是什么态度,所以他才不敢主动出手拿下秦牧。万一没猜对秦王的心思,自己岂不是要倒霉?   魏轩根本不想做烛之武,为韩国退秦军,他只是想见到王翦。   韩国使节这个身份让他可以很容易的见到王翦,否则他以个人名义去见,王翦哪里会见他。   秦王本来就讨厌巫师,王翦更不可能私下见巫师了。   秦军出了函谷关,气势汹汹而来,韩国这边不敢怠慢。   第二天,魏轩一早就出了城。他作为韩国使节,摆明旗号去迎秦军。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君。   他是使节,出门总有个仪式,这就耽误了时间。   早在他出城之前,秦牧和八戒就先出了城。   公仲明看到八戒化妆成的嫪毐,顿时对秦牧佩服的五体投地!   冠军侯,真乃神人也。那八戒三分像人,七分像猪,自己都不想多看他一眼,可是现在被冠军侯随手一打扮,竟然成了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美男。   想来这就是嫪毐的本来面目。   见到秦牧如此有本事,公仲明顿时信心大增。   这一次,只要把秦军先糊弄走,接下来他就要和秦牧一起,疯狂寻找和氏璧。   不能次次靠假货骗人吧?还是要拿出真货,把和氏璧找到,送给秦王。这样才能彻底的解除韩国的危难。   公仲明站在城门口,望着秦牧和八戒离去的方向,久久不肯回城。   这俩人可是担负着韩国的安危,他们办的到吗? 第六十六章 嫪毐的解围方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浩荡的秦军,行走在秋天炙热的阳光下。秋老虎发威,让田里的农夫都打蔫,但是这一支秦军一个个充满了斗志。   现在的秦国,正处在上升期,秦军中每一个士兵,都有着强大的建功立业思想。   只有上战场,在战场上砍下敌人的头颅,他们才能以军功进爵,提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战争,对他们来说,就是改善命运的唯一途经。   每一个人都斗志昂扬。尤其是他们的主帅,乃是天下无敌的王翦。   王翦这次一反常态,没有位列中军,而是在前军中。   听着军士们高昂的歌声,王翦心里却想起了另一首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两首歌,都是《诗经-秦风》中的。   王翦没有什么强大的斗志,因为这次他就不是为了打仗而来。   他是要找一个人,这个人,让秦王夙夜难安。   此人正是嫪毐。   长信侯嫪毐,在雍城竟然逃了出去。这让王翦感觉很是诧异。   王翦是嬴政的心腹,他没有跟随秦王去雍城,是因为他要控制咸阳的局面。   咸阳是秦国的腹心之地,须臾不能乱。   秦王从雍城回到咸阳,立刻召见王翦,告诉他嫪毐跑了,同时命他马上去带兵做出威胁韩国的姿态,暗地里寻找嫪毐。   兵者,诡道也。这种佯攻的战术,对于王翦当然不陌生。   他可以把势头做成十足,他也的确做到了。只凭行军的速度,就吓得韩国鸡飞狗跳。   可是带兵去找一个人,这似乎有点不合常理。毕竟他带的是正规军,不是间谍组织。   这样浩浩荡荡的去韩国,怎么能找的到嫪毐呢?   不过秦王私下告诉他,嫪毐最可能逃窜的方向就是韩国。秦王要王翦做出姿态,如果嫪毐在韩国,那么一定要韩国人把嫪毐交出来。   同时秦王还命令王翦私下打探秦牧的下落。   这是一次怪异的军事行动,所以王翦的斗志就没有那么高了。他满心的是想着怎么找人。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到底他在哪呢?   正在王翦苦思冥想作战计划的时候,突然斥候来报。   “报,将军,长信侯在前方,拦住我军。”   “……”   王翦先是有点糊涂,接着就是精神一震。怎么,嫪毐自己跑出来了。这真是太好了。   “他带着多少人马?”   “就他一个人。”   一个人?王翦心说你胆子也太大了。一个人也敢来见我。   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   王翦一催坐下战马,飞快的来到了队伍前。   全赖秦牧的划时代发明,秦军的战马如今全配上马镫。这让秦军的战斗力大增,同时也让王翦骑马的速度快了许多。   眨眼间,他来到队伍前。只见远处正是长信侯嫪毐。   嫪毐一人一马,孤零零的挡在道路中间。   “长信侯。”   “王将军。”   “长信侯,多日不见,陛下命我请你回咸阳。”王翦不能就这样杀了嫪毐,他要把嫪毐抓回去。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了,那就是最好不过。省的我去找了。   “王将军,你看,你也骑着马,我也骑着马,你要追我未必追的上。所以,不如我们先谈两句,暂时别动手。”嫪毐面对大队秦军,没有半点惧色。   秦牧吩咐过他,不是让他冲上去把王翦宰了,不是让他一个人挑战一支军队,这让嫪毐心里踏实了。   不要自己去送死就好。   说几句话,自己的任务就完成了。   王翦哪能听他白话,你都来了,还由得你吗?他一挥手就要下令包围嫪毐。   嫪毐举起马鞭说道:“王将军,你的兵要是再进一步,我转身就跑,到时候你可是未必追的上我。我来是和你聊两句。你不给我这个机会吗?”两人身处官道,两边没什么遮掩,王翦想让士兵偷偷迂回都做不到。一动就会被发现。   这个地方,是秦牧特意挑选的。   他和八戒,再加上青龙,出了新郑城门不远,立刻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架起了筋斗云。   筋斗云比起骑马可舒服多了。秦牧也不想那么辛苦,干脆大家都坐敞篷车吧。还是云霄飞车,在天空飞。   他飞了多半日,远远看到了秦军,这才按下云头,让嫪毐迎了上去。   现在的地形的确限制住了王翦,他不得不让手下停止行动。   “长信侯,你有什么话,应该去和陛下说。你放心,和我回去,这一路我绝对不会为难你。”王翦还试图诱惑一下嫪毐:“长信侯,太后和两位殿下,还好好的在雍城。陛下待他们很好。”“王将军,多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嫪毐在马上拱了拱手:“现在不提嬴政的事,我是想和你说说咱俩的事。”“我和你?长信侯你不要胡说。咱俩之间哪有什么事!”王翦一生精明,他从嫪毐的话里面发现了一些危险的苗头,所以果断的掐灭了。   “王将军,我们之前没有事,但是之后可以有事。雍城时候,我待嬴政如亲子,哪成想他却要杀我。我是迫不得已才跑的。”王翦一听这话,汗都下来了。这种事,你怎么能当着这么多士兵说呢。   他立刻喝到:“长信侯,休得胡言。否则莫怪我不客气。”说着话,王翦抄起了弓箭。   如果嫪毐再敢胡说陛下的坏话,王翦就要一箭射死他。   “且住!”嫪毐摆手说道:“不说嬴政了。我说说我自己还不行吗?”“你讲。”   “我来这里,是因为心怀故国。秦国有我家人。我不得不关心。”“那你就跟我回咸阳呀。我亲自送你去见家人。”“王将军,嬴政对我误会太深,不过念在他对我家人尚能善待,所以我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我来提醒你一件事。”“什么事?”   “韩国太子最近招揽了一个门客,是大巫魏轩。这个人非常危险。他有一支笛子,凭借此笛,能杀人于无形,让敌人无法提防。韩国,乃是秦国之敌,我担心韩国上下会不顾一切的铤而走险,派此人刺杀秦王。”……   嫪毐的话让王翦万万没想到。怎么秦王想杀你,你却要救他。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王翦不由得仔细打量起嫪毐来。   嫪毐还是原来那个嫪毐,虽然衣服换了,但是人没换。   嫪毐是长信侯,王翦是秦国大将军,俩人有过多次的见面,这就不会认错人。   可是这个长信侯,怎么会突然拦在自己大军之前,提醒自己当心刺客呢?难道杀了秦王,不是他一直的想法吗?   王翦被嫪毐说的糊涂了。   他不知道嫪毐说的一切,都是秦牧教的。   把水搅混,才对自己有利。   秦牧根本不知道魏轩见到王翦会做出什么事,反正对自己不会是什么好事,干脆别让他们见面算了。见了面,也让王翦宰了他。   至于为什么嫪毐会说出这件事,这就更是让王翦随便去猜。反正你怎么猜都猜不对。   这样水就更混了。   王翦的确是糊涂了。他正在皱眉思考的时候,嫪毐又说话了:“王将军,当今秦国之敌,不在六国,而在蛮荒之地。尸山异兽如今蠢蠢欲动。你知不知道,其实嬴政给我了一条密令。”“什么?”王翦下意识的问了一句。这时候他脑筋快转不过来了。   “秦王对我误会深重,所以我为了自证清白,要去消灭尸山异兽。你这支军队,正是秦王派来辅助我的。这就跟我走吧。”说着话,嫪毐不等王翦反应过来,拍马就跑。   他一跑不要紧,王翦下意识的就追。嫪毐是正主,自己找的就是他,现在见了面,怎么能让他跑了呢。   王翦是主将,他一动,手下跟着动。   嫪毐一马当先,后面秦军蜂拥尾随,大军改变了路线,向着远离韩国的方向跑去。   秦牧远远躲在一边,拿着望远镜看到一切。   眼见一切如自己计划一般的进行,他松了口气。   看来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有嫪毐,就能解了韩国的危局。   他对嫪毐一点也不担心。这家伙根本不是人。虽然这么多人追他,可是谁也不可能捉的到他。他能以六七十公里时速跑一天,马都不能,人更不能。   韩国的危难,这就算解了。   不过秦牧还有一件事要办。他再次架起筋斗云,向着来时路而去。   眼见着官道上出现了魏轩的车驾,秦牧降落了下来。   他随手变出一支复合弩。   “龙儿,这个会用吧?”   青龙立刻把弩抢到了手里。现在这个时期,弓弩都是常备武器,青龙继承了芈华的记忆,当然会用弩。   复合弩来自于后世,可是它还是一支弩,不是狙击步枪,青龙一看就会。   只是这支弩的材料做工,和现在这个时期的弩就完全是两回事了。   这是二十一世纪工业制品,威力,射程,准确度,都远超本时空的弩。   青龙无师自通的拉弦上箭,然后一扣扳机,弩箭极速的射了出去,深深的扎入了前面的大树树干。   “好东西!”青龙对这支弩爱不释手。   这让秦牧越来越糊涂。这个玩意,比起你自己本体的杀伤力差太远了。换了你龙躯还在,我拿一万只弩也射不死你啊。怎么现在这一支弩就让你这么开心?   莫非,芈华渐渐的反噬了你?只有芈华才会这么开心。   这时候也没办法问这些,秦牧看青龙能熟练的运用这支弩,不至于一下把自己射死,就继续说道:“我一会和魏轩见面,你给我看好了他。如果到时候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事,你立刻射死他。”秦牧对于魏轩总是有点好奇。他不知道魏轩的巫术,是一种什么样的科学技术,竟然可以让人不受控制的自相残杀,能让人失去自我。   他要见魏轩一面。为了保险,别让人一锅给自己俩人全烩了,所以他早早安排下预防手段。   青龙就是他的狙击手,警戒哨。   “牧牧,为什么不直接射死他?”青龙对于自己第一次败在一个凡人手里,一直是心里不忿。   “这个吗,冤家宜解不宜结。”秦牧只能这么给青龙解释。   实际上秦牧对魏轩多少有点愧疚。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魏轩现在可能已经是楚国高官了。谁知道兜兜转转弄到现在这个地步。   更主要的是,秦牧想了解一下魏轩的巫术,同时也要试试,魏轩的巫术自己到底能不能挡得住。   他可不想面对一个自己挡不住的敌人。有矛就有盾,秦牧想要破解魏轩的巫术。要破对手,先要了解对手。   眼前就是最好的时机。   魏轩的车驾已经出现在眼前,秦牧一催马,冲到了道路中间。   “魏大巫,别来无恙!”   见到有人冲出来拦路,魏轩的军士立刻张弓搭箭。   他们可不认识秦牧。   魏轩从车里探出头,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道路中央的秦牧。   怎么,这家伙跑到这里来了!   魏轩根本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秦牧,一时他有点吃惊。   “冠军侯?”魏轩试探着说道。他觉得现在不适宜揭露秦牧的身份。   “正是本侯。”   秦牧说这话时候,觉得很是别扭。正是笨猴,难道自己真是一只猴吗?   “撤去弓箭,冠军侯乃是本人故交。”魏轩命令手下解除戒备。   他对自己有着强大的自信,他的命本来也不靠这些凡人保护。   求人不如求己,还是自己最靠谱了。   魏轩跳下车,向着秦牧走过来。   秦牧也跳下马,走到魏轩三步之内,停下了脚步。   这样他们离车队就有一段距离,两人谈话不虞被外人听到。这是秦牧需要的,也是魏轩需要的。   “冠军侯,我是称你为孙悟空呢,还是秦先生?”“这个随意,我到是不在乎。不知道魏大巫摆明阵势,要去哪里?”“奉韩王之命,去劝王翦撤军。”   “如此说来,到是不用忙着去。王翦已经跑了。”“什么?”魏轩大吃一惊。怎么自己还没出手呢,王翦就跑了。跑去哪?他不是来打韩国吗。   “他去哪里了?”   秦牧随手给他指了个方向:“那边。听说他找到了嫪毐,一路追下去了。”“这……”   这事发生的太突然,太意外。魏轩早就做好了打算,见到王翦如何说话,如何对应,他都成竹在胸。可是哪成想,他准备好了没用,王翦跑了。   魏轩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怎么嫪毐这时候突然出现,而且秦牧还在这里,他还知道这件事。   难道秦牧和嫪毐勾结到了一起?   雍城发生的事情,韩国高层知道个大概。但是他们不知道嫪毐没死,他们只是知道秦王拿到了玉玺,可以亲政了。   魏轩是太子心腹,自然也知道这个情况。   现在他听说嫪毐没死,而且很可能和秦牧搅合到了一起,魏轩的心思顿时转的飞快。   嫪毐,是嬴政的心腹大患,他不死,嬴政寝食难安。秦牧,是高明的匠人,肯定很受秦王器重。这俩人本来就不是一路人,怎么能联系到一起呢?   再说,秦牧到底是偷跑出来的,还是另有玄机?   秦牧的话成功的勾起了魏轩的好奇心。   “冠军侯,那你在这里拦着我,却又为何?”   “魏大巫,我对你的巫术很是好奇。我想……”   说到这里,秦牧也有点不知道怎么说了。巫术,是巫师看家本领。   魏轩的巫术,不是祝磺的医术。医术是可以交流的,巫术是各自秘密。   秦牧要知道人家的秘密,魏轩肯定不答应。   那比试一番?可是怎么比试呢?看我先杀了你,还是你先吹死我?   俩人也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秦牧现在的杀心越来越淡。   没看到魏轩时候,他觉得杀了这个人到是清静,可是他总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关口。   无辜杀人,总是于心不忍。   现在秦牧真的很想和魏轩交流交流。只是隔行如隔山,他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了。   就好像一个开KTV的,想要了解造原子弹的工序,他连从哪问都不知道。   “冠军侯,我对你也非常好奇,不如我们好好谈谈。”“我也正有此意。”   “来人,摆酒设宴。” 第六十七章 秦牧和魏轩的对话   秦牧有点喜欢这个时空的纯真。   说摆宴就摆宴。   官道旁,树荫下,一片竹席,一张案几,两人面对面席地而坐。   这距离有点近,秦牧不由得看了看远处。   青龙藏在远处大树后,这个距离还在复合弩的杀伤范围之内,自己的安全还是有保证的。   “冠军侯,上一次见你时候,你和茅焦去了秦国。怎么现在又来到了韩国新郑?莫非在咸阳不得意?”   “魏大巫,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我来自蓬莱,那里才是我的故乡。楚国,秦国,韩国,不过是我游历的地方。在咸阳待一阵,腻了就来韩国转转。游历天下是我的兴趣所在。”   “怎么,秦王没有重用你吗?”魏轩比较关心这一点。他知道秦牧是个有本事的人。瓷器,纸张,全是他造的。这样的人才,秦王怎么会放过。   可是如果秦王真的连这样的人才都放过,那自己去秦国,前途也不妙呀。他必须弄清楚这一点。   “魏大巫,你说我是人才,这点我也不否认。我是人才,你也是。天下人才很多。我在韩国认识一个人,韩非。他也是个人才。但是你知道他现在做什么?”   魏轩摇了摇头。   其实他知道韩非。   韩非本不放在他眼里,但是韩夫人到处显摆家里来了贵客,这让魏轩对韩非就上了心。   他知道韩非是个有本事的人,但是却没什么地位,只是个守门令。   这样的人,自己就装不认识算了。   “天下才共一石,韩非独得八斗,可是他只能替韩王看守新郑的大门。所以说,人才是人才,重用是重用。这两个可以有联系,但是也可能没联系。魏大巫,你知道吗,一个团队中,八成都是庸人,两成才是精华,是能干事的人。但是这两成人,未必是被重用的。”   秦牧这个理论,来自后世的统计结果,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   一个公司,一个创业团队,甚至一支军队,灵魂人物只占其中两成,剩下八成是因人成事的。但是并不是说这八成不应该存在。相反的,没有这八成的普通人,那两成精英也成不了事。   这个理论对于魏轩来说,太新鲜了。   他这是第一次和秦牧面对面坐下,俩人能认真交谈。秦牧一开口就给了他极大的震撼。   蓬莱客商,果然不凡。   魏轩也是极为聪明的人。他明白秦牧的意思。秦牧并不想谈自己是不是被秦王重用,也就是说,他不想向魏轩讲述自己在咸阳的事。   “冠军侯,我本是秦国人,也曾游历天下。最后我去了楚国,后来的事你都知道。现在我有个问题,我想请教阁下。”   “魏大巫客气了。请教不敢当。我们一起探讨。”   “好。冠军侯。当今天下,群雄并起。北有燕国,南有楚国,东有齐国,西有秦国。此乃天下四雄。至于其余,不足而论。这四国,皆有吞并天下的野心,如今看来,秦楚当先。那么在冠军侯看来,最终谁能一统天下?”   这是魏轩最最关心的问题。学会文武艺,售与帝王家。这句话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这个意思,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魏轩也不想跟随一个没前途的国君。否则他不会舍弃韩国太子的重视,还一心想去秦国钻营。   他是看好秦国的。尤其是楚国内乱不已,而秦王却年纪轻轻,就轻松平息了嫪毐的叛乱。虽然嫪毐跑了,可是大权却被秦王拿在手里。   从这一结果上来说,秦王做的很成功。   如果他有后世的思想,就可以这么说:秦王嬴政,基本实现了战前制定的战略目标。   面对魏轩的问题,秦牧几乎不用想都可以回答。只是他不能显得如此快速。你一个蓬莱人,怎么这么懂得大陆上的局势?   “魏大巫,为什么你如此关心天下局面。以你的本事,哪里不能混出个人样?”   “不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确,我是有一点本事。凭借这点本事,我不能说出将入相,可是有吃有喝,有屋有田有女人,还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我会老,也会死。我老了,我死了,我的后代怎么办?如果我在韩国生根,然后韩国被秦国灭了,我的子孙后代,岂不是没有下场?”   “……”   秦牧没想到他想的这么远。连孙子,曾孙子都想到了。可是你现在连儿子都没有吧。你就孤单一个。   不得不说,中国人的家族传承思想,是深入骨髓了。   “这么说起来的话,韩国不如楚国,楚国不如秦国。至于别的国家,我还没有去过,暂时不知道。不过如果魏大巫可以等,那等我游历完了各个国家,如果我们有缘再见,我会给你一个我的答案。”   “好。”魏轩点点头说道:“冠军侯,你见过秦王了吗?”   “见过。”   “以你看法,你觉得嬴政此人如何?有没有霸王相?”   “这个吗。”秦牧想了想说道:“秦王嬴政,的确是很有王霸之气。只不过他还太年轻,等他成事,估计还要过个七八年,甚至十几年。”   秦牧说的一点不假,历史上秦王出兵灭六国,还要等好几年呢。这几年,六国是安全的。   魏轩听到秦牧这话,一下愣住了。   他在秦国时候,本事不够大,地位自然也不够高,再加上秦王讨厌巫师,他根本就没机会见到秦王。   现在他想去秦国混个前途,也是因为自己本事长了,想碰碰运气。只是秦王讨厌巫师是他的性格,魏轩也不敢保证,他见到自己会重用自己。   秦牧在楚国搞出来的一切,不说那些精美的瓷器纸张,就是他随手写下的诗词歌赋,已经让魏轩对此人极为佩服。如果不是俩人有着直接的利益冲突,魏轩到是想交秦牧这个朋友。   现在他们都来到了韩国,冲突的缘由就没有了。这才让魏轩能和秦牧坐下来对饮。   抛开了矛盾,魏轩对秦牧的看法就客观了。他认为秦牧这个人,有这么大本事,那么见识一定不差。   他说秦王年轻,还要等个几年。那么就是说,天下有很大的可能,在这几年是比较稳定的。   楚国新老王位交接,自顾不暇。   秦国又不能马上出兵打天下。剩下的齐国和燕国,守成有余,攻取不足。   这样的局势让魏轩心里突然动了一番从来没有过的心思。   他问秦牧道:“冠军侯,蓬莱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嗯,我意思是,蓬莱的王位,是一代代传下来的吗?蓬莱的官员,都是贵族吗?”   现在是战国时期,战国是紧接着春秋,却不同于春秋。   春秋,是周天子分封诸侯。各个诸侯,就是各自的王。   但是战国不同。战国之所以是战国,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三家分晋。   三家分晋是指中国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瓜分晋国的,是晋国的士大夫。   这就让士大夫走向了诸侯的地位。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进步了。在魏轩的角度来看,他发现了时代在改变。只是他身处历史中,不能清晰的描述这些。   所以他要请教一下秦牧,你们蓬莱是什么样的。   蓬莱是什么样的?秦牧根本就没有蓬莱仙国的概念。他想了想说道:“其实蓬莱没有国王。蓬莱有领导人,领导人是蓬莱全国人民选出来的。当官的也不全是贵族。平民百姓一样可以当官,只要有能力。”   “呀!”魏轩忍不住惊讶的发出声来。   蓬莱,真是仙境呀!对于魏轩来说,还有比蓬莱更好的地方吗?不看出身,只看本领。   “冠军侯,你在蓬莱也是大官吧?”   “不,不,不。”秦牧摆手否认:“我不喜欢做官。闲云野鹤一枚。要不我怎么会九死一生跨过大海来到大陆呢?大海茫茫,没多少人能活着渡过。”   秦牧连忙打断了魏轩不该有的心思。你要是让我带你去蓬莱,我可没这个本事,去给你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小岛。   “冠军侯,你认为,当今天下,难道一定是王公贵族的天下吗?”魏轩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他平摊双手放在案几上,认真的请教秦牧。   “这个未必。”秦牧想也不想的说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种思想要不得。”   魏轩本来很紧张的问问题,结果却被秦牧不伦不类的比喻逗笑了。   “冠军侯,难道龙生龙不对吗?”   “对。可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有的出色,有的却未必出色。而且人不是野兽。人的一生,至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魏大巫,你读过孟子的文章吗?”   “请教。”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这是孟子非常著名的一段话。   舜从田野耕作之中被起用,傅说从筑墙的劳作之中被起用,胶鬲从贩鱼卖盐中被起用,管夷吾被从狱官手里救出来并受到任用,孙叔敖从海滨隐居的地方被起用,百里奚被从奴隶市场里赎买回来并被起用。   后面就是: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和明白人讲话,秦牧不需要说那么明白。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果然,不等秦牧说,魏轩就有点激动的说了出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是啊。”   秦牧说到这里,突然有点糊涂。这是怎么了?自己是要来摸摸魏轩的底细,怎么突然讲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魏轩说这些干嘛?   “冠军侯,你看我本事如何?”   没等秦牧想明白,魏轩已经把骨笛拿在了手中。   秦牧一看,脑袋嗡的一声。怎么,这就要开打了吗?刚才说的好好的。   他心中一动,差点就变出一把刀,随手抹了魏轩的脖子。以他现在强悍的身体,超快的速度,魏轩绝对躲不过自己一击。   只是秦牧瞬间又压制了自己的想法。自己是来摸底的,不是来杀他的。   这个世界很古怪,眼前就是一个古怪人。巫术到是是什么,自己必须弄清楚。   他不能就这样杀了魏轩。   秦牧连忙一抬手。这是他给青龙的暗号,意思是老子还hold住,你别开弓放箭。   “冠军侯,你觉得我笛子吹的怎么样?”   “天下第一。”秦牧衷心的赞美。这不是假的。谁能向他一样,吹起笛子来,能让听众全互相残杀。这样的人,自己一个人都没见过。   你就是天下第一笛。   “冠军侯谬赞了。我这笛子吹的还算不错,但是我却比不上我师父。我的笛声能杀人,但是我师父的音乐,却能让人为他所用。我比起师父,还差的很远。”   魏轩竟然还有师父,而且他师父比他还高明。这让秦牧万万没想到。   从魏轩的话里,从魏轩的神情来看,他的确对他师父深深佩服。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师父也的确比他厉害。   魏轩的笛声能让人失去控制的乱砍,而他师父的音乐能让人听自己的话。这不就是能控制人的思想吗。   魏轩是不能控制人的思想,否则直接全把人转化为自己人就完了,干嘛要乱杀呢。   这么说来,他师父才是真正的高人。   “魏大巫,不知道你师父他老人家是……”   “冠军侯,他并不老。我师父,姓高,名渐离。”   哎呦,竟然是他!   秦牧彻底懵逼了。   你师父怎么能是他呢。   高渐离是什么人,也许有的读者不知道。但是荆轲这个人,估计所有人都知道。   荆轲刺秦王,虽然最后功败垂成,可是这不耽误他千古第一刺客的美名。   而高渐离,就是荆轲的好友。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去刺秦王,正是高渐离在易水为他送行。   怎么这个人,是魏轩的师父。   如果他有这么大本事,那么荆轲……   秦牧都糊涂了。   “冠军侯。当今天下,让我魏轩佩服的人,没有几个。我师父是一个,你是一个。”   秦牧还没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他顺着魏轩的话随意谦虚了一句。   “冠军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可愿和我一起,拿下韩国,称霸天下。”   秦牧还没清醒过来,就又被魏轩一棒子打晕了。   ……   魏大巫,莫非陈胜吴广是你转世吗?怎么你这么早就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   你要造反,还拉着我。   我……   秦牧感觉世界在自己眼前变了颜色。   魏轩身上的红袍,仿佛着了火一般。   天啊,饶了我吧。这一次我真没想造反,我就是想找到和氏璧,成神仙。   怎么想安稳的做件事,就这么难呢! 第六十八章 金蛇狂舞   问题严重了。   秦牧意识到事情不好办。   自己来到这个时空,是为了寻找和氏璧,根本没想过什么统一天下。   再说了,智障少女说了,为了躲避神的监视,不引起麻烦,在这个时空不能搞太多超越时空的玩意。   那么工业化就不能搞,否则没准嫦娥下凡,给自己脑袋上来一捣药锤,把自己打成白痴,那就搞笑了。   秦牧不想像傻子一样在世界上活着。   可是魏轩不知道这些。   他要篡位,要夺取韩国的王权,这对他来说是天大的事,也是天大的机密。   这样的事,他和自己说了,那就由不得自己拒绝。   秦牧这时候突然想起了一段电影画面。   黑老大要去抢银行,然后对手下人说:“我的话讲完了,谁支持,谁反对。”看起来是征求意见,实际上反对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吃子弹。   肯定得被杀死。   秦牧现在明白为什么魏轩先把笛子拿出来再说话了。原来是憋着劲要给自己一个最终审判。如果自己不同意,他就要开吹了。   “魏大巫,对于你的志向,在下深表佩服。只是这件事千难万难,我不知道你怎么有这个底气去……”韩国,虽然在七国中算是比较弱小的,但是毕竟人家也是一个国家。   三家分晋,分割晋国的也是士大夫阶层,不是大巫。   大巫比起士大夫,差远了。按照秦牧的分类,他们属于匠人这个阶层——有独特的本事,但是还是为上层服务的。   总体说来,大巫还是下里巴人这个范畴。   这样的人,不是说你不可以造反,而是没实力造反。整个韩国的上层是根本不认可你的。你就是杀了韩王,自己也当不上韩王。   所以秦牧有这个疑问。这明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魏轩轻松一笑,展现了强大的自信:“冠军侯,你毕竟是个外人。韩国的事,你是不知道的。”“怎么?”   “冠军侯,你以为面对秦军,只有我一个使臣吗?这怎么可能。现在南阳郡的守军,已经集合起来。秦军要打新郑,先要过南阳这一关。”秦牧点点头。这才像话吗。韩王看来还没糊涂到不明白事理的地步。   把全国的安危寄托在一个使臣身上,是不明智的。   可是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奇特的。换了自己是韩王,也得先调兵。   魏轩说这话什么意思?   “冠军侯,韩国落到现在的境况,韩王推卸不了责任。太子是个有志向的人,他一心想振兴韩国,所以这次调兵……”“怎么?”秦牧意识到这才是魏轩真正要说的话。   “太子也趁机集结了人手。他要逼宫。要韩王把王位禅让于他。”“这……”   这点秦牧是真没想到。怎么秦国都打上门来了,韩国内部还有这么多乱事。   “冠军侯,这就是我的机会。太子逼宫,如果我出手的话,会让太子和韩王一起死掉。太子的长子,是我的徒弟。我可以扶持他上位,然后韩国就落入了我的手里。我敢保证,一旦韩王父子归天,不出五年,韩国必姓魏。”……   秦牧真没想到看起来风平浪静的韩国,竟然内里风起云涌。   “冠军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这些告诉你吗?”秦牧摇摇头。   “我需要你的帮助。你的本事我都看在眼里。你能造纸,造瓷器,造曲辕犁,那么你一定还有很多东西,没有造出来。蓬莱国的武器,你就没造。你的身份限制了你,让你不可能在大陆得到一片天地,但是我可以。所以你我联手,天下唾手可得。”……   真是一个完整的计划。秦牧不得不对魏轩表示由衷的钦佩。   如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穿越者,只是掌握了领先的科学技术,那还真可能被他说服了。   我有技术,你有权力,这不是最好的组合吗?   但是秦牧不是一个普通的穿越者,他穿越过好多次,打天下都打腻了。   现在他有着更高的追求。他想要了解宇宙的秘密,找到和氏璧,从而成神。   翅膀和筋斗云的出现,让秦牧彻底的明白了自己的追求。   成为神,对他来说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既然我都能变出筋斗云,那么我为什么不能造出一个世界呢?   如果我造出一个世界,我就是神。   神是不在意凡间的事的。所以秦牧对打天下毫无兴趣。不过这不耽误他佩服魏轩。   作为一个草根阶层,有着这样的志向,并且有着与他志向配合的能力,不得不说魏轩是个真正的人才。   有理想,还有实现理想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在秦牧看来是可行的。   “冠军侯,你不用怀疑你能得到的好处。如果我得了韩国,进而得了天下,你要什么就有什么。田地,女人,你要多少都有。不过我知道,你对这些不感兴趣。”“噢?”秦牧没想到魏轩对自己还有点了解,不是两眼一抹黑。   “冠军侯,我知道你喜欢玉。玉,你要多少我也能给你多少。不过我猜,你要的不是一般的玉,你来大陆,是不是为了和氏璧?”……   秦牧这下有点震惊了。自己要找和氏璧,是个秘密。这件事在韩国来说,应该只有韩非和公仲明知道。这俩人都是嘴严的,他们不会说出去。   他宴请那些女人时候,只是说要她们拿玉石来换,可是没说要拿和氏璧来换香水。   魏轩能猜到这点,果然不是常人。   “冠军侯,天下人都看重和氏璧,我却不在意。一块石头而已。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钟爱它,但是我答应你,只要你和我一起拿下韩国,进而统一天下,和氏璧就是你的。天下任你去搜。”“魏大巫,这个事……”   “冠军侯,为表我的诚意,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秦牧觉得自己似乎越陷越深了。怎么魏轩一个又一个秘密的向外扔呢,自己快被砸晕了。   “其实韩国,就有一块和氏璧。”   “什么!”秦牧这下是真惊了。   “这块和氏璧,就在韩王手里。他有一块玉珏,就是和氏璧的一部分。他每日里贴身佩戴。这个秘密没人知道,除了太子。这是韩王历代相传的。我也是从我学生那里套来的话。”秦牧听到这话,心说你的学生真是够倒霉的,找了你这个老师,整个一大灰狼。   不过这个事情让秦牧的心顿时热了起来。   本来还以为要大费周折的寻找,哪成想和氏璧真的就在韩王身上。   “魏大巫,你怎么知道韩王佩戴的玉珏是和氏璧的一部分?”魏轩听到这话,犹豫了一下说道:“冠军侯,这个秘密是历代韩王口口相传的。”“你信吗?”   “我信。冠军侯,你不是我们大陆人,你是外人,可能不知道韩国的事。韩王做太子时候,也是有雄心的。可是他做了韩王之后,所有的雄心都没了,一天到晚只是享乐。我听说,这是因为他被和氏璧蛊惑了,所以堕落了。”魏轩这番话里的意思太丰富了。秦牧不得不花时间去想一下。   按他的话说,岂不是韩王也能从和氏璧里面感受到一些什么?秦牧现在知道,和氏璧对于不同的人,是开放不同区间的。或者说,不同的人,因为各种原因,从同一块和氏璧中感受到的东西不同。   韩王做太子和做君王时候表现的大相径庭,是因为他从和氏璧里面感受到了一些让他放弃雄心的东西。   秦牧不由得望了望魏轩。魏轩一副“你懂得”的样子,秦牧这才明白他什么意思。   既然韩王因为和氏璧而堕落,那么太子即使不死,即使上位,也可能因此堕落。如果太子死了,太孙上位,也可能如此。所以魏轩才胸有成竹。   韩王根本把握不住权力,他会因为和氏璧而沉沦。   也因此,天下人人都向往的和氏璧,被魏轩弃之如敝履。他不想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魏轩话虽然没有说明白,但是他的意思已经委婉的表达了出来。这就是向秦牧表明,自己对和氏璧真的没兴趣。不管它多么神奇,自己碰都不碰。   他只要权力,只要天下。而你秦牧,可以安心的去取和氏璧。   想明白这点,秦牧对魏轩更加的佩服不已。一个人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天下间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自己本事有多小,而事情有多大。大部分人的贪婪,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这点就是作者也概莫能外——当然,作者一直在努力改变这一点。争取让自己明白自己到底能吃几碗干饭。   魏轩的这番话,是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他从计划上和理论上,都给秦牧讲明白了自己要争天下的可能性,而且不贪图和氏璧的原因。   这就是俩人合作的基础。   魏轩到此,已经表现出了最大的善意,现在他就等着秦牧点头了。   可是秦牧没有点头。   “魏大巫,作为外人,我非常佩服你。你的才能,你的志向,我都很佩服。不过同样的,作为外人,我不想掺合进去。我只想在大陆上游历一番。所以,很抱歉,我不能接受你的邀请。”“冠军侯,既然如此,那我吹笛送客。”   魏轩是个果断的人。自己话已说尽,既然达不到目的,那就必须斩草除根。   他立刻把笛子放到嘴边,开始吹奏。   青龙一直远远的望着这边,眼见魏轩突然开始吹笛子,她手指一紧,就要扣动扳机,射杀魏轩。   这时候,就见秦牧又抬起了手。   这是他们越好的暗号——秦牧不想拿出划时代的通讯设备,所以只能靠原始的手势来表达意思。这意思是叫青龙别动手,自己还控制的住局面。   实际上秦牧真的是控制住了局面。   这一次听魏轩的笛声,秦牧感受完全不同了。   那一曲笛声,不再是无色无味无形,而是在他眼前绘制出了肉眼可见的各种规则。   这是一种错觉,实际秦牧不是用眼在看,而是用心,用灵魂,感知到了这一切。   这一曲笛音,是天地法则的一部分。只不过看起来很浅显,秦牧一下就明白到了。   笛音这次对他毫无威胁,显然秦牧的本事又涨了。这也是自然的,他在李嫣的玉环里学习了这么久,又接触到了秦王的玉环,他的水平大为长进,否则怎么能变的出筋斗云。   魏轩的笛音,现在对他来说就是班门弄斧。   秦牧抬起的手中,握着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   “魏大巫,你吹笛送客,我很是感谢。现在我也和你一曲。来,听听我的唢呐。”唢呐,是这时空没有的。   但是唢呐在后世可是大大有名,迎亲送葬,它是主力!   魏轩的笛声中,充满了死亡气息。这也是让人自相残杀的原因。   秦牧特意选择唢呐,就是针对于此。   死亡,对应着新生。   新生,开始于男女婚礼。正常来说,要先结婚后生子。当然有人奉子成婚,那就另说了。   秦牧选择了婚礼上最常用的唢呐独奏《金蛇狂舞》。   这首曲子节奏欢快,充满了旺盛的生命气息。   显然,婚礼这么喜庆的场合,定然要越活泼越充满生命力才好。   (这首曲子是2008奥运会开闭幕式的背景音乐。)   秦牧的演奏,不是一般艺人的吹奏。他的曲子中暗含了生命的法则。   唢呐一出,天下无敌。   这方天地中被笛声制造的杀意,顿时被唢呐冲的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就连远远守护魏轩的那些士兵,也被秦牧的唢呐感染了。   他们每一个人脸上都挂满了压抑不住的喜悦,整个人也开始手舞足蹈起来。   魏轩见状大惊。   他冷汗都下来了。   自己的笛声,怎么竟然无效了。   而且,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似乎也被唢呐所感染。   冥冥中,似乎有一位漂亮的女人,从虚空中走了出来。她的身上洋溢着生命的希望,她双眼中充满了喜悦。   她,就是自己的新娘。   魏轩完全被秦牧的唢呐困住了。   他都不知道秦牧什么时候走的。   等魏轩清醒过来,只见眼前案几上放着那支古怪的乐器。   同时,还有用酒水写的一句话:“这支唢呐,送给阁下。不管未来如何,希望魏大巫心存一点善念,少造杀虐。Bye bye!” 第六十九章 青龙和秦牧的天空对话   离开了魏轩,秦牧感觉神清气爽。好像三伏天喝了一杯冰镇啤酒一样。   现在天气正好比较燥热,他立刻随手变出两听啤酒,还是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那种温度——一层冰凉的水珠挂在壁上。   青龙和秦牧,俩人盘腿坐在筋斗云上。   身边,是轻柔的风,青龙的一头秀发迎风飘散,一丝丝打到了秦牧的脸上,让秦牧的心里也痒痒的。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在天空中喝啤酒,身边还有一位绝代佳人。   青龙对于秦牧随手拿出各种好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了。   她接过啤酒,一口喝了半罐。   热气顿时消散,青龙感觉浑身都透着舒适。   “牧牧,你怎么这么高兴?他和你说了什么?你怎么不杀了他?”   “我从魏轩的笛声中,又学到了一点东西,所以很高兴。他也没犯死罪,也没能杀了我,我们也别杀他了。还是喝酒吧。怎么样,这个叫啤酒,冰镇的,好喝吧?”   “好喝。”青龙又喝了一口,啤酒罐空了。她伸出手来:“牧牧,再来两罐。”   这时候秦牧当然不能吝啬。青龙的酒量他是了解的,茅台都喝不醉。也不知道是芈华本身就有这个酒量,还是青龙改造了芈华的身体,才有了这番本事。   白酒都不醉,啤酒更是无所谓了。   这就当清凉饮料了。   冰镇啤酒,油炸花生米,两人就这样在半空中翱翔着。   如果不是有两匹马不解风情的在旁边吓得嗷嗷叫——这个高度马肯定受不了,这简直是一段完美旅程。   “龙儿,魏轩告诉我,韩王有一块和氏璧。”   “噢,真的?”   “应该是真的。”   “好,我们回去就抢过来。”   “唉,你这人怎么做事如此暴躁呢。我最恨你们这帮抢劫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咱们俩不是普通人,咱们不能那么low。”   秦牧这时候有点喝多了,他没有酒量,几乎沾点就醉。   “low?”青龙肯定不知道这个发音意味着什么。   “就是说这么低档。咱俩要做,也要做点高层次的东西。抢劫太掉价,我要让韩王给我把和氏璧亲手送过来。这才显得咱们有本事。”   秦牧这时候其实已经喝多了,有点说胡话。他现在比较高兴。一来是知道了和氏璧的消息,二来是从魏轩的笛声中,又学到了一点东西。   人一高兴,就爱喝酒。当然,发愁时候也爱喝。其实大部分时候,这只是借口。有的人就是爱喝酒而已。   他喝多了,也就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如果换做正常的秦牧,肯定不会吹这个牛。他只会暗地里去把和氏璧偷出来。   现在就不管那么多了,牛皮随便吹。   “牧牧,你告诉我,你到底从和氏璧中看到了什么?”青龙身为圣兽,却对和氏璧一点没有感应,这让她心里很是不快。   只是这件事她不能埋怨任何人,连秦牧都不能埋怨。   李嫣那个玉环,青龙私下里强迫李嫣给她玩过好多次,可是每一次接触都是一样,完全感受不到任何新奇的东西。   现在她终于忍不住好奇开口询问了。   “龙儿。很多事情你习以为常,从你有记忆时候就存在,所以你不觉得奇怪。不过如果你仔细想想,还是会觉得奇怪的。比如苹果熟了,为什么会掉落地上。它为什么不掉向天上呢?”   “这个……”青龙被秦牧一下子问懵了。   苹果,桃子,梨子,杏子,还有树上各色各样的水果,不论是人类世界的,还是蛮荒世界的,一旦成熟,必然向地上坠落。的确没有一个果实向天上飞。   “龙儿,和氏璧里面的奥秘,就是告诉我们为什么苹果会坠落。不止如此,还有,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的边界,大型的异兽就跨不过来?”   听到这话,青龙顿时来了精神。   苹果掉地上还是掉天上,对她来说根本不用在乎。你掉地上我也吃,掉天上我飞上去吃。反正青龙之前是会飞的。   可是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在边界处的限制,却是困扰青龙很久的一个严重问题。   青龙作为圣兽,有着惊天的威力。如果她能跨过蛮荒世界的边界,来到人类世界,完全可以横扫整个天下。   就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连个风筝都没有的情况下,人类有什么武器能伤到她?   青龙遨游于天,随便摆摆尾巴,就能把厚重的城墙打成豆腐渣。   如果她能跨过人兽的边界,完全没必要向着云梦泽的核心发展。世界那么大,到处去转转就好了。   可是她跨不过那个边界,越到边界,她生存越困难。这样就逼得她去和朱雀战斗,好抢夺生存地盘。结果青龙就变成了眼前这个样子。   现在听到秦牧说和氏璧中有这个问题的答案,青龙怎么能不上心。   “牧牧,快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能跨过那条线。”   “龙儿,你知道老子吗?”   “知道。”   呦,你连这个都知道!秦牧开始有点诧异,可是转念一想,青龙是吸收了芈华的记忆,芈华师从鬼谷子。鬼谷子这个老妖精,应该知道的很多。说不定老子还是他学生呢。也许芈华知道老子,青龙也就知道了。   “老子写了一本书,叫《道德经》。”   “我知道。老子吗,他好像是楚国人。后来跑到秦国,过了函谷关就跑没影了。不过我猜他一定是去了德国。”   “为什么?”秦牧大吃一惊。怎么你连德国都知道?这时候可还没有小胡子那个德国呢。   “你想啊,到德经。就是说的他要去德国啊。牧牧,你知道德国在哪吗?”   “我知道我也不告诉你。”秦牧都喝糊涂了。   “为什么?你是怕我去找老子吗?莫非老子知道和氏璧的秘密?”   “老子应该是知道的。不过你可能找不到他,他不在德国。他说了,天之道,损有馀补不足。他认为天道如张弓,如果你角度高了,就低一些,如果低了,就高一些。这说明天道在追求一种平衡。”   听到秦牧的话,青龙不由自主的端起了复合弩,开始上下左右的比划。   “不要上弦,当心误伤!”秦牧连忙提醒:“你伤了我,我可就不能告诉你和氏璧的秘密了。”   “好,我不打你,你快说。”青龙立刻听话的放下了武器。   “以你的本事,甚至不说你,就是云梦泽里面那些几十丈高的异兽,如果他们能随意的从云梦泽出来,人类怎么抵挡?如果人兽之间没有边界,这世界上还有人类存活的地方吗?”   “我一个人就可以杀光一切!”秦牧的话让青龙顿时骄傲起来。她的确有这个本事。   “是啊,所以这个天道,就限制了这一点。人类弱小,人类可以进入云梦泽。异兽强大,所以只有小的异兽才能从云梦泽来到人类世界。像你这样的大家伙,那是绝对不能出来的。你们出来就要祸害人间。”   “谁说的?我不会!”秦牧的话让青龙本能的开始反驳。不过她这话说的也有气无力。刚才她心里想的,的确是看谁不顺眼就杀谁。比如那个魏轩,她就看着很不顺眼。   “也许朱雀会。”青龙继续说道:“牧牧,你知道我来人间要做什么吗?”   “做什么?”   “我想让人类帮我打朱雀。那天看到你有飞机,我还以为人类已经有了能飞的玩意,所以才一路跟你出来。哪想到这都不是大陆有的东西。他们连飞都不会飞,还怎么帮我?”   “……”秦牧想不到这时候青龙突然跟自己透露了心事。原来她是想找外援的。   这不得不说是白费心机。就现在人类世界的科技水平,连朱雀的影子都捉不住,更别说对付朱雀了。   再说,人类为什么要帮你。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呀。   秦牧可是能清楚的感受到青龙对人类的不屑。那架势就和自己看蚂蚁差不多。   “牧牧,我听明白了。和氏璧就是限制我们的。如果没有和氏璧,云梦泽里的异兽就能随便出来了。那我们一起找到和氏璧,等你学会了里面的奥秘,我就把和氏璧毁了。这样天下就是我们的了。”   “……”   秦牧极度震惊。他完全想不到自己好心给她解释和氏璧的秘密,却换来了这个结果。   不管自己怎么神奇,可是根本上自己还是一个人。至少一个脑袋两条腿,而不是像云梦泽中的异兽一样,三四五六七八条腿满地跑。   如果天下都是这样的怪物,秦牧一分钟也不想待在这个时空。   “不不不!”秦牧连忙摆手:“龙儿,你搞错了。和氏璧里面是有天地的秘密,不过你毁了它也没用。天地的秘密依然存在,异兽还是不能出来的。”   “哼,你别骗我了。”青龙一口饮尽了啤酒:“我在云梦泽这么多年,那里一直都很平静。只是近几百年,云梦泽才乱了起来。边界的地方,越来越不适合异兽生存。它们全都向云梦泽的中心逃。如果不是地盘越来越小,我怎么会和朱雀打起来。这一切的变化,我现在知道是为什么了!”   “为什么?”秦牧这时候也糊涂了。这事自己都不知道原因,怎么一个傻龙知道了。   “就是因为和氏璧。和氏璧原来是荆山之玉,是一整块的。现在你看,李嫣有一块,秦王有一块,韩王还有一块。这一整块荆山之玉被切割的乱七八糟。你说和氏璧中有天地的奥秘,这个天地,就是我们所处的世界。人类世界,蛮荒世界,是一体的,都在和氏璧中。因为和氏璧碎了,破了,所以蛮荒之地才越来越乱。”   “这个……”秦牧突然发现青龙说的还有那么点道理。事情好像真是这样。   “不只是蛮荒世界,就是人类世界不也乱了吗?之前周天子,天下一家,可是现在呢?还不是分成五六个,七八个,大家都是人,可是却彼此杀来杀去。”   “我晕!”秦牧一阵眩晕,差点从筋斗云上掉下去。   如果真的掉下去,那可是凶多吉少。这可是上千米的高空。   他是被青龙给吓住了。   因为他发现青龙说的,竟然是一个事实。   这个天下,本来都是周天子的。然后他分封诸侯,才有了春秋时代。之后诸侯就打啊打,打到了战国。也就是现在。   掐着时间算,秦牧发现这个时间,的确和蛮荒之地的混乱有着同步性。   难道青龙说的是真的?和氏璧的分裂,才引起了世界的变化?   那么和氏璧还能不能合在一起呢?如果自己能把和氏璧合而为一,是不是整个世界就太平了,再也没有战争和死亡?   秦牧一时陷入了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   “哼,还想骗我。牧牧,我虽然不是人类,可是我比人类聪明的多。在我面前,你不许耍心眼!否则我要你好看!”   青龙怒气冲冲的发泄着脾气:“啤酒,再来一打!要冰镇的!” 第七十章 再见翁仲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嫪毐对生命的向往。   他已经逃了多半天了。这时候,王翦和他的秦国大军早就被甩的没影了,可是嫪毐一点不敢停步。   马,不可能如此长时间奔跑,他早就放弃了骑马。   马的四条腿,还不如自己的两条腿可靠。   王翦和秦军不见了踪影,但是嫪毐身后还有一个人,一直紧紧的追赶着他。   嫪毐从早上跑到太阳快下山,实在跑不动了。   这都有好几百里地了,可是自己根本甩不掉身后的人,恐怕再跑一天也没用。   干脆不跑了。   嫪毐说停就停。   他转身对着来人说道:“停!”   那人也不多说,顺势就停在了嫪毐面前。   “翁仲,你到底要怎么样?”   追嫪毐的,正是秦王的贴身侍卫,翁仲。   也只有翁仲才有这样的能力,以时速六七十公里跑上一天不带出汗的。   他根本就不是人,他也是尸山异兽。   “嫪毐,跟我回去。秦王要见你。”   “你是不是疯了?”嫪毐气哼哼的把身上的皮一揭,顿时换回本来面目。他指着自己的猪鼻子说道:“你仔细看看你家猪大爷,我是人吗?你又是人吗?咱俩都不是人,你痴呆了要为嬴政卖命?”   翁仲面对八戒的指责,却一句话都没有再说,仿佛突然彻底变哑巴了。   他只是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决心。   翁仲身高接近两米,他一伸手就超越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大手直接抓向了八戒的脖子。   猪八戒别看一身肥肉,但是身手很敏捷。   他向后一跳,暂时脱离了翁仲的攻击,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大声叫道:“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说着话,他用力向上一抛,一支火箭发着尖叫声冲上云霄。   这是秦牧给八戒留下的联络手段。现在又没有无线电通讯,又没有北斗定位,要想在苍茫大地找一个人,秦牧也想不出更好办法。   秦牧给八戒火箭时候告诉他,使用时候喊这么一句话,自己就会及时赶到。当然,这就是他的恶趣味了。不过八戒可不知道,他还以为这是发射火箭的固定程序呢。   “有种啊你!”八戒指着翁仲说道:“等死吧你,别走啊你,买棺材吧你!我兄弟马上就到。”   翁仲好奇的望着火箭,火箭喷着火舌,拉出长长一道白烟,仿佛通天的柱子一般。   这是什么东西?翁仲可没有见过。   他根本不理会八戒的威胁。在人类世界,还没有什么人能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千军万马也不行。   正在翁仲好奇的时候,就见一朵白云突然离开天空,笔直的向自己落了下来。   没等翁仲弄明白,秦牧和青龙跳了下来。   八戒大喜。   “猴哥,你来的正好。跟俺老猪一起教训教训这小子。”   秦牧在天上就看到了翁仲。他对这个人非常好奇。明显翁仲不是人类,这点自己看的出来,秦王嬴政不可能不知道。那么他怎么会留这样的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呢,而且充任最贴身的护卫。   这是对他极大的信任。   翁仲,到底是什么人。   他本来打算好好的和翁仲谈一谈,连怎么打招呼他都想好了,可是八戒开口一句破坏了全部的气氛。   本来很高端的一次会面,突然成了小混混打架。   秦牧差点随手抽出一根金箍棒,把猪八戒打成猪肉酱。你当我是黑老大吗?   “翁仲,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秦牧还是要把轨道拉到正常的范畴。   “秦先生,秦夫人,两位也在这里,那就一起和我去见秦王吧。”翁仲从始至终脸上不带半点表情。如果不是他的嘴唇在动,秦牧都以为他是个雕塑。   这雕塑口气到很大。   怎么你见到我驾着筋斗云下来,都不害怕一下吗?   秦牧还没有反应,青龙却气炸了。   什么人都敢在自己面前撒野吗。   想抓自己,做梦去吧。她手比脑子还快,青龙抬手就给翁仲一箭。   复合弓一直在她手里,在几乎面对面的距离,神仙也躲不过这一箭。   秦牧暗叫不好。自己还没和人家聊聊呢,他就要被射死了。   这青龙脾气也太暴躁了。   眼见着弩箭正中翁仲的眼睛。这支箭可不是现在的箭能比的了的。   这是一支纯钢的箭,复合弓也完全是后世的技术材质,两者结合起来,在这个距离上,这支箭的杀伤力堪比步枪子弹。   这么一箭扎在翁仲的眼睛上,显然能直穿脑壳。   秦牧刚要叫住手,却见那一支箭叮的一声,箭头冒出一簇火花,然后直直掉落地上。   “咦!”秦牧忍不住吃了一惊。怎么这个人钢筋铁骨不成。就算他全身都是钢筋铁骨,怎么眼睛也这么硬。   这一支箭根本没射透他的眼珠,甚至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难怪翁仲如此镇定,见到自己从云彩上下来都不怕,原来人家的确有底气。   子弹都打不死,他还怕什么?   自己就是从月亮上下来也没用,反正弄不死他。   “别动手。”秦牧连忙拉住了青龙,免得她继续上去殴打翁仲:“翁仲,你要想我去秦王那里,至少给我个理由。而且你要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   没等翁仲说话,八戒抢先道:“猴哥,他就是嬴政的狗腿子。我老猪最瞧不起这号人。他就是尸山异兽的败类,可以说是兽 奸。”   这个词差点让秦牧吐了。   汉奸的意思秦牧明白,兽 奸的意思,秦牧也知道。但是这个词在他的记忆中,不是八戒的要表达的意思。   八戒是说翁仲就是异兽中的汉奸。只不过现在还没有汉朝,也没有汉人,也就没有这个词。他创造性的发明了兽 奸这个词。   果然,身边有个猪队友,就是坑货。你根本不是来打仗的,你是来搞笑的。   “秦先生,我曾是尸山一员,现在我是秦王的手下,只听命于秦王。他要我遇到两位,就请两位回去。”   听到翁仲亲口承认他是尸山异兽,秦牧也不太觉得惊讶。不是异兽,哪里来的这样神通。   只是你作为异兽,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的给秦始皇干呢?他能给你什么好处?这点秦牧完全想不明白。   翁仲看出了秦牧的疑惑,但是却没有再多做解释。   秦牧一看,这样不行啊,你不说话,接下来只能打了。难道我真抽出金箍棒来给你一棒子?看看到底是你皮肉坚硬,还是我的金箍棒厉害。   可是我也没有金箍棒。   秦牧还有许多问题要问,他随手一挥,眼前顿时出现一张餐桌,四张椅子。   餐桌上堆满了酒肉瓜果。   秦牧没有金箍棒,但是他有的是糖衣炮弹。从物质上来腐蚀敌人,现在是秦牧最拿手的战术。这比武器还好使。   秦始皇能给你什么?我比他有的更多。   青龙和八戒自然对秦牧的神奇见怪不怪。俩人立刻入席。尤其是八戒,他都跑了一天了,滴水没进,这时候早饿坏了。   有吃的,那就先吃喝,一会再打。   “阮先生,请入席。我们可以边吃边谈,至于之后是打是和,过会再说。相信你也很好奇,我是一个什么人。” 翁仲姓阮,叫阮翁仲。   翁仲显然对秦牧也很好奇,他学着八戒的样子,坐到餐桌旁边。   秦牧为翁仲斟了一杯酒,说道:“阮先生,你可能从秦王那里听说过,我来自蓬莱。我会造很多东西,这也是秦王看重我的地方。不过秦王不知道,你也不知道,蓬莱乃是海上仙境。蓬莱仙人的手段,远不止造瓷器,造纸这么简单。你看眼前的这一切,都是蓬莱仙人跨越大海传送过来的。你不吃可就可惜了。”   翁仲听到这话,一直死板的脸上似乎也出现了一些惊奇。   他端起酒杯,将酒水一饮而尽。   好酒!当然啦。秦牧不会给客人弄假酒的,他还想灌醉了翁仲,好多套点话呢。   “我来大陆,只是想游历一番,增长见识。那些瓷器纸张什么的,对我来说纯属举手之劳。我真正想要的,是见识见识名动天下的和氏璧。”   这些话都是实话,秦牧说的很坦白。   这是秦牧的谈话技巧,净说实话。这样能拉进和交谈者的关系,让对方信任接受自己。   他说的都是实话,可是也全是废话,因为这些事翁仲本来就知道。当时秦牧和嬴政交谈时候,翁仲一直守护在旁边。   秦牧不过是把那天的话再重复了一遍。   当然,为了解释一下自己弄出来的奇迹,秦牧也编了个谎话,把蓬莱更神话了一些。   “阮先生,我做任何事,都有着明确的理由。我为和氏璧,所以游历天下,交好各国君王。那你呢?你说你是尸山异兽,可是为什么却成了秦王的手下?而且还要捉拿八戒?”   秦牧拿出来的酒可是好酒,好酒就度数高,翁仲纵然跟着秦始皇混,他也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他喝的还快,这么会工夫已经半斤下肚了。   这让他的嘴巴似乎打开了一道门缝。   “秦先生,如果这个世界上,哪里都如蓬莱一样该是多好。”   秦牧听到这话,全身一震。怎么个意思?他听明白翁仲的想法了。   翁仲意思是,如果全世界的人,不论人类还是异兽,都能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那就太美好了。   可是这不就是共产主义了吗!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你这思想也太超前了吧!   难道你追随秦始皇,是认为他能带领你实现共产主义?这样的话,你跟他没用,你该跟着我。起码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比他高的多。   翁仲的话匣子一开,似乎有点打不住的迹象。   他继续说道:“秦先生,你来到大陆,想必也知道大陆上有人类世界,和蛮荒世界。我和猪兄,都是蛮荒世界的异兽。秦夫人,我看不透。至于你,我也很难讲。你来自蓬莱,哪你算什么,我也不清楚。”   “我算人!算人!”秦牧立刻给自己正名了一下。因为现在翁仲的话,显然涉及到一个立场问题。秦牧先摆明自己要站在人类的立场上。   “好,那么秦先生,你知道人类世界,和蛮荒世界,有什么不同吗?”   秦牧摇了摇头。   “我们这些异兽,就是蛮荒世界的人。但是人类叫我们为异兽,我也认可。因为我们行事不同于人类,我们更像人类世界中的野兽。那些豺狼虎豹,和我们区别不大。只是他们没有灵智,不能算人。”   秦牧点点头。这和他的认识差不多。猪八戒这样的异兽,明显不是一头猪。他总体来说是一个人。   “可是蛮荒世界的异兽,并没有像人类这样,有天子,有诸侯,有工匠农夫。我们就和野兽一样,为了地盘,遵循本能的撕咬着。我们就是野兽一样的生活。”   听到这话,就连青龙都没法反驳了。她想着自己在云梦泽时候,正是如此。要不自己也不会去挑战朱雀。   整个云梦泽,就是一个野兽聚集地。   秦牧明白翁仲的意思了。翁仲限于时代,限于见识,不会用后世的语言来描述。他说的意思就是,蛮荒世界的异兽,没有形成社会组织结构。   他们还是处在动物性的本能中。   而人类和异兽的不同,就在于人类已经有了完善的社会组织。人,不再是单独的一个人,而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天子,诸侯,士大夫,百工,农夫,等等不同地位的人,执行着不同的功能。他们一起组成了人类社会。而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前进,就是因为人类摆脱了动物性,有了社会性。   秦牧似乎有点了解翁仲了。   “秦先生,八戒是猪龙,他扮成嫪毐来秦国,也是不安好心。”翁仲没有说自己,先是揭了八戒的底:“他贪生怕死,胆小如鼠。他只是贪图人类社会的富贵,所以要篡夺秦国的王位。”   “翁仲,你血口喷人,我怎么胆小如鼠了。我胆子大的很。信不信我猴哥猴嫂把你拆了当柴禾烧。”   八戒顿时急眼了。他连忙拉起统一战线,先把秦牧两口子拽到自己这一边再说。   秦牧本来就没认为八戒有拯救人类的目的,所以对于翁仲的话也不意外。   “别吵。”青龙出面呵斥了八戒。   “秦先生,我虽然是异兽,却认为蛮荒世界比起人类世界,落后了不止一点半点。我无力改变蛮荒世界,所以只能来到人类世界。如今人类世界,天下七国,秦国最强大,秦王是最有雄心的。我希望辅佐秦王,帮助他统一天下,甚至,能统一蛮荒世界。只有这样,才能让蛮荒世界的异兽,不再每天如野兽一般的生活。”   听到这里,秦牧冷汗都下来了。   原来翁仲是一个跨种族的国际主义战士!他要改变自己种族的生存状态,所以投奔了更高级的人类。   甚至,他还要带着人类,反攻蛮荒世界。   那这么说的话,猪八戒说他是兽 奸,还一点没说错啊。   相对于异兽来说,他不是妥妥的一个奸细吗。   带路党,投降派。   可是对于人类来说,他做的又是极端正确的。有他在,秦始皇统一天下肯定会轻松不少。在这么一个近乎刀枪不入的怪物保护下,秦始皇想死都难。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又想到了荆轲。   荆轲刺秦王,最终失败了。这是史书上记录下来的,也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但是这件事疑点重重。   荆轲是什么人?侠客,游侠。   太子丹请他去刺杀秦王,不可能只看重他的胆量。如果荆轲不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太子丹怎么敢请他去做这样的大事。   再说了,魏轩的师父是高渐离,魏轩已经如此了得,高渐离肯定更加强大。   他这样的人,却是荆轲的朋友。由此推论,荆轲不可能是个废物。否则太子丹和高渐离怎么都会看重他。   他一定是有真材实料的侠客。   但是这样一个人,在秦始皇近在咫尺的情况下,竟然没伤了始皇分毫,完全说不过去呀。   难道说,是翁仲最终改变了一切?   秦牧不由得仔细打量起翁仲来。 第七十一章 尸山玄武   翁仲原是秦始皇时的一名大力士,名阮翁仲。   相传他身长1丈3尺,端勇异于常人,秦始皇令翁仲将兵守临洮,威震匈奴。翁仲死后,秦始皇为其铸铜像,置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匈奴人来咸阳,远见该铜像,还以为是真的阮翁仲,不敢靠近。   于是后人就把立于宫阙庙堂和陵墓前的铜人或石人称为“翁仲”。   这是秦牧搜索自己的记忆,智障少女给出的答案。   难怪他长的跟雕塑一样,原来后世他就是被做成了雕塑守住历代帝王陵墓。   当然,这话的意思是,雕塑像他。不是他死了变雕塑。   可是现在秦牧来到战国,见到活翁仲,而且他竟然是个异兽,这让秦牧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这个人死了,自动变雕像呀。   又或者,秦始皇真正的皇陵墓地入口的雕塑,是不是就是死后的翁仲?   而且这个翁仲,竟然要追随人类的帝王,反攻自己的老家。这个……   正在秦牧脑袋里面乱成一锅粥的时候,翁仲又说话了:“秦先生,二夫人在咸阳,现在被秦王保护的好好的。她如今负责秦国的造纸,烧瓷,以及造曲辕犁,翻斗水车。这都是你带来的。秦先生,如果你愿意和我一样辅佐秦王,我们一定能让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好!”   说到这里,翁仲木讷的一张脸上,竟然也有了一些光彩。似乎未来的曙光,已经照耀在他身上。   在那个未来,人类的世界被嬴政纳入了秦国的版图,异兽世界,也被秦王完全占领。   人类和异兽,都在秦王的统治下,过着快乐的日子。   ……   秦牧似乎也被翁仲带歪了。他脑海中也浮现出未来的景象。   那连绵的长城,把人类世界紧紧的包裹起来,外面的异兽徒劳的攻击着城墙,却被精锐的秦军打的落花流水。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意识到一件事。秦王嬴政,他统一天下之后,就把如今各国的长城都连到了一起。秦国长城的位置,就秦牧了解到的情况,是把尸山排除在外的。   这说明秦始皇没有打下蛮荒世界。否则要长城干嘛,都是自己子民了。   秦牧再一想,这才合情合理。他是见识过云梦泽中异兽的厉害。   不说别的,就那个朱雀,人类以目前的科技根本抵挡不了。   起码要到热兵器登场,才能对朱雀造成实质性的威胁。   秦始皇短短几十年的时间,是不可能发展出成熟的热兵器的。用前装火枪,那还不如弓箭。   而后装定装弹的栓动步枪,就是一战时候的科技水平了,那时候火炮飞机都出来了。   显然秦始皇做不到这一点。就算自己马上变成秦始皇,三五年内统一天下,自己也发展不出那么高端的科技。   翁仲的理想,注定只能是理想。起码靠秦始皇是不可能实现的。   想到这里,秦牧难免为翁仲感到伤心。他发现这个石头人,似乎是个理想主义者。而且他还有着为理想献身的精神和行动。   当然,这个人谁知道能不能被普通武器杀死。如果他怎么都杀不死,那也不存在献身,可是人家的确很诚心。   秦牧在翁仲身上,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纯粹的理想主义者。这样的人,他似乎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没有遇到过。   这让秦牧多少有点感动。   有一瞬间,秦牧甚至动了凡心。为了实现翁仲的理想,不如我来打天下好了。   如果秦牧做了天下,至少在科技发展这一块,可以直接把战国拉到工业化初期。这样即使还是打不过异兽,起码防御力量要强大的多。人民百姓的生活也会好的多。   这个念头盘旋在秦牧的脑海。他不由得又想起了魏轩。   魏大巫不是一个说大话不做事的空谈家。虽然自己没有跟他组团,但是他单排也敢去做。   如果自己从韩国下手呢?似乎也是个方向。   秦牧转念一想,韩国这破地方不行。韩国的都城新郑,就在后世的郑州旁边,整个韩国大概就在河南。   河南这个地方,是真正的中原地带,历来是四战之地。东西南北,全打他。自己就是要开局也不能选这个地方。   八戒看到秦牧似乎有同意的迹象,立刻丢下酒杯说道:“猴哥,你别听石头人胡说八道。秦王就算再厉害,他也只是个人。尸山那么多异兽,不说那些几十丈高的,就一个尸山老大,已经天下无敌了。”   “尸山老大是玄武吗?”秦牧听八戒说起过。   “对,就是那个老乌龟,他就叫玄武。怎么猴哥你也知道它?”   “偶然听到过这个名字。”秦牧打着哈哈。   “玄武一爪子就能把咸阳拍烂了。猴哥,你想想,嬴政靠什么能挡得住玄武的一巴掌?靠石头人吗?”   “我愿以死守护咸阳!”翁仲认真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你死了有什么用,咸阳还不是挡不住老大一巴掌。”八戒满脸都是不屑。   青龙听到这里,听不下去了。   怎么,当着我的面,涨别人的威风!你眼里还有我吗?   我可是青龙。尸山老大,未必是我的对手。   她重重的放下酒杯,吓了八戒一跳:“八戒,当日我和牧牧追到你时候,你说你要带领人类抵御蛮荒世界的异兽,怎么你现在又说尸山老大天下无敌,那你之前说的都是谎话不成?”   八戒一下被青龙兜了底,顿时语塞了。   秦牧扭头望向八戒问道:“老猪,你嫂子问你话呢。你到底怎么回事?”   他也觉得猪八戒有点不对劲。   八戒这时候面红耳赤,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了。之前他是这样骗秦牧俩口子的。   他说要拿下秦国,好带领人类抵御异兽。现在他又说异兽根本挡不住,一个尸山老大就能灭一国,这前后矛盾了。   正在猪八戒张口结舌时候,翁仲冷哼一声,说道:“秦先生,你说这头猪要带领人类抵御异兽?那真是被他骗的好惨。这头猪被玄武派出来,是为了寻找和氏璧!”   “什么?”这下秦牧大吃一惊。他真没想到过猪八戒是被玄武派出来的。他还以为这头猪是羡慕人类的花花世界,自己偷跑出来的。   如果翁仲说的是真的,那么猪八戒显然是异兽派到人类世界的奸细,而且他还要寻找和氏璧,这也是自己的敌人呀。   秦牧不禁有点后怕。   自己是不是最近一阵子太托大了。怎么对猪八戒没有半点防备的心呢。   要知道异兽的攻击力都是异常强大的,秦牧赤手空拳,未必是猪八戒的对手。   青龙反应飞快,她一抬手,弩箭就贴到了猪八戒的太阳穴上。   “你这头色猪,老实跟我交代,你是不是要偷我们的和氏璧!”   八戒一听这话,都糊涂了。和氏璧怎么成了你们的了。你们两口子连和氏璧的边都没沾着,唯一一块和氏璧,还在李嫣身上。秦王身上那个你们拿的到吗?   只是他清楚自己的本事。他可没有翁仲那一身钢筋铁骨。猴嫂只要一扣扳机,自己就脑袋穿孔了。   他可不想变成一头死猪,他还有老婆孩子要照顾呢。   八戒顿时怂了:“猴哥猴嫂,其实这不怪我。那个玄武是让我来找和氏璧,但是我不是没给他找吗?猴哥,你别忘了,我跟你是一伙的,我可是帮你办事。”   “……”秦牧被猪八戒说的没辙。   他的确是没有找到和氏璧。而且自己还确实需要他这个猪鼻子。   猪八戒的鼻子,就是和氏璧雷达,靠这个自己才能去苍茫天地间寻找。   现在不是纠结这些事的时候。   秦牧冷冷的对猪八戒说道:“老猪,第一个问题,和氏璧在不在尸山?”   “不在。如果尸山有和氏璧,我早找到了。”   “好,第二个问题,玄武为什么要和氏璧?”   “猴哥,他是老大,老大做事,怎么会告诉马仔,您说是吧?”   “好,第三个问题,像你这样的人,还有多少进入了人类世界?”   “就我一个。猴哥,不是所有猪龙都长着我这么优秀的鼻子。”   “很好,八戒,你可以去死了。”秦牧说着话,手里突然多了一个手榴弹。   这个手榴弹,正是秦牧给八戒演示过得那一款。   手榴弹一出,八戒真是吓的半死。   他知道青龙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却在大事上听秦牧的话。秦牧不点头,自己不会死。   现在猴哥拿出了手榴弹,自己看来小命要不保。   他立刻大叫起来:“猴哥,我又怎么得罪你了?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啊。你念在我尚有黄口孺子要养,可千万别扔这玩意啊。”   “八戒,你不觉得你说的话自相矛盾吗?如果你在尸山没有见过和氏璧,那么你怎么可能知道自己的鼻子能闻到和氏璧的味道。你能闻到美酒我相信,可是和氏璧的味道,你如果没闻到过,凭什么就觉得这个味道是和氏璧发出的?”   “这个……”   “说!”青龙听到这里,更加火大。她把手里的复合弓向前一戳,差点戳的猪八戒从椅子上掉下去。   “猴哥,猴嫂,我说,我说。”猪八戒不敢怠慢,他连忙说道:“尸山是没有和氏璧,但是却有和氏璧的味道。”   “这什么意思?”秦牧有点听糊涂了。   “猴哥,那个尸山老大身上,就有和氏璧的味道。他让我按照这个味道去找。”   “什么!”秦牧听完差点把手榴弹丢出去。   怎么和氏璧还能是活的吗?玄武明显是个活的异兽。   听猪八戒这个说法,他的实力堪比青龙朱雀。青龙和朱雀的威力,秦牧是亲眼见识过得。他觉得就凭手里的温压手榴弹,都未必能对那俩家伙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这样的圣兽,怎么还能散发和氏璧的味道。   难道他本身就是和氏璧的一部分?那么这样说来,青龙是不是也是和氏璧的一部分?   但是青龙对和氏璧毫无感应。而且猪八戒也没在青龙身上闻到和氏璧的味道。   秦牧越想越糊涂。   翁仲这时候好奇的望着秦牧手里的铁家伙。这玩意是什么?他对秦牧弄出来的一切都好奇。   秦牧做出来的一切,都能提升秦国的实力。这玩意是不是又一个好东西呢?看猪八戒吓得快瘫了,可见这东西很厉害。   翁仲不免就动了心。   “秦先生,秦王和我说起过,和氏璧蕴含着天地的秘密。你看这个世界,一花一木,一人一兽,我说的包括蛮荒世界的异兽花草,都是天地的秘密。尸山老大和我们不同,他比我们的层次高的多。他身上到是可能有和氏璧的味道。”   秦牧下意识的点点头。   他突然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   自己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把自己当人看。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或者遇到过,莽荒世界这样的地方,和这样的异兽。   但是自己没遇到过,并不代表不存在。   如今莽荒世界和异兽,都实打实的出现在自己眼前。如果和氏璧蕴含着天地的秘密——这是肯定的,那么这些也是天地的一部分。   就是说,不管人类世界还是蛮荒世界,都归和氏璧管,都是它创造出来的。或者说都是依照和氏璧里面蕴含的天地法则创造的。   一只玄武有和氏璧的味道,虽然听起来古怪,却不是不可以理解。   天地奥妙无穷,自己怎么能尽知呢?就是现在,自己也不过是变出了一朵筋斗云。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存在即合理。   秦牧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看来猪八戒没有骗自己。不过这小子身在曹营心在汉,表面说要帮自己找和氏璧,暗地里却给玄武当奸细。这可不行。   “八戒,我们相识一场,也是缘分。现在我给你个机会让你选择。你是愿意跟着我一起寻找和氏璧,还是要自己去找和氏璧,然后送给玄武。你挑吧。”   说着话,秦牧手里又多了一样东西。   这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圈。   秦牧把金圈放在桌上,对着八戒说道:“这是一个金箍。如果你愿意跟着我干,就把这个戴在头上。若是你再对我,以及我们的事业,三心二意,这个金箍会让你痛不欲生。”   说着话,秦牧轻声念了一串谁也听不懂的话,众人就见那个金箍飞速的缩小。从一个人头大小,瞬间变成了拳头大小。   这下大家全明白了。   原来金箍是这么用的。大小全在秦牧一念之间。   大家的心随着金箍的大小也忽上忽下。   八戒看的满头是汗。   这一刻,他委实无法决断。   自己到底是戴不戴这个破圈子呢? 第七十二章 核不扩散条约   “One little, two little, three little Indians,Four little, five little, six little Indians,Seven little, eight little, nine little Indians,Ten little Indians boys!”   这是一首后世的英语儿童歌谣:十个印第安小孩。   秦牧一开始并不了解这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想想,细思极恐啊。   印第安人,是北美的土著,自从美国人来到北美大陆,印第安人基本就被美国人给灭族了。   用英语唱十个印第安小孩,就好像用牛仔的标志性左轮手枪,一枪一个,one little,two little……   不过这首歌现在并不是秦牧在唱,他眼前也没有印第安小孩要消灭。   现在唱这一首歌的,是青龙。   这首歌,被秦牧用做了金箍的咒语。   八戒最终戴上了金箍。这只金箍可不是智障少女变出来的。金箍和筋斗云一样,全是秦牧自己凭空创造出来的。   这一切,都来自于和氏璧中蕴藏的天地奥秘。   金箍戴上之后,除了秦牧,没人能拿下来。这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凡铁,这枚金箍,可以随着咒语而变化大小。   咒语是秦牧随便定的,就好像是计算机的登录密码一样。不过为了保证八戒不至于被不相干的人误念出来,秦牧选择了一段英文作为咒语。   这世界上,除了他谁也不懂,也不会念。   当然了,这样好玩的东西,青龙怎么能不学会呢?她立刻就要秦牧把咒语教给了她。   如今青龙玩的兴高采烈。还好,她谨记着秦牧的话,千万不要念到ten little 。到十,金箍就会缩成最小,那八戒就完蛋了。   天地之间,如今就是这样一番古怪的景象。   一朵白云,飘荡着飞向天空,向着月亮,越飞越高。   云彩上,秦牧负手而立,仰望着星空。   在他身边,是满地打滚的八戒,还有兴高采烈的青龙。   翁仲已经不见了去向。   他回秦国了。不过他不是简单的离开,而是和秦牧进行了一番深入的交谈,并且签署了一个协议,才回的秦国。   秦牧和他签订了一个协议,秦牧命名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那一枚超级手榴弹,秦牧当着翁仲的面引爆了。   这下彻底震住了石头人。炸裂的碎片,冲天的大火,无可抵御的冲击波,这一切让翁仲都看傻了。   他虽然刀枪不入,那也是针对现在的武器。   对于后世的武器,步枪的子弹可能打不死他,但是炮弹未必炸不死他。量变会引起质变,他毕竟不是不死之身。否则为什么后世没有这个人呢?   秦牧凭借实力,一举占据了谈判的主动。   他和翁仲说了,自己来自蓬莱,而蓬莱的人,不同于人类,也不同于异兽。蓬莱人不在意人类和异兽的一切,他们只关心和氏璧。所以他们才派自己来大陆寻找和氏璧。   蓬莱,拥有人类想也想不到的武器。比如这个手榴弹,一枚下去,可以杀死几十上百条性命,即使全身重甲也不行。   而这样的手榴弹,属于小意思。蓬莱有着更多更强大的武器,但是蓬莱人不会拿出来用在别的地方。   秦牧希望翁仲转告嬴政,我们互不干扰。你做你的事,我做我的事。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秦牧特意拿出纸笔,写下了这份合约。   合约规定,秦牧不得向大陆上任何一方势力,转让贩卖,或者帮助建设制造,来自蓬莱的超级武器。   同时也规定,秦王不得干扰秦牧搜寻和氏璧的合法行为。还要放弃对嫪毐的追杀,保证赵姬和她俩孩子的人身安全。   为了让秦王看看蓬莱的武器的确厉害,秦牧把青龙手里的复合弩让翁仲带了回去。   只一个弩,就威力无比,更何况那些“核武器”了。   秦牧认为手榴弹在这个时期,堪比核武器。   等翁仲离开之后,秦牧召唤出筋斗云,飞上了天空。   地上已经一片狼藉了。秦牧用手榴弹炸翻了自己变出来的一切。餐桌,餐椅,各种器皿以及吃剩下的美食美酒,全变成了一堆渣,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秦牧秉承着自己的宗旨,挥一挥衣袖,尽量的不留下半点痕迹。   和翁仲的意外见面,让秦牧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深入了一层。   他发现这个战国,和自己记忆中历史上的那个战国,差别太大了。   不说这里有蛮荒世界,就说秦始皇竟然知道和氏璧的秘密,这真是让他很是吃惊。   和氏璧蕴含着天地的秘密,秦始皇知道这些,那么他到底利用和氏璧中的秘密,做了什么呢?   从后世记录来说,秦始皇做的一切,似乎都是在合理,合乎逻辑的范围内,他并没有弄什么出格的事。   修长城,是为了抵御匈奴。这个说的过去。   书同文,车同轨,郡县制,这都是历史正确的进步方向。   那么历史上的秦始皇,到底知道不知道和氏璧的秘密。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又做了哪些异乎寻常的事呢?   秦牧想来想去,突然想到一件事。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铸造了十二个金人。   一般的解释,这十二金人是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防止人民反抗而尽收天下之兵,然后铸成之十二个大铜人像。   也有的说是秦始皇用来防止金属流通,收集天下金属所铸。   现在秦牧想想,觉得这都是瞎扯淡啊。   如今天下,进入了铁器时代的早期,青铜和钢铁,都已经多起来了。秦始皇就是再牛,他也不可能把全天下的金属都搜集起来。这做不到。   如果铁都没了,民间的生产生活根本没法展开,社会立刻就会倒退到茹毛饮血年代。   显然这不可能,所以秦始皇不可能收尽天下金属。   这十二金人,说防止人民造反,防止金属流通,完全说不过去。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信了这些。想来那时候自己还小,小学生理解不了这么多。   现在自己都不知道多大年纪了,也就越发明白这里面的事情不简单。   金人十二,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事,而且是秦始皇干的。莫非他用从和氏璧中理解的秘密,就干了这么一件事,铸造了十二个金人?   思绪纷乱,秦牧不由的想要冷静一下。   他越飞越高,渐渐的,身边的嘈杂都逐渐消失了。   八戒也不叫唤了,青龙也不念咒了。   他们俩都是一脸痛苦的模样。   秦牧吓了一跳。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快飞到了万米高空。   这个高度,早就是氧气稀薄的地带了。   青龙和八戒,全都因为缺氧,差点窒息。   而秦牧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这让秦牧感觉古怪,难道自己已经不需要呼吸空气生存了吗?   他连忙降低了高度。   等恢复到能正常呼吸的高度,青龙一把拽着秦牧的手说道:“牧牧,怎么不向上飞了?再飞一阵,我们就到月亮上了。”   原来她忍受着窒息的痛苦,只是想上月亮上去看看。她以为秦牧能一直飞到月亮上。   秦牧真没想到这个问题。他刚才神游物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龙儿,你知道我们刚才飞了多高?”   青龙摇了摇头。这个概念她哪里有。   “一万米,或者说,十公里,或者说,二十里。月亮离我们有三十八万公里,也就是七十六万里。二十,对七十六万,你说我们到的了吗?”   青龙完全想不到月亮离自己这么远。七十六万里呀,这……   八戒也连连咂舌:“猴哥,还是您厉害。连月亮都上去过。”   秦牧心说我哪里去过了。可是看到八戒这样子,估计他以为自己既然知道距离,肯定是上去过。秦牧也懒得多解释了。   你说我上去过,那就算吧。   “和氏璧,蕴藏着天地的秘密。”秦牧对青龙说道:“龙儿,如果我找全了和氏璧,我就可以让你回到从前。”   然后秦牧又对八戒说道:“我有了和氏璧,就能让你和你老婆孩子,安稳的过一辈子,再不用担心什么尸山老大秦王韩王。”   一个团队,虽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但是个体的利益和目的或许并不相同。秦牧必须给每个人一点希望。   “猴哥,到时候您能把这个金箍去掉吗?”   “没问题。到时候我给你取下来扔了。”   “那倒不用。您给我就成,我化成金子,我给老婆孩子打一套金首饰。”   “八戒,我猜你特么一定是个耙耳朵。”   耙耳朵是西南地区方言,意思是怕老婆的男人,说一个男人怕老婆,也就是常说的惧内、“妻管严”。   “耙(pā)耳朵”为西南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地)独有的词汇,因男子结婚后常被老婆揪耳朵而形象地留传开,“耙耳朵”一词正是形容男子耳根软,怕老婆。   秦牧脑袋里面不知道怎么就出现了这么一个词。   八戒听了连连点头:“猴哥,我的耳朵本来就是趴趴的。”   秦牧一看,还别说,猪耳朵不就是趴趴的吗。   “休息一下,过两天回韩国,找和氏璧去。”   和秦王达成了《核不扩散协议》,秦牧觉得自己会迎来一个平稳的时间段。   秦王听了翁仲的转述,一定会知道自己不是那么好惹的。   像这种派大军出来的举动,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有了。否则韩国一日三惊,自己也没法行动。   只是自己怎么才能拿到韩王那一枚玉珏呢?   秦牧这时候想起自己曾经吹过的牛。他跟青龙说了,要让韩王把和氏璧乖乖的送上门来。   这时候秦牧真是后悔,喝酒误事啊。这怎么可能办得到吗。   如果不吹牛就好了。凭自己的手段,偷个东西还不是轻轻松松。   他正想含糊过去这一段,却听青龙说道:“牧牧,那我们回家之后,就摆下宴席,等着韩王上门送和氏璧吧。”   “这个吗……” 第七十三章 牛家村   今年是风调雨顺的一年,对于韩国南阳郡牛家村的百姓来说,日子似乎应该比往年好过一些。   没有闹蝗灾,没有闹水灾,也没有旱灾,粮食就多打了一些。   不过生活哪里有那么可心。牛草一家就陷入了巨大的绝望中。   一家之主牛草,病了。   四十多岁的牛草,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上有老母,下有儿女,一家人全靠他种地养家。可是现在牛草全身发热,满脸赤红,再加上拉稀,拉的他没有一丝力气。   可是尽管如此,牛草还是拼劲全力爬下了床,赶到大门口。   他拉着儿女的腿,坚决不让他们离开。   他的一双儿女,大儿子十五,小女儿十四,正要跟着一位黑衣巫师离开。   牛草这一病,家人自然要给他找大巫治病。任何时空,医疗人才永远是稀缺的。在这个时候,医生更是奇缺。巫师就是医生,他们不可能住在乡村里。   乡村里有什么?都是农民,只有粮食。大豆小米的。连一杯淡酒都没有。   粮食,不值钱。虽然粮食是百姓保命的,每个人都需要,但是粮食真的不值钱——任何时空都是如此。要不农民为什么任何时空都是最穷,处在最底层呢?   巫师不会在乡村里。   牛草的大儿子牛壮,连忙跑到南阳郡去请巫师给老爹看病。牛草病的这么重,根本出不了门,这就要请巫师下乡了。   下乡治病,更需要多掏许多钱。他们家没钱,但是病还得治,牛壮只想能和巫师赊账。暂时欠着钱,明后年,多打点粮食再还。   牛壮找遍了南阳郡,也没有一个大巫愿意出门。钱都没有,本来就不能给你看病,你还要我下乡,想得美!   就在牛壮绝望的时候,他遇到了索明。索明也是大巫,他愿意去牛家村给牛草看病。   他也不要钱,不过要牛壮给他当徒弟,还要牛壮把妹妹一起带来。   这个时候老爹的命要紧,就是要牛壮的命他都会答应。   索明和牛壮来到了牛家村,索大巫给牛草用了一副药,但是却没有卵用,牛草依然高烧不退,腹泻不止。   不过索明却不管这些。我来时候也没答应一定看好。我既然来了,你就要兑现承诺。他要牛家兄妹这就跟他回南阳。   牛家兄妹还都不是成年人,这时候完全没有了主意。   大巫,在民间百姓看来,是很有本事,也很有地位的人。自己答应了人家,怎么能反悔呢?   牛家兄妹只能跟着大巫向外走。   这可急坏了牛草。   跟大巫学徒,一般来说是好事。不过在他家却不行。他就这俩孩子,这是他家的主要劳动力。孩子去学徒了,家里地种不过来。   你不种地,没有收成,自己都没粮食吃。可是官府不管这些,他该收多少就收多少。你交不出粮食,地就没收,人还要进大牢。   这对兄妹一走,牛家就家破人亡了。牛草想着,哪怕是自己死了,也不能让孩子们离开。他们在,老母还能养活,他们走了,一家人全活不下去。   索明哪管这些。如果不是牛草病的只剩下半条命了,他真想一脚踹开这个该死的鬼。   敢挡老子的道,难道不该死吗?   索明来牛家村根本不是为了给牛草看病来的。他唯一的目的,是带走牛壮和牛花花——牛草的女儿。   大巫是有本事的人。他们收徒很严格——芈素要拜师还要芈华费尽心思。   但是这分怎么看。如果是认真传授衣钵,自然要谨慎挑选徒弟。如果别有用心,那就无所谓了。   索明正是别有用心之人。他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大巫,他有着自己的野心。   只是他能力不大,野心配不上自己的实力。这一直让他很痛苦。   为什么自己一身本领,却比那些公子王孙低好几头!   他不甘心!   老天爷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给他送来一个贵人。   魏轩,魏大巫。魏大巫找到了他。   魏轩让他多收徒弟。男女不论,只要青壮年就好。   索明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就听命的,不过魏轩显示了一番自己的本领后,索明就彻底服了。   就凭这手本事,魏轩当可成事。   魏轩也没瞒他,他和索明说,拜师收徒这一套,落后了。   索明至今还记得当日魏轩说的话:“索明,天下最贵者,莫过君王。但是君王收徒吗?不收。他们凭什么坐在最顶端?因为他们有军队。我们这些巫师,要想真正得到尊重,必须有自己的军队。现在我们搞军队太扎眼,不过我们可以借收徒的名义,暗地里搞。”   响鼓不用重锤敲。   索明立刻明白了魏轩的意思。他对于魏大巫的伟大志向佩服不已。   魏轩告诉他,自己就是要联络天下巫师,广收门徒,最终成事!至于成什么事,魏轩没说,索明也不用问。   牛壮和牛花花,都是青壮,正是魏轩需要的人员。   索明才不管牛草死活呢。这俩人,他要定了。   他兴冲冲的准备离开,却被这个半死的人扯住了后腿。   索明终于压不住火气,他一脚踹到了牛草肩上,把牛草踹得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本巫带你儿女去南阳,是教他们本事,对他们好,你这老家伙,难道以为本巫会害你不成?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牛花花看到爹被踹倒了,她立刻挣脱开索明的拉扯,跑到牛草面前大哭不止。   牛壮也攥紧了双拳。   他现在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自己去请大巫给爹治病,人家来了,药也给了,那自己按照约定应该跟大巫走,可是爹这个样子,完全没治好啊。   眼见着牛草出气比进气多,牛壮双眼变得通红。只是他完全不知道一腔怒火向谁发泄。   该揍索大巫一顿吗?这个念头他根本就没有。大巫,对于百姓来说,都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要不怎么芈素这样一个冒牌货,都能混的风生水起呢。这就是那张皮的作用!   披上大巫的皮——也就是巫师装,就能给自己罩上一层光环,让没见过世面的百姓崇拜。   这点即使到了后世也一样。好多蒙古大夫,不就是大字不识都敢看病吗!(蒙古大夫,不是说大夫是蒙古人。这是一个俗语,意思是假的大夫,骗子。)   “走!”索明懒得再耽误,再耽误耽误,天都黑了,自己赶不回南阳郡了。   他一手拽着牛壮,一手就去拉牛花花。   正在这时候,就听有人说话:“住手。”   咦!索明有点吃惊。   自己来到牛家村,就好像凤凰来到鸡窝一般,村民都傻呆呆的,对自己连一句大话都不敢说。这是谁?敢让自己住手。   他回头一看,就见门口有两男一女。   正是秦牧两口子和猪八戒。   秦牧和翁仲会面之后,就准备回韩国的新郑,去找和氏璧。但是他不能这么快回去,因为这样时间上不对付。   他是在天上飞的,所以到哪都飞快,但是韩非和公仲明可不知道这点。他们只能按照正常的人类行动速度来推算。   秦牧不能让人知道自己是猴哥,有筋斗云,所以他只能先到处逛逛再说。   这也是考察本时空的实际情况。   今天他溜达到牛家村,正巧看到这一幕。   秦牧都没有思考,下意识的就喊出来“住手!”   这不是强抢民女吗!不对,连男的都抢!怎么你男女通吃吗?   眼前人无疑是个巫师——服装说明了职业。这就和后世医生的白大褂似的。   因为他是个巫师,所以秦牧没有上来就动粗。芈素也是巫师,魏轩也是,秦牧对巫师并没有偏见。   他没有再理那个巫师,而是直接走到了牛草面前。   这人病的很重。   秦牧一点不在意他满身的脏臭——腹泻加呕吐当然又脏又臭了,而是仔细的观察着牛草的状态。   “张开嘴,伸出舌头我看看。”秦牧命令着。   这个时期,衣服就说明了一切。秦牧这一身打扮,一看就是有身份地位的人。牛草哪敢不听。   秦牧看完舌苔,又伸出两指,为牛草切脉。   “细菌性痢疾。”秦牧一边看病,一边心里震惊。   他不是震惊这个人的病。这种病是寻常的病,不会让秦牧震惊。   秦牧真正震惊的是自己。他发现自己通过切脉,竟然能把眼前的病人看个通透。   这让秦牧太吃惊了。   他对于自己会中医,一点不惊讶。自己的记忆丢失了太多,以前自己有什么本事,秦牧根本不知道。   所以他对于自己要什么会什么,不惊讶。可是他惊讶于切脉。   为什么自己手指一搭上病人的腕子,这个人就好像一二三四那般,一清二楚的摆在了自己眼前。   他哪里有病,是什么病,病到什么程度,这就好像掌上观纹一般。秦牧仿佛在看着一个透明的人,他的全身经脉,一根根,一条条浮现在自己眼前。   这……   秦牧想不出原因。想来想去,一切应该都是和氏璧给自己带来的提升。   这时候秦牧不能去想再多了。救人如救火。   他随手拿出一包药材。为了掩人耳目,他装作从衣服兜里面掏出来的。   “这是一副升麻葛根汤。”他对着牛花花说道:“用陶罐装一斤水,煎成三两,给病人喝下去就好了。”   (这个汤药是真的,对应于细菌性痢疾,也是真的。不过一斤变三两是我随口写的。我相信不会有任何一个读者得病不去医院,用我小说里面的方子给自己治疗,但是我还是申明一下,小说只是小说,千万别当真。)   牛花花接过这包药,呆在当场。这一包荷叶包裹的药,到底有用没用呢?   因为秦牧穿的并不是巫师的职业装,所以牛花花不敢相信他。   但是秦牧穿的也是上流社会的丝织品,不是百姓的麻衣,所以牛花花知道秦牧身份贵重,也不敢拒绝。   这就让小姑娘烦难了。   “还不去煎药!”青龙不耐烦了。这样闲逛对于她来说就是受罪。田间巷陌有什么好玩的,要什么没什么。如果不是秦牧非要逛,她早就回新郑了。   那里才是自己该待的地方。再说,那里有和氏璧。青龙也想尽快恢复自己的本事。   秦牧说找全了和氏璧,能让自己恢复到从前,这让青龙心急如焚。   她看着这个乡野丫头捧着药发呆,顿时怒了。   牛花花被青龙吓得赶紧向屋里跑,她要去给她爹煎药。   “慢着!”这时候索大巫说话了:“你们是什么人?人命关天,你等胆敢乱用药,到底打的什么心思?”   索明放开牛壮,走到了秦牧面前。   “你是谁?” 第七十四章 改造牛家村   “冠军侯孙悟空。你又是谁?”   “在下索明大巫。”索明听到秦牧自报爵位,立刻矮了半截。   侯爵呀!这可不是看大门的能比的。   “索大巫,这里怎么回事?”   “冠军侯,我在南阳郡,被这小子请来给他爹看病。现在病看完了,我要带他们兄妹回南阳郡。我看此子骨骼清奇,乃是万中无一的学巫天才,老夫要将毕生本领传授于他。还有他妹妹。”   “……”秦牧有点愣了。这小伙子骨骼清奇吗?怎么自己看不出来?   难道索明比自己的本事还高?自己刚才简直化身CT机,甚至比最高级的CT还要高端的多。他能看透人体的一切。有形的骨骼器官,无形的脉络,秦牧都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   我怎么看不出这小伙子有多清奇?   秦牧好奇的叫过牛壮,为他把了一下脉。   还别说,这小子骨骼清奇不清奇另说,起码火力够壮。   不过怎么看,这小子都是个普通的凡人。秦牧突然好奇起来,自己有这个本事,不知道看看青龙和猪八戒会是什么样。   他瞬间一失神,就见索明把牛壮拽了过去。   “冠军侯,这个病人我已经看过了。他也服了我开的药。如果他再喝了你开的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那可不关我事。告辞了。”   秦牧想拦下来他,可是索明说走就走,没半点犹豫。   牛壮不情不愿的被索明拽上了马车。有马车的大巫,都是有身份地位的巫师。   秦牧想了想,还是放他走了。有他在,自己做事也不方便。他是医生,自己现在也当医生,俩医生在一起肯定有观点冲突。而秦牧觉得自己不会错。   毕竟自己堪比活CT。   索明急匆匆而去。   牛花花端着一碗药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用嘴吹陶碗——烫啊!   秦牧见状,立刻把碗接了过来。   他手心中出现两个冰块,背着牛花花丢进药碗里面。   这下很快药的温度就降下来了。   秦牧也不嫌脏,他把牛草抱在怀里,然后将汤药端到病人的嘴边。   一碗药下肚,病人渐渐平静下来。   牛花花赶紧把爹掺着回了屋里,放到床上。   屋里还有一个老妇人,是牛花花的奶奶。   牛花花只是个农村丫头,她奶奶更是老的快不能说话了。家里能说话的,一个躺下了,一个被拉跑了。   这下屋里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秦牧望着牛花花满头乱发,随手掏出一个木梳递了过去。秦牧就好像神仙,要什么有什么,都不用带着背包——这点比哆啦A梦还牛!   “你叫什么?”   “牛花花。”牛花花接过梳子,手里传来一阵奇异的感觉。   别看梳子很普通,但是在这个时代,一个农村丫头很难有一把真正的木头梳子。这些都是手工艺品。就是手工匠人做出来的商品,而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上层社会。   牛家村根本就没有这个市场,匠人也不会来这里。来着干嘛?卖不出钱,也没人肯花钱买。   至于梳头?那不是长着手吗。捋巴捋巴就行了。   牛花花从来没有用过梳子,更何况这把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谭木匠木梳。   不管怎么说,这起码是个有牌子的梳子。别的梳子作者也不知道,因为作者的夫人,只买过这个牌子的梳子,别的我都不知道。   后世的梳子,全是流水线下来的,有一套完整的工艺。其材料处理,加工,上漆,都是本时空的工匠远远比不上的。   牛花花手心中传来一阵阵奇怪的感觉,那么光滑,又刺痛。当然了,她握得太紧,梳子齿扎着肉了。   一把梳子拉进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房间里面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下来。   “他是你爹?”   “嗯。”   “他什么时候病的?”   “三天前。”牛花花虽然是个乡野丫头,脑筋到是不笨。秦牧问什么,她马上就能给出答案。   这让秦牧感觉很高兴。不用浪费时间了。   “村里最近还有人像你爹这样吗?”   “还有七八家。”   “你能带我去看看吗?”   “能!”牛花花说走就走。   她带着秦牧出了屋。秦牧对青龙和八戒说道:“这个病有一定的传染性,你们不要到处乱摸。”   青龙一听这话,立刻就蹦出了院子。   八戒也跟着蹦了出去,似乎院子里面有尸山老大一样。   “没那么严重!”秦牧笑笑说道:“有我在,药到病除。我只是提醒你们别乱碰就好。”   “这地方又脏又破,有什么好碰的。”青龙一脸的嫌弃,她用衣袖半遮着脸,似乎眼前的牛花花全身都是疾病。   牛花花顿时卑微的低下了头。   秦牧对这个乡下小丫头微微一笑,说道:“带我去看。”   细菌性痢疾是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这个病主要通过粪便传染。   带菌者的粪便,通过污染手,食品,水源,或者通过苍蝇,蟑螂等间接传播方式,最终均经过口进入消化道。   秦牧一确定这个病种,就知道很可能这个村里不只是这一个病人。所以他也没拦着索明。这个人虽然是大巫,可是却没有医者仁心。在这里还耽误自己事。   牛花花对秦牧的话,简直当圣旨看。她根本不知道秦牧是什么人。只是秦牧突然出现在自家院子里,他又高大,又白净,还是侯爵。   这样的人,就是戏文里面的都没有啊。其实这就是我瞎发挥了。这时候还没有戏剧,所以说书的也没有。不过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小丫头的心情。   总之,牛花花魂不守舍的仿佛提线木偶一般,带着秦牧在村里去看每个病人。   这个时期,身份几乎就是一切。   现在可没有医闹,不会有病人质疑秦牧到底有没有行医资格。   秦牧这一身行头,以及他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气质,让所有人都变成了他的提线木偶。   而且他是来给病人看病的,不是来要债的。看病,给药,还不要钱。   这就是好心肠的神仙呀。   秦牧很快就看完了八个病人。都是一样的病。这本来就是个传染病。鉴于目前农村的卫生环境,他们想得别的病也没机会。   幸亏秦牧自带哆啦A梦本事,一边看病,一边随手就把药掏出来了。   现在人穿的都是长衣服,曲裾深衣,如果在现在人来看,这身衣服下面可以藏半个小超市。这样就没引起人怀疑。否则秦牧一会一包药,一会一包药,那真成神仙了。   看完了病,秦牧让牛花花带他去找里正。   也就是村长。以后我就写村长了。太多战国时候的名词,有时候并不那么容易查找的到,所以为了阅读的顺畅,我稍微变通一下。   村长早就收到消息,牛家村来了一位好心的侯爵。   看到秦牧,他立刻点头哈腰。   “村长,你们村这个病,是痢疾,有一定的传染性。现在虽然只有七八个病人,可是如果不采取措施,会有更多人染病。”   “冠军侯,那我们可怎么活?”村长一听这话,吓坏了:“您大慈大悲,一定救救我们啊!”   “好,你跟我来。”秦牧带着村长来到村外。   村外有一条小溪。秦牧没有在村里看到水井,他问过牛花花,这条小溪就是他们的饮用水来源。   “村长,这个病主要是通过粪便传染。要想避免染病,必须做到两点。第一:饭前便后勤洗手。第二:水不能喝生的,要烧开了喝。做到这两点,基本上能保证安全。然后还要尽可能的改造一下茅厕,清理一下村里的垃圾。”   秦牧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好在这时候他就是天,他说什么,村长都跟听圣旨一样的认真听。   这个冠军侯是个大好人。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牛家村有了病人,还特意跑来给村民看病。   看完病,还告诉我们怎么避免得病。   村长看着秦牧,也跟牛花花看秦牧一样,这就是神仙下凡。   秦牧絮叨完之后,对村长说道:“用瓮担水比较累,可能村里人怕麻烦。这样,我来给咱们修一个水道吧。”   他已经看过了这片地区的整个地理环境。   这个村的位置比较好,一条小溪从村外流过,溪水清澈,而且河道还有点高低落差,正好做一套水力装置。   这时候的自然环境,和两千年后有很大不同。   这个地方应该是后世的河南,后世的河南没有竹子,但是这个村子的旁边,却有一片竹林。   这是天然的输水管道。   秦牧只要做一个提水装置,再加上一套净水装置,就可以搭建一套最原始的自来水系统。   如果这里是寿春,或者新郑,就会有许多工匠可以供秦牧使用。   可是这里只是牛家村。一个村子里,养不起一个匠人。这里没有木匠,也没有竹匠。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因为秦牧在这里。   这个时期唯一的好处是天然资源到处都是,而且还随便用,也不需要砍一棵树都要层层上报主管单位。   秦牧脱了那套碍事的衣服。这衣服不脱没法干事,曲裾深衣,本就不是为了做事的工匠设计的。   他要做一个水车。这个活除了自己村民是不会干的。   不过村民也不能闲着。秦牧让村长把劳动力都召集起来,让他们在自己指定的位置挖一个蓄水池。这池子一来蓄水,二来起到过滤的作用。   细沙就可以!细沙,这里是不缺的。   剩下的人去砍竹子,做输水管。   村长整个人都懵了。他完全不知道秦牧在干什么,但是秦牧的身份在这里摆着,人家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   他只相信一件事,就是这个冠军侯,对我们百姓是好心的。他给人看病都不要钱。连药都白给。自己就算白给他干事都乐意。更何况这是为了村子办事。   秦牧做水车时候,就把大家都打发走了。   这倒不是怕工艺暴露,而是这个村子根本就没什么工具,他需要的,全没有,所以一切都要他自己变出来。   这样就不能给外人看到了。   给秦牧打下手的,只有八戒。青龙是不会干的。她抱着手站在一边,看秦牧干活。   一边看,还一边抱怨:“牧牧,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我们去找和氏璧不好吗?”   “和氏璧要找,别急。现在我们暂时不能回去,既然有空闲,能做点事就做点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噢,浮屠你不懂。这是我们蓬莱的俗话。就是说好人好事。”   浮屠是佛家用语,这时候佛家连影子都没有,自然没有这个词。   “你真是个滥好人。”青龙哼了一声,不再说话。反正干活的不是自己。自己这一身细皮嫩肉,可别被木头磨粗糙了。   她这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被芈华反向吞噬了,变得越来越在意自己的皮肤容貌。   她之前可是一条龙,一身龙鳞,哪有什么细皮嫩肉。   八戒举着一块木板,正给秦牧当小工。   “猴哥,这事咱差不多就得了。”猪八戒不是没有力气。他敢和翁仲动手,自然也是有一身蛮力的。只是这身力气用在这里,岂不是太浪费了吗。   这个村子连一文钱也没给自己。   现在八戒可是穷的快当裤子了。他从雍城跑出来时候,自然不会带着钱。那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要逃跑。   过后就更没有钱了。他一直跟着秦牧,不缺吃不缺喝,也不缺穿的。但是他真没钱。   八戒觉得自己这身本事,做个木匠已经很委屈了,而付出了辛苦却得不到报酬,简直是有违人伦呀!   太不拿自己当人了!   “人和野兽有什么区别?”秦牧一边挥着锤子,一边对八戒说道:“老猪,我告诉你。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劳动。人会劳动,动物不会。你要是想做人,就好好劳动。”   “猴哥,这话我觉得你说的不对。你看猴嫂就不劳动,难道她不是人吗?”八戒一点也不笨。   他这话一说,秦牧还没说话,青龙怒了。   怎么,说我不是人?   她凤眼一挑,指着八戒说道:“八戒,你是不是想听我念咒了。敢说我不是人!”   “猴嫂息怒!”猪八戒立刻投降了。   这个金箍别看戴在头上闪闪发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多趁钱呢,把金子顶在脑袋上。其实这是要他命的玩意。   秦牧手脚麻利,只半天时间就做好了水车。   其实这倒不是他真的强过专业木匠,完全是因为他能作弊。缺什么变什么,比如水车的轴,根本就不是木头做的。他没时间车出一根原木,再说他也怕原木的强度不够。   秦牧直接变出一根钢管,就用这个当轴了。   一切是因陋就简,却完全合乎力学标准。   这个小村只有二三十户人家,所以蓄水池,以及竹子都不需要太多。   一天时间下来,一套简易却先进的自来水系统就搭建完成。   村民能来的都来了。他们聚集在水车旁边。   秦牧亲手把水车的一头沉入小溪中。   溪水流动,水车缓缓的转动起来。   随着水车的转动,一竹筒一竹筒的水被水车从小溪中提出来,又倒入了竹子做的管道。   溪水顺着管道流入蓄水池,经过细沙的过滤,清澈的水源顺着竹子管道进入了牛家村。   这一套系统运行的如此良好,而且充满了纯天然的味道。   黄昏的风吹过来,吹动了青龙的秀发。   一位绝世美女,站在溪水旁,水车边,这简直是一副天然的写意画。   画中人还那么美。   这一刻,秦牧觉得一切付出都值得了。   人世本应如此美好。   “牧牧,你做了这么大的好事,胜过了七八九十个浮屠,必须作一首诗纪念。”青龙越来越文青。这时候她只想秦牧写一首诗。   “好。你听着。”秦牧略一沉吟,念道:“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水车。牛衣古柳卖黄瓜。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   这是苏轼的一首词,浣溪沙—蔌蔌衣巾落枣花。不过秦牧给改了一个字。“缲车”给改成了“水车”。   此情此景,完美的契合了词中意境。   青龙不禁听得入神。   秦牧也感觉非常开心。   幸亏自己来的及时,除了牛花花的爹,别人的病还没发展到要死人的阶段,他们吃了自己的药应该就会好。如果他们以后能按照自己的劝告保持个人卫生,至少痢疾这个病是不会再得了。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这是每一个中国读书人特有的理想。   治病救人,入仕治国。秦牧本性中已经刻下这份烙印,所以他不自觉的就践行了。   正在秦牧开心的时候,就见牛花花一边哭一边跑了过来。   “冠军侯,我爹不行了!求你快救救我爹!” 第七十五章 灵魂   怎么人会不行了?秦牧感觉非常惊讶。   细菌性痢疾,用升麻葛根汤来治疗,是绝配。   而且自己现在的神通,堪比后世最高端的中医院西医院的集合体。   从西医来说,自己就是一个机器加检测的集合体,人在自己眼里是透明的。   而从中医来说,那种让外人无法理解和接触的脉络,在自己的心里,也是具象化的。   自己不会错呀。那如果自己不会错,牛花花的爹怎么会不行呢?   秦牧连忙跑到牛家,只见牛草已经不发烧了。   的确,温度是降下来了,可是人已经死七八成了。   还有一口气,勉强吊着他的性命。   秦牧立刻握住了牛草的手,一股凉意传来,眼前的牛草顿时在秦牧眼前变化成人类肉眼看不到的各种器官脉络的组合。   牛草,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堆有机物无机物,肉眼可见,肉眼不可见的集合体。   秦牧发现他的心脏已经死掉了一多半,仅有的跳动,也将在很短时间内停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   秦牧飞快的检查过一遍牛草的全身状态,他发现牛草体内多了一种毒素。   生半夏。   这味药材不是自己那一剂方子里面有的。   秦牧脑中轰然一声。这一定是之前索大巫开的药。   半夏可抑制呕吐中枢而止呕。牛花花的爹上吐下泻,用半夏来抑制,从药理来说是可以的。   中医讲究殊途同归,每个医生的治疗理论都不同,但是都以达到治疗效果,治好病人为目的。   所以索明要离开,秦牧不阻止,也正是因为如此。他觉得自己比索明要高明,所以不想有个反对声音在自己身边啰嗦。   但是哪成想他用的是生半夏。生半夏是剧毒。半夏这种药品,要经过各种熬制,才能给病人用。   生半夏根本不能治病,只能治死。   这……   秦牧彻底糊涂了。为什么索大巫会用生半夏给牛花花的爹治病呢?   现在秦牧不知道他是因为无知,还是故意。因为秦牧不了解这个时期的中医水平,所以他不知道现在的医生,或者说巫师,清楚不清楚生半夏能治死人。   如果是正常用法,秦牧对索明也无可指责。顶多说他是庸医,而不是杀人凶杀。   但是如果索明是明知故犯,这问题就严重了。   索明是南阳郡成名的大巫——这都是牛花花告诉秦牧的,他之前也没来过牛家村,和牛花花一家没有打过半点交道。   牛壮去请索明,一开始并不是奔着他去的。牛壮是什么巫师都可以,能请来就是福气。   从这一方面来说,索明蓄意杀害牛花花的爹,实在是逻辑不通。俩人完全没有交集。   秦牧虽然有了神通,但是他还不是神。   现在秦牧越来越明白神是什么。神,能创造世界,创造一切。生命也是世界的一部分。所以如果自己是神,牛花花的爹不会死,自己可以给他生命。   但是他不是神,所以秦牧不能给牛花花的爹新的生命。旧有的也无法延续。   牛花花的爹就在秦牧的眼前闭上了眼睛。   他的身体渐渐失去了温度。   牛花花顿时大哭起来。   秦牧无奈的摇了摇头。他轻轻放下牛草的手,正准备安慰一下牛花花,却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一组奇怪的字符从牛草的尸体上飘出来。   这……   这组字符几乎一闪而逝。而且这不是人类可以看到的东西,这是只有秦牧才能用心观察到的存在。   这组字符,是一种法则的组成。这是和氏璧中的内容。   但是这一组字符与和氏璧中的法则还不同。和氏璧中的法则,只可以学习,不可以触摸,而这一组字符,似乎是自己能碰触到的。   字符飞快的向着四面八方逃窜,似乎眨眼间就要消失不见,就要崩溃。   秦牧下意识的伸手一抄。   果然,他手心中多了一些东西。   这在凡人眼里是看不到的。他们只看到秦牧挥了一下手,哪成想他手里抓到了神秘的东西。   这组字符一入手,秦牧立刻意识到这是什么了。   这是牛草的灵魂!   原来人的灵魂,是这个样子。秦牧恍然大悟。   这一刻,他彻底确定人是有灵魂的。因为牛草的灵魂就在自己的手心里。   只是这时候的灵魂,并不是活着的牛草。这缕灵魂失去了全部的记忆,也没有任何功能。他就是一个灵魂。万物皆有灵。没有灵,就没有万物。   灵是什么?秦牧手里的就是。   只是这个灵魂,让秦牧想起了一句话。   “我那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的确没地方安放这个灵魂。   塞回牛草的尸体?显然不行。人的身体只是个皮囊,有了灵魂,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就好像是计算机的软硬件关系。   一台计算机,有中央处理器,有内存硬盘显示器,有鼠标键盘。这就是一台计算机了。但是这不过是计算机的硬件。   如果这台计算机里面没有装操作系统,那么这台计算机什么事都干不了!   人类的躯壳,就是计算机的硬件。   而灵魂,就是计算机的操作系统。   两者结合在一起,计算机才是能用的,人也才是活的。两者缺一,都是无用。   现在秦牧一手拿着操作系统——牛草的灵魂,但是他找不到可以安装的硬件——也就是躯体。   人类的灵魂,只是比喻成操作系统。他不能到处安装的。比如秦牧不能把牛草的灵魂放到他们家的狗身上!   因为狗也有灵魂。两个操作系统不能放在一个计算机硬件上——这点和计算机不同。计算机可以装好几个操作系统。   当然,如果一个人有好几个灵魂,那不就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吗!   秦牧也不能把这个灵魂放在牛花花身上,那牛花花马上变精神病了。   牛草的灵魂存在时间似乎有时效性。秦牧明显感觉自己快要攥不住这一缕灵魂了。   他这时候脑袋很混乱。这一次突如其来的提升,让他完全没准备。   秦牧之前可是从来没有见识过人类的灵魂。他更没有亲手抓住过一个。   现在他手里多了一个灵魂,而且正在飞速的流逝,想留也留不住。可是秦牧还真想留下他。   正在这时候,秦牧灵机一动。   他自从学习了和氏璧的奥秘之后,一直在编制自己的世界。   那个世界并不存在于现实的世界中,那个世界只存在于他的脑海里。但是似乎这一缕灵魂,能够被自己放进自己创造的世界。   秦牧来不及多想,他立刻把牛草的灵魂丢到了自己的世界。   秦牧创造的这个世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碧绿碧绿的。除了草,什么都没有。   他目前只有这个能力。   这个世界没有半点生气,一派死气沉沉。   之前秦牧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随着牛草的灵魂被秦牧放进这个世界,放进了草原,整个世界突然生机勃勃起来。   每一片草叶,都有了活力。   虽然没有风,但是草原已经掀起了一层一层的浪花。那是一片一片的草原,开始了自由的生长。   这个世界,突然活了过来。   虽然还是碧绿碧绿的一片,但是这种碧绿里面,充满了生机。   秦牧不由得想起一句话,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看来后世的人早就领悟了人生的本质,那就是绿啊!   当然,这就是开玩笑了,读者别介意。   秦牧对牛草的去世无可奈何,但是牛草为自己的世界奉献了第一个灵魂,这让秦牧觉得自己总要为他做点什么。   他必须弄明白索明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对牛草用了生半夏这味药材。   在帮助牛花花处理完牛草的后世之后,秦牧离开了牛家村。   他没有回新郑,而是来到了南阳郡。   秦牧要找索明问个究竟。   青龙很反对秦牧的计划。人死就死了,哪个人不死呢?我们有大事要做,抓紧时间去把韩王的和氏璧抢来才是正理。   你快点给我恢复龙躯。   “反对无效!”秦牧摆了摆手,指着脚下的筋斗云说道:“大海航行靠舵手!在天上飞,要听驾云的人说话。你不会飞,我会,所以你要听我的话。”青龙闻言大怒。   自己之前可是飞的比你好多了。又高又快!   想到这里,青龙突然想起自己以前飞的没有秦牧高,于是她把“又高”两字偷偷抹去了。   至少我飞的快!   现在是龙翔浅底遭虾戏!自己是落毛凤凰不如鸡了。如今沦落到要听一个人类的话了。   好悲惨。   青龙一生气就要念咒。紧箍咒。   八戒立刻讨饶:“猴嫂,我老猪可没得罪您,您别把火发我身上啊!要我说,千错万错,都是那个索大巫的错。等猴哥找到他,我把他千刀万剐,为您解恨!”“有理!”青龙这才饶了八戒。   秦牧一边飞着,一边思绪万千。   他意识到灵魂的本质,意识到世界是软硬结合的。   自己的世界如果要成为真正的世界,需要让万物有灵。可是灵魂虽然也是用和氏璧里面的法则制造出来的,但自己不会呀!   秦牧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很久,也没有造出一个灵魂,可以安放在自己的世界中。   这可怎么办?   难道自己要成为杀神,制造无数的杀戮,攫取无数的灵魂,才能让自己的世界真正活过来?   这似乎是一条可行的道路。但是秦牧觉得这真不是正路。   神造世界之前,难道就有灵魂存在吗?显然是没有的。   这一切,都需要自己制造。   现在自己偶然的见识到了灵魂,也就是可以说,自己知道了怎么制造灵魂,只是自己暂时不会造。   要学会制造灵魂,他还需要大量的样本。   这样的样本太难找了。秦牧在这个时空不是没见过死人。他杀过狼,杀过鸡,杀过异兽,但是那些时候,他都没有看到过死尸上飘出灵魂。   为什么牛草死的那一刻,有灵魂飘出呢?   秦牧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死的到底有哪点特殊呢?   这也是秦牧必须找索明的原因。   他必须弄明白其中的一切。这比找和氏璧还重要。   南阳郡就在脚下。   秦牧站在云头,向下望去。   太高了,看不清楚。   他连忙向青龙伸手,要望远镜。   秦牧变出来的望远镜被青龙当作宝贝一样,放在随身的包包里。   这时候青龙来了小性子,她根本不理秦牧的需求。   青龙自己拿着望远镜,正仔细的向下寻找。   她要先找到索明,然后过去宰了他! 第七十六章 红灯坛   青龙的愿望注定是要落空的。   他们在牛家村忙活了几天——丧事总要持续一阵,索明可没有在南阳郡多停留。   他把牛壮留在家里,自己又出了城,下了县。   南阳城中,牛壮正和一群师兄弟,师姐妹,一起接受大师兄的训话。   “诸位师弟师妹,既然来了这,咱们就都是索大巫的徒弟,我们兄弟姐妹,亲如一家人。以后跟着索大巫,学本事,长能耐。咱们的宗旨,就是听索大巫的话。索大巫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大师兄看着几十号年轻的小伙子大姑娘,心里很是得意。   他是索明真正的徒弟,索明的事,他都清楚。   魏轩在韩国,不只是联络了一个索明。他广招手下,就南阳城中,除了索明,还有两位大巫,加入了魏轩的队伍。   至于各个县城,也有多少不等的大巫加入。   大师兄知道,如果要想让师父能被魏大巫更加看重,自己就要加倍努力。   他是非常佩服魏轩的。魏轩不仅有着高明的巫术,他更是有着所有巫师都没有的聪明头脑。   关键是魏轩的理想是这些巫师想都不敢想的。就凭这一点,大师兄也服魏轩。   有了带头人,大师兄做事就有了方向。   “师弟师妹,我们这个地方,是什么?这里是索大巫的宅邸不假,但是这个地方,不只是索大巫的宅子,这里是红灯坛。我是你们的大师兄,你们要听我的命令。”魏轩在遇到秦牧之前,其实已经在暗里培植自己的势力了。   他一到韩国,就开始了自己的事业。魏轩可不是一个脑筋一热就莽撞乱干的人。   他充分借鉴了现在的军队组织结构,然后为了避人耳目,自己设立了全新的明目。   魏轩集团,暂时还没有立起旗号,不过下属个单位,他已经定好了。   他是老大,这不用质疑。魏轩之下,设立了八个门,以八卦命名。乾门、坎门、艮门、震门、巽门、离门、坤门、兑门。   每一门下,设立各个坛。   牛壮的大师兄,就是红灯坛的领导人,领导人就称作大师兄。   索明,是兑门的门主,也是大师兄的上层领导单位。   魏轩——索明——大师兄——牛壮。这就是魏轩集团的组织结构。   牛壮,就是最底层的坛丁。   只是牛壮现在还完全理解不了这些。他一边牵挂着家里,一边听着大师兄的训话。   牛壮是来学巫术的,在他的想法里,巫师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他们吹口气能让种子发芽,挥挥手能让天上下雨。   正因为有了这个概念,所以牛壮被索明拉走时候,才那么矛盾的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没有这点念想,他大可以反悔,不给索明当徒弟,而是留在家里照顾爹。反正到时候就耍赖不走呗。   现在他来到南阳城,来到了大城市,离开了乡村野地,到了城里人生活的地方,而自己也成为其中的一员,这让牛壮不敢多嘴,更不敢乱动。   他站在一群师兄弟中间认真听着大师兄的话。   “要学习师父的本事,没有一副好身体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先要锤炼自己的身体。有了身体,没有胆量也不行。胆量我们也要锤炼。不过这都是次要的,要学会巫术,最主要的是有一颗诚心。要以师父的话为天。师父说的什么,都是对的。师父就是让你们跳进火坑,也不能有半点犹豫。”大师兄的话显然是吓住了这些懵懂少年。   难道学巫术这么凶险吗?还要跳火坑。   队伍顿时一阵骚动。这立刻引起了秦牧的注意。   这群人是什么?怎么几十个青壮年聚集在一个大院子里。这种情况在本时空可是不多见的。   秦牧躲过百姓的注意,降落到地上。   毕竟这时候地广人稀,就是城里也远不如后世大城市拥挤。没人的地方还是很多的,足够秦牧偷摸的降落。   他顺着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那间宅邸之外。   只见宅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大字:“索明”。   咦,这是索明的家。   那太好了。秦牧抬腿就要进,门口的家丁拦住了他。   “这位先生,您要找谁?”索明是大巫,也就是医生,每日里面上门请他看病的不断。   秦牧三人都是衣冠楚楚,家丁不敢怠慢。他以为秦牧是来找索大巫看病的。   “索大巫在吗?”   “大巫今日有事不在城中。先生改日再来吧。”索明不在,秦牧有点意外。他不在南阳城,去了哪里?   再说,他招了这一院子的青年男女,是要干什么?   反常即为妖。这在本时空,是不应该存在的事。你又不是公子王孙,又不是四公子八君子,你就是一个巫师,难道也要养门客?   再说,门客都是已经有了本领的人。院子里面的那些人,一大半还是孩子,你养他们有什么用?难道钱多的花不出去了?   正在秦牧犹豫的时候,就听到院子里面传来了一阵高亢的声音。   大师兄说话了。   他刚才说让师弟师妹跳火坑,这无疑太刺激这些人的小心肝了。   他们都面露惧色。   大师兄当然不能任由他们这样。   他是要拉起这个坛口,让这些人形成战斗力——这就是作者给他总结的意思了。   你们要是一个个怕的拉稀,那岂不是让我这个坛口丢人了。我这个大师兄岂能有颜面。   他大声说道:“跳火坑可怕吗?对凡夫俗子来说,跳火坑当然可怕,弄不好就被烧死了。可是入了我红灯坛,学了索大巫的本领,不论火坑还是矛戈砍头,都不要怕。这些东西,伤不了我们分毫!”说着话,大师兄一挥手,两个随从立刻搬出一口铜锅。铜锅里面是沸腾的油。   铜锅被架在火堆上,烈火熊熊,锅里的油剧烈的翻滚着,声势极端吓人。   大师兄从兜里掏出三个核桃大的铁球。他高举着铁球说道:“看到没?这口锅里的油,比火坑还要凶猛,我现在把铁球扔进锅里。”众人眼睛都不敢眨的盯着大师兄的一举一动。   三个铁球进到了锅里。   过了片刻,大师兄对着众人说道:“师弟,师妹,我乃大师兄,我现在要挑一个人,从这锅里把铁球捞出来。谁来?”这谁敢露头!一干人立刻向后就缩。   牛壮力气大,缩的更快。他挤开了众人,躲到了最后面。   大师兄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好,你小子胆子最小,那就是你了。   他走到队伍后面,直接把牛壮给拎到了油锅前。   “你叫什么?”   “牛……壮……”   牛壮吓得话都不会说了。   “牛壮,我以红灯坛大师兄的名义,命令你用手把铁球从油锅里面捞出来。”牛壮一听这话,差点就尿了。这是要我命吧!要知道学巫如此可怕,自己打死也不来呀。自己家里可还有老爹小妹老奶奶呢。   “大师兄,您就饶了我吧。”牛壮噗通就跪到了地上。   “师弟!”大师兄没有生气,反倒是和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油锅看似可怕,那也是对凡人来说。你现在还没和大巫学艺,还免不了害怕。不过大师兄我已经和师父学艺多年。你站起来,看好了。”大师兄把牛壮提了起来扔到一边,然后高举双手,突然就插入了油锅。   这一下,只吓得院子里面响起惊叫声一片。   这么热的滚油,大师兄这一双手岂不是炸成了酥肉!   哪成想大师兄面上毫无痛苦的表情。   他慢慢的把双手从油锅里面抽了出来,手中,正是两只铁球。   “哇!”这一下所有人都呆住了。   大师兄神勇无敌啊!师父的巫术厉害呀!若是自己也能学成这般本事,岂不是日后……   每个人都浮想联翩,就连牛壮都激动起来。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就见大门外走进三个人。   这些人全不认识来人,只有牛壮认识。   这不是来到自己家里的那个冠军侯吗?他们怎么来了南阳城。那自己的爹,是病好了吗?   牛壮激动的正要向前询问,这时候大师兄开口了:“什么人?”秦牧在外面听到了一切,他推开家丁,走到院内,一眼就看明白了。   玛德,没想到民国时候的江湖骗术,竟然有这么悠久的历史。   现在刚战国,距离民国还有两千多年呢。怎么这么早油锅捞铁球的把戏就有了吗。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真不是一句假话。好的坏的,什么东西都能追溯到几千年前啊。   秦牧看明白这是一场江湖骗术,可是他实在理解不了,索明好好的一个巫师,你让手下人玩这一套到底要干嘛?   这时候他更不能离开了。显然这个索明有问题。   秦牧望着大师兄说道:“我乃冠军侯。冠军,你知道什么意思吗?就是勇冠三军!别说油锅捞铁球,就是喝了这锅油,老子也不怕。”说着话,秦牧一推身后的猪八戒:“八戒,上,给他们开开眼。喝光这锅油!” 第七十七章 逍遥丸   猪八戒措不及防,被推到了油锅前。   他刚才正听得开心。猴哥不愧是猴哥,蓬莱人,牛。这么一锅热油都敢喝下去,自己到要开开眼。   哪成想秦牧会来这么一手。他不喝,让自己喝。   八戒虽然丑了点,但是智商比绝大部分人都高的多。否则他也不能蛊惑王太后赵姬。没有两把刷子,只凭胯下那点玩意,怎么能让太后满意呢。   做嫪毐的时候,八戒智商情商都非常高。只是自从遇到秦牧之后,八戒处处受制,这才变得窝囊起来。   但是你要让他喝了这一锅滚开的热油,那绝对是杀了他也不可能。   自己又不是真的傻成猪。   只是这时候,正是秦牧迎风扯旗的当口,八戒纵然不敢喝,却也不能露怯。他身后还有青龙呢。那女人可不讲道理。万一她张嘴就念紧箍咒怎么办?   八戒小眼一转,来了主意:“猴哥。你常常教育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自己一个人快乐,不是快乐。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这锅油俺老猪不能独享,这里这么多兄弟姐妹,来,一人一口,老猪最后包圆。”这话一出,吓得所有人都退后好几步。场中顿时空了出来。   这样好事我们是不沾边的。您还是独享吧。   秦牧自称冠军侯,又一表人才衣冠楚楚,这在本时空,就是地位的象征。什么大师兄二师兄,全靠边站。就是索明在这里,也要对秦牧客客气气的。   人家是侯爵!   大师兄也不敢当面反驳秦牧。他满心都是焦躁。怎么今天如此倒霉,遇到个棒槌。   “肉食者鄙!”这句话出自《曹刿论战》,是春秋时候的事,这时候已经是战国,所以这句话已经有了。   曹刿认为,吃肉的人都是蠢货。   这个时期只有王公贵族才能顿顿吃肉,所以贵族都是蠢货。   这个冠军侯是蠢中之冠,蠢出了天际。   这么一锅热油,你敢喝下去?你当这是心灵鸡汤吗?   可是如此愚蠢的冠军侯,却恰恰赶上了好时机。这一锅热油,只有上半部分是油,下半部分全是醋。醋的沸点很低,稍微一加热就滚起来了。   油轻醋沉,醋在下面翻滚,但是油一直在醋上面,掩盖了事实真相,所以外人看来,这里只是一锅滚油,实际上真不烫。否则大师兄的爪子也是肉做的,怎么敢伸进去捞铁球。   如果这个冠军侯真不知天高地厚的把这一锅热油喝下去,还真烫不死他。   这可怎么办?   大师兄瞬间就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让他犯蠢,喝下去,那就露馅了。这位冠军侯喝到一半喝出醋味来,肯定自己的布置就全暴露了。   可是不让他喝,自己这地位又阻止不了他。   正在他焦急的时候,秦牧一拍猪八戒脑袋:“让你喝你就喝,哪里那么多废话。”“八戒,快喝,喝干了!”青龙立刻跟着发话。   猪八戒这时候在心里把这两口子骂了一个遍。   你们还是人吗。这一锅热油让我喝下去,是要给我烫熟了吃肉吗?   那要不要先褪毛?   “猴哥,猴嫂,要不我先洗个手。猴哥不是一直说饭前便后要洗手吗?”说着话,他不等秦牧点头,立刻就把手向油锅里面伸。   八戒也多少有点明白。这一锅油绝对有问题。秦牧还要用自己的鼻子寻找和氏璧,不可能让自己变成死猪。   但是即便他有了这个觉悟,却不敢拿自己小命下注。先伸手试试温度再说。   那样顶多烫坏自己的手指,不会烫坏自己的五脏六腑,还有得救。再说,他也看到了那个大师兄赤手捞铁球。这小子都可以,自己也应该可以吧。   他刚一伸手,大师兄马上拦住了他。   以八戒的本事,一个大师兄肯定远远不是他的对手。他要洗手,肯定大师兄拦不住。但是他本来就不想伸手,这下就坡下驴,顿时就停住了。   “冠军侯。”大师兄一咬牙,对着秦牧说道:“不知你来府上做什么?”“我找索明有点事。”   “我师父不在,你改日再来吧。”   “我可以等。正好跑一天肚子饿了,我看这锅油汤不错,先让我兄弟喝点暖胃。”大师兄明白了,这个冠军侯,是特意来踢场子的。   这让他大为不解。师父他何时得罪了这么一个侯爵?   难道说魏大巫的事情暴露了?可是不应该呀。   魏轩当时和索明等人说的很明白,他设下这个组织,是依托在太子门下的。   等于他是假借为太子养士。就算有问题,那也是太子的问题。   韩国在七国中比较弱小,权臣没有别的国家多,太子在韩国已经算是个人物了。一般人哪敢不给他面子。   再说,养士是这时候的正常情况,有点地位的人都养。   其实这就好像后世有钱人保镖保姆众多一样。有钱人,当然需要众多伺候自己的人了。   那么这个冠军侯是什么来头?敢找太子别扭。   想到太子,大师兄心里似乎多了几分底气。   只是以他的身份,绝对不能跟秦牧对着干。大师兄作为索明的心腹,自然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立刻说道:“冠军侯。你有所不知。这其实是我师父设下的入门规矩。这一锅油,最终每个徒弟都要喝。您要是都喝了,我们喝什么?再说,这是徒弟才会喝的。冠军侯……”八戒一听这话,顿时说道:“你这个人为什么不早说,害得我差点糊里糊涂拜了个师傅。”他顺势就缩回去了。   大师兄的话为八戒解了围,但是却让在场的师兄弟都更加害怕了。   怎么,这一锅油是给我们喝的!那还不都烫死了。   有些人立刻就想跑。   大师兄一眼瞪过去,大家立刻又被吓得老实了。   “师弟师妹,喝下这锅里的油,就是我红灯坛的坛丁,也是索大巫的入室弟子。”大家听到这话又连退好几步,都贴着墙根站了。   “入我门来,寻常矛戈不惧,这一锅热油又何惧!来人,取神药!”随着大师兄的话,随从进屋捧出来一个盘子,盘子上放满了一层药丸。   黑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是师父赐下的神药,逍遥丸。吃下逍遥丸,快活似神仙。”大师兄一把就将牛壮抓了过来,拿起一颗药丸,直接塞进了他的嘴里。   牛壮根本就不敢拒绝。刚才发生的事,已经把这个没开过眼界的乡村少年吓傻了。   他直不楞登的把药就吞了下去。   过不多会,牛壮就觉得全身懒洋洋的,但是又充满了力气。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了一般。天下间无穷乐事,都在自己眼前。   这一锅热油,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大师兄拿过一个碗,舀了半碗油,端到牛壮嘴边。   牛壮二话不说就给喝了。   院子里面顿时尖叫一片。   这牛壮,怕不是要被烫的肠穿肚烂吧。   他们一个个都闭紧了双眼,有胆小的女孩,还把双手遮在眼睛上。   可是过了一会,没听到牛壮的惨叫,他们连忙睁开眼,就见牛壮好端端的站立着。而且他的脸上,浮现出一股奇异的光芒。   似乎整个人都变得神采飞扬了。   这!   师父的药也太神了。   有了鲜活的例子在眼前,这些人变得不那么害怕了。   大师兄依次叫他们过来,一人服下一粒药丸,再喝一口油。   很快,一锅油就见底了。   猪八戒都看傻了。   这是什么药?难道有这么神奇,让人吃了之后都不怕烫吗?   而且看他们的样子,一个个似乎都很享受。   仿佛他们刚才吃了来自蓬莱的美味一样。   这让猪八戒都有点嘴馋了。   他走到大师兄身边说道:“这啥药啊?给我一颗。”大师兄立刻推开了猪八戒:“此乃我师父赐下的逍遥丸,只有我门下子弟才可以吃。”秦牧上前一步,拿起一颗逍遥丸。   药一入手,秦牧就化身为检测仪器,这颗药丸的成份顿时被他分析了出来。   秦牧脑海中给出的答案,让秦牧大吃一惊。   这个逍遥丸的主要成分竟然是鸦片!   这一下秦牧彻底糊涂了。   怎么战国时候就有鸦片了吗?又是油锅捞钱的把戏,又是鸦片烟,这里到底是战国还是民国。   难怪这些人吃了逍遥丸一个个都神采飞扬,仿佛吃了蜜蜂屎似的。原来他们都吃了鸦片。鸦片有致幻作用,而且麻痹人的感觉器官。他们是分不出油和醋的。   这时候给他们吃屎,他们都会说香。   这下秦牧更不能离开了。   鸦片之祸害,全天下没有人比他再清楚了。后世的中国,清朝末期,就是被鸦片烟荼毒了。   道光十八年,时任湖广总督的林则徐,上奏支持主张严禁的黄爵滋说:“鸦片不禁绝,则国日贫,民日弱,十余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就是说鸦片继续泛滥的话,中国连能扛枪的人都找不到了——全变成弱鸡了。   索明哪里来的鸦片?   秦牧目光转寒。   他早就不是凡人了——能驾云的不可能是凡人。   秦牧的眼神,有如实质。大师兄被秦牧眼神笼罩下,宛如掉进了三九天的冰窟窿,他全身不受控制的开始颤抖起来。   大师兄的样子被众人看在眼里。这时候的众人,正处在鸦片的效果之中,他们一个个极端亢奋。现在就是有一头老虎在他们眼前,他们也敢赤手空拳的上。   看到大师兄被人欺负了,这些人一拥而上,聚集到大师兄的身边。   这下大师兄似乎有了底气。人多势众啊!   你就算身份再高贵,可是就三个人,还有一个是女人。我们几十号人,还都吃了逍遥丸,正在力大无穷,胆量非凡的时候。只要我一声令下,就能把你打成猪头——就和你这个猪头兄弟一样。   “冠军侯,我师父今日不在家。今天是我们的拜师仪式,不方便接待外人。冠军侯不如改日再来。”“噢,如果我不走呢?”   “冠军侯,我师父虽然只是白身,但是岂不闻颜斶之见宣王?”(颜斶(chu)四声。)   秦牧一愣。他没想到这个大师兄还挺有学问。   他说的颜斶之见宣王,是说的一段历史故事。颜斶是个白身,宣王,是齐宣王。当时齐宣王慕颜斶的名望,召见他。   到了宫殿上,宣王让颜斶近前,颜斶不动,他说:“我不去,你过来见我。”宣王当然怒了,于是就问为什么?   颜斶说了很长一段道理,来论证为什么自己不上前,而要宣王过来。   这个故事里面,有一个成语流传到现在。这就是“安步当车”。   但是其中还有另外两句话,非常的有道理。   “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   大师兄这句话,无疑就是点的“无罪当贵”。   我师父虽然是个巫师,不是侯爵,不是公子王孙,但是我师父可没犯罪。没犯罪,你就不能凭白欺负我们。   索明放心的让大师兄带领一个坛的人,也正是因为大师兄的确是有本事。   面对冠军侯,大师兄一点不露怯。相反的,他还主动的扳回了局势。刚才那一锅油,差点就露馅了。可是现在呢?通过逍遥丸,大师兄改变了被动的局面。   相反的,他还凝聚了兄弟姐妹的斗志。让他们都团结在自己周围,共同抵御外人。   秦牧是个讲理的人。   如果大师兄和他玩横的,秦牧自然来者不拒。   但是人家跟自己文邹邹的斗法,秦牧也不想牛嚼牡丹大煞风景。   自己怎么说也是跨越几千年的一个人才吧,不能被一个古人驳倒。   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正想开口。这时候没想到青龙忍不住了。   什么颜斶宣王的,怎么你说的我都听不懂。   让我听不懂,就是羞辱我。   青龙大喝一声,就冲了出去。   你们这些渣渣,吃我一顿惩戒之拳! 第七十八章 魏轩来到南阳   青龙妥妥的一副帝国主义面孔。   一言不合就动手。这帝国主义之惩戒,凡人哪里受得了。   大师兄如果挨上这么一拳,别说他只有一条命,就是十条命都被青龙打没了。   青龙如今火气很大,秦牧猜可能跟她正在生理期有关。   虽然青龙是圣兽,原来人家是在天上飞的,但是现在她的确只是个女人。   如果她没有遇到秦牧,那么青龙,或者说芈华,在这个时期,只能老实在屋里待着。现在可是没有后世的妇女之友。   没有卫生用品,她们哪都去不了。   但是有秦牧就不同了,芈华早早就享受到了后世的卫生防护用品,青龙接收了这个身体,也就接收了一切。   有了妇女之友,作为一个战国时候的女性,就又可以骑马,又可以射箭,无所不能。   当然,打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青龙的拳头眼看就要落在大师兄的脸上,秦牧抢前一步,挡在了大师兄身前。   秦牧的速度太快了,快到青龙根本收不住手。   青龙一拳就打在了秦牧的胸口上。   一圈几乎肉眼可见的声波,在小院中鼓荡起来。   八戒不由得咂舌。哎呦,猴嫂还蛮厉害的吗。这一拳就是自己遇到,也要躲那么一下。   青龙的能力一直在提升,每一天都比之前强。   秦牧也在不断提升。这一下是秦牧刻意为之。他要试试自己到底变得多强大了。   显然,这副身体比以前更强大了。之前青龙发全力的话,秦牧是挡不住的。现在就不怕了。   而且这副身体似乎和天地有了一种莫名的连接,青龙全力以赴的一拳,虽然打在了秦牧的身上,但是绝大部分力量似乎都被这副身体自然的输送到了天地之间。   秦牧受到的打击并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   但是这一下可把大师兄吓坏了。   那些刚入门的新人还好。因为他们都吃了逍遥丸,这时候就是在他们耳边放炮仗,都不能让他们清醒。   一些声波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大师兄可没吃逍遥丸。   这个逍遥丸,他师父索明仔细叮嘱过他,千万不能吃。这并不是好东西。大师兄自然牢牢记得师父的话。   因为不吃,所以清醒。又因为他清醒,所以他看到了一辈子都没看到过得奇观。   院子中的空气,被激荡成波浪状。空气,是人的肉眼看不到的,但是青龙的速度太快,空气经过挤压,再释放,变成了肉眼可见的声波。   大师兄的头发都炸起来了。   这个冠军侯,真不是吹的。他说自己勇冠三军,还真是有可能。   这疯婆子好大的力量,可是她男人轻松接了下来。   可见冠军侯的确有点本事。   大师兄不由得心里一阵阵发虚。这场面自己可控制不住了。   正在他焦急的时候,秦牧转身面向他说道:“这个逍遥丸,是你师父做的吗?”大师兄立刻变哑巴了。   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逍遥丸到底是不是好东西?其实大师兄也不知道。索明是命令他不许吃逍遥丸,可是其余的弟子,不论新的还是老的,都是可以吃的。只是这东西价值昂贵,天天吃也吃不起。   逍遥丸并不是索明做的。这些逍遥丸,是魏大巫给索明的。   秦牧的年龄,从相貌看就是后世大学生那么年轻,但是他历经多次穿越,实际上他应该有几十甚至上百岁了,所以他的城府自然就历练的深。   大师兄根本不知道秦牧是喜欢这个逍遥丸,还是讨厌这个逍遥丸。   如果说喜欢,那就可以说这是师父做的。   如果不是,那就推到别人身上。直接说师父买的就好。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秦牧突然出手,把大师兄拉到了铜锅边上。   大师兄顿时感受到一股灼热迎面扑来。   他定睛一看,却见刚才见底的油锅,又满了。   锅下的火越燃越烈,油锅已经冒起了浓烟,差一点油就要着了。   “这里还有一个铁球,既然你刚才捞了两个,剩下的一个想来捞出来也没有问题。”锅里的油自然是秦牧变出来的。智障少女随时满足秦牧的要求。   现在油锅里面的油可都是真的油,那点醋根,已经被火烧干了。   现在一锅热油,翻滚着,蒸腾着。   秦牧一拍大师兄的肩膀,大师兄顿时被一股巨力压得不由自主伸出了双手,想要支撑身体。这下他双手可就奔着油锅去了。   大师兄吓得不由得尖叫道:“冠军侯,逍遥丸是魏大巫给我师父的。”听到这话,秦牧一把将大师兄从油锅上拉了起来。   这让青龙大感失望。油锅炸人,她还想看看呢。   “哪个魏大巫?”   “魏轩,魏大巫。”   “他为什么给你师父逍遥丸?”   “他要我师父多招弟子。逍遥丸是给弟子吃的。”“你还有多少逍遥丸?”   “没有了。魏大巫说了,用完了他会给我们送来。”“招这么多弟子干嘛?”   “传授巫术。”   “你学了多少?”   “差不多有师父一半本事。”   “会治痢疾吗?”   “会。”   “如何用药?”   “半夏一分,决明子两分,……”大师兄到是不含糊,直接给出了一个药方。   秦牧一听,这方子按理也是可以。   “半夏如何用?”   “炮制熟了用。”   “……”秦牧听到这里,顿时清楚了。连这个徒弟都知道半夏要炮制成熟药,索明不可能不知道。   他用生半夏入药,这就是在谋杀!   大师兄身前就是滚烫的油锅,他回答这些话都是下意识的,只求快速,完全不敢编瞎话。   秦牧的力量之大,让他连半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不知不觉中,他就把师父给出卖了。   当然,这也不怨他。大师兄也不知道索明做的那些事。   秦牧随手把大师兄扔到了一边。这个油锅太危险了,自己怕万一压不住火气,直接把这人给油炸了。   院子里突然陷入了寂静。秦牧的一番动作,震慑住了众人。这里是索明的宅子,索明不在,大师兄就是老大。   现在这个老大被冠军侯像垃圾一样扔来扔去,他们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绝对的力量面前,花招是没用的。再说他们大部分都是才来城里不久的乡下孩子,原本就没有什么想法。   秦牧没理这些人,他在想一件事。   这件事他百思不得其解。牛家村的牛草,和南阳郡的索明,真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为什么他要害死这么一个农夫呢?   杀一个,不可能没有原因,不会没有理由。   求财?求色?   如果是求色的话,牛花花只是个山里丫头,长的并不漂亮。黑乎乎的一张脸,脏兮兮的小手,穿的又破衣烂衫,别说索明了,就是这位大师兄都未必看的上她。   院子里的年轻姑娘有十几个,哪个都比牛花花好看。   索明不可能为了牛花花杀她爹。   那么求财?   可是牛家穷的几乎连房顶都没有,他看上牛家什么?   正在秦牧思考的时候,突然院子外传来了一阵笛声。   秦牧扭头一看,就见一缕奇怪的文字从外面漂浮了过来。   这是魏轩的笛声。除了他,没人有这个本事。   怎么魏轩来了?   秦牧对青龙说道:“看好这里,我去去就回。”说着话,秦牧来到院外。   果然,魏轩正站在街道中央,手中的骨笛刚刚放下。   他身边还有一位男子,却不是索明。秦牧不认识这个人。   此人身材高硕,额角突出,一双眼睛极为有神,似乎一眼能看透人心。   这样的人,这样的眼睛,秦牧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   这人是谁?   “冠军侯,我给你引荐一下。这是我师父,高渐离。”什么,他就是高渐离。怎么他跑到韩国来了。   魏轩给两人引荐完毕,却没有进入索明的宅子。他带着两人来到了一处客栈。   店伙摆好酒菜退下,屋里只剩他们三人。   高渐离把一样乐器摆到身前。   这是一张筑。   (筑是中国古代汉族击弦乐器,形似琴,有13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先秦时广为流传。)   秦牧一看之下,顿时留心了。   高渐离,和他的筑。这太有名了。荆轲就是被高渐离用筑送上了不归路。   很大可能,那一张筑就是眼前这一张。   怎么,这是要送我上路吗?   “冠军侯,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幸会。”高渐离开口了。   他一说话就让秦牧再吃一惊。这话熟悉啊。他略一思索,想起来了。这是苏轼说过的话。   只是苏轼还在你后面一千来年,显然你不可能抄袭他,难道是他抄袭你?   “冠军侯,我师父有事要做,特意来韩国找我。我和师父说起了冠军侯,师父非常想和你见一面。今天很巧,让我在南阳郡遇到阁下。”秦牧微微皱了皱眉头。魏轩那点事他知道,不就是造反吗。这事秦牧根本就不想掺和进去。   只是魏轩当时说造反时候,并没有提高渐离参与不参与。难道说,这里还有高渐离的事?   再说,他们来南阳干嘛?如果自己没有猜错,他们是来找索明的。他们肯定是听索明的家丁说起了自己在府内,而索明又不在,魏轩这才吹笛把自己引出来。   魏轩到底和索明有什么关系?秦牧通过刚才所见所闻,大概能猜到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现在正主在自己眼前,秦牧正好要问个清楚。   不为别的,只为牛草他也要弄明白。   牛草的灵魂,如今已经化作了一片碧草,在秦牧的世界投下第一缕生命。   为了感谢牛草的付出,秦牧一定不能让他枉死。   现在既然遇到了,那就不客气了。   “好,高先生,魏大巫,既然遇到就是有缘,我也有一些事想请教魏大巫。” 第七十九章 魏轩的妙计   “魏大巫,索明的逍遥丸,是你给他的吗?”   “不错。怎么冠军侯喜欢?我这次恰好带了一些,原本是想给索明的。既然冠军侯想要,我就全送阁下了。”   说着话,魏大巫打开行李,拿出一个小布包,递给秦牧。   秦牧打开一看,正是一包逍遥丸。   这时候秦牧突然想起了后世的一条法律,贩毒超过五克,直接枪毙。   按自己手上这一包的份量算,魏轩够的上千刀万剐了。   秦牧把逍遥丸放在案几上,对魏轩说道:“魏大巫,这个逍遥丸,是你做的吗?”   魏轩摇了摇头道:“不是。这是一位燕国的大巫做的。”   “用什么做的?”   “神花的果实。”   “神花?”   “对。燕国大巫盖聂,自燕国之北的一处叫大荒的蛮荒之地中,采摘了一种神奇的花。这种花的果实有着奇异的效果,能让人兴奋和快乐。盖聂也不知道这叫什么花,所以就叫它神花。”   “这么多药丸,是一朵花制造出来的吗?”秦牧不可能相信一朵花能制造出这么多鸦片。   “不是。盖聂采来神花之后,就在药园中培植。他的逍遥丸,是我们巫师很喜欢的一种神药。盖聂赚了不少钱。”   “……”盖聂!秦牧记下了这个名字。   他在脑海中略一思索,发现这还是个历史上留名的人物。   荆轲游历燕国时候,遇到过盖聂。他与盖聂讲论剑术。盖聂发怒,瞪着眼看荆轲,荆轲便离开了。   有人建议把荆轲再叫回来,盖聂说:“刚才我和他讲论剑术,有不合之处,我用眼瞪了他。你们不妨试着去找找他,我看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应该离开这里了,不敢再留下来的。”派人到荆轲寄宿的主人那里,发现荆轲果然已经驾车离开了。   使者回来报告,盖聂说:“他当然要离开,刚才我用眼瞪了他,使他害怕了!”   这个人原来不只是剑客,他更是巫师。   显然,在战国时候你就弄出鸦片烟,这本事可比刺客游侠厉害多了。   “冠军侯,蓬莱没有逍遥丸吗?”   “没有。”秦牧连忙摇头。   “噢,那这算是大陆上为数不多能被冠军侯看在眼里的玩意吧。”说到这里,魏轩面有得色。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认真的对秦牧说道:“冠军侯,逍遥丸虽好,却略有伤身。我是不用的,我师父也不用。如果冠军侯喜欢,也请酌情使用,不要滥用。”   秦牧心说,你到是好心。   其实他不知道,这就是魏轩的精明之处。魏轩来找索明是有事要办,结果索明没在,却在府里意外看到了秦牧。   显然秦牧对待索明的手下并不友好。这种情况下,魏轩选择了暂时退到一边观察。逍遥丸既然被他发现了,那就拿出来。但是却要和秦牧说实话,不能让他起疑心。   这种诚恳的态度让秦牧也一时无法发作。   他们销售鸦片,按秦牧的想法,都杀了就完了。可是这时候不是后世,鸦片的危害,现在的人认识并不会那么清楚。   所谓不知者不怪,秦牧也不能立刻翻脸杀人。   而且魏轩这么坦荡,让秦牧更不好意思动手了。   “魏大巫,盖聂采自大荒的神花,其实有个名字,叫罂粟。”说着话,秦牧沾着酒水写下了这俩字。   “罂粟。”   “对,罂粟的果实,提炼出来的物质,叫鸦片。鸦片有强烈的致幻作用。它对人体有极大的伤害。不知道魏大巫为什么要卖鸦片给索明?”   “冠军侯,逍遥丸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吗?”   “有过之无不及。”   “噢,这样说来,到是我的错了。冠军侯,你是海外人士,我也就不瞒你了。上次我和你说的事,之前我就已经着手了。索明是我的手下,他这里,是我一个据点。你看到院子里的那些年轻人,他们在未来,都会成为我的军人。”   “……”果然如此。其实秦牧已经隐约猜到了这个事实,只是听到魏轩当着自己的面说出来,还是感觉到一点震撼。   你老哥到真是果断,说干就干。甚至没说就干了。显然你早就开始布局了。   “那逍遥丸?”   “冠军侯,正如你说的,逍遥丸有致幻的作用。我身为一名巫师,上无可以炫耀的祖宗,下无千顷良田,如何能和那些公子王孙争?只有靠逍遥丸,激发出我的军队巨大的士气和勇气,才能和韩国的正规军队抗衡。”   秦牧听明白了,这是拿鸦片当兴奋剂用。   “魏大巫,你招兵买马我不问,但是你为什么招来那么多女孩?”   “冠军侯,你不是大陆人,对大陆多有不解的地方。韩国身处中原腹地,东西南北皆是强邻,所以韩王征尽了天下之男。他把男人都弄走了,剩下的不是老的就是小的,我哪里去找那么多成年男子呢?所以女孩子也一样要。”   “那你准备怎么用这些女孩子?也是披甲上场吗?”   “冠军侯,既然话到这里,我也不瞒你。我是想手下皆是披甲之士,可是造盔甲要钱,我没有那么多钱。这些女孩子,我准备让她们练习巫术。一旦巫术初成,就可以身着红衣红裙,辅佐在我身边,让我的笛声更具威力。”   “魏大巫,你真是个人才!”秦牧发现自己不佩服他都不行。   最早的农民起义,说起来应该是陈胜吴广。他们只是一群服役的农民,历史上说,他们因为大雨耽误了行程,而秦律极严,失期当斩,所以他们哥俩就揭竿起义了。   他们事先并没有完善的组织,甚至他们连自己的主要目标是什么都不知道。   魏轩却不同。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第一步到哪里,第二步到哪里,军事,经济,都怎么搞,他全门清。   这就让秦牧不得不佩服。你这是天生造反的材料呀!之前都没有例子可以参考,你一起事就是有模有样。   如果不是因为逍遥丸的原因,秦牧都想扭头就走。他不愿意趟这一趟浑水。   但是现在他不能走。   有事还没办完。   “魏大巫,很感谢你对我如此坦诚。我呢,暂时无以回报,而且我还有两件事要麻烦魏大巫。”   “冠军侯不必客气,请讲。”   “第一,是一个请求,不过你把这当作我的要求也可以。”   秦牧说的算是比较无礼了,但是魏轩脸上神情不变,他依然专心的倾听秦牧的话。   “魏大巫,罂粟不是神花,这是毒药。如果逍遥丸这样的东西大面积流行起来,整个天下人都会变成瘾君子。就是毒品依赖患者,总之就是身体很不好,虚弱,早早就完蛋。所以我请求你,不论你做什么事,都不要再碰逍遥丸。”   魏轩听到这话,毫不犹豫的点点头:“我魏轩对天发誓,自今日以后,再也不碰逍遥丸,我,和我的人马,谁都不许再碰逍遥丸,否则天诛地灭!”   秦牧没想到魏轩这么果断,而且这么郑重发下誓言。自己面子有这么大吗?   不应该啊。   秦牧突然就糊涂了。   这里总是有点问题吧。   魏轩继续说道:“冠军侯,要不要我去燕国,劝盖聂铲除所有的罂粟,从此再不制作逍遥丸?”   “这个……”秦牧更加糊涂了。他本来是要去铲除鸦片烟的,只是没想到魏轩突然跳出来要为自己办。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这事有点问题。   魏轩看秦牧没有再说话,就接着说道:“冠军侯,那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是关于索明的。”   秦牧想起了牛草的冤魂,于是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讲了一番。   魏轩听到这话,眉头第一次皱了起来。   “冠军侯,索明用错药也是可能的。你想,他和牛草素未相识,为什么要害他?而且现在的百姓,能进入巫师门下做学徒,是天大的幸运。虽然索明是为了我拉人,但是我不缺牛家这一口人。你说是不是?我想他很可能是疏忽了。这是无心之失。”   秦牧听到这里,也是犯嘀咕了。他本来以为索明是故意要牛草的命,现在听完魏轩的话,他发现索明的确没理由要一个农夫的命。   天下少年还是不少的,他不缺牛壮牛花花这对兄妹。   难道是他真的疏忽大意了。这也有可能。索明现在估计被魏轩忽悠的热血沸腾,连自己姓什么都未必记得。看病这种事,由不得大意马虎。   后世的医术和科技都比现在发达的多,但是医疗事故还是此起彼伏,根本断绝不了。   如果说每个医生的错误,都是故意杀人,这也根本讲不过去。   难道自己错怪了索明?   这事到底真相如何,看来还是要找到索明才能问清楚。   正在秦牧思考的时候,高渐离突然说话了。   “冠军侯,我曾经跟师父学过两门本事。一是音乐,一是相人。我观冠军侯,绝非凡俗中人。”   高渐离不说话则以,一说话就吓人一跳。   秦牧记得他和自己打招呼时候,说过一句话:“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这里的逆旅,不是在高速公路逆行的意思。逆旅特指客舍,旅馆,驿站。是旅人打尖歇息的地方。   高渐离这句话,说的很隐晦。他说人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漫长时间中的驿站而已。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时间中的行人。   这就是说,他把这个凡俗世界,看成了一个修行场所。他是要超脱于这个世界的。   高渐离再次说起,自己不是凡俗中人,意思是他看透了自己的身份。   自己的确不是人。   难道高渐离也不是人吗?   秦牧认真的端详着高渐离。不过他的观人之术显然不如人家。就如他之前看不透嫪毐的伪装一样,现在他也看不出高渐离有什么不凡的地方。   这人,就是个头角峥嵘之徒。   “高先生,我虽然来自海外蓬莱,却还是个凡人,当不起先生的称赞。”   “哈哈。”高渐离爽朗的一笑。   他没有再说话,而是突然敲起了那一张筑,   一声轻响,瞬间塞满了整个空间。   凡人只能感受到高渐离这样简单的一敲,就能让自己全身舒泰——好像吃了鸦片一样。   但是秦牧却看的明白,这一声轻响化作无数符号,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游走。   符号里充满了善良,仁爱,温暖,阳光,快乐。   世上所有的美好,已经全在这一声之中。   秦牧不由得叹服!   神乎其技,神乎其技!   魏轩果然没有胡吹大气。高渐离比起魏轩,高明的不是一点半点。   魏轩的音乐,就是一把杀猪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直接,血腥,赤裸。   而高渐离的音乐,仿佛柔软的水,温暖的包裹着每一个人。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在他的乐曲中,从而发自内心的想听他命令。   一声轻响,瞬间消失。   “冠军侯,凡人听我这一声,早已沉沦了。但是冠军侯你却不然。你知道我在做什么,任何音乐,都不能迷惑阁下。我也就不班门弄斧了。”   高渐离的果断,让秦牧更加佩服。   这世界真是精彩。魏轩已然不凡,而高渐离更胜一筹。   他明明有着神仙一般的技艺,却在一次试探之后,就果断放弃了继续的试探。非智者做不到如此。   “冠军侯。”魏轩这时候说话了:“其实我之前,也想多种罂粟,制造逍遥丸来赚钱。不过既然我答应了冠军侯,就绝不能再做这样的事。但是做事不容易,我还是很需要钱的。”   “……”秦牧听明白了。魏轩这是向自己筹款来了!   这事闹得。自己现在身无分文,没东西可以给他。   当然,如果要是秦牧想真的拿出钱来,这也半点难不住他。钱,他随时可以弄到。   只是秦牧真的不想掺乎魏轩的这点屁事。   就算你造反成功又怎么样?韩王变成魏王,秦始皇变成魏始皇,那还不是一样的天下吗。而且你未必比秦始皇干的好。   毕竟人家从小接受的就是治理天下的教育,而你一天到晚就吹笛子了。   秦牧不想掺合,可是魏轩这个要求提的,自己又不好拒绝。毕竟人家答应他放弃鸦片。这是一份功德,也是卖了自己一份交情。   只是没想到他马上就要自己还。   “魏大巫,若是你缺钱的话,我可以想点办法,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   “冠军侯,我的事,怎么敢劳动冠军侯大驾。我不是向你要钱,我只是想冠军侯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一个小忙。”魏轩说道这里,轻松的一笑:“冠军侯,听说你在云梦泽斩杀的异兽,得到了可以易容的异兽头骨。”   秦牧一惊!   这话虽然短,信息量却很大。   自己给八戒化妆成嫪毐的事,看来全被魏轩知道了。   他不禁觉得韩国真是没希望了。这么机密的事,按说只有公仲明和韩非俩人知道,哪成想魏轩也知道。   真不知道那俩家伙的家里,被魏轩,或者说韩太子,渗透成什么样。   或者根本就不是人家的事,自己的家里也有很多佣人,这都是公仲明送的。也许太子或者魏轩的奸细就在其中。   秦牧点头道:“不错。”   魏轩只是说自己可能有这个本事,却没提半句嫪毐的事,显然是要维持住俩人表面的和平。   “冠军侯,这个天下,能给我钱的,只有一个人。”   “谁?”   “燕国太子,丹!”   “他?他为什么给你钱?”   “因为他现在正在咸阳为人质。如果我救了他,把他救到燕国,你说他能不给我钱吗?要从秦国的都城,救出燕太子,这件事千难万难。我和师父俩人是绝对办不成的。不过有了冠军侯,这事就成了。”   秦牧恍然大悟。   奶奶的,原来你要我给太子丹易容,好带着他跑回燕国。   这个计策,还别说,真是太巧妙了。   而且实现的可能性很高。只要自己真的会易容。   但是自己真不会易容啊!   这事怎么办?如果自己说不会,显然魏轩不会相信。你能把一头猪变成嫪毐,为什么不能把燕太子丹变个模样?人变人的难度,要比猪头变人脸难多了吧?   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魏轩虽然也许不会对自己动手,但是嫪毐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真是,就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自己到底是帮不帮他这个忙呢? 第八十章 高渐离的情丝   秦牧思考了一遍魏轩的计划,发现这里有个问题。   从秦国偷出太子丹,完全是魏轩一方面的想法,太子丹是曾经当着自己的面,流露出要逃跑的意思,但是他未必会听你魏轩的安排。   你不过是个巫师,是韩国太子的客卿,你都不是燕国人,他凭什么听你的呢?这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吗!   “魏大巫,我们老家有句俗话,上赶着不是买卖。你计划去请太子丹,有没有问过他本人的意思?”   “冠军侯,这也就是我师父来这里的原因。”   秦牧一听这话,瞬间明白了。原来你这是霸王硬上弓。有高渐离在,他敲敲打打的,谁能不被他蛊惑呢?   到时候他给太子丹敲一阵,太子丹别说跟他们回秦国,就是让他拜你们做干爹,估计都没二话。   秦牧很明白高渐离的本事。他的音乐,根本不是技艺,而是一种武器。   这种武器即使在二十一世纪都没有研发成功过。这是控制人思维的神科技武器——比高科技更高一筹。   也就是自己已经不能算作人了,否则刚才那一下,自己也要被他控制住。   想到这里,秦牧不禁面上微微色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秦牧一直很认可这句话。自己不愿意被人操纵,那自己也不要去操纵别人。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高渐离有这么高层次的本领,自然一下就看透了秦牧的心里。   “冠军侯,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去请太子丹,不是强迫他跟我们回燕国。太子丹在咸阳为人质,哪如回燕国当太子好?这点想必冠军侯一定明白。他自己早就想回燕国。”   秦牧点点头。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太子丹有个红颜知己,白姑娘,现在也到了婚嫁的年龄。太子如果不回燕国,如何完婚?我是奉白姑娘所托,来请太子回国。”   这就说得过去了。   有美相约,太子丹自然要回去。   秦牧再次点点头,说道:“承蒙两位看得起我。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声抱歉。高先生,魏大巫,我自己有一些俗事,暂时分不得身。魏大巫,希望你遵守承诺,今生都不要碰逍遥丸。这个东西,我一定会彻底的毁去,免得它荼毒人间。这件事我以后必有回报。”   秦牧解开了自己的所有疑惑,就准备离开。   这俩人一个是阴谋家,一个是大巫中的大巫,一身本领完全不是人类,秦牧不打算和他们多打交道。   寻找和氏璧是秦牧现在唯一要办的事。找到和氏璧,自己应该能参透宇宙的奥秘,之后自己会变成神吗?这个虽然不确定,但是却有一丝丝可能。   秦牧不想在这个连卫生纸都没有的时空浪费时间。   太子丹,嬴政,都去一边吧。   不过他想走却没那么容易,高渐离拦住了他:“冠军侯,听魏轩说,你在寻找和氏璧?”   “对。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比较急,所以我没时间帮两位,很抱歉。”   “魏轩和你说过,一块和氏璧在韩王手里。你是想要去拿那一块吗?”   “不错。”秦牧这时候也没法隐瞒。本来这消息还是魏轩告诉自己的。   “那一块和氏璧跑不掉,早取晚取,都在那里。不过还有一块和氏璧,即使以冠军侯的本领,怕是也很难取到。”   “噢?”听到这话,秦牧来了兴趣。   他现在已经知道,和氏璧不知道被切成了多少块。最早李嫣有一块,后来他发现嬴政也有一块,现在韩王手里也出现一块。难道高渐离还知道新的和氏璧碎片?   “我知道一块和氏璧,在秦王嬴政手里。”   “噢?”原来高渐离说的,是自己知道的一块。秦牧不免有点失望,不过他没有表露出来。   “秦王嬴政,将这块和氏璧佩戴在身上,须臾不离。秦王身边人才济济,就算是冠军侯想动武去抢,怕是也没那么容易吧。而且嬴政性格暴躁,他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到时候他一锤子砸碎了和氏璧,冠军侯的打算岂不是全落空了?”   “那你的意思是?”   “帮人就是帮自己。冠军侯,你帮我请回太子丹,我帮你拿到秦王的和氏璧。怎么样?上赶着不是买卖,但是互惠互利,这还不是买卖吗?”   高渐离的话让秦牧动心了。   嬴政手里的和氏璧,秦牧一直惦记着拿过来。只是秦牧心里有个心结难以解开。   秦始皇是千古一帝,他是一个让秦牧很佩服的人。面对秦始皇的时候,秦牧不能和面对普通人一样。他不想对嬴政做出无礼的举动。   虽然嬴政身边有翁仲,这个尸山的叛徒做保镖,可是秦牧觉得自己如果计划得当,还是能偷到和氏璧的。   只是他内心深处拒绝这样去做。这不得不说是秦牧还不够成熟。做大事不拘小节。他还是有些拘泥于这种细节不能自拔。   高渐离的话恰恰抓住了秦牧的心。   如果高渐离出手,把秦始皇那一块和氏璧偷出来,再交给自己,那自己就没任何心理负担了。   秦牧再一想,历史上太子丹就是从咸阳逃出去的。   就是说,即使自己不出手,他也会逃出去。这么说来,有自己没自己都一样,自己凭白占个便宜。   可是秦牧再一想,发现不对劲。   燕国太子,在秦国做人质,和蹲监狱没什么区别。平日里不知道多少眼睛盯着他,他怎么可能逃跑的了。   莫非正是因为自己出手了,他才逃出了咸阳?   那这么说来,自己还必须去一趟了?   “冠军侯,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白姑娘对太子丹情根深种,不能自拔。我现在坐在这里,眼前却时时出现白姑娘的一双泪眼。我曾经发过誓,为了白姑娘的幸福,一定要助她实现心愿。冠军侯,恳请你成全我!”   说着话,高渐离一鞠到地。   秦牧连忙双手搀扶住他。   何至于此呢!   不就是偷个人出来吗。自己连时空都穿越了,哪在乎偷个人。办了!   看到秦牧答应下来,高渐离连声感谢。   “高先生,白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以高先生的为人,却能为这位姑娘如此……”   秦牧还是觉得这里有点古怪。   高渐离已经快超脱人类了,他怎么会下死力帮助一个小姑娘?   这姑娘绝不可能是牛花花那样的。想来一定是国色天香。   “冠军侯,既然你问起,那我不能不回答。坦白说,我对白姑娘是一见倾心。我愿意为她去死。”   说到这里,别说秦牧惊讶了,就连魏轩都骇然不止。   怎么师父还有这么一出吗?   他如此迷恋一个姑娘。可是人家姑娘要嫁给太子丹,她不想跟着你呀。   而你还亲自去偷太子丹,好让人家两口子凑一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魏轩简直找不出任何词语来形容他师父。   难道男人一动真情就如此愚蠢吗?魏轩认识的高渐离,是一个智商高绝,巫术通天的高人。哪成想现在的高渐离,就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   这点比起自己可是差远了。   当时在寿春,魏轩为了练习巫术,以笛声杀光了春申君送给自己的美女,眼睛都没眨一下。   师父啊,怎么说你呢。   我这有顶帽子,绿色的,你看你戴上合适不合适。   当然,这就是魏轩的心里话了。他也没特意准备好一顶绿帽子。之前谁知道这事呢。   去咸阳偷太子丹,最初并不是魏轩的意思。这是高渐离来找他,让他和自己合作去偷太子丹,事后太子丹会给魏轩好处。   魏轩以为这是燕王的意思。这不用想也应该如此。燕王一年老似一年,他的继承人总不能老在秦国被圈着。   高渐离没说,魏轩根本就没问。现在他知道了,这里原来是白姑娘在做主。   这白姑娘到底有什么神奇?竟然连师父都被她迷住了。   魏轩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如果有机会,自己一定要见一见白姑娘的面。   秦牧也很好奇。他来到这个时空,不是没见过美女。芈华,芈素,都是美女,乌鹭也是。   而且她们一个是南方人,一个是北方人,还美的各具特色。   但是这样的美人,可没让自己神魂颠倒过。   秦牧十分的好奇,就算那个白姑娘再美,能美到哪里?和嫦娥一样?   嫦娥是神仙,你为她颠倒可以,为了凡人,不应该吧?   高渐离的音乐,其实就是利用了和氏璧中的法则。能用出和氏璧中的法则,说明高渐离不是凡人。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一个女人失魂落满到这样地步呢?   “高先生,这位白姑娘,很美吗?”   高渐离没有说话。他只是拿起了乐槌,温柔的敲了下去。   音乐缓缓的流淌。   这一次高渐离只是纯粹的演绎乐器,而没有用上蛊惑人心的手段。   但是这曲纯音乐,却意外的打动了秦牧的心。   他仿佛看到了一片茫茫荒野,西风卷起了沙尘,铺天蔽日。   阳光失去了颜色,天幕下阴沉一片。   可是就在其中,突然走出一位女子。她一袭白衣,赤着脚,行走在辽阔的天地间。   随着她轻盈的步伐,乌云渐渐散去,阳光恢复了生机,肆虐的风渐渐停息了下来。   她,就好像生命的源泉,滋养着荒芜的大地。   她的脚下,荒漠中长出了绿草;她的身边,风沙中生出藤萝。   高渐离的确神乎其技,只凭一曲音乐,就将这个白姑娘栩栩如生的投射到了人间。   秦牧几辈子都没遇到过这样高明的音乐人。这才是真正的艺术,能直达人的心灵深处。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秦牧忍不住说道:“为了白姑娘,我就去咸阳走一遭!” 第八十一章 秦王见太子丹   “好!”高渐离闻言大喜:“冠军侯,可见你和白姑娘有缘呀。刚才你那段赞美,恰好暗合了姑娘的名字。”   “什么?她叫白北方?”   “不。白姑娘名倾城。白倾城。”   秦牧听到这个名字,脑海中突然泛起了另外一个名字。妲己!   倾国倾城,是对一个美人无上的赞美,可是也代表了她有祸国殃民的资本。妲己不就是倾城倾国之貌吗。结果真弄垮了一个朝代。   秦牧使劲摇晃了一下脑袋,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了出去。   他问高渐离:“高先生,你准备以什么身份去咸阳?”   “让魏轩作为韩国使节,出使秦国,我作为乐师跟随,相机行事。”   魏轩是太子客卿,他要鼓动太子,命韩王派他做使节一点不难。   这也是高渐离要和魏轩合作的一个原因。   这个计划在高渐离看来非常完美,他想不到比这再好的计划了。   不过秦牧听了连连摇头。   别看他在咸阳没住多久,但是对于咸阳,对于秦国的了解,秦牧比高渐离要深刻的多。   “高先生,魏大巫,这个办法可行性不强呀。”   “怎么?”   “你们作为韩国使节,要住在四方馆。”四方馆,是专门接待各国使节的地方。   “不好吗?”高渐离觉得这很好啊。现在可不是后世,旅行那么方便。现在的基础设施,以及各种环境,不支持背包族。   你想拎着个小书包就上路,没走几十里就可能被野兽吃了。   就是到了目的地,也可能被人抓起来。   这是这个时期的现实。而秦国的法律尤其严苛。咸阳是秦国的都城,各种法律执行的更加彻底。   咸阳不允许有无业游民存在,游手好闲的二流子,直接抓起来送监狱——不是养着你,是当奴隶用。   外国人来咸阳,如果没有正当身份,那也一样的待遇。   秦牧能在咸阳活的滋润,那是因为他是被秦王请回来的——虽然看起来像绑架。   高渐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背着他的筑直接就闯咸阳,而是需要魏轩的协助。   这也就是他构思这个计划的原因。也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计划。他觉得这个计划很完美,哪成想却被秦牧否决了。   “高先生,魏大巫,咸阳律法森严,你们作为使节,虽然会得到优待,但却肯定会被密切监视。在秦国的都城,你们想私下联系太子丹,简直做梦一样。”   听到秦牧这样说,高渐离和魏轩不由得对望了一眼。   这个……   似乎冠军侯说的很有道理。我们是去救太子丹的,如果到了咸阳,连私下见一面都不行,这怎么可以展开行动?   他们顿时有点沮丧。可是转眼俩人全想明白了。既然冠军侯否定了自己的计划,那不用问,他肯定有一个更好的计划。   这个人机智百出,他的计划一定胜过我们许多。   “冠军侯,那依你之见呢?”   “依我说,你们要这样做……”   天气已经转冷,这时候已经入冬了。一位燕国来的信使,到了咸阳。   他为太子丹带来了家书。   太子丹是什么人?燕国太子,身份贵重。但是他在咸阳,其实是个囚犯。   虽然不用蹲监狱,但是却被无数双眼睛时刻盯着。   燕国信使要想见太子丹,必须先过嬴政这一关。   嬴政毫不客气的先把太子丹的家书看了一遍。嗯,没什么逃跑计划吗。可以,准了,送给他看吧。   等太子丹接见过信使后,嬴政立刻把太子丹召了过来。   这封家书虽然没什么犯他忌讳的话,但是写这封信的人,却着实让嬴政惦记。   这封信,是白倾城写的。   信里话语不多。现在都是竹简写字,你写那么多话,好几百斤竹子,信使也背不动啊。   言简意赅,白倾城在信里和太子丹聊了聊家常,顺便提了一下自己正阅读的文章。   太子丹和嬴政幼时算是朋友,白倾城是他们俩都爱慕的一个女子,现在你给太子丹写信,不给寡人写信,这是看不起老子吗?   不行,我得问问太子丹。   “阿丹,白姑娘最近可好?”嬴政开门见山就问起了那个绝世女子。   太子丹面对嬴政,心里一肚子气。我多少年都在咸阳被你囚禁着,我也没见过她,我怎么知道她好还是不好。   你要想让我告诉你,起码你先放我走吧。   “陛下,白姑娘吗,我也多年未见了……”   太子丹能说的话不多,说多了,再惹嬴政生气,岂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   “阿丹,白姑娘跟你提了她最近读的文章。《五蠹》,这篇文章你读过吗?”   嬴政在太子丹面前也不需要遮掩,直白的告诉你,老子就是看了你的信了。怎么样,你拿我没辙吧!   白姑娘在信里面,提到自己最近阅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五蠹》。她对文里的观点非常欣赏,也就连带着希望认识这个文章的作者。只是她也不知道作者是谁,所以在信里问问,太子丹知不知道。   太子丹还真知道这个人。韩非吗。韩国人。   只是他知道这个人,却没读过这篇文章。太子丹的爱好不在这里。习武练剑,倚红偎翠,才是他的追求。   读书写文章,太无趣了。   “陛下,这篇文章我没读过。白姑娘提起了,我正准备回去找来读读。”   现在也没有书店,要找文章去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则太子丹收到信就应该买来文章读了。   “原来如此,好,你去吧。”   嬴政很快就把太子丹打发走了。   身为秦王,嬴政日理万机,忙的不可开交,对于这个难以安置的发小,嬴政不愿意多浪费时间在他身上。看好了,别跑了就行了。   他召见太子丹,只是观察一下,看看这小子是不是和白姑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现在看来,这小子还不如自己呢。   至少自己昨天就读过了《五蠹》。   嬴政最近实在太忙了。他平定了雍城叛乱,拿到了大权。这时候有无尽的大事等着自己办,秦王实在没时间读文章。   秦牧如流星一样,点亮了咸阳的天际,然后又如流星一样,瞬间逃之夭夭。这让秦始皇非常意外。   这在他来说,真是没有料到。   对于一个能了解和氏璧秘密的人,嬴政绝不能就这样放他走。更何况秦牧留下了太多先进的东西。   比如那五十杆龙胆亮银枪。这玩意是秦牧作弊弄出来的,事后秦国的工匠再怎么努力,也打造不出一杆新的全钢枪。   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秦王看重的,是秦牧留下的重装骑兵战术。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战术。重装骑兵的出现,让战车直接退出了战争历史。   战车,在没有重装骑兵的时候,就起到了小坦克的作用。这时候打仗,两军对垒,是各自摆好阵型,然后开始冲阵。   打头阵的,正是战车。一辆车由两匹马或者四匹马拉着,车上一个御手,左右两个火力点做输出。   步兵伴随着战车冲锋。其实这就是最早的步坦协同。   但是战车的使用非常挑环境。不是任何场合,这些战车都能跑的起来的。   这就好像汽车再好,离开公路全趴窝。   而重装骑兵就不一样了。每一个重装骑兵,就是一辆单独的战车,而且他们还有着比战车更强的灵活性和战斗力。   这样的骑兵,不论是聚集在一起冲阵,还是单独带领步兵冲锋,都比战车作用大的多。他们还不挑路。人能走的路,他们全能走。   这样的提升,完全是因为秦牧发明了马镫,还有保护骑士和马匹的重甲。   秦王身为划时代的一位雄主,自然对战争有着卓越的领悟。   他现在全副精力都花在打造自己的重装骑兵部队上,所以没时间搭理俗物。   再有一件事,就是翁仲带回来了一件复合弩。   这个复合弩是二十一世纪的产品,其设计和现在的弩,有着本质的区别。   本时空的军队,弓,弩,战车,是主要的制式武器。弩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武器,甚至可以说这是主战武器。   秦王非常看重秦军的弩。   秦军一直也因为有着超越各国的弩,而占有极大的军事优势。所以之前六国联军来打秦国,他们梭巡在函谷关前不敢进攻,就是害怕秦军强大的军事实力。   现在秦始皇拿到了这一具划时代的弩,立刻被其先进的结构吸引住了。   复合弩有一个关键的部件,偏心轮。这个东西是现在绝对没有出现的。   偏心轮起到省力和加速的双重作用。   省力,这让士兵可以更多次的重复上弩箭,就多增了弩箭进攻次数。   而加速,就可以让弩箭射的更远更准。   这样的宝贝,任何一个国家得到,都会马上仿制的。   幸亏秦牧和自己签署了核不扩散条约,他答应自己,不再把这样的弩给别的国家。否则秦始皇真是夜不能寐。   嬴政马上安排人仿制复合弩。   同时他也改变了自己之前的一些命令,开始招募大巫了。   因为翁仲还给他描述了秦牧的手榴弹。这东西太厉害了。在手榴弹面前,什么重装骑兵,龙胆亮银枪,复合弩,全是毫无用处的渣渣。   还是要感谢秦牧呀。他也说了,绝不扩散这玩意。   不过他不扩散,秦王不能当不存在。秦王必须自己制造出这东西。   根据翁仲的描述,这个手榴弹是外面是一层铁皮,里面是丹药。   翁仲认为这就是一个小型的炼丹炉——现在的巫师,已经有炼丹炉了。   秦始皇也同意翁仲的看法。他不同意也不行,因为没有更相似的比喻了。   嬴政认为,方士巫师炼丹,炼好了,没准就是手榴弹。   还别说,他的这个看法真没有错。很多方士炼丹时候,就是丹炉爆炸,把自己炸死了。这和手榴弹也差不多。   这个方向绝对正确。   嬴政如今手里有这么多军事上的大事,还有民政上的各种琐事,他没时间搭理太子丹。   可是这个写信的人太特殊了。   白姑娘,白倾城,是嬴政的梦中情人。他和太子丹,小时候都非常喜欢白姑娘,只是白姑娘没有对他们表现出半点好感,这让幼小的嬴政很是受伤。   没想到白姑娘现在身处燕国,并且还给太子丹写了信,这让嬴政即使再忙,也要见见太子丹。   你小子是不是背着我勾搭白姑娘了?   现在看来,太子丹还没做到那一步,他连《五蠹》都没读过,这还比不过自己。   嬴政一边思念着白姑娘,一边招来了众臣。   《五蠹》是好文章,是韩非子流传千古的文字。嬴政虽然是因为白姑娘的一番话去看的这篇文章,但是他立刻就被其吸引住了。   韩非子的理论,非常非常适合秦始皇的脾气。外儒内法,一直是中国盛世治世的指导方针。现在秦始皇根本不需要外儒,他只要内外全是法就好。   而之前的商鞅是个重实践,轻理论的人。或者说他的理论高度不够,不能给历代秦王一个理论上的指导,嬴政对于这点,一直是有着很大的遗憾。   理论这种东西,在没被提出来之前,是不被人知道的。显然吗,这点读者都可以明白。   但是一旦提出,认可的人马上就能认识到它的高度。   有了理论指导,再去实践就不是摸着石头过河了。   嬴政立刻对本文的作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是天下奇才呀。这个人,必须弄到我的手下,要他为秦国卖命。   “众卿,谁知道《五蠹》是哪一位大才写的?”   殿中众位都默默相觑。他们还真没看过这篇文章,更不可能知道作者了。   秦王一看这样,心里非常遗憾。怎么你们都不学无术吗,连这篇文章的作者都不知道。   正在这时候,就见李斯迈步出班,说道:“陛下,臣知道。”   咦,你知道,好,你说! 第八十二章 魏轩的要求   韩夫人觉得自己最近肯定是祖宗显灵了,要不怎么好事扎堆来呢。   之前,韩非只是一个看大门的,每年拿着固定的死工资——就是一些吃不饱也饿不死的小米,日子过得简直不堪回首。   可是如今不同了。   自从韩非遇到了冠军侯,好事就不断。   先是公仲太仆给了好多粮食,接着一群新郑的贵妇人也拿自己当一回事看了。因为楚国王后——现在是太后了,太子熊悍已经继位,太后李嫣在新郑最先遇到的就是她,所以李嫣当韩夫人是朋友。   在秦牧不在的日子里,李嫣的收购大计一直没停。   香水的威力,堪比原子弹。新郑的贵妇阶层,如果没有一瓶香水,那简直和出门没穿衣服一样,太尴尬,太丢人了。   秦牧给的试用品非常少,两下就用完了。   这点也不能怪秦牧,这些东西,都是智障少女变出来的。秦牧需要试用品,她自然也就变试用品出来。这些试用品全是后世商家的促销品,这东西容量不可能多。   容量多到你都不买了,商家不是亏了吗。   韩国的贵妇用上香水之后,简直就好像士兵有了强大的武器,她们对于男人的吸引力直线上升。   虽然现在不是一夫一妻制,一个男人有着多个老婆,但是哪个老婆不希望自己是最吸引老公的那一个呢?   香水立刻变成了刚需。   秦牧,也就是冠军侯,也就是孙悟空说了,他不要钱,只要玉。   玉的确是贵重品,可是再贵重也没有香水好。于是大量的精美玉器涌进了冠军侯府。   李嫣用香水换玉器。虽然当时猪八戒不在,秦牧也不在,她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和氏璧,但是即便这里没有和氏璧,玉器也是好东西。这是身份的象征。   楚国太后很快就把冠军侯府邸装饰一新——用的全是别人家的好东西。她付出的,不过是秦牧留下的一堆香水。   韩夫人在这个过程中,也迅速的沾了点小便宜,把自己家也装饰一新。   正当她以为自己这就是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却没想到自己刚上了一个台阶而已。   接下来,秦王使者突然来到家里,他说秦王邀请韩非去秦国做官。   秦王看中了自己男人。这可真是!韩夫人幸福的都不会说话了。   自己这是要草鸡变凤凰了!   秦国,是现在唯二的超级大国,另一个是楚国,不过楚国要弱一点。韩夫人跟着韩非,自然也知道一些天下大事。她知道在秦国当官意味着什么。荣华富贵这就来了!   现在秦王看上了韩非,那么自己老公的名字,后面要加一个字了。   韩非子!有头有脸才能叫这个“子”那个“子”。   总不能一个看大门的保安叫“保安子”吧。   韩夫人这就兴奋的收拾行李。   哎呀,破家值万贯。之前她还没啥家当,收拾起来容易,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自己收了好多礼,这些东西哪样她都不想丢。   可有的她忙碌了。   韩非远没有他夫人的兴奋劲头。   秦王突然派人来请自己,这让韩非根本没有想到。秦王哪根筋搭错了,为什么突然要找自己去咸阳当官?   这个时候的人才流动很频繁,比如商鞅,他也不是秦国人。他是卫国人,从卫国跑到秦国,才找到机会。   韩非并不排斥去别的国家发展,但是秦国却有点例外。   因为秦国是韩国最大的敌人,韩国时刻都处在被秦国消灭的威胁下。   自己去秦国当官,那不是要反过来打自己的祖国吗?这让韩非无法下决心。   甚至他都想放弃了。这时候公仲明和秦牧找到了他——秦牧也回了新郑。   “韩老弟,这事你一定得去。”公仲明语重心长的说道:“秦国,不管你去还是不去,他都是韩国的大敌。我们连楚灭秦的策略不能变。”   “那你还要我去秦国效力?”韩非没明白公仲明的意思。   既然你说了,秦国始终是大敌,要连楚抗秦,为什么还要我去秦国呢?你应该让我去楚国。   以我的能力,把楚国发展的更壮大,才对韩国更有帮助。   “韩老弟,在秦国,你一样能帮助韩国。岂不闻夏之女艾乎?”   韩非恍然大悟。夏朝之女艾,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早的间谍。(具体故事我就不写了,读者知道她是个间谍就好。)   原来公仲明是让自己去秦国当卧底!   这立刻就激起了韩非的雄心壮志。好呀!想起之前秦国的大兵压境,韩非心里一阵后怕。自己一定要为国家做点什么。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我头!”韩非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道:“公仲兄,我为韩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慷慨激昂之后,韩非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件事怎么如此奇怪呢?秦王如何知道我的名字?”   《五蠹》这篇文章,韩非写出好多年了,不是才写的。如果秦王要用他,应该早就派人来找他了。   为什么到了现在才来找自己?再说,他从哪知道那篇文字的作者名字?   使者说了,秦王是看到《五蠹》,才认识到韩非的才华。   可是那文章后面可没有落款作者!   秦牧这时候顿时很不好意思。   这不都是自己出的馊主意吗。可是这件事,真不能怪自己。   历史上的韩非,正是因为他的一系列文章被秦王嬴政看到,然后通过李斯,知道了韩非。这才有韩非入秦为官的事。   这件事是历史上确实发生的,秦牧当时想都没想就给用上了。   现在韩非有这个疑问,秦牧突然想起来这件事的后续。   这事的后续可非常的不妙。韩非的理论,深得秦王推崇,这样一来,韩非也就被秦王看重了。   这就让李斯心里不爽了。   他好不容易借助雍城的表现,从吕不韦门下投入了秦王门下,这出身就有点不咋地,现在一个外来人,一步就跨过了自己,踩到自己的头上,李斯是绝不能咽下这口气的。   虽然韩非是他同学——他们都师从荀子,但是同学怎么了?君不见后世的同学会,不就是一个变态的场合吗。混的好的羞辱混的差的,当时没搞上的,现在赶紧睡一起。   同学,你可不能迈过我去!   李斯随手使了个坏,就把韩非给杀了。   这件事本来和秦牧毫无关系,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这件事始作俑者成了自己。   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杀韩非的凶手!   现在韩非这样一问,秦牧连忙说道:“就我听说的消息,好像是你的同学李斯举荐了你。”   秦牧要把实际情况告诉韩非,免得他当个冤死鬼。   “咦,冠军侯,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公仲明和韩非同时疑惑起来。   秦牧带着八戒扮成的嫪毐,引开了秦国的大军,解了韩国的危难,这让公仲明韩非两人都对秦牧很感激。   他们也给秦牧在新郑的行事提供了各种方便。如今李嫣在新郑可以横着走,不但是因为她掌握香水这项物资,更有一方面原因,是有公仲明这样的大佬背后照顾。   他俩对秦牧极端佩服,以一个假嫪毐就退了敌军,所以他们对秦牧的计划也更加信服。   找到和氏璧,交给秦王,这也许就能彻底打消了秦国要侵占韩国的念头。   可是你再能干,也不应该知道秦王在朝堂上说的话呀。   怎么,难道你是秦国的间谍不成?   公仲明刚想要韩非去做间谍,所以他这时候,对间谍这件事比较敏感。秦牧一不小心,就被他发现了异状。   这问题真是太难回答了。   这件事秦牧的确是不知道的。他也没去咸阳。   秦牧和高渐离魏轩商量好计划之后,各人就分头行动。   让白倾城写信给太子丹,是秦牧的计划,可却是高渐离办的。   至于以后在咸阳发生的事,秦牧都是按照历史记载说的。历史上是李斯推荐了你,现在你问我为什么知道?难道我能告诉你我早看过历史书了吗?   不过秦牧是什么人?他可是多了两千多年历史经验的小妖精——也可以说是半仙。   “两位,这件事在咸阳不是秘密。我在咸阳还有一位夫人,她给我传来的家书提到了这件事。”   “噢,原来如此。”公仲明这才释然了。   没想到冠军侯年龄不大,夫人不少。新郑就有两位,咸阳还有一位。   韩非听到秦牧这样说,突然心里一动。   他是个学问家,可是学的不是间谍本事。老实说,如果你让他去当官做事,韩非肯定没任何问题。毕竟新郑的大门他看的好好的,还差点把秦牧给赶走。   但是你要他去做间谍,韩非没经验呀。   他多少有点怕。   “冠军侯,既然你在咸阳有个夫人,不知道是不是要接她过来新郑?还是要回去看看?”   说到这里,不等秦牧回答,韩非立刻又说道:“冠军侯,你来新郑也有一段时间了,想来咸阳的夫人,你也很是想念。不如这次和我一起去一趟咸阳吧。一来路上作伴,二来你正好回去看看夫人。”   听到韩非这话,公仲明也心中一动。   自己的老朋友韩非的确是有才,可是做间谍真的有点嫩。   到是这个冠军侯,机智百出。只看他随便使出一计,就退了秦军,就知道他的本事。   如果冠军侯能帮扶韩非一下,韩非就容易在秦国站住脚了。   “冠军侯,韩老弟的话也是一番好意。找和氏璧不忙在一时。韩国这么大,还需要很多时间去寻找呢。不如你这次就陪韩老弟一路,回去看看你夫人,路上也有个照顾。”   秦牧本来就要去咸阳,好偷太子丹。他正愁找不到借口呢,韩非却先邀请自己了。   于是秦牧装作为难的思考了一阵,最后一拍胸脯说道:“好,就依两位的意思。太仆,若想息了秦王的念头,一定要找到和氏璧。即使找不到,你也要做足姿态,让秦王知道你认真找过来,和氏璧的确不在韩国。”   “这个当然。”   “好,那我们安排安排,抓紧时间上路。”   三人定好了计划,韩非和公仲明各自去准备。   秦牧也有很多事要办,其中最紧迫的一件事,是学习化妆术,或者说易容术。   魏轩以为他有异兽头骨,所以会易容。要不怎么八戒变嫪毐呢——这事他清楚。   但是秦牧真不会易容。大变活人,是八戒的本事。可是八戒也不能把太子丹变成另外一个。   他到是能把自己变成太子丹——只要杀了太子丹,披上他的皮就可以。   最终要把太子丹变一个模样,还得秦牧出手。   好在秦牧有智障少女傍身,一般的事情还真难不住他。   后世“亚洲四大邪术”:泰国的变性术、韩国的整容术、日本的化妆术、中国的PS术。   智障少女全会。   她会,秦牧就会。   秦牧首先剔除了变性术。显然太子丹不会答应他把自己变成一个女人。   PS大法也不行。这只能在图片上做手脚,没法对真人动手。   剩下就是整容术和化妆术。   这两样结合起来,天下无敌。别说把太子丹变个相貌成为另一个人,就是把太子丹变成嬴政,也没有多大难度。   秦牧苦心操练了半天,觉得自己差不多能出师的时候,魏轩找上门来。   “冠军侯,你的易容术准备的如何?”   “大功告成。”   “好!”魏轩略带兴奋的说道:“冠军侯,不如你先拿我练练手吧。”   “可以啊。”秦牧正愁没有地方实践呢。魏轩自告奋勇,那太好了:“你想变成什么样?开眼角,拉双眼皮,去眼袋,磨腮骨,都行。要不我给你变成刘德华吧?你看如何?”   “刘德华是谁?”魏轩当然不认识刘德华。   “是我们蓬莱的一个明星。”   “噢,哪到不必要。”魏轩对刘德华一点不关心。他沉思了片刻,终于说道:“冠军侯,你能把我变成韩太子吗?” 第八十三章 太子婴   秦牧神情严峻。   他不能不严峻,因为眼前正有一起谋杀案,即将实施。   魏轩说的明白,他要秦牧把自己易容成韩国太子婴。韩国的太子婴,恰好在身高年龄上和魏轩相当。魏轩显然是要宰了韩国太子,自己替换掉他。   之后,魏轩就可以用太子婴的身份生活。再然后呢?秦牧想都不用想,他肯定是要想办法除去韩王,自己篡位上去。   虽然秦牧不干涉魏轩的造反大计,但是你要借助我的能力,帮你造反,这个我绝不可能答应。更何况,你这是要阴谋杀人呀。   我给你易容,我岂不是成了帮凶?   我和太子婴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帮你杀他?   秦牧现在还是回忆不起自己的出身和经历,但是他的心理却很成熟,不再是懵懂状态。   对于这个俗世,秦牧没有太多的眷恋。正如高渐离所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秦牧真的当自己是天地之间的过客。   他现在全心全意的在打造自己脑海中的那个世界。   虽然那个世界只有一片大草原,但是因为牛草的灵魂被秦牧引入了进去,这个脑中世界突然就获得了生命。   那是一个真正的世界,而不是死气沉沉的画布。   秦牧能感受到自己脑中世界的勃勃生机。他现在只想把自己的这个世界,尽可能搭建的完美。   一个世界只有草显然不行。山川河流,树木花果,都要有。有这些也不够,还要有百兽,有人类。   只是秦牧现在能力有限,他只能搭建出一片大草原来。   秦牧的追求和魏轩的追求,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所以秦牧不会干涉他,但是也绝不能做他的帮凶。   救燕国的太子丹,属于举手之劳,而且历史上太子丹是从咸阳跑掉了,自己只是做了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的事,但是魏轩要李代桃僵的替换韩国太子,这事可太惊悚了。   历史上没有这么一笔呀。   历史上没有的,秦牧绝不掺合。何况是这么大的事。   再说了,就算是英雄无善类,那也有个差不多的底线。   魏轩不论采取什么手段,杀了太子和韩王,秦牧都觉得正常。可是你拉着我来做这件事,就太不应该了。   秦牧的表情让魏轩立刻就懂了。   这是不肯帮我。   魏轩并不放弃,他认真的对秦牧说道:“冠军侯,你也猜得到我要干什么。不错,我要杀了太子婴,然后冒充他。”“魏大巫,你的事,和我无关。”秦牧淡淡的表示了一些反感。   “冠军侯,这件事的确和你无关,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太子吗?”“不管为什么,都和我无关。”   魏轩完全没有放弃,他压低声音,表情神秘的说道:“好,冠军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太子婴有个癖好,他喜欢少女之心。”秦牧听到这话,顿时一愣。   什么,韩国太子喜欢看少女之心?   这……   《少女之心》是一本色情小说,在二十世纪是禁书,当然,在二十一世纪也是禁书。   这就是一本小黄文。可是这本书是两千多年后的东西,怎么现在就有了吗?   再说,现在是什么时候?战国时期!太子婴是什么人?韩国太子!而且他是成年人。   他哪里需要看什么小黄文,他要女人,多少都能要到。这时候对于贵族来说,女人是没有上限的。只要你有能力,你喜欢,就随意的要。   魏轩告诉自己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就算韩太子不知道哪里找来了一本小黄文,他喜欢看,那就看呗。   难道这也犯法了?   “冠军侯!”魏轩面色突然沉重起来:“太子婴,每一旬,要吃掉一个处子的心。我到他身边之后,已经亲眼看到有六个少女被他取了心脏吃掉。”“什么!”秦牧听到这话,惊的跳了起来。   原来他喜欢少女之心,不是看书,而是直接吃啊!   这不是变态狂魔吗?   “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冠军侯,你随我来。”   魏轩带着秦牧来到了新郑城外,一处荒凉的乱坟岗。   他指着几个坟头说道:“冠军侯,这些处子的尸体,是我亲手埋得。”说着话,魏轩拿起铁锹,就把坟头刨开了。   果然,一具新鲜的少女尸体,出现在秦牧眼前。   “冠军侯,她是昨天死的。”魏轩随手扒开了少女胸前的衣服。果然,少女尸体里面没有心脏。   秦牧这一刻头发炸裂,似乎一根根都要冲到天上去。   他万万没想到,韩国太子是这样的一个变态狂魔。   秦牧是打死也想不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有这种吃人的畜生。   虽然他接受了这个时期的世俗生活,比如乌鹭作为舞女,就没有人身自由。当时昭严要砍她,她也只能被动接受。   但是那些事情,总有脉络可循,也总可以解决。乌鹭最终不是被秦牧救下来了吗!   秦牧觉得很多事都可以尝试着去解决,世界总会越变越好。可是这件事却是一个例外。   太子婴吃人心,还要吃处子的心,这太刺激他的三观了。   即使秦牧久经历练,也一时半会接受不了这样的冲击。之前他可是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魏轩发现秦牧这时候有点傻了。   他暗暗点头。师父说的果然不错。   他们师徒和秦牧分别之后,高渐离对魏轩说起过秦牧。   他说冠军侯这个人,是有大神通的,不是凡人。但是此人心底过于纯洁善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就是说,你可以用正义的事,去诓骗他入港。   这具尸体,以及这里众多尸体,都是真的。这都是太子婴吃完人心之后的下脚料。别的地方他也不吃,所以都埋在了这里。   魏轩想要变成太子婴,就需要得到秦牧的帮助。如果没有意外,秦牧肯定是不会帮自己的。这又不关他的事。   魏轩知道,秦牧一心只想找和氏璧。   但是魏轩相信师父的话。他只要把这件事透露给秦牧,就一定会激起秦牧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他一定会帮自己易容,好让自己除掉太子婴。   果然姜是老的辣。师父就是师父。   魏轩静静的看着秦牧。   秦牧的一张脸,面色从煞白渐渐的有了一些血色。他终于回过神来。   魏轩说的是真的。秦牧现在能轻易的分辨真话假话。   这一切,的确是韩国太子做下的虐。只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每一旬就要吃掉一个少女的心呢?   魏轩察言观色,立刻说道:“冠军侯,你寻找和氏璧,当知道和氏璧非同寻常。韩王有一块和氏璧,太子也曾经接触过。从那之后,他就突然开始吃人心了。而且只吃少女的心。我想,和氏璧一定有些古怪。”原来如此!   秦牧明白了。   和氏璧里面蕴含着宇宙的秘密,不过不同的人从其中感受到的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李嫣,她时刻带着和氏璧,却一点感觉不到什么。只是和氏璧让她永葆青春。   而秦始皇就不同。他就感受到了山川河岳。这是真话,秦牧能分辨的出来。   秦牧自己感受的和秦始皇不同。   山川河岳,只是表象,秦牧感受到的是更底层的原理规则。宇宙是怎么构成的,全藏在和氏璧里面。   显然韩王父子也能感受到和氏璧的秘密。只不过他们感受的却可能和嬴政也不同。   至少嬴政没吃人。   韩太子到底从和氏璧中感受到了什么?这个秦牧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想这个人快点从世界上消失。   如果魏轩不出手,自己都要出手了。他绝不能容忍一个吃人的妖怪存在于自己的眼前。   “好,魏大巫,我答应你,这就给你易容。”   魏轩大喜!   师父就是师父,料敌如神。   这事成了。   “冠军侯,太子正在城南打猎,不如我们这就过去。”秦牧要把魏轩易容成韩太子,首先要看看韩太子到底什么样。他来到新郑以来,还没机会和韩太子会面。   魏轩抓紧时间,带着秦牧来到了城南。   他们躲在一处树林后,望着远处的一群人,那是太子带着随从在打猎。   魏轩说道:“冠军侯,太子为人谨慎,如果没有约定,他是不会见陌生人的。我们只能在这里偷偷的看看。如果你看不清楚他的相貌,改日我再想办法让太子约你会面。”“可以,足够看清了。”秦牧眼睛如鹰眼一般。这个距离对于凡人来说过于遥远,但是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再说了,如果实在看不清,他还可以随手变出一个望远镜。   太子婴完全想不到有人正惦记着取代他的位置。   这位置怎么能被别人取代呢?这是爹生娘给的,他是韩王的长子,天生的太子。   自小他就享受尽了荣华富贵。天下的好东西,没有他没有的。   有钱,有地位,有女人。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二代!   本来太子婴以为自己就这样幸福的过一生,等老爹百年之后,自己登上韩王大位,继续享受人生。   可是哪成想,一切的一切,都在那一天发生了惊天的改变。   太子拥有整个韩国。韩王对他完全是一点不藏私,他要什么,韩王都给。可是唯独一样东西,就是韩王身上的玉玦,韩王是不肯给他的。   除此之外,甚至韩王的妃子如果太子想要,韩王都毫不吝啬的赏赐给他。   可越是如此,太子越对那块玉玦着迷。这到底是个什么宝贝,为什么老爹如此看重呢?   他惦记多日,终于找到了机会。   那一天,在韩王寿宴上,太子大献殷勤,灌醉了韩王。   然后他亲自把韩王送入了寝宫,再喝退了侍从,殿里只剩下他们父子两人。   太子颤巍巍的把手摸向了玉玦。他觉得这块玉一定是有着惊天的秘密。   哪成想就是这一摸,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太子婴从玉玦中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天地。   那里不是凡间,那里是仙人的世界。   五色祥云之上,是金碧辉煌的宫殿。   各色神仙飞翔其中。他们或者骑着仙鹤,或者踩着流云,一个个神采飞扬,完全活在另一个世界。   自此之后,太子婴对世间的一切都厌倦了。   眼前的俗世,曾经给了他无数的快乐,可是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太粗鄙,不堪入目。   他不想停留在这个世界,他要进入更高的世界——仙人的世界。   而那一枚玉玦,不但给他展示了仙人世界,还给他提供了成仙的方法。   “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太子赢认为,要成为仙人,就要如此去做。   专气致柔,柔莫过于女子。自己显然不能变成女人,但是可以吃女人。   吃什么样的女人?当然是处子。少女之心,吃的越多,自己越能变成婴儿。   难怪自己名“婴”,原来祖宗早有提示,自己这是要成仙呀!   自此之后,太子婴就开始了吃人心的行为。   吃到今天,虽然他还没有成仙,可是也离成仙不远了。   因为远处有一双眼,不,是两双眼睛,正冷冷的看着他。   他的死期,马上就要到了! 第八十四章 真假太子婴   太子婴的感觉越来越美妙。   自从食用少女之心后,他感觉自己每天都充满了无穷的精力,人生的目标越发的清晰。自己要成仙,要升天,要去寻找更好的生活。   这个人间已经让他厌倦了,太子婴再也看不上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像仙人一样的生活,每每想起来都让他快乐无比。   这样快乐的时刻,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太子婴突然看到了自己!   这不是铜镜中的自己,而是一个活生生的自己。   太子婴在这一瞬间几乎傻了。莫非自己修炼有成,现在就迈入了仙界,要不怎么自己眼花了呢。这世界上,哪里来的第二个太子婴?   眼前这个人,不论是身高相貌,还是服饰打扮,和自己一模一样。   这时候还没有后世那样照人纤毫毕见的镜子,太子婴可以说还没有真正的看到过自己。   不过今天,这一刻,他看到了。   眼前假冒的太子婴,正是魏轩魏大巫。   秦牧给魏轩做的不是易容,而是整容。虽然秦牧前世不是整容医生,但是他现在的学习能力远远超过普通的人类。   这一台整容手术,秦牧做的非常成功。因为他有着来自后世的所有医疗设施支持,所以足以在遥远的战国时期完成一台划时代的手术。   同时他的医疗水平远超后世,因为他掌握了一部分和氏璧的秘密,所以他自身就有促进伤口愈合的超级能力。   这台手术换了在后世做,魏轩起码要包着绷带一两个月不能见人。可是经过秦牧神奇的手就不同了。   魏轩一分钟绷带也没包扎。   上手术台时候,他还是魏轩魏大巫,下手术台时候,一个全新的太子婴已经出炉了。   魏轩望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秦牧给他了一个来自后世的镜子,魏轩真的是吓了一跳。   他深信秦牧有大本领,却没想到他的本领这样大。这就是大变活人呀!   如今,魏轩来到了太子婴面前。   “太子,人心的滋味可好?”魏轩精通操纵声音,所以他能完美的模仿原版太子的发声。这样一来,就是太子婴的亲妈都分不出俩人谁是自己的儿子。   太子婴闻言大惊:“你是谁?”   说着话,他立刻抽出了宝剑。这还用问吗,有人要对付自己。   太子婴可不是个废物。他平日勤于习武,也经常去打猎,算是有着一副好身体。   只是他的能力,在魏轩眼里完全不够看。魏大巫在云梦泽都能轻松走一圈,何况对着一个凡人。   他随手一抓,就把太子婴的宝剑拿到了自己手里。   “你不动手我差点忘了。我还缺这么一把剑。”太子婴的宝剑,自然是世间罕有的。魏轩可没地方找这么一把相同的剑。现在倒好,他直接给自己送上来了。   魏轩把剑锋顶在太子婴的咽喉。   太子婴顿时感觉到一股寒意直透自己的脑海。   他瞬间就不敢动了。   “你是谁?你为什么装做我的样子?”   “你是谁?”魏轩反问道:“你装作我的样子,来到我的府上,意欲何为?”太子婴听到这话,气的都翻白眼了。   明明我才是正版好不好?你就是个盗版!交专利费了吗?   “来人!”太子婴看对手没有一剑杀了自己,立刻飞快的向后退了一步,同时大声叫道:“捉刺客!”魏轩闻言哈哈大笑。   他为了这个计划谋划了很久,考虑了各种情况。他早就事先打发走了守卫,现在寝宫之中,只有两个太子婴,再无旁人。   “来人!”随着魏轩的大喝,索明从殿外走了进来。   “太子,有何吩咐?”索明恭敬的问魏轩。虽然眼前两个太子婴一模一样,但是显然控制着局面的才是魏轩。   “拿下这个假冒伪劣产品!”魏轩发出了命令。   太子婴在索明手里没有半点反抗能力,很快就被索明捆的跟粽子一样,嘴也被堵住了。   魏轩望着哆嗦成一团的太子婴,轻松的说道:“太子,你不用怕。我绝不杀你,更不会吃你的心。相反,我还会留你一条命。不过你如果想活命,就要听我的话。”说着话,索明已经把太子婴的脸用一个套子完全罩住了。   然后索明招呼了一声,外面走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正是索明的大徒弟。   他们抬着一个火炉,这是一个铁匠用的打铁炉。   大师兄麻利的摆好火炉,点着了火。   没过多久,火已经烧的很旺。   大师兄取出一块铁板,放到火炉里面加热。渐渐的,铁板开始发红变软。   有人拿出木尺,在太子婴的头上比比划划。   他们显然为了这件事训练了很久,一切动作都很熟练,快速。   前后不过五分钟,一个铁皮头罩,就罩在了太子婴的头上。   铁皮还是热的,只烫的太子婴皮肤绽裂,五官流血。但是这都不是致命伤,弄不死他。   大师兄等人干完活,立刻收拾工具退了出去。殿里只剩下魏轩和索明,还有一个铁皮人。   “很好。”自此以后,世间知道太子秘密的,只有魏轩和索明俩人了。   就连大师兄等人都不知道被他们罩上铁皮的,是真正的太子。   他们还以为太子有恶习,爱折磨人呢。这个时期,这种情况很寻常。   纣王不是有炮烙之刑吗?就是让人赤脚站在铜柱子上,柱子上刷上油,下面点起火。纣王喜欢看着这些人在滚烫的柱子上行走。走不好掉下去烧死,走好了也被烫死。   反正都是死。   太子婴这时候已经陷入了昏迷,完全听不到魏轩和索明的对话。   “太子,”索明对着魏轩说道:“留着这个人,真的不碍事吗?”“索大巫,这个人留下来,比杀死他,用处多的多。这点你不懂。”魏轩望着铁皮头怪物,心里暗自得意。   冠军侯,你想不到我有这一手吧。   秦牧以为魏轩要杀了太子婴。这也是他自己想做的事。魏轩也是如此答应的。   可是秦牧根本没有想到,魏轩从一开始就没想杀了太子。   他要留着这个人。和氏璧里面到底有什么,魏轩也想知道。   而且还有一点,冠军侯想置身事外,那怎么可能。杀了太子婴,秦牧就可以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但是留下他,秦牧就别想跑。   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虽然魏轩有很多话要问太子,但是现在这时候显然不合适。这人都被烫晕了。   “你带他下去,严加看管。”太子婴性格暴虐,否则他也不会吃少女的心。   太子府的人,每一个都害怕太子婴,因为他随时随地都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暴行。这也是魏轩行事如此顺利的一个原因——下人都躲着太子。   如今府里多了一个铁皮人,绝没有人敢多嘴问半句。否则没准下一个铁皮人就是自己了。   这也给魏轩行事带来了巨大的方便。他,如今就是正牌的韩国太子。   魏轩马上离开太子府,来到了王宫。   有一件事要马上就办。假扮太子,是魏轩自己的事,而这件事,是师父交代的事。   韩非被秦王邀请去秦国,要得到韩王的同意。   韩非不是商鞅,他本身是韩国贵族。虽然他不得韩王看重,只是被安排去看大门,但是你嬴政要用我的人,我绝不能放。   我不用也不给你用!   魏轩扮成太子婴,也是为了要促成这件事。   他相信以自己的地位——韩国太子,要让韩非去秦国还是很轻松的。   韩非这个人,能被秦牧看重,可见也是有才的。这个人自己到要交好一番。回头找来他的文章看看。   魏轩要看韩非的文章,而燕国太子丹,正在皱着眉头对着眼前的竹简发呆。   他的眼前,摊开着那篇文章:《五蠹》。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都写的什么?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这话说得,我就不爱听。吃点好吃的难道还有坏处吗?   睡了漂亮女人,还伤身吗?   太子丹看了一阵,就觉得烦躁。   他不由得想起了白姑娘。   太子丹当时在赵国的邯郸当人质,那时候嬴政也在邯郸当人质。他们哥俩是难兄难弟,所以也算是共患难过。   在那段苦难的岁月中,唯一让俩人感觉到快乐的,是和白姑娘一起玩耍的时候。   白姑娘正如她的姓一样,全身皮肤白皙异常,宛如最洁白的花瓣颜色。她的美,是人间无法形容的美。   时至今日,太子丹想起白姑娘,依然是心潮起伏。如果不是白姑娘写信提起这篇文章,太子丹真懒得看。   自己就是一个囚徒,看这些文字有什么意义?难道嬴政还会放自己回去继位吗?   文字在太子丹眼前逐渐模糊,渐渐地,那些文字仿佛从竹简上活了起来,它们聚合在一起,组成了白姑娘的容貌。   “白姑娘,我好想你!”太子丹忍不住伸出了手。   白姑娘自然他是摸不到的。   白姑娘这样的倾城倾国之色,惦记他的不只是一个太子丹。秦王嬴政也十分怀念白姑娘。   他现在还清楚的记得白姑娘曾经对自己说的一句话:“你若为王,我就来找你。”如今他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秦王。嫪毐已经除去——虽然没死也不能阻碍自己,仲父吕不韦,权势也被自己减除了大半。   白姑娘什么时候会来找自己呢?   “陛下,陛下!”翁仲的声音传来,把嬴政从遐想中惊醒。   现在不能分心。嬴政立刻提醒自己。   他正在和翁仲谈大事。   “嗯,翁仲,你继续说,寡人在听。”   “尸山之王,玄武,他……” 第八十五章 秦牧再次来到咸阳   天下蛮荒之地众多,大小不一。   其最大的有三处。楚国的云梦泽,秦国的尸山,燕国的大荒。   翁仲就来自尸山。尸山的老大,是玄武。他龟身蛇头,凶悍异常。   蛮荒之地不是人类世界。这个世界没有诸子百家,更没有农耕渔猎。那里的一切都遵循丛林法则。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谁拳头大谁说话。   “玄武为什么如此厉害?”嬴政认真的询问着。   在一个只凭本能生活的世界,一个人压制住一个世界,这番本领让秦王不得不重视。   “陛下,玄武不同于我们。我们是异兽,而他是圣兽。”   “有何区别?”   “异兽有父母,有传承,而圣兽是凭空而生。谁也不知道玄武活了多少年,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时候,他就存在了。在向前 ,我也不清楚。”   “他有何本领?”   “陛下,他的本领,我从来不曾见识过。”说到这里,翁仲苦笑一声:“陛下,我在尸山,只生活在边缘,根本到不了尸山的核心地带。玄武派我来人间,也不过是让手下传话。至于他的神通,根本不会显露在我面前。”   秦王听明白了。翁仲虽然在人间厉害若此,但是在尸山却根本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   尸山老大自然不需要在他面前发力——翁仲根本没资格让玄武动手。   可是一个翁仲已经如此厉害了,那尸山群兽,再加上玄武坐镇,如果他们有一天一起冲到秦国,自己该如何抵挡?   翁仲早就叛变了尸山,成为了秦王的贴身侍卫,对秦王忠心耿耿。   尸山的情况,他知道的一切都汇报给了秦王,只是他层次的确太低,知道的不是很多。   若说掌握情报多一些的,还是嫪毐,也就是那个叫猪八戒的猪龙。只是这个人跑了,还是跑到了秦牧身边。   想到这里,秦王问翁仲:“翁仲,你看秦牧,是不是也是尸山出来的异兽?他说自己来自蓬莱,是不是骗人的?”   “这个……”秦王问的这个问题,翁仲也不知道答案。   尸山异兽,各有神通,秦牧的那些神通,在翁仲眼里,有一些并不多让他惊讶。   比如秦牧会召唤白云飞翔。这在尸山一点不稀奇,玄武就比秦牧飞的高还快。   可是秦牧别的本事,却是翁仲没有见识过得。尤其是那个手榴弹,尸山异兽好像没有人会造这个东西。   甚至他们什么都不会造。异兽生活在莽荒之地,而蛮荒之地之所以被称为“蛮荒”,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发展出科技。   他们发展的,只是动物的本能。   所以他们的体型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但是他们连一株小米都不会种。   这也是玄武要进军人类世界的根本原因。空有强大的武力,却不能去抢夺更好的物质,这不是白活了吗。   (作者再说明白点,满清入关不也是如此吗?)   贪婪,妄想不劳而获。玄武想永远的奴役人类,让人类做他的奴仆,世世代代为他服务。   因为秦牧会造东西,这让翁仲本能的觉得他不属于尸山。可是他也不应该是人类,因为他会飞。   “陛下,秦先生不会是尸山出来的异兽。我觉得,他说他来自海上的蓬莱,可能是真的。”   秦始皇点头认可。他也是这样认为的。秦牧如果是尸山出身,那玄武还派八戒这样的废物出来干嘛。直接重用秦牧,让他在尸山造弓弩骑兵,还有手榴弹,他们不早就杀过来了。   “翁仲,你估计玄武还有多久能杀过来?”   “不出二十年!”翁仲肯定的说道:“近百年来,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之间的交界处越来越不稳定,所以尸山异兽都向尸山的核心跑,人兽大战就打的比较少了。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说起过,之前他们和人类之间,经常的爆发战争。”   “为什么是二十年?”   “我从尸山出来的时候,尸山的环境已经开始改变。尸山的边界一直向人类社会的边缘挺进。按照我观察,如果一直是这个速度的话,二十年后,尸山的边界就和人类世界再无阻隔。那时候,陛下就要考虑玄武的进攻了。”   “以你的看法,寡人需要多少兵马,才能挡住玄武的大军?”   “百万之众!而且都要是精兵,着重甲。”   嬴政听到这话,微微闭上了双眼。   带甲百万!这个数量已经超出了秦国现在的实力。   如今的秦国,砸锅卖铁也就只能凑出五十万着甲的军士。剩下五十万,哪里去找?   这时候,嬴政不由得想到了秦牧。   这个人如流星一样的出现,是上天赐予自己的礼物吗?   因为秦牧带来了曲辕犁,翻斗水车,以及马镫,板甲。这些东西的出现,将极大的改变目前的农业和军事。   有了曲辕犁和翻斗水车,秦国可以开垦更多的田地,养育更多的人口,也就有了更广的兵源。   而马镫和板甲,还有那个划时代的复合弩,都能给秦军以质的提升。   若是没有这些,嬴政想起尸山大军,心里多少有点犯怵。只看尸山的一个边缘人物,翁仲,就这么厉害,那么他们的真正实力武装杀出来时候,该是多么的天翻地覆。   现在嬴政有底气多了。尸山异兽,也是肉做的。一箭射不死,射你十箭百箭。   一个人打不死你,我上一百个人。   秦王从秦国想到了天下。只靠秦国一国,对付尸山异兽真的太危险了。如果天下七国全掌握在寡人手里,到时候天下人类是一家,那样再对付起异兽,胜算就会大增。   历代秦王本就有统一天下的志向,到了嬴政这里,这个愿望更加不可遏制。   时不我待,时间紧迫!   还有二十年的时间,尸山异兽就要杀出来了。甚至这时间都未必能保证。翁仲毕竟是个小角色,尸山的真实情况,谁也不知道。   也许等不了几年,玄武就杀到自己面前了。   嬴政心里一颤,泛起了深深的危机感。   统一天下,迫在眉急。这时候他又想起了秦牧。不管你是不是来自蓬莱,不管你是不是觊觎和氏璧,现在我需要你帮我。   “来呀,传乌鹭觐见。”   “遵旨。”内侍赵高领命而去。   他牢牢记住了秦牧这个名字。这个人,将是玄武的大敌呀!   自己怎么能先一步找到这个人,然后杀了他呢?   秦牧这个时候,已经踏入了咸阳城。只不过赵高不知道。秦牧是扮作韩非的随从进的城,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高渐离。   秦牧考虑再三,还是对韩非说了实话。不说也不行,因为韩非要在秦国当官了,到时候自己的这点事也瞒不过他。   韩非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孙悟空,就是楚国那位蓬莱客。难怪他有这等本事。   作为朋友,韩非当然理解秦牧的难处,所以就顺便帮他遮掩了过去。   高渐离走的是太子的路,也就是魏轩举荐的他,作为韩非的随从。他是来秦国当官,但是怎么算他也是韩国的公子,该有的依仗不能少,这也是韩国的脸面。   这一队人,有护卫,有仆从,还有舞姬乐师等等。   高渐离就作为乐师,跟在韩非身边。   他们一起住进了四方馆。   李斯早早就等在四方馆了。一见韩非,李斯立刻热情的迎了上去。   秦王看重的人,李斯绝不会怠慢。更何况韩非是李斯的同学,俩人有同窗之谊。   韩非到了咸阳,李斯作为地主,自然不能不表示一下。   他拉着韩非就去了弄玉楼,请了弄玉楼的头牌盼盼作陪。这不得不说是给足了韩非的面子。   秦牧就没这个待遇了。他给自己和青龙都易了容,谁也看不出他们的本来面目。   他们现在就是韩非的随从,所以也不可能有资格去弄玉楼。   但是秦牧也没时间休息,他还有一件大事要做。   救太子丹,是高渐离来这里的唯一目的。当然,救出太子丹之后,他要帮忙偷到秦王的和氏璧。   现在一行人到了咸阳,这个计划必须尽快的执行。夜长梦多,迟则生变。   秦牧先要做一件事,不是找到太子丹给他做整容手术,而是先要把眼前的一个燕国死士,整容成太子丹。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绝不是一句假话。   燕赵之士,慨然赴死的很多。这个燕国死士就是高渐离特意挑选的。他的身材相貌和太子丹都相近,只要再经过秦牧鬼斧神工的手段,就可以把他变成一个全新的太子丹。   只是这样一来,真太子能跑,假太子就难说了。   当秦王发现真的太子丹跑了的时候,这个假太子肯定凶多吉少。   这位燕国死士完全明白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但是他毫无惧色。   见到秦牧和高渐离来到自己身边,此人沉声说道:“两位,这就开始吧,我准备好了!” 第八十六章 月圆之夜   初冬的咸阳,已经有点寒冷了。   一轮满月高高挂在半空,清亮的月色,给咸阳城笼罩上一抹神秘的幽光。   月色下,高渐离拿起了唢呐。   唢呐!   秦牧一看这玩意,顿时忍俊不已。这不是自己留给魏轩那个吗,看来魏轩给了他师父。   只是这大半夜的,你在禁宫附近吹唢呐,怕不是要找死吧。   咱们不是说好去偷秦王那个和氏璧的吗?   当今天下,就秦牧掌握的情报,李嫣有一块和氏璧,韩王有一块,秦王还有一块。   李嫣那一块和氏璧,就挂在李嫣的胸前,这就和属于秦牧没有区别。那对于秦牧就是教科书,拿来学习用的。他也不需要身上带一块玉。   韩王那个回头再取,现在秦牧在咸阳,要先取嬴政身上佩戴的那个玉环。   对于秦王,秦牧心里总是有一种很莫名的情绪。从能力来说,秦牧觉得自己能做到在千军万马中抢了秦王的玉佩就跑。   但是他总是下不去手真正的这么做。   还是偷比较好,不伤和气。   如果要偷东西,自然不能惊动旁人。现在是半夜三更,夜深人静,秦牧希望高渐离用他超凡的技艺,把禁宫中的所有人都催眠了。   宫女太监,禁军护卫,你们都睡觉吧,天打雷也不要醒来。   这样秦牧就好施展妙手空空的技术了。直接走过去拿来就好。   可是秦牧万万想不到高渐离不用他的筑,而是掏出来一只唢呐!   这玩意……   你是要把大伙全弄醒吗?唢呐的威力,秦牧可是领教过。红白喜事上,唢呐是主力,就它声音大,调门高!   “高先生,你这是……”秦牧正要劝阻他别吹。你这是帮倒忙,有你还不如没你。但是他说的慢了,高渐离已经深吸一口气,吹了下去。   秦牧差点就想把唢呐的喇叭口给堵住——不管有用没用,先堵上再说。   可让他意外的是,唢呐并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秦牧只看到,一串神秘的字符,从唢呐飘了出来,然后如一张大网一样,弥漫在禁宫的上空。   咦!   果然是神乎其技。   这一串字符有着神秘的催眠效果,其原理就是和氏璧中的法则。   三人行,必有我师!秦牧从高渐离身上,也学到了许多和氏璧中的知识。   高渐离无声的一曲唢呐,比最好的安眠药效果还要强百倍。   咸阳的王宫中,所有的人都瞬间沉沉的睡了过去。   高渐离收起唢呐,对秦牧说道:“冠军侯,动手吧。我就在这里为你把风。”   “……”   高渐离这句话顿时破坏了那种高雅又神秘的气氛。秦牧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毛贼,还是主力,要进去人家偷东西。   而高渐离就是自己的同伙,贼眉鼠眼的在门口望风。   这感觉太尴尬了。   秦牧连忙离开高渐离远点,省的他再说出什么四六不靠的话。   到了城墙下,秦牧掏出了一个勾索。有高渐离在,秦牧自然不能把筋斗云召唤出来。那样自己就太不是人了。   顺着勾索,秦牧飞快爬上了城头。   城头上的守卫一个个东倒西歪的睡的正香,谁也没有发现墙上多了一个人。   秦牧也不停留。他之前被嬴政召见过,知道嬴政王宫的位置。   略微辨认了一下方向,秦牧纵深跃上了一处宫殿的房顶。   这时候的秦牧,身体已经完全不是人类的身体。这一跳足有百米,而落地却悄然无声。   对于秦牧来说,在街道上行走远不如在房顶上跳跃迅速。   在宫殿的顶上,他可以走直线,不带拐弯的直奔嬴政的寝宫。   偷东西又不是旅游观光,还这看看那看看,你直奔主题就完了。   月满如盘,清光如水。   秦牧在月光下跳跃着,仿佛一头矫健的豹子。   这种感觉,也是秦牧平生第一次经历。在他残缺不全的记忆中,秦牧找不到自己曾经干过同样的事。   还别说,这种感觉极为美妙,而且还有点小小的刺激。   正在他享受着这种全新的刺激时候,突然,一个天大的刺激出现在秦牧眼前。   当秦牧跳上一处宫殿的房顶,转过了房脊,一幕让他万万想不到的场面,毫无预警的展示在他眼前。   即使以秦牧的定力,也差点心脏跳出嗓子眼。   这是怎么回事?   这里是咸阳,眼前是禁宫,我站在禁宫宫殿的房顶上,这里应该空无一人才是。   可是面前这位是什么人?   怎么这里会有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一个异常美丽的女人!一个异常美丽而且还没穿衣服的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她竟然没有该有的毛发。   秦牧忍不住轻声叫了出来:“你是白虎?”   女人没有该有的毛发,民间称为白虎。秦牧想不到自己会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地方,看到一个白虎女人。   那女人显然吃了一惊。   她完全想不到,在秦王的禁宫,在半夜三更的时候,会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宫殿的房顶之上。   她只是看到月色正好,一时兴起,忍不住自己的欲望,来了一个月光浴。   月亮的光芒,对她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每到月圆时候,她都要这样毫无遮挡的和月光来个亲密接触。   (这本书已经签约,要在网上发表。而网络对很多字审查很严格。如果我不是要发表在网上,这段描写会自然顺畅的多。可是因为要上网,很多字词要避讳,所以这个场面写的有点磕绊。我想流畅的写都不可能。读者脑补吧。)   只是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   以她的本事,怎么会有人走到如此近的地步,自己都没有发现对方的存在呢?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个男人怎么一张嘴就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不错,这个女人,就叫白虎。她在人间的化名,叫白倾城。   白倾城是大荒的圣兽。她比起青龙,本领要高的多。青龙的本体无法离开云梦泽,所以青龙只能通过霸占芈华的身体,才离开了那一处蛮荒之地。   白虎就不同了。她的本体是一只老虎,纯白色的老虎。但是她可以直接变化成任何样子。   这个绝色美女的形态,就是白虎在人间的形态。只是她的变化还不是十全十美,所以还有一点点的缺陷,就是那处无毛。   秦牧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本名就是白虎,更不知道她是大荒的圣兽,也不知道她就是白倾城。   那一句白虎,是他下意识叫出来的。本来吗,你这个样子,就是白虎。   这个误会放在别人身上,可能没什么大问题,但是放在白虎身上,那就是天大的问题!   白虎是大荒圣兽,这是绝密中的绝密。世间人,只知道她是绝色美女白倾城,没人知道她是大荒中的圣兽白虎。   现在这个绝密,被眼前的漂亮男人一语道破!   白虎一瞬间就起了杀心!   不可以让这个男人再活下去!   白虎杀心刚起,秦牧又说话了。   “怎么,你也有一块玉!”秦牧缓和了心态,仔细观察了一下眼前的女人,发现她胸口之间,有一小块美玉。   若是寻常的挂坠,秦牧不会这么失态的说出来。   白虎这块玉不同。这块玉不是挂在白虎的胸前,而是直接长在白虎的身上。   这么奇怪的情况,让秦牧忍不住又说了一句废话。   玉就在眼前,还用说吗?   秦牧一句无心的话,意外的救了自己一条小命。   白虎这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捡起旁边的衣裳,披在身上。这下她到是穿衣服了,可是犹抱琵笆半遮面的感觉,更让人看的血脉偾张。   幸亏她眼前是秦牧,不是寻常凡人。若是换了别人,早就七窍暴血而死了。   白虎的魅力,无人可以抵挡。   “冠军侯?蓬莱客?秦牧?”白虎一连三问。   秦牧下意识的点点头:“是我,是我,就是我!”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你写的?”   “不错。”这是秦牧曾经抄过的一首词。苏轼的词。只是现在还在战国,汉朝都没有,更别说唐宋了。没有宋朝,也就没有苏轼,所以没人能告他抄袭。   原作者还没出生呢,所以我不算抄!   “很美。”白虎展颜一笑。清凉的夜色中似乎有鲜花绽放,秦牧觉得周围好像有花香袭来。   这娘们不是凡人呀!   秦牧意识到了这一点。显然呀,正常人谁会大冬天不穿衣服跑到秦国王宫房顶上晒月亮。   就是神经病也不能干的如此离谱。   “不过要是让我相信你就是那个人,却不能如此草率,你不能蒙骗我这个弱女子。”白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这一幕仿佛西子捧心,顿时让人无比爱怜。   “今夜又是月圆,你再做一首。若是有相同水准,我就信你。”   秦牧听到这话,眉头也是皱了皱。   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可以说是咏月的千古绝唱,你让我再做一首可以比肩的,我去哪里给你找啊。   谁写月亮写的和苏东坡一样好呢?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这一首也是苏轼的,也有月亮。用在今夜,用在这里,似乎也挺应景。   不过这首诗如果念出来,似乎太过于调侃,过于下流。人家刚才还脱光了进行月光浴呢,你说花有清香月有阴……   不合适。   万一这女人听了之后暴起揍自己一顿怎么办?就算自己不怕,可是这动静一大,禁宫里面就热闹了。自己还怎么做小偷?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一首似乎也不错,但是后面的两句“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又似乎走上了同样的路线。难道一见面就邀请人上床吗?   不合适。   秦牧想了片刻,有了!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这首词也是苏轼所作,比起“把酒问青天”,少了一份豪气,却多了一份哀婉。尤其适合今夜。   “白倾城,这首词,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吧!”   白虎正沉浸在秦牧用文字塑造的优美意境中,一时恍惚,被秦牧得了手。   她下意识的点点头,然后猛然警醒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时候白虎也糊涂了。她本以为秦牧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突然之间,秦牧又叫出了她在人世间的名字。   两相夹攻,纵然以白虎的神通,也一时招架不住。   “非如此女人,如何能让高渐离动心?”   秦牧这时候也想明白了。高渐离为了一个女人,来救太子丹。   高渐离已经不是凡人了,世俗中的女子,纵然再漂亮,也难以让他动心。能让高渐离动心的,一定不是凡俗女子。   眼前这个人,怎么看怎么古怪。她不是白倾城,谁还当得起白倾城。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白倾城,当得起这三个字。   而且秦牧怀疑,这一切行为,根本就是白倾城指使的。如果没见过白倾城,秦牧还不会这么想。现在看到这么一个非凡女子,他立刻意识到,这女人神通广大。   既然她要救太子丹,很可能会亲自来。   综合一切判断,秦牧认为眼前这个女人,必定是白倾城。果然,一诈就诈出来了。   这一手秦牧似乎玩的很熟练,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个本事。难道自己还曾经是骗子不成?   白虎从惊讶中很快恢复了平静。   这个男人,果然非同一般。   她这次来秦国,一来是为了太子丹,二来是为了嬴政。除此之外,她还有第三个目标,就是见见秦牧。   高渐离回到燕国,把自己的经过全部汇报给了白虎。尤其是秦牧的事,高渐离更是讲的非常详细。   白虎那时候就对这个男人留了心。   世间奇男子,她都上心!   这到不是她性情淫荡,是个女色情狂。这完全不沾边。   白虎这么做,唯一的原因,是为了大荒。   天下蛮荒之地众多,大荒,尸山,云梦泽,是其中最大的三处。   这三处蛮荒之地,分处在北,西,南,三个方向,看似相隔遥远,但是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有一些奇怪的差异。   大荒,尸山,云梦泽,在蛮荒之地这个层面上,是接壤的。   尸山的异兽,经常在玄武的带领下攻打大荒。   白虎是大荒的头领,她带领大荒的异兽,顽强的抵抗着玄武的侵略。可是大荒的总体实力不够,每次战争总是失败。   正因为此,白虎需要盟友。   云梦泽的朱雀,完全不搭理白虎伸出来的手。他不管尸山,更不管大荒,他只要自己独霸云梦泽,谁也不来干扰自己就行。你们就是打出脑浆子,也和我没关系。   这样一来,白虎只能把视线转向人类世界。   她需要在人类世界找一个盟友,最好整个人类世界都是自己的盟友。   经过对天下的考察,她选中了燕国。燕国在地理上和大荒接壤。她要选楚国,楚国也过不来,中间隔着千山万水呢。   燕国的君王根本没这个胆量。异兽不打他,他就烧高香了。现在要自己帮着大荒打尸山,那是要了自己老命了。   你们打你们的,别叫我。   燕王的懦弱让白虎很失望,可是燕国又是自己唯一能利用的盟友,所以白虎才想尽办法,要把太子丹弄回来。   同时,她也考察过秦国。毕竟秦国是目前超一流的存在。   只是根据她对嬴政的了解,感觉嬴政不是池中之物。这个人野心太大,怕是盟友做不成,反倒成了损友。   不过这都是几年前的事,这次白虎来咸阳,正是想再和嬴政见一面。   今夜入宫,她就是来找嬴政的。只是月色正好,她忍不住先来了一场月光浴,哪成想会遇到秦牧。   白虎对天下奇男子都关注。因为这时候的所谓奇男子,实际就是人类中的佼佼者。白虎希望能得到这些人的效忠。   比如高渐离。这样的人,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助,能助力自己抵抗尸山的进攻。   高渐离一说起秦牧,白虎就留心了。   这个蓬莱客,显然不是凡人。这就和高渐离一样,高渐离也不是凡人了。这样的人,白虎一定要见一面,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她和秦牧的会面来的如此突然,甚至如此尴尬。   他还一口叫破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白虎的身份是秘密,高渐离都不知道她是大荒的圣兽。   秦牧怎么会知道呢?所以说误会要人命!秦牧哪知道她是圣兽,还就叫白虎。他只是根据这个女人的身体特征,无意中叫出来的。   尴尬呀!   白虎确认了秦牧的身份,于是招了招手:“秦先生,坐在我身边,我们说说话可好?”   秦牧这时候也意识到大事不妙。   这个白倾城,不是凡人,她半夜三更跑到嬴政家里,到底要干什么?   再说,就是不管你要干什么,为什么正事不干,先脱了衣服晒月亮。   难道你是月圆之夜,准备变身吗?   变什么?难道是要变狼人?   秦牧不由得望向了白虎的屁股后面。这地方,不会突然多出一条尾巴吧?   不得不防呀!   面对白虎的邀请,秦牧很少见的退了一步,说道:“白姑娘,我耳朵好使,咱们就这么聊吧。” 第八十七章 白虎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白倾城望着月亮,悠悠的说道:“虽然现在是满月,不是缺月,但是我反倒觉得,这个缺月用的很好。”   秦牧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挑的这首词有点问题。   不过这到是让秦牧对眼前这位女人,更加的好奇。如今这个时空,还没有诗词这样的文学形式。   自从他被芈素从天上请下来之后,这个时代才突然多出来几首不应该这么早出现的诗词。   虽然诗词的艺术感染力无与伦比,但是限于这个时期可怜的消息传递速度,秦牧以为燕国那边未必听过自己的诗词。   没想到这位白姑娘,对苏轼的这首“明月几时有”,掌握的如此熟练,而且一听到新词,立刻敏锐的感觉到其中的精髓。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正是这一首词的意义所在。   白倾城望了望秦牧,突然迈步走了过来。   怎么?秦牧有点意外。这是“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吗?   白倾城落落大方的走到秦牧身前,伸出手轻轻扯着秦牧的衣袖,拉着他一起坐在屋顶上。   这是秦国咸阳的王宫,天上一轮圆月,地上人儿一双。   秦牧一时间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走到了电影画面中。   一对年轻的恋人,在月光下肩并肩,手挽手。   秦牧连忙摇摇头,自己真的是完全陷入混乱状态了。今天他是来偷和氏璧的,不是来谈情说爱的。   再说,他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女人。   白倾城,到底是什么人?她为什么会大半夜跑到咸阳的王宫房顶进行月光浴。   “秦先生,”白倾城先开口了:“想必你有很多问题要问,我都可以告诉你。不过,我也有好多问题要问你。你能都如实回答我吗?”   白倾城是大荒圣兽,她有足够的能力,即使面对人类的千军万马,她也不需要畏惧。可是白倾城从来没有动用过武力。   没有这个必要。在人间,她最大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她的美丽。   还没有男人能抵挡她的美色,高渐离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这样一个已经超脱人类范围的乐师,只因为他还是男人,所以就心甘情愿的为白倾城做事。   白倾城以为秦牧纵然出色——都能无声无息的潜入到自己身边,但是他只要是男人,就抗拒不了自己的魅力。   她在等秦牧点头说出三个字:“我愿意。”   结果她没等到这三个字。秦牧根本没有点头,反而是摇了摇头,说道:“很抱歉,白姑娘。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拜拜。”   秦牧感觉这个女人出现的太意外,他完全没有准备。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已经完全超越了惯有的认知。虽然他过去的记忆还没恢复,但是他对于自己生活的那个时期,以及那个时期之前的历史,是清楚的。   他那个时空的战国时代,根本没有什么蛮荒之地,更不会有高达百米的怪兽,还有全身喷火的朱雀。更何况还有一头青龙鸠占鹊巢,霸占了自己老婆的身体,而且到现在也没还给自己。   如果不是因为他在和氏璧中意外的感受到了世界的秘密,秦牧早就找个风景名胜之地,了此残生了。   反正身体里面有个智障少女作伴,要什么有什么,不缺吃不缺喝。   如此混乱的世界,真不应该掺合。   现在他为了找全和氏璧,为了学到和氏璧中所有的秘密,不得不在人间闯荡。但是他厌倦了人间的斗争,更不想牵扯到异兽的事情。   眼前这位白倾城,大半夜的不穿衣服跑到王宫里面晒月光,显然不是人呀。   秦牧的记忆里,好像东北那疙瘩有黄大仙的传说。传说中,黄大仙就是月圆之夜拜月亮。   莫非这个白姑娘,是披着人皮的黄鼠狼?想想八戒变嫪毐,这真不是不可能。   秦牧一想起八戒的模样,再看看眼前这位白姑娘,顿时有点毛骨悚然。别是这么美丽的人皮之下,藏着一个丑陋的猪八戒吧。   他起身就要走,可是却在这时候,秦牧突然发现自己一动也不能动。   他的身体重逾千斤,平时毫不费力的一个动作,现在使劲全身力气也做不到。他的膝盖完全支撑不起他的身体。   秦牧只觉得自己被包裹在一座透明的山底下。肩上,头上,身上各处,都是压力重重。   不过这透明大山却很古怪,只要自己不试图站起来,似乎这座山就不存在,自己依然感觉很舒适。   但是一旦自己稍微发力,四面八方的压力就来了,让他一动也不能动。   “白姑娘,你……”秦牧顿时明白了。自己猜的一点没错。身边这位白倾城,真不是凡人。   莫非她是黄鼠狼精?   “秦先生。”白倾城依然如故,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问秦牧道:“一个女人,拣尽寒枝不肯栖,是为什么?”   说到这,她也不等秦牧回答,而是自言自语道:“那是因为她没有找到能依靠的那个男人。”   说完这句话,白倾城眼里渐渐充满了落寞。   “沧海桑田,命运轮回,秦先生,你知道妲己吗?”   “帝辛的妃子吗?”秦牧既然挣脱不开压力,也就安心坐下来静观其变。反正现在她也没下杀手,自己不是还活着吗。   生活好像强奸,既然无力反抗,不如享受一下。   自己摆脱不了她,那么听听这个狐狸精到底要说什么。   秦牧觉得自己没猜错,这家伙一定是狐狸精,要不怎么她别的不提,突然提起妲己呢?   妲己,是商王帝辛最爱的女人,帝辛,被后世称为纣王。   传说中,妲己就是祸乱商朝天下的罪魁祸首。   酒池肉林,就出自这一段历史时期。   传说纣王为了取悦妲己,就下令在沙丘平台用酒装满池子,把各种动物的肉割成一大块一大块挂在树林里,以便一边游玩,一边随意吃喝。同时又叫祼体男女互相追逐嬉戏,生活靡烂荒淫至极。   还有炮烙之刑,也是妲己搞出来的。   传说纣王和妲己在森林里郊游,恰逢阵雨过后,有一棵树被雷劈倒且燃着火焰,但奇怪的是,却有很多蚂蚁从树的一头通往另一头,受不了烫的蚂蚁便从树上掉了下去跌进火里,纣王只觉得蚂蚁笨,没什么好看的,但妲己却从这一现象里想出了惨绝人寰的炮烙之刑。   就是一根铜柱放平,下面点上火,烧热铜柱,同时铜柱还洒满油。这时候,妲己看谁不顺眼,就让谁光脚在上面行走。   最终看到那人掉下火堆,妲己才会开怀大笑。   妲己这么坏,其原因是因为她不是人类,而是一只狐狸成精。   秦牧想到妲己这些事情,突然身上一冷。不对啊,难道这个白倾城,是第二个妲己,她要再搞这么一套?   真是很有可能。以她的美貌,不论诱惑燕太子,还是秦王嬴政,都是绰绰有余啊。   想来她要救出太子丹,就是要当妲己二代!   可是你要当妲己我不管,但是别搞出个炮烙先用在我身上。到时候我可要召唤出筋斗云就跑的。那时候别吓死你!   “秦先生果然博学!”白倾城听到秦牧知道妲己,立刻高兴了起来:“妲己,是我的族人。”   “什么,你真的是狐狸精?”秦牧没想到她会亲口承认。   “什么狐狸精啊,那么难听!她不是狐狸精,她是九尾狐。”   “九条尾巴的狐狸,那还不是狐狸精!”   “谁规定狐狸只有一条尾巴?为什么蜈蚣有那么多腿你不觉得惊讶,而狐狸长九条尾巴你就惊讶?秦先生,世界那么大,你要睁开眼睛多看看。”   “……”好吧,秦牧必须承认,自己的确见识浅薄:“白姑娘,你真的是九条尾巴的狐狸?”   秦牧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如果原形是九条尾巴的狐狸,那该是什么样子!   好奇害死猫。   白倾城说变就变。她突然之间显出了原形!一只雪白的老虎,出现在秦牧面前。   这只老虎身躯并不庞大,比起青龙的躯体差的很远,可是这只白虎从内到外散发出一种凛然不可抗拒的威力,即使以秦牧的修行,也被压制的动弹不得。   这是一种心灵上的压制,灵魂层面的压制。   在这个层面上,秦牧感觉的到,即使自己出尽法宝,哪怕掏出手榴弹来,也炸不掉她半根毛。   “白虎!”秦牧忍不住惊呼一声。   白虎瞬间又变回了白倾城,同时自然的把衣服披在身上。   “你本来就知道我的名字,了解我的底细,怎么还装作如此吃惊?你当我是好骗的吗?”白倾城鄙视的看了一眼秦牧。   秦牧顿时意识到自己哪里出了问题。   他最开始叫出“白虎”两个字,可是和现在这个“白虎”完全不沾边呀!   那是因为当时的白倾城没有该有的毛发。现在可倒好,被白倾城误会了,以为自己知道她的底细。   这下秦牧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真后悔自己多嘴!   电影《让子弹飞》里面,汤师爷的台词,突然在秦牧的脑海中跳了出来。   当时汤师爷被麻匪抓住,麻匪让汤师爷看看他的脸。汤师爷连连大叫:“规矩我懂,看见你正脸我就活不成,别摘别摘。”   汤师爷死活不让麻匪摘面具。   现在自己倒好,一下把白虎看个底掉。关键是秦牧意识到自己和白虎实力差距太大。   自己完全不是白虎的对手。而白虎这个形象,估计谁都不知道。就连高渐离估计也只知道白姑娘叫白倾城。   那么自己看到了白虎的真面目,岂不是凶多吉少。   再说,白虎提起妲己,到底什么意思?   她说打妲己是她族人,那么她现在跑到人间,又是要祸乱谁的天下呢?   难道是秦始皇! 第八十八章 神奇的封神   “秦先生,妲己来到帝辛身边,你猜是为了什么?”   秦牧摇了摇头。这事就不用猜了。既然白倾城说妲己是她族人,显然她知道妲己的目的。自己猜来猜去也没有意义。   没有意义的事,还是少做吧。如今秦牧身在牢笼,还是多想想怎么脱困才好。   他一边听着白倾城诉说,一边偷偷的尝试各种脱困方式。   被一个白色的老虎,或者说绝色的美女困住,这对秦牧来说好像是头一回。他的记忆中,自己之前似乎没有落到过如此被动的局面。   “秦先生,妲己是我的族人,我们的家乡,在大荒。大荒不但和燕国接壤,还和尸山连着。尸山的玄武,经常带人杀到大荒来。不瞒先生说,我们和尸山的战争,败多胜少。”   “你们还打仗?”白虎这话让秦牧有点吃惊。他知道这个世界有人类,也有异兽,可是他没想到异兽之间也打仗。   看来战争不只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异兽永恒的主题。   想到这里,秦牧不免有点悲哀。他感觉自己似乎一直身处战争中。即使来到战国,战争也没停止。   相反的,这个战国战争似乎丰富了许多。不但人类在打仗,连异兽都掺合进来了。   “对,一直在打仗。大荒打不过尸山,所以我和族人商量过后,决定让九尾狐来到帝辛身边,获取他的宠爱,然后让人类帮着我们打尸山。”   “这也行?”秦牧忍不住说道:“白姑娘,我去过云梦泽,我见过异兽。云梦泽的异兽高达几十丈,想来尸山的异兽也小不了。这样强大的异兽,人类怎么能打的过?”   “我知道秦先生去过云梦泽,高渐离把秦先生的事都告诉了我。”   秦牧脑海中出现了高渐离的形象。只不过这一次的高渐离不再是高人风范,而是一副傻傻的花痴样子。   也不怪他如此,白倾城此女,的确有颠倒众生的魅力。   说实话如果白倾城不是如此,秦牧也懒得跟她废话。换个丑女无盐在这里,秦牧早就动粗了。   美人就是占便宜。妲己如此,白倾城也是如此。   想到这里,秦牧心里突然一动,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秦先生,在你们看来,异兽庞大无比,威力无穷,可那是近百年才出现的变化。之前的异兽,虽然体型也是庞大,却没有如此过分的庞大。人和兽之间,是可以一战的。”   “等等!”秦牧摆了摆手,拦住了白倾城,自己说道:“白姑娘,如果我猜的不错,你们和商王帝辛联手,那么是不是周王也拉到了异兽做盟友?”   “不错。想不到秦先生身在海外,却对我们大陆的历史很了解。周王就是拉到了尸山群兽。”   哎呦卧槽!   秦牧心里大骂一声。难道封神榜记录的事都是真的?莫非封神榜所记载的一切,就是异兽和人类彼此勾结,然后分为两大集团互相战斗!   封神榜,和由此演绎而出的封神演义,讲的就是武王伐纣的事。   只是一直以来,没人拿它当历史看。因为封神这本书,记载的东西过于玄幻。   它的主线是武王伐纣。纣王,就是帝辛,就是宠爱妲己那个男人。   而武王,就是周武王。他带领周朝的子民,攻打商朝。商朝就是帝辛的国家。   如果封神只是简单记录这件事,不会被看作玄幻小说,关键是封神里面除了正常的周朝打商朝——就好像秦国打楚国一样,还记录了两个武装集团身后各有神仙支持。   商朝背后,站着截教集团。   周朝背后,站着阐教集团。   阐教就是我们熟悉的哪吒、杨戬这边,是以原始天尊为首的一个教派,而截教就是在反商过程中呈现出的“反派”,这些“旁门左道”以通天教主为首。   其实,两派本来没有这么大的矛盾,元始天尊与通天教主也都出自鸿钧老祖传承的道教,二者在核心教义上是一脉相承。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双方的教义发生冲突,最后在商周大战中逐渐凸显出来。   这是封神榜,或者说封神演义的故事。可是现在秦牧听了白倾城的话,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根本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妲己是出自大荒的九尾狐,化身迷人的女人,拉拢商纣王帮自己打尸山。   可是尸山也不是吃素的。玄武再拉拢周朝打商朝,这不是完全必须的应对方式吗?   尸山和大荒,还有云梦泽,那里面的异兽一个个都不是人形。封神出现在明朝,或者还早一些,但是肯定是远远落后于武王伐纣的时代。   后人记录这段历史,听到那么多奇形怪状的野兽混杂在人类之中,自然写成神仙鬼怪了。   别是这个白倾城,就是截教的通天教主吧?   秦牧这个时候头脑一阵恍惚。   这个战国时代,让他更加看不明白了。   看到秦牧不再说话,白倾城继续说道:“秦先生,当时商朝和大荒结盟,和尸山与周朝的联盟进行了艰苦的战斗。很遗憾,我们输了。”   “那你们有没有签个什么协议?割地赔款了吗?”   “协议?割地赔款?这是什么?”白倾城有点莫名其妙:“没什么协议。也不需要割地赔款。商朝直接就被周朝灭绝了。而我们大荒,也损失了很多很多族人。”   秦牧听到这里,似乎明白了点东西。   “秦先生,现在整个蛮荒世界迎来了百年未有之变局,很多异兽都变得庞大异常。可是相对来说,尸山的异兽变得更加凶猛。他们最近屡屡侵犯我的大荒,我迫不得已,只好再次来人类世界寻找盟友。”   秦牧这次彻底明白了。   为什么白倾城要救太子丹。原来她看上了燕国的人力资源。   不过秦牧还有个问题,为什么白倾城不寻求秦王嬴政的帮助呢?显然嬴政的秦国实力比燕国强大的多。难道是因为没接壤?   秦牧继续一想,突然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这问题吓出了他一身冷汗。   当时的商朝,都城在朝歌,也就是河南那一块。   而当时的周朝,都城在岐山,就是陕西这一块。   这么说来,当时的周朝,也就是现在秦国这块地,上面的人类,是帮着尸山异兽的。   难怪白虎不想来拉拢秦王。原来这是曾经的敌人。   可是秦牧再想想,似乎还不对。如果白虎不想拉拢秦王,她大半夜跑王宫里面来干嘛?   事情太复杂了,秦牧觉得自己不算笨蛋,可是这时候他脑袋里面已经一团浆糊了。   “秦先生,你是不是觉得我来这里很奇怪?”白倾城似乎一眼就看穿了秦牧的心思。   秦牧点了点头。除了点头他也不能干什么。刚才他一直私下使劲,妄图突破周边的限制,可是所有努力都失败了。   他身上好像被压着一座大山。这时候秦牧突然悲从心来。   自己给自己起什么名字不好,偏偏给自己起名孙悟空。你既然叫孙悟空,自然要被压在五行山下了。   难道自己真的前世是个猴子不成?   可是自己也没尾巴呀!   “秦先生,我和燕太子,以及之前的秦太子,也就是嬴政,早就见过面。当时我观两人面相,燕太子性格冲动,单纯简单。坦白说,也就是容易被我打动。而秦太子,却心思深沉,以我的阅历,都难看穿他的心思。所以我选燕太子。”   原来如此。   “只不过这一晃多年,嬴政已经成了秦王,我这次来,就是想再暗中看看他,到底成长为什么样子。是否有所改变。”   秦牧这才明白了。原来白倾城夜探王宫,是想干这个。   只是,你要看就看吧。以你的本事,偷偷观察一下秦王一点也不难。但是你为什么大半夜脱光了衣服晒月亮啊。   这不是坑我吗。如果你偷偷去看秦王,也许现在早就走了。也就没这么多事。   “秦先生,你相信缘分吗?”   “缘分?”秦牧心说这是哪挨哪啊?难道你看见月亮,想起了月老?月老牵线,才有男女之间的缘分。   “人和人之间,果然有缘分。如果我不是今夜来王宫,也遇不到秦先生。既然今夜让我遇到你,这就是天上注定的缘分。”   “什么意思?”秦牧一时半会没明白。   “秦先生,现在对我来说,燕太子,秦太子,都不重要了。而你,对我很重要!”   “嗯?”秦牧彻底糊涂了。自己怎么就重要了?   “这些年以来,我一直为大荒的安危发愁。如今尸山的异兽变得更加凶残,大荒越来越不是对手。可是人类世界,发展的速度远远不如蛮荒世界。现在就是我找人类联手,也未必打的过尸山。这次救太子丹,只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别。”秦牧连忙说道:“你不能这样悲观。你要相信一句话,人定胜天。你把太子丹弄回去,让他当燕王。我见过太子丹,他雄才大略,世所罕有。你有他帮忙,一定能战胜尸山的。”   秦牧绝不能让白虎和自己有了缘分,这缘分是要命的缘分。自己可没时间帮着白虎打玄武。   这种好事,还是便宜了太子丹吧。反正他早晚是个死,死在秦王手里,和死在玄武手里,区别不大。   自己还是留着有用之身,找齐了和氏璧,研究研究怎么成神吧。   “秦先生,你说的话,你自己相信吗?”白倾城根本不上当。她微微一笑说道:“我是大荒的圣兽,我的身体,天下没人能见到。可是你却看到了!你觉得你看到了一个女孩子清白的身子,还想抹嘴就跑吗?”   秦牧听到这里,不由的有点着急。   “白姑娘,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我看到你是个意外,这根本不能怪我。谁能想得到,半夜三更的,在王宫的房顶上,你那个样子。这事说出去谁信啊?再说,就算这件事发生了,可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我不说,你不说,外人还以为你是清白姑娘。”   “呵呵,秦先生,你这话就是骗鬼了吧。”白倾城完全不为所动:“做人和做兽,都是一样的,要无愧于心。你看到了就是看到了,装看不到,有意思吗?你看到了我,我还说我清白,这不是自己骗自己吗?”   “……”这一刻秦牧突然感觉到自己仿佛做贼被抓了一样。白倾城怎么看怎么像失主!   “所以燕太子,秦太子,对我都不重要,而你对我很重要!”白倾城再次强调了秦牧的重要性。   难道是要抓自己当姑爷?秦牧绝不能答应!   “白姑娘,你这么说我可就不理解了。我和两位太子没什么区别。而且他们还有国家,有军队,我什么都没有,孤身就一个人,我帮不了你。”   “秦先生,如果你一见我的面就说这些话,也许我就信了。可是现在,你就算是说出大天我也不信!”   “为什么?”   “因为我给你设下的五行大阵,是和我心神相通的。你偷偷发力想要挣脱,我都感觉的到。你的能力,绝不是人类的能力,而你又是一个确实的人类。所以你这样的人,正是上天派来帮我的。缘分啊缘分!”   “我去!”秦牧听到这里,才知道自己早被白倾城看光了。   这一刻他就好像做弊当场被抓的小学生一样,顿时有点又尴尬又恼火。   这世界,也太不讲理了。明明是你自己脱光了衣服大半夜晒月亮,你却怪我看你。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不管了。秦牧大喝一声,就要和白虎拼命。 第八十九章 一件小事   要脱困很困难。秦牧到现在也弄不清楚白虎是怎么把自己困住的。   他的身上是无色无味无形的压力,触之可感,望之却一无所有。   秦牧能听到看到白倾城,但是他却不能碰到白倾城的身体。   换了是凡人面对这种情况也许会束手无策,可是秦牧不是凡人。他现在不但自己有了一些神通,比如筋斗云说来就来,更关键的是他身体里面还住着一位智障少女。   只要秦牧有需要,智障少女随时能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比如变出来一个铁棍,打死白倾城。   秦牧念头一动,一根铁棍就凭空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根棍乃是精钢所铸,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潜艇钢,硬度那就不用说了。这要是一棍子抡到白倾城身上,就是她钢筋铁骨,也要被打的骨断筋折。   秦牧还怕白倾城发现自己这根棍子,所以特意让棍子出现在白倾城的身后——还是无声无息的。   白倾城果然没有发现自己身后凭空多了一根铁棍。秦牧正要动手,可是他立刻又发现了自己的计划有误。   铁棍在白倾城变出的五行大阵之外,秦牧连手都伸不出去,又怎么能够得到棍子?   这不是做了无用功吗?   正在秦牧连连着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凌空飞了起来。   不只是秦牧一个人在飞,白倾城也在飞。   他们俩就好像月色下出游的一对神仙眷侣,脚踏虚空,向着月亮飞了过去。   秦牧大吃一惊。怎么白倾城还会飞!   这时候,铁棍叮的一声,掉落在王宫大殿的屋顶。   白倾城头也不回,她靠近了秦牧身边,望着秦牧说道:“秦先生,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在这月圆之夜,我要迎接月光。”   其实秦牧对这件事还是很有一些好奇心的,但是这个时候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   对白虎的事知道的越多,越无法脱身。   秦牧连忙摇头道:“白姑娘,我不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你说的什么月光啊,我根本没看到。”   “哈哈。”白倾城带着秦牧已经飞到了千米的高空,这时候的白倾城,一股庞大无比的威严不知不觉散布开来:“秦先生,这件事,你必须知道。”   “为什么?”秦牧心说,有人爱晒太阳,你却爱晒月亮,但是总归这是非常个人的事情。你的爱好,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还要拉着我一起晒?   这可不行!秦牧连忙拉了拉衣襟。这时候的服装,后世称为曲裾深衣(汉朝如此,战国叫什么不知道,就这么叫吧。),好脱不好穿。   自己可别被白倾城得了手!   白倾城看到秦牧的小动作,突然妩媚的一笑,说道:“你想到哪里去了。我脱你衣服有什么用?就算要脱,也不会在这里,在这个时候。”   说完话,白倾城指着月亮道:“秦先生,我还听过你的一首诗。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对于你来说,月亮意味着什么?”   “月亮?”秦牧还真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一出生月亮肯定就存在了。甚至他没出生时候,月亮也存在千万年上亿年了。   这是一个客观到和空气一样的存在,秦牧还真从来没有思考过月亮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这时候为了分散白倾城的注意力,秦牧马上开动脑筋拼命思考。能拖一时是一时,总不能就这样被她绑走吧。   “白姑娘,我觉得月亮上面,一定有神仙居住!”秦牧要拖延时间,必须弄个可以聊的长点的话题。你要是告诉白倾城月亮就是一堆土积攒在一起,这肯定无法满足人家姑娘的美丽想法。   毕竟人家光着身子照了半天月光。这样说出来,太煞风景了。   “咦?秦先生也这么看吗?”没想到白倾城听到秦牧的话,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突然更添了一份色彩:“秦先生,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月光下除去衣裳吗?”   秦牧心说这我怎么可能知道。也说不定你就是个暴露狂!   只是这话秦牧肯定不能说,否则没准找来横祸——自己现在还没逃出人家的手掌心呢。   秦牧只能摇了摇头。   白倾城不由得眉头微微蹙起,说道:“秦先生,你都说了,月亮上有神仙。我除去衣裳,就是在和神仙交流。”   “……”白倾城的话让秦牧瞬间陷入了思维混乱。   怎么?难道这个时空的月亮和自己曾经的时空不一样吗?这个月亮上真住着神仙?要不怎么白倾城会如此说!   看白倾城的本领,比起云梦泽的朱雀一点不输。而且青龙说过,朱雀的本体不能离开云梦泽,而这位白虎却轻松的跑出了大荒,显然白虎似乎更高一筹。   她说的任何一句话,秦牧都不敢掉以轻心。   那么白倾城到底是和月亮上的哪位神仙在交流?她们又聊了什么?   “白姑娘,却不知你和月亮上哪位神仙在交流?”   白倾城摇了摇头。   “我也不知道月亮上到底住着哪位神仙。你刚才见到我的时候,是我正接收族人的消息。”   “……”秦牧有点糊涂了。你在房顶上光溜溜的,大冬天也不怕冻感冒,原来不是晒月光,而是接收消息。怎么你们这一族的通信方式如此古怪呢!   那你这样子,就更不应该怪我了!   “秦先生,我来到人类世界,来到咸阳,离开我的族人足有几千里的距离。如果大荒有事,族人会把消息告诉月亮,而我只要沐浴在月光下,就可以接收到族人的消息。只是我发现,如果只有一部分肌肤露在月光里,接收消息就比较困难。如果全身都让月光照到,就可以很清楚的接收到族人发的消息。”   秦牧听到这里,脑袋差点要爆炸了。他已经无法想象这个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世界。   怎么听起来,大荒白虎这一族,似乎掌握了无线电通讯技术。   那个月球,就是他们的中转站。大荒的白虎族人,把要对白虎说的话,发到月亮上。月亮接收下来之后,再转发给白虎。   而白虎的身体就是接收器,如果暴露的少,就信号接收不稳定,只有全露出来,才能稳定接收来自月亮上的信号。   难怪白虎听到自己说月亮上有神仙会那么认同,原来她以为月亮上真的有个神仙,在替她中转消息。   这个事……   秦牧已经彻底的用自己可怜的科学知识无法解释了。   存在即合理!白虎显然一直是这么接收消息的,自己只不过倒霉,赶上人家正忙工作时候,闯进了她的工作间。   可是谁知道她的工作间是在咸阳王宫的房顶上啊!而且她的工作状态又那么奇葩。   “白姑娘,你这本事真是了得!”秦牧真心的赞美。这本事堪比后世的无线电,而且人家比无线电还先进的多,起码她不需要用电!   “秦先生,你要学的话,我会教你的。”   “不不不!”秦牧连忙摆手拒绝道:“白姑娘,这种通讯方式如此先进,乃是战争中克敌制胜的法宝,你可千万不要外传!”   “秦先生,我传给你,不算外传。你不是要和我一起回大荒并肩战斗吗?”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跟你去大荒了?”秦牧大吃一惊。这事,怎么你没问我同意不同意啊。   “你看到我身体的那一刻,你就答应了!”白倾城一点不拿秦牧当外人,完全是当自己人看:“秦先生,高渐离和我详细的说起过先生的本领,我早有心请教。而今天,我又见识了先生的神通。刚才那根棍子,更让我明白先生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   秦牧这才明白,自己那点把戏原来根本没逃过白倾城的眼睛。可是她一直没转身啊,难道她身后还有一只眼吗?   “秦先生,你知不知道族人刚才给我发来了什么消息?”   秦牧下意识的摇摇头。这自己怎么能知道,毕竟自己也没脱衣服变身人肉无线电。这点可是比不了你!   “秦先生,大荒有难,尸山又开始进攻了。我本来要看着太子丹安全回燕国,然后再继续行动,可是现在没有那个时间了。今夜遇到你,正是上天给我的缘分。有了你,比有太子丹强过千万倍。你这就和我回大荒,咱们并肩作战。”   “哎呦,您老可是太高看我了!”   听到这话,秦牧满脑袋汗都下来了。   现在形势太危险了。白虎的本领不下于朱雀,而朱雀的本事,秦牧亲眼见过。   那么一只小公鸡大小的玩意,动起来惊天动地,把青龙打的龙身子都没了,现在只剩下魂魄藏在芈华的身体里面。   秦牧事后想了万千办法,比如用狙击枪,用手榴弹,用大炮,上坦克,甚至来个美国二战野马战斗机,挂满炸弹来个神风突击,用飞机去撞朱雀。   可是所有计划经过他的仔细计算,最终让秦牧发现这一切都对朱雀没有用。   朱雀的速度,还有他制造的物理化学伤害,远超自己能拿出来的所有武器。飞机大炮手榴弹,都不行。   想来要对付朱雀,必须上核弹。可是核弹秦牧真变不出来。他能变的东西,是在前几个穿越过程中,用一个神秘柜子运送过得物资。运过的,都能变,没运过的,变不了!   核弹这个东西他从来没有拿到过,自然也就没运过,所以也就变不出来。   没有核弹,根本无法对付朱雀。秦牧认清这个事实之后,就没打算再进入蛮荒之地。   云梦泽有朱雀,尸山有玄武,肯定一样不好惹。   大荒这个地方,他之前不知道有白虎,现在知道了。可是自己根本没想过去冒犯蛮荒之地的这种圣兽。   就是一个青龙,自己都打发不走,他怎么可能再自寻烦恼勾搭白虎呢。   可是形势不由人,现在白虎让他去和自己一起打玄武。这也太看得起秦牧了。   秦牧完全担当不起啊!   “白姑娘,我想你可能误会了。咱俩初次见面,你对我不了解我不怪你,你先放我下来,咱们慢慢聊。我这还有一瓶好酒,咱们边喝边聊怎么样。”   “喝酒吗,要等胜利的时候。大战在即,谁也不许喝酒!这是我下的命令,我不能带头违反。”   “你到是治军真严格!在下佩服。”   “孙子兵法有云,打仗不喝酒,喝酒不打仗。”   “我去!白姑娘,你这是从哪个孙子那里读来的啊?怎么我读的孙子兵法没有这一句啊。”   “秦先生,我果然没看错你。你不但有本事,有才能,还熟读兵法!”   “哎呦,你怎么这么鬼。”秦牧没想到白倾城随时随地都在套自己的话:“难怪妲己能迷死帝辛。”   九尾狐出自大荒,白虎又是大荒的头。妲己是九尾狐变得,她都有这个本事,白虎的本领只能更加强悍。   自己也是有几千年见识的老油条了,想必妲己再世也迷惑不了自己,可是现在落到白倾城手上,真是处处受制。   大荒圣兽,名不虚传。   “秦先生,妲己没有迷死帝辛。帝辛是我们的伙伴,我们为什么要迷死他?”说到这里,白倾城苦笑一声:“成王败寇,莫不如此。如果当时胜利的是我们,是帝辛,是商朝,那么坏人就是尸山,是武王,是周朝了。”   白倾城这段话太有高度了。秦牧忍不住点点头说道:“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其本质,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这话顿时打动了白倾城的心。   她对事情有正确的认识,那段历史就是她的切身经历,可是她无法用这样高度概括,又非常形象的语言把当时的一切描述出来。   现在秦牧随意的一句话,刚好挠到了白倾城的痒处。   她看秦牧,觉得这个人怎么看怎么好用!太贴心了。   这可不能让你跑了,这是老天爷赐给我的宝贝。   “秦先生,这一次大战不比从前。蛮荒之地近百年来发生了一些变化,异兽的身躯十倍百倍的增长。尸山的力量,可以说十倍百倍的增强了。如果不是大荒的族人抵挡不住,他们也不会紧急的召唤我。所以这一次……”   白倾城说到这里,就见秦牧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秦牧的精神快被白倾城折磨崩溃了。   原来你们就打不过尸山,现在人家力量成百倍的增加,你又没拉来盟友,就多了我一个人,这不是让我去送死吗。   自己怎么运气这么好,晚上逛个街都能摊上这么大的事!   “秦先生,你不要害怕。打仗这种事,不到关键时候,我不会让你上阵的。你跟在我身边,为我出谋划策就好。”   “那早晚还不是个死?”   “未必!”白倾城说完这句话,小儿女态度一扫而空,她突然恢复了本体。月光下,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虎,凌空而立。   “秦先生,我胸前这块玉,正是和氏璧的一部分。这块玉从我出生就长在我的身上,这块玉中有着极大的力量。如果到了那一步,我是绝不会投降的。到时候我会拉着玄武同归于尽。”   “可别!”秦牧连忙摆手。他万万没想到,白倾城胸口那一块玉,竟然也是和氏璧。既然是和氏璧,你别用来当自杀炸弹用啊。   我需要全部和氏璧,你先得给我看看再炸。   “怎么?”白虎疑惑的看了一眼秦牧。你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关心我了。   秦牧看到白虎狐疑的眼神,知道这时候不能犹豫。   他立刻说道:“白姑娘,你为了族人甘于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我虽然不才,可是最见不得这个世上有欺负人的事。这次我帮你,帮定了!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听到秦牧如此表白,白虎大为感动。现在人家肯帮自己,只为了自己和族人不被外人欺负。这种精神,真是感天动地。秦牧只要求自己答应他一件小事,白倾城觉得自己必须答应。   她连忙问道:“秦先生,我答应你,你说,是什么事?”   “一件小事,就是你那个玉,能不能给我摸一下?”   “你去死吧!” 第九十章 深入大荒   秦牧侥幸没有死。作为一个有用的工具,白虎当然不能这么轻易杀了他。不过死罪虽免,活罪难饶。秦牧被五行大山好好的收拾了一番。   谁让他言语如此不敬呢。   白虎胸前那一块玉,和李嫣戴的玉不同。李嫣的玉环是戴在身上,而白虎的这块玉是长在身体里的,取不下来。   秦牧要摸摸这块玉,岂不是要摸摸白虎的身体,也就是白倾城的胸口。作为一个大姑娘,这种事怎么能接受。   这不是一件小事,这可是天大的事。   如果白倾城不是还要用秦牧,早一下子夹死他了。   于是秦牧就浑身酸痛的来到了大荒。在天上飞和在地上走完全是两个概念。   几千里的距离,没用多长时间就过去了。秦牧掐着时间一算,竟然比自己的筋斗云还快的多。   由此可见,白虎的实力的确深不可测。   可是这样一来,秦牧更没信心了。   白虎有这样强大的能力,她都打不过尸山的玄武,那么自己来了有什么用?就是召唤出筋斗云,也跑不过敌人呀。   这次看来弄不好要交代在大荒了。   秦牧不但跑不过玄武,也跑不过白虎。若是跑到一半被白虎追上,那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秦牧到了大荒之后,暂时也没想过逃跑。白虎身上那一块玉他没有摸到是绝不会走的。   和氏璧中蕴含着宇宙的规则,每一块残片,都是整体中的一部分。这就好像一门完整的学科,被分的七零八落,秦牧不学全了就没法完全掌握。   他必须要触碰到白虎的那块玉,而且还要能长期的接触,就和他对李嫣那块玉做的事一样,这才能实现他的目的。   这是一个艰难的任务。白虎和李嫣,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对上白虎,秦牧就好像对上神仙一样,完全不是对手。   但是秦牧历经不知多少艰险,这样的困难反倒激起了他不服输的性格。   “好,老子来了,我到要看看,尸山有什么了不起。”   尸山有什么了不起?秦牧马上就看到了。   白虎带着他跨过整个大荒,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大荒和尸山的交界处,也就是战斗的最前线。   秦牧一眼望过去,顿时一阵眩晕。   那点雄心壮志差点被眼前的情况给打没了。   这完全是一种他从未见识过的战斗。   各种各样的怪物,仨脑袋的蛇,九条尾巴的狐狸,人脸狗身的怪物,大的宛如几十层的高楼,小的跟泰迪似的,正如一锅东北乱炖一样,混杂在一起战斗着。   他们没有制式武器,甚至绝大部分异兽根本就没有武器。他们就凭借本能在战斗。   秦牧根本分不出哪边是哪边,他只能看出来,战争中的一方,已经占据了明显的上风。另一边在节节败退。   如果自己没有及时赶到,战争几乎就要结束了。一边已经完全抵挡不住。显然,这边应该是大荒的人。   不过自己一来,战局立刻就扭转了过来。   只见白虎显出原形,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色老虎,扬天长啸一声,就加入了战团。   她宛如一团白色的精灵,在整个战场中穿梭着。   一条又一条的白线,把整个战场渐渐的包裹起来。   以秦牧的眼力,也看不出白虎到底在哪里,他只看到整个战场似乎变成了一个白色的毛线团,所有的一切都被困在了其中。   渐渐的,敌人的声势弱了。   仿佛一座又一座高楼倒塌,一个又一个庞大到让秦牧怀疑人生的异兽,轰然倒地。   战场上的厮杀声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的欢呼声。   显然,大荒的异兽看到了他们的老大,一个个都找到了依靠。   随着白虎的出手,战局终于被逆转了过来。   一群大大小小的异兽向着后方开始逃窜。   越过沼泽,越过高大的树木,逃窜向西南方向。   秦牧知道,那个方向是秦国的方向,也就是尸山的方向。   最终,战场沉寂了下来。秦牧的眼前,是遍野横尸。不过这一处的尸体和秦牧之前见过的战场不同,这里的尸体大到上百米,小到十几厘米,秦牧根本没法给他们分门别类。   白虎回到了秦牧身边。   “秦先生,我们胜利了。”   “是啊,白姑娘神通广大,威力无比,在下深感佩服。观此一战,我相信白姑娘完全不需要用到我。有你在,尸山绝不能踏入大荒半步。”   “秦先生,你尽管胡说八道,可是我还是不会放你走的。”白虎一句话就挑明了秦牧的阴谋:“这一次侥幸能赢,是因为玄武没来。这样的战斗层次,估计他不愿意出手。他还在试探,试探我们的实力。但是下一次,就很难说了。”   秦牧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   白虎是大荒的老大,老大都下场了,才能勉强取得胜利。而敌人呢?玄武的尾巴都没露出半截。   刚才秦牧仔细观察过战场,他没有发现玄武的身影。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虽然大荒在这一次战役中胜利了,可是在战略上来说,他们是完败。   因为大荒已经打出了最后一张底牌,连白虎都亲自下场了。之后呢?他们无牌可打。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心里一动。   他现在彻底明白白虎的意思了。白虎不是没牌可打,她还有自己!   白虎不愧是圣兽,她看问题比那些傻乎乎的异兽高明的多。   根据秦牧的观察,异兽之间的战争和人类之间的战争有着本质的不同。   异兽还是野兽,他们是靠本能在战斗。他们的武器,就是他们的身体。秦牧在整个战场上看到的最好的武器,是一把石头斧子。   他们不但不用武器,而且还没有组织。   这场战争与其说是战争,还不如说是街头群殴。   关键在于异兽之间的战争没有任何可以看出来的组织结构,和战术策略。   人类的战争不同。如今是战国,这个时期的战争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层次。即使热武器远远没有出现,可是秦国,以及其余六国,已经将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发展到距离巅峰只差一两步的层次。   而且自从自己弄出了马镫,板甲,弄出了重装骑兵,秦军的战术已经发生了一个革命性的改变。   秦牧相信,以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一定会发展出以重装骑兵为核心的打击方式。   如果刚才是秦军在战场中,依靠他们强大的战斗力,可以横扫那些十几米以下的异兽。   至于剩下的高大怪物,虽然靠弩箭长枪也许伤不到他们,但是依靠投石机,冲车,等等重装备,以及完善的组织模式,起码能挡住巨型异兽的进攻。   长期坚持下来,最终败的肯定是异兽。   当然,这一切有个前提,就是玄武白虎这样的圣兽不能下场。如果他们下场战斗,那胜负就没有悬念了。   秦牧看的明白这点,白虎自然更明白了。否则她费尽心思去救太子丹干嘛!   现在太子丹不要了,她有了秦牧。这不得不说白虎眼光毒辣。   世人多不知道秦牧的本领。比如魏轩,他虽然觉得秦牧厉害,却不知道秦牧真正厉害在哪里。   真正了解秦牧的,是秦始皇这样级别的人。而白虎无疑也是这样的人。   她需要秦牧帮她提升大荒的实力。不能每次战争都是自己下场。这次赢了,是因为白虎亲自下场战斗。   可是如果下一次玄武也亲自下场,战争的结局肯定不会如此。   她不能坐等尸山占领大荒。这一次大荒的异兽死伤近百名。再死下去,大荒就没人了——也就是没有异兽了。   (在小说里面,我不自觉的就把蛮荒世界的异兽也写成了人。这个也不单纯的属于笔误,而是有时候不好描写。他们是人也是兽,又都不是。所以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读者理解了就好。)   “秦先生,跟我来。”   打扫战场这样的事自然不需要白虎出手。她带着秦牧飞回了大荒的深处。   来时候他们飞的太快,一切景物都飞逝而过,秦牧都看不清楚。   这次不同。这一次白虎似乎特意要秦牧看的清楚大荒的环境,所以飞起来慢的多。   给秦牧的感觉,就好像是他开着汽车在天上飞。这个速度也就70公里,这是可以让人欣赏沿途风景的速度。   秦牧看到了大荒的全景。   这个地方几乎和云梦泽一样。如果他身边不是白虎而是青龙,秦牧根本无法把大荒和云梦泽分开。   地理环境极为相似。   这里有山,有水,有平原,有丘陵。不过还好,这块地方没有大面积的沙漠。   有沙漠就麻烦大了。即使在后世,科技发达到那样的程度,人类对沙漠也没什么办法。   秦牧既然要摸到白虎的那块玉,显然必须给人家办点事。   白虎对他的希望,秦牧完全明白。白虎希望秦牧能改变大荒的面貌,让这些异兽能和人类一样,实力得到提升,从而能抵挡尸山的进攻。   这不是给大荒的异兽披上盔甲,装备几件武器的事。如果那么简单的话,白虎完全可以从燕国,从人类世界买点武器装备。   显然白虎没有这样做。   不过她为什么不这么做呢?秦牧也有点疑惑。   他一边看着地上的环境,一边对白虎问道:“白姑娘,你为什么不从燕国买点盔甲武器呢?”   白虎这时候已经又变化成了白倾城。看来她对人类这个外形还是很喜欢的,即使回到她的故乡,她也不用原本的形态,而是保持人类的外貌。   “秦先生,你看我的族人,他们大的大,小的小。他们和人类完全不同。人类的武器装备,可以说是通用的。一套盔甲谁都能穿。但是你看我的族人能穿吗?”   秦牧一想,差点抽自己一个嘴巴。是啊,这么明显的事实自己怎么没注意到呢。   人类的盔甲,怎么能套在小泰迪身上。那不成了房子了吗。   泰迪穿不上,几十米的高楼也穿不上啊。几十米的异兽,披上人类的盔甲,披在哪里?只能顶脑门上。连雨水都挡不住。   他们一路飞一路聊,几个小时之后,来到了一处美丽的山谷中。   白虎带着秦牧降落到小溪边。   这时候秦牧感到身上一轻,那种无形的压力消失了。   看来白虎对这个地方很自信,她相信秦牧再也跑不掉了,所以才解除了对肉票的束缚。   秦牧伸了伸懒腰。这一路可是太艰苦了。   白倾城赤着脚走在青翠的草地上。山谷中不时有云雾飘来,白倾城的身影在其中若隐若现,宛如精灵一般。   “秦先生,这是我的家。”   白虎带秦牧来到了半山腰,眼前是一个洞口。   “噢,这地方是你家啊。”秦牧左看右看,这就是一个山洞。   真没想到白虎就住在这么一个山洞里面。这也太原始的过分了点。   白倾城微微一笑,说了一句话,吓得秦牧差点从半山腰滚下去:“秦先生,这里以后也是你的家。”   ……   这地方,也是自己的家?秦牧探头看了看里面。洞里有阳光,到不是很暗。   不过这个洞并不大,一眼可以看尽。   山洞内根本没有任何家具。勉强算是家具的,不过是一个石头床,两个石墩子,如果称为凳子,那么也可以吧。   白倾城引着秦牧进了山洞。   秦牧这才发现角落处还有一堆竹简。   显然,白虎还是个刻苦学习的好学生。都穷的这样了,竟然还在读书。   “秦先生,尸山和大荒连年战斗。不过根据我的经验,每次战斗之后,双方都要恢复一阵。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一段时间的安稳。”   “多长时间?”   “几个月。”   “到底几个月?”   “这个却也说不准。”   “……”秦牧听到这话,也是没辙了。   他对于蛮荒世界完全不了解。   秦牧最早接触蛮荒世界,是在云梦泽。不过那一次他极为幸运,也可以说极为倒霉,第一次进蛮荒之地就看到了威力无比的朱雀。   也因此,秦牧做出了决定,再也不跟这帮牲口打交道了。他们太不是人了。主要是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   只是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他就被白虎硬拉进了蛮荒之地。   显然自己暂时是跑不了了。而且他也没想着马上跑。   秦牧不只是为了白虎胸前那一块和氏璧,他现在对蛮荒世界渐渐有了点兴趣。   同时,不服输的心情渐渐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朱雀怎么样,你就算再厉害,你打的过白虎吗?现在白虎是我哥们!   不对,是姐们!   你打得过我们俩吗?   之前秦牧找不到合格的盟友,所以他不能直接面对朱雀。现在好了,白虎虽然把自己绑架了过来,但是换一个角度说,自己也算找到了一个够份量的盟友。   存在即合理。或者说只要是存在,就不能双眼一闭当看不见。   朱雀就在那里,秦牧闭上眼人家也不会死亡。   早晚有一天,秦牧也许要直面朱雀玄武这样的存在。换做以前,秦牧或许只能扭头就跑。现在情况不同了,如今他身边起码有个白虎做帮手。   这是一件合则两利的事。也因此,秦牧改变了自己最初的想法。   他已经开始仔细盘算,到底应该怎么重新面对这个世界。   首先一条, 要改善生活环境。   住洞里显然不合格。这也太原始了。秦牧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跳脱,竟然给自己起了一个孙悟空的名字。   这不,水帘洞就来了。虽然这处洞穴没有被一道瀑布盖住,但是满山瓜果还真有点应景。   “白姑娘,你的意思我全明白了。”这一路上白倾城和秦牧谈了很多,所以秦牧完全了解了白虎的意思:“我答应帮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好,我答应你!”白倾城这次没有犹豫:“只要你帮我除掉玄武,让大荒从此不受战争的威胁,我就把玉给你摸摸。”   “这件事吗,当然你是要答应的。”秦牧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那块玉的,这个不能丢。只是现在他要谈的还不是这事:“白姑娘,我说的是别的事。你看,提升大荒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嗯,也就是说让大荒变得更厉害,不是短时期能做到的。既然是个长期的事,我住这里就不合适了。”   “换个地方住也可以啊。这里是花果山,山上的洞穴还有几处,你喜欢别的地方我陪你去住。”   哎呦,这里还真叫花果山。   秦牧顿时觉得自己跑到了西游记里面。   算了,西游记就西游记吧。反正一切已经发生了。   “白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咱俩住一起彼此都不方便。”   “秦先生,我到是觉得没什么不方便的。怎么?你难道还想对我不轨吗?”   “没有!”秦牧连连摆手。就算我想对你不轨,我也打不过你啊!   “那就好。秦先生,你们人类管我们这里叫蛮荒之地,其实一点没有错。这里的一切,比起人类世界都很落后。我们甚至连文字都没有。整个大荒,认识人类文字的,只有我一个。”   “……”秦牧听到这话,顿时脑袋上满是黑线。   合着你们全是文盲啊!那我怎么发展生产力。   “那妲己她?”   “她刚出去时候也不认字。”   “……”秦牧心说,你们真敢干,派个文盲去当大使。还是沟通人类和异兽,两个不同物种的。   “不过你别担心。这些年我思考过了,我觉得读书识字非常有必要。所以,秦先生,你不只是我的先生,也是整个大荒的先生。你要负担起这个责任。只要你好好干,我们大荒一定会重重的报答你。”   “怎么报答?给我一个妲己?”   “一个?小意思。像妲己那样的,我可以给你十个!只要先生身体好,再多我们也能给你。”   “……”秦牧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一群小狐狸。   她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向自己身上爬。   这滋味,秦牧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白姑娘,这个事就不必要了。咱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尊崇先人教导。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咱俩先打扫卫生吧……” 第九十一章 未来的曙光   说是打扫,但是秦牧没发现什么可以打扫的。这个山洞不大,有一处向阳的窟窿,正好透进来日光。   白天时候,洞里到是不暗。   这个山洞还很干净,那种一尘不染的干净。   看来白虎到是个勤快女人——或者说勤快的老虎。起码人家爱干净,就算自己不在家,也有人来时时打扫。   只不过这个山洞除了干净,就让秦牧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赞美的词语了。   太寒酸,太简陋了。   一张石床,两个石头墩子,就是白虎的全部家当。   至于墙角那一堆竹简,秦牧没把它们计算进去。那些东西,不能坐也不能睡,暂时对秦牧毫无用处。   既然要在大荒逗留一段时间,秦牧先要解决的是个人生活问题。   解决了这个问题,再考虑其余。   “白姑娘,你真要和我一起住吗?”   “你是我的先生,我当然要时时请教。”白倾城的态度异常坚决。   “好吧。既然你要当我学生,我也不能白做你老师。”说着话,秦牧随手一挥。   宛如奇迹一般,这处原始的洞穴一瞬间改变了模样。   一张餐桌,四把椅子,首先出现在洞穴的入口处。   再向里,是一面屏风,将洞穴分为两个独立的空间。   一边有点小,摆着一张单人床。   另一边稍微大一些,也摆了一张单人床。但是单人床的旁边,有一张电脑桌,一张电脑椅子。   白虎在绑架秦牧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他偷偷凭空变出一根铁棍。   对于蛮荒圣兽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奇迹一般的存在,所以对于人类认为的神奇现象,并不会觉得多吃惊。   因此秦牧变出一根棍子,白虎毫不在意。   可是当秦牧变出这一套二十一世纪的家具时候,白虎傻眼了。   铁,棍子,这对于白虎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在本时空都存在的。   可是桌子椅子和床,本时空是没有的。这时候的床都不是后世的样子,而且这时候没有椅子。   这些东西白虎别说没见过,她都没听过。   现在二十一世纪的神秘家私,猛然出现在一个大荒圣兽面前,可把白虎震住了。   她知道秦牧来自蓬莱,这都是秦牧和高渐离说过的,而高渐离在白虎面前是藏不住任何秘密的。   白虎忍不住就坐上了电脑椅。   电脑椅是带弹簧的,而白虎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弹簧。再说,弹簧藏在支柱里面,外人也看不到。   白虎虽然身为圣兽,可是这一刻的她,也好像一个深山老林里面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一坐上去,差点摔一个大跟头。   她万万没料到,这个椅子面还会下沉。石头墩子可是不会下沉的。她没有坐沙发的体验啊,这是平生第一次。   不过白虎就是白虎,她虽然化身人形,可是身手异常敏捷。   椅子刚一下沉,白虎就跳了起来。   “秦先生,你敢给我设下陷阱!”白倾城这时候柳眉倒竖,一脸怒气。   秦牧觉得这个美好的山洞顿时变得不那么美好了。五行大山的压力似乎随时要降落在自己身上。   他连忙摆手道:“白姑娘,你是我徒弟,我怎么会害你呢?这不是什么陷阱,这是椅子。这是我从蓬莱运来的,是你师父我的一点小小的本事。你看我怎么做。”说着话,秦牧把白倾城扒拉到一边,自己坐了上去。   白倾城仔细盯着秦牧的一举一动。她眼见秦牧坐在椅子上,椅子面也是稍微下沉了一点,但是马上就稳住了。   原来是这样呀!   白倾城偷偷吐了下舌头。真是错怪了师父。   白虎虽然是圣兽,但是她和另外几个圣兽不同。   她可以化为人形,所以能无阻碍的通过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之间对圣兽不可跨越的阻碍。   也因此,她对人类世界有客观的认识。   人类的世界,的确比异兽的世界要先进文明一些。这就是我替白虎总结的了。否则我都不知道白虎应该怎么表示这种差距。   这本来就是文明等级的差距。   白虎作为圣兽,虽然能力通天,但是圣兽是圣兽,异兽是异兽。异兽基本上等同于野兽。他们连文字都没有,组织形式更是低级到原始状态。   作为大荒的领导人,或者说作为大荒的老大,白虎必须提高自己这块领地的文明水平,否则怎么跟尸山战斗呢?   她要救太子丹,就是让太子丹成为燕国的国王,然后大荒和燕国结为盟友。   一帮一,好学生带笨学生。白虎是把自己的这个族群作为笨学生来看待的。   这个计划,在她知道秦牧这个人之后,就发生了改变。   白虎实际上比高渐离更加的了解秦牧。   她会飞呀!   白虎已经实地去楚国考察过,她亲身接触到了秦牧留下的一切。从纸,到瓷器,甚至还有那些诗词文章。   之后她又在秦国观察过秦王手下的重装骑兵。   白虎知道,这一切也都是秦牧弄出来的。所以她本来就想把秦牧请来做先生,或者说绑架来也行。   只是没想到老天爷帮了她一个小忙,没等她去找秦牧,秦牧自己送上门来了。   白虎这才老实不客气的把秦牧打包带了回来。   现在秦牧露了一手本事,白虎更多一份惊喜。这个先生,果然有点东西!   只是电脑椅子只有一把,秦牧坐了之后,白倾城就没地方坐了。   她虽然第一次见到二十一世纪的家具,但是人家脑子可不笨。   秦牧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面前的电脑桌上,白倾城知道,那个桌子肯定不是给自己坐的。   那自己坐哪里?   “先生,”白虎连秦牧的姓都不带了,直接称先生,反正他答应认自己做徒弟了:“我的位子在哪里?”“你?”秦牧根本没想到白倾城坐哪里的问题。这个桌子椅子还有床,都是秦牧留给自己用的。办公总要有个办公的环境吧。   秦牧给白倾城留的地方,是屏风对面那一张床。   这间洞穴并不大,不适合再摆一张办公桌了。   “对,我。先生,我坐哪里?”   “这个坐哪里暂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个问题问你。”“先生请讲。”白倾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打了胜仗,还是因为秦牧肯留下来帮她,所以心情很好,态度也变了许多。   秦牧也发现了这点。什么时候你还学会用“请”了。   “问题很简单,就是你是不是还需要吃饭?如果吃饭,你都吃什么?”“我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看心情。没心情的话,十年八年也不吃。心情好的话,山上的果实尽可以随便吃。”秦牧心想,你真不愧是圣兽。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这个肚子。如果人不吃饭,估计各个都是神仙。   只是她可以不吃,自己不能不吃。毕竟自己这个肚子还是人类的肚子。   “白姑娘,你不吃饭,那你的那些族人,需要不需要吃饭?”“唉。”听到秦牧这个问题,白倾城苦笑一声:“先生啊,正是因为他们还要吃东西,所以才有这么多问题。大荒的异兽要吃东西,尸山的异兽也要吃东西。东西不够吃,所以只好打起来。”“你意思是尸山的异兽来抢你们的食物?”   “也抢食物,也抢我们的人。”   “抢你们的人?”   “我的族人,也是他们的食物!”   “……”   秦牧听到这里,算是多少明白了一些。原来尸山的异兽是食肉动物。异兽就是野兽,野兽是长肉的。   合着大荒的野兽,是人家尸山野兽饭桌上的肉菜!   人家是狼,你们是羊。   不过慢着。   秦牧想起了另一个问题:“白姑娘,难道你的族人不吃他们吗?”“不吃。先生肯定不知道,我们不吃肉。”   “……”   世界太奇妙了。自己掉到一堆素食主义者之中了。   合着你们真是一群羊。只是你们的样子都千奇百怪,我看也没有哪个长的像羊啊。   “那你们都吃什么?”   “草和果子。”   “那么高大的,就是最高的那个,也吃素?”   “那是夔牛。别看它长的高大,它却是吃草的。”“原来那个叫夔牛。”秦牧对夔牛印象深刻。不只是因为夔牛身高几十米,更是因为它那么大身子,只有一只脚。   秦牧当时就没看明白这个东西怎么能安稳的站立。当然,现在他也想不明白。只是存在即合理,人家既然在这里,自己就得接受。   这些东西,都是大荒的子民,也就是白虎的子民。白虎说他们都是自己的族人,秦牧却不这么认为。   你们长的南辕北辙,能是同一种族吗。   再说了,如果你长夔牛这样,你信不信我马上就跑。   给一个独腿牛做老师,秦牧实在没这个兴趣。也就是白倾城足够漂亮,否则秦牧早偷空跑了。   即使你有玉也没用,我偷了你的玉跑。   这个大荒还真是挺悲剧的。这就是一群羊吗。人家是狼,你是羊,人家吃你不是正常吗。   尸山打赢了,有吃有喝。大荒打赢了,只留下一地没用的死尸。这样的战争实在是根本没有赢的希望。   因为大荒赢了也没用,得不到战利品,没有益处。   而尸山赢了就不同,人家抢来一堆食物啊。   想到自己要带领一群羊去对抗一群狼,秦牧立刻感觉到肩上的担子又沉了一些。   “先生,你要吃肉吗?如果你要吃肉,我可以杀几个族人给你吃。”白倾城对秦牧真是太尊重了,只是这种尊重让秦牧消受不起。   自己没救人呢,先吃人。这事……   秦牧连连摆手:“这个不用了,我也吃素。”   “那就好。”白倾城闻言大喜。   她的大荒的确没有人类世界的牛羊。白倾城知道,人类世界是吃牛羊猪肉的。可是大荒没有这些东西。   大荒的异兽,虽然看起来是畜生,但是他们都有灵智。就是说,他们更接近人,而不是牛羊。   如果大荒的异兽只是牛羊一类,白虎也不需要在意他们的安危了。   先生不吃肉,让白虎松了一口气。   秦牧也同时松了一口气。今天的战场上,各种奇形怪状的异兽让他大开眼界。   只是这些东西,看看是可以,让他吃下去,那可就绝对不能接受了。   没有牛羊肉,那咱也吃素吧。   白虎虽然现在是人形,可是来去如风。她倏忽而出,又倏忽而入。   回来时候,她的怀里已经多了一堆瓜果。   经过了椅子实践,白倾城立刻触类旁通的理解了所有家具的用途。   她把瓜果全放在了餐桌上。   “先生,忙碌了这么久,你也饿了吧。我陪你一起吃晚饭吧。”秦牧这才发现阳光已经偷偷消失不见,屋里越来越暗。只是他现在的身体也远超人类,所以这样的黑暗对他看东西来说不成问题。   可是黑暗总是让秦牧感觉不舒服。   人类的本能,就是惧怕黑夜。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秦牧尽管很快就和智障少女取得了联系,可以变化出一切二十一世纪的物品,但是他很少这样做。   秦牧并不想给这个世界留下太多未来的痕迹。   一直以来,他都在压抑着自己。   今天来到大荒,深入了神奇的蛮荒之地,身边又是这样一个不合天理的存在,秦牧也就不再忍受了。肉都没得吃,还要忍吗?   “要有光!”   说着话,餐桌上突然出现了一盏精美的台灯。   有灯,没电也是不行的。   秦牧再一挥手,一根电线连到了台灯上。   电线顺着墙角一路连向了山洞之外。   洞口之外,角落处,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柴油发电机。   这是一款二十一世纪的静音发电机,没有工业用柴油发电机那种震耳欲聋的声音。   有了发电机,自然就有了电。智障少女当然会贴心的把柴油也填满油箱。   一套精致的电力系统,这就成形了。   “白姑娘,请坐。”秦牧邀请白倾城坐下,然后按下开关。   柔和的光线洒满了山洞。   二十一世纪的光线,洒在了战国的时空,还是莽荒之地,花果山上。   光!   不是日光,不是月光,而是一种全新的,让万物着迷的光线。   白虎即使是天地间罕有的圣兽,也被秦牧弄出来的光线深深的吸引住了。   桌椅板凳,纵然精妙,可无非是桌椅板凳。   没有电脑椅,可以坐石墩,没有席梦思,可以睡石床。   但是没有光,就没有明亮的夜晚。   这片土地不知经历了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年,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夜晚,有如此明亮的光线。   这光线驱散了亘古不变的,永恒的黑暗。   这光线,为蛮荒之地,带来了第一缕光明。   白倾城忍不住牵起秦牧的手,微微颤抖的问道:“先生,这是什么?”“未来!” 第九十二章 葡萄美酒   “啤的白的?要不来点红的吧。”秦牧随口问着白倾城,但是他根本没想等一个答案。   这时候的白倾城,哪懂得什么白酒啤酒,红酒她更不可能懂了。   秦牧这样问,只有一个目的,小小的装一下格调!让白虎更佩服,或者说敬畏自己一点。   白虎的实力太强大了,秦牧纵然浑身绑满TNT炸药,也不是她的对手。   所以为了提升自己的形象,秦牧略微装了一下。   当然,如果白倾城真的点酒,他也拿的出来。反正有智障少女这个隐藏的大作弊器,秦牧对于物质方面的需要从不担心。   他随手变出了一瓶红葡萄酒。   今晚还要谈很多事,别把白姑娘灌醉了,那就太浪费时间了。   可是酒一出现,秦牧又后悔了。   为什么不变一瓶高度数白酒呢。那样自己把她灌醉了不是很好吗。   趁着她醉的不省人事,自己正好上下其手。先把白姑娘胸口摸个遍。   不为占姑娘便宜,只为了那块和氏璧。   白虎的和氏璧与秦牧之前见过的都不同。这块玉竟然是长在白虎的身体里,秦牧根本没法偷走。除非连带姑娘一起偷,否则别想拿走和氏璧。   秦牧不自觉的双眼就瞟向了白倾城的胸前。   这时候女性的衣服,胸前都是暴露着白花花一片。   秦牧一眼扫过去,只感觉白倾城仿佛大号灯泡一样,晃得自己眼晕。   他连忙收回了目光。圣兽不可轻侮啊!   一双精致的透明玻璃酒杯放在两人面前。秦牧还装模作样的弄出了一个醒酒器。   虽然秦牧很少喝酒,但是他看电影上人家喝红酒时候,都先弄这么一个玩意,所以他也让智障少女给他变出来一个。   不管有用没用,这个逼格先要拿捏住!   还别说,这些专业设备一摆出来,这顿晚宴的格调立刻提高了不少。   稍微醒了一下红酒,秦牧为白倾城倒上一杯,再为自己也倒了一杯。   秦牧端起酒杯,望着对面。   这一刻,秦牧差点又精神分裂了。   这个世界,此时此刻,对于秦牧来说,已经变得完全没有逻辑可言了。   这是战国时代,按说他这样的人,应该不是在楚国的寿春,就在秦国的咸阳。最不济,他也要在韩国的新郑。   可是他偏偏离开了人类的地盘,进入蛮荒之地。   秦牧跑到了大荒的花果山上。   而且眼前的美人,看着是人类,可她本体却是一只白色的老虎。   这老虎还不是一般的老虎,她有着通天彻地神通。   但是这样一个大神通的美女,却又拜自己为师父。而且她拜师还这么强硬,直接把自己给绑架过来了。   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一个男子汉。真料不到最终落到这步田地。人生之奇遇,莫过于此啊。   什么都别说了,先干一杯!   “白姑娘,这是蓬莱的红葡萄酒。”   “咦,这是葡萄酿的酒吗?”没等秦牧说完,白倾城已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喝,好喝,太好喝了。”白倾城放下酒杯,不等秦牧动手,自己抓起醒酒器,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   秦牧看的目瞪口呆。原来这个白虎圣兽,却是个小酒鬼。   这见着酒跟没命似的。你到是悠着点啊。   秦牧来到了这个时空之后,对本时空有了切实的认识。这时候的酒大部分是粮食酿造的,少部分是果子酿造。但是因为酿造工艺的原因,酒精度数很低。   显然这一位强大的圣兽是喝过人类的酒的。但是那种酒,和这一种来自后世的红葡萄酒,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红葡萄酒度数再低,也比现在的酒度数高的多。   这不,白虎一杯起效!她本来雪白的肌肤上,渐渐的泛起一层朦胧的淡红色。   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秦牧突然想起了这句广告词。   唉,自己这脑袋到底都装了什么,秦牧也不清楚了。他摇了摇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尽可能的驱逐干净。   喝酒是引子,他还有大事要和白虎谈呢。   没等秦牧开口,白倾城又一杯下肚,然后一边给自己满酒,一边对秦牧说道:“先生,蓬莱的美酒,真是我喝过的最好的酒。我喝了先生的酒,就再也喝不下别的酒了。唉,先生啊先生,你来到我的大荒,没有帮我半点的忙,却先给我添了个天大的麻烦。”“什么?”秦牧都糊涂了。我啥事都没干,只帮你改善了一下生活环境,难道这样也是错的?   那我到底错哪里了?   “先生,你知道吗?我的族人……”   “且慢!”白倾城说到这里,被秦牧拦住了:“白姑娘,你要我帮你提升大荒的实力,那么咱们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首先,你不能再称呼那些异兽为族人。它们和你长的都不一样吗。你说你是一只小老虎,四只脚,那个夔牛,只有一只脚,你们怎么能是一族的呢?”秦牧这样一说,白虎眼神有点困惑,也不知道是要醉还是真糊涂了:“先生,那我该怎么说?”“子民!”秦牧拿手指沾了一点酒,在餐桌上写下了这俩字。   “哎呀!你怎么这么浪费。”白虎一看秦牧沾酒写字,顿时心疼不已。她连忙倾过身子,一低头,就把桌上的酒水舔了个干净。   这……   秦牧顿时全身一激灵。这姑娘,也太节俭了吧!   这么点酒都不肯浪费吗。可是那是我手指沾过的,你……   秦牧想到这里,突然发现白倾城双眼放光,正盯着自己手指。   难道你连我手指上这点都不肯放过?   秦牧连忙把这只手藏了起来,然后用另一支手把自己的酒杯推到白倾城面前。   “白姑娘。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你放开喝。不用如此节俭。这一杯也给你了。”“好的,先生。”白倾城一点不客气。她端起秦牧的酒杯,就把多半杯酒喝了下去。   白倾城的脸蛋,越来越艳丽。   “先生,我的族人,噢,不,我的子民,他们也是爱喝酒的。”“咦?他们会酿酒?”这次轮到秦牧吃惊了。怎么这群异兽还会酿酒?如果他们会酿酒,那么就是说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劳动力发展水平,这对自己到是个好事。   只要不是完全野兽化,自己就不是开驯兽班,马戏团。   “先生,你误会了。我的子民不会酿酒,但是他们爱喝酒。”……   这话不是废话吗。我没钱,但是我爱花钱。谁不是如此呢?   “大荒有许多好吃的瓜果,我的子民会用这些瓜果,拿出去和燕国的商人换酒。我们的瓜果虽然多,但是换回来的酒却很少。你知道,那些人类,是看不起我的子民的。”秦牧心说,这又是一句废话。换了我是燕国人,我看见一条腿的牛也看不起。当然了,首先肯定是害怕。   不过这个一条腿的牛,应该不能跑到燕国吧。否则那不是把燕国人都吓死了?   白虎似乎完全明白秦牧心里想什么,她继续说道:“先生,我的子民,不是所有都能迈出大荒的界限去到燕国。最常去的是九尾狐族。”“对!”秦牧听到这句话,立刻鼓起掌来。   这句话白虎说的虽然平常,可是却是一个认识上的巨大提升。   原来白虎是根本搞不清阶级,或者阶层的。现在自己稍微一提示,她就明白异兽社会和人类社会的区别了。要学习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起码你不能拿自己当动物界的老大,而是当一个统治者。   所以,你是白虎女王,而你的子民,可以按种族分。   九尾狐族,显然这个分类的意识自动出现在了白虎的脑袋里。孺子可教啊!   “九尾狐族的九尾狐,可以变成人类,他们拿着我们的瓜果,去到燕国,换来酒。可是,人类很狡猾,他们欺负九尾狐不认字,不识数,总是缺斤少两的。”“……”秦牧再次麻爪。不认字也不识数,还真是文盲。   “我也不能次次跟着去做生意,所以我们总是换回来很少的酒。酒又那么好喝,我的子民都喜欢喝。也因此,他们常常为了一罐子酒打来打去。对了,罐子也是我们从人类那里换回来的。如果不是我训斥了他们,估计罐子都要打的不剩几个了。”“……”秦牧保持沉默。他都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这就是一群原始人啊。甚至还不如原始人。   原始人起码还有两只手,十根手指,可是大荒这些异兽,真的就是没一个是人样的。他们就是各种奇怪的动物,只是有了灵智——懂得换酒起码有点灵智。   自己就算是造出一堆坦克,又能让谁开呢?毕竟人类的武器,是给人类使用的。   尤其是自己能造的武器,是取自后世。后世的武器那么先进,更不可能是为了一条腿的牛设计的。   任重道远啊。想到自己要带领这么一帮玩意去跟玄武战斗,秦牧刚升起的一点信心又没了。   “先生,燕国的酒,比起蓬莱的酒,简直就是狐狸的尿,我再也没法喝了。那这样的好酒,如果被我的子民尝到,他们岂不是天天跟着我要酒喝?你说,我该怎么办?”“这个吗……”   秦牧心说,我怎么知道你们各个都是酒鬼啊。你要是早说,我肯定不拿酒出来。   “先生,不如你教我们酿酒吧。就酿这个葡萄酒。大荒有很多葡萄的。”说着话,白虎倏忽跑出了山洞,没过多久,她就捧了好几串葡萄回来。   秦牧一看,这些葡萄还真是很不错。比起人类世界的葡萄,似乎大荒的葡萄更胜一筹。   突然之间,秦牧意识到了一丝古怪。   他在咸阳时候,已经是入冬时分了。然后他被白虎抓到大荒,这一路都是飞的。   白虎的速度非常快,他们从咸阳出发到现在为止,时间刚过去十几个小时。   咸阳是冬天,四野没有庄稼,一片黄色。可是大荒不同。   这里遍地苍翠,温度还不冷不热。而且,现在竟然还有葡萄,以及遍地瓜果!   这……   秦牧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里的四季,和外面不同啊。   或者换一个说法,这里的气候,和人类世界的气候不同步。也许这里地势高?或者地势低?   大荒在燕国之北,燕国就是后世河北那一带了。再向北,过了燕山山脉就是蒙古高原,或者说内蒙古大草原。   那应该更冷才是。但是这个地方真的一点也不冷。   虽然人类把这个地方称为蛮荒之地,可是秦牧来到了花果山,却觉得这里才是洞天福地。   物产太丰富了。   这一桌子瓜果,竟然有一些是秦牧都不认识的。   刚才他一心想套白虎的话,都没注意桌上有什么瓜果。现在他留心细看,只见桌上有葡萄,鸭梨,苹果,香瓜,杏,李子,还有荔枝!   怎么能有荔枝呢?这玩意不是长在更南方吗。现在的楚国都没有荔枝,他们还没打到更远的南方。   除了这些秦牧叫的上名的,还有一些他叫不上名的。   这么说来,大荒是个宝地啊。   秦牧的信心突然又回来了一些。   在他走神的时候,白倾城已经喝完了最后一滴酒。她的脸蛋更红了。   “先生,我还要。”   “这个吗……”   面对一个漂亮的女人这样渴望的要求,秦牧不由得陷入了深思。   自己到底是给她呢,还是不给她呢? 第九十三章 狡猾的白虎   美女的要求不能轻易拒绝,何况这个美女不是寻常的美女。   她可是大荒圣兽。如果惹得她发怒,秦牧只能抱头鼠窜,而且还未必跑的了。   这个世界里面,这样的逆天存在,不要太多。   再多秦牧也受不了。   “恭喜你中奖了,再来一瓶!”秦牧随手又变出一瓶美酒。   再喝了半瓶之后,白倾城才从对酒的专注中解脱了出来。   她开始把玩起手里的酒杯。   酒瓶,醒酒器,酒杯,全是玻璃制品。玻璃,在战国时候肯定没有。更别说这里是蛮荒之地。   大荒连陶罐子都稀少,更别说如此高端的玻璃了。   就是秦始皇也没有玻璃杯呀。   “先生,这些东西是什么?”   “玻璃。这个叫玻璃杯,这个叫醒酒器,这个是酒瓶。喝完酒不要扔,还可以装水的。”“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扔,你想什么呢?难道在先生的家乡蓬莱,玻璃已经不算宝贝了吗?”“这个吗……”   白倾城的问题有点为难秦牧了。   玻璃对他来说自然不值钱,智障少女随手就变了出来。   可是智障少女的能量有限,你让她变一个十个出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你让她变成千上万个,就不可能了。   她没有这么大能量。   如果秦牧说玻璃不值钱,万一白倾城让自己拿出千万个玻璃杯,这不是坏菜了吗。   “玻璃制品在蓬莱也是稀罕之物,我是特意为了你才运来这么一套的。”听到秦牧这话,白倾城的笑的更开心了。   有人喝多了想睡觉,有人喝多了话就多。白倾城属于喝多了就快乐的。   也许大部分好酒的人,都是有这个感觉吧。这点作者就不知道了。因为作者喝多了只想睡觉。   “先生,我们酿酒吧。大荒有很多葡萄的。”   “可以。”秦牧满口答应下来。   酿酒是发展劳动力,大荒要想抵抗住尸山的侵略,必须提高劳动力发展水平。   通过这一路和刚才谈话的了解,秦牧大概对这个地方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   要想让大荒的异兽能挡住尸山异兽的进攻,必须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然后还要武装起来。   你用牙齿和爪子战斗,显然不如用武器战斗。   就是人类社会的斗鸡活动,都给鸡的爪子套上锋利的钢铁。   如果把大荒的异兽用钢铁武装起来,哪怕没有组织,也能获得一定的优势。这是最容易实现的一个提升。   要武器,就要有钢铁。秦牧准备第一步就在大荒大炼钢铁。只是这里不是人类世界,这里是蛮荒之地。   秦牧历经多次穿越,工业化的每一步进程,他不但都了解,而且大部分他都亲自实践过。所以在大荒搞工业化,对他来说不陌生。   只是大荒不是燕国秦国,这里没有人类。   这里有的,全是异兽。秦牧掌握的工业技术,全是人类发明,并且由人类来实践的。现在换成了异兽,秦牧发现好多原有的经验无法推行。   比如大部分异兽没有十根手指,没有手指,怎么握持工具?   当然,虽然这里的缺陷一大堆,但优势也不是没有。   单从力量来说,大荒的异兽有的高达几十米甚至近百米。这个高度,配合他的力量,简直堪比起重机。   这就是异兽型重型机械。而重型机械对大炼钢铁非常有用。   整个大荒总体来说,对秦牧的工业计划优劣参半。   也正因为如此,秦牧要和白倾城详细的交流。   “先生,不如这样,你带我去蓬莱看看吧。”白倾城看秦牧一口答应为大荒酿酒,心里欢喜。   她作为圣兽,和异兽有着本质的不同。   大荒的异兽,甚至所有蛮荒之地的异兽,本质上就是野兽。他们不是胎生,就是卵生。   (这就是作者的话了,否则不好讲明白区别。)   就是说,每一只异兽都是有父母的。   但是白虎没有。不只是白虎没有,蛮荒之地的圣兽,都没有父母。他们是单独的存在,似乎天地本身孕育了圣兽。   而白虎独特的本领,让她可以变化成人形,自由的出入两个世界。   人类世界和蛮荒之地的界限,对玄武,朱雀,青龙来说,是不可跨越的。   但是对白虎来说却没有问题。   她化身白倾城,往来人类世界。这么多年过去,她越来越感受到人类和异兽的不同。   她也曾想把人类的一切移植到大荒,但是每次尝试都失败了。   大荒世界这么多年来,连一个酿酒作坊都造不出来。这让白虎不得不感觉十分的气馁。   但是现在她有了秦牧,有了一个老师,这给了她全新的希望。   秦牧拿出来的一切,都是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更何况秦牧一口答应下来,为她做酿酒作坊,更让白虎喜出望外。这对秦牧来说,也许只是一小步,但是对大荒来说,却是一大步。是决定性的一步。   毕竟大荒的异兽连陶器都不会烧,更别说酿酒了。   她不由得对秦牧的家乡充满了好奇。   蓬莱,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海上的小岛,为什么如此神奇!既然这么神奇,那我就要去看看。   对不同的人来说,同样的距离,感受完全不一样。   以二十世纪的中国为例。   一个穷人,从北京的南边走到北边,可能要花一天时间。距离不过几十公里。   但是这个时间,足够有钱人坐飞机从北京飞到上海,甚至办完事又飞回来了。这是几千公里的距离。   距离,对于不同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距离对于白虎来说,更不算一回事。   她飞的比秦牧的筋斗云还快,而且她还不需要吃饭。那不就是可以一直飞吗。   即使蓬莱再远,对白虎来说也不算事。   可是秦牧真没办法答应她这个要求,因为蓬莱根本就不存在。这都是秦牧胡编出来的。   你就是飞一辈子,也找不到蓬莱。这不是距离的问题,而是时间的问题。   除非你一刻不停飞几千年,那么这片大陆就会发展成秦牧描绘的那个蓬莱。   只是这一点,秦牧现在也含糊了。   他记忆中的历史,有秦始皇,有太子丹,但是可没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啊。   现在突然多了你们几个怪物,还有蛮荒之地和异兽,这世界还能按照我记忆中的轨迹发展吗?   秦牧不由得望了望白倾城的胸口。   美人的胸前,一块美玉烁烁放光。好像正在召唤着秦牧。   如果不是为了这块玉,秦牧真不想留在大荒。在蛮荒之地搞生产力发展,纯属浪费时间。   他不认为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有义务帮一群异兽改善生活。你们死了,关我什么事。   只是白虎的实力太过强大,自己想跑是不可能的,再说还有那一块和氏璧的诱惑。双重打击之下,秦牧只能暂时改变了自己原本的计划。   韩王那块和氏璧,暂时放一放。先糊弄了白虎再说。   “白姑娘,你虽然飞的快,但是蓬莱太远了,飞一两年也到不了。你能离开大荒这么久吗?”白倾城顿时连连摇头。   如果自己一两年不在大荒,估计回来时候这里都被玄武占领了。   “所以咱们先别去蓬莱了。不过你也别失望,咱们可以通过努力,把大荒建设成蓬莱。我们要有酒,有玻璃,还要有电。”在白虎面前,秦牧没有别的本事,吹牛还是可以的。反正她也不知道怎么实现这一切。   自己吹的牛越大,自己的生命安全越有保障。   “电也能有?”白倾城眼睛瞬间又亮了几分。   电灯,电线,发电机,秦牧已经给她讲过了。这都是蓬莱的科技产品,每一样都让白虎看的羡慕不已。   她在人类世界混了几千年,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好玩意。   现在一瞬间,秦牧都给她摆出来了。这也是白虎要牢牢抓住秦牧不放的重要原因。   这个先生,比起自己预想中的还要厉害的多。   有了秦牧在,大荒一定会挡住尸山的进攻,甚至说不定,大荒还能打败尸山和云梦泽,成为蛮荒世界的老大。   这一切全拜托秦先生了。   “先生,那我们就干吧!”   “干!”   秦牧连连点头。和美女一起,当然要努力干了。   不过干事之前,秦牧还有点个人的私事要处理。   “白姑娘,我来到大陆之后,成了亲,有了家人。在大荒搞建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的家人……”“这个不用先生操心。你安心在这里,我明天就去把你的家人都接来。我对先生的家人很清楚的。楚国太后李嫣,还有芈华和乌鹭,对吧。那个芈素,要接来吗?还有一个你的跟班,猪八戒,要一起接来吗?”“……”   秦牧万万没想到,这个白姑娘表面看起来还有点稚气未脱的样子,实际上心机竟然如此深沉。   她什么时候把自己调查的这么清楚。竟然连李嫣是楚国太后都知道。   那自己对她来说,还有没有秘密?   还有,她到底知道不知道,青龙占据了芈华的身体?   “先生不用奇怪。为了大荒,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办法。想来先生已经明白我救太子丹的意思了。不过那是我没听过先生的名字之前。自从高渐离告诉了我先生你的一切,我马上去天下查访了一番。除了我没见到过先生本人,你的家人我全打听清楚了。”“白姑娘,你这一身本事,不做特务真是太屈才了。以后大荒发展起来,要成立很多机构。为了你,我也要建立一个联邦调查局。你就是局长!就你这祸国殃民的美貌,必须让人一见之下,脑袋里马上跳出这一行字:FBI WARNING!” 第九十四章 第一场演讲   秦牧和白倾城几乎聊了一整晚,如果不是白倾城很想试试全新的单人床,他们还会继续聊下去。   幸亏秦牧的身体已经不是人类的身体了,所以睡眠时间大幅度缩短。   他稍微打了个盹,就醒了过来。他一睁眼,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美女,却不是白倾城。   “秦先生,你醒了。女王让我伺候你洗漱。”美女端着一个陶盆,里面盛满了清水。   女王!这个称呼是昨天秦牧刚给白虎定的,没想到白虎立刻就采纳了。   眼前这位是谁?白虎呢?秦牧起身扫了一下屏风对面,没看到白倾城的人影。屏风高度并不高,秦牧起身就能望过去。   这倒不是秦牧好色,要半夜偷窥美女入睡,而是一个防备措施。随时能监视白倾城,是不是要对自己下毒手。   “你是?”秦牧总要先弄清楚这位新出现的美女名字。   “我叫玉环。是九尾狐族的九尾狐。是女王让我来服侍秦先生的。”“……”这名字让秦牧顿时有了不好的兆头。你是玉环?难道我是唐明皇,咱俩要演一曲《长恨歌》吗!   我改造大荒的建设还没开始,就要亡国了?   兆头不好,兆头不好。   “你们女王呢?”   “她早早就离开大荒了。女王吩咐,她不在的日子,我们都要听秦先生的话。秦先生,你有什么吩咐,我一定为先生做到。”秦牧听到白倾城走了,心里的第一个想法是驾起筋斗云就跑。   白虎不在,谁还压得住自己!   昨天秦牧和白虎聊了非常多,他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清晰的印象。   像白虎这样的圣兽,世界上还真的不多。只有白虎,青龙,朱雀,玄武,四个。   为什么白虎这么清楚呢?因为她寿命不知道多少万年,期间她走遍了这个世界,蛮荒世界和人类世界都走过。她只看到了三个同类。   而且她还和那三个圣兽都打过架。   根据白虎的战斗结果,秦牧知道了四圣兽的实力排名。   玄武战斗力最强大,白虎和朱雀次之,不分上下,青龙最弱。   昨天秦牧听到这里,还有点小悲伤。怎么青龙这么惨,在圣兽中都是被吊打的。   除了这四圣兽,蛮荒世界中就是各种异兽了。异兽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奇异地方,但是它们不是圣兽,没有圣兽的神通。   就好比秦牧杀过的那一头狌狌,他的内丹能让人长寿,身体其余部分也有各种功效,但是他没有漫长的生命。   在秦牧看来,这就是个大号的野兽加药材。他和老虎一样。虎鞭不是药材吗,当然你当补品用也行。   白虎走了,秦牧觉得没人能控制的住自己,打不过可以跑吗。反正能飞的异兽不多。即使能飞,未必追的上筋斗云。即使追上筋斗云,未必打的过自己。   秦牧念头刚刚升起,却转眼就消去了。   他猛然想明白了一件事。白倾城出门不是去旅游了,她是去接自己的家眷了。   自己要是跑了,青龙啊,李嫣啊这些人,显然下场不妙啊。   那就是人质!   秦牧连忙打消了逃跑的念头,然后洗漱了一番。   “玉环,你这个名字不好,既然女王要你都听我的,那我给你改个名字吧。”“都听秦先生的。”   “好,你跟我来。”   秦牧出了门,立刻召唤出筋斗云。   洁白的云彩托着两人飞到了半空。   九尾狐玉环对于飞在半空没有半点恐慌。显然她以前没少飞起来过。只是不知道是她本来就有这个本事,还是白虎带着她飞的。   这一只狐狸肯定是白虎的心腹,否则也不可能踏入自己睡觉的洞穴。   秦牧和白虎交代过,这个地方最好不要让太多人进来。   以白虎的谨慎,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那么这个玉环,自己最好多拉拢拉拢。   秦牧俯视蛮荒,看到群山中有一汪清澈的湖水。他心中顿时一动。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这是他心情的写照。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之后,秦牧感觉一切都莫名其妙,如果用一个字来总结他的心情,那就是“愁”。   “玉环,我给你个好名字。小倩。姓聂,聂小倩。”秦牧想起了电影《倩女幽魂》里面的王祖贤饰演的女鬼小倩。   他一开始看到这位姑娘就觉得眼熟,直到飞到半空,看见湖水,他才想起来,原来这位美女长的和王祖贤有九成的相似。   那你就是小倩了。   不过我却不是宁采臣!   在下,孙悟空!人送外号:齐天大圣!   本人来到蛮荒世界,就是要大闹天宫。   四圣兽的威力,对于秦牧来说,比起天兵天将一点不差。   秦牧当然不可能给白虎打一辈子工。把大荒改造成蓬莱,表面上看是秦牧为白虎工作,可是经过昨夜的深入交谈,秦牧发现帮白虎其实是帮自己。   他在这个世界的唯一目标,是集齐全部的和氏璧碎片,从而能完整的学到和氏璧中的宇宙法则。   秦牧帮白虎,也是为了白虎胸口那一块和氏璧。   昨夜白虎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   圣兽之所以为圣兽,正是因为和氏璧。   白虎于和氏璧,是一体的。这块和氏璧孕育了她,也给了她各种神通。   玄武朱雀以及青龙,都是如此。   但是青龙在早年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把自己那一块和氏璧丢了,所以她的修为大打折扣,脑袋也变得混沌了,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来历,这才打不过剩下几个。   白虎如此交底,秦牧自然也没瞒着。他寻找和氏璧的事,和魏轩说过,那么魏轩肯定要告诉他师父高渐离,高渐离知道了,就和白虎知道了一样。   秦牧再瞒着没有意义。而且白虎本身与和氏璧密不可分,她明白和氏璧多么的神奇,秦牧要找和氏璧,自然也是因为秦牧懂得这一点。   不能妄作小人。   这一对男女,在昨夜达成了一个协议。秦牧帮大荒提升实力,让白虎和大荒能统一蛮荒世界。   如果秦牧做到了这一点,白虎就帮秦牧一起对付另外三圣兽。   这简直是天作之合。如果没有白虎,秦牧真不知道该怎么去挑战那几个圣兽。   他是见过朱雀的威力的。自己就是真变成孙猴子,也未必打的过他。   至于玄武,更不要去想了。连白虎都打不过他。   实力上的差距,促使秦牧下定了决心。   他必须提升大荒的战斗力。自己加白虎也许还打不过玄武,但是加上一群小兵应该差不多吧?   人多力量大!异兽多了,力量也大!   秦牧这时候再看地上,感受就不同了。   那些奇形怪状的异兽,仨脑袋的,单腿蹦的,这都不是牲口,这全是战斗力。   我得给你们武装起来。   不过做战士之前,先得做劳动力。   大荒的生活简直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太原始了。   这里没有任何种植产业。不种小米稻子,也不种小麦大豆。地上长什么,他们吃什么。   没有农业,更不存在工业了。   要不怎么这么长时间,白虎都搭建不起一个酿酒作坊呢。异兽根本没有劳动的概念。   他们只有为地盘拼命的本能。不拼命也不行,尸山打过来,难道跪地等死吗?   简单来说,他们好像是刀耕火种之前的原始人。刀耕火种还没学会呢!大荒里面,没有人工用火这一项!   秦牧不由得暗自得意。呵呵,虎女王,我把你从蜡烛火把时代,一下拉到了电灯泡时代,怎么样。我还是很牛的吧!你叫我先生,不吃亏。   “小倩,带我去你族里看看。”   “遵命。”   小倩在云头指路,俩人很快来到了一处山谷。   这里一样的风景优美,云雾缭绕。   有山有水,才能孕育出美女。   如果秦牧是来旅游看风景的,这地方当然很不错。但是要搞工农业建设,这地方就太烂了。   地无三尺平,你怎么种地建厂房!   “兄弟姐妹们,都出来拜见秦先生。”   小倩是白虎的贴身手下,她的话就是命令。   一会工夫,秦牧面前聚集了几十条狐狸。   每一个狐狸都是九条尾巴。   几十条狐狸,几百条尾巴,晃的秦牧眼睛都快花了。   “小倩,他们能听懂我说话吗?”   “秦先生,我们九尾狐族是可以听懂人类说话的。”“他们都会变人的样子吗?”   “大部分都会。”   “那你们变成人样和我说话吧。”秦牧觉得自己对着一群人说话,还算正常一点。如果自己对着一群狐狸大谈工业建设,那看起来不是和神经病差不多吗。   世界已经够疯癫了,自己别真的变成神经病。   “遵命。你们都按秦先生说的做。”随着小倩一声令下,秦牧眼前的场面顿时大变。   一群狐狸眨眼间变成了一群人。   秦牧一看,顿时面红耳赤。   狐狸是变成人了,但是她们都没穿衣服!   一个个光溜溜的,别提多天然了!   秦牧面对这么一群人,感觉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难怪白虎那么大方,说要送自己十个妲己。原来她真的有这么多。别说十个,就是几十个也是小意思啊。   “变回去,变回去。”秦牧连忙摆手。   他这次算彻底明白了。大荒根本还是个野兽世界,这里没有人类世界该有的一切。   它们虽然能变成人,但是变不出布料和衣服。   小倩身上这身衣服,显然是从人类社会买回来的。   他们连酒都都不够喝,肯定没有更多钱买衣服。再说了,在这里穿什么衣服。人家是狐狸,光溜溜不是很好吗?   等秦牧定下心来的时候,美女全不见了,眼前还是一地狐狸。   秦牧脑袋都大了。   自己的工业化建设,要依靠这群九条尾巴的狐狸吗?   你们除了尾巴多,能弄下几根做毛围巾,还能帮我干点什么?   再说,秦牧发现很多狐狸都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态。   显然,动物性本能远远胜过他们身上的人性。他们坐不住啊。   如果不是小倩淫威巨大,估计这帮人,或者说这群狐狸,早跑光了。   麻烦,天大的麻烦!   秦牧不由得揉了揉太阳穴。他脑仁疼!   “诸位,这个……,兄弟姐妹。我呢,姓秦,叫秦牧。我是你们女王,也就是白虎,请来的先生。我是你们所有人的先生。先生是什么意思,你们知道吗?”大部分狐狸都摇了摇尾巴。一霎间好像毛毯子活了一般。   “先生的意思,就是说我比你们厉害,我本事大。我比白虎本事还大。白虎是你们的老大,你们现在要叫她女王了。我比你们老大还大,所以你们要叫我先生。”“她请我来帮助大家打败尸山。你们每一个人,都和尸山的敌人战斗过。你们的兄弟姐妹,曾经被敌人蹂躏,侮辱,吃掉。”这句话似乎打动了狐狸心。一群狐狸竟然有的开始流眼泪了。   “我来了,这样的事就再也不会发生。我将带领你们,战胜一切敌人。不但尸山的敌人要打败,全世界,全天下所有的敌人,都要打败!我们要打败玄武!解放全天下!”秦牧说到这里,习惯的停顿了下来。   这是留给听众喊口号的时间。他等着大家一起喊:“打败玄武,解放全天下。”但是显然秦牧又忘记了现实。   狐狸们静悄悄的望着秦牧,没有一个人出声。   ……   秦牧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开局不利。   不过不怕!自己啥场面没见过。冷场吗,小意思!   “要打败敌人,先要吃好喝好。不吃好喝好,哪里来的体力和敌人作战呢?我今天来,吃的没带,喝的管够。来,我请大家喝酒!”说着话,秦牧随手一挥,一排酒瓶出现在众狐狸面前。   这都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高度白酒。   “喝!敞开了喝!” 第九十五章 神领工人   二锅头,足有五十瓶,量足,度数高,随便喝。   酒!   酒是大荒对人类世界唯一需求的商品。   比如一个狐狸,他不需要穿衣服。难道一只狐狸还要穿上后世哈巴狗那样的坎肩吗?人家没这个需求。   不需要衣服,也不需要食物。满地青草,漫山瓜果,足够他们吃的。   当然,如果青黄不接时候,饿上一阵也是难免的。但是他们并不需要从人类世界进口粮食。小米大豆,都不需要。   而且这时候的粮食,根本就不是商品。   每个国家的每一块土地都是有主人的。土地上出产的粮食,在这个时空,不仅仅意味着食物。粮食更是财富,甚至地位。   君不见,黄河之水……   错了,是君不见,三国鲁肃鲁子敬,当周瑜周公瑾向他借军粮时候,他立刻就指着一个大粮仓对周瑜说:“公瑾,够吗?不够我家还有是。”农业时代的粮食,意义非常重大。就算是大荒想买粮食,人类也不卖给他们。   再说这些异兽也不吃大米白面。   衣食住行,人家都不需要人类社会的商品来支持。食草动物,有个洞能钻进去遮风避雨就可以。不需要砖头盖房子。   他们唯一的需求,只有酒。   酒能给他们快乐!   而且,这还是唯一的快乐!   因为酒,一群本来没有什么攻击性的食草动物,竟然起了内讧。   这些情况都是白倾城告诉秦牧的。所以白倾城一喝到好酒,立刻埋怨秦牧给她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本时空其淡如水的寡酒,就已经让这些异兽起冲突了,如果他们喝到秦牧拿出来的真正美酒,岂不是要打起来?   所以白倾城别的不提,先要秦牧给她造一个酿酒作坊。   异兽内部矛盾,先要解决啊。   秦牧冷静的观察着一切。   眼前的一群狐狸,果然各个都是酒鬼。   他们也没有什么器皿,一个个抱着瓶子就开灌。50瓶二锅头,每瓶都是最高度数,65度!红星二锅头!   这种酒其实是二十一世纪特制的。   (1986年10月为落实当时中央领导提倡喝低度酒,培养新的饮酒习惯的指示,北京二锅头由六十五度降为五十五度,由北京市物价局批准降度不降价。)   这样高度数的酒,让这群酒场新丁很快就陷入了醉酒状态。   还好现在没有汽车给他们开,否则各个都是醉酒驾驶。   虽然现在没汽车,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狐狸喝着喝着就变身了。   一只只九尾狐变成了光着身子的男男女女。   这情况把秦牧看的目瞪口呆。小说里面不是写的,狐狸精什么的喝了酒要现原形啊,怎么你们喝了酒反倒变人形呢?   正在秦牧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就听到身边传来咽口水的声音。   秦牧扭头一看,就见小倩满脸通红,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酒瓶子。   她是白虎的心腹手下,和普通的九尾狐比起来,自然是身份高贵的多。她现在是秦牧的侍女,不能那么没成色,跟没喝过酒似的。   但是这瓶子里面的酒,的确是香啊。   那是,跨越两千多年的技术呢,能不香吗?   秦牧要拉拢小倩,当然不能让人干瞪眼看着。   他马上又变出一瓶红酒,打开瓶塞递给小倩说道:“这瓶更好,你喝这个。不过悠着点,别着急。喝快了容易醉。”小倩连忙接了过来,一脸兴奋和向往的,一小口一下口的抿。   秦牧不能再看下去了。   也许很多男性读者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跑到女澡堂去欣赏遍地白花花。   但是这种幻想一旦变成现实的话,未必是享受。   西方油画,有那种一叠女性光身子的尸体摞在一起的画作,就作者来说,这个观赏体验可是很差。   秦牧自然也不喜欢看到这乱七八糟的一切。   他驾起筋斗云,再次来到天空中。   地上的景物越变越小,渐渐的,整个大荒都收入了秦牧眼底。   “小倩,你慢慢喝,别打搅我做事。”秦牧吩咐完之后,马上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他让智障少女给他变出了一台电脑,一个高分辨率镜头。   秦牧控制着筋斗云,在多个不同的位置,拍了N多照片。   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秦牧也不回花果山了。在天空工作比在山洞里面打键盘,感受完全不同。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半空中就没有水,到是有一片片云彩飘过。   这种感觉,让秦牧觉得自己已经是神领打工仔了。   蓝领:干体力活。   白领:办公室脑力活。   金领:高级职员,或者说高级经理人。人家拿年薪的。   还有粉领,这秦牧不去比。人家是非女性不能干。   但是秦牧不跟这些人比,因为他已经晋级了。他是神领。   除了秦牧,啥领子能在天空办公啊——坐飞机不算。   秦牧这个打工仔,是在筋斗云上办公。就这一点,足够让所有领子都仰望他了。   当然,他们也望不到,秦牧实在飞的太高了。   秦牧打开工作软件,把一幅幅照片存档归纳,最终制作出了一幅大荒全地形图。   精度达到厘米级。   毫米就没必要了。秦牧觉得自己有生之年不太可能把大荒建设成需要毫米定位的程度。   秦牧专心致志的工作着,小倩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   小倩是九尾狐狸,她自己就会变身成人类。   在人类看来,一只狐狸能变成人,这是多么神奇和妖异的事情。人类会觉得这都是神迹,奇迹,或者说就是妖怪。   但是这件事在小倩自己看来,就和呼吸一样自然。   正如白虎会飞一样,小倩自从记事起,就知道虎女王是会飞的,是神通广大的。   所以小倩不会对秦牧召唤筋斗云感到奇怪。   异兽有各个种族,不同种族有不同的奇异之处。秦牧会飞,不让小倩惊讶。   甚至秦牧能变出美酒,她也不惊讶。她在白虎的山洞见识到了那么多二十一世纪的好东西,都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了。   但是现在秦牧眼前的这个电脑,太让她不可理解了。   她也是天资聪颖的狐狸,否则白虎也不会让她跟着自己。   小倩看得出来,这个闪闪放光的方盒子上面,装的正是整个大荒。   如果不是大荒还在自己的脚下,小倩几乎要怀疑,自己生长的家乡,全被秦先生给收到这个小盒子里面了。   秦牧在她的心里,变得更加神秘和神圣。不愧是女王都要叫先生的男人!   最终,小倩还是忍不住问道:“秦先生,你没把我们的大荒都收走吧?”“小倩,你想什么呢?我哪有那么大本事。”秦牧指着屏幕说道:“这个东西,叫电脑。电脑上面显示的这些,叫地图。我正在制作整个大荒的地图。有了地图,咱们就可以开干了!”“秦先生,是咱俩干吗?”   “俩人不够!”秦牧摇摇头说道:“你,我,女王,还有你的族人,以及全体大荒的子民,都要一起工作!建设美丽新大荒!”说到这里,秦牧变出一个笔记本——纸质的,还有一支签字笔。   他在本子的封面上写下了一行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然后,在右下角写下“赠聂小倩”四个字。   “小倩,这就是你的名字。认识吗?”   聂小倩放下空酒瓶,接过纸和笔,然后一字一句的念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赠聂小倩。”这个时候,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文字,秦国这个时候的文字,基本就是后世的篆体字了。   秦国现在最强大,所以他的文字也被用的最多!秦牧写的这几个字,就是篆体字。   小倩一直跟着白虎,学会了认字。她认识这几个字。   “好!不错!奖励你一个好东西!”看到小倩认字,秦牧喜出望外。   他随手一挥,手中多了一块手表。   这是一块来自后世的多功能军用手表,带高度仪,指南针等各种乱七八糟的功能。   秦牧要建设美丽新大荒,总不能看日头开工。   不论是工业,还是农业,在他这里必须有精确的计时。   小倩能读书认字,那就是大荒的专家教授。自己不给她配一块表说不过去。   “这是手表,我给你戴上。”秦牧把手表给小倩带好之后,又详细的给她讲解了手表的作用。   小倩聪明异常,秦牧说一遍她就全掌握了。   当然,换了如果有人给我一块全世界唯一的手表,估计我也一次就能掌握。   讲完手表,秦牧指着电脑屏幕说道:“这个地方,长的是什么?”小倩连忙凑近观看。   她就见秦先生手指不知怎么动了几下,方块盒子上的东西好像飞速向自己扑了过来。这把她吓得几乎跌倒。   秦牧连忙搀扶了她一把。   “别怕,这只是放大功能。咱们没掉下去。还在天上呢。”秦牧只是把一块位置给不断放大了。其结果就是吓了姑娘一跳。   “这个地方长的东西,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反正没人吃。就一直这么长着。”“那太好了!”秦牧抚掌笑道:“小倩,我告诉你,这东西叫烟。这一片片的大叶子,叫烟叶。来,我写给你。”秦牧拿过笔记本,在本子上写下了烟叶两个字。   “秦先生,你喜欢吃烟吗?”小倩看秦牧对烟叶如此在意,本能的推测秦牧莫非喜欢吃这个玩意?   “不不不。这东西我不吃。你也别吃,谁也不能吃。这个烟叶,是拿来用的!大荒要想打败尸山,就靠这些烟了!”“好,秦先生,我们一定能用烟叶打败尸山的!”小倩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因为秦牧连续不断的神奇表现,对秦牧信心爆棚。   她这时候完全忘记了被尸山打败的恐怖。   仿佛只要有秦先生在,他们就一定能打败尸山的异兽。   我们扛着烟叶,看谁敢打我们。   秦牧显然看懂了小倩的意思。   他顿时哭笑不得。   难道你以为我要把你们变成一个个大烟鬼吗?扛着烟枪去打仗啊!   “小倩,这个烟叶,不是用来打仗的。不过你说的也不算错。来,咱们去实地考察一番再说。” 第九十六章 卷烟厂   大荒的地盘不大。东西500公里,南北也大概类似。   大荒的北边,和燕国接壤,西边,就是尸山。   可是秦牧仔细观察过地图之后,发现一个问题。按小倩说的,大荒的东边,竟然和云梦泽接壤。   秦牧认识中的云梦泽,还在楚国的南边,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小小的大荒能连到遥远的楚国南边。   难道时空在蛮荒世界是折叠的不成?否则大荒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和云梦泽接壤的。   不过这个问题,秦牧不准备多考虑。存在即合理,反正自己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他马上要解决的问题,是把大荒的异兽用钢铁武装起来。   大荒的异兽数量在几十万,几十万中除去真不能打的。比如小如泰迪那些玩意,上战场除了叫唤没屁用,剩下的可用之兵应该在十万左右。   这是白虎告诉秦牧的数据。   十万个人的盔甲武器,放在人类世界也是一笔庞大的开支,更别说放在蛮荒世界了——异兽的身体可庞大的多。   这里不但没有铁匠作坊,更没有铁矿。   秦牧的身体被智障少女在不断的偷偷改变着,他的一双眼,堪比一个勘探队,他的大脑,堪比后世的勘探院。   在天空做地图的时候,秦牧就把大荒的地质结构了解的清清楚楚。   这块地上没有铁矿。没有铁矿,就没有钢铁。没有钢铁就没有盔甲武器。   这让秦牧的大炼钢铁计划没迈出第一步就掉坑里了。   没有矿石,你怎么炼钢炼铁?   秦牧思前想后,只能做一件全新的商品。香烟!   香烟是个好东西。作者基本不喝酒,但是抽烟。作者只是个最普通的老百姓,是占中国绝对多数的底层百姓。   那么作者都抽烟,可见香烟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伙伴。   大荒之北,就是人类世界。目前这个战国时期,香烟是没有的。   我们可以翻翻各种史籍,哪一本也没写秦始皇抽过烟卷。烟袋锅都没有。   这时候没有香烟,但是香烟,又是人类非常喜欢的,或者说离不开的一种商品。这对秦牧来说,就意味着一个巨大却空白的市场,等着自己去占有。   大荒没有铁矿,却有烟田。而且大荒的异兽还不吃烟叶。   秦牧脑海中顿时想起了诸葛亮同志。   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最终诸葛亮受不了刘备的折磨——就好像秦牧没办法抵抗白虎一样,诸葛亮发表了著名的《隆中对》。   (《隆中对》选自陈寿《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我不是说《隆中对》这篇文章是诸葛亮写的,只是引用里面的话。)   “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孙权……。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这个烟田,岂不是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就是我啊!   那我不能不要!   秦牧当机立断,钢铁厂先不搞了,立刻上马卷烟厂。   咱们要弄,就弄高大上的。不弄烟袋锅子这种落后款式,上卷烟!   如何建立一个卷烟厂,秦牧有完整的经验。他曾经这么干过一次,只是他现在想不起具体情况了。   但是整个卷烟厂的流程,都完整的呈现在他脑海里。   秦牧和脑中的智障少女经过紧张的商议,针对目前大荒独特的情况,对传统的人类卷烟厂做了适当的修改。   最终,一套适合大荒客观条件的卷烟厂图纸,出炉了。   秦牧回到白虎的洞穴,把电脑摆在电脑桌上,再让智障少女变出一台打印机。   嗯,秦牧左右看了看。不错嘛!似乎记忆中熟悉的一切都回来了。   眼前是电脑,身后就是床。累了就向后一躺,醒了继续干活。   自己好像又找回了曾经的感觉——被压迫剥削着。   只是这一次不同原来,这一次,他是为了自己拼命。   这样一来干劲就不同了。再说秦牧现在也不是人类的身躯,他的精力旺盛到爆炸。   很快,秦牧就把所有的资料都准备齐全。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小倩,你带我去找一种人。”“秦先生,你要什么人?是要我的族人侍寝吗?我这就去叫她们来,你要几个?”“……”   秦牧心说,这个时期难道全天下都是如此规矩?怎么蛮荒世界的异兽,也有人类世界的好礼仪呢?   这个以后再说,现在还别忙这事。   “不是,这一次不要你的族人。不过也不是全不要,你给我找一个认字的,然后,你带我去找另外的人?”“什么人?”   “我昨天和你们的女王一起战斗。这事你知道吧?”秦牧虽然在战斗中一直旁观,但是好歹也是在战场上。   这就是资历,不能不提。   同甘共苦,才能让小倩对自己更加有认同感。   “秦先生,我知道。”   “嗯,是这样,我在战场上发现了一种异兽,有着千百条腿。”“秦先生,我知道了,你要找的是千足蜈蚣。”“对对对,就是他们。先带我过去找千足蜈蚣。”有筋斗云就是方便。若是在地上步行,500公里的距离,就是小倩化作狐狸也要跑几天几夜——她总不能不吃饭休息。   但是坐上秦牧的筋斗云就不同了。   秦牧出洞之后,按照小倩的指点,一路向北,来到了千足蜈蚣的一个聚集地。   真是天助我也!   这个地方距离燕国只有几十里地,而且周边环境完全满足秦牧的需要。   秦牧要建卷烟厂,按照后世的模式,粉碎均匀的烟叶要被香烟纸包裹起来。这一步完全是机器做的。可是大荒没有机器,秦牧也不可能变出来这样的机器。   智障少女能力有限,关键时候她就不灵了。   她可以满足秦牧的个人需要,但是集体项目,尤其是工业建设项目,智障少女却帮不上忙。   秦牧深深的怀疑,这都是她故意的。只是智障少女不肯,秦牧也没法强迫。智障少女都不是实体,秦牧想强迫也找不到对象。   没有后世的机器,难不住秦牧。   他在战场上发现了千足蜈蚣。这些蜈蚣和人类世界的蜈蚣不同。   大荒的蜈蚣 ,或者说大荒的所有异兽,都是有灵智的。可以看成一群不认字不劳动的文盲。他们不是野兽。   大荒的千足蜈蚣,每一条腿都有几米长,而腿的终端,还有三支分叉,秦牧认为那是他们的手指。   千足蜈蚣的腿和手极端灵活,在秦牧看来,他们的这个腿和手的组合,比人类手臂和手指的组合还灵活的多。   这就是活的机器啊!   机器是什么?就是简单的重复劳动。实际上如果不是为了追求效率,还有标准度,卷烟厂的卷烟机完全可以用人来替代。   无非是机器一天出一万根烟,换成人工,一天出一百根而已。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人,也没有机器,但是秦牧恰好有一群蜈蚣工人。他们,就是秦牧的卷烟机。   卷烟厂的位置,就设立在附近。这里靠近燕国,烟卷出厂之后,正好方便运输到人类世界卖掉,然后换回来秦牧需要的一切。   要生产卷烟,只有烟叶还不行,还得有卷烟用的香烟纸。   恰好秦牧来到这个时空之后,已经建立过造纸作坊,这一次就更加的轻车熟路。   大荒不缺竹子,也不缺麻类的植物。这都是造纸的上好原料。   秦牧选定的造纸卷烟共同体,就设立在一条河道旁边。   这个地方有一定的落差,水势湍急,正好作为工业动力使用。   接下来的日日夜夜,秦牧带着小倩全心全意的投入了工业建设之中。   先要有动力,动力来源就是水车。   秦牧发现在大荒搞建设虽然难度很大,但是有利的方面也不少。比如劳动力和原材料。   异兽比起人类力量大的多,而这里的树木种类,也比人类世界丰富的多。   这就让秦牧的工作进度,不但没有延缓,反倒比人类世界的速度快了许多。   他用三天时间,就把动力系统搭建完成。其中出力最大的,是一个九尾狐。不是小倩,小倩算是他的秘书。   这个九尾狐本来没有名字,秦牧也给他起了个名字:“福特”。   因为秦牧的这一个造纸卷烟复合体虽然处处透漏着原始,连蒸汽机都没有,但是他的整个设计理念非常先进。   这是一套生产流水线。   在后世,大家基本认为,美国福特汽车生产模式的流水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流水线,也是后来被广泛应用的生产流水线模式。   所以这个变为人类男性形象的九尾狐,就成为了战国的“福特”。   福特对秦牧来说非常重要。因为秦牧不会说异兽的话,他也听不懂异兽的号叫。   福特就是秦牧和工人之间的连接器。   没有福特,秦牧根本没法推进工程。   如果秦牧是资方,福特就是经理层。他连接着老板和工人。   这个工业复合体非常的原始,尤其是工资的发放更加原始。   异兽不需要钱,他们对社会无欲无求。   唯一能让他们动心的,只有酒!   酒,就是秦牧发的工资。   二锅头,变成了大荒世界的硬通货。   接下来的日子,小倩按照秦牧的指示,去全大荒到处招工,福特就跟在秦牧身边,按照秦牧的指示,给形形色色的工人下达指令。   比如造纸厂有个工序,是把原料捣烂,以得到造纸原料。   这个活可以用水车带动水锤来做,但是水车的功率输出太小,秦牧心急等不了。   他抛弃了水车,选择了夔牛来完成这一个环节。   夔牛身高几十米,长着一个牛身子,牛脑袋,但是他只有一条腿。   秦牧在战场上就发现了,夔牛是蹦着走的。   那你不就是天然的打桩机,捣蒜器吗。   捣烂原料,变成原浆,全靠你了!   三头大小合适的夔牛,一天工作三小时,其实就是一头牛工作一小时。   夔牛可不是人类,他们没那么好的耐性。   一小时不断的在同一个地方蹦跳,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如果不是贪图秦牧手里的美酒,他们才不会来干这么无聊的活呢。   三小时也足够了。几十米的打桩机哐哐哐的工作三个小时,比起后世的机器一点不差,甚至还有过之!   秦牧的造纸厂逐渐成型。   同时烟叶也源源不断的被运了过来。   这时候就不得不用到火了。   好在人类世界早就有了火,这些异兽对火并不惊讶,也不害怕。   秦牧做了一个干燥窑,专门烘干烟叶——靠太阳晒太不专业!   狐狸,夔牛,千足蜈蚣,还有各种各样秦牧几乎叫不出名字的异兽,被秦牧用美酒有机的粘合到了一起。   在忙碌半个月之后,终于,第一根香烟下线了。   这时候,正好白虎带着秦牧的家眷飞到了工厂上空。   白虎望着地下的景象,惊讶的差点从天上掉下来。   她只见三条长长的队伍,蔓延出几十丈。每一只队伍都是收尾相连的千足蜈蚣。   蜈蚣左边的手指,拿起一张白纸,右边的手指,捏住一撮黄色的碎末——白虎还不知道这个是烟叶,然后六根手指灵活的把碎末包裹在白纸里面,卷成了一根细细的白色棍子。   白色棍子被蜈蚣随手扔到身下。   他们的身下,是一条又一条的蛇。蛇用背部驮着白色的棍子,不断向前游走。   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有九尾狐狸,他们把一根又一根的白色棍子收集到一起。   这是……   白虎一瞬间都傻了。   自己要秦牧酿酒,你这是给我酿酒吗?   什么酒也不是这样的啊。   不过白虎转眼间欣喜若狂。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几千几万年也没有做到的事,让秦牧在短短的十几天给做到了。   我的子民,第一次被组织了起来!   我们,有组织了! 第九十七章 阖家团圆   白虎的闺房太小,容不下这么多人。好在花果山不只是这一处洞穴。   山上洞穴多了,白虎带着众人,来到了一个宽敞的山洞。   反正秦先生能从蓬莱运好东西过来,那就把众人安置在这里吧。   这一次白虎出行花了好长时间,主要是秦牧的家眷有点分散。   李嫣和青龙,被秦牧留在了韩国新郑。乌鹭呢,在秦国咸阳。还有一个猪八戒,当时跟着秦牧到了咸阳。   秦牧和白虎坦白了八戒的身份。他是一个出自尸山的间谍,曾经伪装成嫪毐,差点夺了秦国的王位。   尸山的间谍,这个身份让白虎顿时不乐意了。   大荒和尸山打了不知几千几万年,双方是死敌。自己抓住八戒,不杀了他就是心地善良过分了,怎么还能带他过来大荒。   但是秦牧说了,八戒有一只奇异的鼻子,可以闻到和氏璧的味道,秦牧还需要他这个能力,所以秦牧要白虎把他也带来。   人太多,地方又不在一起,所以白虎直到今天才回到老家。   秦牧从来没有怀疑过白虎的能力。以白虎的神通,自己都招架不住,外面的人类世界没有人是她的对手。   神不知鬼不觉的绑架几个人,太容易了。   即使青龙也拦不住她。   事实果然如此。青龙原来有龙躯的时候,就不是白虎的对手,现在丢了自己的身子,用着芈华的身子,一身本事去了九成九,连飞行都不会了。她更不是白虎的对手了。   白虎把这一群人向洞里一放,然后对秦牧说道:“先生,你的家眷,还有奴仆,都给你带来了。”   “奴仆……”没等秦牧说话,猪八戒不干了。   什么,奴仆?   这里除了自己,都是猴哥的老婆,那这个白姑娘说的奴仆只能是自己了。   可自己真不是奴仆,自己是猴哥的兄弟!   这身份八戒绝不能承认。   他是尸山出来的,虽然因为做间谍的原因,他没和大荒打过仗,但是他知道大荒的老大是白虎。   白虎能化为人形,自由出入人类世界。现在自己被这位白姑娘带来了尸山,不用问,白姑娘就是尸山老大白虎。   她可是玄武的死对头。自己是玄武手下,如果身份只是个奴仆,那不是随便就被人家杀了吗。   不行!   八戒连忙走到秦牧身边,抱住秦牧的胳膊放声大哭:“猴哥,兄弟我可想死你了!”   秦牧一听这话,差点一脚把八戒踢到云彩里面去。   八戒的这句话,让秦牧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因为秦牧的记忆中,突然出现了一幅回忆的画面。   那是一个舞台,有个相声演员,一上台就先来一句:“朋友们,我可想死你们了!”   而且这个人的名字,就叫逢人便拱!这不是猪八戒吗!   八戒的一句话,让秦牧对眼前世界刚稳定不久的认识差点又崩溃。这是给我拉回二十一世纪了吗?   还好青龙替秦牧解了围。   青龙和秦牧多日未见,心里不知道有多担心。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了一个人类的男人担心。要知道自己可是圣兽,是远远高于人类的存在。   自己是龙,不是人。   可是思念的感情,不知不觉就布满了她的全身。以前秦牧在她身边的时候,她还没有发现这一点。现在一旦分开,她才体会到相思的滋味。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青龙不知道。或许,芈华的魂魄已经不知不觉被青龙彻底吸收了,所以青龙的魂魄中,混入了芈华对秦牧的感情。   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秦牧就在眼前。   青龙一脚就将猪八戒踢的老远。这里哪轮得到你先开口。   她拉着秦牧的手,还没说话,却突然感觉鼻子一酸,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眼睛里流出来。   这时候,李嫣和乌鹭也双双奔到秦牧身边。   三人将秦牧紧紧抱住。   李嫣比青龙更牵挂秦牧,而乌鹭比李嫣,还更进一步。   秦牧从雍城一走,已经好几个月了。乌鹭对秦牧朝思暮想,可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去了哪里。   而且秦牧一跑,她就成了秦国唯一掌握现代化技术的大拿——也就是秦牧的那一摊都归她负责。   嬴政需要乌鹭给他制造一切,所以乌鹭实际上是被更加严密的软禁了起来。   如果不是白虎神通广大,没有人能在咸阳把乌鹭救出来。   现在,一切痛苦都结束了,自己又回到了秦牧身边。   “好,好,好。都不要哭哭啼啼。你们一路过来,应该都认识了。这里是大荒。白姑娘是大荒女王,我呢,现在暂时是白姑娘的先生。我们一家人聚齐了,必须庆贺一下。”   说着话,秦牧再一挥手。   仿佛魔术,又仿佛是奇迹,这一处原始的洞穴,突然被来自后世的各种各样的商品填满了。   宽大的双人床,柔软的沙发,漂亮的餐桌,明亮的电灯,以及数不清的食物酒水。   前一刻,这里还是堪比史前一万年的荒郊野地,一无所有。   这一刻,秦牧已经把这里改变成了高档别墅。而且还是很有野趣的别墅,出洞就是乡野之间,原始气息就在眼前。   换了一个人的话,都会被秦牧的神迹吓坏。但是洞里这些人都见识过秦牧的神奇,他们见怪不怪,而且他们极为想念这种神奇。   即使是白倾城,她也好久没有喝到那么美妙的红酒了。   眼见着桌上摆满了各种酒瓶,里面全是各色酒水,大家谁也不再客气。   该吃吃,该喝喝。   “造!可劲造!”秦牧心血来潮,来了一句东北土话。   于是大家顿时围坐在餐桌旁,开始大吃特吃。   悲伤和快乐,都需要美酒来发泄。   酒席上,众人有说不完的话。因为绝大部分都是秦牧家里人的啰嗦话,作者就不写了。   总之,这顿酒喝到夜色阑珊,大家都找不到北了。这时候,小倩走了进来。   “女王,秦先生,这是刚出厂的香烟和火柴。”说着话,小倩把一条香烟,一包火柴,放到了餐桌上。   “小倩,辛苦你了。来,先吃东西。”秦牧招呼小倩坐下。然后扭头对白倾城说道:“白姑娘,小倩是我给她改得名字,你不会介意吧?”   “但凭先生吩咐。你就是要了她,我都不介意。”   听到这话,青龙立刻从醉酒状态清醒过来:“白倾城,你不要欺人太甚!”   青龙虽然丢了龙躯,但是她之前没少和白虎打架,白虎是她的老对头,只是俩人不知多少年都没见过了。现在白虎认不出这样的青龙,青龙也不好意思告诉她真相。   一路上青龙都在忍让——打不过自然只能忍。可是白虎肆无忌惮的给秦牧发女人,这就挑战了青龙的底线。   青龙的秘密,秦牧没有告诉白虎,白虎也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类女子是曾经的青龙。   她还以为这女人就是芈华呢。   一个人类的女人,也敢和自己叫板吗?你就算是秦牧的老婆也不行!   白虎是圣兽,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如果不是秦牧过于神奇,她也绝不会认秦牧做先生。   但是秦牧是秦牧,别人是别人,白虎给秦牧好脸色,却不会惯着别人。   白姑娘脸色一沉,正待发威,就见秦牧抢着说道:“白姑娘,龙儿,你们当我是什么人了?我是好色之徒吗?不是啊。我是一个,那个,建设者!对,建设者。”   秦牧随口蹦出的名词,吸引了两女的注意力。   八戒看准时机,立刻说道:“猴哥是建设者!建设者你们懂吗。建设者,就是建设者!猴哥不好色。”   “我去你的。”秦牧一脚把猪八戒踹沙发上去了。   “你懂个屁,建设者是干嘛的?看!”秦牧拿起一盒烟,扯开封口,弹出一支。   秦牧仔细的打量着手里的香烟!   这可是划时代的产品!绝对的划时代。这东西,要到2000年后才会出现。自己提前2000多年,把香烟就弄出来了。   不得不说,自己太牛了。   哈哈。   这根香烟制作的非常完美。蜈蚣工人比起机器来一点也不差。   秦牧的举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们刚才都只顾着吃喝,以及倾诉衷肠了,以至于都忘了那个香烟厂。   “诸位,这东西叫香烟。它不能吃,也不能喝。但是它的地位比吃喝还重要。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要以香烟为突破口,打开人类世界的市场,提升大荒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争取实现人类和异兽的双进步!”   “啪啪啪!”   猪八戒顿时一阵鼓掌!这是唯一的掌声。不过多少也缓解了洞里尴尬的气氛。   “猴哥,这玩意不能吃不能喝,那是干嘛用的?是戴耳朵上?还是插鼻子里?”   “八戒,你这笨蛋。这个是叼嘴里的。看我的。”   秦牧把香烟叼在嘴里,然后又抽出一根火柴。   不错,有了香烟,自然也要有火柴。秦牧同时建立了一个火柴厂。   但是因为大荒的条件实在太原始,他的火柴就造不了那么好了。   后世的火柴,属于安全火柴,只有在特殊的材料上摩擦才能点燃。   秦牧手里这根火柴,是各种妥协消减之后的产物。其结果就是一点不安全,随便找个粗糙的平面就能擦着了。   这点让秦牧大是感慨!这不是回到了民国吗。民国时候的火柴,最开始就是这样的。拿出一根,任何地方都能点着。   秦牧抓过来八戒,随手在他猪鼻子上把火柴点着了。   “嘶……”火柴点着了香烟,秦牧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吐出了一口烟雾。   还别说,虽然秦牧的身体被智障少女改造又改造,但是香烟对他还是有效果。   尤其是酒后的朦胧状态,更是让这一根烟发挥了成倍的功效。   秦牧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都腾云驾雾了。   这感觉好爽啊!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一个段子。   戒色容易还是戒烟容易?有个老婆,不喜欢自己的老公抽烟,于是给老公立下规矩。如果老公抽烟,就不许碰自己。   结果老公一根一根的抽个没完,几天都不碰老婆。   老婆最终大怒:“你这是戒烟吗?你这是戒我啊!”   烟之于男人,有时候比女色还重要。   众人看到秦牧这么舒服,立刻有样学样。   人人都拿起一根烟,然后点着了火柴,纷纷的吞云吐雾起来。   “烟,不是吸到嘴里,要吸入身体,到肺里面过一圈再吐出来。学我这样。”   秦牧不断纠正着众人不正确的吸烟方式。   很快的,这些人全入了港。一个个开始真正享受起香烟的美妙。   最后就连小倩也忍不住叼起了一根。   整个洞穴顿时烟雾缭绕,仿佛人间仙境。   “哈哈,哈哈,哈哈!”白倾城吐出最后一口烟,开心的笑道:“先生,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青龙一点不服气白虎。她也不顾自己现在根本不是人家对手,一个劲的刺人家。   “二夫人。”   “错,我是大夫人!”   “好,大夫人,先生的香烟,是世上最好的妙物。你看,你和二夫人,还有这位猪猡,还有小倩,抽了香烟都感觉那么快活。这就是说,不论人类还是异兽,都会向喜欢酒一样的喜欢烟。酒,人类也有,但是烟,只有我们大荒才有!哈哈!”   “女王千秋万代,一统天下!”猪八戒立刻打蛇随棍上,对着白倾城大唱赞歌。   “哪里哪里。”白倾城没看猪八戒,而是双眼盯着秦牧,认真的说道:“先生,只要我们俩联手,一定会千秋万代,一统天下!” 第九十八章 圣兽和电脑   一统天下什么的,秦牧没有去想过。他只想和家人好好睡一觉。   算算时间,他和李嫣青龙分开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和乌鹭分开的日子更久。   小别胜新婚,秦牧自然希望和老婆一起睡。   但是这个愿望被白虎无情的打断了。她不在乎秦牧和谁睡觉,但是她必须在旁监视——万一秦牧带着老婆跑了呢。   这个要求如此别致,以至于秦牧完全没法抗拒。   弱国无外交啊!   实力不够,说什么都白搭。   于是秦牧只能老老实实的跟着白虎回到了她的小窝。他的三个老婆,就睡在新的山洞。至于猪八戒,白虎让小倩带他去别的山洞。反正花果山上山洞多。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李嫣跟着秦牧以来,见识了各种神奇,不只是秦牧本人的,现在还多了白虎的。她对世界的认识完全颠覆了。   在这个世界,自己并不是人人敬畏的楚国太后,她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女人。   所以她不敢挣扎,只能逆来顺受。   三人中唯一敢反抗的就是青龙,只是青龙原来就打不过白虎,现在更是差得远。为了隐藏身份,青龙也只好忍耐。   忍辱负重!   白虎掠走秦牧,的确是有很多事要和他谈。   酒也喝了,烟也抽了,咱们该谈大事了。   一回到自己的闺房,白虎立刻发现房间里多了一样新奇的东西。   电子办公系统——电脑加打印机。   这是什么?   “先生,这些?”   “这个是电脑,这个是打印机。来,给你看看。”秦牧打开电脑,调出了自己的电子文档,同时也给了白倾城一份文字版。   白虎看着闪闪发亮的电脑,一时都有点傻了。   电脑,打印机,完全不同于之前秦牧变出来的东西。   之前那些东西,不论是桌椅板凳,还是玻璃酒水,白虎都能理解。   显然啊,这些东西,你放在民国时候,摆在深山老林里面,让一个从没到过外面世界的人看,他也能理解。   床是睡的,椅子是坐的,酒是喝的。无非如此吗。   但是电脑不同。这东西,就是到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如果你把一个笔记本电脑放在农村老太太眼前,她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   是能吃还是能喝?还是当切菜板用?   白虎这一刻,虽然还是如花似玉的绝世美人,但是她的表现,和后世的村里老太太也差不多。   她完全理解不了电脑。   秦牧眼见她稀里糊涂,于是再调出了大荒的地图。   地图对于白虎来说就容易理解多了。   她天天在天上飞,大荒的一草一木都记在她的心里。   现在电脑上突然出现了自己的大荒,白虎顿时一愣。   怎么,先生把我的地盘给收了?   白虎第一反应是想痛打秦牧一顿。我几天不在家,你就把我老窝给占了。   好在她还算有点理智,马上想到自己还在洞里,这个洞还在花果山上,那么就是说,这一切没有被秦牧收走。   “白姑娘,这是大荒的地图。电脑的能力很强,可以帮我们干许多事情。你看,做地图就是电脑的一项功能。”说着话,秦牧点到了花果山的位置,然后不断放大放大再放大。   随着地图上景物越来越清晰,白虎的眼睛越瞪越大。   这个电脑,也太神奇了。   什么香烟,玻璃,火柴,红酒,那些和电脑比起来,完全就不叫东西。   这才是宝贝啊!   白虎是圣兽,那些生活中的享受,方便,对她来说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   否则以白虎的能力,她完全可以从人类世界搞一张床过来睡觉,不至于还睡石头床。   正是因为她不在乎那些,所以才不需要。   但是电脑不同。这个东西可太宝贝了。   白虎敏感的意识到,这才是蓬莱最好的东西。   这概念一点也不错。自从人类进入电子时代,其实最高的科技,就在电脑上体现,或者说,体现在芯片上。   白虎看到了花果山,看到了自己的山洞——洞口有百花盛开。   她不由得伸出了手指,学着秦牧的样子,在屏幕上开始划拉。   触摸屏!   白虎是圣兽,是天才,她可不是农村老太太。虽然她是第一次见到电脑,可是秦牧用过一次,她就有样学样。   很快的,秦牧建造的那个工业复合体出现在电脑上——秦牧一直在修改地图,紧跟时代发展。   “好,白姑娘,你果然厉害,这么快就学会用电脑了。”秦牧立刻拍了一记马屁。面对这么强大的圣兽,该拍还是要拍的。没外人时候,这不丢脸。   白虎嫣然一笑,兴奋的说道:“先生,你这个位置选的真好。再向北三十里,就是燕国边境。你是要和他们做生意吧?”老大就是老大,一点就透。当然,其实这些话酒席上秦牧已经说过,但是不耽误他拍一下白虎的马屁。   “女王英明,在下佩服!”秦牧指着自己的工厂说道:“白姑娘,以目前的产能,我们可以日产香烟两千根,火柴三千根。同时,我们还能生产书写纸和卫生纸。”“卫生纸是什么?”   白虎知道书写纸。这个东西燕国都已经有了。但是她不知道卫生纸。卫生纸属于高端奢侈品。用纸擦屁股,在这个时空可是高端到不能再高端了。   非王公贵族无此享受。   白虎又不会窥探人类的茅厕,再说这也看不到,她还真不知道卫生纸。   秦牧给她解释道:“卫生纸吗,这个东西,是上茅厕用的。”“噢,我明白了。那这个卫生纸只能卖给人类了。”秦牧听到这话,也想明白了。这个卫生纸,还真是纯出口产品。异兽上厕所,谁用手纸啊。   可是,异兽不用手纸,难道圣兽也不用吗?   想到这里,秦牧不由得望了望白姑娘的屁股。   白倾城顿时脸上一红,她呸了一口秦牧,说道:“先生,你想什么呢?我从来不需要那些东西。我,我根本不用上茅厕的。”“那你都野外解决?”秦牧还以为她怕茅厕臭。   “去你的!”白虎一脚就把秦牧踹到了床上:“圣兽根本没有人类的三急。”秦牧躺到床上才明白白虎的意思。原来圣兽是不排泄的。   真是奇怪啊,你也不是不吃东西,但是你只吃不拉,岂不是怪哉!   秦牧对于白虎毫无反抗能力。她对于秦牧来说,就好像秦牧对凡人一样,实力根本不在一个层次。   既然打不过,那也别勉强了。   秦牧爬起来回到电脑前:“白姑娘,你看啊,咱们要想提升大荒的战斗力,那就要教育你的子民。你呢,是大荒的女王,你要以身作则。第一条,你记住,要尊师重道。所谓尊师重道,就是不能打先生。你要再对我动手,我可就不教你了。”“好,我不打先生,你继续教我。”   “那你要说话算数。”秦牧先敲定了这一点,然后才开始讲解自己的计划。   “白姑娘,距离下一次尸山的进攻,谁也不知道还有多久。你说一般间隔有几个月,那我就按半年算吧。六个月时间要想提升大荒的战斗力,最快的办法是给他们披上盔甲,拿起武器。”“这我也知道,可是燕国没有什么盔甲是我的子民能穿的。”这不是很显然的吗。人类的盔甲,能套到千足蜈蚣身上吗?套哪里?   “所以我们要自己打造盔甲。打造盔甲不但需要钢铁,还需要工匠。这两点暂时大荒都没有,所以我们必须从人类世界引入。”“你的意思是?”   “烟和火柴,还有纸,书写纸和卫生纸,这都是领先这个世界的商品,人人都需要。我们用这些,去人类世界换钢铁和工匠回来。”秦牧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敲响键盘。   地图收起,屏幕上换了模样。   一只夔牛出现在白虎面前。这下又把白虎吓了一跳。   难道你把我的子民都收走了?   她抬手就要打,好在这时候她及时想起了秦牧的话,尊师重道啊,不能打。   “白姑娘,电脑不是怪物。它不会把东西收进去。这是照相,就好像人类世界的画,明白了吧?”秦牧这么一说,白虎才恍然大悟。   明白了。   看到白倾城放下拳头,秦牧稍微松了一口气。   白虎虽然是圣兽,可是毕竟是“兽”,真是不能当人看。   秦牧再敲了几下键盘,白虎就见屏幕上的夔牛开始产生了变化。   夔牛的肩上,胸腹,甚至犄角上,逐渐被一套钢铁盔甲所覆盖。   这都是秦牧在百忙的建设工作中设计的。   他要打造一个钢铁军队,必须给那些战士穿上盔甲。   而大荒的异兽千奇百怪,根本不是一个种族,所以他只好一个种族一个种族的设计。   夔牛这样的比较好设计。真正难设计的是类似千足蜈蚣这样的种族。秦牧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给他们设计什么样的盔甲。   难的留后面,先搞容易的。   所以夔牛就成了秦牧手下的第一个钢铁战士。或者叫钢铁战牛。   还别说,平日里看起来傻乎乎的夔牛,披上秦牧设计的这套盔甲后,竟然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这一只夔牛,犄角上覆盖了一层泛着寒光的钢铁,钢铁完美的包裹着犄角,最终成为一支锋利的矛。   白虎看的心花怒放。   大荒的夔牛,如果都被这样武装起来,大荒的战斗力马上不知道要翻几倍。   尸山的敌人可是没有盔甲的。他们也没有武器。   现在我们有盔甲,又有武器。虽然我们的人数少了一些,但是战斗力可是翻了好几倍。   先生果然是先生。   蓬莱,更是神仙境地,也许比起月亮都不差。   白倾城一直认为月亮上有神仙——否则她怎么能相隔千万里接到族人的消息。   “先生,这个电脑,我们大荒能制造吗?要不,我们也建个电脑厂吧。”听到白倾城这话,秦牧差点一脚把她踢出去。   你做什么梦呢!   大荒连酿酒作坊都造不出来,竟然想做电脑!   比起做电脑,我看你杀死玄武更容易一些——至少这个不是不可能。   “白姑娘,怎么说呢,人不可以没有梦想,但是,也不可以梦的太离谱。这是我教你的第二条道理:做人要脚踏实地。”白倾城完全听明白了秦牧话里的意思。   你这是说我白日做梦!   我有那么不堪吗?   真是太气人了。   白倾城抬起一脚,又把秦牧踹回了床上。   “先生,我是你的学生,这就是我的学习心得:先生也要爱护学生,不能打击学生的积极性,否则,哼哼!” 第九十九章 秦牧的计划   这一夜,对秦牧来说是难熬的。他好像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尤其是他现在已经连筋斗云都能召唤出来了,可是遇到白倾城,却丝毫没有还手的力量。   这种实力上的绝对差距,让秦牧有时候会泛起一种无力感。   这种感觉只会出现一瞬间,转眼就会被秦牧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世界的一切,一花一木,一草一叶,一人一兽,甚至太阳月亮,无不包括在和氏璧中。   这点在秦牧第一次摸到李嫣那一枚玉环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   他现在就好像面对无穷的宝库,刚刚踏进了一点门。   秦牧觉得自己有无可限量的未来,人类世界,蛮荒之地,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最终都是宇宙的法则,甚至包括自己。   如果自己能完整的掌握了宇宙的法则,白虎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呢,被白倾城踢两脚,不算什么。只要没被踢死,总有机会翻盘。世界,还是属于我的!   当然,那是在不知多远的未来。当务之急只有一件事:睡!   秦牧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这个夜晚,能安心睡觉的只有秦牧一个人。   秦牧的老婆们谁都睡不着。   李嫣在韩国收到消息,楚国太子登基成了新楚王,她也就成了王太后。   听说楚王一直在找她。她是楚王的娘,而且还没死。这样一个女人,流落在外面,和一个野男人不清不楚,这对于楚王室来说是巨大的打击。   楚王派出无数使节,满天下去寻找李嫣。   李嫣不想回楚国,回到楚国肯定就再也见不到秦牧了。如今的李嫣,把王室看的很淡。   之前她觉得各国的王室,从君王到王后到太子等等,都尊贵无比,是全天下人都要仰视的存在。   可是在雍城,她见到了嫪毐,也就是猪八戒。   这才让她了解到蛮荒世界,竟然那么可怕。   然后秦牧屡屡现出神迹,不说那些美酒佳肴,就是一朵筋斗云,就打碎了李嫣的全部骄傲。   自己的男人,他不是人啊。这明明是神。除了神仙,谁能飞呢?   那之后她就定下了决心,要永远跟在秦牧身边,寸步不离。万一自己也有机缘成为神仙呢?   可是没想到,自己最终被白虎绑到了大荒,不但自己被绑来了,甚至连秦牧都被困在这里。   李嫣看的明白,白虎完全掌握着局面。不说别的,就是这晚上睡觉的安排,自家男人都没法做主!   楚国的太后第一次觉得天道不公了。   白虎虽然强大无比,连秦牧都不是她的对手,可是你也不能仗势欺人,不讲道理吧。   怎么能让夫妻不团聚呢?   这有地方说理去吗?没有。   李嫣忍不住低声嘟囔了一句:“这一定是体制问题!”   大荒这个破地方,不愧是蛮荒之地,根本没开化。   不人道啊!   乌鹭和李嫣睡在一张床上,她听到李嫣嘀嘀咕咕的,连忙握住李嫣的手,悄声说道:“王后,悄声。我们要相信牧牧,他一定会照顾好我们的。他还要靠我们给他生儿子呢。”   这些女人里面,乌鹭是最开心的。   她才不管大荒多可怕,反正秦牧在,一切都会解决的。   白虎给她带来了巨大的震惊,一个漂亮的如神仙的美女,却不是人类。人类哪有能飞的!只是乌鹭知道蛮荒之地多异兽,所以震惊过后,也就接受了。   反倒是看到了秦牧,给了她巨大的安心。   和自己的男人团聚了,总是天大的好事。   她们三人中,最痛苦的是青龙。   青龙知道秦牧为她保守了秘密,白虎到现在也不知道,这具人类的身体里面藏着的竟然是她的老对手。   可是这件事能瞒多久,青龙也没把握。   她到不是怕白虎杀了自己。白虎以前没杀自己,以后也不会杀。她和白虎没有解不开的仇恨。   其实青龙这个想法未必正确。四圣兽,每一位都是和氏璧碎片孕育出来的天地奇迹。白虎对于另外三位,也有吞噬之心——和氏璧她也渴望。   李嫣身上的玉环,秦王身上的佩玉,甚至韩王身上的和氏璧,白虎都去探索过。只是人类世界的和氏璧,似乎和她完全没有关系。   甚至她能隐约的感受到一种危险,似乎人类的和氏璧,自己不能去碰触。   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没有抢夺人类的和氏璧。否则以她的本事,早把秦王韩王还有李嫣的和氏璧抢到自己手里了。   这一切青龙完全不知道,她丢了自己的那一块玉,整个人的记忆完全模糊了。   她只是心里意难平!   就好像俩人是朋友,都是亿万富翁,几年不见之后,突然一个人成为穷光蛋了。那么即使原来的朋友不在意这点,破产的这位心里也难受啊。   青龙满脑袋都是想着怎么恢复自己的本事,再长出自己的躯体。   只是这件事要怎么才能做到呢?青龙一点思路也没有。   她思前想后,最终决定,这件事还是要向秦牧私下请教一番。   秦牧变得越来越厉害,青龙也越发的看不透这个人类了。   白虎这一次抓来的是四个人,除了三女之外,还有一个猪八戒。   猪八戒的待遇就惨多了。   小倩给他指了一个洞穴,那真是纯洞穴,没被改造的。里面连石床都没有。   这让早就习惯了人类世界的享受,更是超前2000年享受过秦牧带来的后世享受的猪八戒,躺在地上浑身不舒服。   他不但身体不舒服,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猪八戒和那几个女人不同。她们都是秦牧的夫人,而自己呢?   自己是尸山的人,算起来,自己可是大荒的敌人。   他在尸山的时候,就听说大荒的白虎神通广大,除了尸山的老大玄武,天下无人能敌。   猪八戒自然不会以为自己有跟白虎叫板的能力。   只看这一路上白虎轻松的操纵着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带到了大荒,就知道白虎的确威力无比。   白虎越强大,猪八戒越害怕。   他之前没有接触过白虎,但是他见过玄武的面。   玄武给猪八戒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那根本就是一个不可以接触的圣兽。   在玄武面前,猪八戒哪怕呼吸声音大了点,都可能掉脑袋。   他是被玄武当间谍派出来的,但是他从心底里面就没有想过回去。   否则他怎么能一直赖在秦国不走呢。玄武是让猪八戒出来寻找和氏璧的,而猪八戒躲在雍城,又娶老婆又生孩子,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   他早把玄武和尸山丢到了九霄云外。   可是现在白虎打破了猪八戒的所有美梦。   尸山一直在攻打大荒。大荒的异兽和尸山的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全吃草,所以大荒的异兽有更多的种类,可以来到人类世界——比尸山的要多得多!   猪八戒是猪龙一族,但是同为猪龙,这一族人也只有寥寥几个才有这样神奇的本事,披上什么皮就能装什么人。   要不他怎么敢这么多年不回去复命,就是因为没有第二个猪龙能出来抓他!   这是八戒脆弱的心理底线。   如今睡在冰冷的洞穴里,八戒全身都开始颤抖。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得。   他想明白了一件事。如果尸山攻破大荒的地盘,大荒异兽就成了玄武的手下,这样一来,自己就算跑到天涯海角,玄武也能派出足够的人手来抓自己。   而且大荒败了,没准白虎也成了玄武的手下。白虎是可以随便往来两个世界的。   那么这样一来,岂不是全天下,不论人类世界还是蛮荒世界,都成了玄武的地盘。自己到时候再拍玄武的马屁,怕是来不及了吧。   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保住小命呢?   再说,秦牧怎么被白虎绑到了这里。你不是有筋斗云吗,你不会跑吗?难道你贪图白虎美色?   那你真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白虎玄武这样的圣兽,哪是猴哥你够得着的。   而且你都有仨老婆了,难道还要再娶一个?就算你想娶,白虎肯嫁给你吗?我可没听说过圣兽娶妻嫁人。   猪八戒一路的胡思乱想,好容易熬到了天亮。   秦牧早早的把大家聚集到一起。   餐桌上摆满了精致的早餐。这都是秦牧变出来的。(哈哈,这个设定每每让作者都羡慕不已。如果作者也有这个法力,全世界旅游连包包都不用背。)   白虎也坐在餐桌旁,每一样早点都尝试吃一口。   “诸位,我们来到大荒,就要建设大荒。为什么要建设大荒呢?不只是因为白姑娘请我做了先生,更重要的是,尸山的玄武对天下虎视眈眈。如果让白虎打下大荒,他就会以尸山和大荒为基地,冲出蛮荒之地,杀遍人类世界。到时候咱们谁都跑不了。所以帮白姑娘,就是帮我们自己。”   干事业,先要统一思想。没有什么比生命危险更好的鞭策方式了。   到了这里的人,现在都明白这一点,这时候就连乌鹭也明白了一切。(我不想再多费笔墨描写秦牧怎么给乌鹭解释了。太浪费读者时间。反正她都知道并且接受了。一群女人住一起,啥话不提?聊天中就都明白了。)   虽然李嫣等人知道这一点,但是这句话从秦牧嘴里说出来,性质就更严重的多。   她们一个个都打起了精神——事关小命啊。   “不过大家不用怕,有我,”秦牧说到这里,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往日里,秦牧说有我就够了,但是昨夜的两脚让他明白到,自己在白虎面前不能无视她的存在,所以秦牧斟酌着继续说道:“和白姑娘在,决不让玄武迈进大荒一步。”   猪八戒顿时拼命鼓掌!好呀,猴哥,你要给我顶住!   小倩看着八戒鼓掌,也连忙有样学样,鼓起掌来。   青龙等人虽然没鼓掌,但是她们是秦牧的夫人,按照人类世界的礼仪,女人是不管事情的。   猪八戒,这时候代表了人类世界的男人,小倩把自己定位为游走在人类和异兽之间的人——这点和猪八戒一样,所以她必须学习八戒的行为做派。   鼓掌。   秦牧抬起手来,向下虚压一下。掌声停止。   “要提升大荒的实力,只靠我和白姑娘两人是绝对不行的。大荒的力量,蕴含在大荒的子民之中。我需要大荒的全体子民,团结在我和白姑娘周围。我们齐心协力,一起建设新大荒。诸位,现在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大荒的领导核心,我看好你们!”   啪啪啪!猪八戒连忙拍手不停。这一次他可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的。   猴哥说了,自己也是领导核心,那就是说,自己不会被白虎随便砍了脑袋。   起码生命暂时有保障了。   动员大会算是有效果,秦牧趁热打铁,他随手一挥,又是一个奇迹发生。   房屋中间出现了一个投影仪,秦牧取来电脑,把装备连接好,然后望着眼前目瞪口呆的一群人——除了白虎还在保持微笑,别人都傻了。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高科技。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未来科技。   “时间紧迫,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计划,同时分配一下各位负责的摊子。”   香烟很重要,这一摊一直是小倩带领福特在干,现在秦牧把小倩的位置交给了乌鹭。这摊子已经成型,不需要再开拓什么,所以乌鹭完全能胜任。   火柴厂也顺便交给乌鹭一起管理。   造纸厂要单出去,乌鹭一个人忙不过来。这摊事情秦牧交给了李嫣。   李嫣作为楚国王后,管理一个造纸厂还是绰绰有余的。   目前秦牧的厂子就这俩,或者说三个。造纸,卷烟,火柴。   猪八戒有点着急了。厂子都归别人管了,那自己干嘛?他可是知道闲人没地位啊!   “八戒,我给你一个重要任务,你和小倩一起,跟我训练一支侦查部队。谁也不知道尸山什么时候会进攻过来,所以,我们必须做到能提前预警。这件事非常重要,你一定要给我干好!”   “猴哥,您放心。只要猴哥带着我,一定没问题。”   “狡猾!”青龙不屑的说道。她早就觉得这头猪心眼太多。看看他说的话,什么叫猴哥带着。难道有了错,全是我男人的吗?   “龙儿,你也有事。我要拜托你跑一趟楚国。你妹妹还在楚国,我要你把她接过来。战争一起,难免多有伤亡。我需要芈素做我们的军医。”   “那你呢?”   “我也有事。我要去一趟燕国。我们需要和燕国组建一个商业军事联盟。这件事我不得不亲自办。”   “那白倾城呢?”青龙对于白虎绝没有什么客气。   “白姑娘吗。她和我一起去燕国。”   青龙听到这话,顿时满心不乐意。   她正要发作,却感觉周边温度极速下降,似乎整个房间变成了一个冰窖。   青龙立刻不再说话了。她知道,这是白虎给大家颜色看看。   实力不如人,那真是没的办法。   唉!   青龙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重生龙躯,打败白虎,以报今日之仇! 第一百章 燕国蓟城   “这次换你带着我。”白虎带着秦牧出了大荒,立刻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要求。   小倩告诉白虎,秦牧会驾云。   这让白虎来了兴趣。一个会飞的人类,还是男人,自己从未遇到过。   秦牧变出来的那么多高科技产品——这个词也是秦牧告诉她的,白虎是可以接受的。因为秦牧来自蓬莱,蓬莱仙人有什么样的科技,白虎不了解。人家能远距离传输东西,白虎认为正常。   自己不也是通过月亮接受族人的消息吗!   但是秦牧会飞,这就让白虎很好奇了。   飞行,是异兽才有的本领,一个人类也有吗。   更何况他还是召唤出云彩。云彩能撑起他的身体重量吗?   白虎一定要亲身体验一番。   秦牧也不多说话,立刻召唤来筋斗云。云彩稳稳的托着两人来到半空。   “先生,你到底是不是人?”   “白姑娘,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秦牧不会跟强权争辩。   “先生,我问你,为什么猪八戒管你叫猴哥,你是猴子变得吗?”白虎见识到了秦牧会飞,也就不再多想。她自己就会飞,这是她与生俱来的本领,飞行不会让她多诧异。   她到是好奇猪八戒为什么叫秦牧为猴哥。难道秦牧是尸山的间谍?他本体是个猴子?   白虎一边问,一边好奇的把手摸到了秦牧的脸上。   秦牧立刻感受到了巨大的危险。别是她要把自己的一张脸给撕下来吧,那可就太恐怖了。   “白姑娘,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我的确是真正的人类,我不是异兽。白姑娘,你知道列子吗?”   “知道。”   “列子御风而行,就是我这个样子。人类不是都不会飞,是要修行一下才可以。我就是一个修道者。我们蓬莱人都是修道者。因为修道,我才会飞。”   “原来是这样。”白倾城这才放下心来,不过她还是要问清楚:“那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猪八戒叫你猴哥。”   “因为我是冠军侯。不是猴子的猴,是侯爵的候。”   “原来如此。那我也叫你猴哥吧。”   “为什么?”   “不好吗?”   “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秦牧不会在这样的小处跟白虎计较。有必要吗?只是个称呼。   称呼而已。   白虎收回了放在秦牧脸上的手。她仔细感触过,秦牧的确是个人,不是披着人皮的猴子。   蓟城是燕国的都城,大荒距离这里直线距离一百公里左右。   对于两位飞行人士来说,抽颗烟的时间就到了。   白倾城在蓟城布局多年。这里有白倾城的宅邸。白府占地宽广,里面亭台楼阁俱全,侍女仆人众多。   到了蓟城上空,白倾城一把抓住秦牧的手臂,然后突然之间俩人就出现在了白倾城的卧室中。   这一手神迹简直是匪夷所思,秦牧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从半空中到了房间里面。这房间还是从里面锁住门的。   秦牧纵然心理强大,可是面对白倾城突如其来的一手,也是面上多少变了点颜色。   “猴哥,到家了。”说着话,白倾城打开房门,来到了庭院内。   庭院内的侍女顿时纷纷弯腰对白倾城行礼。显然,她们对于自家主人这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   只是这一次,她们的脸上多了一些惊讶。因为这里是白府的内院,平日里没有半个男人能进来。   别说客人了,就是府里的男佣都不能进到院中。   怎么这一次白姑娘却把一个男人从卧室带了出来。这么说,难道姑娘要大喜了?   白倾城的身世对于这些人来说很神秘。这个当然了,她是千万年的老妖怪,这些侍女佣人都是她买来的,谁能知道她本体是大荒圣兽呢。   她们从始至终只知道白姑娘是蓟城的巨富,父母双亡,也没兄弟姐妹。诺大的宅子,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女人。   只是白姑娘御下极严,谁也不敢对她有什么非分的想法。这个非份不是说佣人想要强占白姑娘的财产,这时候社会上等级分明,奴仆这个层次,基本上没有人产生这样的非分想法。   所谓非分的想法,无非是欺负白姑娘家里人少,偷点府里的财产去卖而已。   只是做这样事的人,全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了。   连续几次之后,整个白府的下人对白姑娘都跟敬神仙一样的敬重。别看白姑娘年轻,但是手段可是毒辣。   这样的一个姑娘,最终会花落谁家呢?天下哪个男子能降服的住她?   侍女们都私下这样嘀咕,她们觉得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敢娶白姑娘为妻。事实上这么多年,也的确没有一个男人能进入白府的内院。   她们本来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情况,可是万万没想到,今天白姑娘牵着一个同样年轻的男子从卧室走了出来。   这么说,这个男人就是白府的男主人了?   女管家连忙走了过来。   “见过白姑娘。”   “秋菊,这是我猴哥,以后我不在的时候,府里大小事都听猴哥的。他就是你们的男主人。”   这时候秦牧才恍然大悟。原来白倾城改口不叫先生而是叫猴哥,是为了拉平辈分。   只是,有这个必要吗?   “见过侯公子。”女管家显然认为秦牧姓候。   “别,我不姓候。”秦牧摆手说道:“我姓秦,你叫我秦公子就好。”   “见过秦公子。”   “还有,你这个名字不好听。”秦牧听到秋菊,就想起了秋菊打官司,怎么你是要和我打官司吗?   秋菊没想到这位年轻的公子胆子如此大。她的名字可是白姑娘亲自给的。   在白府里面,白姑娘就是天,谁敢忤逆她的话?   秋菊一瞬间腿都哆嗦了。别看你是进了姑娘的卧房,但是姑娘的厉害,怕是你没尝过吧。   一瞬间院子里面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在等待白倾城的怒火。   秦牧就当看不见,他继续说道:“秋天的菊花,意味着凋谢。意头不好。同样是花,我取花香。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你以后就叫袭人吧。”   这是陆游的诗句,《红楼梦》里面的袭人,应该也是出自此处。   秦牧放眼望去,满院子的莺莺燕燕,他立刻想起了大观园。大观园里面,自然不能缺少袭人。   这不只是一次简单的改名,这其实是秦牧对白倾城的试探。看看她说的话到底是几分真假。   她说府里大小事可以听自己的,如果连改名她都不同意,那自己就知道这个男主人的身份不值钱了。   白倾城微微一笑。   秦牧依稀听到了院子里面传来一阵放松的声音。看来白倾城在白府的确是黑山老妖一样的存在——谁都怕她。   “袭人,高先生最近有没有来过?”白倾城这句话就等于事实上承认了秦牧的地位。他的确是男主人,他说的话算数。   袭人连忙说道:“白姑娘,高先生来过好几次了。还有,太子也来过了一次。”   “噢,太子回来了。很好。你去给我送个拜贴,邀请高先生和太子,今晚来我府里。”   “是。”   袭人转身去办事。   白倾城拉着秦牧的手,带着他在府里熟悉环境。   “猴哥,刚才你说的是一句诗吧?”   “是。”   “猴哥,你真有才。这句诗不会只有一句吧?”   “白姑娘,写诗吗,要有感而发,刚才我就那么一点感触,是听到秋菊想到了花香,所以只得此一句。”秦牧懒得再抄诗了。   自己就是把唐宋诗词全抄遍了,还是打不过白虎。有那精力不如多想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   这一次来到燕国,对自己来说是个机会。因为白倾城把自己带到了她的卧室,卧室吗,意思多少有点不同。   这说明白虎更加接受了自己一点。   对于秦牧来说,更接近一点,意味着自己更接近白虎的和氏璧一点。   白姑娘身上那一块玉,是秦牧朝思暮想的。只是白虎有如此神通,秦牧真没办法不经她允许去摸。那是找死。   只有白虎同意了,自己才能碰那么一碰。   想到这里,秦牧不由得又瞟了一眼白倾城的胸口。   白倾城也不在意,她指着眼前的院落说道:“猴哥,我这个府邸,已经是天下最好的宅院了。怎么,你看不上吗?”   她看秦牧对四周环境视若无睹,觉得有点被冒犯了。   蓬莱虽然科技先进,但是蓬莱的东西,处处都透漏着一个词:小巧。   家具如此,那些高科技的东西也是如此。白虎无师自通的想到,这一定是因为蓬莱是个小岛,小岛上没宽阔的地方,所以他们什么都造的小巧。   而自己的宅邸就不然了。   她的宅邸占地几十亩,每一个院落,每一座房屋,都是极尽宽广。这时候社会风俗就是如此。不宽大气派如何显示自己的地位?   白虎以为自己在人类世界这一处家,虽然没有那么好的家具,那么样的高科技玩意,但是整体气势肯定要胜过秦牧在蓬莱的家。   这点她猜的一点不错。秦牧最初的家,只有几十平米大,还是租的。那是他二十一世纪的房子。   几十平米,比起几十亩,那自然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   可是秦牧现在哪在乎房子大小,他只在乎自己能不能摸到那一块玉。   现在听到白倾城的口气不悦,秦牧立刻正视前方,认真的说道:“白姑娘,你这府邸气派非凡,我怎么会看不上呢。”   “那你不看房子,只看我胸口为什么?”   “这个……”   秦牧怎么解释?   “白姑娘,你和高渐离很熟悉吧?”   白倾城点点头。   “高渐离有没有给你说起过当时我说的一句话?”   “什么话?”   “北方有佳人……”这是秦牧第一次见到高渐离时候说的话。   白虎自然知道,高渐离事后都告诉她了。也由此,她对秦牧更加感兴趣。怎么一下就说中了自己的名字。莫非是上天赐给我的缘分?   “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白虎自然的说出了后面的话。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秦牧接着说道:“白姑娘,你是倾城倾国之姿,在你的面前,世间的宅院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呢?在我眼里,你就是唯一,世间的一切和你相比,都没了颜色。”   “噢……”白倾城虽然身为圣兽,但是这种肉麻的情话听起来也是蛮舒服的。   她在人世这么多年,又是一直以这样倾城倾国的面貌出现,追求她的男人不知多少。但是没有一个男人能说出如此动听的情话。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会飞,不是世间凡人。这样的人对自己的爱慕,让白倾城心里小小的欢喜了一下。   “这么说来,你是喜欢我的容貌,而不是为了这块和氏璧了?”白倾城说着话,把胸口向前一挺,身体几乎贴上了秦牧的身子。   秦牧顿时呼吸加速。   白倾城虽然的确有着祸国殃民的相貌,但是秦牧也不是毛头小伙子。他对女性有着充足的定力。可是他对和氏璧没有定力。   这块和氏璧,就在自己眼前了,只要自己一伸手就能碰到。甚至不用自己伸手,自己只要一低头就可以碰到。   只要碰到和氏璧,秦牧就能探索和氏璧里面蕴藏的奥秘。   这诱惑太大了,以至于秦牧的呼吸都不自然了。   “哈哈,猴哥,不要像猴子那么猴急吗。该给你时候,自然会给你。”   说着话,白倾城一转身,宛如蝴蝶一般,远远的离开了秦牧的身边。   “白骨精,等等我。”   秦牧望着白倾城婀娜的背影,不但没有感觉到渴望,反倒有一丝恐惧从心底泛起。   这哪是倾城倾国的美人,这分明是白骨精为祸人间来了。   自己这名字改的,真是失败。叫什么孙悟空啊。你叫孙悟空,难道能不遇到白骨精吗。   白倾城,就是白骨精。   孙猴子也要前后三次才能打死白骨精,现在换了自己这个假猴子,要打她多少回,才能打死她呢?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第一百零一章 白骨精   燕国蓟城的白倾城,是燕国最富的人。   这点没人敢怀疑。即使燕国君王,也不敢怀疑这一点。   白姑娘的财富,白姑娘的容貌,无不是燕国,甚至全天下人都觊觎的。只是直到今天,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得到白姑娘的心,更别说人家的身子了。   那诺大的财富,绝世的美颜,宛如天上的月亮,一直挂在燕国的上空。   妄图一口吃掉月亮的人很多,但是不是什么人都够资格能有这个想法。   这其中,太子丹无疑是一个起码够资格的。   如果燕国太子都不够资格,那天下真没几个人够资格了。   太子丹也是这样想的。尤其是他知道这一次自己能从咸阳逃回来,背后全是白姑娘的功劳,他更是美的找不到北了。   北边是燕国,燕国是他家,他美得连家门都找不到了。这说明白姑娘喜欢我!   一回到蓟城,他就去白府拜访。但是白姑娘不在家。   白倾城在蓟城,在燕国,是超凡的存在。她虽然不是什么侯爵,可是燕国人没有人怀疑她的地位。   这也是因为白倾城的历史实在太长。燕国没有的时候,她就有,燕国的君王死了一代又一代,她还在。   只不过白倾城办事巧妙,她总能让人忘记她的过去,只以为她就是一位继承了庞大遗产的年轻姑娘。   甚至就连高渐离都不知道白倾城的真正身份。   凡人,一见到白倾城,早就魂都没了。   整个燕国,知道白倾城身份的只有一个,就是现任的燕王。   但是燕王哪敢揭露白倾城的真实身份。他不但不能揭露,还要拼命帮着白倾城掩饰。这也是白倾城能如此容易在蓟城呼风唤雨的原因。   可是太子丹不是燕王,这件事他爹可没告诉他。   他见到白倾城,是自己在邯郸当人质的时候。   那时候他和嬴政一起在邯郸当人质,白倾城去看过他们。   当然,太子丹和嬴政那时候还小,他们根本不知道白倾城在想什么。就是现在,太子丹也不知道白倾城在想什么。   可是这样一个绝世美女,竟然花费如此大的力气把自己解救出来,这后面的意思还不明白吗?   白姑娘看上自己了。   今天白姑娘请客,太子丹早早的就赶了过来。   没想到他来的还不算早,高渐离已经先他一步,来到了白府。   “很好,客人都到齐了。”   太子丹和高渐离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白姑娘,魂都没了。   他们一时都没注意秦牧站在了白姑娘身边。   “来,猴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高渐离高先生,这位是燕国太子丹。”说到这,白姑娘又为两人介绍秦牧:“秦牧,冠军侯。你们之前都认识,本来也不需要我再介绍一遍。但是你们俩可能不知道秦公子和我的关系。其实,他是我情哥哥,我的猴哥。”秦牧心里暗骂:“你个白骨精!”   白倾城说起情哥哥三个字时候,故意咬字不清。情,秦,发音很类似。你要是以为她说“秦哥哥”,也可以,但是你要认为她说的是“情哥哥”,也不错。   秦牧看得出来,甚至不用看,他用脚后跟也想得到眼前这俩人对白倾城的企图。   高渐离一身技艺完全超脱了人类范围,他是人类中真正的高人。比起魏轩还强大的多。   这样一个人,却甘心为白倾城卖命,他图什么?还不是被白骨精迷惑了。   太子丹更不用说了。这小子根本眼里没有自己。不是他看不到,而是真的看不见。太子丹眼里只有白倾城一个人。   白骨精,害人啊。   自己转眼就成了俩人的生死大敌,这让秦牧想私下联系太子丹或者高渐离都成为了不可能。   白倾城果然是白骨精,随便一句话就控制了局势。   秦牧这次来燕国,是要和燕国的高层商量大事。具体来说,就是和燕国王室,或者高渐离这样的人谈事情。   白倾城是大荒圣兽,别看她神通广大,而且在人间积累了这么多财富,但是她对真正的,秦牧要进行的商业军事一体化联盟,不是很了解。   她在人间活动这么多年,也没把燕国拉到自己的战车上。   历代燕王对蛮荒之地充满了戒心,所以白倾城这几百年上千年都是在做无用功。   现在秦牧横空出世,他在大荒稍微施展了一下手段,就让大荒彻底改变了面貌。   之前那些异兽可是绝对不能被组织起来的。白虎费尽心思也没做到这一点,可是秦牧眨眼之间就做到了。   这让白倾城对秦牧也充满了忌惮。   当然她可以随时杀了秦牧。但是杀了秦牧有什么用?大荒能改变吗?能抵挡住尸山吗?   自己能打败玄武,然后夺取他的和氏璧吗?都不能。   白倾城要秦牧一生一世,为自己做事。她不能杀秦牧。但是她又怕秦牧偷偷做大。   自己才几天不在老窝,家里就差点翻天了。   这一次来到人类世界,白倾城绝不能让秦牧私下和燕国的实力人物勾结在一起。所以她一上来就给秦牧树立了敌人。   而且这敌人还是不死不休的。   秦牧对白倾城佩服的五体投地。白骨精啊白骨精,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什么要绑架我呢。你自己办不就完了吗。   白倾城对秦牧的情绪波动异常敏感。她似乎一眼就看穿了秦牧的心思。   “猴哥,来。”说着话,白倾城牵着秦牧的手,入了坐。   然后招呼太子丹和高渐离也入座。   这次入席,白倾城还真得先示范一下。因为她在殿里摆的不再是本时空传统的宴席。   本时空都是分餐制,一人一个矮矮的饭桌,每人都跪坐在后面。   现在就不同了。白虎早就体会过二十一世纪的餐桌,自然知道哪样舒服。   再说,这是一种身份地位的展示。   白倾城让秦牧变出来——也就是从蓬莱运过来,一个真正的大餐桌。   上面铺上洁白的台布。   台布上是精美的景德镇瓷器。   这个瓷器还不是二十一世纪的,而是真正的大宋原厂出品——秦牧曾经穿越过一次大宋。   白倾城一句话都不用说,只这么一套摆设,足以震撼住两位客人了。   太子丹和高渐离坐下之后,才发现了异常之处。   他们心里都非常震惊。尤其是太子丹,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燕国王宫都没有!   太子丹和秦牧认识,之前在咸阳时候,俩人打过交道。这是第二次见面。   高渐离和秦牧打交道的次数多,算是老朋友。   这一桌到是没有陌生人,只是气氛却极为尴尬。   放眼望去,在座的男人全是情敌。   秦牧尤其是俩人的共同敌人。因为白倾城竟然牵了秦牧的手。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四人落座之后,侍女鱼贯的开始上菜。   这些菜也都是秦牧弄出来的。他在大荒这么久,就没有吃过炒菜。大荒没铁锅,也没灶台,什么都没有。   他虽然都能变,但是工作实在太忙,秦牧也没心情给自己弄美食吃。   一般都是随便吃点瓜果,或者随手变出个面包什么的充饥。   这次来到蓟城,也算是难得的休息。再加上他一开始得罪了白倾城,所以秦牧就想了个办法弥补。   今晚的一切菜品,都秦牧包了。他变出大铁锅,再改了一下灶台,然后亲自下厨房。   乒乒乓乓好久,整治了一桌菜。都是因地制宜的。   白倾城家里不缺肉食。甚至肉的品种比二十一世纪还丰富的多。   二十一世纪一般家庭也就是猪牛羊,但是这个时空,遍地都是野味。   有了这么丰富的食材,秦牧也是技痒,所以最终结果就是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而且每一样都是太子丹和高渐离从没见过的。   就是白骨精都没见过。   这真是一场划时代的晚宴,太子丹和高渐离都惊了。   他们知道秦牧是蓬莱客,会造纸,会烧瓷,可是他们不知道秦牧还能弄饮食。   之前没有秦牧这个情哥哥的时候,白姑娘的晚宴可不是这一番摆设。   这一切的一切,让两人几乎认不出白倾城了。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白倾城吗?   太子丹不免对着白倾城看了又看。   他第一次见白倾城时候,太子丹还是少年。现在再次见到白姑娘,他已经是青年,好多年过去了。但是这位白姑娘容颜一点没变老。   甚至太子丹觉得,似乎白姑娘更美丽了几分。   这也不怪他。小时候的他荷尔蒙分泌还不多,现在的太子丹,荷尔蒙分泌都爆表了。自然白姑娘也就看起来又美丽了十分。   尤其在这样一套二十一世纪的晚宴衬托下,更显得白倾城超凡脱俗——都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   白倾城没要白酒,而是还要了她第一次喝的红酒。   也许是因为这一支酒,是她喝的第一支真正的酒,所以对她来说有更深的含义,所以她还要了红酒。   红酒,就要配玻璃杯。   于是太子丹眼前又多了一个玻璃杯。玻璃杯的纯净,再次让太子丹赞叹不已。   不愧是我大燕国的首富。瞧瞧,这一桩桩一件件,自己身为太子都没见过。   白倾城起身,亲自给客人满上酒。然后她回到座位,举起酒杯,对两人说道:“这第一杯酒,为太子接风。太子旅居异乡多年,今日回到故国,可贺!”太子丹听白倾城第一杯酒就是为了自己,不由得受宠若惊。   他连忙学着白倾城的样子端起了玻璃杯。   “白姑娘,这件事我还要多谢你。如果不是你施以援手,又有高先生暗里帮助,我真回不来。”太子丹能从嬴政手底下逃出来,是因为秦牧做了一个替身。但是秦牧操刀这件事,高渐离没有告诉太子丹。   秦牧当天就被白倾城绑架走了,自此音讯全无,高渐离根本找不到秦牧的踪影。   事后是高渐离一个人按计划行动,带回了太子丹。这样他就没提谁弄的一个假太子丹。   太子丹还以为这个人天生就和自己长的像呢。   高渐离不提,白倾城不提,秦牧自然不能自己跳出来说,老子才是出力最大的那一个。   白倾城已然对自己如此防备了,自己绝不能再多事。   秦牧自身本领越大,越明白实力差距的可怕。自己和白虎还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她分分钟能弄死自己。所以还是保持低调,低调!   一杯酒下肚,场面活跃了起来。红酒的度数也是远超本时空的淡酒,所以一杯奇效。就连高渐离都抛开了那点愁绪,又恢复了世外高人的样子。   白倾城的绝世容颜,在加上淳淳的美酒,让太子丹很快就沉迷进了一种半梦幻的状态。   “白姑娘,多谢你出手相救。如果不是你,我早晚死在嬴政那小子手里。”“太子,些许小事,不用如此客气。”   “那怎么成呢。对你是小事一桩,可是对我,那就是性命交关。不行,白姑娘,我一定要为你办一件事。”“太子,真不需要如此。我请太子回来,是因为我看太子乃是人中龙凤,不忍心让太子在异乡浪费才华。”“我是人中龙凤?哈哈,白姑娘果然没看走眼。我,燕国太子,丹,就是人中龙凤。白姑娘,我一定得谢谢你,你让我为你办一件小事,就一件小事。你得让我报恩。”“如果太子坚持的话,那么我到是有一件小事要请你帮忙。”“我坚持,一定坚持。白姑娘,你说吧,你要我做什么。只要你开口,我太子丹百死不辞!”“我想请你做燕王。”   白倾城这话一出,秦牧差点筷子掉地上。   这什么意思?现在燕王还活的好好的,他可是离死远着呢。   秦牧虽然不太了解这段时间的历史,但是他记得荆轲刺秦王时候,太子丹还是太子,不是燕王。   荆轲刺秦是几年后的事。这说明这时候的燕王还无比健康的坐在王位上。   你要太子丹做燕王,那你把老燕王放哪里?   除了杀了老燕王,还有第二条路吗?   秦牧简直冷汗都下来了。   你这是教唆儿子杀爹。   如果白倾城只是一位普通的人类美女,秦牧还觉得这只是一个阴谋,但是白倾城可不是人类。她是圣兽。   她说的话,甚至都不是教唆,而是一个切实必须执行的计划。   白倾城随时可以用一万种方式让老燕王死的无声无息。   甚至都不用她自己动手,只要她一句话,高渐离都愿意为她去做。   白骨精,你是不是疯了啊! 第一百零二章 酒宴上的交锋   高渐离继续一杯一杯的喝酒。   绝世高人就是如此的做派。这个世界上,除了虚无缥缈的天道之外,也只有白姑娘这样的美女才是高渐离在意的。   除此之外,一切都不放在高渐离眼里。包括燕王。   一个凡人,死就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又不是没有儿子。眼前就有一个太子丹。   让他当燕王,又能让白姑娘满意,又可以让自己的朋友地位更高,自己也沾点光,这是大好事——太子丹已经是高渐离的好朋友了。   太子丹这时候也喝多了。   白姑娘在他心里已经不是绝世美女那么简单。白倾城,就是太子丹的神。   神说的话,自己不能违背。   再说了,老爹也没给自己什么好。自己可是太子,是燕王的长子。但是自己享了什么福了?没有啊。   太子丹这一辈子,不是在这当人质,就是在那当人质。   就是说,不是被这个国家的人欺负,就是被那个国家的人欺负,太子丹也是小伙子,也是有强烈自尊心的。   否则为什么他私下里经常大骂嬴政呢。还不是被欺负的狠了。   白倾城救了自己,她不但是自己的神,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如今女神有吩咐,自己应该满足女神的愿望。   不就是杀个人吗。一个,小意思!   一件小事。   再说,杀了老爹,自己就是燕王。太子丹受了一辈子窝囊气,早就想爆发了。   今天夜里,借助酒精的刺激,再加上女神的鼓动,太子丹决心要雄起了!   杀!   他端起酒杯,因为兴奋和麻痹,半杯酒洒在了雪白的台布上。   酒色如血一般的殷红。似乎有一滩鲜血正在太子丹的眼前绽放。   太子一口饮尽杯中酒,他一拍桌面,正待说话,秦牧连忙拦住了他。   这小子精神已经不正常了。   秦牧怀疑白倾城的言语中有催眠作用。要不怎么太子丹这么听话呢。   她让你去杀老爹,你就要去。你是不是也疯了?   这时候秦牧不得不说话。   就是全世界人都要杀燕王,他也不答应。   这个世界有自己的固有轨迹,这个轨迹对秦牧来说非常的重要。   智障少女不止一次的说过,举头三尺有神明。天上的神仙注视着人间的一切。如果因为自己的出现,把人类的历史弄个乱七八糟,到时候神仙找自己算账怎么办?   就是不说这些虚无缥缈的,单说现实的情况。太子丹杀了老燕王,对秦牧是不利的。   以子弑父,这是人间罕见的惨剧。而且这一对父子还不是普通人。他们是燕国的国王和太子。   这件事一旦发生,燕国必将大乱。   一个混乱的燕国,还怎么和大荒联手呢?   秦牧需要一个稳定的,有规律运转的正常国家,他不能面对一群鸡飞狗跳的人。   那还弄什么工商业,搞什么军事联盟。这边都炸营了。   如果真的发生这件事,大荒反倒要扎紧篱笆,别让乱相蔓延进来。这样一来,秦牧做的前期准备全部白费。   他可不是为了大荒的异兽造卷烟厂的。   难道尸山玄武打过来,大荒的异兽一人叼一根烟卷冲上去吗?   这场面想起来就让秦牧一头黑线。这也太搞笑了。   “白骨精,不是,白姑娘,诸位,请听我说两句。”白倾城眉头微皱。虽然秦牧改口的很快,但是白骨精三个字也传到了她的耳朵里面。   只不过这三个字恰好和“情哥哥”有异曲同工的妙处。白骨精,白姑娘,如果不惜分辨,其实也差不多。   白倾城不知道秦牧到底说的是什么,但是秦牧改了一次口,那想当然之前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看在身处宴会,有外人在场,白倾城也不好发作。   她只是哼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秦牧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这里不但有客人,还有下人。白倾城不能在下人面前让秦牧下不来台。   怎么说他也是这宅子的男主人。   这是秦牧整场宴会第一次说话,高渐离和太子丹虽然对他满心敌意,可是也能静下心来听听这个男人到底要说什么。   秦牧要说什么呢?其实他脑袋里一个字都没有。   白倾城根本就不是人,太子丹也快变畜生了,而高渐离也不把人类当人看。这局面太复杂了。   在这三人看来,杀了现在的燕王,对他们有利。白倾城完全控制的住太子丹。她认为国家就是一个人说了算。   但是这个认识是蛮荒之地的认识。   这个是错误的认识。在蛮荒之地,在大荒,白虎的话就是圣旨,比老天爷说的话还管用。谁敢不听她的?那不是不要命了吗。   而且白虎倏忽千里,大荒那点地盘,她伸个懒腰就到了,她的子民可以说每一个都是在她的监视之下。这让她认为换个头头,天下还继续。   但是在人类世界绝不是如此简单。   人类世界有自己的组织结构,战国时期,一整套管理体制已经很完善了。   国王更替,就是在老国王正常死亡情况下,国家都有很多的混乱,更别说老国王被儿子刺杀了。   奈何这道理白倾城一时半会肯定理解不了。这怎么办?   “高先生,有酒无乐,哪当得起今日盛会。你和白姑娘也是多日不见了吧,难道不给白姑娘弹奏一曲吗?”秦牧先把话题扯开再说。   说起音乐,这就挠到了高渐离的痒处。   他从心底里并不把太子丹当对手。因为太子丹是个凡人,凡人,是没有资本和自己比较的。   而自己的资本,就是他已经从音乐入了道!到了非人类的层次。   白倾城高看他一眼,也正是因为他的非人类。   高渐离的本事全在音乐上,这是挑动美人心最好的武器。自进屋以来,他一直没机会炫技,早就有点按耐不住了。   秦牧都成了白姑娘的情哥哥了,自己再不努力,岂不是鲜花都让猪拱了。   不行,就是当猪,我也得当第一头。   秦牧的话勾起了高渐离的表现欲。这表现欲一来,压都压不住。   现在场面就有了变化。白倾城和太子丹纵然不想听音乐,但是秦牧和高渐离站在一起,二对二,形势有了微妙的改变。   那就听吧。   高渐离不再吹唢呐了。这个东西他经过深入的研究,觉得的确太吵了。还是筑更加的高雅。   白倾城的宅邸自然不缺各种乐器。虽然她不会弹,但是该有的必须有。   这就好像有的有钱人也许一辈子不会弹钢琴,但是家里必须有钢琴,还必须是最好的。   白倾城家里的乐器每一样都是最好的,而且时时有下人打扫,不让架上蒙尘。   这张摆在旁边的筑,一尘不染,跟新的一样。当然啦,白倾城买来之后看都没看过一眼,更别说弹了,能不新吗!   一声清吟,满室皆静。   高渐离的音乐技艺早就超越了人类范畴。他弹得不是音乐,而是寂寞。   当然,这就是作者瞎说八道了。   实际上高渐离敲击出的不是声音,而是一串字符。字符中蕴含着他的思想。   这些就好像烙铁一样,把高渐离的思想烙印在听众的脑海中。   正因为他有这个本事,所以才能操控人心。   这本事对太子丹有效,对那些侍女也有效。可是对于白倾城和秦牧来说,就如清风拂面,连头发都不会动一下。   高渐离也是因此才更加爱慕白倾城。白姑娘,真正的高人呀。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还有一个女人能配得上自己,那只有白倾城。   其余的女人,听到自己的音乐就变成了自己的傀儡。这样子让高渐离并不喜欢。   他可以玩弄傀儡,却不会爱上傀儡。人类大概都是如此吧。   只有白倾城,根本不受他音乐的蛊惑,所以反倒更让高渐离益发的爱慕她。   白虎听得恼火。她差点一脚把那昂贵的筑给踩成粉末。   自己正商谈大事,你敲什么敲,跟啄木鸟啃树干似的,烦不烦!   高渐离人在筑前,身心却都放在白倾城身上。   他眼见白倾城面上不悦,立刻加快了节奏。   赶紧的,太子,该你说话了。   高渐离音乐中的意思就是催太子表态,赶紧杀了你爹。   太子丹果然被激发了无穷勇气。   他的胸中似乎有一股怒火就要爆发出来。   太子丹一拍桌子,起身说道:“我要杀了我……”秦牧没想到高渐离击筑竟然有这个目的。   你小子,狡猾狡猾的有!   竟然连我都忽悠了。   秦牧本想借着高渐离玩音乐的时间,让太子丹可以冷静下来。哪成想他不但不冷静,反倒当场爆发。   这事绝不能让他说出来。   太子丹就坐在秦牧的左边,秦牧抬手就放在了他肩膀上。   一股大力传来,太子丹不由得双腿一软,坐回了椅子上。同时嘴里的话也被他咽了下去。   秦牧的举动,吓得白府侍女嘴都合不拢了。   能在白倾城府上活下来的侍女,各个都是人精 。   她们看得出来,这个情哥哥正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挡白姑娘的话。   你是不是活腻味了?   那可别拉上我。   这个时空的侍女,基本等同于私人财产 ,如果一个主人要杀侍女, 无需理由。杀了就杀了。   这点我们可以参考西晋石崇。石崇每次请客饮酒,常让美人斟酒劝客。如果客人不喝酒,他就让侍卫把美人杀掉。   有一次名士王导与王敦一道去石崇家赴宴。王导向来不能喝酒,但怕石崇杀人,当美女行酒时只好勉强饮下。王敦却不买账,他原本倒是能喝酒,却硬拗着偏不喝。结果石崇斩了三个美人,他仍是不喝。   王导责备王敦,王敦说:“他自己杀他家里的人,跟你有什么关系!”西晋远在战国之后,战国时候侍女的地位更是可怜。之前乌鹭就差点被昭严杀了。   如果当时秦牧不在现场,乌鹭现在坟头草都老高了。   白府的侍女可不想被情哥哥连累。   她们齐齐的退后一步。   秦牧回首一看,正看到白倾城严厉的眼神。   怎么着,你要吃了我吗?哼哼,老子不怕。   “太子,抽根烟,抽根烟冷静冷静。”秦牧说着话拿出一盒烟,自己先点着一颗,然后给太子丹也点着一颗。   这可是全天下都没有出现过的新鲜玩意。   一个人嘴里叼着一根棍,还能喷出烟雾来。而且看秦牧的样子,似乎很是享受。   当然啦,这个享受也不是秦牧装的。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烟鬼都了解。   太子丹虽然是第一次抽烟,但也正因为第一次抽烟,那种腾云驾雾感更明显。   抽烟和醉酒不同。醉酒时候心跳加速,脑袋里面天旋地转。   但是抽烟呢,是一种轻飘飘的飞升感。   太子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神仙,正一步一步的从地上向房顶飞。   这种感觉是如此新奇,让太子丹一时都忘记他要给白倾城做一件小事了。   什么事都放一边再说。先让我抽完这根烟! 第一百零三章 艰难的谈判   高渐离也点起了一颗烟。   白虎撇了撇嘴。她只是抽过一颗,尝试过味道之后,就再也不碰了。   这让秦牧到是松了口气。说实话,他是不喜欢女人抽烟的。只是自己打不过白虎,没法劝她。她主动不抽太好不过了。   总不能美丽的白姑娘其实是个大烟鬼啊。   “白姑娘,还有二位,听我一言。”秦牧抓住时机,开始了自己的表演:“白姑娘想要太子登基,这提议不能说是错。太子吗,早晚要当上君王的。只是我认为,此事不能操之过急。”   “猴哥,这是为什么?”白倾城有点不高兴了。   既然大荒要和燕国联盟,那么燕王让太子丹当,显然比老国王好打交道的多。   白虎有着睥睨天下的能力,她自然不希望多绕一百个弯子,有那个必要吗?杀个人而已,她又不是没杀过。   杀人对她来说,比呼吸还容易的多。   “秦公子,莫非你是怕我当上君王,你就失了白姑娘的欢心?”太子丹觉得自己一句话就揭破了秦牧的假面具。   你这不是为我好,你是怕我!到时候,白姑娘就是我的王后,你哪凉快哪歇着去。   如果惹我生气,别管你是蓬莱人,还是美国人,我一剑砍死你。   “白姑娘,太子,我这完全是为了两位好。”秦牧站起身来,拿起半只吃剩的老虎,放在桌子的西北角。   不错,现在这个时空就是如此豪横!老虎随便吃,只要你打的死。   “诸位请看,这只老虎,就是强大的秦国。”   接着,秦牧又拿起半只兔子,放在东北角:“这只兔子,就是燕国。如今的秦王,刚刚坐稳了王位,这只老虎还正在舔伤口。他没精力对外发动战争。这件事尤其关系到太子。”   “我怎么啦?”   “你别忘了,你回到燕国还是秘密,秦王嬴政以为你还在咸阳,在他的监视下。如果你现在成为燕王,这就逼得嬴政不得不动手了。太子,我曾经见过秦王。秦王对我说过,天下英雄,唯有嬴政和太子丹两人矣!这以后的天下,非秦即燕,余者皆碌碌无为之辈!”   “哎呀,嬴政那小子如此说我吗?”   “确是如此。别说秦王看好你,就是白姑娘也一样的看好你。白姑娘不是才亲口说过,太子乃人中龙凤。”   秦牧这么一说,太子丹心头大喜。哈哈,没想到老子还是个英雄。   难怪嬴政死活不放自己,又难怪白姑娘一定要救自己,却原来自己是天下唯二的英雄,是宝贝。   “低调,低调!”秦牧看到太子差点蹦起来,连忙劝说:“太子,燕国如今的形势,比起秦国暂且不如。这个毋庸讳言。正如我说的,燕国现在好像半只兔子。可也因为此,秦国才会暂时不打燕国的主意。若是太子登基,励精图治,一下把燕国治理成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那又怎样?”太子丹连忙追问。   “那么这匹狼就会,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你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   说到这里,秦牧发现众人露出了不解的神态,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串词了。这是齐秦的歌!   “美丽的白姑娘!”秦牧总算把话又原了回来。   “猴哥,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白倾城也是满脸不解。燕国成为一头狼,难道还要吃了自己?   “这个吗……”秦牧心说,这还用我挑明了吗?太子丹和高渐离俩人傻子一样听你的话,难道是因为你做的菜好吃?这还不是你做的菜,这都是我做的。   他们还不是贪恋你的美貌!   “哈哈,秦公子妙人妙语!白姑娘宛如风中柳树,我们这些世间的污浊男人,真的好像一群狼一样,只围着柳树转圈。”   显然,高渐离的文学水平是符合这个时代的。他还不会把美人比喻成鲜花。   折柳寄情,是高渐离能想到的最美比喻了。   一群狼,围着一棵大柳树嚎叫,这场面让秦牧打了个冷战。   高渐离的比喻让白倾城也感到一阵恶寒。   若是没有秦牧,高渐离的话也会捧得白倾城欢心。白倾城身为女人,又有着绝世容颜,自然也是喜欢男人的追求了。   她不答应是她不答应,但是如果没有男人追,白倾城可是会发脾气的。   但是现在她遇到了秦牧,而且秦牧给她写了一首词。那是苏轼的名句。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这句话简直是给白虎量身定做的。   她一个人撑着整个大荒,千万年过得如此辛苦,不正是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吗。   现在高渐离让她做大柳树,他们到像狼一样对自己嚎叫,这让白虎恨不得马上变成一棵柳树,每一根柳条都变成鞭子,狠狠的抽他们一顿。   太气人了,连话都不会说。   “哈哈,高先生高明!”秦牧对高渐离竖了一下大拇指。好在这时候这个手势意思和后世一样,都是赞美的意思,这没有让高渐离误会。   “猴哥,我就是柳树吗?”   “白姑娘,这个柳树桃树的咱们放一边,高先生说的狼,到是不得不提啊。白姑娘,你看啊,如果太子登基,燕国不但就要暴露在秦国视线里,就是白姑娘和太子的事,怕是嬴政也会知道吧。”   虽然秦牧没有问过白倾城的私事,但是白倾城说过,她见过嬴政。   以她的美貌,嬴政不被迷的五迷三道才怪呢。要不怎么到现在为止,嬴政孩子都有了,却不立王后!   (秦国这时候的确没王后,甚至到秦朝,秦始皇都没有立皇后。)   秦牧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要是你们想这片地方安生点,就别想着替换老国王。   在座的各位总算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秦牧用一句话做了总结。咱们偷偷的来,别敲锣打鼓。   “猴哥,打枪是什么意思?”白倾城不知道什么是打枪。   “打枪,这个吗,就是我们蓬莱地方话,其实就是吹喇叭。”   “噢,我明白了。你别打枪,我不吹喇叭,咱们偷摸的干事。”   “嗯,就这个意思。”秦牧哈哈一笑。   白姑娘,你真是太聪明了。   既然白倾城不提杀人夺位了,秦牧就掌握了主动权。   “太子,虽然现在你还不是燕国的国君,但是你早晚是燕国的国君。燕国如眼前这只兔子,比起嬴政的秦国,的确有点差距。燕国,必须得到一个极大的发展。白姑娘和太子是朋友,白姑娘准备帮你的忙。所以她委托我来全权办理此事。”   秦牧一边说,一边扫了一眼白倾城。白倾城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任何表示。   “太子,高先生,二位。我来自海外蓬莱,蓬莱和大陆没有交往,但是我们蓬莱,却和蛮荒之地的异兽有来往。燕国之北,是大荒,我们蓬莱和大荒结成了兄弟之国。在下不才,如今我是蓬莱驻大荒特使。”   “刚巧,承蒙白姑娘看得起我。她要我帮帮燕国,那我就勉为其难了。我知道,之前燕国和大荒多有征战,但是打来打去,双方都没占着什么便宜。我呢,愿意做个中间人,让两国罢战休兵,也结为盟友。太子,我这全是为燕国打算啊。”   说到这里,秦牧再次拿起火柴和香烟。   “燕国居于北,北地比起中原,在财富上差了一些。若要强国,先要有钱。怎么赚钱?就靠这两样。这个,是火柴,这个,是香烟。”   秦牧说着话,再点起一根烟。他觉得自己为了燕国牺牲真是不小,都快成烟鬼了。   “香烟,诸位也都享受到了,我相信,世上的人只要抽过一次,就再也离不开它。这火柴更是决不可缺的生活用品。有了火柴,出门行路生个火就方便多了。”   高渐离和太子丹同时点头。这两样东西的妙处,他们现在是深深的了解了。   “火柴和香烟,都是用蓬莱的技术,在大荒生产的。我愿意和太子以及高先生搞一个商业联合体。就是说,我出火柴和香烟,你们负责销售。”   太子丹听到这话,身体一震。   他之前就知道秦牧了不起,蓬莱客,造了那么多好东西,秦王嬴政都看好他。只是太子丹真没想到秦牧会从秦国逃跑了。而且他现在还和白姑娘混到了一起。   这俩人什么时候勾搭成奸的呢?   而且他怎么就跑到大荒当上蓬莱驻大荒特使了呢?这个名字虽然拗口,可是中文的意思太子丹很明白。   现在有各种信使,往来各国不断。这个特使,就是特殊信使而已。   秦牧代表大荒和自己做生意,可是大荒全都是异兽啊。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了香烟和火柴,太子丹绝不相信一群怪物能做出这样的好东西。   事实摆在眼前,太子丹不得不信。   要不说太子丹也是牛人呢。非牛人做不出把整个国家安危托付在一个刺客身上这样的傻事。   太子丹也不想太多了,他眼里看到的不是香烟火柴,全是锃亮的铜钱。   太子也是人,太子还是更高贵的人。他这么多年到处当人质,自己根本就没有多少私人财富。   回到燕国,他也怕秦王知道,所以一直很低调,没声张。燕王也不敢大笔赏赐他土地什么的。   总之,太子丹有权有势,却没钱。他缺钱,很缺。   秦牧摆在他眼前的香烟和火柴,不是别的,这是金山银山。财帛动人心,太子丹顿时忘记其他了。何况这时候他已经醉了,思维更不可能严密。   送钱给我,我不能不要。   “秦公子,你有多少货?”   “你要多少,我有多少。”   “赚钱怎么分?”   “这个吗,我们听白姑娘的如何?”   秦牧适时的让出了领导权。   不能自己唱独角戏了,否则白骨精一发火的话,不知道自己是三打她,还是她三打自己。弄不好变成散打,那自己可就散架了。   该放手时须放手!   “太子,我的意思是,你坐镇蓟城,高先生经营天下,把火柴和香烟卖到全世界。我要有井水处,便有香烟。”   “好!全听白姑娘的。”高渐离和太子立刻表态。   “不过,猴哥帮了太子的忙,他也是有难处的。他是大荒的特使,大荒的事,都是他在管。他跟我说,大荒很需要铁匠,还有各种工匠。有这些,才能更多更好的造香烟火柴。”   “的确如此。”秦牧赶紧敲边鼓。   “猴哥说了,大荒和燕国,是合则两利的事。大荒需要很多工匠,我们燕国,需要很多香烟火柴。猴哥还说了,这只是开始,等我们合作越来越深入,大荒还能提供更多好东西。你看现在这一切,都是猴哥从蓬莱运来的。以后,大荒也能做。那样你们不就都有这些好东西用了吗?”   “这都是从蓬莱运来的?”太子丹和高渐离都有点吃惊。   蓬莱可是东海之上,相隔万里。当然,这都是秦牧一直放出的烟幕,他们全信了。   “是这样,”秦牧解释道:“我为什么是蓬莱大使呢?因为蓬莱是蛮荒之地,蛮荒之地和人类的地盘不同。大荒和蓬莱之间,有一条神秘的通道。我能用这个通道运一点东西,多了不行,只能一点点。眼前这些东西就是我能力的极限了。不过正如白姑娘所言,我要做的,就是在大荒再造一个小蓬莱。那时候,太子还用在乎嬴政吗?”   太子丹一听,是啊!如果大荒和自己结盟,而大荒又有了蓬莱的实力,那我还怕谁?我谁都不怕!   妥了!   白倾城适时的站了起来,她亲自为众人斟满了酒。   “诸位,为了大荒和燕国,干杯!” 第一百零四章 秦牧和白虎回到大荒   送走了两位客人,白倾城和秦牧回到了卧房。   “白姑娘,你这宅子房间众多,咱们各自睡吧。”“猴哥,你是怕我吃了你吗?放心,我不吃人肉。”“白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如果有外人在,我睡不着觉。”“猴哥,如果我看不到你,我睡觉也不踏实。”“白姑娘,咱们也算是合作伙伴了。你能不能和我坦诚点。这么多年你都没有见过我,难道你没睡过安稳觉?”“之前没有你,我睡的安稳,现在有了你,如果不见,就睡不安稳。难道不正常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是人类很正常的想法吗?”白倾城的话让秦牧没法接了,他总不能说,你也不是个人啊。   那接下来就麻烦大了。   其实秦牧的话并不是废话,他一直在试探。试探白虎的漏洞。   如果白虎晚上也不可以离开自己,那就是说她可能在看不到自己的时候,会失去对自己的控制。   这段时间的自由对秦牧来说很重要。   只是试探来试探去,白虎没有展示她的漏洞给秦牧看。这让秦牧也只好放弃了试探。   一张屏风,隔开两张床。   白虎的闺房里面,自然全换上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居家用品。   这让白虎和秦牧都感觉到一丝丝异样。   当时在山洞里,虽然也是这一套,可那是在大荒,在莽荒世界,秦牧都没有时间想别的。   如今来到人类世界,在燕国的都城,在白倾城的府邸,同样的家具,感受完全不同了。   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和自己睡同一间卧室,秦牧的心也不禁有了一丝异样的感受。   白骨精不愧是白骨精。她的美丽连唐僧都抵挡不住。否则唐僧为什么总替她求情,不让孙悟空杀了她呢?肯定人家长的漂亮。   “猴哥,”屏风一边传来了白倾城的声音:“你之前为什么叫我白骨精?”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这还没过夜呢,白倾城就想起了宴席上秦牧的话。   白骨精是什么?白倾城完全不明白,但是她本能的以为这不是一个好称呼。   “噢,白姑娘,你问这个呀。这个其实是我们蓬莱对出色女人的尊称。”“怎么讲?”   “我们那边的女人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比如种地的农民,就叫蓝领,做生意的,就叫白领。其中做的出色的女人,就是白领中的骨干和精英。简称白骨精。这是一个尊称。”“原来是这样。那你看我像白骨精吗?”   “像,太像了,非常像。你比白骨精还白骨精。”听到秦牧的赞美,白倾城心里窃喜。虽然她是圣兽,但是在人类世界,她只是一个有钱的漂亮女人。她比起燕国的王后妃子,在地位上大有不如。   白倾城永远想做第一。只是限于人类世界的社会秩序,她没办法实现这一点。   现在听到秦牧夸她比蓬莱的女人还能干,白倾城心里多少平衡了一些。   她已经很清楚的意识到,蓬莱的人类要比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在各个方面都先进很多。   自己在蓬莱都是最出色的女人,那么在燕国就不用提了。一定是远超什么王后王妃的。   “猴哥,那你看我改名白骨精怎么样?”   “这个吗,”秦牧想了想说道:“还是不用了。因为白骨精是一群人的尊称,不是一个名字,你现在名字挺好的,别改了。”秦牧当然不能让她改名,否则以后万一有人写《西游记》,岂不是直接把白倾城当成了白骨精。   “好吧,那就不改了。”这次白倾城到是很听话。   今晚她很开心。大荒和燕国的联盟,这么多年她都没有促成,可是在今晚,在秦牧的操作下,一切都实现了。   这就意味着大荒的异兽,她的子民即将拥有盔甲和武器。再和尸山的敌人打起来,就不会次次落败了。   这是大荒迈向新时代的第一步!   “猴哥,今晚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你写一首诗吧。”面对白倾城提出的要求,秦牧不由得想起了青龙。青龙也酷爱人类的诗词。看来艺术还真是无国界。岂止无国界,还跨种族了。   “白姑娘,这么晚了,还是睡吧。”秦牧没有心情抄诗。他虽然挂着一个蓬莱特使的名头,但他本质上就是白虎的俘虏。   秦牧只想接触到白虎胸口那块和氏璧,根本就没打算在大荒搞什么建设。现在被逼工作已经很不堪了,再被逼写诗,简直是太过分了。   你要懂得适可而止!   没想到他刚说完这句话,就见眼前一花,白倾城突然就出现在秦牧的床上。   什么屏风啊,什么距离啊,完全不存在。   白倾城仿佛鬼魅一般,让秦牧完全措不及防。   你怎么不讲半点物理法则呢?   “猴哥,你有心事?是不是想你蓬莱的白骨精了?”“哪里哪里。我在蓬莱没有亲人。”   “那你为什么闷闷不乐?连诗也不写了呢?”   “这个吗……”秦牧一时也找不到好的托词。   “是不是因为我没给你碰我,你生气了?”   “……”白倾城这话到是说到了秦牧的心眼里。他朝思暮想就是白骨精那一块玉啊。   “你写一首诗,我给你碰一下。”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好,听着。”白倾城这个条件立刻勾起了秦牧无穷的斗志。能摸一下,那真是想也想不到的美事啊。这件事到是真值得纪念一下。   思考中,秦牧记起了酒席上白倾城说的一句话。她要“有井水处,便有香烟”。   这让秦牧不由得想起了柳永。   柳永之词,的确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就是说,世人都知道柳永的词。   那就他吧!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柳永著名的一首词“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   这首词把男女之间的感情,描写的深入骨髓。好像得白血病一样,人都瘦的不成样了。   白虎一听之下,大是感动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猴哥,你说你们男人,真的对女人有这样的感情吗?我看世间的男人,把女人不过是当玩物而已。谁能如你这般,思念一个女人到皮包骨的地步?”“我也没这样啊。”这是秦牧的心里话,他好像还没想一个女人把自己想脱形了。不过这句话他没敢说。   此时卧房气氛变得微妙起来。白倾城这一刻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圣兽的身份。这一刻的白倾城,就是一个对感情充满憧憬的小女人。   秦牧不想破坏这难得的一刻。   这一刻,似乎自己和白倾城终于能平等了。   秦牧准备趁热打铁:“别人是别人,我是我。”说完这句话,秦牧尽量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千万别脸红。这谎话说的秦牧自己都不信。   好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会如此说谎。好像只有他才是情圣一般。其实都是畜生。   如果白倾城知道后世女人如何称呼男人,就不会傻傻的这么问了。男人,全是大猪蹄子。   “猴哥,我就知道你与众不同。你和全天下男人都不一样。”“白姑娘,你这句话到是说的不错。”秦牧的确是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都会飞了。他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专打白骨精。   “好吧,等你证明了这一点,我就让你碰我。”说着话,白倾城突然又消失不见,接着,声音从隔壁的床上传来:“猴哥,我累了,睡吧。”“别啊,你还没让我摸你呢。”秦牧不免怒了。这不是耍傻小子吗。你张张嘴,就骗了柳永这么著名的一首词,这太过分了吧。你总得让我碰一下啊。   “猴哥,我要看到你衣带渐宽,否则你别想碰我。”……   秦牧叹了口气,他准备明天就换一件大号的衣服。这样才好衣带渐宽。否则就要等猴年马月了。他不觉得自己思念白倾城会到衣带渐宽的程度。   他只是想摸一下和氏璧。但是就算是和氏璧,也不能让自己衣带渐宽。都得白血病了还怎么成神。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有用的身子,还是不能糟蹋的。   有了地方上的实权人物出面,这个联盟的具体事项就很容易执行下去了。   太子丹雇佣了大量的匠人,铁匠木匠都有。他还组建了一支车队,运输铁矿和煤矿。   成熟的铁制品燕国也缺,这是战略物资,太子丹没法动。   不过他的属地有铁矿和煤矿,这些东西,到是可以给大荒运过去。   秦牧亲自出面,组织人手,安排车辆,在忙碌了十天之后,车队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望着长长的车队,秦牧感受到了身为人类的渺小。   不论是自己,更别说白虎,他们往来大荒和蓟城之间,真可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但是人类只能靠着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走完这漫长的路程。   还好,秦牧特意在大荒的边境建成了自己的工业区。   蓟城离燕国的边境也不远。两地路程大约不到两百公里。走吧,总有一天能走到。   路越走越好,因为风景越来越好。   当秦牧一行出了长城关口,就接近大荒了。这个长城,正是历代燕王修建的防御工事。   现在燕国正在严冬,大荒却春意融融。   秦牧这一路上有白倾城陪伴,真是辛苦异常。   他无时无刻不在被白倾城骚扰着。不是性骚扰,而是白倾城有很多很多东西要跟他学。   白虎是异兽,天生聪明无比——否则也不会纵横两界了。   她清楚秦牧意味着什么。这些学问只留在秦牧身上是不行的,必须都转移到自己身上才可以。   等他们到了大荒的工业基地,白虎已经初步掌握了中国农业时代的巅峰科技。   工业技术秦牧就不教了。他自己都不能搞工业革命,更不能让白虎瞎搞,否则惹来神仙发怒那就全完蛋了。   燕国的车队距离大荒的工业基地十里时候停了下来。   人类毕竟是人类。这些燕国的百姓要是看到一群异兽,估计分分钟跑的精光。太可怕了。   他们能走到这里,完全是被压迫的。太子丹派了一支卫队押送这些人,而白虎已经传令下去,沿途异兽回避。   秦牧对白虎的传令模式羡慕不已。她只要脱光了衣服,对着月亮嘀咕一番就能把命令传下去。   白倾城每次传令,秦牧都尴尬不已。他是想回避,但是白虎不允许他脱离自己的视线,这让秦牧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秦牧来说,白倾城每一次发布命令,都是他的难熬时光。   好在现在到了大荒,她终于不用再这么折磨人了。   回到大荒,就回到了家。这不但对白虎如此,对秦牧也是如此。   他的家人都在大荒。   这一次他们离开的时候,秦牧特意把家搬到了工业区附近。   搬家,放在任何时期都是个麻烦事,可是对于秦牧和白虎二人组来说,这都不算事。   秦牧挑中一个地点,白虎立刻施展神通,在那一处山腰处开辟了一个新的洞穴。   这洞穴完全是按照秦牧画的图纸来的。有卧室,有客厅,有餐厅,还有卫生间。   整个就是一套别墅群。   只是别墅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不过这不是还有秦牧吗。   他马上变出各种家具,以及应有的生活设施,生活用品,迅速的填满了每一个房间。   大到桌椅板凳梳妆台,小到牙膏牙刷,全齐活。   而且白倾城引来了山泉,这样用水的问题也顺利解决了。   秦牧面对自己的的别墅,也是深感自豪。   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只凭自己和白虎俩人,就能成为世界顶尖的建筑公司,加装修公司。这样赚钱太容易了。   可惜呀,自己回不去,白虎更不可能跟自己回去。   那就安心在大荒搞建设吧。   李嫣乌鹭俩人一开始对自己的工作只感觉到可怕。   她们知道蛮荒之地全是异兽,但是当她们真的看到几十米高的夔牛,一千只脚的蜈蚣,还有遍地爬的大蟒蛇,谁能不害怕呢?   如果不是有九尾狐帮手,她们俩连家门都不敢迈出去。   九尾狐族能变成人类,这个天赋技能,让他们迅速的成为了领导层和工人之间的连接体。   所以,他们的地位也大幅度增长。   之前的九尾狐,一样要和别的种族争地盘,有摩擦。   现在就没有了。   所有工人,不论是夔牛还是千足蜈蚣,都要通过九尾狐领工资——也就是酒。   酒是秦牧留下的。全天下都没有这样好的酒。异兽要喝酒,只有老实的干活。   当白虎看到自己的工厂一切依然是井井有条的时候,不由得欣喜。   “猴哥,就是看到这一切我都不敢相信,你竟然做到了。我这么多年都没让他们如此听话,还是猴哥你厉害。”大荒工业区运转正常,人类工业区马上就会开始建设,白虎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充满希望过。   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身边这个男人。   自己绝不能让他跑了。如果他敢跑,哪怕是到天涯海角,自己也得把他抓回来。   “秦公子。”小倩和猪八戒也赶了过来。   “猴哥,你回来啦。”   “嗯,我交代你们的事办的怎么样?”   “都OK!”猪八戒嘴里蹦出个英文。这是秦牧有时候不小心说漏嘴的,结果猪八戒就学了过去。   猴哥的一切,都必须学习。   “好,带我过去看看。”   “猴哥,您跟我来。” 第一百零五章 大荒的基本建设   秦牧跟着八戒和小倩,来到了山谷附近的一处树林。   他刚一靠近树林,就见林中飞出一群东西。   这玩意秦牧根本就不知道叫什么。   “猴哥,这是顒(永这个音)。”白倾城也跟在秦牧身边。   这些顒足有十只,它们飞到秦牧眼前落下,纷纷向着白倾城鸣叫。显然,它们在和大荒的老大打招呼。   白倾城随意的一挥手,这些顒就安静了下来。   看来白虎的神威没人可以抵挡。   秦牧在云梦泽拿到了狌狌宝珠,当时也能听懂一些异兽语言。可是也许异兽也不是使用同一种语言,所以他在大荒听不懂异兽的话。   他完全不知道这些顒在说些什么。但是他很清楚,这些顒,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它们,是自己的侦察部队。   顒,长着蓝色的羽毛,还有一张人类的脸孔。但是他们比人多了两只眼。   每一只顒有四只眼,好像麻将牌中的四筒一样。   同时它们还有一对长长大大的耳朵。   这些顒飞行速度极快,而且无声无息。   秦牧离开大荒之前,交代小倩和猪八戒去寻找符合他要求的侦查兵,现在俩人给他挑选了十只顒。   还别说,看来八戒很懂得自己的心思。这些顒正是最好的侦察兵。能飞,看得远,听得清。而且它们还有夜视能力。   这也是秦牧要带着八戒的一个原因。虽热他是尸山出来的间谍,但是他的确很会察言观色,也会办事。如果不是自己意外的出现,八戒假扮嫪毐很可能就把秦始皇给干翻了。   这是一位能人。秦牧越看越觉得这个八戒,和西游记里面那个差不多。那莫非自己真就是孙悟空?   如果是这样,自己真的要弄一根大棒子。等到自己神通大成时候,拿着大棒子狠揍白骨精一顿出气。   “你们都知道自己的任务了吧?”   秦牧对着一群顒开始训话。   小倩是他的翻译,秦牧说一句,小倩翻一句。   “知道了。干活就有酒喝,不干就没有。”   “对!非常正确!”秦牧连连点头。不错嘛,八戒把自己的精神完全传达了下去:“你们是十个人,这是一个班的人数,我们要选个班长。看这里。”说着话,秦牧随手掏出了一个视力表。这还不是E字形的,而是C字形的。C字形是空军招飞行员测试用的,比E字形难度更大。   “八戒,你拿着这个向后走,我说停就停。”   看到八戒走到十步之外,秦牧说道:“停。”然后他转头对一群侦察兵说道:“你们谁能看到第三行左边第一个字的开口方向?”小倩听到秦牧的话,叽里咕噜一通翻译,最后还拿起棍子在地上画起了图。   秦牧看的直汗颜。这真是没办法,语言的翻译,社会必须对等。   比如现代人来到一个原始社会,他拿出手机给原始人看,那这个手机怎么翻译?石头棍子,在原始人的语言中应该都有对应的单词,但是他们没有手机,所以不可能有手机的对应单词。   秦牧现在面临的问题也是如此。   小倩能理解自己的意思就非常不容易了。对于一群顒来说,左右能区分吗?甚至他们未必有左右的概念,因为他们无需分辨左右。至少不用发音吧。   经过一通沟通,这些顒总算知道该干嘛了。   他们一个个向着远处的视力表张望。   很快的,一个个就用爪子指示出方向。   白虎看了一眼,直接一口气吹翻了六个。这六个完全是胡指。秦牧也不知道他们是没懂自己的意思,还是没看清视力表。   但是白虎的霸道他又领教了一次。   剩下四个是对的。   秦牧再次让猪八戒后退,如是几次之后,就连秦牧都看不清那个C字的开口了,这时候总算淘汰剩下一只。   “你就是我们大荒侦察班的班长了。”秦牧特意把班长两个字写在了地上。   当然,这个字估计大荒的异兽更是没有对应的语言了。不过不怕,秦牧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你们没有这个字,没有这个发音,正好跟我学。以我为准。   大荒的异兽,不是人类世界的野兽,他们更像是原始的人类,只不过样子怪了一些。他们是能发音的。秦牧完全拿他们当一群原始外国人看。   你们不知道这个字,正好,全以我的为准。   “你就是班长,跟我说,班长!”   “班长!”一群顒大声回答。还别说,除了口音怪点,到是大致不差。   “班长是他!”秦牧指着那个视力最好的人说道:“以后,他就是你们的班长,你们的行动,要听他的指挥。你们所有人,都是白虎女王的战士。你们是女王的侦察兵,你,是女王的班长。你们从今天开始,有固定薪水了。每人一个月一瓶酒,班长两瓶。现在,我发第一个月的薪水。”秦牧说到做到。他随手变出了十一瓶二锅头。   侦察兵一人一瓶,班长两瓶。   从这一刻开始,秦牧给大荒的异兽种下了薪水这个概念。   同时,秦牧还给大荒带来了阶层的划分。   这些顒,原来没有什么高低贵贱,大家都是顒。   现在不同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竟然成为了班长,而班长比我多一瓶酒!   人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异兽是人的更原始状态,他们也和人一样。凭什么你比我多!   不行。   如果不是白虎老大在场,他们能打起来。   但是女王就是女王。她大声呵斥了一阵,这些躁动的顒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们的任务,是每天在大荒和尸山的边界巡逻。而且如果有可能,你们要越过大荒,进入尸山的地盘。当然,要保证自己安全,有危险赶紧跑。听明白了吗?”小倩嘀哩咕噜的一通翻译。   “知道啦。明啦,安啦。收到。鸟毛的命令。”一堆顒语回复了过来。小倩哪敢照实翻译,她只捡着好听的翻译了一句。   反正这些侦察兵都听懂了。   “你们从此以后,不再是老百姓啦。就是说,你们不再是普通的顒,你们是女王的战士,你们要守纪律。我的纪律很简单。每天去巡逻就可以。如果我发现哪天你们没有去巡逻,第一次罚薪水,第二次拔光你们的毛,第三次就砍头!”秦牧的话配合着白虎威严的眼神,这帮侦察兵一个个老实了。   他们抱着自己的薪水,飞快的向着西边飞去。   不错嘛。秦牧点点头。自己总算是拉起一支队伍了。虽然都是些鸟人,可那也是自己的队伍。   鸟人怎么了,人家还会飞呢!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八戒跑到秦牧身边,一脸谄笑的说道:“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抖一抖威风山崩地也裂,哪里有难都想你,哪里有险都有哥,身经百战打头阵,惩恶扬善心……”没等猪八戒拍完马屁,白虎一脚就把他踹出一溜跟头。   太恶心了,没法听。   你猴哥还有大事要做,没工夫听你瞎哔哔。   “猴哥,接下来我们干什么?”白虎转头认真的请教秦牧。   听到白虎也管秦牧叫猴哥,猪八戒大惊。完了,自己的地位要不保。   “太多事要干了。香烟产量还太少,熟练工不够,我们要继续招人。还有,铁匠铺要先搭起来。一个国家,无农不稳,无工不强,无商不富。暂时我们先不管农业,先抓工业。打铁,就是工业。等我们有了足够多的铁,就可以把战士们武装起来。”“好,都听你的,猴哥。”   大荒的新时代,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秦牧每日每夜忙个不休。   他发现在大荒搞建设,从某一方面来说,比在人类社会要容易。   秦牧要炼铁,自然不会采用本时空落后的生产技术。   他是要直接炼钢的。   钢和铁的区别,在于碳含量。要想炼钢,先要炼焦。   用焦炭炼铁,才能得到合格的铁水,然后再进行一系列处理,就能得到优良的钢材。   这个活他曾经在第一次穿越时候干过一次。虽然他的记忆被全部删除了,但是潜意识里面还不陌生,而且有智障少女在,他所需要的一切资料,都能随时提供给他。   要炼焦,先要有炼焦炉。这是一系列的高温窑。   放在人类世界做这件事,自然要发动劳工,一砖一瓦的搭建起来。   但是在大荒就不用了。因为大荒有圣兽白虎,白虎有移山填海之能。   秦牧找好地方,画下图纸,白虎立刻就能在山体上开出连串的窑洞。   真是沧海桑田一瞬间。可以说一眨眼时间,秦牧要的窑洞都齐活了。这要放在人类世界,起码得俩仨月。   可见圣兽之所为称为圣兽,那绝不是吹牛啊。这一手本事看的秦牧极为羡慕。   自己要是有这样的能力,那去旅游就太方便了。等于随身带着别墅啊!   秦牧认为这一切能力都蕴含在白虎胸口上那一块和氏璧里,所以他对于白虎的胸口更眼热了。一小时恨不得看三千六百遍。只看的白虎脸都红了。   这个男人,看起来和人类的男人也没什么区别吗。都是大猪蹄子。当然啦,这句话就是作者说的了。白虎还没有这么风骚的语言表达能力。   有了炼焦窑,就可以开始炼焦。   有了焦炭,就可以开炼钢铁。这就需要一个炼钢炉了。   关于炼钢炉的问题,秦牧思考再三。他问过智障少女,是不是能给自己变出一个炼钢炉来。   结果智障少女果断的拒绝了他。妹妹没这个本事。   秦牧思考的问题是,智障少女是不是在骗自己。她说过,自己有很多东西不能搞。   炼钢炼铁应该不在此列。因为本时空已经有了钢铁。   但是他要的炼钢炉,是后世的炼钢炉,这个过于先进,属于不可以展示的,所以智障少女故意不给她。   想来想去也没有结果,那只好退而求其次。不给我炼钢炉,给我点钢铁吧。   这个要求智障少女满足了他。   于是秦牧只能变身成铁匠,亲自动手打造小高炉。还好,小高炉炼钢的资料他也全有。   在秦牧的带领下,一个属于大荒的钢铁基地,渐渐的成形了。   大荒和燕国之间,本来荒无人烟的道路上,一日比一日热闹了起来。   大荒生产的香烟和火柴,由九尾狐族变成人类,组成商队,源源不断的运到燕国的蓟城。   然后他们再从蓟城拉回来大荒需要的一切物资。   这样秦牧的钢铁厂就有了稳定的原料来源。钢铁是重工业,秦牧就把钢铁厂所在地命名为“钢城”。   造纸,卷烟,火柴,这三样是轻工业。秦牧把那一块地方命名为“金城”。来钱的地方。   原来大荒的核心在花果山,那是白虎的老窝,是她在大荒的闺房。   现在大荒的重心已经转移到了金城和钢城之间。   这里,成为大荒的重中之重。   白虎每天在两个城市不断的巡查。她看着自己的基业一天一天成形,一天一天变大,心里乐的都快开花了。   甚至她都想着,是不是给秦牧摸上那么一次。   可是她又下不定这个决心。她知道秦牧能从和氏璧中感受到宇宙的奥妙。   如果他摸一下,就把里面的东西都摸清楚了,自己还怎么留他呢?总不能捆着他为自己办事吧。   可是如果一下都不给他摸,好像也的确说不过去。秦牧每天累的跟狗似的,人都瘦了。   白虎还真没看错,秦牧的确瘦了。   但是他不是因为自己累,他的身体足以支持这样的劳动强度。   真正累的是智障少女。因为到目前为止,异兽这边的工资,完全是用酒来支付。   这些酒全是智障少女变出来的。每变一样东西,智障少女都要消耗相当规模的能量。   她早就筋疲力尽快虚脱了。但是秦牧这时候不能让她放松,她如果变不出酒来,秦牧的轻工业立刻就崩溃。   甚至他的侦察兵也要散伙。   历史上,因为发不出军饷而导致王朝更迭的事,举不胜举。   秦牧绝不能步历史的后尘。   军饷,工资,必须发。   智障少女能量衰竭到最后,不得不借助秦牧的能量来变二锅头。   这一下就让秦牧体会到质能方程式的厉害。即使一克物质的转换,也需要天文单位的能量。   平时智障少女变东西,完全不动用秦牧的身体,所以秦牧没感觉。现在智障少女变东西,全是消耗秦牧的身体。   眼见着秦牧就瘦了下去。   秦牧的样子,不但白虎看在眼里,李嫣和乌鹭更早就发现了。   她们私下劝秦牧好好休息休息,可是秦牧哪能休息呢。再说这也不是休息的事,这是二锅头的事。   李嫣和乌鹭两人心疼不已,但是她们都清楚白虎的厉害。那是一头圣兽,本领通天,就算是自家男人也远远不是人家的对手。   她们又能怎么样?   正在两人束手无策的时候,青龙回来了。   她一看秦牧这个样子,顿时大怒。   “好呀,趁我不在的时候,白虎敢这么欺负你,她眼里还有我吗?牧牧,你等着,我这就去找她算账!” 第一百零六章 青龙的妙计   青龙这一次回来,不只是带来了芈素,还带回来了祝磺。   秦牧大喜。   他要在大荒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卫生系统,必须有医生。   靠大荒这群异兽?想都不用想。他们连医生是什么都不知道。秦牧只能从人类世界找。   但是人类世界,谁敢来大荒给这些怪物看病啊。秦牧逼不得已,只能想起芈素了。   芈素学医没多久,可是秦牧等不了啦。赶鸭子上架,就是你了。   如果不是为了准备对尸山的战争,秦牧还可以让芈素多学习一阵。现在他只能让青龙把芈素带来。   只是没想到,不但芈素来了,她的师父祝磺也来了。   秦牧连忙设下宴席。这顿宴席就不是他变出来的了。一切食物全是本时空的,猪牛羊肉,还有兔子和骆驼,全是人类世界运来的。   青龙占据了芈华的身体,这个秘密天下间只有秦牧一个人知道。   在祝磺和芈素看来,青龙就是芈华。   青龙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把芈华的灵魂彻底给吸收了,秦牧再也没听过芈华的半句话,而青龙对秦牧的态度也逐渐有了一些改变。   变得亲热和依赖了。   她不只是对秦牧一个人如此,青龙面对芈素时候,也不由自主的萌生了姐姐对妹妹的感情。这一点就连青龙自己都没发现。   芈素更是感觉不到异样了。在她面前,就是自己的孪生姐姐。   芈华让她来帮秦牧,芈素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   她早就想去找姐姐姐夫了,只是一直没得到俩人的消息,她动弹不得。   青龙向祝磺提出带妹妹走,没想到祝磺反倒希望和她一起走。   楚国最近接连发生了许多大事。春申君黄歇被杀,大巫魏轩大闹王宫,王后李嫣跟着秦牧跑了,然后楚王也死了,再然后太子登基。   这一连串的事情就好像一股飓风扫过荒野,不知道多少大树小草被连根拔起。   整个楚国简直是一片狼藉。   尤其魏轩身为大巫,却在楚国的王宫大杀四方,这让楚国的王族和贵族极端震怒。   高层震怒,非同小可。楚国的巫师这个阶层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幸亏祝磺历来以行医为主,不太沾染巫术的事情,这才侥幸留的一条性命。但是他的生意可就一落千丈。   现在听到青龙要带着芈素去找秦牧,祝磺立刻提出跟青龙一起走,去投奔秦牧。   虽然秦牧身在大荒,在蛮荒之地,可是祝磺也不在乎。   他是巫师,巫师对于蛮荒之地没有普通人类那么害怕。   而且既然秦牧在大荒已经站稳了脚跟,自己更不用害怕了。秦牧不等芈素学业有成就叫她走,一定是大荒缺巫师。自己的医术比起芈素强太多了。   这时候投奔秦牧,是最佳的时机。   祝磺的计算一点没错,秦牧热情的接待了他。   金樽美酒斗十千,随便吃,随便喝。   秦牧和白虎做主人,祝磺是客人,陪客就是秦牧那一大家子。   一群人吃的非常尽兴。   秦牧得到了一位真正的医生,而祝磺也发现这里大有可为。   他们都没注意到青龙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在酒席上了。   “祝大巫,大荒别看是蛮荒之地,但是正因为这里是人类的处女地,所以才更有可为。”“老夫了然。”   “还有,祝大巫,你很快就会明白,我们在大荒做的一切,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所以,我想请您改个称呼。医生,你觉得怎么样?在我们蓬莱,治病救人这个职业都称为医生。”“但凭秦公子吩咐。老夫以后就是祝医生了。”“姐夫,那我就是芈医生了。”芈素也连忙给自己弄了个响亮的名头。   她现在早就不再把小脸涂抹的漆黑了。如今的芈素,粉嫩的一张脸,和青龙简直一模一样。这也是让大家没留意到酒席上少了一个人的原因。   “好,你就是米医生。你和祝医生一起,还有我,再加上白姑娘,咱们一起成立一个卫生部。我们一起来研究如何管理大荒的医疗卫生状况。比如日常的疾病怎么医治,战时的伤员如何处理。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也非常非常高尚的职业。两位医生,你们,就是大荒之光!”“姐夫,我一定做好!”芈素被秦牧两句话就点燃了热血。她觉得自己简直是脑袋后面冒出一圈光环——自己就是大荒之光。   祝磺虽然没有芈素这么兴奋,但是他也明白,自己已经开始了一段全新的人生历程。   大荒虽然全是异兽,可是人兽之间,并不是完全不同,自己的医术还是大有可为的。而且秦牧告诉他,根据秦牧的调查,大荒有许多珍贵的药材,就连人类世界都没有。   见猎心痒,祝医生也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   而且大荒虽然听起来可怕,但是大荒的女王,不还是人的模样吗。她不但是人的模样,还长的国色天香,芳容绝代。   这样的女王,让祝磺也愿意听她的命令。   秦牧的组织架构又补上了一个重要模块,这让他心里很是满意。   “来,祝医生,芈医生,我预祝咱们的事业……”秦牧端起酒杯,正在说祝酒词,这时候就见小倩匆匆跑了进来。   “女王,秦先生,大事不好,钢城的工人造反了。他们正拿着锤子斧子向这里冲过来。”我晕!秦牧一听这话险些闭过气去。   这是哪跟哪啊。   现在不是战国时代吗?这里不是蛮荒之地吗?怎么这时候还有工人造反的事情发生?   你这也太早了吧。起码你等到民国再弄这一出啊。   现在造反,我是一点准备也没有。   “小倩,不急,慢慢说。”   “秦先生,工人们正在芈姑娘带领下冲过来,马上就要到门口了。”“……”   秦牧彻底糊涂了。   小倩说的芈姑娘,就是青龙。青龙吃饱了撑的带领工人造反?   你是不是疯了。   秦牧眼神一扫而过,果然,青龙没在屋里。   白倾城愣了一下。她也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这到底怎么回事?人类造反?为什么?   再说,这些愚蠢的人类,哪里来的勇气呢?拿着锤子和斧子就敢来打我?   白倾城发自内心的想笑。   除了秦牧和白倾城,所有人都傻了。   祝磺刚来,摸不着头脑。   李嫣和乌鹭却十分了解白虎的威力。难道芈华真的疯了不成?还是她有什么打算?   秦牧不是告诉你了吗,白姑娘是大荒圣兽,要我们好好的别找茬,否则生死难料。怎么你还敢这样做?   难道你是因为她用坏了自家男人?可是就算她用坏了秦牧,咱们也要以德服人,不能乱来啊。你以为带着一群工匠就能打败白姑娘吗?   她们俩可是管理着那些异兽的。想到小山一样的夔牛,和长着无数手脚的蜈蚣,这俩人身体不由得一哆嗦。   这其中最莫名其妙,又不知所措的,就是芈素了。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姐姐这是怎么了?如果姐姐带着工匠造反,自己要站在哪一边?   显然姐夫完全不知道这一切。   这时候,白倾城发话了。   “猴哥,我看你的夫人要少一位了。不过不用担心,我会给你补上十个的。”白倾城说完这句话,立刻起身就要出门。   不用问,她要大开杀戒。   秦牧很清楚的知道,凭白虎的本事,别说那些钢城的工人,就是再来十倍百倍,也完全不是她的对手。   白虎的战斗力,秦牧根本没法衡量。如果说一个人类工匠的战斗力数值为一,人类战士的战斗力数值为十,那么白虎最少是千万级别。   这还是秦牧虚估的。至于白虎到底战斗力有多少,他也摸不清深浅。   如果让白倾城走出这个门口,那些工人全得死,甚至青龙也活不下来。   白虎刚才已经亲口说要宰了青龙。   “别!”秦牧一把拉住了白虎:“这件事肯定是有误会,误会。我先去看看再说。”秦牧说着话,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他一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此时的秦牧,简直化身成一道闪电。   转眼间,秦牧就看到了青龙领着一群工人,正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哎呦,还真是造反!   这到底怎么回事?   青龙离开大荒去接芈素的时候,钢城还没建立。   这些日子以来,是秦牧一直在工厂搞建设。这些工人全认识秦牧,秦牧是他们事实上的领导。   领导这个词也是秦牧给工人们普及的。如果放在人类社会,秦牧是他们的雇主。   正常情况下,工人是不敢反对雇主的,何况这时候阶级分明。秦牧虽然和工人在一起工作,但是他不是工匠阶层。这位是冠军侯。虽然这些工人不知道秦牧是哪里的冠军,可是人家是侯爵不会错。   一个工匠,甚至一群工匠,也是不敢造侯爵的反的。   可是被青龙忽悠过之后就不同了。   青龙告诉他们,他们全被那个姓白的女人骗了。那个女人是大荒的异兽,一等钢铁厂建设完成,她就会命令大荒的异兽吃了这些工人,然后接管工厂。   这下工人们全炸锅了。我们来蛮荒之地本来就冒着巨大的风险,结果还要被吃掉。这谁不愤怒。   胆小的马上就要跑。   可是青龙告诉他们,跑是跑不掉的。只有跟着她一起反抗,才能保住小命。   “擒贼先擒王。工友们,那个姓白的女人就在她家里,我们这就去抓住她,让她答应我们我们的条件。”工友这个词,还是秦牧告诉青龙的。   青龙长的如花似玉,她的话很快得到了工人们的拥护。于是青龙带着大家就冲过来了。   小倩发现这个情况,她哪知道这些人要干嘛。你们一个个拿着锤子斧子的,气势汹汹的向白姑娘的家闯。这不就是造反吗。   她连忙跑过来报告。   这就引发了接下来的一切,如果秦牧不是抢先出现在工人们面前,这些人已经被白虎杀个精光了。   秦牧站在路中央,大声说道:“工友们,大家停下,都停下,先听我一句话。”工人们看到秦牧出现,纷纷停住了脚步。   白姑娘是大荒的异兽,秦公子不是。他至少还是个人呀。是人,应该站在我们这一边。   “冠军侯,你给大伙交个底,是不是我们弄好了厂子,大荒的怪物就要把我们都吃掉。”工人们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秦牧一听,顿时迷惑不已。   这是谁传的谣言啊。这不是扰乱军心吗。   他不由得望向了青龙。这事,怎么看怎么都是只有你才能办的出来。   工人们哪知道大荒的具体情况。再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钢城的重工业还是要靠人类,靠这些工人的。   大荒的异兽还无法提升到人类工人的水平。他们连人的水平都暂时达不到,更别说做工人了。   这个钢铁厂,以及这些工人,是秦牧的宝贵财富。他怎么可能让异兽把他们都吃掉呢。   “工友们,这是谣言,谣言。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听我说,我以冠军侯的名义保证,你们在大荒不但不会被吃掉,还会赚很多很多钱。以后回到燕国,都能盖大房子,娶漂亮女人。”工人们听到秦牧这么说,脑袋里面又变得混乱了。   这事,怎么和芈姑娘说的不一样呢?   难道那些怪物不想吃我们?   他们一时看看秦牧,一时看看青龙,场面突然变得诡异起来。   秦牧一看有门,立刻准备再加一把火,先把事情糊弄过去再说,可正在这时候,白倾城突然出现在秦牧身边。   她面如寒冰,望了一眼面前的工人,然后把视线集中到青龙身上。   “大夫人,你是不是活腻味了?” 第一百零七章 劳动法   白虎是动了真怒。   大荒的面貌,在秦牧拼命的努力下,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一切都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可是一切又一样一样的在自己眼前出现。   秦牧为她彻底改变了大荒,而且大荒的发展不可限量。   照这样发展下去,别说挡住尸山了,就是反杀过去也未必不可以。   如果大荒消灭掉尸山,自己很可能就可以打败玄武,然后就能抢夺到玄武的那一颗和氏璧。   整个蛮荒之地,只有四圣兽。自己杀了玄武,融合了他的和氏璧,能力必然大增。这样就可以带兵去云梦泽,杀退云梦泽的那些异兽。   再然后,杀死朱雀,融合他的和氏璧。   剩下的就是寻找青龙了。   青龙比较麻烦,这家伙把自己的和氏璧给弄丢了,就是杀了她也用处不大。不过没关系,可以收她做自己的狗腿子。   自此之后,自己一统蛮荒之地,然后就可以向人类世界进军。   等拿下人类世界之后,自己就可以找全所有和氏璧,然后逼迫秦牧把人类世界和氏璧中的秘密全摸索清楚,告诉自己。   白虎很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只要得到了天下间全部和氏璧的秘密,自己就可以突破这个世界,成为真正的神。   未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白虎已经兴奋的就差一口把秦牧吞掉,好弄明白他脑袋里面的秘密了,这时候青龙——也就是白虎眼中的芈华,挑头跟自己捣蛋。   竟然带领工人造反, 这真是不可饶恕。   虽然芈华是秦牧的大夫人,但是女人吗,在这个时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   杀了就杀了。我杀你一个夫人,陪你十个百个。反正九尾狐家族人口众多,到时候给你变十个妲己也是很轻松的事。   白虎现在虽然是人类的模样,可是她的实力并不因为化身为人而大幅消减。   人类的面貌,只能压制她一半的能力,剩下的一半已经足以让她横行天下了。   青龙远远不是她的对手。   白倾城身体未动,一股强大的压迫感已经覆盖住全场。   秦牧眼前的工人一个个东倒西歪,崩溃在地。他们根本拿不住锤子斧头,地上掉满了武器。   只一个回合,白倾城还没出手呢,他们就缴械了。   白倾城的视线只盯着青龙。若不是青龙本身就是圣兽,如果这还是纯粹的芈华,这个身体也早撑不住了。   不过现在的青龙也被白倾城压迫的双腿都开始颤抖。   她完全明白白虎的意思。她是要让自己在众人面前丢丑,她要让自己当着所有人的面向她跪下来求饶。   同为圣兽,青龙怎么可能那么丢脸。   就是死了,也不能跪。   青龙拼尽全力,在抵抗着看不见的压力。一瞬间,她眼中铺满了血丝,双手也控制不住的开始震颤。   白倾城感觉有点意外。怎么秦牧这个大夫人如此强硬?而且她作为一个人类,竟然可以抵御自己的王霸之气,真是不可思议。   看来不动手是不行了。   白倾城冷笑一声:“你是自己找死。”   这样不给我面子,那就去死吧!   白倾城马上就要真正的出手,结束青龙的性命,秦牧连忙闪到青龙面前,挡住了白虎的视线。   青龙被秦牧挡在身后,也就躲过了白虎的视线。这时候她身上压力一轻,全身血气似乎倒转过来,青龙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   秦牧连忙把青龙抱在了怀里。   “住手!白姑娘,我们是盟友,大荒和燕国是朋友。你和我和龙儿,和这些工人,都是一条战线的战友。现在敌人在边界上虎视眈眈,你难道要做出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吗?”   “哼!是她先惹我的!”听到秦牧这话,白倾城冷静了下来。现在是不能杀这些人,杀了他们,谁给自己造钢铁厂呢?   不过她还是不能倒了威风,所以先把一切责任都推到青龙身上。   “这件事一定是个误会。”秦牧暂时稳住了白虎,连忙一边擦去青龙嘴角的血迹,一边问道:“龙儿,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我就是觉得工人们太累了,你也太累了,白姑娘对咱们太苛刻。哪有一天到晚干活,一点休息时间都不给的?这不合理!”   青龙本来就是心疼秦牧,所以才搞出这么大的事。   她其实是想借着工人的力量,让秦牧能休息一阵。闹吧,闹得大了,大家都不用干活,秦牧自然也就不这么累了。   只是白虎的狠辣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这家伙竟然真的要把大家全杀掉,还包括自己。   刚才如果不是秦牧挡在自己身前,自己小命就完了。   如果白虎毁了这个身体,自己的魂魄将无处可藏。那时候白虎一定会发现自己就是青龙,她会把自己的魂魄全部吸纳到她自己的身体里。   世间从此将再无青龙。   青龙这时候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暂时是再也不敢跟白虎对着干了,所以立刻话里服软了。   秦牧这才明白青龙到底要干嘛。   你是心疼我?那早说啊。何至于弄出这么大的事件,差点让我以为穿越到民国,连罢工都出现了。   青龙的话到也不是没有道理。秦牧一直想着尽快建设好钢铁厂,所以这些工人自从开始工作以后,一天都没休息过。   马上就是人类世界的除夕了,自己的确需要考虑考虑劳逸结合的问题。   秦牧想到这里,转身对着工人们说道:“工友们,钢铁厂的建设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受了很多苦,遭了很多累。之前我有点考虑不周,现在我宣布,从今以后,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薪水照领。同时,除夕节,上元节,端午节,重阳节,这四个节日每个节日放假五天。薪水还是照领。”   工人们这时候都傻了。   刚才一系列的变化,让他们脑袋里面乱成了一锅粥。   一开始他们听信了青龙的话,以为那些怪物要吃自己。   结果冠军侯说没这回事。然后青龙又说是要给大家争取争取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是什么?他们还没建立这个概念呢。可是冠军侯马上就宣布了这么好的消息。   这是天上掉馅饼啊!   每干六天的活,可以有一天不干活,而且工钱还不少一分。   这还不止,冠军侯还给我们放假,算来算去,自己再多了二十天不干活还拿钱。   工人在这个时空比起农民来说,心眼灵活的多。   他们很快就算计明白了。这一次闹事,闹出了大便宜来。   那还不见好就收。再说,自己也打不过那个白姑娘啊。她一瞪眼我们就怂了。   先回去先回去,不能在这等死。回去看看风头再说。如果冠军侯能兑现他的许诺,我们不妨再干一阵,如果是骗我们的,我们就跑。   一场工人运动,就这样被秦牧给扑灭了。   同时,秦牧也等于建立了一个本时空不曾出现的劳动法。   一周工作六天,然后休息一天,节假日放五天假。都是带薪的。   等工人散去,秦牧抱着青龙回了家里,大家连忙都围了上来。   青龙身体异于凡人,她现在早没事了,只是为了防止白虎再找自己麻烦,她还装作受了伤的样子,躺在秦牧的怀里。   秦牧连忙请来祝大巫。   医生,您看您来的多正好。第一天来,就有病人了。赶紧给青龙看看吧。   芈素和芈华是双胞胎姐妹,现在姐姐受了伤,她自然着急万分。   芈素搀扶着姐姐去了客房,祝医生也跟了进去,为青龙看病。   这时候,李嫣和乌鹭也一起跟了过去。白倾城的威力太大,她们不在这里找不自在了。   眼见着旁人都走没了,白倾城坐回椅子上,对秦牧说道:“猴哥,你这个大夫人不简单啊。她怎么有如此能耐?我在人类中还未曾见到过这样的女人。猴哥,我对她很好奇。”   秦牧心说,你怎么这么贼。怎么什么事都瞒不过你呢?   青龙的身世是秘密,我绝不能说。他在抱着青龙的时候,已经为青龙把过脉,知道青龙身体没什么事,所以现在心里比较安定。   刚才他只是想让白倾城看不到青龙,省的她再找事。可是白倾城一点不含糊,一刻不停的就提出了致命问题。   这问题怎么回答?难道我能说我的大夫人其实不是一个人类。她的身体里面藏着两个灵魂。一个是芈华,一个是青龙。只是青龙不肯把芈华还给我。   这话绝不能说啊。可是不说的话,白倾城眼里不揉沙子。   刚才自己给工人许诺的福利,并没有和白倾城商量过。当时她没有反对,是给足了自己面子。这时候如果不能给她个满意的答案,怕是连第一部劳动法都没法执行。   “白姑娘,你看我不是凡人吧?”   “对,你不是凡人。”   “那我的大夫人怎么能是凡人呢?她是我千挑万选才找到的,她其实是鬼谷子的关门弟子!”   “鬼谷子?”白倾城有点惊讶:“她是鬼谷子的关门弟子?那她不就是高渐离的师妹?”   “什么?”这下轮到秦牧吃惊了:“高渐离是鬼谷子的学生?”   “是他自己亲口和我说的。我不觉得他敢骗我。”   “谁敢骗你啊。这一定是真的。真没想到,真没想到。”秦牧是真的惊讶。   他做梦也想不到世上著名的高渐离,和世上更著名的鬼谷子,竟然是师徒。   可是他再一想,这事又合情合理。除了鬼谷子这样的老妖怪,谁能教出高渐离这样的学生。   他们都不是人类了。   “为什么高渐离没有告诉我芈华是他师妹?莫非你骗我?”白倾城多少相信了秦牧说的话,但是还没有全部相信。   高渐离对白倾城,那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恨不得连七岁尿床的事都招供了。如果他有这么一个师妹,不会不说的。可是他的确没有说起过。   “这不难解释。”秦牧掰着手指给白倾城说道:“白姑娘,你看高渐离那个岁数,怎么也得四十奔上了吧,可是芈华连二十都不到。她是鬼谷子的关门弟子,她拜师的时候,高渐离早就离开师门闯荡天下去了。”   “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啊。高先生和你说起过,他又回去拜会过师父吗?”   “这个到是没有。鬼谷子那老头不知道藏在哪里。高渐离和我说过,他也曾回到原来的地方去寻找师父,可是那地方早就没人了。”   “对喽。”秦牧立刻放下心来,看来这回能蒙过去了:“白姑娘,如果我猜的不错,鬼谷子和高渐离,都是道家一脉。他们很神秘,他们这一脉的人讲究神龙见尾不见首,等闲不抛头露面。”   “屁话。”白倾城纵然长的天姿国色,可是她在和秦牧单独相处时候,却不怎么讲究,什么话都说:“什么神龙见尾不见首。高渐离还不是天天围着我的脚后跟转。只要我回到燕国,就能看到他。还有,这世上哪有什么神龙,青龙到是有一个。只是我现在找不到她了。”   “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秦牧随口念了一首诗:“白姑娘,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每天用心去寻找,却很难找到,也许你放下心来,等过那么一阵子,她自己就出现了。”   “噢?”白倾城细细的体会着秦牧的诗。这首诗大有禅机呀!   当然,这时候佛教还没东来,所以白倾城也不知道什么是禅机。不过禅机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没有这个禅机的名称,这个人生的感悟还存在。   白倾城就是在秦牧简单的四句话中有了一份莫名的心动。   “猴哥,你说的对。尽日寻春不见春,那就不找也罢。等到春在枝头已十分的时候,我到要看看青龙涨了多少本事。最好她能找到自己那一块玉,哈哈……”   白虎的笑声中蕴含着强大的自信,一时之间,秦牧都有点呆了。   你这白骨精,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第一百零八章 天下的变化   香烟和火柴,甚至纸张,都成了燕国都城的热销商品。   战国时期,财富集中在上层社会手里,百姓的手里没有多少闲钱。如果为了赚钱,秦牧应该把这些商品的价格定在很高的一个水平。   但是秦牧没有这样做。   他和白倾城,太子丹,高渐离成立了一个经济联合体,秦牧还给这个经济体起了个名字:“和平典范有限责任公司”。   白倾城在太子丹和高渐离眼里,一直就是一个超级有钱的美女,是人类。她这个身份成为沟通燕国和大荒的不二人选。所以白倾城就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   这个公司的一切计划全是秦牧一个人做出来的,他说这是蓬莱的先进经验,我们要学习,所以他当仁不让成为了总经理。   总理一切事务!   至于太子丹和高渐离,就成了股东,每人占股份。   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白倾城三人对于商品的定价和秦牧爆发过激烈的讨论。   在太子丹和高渐离看来,这么好的东西,必然卖高价啊。香烟和火柴,还有纸张,都是燕国没有的好东西。好东西价格高,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白倾城也是同样的观点。卖的高点,赚的才多。   不过秦牧坚决反对高价经营。   相反的,他把火柴的价格定的极低,低到每个人都用的起。   香烟和白纸,也采用同样的定价方式。   “猴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当时白倾城就极为不解。   “白姑娘,火柴属于必需品,每个人都要用到。”   人类早就开始使用火了。要点火,目前的方式是留火种。家里灶台不灭,用的时候,塞进一根新柴禾,吹吹气就着了。   这不但不方便,还是巨大的资源浪费。秦牧来自几千年后,自然不能眼看着这样的落后方式而不改变。那他来干嘛了?   秦牧有传播先进科技的自觉。当然,这只限定在民生领域,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至于武器方面,他可是和秦王签订了《核不扩撒协议》的。   为百姓造福,是秦牧的一个根本思想。但是这个低定价,还不全是因为这一点。   大荒的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   秦牧在那一次会议之前,早就拟定了未来的发展计划。未来的大荒,不可能只有一个钢铁厂。他需要各式各样的工厂,而这些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   这些工人,主要应该还是人类。就异兽长的那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样子,秦牧真的很难给他们设计合适的工作岗位。   毕竟他脑海中关于工人和工厂的概念,还是基于人类的。   那个香烟厂和造纸厂火柴厂,已经是秦牧脑洞大开的产物了。再让他继续大开脑洞,为异兽设计新的工作岗位,秦牧觉得不太可能。   再想下去,就不是脑洞大开,而是自己脑袋要大开了。   简单说,秦牧需要大量的工人。这些人只能是人类,也就是说,他必须从人类世界,从燕国,从天下各国,拉来庞大的人口。   现在这些人听到蛮荒之地的名号都吓得要死,他们哪敢来大荒。   为了改变这个局面,秦牧必须先改变大荒的形象。香烟,火柴,就是给大荒涂脂抹粉的。   这都是好东西,还全都是大荒生产的。每一个用火柴点起香烟的人,都会被秦牧潜移默化的改变思想。嗯,大荒也不是那么恐怖吗,你看看这香烟和火柴多好。   又好抽,又好用,还便宜。连村东穷鬼都买得起。   秦牧的解释获得了白倾城的支持。建设大荒就是给她丰满羽翼,白倾城当然双手赞成了。   有了董事长点头,那俩人不得不同意。他们赚钱事小,讨白姑娘欢心事大。   因为秦牧的低价倾销策略,燕国百姓的生活状态逐渐有了一些改变。   劳动过后,能抽一根烟了。   点火做饭,也不用那么麻烦,还要留什么火种。这点事,一根火柴解决问题。   至于纸这个东西,还属于奢侈品。用来写字的纸,百姓不需要,而卫生纸,他们也用不起。这还是属于贵族专用的。   不过有香烟和火柴已经足够了。   大荒的名声,随着每一盒火柴,每一根香烟,从燕国开始向天下散播。   大荒的传说,也逐渐开始在民间流传。   这一天,牛壮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根烟,牛花花拿起一根火柴,随手在破墙壁上点燃,为哥哥点着了烟。   她知道,哥哥有话要说。   自从她爹过世之后,她奶奶也跟着离开了人间。为了埋葬爹爹和奶奶,牛花花只能变卖了家里赖以糊口的田地。现在她是一无所有。   妹妹活不下去了,哥哥牛壮只能从城里跑了回来。他已经不再当索大巫的徒弟了。   这个世界上,他已经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土地,如今只剩下这一个妹妹。   如果自己再不想想办法,兄妹俩全得饿死。   卖身为奴吗?这条路牛壮不想走。   烟雾在年轻的牛壮眼前不断飘散着,依稀仿佛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点光明。   那是烟头的亮光,也是大荒的召唤。   乡里乡间如今都在传说,燕国的北边,那个叫大荒的蛮荒之地,有着全新的机会。只要去了,就有活干,就有饭吃,还能赚钱。   牛壮已经一无所有,向右,是卖身,向左,是冒险。到底向左还是向右?   如果没有进过一次城,这位村里的小伙子还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没有土地了,只有卖身,否则还能怎么办?   但是他进过城,开过眼界。尤其是见识过油锅炸铁球这样不可思议的事,见识过大师兄,猪头人,还有那个冠军侯的样子,世界对于牛壮来说,一下子丰富了许多。   既然没路可走了,那么就拼一下吧。   牛壮抽完最后一口烟,依依不舍的把烟头弄灭了,然后把剩余的烟丝小心的包裹起来——七个烟屁股又能凑一根烟,不过要买纸才能包起来。   “妹妹,我们去大荒。”   人类世界中,这样的场面不断的发生着。   对于人类世界来说,韩国是重灾区,因为他们流失的人口最多。   这种情况最终引起了韩国高层的重视。   太仆公仲明立刻派人调查。为什么我们韩国人大量逃跑呢?why?   最终,公仲明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逃跑的这些人,都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他们因为种种原因,被逼着卖掉了土地。失去了土地,他们也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只能跑。   公仲明弄清楚土地的最大买主之后,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些土地大部分都被太子买走了。   他买这么多土地干嘛?   韩国的人口逃亡太严重,公仲明不得不马上找到太子。   太子婴热情的招待了他。   如今真正的太子婴早被魏轩套上铁面具关进了地牢。   魏轩冒充太子婴,在韩国混的风生水起。如今他不但大量的买入土地,而且还做起了“和平典范有限公司”的韩国总代理。   他师父是高渐离,魏轩自然有这个条件。   纸这个东西,是秦牧在楚国弄出来的。楚国的昭家把纸看作战略物资——这个是作者说的词,他们靠着纸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后来乌鹭在秦国为秦王搭建了造纸厂,但是乌鹭并不真正的掌握造纸工艺,所以虽然秦国最近也能出产纸张了,但无论产量还是质量都不行。   所以楚国的玉扣纸,如今还是处在绝对的垄断地位。各国贵族,一纸难求啊。   不过这一切随着大荒的崛起都成为了过去。   高渐离不但带来了质量不次于楚国的纸张,还带来了全新的香烟和火柴。这都是绝对不愁卖的商品。   尤其这个香烟,魏轩总觉得香烟和逍遥丸多少有点类似。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秦牧搞出来的。这让他更加的纳闷。为什么你不让我搞逍遥丸,自己却弄香烟出来?   你是不是怕我赚的多?   幸亏我没听你的话,逍遥丸还继续卖着,否则真是被你骗死了。   不过香烟比起逍遥丸,还是有着明显的优势。香烟便宜的多。   魏轩本来也想高价卖香烟,但是高渐离警告他,必须按照总公司统一定价经营,否则白姑娘会收回他的经销权。   幸亏中文比较高级,这些新鲜的词语虽然是魏轩第一次听到,但是望文生义也知道什么意思。就是如果自己不听话,白倾城就不给自己发货了。   魏轩没见过白倾城。在他想来,就是个天仙也不值得师父如此迷恋吧。   女人,在师父这个层面,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你至于为一个女人如此神魂颠倒吗。   难怪你不能更进一步,完全是因为你看不破女人呀。   魏轩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走,现在他要认真招待太仆。   公仲明是韩国的实权人物,他是魏轩必须交好的。   美酒美食,再加上香烟,一股脑都给太仆端上来。   魏轩亲自给公仲明点着一颗烟,然后说道:“太仆,你说的这个事,我还真不太清楚。回头我让管家调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人都跑了呢?”   公仲明深吸了一口烟。太子这表现让他很失望。   地大部分都被你买了,然后你说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如果韩国都没人了,你这个太子当着有什么意义?韩国都没了。   “太子,兹事体大,必须慎重对待啊。”   “我知道。我知道。”   “太子,你要这么多地干什么?”太仆见太子还打哈哈,忍不住就直说了。   “太仆,我是太子,我在这个位置,必须为韩国考虑,你说是不是?”   “太子有此想法,是我韩国大幸。”   “当今之天下,秦国如一头老虎,雄踞西北,他随时都想吃掉我们韩国。韩国若想避免灭国,必须自强。如何自强?”   说到这里,魏轩略一停顿,这是他从秦牧那里学来的谈话技巧:“富国,强兵。缺一不可。首先我们要富国。秦国的富,是因为他们有大量的土地,有大量的粮食。我们韩国地盘小,没有那么多土地,所以我们更要把每一寸土地种出更多粮食。”   “太子说的极是。”公仲明发现太子好像比以前聪明多了。之前的太子,就是一个纨绔,除了吃喝打猎,啥事不想。   现在这个太子,好像变了个人一样。难道他长大了?   “地就是这么多,如果想让地里长出更多粮食,就需要更精细的耕作,和更好的浇灌。现在楚国和秦国,都有了全新的曲辕犁和翻斗水车。这些东西人家都有了,我们能没有吗?不能,我们必须有!”   “是啊,太子英明。”   “太仆,你知道,那些农人都是愚蠢的。我要是让他们买曲辕犁和翻斗水车,一来他们没那么多钱,二来他们未必接受新鲜事物。所以我干脆直接买地。我的地,全用新农具种植。你看吧,不出一年,只要一个收获季,我就能让韩国的粮食产量翻一倍。”   “这……”公仲明听到这里,似乎明白,又有点糊涂。   太子婴说的不错,用上曲辕犁和翻斗水车,地能深耕,水能浇足,粮食产量必然大增。   这对韩国当然是好事。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这些地都是你太子的。你的地产的粮食,也没进国库,那都是你一个人的呀。   你要这么多粮食干嘛?   而且你现在还又卖纸,又卖香烟火柴。如今韩国最有钱的人,已经是你了。   你还要多少钱?   再说,我也没见你把钱用在军队上。你倒是给军队造盔甲兵器呀!   这时候,公仲明不由得万分思念韩非。   韩非虽然官职很小,但是他见识超人。自己想不明白的事,他一定能想明白。只是可惜,韩非不在韩国了。他去了咸阳,为秦王卖力。   不过还好,韩非还有一层身份,他是韩国的间谍。   公仲明觉得自己是不是要去一次咸阳,当面请教韩非,顺带再探探秦国的虚实。   如今的秦国,有了曲辕犁和翻斗水车,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呢? 第一百零八章 天下的变化   香烟和火柴,甚至纸张,都成了燕国都城的热销商品。   战国时期,财富集中在上层社会手里,百姓的手里没有多少闲钱。如果为了赚钱,秦牧应该把这些商品的价格定在很高的一个水平。   但是秦牧没有这样做。   他和白倾城,太子丹,高渐离成立了一个经济联合体,秦牧还给这个经济体起了个名字:“和平典范有限责任公司”。   白倾城在太子丹和高渐离眼里,一直就是一个超级有钱的美女,是人类。她这个身份成为沟通燕国和大荒的不二人选。所以白倾城就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   这个公司的一切计划全是秦牧一个人做出来的,他说这是蓬莱的先进经验,我们要学习,所以他当仁不让成为了总经理。   总理一切事务!   至于太子丹和高渐离,就成了股东,每人占股份。   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白倾城三人对于商品的定价和秦牧爆发过激烈的讨论。   在太子丹和高渐离看来,这么好的东西,必然卖高价啊。香烟和火柴,还有纸张,都是燕国没有的好东西。好东西价格高,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白倾城也是同样的观点。卖的高点,赚的才多。   不过秦牧坚决反对高价经营。   相反的,他把火柴的价格定的极低,低到每个人都用的起。   香烟和白纸,也采用同样的定价方式。   “猴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当时白倾城就极为不解。   “白姑娘,火柴属于必需品,每个人都要用到。”   人类早就开始使用火了。要点火,目前的方式是留火种。家里灶台不灭,用的时候,塞进一根新柴禾,吹吹气就着了。   这不但不方便,还是巨大的资源浪费。秦牧来自几千年后,自然不能眼看着这样的落后方式而不改变。那他来干嘛了?   秦牧有传播先进科技的自觉。当然,这只限定在民生领域,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至于武器方面,他可是和秦王签订了《核不扩撒协议》的。   为百姓造福,是秦牧的一个根本思想。但是这个低定价,还不全是因为这一点。   大荒的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   秦牧在那一次会议之前,早就拟定了未来的发展计划。未来的大荒,不可能只有一个钢铁厂。他需要各式各样的工厂,而这些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   这些工人,主要应该还是人类。就异兽长的那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样子,秦牧真的很难给他们设计合适的工作岗位。   毕竟他脑海中关于工人和工厂的概念,还是基于人类的。   那个香烟厂和造纸厂火柴厂,已经是秦牧脑洞大开的产物了。再让他继续大开脑洞,为异兽设计新的工作岗位,秦牧觉得不太可能。   再想下去,就不是脑洞大开,而是自己脑袋要大开了。   简单说,秦牧需要大量的工人。这些人只能是人类,也就是说,他必须从人类世界,从燕国,从天下各国,拉来庞大的人口。   现在这些人听到蛮荒之地的名号都吓得要死,他们哪敢来大荒。   为了改变这个局面,秦牧必须先改变大荒的形象。香烟,火柴,就是给大荒涂脂抹粉的。   这都是好东西,还全都是大荒生产的。每一个用火柴点起香烟的人,都会被秦牧潜移默化的改变思想。嗯,大荒也不是那么恐怖吗,你看看这香烟和火柴多好。   又好抽,又好用,还便宜。连村东穷鬼都买得起。   秦牧的解释获得了白倾城的支持。建设大荒就是给她丰满羽翼,白倾城当然双手赞成了。   有了董事长点头,那俩人不得不同意。他们赚钱事小,讨白姑娘欢心事大。   因为秦牧的低价倾销策略,燕国百姓的生活状态逐渐有了一些改变。   劳动过后,能抽一根烟了。   点火做饭,也不用那么麻烦,还要留什么火种。这点事,一根火柴解决问题。   至于纸这个东西,还属于奢侈品。用来写字的纸,百姓不需要,而卫生纸,他们也用不起。这还是属于贵族专用的。   不过有香烟和火柴已经足够了。   大荒的名声,随着每一盒火柴,每一根香烟,从燕国开始向天下散播。   大荒的传说,也逐渐开始在民间流传。   这一天,牛壮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根烟,牛花花拿起一根火柴,随手在破墙壁上点燃,为哥哥点着了烟。   她知道,哥哥有话要说。   自从她爹过世之后,她奶奶也跟着离开了人间。为了埋葬爹爹和奶奶,牛花花只能变卖了家里赖以糊口的田地。现在她是一无所有。   妹妹活不下去了,哥哥牛壮只能从城里跑了回来。他已经不再当索大巫的徒弟了。   这个世界上,他已经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土地,如今只剩下这一个妹妹。   如果自己再不想想办法,兄妹俩全得饿死。   卖身为奴吗?这条路牛壮不想走。   烟雾在年轻的牛壮眼前不断飘散着,依稀仿佛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点光明。   那是烟头的亮光,也是大荒的召唤。   乡里乡间如今都在传说,燕国的北边,那个叫大荒的蛮荒之地,有着全新的机会。只要去了,就有活干,就有饭吃,还能赚钱。   牛壮已经一无所有,向右,是卖身,向左,是冒险。到底向左还是向右?   如果没有进过一次城,这位村里的小伙子还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没有土地了,只有卖身,否则还能怎么办?   但是他进过城,开过眼界。尤其是见识过油锅炸铁球这样不可思议的事,见识过大师兄,猪头人,还有那个冠军侯的样子,世界对于牛壮来说,一下子丰富了许多。   既然没路可走了,那么就拼一下吧。   牛壮抽完最后一口烟,依依不舍的把烟头弄灭了,然后把剩余的烟丝小心的包裹起来——七个烟屁股又能凑一根烟,不过要买纸才能包起来。   “妹妹,我们去大荒。”   人类世界中,这样的场面不断的发生着。   对于人类世界来说,韩国是重灾区,因为他们流失的人口最多。   这种情况最终引起了韩国高层的重视。   太仆公仲明立刻派人调查。为什么我们韩国人大量逃跑呢?why?   最终,公仲明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逃跑的这些人,都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他们因为种种原因,被逼着卖掉了土地。失去了土地,他们也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只能跑。   公仲明弄清楚土地的最大买主之后,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些土地大部分都被太子买走了。   他买这么多土地干嘛?   韩国的人口逃亡太严重,公仲明不得不马上找到太子。   太子婴热情的招待了他。   如今真正的太子婴早被魏轩套上铁面具关进了地牢。   魏轩冒充太子婴,在韩国混的风生水起。如今他不但大量的买入土地,而且还做起了“和平典范有限公司”的韩国总代理。   他师父是高渐离,魏轩自然有这个条件。   纸这个东西,是秦牧在楚国弄出来的。楚国的昭家把纸看作战略物资——这个是作者说的词,他们靠着纸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后来乌鹭在秦国为秦王搭建了造纸厂,但是乌鹭并不真正的掌握造纸工艺,所以虽然秦国最近也能出产纸张了,但无论产量还是质量都不行。   所以楚国的玉扣纸,如今还是处在绝对的垄断地位。各国贵族,一纸难求啊。   不过这一切随着大荒的崛起都成为了过去。   高渐离不但带来了质量不次于楚国的纸张,还带来了全新的香烟和火柴。这都是绝对不愁卖的商品。   尤其这个香烟,魏轩总觉得香烟和逍遥丸多少有点类似。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秦牧搞出来的。这让他更加的纳闷。为什么你不让我搞逍遥丸,自己却弄香烟出来?   你是不是怕我赚的多?   幸亏我没听你的话,逍遥丸还继续卖着,否则真是被你骗死了。   不过香烟比起逍遥丸,还是有着明显的优势。香烟便宜的多。   魏轩本来也想高价卖香烟,但是高渐离警告他,必须按照总公司统一定价经营,否则白姑娘会收回他的经销权。   幸亏中文比较高级,这些新鲜的词语虽然是魏轩第一次听到,但是望文生义也知道什么意思。就是如果自己不听话,白倾城就不给自己发货了。   魏轩没见过白倾城。在他想来,就是个天仙也不值得师父如此迷恋吧。   女人,在师父这个层面,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你至于为一个女人如此神魂颠倒吗。   难怪你不能更进一步,完全是因为你看不破女人呀。   魏轩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走,现在他要认真招待太仆。   公仲明是韩国的实权人物,他是魏轩必须交好的。   美酒美食,再加上香烟,一股脑都给太仆端上来。   魏轩亲自给公仲明点着一颗烟,然后说道:“太仆,你说的这个事,我还真不太清楚。回头我让管家调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人都跑了呢?”   公仲明深吸了一口烟。太子这表现让他很失望。   地大部分都被你买了,然后你说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如果韩国都没人了,你这个太子当着有什么意义?韩国都没了。   “太子,兹事体大,必须慎重对待啊。”   “我知道。我知道。”   “太子,你要这么多地干什么?”太仆见太子还打哈哈,忍不住就直说了。   “太仆,我是太子,我在这个位置,必须为韩国考虑,你说是不是?”   “太子有此想法,是我韩国大幸。”   “当今之天下,秦国如一头老虎,雄踞西北,他随时都想吃掉我们韩国。韩国若想避免灭国,必须自强。如何自强?”   说到这里,魏轩略一停顿,这是他从秦牧那里学来的谈话技巧:“富国,强兵。缺一不可。首先我们要富国。秦国的富,是因为他们有大量的土地,有大量的粮食。我们韩国地盘小,没有那么多土地,所以我们更要把每一寸土地种出更多粮食。”   “太子说的极是。”公仲明发现太子好像比以前聪明多了。之前的太子,就是一个纨绔,除了吃喝打猎,啥事不想。   现在这个太子,好像变了个人一样。难道他长大了?   “地就是这么多,如果想让地里长出更多粮食,就需要更精细的耕作,和更好的浇灌。现在楚国和秦国,都有了全新的曲辕犁和翻斗水车。这些东西人家都有了,我们能没有吗?不能,我们必须有!”   “是啊,太子英明。”   “太仆,你知道,那些农人都是愚蠢的。我要是让他们买曲辕犁和翻斗水车,一来他们没那么多钱,二来他们未必接受新鲜事物。所以我干脆直接买地。我的地,全用新农具种植。你看吧,不出一年,只要一个收获季,我就能让韩国的粮食产量翻一倍。”   “这……”公仲明听到这里,似乎明白,又有点糊涂。   太子婴说的不错,用上曲辕犁和翻斗水车,地能深耕,水能浇足,粮食产量必然大增。   这对韩国当然是好事。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这些地都是你太子的。你的地产的粮食,也没进国库,那都是你一个人的呀。   你要这么多粮食干嘛?   而且你现在还又卖纸,又卖香烟火柴。如今韩国最有钱的人,已经是你了。   你还要多少钱?   再说,我也没见你把钱用在军队上。你倒是给军队造盔甲兵器呀!   这时候,公仲明不由得万分思念韩非。   韩非虽然官职很小,但是他见识超人。自己想不明白的事,他一定能想明白。只是可惜,韩非不在韩国了。他去了咸阳,为秦王卖力。   不过还好,韩非还有一层身份,他是韩国的间谍。   公仲明觉得自己是不是要去一次咸阳,当面请教韩非,顺带再探探秦国的虚实。   如今的秦国,有了曲辕犁和翻斗水车,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呢? 第一百零九章 牛家兄妹   牛壮和牛花花兄妹,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大荒。   大荒是蛮荒之地。蛮荒之地多异兽。异兽是什么,这两位韩国的农民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不只是他们没见过,甚至整个韩国的百姓,也没有几个见过异兽的。   韩国正好在天下的中心,它的国土被别的国家包围着,这样让他成为了倒霉的四战之地,谁要征服天下,都要先揍他。可凡事有利有弊。正因为韩国在天下的中心,所以他不和任何蛮荒之地交界,也就避免了异兽踏上国土——能打进来的全是人类。   这样的状态,让韩国人见不到异兽,可这种东西越是没见过,就被传的越邪乎。   牛壮兄妹越向北走越提心吊胆。他们一路上早就吃光了带的那点干粮,剩下的路程都是讨饭讨过来的。   到了燕国边塞重镇北口的时候,俩人已经山穷水尽了。   北口,是燕国北边的一个军事重镇,它就是长城的一个关隘,大荒和燕国的往来,都要经过这里。   这个地方本来是非常冷清的所在。燕国人不敢去大荒,大荒的异兽也不怎么闯进来,往日里这个地方只有一支人数不多的军队驻扎。   随着大荒的发展,大荒和燕国之间的商业往来日益频繁。   来自大荒的商品,被九尾狐族一车又一车的拉进了北口,然后从这里继续走向蓟城,最终,大荒的香烟,火柴,还有纸张,流向全天下各处。   同时,从天下各处逐渐汇集到蓟城的人口和物资,也会先来到北口,在这里略作休整,然后运进大荒。   大荒的工厂在秦牧精心的建设下,产量稳步提升。   千足蜈蚣原本只有十几条能工作,如今却不然了。香烟厂的蜈蚣工人已经达到了上百条。   那生产线开起来,简直让人眼晕。   大荒的工厂和人类世界的工厂不同,大荒香烟厂的流水线,就是一条又一条的蜈蚣收尾相接,成千上万条腿宛如电子镜头下的集成电路那般密集的工作着。   乌鹭作为香烟厂的厂长,她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能每天面对这样的工作场景。   如果不是为了秦牧,她真不敢看厂子里面的一切。换一个密集恐惧症的人来当厂长,直接能看晕死过去。   香烟厂发展壮大了,造纸厂也必须跟着放大。好在秦牧有白虎这个逆天的帮手,在基建上能根本性的帮自己解决问题。   造纸厂也扩大了五倍的规模,造纸厂的主力工人——也就是夔牛,也扩展到了十五头。   这是比较愿意干活赚酒喝的。   其余还有一些懒惰的,不能按时来工作,但是偶尔会来打个零工。这样的夔牛也有七八头。   这么多工人需要发薪水,这让秦牧的压力变得异常巨大,以至于他不得不停下一切工作,开始优先建设酿酒厂。   大荒针对异兽工人发的工资就是酒。而大荒是没有酒的,人类世界的酒也是稀缺品,就算秦牧买光了蓟城的酒,也无法满足庞大的开支——何况那些酒其淡如水,大荒的异兽也不喜欢了。   一直以来,维持工厂正常生产的,也就是说能每天发出工资的,是智障少女。   智障少女变出大量的酒来发工资,发来发去,发到她筋疲力尽,没有半点能量了,就只能动用秦牧的身体。   秦牧之所以迅速消瘦下去,正是因为智障少女把他的身体能量拿去变酒了。   酒是不能停的,而秦牧再瘦下去,估计人也就完蛋了。针对这种情况,秦牧只能造酿酒厂。   酒精是微生物发酵得来的。含有蛋白质和纤维质的植物都能当原料。   秦牧在大荒发现了一种他根本想不到的农作物:土豆。   这个东西,在人类世界他还没看到过。如今人类世界的主要粮食是小米和大豆。   小麦和高粱也有,只是比较稀少。   土豆,秦牧从没见过。   在大荒,他却发现了土豆。而且这东西还非常多,多的都成灾了——因为异兽不吃土豆。   这真是“天以资将军也!”   这玩意不拿来酿酒,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的美意。   钢铁厂现在已经开始投产运营了,虽然开始产量不够高,但是秦牧手里总算有钢铁了。   秦牧本来想用钢铁先为异兽打造盔甲和武器,现在暂时挪用一下。   他先要打造很多酿酒的设施。蒸锅,管道等等,都需要用到钢。   大荒没有电,没有机械设备,也就既不能冷轧,也不能热轧。靠机械得到钢管是不可能了。   可是秦牧不怕,他有异兽工人。只要有足够的力量,钢板就能卷成钢管。实在不行,白虎还能上场。她的力量无人能敌。钢铁也挡不住。   在层出不穷的奇思妙想下,各种奇形怪状的的管道、铁锅、锅炉、冷凝器等等,被秦牧粗暴的组装到了一起。   从远处望去,这就是一个钢铁版的千足蜈蚣——只不过体积放大了几十倍。   随后,秦牧亲自点燃了第一把火——烧锅酿酒!   酿酒厂终于开工投产了。   一个个工厂的开工,又引发了一个个新的问题。秦牧缺人。真正的人类工人。   这个酿酒厂不能交给异兽。如果给他们来干,估计厂子不是烧了,就是酒全被他们偷喝光了。   这活必须人类来干。   大荒的用工荒越发明显起来。   牛壮和牛花花兄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来到了北口。   正在他们犹豫不决,不敢踏出最后一步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姑娘过来招揽了他们。   “跟我走,有饭吃,有钱赚。”   来人正是小倩。   秦牧缺人,他知道北口不断聚集着全天下赶过来的流民。这些人到了北口,都会心里害怕,不敢向前。   这都是好劳力,秦牧绝对不能放跑了他们。于是招人的任务就落在了小倩身上。   猪八戒还要跟着去,被秦牧一口拒绝了。   流民本来就怕异兽,你这猪头脸过去,岂不是吓跑了人家。   小倩就不同了。如今的小倩,和人类打交道越来越多,她几乎彻底忘了自己的原形。   现在的小倩,就是一个聪明漂亮的小美人。这点得到了猪八戒最真诚的认可——他都想娶小倩为妻了。   这样的小美人去招人,总不会上来就把人吓跑。   牛壮兄妹果然被小倩勾了魂,他们最终跟着新的一波流民队伍踏入大荒,成为了秦牧麾下的新工人。   这兄妹运气好,或者说底子薄。他们做不了铁匠的活——这是个技术工种。   酿酒相对来说就简单多了。主要是看好了火,看好温度,准备原料,然后收集酒水。   这比种田难不了多少。   牛壮和牛花花很快就融入了全新的生活中。   秦牧的酿酒厂建立在钢城附近,这地方基本全是人类工人。即使有异兽掺在其中,也是变成人类的形象——比如小倩,再比如福特。   牛壮和牛花花恐惧的心态完全没有了。他们甚至觉得自己以前太傻了。   天下间还有这么好的地方,为什么自己没早点过来呢。   这里有房屋能让他们安全的休息,工作又全在厂房里面,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关键是饭管够,随便吃。   不但如此,主家还给薪水。月底还发福利。福利就是烟和酒。   兄妹俩干的兴高采烈,他们满心都是对主家的感激。这是谁呀,天下还有这样的好心人吗?   他们之前遇到的有钱人可没有一个是好的。   这一路逃荒过来,牛壮和牛花花也遇到很多失去土地的韩国人。他们的遭遇和自己大同小异——都是被无法承受的灾难逼得卖了最后一块地,最终加入了逃难大军。   兄妹俩的工友,很多就是一起逃过来的韩国人。   牛壮和牛花花觉得韩国的有钱人,没有一个是好的。他们连现在的主人的头发丝都赶不上。   这个主家到底是谁呢?   就在俩人充满好奇心的时候,秦牧来了。   “冠军侯,是你!”牛花花一见秦牧,兴奋的大叫起来。   她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一下就跑到了秦牧面前。   秦牧望着这个激动的满脸通红的小丫头,想起了自己在牛家村的那段故事。   “怎么你在这里?你家人呢?”秦牧眼神在工人中寻找着。   他知道牛花花的爹死了——牛草的灵魂还在秦牧脑海中的世界,变成了一片大草原,可是她还有个奶奶,还有个哥哥。怎么她不在牛家村,反倒跑来了大荒?   “我奶奶没了,地也没了,什么都没了。我和哥哥一起逃到了这里。冠军侯,我要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我们兄妹的活路。”说着话,牛花花就要下跪。   秦牧一把拽起了她。   这时候秦牧也看到了牛壮。这小子怎么也不跟着索明学巫术了?韩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对着牛壮招了招手。   旁边的班长看牛壮还在发呆,连忙一推他肩膀说道:“牛壮,快过去,冠军侯叫你呢。”   牛壮这才扭捏的来到秦牧身边。   秦牧看他这个样子,感觉问他还不如问他妹妹。   别看牛壮平时有胆量有决心——否则他也不能带着妹妹几千里地来到大荒,但是见到真正的贵人,牛壮就说不出话了。这时候反倒是牛花花大方的多。   毕竟她以前见过秦牧,而且秦牧还帮着她安葬了牛草,这让牛花花不拿秦牧当外人。   经过这么多事情的磨练,牛花花成长了许多,她很快就把一切事情都跟秦牧讲了一遍。   从奶奶的过世,到变卖土地还债,到一路上遇到这么多流民。一五一十,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秦牧。   秦牧听得微微皱眉。这事有点古怪。   他今天来这里,就是因为他发现最近涌来的流民人口比例有点问题。   秦牧在一开始建厂,就设立了户籍制度。每一个人类工人,在大荒都被秦牧将他们的身份信息录入了数据库——这就是电脑的好处了。   经过统计分析,秦牧发现韩国来的流民明显比例高了。韩国并不紧邻大荒。正常来说,来大荒的流民,应该以燕国为主,可是现在韩国人比燕国人还多。   就秦牧掌握的情况,今年韩国还算太平,没有什么大的灾荒,按说不应该出现这么多流民。这到底怎么回事?   “牛花花,你家卖地是因为要安葬奶奶,那别人家为什么卖地?”   “都是因为死了家人。冠军侯,我们村后来没再遭病,别的村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没遇到冠军侯,也没有水车和干净的水。很多村子闹疫,死了很多人。”   秦牧这才想起来,自己还给牛家村弄了一个简陋的自来水系统。   别的村他没时间弄,但是没有自来水,也不至于死那么多人呀。   那个病是粪口传染,不接触不会轻易染病的。   现在死了这么多人,以至于家家户户卖地还债,那一定是发生了点什么。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魏轩,紧接着他又想起了索明。   这位索大巫组建红灯坛,是为了魏轩造反。造反就要有人,人从哪里来?   想到这里,秦牧突然身躯一震。他猜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性。   这场席卷韩国的疫情,别是索大巫制造的吧。   如果是他制造的疫情,很多事就说的通了。   有疫情就要死人,死人就要卖地。这样地就可以被魏轩收走,同时,他也多了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这些人可以组建他自己的军队。   难道这件事真是魏轩指示索明干的?   如果是他干的,那么魏轩的实力可就很可观了。   秦牧统计过来自韩国的人口组成,他发现这些人遍布整个韩国。这就是说,魏轩的手下,类似索明这样的下级,已经铺满了韩国。   魏轩现在又被自己整容成了韩国太子的模样。   看起来,韩国随时可以变天呀!   韩国换谁当君王,对秦牧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是秦牧不忍心看着这么多韩国百姓被魏轩阴险的害死。   “猴哥,”这时候白倾城凑了过来。她趴在秦牧耳朵边低声说道:“要不要我陪你去韩国走一趟?” 第一百一十章 白虎的目标   白虎的贴心没有让秦牧感动。   他刚才只是询问牛花花,并没有表露出自己的任何想法,可是白虎却好像把他看的通透一般,秦牧没说,她就知道这个男人的心里想法。   这太可怕了。   秦牧对白虎一直很有戒心。他怕白虎能看透自己的思想。这样自己的任何打算都瞒不过她了。   那岂不是说,自己在她面前就是赤裸的!   秦牧简单的对工人讲了一番话,就回了家。   他想安静一会,仔细的思考一番,但是白虎没让他如意。   秦牧现在混到了一个独立的卧室,不用再日日夜夜跟着白虎一起睡了。但是这间卧室却几乎对白虎不设防。她想什么时候进来就什么时候进来,而且不敲门。   这个习惯真的很不好。秦牧婉转的提醒过白虎,结果白虎的回答就是一拳。一拳下去,门就粉碎了。   自此她再也不用敲门了。   现在白虎前后脚跟着秦牧进了屋。   看到秦牧躺到床上,白虎走到冰箱跟前,打开冰箱的门,取了一听可乐出来。   如今秦牧这套半山腰的山洞大别墅,什么都有。冰箱,电视,洗衣机,一切电器都有。电力来源就是柴油发电机,油料靠智障少女提供。   所以这个别墅也成为大荒的绝密地带,外人不允许靠近。不论人类还是异兽,都不能进来。   唯一能进来的,除了白虎和秦牧一家人。就是小倩了。连猪八戒都不能来。这里的一切都是秘密,秦牧不准备透漏给猪八戒知道。   白虎对于这一切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设备从惊奇到接受,只用了很短时间。   如今除了电脑她不会用,别的东西都不成问题。打开冰箱拿一听可乐对她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这种事相信是人就会。   凉爽的可乐让秦牧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   刚才他的确想马上去韩国看看。如果自己猜的不差,那么多人就都被魏轩害死了。   天生的正义感让秦牧忍不住想过去宰了魏轩。   可是秦牧不再是十七八的小伙子。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依然年轻,可他实际上已经历经了不知多少磨难。   即使他的记忆被抹去了许多,但是岁月不会不留痕迹。   这时候的秦牧,已经能心平气和的考虑一切问题了。   他在大荒的目标是触摸到白虎那一块玉,学习其中的天地法则。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要帮白虎顶住玄武的压力,这就让他不得不在大荒开始发展生产力。起码要造钢铁出来,否则大荒的这点人肯定打不过尸山的怪物。   要发展生产力,就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流民越多,对秦牧实际上越有利。   如果不是魏轩造就了这么多韩国的流民,秦牧的工厂发展的还不能这么快速——任何先进的工厂也不能没工人。   魏轩等于变相的帮了自己。   那自己跑过去把他杀了,其实也等于捅了自己一刀。   道德良心和眼前的实际利益在这一刻爆发了激烈的冲突,秦牧正是因为解决不了这个矛盾,所以才陷入了沉默。   白虎从来没见过他如此模样。   她眼里的秦牧,永远是充满了自信,就好像太阳一样,时刻温暖着四方。即使在秦牧落入自己的五行大阵时候,他也没有这样消沉过。   白虎这时候真想不明白秦牧为什么如此。如果你讨厌魏轩,就去杀了他啊。魏轩的事白倾城全知道。有高渐离这个碎嘴子,白虎能了解天下事。   “猴哥,要不我去帮你杀了魏轩?”白虎觉得秦牧帮自己办了这么多事,自己也应该表示表示。   为你杀个人,略表寸心。   “别。白姑娘,我问你,你觉得世界上,什么是对你最重要的?”   秦牧的这个问题让白倾城一下愣住了。她从来没有思考过,什么是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   地盘?大荒是白虎固有领土。从有记忆她就生活在这里。这不能失去,所以她拼命抵挡玄武的进攻。但是失去了呢?这个是最重要的吗?   生命?这世上唯一能威胁到白虎生命的,只有玄武,就是朱雀都未必打得过白虎,更别说青龙了。所以白虎没有担心过自己的生命。   成为神仙!这个到是白虎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她现在身体里有一块和氏璧,玄武和朱雀也各自有一块。只要自己拿到他们的和氏璧,再找到青龙丢失的那一颗,就集齐了蛮荒世界的和氏璧。   然后再从人类世界搜集齐了和氏璧,让秦牧为她解读出来,似乎就应该让白虎能成神了。   只是这件事已经几千几万年了,拖得白虎都皮了,一时之间,似乎也没有那么紧迫。   白虎想不起来有什么事,是对自己最重要的。   反倒是遇到秦牧之后,她的生活一天一个样子,她的心情也越来越快乐。这种美好的感觉,似乎是目前来说最重要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不想看到秦牧不开心,所以要替秦牧把魏轩杀了。   杀了魏轩,秦牧就不用烦恼了。   白虎不想和秦牧说实话,她不能告诉秦牧,自己觉得现在这样最重要,于是她从秦牧手里抢过可乐,自己喝了一口,好掩饰一下心情。   “猴哥,哪有什么重要不重要的。不过是杀个人而已。天下那么多人,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杀个人能让你高兴,我愿意为你杀千百个。”   听到这话,秦牧仿佛有了一种活生生穿越的感觉。   这场面熟悉啊。   难不成妲己和纣王的情景再现?野史记载,纣王为哄妲己开心,就杀人为她取乐。然后他的江山就没了。   现在白虎也是如此。她和秦牧只是掉转了性别,可是杀人取乐的心没有变。   你这不就是女纣王吗!   虽然秦牧也被白虎这样的话感动的差点软了,但是你这种心态真的要不得!视人命如草芥,难道你是大魔王吗?   “白姑娘,听我一句劝,以后不要随便杀人了。”秦牧在这段时间也经常去蓟城的白府,他知道白倾城杀了很多下人。   “怎么叫随便杀人?惹到我了,难道不杀?”   “总不能人家瞪你一眼,你就要人性命吧。”   “为什么不可以?”   “这个?”秦牧一时被白虎说的无言以对。白虎可不是凡间女子,她是圣兽。人类的律法对她没有任何约束力。   “我想杀谁,就杀谁。这世界上,没人能管的了我。猴哥,你也不能管我!”   “白姑娘,那我问你一件事,不说什么对你最重要,你能告诉我,你最终的追求是什么吗?”   听到这话,白虎思考了一阵,说道:“好,猴哥,我告诉你。反正早晚你也会知道,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不过你绝不许再告诉别人。否则我要杀了你。”   “那你别说了。”秦牧可不想背上这么一个包袱。   “我就要说。你听着。”   白虎不允许秦牧拒绝,她很快就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全说了出来。   秦牧越听越心惊。   他原来以为白虎只是让自己帮她提升大荒的实力,好对付尸山的敌人。哪成想这只是最简单的第一步。白虎的真正目的,是杀死其余三大圣兽,夺取他们的和氏璧。   原来每个圣兽身上都有一块和氏璧,所以他们才有这样通天彻地的威力。   想到这里,秦牧又有点疑惑。青龙就在自己身边,可是青龙的和氏璧在哪?她没有和氏璧,而且她似乎对这些事情完全不了解。   幸亏白虎这时候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玄武和朱雀比较好说,我杀了他们,拿到和氏璧就可以。只是青龙有点麻烦,她现在不知道藏哪里去了,我也找不到她。而且上次见到她时候,她身上的和氏璧也不见了。和氏璧和我们是一体的,根本取不下来。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搞的。”   秦牧心说,你不知道,我更不知道了。就连青龙自己估计也不知道。这么说她现在其实还是脑筋混沌着呢。   “猴哥,蛮荒的和氏璧,和人类的和氏璧不同。人类的和氏璧我没有办法探索进去。所以我要你和我一起统一全天下,然后集齐了所有的和氏璧,凑成一块整体。你能探索人类的和氏璧,我又掌握蛮荒的和氏璧,到时候我们俩……”   白虎说到这里,突然有点不好意思,连忙闭上了嘴。   秦牧被白虎刚才的一番话说的心惊肉跳。   原来白虎不但是要防守,她还要进攻。不但要打下尸山,还要杀死玄武。   之后她要杀死所有圣兽,再继续统一人类世界。   真不亏是白骨精啊。这么庞大的理想,怎么没把你压死呢?   只看尸山现在的状态,就知道白虎不是玄武的对手,这点白虎也曾亲口承认过。   白虎的实力已然如此强大,那连她都打不过的玄武,该有多么恐怖的实力。秦牧觉得就算是把自己和白虎俩人绑在一起,也不可能是玄武的对手。   自己这点能力,在圣兽之间的对决中就好像萤火虫飞入探照灯,立刻就湮灭在庞大的光芒中。   秦牧有点后悔了。   都怪自己嘴贱,没事问她追求干嘛。这下倒好,什么事也没解决,自己反倒背上了一座大山。   “白姑娘,你的志向我还是很佩服的。这件事我怕是帮不上你什么忙。”   “不,猴哥,没有你之前,我还不敢想这么多,有了你就不一样了。你和你带来的一切,完全不同于这个世界。你看,家里的冰箱彩电洗衣机,还有这个可乐。没有遇到你之前,我完全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现在想想我们在蓟城的家,那不就是猪圈吗。要什么没什么。”   “……”秦牧心说你也太小看你自己了。你在蓟城那一套宅子,如果放在后世,能建一个冰箱厂。到时候你要千万台冰箱都有。   “猴哥,那天你拿出一根棍子,要偷偷的打我。”   “有吗?”秦牧连忙装出一脸困惑。   “猴哥,我都看到了,你就别装啦。如果你只是有一根棍子,我还没想到依靠你打败玄武。但是你不但有棍子,还有这屋里的一切。这一切都是蓬莱的的科技。棍子,加上科技,再加上你我,就一定能打败玄武。”   “……”白虎的话好像又一座大山压过来,秦牧躺在床上差点喘不过气来。   用冰箱去打玄武?你是想用可乐撑死他吗?我可没这个本事。   不过白虎的话到是给秦牧了一些启发。 你有神功,我有科技。也许白虎说的的确能行。   现在秦牧彻底明白了和氏璧的分布情况。他知道自己要想成神,必须把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的和氏璧都搜集起来。   这么说玄武也是自己的敌人。   其实白虎在这种意义上也是自己的敌人。只不过现在她还算是自己的盟友,暂时俩人可以携手对敌。   嗯,可以试一试。   “白姑娘,我答应你,我会尽力帮你去实现你的目标。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不要随便杀人。好不好?”   秦牧说完,紧张的盯着白倾城的脸。这姑娘喜怒无常,万一她要暴起,自己先得跑。   “猴哥,我答应你。但是你一定不可以藏私,必须全心全意为我服务!”   “成交!”   “好,猴哥,我就知道你还藏着好东西,快告诉我,你有什么好宝贝能帮我打败玄武?”   “宝贝?现在没有,以后也许会有。你和我一起努力奋斗就可以看到。”   “好,怎么奋斗?”   “先去韩国看一看。” 第一百一十一章 终南山   “大夫人,猴哥不会被白姑娘吃了吧?”   猪八戒等秦牧和白倾城远远的走的看不见了,才偷偷对身边的青龙说道:“大夫人,您可得小心。”   青龙如今被秦牧安排了一个重要的职务,钢城总督。   钢城目前以及未来的一切具体事务,都归她管辖。目前她下辖一个钢铁厂,一个酿酒厂。   钢铁厂由青龙亲自管理。   猪八戒是她的副手,具体分管酿酒厂。如今大荒的工人都称猪八戒为猪厂长。   八戒很关心秦牧和青龙的感情。他知道白倾城是白虎,白虎是尸山的对头,而自己怎么说都是尸山出来的人,这点白虎也知道。   她和猴哥走的越来越近,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猪八戒还是希望青龙,也就是秦牧的大夫人能拴住秦牧的心。毕竟自己脑袋上这个金箍,是掌握在青龙手里。自己算是她的人。   有事没事的,猪八戒就提醒一下青龙,注意点,别让你男人跑了。   “滚!”青龙只有一个字的回答。   “好嘞,我去厂里看看。”猪八戒干脆利落的跑了。再不跑青龙该念紧箍咒了。   猪八戒跑了之后,芈素忍不住偷偷对青龙说道:“姐姐,我看你还是快给姐夫生个孩子吧。有孩子,才能拴住姐夫的心。”   芈素和祝磺是大荒唯二的两个医生。不过他们人数虽少,牌子却大。   秦牧直接设立了卫生部。祝磺是部长,芈素是办公室主任。   祝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给大荒的异兽和人类看病,芈素水平不够,暂时打杂,所以就当个办公室主任。   现在就他们俩人,芈素没什么公务要忙,所以她经常跑来找姐姐玩。   白倾城和秦牧每天几乎是寸步不离,这场面看在芈素眼里,她当然担心了。   你这个怪物,你都不是人,只是装给人样,为什么要霸占着姐夫呢。你又不能生孩子,甚至你能不能和姐夫人道一下都难说。谁知道你衣服下面到底长什么样子。   话虽如此,该担心的还是要担心的。她和芈华是孪生姐妹,俩人感情很好。   虽然现在青龙占据了芈华的身体,但是她已经把芈华的灵魂彻底吸收了。所以现在青龙是本人和芈华的结合体。她之前继承了芈华的记忆,现在连感情也继承了过来。   这样她就对芈素有了真挚的感情。   芈素的担心,她现在也有了。青龙现在不再抗拒和秦牧同床,但是她继承芈华的感情后,把芈华的性格也继承了一些。   在这方面她有点害羞。   她的身体还是处子的身体。之前芈华和秦牧同房过,可是后来芈华在云梦泽意外身亡,接下来秦牧用狌狌宝珠救活了芈华。   这个救活不是简单的复活,而是一种脱胎换骨的重生,所以芈华的身体又恢复了处女时候的样子。   这下她的感情也变成姑娘的感情了。   她不肯和秦牧明着要求,秦牧也不敢碰她。青龙的厉害,秦牧领教过。别俩人在被窝里面打起来,那秦牧还真打不过青龙。   所以虽然俩人也有时候在一张床上睡觉,但是青龙依然保持着处子之身。   这样怎么怀孕生孩子呢?   可是这件事,她还真不好和芈素说。   “妹妹,我有数,你别管了。到是你要抓紧时间学习。你姐夫不是给了你们一本书吗?你学会了多少?”   “你说《伤寒论》?这本书我看不太明白,现在师父正在研究,等他学会了,再教我。”   祝磺既然来到大荒,秦牧当然也不会藏着掖着。他直接把后世的经典医书《伤寒论》给拿了出来。   先学这个,贪多嚼不烂,一本一本来。   祝磺作为卫生部部长,每天就忙着学习全新的医术。伤寒论这本书,是东汉张仲景留下的传世经典。   《伤寒论》突出成就之一是确立了六经辨证体系。运用四诊八纲,对伤寒各阶段的辨脉、审证、论治、立方、用药规律等,以条文的形式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这本书相对于目前战国的整体医学水平,有一个巨大的提升。   祝磺得到这此书,简直是进入了宝库一般。   《伤寒论》给祝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天地,让他不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四处摸索。   这书是一个完整的医学体系,祝磺在其中如鱼得水。   他暗自庆幸,幸亏自己来了大荒,否则哪能有这番机缘。   蓬莱名医张仲景,真乃医中圣人也!秦牧当然不会贪图人家的名声,他老实的告诉祝磺,这书是张仲景写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秦牧这样坦诚的对自己,自己不能不知恩图报。   祝磺日夜不停的学习着伤寒论,同时还主动为工人看病治疗。   这极大的保证了工厂的生产秩序。   钢城虽小,但是在秦牧东拼西凑之下,一切都井井有条。   这也是秦牧敢暂时离开的原因。如果所有事情离了自己就转不下去,那自己也太失败了。   这一次他和白倾城没有直接去韩国,而是先来到了燕国的蓟城。   白虎还是突然就把他从半空拽进了自己的卧室。这一手秦牧一直没弄明白,怎么墙壁对白虎来说跟不存在一样。难道空间对她和对自己,不是一个道理吗?   白倾城不管那么多,她牵着秦牧的手走出了屋子。   袭人立刻走了上来:“给白姑娘、冠军侯请安了。”   一众侍女纷纷跟着行礼。   “袭人,最近有什么新的消息吗?”白倾城没有说话,秦牧主动问了起来。   白倾城现在越来越倾向于听秦牧的,自己能不说就不说。秦牧办起事来比自己强百倍。   “回冠军侯。昨天太子来拜访过,前三天,高先生也来过一次。”   “他们有什么事吗?”   “没有。”袭人说到这里,偷眼看了两位主人一下,才继续说道:“高先生和太子都是想见见白姑娘。”   高渐离和太子丹对白倾城的爱慕自然无需隐瞒。之前他们就没有隐瞒,袭人很清楚他俩的心思。   只是之前白府里面可没有男主人,现在府里多了一个冠军侯,而且白姑娘叫人家“情哥哥”。白姑娘和冠军侯都住一个房子里了,这时候自己要是还提高渐离和太子丹,怕是惹秦牧不痛快。   还好,秦牧脸上没半点变化。   本来吗,这事根本轮不到他说什么。这是白虎的私事,和自己无关。   “这样,我和白姑娘最近还要出门,如果他们再来,你和他们约个时间。嗯,就是七天后吧。七天后,在府里设宴请他们。”   “是。”   秦牧吩咐完,白倾城就牵着秦牧的手回了卧室。   他们每次离去都是如此。在侍女们看来,这一对男女进了屋就不出来。谁知道他们在里面干什么。   曾经有好奇的人还靠近试图偷看,结果很快她就消失不见了。袭人自然不敢冒犯,知道你俩在屋里干嘛,不吃不喝几天几夜,累死你们活该。   她哪知道这间房子只是个道具,白姑娘和冠军侯一分钟也没停,俩人直接飞到了半空。   这一次还是秦牧召唤出筋斗云,驮着俩人在天上惬意的飞翔。   如今的人间,已经是草长莺飞时节,地上到处是绿油油的一片。秦牧仿佛开着敞篷跑车沐浴在春风里,一片云彩飘过,又让他们好像仙境中人。   秦牧不由得闭上双眼,享受起难得的闲暇时光。   只是这种感觉没维持几分钟,就被白虎打断了。   “猴哥,要我杀了魏轩吗。”白虎对于飞行没有任何多余的感觉。她飞了几万年了,是个老鸟飞行员。不像秦牧这样的菜鸟飞行员,还对天空有新鲜感。   她半点没有这个感觉。白虎只想早点到韩国,立刻宰了魏轩,然后赶紧回到自己的老窝,照看自己的厂子。   那些厂子才是自己的心头肉。秦牧和她说了,只要一步一步的干下去,最终大荒也能生产冰箱彩电洗衣机。   白虎还等着看到那一天呢!   杀魏轩都多余,这是浪费时间。   “白姑娘,你这个杀心啊,真是太重了一些。”   “我杀心重?有吗?”   “白姑娘,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偏执。偏执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有害。以后大荒的工农业设施会越来越多,你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如果你这个偏执的性格不改变,对我们的事业是有害的。”   白虎别人的话根本不会听,但是她唯独听得进秦牧的话。   既然秦牧这样说,尤其是他说这样对事业发展不好,白虎立刻就上心了。虽然白虎是万年圣兽,可是人家事业心很重。   “猴哥,那我怎么改一下?”   “这样。”秦牧想了想说道:“我们先不去韩国,省的你一见面忍不住就把魏轩给杀了。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神仙之地。”   “神仙?这世上真的有神仙?”   “跟我来。”   白虎听完秦牧的话,心跳都加快了。   怎么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吗?神仙,又是什么样的呢?   跟着猴哥就是好,他竟然知道神仙在哪里。   白虎不由得牵住了秦牧的手:“猴哥,快带我去看神仙。”   秦牧正调转方向,准备提档加速,让筋斗云再快一点。听到白虎这句话,他差点从云头掉下去。   这一刻的白虎,就好像一个小女孩拉着她哥哥的手说:“哥哥,快带我去动物园看猴子。”   怎么地?我是不是还要给你准备两袋薯片做零食啊?   神仙是没有的。至少秦牧不认识神仙。   但是神仙之地是有的。   终南山,又名太乙山、地肺山、中南山、周南山,简称南山,位于陕西省境内秦岭山脉中段,古城长安(西安)之南,“寿比南山”、“终南捷径”等典故的诞生地,是中国重要的地理标志。   古语有云“终南山上有神仙”。   秦牧的目的地就是终南山。   终南山上有没有神仙,秦牧是不知道的。但是这个地方位于秦岭山脉。   秦岭,秦牧曾经去过。这地方的风景宛如仙境一般。   秦牧带白倾城来秦岭,就是要陶冶一下这位白姑娘的情操。   别一天到晚就想着杀戮,你也学的温柔点。   筋斗云缓缓的降落在半山腰。这里有一处凉亭。   秦牧牵着白倾城走进凉亭。   前面是白云缠着青山,身边是百花拥抱着美女。   这情景不知道有没有陶冶到白倾城,反正秦牧先被陶冶了一番。   携美出游,心旷神怡。   “猴哥,这是哪里?”   “终南山。”   “神仙在哪?”   “你不就是吗?你就是我的神仙。”   “讨厌,猴哥,你骗我。”白倾城这才知道秦牧戏耍了自己。不过这样的戏耍不但没有让女魔头动怒,反倒是勾起了她心里一丝异样的感觉。   “猴哥,这样不行,你必须赔我。”   “什么?”   “就赔一首诗吧。”   “好。”秦牧望着白倾城,心里也不由得一动。   白倾城是他遇到过的最出色的美人。倾城倾国之姿,祸国殃民之貌,都不能形容她的万一。   如果不是这家伙实在太厉害,秦牧还真没准不老实。   现在美人要自己写诗,那必须满足她:“高阁逼诸天,登临近日边。晴开万井树,愁看五陵烟。槛外低秦岭,窗中小渭川。早知清净理,常愿奉金仙。”   这是唐代岑参的一首诗,写的就是秦岭。如今拿来极为应景。   白倾城此时也意乱情迷。她别的没听到,就听到最后一句话:“常愿奉金仙。”   这让她心里越发的混乱起来。自己,不就是猴哥的神仙吗。他愿意一辈子侍奉自己吗?   白倾城身为圣兽,一生中从未有这样的情绪。这一刻,白虎彻底忘了自己的身份,她真切的变成了一位人间绝色。   她只想让这一刻天长地久。   猴哥说的对,这里真是神仙之地。到了这里,自己竟然杀心尽散。她再也想不起杀人了。   白虎对秦牧有非常复杂的心思。她不但要依靠秦牧实现杀死玄武等圣兽的目标,她对秦牧还有更严重的一层依赖。   人类世界的和氏璧,白虎无法深入其中。那些东西对她来说,就是一块普通的玉。   她只有依靠这个男人,才能得窥探和氏璧全部的秘密。   如果她得到了和氏璧全部的奥妙,白虎认为自己就能成为神仙。可是同样的,秦牧也会因此成为神仙。   那自己和他,不就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了吗?   正是因为存下了这么一段心思,白虎对秦牧的感情才异常复杂。今天在终南山上,白虎终于露出了她罕见的小儿女情态。   “猴哥,你……”白虎正要说话,却在这时,就听半山腰有人大声叫唤。   “什么人在山上,不知道这是我的地方吗?” 第一百一十二章 鬼谷子和李信   山路上走过来两人,一老一壮。   那壮年汉子对着秦牧两人大喝道:“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上了我的山。不知道终南山是秦王封给我的吗?”   那俩人快步走到凉亭之前,汉子继续喝道:“快走快走。你们运气好,今天我有贵客,不难为你们俩。”   白倾城一肚子柔情蜜意正要发酵,突然一瓢凉水下来,把她浇的透心凉。   这汉子太可恶了。   白倾城觉得全世界人的可恶加在一起,都没有这一个人多。   你这不是找死来了吗。   白倾城脸色顷刻间变得寒冰一般。秦牧一看暗叫不妙。   这位杀人可是不眨眼。就是自己都挡不住她的杀招。那日在秦国王宫的房顶,自己完全没有感觉就中招了。   如果白倾城要杀这个人,这人都不会有半点反应时间。就是说,他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秦牧也是暗里埋怨这个不知死的鬼。我带白倾城来终南山,就是消磨她的杀心。好容易见到点效果,你这一嗓子全给毁了。   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终南山这么大,就算是秦王给你的,我们换个地方看风景也不打扰你请客啊。   何必?何苦!   再说,你是哪位啊?秦王封终南山给你,看来你是个人物。先别死,报上名来。   秦牧一把就抱住了白倾城。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接触这位圣兽的身子,这让白倾城瞬间从愤怒中跌落到温柔乡。   她的杀机被秦牧的拥抱消融了。   这汉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他觉得自己今天已经够客气了。如果不是身边有贵客,自己早把这对小年轻给揍山沟里面去了。   终南山是我的,你们俩偷偷跑来,岂不是要偷我的东西。   你说看风景?看风景也不行,风景也是我的。   这汉子眼见俩人不但不自觉滚蛋,还在自己面前卿卿我我。这也太不拿自己当人看了。   你们都去死吧。   壮汉一伸手就要抽腰间的宝剑。他要宰了秦牧和白倾城。   秦牧一边紧紧抱着白倾城,一边留意着壮汉。眼见他要拔刀,秦牧心里不由叫苦。   我这是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才救了你一条小命。现在你还不知死活,非要向死路上狂奔。那我真没办法了。   眼见着壮汉就要把宝剑拔出来,秦牧就觉得白倾城的柔情逐渐转冷。   不好,她要杀人了。   “且慢。”正在这时候,壮汉身边的老者说话了。   他先是按住了壮汉拔剑的手,然后走上一步,挡在壮汉和秦牧两人之间。   “在下王禅,这位是秦国将军,李信。不知两位高姓大名?”   王禅。   秦牧听到这个名字感觉有点耳熟。王禅是谁?   白倾城哪管你是王馋还是王不馋,馋不馋都不重要了。反正死人是不会馋的。   她立刻就要把这一老一壮杀个干干净净。   秦牧突然想起了王禅是谁了。   他连忙双臂一紧,再次让白倾城感受到自己的心意,暂时平息一下她的杀心。   “王禅,莫非是鬼谷子老先生?”   “哈哈,愧不敢当,愧不敢当。我老是老,但是先生二字,可是不敢在阁下面前提起。小兄弟,你叫我老王就行。”   我日。   秦牧心里暗骂。老王,这称呼你怎么想的。难道你是隔壁老王吗?专门给我戴绿帽子。   还是叫你鬼谷子吧。   秦牧没想到自己在终南山意外遇到了芈华的师父鬼谷子。这谁能想的到。来终南山是秦牧临时起意。他根本没想见任何人。再说这个时候,哪有什么人能旅游啊。   他以为终南山上除了自己和白倾城,不会再有别人。可是哪成想不但有别人,还是俩。其中一个竟然是鬼谷子。   这老头,你跑来干嘛!这不是给我添乱吗。   不过幸亏来的是鬼谷子。鬼谷子不但是芈华的老师,他还是高渐离的老师。高渐离为白倾城鞍前马后忙个不停,是白倾城最好用的狗腿子。   看在高渐离面子上,白倾城也不能杀了他师父。   鬼谷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学生竟然救了自己一命。可见一饮一啄皆有前缘。当日收下这么一个徒弟,今日因他救了自己一命。   “鬼谷子先生,在下秦牧,这位是燕国的白姑娘。”秦牧直接报了真名。这时候没必要弄出什么误会了。   “竟然是秦先生。那么这位姑娘,如果我猜的不错,当是燕国白倾城?”   “不错,是我。”白倾城窝在秦牧的怀里,一时也舍不得离开,就这么随便应了一声。   既然这个人是鬼谷子,自己总不好杀他。而且身边的男人一再让自己杀人要慎重,看来这一次怎么也要听他一回了。   白倾城去了杀心,也就对外人不感兴趣。   她只怪这俩人打搅了她的甜蜜,只想这俩人赶紧消失。   “原来是秦先生,白姑娘两位。”那位壮汉这时候放开了手里的剑柄,上前一步,微微抱了抱拳说道:“李信适才不知,多有得罪,还望两位海涵。”   李信,是秦国新生代的大将。他是秦王心腹之人,深得嬴政信任——终南山都赏给他了。   最近李信有了天大的机缘,竟然给他遇到了天下高人鬼谷子。   鬼谷子可不得了。他本人一直很少在世上现身,可是他的徒弟,一个个的都是牛的不得了。   就秦国来说,商鞅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没有商鞅,秦国绝没有如今的强大。虽然商鞅最后被车裂了,可是他的功劳没人能否认。   商鞅的师父,就是鬼谷子。   除了商鞅,还有什么苏秦张仪,一堆叫得出名的大人物,都是鬼谷子的徒弟。   如今鬼谷子出现在李信面前,李信哪能不跟供神仙一样的供着呢。   鬼谷子他府上盘桓了几日,竟然给了他一些指点,这让李信欣喜如狂。   他竭尽所能的侍奉鬼谷子,今日正是为了让老神仙散心,所以他特意陪老神仙来登山。   只是没想到意外遇到了秦牧俩人。   这让李信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终南美景,自己是要给老神仙独享的。现在你们俩跑来分了一半,那岂不是不给我面子。再说,这是我的山啊。   如果不是鬼谷子在场,李信根本话都不说一句,直接拔剑就宰了这俩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我的家你们也敢偷偷来!   现在他知道来人是秦牧和白倾城,怒气就不能发作了。   秦牧的大名,在秦国的高层无人不知。李信虽然没见过秦牧,但是他深知秦牧被嬴政有多看重。   这样的人,自己不能杀。   燕国白倾城,财倾天下。这也是个大人物,不是自己能随便杀的。更何况她是和秦牧在一起,而且还搂搂抱抱。那更不能杀了。   既然不能杀,只有结交一番。看鬼谷子都对俩人这么客气,李信也不敢造次。   只是李信根本不知道秦牧和白倾城的真正身份,所以他也仅仅是表面客气一番。我尊重你们,一来是因为秦王,二来是因为鬼谷子老神仙,可不是我怕了你们俩小毛孩。   “我们误入此地,不知道这里是李将军的私产。那不打搅两位了,我们这就走。”秦牧这个时候不想和俩人多做纠缠。   他还要去韩国看看情况。再说白倾城的脾气自己也控制不了,万一她再次发火,自己可抱不住她。该走就走,不能犹豫。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别看鬼谷子是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但是在白虎面前,都不够她吹一口气的。   秦牧要走,可是鬼谷子却没让他走。   “秦先生,相见就是有缘。说起来,咱俩还真有点缘分。我那关门弟子,正是秦先生……”   鬼谷子说到这里,突然就停顿了下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芈华是他最后一个徒弟,芈华的事,鬼谷子也是一直挂心的。   鬼谷子知道芈华嫁给了秦牧,还是正妻,大夫人。可是现在秦牧怀里却抱着一个白倾城。白倾城可不是普通人,她是天下巨富。   燕国白倾城,不但人长的美,财产更是富可敌国。这样的人和秦牧搂抱在一起,他们俩到底是什么关系?鬼谷子也不敢胡说八道了。   真是太久不出山,脑袋都糊涂了。   一时之间老头都有点尴尬起来。   “鬼谷子先生,”秦牧也觉得你怎么这么不会说话,这时候胡说八道什么:“芈华和我说过,老先生是她的师父,我时常想和芈华一起去拜访您老人家,只是提着猪头也找不到庙门,老先生如闲云野鹤一般,不在人间停留,这让芈华一直很遗憾。”   “芈华有心了。”鬼谷子哈哈一笑,尴尬也就随着他的笑声不翼而飞,老头又恢复了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秦先生,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我们这不就是见面了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是《诗经-郑风》中著名的一句。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境。 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就此断音信?   鬼谷子这样一说,秦牧就不好意思走了。老头显然是想和自己聊一聊。   李信唯鬼谷子马首是瞻。他看老神仙想和这俩人聊聊,立刻一挥手。   远处候着的家人马上挑着食盒跑了过来,很快就在凉亭中摆下了一桌宴席。   李信听到秦牧的名字之后,也有心和秦牧聊一聊,甚至他还想把秦牧抓走,带回咸阳。   秦牧曾经是秦王的客人,可是他随着秦王去了一次雍城之后,就消失了。   这件事内幕如何,李信不清楚。他只知道秦王很看重秦牧,而且秦军现在正大改造,改造的目标,就是彻底抛弃战车,换上重装骑兵。   这一切都是因秦牧而来的,这个人自己既然见到,最好不要让他再跑了。   李信虽然年轻气盛,但却不是有勇无谋之辈。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秦牧和秦王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也不想去猜。   伴君如伴虎,知道的越多越麻烦。也正因为此,李信没有直接动手抓人,他也想和秦牧聊聊。   鬼谷子相邀,秦牧不能不给老头面子。   四人席地跪坐。这姿势让白倾城微微皱了皱眉头。   由俭入奢易,真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自从坐过椅子和沙发之后,白倾城再也没有这样跪坐了。   可是李信没有椅子,更没有沙发,他只有一张竹席,一张案几。   四人跪坐四方,远远望去,的确是古意盎然。   “秦先生,听说你是蓬莱人?”鬼谷子对秦牧充满了好奇。   “是。老先生,我来自东海上的蓬莱岛。”   “这些瓷器如此精致,可见蓬莱之美。”乌鹭在咸阳建造了瓷器厂,如今秦国也出瓷器。李信作为秦王爱将,自然不缺瓷器使用。   他们面前摆的满满的都是瓷盘瓷碗。只可惜里面装的食物还是原来那一套。   “海上小岛,地域狭小,所以东西也就精致点。”秦牧跟鬼谷子打着哈哈。   鬼谷子是他一直想见见的人,但是现在却不是时机。如果自己单独和鬼谷子见面,秦牧会认真和老头谈谈。现在可不行,他只想早点带白倾城离开。   秦牧有这样的心思,自然不肯深谈。   鬼谷子虽然多年不出山,可是他一直留意着天下。秦牧弄出来的一切,让鬼谷子非常震惊。   可以说,正是因为秦牧的出现,才把老头勾搭了出来——起码是其中一个原因。现在鬼谷子意外遇到秦牧,他非常想和秦牧谈谈。   何况秦牧还是他徒弟的丈夫,这不是外人。   只是第一次见面,而且身边还有外人。李信和白倾城,在鬼谷子看来全是外人。   鬼谷子也不好多谈什么,可是他又不想这样就放秦牧走,于是就这样尬聊起来。   白倾城听得郁闷。这老头怎么连他徒弟的半点本事都没学到呢?如果你有高渐离一半,不,哪怕一成的本事,也能哄得人开心。   可见你不怎么样。   李信这时候到沉住了气。他一边为众人劝酒,一边旁敲侧击的打听秦牧的事。   正在秦牧不厌其烦的时候,突然李信的家人匆忙跑了过来,低声在李信耳边说了两句。   李信闻言脸色一边。   他立刻起身,对众人说道:“秦王有招,李信即刻去咸阳。”   “李将军请自便。”鬼谷子挥了挥手。   “老神仙,您和我一起下山吗?”   “你且去忙,我还要和秦先生赏风景。”   军令如山,李信匆匆的离席而去。   这下亭子里面只剩下三个人。   “鬼谷子,你怎么不走?”白倾城看到老头还不走,有点气愤。   被这么一个年轻姑娘呵斥,鬼谷子一点不生气。他都几百年的寿命了,早过了争先斗气的年纪。   “白姑娘,我和秦先生,正如古人所言: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我们是一见如故。”   “呸!”白倾城可不跟鬼谷子客气。再说,这老头竟然是芈华的师父,这让白倾城莫名的对鬼谷子有点讨厌。   之前她知道鬼谷子是高渐离的师父,所以才留了他一条小命。   刚才听他们谈话,白倾城才明白原来芈华也是这老头徒弟,这就让她对鬼谷子讨厌起来。   芈华就是个讨厌的女人,如果她不是秦牧的女人,自己早杀了她了。   现在她师父在这里,还说和猴哥一见如故。难道你也是猴子不成?   “老头,那个李信都跑了,秦王召见肯定有大事。我看他那么尊敬你,你不跟过去帮帮他?”白倾城一心把鬼谷子赶走。   “白姑娘,你知道秦王因何召见李信?”   “不知道。”   “那你猜猜……” 第一百一十三章 鬼谷子和白倾城的赌约   秦牧望着鬼谷子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似乎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那人戴着高高的帽子,长着白白的胡子,一身红红的衣裳,赶着梅花鹿拉的车子,车上全是礼物。   在漫天大雪中,他来到小朋友面前,问道:“猜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礼物?”   这不是圣诞老人吗。但你别把白倾城当三岁女孩啊。你知不知道她什么身份?人家是圣兽。虽然你不知道活了几百岁,自以为是个人物,但是你比起人家几万年的寿命,还是个baby呢!甚至连baby都算不上,你这时候应该只是个受精卵!   你怎么能拿白虎当小朋友糊弄呢。   鬼谷子这个态度果然惹得白倾城动了火气。   这时候鬼谷子根本没有发现异样。他活了几百岁,虽然经常在深山隐居,不怎么出头露面,但是他的学生可是个顶个的牛,所以鬼谷子的大名也早就在各个国家的高层流传。   李信一听他名字就立刻拜服,这正是因为鬼谷子的确太出名了。   秦牧自报家门,鬼谷子知道他是芈华的男人,芈华是知道鬼谷子经历的,所以鬼谷子认为秦牧也知道自己的地位。   自己这样一个活了几百岁的半仙,和你们凡人开个玩笑怎么了?   秦牧如果不是弄出那么多新鲜的好东西,鬼谷子还懒得见他呢。不过一个凡人而已。芈华老公的身份,不值得鬼谷子高看他一眼。   至于白倾城,鬼谷子只知道她是一个燕国的有钱女人。这样的女人对于鬼谷子来说,更是完全不值一提。   他随口和白倾城开个玩笑,还是看在秦牧的面上。否则他根本不会搭理白倾城。   这其中的误会就深了。而且鬼谷子还完全不知道自己面临着生命危险。   秦牧脑袋都变大了。   这边一个无知老头,那边一个无畏少女,这俩凑一起,自己应该怎么办?   老头显然非要白倾城猜谜语。   白倾城哪有这心思,她只想老头赶紧死。   圣诞老人遇到了蛮不讲理的少女,秦牧不得不出手了。   “老先生,我来猜一下,你看怎么样?”   “你?好呀。”鬼谷子立刻点头。他对白倾城本来就没兴趣,现在秦牧想猜,正好考考他水平。   “老先生,我们玩个游戏。我问你三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对,或者错。三个问题之后,我告诉你秦王因何召见李信。”   秦牧的提议顿时引起了鬼谷子的兴趣,同时也勾起了白倾城的兴趣。白倾城杀心又消失了。   这个游戏她从来没听过。甚至从小到大,她都不知道什么是游戏。眼前秦牧要玩这么好玩的游戏,白倾城哪能不兴趣盎然呢。   一场杀戮,又被秦牧无声无息的化解了。   化解了杀戮,秦牧的脑袋暂时不大了,但是却开始疼起来。   他刚才只是解围,是一时的急智。现在要他真的问三个问题,他哪去找这仨问题。   现在又没有电脑又没有互联网,秦国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不知道。这怎么猜?   万一是李信的媳妇要生孩子,秦王让他回去陪媳妇。这自己能猜的到吗?   “猴哥,你先别问他。”好在这时候白倾城给了秦牧一段缓冲时间。她扭头对着鬼谷子说道:“老头,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我猴哥猜对了,你输我点什么?”   “那你要老夫输点什么?”   鬼谷子这样一问,秦牧有点着急了。你这老头,真是不知道白骨精的厉害。如果她要你脑袋,你给还是不给?到时候万一你输了,你想反悔都没机会。   秦牧立刻要接茬。   白倾城早就留意着秦牧,她不等秦牧开口,一只手就捂住了秦牧嘴。   “老头,如果我猴哥猜对了,就是你输了。你输了,你就要把芈华带回你身边继续学习。芈华现在本领太差,没法帮我猴哥干事,你这个师父难逃其责。”   “……”秦牧和鬼谷子都万万想不到白倾城提出了这么一个离奇的赌注。   不过两人瞬间就明白了。   女人善妒。鬼谷子知道,自己的徒弟看来挡了白姑娘的路。   秦牧也有点意外,难道白虎对自己竟然动了人类的感情?   师父自然是护着徒弟。鬼谷子乃是世外高人,他哪能被小小的一个女富婆吓住。   “好,我接了!不过如果秦先生没猜中,他输了的话,你又能输我点什么?”   “哈哈。老头,我猴哥是不会输的。如果我猴哥输了,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天下间我拿不出的东西可是不多。”   “呵呵,白姑娘,不要说大话闪了舌头。”   “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白倾城说着话,对秦牧伸出了手。   咱们跟他立字据!   现在的秦牧,就是一个哆啦A梦,要什么有什么,所以白倾城出门连包都不用带。猴哥,给我纸和笔。   秦牧无奈,只能背身装模作样的摸索一番,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支签字笔。   纸,对于鬼谷子来说已经不陌生。楚国的纸张他早就买到了。   但是这支笔让鬼谷子十分好奇。这时空可没有签字笔啊!   这一定又是蓬莱的好东西。哎呀,蓬莱真是个宝地,自己一定要去看看。只是东海之大,蓬莱到底在哪呢?自己是不是应该先造个大船呀!   秦牧提笔写下了赌约。白倾城早就用惯了签字笔,她随手签下自己的名字。   鬼谷子拿过笔来,学着秦牧用笔的方式,也歪歪扭扭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他就把签字笔顺到了自己的兜里。   秦牧只当看不见。谁让他是芈华的师父呢,偷一支笔,就当孝敬他了。   “猴哥,你问他。”白倾城拿着赌约,气势立刻就嚣张了起来。我的猴哥是绝不会输的。   “老先生,我的第一个问题是:秦王召见李信,是军事上的事。”   “对。”   “老先生,我的第二个问题是:秦王召见李信,是要他带兵出征。”   “对。”鬼谷子说完哈哈一笑:“小子,两个问题了噢。现在你只剩下一个问题可以问。但是秦国和赵魏韩楚四国都接壤,四个国家,你一个问题怎么问的出来。你输了。”   白倾城本来满脸都是喜色。猴哥果然厉害,两个问题老头都说对。她以为秦牧再问一个问题,就知道嬴政为什么把李信叫过去了。   可是没想到这个老头真是人如其名。鬼谷子,真是够鬼的。秦王要李信带兵出征,可是有四个方向可以选择,而猴哥只能再问一个问题。   如果秦国要去打韩国,而猴哥恰好问的是韩国,老头只能说对。这样猴哥就赢了。   可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猴哥可就输了。四选一,猴哥胜算不大啊。如果白倾城知道概率的话,她就会说,秦牧只有四分之一的概率能赢。   赢面连三成都不到。   白倾城不由得有点着急。她到是不担心自己输掉财货。白倾城有的是钱。至于东西,那就更多了。人类世界的好东西,很多她都藏在白府,这点连秦牧都不知道。   至于非人类世界的东西,比如猴哥新造出来的香烟火柴卫生纸,那她更是要多少有多少。   白倾城只是怕猴哥输了,一来自己没面子,二来显得猴哥比不过这个老头,她心里不舒坦。自己喜欢的男人,怎么能不如这个老头呢?   鬼谷子心里暗暗好笑。你小子还跟我玩什么游戏,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老夫活了几百年,吃的盐比你吃的米多,走的桥比你走的路多。你那点小心眼,在我这可玩不出手去。   还有,你这个傻丫头。想让我徒弟给你让路,没门。   到时候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离开秦牧。看你敢不答应。不答应我就宰了你。   鬼谷子可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的徒弟,不说商鞅吧,就说孙膑、庞涓、苏秦、张仪,哪一个是和平主义者?   他们可都是兵家纵横家,而鬼谷子,是兵家和纵横家的师父。祖师爷!   鬼谷子哪能被一个小小的白倾城难住。   “秦先生,请问第三个问题。”鬼谷子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了。   “好,老先生,请听题。那我第三个问题是,秦王要李信打的是人类。”   “这……”秦牧的问题一出,鬼谷子立刻傻眼了。   他万万没想到秦牧会这么问。   如今天下,虽然还有蛮荒之地的存在,可是百多年来,异兽和人类的战争已经很稀少了。近几十年,更是从没打过仗。   这期间一直是人类彼此打来打去。所以鬼谷子才认为秦牧会从那四国中选一个。   不过他选哪个都是错。因为这一次,李信被秦王招回去,根本不是为了应对人类世界的战争。这一次,尸山的异兽开始对秦国发起了进攻。   而鬼谷子正是夜观天象,发现了这一点,他才决定出山来秦国看个究竟。否则他才不离开自己的安乐窝呢。   鬼谷子认为秦牧是个海外人士,他绝对想不到这一次李信是要带兵去和异兽作战,所以才这么淡定,而且还故意引诱秦牧犯错误。   哪成想秦牧这么贼。第三个问题直接就破局了。   如果鬼谷子回答“对”。就是说秦国要打那四国,这样秦牧还有一次机会。他随便写个答案没准能蒙对。但是这样不论秦牧写的是什么,鬼谷子已经输了。   因为他说谎了。秦国根本没有要打那四国。   可是如果他按照实际情况回答“错”,这答案不就马上出来了吗。   秦国和尸山接壤。如果秦国不打人类,只能是打尸山呀。   “哈哈,老头,你输了。”白倾城这时候来了精神。   显然猴哥都不用等答案,老头的表现说明了一切。肯定是秦国要打的是尸山。   这答案都不用秦牧回答,白倾城都能回答出来。   “老头,你要兑现……”白倾城马上就要鬼谷子把芈华给领走,别在我眼前添堵。   就在这时候,秦牧截口说道:“老先生,这么说来,秦王是要李信带兵去打韩国。”   秦牧的话让白倾城吃惊的合不拢嘴。   猴哥,你傻了吗?我都看得出来,秦国是要去打尸山啊,怎么你说秦国要去打韩国?   鬼谷子正被白倾城逼的一脑门汗,这时候听到秦牧如此一说,他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   “秦先生,你这却猜错了。秦王召李信回去,是要打尸山。尸山异兽于前几日已经开始进攻秦国了。”   “什么?”秦牧故作惊讶。   他刚才从鬼谷子的表现已经猜到了答案。这答案非常出乎他意料。   尸山异兽,怎么开始打秦国了。几十年不是都没打仗了吗。再说,他们才和大荒打过一场,这就开始扭头打人类了?   为什么?   秦牧虽然脑海中极速的思考着原因,但是嘴上也没闲着。他不能让白倾城逼得老头认输,那样青龙就要被鬼谷子领走了。   如果青龙不是青龙,就是说,如果芈华的身体还是芈华自己的,这件事并不很严重。   即使芈华暂时跟着鬼谷子回去修炼,也不算是坏事。可是现在芈华一直不见,她身体里面藏着一条青龙。   如果鬼谷子去把青龙领走,且不说他领的走领不走,只怕当时一切就要露馅了。   白虎一直在寻找青龙。四大圣兽里面,就青龙好欺负。白虎也是柿子要捡软的捏,只是她一直找不到青龙。   这要是让她发现青龙其实就藏在芈华的身体里,怕是白虎马上就要把芈华的身体撕的粉碎好拿到青龙的魂魄。   这场面太恐怖了。秦牧绝对不能让白虎发现青龙的秘密,所以他才故意说错,输掉了赌局。   鬼谷子偷偷擦了擦汗,然后瞬间恢复了世外高人的模样。   他对着白倾城说道:“呵呵,白姑娘,你输了。那按照赌约,你要给我一样东西。我别的不要,我只要你离开……”   鬼谷子要说的是,我要你离开秦牧远点,别给我徒弟添堵。   白倾城哪能让他说下去。   这死老头,真是活腻味了。她抬起一脚,正踹在老头胸口。   鬼谷子瞬间宛如断线的风筝,从凉亭中惨叫着飞出好几十米,向着山谷里面就掉了下去。   “死老头。活该。”   秦牧大惊。怎么你这么不讲道理,这就把鬼谷子给杀了?不能吧。大名鼎鼎的鬼谷子,刚跟自己见了一面,就被白虎踢死了。   那我岂不是成了历史的罪人?   他连忙要下去山谷看看,这老头到底被踢死没有。如果没有,自己立刻给他来个战场急救,保住他的小命。   白倾城拉住了秦牧。   “猴哥,你告诉我不要随便杀人,我听你的。那一脚踢不死他。这老头也不是凡人,我看他也有些本事。放心吧。他死不了。”   秦牧听到这话才放下心来。   白倾城神功盖世,她要是想踢死鬼谷子,鬼谷子绝对活不了。但是如果她不想要鬼谷子死,这老头也绝对死不了。   仿佛为了证实白倾城绝对的正确,山谷中传来了鬼谷子的声音。   “丫头,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给我站住别跑,老夫饶不了你!”   秦牧一听,鬼谷子还中气十足。那不跑还等什么。   快跑吧。别等老头爬上来真和白虎掐起来。   “老先生,后会有期,拜拜了您吶!”   秦牧揽着白倾城的腰,召唤出筋斗云,瞬间升到了半空中。   “白姑娘,走,我带你去尸山看看!” 第一百一十四章 申公豹在望尸关   申公豹站在高岗之上,面前就是秦国的雄关:望尸关。   望尸关,顾名思义,这里是秦国和尸山的最前线。   历代秦王在这里修建了长长的城墙,把尸山和秦国分割为两边。   望尸关,正是这段城墙上最重要的关隘。   尸山大将申公豹,这次带领一万人马,已经聚集在望尸关前。   申公豹,是尸山赤豹一族的首领。这一次进攻秦国的主力就是赤豹一族。   赤豹三足四臂,一张豹子的脸,不过却只有一只独目,长在额头正中。   申公豹身长两米,是赤豹一族中个子最高的。个子高,就看得远。   他好像一个摄影用的三脚架,三条腿稳稳立在高岗上,一只大眼睛好像照相机的镜头,正仔细的扫过望尸关城墙上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一次玄武大帝让他带自己族人来攻打秦国,是申公豹立功的机会。   之前玄武大帝命姜子牙带兵去打大荒,结果被白虎杀的大败而归。   姜子牙带去的几千人马,全死在了前线。姜子牙一个人逃回了尸山。   申公豹本来以为玄武大帝会杀了姜子牙,可是没想到玄武大帝对姜子牙没有任何惩罚。这让申公豹非常不满。   有功当赏,有罪则罚。如果玄武大帝不能功过分明的对待手下,申公豹怎么可能服气。   只是玄武大帝的神通,深不可测。尸山中没有任何人敢挑战玄武大帝的权威。别说挑战了,他们心里连半点反抗的心思都不敢有。   现在玄武大帝命申公豹带着族人来打秦国,申公豹不敢有半点犹豫。   如今他已经带领手下聚集在望尸关之前,眼前就是秦国的边关重镇。只要过了望尸关,就可以杀入秦国境内。   到时候就可以大抢特抢了。   人口,粮食,牲畜,还有各种物资,都是申公豹抢劫的对象。   尸山如今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随着尸山环境莫名其妙的改变,尸山异兽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很多异兽比以前长大了十倍,甚至百倍。异兽不能喝西北风活着,他们也是要吃饭的。   而且尸山的异兽大部分还是肉食主义者——他们不吃草。   一直以来,尸山异兽都以族群为集合,互相厮杀。   胜者得到食物——就是对方留下的死者伤者。败者也不亏。自己的族群被杀的大部分是老弱病残,这样就变相强大了自己的族群,可以向更弱的族群发起进攻。   玄武大帝似乎根本不关心这些。他任由手下各个族群自相残杀。这是尸山的生存法则,自古如此。   只是现在因为蛮荒之地的异变,导致以前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了。   高大化之后的异兽,有了更强大的战斗力,同时也有了更强大的胃口。   他们再如从前那样的厮杀,就会导致有的族群要被灭族了。   这时候玄武大帝才招来姜子牙,开始对外发兵。   攻打大荒,正是玄武大帝一石二鸟之计。打赢了,能抢来食物,打输了,也减轻尸山的负担。   申公豹非常明白这一点。这一仗,他为了自己的族人也要打。   赤豹一族在尸山并不占什么优势。他们中最高大的赤豹也不过两米(这个度量衡,描写时候就用主角的习惯了。不再用丈和尺这种,只是给读者方便阅读)。   这个高度在尸山来说属于小弟弟。他们是经常被揍的存在。   可是也正因为此,赤豹一族反倒能走出尸山,进入人类世界。   那些更高大的异兽,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越接近尸山的边界,骨骼越支持不住全身的重量。所以他们没法进攻人类。   申公豹正是凭借这一点点的优势,才能带着族人活在尸山的边角地带。如果那些高大的异兽也能冲出尸山,赤豹一族早就被吃光了。   对人类的进攻,必须尽快开始了。   异兽目前的智力水平还达不到人类的一半。只有像申公豹这样的佼佼者,才能和人类比肩。   赤豹一族不会制作攻城的器械,而且他们还没有多少粮食。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赤豹一族是不讲究这个的。他们走到哪吃到哪。如果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那就吃同类。   申公豹不能让自己人互相残杀,他只能尽快的展开攻势。   望尸关虽然险峻,可是对赤豹一族来说,攻打并不困难。他们是没有云梯,没有望楼,没有各种人类的攻城器械。可是他们有三条腿,四只手。   这足以让他们成为攀爬小能手。再高的城墙,他们都能爬上去。   他们的攻城器械,就是他们的身体。他们的武器,就是他们的牙齿和手脚。   不能再等了。   申公豹一声令下:“进攻!”   全体赤豹闻声而动。   望尸关前仿佛起了狼烟一般,一万头赤豹狂奔向面前的雄关。   李信站在城头上,冷冷的望着蜂拥而来的敌人。   这时候的李信,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不安。   他是秦国新生代将领,如今还不到三十岁。   这个年龄的秦国将领,没有人见识过异兽。这几十年,尸山都没有进攻过秦国,以至于秦国从士兵到将军,都对异兽没有感性的认识。   可是尸山和异兽都是确实存在的。李信的爹,就和尸山异兽打过仗。李信从小就听他爹讲起过那些曾经的战争。   这段经历让李信对接下来的战争有了一些底气。这也是秦王着急调他来前线的原因。   秦国的将领中,李信的爹和异兽的作战经验最丰富。现在他爹不在了,只能靠李信了。   除了李信,就算是大将王翦也没和异兽打过仗。   这一仗,是一次试探性的战争。秦王也没有经历过和尸山的战争。为了稳妥起见,他命令李信紧紧守住望尸关,只要不被异兽攻下,就是大功一件。   王翦等其余将领,是秦军的主力。他们依次在秦国的境内集结,准备随时面对各种局面。   李信是秦军的先锋,同时,他也是秦军心里的依赖。   因为李信是在城墙的保护下进行防守作战。如果这都挡不住异兽,那么后方军队连城墙都没有,他们更别想挡得住异兽。   全体秦军将领,目光都在李信身上。   李信似乎能感受到袍泽给他的压力。他身上的盔甲似乎都重了几百斤,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弩!”申公豹的大军已经杀入了弩箭的射程,李信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   如今的人类世界,经过漫长的战争,各国军队都有了高度的职业化,和专业性。   战争在人类手中,是一种标准化的工作。   根据距离远近,有不同的武器。   最远的距离,是弩的杀伤范围。之前秦军就以弩箭称雄天下,现在他们更是在弩这一项上有了巨大的提升。   秦牧给翁仲那一把复合弓,被翁仲交给了秦王嬴政。   嬴政自然不会拿着这把划时代的弩当自己的玩具。他当时就命令秦国的军工厂开始仿制。   复合弓的核心部件是偏心轮。这东西的出现,极大提升了弩的射程和威力。   秦军的弩兵,有了更远的射程,也就能更多的杀伤敌人。   申公豹的眼睛一会大一会小,好像照相机的镜头变焦一样,一会拉远看全局,一会拉进看细节。   他是赤豹一族的族长,也是赤豹一族中的异类。他活了几百年,经历过之前和人类的多次战争。   申公豹自以为了解人类的武器。在他的算计中,自己的部队还有一段时间才能遭到人类弩兵的打击。   然后是弓箭手的打击。   经历过这两样打击之后,自己剩下的部队就能冲到城墙之下。   到了城墙下,敌人的远程武器就将失去作用。接下来的战斗,就对自己有利了。   根据申公豹的战前设想,自己的部队在对方远程打击下将损失三成,攻城时候再损失一到两成,这样还有五成左右能爬上城头。   只要上了城头,人类就将成为被屠杀的对象。面对面的贴身近战,赤豹一族占尽优势。毕竟我们有三条腿,比人类多一条。我们还有四只手,比人类多两条。   虽然我们没有盔甲武器,可是移动的速度,和锋利的牙齿爪子,都远超人类。这些,足以让我们占据压倒优势了。   我们最大的牺牲,不过就是在到城墙这段路上。   战场中,弩箭仿佛密密麻麻的雨点,几乎遮住了日光。它们从城墙上一波又一波的飞出来,向着城墙下拼命奔跑的异兽杀过去。   城头的秦国士兵每个人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头。   他们也都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怪物。   三条腿,四支手,一只眼的豹子,谁不害怕?   这要是让他们杀上城头,自己连个全尸都留不下来。   每一个秦国士兵都不用上级催促,他们各个使出了吃奶的劲,拼命的上弦,发射。   一波又一波的弩箭,给异兽带来了巨大的伤亡。   异兽奔跑的道路上,留下了一片又一片的死尸和伤者。   痛苦的嚎叫充斥着天地,秦军士兵简直想堵住自己的耳朵。这声音太恐怖了。   “这帮傻豹子,除了叫唤不会干别的。”半空中,白倾城依偎在秦牧身边,望着地上的战场说道:“猴哥,你看那个站在高处的傻豹子,他叫申公豹。算是个有点头脑的人。”   “什么,他叫申公豹?”秦牧正在云头看战场,听到白虎的话,险些稳不住自己的筋斗云。   怎么申公豹也出现了。这玩意不是封神里面的吗?难道历史上还真的有这么一位?   “怎么了?猴哥你听过他名字吗?”白倾城也奇怪了起来。   异兽和人类世界有几十年没打仗了,人类世界很少有人知道蛮荒之地的情况。   申公豹的名字,知道的应该更少。秦牧是海外来客,他根本不可能听过申公豹三个字。怎么现在猴哥表现的好像以前就知道这个豹子呢?   白倾城的心眼多灵活,她立刻就发现了这里的古怪。   秦牧也意识到大事不好。他连忙说道:“白姑娘,我来大陆之后,看了很多大陆的史书。我记得有一本书里面提到了申公豹。妲己,我也是在那本书上看到的。”   白倾城这才想起来,秦牧的确是知道妲己的。知道妲己的话,那么也就可能知道申公豹了。   申公豹也参加了几百年前的商周大战。   “嗯,猴哥,就是他。”   “他是尸山的人?”   “是啊。”   “那当时他是帮着周朝的?”   “是啊。”   秦牧听到这里,又糊涂了。按照封神所言,申公豹应该是帮着纣王的,也就是说,他应该是周朝的敌人。   如果尸山当时是周朝的盟友,那么申公豹应该在大荒才对。因为大荒是帮着商朝的。怎么现在申公豹反倒在尸山了呢?   秦牧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结果。这问题不想也罢,因为封神不是这个时候写的,这本书成书时间非常靠后,是明朝时候逐渐出现的。   那都几千年之后的事情了。封神的作者,在几千年后写几千年前,犯下什么错误都可能。   一切以自己的眼睛为准。也就是说,本书读者以本书为准就可以了。毕竟作者对封神其实不是很熟悉。   “白姑娘,你当时和申公豹是敌人,为什么你不杀了他?”   “哼,猴哥,你当我是什么人。这种臭鱼烂虾用得到我动手吗?”   “……”秦牧没想到白虎给了他这么一个答案。   他想了想,觉得白虎说的似乎还有点道理。兵对兵,将对将,这才是战争。   如果白虎下场杀申公豹,那么玄武也可以下场杀白虎。最终还是白虎对上玄武,下面的人彼此打。   秦牧带着白倾城早就来到了望尸关的上空。   他们是飞的,所以速度快的多。秦牧把这片战场早早探查清楚。甚至他还拿出相机拍了许多照片。当然,相机也是他随手变出来的。   白虎闲得无聊,还要秦牧给她拍了很多写真。   在半空给美女拍写真,这对秦牧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   半空中一位绝代佳人,身边是白云缭绕。这还不是后世用干冰弄的舞台效果,而是千真万确真的云彩。   秦牧也不由得手痒,噼里啪啦给白倾城拍了很多美美的照片。   白倾城之美,已经美的不用后期修图了。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任何的后期修饰,都是多余的败笔。   她是天生的完美女神。   尤其这个时候,她看的无聊,竟然缠着秦牧要他继续给自己拍照片。真是别有一番娇憨。   地上的战争再激烈,在白倾城眼里什么也不算。这点人还不够她一个人杀的。   如果不是秦牧看到津津有味,她早就拉着猴哥跑了 。   早点去韩国宰了魏轩,咱俩就可以回家建设我的大荒了。   “猴哥,给我来一张逆光的。”白虎聪明的仿佛穿越时空。她现在连逆光顺光侧光都知道了。   “好。”秦牧拿起相机,把白虎收入镜头中。   随着快门按下,一位绝代佳人的倩影留在电子底片上。   照片上,白倾城笑魇如花。她身后背景,是雄伟的长城。   长城上下,正进行着激烈的战斗。   已经有不止一头的异兽冲上了城墙。   真正的血战,即将开始! 第一百一十五章 望尸关之战   第一只赤豹冲上了城墙。   三条腿加四只手,那的确是与众不同的。   就连大将李信都不得不暗自点头,你们特么的真是爬墙小能手啊!   只是这小能手身体一点也不小。他们人立起来,高度接近一个成年人,趴下之后,又恰好让人类的武器很难施展。   李信站在最高处,张弓搭箭,弓弦响处,第一只赤豹的独眼上顿时被射中。   强弓硬弩,是秦国军队的杀敌利器。即使是异兽也挡不住李信的一箭。   中箭的赤豹嚎叫着翻下了城墙。   可是接下来冲上城墙的异兽更多。   目前这个时期,各个国家之间的大小战斗无数,秦国守城的这一批军人不是战场新兵。他们每个人都上过战场,守过城,也攻过城。可是这一次的守城不同以往。   这一次,敌人不用云梯,没有巢车,他们就靠手脚爬了上来。这样就导致了大量守城器械成为了摆设。根本没用!   越来越多的异兽爬上城头。   绵延几百米的一段城墙,成为了战争的焦点。   数不清的异兽疯狂的向上攀爬,而城头的秦军全无畏惧。他们度过了最初的恐惧期——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敌人,现在,秦军纷纷左手盾,右手剑,迎着异兽就冲了上去。   这一场战争转眼之间进入了肉搏的境地。   肉搏战,最考验战士的血性。秦军战士的血性毫无疑问,各个都是爆棚的。   这个时期的秦军,是人类世界中最强大的军队。他们甚至可以唱着歌杀进敌人的阵地。   只是这一次他们的敌人的确太另类了。赤豹弯腰奔跑时候,秦军几乎砍不到他们的身体。可是当他们冲到眼前,突然暴起时候,秦军又往往挡不住他们的撕咬。   而且他们的底盘还稳——三条腿。   手还多——四只爪子。   再加上一个大大的独眼,这的确是很吓人的。   秦军尽管鼓足了勇气,可是整个战线还是节节失守。   一个又一个的烽火台丢失了。   异兽占据了一个个的烽火台,等于占据了落脚点。   后续的异兽更轻松的攀爬了上来。   异兽的兵力越来越多,秦军的人数越来越少。   幸亏战场现在逐渐的明朗化,异兽不再从人类把手的地方攀爬,这样最终战线变成了秦军和异兽在城墙上实现了短暂的对峙。   “李将军,出动重装骑兵吧。”李信的副手站在李信身边,一脸焦急的说道:“前面的兄弟快顶不住了。”   “不急,还不到时候。敌人的锐气还在。”李信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停息的射杀着异兽。他站立的地方,距离前线,只有一箭之遥。   申公豹眼见着大部队都爬上了城墙,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的一万族人死伤过三千,可是毕竟城头是拿下了。   拿下城头,然后杀死眼前的秦军,自己就可以顺着望尸关杀进秦国。如果有可能的话,申公豹不准备再回尸山了。   尸山那个地方,条件越来越恶劣。   赤豹一族已经无法像原来一样的觅食了。他们受到大型异兽的欺负,每日里东躲西藏的生活。长期下去,根本不是个办法。   申公豹为了族人着想,也要从新开辟一块领地。   人类世界,目前是唯一的方向。否则他就要带领自己的族人杀入尸山,或者杀入云梦泽。而那两个方向,只靠申公豹一族是绝对不敢想的。   还是人类好欺负呀。   申公豹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   是时候了,兄弟们,给我杀。   城头的异兽得到了命令,立刻前仆后继的向秦军冲了过去。狭窄的城头上,短暂的平静再次被打破。   一群又一群的异兽张牙舞爪的扑向了秦军。   “放箭,放箭。”李信大声命令着。   秦军的箭好像雨点一样,从天而降。   只是这一次的杀伤远不如刚才。城墙的宽度太窄,并排只有五匹马能行走。这样的打击面,十分不利于弓弩手的发挥。   异兽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就再次冲到了秦军面前。   怒吼声,厮杀声,濒死的惨叫,痛苦的哀嚎,响彻在望尸关的城墙之上。   “猴哥,你看他们打了这么多年,还是没什么长进。”白倾城撩起挡在眼前的一缕青丝,不屑的望着城墙上的战斗说道:“我记得当时武王打纣王,也就是这样,乱七八糟的。嗯,用猴哥你的话说,这就是没有看点。”   “……”秦牧心说,我啥时候说过这话啊?   这是战争,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死人,你却说没有看点。   自己身边这位美女,真是一位冷血动物。即使秦牧身经百战,他置身战场之外时候,也会对战场上的一幕幕惨剧动容。   人家白倾城绝没有这份心思。她看的倦意连连,简直要靠在秦牧肩头睡着了。   “白姑娘,你看申公豹能赢吗?”   “能。申公豹这是拼了老命了。你看他的族人,都被他带来了。如果他赢不了,他在尸山简直就活不下去。我看他是想杀入秦国,抢占新的地盘了。”   “什么?”秦牧大吃一惊。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一直以来,人类是人类,异兽是异兽,这么多年不是大家各自守着自己地盘,活的挺好吗。怎么自己才第一次看到人类和异兽的战争,这位三条腿的申公豹就要抢占秦国地盘。   自己难道是人类的扫把星?有这么丧气吗。   “猴哥,怎么了?”白倾城觉得有点奇怪。   “白姑娘,为什么这一次申公豹就要占领人类地盘呢?之前,对了,你说武王打纣王时候,为什么尸山的人没趁机会占领一块人类地盘?”   “猴哥,当时我和纣王结盟,当然,我没露面。那边是玄武和武王结盟。他也没露面。这是我们的默契。最终结果是我败了,也就是纣王败了。我和玄武的约定,是谁都被不占据人类地盘。”   “为什么?”   “猴哥,你看我的大荒好呢,还是燕国好呢?”   “大荒好。”秦牧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大荒的地里环境比燕国好的多。那里不但四季如春,气候适宜,而且物产极为丰富。   相比起来,燕国才真正的像荒漠一样。   “是啊。大荒和尸山,都是好地方,我们为什么要向不好的地方去?换了你,你也不会去,是吧?”   “是。”秦牧必须承认这一点。如果自己不是人,而是一头千足蜈蚣,那自己也不愿意去燕国——纯粹受罪。   “现在蛮荒之地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很多异兽长大了十倍百倍。这样我们的地盘就太小了,就不能容纳那么多异兽了。大荒如此,尸山也是如此。”   “那就是说……”   “就是说,很多异兽要去死。不想被别的族群吃掉,就要努力想办法求生。申公豹这个家伙,这次带来了全部的族人,他是不想在尸山混了。”   “原来如此。”秦牧这才明白了,为什么这一次申公豹如此玩命。可是紧接着,他突然意识到另一个问题。   “白姑娘,尸山是如此这般的拥挤,那大荒呢?你的地盘难道……”   “猴哥,我也一样啊。唉,你看到那个夔牛吗?原来他们只有一点点,就和小牛犊一样大,现在你看看,都那么高了。只靠大荒那点地方,怎么养得起他们。”   “所以……”   “所以就得有人去死啊。如果尸山不来打我,我也要派他们去打尸山的。”   “……”   白倾城轻描淡写说出了这番话,却让秦牧感觉身上一阵阵发冷。   她是尸山的老大,是尸山的女王,可是她的心理,根本就没把这些子民当一回事。人多了,就要去死。   “猴哥,怎么了?难道我说的不对?”白倾城感受到了秦牧的异样。她觉得很奇怪。   一直一来,秦牧给她的感觉都是处变不惊的。即使那天自己抓住了他,猴哥在自己的五行大法下也没有半点慌乱。   现在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吗?   “白姑娘,他们……,一定要死吗?”秦牧艰难的组织着语言。   “如果东西够吃,就不用死了。不够吃能怎么办?对了,你倒是提醒了我。如果东西不够吃,我们可以去燕国抢啊。”白倾城之前陷入了固定思维,一时没想到这点。   现在她发现自己找到了一个全新的食物来源,顿时开心起来:“猴哥,还是你好,又帮我了。”   “……”秦牧冷汗都下来了。   怎么白倾城突然想起去抢人类世界了。那自己不是成了人类的叛徒,人类的公敌。而自己还是一个人,不是野兽啊。   不行,必须阻止白倾城如此危险的想法。   “白姑娘,你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秦牧先断了白倾城的念想,然后说道:“你看啊,如果食物不够就去抢,那你抢完了燕国,还抢哪里?”   “还有赵国齐国啊。不是很多吗?”   “好吧。”秦牧觉得自己今天必须阻止白倾城的危险想法,否则历史上可能就没有了秦始皇,而是换上白始皇了:“白姑娘,如果你抢遍了天下呢?”   “如果还不够吃,那就打仗。打仗就会死人,人死多了,食物就够了。”   这个处理方法,的确是非常唯物,属于朴素的唯物主义。真是完全符合道理。   不过秦牧不能接受。   “白姑娘,你有没有想过,让大荒的食物多起来?”   “嗯?还可以这样吗?”   “白姑娘,靠杀戮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不论在蛮荒之地,还是人类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永恒的主题。”   “这什么意思?”白倾城可不是无知少女。她是活了不知多少万年的老妖怪。秦牧用哄骗小孩的方式哄骗她,绝对不可能得手。   人家不需要秦牧给的棒棒糖。你得拿出硬货来。   “白姑娘,你还记得被你踢飞的鬼谷子吗?”   “记得。”   “他这样的人,在我们人类世界中,可以称为修道者。他们的终极理想,是成为仙人,也就是神仙。”   “嗯,我知道。一些人类的确也想成神,和我的想法一样。猴哥你不也是修道者吗?”   “我吗?算是吧。”   “当然是啦,否则你干嘛老想偷偷摸我胸口?”   “这个话题,以后再说。先说鬼谷子。人类世界的修道者,认为要成为神仙,必须和平发展,不能打打杀杀。否则就没法成神了。你看,咱们不说你,就说整个蛮荒之地,是不是比人类世界落后一些?”   “这到是。”   “这就是说人类世界的一些东西,是先进的。你看我拿出来的都是人类世界的东西,也都是先进的吧。所以我们人类的观点,也是先进的。”   “什么意思?”   “就是说,和平才能成神。杀戮不能成神。你如果老杀来杀去,一辈子也不能成神。”   秦牧拐弯抹角,东拼西凑弄出来一套理论,想要让白虎去了杀心。   他对自己的这一套说辞还是充满信心的。怎么说白虎也不是人。她能懂得自己如此精妙的理论吗?   还不是如无知少女一样的上当。   秦牧正在暗自得意时候,却听白倾城哼了一声说道:“猴哥,你骗我。”   “我哪里骗你了?”秦牧全身一震。怎么自己被识破了吗?   “修道者,我记得有个老子,他说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是不是修道者?”   白倾城抬出老子,秦牧只能点头。这个人要不是修道者,就没有修道者了。他可是修道者的祖宗。只不过不知道他在先还是鬼谷子在先。秦牧也不知道答案。   “天地可以看成神,神根本不在乎万物。万物都是神的祭品而已。我要成神,我为什么要在乎那些东西呢?大荒是我的地盘,这个地盘是供我修炼用的。如果不是为了修炼,我怎么会在意大荒。”   “……”   “猴哥,玄武,朱雀,还有青龙,都是如此。我们的地盘,只是为了让我们能安心修炼。至于死多少异兽,死多少人类,根本无足轻重的。”   “是这样吗?那你不能换个地方?”   “不能。”   “那你有大荒就可以了啊,为什么要去杀人呢?”   “不是我要杀人,是我手下那些子民要吃东西。”   “吃东西不一定要杀人。”   “好,猴哥,如果你让我的子民都能吃饱了,我答应你,不打人类。”   “……”听到这里,秦牧不由得低头看了看白倾城。就见她正一脸灿烂的笑容望着自己。   上当了。   秦牧意识到这位狡猾的圣兽,真正目的是让自己更加努力的为她工作。   可是自己还真不能推卸这份责任。   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不知不觉就又背上了人类生存的重担呢?   “猴哥?你不帮我吗?”   “帮。不过你也要帮我。我不能让申公豹攻进秦国。”   “一言为定!”白倾城娇媚的一笑,突然在秦牧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然后飞速的离开了秦牧的身体:“猴哥,你等着,我去杀了申公豹。” 第一百一十六章 赵高的箭   申公豹完全不知道,天上的一朵云彩中,竟然隐藏着鼎鼎大名的蛮荒圣兽白虎。   他的全副精力都已经被对面的秦军所吸引住了。   那是一支他从未见过的军队。   秦军的重装骑兵,终于登场了。   这是李信的杀手锏,也是他决战决胜的最后一张牌。   这时候,李信终于打了出去。   重装骑兵连人带马全被包裹在厚重的盔甲里。这时候的各国军队,都没有这样的军事单位。   因为在秦牧出现之前没有马鞍,所以骑兵不能和战马连为一个整体,无法发力。那时候的骑兵只是作为侦查和抛射弓箭的部队,远远的飘着打。   正面破阵的,是战车。但是战车没有办法在城墙上施展。   申公豹本以为打退了眼前的秦国步兵,自己就能夺得望尸关,从而以此为基地,杀入秦国。哪成想就在他觉得胜利在望时候,一支怪异的军队出现在异兽面前。   他们一排又一排的踏进战场。每一匹战马,每一个骑士,全被漆黑的盔甲笼罩全身。   骑士披的甲胄,不再是一片一片的叶子甲,而是秦牧专门设计的融合了唐朝明光铠和西方板甲所有优点的一种全新盔甲。   这种盔甲不但能抵御弓箭的伤害,更主要的是他们能挡住钝器的打击。这个功能叶子甲是无法提供的。   能防御点杀伤,还能防御面杀伤,这就让秦军重装骑兵的铠甲几乎成了无敌的存在。   赤豹的爪子和牙齿,无法对重装骑兵造成真正的杀伤。甚至他们根本就无法靠近这一支强大的军队。   每一位骑士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怪异的武器。   这不是长矛,也不是长枪。这是马槊。   马槊不是秦牧设计的,这东西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期,但是秦牧弄出了全钢的长枪,就给了重装骑兵强大的武器。   秦始皇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武器。他要手下工匠仿造龙胆亮银枪。可是现在的工艺不支持这样的技术,多次仿制都失败了。   最终,是李斯出了个主意。他把长矛的矛尖放长,而且改造成棱形,以利于破甲。同时,枪杆放弃了钢铁,而以拓木制造。   拓木即为柔韧。工匠把拓木裁成细细的杆子,浸泡油后晾干,再以鱼泡胶粘合而成为枪杆。   这样的枪杆,又有硬度,又有韧性,从某一方面来说,一点不比龙胆亮银枪差。   要不说这时候的人才都是全能型呢。李斯一介书生,对于武器制造一点不陌生。他不但熟悉工匠的各种工艺,还能独出心裁制造新式武器。   这种武器,秦始皇命名为马槊。   如今秦军的重装骑兵人手一杆马槊。马槊长达四米,这超出了现在所有兵器的杀伤范围。   重装骑兵五人一排,他们法度森严,宛如石雕一般,不带半点表情的开始从小步变成了冲锋。   不到三十米的距离,重装骑兵就把速度提升到极致。   五匹马占据了整个城墙的横截面,他们面前的敌人根本就没有地方躲藏。   这些异兽也不会躲藏。他们凭借本能就冲了上来。   尸山的异兽,和秦国最强大的战略部队,硬碰硬的撞到了一起。   秦牧连忙一把抓住了正要出击的白倾城:“等等,我们再看看。”他没有想到秦始皇短短时间弄出了这么一支重装骑兵部队。而且他们竟然使用起马槊来了。   这时候的秦军,已经进化到拥有大唐鼎盛时期的实力了。除了没有陌刀,别的几乎该有的全有了。   马槊破空出击!   能成为重装骑兵的,全是秦军精锐中的精锐。   沉重的马槊在他们手中,成为了索命的神器。只要被捅中,赤豹立刻就是透心凉,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且马槊在槊头的后方,装有一个“留情结”,就是一块凸起部位,防止马槊贯穿敌人身体后无法拔出。这让重装骑兵势如破竹,一往无前。   秦牧看的赞叹不已。这个时代,真是能人辈出的时代。自己都没有制造过马槊,但是有人依然能根据重装骑兵的特点,设计出这样一款划时代的军械。   真是个天才!   重装骑兵的打法,就好像后世的坦克冲击。他们一路向前,根本不停留。   城墙上密密麻麻的异兽好像被船首分开的海水,纷纷向两边散去。   马槊连刺带打,这一支近百人的骑兵部队,深深的刺穿了敌人的防线。   有些突进到骑兵身前的赤豹,张开大嘴想要撕咬敌人。这时候他们发现自己根本无处下嘴。眼前的敌人完全躲在铁甲后面。   撕扯,捶打,异兽所有的本能攻击,都不能对骑兵造成真正的伤害。   城墙上的战局,随着重装骑兵的出现,顿时被逆转了过来。   “猴哥,看来嬴政做的很不错吗。”   秦牧点点头。嬴政肯定错不了。要不怎么天下七国,最终是被秦国统一了呢。他是秦始皇,绝不能错。   想到这里,秦牧眉头又皱了起来。   历史上的秦始皇,的确是打下了另外六国,可是历史书上绝没有记载他还把玄武白虎打败了。   史书上根本就没有圣兽的事。也没有什么蛮荒之地。   自己到底是穿越到了哪一个空间的战国时期呢?   这个空间的秦始皇,还能如历史上一样统一天下吗?   秦牧一边思考,一边注视着战场。   异兽纷纷败退,城墙上血流成河。还好,血都是红色的。如果异兽流出的是五颜六色的血,秦牧一时还接受不了。那就太另类了,作者也就不这么设计了。   申公豹大吼一声。   人类世界,曾几何时多了这样一支部队。他是参加过武王伐纣之战的。那时候的人类军队,可没有这样的骑兵。   这次可大事不好。   短短的时间内,他的族人已经死了一多半了。   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成光杆司令了。不能再犹豫了。   申公豹活了几百年,自然有着族人没有的本事。   起码他能说人话。   “在下申公豹,何人敢杀我族人,报上名来!”“秦国李信!”李信没想到站的最高的那个怪物还能口吐人言。既然会说人话,那就好办。起码能打交道。   “李信,纳命来!”申公豹瞬间开始发起了冲锋。   他的速度可比族人快多了。   申公豹沿着城墙的边缘,宛如一头成精的豹子一样——其实他就是成精的豹子,飞速的向着李信冲了过来。   他的速度快到所有骑兵的马槊全部落空。   李信面色深沉。   这头豹子显然是这一群豹子的头领。擒贼擒王,射人射马。   李信张弓搭箭,一箭就射了过去。   他是秦国名将,一身射术惊世骇俗。这一箭,是他全身精力所聚集,别说一头豹子,就是老虎过来,也要被射个透心凉。   眼见着申公豹就要中箭,李信正在暗自欢喜,却见申公豹突然消失在城头。人不见了。   正在李信纳闷时候,就见申公豹又翻了上来。   原来申公豹在间不容发的瞬间,翻下城垛,躲过了致命的一箭。   转眼间,距离又被拉进了几分。   李信虽然是将军,但是他没有穿着秦军最新的盔甲——这些盔甲全装备给重装骑兵了。   再说就是他穿着盔甲也不行。申公豹的杀伤力可比那些寻常豹子强多了。   他的巨力,只要打在重装骑兵身上,可以隔着盔甲把里面的骑士打的骨断筋折。   作为著名的历史人物,这是基本的能力,否则还怎么混江湖。   申公豹眨眼之间就冲到了李信眼前十几米的地方。只要再一个呼吸,申公豹就要杀了秦军的主帅。   李信死了,这支秦军就乱了。那样申公豹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这也是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一搏的原因。   成功就在眼前,申公豹的独眼都睁大了好几分。   眼见着只要一步就能冲到李信身边,却在这时,李信身后转出一个人。   此人一露面,顿时一箭就射向了申公豹。   这支箭比李信的箭还快,申公豹避无可避,被一箭射中了胸口。   申公豹哀嚎一声,就翻滚着跌落了城墙。   这时候,所有秦军战士才齐齐松了一口气。   “杀!”重装骑兵再次发起了冲击。   赤豹失了族长,顿时没了主心骨。在重装骑兵的冲杀下,纷纷跳下了城墙,向着尸山深处逃命。   城头逐渐被秦军全面收复了回来。   这时候,李信才暂时放下心来。他向着自己的救命恩人说道:“中车府令,多谢了。”中车府令,正是赵高的官职。刚才那一箭,正是赵高射的。   他是秦王近臣。这一仗事关重大,嬴政虽然不能亲自来到前线,但是他派了赵高过来观战。   “李信将军,你我同殿为臣,客气话不用说了。接下来将军准备怎么做?”“出城追击。”   “且慢。”赵高凑近李信耳边,低声说道:“秦王密令,如果我军取胜,切不可出关,只要紧紧守住关隘便可。”说到这里,赵高指着城外说道:“将军请看。异兽四散逃窜,前方就是密林。他们进入密林,我们的重装骑兵施展不开。如果用步兵追进,反倒会落入敌人的手里。”“中车府令所言极是。”李信这时候也不想打了。   他是第一次见识到异兽。三条腿四只爪一只眼的怪物,让李信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秦王把最精锐的重装骑兵派给了他,这一仗根本打不赢。   现在必须让手下休息休息,缓解一下心里的惶恐。刚才自己都有点慌,更别说那些小兵了。   李信闭关不出,这给了申公豹逃命的机会。   刚才赵高那一箭,没有箭头。虽然申公豹被射中了,却没受什么伤。   他本来还想冲上城头再战,可是这时候,他发现那支挂在自己身上的箭还绑着一个竹筒。   这是什么?   申公豹拍开竹筒一看,里面有一封信。   就在申公豹看信的时候,他的族人被秦军纷纷打落了下来。   这下是真的大势已去。   申公豹只能带领族人逃进了尸山。   赤豹一族四散逃窜,申公豹却也没去约束手下。   他沿着城墙的方向一路奔跑,一直跑到二十里外,才停了下来。   申公豹躲在树木的阴影里,耐心的等待着什么。   阳光渐渐消失,月亮爬上了夜空。这时候,申公豹窜上树顶,向着望尸关方向张望。   因为这里的环境根本不适合攻城,所以对面的城墙也没多少秦军把守。   这时候,就见城头上似乎有人影一闪,一个人从城墙上跳了下来。   “咕咕咕。”申公豹学了几声鸟叫。   来人立刻望向了这边。   申公豹跳下了树,走到月光下。   那人立刻向着申公豹走了过来。   “对面可是申公豹?”   “正是。不知来者何人?”   “秦王座下,中车府令,赵高!” 第一百一十七章 赵高的身份   “你一个人类,竟敢来约我来见面?”   借着月光,申公豹看清了眼前人。此人正是白天射他一箭那个人,赵高。中车府令,看来是秦国的一个官。只是不知道大小。   “赵高,你不怕我吗?”申公豹非常好奇。   他也是有几百年没有和人类打过交道了。上一次看到人类,还是武王伐纣的时候。   山中无日月啊。   申公豹还记得当时的人类,第一次见到自己时候那种惶恐的样子。   怎么这位中车府令半夜三更单独来到自己面前,竟然一点不害怕。难道他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申公豹,你知道我是谁?”   “你不是赵高吗?”   “你再看看。”赵高说着话,取下了头上高冠,放到一旁,然后双手抓住头皮,左右一撕。   一张完整的人皮被扯落了下来。   若是凡人看到这副景象,肯定会吓得屁滚尿流。但是在申公豹眼里,这一切都不神秘。   “原来你是一只猪龙。我说你哪里来的胆量,竟敢深更半夜约我在这里会面。”   “申公豹,你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吗?”赵高撕下人皮面具,可是声音一点没变,还是原来的腔调。   申公豹摇了摇头。   “玄武大帝派我潜伏在秦王身边,将人类的情报传递过去。我来见你,有两件事。第一,这些情报,我记载在纸上,要你交给玄武大帝。”   说着话,赵高取出一包纸递了过去。这是一个类似大信封的包裹,上面写着几个字:“玄武大帝亲启”。   申公豹很想打开看看。人类的纸张,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轻巧却能写字的玩意,比起之前自己见过的竹简可强千百倍。   就是比起那封写在丝绸上藏在竹筒里的信也强的多呀。   赵高冷静的望着申公豹,没有说话。申公豹犹豫片刻,终于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这一包纸上打了火漆,自己只要揭开,就破坏了火漆的完整,那样玄武大帝就知道这些情报被自己看过了。这罪过可是不小,申公豹不敢造次。   人类真是会搞,这又是新鲜的玩意。自己以前从未见过。   看到申公豹懂事,赵高点头说道:“申公豹,这次来见你,一来是传递这些情报,二来呢,是有一件更要紧的事。”   “什么事?”   “秦王想和玄武大帝谈一谈。”   “什么?秦王要和玄武大帝谈?谈什么?”   “申公豹,他们两位要谈什么,是你应该打探的事吗?”   申公豹被赵高说的面上一红。好在天色黑暗,一时估计赵高也看不清楚。   赵高提醒的对,以申公豹的身份,是绝对够不上那个层次的。   “赵高,你知道玄武大帝无法迈出尸山,如果秦王要谈,难道他敢进蛮荒之地吗?”   “秦王也不会去蛮荒之地。他的意思是,请玄武大帝派个信使来咸阳。”   “咦,还有这好事。那你看我行吗?”   “哼。”赵高打量了打量申公豹,冷笑着说道:“你连望尸关都过不来,你觉得你行吗?”   “我不行吗?”申公豹有点恼火了。当时他差点杀了秦军的大将李信。如果不是这个猪龙赵高阻挡,胜利的应该是自己。   “你行不行,不是我说了算。玄武大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赵高绕口令一样的一句话,让申公豹脑筋差点短路。   他翻来覆去想了好久,才明白赵高的意思。还是要听玄武大帝的话呀。   “赵高,这次出兵,我的族人损失惨重。如今堪堪不过三千人口了,我这点族人回到尸山,岂不是……”   原来赤豹一族有近万人口,都被欺负的东躲西藏,现在只有三千人了,那不是只能被摆上别人的餐桌。   “申公豹,这件事你不用担心。如今人类的军队有了极大的发展,所以玄武大帝需要更多的士兵。他看到我的情报,自然会留你们族人一条活路。毕竟尸山的异兽虽然强大,可是能跨到人类世界作战的不多。你们也算是有了实战经验。大帝不会不管你们的。”   “好,我今夜就回尸山。一定以最快的速度见到玄武大帝。”   “嗯。速去。”   赵高说完话,把人皮捡起来披上。猪脸人又变成了风度翩翩的中车府令。   申公豹双手捧起赵高的帽子,恭敬的送到赵高面前。   猪龙一族是尸山的异类。他们能杀死任何生物后披上他们的皮,化为死人原来的模样。   不过能做到这一点的,也是猪龙中的佼佼者。不是所有猪龙都有这么出神入化的本领。   显然,赵高就是猪龙中最厉害的那几个之一。   对上赵高,申公豹也没把握杀了对方。更何况赵高也没得罪自己。虽然他射了自己一箭,但是提前去掉了箭头,自己不是没死吗。   他只是约自己来这里见一面。   申公豹从赵高的话中闻到了一丝不安的气息。似乎这个天下,要有点变化了。   上一次尸山和人类联手,人类世界还是周武王的时期。这一晃几百年过去了,难道人类世界又出了一位天才?   如果自己所料不错,这世界可是要大变样呀!   赵高显然是个关键的角色,自己到要事先讨好一番。   申公豹的顺从让赵高很是满意。   他来秦国已经有几年了。几年前,他抓住机会杀死了真正的赵高,自己变成了赵高的样子,从此就卧底在秦王身边。   这几年来,他已经把秦国,以及整个人类世界的底细摸得差不多了。   这些情报,他都要传递给玄武。   只是当时的情报全都记录在竹简上,一卷竹简根本写不了多少字,他要汇报的又多,积攒了几千卷竹简,体积巨大。   赵高绞尽脑汁也没找到把这些竹简送进尸山的办法。直到秦牧的出现,才给了赵高真正的解决方法。   秦牧弄出来了纸。这些纸虽然是他二夫人监造的,质量不如楚国的玉扣纸,但是比起竹简,就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赵高不但把以前几乎积攒了半房间的情报都写在薄薄的几张纸上,更是把秦牧,以及由他而来的一切,都被赵高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这个蓬莱客让赵高十分的迷惑。人类世界怎么多了一个蓬莱。那里的工匠为何如此厉害,竟然造出这么多好东西。   秦牧,以及他带来的好东西,赵高完完整整的要报告给玄武。   这些本来是他的职责,到也不让他意外。   让赵高意外的是,他本来要找机会把情报运出去,却没料到秦王突然给了他一个密令,让他试着联系尸山的异兽,说自己要和玄武大帝会谈。   秦王这是怎么了?   赵高心里非常困惑。他和嬴政相处了这么多年,对秦王的心思可以说十分了解。   秦王一直胸怀大志。他不但要统一人类世界,还试图要抗衡蛮荒之地。   嬴政对于尸山,一直是抱有敌意的。怎么这次他主动提出要和玄武大帝会面呢?真是奇怪。   好在秦王不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竟然点了自己来执行这件任务。这可真是找对人了。换了别人来做,比如李斯那家伙,没准还没看到申公豹,就被豹子们给撕碎吃下去了。   赵高戴好高冠,施施然转身回了望尸关。城墙虽然高大,对于一只猪龙来说还不算什么。   这件事他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成想天上有两双眼睛,把地上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   秦牧和白倾城没有离开战场。   如今秦牧这一双眼,堪比蜜蜂外加猫头鹰。   蜜蜂的眼睛是复眼,一双眼上有无数的小眼睛。   秦牧的眼睛虽然还是人类的样子,但是功能上实现了复眼的功能。当时战场上纷纭复杂的战况,被他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小模块,完整的收入眼底。   赵高和申公豹短暂的交锋被他敏锐的观察到了。   这俩人有猫腻呀。秦牧顿时就留心了。   俩人的交手就在那一瞬间,之后申公豹逃窜,赵高也没有再参战,秦牧也没看出什么端倪。   秦军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人类世界的边关重镇保住了,秦牧就准备离开。可是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感受到无数新鲜的灵魂。   这些灵魂从死去的秦军和异兽尸体上飘散了出来,摇摇荡荡的盘桓在这片天空中。   这……   秦牧泛起了一股怪异的感受。这种感受曾经发生过。那时候是在牛家村,牛草死后,他也看到了牛草的灵魂。   现在牛草的灵魂被秦牧纳入了自己脑海中的那个世界,成为了一片青翠的草原。   这也让他的世界有了真正的生机。如今秦牧脑中的世界,已经青翠一片了。   那个世界不但绿草如茵,而且秦牧又创造了许多全新的动植物。   从大兴安岭的白桦林,到亚马逊的热带雨林,从西伯利亚的大老虎,到南极傻乎乎的企鹅,秦牧能想到的物种,基本全被他在自己的世界创造了出来。   这些动植物是存在于他的世界了,但是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没有灵魂。   那是一个个的行尸走肉。树木不会开花结果,动物也不会繁衍生息。甚至他们根本就是雕塑一样,没有生命。   秦牧心念一动,开始尝试着去捕捉那些飘荡的灵魂。   果然如牛草那次一般,这些无处安放的灵魂似乎洪水找到了堤坝的缺口,纷纷向着秦牧的脑海涌了过来。   这些灵魂毫无阻隔的来到了秦牧脑海中的世界。   他们就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家一般,纷纷钻入了各种动植物身体里。   于是,花也开了,果也结了,虎也跑了,就连企鹅都开始满地画QQ了。   企鹅奔跑在秦牧脑海中的世界。他们跑的一点不像外表那么臃肿笨拙。不长的时间,秦牧脑海中的世界,就被企鹅画满了QQ。   秦牧暗自吃了一惊。怎么,你们要在我的世界建立一个企鹅帝国吗?   白倾城看着秦牧突然变得一动不动,感觉很奇怪。   “猴哥,猴哥,你怎么了?”   秦牧被白倾城弄的清醒了过来。   “白姑娘,你……”秦牧感觉白虎似乎看不到,或者说感觉不到那些灵魂,于是他试探着问道:“你看这一场仗,死了这么多人和异兽。不知道他们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死后的世界?”白倾城听得有点莫名其妙:“猴哥,人和异兽,死后还有一个世界吗?”   秦牧明白了,白虎是真的如自己猜测的,她根本没意识到灵魂的存在。这么说,这样本事是自己独有的了?连圣兽都没有。   这个发现让秦牧信心大增。   自己对付圣兽似乎多了一点依靠。   秦牧如今正全力安排着那些灵魂,一时不能离开这里,于是他找了个借口,说自己累了,就这样一直耗到了半夜,结果刚巧不巧看到了赵高和申公豹的会面。   “咦,这个人类竟然是猪龙扮的。看来玄武没少在秦国下工夫呀。”白倾城也有一双夜眼。白天黑夜对她没有区别。   秦牧觉得白倾城说的都是废话。既然你在燕国下了那么大工夫,难道不允许人家玄武在秦国使劲吗?   “白姑娘,我休息好了,要不要咱们去抓住那个人问个究竟?他半夜三更私会申公豹是为了什么。”   “猴哥,咱们……”白倾城刚要说话,却突然停了下来。   秦牧正在疑惑,就见白倾城突然褪去了全身衣裳。   这……   秦牧顿时明白了。现在他当然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白姑娘要和自己在筋斗云上造小人。这一定是白姑娘要收电报了。   果然,白虎光溜溜的面向月亮,凝视了片刻。   “猴哥,老家出事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大荒的乱事   大荒曾经是一片人间乐土。当然,这个人间应该替换成“异兽”两个字。   各个不同种族的异兽,在这片土地上无忧无虑的生活着。   这里有蓝天白云,有青山绿水,有温暖可亲的阳光,最重要的是,这里有充足的食物。   大荒的青草和瓜果永远也吃不完。每一头异兽,都可以随心所欲的从早吃到晚,只要不怕撑死。   因为食物是这样的丰富,所以也就没有一个异兽像后世吃自助餐一样,扶墙进,扶墙出,不把自己撑的上下都冒头不算完。   大荒异兽唯一担心的,只有尸山打过来。他们过来是要吃人的——吃异兽。   好在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打一次。因此大部分时候,异兽都是快乐和满足的。   可是这一切,都随着白虎成为女王开始改变了。   白虎成为女王之后,跟着那个猴哥,搞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香烟,有美酒。   这两样东西还偏偏是异兽们非常喜欢的。   他们希望能尽情的抽烟喝酒——如果再喜欢烫头的话,他们就是著名的相声表演艺术家了。   可是香烟和美酒,不像大荒中的食物那样到处都有。这两样东西,只有那个“猴哥”有。   猴哥的香烟厂,酿酒厂,里面随时都有好多好多的香烟和美酒。   当大荒各地的异兽逐渐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们纷纷从全国各地赶了过来。   女王的新家这里,果然有着无数的香烟和美酒。   这是上天赐予大荒的财富,那还等什么,该吃吃,该抽抽。   这是大荒的惯例。之前偶尔和燕国做生意,换回来不多的酒水,全是见者有份,看到的,就喝到。   现在他们再次看到了,而且还是这么多的酒,还是这么好的酒——远超之前燕国的寡酒,那还等什么。   白虎不在,小倩的威望绝对压不住他们。小倩不过就是个九尾狐而已。除了会变人,没啥别的本事。打仗都指不上他们。   酒全都存在酿酒厂,酿酒厂的工人全是人类。   都是牛壮牛花花这样的人类。他们虽然深入大荒,进入了蛮荒之地,可是一直一来,秦牧很小心的控制着局势,他们这些人类工人还真没见过异兽。   就算是和他们打交道的异兽,也基本都是九尾狐族变化成人类的样子出现。   如今突然出现这么多奇形怪状的异兽,这些人嗷的一嗓子,全吓跑了。   他们全跑向了钢铁厂——那里人类多,而且有围墙,多少能抵挡一番。   成群的异兽,各种各样的怪物,霸占了香烟厂和酿酒厂,他们一个个抽着烟,喝着酒,然后还顺便发起了酒疯——秦牧搞出来的白酒度数太高。   白虎在望尸关的天空上,正是接到了这个消息。   她一边穿好衣服,一边把老家的情况跟秦牧诉说着。   秦牧艰难的把眼睛从她身上移开——这个时候的白虎的确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然后说道:“白姑娘,我们马上回去。”“韩国不去了吗?那个人也不管了?”   “白姑娘,天下虽大,可是老家才是根本。外面再乱,家里不能乱。家和万事兴啊。”“好,猴哥,听你的。”   白倾城拿定主意之后,就不靠秦牧的筋斗云了——这个太慢。她使出自身的神通,带着秦牧飞快的回到了大荒。   此时的大荒,刚迎来第一缕阳光。   秦牧站在半空向下望去,就见自己的酿酒厂和香烟厂,被祸害的好像恐龙拉着爬犁走过一般。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原来整齐有序的厂房——也是半开放的山洞,已经被开了天窗。自己费劲辛苦才搭建出来的酿酒设备,已经“凝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酒香如故”。   这些异兽打碎了所有的酒桶,连喝带糟蹋,到了现在还有冲天的酒味。   香烟厂的蜈蚣流水线也乱了套。这群蜈蚣也犯不上跟整个大荒的异兽做对。大家都是自己人,你们抢就抢吧。   于是秦牧的拳头产品,香烟和美酒,至此全部完蛋。   白虎看到这一切,立刻愤怒了起来。   她到不是特别心疼那些香烟和美酒。这些东西再怎么说,也不过是财富。她更看重的是大荒的发展。   秦牧来了之后,让大荒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她的这些子民,从野兽进化成半人类。这才是白虎对抗尸山的底气所在。   现在一夜之间全被他们自己毁掉了。   这么说,猴哥费尽千辛万苦,不过是搭建了一个空中楼阁。一阵风吹来就全破碎了。   望着醉的东倒西歪的一地异兽,白倾城突然大吼一声,显出了自己的原形。   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色母老虎,出现在天空中。   她尾巴一摇就要下去大开杀戒,秦牧连忙伸手去抓。   白虎跑的快,秦牧手稍微慢了一点,只抓住了白虎的尾巴。   “猴哥,放开我的尾巴!”白虎扭头怒喝。   “别冲动,白姑娘,有话好好说。”秦牧当然不能放开。   这时候的白虎简直就是杀神附体。你要是下去把这些玩意全杀了,那我们拿什么抵挡尸山?   怎么说这都是你的士兵呀——喝醉了的士兵。   “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放开。”说着话,白虎尾巴一摇晃,秦牧顿时觉得山一样的力量从手心传了过来。   他完全抓不住白虎的尾巴,眼见着白虎就冲了下去。   这可怎么办?秦牧不由得想起了白虎杀戮尸山异兽的那场战争。   那场战争,尸山留下了几千条性命。   这次她可是要对着自己人下手了。   秦牧绝不能允许她这样做。   对付发狂的母老虎,只能智取,不能硬来。   秦牧装作被白虎打晕了。他顺着白虎的力量直直的向地上跌落过去,完全不召唤筋斗云来救驾。   这就是兵行险招啦。如果白虎不管自己,还是要一味的杀戮,那自己真就不好收场了。   只能看看自己在她心中到底有多重要。   白虎见状,果然立刻向着秦牧冲了过来。   她换回人类的样子,把秦牧一把抱在怀里。   “猴哥,你没事吧?”   “水,水,水……”秦牧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电影,里面很多人物临死前,或者刚恢复神智,都要喝水。他装死也要装的彻底,所以也就只能要水。   “屁。”白虎一抱住秦牧,立刻就知道他根本没受伤,原来他是在骗自己。   “屁就不要了。”秦牧被白虎识破之后,也不再装了。他从白虎怀里站了起来,然后双手拉住白姑娘。   这情况就有点尴尬了。因为白虎每次变身,总要把衣服丢到一旁。现在白倾城还是光溜溜的。正是女人中的白虎。   白倾城被秦牧看了这么多次,似乎也就习惯了。   她也没有拿回衣服,就这样面对面对着秦牧说道:“猴哥,难道就这样放过那些混蛋吗?”“当然不能便宜了他们。但是你不能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更糟糕。他们都是你的兵,你的子民。而且我一直想把大荒的各族人民召集到一起,开个大会。现在你看他们不请自来,这也省了我很多事。这叫坏事变好事,丧事当喜事办。”“哼,猴哥,偏你有这么多鬼主意。我看全天下的人,都没有你鬼。”“不敢当,不敢当。”秦牧抬手打了个响指,手中顿时多了一套全新的衣裳。这是一套唐朝贵妇的服装,从内到外,一件不缺。   战国时候的衣服秦牧变不出来,二十一世纪的服装又太过超前,所以秦牧只能拿唐朝的女士服装凑数。好在这个他曾经弄出来过,所以智障少女能提供。   女人的情绪,不能不照顾。一套新衣服胜过千言万语。   秦牧亲手为白倾城换好了崭新的大唐盛装。这下白倾城摇身一变,成了一位人类世界的女王。   大唐,可以说是中国历代王朝的巅峰。他的幅员之辽阔,武力之强大,举世罕有。   唐朝的服饰也完美的体现了这一点。   白倾城患上这套衣服,顾盼之间有挡不住的雍容和威严。   “好。白姑娘,你真像媚娘。”   “嗯?她是谁?”白倾城本来还挺高兴——女人穿上新衣服总是很高兴,可是听到秦牧嘴里提到另外女人的名字,白倾城就不高兴了。   “这个。”秦牧立刻意识到不妙。眼前这个穿着大唐盛装的白虎,让秦牧下意识的想起了千古女帝:武则天。   可是唐朝远在战国的后面,这时候根本没有武则天。这必须糊弄过去。   “白姑娘,媚娘是我在蓬莱的表妹。蓬莱的女人,穿的就是这个样子。”“表妹?”   “小表妹,只有三岁。”   “噢!”白倾城这才释然了。她可不想让秦牧拿她当另一个女人看待。三岁,那还可以接受。只是不能让猴哥再这样联想了。   “猴哥,倾城这个名字,是我自己起的。现在我遇到了你,我要换个名字,就叫媚娘吧。”“好嘞。”秦牧立刻点头。反正武媚娘连影子都没有呢,你提前用了她名字,随意。她也不会找你来算账。再说,就算真的武则天来找你,她也打不过你。你开心就好。   “猴哥。”   “媚娘。”   “接下来怎么办?”   “嗯,我们要弄醒他们,然后给他们开个会。”“好!”   白虎说干就干。她随便一挥衣袖,顿时乌云翻滚而来,眨眼间这片天空就阴云密布。   紧接着,不等秦牧反应过来,一道闪电从天而降,直接打到了秦牧的工厂旁边。   这一下地上的人全被惊醒了。   电闪之后,就是雷鸣。雷鸣电闪,暴雨倾盆。   这场雨如此的暴烈,几乎就是老天爷抱着水桶往下浇。   雨点带着冰雹,噼里啪啦的砸下去。   地上醉醺醺的异兽,全被冷水浇醒了——不被浇醒,也被冰雹砸醒了。   看来白虎还是要出一口气的。   一根烟的时间,雨过天晴。   白虎牵着秦牧的手,在万丈朝霞中缓缓的从天而降。   地上的异兽顿时望空膜拜。   他们的女王回来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第一次大会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我身边这个男人,是我的猴哥,他的话,就是我的话。谁敢不听,杀无赦!”   白虎言简意赅的做了一番开场白。   秦牧和白虎降落在半山坡上,他们的面前,是落汤鸡一样的遍地异兽。   这些家伙昨天喝的酩酊大醉,刚又被冷水一浇,一个个晕头转向,还不是很清醒。   小倩站在秦牧身边充当起了翻译。白虎对着异兽说话,自然不是用人类的语言。秦牧感觉她也就吼了几嗓子,怎么小倩翻译出这么多字来,而且还很文雅。   看来孺子可教啊——显然你有做外交部门发言人的天赋。   秦牧随手掏出一个电喇叭——智障少女提供的。   他望着眼前近万只形形色色的异兽,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我们全体大荒异兽的代表,齐聚在这里。”   这里是哪里?秦牧突然想到这个地方还没有名字。那就立刻起一个。   “这里,是大荒的中心,这里是大荒风景最好的地方,这里就叫景山!嗯,对,你们全体异兽代表今天来到景山,和人类的代表汇聚一堂,为了我们大荒的发展,我们要召开大荒国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秦牧说完话,又变出了一个电喇叭给小倩。   小倩早就对秦牧拿出来的各种电子产品用的熟练无比了。这个电喇叭比洗衣机还容易用——洗衣机还要弄上下水,电喇叭拿着就可以说话。   她拿着喇叭就吼了起来。吼,是大荒通用语。(也只能这么写了,否则猴子听不懂鸟话,那没法发展了。)   这些异兽完全不明白这个男人说的是什么。景山,代表,大会。这也太陌生了。   可是异兽不是野兽,他们虽然之前没听过这些词,但是他们的灵智是开启了的。起码他们知道女王不好惹,惹了就要死。   自己这些人打烂了女王的酒桶,女王没杀了他们就是开恩了。现在这个男人说什么,那就都听他的。他说开会,就开会吧。   开大会如果就是听他用那个玩意吼叫,到是不难忍受。   “鼓掌!”正在这些异兽莫名其妙的时候,猪八戒带头鼓起掌来。   他不是一个人在鼓掌,他还带着侦查部队呢。那些侦察兵翅膀挥的山响,一时之间,噼噼啪啪声音不断。   别的异兽看到这些顒拍翅膀,于是有样学样,有手的拍手,没手的拍腿,这片广阔天地中到是响起了千奇百怪的声音。   秦牧看的心头激动。   这样的大会,自己可能前几辈子都没见过吧,要不怎么记忆中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你看那个夔牛,一条腿没法鼓掌,但是人家两只长耳朵好像人的双手一样,挥舞个不停。   显然自己的这番辛苦没白费,至少这些家伙学会鼓掌了。   “掌声停一下。”   秦牧耐心的等到掌声下去之后,继续说道:“首先,我宣布一件事。在我们大荒国,不再有异兽和人类的区别。我们都是大荒的百姓,我们的身份是一样的,只是种类不同。大荒的人类,就是人族,夔牛,就是夔牛族。虽然我们相貌不一样,但是我们都是女王的子民,我们都要为大荒奋斗!”   “我们这次大会,我要宣布两件事。第一,就是香烟和美酒,如何分配的问题。第二,就是分配完香烟和美酒,我们又如何保住这些好东西的问题。”   “在白虎女王的带领下,我们大荒国一次又一次打退了尸山国的进攻。可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帝国主义,也就是玄武带领的尸山异兽,他们一直想要吃掉大荒的百姓,吞掉大荒的地盘。所以我们首先要紧跟白虎女王,时刻准备着和玄武尸山做战。现在你们这个样子,一个个喝的烂醉如泥,如果尸山打过来,你们不全都是死人了吗!这种情况决不允许再次发生!”   “大荒,是我们的祖国,只有守护好祖国的安全,我们才能建造更多的酿酒厂和香烟厂。你们喜欢的美酒和香烟,不是地里长出来的。这些都是我们大荒的百姓,一手一脚造出来的。”   这句话秦牧到是没说错。那些香烟都是千足蜈蚣卷出来的。   “大荒的百姓这么多,酿酒厂和香烟厂只有两家,这些远远满足不了大荒的需求。所以我们还要继续多造厂子,多酿酒,多卷烟。现在,各个族的族长留下,其余的人先回你们自己的地盘。”   秦牧连哄带吓唬,总算是稳住了局面。   等这些异兽散去之后,白虎把各族的族长召集到一起,秦牧先抽空跑到了钢城。所有的人类工匠都躲在钢城。他们都被吓的不轻。   如果不是青龙在这里坐镇,这些人天一亮就要跑了。谁见过这么恐怖的怪物呀。   而且还不是一个,是一群又一群。   只是青龙早早就跑到了钢城,她知道秦牧需要这些工人,所以施展了一番手段,才稳住了这些人。   青龙曾经带着这些人造过一次反,她在工人中已经有了威望。而且她如今正是钢铁厂的实际管理者,这些工人也听她的。   再加上她的美貌和武力,不被她迷惑死,也被她揍个半死,总之一个人也没跑掉,最终老老实实的等到了秦牧出现。   “龙儿,这次多谢你了。”秦牧见到青龙,立刻握住了她的双手。这句感谢是发自肺腑的。如果让这些工人跑回燕国,他们将大荒的事一传播,那就没人敢再来了。自己的事业也就夭折了。   “牧牧,你怎么谢我?”青龙很不满意现在的情况,她觉得秦牧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   真是应了那首歌所唱的:“从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爱情两个字,好辛苦。”这首歌也是秦牧嘴欠给她唱过。   “咱俩之间,还有什么说的。当然是尽我所能,你要什么,只要我有的,都给你。”   “那我要你带着我去蓬莱。”   “……”秦牧完全想不到青龙会提出这么一个古怪的要求。   “去蓬莱干嘛?”   “牧牧,我需要修炼出我的龙躯,否则我打不过白虎。天下虽然很大,可是只有在蓬莱才有希望。”   秦牧心说,如果你指望蓬莱,那是一辈子也没希望了。那地方根本就不存在。   只是这话可不能告诉青龙。这位正满怀憧憬呢。   “好好好,这事吧,从长计议。现在咱们先把生产恢复起来。”   大荒的钢铁厂,不是目前这个时期低劣的技术水平。虽然秦牧没有制造出蒸汽机,燃气机等等动力装置,而是采用了水力来提供基本动力,但是他设计了一套连续的生产方式。   这个方式是不能断的。即使在夜晚,也是要借着火把的光亮进行该有的工作流程。   现在如果不马上恢复生产,秦牧造的那个小高炉就完蛋了。   青龙的心事先摆在一边,生产的发展最重要。   在秦国望尸关发生的战争,让秦牧意识到尸山那边肯定有了一些新的变化。要不怎么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没打仗了,突然就打了起来呢。   而且让人想不到的是,那个秦国的官员竟然是猪龙假扮的。他私下偷偷和申公豹会面,不用问,一定是有什么阴谋。   这些情况时刻提醒着秦牧,天下即将大变,自己不能不加紧做准备。   要想挡住尸山的进攻,这些大荒的异兽没有盔甲是不行的。钢铁厂不但不能停,还得全力以赴的运行。   即便是冷兵器的战争,钢铁也是主宰。   秦国重装骑兵的表现,给了秦牧很大的鼓舞。人类钻在铁罐头里面都能挡住异兽,那么异兽被钢铁包裹起来,威力将更加的强大。   想着自己要武装起来一支钢铁异兽军队,秦牧心里还很有一点兴奋。   这个世界,越来越诡异,也越来越好玩了。   在秦牧和青龙的全力安抚下,钢铁厂总算恢复了运转。   这时候,白虎也赶了过来。   “猴哥,接下来怎么办?”   “媚娘,咱们要成立一个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大荒的生产建设工作。”   “我知道,不就是人类的朝廷吗。”   “对。就是在大荒,咱们也要弄个朝廷,不能乱来了。要有组织纪律性。”   “好,那我当女王,你当宰相。嗯,对了,我还需要一个王后,要不你也当了吧!”   “哼,那你怎么不说你还缺个太子啊。”青龙忍不住了。   这个白虎,真是不拿自己当人看啊。不说我也是一个圣兽,就说这个钢铁厂,如果没有我的管理,能运行的这么好吗。   就凭你手下那群牲口,我看一两铁你也得不到。   朝廷怎么能没有我的位置呢?你想到宰相,还想到王后,可是你要牧牧当王后有什么用。难道你还能和他生个孩子不成?   要生,也只能我生呀,毕竟我才是人类的身子。   你只是变成了人样,你还不是人。   白虎看了眼青龙。她一直觉得这个青龙很怪异。当然,她以为青龙就是芈华,是芈素的姐姐,是个人类女人。   芈华只是跟鬼谷子那老头学了点本事,所以才如此咋咋呼呼。   如果不是看在她是秦牧夫人的份上,白虎是不会对芈华客气的。   但是你这样总跟我不服不忿的,我可也没多大耐心。你师父都被我一脚踢飞了,别说你了。   如果青龙说的是别的事,白虎还真没准不给青龙好脸色,但是说起太子,白虎突然有了点想法。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变化为人类的女性,是不是能和人类的男性可以结合,甚至生下孩子。   如果能生的话,是生一只小老虎呢,还是生一个大胖小子。   这个概念她从来没有过,但是在青龙的鄙视下,白虎不知怎么就有了这个想法。   她不知道这个想法从哪里产生,可偏偏就有了。这在白虎的漫长生涯中,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白虎一时之间愣住了。   到了她这个境界,世间的一切事务,可以说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虽然秦牧拿出了层出不穷的高科技设备,可是在白虎看来,这些都是人类的玩具。   白虎要的是什么?是成神,是超脱于这个世界。她有移山倒海翻云覆雨的神通,难道比不上秦牧弄出来的那些奇技淫巧?   (作者在这里要说两句。白虎的心理,在这本书,这个设定下,我很难描写。但是如果读者把白虎想象为半仙,或者具有更高科技水平的外星人,就好理解了。白虎的能力,是后世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科技也达不到的。既然如此,她不会惊讶于主角能提供的一切。但是她会很在意自己的思想。白虎从来没想过生儿育女,但是现在有了这个想法,这对她来说很意外。)   什么时候,自己会想到生孩子呢?   秦牧也不知道白虎现在心里想的是和自己造小人。   但是他感觉到了白虎的异样。这件事可不好办呀。如果自己真的和这位圣兽滚了床单,到底会生出一个什么奇怪的玩意呢?   别是一个人头虎身的怪物吧。   秦牧完全不知道,白虎已经被他渐渐的改变了。   白虎面对过无数的死亡,可是之前的每一次大战,她身边都没有秦牧。没有秦牧和他脑中那个世界。   在望尸关一战,秦牧当着白虎的面,收获了几千条灵魂。这些灵魂被秦牧安置在了自己的世界。   他的世界和这个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秦牧的世界只在自己的脑海中。   如果白虎只是个普通的人,或者蛮荒之地的异兽,是感受不到这一点的。可是她是圣兽,她虽然没有确实感受到,秦牧脑海中藏着一个全新的世界,但是秦牧的举动已经影响到了白虎。   神是什么?神是创造世界的人。   在圣兽的境界,白虎不知不觉被秦牧的举动所感染了。她的思想中才第一次出现了生儿育女,传承后代的概念。   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有传承的。人类,牲畜,异兽,都是要繁衍后代的——否则任何世界都是一代而亡。   秦牧是在更高的层次,触动了白虎低级的原始思维。   “我是不是要生个小老虎呢?”这个问题第一次出现在了白虎的思想中。 第一百二十章 奴隶社会诞生   土行孙。   作为土行一族的族长,土行孙是唯一有名字的一个土行“人”——兽。   之前的土行孙,并不觉得自己这个族长有什么特殊的。   土行一族擅长刨地。一块地,两三个土行兽不一会功夫就能刨开。   之前他们只是用这个天赋技能来谋生。地里的根茎类果实,是他们的主要食物。   土行孙虽然最能刨地,可是大荒有足够的果实,他的胃口并不比同类大多少,所以刨地再多,也得不到更多实惠。   但是一切都在大荒国第一次大会之后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土行孙发现自己这个族长,还是很占便宜的。   第一次会议之后,秦牧优先要建设酿酒厂和香烟厂。这样不但钢铁厂从产能要向这两个产业倾斜,就是这俩产业本身,也需要大量的工业人口。   比如酿酒厂。   这个厂子一直是用土豆酿酒的。在之前规模不大的时候,只靠人类工人在附近收集就能得到足够的原材料。   但是当酿酒厂真正的上规模,扩大化之后,人类工人的采集就远远满足不了厂子的原材料供应。   这样必须就用到土行一族——他们能刨地,挖的快。   白虎任命土行孙负责酿酒厂的原材料供应。就是土行一族满大荒的去挖土豆,并且运到酿酒厂。   土行孙在这一刻,就彻底转变了角色。   他不再仅仅是土行一族的族长,他更是土行一族的管理人,或者用更朴素的话来说,他是土行一族的奴隶主。   所有土行族,都是他的奴隶。因为一来他是族长,二来,他还是土行一族唯一能说人类语言的异兽。   这双重身份决定了土行孙有着区别于族人的地位。   为了喝酒,就要工作。如果谁敢不工作,土行孙两颗硕大的门牙,会咬断他的喉咙!这可不是摆设。   大荒的各个族群,都在那次大会之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在秦牧看来,他们是进步飞快。这就从原始社会直接进步到奴隶制了。   奴隶制当然不是个好制度。秦牧觉得如果自己作为一个土行兽,那是宁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也不愿意给别人强迫着去挖土豆的。   但是秦牧不是土行兽,他是大荒国的宰相,他要为整个大荒着想。   所以,暂时这些奴隶主还是必须的。奴隶制度,相对于之前的原始社会,是明显的进步。   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了。   借助白虎改天换地的神通,再加上钢铁厂源源不断的制造出钢铁,秦牧在原来工厂废墟的基础上,搭建了全新的酿酒厂,香烟厂,还有造纸厂。   厂子的规模直接扩大了十倍都不止。这完全是因为各个异兽族群都有了一个奴隶主。   在奴隶主的鞭策下,异兽曾经乐天知命,信马由缰的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了。   他们不得不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以换取活命的机会。作为奖励,他们会得到香烟和美酒。   当然,族长会得到更多。   工业建设就是这么美妙。   白虎最近时常飞到半空俯瞰自己的领地。   这一片曾经的田园美景,已经渐渐的看不到了。   一根一根高大的烟囱拔地而起,每一根都吐着浓浓的烟雾。就好像一个个异兽叼着烟卷在喷云吐雾。   这个的确很形象。因为秦牧为那些巨形异兽专门成立了异形烟加工厂。给他们卷的烟卷,一个个都是小孩胳膊粗细——否则他们没法抽。   借助庞大的工业优势,大荒可以说实现了产销两旺。   大荒的纸,烟,酒,成为了划时代的拳头产品。   本来烟酒两样就是人类世界没有的——人类世界的酒目前都不过三四度,可以说就是饮料。   大荒的酒,才是真正的酒。   烟更是全新的产品,原来根本没有。   就是纸张,也借着这一波的产业升级,直接从质量到数量,有了根本的提升。   如今大荒的纸,已经在数量和质量上,碾压了楚国的纸,更别说秦国的纸了。   白虎对这一切非常的兴奋。她不在乎钱赚了多少。对一只圣兽来说,钱只是工具,不代表着什么。   她更在意的是大荒的进步。大荒的异兽终于不再那么懒懒散散不成组织了。   往日里,除了尸山来进攻,这些异兽别想组织到一起。   可是现在,即使没有敌人来攻打大荒,他们也按部就班的,有组织有纪律的生活。   这样的大荒,才是自己希望的大荒。自己最终可以依靠他们,统一蛮荒世界,进而统一全世界。   现在制约大荒发展的那一块短板,反倒变成了钢铁厂。   钢铁厂的生产纪律对于异兽来说还是过于先进。目前钢铁厂还是只能依靠人类工人。   白虎需要更多的人类,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人类的逃荒者越来越少,现在一天也没有一个人类逃到大荒。   “猴哥,这问题怎么解决呢?”白虎和秦牧以及青龙召开了一个小小的会议,要解决这个问题。   “牧牧,厂子扩大了,人手的确不够。”青龙难得的在这一点上和白虎有了相同的认知。   “嗯,这个问题……”   秦牧也没有好的办法。人类不来,自己总不能去抢。那不成了抢壮丁了吗。   自己虽然手下有奴隶主,可是他们奴役的都是他们的族人。秦牧不能当人类的奴隶主。这点他良心上过不去。   “猴哥,我明白了。”白虎现在想清楚了。韩国难民那么多,完全是因为韩国的君主自己瞎搞。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们继续瞎搞下去。这样难民就多了。   难民多了,自己的工人也就多了。   “你明白什么?”青龙还没想明白。   “我去一趟韩国,或者燕国赵国,什么国都行。我让那些贵族多买土地。买到农民都破产,我们的工人就多了。”   “你这个办法到是不错。”青龙罕见的表达了对白虎的认同。   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秦牧没料到这俩人对人类的生死完全漠不关心。   人类世界,真的就该被你们俩荼毒吗?   可是如果没有你们俩,人类世界会更好吗?还是更坏?秦牧也想不明白这一点。   如今人类难民的确日渐稀少,这预示着一点,就是各国的内部矛盾达到了一个平衡点。   这一点韩国太子魏轩最为清楚。   他通过制造瘟疫,杀死了大量的人口,然后借此吞并了许多无主之地。   地多了,新式的农具正好用上。原来一个农民只能耕种一块地,现在用上新农具,加上新的水利设施,可以耕作三块地。   同时还可以开荒,弄出新的可耕种土地。   太子魏轩的实力暴增。这个时候,他就需要增加自己的军事力量。   军事力量需要盔甲,兵器,和人口。于是韩国的疫情就停止了。   魏轩借助设立在全国各个城市的坛口,大量招纳青壮。索明的红灯坛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如今红灯坛的坛丁有一千人。这一千人全是精壮的小伙子,和适龄的大姑娘。   男人被魏轩以军法操练,女人作为辅助力量,学习战场上的疗伤技能。这不得不说,魏轩的出身占了好大的便宜。   他本来就是巫师,也就精通医术。   魏轩的作战部队和医疗后勤部队,日益成型。   韩国太仆公仲明面对眼前的局面,一脑袋都是浆糊。他根本想不出来太子为什么这么做。   韩王如今的身体并不是很好,眼见着也是有今没明的了。   太子的地位,牢固不可动摇。如果韩王归位了,下一任韩王只能是你太子的。你用不着暗地里这样练兵呀。   难道你等不及了?要弑父夺位?   如果魏轩知道太仆的想法,只能晒笑一声:“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当今天下,韩国处在四战之地,可以说又弱小又倒霉——谁让你占的地方正是挨揍的地方呢。   魏轩知道,如果自己不早早的准备,只靠现在的韩国军队,是根本挡不住秦国的。   别说秦国,就是临近的赵国,齐国,楚国,自己都挡不住。   现在他只是太子,根本不能掺合兵权——那样老韩王肯定要灭了他,可是要等到自己坐上王位,黄花菜都凉了,来不及了。   这才是魏轩为什么一定要练私兵的原因。求人不如求己。他自己必须掌握一支真正能打仗的军队,才可以应对凶险的局面。   太仆等人,完全是老糊涂。他们还以为天下是过去的天下,却不知天下早就变样子了。   魏轩拿起一盒精品万宝路,抽出一根叼在嘴上,然后划着一颗精品火柴,美美的抽了一口。   这些东西全是大荒生产的,难道你们都有眼无珠?魏轩晒笑一下,喷出一口烟雾。   烟雾喷到了虚空中,似乎那里站着一排韩国的王公贵族。   香烟和美酒,这两样商品似乎有魔力一般,不断的吞噬着韩国的财富。   而且这两样东西,不分阶层,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每个人几乎都喜欢,都需要。   魏轩早就把韩国当作自己的地盘来经营。   他惊讶的发现,韩国的资源——这个词就是作者说的了,以让人恐怖的速度从韩国流失了出去。   尤其是铁和矿石,这可是各个国家的管制物资,都在不断的流出。   去向就不用说了,一定是大荒。   那里有秦牧——这是他师傅高渐离告诉他的。   魏轩到现在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秦牧跑到了异兽遍地的蛮荒世界建作坊。你在我韩国搞不好吗?   异兽,就那古里古怪的模样,你看着不恶心吗?难道那里还有更漂亮的女人让你舍不得?   高渐离根本不知道白倾城就是大荒的白虎,实际蛮荒四圣基本上在人类世界只是个传说,毕竟他们也没来过人类世界——白虎在人类世界只是一个大美女。   人类最多只是知道那些恐怖的怪兽存在。   魏轩想不明白,秦牧到底要干什么。但是他需要这么多钢铁,肯定不是为了拿来看的。   钢铁,唯一的用处,在魏轩看来,就是盔甲武器。   难道秦牧要武装一支异兽的军队,来攻打人类不成?   蓬莱客的思维果然不能以常人来看。   想到秦牧,魏轩感觉自己身上的压力更大了。   别说他现在是韩国太子,就是他不是韩国太子,只是作为一个人类,他也不能让秦牧带着异兽杀遍中原大地。   唉,韩国还是太弱小了。东西南北,皆有恶邻啊。   怎么办?   “索明,你替我跑一趟秦国,去见见秦王,你这样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姜太公   姜尚姜子牙,没想到自己几百年之后,再次来到了人类的世界。   仔细算算,大概也有个八百年了吧。   姜子牙作为玄武大帝的特派使者,经过望尸关,一路来到了秦国的都城:咸阳。   如果不是看到这么多的人类,他都几乎意识不到自己是异兽了。   的确,姜子牙不是人,他也是一只猪龙。扮成人类是猪龙一族的天赋异能——只要杀了一个人披上他的皮就好。   (这个设定希望读者不要在意。我对于这本书里面任何人都没有恶意。我的书里面基本没坏人,只有基于自身利益驱动去做事的人。)   八百多年前,姜子牙带领尸山大军,以周武王国师的身份,和商纣王打成一团。最终周武王大获全胜,周朝取代了商朝。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再次来到人类世界,不知又将掀起何等的血雨腥风。   作为猪龙扮成的人类有个绝妙的好处,就是永远也不会老。这张人皮不会衰老,披上时候什么样,几百年后还是什么样。   只是姜尚披上这张皮的时候,真正的姜尚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者,而且刚刚死去,所以现在的姜尚就永远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头模样。   唯一让姜尚感觉满意的,是这个老头的卖相还不错。虽然八十多岁的年纪,可是没有抽抽巴巴跟老树根似的。   到是那一头白发加上两撇白胡子,让姜尚显得还有点仙风道骨。   这样的姜尚,就坐在了秦王嬴政面前。   他静静的望着眼前的秦王。这是一个年轻到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小伙子。如此年纪,就掌管天下最强大的秦国。试问世间还有比这更快意的事情吗?   嬴政比起当时的周武王,可是小了不止十岁二十岁。年轻人,未来是你的呀。不过这要看玄武大帝答应不答应。   他给你,天下才是你的,否则,那就不要想了。   作为老前辈,姜子牙自重身份没有先开口。他稳稳的坐在秦王对面,猜测着嬴政第一句话会说什么。   “太公,来一颗。精品万宝路,大荒出品,高端享受。”   让姜子牙万万想不到的是,秦王竟然给他敬了一颗烟。   香烟,这个东西已经传遍了天下,姜子牙一进关就学会了。他在路上抽的是大前门,大丰收,这样的低档牌子,至于精品万宝路,他只听过没见过。   没想到见到秦王就抽上了。   姜子牙非常喜欢抽烟。他觉得如果自己早八百年能叼上烟卷,也许大周朝还能再多活几年——吸烟提高智商。这句话是秦牧设计的宣传语。   “好烟!”姜子牙深深的吸了一口万宝路,闭眼享受了片刻说道:“陛下,你也好这一口吗?”   “偶一为之。”嬴政也顺手点了一颗烟。要抽一起抽:“太公,你真的是武王身边那位国师吗?八百年前……”   “正是在下。八百年前,是我,和我们老哥几个,挥手间灭了殷商。”   “果然是老前辈,老英雄。寡人佩服!”   “不提从前,不提从前。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那我们说眼下。”嬴政对尸山的了解可比普通人多的多。正如他那身上那一块和氏璧一样,尸山的秘密,也是历代秦王口口相传下来的。   正因为嬴政对尸山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见到姜子牙这样几百岁甚至上千岁的老妖怪,才能不吃惊。   “玄武大帝派我来,也是为了眼下。”   “眼下有什么?”   “美酒加香烟。”   “噢?”   “嗯!”   俩人的对话宛如后世禅师打机锋,又如地下党接头,如果不到两人的层次,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短短的几句话,嬴政和姜尚已经完全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们都清楚,当今天下发生了奇怪的变化,以至于玄武大帝都不得不认真面对了。   那就是美酒加香烟后面那个人:秦牧。   这个蓬莱客为世界带来了不可思议的变化。曲辕犁,纸,瓷器,美酒,香烟,等等等等。   而且关键是,蓬莱客秦牧,身为人类,却不投靠在任何一个人类的君王手下,而是跑去了大荒。   那里是蛮荒之地,你一个人类跑去干嘛?这是亘古未有的奇事。   秦王得到这个消息,玄武自然也了解这个情况。   白虎是玄武最大的对手,秦牧作为人类,投靠了白虎,而且几乎一瞬间就改变了人类世界的格局,这让玄武也不得不把秦牧当作一个人物来看待。   秦王嬴政,更是把秦牧当作了不得的对手。   秦国能在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度森严。   士农工商,各安其位。种地的认真种地,打仗的努力打仗,这样秦国才逐渐的发展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秦国宛如一台精密的仪器——这是作者的形容,运转的非常良好。没有浪费,没有遗漏,全国的资源都被合理的分配和运用着。   可是这一切随着香烟和美酒的出现,全被打破了。   烟酒不分家。在后世如此,在如今这个时期,更是如此。这时期百姓根本没什么娱乐。不像后世,到了二十一世纪,不抽烟不喝酒的人,也可以抱着手机玩的不亦乐乎。   现在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视和广播电台,百姓没什么娱乐。而人是需要娱乐的,所以烟酒几乎和毒品一样,瞬间席卷了天下。   烟和酒不是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这是工厂出来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需要用钱去买。   在秦王还没想明白烟酒意味着什么的时候,秦国的财富,以及资源,已经大举的开始外流了。   如果说流出点丝绸瓜果,嬴政还不太在意。但是简单的丝绸瓜果是满足不了秦国对烟酒庞大的需求的。   很快的,除了钱币之外,粮食和矿石也开始外流。   粮食和矿,是秦国的命脉。没有粮食,怎么打仗?没有铁矿,盔甲兵器哪里来?总不能让士兵左手一支烟,右手一瓶酒的上阵吧。   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有智慧的人未雨绸缪,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就能预测到结果,从而成功,但是愚昧的人却在事情已经成功之时仍然不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   嬴政无疑是个智者,而且还是个智商超高的智者。   乌鹭在秦军严密看管之下突然的消失,就让嬴政感觉到了大事不好。   以秦国精兵的本领,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带走乌鹭。   所以带走乌鹭的,也许是秦牧,又或者是蛮荒之地的怪物了。   不论到底是什么人做的这件事,这都意味着秦牧不再是自己的朋友——虽然从来也没是过,他现在是自己的敌人。   秦牧这样的人,现在有了大荒做后盾,他能捣鼓出多么可怕的东西,嬴政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他现在引以为重的战略部队,也就是重装骑兵,还是秦牧亲手训练出来的。   秦牧才是师父,自己只是徒弟。秦军妄图以重装骑兵去攻打、或者防守住秦牧的军队,怕是千难万难。   嬴政思前想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这才有了今日姜尚的出现。   “太公,寡人听说,当日武王在时,尸山大军可是威力无比呀。只是望尸关一战……”   嬴政祖上一辈一辈的传下来那段历史,他知道当时尸山和大荒都出动了不少异兽,帮着人类打仗。   那时候的人类军队根本不是异兽的对手。这也是秦王嬴政一直对尸山不敢放松的原因——敌人太强大了。   可是望尸关一战,秦军仅凭几百人的重装骑兵就击溃了尸山大军,这让秦王有点疑惑。   这样的重装骑兵,秦国将会装备成千上万,如果异兽这么不禁打,怕是尸山都要被自己踏平吧。   难道他们就是长的怪异,而战斗力却不强吗?   可是这也和先祖秘传的历史不符合呀。嬴政相信先祖是不会欺骗后人的。这其中必定是有了点误会。   误会在哪里?   “陛下。如果我说尸山的实力更强了,不知道你信不信?”   “太公说的,我都信。”   “好。尸山发生了一些异变,导致许多异兽变化了形状。他们更高更强更快——很有奥林匹克精神(这句是作者乱加的),但是却也因为他们变得更强大,从而没法迈出尸山。”   “噢,原来如此!”嬴政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尸山更强大了。只是他们的强大,反倒限制了他们出山,他们过不来。   这情况让嬴政又欣喜又感觉麻烦。   面对秦牧和大荒的联盟,嬴政下意识的就想起了之前的商周之战。   商朝加大荒是一伙人,周朝加尸山是一伙人,这才有了武王最后的胜利。   如果自己不和尸山结盟,怕是挡不住秦牧的大荒军队。虽然不知道秦牧会不会带兵来打自己,可是作为千古一帝——未来的,秦始皇自然不会把自己国家的安危寄托在敌人的善良上。   他要学习周武王,和尸山结盟。   可是蛮荒异兽毕竟不是人类。他们太强大了。嬴政又希望和尸山结盟,又担心对方过于强大。   好在姜尚的一席话安抚了秦王的心。   尸山是很强大,但是出不来。能出来的,你秦国又能对付的了。   这就有了合作基础。   只是尸山如果不能出来,他们怎么帮自己?   嬴政如今只有二十多岁,他就是再千古一帝,目前也还是个年轻人。   在姜子牙这千年老妖怪眼前,几乎是小透明一般的存在。姜太公一眼就看穿了嬴政的小心思。   “陛下,尸山是蛮荒之地,而蛮荒之地是没有界限的。”   “寡人了然!”   秦王爽朗的一笑。他听明白了。   尸山的强大军队虽然过不来望尸关,但是他们可以从蛮荒之地一路打进大荒。   这果然是个再好不过的盟友了。   “有香烟,不能没有美酒。”   秦王一挥手,大批的宫女立刻鱼贯而入。   很快的,姜尚面前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每一样食物,都用精美的瓷器盛着。   “太公,寡人有太多事情要和您讨教。还望太公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有烟有酒,我就有故事。”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夔牛的盔甲   卡的一声,最后一块板甲被安装到位。   在秦牧眼前,出现了一头全身覆盖着重型装甲的夔牛。   夔牛这种异兽,真是上天赐给大荒的宝贝。他们是大荒身形最大的异兽,从头到脚,算上脑袋顶上那一根尖锐的犄角,足有五十米高。   秦牧一开始就决定拿他们当盾牌用。   大荒和尸山的战斗,不知经历了多长的时期。根据白虎的讲述,每一次战争都是大乱斗。   大家一拥而上,牙齿,犄角,爪子,任何他们能用到的东西,都是兵器。   战斗是很激烈,可是战术战法一概没有。   这也太原始了。如今咱们大荒已经进步到了奴隶时代,战争也得与时俱进,别再野兽一般的撕咬了。   起码咱们要有攻有守。   孙子兵法言道: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善于作战的人,总是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不放过进攻敌人的机会。因此,胜利之师是先具备必胜的条件然后再交战,失败之军总是先同敌人交战,然后期求从苦战中侥幸取胜。善于用兵的人,必须修明政治,确保法制,就能够主宰战争胜负的命运。   对于大荒目前的情况来说,自然做不到那么高端,那就从低端做起。起码先弄个肉盾挡在前面。   夔牛的身高和体型,当之无愧是唯一人选。   虽然他们只有一只脚,可是他们却站立的很稳。这点秦牧也觉得不可思议。   三足,才能鼎立,一条腿你怎么站的住?但是仔细一想,人类也只有两条腿,不是还稳稳站的住吗。   这可不是作者开玩笑。读者可以想一下,人类的两腿站立,甚至任何两腿站立的生物,都是非常牛非常牛的。因为这说明他们的大脑里面,有一个高速运转的区域,时刻在调整着整体的重心,让人类不至于摔倒。   想想自行车就明白了。三轮车放地上一直能站着,两轮的自行车,不用支架,岂不是随时翻车。   想到这一点,秦牧对于夔牛独腿还站的这么稳,也就不奇怪了。反正存在即合理。   夔牛的身体太高大了,为他打造一幅盔甲,别说在大荒,就是在燕国秦国,都是高科技工程。   依靠现在的人类工匠是绝对造不出来的——没这个技术。   幸亏大荒有秦牧存在。他不但对历史上任何时代的盔甲全了解,还看过各种各样的电影。电影里面的怪物,体型比夔牛还大的多,而有些这样的怪物是披着盔甲的。   在秦牧脑洞大开之后,他先给夔牛来了个3D建模,然后借助计算机辅助设计,再结合大荒目前的工业水平,弄出了一套前所未见的异兽盔甲——夔牛款。   这副盔甲把夔牛从头到脚严密的包裹起来,可以有效的抵御任何牙齿的撕咬,利爪的伤害,对于钝器打击也有足够的防护力。   同时,秦牧还把夔牛的那一根独角给武装上了。   这根犄角不但被钢铁覆盖,而且尖端还是开了锋的利刃。只要夔牛大脑袋一晃,多少异兽都得被开膛破肚。   Perfect:完美!   “猴哥,你真了不得!”白虎看着威风凛凛的夔牛,心里大悦。   她从眼前看到了未来。以后的战争,将是全新的战争——对异兽来说。   这些被盔甲武装起来的夔牛,可以挡在第一线,或者是排成一排,或者是围城一个圈,都可以抵挡住敌人的攻势,而我们大荒的远程兵种可以躲在钢铁肉盾后面,安心的输出。   这不就是人类的阵型吗。怎么之前自己想不到呢?   “这可不是牧牧一个人的功劳。没有我的钢铁厂,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钢铁!”青龙自然也要表白一下自己的功劳。   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安抚住钢铁工人,这些人早跑光了,哪里还有盔甲!   “都有功劳!”秦牧做了总结性发言:“龙儿有功,媚娘也有功劳。”   秦牧说的到不是假话。他发现大荒果然是个奇妙的地方——起码对白虎来说如此。   要打造盔甲,需要好的锻造设备。一切工业设备,都有个源动力的问题。   在工业时代,一开始是蒸汽机,接着是内燃机,或者电机。没有这些动力,什么都是空中楼阁。没有动力,机械机床全都不会动,那不就是废铁吗。   在大荒,最开始的动力源是异兽的力量。但是这种力量,打造纸浆还可以,打造盔甲就不行了。   这种动力是畜力的一种,不连贯,不平顺。   如果没有白虎,秦牧只能弄蒸汽机出来了。可是智障少女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弄出跨时代的改变,所以秦牧也不敢弄。   没有蒸汽机,秦牧依靠的只能是自然的力量。   水力,成了唯一可以依赖的动力来源。可是一条小溪的力量是有限的,他需要大江大河的澎湃动力。大荒是没有这样的河流的。   这里的一切,都是田园牧歌一样的柔美。柔美,不是工业。   最终是白虎解决了问题。   她根据秦牧的规划,改变了一处地理面貌,让河流产生了足够的落差——堪比满水时期的黄果树瀑布。   这样巨大的落差蕴含着丰富的势能,让动力来源稳定又充沛。目前大荒的工厂,一切动力来源,都是水力。   水流驱动轮机,源源不断的输出力量。   通过这件事,秦牧隐约意识到一点。白虎以及几个圣兽,为什么不肯离开蛮荒之地。一来他们出不去,二来是,他们只有在蛮荒之地,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像这种改天换地的本事,白虎无法施展在人类世界。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事实!为什么会这样?这个战国,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怪物?秦牧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正如自己出现在这里一样,其实自己也是一个怪物。   不说自己随时能拿出跨越两千多年的高科技设备,就是自己脑海中的奇异世界,也根本无从解释。   那就先接受吧。   “猴哥,大功告成,咱们去洗个澡吧。顺便敲敲背。”   猪八戒对于盔甲不盔甲的,没多大兴趣。打仗哪有泡澡舒服。   秦牧自从发现了白虎的神奇本事之后,就规划了一处温泉。   在这处温泉上,大荒建设了第一个大型洗浴设施——洗澡堂。   这不是秦牧的突发奇想,又或者是恶趣味。这是大荒的公共福利设施——其一。   大荒的工人受到了多次惊吓,虽然有青龙加秦牧百般安抚,可是人心的惶恐是难免的。   人心思动,队伍就不好带了。   要留住人,必须让这些人自愿,而不是被强迫——那不成了监狱吗。   监狱里面的犯人,可是没一个愿意留下的。他们巴不得早一日出去。   大荒不能是人类的监狱。相反,这里必须是人类的天堂。   所以这一处澡堂就应运而生。   战国时期,公共澡堂这个概念还是没有的——至少我没查到资料。   到是有一些比较确切的证据,证明现在没有公共澡堂。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沧浪之水》最早出自《孟子——离娄》: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译文:沧浪的水清,可以洗我的帽缨;沧浪的水浊,可以洗我的脚。)   洗脚还靠河水呢。   大荒的公共澡堂建设,完全是照搬了后世六七十年代的大型厂矿机关单位澡堂。   一进大门,分男女两边。   (女的那边,作者没进去过,所以我也想不出。关键是我不知道女宾澡堂有没有大的洗澡池。)   工人下班之后,进到澡堂,把衣服鞋帽放在小柜子里面锁好,然后进入内间。   澡堂内,中间是一个大池子,里面是半人深的热水——还是天然温泉。   工人先走进去,坐在池子边,全身浸泡在带着硫磺气味的热水里面,不但解乏,还消毒,还有营养滋润。   泡的舒服之后,上到池边。池边有几个长条的木凳子。   工人趴在上面,有搓澡师傅过来,用搓澡巾——这里就是晒干的丝瓜瓤,给他来个全活!   从头到脚,一通狠搓。最终这个人变得全身通红,好像煮熟了的螃蟹一样。   等享受完毕,起身来到池子周边的一排莲蓬头下,再淋浴一番,洗去身上的污垢。   这样一番操作之后,工人一天的疲劳全都消失不见,可以回去家里好好睡上一觉,然后第二天可以精神抖擞的上班。   自从这个澡堂修好之后,猪八戒每天必到。   这已经成为了他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享受之一。剩下享受是抽烟喝酒——暂时不包括烫头。大荒还没有烫头的业务。   现在总算等着秦牧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八戒连忙瞅准机会,拉着猴哥去享受享受。   这个澡堂虽然是秦牧设计并且建造的,但是他还真没去过——秦牧不喜欢在人前裸体。这属于个人问题,不用深究。   只是这个时候白虎和青龙正互相看不顺眼,秦牧感觉跟着八戒去澡堂是最好的托词。   遁了吧。   这时候距离下班还有一段时间,来澡堂的人不多。   八戒轻车熟路,走到售票窗口面前,对着售票员说道:“两张洗浴,两张搓澡。”   搓澡和洗浴,并不是免费的。所有免费服务最终会变成最贵服务,这点秦牧深有体会。所以这个澡堂,是要花钱买票进入的。   八戒在大荒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自然薪水丰厚。请猴哥洗个澡毫无问题。   “冠军侯,您也来亲自洗澡啊?”售票员一眼看到了秦牧。   秦牧一看,原来是牛花花。咦,她怎么跑来当售票员了。原来她不是在酿酒厂吗?   售票员这个工作,比起在酿酒厂可是好多了。不知道她是走了谁的门路,调到了这里。   大荒的异兽从原始社会跃入奴隶社会,而大荒的人类从战国时期,跨入到了二十一世纪六七十年代。两者的跨越都是划时代的。   随着跨越而来的,自然也有那个时代的特色。这种轻松又赚钱的工作岗位,自然是人人都向往的。   秦牧没有过多关照过牛花花,谁知道她怎么调到了这里。   而且看起来,这个曾经的牛家村少女,进步飞快。竟然连拍马屁都像模像样了。   “是啊,我也得亲自洗澡,这没人替代的了。”秦牧哈哈一笑,跟着八戒进了澡堂。   这澡堂秦牧还是第一次使用,他多少还有点拘谨。还好,现在澡堂里面就他们俩人,连搓澡的师父都没来上班。   泡到池子里面之后,秦牧没话找话的对猪八戒说道:“八戒,你这身皮不怕被搓掉吗?”   猪八戒是个猪龙,他可是披着人皮的。   “猴哥,您这就不懂了。这身皮只有我想脱才脱的掉,否则就是和我长在一起的。怎么可能被搓澡师傅搓掉。”   “那就好,否则到时候你皮被搓掉了,能吓死一片。”   “猴哥,您这就是脱离基层太久了,不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   大荒的工业建设,完全是按照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来的,所以在生产生活中,秦牧难免就带出了很多后世的习惯用语。   比如“基层”,这个词就在大荒成为了常用语。   “怎么?有什么事我不知道?”秦牧听到这话有点好奇。   “猴哥,现在人类的工匠,对于异兽已经多少接受了。你怕是不知道吧?”说到这里,八戒得意洋洋的说道:“现在澡堂的搓澡师傅,就是异兽。”   “什么?”秦牧真是吃了一惊。这里是人类的澡堂,怎么还有异兽进来。而且还是搓澡的。   “异兽肥遗。现在是最红的搓澡师傅。大家都找他搓澡。”   “为什么?”   “他有六条腿。猴哥你想啊,六条腿,两只脚站立,四只手搓澡,那比人类两只手搓,显然舒服的多啊。”   “这个……”   秦牧真是没想到。   人类的公共卫生事业,秦牧都交给了李嫣来管理。她难道也进步的如此神速,人兽都不忌口了?   “猴哥,其实你想多了。人啊,也就是一开始时候,看到不熟悉的东西有点害怕,可是见多了,也就那样。你说人类养的牛啊,羊啊,有四条腿。可是如果它们本来有六条腿俩脑袋,那一开始养下来,他们不也就觉得,牛羊应该这样吗?”   “道理到是如此。”秦牧觉得八戒难得聪明了一次。   “猴哥,我看这样挺好的。你看啊,人和异兽,和睦相处。大家工作完了,洗个澡,搓个背,然后喝点酒,抽颗烟,多舒服。干嘛要打来打去呢?”   “……”   秦牧没想到猪八戒竟然被腐蚀成了一个和平主义者。之前你在雍城装嫪毐时候,可没见你这么爱好和平。   当时你差点把秦始皇给宰了。   “八戒,这话你在雍城时候怎么不说?”   “猴哥,此一时,彼一时也。在雍城,我最大。你看现在,大荒有白虎,尸山有玄武,就算是你这样神通广大,也绝不是他们的对手。何苦要打来打去呢?”   “原来你是怕死!”   “猴哥,您可别这样说。您不是说了吗,我是建设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我觉得我吧,比较适合搞建设。要不这么着吧,您那个侦察部队,我就不掺合了。我还是彻底脱离军队比较好。”   “……”   真没想到,猪八戒这么贼。   古人云,一叶落知天下秋。他看到自己为夔牛打造出了一副盔甲,立刻就想到战争不可避免了。   还别说,猪八戒猜的不错。   这些日子以来,秦牧殚心竭虑的设计制造这一套盔甲,就是为了战争做准备的。   虽然他没打算开第一枪,但是秦国望尸关那一战中,秦王使者偷偷和尸山申公豹接触的一幕,让秦牧觉得世界变得越来越不靠谱。   未雨绸缪,不能临时抱佛脚。所以他这才几乎闭门不出,抓紧一切时间开始打造盔甲兵器。   目前盔甲是有了,兵器暂时还没影子。   没想到啊没想到,仗还没打,第一个逃兵就出现了。   “八戒,你从尸山出来的,你觉得,尸山能赢过我们吗?还有,玄武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圣兽?他和白虎,有什么区别?”   “猴哥,我在尸山只是个小人物。和玄武大帝呢,也就见过一面。你要我说,我就说。但是说的不对你可别怪我。”   “说。”   “好,我说了,能不上战场吗?”   “……” 第一百二十三章 秦府晚餐   对于接受异兽的四只手按摩,秦牧是身不能至,心也不向往。这件事他还是无福消受的。   如果自己一定要被按摩搓澡,那他宁可选择牛花花给自己服务——起码还是个人类。   当然人家只是售票员,没有这项服务的义务。   丢下猪八戒在澡堂里享受特色搓澡服务,秦牧回了家。   家,永远是个温暖的港湾——如果没有白虎瞎掺合的话。   现在秦牧的家安在半山腰。联排别墅——白虎直接在半山腰开了一排洞。   白虎自己的闺房,和秦牧一大家子的卧室,一字排开。这方便了她和秦牧的交流,可也苦了这一大家子。   李嫣和乌鹭早就深知白虎的厉害。这位伟大的圣兽,大荒的女王,虽然改名叫媚娘了,但是她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的妩媚。相反的,女王陛下有着胎里带的威严。   住在别墅里面的人,除了秦牧,没有人不怕她。就连青龙也对白虎忌惮三分。毕竟自己以前就打不过她,现在这个样子更是别提了。   秦牧不怕白虎,不是因为他实力强大到能抗衡白虎,而是因为秦牧不怕死。   这个世界对秦牧来说,已经混乱不堪了。活在这里,每一天都是受罪,也许死了到干净。   没准死了之后,自己只是换一个世界继续重来。如果能穿越到一片世外桃源,没有战争,没有苦难,就每天吹吹海风,晒晒太阳,混吃等死过一辈子,似乎也很不错。   秦牧这样的态度,让白虎也无可奈何。   白虎对秦牧越来越依仗。自己的大荒帝国,全靠这个男人一肩承担。没有了他,白虎完全没有方向。   纵然她有改天换地的神通,却也对现实无可奈何。   更何况她的神通只在蛮荒之地有效。准确的说,在大荒里她的能力最大,到了尸山和云梦泽,白虎的能力就要打折扣了。   而在人类世界,白虎是不能改天换地的。   这也是白虎无法舍弃大荒的根本原因。只是这个秘密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又到了晚饭时间,白虎不请自来的出现在秦牧家的餐厅。   如今秦牧事务繁忙,大厨的工作就交给了芈素。   别看芈素学医不行,当厨子却很行。她跟着秦牧学了一手好厨艺,现在秦家的一日三餐全是米大厨在操持,以至于秦牧有时候开玩笑的叫她米其林。   今日的晚餐是粤菜。   粤菜最大特色便是用料广博奇杂,配料多而巧。飞禽走兽、山珍海味、中外食品,无所不有。粤菜可选原料多,自然也就精细。粤菜讲究原料的季节性,“不时不吃”。吃鱼有“春鳊秋鲤夏三犁……”   如果读者觉得我说的不对,也不用跟我计较,因为我是从网上摘抄的文字,我自己对饮食很不在意,没吃过各地美食,所以我也不知道粤菜好在哪里。   在我看来,粤菜就是一个字:鲜。   恨不得水产刚捞出来就放嘴里。这让我想起了我大学的一个同学。他是海南人。他说他们那里的渔民,出海打鱼时候,只吃鱼头。   就是鱼头剁下来熬汤,剩下的全都扔回海里。这让我觉得真是理解不了。   我这样的北方人,觉得鱼还是肉好吃,鱼头没什么能吃的。人家海边渔民,却从鱼头吃出鲜味。一样米养百样人,大概就是如此了。   在如今这个世界,在秦府宽大明亮的餐厅里,却没有饮食上的分歧存在。   芈素的厨艺完全继承自秦牧,她做得每一样菜,全是后世的名菜。   在如今连炒菜都没有的时期,在基本什么菜都是一锅浆糊的时候,秦府餐桌上的每一道菜全是精品。   就连白虎这样可以吃可以不吃的圣兽,也到点就来蹭饭。   晚餐是一家人凑得最全的时候,也就自然的成了每晚的固定会议。   大荒的很多事,就是在秦府的晚餐会上决定的。   “猴哥,你看人类工人有个澡堂,是不是给大荒的异兽也修个澡堂呀。”白虎最先开口了。   “他们也要澡堂吗?”秦牧有点纳闷。之前没澡堂时候,这些异兽怎么活的?如果他们需要洗澡,河水里涮一下不就完了吗。大荒的河流非常多,水资源丰富。   “之前是不需要,可是现在吗,事情起了变化。”白虎喝了一口冰镇可乐,然后不紧不慢的说道:“猴哥,你看土行一族。他们之前也刨地,可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现在就不同了。咱们的酿酒厂对土豆的需求如此巨大,土行一族需要一天十六个小时的干,才能供应的上。我看他们累的离死不远了。”   “哼,女王陛下,你对你的子民什么时候这么上心了?”在座的唯一敢惹白虎的,只有青龙了。   虽然秦牧不怕白虎,但是秦牧不会没事招惹她。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青龙不同。虽然实力比不过人家,但是在自己的家里,这点气势不能输。时不时的,青龙就要刺一下白虎。   青龙的话让白虎也有点发愣。   是啊,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起手下的死活了?   自从她遇到秦牧之后,自己的心态改变了很多。白虎细细想来,的确是有了点问题。   换做从前,白虎根本不会在乎土行一族的死活。就是全死了,对大荒来说也无关紧要。   总是有人要死的,打仗要死人,自然老去也会死人。土行一族死了,还有别的异兽种族。总之,大荒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现在情况真的不同了。   土行一族有种族天赋,他们能刨地。   酿酒厂是大荒的明星企业,大荒的美酒,畅销全天下。这段时间以来,白虎积攒的财富,比她过去几百年几千年积攒的都多。   通过高度数白酒和香烟这两样拳头产品,人类世界的财富大量的向白虎手里聚集。   白虎在燕国的库房已经一再的扩建,否则都容纳不下那么多财产。   因此土行一族就不再是普通的异兽,而是一种生产工具。他们不再是“女王的子民”,而是“女王的工具”。   子民死了就死了,无关紧要。可是工具要是坏了,那就不好赚钱了。   钱对于白虎来说虽然不是很重要,可是也不是不重要。钱,的确能做很多事。谁都和钱没仇。   白虎几乎是下意识的想到要给土行一族改善一下生活环境。澡堂自然是其中之一。   不只是土行一族需要澡堂,其余的异兽也需要。比如千足蜈蚣——他们也很辛苦的。忙碌完工作泡个澡岂不是美哉?   异兽自然不能和人类一起泡澡——那的确是太恐怖,白虎都无法接受。   想象一下,一群工人泡着澡,突然闯进来一堆巨大的蜈蚣,这场面别说人类接受不了,就是白虎自己也觉得不合适。   要盖新的澡堂。这不仅仅是白虎的想法,也有土行孙的建议。   土行孙是土行族的族长,现在已经提升为奴隶主级别。   他的族人,不再是他的同类,而是他的奴隶。   刨地这个活,土行族天天干。刨开地,可以找到吃的。   但是同样是刨地,以前他们只要刨三五分钟,最多一天刨半个小时,剩下时间就可以边晒太阳边聊天。而现在他们要连续刨地十六个小时。这样繁重的工作量,让土形一族苦不堪言。(好像程序员啊哈哈!)   这时候就体现出土行孙的作用了。   如果没有他,土豆根本收集不起来。全靠着他的权威和实力,杀死了一切敢于反抗和怠工的,这才保证了酿酒厂原材料的采集。   而土行孙也因此得到了白虎的赏识。   他有了自己的一块领地——白虎亲自封赏给他的。   在这块领地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土行孙的。这可是大荒千百年来没有过的事情。   之前的一切,全是白虎的。现在土行孙也有了小小的一块封地。   尝到了甜头,土行孙自然更加卖力。他的族人也因为土行孙有了封地,所以算是有了自己的地盘,不再受别的种族欺负——我们是有地盘的种族!   也因此,这些土行一族的异兽有苦有乐,就这样不知未来的埋头刨地挖土豆。   土行孙把族人也看成工具,工具吗,自然需要保养。修澡堂的建议就是他先跟白虎提出来的。   白虎如今拿到饭桌上谈,先就被青龙嘲讽了一番。   吵闹归吵闹,事情还要办。   秦牧认为白虎的提议还是可取的。劳逸结合,一张一弛,人和兽都应该如此。   修个澡堂并不难。白虎在大荒有着改天换地的本领。弄一处温泉,挖一处洞穴,然后工人再用人类世界的建筑材料装修一下,一个公共澡堂就建成了。   实际上大荒的第一个公共澡堂就是这样建造的。   大荒如今有砖瓦厂,有机械厂,有钢铁厂等等厂子,是足以实现白虎需要的一切的。   可是这里有个问题不好解决。   人类的尺寸是大小一致的。高基本不过两米,重不过两百斤。超过三米的人没有,超过三百斤的胖子,目前也没有,所以人类的澡堂很好设计。   而异兽的就不同了。他们尺寸差别太大。   土行一族在秦牧看来,就是大号的穿山甲,给他们盖个小澡堂就可以。但是夔牛就不同了。他们最高的能到五十米。这么高的怪物,需要多大的澡堂才能容纳下呢?   秦牧觉得如果夔牛想洗澡,还不如白虎召唤出一阵暴雨来得方便。   洗澡从曾经不是问题,到成为了一个问题,这个转变充分说明了大荒的变化,就连秦牧也没有想到。   自己这一颗小石子,扔进了大荒的池塘,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在楚国韩国秦国时候,这可都不是问题。看来蛮荒之地和人类世界,区别还是真的很大。   看到秦牧皱眉思索,芈素忍不住开口了:“姐夫,洗澡不洗澡的,先放一边。到是最近有个人来找祝大夫,他让我问问你怎么办。”   “什么人?”   “燕国盖聂。”   盖聂。这名字秦牧有印象。他略一思索,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个和魏轩联系的燕国巫师吗。   他能造鸦片烟!   怎么他来了大荒,自己都不知道?   看来八戒说的一点不错,自己是脱离基层太久了。   这点也不全怪秦牧。他一直忙着给夔牛造盔甲。这件事涉及到很多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秦牧怎么说也只有一个脑袋,一个身子,他不能身外分身。   大荒在战国这个时期,开始了另类的工业化进程。虽然没有蒸汽机这样的源动力,但是拜大荒异兽奇异能力所赐,秦牧完美的解决了动力来源问题。   所以大荒的产品不是手工业品。他一出生,就有着工业化大生产的痕迹。   这样海量产品的出世,让大荒也从一个神秘的蛮荒之地,变成了人类逐渐熟悉的名词。甚至有些人都想来大荒看看究竟了。   盖聂这样的大巫,更是要来看看。他之前就来过大荒——罂粟就产自大荒。再次来大荒,盖聂轻车熟路。而且现在大荒和燕国之间因为物资来往频繁,人员流动也多了许多。这样盖聂来大荒更没有什么阻碍。   他来到大荒,意外的遇到了祝磺。祝磺是大巫,也对罂粟感兴趣。俩人在罂粟产地遇到了。   盖聂要采摘大荒的罂粟,祝磺觉得这件事最好还是和秦牧说一下。他不知道秦牧坚决禁毒。现在这个时期没有先进的通讯设施,没有互联网,更没有智能手机。   秦牧没说过要禁止毒品,更没说过针对罂粟,祝磺自然不知道秦牧的态度。   他只是觉得大荒是秦牧的大荒,盖聂一个外人来这里采药,多少要知会主人一声。   “盖聂来采罂粟?”   “咦,姐夫你怎么知道的?”芈素大感奇怪。她也不知道秦牧和魏轩的事。那件事当事人只有八戒和青龙。   青龙嘴也严,没和这个孪生妹妹说起过那件事。   “他走了吗?”   “没有。他现在住在祝大夫家里。”   “好,我这就过去。你们吃吧。”   秦牧说走就走。   吃一顿饭都和上刑一样,秦牧实在也是受不了饭桌上的气氛。遁了! 第五十八章 新郑城外   “燕国!”李嫣第一个发声了。   “为什么是燕国?”秦牧要带领队伍前进,也不能搞一言堂。尤其是这个队伍组成如此混乱,有异兽——八戒,有人类——李嫣,有占据人类身体的圣兽——青龙,还有自己这个不算人类的人。   行动前充分统一思想,才能让队伍形成合力。   “燕国有太子丹,他早晚会逃回燕国,我们在燕国可以得到他的照料。还有,燕国离秦国比较远,安全点。”李嫣的理由很是充分。   她这两点理由,连青龙都觉得合理。不过青龙还是低估了楚国王后的雄心。她岂止是要在燕国受到照顾,她更想着取代燕国王后的地位。   这到不是她想嫁给燕王,而是她从嫪毐身上得到了灵感。   嫪毐可以去杀嬴政,秦牧也可以去杀燕王呀。秦牧的本事比嫪毐还强大的多。   只要秦牧杀了燕王,自己就成了燕国王后。秦牧的原配夫人显然要靠边站——你哪里当过王后!你根本不会当王后。这角色还是我来比较合适。   只是这些心思,就不能现在说出来了。   “秦哥,我听您的。”八戒立场到是坚定。他完全清楚这一行人中谁才是老大。   那个楚国王后,屁用没有。   反倒是秦牧的夫人比较厉害。她能从雍城紧跟着自己跑到这里,这绝不是普通人。   只是她再厉害,不还得听秦牧的吗。所以紧紧跟着秦牧的脚步,就成了八戒唯一的想法。   “燕国我们会去的,不过不是现在。现在,我们先去韩国。”这个韩国,可不是后世的那个韩国。这是本时空的韩国,齐楚燕韩赵魏秦,战国七雄之一。   韩国紧挨着秦国,邻居,近。   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可是离秦国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相反的,离秦国这么近,反倒对他们很不妙。   他们还担心秦王派兵来追他们。   三人疑惑的望着秦牧。   去韩国,秦牧有一个极端合理的原因。   秦灭六国的顺序,韩国排在第一位。   秦牧是按照这个来选择的。虽然秦国统一天下之战现在还没有开打,可是秦牧自己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才能找到和氏璧。   先去第一个被秦国打败的国家,就成了必须的选择。如果后去的话,没准韩国那时候都成秦国的一部分了。这样秦牧还怎么展开行动。   但是这样先知性的预言,秦牧肯定不能拿出来说服大家。   他心里想的一套,嘴上说的是另一套:“韩国地盘最小,人口最少,所以只需要付出比较少的精力就能搜遍韩国。”秦牧从性价比的角度给大家分析问题。不得不说,这也的确是一个合理的说法。   三人全接受了秦牧的意见。   可是目标定了,他们还不能这么就出发。   现在他们的身份必须要变化一下。   嫪毐没有死在雍城,而是在秦始皇眼皮底下逃跑了,这样嬴政肯定不能善罢甘休。   他必定派人四处搜捕嫪毐,虽然嫪毐现在变成了猪八戒,就是赵姬站在他面前都认不出来他,但是如果秦牧三人就这样跟在嫪毐身边,立刻就会出问题。   秦牧也要变个形象,不只是他,他们仨人都要变换身份和形象。   可是现在不是后世,现在这个阶段,能到处乱跑的人是有限的。   如果是后世,道路上会有各色人等。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人在路上。即使不在三百六十行,你就是一个乞丐,满世界溜达也没人管你。   可是现在不行。现在这种国与国之间旅行,根本不是寻常百姓能做到的事。   百工都被束缚在城里,乡间是农民,也离不开三亩地头。   道路上能看到的人很稀少。   大商人是一种。可是这样的人秦牧扮演不了。这时候的大商号,都是组织庞大的车队来行商。没有挑担的货郎存在。   他们四个人,怎么也弄不出一个车队来。   再有就是各国的使节了。这个他们更没法冒充。这都属于政府公务人员了。   秦牧想来想去,发现只有一种人自己能扮演。那就是学子。   如今天下,群雄争霸。每一个国家都拼命的发展自己的实力。现在的君主都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所以每一个国家都欢迎真正的人才。   学子也是人才,甚至可以说,现在这个时期,学子就是唯一的人才。   只有他们,才有到处游历的理由和动力。   孔子不就是这样到处旅游的吗?   秦牧给自己定了身份——楚国学子。因为他去过楚国,还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对楚国多少还算了解,再加上身边有个楚国王后,这样不至于露馅。   身份有了,名字也得改。   不改也不行。因为八戒总是叫秦牧“秦哥”。他再有点口音,听起来好像叫“亲哥”。   秦牧即使不以貌取人,可是他被一个猪头人叫亲哥,也有点受不了。你是猪八戒,难道我是猪七戒?   这必须改。   “我以后就改姓孙了。孙悟空,就是我的名字。”这个名字对三人来说当然都无所谓。他们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在后世多么的辉煌。   现在,这三个字只是个普通的名字。   “八戒,你不能叫我秦哥了,你要叫我孙先生。我当学子,你当书童。”“孙哥,都听您的。有人时候我叫您孙先生,没人时候我叫您孙哥。”“好吧。”对于八戒如此肆无忌惮的献殷勤,秦牧已经快有了免疫力。   “龙儿是我大夫人,李嫣是二夫人。我是楚国寿春的学子,咱们一起去韩国寻找出人头地的机会。都记住了吗?”“记住了。”   秦牧把一切设定都鼓弄好,心里才踏实下来。   第二天,天光放亮,秦牧随手变出盥洗用品加早餐。   这让三人顿时兴高采烈。这时候的旅行可不是后世,有着各种舒适的交通工具。   没有高铁,没有飞机,甚至连汽车都没有。   如果失去大队车辆的跟随,就失去了物资和仆从,也没有了护卫。如果不是秦牧能联系到蓬莱仙岛,他们哪有这样的享受。   吃喝完毕,秦牧准带队出发了。   这时候秦牧又意识到自己还是有遗漏。   他们的身份是定了,可是做戏要做全套。他们每个人双手空空,谁能相信你们不远千里从楚国来到韩国?怎么来的?连个手推车都没有,难道不带吃喝用品吗?   这破绽太明显了,秦牧必须解决。   他想了片刻,随手变出了一个九齿钉耙。   “八戒,这个给你。你是我的书童,不过我家比较穷,平日里你还要下地种田,所以需要这个钉耙。”“孙哥,这个不用了吧。您这气质,装穷装不像呀。”“别废话。”秦牧把钉耙丢给了八戒,然后又变出两个木头箱子,让八戒拿钉耙当扁担,把两个箱子挑了起来:“如果我不穷的话,我一个人带俩夫人从楚国到韩国,能没有大量随从和车辆吗?那人家一看不就露馅了吗!现在你挑着担子,还是用钉耙挑担子,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穷人。”青龙和李嫣纷纷点头称赞——这个男人想的就是周到。   “还有,钉耙是种地用的。我是读书人,你是种地的。这有个好听的名号,叫耕读传家!这会让人更尊重咱们。”“孙哥,您说什么就是什么。”说着话,八戒把箱子放在地上,这就要打开箱子盖:“我看看都有什么好东西。”“屁都没有,就是个空箱子。难道你还怕轻了?”秦牧恼火的说道:“要不要我弄几块石头填满箱子?”“那到是不麻烦您了。”八戒利落的把箱子挑了起来,然后望了望四周,对秦牧说道:“孙哥,如果我没料错的话,再向东南跑几百里,就是韩国的都城新郑。”“好,这就出发。”   秦牧话音未落,脚下顿时现出一股白云。白云缭绕着四人,他们缓缓的升上了天空。   “孙哥,您的云彩真是妙啊。比老乌龟飞的好看多了。”“我这云彩不是普通的云彩。这是来自蓬莱的最高端科学技术,叫筋斗云。”青龙和李嫣都暗暗把这个名号记在心里。   筋斗云虽然是云彩,但是她们脚下都踩着实地,一点不摇晃。这让李嫣都感觉不到害怕。而且缭绕的白云,似乎是温暖的臂膀,把她稳稳的保护周全。   李嫣忍不住拿出望远镜四下观看。从天上看地下,真是天上人间,大不一样。   八戒虽然是异兽,可是他也不会飞。现在来到天空,八戒也样样感觉到稀奇。   可是稀奇归稀奇,八戒没忘了正事:“孙哥,地上的餐桌都不要了吗?”昨天秦牧变出了一套后世的餐桌餐椅。   这时候根本没有这样的家具,大家吃饭还盘腿坐地上呢。   从跪坐变成了正常的坐姿,舒服的不是一星半点。八戒真舍不得把这套餐桌和椅子就这么丢掉。   这云彩上面还有很大空地,他觉得最好把桌椅也搬上来。这样大家不是还可以坐着吃饭吗。   “不要了。”秦牧不能带那么多零碎飞行。   “孙哥,你不要就给我吧。你先放我下去,我把这些桌椅刨个坑藏起来,等以后我再来搬走。”“你要搬到哪里去?”   “呵呵,”八戒狡黠的一笑:“既然我没被嬴政杀死,那么我媳妇和孩子就是安全的。不杀了嫪毐,嬴政不敢杀他们。等孙哥找到了和氏璧,掌握了天地的秘密,再统一了天下,我就回雍城。这套桌椅正好够我们一家四口用的。”秦牧从来没有说自己找到和氏璧之后要统一天下,可是八戒这样说出来之后,两女都没感觉到奇怪。   显然她们下意识的都认为秦牧有这个实力。   有实力,自然要做应该做的事情。天下当然该归你了!不说别的,就是那个手榴弹,又有谁家的军队能扛得住?   李嫣想去燕国称王称霸,完全是因为她意识到秦牧有这个实力。   秦牧被八戒的话彻底弄晕了。   怎么,你把雍城当高老庄了?真当你自己是猪八戒呀?还要回家找媳妇。做梦去吧!   他干脆不理这些人,筋斗云迅速的融入了天空中的云彩堆中,向着新郑前进。   这时候秦牧才发现冒牌货和真货的区别。   传说中的筋斗云,孙大圣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这速度也是没边了。   他这个假冒筋斗云,根本飞不了那么快。   时速五十,已经是极限了。再快的话,上面的人受不了。   这就是一辆敞篷汽车,还飞在半空中。   秦牧总不能再变出四个摩托车头盔给大家罩在脑袋上。那不成外星人了吗。   好在他也不急于一时,五十公里时速就五十公里时速吧。正好看看祖国美丽的大好河山——古时候的。   望远镜顿时成了筋斗云上的抢手货。三人轮流玩,谁也不舍得放手。   秦牧的脑海中不知不觉中浮现出一幅地图。春秋战国时候的地图。当然,这地图是来自后世,由智障少女给他提供的。   有了这幅地图,秦牧渐渐的把地上的山川河流,和地图上的图示一一对应起来。   这样他就不会迷路了。不会想去新郑,却跑去了新疆。   下午时分,他们看到了新郑的城墙。   秦牧按下云头,大家找个没人的地方降落了。   前面不远就是新郑,韩国的都城。   秦牧当先领路,两位夫人跟在身后,最后是八戒挑着担子。   这样的组合的确就如秦牧设定的一样,合情合理,不惹人怀疑。   虽然猪八戒的样子丑了点,不过秦牧给他画了几笔,让他的脸更接近于人形。现在他就是一个长的像猪的人,而不是长的像人的猪。   今天的新郑城外,热闹非常。   溱水河愉快的流淌着,两岸的庄稼已经收割完毕,河畔到处都是欢乐的人群。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秦牧不由得吟出了一首诗。这可不是他做的。这是诗经中的一段。   意思是:溱水洧水长又长,河水流淌向远方。男男女女城外游,手拿蕑草求吉祥。女说咱们去看看?男说我已去一趟。再去一趟又何妨!洧水对岸好地方,地方热闹又宽敞。男女结伴一起逛,相互戏谑喜洋洋,赠朵芍药毋相忘。   溱水洧水,就是围绕新郑的两条河。   河畔的男男女女,就是韩国的年轻男女。他们在这个收获后的日子,来到溱水河畔,载歌载舞,以求配偶——也可以说是谈恋爱。   不过这时候谈恋爱比后世简单的多,不但男的可以追女的,女的也可以追男的。只要看对了眼,就可以携手来到芦苇深处,深入浅出的交流一番。   这是韩国的狂欢节。   秦牧不巧,或者说很巧,就赶上了这个盛大的节日。   虽然他也给自己稍微化了点妆,弄的和原来不太一样了,但是他高大笔挺的身材,还是如玉树一般吸引了大量少女的目光。   紧接着,青龙和李嫣也进入了众人的视线。她们也被秦牧多少改变了模样。可是女人都爱美,她们也不允许秦牧把自己打扮成丑八怪。   金童玉女,还是三个,一下走进了韩国的狂欢之中。   秦牧还来不及反应,就有几个漂亮的少女蹦跳着向他跑过来。   你来这里,自然是找对象了。先到先得,人人要争先。   “孙先生,”八戒也跑了过来,他望着眼前无数美丽的少女,一颗心顿时变得火热:“要不咱们在这歇会吧。”说着话,八戒丢了钉耙和行李,这就要投入狂欢之中。   秦牧一把拉住了他:“八戒,你忘了你媳妇了?”“孙先生,此事天知地知,您知我知,您不说,她怎么会知道呢?您是好人。”八戒随手就给秦牧发了一张好人卡。   美色当前,别的先丢一边再说。   八戒是猪龙,猪龙喜淫。虽然他长的难看,但是他有可以骄傲的资本。   潘驴邓小闲,是男人最吸引女人的特质。   潘——貌比潘安,就是男人要帅。   驴——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邓——邓通。大财主。男人要有足够的钱。   小——不是说家伙事小,是说心思细腻,能看懂女人说不出的心思。   闲——就是要有足够的闲暇时间陪女人。   一个男人凑齐这五样不容易,所以哪怕占据一样,都能受到女人的欢迎。   八戒觉得自己起码能占两样。驴和小,自己都有。   而且自己还能改善女人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只要巧施手段,虽然长的丑了点,一样能得到女人的欢心。   美色当前,兄弟先抛一边。何况秦牧也不是他兄弟。   八戒一甩手,就挣脱了秦牧的手掌——秦牧真没他力气大。   眼见着八戒宛如配种的公猪一样冲向人群,秦牧气的张嘴就要大骂。   这时候,突然有几个公人打扮的走了过来。   不等秦牧反应过来,就见领头的一个中年人喝到:“哪里来的儒生,给我拿下!”[*AT*]50050D9DC3F2455880015944514B2257[*AT*]74F757166E7947EDBFFF46B71CA1FF95[*AT*]40B35BFF99D74CA8864407571D8D25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