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最后一个道士》 简介:孤儿明革,穿越到隋末,不幸被卷入了巨大的阴谋之中。 天地之大,谁又能跳出三界呢? 第1章 窦建德的忐忑   楔子   夏夜,闷热,密云不雨。明革站在学校的操场上,望着眼前崭新的教学楼,不顾四周杂乱丢放的各种建筑工具,疲惫的瘫坐在地,缓缓的舒了一口气。   瀛洲小学曾经摇摇欲坠的教室总算变了模样。   这座新的教学楼用尽了明革全部的积蓄和所有的精力。明天,明革就要结束在这里的支教任务离开。他终于不用再每天担心上课时房子会突然倒塌了,学生们可以踏踏实实安心上课了。即使离开,自己也可以心安。   尽管他身上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湿透,明革却没有力气爬起来换一件干净衣服。为了赶在开学前完成新教学楼的建设,明革每天和建筑工人一起劳动,从早到晚。这让他本就虚弱的身体变得更加不堪。   尤其是这样阴沉的天气,低气压让明革感觉到头晕心悸。他知道,这是自己的老毛病要犯了。   明革从小心脏就不好,阴天下雨时候更加难熬。这样的病应该从小时候就看,但是明革很小时候就成了孤儿,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好在他久病成良医,自己也**配了一味中药,到是比较对症。   一道闪电劈开夜幕。明革知道,闪电过后,必有雷鸣。这样强烈的闪电肯定带来惊天动地的雷鸣,他的心脏可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明革连忙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出一粒拇指肚大的药丸。   这是他自己配的神药,一旦心脏不舒服,全靠它抗过去。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虽然明革现在仅仅只有二十八岁,但是他感觉自己在世上的日子不会太多了。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药物,只能治病,却不能救命。   也许哪一天自己闭上双眼就再也不能睁开。对于明革来说,时间已经很紧迫,所以明革才要为这个世界做更多的事。   他是孤儿,是在福利院长大,是吃百家饭,用公家的钱,才走到了现在。明革不想就这样离开世界,他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世界给予自己的一切。   “还不到死的时候。”明革望了望手中的药丸:“怎么也要给孩子们再修个像样的操场!”   这是明革的心声。似乎老天爷听到了他的心里话,震耳欲聋的雷声突然响彻在明革的耳边。   强烈的痛感从明革心**炸性的传遍全身,痛苦让他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   明革不敢怠慢,连忙将手里的药丸吞了下去。药丸很苦,所以明革根本不敢咀嚼,每次都是生吞。   但是这一次却不同往日,明革闭着的双眼看不到,一道电光恰在此时钻进了那一枚药丸之中,被他一无所觉的吞入了肚子。   再一道电光闪过。这道闪电世所罕有,宛如通天巨柱,直接打在了明革的头上。   一缕青烟泛起,明革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1章 窦建德的忐忑   隋,大业十三年,七月。   月光下,两百八十个人,两百八十匹马,沉默的矗立在河北大地上。盔甲,兵器,泛着凛凛寒光。寒光和着坚定的眼光,全部聚集到一个人身上。   那是他们的王,窦建德!长乐王!   这是一次决死的冲击,一次有死无生的战争。他们这两百八十人,要冲击隋军三万人大营。   两百八十人,对三万!没有人觉得他们还有胜利的可能,甚至没有人觉得自己还可以活下去,然而他们必须去做。   自从大隋皇帝再征高丽失败之后,天下大乱。河北这片土地上,盗贼,义军,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他们打家劫舍,打县城,抢百姓,打官府,也彼此打。   他们就好像一群疯狂的老鼠,撕咬着一切。   窦建德被裹挟着成为这一群老鼠中的一个,不幸的是,到了大业十三年,也就是今年,窦建德还混成了最大的一个老鼠。   河北这片土地上的盗贼义军,不是被他消灭了就是归附了他。甚至大隋朝的正规军也被他打败了好几次。终于,在今年年初,窦建德正式称王。   河北,长乐王!   到了现在,七月份,窦建德非常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好好的称什么王啊!没事猫在河北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现在倒好,惹来皇帝重视了。大隋皇帝命令大将薛世雄带兵讨伐占据了洛口仓的李密,顺带着消灭河北盗匪窦建德。   天兵将至,窦建德焉能不慌?如今薛世雄的三万大军就驻扎在河间城外,据此只有几十里地。   按说窦建德手下兵马也不少,如果连辎重兵都算上,他比薛世雄的人马还多好几万。但是窦建德深深的明白,军队比的不是人数。他手下的人马,绝大部分都是农民,他们是因为皇帝征伐太过才不得已投了盗贼——也可以说是义军。   一群拿着兵刃的农民,甚至连一群手无寸铁的军人都打不过,因为他们缺少训练,没有任何战斗技能。窦建德深知,自己要带着这么一支大军去和薛世雄作战,真是去多少死多少。   为今之计,本应该逃入高鸡泊。那是窦建德起家之地,一片巨大的芦苇荡。只要窦建德躲进去待个三月半年,想来薛世雄也跟他耗不起。可是现在窦建德不能退,因为他已经打出了长乐王的旗号。   这个旗号一打出来,在天地之间,窦建德也算一号人物了。他的手下肯归附于他,也是因为这个长乐王的大旗。   如今薛世雄一来,窦建德一仗不打望风而逃,那以后还怎么混?薛世雄只是大隋朝普通的一个将军。如今大隋朝名将如云,而且很多都反了大隋朝,这都是长乐王以后争天下的对手。   如果窦建德和薛世雄都不敢打,又有何面目去争天下呢!   自收到薛世雄领军来袭的情报以来,窦建德夜不能寐。形势太危机了。打,可能全军覆没!不打,那还争什么天下!   窦建德今年只有四十四岁,正当壮年,可是一夜之间,他的头发愁白了一半。   最终让窦建德下决心应战的是他亲闺女,窦红线。   窦红线新婚不久,她的如意郎君是王伏宝。太原王氏的旁支。一个草莽人物的女儿,能嫁入太原王家的门户,在如今这个时代简直可以说祖坟冒烟。   此时的天下和后世不同,如今的社会皇帝之家都不是最让人羡慕的家庭。现在最让百姓尊重的家族是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传承的古老家族。   太原王氏的传承可以追溯到周朝!就算是皇帝的女儿要嫁给太原王家人,人家也未必乐意娶进门。窦建德,一个河北土地主,他的女儿能嫁入太原王家,虽然是旁支,那也是祖坟冒烟的运气。   更何况王伏宝英雄少年,前途远大,窦红线爱死了自己的郎君,所以她对于王伏宝是言听计从。   面对如今的危难局面,王伏宝极力主张接敌作战!具体计划就是夜袭!   正面作战,窦建德的确完全不是薛世雄的对手,可是避过正面就难说胜负了。   王伏宝知道薛世雄这个人非常看不起窦建德,他完全当窦建德是寻常流寇,是土匪,根本不当窦建德是一号人物。这个长乐王的名号在薛世雄眼里就和笑话一样。   甚至他都没有带大军进河间城里扎营。为了明天拔营赶路方便,薛世雄将大营扎在了七里井。这就给了窦建德机会。   根据王伏宝的建议,窦建德挑选了二百八十名死士。这里不但有他起家的班底,还有大隋朝投降过来的精锐。二百八十人,要冲击薛世雄三万人的大营。   如果这一把赌赢了,咱们喝酒吃肉,可是万一赌输了……   窦建德骑在马上,望着眼前黑压压一片死士,沉吟了片刻,认真的说道:“兄弟们,今夜一战,不容有失!本王亲自带队,不死不归!”   “诺!”群情激奋,声震云霄。   窦建德挥了挥手,平息着兄弟们的激动:“薛世雄看不起咱爷们,咱就给他来个夜战。他远来是客路途辛苦,现在肯定睡的死死的。这一战咱们爷们占着天时地利人和,趁着黑灯瞎火杀他奶奶的!”   “杀!”   “好!”窦建德再次挥了挥手:“兄弟们,这就跟我冲!不过我有言在先。咱们这一仗,能不能赢全看老天爷。如果咱们冲到隋军大营天亮了,那就是老天爷不让咱们赢。你们就跟着我跪地投降,免得白白送了性命!”   窦建德此言一出,王伏宝瞬间眉头紧皱。一股怒气似乎在他双眼中要喷发出来。   窦红线就在他的身边时刻留意着郎君的一举一动,见状她连忙双手握住王伏宝,给了他一个充满歉意的笑容。   对这个郎君,窦红线真是爱不够。他是那么的高大,那么的帅气,又那么的有学问。和王伏宝站在一起,窦红线觉得自己就好像大树旁边的一株小草,她觉得自己完全配不上这个男人,所以她一定要牢牢抓紧自己的郎君。   王伏宝要什么,她就给什么,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老爹这么未战先怯,让窦红线心里也满不是滋味。打就打吗,大不了一死,怎么能没打就想着投降。   你这样做,让我郎君怎么看的起你呢?你让我在郎君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窦红线暗暗拿定主意,这一仗自己一定要冲锋在前,不管怎么样,都要杀进去,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杀进去,绝不能让郎君看不起自己!   月色下,人衔枚马衔嚼,窦建德一马当先,带着一队死士,暗夜中向着薛世雄大营摸了过去。   今夜之后,窦建德永远无法回头!   长乐王!出击! 第2章 和尚坏我大事   七里井,隋军大营。   薛世雄年过六十,精力不比从前,他早早就睡去了。这一次带兵出征,薛世雄的目标是占据了洛口仓的李密。   李密拥兵三十万,据洛口虎视洛阳。洛阳乃是大隋朝的东都,是大运河的中心,又是黄河与洛河的交界处,这里不论是政治位置还是地理位置都极为重要。   薛世雄的首要任务是抓紧时间赶到洛阳,和各地赶来的隋军一起打败李密的瓦岗军。   蒲山公李密手下,群雄济济,实在是大隋朝劲敌。薛世雄满脑袋想的都是李密,根本就没把这个才出现没多久的长乐王放在眼里。   这样的“王”多如牛毛,薛世雄要是都去想非累死自己不可。他如今没那么多精力了。在他眼里,窦建德就是河北土地主,只是因为这块地上恰好没什么真正的人物,才让他山中无老虎,**称大王。   薛世雄只想早早灭了窦建德,然后抓紧时间赶路去洛阳,所以都没有进河间城扎营,而是将营盘安置在路边,七里井这个位置。   他睡的早,但是他的手下可没有这么早就休息。   这里距离洛阳前线还远,他们没人觉得窦建德是隋军的对手,所以一个个放开了玩。   随军功曹朱立举着油灯将帐篷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疏漏,这才吹熄了灯火,和衣躺下。   朱立这个职位是专门记录战斗中军士表现的,也就是记录功勋的,战后的封赏责罚都看他一支笔,所以大家都比较巴结他,让他一个人一顶帐篷。这待遇可是将军才有的,一个小小功曹能混到这份上很是不容易。这也是朱立的本事。   虽然他自己一个帐篷,可是却很难马上入睡。他们今天行军路过一座寺庙的时候,朱立看到有几个高级将领从寺庙里面偷偷带出来几个和尚和尼姑。这些光头被他们用军服遮盖,混进了军队之中,不用问,朱立也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   这种事他才懒得管,也不能管。他只能尽可能管住自己的耳朵,省的听到不该听到的声音,然后早早的睡过去。   朱立清楚的意识到,现在这个天下,大乱已经不可避免的开始了。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个时候要想活下去,必须打起十二分小心,随时随地保持警惕。   他总觉得今夜似乎会出点意外,所以睡觉时候连衣服鞋子都没脱,直接就倒在铺盖上。现在他的依靠只有这顶帐篷了。这可不是一顶普通的行军帐篷,这是一顶被朱立加持了“玄匿阵”的帐篷。   在阵法加持之下,这顶帐篷虽然立在军营之中,但是外面的人却会被众多帐篷所迷惑,根本发现不了这顶帐篷的存在。只有在这个“玄匿阵”的保护之下,朱立才能稍微安心一点。   听着军营中男男女女放肆的叫声,朱立渐渐进入了梦乡。   月亮渐渐的沉了下去,东边缓缓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隋军大营之外两里,窦建德双手勒住马缰,停住了前进的脚步。   这一路他走的分外辛苦。为了达成战斗的突然性,为了那一点点几乎不存在的胜利机会,窦建德小心翼翼的躲着大路行军。他生怕自己这几百个人被隋军的斥候发现。   一旦他们被发现,一切就都完了。   在窦建德小心加小心的行军策略之下,这一支敢死队到是没有被发现。这也不是因为他小心,主要是因为薛世雄根本就没派斥候出来。隋军都在大营里面睡觉喝酒赌钱玩女人。   可是窦建德不知道这些,他一直加着小心,总算来到隋军大营之外不远, 甚至他都能看到前方敌人大营黑漆漆的模样,但是让他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发生了。   窦建德浪费了太多太多时间,现在天马上就要亮了。窦建德遥望东方,一抹金黄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   这!   天亮了还怎么打?他们只有不到三百人,而对面是整整三万人。三百打三万,没有了黑夜的掩护,窦建德一点勇气都没有。   力量对比太悬殊了。   窦建德握着马槊的手,不知不觉有点放松。所有人都望着窦建德,这是他们的长乐王。是战是降,全看他了。   “我们不如……”窦建德正要说出“不如跪下投降”这几个字,王伏宝猛然打断了他的话。   “长乐王!”   “啊,王将军。”   “长乐王!”王伏宝双眼紧盯着窦建德,一字一句的说道:“自天子二征高丽以来,天下大乱,三征之后,局势已然不可收拾。如今高丽未平,内乱已燃。当今天下,群雄纷纷。蒲山公李密以瓦岗为根本,夺洛口仓,断运河往来,令大隋朝南北不能顾。隋朝天子只能以北方薛世雄带兵去洛阳,此乃长乐王之绝佳机会也!”   “王将军,这是咱们机会吗?”窦建德还不是很明白王伏宝的意思。   “长乐王。蒲山公李密截断了运河漕运,只要瓦岗军一日不败,则各方隋军一日不能来河北打我们。我们面对的只有薛世雄一支隋军。如果我们让薛世雄从我们面前过去,他就会和洛阳的王世充夹击李密。瓦岗军一旦战败,我们则失去所有屏障,就要独立面对隋军。河北地处平原,易攻难守,一旦隋军大举来伐,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爹,郎君说的对啊!”窦红线连忙为王伏宝帮腔。   前面虽然有三万隋军,自己只有几百个人,但是窦红线绝不会跪在隋军面前。那样她的郎君永远也不会看得起她!   “王将军,你意思是打?”窦建德对王伏宝说的话意动了——虽然有一半是被王伏宝描述的前景吓得:“可是太阳马上就要升起,我们只有不到三百个人,白天冲击三万隋军,这个……”   窦建德觉得这纯属送死。如果这样去送死,那还真不如跪下投降了。   “长乐王,某略知天象。”王伏宝向东方遥望片刻,认真的对窦建德说道:“片刻之后,此地将有浓雾,这就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说到这里,王伏宝不等窦建德开口。他一催坐骑,高举马槊向着隋军大营冲了过去。   窦红线爱夫心切,这时候哪还管别的,她也打马跟了上去。窦建德顿时骑虎难下。要冲上去吧,的确人数太少了,可是如果不冲,女儿女婿可就全死了。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他身后的两百八十死士可不等了。他们呼啸一声,如风一样向前冲了过去。   “唉,等等我。”窦建德这时候想不冲也不行了。他狠狠的催动战马,紧跟在队伍身后向着隋军大营发起了冲锋。   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清晨的静谧,隋军探哨终于发现了有敌人来袭。就在他们想看明白敌情的时候,突然一股浓雾毫无征兆的升起来,将隋军大营彻底淹没在其中。   这团雾是如此的厚,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探哨们就连身边的同伴都看不清楚,更别说看清大营外来了多少敌人。   “杀!”王伏宝大喝!   “杀!”窦建德的人马看到浓雾升起,将隋军大营包裹,俱都是血脉贲张。王将军果然所言不虚,真的有大雾。这团雾是如此的浓烈,如此的及时,战场形势变得比所有人预料的还好。   他们在朝阳的照耀下,可以轻松的看清隋军大营,而隋军大营里面的隋军却看不到他们的身影。   窦建德的士兵纷纷张弓放箭,一支支火箭窜入了隋军大营。不到三百的窦建德士兵,竟然借助浓雾,将三万人的隋军大营包围了起来。   他们骑着快马,在军营四周往来穿梭,从四面八方向营中发射火箭。   营中很快就处处着火,四方冒烟。在这种情况下,隋军更加弄不清来了多少敌人。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隋军终于放弃了抵抗,纷纷夺路向北方逃窜。   窦建德骑马站立高岗遥遥看着一切。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怎么真的有这么一股大雾,还生起的恰到好处,只将隋军大营团团围住,让他们成为瞎眼的巨人,白白被自己痛打。   是时候了!窦建德抬手放出火箭。这是一支特殊的火箭,射的又高又远,还带着哨音。   接应的兵马该出现了。这两百八十人只是前锋,窦建德也是身经百战,总不可能只靠着这么点人就妄想打败薛世雄。这些人是先锋部队,只要先锋得手,后面大军就出现。   既然隋军已经彻底崩溃了,那就让我们来一场痛快的杀戮吧。   窦建德等到大部队出现,立刻一挥马槊,当先冲入了隋军大营。   此时的隋军大营早就乱成一锅粥。东西南北中,每个方向每个地方,都有熊熊火焰在燃烧。   没有任何的抵抗,每个隋军都只想着拼命的逃跑。   朱立早就惊醒了过来。他偷偷扒开帐篷一角,看着外面混乱如地狱的景象。   幸亏事先布置下“玄匿阵”,没人能发现这一顶帐篷,否则自己早被踩成肉泥了。   此时窦建德的大队人马已经杀入了隋军大营,他们一边烧杀,一边抢掠。   隋朝非常富有,隋朝的军队,物资也极为丰富。相比起薛世雄的隋军,窦建德的军队就和要饭花子一样。他们见什么都是好,见什么都抢,甚至连死人身上的衣服鞋子都剥下来。   毕竟他们都是农民出身,是真的穷。一个隋军的衣服和鞋子,他们忙几年也未必赚的出一套。现在能白捡干嘛不捡?   很快的,军营就变成了人间地狱,死人,活人,半死不活的人,还有光溜溜的人——被扒光了衣服鞋子,遍地都是。   朱立躲在帐篷里面暗自皱眉。这样子可大事不妙,他这个帐篷虽然被自己施展阵法遮蔽,可是阵法时间有限,再过半个时辰,阵法就会失去效果,这个帐篷就要暴露了。那自己可就糟糕透顶了。   好在还有时间!   朱立马上将身上的隋军军服脱下,换上了一套百姓的服装。摇身一变,他变成了一个河北农民。这下就好了,就算帐篷暴露出来,自己也有大把机会可以趁乱开溜。   就在朱力抓紧收拾要带走的东西时候,他突然直觉感到不妙。不好。   一件东西从天而降,一下就撕碎了他的帐篷,砸在他的眼前。这下玄匿阵意外被破,朱立彻底暴漏在人群中。   大事不妙!朱立完全没有准备,这下弄了一个措手不及。好在这时候军营内极为混乱,隋军能跑的都跑了,没跑掉的都被捆成一团,当了俘虏。   窦建德的士兵满军营的抢夺好东西。   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地方突然多了一个倒塌的帐篷,也没有意识到多了一个人。因为朱立穿的就是河北农民的服装,这让他完美的融合进了窦建德的队伍。   看到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朱立悄悄松了一口气。他偷偷的抹了抹额头冷汗,这才有时间看是什么东西坏了自己的阵法。   低头一看,朱立差点被气死!   竟然是一个和尚!   朱立知道军中的将领抓了好多和尚尼姑用来淫乐,但是你怎么这么傻呢?敌人打来了你不会跑?看样子,这个和尚是被飞驰的马撞飞的,恰好撞到了自己的帐篷上,意外破了阵法,让自己暴露了。   这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和尚,坏我大事! 第3章 来到隋唐   明革张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中年男人的丑脸。最让明革过目不忘的是他脸上那两撇小胡子,让明革不由得想起了一个著名的喜剧演员。   不过,自己到底是在哪里?明革记得自己刚才还在小学校的操场,在大雨中,可是现在这是什么地方?   眼前这人是谁?他什么时候来的?   紧接着,明革突然感觉身上有点凉,他低头一看,立刻热血上涌脸色通红。   明革发现自己竟然一丝不挂躺在地上。这!明革脑袋中嗡的一声,自己这就社会性死亡了吧!大庭广众赤身**,还招摇过市,在一个大叔眼前……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明革一边去想办法遮挡自己的关键部位,一边想问问眼前这个小胡子男人。   没等他张嘴呢,朱立已经挥起拳头,只一拳,就将明革打晕了过去!   太危险了!现在这个时候,现在这个场合,朱立哪敢让这个和尚说话!一说话不就露馅了吗。   还好周围的人只看了这边两眼,没有人凑过来。朱立暗呼侥幸!这完全是因为别人看到这个和尚一丝不挂,肯定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抢劫了他,所以才不过来凑热闹。   但是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此时周围已经充满了窦建德的兵,朱立无处可逃。为今之计,只能先把这个和尚处理了。   总让他光着不行!太招人注意了。眼前这个和尚有着一种极度的白皙,难怪会被那些粗人看上。真是我见犹怜!   想到这里,朱立猛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放到了和尚的胸口,他忙不迭的抽了回来,拼命的甩了甩,仿佛要将手上的脏东西丢掉。   喊杀声渐渐下去,朱立知道洗劫接近尾声,这时候他不敢怠慢,需要赶紧处理了这个和尚。   他拿起自己脱下的军服要给和尚换上,但是换了一半发现衣服太小,他穿不上。这让朱立一阵烦躁。   眼见着窦建德军队下级军官开始到处呼喝手下了,他不能还和这么一个光身子和尚在一起,可是衣服又一时穿不上。怎么办?朱立略一思索,立刻将衣服扯碎,给和尚做了一个犊鼻裤。这样总算能遮住他的羞处,好歹能见人了。   只是这样还不够,这个人太白了,白的容易引起骚乱。一不做二不休,朱立翻出一个瓷瓶子,向着和尚的身体泼洒了一些黑色的水,然后双手在和尚身上一通乱抹。   终于,一层难看的土黄色遮住了和尚原本的白皙。   朱立刚忙完这一切,锣声急速的敲起。军队集合了。   隋军大营已经被窦建德的军队围的水泄不通,一队队披甲拿刀的精兵在军营内开始巡视。隋军俘虏渐渐被驱赶到一起。朱立的好运到此为止。他的那身衣服没有帮助他太多,有俘虏指认了他,于是朱立也成了俘虏中的一员。   和他一起的,还有光着身子只穿一条犊鼻裤的和尚。   和尚正是明革,此时他已经清醒了过来。身上有布料,哪怕只是一个大裤头,也让明革恢复了九成九的镇定。镇定,就可以观察思考了。   他发现自己仿佛在拍电影的现场,还是一场古装战争戏。周围到处都是穿着古代盔甲的人,还有一些没穿盔甲的,显然是俘虏,被人拿刀押着,就好像自己一样。   类似自己这样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的人真不少。这让明革的尴尬最终将到了最低,然后消失不见。   他终于发现,这里可不是拍电影,这是真的血,真的杀人。他亲眼看见身边一个俘虏被一个穿盔甲的大汉砍掉了脑袋。   脑袋是真掉下来了,直接滚到了明革眼前。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个血糊啦啦的头丢在自己面前,那一双眼睛还没闭上。明革吓得差点叫出来。   此时背后飞来一脚,踢的明革一个趔趄。他回头一看,就是那个小胡子。是小胡子在踢自己。   虽然小胡子一句话没有说,但是明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这时候不能说话,谁说话谁死!   明革强忍着恐惧和恶心,向后躲了躲。   军营渐渐安静了下来,因为,长乐王已经站在了高台之上!   金色的阳光为窦建德全身镶嵌了一道金边,这一刻,他仿佛天神下凡一样,威风凛凛,霸气无边。   别说是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民士兵,就连朱立这样见多识广的老油条,也被窦建德这一刻的气势所震慑。   这一刻,所有人都为长乐王的气度所折服。他就是天命之子,是下一任皇帝!   除了一个人!有一个人不这么看,甚至他根本都没看窦建德。   明革哪有时间看他,现在明革正绞尽脑汁的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切如果不是做梦的话,那么只能有一个解释,自己穿越了。   从二十一世纪,一下来到了隋唐!刚才有人在他身边喃喃念叨着“窦建德,长乐王”这俩名字,让明革大概确定了现在的时间。   但是他对于历史并不精通。上学时候,明革对于历史和地理两门学科最不上心,因为他高中分科时候选择了理科,所以后面根本就没再接触过中国历史。   这时候明革不免有点后悔,如果自己在历史课上多用点心思,现在也能确定准确的时代。可惜,他现在只能大概估计一个时间,不是隋末就是唐初。因为窦建德扯旗造反就是这个时间段。具体哪一年,明革一点不知道。   此时,高台上的窦建德豪气大发。   这一仗对于他来说,就是上天入地的一仗。赢了,吃肉,输了,吃屎!   好在他赢了!区区不到三百人,将薛世雄的三万大军连锅端了。薛世雄跑的不知所踪,三万隋军跑了一小部分,剩下大部分都选择了投降。   这意味着什么窦建德太明白了。   这三万俘虏只是被自己打个措手不及,他们不是因为作战不利而失败,他们是败给了天时。如果没有那一场大雾,窦建德绝不敢做梦俘虏人家。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这些隋军做了窦建德的俘虏,他们大部分都会加入窦建德的军队。这些人都是隋朝的府兵,是受过精良训练的战斗兵,比起自己的农民兵强大太多了。   有了这两万多精兵,窦建德的军队才能搭建起真正的骨架,才能有本钱去争天下。   他忍不住稍微分神看了一眼台下的女婿。王家子弟,真是名不虚传。若非王伏宝观天象发现有这么一场大雾,又不顾死活的当先冲锋,自己断然没有如今的胜利,未来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王伏宝,自己的女婿,当记首功!不过现在不是记功的时候,窦建德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长乐王的弟兄们,这一仗,咱们赢了!薛世雄败了!”   “噢!!!”欢呼声宛如炸雷响起。   明革被吓了一跳。他因为心脏不好,所以特别在意这种噪音。以前如果这么来一下,他当时就得半晕厥,可是现在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竟然没什么大碍,似乎这种噪音对自己的心脏不造成影响了。   咦!难道这是穿越福利?   “父老乡亲们,弟兄们,还有隋军的弟兄,你们给我听好了!薛世雄这一败,败出了一个新的天下。现在河北除了幽州罗艺,就再也没有任何一支隋军。我们的东边是大海,南边有蒲山公李密顶住隋军,西边,是唐国公李渊,和我们隔着高高的太行山。幽州罗艺又被突厥拖住腿脚,根本无暇顾忌我。他现在就是我案上的肉,只能等着我去宰他,他却不敢来打我。”   王伏宝厮杀了整整一个时辰,斩获无数,然而此时的他却气定神闲,一点没有疲劳的样子。这让窦红线更加的爱慕。她站在郎君身边,眼睛偷偷瞟了过去。正巧王伏宝也望向了她。   虽然两人是夫妻,但是窦红线还是羞涩的红了脸,立刻低下了头。   王伏宝面上神情不变,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   台上,窦建德继续大声说道:“这河北的大好河山,就是咱们兄弟的了!兄弟们,你们还没看明白吗?自此以后, 大隋算是不成了。这个天下,到了换主人的时候。我愿意带弟兄们去争一场泼天的富贵。今日我在此立誓,皇天在上,厚土在下,窦建德如若有一日登基坐殿,成为天子,我一定不忘在座每一个的功劳。论功行赏,某绝不吝啬!”   “万岁!”呼声响彻大地!   长乐王要争天下了!这让每一个人都心动。这一场意外而来的大胜,不但改变了窦建德的心态,就连每一个小兵的心态都改变了。乱世已经来到,这时候谁不想跟随一位强者呢?   是啊,大隋朝眼见着要完蛋了,那些被俘虏的隋军也完全没有为隋朝卖命的打算。相反的,似乎长乐王到是一个值得追随的明主。最少人家想得到每一位兄弟。不像那些大人物,李密王世充李渊等等,一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就算自己为他们打死打活,他们也不会念自己半点好。   此时的大隋早就乱了不知道多少年,今日你打我,明日我打你,上面打来打去,下面的人换门庭也如喝凉水一般轻松。   这些隋军俘虏对于给谁当兵没有什么意见,长乐王现在看起来更有希望,那就跟着他吧。   这一仗,窦建德不但彻底解决了薛世雄,解决了河北境内唯一的隋军军事力量,还得到了大量的物资和人员。长乐王的势力一下就膨胀了起来。   明革也跟着大部队向乐寿县开拔。那是窦建德的老窝。   一抬脚迈步,明革才发现问题。他没有鞋子。没有鞋子的一双脚走在充满土块木棍草根的路上,真好像上刑一般。   明革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他的脚底板可不像本时空的农民一样,磨出了厚厚一层茧子。这让明革肩膀一歪差点摔倒。有持刀的看守走了过来,明革顿时心中一紧。   那家伙可是刚当着自己的面砍掉了一个俘虏的脑袋,因为那人身受重伤,看起来是个累赘。   自己可不能让他以为成累赘。   明革连忙挣扎着迈步,就在这时候,身边递过一双鞋。他扭头一看,正是刚才那小胡子。   “不想死就快穿上。”   明革连忙拿了过来。这鞋子虽然是古代的样式,可它还是一双鞋子总能穿上,明革不管不顾的马上套在了脚上。还别说,大小正合适。   有了鞋子就可以走路了。他混在俘虏队伍中,一步一步的走着。小胡子走到他身后,低声说道:“别说认识我,否则我弄死你!” 第4章 一封情书   明革捧着木桶,望着水中倒映的一张脸。   这一刻他已经死心了。水中的脸是自己的脸,但是却不是之前的自己,而是十年前的自己。水中的脸,是十八岁的明革。   这么说自己的确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最悲惨的地步——做了奴隶!   这一点真不怪别人,只怪明革自己。   他们这群俘虏被押送到了乐寿县,然后有人问他们是否加入窦建德的长乐军。   明革当然不肯当兵。虽然他不知道现在具体是哪一年,可是听到窦建德的大名,就知道这是隋末唐初最乱的时候。这时候当兵打仗,有几条命都不够丢的。所以明革果断拒绝了。   结果没想到,拒绝当兵的后果是变卖为奴!他就这样成为了乐寿县铁匠葛豪家的一名奴隶。   乐寿县有好几个铁匠,葛豪无疑是其中技术最出色的一个。他家的铁匠铺是父子兵——父子二人开的铺。这年头大部分买卖都是如此。随着他技术越来越好,年纪越来越大,葛豪觉得人手越发的不够。   这一次长乐王大获全胜,抓获了大量奴隶,葛豪趁机就买了个年轻的,而且还是个和尚!   明革被所有人都认为是和尚,因为他有一头短发。这时空的男人都是留长发的,光头只有和尚。明革不是光头,他是寸头。但这被认为是光头来不及刮长出来的短毛,所以他必然还是和尚。   和尚好啊。很多和尚都是孤儿出身,这样省好多麻烦,而且这个和尚看起来很年轻,买来能用很久很久。葛豪觉得这个奴隶甚至可以传到孙子辈,所以虽然贵点也值了。   明革作为奴隶被买来,那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了。隋唐时代,奴隶是合法买卖。   《唐律-杂律》中所记:诸买奴婢、马牛驼骡驴,已过价……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   奴隶和牛马骡一样,都可以买卖,而且买卖之后如果买主发现奴隶有病,还可以找卖家退货。   明革此时的身份地位和葛豪家的牛马一样。如果说唯一有点区别的,那就是他不用睡在牲口棚,晚上可以在房间里睡觉。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他都不允许和主人家一起上桌吃饭。在葛家,他仅仅是个人形牛马而已。   一开始明革完全接受不了这些。他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而且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更没可能经历过这些。然而形势比人强,到此山唱此歌,入乡就得随俗。明革很清楚,自己一个人挑战整个社会的秩序,只有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尽管完全无法接受却也不动声色的接受了下来。   每天天不亮,明革就要从自己那一堆烂被褥中爬起来,拿着水桶走出院门去到街上的水井打水。他要在天亮前将一个半人多高的水缸挑满水。明革之前身体孱弱,从来没有进行过这么高强度的劳动。然而穿越到这个时空之后,他的心脏完全好了,身体也结实了不少,虽然比葛家父子力气小的多,但是也比在二十一世纪强了很多。   这也算穿越福利吧。明革一边将水桶沉进水井,一边一次次的回忆过去。   他是在电闪雷鸣中穿越到此。来时候赤条条无牵无挂,别说手机了,就连衣服都没有半件。来到这里就赶上窦建德大败隋军,然后自己莫名成了葛家的一名奴隶。   这绝对是不可以接受的,明革必须想办法回去。既然来时候坐的是闪电,那么回去想来也和闪电脱不了关系。   明革如今非常盼望下雨。下雨就可能闪电,如果再有一道闪电劈下来,也许自己就回去了。虽然这个想法看起来很荒谬,但是自己穿越到隋唐已经很荒谬了,所以回到来时的地方,也未必更加荒谬。   为了这个穿越回去的目标,明革暂时忍受了下来。他刚到此地,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向哪里跑。而且相比别的地方,他更愿意暂时留在这里。因为这个地方的人说话口音他完全听得懂。   这里的人是河北河南交接地方口音,而明革老家是河北的,所以他能和这里的人无障碍交流。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他没有露馅。   没有任何人怀疑这个假和尚来自遥远的未来——葛家人只当他是个被抓来的和尚。   两个木桶,压在扁担两头,扁担压在明革的肩膀。此时他的肩膀火烧火燎的疼痛,简直是蚊子站在上面都能让明革疼的叫出声来,然而明革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他知道自己必须熬过最艰难的开始。这具身体以前是温室里的花朵,还带内伤。现在来到古代,没有了温室,自己必须承受的住所有风雨。既然老天爷给自己治好了心脏,自己更没有理由抱怨生活了。本来明革以为自己都活不过今年,现在看来,老天爷还没想让自己死,他只是把自己丢到这里来受苦。   苦是可以熬过去的,只要咬紧牙关!   等他挑满了一缸水,天已经放亮。葛家的两个女人起床洗漱之后开始忙碌做早饭。   那是一对姑嫂,小姑葛清禅十六岁了,还待字闺中没有出嫁。这点总被她嫂子暗地里向她哥哥抱怨。这么大姑娘,早该寻个主儿嫁了,怎么还一直在家里吃闲饭呢!我们要养她到多久?   只是这种话葛大嫂只敢背着葛清禅说,当着小姑的面,葛大嫂收敛许多。这个小姑可是个泼辣货,家里谁都不敢惹她。   姑嫂俩麻利的做完早饭,葛豪父子和两个小孙子才起床梳洗吃饭。   这时候葛清禅端着一个木质食盘,食盘上是一碗小米粥,两个粗面炊饼,一小块咸菜。这就是明革的全部早饭。如果放在从前,这些食物明革真有点吃不下去。然而来到这个时代,又经过十几天的强体力劳动,明革的身体已经彻底换了状态。   他只嫌食物少,绝对没有吃不下去的可能性!   葛清禅放下食盘,明革立刻盘膝坐下——他的生存环境就是如此连个矮凳子都没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明革吃完最后一口食物,看着碗底干净的简直不用水洗,他才放下碗筷。这时候明革突然发现有点不对。   往日葛清禅放下食盘就会离开,怎么今天她没有走呢,而是站在一旁若有所思。   眼见明革吃完,葛清禅突然说道:“小光头,你是不是认识字?”   小光头就是明革在这个家的代号——葛家没人关心他本名是什么。   明革没想到葛清禅会这么问自己。自从他来到葛家之后,明革别说写字了,他连说话都很少,每天几乎不超过三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哑巴。   这小姑娘怎么发现自己认字的?   “别装,那天我哥考校我俩侄子功课,让他们在地上默写论语,我看你偷偷嘲笑我俩小侄子了!”   “……”原来如此。真是草莽之间藏龙卧虎啊。   明革没想到自己在那个不经意之间暴露了识字的本事。   葛豪的两个小孙子到了开蒙的年纪,在县城里面的学堂读书。葛清禅的哥哥葛剑不认字但是却喜欢考校儿子。这俩小子就蒙他爹,会写不会写的在地上用树枝乱写一起,反正他爹也不知道对错。   别说他们的爹不识字,就是整个葛家都没人认识字。这也是葛豪一定要送孙子去学堂读书的原因——要通过读书改换门庭。   面对这俩小子的小聪明,明革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支教时候的一幕一幕,忍不住笑了笑。没想到葛家还有个如此精明的葛清禅,自己这点小动作都没有瞒过她的眼睛。   “葛娘子,我多少认识一点字。”明革现在大概知道了本时空的一些称呼。比如对女人,称娘子,小娘子,都不会错。   “真的认得?那就好。你给我看看这封信。”说着话,葛清禅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张叠的方方正正的纸。她伸手递给了明革。   明革刚拿到手里,葛清禅神情一变,恶狠狠的威胁道:“看完之后,你对谁都不许说,否则我就把你卖给百戏团的,让你生不如死!记住没有?”   “葛娘子,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虽然葛家人是自己的主人,在这个时空,自己是葛家的奴隶,但是明革将这一切仅仅当作是伪装,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出戏里面似的,一时半会还没有彻底融入。   他以看戏的心态看待一切,到也不觉得葛家可恶。反倒是这个小姑娘的样子让他感觉到一丝丝的人间生机。   “读给我听!”葛清禅手指纠结在一起,又期盼又担心的望着明革——当然是望着那封信。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等等,这是什么意思?”葛清禅完全听不懂明革在说什么,连忙打断了他的吟诵。   明革也没有料到葛娘子拿出一纸洛神赋。曹植曹子建的这首《洛神赋》,乃是千载名篇。才高八斗的曹植将所有才气都用在赞美洛水之神上了,这篇《洛神赋》任何人读了都会对洛神由衷的爱慕。   这……   明革意识到这应该是有人写给葛清禅的情书。这时空认字的人不多,能写出洛神赋的,更应该是凤毛麟角。这是谁写的呢?   “小光头,到底什么意思啊?他在骂我?”葛清禅急了。她每个字都听明白了,但是连在一起,她一个字也没听懂。   “怎么会骂你呢?这个人在赞美你。”   “赞美我?”   “夸你漂亮。”   “夸我?怎么夸的?快给我讲讲。讲得好,晚上给你一块肉!”   “他说你,翩然若惊飞的鸿雁,婉约若游动的蛟龙。容光焕发如秋日下的**,体态丰茂如春风中的青松。时隐时现像轻云笼月,浮动飘忽似回风旋雪。远而望之,明洁如朝霞中升起的旭日;近而视之,鲜丽如绿波间绽开的新荷。体态适中,高矮合度,肩窄如削,腰细如束,秀美的颈项露出白皙的皮肤。既不施脂,也不敷粉,发髻高耸如云,长眉弯曲细长,红唇鲜润,牙齿洁白,一双善于顾盼的闪亮的眼睛,两个面颧下甜甜的酒窝。”   “他真的这么说我?”葛清禅的脸上飞起一抹绯红,一双眼睛越发的明亮。   “不止。他还说了: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而增慕。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   “这又是什么意思?”   “他是说他就像瓠瓜星和牵牛星一样,单身一人。每时每刻,每日每夜,他都在思念你,想你想的忘了回家,睡不着觉。”   “啊,真好!”葛清禅小心翼翼的将那封信拿回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又看。虽然她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却又像每一个字都钻进了她的心里。   最终,她将信叠好放回口袋:“小光头,不许和任何人说,否则我抽你一百,不,一千鞭子!”   明革认真的对着小姑娘点了点头。葛清禅根本没看他,而是魂飞天外,自言自语道:“他这么喜欢我,我怎么能告诉他,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候,葛清禅仿佛再次发现了明革,她扭头对明革说道:“小光头,你认识这么多字,那你给我写一封回信。你就说,我也喜欢他。”   说着话,不等明革同意,她风一样的跑了出去,转眼又跑了回来。这次他带来了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葛家孙子入了蒙学之后,这东西他家就有了。   葛清禅麻利的开始磨墨。一边磨,一边对明革说道:“小光头,我知道写字不能那么大白话,你快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告诉他,我也喜欢他。”   “你这样说。”明革拿起毛笔,沾满墨汁。这时候明革暗自庆幸,自己以前喜欢书法,一手毛笔字还算说得过去,否则这时候可就麻烦了。   他提笔写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啊,你真的会写字。”葛清禅这时候才意识到明革原来会写字,而且这一副字似乎写的还挺不错的:“这么多字,是我喜欢他的意思吗?”   “不只是。这意思是: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思念。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不把音信传?青青的是你的佩带,悠悠的是我的情怀。纵然我不曾去找你,难道你不能主动来?来来往往张眼望啊,在这高高的城楼上。一天不见你的面啊,好像有三个月那样长!”   “啊……”葛清禅想不到明革把自己的话转达的如此传神,真是说到她的心眼里面去了。   给她写这封信的人,家世显赫,是她高攀不上的,所以昨天人家给她这张纸的时候,她都不敢胡思乱想,更不敢让别人知道。她只能偷偷的找明革来让她给自己看看。当她知道那个男人在向她示爱的时候,葛清禅都欢喜的疯了。她连忙要回信说自己也喜欢他。   没想到这个小光头比她想的周到万分,写了这么一段话。这段话不但充满了儿女情怀,还让自己变得不那么着急忙慌想嫁给他,而是让他赶紧来上门提亲。这就顾了自己的面子。   真是好啊!这个奴隶算是买对了,白赚一大笔了!   “好,小光头,写的好,今晚给你加两块肉!” 第5章 王家的命令   “剑名多情,人名士美。”   这是乐寿县地面上流传的一句话,说的是一把剑,一个人。剑是多情剑,人是王士美。   虽然窦建德号称长乐王,自起事以来屡战屡胜,如今手下已经聚集了将近十万之众,乐寿县又是他的老窝所在地,但是在这块地方最有名的可不是窦建德。   这片土地上,真正被万众敬仰的是乐寿堂王家。乐寿堂王家是太原王家在乐寿县的分支,本时空,王家是真正的望族。王士美就是乐寿堂王家的**,他上面还有个哥哥,正是窦建德麾下大将王伏宝。   只不过王伏宝从小就不在乐寿,所以在这片地面上的名气反倒不如弟弟王士美大。   王士美年方十七,身量高挑,浓眉大眼,不但耍的一手好剑,还读的一筐好书,他就是整个乐寿所有大姑娘小媳妇的心头所爱。   葛清禅的那封信,就是他写的。葛豪是乐寿县最好的铁匠,王士美偶尔也来这里打个东西。那日恰好在葛家看到了葛清禅,顿时被这女子惊艳了一番,于是马上找机会私下偷偷塞了一封情书到清禅手里。   这样的书信,王士美一般随身带两三封,看到喜欢的就偷偷塞一个。不得不说,王家的人的确聪明绝顶,尤其是王士美。他将信送出去,如果人家对自己没有意思,自然就没反应,但是如果对方找人去读这封信,那就是对自己有那个意思,这就容易上手多了。   整个仁寿县能为人读字的地方不多。一个是学堂老师,另一个就是县衙。显然谁也不敢找衙门的人读,所以只能找学堂老师。学堂老师是王士美的眼线,只要有女人找他读这一封信,他就会添油加醋的解读一番,说这是王士美对那女子的赞美。基本到了这里,就可以顺水推舟……   王士美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靠这一手已经祸害了不少女子的名节。但是这种事谁会声张呢?所以乐寿县没几个人知道王士美私下的丑事。最起码葛清禅一点不知道,否则她也不会如此欢喜了。   乐寿堂王家的二郎王士美喜欢上了自己,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如果自己能给王士美……   葛清禅都不敢想下去,那太美好,她怕不能实现,但是她绝不会什么都不做就放弃。现在她就要找个机会,将手里的信送到王士美手里。只是怎么送呢?   她不能去王府——葛清禅可没这个资格。   想来想去,只能偶遇了。好在王士美每天都在乐寿县街道上晃悠,到是不愁见不到他。葛清禅就在街边耐心等待。只是这一次她还真没等到,因为正好两人想岔了。   王士美也在等,他在等学堂老师的消息。这封信送出去,葛清禅肯定看不懂,她不认字啊。就算认字都看不懂!这可是曹植的洛神赋!这么精妙的文字,可不是随便认识几个字的人就能看明白的。   你知道什么叫“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吗?你明白“匏瓜牵牛”是什么吗?别真以为是一个瓜一头牛吧!你只有请教学堂老师,只要你一请教老师,老师就送消息过来,这样王士美就可以胸有成竹的前去会佳人了。   他断定葛清禅今天就会去请教老师,所以他今天特意在家等消息,只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这让他有点着急了。   就在他实在忍不住准备出门看看的时候,王夫人派人来叫他见客人。   这可是正事,王士美马上将葛清禅丢到了脑后。乐寿堂王家这一代的男丁只有王伏宝和王士美兄弟俩人,俩人仅差三岁,按说应该感情很好,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王伏宝的娘生完他不久就去世了,之后他爹又娶了新媳妇,生下了王士美,所以王伏宝和王士美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且王伏宝很小就离开了乐寿,一走二十年多年,去年才回来,兄弟俩感情很淡。   王伏宝对于王士美是很大的威胁,按理说他是嫡长子,王士美只是**。可是王伏宝一来亲娘死了,二来他有二十年没在家,所以从感情上,似乎他都不是王家人。王士美觉得自己才应该继承王家全部衣钵,所以来客人必须他出面。   王士美一路小跑来到了前院会客厅,只见客人和父母都在,大哥王伏宝也在,不过嫂子窦红线没在。   等王士美坐定,王老爷才给他介绍了客人。客人姓黄,黄君汉,是安阳堂王家的女婿。这次来乐寿,是有秘事商量。   王士美闻言大喜!秘事,这么说自己总算能接触一些真正的大事了。他不由得瞟了一眼大哥。王伏宝双眼望向远处,根本就没搭理这个弟弟,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七叔。大郎二郎。”黄君汉开口了。七叔,就是王伏宝兄弟的爹,论辈分黄君汉叫他七叔:“相信你们乐寿堂也接到了消息,大隋唐国公李渊,已经起兵直奔长安。”   “什么!”王士美吓了一跳。怎么李渊都要造反了吗?他可是大隋皇帝的亲戚啊!   这一声引起了所有人的不满。就连他亲娘都白了他一眼。临大事不静气,太给我丢人了!   王士美连忙收声。   “十天前,李渊正式起兵,打的旗号是志在尊隋,这骗的了谁呢!谁不知道他是公开造反了。如此一来,局势就大变了。”   “请讲!”王伏宝淡淡说道。   “早在三年前,太原老家就判断天下即将大乱,所以让我在安阳挑选人才。最终我看中了翟让。此人有乱世枭雄之姿,可为王家所用。所以我设下巧计,让他犯下死罪,将他拿下大狱。到了这一步,他不想造反也不可,不造反就是死,他只能按照我的指点,去了瓦岗,拉起了一支瓦岗军。”   “黄大哥好计谋!”王士美这才知道翟让的瓦岗军竟然是安阳堂王家暗中支持的。这真是厉害!   “若是做不到这点,那也枉称王家了!”黄君汉很为自己是王家人而自得:“翟让的瓦岗军本来发展很好,可是坏就坏在来了一个李密。翟让毕竟只是一个干吏,不是世家出身,格局有限。那李密来到瓦岗,拉起了一只蒲山营,自号蒲山公,很快就将翟让的权力夺去了大半。”   “这李密敢和咱们王家做对?真是不怕死吗?”王士美怒了。   “二郎休要动怒。”黄君汉轻笑道:“如今的天下,随着唐国公李渊进攻长安彻底变样了。大隋失去李渊,就失去了最后一支支持他的力量,接下来,天下必然大乱。秦失其鹿,群雄共逐之。以前我们可以容忍李密暂时夺取瓦岗军的控制权,但是现在不可以。长安没有可以抵御李渊的力量,马上就要丢掉。大隋丢了长安,洛阳就是孤城,瓦岗军很快就能杀进去。这时候我们绝不能让李密占有洛阳。占洛阳者,必翟让也!”   “安阳堂的意思是?”王伏宝开口了。   “这不是安阳堂的意思,而是太原老家的意思。老家命令,安阳堂和乐寿堂配合,将李密除去,让翟让夺回瓦岗军的控制权。”   “好。”王伏宝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认真的摆在桌上:“我也得到了太原老家命令,配合安阳堂,除去李密,夺回瓦岗军!”   听到王伏宝这话,王士美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合着你们跟老家都有联系,就拿我一个人当外人啊!这……   会议开完,王士美一个人溜达出了门。他感觉到莫名的烦躁和恐惧。   王士美曾经以为乐寿王家的一切,从土地到奴婢,在爹爹百年之后都是自己继承,可是哪成想突然杀回来一个大哥。   大哥就大哥吧,他多年不在家,他亲娘也没了,最终自己还是能占大头的,可是今天这次会议让王士美彻底明白了。自己在王家才刚刚有点资格参加正事,之前老爹都没拿自己当大人看。   反倒是大哥,他不声不响的就和太原老家联系在一起。这以后家里还有自己说话的空间吗?王士美烦闷异常。   他只想找个地方发泄。怎么发泄?最好当然是女人了。乐寿县有妓院,他不想去。他想起来了那个铁匠的女儿。对,就是她了。   王士美正想去葛家的铁匠铺找葛清禅,却在这时候就听到远处有锣声响亮。   这可不是官府的锣声,也不是军队的锣声。这是百戏团来了!   这可真好。   王士美立刻来了精神。走,看看去,看看这次百戏团有什么新货!   百戏团,放在后世来说,就是流动的马戏团。不过这时候的百戏团和后世肯定有许多不同,比如一个不同就是,百戏团不仅仅有各种杂耍魔术舞蹈等娱乐大众的玩意,它还是一个流动的妓院。   一个县城的人口有限,县城的妓院来回也就那几个姑娘。而百戏团就成了最好的补充。他们来自天南地北,去向四面八方,带来不同的姑娘不同的快乐。所以每一次百戏团来到乐寿,都是乐寿城的节日。   即便是王士美也抵御不了百戏团的诱惑。再说为什么要抵御呢?这正是他喜欢的。   百戏团的到来,让明革有了一个意外的休息时间。葛家父子也要看百戏,所以暂时停业了。   本来明革作为奴隶是没有资格出门玩的,可是葛清禅却跑了回来,将他拽了出门。葛家这个姑娘谁也管不了,她要带着明革出门,那就随便吧。奴隶不就是为主人服务的吗?葛清禅也是主人。   葛清禅来拉明革到不是为了看百戏,她是总没等到王士美,心里越来越虚,这时候她的小心思全天下只有明革一个人知道,她不放心明革在家里,怕他大嘴巴乱讲,所以干脆给他拉了出来。   带他看看百戏,给他点好处,让他嘴严点,不要乱讲。葛清禅很聪明,这时候就知道胡萝卜大棒一起上了。   百戏团的到来,让乐寿县变成了欢乐的海洋。这比最大的集市还要热闹的多,几乎每一个人都来到了街上。   这时候,葛清禅突然发现了一点不对劲。她不由得停下脚步,拉着明革仔细端详了半天。   “小光头,你这个皮是怎么回事?”   明革其实早就发现自己的皮肤有点问题。他之前肤色很白,可是来到这个时空之后,他的肤色变得又黄又黑。   一开始明革还以为是穿越的福利,在自己心脏好了之后,皮肤变坏了。皮肤黑就黑吧,他一点也不在意。可是没想到十几天之后,明革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斑驳杂乱起来。   有的地方黑,有的地方又恢复了之前的白色。   这就让他有点觉得恐怖。难道自己变斑马了?最近这两天,他身上的黑色越来越少,白色越来越多,渐渐的他有点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只是他作为一个奴隶,葛家哪管他黑的白的,反正你干活就行。今天出门,葛清禅带着他去看百戏,明革也是她身边的人,这才让小姑娘发现了异样。   “葛娘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我是一条蛇,在蜕皮。”   “哼,小光头,谁给你的胆子,敢跟本姑娘开玩笑。当心吃鞭子。”葛清禅厌恶的扭过了头。   此时的明革的确比较吓人。他的脸上就好像腻子开裂一般,一半白一半黑,还搀杂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患了多严重的皮肤病。   “你就在这里玩吧,不要去远了吓着人。”说着话,葛清禅丢下明革就跑了。   百戏团来一次可不容易,因为这可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这是一个长长的车队。几十辆甚至近百辆马车,拉着行囊道具人员等一切。   这时候可不是后世,现在行走江湖全靠自己保护自己。一个百戏团,就是一个小型军队,他们除了没有铠甲,别的武器什么都不缺!   只是不能置办铠甲,否则就不是百戏团,而是反贼了。   庞大的车队也是流动的商队。他们游走四方,正可以将这里的货倒到那里,满足各地人的需求。   百戏团,就是一个商业娱乐的综合体,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繁荣和热闹。葛清禅也不肯错过这次的买买买机会。   明革被人流裹挟着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广场。专业就是专业,短短时间内,百戏团已经借助车马搭起来了一个一人多高的舞台。   舞台近十米宽,上有篷布遮风挡雨,有两三个乐师已经在台上咿咿呀呀的拉着弹着。   明革抬头望去,见舞台顶端拉着一块蓝布,上面有一行白字:“窈窕百戏团”。   看来这就是这支百戏团的名字了。   不错,来到这个时空不久,就有马戏看,这让明革一时有点感激老天爷。是不是看自己工作太辛苦,及时来一个放松呢?   可是他不知道,老天爷并没有眷顾他,真正光临他身边的,是死神。   一双眼睛躲在人群中,正紧紧的盯着明革的脸蛋。   朱立双手抄在袖子中,手中紧紧握着一只匕首,正一步一步的穿过拥挤的人群,越来越接近明革。 第6章 公孙大家   祖长桑,窈窕百戏团的团长。他山一般宽的肩膀搭配上满脸的络腮胡,显得极为彪悍。他可不只是看起来彪悍,而是真正的彪悍敢干,非如此怎么能带领这么庞大的戏团满天下晃荡。   不过这个时候,祖长桑正恭敬的站在一个妙龄少女身边,仿佛一头熊老实的待在主人一旁。   俩人站在舞台的幕布后面,避开了台下观众的视线。他们全没有看台上纵情歌舞的绝色舞姬,而是让目光扫过全场,仔细在观众中搜寻目标。   这一次戏团来乐寿县可不是兴之所至随便前来。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一定要探知乐寿县的动向。   翟让是什么底子,李密非常清楚。如果没有太原王氏的支持,翟让一个草莽汉子怎么能拉扯的起来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   一支队伍和一支拦路抢劫的小毛贼团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毛贼团伙以利合。有人就抢没人散伙!军队能这么干吗?一支军队绝不是毛贼团伙,这里涉及到复杂的组织建设工作。翟让之前只是个吏员,都不是官。他没有接受这种教育的途经。   翟让能从瓦岗寨这么一个盗抢集团发展到到瓦岗军这么一支能争天下的军队,背后有着世家大族的支持。李密很清楚,翟让背后就是太原王家。   李密来到瓦岗军夺了大半军权,这不是夺翟让的权,这是不给太原王氏面子。太原王氏的强大李密当然清楚,所以才有了窈窕百戏团的乐寿县之行。乐寿王氏是太原王氏的分支,这里又是窦建德的地盘,李密不敢不弄清楚。   只有天下间最优秀的探子,才能将乐寿县的情况调查清楚。祖长桑身边这位妙龄少女,公孙玉音,就是天下间最优秀的探子。   普天之下,没有男人能当得起她一颦一笑。她的美丽,就是她最强大的武器。更何况她不只是美丽,她还是天下间最美丽的刺客。   一柄宝月剑,砍尽男人头颅——如果她愿意的话。   目标终于出现了。祖长桑给公孙玉音指点出了刚来到台下的王士美。好,就是这一刻。   一曲奏吧,窈窕百戏团的头牌歌姬公孙玉音终于登场了。   此时的台下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刻的明革身不由己的被推的向前好几步,刚好又和身后的朱立拉开了一段距离,暂时避过了致命一击。   朱立和明革非亲非故,也可以说无冤无仇,本没必要杀掉这个小和尚。但那是朱立之前的想法,那时候朱立并不准备留在长乐军为窦建德效力。当时他的帐篷被明革从天而降砸破,让他的玄匿阵提前破功,自己也显露了身形,情况非常危急。   好在当时窦建德的人马都忙着抢东西,而且他眼前掉下来的是个光屁股身子,没得可抢,这才让他躲过一劫。   因为明革身体实在太白,太扎眼,所以朱立不得不给他涂了一层自己特制的药水,弄的明革全身又黄又黑。   那时候朱立准备等局面不那么紧张了,自己找个机会开溜,可是窦建德一场演讲让朱立改变了计划。他觉得窦建德说的对。遍观天下,在目前局势下河北岂不是最佳的龙兴之地。   别的地方打生打死,只有这里,一面是大海,剩下三面全被互相牵制,窦建德反倒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势力不虞被人打搅。   这么说窦建德最有可能赢得天下。这个念头一起,朱立就决定不走了。他投降之后,凭着一身本领,在长乐军中继续当军官。这时候他必须要解决掉一个之前留下的小问题,就是小和尚身上的颜色会掉色。   那药水本来是朱立给自己用的。他每三五天就要给自己涂抹一遍,好维持现在的伪装,避过仇人的寻找。现在小和尚被卖身为奴,不在自己的手下自己抓不到他,就算他在自己手下,朱立也舍不得浪费药水再给他涂抹。再说这样做必然引起小和尚的怀疑,他也未必肯答应。   当时是朱立一拳打晕了小和尚才方便操作的。   根据时间判断,小和尚现在身上的药水快要掉光了,就要显出原来的底色,这让朱立比较紧张。一不做二不休,找个机会杀了他就一了百了啦。   乱世人命不如狗。现在死个人太稀松平常了,何况是个奴隶。   朱立也出来看百戏团的演出,正好看到了小和尚,真巧,今天就是你丧命的绝好日子。这么多人拥挤之中,朱立敢百分百保证,自己杀完人能轻松逃掉,谁也不知道是自己出的手。   只可惜这里人真的太多了。这个百戏团请到了公孙玉音大家,整个乐寿城都轰动了。公孙玉音是东都洛阳最出色的歌姬,多少公子王孙献百金都难得一见,小小的乐寿城有何德何能,能欣赏到公孙玉音大家的玉颜!   琵琶声响,铮铮如铁!一股杀伐之音传遍全场,瞬间观众安静了下来。   明革感觉身上毛发突然炸起,那琵琶声宛如冬天的北风,让人瞬间冷到心底。这是什么样的技艺?自己在二十一世纪也听过各种演唱会,从大到小,何尝有一人有如此本领!   他不禁感觉到一丝期盼。这个隋唐,果然不同凡响!   幕布拉开,一声惊叹如湖水中绽放涟漪,刹那传遍全场。   一个盛装美人,宛如仙女下凡一般,清冷的矗立在天地之间。这一刻,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他们似乎觉得自己不配和这样的仙女站在一起,都下意识的退了一步。   琵琶声再次响起。百戏团的团长祖长桑亲自弹琵琶,为公孙大家伴奏。   一道寒光闪过,前排的观众激灵的缩了一下脖子。   剑舞!竟然是剑舞!以剑为径,以舞入道,此为剑舞。   当世之间,竟然还有人会剑舞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宝月剑一出,仿佛为夏天的炎热注入了一缕凉风。凉风一丝又一丝从舞台上向四方发射,似乎是公孙玉音清冷的眼神扫过每一个人。   所有人都觉得身上凉爽,心中烦躁渐渐除去。   琵琶阵阵,剑气森森,明革就感觉一座冰山似乎正在自己眼前出现,又似一朵冰雕的牡丹正渐渐绽开。   真是神乎其技!明革即便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科技高度发达的后世,可是他真没有见识过如此奇妙的剑舞。   这次隋唐之旅似乎没有白来呀。能看到这样一场剑舞,明革感觉这十几天的奴隶生活都不算辛苦了。   “铮”的一声,琵琶声歇,剑气四散。台上又显出公孙大家绝美的玉容。   所有人都沉浸在奇妙的享受之中,没有人开口,他们都呆呆的望着仙女一样的公孙玉音。   公孙玉音看惯了这样的场面,她嫣然一笑,顿时如冰山融化,让所有人的心都变得火热起来。   祖长桑走上台前,对着台下观众高声说道:“我等能观赏到公孙大家的剑舞,乃是三生有幸。只是公孙大家每每有一点遗憾。这样的剑舞,却没有绝妙好诗与之相配,岂不是让剑公孙大家孤单寂寞?本人,窈窕百戏团团长祖长桑,在此宣布:如果某人能为公孙大家的剑舞做诗一首,让公孙大家满意,公孙大家愿送百金。”   百金!   观众中顿时响起一片嘈杂声。百金求诗。现在一个奴隶的价格,比如明革这样的,只花了葛家不到一千文。现在一首诗的价格不知道能买多少个明革。这下连明革自己都动心了!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现在明革逐渐弄明白了这个时空的一些规矩。现在买卖奴隶是合法的,也就是受到朝廷保护的。如果自己逃跑了,抓到就可能被砍脑袋。   但是也因为买卖奴隶很平常,所以只要价格高,葛家也会很自然将明革卖出去。他们是九百五十文买的明革,如果价格翻倍翻倍再翻倍,葛家是忍受不住高额诱惑的。   明革顿时有了主意:我买我自己不好吗?   不就是一首诗吗!巧了,我别的不多,就是诗多。   明革虽然不了解历史细节,但是大概齐他是清楚的。这时候有窦建德,自然就有李世民,那么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没有出生呢。   你们还不在,那不就都便宜我了吗。钱我是没有,但是诗要多少有多少!   公孙玉音静静的站在台上,手中宝月剑寒光四射,然而这样美人凶器的绝妙组合却让人不由得浮想联翩,谁也不舍得离开。   这样的美人,就是东都洛阳的公子王孙都看不到,现在白给我们看,谁肯少看一眼呢?   公孙玉音似笑非笑,眼神望向台下,似乎每一个人都被她看到,却又让每一个人都觉得她是在看我一个人。   这让台下的王士美心里百爪挠心。他一见公孙玉音的容颜,三魂七魄少了一半。乐寿的美人他见得多了,可是这些人加一起也比不过公孙大家的一个小脚趾。   如果公孙大家允许,他恨不得马上就去舔人家脚趾,即便当着这么多人也不在乎!   只可惜啊,人家要的是诗!王士美看的明白,公孙大家似乎也想结识乐寿本地的才俊,所以才用了这么一个计策,要大家写诗。但是这就难为王士美了。他虽然聪明伶俐,可是却不肯下苦功学习。   洛神赋他是会背,但是他自己却不会写诗。学习这么多年,一首都没做成过。他没有这个天赋。   这可怎么办呢?在场的本地才俊不少,但是他们都知道王士美的厉害,现在王士美不敢开口,他们也不敢抢先。   公孙玉音有点恼火。真如王士美猜的一样,她这是故意给王士美制造一个机会,让他好接近自己。哪成想这个人是个草包,白给的机会都不捡。   你那怕随便写几句都能过关啊。这笔墨纸砚都摆在眼前了,你不上台,我怎么收场!   就在公孙玉音准备再次强烈暗示的时候,突然台下有人说道:“我有一首。”   咦,有人揭榜啊。所有人眼光都望了过去。   正是明革。他分开眼前的众人,一步一步走到台下,然后不等人请,自己顺着台阶走到了舞台之上,站在公孙玉音身边。   这下场中一片哗然!此时的明革有点吓人。他脸上一块白一块黑,露在衣服外面的腿脚胳膊上也是如此,就和犯了严重的皮肤病一样。   你这样的病人,竟敢接近公孙大家,你别把你的病过给美人身上。快滚下去!有人就要开口轰人。   祖长桑第一时间也是如此想法,要将这个皮肤病人赶下台。你这样的演丑角都不敢用你,太吓人了!   公孙玉音一个眼神阻止了他。   这倒不是公孙玉音慧眼识英雄,看出来明革来自遥远的未来。她没这个本事。但是她一眼看出来明革的皮肤没有病,而是涂了一层药水,正在剥落。这样公孙玉音好奇心大起。   这药水明显是为了掩人耳目躲避追踪的,怎么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上台了?这是什么原因?   好奇心一起,她就没让明革滚下台。   “你是?和尚?”公孙玉音好奇的问。   “我不是和尚,只是前一阵刮了一个光头,以后头发会留起来。”   “你叫什么?”   “明革。”   “哪俩个字?”   “明天的明,革旧鼎新的革。”   公孙玉音点点头。此人言语清楚,不是疯子,而且言谈中展示出有一定的学识。虽然他穿着破旧麻衣,地位底下,但是人不可貌相,他说的作诗未必是假。   如果他真的能做一首诗,那也算能糊弄过去现在的尴尬。   “你可曾看过剑舞?”   “不曾。”   “那你看一次就能做诗?”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观公孙大家之剑舞,就有一篇文字要汹涌而出。此乃天赐予公孙大家,某不敢贪天之功。”明革的一番话让公孙玉音第一次为这个怪异的男人动容。   这个又黑又白跟患了大病一样的年轻人,一张嘴就说出了让她心动不已的一句话。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绝妙啊。   “请!”公孙玉音抬手示意。   明革也不客气,他来到桌子边,拿起毛笔沾满浓墨,笔走龙蛇一挥而就。   自明革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公孙玉音就被他的字完全吸引住了。因为明革的字太特殊了。   中国书法艺术的高峰有两个。一是晋朝,一是宋朝。   晋朝的二王,王羲之和王献之,是当时的高峰。而后到了唐朝也没有人能超越他们。但是到了宋朝,出现了苏黄米蔡四家。在中国书法史上,四家的书法个性突出,甚至有人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四家是现代书法的开山祖,由此可见,四家在中国书法史上的超然地位。   晋代书法尚韵,也尚法,二王把中国书法的韵律美发展到极致,后人难以逾越。四家独辟蹊径,开书法尚态之风。   后人认为,四家中黄、米多以优势取胜,所不同的是,黄字横张,行笔方拙;米字鹰展,行笔圆润;苏字丰腴悦泽,绵里藏针;蔡字端明方正,土偶蒙金。米芾对于四人书法有过这样的评价:蔡襄勒字,苏轼画字,黄庭坚描字,臣书刷字。如今细细品来,确实如此。   黄庭坚曾这样评价米芾的字:如快剑斫阵,强弩射千里,所当穿彻,书家笔势亦穷于此!   明革学的就是米芾,这种字体在当今尚未出现,所以明革第一个字刚写完,就彻底吸引了公孙玉音的全部精力。甚至当明革全部写完放下毛笔的时候,她都没有看到明革全诗写的是什么。   明革的每一个字都好像一式剑招,真如从纸中穿射而出,让公孙玉音看的怦然心动。   “今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一首诗同时看傻了祖长桑和公孙玉音。可不是吗。这首诗是诗圣杜甫写的。此时是隋末唐初,所有的大诗人都没有出山,甚至连初唐四杰都没有呢。   明革这首诗是这个时空的开荒牛,奋力的掀开了大唐盛世的帷幕。他一出手就是杜甫,而且还是杜甫看了剑舞之后有感而作,和今日的明革正好共情!诗圣强大的艺术感染力,顿时让两人失去了往日的从容镇静。   “祖团长,公孙大家,如果这首诗还看的过眼,那就如前所约。我先回去了。”   明革趁着两人发愣的时间,留下了葛家的地址,赶紧下了台。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一个奴隶和公孙大家如此接近,那是招人恨!   如果不是为了赚钱赎身,明革绝不会这么贸然上台的。   算他跑的快,又加上公孙大家实在太迷人了,没人舍得离开,所以明革到是顺利的溜走了。百戏团带给了乐寿一场盛大的集会,明革趁着今天放假可劲的转了半天,临到晚饭时间他才回到铁匠铺。   刚进院门,就见葛豪正和一个人站在院子中说话,见到明革进来,他立刻开口说道:“小光头,以后你就跟着朱功曹了。我把你卖给他了!” 第7章 自制解药   小胡子买下了明革。一开始明革是拒绝的,但是他的拒绝徒劳无功。小胡子开出了五倍葛豪买他的价格,葛豪见钱眼开,当时就将身契交给了小胡子。   这一刻开始,明革换了主人,也换了睡觉的地方。   小胡子带他回了自己的住处,一处独立的院落。窦建德的长乐军原有组成部分大量都是农民,所以对于隋朝军队的降将极为看重。朱立也水涨船高混了一个单独的房子。   他的家比起葛家冷清多了。除了小胡子和明革两人,连个奴婢都没有。夜已经深了,明革躺在西屋的炕上,望着窗外的月色,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自从穿越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有时间思考问题。之前明革被葛家当驴一样用,每天累的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思考问题了。   现在他已经确定了自己所处的年代:隋朝大业十三年。这是听葛家人聊天时候知道的。然而这个年代数字对明革帮助不大。他不知道隋朝大业年号持续了多久,是今年就完蛋了还是明后年,甚至七八年后?   明革只记得窦建德和李世民是一个时代的。其实相比起窦建德,明革更熟悉李密那边的人。因为他断续听过评书隋唐演义,评书主要说的是瓦岗寨单雄信、秦叔宝、王伯当这些人。   评书毕竟不是历史,靠评书来了解现在肯定不靠谱,而且明革听评书也不全,他甚至连这些人具体的事例都想不起来,于是干脆不想了。   他现在有两个目标必须立刻就做。   第一是回到过去,回到自己来的那个年代。具体途径就是等下雨时候去主动挨雷劈。第二是去加入李世民那一伙。历史证明,最终是李世民赢了天下,赢了一切。   明革很清楚,如果自己回不去了,那也不能跟着窦建德李密等人混。这些人都是必死的,而且死的很快,要不了几年都死完了。   当今这个时空,只有李世民一个人才是真正的彩票,自己必须去刮这个彩票。而且这件事越早越好。越早到李世民身边,越能赶上他的发达历史,没准自己还能混个功臣当当。   李世民后来弄了个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以表彰这些人在自己争天下过程中做出的巨大贡献。明革觉得自己如果运气好,没准能有机会挤掉其中一个人,自己成为凌烟阁二十四人之一。   如果那样的话,就算是回不去自己的时代,起码这一辈子也安稳了。   其实明革此时的内心深处很是矛盾。在他自己那个时代,他的心脏随时都要罢工,明革以为自己都活不过今年。来到这个时空,他的心脏明显好了,眼见着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强壮,看样子活个三五十年没大问题。这样情况下,明革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回去就死,所以他对于是不是回去也充满了矛盾。   唉,走一天看一天吧。   明革凝神听了听东屋的声音——小胡子睡在那个房间。东屋寂静无声,连呼噜声都没有。看来这人睡觉很轻。明革内心对小胡子多少有点感激。当时如果不是他给了自己一双鞋,让自己能跟着大部队走路,自己没准都被砍了。   如此说来,小胡子算是自己救命恩人。这一鞋之恩,明革要还的。现在自己成为了他的奴隶,明革内心到是没有多少抗拒。这里比起葛家好得多,起码他不用睡地上了。   还有一件事让明革很是期待。他为百戏团留下一首诗。以杜甫的实力,这首诗即便换不来百金,换十几金应该没问题。如果手里有了钱,明革就可以赎身了。   赎身之后明革准备马上离开乐寿去长安。大唐都城就是长安,早点过去没有坏处。   经过十几天的磨练,明革认为自己已经融入了这个时空,不再会被认为是异物。他需要一张本时空的“身份证”,要去官府开,开了就能走了。   当然,走之前明革必须将皮肤上沾染的不明物质弄掉。现在这样走在街上太吓人了。他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上不知怎么沾了一层油脂物,怎么弄掉呢?   想着想着,明革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朱立就将明革叫了起来,让他做饭。   之前朱立在家时候都是自己做饭的,但是既然买了一个奴隶,这种事他当然不会做了,否则岂不是他还要伺候一个奴隶!   买下明革是朱立临时起意。当明革上台写诗之后,朱立立刻意识到自己不再能悄无声息的杀掉这个小和尚,因为他已经成了万众焦点。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为了防止自己的秘密暴露,朱立马上跑到葛家花高价买下了明革。   现在小和尚在自己手里,朱立感觉放心多了。   看着小和尚手脚利落的烧火做饭,朱立开口问道:“小和尚,你在寺庙里面也是火头僧吗?”   明革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自己很快就要走了。   朱立一直以为明革是被隋军将领从寺庙里面抢劫过来用于淫乐的。他觉得这样的俏和尚,应该不会在寺庙里面做粗活,没想到小和尚做饭也挺利索,不像新手。   他不知道明革这几天一直留心观察葛家姑嫂做饭,所以早学的八九不离十。他在自己的那个时代就喜欢研究厨艺,因此做饭对他一点不陌生。只是这个时空主要的烹饪方式为蒸煮炸,他最擅长的炒菜还没有影子,所以明革的厨艺也无从发挥。   好在蒸煮炸他也擅长,所以一锅早饭做的比朱立以前做的好吃万分,这样朱立大感惊讶。   吃完早饭,朱立命令明革不许离开院落,然后他就去军队办事。   街上锣鼓喧嚣,是百戏团继续开演各种节目,听得明革心里一阵痒痒。这是本时空百姓难得的消遣,所有人都不想错过,明革也不愿意错过,但是今天他还真不能出门。不是因为小胡子的命令,而是因为他要等人。   明革相信,一定会有人来找自己的。   果然,客人来了。只是这客人可不是明革要等的人。他要等的是窈窕百戏团的祖长桑或者公孙玉音。   明革相信,自己的那一首诗写下来之后,一定会让窈窕百戏团付钱的。就算公孙玉音不能来,祖长桑也会来。结果来的不是这俩人,而是葛清禅。   “葛娘子,你怎么来了?”   “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就被卖了!”葛清禅一脸的怒气。这是对她爹的怒火。好好的一个奴隶,我不在家没有点头,你就给卖了。你知道不知道,他可是不但能认字,还会写字。这样的奴隶别说五倍价钱,就是十倍都不能卖呀!更何况明革还知道她的秘密,这更不能卖了。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明革的卖身契已经在小胡子手里,他已经和葛家没有关系了。   现在的奴隶买卖就是如此干脆利落,好像后世买卖二手车一样。交钱过户之后,不管这车以前你开了多少年,之后都和你半点关系没有,你不能再碰。   葛清禅现在可不敢打明革,那样她可就犯法了——损坏别人财物,不赔钱就要进监狱。   “葛娘子,这事也不能怪我呀。”明革看着她,就好像看着自己那个时代的一个中学生一样,这让他心里总是有古怪的感觉。   “小光头,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看铃医。”铃医就是四方游历为人看病的医生。   “现在?”   “对呀。窈窕马戏团的铃医是最好的。你这皮上的毛病就得铃医看看,可别再严重了。”葛清禅不知道昨天明革露脸的事,她忙着逛胭脂水粉的摊子,所以完全错过了公孙玉音的剑舞。   今天她来找明革,一来是真心为明革治病,二来也是要管住他的嘴,不能让他将自己的事说给别人,三来呢,她还要求明革帮自己的一个忙。   信是有了,但是怎么才能送到王士美的手上?昨天她都没有看到王士美,今天她不敢再耽误了。   “看病吗,就不用了。我这不是病,是一些脏东西,我自己能处理掉。”   “你能处理?”   “嗯,不过我的确需要你帮我个忙。”   “好,小光头你说,要我怎么帮你。”   “你带我去买点东西。”   走在街道上,明革吸引了无数目光,这让他更加想着赶快解决问题。他早上通过水面看过自己这一张脸,的确好像得了白癜风一样的吓人。   现在他对葛清禅更添了几分好感。这个小姑娘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不但没有嫌弃自己,还想着带自己看病。真是个善良的小女孩。   葛清禅的确善良,善良的同时她还充满了好奇心。如果不是小光头会写字,她根本不信明革能自己给自己看好病。但是他都会写字,那么看病想来也会吧!   到要看看他的本事。这样一来,葛清禅充满了干劲。她按照明革的要求,带着明革满乐寿一通转,终于买齐了小光头要的东西。   幸亏百戏团就在乐寿县,很多东西还真只有他们才有的卖。   明革手里没钱,不过这难不倒他。在答应了高额利息之后,明革从葛清禅手里借到了钱。   两人一起抱着买来的东西回了家,明革立刻开始动手。   昨天加上今天早晨做饭时间,他已经将这个家的家底调查清楚了。现在的这个时代厨房用具自然不如自己那个时代,但是明革已经想好了各种变通的代替方法。如今各种物资具备,那就开干!   支起来铁锅,装满半锅水,架上笼屉,烧水。   案板,菜刀,上原材料。   薄花脑,桉油,冰片,板兰根,月季花,茉莉花,鲜薄荷,先用刀切成碎末,然后放在陶罐子里面,用捣蒜锤反复捣。   当颗粒大小合适之后,水也烧开,上锅蒸。   现在虽然没有计时器材,不过明革也找到了解决办法——观察阳光射过窗子落在地上的影子,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他又不是搞精确的科研,这个过程大概控制在一个小时就没有问题。   葛清禅一直好奇的站在一边看他忙碌。直到这时候才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小光头,你这是在做药吗?能治你的病?”   明革一边继续忙碌一边回答:“是,也不是。最终做的不算药,可却是个很好的东西。”   他嘴上和葛清禅聊着,手底下一点没有停。还有各种各样的工序需要他备好。明革因为自己的身体有病,所以一直自学中医,尤其擅长制药。很多中成药他都是自己制作,熟能生巧,所以才能在目前这样缺少工具的情况下也能凑合做起来。   “小光头,你到底做的是什么?”葛清禅越发好奇。   热腾腾的锅里散发出浓郁的香味,这香味是葛清禅从来没有闻过得,那是一种让她神情一震的清香。香气将她完全包裹起来,然后充满整个屋子,进而弥漫到屋外的院落。   “风油精。”   此时,明革已经取出了一小勺黏糊糊的液体。葛清禅连忙凑过去。勺子里面是黑泥一样的东西,而且闻起来并不香。   “这个就是风油精?”   “这不是。不过这却是我需要的东西。”明革将这一勺子黑泥溶到装满冷水的碗里面,一碗清水立刻变得黑漆漆。   就是它!这一套风油精制造流程走完,最终会得到二十一世纪驱蚊提神绝佳用品:风油精!但是明革要的并不是风油精,风油精反倒是副产品,他要的是制备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物。就是这块黑泥。   这块黑泥有极强的溶解去污能力。   “葛娘子,现在要麻烦你帮我了。”   “我怎么帮你?”   “沾点黑泥水,在我脸上涂抹。没有镜子我自己看不到。”   “好。”葛清禅立刻挽起袖子,将雪白的小手沾满了黑泥水,认真的在明革的脸上仔细涂抹。   明革闭上双眼,感受着一丝一丝的清凉从皮肤上传来。   过了片刻,葛清禅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小光头,你怎么这么白。”   明革睁开眼,不用问,自己成功了。这下他不需要葛清禅了,别的地方自己就行。   “葛娘子,多谢你。你等几天,我一定还你钱,利息给足,绝无拖欠。”   听到明革这样说,葛清禅从惊讶中清醒过来。刚才她的确被震住了。之前葛清禅都没有正眼看过明革,因为明革被朱立弄的乌起码黑好像黑人,谁都懒得看。   后来他身上脸上白癜风一样,更是惹人厌。   现在葛清禅终于发现了明革的秘密。这个男人不但不黑,相反的,他皮肤白皙的比读书人还白。一白遮百丑,更何况明革从来不丑,实际上在任何时空他都可以称为美男子。   这让葛清禅不禁有点意外和心动。当然,这种心动只是瞬间的女孩子本能反应,很快她就将这份心动丢到脑后。她现在满心全是王士美的影子。   “小光头,我不要你还钱,我要你帮我办一件事,不,两件事。”   “什么事?你说说看。”明革一边将那些黑泥水涂抹在手臂和腿脚,一边听葛清禅提条件。   “第一:我要你将信替我送给王士美。第二:这个风油精你要交给我怎么做!”   这两个条件!明革一时陷入犹豫。   风油精的制作方法给你无所谓,但是我怎么可能将你的信送给王士美呢!   现在明革已经猜到,写那封信的一定是乐寿王士美。可自己这个地位怎么能够的到王士美。放在自己那个时代,人家就是标准富二代,自己不过是穷屌丝,两者没有交集啊!   这点我怎么能答应你呢? 第8章 公孙玉音的鄙视   为了制作风油精,明革将小胡子家里所有的炊具都用上了,这样连午饭都没法做。还好有葛清禅在,她跑回家带回来几个炊饼外加两块腌肉,一碟子肉酱,还有几根葱。顺便还有文房四宝。   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明革不但借了葛清禅的钱,还吃了人家的肉,不给人家办点事说不过去。那样明革的心里会不安。   王士美是乐寿堂王氏家的二郎,家世显赫。他喜欢上了铁匠家的女儿,这简直就是中国版本的王子爱上灰姑娘,明革怎么能不成全呢!他必须将这一封回信送到王士美手上。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奴隶,而且初来本时空没几天,可以说两眼一抹黑,除了葛清禅一家和那个小胡子,他谁都不认识。怎么才能将信送上去呢?   就在明革苦苦思索的时候,院子里传来了一声惊诧:“这是什么香味?焉的好闻!”   是窈窕百戏团的祖长桑。他终于来了。明革大喜。他来这里,肯定是找自己送钱的,只要拿到钱,自己就可以为自己赎身。从此之后,自己在这个大隋就是一个自由的农民了。   自由两个字,多么可爱!只有失去了自由才能意识到自由的可贵!   明革立刻开门迎接。来的只有祖长桑一个,他一点不见外的走进了房间,眼神立刻盯住了灶台上的大锅。   蒸气升腾,香味弥漫。   “明郎君,这是你做的?做的什么?”祖长桑脸上神色变了又变,阴晴不定。   “不忙问这个。祖团长,你来找我是为了……”   “噢,到差点忘了正事。”祖长桑向着明革扬了扬手,他手上是个木箱:“公孙大家让我送百金过来。”说着话,祖长桑将木箱放在明革面前。   明革打开箱子,里面并不是黄澄澄的金子,而是一箱子铜钱。此时的金就是指铜钱。   “葛娘子。”   明革抓起一把铜钱正要还了欠葛清禅的借款,葛清禅已经一溜烟的跑了,只留下一句话从院子中飘来:“小光头,钱我不要,我要你记得你答应我的两件事!”   “明郎君,你真是让我想不到。”这时候祖长桑终于注意到明革的变化。那白癜风一样恐怖的脸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安静又白皙的面孔。   这……   祖长桑心里再次打起了小鼓。昨天明革意外出现,留下一首诗后又火速消失,在给公孙玉音和祖长桑带来巨大震撼的同时也带来了深深的忧虑。   他们这次来乐寿不是为了演戏赚钱,而是有着明确的目的——弄清楚窦建德和乐寿堂王家的动静。   唐国公自太原起兵攻打大隋朝都城长安,明确拉开了天下大乱的幕布。若是之前李密和翟让还能维持表面的和平,那么以后就是一山不容二虎。   天下人都看的清楚,李渊名为救隋,实为造反。他一旦占据了长安,则洛阳就成了孤城。孤城就是肥肉,肥肉正在瓦岗军眼前。这时候瓦岗军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拿下洛阳。拿下洛阳,就会成为天下之主!   天下之主只能有一个,而瓦岗军有两个头目,所以李密和翟让必须死一个。此时此刻,双方都是各尽所能。黄君汉来到乐寿为翟让密谋,自然也有人要为李密努力。   祖长桑和公孙玉音就是为李密来的。根据事先的计划,他们的目标是乐寿堂王家的二郎王士美。昨天的一切布局都是为钓王士美上钩。可是哪成想突然杀出一个明革,一下将水彻底搅混了。   这让一贯自负机智的公孙玉音都有点乱了头绪。明革下台之后,她并没有当众宣读这首诗,而是退下来和祖长桑商量对策。   公孙玉音担心王家看穿了自己的伪装,所以派明革来挑破。祖长桑立刻去调查明革的底细,回来之后,他否定了公孙玉音的看法。他认为明革不可能是王家人伪装的。因为明革的身份是个奴隶,王家就算派人来挑明公孙玉音的伪装,这个人也不可能屈身当奴隶。   这样的分析让公孙玉音放下心来!看来王家人和窦建德都没有看破自己,那就继续行事。   只不过这一次要加一个新的计划:笼络住明革。   明革的这首诗,和这一笔字,给公孙玉音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她知道明革是难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也许会一时落难,但是他的光芒终究无人可以遮挡。趁着他落难之际,公孙玉音要伸出自己温暖的友谊之手,将他拉到自己一边。这才有了今日祖长桑的出现。   祖长桑也有点意外。昨天这家伙还是葛家的奴隶,怎么今天就换了门庭。是谁这么手欠?其实公孙玉音准备偷偷买下明革做奴隶的,只是没想到被人捷足先登了。   现在祖长桑过来,一来要会会明革,二来也要见见明革的新主人,可是不曾想一进院落就被奇异的香气所吸引,差点让祖长桑忘了自己的任务。   这种香气是祖长桑从未闻到过的。他是百戏团的团长,团里各式各样的女人无数,也就让他比别人更多闻到五花八门的胭脂水粉味道。但是那些他闻过的所有味道,和现在明革做出来的味道相比,都宛如星星与日月争光,没法提呀!   他从未闻到过这种沁入心脾的香味。这味道不但香,而且提神。   此时祖长桑已经不把明革当奴隶看了,他知道此人必然是个人物。难道他真是王家派来刺探自己的吗?想到这里,祖长桑突然抽出了随身带的短刀,一刀就从明革面前划过。   这一刀几乎将明革的鼻子砍掉,甚至还在他的喉头打了个滚,然而明革半点反应都没有。祖长桑乃是当世高手,一把刀用的出神入化。如果他要杀明革,现在明革已经死三四五六七八遍了。   看到明革没有半点反应,祖长桑终于放下心来。他绝不可能是王家子弟。现在的世家子弟都是文武双修,没有向明革这样刀子砍到眼前了都不知道躲的。   祖长桑刀锋一转,轻松的用刀尖挑起了锅盖。一股更大的蒸汽喷出,香味更加浓郁。   “明郎君,你做的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如此的香?”   “祖团长,你想知道吗?”明革看到祖长桑,突然有了主意。   “当然想了。难道明郎君肯告诉我?”   “当然。我做的是一种驱蚊提神顺便解痒痒的药水,叫风油精。”   “风油精?”   “对。你现在闻到风油精的香味觉得欢喜,其实蚊子最讨厌这个味道。夏天时候,也就是现在,我们涂抹一点风油精在身上,四肢关节所在,就可以避免蚊虫叮咬。即便是被蚊虫咬了,抹一点风油精也能立刻解痒。”   “这东西!”祖长桑呆住了。他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次见明革,对方又给了他一个霹雳般的震惊。   现在正是夏天,到处都是蚊虫,他们百戏团在炎炎夏日下赶路尤其的招蚊虫叮咬,那些姑娘都苦不堪言。如果能有这样神奇的风油精用上岂不是太能解决问题了!   这东西,可是价值千万金的宝贝呀。只是这个明郎君为什么随口就告诉了自己,显然他一点没有想保密,甚至还给刚才那个小娘子看到了怎么制作。   这个人真古怪。   想到这里,祖长桑立刻试探的问道:“明郎君,你这个风油精制作困难吗?是不是需要很昂贵的药材?”   “不困难。需要的东西药材铺里面都有。有几样没有的,我还是从你的百戏团买的。”   “那你这个制作的过程……”   “也不难。”明革指了指灶台。灶台这一块已经被明革摆的和邪恶魔法实验室一样,到处都是锅碗瓢盆还有各种连通器——主要是竹管:“祖团长,你是不是想学?”   “这个可以教给我?”祖长桑大感意外。自己都没有开口,他怎么主动要给自己呢?这么好的东西,说白送就白送?这里别是有什么阴谋吧?   “我可以教你怎么做。不过你要帮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祖长桑知道正事来了。到要看看你是个什么人物。   “我想给王士美送一封信,但是我的身份地位没法送给他,所以我想请祖团长代我转交。”   “就这事?”   “就这事。”   “信在哪?”   “我这就写。”看到祖长桑肯答应,明革大喜。他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研磨铺纸,然后沉思片刻,提笔写了下去。   “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   写罢,明革将葛清禅留下的那封信用这张纸包了起来,递给了祖长桑。   “祖团长,请你替我转交王士美。”   “好,我一定将这封信交到王士美手中,还请明郎君勿忘约定!”   “一定!”   祖长桑拿着信匆匆离去。正好今晚乐寿王家邀请公孙大家赴宴,祖长桑可以让公孙玉音借着这个机会送信给王士美。   回到乐寿县的客舍,公孙玉音的下处,祖长桑连忙请见。   此时公孙玉音刚睡醒不久,梳洗完毕。她来到客厅,听完祖长桑的汇报,柳叶眉顿时挑了起来,这让她的神情变得又俏皮又妩媚。   可是祖长桑心里明白,公孙大家越是这样招人爱,心里越是难以琢磨。   他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将那封信恭敬的摆在公孙玉音面前。   这封信前面没有抬头,后面没有落款,完全不符合书信格式。可是明革既然指名道姓让祖长桑送给王士美,到是可以不要抬头和落款。   只是这封信是什么意思呢?祖长桑虽然认字,却没有读过洛神赋,他不知道这写的是什么。   公孙玉音博览群书,立刻就看明白了文字的意思。   这是曹植洛神赋中的一段话:“我爱慕她那贤淑与美丽,心中忐忑不安,闷闷不乐。苦于没有好的媒人去表达我的爱慕之情,希望我的情谊能够先与别人表达,于是解下了腰间的玉佩赠送给她,表达自己的情谊。”   这!   公孙玉音眉毛再次一挑,一股寒意从美人的眉心渗出。   “难道这个明革有龙阳之好?他喜欢的是男人?”   公孙玉音实在没料到这点。明革喜欢王士美,因为身份太低不敢传言,所以委托自己将爱意传达。   她毫不犹豫的打开信封,里面是明革之前写的那段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就是情话了,约王士美赶紧出来相会,好行淫乱!   呸!公孙玉音连忙将两张纸都丢在桌子上。太肮脏了。她立刻命令侍女端水洗手,要将恶心的感觉清洗干净。   这事就不好办了。没想到明革是个喜欢男风的。如果没有祖长桑说的风油精的事,公孙玉音本不打算再和明革有半点接触,但是祖长桑将风油精说的那么美好,价值千万金,而且有巨大的作用,公孙玉音绝不能放弃。怎么办?   “罢了,还是让我将这封信交给王士美吧。祖长桑,记住,一定要弄到风油精的制作方法!”   “遵命!” 第9章 狡猾的小胡子   明革终于将自己身上的黑色擦拭干净。他望着恢复了原样的身体长舒了一口气。之前脸上半黑半白,他自己看着都害怕,更别说路人了。   那时候他就算逃跑都跑不了多远——皮肤太特殊好像白癜风。   现在总算是好了,不管美丑,起码看起来没病。   风油精的制作工具可以因陋就简,但是该有的工艺流程却无法简化。现在明革还需要制作一个简易的离心装置,就可以用离心法将固态物分离,取出清液。   这在二十一世纪不难,现成的家庭小工具都有,还是用电的,插上电源按下开关就能用。但这里可是隋朝,距离电源开关还有一千多年,明革没办法等。   好在他以前一直在家手工制药,所以很懂得怎么做一些趁手工具。做一个离心机其实关键就是一个转子底座,而这个就好像是缝纫机的底盘,或者自行车的脚蹬子,能瞪起来就可以。   只是这玩意要制作也得有工具,他现在手里什么都没有,一切只能明天再说了。好在现在还不到那一步,香精的蒸馏最少需要一夜,自己只要看好火就好。   现在没有什么事,明革不由得开始为自己计划起来。   他拿过祖长桑留下的箱子,里面是满当当的铜钱。明革不知道有多少,但是却肯定足够为自己赎身。既然可以赎身了,那明天开始自己就是自由人了。   自由的明革必须尽快启程去长安,晚了怕是赶不上李世民造反争天下。   但是在离开乐寿之前,明革必须将这里的事料理干净。他从不欠人情,因为之前的他随时都可以死去,欠了的人情就没法还了。因此他养成了不欠人情的好习惯。   明革想了想。先是葛清禅的事。王士美用洛神赋给小姑娘写了一封情书,小姑娘拜托自己将回信送到王士美手里。自己也用洛神赋的文字做信封,里面再附上诗经的文字,就完美解决了两人的问题。   刚到隋朝就做了一次月老,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令明革感觉很开心。   他完全不知道王士美用这段文字骗了不知多少女人,所以他才用洛神赋做信封,也就惹来了公孙玉音无穷的误会。   只是这些明革既然不知道,也就完全没有担心。他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对葛清禅的一个承诺,接下来还有两件事,就是将风油精的制作方法教给葛清禅和祖长桑。   这件事也不难,他明天制作出简陋离心机,就可以完成风油精全部的生产环节。以葛清禅的聪明和祖长桑的经验,一看便知。剩下的就是多方实验找到最好比例了。   完成这件事之后,自己就可以安心的离开乐寿。虽然明革对历史知道不多,但他也隐约记得窦建德被李世民早早砍了。跟着窦建德混有什么前途?那不是等死吗!   想清楚未来的路,明革越发的踏实了。甚至他嘴角都隐隐带上了笑意。   然而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小胡子一声怒喝让明革回到了现实:他现在还是人家的奴隶。   “这是怎么回事?你把我家变成什么样子!”小胡子一边怒斥一边吸着鼻子。此时空气中的香气越发浓郁扑鼻。若非如此,小胡子早就用鞭子抽明革了——谁让你糟蹋我的柴禾。   “朱伯。”小胡子人到中年,一脸沧桑,又救过明革一命,所以明革尊称他为朱伯:“我在做一样夏天驱蚊的良药,叫做风油精。现在做了一半,明天再做一天就可以了。”   “风油精?是什么东西?”小胡子抽出刀子挑开锅盖看了看。一股蒸汽冒出,香味差点让小胡子窒息。   明革对现在每人都随身带刀的现象早就熟视无睹。这年头刀子属于必需品。因为人有三急,上厕所是必须的,而现在没有厕纸,只能用厕筹,厕筹就得用刀子削,所以人人都带刀——就连葛清禅都随身带着一把锋利的小刀。   这个时代让明革最接受不了的也就是这一点,没有厕纸的日子的确难熬。   “朱伯,你没发现咱们屋里的蚊子没有了吗?”   听到明革这么一说,朱立四处张望,发现还真如此人所说的,蚊子一个也没有了。没有飞的,也没有停在墙壁房顶的。   “我们闻着这个味道香,可是蚊子却最怕这个味道。等我制成了风油精,我们只要在身上滴几滴,就可以防止蚊虫叮咬了。”   “这……”朱立嘴巴顿时一歪,两撇胡子翘的高高的。他感觉非常奇怪,这个和尚怎么会这么多呢?啥寺庙能教出你这样的人?   还有,地上的文房四宝哪里来的?不妙啊!朱立顿时提高了警惕。   你这个小和尚,别是仇家的眼线吧?   他的手不由得握紧了刀柄:“你哪来的钱买材料?”   “我昨天为公孙大家作了一首诗,赚的酬金。”说着话,明革将钱箱向前一推:“看,还有很多钱。”   “你真会作诗?”朱立再次吃了一惊。昨天他是看到明革上了台说要作诗,但他以为这和尚是色心高涨,想去近距离接触公孙玉音。要是他真的会作诗,怎么不见公孙玉音当众念出呢?   “嗯,我为公孙大家做了一首诗。”   “什么诗?写下来!”朱立看地上没有纸了,于是马上从自己的卧室拿出一张纸递给明革。   明革也不犹豫,提笔沾墨,一挥而就。   “观公孙大家剑舞:今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这一手字,这一首诗,让朱立惊讶的下巴差点掉地上。   这个和尚不简单啊,自己以前还真小看了他,还以为他仅仅是个玩物!   现在看来,他不仅仅是个玩物,更是个学问高深的和尚。朱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彩的一笔字,也没有见过如此铿锵的一首诗。更别说他还会制作什么风油精。   人才!但是这个人才是和尚庙能教出来的吗?   “明革,你师父是谁?”朱立忍不住询问。   明革早就想好了这个问题。他知道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出自那个寺庙,这正好,起码自己有个来历,否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了。   “我师父法号越穿,已经圆寂。我的这些本领都是跟他学的。”   “越穿?”朱立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有这么个著名和尚,可是他又不能不信。   一个人的容貌可以作假,言语可以作假,但是他的字很难作假。你可以写的坏,但是不能写的好。写的好,就要有长时间的努力和优渥的生存环境。   现在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这时候纸张都昂贵异常,寒门子弟别说练习毛笔字,他们就连学习的机会都没有。   写出这么一笔好字的人,不是出身世家,就是出自佛道两门。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明革练出这么一手顶尖的毛笔字。   这一笔字写的,朱立都自愧不如。他其实完全不用如此惭愧,因为就算让他再练一百年,他也练不出米芾的字。   明革师承米芾,苦练十几年,但是从量变到质变却不是练出来的,而是那一道雷劈,将他劈到大隋朝的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一切。他现在的字体已经神似米芾,甚至青出于蓝。   这是开宗立派的字体,朱立见多识广,顿时不敢再轻侮明革,拿他当一个纯粹的奴隶看待。   明革一直观察着对方的表情,眼见他眼神飘忽,明革立刻跟着说道:“朱伯,我沦落到那个寺庙是意外,往事不堪回首。这段日子,就当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如果没有你那日给我一双鞋子,我可能都活不到现在,所以我很感激你。”   说着话,明革将一箱子钱全推了过去:“朱伯,这些钱足够赎身。请将卖身契还给我吧。”   一番话,明革说的自信满满。他相信就凭自己这一手神乎其技的毛笔字,一首传颂千古的名诗,还有这个风油精,你这小胡子也能明白我不是普通老百姓。你就算不将我供起来,那我给你钱自己赎买自己总算没问题吧。   可是就在明革满心期待马上获得自由的时候,小胡子突然面色一沉,厉声喝道:“放肆!我管你是谁的徒弟,你现在是我的奴隶,想赎身,下辈子吧!”   一句话说的明革当时就傻了。   怎么回事?怎么自己的计划还未开始就夭折了。他万万想不到在自己显露了这么多本事,布置了种种手段之后,这个小胡子男人竟然不允许自己赎身!   这!   明革还要再说什么,小胡子已经拿起那首诗进了他自己的卧室。   “根据大隋律,逃奴抓住要砍手砍脚,再跑就砍头。不怕死你就试试。”   夜色起。   今夜所有厨具都被占用,没法做饭。明革本以为小胡子会借题发挥,没想到他却一句话没说。自从进屋之后,那人就沉默了下来。   他为什么不允许自己赎身呢?难道是看上了这个风油精?有可能。   明革一边照顾着火头,一边隔着门开口说道:“朱伯,如果你肯将卖身契给我,这风油精制作之术我就毫无保留的教给你。”   “笑话,你是我的奴隶,你的一切还不都是我的?你哪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屋里传来小胡子嘶哑的声音。   “未必吧。我问过葛家小娘子,她说即便是奴隶,如果是完全通过自己努力赚的钱,也是可以自己留下的。”   “你用了我的锅碗瓢盆勺子还有灶台和柴禾!”   “……”明革没想到小胡子会这么算,这人还真奸诈,不过明革绝不可能放弃获得自由,他立刻说道:“朱伯,风油精的制作方法,我已经教给了两个人,葛家小娘子,还有窈窕百戏团的祖长桑团长。对你来说,葛清禅也许无所谓,但是在祖长桑面前,你绝非对手。即便你想独占风油精这个行业,怕是也难争过百戏团吧?”   话音未落,房门突然打开,小胡子气势汹汹的闯了初来。   他冲到明革面前,手中的马鞭高高挥起。   “且慢!”明革冷冷的喝到。   这一声让小胡子一愣,竟然没有一鞭子抽下来。   “风油精的效果好坏,关键在比例。在流程一样的情况下,相同材料不同比例制作出的风油精效果完全不同。正确的比例,普天之下只有我才掌握。如果你杀了我,你就永远得不到最好的风油精。”   “你!”   “朱伯,有事好商量,咱们之间,何必搞的如此紧张呢?”明革眼见着小胡子意动,连忙趁势跟上:“你给我自由身,我给你最好的风油精。虽然以后他们拿到同样的制作流程,但是比例不对的话,也制作不出来最好的风油精。这个建议你看如何?”   “流程?比例?”明革随口冒出的一些新词,让小胡子一时没想清楚,但是他不可能在明革面前露怯,好在这些词语稍微一细想也能明白大概意思。   想明白之后,小胡子对明革的能力又高看一层。好像用流程和比例,似乎更能精准的描述过程。   “明革,看来你完全误会了我。”小胡子突然露出了笑容,他一脸亲切的对明革说道:“我不是不给你自由,我是看你年轻,没有经验,你这样跑来跑去,在这个时候很容易死掉。你看,你在寺庙好好的,不就被抓到军队中吗?然后你又当了奴隶。就算我给你自由,你想一下,现在这世道,你要是被土匪抓走,再次被卖,难道还能遇到我这么好的主人吗?”   “……”还别说,这个问题明革还真没想到过。他的心态还没有从二十一世纪完全转换到本时空。虽然一开局明革就看到了遍地死人,但是之后他就在乐寿县城生活。这里算是秩序井然,你看,就连马戏团都有,所以明革一时忘了这个时候身存环境之恶劣。   小胡子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自己单枪匹马离开乐寿城,真没准走不出几十里就被土匪抓了。   看到明革被自己说动,小胡子心里暗喜:“明革,你我虽然是主奴,可是我待你不薄。如果不是我给你一双鞋,你活不到现在。再说你来我这里,睡的可是正房。我东房你西房,不比我这个主人差。而且我吃什么你吃什么,我也没虐待你。想想你在葛家吃的什么睡的什么。”   这倒也是!明革不由得点点头。   “这个主奴只是个形势。我发誓,以后我吃什么你吃什么,我穿什么你穿什么,我住什么住什么,我绝对不打你不骂你,什么事咱们都商量着干,你看这行不行?”   “你真的肯和我商量着干?”   “明革,老夫过的桥比你走的路都多,焉能骗你!”   “那你干嘛不肯把卖身契给我?”   “我这不是为你好吗。就是一个卖身契,你着什么急。没准我哪天一高兴就给你了。你呀,就是年轻,不懂事。看来你师父虽然教了你一身本事,却没教你看天下大势。来,让老夫给你讲讲。”   “好吧,你说,我听。”   看到明革终于不提赎身了,小胡子心里暗自送了一口气。大隋法律规定,奴隶赎身主人不能拒绝。如果明革硬要赎身,只要钱给的够,小胡子还真没办法。   可是小胡子已经敏锐的感觉到这个小和尚对大隋律法不是很了解,正好诳骗于他,先将风油精的制作方法弄到手再说。   这是多大一笔钱,小胡子早就盘算的很清楚了。   有了这个独门药材,自己可就发达起来了!   “明郎君,咱们就从大隋天子说起吧……” 第10章 风油精制作   小胡子一张饱经沧桑的脸真不是白长,在他有条不紊的介绍下,明革对这个时空越来越了解。   “明革,洛阳是大运河的交汇处,它就好像一个人的心脏,位置极为重要。现在瓦岗军占据洛口,威逼洛阳,这是大隋心腹之患。如果唐国公李渊能从太原出兵,皇上再从江都挥师北上,再加上洛阳城里的隋军,瓦岗军在三路大军围攻之下只能败亡,则大隋的天下还能继续安定。”   此时已经是夜深,小胡子没有点油灯。明革本来想点着油灯照亮,然而小胡子果断制止了。油灯费油,有灶台里面的那一点亮光足矣,不耽误说话。   灶台里面的火光忽明忽暗,照的小胡子脸孔阴阳不定。   “可是坏就坏在唐国公李渊身上。他本是皇帝表哥,然而他不但没有去帮大隋皇帝解洛阳之危,反倒趁势发兵去攻打长安。此刻长安内的大军大部分去支援洛阳,长安正是空虚的时候。李渊大军一到,我料定长安顶不了多久就要换主人。这样一来,天下局势就要大变。”   “怎么变?”明革虚心请教。   “大隋失了长安,就失了根本。现在大隋朝都城仅剩下东都洛阳,洛阳绝不容有失。所以长安的李渊,洛口的李密翟让,还有洛阳城内实际掌事人王世充,就在洛阳一地胶着在一起。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遍观当今天下,南方战火纷纷,北方突厥猖狂,恰好只有河北一带是风平浪静。”   “咱们这地方?”   “对。明革,你看。”小胡子抽出一根带着火的柴禾,三两笔在地上画了一幅简约地图,然后又将柴禾塞回灶台:“咱们这块是风水宝地。东边是海,西边是山,南边乱作一团,而北边的突厥被幽州罗艺挡住。这里简直是乱世中的桃源。我观长乐王有天子之像。趁此时机,长乐王坐拥河北良田,大力发展实力,一旦李渊李密王世充等人打的三败俱伤,长乐王则可以发兵洛阳,横扫天下!咱们现在跟着长乐王,到时候还不得混个王候将相当当?所以你懂了吧。我留你在我身边是为了你好。出了河北,出了长乐王的地盘,就你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随时被人绑了杀掉。”   小胡子的话让明革一阵郁闷。他没想到自己在小胡子眼里这么虚弱。好歹我也辛苦了十几天,肌肉都比以前强壮许多。不过他也知道小胡子说的是事实,这个时空的人力量普遍比自己那个时空大许多。   他在铁匠铺里面时候,每每看到铁匠父子操作那么沉重的工具铁件都暗自咋舌。   但是明革也仅仅认同小胡子说自己体力不好这一点,别的方面他根本不可能接受。小胡子的推测听起来非常合理,然而却全是废话。明革来自历史下游,他知道历史上发生了什么。   小胡子说窦建德可以趁着天下大乱暗中发展势力,可是明革清楚的知道,不管窦建德明着来还是暗着来,他很快就会死掉,发展多强大都没用。至于是三五年还是七八年后死,明革不清楚,可是三五年和七八年对明革来说没有区别。   跟着一个必死的人有什么混头!有这个时间,自己必须去找李世民。只有跟着他混,才是真正跟对了人。这个时空,是李世民的时空,别人谁都不好使!   只是这句话他可不能跟小胡子说。明革看得出来,小胡子对他自己的判断十分自信,认为这是一条金光大道。明革干嘛要打破人家的幻想呢!   “明革,踏实跟着我干。日后我当了王爷,绝对赏你做我的管家!好好干,先弄出来这个风油精!晚睡对身体不好,我先去睡了,你留这里看着火吧。”   明革整夜熬原料,只短短睡了片刻。第二天天一亮,小胡子刚离开家,祖长桑就匆匆赶了过来。   “明郎君,你托我办的事我办妥了。”   “信交给了王士美?他有没有回信?”   “写的信没有,不过却有口信要带给你。”   “什么?”   “他看了信之后,约你今夜子时,在城南那棵大柳树下相会。”   听到这话,明革微微皱了皱眉头。半夜三更的,相会于大柳树下,这个对葛清禅来说可是有危险。但是明革又一想,这也许正是小姑娘想要的。   明革来自于二十一世纪,才来本时空没有多久,他的很多思想还延续着之前的生活痕迹。在二十一世纪,一男一女相约相会是很正常的事,也许这正是葛清禅期盼的。好吧,那就这样转告她。   “明郎君,你托我的事我办好了。你……”   “祖团长,我也说到做到。你跟我来,咱们还需要完善最后一步。”   明革拿起钱箱,一路来到葛家铁匠铺。如今他已经不再是葛家的奴隶,而是葛家的客人,是来送生意给他们做,葛家父子礼貌相待。更何况他家的姑娘葛清禅很是殷勤,这让明革做事方便了许多。   他请葛清禅拿来一张纸,昨天葛清禅留在小胡子家的笔墨他也带了过来,正好物归原主。   明革在纸上寥寥几笔画了一样物件。这是一个最简单的离心机。下面是一个立轴,立轴被皮带带动,可以用双脚如蹬车一般让立轴旋转,立轴之上是一个铁皮桶,带有细细的缝隙。   这就是最简陋的一个离心机。虽然朴素的令人发指,但是却绝对可用。   这巧妙的设计立刻惊呆了在场众人。在这个时空,还真没有皮带为传动装置的转动物体。葛家父子以前从未打造过这样的装置,然而有明革的图纸在前,又有明革亲自在一旁指导,葛家父子齐心合力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这个简陋离心机打造了初来。   好在这时候的手工业者分工没有那么明确,葛家不只是打铁,他们还修补皮具,这才让明革能在一家铁匠铺就完成一切。   这是一个类似长凳的装置,明革骑在一头,双脚如蹬自行车一样驱动大轮,然后通过皮带传动到立轴。立轴直径小,所以转速就飞快。   立轴带动的平台上是开有细缝的铁皮筒,铁皮桶随着平台高速转动,固液混合物中的液体就随着缝隙被甩了出来。铁皮桶外面是另一个不转的铁皮筒,飞出来的液体在被这个外层容器接住,然后顺着渠道流出来装入容器。   在不断尝试和不断改动之后,这套装置终于可以完美运行了。祖长桑亲自找来百戏团的一辆马车,将大隋朝第一台离心机亲手搬到车上,拉回了明革的住处。   到了地方,明革,祖长桑,葛清禅亲自动手,将离心机安装到位。   “诸位,这是制作风油精的最后一步。”明革亲自操作。他将熬制了一整夜的固液混合物装入粗糙的离心机,然后拼命开始蹬车。   在明革努力的操作下,离心机开始运转,随着转速越来越快,终于,第一滴清澈的液体在出液口呈现。   一滴绿如森林的晶莹水滴,缓缓滴入明革事先准备好的盘子中。   葛清禅忍不住伸出手指,用指尖轻轻触摸那一滴神奇的液体。   “葛娘子,这个要小心,风油精有强烈刺激性,不要碰到眼睛。我教你。”明革怕她将风油精弄到眼睛里,那可就痛死了。他丢下工作来到葛清禅身边,然后亲自示范风油精的用法:“主要是太阳穴这里,还有手腕,脚腕。这地方最容易招蚊子。”   明革离开位置,祖长桑马上接手。他的力气可比明革大多了。开始一段时间他操作不太熟练,但很快他就摸索到经验,离心机转的比明革操作时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风油精从一滴滴的滴落,变成了一小股细流。   大隋朝第一瓶风油精,终于横空出世!   明革言出必践,他详细的为祖长桑和葛清禅讲解了风油精完整的制作流程,从原材料到制备手段,而且还带着他们详细操作一遍,然后趁着祖长桑熟悉操作的时候,明革拉着葛清禅来到僻静处,偷偷告诉了她王士美约她今夜子时在城南大柳树下相见。   葛清禅顿时粉面含春,一颗心扑扑的跳个不停。   他真的给我回信了!那我该怎么去见他呢?这可是她和心上人第一次单独见面。葛清禅只是一个铁匠的女儿,王士美却是高门大阀的世家子,双方地位相差太过悬殊,换了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心怀忐忑。   不过葛清禅自小泼辣,现在既然一生难求的机会来到眼前,她绝不会放弃。   好在现在小光头给了她很大自信,因为她有了一小瓶风油精。   这可不是一瓶神奇的药水那么简单,这是千金万金难换的宝贝。别看葛清禅是个小姑娘,但是她的见识一点不短。她完全知道风油精意味着什么。   夏日炎炎,蚊虫肆虐,滴上这么一两滴神奇的药水,不但蚊子不敢惹你,就算是叮咬的包抹上两滴都能止痒。这简直就是神药,天下人谁不需要呢!   这样的神药意味着多少的钱财!葛清禅算不清楚,却也知道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她都能想到这里,更别说老狐狸一样的祖长桑了。   祖长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明革对风油精这样的神药如此不在意,随便就泄露给外人。   明革将怎么制药告诉自己还算可以理解,毕竟自己也算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但是他随口将这秘密也教给了一个铁匠的女儿,这就让祖长桑完全接受不了。   如果放在以前,他会以为明革喜欢上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知道明革喜欢的是王士美,喜欢的是男人,那明革就和这个女人无关。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将这么庞大一笔财富白白送给外人呢?难道因为葛家之前买了你?   呵呵,如果这样就太好了。祖长桑决定,马上找明革的新主人将明革买下来。   不过在这之前,祖长桑和葛清禅拉着明革一起定了一个约定,风油精的制作方法,只他们三个人掌握,谁也不许外传。   忙完这一切,天已经快黑了。三人开始分赃。   祖长桑拿走了离心机,和一小部分风油精。   葛清禅拿走了大部分风油精,离心机她家自己会做。   明革要的不多。祖长桑带来许多瓷瓶装风油精,最终给他留下一瓷瓶的风油精。这已经足够他驱赶蚊子了。   当小胡子回来时候,家里已经收拾干净。小胡子吃了一惊。   “明革,风油精呢?”   “做好了。”明革将那个瓷瓶的递了过去:“朱伯,你试试。”   小胡子接过瓷瓶,小心翼翼的倒了一滴在手心。顿时,一阵特殊的香气弥漫开来,让在军中辛苦了一天的他感觉到一丝清明。   “朱伯,晚上睡觉时候,在手腕脚腕点两三滴,可以防蚊子。”明革好心的介绍用法。   “我不是问你这个。”小胡子顺手把瓷瓶收近自己的兜里:“我是问你那个离心机呢?”   昨天明革告诉他还要做一个离心机,如果不是因为军队事情不能耽误,小胡子本来准备今天和明革一起,监视他做事。   现在看到风油精做好了,说好的离心机却不见,这可不行。   “祖团长拿走了。”   “你怎么能给他呢,那是咱们的!”小胡子顿时急了。   “知道样式,做起来并不难。”   听到这话,小胡子变了一张脸孔。他挤出一丝笑容对明革说道:“忙了一天,累了把,先吃饭。我给你带了炊饼和羊肉。”   说着话,小胡子将一个荷叶包递过来。里面是还温乎的炊饼和一块秀气的腌羊肉。这羊显然是一只饿死的羊,因为这块肉除去骨头基本就是皮。   “明革,快吃吧。”小胡子一点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吃完了咱们商量商量大事。”   “好。”明革两三口吃完,小胡子还贴心的给他端来一碗凉水。   “朱伯,我吃完了。”   “好,我跟你说,我准备将这个风油精上报给长乐王。”   “什么!”   “怎么,你敢不同意?”小胡子眼睛立刻瞪了起来。   “……” 第11章 大柳树下的约会   葛清禅踏出浴桶,水滴带着少女的特有的清香,从发梢悄悄滴落,空气中都充满了恋爱的气息。   今夜对于葛清禅来说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她要香喷喷的去见自己的情人。   葛清禅心里发誓,如果自己能嫁入乐寿堂王家,成为王士美的娘子,自己一定要封一个个大大的礼包感谢小光头。   如果不是小光头认字,自己就会错过这场姻缘,如果不是小光头给了自己风油精制作秘法,葛清禅也没有信心敢嫁入王家大门。   她家只是乐寿县的一个普通铁匠,是庶民,而王士美却是太原王氏乐寿堂的二郎。王家不但是士族,还是顶尖士族。葛清禅和王士美的地位差距宛如天和地,两者根本没有结合在一起的任何可能。   但是这一切却被小光头改变了。小光头不但为她写了一封美妙的情书,还为她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嫁妆。   葛清禅虽然是个铁匠的女儿,但见识却不凡。她知道手里这瓶风油精的价值。即便是乐寿堂王家见到也会动心的!而这个秘密如今却属于自己。   一滴绿色的风油精滴在葛清禅的耳垂,一丝清凉顿时发自她的心间。果然是神药!   葛清禅尽力按耐住砰砰乱跳的心情,一丝不苟的将昨天才买的新衣穿上。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约会,也是最重要的一次,甚至葛清禅希望这是最后一次约会。最好这次以后自己就是王家媳妇了。   在这个时空,夜幕降临后是有宵禁的,任何人不许出门活动。不过乐寿县是远离大隋朝都城的小城市,执行宵禁措施并不严格。尤其是窦建德起兵之后,将乐寿县作为自己的根本,在他的治理之下,宵禁政策反倒更加松弛。   因为窦建德手下的骨干都是河北农民,他们前两年还在地里种庄稼,现在要他们管理地方秩序,真是有点赶鸭子上架,所以乐寿县的秩序反倒不如从前了。   这就给了葛清禅机会。她望了望天上的月亮,听了听其余房间里面熟睡的鼾声,然后偷偷开了房门。   月色如水,映照出葛清禅一张俏脸。她手心里紧紧握着一个瓷瓶,瓷瓶中正是今天她才分到的风油精。这是她的嫁妆,是她的未来!   葛清禅轻轻拍了拍胸口,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然后坚决的走出了家门。   此时的街上空无一人,葛清禅几乎一路小跑来到了城南。城南有一棵高大的柳树,这是王二郎和她约定的地点。小姑娘一颗心几乎跳出了胸膛。这一路她都在胡思乱想,想着万一情郎不在,她该怎么办,又或者情郎不喜欢自己,她又该怎么办。   现在,一切想法都被葛清禅抛到了九霄云外,她一眼看到大柳树下孤傲的那个男人。他好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只随意的站在那里,葛清禅就已经完全迷失了。   “二郎!”   月上柳梢头,人约子时分。   此时的明革突然睁开了眼。他对于今晚王士美和葛清禅的约会总是不放心。葛清禅只是个小姑娘,这半夜三更的,要是出点什么意外怎么办?   穿越前明革有多次支教经历,葛清禅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一个女学生,所以明革莫名的对她多了一份关心。   不行,要去看看。   他**穿好衣服,刚拉开房门,就听东屋小胡子说道:“明革,你去哪里?”   这家伙怎么这时候还没睡觉?明革随口答道:“茅厕。”   “去吧。”   明革出了屋子,马不停蹄直接奔向南城,寻找那一棵充满故事的大柳树。   大柳树下,公孙玉音一直背对大路站立。她换了一身男装,准备冒充王士美见一下明革。   祖长桑不但带回了风油精,还带回了离心机。这两样东西一摆在公孙玉音面前,顿时让绝世佳人色变。   这个光头到底是什么出身?他怎么能做出如此奇妙的神药,还能设计这么巧夺天工的器械!看他年纪轻轻,就算是从娘胎里面开始学,也学不到这么一身本事呀!   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历?明革的一番表现让见多识广的公孙玉音彻底懵了。这是她自出山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一个奇人。   奇人,必须要弄清楚底细。于是公孙玉音乔装改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男人的衣服冒充王士美来赴约。真正的王士美根本就没收到明革写的那封信。这一切都是公孙玉音在其中自作主张。   公孙玉音站在大柳树西,背对街头,低声说道:“不要过来。”   她不能让明革过分接近自己,那就露馅了。今夜的会面,公孙玉音精心准备了一套说辞,就是要让明革对王士美死心。   公孙玉音准备将明革带走。这是个人才,她绝不能让此人落入别人的手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先要让明革对王士美断了念头。   “你我之间,有着天和地之间的距离,我们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你对我的感情,我完全明白,但是既然我们没有未来,又何必还要继续纠缠呢?我永远也不想在这里看到你,你走吧。”   公孙玉音最擅长模范别人语音。她已经参加过乐寿王家的宴会,见过了王士美,所以现在模仿起王士美来惟妙惟肖。   “二郎,你约我今夜见面,就是为了让我离开吗?”葛清禅没想到王士美刚一见面就说出这样一番话,只让她芳心剧痛,肝肠寸断。   咦!听到来人不是明革,公孙玉音顿时愣了。怎么不是那个男人?怎么是个女人?难道自己搞错了?明革是替这个女人传递的情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等公孙玉音想明白,葛清禅又开口了:“你之前夸我像鸿雁一样美丽,像月亮一样迷人,难道都是骗我吗?”   这下公孙玉音终于明白了。原来明革那封情书还真是替这个小娘子传递的,只是她是谁呢?公孙玉音脑筋一转立刻想到了葛清禅。原来是她!   嗨,这事闹得,你早说你是为别人传情书,我何至于如此麻烦,闹个大乌龙。只是话已出口,公孙玉音一时也不好改口,她只能顺着之前的意思说道:“葛娘子,你知道我家是乐寿王家,是大姓高门,而你家只是庶民,咱们两人之间……”   “王二郎,你说的我明白,但是你别担心,我有解决的办法。你看这是什么。”说着话葛清禅走了过来。   她走到了公孙玉音的身后,将手里的瓷瓶递了过去。   公孙玉音反手接过。   “王二郎,你不知道这是什么吧!这是我刚刚拿到的神药,风油精。这个药能驱虫提神,效力天下无双。 你试试,滴一两滴到手腕,可要小心,不要弄到眼睛里,会很疼的。”   公孙玉音依言照做。   “好东西吧!”葛清禅欢笑道:“二郎,我都想好了。这个神药现在只有三家会做。一个是我,一个是百戏团的祖长桑,还有一个是小光头明革。不过小光头偷偷和我说了,他告诉祖长桑的配方不是最好的,他给我的才是最好的。以后我做的风油精,才是最好的风油精。你只要娶了我进门,这个神药就是王家的了。普天之下,只有你王家有这么好的神药。”   听到这番话,公孙玉音怒火顿时燃起。怎么,祖长桑拿到的配方竟然是阉割版!这小娘子拿到的才是最好的!哈哈,好你个明革!   “葛娘子,我刚才试过了风油精,的确是让人神清气爽,效果非凡。”   “二郎,我不会骗你的。”   “葛娘子,如果你嫁入王家大门,这药方子是归了我们不假,但是你说的小光头明革岂不是手里还有一份?那我们怎么能独家呢?再说,这个小光头明革是谁?他怎么会做这个东西?”   “小光头是个和尚,打仗时候被长乐王抓来卖到我家。我想他是在寺庙里学的本事。”   “那不是寺庙里面还有别人会制作风油精吗?”   “没有了。我问过小光头,他说他会的东西都是他师父偷偷教他一个人的,他师父已经死了。”   “如此这么说,天地间只有你和小光头会制作这最好的风油精了。”   “对!”   “那咱们还不是独家生意呀!”   公孙玉音的这句话让葛清禅顿时陷入了沉思。她不知道面前背对着她这个男人是西贝货,是假的,她真以为眼前人就是王家二郎王士美。   显然,王士美被这一瓶风油精打动了,可他又想做独家生意。要是做独家生意,那只能让小光头不许做风油精。   “二郎,你王家可以让小光头不许做这个生意。”   “可是他要是跑到别的地方做呢?”   “这……”   “葛娘子,你说怎么办?”公孙玉音进一步紧逼对方。   “那……”   “怎么?”   “二郎,你……”   “葛娘子,你能不能嫁入王家,全看是不是能做风油精的独家生意了!”   “二郎,这样说来,只有杀了小光头!杀了他,最好的风油精就在咱们手里了。”   “好!不愧是我喜欢的女人。就这么办。不过你暂时别动他,我来筹划。你回家安心等待,等我几天,我必然娶你过门!”   “二郎!”葛清禅心都要醉了。   “你告诉我风油精的配方是什么?”公孙玉音见迷倒了葛清禅,立刻追问。   “等你娶我过门,我就将所有的一切都给你。”葛清禅却也不傻。   “好,那我们一言为定!” 第12章 逃出乐寿   明革被震惊在当场。   他因为担心葛清禅的约会,所以半夜三更偷偷来到城南大柳树,却万万没想到这个天真无暇的小姑娘为了能嫁入豪门竟然提议杀死自己。   可怜自己还为她担了一夜的心。这一刻,所有的假象都在明革的心中破碎。   穿越以来,他总强迫自己认为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回到了过去,又或者哪天一个雷劈下来自己就离开了这里,然而今夜葛清禅的话让明革彻底清醒了过来。   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是梦,所有都是血淋淋的现实。如果自己再这样浑浑噩噩的混下去,早晚有一天脑袋掉了都不知道被谁砍得!   明革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悄悄回了住处。   刚进屋,就听小胡子的声音传来:“去个茅厕这么久,你掉坑里面啦?”   “闹肚子。”明革哪有心情跟小胡子啰嗦,他径直回了自己的屋,一头钻到铺盖里没了消息。   隔壁房间内,小胡子脸上阴阴的一笑。他刚才偷偷跟在明革后面看到完整的一幕,现在他终于放心了。这小和尚不知道是不是在寺庙里被养的太好了,竟然半点不知江湖险恶。   曾经小胡子很想杀了明革,因为他为明革涂的药水露馅了,但是现在小胡子不这么想了。明革远没有他想的重要,乐寿城里没人在乎一个奴隶是黑还是白,既然如此吗,就让他多活几日。起码要将风油精给自己造出来。这可是个好东西。   小胡子非常明白风油精的重要性。他刚才试用过,果然是驱蚊提神功效非凡。这种神药可不仅仅是售卖给达官贵人黔首百姓来赚钱,这东西最应该用在行军打仗上。   就像现在这样的盛夏,不但温度极高,而且蚊虫肆虐,将士们晚上休息都休息不好。如果长乐军中都能用上风油精,那么将士们就可以睡个好觉,这样一来战力就会直线飙升。   如果小胡子来自后世,他就会直接说出:“风油精乃是长乐军的战略物资,必须实行军管!”   虽然他不是来自后世,但是该怎么做小胡子还是非常清楚的。作为一个下级军官,要想在长乐王面前露脸很难。尤其是小胡子是记录军功的小官。这个官很重要,因为要记录谁悍不畏死冲锋在前,但是因为他就是个记录员,所以自己到没法获得军功。   没有军功,就没法向上升职,这让小胡子比较着急!他认定窦建德是下一任天子,所以小胡子必须尽快将自己位置升上去,这样新朝建立时候,他才好混个王侯将相。   现在明革将机会交给了小胡子,小胡子焉能错过。   第二天一早他就兴冲冲去了军队,求见长乐王。   明革起床之后,感觉百无聊赖。昨夜发生的事深深打击到了明革。他来到这个时空,下意识的以为古人是淳朴善良的,然而葛清禅深深的给他上了一课。   这一击正中明革的心脏,以至于他起来之后还感觉心口不舒服。   街道上依然是锣鼓喧天。百戏团在一个地方一般停留三到五日。今天是第三日,没准今天人家就走了。正巧小胡子也没让明革做什么,于是明革准备上街逛逛。   他刚要出门,却有人不期而至。   “公孙大家,你怎么来了?”明革有点奇怪。他现在越发知道公孙玉音的地位。   如果放在后世,公孙玉音就相当于头号女歌星。她加入百戏团就是流动演出。百姓看的就是她,她不去演出反倒跑来自己这里……   “怎么?明郎君不喜欢我来吗?”   “不是喜欢不喜欢,而是这里不是我说了算。现在我还是一个奴隶。”   “明郎君,我就是为这件事来的。”公孙玉音知道明革不是喜欢男风之后,对他的观点再次变化。公孙玉音看着明革光滑洁白的一张脸,好奇的问道:“你的脸?”   “之前有点毛病,我自己治好了。”   “没想到明郎君还是神医。”   “神医可不敢当,只是一点小毛病而已。”   “明郎君,可否告诉我你的这笔字师承何人?”   这问题难倒了明革。他是学的宋代米芾,这名字说出来公孙玉音绝对不知道,所以不能说米芾,可是明革也不能乱说,乱说很可能暴露他是穿越者的真相。   “怎么?不能告诉奴奴吗?”奴奴是现在女子的自称,不过也分远近。说到这俩字的时候,关系就拉近了不少。   公孙玉音早就不拿明革当奴隶看待了。当年秦国名相百里奚还做过楚国人的奴隶,秦国是用五张羊皮把他买回来的。   “公孙大家,我听有人讲过一句话。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噢,你这人,真是有趣的很呢!”公孙玉音对于明革更加的有兴趣了。   “是吗?”明革看到公孙玉音的笑容,突然心里一动:“公孙大家,你们这个窈窕百戏团接下来会去哪里?”   听到明革这么问,公孙玉音马上意识到机会来了,她微微一笑,反问道:“明郎君,天下之大,不知道你最想去哪里?”   “当然是长安!”   “妙哉!”公孙玉音抚掌娇笑:“我们就是要去长安。如果明郎君不嫌弃我们人多杂乱,不如一起走如何?”   “我怎么会嫌弃你们乱,只要能到长安,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这就跟我来。”   “这就走吗?可是我的身契还在朱立功曹手里。没有身契的话……”   “你放心。我会留下人为你办妥买卖手续,不过我们没时间等在这里,必须尽快离开。长乐王马上就要出兵,现在不走就麻烦了。”   公孙玉音根本不等明革反对,直接拉着他就出了门。门外是一辆马车,公孙玉音拉着明革上了车,车子立刻启程。   乐寿城不是大城,公孙玉音又是准备妥当。此时的百戏团已经有一小部分已经收拾启程了。公孙玉音的车子混入车流,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乐寿城。   等行的远了,明革拉开窗户回头望去。就见乐寿城上旗帜招展,然而却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视线之外。   “明郎君,请更衣。”此时祖长桑过来有请。这个更衣是真的更衣。祖长桑请明革上了一辆大车,车厢内有一个漂亮的女仆,手捧一叠干净的服装。   此时的社会阶级区分很明显。农人穿的是麻,有钱人穿的是丝绸绢锦等等。明革作为奴隶自然只能穿麻布衣。   女仆手脚麻利的为明革从里到外换上全套新衣,然后再为他穿上一双干净的靴子。这下明革彻底变了模样。等公孙玉音再次见到明革的时候,就连见识过各种各样成名人物的她都不由得赞叹一声:端的是一表人才。   “明郎君,人家都说你是和尚,不过我不信。”公孙玉音早派人调查过明革的底子:“你一定是……”   说到这里,公孙玉音卖了个关子。   “什么?”   “天上的神仙下凡来到我们人间,特意来帮我的,对不对!”   “这……”明革真没想到公孙玉音会这么说。你也太能发散性思维了,简直一下就说中了真相。自己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只是未必能帮到你,现在我自己小命还难保。   这里还是长乐王的地盘,万一小胡子发现自己跑了,然后带着长乐王的军队来抓自己怎么办?   “你在担心有人来抓你?”公孙玉音聪明伶俐,一下就猜到了明革的小心思:“不用担心。别说长乐王正要打仗没法为这点小事分兵,就算是他们来人抓你,他们也绝对找不到你。别忘了,我们这一行可是百戏团。百戏团要藏一个,除了神仙,谁能找得到呢?”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对呀。这个百戏团,其实就是后世的马戏团。马戏团会变戏法,藏个人岂不是太容易。   心头担心一放下,明革顿时全身轻盈起来,连带着思维也恢复了正常。   “公孙大家,你们这就是要去长安吗?”   “长安我们一定是要去的,只是路途漫漫,总要好好安排一下。不知道明郎君为什么着急去长安。难道长安城有你的相好?她有奴奴漂亮吗?”说着话,公孙玉音冲着明革妩媚的一笑。这一下明革心塌了半边。这个女人的确太漂亮了。   明革离开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已经二十八岁,但是他还没有谈过女朋友。这不是说明革不想,而是他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他这样的人,不论和哪个女人好都是害人家一辈子。   他只想安静的走完一生,无牵无挂的离开世界,可是哪成想被一个雷劈到了隋朝,而且还治好了自己的心脏病。   老天爷不但治好了他的心脏病,还让他的身体回到了十八岁。此刻明革正值青春年少,面对如此绝色佳人如果不动心,那就不是人了。   “我没有什么相好。就算有,我想她也不会比你漂亮。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娘子。”这到是实话实说。   “真的?”听到这话,公孙玉音笑的更妩媚了。   公孙玉音成名于东都洛阳。往日里,公子王孙欲求她一面都难得,可是面对明革,她却是完全另一个态度。因为她很清楚明革绝不是普通的公子王孙,他身上有着巨大的秘密,也有着惊天的利益。   你看他随便拿出一个风油精,就已经是顶尖的神药了。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将方子和方法都藏得鬼都找不到,就算是死了,都只会传儿不传女,传媳不传婿。   这可是传家宝啊,一代一代,只要有这个风油精的制造方法,最小也是大富之家,大了说就难估计了。   公孙玉音的见识一点不差。明革身在后世,他没有意识到风油精的珍贵,实际上这就是本时空的阿司匹林,属于常备药。这样的东西,如果只掌握在一个人手里,换谁不发达呢?   她眼见着明革毫不在意的将风油精的制造方法随口就告诉了葛清禅,自然意识到此人身上有更珍贵的东西。就连风油精这样的宝贝在他心里都不算什么,可见他藏着的东西多么惊天动地。   公孙玉音发誓,自己一定要将明革全部的秘密榨出来。这个奇人,怎么能浪费在乐寿那种穷乡僻壤。你的天地,就在我身边!   “明郎君,旅途无聊,你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 第13章 半夜袭击   小胡子朱立的心情从三伏天的酷暑一步跌入三九天的严寒。   他的职务太低,本是见不到长乐王,但是小胡子通过一个相熟的上级长官,总算得到了和窦建德见一面的机会。   朱立充分的把握住了人生中难得的登天之梯,他立刻将风油精献了上去,对着长乐王详细解释了风油精的功效和对行军打仗的好处。   窦建德是个明白人,他马上意识到风油精可是个宝贝。这东西不仅仅是能让军队休息的更好更能打仗,这小小的一瓶风油精还是重大的财源,对自己争霸天下太有利了。   他现在不缺粮食不缺兵,但是他极为缺钱。逐鹿天下没钱可不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献上风油精这样的宝物,岂不是天降吉兆,预示着自己未来能登上天子宝座!只要自己独家经营风油精的买卖,天下钱财岂不是打着滚跌进自己的口袋!   窦建德龙心大悦——虽然他还没成为龙。朱立马上得到了窦建德的青睐,他立刻被提拔为鹰击郎将,专门带一队人马负责制造风油精,就连将作监的一部分人手都划归了小胡子,好让他尽快开始制作。   朱立喜出望外,他回家的路上脚步都是飘得。这一次自己总算是走对了路,以后再也不用怕仇家的追索。   一旦窦建德当了皇上,自己就可以凭借制作风油精的功劳,起码也混个国公。到时候哪个不开眼的敢对我“朱国公”不利?   小胡子兴奋万分,领了任务就准备大干快干,结果一回到家就发现明革失踪了,这让他火热的一颗心瞬间冻成一块冰疙瘩。   明革不在,这不是要了他老命了吗。自己可不会制作什么“风油精”,做个风干羊肉还凑合。   显而易见,这小子竟然逃跑了,因为他的钱箱子不在。小胡子真没想到明革有胆量逃跑。他之前的话并不是纯粹吓唬明革,现在的天下就是如此。   自从唐国公李渊造反之后,这天下更乱了。河北这块地方上又出现了大小多股土匪,把长乐王弄的手忙脚乱,不停的派兵剿匪。如果小胡子不是领了造风油精的任务,他今天就要跟着军队去剿匪了。   现在明革消失不见,小胡子冷汗瞬间下来了。他到不是怕窦建德追究他责任,小胡子是怕这登天的机会就此失去。没有风油精做晋身之资,长乐王凭什么赏赐自己做未来的国公?   想着自己未来的国公府邸就这么被明革带走,小胡子顿时怒火万丈!   “你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将你五花大绑捆回来!到时候打断你一双腿,我看你还能向哪里跑!”小胡子说干就干,他收拾好简单的几件行李,快马加鞭一路追了下去。   为了防备明革逃跑,小胡子在他的衣服上偷偷抹了一种自己调配的药水。他有着一个极为灵敏的鼻子,可以循着味道追过去,所以尽管明革已经离开了乐寿城,却依然没有躲过小胡子的追踪。   此时的明革完全想不到真有人来追自己,他正开心的大笑。   公孙玉音是东都洛阳的名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本领已经登峰造极了,面对明革这么一个情场初哥,真是要他方就方,要他圆就圆,随便耍两个手段就逗得小和尚哈哈大笑。   公孙玉音一边暗自得意一边也有点着急。她一直在套明革的话,希望能弄清楚这个神秘人的背景,然而尽管她言语巧妙,手段多变,可是明革一直没有上当,到现在公孙玉音也没有弄明白明革到底是谁家子弟。   这让公孙玉音有点恼火。难道我堂堂洛阳头牌连你个小和尚都拿不下吗!   其实这真不怪公孙玉音,因为她套问的是明革的历史过往,可是这一切根本不存在。明革是从天而降突然来到这个世界,他在这个世界哪有过去。公孙玉音真是问道于盲了。   “明郎君,不知道你最喜欢吃什么?青田酒?芍药酱?还是河隈之稣、巩洛之鳟、洞庭之鲋、灌水之鲤。明郎君你知道不知道,奴可不只是舞剑厉害,奴的厨艺才是最顶尖的。只要明郎君喜欢的,奴奴一定能给你做出最好的。”   公孙玉音准备从饮食上推测明革的出身。一个人的口味喜好和生长经历有直接联系,爱吃米多来自于南方,喜欢面多成长于北方。喜欢吃鱼靠海,喜欢吃野味靠山。   听到公孙玉音一下提到这么多吃的,明革不禁肚子里面敲了敲鼓。到现在他还没吃饭呢。   “公孙大家,其实吃什么都无所谓,关键是怎么吃。我不太习惯外面这种饮食方式。”隋唐时代还没有炒菜,明革来到本时空之后一直吃的是粗粮面饼加各种酱,这让在饮食上比较讲究的明革受了不少罪。   “噢,明郎君你之前的饮食是什么样的?”公孙玉音眼中精光一闪。这下总算是抓到你一点马脚了。公孙玉音曾经认真学习过全天下的饮食做法,只要明革说出他的方法,玉音就能确定他的身份。   “如果有合适的炊具,我到是可以为公孙大家做一顿。”   “我们团里的炊具还不入明郎君法眼吗?”   “我要的炊具必须我自己打造。”明革这点到是实话实说。因为现在没有炒菜,所以也就没有炒锅。蒸煮的锅都太大了,根本没法用来颠勺,而且灶台也不合适。总之要实现吃一顿炒菜的目标,明革需要建设的东西还很多。   饮食在炒菜之后和炒菜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方式。明革现在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只是想着怎么弄一个炒锅,再弄个灶台,然后做一个回锅肉出来。   这年头的肉大部分都是变成了肉酱——否则很难保存,明革虽然吃肉机会几乎没有,但是他对于各种黑乎乎的酱也没啥兴趣。   既然自己来到大隋朝,暂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那也不能一直虐待自己的肚子。能改善饮食环境还是要改善的。   公孙玉音对明革更加有兴趣了。之前那个离心机就让她叹为观止,现在明革又要做炊具。难道他以前用的炊具全天下都没有吗?   “明郎君,奴奴很期待能吃上你亲手做的饭。不过吗,现在让奴奴伺候你一餐吧。”   百戏团的车辆陆续离开了乐寿,车队滚滚向前。根据明革的估算,他们大概走了五六十公里天就已经擦黑了。百戏团行路经验丰富。他们找到一个合适宿营的地方,车辆熟练摆出一个阵势,一层一层宛如城墙一般,很快就在野外安置了下来。   生火做饭,炊烟袅袅。   公孙玉音的手艺的确不错,但是再好的手艺也架不住这时候的烹饪手段还不够先进。尤其野外行军,更是没法带多少新鲜食材,只能是炊饼加各种酱,还有一些生的蔬菜——而且很稀少。   明革也不挑剔,狼吞虎咽的吃完。公孙玉音看的暗暗点头。看来这个小和尚的确没说谎。对于自己精心准备的食物,他并没有多欣赏,显然他以前的吃的比自己弄出来的要好的多。   这让玉音越发好奇。这个和尚到底是什么来历?一个人的外表可以伪装,但是学问和饮食很难伪装。如果这个小和尚不是吃惯了更好的东西,怎么会对自己精心调配的饮食那么不在意呢?   真是奇怪了!公孙玉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天下间有哪里能教出这么一个小怪物,即便是自己的师门怕是也没有这样的本事吧。   夜深了,明革已经沉沉睡去。   祖长桑来到公孙玉音的帐篷开始汇报。   “公孙大家,这一次在乐寿两天半时间我们赚了三万金。”   “哼,这地方可真是穷啊,辛苦这么久才赚到三万金。窦建德要凭借乐寿起事,真是痴心妄想。一群穷鬼能干什么。要不是白捡一个小和尚,咱们这次来真是亏大了。”   “公孙大家说的是。捡到明郎君真是赚大了。不知道王家那边的消息……”   “祖长桑,不该问的不要问,规矩忘了吗?王家的事我负责。”   “是!”祖长桑立刻闭嘴。这个女人别看长的美若天仙,但是她行事毒如蛇蝎,祖长桑都不敢在她面前有半点放肆。   “公孙大家,接下来我们是回洛阳还是去哪里?”   “回洛阳。不过,在回洛阳之前,我还要办一件事。”   “什么事?”   “杀个人。”公孙玉音话音刚落,她的宝月剑已经脱手而出。   剑光穿过帐篷,直接射向了明革所在的那顶帐篷。   小胡子朱立在天黑前就已经追上了百戏团。虽然明革的旧衣服已经扔了,但是小胡子已经确定他就是被百戏团带走了。这让小胡子气恼异常。   他非常了解百戏团的心思。风油精的制作技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们一定是要将明革控制在他们手里,让风油精成为他们的独家商品。   小胡子一点不怪对方有这个心思,因为他自己也是做的同样打算。他将风油精上报给窦建德,就是要借助窦建德的势力压住王家。   小胡子也被公孙玉音扮成的王士美给骗过去了,他还以为王士美真的要为了风油精娶葛家那个丫头过门。正因为有这个想法,所以小胡子没法自己独霸风油精产业,所以干脆转手送给了窦建德,这样才能让他获得最大的利益。   他的如意算盘很不错,可惜百戏团比他更狠,直接抢走了他的奴隶。   真是,你们还讲不讲王法!现在大隋可还没完蛋呢!   找到明革就好办了。小胡子耐心等到半夜三更,然后凭借高超的身手悄悄潜入了车队的内圈。明革身上还残留着小胡子留下的气味,所以小胡子毫不费力的就寻到了他的那顶帐篷。   就在小胡子准备偷偷掠走明革的时候,宝月剑破空而来。小胡子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个当口被发现了。   剑来如流星,宝月剑还未到,剑上的寒气已经刺进了小胡子的肩膀。   “来得好!”小胡子暗叫一声,手中突然多了一张盾牌。这张盾牌通体发着青光,好像一口钟一样,将小胡子完全遮挡在背后。   宝月剑刺到盾牌上,发出“叮”的一声清响。   “什么人闯我营地,纳命来!”此时祖长桑已经冲了过来。人未到,刀先至。   小胡子看到一抹刀光如翻滚的浪花向自己迎面扑来。他躲无可躲,只能将盾牌向下一横。盾牌再次救了他的小命,挡住了祖长桑必杀一击。   “没想到,你竟然还有一样法宝。”公孙玉音飘飘然落在了小胡子的身后,宝月剑遥遥指着对方:“你是谁家弟子,报上名号我饶你不死。”   “呵呵,就凭你这块废柴?看招!”小胡子抬手就是一道银光洒出。   公孙玉音不清楚对方的底细,不敢贸然硬接,只能身形一晃离开原地。   就在这一瞬间,小胡子身前青光大盛,他整个人被一团青色的光球包裹,化作滚地葫芦一般,直溜溜从公孙玉音让出的缺口闯了出去。   “这样就想走吗?”公孙玉音冷笑一声。她随手摘下发梢的一个弓形玉饰。玉饰瞬间长大变成一张精美的洁白玉弓。   弓开如满月,然而弦上并无箭。公孙玉音毫不犹豫的放开弓弦,弓弦割破空气,颤音并不四散,而是凝聚如一支箭,直奔青光而去。   小胡子跑到再快,快不过公孙玉音射出的无形之箭。   “哎呦。”小胡子发出一声惨哼,显然被射中了。   青光一瞬间的黯淡,祖长桑正要追上去,就见青光突然放出巨大光芒,逼的祖长桑几乎要闭上眼睛。   “不要追了。”公孙玉音冷冷说道:“他已经跑了。不过他受了伤,吃了我的玉衡弓一箭,他活不了多久。”   说话间,她手中的玉弓瞬间缩小为寸许,公孙玉音随手将它插回发髻。   祖长桑看的羡慕不已。但是他知道自己只有羡慕的份,想学却绝对学不来。   窈窕百戏团背后真正的主人是荥阳郑氏,公孙玉音和祖长桑都是荥阳郑氏的家人,然而公孙玉音另有传承,学的仙法,这是祖长桑万万赶不上的。   “加强警卫,提防别的贼子。还有,要看好那个葛清禅,别让她跑了。”公孙玉音发出命令。   “公孙大家放心,葛清禅中了我的迷药,绝对醒不过来。”   “做的好!”公孙玉音微微一笑,顿时让祖长桑骨头都轻了几两。这个美人就是有颠倒众生的魅力。   “全赖公孙大家主持。这下风油精的秘密只在咱们手里了。”   “不是咱们,是郑家。祖长桑,别忘了咱们的身份。我们只不过是郑家的家奴。”说到这里,公孙玉音语气转冷。   空气中似乎下了一场冰雨,祖长桑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此时的公孙玉音变得仿佛如一尊冰雕,凛然不可侵犯。 第14章 来到洛阳   河边一棵沉默的柳树望着夜色下的官道,一匹孤独的马茫然的来到树下,一个虚弱的人影从马上摔落在地。   他挣扎着向前爬了两步,一条小溪出现在面前。   坠马人显然渴极了,他急匆匆的双手捧着溪水飞快的喝了两口。突然间,他剧烈的咳嗽起来,一团血雾从他口鼻中喷出。   溪水被染上斑斑点点的红,然后又被冲刷的无影无踪。   “好厉害的一箭。没想到公孙玉音竟然是道门子弟,还有法宝。一不小心差点要了老子的小命。”他低头借助月光看向溪水,要为自己整理一下面孔,可是突然之间,他的动作凝住了。   咦,胡子没了。他脸上的一对小胡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无影无踪,而且他脸上的皮肤也变得黑白斑驳。   他的药水最怕血,沾到血就会溶解。看到水中怪物一般的脸,小胡子连忙将脸直接埋进了溪水中。   良久,等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那个猥琐的中年胡子男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年轻的美人面孔。   如果明革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吓个半死。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主人不是中年大叔,而是一个妙龄少女。这女孩子之前伪装的是如此传神,所有人都不知道中年猥琐男的面孔下其实是一张绝色佳人脸。   她的名字也不是朱立。她的确姓“朱”,单名一个“璃”。   朱璃是吴郡朱氏家的二女,她上面还有哥哥姐姐,下面有弟弟妹妹。一年多前,朱璃偷了大哥的法宝“青阳盾”开始浪迹江湖。这一年多她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够了世面,最终她认为窦建德是未来的天子。   她本想借助献上风油精的功劳,跟着未来的天子混个国公当当,之后就可以不怕家里人追杀了,可哪成想如意算盘却被公孙玉音打破。明革竟然被她抢走了。   真是气煞人也!   她不但抢走了自己的奴隶,还打伤了自己。若非有青阳盾这样的法宝护体,朱璃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有仇不报非君子!朱璃在自己的仇人名单中再加上了一个公孙玉音。甚至公孙玉音的名字已经超越了她的大哥大姐,仅仅排在她父母之后。   朱璃对父母是一肚子怨气。如果不是他们逼着朱璃嫁给自己不愿意嫁的人,她也不会偷了大哥的法宝青阳盾跑出来流浪。   这一年多来,她吃的所有的苦,根源就是这个家,就是大隋朝望族:吴郡朱氏。   她恨透了这个姓氏。但是她知道朱家根深叶茂,自己总是这样逃跑早晚会被抓回去,那个后果她根本不敢去想。所以朱璃聪明的想到去抱着未来天子的大腿。   如果窦建德当了天子,自己封了国公,那么娘家算什么,他们敢对未来的“朱国公”动手动脚吗?   朱璃必须当上国公,所以她一定要抓住明革。明革和他的风油精,就是朱璃登天的梯子。自己未来的国公府,就要明革给她一砖一瓦的建造。   一阵刺痛从胸口传来,朱璃忍不住又咳出一口鲜血。   不能放弃!朱璃再次下定了决心。小胡子找不到了,这张旧脸没法用了,那就换一个模样。   朱璃最擅长伪装,她起身将包袱从马上拿下来,然后取出一个化妆盒,再借助溪水用毛笔沾了各色药水在自己的脸上涂涂抹抹,过不了片刻,一个气血两亏脸色蜡黄的老太太出现在人间。   “咳咳。”朱璃咳嗽了两声。这倒不是装的,而是真被伤了心肺。好在她身体还能坚持。   “小和尚,休走!”朱璃翻身上马,向着茫茫的前路追了下去。   经历了半夜袭击,百戏团加强了警卫。他们一路尽可能的少休息,经过城市的时候也不再演出,甚至往往绕城而过节省时间。   十余日后,车队终于进入了洛阳。   伟大的隋朝,伟大的洛阳。这里是隋朝的东都,也是公孙玉音的家。   自入洛阳城以来,公孙玉音一直仔细留意着明革脸上身上每一处哪怕微不足道的小表情小动作。   东都洛阳在这个时候比长安城还要繁华的多。如果放在后世来比较的话,长安是大隋朝的首都,但是东都洛阳却是整个隋朝的经济中心。   洛阳向北有永济渠连接到涿郡,向南有通济渠连接到江南,向西有广通渠连接到长安。此时的水道就是后世的高速公路,只有水路才能方便的运输大宗物资。   洛阳在三水交汇之地,正是天下精华齐聚东都。这里有着远超本时空一切城市的繁华,乐寿那样的县城比起洛阳,就好像蚂蚁和大象的比较。一个没有来过洛阳的人第一次进入洛阳城,无不会为之倾倒,为之赞叹,甚至为之迷失。   公孙玉音仔细留意着明革的眼睛,她认为自己一定会在这双清澈的眼睛中看到掩饰不住的震惊和佩服。但是公孙玉音最终失望了。   明革从入城到现在,一双眼的确一刻没有停,他一直在四处打量周围的风光。然而洛阳鳞次栉比的房舍,繁华热闹的水道,还有整座城市充满生机的喧嚣,都没有让这个年轻人感觉到一丝惊讶。   这让公孙玉音百思不得其解。这一路上明革完善了自己的身世。他虚构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师父,这个师父是世外高人,隐居在北方的深山之中。自己是在他圆寂后才出山入世历练。   这个说法无法验证,也不虞露馅,公孙玉音不得不信。可是明革见洛阳而不惊讶,这就让公孙玉音完全无法理解了。   当今天下,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比得上洛阳的繁华,甚至长安都不行。你见到如此繁华而不迷乱,那你还是人吗?   她哪知道明革来自遥远的后世。他看如今的洛阳,就好像进了风景名胜区看仿古建筑一般。虽然明革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现在而不是仿造的历史,可是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明革也装不出对现在洛阳的惊讶。   带着对明革越发的捉摸不透,公孙玉音来到自己的家。   她的家在温柔坊。本时空大城市的建筑都宛如棋盘。“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就是说的如今的城市布局。   洛阳正是如此。从天上俯瞰洛阳城,就好像一块一块的方块巧克力整齐的放在大地上,每一块巧克力就是一座坊,洛阳居民就住在其中。水为灵,洛水从城中穿城而过,又有通济渠、伊水等多条水道在城中蜿蜒,水道将整个洛阳城串联了起来,让这座城市即便在如今天下大乱的战争时刻,依然散发着熠熠光辉。   公孙玉音的家就在温柔坊,隔着一个坊就是洛阳最大的市场:南市。   南市“东西南北居二坊之地,四面各开三门。邸凡三百一十二区,资货一百行。”来自各国的商品堆积如山,世界各地的商人们操着不同的语言在这里进行贸易。   温柔坊就是洛阳最大的青楼区,这里秦楼楚馆林立,全天下,甚至全世界的漂亮女人,拥挤在这一方天地之中,姹紫千红一片。   如梦楼,就是公孙玉音的家。她是这里头牌歌伎,就连老鸨对她都要捧着哄着,她也算是如梦楼半个主人。   明革被公孙玉音安排在专门招待贵客的贵宾室休息。这一路路途遥遥,明革乘坐的又是本时空没有减震的马车,一路上只颠的他七荤八素。如今好不容易能在房间里休息,他立刻就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就在隔壁屋里,有一双眼睛正仔细的打量着明革。   明革所在的贵宾室有装饰用的修竹,有体现格调的匾额,还有百宝阁等各种摆件,这不但烘托了室内的气氛,更重要的是这后面隐藏了一套类似后世潜艇的潜望镜系统。   几个镜子摆成的镜子组,将贵宾室的一切折射再折射到隔壁。隔壁屋里的人可以通过眼前这面铜镜,多角度观察旁边屋子里面的一切。   如今公孙玉音陪在一个中年男人身边。那男人一边看着镜子中的明革,一边问道:“玉音,你送来的情报我已经全看过。关于这个和尚,你有什么看法?你觉得他是谁家的子弟?”   此人正是荥阳郑氏这一代的老三:郑倡。窈窕百戏团和如梦楼背后的主人都是荥阳郑氏。   “郑三郎,我看明革不是当世任何一家的子弟。”说着话,公孙玉音将明革写的那一首诗摊开在案几上:“郑三郎请看。这是明郎君当我面所作,断没有作假。你看他这一手字的洒脱,这一首诗的意向,我不曾在任何世家公子中看到过。”   郑倡认真的欣赏着明革这首诗和这一笔字。他也是写的一手好字,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他比公孙玉音更加能体会到明革这笔字的高度。   来自大宋朝米芾的字体,出现在几百年前的隋末,瞬间就震撼了郑倡的心灵。这笔字好啊。   不但这笔字好,这首诗更是难得。   郑倡别看是郑家子弟,还是郑家的一个当家人——他专门负责荥阳郑氏在东都洛阳的产业,但是他却很少有机缘看到公孙玉音的剑舞。   虽然公孙玉音是郑家的家奴,但是她身份特殊,郑倡纵然垂涎她的美丽,却绝对不敢冒犯佳人半点,更不能强迫她做任何事。公孙玉音的决定权在他爹身上。   郑倡有幸看过公孙玉音一次剑舞。那一次让他看的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当时他也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描写出观赏的感觉,然而他却不擅长写诗。努力半晌一字没写出来,最终只能放弃。   现在他看到明革写的这首诗,顿时感觉文字都活了起来。明革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将公孙玉音的强大和绚丽刻画的深入骨髓。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的确如此啊!   难怪公孙玉音即便在郑家都谁也看不上,却唯独向自己推崇这个小和尚,此人胸中的确有点丘壑,否则他写不出这样的字,做不出这样的诗。   “风油精如何?”郑倡继续问道。   “郑三郎请看。”公孙玉音拿出一个瓷瓶摆在桌上。   这一路上窈窕百戏团可没有闲着,他们一路走一路采购所需原料,同时还因陋就简的抓紧制作风油精。进入洛阳时候,他们已经足足制作了一百多瓶风油精。   郑倡拿起瓷瓶打开盖子,一股清凉的味道顿时充斥在房间之中。   “好!”郑倡神情为之一爽。窈窕百戏团一路之上一直和郑倡联系不断,他已经知道风油精的神奇,可是百闻不如一见,今日见到真货,还是让他心头一震。   这东西太好了。他小心的滴了两滴在手腕。香气越发的浓郁。他又滴了两滴在太阳穴,顿时脑中一片清明,仿佛暑气尽去。   “真不错。的确是神药。这一次你们做的太好了。我已经提前按照你们的要求准备好了工匠和作坊,马上咱们就可以大批量制作风油精。现在洛阳城破就在眼前,城里许多皇族都在兜售产业。不过买家也不少,除了咱们郑家,江南江北五姓七望的人都不少。我正愁手里钱不太够用。现在有了这个风油精,立刻就有钱了。”   “恭喜三郎。”   “这都是你们的功劳,放心,我一定会秉公汇报上去,让我爹知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你说那个明革给葛清禅的配方更好,那你们弄到她的配方了吗?”   “没有。那小娘子嘴巴堪比铁门,怎么也问不出来。”   “那没有从明革哪里问?”   “这不好让他知晓。”   “也对。”郑倡随手将风油精塞进口袋,然后顺手隔着衣袖捏了一下公孙玉音的手腕:“辛苦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等到郑倡走后,公孙玉音身上突然打个寒颤。郑倡碰她那一下,简直让她恶心的想吐出来。如果他不是郑家三郎,公孙玉音早一剑砍掉他的手臂。   还好,郑倡也仅仅敢放肆到这个地步,再进一步他也不敢。   “小红,我要洗浴,给我烧水。”公孙玉音连连呼喊自己的奴婢小红。她要将身上的脏东西彻底清洗干净。   这一夜是明革自来到本时空以来睡的最踏实最舒服的一晚。   第二天醒来,明革推开窗户,一股晨风吹进房间,吹动了他的头发。   咦,自己的头发也渐渐长了起来,这让明革越来越像本时空的人了。   “明郎君,奴来伺候你洗漱。”小红恰到好处的出现在明革的身边。   “有劳。”   新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 第15章 开福寺妙善主持   洛阳,自古是龙兴之地。远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是商之都城(二里头遗址就在这附近)。周平王元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是为东周。汉高祖五年,刘邦建汉,初都洛阳,后迁长安。汉光武建武元年,刘秀定都洛阳,改洛阳为雒阳。泰始元年,西晋代魏,仍以洛阳为都。大业元年,隋炀帝迁都洛阳。   此时西边的长安,和东边的洛阳,都是大隋朝事实的都城。然而此时的大隋朝皇帝杨广却不在这两座城市之中。他去了烟柳迷蒙之江南。   洛阳城并不因为没有皇帝而破败,这里乃是中原通向关中的门户之地,墙高河深,巍峨耸立。   如今隋朝大将王世充统领洛阳军马,和占据洛口的瓦岗军遥遥相对,双方的大战已经打过多次,每一次都是王世充大败亏输,最终王世充失去了出城的勇气。   隋军不能出城,则运河就完全处在瓦岗军的控制之下。东都洛阳之所以繁华,是因为他处在三大运河交汇之地,尤其是北方的永济渠,南方的通济渠,为洛阳城运来源源不断的物资。粮食,蔬菜,油,盐,丝绸麻布,等等。   洛阳城内的几十万人,都靠两条运河生活,尤其是南方的通济渠,更是洛阳城的生命线,这是洛阳粮道。然而瓦岗军占据了洛口,就完全截断了河上的运粮船。   瓦岗军没有禁止行人来往,比如窈窕百戏团出城入城,瓦岗军都不禁止,只是抽一点过路钱就好,但是运粮船一艘都不能进洛阳,这就导致洛阳城内粮食短缺,粮价一日三涨。   朱璃追着百戏团的脚步进入了洛阳。她绝不能放弃近在眼前的登天机会。明革就是她的进身之阶,踩着这小光头的脑袋才能让朱璃平步青云,拜相封侯。   她靠着一口气进了洛阳,然而进入洛阳之后,朱璃很快就遇到了**烦。   那夜她去夜袭百戏团,想偷偷劫持明革,可是却被公孙玉音的无影箭伤到了胸。幸亏有家传法宝青阳盾护体,朱璃一开始觉得自己伤的不重,可是没想到后来她的胸口越来越疼,甚至有时候疼的她无法呼吸。   朱璃仔细看过自己的胸口。公孙玉音那一箭射的非常准,正中她的心脏。她的胸口上青紫了一大片,而且每天都在蔓延,根本控制不住。   进入洛阳之后,朱璃终于挺不住了。她找了一间客栈,本想暂时打尖休息,哪成想一住就是二十多天。   公孙玉音明面身份是如梦楼的头牌红歌姬,但她真实的身份乃是太白山老君观传人。这一次为了执行任务,老君观将玉衡弓赏赐给了公孙玉音,一并赐予她的还有三支破军箭。   玉衡弓和破军箭是老君观镇派之宝,一箭射出,鬼神难挡。那夜朱璃偷袭百戏团,公孙玉音发现敌人功夫微末,并不值得自己射出宝贵的破军箭,所以只拉弓如满月,玉衡弓将周边空气瞬间凝成一支无影箭,一箭射向朱璃。   没想到朱璃随身也有法宝。青阳盾施展出神通,替朱璃挡下了致命的一箭。然而玉衡弓毕竟是太白山老君观的镇山法宝,即使射出的是无影箭,也不是朱璃能挡住的。   她这一路上尽力压制伤势,直到进入洛阳之后,终于伤病彻底爆发。   朱璃一个人浑浑噩噩的躺在客舍中,每日只是要伙计送来些汤汤水水。就这样过了二十来日,朱璃再也躺不住了。   这倒不是她的伤势好了。朱璃的伤不仅没好转,反倒越来越严重,但是即便这样她也无法安心的躺着了。洛阳米贵,物价飞涨,她身上的钱已经彻底花完了。   如今朱璃的荷包里面只有一锭马蹄金——这还是长乐王窦建德赏她的。   这一锭马蹄金是朱璃压箱底的保命钱,她实在不舍得用出去。不花钱,就没店住,更没有粮食吃,朱璃就这样被赶出了店门。   好在客栈的伙计还算善良。伙计看到朱璃这幅病歪歪的模样,好心的为她指了一条明路。   “老大娘,你这个模样,某看了实在不忍。这样吧,我得到消息,如今道德坊的开福寺正在施粥放粮,赈济灾民。开福寺的妙善住持可是个大善人,她不但施粥给吃不上饭的百姓,还为百姓看病。你这样子,去开福寺寻妙善女尼才是正理。”   “有劳店伙。”朱璃一边咳嗽一边连连点头感谢人家。   自被公孙伤了之后,朱璃就舍了男装,给自己化妆成一个老太太,这到是省了太多麻烦。洛阳城里谁也不会对一个风烛残年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太太有什么歹念。   朱璃找了一根棍子当拐杖,背着自己从不离身的小包包,捧着一个破碗,一步一步的向道德坊走去。   洛水宛如玉带从洛阳城中笔直穿过,道德坊在洛水南岸。店伙计说的开福寺,就在道德坊中紧邻洛水。   此时开福寺前已经排了长长的一条队伍,一群面黄肌瘦的百姓正端着破碗伸着脖子向前看。   如今瓦岗军断了运河上大部分船运,这就导致城内的活计骤减,很多人都失去了收入,偏偏此时粮价又飞涨。又没钱,粮价又涨到天上去,这样许多底层人家只能变卖典当度日。   他们本以为可以熬过这段艰难时日,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战争打了这么久,几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分出胜负,粮食依然进不来洛阳。   最终在卖光了一切之后,这些人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赤贫,只能乞讨度日。这几日道德坊的开福寺女尼开起了粥厂,为灾民施粥,洛阳城中的灾民纷纷捧着破碗赶了过来。   道德坊一下涌进了这么多人,顿时拥挤不堪,好在有一群健壮的荥阳郑家的仆人在维持秩序,到也让队伍勉强保持着规矩。   朱璃拄着拐棍来到了道德坊。此时她全身疼痛难忍,胸口还有一丝丝血迹渗透出来,她知道自己快熬不下去了。如今的她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她只想喝一口热乎乎的米粥。   队伍漫长的好像没有尽头,朱璃混在人群中,一点点的向前挪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朱璃感觉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她终于来到了粥棚之中。   竹子搭的凉棚有十几丈长,一排放着不知道多少的大木盆,盆里有香喷喷的米粥,还冒着热气。   朱璃不禁咽了一口唾沫。这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能将整只木桶都吞进肚子里面。   好容易熬到了她,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尼正拿勺子舀起一勺子白粥准备倒入朱璃的陶碗中,却在这时,突然有人说道:“慢着。”   年轻女尼立刻停下了动作,朱璃距离吃上一口粥,只差那么一点点。   她大怒,这是谁让自己吃不上饭?她扭头望去,就见那端走过一个中年女尼。   此人宝相庄严,一脸的善良。她走到朱璃面前,望着朱璃关心的说道:“女施主,你是不是犯了什么病?”   朱璃一看这女人双眼望着自己胸口,她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胸口处已经有一点点血迹渗透出来。   “贫尼妙善,多少会点岐黄之术,施主若不嫌弃,请跟我来。”妙善转头慢慢前行。朱璃一听这话,粥也不吃了,连忙跟在妙善身后。   妙善带着她穿过两重院落,来到开福寺后殿。虽然只是短短一段距离,但是这里和刚才宛如两个世界。   开福寺前是一群群的饥民,他们仿佛从地狱里面出来的小鬼,一个个眼神呆滞,面目无光,在酷热的高温中仿佛随时都能死去。   而开福寺的后殿却到处种植松柏,高大的树木是最好的遮阳棚,将暴烈的阳光都遮挡在外面。一阵风吹过,带来了洛河微凉的气息,河水的爽利和松柏的清新混杂在一起,那味道竟然让朱璃精神一振,仿佛肚子都不那么饿了。   妙善住持好心的为朱璃端来了一碟小点心和一碗茶。朱璃双眼放光,立刻狼吞虎咽的吞了下去。   见到朱璃吃完,妙善满意的露出了笑容:“女施主,出家人慈悲为怀,可否让贫尼看看施主患处。”   房间内只有妙善和朱璃俩人,朱璃放下包裹,小心的解开自己衣裳。   大隋朝这个时期,民间的医生还很稀少。此时民间的医疗服务主要由各处寺庙道观提供,这叫病坊。开福寺就是寺庙的同时还是病坊——看病之坊。   妙善双眼仔细打量着朱璃的胸前。朱璃的胸口黑乎乎一片,仿佛千年没洗澡的懒蛋一般。这到是瞒过了妙善的双眼,让她没有发现朱璃是个妙龄少女。   伤势不轻。妙善看得出来,朱璃的胸已经左右不一般大,显然左边肿胀了不少,而且有一个部位已经皮肤破裂,一丝丝的血迹正不断渗透出来。   “呀,女施主,你这好像是兵器所伤啊!”妙善有点吃惊。这么大岁数,还有谁用兵器伤你。   “妙善法师,我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路上遇到乱兵抢劫,不幸挨了一棍子。”朱璃早就想好了措辞。   “原来如此。唉,这个世道!”妙善叹了一口气,示意朱璃穿好衣服。   “妙善法师,我这伤有的治吗?”朱璃担心的问道。   “女施主,佛家讲究慈悲为怀,你这伤,自然是有的治。”   “啊!那恳请妙善法师大发慈悲。”朱璃顿时心中一喜。   “佛家的慈悲是不缺的,可是,女施主,现在这世道你也看到了,慈悲不能当饭吃。你看外面那么多等着一口米粥救命的灾民。他们难道不需要佛祖保佑吗?”   “需要。”   “这就对了。女施主,我一看你样子,就知道你不是洛阳本地人。不知女施主仙乡何处?”妙善突然和朱璃拉起来家长。   “江南。”   “难怪,纵然女施主年纪大了,依然有江南风韵。”妙善露出微笑:“女施主来洛阳是投亲吗?”   “不是,我只是逃难的。”   “这倒也是。我听说南边比北边乱的还厉害。洛阳这边好歹只有一个瓦岗寨,南方那边,杜伏威,辅公祏,李子通,林士弘,一个个的反贼太多了。”   “妙善法师说的是啊。”朱璃只能点头。   “那么,女施主,你这是抛家舍业啦?家里还有……”   “没有人了,兵荒马乱的,孩子都死了,就我老太太一个。”   “哎呀,这样呀。那你江南的家,也卖了?”   “妙善法师,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朱璃意识到不对劲。她到也干脆,不和女尼姑绕弯子。   “女施主,本尼的意思也不难猜。你看你抛家舍业来到洛阳,到了洛阳就来到了我的开福寺,这就是缘分。你有病,我有药,这更是因果。可是你看看外面的饥民,我佛慈悲,他们来到我的开福寺,我就得供养他们。可是供养就要有钱。如果放在平日,我为施主熬药绝不收你半文钱,但是现在这个特殊时局下,施主不为苍生尽点力吗?”   “你!”朱璃顿时明白了。原来妙善这个贼秃要钱!   顿时,妙善在朱璃眼中的形象一落千丈。   “妙善法师,我这一路逃难,哪里还有钱啊。如果我有钱,我哪能来开福寺要饭?”朱璃感觉不妙,她抓起包裹起身说道:“法师,不打搅了,某……”   “倒,倒也!”不等朱璃说完,妙善已经抬起手,伸出一根葱葱玉指点着朱璃说道:“还不给老娘倒下!”   朱璃应声而倒。   “吃了老娘的迷魂散还想走!”她早在点心和茶水中下了能迷晕人的药。   妙善起身走到朱璃身前,蹲下身子,将朱璃不离身的包袱抢到手中。   她就地解开包袱,飞快的将包袱内一样样的东西扔了一地。   “这老太太,这么大岁数不嫌丑,还带着化妆盒子。”妙善根本看不上朱璃的化妆品,直接扔进了垃圾筒。   然后是几件换洗衣服,自然也入不了妙善法眼,都扔掉。   终于,妙善眼神一亮,她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一锭马蹄金,黄澄澄散发着金光!   这是金子啊!哈哈。妙善心中大喜。她一眼就看出朱璃不是本地人。这种人妙善每天都会见到几个。他们从天下各地落魄到洛阳,一般来说,都会随身带着细软。   开福寺就趁着城内饥荒的机会,大开粥棚,引得这种人前来,然后趁机夺取他们的财富。   至于财富的主人吗,自然不能再任由他们活在人世间。   有两个女尼过来,将昏迷不醒的朱璃拖进了牢房。   妙善从隐蔽处取出自己的钱箱打开,里面是金光一片,都是各色的金条金饼子。她将马蹄金小心翼翼的放进钱箱,然后盖好了盖子。   “郑三郎一定会夸奖于我!”妙善心里美滋滋的。   开福寺背后的主人是荥阳郑氏,往日里管理这里的正是郑家三郎郑倡。   郑倡给妙善下达了命令,让她尽量的弄钱,他现在需要大量的钱。   荥阳郑氏,乃是天下五姓七望之一。可以说这个时代,天下人心中最顶尖的人物,都出自五姓七望,就连大隋朝皇帝比起五姓七望都差的很远。   这样的士族竟然会缺钱?真是不可思议。然而郑三郎真的缺钱。   他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因为他要买买买! 第16章 洛阳城中的明争暗斗   如今是隋朝大业十三年,九月份。瓦岗军围城之下,洛阳城里闹起了粮荒,粮荒导致饿殍遍地。   这些没有钱也没有粮食的人,不知道自己会倒在哪个角落,他们只知道再没有东西吃的话,自己就会如路边的饿殍一样,躺在墙角树下,被烤死人的阳光暴晒,直到洛阳城内哪个世家大族的家丁奴仆过来将他们打扫掩埋。   “真真是热死了!”郑三郎半躺在湘妃竹编织的精美竹席上,望着眼前的一箱子金子轻佻的一笑。   “三郎,还要加一些冰吗?”公孙玉音坐在一边,贴心的询问。这间屋的墙壁有夹层,夹层中有冬天从洛水取来保存到现在的冰块,现在正不断散发着丝丝的凉气,让屋里保持着宜人的温度。   “加!我堂堂郑家缺这几块冰的钱吗?”郑倡豪气四射的拍了拍眼前的钱箱。   “妙善法师很能干。”公孙玉音送上了不要钱的马屁。她知道妙善法师的开福寺正如这自己这如梦楼一样,都是荥阳郑氏的产业。可是尽管如此,公孙玉音却对妙善从心底反感。   她的如梦楼为郑氏赚钱,赚的是欢场钱,赚的是有钱人的钱。没钱的人也进不来。   而妙善的钱怎么来的,虽然妙善不说,郑三郎也不提,可是在洛阳这么久,公孙玉音焉能不知道妙善的底细。她的开福寺每次做慈善的时候,都会借此生吞活剥一批落难者的细软家私。   妙善给郑倡的这一箱子金子,不知道是多少家的血汗和生命。   公孙玉音每每于心不忍,但是她却不敢对这件事说半个不字。她是荥阳郑氏的家奴,没有胆量也没有资格指责主人。现在郑倡对她还有三分尊重和客气,完全是因为她自幼被送到了太白山上老君观,成为了老君观的弟子。荥阳郑氏尽管是天下之望,却绝不敢对太白山老君观有半点不尊重。   正是因为公孙玉音的这个身份,她才能在如梦楼维持住自己的清白,只卖唱不卖身。这样的情况下她自然要加着小心做人,不敢轻易得罪郑倡,更别说指责了。   她知道现在郑倡需要钱,很多钱,大量的钱。   因为现在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可以让荥阳郑氏在洛阳巧取豪夺。   如今洛阳城外的蒲山公李密气势汹汹,城内的王世充忧心忡忡。王世充将军对上瓦岗军的蒲山公李密,打一次输一次,打多少次输多少次,现在他已经输的不敢出城了。   所有人都看的明白,洛阳城撑不住多久。一旦城破,一些人就不会有活路,比如当今皇帝杨广的孙子越王杨侗。   大隋皇帝杨广如今在江都玩耍,洛阳丢给了孙子杨侗。一旦李密破了洛阳,杨侗以及皇室家族显然处境不会妙,搞不好人头都保不住,所以很多皇室家族都趁着城市没有被攻破拼命想将房产田地卖掉变现。   有人卖,自然就有人卖。皇室家族拿的房子和地都是好的,如果不是局势所迫谁也不舍得卖。这是个天大的便宜,谁都想捡。   荥阳郑氏想捡便宜,范阳卢氏也要捡便宜。   荥阳郑氏在洛阳城里的负责人就是郑倡郑三郎,范阳卢氏在洛阳城里面的负责人是卢仁晋卢大郎。   他们是最主要两大买家,其余小买家一时半会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   之前范阳卢氏在洛阳的钱比荥阳郑氏要多。郑三郎和卢大郎打过几次擂台,争过几处房产,最终都没有争过对方。他眼看着上林坊、玉鸡坊、承福坊的大量房产都归了卢氏,心里一直暗骂。   后来卢氏将手都伸进了道德坊,这更让郑三郎没法忍。郑家一直视乎道德坊为自己的地盘,开福寺都建在这里。现在卢氏买了坊东南角的一大片房产,等于直接抽了郑家俩嘴巴,郑三郎气的鼓鼓的。   不过那时候他干生气没办法,谁让范阳卢氏在上一代捧对了人呢。   大隋朝,可以说是范阳卢氏一手捧起来的。杨坚在夺得北周天下,进而统一南北的过程中,范阳卢氏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不知道多少金钱,粮食,物资,还有卢氏子弟,都给了大隋朝的开国皇帝杨坚,这才有了隋朝一统天下。   而后卢氏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大量卢氏子弟被安排在各个油水丰厚的官位。卢大郎的弟弟卢仁朂,就在江都做县尉。江都,正是现任大隋朝皇帝杨广所在地方,这个地方的地方治安官给了卢家,可见卢家在大隋皇室心中的地位。   卢仁晋就是带着卢家多年打造的财富,在洛阳和郑倡对阵。   现在的局势对于两家来说都很微妙。卢家看得出来,这大隋皇室看来是不行了,好在他们已经选择了下一代的皇帝:王世充。   王世充,字行满,本来姓支,是西域的胡人。他父早逝,他母亲改嫁给王姓,所以他就改为姓王。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范阳卢氏早早发现大隋皇室前途不好,所以在精心挑选过后,选择了王世充作为下一代的皇帝。卢氏利用自己的势力,短短时间内就将王世充一路提拔起来,从汴州长史到江都丞,兼任江都宫监。   自此王世充就陪在大隋皇帝身边,直到洛阳被瓦岗军围困,皇帝派他来解围。   王世充来到洛阳,卢氏更有了主场的优势,在洛阳城内,范阳卢氏稳稳压住荥阳郑氏一头。然而这仅仅是在洛阳城内,城外可就是李密的瓦岗军。   李密背后正是荥阳郑氏。现在李密对洛阳虎视眈眈,城里人心惶惶的局面就是李密的瓦岗军造成的,这又让荥阳郑氏有了更多底气。   卢大郎和郑三郎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竞争,郑三郎输多赢少,眼见着卢氏大量吃进洛阳房地产。   恰在郑倡束手无策的时候,百戏团突然给他了一个神药风油精。郑三郎马上意识到这是个绝对的好东西,他在百戏团没回洛阳之前就已经搜刮了洛阳所有药房,买齐了全部原材料,一旦等公孙玉音和祖长桑回来,风油精作坊立刻开工。   这个时候的高门世家,其实就仿佛后世的大公司大集团一样,他们有着自己的土地工匠作坊,根本不需要外求。   郑倡搭建的这套风油精制作流程可比明革野路子摸索的那一套强多了。等百戏团回来之后,祖长桑亲自指导,风油精很快就制作成功。   在九月流火的天气下,风油精一上市就被疯抢。谁家不需要这么神奇的驱蚊解暑药水呢?   风油精堪比旋风,疯狂的洗劫着洛阳的钱币。郑三郎靠着风油精打了一个翻身仗,借此赢了卢大郎几笔。   今夜有个大决战,是温柔坊一家妓寨的买卖。   销魂馆,是杨侗的产业,就在温柔坊,现在杨侗着急脱手。   郑三郎对销魂馆志在必得!洛阳城内当红的秦楼楚馆有三家,除去自己家的如梦楼,就是杨侗的销魂馆,还有秦王李世民的红颜阁。   现在杨侗要把销魂馆卖了,郑倡必须拿下。这个销魂馆就在温柔坊,和郑家的如梦楼同在一个坊,这要是被卢家拿走,岂不是天天打自己的脸!   正因为如此,他才让开福寺妙善法师加把劲,多弄点钱。   妙善的确没有辜负郑三郎的期望,这一箱黄金给了郑三郎极大的底气。   “公孙大家,”郑倡坐直了身子,认真对公孙玉音说道:“今夜在销魂馆必然有一场恶斗。若论歌舞唱作,郑家有你到是不虚卢氏,可是论起文采,我怕咱们多少不那么有底。这样,你去请一下明郎君。我看好他的文采,让他务必帮我郑家赢下这一局!”   赢下这一局!也就是必然要赢下销魂馆!想起销魂馆,公孙玉音眉头微微一皱。   当今洛阳城中,所有秦楼楚馆中最红者只有三人。   如梦楼,公孙玉音。   销魂馆,令狐香袖。   红颜阁,薛如墨。   城中登徒子有言语:“公孙俏丽令狐媚,不及如墨解语花。”   在世人眼中,尽管公孙玉音和令狐香袖都已经是人间极品,然而却还是比不过红颜阁的薛如墨。   幸亏今夜是和令狐香袖打擂台,公孙玉音还很有信心。如果对手换成薛如墨,此刻的公孙玉音还真没必胜的把握。   销魂馆和如梦楼都在温柔坊。   今夜乌云密布,有隐隐带着水汽的晚风吹过。明革跟在如梦楼一群人身后,三转两转,来到了温柔坊的东南。转过街角,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串串鲜红的灯笼。   红色的灯笼好像燃烧的花朵,为客人铺出一条心动的道路。道路尽头,是掩映在松柏之间的一幢二层小楼。   小楼的每一个挑檐下,都悬挂着一盏巨大的红色灯笼,光影中,小楼仿佛被红绡包裹,又似让晚霞缠绕,风起处,恍惚有流莺飞舞,凭添一段风流。   这就是销魂馆呀!   明革心里暗暗赞叹。他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快两个月了。这两个月他仿佛做过山车一般,从山巅到谷底,再从谷底到山巅,只把他的心灵折腾的七荤八素,苦不堪言。   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越,这已经是个天大意外,结果穿越过来就做奴隶,这让他真无法接受,然后总算被百戏团救出了乐寿城,逃出了小胡子的魔爪,可是到了洛阳,他发现自己仿佛又进了监牢。   在洛阳,公孙玉音根本没有放他离开的意思。尽管明革多次明示暗示自己要离开洛阳去长安,然而公孙玉音一概不答应。   明革已经越来越了解这个时空的社会情况。他现在事实上才出牢笼又入虎穴,逃出小胡子的掌握,却又落入了公孙玉音手里。   此时郑三郎已经宴请过明革三四次,表示愿意招揽他作为荥阳郑氏的客卿,然而明革怎么能答应。他现在已经隐约感觉到这个大唐和自己书本学到的那个大唐似乎不太一样。   公孙玉音对明革很感兴趣,没事时候就和明革在一起。在彼此交流中明革意识到荥阳郑氏竟然是李密背后的**。   而王世充身后也站着人,就是范阳卢氏。   公孙玉音要明革留下来,跟她一起见证瓦岗军攻破洛阳城,拿下隋朝皇室,自此改朝换代。这已经是公孙玉音对明革最大的坦诚,明革对此心知肚明,也非常感激,但是他还是不能接受公孙玉音的邀请。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李密根本不可能打下洛阳城,更不可能当上皇帝。这个时空只有一个真正的位面之子,就是秦王李世民。   所有和他做对的人,不管是他的敌人还是他的兄弟,甚至还包括他的老爹,都被李世民拿下了。   既然明革清楚这些,他又怎么可能留在洛阳等死。即便不死,那也不能跟着李密混呀。   面对明革的拒绝,公孙玉音又意外又遗憾。她不明白为什么明革放着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不要,而是非要跑去长安。   难道洛阳还不好吗?实际上在这个时候,洛阳要远比长安繁华。   洛阳是新城,是大隋皇帝新建的,才迁都过来不久,而长安现在还是个破败的老城。   比起洛阳,长安什么都不是,公孙玉音真不知道明革为什么一定要去长安。   难道洛阳的花不美吗?难道洛阳的女人不漂亮吗?   明革越是要走,公孙玉音越是不让。直到昨天,直到公孙玉音知道了今夜的比试,她终于给了明革一个机会。   如果明革能帮自己战胜销魂馆的令狐香袖,自己就放他离开。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这是他们俩昨夜的誓言。   现在销魂馆就在眼前。   明革扶了扶头上的幞头——这是唐朝男人都戴的一种帽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跟在公孙玉音的身后迈步走进了销魂馆。   “郑三郎,公孙大家,有请!”一股甜腻腻的声音传来,明革抬头一看,二楼有一个妩媚的小娇娘探出头来。她正好奇的打量着自己。   “令狐大家,郑三郎有礼了。”郑倡随手丢给身边伺候的龟奴一个黄金做的金豆子,然后一马当先上到二楼。   今夜,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郑三郎誓要拿下销魂馆! 第17章 令狐香袖   销魂馆精巧别致,仅仅是一幢二层的小楼,静静的隐藏在温柔坊的一角,然而今夜的销魂馆中却聚齐了三大巨头。这三个人,每一个人跺跺脚洛阳城都会颤抖,更别说他们同时聚在一起。   此时的销魂馆就是全洛阳的中心,洛阳城内外的有心人,目光都透过深深夜色望向这边,望向这三个男人。   范阳卢氏的卢仁晋,荥阳郑氏的郑倡,洛阳大将军王世充。   销魂馆是越王杨侗的产业,王世充是洛阳大将军,他守护着越王,也就代表杨侗坐了主位。   这一处产业是一定要卖的。杨侗别看年纪不大,但是天资聪颖,局势看的很明白。洛阳城只要被瓦岗军攻破,这一处产业就会被白白夺走,自己一文钱都落不下。   唉,那时候别说钱了,越王的脑袋能不能保住都很难说。必须卖,尽快卖,换成黄金好跑路。   如今够资格买销魂馆的买家只有两个,郑倡代表的荥阳郑氏,卢仁晋代表的范阳卢氏。从感情上来说,杨侗愿意将销魂馆卖给范阳卢氏。   范阳卢氏用尽全力捧出了大隋,捧了杨侗的曾祖父杨坚成为开国皇帝,杨侗自然和卢氏亲近。   然而现在围困洛阳的是瓦岗军。瓦岗军在蒲山公李密的带领下,兵精粮足,几个月以来,和王世充打了大小不知道多少仗,李密每战必胜。现在洛阳城内几乎没有了存粮,别说百姓没吃的,就连皇宫都快断粮了。   这时候杨侗更不敢得罪荥阳郑氏。郑倡不仅在洛阳存着大量的粮食,而且城外瓦岗军背后的支持者就是荥阳郑氏。他只要放一句话出来,洛阳的粮荒马上就能解决。   这样的情况下,杨侗也不敢不搭理郑倡。反正他现在还是个孩子,才十三岁,正好藏在皇宫不露面,而是把王世充推出来。   杨侗知道,这一次范阳卢氏选择了王世充为下一任皇帝,所以王世充到是也和自己算是同一伙的。   王世充扶了扶头上的幞头,将鬓角的头发向里面塞了塞。他是胡儿血脉,头发有淡淡的黄色,这让王世充每每想起都有点不安。 如果自己是正宗汉室血统,怕是卢家对自己支持的力度更大吧。   他偷偷扫了一眼左手边的卢仁晋。卢家大郎。   卢大郎正偎红倚翠,左右各有一个女郎腻味在他身上。看起来卢大郎对今晚这场争斗并没有放在心上,显得稳操胜券。   好!王世充暗自点头。他希望卢家赢下一切!卢家越强大,自己得到的支持也越有力。   王世充现在已经坐到了东都洛阳大将军这个位置,统领着十万军队!只要打败城外的瓦岗军,王世充就可以逼迫杨桐禅位给自己。   他这时候连未来新朝的国号都想好了,就叫“郑”!   能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还要看右边这个人。王世充望向右手。   郑三郎半躺在席子上,身边没有女人伺候。他眼光一直没有看王世充,也没有看对面的卢大郎,而是色眼迷离的望着销魂馆的主人:令狐香袖。   别看销魂馆就在温柔坊中,但是郑三郎还真没有和这里的头牌令狐香袖亲热过。也许今晚过后,销魂馆就换了主人,郑三郎的想法就能一夜达成。   那就走着瞧吧。   “卢大郎,郑三郎,两位都是有身份地位的大人物,一个小小的销魂馆不要伤了两家和气。”王世充开口了。   “那么依王将军之意呢?”郑三郎斜眼看了看王世充。这个胡儿,看你还能这样坐在我面前几时。   “越王殿下非常尊重范阳卢氏和荥阳郑氏,一个令狐香袖岂能让两家起了龃龉,所以殿下为销魂馆定了个价格,五十斤黄金。”   五十斤黄金的价格绝对是良心价。郑倡本以为要拿下销魂馆最少要七十斤黄金,最高会到一百多斤黄金才能如愿,可没想到杨侗只要五十斤。越王这小孩算是会做人。   五十斤黄金郑倡和卢仁晋都能轻松拿出来,看来谁能最终拿下销魂馆,还是要比试一番。好在郑三郎早就料到了这一点,他看了看坐在角落的明革,心里越发有底了。   “三郎,”这时候卢仁晋开口了:“王将军此言甚合我意。五十斤黄金,随便玩玩,不伤和气。”   “卢大郎,就如你所言。”郑倡说到这里坐直了身体,他傲然扫视一番:“温柔坊也算是小弟的主场,主随客便,怎么玩就听卢大郎的。”   “好,三郎,那我也不客气了。我看不如这样。”卢大郎指了指隐在阴影中的一个绝美小娘子:“今日难得令狐大家和公孙大家同处一室,刚巧让我等俗人能看个花开并蒂。就让两位大家各自尽显平生所学,比个高低上下。如果公孙大家赢了,销魂馆归你,否则就归我。你看如何?”   “卢大郎,你这个办法不错,但是小弟还有个疑问。”   “请讲。”   “常言说得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公孙大家和令狐大家都是擅舞的,这舞蹈如何分高低呢?”   “三郎说的也是。如果你说公孙大家跳的好,我说令狐大家舞的妙,自然是谁也说不服谁。所以我还有个计较,保管你满意。”   “噢?大郎请讲。”郑倡看到卢仁晋这么说,一下子也来了兴趣!他们这帮士族子弟早就玩腻了寻常游戏,只有新奇的东西才能让他们有点兴致。   “三郎,这销魂馆左右不过是五十斤黄金的事,真不值得让我两家各派武士来打生打死的争。”   “不错,却是不值得。”   “两位大家的舞蹈如果难以分胜负,那么我们就各出一个文士,再比两场。”   “怎么比?”   “这样,我这边的文士,要为令狐大家作诗一首,而你那边的文士,要为公孙大家作诗一首,两首诗来比较。”   “好呀。这办法好。不过如果还是不分高低呢?”   “如果还不分高低,那就掉过头来,两位文士交换对象,让你的文士为令狐大家作诗一首,我的也为公孙大家作诗一首,再来比过。如此三场比过,谁输谁赢,自有公论。”   “妙哉!”郑倡抚掌大笑。这个卢大郎还真有点鬼点子。好玩,有趣:“就依大郎所言。想来大郎的文士,就是徐祭酒了!”   “正是老朽,郑三郎,冒犯冒犯了。”卢仁晋身边的一个白胡子老者冲着郑倡抱了抱拳,多少有抱歉的意思。   此人不是一般的文人,他是越王杨侗身边的官员,东都洛阳的国子监祭酒,姓徐,徐文远。按理说以他的身份,不应该介入郑卢两家的纷争。但是杨侗多少有点私心,他想将这一处产业给卢家,所以定了个低价,然后再让徐文远出来帮卢家。   徐文远是国子监祭酒,是当世大儒,有他坐镇,足以稳赢后两场。   卢仁晋自然信心十足,他哈哈一笑对着郑倡说道:“三郎,这个便宜我可是先占下啦。如果你要是自认不敌,那也不用比了,省的伤了和气。今夜我命令狐陪你一夜,也算赔礼。”   “无妨!”郑倡摆了摆手。他指着角落中的明革说道:“这是我郑家新请的客卿,明革。我郑家就由明郎君出战。”   “明郎君。”王世充望向明革。他从来没听过这么一号人物。   不只是他没有听过,在座的除了郑家人都没有听过明革的字号。卢仁晋和徐文远交换了一下目光,徐文远摇了摇头。他知道卢大郎在问他是否认识明革,可是他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不过徐文远一点不担心。这么一个小年轻,又能有什么水平,敢和老夫论诗!   卢大郎也是同样心思,两人俱都是气定神闲。   王世充一看如此,卢家都立于不败之地,那就开始吧。   “好,郑三郎,卢大郎,本将军做个证人,比赛开始!”   红烛依次灭掉几根,同时又点亮另外几根。明革留心看去,就见几个丫鬟将一面面铜镜摆在了合适的位置,于是一道道光线竟然被聚焦到房间的中心。   那里无疑就是舞台。   真没想到!在遥远的大唐,竟然已经有了后世的舞台灯光雏形。这让明革大吃一惊。   “玉音姐姐,小妹是销魂馆的主人,我先为姐姐舞一曲。”令狐香袖从幽暗中缓缓走到了烛光的中心。   这一手让公孙玉音暗自佩服。她的确没有占自己便宜。这地方是令狐香袖的家,她天天在此跳舞,自然一草一木都熟悉,不会犯错。如果令狐让公孙先跳,则公孙难免会生疏。现在令狐先舞一曲,公孙就可以在旁边仔细观看,对于她后面的发挥的确大有好处。   看来令狐香袖的确是个人物!不过她越是如此大气,越是激起了公孙玉音的斗志。   “好,令狐妹妹,请。”   胡笳声起!一股大漠风沙仿佛带着狂暴的热气突然降临在小小的房间中。   那是热情,是渴望,是人类最本能的欲望。   一条长长的红色丝带突然如毒蛇一般从令狐香袖身上射出来,随着丝带越来越长,令狐香袖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丝带随着胡笳声的起伏而飞舞,在每一个人的眼前穿过,又灵巧的回到令狐香袖的一双玉手之中。   这一双手仿佛为这一条丝带注入了灵魂,曾经紧紧包裹在令狐身上的丝带变化为一条让人恐怖又莫名想亲热的毒蛇,在令狐香袖巧妙的操弄下,毒蛇点过每一个人的心房,抚过每一个人的脸庞。   毒蛇越灵活,令狐身上的衣服越少,她的一双雪白的长腿渐渐暴露出来。   明革已经看了出来,这个令狐香袖应该有西域胡人血统,她的五官更加立体,皮肤也更加白皙。此刻红丝带衬托着雪一样的肌肤,在狂暴催动的胡嘉声之中,令狐香袖让在座的每一个男人开始血液沸腾。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郑三郎都被迷惑的五迷三道不知身在何处。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令狐香袖歌声在不知不觉中响起,顺着毒蛇一般的丝带飘到每一个的耳中。   这是南朝乐府《西洲曲》,此时很著名的一首歌。自古以来,诗词都是可以唱的。就如后世的歌词一样。   令狐香袖不但舞姿迷人,身段诱惑,她的歌声更是有一种奇怪的魔力,仿佛声音能钻到人的心底一般。   听着她的歌声,每个人的心底都是一颤,好美。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唱到此处,胡笳声收,红色的丝带又回到了令狐香袖身上,将她包裹曼妙无比。席间只留下淡淡的香味,和绕梁不绝的余音。   果然名不虚传!明革如果不是因为认识公孙玉音在前,自己现在又是郑家这一边的人,他高低得给人家拍两下手掌,以示赞美。   王世充看的如醉如痴。他本身就是胡人出身,这个小娘子也是胡人,俩人同在洛阳,有种同病相怜的孤独感,所以王世充尤其的感动。他正要喊好,却见一道青光闪过,房中暑气似乎突然消减几分。   公孙玉音出手了。   令狐香袖的确是劲敌!玉音没想到她的功夫高明若此。在座的别人或许看不明白,但是公孙玉音非常清楚。此女有龙虎山上清宫的影子。   若非如此,她绝不能让众人如此沉迷于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那是无上的道门功夫,正如自己一般。   她绝不能让众人被令狐香袖迷惑了去,所以一剑刺出,宝月剑上蕴含的寒气刺破了令狐香袖留下的余温,顿时让众人清醒了过来。   琴声悠扬。   公孙玉音白衣如雪,静静的站在烛光中。一缕夜风穿过窗棂,吹动玉音青丝一缕。   这一刻,公孙玉音仿佛月宫仙子,带着无限落寞和清冷下凡人间。   每个人看到她,都有一种不敢亵渎却又我见犹怜的情绪。   明革坐直了身子。他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就取决于今晚,就决定在眼前这位月宫仙子身上! 第18章 无处隐藏的才气   令狐香袖习惯性的隐藏在灯火阑珊处。这样一个绝色美人,在这一刻和黑暗似乎融为一体,不仔细留意根本看不到她的存在。   她在静静的打量着厅中的舞者。那个白衣如雪的女人,是她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如果想在洛阳成为青楼花魁,令狐香袖第一就要打败公孙玉音。   这一刻,她更是急需打败这个女人。如果这一次卢家败了,销魂馆就要归为郑家。公孙玉音是郑家的头牌,自己就算过去也只能是**。这是令狐香袖不能接受的。   好在她有这个自信,能赢过公孙玉音一头。即便两人在歌舞上平分秋色,后面还有徐祭酒。以徐文远的本事,郑家那个年轻的明郎君算得了什么!   自己赢定了。   令狐香袖嘴角弯出一个弧度,让她的容颜更显妩媚。   厅中琴音再变,从悠长转向激昂,听众闻得俱都有亢奋之意,然而公孙玉音的宝月剑散发出一丝一缕看不见的寒气,不着声色的控制住场中人的冲动。   每个人都在这又热血又冰冷境界中挣扎。   突然,公孙玉音开口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玉音的声音仿佛为冰山打开了一座大门,所有人的情绪顿时都倾斜而出。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是公孙玉音求明革为她做的一首诗。诗,在这个时代就是歌。   李白的《侠客行》提前百年出现在世上。诗仙李白名篇乍一问世,就如银瓶炸裂,所有人都被公孙玉音的歌声吸引住了。   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的两个高峰,然而此刻还是隋末,连初唐都不到,几乎所有的著名诗人和诗词都没出现,舞姬歌姬能演唱的歌曲并不多。   令狐香袖演唱一曲南朝乐府《西洲曲》,纵然已经唱的美妙异常,然而这一首被人听过不知多少遍,的确失了新鲜。   可是公孙玉音不同,她提前逼着明革为她写了一首新诗,这是她放明革离开的条件。   诗仙李白的文字,放在任何时代都是炸弹一般直指人心。所有人都被公孙玉音的歌迷住了。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曲奏罢,举座皆惊!   直到公孙玉音退了下去,所有人还都没有缓过神来。   这一首诗太震撼了。   卢大郎,郑三郎,徐祭酒,包括令狐香袖,完全被迷住了。这真是神仙文字,神仙声音,莫不是公孙玉音真是月宫仙子下凡吧。   “咳咳。”最终是王世充打破了沉默。虽然他也被公孙玉音的歌舞彻底吸引,可他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他来这里就是拉偏架的,就是要越王的销魂馆必须卖给卢家。   “卢大郎,郑三郎,今日有幸,某能同时欣赏到两位大家的歌舞,真是不虚此生。就我观之,公孙歌好,令狐舞好,这一场是不分伯仲,一般的好!”   郑倡一听这话,脸色顿时拉下来了。王世充这话太亏心了。如果单说舞蹈,两人可以说各擅胜场,然而说到歌曲就不同了。明明公孙玉音的歌要远远超过令狐香袖的歌,你就算是聋子也能听得出来。   他正要开口,对面卢大郎说话了:“三郎,不用跟胡儿一般见识。”   王世充听闻这话,双手在案几下紧紧攥成拳头。枉我如此为你卢家,我在你卢氏眼里不过是个胡儿。   “三郎,凭心而论,公孙大家这场歌舞,的确略胜令狐一筹,然而如果就此判定公孙获胜却也难以服人。不如这样,我们再比两场。我相信,三郎也想赢个漂亮!”   “好,就依大郎意思。请吧,徐祭酒。”   他们之前约好,两位姑娘舞蹈过后,文士就要上场。郑倡听过公孙玉音这一首新诗,自然知道是明革所作,由此对明革更添信心,所以也乐的大方,让徐老头先来。   “如此,老朽就献丑了。”   笔墨纸砚已经准备好,徐文远略一思索,奋笔疾书。   顷刻写完,令狐香袖来到徐文远身边,一字一字抑扬顿挫的念道:“花树重重隔翠华,玉颜无事驻羊车。碧纱笼里银缸影,照见深宫夜合花。”   “好,好诗!令狐大家还不谢谢徐祭酒。”卢大郎连声夸赞。他非常相信徐文远的能力,这一首诗也的确非凡。文字中,将秦楼楚馆的娇娃赞美成深宫里的妃嫔,端的是不着痕迹的捧了令狐香袖。   “多谢祭酒。”令狐香袖对徐文远深施一礼。   “哈哈,不必多礼,小事一桩。”徐文远根本没看令狐香袖,他的一双眼望向了对面。郑家这个小郎君面生,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也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这么年轻能成为郑家客卿,可见此人一定是有点本领,荥阳郑氏本家子弟人才济济,他们可不会养吃闲饭的。   “明郎君,请。”徐文远隔空邀请。   “好。”明革面前也摆好了笔墨纸砚。这是约好的第二场比试,第二场比试是要让明革赞美公孙玉音。他略一思索,就提起笔来一挥而就。   公孙玉音一直在明革身边,从明革写下第一句话,她的眼角眉间就有挡不住的喜色。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李商隐千古名句。   八句一出,房内鸦雀无声。   如果说之前公孙玉音那一首《侠客行》,已经让大家震惊不止,那么这一首诗可以说让他们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李白的《侠客行》这一首诗,和南**的乐府诗多少还有点传承感,而李商隐是晚唐诗人,他的诗词已经脱离了乐府诗,而且这一首更是李商隐几个巅峰之一,是能代表一个时代的杰作。   这样一首诗,由这样一个月中仙子念出来,真是让人如坠梦幻中。   公孙玉音感受又不同于旁人。自从明革来到洛阳之后,公孙玉音为了套出他的底细,没少陪他喝酒聊天,饮宴娱乐。   分曹射覆,温酒把盏,是她对明革精心的应酬。   洛阳城中,不论任何人,哪怕是郑家三郎郑倡,如果被自己如此一番的操弄,都会失魂落魄一般任由自己摆布,可是唯独这个明郎君。虽然他也有酒就喝,有舞就看,有玩就玩,但是公孙玉音却套不出他半点秘密。   甚至她觉得这个小郎君可能当和尚当久了,是不是已经没有了男女之间欢爱的欲望,要不怎么他对自己总是彬彬有礼呢?   可是没想到啊,今日就在自己眼前,他突然为自己写下这么一首诗。这么说自己为他做的一切他都心里明白。   “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切都默契在心。   公孙玉音顿时清楚了明革的心意。他这是向自己再一次表达离开的决心。不管自己对他怎么的好,他都要“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长安难道就那么吸引你吗?难道你以为长安的李渊才是未来的主人。放着郑家不选择,偏偏去选一个李家!   好吧!   既然我应允了你,那我也不能食言!公孙玉音知道自己赢定了。自己的歌舞就算不能赢过令狐香袖,然而这一首诗却绝对胜过徐祭酒许多。   已经不需要再比下去了。   然而就在大家都回味刚才一切的时候,徐祭酒开口了:“明郎君,这首诗真的是你做的?”   此言一出,一股怪异的气氛顿时弥漫在房中。   对呀,这么美丽的一首诗,怎么可能是这个年纪轻轻的小郎君做的出来。他一定是抄袭,抄袭啊!   明革被徐文远问的脸上一红。你这老头,看人真准。这还真不是我做的,我也没这本事。可是你尽管看的很准,却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现在这首诗真正的作者还没出生呢!   “徐祭酒,如果我说这首诗是我做的呢?”明革这时候不能认怂。   “老夫不信!我们说好了比三场,还有一场,如果你还能做出如此好诗,老夫就信你。否则的话,老夫可不会认输!”说着话,徐文远拿起笔:“我先来。这次我要送给公孙大家一首。”   他写诗真快,唰唰唰就写完了。   公孙玉音走了过去,拿起念道:“玉簟夜凉新,秋蛾暗里颦。如何天上月,独照掌中人。”   不错,也是很不错的一首诗。徐文远将公孙玉音描写的带有月中仙子的气息,那么美丽,那么清幽。   “小子,该你了。”徐文远恨恨的扔下笔。他刚才已经完全被“昨夜星辰昨夜风”所打败,这八个字一出,就已经是他今生无法达到的高度,更何况后面的“心有灵犀一点通”,然而徐祭酒绝不承认失败。   他不相信明革小小年纪能写出如此的诗作!这一定是偷的!至于偷谁的,他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明革自己写的。   他必须要明革再写一首。偷人家的诗,总不能偷那么多。而且这次是换了描写对象。之前他可能提前为公孙玉音准备好的,现在你写令狐香袖,还能准备好吗?   此时,令狐香袖幽幽的走到了明革身边,她附身在明革耳边轻轻说道:“请小郎君垂怜奴奴。”   此时的令狐香袖知道自己肯定输了。和徐文远不同,范阳卢氏,荥阳郑氏,是如今的五姓七望,他们是天下人所看重的,所以做事讲究的很。他们不会像徐文远一样不顾身份地位的胡说。   就算是明革真的偷了谁的诗写出来,然而现在没人知道他偷的诗是谁的,所以他还是赢了。   卢大郎郑三郎都会认。   这个时候,令狐香袖已经完全被明革那一首诗所吸引。她比所有人都更仔细的观察着公孙玉音,从她诧异的眼神中,令狐香袖知道这首诗也是公孙玉音第一次看到。   这说明诗作的确是明郎君所作。这样一首必定流传千古的诗作,竟然白给了那个女人,令狐绝不甘心。   她要明革也为自己写一首能传颂千古的名作。否则自己岂不是永远被那个女人压过半头。   明革本不想再写什么诗了。他脑袋里诗太多,多的随便丢出一首都是炸弹级别。反常即为妖,他还不想被人当妖精看待。   然而这时候令狐香袖的一句话要了明革的小命。这个女人的声音里似乎有魔力一般,让明革不由自主的想为她完成愿望,同时明革也担心对方耍赖。   如果自己不好好拿出一首诗,对方可以说第一场和第三场都是令狐赢,那就麻烦了。要钉死胜利,还不能大意啊。   好,反正自己马上就要离开洛阳,也不管那么多了。   明革提起笔来,随手写了下去。   公孙玉音在对面,看不到明革写了什么。她只见令狐香袖的眉头一开始皱在一起,似乎有点愁容,然后眉头渐渐舒展开来,眉毛弯成了细细的一抹柳叶,笑容最终如花一般绽放。   令狐香袖拿起纸来,不紧不慢的说道:“明郎君这一笔字真是好看。奴爱的不得了。”   “过奖了。”明革赶紧谦虚了一下。   “明郎君,你对不起奴,怎么给公孙姐姐写的就是诗,给奴却是长短句。”   “用脑过度,才思枯竭。”明革立刻辩解。   “长短句,奴也喜欢。”令狐香袖皱眉思索了一会,最终叹口气说道:“这个长短句,奴却不知道配什么曲了,只好念出来。”   这一番话把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勾了起来,到底这个小郎君写了什么?其中徐祭酒最是着急,如果不是这里有卢大郎郑三郎坐镇,他都想直接抢过来看看了。   就在他急不可耐的时候,令狐香袖开口了:“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气煞我也!”徐文远听到这首长短句,立刻起身而去。   这个时候,词这种艺术形式还没有大规模的登场,然而词的雏形已经出现,就是这种长短不一的句子组合在一起,称为长短句。   这一首长短句,让徐文远相信了明革的才气。   第三场比试,要换描写对象来写诗。这里面其实很有说道。因为你描写的是你的对手,所以你不能写的比刚才那一首还好。但是如果你写的不如对面,岂不就是输了?所以这第三场比试难就难在这里。   徐文远自己就做的很好。他描写令狐香袖时候,用的是宫中妃嫔来比拟,而写公孙时候,就不在给她具体身份,显然是令狐要胜过公孙。   他觉得明革小小年纪,绝没有这个能力。可没想到明革的才气远超他所料。   明革用长短句来写令狐,这个格律就比诗略低一筹。这时候显然诗要比长短句地位高。   这一样,就将令狐摆在了低于公孙的位置。然而这一首长短句,却巧妙的点出了令狐微妙的心态。   她是销魂馆的红姑娘,和如梦楼的公孙一直是平起平坐。如果郑家买下销魂馆,显然令狐的地位就变成公孙之下。以令狐的高傲,自然会萌生去意。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满腹心事,三千烦恼,岂有比这一句更能表达?   这个年轻人,莫非是妖孽!他怎么能有如此的急智,还有如此的才气。   明革直接把徐老头气跑了。   “哈哈,明郎君,好本事!”郑三郎举起酒杯:“老夫敬你。”   “明郎君果然才气纵横,我卢大郎也是佩服。今日有幸,某闻得三首绝佳文字,必须赏。”说着话,他挥了挥手,丫鬟立刻拿出十个金饼子捧到了明革面前。   明革微笑着收入囊中。自己正要赶路,盘缠就来了!   郑倡见他收了卢家金子,心中很是不快。   “我宣布,这场比试,郑三郎获胜。销魂馆是郑家的了。”王世充恰到好处的解开了席间小小的尴尬。   “酒,乐,舞!”随着王世充的命令,房间中顿时鼓乐齐鸣,莺歌燕舞,一派靡靡的景象。 第19章 地府判官   此时的饮宴真的是通宵达旦。   卢大郎输掉了志在必得的销魂馆,心情并没有任何沮丧。洛阳城很快就要换主人,在这纷纭迷乱的时候,有大量机会可乘,不在于一城一池的得失,更何况此时洛阳城外瓦岗军的首领是蒲山公李密。   世人都不知道李密背后站着的是荥阳郑氏。这点卢大郎心知肚明,所以他也不会为这么一处青楼和郑三郎翻脸。当今天下本质是士族的天下,而不是皇族的天下。   皇帝是舟,士族如水。士族想捧谁当皇帝就捧谁当皇帝。   范阳卢氏之前捧起来了隋朝开国皇帝杨坚,之后赚的盆满钵满。现在天下又到了易主的时候,现在看来,似乎是荥阳郑氏占有一定的优势。他们暗中支持的蒲山公李密带领瓦岗军牢牢锁住洛阳城的粮道,再这样持续下去,几乎不用打,卢氏支持的王世充就要认输。   这样情况下,卢大郎更不想和郑三郎交恶。   不想交恶,那就喝酒。这顿酒一直喝到天光放亮,众人才纷纷东倒西歪的睡下。   明革也被灌了不少酒,这时候有点头晕脑胀。好在本时空的酒水度数远低于后世,所以明革还勉强保有一点清明。他坚决不能喝醉,因为他今天就要启程离开洛阳。   这是他和公孙玉音的约定。一旦他帮助公孙玉音取胜,明革马上就要走,一天都不耽误。迟则生变,明革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操守没什么信心。   自己对葛清禅那么好,结果呢?她却想要杀了自己。唉。   如今明革只想早早跑到长安,找个机会抱住李世民的大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命无忧,没准混得好还能混个前程。这是明革仔细思考之后寻到的唯一一条道路。   和公孙玉音相处二十多天之后,明革对如今的天下有了清晰的认识。   正如那个小胡子认为窦建德是未来的皇帝一样,公孙玉音选择了蒲山公李密。这不仅仅是公孙玉音一个人的看法,这是荥阳郑氏的看法。   公孙玉音对于李密如此看好,除了李密带领瓦岗军战无不胜之外,更关键的是她了解荥阳郑氏的实力。有荥阳郑氏在背后支持,李密焉能不胜?洛阳是大隋朝的东都,实际上这个东都比西边的长安更像隋朝真正的都城。   一旦洛阳被瓦岗军攻破,从某种意义来说,大隋朝就被李密打败了,他完全可以就此称帝。   李密如果做了未来的皇帝,那么郑家就成为新朝第一士族,跟着郑家混岂不是唯最好的出路?公孙玉音爱惜明革的才华,所以才不惜透露了如此多的秘密来倾心挽留他。   可是明革哪能听她碎碎念。你就是念出大天来,李密也做不了皇帝。只是这话他没办法和公孙玉音讲明白,所以只能一味的要走。   读万卷书,行**路,这是明革想出来的托词。看到他如此坚决,公孙玉音也没有办法。   洛水河边,细雨纷纷。   公孙玉音将手中的油纸伞递了过去:“明郎君,今日之后,你凭借那三首诗必然名动天下。奴奴有一句话你要记在心里。须知树大招风。常言道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招灾,明郎君身为男儿,空有一腔才华却手无缚鸡之力,奴奴好生为你担心。”   “公孙大家,请你放心,我此去必定小心谨慎。”听到公孙玉音的话明革心里暖暖的。自到了这个世界,真正关心自己的人只有公孙玉音一个。只可惜啊,他现在还不敢将未来告诉这个女孩子。等自己安定下来吧。那时候如果有机会,明革决定要将公孙玉音带到长安。   未来的天下,只有长安才是安乐窝呀!   “这几锭金子是奴的体己钱,你且收好。”说着话,公孙玉音将金子塞进了明革的背囊:“一路上要事事小心,听船伙的话。他们会保你安全。明郎君,城门马上要开了,请启程吧。”   “好。公孙大家,后会有期。”明革举着油纸伞顺着踏板上了船。   这是一条快船,船不大,只有两个船伙操船,但是这条船速度很快,是专门快速运送重要人员的。   船头一杆旗,旗子上绣着荥阳郑氏的家族纹章。就凭这杆旗,这条船就可以在洛水上横行无忌,无人敢管。   此时天刚蒙蒙亮,船舱内黑漆漆一片,明革进了船舱险些摔了一个跟头。这时候酒劲上涌,他顺势就躺倒下来,双眼一闭,睡了过去。   小船解开缆绳,升起风帆,一股劲风吹来,船儿如离弦之箭迎着朝阳驶向了远方。   船出了水门,行不过一箭之地就是瓦岗军大营,洛水上尽是瓦岗军的巡逻船游荡。见到洛阳城里有快船出来,立刻有三条巡逻船靠过来想要拦截,然而当他们看清了荥阳郑氏的家族纹章之后,马上让开了通路。   船儿顺流而下,快如飞马。   如果明革这时候没有睡着一定会大吃一惊。明明长安城在洛阳的西边,可是他们的船却向着东方疾行。过了洛口再行不久就到了荥阳。   这里是荥阳郑氏的郡望所在,是郑氏的大本营。洛阳到荥阳,水道不过两百里,再加上顺风顺水,这条船不到中午就能赶到目的地。现在过了瓦岗军的大寨,河道宽阔,前后左右都没有什么船只,两个船伙计彼此看了一眼,一起点了点头。   该做事了。   他们这一趟不只是要送明革到荥阳郑氏的大本营,路上还要顺道做点小事情——为郑三郎处理一点小麻烦。   具体说是丢一个人下船喂鱼。   开福寺的妙善法师抢了朱璃的金子,但是法师并不会亲手杀人。这不符合出家人慈悲为怀的胸襟,所以杀人这种事,都是郑三郎派人替妙善法师善后的。   朱璃扮作了白发苍苍的老太,又身受重伤,妙善也没拿她当一回事,今早按照往常惯例,开福寺的人将朱璃丢到了这条快船上。   现在是时候将老太太丢到水里了。两人一前一后进到船舱,看到明郎君和老太太正躺在一起,他们于是将明革推到一旁,然后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准备将老太太直接丢到河里。   以前做这事的时候,他们有时候还要插上一刀,这次就不用了。这老太太眼见着活不成了,不需要多此一举。   两人抬着老太太出了船舱,正要将她仍到河水之中,却在这时,就听老太太冷哼了一声。这俩船伙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见朱璃右腿闪电般弹出,宛如攻城的巨锤,一下正中船伙的心脏。此人哼都没哼就被踢的飞到空中,在落水之前就彻底断了气。   另一个人运气没这么好,朱璃双手一翻已经握住他的脑袋,然后顺势一转,整个转了一百八十度,咔嚓一声,这个船伙眼睛竟然能看到自己的后背,显然是活不成了。   朱璃等这一刻等了很久。她被妙善迷晕之后一直等待机会。在开福寺她还不敢发作,一直忍到这一刻,确定周边再无危险之后,她才瞬间出手。一出手就要了两个船伙的命,这下安全了。   她揪着死尸来到船舱丢下,再回到舱外飞快的将船帆放下,然后操舵将船只改变航向,稳稳的靠在岸边一株大树下,丢出缆绳套住岸上一截树根,小船彻底停稳。大树茂密的树冠将这条小船遮掩住大半,河上岸上的人如果不留意很难发现这里藏着一条船。   做完这一切,朱璃一时头晕眼花。她现在身体虚弱极了,刚才那兔起鹰翻的两下耗尽了她全部能量,这时候她的虚汗顺着额头流下,将她的一张黑脸冲出一道道小河沟,露出了洁白的底色。   虽然朱璃这时候全身虚脱,而且胸口剧痛无比,鲜血再次渗透了她胸前衣服,然而此时的她心里却快活无比。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万万想不到小和尚竟然和她在同一条船上,这可真是老天爷赏饭吃。自己正愁找不到他呢,他自己送上门了。   朱璃钻回船舱,来到明革身边。她一边搜着明革的全身,一边仔细思考。   船头旗子上的家族纹章,和死去船伙衣服上的纹章,无不告诉朱璃,这是荥阳郑氏的船,这是荥阳郑氏的家奴。这么说来,小和尚是投靠了荥阳郑氏。这条水路再向前正是荥阳,看起来自己所料不差。   果然,她从明革的包裹中搜出来十几锭金子。这让朱璃快活的差点跳起来!这么多钱,发财了。她立刻将明革的包袱背到了自己的身上。   虽然妙善抢走了朱璃的包袱,但是朱璃这样狡猾的江湖客哪能把好东西都藏在一起呢。她身上现在还藏有明革的卖身契,只要有这玩意,就不怕小和尚造反。他还是自己的奴隶。   朱璃望着小和尚的脸,忍不住使劲拍了拍。太好了,眼前这个人可不是一个人呀,他是一架梯子,是自己的登天之梯。他也是工匠,自己的国公府可都得靠他一砖一瓦的打造。   想到未来美好的生活,朱璃心中不禁一荡,恍惚中她仿佛看到自己的国公府已经建立在东都洛阳,就在道德坊开福寺边上。自己带着一群家丁,正气势汹汹的闯入开福寺,将大小尼姑都抓了起来。   砍头,统统砍头,一个不留!尤其老尼姑妙善贼秃,必须车裂。五马分尸,五匹大马,给她扯的一块一块的。   朱璃想的太过兴奋,一下身体承受不住,突然脑海中一阵眩晕,整个人立刻失去了意识向前一瘫,正倒在明革身上。   明革刚才被朱璃几巴掌抽的脸疼,酒已经醒了大半。现在朱璃脑袋正砸在他胸口,顿时把明革完全砸清醒了。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首先看到自己胸前一个白发苍苍的脑袋。咦,这是?他连忙将胸前人扶了起来。   看清楚之后,明革吓了一跳。因为这时候朱璃脸上的化妆已经掉的七七八八,整个一张脸黑黑白白好像患了白癜风,和明革之前一样。   这让明革顿时升起一种熟悉之感。不过没等他想明白原因,他就看到了这个老人胸口正在渗血出来,胸前衣服已经殷红一片。   他连忙起身,将白发白癜风患者放平了在船舱。这时候他才看清眼前人是个老太太。   这老太太显然受了重伤,胸口一直在冒血。老太太明显没有七十也奔着八十去了,明革救人要紧,就没有想太多男女之别。他飞快的伸手解开了老太太胸前的衣服。   黑乎乎的胸口上,鲜血不断的渗透出来。   这可要命了。明革伸出手指,轻轻的在伤口上触摸了一下。   在明革来的那个时空,他是久病成良医,多少会一点医术。现在到了大隋朝,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药物,可是紧急处理一下伤口也是好的。   明革正要继续检查一下她的伤口,哪成想他的指尖突然颤抖起来。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如特高压输电,顺着他的指尖,沿着他的小臂,一路传到他的心脏。   明革就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突然晕了过去。这下他和朱璃换了角色。之前是朱璃趴在他的胸口,现在是明革趴在了朱璃的胸口。   朱璃胸口被明革这么重重一撞,整个人痛的清醒了过来。   她抬头一看,就见自己胸前衣服敞开,小和尚正肆无忌惮的趴在自己身上似乎还一抽一抽的。   大胆!竟敢对老娘无理!知不知道老娘还是黄花大姑娘!这下你让我如何嫁人!   朱璃一脚就把明革踹到了船舱壁上。好在她此时实在没有力气,这一脚没有要了明革的小命。   不过这难不倒朱姑娘,她起身遮掩好胸前衣服,然后随手将船伙身上的刀子抽了出来。   明革此时候又被踹清醒了过来。   他就见重伤的老太太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小刀,一步就来到自己面前,然后一把将自己的衣襟掀起来,然后举起刀子就要向下砍!   “慢着,你要干嘛?”明革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这下他的酒全醒了。   “你看了本姑娘的胸,本姑娘又不能杀你,还留着你有大用,所以只能让你去做太监,以后给本姑娘做牛做马!”朱璃此时情绪暴躁,一时连伪装都忘了,不经意的露出了本来声音。   明革顿时脑中一片混乱。谁看到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一张嘴却是小姑娘的声音,都会陷入精神错乱,更何况这老太太还拿着刀要阉割了自己。   “且住!你不能杀我。”   “我不杀你,我只是要阉了你!”   “阉了我也不行。”明革连忙拒绝。   “哈哈,小和尚,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你的主人,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身上,我想怎么样你就怎么样你。”这时候朱璃想起了卖身契。   “你是小胡子?”明革终于弄清楚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了。竟然是小胡子,他怎么是个女的?她又怎么追到这里?   “记住,姑娘姓朱名璃,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如果再想逃,可不是阉了你这么便宜,我就要砍掉你的脑袋。”   朱璃说完就要下刀,明革连忙说道:“朱小娘,你要是敢碰我,你就死定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救你!”   “你?救我?”朱璃冷哼了一声,她高高举起刀子:“本姑娘要是靠你这个废物活着,那不如死掉的痛快。”   “朱小娘,你是不是年芳十六,过几天十月十日,就是你的生日。”   朱璃本想一刀割了明革让他成为自己的太监,可是明革这句话让朱璃一时停住了手。   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的生日只有父母知道,这个小和尚是怎么知道的?他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父母派来抓自己的?   想到这里,朱璃心念一动,如果是这样可留他不得。   明革一直盯着朱璃的双眼,他一看这小娘眼神不对,刚才她还只想割了自己,现在她要杀了自己,明革连忙继续道:“朱小娘,你别误会,我乃地府判官,执掌人间生死。近日我巡游人间,就是来告诉你,你命不久矣。十二天后,十月十日,就是你丧命之时。如果你不想死,就别杀我。”   朱璃愣了。她万万想不到明革会说出这么一番话。   他是地府判官?自己还有十二日生命?这是真的假的? 第20章 风油精的威力   朱璃看着明革一脸的惶恐,心中一片雪亮。你个小和尚,竟敢骗我。如果你真是地府判官,哪能如此废物。还想装神仙骗我,看我不把你切个干干净净!   一股怒气上涌,朱璃正准备动手,突然胸口一阵剧痛,她顿时疼晕了过去。   看着瘫倒在自己面前的这个怪物一样的女人,明革手忙脚乱的将她的刀子抢到了手中。有了护体的兵器,不管有用没有用,他多少胆量大了一些。   此时的明革脑海中一片混乱,让他几乎无法冷静的思考问题。   刚才在他的手指接触朱璃胸口的一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仿佛凭空在这个女孩的胸口出现,然后顺着他的手指击穿了明革的心脏。那一刻明革几乎当时就死了过去。   然而结果他不但没死,更奇怪的是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串文字。   直到现在,明革还深深记得那串文字的每一个标点符号:“明革,此时空妖孽横行,大道混乱,滋遣你来整顿纲常,恢复秩序。现赐予你逆天续命之本领,以助你扭转乾坤。当你除尽妖孽,澄清玉宇之后,就功德圆满,可以飞升上界。”   这什么意思?自己是被派来这个时空的?被谁派遣的?这时空咋啦?有啥问题?妖孽是什么?逆天续命是什么意思?还可以功德圆满?还可以飞升?是不是能回到自己的时空?   不等明革想明白这些,又有一串文字出现:“朱璃,女,生死薄上记载,此女年龄十六,寿命十六。生死有命,凡人谁都逃不过生死簿上记录的命数。她的生日在十月十日,接下来的每一天,她都可能死去。最终她一定会死在十月十日之前。”   “但是此女事关重大,不能就此死去,你要为她续命。这也是你必须积攒的功德。江都杨广手中有一尊天子六驾的铜器,你将它取来,交于瓦岗军翟让。翟让有余寿十年,一旦他收下天子六驾铜器,则翟让的十年寿命会续给朱璃。记住,十月十日之前,朱璃随时都能死去,你必须在这期间保护她,如果她在这期间死了,你也就死了,切记!而且还要牢记,你必须在十月十日之前将铜器送到翟让手中。”   明革心中不禁大骇,这是谁在和自己交流?他连忙心中发问,然而根本没人理睬他。   字迹渐渐隐去,最终只剩下这么一行字:“朱璃,年龄十六,寿命十六,十月十日之前将杨广天子六驾铜器递到翟让手上,取翟让十年余寿给朱璃续命。”   这行字深深刻在明革脑海中,挥之不去。   正因为脑海中多了这么多字,明革才能一言道破朱璃的生日和年龄,但是他对朱璃说的那些话对方怎么可能相信。   别说朱璃不会相信,明革觉得就算是别人对自己说这样一番话,自己也会当对方是疯子。   可现在明革深深知道自己绝对没发疯,那一行字正在自己脑海中高亮显示,在时时刻刻提醒他这是他必须去完成的责任。   明革拼命摇了摇脑袋,试图将那一行文字丢出脑海,然而却徒劳无功。   这时候瘫倒在明革眼前的朱璃扭动了一下,这让明革突然想起脑海中的话。这小姑娘随时都会死啊,她要是死了,自己也完蛋了。虽然明革不愿意相信这一点,但是他也没胆量去测试到底是不是真的。   眼见着朱璃胸口的血迹越来越多,明革连忙行动起来。   好在他有急救的经验和本领,这小船虽然不大却一应用品俱全。明革看到了已经死去的船伙计,此时也没工夫处理这个,他手脚麻利的生火烧水,然后趁着烧水的时间,明革找出一捆绳子,然后将朱璃手脚四肢分开牢牢捆好。   这姑娘战斗力惊人,明革可不敢冒险。   捆好了朱璃,水也烧开了。明革从朱璃身上拿回自己的包裹,然后取出一件衣服,直接撕下一块绸子,放进了开水中清洗消毒。   现在明革手里什么药物都没有,不可能有效的治疗朱璃胸口的伤,只好简单清洗包扎,暂时控制一下,等到了城镇有了药房再买药。   过了一会,一切准备工作做完,明革望着昏迷中的朱璃,终于咬住牙齿下定决心。他小心翼翼的将朱璃胸口衣服解开,露出黑乎乎的皮肤。此时朱璃的左胸上不断有血迹渗透出来,已经有的地方开始化脓。   这样可不行,必须清洗一下。可是这时候没有酒精,没法消毒啊。   明革挠了挠头发,突然有了主意。他包裹里还有几瓶风油精,这是荥阳郑氏作坊出品的,比他自己制作的效果还好的多。就用这个了。   打开瓷瓶口,一股清凉的味道窜出来。   明革清楚,这东西太过刺激。一两滴风油精涂抹在太阳穴,手腕脚腕,这还可以,如果要是不小心接触了嫩稚的皮肤,那刺激不是人能承受的。   他自己以前不小心将风油精弄到眼角,当时就疼的睁不开眼了。现在他要将这一瓶风油精全用来清洗朱璃的伤口,那滋味明革都不敢想。   这和上刑应该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又不得不这么做,否则朱璃的伤口再感染深入下去,没准等不到十月十日就没命了。   自己救不了她也要陪葬!明革绝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所以,小娘子,那就只能委屈你了,多疼你也忍着,我是为你好!救你的命,就是救我的命。   你疼点好过我死掉。   明革心理建设做完,于是左手使劲按住了朱璃的肩膀,右手举起开了口的风油精,然后一狠心一咬牙,直接倒了下去。   绿色的液体刚一接触朱璃的伤口,明革就听见朱小娘发出了杀猪一样的惨叫:“嗷!”   紧接着,明革就感觉自己仿佛在按住一头发疯的公牛,如果不是自己提前将她四肢牢牢捆住,这一刻明革早被踢的七窍流血而死了。   风油精直接冲洗伤口,就是满清十大酷刑都没有这么狠吧。   可是明革实在没有办法呀,现在只能因陋就简,你疼点,换我小命。忍忍,忍忍就好了。   朱璃这时候被胸口的剧痛刺激的彻底清醒过来。她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在剧痛,仿佛一万把小刀直接在剜自己肉一样。她猛然睁开双眼,就见小和尚正按着自己向自己的胸口倾倒着什么水。   “贼子敢尔!”朱璃大骂一声,就要一脚踢死明革,然而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手脚都被捆的牢牢的,自己仿佛大字一样被捆在了船**。   “朱小娘,莫怪莫怪,我是为你消毒,你的伤口再不处理就要出人命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啊。忍住,就快好了。”   明革看她已经疼醒了,那也别犹豫了,他右手一抖,将所有的风油精一下都洒到了朱璃的伤口处。   这一下把朱璃疼的,她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有虚汗如玉璧渗水一样渗透出来,一瞬间她就全身湿透。   不过这也让朱璃明白到小和尚不是在害自己,而是真的为自己治病。没想到他还有这个好心。   这是朱璃最后一个念头,然后她就疼的再也忍不住了。   朱璃大吼一声,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抬起了头,一口就咬在了明革的肩膀。   这一下,明革就感觉自己好像被狼狗撕咬一样,顿时他也嗷嗷叫个不停。   好在朱璃已经明白小和尚在为自己治病,还给他留了一条小命,没有咬他的气管,否则以朱璃的本事,别看她手脚被绑住,一样可以随时要了明革的小命。   明革疼出一身汗:“住嘴,快松开!”   朱璃咬住明革肉,似乎感觉自己身上的痛小了许多,也许是转移到小和尚身上。她哪肯松开,于是左右摇了摇头。这下明革更加疼痛,顿时也出了一身汗。   一瞬间两人全湿透了。   明革咬紧牙关,将准备好的绸布轻轻盖在了朱璃的胸口,然后说道:“好了,好了,这就好了,配合一下,抬一下身子。”   朱璃这时候比较听话,她配合的让明革用绸布将她伤口包好。   忙碌多时,总算处理完了伤口,这时候朱璃才松开了嘴。明革只见她嘴角血迹斑斑,立刻担心自己肩膀不知道少没有少一块肉。   “放心,我没有咬下你的肉,只是给你留个记号!你是我的奴隶,可别想跑了。”朱璃伤口还是很痛,然而却比一开始轻了很多,多少可以忍受了。   她命令道:“小和尚,快给我解开,否则我杀了你。”   “朱小娘,你这话说的好没道理。你这样子我给你解开岂不是很危险。还是现在这样咱们可以好好说会话。”   “你要说什么?”朱璃此时伤口处理好了,衣服也穿好,她镇静了下来:“你要继续跟我说鬼话,说什么你是地府判官?你觉得我会信你吗?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的脑袋,让你回你的地府继续做官。”   “朱小娘,我承认刚才我是骗你。”   “哼,这世界上一切骗子都瞒不过本姑娘双眼。你这小和尚想骗老娘,道行差远了。识相的,快给我解开绳子,我念在你为我治疗伤口的份上,不阉割你了。不过以后你要老实听我的话,辅佐我当上朱国公。”   “……”明革完全理解不了朱璃脑袋里到底想的什么,他也没兴趣去弄明白这怪异的女子为什么如此神经,现在他必须要争分夺秒去江都。   明革现在有个要命的任务悬在脑袋顶上。他要去江都,取一件皇帝杨广的宝贝,天子六驾铜器,然后带回到洛口,交给翟让。这样才能为朱璃续命,也才能让自己活下去。   而这一切还有时间限制,必须在十月十日之前完成。现在到十月十日只有十二天,江都距离此地有一千多里。   如果一路都是陆路,明革直接就放弃努力,根本不用去想。这个时空要在十二天之内来回两千多里,没有高铁没有汽车根本无法实现。幸亏现在有大运河,一路水上去水上回,算算时间勉勉强强。   可这只是时间堪堪够用,但是怎么完成这么高难度任务,明革一点思路都没有。   他要去拿到杨广手里的铜器,不用问要深入皇宫内院,这不是要自己送死吗。   再说了,就算自己偷到了这个铜器,又怎么能送给翟让呢?自己和他不熟悉,人家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   头大啊!真头大。明革觉得自己脑海中的痛远超过肩膀上被咬出来的痛。   他举起了另一瓶风油精,想给自己消消毒,可是想到刚才朱璃那杀猪一样的惨叫,明革又没了胆量。   算了,就赌你这个小娘没有携带狂犬病。   明革用剩下的绸布将肩膀的伤口擦拭一下,然后对朱璃说道:“朱小娘,你想当朱国公?谁家的?”   “自然是长乐王家的。难道我以前和你说的话,你都当耳旁风不成?这未来的天下,必然是长乐王的天下。你快快跟我去乐寿,然后帮助我为长乐王做出风油精。就是你手里这玩意。然后我就能凭借这个大功劳拜相封侯。以后我是国公,你就是国公府里的大管家。到时候我给你找个女人成个家,再给你生几个儿子,你这辈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好好跟我干,比你装神弄鬼骗人强的多,本姑娘亏不了你。快点,给我解开绳索。否则别怪老娘发火揍死你!”   “好。”看到朱璃这么狂热的想当官发财,明革突然有了主意:“朱小娘,你想让窦建德当皇帝是吧?”   “傻子!不是本姑娘想让他当皇帝,是长乐王一定会当皇帝。”   “好好。不过呢,现在你看这个天下大乱,窦建德要当皇帝,也困难不少。我这些日子不是在洛阳吗?不怕告诉你,荥阳郑氏想请我做郑家的客卿,我没有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朱璃有点奇怪。   “因为你呀。当时我不懂事,不明白天下大势,在洛阳这几天,我也看明白了。这个天下,只有长乐王天时地利人和俱佳,他不当皇帝谁当皇帝呢?我愿意跟你一起为长乐王效力。”   “那你还不赶紧放开我。”朱璃心中一喜。这个小和尚竟然被郑家看重,想来的确有点本事,好在他是自己的奴隶,身契还在自己身上,自己可不能放走了他。   “放开你没有问题,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答应我我就放开你,否则我抬脚就走,让你永远找不到我。”   “你说,什么事?”   “朱小娘,坦白跟你说,我师父乃是半仙之体,他也传了我一些本领。你看,我知道你的生日年龄,就是推算出来的。你说对也不对!”   “哼,算你蒙对了。”   “好,你看我多少还有点本事吧。我认为,如果你要想在长乐王眼前立功,我们就要去江都一趟。”   “去江都干嘛?”   “江都有一样珍宝,是天子六驾的铜器,在皇帝手里。这个宝贝蕴藏着许多秘密,是瓦岗军两位当家的都想要的。现在瓦岗军只差一步就攻入洛阳,如果洛阳真被瓦岗军攻打下来,那么李密就会直接宣布自己是新的皇帝,这样长乐王就麻烦了。为了阻止李密成功,我们将这个宝贝偷出来交给翟让。”   “小和尚,你这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让翟让李密为天子六驾自相残杀?”朱璃马上想明白了明革的计划,不禁为他聪明的头脑叫好,然而她还有个疑问:“可是这只是一件铜器,究竟藏着什么秘密能让李密和翟让都动心呢?”   “朱小娘,翟让和李密都想要这个宝贝是我从公孙玉音那里听来的,天子六驾有什么秘密我也不知道,只有拿到之后再参详。时间不多了,我们必须在十月十号之前让翟让拿到这个宝贝,才能让李密暂时停止攻打洛阳。”   “为什么是十月十号?这可是本姑娘生日。”   “天机不可泄露。”明革给了朱璃一个神秘的微笑。 第21章 夜宿临沛县   朱璃被明革暂时的说动了。   现在瓦岗军势大,如果他们很快攻打下来洛阳城,的确对长乐王的发展不利。让翟让和李密起内哄,然后瓦岗军被牵制在洛阳城下,窦建德才能安心发展。   好计策!朱璃做事果断。她飞快的将死去家丁的衣服脱了下来,然后一脚将死尸踹到了河里,自己换上了荥阳郑氏家丁的衣服。   此时的朱璃已经将脸蛋洗刷干净,不再一脸白癜风那么恐怖,她还顺手弄了一个男人发型,扮成了明革的跟班。   “小和尚,我们走吧,去江都偷那个天子六驾。”   “好。”明革看着朱璃这一套麻利的动作不免有点咋舌。这姑娘太彪悍了。显然那个伙计是她杀的,另一个不见的伙计也肯定死在她的手下。小小年纪,杀人比杀鸡还随意,这也太冷血了。   明革迫不得以给朱璃解开了束缚,这时候多少有点担心。   “我来开船。”朱璃立刻就要出舱开船。明革拦住了她。这时候他意识到有个麻烦事。   “慢着。朱小娘,我们现在出了洛阳,向西已经走了好远。公孙大家是要送我去长安的。现在咱们要去江都,江都在洛阳东边,咱们要再次穿过洛阳,咱们这条船还打着郑家的旗子,怕是……”   朱璃听到明革这番话,眼睛瞪的如杏核一般。她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笑话一样,突然双手抱住肚子笑的不成活:“哎呦,你这个大傻瓜,笨死了。公孙那个小娘皮骗你好像骗傻子一样。这哪里是去长安的路,这是去荥阳的路。如果我不拦下这条船,现在你都到了荥阳郑氏老宅了。哎呦呦,你这傻瓜,被公孙卖了还当她是你的大善人。”   听到这话,明革恍然大悟。妄自己还那么用心帮她,她却如此待自己。这么说一开始公孙就没打算放自己去长安。   还真是幸亏遇到了朱璃。想到这里,明革也不免奇怪:“朱小娘子,我被骗了不假,那你怎么也在这条船上呢?”   朱璃被妙善迷晕的丑事她自然不肯说,现在见到明革发问,她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你是我的奴隶,你被人抢走我当然要来抢回去。我从乐寿一路追过来,半路上还被公孙玉音那娘们伤了胸口。我这伤全是为了你,你以后要是敢对不起我,别怪我翻脸无情。”   此时家丁那把刀早到了朱璃手里,她随手挽了一个刀花,刀光闪闪逼的明革退后一步。   “你好好待着别动,我来开船。”朱璃跳出舱外,解开缆绳,升起风帆,小船在她的操作下好像一片树叶那般轻松,很快就汇入了河道。   此时的大运河上来来往往都是船,船上的旗帜五花八门各不相同。   朱璃没有撤下郑家的旗帜。这面旗子代表着五姓七望之一的荥阳郑氏,威力比皇室的旗子还强大。有这面旗子保护,他们一路上少了许多麻烦。   明革没想到朱璃是个操船好手,小船在她的操作下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宛如一条蛇在拥挤的河道中穿梭,超过了一条又一条的大船。   朱璃根本不信明革说的自己只有十几天生命,但是她却对帮助窦建德打天下极为热衷,所以一路都没有休息,直到实在看不清前路了,她才将船停了下来。   这里是临沛县,从洛阳到这里,已经走完了通济渠的一半。这不得不说朱璃的操船技术实在顶尖,而郑家的快船也的确是快的离谱。他们这条船一日之间竟然顺风顺水走了将近六百里。   这时候两人都累的不能动了。明革就算是坐船也受不了。在水上摇晃一天,他前辈子可没这个经验,这辈子也是第一次体验。   此时的明革简直走路都要吐,然而他还不能躺下。   明革找到一家药店,将自己要买的药都买齐了,然后朱璃付了钱,两人一起回到船上。   生火,熬药。   “小和尚,你还会看病吗?”朱璃好奇的望着明革的一举一动。   “会一点。你的伤如果不用药怕是好不了。”明革盯着药罐子,小心的控制着火。   这个时代的灶具他用起来还生疏,所以不得不加倍谨慎,谨防翻车。中药特有的苦味弥漫在小小的船舱。   “小和尚,你这一身本事跟谁学的?”   “当然是我师父。”   “那你学会没有呀,别是个庸医,害死我。”   “你放心,药熬好了我先用。”   “你用哪里?”   “当然是我肩膀啦。你咬的伤口还没愈合,我难道不怕狂犬病?”   “狂犬病?什么是狂犬病?”   “就是一条狗咬了我,狗的牙齿上有毒,毒进入我的身体,然后过几天我就如疯狗一样,见人就咬。”   “你在说我是狗,还是疯狗毒狗。”朱璃听明白明革是在讽刺自己。她立刻大怒,抬腿就要踢过去。   明革指了指火上的药罐子,意思是你不怕弄翻了就尽管乱来。   朱璃气哼哼的收回了脚。   “小和尚,你跟我说实话,十月十日我的生日,你说我就要丧命,是不是胡说八道!”   朱璃这么一问,问的明革脑袋有点疼。他也希望自己这句话是胡说八道,然而这时候他脑海中还有一行高亮文字挥之不去,时刻提醒他朱璃的日子不多了。   现在已经过了一天,那段文字又变了一些,改为提示他朱璃的生命只剩下十一天。之前还显示十二天呢!这更说明那个什么生死簿的记载不是开玩笑。   可是这话明革也不能说呀。   他只好摇摇头说道:“当然是骗你啦。当时你要杀我,我只好吓唬你一下。”   “哼,算你老实!”朱璃这才松了一口气。   既然明革之前说的都是谎话,朱璃也就踏实下来。踏实下来之后她就有心情拷问明革这一路的经过。   “小和尚,你到底给公孙玉音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说动她放你走。”   这个时代人才是急缺的,尤其是现在天下混乱的时刻,每个大家族都拼命的招揽人才为自己所用。明革虽然是被公孙玉音欺骗,但他的确是被公孙玉音放出了洛阳。朱璃比较好奇这一点,小和尚到底对公孙玉音做了什么。   现在她已经自己推断出公孙玉音必然是荥阳郑氏的人,她是郑家的子弟。   “这个吗。”明革飞速的在脑海中编制了一个谎话:“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一定要保密。”   “快说,我一定保密。”听到有秘密,朱璃顿时来了精神,似乎胸口都不那么疼了。难道他要告诉我公孙玉音其实是个男人?这到是真八卦!   “其实瓦岗军的李密是荥阳郑氏在背后支持。”   “这……”这算什么秘密。朱璃多少有点失望。她当然知道现在每一个反隋的队伍背后都有士族的身影。别说荥阳郑氏这样真正的大族,就算是她自己的家族,吴郡朱氏,一样有支持的对象。   朱璃就是因为不想被家族嫁给他们支持的对象,才偷了大哥的青阳盾急忙跑路。   看到这个秘密没有打动朱璃,明革连忙继续说道:“可是翟让却不是荥阳郑氏支持的。所以我们就借助这个机会,去江都偷来天子六驾铜器,然后交给翟让,再透露消息给李密,他们俩就会打起来。瓦岗军内讧之后,长乐王不就有充足的机会了吗?”   明革这一番话还这不是胡说,这都是公孙玉音亲口告诉他的。为了邀请明革为郑家效力,玉音吐露了很多秘密。   “哼,说了都是白说,这不是你之前都说过的吗!”朱璃很是不满意。她大眼睛眨了眨说道:“小和尚,你知不知道我怎么受的伤?”   明革摇了摇头。   “就是公孙那个贱人打的。”说到这里,朱璃狠狠的挥了挥刀子:“总有一天,我要一刀砍下她的狗头,看她还怎么伤我!”   朱璃的凶悍让明革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他不知道朱璃竟然是公孙玉音打伤的,她们俩啥时候见过面?   “药好了,来,朱小娘,我为你上药吧。”明革不再去想俩人的恩恩怨怨,他专注于眼前的事。   这是一种很独特的熬制手法,十几味药材熬出了一锅黑乎乎的油脂,味道浓郁。   “我自己来。”朱璃现在可不好意思给明革再看自己的胸。以前看了也就看了,现在自己手脚能动,自然不能被他白白占了自己便宜。   “好。”明革转过身去。   这是一条快船,快船自然就船体细长,船舱狭小,没有多余的地方。明革背身之后,将自己的肩膀露了出来。他低头看了看,还看不到伤口位置。   这时候只能凭借感觉了。他用手沾了一点药膏,**摸到了自己的肩膀。   一股清凉舒服的感觉传来,伤口的疼痛顿时减轻了不少。   朱璃一直盯着明革的一举一动。见他涂完药没有什么异样,于是也解开了自己胸前的衣服,但是她解不开明革为她包扎的绷带。   “小和尚,过来,给我解开绷带。”朱璃伤口依然很痛,现在有药在眼前,她也忍不住了。   明革回身给她解开了绷带。看着朱璃黑漆漆的皮肤,明革忍不住说道:“朱小娘,你这身上抹的东西对恢复健康可不好,还是都擦掉吧。”   听到明革这么一说,朱璃也有点担心。她自从被公孙打伤之后,每天都疼痛不止。这疼痛如附骨之疽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明革遇到她之后对她的一系列处理,极大减轻了她的痛苦。   所谓病急乱投医,现在看到明革弄的药有模有样,她对明革的医术更加相信了十分。小和尚说自己身上的东西不好,那必须去掉。   好在他们就在船上,船就在水上。这时候朱璃也不管那么多了,她自己很多地方洗不到,只好让明革帮她用水洗洗冲洗。   终于将朱璃的本色洗出来之后,明革望着她洁白如玉的身体,不禁说道:“朱小娘,你以后真不要弄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身上,那都有毒啊。”   “哼,不要你管,快给我上药。”都这个样子了,朱璃也不去想那么多了。   明革拿起药膏,一点点仔细的涂抹在朱璃的伤口之上。每一次接触,朱璃的心都砰砰跳的加速。她这一辈子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碰触自己的身体,还是那绝不能被人碰的地方。   唉,这一切都怪公孙玉音那个坏娘皮!早晚要砍下她的脑袋!   明革的药非常见效,抹上之后,伤口处的疼痛减轻了八九分,还有一丝丝清凉传到全身每一个毛孔,朱璃立刻轻松了不少。仿佛一剂药下去她的伤就已经好了一样。   这个小和尚,真是神奇。自己算是捡了宝贝。   她当然不知道明革来自后世。中医药是一直在发展的,即便是理论上本时空领先后世,然而在成药这一块,无疑后世比现在丰富的多。   明革多年来自己学医为自己治病,所以对中医药这块了解的很深。他熬的这个药膏是以云南白药为基础,加上了一点自己的改造,对于朱璃这样的外伤特别对症。   “小和尚,你有没有为公孙那娘皮也熬过这个药?”朱璃穿好了衣服,静静的斜靠在一边看明革继续忙碌。   “她又没受伤,怎么需要熬药?”明革收拾完了药罐子开始做饭。   “什么?这不可能!”朱璃肯定的说道:“你别看她表面没有受伤,其实她被我打出了很严重的内伤。难道我朱璃是浪得虚名吗?”   “也许。”明革心说你爱怎么吹就怎么吹,我反正都得顺着你。   明革看出来了,朱璃这个小姑娘有点爱吹牛皮,所以他必须配合着。哄着她跟自己一路到了江都,偷到东西,再返回洛口将东西给到翟让,就可以让这小娘的生命续上。   朱璃活了,自己就活了。实际上明革很清楚,自己的命现在和朱璃的命是绑在一起的。   尽管他不想相信,可是脑海中那一串高亮的文字提醒他一切不是玩笑。   明革来到这个时空,心脏病意外被治好了,身体变得极为健康。这让他几乎是再次为人,所以明革非常珍惜全新的生命,绝不想就这么随便的丢掉。   不管有多么的困难,他都要努力活下去。   只是去江都偷个东西然后再交给翟让,这算什么!不难!办它!   “小和尚,你在做什么?闻着挺香的。”朱璃也饿了一天,突然闻到古怪的香气,顿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片汤。”明革因陋就简弄了一点面食。明革在买药时候就买回了需要的菜肴,现在一切食材齐备,剩下的全看手艺,而恰好明革有一身非凡的厨艺,所以一碗香喷喷的片汤就出锅了。   “好香。”朱璃接过碗,立刻把鼻子伸到碗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和尚,我自闯荡江湖以来,办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买下你这个奴隶。以后你跟着我,我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好啊。”明革自己也盛了一碗:“朱小娘,为了我的荣华富贵,咱们要抓紧时间赶路,好快点偷到东西,然后回到洛**给翟让。让瓦岗军乱了之后,长乐王才有机会夺得天下。”   “说的对!”明革的话和朱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让朱璃彻底陷入了明革的话术陷阱。   实际上是明革要求朱璃和他去偷东西,现在变得朱璃要带着明革去偷东西,这就激发了她的主观能动性。   虽然朱璃实力比明革强大的多,但是谁让她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孩子,而明革已经做了二十八年的人,而且现在还穿越到了一千多年前,等于他多了一千多年的见识,是个老妖怪。   老妖怪骗起小姑娘简直十拿九稳。   “吃饱了,我们快点睡,明天早早出发!”朱璃发出了命令。 第22章 来到江都   第二天,两人吃过早饭早早上路,他们过水门时候,交了十个钱的出城费,这让朱璃难免肉痛。   出城之后,朱璃抱怨不已:“荥阳郑氏的旗子也就这样了,才到临沛县就不好用。本来还以为不用交钱呢。”   实际上这时候朱璃比起从前早就鸟枪换炮了。明革的所有财产全被她抢了过去霸在手里,现在她妥妥的是个小富婆,然而也许是性格使然,一分钱的花销她都觉得被人坑了,肉痛到心里。   “不行,我们得赚回来。小和尚,你做这个药叫什么名?我看还挺有效。”朱璃早上起来时候偷偷看过自己的胸,比起昨夜明显好多了,她胸口也没有了无时无刻疼痛的感觉。   明革站立船头,迎着朝阳望向前方。以昨天的速度,他们今夜就能到达江都。幸亏有朱小娘带路,她又会操舟,又对沿途很是熟悉,这让明革放心了不少。听到朱璃问他,明革赶紧开动脑筋。   他为朱璃熬的药是以云南白药为基础,再添加了自己选中的几味药材,然后用独门手法熬制成功的。名字是从来没有,因为他也不卖这个药只是自己用,当然不需要名字。现在朱璃问起来,明革略一思索说道:“凝玉膏”。   这一刻,明革想到的是朱璃如玉一般的肌肤,所以下意识的给自己的药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朱璃听到这个名字顿时一愣。那个药膏黑糊糊的,怎么能和白白的玉扯上关系呢。   “小和尚,莫不是欺我见识不广就敢骗我!那么黑的东西怎么会叫凝玉。叫黑泥还差不多。”   “……”这一句话顿时将明革问住了。这名字本就是他刚想出来的,他又怎么能对朱璃解释,我完全是看你肤如凝脂洁白如玉才起的名?那样这小娘子非把自己踹河里去不可。   “朱小娘,我的药是治病的,而且治疗的是外伤。你看,外伤的话皮肤肯定伤了,伤了之后如恢复不好,就会留下伤疤,那多难看呀。用了我这个药膏,皮肤就会恢复到如玉一般的完美,所以才叫凝玉膏。”   明革这番解释顿时打动了朱璃。她也一直担心自己的皮肤是不是还能恢复如初,哪个女人也不愿意自己身上留下疤痕,而且还是那么关键的位置。   有了明革这番话,朱璃心里顿时更加踏实。好呀!真是个好药!   “你真的没有给公孙玉音熬过这个凝玉膏?”   “当然没有。她又没受伤!”   “胡说,她受伤了,只不过是内伤你看不到。嗯,没熬过这个凝玉膏就好。小和尚,你给我记住,这个凝玉膏的配方和制作,你只能告诉我一个人,永远不许告诉别人。风油精那个事我饶过你,就算不知者不怪,这个凝玉膏可不许再犯错。这是咱们独家秘笈,要献给长乐王。”   “……”明革一时无话可说。   朱璃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光辉未来,她双眼放光的说道:“小和尚,长乐王要打天下,征战频繁,受伤的人肯定很多。咱们这个凝玉膏,不但能救命,还能让他们不留疤痕。这可是神药!比你的风油精还好的多!等长乐王做了皇帝,我肯定就是朱国公了。那时候咱们左手卖风油精,右手卖凝玉膏,一定会成为新朝第一富豪。到时候我看谁还敢欺负我。”   明革听朱璃话里意思,似乎她还有点伤心事。其实明革早就觉得朱璃不太正常。她这么漂亮一个小姑娘,为什么化装成中年猥琐男,混在军队之中呢?她在躲避什么?还是惧怕什么?   现在朱璃情绪激动,明革正好趁机发问:“朱小娘,你这么大本领,这世界上还有人能欺负的了你吗?”   明革的话正好刺中了朱璃的心事,她心中一酸,略带委屈的说道:“哼,我本领虽然大,但是我又怎么能对家人动手呢?我父母要将我嫁给萧铣,他老婆孩子一堆了,我才不嫁给他。他们就打我骂我,我就跑了。”   说到这里,朱璃似乎眼中有泪花,她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继续说道:“小和尚,我的本领虽然不能说是天下第一,但是前三名总是少不了。我如果不是念着他们是我父母,是我兄长姐妹,我根本不用逃跑,他们哪里是我的对手。我这么做全是念着亲人感情。”   这下明革彻底明白了。原来朱璃的父母要强迫她嫁给不喜欢的男人,那男人叫萧铣,还有老婆孩子,所以朱璃才改头换面做了伪装逃跑了。她是逃婚少女!   “朱小娘,你家是……”   “哼,反正早晚你也会知道,我这就告诉你,不过你必须为我保密,如果你敢泄漏我的秘密,我就阉了你!”朱璃先说了一通狠话,然后说道:“我家是吴郡朱氏。”   吴郡朱氏。明革连连点头,显得他很尊敬这个名字。其实明革根本不知道吴郡朱氏是什么来头。   他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哪知道现在各个士族门阀情况。就是荥阳郑氏范阳卢氏这样的五姓七望,还是公孙玉音为他普及之后他才多少了解其地位。   至于吴郡朱氏,明革只能从这四个字明白,朱璃的家族也是望族,不是普通家庭。至于吴郡在哪,根据明革听来的三国演义知识,这地方应该就在江南呀。   难怪朱璃对水路如此熟悉,原来这是她回家的路。没准她逃出来走的就是通济渠。   “哼,现在知道本姑娘的本领了吧。”朱璃对自己的姓很是骄傲:“江都皇城我去过。前两年,皇帝杨广曾邀请我家去做客,我跟着进去逛了一圈。你说的那个天子六驾铜器,我看到过。”   “你见过?”明革大喜。他正愁不知道怎么去找这玩意呢,没想到这小姑娘见过。   “嗯,到地方你听我吩咐就好,不要乱跑,免得丢了小命。”朱璃大喇喇的将一切包揽过来。   明革一想这不行。这小姑娘牛皮吹的是不错,但是他根本不信朱璃本领有她吹的一半那么强。   如果她是天下前三名,怎么会被公孙玉音所伤,还伤的这么重。明革和公孙玉音相处很久,他知道公孙玉音一点伤都没有。如果朱璃都是天下前三,公孙玉音岂不是天下第一?   这绝不可能,所以朱璃肯定是在吹牛。   明革当然不敢将一切都托付给牛皮大王,他只好婉转的劝说道:“朱小娘,你说你是逃婚的,现在你家人还在找你吧?”   “嗯,主要是我大哥找我,因为我走时候拿了他的青阳盾。别人吗,我看未必会找我。他们都忙自己的事。”   “……”明革没想到朱璃还顺手牵羊摸走了她大哥的东西。青阳盾是什么?难道是盾牌?可是看朱璃身上根本没有什么盾牌。   “朱小娘,你……”   不等明革说完,朱璃连忙说道:“你提醒了我,我不能就这么露面,他们还在抓我。小和尚,你别叫我朱小娘,要换个称呼。我现在是你的书童,你是我的主人。我叫你郎君,你叫我……对了,你给我想个好听的书童的名字。”   “也好。”明革本就想掌握主动,现在看到朱璃怂了,正好打蛇随棍上:“既然你是我的书童,不如就叫英台吧。”   “英台?哪两个字?这有什么讲究吗?”朱璃好奇的问。   “这个英字,是雄姿英发的意思。台呢,是望乡台。你是吴郡朱氏,我们去江都岂不就是回你的老家,自然有望乡之意。”   “好,你以后就叫我英台,我叫你郎君。这样不虞露馅。我家人估计现在正忙着萧铣那边,江都未必有人。我们偷了就走,一点不停留。”   “好,就依英台所言。”   日暮时分,他们终于来到此行的目的地:江都。   江都就是后世的扬州,自古是繁华之地。杨广自幼就在这里生活,他二十一岁被任命为江都总管,对江都非常喜欢。   江都也因此被修建的完全不次于洛阳。因为这里地处江南,处处烟雨,反倒别有一番滋味,更甚洛阳。   幸亏有朱璃做向导,明革才不至于一头雾水。朱璃早就把郑家的旗号丢的不知踪影,他们是交足了进城费才进到江都。   江都这样的大城,必然有郑家分支存在,朱璃这时候哪还敢打着人家的旗号,那不是找死吗。   没有旗号就要多交钱,这让朱璃肉痛不已。   进城之后,两人找了一家客栈。这下明革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自从那夜在销魂馆比试之后,接下来的一切对于明革来说宛如梦幻一般,一点都不真实。   他根本没想到公孙玉音在骗自己。说是放自己去长安,却是软禁了自己要把自己送到荥阳。   紧接着朱璃的意外出现,看似解救了自己,实际却把自己拉入一个惊天的秘密之中。   明革完全想不到自己来到这个时空,竟然还有整顿乾坤的责任。自己哪有这个本事啊。本时空大道混乱,那不得真正的大能来修补吗?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博士生,学的是数理化,又不是修的通天大道,让自己来干孙悟空干着都费劲的活,这也太难为人了。   躺在床上,明革本以为自己会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没想到他刚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明革梳洗完毕,朱璃也扮作一个年轻的小书童,背着包裹跑了过来。   “郎君,咱们这就去皇城偷东西吧。”   朱璃这句话把明革吓了一跳。你可真敢想。这大白天的,咱们就明着进皇宫啊?你当皇宫卫队那么多人那么多眼都是瞎的啊?   看着朱璃跃跃欲试的眼神,明革只好委婉的说道:“这事不能着急,我要先熟悉一下江都地方环境,逛逛再说。”   因为朱璃的水上本领实在强大,明革没想到他只用了两天就从洛阳跑到了江都。这样一算,还有十天时间让自己回到洛口找到翟让,似乎可以不用那么匆忙。   明革必须小心谨慎。这是进皇宫偷东西,不是偷普通百姓家。你当皇帝手下的禁卫军都是摆设吗?大白天去,真敢想。   “郎君,江都有什么好看的,我都看腻了。还是去偷东西吧。”   “嗯!英台,别忘了你的身份!”这时候明革拿出了主人的架势。朱璃顿时一愣,她没想到明革会这么对她。   哎呀,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她正要让明革知道知道谁是真正的主人,却在这时,就听见有人高呼:“吴郡朱氏摆擂台招婿,大家快去啊。”   明革马上望向朱璃。吴郡朱氏,这不是你家吗?   朱璃微微一哆嗦。哎呀,不好,怎么娘家人来到江都了?吴郡这时候就是姑苏,也就是后世的苏州。江都是扬州,平时朱家并不在江都活动。   如果朱家老家就在江都,给朱璃八个胆子她也不敢来。   可是没想到今天却意外听到了吴郡朱氏的摆擂台招婿,这怎么回事?   “走,看看去。”朱璃虽然有点害怕,但是却压抑不住好奇心。   “好,英台,前面带路。”明革心里突然开心起来。   如果吴郡朱氏的人发现了朱璃,然后把她抓回家去,无疑对自己那就太有利了。   明革觉得朱璃根本就是一个负担,没有她,自己更方便行事。反正那个命令只是让自己将天子六驾交给翟让,并没有要求朱璃在场。   想到有机会将朱璃丢回娘家,明革不由得开心一笑,走起路来似乎都轻快了几分。 第23章 擂台招亲   如今的天下正如一锅开水里面有一个煮不烂的石头。石头就是江都皇宫,在骁果军护卫下,这里依然安全。然而除此之外各处都是滚开的沸水,咕咚咕咚的起起伏伏,试图掀翻大隋的江山。   北边窦建德,李密,李渊,这都是有数的大反贼,小反贼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南边杜伏威,辅公祏,李子通,沈法兴,也已经成了气候。   不过此时的江都有十万骁果军坐镇还算日子安稳。   朱璃带着明革穿街过巷,一路来到一处高台之前。   这里就是吴郡朱氏招亲的所在。   擂台有两人多高,十丈宽。两侧有一副楹联,上联是“比武招亲,成双作对”,下联是“修文展艺,夺冠排头”,横批四个大字“吴郡朱氏”。   吴郡朱氏在江南,就宛如五姓七望在北方一样,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吴郡乃是姑苏,此时称为苏州。苏州有田百万亩,七成都是吴郡朱氏的私产。除去粮田,矿山桑林更是几乎被朱家霸占精光。江南地区可以说三个人之中,就有一个人吃的是朱家的米,两个人之中,就有一个人穿的是朱家的布。   而高级的绸、缎、绢、锦、绫、罗,更是九成出自吴郡朱氏。   可以说吴郡朱氏之富冠绝江南。单看擂台就可以得知。这个擂台看起来搭建时间不长,然而每一根柱子都是同样粗细,长短划一,并不因为仓促而失了制式。   简单一个擂台,柱,椽,檐,板,每一处都透着精致。更别说台上到处点缀大幅绸缎,更是让招亲的擂台硬是比大户人家的婚宴还气派百倍。   身着青色短衣的家丁各个透着精干,在场中维持着秩序。   几百甚至上千人拥挤在擂台前,因为这些家丁有效的管理,到也密而不乱。   此时台上正有一名壮汉,他赤着上半身,露出一块块坟起的肌肉,手中拎着一副石锁,正玩得兴起。   这石锁有半个磨盘大小,明革粗粗估计一下,最少也有五六百斤。这么沉的东西,就是一头牛挑起来也费劲,然而台上壮汉却好像女孩玩绣球一般,将石锁高抛低接,轻松自如。   每每当石锁抛的飞起,台下就响起一片担心的吸气声;而当壮汉轻松将石锁接住,台下又是一片放松的吐气声。   吴郡朱氏招亲,在江都已经成了百姓赶庙会一样的热闹。江都那么多人,都想来开开眼,长长见识。看看朱家小娘子是长的多么漂亮,又要看看是谁有这个机缘,能娶了朱家的小娘。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缘能进到这个院落。院门口有朱家家丁把手,他们是第一波面试官,长的歪瓜裂枣,又或者七老八十,那就别费劲了。进去也选不上你。   能进到这个院子的,大部分都是像明革这样年龄合适又一表人才的。   江都一地能凑齐几百上千这样的小郎君,可见此地人杰地灵,名不虚传。难怪皇帝对江都情有独钟,流连忘返。   擂台所在的坊就在江都皇宫隔壁。隔着护城河,就是江都的皇城。这里热热闹闹又吹又打,引得皇城上许多守卫的骁果军都赶来这边城墙观看。   “我王雄诞可还入得朱三娘子的眼吗?”台上的汉子耍完了一套石锁,将石锁轻轻放在地板上,然后对着台子深处喊道:“朱三娘子可否出来一见。”   明革扭头看了看身边的朱璃。朱三娘子是?   “我小妹。我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妹妹,我是二女。”   “你小妹都招亲啦?”明革不禁有点意外。他还以为招亲的应该是朱家大姑娘。因为朱璃才十六岁,这个年纪放在后世才上初中。   “有什么奇怪的?”朱璃纳闷的望了明革一眼。这个时代十三四岁结婚是常态。李世民的老婆观音婢就是在十三岁时候嫁给了李世民。   “没有。”明革连忙掩饰一下,他岔开话题道:“英台,以吴郡朱氏的声望地位还要招亲吗?”   “哼!”朱璃冷哼了一声:“招什么亲?这就是招兵买马。”   她趴在明革耳边嘀咕道:“我父早在五年前就说天下即将大乱,所以早早开始准备。我也不怕告诉你,吴郡朱氏看好的人是萧铣,我父母要我嫁给萧铣,就是要做未来的皇后。”   “……”明革听的一身冷汗:“那你干嘛不嫁?”   “我干嘛要嫁?我又不喜欢他。再说了他老婆孩子一堆,我要做皇后,要杀掉排在我前面那么多人,实在是很麻烦。”   朱璃这句话让明革冷汗冒的更多。真想不到,朱璃只是因为怕麻烦,所以不嫁给那个萧铣,如果她要是不怕麻烦的话,这丫头真的敢杀光排在她前面的一切。   一股危险的气味从朱璃身上冒起,明革愈发的坚定了信念:坚决要离开这个小丫头。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别说她了,就连吴郡朱氏在明革眼里也变得不正常了。   你们为了争天下,把自己的闺女当成筹码乱丢,这也忒不是东西了。   “再说了,我父母眼光哪有我精明。他们看好的萧铣在老娘眼里就是废柴一条。萧铣是梁朝宣帝的曾孙,为人外宽内忌,看似雄主,实乃垃圾。要我嫁给他,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说到这里,朱璃突然伸出两根手指扭住明革的胳膊使劲一捏,疼的明革差点叫出来:“小和尚,你记住了,你可是我的奴隶,跑到天涯海角,我也是你的主人。你可别看我娘家富贵就想改换门庭。我小妹招亲是假,我娘家招兵买马是真。你这一双手连一把刀都攥不住,让你上战场岂不是直接送你进地狱!”   “你想什么呢?我根本没这想法。”明革连忙分辨。   这方面他还真没说谎。吴郡朱氏的姑娘,自己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女人白送给他明革也不敢要啊。   “看看咱们就走。看你也是第一次来江都,本姑娘带你开开眼界。不过别耽误咱们的正事,早早进皇宫偷东西才是要紧。”   “好,好,好,我就看看。”明革好奇的望着台上。   身边有个吴郡朱氏的二姑娘,他还真想看看吴郡朱氏的三姑娘是什么模样。   一声弦音,如石子投入平静的水面,涟漪一波一波的扩展开去。   院落中噪杂的声音被这一声完全压制下去,顷刻间静谧下来。   “呵呵,一年多不见,小妹的琴技又精进不少。”朱璃完全没有受影响,继续附在明革耳边嘀嘀咕咕。   台下众人都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一个个如待屠宰的鸭子,两眼只向台上望去,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对书生和书童的窃窃私语。   后台幕布掀开,一个身材高挑的小娘子款款走了出来。   自她一出现,天上的太阳仿佛都为之一暗,所有人的眼中都只有她一个人存在。   朱家三娘子宛如一朵桃花,粉面含春,娇艳欲滴,略带羞怯的走到了擂台中间。   台上的王雄诞离朱三娘子最近,一见之下顿时身体酥了半边。他结结巴巴的对着朱三娘子说道:“某,历阳王雄诞,见过三娘子。”   “历阳,王雄诞。”朱三娘子歪着头想了一下,然后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不知道你和历阳总管杜伏威如何称呼?”   “好叫三娘子得知。总管杜伏威正是某之义父。”   听到这番对答,朱璃立刻对明革悄悄说道:“都不是好人!历阳总管杜伏威占据历阳,扯旗反隋,这个王雄诞既然是他的义子,那么他来擂台一定是打我们家的主意。呵呵,这却是做的清秋大梦。我吴郡朱氏怎么会看得上杜伏威这样的小毛贼。”   言语中,朱璃对杜伏威充满了鄙视。   “可是你们家不是比武招亲吗。那个石锁我看总得几百斤,王雄诞玩的那么纯熟,谁能打的过他?”   “傻瓜,你懂个屁。小妹杀他如杀鸡,你老实看着就好。”   台上,三娘子脸上羞色更浓,只看的众人各个心痒难耐。吴郡朱氏的姑娘果然是国色天香,如果谁能将三娘子娶进家门简直是祖坟冒烟的运气。   “王雄诞,我朱家设下擂台,自然是广招天下英雄来为我朱悦选相配的良人。你既然登上擂台,自是觉得配的上我。好,我给你个机会。枪来。”   朱悦话音未落,有家丁已经将一对去了枪头的长枪递了上来。   “王雄诞,擂台之上,点到为止。”说着话,朱悦将一杆枪丢给了王雄诞。   王雄诞接过一看,就见枪头部位是被丝绸包了起来,里面似乎是红色胭脂。他明白朱悦的意思。这是要和自己比武,不过却不分生死,只是点到为止。   这杆枪点到人身上就是一个红印。如果是真枪,自然就要了对方性命。这样分胜负到是公平。   王雄诞双手紧握长枪,胸口开始急促的起伏。他望着眼前的漂亮小娘子,仿佛看到了洞房时刻!   没想到自己来江都观察杨广动向,却意外遇到了吴郡朱氏招婿的美事。   吴郡朱氏是江南巨头,杜伏威比起朱家就好像土包比泰山。别看杜伏威占据历阳扯旗造反,一时间声势很大,然而十个杜伏威也不是一个吴郡朱氏的对手。   如果自己能娶了朱家三姑娘朱悦,岂不就是让杜伏威和吴郡朱氏成了亲家,这就让义父的反隋大业如虎添翼,简直是天上掉下馅饼的好事。   王雄诞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将朱三娘子娶到手心里。   “三娘子,请。”面对美人,王雄诞自然要客气一番。   他跟在杜伏威身后征战无数,一身武艺是从死人堆里面磨练出来的,面对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如果他还要先手简直是太看不起自己。   王雄诞知道吴郡朱氏这样的望族,即便是家里的女孩也必然有过人的能力,然而朱悦毕竟是个小娘子,她就算从小练武,可是比起自己这么一个精壮汉子怎么说在力量上都差的太远。   一力降十会,王雄诞一点也不担心。   “王雄诞,看好了。”朱悦面上笑容收起,她手中长枪轻巧的一挑,就将几百斤的石锁如纸片一般挑在空中。   也不见她如何使劲,石锁已经在空中旋转如陀螺:“小心了。”   说着话,石锁如离铉之箭,突然飞向了王雄诞。   王雄诞哪想到朱悦有如此神力,他双手玩石锁虽然轻松,但毕竟是用两只手,有足够的灵巧,如果换成一支枪,他可没有朱悦这样的本领。   现在石锁如投石机投出来的一般,力大无穷冲向自己,王雄诞根本不敢用枪去接。这需要力量和巧劲,缺一不可。   眼见着石锁就要砸到自己,王雄诞只能抛弃长枪,沉腰坐马双手前伸。   他大吼一声:“止!”   两只手总算抓住了石锁的横梁,硬生生将石锁攥在手里。   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感觉胸口一凉。   王雄诞低头一看,就见一个红印子正印在自己心脏位置。   不用问,朱悦已经一枪得手。如果对方手里拿的是真枪,又或者朱悦想取他性命,这时候王雄诞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王雄诞万万想不到朱家小娘子如此厉害,这哪里还是女孩,这完全是女战神。如果朱悦肯上战场,三个王雄诞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三娘子,多谢手下留情。”王雄诞面如死灰将石锁放下。   “王雄诞,你的一身功夫也算在天下一百之数。你愿意来我家做个教头吗?”朱悦手中长枪轻巧的捏在手中,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三娘子,你既然知道我义父杜伏威,当知道某的志向。”   “王雄诞,你要跟着杜伏威反隋,那也是你的志向,我不拦阻。只是如果你日后意动,想来朱家做个教头,我们吴郡朱氏总是欢迎的。”说着话,朱悦做了个手势,立刻有丫鬟上来,手里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金闪闪一片。   “十块金饼子,算是我朱家先下的束脩。”朱悦别看年纪小,可做事大方。十块金饼子先给了,不管你王雄诞来不来,我们朱家认可你是个人才。   明革看的有点晕。   他不禁对朱璃说道:“英台,你家这么有钱,你看你妹妹出手就是十块金饼子,怎么你跟没见过钱似的,还抢我那点钱。”   “你懂个屁。”朱璃脸上一红恨恨的说道:“小妹花的是家里的钱,又不是她自己的钱。她是为朱家招兵买马。再说了,我哪里抢你的钱,我看你在江湖上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被公孙玉音那小娘皮骗的东南西北都不知道。钱在你手里,早晚不知道被哪个小娘皮骗走,我是替你保管。懂?”   说着话,朱璃狠掐了明革一下。   疼痛是最好的膏药,一下糊在明革的嘴上,他顿时不再乱问了。   台上王雄诞已经拿了钱下了台,这时候又有人抢着登上擂台。   如此漂亮的小娘子,就算娶不到家里,近距离看看也是过瘾。更何况此人自负才子,总觉得三娘子一定会看上自己。   “三娘子,我来啦。” 第24章 三娘子自作自受   “在下,江都唐虎。久闻吴郡朱三娘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若不是三娘子手持长枪英姿飒爽,某都以为面前是桃花仙子下凡人间。”   新上台这个年轻人衣着光鲜亮丽,腰里也别着一柄长剑,只看行头到也是翩翩佳公子。奈何此人实在是太胖,胖的好像一个球。不管多高级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好像套在猪仔身上一样。   如果不是他言语好听,朱悦一脚就要将他踹下台。你这样子也想娶本姑娘?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时候朱悦不能任性。正如朱璃对明革所言,这一次擂台招亲其实不是招亲,而是为朱家招揽天下英才。   如今天下处处烽烟,改朝换代就在眼前,吴郡朱氏也加紧准备。争天下,一个是钱财的准备,一个是人才 准备。   钱财朱家不缺,但是他们缺人才。人才还和钱财不一样。钱财是没数的,而人才是有数的。   正如谢灵运所言:“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自古及今共分一斗。”   他意思是全天下的才气是有限的,一共是十斗,一石。这其中曹植曹子建太厉害了,他一个占了八斗,我差点,就占一斗,剩下的所有人,你们分最后一斗。   人才不是无限的,我多了你就少了。朱家抢到了,荥阳郑氏范阳卢氏等不就少了吗?   因为天下巨变在即,吴郡朱氏没有办法按部就班的寻觅人才,所以只能剑走偏锋,采取了擂台招亲的模式。   以三娘子朱悦的美丽,在江都比武招亲,自然能将江南的出色人物聚集在一起任由朱家挑选。   朱悦知道自己的任务,所以面对眼前这个胖球郎君虽然不喜欢,却也不能赶他下台。此人出口成章,眼见着也是有点本领。   吴郡朱氏招人,文武全要。   “唐虎?”   “正是在下。”唐虎喜滋滋的说道:“三娘子,某来比武招亲。若是论起玩石锁,某是比不过刚才那个王雄诞,不过本人自负才学天下第一,若是吴郡朱氏真想招揽真才实学的女婿,某绝对是三娘子的良伴。”   “你……”唐虎一番话说的朱悦面上羞红一片。   朱璃鼻孔哼了一声:“这丫头,从小就害羞,说话就脸红,到现在还改不过这个毛病。看来她也是被爷娘逼迫来抛头露面。”   朱三娘子是害羞的吗?明革突然觉得害羞是美德。显然朱悦比她姐姐朱璃性格要温柔的多。如果这个唐虎敢对朱璃如此口花花,估计朱璃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三娘子,自古以来,都是郎才女貌。你别看某胖了一些,但是某肚子里面装的全是学问,学问!没这么大肚子,怎么装的下如此多的学问?不信,某这就为三娘子赋诗一首。”   唐虎不等朱悦说什么,他双手五指张开,连续对着插了八下,然后开口道:“有了。三娘子请听。”   “好,我听着。”朱悦知道自己的任务,这人说话又很是有趣,她不由得多少起了一些爱才的心。   “红粉啼妆对镜台,春心一片转悠哉。若为坐看花枝尽,便是伤多酒莫推。无药可医莺舌老,有香难返梦魂来。江南多少闲庭馆,依旧朱门锁绿苔。”   这首诗一出,顿时众人动容。   这小胖子别看外形不咋地,还真是有才呀。   他双手短短叉了八下,就做出这么一首精彩的诗,真是当得起才气纵横。看来他说自己一肚子学问还真没吹牛。   能来到擂台前的,一个个都是能文能武,他们都懂得诗中意思。   唐虎这首诗说的是朱三娘子正在青春好年华,却又锁在深闺人不知,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就错过了花期,孤独终老。所以你要把握住好时机,寻个如意郎君嫁了。   小胖子潜台词就是“三娘子,你看我怎么样?”   “好!”台下一片喝彩之声。   擂台比武,擂主就是朱悦。之前王雄诞以武来挑战,三娘子就以武来回应。现在唐虎以文来挑战,三娘子就要以文来回应。   朱悦今年刚十五岁,然而却博览群书,文采非凡。正因为她文武双绝,吴郡朱氏才能让她来设擂台招亲。   面对一般的文人,朱悦都可以轻松打败,然而这个唐虎的确是难得一见的才子。他这首诗仓促做成,却律法合度,意像横行,真当得起是一首好诗。   朱悦要想做一首诗盖过小胖子却不容易。急切之间更是不可得。   唐虎面露得色:“三娘子,若是按照擂台的规矩,这一场却是某赢了。”   擂台规矩是三局两胜制。这也是朱悦给自己加的保险。三局两胜,凭借自己的本领当没人能赢自己两场。   可是她也是心高气傲,在擂台之上,三娘子一场也不想输。   吴郡朱氏设擂台到现在已经三天,期间无数人登台挑战,结果都不是三娘子一合之敌。不论文的武的,三娘子一出场就要对方大败。   现在面对一个小胖子,三娘子不想失了脸面。   可是这胖子的诗的确让朱悦一时半会对付不了。怎么办?急切间,朱悦突然计上心来。   “唐虎,你急切间能做出这么一首诗,倒也算是有些才气。不过,你且听我吟诗一首。”   “三娘子,请。”小胖子昂起了头,一脸的自信。他自负文采天下第一,三娘子就算再厉害也超不过自己。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朱悦语音清丽,不徐不疾的念出了一首诗。   这首诗一出,唐虎顿时脸上黑漆漆一片。   三娘子也太厉害了。这小娘子还是人吗?她武可以裂大石,文还压自己这江南大才子一头,你还给别人活路吗?   唐虎自己是才子,自然知道这首诗的高明。   昨夜星辰一出,比的自己那一首诗好像小孩呀呀学语一般。   这是当然啦,李商隐的名作,千古流传,谁能不为之心动折服?   这下就连朱璃都傻了。她没想到小妹文采如此高明,这一首诗都做的出来?   “郎君,一年多不见,小妹的文采怎么涨了这么多。”朱璃忍不住要和明革抱怨一下。   明革心里明白,不过他揣着明白装糊涂。这首诗是他在洛阳做的,而现在朱悦念了出来,显然是吴郡朱氏在洛阳有人,每天将洛阳的消息通知姑苏。   现在市面上明革做的诗还没有流传出来,可是世家大族却都已经了解的清清楚楚。明革不禁暗自佩服此时士族的强悍实力,同时也有点担心身边的暴躁女孩。   他可没和朱璃说实话,起码作诗这一块他一直没说。朱璃不知道他为公孙玉音做过诗,她还以为明革只是因为风油精的功劳得到了郑家赏识。   “三娘子,好文采。”唐虎哈哈大笑:“某唐虎在三娘子面前自愧不如。到是不知道,三娘子这首诗有个什么题目。”   “……”题目,这就难倒了朱悦。   这首诗的确如明革所猜的一样,是吴郡朱氏在洛阳的线人将销魂馆里面发生的事及时汇报了上来,自然朱悦也就得到了销魂馆里面全部诗作。然而明革写这首诗的时候却没有题目。原作没有题目,朱悦怎么办呢?   这时候不能犹豫,朱悦微微一笑:“到叫唐郎君知道,这首诗并不是我做的。”   “啊!”不是你做的?那你拿来跟我比?   “虽然不是我做的,却和我有关。这是一位仰慕我的才子为我所作,所以我拿来和唐郎君比较,也算是不为过。至于题目吗,他还没有告诉我,暂时就用无题做题,你看可好?”   “是什么人?三娘子可否告知在下!”唐虎一脸的饥渴,这么一个大才子,自己怎么能不认识呢:“某恨不得即刻就和他见面。”   “此人姓明,名革。他仰慕我的美丽,所以为我做了这首诗。如果唐郎君想要结识明郎君,不如就请做我吴郡朱氏的西席教师,以后等明郎君来我朱家,自然就有缘相见了。”   “这个吗?”唐虎犹豫了起来。   不等唐虎说话,明革忍不住了。他万万想不到朱悦会说出这么一番话,而且关键把自己名字点出来了。   这是哪跟哪啊!关键是他对朱璃隐瞒了这一切,现在朱璃望向自己的眼神已经如刀子一样,直接扎进了明革的心脏。   明革哪能等这丫头爆发,他立刻抬手对台上招呼:“唐兄,你要见我吗?”   说着话,明革甩开了朱璃的手,径直上了擂台。   唐虎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到自己面前,还对自己那么亲热的称兄道弟,一时有点糊涂。难道自己以前认识他?   “你是?”   “在下明革。”明革对唐虎施了一礼,然后转向朱悦,再施了一礼说道:“三娘子,我正是仰慕你的那个人。你要我和唐兄见见面,现在可不就见到了吗。”   “你!”朱悦一霎那脸色绯红,仿佛桃花盛开。   她万万想不到自己随口的托词却演变成了真实。吴郡朱氏的财力全天下都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朱家才能在全国各地布下大量眼线。洛阳发生的事,每天都会被朱家线人记录下来,然后有快舟送到吴郡。   朱悦才拿到明革的诗,这是两天前的事,她万万想不到诗的主人会现身江都。这怎么可能吗。你大老远跑江都来干嘛?你不是荥阳郑氏的人吗?不是陪着公孙玉音那丫头吗?   你别是骗子吧?   朱悦顿时心头一片雪亮。我明白了,你定然是个骗子,听到我刚才说的那些话,所以冒充明郎君来与我套近乎。   该死!   “明郎君,你真的来了,朱悦等的你好辛苦。”朱悦越是要拆穿这个骗子,言语上反倒越亲热:“唐郎君欺负奴不会做诗,奴只能用你的旧作来应付。既然你现在来到奴的面前,断不能让奴受外人欺负。你快为奴作一首诗,让唐郎君知道你对我的心意。”   听到三娘子这一番话,明革顿时成了场中所有人眼中的敌人。   大家是抱着一颗看热闹的心来擂台前,然而谁也不想看到朱三娘子真的有心上人。你这是罪该万死啊。   唐虎很是聪明,他也发现了朱悦言语中似乎意思不对。   “明郎君?请,快让某家见识一下阁下高才!”   明革才离虎口,又入狼穴。刚才他站在朱璃身边,时刻都有危险,现在跑到台上,却又面对几百上千双敌视的眼神。   真是步步艰难。   看到明革不说话,唐虎来了脾气:“小郎君,你别是冒充的吧?你这胆量可是真肥。不说当着吴郡朱氏的面,就是在我唐虎面前,哪个骗子敢横行!你莫不知道我唐虎乃是江都一霸,就连皇宫老子也是说进就进。你小子……”   明革突然摆了摆手,止住了唐虎的言语。   “唐郎君,在下的确是明革,并非假冒。”说完这句话,明革又转向朱悦:“三娘子,某今日初次见你,就好像见到了一个多日不见的故人。”   “故人?”朱悦被明革的镇定也弄糊涂了。莫非他真是那个“昨夜星辰”?   “我小时候总是做一个梦,梦里有个姑娘,她从不开口说话,但是总在远处望着我。”   “她是什么样子?”朱悦下意识的问道。   “她呀,有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真如你现在一般。”   “啊!”朱悦突然心头乱跳。明革寥寥几句就将一个绝色美人勾勒出来。那种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岂不正是自己吗?   “三娘子,今日一见,三生有幸。”明革对朱悦说完又转向唐虎:“唐兄,我也有了一首新作。请听。”   “明郎君请。”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呀!”朱悦听完,全身一时震颤。真的是他,是那个写下“昨夜星辰”的明郎君。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只有能写出昨夜星辰的才子,才能写出“云想衣裳”。他真的是明革?可是他怎么会来到江都,还来到我比武招亲的擂台。   关键是自己还说人家暗恋仰慕于我。这可是丢人了。   一时之间,朱悦脖子都红透了。   明革看到朱悦这样,心中总算安定了下来。   自上台之后,他每一步都走的小心谨慎。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机会,偷偷和朱悦说一句话。如果自己得不到这个机会,贸然靠近三娘子,管保被她一枪挑下擂台,那就糟糕透了。   所以明革巧施妙计,一步一步让朱悦解除了戒备,现在他终于可以走出最后一步了。   明革靠近朱悦身边,低声在她耳边说道:“三娘子,你二姐朱璃就在台下,你还不快快去捉她回家。”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朱悦顿时清醒过来。她顺着明革眼神望向台下,果然看到了二姐身着男装正欲躲藏。   “二姐,你给我站住。”朱悦大喝一声,飞身冲下了擂台。   这一幕只看的大家目瞪口呆,台上的唐虎也愣在当场。   “唐兄,快走,这里马上就会大乱。”明革一把揪住唐虎的衣袖,拉着他就下了擂台。   果然如他所料一样,朱璃哪能被朱悦轻松抓住,不知道她施展了什么手法,院中突然生起了一片浓烟,一下子混乱不堪。   嘈杂声起,明革就听朱璃的声音喝道:“你好胆!别让我抓住你,否则定将你碎尸万段。”   声音给他了定位,明革向着远离声音的地方溜去。   好男不和女斗。自此之后,自己就能鱼入大海,自由自在了。   明革相信朱璃绝对逃不了。吴郡朱氏摆擂台招亲,这里明的暗的不知道有多少朱家人手,朱璃要是能跑掉,朱家也别自称望族了。   “唐兄,你家在何处,可否登门拜会?”跑到街上,离开擂台远远的,明革放开了唐虎的衣袖。   “啊,明郎君,请。”唐虎一脸疑惑,又带有兴奋。   今日真是稀奇,又见识了三娘子的美丽,又遇到当世大才子。不喝一杯,自己都不配姓唐! 第25章 萧皇后   “明兄弟,这就是哥哥的宅子。请。”   唐虎的宅子在江都城东,占地广阔,尤其让明革惊叹的是唐府内有一片桃林。桃子八九月结果,如今刚进十月,树上还有一颗颗桃子挂在枝头,叶绿桃红,甚是可爱。   “娘子,这是我新认识的兄弟。明革。”唐虎和明革虽然才结识,然而唐虎却很看重这个兄弟,第一次来家里就将老婆孩子唤了出来给明革引荐:“兄弟,这是我娘子,九娘。这是我家小娘,换做桃笙。”   两边见礼,明革顿时觉得有些失礼。见人家小孩子,才四五岁年龄的小朋友,不能空手呀。他立刻将身上的玉佩解了下来。   这玉佩还是公孙玉音为他戴上的。当时公孙玉音要请明革做郑家的客卿,自然该有的礼遇都配齐。   朱璃抢走了明革全部钱财,这块玉佩却没好意思拿走。毕竟一个士子行走江湖,总要有一块玉的。   这块玉救了明革的急,唐虎也没有太客气。他招呼老婆整治一桌上好饮食,然后和明革分宾主落座。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唐虎的话越来越多。   “兄弟,你和朱家三娘子怎么认识的?”   “吴郡朱氏大名,天下谁不知道的?我早听说朱家三位娘子各个都是花容月貌,尤其是三娘子更是出色。”   “这可说的太对了。兄弟你是外地人,不清楚本地事。朱家三个娘子,的确一个比一个美貌。然而他家大娘子从未露面,二娘子听说脾气古怪,只有三娘子才是又漂亮又温柔,兄弟你喜欢三娘子可喜欢对了。哥哥佩服你,就为了见三娘子一面来到江都。”   “果然如唐兄所言,三娘子的确美若桃花。”   “兄弟,你当时偷偷和三娘子说了什么?她怎么突然就叫着二姐跳下台子去了?”   “唐兄,我也不瞒你。实际上台下的确有朱家二娘子在。小弟不幸被朱家二娘子看上,可小弟喜欢的是朱家三娘子,所以上台偷偷表白,没想到惹怒了三娘子。我一看大事不好,自然只能跑了。”   “兄弟,哥哥佩服!”唐虎大是感慨!这小郎君何德何能,被朱家二娘子看上。可他还偏偏不满意,非要喜欢三娘子。你真是厉害!   “哪里哪里。说起来兄弟更佩服唐兄。”   “你佩服我什么?”   “唐兄,你连夫人孩子都有,还去擂台求婚,这不怕被朱家砍脑袋吗?”   “哈哈,我只是去看看美人,又不会真的被三娘子看上。老哥这份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说了,吴郡朱氏确实势力强大,可是我唐虎也不是泥捏的。不怕告诉老弟你,兄弟做的是宫里的生意。宫中女人的采买,甚至就连萧皇后的采买,都归哥哥我负责。我进皇宫就和回家一样方便。他朱家敢动我,到要问问萧皇后答应不答应。”   萧皇后!唐虎竟然能搭上萧皇后这条线!妥了!   之前在擂台上,明革就是听到唐虎说起来他连皇宫都说进就进,才刻意结交,现在看来这步棋走对了!   “唐兄,我这次出来其实是游历天下,没想到招惹吴郡朱氏。现在你看,我恼了朱家大小两位娘子,在江南是混不下去了。你听我这个姓就知道小弟没什么可依仗的,断不敢和吴郡朱氏做对,所以我要尽快离开这里。不过在离开之前,我却有个未了的愿望。”   “兄弟,是啥事啊?”   “跑路前我想进皇宫看看。小弟走南闯北也算有点点阅历,可是却一直没有进过皇宫,真不知那皇宫之内是多么的堂皇,每每想起,小弟都心潮澎拜。”   “就这?容易。不过兄弟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只要能进皇宫让我见见世面,唐兄尽管吩咐。”   “兄弟,你那两首诗,真是让哥哥我惊为天人。我学诗这么久,就没有遇到过谁有兄弟的才气。你不知道,我能拿下皇宫采买的位置,其实是因为萧皇后喜欢哥哥的才气。”   说到这里,唐虎起身拿来一堆卷轴。他一一打开给明革看:“兄弟,哥哥的一身本事大部分都在这个画上。后宫的皇后妃嫔谁不想留下自己最美的样子呢?”   明革细心一幅幅画看过去,果然是美人如玉。   “这都是哥哥画的青楼女子,就是让兄弟看看我的画技。兄弟,有画无诗,犹如画龙不点睛,总是让我怅然若失,关键是皇后妃嫔也不满意。哥哥在作诗这块,曾经以为也算是**挑一的人才,可是见到你我才明白,兄弟你才是万中无一的人才。你要进皇宫太容易了,正巧我有一批新的胭脂水粉要送过去,你这就随我来。”   “现在?”明革没想到今天就能进宫。这太出乎他意料了。现在天都过了中午,而且你我还喝酒了。这不会失礼吧?那可是皇宫呀。   “哈哈。不妨!皇宫我想进就进,这是萧皇后给某的方便。好多东西要的就是个新鲜,迟了就不好了。再说,哥哥作画要的就是酒后晕乎乎。不喝酒我还画不好。兄弟,哥哥和你说实话吧。现在萧皇后似乎对哥哥我不那么满意了,如果她再这样下去,我这活可就没了。正巧今天遇到兄弟你,哥哥一看你就是万中无一的大才子。这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咱们一起去见皇后。到时候我画你诗,一定给皇后伺候舒服了。”   “……”   说走就走。唐家的货车早就准备齐全,唐虎带着明革,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来到了皇城门前。   看门的骁果军看来和唐虎很熟,他们根本没有检查,直接挥了挥手就放一行人进了皇城。   哎呦,这就进来了。明革真没想到行事如此顺利。来到江都,既摆脱了朱璃,又进到了皇宫,连一天时间都不到。看来那个天子六驾的铜器就等着自己去取啊。   只是那玩意在哪里呢?他一路东张西望的瞅着,这到是更让唐虎相信明革是真心想进皇宫来见识见识。   “兄弟,别急,有的是时间让你看。你先缓缓精力,准备准备,到时候可是要给萧皇后作诗,你可别弄砸了。不过哥哥相信你,你别看朱三娘子年轻还漂亮,可是比起萧皇后来,那真是哪哪都比不上。在哥哥看来,萧皇后才是当今天下第一美女。你就照着这个去写吧。”   萧皇后真的这么美吗?明革有点不敢相信。毕竟这时候萧皇后都已经好几十岁的人了。她孙子都十三了。就是越王杨侗,在洛阳那个。   可是当明革真正见到萧皇后时候,的确一时有点魂不守舍。一个女人,尤其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女人,怎么能美到如此境地。她即便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一双眼神飘过来,就可以让人愿意为她去死。   当她开口说话时候,似乎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所有人都被她吸引,想要按照她的吩咐去做任何事。   “唐虎说你诗写的好?”萧皇后盯着明革的眼睛,仿佛看着一样新奇的玩具。   “不敢说写的好,臣只在用心两个字。”   “好,好一个用心。”萧皇后拿起几样新进的胭脂,看了看放在一边。显然这一次的货色不怎么让她动心。她对着唐虎说道:“唐虎,我看你最近都不怎么用心呀。这几样胭脂了无新意,就好似本宫一般,天天都如此重复着孤单寂寞。”   “……”唐虎连忙解释:“皇后,如今市面上的新鲜胭脂,臣已经尽数搜罗齐了。只是……”   “只是什么?”   “臣听闻洛阳城中新出了一样神水,名为风油精。臣正派人去采买,估计这两天就能运来江都。”   “风油精?这是什么样的神水?有多神?”萧皇后听到风油精的名字,眼中多少添了一丝渴望。这让她变的更加动人。   “臣还没买到,如果……”唐虎正说着,突然见到明革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瓷瓶。   “皇后,这就是洛阳的风油精,臣恰好有一瓶,不过臣已经开封用过了一两滴。”   “噢,这就是风油精?”萧皇后好奇的望着小瓷瓶。瓷瓶对萧皇后自然是很寻常的东西,可是风油精是什么?   明革打开了盖子,然后滴了一滴在自己的手腕。   顿时,一股清凉之气弥漫在两人之间。   “皇后,风油精这个神水,其实是驱蚊提神用的。”   “拿来给本宫。”萧皇后伸出了手,明革连忙将瓷瓶放在她纤纤玉手之中。这一只手上没有半点瑕疵,宛如玉石打造,真是我见犹怜。   萧皇后拿过瓷瓶,学着明革的样子在手腕滴了两滴。风油精的功效发作,立刻有一种清爽直冲她的脑海,一瞬间,萧皇后精神振作了起来。   这可真是个好东西。   她不禁对明革问道:“明郎君,这个风油精是不是有**的功效?如果用在本宫和皇上之间……”   “可别!”明革吓了一跳。他第一想不到皇后会和他说这些私密的话,第二想不到皇后马上就要开发风油精的新用法。   幸亏你说出来了,如果你不问我直接用,那岂不是疼死你!   “皇后,这个风油精只能用在手腕,脚腕等关节处,柔嫩的地方可千万别用啊,会疼死。”   “噢,本宫明白了。”她看了看风油精,然后对唐虎说道:“这个风油精的确是好东西,本宫用后感觉神清气爽。暂时先采买一百瓶吧。”   “好的,臣尽快去办。”   “这还算让本宫满意。来,唐虎,本宫新弄的这款发型,你看美是不美?”   “皇后之美,美绝天下!”唐虎马屁拍的山响。   “那还不为本宫作画。”   “是。”   作画是唐虎被萧皇后另眼相看的根本原因。这个年代没有手机,连照相机都没有,所以女人没法随时自拍,然而不论古今,女人的心态是相同的,她们都想留下自己年轻时候美丽的相貌,待老了以后可以回忆。   唐虎就是凭借一手超凡脱俗的画技赢得了萧皇后看重。   他展开画架,铺好纸张,然后恭敬的对皇后说道:“臣开始了。”   “嗯,画吧。”萧皇后摆了个舒适的姿势,好能长时间尽可能不动,方便唐虎作画。   趁着这个时候,明革开始东张西望。这里是皇后的寝宫,也许皇帝就住在这里。按说这个地方最适合摆放各种珍宝,那个什么天子六驾的铜器,是不是就在这里呢?   现在明革对宫里的环境多少有点适应,也就比开始自如多了。   正在他东张西望的时候,萧皇后对他说道:“明郎君,你那两首诗端的了得。怎么,朱三娘子那么漂亮吗?让你如此恋恋不忘。她和本宫,谁美?”   明革的身份,唐虎早就和萧皇后说了,萧皇后自然也就知道明革来江都是为了见见朱家三娘子。   在看过明革那两首诗之后,萧皇后对明革兴趣大增。真是个天才小郎君,写的诗如此的好。   萧皇后也是爱文的,然而她遍观以前的文字,只有曹子建的《洛神赋》堪比明革的两首诗。可是曹子建的洛神赋只有一篇,而这个小郎君作诗似乎吃饭一样容易。   听唐虎说,明革是在擂台上张嘴就做了那首“云想衣裳”。这样的才气,似乎连曹子建都比下去了。   我大隋朝有如此才俊吗?如果真是如此,那必然要为皇上所用,不可暴敛天物。   “回皇后,自然是皇后更美一些。”明革说的也是实话。萧皇后不知道是后天驻颜有术还是先天不老,她看起来完全不像几十岁的人,倒好像是三娘子刚出嫁的姐姐。   三娘子还是小姑娘,美的如青杏还带着苦涩,而萧皇后恰好是初为人妇,珠圆玉润,无比诱人。   “哈哈,当真?”   “当真。”   “算你有心。”萧皇后笑了一阵,突然神情转为寂寞:“奈何皇上不这么看。本宫不知多久没见到皇上的面了,不知道夜夜睡在哪个狐狸精的殿里。”   “……”这话明革就没法接了。他偷偷看了看唐虎,就见唐虎运笔如飞,根本就没任何不安的神情。看来萧皇后不止一次的抱怨过,唐虎都习惯了。   “明郎君,你以前真的是和尚?”萧皇后转变了话题。   “是。我是今年才出山。之前我都在深山里面跟着师父修行,师父去年没了,我就出来了。”   “你修的是哪一宗?”   “这个……”明革没想到萧皇后会这么问,他哪知道和尚分什么宗,好在他有急智:“皇后,我的师父说我们不属于任何一宗,他也不教我佛教典籍。”   “那你怎么算和尚?”   “因为光头呀。”明革对着自己脑袋比划了比划:“我师父说没头发就是和尚。”   “那你现在长出来头发了。”   “所以我就不是和尚了。师父说,有头发就不是和尚。”   “真是个古怪的人。”萧皇后显然无法理解明革的师父,不过相对于那个已经死去的老和尚,她对眼前的小和尚更感兴趣:“那你都学了什么?”   “回皇后,师父教我做药。”   “药?”萧皇后好奇的看着明革,她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会做药。这时候全天下的医生都不多,会自己做药的更是凤毛麟角。   “对。师父说要我济世救人。我出来游历也是为了完成师父的遗志。”   “明郎君的师父真让本宫佩服。可是你又怎么遇到朱家两个丫头呢?”萧皇后终于问出了她感兴趣的话题。   吴郡朱氏几乎算是江南第一望族,他家二娘子三娘子同时喜欢上这个小郎君,太不可思议了。如今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打死明革他也没可能和朱家娘子成婚,更别说一下两个了。   “回皇后。这件事是个意外。我做了一味药,叫凝玉膏,治疗外伤的,没想到被朱家二娘子看上,她要我将药膏的制作方法告诉她,还要我保密,要将我带到朱家,就这么样我来了江都。我听说朱家三娘子美丽大方又善良,所以看到三娘子比武招亲,我就上台想仔细看看三娘子。其实两位娘子和我没什么关系,一切都是误会。”   这番话说的和之前在唐虎家略微有点区别,但是也大差不差。唐虎专心的挥舞画笔,也不多说话。   “这凝玉膏是你师父传授你的?”   “是的。我师父教我做这个凝玉膏,是因为天下战争太多,很多人都有外伤,凝玉膏专治外伤。”   “这!”萧皇后大喜。她甚至都向前倾斜了身子,一张脸几乎贴到明革脸上:“明郎君,你可否把凝玉膏的制作方法卖给本宫。你要多少钱尽管开口。”   凝玉膏对外伤效果如何,萧皇后是没有见过,但是她听到朱家二娘子都抢着个方子,那自然是好的不得了。   如果不好,以吴郡朱氏的眼光岂会出手去抢夺!甚至连人都给抢了回来。   如果自己拿到这个凝玉膏,然后再献给陛下,岂不是就能夺回宠爱!   想到这里,萧皇后雪白的胸口都泛起了一片红晕。   她太久没见到自己的皇帝郎君杨广了。   “这个吗。”明革听到萧皇后的要求,心里突然一动。这到是个好机会。凝玉膏给了萧皇后,自己也不要她钱,只要她将那个天子六驾交给自己就好。   想来那不过是皇宫中众多宝贝的一件,比起凝玉膏来,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这件事也不好说。如果明革直接提出让萧皇后拿天子六驾来换,皇后必然生疑。你怎么知道天子六驾的?   这可真不好办。   犹豫中,萧皇后脸色一沉:“明郎君,莫非本宫在你心中的份量,竟然还不如朱家二娘子吗?”   “这绝对不是。”明革连忙分辨。   “那么说来,明郎君性格独特。你是非暴力不合作,对吗?只有像朱家二娘子那样鞭打你,你才肯老实交出方子。难道你觉得本宫手里没有**吗?”说到这里,萧皇后挥了挥手,立刻有宫女捧着一条黝黑的**走了过来。   明革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他自来到这个时空以来最大的危机终于出现。   这可是大隋朝皇帝的深宫,四周是重重高墙,眼前是几十个宫女太监。明革要想一路杀出去,除非变成一只鸟。   “明郎君,”萧皇后拿起**,轻松的甩出一个鞭花:“这方子你是给还是不给啊!” 第26章 姐妹情深   江都地处南方,水域众多,在有灵气的同时,也多了一些蚊虫。   此刻,城外大明寺栖灵塔,九层,朱璃拿出一瓶风油精,在自己脚腕手腕和耳垂上点了几滴。一股清香的味道散开,蚊虫都退避三尺。   “二姐,这就是风油精吗?”朱璃旁边一个少女正一脸羡慕的望着朱璃手中的小瓷瓶。如果明革看到,一定会吓一跳,这姑娘正是朱悦。   “哼,当然是啊。赏你啦。”朱璃随手将风油精滴了几滴在朱悦脚腕手腕和耳垂,让妹妹也远离蚊虫叮咬,再将瓶子丢给了小妹。   明革万万想不到,他以为的大追捕并没有发生。他以为朱家会发动全体家丁抓捕朱璃,可哪成想这些人根本追不上朱璃的脚步。   唯一能抓住朱璃的,只有朱家三娘子朱悦。她也的确一路追着二姐没有停歇。俩人一个逃一个追,一路追到城外大明寺。   眼看着没有朱家人跟在后面了,姐妹俩才停下了脚步。   朱悦给了大明寺主持一个金豆子,主持很痛快的为两位女施主打开了栖灵塔的大门。两人一路来到最高层,在这里站得高看得远,朱璃可以提早发现是不是有人来抓自己。   此时朱璃肚子险些气炸了。她万万想不到明革竟然会当众揭穿她的身份。好在当时只有小妹一个人在,若是大姐大哥在的话,自己断然跑不了。   呵呵,小和尚,你可想不到小妹是我的人吧!   朱悦之前的追逐一直是做样子,她和二姐分开有一年多了,骤然看到二姐出现,她心里万分欢喜。只是碍于家里发出的追杀令,她不得不在众人面前装作用心去追,现在这里除了她们姐妹俩没有外人,自然就无需再伪装了。   朱悦有一肚子话要问二姐:“二姐,你怎么回江都啦,你不怕大哥杀了你?”   “小妹,你懂个屁。富贵险中求,二姐回来自然就有回来的道理。如果不是那个小和尚使坏,谁知道我来了江都!小妹,你等着瞧,等我抓住那个小光头,我一定打断他双腿。”   “二姐,他是叫明革吗?我看他不是和尚,也不是光头呀。他不是荥阳郑氏的客卿吗,怎么跟你跑来江都。”   “什么客卿!他是我的奴隶,他的卖身契就在我身上,还有他十个手指的手印,难道他敢不认?”   “啊,他是你的奴隶?那他怎么还出卖你?”   “这话说来话长。小妹,你看这风油精怎么样?”   朱悦举起手在自己鼻子下闻了闻,那味道更加浓郁,让她神情一爽:“二姐,这的确是个好东西。咱家已经知道荥阳郑氏做出了风油精,但是这东西全在郑家手里,他们只卖给那些北方的大士族,咱们朱家在洛阳还没那么大面子,竟然连一瓶都没买到。还是姐姐你有本事。”   “哼,郑家算什么。这风油精根本就是我做的。方子都在我手里,郑家是从我这里偷的。”   “什么?这是你的?”朱悦举起风油精瓷瓶,有点不敢相信的望着朱璃。她虽然是妹妹,可身高却比朱璃还要高半个头。如今她大大眼睛无辜的看着姐姐,真是萌萌的仿佛一条小狗。   “哎呀,跟你说不明白。你知道这东西是我的就行了。不只是风油精。”说着话,朱璃又拿出一个瓷瓶,打开盖子让朱悦闻了闻。   一股浓郁的药味,这可没有风油精那么清爽,朱悦不由得躲开了鼻子。   “这是凝玉膏,也是我做的。专治外伤。”说着话,朱璃仔细听了听,楼道寂静无声,没有外人。她解开自己胸前衣服,指着绷带给朱悦看:“如果不是有这个药,姐姐这伤可就麻烦大了。幸亏我天资聪明,做出了凝玉膏。小妹,以后你姐姐我就是朱国公了,左手风油精,右手凝玉膏,全天下都是我一家在卖,到时候你看家里人谁敢惹我。”   “哇,二姐,你真能干。你怎么出去一年多学会如此多的本领。在家里时候你还什么都不会呢。”   “小妹你别胡说八道,什么叫我什么都不会。你没看我胸口受了伤吗。如果不是受伤,你这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追的上我。”   “二姐,是谁伤了你?”朱悦看朱璃面色如常,胸口也平滑没有什么异样,知道她的伤并重,心里还是多少踏实的。   她却不知道朱璃之前的确伤的很重,然而明革做的药却恰好完全对症,再加上明革霸道无比的用风油精为她伤口消毒,虽然疼的朱璃差点死过去,但是消毒效果极佳,这才有了现在的朱璃能活蹦乱跳。   “公孙玉音那个贱人。小妹,你等着,我当国公之后,一定杀她全家!”   “二姐啊,你当谁家的国公啊?家里不是让你嫁给萧铣吗?你嫁给萧铣,可就是当皇后了。”   “小妹,别信爷娘,他们都是废物。相信我,姐姐眼光不会错的。当今天下,虽然山头众多,可是论及天时地利人和,只有河北长乐王窦建德一个人才有皇气。我断定,他就是新朝皇帝。姐姐我就是准备用这个风油精和凝玉膏做进阶之梯。”   “窦建德?二姐,爷娘可都不看好他。 爷娘说了,北边的局面,最大可能是李渊成了事。咱们南边吗,我们吴郡朱氏倾力支持萧铣,以巴陵为基业,四面俱都可以控制。未来几年,我们进则以南统北,夺得天下,退可以划长江而治,再来一次南**。”   “哈哈,小妹,爷娘这可就大错特错了。”朱璃不屑的说道:“北面的李渊虽然占据了长安,但他只是一头困兽,完全被洛阳封死了。而且他的身后还有薛举不断打他,李渊哪有精力开进中原。”   “可是窦建德……”朱悦还想辩解,朱璃打断了她。   “长乐王就不然了。”朱璃说道:“你看,现在王世充和李密翟让,在洛阳打成一团。如今瓦岗军占优势,王世充局势不妙。然而这不是还有姐姐我吗。我来江都,就是要办一件左右天下局势的大事。这件事办成之后,瓦岗军必然内讧,这样瓦岗军的实力就会大大削弱。此时王世充出不来洛阳,瓦岗军攻不进洛阳,他们只能在洛阳城下白白消耗实力。这时候长乐王就可以趁势而起,不断壮大长乐军。等个三五年后,长乐军这头小老虎长成大老虎,我们就可以一举出山,横扫一切,夺取天下。到时候,你姐姐我就是朱国公了!”   “二姐,你是个女人,怎么当国公!”   “女人怎么了?以前不是有花木兰吗。我是在世花木兰不可以?再说了,你忘了姐姐最擅长什么?我最能化妆了。在长乐军,姐姐不是这样子。我是这样。”说着话,朱璃突然变了音调:“嗯,你这个小娘子,看起来很漂亮吗,快跟着本郎君回家快活快活!”   “哈哈,二姐你真厉害。”朱悦笑的腰都弯了。   朱璃和朱悦两人相差不到一岁,自小到大俩人感情最好。自从朱璃逃婚以后,一直音信全无,朱悦每天都为二姐担着心。现在看到二姐全须全尾的出现,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你得帮着姐姐。”   “二姐,你要我怎么帮你?”   “我要进皇城,取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天子六驾,一个铜器。你记得吗?前两年咱们进皇宫,就在萧皇后的寝殿里面看到过,那个六匹马拉着的一个车。”   “噢,我想起来了。是那个东西呀。可是二姐,你要它干嘛?”   “有大用,你别管了。”   “那你要我怎么帮你?”   “进宫,不用你帮,但是我要你去帮我抓一个人。”   “谁?”   “就是我的奴隶。”   “啊,明郎君!”朱悦心中顿时浮现出明革的形象。刚才在擂台上,明革亲口为她做了一首诗,那一刻朱悦的心都陶醉了。   她是文武双绝,自然对文字极为敏感。自从她拿到洛阳传来的出自明革的几首诗词后,朱悦一直爱不释手,反复回味。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也曾幻想过,写出这么美丽文字的小郎君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可是哪成想这刚过两天,那个她幻想中的小郎君突然就出现在自己招亲的擂台上,还随口为自己做了一首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这首诗是明革专门为她作的,朱悦知道这首诗必然会流芳千古。自己的名字,也会随着这首诗一直流传下去。   现在朱璃说起明革是她的奴隶,还要自己去抓回明革,朱悦心里多少有点不乐意。   她是尊重才华的。朱悦认为,明郎君这么有才气,二姐你怎么能拿他当奴隶对待呢?即便你有他的卖身契,那咱们也得当着明郎君的面撕碎了。   这样一个天才,不应该是你的奴隶啊!   朱悦的一举一动都在朱璃眼中,她和妹妹自小就在一起可以说形影不离,这时候她哪还不知道妹妹心思。   “小妹,你可别被他给骗了。你看他会做两首酸诗,就对他另眼相看,但是你想想,他当着你的面,揭露了我的行踪。你也知道,如果让大哥知道我在这里,我就死定了。他明明知道这一点,却还不顾我的死活,我怎么能饶了他。你放心,姐姐看在你面上,会给他留一条腿,以后让他蹦着走路。”   “二姐,你不要这么狠心吗。这么多年,这点你都没变过。”   “小妹,不是我狠心,而是这世界容不得你善良。你看,如果我不是提早跑了,现在早就被家里捆着送去萧铣那里。我跟你说,萧铣如果当了皇帝,吴郡朱氏因为我而沾光,但是如果萧铣被灭了,那么到时候抄家灭族,朱家死的是我一个!你们吴郡朱氏什么关系都没有,依然活的那么有滋味。”   朱璃的话让朱悦心里羞愧。   二姐说的是事实。   “小妹,别说那么多了。那个傻瓜绝对想不到你是我的人,你就趁着这点,把他给我抓起来。到时候我偷出天子六驾,你就将他交给我。”   “二姐,你不是要杀了他吧。”   “当然不会。小妹,你喜欢他写的诗对吧?”   朱悦羞涩的点点头。   “好,我以后让他一天给你写一首,写不出来就揍,写的让你不满意,也揍。总之,姐姐保证你每天有诗看。怎么样,这个价码合适吧?”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相信姐姐,这个国公,姐姐当定了!”   朱璃抬头望向远处,庞大的皇城就在前方。   夜幕渐渐降临,皇城内亮起了点点灯火。再等一阵,自己就要行动了。   未来的朱国公就要在大明寺起步踏上成功的路途! 第27章 萧皇后的计划   江都皇城,长生殿内,唐虎恰到好处的放下了画笔:“殿下,臣画完了。”   此刻唐虎的额头布满了冷汗。他带明革进来是为了让他在自己的画作上题诗,可没想让自己新认识的这位兄弟挨揍啊。   **拿在皇后手里,他想拦也没这个胆量,只好在这一刻放下画笔,看看能不能救明兄弟一条小命。   “噢,画完了,呈上来。”对于自己的容貌萧皇后还是极为在意的。唐虎的确是她见过的画匠中才气第一之人,若非如此,萧皇后也不能把宫里采买的肥差交给这个小胖子。   今日也许是酒后作画,又或者新结识了明革,唐虎有了超水平发挥。这一副新画中,不但画的萧皇后异常美丽,更是难得的将皇后那种极为独特的气质展现了出来。   落寞,孤独,高处不胜寒,却又极端渴望温暖。她仿佛天上的仙子,高贵却又空虚。   唐虎的美人画构图简约清朗,画面层次分明,疏密有致,用笔清隽,纤而不弱,力而有韵,寓有刚柔相济之美。墨色淋漓多变,和泽有神,意境平淡朗逸,清雅幽丽,超凡脱俗。   萧皇后看过之后,顿时喜上眉梢。今次这个小胖子比往日画的强过百倍,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看到自己拿起**,吓得他不敢不用心吗?   “明郎君,且不说那凝玉膏,你过来,为这幅画来和一首诗。”   明革暂时脱离危险,略微松了一口气。他走上前去,看了看唐虎的画,又看了看卧榻上的萧皇后,心里不由的暗赞。   唐虎的画好,皇后的人美,两者端的是相得益彰。如果抛开皇后手中那一条**,今天可以说是完美。   “怎么?本宫生的不美吗?让你作诗经如此推搪。你岂不知唐郎君为本宫作诗,只双手插八下就得。我听唐郎君说起,你为朱三娘子作诗张口就来,插也没插。难道本宫还不及朱三娘子吗?”   说到这里,萧皇后眉毛立起,似乎就要发怒,可是转瞬间,她又轻叹一口气,满腹伤心的说道:“明郎君,我也不怪你,本宫的确老了,比不过豆蔻年华的三娘子。”   看到萧皇后这样,唐虎心中急了。他和萧皇后打交道多了,非常了解皇后的性格。如果她肯发怒的话还算可以承受,起码是当面发泄出来。唐虎最怕她这样一幅委委屈屈的样子,这说明皇后要玩阴的了。   唐虎连忙举起双手对明革说道:“明兄弟,哥哥作诗只插八下,现在你为殿下作诗,可要用心啊!”   说着话,唐虎五指交叉握在一起,久久不想分开。他要给明革多留一点思考时间。   明革哪能不懂唐虎意思,他冲着胖哥哥感激的一笑,然后提笔就写。呼吸之间,一首新诗已成。   萧皇后看到明革的这首诗,整个人仿佛突然变成了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可是唐虎乃是画家,有着超级的观察力,他敏锐的发现皇后的眼睛中蒙上了一层水雾。   渐渐的,水雾化成一滴泪水,顺着皇后的眼角滑落。   哎呦,明兄弟了不起呀。我给皇后画了几百副画都没让皇后落泪,你写了几个字,她就哭了。果然厉害。   唐虎连忙去看明革的题诗。   “曾伴浮云归晚翠,犹陪落日泛秋声。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   这诗……   唐虎心里汗颜。兄弟,难怪你能让皇后流泪,这几句真是写到皇后娘娘心里去了。   这一次进宫,唐虎也发现了萧皇后的心情极为糟糕,所以他这幅画里才将那一种伤心极力的表达了出来。然而正如他之前对明革说的一样,这一幅画必须有点睛之笔。   明革的这首诗就是画龙点睛,一下击中了皇后心灵深处。这一击如此猛烈,竟然连皇后的眼泪都打出来了。   这到底是好是坏呢?   唐虎不禁望了望皇后手中的**。   就见萧皇后长叹一声,丢掉了鞭子对明革说道:“明郎君,唐虎果然没有吹牛,你真是当世曹子建,才高八斗。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奴得此一句,此生足矣。你且在这里稍息,本宫更衣。”   萧皇后要更衣,不是真换衣服,也不是上卫生间,她是要化妆。刚才的泪水弄花了她精致的妆容,她要去后面化妆。   这下前殿就留下明革和唐虎两个人还有一些宫女。明革一看机会来了,他立刻装作好奇的四处开始走动。   刚才他给萧皇后留下了深刻印象,宫女知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被皇后记在心中,自然也不来难为他。   此殿名为长生殿,是萧皇后的寝宫,皇后的寝宫自然宝贝少不了。 明革一路看过去,有白的青的瓷器,有织绣有绸缎,有金银器,还有漆器,琳琅满目,好像后世的博物馆一样,可是唯独没有找到他要的天子六驾。   这东西是什么,明革并不知道,可是望文生义,这玩意必然是六匹马拉着一辆车的样子。   明革转完了这半边,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东西,他正要去另一边寻找,萧皇后已经走了回来。   “怎么,明郎君可有喜欢的?”萧皇后看到明革这个样子,以为他看中了自己的收藏。   “回殿下,我只是看看。”   “你且过来。”萧皇后招手让明革来到自己身边,然后吩咐道:“明郎君,这些画都是旧作,你且一一题上诗,如果让本宫满意,就算将长生殿里所有宝贝都送你也未尝不可。”   有宫女马上出列,两人抬着一副画作来到明革面前。   “唐虎,插手。”萧皇后发出了命令。   唐虎脑袋嗡的一声,头顿时大了两圈。他哪能想的到萧皇后如此贪得无厌,竟然要将以前的画全题上诗。就算明革是磨坊里面的驴,你也不能这么用吧。   这可是写诗,不是磨米磨面,哪能那么容易呢?难道我插手八下明兄弟就能写出一首诗?哼,也许让明兄弟插你八下还差不多。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唐虎只能勉强的抬起手,尽量缓慢的五指交叉。他要为明革多留一点时间。   明革斜眼一瞥,就见萧皇后已经画了一副新的妆容。之前的伤心已经消失不见,如今是一副俏丽鲜活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   眼前这幅画显然是萧皇后心情很好时候画的,画面上的萧皇后站在台阶上,遥望着天上星空,眼里有一抹春意。   明革心中一动,看样子这应该是萧皇后得宠时候的模样,也许这正是皇帝和皇后欢好之后去上早朝,皇后在殿前相送,此时天还没全亮,半空中还有几点寒星。   那边唐虎已经插了五下,再有三下可就到了萧皇后规定的上限,如果明革再做不出诗来,后果不堪设想。唐虎都有心替明革写几笔,可是他又知道自己远远比不上明革,根本不可能让皇后喜欢。   怎么办?就在唐虎焦急的时候,明革已经提起了笔。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咦,不是诗,却是长短句。这起笔就让唐虎眼中一亮,好句!他偷眼去看萧皇后,就见皇后也目不转睛的盯着明革的笔。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此句一出,萧皇后脑海中就如爆炸一般,往日和杨广一起日日夜夜的欢愉场景,一瞬间涌入了她的心头。如果说“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那么明革却用“金风玉露”四个字,写尽了她的旧时甜蜜。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等明革放下笔,萧皇后忍不住抚掌喝彩:“好个长短句,明郎君真乃文曲星下凡,一句话诉尽了奴的心声。这个长短句可有名字?”   “殿下,师父告诉我,这个长短句又名词,这个格律有个词牌,唤作鹊桥仙。”   明革提笔写下“鹊桥仙”三个字。   “鹊桥仙,好!明郎君果然是个妙人,知道奴的烦恼,特意写了这段长短句来开解奴家。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陛下暂时被那些狐媚子迷住,他早晚会回到奴的身边。赏。”   宫女端出一盘金锭,明革谢恩。   唐虎偷偷抹了一把汗。看来这次自己走了狗屎运,出门看美女,却白捡了一个大才子。有明兄弟在这里顶着,自己的皇商地位算是稳了。   等回家之后,自己一定得好好给明兄弟封一个大红包。不过他还能不能出宫,这到是个问题。如果萧皇后兴致起来,将明兄弟留在宫里为她天天写诗,这可怎么办?   那样自己就有点对不起兄弟了。不知道兄弟有没有成婚,有没有留下后人。如果要是没有,他家可就没后代了。皇后留你,自然不能留你的男人器官。写诗吗,用的是头脑,用的是手,又不是用别的地方,自然可以没用的都去掉。   唐虎担心的一点没有错,此时萧皇后心里还真是这样的想法。   明革如此有才,又生的玉树临风貌比潘安,那么就留在宫里吧。不过多一个太监而已。   有这么一个小太监,往后的日子就不那么难熬了。   萧皇后越看明革越是喜欢,越喜欢越想将他留下。   明革此时哪里知道,他来这个世界时间不长,却先后有两个女人想要将他阉割了。   趁着皇后还在被那一首鹊桥仙感动,明革说道:“殿下,可否让我随意走动一下。写诗吗,需要一些灵感。”   “好,你随意在长生殿里转转吧,不要拘束。”   “多谢殿下。”   明革将笔一丢,连忙走向殿的另一侧。刚才他搜过了那边,没有天子六驾。这边能有吗?   他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另一边,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件铜器,六匹骏马拉着一辆皇帝的御辇。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天子六驾吗!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明革大喜!妥了。自己只要求皇后将这个东西赏赐给自己,这次江都之行就可以圆满结束。   这事不难,自己只要再给皇后随便丢两首诗词,一定能迷的她眼花缭乱,到时候自己什么要求她能不答应呢!   明革微微一笑,转身回到了萧皇后卧榻之前。   “殿下,臣找到了灵感。此时臣的灵感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这么多灵感,好呀,明郎君,快给奴作诗!”萧皇后望向明革的眼中尽是欣赏。 第28章 第二张卖身契   江都的夜色,是南国的夜色。金秋十月,酷暑散去,夜晚正有一丝凉意,让人感觉舒爽无比。   此刻吴郡朱氏的比武招亲擂台前依然聚满了人,今日的朱三娘子似乎和往日不同。之前朱三娘子都是略带羞怯,总会给人三分薄面,然而今夜的三娘子却没什么好脾气。   每每上来一个打擂的,一句话没说完已经被三娘子一枪挑下了擂台。   不一样的朱悦展现出霸气的一面,反倒让台下的江南才俊齐齐喝彩。这不就是我们江都花木兰吗!   擂台四周挂满了灯笼,将整个擂台照的光芒一片。   江都皇城的城墙上,值夜的禁卫军也忍不住诱惑,很多都脱离了岗位,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这一处来,隔着护城河居高临下观看朱三娘子招婿。   皇城西边,守卫越发的少。此刻的城墙根下,有一个黑衣蒙面人静默如树影,一动也不动。   他一直留心倾听着城墙上的动静。当发现哨兵走远之后,他立刻随手抖出一根黑漆漆的绳索,绳索灵巧的套住城头的女墙。   黑衣人双腿一蹬,整个人借助绳索宛如壁虎一般,轻松的上了城墙。   城墙上果然如他所料,往日里密布的禁卫军少了许多,以至于露出了诺大防守缺陷。   黑衣人也不停留,他趁着哨兵没有发现自己,一溜烟顺着马道下了城,来到了皇宫之内。   今夜,他要偷一样世上真正的宝贝,而且仅仅在皇宫才有。   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为中国历代皇帝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一直被视为王朝正统的象征。   秦王统一天下,称始皇帝,命李斯用篆文雕刻传国玉玺,刻有“受命于天 既寿永昌”八字。这一玉玺,是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   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2000余年,忽隐忽现,终于销声匿迹,杳无踪影,令人扼腕叹息。   如今自然还没有到后世,玉玺也没有丢失,这枚玉玺现在就在皇帝杨广手里,黑衣人夜入皇城,专为玉玺而来。为此,他不惜让妹妹在皇城外弄出诺大动静,以比武招亲的噱头来引开城头的禁卫军。   此黑衣人正是吴郡朱氏之长子:朱震。他也是朱璃朱悦的大哥。   皇城内的守卫比起城头更严密了不少,朱震即便功夫超群也要小心谨慎。在躲过了又一波巡逻人马之后,朱震心中火气越来越大。   如果朱璃没有偷走自己的青阳盾,他不至于如此小心。青阳盾乃是朱家祖传法宝,不但能防身,其实青阳盾更大能力在于遁地。要是青阳盾还在朱震手中,他完全不需要让小妹设擂台出卖色相去吸引人。   朱震只要展开青阳盾,就可以从皇城下悄悄进入皇城,根本不虞被任何守卫发现。   只可惜现在青阳盾不在他手上,而天下局势又大变在即,他朱震必须抢先一步拿到玉玺,这样才能让朱家支持的萧铣顺利称帝。   有玉玺的皇帝和没玉玺的皇帝,在天下人心中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朱震一边压抑着对二妹朱璃的怒火,一边打足精神向太极殿潜行。杨广每日办公就在太极殿,玉玺就收藏在那里。   此时的皇城内的长生殿,一根接一根的红烛照的殿内明晃晃一片。   萧皇后粉面含春,一双眼桃花怒放,显然是有点喝多了。   她正牢牢的盯着眼前的年轻郎君。整个长生殿内,只有这么一个男人,之前那个小胖子唐虎早被萧皇后赶回家去了。   明革果然是天纵之才,在萧皇后看来,此人比曹植曹子建一点不差,甚至还要强上那么几分。明革不单单会写诗,他还会做药,更关键的是他长的还漂亮。   这样的郎君,岂不是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   萧皇后多日的抑郁一扫而空,她吩咐摆酒,不醉不归。   明革这一次没少喝。他也有一肚子坏点子。看现在这样子,只要灌醉了皇后,求什么都没问题。自己别的不要,只要一个天子六驾还不是手到擒来。   在双方各怀鬼胎的情况下,明革就喝多了。在喝酒这一点上,他比起萧皇后差太远了。萧皇后天天没事就喝酒,简直是泡在酒缸里,明革哪有她经验丰富。   眼见着明革眼神迷离,萧皇后不依不饶的说道:“明郎,快为本宫这幅画作一首,要轻快的,活泼的,要有趣。”   明革抬眼看着画,画中是萧皇后弯腰正拾取一朵**,夕阳照在她丰腴的身体上,甚是诱人。   “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写诗吗,对明革来说太容易了。张嘴就来。   “明郎,原来你是个独爱**的小坏蛋!”萧皇后抚胸大笑:“以后好好伺候本宫,到是可以让你尝尝奴**的味道。”   “多谢殿下。”明革此时已经半醉,再说他心里一直想着天子六驾,完全没注意到皇后言语中的诱惑。   虽然明革没有反应,但是萧皇后的话惹恼了她身边的一个宫女。   此人站在一排宫女的最后,身子藏在灯影中,不显山不露水的将整个大殿内一切都看在眼中。   如果明革多看她两眼,定然会吓得半点醉意都没有了。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明革白天出卖掉的朱家二娘子朱璃。   朱璃和朱悦分手之后,趁着夜色潜入了皇城。她有青阳盾,进入皇城一点不费劲。她直接穿入长生殿内,然后趁人不备将最后一个小宫女弄晕了扔到偏僻无人的房间,自己再换上她的衣服,然后随意在脸上画了几笔,让自己和那个宫女有着七八分相似。   就这样,她神不知鬼不觉的伺候在萧皇后身边。这还不算完,她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自己要找的天子六驾,自然也就老实不客气的偷了过来。   按照原计划,朱璃一旦得手就准备开溜,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明革在萧皇后眼前,而且看起来,这老女人完全看中了小和尚。今夜如果自己不来,怕不是小和尚都上了老女人的床了吧!   真真可恨!她又生气明革,又生气萧皇后。   你知道不知道,你看重的这个男人,他是不喜欢女人的!   人的第一印象太重要了,直到现在朱璃还以为明革是山里的和尚,被隋军抢去糟蹋了。   而且倒霉就倒霉在刚才明革那首诗加深了朱璃的印象。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这不就是卖屁股吗。这皇后也真是,竟然要还让小和尚尝尝她**的味道。   真恶心!朱璃不由自主的打个寒颤。   大隋朝,是真的完了。有这样的皇后,还能好的了?   如果明革不是那么有价值,朱璃早就转身溜走了。可是这时候她根本不能走,明革是她登天的阶梯,就算绑也要将他绑走,不能让他留在萧皇后身边。不管你们俩谁卖屁股,我都不允许!   “明郎!”萧皇后看着明革越发的喜欢:“我比起朱家两位娘子怎么样?就是那个叫朱璃朱悦的。”   “皇后比起她们……”   “我不要你直接说,我要你用诗告诉我。”萧皇后喝了一口酒,葡萄美酒的殷红,让她的嘴唇更加艳丽无比。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不张口就来吗。   明革随手又写下一首诗。元稹的千古名句,就这样被明革白白糟蹋了。   萧皇后听的芳心大悦。明郎君这一张嘴真会说话。朱家娘子在他眼中不过是寻常花朵,他采摘过后就丢到一边“懒回顾”,因为他心中唯一惦记的只有奴家,“半缘修道半缘君”!   有人欢喜,自然就有人仇了。   朱璃听到这首诗真是气炸了肺!我们姐妹在你眼中竟然连这个老女人都不如吗?你可真是白长了一双狗眼。既然没用,就让我替你摘下来吧。   “明郎,你的一张小嘴真是让奴喜欢。你说吧,要本宫赏你什么?”   听到萧皇后这话,明革大喜。他连忙说道:“殿下,刚才我看到了一样铜器,六匹马拉一辆车,让我心里说不出的欢喜。”   “为什么如此欢喜呢?”   “回殿下。我师父一直教育我说,男人,要读万卷书行**路。如果只靠一双脚走的路毕竟不会太多,如果有一辆车,还有好多马拉着,我就可以去更多地方,见更多世面。所以我想请殿下将那件宝贝赐予我。”   “这个吗,好说。”萧皇后笑的更加妖艳:“明郎,如果你要本宫赏赐你钱,自然容易,可是你要本宫的东西,这就多少有点麻烦。殿内的每一件珍宝都是登记在册的,所以……”   “这很为难吗?”明革有点着急。   “若是唐胖子要,自然千难万难,可是明郎君要吗,再难本宫也要让郎君你喜欢。不过你要按个手印,好记录是谁拿走了这个。”   “好。”按个手印吗,小意思。明革又不是没按过。   “来人,伺候明郎君。”   萧皇后一声令下,两个宫女出列。她们拿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来到明革面前,然后一个人攥着明革的一只手,十个手指依次沾满红泥,按在了纸上。   “妥了!”萧皇后大喜。   这是一张自愿阉割入宫的卖身契。明革按下手印,就代表愿意卖身。   “明郎,宫里重器,赏赐于你,不能马虎。你先去沐浴更衣。”萧皇后挥了挥手,两个太监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们来到明革身边,恭敬的说道:“郎君请跟我们来。”   明革没想到皇宫里面规矩这么大,不就是赏赐个东西吗,怎么还要沐浴更衣。不过东西既然到手,明革也不想节外生枝。   他跟着两个太监出了长生殿。   此时已经夜深人静,皇城外朱悦的招亲也结束了,整个江都完全安静了下来。   明革抬头望了望天。这个时空的夜晚纯净的让明革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震颤。   之前的那个时空,城市早就亮化的不分白天黑夜。任何时候抬头看天,明革都看不到几颗星星。   然而来到这个时空,只要是晴朗的夜晚,随时抬头望向天空,都可以看到满天星辰,仿佛神灵的一只只眼睛,在永恒的注视着人间。   这让明革每每升起一种虔诚的朝拜之心。毕竟他是被神秘的力量扔进了这个时空,明革曾经的无神论观念已经被打的稀里哗啦。   也许这个时空真的有神仙吧。   “明郎君,以后你可要为我们俩多美言几句。”一个太监讨好的对明革说。   “什么?”明革没有明白。   “明郎君,全宫城里,我们俩的手艺是最好的。保证不让明郎君吃二茬苦,受二茬罪。只一刀,一刀就干净。”   “哎呦,你们什么意思?”明革愣了。他下意识停住脚步。这语气不对啊,什么一刀就干净?   “明郎君,别停步。早点办完早点享受。你都按了手印,就是宫里的太监了。皇后如此看重于你,以后你就是皇后的心头肉,我们还得求明郎君多多照顾。”说着话俩人就来拉明革。   “你们弄错了吧?”明革一边躲避一边说道:“我只是沐浴,好拿赏赐。什么太监,什么心头肉,你们肯定是糊涂了。”   “明郎君,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我们都是宫里的老人,哪敢弄错皇后的意思。那样的话我们有几个脑袋够皇后砍的呀。错不了!皇后早交代好了,敬事房里面刀子磨好了,药也备齐了。一刀,别怕,一刀就好,就疼一下。”   “我去!”明革这才恍然大悟。萧皇后这老娘们胆敢坑自己!她竟然趁着自己不备,让自己又签了一份卖身契。   这份还不如和朱璃签的那一份呢。那个好歹还留个全身,这个却要被砍一刀净身。   明革一阵惶恐!他来这时空可不是为了做太监。   “两位公公,你们看,有刺客,快跑啊!”明革突然指着前方大叫。这时候他只有这么一招了,看看能不能糊弄的俩人一回头,自己趁机溜掉。   皇宫警卫森严,明革不觉得自己能跑出去,但是他只要将事情闹得大发了,万一将皇帝引出来,自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如果不折腾一下,明革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完蛋。   “小郎君,你就别开玩笑啦。我们俩在这里当差也久了,皇宫哪里来的刺客!”俩太监根本不为所动,反倒一人一条胳膊直接将明革抬了起来。   他们俩驾着明革一路快步向前。   就在明革以为自己**彻底不保的时候,突然前面火光熊熊。   “有刺客,不要走了刺客!”一队队禁卫军不知道从哪里杀了出来,他们井然有序,开始围追刺客。   “呦呵,真被小郎君说中了。”一个太监有点意外。   “是啊,有刺客,你们快放下我,去长生殿保护皇后。”明革趁机就要跑。   “小郎君,这你就不要操心了。皇后那边,自有禁卫军保护,到是我们可得快点办事,万一皇后发怒,咱们可担待不起啊。小郎君,你啊,就认命吧!快点跟我们走,到时候还让你少吃点苦,如若不然……”   俩太监根本不放手,他们反倒更加抓紧了明革,架着他一路前行。   明革急的就要叫救命。   恰在这时候,他就听见左右两个太监发出一声闷哼,俩人突然就萎顿在地。   明革顿时自由了。他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宫女怒气冲冲的站在自己眼前。咦,怎么是宫女打倒了太监?什么情况?   还别说,明革脑袋这时候转的飞快,他马上想到了原因:“定然是皇后殿下派你来救我的。是不是这俩太监假传圣旨!”   “啊呸!”宫女正是朱璃,她一看大事不好,立刻偷偷遁了出来,这才及时救了明革。眼见着明革还以为那老女人是好人,朱璃火气上来,顿时一脚踹过去。   明革当即就被踹的滚地葫芦一般。在这一瞬间,明革听出来了朱璃的声音。   哎呦,大事不好,她怎么来了。这不是要找自己算账吧。没等明革想出对策,就见一队禁卫军高举火把冲了过来。   他们看到了明革,立刻大呼:“刺客休走。”   话音未落,一片弓弦声音响起,十几支箭直奔明革射来。   “吾命休矣!”明革躲无可躲,只发出一声长叹。   看来大隋朝的皇宫就是自己葬身之地! 第29章 朱家大郎   乱箭纷纷。   就在明革要被乱箭穿身的瞬间,朱璃一步跨到了明革身前,将他挡在自己身后。   明革就见眼前青光一闪,一面一人多高金色盾牌出现在朱璃身前。咦,这东西哪里来的?这也太神奇了。明革正在奇怪的时候,朱璃已经抬手甩出一条绳索将明革捆了起来。   “跟我逃!”朱璃怒喝一声,抖手就将明革拉回身边。   这时候箭雨落下,盾牌上叮当响成一片。   “刺客在此,快来人。”更多的禁卫军冲了过来。   朱璃心头慌乱。如果没有明革存在,再多敌人她也不怕,大不了遁地逃跑就可以,谁能奈何的了她。但是她的青阳盾不能带人跑,要跑只能她一个人跑,可是朱璃实在舍不得放弃明革。   在她眼里,明革根本不是一个人,这就是她登天的梯子,是一座巨大的金山,朱璃绝不能丢掉他。丢了他,自己哪里再去找这么好用的梯子这么大的金山呢?   眼见着追兵过来了,朱璃一咬牙,伸手将明革抗在了肩上。她左侧就是城墙,上城墙的马道就在眼前。   这时候正好这段城墙没有守卫,朱璃扛着明革拼命的冲了过去。   她不知道为什么守卫森严的皇宫却在这里少了守卫,反正这是个缺口,朱璃不管不顾的逃了过去。   身后箭如雨。朱璃将青阳盾抗在身后,她和明革全躲在盾下。   明革就听着盾牌上噼噼啪啪一顿乱响,只惊得他心脏快跳出来了。   这时候他脑袋中多了一行字似乎在提醒他:“朱璃死,你就死。”   这下彻底打消了明革趁机逃跑的念头。本来神秘文字已经告诉过明革,朱璃的命和他的命是绑在一起的,但是明革觉得都到了江南,看到吴郡朱氏的人了,把朱璃还给她娘家人,以吴郡朱氏的实力,谁还能怎么着朱璃吗?   可没想到朱璃根本没被抓走,相反的,她还杀进了皇宫,现在正被追杀。   这要是被乱箭射死,岂不是自己也死了?   不能!   他立刻喊道:“英台,快跑。”   “再鬼叫老娘这就阉了你!”朱璃听到明革的声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如果明革没有进宫,这时候自己早就偷了天子六驾远远的逃走了,哪里还会被禁军如射兔子一样的射。   她如今身体正在虚弱时候,伤口才刚刚结疤不久,这一阵狂奔胸前的伤口又破裂开来。   身后杀声震天,朱璃咬紧银牙,终于来到了城头。   城头上一个人都没有。真是天助我也。朱璃将绳子一头系牢在女墙上,另一头扔下了城墙,然后一只手握住绳索,一只手将明革搂在怀中,纵身一跃就跳出了城外。   明革就觉得腾云驾雾一般,好在落地轻盈,没摔着他。   朱璃落地后踉跄两步,她胸口的伤彻底破裂了。   “你等着,我非阉了你不可!”朱璃哪敢在这里多停留,她一把将明革的领子抓在手心,然后拎着他飞快的逃到护城河边。   护城河护住了皇宫,也隔断了朱璃逃跑的路线。   此时城头喊杀声纷纷,还有弓弦声响起。这必须得过河啊。明革不由得转头望向朱璃,他悄声说道:“英台,我会游泳,你会吗?”   “你给我闭嘴!”朱璃恶狠狠的说道。明革立刻闭了嘴。   “二姐,我在这里。”一条船突然从河边大柳树下划了过来,朱悦正在船头向两人挥手。   “上船。”朱璃抬起一脚将明革踢上了船,然后自己也纵身来到船上。   她们姐妹生在江南,操船技艺纯熟。姐俩配合着,小船如飞的顺流而下,转眼跑出去三五里。   这下安全了。   船舱亮起了油灯,这时候明革才发现船舱里面还有一个人。   咦,这人让他万万想不到,竟然是今天才认识的大画家唐虎。   唐虎样子可不怎样,他被五花大绑丢在船舱一角,神情极为惶恐。   “明兄弟,这事可不怪哥哥我啊。”唐虎一看见明革,立刻开口分辨:“哥哥我也不知道皇后才见你一面就要留下你做太监。这要怪就怪你自己太有才了。如果你不是那么出色,皇后也不会一见之下就爱不释手。”   “这么说,你知道皇后的打算?”明革听了顿时一肚子怒气。你早知道了不告诉我?   “兄弟,我是在皇后早早赶我走了之后才想到这点。往日里总要给皇后和众位妃嫔画五六七八张,可是今日只给皇后画了一张,她就命人将我赶出了皇宫。那时候我就知道兄弟要大事不妙,可是我都在皇城外面了,我能怎么办呢?兄弟,这事可真不怪我啊。”   唐虎早就料到了明革要被皇后阉割,他到也是个狠角色。想到这点,唐虎回去之后马上就将老婆孩子都送回了娘家,自己抓紧时间也要跑路。   他知道明革肯定会成为皇后的心头肉,以后必然对明革言听计从,而明革肯定会恨自己恨的要死。只要他在皇后耳边吹点枕头风,自己岂不是全家要被砍头!   唐虎马上就要跑,可是他却倒霉的遇到了朱悦。朱悦按照朱璃的吩咐,一直派人在城中寻找明革,结果明革没找到,却发现了唐虎的异状。朱悦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就把唐虎给绑了。   拷问之下,唐虎将一切都告诉了朱悦,朱悦也是听得骇然。   只是这时候朱璃已经和她分开,她也没法通知二姐,所以只能按照约定计划,在招亲完了之后,偷偷来到河边接应朱璃。   好在二姐带着明郎君逃了出来,朱悦跟着明革进到船舱。她不由得双眼向明革的****瞟了过去。   明革这时候极为敏感,看到朱悦也看向自己这个部位,身体一阵颤抖。   怎么回事?怎么江南女子都是神经病吗?一个朱璃如此,一个萧皇后如此,这个三娘子还是如此。是不是我长这个东西碍着你们吃喝了?   “哼,”此时朱璃也进到船舱,她气哼哼的说道 :“小妹,你可不知道,如果我晚去一点,这个傻瓜就要被萧皇后那个老女人抓去净身做太监了。”   “啊,这么说明郎君还没有做成太监。”听到朱璃这话,朱悦顿时放心了。她一直牵挂了很久,这时候竟然一不小心说了出来。   “嗯?”朱璃纳闷了。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听小妹口气,似乎你早知道这事。   朱悦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连忙指着唐虎说道:“二姐,是这个胖子告诉我的。”   唐虎心里一阵悲哀。自己好歹也是江南才子,还是正宗宫廷采买,怎么在你们朱家娘子眼里,我不配有名字吗。   “在下,唐虎。”唐虎看出来这里朱璃才是老大,他连忙对着朱璃解释:“这位小娘子,是我带明郎君进宫的不假,可是我真没想到皇后要割了明郎君。明郎君是我兄弟,比我亲兄弟还亲,我要知道皇后有这个心,那,那,那宁可我自己净身入宫也不能坑我兄弟啊。”   “哼,看你交的都是什么狐朋狗友!”朱璃看到唐虎这样,心里火气更大。   她望了望明革,此时胸口的疼痛越加难以忍受,勾得朱璃怒气万丈:“小妹,你却不知道,这个混蛋在那老女人面前怎么编排你我。”   “明郎君说了什么?”朱悦一脸的好奇。   “那老女人问他是咱们朱家姐妹漂亮,还是她漂亮。”   “那明郎君觉得谁漂亮呢?”朱悦好奇心更盛!全天下都知道萧皇后乃是当朝第一美人,不知道在明郎君心里,自己和萧皇后比起来又如何呢?   “这个混蛋张嘴就给那老女人作了一首诗,你听听: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说的是人话吗!”   “啊!”这首诗顿时打动了三娘子的心。好诗啊,好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是明郎君的经历吧。他是经过多么伤痛的过往,才写出如此刻骨铭心的文字呢?朱悦回味着文字,眼里似乎有一颗颗小星星闪烁。   “小妹,你这文青的脾气,趁早给我改改。做什么不好,非要做文艺青年!”朱璃没想到朱悦是这一副表情,真是气死了。   “明郎君,请问,唐郎君走后,你还给皇后做了什么新诗吗?能不能现在就告知奴听听呢?”朱悦实在爱极了明革的文字,连带着对他奉承萧皇后都容忍了下来。   明革万万想不到自己的文字竟然还能拉来一个援军。他第一眼看到朱悦和朱璃在一起,就知道自己之前失策了。他哪想得到这姐俩是一伙的呢?听朱璃说的那么热闹,明革还以为朱家全体都在抓她!   这小娘皮,也真够贼精的。   如今看到朱悦对自己充满好感,明革马上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正要接话。   朱璃断然制止了他:“住嘴,再出声我马上阉了你。”   明革当然不能屈服。现在再不出声以后都未必有机会了。他正要开口说话,就感觉眼前一花,船舱中突然多了一个人。   没人知道他怎么进来的,只是此人刚一现身,船舱中立刻鸦雀无声,就连灯火似乎都凝住不动了。   温度唰唰的向下掉——这是明革的心里感觉。因为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大冰坨子,时刻散发寒气。   他现在看清楚了,眼前是一个黑衣人,从头到脚都包裹在黑色之中,但是一张脸却露在外面。这张脸本来带着七八分的俊美,然而此人横眉立目,宛如庙里的韦陀一般,似乎谁都欠了他百两黄金,这就让他一张脸变得那么讨人厌了。   明革正好奇此人什么来头,怎么他一进来,两女全傻呆呆了。   突然明革明白了过来。他终于发现这个黑衣人的五官和朱家两姐妹有五六分相似。这别是朱家大哥吧!   “二妹,你好胆,还敢回江都。难道大哥朱震在你眼中,真就是狗屁都不如吗?”   这人一开口,顿时坐实了明革的猜测。真是朱璃的大哥,看起来,这个是真来追杀她的。   不过这时候明革到是心里一喜。家人,一家人,哪有什么隔夜仇呢,都这么久了。之前明革就想将朱璃送回朱家,这样她就安全了。   现在看到朱璃大哥这个气势,不用问,一定是绝世高手。朱璃能从皇城跑出来,这份本事让明革极端羡慕。而她这么大本领却在朱震面前如老鼠遇到猫,可见朱震本领更大。   将朱璃交给朱震,就算她略微受点责罚,那也没有什么性命危险,而自己就可以趁机跑路,继续偷窃天子六驾的大业!   “朱璃,你可知道,因为你,我们吴郡朱氏的造皇大业险些被废。你本应该嫁给萧铣,八字都递了过去,结果你却跑了。你让朱家的信誉摆在哪里?你让萧铣的面子向哪里搁?你让他怎么肯相信朱家的诚意?”   “为什么非是我?姐姐妹妹不可以吗?为什么就我倒霉?”朱璃终于发声了。   “两个原因。第一因为你废物。不论文才武艺,还是修道学法,你是一概不成,天天只会吃喝玩乐。你不嫁给萧家谁嫁给萧家。”   “……”这原因让明革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说朱璃废物。在明革眼里,朱璃本领已经大的没边了。尤其刚才在皇城中,她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盾牌。那面金色大盾有一人多高,挡住了所有攻击。如果不是这面盾牌,他们俩现在尸体都凉透了。   就这样大的本领,在朱震眼里都是废物,那朱震本事有多强大呀?再说了,文才武艺明革清楚,怎么朱震还提到了修道学法,莫非这时空还有法术?如果真的如此,那就更是让明革跌碎眼镜。他可万万想不到世界上还有法术存在。   可是朱震的话他也不敢不信。刚才那面金色大盾,个头和自己差不多高,要比朱璃高一个头。这么大玩意根本藏不住,之前也没见朱璃拿出来过。   这一切只有法术才能解释,否则只能说是魔术了。然而明革觉得朱璃不太像魔术师。生死关头玩魔术,她不是那性格。   “我的青阳盾,还我!”朱震突然出手,将朱璃发髻上的一个饰品抓在手心。这正是朱璃从大哥那里偷来的家传法宝青阳盾,平时就化作一个发饰戴在她鬓角。   朱震小心翼翼的观察着青阳盾,似乎在检查朱璃有没有损坏了它:“嫁你的第二点理由,是只有你的八字与萧铣相合。大姐三妹的八字都不合。”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冷冷的望着朱璃:“你还有什么话说?”   “哼!”朱璃懒得搭理这个大哥。   “朱璃,你知道不知道,因为你不肯嫁给萧铣,就坏了朱家全盘计划,我不得不进皇宫去偷玉玺。可是你却万万不该偷走了我的青阳盾,没有青阳盾,我无法遁入皇宫,只能让三妹抛头露面,以比武招亲的样子来吸引在城头守卫的禁卫军,好给我创造进入皇城的机会。”   说到这里,明革就见眼前一花,他突然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   只见刚才还在船舱里面的那个黑衣人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巨大的穿山甲,穿山甲身上的鳞片一枚枚不知是什么材质打造,看起来不但坚硬,而且还散发着奇异的青色光芒。   “朱璃,你让我功败垂成。如果有青阳盾在手,我怎么会找不到玉玺,反倒被禁军发现,险些在皇城中丢了性命。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我吴郡朱氏,没有你这样的闺女。”   说着话,明革就觉得一股大力迎面扑来,他就听到一声尖叫,似乎是朱璃的声音。等他清醒过来再望向朱璃,就见朱璃双手软绵绵垂了下来,眼见着两条胳膊断了。   然而朱璃并不服软,她依旧一脸冰冷的狠狠盯着朱震:“好,好一个朱家大郎,你要扶持萧铣当皇帝,却要牺牲我的幸福。你偷不到玉玺不怪自己学艺不精,却怪我拿走了青阳盾。这盾牌是朱家的祖传法宝,我也姓朱,凭什么只能给你我就不能用?”   “二姐,你少说两句话啊。”朱悦都吓傻了。她连忙低声劝解。大哥在他们兄妹眼里,就是天一般的存在,自小到大,除了大姐比大哥还大所以不怕他,剩下的几个都怕朱震怕的要死。   朱悦完全想不到大哥会打伤二姐,她更想不到朱璃会如此不留情面的顶撞大哥。要知道大哥可是最好面子的人,你这么说的他下不来台,他怎能绕过你。   果然,朱震一张脸本来是白色,此时却露出了淡淡青色。他整个人身子还是穿山甲样子,脸却是一张人脸,若非明革刚才见识过朱璃变盾牌那一幕,这时候肯定都吓昏了。   有了那个事打底,此时他勉强还清醒。   他正要替朱璃说两句,就听朱震冷哼一声:“朱璃,你要死,我成全你。”   说着话,就见一道青气从朱震胸前发出,直接扑向了朱璃。   糟糕!此时明革脑中文字持续高亮:“朱璃死,你死。”   哎呦,你这是一杀要杀俩呀!明革哪管的了那么多,他不顾自己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整个人好像炮弹一样冲了过去,挡在朱璃面前。   “住手!”明革刚喊出这句话,就觉得左手一阵剧痛。他低头一看,自己的左手如朱璃的双臂一样,也软绵绵垂了下来。显然断了。   “大哥,你再这样对二姐,别怪我不客气。”真正救了朱璃的不可能是明革,真正有能力挡住朱震致命一击的是朱悦。   此时的朱悦手中多了一杆长枪,这杆枪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所造,明革更不知道她之前将这么长的一杆枪藏在何处,反正明革现在心里多少有点安定,因为朱悦的手中枪正顶在朱震胸前。   “呵呵,载日枪竟然给了你,你们朱家可真是不拿我当亲闺女。”这时候朱璃愤愤的说话了。   朱悦手中的长枪也是吴郡朱氏家传法宝,名为载日枪。朱璃早就想要这杆枪,可是父母一直没给她,没想到啊,自己才离家一年多,他们就将这杆神枪给了小妹。   朱悦正是靠这把枪破了朱震的杀招,救了朱璃一命。然而她的本领还是比不过朱震,所以遗漏了一些攻势过去。就是这一点点攻势,将明革的左臂完全打断了。   不过朱璃根本不念小妹的好,她此时恨恨不平全都是家里人对自己的不公平待遇。   这话一出,就算明革完全不知道朱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也觉得朱璃有点过分。你小妹好歹救了你一命,这时候你跟她计较这个。   不等明革再想,就听朱悦说道:“大哥,放着我在这里,决不允许你再伤害二姐。我们都是一母同胞,你真要下死手吗?”   “哼!”朱震冷哼一声,不再搭理朱璃,而是转向朱悦说道:“三妹,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正是我吴郡朱氏天大的机会。我们朱家没有时间再搭理朱璃这个废物。你要我饶她也容易,你跟我走,从此别再搭理朱璃,一心为咱家奋斗。否则,别怪我今夜就要清理门户。”   “大哥,我跟你走。咱们这就走。”朱悦听到这话,哪还敢耽误,她上前拉住朱震的手——严格说来是穿山甲的一条前爪。   不过这时候朱震马上变化回了人形,他也牵住朱悦的手,头也不回的拉着小妹离开了船舱。   那俩人功夫之高绝,竟然让明革完全没有感觉到小船有任何晃动。   等两人走了不下一分钟,明革才意识到危险解除,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胳膊疼的不得了。   “哎呦,哎呦……”明革一屁股坐在地上,右手捧着左臂痛的哼哼起来。   “闭嘴!”此时朱璃突然开口:“哼哼个屁。你再敢出声,信不信我阉了你!”   明革看着朱璃两只胳膊都断了,完全失去了作恶的能力,他哪还受这小丫头的气:“你两只手都断了,我看你拿什么阉我。”   “哼,难道我嘴里牙齿也掉光了不成?”朱璃恶狠狠的冲着明革一呲牙。   明革顿时如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敢还嘴了。他到现在算是彻底服气了朱璃的狠辣,这小丫头真是说到就敢做到,同时他也意识到这个世界和自己一开始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本来以为穿越到这个时空,自己或者找个机缘再回到自己的世界,或者凭借领先一千多年的知识,让自己能活的舒服快乐点。   可是哪成想这个世界比他想象的诡异的多。刚才朱震突然变身穿山甲,的确吓的明革心脏噗噗乱跳。   一部恐怖片,直接就开始,连前奏都没有,上来就放大招,明革哪能扛得住。   若不是身边还有个断臂的朱璃,一个昏死的唐虎,明革真要崩溃。   他这时候到是很羡慕唐虎。这胖子不知道啥时候昏倒的,也许没有看到那么恐怖的一幕吧。   然而现在自己必须把他弄醒了。目前能动的没伤的,只有这胖哥哥一位。   明革正待将胖子踢醒,就听岸上有铃铛声响起。   “铃医!”没等明革说话,胖子突然就坐了起来。   “明兄弟,还有这位,朱二娘子,两位运气真好,正好遇到铃医。你们且坐,我这就将铃医请来为两位治疗。”   说着话,唐虎一咕噜爬起来出了船舱,只留下明革呆呆发愣。这小子真能装死啊!看不出你这么灵活,身上捆着绳子都跑的球一样快。 第30章 铃医   这个时空医生很少,许多大城市的看病服务一般都是由寺庙道观来提供,所以也就有了病坊的称呼。寺庙道观提供服务所在那个坊,就叫病坊。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民间医疗的补充,就是铃医。   病坊好比坐商,落地买卖,而铃医就是行商,一路摇着小铃铛,走南闯北四处流浪为人治病。   唐虎一听到岸上有铃医的铃铛响起,第一时间就窜了出去。   其实他本意是想跑的。刚才朱震变身那一下唐虎看到了,他当时就闭眼倒了下去。明革以为他晕了,实际这小胖子清醒的很。   他知道自己倒霉看到了不该看的事,今夜还有没有命在完全要看老天爷是不是赏脸,搞不好今夜他就要死在这条船上。结果没想到朱震没搭理他,直接带着朱悦走了。   这时候唐虎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他现在才真正明白吴郡朱氏的可怕实力。自己之前还以为能凭借点点才华招惹一下朱家三娘子,现在唐虎恨不得抽自己一百个嘴巴。   朱家三娘子那样的人物是自己能招惹的吗?自己真是糊涂透顶,不知道吃了什么迷魂药。   眼见这一对男女杀神走了,唐虎又看到朱璃和明革都受了重伤,尤其二娘子两个胳膊都断了,这就让他心里生起了侥幸。   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他借着要去给两人请铃医,不顾身上捆着绳子一路跑到岸上。   此时月色如水,虽然是夜晚,但视线很好。   他看到岸上有个白头发的老头,拄着一根棍子,棍子上拴着一个小葫芦,正一路向这边走过来。老人腰上挂着一个小铃铛,一走一摇一响。   唐虎左右看看没有别人,他立刻就要脚底抹油要开溜,可恰在这时候,街道尽头有火光升起,似乎还有嘈杂的人声。   不好!唐虎知道这应该是禁军打着火把出来抓人了。刚才那个朱家大郎说了,他去皇城偷玉玺!这么大事,江都城怎么可能还风平浪静呢。   唐虎不敢跑了,他身上还捆着绳子呢,这要是让禁军看到,岂不是直接当嫌疑人给抓去严审。   自己一身细皮嫩肉可经不起禁军的拷打。别说禁军了,就是萧皇后的鞭子他也受不起呀。想到萧皇后手持**的样子,唐虎不由得**一笑。他想起来如果不是朱家娘子救了明革,现在自己这便宜兄弟已经当不成男人,而是在萧皇后的**下翻滚。   不过下一刻他马上打了个冷战。这时候了哪能想这个。   他连忙跑到老头身边低声说道:“老丈,我这有俩病人,快跟我来看看。”   老头看了看唐虎。半夜三更,你怎么身上捆着绳子来请郎中呢?   “老丈,你不懂,我们这是羞耻play。你快来吧,等你救命。”唐虎看到禁军快过来了,连忙催促老丈去船上。   一般人遇到这情况肯定心里狐疑万般推辞,不过这个白头老翁显然心地很善良。这么晚有人求医定然是很严重的。他跟着唐虎下到了船舱。   唐虎一口吹熄了油灯,船只马上暗了下去。   “先别说话,有禁军。”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包括刚来的白头发郎中。   过了好一阵,他们听到岸上马蹄声走近又走远,终于听不到任何嘈杂了,唐虎才开口道:“老丈,麻烦你点上灯,我这有火折子。”   “小郎君,我给你解开绳子吧。你看可好。”老丈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感情好,我都忘了这事,快帮我解开。”   老丈借着月光为唐虎解开了绳子,唐虎连忙掏出火折子点着了油灯,船舱再次恢复了光明。   “老丈,你看这是我兄弟,这位是……”唐虎介绍完明革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朱璃了。他不敢直接说朱璃的名字,谁知道这位姑奶奶有什么想法呢?   “老丈,我和我丈夫被恶贼打伤了,他是我丈夫的干兄弟,也被恶贼捆了起来。刚才恶贼怕是听到官军出动都跑了,唐大伯才请了老丈过来。”朱璃一下给三个人分配好了各自角色。非如此,岂不是让铃医怀疑三人半夜三更在船上干坏事。   既然自己丈夫在身边,自己自然就没啥事了。朱璃的脑筋转的飞快,一眨眼就是一套谎话,都不带重样的。   “噢,原来如此。且让老夫看看两位的伤势。”   “谢谢老人家。”明革连忙感谢。这时候他麻烦大了。明革是有凝玉膏的神药,可是他不会接骨啊。现在明革怀疑自己的胳膊还不是一般骨折,看朱璃大哥那个强大的气势,明革觉得自己的胳膊必然是粉碎性骨折。   在大隋朝,自己胳膊粉碎性骨折了。这让明革欲哭无泪。在没有外科手术的这个时代,在没有各种**器材的这个船舱,谁能给自己接好断骨呢?   他有心去找大医生,可是这时候哪个大医生能把粉碎性骨折的骨头凑在一起呢?   而且这时候他已经疼的快撑不住了。如果不是朱璃还在一边,人家两个胳膊都断了也不哼哼一句,反倒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明革高低得叫几声,实在太疼了。   现在遇到一个铃医,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这时候的铃医,基本就是后世的蒙古大夫一般地位,论医术就别提了。如果他能给自己暂时止痛就谢天谢地了。   “这位郎君……”   “在下明革。”   “好,明郎君,你断了一条胳膊,尊夫人断了两条胳膊,你看我是先给你看还是先给尊夫人看呢?”老丈看了看明革,又看了看朱璃,先问了他一个问题。   这问题顿时难住了明革。按说他应该让朱璃先看,一来朱璃是女人,女士优先的原则明革还遵守着,二来朱璃断了两条胳膊,自己只断了一个,也应该让她先。   可是问题不在这,问题在于明革对这个时空的医生不太信任,尤其是这样的铃医,其实在明革心里老头和骗子差不多。他不敢让朱璃冒险。   思索片刻,明革说道:“老丈,我疼的更甚,请您先为我治吧。”   “噢,哈哈,好。”老人也没计较,直接就握着了明革的胳膊,开始仔细打量。   明革偷偷望了望朱璃,就见她对自己呲了呲牙,难得的没有发火。看来这小丫头也不是不懂得好坏,知道自己是为她好。   老丈年龄虽然很大,可是一双手却非常的稳,他左手托着明革受伤的胳膊,右手轻轻扯开明革的衣袖将明革的小臂完全露了出来。   借助油灯的光芒,明革望着自己这条胳膊,真是惨不忍睹。这条胳膊肿胀的快比小腿都粗了。这让明革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个时空看的一个动画片:大力水手。   动画片的主人公是一个水手,他吃了菠菜之后,小臂会变得比大腿还粗。   没想到啊,自己来到这个时空,竟然意外变身为大力水手。只可惜啊,这个梗在座的没有人能懂,否则明革肯定要自嘲一番。   唐虎看的咋舌。这么肿的胳膊,怕不是里面骨头全稀碎了吧。   他额头立刻冒出冷汗。幸亏自己见机得早,直接装晕,否则没准自己也是这个下场。   不过这也怪明兄弟自己,人家朱家兄妹自己打打杀杀,你说你冲上去干啥呀。看,这个胳膊废了吧。   幸亏废的是左胳膊,不影响你用右手写字。反正你脑袋没被打烂,才华还在,不怕不怕。好男儿不怕少一条胳膊!   老丈用手指轻轻按了按明革的伤处,明革顿时疼的嗷嗷直叫。   朱璃一脚踹过来:“忍住,不许出声。”   明革立刻紧咬牙关,真不出声了。他知道朱璃提醒的对,这时候附近还有不知多少禁军,自己这么大喊大叫,再把禁军招来!   “哈哈,明郎君还很惧内呀。”老丈笑呵呵的继续摸着明革患处,只疼的明革龇牙咧嘴,反倒没心情分辨什么。   “也不是啦。老丈有所不知,我们家里大事都听丈夫的,小事才归奴管。你看治病这样的小事,就不用丈夫出主意,奴就办了。”   “好,琴瑟**,阴阳当位,不错,不错。”   明革看老丈这样好像还要夸下去,他连忙制止了对方拍彩虹屁,没看自己正疼的流泪吗?   “啊,老丈,我这骨头是不是粉碎性骨折啊。”   “粉碎性骨折,嗯,这几个字用的好,还的确是如此。”   “那老丈你能治疗吗?”从铃医嘴里得到确认真的粉碎性骨折了,明革顿时心凉了半截。这可怎么办?   “巧了,明郎君,也许咱俩有缘,老夫这一辈子最擅长看的就是粉碎性骨折。”   “啊?真的啊?”   “当然啦。老夫可以把你的骨头整理的回归原位,一点也不错。”   “这么神?”明革简直不敢相信。   “不信,老夫马上就给你治。你稍等片刻,老夫上岸取点东西。”   不等明革说话,老丈已经离开了船舱上了岸。   明革刚要凑到窗户上看看,就被朱璃一脚踹开。她自己占了窗口紧紧盯着外面。   “嗯,这铃医看来医术可以。他在取柳枝,和粘土。”   柳枝,粘土?明革心中一动。难道这老丈会柳枝接骨?要是真的如此,那自己这条胳膊还真的有救。   中医中,柳枝接骨是传统技艺,可是后来有了各种仪器,也就没人再用这个中医技能了。他只是在医书上看到过,可是没曾想自己来到大隋朝,却要实际体会一把柳枝接骨。   明革又惊又喜!懂得这门技术的医生显然不可能是庸医,这下明革对自己能保住一条胳膊信心大增。   老丈很快走了回来,同时手里有三根柳枝,一盆泥。   “生火。”老丈吩咐下去,唐虎马上行动。现在这里就他一个能打杂的。   “来来来,明郎君,胳膊给我。”   明革伸出了胳膊。   老丈的手虽然刚借助河水和了一盆粘土,但是他的手指一点不凉,相反的,明革觉得老人的手好像小火炉一样,摸到自己的胳膊上,好像烤箱一样烤的自己皮肤疼痛感都轻了不少。   “忍住,马上就好。”老丈说完这句话话,就见他右手张开,稳稳的握在了明革的上臂,然后突然向下一捋,就好像明革以前给芹菜摘叶子一样,只一下,就把叶子摘干净了,老丈也是一下,明革就听到细密的噼里啪啦的清响,仿佛自己的骨头在自己的皮肤下面排队一般。   “哎呦!”这下明革真是疼的再也忍耐不住,他正要叫出声来,突然朱璃一脚飞起,直接将自己的脚丫塞进了明革的嘴里。   这下什么声音都堵回去了。   唐虎看的瞠目结舌。这朱二娘子也太生猛了。你还没脱鞋呢,这鞋子上还有泥呢!   “夫唱妇随,端的是举案齐眉!”老丈的赞美话不要钱似的,张嘴就来。   “老丈,奴的丈夫怎么样?这条胳膊还保得住吗?”此时朱璃收回了脚,仔细的观察着明革的断臂。   “好叫夫人得知,老夫治疗的这样的病人,没有八百也有一千,他们没有一个回头找老夫算账的。”   明革听到这话心里一阵含糊。这什么意思?没有八百也有一千,老丈你这数学小学没毕业吧。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回头找你算账,那也可能是你把他们都治死了!死人自然不能找你算账。   “好了。只可惜老夫没有药,但是绝对会好,只是多养几天而已。等老夫给明郎君用粘土固定好,夫人就可以放心了。”   老丈拿起一根杨柳枝,放在了明革的断臂上,他正要将粘土包裹明革的断臂,明革拦住了他:“慢着,老丈,你没药,我有药啊。”   说着话,明革不等朱璃同意,直接将手伸到朱璃胸前。摸索了一阵,他掏出了一个瓷瓶,正是明革做的凝玉膏。   “老丈,麻烦您帮我把这个药膏涂在伤处。”明革自己一只手不方便。   “明郎君,这是?”老丈打开盖子低头闻了闻,甚至还滴出一滴药膏在自己指尖,然后伸出舌头尝了尝:“有草乌,有雪上一枝蒿,嗯,小郎君这药是哪里来的?老夫行医多年还从未见过。”   “老丈,这药是我自己熬的。专治跌打损伤类疾病。”   “噢,想不到小郎君还是个郎中。不知郎君的师父是?”   “我师父死了。”明革着急的说道:“老丈,咱有时间再聊天,您先给我上药可以吗?我这都疼死了。”   “噢,这到是老夫的错。这就给你上药。”老丈手法熟练,均匀的将药膏抹在明革的胳膊上:“明郎君,这个药叫什么名字?”   “凝玉膏。”   “凝玉膏,好名字!好。”   老丈果然是个熟练的医生,他利落的为明革涂完了药,然后将一根柳枝纵向放在明革的小臂上,再用粘土做的泥巴将明革的断臂完全包好,就如后世打石膏一般。   一切弄妥当,老丈拉过了火盆,将明革的胳膊在火盆上来回的烤。   “老丈,这个活我自己能来,麻烦您帮我看看我夫人吧。”明革两下就明白怎么烤泥了,这都是他小时候的玩意。   “好,关爱妻子,明郎君是个好丈夫。”   明革一时有点崩溃。这老头怎么乱飞彩虹屁。估计是他走南闯北的流浪练出来的本能,见谁都说奉承话。   “夫人,请。”   朱璃坐到了明革身边。老人家依次看过了朱璃的两条断了的胳膊,然后点了点头。   “小娘子,整骨头的时候略有点疼。”   “老丈,请,我自有分寸。”朱璃一点不怂。   “好。”老头拿起朱璃的胳膊,如法炮制。动骨头的疼痛,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是人就忍不住。   朱璃嗷的一声,扭头就咬住了明革的一块肉。   明革万万没想到她的自有分寸就是如此,这一下疼的他立刻就要大叫。然而朱璃还是早有准备,一只脚立刻又塞进了他的嘴里,只憋的明革差点喘不过气来。   “看看,这就叫恩爱!”老头一边夸着,一边将凝玉膏涂抹在朱璃的胳膊上,然后再如法炮制放上柳枝,裹上粘土。   一只胳膊弄好,老丈也不休息,马上再整治另一只胳膊。   两只胳膊弄完,老丈精神还好,可是明革却已经衣衫湿透,整个人仿佛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朱璃把她的痛苦全转嫁到了明革身上,只让他后悔来到人间。   “好了。贤伉俪果然是人中龙凤。在这样情况能做到不哭的,只有两位。”   “谢谢老丈。”这时候明革连说话的精力都没了。   唐虎拿着明革的一只伤胳膊,老丈拿着朱璃的两只伤胳膊,在火上翻来覆去的烤着。   “老丈,还未请教高姓大名?”明革这时候想起来了,人家救了自己,自己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   日后若是好了,自己也要登门拜谢。如果不好,那自己也得找这老头算账。   “老夫吗,姓老,叫头子。”   “老头子。老头子。”明革念了两次才明白过来。这老头没说实话。看来人家不想留名。   “老先生,您救了我们夫妻,大恩不言谢,您看给钱可以吗?诊金多少?”明革拍了拍唐虎的肩膀。这时候明革哪里有钱,他也不知道朱璃把钱藏哪里了,只能暂时拉个壮丁。反正这小子欠自己人情。   唐虎顿时明白了:“老先生,您看多少钱,随便开价,我出的起。”   “钱吗,老夫到是不在意,我想问一下,明郎君可否把这个凝玉膏的制作方法告诉老夫?老夫行医多年,发现明郎君的凝玉膏的确是治疗跌打损伤的神药。”   咦,老人家不要钱,只要方子。这好办。明革正要开口,就见朱璃又抬起脚来要踹自己。   这下明革留了心,他一把将朱璃的脚按住。就知道这个财迷不允许自己说方子。但是这时候可由不得你!   此时明革心里**一般,这件事老头做的太地道了。人家没有治到一半要挟自己给方子,而是明明想要方子,也等到给自己和朱璃都治好之后,没有任何拿捏自己的地方,人家才开口求自己。   老头如此讲究,自己绝不能拉垮!咱也得办事敞亮!   他一边按住朱璃的脚,一边认真的对老人家说道:“但祈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悬壶济世也是在下一贯的志向。老先生不要钱,只要方,在下怎能不答应。”   明革扭头对唐虎说道:“笔墨伺候。”   唐虎脑袋当时就懵了。这船也不是他的,他哪去找笔墨纸砚!   就在这时候,唐虎就见朱璃以目示意,他立刻顺着二娘子眼光看过去,是个箱子。   唐虎马上打开箱子,里面是文房四宝。   磨墨,铺纸,一切为明革准备齐全。   明革提起笔来。   他望了望自己的手,幸亏伤的不是右手,不耽误写字。   “老先生,这凝玉膏的方子和制作方法,在下为您写下来。”明革运笔如飞,飞快的写完了。   老头子拿来仔细看了又看。   “好字,好方,好郎君!”说到这里,老头子似乎想起自己还漏夸了一个人,于是对着朱璃说道:“好夫人,果然是明郎君的贤内助。老夫要继续游历天下,就不打搅两位了。”   “老先生,这半夜三更的您去哪啊?”明革连忙拦阻。   “哈哈,现在的年轻人,一点苦都吃不得。半夜三更算什么。想当年就算冰天雪地老夫也照走不误。告辞了。”   老人脾气还挺倔强。他将明革那一张纸仔细叠好揣在了怀里,然后站了起来。   明革看老头拦也拦不住,立刻起身,同时也把朱璃拽了起来。老人家为他们治了病,不管好没好,自己必须感激人家。起码现在他胳膊不疼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疼麻木了。   船舱狭小,船又是飘在水上,三人一起站立难免有点晃动。   晃动中,老头的葫芦口洒出了三滴水,不偏不倚正好一个坏胳膊滴了一滴。   忙乱中朱璃和明革都没发现。   两人恭敬的送老人家上了岸。   等老人走的远了,两人回到船舱。   刚一坐下,朱璃就盯着明革,恶狠狠的说道:“你拿我的话当耳旁风是不是!这个凝玉膏我说了不许给人,你又给了人,还是个素不相识的外人。”   “朱璃,你可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人家刚给咱们治了病,你就翻脸不认人。你是属狗的吗?再说这老人家医术高明,又心底善良,我把方子给他,我乐意。”   “呵呵,你还敢跟我顶嘴了。你等着,等我伤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哈哈,我可没时间等你伤好。”   “你要干吗?你敢跑?”朱璃火了。   “二娘子息怒!”唐虎一看朱璃状态又要暴走,立刻跑来打圆场:“明兄弟怎么敢跑呢。这里不是吴郡朱氏的人就是萧皇后的人,明兄弟哪里都没地方去。”   “唐兄,我还真的需要出去一次。劳烦你,带我再进一次皇宫。”   “什么?明兄弟,你疯了?你不怕皇后抓了你给你割了?还是你和皇后……”唐虎这个时候都觉得明革是不是和皇后已经搞到一起了?   “想什么呢?唐兄,我这次要偷偷进皇宫,偷一样东西。”   “兄弟,你不是要害我诛九族吧!你难道也要玉玺?”说到这里,唐虎不由得偷眼看了看朱璃。这位姑娘的大哥可是刚去偷过玉玺。   “哪能呢。我要哪玩意干嘛。我是在皇后的长生殿看上了一样铜器,我得搞到手。”   “哎哟我说我的亲兄弟,啥宝贝也不值得咱们冒着被割的风险去偷。听哥哥一句话,你要的东西啥样,我花钱,找最好的工匠给你做一个。”   “不是那回事。是……”   “别找了。”朱璃突然说话了。她用眼神示意明革过来,然后说道:“东西在我身上呢。”   “在你身上?”明革立刻伸手去摸。这时候男女的胸口都有一个兜能放东西,他刚才就是从朱璃胸口的兜里面摸出来的凝玉膏。可是当时兜里没有别的呀。   “下面的兜,笨蛋。”朱璃一脸通红,又一脸恼火的骂了一句。   明革立刻伸手向下,摸着摸着,果然摸到了一样坚硬的东西。他心中大喜,连忙拿了出来。   “天子六驾!哈哈,我拿到了!”明革这一刻只想仰天长啸。   谁也不知道这玩意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就连朱璃也完全不懂。她还以为这只是引诱翟让李密内讧的宝贝,可实际上这个小东西却关系着他们俩人的生死。   如今生死拿在自己的手里,明革心里终于踏实了下来。他用剩下的一只好手将天子六驾举到眼前,借助油灯微弱的光芒仔细观看。   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秘密呢?为什么那个神秘的文字一定要让自己将这玩意送给翟让?   明革试图自己解开天子六驾隐藏的秘密,然而他除了一根卷曲的毛之外什么都没看出来。   显然朱璃也发现了这一点,她的脸庞更加通红。眼见着明革还在仔细的看,朱璃飞起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唐虎,你马上回去,准备好一条合适的船,明天我们要离开江都去洛阳。”朱璃不管明革,直接对唐虎发出了命令。   “二娘子,巧了,我也正要去洛阳采买。正好一路。”   “去吧,现在天都快亮了,你回去稍微休息一下,就可以开船来接我们。”   “好的,明兄弟,二娘子,明天见。”听到朱璃放他走,唐虎一溜烟的跑没影了。这二娘子比老虎还厉害,如此人物,只留明兄弟一个人享受吧。 第31章 朱璃的心事   船舱里面只剩下明革和朱璃两人,一种意外的尴尬突然笼罩在两人心头。   朱璃到现在还是面上发烫,她万万想不到自己和小和尚的关系竟然走到了这个地步。以前被他轻薄了胸口也就罢了,现在可倒好,竟然连女孩家最秘密的地方都被他摸了去。   唉,这一生该怎生得过?   如果换了是在乐寿县窦建德时候的朱璃,现在早二话不说一剑砍了明革的脑袋,这才能洗刷自己被他侮辱的仇恨,然而现在的朱璃不是那时候的朱璃,她对明革的看法已经不知不觉远远偏离了最初。   自从明革舍身为她挡住朱震的致命一击,朱璃一颗心就为这个男人碎了。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一个人如小和尚一般为了自己能舍弃生命。一直以来,她是二女,上面有大姐和大哥。好东西自然轮不到她,挨打挨骂却次次少不了她。   而且朱震说的也不错,自小朱璃就是好吃懒做还贪玩,因此在父母眼里更是不可救药。除了小妹还拿她当姐姐,别的兄弟姐妹眼里都没有朱璃的存在。   这样的朱璃,何曾感受过有一个人愿意为她不要了自己的性命。当时朱璃的芳心就为这个男人打开。   别人或者不知道朱震的厉害,可是朱璃怎么能不清楚。   她和明革吹牛自己是天下前三的厉害,其实说的就是朱震。吴郡朱氏的大郎朱震,的确有天下前三的本领。   当时朱震怒气勃发,真的是要杀了朱璃解气。别说明革一个普通人根本扛不住朱震的杀招,就算是朱璃自己也远远抵挡不住。如果不是小妹在旁边化解了这一招,明革和朱璃都得死在朱震手下。   这个男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肯为自己去死的那个男人,朱璃当时就感动不已。   之后她又断了胳膊,各种行动不便,只能任由明革摆弄,整个身体都被他轻薄了去,朱璃想埋怨也埋怨不了。   这时候朱璃对明革只剩下一个心里解不开的芥蒂。她认识明革时候,明革是和尚样子被隋军抓入军营,那一夜军营里面男女寻欢的声音朱璃可是听的清清楚楚。   她可不会以为隋军抓住了明革是让和尚配尼姑。   每每想起那一夜的声音,朱璃都会恶心。她这时候听到身边明革低声的**,顿时怒从心头起。   朱璃踹了一脚明革说道:“小和尚,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兔子。”   “什么?”明革没明白。我明明是个人,怎么你问我是不是兔子?你是不是眼睛也被打瞎了?我哪可能是兔子,到是你家大哥,他一会是人一会是穿山甲,我都没问你。   “别跟奴装傻。你是不是有龙阳之好。不许说谎,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男人。”   “我去。你想什么呢!”明革这才弄明白,他立刻头摇晃的拨浪鼓一样:“朱璃,你是不是被你哥打傻了,你从哪里看出我喜欢男人?我明明喜欢女人!我发誓,我从小到大都没喜欢过男人,一直喜欢女人。”   “真的?”听到这话,朱璃心中半信半疑,她可不是心里能藏着事的人,尤其涉及到明革:“那我第一次见你时候,你怎么什么都不穿。”   明革都忘了自己和朱璃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样子。听到她这么一说,明革回忆起了自己初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模样。   那时候他的确如朱璃所说的,一丝不挂掉落在她面前,然而那不怪他,只怪老天爷。谁让老天爷规定穿越不许穿衣服呢。   显然朱璃对自己的误会就在那一刻。   这还真不好解释。明革想了片刻,认真的对朱璃开口道:“朱璃,这是关于我的一个最大秘密,我告诉你,你能为我保密吗?”   “能,你快说!奴的一张嘴最严了!”能听到小和尚的秘密,朱璃有点兴奋起来。   “其实是这样的。你以为我前一天被隋军抓了,其实根本没有。前一天我还在山里,在为我师父守墓。”   “啊?你不是在那个寺庙里?”   “当然不是,我都不知道你说的寺庙是哪里。我修行的地方,在燕山,距离我们见面的地方有几百里。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好像一阵风吹来,我就从师父的墓前来到了你眼前,而且衣服还都没了。”   说到这里,明革伸手握住了朱璃的脚。这是预防措施,明革怕她不相信自己突然踹过来:“事实就是如此,因为这事太过玄妙,我根本不敢说出来,所以才被你误会了。不过我对天发誓,我从小到大,从古到今,只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   “原来是这样。”朱璃难得的没有反驳他,反倒似乎很相信了明革的话。这让明革很是意外。   “朱璃,你别只问我啊,我也问你一件事。你哥哥怎么回事?突然就变成穿山甲了,还那么大个,吓死我了。”   “这是我家祖传法宝青阳盾的能力。我离家出走时候偷了他的青阳盾,你看在皇城我不是变化出一个盾牌吗?那就是青阳盾一级法术。不过青阳盾更大能力是遁地。这是二级法术,我进入皇城就靠的青阳盾这个法术。青阳盾二级法术发动,会将使用者幻化为青色的穿山甲,在地底穿行如履平地。”   “这……”明革再次被深深震惊了。他之前隐约意识到这点,可是当一切从朱璃嘴里说出来时候,明革还是大吃一惊。   这世界真的有法术啊,还有法宝。   难怪自己刚才胡说八道的一段解释朱璃那么容易就接受了,因为她本身就见过更不可思议的事,比如用青阳盾将自己变为穿山甲。   想起朱璃变成一个穿山甲的模样,明革心里一阵恶心,他下意识的将手赶紧放开了朱璃的脚。   朱璃敏感的意识到这点,她一脚踢了过去:“小和尚,你什么意思?敢放开我的脚,是不是想起萧皇后那老女人了?”   “你说什么呢。我是说咱们赶紧睡觉,明天还要早起赶路。”说到这里,明革突然想起什么:“你怎么让唐虎跑了,你不怕他去告密?”   “向谁告密?萧皇后?你信不信他敢说吴郡朱氏来偷玉玺,掉脑袋的肯定是他自己。就算杨广知道这事是朱家做的,他也不敢明着对朱家怎么样。”   “你们朱家真霸气!”   “在江南,吴郡朱氏怎么说也算一门人物。”朱璃很是自傲,虽然她已经被赶出了家门:“我让他回去是准备船。咱们这条船太小了,来时候顺风顺水可以,回去时候是逆水,这么小的船不行,需要有足够的人划桨。咱们赶时间,你不是说要十月十日之前将那个天子六驾送给翟让吗?”   “对,还是你安排的好。”   “那是当然。奴不是说了吗,家里大事归你管,小事都归奴管。”   “朱璃,你别是开玩笑吧?你真当我是你……”明革有点懵了。当时你和老头子说的只是推辞,难道你还当真?你当真我也不能当真啊。   “怎么?难道你不愿意娶我?”朱璃声音变得凛冽起来。   “我……”明革马上开动脑筋准备想个好的借口拒绝。   “你做梦!想娶吴郡朱氏的女儿,也不看看你配不配!”朱璃哼哼的说道:“我就是开个玩笑。不过你也别伤心,奴给你机会,以后好好伺候奴家,没准过个十年八年,奴心一软就嫁给你了。”   “十年八年那么久?”明革心里一喜。如果这么久到是好说。   “如果老娘满意,也许十年八年就够了,如果让奴不满意,那就七八十年也别想。从今天开始,你要好好伺候奴家。”朱璃说完这句话,踢了踢明革的大腿继续说道:“起来做事,老娘要更衣!”   半夜三更哪有更衣的。明革一愣,紧接着突然意识到了朱璃的意思。   她是要上厕所啊。这时候她两只手都断了,根本没法用,上厕所这件事还真的需要有人伺候。   只是这个人怎么就是我呢?想我大好男儿……   “快点,我快憋不住了!”   “唉,等着,我来了。”明革只好无奈的起身。   长这么大,明革也没有结过婚,更没有过孩子,他什么时候伺候过小宝宝大小便呢?没想到来到这个时空,老天爷给了他新的考验,竟然要他伺候一个初中生上厕所。而且这时候他还只有一只手能用。   这样真是手忙脚乱一塌糊涂。好在这时候没有旁人,小船上就他们俩人。在磨合一段时间之后,总算俩人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这也是朱璃赶走唐虎的原因。不赶走他,朱璃怎么让明革伺候自己做这么私密的事。人有三急,谁也无法抗拒。   伤筋动骨一百天,朱璃这个样子怎么能自己处理三急,这世界上除了明革,还有谁能帮她呢?反正自己的身子都被他摸光了,也不在乎都给了他。   朱璃这时候也有点破罐子破摔了。   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骄傲其实是自己乃吴郡朱氏的女儿,然而她的大哥不但将她驱逐出了家门,甚至还想杀了她。   这时候的朱璃十几年建立起来的骄傲早崩溃了,如果不是有明革再身边,朱璃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生活下去。   幸亏有这个男人,他不但不顾生死的救了自己,还看光了自己的身体,那就只好这一辈子便宜了他吧。   这时候人的婚姻首重门户。门当户对不是假的。朱璃如果没有被驱逐出朱家,打死她也不可能嫁给明革。一来家门不允许,二来她自己也不肯。吴郡朱氏的闺女,怎么也得嫁给五姓七望的子弟。   但是现在她没有任何身份,只是一个姓朱的小娘子,未来的一切,都要自己奋斗出来。而要实现自己的目标,朱璃很清楚,自己绝对离不开明革这个小和尚。   看来这就是天意,让这个小和尚从天而降落到自己眼前。天予弗取反受其咎,那老娘就勉强收了你吧。   可话虽如此,朱璃依然一肚子的怨气。她觉得自己实在倒霉,这也嫁的太低了。明革显然不是大户高门子弟,虽然学问有点,可是没身份。自己嫁给他总是委屈了许多。   没办法,那以后就只能让你听老娘的安排,这才能让奴心里稍微痛快一点。   有了这些复杂的心理变化,朱璃才能接受明革伺候她日常生活。   趁着夜里没人的时候,朱璃锻炼的明革能帮她料理干净,这才让他睡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唐虎早早跑了过来。   真如朱璃说的那样,唐虎开来了一条大船,船上满是家丁水手。   明革扶着朱璃上了船,唐虎意气风发的过来招呼道:“兄弟,二娘子,你们看我这条船怎么样?不是哥哥我吹牛,我这条船从江都跑洛阳,最快五天就能到。哥哥也正要去洛阳进货,为皇后买那个风油精,咱们一起同行吧。”   朱璃对着明革轻轻一笑,低声在他耳边说道:“郎君,怎么样,奴没有猜错吧。唐胖子既不敢告密,也不敢逃跑,他得老老实实的按奴的要求办。”   “算你狠。”明革对朱家的霸道认识更深了一层。   不过这也不怪唐胖子守约,谁看到昨夜那个场面,都会遵守和朱家的约定。人可打不过怪物。   船大就比船小方便的多。这是一条两层楼船,是唐虎专门用来跑江都洛阳航线的。他自己经常坐这个船出游,所以船上的设施很齐全。   唐虎专门收拾了一个房间出来给二娘子。他到现在对明革和朱璃的关系也糊里糊涂,所以先弄了一个房间,不行再说。结果朱璃并没有说什么,直接和明革进了屋。   唐虎心里赞叹:“明兄弟果然才气纵横,这一晚上就收服了二娘子。这点哥哥到是要和你学习学习。”   他自己家里只有一个妻子,没有妾室。唐虎每每要纳妾都被妻子毫不犹豫的阻挡回去。想想明革,再想想自己,唐虎不禁怅然若失。   “残睡无多有滋味,中年到底没心情。世人多被鸡催起,自不由身为利名。”   长叹一声,唐虎也钻入自己的房间。昨天他根本没睡几个时辰,这时候好好补个觉。   船帆高悬,唐家的客船上了主航道,混入大队船舶之中,千帆竞渡,直奔洛阳。 第32章 送房子   明革脑海中有一行字:“朱璃寿命还有八天。”   今天是十月二号,朱璃的生日是十月十号,按照唐胖子说的,从江都到洛阳,最快也要五天,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一切顺利,自己也只剩下三天时间将天子六驾这个铜器交给翟让。   先别说找得到找不到翟让,就算明革找到翟让,他和翟让没有任何关系,人家凭什么要你送的一个铜器呢?莫名其妙就送东西?这时候瓦岗军和大隋军正在打仗。搞不好人家当你是奸细给你抓起来砍头。   再说了,这玩意到底有什么秘密,为什么老天爷一定要让自己将这个交给翟让呢?老天爷说了,这个东西给了翟让,就能将翟让十年余寿转到朱璃身上。   如果在十月十日之前翟让没有拿到这个铜器,朱璃就死了。   这事太古怪了,明革简直不敢相信,但是他脑海里面闪烁的字句让他不得不相信。   明革决定趁着在船上的空闲时间,自己必须参透铜器的秘密。   此时朱璃正躺在床上休息。她比明革受的伤重的多,毕竟第一下朱震是真的要惩罚她。而且她胸口的伤也再次裂开,这让朱璃伤上加伤,苦不堪言。   明革刚用凝玉膏为她涂抹好胸口,朱璃才身体稍微好过了一些。   她看着明革手里拿着那个铜器翻来覆去的看,心里不由得想起昨夜羞人时候,那时候……   “有什么好看的?看出什么秘密了吗?”朱璃制止自己胡思乱想。   “朱璃,你说你以前见过这个东西,你现在看看,这玩意和你之前见时候有什么不同吗?”明革坐到朱璃身边,将天子六驾给她仔细看。   朱璃左看看右看看,没有发现什么不同。她两年前进过长生殿,那时候就看到过天子六驾。只是皇后的寝宫里面宝贝众多,天子六驾只是个冷冰冰的铜器,远不如玉石锦绣对朱璃有吸引力,所以她只是有印象却没深刻印象。   现在再次看到这个玩意,朱璃也说不出有什么不同。   明革将天子六驾摆在床边上,仔细的从各个角度观察。   以他在另一个时空逛博物馆的见识,这件古董造型精美,马匹和马车比例严谨,工艺完美,整个铜器似乎被制作出来没有多长时间,肯定不是几百年的古董。   长生殿里面收藏这个铜器,应该是因为它造的太好看。   有机关暗道吗?明革这捅一下那按一下,没有任何新的发现。这就是一个很朴素的铜器。   翟让凭什么会喜欢这东西?   正在明革怀疑的时候,朱璃说话了:“郎君,自古以来的马车,只有天子能用六匹马拉的车,诸侯只得四匹。想来翟让和李密都想当皇帝,所以看中了天子六驾的意头。”   不得不说,这也是个解释,然而明革却不觉得有多正确。   即便他不是反贼他也清楚,争天下看的是谁拳头大,而不是谁意头好。如果意头好就能当皇帝,那杨广还手握玉玺呢,他意头最好,怎么你们又要抢他的江山。   “朱璃,你看这个铜器,是不是一个你说的那种,嗯……,法宝?”明革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断。   “法宝?我看看。”朱璃一下来了精神。她此时双手都不听使唤,能动的只有一双脚。从被子里面伸出一个脚丫,搭在了天子六驾之上。   “你这是?”明革看的莫名其妙。你踩它干嘛?   “要试试这个是不是法宝啊。”朱璃认真的对明革说道:“郎君,你提笔写字,手上要用力气。法宝也是如此。如果要催动法宝,必须有另一种力气。”   “什么力气?”明革好奇的问。   “灵力。”朱璃得意的说道:“郎君,你不是修道之人,不懂的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灵气的存在。奴家就是修道之人,修道,就是将这天地间的灵气收归我所有,转变为我身体内的灵力。有了灵力,才能催动法宝。我刚才试着将灵力输入天子六驾,然而却没有什么反应。所以这不是一个法宝。”   朱璃这番话让明革又意外又有点觉得理当如此。   自己提笔的力气,武士用刀的力气,都是凡人的力气。   朱璃这样的人,她催动法宝的力气,自然不是凡人的力气,所以是另一种力,朱璃称之为“灵力”。   用灵力催动法宝,从理论上解决了明革的困惑。法宝就好像发动机,灵力就好像汽油,汽油进入发动机,发动机才可以运作。如果没有汽油,那么一个人力气再大,他也无法让发动机运行起来。   可是想到这里,明革突然有了一个疑问,他小心翼翼的问朱璃:“朱璃,你看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你的灵力也许太小了,这个法宝需要的灵力又很大,所以你没法得到……”   “去你的吧!”朱璃一脚踢飞了明革:“敢怀疑老娘的本领。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是天下前三!我催动不了这个法宝,谁还能催动?”   明革心说这不太可能吧。显然朱震和朱悦的本领要远远超过朱璃。这就有俩人在你前面了。再加上你说你是被公孙玉音打伤的,对方可是一点没受伤。他们三个都比你厉害,你说你是天下前三,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奴要睡觉了,你快出去。”朱璃显然有点恼火,直接将明革赶了出去。   来到甲板上,江风习习,沁人心脾。明革不由得精神一震。   唐胖子恰到好处的出现在明革身边。   “明兄弟,你的伤……”唐虎还挺关心明革的。   “不碍事。昨夜遇到的铃医真是医术非凡,我现在都感觉不到疼痛了,反倒有一点麻痒,好像正在生新肉那种状态。”   “哎呀,那真是恭喜明兄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显然唐虎想起了昨夜的古怪,他知趣的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岔开了话题:“明兄弟,那个风油精你是从哪搞到的?我听说全天下的风油精都是荥阳郑氏出来的,洛阳的风油精,都在他家手里,只卖给高门大阀,外人根本就拿不到货。”   “唐兄是专门为了风油精去洛阳吗?”   “还要采买点别的,不过风油精是主要的。兄弟,哥哥说句实话。你这么跑出来,我也为弟弟你高兴,至少不用被割了,可是我呢?”   “唐兄要自我切割?”   “胡说八道!老子儿子还没有呢,当然不能割!嗨,呸!就是有儿子老子也不割。我是说我还得给皇后办事,你跑了她肯定迁怒于我,我就得买点好东西给她。风油精是她点名要的,再难我也得给她买到。只是哥哥这个面子,在洛阳却不好使。兄弟如果你有买到风油精的路子,能不能介绍给哥哥用用。事成之后,绝对亏不了弟弟你。”   “这个吗?”明革一时有点犹豫。   唐虎说的对,他这样肯定要被萧皇后责罚,所以买点皇后喜欢的东西免罪也是必须的。   “兄弟,你还怕哥哥亏了你吗?是,上次将你丢在宫里是我的不对,可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皇后有那个想法啊。兄弟,你要是不原谅哥哥,哥哥我就从这跳下去。看到没有,下面就是通济渠,哥哥这么胖,掉下去可就起不来了。你不看在我们兄弟情分,也看在我小女桃笙的面上,可得救哥哥一命。”   “唐兄,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胖子掉河里,反倒不容易被淹死。因为胖子排水多,浮力大,所以哥哥你要是掉下去,我估计一时半会死不了。”   “兄弟,你就别拿哥哥开心了。过几日到了洛阳如果我买不到风油精,你看萧皇后不活剥了我的皮!你要是有门路可别藏着掖着了。哥哥在洛阳还有一套宅子,本是准备背着你嫂子买个女人做个外室,现在送你了。”   “……”明革没想到唐虎还挺大方:“这到是不用,我……”   “为什么不要,我们要了。”朱璃的声音从房间里面传了出来。看来这丫头片子一直在偷听。   “二娘子赏脸,小弟面上有光。”唐虎不顾自己年纪比朱璃大的多,立刻自降身份当了朱璃的小弟:“明兄弟,哥哥这风油精就靠你了。”   “唐兄,这件事我不敢打包票,不过我会尽力去试试。我和郑家的人有一点关系。”   “那可就谢天谢地了。兄弟,哥哥要的不多,你就来五百瓶吧。多少钱随便郑家开。”   “五百瓶?”这数字让明革大吃一惊。他离开洛阳时候,郑家的产量不过一个月一百多瓶。本时空毕竟是手工业作坊,根本没有后世流水线工厂的基础,即便是郑家的庞大也做不到超越时代的事,所以这个产量就很感人了。   “五百不行,那就四百,最少不能低于三百,老弟,你也知道皇后开口就一百瓶,那别的妃嫔呢?不得照着三百准备啊?后宫那地方,那么多女人,哥哥我谁也不敢得罪呀。”   “好吧,我想想办法。”明革觉得唐虎的确是挺难的。看在他送了自己一套洛阳的房产的份上,明革准备为他出点力。   洛阳是此刻大隋朝的都城,就相当于后世的首都。有人送一套首都的房产给自己,这怎么也得好好帮帮人家的忙。   自从见识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之后,明革去长安找李世民的急切心情暂时放了下来。先看看,看看情况再说。这样的话他就需要一处落脚点,可是自己恰好又没钱,这时候唐虎送上门的房子,正巧解决了明革的刚需。   “哥哥先多谢兄弟了。”唐虎对着明革深深施了一礼。   “唐兄,你且别忙谢我。去洛阳之前,我还有点事要办。在洛口,你把我放下,我要去找一个人,办点事,然后咱们洛阳再见面。”   “洛口?那不是瓦岗军的地盘吗。兄弟,这可太危险啦,你要见谁?”   “正是瓦岗军的首领,翟让。”   “翟让?怎么兄弟你和他还有关系?”唐虎说到这里,望向明革的脸色突然一变。   明革发现了唐虎的不对,他问道:“唐兄,难道你和翟让认识?”   “不认识!”唐虎脑袋摇晃的好像电风扇一样的飞起。   “噢。那就算了。还以为你认识翟让,好让你为我引荐一下。”   “兄弟,你都不认识他,你找他干什么啊?”   “送礼。”   “你干嘛给他送礼?兄弟,你这一身本事,哪有求到翟让的地方?”说到这里,唐虎压低了声音,悄悄的对明革说道:“你身边就有吴郡朱氏的二娘子,江都还有萧皇后,你求她们什么得不到,翟让能给你什么呢?”   “嗨,你这胖子,想什么呢?我不是求他,唉,和你说不清楚,总之我得在洛口下船去见他一面。”   “兄弟啊,你听我劝,这个翟让你能不见就别见。他可透着古怪。”   唐虎这话让明革精神一震。翟让有古怪?那太好了,我就是想知道他到底古怪在哪里!   “唐兄,你知道翟让的底细?这可得和我好好说说。”   明革眼见着唐虎神色忧郁似乎不想讲,于是马上斩钉截铁的说道:“三百瓶风油精,你告诉我翟让底细,我包你这个数。”   “当真?”唐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不能再真了。你就是信不过我,还信不过吴郡朱氏吗?”   “呵呵,兄弟,这哥哥可就要和你说实话了。在江南,吴郡朱氏鼎鼎大名,小弟惹不起,但是在洛阳,谁在乎吴郡朱氏呀。比起二娘子,在洛阳哥哥更相信你的面子。”   “好,那你就信我这张脸吧。我说话算数,绝不耍赖。其实不怕告诉你,风油精这个方子其实是小弟我的,荥阳郑氏只不过拿走了我的方子在做。如果我不能给唐兄买到足够的风油精,小弟直接将方子送你,让你想做多少就做多少!”   “啊,风油精竟然是弟弟你做的!哎呦,这可说呢。早知道如此,咱们还去洛阳干嘛啊?在江都不能做吗?”   “唐兄,洛阳还是要去的,你快告诉我翟让的底细。”   “好。哥哥我呢,四年前见过翟让一面,那时候,他还在大牢里面……”   一段旧事,唐胖子娓娓道来。 第33章 古怪的瓦岗军   江都皇宫内,杨广正大发雷霆。   世道不好杨广是知道的,但是他选择了学习鸵鸟,脑袋向沙子里面一钻,不听不看就当一切反贼都不存在,反正皇宫还是个安乐窝。可是没想到昨夜安乐窝里面不安乐,竟然来了刺客。   那么多禁军都没有抓住刺客,这让杨广极为恼火。一气之下,他砍了昨夜禁军统领的脑袋,然后下令全城大索寻找刺客。   忙完这些,他连忙钻回了后宫,时光易逝,要及时行乐。   不过杨广的寻乐对象却不是萧皇后,这让萧皇后近乎癫狂。   昨天发生的事让萧皇后的心情从天堂到地狱,起伏之大让她完全失去了往日的镇静。   唐胖子给她带来了一个绝妙小郎君,明革的气度文采将萧皇后彻底迷住了,所以她直接让太监去给明革净身。净身之后,这个男人就永远不能离开自己了。   要为明革净身,还不仅仅是因为萧皇后爱慕明革,关键是明革好死不死张嘴和萧皇后讨要“天子六驾”。   当萧皇后听到这四个字时候,虽然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凡是说起这四个字的人,必须去死,这是她师父叮嘱她的话。因为天子六驾这个铜器在凡人眼里看来,只是一个摆件,可实际上这确是三清山上三清宫中得道真人赵升之的法宝。   赵升之是萧皇后的师父,号神霄真人。萧皇后容颜不老正是因为修行了神霄真人的道术,同时她还得到了神霄真人赐予她的一枚法宝:拘魂鞭。   明革看到的萧皇后手里的黑漆漆的**,那可不是一根普通的**,那是三清宫的法宝拘魂鞭。   萧皇后每天都会用拘魂鞭抽打身边的宫女,每一次抽打,拘魂鞭都可以将宫女身上最宝贵的精华输送到萧皇后自己身体内,所以萧皇后才能年过五十依然如新婚少妇一样青春美丽。   唐虎进宫那么多次,为什么萧皇后不鞭打他?因为皇后可不想自己变得如唐虎那么胖。而明革被萧皇后一眼就看中了,所以她当时就想挥鞭抽打明革,好将他身上的精华吸入自己的体内。   如果不是后来唐虎打断,明革当时就挨鞭子了。   再后来,当明革突然提出要萧皇后将天子六驾赏赐给自己的时候,萧皇后就知道明革除了死,是绝对不能离开自己身边的。因为天子六驾是师父给她的另一样法宝,等级比拘魂鞭还要高的多。   天子六驾在凡人看来只是一个普通的铜器,可是萧皇后知道,这个铜器里面拘束着许多死人的灵魂。萧皇后每天用拘魂鞭抽打身边的年轻宫女,吸取她们的精华,这还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其中很大一部分精华都滋养了天子六驾里面的死人灵魂。   天子六驾可是神霄真人绝对的秘密,普天下只有萧皇后和真人两个人知道天子六驾乃是神秘之极的法器。明革既然提到这个,显然他也多少知道了点什么,这样即便萧皇后饶了他,神霄真人也不可能饶了他,他必须去死,可是萧皇后又舍不得明革去死,所以只好给他净身,然后让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没想到萧皇后的计划被一个意外而来的刺客给破坏了。好端端的,皇宫里面怎么闹起了刺客!   明革就借着这个机会逃出了皇宫,更让萧皇后胆寒的是,她发现天子六驾也随着明革消失了。不用问,这个小郎君也不是凡人呀,他肯定是修道之人,有着非常手段,竟然连自己都瞒了过去,临走前顺手偷了师父的法宝。   这可怎么办?   萧皇后只恨的一连用拘魂鞭抽死了两个宫女,才多少平息了她眼角被气出来的皱纹。   天子六驾是师父的绝密法宝,绝不能有失,怎么办?如果让神霄真人知道这事,他绝对饶不了自己。   想到这里,萧皇后身上一阵发冷。师父的怒火她是万万承受不住的。   “来人,速请金洞观宝蕴仙姑。”   当今之计,只有请她来帮手了。看在都是同门师姐妹的份上,师妹救我!   萧皇后凌空挥出一鞭,一声脆响从半空传来,仿佛明革被她抽的皮开肉绽。   真正的明革当然毫发无损,他正在船上认真的倾听唐虎的叙述 。   “四年前,瓦岗军大将单雄信特意来江都请我。”   “他请你?”   “那时候哥哥的画技在江都已经略有薄名,他是请我来作画的。”   “他?单雄信找你来作画?”明革听得有点莫名其妙。他知道单雄信这个名字,以前听评书《隋唐英雄传》,他在里面大小是个角色呢!只是隋唐里面描写的他是武将,怎么听唐虎说来,反倒有点风雅?   不过这也正常,毕竟那时候明革听的是评书,不但已经是加工过的历史,而且还是一千多年之后了,真正的单雄信还是要在本时空自己亲自去认识。   “兄弟,不是他要我画,是他要我去瓦岗寨,给当时的瓦岗寨大龙头翟让画一副人像画。”   “这是为何?”   “也许翟让想要留下自己发迹前的样子,日后拿了天下可以摆出来吹嘘一番。这谁知道呢,反正哥哥拿人钱财自然为人画画。我也不伤天害理,画画赚钱,不寒碜。”   “那是。唐兄继续讲。”   “我到了瓦岗寨,本以为能正常见到翟让然后作画,可是没想到单雄信那厮让我扮成他的亲兵,只躲在侧面观察翟让。这真是让哥哥我头大。哥哥那时候虽然年轻气盛,可是进了贼窝心里也多少有点虚,单雄信这样一搞,哥哥更心里没底了。谁知道这家伙想要做什么,反正我只想画完就完事。”   “那唐兄给翟让画了吗?”   “当然画了。你想,单雄信给我了那么多钱,总不是让我来玩一圈就走吧。”   “那不是也没什么奇怪吗。也许翟让不喜欢画师盯着他看,反正唐兄你技艺高超,暗中观察一阵也能画的传神。”   “承蒙兄弟看得起我,哥哥也的确如此。画翟让没难度,但是有一点啊,单雄信给我的颜料却有大问题。”   “什么问题?”   “我作画的颜料自然都是自带的,可是画翟让之前,单雄信却在我的每样颜料里面都加了点料。”   “什么料?”   “血!”   “啊?血?你意思是?”   “人血!”说到这里,唐虎压低声音道:“兄弟,如果我所料不差,这一定是翟让的血。”   “用翟让的血画翟让?”明革顿时有点头大。   “兄弟,你这就外行了。”唐虎说到这里,不安的扭头看了看船舱的窗户,朱璃就在里面,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到自己这么低声的话:“昨天你也看到了,你那个大舅哥,还有小姨子,可都不是凡人呀!这神神鬼鬼的,哥哥也不敢说,更不敢碰。但是单雄信用翟让的血画翟让,这里指定有阴谋。”   “那幅画呢?”   “当然被单雄信拿走了。”   “真是古怪。后来唐兄还遇到过这样的事吗?”   “没有,后来我搭上了萧皇后的路子,各路英雄估计也就不敢来招惹我了。所以兄弟你看,萧皇后这条路对哥哥我多重要,这可是哥哥的命啊。没有萧皇后罩着哥哥,那些江湖好汉分分钟灭了哥哥全家满门。”   说到这里,唐虎额头冷汗都下来了,仿佛那些江湖好汉就在他船上藏着,随时准备要他小命。   “唐兄说的的确古怪异常,小弟我也想不出原因。哥哥好意我心领了,但是还请在洛口将我放下,我必须去见一下翟让。”   “兄弟你这样子能去吗?”唐虎指了指他的手臂:“再说弟妹那个样子,你们这是一对残疾啊,到时候出了事跑都跑不掉。吴郡朱氏的名号在洛阳这边不太响亮。”   “这到是个问题,容我想想。”   这瓦岗寨真是古怪呀!   明革在洛阳的时候,公孙玉音为了拉他做郑家客卿,曾经仔细为他解说过当今天下的形势,尤其是洛阳城外的瓦岗军,更是公孙玉音解说的重点。   说起瓦岗军,本应该是翟让的。   当初翟让任东郡法曹,后来因犯罪该当被处死。这时候狱吏黄君汉认为翟让骁勇不寻常,于是偷偷把翟让给放了。于是翟让逃亡到瓦岗设立瓦岗寨。   而后在隋朝大业十二年,贵族出身的李密在参加杨玄感起兵失败后,投奔瓦岗军。   李密比起翟让来,多了几分谋略,很快他就在瓦岗军里面拉起了一股自己势力,然后瓦岗军变成双王并立。渐渐的李密威望越来越高,压的翟让不得不变成二当家。   等于是李密这个强龙,以强大的实力压住了翟让这个地头蛇。   面对这个情况,翟让的老部下一直心中愤愤不平。   现在的局势所有人都看得到。大隋朝已经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接下来就看谁先能夺得天下,当上新朝的皇帝。   目前最有可能成功的军事集团就是瓦岗军集团。这时候大隋朝的精兵在江都保护杨广,那可以说是隋朝仅剩下的兵马,就算杨广亲自带队来打也未必打的过瓦岗军,更何况根据情报,现在的杨广根本没有半点斗志,每天就在江都皇城胡天胡地。   既然江都的隋军精锐不用担心,那么瓦岗军只要打下洛阳城,就可以占据大隋朝的都城,然后就可以玩一套传统的禅让把戏。   先宣布杨广那个皇帝不合法,然后立洛阳城里面的越王杨侗为新皇帝,过渡俩月,玩个禅让,皇帝就易主了。   这是一整套极为可行的军事政治计划,瓦岗军就是如此准备的,但是这个计划里有个最核心的关键问题,就是谁是哪个未来皇帝!   李密认为瓦岗军之所以有今天的兵强马壮,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加入,在自己的运筹帷幄之下,瓦岗军才有了今天。   但是翟让不这么想。他觉得如果没有自己,根本就没有瓦岗军,你李密又哪有今天?自己才是瓦岗军的根,所以未来的皇帝,必然是自己来当。   天家无私情!更何况他们还不是一家人,而是同时在争夺皇位。   李密背后是荥阳郑氏,实力强大,然而翟让背后也不是没人。他的背后是太原王氏。只是荥阳就在附近,太原比较遥远,所以李密得到的支持更大一些。   太原王氏正是看到这个情况,所以决定要对付李密。之前明革在乐寿给小胡子做奴隶,王家的女婿黄君汉就在那时候去乐寿寻求支援。   窦建德手下大将王伏宝是太原王家的人,王家准备发动所有能调动的资源,一举铲除李密。   “想要我的命?哪有如此容易。”魏公李密站在高岗上,俯瞰着远处的洛阳城。此时李密已经从蒲山公被翟让封为魏公。他在翟让手下安插了暗桩,翟让的一举一动他都一清二楚。   “魏公。”秦琼一身戎装站在李密身边,略带担心的说道:“翟让不但有王家人撑腰,他自己的武功也是天下无敌,我们不可不防啊。”   “哈哈,无妨。”李密双眼牢牢盯着远处的城墙,说了一句让秦琼完全理解不了的话:“你以为我和翟让才认识几年吗?不,其实我们是老朋友。很久很久的朋友,久的我都不想去回忆!” 第34章 翟让的秘密   翟让已经不知道身下是第几个女人,他只想这样疯狂到永远。   自从那日之后,他就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翟让也不是从前的翟让。此时翟让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一个本来已经死去的人的灵魂。   杨玄感!   杨玄感乃是隋朝大将,其父杨素更是隋朝司徒,官高权重。然而杨玄感还是在大业九年,杨广东征高句丽的时候,在黎阳起兵反隋。   就在这个时候,李密来投靠了杨玄感。   杨玄感起兵直接攻打洛阳,未果,转而进攻关中,取长安,又未能成功。此时隋朝大军已经将杨玄感牢牢围困。杨玄感叱咤一声,吓退追兵。   逃到了葭芦戍,杨玄感自知难免一死,于是对兄弟杨积善说:“事情失败,但某绝不受辱,兄弟,我要死在你手里。”杨积善抽刀砍死杨玄感,然后自己自杀,但自杀未死被追兵擒获,与杨玄感的首级一起送到杨广面前。   这就是世人了解的杨玄感历史。他的确是在大业九年被砍了头。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此时的杨玄感身边有一位得道高人,正是三清宫神霄真人。   在杨玄感身死的那一刻,神霄真人赵升之施展逆天法术,将杨玄感的灵魂拘束到了天子六驾这个法器之中,然后飘然离去。   杨玄感至今还记得自己身在天子六驾之中的恐怖景象。   那是一个完全无法感知的世界,他知道自己还活着,可是四周一片黑暗,茫茫然没有尽头。只有一个声音传来:“杨玄感。”   “你是?”   “神霄真人赵升之。”   “神霄真人?我现在是死了吗?这里是地狱吗?怎么看不到阎王小鬼?”   “看我就可以,我就是这里的主宰。”   杨玄感突然发现眼前一亮,漆黑中出现一团金光,金光中有一位道长,他脚踩祥云,手持拂尘,宛如天上神仙下界凡间,只震得杨玄感连连后退。   “杨玄感,你的肉身已死,脑袋都送到洛阳了。不过你的灵魂却活在我的天子六驾之中。”   “真人,是您救了我?”   “对,我不但救了你,我还要给你个前程,你可愿意?”   “给我前程?我当然愿意。可是我现在不是死了吗,肉身都没有了,我哪里还有前程?”   “本真人既然许了你前程,自然不会诓骗你。瓦岗寨翟让你可知道?”   “一个小毛贼。”   “杨玄感,你可知天地有大爱,总会给人一个重生的机会。你的机会,就在翟让身上?”   “真人,这是什么意思?恕杨玄感愚钝,不能理解。”   “天地之间,你有一个有缘人,就是翟让。本真人可以让你的灵魂进入他的身体之内,让你占有他的身体活下去。此之谓:夺舍。”   “啊,还有这等好事!”杨玄感大喜,然而转念一想,他又心生疑惑:“真人,我夺舍了翟让的身体,那么翟让自己的灵魂也在他身体里面,这不就好像一驾马车两个御手,谁能掌握这具身体呢?莫非要我杀死他的灵魂?”   “不可,天地之道,一个人身体里面只能有一个灵魂,你没有杀死翟让灵魂的能力。不过我会将他的灵魂拘束于此,让你替换了他的灵魂,掌握他的身体继续在人间生活。”   “有这等好事,某多谢真人。真人乃是某再生父母,重长爹娘,某一旦夺舍,必将为真人多建生祠,让世人天天膜拜于真人。”   “切莫如此,本真人不喜这些。不过我这样帮你也不是没有原因。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夺舍翟让?”   “某不知。”   “你有反意,只可惜不知天时。如今还不到大隋的穷途末路,要想成功,还要再等五年。翟让占据瓦岗,有瓦岗军做班底,你夺舍了他的身体,就可以带领瓦岗军积蓄力量,等到天下巨变,你就乘势而出,可以夺取天下。”   “真人,你要我当新朝皇帝?”   “对。你当了皇帝,我的很多事情才好办下去。如今皇帝不是我的人,的确很多不便。”   “真人,某清楚了。只要真人让杨玄感再次活在人间,某发誓必为真人做到一切。”   “哈哈,这点本真人从未怀疑过。在本真人面前,又有谁敢对我食言呢?你且看好。”   杨玄感连忙仔细观察。就见神霄真人手中突然出现一副图画,图画上有一个中年男人,杨玄感并不认识。   “杨玄感,这就是翟让,也就是你日后的身体,你且看好。”   这就是翟让?杨玄感心里一激灵,他立刻仔细观瞧。然而没等他看清楚,那一幅画突然烧了起来,就在熊熊火焰中,杨玄感看到一个虚空般的翟让从画中漂浮出来。   “什么人?是谁?”那个虚空的翟让恐怖的大声叫着 。杨玄感聪明的意识到这一定是翟让的灵魂,被真人拘束了过来。   “翟让,某乃神霄真人赵升之,现拘你灵魂在此,你好生将养,休得多言。”说着话,神霄真人拂尘一挥,杨玄感就觉得眼前一片刺目的白光,等他再睁开眼时,自己已经有了一具全新的身体。   他知道自己这是夺舍成功了。以前的杨玄感从此不见,而全新的杨玄感占据了翟让的身体。翟让本人的灵魂则被拘束在神霄真人的天子六驾之中。   夺得新身体之后的杨玄感,根本不敢回首。他不敢回忆自己的失败,也惊恐于这个世界上竟然有神霄真人这般能拘人灵魂的怪物。惊惧恐怖之下,杨玄感性格大变。   他每日除了玩女人就是练武功。翟让这具身体不错,不论哪个方面都没让他失望,毕竟这具身体比他原来的身体年轻的多。   渐渐地,杨玄感已经忘了自己是杨玄感,他只知道自己是翟让。   然而一个人的到来,让杨玄感的内心再次变得惶恐。   李密当年和杨玄感一起造反,造反失败后,杨玄感掉了脑袋,李密却跑了出来。如今李密投奔了瓦岗军。   杨玄感知道李密之才,所以很快就接纳了他,并且给他真正的权力,让他带领瓦岗军。   李密也不负众望,将瓦岗军带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杨玄感心里越发不安。   他感觉到李密似乎发现了自己的秘密,他知道自己不是翟让,他知道这具身体里面装着的是杨玄感。   不过杨玄感也猜到,李密对这件事一来没有把握,二来也没有声张。他在等机会和自己摊牌。   正好,杨玄感也在等机会。   如今洛阳城破在即,他绝不能让李密当了皇帝。除掉李密,自己登基做皇帝!这不但是杨玄感的渴望,更是神霄真人的要求。   如果自己坐不上皇帝宝座,神霄真人一怒之下收了自己的灵魂怎么办?他对神霄真人惧怕的要死。   当年神霄真人拘来翟让的灵魂可是隔着千山万水,烧来一幅画就将翟让的灵魂拘束在天子六驾之中。   杨玄感从天子六驾出来时候,短暂的看到了当时的情况。   那是萧皇后的寝宫,萧皇后跪在一边,神霄真人的真身站在堂前,眼前是一尊六匹马拉的御辇铜器。自己就是从这个铜器里面跑出来的,而翟让的灵魂也是被拘束在其中。   他看到真人手中的画越少越烧,终于变成灰烬,而自己也一瞬间跨越几百里,来到了瓦岗寨占据了翟让的肉体。   面对如神仙一般的真人,杨玄感哪有抗拒的心里。他必须杀了李密。不为皇位,也为自己小命。   门口有亲兵报告,魏公李密求见。   “请!”   杨玄感赶走了所有女人,草草披上一件衣裳,来到前厅。   “大龙头。”李密孤身一人前来,对着杨玄感双手抱拳。   杨玄感望着李密的双眼,他总觉得那一双眼神中充满着看透一切的讽刺。莫非这厮真的看透了我是夺舍重生的杨玄感,而非真正的翟让?   “魏公怎么今日有暇来某的营寨。”   此时瓦岗军早就分成了两个部分,翟让李密各带人马,平时并不来往。   李密今天孤身来到翟让的大营,的确让翟让非常佩服他的胆量。换了自己可不敢独自进李密大营。到时候就算是李密不想杀自己,他手下的秦琼程咬金等一干大将都要将自己脑袋砍下。   “大龙头,正是有点事要和你商量商量。”   “请坐,上茶。”   李密安坐之后,望着翟让微微一笑。   他问过之前瓦岗军的老人,大龙头之前也是如此喜欢喝茶吗?回答是并未。之前大龙头待客是用酒肉。这两年才换了茶。   这又是一个疑点。疑点越来越多,让李密不得不怀疑,莫非这个翟让的身体里面装的不是翟让,而是自己一个老朋友?   “大龙头,某这次来,是想谈谈洛阳城里的事。”   “噢,洛阳城里有什么新的变化?”   “城内的皇室正拼命的变卖房产地产。”   “这也是应该的。等咱们兄弟攻破洛阳,他们想卖都没机会了。”   “是。还有一件事,郑家新做出一款药水,叫做风油精。”说到这里,李密拿出一瓶摆在桌上:“大龙头,这药水堪比神水,夏天驱散蚊虫,提神醒脑有奇效。”   “如此神奇?”翟让拿了过来,仔细观察。其实他也知道洛阳城内的事,甚至也知道风油精,但是他并没有渠道买到一瓶。   由此可见自己在这方便不如李密。毕竟李密的身后就是荥阳郑氏,这风油精就是他们做的,自然李密也会有。   而自己的背后,也就是翟让的背后,是太原王氏,他们可没有这么好的玩意。   “大龙头,郑家能做出这款神药,听说是招揽了一个客卿。姓明,叫革。”   “噢?”翟让嗯了嗯。他要看看到底李密有什么意思。   “大龙头,风油精对于军队可以说极为重要,如果我们让每个兵士作战时候,休息时候,都能滴上几滴,那就可以让弟兄们作战更加勇敢,休息的也会更好。”   “不错,魏公言之有理。那么我们拨钱去买?”   “大龙头,这东西买是买不到的。荥阳郑氏把持的很严,外人都买不到,更别说咱们需要量大,也不是郑家一家能足量供应的。”   “那可怎么办?”   “巧了,大龙头,我派人私下接触过明革,此人唯利是图,只认金子。我许了他百两黄金,换的他抛弃了荥阳郑氏,来投我们瓦岗军。”   “呀,这到是大好事。百两黄金易得,人才难得!如若此人来投,日后当少不得他一生富贵。”   “是啊,我也是这么许诺的。不过此人胆小,毕竟是个书生,又不是世家大族子弟,没什么见识。他不敢直接来大营,而是约好了几天后,在偃师城外,百花山上等我和大龙头。”   “噢?”   “他要看看某和大龙头。此人吹嘘会看相,他要看过咱们兄弟俩,才决定是不是投奔过来。”   “哈哈,还真是个胆小如鼠之人。也罢,为了瓦岗大业,咱们就去会他一会。”   “好的。大龙头,偃师还在王世充治下,我们带大军前往容易引起战争,他也未必肯见。不如我们各自带三个随从,轻车简从前去。你看如何?”   “如此甚好!”   李密轻松一笑,端起了茶碗。   他心里暗道:“翟让,或者你是杨玄感,不管你是谁,都已经不重要。偃师城外,百花山上,就是你埋骨之地!天无二日,这新朝皇帝只能是某魏公李密来当!” 第35章 船舱中的秘密   船行水上,船舱内春意浓浓。朱璃满面通红,却又无可奈何的任由明革摆布。谁让她双手都断了不能动呢,就连上厕所这样一个简单的小事对她来说也不能自己完成,只能依靠身边这个单手郎君。   “郎君,你这个样子,可是唐突了宣尼公。”朱璃口中的宣尼公就是孔子,汉平帝元始元年孔子被褒成宣尼公。   “哪里哪里。”明革一边小心翼翼的操作着一边分辨:“以前你是没遇到我,遇到我之后,断不能让你上厕所还用厕筹!老实说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一点。从此以后,咱俩都不能再用厕筹。”   “用宣纸吗?”朱璃脸红的要滴血:“你向唐胖子要了这么多宣纸,他绝对想不到你用来擦屁股。哈哈,笑死奴家了。他还等着郎君你给他拿出一首又一首诗,结果你却给他……”   朱璃都不好意思说了。   自从她行动不能自理之后,这大小二便只能靠明革伺候。   明革刚上船就从唐虎手里要了一沓宣纸。唐虎大喜,他以为明革船上寂寞无聊,所以要写诗词消磨时间,他还特意挑最好的最白的宣纸给了明革。   他哪里知道,明革拿着宣纸回了房间,立刻对宣纸开始疯狂改造。这纸虽然白,却太厚,不太适合直接当厕纸。不过这难不倒明革,在他巧妙操作之下,终于让一张洁白的宣纸变成了后世的一卷卫生纸。   虽然达不到那种极为柔软的状态,但是足够使用了,绝对的软和结实,起码他用起来从没有捅破过。   朱璃是真想不到明革敢这么做。在她心里,明革只是山沟里出来的小郎君,根本没见过什么世面。如果他见过世面,怎么会被卖为奴隶呢?   他只是有个好师父,传授了他几样药,什么风油精啊,凝玉膏啊。文字这块呢,朱璃承认明革的确很有才气,那些诗词她见了也不由得挑一下大指。然而朱璃一直不太看重这方面。   她要的是武力超群,法术无边。这是她的追求。你这个小郎君就算再能写诗,还不是被俩太监一抓就没有半点办法。   虽然朱璃迫不得已只能委身嫁给明革,可是朱璃真觉得他就是一个乡下傻小子。   但是明革对待宣纸这样做,打碎了朱璃对明革的好多看法。朱璃自己可从来没有想过用纸来善后。这怎么可以啊。纸是写文字的,是记录学问的,是很神圣的。   怎么郎君说用来擦屁股就用来擦屁股,根本没有半点心疼的样子。   可是还别说,这样的纸用起来,比之厕筹可强千百倍。用过纸之后,朱璃这辈子都不会再用回厕筹了。   “娘子呀。”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尤其在为朱璃处理大小二便还兼职刷马桶之后,明革对朱璃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称呼也就随意很多:“这种事吧,其实就是一个观念的转变。比如你看过年给祖先摆的祭品,一块肉。虽然这肉是上供给祖先,神圣不可侵犯,但实际上这块肉狗也能吃,并不是饿死了还不能碰。纸也如此啊。能写字,也能擦屁股,这才叫君子不器。”   “啊呸!郎君你就骗我。君子不器哪有你这样解释的。这要是被宣尼公听到,他要从坟里跳出来扇你耳光。到时候你可别求奴保护你。”   朱璃这话让明革有点失神。这到是个问题,这世界可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唯物,万一孔子真的能跳出来,他会不会因为自己用纸擦屁股而甩自己耳光呢?   想来堂堂孔圣人应该没有这么小气吧!   看到明革这个样子,朱璃顿时安慰道:“郎君莫怕,就算是宣尼公真的钻出来,也有奴保护你,断不能让他打你。”   此时朱璃对明革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了。   在明革为自己舍身时候,朱璃对明革还是情愫暗生,到了明革愿意为自己试铃医技术时候,朱璃就已经完全接受了明革。在解开那个喜欢男女的误会之后,更主要是经过这几日在船上的陪伴,朱璃吃喝拉撒全由明革伺候,她更是已经真正拿明革当丈夫看待。   虽然她是吴郡朱氏之女,嫁给明革这个乡间野小子,显然是下嫁太多太多,但是朱家已经将她开除祖籍,她也没法打出朱家的旗号,这样说来,和明革在一起也算是勉勉强强登对。   不过朱璃可绝不是一个软弱的女子,她的心比天还要高。之前她就要当朱国公,现在这念头不但没有熄灭,反倒更加强烈。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朱璃改变了自己的计划。既然自己也算是结婚的小娘子,而不是大姑娘,那么就有丈夫可以依靠。这个时代毕竟还是男权时代,自己女扮男装总是不方便,困难很大。   不如让郎君去当明国公!这样才能事半功倍,而且自己也能成为国公夫人。   这比自己去当朱国公还要容易的多。   她这几天一直翻来覆去思考这件事。等明革为她处理干净再洗刷过马桶之后,朱璃让明革坐到自己面前。   “郎君,奴有个计划。咱们就把家暂时安在洛阳城。唐胖子不是送我一套宅子吗,咱们早点进洛阳,收拾收拾。”   “娘子,你怎么突然有了这个想法?”明革有点奇怪。你不是一直想去找窦建德建功立业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那时候奴还没有你,现在有了你这个小和尚,奴当然要享享福。”朱璃一点不惭愧。   “那你也没问问我同意不同意?”   “郎君,奴不是说了吗,家里小事都归我管,大事才是你说了算。”   “安家这事还是小事?”   “当然,这难道是大事?”   “娘子,那你说什么才是大事?”   “太阳几时升起,月亮啥时落下,哪天会刮风,明天下不下雨,这才是真正的大事,都归郎君你管。”   “……”明革顿时无语。如果这些东西都归我管,我岂不就是老天爷!   “剩下的都是小事,就不劳郎君费心了。奴会将一切处理的妥妥的。咱们就在洛阳安家。”   “娘子,洛阳生活可不简单。现在洛阳城被围着,不知道何时就城破了。”   “别怕,咱们不是要将天子六驾交给翟让吗?公孙玉音那个小娘皮说了,李密翟让会因为这个东西内讧。瓦岗军内讧了,自然就打不下洛阳。”   “可是就算洛阳城不被攻下,但是粮食哪里来?现在洛阳粮价飞涨,我离开时都是天价,这几天不知道更是涨到哪里。”   “更不用怕。”朱璃努了努嘴,让明革看她的包裹,她包裹里面还有十几锭金子,那都是明革赚来的:“咱们不是还有这些金子吗?”   “用完了之后呢?”   “奴有郎君,又怕什么?”朱璃望着明革充满自信的说道:“郎君,在江湖上,自然是谁的拳头大谁厉害,但是在城里,像洛阳啊,长安啊, 江都啊,郎君的文采还是有用的。你看小妹不就被你的文采迷住了吗!还有皇后那老女人,她喜欢你喜欢的恨不得将你割了留在自己身边。”   “你什么意思?”   “奴的意思很清楚。郎君,如今天下大乱,皇宫就要换主人。可是不论谁当主人,他都需要有才能的臣子辅佐。奴要让你出名,要你大大大大的有名。你有了名,谁都得来请你。那时候咱们要多少钱没有?何必怕粮价高呢。”   “你到是算无遗策。”   “奴本就是女中诸葛。”朱璃遗憾的说道:“如果奴身为男儿,诸葛亮又算什么!”   “你就不怕我才气枯竭,什么都写不出来?”   “不怕。”朱璃自信的说道:“郎君,莫非你以为只有皇后那老女人才有鞭子?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奴的手段可比皇后高明百倍。”   “……”   明革都晕了。 “三木”指加在颈、手、足三处的刑具,是过堂审犯人上刑用的。怎么你拿我当犯人吗?再说了,谁家诗词是用上刑手段压榨出来的?你当这是榨油吗?压压总是有的。   “郎君,你除了会做风油精和凝玉膏,肯定还会做别的好东西。你那师父必然不是凡人,将你教的如此出色,让奴都喜欢上了你,你快跟奴讲讲,还有什么赚钱的好东西。”   “原子弹你要吗?”   “圆子蛋?”朱璃眼珠乱转想着这是个什么东西。想了半天,她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郎君,这是什么?是吃的还是用的?”   “用的。”   “像风油精和凝玉膏一样好吗?”   “完全不同。这东西可比风油精和凝玉膏好一万倍!”   “啊,这么好!那你快做出来给奴。奴一定要卖个大价钱,给你赚个国公回来。”   “国公算什么。如果我做出原子弹,我就要当皇帝!”   “啊!”这下朱璃惊了。怎么,这个东西如此厉害吗?做出来就能当皇帝。既然郎君能当皇帝,而自己比郎君要厉害百倍,岂不是自己更能当皇帝。   “郎君,那是不是奴也能当女皇帝。”   “当然,如果你手里拿着原子弹,你想当什么都行。当女皇帝也没问题。”   “哇,那太好了!”朱璃一激动,整个贴到了明革身上:“郎君,咱们快点把天子六驾交给翟让,然后就进洛阳做圆子蛋。”   这一刻朱璃眼前闪过一幕一幕。妙善法师,公孙玉音,她大哥朱震,甚至还有她父母,这一个个的人在自己面前都老老实实的,看着自己的眼神里面全是恐惧。因为自己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正握着两个圆子蛋。   就问你们怕不怕,奴就是女皇。   “可惜啊。”明革长叹一声:“娘子,我师父刚要教我做这个原子弹,就不幸故去了。所以我现在吗,只会做茶叶蛋,不会做原子弹!”   “给奴滚出去!”朱璃美梦被打破,心情从天堂跌入地狱,立刻抬起一脚将明革踹出了房间。   好在这时候她已经拿明革当丈夫看待,到也没踢伤他。   明革一路滚着来到屋外,唐虎连忙将他搀扶起来。   “明兄弟,前方就快到偃师了,你计划可有改变?” 第36章 偃师城外百花山下   徐世勣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白羽箭,认真的从头到尾检查。   再过一会就要出发去偃师城外百花山,此去只有三人,翟让,单雄信,和自己。徐世勣不敢不小心。   此时瓦岗军上下都知道大龙头翟让和魏公李密面和心不合,两家已经势如水火,谁都想除去对方。作为从翟让起家就跟随翟让的心腹,徐世勣怎么能不小心呢。   他认真的挑选着白羽箭。这次不同以往,不是战阵之上,白羽箭有点瑕疵也无所谓。这次双方各自只有三人,三个人每个都是高手。   徐世勣不用猜也知道李密那边陪伴他左右的必然是秦琼和程咬金。这程咬金且不说他,单说秦琼。   秦琼本是隋朝大将,自出道以来,凭借一杆虎头錾金枪,一对四棱金装锏,在山东打出个“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神拳太保秦琼秦叔宝”的美名。   他跟着隋朝名将张须陀征战无数,然而最终败在李密手下,自此秦琼投了瓦岗,成为李密的心腹大将。   徐世勣私下和秦琼比试过武艺,的确不是他的对手。   这一次守护翟让事关重大,徐世勣不敢怠慢。既然近身格斗不是秦琼的对手,那就靠自己一手神箭术了。   徐世勣家传灵宝弓,威力无穷。他在战阵之上靠着灵宝弓和白羽箭,曾经多次射杀敌人大将。今天即将对上秦琼秦叔宝这位瓦岗第一猛将,徐世勣怎么敢轻忽。   这时候帐篷门打开,单雄信走了进来。   “懋功。”懋功是徐世勣的字:“该出发了。”   “好。”徐世勣将挑好的白羽箭装入箭壶,挎在腰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丢给单雄信:“雄信,这是我做的止血药,带上。”   徐世勣和单雄信是老乡,他们在翟让起事的时候就开始追随翟让,两人关系很好。   单雄信接过瓷瓶塞入怀里,揽着徐世勣的肩膀一边向外走一边问道:“懋功,你觉得今天会怎么样?能不能杀死李密那小儿?”   “难说。”徐世勣皱着眉:“有秦叔宝护驾,我们很难得手。”   “怕什么。秦琼虽然勇猛,但是大龙头武功盖世,未必不是秦琼的对手。只要大龙头缠住秦琼,剩下的李密和程咬金就交给我。我迎面顶住,你远远放箭,李密必然死在你的箭下。”   “如果如此,懋功必然不负所托。”   “好,兄弟,走,我们出发!”   偃师城外,百花山。这是一座土山,不是很高,但是却长满了树木,茂密异常。山脚下有一处凉亭。从这里看过去,不远处就是通济渠,河上点点白帆,尽是行船。   唐虎指挥家丁将船停在岸边。头上阴云密布,仿佛下一刻就有倾盆大雨。   “兄弟,哥哥只能将你放在这里了。洛口我实在不敢停,你看偃师距离洛口也不远,走两步就到了……”   “多谢唐兄。”明革没让唐虎继续说下去,这位便宜大哥做的已经足够好了。能让自己在这地方下船也算他胆量大,其实这里就是隋军和瓦岗军交战的前线。   偃师处在洛阳和洛口中间,目前还在王世充手里。出了偃师向东不远,就是瓦岗大营。   这地方时常打仗,所以行人稀少。   朱璃示意明革将包裹背在自己身上。包裹里面有十几锭金子,那是她全部财产,才不能交给别人拿着。就算是明革都不行。   背好包裹,明革一只手搀扶着两只手都断了的朱璃,腋下夹着公孙玉音送的那一把油纸伞,颤悠悠的走下踏板,双脚踩在了坚实的土地上。   挥挥手告别了唐虎,明革这才感觉到踏实和危险同时袭来。   踏实是因为脚踏实地。之前几天一直在船上晃悠,可把他累坏了。幸亏他和朱璃都不晕船,否则更是难熬。   现在是双脚踏上了大地,可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明革心里极为没底。   看着身边的朱璃一直喜笑颜开的样子,明革心里一阵阵的发紧。因为他脑海中的那一行文字已经再次改变了。   “朱璃生命只剩下两天。如果不将天子六驾按时交给翟让,你和朱璃都要死。”   真是要命啊。   这傻丫头什么都不知道,一心只想做梦当国公夫人。这一路上朱璃没事就计划洛阳那一处房产怎么布置。需要几个奴婢几个家丁,以后和谁家走动和谁家断绝关系,她都安排的井井有条,然而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两天。   前面有个凉亭,明革搀扶着朱璃进入凉亭,扫干净一块地方让她坐下。一阵风吹过,带来雨的气息,明革不禁嘀咕了一句:“秋风秋雨愁煞人。”   “郎君,你在说什么?”朱璃立刻就问。   “我是说你这位小娘子,咱们到偃师了不如先歇会。瓦岗军离此不远,等会我去把东西交给翟让,咱就回洛阳。”   “好!这是大事,就听郎君安排。”   明革一阵郁闷。这也算大事了?那自己白白浪费了一次安排的机会。   他却不知道自己完全错怪了朱璃,明革刚才说的那句话还真是大事,正因为他说要将东西送给翟让,才让他和朱璃一起躲过了一次杀身之祸。   百花山密林之中,王伏宝收起瞄向明革的弓箭。   如果明革进到山上一看,一定会被吓得大吃一惊。平时荒无人烟的百花山上,此时隐藏着十几条大汉。   为首的三人,正是王伏宝,黄君汉,王士美。其余的人手俱都是太原王氏家里的客卿。   此时五姓七望这样的门阀大族,都养着大量客卿,他们都是当时的人才,有着各种各样的本领。   这一次太原王氏要执行刺杀任务,目标就是李密。他们扶持翟让,才有了瓦岗军。如今洛阳就要被攻克,谁攻下洛阳,谁就是未来的新皇帝,太原王氏怎么能让外来户李密过来摘了桃子。   李密必须死。之前黄君汉去到乐寿就是请援兵。   兵在精不在多。黄君汉去请的是王伏宝。王伏宝不但是王氏子弟,他还是三清山三清宫的传人。   王伏宝一身武艺就不用说多高明了,关键是他有法术在身。   正如他弟弟王士美知道的那样,王伏宝从小就不在家里,他是被送到三清山三清宫修行,师从神霄真人赵升之。在他出师的时候,神霄真人送他了一样法宝:天狗戒指。   这枚戒指能吞云吐雾,可以按照王伏宝的意思制造浓雾。   窦建德偷袭隋军的关键一战中,正是王伏宝暗中使用天狗戒指制造出特殊的浓雾,将隋军大营完全笼罩在浓雾中,才让窦建德带领几百死士就打败了几万大隋精锐。   黄君汉之前的计划是让翟让将李密约出瓦岗大营,然后他们再一拥而上杀死李密,没想到李密提前约了翟让在百花山会见荥阳郑氏的客卿明革。   这就给了黄君汉新的机会,他立刻将全部人手埋伏在百花山。   黄君汉本来没有想着王士美能来,他也不需要这个浪荡子,但是王家执意要这位二郎君出来见见世面,立下功劳,黄君汉无奈之下只能答应。   在黄君汉看来,王家这个二郎纯粹是个废物,他连他哥哥王伏宝一成的武力都没有,更别说法术了。这就是个吃白饭的。   马上就要到了约定时候,他们正在埋伏,没想到本来空无一人的凉亭来了一对年轻的男女,而且这俩人还都伤了手臂。   女人双手全断,套了两个绳子挂在脖子上。男人断了一只手,只有一只好手还能做点事。   他们下船之后,就径直来到凉亭。这是什么人?好古怪!   王伏宝见状立刻起了杀心。马上李密就要来到,伏击圈里面绝不能有意外。万一李密看到这里有人不过来了呢?   他马上就要张弓放箭射杀这俩人,却突然听到那个男人说要将东西送给翟让。   咦,这么说此人和翟让有旧,是自己人!   但是他是谁呢?王伏宝看了看黄君汉,黄君汉摇了摇头,他根本不认识明革。   王伏宝再看了看王士美,王士美也摇了摇头。他其实见过明革,但是那时候明革被朱璃的伪装色弄的一身黑不黑白不白仿佛得了白癜风一样,外表和现在完全不同,王士美根本认不出来他。   此时王士美一会望望偃师城的城门,一会望望洛口方向。他知道李密是以什么借口将翟让骗来这里的。   只是,真的会有郑家客卿从偃师出来吗?   偃师城门大开,但是没有人从这里走出来。出来就可能遇到瓦岗军,一般老百姓出来干嘛?   瓦岗军不敢骚扰五姓七望之人,可是对老百姓那是从不客气的,否则他们打劫又打劫谁呢?   但是此刻偃师的东门还真的走出来一个小郎君。   此人牵着一匹白马,一身青衫,腰挎宝剑,不紧不慢的向凉亭这边走来。   “莫不是此人就是李密所言的那个荥阳郑氏的客卿明革?”埋伏在百花山上的王家人马同时这样猜想。   明革来了,难道李密没有说谎?   王伏宝和黄君汉对望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的怀疑。李密背后是荥阳郑氏,明革是荥阳郑氏的客卿,他怎么可能背叛荥阳郑氏然后投奔李密,这不是找死吗。   除非这个小郎君完全不知道李密背后就是荥阳郑氏,那你就活该找死了。今日不管李密翟让如何,显然这位小郎君是没可能活着离开此地。   王士美一时还有点替那人难过。这样的乱世,你不好好在城里待着,做个郑家的客卿多舒服,何苦还要趟浑水呢?   一声炸雷,仿佛在替王士美宣告世事难测,大雨倾盆而下。   青衫郎君加快脚步,连人带马的闯进了小小凉亭。   即便他行动迅速,然而却快不过风雨。一道闪电过后,天上仿佛破了一个洞,暴雨好像神仙在倒洗脚水一样,一大块的坠落下来。   青衫人顿时落汤鸡一般,衣衫尽湿。   “这贼老天!”青衫人进到厅内,一边扫落身上的雨水,一边低声抱怨。   “这位郎君,我这里还有干的帕子,你来擦擦吧。”如今已是初秋,秋雨阴冷,明革看他衣衫湿透,怕他寒气入体,就从包裹里取出了一块干爽的帕子递了过去。   朱璃偷偷踢了他一脚,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们现在自己也没有太多干净帕子了。   “多谢郎君。”青衫人接过帕子,背过身去擦拭着脸和身上的水。   一边擦拭,青衫人的心里一边盘算。   怎么在这里遇到了明郎君?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保住他的小命?还有,他身边那个和他举止亲密的小娘子是谁?怎么几天不见,明郎君都有了女人,这可绝对不行!   你必须是荥阳郑氏的人!   放着我公孙玉音在此,决不能让你跑掉。   此人竟然不是男人,而是女扮男装的公孙玉音。   她才是李密真正的杀招。翟让绝对不会想到,他要见得小郎君却是世上最好的刺客所扮!   此时的瓦岗寨众人正策马狂奔。   他们也没想到大雨滂沱,如今之计只能赶到那处凉亭避雨。   大雨中所有人都看的不远。李密尽力去望,只见凉亭已经在前方的雨雾中模模糊糊的出现了! 第37章 凉亭外的激战   暴雨中,六匹马疾驰。   李密和翟让二马当先,跑在最前方。在身后十步之地,秦琼程咬金,徐世勣单雄信,两两一组,彼此提防着彼此,又留意着前方主将,小心的跟随。   满天暴雨对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影响,所有人的手都放在了武器上。只要李密和翟让略有动作,他们之间的厮杀就要展开。   “大龙头,”李密突然开口了:“我和你相识虽然只有短短一年,但是你在我心中,却仿佛一位老友,似乎我们已经相处很久很久。”   “噢?却不知某在魏公心中,是哪一位老友?”翟让不动声色。   “大龙头,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每每望着你,就好像望着另外一个。”   “谁?”   “杨玄感!”   “魏公怎么有这么古怪的感觉?难道翟让和楚公杨玄感,相貌相似?”   “no,no,no,你们俩的五官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那魏公因何由此感觉呢?”   “气质。你们气质极端相似。”   “魏公,敢问楚公杨玄感是何种气质?”   “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李密冷冷的说出自己对杨玄感的认识。   翟让一听,顿时大怒!这时候翟让身体之中装的可是杨玄感本人。李密这句话等于是当面骂他没有气度,是个小人,这让他怎么能忍受。   “魏公,因何有此言?”   “大龙头,且听我说来。”李密不慌不忙的说道:“昔年杨广东征高句丽,楚公杨玄感趁机反隋,某为他出了上中下三策。北据幽州,断杨广后路,为上策;西入长安,控制潼关,为中策;就近攻洛阳,胜负难测,为下策。你猜楚公选了哪一策?”   “某……”翟让脸上通红,不敢回答。   “他选了下策。他只想着进入洛阳登基称帝,却不顾隋军强大。如今大龙头依然是选择直接攻打洛阳,此乃杨玄感再世,李密怎能不对大龙头心生熟悉之感?”   “你!”   “哈哈。”李密放声大笑,声音直冲云霄:“大龙头,今日不是当时,今日李密为主,你为辅助,只要你肯听某的话,某断不会让你走上杨玄感的老路。来来来,前面有一凉亭,我等且去避避雨。”   “好!”翟让点点头。看来这个奸贼多少发现了自己的秘密,这更留他不得。   且让你猖狂片刻,接下来就要取你狗命!翟让知道王家的杀手已经埋伏在百花山上,李密这边算上他才三个人,这一次李密死定了!   快马如电,很快凉亭就在眼前。   这时候李密和翟让同时发现凉亭中有三个人。   三个人?这下李密愣住了。这不对啊!他和郑三郎约好,只有公孙玉音一个人扮成明革来接近翟让,好趁其不备将其刺杀。现在突然多了两个人,还都带着伤,胳膊打着绷带挂在脖子上,显得那么怪异。这让翟让怎么上当?   他肯定会加着小心!   翟让也是一样的纳闷。凉亭中有三个人并不意外,甚至他们都是杀手,也不让他感觉吃惊。但是这三人中有两个人是残疾,还有一个是女的,这就太古怪了。   难道郑家衰弱到这个地步?连个全活人都找不到,残疾人都拿来凑数?这不应该吧!   两人的马一瞬间都慢了下来。   他们速度一降,后面四人也跟着降速。凉亭就在眼前不远,六个人却谁都没想着立刻进去躲雨。   暴雨如注,浇着亭子外的瓦岗山大将,同时也浇着藏在百花山上的王家杀手。   只有在亭子中的明革,朱璃,公孙玉音头上有瓦片遮挡,没有淋雨。   明革望着亭子外的骑士,突然认出了其中一人。这不是翟让吗?唐虎给他画过翟让的头像,所以明革仔细一分辨就认识了出来。   这时候朱璃也看出来了。   咦,真是奇怪呀。怎么瓦岗军的大龙头不在营地中休息,反倒在这么大的雨天跑到偃师来?这也不像要打仗呀,算上翟让一共才六个人。   一个兵都没有,难道就这样攻打偃师?   明革和朱璃对视一眼,两人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不管翟让为什么来这里,现在可是最好的机会,自己只要将天子六驾交给翟让就可以了。   朱璃双手全断了,自然不能动。明革将自己完好的那只手伸入朱璃背着的包裹中,去摸索天子六驾。   就在这时候,就听有人喝到:“程咬金,贼子敢尔!”   明革一怔,他扭头去看,就见亭子外大雨中,一群人打成一团。   程咬金眼见着李密翟让并排站在凉亭之外动也不动,他终于忍不住出手了。显然凉亭中有郑家安排好的杀手,没准三个都是,自己这边只要牵制住翟让,就可以让杀手更好的给翟让致命一击。   瓦岗军有如今的规模,翟让功不可没。在秦琼没有归顺瓦岗之前,翟让乃瓦岗军第一猛人。   每次作战,翟让都冲锋在前,多少隋朝名将都命丧在他手里。就算是程咬金自负勇猛,却也远远不是翟让的对手。   他只能突然出手,妄图牵制翟让片刻。   秦琼和程咬金是好朋友好兄弟,俩人一起配合多年,心意相同。程咬金的马槊刚一挥起来,秦琼的虎头錾金枪已经向旁边两将刺出。   这一杆虎头錾金枪重达两百斤,乃是瓦岗军中第一沉重兵器。   距离秦琼最近的是单雄信。单雄信也是用枪,他的枪极为独特。他爹爹在他小时候,在学堂前植一枣树。等到单雄信长到十八岁,就砍下来伐木为枪,枪长一丈七尺,枪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   他的枪只枪头就七十斤,也是一样独特的重兵器,所以堪堪挡住秦琼的虎头錾金枪。   双枪相撞,就仿佛一声惊雷响在眼前,只震得凉亭中的明革耳朵都木了。   秦琼长枪被封,一招没有得手,不由得暗叫糟糕。他这支枪没有压制住两人,可就给了徐世勣机会。   果然,此时徐世勣已经落后两丈之地,脱离了他的攻击范围。在这个距离上,没有任何人能挡住他白羽箭。   徐世勣早就张弓搭箭,唰,一箭带着哨音射出。   翟让一直在全身戒备,程咬金来自身后的一击被他的长枪轻松挡住。但是他身边可还有个李密。   李密虽然武力值远远不如翟让,可是他和程咬金两个打一个,却逼的翟让一时手忙脚乱,连连后退。   正在李密以为下一步就能杀死翟让的时候,徐世勣的白羽箭到了。   他是神箭手,这一支箭快如流星,弓弦声刚响,这支箭就已经出现在李密的面门。   “不好,吾命休矣!”李密骇的心中大叫。   难道自己会死在这里?死在偃师城前?难道自己不是注定的真龙天子吗?   就在李密吓得头发完全立起来的时候,一道白光在他眼前闪过。   李密几乎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就见徐世勣那一支白羽箭已经被打的倒退出七八丈之外,消失不见。   这是……   所有人都吃惊的几乎停下了攻势。徐世勣乃是瓦岗第一第二的神箭手。他和李密手下大将王君廓都是以射箭出名,两人不分高下。然而现在有人能后发先至,一箭将徐世勣的白羽箭射飞了。   这份射术可是徐世勣万万比不上的。   徐世勣都看傻了!这是什么箭,这又是什么人?既然对方射飞了自己的箭,显然是李密的人。不好,保护大龙头。   他抽出马槊催动战马迎了上去。   此刻,长亭内,明革张大眼睛不敢相信。   公孙玉音焦急之下抛掉了幞头,露出一头青丝。这不是为了美丽,而是要将她的法宝玉衡弓拿出来。   玉衡弓平日里缩微成寸许长的发饰,插在她的发梢,临敌时刻,化为三尺玉质长弓。公孙玉音甚至再取下了一枚破军箭。   她当时射朱璃时候都不舍得放破军箭,现在这时候却不敢藏私。李密绝不能在自己眼前死掉。她张弓搭箭,一箭射的白羽箭倒退七八丈然后粉碎于无形。   救了李密的命,公孙玉音立刻再取下一枚破军箭。   此时翟让已经被李密和程咬金紧紧缠住脱身不得,就是此刻,公孙玉音就要一箭取了翟让的小命。   “翟让,这个给你。”就在这个时候,公孙玉音就听到明革高叫一声,然后她就看到明革从朱璃的背囊里取出一个东西,使劲扔向了翟让。   咦,这是什么?以明革的力气,扔这么一个铜器,自然又没有力量又没有速度,对于翟让完全没有威胁。可是他到底扔了一个什么东西?   就在公孙玉音犹豫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大事不好。   就在这一点点的犹豫中,凉亭内瞬间起了浓雾。浓雾之浓简直如实质一般。公孙玉音几乎看不到破军箭的箭头,更别说看到凉亭外的翟让了。   这是……   公孙玉音立刻意识到来了真正的敌人。他必然是和自己一样的道门中人,凡人哪有如此法术。   她立刻身体一紧,将全身精力调整到最高点,同时低声喝道:“明郎君,奴是玉音,现在外面有敌人要你的命,快躲到奴身后来。”   明革此时正处在狂喜状态中。他一看外面打的热闹,哪还敢迟疑。反正这玩意怎么都是给,扔出去也是给,所以他立刻就将天子六驾向着翟让扔了过去。   天子六驾一出手,他脑中的那一行字顿时闪烁起来:“朱璃获得寿命十年。”   闪烁三遍,字迹消失,仿佛一切都没发生一样,然而明革清楚,朱璃的小命算是保住了。那么也许自己的命一样保住了吧。   他完成了任务就想逃跑,显然这地方已经是战场了,自己这样的人可别白白被误伤甚至打死。他搂住朱璃的腰就要跑,可却在这时候浓雾突然降临,这下别说跑路了,他差点连朱璃都看不到。   这是多浓的雾气啊。明革以为自己突然掉在牛奶池子里面了。一片**白,啥都看不见。   这时候他更不敢放开朱璃,一放手就找不到了。朱璃可还是个残疾人。   就在他提心吊胆担心被误伤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公孙玉音的声音。咦?她什么时候来的?明革来不及考虑,几乎下意识的向着声音方向摸了过去。   他一手搂着朱璃,一手在身前左右挥动着前进。   终于,他摸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一行字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看过字之后,明革几乎压抑不住的想要大吼一声。   “你个贼老天,有完没完?耍我玩是吗?怎么刚忙完一个又来一个!” 第38章 宝蕴仙姑   百花山上,倾盆大雨让所有人都陷入了丢失目标的状态。雨太大了,大的隔着十米就看不清东西。同时暴雨让人的身体迅速失去温度,这些刺客的体能急剧下降。   王家二郎王士美手中的青锋剑已经握不住了。黄君汉就听见王士美上下牙齿不断打颤,传来咳咳的声音。幸亏暴雨如注遮掩了这一切,否则就你这点声音,足以引来敌人一箭。   此时埋伏在百花山上的刺客中,只有王伏宝一人还如往日一般镇静。漫天大雨对他的影响没有对凡人那么严重,他依然能透过雨雾看到战做一团的翟让李密,也能看到凉亭中的浓雾。   这一番怪异的浓雾,正是王伏宝的法宝天狗戒指的威力。   他预计到李密会有杀招,也猜到这个反叛出郑家的郎君没准就是刺客,但是他没想到刺客竟然是和自己一样的真正道门弟子。只有道门弟子才能催动法宝。   公孙玉音的破军箭一出手,王伏宝就发现了对方道行高明,并不比自己低,所以他当机立断,没有先杀李密,而是将公孙玉音困在了凉亭之中。   此人不除,王伏宝根本杀不了李密。   浓雾弥漫在凉亭,公孙玉音完全看不透外面,甚至她连眼前这一块都看不清楚了。模糊中,她就觉得有人碰触了自己的胸口。   这让公孙玉音勃然大怒。自己的胸长这么大还从没有被别人碰过。她立刻一拳打向那只下流的手。这一拳只要让她打中,这只手顿时会化为粉末,然而关键时候她突然意识到不对。   自己刚才叫明革过来藏在自己身后,而现在是浓雾弥漫,自己看不到,他更是看不到,所以只能伸手在前面探路。这是明革的手。   这样一想,她自然不能打碎了明革的手臂,所以急忙收力,然而最终还是有一点点力量打到了明革的胳膊上。   明革是用好手揽住朱璃的腰,打着泥土石膏的手在前面探路,不小心摸到了玉音的胸。公孙玉音一拳就打碎了他的泥土石膏,疼痛从胳膊上传来,只吓得明革额头冷汗都出来了。   这小娘子,别是把自己胳膊再次打断了吧。现在可没有铃医在身边。   他忍者疼痛将胳膊提到眼前仔细观察,却意外的发现自己的胳膊竟然完全好了。不但不红不肿,而且一点没有骨折休养后的肌肉萎缩情况发生。这才几天时间啊,自己的断臂恢复如初!   明革简直不敢相信,他连忙胡乱的挥了挥手,恰好又打倒了玉音的身上。   公孙玉音一把将他拽了过来:“躲在奴身后,老实别动,有人要杀你。”   “杀我?”明革这时候根本不信公孙玉音的话。自己算什么人物啊,谁会特意来杀我?现在明显是翟让有麻烦,看你的意思,不也是为了他来的吗?   “你不信奴吗?”公孙玉音冷冷的问道。   “公孙大家,我信,信你还不行吗。”   其实这时候的明革真没心思和公孙玉音斗嘴,因为他的脑海中再次出现了一行字。   “公孙玉音,年龄16,寿命17。生日七月七日。此女寿命剩下不足一年,在此日期之前,将天子六驾交给薛举,公孙玉音将得到薛举余寿三十年。如果做不到,你和公孙玉音最多活到七月七日。她死,你也会死。”   明革此时肺都快气炸了。   这个老天爷是不是神经病?自己刚将天子六驾丢出去,他就又给自己出了个同样的难题。之前天子六驾就是费劲波折才被朱璃偷出来,现在东西到了翟让手里,自己又有什么本事从瓦岗军大龙头手里偷东西呢?   再说了,为什么朱璃刚要死,公孙玉音又要死?什么意思?她俩有什么共同点吗?   明革苦思冥想半天,发现除了她们俩都是年轻漂亮的女人这一项相同之外,并没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朱璃是吴郡朱氏的二姑娘,可以说是世家大族出身,身份也算名贵——虽然现在被开除了。   而公孙玉音只是青楼女子,虽然还没破身,但也不过是清倌人而已,早晚还是要被卖的。   如果说朱璃身份贵重,被老天爷看重,所以通过自己为她续命,那么公孙玉音一个青楼女子的身份又贵重在哪里呢?为什么也要自己为她续命。   明革从老天爷的两次要求推断出,朱璃和玉音的生命只能用世界上特定的人的命来续。   朱璃就是需要翟让,而公孙玉音必须是薛举。   可是他们之间哪有半点联系呢?朱璃从来没有见过翟让,公孙玉音估计也没见过薛举。   之前公孙玉音为明革讲解天下大势的时候,为明革讲过薛举这个人物。   薛举自称西秦霸王,年号秦兴,封长子薛仁杲为齐公,少子薛仁越为晋公。攻下鄯州、廓州,据陇西之地,扼丝路交通,七月,薛举在兰州称秦帝,建立西秦。   这么一个人物,怎么会和洛阳的一个青楼女子扯上关系?真是莫名其妙。   此时明革脑袋中如装满了浆糊一般,混乱的不能思考。   凉亭内一时寂静无声。公孙玉音玉衡弓拉满,时刻警惕着每一个方向。她不知道敌人的攻击会来自何方。   公孙玉音看不破浓雾,王伏宝一样看不破。这浓雾对敌人对自己都是一样的效果。就如上一次王伏宝使出天狗戒指用浓雾弥漫了隋军大营一样,那时候他也看不清大营内的情况,但是他无需看清楚,只要随意放火就行。   现在他也可以如法炮制,但是王伏宝却不能如此。因为他知道凉亭内的杀手功夫高明,自己只要射出一箭,她必然能顺着自己的箭的轨迹发现自己的位置。   王伏宝对于公孙玉音的玉衡弓极为忌惮。他自己的弓箭只是寻常的军中制式武器,根本没有办法和对方的法宝相比。   只要自己敢射箭,对方的箭一定会先自己而到。王伏宝不敢冒这个风险。   如今之计,只有用近身格斗术。他最得意的武器是他的师父神霄真人赐给他的一杆神枪:五钩神飞亮银枪。   这把枪独特的地方在于枪尖后面带有五个银色的倒刺。在旁人看来,这只是普通的倒刺,增加杀伤力,可其实哪有如此简单。   神霄真人赵升之赐给徒弟的武器哪能是寻常凡铁。这支枪神奇的地方在于王伏宝遇到厉害敌人时候,这五个倒刺会幻化为五条毒蛇,自主的攻击敌人。   如今王伏宝就要利用自己的神枪杀死敌人。   冒着倾盆大雨,王伏宝悄无声息的溜下了山,来到了凉亭之外。   此时凉亭内雾气更加实质化,从外面看来,这凉亭就好像一个大号玻璃杯,里面充满了洁白的牛奶。   外面的人看不透里面,里面的人看不透外面。   好,就是此时!   王伏宝提起银枪。   虽然王伏宝看不到目标,但是五钩神飞亮银枪上面的五条毒蛇却可以趁机在迷雾中发挥威力。他们一瞬间会暴涨到三尺多长,五条这样的毒蛇足以封锁每一个方向。   王伏宝相信,就算是凉亭内的刺客功夫比自己高明,但是在这种单方面挨打的情况下,她也绝对拿自己没办法。   “去!”王伏宝大喝一声,将神枪如标枪一般脱手丢入了浓雾,然后立刻离开原地。   果然,他刚离开原地,一支箭就如闪电一般从凉亭中射出。如果他还站在刚才那个地方,此刻王伏宝已经被射的透心凉。   凉亭内,浓雾中,公孙玉音迅速的取下最后一支破军箭,开弓如满月。   王伏宝的五钩神飞亮银枪刚一出手,就被公孙玉音感觉到了敌人的位置,她毫不犹豫开弓放箭,结果敌人却机灵的躲了过去。   这时候公孙玉音心里一阵颤抖。她知道自己危险了。敌人是道门高手,先是用浓雾困住自己,再祭出新的法宝来取自己性命。   只可惜自己现在双目如盲,根本看不到敌人到底是用出了什么招式。   五钩神飞亮银枪乃是神霄真人亲手打造的法宝,自然威力无穷。一进入浓雾之中,枪尖后面的五根倒刺立刻变为三尺多长的五条毒蛇,毒蛇同时向不同方向展开,亮银枪枪身旋转,毒蛇就好像螺旋桨的翅膀一样,也以枪身为核心旋转起来。   五条三尺多长的毒蛇如此旋转起来,就好像一条两米直径的大柱子直接捅了进来。   小小的凉亭根本就无处躲藏,更关键的是公孙玉音完全不知道敌人的攻击是什么,她握住弓的手指已经因为过于用力而苍白的没有血色,但是她却死活找不到敌人的攻击点。   她没有看到,明革更看不到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亮银枪下第一个牺牲品。   公孙玉音让他躲在自己身后,却没有想到现在却变成明革要为公孙玉音挡枪。   奶白色的浓雾突然开始急速旋转,瞬间一个巨大的螺旋出现在明革眼前。当明革看清楚螺旋的时候,他猛然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螺旋,而是一条蛇的血盆大口。   “我去,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蛇!”明革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大蛇的巨口已经张开在他脑袋之上。   那两只硕大的毒牙宛如两柄锋利的匕首,下一步就要**明革的脑袋。   此时公孙玉音也发现了敌人,她正要一箭射出,然而另外有两条毒蛇也出现在她的身前。毒蛇喷出的毒液已经就要溅射到公孙玉音的脸上,她下意识的射出了最后一支破军箭。   一箭射出,千军辟易。两条蛇顿时被射飞了脑袋,激射而退。然而此时公孙玉音也失去了破军箭。   没有箭的玉衡弓威力剧减,绝对没法对付敌人剩下的攻势。   公孙玉音被逼的手忙脚乱取出了宝月剑,然而这时候就彻底晚了。   眼见着毒蛇就要一口将明革的脑袋啃下来,就在这时,突然一道青色的光芒闪过,明革头上的毒蛇顿时被砍做两节。断掉的蛇头在地上翻滚了两圈,蓦然消失不见。   这时候公孙玉音突然发现自己又能看清东西了。   但是当公孙玉音看清眼前一切的时候,更是惊得一动都不敢动。   这场面太古怪了,古怪的公孙玉音不敢相信。整座凉亭被从上而下砍为两段,其中一段已经完全没了踪影,自己三人是站在剩下的一段当中。   最奇怪的是,他们身后还是洁白如奶的浓雾纠缠不休,而他们眼前的浓雾却一点也看不见了。   这就仿佛是一个杯子装满了水,然后被人用利刃从上到下砍为两半,一半的杯子和水消失不见,然而剩下一半的水却还在残缺的杯子里面,一点没有流出来。   这是什么奇迹!   公孙玉音身上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她知道,比自己强大不知多少的高人来了。   自己最好祈祷对方不是来杀自己的,否则自己绝对活不过今天。   “五钩神飞亮银枪,原来是神霄真人的弟子。”一个声音在公孙玉音头顶响起,她抬头望去,只看见半个亭子的顶,却看不见人,显然高人在亭子顶上。   听到高人这句话,公孙玉音全身都凉了。能认出对方的兵器,还叫出对方的传承,那么这个人是对方的朋友啊,那自己岂不是死定了?   “既然知道某的出身来历,你还胆敢坏了某的大事?”王伏宝跳了出来。他站在亭子外看的清楚,一个黑纱蒙面的白衣道姑手持拂尘站在亭子的顶上,雨水竟然从她头顶分开流下,仿佛她的头顶上有一个隐形的油纸伞一样。   这般神迹让王伏宝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人家对手。好在她叫出了自己的师承,显然对方知道自己的师父神霄真人。这就好说。神霄真人之威名,道门中人无人不知。   想来你这个道姑也是不敢跟老子对着干的。   “闭嘴!”道姑手里拂尘一卷,就从浓雾中卷出了受损的五钩神飞亮银枪:“就凭你的本事,还敢在我面前放肆!找死。”   手中拂尘一甩,亮银枪快如公孙玉音的破军箭,直接飞向了王伏宝。   王伏宝吓得正要躲避,却已经完全来不及了。亮银枪将他的发髻连根挑开,直接射透了他的头发,然后停止在了他的脑袋上。   自己的法宝被道姑用的比自己还熟练,王伏宝焉能不知对方的厉害。   别看她听说过自己的师父,但是这道姑一点面子不给自己,今天是讨不了好去了。   王伏宝扭头望向翟让那边,却见翟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逃跑了。   不但他跑了,就连李密等人也跑了。   六匹马已经跑的只剩下一群小点。今天的刺杀算是彻底失败。   王伏宝二话不说,拿起枪招呼手下迅速的跑个精光。   凉亭内的浓雾随着王伏宝的逃跑瞬间消失,这时候明革才悄悄擦了擦冷汗。   真是命悬一线,不知道这位救了自己小命的女人是何方好汉!他只听到道姑声音是个年轻女子,却没看到道姑的模样,因为头上有凉亭的盖子,他也看不破。   “敢问是谁……”明革正要请问对方贵姓大名好表示感谢,却没等他说完话就感觉身体被什么困住,立刻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等他能说话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凉亭之上,眼前是一个蒙面的道姑。   “多谢……”明革知道这位是自己救命恩人,他正要感谢,却被对方干脆的打断。   “闭嘴!”   “……”明革很是纳闷。这个时空的女人都是什么玩意,怎么一个个如此没有礼貌。不是说古时候的女子都讲究三从四德吗?   “这东西是你偷的,还是朱璃偷的?”道姑摊开手,手中摆着一样铜器,正是明革丢出去的天子六驾。   明革眼中顿时光芒四射。这玩意竟然被这个道姑捡回来了。太好了!他还以为翟让会抢走呢。   这不就巧了吗,老天爷命令自己将这个玩意在七月七日之前交给薛举,自己正愁去哪里将它找回来,结果它主动出现了。   明革马上伸手去拿:“哎呦,这位道姑,您可是误会了。这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朱璃偷的,这个是我买的。我用好几首诗从萧皇后手里换来的。”   这话说出来明革一点也没觉得亏心。自己给出去的诗词那可都是流传千古的绝妙文字,换你一个小小的铜器,你占了我大便宜,这怎能说是偷呢。   明革一看到天子六驾有点喜悦的忘乎所以,竟然没注意这个道姑直接点了朱璃的名字。   “拿开你的脏爪子!”道姑随手挥出拂尘,明革手上顿时多了几条血痕。手如触电一般缩了回来,明革这下看清了自己的地位。   现在自己不是占主位!   “念在我找回铜器,对你的行为也不宜过分追究。不过死罪绕过,活罪难免。三妹喜欢你的诗,你现在马上为三妹认真做一首诗,就以眼前景色来写,三息之内做不出来,我取你一根手指。十息之内做不出来,我取你一只手。一,二,”   明革一看这女的就是个狠角色,绝对是说到做到,他哪敢让道姑数到三,于是立刻开口:“有了,且听我说。”   “讲。”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   道姑听到这首长短句,不由得低声吟了几遍。   这的确是一首应景的作品。此时雨势变小,有点烟雨江南的感觉,又一阵风吹来,秋寒阵阵。正如“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描写的,百花山上的绿树此时被雨水冲去了尘土,叶片上的水滴犹如伤心的眼泪,带着碧色滴滴坠落。   他们俩人站在半拉凉亭的顶上,宛如站在高楼之上,天色已经黄昏,可不是有人正在发愁吗。当然,发愁的不是自己,只能是眼前这个小郎君。   也许他正发愁怎么逃跑吧?看到自己一拂尘将凉亭劈剩下一半,想来早就吓得他破了苦胆。   嗯,是有点才气,难怪三妹喜欢。   这道姑不是别人,她正是朱家大姑娘朱瑾。不过她很少在家,而是在江都金洞观独自修行,自号宝蕴仙姑。她和神霄真人有一点点师徒关系,却不是纯粹的师徒。   朱瑾更多本事是来自家传,吴郡朱氏和神霄真人有私下的交易,这也是神霄真人愿意将自己的一些本领传授给朱瑾的原因。   萧皇后不敢将天子六驾失窃的事告诉神霄真人,只好请自己这位便宜师妹出手帮忙。   朱瑾知道天子六驾对于神霄真人的重要,所以立刻就赶了过来。她虽然是道门中的高人,然而再高她也还是生活在这个时空,所以她也没有飞机也没有汽车,她只能追在唐虎的船之后前来。   当她上岸时候,正好赶上明革将天子六驾抛出去。   翟让一见这件铜器立刻精神大乱。他再也顾不得其他,连忙催马逃窜,仿佛身后有鬼在追他一样。   李密绝对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样。翟让跑了,他也不敢停。   凉亭中的怪异情况也吓得他们三人落荒而逃。   朱瑾取回天子六驾,顺手解救了明革,吓跑了王伏宝,这才逼着明革留下一首长短句。   她要考验考验**的本事,也为三妹讨点利息。三妹为了他,差点和大弟决裂。   当然这就是朱瑾的不讲理了。实际朱悦是为了二姐才和朱震起的冲突,和明革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朱瑾绝对不这么想,她觉得是这个外人惹得几兄妹反目。   只是这一路来她也知道明革和二妹的关系已经很亲近,搞不好这个人就会是二妹的终生依靠,所以她也不好直接弄死明革,只好薄做惩罚。   虽然朱瑾也不喜欢朱璃,而且朱震还将朱璃逐出家门,朱璃不再是朱家的女儿,但是她既然是大姐,也要多少为妹妹撑腰。   这番恐吓之下,想来明革也会知道朱家的份量,不敢对二妹造次。   “这首长短句可有名字?”   “菩萨蛮。”明革老实的回答。   “什么?你在骂我蛮横?”朱瑾顿时怒了。你这小子,是不是不怕死啊。敢说我蛮横。   “没有。”明革连忙摆手。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首词本来就叫菩萨蛮,可不是我骂你。再说你也不像菩萨啊。   他从道姑的话中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原来这就是朱家大姑娘,是朱璃朱悦的大姐。怎么如此霸道。   不过想一下,到也可以理解,一母同胞,一脉相承。朱璃不也如此吗,只不过看起来朱璃本事远没有她姐姐这般大而已。   “那为什么叫菩萨蛮?”   “这个吗……”明革真没法解释了。   “大姐,你快将郎君放下来。”朱璃这时候说话了。别人或许怕朱瑾,她却不怕,大不了你揍死我,她也不能让自己的郎君被大姐欺负。   “我又没有要打他杀他,你担心什么。”朱瑾冷哼一声。   “你小时候还少打了我吗?我大了,你又要打我的郎君,大姐,你是不是一辈子要跟我做对?”   “哼,还给你。”朱瑾拂尘一扫,将明革丢了下去:“天子六驾,你们不要再打这个的主意,否则即便是我也保不住你们。以后你们俩就买个小宅子,弄二三十亩田地,养一头牛,生几个孩子去过日子吧。这个乱世,你们别乱掺合,搞不好小命都丢了。姐姐该说的都说了,你们俩好自为之吧。”   说罢,良久没有声音。   明革跑到亭子外抬头去看,却见亭子上已经空无一人。   “幸亏她跑的快,否则我沙包大的拳头打的她从新做人!”明革气哼哼的说道。   “好了好了,郎君别吹牛了。给你一百年,你连大姐一根手指头都打不过。如果今天没有奴在这里,大姐非杀了你不可,谁让你偷人家东西。”   “唉,你这可就当面说慌了啊。那东西哪是我偷的,那不是你偷的吗,怎么怪罪到我头上。”   “奴偷这个还不都是因为你指使的!”说到这里,朱璃瞟了一眼身边的公孙玉音:“那不是你说,公孙玉音那个坏女人告诉你,拿到这玩意可以挑拨翟让李密内斗吗?”   这时候朱璃已经认出了公孙玉音。   “你这……”明革也知道这个男装的女人是公孙玉音,听到朱璃当面说人家,明革连忙跑过去捂住她的嘴:“哪有的事。我可没有这么说。”   “是吗?”公孙玉音突然开了口:“明郎君又和你的夫人怎么说的奴家呢?” 第39章 汝南周公子   雨过天晴,一缕夕阳罩在了半拉凉亭之中,带来了一点温暖。然而明革却感觉不到这些,他只觉得这两个女人转眼就要爆发一场战争。   朱璃的伤是公孙玉音打伤的,两人之前有什么矛盾明革并不清楚,想来没准是因为自己而来,现在既然朱璃的伤也快好了,自己也还活着,公孙玉音虽然骗了自己却也是好心要给自己一个前程,既然如此,明革也不希望她们之间再有什么冲突。   “公孙大家,这位是朱璃,吴郡朱氏。”明革转身又为朱璃介绍:“公孙玉音,一舞剑器动四方,公孙大家。”   “哼。”朱璃鄙视的哼了一声。她可是有身份的女人,一个青楼头牌哪里能和她相提并论。   公孙玉音听到朱璃是吴郡朱氏的女儿,心中微微吃惊。吴郡朱氏在江南可是大门大户,不过想起刚才,那个道法高明的道姑应该是朱璃的姐姐,她显然完全看不上这个妹妹,这么说朱家也没把她当一回事,否则怎么能让她嫁给明革呢?太不门当户对了。   这时候的婚姻最基本要求门当户对,吴郡朱氏的姑娘只能嫁给同样的士族子弟,朱璃能嫁给明革,除非她不再是朱家的女儿。   既然你都被除了名,我又何必在乎你?   明革本来是被她欺骗送去荥阳郑氏的祖宅,哪成想明革一离开她视线就失去了消息,等再看到他时候,却是在偃师城外百花山下,而且他还多了一个小娘子。   这不可以!   公孙玉音知道现在是群雄争霸之际,荥阳郑氏支持的是瓦岗军魏公李密。别说李密现在打天下需要人才,就是夺取了天下,他更需要人才辅佐。明革是公孙玉音眼里绝佳的人才,和别人都不相同。   这个时候的社会情况和后世不同,这个时候的所谓知识,完全掌握在类似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吴郡朱氏等等这样的门阀大族手里,只有他们的子弟才能接受系统的教育,才能读书识字有才干。   而这些门阀子弟对于青楼女的态度自然是高高在上。比如洛阳城中的郑家三郎,他的内心从来没有拿公孙玉音当人看。如果不是公孙玉音有太白山老君观的背景,她早就成了郑三郎的玩物。   见识过各门各户的世家子弟,公孙玉音只在明革身上感觉到了尊重。她在和明革相处的时时刻刻,是她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快乐时光。   她切实的感受到明革从心里对她的尊重。这样一个小郎君,又有文采,又能实干,而且又真拿自己当人看,他还长的那么漂亮,公孙玉音怎么能放他走呢?   她的打算也非常简单。将明革留在郑家,这样当李密打下天下,明革就可以出任新朝的高官,自己也算有个真正可以依靠的男人。   虽然明革现在有了娘子,但是以公孙玉音在青楼多年的经验,她一眼就看出来朱璃还是姑娘身子,这也就是说俩人根本没有圆房,这算什么结婚?   公孙玉音有把握将明革抢过来送到荥阳。   不过没等她开口,河边传来一声高呼:“兄弟,兄弟,咋样了?”   明革扭头一看,却见唐虎将船泊岸,正站在船头向他拼命挥手。   这唐胖子,还真是让人感动。明革没想到他还敢回来,还要接自己。   “公孙大家,后会有期。”明革趁机告辞。反正公孙玉音一身本领也不用他照顾。   不等公孙玉音回话,他牵着朱璃的手一路跑到了船上。   “哇,明兄弟,你胳膊怎么……”唐虎不愧是画家,眼睛就是毒辣。他一眼就看到明革的胳膊竟然没有了束缚。难道你这就好了?   “好叫唐兄知道,那个铃医果然高明,我的胳膊完全好了。”明革说着话挥动了几下胳膊,一点不适感觉都没有。   “啊,你的好了?那奴的?”朱璃这才发现问题。她立刻举起自己的双手,然后使劲动了动手指。十根手指宛如花瓣展开,灵活异常。   自己的也好了!朱璃随手敲碎了胳膊上的束缚。果然,两条胳膊完全恢复了原样,一点后遗症都没有。   “真是神医,神医啊!”唐虎大大的赞美:“伤筋动骨一百天,贤伉俪竟然只用了短短几天就全好了,那老头子可真是神。”   “是我家郎君药好!”朱璃立刻纠正:“没有我家的凝玉膏,怎么可能好的如此快?”   “二娘子说的对!”唐虎连连点头。   船只逆流而上,很快进入了洛阳城。   这一次来洛阳,明革和朱璃的心态完全不同了,尤其是朱璃,更是压抑不住心底的快乐。这是她长这么大最快乐的一天,因为她即将有自己的房产。   这将是她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件东西,是彻底属于她的。   朱璃的娘生了三男三女,大姐朱瑾,大哥朱震,接下来就是朱璃,之后是朱悦和更小的两个弟弟。   她娘生她时候难产,所以朱璃从小就不得父母欢心,再加上她又好吃懒做,在修道上也没什么天分,更是在家里变成了小透明。   偏偏她还特好强,兄弟姐妹有的她一定也要有,这就让她变得更不受父母待见。也正因为如此,朱家才毫不犹豫的将她嫁给萧铣,这也算是废物利用。   朱璃哪里受得了这个,所以偷了大哥的青阳盾直接就跑了。   这一年多来,她在江湖上漂泊,受尽了辛苦,所以对财产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热爱。   她从来没有自己的什么,如今,唐胖子送了她一处洛阳的房产,这可是大隋朝的东都呀,在首都有一处房产,这可比弟弟妹妹强多了。   唐虎办事漂亮。他直接带着两人来到了那处房产。这地方位置非常好。   洛阳最繁华处乃是南市,南市的西边是福善坊,唐胖子的房子就在福善坊中,出了坊就是热闹的大市场。福善坊再向西,是温柔坊,温柔坊是洛阳城青楼楚馆扎堆的地方。   公孙玉音的如梦楼,令狐香袖的销魂馆,洛阳两大花魁都在温柔坊,就在福善坊的隔壁。   这就相当于左手王府井百货大楼,右手天上人间,谁不喜欢这样的地方呢?唐虎来洛阳是做生意的,自然他更需要福善坊这个环境,买卖东西方便,去青楼也方便,就在东西两边。   这么好的地方,他一点不犹豫,转手就送给了朱璃。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看好明革的才气,也算是提前投资,同时也因为吴郡朱氏的名气。别看朱大郎把朱璃打伤了,可不是没打死吗。没打死她就还是朱家的人。自己在江南做生意,怎么能不和朱家结个善缘呢?   唐胖子这处房产是前后两进的院落,不但占地广大,而且还有配套的奴婢。他不在洛阳时候,房子也要有人照顾。这一次唐虎连房子带奴婢,一起送给了朱璃。   朱璃一眼就爱上了这座宅子。她第一时间就找来笔墨,让明革写下两个大字“明宅”。先把大门口的门牌换掉,之前可是“唐宅”。   唐虎办事讲究,立刻请来相应官吏,当即办好了一切手续,然后知趣的撤退,将全新的一套宅院留给了狂喜中的朱璃。   朱璃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她是吴郡朱氏的二姑娘,真正的门阀出身,自然对怎么管理一个家太有能力了。从小她就会。   只见她将几个奴婢指使的如风车一般转个不停,虽然天色已晚,但是朱璃还是在短短时间内将宅子弄的变了个模样,明天唐虎再来时候,保管不记得从前啥状态。能动地方的都给动了。   夜晚,朱璃总算是躺到了床上,她忍不住哈哈大笑:“郎君,奴在东都有房子了。还是在福善坊。左边南市右边温柔。记住,南市你可以去,温柔坊一定要少去。除非不得已,你绝不能去温柔坊。”   “好的。” 明革根本没心思听她说话。此时明革脑袋中都是烦恼。他真是万万想不到,刚为朱璃续命十年,结果又被要求为公孙玉音续命三十年。   这到底什么意思呢?为什么公孙玉音还比朱璃多二十年?还有,是不是说朱璃只剩下十年寿命?到点她就要死啊?那自己呢?   十年,说长不长。朱璃现在十六岁,再过十年她才二十六岁。如果朱璃刚刚二十六就死去,她的一生等于没有开始呀。   明革想到这点,不禁心头有点感伤。   现在他越来越弄不懂这个时空到底是一个什么状态,又有法术,还有命数,而且就连骨折愈合的都比自己那个时空快。这才几天啊,不到十天,粉碎性骨折就完全恢复好了!不可思议。   他脑袋里面全是事,就没有留心听朱璃絮絮叨叨。   “郎君,奴明天给你点钱,你去南市买四样礼物,然后去国子监,找洛阳的国子监祭酒,先送礼拉拉关系。咱们不走五姓七望的路子,咱们直接做官。”   “好的。”明革随口回答。   “郎君,好好努力干,让奴快快当上国公夫人。等你当了明国公,奴就风风光光的嫁给你!现在吗,老实睡觉!”朱璃一口吹熄了油灯,屋里陷入了黑暗。   她的双臂都恢复了,之后再也不需要明革伺候自己,这让朱璃高兴之余又有一些遗憾,她仿佛已经习惯了明革为自己服务,现在猛然离开,多少有点怅然若失。   第二天,唐虎一大早就跑了过来,拉着明革离开了家。   “兄弟,跟哥哥好好转转南市。”   洛阳的南市,此时地位堪比新中国时候的王府井百货大楼。王府井百货大楼,位于王府井大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建造的第一座大型百货零售商店,被誉为“新中国第一店”。   如今全中国各地货物,纷纷汇聚于此地,同时国外经过丝绸之路来的外国货,终点也是这里。   南市庞大如怪兽,有酒楼瓦肆一千多家,店铺四五百家,商户好几千人。这在本时空完全就是怪物级别的存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没有如此种类繁多,数量丰厚的货物聚集地。   以后的女皇帝武则天将自己的都城从长安改到洛阳,也许就是因为她身为女人,最喜欢购物。长安的市场远不如洛阳的市场,所以武则天干脆常驻洛阳办公。而且她还把洛阳改了名,称为“神都”。   唐虎即便来自江都,来自烟柳繁华之地,可是江都比起如今的洛阳还差太远。他每次来洛阳都要在南市尽情的逛两三天,一来买卖货物,二来了解最新行情。   这一次他更因为要购买风油精,所以一大早就拉着明革跑到了南市。   酒楼瓦肆门前俱都炊烟袅袅,顾客盈门。大家都来外面吃早点。   唐虎点了两碗羊肉汤,几张白面饼。这可是洛阳最佳早餐也是最实惠的早餐。汤不够还可以添。还别说,明革来这个时空这么久,也就是到了今天在南市吃的这一碗羊肉汤让他顿时有了回到从前的感觉。   看来一千多年后,洛阳唯一没变的就是这碗羊肉汤了。   正在他吃的香甜时候,就见一个高高瘦瘦如竹竿的锦衣男子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   “昨夜星辰公子,您快请坐,还是老样子一碗汤两个饼吗?”掌柜的殷勤过来招呼。   “老样子。”来人端坐下来,然后顾盼雄飞的望了望四周,那眼神仿佛在看一群弱智一样。   唐虎有点恼火,因为这高竹竿眼神留在他身上最多。难道自己胖也是罪吗?你瘦的和竹竿一样,未必比我胖的和球一样美多少。   他悄悄拉过掌柜询问:“这个昨夜星辰公子是什么来头?”   “那可来头不小。”掌柜低声说道:“周南郭,汝南周氏的大郎君。人家周氏可以上溯到周朝,周平王,所以周大郎自称周公子。”   这时候公子不是乱称呼,你家大人不是这“公”那“公”,你哪里有资格称公子?   “噢,汝南周氏,周南郭,可是你怎么叫他昨夜星辰公子呢?”唐虎继续好奇的问。   “这不是我要这么称呼,是周公子要我们这么称呼。您知道最近名动洛阳的那首诗吗?”   “什么诗?”   “昨夜星辰昨夜风。”   “知道,怎么啦?”这唐虎能不知道吗,这首诗就是明兄弟写的。   “这就是周公子所作。”   “我去!”唐虎一口汤差点喷出来。这个周公子,也忒不要脸了。   “因为这首诗太好了,所以周公子就要人称呼他为昨夜星辰公子。”   掌柜的声音并不特别低,周公子将一切都听在耳朵中。他轻蔑的冲着唐虎笑了笑,一看就是南蛮子,不懂得东都高雅。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然后打开盖子,向羊肉汤里面滴了几滴。顿时一股浓烈的风油精香味充斥在店中。   明革差点被呛跑了。   就见昨夜星辰公子捧起羊肉汤,美美的喝了一口:“羊肉汤,我只喝加风油精的!” 第40章 永嘉公主   一个有风油精的人,是值得唐虎交往的。   他在洛阳的家丁告诉他,南市根本就没有风油精卖。现在风油精是洛阳最稀罕的东西,只是大户人家私下交易,哪可能轮到南市这样的民间市场出售呢?   这也是唐虎硬要送给明革一处房产的原因,他必须从明革这里设法弄到点风油精。   不过做生意吗,要耳聪目明,心思灵活。唐虎看到周公子风油精拌羊肉汤喝,如此奢侈,那你手里有货啊。这得交往一番。   周南郭吃喝完毕,接过掌柜递过来的帕子擦洗了手和嘴,显然这一顿风油精味的羊肉汤吃舒服了。这时候唐虎走了过来。   “周公子。”   “叫某昨夜星辰公子。”周南郭鄙视的望了望眼前这个胖子。一点也不懂事。   “昨夜星辰公子,在下江都唐虎。”   “唐虎?没听过。你是干嘛的?来洛阳干嘛?”周南郭个子很高,即便坐下,还能和矮矮的唐虎齐头。这到是方便了两人说话。   “昨夜星辰公子,在下号称江南第一才子。姓唐,名虎,字伯虎。”   “唐伯虎。”周南郭用心思考着,这三个字他听说过吗?江南第一才子,谁封的?   他是没听过这三个字,但是明革却被惊的几乎要跳起来。怎么这家伙还有个字,叫伯虎。这不就是唐伯虎吗。难怪他家里有一片桃树林。   不过你不是应该在明朝才出现吗。怎么大隋朝也有个唐伯虎?那明朝那个唐伯虎,是不是你的后代呢?   “唐伯虎,你来东都,莫非是来抢本公子行情?”周南郭似乎突然意识到什么,立刻眼睛一瞪,恼火的说道:“你这江南第一才子,哪是我洛阳第一才子的对手。如果你要想行卷永嘉公主,我劝你还是别做这美梦,早点滚出洛阳。”   “行卷”是这个时候一个特殊的行为。此时的才子为了让自己尽快的进入朝堂当官,往往将自己的得意文章交给达官贵人,尤其是皇室成员,以求得到他们的青睐,让自己脱颖而出。   周南郭来洛阳,就是要对永嘉公主行卷。   永嘉公主是杨广最小的女儿,如今才十五岁,被杨广留在洛阳。此时洛阳被瓦岗军重重围困,洛阳城里名义上的管理者是杨广的孙子,越王杨桐,他才只有十三岁,啥事能管的了呢?所以他经常请教自己的小姑姑,永嘉公主杨羽。   虽然杨羽也懂得不多,好歹她大过杨侗两岁,姑侄俩也算抱团取暖勉强熬着日子。   永嘉公主年纪虽小,却多少有点自己打算。她和杨侗只知道偷偷卖皇室房地田产不同,她还试图拯救一下洛阳。   怎么拯救呢?显然必须有人才。这人才必须是听自己话的,不能听别人的话——比如王世充。   所以永嘉公主放出风去,暗示她接受行卷。   汝南周公子就是听到这个消息,兴冲冲开始行动。   他的家在汝南郡下的梁县,距离洛阳不过几十里地,水路很方便来往。他来洛阳是很容易的,可是怎么行卷永嘉公主却让他有点挠头。   周南郭自幼学文,三十年如一日的啥都没学会,他哪会作诗啊。不过除了作诗,吃喝玩乐到也难不住他。   来到洛阳,他晃荡了几日,发现洛阳城现在流行一首诗,昨夜星辰昨夜风。他立刻找到了一个大好的机会。这首诗没有作者,没有人知道是谁写的,那不就白白便宜我了吗。   周南郭马上自号“昨夜星辰公子”,对外就说这诗是自己写的,然后就请人将诗写了下来随身携带。他在等机会,只要遇到永嘉公主,就可以行卷了。   别看周公子文采全无,可是钱到不少。他花钱买通了皇宫的太监,得到最新消息,今天永嘉公主要来南市逛逛,所以他一早就来到南市等候。   没想到啊,你个江南矮胖子也来抢我行市,周公子立刻就要唐伯虎滚蛋。   唐虎当然不走。他根本没想到行卷,他只是好奇这个瘦竹竿的风油精哪里来的。   “昨夜星辰公子,我江南第一才子也不弱于你洛阳第一才子,你要行卷,我也行卷。”   “你敢!”   “不信你试试我敢不敢。”唐虎走南闯北多年,根本不怕这个家伙。   见到唐虎这样,周公子立刻软了,他低声问道:“唐伯虎,你要怎么才肯走?十两金子,你走。”   “我不要你的钱,我只要你帮我做个生意,我还让你赚钱。”   “什么生意?”   “你这个风油精哪里买的?你给我介绍个路子,我还给你钱。”   “哼,看上本公子的风油精?做梦去吧。”周公子一脸不屑:“小胖子,你跟本公子斗富?不怕告诉你,本公子乃汝南周氏本代唯一男丁,汝南郡梁县的土地,都是本公子的。你个小胖子,拿什么跟老子比?”   “汝南,梁县。”这四个字突然让明革双眼一亮。   唐虎一听他这么有钱,一时有点头疼。他是跟明革要渠道买三百瓶风油精,但是做生意要广开路子,他也不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因此见到周公子也搭讪两句。   这家伙油盐不进,有钱都不赚,到是不好搞。   他只怕自己抢了他的风头去找永嘉公主行卷,可是自己哪有这打算。唐虎根本不知道永嘉公主是啥模样,再说了,他哪里用行卷永嘉公主,江都那还有正牌皇后呢!   公主一大把,皇后可只有一个。而且放在洛阳的公主哪能算得宠呢?   这瘦竹竿,真是不可理喻。唐虎摇了摇头不准备再搭理此人。没想到这时候明革凑了过来。   “昨夜星辰公子。”明革主动打招呼。   “你又是谁?”瘦竹竿撇着嘴问。   “在下明革,乃是江南第二才子。”   “你可是要来行卷永嘉公主?”看到江南第一第二才子都来了洛阳,周南郭有点慌乱。这不好搞啊。   “昨夜星辰公子,你可否听过一句我们江南的俗话?”   “什么?”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没有。”周公子连连摇头。这么粗俗的话我可没听过。   “昨夜公子。”   “昨夜星辰,不是昨夜,不可省略。”周公子立刻提醒明革不要错了称呼。   “好,昨夜星辰公子,这话意思就是你要想行卷成功,总要有个帮手。你看我怎么样,我帮你。”   “你帮我?你这江南第二才子能帮得了我洛阳第一才子什么?”   “公子,你还别说。你看啊,皇帝在江都,公主在洛阳,公主必然思念南方的皇上。你用洛阳文章给她,怕是不如用江南文章更能打动公主心思。我们哥俩来自江南,岂不是正好帮你?”   “咦,说的有道理。快快将你们的江南文章献上,某大大有赏。”周公子顿时兴高采烈。   唐虎一看有戏,他立刻就要提要求,却见明革偷偷对他摆了摆手,于是唐虎机灵的没有开口。且看明兄弟要做什么。   “昨夜星辰公子,刚才我听说你是汝南,梁县?”   “对。某是梁县县男。”这个“县男”不是说这个男人是这个县的男人,这是一个爵位。   “梁县的地都是你的?”   “当然,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周南郭一脸不屑。   “那好。昨夜星辰公子,我这就为你写一首江南的诗。你把这首诗行卷永嘉公主,定然能得到她青睐。不过……”   听到这个人能帮自己,周南郭顿时大喜。他对于行卷永嘉公主这件事总有那么一点点心虚。毕竟昨夜星辰这首诗已经传遍洛阳,到时候公主如果再让自己做一首,那可就要命了。   现在有江南第二才子帮手,周南郭一时信心大增。你要什么?快跟本公子说!汝南周氏不缺你要的那点东西。   “我要什么,以后再说,现在我就将诗词写与公子。”明革挥了挥手,唐虎早准备好笔墨。   他提笔一挥而就:“分散骨肉恋,趋驰名利牵。一奔尘埃马,一泛风波船。忽忆分手时,悯默秋风前。别来朝复夕,积日成多年。花落城中地,春深江上天。登楼东南望,鸟灭烟苍然。相去复几许?道里近三千。平地犹难见,况乃隔山川。”   “公子,这首诗名为《寄江南》。”   “噢,好,好,好。”周公子拿起诗来,看的热血沸腾。这真是一首好诗,而且恰好符合了永嘉公主的身份心情。   杨广一大家子都在江都,只留下永嘉公主在洛阳,这可不是骨肉分离吗。永嘉公主想念父母,自己顺着她的怀念之情写下这么一首诗,简直不要太讨公主喜欢!   周南郭一下子险些手舞足蹈。他连忙问清楚了明革的地址,应承明革只要自己行卷成功就来找明革报答,然后匆匆的去了。   他得找个没人地方赶紧将这首诗背下来,这好几十个字呢,太多了,不容易背。   等到周公子跑掉之后,唐虎好奇的问明革:“兄弟,你白白送他一首诗干嘛?你要是想行卷永嘉公主,你自己去啊。我听说永嘉公主是萧皇后生的,萧皇后那么美,想来永嘉公主也是个小美人。”   “唐兄,你怎么字伯虎的?”明革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好奇的问他。你怎么能字伯虎呢?   “这有啥奇怪吗?我是长子,老大,虽然下面没有弟弟,但是伯仲叔季,我是第一啊。”伯仲叔季是兄弟排行,他是老大,的确应该字“伯”。   之前江东小霸王,孙权大哥孙策,不是就字“伯符”吗。孙权是**,就字:“仲谋”。   秦琼秦叔宝,显然是老三。只是他上面俩哥哥都没了,所以没名气。   唐虎真是字伯虎,只是这让明革陷入了一些时空混乱。你这个胖家伙,怎么能是唐伯虎呢。你要真是他,应该在明朝才出来,现在还是隋朝,你早早出来干嘛?   不管了,反正人在身边,自己也拿他没办法。   “兄弟,我到是一直未曾请教兄弟你的字。”   “我的字吗?”明革想了一下说道:“红五。”   “兄弟你排行第五吗?”唐虎好奇的问。   “嗯,不过上面四个都没了。”   “啊。这么惨。”此时唐虎和明革关系已经非同一般,说话也就随意了许多。   “嗯,我是个孤儿。”明革略微说了一下自己的背景,然后转了话头:“唐兄,有个发财的生意,做不做?”   “呦,瞧你这话说的,发财的买卖,哥哥能不做吗。啥买卖?兄弟你快说。”   “这买卖呀,伯虎兄要是肯跟我一起合伙,那就方便多了。不过咱们还需要一个人。”   “谁?”   “昨夜星辰周公子。”   “他?”唐虎一脸意外:“兄弟,相信你也看出来了,那就是个二傻子。他拿着你的诗去行卷,这要是没遇到你,又给他写了一首,岂不是早就被永嘉公主乱杖打出了。我以前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傻货,你怎么要拉他合伙?”   “准确说,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地。我需要汝南周氏那块地。”   “地?兄弟,你要种稻还是种小麦?种地可不是什么好生意。”   “都不是。来,咱们边走边说。” 第41章 明革的新计划   永嘉公主杨羽,及笈之年,刚刚十五岁,正是情窦初开的青春少女。然而如今天下这个形势,让生在皇家的杨羽哪里还有半点开心的可能。此时留在洛阳的皇室就是她和一个越王杨侗。   杨侗比她还小两岁,才十三,所有的事杨侗都是跑来找杨羽要主意。   杨羽能有什么主意?她只是个十五岁的姑娘,但是为了这个大隋朝的天下,她不得不硬撑着,勉强给杨侗出一些自己都不信的主意。   杨侗还如获至宝的拿去执行。   王世充就知道这一对姑侄没办法成事,所以才任由她胡闹。杨羽自己也知道这点,她毕竟年纪太小,没有执政经验,面对如今的乱局,她迫切需要找到可以指导自己,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才。   怎么着?急就章,等行卷。   她今天来南市闲逛,其实也是给行卷的人机会。否则她天天住在皇宫内院,那些行卷的人怎么见得着她。   公主年轻,所以没有乘车,而是骑着一匹全身如血一样红的骏马在随从保护之下来到了南市。   纵然洛阳城外有瓦岗军围困,然而瓦岗军并没有断绝运输途径。除了粮食,别的物资一概来往自由,所以南市繁华如昨。如果你只看南市景象,完全想不到城外不远就有瓦岗大军。   永嘉公主骑在马上,一朵粉红的梅花印在她洁白的额头,让公主显得尤其端庄典雅。   其实此时的杨羽心中很是急躁。她一直在等一个人出现,这个人不知不觉成了她心头的一个希望。   此人来到洛阳,转眼就为郑家做出了风油精这样的神药,又随手写出能传颂千古的诗词,将大儒徐文远打的落花流水,这样的人才,才是永嘉公主看重的。   只要他肯离开郑家帮助自己,何愁瓦岗军不灭呢!   虽然此时五姓七望的声誉比皇室还高,但是杨羽认为自己也有优势。   郑家并没有给这个小郎君相应的地位,他们也许觉得自己家子弟足够优秀,所以竟然没有为此人扬名。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才子,为名为利是必须的。无名无利,那你学那么多东西连一粒米都换不来怎么活?   可是郑家到现在为止真没有为明革扬名,甚至洛阳城都不知道昨夜星辰是明革写的,要不怎么周南郭一来就自封“昨夜星辰公子”呢!   郑家自视甚高,他们的资源要用在自己的子弟身上,怎么会凭白给明革。再说,明革转眼就逃跑了,根本没去荥阳祖宅报道,郑三郎更不会为明革扬名了。   也正因为如此,杨羽觉得自己才有了机会。既然郑家如此不看重这位才子,那我杨家给你机会呀。   杨家不但是皇族,自己还云英未嫁是个小姑娘。如果你的确有才,奴将自己嫁给你又何妨!只要你能助我杨家退了瓦岗军。   永嘉公主抱着这么一个复杂的心态踏入南市,双眼如灵动的星星,在街面四处寻找着她幻想中的那个大才子。   在永嘉公主心中,这个人应该穿着锦衣,腰挎宝剑,面如冠玉,头戴金冠的出现。   当然,戴金冠可就僭越了,这只是小姑娘内心幻想。她的幻想实现了一点点。一个人真的身穿锦衣,腰挎宝剑的出现在公主马前。   然而杨羽一看这个人的模样,心里凉了半截。她是带着选婿兼寻帮助的心态来找人,所以她想的那个人最起码是个美男子,而且还要未婚,可是现在拦在她马前这个人,又瘦又高,还又丑!   此人年纪一把,怎么可能没结婚。   就算他没结婚,永嘉公主也看不上这么丑的一个男人。   唉,那就不嫁了,看看你有没有才吧。   “你是?”   “在下,汝南周氏大郎,周南郭,梁县县男,又称昨夜星辰公子。”   “你就是昨夜星辰?”杨羽的幻想彻底破灭。刚才她还期待这个人不是昨夜星辰的作者。   “然也。”周南郭骄傲的说道:“某今日见到公主,马上心有所属,顿时作了一首诗。”   “念来。”   “公主请听。这首诗的名字叫《寄江南》。”   “我听着呢。”   “分散骨肉恋,趋驰名利牵。一奔尘埃马,一泛风波船。忽忆分手时,悯默秋风前。别来朝复夕,积日成多年。花落城中地,春深江上天。登楼东南望,鸟灭烟苍然。相去复几许?道里近三千。平地犹难见,况乃隔山川。”   这……   的确是一首好诗,而且的确瞬间勾起了公主思念远方父母的情怀。   她小小年纪,一个人被留在了洛阳,杨广和萧皇后却都跑去江都潇洒,这世道对于她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来说,实在太不公平。   这首诗都让永嘉公主流眼泪了。   “周公子,端的是大才。你且留下地址,等本公主日后宣你觐见。”   “好嘞,公主,我可等你信了。”周公子大喜,这就妥了。他长这么大没别的想法,就是一心要做官。现在眼见愿望能实现,他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只吓得公主的骏马都后退了一步。   永嘉公主心中闷闷不乐。这人到底是不是自己能依靠的大才呢?怎么行事如半疯一样。   周公子哪管永嘉公主心情,他看重的可不是永嘉公主漂亮的脸蛋,那个对他没吸引力,他只看重永嘉公主的身份。既然公主接受了自己的行卷,还要见自己,那岂不是自己马上就有官做?   这可得好好准备。   怎么准备呢?他得去找明革做准备。万一公主召见时候,她要自己再做两首诗,这可得准备好。   花钱买诗,不寒碜。读书人的事,正常!   周南郭一路连蹦带跳来到了明革的家。很近,出了南市就进入福善坊,给小孩一文钱,就有一群小朋友带路来到了明宅之前。   小朋友都是机灵鬼,昨天才换的牌子,他们今天就全知道了。   周南郭进了门,只有朱璃在家。   他立刻施礼感谢:“明夫人,某乃汝南周公子,特来拜会明郎君。”   “周公子?”朱璃看着眼前这个大高个瘦竹竿,都有点眼晕。这家伙真高,朱璃可是个娇小的江南姑娘。   “行的仓促,不曾备礼物,这块金饼子请夫人笑纳。”周公子出手大方,直接就是一块金子。   朱璃立刻接了过去。送钱必须收。如今她有了自己的家,自己当家,才知道柴米贵。   洛阳的确如明革说的粮价飞涨,如果她不是手里有十几锭金子,她真不敢住在洛阳。那样她别说养活自己和明革,就是连这几个奴婢也养不起。   难怪唐胖子那么痛快的将所有奴婢都转给了自己,原来是他也觉得洛阳米贵,没必要养着这些人。   可恨的胖子!朱璃此时一点不念人家送自己房子,反倒怪唐虎坑自己一把。   有钱的客人就是好客人。   她随口吩咐一个奴婢:“袭人,去烧点热水给客人。”这几个奴婢原来各自有名字,不过既然朱璃买了她们,就要按自己的意思来。   怎么起名呢?这方面她可不擅长,不过不用担心,她的郎君可是大才,于是给奴婢起名的责任就落在了明革头上。   好在这对明革真不是难事,红楼梦随便一抄大把名字。   袭人晴雯麝月,都给她们整上。   袭人是奴婢之首,连忙去厨房烧水。   周公子很兴奋,自己这就要当官了,以后飞黄腾达不可估量,这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江南第二才子明郎君。以后自己要用到他地方还很多,起码这个诗还得靠他写,所以不能不用心和明郎君结交。   他与人结交的方法很实在:“明夫人,你这宅院有点寒酸呀,连家丁都没有,只有几个奴婢,这怎么行。不如这样,我让家里人送几个家丁给明夫人使唤。他们在这里为夫人做事,工钱我开。”   “这感情好。”朱璃拍手叫好。郎君真是威武,这才出门多久就结交了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她立刻问起两人怎么结识的。   朱璃和周公子聊的火热,这时候明革也和唐虎聊到了关键时候。   “伯虎兄,你看这南市的瓷器如何?”明革不知道周公子在家里等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还被永嘉公主惦记上了,他眼里只有瓷器。   “兄弟,你意思是做瓷器?”唐虎是个聪明人,他看着明革走了大半个南市只看瓷器,立刻明白了他的心思:“你别怪哥哥给你泼冷水。这个瓷器的确很赚钱,可是却不是一般人能插手的。咱们没工匠。现在瓷器的技术都在各大士族手里藏着,做瓷器的匠人到死都离不开主人家的控制。”   “噢?”明革略感意外。这情况他并不掌握。   “还有,就算咱们兄弟私下学到了技术,烧出一窑的瓷器,可是这个市场都被几大家族把控着,他们如果说咱们做的不好,咱们也很难在市面上销售。这个瓷器不像毛皮。毛皮没什么技术含量,瓷器的技术含量很高,标准一直被几大士族拿捏的牢牢的。他们说咱们的东西做的不好,卖出去砸了整个瓷器行的招牌,咱们还是没法卖。”   “有道理。”明革点点头。   “兄弟,咱们还是想办法弄点风油精吧。这个玩意皇后可催得急。”   “风油精吗,”明革现在想想估计没希望了。他已经感受到公孙玉音那个小娘子不太会对自己有好脸色:“我还是给你方子吧,从郑家搞出来太难了。”   “有方子那更好啊!”唐虎大喜。方子在手,可比几瓶风油精有价值多了。自己拿到江南,立刻就是独门生意。   荥阳郑氏在江南可没什么力量,根本玩不过自己这条地头蛇。   “兄弟,哥哥不亏你,咱们合伙,你出方子,我出其余,然后五五分。”唐虎非常光棍,这比例对明革很友好了。如果朱璃在这估计马上就会应承下来。   “不用。”幸亏朱璃不在这里,否则听到明革拒绝这么大一笔钱,她非咬死明革不可:“伯虎兄,这个方子是你用房子换来的,是你应得的。”   “哎呀,兄弟,话不能这么说,这……”唐虎还要说什么,明革摆摆手拒绝了。   “伯虎兄,风油精这玩意,对我来说不值钱。我要做,就做大的,真正值钱的。”   明革说起来轻描淡写,然而这话里蕴含的霸道一下震撼了唐虎。风油精对明兄弟都不值钱,那他眼里值钱的东西得多值钱呀!   “兄弟,你说的是?”   “瓷。”明革认真的回答了唐虎。   这时候是隋朝末年,唐朝还没开始,距离宋朝更是遥远的很。中国的瓷器技术一直向前发展,到宋朝为巅峰。   此时就算是唐朝吧,唐朝的瓷器因为窑的温度上不去,一直是低温的瓷低温的釉,这也就制造出了后世的唐朝代表瓷器:唐三彩。   唐三彩色彩艳丽,一般是三种色彩,然而抛开古董成分,只说瓷器本身的使用价值观赏价值,唐朝瓷器比起宋朝瓷器差太远了。   所以尽管唐虎给明革罗列了做瓷器的种种困难,然而明革决不放弃自己的目标。   他现在必须要做一样东西,第一为了生存,可以在这个时空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生活的更好,第二也是为这个时空留下一点东西。   因为明革觉得这个时空太过诡异,竟然要让他这么一个凡人去扭转乾坤,这怎么可能吗。   再说了,他刚费尽心机为朱璃续命成功,转眼就被安排为公孙玉音续命,这哪里还有个完!   他累了,暂时想撂挑子不干了。不为老天爷服务,他要自己放松一阵。就明革自己的记忆,洛阳城内好像没被屠杀过,自己大可以在这里暂时苟且一阵,看看局势变化再说。   还有一点,就是公孙玉音人在洛阳,自己要是到处乱跑,她万一有危险自己也没法救她。她死了自己也死了,这岂不是很倒霉的死法!   明革想清楚一切之后,决定在这个时空为中国的瓷器发展史,提速几百年! 第42章 令狐香袖的计划   听到明革要做这么大的事,唐虎立刻不逛南市了。他拉着明革扭头进了温柔坊。   唐虎知道明革和郑家有点瓜葛,所以没有去如梦楼,而是来到销魂馆。他不知道此时的销魂馆也属于郑家了,否则肯定不来这里。   洛阳三大青楼,还有红颜阁可以去。   谈生意在青楼,是这个时空的习惯性做派,大家都是如此。   明革也不好挑什么,这时候唐虎正一脸兴奋。   唐虎赶走了一群莺莺燕燕。他不是来睡女人的,只是借这个地方谈事,清静,伺候周到。   笔墨纸砚,都好好的摆在眼前。   明革提笔将风油精的配方和制作流程写了下来。不但在关键处明革为唐虎重点说明,他还将一些比较特殊的器具直接画了出来。   唐虎拿着这几张纸,找一个熟练的工匠,绝对能制作出合格的风油精。   “兄弟,哥哥佩服你!”唐虎小心翼翼的将几张纸收进怀中。   这事,全天下也就明革做得出来,换了自己会做风油精,绝对不会白给别人。   那一套宅子和这风油精制作的配方流程相比,完全没可比性。明革等于将一大笔财富拱手白送了自己,唐虎焉能不感激!   这朋友交的太值了,虽然自己差点害的明兄弟断子绝孙,然而人家没抱怨自己,还送上这么大一笔财富给自己,这是什么人?这不是大圣人吗!   自己发了这么大一笔财,不能小气,他立刻拍出三锭金子:“请头牌,令狐香袖过来,和我家兄弟乐一乐。”   唐虎来了销魂馆很多次,却从来没有请过这里的头牌令狐香袖。原因吗非常简单,不舍得钱。   三锭金子,只能请令狐香袖过来唱一曲。什么摸摸擦擦,那就别做梦。至于想睡令狐大家,那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洛阳三大花魁可不是花钱就能睡的。她们如今都是处子之身,主人家一定要将她们卖到最值得的人手里。   唐虎除了胖点再没有优点了,用脚后跟想都轮不到他,所以他也不浪费钱。   今天明革给了他这么大一笔财富,唐虎不能不表示。如果再不表示表示,自己就太不会做人了。所以他豪爽的拍下三锭金子,这是请令狐香袖一曲的价格。   明革一个没拦住,唐胖子已经给他带来了麻烦。   令狐香袖早就看到明革进了销魂馆,她顿时来到明革房间的隔壁。这里有一根铜管通向隔壁,可以很清楚听到隔壁的一切声音。   唐虎金子刚拍下,不等明革撤销,令狐香袖已经亭亭袅袅的走进门门来。   这个时候房间内的摆设很类似后世的日本。日本现在的榻榻米什么的,都是从唐朝学过去的。所以我们看现在的日本,就多少有大唐的影子。   隋唐不分家,此时销魂馆内就是榻榻米加小方桌布局。   令狐香袖抱着琵琶,赤着雪白的一双脚丫,摇摆着仿佛风中弱柳,走到了房间中心跪坐下。   “见过明郎君,唐大郎。”   “哇,果然是国色天香!”唐虎第一次近距离看令狐香袖。一见之下,立刻神魂颠倒。   他地处江南,南方美人看多了,一下看到令狐香袖这样带有胡人血统的美女,眼睛顿时一亮。这是个稀罕物,真是漂亮呀,令狐小娘子。   “令狐大家,今天是我请我兄弟,请为我兄弟舞一曲,一定要让我兄弟满意。”   “明郎君吗?”令狐香袖双眼望着明革,眼中充满了渴望的气息,这一下就把明革看晕了。你这是要干嘛?   “是啊,我兄弟。”   “奴曾经为明郎君舞过一曲,然而却没有换来明郎君的称赞,看来奴是很难入郎君法眼。今日既然唐大郎有命,奴就勉为其难,如果舞的不好,还请明郎君见谅。”   “哎呦,兄弟你来过销魂馆呀。还见过令狐大家。”唐虎吃了一惊。他可真没想到这点。   “一面之缘。”明革只好含混过去。   “明郎君,奴献丑了。”令狐香袖素手轻弹,一个伤感的音节从琵琶弦上飞了出来,萦绕在众人耳边。   咦,这是个没听过的曲子,唐虎立刻来了精神。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令狐香袖竟然自己为这首长短句配了曲子。自从拿到这首词之后,她日夜琢磨如何为其配曲,今日没想到明革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这可是太好的机会,正要请他指点一二。   这一曲唱的简直是听者伤心,闻着落泪,令狐香袖将那一种委屈到极点的感情,尽情的释放出来。唐虎是个绘画天才,这样的天才天生感情丰富,现在他双眼仿佛两口井,哗哗的向外流眼泪。   “别唱了,别唱了。这是要把我送走吗!”   “到叫唐大郎伤心了,是奴的错。”令狐香袖亲自斟酒为两人满上。   以令狐香袖的身份,此时就可以离开了,然而这一次她却没有起身,而是面对明革恭敬的弯腰施礼:“明郎君,你送奴的这首长短句,奴的曲子还合拍吗?”   “令狐大家好本领,这曲子当然很好了,你看伯虎兄都哭成什么样了。”   “那就好。这长短句可有名字?”   “其实在我们那边,这种长短句又名为词,每首词有个词牌。这首词的词牌叫做卜算子。”   “词牌,卜算子。”   明革看她念叨,干脆提笔直接写下了“卜算子”三个字。   “可有什么讲究?”   “也许是人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意思。”   “噢,原来如此。”令狐香袖仔细的看着这三个字,心中起伏不断。青楼楚馆的生涯她早就厌倦了,然而她却无力摆脱这种生活,只能如物品一般被卖来卖去。   如果不是她身上有着龙虎山上清观的背景,她早就如旁的妓女一样,任由男人享用。令狐香袖绝对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尤其是自己还被杨侗卖给了郑倡,她的地位也自然到了公孙玉音之下,这就让她更是萌生了退意。   她自己离开是绝对想都不用想的,没有这个可能性,然而眼前这个年轻的小郎君,却让令狐香袖意外意识到了机会。   刚才她偷听了这俩人的谈话,令狐香袖这才确切知道现在洛阳城中最抢手的风油精竟然是明革制作的,而且他还毫不在意的将方子和制作方法都给了唐虎。   这么宝贵的东西,你却眼睛都不眨一下就送人。只是这份气魄,就夺走了令狐的心。   她知道明革只是个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这样的人自己一个人可以杀一百个一千个,然而即便自己的武力比他强过千百倍,自己依然是远远比不上明郎君的。   令狐虽然年龄不大,却阅人无数,她知道什么样的人是真正的英雄人物。   明革就是她眼里的大英雄,她要想个办法,让明革救自己脱离苦海。为此,自己不介意付出任何代价。   “令狐大家。”明革看着令狐香袖盯着自己一动不动,不由得心里发毛,他小心翼翼的叫着令狐的名字。   “噢,sorry,奴失态了。”令狐香袖连忙起身抱着琵琶袅袅的走到门口,出了门,然后为两人拉上了门:“两位郎君,不打扰了。”   唐虎擦干眼泪对明革说道:“兄弟,依哥哥看法,这小娘子对你有意思呀。也许兄弟你就成了她第一个入幕之宾。”   “唐兄,谈正事。”   “好,好,好,谈正事。”唐虎听到正事马上也端正了态度。   明兄弟嘴里的正事该是多大的正事呀!   “之前我和你谈的那件事,我一定要办。”   “兄弟,哥哥绝对支持你,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嗯,这也是我找唐兄合作的原因。我需要大量的工人,还有钱粮。如果没有唐兄帮我撑场面,我可办不下去。”   “这是应该的。”   “接下来还要一个人。”   “你是说昨夜星辰公子?为什么非要他呢?”   “因为他是梁县县男。”   “县男了不起啊?哥哥就算是国公也认识一两个,要不要哥哥为你引荐一二?”   “县男对我不重要。”   “什么对兄弟你重要?”   “梁县对我才重要,我要他那块地!确切的说,我要他那块地里的东西!”   明郎君到底要做什么大事?说的如此神秘好叫人好奇呀。   令狐香袖一直在隔壁偷听,只是前半段的谈话明革是和唐虎在南市市场谈的,后面这半段才是在这里谈的。   这就让令狐香袖听起来没头没尾,到最后她也不知道明革计划做什么事。但是显而易见是一件大大大事。自己既然听到了,那就一定要了解清楚。   这也正是令狐香袖的使命。   其实令狐香袖这样的青楼女子,实际上除了提供各种服务之外,她们还肩负着间谍的职责。   青楼是这个时空男人聚会的主要场合,在这里,各种消息满天飞,一个成功的妓女就是能将所有消息都小心记录下来。   令狐香袖听了半截明革的计划,顿时变得心痒难耐。他到底是要做个什么东西呢?梁县,又有什么宝贝藏在地下呢?   要不要我去提前挖出来藏着,到时候以此拿捏明郎君让他帮自己离开!   这到是个好主意! 第43章 王世充的担忧   王世充歪斜在矮榻上,眼前是喝了一半的酒,身边是他的小妾。   他刚收到关于永嘉公主杨羽的情报,公主去了南市,接受了梁县县男的行卷。   梁县县男是个什么东西?手下人翻了半天档案才找出了他的资料。   周南郭,汝南周氏,封地在梁县。   汝南周氏,这个姓可是很有历史,非常古老。但是古老未必就强大。如今北方强大的士族被称为五姓七望。   比如目前洛阳城里势头最强的荥阳郑氏,还有仅次于他的范阳卢氏,都是五姓七望之一。而汝南周氏完全不入流,现在已经没什么影响力了。   这也对,正是因为这个姓氏没有了影响力,所以周氏子弟要出来做事,就没有家族可以依靠,只能靠歪招,走行卷的路子。如果是荥阳郑氏,范阳卢氏这样的大士族,他们哪里需要行卷才能做官。相反的,像永嘉公主,越王杨侗这样的皇室子弟,反倒要看他们脸色行事。   王世充的目标是当皇帝!   别看瓦岗军紧逼洛阳,王世充一败再败,但是王世充并没有气馁。相反的,他战斗力还十足。因为瓦岗军有极大的内部隐患,他们有两个龙头。   自古以来,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李密和翟让都是公的,他们怎么可能共同执掌瓦岗军呢!最新消息显示,李密和翟让在偃师城外百花山下大战一场,虽然结果谁也没杀死谁,但是据范阳卢氏安插在瓦岗军内部的探子传回来的情报,翟让似乎生了一种怪病,用本时空的话来说,就是神经病,用后世的话来说,是多重人格。   他似乎分裂成了两个人,每每做出让手下不能理解的行为,发出让手下无法执行的命令。   王世充闻之哈哈大笑。这样的瓦岗,吾有何惧!   打败瓦岗,洛阳就是自己的了。王世充只要等江都的杨广死了,他就可以先将越王杨侗奉为新皇帝,然后等过俩个月让小皇帝再禅让皇位与自己,自己就是新朝皇帝了。他国号都定好了,就叫“郑”。   美好的计划,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尤其是杨侗和杨羽这一对姑侄,因此王世充随时监视着两人的一举一动。他们接触的每一个,王世充都要调查清楚。   这个梁县县男周公子,似乎是个大骗子。他自称昨夜星辰的作者,然而王世充亲眼看到明革在销魂馆做的这首诗。   想到永嘉公主渴望得到人才支持,结果千寻万寻寻到一个大骗子,这让王世充哈哈大笑,胡子上都是酒水。   这是多日来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他吩咐下去,不要打搅大骗子和公主的接触。公主有大骗子帮忙,肯定越来越倒霉。   除去这个好消息,目前洛阳城里就只剩下不好的消息了。   洛阳最大的问题是缺粮。瓦岗军不禁止商人也不禁止行人,大家都可以自由往来,但是瓦岗军不允许一粒粮食进入洛阳。   现在洛阳城里粮价一日贵过一日。王世充自然不缺粮,可是皇帝手里没啥粮食了,而城里的百姓更是饿殍遍地,死人一波接一波的。   城里各处的粥棚就没有停过,一直有大户人家,僧道两门,开仓施粥。不过王世充很清楚这帮人的黑心肠。就比如开福寺的妙善尼姑大开善堂施粥救人,然而这都是明面上,背地里这个贼尼姑抢走了饥民最后一份细软。   她的粥,要用命去换。   面对如此粮荒,洛阳人纷纷逃离了洛阳城,四处开始逃荒。很多人直接跑到了洛口,干脆加入了瓦岗军。加入瓦岗军就能吃饱饭。   王世充不得不佩服李密这招高明。他根本不主动打过来,只要锁住粮食供给,再过半年洛阳就成空城一座。那自己要来有什么用?   没有粮食就没有人口,没有人就没有一切。关于这一点,王世充是真没有办法,唯一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只有卢大郎。   他知道不知道如今洛阳的形势有多严峻呢!   唉,暂时先不管了,就为永嘉公主那个小傻瓜遇到大骗子庆祝一杯,毕竟这是多日来罕见的一个好消息。   王世充嘴里的大骗子就在明革家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大将军看扁了。相反的,这时候周公子正一脸热切的望着明革。   明革和唐虎分配好工作之后,就自己回了家。他一到家就看到周公子正等着自己。   “妥了!”明革心中暗叫一声。   果然如明革计划中的一样,汝南周公子来明革这里求诗。   “明郎君,一两金子一首诗,你看如何?”周公子向来以钱开路。   “周公子,你这价格可太离谱了。”不等明革回话,朱璃已经接过话头:“我的郎君作诗,起码五两金子一首。童叟无欺,现金交易!”   “五两?我先来十斤的。”   看到周公子连价格都没有还,直接来了十斤的诗,这让朱璃顿时心里暗叫不好。自己要低了!早知道起码得要两斤一首诗。   真没想到郎君的诗如此值钱!早知道如此,就不能答应小妹给她白白写诗了。那都是钱啊!自己这就发财了?真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作诗吗,郎君张嘴就来。他在江都萧皇后身边时候,那真是作诗比喝水还容易。   朱璃转头望向明革,她的目光都变了味道。之前她看明革是看自己的丈夫,现在她看着明革,是在看一个会下金蛋的母鸡。这可不能让他跑掉!   “郎君……”朱璃正要替明革答应下来,明革拦住了她。   “周公子,你读书多年,乃是鼎鼎大名的文人。文人讲究什么?气节!咱们论诗,哪能谈钱呢,谈钱就俗了!你我相交,贵在知心!”   “哎呀,明郎君,你这话的的确确说到本公子心里了。我最讨厌钱!一辈子都不想沾钱!咱们俩都是名士高人,我们不提钱!”   朱璃被两人一番话差点气的抬起脚将这一对傻瓜直接踢出大门。   她刚才还幻想着眼前一座金山,转眼就成了梦幻泡影。这怎么可以接受呢!郎君的脑袋里面是不是装的都是水?人家给你金子你都不要。   若说之前那个萧皇后还算美人,你要讨好人家,那这个傻大个有什么需要你巴结的吗?   朱璃都气晕了。她正要说话,明革转头对她认真的说到:“娘子,现在我要谈点大事。”   大事!大事小事是朱璃和明革开的玩笑,但是也是她心底的安排。现在明革突然如此郑重提到大事,朱璃也不敢逆着他性子。这时候朱璃对明革隐约产生了一点点依赖感,再不能像以前一样抬手就杀了他然后拍怕屁股走人。   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朱璃,明革也不再是从前的明革。   朱璃转头吩咐奴婢:“晴雯,去南市要一桌酒席来,郎君要请客。”   很快酒席摆上,周公子喝了酒之后更加兴奋。   “明郎君,你不知那公主如何看重于我。某寒窗苦读三十年,这就要飞黄腾达了。只要明郎君多写几首诗给我,日后我当了尚书,一定提携老弟。”   周公子的话让朱璃眉头不禁皱成一团。怎么看,这个傻大个都是个傻子。   你说你要学问没学问,要长相没长相,为什么公主就会看上你呢?你从我郎君这里要了诗,然后去公主面前冒充是你自己写的,那为什么我郎君不亲自去见公主呢?   与其让你做了尚书再提携我郎君,我郎君自己去做尚书不好吗?   朱璃越看越觉得周公子是个傻子,竟然大言不惭的提出如此无理要求。之前你说给钱,我还可以容忍,然而现在你一分钱不给,就想空手套白狼,那老娘可是不干。   “明郎君,你就以这桌酒席为题,作一首诗。”周公子可没有眼力价,他根本看不出朱璃的怒气,反而直接开口求诗。   朱璃正要开口阻止,就觉得自己的手被明革偷偷握住。显然,郎君不要自己说话。   “没问题,周公子,我给你写一首。”   文房四宝备好,明革提笔就来:“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即便是朱璃不喜欢诗词,也被这一首诗震住了。   这一首可不是郎君之前写的恩恩爱爱卿卿我我,这是一首充满霸气的诗,字里行间似乎有一个剑客矗立在天地之间,大雪在他四周飘零,山高水长在他左右阻拦,然而他决然的拔出了宝剑。   一剑刺出,天地变色。再然后,世上只剩下一叶孤舟载着他阳光一样的理想,向着遥远的前方永不回头的前进。   朱璃不喜欢靡靡之音,却喜欢钢筋铁骨的文字。   明革这一首诗真正打动了朱璃的心,她第一次舍不得将这首诗卖出去,给钱都不卖。这首诗要留下来给自己。   然而这怎么可能。诗可不是东西,你不让人拿走就拿不走。周公子早就看在眼里。   他虽然写诗不行,可看诗还是没问题。这么好的一首诗,只让他兴奋的抓耳挠腮屁股都坐不住了。   周公子希望现在就得到公主召见,马上升官,越大越好。   “明郎君,咱俩这交情,都在酒里了。我干了。”   周公子小心翼翼的将那首诗藏在怀里,然后一口饮尽杯中酒。 第44章 朱璃的生日   洛阳城里百姓的日子一日苦过一日。   最开始是老弱病残因为买不起粮食而死去,而后是没有半点技能的老实人要么饿死要么逃出了洛阳城,最后竟然连很有一些技术的工匠也吃不起饭了。   城南木匠鲁智就是如此。在前两年,洛阳城还是好日子的时候,每天鲁智都有做不完的活计,他带着几十个徒弟,养活着十几个家庭。然而今年全完了。   自从瓦岗军占了洛口仓之后,洛阳城里就没有人再找鲁智做活了。每个人都不敢花钱,他们恨不得将一文钱攥出水来,只为到时候能多吃一口饭,多买一个炊饼。   也许这一口饭一个炊饼就能救一条人命。   鲁智不能埋怨没人雇佣自己,他只能对贼老天骂几句。都是老天爷不公平,让世道这么乱。   骂归骂,嘴上痛快却解决不了生活问题。最开始是他的徒弟一个个离开,大部分都跑了,没跑的也饿的动不了地方,每天只靠大户人家的粥棚生活。   一天一碗粥,他们连动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说勉强吊着命。   接下来鲁木匠自己也不好过。他是比徒弟们多一些积蓄,可是这么高的粮价早就榨干了他最后一个铜钱,他的祖屋都卖了一半,如今一家几口缩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勉强活着。   希望在哪里?鲁木匠看不到。他早想逃出洛阳,可是他的孙子还小,这个时代如此小的孩子带着赶路,很可能凶多吉少,走不多远人就没了,一个小孙子牵住了一家人,整日里鲁木匠就剩下打老婆骂儿子。都是这帮败运货才让本来兴旺的一家混成这样。   鲁木匠就是家里的天,所以面对他的打骂,老婆儿子,包括儿媳,一个个都怕的不敢开口,直到有一个人出现在这个院子里。   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郎君,他好奇的打量着院子里的情况,打量着院子里的每一个人。   “这位郎君,请问您找谁?”鲁木匠走了过来。   “在下明革,家在福善坊。你是不是鲁智鲁木匠?”   “是我。”鲁木匠听到这个小郎君是找自己的,顿时心里燃烧起了无边的希望,这是来活了呀,自己家又有生路了!   “听说你是城南最好的木匠?”   “明郎君,城南最好的木匠我不敢说,就全洛阳城您问问,我说第二谁敢认第一?有什么活您交给我就放心吧。”   “真的这么好?你以前做过什么?”   “想当年我跟着将作大匠宇文恺修建的皇城,制造观风行殿,我可是大工。”   “噢,那真是不错。”宇文恺这个人是隋朝著名建筑家,长安和洛阳的城市建设都是他一个人主持的。鲁木匠说的这个观风行殿,是个很独特的建筑。明革只看过这玩意的资料,却没见过实物,因为实物早就没了。   这是一座真正的大殿,可以容纳几百人在里面,可是这个殿和一般殿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下面有轮子,可以推着走。   这让明革每每想起都惊叹不已。这可是隋唐时期,啥轱辘能顶着一座沉重的宫殿加几百口子人的重量呀。这得是什么样的底盘加什么样的动力机构。   没想到鲁木匠竟然跟着宇文恺做过观风行殿,这说明人家的确是没有吹嘘,真是有两把刷子。   “那你看看这个你会做吗?”明革拿出一张纸。   鲁木匠兴奋的搓了搓双手!总算有活了!他接过图纸小心翼翼的打开一看,顿时一张脸黑了下来。   这小郎君在耍我吗?鲁木匠看到明革衣冠楚楚一表人才,他还以为有多大的活呢,起码得盖一套房子,能让自己养活这一家老小,哪成想是这么个玩意。   鲁木匠左看右看,这不就是一个孔明灯吗!这玩意别说自己这样的木工大匠,你就是找个心灵手巧的小娘子,比如自己的儿媳妇,也能随便给你做出来。   面对明革这样有身份地位的小郎君,鲁木匠尽管一肚子气却不敢发作。   “鲁木匠,这个孔明灯你会做吗?”   “小郎君,莫要消遣老夫。”   “鲁木匠,你误会了。我没有半点消遣你的意思。相反的,我给你一个大活。这个活吗……”明革站直了身体望了望躲在墙角偷听的木匠一家:“足够养活你全家。”   “啊!小郎君你说的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明革掏出一贯足色五铢钱递给了鲁木匠:“做好这个孔明灯,然后去福善坊明宅,以后你就在那里做工。”   望着这笔钱,鲁木匠眼泪差点下来。这可是救命钱,有了这笔钱自己就可以去买面了,就可以让一家人活下去。   “明公子,我能带徒弟一起去吗?”这时候鲁木匠对明革换了称呼。他觉得这样的小郎君,必须是公侯之子。只有公侯之子,才会如此善良吧。小小的一个孔明灯就给了自己一贯钱。   鲁木匠想起了自己的徒弟,他们很多都在饿死的边缘,就剩下一口气了。   听到鲁木匠这句话,他媳妇赶忙跑出来从后面踢了他一脚。这话你也敢说,那得主家决定。   “可以。带多少人你自己决定,我的工程很大,人越多越好,不过我不要偷懒耍滑的。如果你的人胆敢偷懒耍滑,别怪我不客气。”   “多谢明公子。老夫敢拍着脑袋担保,有一个偷懒耍滑的,公子砍了我的脑袋。”   “好好做吧,晚饭之前去找我。”   明革说完就匆匆的离开,只留下鲁木匠一家呆若木鸡。   如果不是眼前有一贯钱和一张纸,鲁木匠都不敢相信这一切确实发生了。   以前,一贯钱在鲁木匠眼里不算什么,然而这时候,他仿佛捧着黄金一样,半点不敢撒手。这可是他一家人的命呀!   他想马上就去买面让家人赶紧吃饭,但是看着图纸上的孔明灯,鲁木匠又停住了脚步。这个东西往日里他看都不会看,哄小孩的玩意,丢给儿媳做就行,然而现在却不同了。   这个小小的孔明灯,是明公子要的,他哪敢让儿媳做呢。   自己就算是洛阳城最好的大匠,也得亲手做这个小孩玩意。   那谁去买粮食呢?再说,自己还要联系城里各处的徒弟。一时之间,鲁木匠都陷入了计算机程序中的死锁状态。他什么事都觉得应该马上干,又什么事都不敢给别人干,只能自己亲身做,然而他又不能分身,之后锁在当地。   明革一大早就离开了家,这让朱璃非常气愤!   今天什么日子难道你不知道吗?今天是十月初十,是老娘的生日。之前你算都算出来了,如今到了正日子你却跑了!气死奴了。   她顿时化身过年时候的砸炮,碰哪炸哪,所有奴婢都受了大罪,被她骂的狗血喷头,没有半点好时候。   正在她骂的兴起时候,突然家里来了外人。   来人自称屠夫,是明郎君雇佣的。   咦,丈夫出门雇个屠夫干嘛?难道是他想起自己今天生日要给自己过个丰盛的生日吗?朱璃心中顿时转怒为喜。   不过接下来她就觉得有点过份了。过个生日就过吧,怎么你弄的和开大戏似的。陆陆续续有人送来了许多羊,还有一头骆驼。   不但如此,还有更多的工匠一个一个的来到了明宅。一问,都是明郎君雇佣的。   朱璃有点头大。小和尚,你这也搞的太过火了吧。我过了今日才十七岁,十七岁你弄这么大阵仗,老娘承受不住啊!   这太折寿了。   然而朱璃还是满心欢喜,欢喜中也有点头大。因为她家里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几乎将前院占了一半。   显然屠夫是得了明革命令,于是找了几个帮手就地屠宰。一时之间前院人声鼎沸,热闹异常。朱璃又高兴又担心,小和尚这是怎么了?他为了自己这么用心吗?   那自己到底嫁给他不嫁给他呢?别看现在朱璃和明革同居一室,可是双方都默契的谁也不碰谁。   朱璃一开始还担心明革晚上不老实,可没想到这个男人睡觉总是距离自己远远的,伸出一条腿再加一条胳膊都够不到他。这让朱璃庆幸的同时也有深深的失落。   这家伙到底心里怎么想的?   他昨天就拒绝了一大笔财富,白给了瘦竹竿一首诗,今天又浪费了这么多钱买这么多东西。他到底要干嘛呢?   想到这里,朱璃突然意识到不对。家里的钱可都在自己手里攥着,郎君哪里来的这么多钱。这些东西可不老少钱呢!   朱璃顿时急了。她冲出卧室的门,迎面遇到了袭人:“二奶奶,前院又来了一批工匠,说是木工。”   袭人对朱璃的称呼是明革故意恶搞的。既然有了袭人晴雯,那么怎么能少了王熙凤。正好朱璃排行第二,直接就算她是王熙凤吧。反正她那泼辣劲,比起王熙凤有过之而无不及。   朱璃还以为这是明革老家的称呼,也就随他了。她要是知道明革把自己比成王熙凤,估计会比凤辣子还要辣的多。   “还有人来?这都天黑了。”她出了屋,来到前院。   前院可了不得了。这里点着许多火把,将院子里照的通亮。厨房里流水一样的煮着肉,院子里挨挨插插的有几十号男人,她一个也不认识。   这些人显然多日没吃过饱饭,如今这一顿羊肉加骆驼肉,让这些人仿佛从新活了过来。   他们看到朱璃出来,知道这是正主夫人,于是一起高喊:“祝二奶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这些人都是明革雇佣来的,来时候就告诉他们如此这般。   还别说,这么多汉子齐声为朱璃祝寿,当时就把朱璃震住了。她从小到大何曾有人为她过生日呢?这一切都是丈夫安排的,朱璃一颗心突然融化了。   她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一双眼突然涌出了泪滴。   就在这时候,就见门外升起一样明亮的东西,她凝神细看,却是一个巨大的孔明灯,孔明灯缓缓的在朱璃的注视中越升越高。   灯身翻转,她看到上面写着字,一面两个字,一共四面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   朱璃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八个字可大逆不道呀,这是皇帝玉玺上的字,怎么郎君竟然用来给自己过生日!   她正要阻止,就见明革不慌不忙从院门走了进来。   “娘子,生日快乐!”明革走到朱璃眼前,挥了挥手,立刻有人双手捧着一个巨大的食盘走了过来。   “这是?”朱璃望着食盘的盖子有点不知所措。   “这是我老家那里过生日的习俗。今天我一整天在外面就是忙这个。”明革掀开盖子,就见一个白白的胖胖的圆圆的东西摆在食盘上:“奶油蛋糕。”   “这……”朱璃喜欢的都不会说话了。她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食物,当然啦,之前这世界上也没有奶油蛋糕这样的美味。   明革一点没说谎,他今天除了去找各种工匠之外,剩下时间都是泡在了一处食肆,精心研制了这么一个巨大的奶油蛋糕。   制作奶油蛋糕需要的各种食材本时空都有,但是却没有人有制作的技术。明革来了,这不就有了吗!   只是这个时空各种工具都不凑手,明革也是作废了两三个,最终才成功了这么一个。   白白的奶油蛋糕上,有一排红红的字。朱璃轻轻的念道:“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这是南唐后主李煜著名的一首词,是一曲描写男女欢情的艳歌。全词描写了女主人公大周后从化妆出场到赴宴终场的全过程,塑造了一个富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最精彩的是结尾处女主人醉后情态的描写,她娇慵地斜靠在绣床上,把嚼碎的红茸吐向心上的人儿,娇媚而又淘气,一个具有万种风情的美人儿跃然纸上。   朱璃每每发怒的样子让明革莫名想起了李煜的大周后,所以就将这首词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朱家二娘子。   山楂的红色,写在奶白之上,让这首词又香艳又可口。   “这个……”朱璃别看出自吴郡朱氏这样的豪门,可是这时候别说朱家了,就是五姓七望之家也没有见过这么巨大的生日蛋糕,因为这是本时空第一个,之前根本没有。   朱璃不但没见过,更不知道怎么动手吃。这被郎君叫做“奶油蛋糕”的东西也太大了,而且蛋糕上还有十七根蜡烛,这怎么回事?   明革取火点燃了蜡烛:“娘子,对着蜡烛许个愿,然后一口气吹熄了蜡烛,你的愿望在未来就能实现。”   “这样吗?”朱璃望着蜡烛的火光,心里的念头起起伏伏:“那奴要一个……”   不等她说完,明革捂住她的嘴:“许愿不要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心里许。”   “嗯。奴知道了。”朱璃得到指点之后,无师自通的闭上双眼,小嘴絮絮叨叨低声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张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鼓起小嘴一口气吹熄了蜡烛。   “好,接下来咱们要吃蛋糕啦!”明革双手握住朱璃的手:“娘子,这样切开。”   他和朱璃一起切下第一块蛋糕,放在了袭人取来的盘子中:“璃儿,祝你生日快乐。”   朱璃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蛋糕放入嘴里。甜蜜的感觉从她的舌尖一直传到发梢,此时此刻,她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甜蜜,就如手中这块蛋糕一样。   “罢了,这辈子奴终是你的女人。”朱璃的防线终于全面失守,一颗心完全许了明革。   “祝二奶奶生日快乐!”所有人齐声高叫!   朱璃反身抱住明革,抬头向天上望去。孔明灯已经升的快看不到了。   “璃儿,受命于天,即寿永昌!”明革在她脸蛋上轻轻亲了一口,低低说出了这句话。   他来到这个时代,就绝不能让朱璃死在自己面前。不仅如此,他更不能眼看着洛阳城里饿殍遍地!   既然老天爷让自己来整顿乾坤,那就从眼前做起!从身边开始吧! 第45章 开工第一日   明宅涌入了几十口子,准确的说,是三十六个工匠。   这些人就休息在前院,所有明家人,他们两口子加四个奴婢,全都来到后院。   此时的夜晚已经很有一些冷意,朱璃蜷缩着身体在明革的怀里。她枕着郎君的胳膊低声说:“谢谢郎君为奴做的一切。”   “只要娘子满意,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明革心里暗喜,总算是让这位二奶奶满意了。   “不过呢,郎君要想白养着这么多人吃闲饭,奴却绝不答应。你告诉奴,今天花了多少钱?你又哪里来的钱?家里的钱都在奴手里,莫不是公孙那小娘皮给你的吧!”   “……”明革没想到朱璃的想法如此奇葩,这哪跟哪啊。不过除了钱,关于人口她到是猜的不错,明革的确要养着这些人:“娘子,钱的问题你不用操心。不论多少钱都是唐兄掏。”   “你是不是将风油精的方子给了他?还有,凝玉膏的方子是不是也一并给了?要不他怎么肯 如此大方!”朱璃立刻想明白前因后果。   “娘子果然聪明,你猜对了一半,风油精给了,凝玉膏吗,却还在我的手里。”   “哼。奴就知道!”朱璃踢了明革一脚埋怨道:“钱不能乱花。你弄来这么多人,这么多嘴都要吃饭,你养得起吗?奴知道你看到洛阳百姓挨饿心里不忍,可是咱们才多大点力量。满打满算,也就十几块金饼子,够吃多久呢?”   “璃儿……”明革正要解释,朱璃却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哥哥!”朱璃突然对明革改了称呼,第一次唤他做哥哥:“不是璃儿狠心,而是咱们的确没有这个能力。如果在江都,在吴郡,奴就算再无能,也会弄一些米粮给百姓,保管不让百姓活活饿死。但是这里是洛阳啊,哥哥,你懂不懂!”   “什么?”明革没有明白朱璃的意思。   “奴的哥哥呀,你真是一时聪明如猴儿,一时愚蠢如猪。这有什么不明白的呢?”朱璃狠狠的掐了明革胳膊一下,只掐的明革呲牙咧嘴。   朱璃的比喻让明革有点意识错乱。自己一会如**,一会如猪,那岂不是自己一会孙悟空一会猪八戒。这俩形象能完美统一在一个人身上吗?   “哥哥,你看瓦岗军不禁行人,只禁粮食,这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粮食,每个人都要吃,不吃就饿死了。之前连年丰收,官仓私仓,大屯小屯,都堆的满满的粮食。人要是有吃的,就不会变卖家产对吧。”   “那是当然啦。”   “他们不卖,五姓七望怎么能买?”朱璃恨铁不成钢的点了点明革的额头:“哥哥,你看现在粮价飞涨,所有人要想活命,不就要卖房子卖地吗。谁能买的起?自然是五姓七望了。你和公孙那小娘皮在一起时候,没有饿着吧。”   “这到不曾!”   “这不就对了吗。五姓七望自己有的是粮食,就在洛阳城里,他们的粮仓也堆满了粮食,唯一缺粮的是公仓,是百姓没粮食,甚至小户人家,中户人家,也没了粮食。五姓七望正要趁此机会拼命的去买。”   “你意思是瓦岗军……”明革有点明白朱璃的意思了。   “哥哥,你也知道瓦岗军背后有人。翟让身后是太原王氏,李密身后是荥阳郑氏。就拿荥阳郑氏来说,他们为李密提供了大量的粮食军械,难道不借着这个好机会赚回来吗?哼,你道奴怎么受的伤?”   “怎么?”   “就是郑家做的缺德事。”朱璃今夜对明革敞开心扉,详细的将开福寺发生的事情一件件讲给了明革。   随着朱璃的讲述,明革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他是有心要救洛阳百姓,但是他真没想到如今的一切都是那些大宅门故意制造的。他们是借此机会豪取强夺,这就是变相的抢劫啊!   明革想起自己在洛阳城中所见的饿殍,又想起鲁木匠瘦弱的皮包骨的小孙子,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哥哥,你养着这些人,拿什么养?咱们这点钱呢,也就够咱们一家生活。你呀,赶紧的去国子监弄个职务,以后好好扬名,让天下人都知道你。这世道不可能一直乱下去,等长乐王坐了天下,哥哥趁机出山混个国公,奴也就是国公夫人,哈哈。”   朱璃突然笑出声来:“哥哥,到时候奴要大摇大摆的摆起车驾回吴郡。我到要我娘家人看看,奴混的好不好!那时候没准萧铣坟头草都老高了。”   “娘子,先别做梦。”明革轻轻拍着她的胳膊,让她别那么激动。这距离国公夫人八字还没一撇呢。   “奴哪里做梦啦?”朱璃翻身爬到了明革的胸口上:“你看永嘉公主对那个大傻子都能重用,你这么有才,混个国公岂不是很容易。”   “这能一样吗。”明革又气又恼,你怎么拿我和周公子比啊,这能比吗?   “哥哥,明天将人都赶走,你去国子监转转,找个机会。”   “璃儿,我真的跟你好好说道说道。”说到这里,明革双手将朱璃搂在怀中,认真的对她说道:“现在这么乱,在哪生活都不容易,既然咱们在洛阳安家了, 我总得赚钱吧。”   “哥哥,奴就是让你去赚钱啊。你随便作一首诗,卖个三五两金子,咱们很快就是大富豪了。”   “……”明革对她的想法只能无奈:“璃儿,诗词太虚了,不可倚靠,你看风油精和凝玉膏好不好?”   “这当然好了。但是你在洛阳做风油精,怕不是被郑家欺负死,做凝玉膏的话,现在洛阳人连饭都吃不起,谁买咱们的药。”   “璃儿,我不做风油精,也不做凝玉膏,我要做更好的东西。比风油精凝玉膏好一百倍一万倍!”   听到这话,朱璃瞬间双眼放光,在这黑暗的屋子里,明革感觉怀里的女人突然变成了一只猫,那眼睛简直要喷火出来。   还真是个财迷!   “哥哥,是什么?快告诉奴。”   “瓷!”   “瓷?”听到这个字,朱璃顿时泄气了:“这东西南市有许多,虽然是很贵,可是并不是独家生意,人家五姓七望早做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咱们明家就算插手进去,不说哥哥你会不会做,就算会做,我们也卖不过人家呀。”   “不一样,璃儿,你耐心等着吧。你看我招的那些人,我并不是可怜他们,给他们吃饭养着他们。实际上那是我的施工队,陶瓷工,以后咱家发大财,全靠这些工人啦。你可要好好待他们。”   “啊!这么多人咱们都雇啊?”   “还不够呢!”明革轻拍她的背:“工人多,赚钱也多,你要有这个概念。”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钱去买粮食啊。”   “这问题我来解决。钱吗,唐伯虎掏,你呢,就为我管理好这一支队伍的后勤,别出了问题就好。”   “哥哥,你真的要做瓷器?你做的瓷器,一定比现在的瓷器好吗?”朱璃有点动心了。她想发财,发大财!   “好百倍!这点你就放心吧。你等着瞧,咱们现在就走在发财的路上。国公不国公的,我不敢保证,但是弄个首富的帽子给你戴戴,管保没问题!”   “哇呀,那也太巧了。”朱璃突然抱住明革的脑袋亲了一口:“哥哥,你知道不知道,奴的生日愿望就是成为天下最富的人!”   “……”   这一夜,明宅之中个人的心情都不相同。   鲁木匠今夜就睡在了明宅的前院。现在前院已经成了一个工匠扎堆的临时工地。他们这些人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吃上一顿饱饭,而且还主要是肉。羊肉加骆驼肉。   鲁木匠都不好意思的吃多了,夜里还跑了几次厕所。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生怕第二天一切都没了。鲁木匠找了七八个徒弟带了过来,剩下的不是死了就是跑了,这是仅剩的几个。   在明革的宅子里,他还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老伙计,都是洛阳城里的著名工匠。   他们几个私下聚了聚,都对未来又担忧又期盼。这个时期的情况大家都看得到,如今哪还有人盖房子搞工程呢,就连五姓七望的人都不动土了。这个小郎君姓“明”,都不是五姓七望之人,他有钱动土吗?   别是这一切仅仅是他用来讨好娘子的一个花招吧。如果是那样,自己这帮人可就都被耍了。   鲁木匠忐忑中迷糊到天亮。   天刚亮,明革就来到了前院。他把几个鲁木匠这样的大工匠招到眼前,剩下的人都是他们的徒弟,这样一个施工队就建立了起来。   明革自认总工程师,下面几个分管经理,再下面都是工人,架子搭起来就好办事。   “几位,咱们呢,今天就要开始正式上工了。我要建一个窑,不过这个窑你们都没见过,更不可能造过,所以得听我安排。”他指了指鲁木匠:“老鲁,你别叹气。我这个窑可和你想的不一样,我这是个大工程,而且建完窑之后,你们都可以继续在我这里干,咱们有的是活。我不怕人多,就怕没人干活。跟着我,每个人都有饭吃。不但自己能吃饱,家里还能吃饱。”   “明公子,真的如你说的这样吗?”   “我骗你们干嘛?你们昨天吃了我那么多肉,难道我就是图一乐?我可没那么大方。”明革安抚住这帮人忐忑的心情,然后拿出了几张图纸:“我们一步一步来,先将工作环境建设好。现在这样可没法工作。来,听我吩咐。”   阳光照进了洛阳城,照在了河边柳下的饿殍之人身上,整个洛阳城似乎都死了一样,没有生机。然而在福善坊明宅之内,却有几十条大汉干的热气腾腾。   他们挥汗如雨,甚至有的人将上衣都脱了,就为了干活更方便卖力。   主人家没有亏待他们,尽管是早饭,依然是肉管够,敞开吃。   能吃,就得能干,这道理大家都明白。而且他们这次意外遇到了一个全新的主家。明公子要盖一座窑,然而他却没有先盖窑,而是给工人们盖住宅。   这事可太新鲜了。主人花钱让工人给工人盖房子。还有这样好事!   在鲁木匠的带领下,这些人不要命的工作着。   朱璃到也不含糊,既然明革说通了她,二娘子主观能动性一旦调动起来,那可比明革厉害多了。   她指使着四个奴婢将后勤管理的井井有条,几十个工人的饮食,都被她负担了起来。   光线透过树枝中的缝隙,洒落在明革身上,为他俊朗的身影绣上一层金边。   朱璃站在台阶上看着自己的郎君,突然感觉到一丝羞涩。   新的生活,就这样措不及防的开始了。 第46章 周公子问退兵之计   建设,和一群工人在一起建设,唤起了明革对前世的种种回忆。   他就是在学校的建设工地上被一道闪电劈中然后到这个时空,在这一刻,望着身边努力做事的工人,明革有点模糊了现在和从前。   他的思绪回到了从前,甚至更久远的从前,那时候他在南方,在景德镇。   一个美丽的南方姑娘邀请明革去她家做客,她家有一座祖传的瓷窑。在姑娘的指导下,明革学会了烧瓷的一切知识,甚至姑娘还为他详细讲解了中国瓷器的发展史,以及各种瓷器的来历和优缺点。   姑娘做这一切并不求任何回报,她只是想嫁给明革。   最终明革拒绝了姑娘,悄然离去。他不想这个姑娘因为自己一生痛苦,当时的明革根本没法陪伴她走完一生。   如今自己的心脏彻底好了,然而却找不到回去的路,为了纪念那份逝去的感情,明革一定要将姑娘教给自己的一切再现于世界。   中国瓷器的顶点在宋。宋朝五大名窑: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它们出产的瓷器一直是举世公认的精品。   以汝窑的瓷器举例。明革的时代汝瓷存世量只有67件半,在拍卖市场上价格相当不菲,一片小小的瓷片也要百万有余。   金灭北宋后,汝窑也随之消亡。其开窑时间前后只有二十年,由于烧造时间短暂,传世亦不多,在南宋时,汝窑瓷器已经非常稀有。   全世界收藏有汝窑瓷器的博物馆不到10家。1992年一件直径8厘米的汝窑小盘在纽约苏富比拍卖行的一次拍卖会上以154万美元成交。之后,在香港的一次拍卖会上,一件汝窑三牺尊更是创下5000万港元的天价。   为什么自宋之后就再也做不出汝瓷呢?姑娘告诉过明革,这不是因为技术无法复制。后世什么样的技术没有?只要大规模去尝试总能摸索出当时汝瓷的各种参数,但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人能重现宋朝五大名窑的瓷器,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原材料消失了。   烧瓷好像做酒一样,真正的好酒只能在它的原产地做,换个地方就完全不行了。   瓷器也是如此。后世不是没有汝瓷的制作技术,而是再也找不到汝瓷的原材料了——当年就全用光了。   汝瓷,出自临汝,这个地方在目前这个时候叫做梁县。周南郭,梁县县男,他的地就是汝瓷的老家。所以那天明革听到周公子提到汝南梁县,立刻就想起那个美丽的姑娘和自己说起的汝瓷历史。   梁县两个字仿佛一颗火星扔进了汽油桶,顿时引爆了明革的全身细胞。   那位美丽的姑娘说起汝瓷时候,那种遗憾和伤感的样子宛如电影画面一样出现在明革的眼前。在那个时空,她永远没有办法弥补这种缺陷,然而在自己这个时空,这都不是问题呀。   梁县那块土地还是**,那里有原始的高岭土等着自己去开采。   而且还不止是梁县,实际上宋朝五大名窑其中三个都在洛阳附近,明革可以一个人将后世已经消失不见的五大名瓷再现出来。   只是因为梁县最近,而明革又恰好结识了周公子,所以他将自己第一个要造的名瓷定为了汝瓷。而汝瓷也恰好为五大名瓷之首。   当然这也是因为汝瓷实在传世太少。如果都足量供应,五大名瓷各擅胜场,不分高低。但是无一例外,他们都要比现在的瓷器强的太多。   宋瓷和唐朝瓷器放在一起,那真好像宋瓷和搪瓷杯子放在一起比较一样。   就算是眼睛再瞎的人,也能看的到宋瓷的高明百倍。这也是明革底气所在。如果仅仅是烧出来现在水准的瓷器,那么明革一点活路都没有。他很清楚,如今的行业早就被高层所霸占,自己想通过仿制来分一杯羹根本不可能。   那是一座看不见的天花板,不接受任何外来人。但是宋瓷却好像一把锋利的刀,任何阻挡在明革面前敌人都如纸糊的一样脆弱。   只要他的瓷器一出炉,必然如日出东方,势不可挡。   明革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在心里做着规划。   瓷姑娘——这是明革对那位美女的爱称,家里的瓷窑称为蛋窑,这种类型的窑洞是对唐宋元等朝代窑洞的总结加提高,不论是窑洞里面的温度控制,还是对能源的合理利用,都远超从前。   而且这时候的劳动模式也和从前不同。蛋窑更像是一个工业时代的小型复合企业。因为烧瓷的特殊性,所以蛋窑综合考虑了工人的劳动休息等各种情况,它实际是一个小小的工业区生活区的综合体。   这也是明革必须先为工人造宿舍的原因,这个宿舍也是未来瓷窑的一部分。只有理顺工序,才能更好的制作瓷器。   同时针对本时空特殊情况,明革还有一个全新的改造。洛阳这个地方怎么算都是北方,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是很冷的。为了避免自己在冬天被冻成冰棍,明革趁势要改造一下住宿环境。   现在的床就是榻榻米,这个拆掉,全改土炕。土炕下盘火道,这个火的来源正可以利用烧瓷的废气,同时这个高温废气还可以用到厨房,而且明革还特意设计了一个简易锅炉,可以做个澡堂方便工人洗澡,真是一举多得。   这一切都是最基础的土木建设,完全不用半点现在没有的技术,这就让明革操作起来得心应手。   唯一麻烦点的是锅炉,然而这东西上限可以很高,下限也可以很低,他要的只是能烧热水就可以,因陋就简,就让施工队里面的铁匠来打造,绝对没有问题。   这些工匠都是老洛阳,什么地方需要用到什么原料,他们都门清——整个洛阳城几乎都是他们盖的。   这就让明革省了太多心思,他唯一要操心的就是钱,还有粮食。   唐虎非常够意思。他将自己最得力的管家唐山留下来帮助明革。   当然,唐山名义上是帮着明革跑腿,实际上他是财务总管。唐虎的钱都在他手里,明革要怎么使用,和唐山要知会一声,人家要记一笔。   对于这种做法明革并不反感,相反的他还很赞成。一起做生意,最要紧的是钱财算的分明,否则以后往往要翻脸。   他来到这个世界,小胖子可以说是唯一没有威胁过他的人,这让明革下意识的选择了唐虎做自己的生意伙伴。   朱璃根本不行,自己打不过她。剩下的人都是同理,无法接受。   唐虎留下唐山自己跑回江都去做风油精,他要对萧皇后尽忠。在走之前,明革和唐虎仔细商量了接下来的事怎么做。   他们最大问题是缺粮。这点明革解决不了,唐虎也解决不了。如果这里是江都,他可以保证明革的建筑队绝对能吃饱,甚至还吃好,可是这里是洛阳,小胖子没这实力。   然而胖子走南闯北多年,心眼极为灵动。他给明革出了一个绝妙主意。   现在洛阳城里面粮价是天天在涨,百姓都吃不起粮食,但是洛阳城里面的牲畜却不少,而且价格并没有涨太多。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百姓不知道吃肉也能吃饱吗?当然不是如此。这里主要原因是因为牲畜和粮食保质期不一样。   你买来一头驴,总不能吃一斤从驴身上就割下一斤肉吧!买了一头驴,宰了就要尽快吃完,否则肉坏了就不能吃了。   而粮食不然。你买一斗米,放在家里,一天吃一小碗,放到明年新米下来也不会坏。   假设两者要花同样的钱,肯定大家要买米不能买驴。   这就便宜了明革。他们定下计划,暂时就以肉食为主。因为他们人多,一天一头大牲口都吃得下去,不存在储存问题。而且吃肉还有力气,能干活。   粮食的购买就交给了唐山,他买来各种牲畜还有一些高价粮食,交给朱璃。   朱璃也是不吃亏的主,她时刻右手一支笔,左手一张纸,将每天的开销一笔一笔全都记下来。   她可不能让唐胖子占了明家的便宜。   任何时代只要一上工程,那事情可就多了去了。朱璃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一开始也有点手忙脚乱,好在身边有明革帮着她,才能顺利度过菜鸟阶段。   日子一天天这样的度过,似乎他们已经被洛阳城里的大人物遗忘了。   明革乐的如此,每天辛苦的工作。然而有一个人却一直没有忘掉明革,相反的,他牢牢的记着明革,没事就跑到明革家里来拜访。   “周公子,你又来了。”明革只能放下手里的活,让他来到内院。   内院此时也是半拉工地——因为要改造土炕,他就希望周公子长话短说。   对于周南郭,明革可不敢得罪。自己最最关键的原材料都得着落在此人身上。   “明郎君,公主对我那一首行路难大是赞美,这阵子天天都夸我写的好,有出息,是大才子。”   “那恭喜了。被公主看中,公子定然早日当大官。”   “这当然没问题啦。今天我来呢,是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明革以为周公子对自己的工地起了兴趣。这挺好,正好邀请他加入。可是他却猜错了。周公子对明革府上战天斗地的基建活动一点不在意。   “明郎君,公主问我一件事。她问我,如何打败瓦岗军。”周南郭一点没拿明革当外人,这话他也说。   “那你怎么回答?”   “我说这太容易了,等我回家思考一下,明天给公主答案。这不我就来找你了吗。你是江南第二才子,你一定知道怎么打败瓦岗军。”   “……”明革脑门上冒汗了。   通过和周公子这阵子的交往,他已经了解了周公子的为人。   高情商的说法是他为人直爽,性格单纯,低情商的说法就是二百五。   不过你要说他真傻,那也未必。因为永嘉公主问他如何打败瓦岗军,他知道撒个谎回来求教明革,所以也不能说他完全是二百五。   这让明革一阵头疼。我怎么可能知道如何打败瓦岗军呢。那日他在偃师城外亲眼看到了翟让等人战做一团。那时他第一次看到本时空大将之间的战斗,当时秦琼和单雄信枪对枪快如闪电,明革看都看不清楚,他只听到枪碰枪的巨大声音,震得他心肝抖颤。   现在周公子问他怎么退兵,明革哪有答案。可是不给他一个答案也不行。   之前给周公子诗,只是让他第一步对公主的接近,关系还不够强大,如今再为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周公子才能真正得到永嘉公主的青睐——这显然是公主对他的考验。   如果自己帮他过了这关,那么接下来明革就可以去梁县转转了。   想到这里,明革不由得揉了揉太阳穴。头疼啊。   自己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有打败瓦岗军的能耐?想到瓦岗大将手里硕大沉重的兵器,明革觉得自己只有开着坦克过去才能打败他们。   坦克!这个词让明革心中一亮。他突然想起了天子六驾那个铜器。   那个玩意有点像本时空的坦克,而且明革隐约记得翟让是被李密杀死的。就是说瓦岗军好像后来的水泊梁山一样,啥事没办成自己人先内讧了。   有了!   明革望着周公子充满信心的说道:“周公子,你记住一句话。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内因外因两个方面。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这……”周公子顿时头大。这话和绕口令一样,不好记啊。   “我写给你。”明革摊开纸,提笔写下了刚才那句话,然后继续写道:“瓦岗军内部有着固有矛盾,翟让李密都想当皇帝,所以他们必然要先除去对方。这就是瓦岗军的内因。他们一定会自相残杀出一个结果之后再攻打洛阳。然而那时候他们自己都打残了,哪里还有足够的力量来挑战守城的隋军呢?所以洛阳是危而不危,你让公主尽可能宽心。”   “哎呀,明郎君,你这计策说到我心里去了。本公子也是这么想的。”周公子拿起写满字的纸,小心翼翼叠好放进怀里:“不耽误你做事了,某这就进宫。”   等周公子穿过重重工人走远了,朱璃才凑到明革身边大声抱怨道:“哥哥,你干嘛又白给他诗。咱们就算卖二两金子一首也能赚两三斤黄金了。哥哥呀,你看这么多人口这么多张嘴,一天没钱都不行。”   “娘子,别急吗。钱,总会有的。再说我也没给他写诗。”   “那你写写画画那么久写的什么?”   “一个妙计,能让周公子打动公主的妙计。”   “然后呢?他打动了公主,咱们有什么好处?”   “好处大大的有!”   “奴都看不出来能从那个瘦竹竿身上得到什么好处。就算给他放到磨里面,能榨出几斤油呢?到是鲁木匠问你,按照哥哥的设计,现在地盘不够大,咱们要向隔壁扩展十几丈,你看怎么办?”   “噢,这样啊,那我去看看。” 第47章 江南第二   鲁木匠忧心忡忡。   他之前也为人做工,做了几十年,然而几十年来的感受都比不过这短短几十天的震撼。   这几十天是鲁木匠脱胎换骨的日子,这不仅仅是因为明革教会了他后世的工业绘图标准,让这个老木匠的手艺更上一层楼,更关键的是他感受到了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被尊重。   明革从来不像以前的主人家那般对他们呼来喝去宛如唤狗一样,而是一直拿他们真正的当人看。不但工作中从来没有任何打骂,更是为他们修建了全新的工人宿舍。   对,就叫工人宿舍。这方面明革没什么创意,后世叫什么现在也叫什么。   这个工人宿舍是明革特意设计的。如今这个时空搞上下铺不但不现实,而且还不舒服,因为冬天就要到了,屋里冷啊。   明革直接统一了,明宅内部全用土炕。这土炕别看名字里有土,实际上也是土做的,看起来也不如榻榻米精致,但是它的确很暖和,养人。   鲁木匠是这支建筑队的头儿,他带着工人建设一切,所以他看到了朱家的卧房也用的是一样的土炕,这让他心里更加感动。   这土炕的确很舒服,尤其现在已经入秋了,夜晚是很凉甚至很冷的。往年鲁木匠一家只能抱团取暖,苦熬过去,然而现在就不用了。建筑队的铁匠已经打好了一个巨大的锅炉,这个锅炉供应全体人员的开水之外,还供应一个公用澡堂子。   工人们工作完一天,吃饱喝足洗个澡,然后回到宿舍。宿舍里面的火炕早就烧热,整个屋里暖烘烘的,即便是没有铺盖都不冷。   这是所有工人一生中都没有体会过的舒适!他们完全想不到自己寻到了这么一个天上少有地上绝无的好主人家。   鲁木匠甚至觉得自己这伙人不是来干活的,而是来享受的。可不是吗,对于他们来说,力气哪里值钱,不用也是浪费。但是这一次他们用了力气,好处却给了自己享受。   他们和主人家的享受都没有半点区别,这让鲁木匠有时候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一切美好到不敢相信。   也正因为如此,他和这些工人都担心好日子被任何事打断。比如现在,鲁木匠就面带忧愁的站在明革身后不远,看着明公子在和人谈着什么。   唐虎给明革这个宅子如果只是住他们一家当然足够大,可是要做一个瓷器工厂连带工人生活,那就有点小了。明革做事追求完美,而且这个瓷窑也不可能弄的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那也没法工作,所以他设计的图纸占地比较大。   除了自己这处宅院,明革把旁边一处宽阔的空地给占了。这块土地紧邻他家,但是上面没有房子建筑,只有一片荒草。明革在洛阳人生地不熟,他也不知道地是谁的,但是工期不等人,所以直接就吩咐鲁木匠照图纸施工。   做到今天这个时候,主家终于来了。   鲁木匠赶紧将明公子叫了过来。   在鲁木匠去叫人的时候,永嘉公主下了马,仔细打量着她这块地。   这块地的主人恰好是永嘉公主,前一阵子她正准备将这块地出手。这一阵子洛阳情况不好,城内的皇室成员,以及觉得洛阳城破了之后自己肯定没好处的家族,都着急卖地。   永嘉公主这块地没盖房,还是荒地,自然行情就没那么好,一直排在后面没有卖出去,然而前两天她从周公子那里得到了一个全新的答案,让公主突然决定不卖地了。   她问周公子怎么打败瓦岗军,这是她的心腹大患。问道周南郭只是她无奈的尝试,谁让她手下也没别的能人呢,然而永嘉公主没想到周公子回去思考一晚,立刻给了她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   周公子说公主半点也不用担心,他保证瓦岗军不战自败。然后周公子就内阴外阴的跟永嘉说了半天。   永嘉还是个姑娘,这么一个大男人和她说内阴外阴,只羞臊的她都不好意思听了。然而最终结果她是弄明白了。周公子的意思是瓦岗军内两大巨头会自相残杀!   这个好!瓦岗内部打起来,自然就不能打洛阳了。而且永嘉完全相信周公子的自相残杀理论,因为她出身皇家,皇室最擅长这个,她感同身受。   一旦确信洛阳不会被攻破,永嘉公主马上决定不卖地了。   现在地都在便宜着卖,卖了太吃亏。她不但不卖地,还想趁机买点。有便宜不能不占。   她今天就出来巡视自己的几块地产,可是万万没想到呀,自己在福善坊的这块地竟然被人占了。   永嘉公主就见一群工匠在自己的地上忙碌,已经有几间房和一个怪模怪样的窑洞建的八九不离十。   呀,怎么连我的地都有人敢抢啊!难道我这个公主如此没有牌面?   她立刻训斥鲁木匠等人,马上停工,去把你们主家给我叫来。   其实主家不难猜,肯定就是隔壁,因为隔壁和这块地一起都在大兴土木。   明革就这样来到了永嘉公主面前。   公主的红马跟在公主身后,向着明革拼命打响鼻。显然马仗人势,这畜生也感觉到了公主被这个男人欺负了。   “你是谁?为什么占了我的地?”公主眉头竖立,面带怒容。   “在下明革,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永嘉公主。这是我的地,你怎么敢不问一声就在我的地上动土,这大隋朝还有没有王法?你是不是瓦岗逆贼,潜入我洛阳城要里应外合!”   这帽子扣的,险些让明革扛不住。如果就这么被污蔑为瓦岗军的间谍,自己可就冤死了。   “公主误会了。我绝对不是瓦岗军的人,我是大隋朝的好良民。你看我做的这事,可都是对公主有好处的呀。”   “对我有好处?什么好处?”公主看到明革在自己面前不卑不亢,还敢胡说八道,一时也有点好奇。这人脸皮怎么如此的厚,一点不知道羞耻呢。占了我的地敢瞎扯淡,到要看看你怎么说。   “公主啊。”明革没想到这块地的主人是永嘉公主,这让他瞬间有了主意:“在下从江南来到洛阳,是周公子约我来做点生意。”   “周公子?哪个周公子?”   “汝南周氏,周南郭公子。”   “你认识他?”   “岂止认识,我们还是好朋友,要不他怎么会约我来做生意呢?”   “什么生意?”听到明革是周公子的朋友,永嘉的态度立刻变了。她现在已经将周南郭视为自己的左膀右臂,那么自然不能难为明革。   “周公子跟我说,他要为永嘉公主献上一样礼物,是瓷器,他要我建一个新的窑,烧出新的瓷器献给公主。之前在下没有见过公主,今日一见,某立刻明白了周公子之心。”   “他是什么心?”   “一颗爱慕之心。”   “啊?难道我生的让他那么动心吗?”永嘉公主听到明革的话,心里多少有点美滋滋的。虽然周公子高而丑,然而毕竟他眼不瞎,看得到自己的美,这也是优点:“明郎君,那周公子是怎么和你说起我的?”   “他跟我讲过公主,那是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番话明革说的极为顺溜。这是《红楼梦》里面描写林黛玉的,明革顺嘴就出溜了出来。   不过他说完之后突然意识到不妙,恍惚中他记起来自己曾经把这段话说过一遍,当时眼前可不是永嘉公主,而是吴郡朱氏三娘子朱悦。   想到朱悦,明革立刻一回头,就见朱璃不知何时来到自己身后,正冷冷的望着自己。   哎呦,这可糟糕了。乱拍马屁被抓住了。   “周公子如此夸奖本公主吗?”这一番描写可是曹雪芹呕心沥血之作,一直以来深深的打动了无数年轻姑娘,永嘉公主也不例外。   她一直以为周公子是真正的大才子,只有他才能说出这么一番文采斐然的话。这下公主相信了明革说的,眼前一切都是周公子安排,只为了送自己一样礼物。这礼物看起来是瓷。   “见过公主。”朱璃走上一步和明革并排站在一起。   “你是?”   “吴郡朱氏,朱璃。明郎君是奴的丈夫。”   “噢,朱娘子。”两人彼此互相打量着彼此。   永嘉公主比朱璃高一些,也白一些,这让朱璃心中很是不爽。   “请问明郎君,周公子要为本公主烧的瓷可有什么新奇地方?”永嘉公主很快将朱璃丢到一旁,她更关心自己的新礼物。   “这个要等烧出来才知道。周公子大才,我一项是很佩服的。只是我不知道这块地他竟然没有问过公主的意思就直接让我用了,这可真是大误会,你看我是不是停下来……”   “不用,不用。”永嘉公主连连摆手:“你就按照周公子的意思做,这块地随便用。”   她抬头看了看远处,然后抬手指着前方说道:“明郎君,从这里到坊墙,都是本公主的地,你尽管用。”   “那可太好了!”明革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糊弄过去一件事,自己的烧瓷大计又可以继续了。   工人们继续工作,争分夺秒为明革建设新工厂。   永嘉公主很是好奇,她在这梭巡不走,这样工人们怎么能好好干活呢,无奈之下,明革只能邀请她进屋坐坐。   公主也不客气,跟着明革夫妻俩就进到院子内。   这个院子已经彻底变了模样,最显著的变化是多了一个二层楼高的水塔。既然是大搞基建,明革当然要弄一套自来水系统了。   福善坊内有洛水通过,近水楼台先得月,明革就地取材,引洛水上了水塔。怎么引?就是水车加竹筒。洛水自然的流动推动水车,水车将带动竹筒深入洛水,转动中竹筒打满了水,然后一路向上来到水塔上的水箱,竹筒翻滚,水自动装满水箱。   水的输送是用陶瓷管连接。本时空早就有了陶瓷管,一点不新鲜,就是有点贵,然而明革舍得花钱,反正地方也不大。   他来做总体设计,然后再和鲁木匠等人集体想办法实现,现在这个小小的院落已经实现了接近后世的上下水系统。   这必须优先完成,否则几十口子的吃喝拉撒不解决就是灾难。   在明革领先千年的生活理念指引下,在鲁木匠为首的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施工下,小小的明宅短短时间被明革打造成了一处洛阳城内全新生活模式。   这是一套带有上下水设施,还带有火炕的极为宜居的住宅。   这套设备一开始运行,立刻让所有生活在明宅里面的人感觉极为舒适满足。   比如上厕所,现在都是带有冲水机构,茅厕的臭味几乎没有了。   再比如烧水做饭,只要拿开陶瓷水管的挡板,水就自动流出,而且这水还是经过一层层细沙过滤消毒,非常干净卫生。奴婢和大厨们都对这套系统喜欢的不得了,他们再也不用每次去河里打水了。   类似的改变数不胜数,明革想起来就弄一下,总之是让自己的生活条件尽可能向后世靠拢。   尤其这个客厅,永嘉公主一进来就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此时的客厅都是榻榻米结构,进屋拖鞋盘腿而坐。明革觉得这个实在太麻烦,既然现在要改造,那就彻底改造好了,反正鲁木匠就在眼前,他直接弄了一套后世的客厅风格。   客厅没有火炕,但是墙壁和地下是中空的建造有火道,现在里面就有小火烘烤,客厅里暖洋洋的。   地面铺了木质地板,赤脚走在地板上一点也不凉。地板上是一套宜家风格的家具,桌椅板凳。   鲁木匠手艺很巧,他照着明革的图纸一分不差的做了出来。如今这套家具就摆在客厅,只是还没有上油漆,显得不那么完美。   然而这就已经足够震撼永嘉公主了。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这样的客厅,更没有这样的桌椅,这是完全的开创性的东西,第一次见到总是让人难忘。   “公主请坐。”朱璃一脸得意的邀请公主坐下。她现在对自己的丈夫骄傲的不得了。这才不到一个月时间,郎君弄出这么多全天下人都没见到过的好东西。有时候朱璃都怀疑明革是不是被神仙附体了,要不怎么你会这么多东西呢。   刚才公主在她面前的骄傲刺激了朱璃,现在朱璃不动声色全报复了回来。   你就算是公主又如何,你见过这样的桌椅板凳吗?你见过这样的客厅吗?你有过我这样舒适的生活吗?   吴郡朱氏也是大户人家,是江南士族,自幼朱璃生活环境很优渥,然而限于此时的科技水平,朱璃也没有享受过明革为她打造的一切。   在这点上,她是有资格鄙视一下公主的。   永嘉所见的种种新奇真正震撼了这个小小的公主。一开始她仅仅当明革是周公子的朋友,所以才和他聊两句,然而现在,她真正将明革当一个人才来看。   “明郎君,周公子乃是洛阳第一才子,不知你在江南……”   “在下江南第二!” 第48章 窑厂的合同   十一月的洛阳已经很冷了,郑三郎都要披上裘衣,靠着火盆御寒。   如今的局面让郑三郎很是满意。翟让想除去李密,他们派人去乐寿请杀手。这事他们自以为做得隐秘,没想到却被公孙玉音通过勾引王士美,没用三两句就套出了全部情报。最终李密将计就计,准备在百花山下杀了翟让。   这件事曲折复杂,最终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   百花山上的杀手没有杀掉李密,公孙玉音这个刺客也没杀死翟让。他们俩都逃回了瓦岗大营。然而翟让回到大营之后就病了,听说病的还挺严重。   他好像精神不正常了,总是说胡话,让手下人完全听不懂。甚至有一次,他还想去找李密跪地求饶,结果被单雄信拦了下来。   真是莫名其妙呀。在郑三郎看来,翟让也算是一号英雄,他怎么突然就这么怂了呢?难道在百花山下遇邪了?这到是有可能。   公孙玉音回来之后向郑三郎汇报了现场的情况,她提到了自己被道门中人偷袭,也提到了吴郡朱氏的女人。对这个女人,公孙玉音深感忌惮。她显然不论武力和道行都比自己高的多。   自己在她面前竟然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让她心情糟糕透了。   “这世上能人辈出,没有杀死翟让,怪不得你。”郑三郎没有责怪公孙玉音。现在翟让这个样子已经不足为惧了。谁也不会捧一个神经病人当皇帝。   天气越来越冷,洛阳城里粮食越来越少,死人也越来越多。这让郑三郎比较满意。   如今他已经趁机抄底洛阳的房地产,大大小小地块房产买入无数,粗略估计,洛阳城有两成土地都是荥阳郑氏的了。   范阳卢氏也不错,他们也弄了小两成的地。   北方的五姓七望中,范阳卢氏和荥阳郑氏一直在洛阳比较有势力,再加上外面瓦岗军是郑家的人,城里王世充是卢家的人,这两家就抢了最大的份额。剩下的几家也不简单,趁势也吃的满嘴流油。   郑三郎眼前有个地图,每天他都要在地图上涂涂抹抹,标记自己的最新成果。   突然,他看到福善坊这块有一大片空白还没被自己标记上,咦,这是谁的地?他拿出卷宗翻了翻,原来是永嘉公主的地。这就让郑三郎有点奇怪了。   如今皇室家族的人争着卖地,很多人早就卖完了手里的房产地产,怎么永嘉公主这个小丫头还没出手?   难道她不打算卖了?这可不行。这块地就在福善坊,东边是南市,西边是温柔坊,其中还有洛水穿过,位置得天独厚的好,自己必须拿下。   他叫来祖长桑吩咐道:“去看看这个地方怎么回事。”   此时的福善坊内,周公子大摇大摆的坐在新款椅子上,显得非常满足。   他个子比较高,之前所有人都是跪坐,他天生就更受罪。现在有了明革新作的椅子就好了,坐下去整个人都是舒展的,这让周公子高兴坏了。   “明郎君,公主问我要送她一个什么礼物,我怎么回答呢?”周公子所有问题都要请教明革。   那天他去到皇宫,永嘉公主立刻提起了明革的事,搞的周公子很是意外。自己什么时候说要送你礼物了?你听了我那么多诗还不够吗?官也不给我一个,还想要礼物。   好在他只是二百五却不是傻子,还懂得回来问问明革自己要送什么礼物。   “周公子,你要送永嘉公主一样新的瓷器。”   “新的瓷器?南市有吗?哪一款?”   “南市没有,别说南市没有了,就是全天下都没有。”   “那我去哪里买啊?”   “我这不是在做呢吗。”   “噢,我明白了。明郎君,你盖房子是要做瓷器。”周公子终于知道明革要做什么了。看到他如此愚蠢,气的朱璃对他翻了个白眼。   “周公子,你说的太对了,真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当然了。本公子乃孔明在世。不过这不需要提,大家都知道,到是明郎君你什么时候能将新瓷做出来?做出来我就送给公主,好让她早点封我个官。”   “这个吗,就看周公子你的意思了。你想要早点就能早点。”   “嗯?要我烧窑吗?可是我只会读书,不会烧窑啊。”周公子有点迷糊。   “不用你亲自动手,只是要你一起帮个忙。”   “明郎君,你是要钱吗?要多少,我马上给你。如果不够我家里还有,这就让家人送来。”   朱璃没想到周公子如此大方,只要丈夫一开口,他都不带还价的。这家伙在朱璃眼里顿时比唐胖子顺眼多了。   唐胖子虽然为明革花钱如流水,但是他一笔一笔都让管家唐山记录下来。   周瘦子就不同了。他是要多少就给多少,都不带还价的,而且还根本不在乎明革怎么用这笔钱。   这才是最好的合作伙伴呀。   “周公子,咱们不能这么算。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我这个窑会出一种新的瓷,比目前市面上所有的瓷都好。”   “那太好了,送给公主礼物总要最好的。”周公子连连点头。   “烧这个瓷需要梁县的一种土,所以周公子你得让我在你的地上挖土。”   “这有何难?你去挖啊。”周公子依然是满不在乎。   “这事不能这么算。咱们得合伙。”   “好呀,合伙,你说怎么合伙就怎么合伙。”   “不能咱俩合伙,你还得叫上公主,我的窑洞盖在了她的地上。”   “那我去叫她。”周公子说干就干,直接就跑去了皇宫,把永嘉公主请了过来。   短短几日后再次来到明革的宅子,公主发现这里又有了变化。   朱璃毕竟是真正的门阀子弟,几天时间就将内院收拾的别有一番特色。几竿修竹,一弯溪水,再加上两三尾金鱼,让小院顿时多了一份灵气。   而且这时候朱璃也从明革手里学会了奶油蛋糕的做法。   这样的美味,朱璃自打那天吃了之后一直念念不忘,现在她总算学会了。   学会了自然要显摆显摆,于是永嘉公主就成了朱璃的第一个客人,和她一起分享美妙的下午蛋糕。   午后的阳谷透过纱窗照在公主的身上,她小心翼翼又专心致志的品尝着前所未有的美味!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简直不是身在洛阳,而是身在不知名的何处。这一切对她来说太陌生了,也太美好了。   有人给自己做蛋糕这样的美味,还有人给自己送钱。   朱璃和她讲清楚了,他们办了一个窑厂,请公主以地入股。目前来说,一共十股,明革占五股,唐虎占三股,周公子占一股半,公主占半股。   永嘉公主嘴上用心的品尝蛋糕,心眼却动个不停。   明革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宛如一个全新的世界,虽然这些东西她一看就懂,比如水塔啊,输水管道啊,桌子椅子啊,但是在明革之前可没有人做出这一切,更没有人把一切这么美好的组合在一起。   永嘉公主坐在椅子上都不想起来了。之前她一直是跪坐,跪的膝盖都疼。现在坐着全新款式的椅子,想坐多久就坐多久,一点也不累。   明革给了她太多惊喜,所以她立刻意识到这个窑厂必然是价值非凡。自己只占半股,这说不过去吧。自己好歹也是公主。   “朱娘子,我这块地,比起你家的宅子,大了十倍不止。这么大的地方我只占半股……”   “公主,账可不能这么算。你的地是大,可是我们也没全用呀,我们只用了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地,给你半股,岂不是让公主白白捡钱。你赚大了。”朱璃可不含糊。公主也不惯着你。   以她的想法,根本不想给公主股份,给点钱就好了。股份,这多值钱呀。她可是知道自己郎君的本领。现在朱璃看出来了,这一座窑烧出来的瓷器一定是震惊天下的精品,她才舍不得给公主股份呢。   只不过明革一定坚持要给,这让朱璃也无可奈何。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丈夫好像心计很深,做什么都有深意,有时候她又觉得明革好像傻瓜一样,笨的离谱。   正如朱璃说的,她觉得明革一会是猴儿,一会是猪。她也搞不清应该什么时候听丈夫的话。这次就听他的吧。   没想到永嘉公主还不满足。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两个女孩顿时捧着蛋糕一边吃一边开始吵。涉及到钱的问题,身为公主的杨羽是寸步不让。越是皇室之人越看重钱。   天家无私情,人和人之间没有什么亲情,最能依靠的只有钱。   永嘉公主和吴郡朱氏二娘子唇枪舌剑斗作一团,只吵得明革差点自杀。这时候周公子一锤定音:“我的一成半股份都给公主。”   “……”所有人都愣了。   不过永嘉公主最先反应了过来:“好,那我就两成股份,同意!”   “不成!”明革连忙起身反对:“周公子必须有股份,不能一点都没有。”   “那我的两成股份给周公子一点。我要一成九,他要一成中的一成。”公主的数学还真是不错,把股份分配的相当明白。   “好,就这么办!”周公子再次一锤定音。他根本不在意股份,他只想让公主对他满意,赶紧给他个官做。   明革写好了合同,四个人都按了手印。本来这里没有朱璃什么事,可是她必须把自己的手印按在合同上,这可是大事。正如现在她还拿着明革的卖身契一样。   虽然明革是她的丈夫——名义上的,但是明革更是她的合法奴隶,别想跑。   白捡了这么大一笔钱,而且还是稳定的源源不断的收入,永嘉公主快乐疯了。她立刻离开了明革家回了皇宫,再待下去她怕自己高兴的失态。   回了皇宫,永嘉公主将合同拿出来左看右看看个不停。看着看着,她突然发现了一点问题。   不对啊,这个字体怎么跟周公子给我的诗的字体一样啊。这明明是明郎君亲手写的字。   难道说……   这时候宛如一道闪电划过长空,永嘉公主突然心中一片雪亮。   莫非昨夜星辰公子不是周南郭,真正的昨夜星辰是明郎君?   这下她一颗心顿时变得火热起来。 第49章 准备开工   明革仿佛一团小小的火焰,在寒冬的福善坊燃烧着,温暖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   鲁木匠全家都在工地上,这也是明革给工人的一项福利。马上天气就入冬了,越来越冷,很多工人的家人难以御寒,所以明革让他们将家人都接到了福善坊。   明革带领工人们搭建了全新的男女宿舍,让所有人在这个冬天都能有一份温暖和一份饱饭。这样善举感动了所有工人,他们为明革做事更加的卖命。   不过养着家属这笔钱唐山却不敢批,以前可从没有这样的事。雇佣工人可以理解,给工钱管饭也应该,但是明郎君把工人的家属都接来过冬,这就让唐山不能理解了。   不理解他就不敢为这事掏钱。   此时唐虎也不在洛阳,这时候更没有手机电话无从联络,所以明革只能求朱璃掏钱。   好在这次朱璃比较懂事。她没有难为明革,而是痛快的掏出了金子。   不过她手里的金子是有数的,这些日子是只出不进,朱璃表面上沉稳自如,然而心里却多少有点恐慌。这么多人在自己手底下吃饭,一旦有一天断了顿,她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一张张饥饿的面孔。   尤其是还有许多小孩子,朱璃最不忍心看的就是他们受苦。   这些孩子每次见到朱璃都叫她:“观音姐姐。”   朱璃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被尊重和被需要,让她渐渐忘掉了小时候的种种难过。那时候她仿佛是家里多余的人,除了小妹朱悦对她好,别人谁都不给她好脸色,这也让朱璃性格越来越怪异,一言不合就要拔刀。   但是她在家里又谁也打不过,所以只好一跑了之,直到遇到了明革。这个奇怪的小和尚带着她经历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最后兜兜转转的来到了洛阳。   朱璃第一次有了一个自己的家,在这个家里她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她就是家里的“王”。   是王就要照顾自己的子民,她现在将自己手下所有人都视为子民,每天都为这些人操碎了心。   袭人又拿走了一锭金子去买粮食,她手里的存货可不多了,然而明革许下的瓷器还遥遥无期,窑洞只是试着点了火,里面还是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可以烧的东西。   朱璃走到制坯作坊,这里有几个明革挑出来的心灵手巧的小伙子正不断练习着制作坯胎。   那是一个很巧妙的圆盘,使用者双脚来回踩着脚蹬,圆盘就可以随着力量大小速度不同的旋转。工人将和好的泥浆放到圆盘上,然后用双手将泥浆做出各种各样的形状。   朱璃很喜欢看这个环节,她没事就来转转,有时候自己还上手玩一会。   工人们看到夫人过来,纷纷尊敬的打招呼:“二奶奶好!”   “继续做事。”朱璃大大方方的挥手让他们继续。   这些工人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试验品,是不能用的。朱璃知道,真正烧瓷需要用到高岭土,只有高岭土制作的坯胎才是瓷器的基础,才可以放进窑洞去烧。   明革已经离开家三天了,他和周公子去了梁县。朱璃听丈夫说,只有梁县才有能烧瓷的高岭土。   原来郎君是为了高岭土才刻意结识的周公子。想到这里,朱璃顿时对明革佩服非凡。她一开始根本不知道明革干嘛对瘦竹竿这么好,自己写的诗白给他拿去扬名,还一分钱不要。   现在朱璃彻底明白了,原来丈夫不是不要钱,而是他图谋更大更多。   就在朱璃视察工坊的时候,突然外面一阵嘈杂:“明公子回来了,明公子回来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丢下手里的活跑了出去。他们早就将明革当作了心中的依靠,当作所有人的主心骨,几天没见明公子,这些人心里都有点惶恐。现在听到明革回来,不管手里做着什么都立刻丢下去见公子。   只有看到明革高大的身影这些人才能安心。   朱璃跟着跑了出来。来到河边,就见明革正在高处指挥工人卸货。   这一次他去了三天,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汝瓷专用矿石。他指挥着周公子家的家丁挖了整整一天,装满了一条船,这才紧赶慢赶的赶了回来。   朱璃来到明革身边,心疼的**他的脸:“哥哥,你都累瘦了。”   “璃儿,这下我彻底有把握了。”明革没有在意自己胖瘦,他兴奋的指着一筐筐矿石说道:“瞧见没有,咱们就要用这一筐筐的石头,改变这个世界。”   这一刻,他仿佛被瓷姑娘附体,另一个时空关于烧瓷的一切技能如黄河之水自天上而来,填满了他的脑海。   这知识多的,都快荡漾出来了。   第二天,他早早的起了床,吃过早饭之后,他将鲁木匠等几个高级管理人员叫了过来。   “老鲁,”明革习惯了后世的称呼,在工地上叫这帮老师傅都带个老字,不管鲁木匠习惯不习惯,反正明革自己很喜欢:“诸位,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要正式开始生产瓷器了。”   “明公子但请吩咐。”鲁木匠等人一个个眼中有光。他们跟着明革久了,渐渐的习惯了明革的许多不能相信的做派。   不说他主动将大家的家人接过来安排过冬,就说他对各位在技术上不藏私,就让这些人十万分惊讶。   这时候的工匠每一个都对徒弟藏着掖着一点自己的独门技术,生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然而到了明革这里就不同了。他根本就没有藏私的概念。在鲁木匠眼里,明革的盖房子做木工技术比他还要强的多,尤其是明公子画的那种图纸,一旦鲁木匠看懂了之后,顿时觉得自己技术突飞猛进发展。   可是这一切明革一分钱没要他的,还生怕他不会一直反复的教他。   这样的人,鲁木匠从来都没见过。而且不只是他一个人从明革这里受益,几乎工地上的每一个工匠都能从明革身上学到很多技术。谁让明革本科是个标准的土木狗呢。   修桥铺路画图纸,那是他的本行。   正因为有强大的专业功底,他才能在这个时候不凭借任何后世的器材将一个先进的瓷器复合体建设成功。   如今到了真正开始烧瓷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跃跃欲试。他们都知道明公子要做瓷器,这可是真正的技术活,放在这个时空,那真是只有五姓七望的家族才掌握这样的匠人和技术。   之前他们早就将窑烘好了,就等真正开工,现在马上就要真正开始做瓷器,明公子还是叫自己跟他一起做,这说明公子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这可是核心技能,看一眼死了都值得呀。   他们一个个站的笔挺,等候明革的安排。   明革胸有成竹,他早就将工人分成几个小组,有碎矿的,有制坯的,有烧窑的等等,根据这么多日明革对他们的了解,明革尽量做到知人善任,用其所长。   明宅之内所有人都投入到这项伟大的制作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带着快乐在工作,即便是寒风凛冽也无法熄灭他们的工作热情。   福善坊里面怪异的景象完全被祖长桑观察在眼里。他连续来过两次,总算弄明白这块土地上发生了什么。   原来明郎君跑到这地方做了一个窑。他是要烧什么呢?这点祖长桑还不知道。但是他挺佩服明革的。   因为明革很聪明的没有碰风油精的制作。这一块已经完全被郑家把持住了,不论是谁要插手,都要面对郑家无情的打击。哪怕明革是风油精的发明人也不行。   郑家既然在做了,就不允许别人做。除非对方也是五姓七望之人,有和郑家叫板的实力。   看到明革没有做风油精,祖长桑松了一口气。他对明革的感觉很好,这个小郎君不卑不亢,很懂得进退。只是他也许太骄傲了,竟然拒绝了荥阳郑氏的招揽。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呀!   祖长桑是来看这块地皮的,现在他知道永嘉公主为什么不卖地了。显然她将地卖给了明郎君。真是奇怪。明革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他最开始认识明革的时候,明革还是个奴隶,一无所有。还是百戏团把他从乐寿主人家偷了出来。然而这才多久呀,他怎么就能买得起这么大一块地皮,还买了一套房子。   真是太奇怪了。   他观察了两天,才将情报汇报给了郑三郎。   郑三郎也是一愣。明革虽然是个人才,不但会写诗还会做风油精,但是荥阳郑氏家里什么样的人才没有?郑倡并不觉得明革有多重要。   此时的五姓七望可以看成后世的跨国公司,巨大无比,雄霸天下。他们内部有无数人才,所以在郑三郎眼里,明革虽然出色却也不值得自己去求他加入郑家。天底下还有荥阳郑氏要求的人吗?笑话!从来都是别人来求荥阳郑氏,这规矩不能改!这是荥阳郑氏的体面和骄傲。   邀请一次不成,郑三郎绝不会再邀请第二次。那太丢郑家的脸面。   真是没想到呀,这个小郎君又跑回了洛阳。当时公孙玉音安排他去荥阳,还派了两个郑家的家丁护送。如今家丁没了,明革反而回了洛阳。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郑三郎也懒得去想。   不过吗,明革弄了一个窑,还买了公主的地,这让郑三郎难得的起了好奇心。   他对祖长桑问道:“公孙大家回来了没有?”   “前天才回来。”   “好,你去让公孙大家走一趟,去摸摸那家伙的底,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明白。”祖长桑点头要去执行命令。这时候郑倡又叫住他。   “长桑,你觉得那个窑是烧炭的还是烧瓷的?”   “要我看来好像不是烧炭的窑,应该是烧瓷的,只是那个窑的样子和咱们家的瓷窑不一样。”   “噢?这小子看来要抢瓷器行的生意。哼,真是做梦。得罪了我郑家,还敢做瓷器生意。我到要看看他是怎么死的!你去吧。”   祖长桑转身离开。此时他的心中有点百味陈杂。虽然他身为郑家的家奴,一身荣华富贵都在郑家,然而他却对郑家,尤其是郑三郎的种种做法并不认可。   眼下明郎君只是要做个瓷器就被他提前打死了,这真让祖长桑有点为明革悲哀。   唉,这个天下,终究是五姓七望的天下呀! 第50章 公孙玉音来访   手里的钱一天比一天少,朱璃长长的叹了口气——荷包里就剩下最后一锭金子了。   她望了望眼前小心翼翼等待吩咐的大丫鬟袭人,万般不舍得把那一锭金子拿出来递了过去。   现在不算明革家里人和三十六个在编的工匠,朱璃要养一百零八口人。他们都是工匠的家人,老的老小的小,完全没法做事,所以唐虎的管家唐山拒绝为这些人花钱买粮食。   总要活下去,总能活下去!朱璃使劲攥了攥拳头,努力为自己打气。   她一万分相信自己的丈夫。这一阵子明革吃住都在窑厂那边,虽然就隔着一个院子门,他都没时间回来。   第一批瓷器已经进了窑开始烧,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如果一旦失败,他们没人敢想象那个结果……   “晴雯,跟我去厂里看看。”朱璃不知不觉习惯了明革的很多语言风格,出了内院就是厂子。   她正要出门,就见丫鬟麝月进来报告:“二奶奶,有客人来了。”   “谁?”   “她说是如梦楼的公孙玉音。”   “是她!”朱璃眉毛一挑,怒上心来。公孙玉音可是朱璃仇人排行榜名列前茅的人物,自己胸口的伤就是被她打的。当时朱璃身受重伤,差点被妙善尼姑弄死。   真是冤家路窄,自己没去找她算账,她到敢登自己的门。   “让她进来。”   朱璃也不去工厂, 就要坐镇老窝会一会这个死对头。   公孙玉音只带着丫鬟小红两个人,轻车简从来到了福善坊。出了温柔坊就是福善坊,两家其实是隔壁,离的很近。甚至在如梦楼的二层还可以看到明革家高大的水塔。   总算这个时空的木匠天然具有艺术感,所以水塔的外立面修的和小楼一样,一点不显得突兀,和环境很融洽。   但是那么小一个楼肯定是不能住人的,公孙玉音早就想弄明白明革宅子里面的一切,然而她之前不在洛阳,现在回来之后又故意等了一段时间才决定过来。   为什么要押后呢?因为公孙玉音一直在算账。她知道明革离开自己的时候身上有多少财产,而朱璃的身份她也调查清楚了,早早就被赶出家门的吴郡朱氏的二姑娘。   这样算来,这一对小夫妻所有钱财就是那十几锭金子,即便朱璃还有点私房钱也不会太多,现在算算,他们这么大量的买高价粮食,应该也消耗没了。   这时候出面,公孙玉音才能带着最大的优势。   她穿过大门,好奇的看着那个高高的水塔。水车不知疲倦的将水从洛水中卷起,送到了水塔上。一根陶瓷管子延伸出来,这下公孙玉音知道这个二楼是干什么用的啦。   她心里不免大大赞许一番。明郎君的奇技淫巧真是让她叹为观止,就是用水这一项,都被他建造的如此巧妙。   等她进了客厅, 更是一下子失神了片刻。   这个房间内的布局已经完全脱离了本时空的模式,如果再加一台电视两盏电灯,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的客厅。   公孙玉音的如梦楼是洛阳城中家具最时尚,布置最奢华的所在,然而比起朱璃的客厅,公孙玉音突然感觉有点自惭形秽。这一切怎么看都比自己的房间要强的多呀。   尤其当她坐在椅子上,身体自然向后靠过去,立刻有一种久违的放松感传遍全身。比起跪坐在地的拘束感,现在真是彻底的舒适。   “公孙小娘,你来我家干什么?”朱璃坐在椅子上,一副大马金刀的威风。她也没跟公孙小娘子客气:“莫非上次伤的我还不够,你要再来一次?”   “朱璃,我伤了你吗?什么时候?”公孙玉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伤了她,一时很有点莫名其妙。   “你在乐寿偷了我丈夫跑,我追过来你还给我一箭。”   “原来是你!”公孙玉音这时候明白自己伤了的小胡子竟然是朱璃假扮的。这可真是……   “你来我家,是不是要我也给你一箭?一报还一报。”   “朱璃,当时我不知道明郎君是你丈夫,他后来和我在一起时候,也从来没说过他成亲了。那时候他说他还是单身未婚。如果你硬说我偷了你丈夫,这却有点强词夺理了。”   “哼,那你今日来我家干什么?给我道歉?”   “朱璃,我没有这个意思。不过我到是想帮你一个忙。”   “帮我忙?什么忙?我有什么要你帮的吗?”朱璃抬手指着这间屋里全新的摆设:“公孙小娘,你看我这桌子,我这椅子,我这里的一切一切,还有我外面的厂子,我是需要你帮的样子吗?”   公孙玉音望着朱璃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你这小娘,笑什么笑。哼,别以为你抢了我家的风油精就觉得了不得啦,我丈夫根本看不上那些,是让你随便去玩的。”   “噢,那明郎君又做了什么好东西,能不能给我看看呢?”   “早晚你会看到,你且说说,你来干嘛?”   “朱娘子,我说了我来帮你。”   “帮我什么?”   “粮食。”公孙玉音胸有成竹的说道:“朱娘子,你这里的工人和家眷算起来也有一百多人吧。他们每日的吃食是一笔大开销。就算你能买来牲口杀了吃肉,可这需要大量的钱。我看明郎君现在还什么都没做出来,而每天的花销却必不可少,所以朱娘子你的荷包里面……”   “这就不劳你挂牵,我有的是钱。”朱璃心中一惊,不知道这女人怎么对自己情况知道的这么清楚。   “噢,是吗。那到是我多心了。本来想帮一下明郎君的。”   “哼!你以为我郎君会信你?上次如果不是我救了郎君,他都被你骗进荥阳了。”   “果然是你杀了郑家家丁!”公孙玉音总算弄明白了过去的一切。她一直想不通怎么明革没有去到荥阳,今天才有了答案。   “你说我杀人就杀人?哼!”朱璃当然不认。   “朱小娘,你别以为你有点钱,就可以买牲口做粮食养活这些人。你知道不知道,如今的洛阳,一切都在五姓七望掌握之下。如果不是我们默许你买牲口,你以为你买的到牲口吗?”   “你在吓唬我?”   “朱小娘,你为什么将奴想的这么坏呢?奴是过来帮你的。”公孙玉音展颜一笑:“之前咱们是不知者不怪,我打伤了你,也不是有心的。姐姐赔礼了。”   “哈哈,这倒不必!”朱璃一点不领情:“朱璃学艺不精,上次败在你手下也是应该的。不过以后可说不准。我吴郡朱氏家传绝学也不是摆设。”   “奴对宝蕴仙姑十分佩服。”现在公孙玉音已经从师门那里清楚了吴郡朱氏的情况,知道朱璃的大姐道行非常高,是她都比不上的。   “我大姐比我大两岁,也就是说我两年后就有大姐的本领,到时候我再登门请教。”朱璃是绝不认输的。   “朱小娘,你看我是带着诚意来的。咱们俩之间有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深仇大恨,我对明郎君的才华更是甚为佩服。这次来,我希望能帮助你们夫妻。”   “我们不需要你帮忙。”   “不,朱小娘,你需要我的帮忙。”公孙玉音望了望窗外,远处有工人的家眷在做着力所能及的杂务:“如果没有五姓七望点头,你一头牲口都买不到。没有粮食,没有牲口,这么多人怎么活?”   “你在威胁我?”朱璃怒了。   “岂敢。朱小娘,我不是在威胁你,我只是转述郑三郎的意思。他希望明郎君不论做出什么东西,郑家占六成。”   “噢,那你们给出什么?”   “粮食。”公孙玉音自信的说道:“米,面,肉,盐,菜,要多少有多少。朱小娘,你是吴郡朱氏的姑娘,以你的眼光,当知道今天的洛阳是谁说了算。如果郑家不点头,你怎么能一次次买到牲口和粮食呢?”   “你们!”朱璃火大了。她想挣回主动,然而却一时无能为力,因为她知道公孙这小娘皮说的都是真的。   现在的洛阳就在郑家卢家等几大家族控制之下。他们利用目前危机的局势,囤积了大量粮食,盐,然后用这些救命的物资趁机夺取了洛阳百姓仅有的一点财物。   就如工厂里面的鲁木匠一家,半年前他还衣食不愁,家里有粮有钱还有地,如今他除了还剩一家老小,几乎没了立锥之地。钱粮更不用说了。   如果不是遇到明革,鲁木匠一家早就散了。死得死,卖的卖,根本不成一个家。   洛阳城处处如此,郑家卢家控制着一切还真不是假的。以明革和朱璃两个白丁的身份地位,如果没有得到郑家的默许,他们还真是有钱也买不到东西。   郑倡一直在默默看着明革做事,眼见着他做的七七八八了,就派公孙玉音过来摘桃子。   他不屑于亲自来见明革。明革拒绝了一次郑家,郑三郎认为他过于自大,认识不清楚自己的地位。今天他就是要公孙玉音来让明革知道知道,什么叫五姓七望,什么叫荥阳郑氏!   没有郑三郎的点头,明革连一粒米半只羊都买不到!   公孙玉音也是算准了明革马上就要没钱了,才准时出现。   “朱小娘,”公孙玉音靠近了朱璃一点,然后用极温柔的声音说道:“妹妹,听姐姐一句话,你们斗不过郑家。奴和明郎君接触时间不长,然而奴却十分佩服明郎君。奴不忍心他一身本领被埋没,所以奴是真心想让你们夫妻接受郑家开出的条件。”   说到这里,公孙玉音压低声音:“妹妹,如今洛阳城里盯着明郎君的可不只是郑家一家。只是明郎君之前是郑家的人,所以他们不敢碰明郎君。如果你们不接受郑三郎的条件,那么别说郑家动手,只要郑家说出明郎君不是郑家客卿,你想一下,你们两口子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啊。你们俩能对付得了五姓七望吗?”   “哼!”朱璃知道公孙玉音说的都是事实,然而她心里担心嘴上却绝不会倒架:“五姓七望吗,很厉害吗,公孙小娘,你莫非忘了我的姓。姑娘姓朱,吴郡朱氏并不差于五姓七望。”   “唉,妹妹啊,到这时候你还骗姐姐做什么。如果你还是朱家的姑娘,又怎么能和明郎君成亲?你父母会把二女儿嫁给一个寒门子弟吗?”   “你……”朱璃再次变色。这小娘皮厉害,说的老娘都快没词了。   “姐姐是为你好啊。当然,姐姐也是佩服明郎君才气无双。”公孙玉音坐直了身子,一瞬间进入了自我的状态,她一字一句的念道:“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你……”朱璃没想到明革为自己过生日时候写的长短句公孙玉音都知道。   “妹妹,郑家远远比你想的强大。姐姐不但知道这首词,而且还知道明郎君为你做的生日蛋糕。”说着话,公孙玉音拍了拍手。   她的丫鬟小红马上将食盒放在桌子上。   公孙玉音亲手打开食盒,里面竟然是一块精美的奶油蛋糕。朱璃顿时呆住了。   “妹妹,姐姐没骗你吧。明郎君在食肆弄出来的这个奶油蛋糕,姐姐第二天就从食肆的厨师那里得到了制作方法。来尝尝,姐姐的手艺不次于明郎君吧。”   此时奶油蛋糕已经成为了如梦楼的招牌小吃,为如梦楼带来的大量的钱财。   只不过明革不去青楼,朱璃更是不去,所以他们一点不知道郑家已经再次剽窃了明革的创造。   朱璃额头有点冒汗。她这时候突然明白公孙玉音的意思了。   她这是代表郑家来通知自己,郑家不但随时能掐断工厂的粮食供应,还随时能偷走明革的技术创造。正如风油精一样,郑家不就靠这个赚的盆满钵满吗!   “妹妹,你要相信姐姐。郑家给出四成已经是对明郎君最大的尊重了。如果他们不尊重明郎君……”   “如果他们不尊重我,难道还敢杀了我不成?”就在这时,明革突然走了进来。   “啊,明郎君,你回来了。”公孙玉音顿时有点尴尬。   “公孙大家,看来你是代表郑家来做说客是吗?”   这话让公孙玉音左右为难。她不想承认,却又没法否认。   “就是,她说郑家要咱们六成股份,如果不给,他们就不卖给咱们粮食,连牲口,盐,都不卖给咱们。”朱璃看到明革顿时找到了主心骨,于是叭叭叭将玉音的来意一句话讲清楚。   “六成啊,呵呵,”明革指节屈起,轻轻敲了敲桌子:“公孙大家,你替我转告郑家,我这个厂子可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我只是替人做事。”   “谁?”   “难道你不知道?不会吧!”明个指着外面说道:“即便你们不知道我是为谁做事,可是外面这块地你们总知道是谁的吧。洛阳城这半年以来,五姓七望买了多少房子和地,公孙大家不会不清楚吧。我想郑三郎一定知道这块地是谁的。”   “你为永嘉公主做事?”公孙玉音恍然大悟。   她仔细分析了明革最近的所作所为,别的方面尚可理解,唯独她不能解释明革为什么倾心结交周南郭。   这家伙什么本事都没有,怎么就和明革成了好朋友。可是到了现在公孙玉音想明白了。原来明革是要通过周南郭结识永嘉公主。   可是玉音还是不明白一点,你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通过那个傻大个呢,就凭你一表人才,如果你亲自出马行卷,何愁公主不接受?   然而公孙玉音马上又想明白了。正是因为明革绕了一个圈子,所以很巧妙的隐藏了自己的背景,让郑三郎和自己都以为他背后没有强大的靠山。如果当时他明着投靠到永嘉公主麾下,也许郑家当时就对付他了。   真是个狡猾的东西!竟然连奴都骗过去了!   “不错,永嘉公主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郑家找我要股份,那是求错人了。”   “是吗?好吧,那奴告辞了。”   公孙玉音起身就走,等打了门口时候,她回头嫣然一笑:“明郎君,你文文弱弱的好像小鸡一样,可不要学人家打打杀杀噢。你要是受伤了,奴会心疼的。”   “公孙,你什么意思!”朱璃哪容得下她在自己眼前嚣张。即便打不过你,也要气势压倒你。   再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公孙玉音对明革微微一笑,又对朱璃挑了挑眉毛,转身潇洒的离去,只丢下一肚子郁闷的朱璃待在当下。 第51章 郑三郎的手段   郑家的报复是直接的。袭人今天就空手从市场上回来了。   没有郑三郎的允许,没有任何人敢做明家的生意,哪怕是用金子这样的硬通货买都不行。   买不到牲口,也买不到粮食,朱璃火气蹭蹭的向上冒。明革将后勤都交给了她,可是她却在最关键时刻让整个厂子断粮了。明革说了,再过两天这一批瓷器就要出窑,现在正是最要紧的时候,工人们不能没饭吃啊。   三十六拜都拜过了,就差这一个揖没作,朱璃绝不能让丈夫的事业毁在一口吃食上。   “袭人,仓库里还有多少口粮?”   “回二奶奶,今天的还够,明天就没了。”因为他们主要是买牲口,所以没那么多存货。   “一天!”这时间真的有点不够呀。朱璃知道这群工人的心态,这时候他们都将明革看作依靠,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爆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将平日里要半年才能做完的事情一个多月就完成了。   如果他们知道马上就要没粮食,他们的心态就会变化,丈夫的厂子就要受影响,朱璃绝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   “报二奶奶,永嘉公主来访。”这时候麝月来报。   “她来了,太好了,快请!”永嘉公主最近每天都来看朱璃。这间乡野宅院对永嘉公主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仿佛是一处江上的漩涡,让永嘉公主这条漂泊的小船牢牢陷入进去。   “姐姐,这次你看看我做的奶油蛋糕。”永嘉公主从朱璃这里学会了做奶油蛋糕,如今也算出师了。   宫女将食盒放在桌上,公主亲自拿刀为朱璃切了一块,放在瓷盘上端给了这个新认下的姐姐。   “喔,不错,味道很正。”朱璃心不在焉的尝了两口,随意的称赞了两句。   永嘉公主看出了她的走神,连忙关心的问道:“姐姐,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看你心情不太好。是不是窑里有什么问题?”   “窑里到没有问题,问题在窑外面。”   “什么问题?”   “妹妹既然问起,姐姐就直说了。郑家三郎看上了我的产业,刚才派公孙玉音过来,张口就要六成股份。”   “啊!他们敢明抢啊!”永嘉公主都被惊呆了:“姐姐你答应了?”   “你这傻妹妹,怎么看姐姐的?我能被郑家吓住吗?”朱璃坚决的说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姐姐虽然不是大丈夫,可是姐姐的郎君可是大丈夫。明郎君直接就拒绝了。”   “这可太好了。”永嘉公主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明革答应给郑家六成股份,这厂子就乱套了!那样自己还能剩下多少?是坚持一成九不能少呢还是变得就剩下一点点?   “好什么好!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洛阳城都在五姓七望控制之下吗?今天姐姐去买粮食,一粒米一只羊都没买到。”   “啊,这……”   “这什么这,妹妹你要有粮食就卖姐姐点。”   “这个……”粮食吗,皇宫里面是有点,但是这不是永嘉公主能做主的。   “为难是吗?”朱璃到不是不懂事的人,她知道永嘉公主在这方面不可能有权利,不过没关系,她还有计划:“妹妹,你别动皇城里面的粮食,你用你的名义去市场上买粮食,买牲口,不论多高价格你先买了,然后给姐姐用两天。郎君说了,再过两天新瓷就出窑了。到时候我看谁还敢不求我!”   “姐姐,这新瓷有那么好吗?”永嘉公主不忙买粮食,她先要确定新瓷到底有多好。   “当然好!”朱璃这时候对永嘉完全敞开了忽悠:“你看洛阳最近的神水风油精,别看是他郑家做的,但是不论方子还是方法,都是你姐夫的。他们给抢了过去。”   “啊,风油精是明郎君做的呀?”   “不只呢。”朱璃走到一个五屉柜旁,拉开抽屉取出一个瓷瓶:“这是凝玉膏,是你姐夫做的神药,专治跌打损伤,有奇效。”   “哎呀,那这个东西怎么不做出来?”公主小脸上满是羡慕。   “因为郎君说了,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就要出炉的新瓷。郎君说了,新瓷一出,全天下所有的瓷器都得扔垃圾堆里面去。五姓七望那些士族把持的瓷业,会被新瓷秋风扫落叶一般吹的没有立足之地。现在妹妹你明白了吧,为什么郑家要抢股份,为什么郎君坚决拒绝。这样的好东西,绝不能给别人,只能属于咱们姐妹。”   “对!”永嘉公主被朱璃说的热血沸腾,她立刻离开了明革的家,马上去市场买粮食。   只要熬过这两三天,等到明革的新瓷一做成,自己可就有的是钱!这份账公主算的还是很清楚的。   然而她算的清,郑家也不是不会算账。既然明革直接说了公主是窑洞的真正主人,郑三郎怎么可能不防备这一手呢。   永嘉公主亲自出面都没有买到一粒米!   她不敢相信的将洛阳城里所有粮食店铺和牲**易棚都逛了一个遍,到最后一分钱也没花出去,人家就不卖给她!   如此惨痛的失败让永嘉公主再次深刻的认识清楚了当前形势。别看她是杨广的女儿,是皇室公主,然而在洛阳城里,在五姓七望眼前,她什么都不是。   小公主垂头丧气的回到了明家。不等她开口,朱璃已经说话了:“妹妹,没买到粮食吧?”   “没有。他们没人卖给我。”公主都快哭了。   “不怕。放心,有姐姐呢。”朱璃抓过公主的手拿在手里轻拍着安慰:“现在咱们虽然没粮食,却有肉了。”   “啊?姐姐买到牲口了?”   “哼,他们连你都不卖,又怎么会卖给我。”   “那姐姐你……”   “周公子派人赶来了一批牲口,有十几头驴,几十头羊,还有两只骆驼,足够我们撑下去没问题。”   “啊,是周公子!”这下永嘉公主顿时对周南郭另眼相看。   她自从发现周公子的所有文采全是明革给他的之后,对周南郭的印象一落千丈。这个人简直是不知所谓,怎么可以明目张胆的骗自己呢。不用问,什么退瓦岗之计也肯定是明郎君告诉他的。   永嘉公主本来不怎么理睬周公子了,可是万万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周公子真是解决了大问题。   她一时有点羞愧。自己身为公主,还拿了那么多股份,却一点不能为明郎君分忧,反倒是周公子,只要了那么一点点股份,而且烧瓷的土还都是他家的土,他却一点无所谓的全力帮助明革。   这真是个好人!公主在心里刷刷刷的给周南郭发了一叠好人卡。   此时的洛阳城的确如此奇怪。瓦岗军控制了水道,也控制了三个方向,不允许运粮食进去,但是他们却允许生意人来往做生意。   周公子就是借助这个漏洞,派人赶着牲口进了洛阳。   这其实并不是漏洞,因为一般的生意人进了洛阳,也要听五姓七望的吩咐。正如永嘉和朱璃都买不到粮食和牲口一样,一般商人是不敢买给她们的。   然而周公子却完全不把五姓七望放在眼里。汝南周氏的传承比五姓七望一点不短,甚至还更漫长一点。比祖宗他不虚。   现在周家虽然比不过五姓七望,可周公子天赋异禀,就是二百五性格。管你五姓七望还是八姓九望,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要给明革牲口,你管的了我?   粮食问题就这样被周公子解决了。   这么多大牲口入了圈,所有人的心都安定了下来。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安心做事,不用担心断粮了。   目前洛阳的情况,实际上每个工人都清楚。像鲁木匠这样的老工匠,怎么能不了解那些门阀士族的做派呢?那天公孙玉音过来时候,他就已经一脸沉重了。   他知道这女人来意味着什么,他就怕明郎君屈服。因为一旦明郎君将这个窑交出去,那就意味着自己和这些工人全部失业。   郑家是不会将这么高级的东西放在外面的,他们会让自己的工匠接替一切。   所有工人都和鲁木匠一样的提心吊胆,直到他们从晴雯那里收到确切消息,明郎君赶走了郑家的人!   这让他们从心底里的感激明革,也让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工作,非如此怎么对得起明郎君。   他们知道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但是他们每个人都发誓要和明郎君共生死。如今看到大量的牲畜入圈,工人们的心更加踏实下来,同时也要玩命的将这一窑的瓷烧到最好。   鲁木匠的层次还是太低了,他只是个普通的洛阳百姓,一个小小的工匠。他根本不知道五姓七望是如何行事的。   不卖给明革牲畜和粮食只是小小的一步,这一步如果不管用,那后面的招数有的是。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在洛阳城里,郑三郎不觉得谁能挡自己的路。   第二天,鲁木匠等人正在工作的时候,突然一群壮汉手持棍棒闯了进来。为首的一个正是祖长桑。   “把你们主事的叫出来。”祖长桑暂时拦住了要砸要抢的手下。   他和明革毕竟有一些渊源,而且他很欣赏明革,所以在开打之前,他想先和明革谈谈。   “主事的?我就是主事的,有什么事和我谈吧。”这时候鲁木匠走了出来。他不能让明公子面对这帮恶徒。要死也是我先死。   鲁木匠手持一把斧子,挡在了祖长桑眼前。   厂子里的工人坚定的站在鲁木匠身后,将这帮土匪挡在外面,不让他们更加进入厂区。这里不但是他们的家,再向后一点就是明革夫妇的家,他们绝对不允许这帮人伤到公子夫人半点。   “你?”祖长桑上下打量着鲁木匠,心中十分的奇怪。鲁木匠这个人他曾经了解过,不过是个工匠而已。   在祖长桑的常识中,自己这样的郑家高级打手出面,这帮工匠早都躲得远远的。他们也不是当事人,郑家也不会找他们麻烦,他们犯不着为主家卖命。   然而现在发生的一切却让祖长桑大开眼界。这帮工人竟然为了明革卖命,不顾生死的挡住了自己的路。   这很稀奇!难道你们觉得荥阳郑氏是吃素的吗?   别说就是你们这几十个工人,就是皇宫内院,如果郑三郎真的想要进去,那是谁也挡不住的。   五姓七望能在这个时代被所有人仰望,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才名,那是虚的,真正能让五姓七望被世人看重的,是因为他们强大的实力。   粮食,武器,人口,这才是他们的实力所在。虽然朝廷规定,民间不允许私自打造盔甲,然而五姓七望哪里会在乎朝堂的法令。   不说别人,就说现在已经攻下了长安的唐国公李渊,如果他家不私下打造盔甲,他哪里能武装那么多带甲之士!   荥阳郑氏一样如此。他们正是有粮食,有武器,有盔甲,还有训练有素的人口,才能横行于天下——起码在洛阳能横行。   小小的几十个工匠竟然想阻挡郑三郎的意志,真是找死啊。   “滚开,你这个杂碎!”祖长桑对于明革还有三分欣赏,可是一个老工匠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连蝼蚁都不如。   他挥起**狠狠的抡了下去! 第52章 朱三娘子的厉害   祖长桑是郑三郎手下头号打手。从他一个人就可以带着百戏团到处演出就可以看出此人的本领。   他不但能统领一只军队,更是有着强大的个人武力。如果他从军的话,起码能带一千个士兵。在祖长桑面前,鲁木匠简直就是木头人。   木头人拿个斧子有什么用?祖长桑完全就当斧子不存在一样。他这一棍子抡起来又快又狠,只要这一下打在鲁木匠脑袋上,当时就得砸的鲁木匠死在当场。   没有人想到祖长桑这么狠毒,说动手就动手。   鲁木匠身后的徒弟都来不及上前保护师父,眼见着祖长桑的**就要打到鲁木匠脑袋上,就听有人大喝一声:“住手!”   说着话,一道银光闪过,祖长桑的手中碗口粗的**突然从中断裂,这一棍子轮空了,鲁木匠逃过一劫。   是谁救了鲁木匠?所有人都扭头望过去,就见朱璃满面怒气的走了过来。   “是你弄断了我的**?”祖长桑没想到朱璃有这个本事。她到底怎么做到的呢?看这小娘子手里什么都没拿,而且**断的时候,祖长桑也没看清是什么兵器。这真是怪异。   “祖长桑,这洛阳城里可还有杨家人,难道现在就是郑家人说话了吗?”朱璃走到了工人身前,将鲁木匠等人护在了身后。   这一刻,她好像一只骄傲的母鸡护住了一群小鸡崽。   “明夫人,洛阳姓什么是你能管的了的吗?”祖长桑却不上朱璃言语的当,他这样的老油条不会被人抓住小**:“我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坏了规矩。”   “什么规矩?”   “洛阳城里牲口行的规矩。谁敢不经行会会首同意,就私下将大量牲口买卖?”   朱璃知道这是说的周公子那批牲口。如今做生意,哪一行都有一个行业协会,有会首来统一各家意见,维护行业秩序。会首的话是很有分量的,   这也是郑家一句话就能让城里人都不跟明革做生意的原因。各个行业的会首都是五姓七望的人。   周公子将大量牲口送进洛阳城给了明革,这就坏了行业规矩。但是朱璃哪能被祖长桑问住,她一开口就将对方堵了回去:“周公子是我郎君的好朋友,这些牲口不是周公子卖给我郎君的,而是送给我郎君的。难道朋友之间送东西还要经过会首同意吗?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女人,我到要让你见识见识荥阳郑氏的厉害。”祖长桑也不和朱璃多废话,他这一次丢了半截**,而是将随身的佩剑抽了出来。   刚才朱璃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弄折了他的**,让祖长桑对这个女人多少产生出一点忌惮。   他如今不敢托大,而是将真正的武器拿了出来,同时他大喝一声:“兄弟们,给我砸!”   “我看谁敢动!”朱璃也怒了。她退后一步,手中突然银光一闪,一片寒光撒向前方。   这可是朱璃压箱底的手段。   如今天下道家修炼分为两个大的方向,一家以丹道为主,讲究以鼎炼药成丹,以证明大道。另一派以符箓为主,他们不炼丹,但是画符。   吴郡朱氏两派兼修,但是更偏重符箓。   朱璃逃家的时候不但偷了她大哥的青阳盾,还偷了好多朱家的符箓。她之前和公孙玉音对阵,还有刚才弄断了祖长桑的棍子救了鲁木匠,都是使用了符箓。   这是朱家炼制的最入门符箓:七真符。符箓平时只是一张纸,然而一旦利用起来,这一张七真符就会变为世界上最锋利的飞刀,自动飞出去取人性命。   在乐寿偷明革时候,朱璃就用了七真符偷袭公孙玉音,结果没有得手。这一次她对祖长桑使用七真符就一击得手。只不过她现在也不想和郑家完全撕破脸面,毕竟郑家是庞然大物,他们只是小不点,朱璃也要给对方留一线脸面,因此只是弄断了祖长桑手中的棍子,救了鲁木匠一命。   然而祖长桑根本不领情,反倒吩咐手下彻底开始打砸抢,这下朱璃真怒了。   她**洒出了全部的七真符,每一道符都化成一把明晃晃的飞刀,直取郑家众人的咽喉。   这一次祖长桑看的清楚,原来朱璃是个修道之人。只有修道之人才能用出这样的法宝。   不过这点把戏在祖长桑眼里也不过尔尔。他一刀挥出,就将飞刀砍落。   朱璃剩下的飞刀分取祖长桑的手下,然而就在飞刀即将伤人的时候,突然一串密集的弓弦声响起,那一枚枚飞刀凌空被击落,然后化为无形消失不见。   “是谁破我法术!”朱璃大喝。   “妹妹,是姐姐我呀。”公孙玉音手握玉衡弓从一棵大树后面闪身出来:“妹妹,郑三郎觉得这些工人没有什么用处,他们也不应该住在这里。这里的一切都应该搬到荥阳,所以,你还是认命吧。”   听到公孙玉音这么一说,不等朱璃发话,工人们全急眼了。你真是不给我们活路呀。马上就是寒冬时节,没有了明公子给的这一处房子,许多人根本就熬不过这个冬天,老人孩子都得冻死。   早晚是个死,我跟你们郑家拼了!   鲁木匠大喝一声:“兄弟们,跟我冲,打死郑家的狗腿子!”   所有工人挥着斧子扁担就冲了上去。   “给我打!”祖长桑更是不含糊。他带着的都是郑家精锐打手,平日里训练有素,打起人来一个当三个,而且他们都拿着武器,这时候已经全掏了出来。这些人怎么会怕一群工匠。   他们不但武力高,人数还要多于工人们。   此时朱璃已经用完了所有底牌,她连符箓都没有一张,可是这时候的朱璃彻底被激怒了,她随手抢过一把斧头,一马当先就冲了上去。   两团人马之间只有一步之遥,福善坊内马上就要流血漂橹,就在这关键时候,一声轻咤从坊门处传来。   初始听起来还很远,然而转眼声音就到了近前。   所有工人就觉得眼前仿佛有一朵桃花的粉色飘过,然后就听到一片嚎叫声。   鲁木匠定睛一看,就见对面郑家的狗腿子一个个右手全都断了,他们左手托着右手,兵刃掉了一地,甚至就连祖长桑也是如此。   他连忙望向远处的公孙玉音,他知道这个女人比祖长桑地位还高,昨天就是她来的府上。   公孙玉音此时再没有了之前的轻松,她一把将师父新赐予她的三支破军箭全搭在弓弦上,玉衡弓开弓如满月,三支箭疾如流星同时射向了刚出现的强大对手。   那是一个女孩,一身粉色衣服让她翩然如桃花飞舞,然而她手中的金色长枪告诉了公孙玉音,这个女孩是她见过的最厉害的敌人,她连想都不想就将所有的破军箭都射了出去。   要知道当时对付朱璃她连一支都不舍得浪费。如今三支破军箭同时射出,就见那粉衣服女孩手中金枪飞舞,两只破军箭当时就被枪尖打的粉碎。   最后一只破军箭却没有碎,而是掉转了方向,直直奔向公孙玉音杀了回来。   这让她面色大骇。公孙玉音来不及躲避,她只能将玉衡弓横在胸前。   破军箭正打在玉衡弓上,弓弦破裂,弓背直接砸到了公孙玉音的胸口,只砸的她一口鲜血喷出。   这时候众人才看清眼前人。   祖长桑左手托着断掉的右手,退后一步冷冷的问道:“什么人敢阻挡郑三郎办事!”   那姑娘羞涩的一笑:“回去告诉郑三郎,这里是吴郡朱氏的买卖,不容任何人打主意。”   “你是?”   “吴郡朱氏三娘子,朱悦。”   “好!”祖长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现场。   这个小娘子太厉害了,就连公孙大家都不是她的对手,自己这几十号人,在她面前一招之内全部断手,这是什么样的本领!   祖长桑是老江湖,知道现在肯定是讨不了好,再不走没准小命都丢了。   他匆匆带着手下跑了,这时候公孙玉音才缓缓擦掉嘴边的鲜血,对着朱悦说道:“吴郡朱氏的姑娘,果然了不起。之前奴领教过宝蕴仙姑的高明,没想到三妹妹也是如此厉害。”   “唉,你怎么说话呢!”朱璃不干了。怎么夸了大姐夸了小妹,把我略过去了:“公孙你个小娘皮,之前你伤了我,现在小妹替我还了回去,一报还一报,咱们的仇就揭过去了。你回去告诉郑三郎,我的买卖他最好别动坏脑筋,否则的话,我大姐小妹可饶不了他!”   “好的,妹妹,我这就回去转告。”   公孙玉音也转身走了。   朱璃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件事真是幸亏了小妹及时出现,否则自己的一切可就全被郑家毁了。   不过小妹是怎么来的洛阳?她不是应该在江都吗?朱璃正要拉着小妹回屋说话,就听见麝月慌慌张张跑来说道:“二奶奶不好了不好了。”   “屁话!”朱璃大怒。我明明好好的,你咒我死?   “不是二奶奶不好,是明郎君吐血了。”   “啊!”这下把所有人都吓坏了。明革一直没来是因为他正在看着火。现在烧窑到了关键时候,火的温度高低直接影响瓷器的质量,甚至搞不好连瓷器都烧不出来,所以他一直亲自在窑边观察。   哪成想刚才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吐出一口鲜血,这让跟在他身边的麝月吓的差点丢了小命。她可知道明郎君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朱璃匆匆来到明革面前,就见明革刚从地上爬起来,才擦去嘴角的鲜血。   “郎君,你怎么了,你可别吓我,是谁伤了你?”朱璃这时候心里突突跳个不停。关心则乱,此时的明革已经成为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可不能失去这个小和尚。   “我来看看。”朱悦伸出了手,握住了明革的腕子。   吴郡朱氏是道门的一支,道门弟子都有医术。朱璃因为吃喝玩乐所以学艺不精,她不怎么通医术,而朱悦就不然了。朱悦可以说是医术大家,她握着明革的手,一切脉就知道明革胸口受了伤,而且是刚刚受的伤。   这就奇怪了。朱悦的本领十分强大,她战斗的时候,整个福善坊每一寸土地都在她的感知之下,当时可没有敌人能偷袭明革。他是怎么受的伤呢?   “明郎君,你看到是谁打的你吗?”朱悦关心的问。   明革刚才胸口突然遭到重击,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死过去,如今才稍微恢复了一些精力。他哪知道谁打的自己,当时眼前就麝月一个丫鬟,其余人都去前院打仗了。   现在看到朱悦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洛阳,还来了自己的家,明革有点懵逼。不过他马上想起了窑!   这才是最要紧的。他连忙说道:“我没事,现在好了,也许是这几天累的。璃儿,你快带小妹去屋里休息,这里是工厂重地,闲人免进。”   明革的话立刻让朱璃惊醒过来。   对呀,工厂重地,闲人免进!这牌子还挂在门上呢,郎君之前也说过这地方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只有他认可的工人才能进来工作。因为这里是瓷器制作最关键的部门,充满了机密。   小妹和自己再亲,她也不是自己人啊,女生向外,现在朱璃可不是朱家人,她不能让小妹看到自己家的机密。   眼见明革似乎没多大问题了,朱璃立刻牵着朱悦的手把她硬拉到了内院,来到了客厅。   “小妹,你怎么来洛阳了,还这么巧来到姐姐家帮了姐姐的大忙?”朱璃望着妹妹,满面狐疑!她才不信妹妹是恰好来的呢。   “二姐,你怎么还和我这么生分。”朱悦别看刚才威风八面,大杀四方,然而到了朱璃面前就好像小孩一样,一点不敢和姐姐炸刺:“我想姐姐了,来看看你不好吗?再说姐姐这里这么多好东西,还有,你答应我的,让明郎君每天做一首诗给我,可是这么多日子一首都没送过来。”   “你姐夫那不是忙吗!”   “可是我听说明郎君却为姐姐你作了一首: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好呀,你竟然在我这里派了卧底!”朱璃顿时怒了。   “二姐,你这么说可就错了噢,你没来洛阳之前,洛阳可就有咱们朱家的人手。”   “啊,你!”朱璃顿时没话了。 第53章 新的瓷器和新的数值系统   “明公子,您就回去歇歇,这里有我看着就可以了。”   鲁木匠知道明革受伤了,吓得他赶紧过来。明革是他们这群人唯一的希望,没有明公子,这一百多口子不知道有几个能看到明年的太阳,可不敢让明公子出事。   看窑这个事,交给我就行了!鲁木匠要明革快点去休息,最好再请郎中来看看病。怎么好端端就吐血了呢。这不是累的,就是被郑家人气的。   鲁木匠又着急又难过。他觉得是自己没有本事挡住郑家那一群狗腿子,连带这明公子受伤了。幸亏关键时候二奶奶的妹妹赶来了,否则厂子真就被郑家人砸了。   “老鲁,不慌。”明革要他们找地方坐下。   这个车间是整个瓷器生产流水线的核心车间之一,属于涉密车间,能进来的都是明革觉得信的过的工人。   大家连忙席地而坐。   “刚才的事我知道了,没事没事,只要今天他们没拆了咱们的厂子,以后谁都拆不掉。”明革充满信心的说道:“一只鸡,如果没有下蛋,随便都有人想杀了鸡吃肉。但是当这只鸡不但开始下蛋,而且下的是金蛋的时候,如果谁要是想杀这只鸡,大家想一下,别人是不是要揍死他!”   明革浅显的比喻让鲁木匠等人哄堂大笑起来。这也是这些工人愿意围着明革身边转的原因。明公子学问那么大,却总是将高明的道理用他们都懂得的语言讲出来。   单说鲁木匠,他跟着明革工作一个多月以后,不但技术能力突飞猛进,就连各方面见识都提高了不少。现在明革一说起这个比喻,他马上就明白了。   还真是,只要咱们瓷器烧的好,全天下都没有,那么就算荥阳郑氏想来砸咱们的厂子,范阳卢氏还不答应呢。   想明白了这点,鲁木匠等人心里大为安定。他们同时都意识到,关键的关键就在这一座模样奇怪的窑洞里面的瓷器。   这一整窑的瓷器都是明革一个人做的,从做坯胎,到上釉,所有的事都是明革亲力亲为,因为别人也不会啊!   他这些日子吃住都在厂子里,一墙之隔的家他都没有回去过,鲁木匠眼见着明革累的连话都不想多说了。   可一定要做成了呀!要不都对不起明公子这些日子的心血。   “老鲁,放心吧。我这一窑新瓷,一定会成功的。老天爷不敢难为我,他还求我办事呢!”明革笑着拍了拍鲁木匠的肩膀。   鲁木匠没听明白明公子到底说的什么意思,怎么老天爷还求公子办事吗?但是他此时似乎感觉到一股无边的勇气弥漫在他全身,这一刻即便郑家派来千军万马,鲁木匠也敢一个人拿着斧子挡在厂房大门前!   郑家会派来千军万马吗?暂时是没必要。   郑三郎没想到小小一个明革竟然和吴郡朱氏牵扯如此广泛。他知道朱璃是吴郡朱氏的二姑娘,可是早在一年多前,吴郡朱氏就将她除名了。否则她怎么可能和明革成亲。   吴郡朱氏在北方虽然名头不响亮,可是在南方,吴郡朱氏是一等一的士族,朱家的小娘子,最起码也是要配郑倡这样的五姓七望长房子弟。   朱璃嫁给郑倡都算门当户对,她怎么可能嫁给明革这么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寒门子弟呢。他们能结婚唯一原因就是吴郡朱氏不再认朱璃为朱家人。   哪成想事到临头,突然杀出一个三娘子朱悦。朱悦武功道行之高,只杀的祖长桑和公孙玉音大败亏输。按照公孙玉音说的,如果不是朱悦手下留情不想杀人,他们这几十口子早就死了。   这可真是想不到呀!吴郡朱氏的三娘子如此厉害。那怎么他家二娘子就是个废物呢?之前被公孙玉音用空气箭都射伤了。   “公孙大家,吴郡朱氏的三娘子来到了洛阳,还让我郑家吃了这么大一个亏,难道太白山老君观不管吗?每年郑家那么多东西孝敬上去,现在遇到事了……”   “三郎,我师兄正赶来洛阳,也就是这几天的事。等他来了洛阳,他会为郑家主持公道。”   “好,那我耐心等了,且让那小子多活几天。你快去疗伤吧!”   等到公孙玉音离开,郑三郎不禁喃喃自语:“这一次他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好东西呢?难道真的是做瓷器不成?哼,如果你要是做瓷器,那可是白辛苦。洛阳和长安的瓷器行会绝对不允许你这个新人加入。我让你做得出来,卖不出去!”   此时的福善坊明革内宅里,全体人都瞪大了双眼,一个个好像泥塑木雕一般,围着桌子站成一圈,谁都不会说话,谁也错不开眼珠,全都齐刷刷盯着桌子上面的珍宝。   明革的瓷器,终于成功了。   “诸位,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汝瓷!”明革骄傲的为身边人介绍。   除了朱璃朱悦姐妹之外,永嘉公主也恰逢其会。反正她每天都来,总会赶上。只不过这次不同以往,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了全新的精美的汝瓷。   “**瓷?”三个女人齐刷刷脸红了。这瓷器的确好的仿佛天上仙人用品,然而郎君你怎么能起这么个名字呢?这让我们姐妹怎么念的出口啊。   明革还没意识到这点,他依然沉浸在兴奋之中。   千年后都罕见的大宋第一瓷,竟然被自己烧成了。什么叫改变世界?这才叫改变世界。至于整顿乾坤,明革没那个兴趣,他也不知道怎么下手,反倒是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这让他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对,汝瓷。”   明革小心翼翼的拿起一个瓷盘,对着三人讲解道:“你们看啊,这个瓷的釉中含有玛瑙成分,所以色泽青翠华滋,釉汁肥润莹亮,有如堆脂,视如碧玉,扣声如馨,质感甚佳。”   汝瓷放在千年后都是绝世珍宝,更何况现在了。现在根本没有这这样的高温瓷,市面上的瓷器比起朱璃客厅中这几样瓷器,就宛如东施比西施,宛如野草比灵芝,宛如黄铜比黄金,那是样样都比不上呀。   明革手中的瓷盘很薄,似乎吹弹得破,又隐隐有透明的感觉,关键是釉彩上宛如冰裂,一片又一片浑然天成覆盖着整个瓷盘,散发着千年甚至万年古玉一样的光泽。那是一种似青非青,似蓝非蓝的颜色。   “哥哥,这个瓷,这个颜色,奴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朱璃压抑不住心中的狂喜,她小心翼翼的捧起一个瓷碗:“这是什么颜色?”   “我也不好说这是什么颜色,不过我却有一句话来形容。”   “什么?”永嘉公主和朱悦同时发问。   “雨过天青云**。”这个形容还真不是明革编的,而是后人对汝瓷就有这个评价。   这句话让两位姑娘脸蛋同时绯红一片。 什么就“**了。”这个小郎君真不老实,这么好的瓷,非说是**瓷,这哪里像**啊。   当然,那种细腻之处,的确如郎君形容的一般。两个人同时各自拿起一样瓷器。   朱悦拿起了一个莲花一样的小碗,永嘉拿起了一个水仙造型的小瓶。   “小心点,别给我打碎了。”朱璃连忙提醒她们俩。   这一次烧制瓷器无疑是完全成功的,但是明革第一次操作,也不敢摆满了整座窑,万一出问题可就浪费了原材料。他只做了几十件瓷器,精品有十几件,全在四人眼前了。   “姐姐,这里有我两股呢!”永嘉公主这时候当仁不让,不能退啊。这么好的东西,不可能都是你霸占,我也有股份。   “二姐,这么多好东西,你给我一套都不肯?”朱悦二话不说,划拉划拉弄了一个瓷盘四个茶碗,还有一个小茶壶。现在的茶更像后世的鸡蛋汤,所以不可能用茶壶来冲泡,这个茶壶朱悦也不知道干嘛用的,她只是觉得这是最漂亮的一件,甚至她看出这几样是完整的一套,所以抢先拿到了手里。   自己也为你们家出了大力气。如果没有妹妹出手,你们现在哪有这些好东西,早就被郑家砸了。   “这是精品,精品!精品知道吗?精品都是我的,外面那些东西,比起精品虽然差点,可是比起市面上的瓷器,哪一样拿出来不是比的它们到沟里去。你们去一人挑一样,精品先别动了。”朱璃当然不肯让她们俩胡来。   这可是我丈夫花费无数心血做出来的宝贝。全天下只有我们明家才有这样的瓷器。   听听,雨过天青云**,**,一个女孩一生只有一次,多么珍贵,这瓷器就是如此值钱!   看到这一桌子的瓷器,朱璃这一刻忘记了以前所有的辛苦,甚至她连朱家都忘得差不多了。她知道自己获得了全天下都没有的宝贝。这样的瓷,只出在明家,而自己可是明革的夫人!也就是这一切都是我们两口子的 ,简单来说,一四舍五入,这东西都是自己的!   谁让明革还是她的奴隶呢,有卖身契!   顿时朱璃全身充满了那种“天下我有”的霸气。   “不可以。”两女连连摇头,谁也不肯放下手里的宝贝。朱璃又不敢上前拉扯,生怕碰坏了一点半点,那就杀了她们俩都赔不起了。   “姐姐,”永嘉公主说话了:“明郎君夸我是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你看这个花瓶,岂不是正配我这娇花照水,弱柳扶风。”   “对呀,二姐,明郎君也夸我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你看这一套盘子碗的,多适合妹妹我呀。”   说到这里,两女同时一愣。咦,这话怎么明郎君夸了我又夸你,他到底是夸的谁?   本来她俩都觉得这是明革特意夸自己的,现在一对应,发现明革是见谁夸谁,顿时恼火起来。   “明郎君,你这话到底对几个小娘子说过?”俩人一起质问。   明革脑袋瞬间大了一号。有个作家说过,一个女人是五百只鸭子,现在这有三个女人,还吵来吵去,这不是一个养鸭场吗!   他满腔的喜悦被三个女人冲刷的稀里哗啦。   “哥哥,你别理她们。”朱璃不管这俩妹妹瞎胡闹,她关心的是更要紧的正事:“咱们这一件瓷器卖多少钱?要按奴说呀,不如就等量金子来换吧。你看可好?”   “好呀,好呀!”没等明革回答,朱悦和永嘉公主一起点头。这才合理呀。这么好的瓷器,只有同等重量的黄金才可以比较。   而且就这样,我们还吃了大亏呢!五姓七望之家,哪家没有大量的黄金!可是明郎君的瓷器就这么一点,珍贵无比。用黄金来换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且别忙着定价。”明革总算挡住了三个女人的声波攻击,恢复了一点清明:“我有个计划。”   “哥哥快讲。”   “这件事需要公主帮忙。”   “哎呀明公子,你和奴之间哪里用的到帮忙呢,你就给奴多拿一个小碗吧,奴喝水用。”永嘉公主随手又抢了一个画着牡丹的小碗。   “你们都应该听过一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明革不紧不慢的说道:“咱们做出了这么好的瓷器,全天下都没有的宝贝,就好像小儿持金行于闹市,我们的安全时刻受到威胁。”   “明郎君,不用怕噢。”朱悦语气羞涩但是又坚定的说道:“有奴在此,你就是有吴郡朱氏做后盾,五姓七望也不敢打我们的主意。”   “嗨,我说小妹,你别乱凑近乎。”朱璃这时候想明白了。自己娘家一直在洛阳长安这等大城市都有人手做密探,洛阳的消息每天都会送到吴郡。显然是他们将自己的事报告了上去,引起了父母的注意,这才派了小妹过来亲自看看。   只是小妹来的恰恰好,又或者她早藏在一边观察多时,反正就在郑家逼迫过来的时候,小妹及时出手为自己解了围。   自己要领了她这个情,自己的瓷器可就要算娘家一份。这朱璃是绝对不答应的。别看小妹是她唯一亲人,但是再亲也得另算账,你不能想借着这点功劳就抢姐姐的宝贝。   “二姐,你不要这么说吗。”朱悦这时候到是挺冷静:“你想一下,如果二姐你不认娘家,父母再明着宣布你不是朱家人,那你这个窑能保得住吗?如果不是妹妹恰好来了,今天这个窑就塌了,哪还有这许多宝贝?二姐,让你回家是为了你好!”   “别。可别。”朱璃态度坚决:“有哥哥在,我就不信五姓七望能怎么的了我们明家!”   明革心说你真看得起我。我要是能对付五姓七望也就不用费劲心机造汝瓷了。如果我有一辆无限油料弹药的坦克,我平推了郑家,可是别说坦克了,我连一个小手枪都没有,又凭什么对付五姓七望呢?我连你都打不过。   但是朱璃的士气不可以泄,明革握着拳头挥了挥:“璃儿,你说的对,相信我,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到明革这么说,朱悦突然手中多了一杆金色的长枪,枪尖一下就点在了明革的胸前。   “小妹,你干嘛?”朱璃大怒。敢威胁我郎君,你是不是要死?   “二姐,别慌,我只是掂量掂量明郎君的本领有多高强!”   朱悦的话让朱璃无言以对,因为她说的对。朱悦手中这一杆载日枪有着神奇的能力,使用者可以用载日枪衡量出对手的具体战斗能力。   在道家看来,人的战斗力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体力,是本身的力气,也称为武力。另一部分是灵力,灵力不是每个人都有,全天下只有极少一部分人有灵力,有灵力才可以修道成仙,没有灵力就是与大道无缘。   这只载日枪能精确的测出对手的武力值和灵力值。   朱璃就是被测过之后,数值实在太低,低的她父母对她直接放弃希望了,她才如此自暴自弃。   “哎呦,明郎君,你的武力值好高呀。”朱悦夸张的嘴巴都歪到腮帮子了。   明革有点莫名其妙。什么武力值啊?   “多少?快告诉姐姐。”朱璃也好奇了。明革到底战斗力如何呢?   “二姐呀,你的武力值是一百,二十个明郎君的武力值才顶得上你一个。”   听到朱悦这话,朱璃立刻泄气了。她自己的武力值有一百,这么说明郎君只有五了!真是战斗力只有五的小废物呀!   这个世界上种田的农民武力值都在十到二十之间,战场上的大将更是高达好几百。明郎君只有五的武力值,真是拿不出手呀。   “不过二姐你也别气馁,明郎君还有五的灵力值。这可不得了呀,明郎君可以修道了。二姐,你就将咱们朱家的道法传授与明郎君,也可以让明郎君有自保的力量。”   “这个!”朱璃有点犹豫了。灵力值不同于武力值。武力有没有,反正自己也没指望郎君冲锋陷阵,到也无所谓。但是灵力不同。一旦有灵力,就可以修道了。这条路变化莫测,谁知道哥哥有什么样的前程呢?   此时明革也多少听明白点两姐妹的对话。他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还分武力和灵力,而且还能测出来。   自己的武力值是五,灵力值也是五,那朱璃是多少?   “璃儿,你的值是多少?”   “姐姐的是两个一百。”不等朱璃拦阻,朱悦嘴快已经说了出来。   “就你能!”朱璃恼火起来。   “那你的是多少?”明革好奇的问朱悦。   “明郎君,你听好了。奴的武力值是1500。”   “我晕!”这数值吓了明革一跳。自己是5,朱璃是100,朱悦竟然是1500,这还是人吗?   “这只是武力值,奴的灵力值可是3000!”   “看把你能的,你那么能,你怎么不烧个新瓷出来给我?”朱璃恼羞成怒。自己比妹妹也差太远了。   “这世界,真是不给我活路啊!”明革听到这俩数字,仰天长叹一声,然后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第54章 残酷的世界   明革昏迷中只看到一行字在脑海中闪烁:“公孙玉音如果死了,你也会死,她伤了,你也会疼。你们休戚相干。”   胸口的疼痛一阵强过一阵,终于又把明革疼醒了过来。   此时朱悦已经握住了他的手腕:“郎君伤在胸口!”说着话,她一把扯开了明革胸前的衣服。   吴郡朱氏是道门的一支,他们不但研习符箓,也不放弃丹道,所以朱家子弟各个都是医术高明——除了朱璃。   由朱悦出手为明革看病,朱璃还是放心的,然而当她们看到明革胸口光滑一片,没有半点伤痕,可是他却疼的满头大汗,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可不对呀,朱悦明明诊断出他的胸口气血阻塞不通,受了很重的伤,可是怎么外表看来一点问题没有呢?   朱悦把手放到了明革的心脏位置。手心传来的心脏跳动沉稳有力。咦,他没有受伤呀!   可是这疼痛绝不是装的。   朱悦看到明革睁开了眼睛,连忙关心的问道:“明郎君,你的胸口是不是很疼?”   明革的伤口的确很疼,不过他的疼痛完全是替人受过。此时公孙玉音正坐在一名中年道姑面前,解开了上身衣服,让道姑为她胸口上药。   朱悦为朱璃报了仇。之前公孙玉音怎么伤的朱璃,现在朱悦完全奉还。公孙玉音伤的地方和朱璃一模一样,就在左胸心脏部位,这让她也不好意思去找著名的医生去看,因为他们都是男人。   好在洛阳城里修业坊内有个白云观,白云观内有个女道,她最擅长为女人看病,温柔坊内的女子生了病多找她去看。   算是公孙玉音幸运,今天女道姑没有去云游,正巧在洛阳城内,公孙玉音连忙来到白云观请道姑治疗。   “花姑,”所有人都这么称呼道姑:“您这个药这么黑糊糊的……”   公孙玉音刚才疼的要死,因为花姑正用药涂抹在她的胸口,一边涂抹还一边用力揉搓,好让药力渗入肌肤。正是那阵疼痛直接让远在福善坊的明革晕了过去。   现在总算是上完了药,公孙玉音有了新的担心。这药膏好像黑色的泥土,涂抹到自己洁白的皮肤上,会不会等伤好了之后自己皮肤也黑一大片!   女人总是关心自己皮肤是不是够光滑白皙。   “公孙大家,这个药叫做凝玉膏,是师父给的新方子,我才做出来。你别看药膏黑糊糊的,可是你听这个名字,凝玉!你尽可以将心放在肚子里,这药膏用上,保管你的皮肤比从前还白,好像白玉一般。小娘子以后就更漂亮啦,不知道哪位郎君有福气,娶到公孙大家这样的美人。”   凝玉膏!公孙玉音暗暗记下了这个名字。   她穿好了衣服,匆匆离开了白云观。吴郡朱氏三娘子的厉害让她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女人郑家目前无人能敌,然而她也别尾巴翘上天去,马上自己的师兄就要来到洛阳。   只要师兄到了,洛阳的大局就定了。公孙玉音相信,以师兄的道行,洛阳谁是敌手?明革那个窑里面不论烧出什么好东西,都要归荥阳郑氏所有。   此时明革哪知道公孙玉音什么想法,他的疼痛总算是消失了。   看到朱悦还在一脸疑惑的翻来覆去的研究着自己的胸口,明革连忙起身穿好了衣服:“累的,累的。现在好了!”   明革打着哈哈岔开了话题。朱璃看到丈夫气色完全恢复了正常,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明革的样子可把她吓坏了。她以为自己注定是个倒霉蛋,还没过门就把丈夫克死了。现在看到他没事,朱璃比什么都高兴。   永嘉公主也放下心来。刚才那一幕吓的她手脚无措,差点将手里的瓷器摔地上。既然明郎君没事了,那就快点告辞吧,省的被朱璃抓住不让自己带走这么漂亮的瓷器。   看到永嘉公主要走,朱璃还没开口,明革拦住了她:“公主,先别忙走,有件事我还得求你。”   “求我?”永嘉公主立刻停住脚步:“明郎君,只要是我能做到的,奴一定……”   “肯定可以做到,只是一件小事。”   明革望着眼前的三个女人,心中思绪万千。这个世界在他眼中越来越魔幻了。   自己可以烧出绝世的汝瓷,证明这个世界还是物质的,是唯物的,然而朱悦朱璃两姐妹不讲唯物的法术,让他又没法视而不见。   现在看起来,只有永嘉公主还是个凡人——和自己一样。这让明革升起一种找到同类的依靠感,咱们俩抱团取暖吧!   洛阳城内的粮食危机一日比一日严重,王世充为此忧心忡忡。   根据下面人的汇报,目前洛阳城里的人口比半年前少了一半。跑了死了的就不说了,单说剩下的这一半也都是老弱病残跑不动的,而且每天还有不知道多少人活活饿死。   如果洛阳城里的百姓都死绝了,自己就算占了洛阳又有什么用呢?   王世充对此心急如焚。他自己无力解决眼前的危局,只能将卢大郎请了过来。   范阳卢氏是王世充最坚实的依靠,他能有今日,都是范阳卢氏在后面全力操作。现在问题出来了,他也只有找范阳卢氏解决。   王世充是主人,卢大郎是客人,国子监祭酒徐文远作陪。   “卢大郎,如今这个洛阳城,十室九空,某实在看了痛心呀。”王世充开门见山。他和卢仁晋之间不需要客套。当然,在徐文远面前还是多少需要遮掩一些真心话,要说的冠冕堂皇一点。   “王将军,”卢大郎得意的一笑:“人口吗,总会有的,这点无需多担心。”   “噢,那按大郎所说,人从何来呢?”   “日后我范阳卢氏子弟会大举填充洛阳的。”   “这……”王世充没想到卢大郎会这么说。他心中不由得恼火起来。范阳卢氏捧起自己不假,但是自己也是舍生忘死在打天下。如果自己打下天下,而满朝文武都是卢氏子弟,甚至洛阳城都是卢家的人,自己这个皇帝当的又有什么乐趣?   再说了,目前的情况是自己打不过李密翟让,每次出征必败,现在王世充都没什么信心了。这时候你还说让卢氏子弟填充洛阳,岂不是白日做梦!   “王将军,我想你还不知道吧。”卢大郎将王世充的表现一一看在眼里,他心中自有计较。   “什么?”王世充心说我不知道的多了,你说的是哪一样?   “王将军,我得到消息。瓦岗军内大龙头翟让已经被魏公李密宰了!”   “啊!”这下王世充和徐文远同时震惊。怎么,翟让死了?被李密杀了?不能吧?虽然目前李密的确占据上风,可毕竟翟让是瓦岗军的元老,瓦岗军可以说是翟让一手建立的,李密再强,他敢杀死翟让?   “我也是才得到消息。”卢大郎得意洋洋:“李密和翟让在偃师城外火并了一场,自此之后翟让就疯了。”   “这消息我听说过。”王世充点点头。   “自此之后,两人之间连表面的和平都不再维持,彼此都打起十万分精神提防对手,然而就在昨天,李密邀请翟让来他这里做客,没想到翟让竟然答应了。”   “这!”王世充不由得望了徐文远一眼。这么说翟让是真疯了!但凡你有半点正常,也不能答应李密的邀请呀。这就是羊入虎口,是鸿门宴,找死!   “宴会之上,李密杀了翟让,他手下大将徐世勣想跑,被李密手下大将王君廓擒住,单雄信当时就跪下求饶才保住一条小命。目前瓦岗军已经没有了翟让的势力。”   “这意味着?”王世充皱眉思考。   “这意味着瓦岗军暂时起了内讧,实力有损。王将军正好趁此机会一举将李密剿灭,成就大业。”   “这时候?可以吗?”王世充听到这里也不由得心中一动。   李密这一招不智呀!他虽然杀死了翟让,一个人独霸瓦岗军,但是翟让的势力也不容小觑,如今翟让无辜被杀,他手下人马怎么肯真心服帖李密。   此时带兵去攻打瓦岗军,还真有很大胜算。   见到王世充意动,卢大郎立刻加紧鼓动:“王将军,你说城里人口少,可是却不知现在城里人口越少越好!”   “此言何解?”王世充不明白。   “王将军,洛阳城里十室九空,正是房价地价最便宜时候,你我正好趁低吸纳。同时跑出去的是青壮年,留下的是妇孺老人。现在城里粮食越来越少,饿死最多的是老人小孩,剩下的是妇人。一旦王将军打败了瓦岗,那些依附瓦岗的叛贼都会归顺王将军。他们可都是青壮,是最能干的年纪。”   “噢,我明白大郎意思了。”徐文远开口说话了,这种话他不能让王世充说,太残忍:“卢大郎是要借助粮荒,饿死老人小孩,只剩下青壮年男女,只要打败了瓦岗军,洛阳城就会充实起来,而且没有老人小孩的累赘。”   “然也!徐祭酒所言甚合我意。”卢大郎对徐文远点点头以示赞许,然后对王世充说道:“王将军,如今天下群雄四起,你占据了洛阳,恰恰是众矢之的。如果你的麾下还有太多累赘,试问又如何能去平定天下呢?”   “这个吗……”王世充突然觉得卢大郎说的很有道理!   “坚决不能放粮救人。”卢大郎十分果断的说道:“这多半年来,已经让城内老人小孩死过大半,只要再熬一个月,我相信老人会死绝,那时候大半土地房产都入了我们的手,王将军再将瓦岗打败,让降军迁入洛阳,岂不是我们又坐拥土地,又坐拥人口,到时候征战天下,谁人能敌!”   “大郎,按你估计,洛阳还要死多少人?”   “五万!”卢大郎伸出右手,五根手指叉开:“最少五万。再死掉五万老弱,你我霸业可成!” 第55章 汪卫精的下场   鲁木匠一夜没有睡着。他是三十六个大工中少有的几个全程参与了烧瓷的工匠。当他亲眼看到瓷器出窑时候,那一瞬间他顿时觉得天都亮了。   这样的瓷器是他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珍宝。南市上那些瓷器店卖的瓷器,比起明公子烧出来的瓷器,完全就是黄铜比黄金,土坷垃冒充金元宝,根本没法看。   鲁木匠当时就哭了。不只是他一个人哭了,那时候他身边的人都哭了。这不是因为明公子烧出了这么好的瓷,而是他们觉得洛阳有救了。   “做好这个窑,烧好这个瓷,不是为了我赚多少钱,而是为了洛阳城里的父老乡亲们有口饭吃。”这句话是明革对他们说的,他们每一个人都牢牢记在心里。   虽然不知道明公子如何做到这一点,但是他们没人怀疑明革的话。   如今整个洛阳城里的老百姓,能勉强不挨饿的的只有他们这一群人。靠着明革夫妻两人的各种努力,总算是让这些工匠和他们的家属没有断粮。然而谁没有仨亲俩好的呢?当再有远亲近邻来投靠他们这些匠人的时候,明革也无能为力了。   他尽了最大努力,也只能照应这么多人,再多,那就没办法了。   鲁木匠等人很明白明革的处境,他们只能尽量节省一点口粮给这些人。幸好永嘉公主这片土地很大,这些人就在这片地上搭了一些棚子,凑合着住了下来。   如今这个群体人数越来越多,鲁木匠知道已经到了极限。他们每天都只能吃半饱,只为了能多养一些人,但是饥民还是不断涌过来。这一切让鲁木匠根本看不到尽头,他只能相信明革那句话:“我们要为洛阳百姓烧瓷。”   鲁木匠不知道这些瓷器和洛阳百姓有什么关系,他想着也许是明公子要卖掉这些瓷器买来粮食给百姓。   在鲁木匠等人心中,明革两口子就是天上神仙下凡来解救百姓苦难的。他们都称呼朱璃为“观音姐姐”。也就是明革坚决不允许他们乱叫自己,否则明革必然是“玉皇大帝”。   鲁木匠现在和家人住在一起,这是一间独立的宿舍,有火炕,住着他们一家。现在夜已经很深了,鲁木匠正准备睡去,就听见有敲门声:“师父,睡了吗?”   鲁木匠马上披上衣服起身出门。门外月光下站着的是他最得意的徒弟汪卫精。   现在已经是初冬,夜晚已经很冷,然而此刻的汪卫精一点没有寒意,相反的,他到是从里到外透着兴奋和热情,甚至鲁木匠看到他头顶都冒着热气。   汪卫精将鲁木匠拉到僻静处低声说道:“师父,有一场泼天的富贵等着咱爷俩,您要不要?”   “泼天的富贵?”鲁木匠听到这话,心里不由得一阵颤抖,同时他双手不受控制的哆嗦了一下。   这个徒弟是鲁木匠带大的。汪卫精是个孤儿,是鲁木匠将他养大,还教了他一身木工本领。这次来明革这里做活,鲁木匠第一个带的就是汪卫精。   汪卫精也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一直表现的非常出色。从盖宿舍到盖窑洞,所有他经手的活计都没有半点能挑剔的地方。他已经得了鲁木匠的真传,而且他是年轻人,学东西快。   他从明革那里学东西比鲁木匠还快。现在他比鲁木匠只是欠缺一些经验而已,剩下的已经全面超越了鲁木匠。   可是这样的夜晚,就在明公子第一炉瓷器刚出窑,汪卫精夜晚跑来说送自己一场富贵,这让鲁木匠一颗心沉到了海底。   他太知道汪卫精的性格了。这孩子什么方面都好,唯独是贪恋富贵荣华。   鲁木匠全程参与了窑厂的建设,更是亲眼看到了这一炉的瓷器是多么珍贵。世上的人只要看到明公子这一批瓷器,一定会为之疯狂抢购,而自己这帮亲自参与了烧瓷的工匠,也因为掌握了制作瓷器的方法必然被门阀士族看重。   他已经和几个工头私下发过誓,谁也不能出卖烧瓷的秘密,违者天打五雷轰。他自己是绝对不会做任何对不起明公子的事,可是没想到啊,自己的徒弟半夜前来要送自己一番富贵。   “师父,范阳卢氏找到了我,他们说只要我和师父过去给他们烧窑做瓷,就做明公子这样的瓷器,洛阳城里的房子随咱们挑,工钱随咱们开。百金千金都可以。”   鲁木匠听完汪卫精的话,全身都冰凉了。果然如此啊!   “汪卫精,范阳卢氏的人什么时候找上你的?”鲁木匠勉强做到不动声色的询问。   “刚盖窑的时候就找到我了。”汪卫精面有得色:“师父,明公子这个窑是咱们师徒俩盖的。别说窑了,就是这工地里面的哪一处不是咱们做的?有师父你牵头,我给你打下手,再找几个小工,咱们就能做和明公子一样的窑。今天那个瓷我看到了,真是全天下都没有的好东西。师父,以后咱们也能烧这个。”   “汪卫精,我问你,如果咱们去给范阳卢氏烧出来和明公子一样的瓷器,那么如果我们的手下也被荥阳郑氏挖走怎么办?”   “这简单啊!”汪卫精嘻嘻一笑:“我们又不像明公子那么傻,什么都教给我们。到时候关键手艺就咱们师徒俩把握,剩下的都是给咱们打下手的,这样谁也偷不走咱们的手艺。”   “好,好,好。”鲁木匠突然冷笑起来:“汪卫精,你说明公子那么傻,他怎么会造这么好的窑呢?师父我做了一辈子的工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窑。”   “这谁知道呢,师父你管那么多干啥。要我说,咱们得赶紧走。”   “为什么?”鲁木匠故作不解。   “师父,你看这地方还能待吗?是,最开始时候咱们来的算对了,明夫人给咱们买牲口宰了吃肉,还买粮食。但是师父你看看现在,这都快有小一千人了,我三天没吃饱饭了。师父,咱们干的可是力气活,没力气怎么干活!”   “可是如果我们不匀点口粮出来,那些人就要饿死了。”   “饿死了和咱爷们有什么关系?师父,就凭咱师徒的手艺,学会了造新瓷的本事,到了范阳卢氏手底下,别说有的是吃的喝的,就是大小老婆都能娶几房。我跟您说,师父,咱们得早点过去,要不被人抢了先就不好了。”   “还有谁要走?”   “这个我不知道,卢家联系我都是私下里。我想可能有别的世家联系别人吧。”   “好好好。”鲁木匠点点头说道:“汪卫精呀,不枉我们师徒一场,到这个时候你还想着带师父一起发财。”   “那是,我这一身本事都是师父给的。”   “别这么说,你最近跟着明公子也学了不少本事。你画图的本事比师父还好。”   “哈哈,那是他傻。我们又不是明家家奴,也不是朱家家奴,他又没有买下咱们,那咱们学会了本事远走高飞岂不是正应该!”   “可是,汪卫精,明公子跟咱们说了,他造这个瓷器是为了洛阳城里的百姓有饭吃。”   “师父,你真是,这还看不出来吗?洛阳城里现在是范阳卢氏和荥阳郑氏最大。明公子要让洛阳城里百姓有饭吃,就得从他们两家手里买粮食。可是他们哪里会卖给明公子!瓷器又不是黄金,人家一定就要你的?你做的再好,人家可以不要。再说了,不是还有咱们吗。咱们一样能做新瓷器,到时候卢氏一粒粮食都不用给明公子,他们一样能拿到这么好的瓷器。你说明公子怎么救洛阳百姓。”   “好!”鲁木匠哈哈一笑:“看来你都计算的很明白了。”   “是啊,师父,咱们救不了洛阳百姓,咱们先救自己吧。到了范阳卢氏那边,咱们爷俩是要屋有屋,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以后咱们销魂馆如梦楼也去逛逛,睡睡当红的小娘子,这才没有白活一辈子呀!”   “好。”鲁木匠点点头,他突然睁大眼睛,吃惊的望着汪卫精身后:“谁跟着你来的?”   汪卫精猛然回头,却见身后一个人都没有。他暗叫不好,连忙纵身一跃。一把铁铲从他背后划过,裂开了他的衣服。   “死老头,你找死!”汪卫精顿时怒了。如果不是担心自己独自撑不起一摊,他早就偷跑去卢氏那边了,哪会来和鲁木匠废话。现在自己好心好意带师父一起去发财,他竟然要杀了自己。这可忍不了。   汪卫精既然半夜前来,就是有着防备。鲁木匠一铲子没杀死他,汪卫精从怀里掏出了刀子。   “谁挡着我发财的路,谁就得死!”汪卫精挥起刀子狠狠的刺向了鲁木匠。   鲁木匠毕竟年纪大了,他哪是现在正当年的汪卫精对手,眼见着刀子就要捅进鲁木匠的胸口,就听见“叮”的一声清响。汪卫精觉得手中一轻,他低头一看,就见手中刀子从根断了,他手里如今只剩个刀把。   这!   “谁?”汪卫精年轻气盛,这时候竟然没跑。   “好胆量。”树后转出一个粉衣服的少女。鲁木匠一看,这不就是朱家三娘子朱悦吗。   “汪卫精,你是不是以为吴郡朱氏都是吃素的?你以为我家放着这么大买卖在洛阳,却会任由下面的小鬼乱来?”   汪卫精早就见识过朱悦的强大武力,这时候他哪还敢多说半个字。跑!   他转头向坊墙跑去。汪卫精大门都不敢走,那边太远,只有最近距离翻墙跳进洛河才有活路。   朱悦望着汪卫精的背影冷笑一声:“真是不知死活的鬼。”她抬脚踢起地上一块石头,石头宛如最强的弩射出的箭,带着呼啸声直接来到了汪卫精的脑后。   汪卫精被强大的冲击力带的向前扑出,狠狠的撞到了墙上,脑袋粉碎,眼见活不成了。   紧接着,就见临时搭建的棚屋里面走出两个人,他们利索的冲了过去收拾残局。   这下鲁木匠脸色大变。他真没想到棚户区里面还有这等人物。他们显然是朱家安插的探子。   这些日子他也多少了解了朱璃的情况,听说她是被吴郡朱氏除了籍贯,但是现在看看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吴郡朱氏虽然在洛阳名声不显,可是人家的实力在这摆着,洛阳城里有的是他们的人呀。   这么看来汪卫精死的不冤,他私下和外人勾结肯定早就被朱家人发现了。   “老鲁。”朱悦突然对鲁木匠微微一笑,只笑的鲁木匠全身一寒。同样的称呼在这个三娘子嘴里说出来,感觉完全不同。   “啊,三娘子请吩咐。”   “你做的很好,我都看在眼里,以后好好去做,吴郡朱氏亏不了你。好好休息吧,今夜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朱悦说完翩然离去。   汪卫精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惹到了多么强大的势力。   明革的确是个寒门子弟,可是朱璃不是寒门,她是吴郡朱氏的女儿。虽然朱璃被大哥开除了朱家籍贯,然而她父母却不会一点不管她。   一番调查之下,朱璃的父母发现朱璃身边的男人竟然是个才子。明革不仅仅是有文采,关键他还有经济治世之才,这可就对了她父母的胃口。   如今天下大乱,朱家正要趁机扶起一个新皇帝:萧铣。为此他们不惜去偷玉玺,还要将朱璃嫁过去。   现在天下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人才,还和二姑娘有瓜葛,他们当然要观察一下。   正巧明革跑到洛阳落脚,洛阳长安这样的大城有的是朱家探子,每天的情报源源不断运到江南吴郡。听到明革建立了一个新的窑厂,朱家怎么能无动于衷呢。   能做出风油精和凝玉膏的男人,一定会不断给朱家惊喜的。所以早早就有探子充作饥民埋伏在明革的工厂附近,而朱悦也正是在就要开窑的关键时候赶到,护住了窑厂。   只是这一切明革还真不知道,他一边抵抗着胸口的疼痛,一边思考着未来的计划。   根据朱璃的统计,现在实际有九百一十八个灾民,和三十六个大工和七十二个小工,全靠着自己吃饭。如今粮食马上就要见底了,牲口栏里也没有几头牲口了。别说解救全洛阳的人,就是这一千多人明革喂饱他们都困难重重。   突然一阵疼痛传来,是如梦楼里面的公孙玉音揉了一下自己的胸口,疼痛直接传到了福善坊的明革身上。他顿时一阵呲牙咧嘴。   幸亏今夜朱璃不在身边,而是去和妹妹同榻夜话,明革的异样没有人发现。   他揉了揉自己的胸口,疼痛一点也缓解不了。   这时候明革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如果公孙玉音身上的疼痛能传到自己同样部位,那么自己身上的感觉能传到她身上吗?”   这真是个有趣的问题! 第56章 招揽明革   太阳再次升起,照在了福善坊这方小小的天地之中。   昨夜墙壁上的血迹已经被清洗的一干二净,即便仔细去看,也只能看到墙壁上坑坑洼洼,却绝对不能想到这里刚刚死过一个人。   一千多人的贫民区开始动了起来,所有人都从棚子里面走了出来,望向不远处的明宅。那是他们每天的希望所在。这些人能熬到现在,完全是因为明家每天都会给他们一口饭吃,最起码也有一口汤喝,这一条命才能一直吊着。   明宅大门打开,人群一阵躁动。他们看到了他们想看到的那个小娘子,明公子的夫人,吴郡朱氏的二娘子朱璃。   一声声“观音姐姐”在朱璃身边响彻不停。   朱璃脸上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看起来和往日没有分别。然而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这一刻的朱璃心情和从前完全不同了。   昨夜朱悦杀完了人回到了床上,和朱璃交了底。吴郡朱氏看上了明革的窑厂,他们愿意重新认下朱璃,甚至认下这门亲事,为了表示诚意,朱悦提出完全负担整个窑厂所有人的口粮。   “不只是工人,还有那些饥民。”朱璃狮子大开口。   “没有问题。”朱悦一口答应下来。   吴郡朱氏虽然不是北方士族,可是他们在洛阳城里依然有着足够的物资,养一两千人完全没有难度。   正因为得到了娘家的支持,这时候的二娘子才意气风发!哼,吴郡朱氏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看到了郎君的新瓷马上认输!   一声啼哭从棚子里传来,朱璃掀开帘子走了进去,只见一个新生儿被母亲小心的抱在怀内。   “观音姐姐。”棚子里的人纷纷膜拜。   “昨天生的?”朱璃伸出手指轻轻**孩子娇嫩的脸蛋。   “是,”那母亲虚弱的回答:“又给观音姐姐添麻烦了。”   “入我门来,就是我的人,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朱璃回头吩咐道:“袭人,取七个鸡蛋来,给这位娘子补身子。”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总有着无数的工作等着朱璃去做,此时明革完全帮不了她的忙,这时候他正在安抚鲁木匠。   汪卫精虽然当时就被三娘子杀死了,可是他怎么说都是鲁木匠的徒弟,鲁木匠觉得自己实在愧对明公子,所以一大早就来找明革请罪。   朱悦已经和明革说起了昨晚的事,这到让明革有点吃惊。他不吃惊手下有人要跳槽。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对于跳槽的容忍度很高。那时候哪个人不是跳来跳去的找更高工资呢?   他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傻,刚学了点皮毛就要走。要知道这只是第一炉瓷器,还带着实验性质,后面才是大规模上量的时候,现在走真傻傻的。   结果走还没走掉,反倒被朱悦随手杀掉了。   现在明革对于朱悦这个小娘子完全不能当人看。她说自己的武力值只有五,她自己却高达一千五百,这什么意思?就是一个朱悦能打三百个自己。这完全超出了明革的理解范围,所以昨天晚上他一直在思考这个世界的本质,反而没太在意有人要做**。   面对鲁木匠要死一般的道歉,明革只好安慰他:“老鲁,他是他,你是你,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你别多想,好好做下去。厂子里需要你,需要你们。嗯,一会你召集大伙开个会,我会发言的。去忙吧。”   安抚完手下,唐家的管家唐山来报告,唐虎回来了。   不等他说完,唐胖子已经迫不及待的冲了进来。新瓷烧成了,他可得看看。   “这就是新瓷!哎呦,哥哥可见了宝贝了。”望着满满一屋子的新瓷,唐虎眼睛都直了。他小心翼翼的拿起一个笔筒。   汝瓷特有的开片特点让这个笔筒宛如千年玉石浑然天成,只喜欢的唐虎抓耳挠腮。   “发达了,发达了。”他使劲拍了拍明哥的肩膀说道:“哥哥这才懂得老弟为什么不把风油精当一回事。比起这些瓷器,风油精又算得了什么,完全不值一提啊!兄弟,你让我先挑几样送给萧皇后,皇后看到你烧的这些瓷,一定不会再让你入宫。”   “给萧皇后挑两件自然没问题,不过也不能多。这些瓷器我还有大用。”   “什么大用?无非是卖钱啊。”   明革没有回他的话,而是反问:“唐兄,我让你运的粮食运来了吗?”   “别提了。”唐虎一脸愤怒:“几十条粮船,全被李密扣了。就在洛口。”   “嗯。”明革点点头。他请唐虎在江南买粮运来洛阳,他也的确尽力了,这事不能怪他:“唐兄,这损失算我的。你拿三套瓷器抵扣损失。”   “这怎么好意思呢。”唐虎一听这话,顿时甩开膀子开挑。   中国的瓷器发展史并不是一直向上,而是在宋朝达到最高点,在宋朝五大名瓷中又以汝瓷为第一,所以唐伯虎现在看到的瓷器,可以说是世界瓷器发展史上的皇冠,他焉能不动心。   他这时候完全明白到明革的神奇,所以才甘心听对方吩咐,不敢仗着自己有股份就乱来。给三套就拿三套,不过一定要挑最好的。   “唐兄,江都局势如何?”   “不妙啊。”唐虎双眼紧盯着瓷器,头也不回的说道:“最近骁果军人心不稳了。兄弟,你知道骁果军大部分都是关中人士,他们长年在江都,早就思乡心切了。皇上还不回长安,甚至连洛阳都不回来。你想想,一群北方汉子在江南那么久,他想家啊。”   这真是个大问题。明革知道杨广唯一的依仗就是这几万骁果军,这也是隋朝最后的一支精锐,如果他们都要乱了,那大隋朝也快完蛋了。   只可惜自己当年没怎么好好学历史,现在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明革不知道隋唐这段时间的历史事件细节,他只知道大概走向。这给他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唐兄,如果江都乱了,你准备怎么办?”   “哥哥这次来正想和兄弟讨教。就我看来,江都要不稳了,甚至大隋朝都要完蛋。”唐虎在明革面前说话非常坦荡:“我准备将全家迁来洛阳。可是洛阳被瓦岗围困,城里没粮食。不过现在有兄弟你这些瓷器就没问题了。有了这些宝贝,何愁五姓七望不卖给咱哥俩粮食呢。”   “洛阳吗?”明革想了想。在他记忆中,长安肯定是一直没事的,洛阳必然要经历一些战火,因为李世民要打下洛阳,但是洛阳城里好像没有遭兵劫,也算是个乱世桃源。   “怎么样?”唐虎终于挑好了一套瓷器,是女人的化妆盒。这套化妆盒是明革参考后世化妆盒做的,在本时空非常有特点,领导了女人时尚。   “唐兄,如果你听我的,那最好的地方不是洛阳,而是长安。”   “长安?”唐虎思索道:“老弟你竟然看好李渊?那你怎么在洛阳落脚?我还以为你看好王世充呢。”   短短一句话就让明革清楚,这个小胖子虽然身宽体胖,可是脑袋里面无比灵光,这世上估计没人能骗到他。和聪明人打交道到也简单,实话实说就好了。   “唐兄,留在洛阳只是偶然,我还是要去长安的。”   “那好,我就听兄弟的话,这就将家搬到长安。”他双手捧着化妆盒仔细看了又看:“也不知道还能给皇后采买多久,这套瓷器就算哥哥送她的分别礼物吧。”   “没想到哥哥还是个念旧情的。那这样。”明革随手捡起一个瓷枕头:“这算我送萧皇后的。虽然她对我不仁,但是我不能对她不义。”   冥冥中,明革觉得自己必须和萧皇后结个善缘。那个天子六驾必然有古怪,也许答案就在萧皇后身上。   此时的洛阳城里,五姓七望,大小家族,都收到了风声。   永嘉公主要举办一场宴会,地点就在道德坊的红颜阁。公主大派请柬,广邀洛阳城内名门望族参会。   本来以永嘉公主的地位是不会被洛阳城里的世家所看重的。杨广闺女多了,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公主,但是现在情况特殊,目前洛阳城里面就这一个公主,越王杨侗什么事都找她商量,这样一来永嘉公主的地位就涨了起来。   更关键的是这些被请的宾客都知道,实际上永嘉公主要在宴会上拍卖一种新瓷。这种新瓷听说是全新的,全天下都没有的,绝妙好瓷。   如此一来,就没有人会拒绝公主的邀请,甚至没有请柬的还要想办法搞来请柬。这场合自己不出席可就显得没面子了。   一时洛阳城内五姓七望,以及更多小士族都派出了头面人物,纷纷准备去红颜阁赴宴。   红颜阁在洛阳城里道德坊,紧邻洛水,风光独好。   城中登徒子有言语:“公孙俏丽令狐媚,不及如墨解语花。”   红颜阁的头牌姑娘薛如墨是洛阳三大花魁之首。   永嘉公主将宴会摆在红颜阁,显然她对这次宴会也极为看重,所以不惜重金请到薛如墨助兴。   薛如墨的闺房中,一个身材壮硕的年轻男人正双手捧着一个青色的瓷盘仔细观赏着。   “秦王。”薛如墨跪坐一边,恭敬的说道:“这就是永嘉公主送我的瓷盘。”   “这是什么瓷?”秦王,正是唐国公李渊的二子李世民。不知什么时候他偷偷来到了洛阳,而且来到了红颜阁。   “汝瓷。”这时候永嘉等人已经知道正确的那个字,自然不会再犯错。   “这是那位拒绝了荥阳郑氏招揽的明郎君烧的?”   “正是。”薛如墨指着瓷盘说道:“根据我的调查,这个瓷盘还不算上品,只是次一级的瓷器。真正的好瓷,要到明日才会被公主摆出来。”   “这还不算好瓷!”听到这话,李世民有点吃惊。在他看来,手中这一个瓷盘已经是他生平仅见的顶尖瓷器了。之前整个大隋都没有如此细腻如婴儿皮肤一样的瓷器。   更何况这瓷器上的一层釉质,和现在市场上售卖的瓷器釉质全然不同。   如果没有这个瓷器比着,南市上的瓷器也算顶顶珍贵,可是一旦将南市的瓷器放在这个新瓷旁边,顿时如星星遇到了月亮,全然失去了光华。   以李世民的眼界都如此推崇这一个瓷盘,可是却被薛如墨告知这仅仅是次品,那正品该当如何的惊心动魄!   看来这个明革的确是个人才。   “薛大家,我命令你将明革招揽到本王麾下。”李世民坚决的说道:“有何需要,尽管向长孙郎中开口。”   “如墨谨遵秦王命!” 第57章 洛水河边和朱悦的交谈   清晨的洛水河边,寒意凛凛。已经是初冬时节,明革张嘴呼出一股白气。   天气真的冷了。   他回头看了看河边忙碌的人群。这一刻,他认识到了吴郡朱氏的实力。朱悦昨天就和朱璃谈妥了条件,所以今天一早就有大量的物资运了过来。   粮食就不用说了,关键还有好多木材,砖瓦,直接就可以用来盖房子。   此刻朱璃正指挥着鲁木匠开始建房子。下一次起火烧窑还要一段时间,现在正好解决灾民过冬问题。总是住漏风的棚子肯定不行,这样夜里会冻死人的。只有盖起新的房子,再将暖气系统引进去,大家才能好好过完这个冬天。   又一阵寒风吹过,明革不由得打个冷颤。   一件狐皮大氅适时的披到了明革身上。他扭头一看,就见朱悦正略带羞涩的望着自己。   显然这件皮衣是她给自己的。朱家果然什么都有!这肯定是今早送来的物资。   “三娘子,多谢。”   “明郎君。”朱悦看到明革和自己说话,于是上前一步来到明革身边。她比朱璃要高半个头,正好和明革身材般配,这样明革和她说话不用刻意低头:“吴郡朱氏和明家的合作,你看怎么样?”   “这件事你问我吗?”明革有点奇怪:“你二姐那么厉害。她不是说家里小事都归她管,大事才归我管吗。”   “那你说这件事是大事还是小事呢?”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这样的事你姐姐说才是大事归我管,剩下的她觉得都是小事,自己就管了。你说你家和我合作,你二姐不是答应了你吗?”   “嘻嘻,二姐说这件事却是大事,不是小事,她不能自己做主,所以还要问问明郎君意思。”   “咦,璃儿这样开明吗?真是少见。那你说说,朱家准备怎么和我合作?”   “很简单,在洛阳的这一切,都可以不变,朱家还给你提供保护和粮食。”   “我要做什么?”   “去江南,为朱家也做一个同样的窑厂。新厂子三七开,我七你三。”   “你们要瓷器?”   “明郎君,你在逗我不成?这么好的瓷器谁不喜欢呢?我家当然要了。”   “你二姐同意了?”   “她没有问题,如今就看你了。”朱悦望向明革,脸上都是期待。她和朱璃关系很好,当然不希望看到二姐被父母赶出家门。现在有这么天大的好机会,就可以让朱璃回归朱家,她当然要努力。再说了,明革烧出来的瓷器的确是天下第一。   朱悦生长在吴郡,也是见过太多好东西,可是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晶莹剔透的瓷器。她昨天就抢了一套瓷器,现在已经运去了江南。她相信就是父母看到这样的一套瓷器,一定会坚定的将二姐请回家里。   她太了解她父母的性格了!   “三娘子,我问你一件事。”   “明郎君你说。”   “吴郡朱氏在洛阳的粮食,能养得活全洛阳人吗?”   听到明革这个问题,朱悦感到很意外。她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虽然家里在洛阳存储了大量粮食,可这里毕竟不是江南,不是朱家的地盘。这里的粮食供应一两千人没有问题,但是全洛阳那么多人,绝对是供应不起的。   “明郎君,你真的要养活全洛阳的人?”朱悦以前从探子这里得到过相关情报。明革一直对工匠们说,他们是为洛阳百姓烧瓷,不是为了自己。可是朱悦只当他胡说八道,哪成想竟然是真的。   “三娘子,你看那边。”明革指着岸边忙碌工作的那群人:“这里有一千多人,他们还活着,然而他们的亲人起码有四百到五百人,不是死了就是跑了。洛阳城里的百姓大部分都如此。如果他们没有足够的粮食吃,冬天已经到了,我想他们熬不过这个冬天。这一千人如果我不管,明年春天能否剩下五百?”   “可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啊?”朱悦有点莫名其妙。人吗,总是会死的。   明革望了望朱悦。这小娘子比朱璃还小一岁。虽然她个头比朱璃要高,实力更是远远强过朱璃,可是她才出江湖没几年,几乎完全不解人间疾苦。   想想她的出身,想想她的能力,明革对于她的话只能报以一声叹息。   “你就当我是个好管闲事的人好了。”   “明郎君,你莫非要以瓷器换粮食?”朱悦这才明白了明革的意思。   “对。”明革仔细对朱悦解释道:“这次的瓷器我不是不给你们,瓷器以后还会烧,会有很多,然而现在要解决洛阳百姓的粮荒,这些瓷器我要拿去和五姓七望做生意,换粮食,所以暂时都先归我用。”   “明郎君,你真是!”朱悦杏眼瞪大,不可思议的望着明革:“你以为拿这些瓷器就能换来粮食吗?你这也太天真了。嘻嘻,你听我说。洛阳的粮荒就是五姓七望制造的,尤其是范阳卢氏和荥阳郑氏,他们一个在内,一个在外,控制了洛阳城。是他们不给百姓粮食,又焉能让你换来粮食给百姓?”   “是这样吗?”明革皱紧眉头。   “当然了呀。明郎君,你看啊,瓦岗军其实只是锁住了洛阳东边和南边,可是西边北边没有瓦岗军的人,但是为什么没有人从北边西边运粮食过来呢?因为城里是范阳卢氏的天下,他们不允许粮食进来,这可不是瓦岗军造的孽。”   “原来如此!”果然不愧是朱家三娘子,虽然年纪小小,可是对天下大势一点不糊涂。   “明郎君,你的瓷器是很好,奴都没有见过这样好的瓷器。用过这样的瓷器,奴再也不想用别的瓷了。可是你的瓷既然造出来了,总是在这个世上,范阳卢氏,荥阳郑氏,早一天晚一天用上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绝不会同意用粮食换瓷器,你救不了洛阳百姓的。”   “三娘子,非常感谢。”明革向朱悦伸出了手,这是他在二十一世纪的习惯,感谢人家自然要握握手。   朱悦看到明革伸出了手,脸上顿时绯红一片。他可是自己的姐夫,怎么还要……   然而朱悦知道明革和二姐并未圆房,两人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么说……   她鬼使神差的也伸出了手,和明革的手指飞快的碰了一下,然后又如受惊的小兔子一样收了回去。   “谢谢你昨夜做的事,还有现在……”明革指着工地说道:“这些人都能有吃的有住的,能熬过冬天。”   “明郎君,你就只会用嘴谢奴吗?”朱悦有点不悦了。她还以为明革对自己有一些什么想法呢,结果却仅仅是公事公办的感谢。   “这个……”明革想了一下,点点头道:“我答应你,下一炉瓷器出来一定让你先挑。”   “这算什么!二姐也有股份在这里,自然是我先挑了。我要二姐给不了的!”   “她给不了你我能给你?”   “二姐责骂我是文艺青年,那我就偏偏做个文艺青年做到底!你知道,奴喜欢你的诗词。我昨天为你杀了一个人,你今天难道不为奴作一首诗吗?”   “……”   朱悦的这个爱好让明革有点不寒而栗。虽然汪卫精意图叛变,死有余辜,可是明革和他也是一起工作了一个多月,也是有劳动者之间的感情。现在早上起来这个人已经没了,甚至连尸体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明革多少有点伤感。   偏偏这时候朱悦还要自己给她作诗,这让明革顿时陷入了一种虚幻的感觉之中。   这个世界到底还是不是自己能把握的世界呢?   就在这时,他胸口又传来一阵疼痛。明革猜想一定是公孙玉音在给她的胸口抹药,否则绝不会这么疼。   豆粒大的汗珠一瞬间铺满了明革的额头,朱悦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明郎君,你病了吗?奴看看。”她正要伸手,明革连忙拦住了她。   “没病,是我为你写了一首诗,思考的有点深,所以出了点汗,现在好了。”那股子疼痛已经过去,明革连忙擦了擦汗。   “哎呀,明郎君这么用心为奴写的诗,一定是比为萧皇后写的强过千百倍。快念给奴听。”   朱悦这时候就好像一个刚刚放学的初中生,全身心都是发自内心的愉悦,明革一时都有点看呆了。   他来到这个时空以来,唯有朱悦最像二十一世纪的人。当然,仅仅是这一刻,杀人时候不能算。刚才明革还准备随便弄一首打发了朱悦,可是现在的朱悦一瞬间打动了他的心,他必须认真为这个小姑娘写一首流芳千古的文字。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柳三变的千古名词送你了,不枉你为我杀了一个人。   这也是明革见景生情。他脑袋里面想的全是怎么弄来粮食,让洛阳的百姓能度过这个冬天,诗以言志,为了这个目标,他必须百折不回,衣带渐宽终不悔。   然而朱悦哪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她只听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就已经粉面含春不敢抬头。   “明郎君,你这个人真是,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奴不理你了……”   说着话,朱悦扭头跑的无影无踪。   朱璃一直留意着岸边的一切,看到妹妹跑了,她连忙走了过来:“哥哥,刚才小妹的条件你答应了吗?她怎么跑了?”   “你都答应了,我自然没有问题。给你娘家盖个窑厂我怎么会拒绝呢。”   “啊!哥哥,你对奴太好了。”朱璃忍不住给了明革大大一个拥抱,只看的丫鬟袭人连忙低头。   “哥哥,我昨天就算好了,这条件咱们一点不吃亏。在洛阳城里,就算有我娘家的保护也有点不稳当。我们在江南再建一处窑厂,就万无一失了。即便这里待不住,咱们还可以退到江南。”   “你计划的到周全。”   “当然啦。哥哥烧了这么好的瓷器出来,奴要是不能给咱家赚来天下第一富的名头,奴就不姓朱!”   “那可别!”明革连忙拦住了她的霸气幻想:“天下第一富什么的,以后再说。璃儿,我要和你商量个事。”   “什么事?”朱璃忽闪着大眼睛望着明革。   “明天去红颜阁,咱们的瓷器第一次亮相,我要的不是黄金。”   “那你要什么?”   “粮食!”   “粮食?”朱璃有点困惑:“我娘家给的粮食还不够吗?小妹说了,这一千来人的口粮她包了,即便再来一千人也没有问题。我们还要粮食干嘛?”   “璃儿,”明革反手将朱璃搂在怀里,用狐皮大氅将她包裹住,朱璃小小的身子宛如没有体积一般直接和明革融为一体:“我从小就是孤儿,小时候的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可怜的哥哥。”这是明革已经和朱璃说过的。   “现在我活了下来,侥幸还学了一点本事,这并不是我的能耐,这是老天爷让我用这点本事来回馈天下人。”明革抬手指向洛河深处:“洛阳城里,很多人会因为没有粮食死在这个冬天。既然我在这里,我就不能当看不到。这些瓷器我要换回尽可能多的粮食,让全城百姓都能活下去。”   “啊,哥哥你是这个打算。可是你知道不知道,城里范阳卢氏……”   不等朱璃继续说,明革用手指堵住了她的嘴。这一对姐妹还真都是人中龙凤,她们都十分清楚眼前的局面,俩人的话几乎都一样,明革当然也就不用再听一遍。   “我知道,我知道。刚才三娘子已经和我说了一遍了。”   “那你还做这个梦。”   “这不是梦,这是我必须去做的事。如果不试试,怎么就知道一定不成功呢。璃儿,我一定要试试,我要让范阳卢氏荥阳郑氏,或者打开城门让粮食能进来,或者就直接卖粮食给我。”   “如果他们都不答应呢?”   明革心说我要是有个狙击枪就好了,谁不答应我我就杀谁。然而这时候他什么都没有,而且他面临的这个世界还是一个他几乎不能理解的世界。有时候明革觉得自己即便是手里有一杆大狙,也未必打的死一些人。   比如朱悦,甚至连公孙玉音他都未必杀的死。   而且这个女人他还不能杀。想到公孙玉音,明革下意识的觉得心脏有点疼。   她这时候在干嘛?不论干嘛,求求你快点把伤口弄好,可别再让我跟着你一起倒霉了! 第58章 万叶道长   如梦楼,郑三郎恭敬的陪在客席。洛阳城里能让他这样尊敬的人可以说没有,今日端坐主位的人还真不是洛阳人。   他是太白山老君观的万叶道长,也是公孙玉音的师兄。   见到万叶来了洛阳,郑三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些,但是他内心对此人是极为抗拒和厌恶,皆因为在此人面前,郑三郎感觉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而且不只是他,甚至这屋里的每一个人,公孙玉音,还有衣衫半褪的两个依偎在万叶身上的姑娘,郑三郎觉得她们和自己一样,在万叶道长眼里都不是人。   即便世家子弟自负风流,然而这样大白天当着外人面宣淫的情况还是非常罕见的,那是一种磕多了药的状态。可是现在万叶道长一口药没嗑,神智清醒的很,却抱着两个如梦楼的当红姑娘,这只有一个解释。   在万叶道长眼里,他大名鼎鼎的荥阳郑氏长房郑倡郑三郎,根本就不值得万叶尊重。   这感觉郑三郎极为熟悉,因为能入得了他眼的人也没有几个,他对别人也是如此,所以他才对万叶的做派如此敏感。   之前他拿别人当狗,现在万叶拿他当狗。天道循环啊!郑三郎敢怒不敢言,一切都憋在心中,而且还要用心应对万叶道长的问话。   天下就是如此。在百姓看来,五姓七望乃是天下最高之士族,他们和南方士族一起,仿佛是一座又一座大山,压在每一个人的头上。即便是皇上也不过是他们捧出来的傀儡而已。   如果这些士族觉得皇帝不合心意,他们还可以联合起来换一个新的皇上。   然而百姓却根本不知道,在士族之上,还有一层神秘的存在,那就是道门。   每一个大的士族之上,都有一个需要他们供养的道门。荥阳郑氏供养的就是太白山上老君观。万叶道长就是老君观住持的弟子,公孙玉音是他的师妹。   正因为公孙玉音是老君观的人,所以郑三郎才不敢对她动手动脚。   然而公孙玉音却不算是老君观真正的弟子,她只是外围弟子,被派出来为老君观和荥阳郑氏服务,所以她地位又比较低下。   现在她和郑三郎一起正接受万叶的训斥。   “小小一家窑厂竟然夺不过来,真是废物!”万叶道长双手都在忙着,抽不出空来,否则他非给郑三郎一个大嘴巴不可。在洛阳城里,荥阳郑氏竟然让外人给欺负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道长教训的是。”郑三郎强忍着怒火。在万叶面前,他真是大气不敢出 。他身为荥阳郑氏的长房子弟,自然知道许多核心的秘密。   外人并不知道这些道观门派的厉害,但是郑倡非常清楚。这些人已经不能当作人来看了,所以他看到公孙玉音和祖长桑同时被一个人打伤一点也不惊讶,因为道门高人就是有这个本领。   荥阳郑氏为什么倾尽所有来供奉老君观,就是因为老君观的道人有着非人的本领,可以保护荥阳郑氏抵御外来的高人。   “本真人这次来洛阳,可不是为了一个破窑。既然李密除掉了翟让,攻打洛阳的日子也就不远了。师父命令我来助李密一臂之力。”   “这个吗……”郑三郎偷偷望了公孙玉音一眼,这时候你也得出点力呀,否则以前我白供着你了。   “师兄,”公孙玉音尽量不去看那两个姑娘:“这个窑厂非同寻常。师兄还记得之前送上山的风油精吧?”   “风油精不错,山上的兄弟姐妹都喜欢。以后每月送一百瓶。”山上蚊虫也很厉害,风油精正对路。   “好叫师兄得知。郑三郎要的那个窑正是做风油精的明革新做出来的。之前郑家想要招揽明革,他却杀了家丁跑了。如今不知他怎么又回了洛阳,还做了这么一个窑。”   “烧炭?”   “万叶道长,”郑三郎接过话来:“这个窑是烧瓷的。如果是炭我到是不在意,但是瓷就不同了。我收到消息,明革的第一批瓷器已经出炉,端的是世上罕见的绝妙好瓷。这样的瓷器,我本来是要抢过来送上老君观孝敬各位道长的,可是现在……”   “玉音,伤你的是吴郡朱氏三娘子?”万叶瞥了一眼公孙玉音。   “正是。我不是她的对手。”公孙玉音在万叶的目光下不由得后退半尺。   “你觉得我是不是她的对手?”万叶认真的问道。   “师兄道行高明,武功强大,又是男人,我想那朱三娘子不是师兄的对手。”   “呸!你个**,难道想诓骗我去送死吗?”万叶突然大怒。他一脚将身边的一个姑娘踹出了门外,顿时一声惨叫从门外传来,显然那姑娘活不成了。   郑三郎背上一片冷汗,就连公孙玉音也不由得将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随时准备逃跑。   “郑三郎是个傻子,他不懂凡人和道人的区别,难道你也不懂?”万叶指着公孙玉音的鼻子骂道:“修仙之路漫长,你我能有机缘走在这条天赐的仙路上,必须小心谨慎,时刻躲避危险。须知留得性命在才能参透大道。你说我是男人我就比朱娘子厉害!郑三郎难道不是男人,他怎么不去找朱娘子打?”   房间内鸦雀无声。万叶身边的姑娘早就哆嗦成一团,就连郑三郎都快挺不住了。   这是个杀神啊!   但是你有气去外面撒,怎么对着自己人大开杀戒呢!我荥阳郑氏又为什么养你?   “滚滚滚!”万叶直接将郑三郎和公孙玉音轰出了房间。   公孙玉音离开房间之后,小心的关上了门,她刚要松一口气,就听万叶隔着房间说道:“玉音,别忘了两年后你年满十八岁就要做我鼎炉。如果这之前你破了身,别怪我万叶对你不客气!到时候我不但要杀了你,还要杀了你的奸夫,再拿下他的脑袋当球踢!”   郑三郎听到这话,身形猛然一怔。他这才明白家里叮嘱自己绝对不允许碰公孙玉音的原因。幸亏自己听话,这要是没忍住,自己对公孙玉音下了药**了她,现在自己脑袋都被那个混蛋当球踢了。   一声惨叫从屋里传来,郑三郎和公孙玉音同时加快脚步,远远的离开了这个房间。他们绝不想和恶魔多待一个呼吸的时间。   公孙玉音不想在如梦楼里面待着,她只想离这里远远的,离那个恶魔越远越好。出了温柔坊就是福善坊,公孙玉音下意识的顺着洛河向前漫步。   “明郎君。”她意外看到明革正站在河边柳下。公孙玉音四处望了望,没有看到朱悦,于是快步走了过来。   “公孙大家,你来的正好,我正要找你。”明革看到公孙玉音也有点意外。他现在难得有一点清静时间,朱悦和朱璃都不在身边,刚才他正想着自己是不是去见见公孙玉音,没想到她却主动来了。   “明郎君找奴有事吗?”   “有一件事,我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起。”   “怎么?是秘密吗?”公孙玉音一下来了兴趣。   “的确是个秘密,而且还是关于你和我两个人的秘密。”   “那奴更要知道了。”公孙玉音一开始还以为明革在开玩笑,现在看他神情认真,于是自己也收起了笑容准备听听这个秘密。   “公孙大家,你的生日是不是七月七日。”   “啊!”公孙玉音大惊。这个时候未婚女人的生日可是绝对的秘密,除了父母不可以有别人知道,明革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生日的:“明郎君,是谁告诉你的?”   “你别管是谁告诉我的了,你就说是不是吧?”   公孙玉音点了点头。   “那我告诉你,接下来就是真正的秘密了。你的生日是老天爷告诉我的,他还告诉我,在七月七日之前,也就是你的下一个生日之前,我要将一个东西交给薛举,否则你就会死。”   “这……”公孙玉音顿时惊呆了。她只是出来躲避恶魔顺便散散心,可是哪成想刚离开那个恶魔,却遇到了一个更邪恶的恶魔。   难道明郎君是恶魔附体,他怎么说出这番话。   “公孙大家,我的话你肯定不信,我也没法跟你解释,可是我说的都是真的。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如此关心你的生命,那是因为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你现在身体受的伤会传递到我身上,你痛我也痛。”   这句话让公孙玉音眼中一亮。这可是一件能验证的事。她立刻双手抱胸退后半步,仿佛在躲避明革的骚扰,实际上她是借助衣袖的遮掩,用手指狠狠的拧了自己受伤的胸口一下。   这一下公孙玉音是有准备的,所以尽管疼痛她还能不动声色,可是明革哪有准备,他万万想不到公孙玉音竟然用她的身体来实验。   公孙玉音是真狠,这一下疼痛指数直接爆表,明革当时就要喊出来。   还好公孙玉音也算精明,她一直留意明革的举动,看到他刚一张嘴,公孙玉音立刻捂住了他的嘴,生生把他的声音憋了回去。   “你疯了!”明革挣脱了她的掌握,一脸冷汗的说道:“公孙大家,你现在信了吗?”   “明郎君,奴信了。”这下公孙玉音信了九成九。她本是修道之人,她知道世上有各种在凡人看来稀奇古怪的事,但是在修道之人眼里却稀松平常。   自己的性命为什么只剩下一年,公孙玉音根本不知道,她更感兴趣的是自己的伤痛能传到明哥的身上,这说明自己一开始就没看错这个小郎君。   他如果和自己没有特殊的关系,为什么老天爷会让自己遇到他,又让他和自己联系到一起?   这时候公孙玉音反倒突然快乐了起来。天意如此,自己一定会解脱的!   她凑到明革耳边低声说道:“明郎君,当心一个道人,是我师兄,万叶道长。他来了洛阳也许对你不利,万叶功夫高强,你要随时和朱三娘子在一起,只有她能保护你的周全。”   说完话,公孙玉音突然在他耳垂亲了一小口,然后转身跑的无影无踪,只丢下明革在原地呆呆的发愣。   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这个万叶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自己?而关键是这个小娘子又为什么提前通知自己?   “明郎君,你是不是有很多问题呀?”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明革转身一看,却见朱悦从树后转了出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   “奴一直都在。”   “那你刚才……”   “对,我都看到了。如果你要我帮你瞒着二姐,那就好好贿赂我。否则,哼……” 第59章 红颜阁宴会   每次来洛阳,万叶道长都会很兴奋。如梦楼总是有新鲜的女子能供他享用,老君观的那些姑娘,他早玩腻了。   现在结束了一次五女的征战,万叶道长神清气爽,他沐浴更衣之后,踏出了如梦楼。   在修炼的路途上万叶道长需要大量的女人,这一次的五个女人让他感觉自己多多少少又有了一些提高,正好出门试试自己的道行。   冬夜,寒风凛冽,万叶道长却没有任何感觉。人间的风霜酷暑对他已经没有了影响,不管春夏秋冬,万叶道长只是一身吴郡出产的顶尖丝绸道袍,脚下是金丝镶边的鹿皮靴子,永远如尘世仙人一般,让众人见之不由得升起膜拜之心。   洛水河岸,对面就是福善坊,就是明宅所在地。   既然有吴郡朱氏的三娘子坐镇,万叶不会贸然和对方碰面。他对公孙玉音说的是真心话。修道之人的最终目标是脱离凡俗世界,成为仙人。这条路困难又艰险,必须有足够的寿命去修行才有成功的可能,他绝不会白白葬送自己的生命——有危险都不行。   万叶道长不了解朱三娘子的实力,绝不会随便和对方开战。没有这个必要 ,只是一些凡俗小事。小事,随手解决了就好。   他抖了抖袖口,一条四脚蛇顺着他的胳膊爬了出来。这是他养的灵宠,叫“九阴”。   “九阴,去对岸,释放三分毒。”   四脚蛇听到万叶道长的命令,立刻飞快的滑落到地,再钻入洛水,转瞬又出现在河的对面。它回头对着万叶道长眨了眨眼睛,扭头钻进了棚户区。   此时夜已经深了,没有人能发现一条黑白花的四脚蛇正在偷偷钻进一个个的棚子。   第二天,朱璃认真为明革梳洗打扮一番,然后退后一步,看着丈夫哪哪都那么漂亮,这才安心的说道:“哥哥,去吧。”   今天是个大日子,能不能解救全洛阳的百姓,就看红颜阁中的故事了。   洛阳城中的名人贵族真是很少如此早的起来。按照后世时间来说,现在才刚刚上午十点,正是他们睡的香甜时候,可是没办法,今天红颜阁里有永嘉公主的宴会,要拍卖最新的瓷器,他们只得骂骂咧咧的赶了过来。   其实永嘉公主也起不来这么早,只是明革拜托她早点来,她才勉为其难的早早起来。   梳洗罢,来到红颜阁,薛如墨已经恭候在一旁。   “薛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永嘉公主关心的询问。   “请公主放心。”薛如墨的笑容如春风一般,一下子让永嘉公主感觉到了少有的安心。真不愧是洛阳城的头牌,就连永嘉公主身为女孩都难免对她动心。   “都有谁来了?”   “现在只有秦国公李世民,和明郎君两人。”(此时李世民还是秦国公,不是秦王,前文有误,统一修改。)   客人都到了两个,公主提着裙裾匆匆向前。   明革来到这个时空第一个要找的人就是李世民。他对于别的事知道的不多,可是李世民谁不知道呢?整个大唐开国全靠他,当时明革只想赶紧去抱着秦王大腿。   现在他知道了,这时候李世民还不是秦王,只是秦国公。这也正常,毕竟李渊还名义上是隋朝的臣子,他自己还是唐国公呢,怎么可能把儿子封王。   明革在打量着李世民,李世民也在打量着明革。   虽然李世民很少来洛阳,他一直带兵四处打仗,但是洛阳长安这样的大城发生的事很少有他不知道的。   红颜阁是洛阳城的欢场,可是背地里这是李世民的情报据点。洛阳城里发生的事,一桩桩一件件被红颜阁的姑娘默默收集起来,最终呈现在李世民的案前。   他对于明革的印象就是来自于薛如墨的汇报:“年轻,有才,拒绝了荥阳郑氏的招揽,做出风油精,诗,长短句,如今正在烧瓷。娶妻吴郡朱氏二娘子朱璃。”   薛如墨阅人无数,尤其是五姓七望之家的一个个才俊子弟,更是没少来红颜阁拜会她,这些人都会被薛如墨记上一笔,最终送到李世民面前。   在李世民记忆中,薛如墨还没有如此直接说过谁人有才。   能当得起她都认为有才的,只有眼前这一位。   李世民很看重薛如墨的阅人之术,所以他对明革也就重视多了三分。   明革也是如此。他一直就要抱李世民大腿,现在突然看到了活人,当然得多看两眼。   这可是名垂青史的贞观大帝。   此时的李世民刚刚十九岁,却有着一张远比十九岁成熟的脸。 这点到是和明革类似。他如今的生理年龄只有十八岁,可是心理年龄却接近三十。   也许正是有这么一点相通的地方,明革看李世民到是挺顺眼。   两人略一寒暄,主人永嘉公主就到了。   “秦国公,明郎君,你们到是来的早。”   “见过公主。”两人齐齐打招呼。   很快,宾客陆续到场。   永嘉公主坐了主位,明革有幸坐在她身边。对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能坐的这么靠上大家到是没什么异议,都知道新瓷是这个人烧出来的。   今天的红颜阁可以说将洛阳的高层一网打尽,王世充,卢大郎,郑三郎,秦国公,还有远在江南的吴郡朱三娘子,都济济一堂。薛如墨果然不愧是洛阳花魁之首,面对这么多尊贵的客人,她长袖善舞,让每一个人都没觉得自己被冷落,整个欢场中一派春风习习。   歌,舞,酒,应时的果子,甚至还有最近流传在洛阳城中最新的美食:奶油蛋糕,都没有让这些客人分心,他们都在等,等着今天真正的节目。   公主,你的瓷器在哪呢?   薛如墨恰到好处的撤走了闲杂的一切,将舞台让给了今天真正的主角。   永嘉公主开口道:“薛司隶曾经言道:集凤桐花散,胜龟莲叶开,幸逢为善乐,频降济时才。”   她口中的薛司隶说的是薛道衡,乃是大隋第一才子,任职司隶大夫。不只是后世,就是现在他都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才子,不过杨广在前几年把他杀了,因为这个人做的诗让杨广比不上,皇帝就生气,于是一气之下将他砍了脑袋。   “诸位,如今我朝局面宛如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兴旺发达的不得了。这样的时局,必有才子从天而降。”永嘉公主指着身边端坐的明革说道:“明革,明郎君,就是上天赐给我大隋的宝贝。他文才高绝,又兼有情趣。明郎君随手弄的瓷器,就远超我见过的一切。今日请大家来此,就是要让大家鉴赏明郎君新做的天下第一瓷:汝瓷。”   永嘉公主的一番话让所有人都望向了明革。   今日来到红颜阁的客人都是洛阳城里真正的上层人物,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明革的存在,谁让郑家突然生产出来一种神水风油精呢。   能被家族派到洛阳城里主事的,全都是家族里最精明能干的子弟,他们尤其注重经济。郑三郎借着风油精赚了大笔的钱,他们怎么能不去探究背后的故事。   明革就是这样进入了各家的视线,然而他们只当明革是客卿的层次,完全想不到永嘉公主竟然将他和薛道衡相提并论。这有点过分了吧。   要知道薛道衡之才就连杨广都嫉妒,竟然派人勒死了他,莫非你推崇的这个人也要如此下场吗?   可这个明郎君看起来还很是年轻,薛道衡死时候都七十多了,如果你们杨家要这么早将他杀了也太过于不讲理。   永嘉公主这番话也是硬给大隋朝涂脂抹粉。如今天下大乱,只要眼不瞎耳不聋的都清楚,可是作为杨广的女儿,杨羽又能如何呢?总不能说大家反了算吧。   同时她也的确觉得明革是老天爷派遣下凡来拯救大隋朝的人才。作为一个深闺中的女儿,她对人才的看法很简单。   比如薛道衡是当今文坛领袖,就连杨广都对他又佩服又嫉妒,所以薛道衡就是大才。明革做的一首首诗词远超薛道衡,那岂不是明郎君更是人才!   在这一点上永嘉公主还真没看错,明革做的诗词的确远超薛道衡,那是因为薛道衡以一己之力要抗衡李白李商隐元稹柳三变等后世顶尖文人,显然是只能输的丢盔卸甲。   这样的人才,不但会写诗,还会烧瓷,永嘉公主怎么能不倾心推荐于他呢。   这个时候和后世不同,按照明革的观察,这个时候的名门望族好像后世的一个个世界五百强大公司,而皇室更像是五百强联合推出的一个名义上的主管。他在台上协调各个家族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流血。   永嘉公主也是明白这点,所以她才如此看重明革。作为皇室,杨广家族并没有掌握超过别的家族的独门秘籍。比如吴郡的刺绣,蜀地的锦,琅琊云氏的海盐,这些杨家都没有。   现在明革突然做出远超天下所有瓷器的汝瓷,这就让永嘉公主看到了绝佳的机会。   明革这个窑厂的股份永嘉公主占有十分之二,剩下的股份也没有分到任何别的士族手里,如今的局面就好像世界五百强的一家突然有了独创性的突破,皇室的地位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永嘉公主一定要让明革的名气最短时间内达到最高峰,这样才能让别的门阀世家请他的时候增加难度,而自己就可以借着皇家的金字招牌将他招揽于门下。   这一手小算盘打的不可谓不精,而公主的表现也绝对不辜负皇家血脉。当着各个世家大族的面,她一点不怯场,径直将明革抬到了薛道衡的高度。   你们想想吧,天降大才,是辅佐我杨家的!   场面很安静,没有人接茬。你想说什么随便说,就算你说明革是曹植转世那也无所谓,反正杨家的天下谁都知道要完蛋了。今天我们来这里不是听公主你吹牛,而是来看瓷器。   这个瓷器到底有没有你吹嘘的那么好呢?   一个宫女双手捧着一支半人高的花瓶来到众人面前,然后小心翼翼的将花瓶放在中间。   这个花瓶是这一炉中最大的一件,也是明革强留下来的一件。公主和朱悦都喜欢的不得了,想要偷偷拿走,却被明革扣了下来。   这一支花瓶是这一批瓷器中的极品,有着汝瓷最佳的鳝血冰裂开片。   汝瓷有天下第一瓷的名号,和它得天独厚的开片特点有关。开片实际是烧瓷过程中釉质裂开,是高温烧制中产生的一种釉表缺陷,行话叫“崩釉”。在别的瓷上出现这样的状况就属于事故,残品,没有办法要。   而汝瓷的开片是化腐朽为神奇,堪称一绝。汝瓷釉的开片是器物在窑内高温烧制并在自然冷却下产生的一种神奇的自然现象,人为难以控制,是上天对汝瓷的厚爱。从此它不再是一种寻常物品,而是成了神器。   汝瓷的开片方式有多种,其中斜开片的类型中有一种方式宛如薄冰裂缝,纹片两端细如针尖,呈现出斜直、直曲、弧曲等不规则的纹路,以长纹居多。纹片隐入釉面之下,或深或浅,时隐时现,纹片均为眼见清晰,手触不显。   这其中以间杂红色为最佳。其红如鳝血,这一窑瓷器中只有这一支花瓶出现了鳝血冰裂,实乃瓷器中的魁首。   这样的瓷器一摆出来,所有人眼睛都直了。   任何时代,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是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才能拥有。但是他们就算见惯了天下珍宝,却从未见过如此美丽到梦幻一般的瓷器。   难怪永嘉公主小小年纪竟然敢将这么多世家门阀的实权人物请到一起,果然是有点东西。   “明郎君,这就是汝瓷?”郑三郎和明革总算有着交情,他不紧不慢的开口了:“果然是当得起天下第一瓷的名头。”   “却是如此。”卢大郎也开口了:“明郎君,如此绝美瓷器,价值堪比黄金。不知这样的瓷器还有多少,我范阳卢氏虽然没这么好的瓷器,却有这么多的黄金。”   卢仁晋这么一说,其余的人自然不干了。虽然你范阳卢氏在洛阳城里面现在是占了点点上风,然而清河崔氏,陇西李氏,甚至还有南方士族,比如吴郡朱氏,未必就没有你家黄金多。   真要比金子的话,范阳卢氏还要靠后!   于是众人纷纷开口。这样的瓷器,如果自己没有拿到却被别人拿走了,那么自己家族的名望显然就低了一头。   此时一定要争!   秦国公李世民也被这一支花瓶惊讶的合不拢嘴巴。明郎君制作的这种汝瓷简直如神仙用具,那种天青的颜色是李世民前所未见的。他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精美呢?   “诸位。”明革长身而起:“这支花瓶,和其余的瓷器,都是我的窑厂制作出来的。当今天下,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能造出这样的好瓷。”   说着话,明革将花瓶拿在手中:“坦白告诉各位,汝瓷之所以如此精美,是和烧窑的温度有关。我们将水烧开的温度是一百度,当今天下烧瓷的窑只能达到九百度,而我的窑可以烧到一千三百度的高温,所以才有这般美丽的瓷器。”   明革单手将花瓶托起,然后指点着解说道:“高温窑才能烧出这样的釉色,此之谓青釉,这上面的裂片浑然天成,名为开片,这又是汝瓷特有的美丽。这一支花瓶乃是世上独一无二,卢大郎所言汝瓷堪比黄金,一点不为过。”   一番话说的人人动容。这样的珍宝的确是价比黄金。只是不知道明郎君还有多少瓷器,看来今天要好好破费一番了。   在座的人同此心,都想着买到尽可能多的汝瓷,甚至有人已经下决心将这一枚花瓶一定拿到手。谁都看得出来,明革拿这个当样本,显然这个最好。   “汝瓷堪比黄金,但是我要特意说一声,我并不要黄金,也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这下有人着急了。你别说个我们没有的东西故意为难人。   “粮食!”明革果断的说道:“我只要粮食。”   “粮食!”这下所有人都眉头紧皱,同时望向了卢大郎和郑三郎。   当今洛阳的粮荒就是他们两家造成的。明郎君别的不要只要粮食,这不用问是针对卢氏郑氏来的。就连王世充也忍不住望向了卢大郎。   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小郎君不要金子要粮食。这是什么意思?明革可是被永嘉公主捧出来的人,莫非是杨广有了新的打算,准备反击了?这可是大事,不可不早作准备。   因为兹事体大,所以全体都闭上了嘴。他们必须看看郑家卢家的应对。   卢大郎和郑三郎同时一愣。谁想的到明革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之前俩人都以为明革烧出来这么好的瓷器肯定是要赚钱的。如此好瓷,用黄金来换是值得的,他们也做好了这个准备,哪成想明革不要黄金,只要粮食。   这么说,你是针对我们两家来的?有胆气!   卢大郎和郑三郎对望了一眼,然后一起看向了永嘉公主。   永嘉公主小脸都吓白了。她哪想得到明革说出这样一番话。之前你可没告诉我说你不要黄金只要粮食。   粮食是洛阳的禁忌话题,就连王世充都不敢公开说粮食,更别说永嘉公主了。   可是连永嘉公主都不敢说的话,明革随口就说了出来,这怎么能不让永嘉公主吓个半死。   如今洛阳城里可是卢家郑家天下,他们要你死的话,奴都保不住你。别说你了,我连自己都未必保得住。   看到永嘉这个样子,卢大郎和郑三郎明白了,这不是公主的意思,她也没有想到明革说出这么一番话,看来这是此人自己的意思。   好奇怪,此人到底意欲何为?   在洛阳制造粮荒是五姓七望的共同愿望,彼此心照不宣,只是谁都不会明白说出来,现在小小一个寒门子弟竟敢向我们要粮食,是不是你活腻味了?   这时候,所有人眼光完全望向了明革,他们都意识到今天情况不那么简单。   “诸位。这件花瓶全天下只有一件,以后也不会再有。”明革望着在座的人,看着他们一张张的脸,突然将花瓶使劲摔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哇!”所有人齐声惊呼。这次就连面对敌人大军都不动声色的李世民也没有忍住,跟着叫出声来。   太可惜了,太意外了,太让人心疼了。   “剩下的汝瓷只有四十九件,”明革不动声色的说道:“我再说一遍,我只要粮食,不要任何别的东西。谁想要这些汝瓷,就拿粮食来和我换。”   这番话说完,明革的身形仿佛突然暴涨十倍,宛如顶天立地的神祇一般。   永嘉公主望向明革的眼中突然闪现出一串金色的星星:这个男人真是老天爷赏赐给奴家,让他来帮助我拯救大隋的!   大隋有救了![*AT*]3AB7D2E02DEB47EBBA4AF87DFE9F0D88[*AT*]146314C059C34DC8868A50AF001FB216[*AT*]4EEBEB89531E4F2B8DDA9E1D9B763AC3